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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部分增值税优惠政策规定(28篇)

关于增值税方面的优惠政策是指什么呢?2017年部分增值税有哪些优惠政策?今天小编为大家分享的是2017年部分增值税优惠政策的相关问题,欢迎阅读

1、认证方式的差异

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的三种方式各具特色:

上门认证是最具“历史”的认证方式,认证结果可以实时确认,但需要纳税人往返税务大厅,办税成本较高,同时随着经济发展,纳税人需要认证的发票越来越多,办税服务厅排队等候的时间也不断增长。

远程认证是纳税人自行扫描、上传专用发票票面信息,税务机关远程反馈认证结果信息的认证方式,但该认证方式需要纳税人自行购买扫描仪等设备,对小微企业来说增加了一定负担。

勾选认证是纳税人登录特定网址,以查询和逐票勾选(支持同时勾选多份发票)的操作方式,选择次月征收期内用于申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发票清单信息的方式,实现“取消认证”功能,对纳税人来说简单便捷且不需要增加额外成本。

需要关注的是,上门认证和远程认证的认证期是以自然月为划分的,比如说,纳税人A在4月份取得一张增值税发票,他要抵扣的话,采用上述认证方式就必须在4月1日至30日期间完成认证。而勾选认证目前的认证期是4月份征收期结束到5月份纳税人实际申报前两天,最晚为申报期结束前两天。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在实际申报到申报期结束的这段时间,纳税人不能进行勾选确认操作。

2违规处理

税务机关发现已享受本通知增值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存在不符合本通知第二条、第三条规定条件,或者采用伪造或重复使用残疾人证、残疾军人证等手段骗取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优惠的,应将纳税人发生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的纳税期内按本通知已享受到的退税全额追缴入库,并自发现当月起36个月内停止其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各项税收优惠。

3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基本条件

(一)纳税人(除盲人按摩机构外)月安置的残疾人占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盲人按摩机构月安置的残疾人占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5人(含5人)。

(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纳税人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4执行日期

本通知自2017年5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92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附件3第二条第(二)项同时废止。纳税人2017年5月1日前执行财税〔2007〕92号和财税〔2013〕106号文件发生的应退未退的增值税余额,可按照本通知第五条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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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有关定义

(一)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

(二)残疾人个人,是指自然人。

(三)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纳税人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四)特殊教育学校举办的企业,是指特殊教育学校主要为在校学生提供实习场所、并由学校出资自办、由学校负责经营管理、经营收入全部归学校所有的企业。

企业销售鱼肉、兔肉等是否可以享受财税〔2012〕75号文件中规定的免征增值税的税收优惠?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75号)规定,免征增值税的鲜活肉产品,是指猪、牛、羊、鸡、鸭、鹅及其整块或者分割的鲜肉、冷藏或者冷冻肉,内脏、头、尾、骨、蹄、翅、爪等组织。免征增值税的鲜活蛋产品,是指鸡蛋、鸭蛋、鹅蛋,包括鲜蛋、冷藏蛋以及对其进行破壳分离的蛋液、蛋黄和蛋壳。

因此,企业销售鱼肉、兔肉不能享受财税〔2012〕75号文件中规定的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符合条件的纳税人无法登陆平台是怎么回事?

近期税务部门正在进行两码转换升级,如果企业刚从15位升级到18位,登录18位时系统会提示纳税人档案信息不存在,此时需提请税务部门开通18位的登录权限,其18位纳税识别号档案信息已正确维护了信用等级和启用标志信息,并且已有新老税号关联信息,则纳税人登录取消认证平台时,可查询和勾选其符合要求15位和18位纳税识别号的受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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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增值税退还

纳税人按照纳税期限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退还增值税。本纳税期已交增值税额不足退还的,可在本纳税年度内以前纳税期已交增值税扣除已退增值税的余额中退还,仍不足退还的可结转本纳税年度内以后纳税期退还,但不得结转以后年度退还。纳税期限不为按月的,只能对其符合条件的月份退还增值税。

9教育相关企业条件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39号)第一条第7项规定的特殊教育学校举办的企业,只要符合本通知第二条第(一)项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即可享受本通知第一条规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这类企业在计算残疾人人数时可将在企业上岗工作的特殊教育学校的全日制在校学生计算在内,在计算企业在职职工人数时也要将上述学生计算在内。

10、发票的认证

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是指通过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对增值税发票所包含的数据进行识别、确认。一般情况下,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后,需在180日内进行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据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进行进项抵扣。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没有进项抵扣的概念,所以也不需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进行认证工作。

11、政策依据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4〕153 号)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73号)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9号)

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7号)

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3号)

既交营业税也交增值税的小规模企业,3万免税的增值税是分开算还是合并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7号)第二条,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兼营营业税应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增值税应税项目的销售额和营业税应税项目的营业额,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月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免征营业税。

如何计算享受小微企业优惠政策纳税人月(季度)销售额?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额不包括其应纳税额。小规模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因此,享受小微企业优惠政策月(季度)销售额指纳税人当月或当季实际发生的不含税销售额,包括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含小规模纳税人申请税务机关为其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含税销售额)、固定资产销售额、免税销售额、出口免税销售额。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当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次月符合条件还能享受免税吗?

