为您找到与燃气事故发生后由谁负责处理相关的共200个结果:
城市居民生活所用燃气都具有易燃、易爆的特点,一旦泄露容易引发闪爆事故,而且人工煤气含有毒的一氧化碳,人吸入一定量的人工煤气,会引起中毒死亡。任何然气都必须有氧气助燃,如长时间在使用燃气的密闭空间逗留,会造成人员窒息中毒,甚至死亡。
1.绝不可用火柴或打火机点火的方法寻找燃气器具或管线的漏气处,常用检漏方法是在接头处、管件上涂肥皂液,看是否有气泡产生。
2.不要自行维修、安装燃气器具。到指定的或正规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站(商店)购买专用软管和匹配的软管卡扣、减压阀等。
3.定期检查和更换软管,软管使用期限不超过18个月。
4.使用炉灶时,尤其是燃气炉灶时不能离人,以防饭锅和水壶内的水溢出后浸灭炉灶火焰,造成燃气扩散引起爆炸。
5.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
(1)选购由液化气合格经营企业经销的瓶装液化气,不要购买上门兜售的瓶装液化气。
(2)贮气瓶不要超量充装,不要往厕所和地沟内倾倒液化石油气残液。
(3)贮气瓶严防暴晒,严禁靠近明火或温度较高的地方。
(4)贮气瓶直立使用,严禁倒立或卧倒使用。
(5)贮气瓶不管是满瓶或空瓶,严禁摔、踢、滚和撞击。
(6)不准用开水浇或火烤贮气瓶。
(7)使用液化气时,瓶与灶具的距离要并排放置,瓶与灶具的最外侧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80厘米。#p#副标题#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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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肇事逃逸的相关法律知识。
(一)主观方面:主观方面即行为人的主观动机,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动机一般是逃避抢救义务以及逃避责任追究。
这种动机是积极的心理活动。虽然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但仅就逃逸行为而言,具有直接的行为故意。因此只有行为人对肇事行为明知,同时又有逃逸的直接犯意,才构成交通肇事后逃逸。因为从主观方面来看,在犯罪恶意上是很小的,是对现场后果的害怕所致。
但毫无疑问,其逃逸行为还是直接故意所致。所以无论何种情形,行为人在逃逸时都必须明知自己的行为造成了交通事故的发生,并对逃逸行为有直接的故意,这是行为人的主观方面。
(二)客观方面: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
从刑法理论来看,认定行为人是否构成犯罪,最直接的便是对行为的客观方面予以认定。对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行为,是最高院的《解释》中规定了在五种情形的基础上而逃跑的行为。这就可以明确交通肇事后逃逸是作为交通肇事罪量刑的加重情节来规定的。
也就是说如果行为人的先前行为没有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或者虽有交通违规行为但该违规行为与结果没有因果关系,或者行为人在交通事故中仅负同等责任或者次要责任,或者交通行为在所造成的结果尚未达到交通肇事罪基本犯的定罪标准的,或者在负事故全部责任或主责的情况下仅致1人重伤,但又不具备酒后驾驶、无执照驾车、无牌照驾车《解释》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即便行为人事后有逃逸行为,也不能认定为交通肇事后逃逸。
(三)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的空间要素,即该行为是否仅限于“逃离事故现场”。
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虽然没有逃离现场(有的是不可能逃跑),但是在将伤者送到医院后或在等待交警部门处理时畏罪逃跑,虽然无论从主观方面还是客观方面都是符合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的构成的,也应当受到法律的严惩。
而在学界部分学者认为交通肇事罪是一种过失犯罪,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并不深。因此,对其处理不宜过重,具体把握尺度也宜宽不宜严,所以要对逃逸行为的时间和空间作必要的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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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城市燃气的快速发展、供气范围的不断扩大、用户数量的增长,与燃气有关的各类风险因素不断增加,用气安全问题也日益突出,那么,室内燃气事故原因是什么?下面就由读文网小编告诉大家室内燃气事故原因吧!
