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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税务系统内控机制是对“两权”运行中的廉政风险进行自我控制的一系列制度、方法、措施的总称。税务系统内控理论源自对党的反腐倡廉理论的落实、对税务部门实际工作经验的总结和内控理论在税务工作中的具体运用。税务系统内控机制建设和完善是一个系统工程,应当从明确目标、完善领导体制、加强制度建设、优化工作流程等方面入手,进而规范税务人员的行政行为、实施风险管理、强化信息沟通、注重文化建设、实行政务公开、加强与外部控制的有效衔接,等等。
[关键词]税务系统;内控机制;反腐倡廉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肖捷同志在2010年全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提出,2010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突出重点,完善内控机制”。要“把完善内控机制作为惩防体系建设和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重要载体,全面推进。”如何建立和完善税务系统内控机制是摆在我们各级税务机关面前的一项全新的重要工作。为了做好这项工作,我们应当对其理论渊源、制度结构内容和构建方式等问题在理论上进行深入分析,并在此基础上,结合税务系统的工作实际,提出具有操作性的政策建议。
一、税务系统内控机制理论渊源
税务系统内控机制是国家税务总局在建立健全税务系统惩治和预防****体系的过程中,认真总结多年来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税务系统的工作特点,“将内部控制理论引入税务系统反腐倡廉建设”而创造的一个全新的专有名词,是税务系统各级工作人员对税务行政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运行中的执法风险和廉政风险自我发现、自我防范、自我控制的一系列制度、方法、措施的总称,是税务系统反腐倡廉工作理论创新的一个标志:也是税务系统在新形势下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具体方向和思路。
1税务系统内控机制理论是对党中央关于预防行政理论的继承、创新和具体应用。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的几代领导人都对如何在新形势下开展反腐倡廉工作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和探讨,提出了一系列理论观点,以指导我们的工作实践。我们党对反腐倡廉战略方针的调整和一系列重大决策的部署和实施,表明党中央对预防****的理论认识越来越深刻,对反****的实际工作越来越重视,对反腐倡廉建设的工作思路越来越清晰,对惩治和预防****体系建设规律的认识和把握越来越明确。当前,国家税务总局在认真总结系统内多年来反腐倡廉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部门的工作特点,将在企业界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理论,作为一种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引入到税务系统的反****倡廉工作之中,形成系统的具有部门特色的反腐倡廉工作思路和方法。应当说,这是我们党关于反腐倡廉理论与税务部门的实际工作相结合的产物,是对反腐倡廉理论的继承应用和发展创新。
2税务系统内控机制理论,是对税务系统多年来反腐倡廉工作实践经验的总结和升华。多年来,全国各级税务机关在反腐倡廉工作中注意与税收业务相结合,积极探索,创造了一系列与税收工作相匹配的工作思路和方法,并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为了加强对税务干部行使行政权力时的监督制约,有效预防****行为的发生,从上世纪80年代末期开始,全国各级税务机关就改“一人进厂,各税统管”,为“征、管”两分离或“征、管、查”三分离的税收征管新模式,随着形势的发展又经历了以“纳税申报、税务代理、税务稽查”三位一体的征管模式和“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为标志的税收征管模式。在注重对税务行政执法权监督制约的同时,国家税务总局在90年代中期又提出要加强对于部人事管理、大宗物品采购等税务行政管理权进行监督制约,形成了有税务部门特色的“两权监督”理论,在实践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与此同时,全国各级税务机关按照国务院“建立法制国家、推进依法行政”的总体战略,结合税务工作的特点,建立并实施了以细化税收执法岗责体系,统一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明确执法责任为特点的税务行政执法责任制和税务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度体系,强化了对税务干部在行使权力过程中的责任意识和对违法、违纪、执法过错行为责任追究的力度。在此过程中,一些税务机关还积极学习、借鉴现代行政管理理论,将流程再造理论、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等理论和方法引入到税收管理之中,通过对税收征管流程的再造,强化各环节的监督制约,使目标管理落实到每一个具体岗位和环节,进而达到规范化、精细化管理的目的。税务机关的这些探索和实践,为建立行为规范、权责明确、运转流畅的内部控制积累了实践经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税务系统内控机制理论是企业内部控制理论在税收管理中的具体应用和进一步拓展。内部控制理论近年来发展迅速,在实践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对强化企业内部管理、及时发现和防范风险、制止营私舞弊和违法乱纪行为的发生、保证管理权力的顺畅运行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内部控制理论的目标、理论方法、技术措施等方面与税务机关加强内部管理的工作机理是一致的,与税务机关依法治税和反廉倡廉的目标要求是一致的。因此,税务系统内控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应当认真研究、学习和借鉴内控理论的观点和方法,将内控理论中的风险防范和控制的一系列具体方法应用到税务行政管理工作中,并结合税务部门的工作特点,不断加以丰富和完善。#p#副标题#e#
二、构建税务系统内控机制框架结构的具体思路
国家税务总局肖捷局长指出:“要把内控机制建设作为税收体制机制建设的重要内容,结合税制、征管、内部行政管理等改革,积极完善内部岗责体系,优化流程,健全制度,强化监督,形成权力层层分解、工作环环相扣、相互联系制约的科学严密的管理链条,从源头和机制上防范****风险。”这无疑为各级税务机关建立和完善税务系统内控机制指明了方向。
结合当前税务系统的工作实际和对内控理论的研究、学习和借鉴,当前税务系统内控机制建立和完善的基本思路应当是:坚持依法治税和反腐倡廉的基本原则,以建立健全税务系统惩治和预防****体系为目标;在各级税务机关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督察内审、巡视、法制等监督部门的组织作用,各有关业务部门积极参与,充分发挥整体合力;根据现有的机构设置和税收征管模式,以建立健全税务机关岗责体系为基础,明确各个工作岗位权力和责任;以优化税务工作流程、科学配置权力为主线,以完善税收工作程序和规范税务工作行为为重点,以风险识别、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为主要内容,以信息技术为依托,强化信息传递、沟通;加强税务文化建设,培育、塑造以法治文化、廉政文化为核心的内控环境;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公开办事程序,对税务系统行政权力的行使和运用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制约。进而构建起工作岗位标准化、权力责任明晰化、办事程序化、监督实时化、追究及时化的体制机制,体现出分权制衡、流程制约、事前预警、事中提醒、事后追究的风险管理功能,实现对税务系统“两权”运行全过程进行监督和制约的内控机制,保证各级税务机关“两权”运行的规范、透明、高效。
1明确内控目标,把握内控机制的建设方向。依法治税,用法律的手段指导和规范我们的各项工作,是多年来税收工作取得成功的经验总结,是党和国家对税收工作提出的要求,也是各级税务机关的奋斗目标和工作中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反腐倡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提高干部队伍素质,保证干部正确履行职责,执法为民的政治保障。因此,将依法治税和反腐倡廉设定为税务系统内控机制的总体目标,将建立健全税务系统惩治预防****体系为内控机制的具体目标,为内控机制的建设指明了方向,为内控机制框架的构建和功能设定提供了理论依据。
2完善内控机制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方式。税务系统内控机制的建立和运行,是税务机关的一项全局性的工作,涉及到各个部门和方方面面的工作,必须在党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党组书记负总责,纪检组长(或者责成一名分管执法监督工作的副局长)具体抓,纪检监察部门(或者是责成督察内审、巡视、法制等负责执法监督的部门中的一个部门)作为具体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积极参与配合,共同实施内控。才能有效动员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发挥内控机制的作用。牵头部门负责制定内控实施方案,协助党组具体分解和落实内控任务,并对内控机制运行过程进行监督、考核和评价。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制定相关工作制度,梳理工作规范,落实具体内控工作任务。
3全面梳理权力事项,明确岗责体系。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机构改革,对本级机关各部门的权力事项,特别是税收业务管理权、人财物管理权、税收执法权等进行全面梳理,列出“权力清单”。按照机构设置和征管模式,严格划分不同岗位的权力的使用范围,针对不同类别权力的特征和作用,建立职权清楚、责任明确的岗责体系,同时,将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融入到每一个岗位,实现权力、岗位、责任、义务的有机结合,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4优化工作流程,科学配置权力。在坚持依法治税和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原则的基础上,针对不同部门的权力事项和用权方式,简化权力运行程序,下放行政权力,提高工作效率,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明确具体权力事项的业务操作程序,做到下一道程序对上一道程序进行控制,每道程序之间互相制衡。在“简、放、提、优”的基础上,科学配置权力,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对权力事项的运行程序、行使依据、承办岗位、职责要求、监督制约环节、相对人的权利、投诉举报途径和方式等内容,以图示的方式表达出来,通过流程图将权力行使过程进行固化,使每项权力的行使过程都做到可视可控。
三、构建税务系统内控机制的路径选择
税务系统内控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税务机关内部各个部门和方方面面的工作。当前,为了建立和完善税务系统内控机制,应当理清思路,明确工作方向,重点做好如下几项工作:
1完善制度,规范税务人员行政行为。根据税收法律、法规和税收规范性文件,对税务人员每一项行政行为都要进行梳理、分析和研究,制定出统一的标准规范,使所有的工作行为都有法可依、有据可循。紧紧围绕“两权”运行轨迹,全面清理整合工作规程和内部管理制度,总结实践中的一些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办法进行规范和固化,并上升为制度。建立起一系列既有实体性内容,又有程序性要求的工作制度,既明确规定应当怎么办,又要规定违反规定后如何处理,形成一整套环环相扣的制度链条,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相互协调和相互促进,保证行政权力的和谐有序运行。”
2实施科学的风险管理,实现对风险事前预警、事中提醒、事后追究的防范和控制。从分析权力运行风险人手,对税收管理、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中可能引发风险的各种信息进行识别,并根据不同风险度和风险成因,采取相应的风险应对策略和措施,实现风险的有效防范、控制和化解。行政执法权力风险查找的重点是一般纳税人认定、优惠政策审批、税款核定、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税务行政处罚等环节;行政管理权力风险查找的重点是干部任用、资金分配、项目决定、资产处置,以及许可权、审批权、征收权、处罚权、强制执行权等权力比较集中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风险点的查找,应当按照“对照岗位职责——梳理岗位职权——找准权力风险点——公示接受建议”的统一流程,由部门和个人结合工作实际主动查找,并将查找出来的结果集中公示。对查找出的风险,要按照权力运行频率高低、人为因素大小、自由裁量幅度的高低、制度机制漏洞的多少、危害损失的严重程度等对风险点进行分级评估,明确各部门在风险管理中的责任,健全防控措施。要把风险排查、风险分析、风险应对等工作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和具体工作环节,使风险管理真正科学、实用。
3充分利用税收信息管理系统,强化权力运行过程中的信息沟通。将权力行使过程变为信息处理过程,强化程序的严密性,弱化人为因素,遏制随意性,形成机器控权的制约机制。要依托综合税收征管信息系统、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纪检监察管理信息系统和人事管理信息系统等信息技术手段,逐步将以审批事项为重点的各类权力运行纳入信息化管理,使各类信息互融互通,便于沟通和监控,实现实时监督、控制和综合分析,做到全程留痕,可查可控。要进一步运用好现有的监控决策、执法考核、执法监察等信息系统,切实掌握各类事项的受理、承办、审核、批准、办结等信息,做到实时监控,全程制约。
4加强税务文化建设,培育、塑造以法治文化、廉政文化为核心的内控环境。税收内部控制机制的顺畅运行,需要有一个与之相适应的包括管理理念、组织机构、岗责体系业务流程等要素构成的内控环境。在内控环境中,人是起决定性作用的,因为所有的制度都需要有与制度要求相适应的人来执行,这其中起重要作用的是人的思想理念和能力素质。因此,必须加强税收文化建设,将依法治税、廉洁行政的观念和实施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管理的思想内化为税务干部的思想观念,成为全体税务工作人员的共识,并将这种治税思想和管理理念贯穿于税收工作的始终,引导全体税务人员加强对依法治税思想和科学内控管理理念的认知,牢固树立依法行政、防范执法风险和廉政风险的观念,在工作实践中不断调整自己的行为模式,为税务系统内控机制的顺利运行创造良好的实施环境。
5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实行阳光执法。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公开是最好的监督。要认真落实国家有关部门关于政务公开的部署和要求,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严格执行公开办税制度,对各部门的权力进行汇总统计,审核认定,编制目录,明确公开的要求、时限、范围,实现权力、责任、流程、制度、风险“五个公开”,使权力在阳光下透明、规范地运行,不断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拓展监督渠道,促进内部管理制度在运行过程中不断调整完善。
6加强与外部控制的联系和有效衔接,促进内控机制的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与外部控制是各自独立存在的,分别运用不同的方式,从不同的侧面对税务机关“两权”运行进行监督,这两种不同的监督控制机制又可以相互联系,相互补充,共同发挥作用。在税务系统内控机制建设过程中,要注意做好与外部控制的沟通、联系和衔接,更好地发挥两种控制机制的合力作用。税收内控机制是一个系统工程,各级税务机关主要负责人作为内控机制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在内控机制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要注意与公、检、法、纪检监察机关等外部控制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发现内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各部门把明确权责、规范流程、风险排查、完善制度等要求落实到位,发挥内控的作用。积极学习、借鉴外部控制的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为我所用,促进内控机制的不断完善,更好地发挥内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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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亚国家联盟(Association of Southeast Asian Nations),简称东盟(ASEAN)。成员国有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泰国、菲律宾、新加坡、文莱、越南、老挝、缅甸和柬埔寨,其前身是马来亚(现马来西亚)、菲律宾和泰国于1961年7月31日在曼谷成立的东南亚联盟。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东盟内部争端解决机制的内容与局限性分析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2012年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贸易额逾4000亿美元,至今中国已经成为东盟的第一大贸易伙伴,中国与东盟的经济合作基础不仅缘于双方的政治基础,而且受到各自内部政治环境影响,因而东盟内部政治环境对中国与东盟的关系具有重要意义。东盟成员国在经济和文化等领域存在着共同利益,但在领土、资源、民族等方面也存在着较为广泛的冲突和分歧,成员国之间关系呈现出脆弱性。因而如何协调东盟成员国之间利益,平衡成员国国家利益与地区利益,成为东盟内部亟待解决的问题。东盟内部争端解决机制在这种情况下应运而生,但在实践中,东盟内部争端解决机制并未派上用场。作为一种制度安排,东盟内部争端解决机制功能的发挥与其组织建构密切相关。
东盟内部争端解决机制实质上是东盟成员国国家利益的协调机制。“国家利益是国际关系与国际法研究的核心概念,是国家制定对外目标与开展政治、经济、法律等各方面合作的重要依据和决定因素。”
〔1〕国家利益不仅是国际关系结成的出发点,而且是国际组织及其制度的基础。国际组织及其制度都是围绕着特定的共同利益而建立起来的,同时为组织成员的利益服务。国家间关系要受到规则、制度的约束,这些规则和制度就是国际法。实质上,国际关系的法律表现形式即国际法律关系,而国际法就是国家之间的法律。正是基于国际关系和国际法本源上的联系,因而笔者试图通过介绍东盟内部争端解决机制的内容,从国际政治学的角度对其局限性进行解读。
东盟的主要目标是“维护和促进区域和平、安全和稳定”,“大力加强政治、安全、经济和社会文化的合作,提高区域的防御力”.〔2〕提高地区防御力,强调地区和平是东盟构建安全共同体的重点所在,东盟为实现安全共同体提出了其地区安全设计:一是东盟与外部国家之间的关系;二是东盟成员国之间的关系。而东盟成员国关系的关键之一就在于东盟内部争端的解决。
着名学者斯蒂芬克·拉斯诺指出,机制是“在某一特定问题领域里组织和协调国际关系的原则、规范和决策程序”.〔3〕其中原则是关于事实、原因、公正的信念;规范是以权利和义务定义的行为标准;规则是对行动的特别的指示和禁止;决策程序是作出和应用集体选择的普遍实践。从这一涵义而言,东盟内部争端解决机制在制度设计上包含了三个方面内容:争端解决的原则、争端解决的机构、争端解决的程序。
1.东盟内部争端解决机制的适用范围
东盟内部争端解决机制适用范围是成员国之间的争端:“成员国应尽可能通过对话、磋商、谈判的方式,快速、和平地解决所有争端。”〔4〕本文所探讨的是适用于 《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不涉及东盟文件解释与使用的争端及解决程序。
存在几个需要强调的问题:一是涉及东盟特定文书中的争议应通过该文书规定的机制和程序解决,即排除适用 《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 及附件。二是不涉及任何东盟文件的解释与使用的争端应按照 《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 及其规定的程序和平解决。即 《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 对这一类争端的管辖权具有强制性。三是除另有规定外,涉及东盟经济协议的解释与适用的争端应按照 《东盟增强争议解决机制议定书》解决。四是除 《东盟宪章》 另有规定外,“成员国有权采取联合国宪章第三十三条 (1) 规定的争端解决模式和争端成员国参与的其他国际合法文件规定的争端解决模式以和平解决争端”.
