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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决定》已经2014年12月19日国家税务总局2014年度第4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发票专用章新规定。欢迎阅读!
发票专用章的形状为椭圆形,长轴为40mm、短轴为30mm、边宽1mm,印色为红色。
发票专用章中央刊纳税人识别号;外刊纳税人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如名称字数过多,可使用规范化简称;下刊“发票专用章”字样。
使用多枚发票专用章的纳税人,应在每枚发票专用章正下方刊顺序编码,如“(1)、(2)……”字样。发票专用章所刊汉字,应当使
用简化字,字体为仿宋体;“发票专用章”字样字高4.6mm、字宽3mm;纳税人名称字高4.2mm、字宽根据名称字数确定;纳税人识别号数字为
Arial体,数字字高为3.7mm,字宽1.3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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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是为适应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需要,规范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进一步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而制定的;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欢迎阅读!
第一条
为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规范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专用发票,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开具的发票,是购买方支付增值税额并可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据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凭证。
第三条
一般纳税人应通过增值税防伪税控系,使用专用发票。使用,包括领购、开具、缴销、认证纸质专用发票及其相应的数据电文。
本规定所称防伪税控系统,是指经国务院同意推行的,使用专用设备和通用设备、运用数字密码和电子存储技术管理专用发票的计算机管理系统。
本规定所称专用设备,是指金税卡、IC卡、读卡器和其他设备。
本规定所称通用设备,是指计算机、打印机、扫描器具和其他设备。
第四条
专用发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基本联次为三联:发票联、抵扣联和记账联。发票联,作为购买方核算采购成本和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记账凭证;抵扣联,作为购买方报送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和留存备查的凭证;记账联,作为销售方核算销售收入和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记账凭证。其他联次用途,由一般纳税人自行确定。
第五条
专用发票实行最高开票限额管理。最高开票限额,是指单份专用发票开具的销售额合计数不得达到的上限额度。
最高开票限额由一般纳税人申请,税务机关依法审批。最高开票限额为十万元及以下的,由区县级税务机关审批;最高开票限额为一百万元的,由地市级税务机关审批;最高开票限额为一千万元及以上的,由省级税务机关审批。防伪税控系统的具体发行工作由区县级税务机关负责。
税务机关审批最高开票限额应进行实地核查。批准使用最高开票限额为十万元及以下的,由区县级税务机关派人实地核查;批准使用最高开票限额为一百万元的,由地市级税务机关派人实地核查;批准使用最高开票限额为一千万元及以上的,由地市级税务机关派人实地核查后将核查资料报省级税务机关审核。
一般纳税人申请最高开票限额时,需填报《最高开票限额申请表》(附件1)。
【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39号),本文条自2013年8月1日起失效。
第六条
一般纳税人领购专用设备后,凭《最高开票限额申请表》、《发票领购簿》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初始发行。
本规定所称初始发行,是指主管税务机关将一般纳税人的下列信息载入空白金税卡和IC卡的行为。
(一)企业名称;
(二)税务登记代码;
(三)开票限额;
(四)购票限量;
(五)购票人员姓名、密码;
(六)开票机数量;
(七)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信息。
一般纳税人发生上列第一、三、四、五、六、七项信息变化,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变更发行;发生第二项信息变化,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注销发行。
第七条
条 一般纳税人凭《发票领购簿》、IC卡和经办人身份证明领购专用发票。
第八条
一般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领购开具专用发票:
(一)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向税务机关准确提供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纳税额数据及其他有关增值税税务资料的。上列其他有关增值税税务资料的内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确定。
(二)有《税收征管法》规定的税收违法行为,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而仍未改正的:
1、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2、私自印制专用发票;
3、向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买取专用发票;
4、借用他人专用发票;
5、未按本规定第十一条开具专用发票;
6、未按规定保管专用发票和专用设备;
7、未按规定申请办理防伪税控系统变更发行;
8、未按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
有上列情形的,如已领购专用发票,主管税务机关应暂扣其结存的专用发票和IC卡。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本规定第八条所称未按规定保管专用发票和专用设备:
(一)未设专人保管专用发票和专用设备;
(二)未按税务机关要求存放专用发票和专用设备;
(三)未将认证相符的专用发票抵扣联、《认证结果通知书》和《认证结果清单》装订成册;
(四)未经税务机关查验,擅自销毁专用发票基本联次。
第十条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应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
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专用发票,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一条
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
(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三)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四)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对不符合上列要求的专用发票,购买方有权拒收。
第十二条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可汇总开具专用发票。汇总开具专用发票的,同时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附件2),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第十三条