1、燃气用户灶具连接胶管过长、老化和脱落。
一般,灶具连接胶管不能超过2m,中间不能有接头,不能直接穿墙,穿墙必须加钢套管,胶管套入燃气管道和燃具接口后应用喉箍紧固,凡使用超过两年以上的胶管必须更换新的胶管。用户在使用燃气过程中,胶管过长,可能会造成气体压力不足,点不着火;胶管管径过大,容易脱落,造成燃气泄漏,引起爆炸或中毒。胶管长期处于温度较高状态下工作,极易老化、龟裂,发生倔气,不经常对胶管进行检查并及时更换老化胶管,也容易发生安全事故。
2、燃气燃烧不完全产生CO。
对于嵌入式灶具,进风口被封闭在橱柜内,容易造成燃烧不完全;对于燃气热水器来讲,同样会由于室内空气量不足造成燃烧不完全,使室内积聚大量的CO,造成中毒事故。直排式热水器将烟气直接排入室内,烟气中的CO极易造成用户中毒。
3、燃具没有安装熄火保护装置。
部分燃气灶和燃气热水器没有安装熄火保护装置,当燃气火焰由于自然因素熄灭时或者由于用户没有关好燃具阀门时,会造成燃气泄漏,遇到明火,引起爆炸事故。
4、私自拆、改燃气设施。
《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建设部10号令)第26条规定,使用燃气管道设施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改燃气设施和用具,并不得擅自抽取或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使用燃气。有些用户出于家庭装修的需要,把燃气管道、燃气表等设施私自改变位置,容易使管道连接不好,造成漏气;把燃气设施进行隐蔽包装,在燃气发生泄漏时不易察觉,也会引起安全事故。部分用户为了盗气,拆下燃气表,直接将胶管连接到供气立管,遇到燃气部门检查,再临时接上燃气表,很容易造成燃气大量泄漏,危及燃气用户及相邻住户的生命财产安全。
5、违反规范安装燃气设施。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028-1993)(2001版)“燃气应用” 中规定,室内燃气管道不得穿越易燃易爆的配电间、烟道、进风道等地方;燃气管道严禁引入卧室,立管不得敷设在卧室、浴室或厕所中;用户计量装置宜安装在非燃结构的室内通风良好处,严禁安装在卧室、浴室、危险品和易燃物品堆放处。违反以上规定安装燃气管道和计量仪表,会留下安全隐患。一旦燃气泄漏,将不能及时排到室外,造成爆炸或中毒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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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安全事故频发,导致建筑业的安全问题在理论研究和实践应用方面愈来愈得到了各方面的重视。那么,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是什么?下面就由读文网小编告诉大家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吧!