〔5〕这一规定即成员国解决内部争端除了适用 《东盟宪章》 规定的争端解决机制外,并不排除 《东盟宪章》 以外其他文件的适用。事实上,上述规定,既符合经济争端解决的本质,即排他性和具体操作性,同时又照顾到政治争端解决的特性、自愿性和灵活性。
2.东盟内部争端解决的原则
本文所指东盟内部争端解决的原则,主要依据是 《东盟宪章》 和 《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6〕本文所指东盟内部争端解决的原则既包括以正式书面文件所作出的规定,还包括东盟在解决内部争端实践中所形成的原则。
和平解决分歧或争端,反对诉诸武力或以武力威胁,不仅是现代国际法重要原则之一,也是东盟解决一切争端包括内部争端的基本原则。 《联合国宪章》 第三十三条规定了要依据相关安排,通过协商、谈判等和平方式解决争端。 《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 第四条和第五条也明确指出“和平解决分歧或争端;反对诉诸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 《东盟宪章》 作为东盟成立以来第一份具有普遍法律意义的文件,也明确了东盟解决内部争端的一般原则:“成员国应尽可能通过对话、磋商、谈判的方式,快速和平地解决所有争端;东盟国家应在盟约规定的合作领域内保持、建立争端解决机制。”〔7〕东盟内部争端解决的原则实质上包含了两方面内容:解决争端的基本规则是和平解决,即以武力以外的方法解决争端;解决争端的具体方式既包括谈判与协商、调查、斡旋和调停、和解等政治的解决方法,也包括仲裁和司法的法律的解决方法。这一基本原则不仅要求成员国应通过和平方式解决争端,同时意味着争端当事方应保持克制,不采取使争议复杂化、扩大化和影响和平与稳定的行动。
东盟对内部争端解决原则的选择,笔者认为可以归于以下原因:一是和平解决争端既是现代国际法的重要原则,也是国际社会发展的趋势;二是和平解决争端不仅损益成本最低,而且对国家和地区稳定和发展影响最小;三是和平解决争端促使成员国可以在较为缓和的氛围中进行谈判或协商,结果容易被双方接受,可以避免争端激化,保持事态的稳定性;同时谈判协商的结果往往是争端当事方博弈的结果,争端当事方在利益上互有得失和牵制,这为和平解决争端提供了可能的基础。
3.东盟内部争端解决的机构设置为了通过东南亚地区内部程序来解决争端, 《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 为此作出了机构设计:将建立一个专门负责处理争端的高级委员会。
高级委员会的组成。高级委员会由东盟缔约国各一名部长级代表组成;经高级委员会认定,非东南亚国家也可各出一名部长级代表直接参与争端讨论;高级委员会人员的任命及更改通过各缔约方协商。 《东南亚合作条约高级委员会议事规则》 规则三第一款中涉及的高级委员会代表和规则三第二款中涉及的缔约国代表,经高级委员会认定可以直接参与争端讨论的,成为高级委员会代表。
高级委员会主席的产生。高级委员会主席应是缔约国代表,并且担任东盟常任委员会主席;或是东南亚地区非成员国的高级委员会代表,依据 《东南亚友好合作高级委员会议事规则》 也可能任命其为主席。
高级委员会的职责。高级委员会的职责是关注和处理有可能破坏地区和平与和睦的争端或局势。高级委员会处理内部争端的主要方式有:一是向有争议的当事方建议适当的解决措施,如斡旋、调停、调查或调解;二是高级委员会也可以直接参与斡旋,或者在争端当事方同意的情况下建立调停、调查和调解委员会。高级委员会决议得以执行的前提条件是争端当事方都同意签署条款适用于解决其争端。
4.争端解决的程序
争端解决的程序是国际组织讨论,审议争端问题,作出决定的工作程序。会议制度、决策程序和表决制度三项内容,不仅构成了东盟高级委员会的议事规则,而且形成了东盟内部争端解决程序的重要内容。
(1) 会议制度。
《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高级委员会议事规则》 中规定了高级委员会为解决争端举行会议的基本问题,如会议人员的组成及产生、与会程序、会议主席的产生、会议议程安排及会议记录。
会议人员组成及产生。高级委员会会议的法定组成人员就是高级委员会所有代表。委员可由会议正式的委托书授权代表,成为候补委员和顾问。非东南亚国家和非争端直接参与国可以通过书面请求高级委员会主席作为会议观察员,除非高级委员会另有决定,只有经高级委员会一致通过,观察员才具有会议发言权。
与会程序。根据 《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高级委员会议事规则》 规定,会议的召开由高级委员会主席主持,主席在收到规则九〔8〕中所指确认书后,应在六周内召开高级委员会会议,在会议前三周通知所有规则四〔9〕中涉及的与会代表和人员,通知应附有协议书的副本和讨论的确认书。
会议安排及记录。高级委员会会议应在主席所属国家举行或通过高级委员会决定在其他地方举行。除非高级委员会另有决定,每次会议举行期间会议缔约国都应设有秘书处,每次会议的组织费用应由举办会议的缔约国承担,每次会议应筹备和议定会议程序记录。
(2) 决策程序。
尽管 《东盟宪章》 和 《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 中对内部争端解决的程序未做详尽的规定,仅规定成员国有权采取 《联合国宪章》 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争端解决模式和争端成员国参与的其他国际合法文件规定的争端解决模式以和平解决争端,但 《东南亚合作友好条约高级委员会议事规则》 中对争端解决的程序作了专门规定。
东盟争端解决程序的启用应满足以下前提条件:
第一,高级委员会首先应根据 《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 第十四条至十六条对争端事实进行认定,并且争端解决的程序只能由争端当事方启动。
第二,争端当事方如若寻求启用争端解决程序应通过外交途径,与高级委员会主席和其他缔约方进行书面协商。书面协商应包括一个详尽报告,内容包括:交与高级委员会争端的性质;争端的当事方及各自的主张;高级委员会根据条约对争端作出认定的基础;缔约方通过外交途径,至少应在14天内优先作出协议书,进行书面通告。
第三,当主席收到协议书后,应当对争端当事方及书面协商报告中的各项内容进行确认。
第四,争端当事方除了递交确认书外,还应提供确认书内容的说明。除非已经收到争端当事方的确认书,否则高级委员会不会进行进一步的事项。
第五,如果主席为直接参与争端的缔约国代表,主席应在会议开始时经会议一致通过,主席应移案辞职。
第六,“经 《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 及 《东盟宪章》 中规定程序无法解决的争端,应将该争端提交东盟峰会作出裁决。”〔10〕(3) 表决制度。东盟内部争端解决机制的表决制度是全体一致通过,这是一种协商一致的方式。 《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高级委员会议事规则》 中规则十九明确规定,所有决议应通过高级委员会一致通过。
《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 中也规定,争端当事方及其他东盟成员国都应通过频繁的对话磋商和谈判,寻求一致的意见达成决议。协商一致是一种非正式决策的方式,“是东盟成员国之间经过协商,不用投票决定,而达到意思一致 (consensus) 或无正式反对意见 (no-objection) 通过决定的决策方法”.〔11〕东盟内部争端解决机制的表决制度有两个特点:一是不通过投票决定,只要求成员国对须协商的问题表示同意;二是在非基本问题上持有不同意见的成员国不提出正式反对意见的,允许其以解释或保留的方式提出,并予以记录。东盟这种表决制度的特点表明争端当事方拥有对其他参与方都赞成的方案的否决权,若在短期内争端参与方不能达成一致,不同意少数有不同意见但又不反对时,仍然被认为是一种一致,该方案可以被视为解决方案实施。
首先,协商一致是东盟为处理内部争端即协调成员国之间利益关系的一种尝试。东盟成员国力量对比差距大,因而权力分配不平衡,东盟作为国际组织具有整体性,既要尊重各方意愿又要平衡彼此利益,因而需要通过协调一致达成共识。基于这样一种目的,也可以说正是东盟内部的这种权力分配决定了东盟选择协商一致作为表决制度的重要原则。
其次,协商一致的特点增加了争端当事方在分歧或争端上达成协议的可能性。当争端当事方各自主张差异较大时,不反对某种解决方案比支持某种解决方案更容易达成。“协商一致的做法较为灵活,回旋余地大,不要求少数服从多数”,〔12〕不是依靠权力迫使争端一方放弃主张,而是基于利益相互妥协,但相互妥协显然是消极躲避问题,不是争端或分歧的解决。
(4) 监督程序。 《东盟宪章》 第二十七条规定,东盟秘书长对东盟内部争端解决机制有监督权。但东盟秘书长不能单独行使,应在东盟秘书处和其他东盟机构的帮助下行使监督权,监督对东盟内部争端解决机制作出的裁决、建议和决定的遵守情况,并向东盟峰会报告。任何受不遵守东盟内部争端解决机制作出的裁决、建议和决定影响的成员国可将该争端提交东盟峰会作出裁决。 《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高级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十五条规定,高级委员会召开会议时缔约国都应设置秘书处,缔约国必要时可寻求东盟秘书长的协助。
监督机构。东盟秘书处是“服务于东盟各成员国的行政机构,监督由这一区域组织启动的计划和纲领,协调保证东盟项目和活动的有效执行”,〔13〕而东盟秘书长是东盟秘书处的首席行政官,尽管东盟秘书处是东盟的行政总部,但并不是最高执行机构,管辖范围虽大,但实际起决定性作用的权力较少,而东盟峰会却是东盟的最高决策机构,是由成员国的国家或政府首脑组成。显然条约中东盟秘书长并未发挥很大作用,而东盟峰会对争端裁决的遵守有最高决定权。而高级委员会作为专门负责解决争端的常设机构却对争端裁决遵守情况无权力管辖,实际上是削弱了其作用。
1.原则的局限性
首先,和平解决争端的原则受到东盟其他原则的制约。以柬泰冲突为例,柬泰争议边界地区频发武装冲突,作为区域组织的东盟积极开展调解和促进工作,试图发挥其维持地区稳定与和平的职能,以此做为契机在内部争端解决机制方面树立典范,但泰国和柬埔寨并未因东盟调解而缓和,反而因边境争端不断升级最终引发流血冲突。这一结果是东盟内部争端解决机制发挥功能的失败,究其原因在于,东盟成员国认为东盟对争端的介入,是对东盟不干涉成员国内政的核心原则的冲击,可以说东盟不干涉成员国内政的原则限制了内部争端解决机制功能的发挥。新加坡前外交部长贾亚古马 (S.Jayakuma)r 认为“东盟成立以来其成员国之间没有发生大规模军事冲突的一个原因就是坚持了互不干涉原则”,〔14〕但也恰恰证明了,东南亚地区的和平并不是东盟和平解决争端原则发挥了关键作用。
其次,东盟内部争端解决的原则缺乏强制性,受制于利益关系。从东盟解决内部争端的实践来看,东盟成员国对内部争端解决原则的态度,主要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成员国自身的利益。当内部争端解决原则有利于成员国自身利益,与成员国国家利益一致时,成员国自然会诉诸于东盟内部争端解决机制。反之,则会另寻途径。二是东盟其他成员国的压力。个别成员国对内部争端解决原则的态度也会关系到其他成员国在地区的利益。当个别成员国违背已经达成的争端解决原则时,可能会受到其他成员国的外部压力。由于制裁机制的缺失,可以说东盟成员国的认可态度并非来自于惧怕制裁。
2.机构限制化
首先,高级委员会功能发挥受争端当事方限制。正式的组织机构能够形成一种规范性的程序准则,尽管根据 《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 赋予了高级委员会的法律地位是处理争端的常设机构,但在实践中,东盟这一机构设计几乎未被派上用场,缺失具体的职责义务规范。同时 《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 第十六条规定,除非经有关争端各方同意,否则解决争端的方法和程序都不适用。可以看出,高级委员会不能自行履行职责,其作用发挥以争端当事方自愿和同意为前提。
其次,高级委员会人员组成的非法律化。高级委员会由各缔约国部长级人员组成,“但并未限制为专业法律知识背景的法律人士,因而若寻求诉诸于高级委员会,司法解决争端的方法仍受到局限”;〔15〕高级委员会成员不限定为法律人士,因而成员也可能是政界人员,政界人员的决定和主张都会受到各国利益及国内政策的影响,作为国际组织机构的东盟高级委员会也不可回避地受到权力因素的影响。
东盟成员国经常将争端诉诸于国际法院而非高级委员会,尽管将争端诉诸于国家法院没有违背 《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因为条约第十七条规定并未排除可以将争端诉诸于法院的做法,但在解决内部争端的实践中,这一做法证明高级委员会的权力被架空,功能发挥受到局限。东盟成员国诉诸于国际法院的优势在于,国际法院是司法机构,其裁决对争端当事方都具有约束力。另外,通过国际法院解决争端,争端当事方可以更好地控制整个程序,而非因为国际法院的仲裁快捷、廉价和简单化。国际关系现实主义的代表者汉斯·摩根索认为,国家利益是国家行为的基本指导方针,所有的国际协议都取决于缔约国遵守的意愿,因为国际协议都是有条件性的,因而东盟成员国诉诸于国际法院的行为可以说,不仅在于国际法院在处理东盟内部争端上具有优势,关键在于国际法院的这种优势有利于争端当事方的国家利益。东盟国家之间关系相对处于协调状态,原因不是“运用了解决具体争端的某种与众不同的方式,而是通过各自与外部力量联合相互制衡的结果”.〔16〕
3.争端解决程序的非正式性
东盟内部争端解决机制的目的是通过合作的方式维护地区和平和稳定,从相关文件规定可以看出,东盟内部争端解决程序呈现出东盟方式 (ASEAN Way) 的特点。东盟方式是东盟在处理地区内国家间冲突的过程中形成的外交行为方式,东盟内部争端解决程序呈现的东盟方式的特点主要体现在其非正式性。
首先,东盟在内部争端解决程序中惯用外交途径。外交途径是指通过谈判、协商、缔结条约等政治方式进行国际活动。 《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高级委员会议事规则》 中强调争端当事方若寻求启动争端解决程序,应通过外交途径与其他缔约方沟通。外交途径解决争端是主权国家之间的自愿行为,具有灵活性;也是主权国家和国际组织之间的谈判,谈判中涉及政治博弈的行为,并且内部争端解决程序没有一个超国家规则来约束成员国,因而约束性较小。其次,从争端程序的运转来看,东盟倡导的是一种无核心的内部争端解决机制,争端解决程序的启动要通过各缔约方的沟通,在方式上强调外交和沟通,而淡化规则的强制约束性,实质上是为了追求和保障成员国之间的地位平等,防止霸权即核心力量在地区出现。
其次,程序上没有强制争端当事方必须将争端诉求于高级委员会。 《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 第十七条指出,不排除争端当事方诉求于 《联合国宪章》 中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解决方式,并且鼓励与争端有关的缔约方在采取 《联合国宪章》 中规定的其他方式之前,应首先主动通过和平谈判方式解决争端。制裁机制的缺失,是东盟争端解决机制强制效力缺失的主要原因。国际关系新现实主义理论认为,如果存在违背规则能获得巨大的相对利益,付出的代价又比违反规则损失的利益小的情况时,追求相对利益的争端当事方就会采取违背规则的行为。一旦争端一方违背规则,被欺骗一方就会对东盟解决争端的方法和模式失去信心,对追求自身的利益变得迫切,也会使争端当事方竞相追逐相对利益,而使绝对利益变得不太重要。即使争端当事方重新信任争端解决机制,也需要通过反复的博弈才能恢复到之前的合作模式。
4.制裁机制
监督程序的规定在于保证裁决有效执行,同时对违背裁决的行为进行制裁。根据争端当事方是否有条约义务达成某种特定的解决方法,可以将争端解决的方法分为自愿解决和强制性解决两种方法。从 《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 和 《东盟宪章》 相关规定来看,东盟解决内部争端的方法显然是一种自愿解决方法,但这并不意味着在自愿的程序下,争端当事方是不受裁决结果约束的。 《东盟宪章》 规定,任何受不遵守东盟争端机制作出的裁决、建议和决定影响的成员国应该将争端提交东盟峰会做出裁决。
争端一方可以向东盟秘书长寻求协助,并向东盟指控不遵守裁决的一方。但东盟内部争端解决机制并不包括制裁机制,没有对争端当事方违背裁决制定惩罚规则,制裁机制不仅是条约法律约束力的重要体现,也是裁决机构发挥作用的重要措施,制裁机制不仅能预防争端当事方相互欺骗,而且对于试图在机制中得到合作收益的争端当事方来说,可以降低解决争端的成本,这样相比起没有制裁约束可以更进一步增加合作收益;如果没有制裁机制,争端解决机构的权威性仅来自于利益协调后各方的认可,就很难得到实际的保障,也不利于争端的实际解决。
从国际政治角度而言,东盟内部争端的解决实际上取决于成员国国家利益之间,以及国家利益与地区利益之间的博弈。东盟内部争端解决机制作为一种规范,既是对成员国行为的约束,又是对博弈各方最后收益的保障,是成员国之间权力斗争的重要组成部分。东盟内部争端解决机制尽管有局限性,但其具有两方面的重大意义:一是其预见性。随着东盟成员国之间相互依赖的程度加深,发生冲突的机会也随之增多,东盟的内部争端解决机制可以避免让冲突升级。
因为成员国若不想让冲突影响国家间关系,就必须按照普遍接受的原则解决问题,就可以控制问题态势,使问题具有可预见性。“可预见性有助于增进交往,并且有序地促进因交往而不可避免地产生的冲突”.〔17〕二是合法性。“国际法在重大利益冲突中,可能对国家没有什么约束力,但是它往往会影响国家政策的制定。”东盟成员国希望通过〔18〕内部争端解决机制证明自己的国家行为具有合法性,并且指责其他成员国的行为缺乏合法性,法律协议并非没有作用,国家行为往往以此为其合法性依据。
东盟作为一个区域性国际组织,其发挥作用和影响力的首要前提是内部关系的协调,而内部关系协调的最大障碍是内部争端。东盟的内部争端解决机制作为一种制度规范,包含了争端解决的原则、机构设置、决策程序等内容,是解决东盟内部争端的重要规则。可以看出,东盟内部争端的解决尽管受制于深厚的历史、宗教、民族等多重因素,但更依赖于争端解决机制功能的发挥。如何充分发挥现有东盟内部争端解决机制的功能,扬长避短,是笔者今后在研究中将继续探讨的问题,因此,本文从国际政治和国际法角度对东盟内部争端解决机制的组织建构和局限性进行了简要介绍分析,以期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在今后的研究中可以提出建设性建议。
[1] 刘志云。国际关系与国际法跨学科研究之路径 [J] .世界经济与政治,2010 (2):5.
