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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经济学论文范文

在经济学里,不确定性是一个基本的认知概念,即经济行为人发现自身在一种不确定感知中所产生的条件与状况。只要决策的可能结果不止一种,就会产生不确定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推荐的宏观经济学论文范文,供大家参考。

范文一:从宏观经济数据看居民收入的增长

【摘要】笔者从宏观数据看宏观经济的运行以河南省为例,就城乡居民收入方面进行分析。并依据分析得出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办法,我认为可以通过统筹城乡发展,改变二次型结构;强化收入分配功能,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积极拓宽增收渠道,促进居民收入的多元化;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提升农村居民增收速度。

【关键词】居民收入,经济结构,收入分配,农业

一、城乡居民收入现状分析

进入21世纪以来,河南省经济社会发展迅速,城乡居民收入增长水平进一步提高。随着全省经济的快速稳步发展,各级政府在扩大就业,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加大扶贫力度,切实落实各项增收措施等方面尽职尽责,为确保实现城乡居民收入的较快增长,生活质量的显著改善做出了很大贡献。

(一)城乡居民收入水平

根据笔者收集出2000年到2012年河南省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统计表可以看出河南省2000年至2012年城乡居民收入都有显著提高,其中,城镇居民人居可支配收入从2000年的4766.26元到2012年的20442.62元,增长幅度达到76.68%,农村居民人居纯收入从2000年的1985.82元到2012年的7524.94元,增长幅度达到73.61%。城乡居民收入持续平稳增长,但城乡收入差距依然较 图

(二)城乡居民收入构成特点(以最近5年数据为例分析)

河南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构成表

图表数据来源:[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年度数据[DB].[2014-8-5].

从表格中可以看出城乡居民收入中,工资性、经营性、财产性和转移性收入呈稳定增长态势。其主要特点是:

1、城镇居民工资性收入依然占据主体地位,农村工资性收入所占比重较低。从笔者收集出2008年到2012年河南省城乡居民工资性收入可以发现:城市中工资收入从2008年的9044元到2012年的13666元,所占比例从53.77%到60.22%;农村居民人居纯收入中工资性收入从2008年的1500元,到2012年的2989元,所占比例从25.02%到30.41%,工资性收入依然不是农村居民收入的主要来源。

2、财产性收入成为增收新渠道,但所占比重仍较小。城乡居民积累的财富不断增加,理财手段日益多样化,加之房租上涨,特别是自2009年以后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日趋活跃,土地征占用补偿水平提高,带动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的提高,但提高幅度较小。

从笔者收集出2008年到2012年河南省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占总收入比重情况反映出:2012年城镇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334元,较2008年增长178元;农村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135,较2008年增长82元。城镇居民财产收入所占比重从2008年的1.12%到2012年的1.53%;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从2008年的0.88%到2012年的1.37%。增速明显较慢。

二、存在问题

根据笔者收集、汇总2000-2012年河南省城乡居民人均收入与全国人均GDP水平分布情况,可以看出:从2000年至2012年人均GDP从5450元到2012年的31499元,增幅近83%,然而城乡居民的收入占GDP的比重却在逐年减少,尤其是农村居民收入水平比人均GDP水平低的相当多,而且呈现出逐年增加趋势,说明国家在初次分配中对个人的重视程度不够,尤其是农村居民,这将会在很大程度上制约居民收入的增加,从而限制消费,反过来又制约了经济的发展,甚至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发展。

三、提高居民收入水平的对策建议

2000年以来,河南省委省政府,在保持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同时,使城乡居民收入也实现了较快的增长,广大人民群众分享了社会经济发展的成果,生活质量得到了显著改善。为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实现“十二五”期末即2015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460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8640元的目标,针对河南的经济增长方式,结合上述有关宏观数据,整理得出以下措施:

(一)统筹城乡发展,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把过去集中到城市的非农产业不断扩散到农村中去,进一步加大对农村的政策性倾斜,提高农村居民收入水平,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走国特色城镇化道路促进大小城市和小城镇发展发展手段解决城乡差距问题。

(二)强化收入分配功能,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在指导思想上应该按照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正确处理好国家、企业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分配关系,解决好经济发展、企业效益,财政增收与个人增收的关系。把提高居民收入,改善居民生活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采取有力措施适当扩大居民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使居民充分享受到经济快速发展的成果。

参考文献:

[1]付红研.国民经济统计学(第二版)[M].北京: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13-1 [2]国家统计局.2013年中国统计年鉴[OL].北京[3]河南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分析[OL].[2014-8-10].

范文二:关于国有企业产权评估若干问题探究

摘要:产权制度改革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核心内容,也是促进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必然选择。产权转让作为产权制度改革的关键,只有在确保产权转让价值评估客观准确的基础上,才能有效防范国有资产流失,保证国有资产转让的公允性,推动产权制度改革的顺利实施。为此,本文对国有企业产权评估面临的若干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几点改进建议,以期科学确定国有企业产权转让的评估价值,为产权交易提供可靠依据。

关键词:国有企业;产权转让;价值评估#p#副标题#e#

一、国有企业产权评估面临的问题

(一)评估方法选择空间大

在《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中规定了多种评估方法,主要有即收益现值法、重置成本法、现行市价法、清算价格法四种,选择其中任何一种评估方法进行国有资产评估均是可以的。下面对不同评估方法的优缺点进行简要分析:

1.收益现值法。该评估方法站在投资者的角度对资产进行评估,充分考虑了货币时间价值和资产未来收益因素,具备参数少、计算简单、评估结果易于被买卖双方接受的特点。但是,该评估方法过于依赖折现率和未来收益的确定,使得评估结果带有一定主观性。