答:可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符合条件暂免征收增值税是按月计算的,当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全额缴纳增值税,并不影响次月的免税。同样的,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当季度销售额超过9万元的全额缴纳增值税,不影响下一季度的免税。

15、发票种类

我国全面推开营改增以后,纳税人常用的增值税发票包括: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用到2017年6月30日)等。

其中,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概念是相对于增值税普通发票而言的,这两者是企业经营中最常见的增值税发票。

16、发票认证基本流程

(一)远程认证

远程认证是由纳税人自行扫描、识别专用发票抵扣联票面信息,生成电子数据,通过网络传输至税务机关,由税务机关完成解密和认证,并将认证结果信息返回纳税人的认证方式。

(二)上门认证

上门认证是指纳税人携带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等资料,到税务机关申报征收窗口或者自助办税机(ARM机)进行认证的方式。

(三)勾选认证

勾选认证是最新的一种认证方式,是指符合条件的纳税人通过特定的网址,查询升级版增值税开票系统开具给自己的增值税发票信息,然后通过勾选和确认的形式完成发票认证。上门认证是指纳税人携带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等资料,到税务机关申报征收窗口或者自助办税机(ARM机)进行认证的方式。

1.实施范围

目前可以适用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政策,采用勾选确认的方式进行增值税发票认证的纳税人包括:

(1)2015年度纳税人信用等级为A或B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2017年5月1日新纳入营改增试点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5-7月期间适用)。

2.操作方法

上述纳税人取得销售方使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可以不再进行扫描认证,而是通过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登录上海市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或者出口退税的增值税发票信息。

粮食加工企业加工粮食的副产品,比如米糠是否免增值税?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第一条第十一款,其他植物。其他植物是指除上述列举植物以外的其他各种人工种植和野生的植物,如树苗、花卉、植物种子、植物叶子、草、麦秸、豆类、薯类、藻类植物等。

干花、干草、薯干、干制的藻类植物,农业产品的下脚料等,也属于本货物的征税范围。”

因此,粮食加工生产出的米糠,若属于农业产品下脚料,应按照13%税率缴纳增值税。

污水处理企业,收取的污水处理费用可以享受怎样的增值税税收优惠?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规定,污水处理劳务,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的退税比例为70%。

19般纳税人企业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都要认证吗?

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不需要认证。纳税人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设备,可以全额抵减应纳税额,因此也不需要进行认证。

一般纳税人取得的用于免税事项、简易征收事项和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等事项的进项,即使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得抵扣。具体有关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可参考财税〔2017〕36 号文附件一第二十七条。因此,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经认证后作进项税额转出操作。另外,需要特别提醒的是,由于不动产使用寿命较长,纳税人在使用过程中,购买初期可能用于非应税项目不得抵扣进项,而以后有可能转为用于应税项目。根据最新税法规定,在转为应税项目时,不动产可计算抵扣相应的进项税额。而计算抵扣的基础,是购买不动产时已经认证了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然后进项转出的进项税额。

20、发票开具

从发票开具来看,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只能自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若对方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其他纳税人如自然人,同样只能通过代开方式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

从受票方来说,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开具给除自然人外的增值税纳税人,而增值税普通发票可以开具给所有的受票对象。

21优惠政策的适用范围

本通知第一条规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仅适用于生产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提供营改增现代服务和生活服务税目(不含文化体育服务和娱乐服务)范围的服务取得的收入之和,占其增值税收入的比例达到50%的纳税人,但不适用于上述纳税人直接销售外购货物(包括商品批发和零售)以及销售委托加工的货物取得的收入。

纳税人应当分别核算上述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和不得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业务的销售额,不能分别核算的,不得享受本通知规定的优惠政策。

勾选认证后企业在申报抵扣方面有何变化?

采用勾选认证方式的纳税人,原有申报抵扣不变,一窗式比对不变:纳税人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方法保持不变,即当期申报抵扣的增值税发票数据,仍填报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2栏“其中: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的对应栏次中。

23适用政策选择

如果既适用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又适用重点群体、退役士兵、随军家属、军转干部等支持就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可自行选择适用的优惠政策,但不能累加执行。一经选定,36个月内不得变更。

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

前两天,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25实施机关及标准

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纳税人),实行由税务机关按纳税人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的办法。

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每月可退还的增值税具体限额,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所在区县(含县级市、旗,下同)适用的经省(含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下同)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4倍确定。

勾选认证或者远程认证不成功怎么办?

纳税人取得增值税发票,通过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未查询到对应发票信息的,仍可进行远程扫描认证。如果纳税人没有远程认证设备,或者远程认证还是不成功,纳税人还是可以进行上门认证。勾选认证和远程认证是为了减轻纳税人的办税负担,激励企业依法诚信纳税。

27豁免

残疾人个人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免征增值税。

28限制条件

纳税人中纳税信用等级为税务机关评定的C级或D级的,不得享受本通知第一条、第三条规定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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