[2] 《东盟宪章》 第1条第1款,2014-09-12,09:30
[3] Stephen Krasner.international regimes [M] .Ithaca:Cornell university perss,1983:l.
[4] 《东盟宪章》 第22条第1款,2014-09-15,10:10
[5] 《东盟宪章》 第28条,2014-09-15,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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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从本质上来说是许多公司以共同的发展为目的而结合起来共同行动的团体公司,虽然集团公司的说法并不是《公司法》中明文确认的正规说法,但是集团公司的出现却也给我国的国民经济发展注入了强劲的生命力与活力。所谓集团公司,是一种与一般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一样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进行独立会计核算、自主承担一切经营生产风险的经济实体,集团公司是在现代社会市场经济以及全球化市场经济一体化背景下出现的具有多层次经济组织的经济实体结构。集团公司具有一般公司的特点同时又因为具有超大型的生产经营规模、市场份额以及庞大的人员数量,所以在内部控制体系建立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就更多更广,但是正是因为集团公司的庞大与复杂,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的建立就更显重要。
目前我国集团企业在内部控制管理方面虽然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现实生产运营及人员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也不容我们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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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提高公民的道德素质,对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人的道德素质在人的全面发展的过程中具有价值导向、内驱激励、行为自律等多方面的功能和作用,
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对构筑道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思考相关论文。具体内容如下,欢迎参考:
对构筑道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思考
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相协调、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承接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引导人们在遵守基本行为准则的基础上,追求更高的道德目标,是党的十六大提出的精神文明建设面临的一项十分重要的战略任务,这对我们在实践中进行道德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这个目标,需要我们多管齐下,构筑道德建设长效机制,将道德建设奠基于坚实的基础之上。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取向的改革的不断推进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框架的基本形成,人们的思想观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与旧的计划经济相适应的道德观念受到强烈冲击,但与新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道德体系没有相应地建立,道德建设滞后于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情况及凸现的弊端日显突出。加快建设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主义道德体系,构筑道德建设长效机制已成为我国道德建设面临的迫切任务。
十六大报告指出,21世纪头20年是我国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扩大对外开放的关键阶段。道德建设要适应这个要求,为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机制的积极作用提供更有利的道德观念环境。要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德体系建设,构筑道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极端重要性。
构筑道德建设长效机制是从根本上解决一段时期以来存在的道德失范的需要。我国社会的道德状况总体是向前发展的。随着改革的逐步深化和开放的逐步扩大,在经济发展的同时,也给人们的思想精神状态带来了积极的影响。我们冲破了精神桎梏,肯定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增强了对外开放的观念,树立了积极探索、勇于创新的观念,增强了自主、自立、自强的主体意识,追求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已成为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这是道德建设的主流。
但在另一方面,在一些领域和一些地方道德失范,是非、善恶、美丑界限混淆,权钱交易,权色交易,以权谋私的腐败现象滋长蔓延,不讲诚信、假冒伪劣泛滥,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泛滥,黄、赌、毒等一些社会丑恶现象再度蔓延,屡禁不止。如不能有效遏制这些现象的发展,不仅败坏社会风气,造成人心涣散,而且必然会损害正常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危害我们的党,危害我们的社会、民族和国家。只有构筑道德建设长效机制,才能够有效解决一些领域和一些地方存在的道德失范的问题。
构建道德建设长效机制是扬弃传统道德,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发展先进文化的需要。道德属精神文明,是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道德风貌直接决定社会精神文明的程度和状况,道德的性质则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某种文化是先进还是落后。构筑道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核心是要对道德建设进行导向,旗帜鲜明地表明鼓励什么,反对什么,并且通过一系列的具体措施加以落实。我们的民族有几千年的文化传统,在这个过程中孕育发展了传统文化。
传统文化中的精华塑造了我们的民族精神,推动了社会进步。传统文化的糟粕造就了我们的“国民劣根性”,妨碍了社会进步。传统道德是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华民族有几千年形成的传统美德,需要我们传承。与此同时,我们要坚持继承传统美德与弘扬时代精神相结合,使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既体现优良传统,又反映时代特点,始终充满生机与活力。继承什么道德传统,弘扬什么时代精神,需要我们通过道德建设机制加以选择,进行导向,在这个过程中,逐步确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相协调、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承接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这是个长期的过程,需要构筑道德建设长效机制来完成这个过程。
构筑道德建设长效机制是确立新的发展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需要。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新的发展观不仅对社会提出了全面发展的要求,而且也对人的全面发展提出了要求,即要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和人的发展是相辅相成的。一方面,社会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全面发展需要高素质的人来建设;另一方面,社会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全面发展为人的全面发展提供了条件,能够造就全面发展的人。
推动人的全面发展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的。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提高公民的道德素质,对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人的道德素质在人的全面发展的过程中具有价值导向、内驱激励、行为自律等多方面的功能和作用,当社会成员把既有利于个人的全面发展和个人价值实现,又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繁荣发展的价值体系,内化为理想、人格和良心,通过自律以激励自身的道德实践和道德追求,通过他律以评判是非、惩恶扬善、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这就既实现了个人的全面发展,又推动社会健康向前。在我国基本实现小康,初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条件下着力提高人的文明素质,加强公民的道德修养更具有现实意义和紧迫性。
道德建设机制包括自律和他律。要促进以内省为核心的自律,构建以约束为核心的他律人在社会中总要对他人和社会履行一定的道德义务,承担一定的道德责任。人们要履行义务需要把应承担的道德责任内化为内心的道德感和行为准则,形成我们所说的“良心”,根据“良心”指导自己的行为选择。内省的根据就是“良心”。以“良心”为核心的内省会指导人们进行合理的行为选择,促使人们积极履行自己所承担的社会义务。如果是非、善恶、美丑混淆,道德标准紊乱,道德责任感下降,人们的内省缺失,势必“肆无忌惮”,必然造成社会道德防线的溃决和社会的无序。
要增强公民的自律,必须加强思想修养。教育为本,能从人的价值观、道德标准等根本上解决问题。教育、思想修养的目的就是要净化人的灵魂,提升人的气质,陶冶人的情操。深入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宣传教育,对引导人们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重要的意义。思想教育对道德建设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
忽视和放松思想教育工作,道德建设就得不到有力的支撑,人们的自律下降或缺失,社会道德风气就会出现混乱状态,最终会影响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安定。许多领导干部就是从自律缺失开始,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偏差,权利观、地位观、利益观出现错位,观念伪饰,价值虚构,最后,一步一步走向人民的对立面,一步一步滑向犯罪的深渊。但是,道德建设仅仅依靠自律是不够的。在缺乏外部制约的情况下,人的自觉性会下降,会破坏人心中的道德屏障。解决这一问题,就需要强化他律,就应从完善和加强监督、制约、惩罚入手,用法制等外部规范重建道德屏障。
道德建设必须强化他律。道德的发展过程表明,在一定时期,道德的发展并非自发。在道德的萌芽和发展过程中,通过自然分工和社会分工的催化作用,禁忌逐渐形成,善恶观念逐渐产生,道德亦即形成。随着人类社会发展到阶级社会,道德演化为阶级的道德,占统治地位的阶级更是运用各种手段在整个社会推行并强化本阶级的道德意识。他律对道德的发展和导向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中国封建社会的某些朝代就将道德要求纳入对官吏的选拔和管理中,对社会产生了重大影响。当前,我国正处在社会经济结构急剧变革时期,经济体制改革还需要攻坚,新的利益重组正在进行,社会道德秩序相对紊乱,在社会由震荡到新秩序的建立完善期间,更需要强化他律对道德建设的作用。
他律主要包括法律的强制、行政的导向、经济的奖惩、舆论的监督。法律的强制对道德建设的作用重大。法与道德虽分属不同的领域,但两者的联系非常密切:违反法律一定违反道德,违反道德则有可能向违法发展。法律与道德之间并非存在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当一个社会的道德不足以维持整个社会生活的秩序时,就可以将道德要求通过立法的程序上升为法律。反之,当某些法律规范的行为要求已经内化为社会成员的自觉行为时,法律就事实上完成了向道德的转化。之所以需要运用法律的强制推进道德建设,是由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少数人在追求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时,常常肆无忌惮,突破道德底线。
这种状况不仅充斥经济生活领域,而且蔓延到社会生活的其他方面。弄虚作假、不讲诚信、行贿受贿,甚至不顾人伦等不道德的现象严重泛滥,说明仅靠道德的自觉约束已经无法解决问题,必须运用法律的强制,将一部分道德理想、道德规范纳入法律的范畴,在社会普遍推行。法和道德在内容上有许多一致性,如“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既是宪法规定的每个公民的法律义务,又是社会公德的重要内容。“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既是市场经济活动的基本道德原则,又是民法所规定的法律义务。在婚姻法等法律中也体现了法与家庭美德要求的一致性。法律强制就是要在社会生和社会道德秩序。
行政导向是通过行政法规、规章制度等刚性措施对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建设发挥导向作用。特别是在涉及公共权力行使、垄断性资源使用等方面,必须强化行政法规、制度的约束作用。通过政务公开强化公务员的廉政意识,并增强公民的监督意识;通过招投标,减少暗箱操作,防止腐败现象的产生;通过打击假冒伪劣商品活动,提高企业和社会的诚信意识;通过市政管理法规,维护城市公共交通、清洁卫生等。
现阶段,行业不正之风危害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最烈。据调查,老百姓最为痛恨的行业不正之风是:用公款大吃大喝;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利用特权索要财物;乱罚款;乱摊派;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无偿占用下属单位或企业的财物等。此外,社会诚信出现了问题,个人信用、企业信用严重缺失,甚至有的地方的政府信用也缺失,加剧了道德失范。这些都需要政府通过法规、制度的建设为解决问题提供依据,并切实严格制度,执行法规,进行强制约束。政府将社会秩序和道德秩序要求通过法规、制度加以推行,就能使具有较大涉及面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等方面的道德规范得以普遍推行,从而推动社会主义道德体系的建设。
经济的奖惩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运用经济手段作为调节杠杆,对道德建设发挥正面的作用。对道德高尚、模范守法的个人或集体加以褒扬,并使之得到经济上的实惠;对违法和不道德的行为,要加大惩处的力度,提高“缺德”的成本,使之在经济上受损失,这就是对道德建设的有力导向。比如,对见义勇为等需要在全社会大力提倡的道德行为进行褒扬,并予以经济上的实惠,有助于在全社会弘扬正气,打击歪风邪气。对在公共场合乱吐口痰,乱扔垃圾等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对不敬业,办事拖拉,敷衍等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对缺乏孝道,不赡养老人,以及其他违反家庭美德的行为;对不讲诚信等不道德的行为要让行为人经济上受损失,提高其违反道德的行为成本,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形成约束。
舆论的监督包括传媒和老百姓的评议。透过传媒所褒贬的人或事,体现出鲜明的价值观对社会风气有重要影响,对社会道德观念的形成和改变有不可低估的作用。在现代社会,媒体是个人与现实之间的中介,媒介能不断影响、限定和修改个人的态度和行为。媒介既可以通过媒介真实去影响个人意识,也可通过媒介真实形成社会舆论,影响个人的行为选择。通过舆论的监督,对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进行曝光,对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进行批评,对违反家庭美德的行为进行遣责,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纠正违反道德的行为。强有力的舆论监督,也可使行为人在从事违反道德的行为时被迫“三思而行”。
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是道德建设的重点。党员领导干部道德状况的好坏决定了党风的好坏,党风又影响社会风气。领导干部是公众人物,他们的道德高尚,就有人格魅力,群众就拥护;相反,领导干部品质恶劣,就没有人格魅力,群众就鄙视。尤其需要注意的是,现阶段一些领导干部德行差,利用手中的权力谋取私利,搞权钱交易,权色交易,败坏了党风和社会风气,对社会政治生活、社会经济生活的一定程度的混乱无序,对社会伦理道德的一定程度的恶化,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这种状况不仅使群众失望,还会使一些人效法,降低对自身的道德要求。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是扭转党风和社会风气的重点之一,是构筑道德建设长效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求领导干部加强学习,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利观、地位观、利益观是必要的,与此同时,必须要健全制度,加强监督,使领导干部不愿、不敢、不能以权谋私。
通过自律和他律构筑道德建设长效机制可以概括为:以自律为根本,以他律为手段,实现法律的强制、行政的导向、经济的奖惩、舆论的引导,而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是重点。
通过他律矫正人的行为,实现对人的道德选择的导向,从而逐渐改变人的道德观,是切实可行的途径。但它只能解决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中存在的部分问题,并且只能解决道德选择和道德行为中的部分问题,不能解决道德意识方面的问题。因此,他律只能解决道德建设中带有共性的较低层次的问题,它离高度文明、有修养、有正确的价值观所指导的道德意识在人们心中的自觉确立,还有明显的距离。但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初步建立的条件下,他律作为重要手段无疑是加强道德建设的有效措施。
通过自律和他律构筑道德建设长效机制是要提高公民的道德素质,实现道德自觉。我国人口众多,各地经济文化发展水平和风俗习惯差别甚大,人的素质并不一样。针对不同的情况,自律和他律的侧重点应有区别。对一些人而言,加强教育,自律为主,他律为辅,可以收到良好效果。对另一些人而言,要强化他律,以他律为主,教育为辅,才能收到应有的效果。但作为有助于社会运转有序、秩序稳定的重要机制,自律和他律都是必不可少的。
构筑道德建设长效机制是要促使公民的道德自觉,这是可以实现的。道德的结构决定了他律可以向自律转化。道德内部有不同层次的结构,可以分为道德意识、道德选择、道德行为。道德意识与道德行为应该具有一致性,但也常有例外。
主体进行道德选择时,由于种种原因,其最后选择的行为与其内在意识不一致,出现“违心地选择”,这就存在着一种可能:即使人的道德意识没有改变,社会也能通过外部强制力,使人实施道德选择的行为符合社会道德要求。因此,道德建设也可以从制约人的道德选择入手,使人的行为合乎社会道德要求,再通过长期的培育,使外部规范逐渐内化为人的内在意识,使人逐渐达到道德自觉,从而使道德建设达到更高层次。意识是对存在的反映,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