2.重置成本法。该评估方法充分考虑了国有资产功能性贬值、经济性贬值、实体性贬值因素,能够在物价波动、币值不稳的情况下获取真实性、实用性较强的评估结果,适用于单项资产、特定用途资产、专用资产的价值评估。但是,该评价方法在确定贬值额时带有一定主观性,同时未能考虑资产的使用效率。

3.现行市价法。该评价方法从市场角度出发对资产价值进行评估,其评估参数与指标的选取可直接通过市场调查获得,能够真实、可靠地反映资产的市场价格。但是,因当前我国资产转让市场机制尚未步入成熟阶段,所以有时会出现同类资产对比数据缺失的情况。

4.清算价格法。该评估方法适用于企业清算时的资产评估,其操作流程与现行市价法基本相同,只不过企业停业或破产时的资产清算价格往往低于现行市场价格。

(二)无形资产低估或漏评

我国国有企业在产权改革的过程中,虽然对大部分资产都进行了相应的评估,但是由于未对资产评估范围进行界定,从而使得一些国有企业忽视了对无形资产的评估,致使评估结果的准确性严重不足,部分国有资产的价值被严重低估,造成了很多优质的无形资产被浪费。导致国有无形资产低估、漏评的主要原因是对此类资产价值的估计比较困难,无法形成市场化。依据我国现行的国有资产评估制度给出的规定要求,可选用重置成本法、收益现值法或是现行市价法对资产进行评估,但在实际工作中,因无形资产的性质比较特殊,从而进一步增大了操作难度。如国有企业中的某些无形资产是与有形资产一并购入的,此类无形资产并不能以独立的形式存在,它能够产生的经济利益也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所以无法对其进行单独评估。由于无形资产的价值无法获得真实反映,导致企业自身的价值被严重贬低,部分国有资产也因此流失。

(三)评估环节缺乏有效监审

由于对国有资产评估的各个环节缺乏有效的监督、审核,从而严重影响了资产评估的效率和质量。国资监管部门在对资产评估项目进行核准时,很多时候以对评估程序的审查为重点,却忽视了对评估基准日和评估方法的选择等方面的监督,致使评估结果的准确性不足。因监督审核方面的缺失,也会造成了部分国企通过对资产评估机构的选择对评估过程进行影响,故意虚报或是瞒报债务,进而达到减少资产的目的,这极大程度地影响了资产评估结果的准确性,造成国有资产大量流失。为此,必须加强对国有资产评估环节的监督、审核。

二、改进国有企业产权评估的对策建议

(一)合理运用评估方法确定评估价值

为确保评估结果的科学性、合理性,可采取确定产权转让综合评估价值的方式,使其能够准确、客观地反映评估对象的当期价值,将其作为产权交易的可靠依据。具体方法如下:第一种方法,可选择2-3个有资格的国有资产评估机构对同一资产进行评估,获取2-3个不同的评估结果,剔除最不合理的评估值,计算其他评估值的平均值,以最终获得相对准确的评估结果。必须注意的是,由于选择多家评估机构会增加产权评估的成本费用,所以应当量力而行。第二种方法,可由专业的评估人员选用2-3种不冲突的评估方法计算出几个评估结果,形成一个评估价值区间,以确保产权交易价格充分考虑买卖双方的利益,让买卖双方都能接受。

(二)重视无形资产评估

对于国有企业而言,无形资产是一种较为特殊的资产,鉴于其所具备的特殊性,必须对无形资产的价值进行估计,这样可以使其产权交易的定价基础更加准确,有利于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况发生。为此,在对无形资产进行评估的过程中,可按照其特性的不同,采用相应的评估方法,如对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等能够辨认的无形资产,可以采用重置成本法或是现行市价法进行评估;若是对一些不可辨认的无形资产进行评估时,如商誉等,则可采用收益现值法。在对国有企业的无形资产进行评估时,必须对以下因素予以充分考虑:使用期限;机会成本与效益成本;技术的成熟度;转让内容;同类资产的价格;未来的发展趋势和更新换代速度等等。此外,无形资产评估值的高低,还与转让方式、转让款支付方式、提升比例等方面有关,评估中也需要对此进行考虑,这样才能确保无形资产评估结果的准确性。

(三)加强评估环节监审

在国有企业产权转让的过程中,资产评估是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之一,它的主要作用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为了确保资产评估工作的有序进行,应当逐步加强对评估各环节的监督与审查,具体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其一,可由国资监管部门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对将要转让的资产进行客观性评估,借此来解决委托环节中存在的利益问题。其二,应进一步加强评估管理。通常情况下,国有资产并非是一成不变的,受各种因素的影响,资产的结构、数量、价值均会出现变化。鉴于此,在对国有资产进行产权转让时,应当对评估基准日以及评估方法的选择进行重点审核,确保产权评估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其三,应根据相关的规定要求,编制具体的操作规程和标准,以此为依据对资产评估项目进行审核,同时可在评估项目实施阶段,加强现场检查,借此来提高评估质量。

结论:

总而言之,产权转让的评估价值是产权交易合理定价的重要依据,对有效防范国有资产流失,保证产权交易的公允性有着重要意义。当前,我国国有企业产权评估在评估方法选用、评估业务界定、无形资产评估、评估监审等方面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为此必须进一步完善产权评估体系,确保评估结果能够公正、合理地反映评估对象的当期价值,从有效遏制产权转让中暗箱操作,推动我国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顺利实施。

参考文献:

[1]刘宇.无形资产评估质量控制研究[D].河北农业大学.2013. [2]齐惠.三种资产评估方法在国有企业中的运用[J].绿色科技.2014(1). [3]宋燕.基于EVA企业价值评估在国有企业中的运用研究[J].产业与科技论坛.2011(6). [4]刘玉平.牛晓燕.国有资本重组中的企业价值评估研究[J].经济与管理.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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