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作废专用发票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
第十四条
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
《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
经认证结果为“认证相符”并且已经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经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的,一般纳税人在填报《申请单》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第十五条
《申请单》一式两联:第一联由购买方留存;第二联由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留存。
《申请单》应加盖一般纳税人财务专用章。
第十六条
主管税务机关对一般纳税人填报的《申请单》进行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附件4)。《通知单》应与《申请单》一一对应。
第十七条
《通知单》一式三联:第一联由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留存;第二联由购买方送交销售方留存;第三联由购买方留存。
《通知单》应加盖主管税务机关印章。
《通知单》应按月依次装订成册,并比照专用发票保管规定管理。
第十八条
购买方必须暂依《通知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未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可列入当期进项税额,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留存的《通知单》一并作为记账凭证。属于本规定第十四条第四款所列情形的,不作进项税额转出。
第十九条
销售方凭购买方提供的《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防伪税控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
红字专用发票应与《通知单》一一对应。
第二十条
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本规定所称作废条件:
(一)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本规定所称抄税,是报税前用IC卡或者IC卡和软盘抄取开票数据电文。
第二十一条
一般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应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税,在申报所属月份内可分次向主管税务机关报税。
本规定所称报税,是纳税人持IC卡或者IC卡和软盘向税务机关报送开票数据电文。
第二十二条
因IC卡、软盘质量等问题无法报税的,应更换IC卡、软盘。
因硬盘损坏、更换金税卡等原因不能正常报税的,应提供已开具未向税务机关报税的专用发票记账联原件或者复印件,由主管税务机关补采开票数据。
第二十三条
一般纳税人注销税务登记或者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应将专用设备和结存未用的纸质专用发票送交主管税务机关。
主管税务机关应缴销其专用发票,并按有关安全管理的要求处理专用设备。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第二十三条所称专用发票的缴销,是指主管税务机关在纸质专用发票监制章处按“V”字剪角作废,同时作废相应的专用发票数据电文。
被缴销的纸质专用发票应退还纳税人。
第二十五条
用于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相符(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认证相符的专用发票应作为购买方的记账凭证,不得退还销售方。
本规定所称认证,是税务机关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对专用发票所列数据的识别、确认。
本规定所称认证相符,是指纳税人识别号无误,专用发票所列密文解译后与明文一致。
第二十六条
经认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税务机关退还原件,购买方可要求销售方重新开具专用发票。
(一)无法认证。
本规定所称无法认证,是指专用发票所列密文或者明文不能辨认,无法产生认证结果。
(二)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
本规定所称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是指专用发票所列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有误。
(三)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本规定所称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是指专用发票所列密文解译后与明文的代码或者号码不一致。
第二十七条
经认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不得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税务机关扣留原件,查明原因,分别情况进行处理。
(一)重复认证。
本规定所称重复认证,是指已经认证相符的同一张专用发票再次认证。
(二)密文有误。
本规定所称密文有误,是指专用发票所列密文无法解译。
(三)认证不符。
本规定所称认证不符,是指纳税人识别号有误,或者专用发票所列密文解译后与明文不一致。
本项所称认证不符不含第二十六条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
(四)列为失控专用发票。
本规定所称列为失控专用发票,是指认证时的专用发票已被登记为失控专用发票。
第二十八条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附件5),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第二十九条
专用发票抵扣联无法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第三十条
本规定自2007年1月1日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由税务所为小规模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通知》(国税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商业零售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通告〉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格控制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范围的通知〉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管理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丢失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管理的通知》同时废止。以前有关政策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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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程师考试的备考方法攻略大全
其实,监理工程师证书是监理工作的必备证书,是岗位加薪和能力判断的重要依据。那么,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监理工程师考试的备考方法攻略大全,欢迎参阅呀!