1、加强安全教育
让每一个员工懂得安全知识,掌握安全技能,明确自己的安全行为责任,做到:其一,凡是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都必须进行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安全操作技能的学习,并进行严格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场;其二,对特种岗位作业人员一律凭劳动管理部门颁发的操作岗位证书上岗;其三,对进入施工现场持证的架子工等高处作业人员必须定期进行体检;其四,对施工生产中违章指挥的管理人员进行严厉的处罚;其五,对施工生产中违章操作员工一律停工,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罚。施工企业应建立施工现场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和档案,明确教育岗位、教育人员、教育内容,安全教育内容必须具体而有针对性。
2、搭建施工安全生产的管理平台,建立多方联合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施工企业应严格执行工程安全管理制度,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包含施工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每项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事故隐患和可能发生安全问题的环节进行预测,在技术上和管理上采取措施,消除或控制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防范发生事故。
施工企业建立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内容应包括工作场所的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注意事项等,既要做到有针对性,又要简单明了。监测单位对施工中可能遇到影响安全的各种险情,必须按规定做好测、预报工作,及时向项目法人、监理和施工单位建议采取有效的技术防护措施。
3、规范制度,完善相应法规,加强总包、分包的资质认证和管理
加强安全法规制度建设,对存在违章指挥,不为施工操作人员提供可靠的安全防护设施用品,强令民工冒险作业,长期连续作业的责任人,建筑论文发表要依法追究其责任。企业要建立施工现场工伤事故定期报告制度和记录,并建立事故档案。每月要填写伤亡事故报表,发生伤亡事故必须按规定进行报告,并认真按“四不放过”(事故原因调查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不明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将安全工作的违章情况、评估评价与招投标挂钩;对于“三类人员”不到位、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不予办理招投标手续;发生安全事故的企业,在参加工程投标时按相应规定扣减商务标书分;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企业,酌情给予暂停投标或降低资质等级处分。
4、规范施工安全资料整理
除国家有关规范外,一般在地方(地级市以上)建设工程安全管理部门都专门编制印发了《建设工程安全资料整理办法》,在每个工程开工之初,就应建立工程安全资料档案,指定专人收集并整理,在工程施工的全过程中,不能调动资料管理人员。安全资料必须保持真实、可信、完整的原则。
5、提高先进科研成果运用能力
通过加大科学技术含量的投入,减少和弥补人为的错误,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不断提高施工技术管理水平。采用新工艺、新方法、新材料,改变传统落后的施工工艺,努力做到建筑企业由劳动密集型产业向技术密集型转变。解放生产力,变手工操作为机械作业,变高空作业为地面操作,在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同时,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安全因素。掌握并运用人机工程学和安全心理学的科研成果,调整好施工操作人员的心理、生理特征和状况,避免员工在情绪低落时出现失常行为,有效避免人的不安全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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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建筑工程安全事故频频发生的现状,我们需要着重分析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那么,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是什么?下面就由读文网小编告诉大家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吧!
1)加强安全法规教育,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劳动法》相关法规实施工程施工,总体控制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工程项目的特点编制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对特殊作业(如深基坑、涵洞作业、起重吊装、模板支撑、人工挖孔桩、临时用电等)还需要编制各单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防御方案,并按程序经审核批准。
2)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用工单位必须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对特殊工种进行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认证,实行持证上岗,没有取得合格的操作许可证,不得从事相关技术操作。开展以安全检查标准,增强安全技术规范为内容的考核制度,以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从源头上解决安全事故发生的各种因素。施工人员要努力提高自我防范意识,明确自身的岗位职责,对不属于或不熟悉的工作不可以擅自操作。
3)加强各项管理制度的制定实施,对项目负责人及相关执行人员,分清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实行层层监管,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从施工人员进场自防开始,严格安全帽、防护服、防护靴、安全带等防护装置的佩戴,从小组安全监管到工地安全人员巡查,层层管理,坚决将安全事故的发生消灭于萌芽状态。
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力度,从政府各监管部门到施工企业内部安全监管部门,实施强有力的安全检查措施,具体到建筑工程、电气、施工机械、消防等领域检查,并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和安全督察员共同不定期自检,防患未然。
5)加强机械设备的维护管理,设备充分保养,强化防护装置,对于设备的管理实行专人专护,对操作人员实行持证上岗,杜绝违章操作。
6)切实保障安全防护经费的执行情况,必要时增加安全防护经费,以确保防护用具的更新、到位,起到安全防护作用。对于克扣经费的单位及个人要从严处罚,对于施工人员防护用具的佩戴要严格要求。
7)规范工程现场用电,实行专人专护管理。水电工持证上岗,重视“三级配电二级保护”和落实“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规范使用各种电力没施,注重防外电保护。
8)落实消防设施的配备及安装情况,不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实施安全防护预案,施工前根据现场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防护预案,随时做好处理可能出现的安全事故的准备。在工地现场各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牌等设施。
9)加大各部门监管力度,施工企业不定期实行自我监管,防患于未然。对于检查出的问题要现场解决,对于责任人要做出严肃处理,并及时加以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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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由于在公路施工中保护措施不当、安全意识薄弱等问题,造成安全事故不断发生,为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的影响,那么,公路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原因是什么?下面就由读文网小编告诉大家公路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原因吧!