道德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同样是对社会存在的反映。而法律、法规、制度等外部规范作为现实的具体存在的社会现象,构成人的生活和社会环境,影响人的意识的产生和变化,包括人的道德观念的产生和变化。道德实践最终要通过人内心的道德意识来支配,道德自觉是我们的最终目的。构筑道德建设长效机制,形成人的道德意识产生发展的社会环境,能最终决定道德建设的深度和广度。也惟有构筑道德建设长效机制,通过长期的内化过程,才能最终达到人的道德自觉,从而为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固本强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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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项目一般具有施工期限较长、资金规模较大、会计核算较为复杂的特点。建设工程项目的财务管理水平直接关系到施工企业的经济效益,甚至是企业的生存发展。然而,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施工企业建筑工程项目的财务管理中存在众多问题,严重阻碍了企业整体效益的提高。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简析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是指依据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建设项目的概(预)算文件,对建设项目所需资金进行合理筹集、正确使用、科学控制的一系列活动。财务管理水平的高低和工程质量及经济效益密切相关,对社会、行业、单位的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在实际的管理过程中,基本建设项目在财务管理方面却存在着一些问题,造成国家财政投资损失浪费,对于单位的长期发展是很不利的。本文首先分析了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出了解决的策略,希望能为相关管理人员的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关键词:基本建设;财务管理;问题;对策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国家加大了对基础设施投资力度,无论是对城市建设、还是水利基础设施的投资都呈逐年递增趋势。基本建设资金来源主要是中央及地方财政性资金、自筹资金、银行贷款、外资及其他资金。基本建设项目施工期限长、涉及层面广、资金规模大、会计核算复杂,它对工程建设的规范管理、工程施工、成本控制、质量问题等等都有着很大的影响。本文从基本建设的实际情况出发,针对基本建设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和探讨,并提出了一些相应的措施,希望能对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工作提供必要的参考。
(一)制度不够健全,日常财务管理混乱
一些单位对于基本建设项目没有建立财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财务报销制度等,可能出现岗位设置、人员配备不合理现象,工程结算及日常财务报销不规范等等现象。在财务人员配置上,出现无证上岗、会计人员身兼数职现象。在工程结算上,存在无合同付款情况,没有经过任何批准程序,擅自拨付工程物资现象;在支出程序上,在施工单位没有提出付款申请,监理单位和工程建设部门也没有审核的情况下就进行付款的现象。在日常费用报销方面,存在原始凭证不规范,没有相关人员签字现象,凭白条、假发票入账,或者报销无具体品名、规格、数量及单价的费用,销售凭证后未附收据或进账单,付款凭证后无附件或只有支票存根等现象也经常发生;在三公经费支出方面,没有按照国家及单位规定,超范围、超标准支出,存在没有提供完善报销资料就进行报销的现象。一些单位因为缺乏监督和制约,公物私存,私物公存,甚至借用他人账户转移收入、套取现金,私设小金库。一部分建设单位,对于材料、设备等物资并不办理相关的入库手续,也没有对其进行检查核算,因此就不能有效控制计划采购或定额用量、质量以及价格,对于财产安全与完整产生不利的影响。
(二)乱摊费用,超概算支出
主要表现在没有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中关于待摊投资的内容和标准控制待摊投资支出,通常会将一些不应该出现在基建中的费用非法强行的列在支出中,比如有些基建单位将非法的收费、摊派等计入待摊投资支出,滥发奖金和实物,没有按照标准和范围列支费用,同时,由于无论是按照按初步设计概算批准的控制数,还是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控制数,现行的标准是2002年的标准,制定当时就偏低,物价上涨的因素一直没有考虑,十多年来CPI基本上都维持在3%左右,而概算定额一直没有变化,诸多原因,造成超概算现象比较普遍。
(三)竣工财务决算不规范,审批程序不全
竣工财务决算是综合反映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果和财务情况的总结性文件,是确认投资支出、资产价值和结余资金、办理资产移交和投资核销最终依据。一些建设单位没有按照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规程进行决算的编制,主要表现在:一是竣工财务决算的组成内容缺失,许多建设单位在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时没有平面示意图及主体工程照片,不能直观的反映工程面貌;二是财务决算说明书内容不全面,主要是审计、稽查、财务检查等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没有在说明中反映,不能全面的的反映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三是在存在超概算、动用预备费等情况时,没有按照规定程序向上级部门进行报告和审批。
(四)竣工决算前准备工作不充分
在编制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前,建设单位要认真做好各项清理工作。清理工作主要包括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的归集整理、账务处理、财产物资的盘点核实及债权债务的清偿,做到账账、账证、账实、账表相符。部分单位往往忽略了这方面的工作,认为只要完工结算就可以进行竣工财务决算工作了,特别是对往来款项没有清理、项目档案没有归集、结余资金不予考虑,这样就为财务决算的编制带来困难,这样不经清理的财务决算报表势必不能准确反映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以及资产移交的真实价值。
(一)加强制度、职业道德建设
基本建设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项目建设管理等相关制度,从项目建设的前期、建设、款项支付、决算、审计验收,一直到资产移交,进行全过程制度控制,使财务管理工作在项目建设各个阶段有制度可依。并且,如果能够从加强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并加强提升会计人员的道德素质,那么对于加强企业管理以及增加企业的效益都会有很大的帮助。加强会计人员“八大行为准则”的学习,充分发挥会计人员在单位经济建设中的作用。
(二)建立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
为了保证各项财务管理制度能够顺利的实施,那么就要不断健全有效的会计监督控制体系,内部监控体系的建立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首先,使财务审批制度和岗位分离制度不断地进行完善,明确岗位责任制,杜绝由于个人问题对整个监控体系产生不良的影响。其次,对企业的内部人员进行严格管理,通过建立会计师事务所评价内部控制体系的途径达到更好地管理。另外,建立基本建设单位筹资、投资内部会计控制审批制度,严格按照具体的规定进行执行相关的制度,从而大大减少投资和相关筹资造成的资金浪费现象,并且要对财务人员给予足够的重视,从而提高财务水平,并充分发挥作用。
(三)实行建设项目竣工全面审查制度,强化审计监督
要加强国家审计部门的力量,通过审计监督具有的较高层次的法律依据和监督特有的权限,严格科学地审计的程序,及其一定的法律法制权威和威慑力,对各专业监督部门的监督结果实行再监督,确保所有的项目在竣工后都能进行全面的审查和监督,使国家审计机关高层次的审计监督作用能够完全发挥出来,对一些内部审计监督代替国家审计监督的行为进行严格有效的控制。
(四)竣工结算期的财务管理与监督
1.处理好竣工项目中的财产物资以及债权债务。在基本建设项目建设完成后,要对其后续工作进行完善,处理好各项财产物资、材料设备等债权债务。对于各项资产一定要认真核对,应该依据国家的相关法律作以处理,坚决杜绝只图一己私利而作出擅自挪用财产物资的行为。如果对财产物资处理后仍有结余,必须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建设项目的成本进行合理的控制。
2.基建收入的合理监管。基本建设项目完全竣工后,要进过严格的验收才能批准进行使用。基本建设项目的收入包括以下几类,分别是基本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工程建设副产品变价净收入、负荷试车和试运行收入等。通过基建收入的结果才能对基本建设项目的具体盈利以及偿物偿还情况作出判定,所以,要对基建收入进行有效的管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按时对税款进行缴纳,税后的收入将由建设单位作出安排,具体的使用也一定要以国家的相关的财政法规为基础作出合理的安排。
总而言之,财务管理在基本建设项目管理中有着很大的作用和价值,和工程建设最终是否能够顺利完工有着很大的影响。因此,财务管理工作应结合工程建设的特点对其不断强化,对于存在的问题进行不断分析和研究,使财务管理发挥出其最大的价值,从而提升建设工程的实际效益。
[1]张淑红,姜文华.管窥建设工程项目财务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J].山东纺织经济,2006(06).
[2] 肖力.初探工程建设中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其措施[J].财经界,20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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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图书出版行业具有自身的行业特殊性,正确全面认识图书出版行业道德问题对于全行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要从道德观念、意识体系、道德行为规范、制度和机制等方面加强我国图书出版行业的道德的机制建设,同时加强图书出版行业人才的培养,完善管理人才的培养措施,不断提高行业从业人员素质,以最终促进我国图书出版行业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图书;出版;道德建设
图书作为信息传播的工具和载体,担负着为广大人民群众及时提供有关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生活方面的信息和文献资料。同时,作为党和政府进行思想宣传、舆论传播的阵地,它又必须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大力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坚持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进而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物质文明建设。正是从这个角度来讲,可以说图书出版行业的道德建设,作为当前我国宏观管理系统工程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关乎该行业自身的健康发展和稳定,而且对于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顺利发展,都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
1 我国图书出版行业的道德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图书出版行业在我国有一定的特殊性,要全面、正确地认识现阶段我国出版领域的道德现状。一方面,应当看到,我国的出版队伍主流是好的,他们恪守出版职业道德,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物质文明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做出了重大的贡献。在这一过程中,涌现出一大批堪称道德楷模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全国百佳出版工作者”就是其中的优秀代表。另一方面,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以权谋私等腐朽思想影响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对我国出版业的健康发展产生着消极作用。少数出版工作者缺乏敬业爱岗精神和社会责任感,出版物格调低下、粗制滥造、错误百出,不仅误人子弟,而且污染社会风气;还有些人利用职务之便,公开或变相地向作者客户索要好处、吃拿回扣;有的人想方设法、挖空心思地买卖书号、刊号、版号,严重败坏出版工作的职业声望;个别人甚至利令智昏,与不法书商内外勾结,参与非法出版活动,受到了法律的严厉制裁。凡此种种,使得出版业道德现状依然存在着不容乐观的一面。具体表现为:
(1)片面追求经济效益,罔顾社会效益,致使一批粗制滥造、格调低下甚至夹杂、宣扬色情暴力和鬼神迷信思想的书刊音像制品充斥市场,极大地损害了广大读者的利益和健康,尤其是严重地危害了青少年的身心健康;
(2)社会责任意识和国家利益观念淡薄,一些损害民族团结、泄露国家机密、违反外交政策等犯有严重政治错误的出版物得以出版,造成了恶劣的政治影响;
(3)公开或变相地出卖书号,依靠行业的特殊地位谋取不正当的个人利益或小集团利益;
(4)事业心和责任心不强,热衷岗外兼职,敷衍本职工作,编校质量低劣,致使出版物舛错讹误比比皆是,质量严重下滑;
(5)以帮助出书为条件,向作者索要好处(费),或者与作者分享署名权,侵犯作者的著作权益和其他权益;
(6)将市场竞争的公平原则置若罔闻,以虚假宣传和高定价、高折扣(回扣)手段发行出版物,甚至非法盗印出版物,扰乱出版物市场,损害读者利益。
出现上述这些问题,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既有客观社会环境的影响,也有体制建设上的漏洞,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有些图书出版工作者的职业道德意识不强,职业道德情感不深,缺乏坚定的职业信念和良好的职业习惯。
2 加强我国图书出版领域的道德建设
图书出版业担负着精神文化产品生产的重任,有着特殊的社会功能和社会作用。针对我国图书出版业的道德现状和存在的道德问题,面向21世纪,如何进行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又符合图书出版业自身发展规律的图书出版道德建设,是一个涉及观念意识、行为规范和制度诸方面问题的系统工程。
2.1加强图书出版业的职业道德观念意识体系建设
图书是党的思想宣传工作的重要工具,对于形成或影响社会舆论,对于科技、教育、文化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都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图书出版业必须加强以政治意识和敬业意识为主的职业道德观念意识体系建设,并依此制定全面具体的职业道德准则,牢固树立健康的道德观,具体应该涵盖以下内容:
(1)政治和大局意识。要有高度的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严格把关,把促进团结、推动发展、维护稳定自己的工作的准则和目标;
(2)爱岗敬业意识。爱岗敬业是职业工作者最基本的道德要求。当前,对新闻出版工作者来说,爱岗敬业意味着:忠诚于党的出版事业,恪守职业规范,刻苦钻研业务,兢兢业业,精益求精,自觉地为新闻出版业奉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3)服务群众意识。图书出版工作者要把为人民服务作为根本宗旨,通过自己的工作努力,向人民群众提供健康向上的并为他们所喜闻乐见的精神食粮,绝不能见利忘义,更不能惟利是图。
2.2加强图书出版业的制度和机制建设,使图书出版业道德建设落到实处
要从根本上解决出版业存在的诸多道德问题,不管是加强职业道德观念意识体系建设,还是进一步制订具体的职业道德准则以利于践履,都是从出版工作的行为自律角度考虑问题的,这也是由道德本身的作用特点所决定的。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行为主体缺乏自律精神,再好的道德观念和意识,再细密周全的道德规范,都难以对从业人员的行为产生影响。
为使出版道德建设落到实处,在加强道德建设工作的同时,还必须加强新闻出版业的制度措施建设,使出版工作者的自律与他律相辅相成。首先,深化图书出版体制改革,建立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新的图书出版体制及其机制。目前,图书出版业正处于新旧体制转换过程中,原有的体制已经明显不能适应出版业迅猛发展的需要,而新体制及其运行机制尚未建立起来或还不完善,难以满足出版业新的需要。图书出版业道德现状中一些令人忧虑的问题就是由新旧体制转换中存在的体制“黑洞”所造成的。只有进一步深化出版体制改革,建立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出版体制及其机制,尽早堵住这些“黑洞”,道德建设才能见到成效。
其次,进一步完善图书出版业的法律法规和制度。法制与道德作为协调各种社会关系的两大“调节器”,向来相互支持,相辅相成,缺一不可。从这个意义上,也可以说,进一步完善出版业的法律法规和制度,是加强出版道德建设的必然要求。因此,需要构建一个以《出版法》和《著作权法》为主体的相对规范的出版法律体系,将新闻出版业中各行为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及由此衍生的责任明晰化、具体化,增强他律的权威性和震慑力;还可以考虑从加强出版道德建设的需要出发,对规范出版工作者职业道德行为的准则及其实施细则进行立法,以便出版工作者的行为在自律和他律的有机结合中更趋于德性化。
再次,建立健全图书出版道德建设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充分发挥出版部门和新闻出版业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实行出版道德建设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部署、党政主要领导主抓、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以便把出版道德建设的目标和任务层层落实到单位和个人。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领导是否重视以及重视程度,是图书出版道德建设能否取得实效或取得多大实效的关键所在。
最后,建立健全图书出版道德建设的奖惩机制。对新闻出版道德建设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不仅应当从精神上给予鼓励和表彰,还应当在物质利益上给予一定的奖励,特别是在晋职晋级方面,可优先予以考虑;反之,对那些在出版道德建设中落伍甚或出现问题的集体和个人,绝不能心慈手软,该批评的批评,该受到惩处的就一定要加以处理。只有这样,才能保持出版道德建设的严肃性,才能使出版道德建设工作落到实处,收到成效。
3 加强图书出版领域管理人才的培养
图书出版领域管理人员不仅仅是图书资料的某一管理专家或行家,而且也应当是某一学科、专业的行家或专家。因此,培养一支综合素质较高的图书出版领域管理队伍已迫在眉睫。
3.1图书出版领域管理人员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业务素质方面要求:图书出版领域管理人员必须具有牢固的图书馆学、文献学基础知识,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运用外语知识为读者查、译外文资料等技能。政治思想素质方面要求:要想充分发挥图书文献信息的作用,就需要每位图书出版领域管理人员具备基本的职业道德,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把工作重心转移到读者需求上来,使图书出版领域的文献信息资源得到充分利用。
3.2完善培养图书出版领域管理人才的措施
首先,加强图书出版领域管理人员的继续教育。信息观念和信息技术的冲击,对图书出版领域管理人员的继续教育提出了新的课题。当前,要从主观上让图书出版领域管理人员认识到继续学习的必要性,从而积极主动地参与继续教育。
其次,建立健全人才竞争机制。在新形势下必须建立健全人才竞争机制,培养每个人的进取心、毅力和创造精神,为图书出版领域的人才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氛围,采取适度可行的奖励措施,培养和激励人才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更好地为我国图书出版领域事业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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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The book publishing industry has its own special nature of the industry, comprehensive correct knowledge of ethical issues for the book publishing industry, the development of the industry has an important significance. From moral values, awareness systems, moral codes of conduct, systems and mechanisms to strengthen our book publishing industry, the moral mechanism, while strengthening the training book publishing industry, measures to improve the management talent to continuously improve the quality of employees in industry to the end of China’s book publishing industry to promote healthy development.