1、对于监理工程师考试来说,最终的题目无论怎么变形,“核心思想”都是来源于教材,所以要认真研读教材,对重难点做标记,有空时再看一遍。通过熟读教材,对教材的知识点和知识体系有整体深入的了解,为后面的学习打下坚实的基础。
2、每学习完一节一章内容后,都要趁热打铁,完成章节练习,及时对所学知识点进行巩固,通过做习题找出自己的盲点和弱项,实在解决不了的可以记下笔记,之后及时找老师咨询,趁早解决疑问。
3、到备考后期,需要通过做成套的模拟题和监理工程师历年试题来检验前一阶段的学习效果,及时查缺补漏,及时回归教材将模棱两可的知识点弄清楚,直到将知识吃透。还要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及时做笔记,将每次做题时的错题、易混题记录整理,多次翻看,直到完全掌握。
4、建议各位将自己的复习工作安排时间限制,有时间上的紧张和适当的压力,不仅有利于考生集中精力完成复习任务,而且自己复习的效率会更高。
5、监理考试是一门文理兼备的资格考试,考试中涉及的内容不光包括合同管理以及重要法规等理论知识,还包括不少监理工作中必不可少的重要公式。而重要的公式更是需要多做才能会用,如果不动手练习自己可能连基本计算都会出错。因此各位在复习时不要疏于动手,进行练习才能达到真正掌握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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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培养学生的学习习惯
学习习惯的一方面就是作业的按时完成, 作业格式训练也是学习习惯培养的一个方面。要利用数学练习本让学生练习写数和写算式
2重视孩子计算能力的培养
口算20以内的加减法是十分重要的基础知识,孩子必须学好,并能够达到熟练计算的程度。由于孩子的基础不同,不同孩子的计算熟练程度和速度也就存在一定差异,要缩小这一差异,仅靠每天一节数学课练习是不客观的,所以要经常性的练习。 一年级要多让孩子借助小棒等学具摆一摆、说一说计算思路。
3依据生活理解数学,让孩子在游戏中成长
有些数学知识较抽象,容易混淆,我们要注意给孩子创造生活情境,让孩子在实际体验中理解知识。如“左右”的认识,分辨左右是孩子本学期学习的一个难点,在生活中强化孩子对左右手的认识,引导孩子借此来分辨物体间的左右关系。同时还要注意一个参照物的问题,如两人面对面时,如何判别对面之人的左右边。
4重视数学语言发展,让学生养成积极思维的习惯
在生活中要多为孩子创设说数学的机会, 数学是“思维的体操”,如果不积极动脑思考就不可能学好数学。如在学习“10的分与合”时,在复习铺垫的基础上,提问:“10可以分成几和几呢?”引导学生一边涂珠算一边思考,从而自己得出结论。多问几个“为什么”比直接告诉学生“是这样的”要好得多。,学生在相互之间的思维撞击中学会了知识,获得了积极的成功体验。
一、对于单一单位的换算
对于单一的单位换算我们利用了一句小儿歌来教给学生。
“大变小,长尾巴,加一个0就好啦;小变大,去尾巴,把0去掉就长大!”(小单位变大单位的时候让孩子们联想小蝌蚪变成青蛙的样子,大单位变成小单位的时候让孩子们联想青蛙生小蝌蚪的样子)
如:7元=()角,从元变成角是大单位变成小单位,就是“长尾巴”,在7的后面加一个0就可以了。
30分=()角,是从小单位变成大单位,去掉尾巴0就可以了!如果出现跨级换算的时候,就是分换算成元,或者元换算成分,那就去掉或者加上2个0就可以了!