1、完善安全管理制度
要想提高公路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水平首先需要完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对施工现场的危险源实行有效的控制和管理。具体措施包括:
(1)建立危险源管理制度,根据公路工程施工现场的危险源建立管理制度,如要求施工企业加强日常巡检,按照施工操作要求进行安全操作。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将施工安全落实到具体的个人身上,根据施工人员责任的大小以及完成情况进行相应的奖惩。对有技术要求的岗位的施工人员必须持证才能上岗或经过培训且合格以后才能进行相关操作,减少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
(2)根据施工危险源的级别要求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不同程度的控制活动,并做好每日检查记录,对出现的异常情况及时进行研究,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解决问题。
(3)施工企业应该针对可能出现的重大安全事故建立应急预警方案。根据承包工程的规模、施工环境、施工技术要求以及施工现场存在的重大危险源等情况制定科学的具有指导性的应急方案,提高安全管理在事故发生时的应变能力,尽可能的减少事故带来的损失。
2、重视施工环境安全管理
根据公路工程的特点完善施工现场和环境和安全管理,营造一个良好的施工环境。施工现场布置要求紧凑,场内交通便利,减少临时设备的搭建,满足工程施工防火、卫生等方面的要求。同时合理划分施工现场的功能,依据工程项目的要求划分作业、材料堆放、办公和生活区等,这些区域之间留有足够的安全距离。如办公和生活区应该离建筑物坠落处的半径之外,并应建立相应的防护措施,树立警告牌,避免闲人进入危险区。
3、加大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
在公路工程的现场施工中是由人来进行各项操作的,因此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中必须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施工的教育,帮助施工人员树立安全施工意识,远离危险源。对技术要求的岗位必须选用技术合格、安全意识强的施工人员从事该岗位的工作,做好技术交底工作,保证施工进度与安全生产的和谐共处,减少因为抢工期造成的安全事故。
4、做好施工设备管理工作
做好施工设备的安全管理有利于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效果。首先机电设备的安放要遵从科学性和合理性的原则。其次操作人员在进行设备操作前要进行安全检查,防止设备带故障运行。再次如起重机械类的操作设备必须配备指挥人员进行操作,减少砸伤事故的发生。最后做好施工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工作,结合定期检查,提高施工设备的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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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是对自己和家人的负责,然而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的事件并不少,真正能够做到安全施工的企业并不多。下面读文网给大家分析施工中发生安全事故的原因,希望能帮到大家。
1. 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接受社会各界广泛监督。
2. 强化质量监督,严把质量关口。
3. 人人遵守《建筑法》,安全生产靠大家。
4. 严格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
5. 依法监管,公正执法,确保安全。
6. 落实省建设厅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7. 防微杜渐,警钟长鸣。
8. 安全是家庭幸福的保证,事故是人生悲剧的祸根。
9. 安全知识,让你化险为夷。
10. 造高楼靠打基础,保安全靠抓班组。
11. 广泛开展安全月活动,深入贯彻《安全生产法》。
12. 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
13. 安全保险开把春报,生产效益节节高。
14. 人人讲安全,事事为安全;时时想安全,处处要安全。
15. 严是爱,松是害,搞好安全利三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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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由危险化学品引发的事故呈不断上升的趋势,事故的发生让人触目惊心,其危害性强、社会影响非常大。那么,危化品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是什么?下面就由读文网小编告诉大家危化品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吧!