Keywords: books, publishing, eth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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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作为企业最核心的资源,是现代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命脉。资金管理领域一旦出现问题或缺陷,就会随着"血液循环"扩散至公司的各个方面。通过资金全过程管理全面把握资金流向,实时控制各项资金预算申报执行,增强各项收支活动的计划性和资金调配能力;加强各项款项的回收,保证各单位各部门之间有效配合,不断改进和提升资金流流入的管理水平,提高资金周转率;对资金流流出实行实时监控、流量监督,有效控制各项费用的支出,同时加强规范账户、印鉴等管理,规范整合各单位资金资源,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从而形成一套适合现代企业的资金管理体系。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现代企业资金流安全风险管控机制建设研究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企业的发展依赖于强大的资金流,资金流量余越充足的企业,越有足够的资本实力进行扩张。企业的资金流就如同动物的血液,人类赖以生存的河流,如果企业资金流断流,对企业而言其后果将是灾难性的。企业财务风险的高低受到企业资金量风险状况的直接影响。因此,几乎所有的企业都十分重视资金流的管理。资金流最能直接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也能够反映出企业的运营状况,通常情况下,资金流紧张的企业面临着巨大的发展压力,资金流充足的企业有着足够的资本去开展各项经营管理活动。本文将立足于现代企业管理理论,就构建企业资金流安全风险管理和控制体制机制进行阐述。
关键词:现代企业;资金流安全;风险管控机制;分析研究
任何组织机构要想发展,都离不开资金,企业的发展尤其如此。不管是在计划经济时代,还是在现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代,我国的企业都有因为资金流量锻炼而关闭的例子。对于一些大型的企业而言,如果资金流突然断裂,而且在一定期间内不能够有资金注入,则离其破产倒闭也并不需要太长久的时间。资金就是企业的生命,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完善,企业拥有了越来越多的融资渠道,企业的资金流的来源日趋多样化,因而企业如何确保自身资金流的安全,如何防范资金流动过程中的财务风险,成为了摆在企业面前的一道严峻的课题。
我国的中小企业相较于大型企业而言,由于融资渠道相对较小,很多企业为了渡过资金流紧张的危机,通常通过民间借贷的方式对外高息举债,这些行为都加速了大量民营企业的关闭。企业要想取得自身的发展,抛开当下经济环境、国家政策不提,就应当从自身的资金流风险管理角度出发,就如何增强资金流动性,如何确保资金安全进行探讨。在国内外大量学者的研究中,对企业资金流安全研究的著作和论述是非常丰富的,但由于这些研究多数仍然基于主观价值判断,故而对我国企业的缺乏足够的针对性,无法为我国企业构建资金流安全风险管理与控制机制提供足够的理论和实践支撑。基于上述背景,本文将结合我国企业客观实际,就构建企业资金流安全风险管理与控制机制进行深入的阐述,提供研究的一个侧面以供参考。
(一)宏观因素
1.经济基本面
宏观经济影响着企业现金流。当宏观经济向好的时候,由于流动性宽松,企业可以较好地从银行、金融机构融资,从而企业的资金流量会比较充足,也就拥有更多的资金去开展经营活动。当宏观经济基本面存在较大的波动,市场信心亦不足的时候,通常流动性较紧,企业无法较为容易的获得融资,此时的企业可能会铤而走险,采取高息借贷的方式进行融资。此时的企业不仅现金流动性差,而且极容易被高息负累,最终,走向破产倒闭的边缘。
2.通货膨胀
通货膨胀对于企业而言最显而易见的影响就是原材料、人力资源成本、管理成本的上升。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成本的上升,直接导致企业各项费用支出的增加,从而导致资金流的快速流出,而且通货膨胀如果伴随着流动性趋紧的话,更会导致企业资金流的紧张。因此,通货膨胀也会对企业的资金流导致很大的威胁。
(二)微观因素
1.行业发展周期
任何企业的发展都拥有一定的周期。例如,在2010年左右,我国的机械行业在四万亿的刺激下取得了飞速的发展,但是到了2012年底,机械行业的寒冬骤然降临,产能过剩异常突出,企业不能从金融机构取得有效地融资,直接导致几个大型机械生产企业股票的跳崖下跌。像这种具有很强周期性的企业,在行业发展好的时候,资金流动性很好,一旦发展周期经过,则企业度日维艰。
2.经营管理水平
企业的经营管理对于资金流也有着很重要的影响。有的企业经营管理水平较好,各项经营管理活动井然有序,组织效率高,也伴随着企业资金流动性高,有的企业经营管理水平较差,组织结构冗杂,内部沟通成本很高,这种企业通常流动性会较差。
(一)构建资金流安全风险管控体系
企业预防资金流风险的前提是构建一个预防资金流安全风险的管理与控制体系。一是企业应当制定资金流进和流出的详细计划,根据制定的计划再设定风险标准;二是对资金流可能带来的风险进行评估;三是对风险提出具体的预案,以应对可能发生的资金流量风险。特别是严格限制企业的盲目扩张计划,很多企业就是在盲目扩张中因为资金链的断裂突然死亡的。
(二)鉴别企业资金流风险
鉴别风险需要在企业资金流的流动过程中进行,当企业资金的净流入量和净流出量出现不一致的时候,企业的现金流就可能出现很大的风险。例如,企业预付账款和应收账款的比例过大,这说明企业的流动性存在很大的风险。企业在经营发展过程中,特别要注重留足风险准备期,即一旦面临资金流风险,应当预备一定的现金,以渡过难关。特别是企业职工的工资、保险等现金应当留足一定的期限,否则,一旦停发工资,对企业的商誉的影响将是十分巨大的。
(三)企业资金流风险的应对
企业在实现对资金流风险管控体系的构建,以及做好现金流风险鉴别工作后,就应当采取具体措施应对资金流风险。一是企业应当严格规范财务制度,加强对现金流净流入量、净流出量的监控,根据企业的特点,结合行业的发展特性,对资金流进行追踪、控制,以便实现资金流风险的最小化。另外,企业应当转变盲目追求利润的惯性,应当着力确保现金流的安全,从根本上提高企业的风险应对能力。
(一)树立全局管理意识
现代企业应当具有全局风险管理意识,企业的现金流风险管控是企业全局性风险管控战略中的一部分。企业的经营管理者除了日常要加强风险控制的宣导之外,更应当通过自身的行动来提高自身的风险管理意识,特别是在作出重大经营决策的时候,一定要充分考虑到企业资金流的现实情况,既要避免发展上的保守,也要避免发展上的冒进、盲目扩张。企业要从上至下树立风险管控的意识,让每一位员工认识到企业经营风险的存在,不能盲目安逸,因循守旧。企业需要随时做好资金流风险出现的准备,及时采取预防措施,以规避现金流风险。
(二)加强现金流流向管控
现金流的流入流出都有一定的脉络,企业要在资金流动过程中对资金的流入、流向、流速、流出等进行监控,设置资金流动监控日志,以便防范现金流向不合理的地方,这就是资金流量的风险控制。企业应当确保资金流与企业的发展规模、速度相适应,严格杜绝资金的浪费,特别对一项新的生产项目的启动,要充分做好论证,避免项目投资失败。
(三)构建资金流风险预警机制
企业资金流的风险管控是一项复杂的综合性工程,信息共享及信息的及时反馈是企业构建良好的资金流风险预警机制的前提。企业通过资金流的风险预警,及时发现风险所在,决策者通过真实的风险反馈,可以迅速做出应对措施,从而将资金流风险降到最小化。
综上所述,现代企业越来越重视资金流风险的管控,学界对于资金流风险管控的论述也越来越丰富。本文结合我国企业资金流风险管控实践,就资金流风险影响因素,构建资金流风险管控机制,以及资金流风险管控原则进行了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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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隧道内交通安全隐患大,一旦出现交通事故,整条路段都会受到影响。本文通过分析公路隧道事故特点,事故产生的原因以及隧道照明的要求,提出减少隧道交通事故的一些措施。
【关键词】隧道事故;隧道照明;光纤照明;预防措施
【Abstract】Large traffic safety hidden danger in the tunnel. Once a traffic accident occurs, the whole road will be affected. In this paper, by analyzing the characteristics of accidents in highway tunnel, the causes of accident and the requirements of tunnel lighting, the author puts forward some measures of reduce the number of tunnel traffic accidents.
【Key words】Tunnel accident; Tunnel lighting; Fiber optic lighting; Preventive measures
我国是一个多山的国家,山地、丘陵等崎岖不平的山区占全国总面积的2/3左右,在这些地区,隧道是最常见的。隧道由于其具有道路情况复杂、封闭的特殊性,一旦发生事故,往往造成严重后果,因此隧道的交通安全问题已引起高度重视。
与一般公路相比,隧道具有独特的道路和环境特征。考虑到隧道消防、安全及路面光照度等方面的问题,公路隧道内一般采用水泥路面,而隧道外多为沥青路面。隧道是一个相对封闭的行车通道,其内部返潮严重,造成路面附着系数下降;通风性能较差易导致车辆排放的废气不易排出,与车辆泄漏的冷却液、润滑油混杂沉积于路面,进一步降低路面的附着系数。另外,山区气候条件特殊,经常降雨、降雪、多雾,导致隧道入口处积水,冬季路面结冰,能见度下降等问题,使公路隧道行车安全受到严重威胁。隧道内交通安全隐患大,隧道内部唯一与外界相通的地方仅有两端的出入口,一旦出现交通事故,整条路段都会深受其影响,甚至引发更为严重的事故后果[1]。
公路隧道内交通事故有以下特征[2]:
(1)隧道交通事故主要有:追尾、撞壁、侧翻等。追尾是隧道事故的主要形态。据统计隧道内发生追尾事故的车型大多是小汽车,由于小汽车速度比较快,在进入隧道的时候“黑洞效应”的时间相对比较长,容易产生追尾;其次是货车,货车由于制动能力差,在交通量较大的路段容易造成追尾事故。
(2)在隧道洞口外100m至隧道洞口以内300m区段,交通事故发生的概率偏高,多发生在隧道入口段、长下坡段、下坡弯道路段。
(3)南方多雨水地区,水泥路面的隧道交通事故远远高于沥青路面的隧道。恶劣的天气条件会使路面结冰,形成水膜导致路面摩擦系数下降,大雾导致能见度低、驾驶员视线受阻等,容易导致交通事故。
驾驶员从亮处进入暗处即进入隧道,最初看不清任何东西,经过一段时间,视觉敏感度才逐渐增强,恢复了在暗处的视力,称为“暗适应”。相反,从暗处突然来到亮处即驶出隧道,最初感到一片耀眼的光亮,看不清任何物体,只有稍等片刻才能恢复视觉,称为“明适应”[3]。公路隧道出入口易发生交通事故,这与驾驶员的心理、生理变化及隧道口的设计都有关。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4]:
(1)隧道进出口光线明暗变化太快,进出口照明不足,当司机驶入隧道时,由于隧道的“黑洞效应”,往往会先降低车速;待车辆进入隧道后,由于人眼对黑暗适应的滞后性作用,驾驶人会产生短暂的视觉盲区,待适应后再加速。当司机接近隧道出口时,由于隧道的“自洞效应”,司机往往不能准确判断与前车的间距,此时极易引发追尾事故。
(2)路面抗滑性能降低。隧道内外路面摩擦系数不一样,车辆进入隧道的行驶速度稍有变化,车辆容易打滑使方向失去控制,发生撞击侧壁、侧滑与后车或相邻车道行车相撞。
(3)气候条件影响,如严寒地区冬季降雪较大,春融期,隧道进出口路面易出现结冰现象,当司机经验不足、安全意识不够、不注意观察路况,会导致车辆打滑,引发交通事故。
在隧道照明设计方面,许多国家确定了设计原则和标准:如美国IES、英国BS、日本《隧道照明设计指南》、国际照明协会的CIE标准及中国的《公路隧道设计规范》等。共同遵守的设计原则可归纳为以下几点[5]:
(1)隧道内不管是白天或夜间均需设置基本照明;
(2)白天车辆进入隧道时,路面亮度应逐渐下降,使司机的视觉有一个适应过程,将入口段分为引入段、适应段和过渡段;
(3)确定引入段、适应段和过渡段的长度(S),通常按车速(V)以T=2s的适应时间来确定,可用S=VT/3.6(m)来估算;
(4)出口段也应设过渡照明,在双向交通情况下和入口段相同;
(5)夜间出入口不设加强照明,洞外应设路灯照明,亮度不低于洞内基本亮度的1/2;隧道内应设应急照明,其亮度不低于基本亮度的1/10。
光导照明是目前普遍流行的一种新型照明装置,比较成熟的是利用光导管技术为建筑内部提供照明。光纤照明早在20世纪30年代就已经被人们接受,在欧洲和美国,一些地铁和隧道中已经采用了光纤照明,例如美国马塞诸塞州波士顿的10000多英尺的隧道部分采用光纤照明替代常规灯具,并达到了预想的效果。光纤照明具有安全健康、设计灵活、便于维护、适用性强等优点,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就受到国内外学者的重视,各国先后投入了大量的资金用于这方面的研发。[6]
(1)节能。由于光纤照明系统采用的是高效率的进口灯泡作为光源,同等照明效果其对电能的消耗只是原用高压气体灯的额10%。而光纤作为传光介质,它的定向性也是普通照明灯具所不能达到的。
(2)光线舒适。光纤作为新兴的传光介质,已经成为“绿色照明”领域中的重要一员,它的光谱均匀分布,光色平均柔和,滤除了大部分的红外线和紫外线,有效的防止眩光的现象发生。它是最为接近自然光的光源,也就是最为人眼所接受的光源。
(3)先进。作为新型传光材料,它的科技性显得尤为突出。它电噪声极地,没有任何的声音污染,自带的散热系统也可以满足更恶劣的使用环境。
(4)易维护。照明系统是隧道工程中重要的组成部分,维修和更换的成本太高并且影响隧道的正常使用,所以使用易于维护的照明方式就显得尤为重要。光纤照明系统解决了这一难题。
通过这一方法,使驾驶员较早地了解行车前方的路段情况,较早地做出反应和调整,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隧道照明的目的与道路照明相同的,均是为了给驾驶员提供良好的视觉环境,保障行车安全,提高运输效率。通常情况下隧道照明分为接近段照明、入口照明、过渡段照明、中间段照明和出口照明。通过改善隧道不同路段的照明来改善驾驶员的视觉适应性,进而提高行车安全。
由于隧道出入口易发生交通事故,故驾驶员在进出公路隧道时应注意如下几点:
(1)遇到视力疲劳可以停车休息一会儿,或下车活动身体,居高远望,眨眨眼睛。
(2)控制驾驶速度,进入隧道前减速,开启前照灯,增强进入隧道时的暗适应性。在隧道出口处司机切忌加速,出隧道200m内不得加速。
(3)特别注意不应将车停放在隧道口附近。进隧道时不超车,隧道中不超车,出隧道时更要严禁超车。[1]
隧道由于其具有道路情况复杂、封闭的特殊性,一旦发生事故,往往造成人员伤亡、车辆损毁、交通堵塞等严重后果,因此隧道的交通安全问题应受到高度重视。新型的隧道照明技术能够改善隧道行车环境,保证行车安全。光纤照明作为新兴的隧道照明设备,它高效、节能的优势克服了传统的不足,是未来隧道照明的趋势,有着巨大的发展空间和应用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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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步伐的加快,银行监管部门及金融市场对商业银行的内部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强化和创新商业银行的内控机制也便提到案上。强化和创新是由现有商业银行的内控机制的现状和所存在的问题所决定的,也是商业银行自身健康发展的根本保障,是应建设现代金融企业而产生的。
随着商业银行自身不断的壮大,各项业务的不断拓展,其内控机制的创新势在必行,那么,应如何进行内控机制的创新,才能更为有效地推进内控机制的建设,以此来保证商业银行进入良性、健康的发展呢?笔者在此提出几点拙见:
第一,从推进商业银行的组织制度入手,对其进行创新,从而有效地增强商业银行的组织控制能力。这里可以从三个方面着手:一是积极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把国有商业银行改为由国家进行控股的股份制银行,这样更有利于商业银行发挥自身的优势,调动商业银行的积极性,使商业银行在运作过程中更为灵活;二是对现有的组织体系进行整改,使其进入有序、高效的状态;三是完善和规范法人授权,明确界定各级主要职能及主导地位,减少管理层次,使商业银行逐步走向统一的法人体制。
第二,在建立健全信贷决策体系,确立信贷资产管理责任制的基础上,精心构筑“三道防线”。信贷决策体系与信贷资产管理责任制是降低国有商业银行经营风险的前提和保证,二者的完善有利于提高商业银行风险抵御能力。当前国有商业银行存在的最大风险就是信贷风险,因此,信贷决策体系与信贷资产管理责任制的建立和完善迫在眉睫,但同时,也必须对其原来的制度和体系进行改革、创新,“取其精华,弃其糟粕”,“三道防线”的建立是降低风险的关键。具体指:(1)制度防线。积极推行三查分离制度,将各级行的贷款调查、审查职能和批准发放、办理职能等分开,并建立贷款相关的各项基本档案,以备商业银行内部随时监查,对有风险的情况能及时做出预警,果断采取措施。(2)舆论防线。加大信贷政策宣传力度,增强信贷工作的透明度,有利于银行与个人、企业、政府等的交流与沟通,促进相互了解,取得相互支持。(3)法律防线。对信贷相关的一切事务,必须依法办贷,所有手续和程序必须符合法律法规,使其所产生的业务具有法律效力,获得法律的支持和保护。
第三,转变思想观念,对现行的人事分配制度进行改革,建议推行行员“淘汰制”。银行在选人、用人方面必须改变传统的观念,要变被动为主动,实行行员“淘汰制”,这样才能不断的优化商业银行的内部结构,培养行员们的竞争意识和危机意识,不再认为是“铁饭碗”。有了竞争和危机意识,相信商业银行的相关工作人员和领导的工作将会更为出色。
第四,建立强有力的督查机制和内控监督机构。督查机制的建立,其目的并不是为了处罚,它主要是建立在自觉执行的基础上,是为了确保有效地防范风险,防弊补漏,减少工作误差,方才可以充分发挥稽核审计在防范银行经营风险中的控制作用。建立严格的监督和检查机制,是做好相关业务的评估及审计工作的关键,而内控队伍建设的加强,则是确保内控机制顺利进行的基石。在操作过程中,内控监督机构在形式上和实质上必须保持独立。
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内控机制,并进行不断的创新和优化,是实现商业银行体系安全与效率的关键。只有不断地对现行内控机制进行改革和强化,商业银行才能具有新鲜的活力和造血功能,是实现我国商业银行蓬勃发展的主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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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1]报告把源头治理作为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的主要方式,并提出通过道德约束作为源头治理的主要途径。国家治理现代化是制度现代化与人的现代化的相结合,现代化的社会治理固然需要制度的保障,但人的德性是问题的根本,社会治理问题的解决最终还需人的自我约束,这就溯源到人的德性。离开了人的德性,社会治理的源头治理就无从谈起。研究人的德性问题与社会治理的关系,探讨社会主体的道德问题对于社会治理机制的形成乃至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实现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取得了空前的发展,但带来的社会问题却不容忽视。经济多元化引起了利益格局、社会结构的分化,使得全能型的政府社会管理难以为继。不同的利益主体、社会阶层参与到社会治理之中,使社会更加复杂化,加剧了社会治理的难度,源头治理的问题愈显重要。
源头治理是指从引发社会问题的根源着手的一种社会治理方式。源头治理包括两种情况:一是从治理对象上看,指社会矛盾起因的源头治理。二是治理方法的源头,指从提升社会主体的道德水平来积极预防各种矛盾的发生,或者从制度创新上防范各种矛盾的发生。
据有关部门统计,2013年全国信访前十位的突出问题依次为:房屋拆迁、劳动社保、农村土地征用、涉法涉诉问题、出租车停运等交通运输问题、民办代课教师待遇、医疗纠纷、复退转业军人问题、环保问题、涉众型经济案件引发的问题。这些问题单一发生,也许对社会秩序的冲击不会很大。但在社会信任度低、底层焦虑严重、沟通机制匮乏等前提下,一个偶然的事件可能导致这些问题叠加发生,往往演化为危害极大的群众性事件。那么导致这些问题的根源在哪里呢?