二、对于两个单位转换成一个单位和一个单位转换成两个单位
其实很简单,只要孩子们记得住哪个单位大,哪个单位小,谁和谁相邻就可以了。(简单说就是爷爷、爸爸、孩子的关系就好)
在一个单位的两位数中间加上比自己大的相邻单位,或者去掉两个单位中间的大单位就可以了。
如:1元3角=()角,两个单位变成一个单位,把两个单位中的大单位“元”去掉就实现了换算了。
28分=()角()分,一个单位变成两个单位,就把两位数拆开十位放在大单位里,个位放在小单位里就好了。或者说在2和8中间添上分的相邻大单位“角”就可以了。
三、对于人民币的简单运算
用双手配合进行简单的分解运算。“元加减元,角加减角,分加减分”
如:3元5角+4元3角=()元()角,用两只手指头按住相同单位的数字进行运算。3元+4元=7元,5角+3角=8角,因此答案就是7元8角。减法亦如此!
如果出现了缺单位的情况,如:7角6分+2角=()元()角,第二个加数上就缺少单位“分”。这时只要告诉孩子们把6分直接写上就好了,因为6分没有被加减所以没有变化,直接写到最后的结果里就好了。
对于人民币的计算而言,退位的减法应该是最难理解的!好多家长给孩子讲解退元换角、退角换分的方法,但是孩子们对于换算方面还存在一定的困难,因此在退位的过程中孩子们往往会在难以理解的换算上出错。因此我给孩子们讲解了以下三种方法:
1
跨栏法
如:5元3角-2元7角=()元()角,3角不够减7角怎么办?没有关系,让5元中的1个小家伙“跨栏”,跨过“元”,变成4元1,后面的3角照着抄下来,于是就成了4元13角,这样在进行计算就简单过了!
又如:7元-3元4角=()元()角,因为“元找元、角找角、分找分”,而7元里没有“角”怎么办?先把7元变成7元0角,之后在进行“跨栏”,再让7里面的一个小家伙进行“跨栏”,变成6元1,后面的0角照着抄下来,于是就成了6元10角了,这样就可以计算了。
在跨栏的过程中一定要孩子们记住,只能有一个小家伙跨栏,一个栏不能大家都挤着跨,那样不但危险而且也违反比赛的规则,孩子们对此记得比较牢固,另外先把那个跨栏的小家伙写在栏后面再把剩下的小尾巴抄下来,这样换算的困难便迎刃而解了!
2
打怪物法
大家都知道要打败许多的怪物应该先把大怪物打败后才有可能获胜!所以在进行人民币的退位计算的时候也可以用这样的方法,先把“大怪物”打跑,再打跑“小怪物”。
如:5元-4元3角=()元()角,先用5元减掉4元,还剩下1元,之后再用剩下的1元减掉“小怪物”3角,还剩下7角。这样的方法不太适用于大单位相差较多的题型,因为相差较多剩下的就比较多,一般用于解决相差在1元以内的退位减法计算。
3
去掉大单位法
这种方法比较适合于单位相同的退位减法,并且计算能力较好的孩子,因为在前面的学习中我们已经知道了大单位换算成小单位的时候只要把大单位去掉就好。比如说7元3角,去掉大单位“元”,就变成了73角了,这样在相同单位的退位减法计算中就可以把人民币的计算转化成100以内的减法计算了。
如:3角4分-1角7分=()角()分,去掉大单位变成34分-17分=17分,最后再转变成1角7分就好了。由于这样做需要转化两次,并且孩子们对两位数减两位数还不是很熟悉,因此我不是很建议大家运用这种方法,只要了解一下就好!
说实话人民币的计算上面,熟练的掌握最基本的换算还有不退位的加减,能够根据数学信息提问题并且正确解答就好了,至于退位、进位的减法和加法孩子们能掌握多少就掌握多少吧,不希望孩子们还有各位家长朋友为此太过牵扯精力。
但是“换钱”还是希望大家能够尽量的掌握牢固,这可能是我们考试中难度最大的题型。下面就简单的介绍一下学习这类习题的方法。
简单说就是:看清换成多大的钱,换多少,掰着手指头数一数就好了!