一系列连续发生的危险化学品泄漏、火灾、爆炸事故,社会影响很大,国务院高度重视,胡锦涛、温家宝、黄菊副都作出重要批示,要求从生产技术、设备、措施和治理等方面,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采取综合治理和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
我以为,对危险化学品的从业单位来说,应采取如下措施:
1、加大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力度。对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存在事故隐患的、包括设备老化等,果断责令停产整改;对整改后仍然达不到标准的,依法予以封闭。目前化学品国际、国内市场仍处于旺势,更要防止少数企业受经济利益驱动,忽视安全生产,冒险违章蛮干。
2、全面、彻底排查化工企业周边防护间隔。要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条例》的规定,做好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的总体规划和布局,严格执行审批制度。已建成的或新建、改建、扩建的化工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周边防护间隔的规定,对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立即责令整改;整改达不到标准的,要采取搬迁、转产、封闭等措施。
3、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严格实行市场准进制度。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不得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对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而进行生产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4、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培训。采取各种方式、方法广泛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危险化学品方面的法律、法规,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治理职员和从业职员自觉参加安全生产培训,增强法律、法规意识,进步安全素质。使企业在安全上做到“有人管”并且“会管”,使从业职员真正做到“我要安全”和“我会安全”。
5、加大安全生产投进和加强企业内部安全治理。企业要加大对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及教育培训的投进,确保设施设备运转正常、良好,提升本质安全。通过企业内部规章制度的完善和强化安全治理,提升安全生产条件。
6、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控并编制应急救援预案。督促化工企业尽快辨识和确定本企业重大危险源,采取有效的监控措施,抓紧制定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同时,组织检查、演练,不断完善进步,确保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真正有效。
7、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追究事故责任。即按照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对有关责任职员没有严厉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有没受到教育不放过、安全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加大对发生事故企业的责任追究力度,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8、进一步加强社会舆论和新闻媒体的监视作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全社会安全意识的普遍进步,以及伤亡事故瞒报、漏报现象的明显减少,这些都离不开社会舆论和新闻媒体的监视作用,所以要进一步充分发挥社会舆论和新闻媒体的特殊监视作用;促进安全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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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中学校园安全事故频发,给学生及学生家长带来巨大的痛苦和无可挽回的损失,造成巨大的社会影响。那么,中学校园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是什么?下面就由读文网小编告诉大家中学校园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吧!
一、及时抢救紧急求援
学生在课堂或在校发生安全事故,任课教师或首先发现事故发生的教师应当及时对受伤学生进行现场救护并根据学生受伤情况,决定是否应当采取紧急报警救护措施和护送学生上医院。如需采取紧急报警救护措施的,老师应立即采取紧急报警救护措施。同时,向值班领导或学校领导汇报。
二、迅速疏散现场人员
学生在校发生安全伤害事故,学校值班领导或首问领导在得知情况后,应立即组织人员维护事故现场秩序,迅速疏散现场人员。疏散现场人员时,要本着“爱护生命,少受伤害”的原则,组织、指挥学生优先脱(逃)离危险境地。
三、及时向上级报告
学生在校发生伤害事故,值班人员在接到报告后,应当按“校园安全事故报告”的规定,及时向主管领导上报情况。主管领导根据事故的情况向上级有关部门进行电话报告,24小时内进行书面报告。如属于重特大安全事故,应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和与事故种类相关的有关安全职能部门进行报告,并根据事故发展、救治的情况随时进行续报。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其他教职工在没有学校授权的情况下没有权利向新闻笔者、媒体发布新闻。
四、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学生在校发生安全事故,应当在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的同时,将学生发生安全事故的情况及时告知学生的监护人。需要学生的监护人到学校参与救护、处理事故的,学校应尽可能地提供方便。
五、注意保护事故现场
发生学生在校安全事故的现场,学校要组织人员注意保护,防止任何人对事故现场进行破坏。事故现场是分析发生的事故原因、事故性质、事故责任的重要依据。
六、处理好事故善后事宜
学生在校发生安全事故现场处理结束后,按《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学校要处理好事故中受到伤害学生的善后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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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生产中发生安全事故,我们不由唏嘘,那么,煤矿生产中发生安全事故的原因是什么?你知道吗?下面就由读文网小编告诉大家煤矿生产中发生安全事故的原因吧!