首先是贫富差距导致的矛盾。改革开放启动了利益多元化的进程,在这利益格局调整时期,个人的能力、社会地位、制度等因素造就了各种差异,成为社会矛盾的根源。这些差异表现为:一是城乡差距,城市因为公共设施发达、就业机会多、社会保障完善、文化素质高等,收入明显高于农村。二是地区差距,改革开放是以东部地区为起点的,改革初期,国家的政策、资源投向,明显倾向于东部地区,造成了东部发展速度高于中西部地区。三是行业差距,由于长期的收入分配体制的缺陷,不同行业因为权力、资源距离的差异,导致了收入比的不正常化。导致这些差异的根源不在于个人的努力,而是先天因素决定的,会加剧个人对社会的怨恨和社会紧张程度。这种情绪一旦找到突破口,就会转化为泄愤性群体性事件的导火线。
其次是市场经济中的个人自利行为。人总是处在追求自身利益与公共利益冲突的困境中,为了有效地缓解两者的对立,无论道德社会还是法律社会都有一整套机制来协调人类行为。经济学中把人类行为分为“生产性”和“非生产性”的两类。“生产性”的行为,是指人类在追求自身利益同时,给社会带来了利益的增进。如专利技术、物质交流、生产服务等。“非生产性”的行为,是指在追求自身利益的同时,却把成本外化于社会,损害了社会利益。如环境污染、坑蒙拐骗、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等。在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过程中,造成了公共利益的损害。对于“非生产性”行为的发生与否,不仅仅法律制度是否完善的问题,这背后有一个根源性的问题,即主体的德性问题。个人德性的欠缺,是这类社会问题的根源。
再次是传统文化中的家族主义造成社会成员相互间的信任度低、疏离感强。家族文化强化了以家庭或家族为中心的社会关系模式,走出家族圈子,社会成员之间的信任度很低,无法形成跨家族的社会合作,对公共利益漠不关心,整个社会缺乏凝聚力,社会秩序处于离散状态中。在共同体内,“宗族之所以能够发挥组织功能,除了传统国家留下了村庄自主治理的政治与社会空间外,更重要的是它能树立村社伦理与准则,保证其实施,并主要通过村庄舆论机制促成村民合作。当然,这种合作空间主要是以血缘为基础的地缘共同体。传统乡村社会能绵延数千年,实得益于这种村社内部良好的合作。” [2]社会治理所需要的社会基础恰恰是超越家族本位的合作主义,社会成员必须跳出家族的狭隘范围,关注并走向广阔的公共空间,掌握社会治理所必须的信任与合作、沟通与协商、竞争与认同等技巧,从源头上促进社会治理的发展。
在社会治理中,强调源头治理,具有重要的经济与社会价值。第一,源头治理有助于消除社会差别,因为它重视从引发社会矛盾的根源上寻找社会治理的对策,为此,着力与消除社会差别,改善社会底层的福利,缓解贫富阶层的对立。第二,源头治理有助于提高社会认同感,因为它重视化解社会矛盾机制的创立,因而社会不同阶层的协商机制得以建立,在协商中增进共识、达成一致。社会治理中存在的各种困境,并不是因为我们缺乏现代化的制度体系,而是因为缺乏制度生存以及培育符合社会治理需要的成员的社会生态环境。第三,源头治理有助于提高社会公德水准,因为它要求社会主体自我约束,因而使社会主体认识到破坏性行为的不道德性,主动地遵循社会规范。第四,源头治理有助于提高社会经济效益,因为社会主体学会了对自身行为的成本与效益分析,减少不合作行为给社会带来的损失。
所谓社会治理,当前最重要的问题,就是恢复社会治理之“道”。这个道,就是精神信仰,就是一种超验的价值观,就是一种伦理,一种终极道德正义性[3]。由于道德规范对人有指令、规导作用,人们一般都会承认,道德文化具有社会治理功能,是一种社会治理工具。道德是通过影响个人的思维与行为方式对社会治理发生作用的,道德规范所强调的认同、和谐等核心原则,恰恰是源头治理所追求的目标。
道德机制是作为规范形式的道德基于社会秩序的价值追求,对人民的社会行为产生的普遍的、自发的调控。道德机制的作用首先需要一套与社会共同的价值目标一致的、得到社会成员普遍认可的规范体系。道德机制的作用方式是依赖于人们的自觉遵守,表现为社会成员对违反这种规范体系行为的谴责,以及责任人的自我谴责,把任何违背这种规则的行为视为不道德,为遵守共同认可的规则确立心理防线,从而在源头上防范这种行为的发生。
作为一种社会治理机制,道德机制的发生依赖于一套精密的机制,相互配合,从内心的自我约束到外界的舆论监督,促成了道德效力。
道德机制运作的逻辑前提是拥有一套道德规范体系。在我国古代社会里,儒家思想指导下的社会运作不是依靠宪法和法律制度来规范,而是将儒家的系列道德伦理内化于心来规范的,这些伦理规则核心内容就是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关系,表现为忠、孝、仁、义、信。但这套道德规范体系往往导致民族认同、公民意识、公共道德低下。社会治理的道德规范体系应该是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高度一致的,是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最高要求。道德规范在不同场合、对不同主体有不同的要求。在公共场合,社会成员拥有共同的道德要求,即公共道德。对于不同职业群体,道德要求表现为师德、医德、官德等。如,儒家的以德治国思想是从治理主体,即君主的角度来阐释的,主要是指君主要施行仁政、爱民,对官吏的要求就是廉洁、奉公等道德原则。又如,中国传统的社会关系原则“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有效地处理不同社会主体之间的交往规则,同时也确立了社会治理的道德原则。
道德机制运作的起点是道德内化。道德来自生活经验的总结、反映了特定区域的人对共同生活秩序的认可,根植于人的意识之中。作为一种社会治理机制的道德,在古代中国是依靠“修身”“安人”两套互相配合机制。“修身”是一套自我约束机制,强调自我发展、完善,将道德规范内化于心,形成道德主体内在的道德自律准则;“安人”是一套社会治理机制,强调以德化人、治国安邦。从“修身”到“安人”,正是儒家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政治宏图的展示。“修身”的根本目的不会停留在自我发展上,“安人”的目的在于施展政治理想。道德内化具体表现为一个人的良心。良心作为道德自律性的最高体现,作为道德主体内心的道德法庭,是道德发挥作用的内部机制,在规范人们的社会行为中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如果没有良心,即道德内化未能形成,道德机制对其就无法形成调控作用。
道德内化是道德机制发挥效力的内部机制,包括引导、评判、反省、自律等机制。引导,是指道德通过人们日常生活将独特的社会规则潜移默化与社会主体的思维与行动中,自觉地调适自身行为,使其符合共同的规则。评判,就是依据这种规则,对自身行为进行预设、对他人行为进行评价,判断是否符合共同的是非、美丑、道义与邪恶的标准。反省,是指社会主体对自己业已发生的行为不停地反思,提升自身的道德认知能力,提醒、检测、责备自己的行为,以期更加符合道德规范的要求。自律,就是在没有外部压力的情况下,面临着各种诱惑,坚信自身的道德信念,自觉地遵循道德规范的要求,无需舆论的压力,也无需国家的强制,就实现了社会所希冀的行为方式。
道德机制运作的保障是社会舆论。道德效力的最大特征是自律性、非强制性,并不意味着道德是不需要外部强制的。社会舆论就是道德效力的外部机制,没有社会舆论的压力,道德就是纯粹的教化工具,就失去了自我提升的机会。社会舆论是一种社会生活共同体的凝聚机制,具有公共性、公开性、生活性、群众性等特征,是群众用日常生活的标准来衡量个人行为的真善美丑等,具有浓郁的生活特色。社会舆论的作用依托于生活共同体,一旦离开这个共同体,舆论的效力将失去基础。在流动的社会里,共同体处于不断变换之中,难以形成共识,对于触犯共同的生活准则的人,无法处于共同体中,才能实施鄙视、抨击、冷落等道德处罚手段。因此,在开放、流动的社会里,外部的道德机制建设尤其困难,也加剧了道德内化的能力,从而发生普遍性的道德滑坡现象。
道德机制的形成有助于优化整个社会环境。伴随改革开放而来的社会道德滑坡现象,其根源在于面对种种诱惑自我调控能力欠缺,作出了各种不道德,乃至违法行为。道德机制从根源上让道德主体树立道德防线,从心灵深处鄙视各类不道德、违法行为,自觉地以高道德标准约束自己,处理各种社会关系,从而杜绝这类现象的发生,营造良好的、和谐的社会氛围。
道德机制有助于源头治理的实现,许多社会矛盾的源头在于社会成员的道德标准未随着经济社会化的发展而发展,落后于现实生活的需要。社会治理的最终目的不是社会秩序的稳定,如果这样认为,统治型和管理型不失为最佳的社会治理模式。社会治理的目的在于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即“以人为本”的目标。在这个目标中,自然包括让每一个人发展为一个有道德的人的内容。
道德机制从对社会成员提出更高的道德要求出发,有助于形成推动社会治理力量社会群体,实现社会治理的目的从工具化到价值化的转变。
道德机制推动了国家治理的现代化发展。作为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的社会治理,是一种服务型的社会治理模式。它“与服务这一核心的价值理念相联系,与公共管理多元主体之间的合作及服务者与被服务者之间的合作相配套,拥有服务—信任—合作的社会治理机制,是一种服务行政的制度模型、治理工具和行为模式。”[4]在这里,信任成为政府服务和个体社会行为的中介,政府的服务精神与个体的合作通过信任机制发生了互动。在政府的服务理念向个体行为转化与互动环节中,个体的公共道德水准得到了有效的提升。这种道德水准的提升是建立在政府与社会的契约精神中,个体对政府的忠诚、对自身行为的约束,不是建立在经济学意义上的成本与效益的考量上,而是将契约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由个体与政府的这种信任关系而生成的天然无缝的合作,正是源头治理的目标。
从管理到治理,反映了对人与社会关系认识的进步。在管理型社会里,人被剥夺了作为社会主体的独立性、自主性,高度依附于形形色色的组织,成为一个任人摆布的棋子,失去了人格独立的渴望,个体的道德建构无从谈起,公共道德与个人道德混淆不清,整个社会道德水准也必然下降。在治理型社会里,人是独立的、自由的个体,个体可以自由地决定加入何种组织,私人领域与公共领域存在可以判断的界限。在这种社会里,个人道德、公共道德得以建立,尤其是在公共领域的建构中,道德因素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在社会治理中,道德机制的建构过程,实质就是社会治理的形成过程。
第一,加强国民的道德教育,树立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道德自律的形成依赖道德主体强烈的责任感和高度的使命感,通过日常的社会活动,在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长期循环中,不断加深对道德的认识,修正与规范个体的行为,逐渐形成与整个社会一致的高尚的道德情操。“道德主体与道德规范才能达到相互依存、不可分离的程度;唯有这样,道德的力量才能最大程度地发挥出来[5](P152)。道德教育就实现了这一功能。
教育要回归生活,超越政治。思想教育的有效性关键在于教育与现实生活的关联度。越是与生活关联的教育,越有实效性。联系现实生活的教育才能使受众联想到现实生活,才能在现实生活中运用教育所得。同时要重视道德楷模的力量。“榜样教育作为一种社会治理模式,主要通过树立榜样——宣传榜样——学习榜样几个环节加以实现。”[6] 将道德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联系起来,宣传两者之间的共性,实现道德教育与核心价值观教育的双重效果。
第二,完善社会制度建设,将道德内容内化于制度建设之中。道德自律机制不是必须与他律机制的互补才能得以强化。道德机制建设固然需要以自律为根本,来自外界的他律能促进自律的形成;自律机制的强化有助于提升他律机制的实施效果。他律机制就是国家正式制度体系,强调道德机制在社会治理中的功能,不是忽视正式制度的建设。强调源头治理中的道德机制,并非是把所有社会现象归源于道德问题,从道德机制上寻求对策,否则就会沦为泛道德化的批判,忽视了社会利益多元化、社会结构分化带来各种社会问题的制度性根源,忽视制度建设在社会治理建设中的重要性。自利是人的本性,本身无可厚非,问题在于如何约束人追求自利的行为,用制度来规范人的自利行为,这也是社会治理的根本。
第三,推进社会治理体制改革,在广泛参与中获得道德实践的机会。社会治理体制改革,核心内容在于建立政府—社会—个人之间的合理关系。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治理格局,需要有效的参与,激活社会活力。政党与政府在全能主义主导下,社会失去了参与的空间,社会从属于国家,只能是单极的国家对社会的控制。社会治理需要合理界定政府的职能。强政府自然是需要的,但不能以失去社会自治为根本,合理的社会结构应该是政府与社会力量处于均衡状态。政府与社会之间有各自的权限,在政府权力不及的地方,就有了社会参与的机会。通过参与,社会成员才能得到进一步的道德实践,提高道德水准。只有这样,个体的独立道德才有发展的空间。道德在独自的空间内发挥调控功能,既能强化行政伦理建设,又能塑造社会道德体系。
社会治理转型实质就是把社会治理的责任部分地从国家转移到社会身上,作为社会主体的个人参与到社会治理的进程中,个体德性的重要性就显现出来了。德性为个体参与治理确立了一道思想、行为底线,自觉地调整行为方式、目标,使个体追求与社会要求有机地融合起来,从而实现良好社会秩序的源头控制。当然,强调制度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不是把制度等同于有效治理。制度本身不一定带来公平正义,制度甚至可能加剧社会正义的失衡。在复杂的社会转型时期,许多社会治理问题也许就是制度带来的,制度建设与道德机制的结合是源头治理的本质要求。在市场经济中,道德具有重要的规范作用。但是,道德规范的有效性离不开正式制度的配合和支持。如果一个社会不能通过正式制度的创新和完善来有效地抑制、惩戒各种非生产性自利行为,则任何道德规范都将失效。只有基于共同价值观建立起来的社会关系,才能建设精神家园。源头治理增强了社会主义法治化的道德底蕴,源头治理依赖道德机制的自我约束与自我管理,把责任、义务等法治精神融入生活,强化了规则意识、契约精神,这些都是社会治理法治化的必要支撑。从这个意义上讲,加强道德机制建设,的确是源头治理的必然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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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不仅有助于完善企业管理,而且有助于推动企业发展。结合企业实际,从教育、内控、责任、监督和奖惩等五个方面提出了构建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常态机制的建议举措,以防范廉政风险,加强反腐倡廉力度,强化惩防体系建设。
论文关键词:党风廉政;常态机制;廉政风险;反腐倡廉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完善惩防体系,突出反腐倡廉教育实效,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笔者结合工作实际,对构建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常态机制作出了如下思考。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有助于加强企业管理,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可以减少廉政风险,但绝不能以抓党风廉政建设替代日常企业管理,两者既有内在联系又有本质区别。企业管理的对象是单位人,内容涉及企业的各个方面,不仅包括企业人、财、物,还包括党建、企业文化、人的行为等。相反,党风廉政的对象是自然人,通过教育、监督、惩治人的行为,提高人的思想道德水准,做到自觉遵法、守法、不违法。企业管理水平高的单位也不能保证不会发生违纪违法的事件,但企业管理混乱、薄弱的单位必定会常出事、多出事、早晚出大事。所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与切实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之间存在相辅相成的关系,即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发现企业管理的不足,在加强企业管理中弄清廉政建设重点。
发展是企业的核心工作,员工队伍的稳定、工作条件的改善、企业文化的建设等都有赖于企业发展。针对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如果抓的太多,会影响企业发展的观点,笔者认为,抓党风廉政建设不仅不会影响到企业发展,反而会对企业发展起到保驾护航、排忧解难的作用,可以进一步促进企业规范、健康地发展;如果抓党风廉政建设真的会影响到企业发展,那不也是党风廉政建设的本意,不顾企业发展而片面追求的“廉政”,是没有意义的党风廉政。因此,通过抓党风廉政建设可以使企业发展中的一些“常规”做法更加规范、更加公平、更加透明,从而引导企业健康发展。
