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植物新品种权的定义(推荐2篇)
你听说过植物新品种权吗?植物新品种权,是工业产权的一种类型,是指完成育种的单位或个人对其授权的品种依法享有的排他使用权,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植物新品种权的相关法律知识。
关于品种权代理的有关问题汇总
1、什么是品种权申请代理?
品种权申请代理,是指品种权申请代理人根据委托人(包括单位和个人)的授权、以他们的名义,向品种权审批机关依法申请品种权和办理其他有关品种权事务的法律行为。
2、品种权代理人代理的事项有哪些?
一般由代理人办理的事项有:申请、审批、复审、无效程序中的有关事宜及其它事项。
3、品种权代理的特征有哪些?
(1)品种权代理人以委托人的名义进行法律活动。
(2)品种权代理行为必须具有法律意义。
(3)在授权范围内,独立地表示自己的意志。
(4)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直接由委托人承担。
4、植物品种权代理的好处是什么?
(1) 提高品种权申请的质量。
(2) 加快审批的进程。
(3) 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 维护国家正常法律秩序。
5、品种权代理人的任务是什么?
(1)提供品种权申请前的咨询服务。
A、从技术上判断,是否能够申请品种权。
B、从经济上判断,是否值得申请品种权。
(2)撰写申请文件和办理品种权申请手续。
A、撰写品种权申请文件。
B、提出品种权申请。
C、提供品种权审批阶段的服务。
a. 对品种权申请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
b. 对驳回程序中的书面陈述意见。
(3)提供取得品种权后的咨询服务。
看过“关于植物新品种权的定义”
植物新品种权的定义
什么是植物新品种权
植物新品种权,是工业产权的一种类型,是指完成育种的单位或个人对其授权的品种依法享有的排他使用权。
植物新品种是指经过人工培育的或者对发现的野生植物加以开发,具备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并有适当的命名的植物新品种。完成育种的单位和个人对其授权的品种,享有排他的独占权,即拥有植物新品种权。
植物新品种权的归属问题如何界定?
一是个人执行其单位的任务或主要是利用其单位的物质条件,包括资金、设备、场地、繁殖材料及技术资料等所完成的育种属于职务育种,品种权属于其单位。非职务育种的品种权应属于完成育种的个人。
二是委托育种的品种权的归属应由委托方与受委托方的合同确定,如没有合同约定,其品种权属于受委托方。也就是说,不直接从事育种工作的单位或个人也可以通过委托育种的形式获得品种权,由此获得经济效益。
关于植物新品种权的定义
三是合作育种的品种权属于共同完成育种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四是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一个植物新品种申请品种权时,品种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同时申请的,品种权授予最先完成的人。
五是植物新品种的申请权和品种权可以依法转让。在某种意义上讲,品种权实际上也是一种商品,因此也可以按照市场经济的原则进入市场。
关于植物新品种保护的知识拓展
植物新品种保护的范围是怎样的?
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是由国家林业局和农业部两个部门来进行的。根据两部门在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上的分工,国家林业局负责林木、竹、木质藤本、木本观赏植物(包括木本花卉)、果树(干果部分)及木本油料、饮料、调料、木本药材等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
目前,我国对植物品种权的保护还仅限于植物品种的繁殖材料。对植物育种人权利的保护,保护的对象不是植物品种本身,而是植物育种者应当享有的权利。
植物新品种保护的作用有什么?
植物新品种权保护的最终目的是鼓励更多的组织和个人向植物育种领域投资,从而有利于育成和推广更多的植物新品种,推动我国的种子工程建设,促进农林业生产的不断发展。
由于我国对植物新品种权的法律保护还处于探索阶段,有必要对国际上现行的植物新品种权保护的相关制度进行比较分析,以确定对植物新品种权的保护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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