我们认为,安全事故的发生主要是企业管理的缺陷,管理缺陷包括忽视安全和管理不力,忽视安全是因为外界约束乏力,而管理不力的原因则在于安全投入的不足以及人员素质的欠缺。
(一)安全生产投入偏少
多年来,造成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根本原因之一是国家与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总体投入不足,特别是在煤矿安全科技方面的投入更是严重不足,一些大中型国有煤矿企业根据急需要解决的问题,一般开展了一些科研项目的研究,但投入的经费有限,而大多数矿山,特别是一些经济效益差、小煤矿、民营煤矿基本上在矿山安全科技方面投入甚少。再者,煤矿企业在安排生产性新建、扩建、改建项目时,往往由于投资不足或出于“节省”考虑,致使项目中配套的安全项目无法正常运转,或安全生产不能健康运行。还有一些企业不仅是安全投入不足,基础产业更是投入不足。2008年20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煤矿事故中,有10起为中毒事故,这些矿井均未实行机械通风,且在作业前未对井下空气质量进行检查。
(二)人员素质不高
作为高危行业,尤其需要高素质的人才。但是,由于煤矿企业生产准入门槛低,导致低素质人才大量进入,为了节约生产成本,大量聘用没有任何安全保护经验的农民工,而高素质人才由于待遇等原因又留不住,从整体上造成了煤矿从业人员素质低下。即使国有煤矿中对采掘一线工人文化程度的要求也不是很高。特别是在经济效益较差的西部地区,多数工人是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安全意识较差。而且这些企业自我培训教育的能力低,不重视员工培训。这种状况,既埋下事故隐患,也加大了安全管理的难度,违法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屡禁不止,直接威胁着企业的生产安全和矿工的生命。由于一线工人的低素质,导致矿工自我保护意识较差,矿工对煤矿的工作环境及周围潜在的危险认识不足,缺乏必要的危险辨识和防灾知识及能力,意识不到事故隐患的存在,一旦发生事故也不能正确应对。
(三)政府管制不当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对安全生产的国家监察和群众监督非常重视,安全生产的监察、监督理论和实践得到发展,省、市、县形成了一套新的管理机构体系,为我国的安全生产工作开创了新的局面。但一些地方安全生产工作力度存在层层衰减问题,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执行力、公信力,在少数地方有逐级弱化的现象。有些工作人员对非法开采煤矿整顿关闭以及国家和上级政府已经作出的决策,认识上有差距,行动上消极;个别人员甚至失职渎职、以权谋私,充当非法违法行为的保护伞。比如在2008年,受煤矿产品价格上涨带来的巨大利益驱动,目前一些地区无证违法开采、以采代探,一些企业违规开采、无视国家法规等行为还比较严重。对安全监察部门的“停产指令”置若罔闻。近年发生的几起特大事故都是一矿出事,波及多矿,教训深刻。矿业秩序混乱成为影响煤矿安全生产的源头之一。据统计,2008年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特大事故中,无证非法违法开采的事故占3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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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事故是指在学校教育教学活动中,管理者、教师、工作人员由于主观故意或过失,违背教育规律、违反教育法规,对教学质量、教学秩序和教学过程造成不良后果的行为。下面就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学校安全事故方面的处理办法,供大家参考。
1、发生一般教学事故,给予事故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口头批评教育。
2、发生严重教学事故,给予事故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以下处理:(1)作出书面检查;(2)扣发相关津贴;(3)当年不得参加评优选先。
3、发生重大教学事故,给予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以下处理:(1)在全体教职工大会上作书面检查;(2)扣除当月绩效奖;(3)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部门。
教学事故处理实行累计加权制,学年内累计发生两次一般教学事故按一次严重教学事故处理,学年内累计发生两次严重教学事故,按一次重大教学事故处理。