如:一张10元的可以换()张2元
最后都要换成2元的,换多少呢?10元。所以就两个两个的数,数到10就好了,用了几根手指头就是用了几张钱。
由于人民币的面值都是5、2、1,因此孩子们只要掌握一个一个的数,两个两个的数,五个五个的数就好了!数到最后要换的钱就好,用了几根手指头就是用了几张人民币。
还有一种题型可能会比较麻烦,如:一张5元可以换成()张5角。需要先将5元换算成50角之后在进行数手指头的工作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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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借助故事创设问题情景。
教学的艺术不在于传授,而在于激励、唤醒和鼓舞学生的心灵。在数学教学中,适时地给学生营造一个故事情境,不仅可以吸引学生的注意力,而且有利于学生发现问题,探索新知。
2.用猜想和验证来创设问题情境。
心理学研究表明:学生的思维活动总是由问题开始的,在解决问题中得到发展。学生学习的过程本身就是一个不断提出问题,又不断解决问题的过程,因此在教学过程中不断创设问题情境,引起学生认识冲突,使学生处于一种“心求通而未得,口欲言而弗能”的状态,激发学生的求知欲,老师提供主动探索和发现问题的条件,使学生的思维在问题的猜想与验证中得到促进和发展。
例如,在教学“年、月、日”时,我是这样导课的:“同学们喜欢过生日吗?”学生都高兴地回答“喜欢!”接着又提问了几个学生:“你几岁了?过了几个生日?”“同学们,一般的一个人有几岁,就会过几个生日,可是小强满12岁的时候,只过了3个生日。这是为什么呢?你们想不想知道其中的秘密?”学生听了,个个情绪高涨,一种强烈的求知欲望油然而生。这时老师抓住学生迫切求知的心情,及时地引导他们进入新课。
同时,教师放权给学生,给他们想、做、说的机会,让他们讨论、质疑、交流,围绕某一个问题展开辩论。教师给学生时间和权利,让学生充分进行思考,给学生充分表达自己思维的机会,让学生放开说,并且让尽可能多的学生说。条件具备了,学生自然就会兴奋,参与的积极性就会高起来,参与度也会大大提高。只有积极、主动、兴奋地参与学习过程,个体才能得到发展。
3.联系学生的生活实际创设问题情境。
数学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而学习知识后又将回到生活中去,因此,我们的数学应从生活实际出发,创设的问题情景也要从实际出发,这样才符合学生的心理特征,才能激发学生学习数学的欲望;这就要求我们教师要结合学生的生活经验和已有的知识来设计富有情趣和意义的活动,创设良好的教学情景,使学生切实体验到身边有数学,用数学可以解决生活中的实际问题,从而对数学产生亲切感,增强了学生对数学知识的应用意识,培养学生的自主创新解决问题的能力。
如教学应用题时,可以结合教学内容,引导学生深入生活,通过社会调查,收集、整理数据,提出数学问题。课堂上学生利用自己收集的素材提出问题并加以解决,学得很有兴趣,掌握得也非常牢固。
4.利用问题创设问题情景。
好奇心和自我表现欲是学习的内部动机,小学生的好奇心和自我表现欲特别强烈。因此,有意识创设情景,让学生主动提出问题,能激发和迎合他们的好奇心理和表现欲,为课堂教学创设良好的氛围。
如:在教学《圆的面积》计算时,一开始就让学生计算下面四个图形的面积:①长5厘米,宽4厘米的长方形。②底是5厘米,高是4厘米的平行四边形。③半径是2厘米的圆。④半径是3厘米的圆。在计算出了长方形和平行四边形的面积后,学生提出了下面的问题:圆的面积计算还没有学过,该怎样办呢?圆的面积大小到底与什么有关?有什么关系?我们能否用割补法像推导平行四边形面积那样来推导圆的面积计算公式?