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常态机制的构建一般应从教育、制度、监督、改革、惩治、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等方面综合考虑,根据电力企业特点,笔者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构建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的常态机制。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德教为先”、“修身为本”,因此,首先要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构建党风廉政建设常态机制的重要内容。一是制订教育计划。每年定期制订反腐倡廉教育计划,大教育计划下再细分领导干部和普通员工两个不同的教育层面。二是提高教育针对性。立足岗位实际,区分不同类型、不同群体,有的放矢,把教育重点和反腐败重点结合起来,教育方法上因人而异,教育形式上灵活多样,可以是单向传统教育,也可以是互动、自律教育,还可以围绕专题开展讨论。三是丰富教育内容。以思想道德教育为主线,对领导干部要进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利益观、地位观教育,对普通员工的教育则以党纪政纪、典型案例为主。四是实现教育面全覆盖。党风廉政建设教育要尽可能地扩大教育面,领导干部和重要岗位人员是教育重点,务必实行会议签到制度,使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方位覆盖。
党风廉政必须依靠制度建设,才能健康而平稳地开展下去,党风廉政中出现了新问题、新情况,需要制度建设不断进行调整和创新。一是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明确党委会、党政联席会、局长办公会的决策范围,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前期经济技术论证、法律把关及过程控制、执行监督、失误追究等相关制度或流程。二是建立健全权力制约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预算管理、招投标、物资采购等组织机制,强化权力集中领域的集体决策,使之与“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相补充,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建立和完善重点岗位轮换交流制度。特别注重建立资金进出的把关程序。三是健全相关专业制度。要加强财务内控制度,尤其要实行财务稽查、年报审计制度,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施工队伍选择、大宗物资采购等方面制度,治理商业贿赂,防范廉政风险。
要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仅仅依靠主管部门几个人的力量是不行的,必须将这种压力传递到各层各级。只有各部门、班组看好了自己的门、管好了自己的人,企业党风廉政工作才算有了基本保障。一是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责任考核。部门、中心无论大小,均要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党风廉政工作与部门、中心的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同检查、同考核、同奖罚。二是建立、修订“管用、能用、实用”的企业惩防体系,落实“一岗双职”,建立健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各项管理制度,树立“廉政不分领导干部和普通员工”的工作理念,自觉对号入座。三是按“分层实现,分级负责”的原则,从重要岗位和重点领域入手,将廉政风险管控逐步纳入领导干部、普通员工岗位职责和绩效评价,在工作流程中形成“上一环节对下一环节负责,下一环节对上一环节监督”的廉政风险监督责任机制。四是把党风廉政执行情况作为干部使用和培养的重点内容,树立良好的用人导向,建立素质全面的企业管理者队伍。
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绝对权力产生绝对腐败,这是被无数事实证明了多次的真理。根据电力企业特点,监督可从以下几方面开展。一是会议监督。根据上一年度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财务年报、年度审计和当年企业发展规划,定期召开企业党风廉政建设风险分析会,找出廉政建设的薄弱环节,确定廉政建设的“危险点”,制订“监督”预案。二是集中监督。组织开展反腐倡廉的“反违章”活动,集中人力、时间“查隐患、反违章”,特别是对资金管理、“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物资管理等方面,可进行地毯式自查,制订整改计划,排除廉政风险。三是项目监督。针对企业发展规划,对新上项目、新建工程、新购物资设备等等,必须建立项目效能监察,全过程进行监督、预防。
法律和制度都有限定人的行为的作用,企业建立党风廉政奖惩机制,对大多数人的违纪违法行为会起到制约作用。企业奖惩机制应包括以下几点。一是制订“企业党风廉政事故(或异常)奖惩办法”,借鉴电力安全生产管理经验,明确规定发生哪一类党风廉政的违纪违法事件,哪一级领导干部、责任人应接受具体处罚,使大家不想为、不敢为。二是制订“企业党风廉政责任追究办法”,一旦发生违纪事件,要立即召开“事故分析会”,责成违纪事件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到主管部门“说清楚”,情节严重的按相关规定追究其部门或中心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责任。三是重视来信来访查处,尽可能把“问题”解决在企业内部。认真对待群众信访,及时采取有力措施,把企业损失降到最低,努力挽救失足干部、员工。
构建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常态机制,不仅可以加强企业管理,确保企业国有资产不流失,而且可以确保干部、员工队伍的廉政安全,推动企业健康、有序、规范、持续发展。惟有依法依规,客观公正地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继续加强监督,加强反腐倡廉宣传力度,强化惩防体系建设,才能为助推企业健康和谐发展保驾护航、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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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建筑工程也越来越多。而在进行施工时,建筑工程管理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同时也对建筑质量起到制约和促进的作用。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建设工程管理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进入信息化时代后,应用信息技术在企业运营管理中发挥着重要的管理规范作用,这也促使建筑工程管理人员清醒地意识到应用信息技术的重要性。本文结合笔者的工作经验,分析当前建筑工程管理中应用信息技术的重要性,探讨建筑工程中应用信息技术所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具有建设性的信息技术应用策略,希望能够更为高效地推动信息技术科学合理地应用。
关键词:信息技术;建筑工程;管理;应用
1在建筑工程管理中应用信息技术的重要性
1.1充分应用信息技术,有助于实现实时管理目标
在建筑工程管理工作中,建筑物拥有明显的固定性特点,这使得建筑物需要长时间地或者永久性地与地基连在一起,处于相对固定的位置中。因此,建筑施工人员连续施工或连续使用建设设备时,就应该加大对建筑工程项目的及时性管理力度,这在以前的管理中几乎是不可实现的,而充分应用信息技术则能够轻易地将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中所产生的管理数据及时地发送给项目管理人员,实现实时管理的目的,提升项目管理效率。
1.2全面应用信息技术,有助于达到多样化管理要求
在比较相似的建筑风格背景下,建筑工程实际所处的建设条件、所处的建设环境以及所采取的实际管理方法也会存在较大的差异性,这也是造成建筑工程模式存在较大差异的重要原因,必然会导致建筑工程实际管理工作难度大大提升。在建筑工程管理中全面应用信息技术,就能够更为深入地了解建筑工程实际的施工环境以及其所相应的施工条件,以便于建筑工程管理人员有所针对性地采取多样化的工程管理策略,以更为灵活地应对建筑工程建设中所发生的各种突发状况。
1.3深入应用信息技术,有助于满足全程管理需求
与其他项目管理相比,建筑工程管理存在明显的规模大、工期长等特点,再加上建筑工程需要经过不同季节的变化,会加大建筑工程露天施工的难度,这不利于开展建筑工程全过程管理,大大增加其难度。因此,在当前建筑管理中深入应用信息技术开展建筑工程施工管理,进而更为科学地开展建筑工程全过程管理工作,对于缩短建筑工程工期有着重要的意义。
1.4高效应用信息技术,有助于实现全方位管理目标
因当前国内建筑工程项目规模较大,再加上建筑工程实际施工环境以及条件难以达到预期要求,假如采取过去的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策略,肯定会对建筑工程项目中人力、财力以及物力等资源产生明显的消耗影响,并且难以有效提升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水平。因此,高效应用信息技术,有助于协调同一建筑工程项目所需的人力、财力及物力,并形成完整的统一体,更全方位地管理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这对于建筑工程项目顺利实施,提升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水平有着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
2建筑工程管理中应用信息技术的主要影响因素
2.1企业文化
信息技术想要在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中得以深入的应用,必然要求信息化建设成为企业文化的核心构成元素。对于建筑工程管理企业而言,信息只是原材料,梳理而成的知识则是其核心竞争力。
2.2管理模式
经过多年对信息技术应用成本的深入分析,企业管理模式是影响信息技术是否成功应用的关键因素。在传统时代所构建的专业分工管理模式,在当前信息化时代其反应过于迟钝的劣势尤其突出。而在建筑工程管理及运营中,要求设计、施工、运营等不同部门间紧密配合。但是,由于不同部门间所存在的壁垒,导致难以顺畅地流动信息,使得信息技术应用的成功可能性大大降低。
2.3应用理念
由于信息技术属于专业性较高的领域,在最近几年里得以高速的发展,持续推出新的应用技术,使得企业管理人员及终端用户难以把握技术应用重点及难点,更多时候是处于自身工作需求提出清晰度较低的需求。但是,由于信息技术属于整体性较高的应用技术,不同部门间的数据共享需求更为突出。这必然要求信息部门结合不同业务需求,提出整体性的信息技术应用方案,满足建筑工程项目不同部门管理需求。假如难以在不同应用部门间协调相应的信息需求,则难以推进信息技术应用工作。
2.4人员素质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必然基于强大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人员的管理理念及管理技能,必然影响到建筑工程管理策略的应用,在信息技术应用领域同样如此。假如对员工缺乏持续有效的技能应用培训,自然难以有效地提升建筑工程项目管理工作人员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目前在建筑工程项目管理领域中,虽然有很多系统设计及开发实现的质量较高,但是却难以得以有效应用,企业管理人员素质较低是重要的原因。
3建筑工程管理中应用信息技术所存在的问题
3.1缺乏专业的信息技术人才
在建筑工程管理中深入应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必然要求建筑企业打造高素质的综合性信息化专业人才,不仅仅需掌握丰富的建筑工程管理知识,还应掌握扎实的信息技术应用理论。但是,当前建筑工程组织架构存在如下问题:员工数量跟不上发展需求,岗位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亟需提升员工素质特别是信息技术应用技术,高层次管理人才严重缺失。
3.2信息技术应用范围有待扩大
当前信息技术在建筑工程管理中的应用主要集中在建筑工程管理前期工作中,包括建筑工程招投标、工程造价预算管理、建筑施工设计,而建筑工程管理中重要的建筑工程项目进度与质量管理、建筑成本核算与控制领域却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未能够深入应用信息技术,或者所应用的信息平台未进行整体性的统筹、功能同质化严重,未能够结合建筑工程管理实际需求做相应调整,大部分属于低水平的重复性工作。此外,在较短的时间内难以紧密地结合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实际内部管理细节高效地进行信息技术应用工作,使得所应用的信息技术不能满足建筑工程管理实际需求,难以发挥信息技术的管理作用。
3.3信息技术应用理念过于落后
建筑工程项目作业中,不同的员工岗位,所掌握的建筑技术有所差异,不同的人处理问题的方法与方式也存在一定的差异,大多数人解决问题更依赖于自身工作经验,受传统观念较大的影响。再加上部分工程管理工作人员难以适应当前信息化时代工作要求,缺乏先进的建筑工程管理理念以及科学合理的管理方法,并且建筑工程项目未提及明确的信息化要求,必然造成多数工作人员难以清晰地意识到应用信息技术能够给建筑工程管理所产生的积极作用。
3.4管理体系不够完善
规范性、整体性与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紧密结合,具有高可操作性的信息技术应用管理体系是信息技术在建筑工程管理得以深入应用的重要前提,但是当前部分建筑工程由于缺乏完善的信息技术管理制度而导致在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中难以高效地应用信息技术。目前,国内高校所推出的工程质量监督PDA平台,对于建筑工程管理环节中信息采集与处理,及时跟踪施工进度与质量有较大的帮助,但是在实际推广应用中仍然需要结合建筑工程项目的实际管理需求制定有针对性的应用策略。
3.5缺乏统一的地区行业标准
对于国内建筑工程项目现状而言,其分布较为广泛,而且不同地区的建筑行业所构建的行业发展标准也有所差异,这使得在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中应用信息技术面临着行业标准不同所带来的应用难度,不利于信息技术在当前国内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中得以深入应用。
4建筑工程管理中应用信息技术对策
4.1加强信息技术应用的统一性
由于在建筑工程管理中存在管理流程特殊化的特点,因此,在工程立项及招标环节中需采取批量定额的方式,造成管理系统过于复杂、庞大,必然会导致定额增加,因此,如何才能提升建筑工程信息技术应用的灵活性成为当前建筑工程管理中应用信息技术关注的重点。在当前建筑工程管理中,应用信息技术所获取的信息能够为管理机构提供重要的工程成本核算参考数据,在建筑工程施工环节中也会牵涉到不同的管理细节,这必然要求在建筑管理工程应用信息技术时充分考虑不同部门的管理需求,改善工作管理流程,更为科学、合理地监控不同部门的进度及质量管理力度,构建全新建筑工程管理环境。
4.2提升建筑工程数据库的实效性
在当前国内建筑工程领域中,多数是根据设计机构或建设部门所发布的核算信息,采取编制投标报价的方式,然而在实际中体现的却是建筑部门定额,在缺乏考虑市场实际供需以及不良竞争等因素的前提下,中标价格本质上相当于建筑部门所能够承受的最高成本。然而,在建筑工程管理工作中,还需担负着建筑工程的其他实际成本,并且在未来的建筑工程管理实际工作中,还需采取各种方式保持自身良好的建筑品牌形象,同时需担负着建筑承包商工作考核等多方面的管理职责。因此,在建筑工程管理中应用信息技术应该结合建筑工程实际的市场竞争现状,科学、规范地构建建筑工程实际的材料信息库,确定科学、规范的材料编制模块以及合同模板,这样就能够让客户结合建筑工程实际管理需求,有针对性地进行系统操作,提升建筑工程各个领域的信息化应用效率。
4.3推动信息技术的层次化应用
在当前国内建筑工程管理工作中,由于涉及到不同部门的经济利益,不同的管理环节紧密管理。因此,在建筑工程管理中应用信息技术,必然要求结合不同利益部门的实际信息技术应用现状与未来发展需求,持续构建多层次的信息技术应用平台,以更为高效地推动远程监控管理模式,这对于推进全过程现场施工管理及施工信息的高效获取意义重大。此外,建筑工程管理工作中还应该应用信息技术获取管理所需的信息,形成信息共享的信息技术应用环境,为建筑工程管理提供高效的信息沟通交流平台。
4.4促进信息技术在工程管理应用的适应性