教学事故发生后,由教学事故认定工作小组查实并拟定书面处理意见,经学校行政办公会批准后生效。由教学事故认定工作小组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事故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及相关部门。教学事故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如对事故处理有异议,可在接到书面处理通知后七日内,向学校教学事故认定小组复议申请。如对复议结果仍有异议,可向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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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打造以客户为中心的企业文化,强化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管理意识,规范质量事故的认定和处理,特制定本办法。下面就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质量安全方面的事故处理方法,供大家参考。
(一)一般质量事故以下的质量问题或事故(损失小于5000元)
1、对于内部生产制造原因造成设备存在质量瑕疵、安装困难或报废的质量问题,由工程部门向质保部反映,质保部调查处理。
2、对于技术设计原因造成设备部件积压未用或重新制作的质量问题,由生产部或工程部向质保部反映,质保部调查处理。
3、对于在工程现场直接安装并使用的外购件类质量问题的处理,由采购部质量专员自行跟踪并处理,在每月底向质保部提交处理清单。
4、对于在总部生产现场安装并试用的外购件类质量问题的处理,由使用部门向质保部反映,质保部到现场查看并调查处理。
5、对于非销售类配件通知单,通知单下发部门相关人员给予无条件配合调查。
6、对于工程现场退回物资,仓储部门在接收到退回物资的第一时间,向质保部反映并提供收货清单,退回物资经办人给予无条件配合调查。
以上情况的调查通报在每月的《质量通报》中体现。
(二)一般质量事故以上的质量问题或事故信息收集流程(损失大于5000元)
1、遇到公司领导指定的事件或达严重质量事故的级别的情况,质保部在收到指令后,要求事件发生部门的主要负责人首先提供一份事实经过至质保部,质保部根据此份材料开展事故调查。事实经过需详细说明存在问题、原因分析、已处理情况或处理建议等。
质保部对事件进行详细全面的调查后,由质保部长牵头召开质量事故分析专题会议,在此基础上提交《质量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并出文公示。
2、《质量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内容要求
1)质量事故概述。
质量事故概述应本着实事求是原则,将事件经过描述清楚详细,同时将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统计准确具体。
2)质量事故原因分析。
质保部牵头将相关事故责任方召集到一起召开事故原因的讨论分析。
3)质量问题解决方案。
质量问题解决方案必须与相关责任条块负责人进行会办,方案报总裁或董事长审批。
4)相关责任人的认定和处理。
相关责任人的认定和处理必须符合本文件的条款。
(三)质量问题发现部门或发现人需在1个工作日内向质保部如实反映质量问题。质保部门在收到投诉后,3个工作日内开展调查,10个工作日内出具调查报告上报领导审批。
看过“质量安全事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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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内缺乏交通安全警示或限速标志。校园内道路一般没有车辆、行人分道线,交通秩序属于无序状态。下面就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校园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供大家参考。
1、严格禁止学生在走廊、楼梯口进行跑、跳、爬、拉、推、扯、打闹等危险动作。
2、当前面的学生不小心跌倒,后面的学生原地停步,并转告后面的学生,不要再往前挤,及时扶起摔倒学生。
3、上操,集合等上下楼梯的活动中不强调快速集中,适当错开下楼时间,看见楼梯拥挤先不要下楼,不要跑,遵循右侧通行原则,珍爱自己的生命,不争一秒,宁停三分。
4、已经被推倒在地,失去平衡时,设法靠近墙壁,身体卷成圆状,双手紧扣,置于颈后。 5、被人挤倒又无法站起时,双手置地,胸部稍离地面。
6、身上禁止携带打火机、水果刀等危险物品到学校,以免发生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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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发生后,在进行事故调查的过程中,事故分析和性质的认定是很重要的一个方面,那么具体的安全事故处理方法是怎样的呢?下面就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安全责任事故方面的处理办法,供大家参考。
《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试行》已审议通过,7月27日正式公布,将从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一年内同一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被处罚两次以上;对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逃匿或瞒报谎报,以上这些行为在2010年10月起都将被从重处罚,甚至可罚“最高值”。