这样,情景由教师创设,问题由学生提出,方法由学生去研究,课堂呈现出浓厚的探究氛围。
5.利用游戏创设问题情境。
“关注学生的经验和兴趣,通过现实生活中的生动素材引入新知,使抽象的数学知识具有丰富的现实背景,努力为学生的数学学习提供生动活泼、主动求知的材料与环境”这是义务教育小学数学课程标准实验教材编写意图之一,游戏中创设问题情景正是落实编写意图。
在课堂上,教师要当好"导演"和"教练",诱发学生"入境",使学生产生"入境始入亲"的感受,从而激发学习兴趣,增强学习效果。课堂教学的过程中,教师若能善于结合教学实际,巧妙地创设问题情景,使学生产生好奇,吸引学生注意力,激发学生学习兴趣,从而充分地调动学生的"知、情、意、行"协调地参与到教师所设定的"问题"解决过程中,在此基础上再引导学生探索知识的发生、发展,规律的揭示、形成过程,必将进一步开阔学生的视野,拓展学生的思维空间。
6.通过设立疑点创设问题情景。
现代教学论认为,激疑是教学的重要策略。教师要善于激疑才能引起学生的积极思维,才能引发学生的好奇心,而好奇心常常会导致创造意识的萌发。因此,教师要依据教学内容,适当设置疑点,创设教学的最佳情境,引发学生的好奇心。
如教学《乘法分配律》这一节的开始,设置了这样的悬念:列出如下一组算式后,我很快地说出了它们的得数。①9999×9+9999=?②127×36+127+63×127=?③(100+8)×125=?④98×35=?
当学生听老师说出得数后,感到惊奇不已,这是我趁机导入新课:学习了这节课之后你就会知道老师是怎样很快算出得数的。这样学生带着疑问去学习,学习兴趣特别浓厚,急于找到方法的心情也特别迫切。让每个学生都处于惊奇、探索和发现的学习过程中,既激活了学生的思维,又培养了学生的创造意识。
7. 编拟童化故事创设问题情境
童化故事是低年级儿童最感兴趣的学习素材,以童化故事的形式创设问题情境,会激活学生的思维,引起学生的共鸣,且产生积极的情感,帮助学生在快乐的氛围中顺利掌握新的学习内容。
例如,人教版低年级新教材中许多主题图,都可以编成童化故事,让学生在喜闻乐见的故事情境中,产生问题意识。在教学一年级上册“比大小”时,可以编个“猴子比聪明”的童化故事。一天猴妈妈给两个猴孩子带来一些礼物,先让猴孩子猜带来的是什么礼物?多媒体展示带来的梨、桃、香蕉。
猴妈妈接着说:咱们分别数一件带来的礼物,并用数字表示,看谁数得对,数字表示得正确,谁就是聪明的猴子,也请咱们班的同学们评判一下,看谁做得又对又快。多媒体展示猴子们是如何数的,用什么数字表示。猴妈妈接着问:我们有几只呢?都数成了两只,谁也没有数对。这时教师及时问同学们,他们为什么没有数对呢?请同学们帮帮猴子们。猴妈妈又问,我们每只猴吃1个梨、1个桃、1根香蕉够不够?谁能动脑筋想出来谁就最聪明。同时教师鼓励引导同学们都来帮猴子们想一想。多媒体展示3只猴对3个桃子,3只猴对2根香蕉,3只猴对4个梨的图。从而观察比较出3等于3,3大于2,3小于4。
在猴子比聪明的过程中,通过猴妈妈提出的问题,猴子们的比一比,同学们的评判参与、帮助参与等,调动了学生参与课堂的积极性,使学生置身于创设的问题情境中,积极探求问题的解决。
8. 利用生动有趣的游戏创设问题情境
小学生比较活泼好动,喜欢做游戏。利用游戏创设问题情境,有助于把探求新知和学生在游戏中体验到的情感结合起来,启发吸引学生喜欢学、乐于学,使学生在愉悦中尽情地学习。
例如,人教版新教材二年级上册“5的乘法口诀”教学的过程中,在巩固记忆5的乘法口诀时,可采用多形式对口令游戏,且师生共同打手势判断对否的方法,说5的乘法口诀。