在当前建筑工程管理实际工作中,公路等工程常会受到气候等外在条件的影响,而房屋及市政工程项目常受建筑周期、环保工作需求等方面的约束,需要投入巨大的工程资源,不利于建筑工程进度如期完成,对建筑成本核算的准确性也产生不利的影响。因此,在建筑工程管理中应用信息技术,应该通过参数设置的方式满足多样化应用的需求,以确保应用用户能够结合建筑工程实际的环境设置相应的系统参数,确保信息平台的平稳应用,及时、高效地获取管理信息。此外,在确保建筑工程进度及质量的基础上,应该加强安全管理工作,降低建筑成本,这必然要求在信息技术应用中协调好成本核算与进度管理间的关系,结合实际工程量,科学合理地评估工程费用成本,并通过信息技术简便地获取预算成本与实际成本间的差异,为建筑工程采取成本控制策略提供信息支持。总而言之,在建筑工程管理中应用信息技术应该符合便捷、可操作性、工作量小等应用理念,才能够确保在减数工程管理中深入地应用信息技术。
4.5加强信息技术应用的数据化
建筑工程管理工作的本质相当于不同的建筑工程参与方完成管理信息的交互,在过去的管理模式中,通常是通过传真、电话或者书面的方式完成信息交互,存在信息交互速度较慢,难以协调不同部门工作等问题,难以满足信息交互经济性、高效性等方面的工作需求,难以统一提升建筑工程信息交互质量。实现数据化管理是建筑工程应用信息技术的重要方式,这对于明确员工管理职责、提升员工工作积极性意义重大。此外,在建筑工程管理中应用信息技术能够满足建筑工程业务流程自动化的管理需求,改善工作管理现状。
5结束语
历经多年的发展,虽然信息技术在当前建筑工程管理中存在多方面的应用问题,但是对于规范建筑工程管理内容、提升建筑工程管理水平仍然发挥着积极的作用。在未来的时间里,建筑工程管理人员应该结合当前实际的管理现状及未来管理需求,更为全面、深入地应用信息技术,并做好信息技术应用经验积累与总结,推动后续信息技术在建筑工程管理中的应用工作更为高效、更为科学得以开展,发挥更为重要的应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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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筑工程管理的现状及其发展趋势
(一)建筑工程管理的现状
目前,受传统管理模式的局限,建筑行业在管理上一直无法实现跨越性发展,管理效率低、组织不合理、管理手段不科学等是建筑行业的常见问题,这些问题容易被人发现但是却找不到合适的方法解决,造成施工工期延长、成本提高,对企业带来巨大损失。
(二)建筑工程管理的发展趋势
规模扩大和数量增长是建筑行业的主要发展趋势,由于各个企业的技术水平和资金实力不一样,所以各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能力参差不齐。消费者对工程质量以及其他方面的要求越来越高,影响着建筑企业的市场动向和企业的未来发展方向。另外,计算机网络技术的逐步发展使建筑企业工程管理的信息化程度和自动化水平也在提高,为建筑行业的管理提供了新的技术手段和未来发展奠定了技术基础。建筑行业在不断发展的过程中探索新的管理模式,追求过程质量与解决效益的统一,利用国家提供的技术资源与创新资源,促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由此看来,企业的发展前景广阔。但是,如何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又是一个值得探讨的话题,消费者的需求多种多样,同一个风格不可能满足所有消费者的需求,思维、眼光、经济条件都是影响消费者选择居住环境的因素,建筑行业取得生存与发展的关键就是进行模式创新,还需要进一步开拓出新的模式才能适应人们不同层次的需求。
二、创新模式在建筑工程管理中应用的重要性
(一)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获得更大经济效益
现阶段,我国社会经济平稳发展,建筑行业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契机,创新管理模式可以增加建筑企业的自身优势,提高市场竞争力,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增加工程的技术含量与技术成分,保证企业设备可以满足工程施工要求,逐步更新企业设备,确保工程质量,降低企业管理成本,适应社会生产发展。
(二)实现企业科学管理,降低人力成本
以科学管理理论为依据,将其运用到建筑工程的管理模式当中,进而降低企业人力投入成本,提高企业生产力。在新形势下,创新企业管理模式对于提高建筑行业的管理水平意义重大,并且科学的管理模式能够提高员工积极性,为企业稳定持续发展提供稳定保障。
(三)优化施工资源配置,明确员工职责
建筑行业管理模式创新可以合理分配企业员工,优化施工资源配置,保证公司资源合理使用,全面提升工程效率,明确在利益分配中的权责关系,确保工程管理工作有序开展,充分发挥管理人员的管理作用。
三、创新模式在建筑工程管理中的实际应用
(一)创新思维,从观念上彻底改变
建筑企业应当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审时度势,创新思维,从观念上彻底改变,处理好工程质量与企业效益之间的关系,确定项目管理目标,严格执行项目的各个条款,注意工程效率与工程安全之间的平衡,综合考虑各个方面,优化工程管理方案,落实工程管理条例。
(二)创新企业管理制度,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建筑企业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在企业内部实施科学管理,明确规定员工工作内容,做到出事时有人负责,有效调节各方面的矛盾,弥补工程体制方面的缺陷,强化企业内部管理,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增强规避市场风险和经营风险的能力,严格执行施工合同。
(三)创新技术手段,构建信息化管理模式
建筑企业应当利用高科技手段,引进计算机网络技术和通信技术,打破传统管理体制的束缚,积极构建信息化管理模式,提高工程管理质量和效率。同时,工程管理者和施工人员应当提高自身素质,企业应加强培训工作,使其掌握先进科学技术和管理知识,具备基本的计算机操作能力,充分发挥工程管理信息系统的作用。
(四)动态管理,对工程进行全方位监控
建筑工程管理应当贯穿工程的始末,从施工准备到施工过程再到施工后续工作都应进行全方位监控,企业当动员工作人员关注施工质量与安全,做好应对一切突发事件的准备,避免工程状况多发的情况,实行动态管理,随时纠正工程中的错误操作行为,保证施工秩序。
四、结束语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科技水平的日益提高,建筑工程的发展有了资金保障和技术支持,建筑行业应该抓住机会,培养一批高素质管理人才与技术人才,积极引进先进技术,提高工程技术含量与质量,不断创新管理模式,适应社会市场的变化,提高行业竞争力。建筑工程的创新模式管理同时也对其他行业具有借鉴意义,各个行业应当弥补自身的不足,立足企业发展,为社会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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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发展的加速和国际地位的提高,对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管理效率和造价估价的准确度提出了新的要求。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工程造价不仅与项目的施工成本息息相关,还能够有效地节省开支。本文主要针对建筑工程中造价影响因素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并对降低工程造价的措施进行了具体的分析。
[关键词]建筑工程;造价影响因素;工程造价;措施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建设进程也在不断加快,建筑工程项目的发展速度也逐年变快。因此,在激烈的竞争市场中,将工程造价控制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十分关键。其不仅能够加快工程进度,还能提高工程质量。所以,应用合理的措施对工程造价进行科学的控制至关重要。
1建筑工程造价影响因素分析
1.1管理,控制等因素的影响
在实际的施工中,工程造价往往会超出预算,主要集中在材料、设备以及劳动力等方面。(1)在材料上,很多时候使用的不合理。在进行施工中,施工人员对于材料采取就近施工的原则,没有进行科学的规划。这就必然导致在材料方面容易混淆,让很多剩下的材料无法得到最为合理的利用,甚至会造成浪费。(2)在人力资源方面,由于员工编制上并不严谨,这就会导致其员工存在大幅度的变动。在工程质量上必然很难保证。(3)在设备方面,很多施工设备都已经陈旧,但是引入新设备需要大笔的资金投入,而陈旧的设备必然会加剧材料的消耗,而且其生产效率也会降低,这也是影响工程造价的重要因素。
1.2规划,设计因素的影响
在进行一项工程项目的过程中,通常要进行图纸设计,在设计时,首先应当拟定出草图方案,而工程造价的初步预算也是根据草图方案进行拟定。因此,草图方案在项目工程的施工中具有关键性的作用。而在现实施工中,草图方案经常会根据需要进行改动,这就必然会导致工程造价的预算不够精确,从而使得预算超支,或者出现预算不到位的情况。
1.3施工建设以及监管因素
在建筑工程施工的过程中,应当对整个项目进行统筹兼顾。(1)在现场施工管理方面,应当加强管理,从安全上到施工效率上以及规范施工上都应该加强监管。(2)在施工建设方面,应当不断优化整个工程的建设体系,加强各个部门的统一协调力度,让员工都能够各司其职,而且能够互帮互助,这样工程进度必然能够大幅度提高。
2建筑工程降低造价工程的措施
2.1加强材料管理,控制人力资源
在施工的过程中,设计人员都会尽可能的降低成本。而施工人员通常没有较强的节约意识。基于此,在建筑项目中,应当根据各种不同的物料需求配备相应的物料员,虽然这在人力资源方面会增加开支,但是就总体而言,物料员能够更加专业的对物料进行分配以及整理,这样其在物料浪费方面可以得到很大的缓解,从而有效地节省了物料开支。提高了建筑材料的科学合理利用水平。另外要对人力资源进行合理的控制,在现场施工中,由于临时工较多,但是过多的临时工往往会适得其反。
2.2加强审核工作人才的储备工作
对于建筑工程造价预算的审核工作来说,人才是完成好任何一项工作的不可缺少重要因素。因为,建筑工程造价的预结算审核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工作,融合了对掌握专业技术知识的要求和具备丰富实际操作经验的条件。同时,由于审核工作的结果直接关系到承发包双方的经济利益,如果缺少高水平、高素质的专业造价人才,也就难以确保审核的质量水平。
2.3加强施工阶段工程造价控制
作为建筑工程造价控制的主体,首先要加强对施工生产要素人的控制,要加强人工管理及人工费控制,合理调配人工,避免窝工、缺工,通过合理的人工管理提高人工效率;然后要加强材料控制,避免材料流失和搬运中材料的损坏;最后要加强机械费的控制,机械的采购、租赁都应当科学合理,从而降低建筑工程造价不合理升高的可能性。
2.4加强竣工阶段的造价控制
在工程竣工以及验收阶段,其对于工程造价能够造成较为直接的影响。其不仅要对工程质量进行严格的检验,还要对施工材料进行严格的审核。重点要对工程量进行严格的审核,因为如果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通过对工程量进行审核就能够及时的弥补缺陷,从而不会对工程造假造成不可控的影响。
3结语
工程造价的良好控制对于建筑企业而言十分重要,其不仅关系到企业的成本输出,还关系到其收益率。因此,建筑企业应当把握工程造价的特点,对其影响因素进行具体的分析,并实行相应的解决措施,加强人力以及物力上的管理,才能使工程质量得到有效地保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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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研究以建筑工程造价审核工作作为中心,提出了建筑工程造价审核工作应该遵循的体系性原则、质量原则、人性化原则,提供了做好建筑工程造价审核的准备工作,做好建筑工程造价审核的细节工作,提高建筑工程造价审核的实际质量等方法和技巧,希望为全面进行建筑工程造价审核工作,更好发挥建筑工程造价审核工作的价值有所启示。
关键词:建筑工程;造价审核;体系性原则;人性化原则;准备工作;细节;质量
1.前言
在建筑工程整个施工过程中,工程造价审计工作的有效实施是至关重要的,是一个项目是否取得最大经济效益的基础,是企业是否在建筑业站稳脚跟的关键所在,是社会快速发展的必然要求,因此,无论是大型建筑行业还是小型施工管理企业,一定要高度重视建筑施工中的造价审计工作。
2.建筑工程造价审核工作应该遵循的原则和策略
2.1坚持体系性原则
建筑工程造价审核应该以建筑产品的质量和工程造价水平作为出发点,要以体系性原则作为平台,要善于总结在施工中存在的体系性问题,对问题进行分析、概括,并找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方法,将这些经验都记录存储下来,为以后的建筑工程造价审核工作所使用。
2.2坚持质量原则
建筑工程造价审核工作应该建立完善的质量监督管理程序,不定期的对各个环节进行临时抽查,将检测出的不符合标准的环节进行修改和完善,确保工程质量达标,这为建筑工程造价审计工作的进展提供了便捷途径。
2.3坚持人性化原则
在建筑施工过程中,要做到以人为本,激发工作人员的创造性和积极性,更好地完成项目施工工作。而在人性化管理的工程建筑中,工程造价的审计工作就需要拥有一批高素质、高技能、经验丰富的专业人才队伍,要确保工程项目在这样一个健康环境下进展,质量得到有效保证,为企业创造最大价值。在此过程中,工程造价审计人员要客观对待审计工作,公平合理的完成审计任务。
3.提高建筑工程造价审核质量的技巧
进行建筑工程造价审核应该结合具体工作过程和审核工作阶段,通过重点审核和全面审查的技巧与方法达到建筑工程造价审核的效果。
3.1做好建筑工程造价审核的准备工作
在建筑工程造价审核开始的初期应该明确审核工作的功能与价值,要尽力结合建筑工程造价的特点和要求,最大量地收集建筑工程的全面新型和资料,详细掌握建筑工程特点,具体把握建筑工程造价资料,避免建筑工程造价审核过程里因业务、流程、内容方面不熟悉而产生的疏漏、重复、错误等失误出现,预防建筑工程造价问题给建筑工程成本控制带来的影响与损害。在准备工作中应该以建筑工程造价的真实性作为审核的核心内容,落实建筑工程造价审核工作的责任,明确建筑工程造价审核的依据和操作标准,使每个部门和个人做到心中有数。在准备工作中应该全面把握建筑工程造价的信息和细节,针对工程数据、施工设计、方案图纸等原始材料展开全面控制,在掌握建筑工程施工形式、规模、特点和流程的基础上,形成准备和控制建筑工程造价审核工作的关键流程和重点控制体系。在准备工作中应该以现有的规范和工程资料形成具有数字化的建筑工程造价定额,做到对建筑工程造价、预算成本的全面控制,为建筑工程造价审核的顺利开展提供平台,也为全面进行建筑工程造价做好相应的准备。
3.2做好建筑工程造价审核的细节工作
在具体的建筑工程造价审核工作中应该突出细节和重点,一方面,应该审核建筑工程造价是否出现超标现象。要以建筑工程图纸作为基础,计算和统计工程施工造价,确定建筑工程施工量,以便为审核建筑工程造价工作提供前提,预防建筑工程造价出现超标的问题发生。另一方面,应该以建筑工程施工和项目进展作为基础,认真对建筑工程施工的过程进行造价审核,特别要加强施工单价和施工量的审核工作,确保建筑工程造价审核的准确性与高效性。此外,要结合建筑工程实际的进程展开造价审核工作,对实际产生的支出、费用和成本进行全面而系统第审核,制定出建筑工程造价控制的标准,更好地指导建筑工程造价审核工作。最后,要加强对建筑工程造价特殊情况的审核工作,要以建筑工程施工实际作为标准,以具体的特殊情况和特殊问题作为对象,以事实为根据,全面进行建筑工程造价审核工作,在确保建筑工程造价审核准确性的同时,维护和处理好建筑工程施工各方面利益和关系。
3.3提高建筑工程造价审核的实际质量
审核质量需要各方面的要素作为基础,经过密切的配合和准确的运作才能达到质量目标的要求。一方面,应该提高建筑工程造价审核人员的素质,要加强对建筑工程造价审核人员职业素质、职业道德、职业经验的培养、提升、发展工作,在高素质建筑工程造价审核人员的保障下,提升建筑工程造价审核的实际质量。另一方面,要持续进行建筑工程造价审核制度体系和管理机制的建设工作,确保建筑工程造价审核工作能够“有法可依”,依靠制度的严肃性和强制性提高建筑工程造价审核的水平,同时以制度的灵活性和协调性提升建筑工程造价审核的质量。最后,应该建立建筑工程造价审核工作的评价体系,从工程建设、企业发展、造价控制等更高层级统领评价工作,走到对建筑工程造价审核更为准确地考核和检验,进而为进一步提升建筑工程造价审核质量提供可供参照和借鉴的平台。
结语
建筑工程造价审核是科学实施建筑管理,全面控制建筑成本,认真审核建筑造价的核心工作,为了确保建筑工程造价审核的合理开支,应该首先明确建筑工程造价审核的各个环节与各项内容,将建筑工程造价控制在预算和成本的范围内,进而制定出科学的建筑工程造价目标,指导建筑工程造价的关键环节和重点细节,为建筑企业获得最佳的管理效果和最大的经济收益,从根本上适应市场化对建筑工程造价审核的综合、系统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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