《规则》列出了12条“从重处罚”的情形,包括:危及公共安全或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责令限期改正却逾期未改正;一年内因同一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受到两次以上行政处罚;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持续违法;隐匿、销毁违法行为证据;对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逃匿或瞒报、谎报;拒绝、阻碍或以暴力威胁行政执法人员等。
出现这12种情形中的一种,处罚标准就要选择法定处罚幅度内的“较高值”甚至最高幅度,但是不能高于处罚上限。
相应的,规则也列出了从轻处罚的情形,包括:主动投案,如实交待违法行为;主动消除或减轻危害后果;配合安监执法机关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等。其中“立功表现”指当事人揭发他人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提供重要线索,查证属实;或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违法犯罪嫌疑人。
看过“安全责任事故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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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事故,尤其是重大安全事故案件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在重大安全事故中,建筑工程是高发区。墙体拆除、房屋建筑工程领域是重大安全事故的高发领域。下面就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施工安全事故方面的处理办法,供大家参考。
1.常见问题
① 基础地耐力不符合塔吊规定要求,不采用打桩或灌注桩措施而盲目施工,导致塔吊安装后基础沉降幅度大,垂直度倾斜超过规范而发生事故。
② 基础钢筋短缺或混凝土浇筑不密实及养护期未到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够,而安装塔吊导致事故发生。
③ 因工程结构需要,塔吊附墙距离不符合出厂使用说明书的要求,附着杆超长。在作业过程中无专项方案及计算,或附着杆采用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劣材制作。焊接作业时,焊 缝虚焊、假焊、咬肉导致焊缝撕裂或杆件折段而发生事故。
2.防范措施及方法
严格按照说明书要求制作基础,地耐力要符合基础要求。基础钢筋严格按照说明书要求,不得随意增大或减小。浇筑时混凝土等级不低于C35,浇筑结束后要蓄水养护做好试压块(7d 及28d 两组),做好沉降观测点,待试压混凝土强 度达到95%以上再进行整机安装。安装后要定期对塔吊垂直进行观测记录。 超长附墙受力要有厂方设计或单位技术工程师进行验算并送交上级主管部门审批,采用合格原材料制作。在焊接过程中要派专业持证焊工进行作业,焊接要严格按照附墙方案要求进行焊接。 了杜绝塔吊重大事故的发生。
看过“施工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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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和减少校车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乘车师生的生命安全是学校的工作重点之一,下面就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校园安全事故方面的处理办法,供大家参考。
校园内发生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是思想上麻痹和安全意识淡薄。许多大学生刚刚离开父母和家庭,缺乏社会活动经验,头脑里交通安全意识比较淡薄,有的同学在思想上还存在校园内骑车和行走肯定比公路上安全的错误认识,一旦遇到意外,发生交通事故就在所难免。校园内发生交通事故的主要形式有以下几种:
▲注意力不集中 这是最主要的形式,表现为行人走路时边走路边看书边听音乐,或者左顾右盼,心不在焉。
▲在路上进行球类活动 大学生精力旺盛,活泼好动,即使在路上行走也是蹦蹦跳跳,嬉戏打闹,甚至有时还在路上进行球类活动,更是增加了发生事故的危险。
▲骑“飞车” 校园内宿舍与教室、图书馆等之间的距离比较远,所以许多大学生购买了自行车,课间或下课时骑自行车在人海中穿行是大学的一道风景线。但部分学生骑车技术也实在“高超”,居然能把自行车骑得与汽车比快慢,孰不知就此埋下了祸根。
看过“校园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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