练习时,可以使用不同的组合形式进行对口令。如师生对口令,先由教师提出问题,学生全体(或部分学生)说得数,然后让学生全体(或部分学生)提出问题,教师说得数。也可采用男、女生互对,同桌互对,小组互对等。对口令的过程中,师生要评判对口令是否正确。这样做,教师与学生的活动溶为一体,生生交流、师生交流与学生的全体参与相结合,使学生在多形式的互动中,训练了思维,培养了学生提出问题,且根据所学的知识迅速准确地回答问题的能力。
9.通过动手实验操作创设问题情境
在课堂教学中,利用动手操作创设问题情境,会使学生的手脑达到有机结合,学生的思维将会更加活跃,学生在操作的过程中就会不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例如,在教学六年级下册“长方体和正方体的表面积”时,让学生拿出课前准备好的一个长方体和一个正方体纸盒,沿棱剪开,再展开,让学生数一数各有几个面?量一量每个面的大小有什么关系?每个面的长和宽与原来的长、宽、高有什么关系?想一想表面积如何算?这一系列的问题都可以在操作活动中得到解决。
又如:“长方形、正方形周长”的一节练习课,出示这样一道题:有2个长方形木框,长都是4厘米,宽都是2厘米,拼成一个图形,求它的周长。大家可以用实物操作一下,把周长指给同位看,再算一算。这样的操作会牢牢地吸引同学们的注意力,课堂气氛轻松热烈,学生得到的结论既准确又全面。
10.设置悬念创设问题情境
“悬念”是指课堂教学中,教师针对学生的求知欲强,好奇心切等特点,创设具有科学性、新颖性,足以引起学生探索活动的各种疑问,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悬念”在这里就成为最直接、最有效的诱因。
在课堂中故设悬念这一情境,定会把学生引入到一种新的思维境界之中,利于引发每个学生对这一问题的深层次思考和研究。例如在教学“分数化成小数,即能化成有限小数的分数特征”时。首先教师直接告诉学生分数能否化成有限小数,这里面是有秘密的,老师已掌握这个秘密,不信你们可以出一些分数来考考老师,老师能很快地判断出每个分数是否能化成有限小数,并请学生用计算器进行验证,使学生明白分数能否化成有限小数的确是有秘密的。从而产生有什么秘密的问题“悬念”,来创设出问题情境。使学生产生了解决数学问题的迫切感。
又如:在教学“能被2、5整除数的特征”一课,教师布设了让学生随便说一个多位数,师不计算就能判断这个数能否被2整除,当学生对老师的这一快速判断持有疑问,利用计算机验证又准确无误时,定会被老师的敏捷反应充满钦佩,定会沉入到一种思考当中,为能被2整除的数的特征研究奠定思维基础。
11.巧设室外活动创设问题情境
巧设数学课堂的室外活动情境,易于学生体会到“数学生活化”的本质内涵,利于学生的数学应用意识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培养。
例如,在教学“正反比例应用”一课时,我们把学生带到操场上,请3名同学分别组织全班其余24名同学进行队列训练(不能重复),在这种活动中,学生发现,每行站的人数和行数成反比例关系,并利用这一关系快速解答了老师指令下的队行每行人数。
紧接着老师又指着旗杆说:“若学校想要更换新的旗杆,你能帮助算一算旗杆应有多长吗?”“以小组为单位先研究方案,在确立实施的方式方法。”学生很快利用杆高和影长成正比例这一知识设计出方案。
这种室外活动的情境引导学生把所学到的数学知识应用到解决具体的实际问题情境之中,与只让学生坐在课堂上听老师说教的效果,是不可比拟的。
12.利用新旧知识连接点创设问题情境
古人云“温故而知新。”我们在新旧知识密切联系的关键处,创设情境,制造冲突,学生自然会利用已有的知识经验和方法来联想和探索新知。
如教学“三角形面积计算”时,教师可创设这样的情境:“过去我们运用转化的方法把平行四边形转化成长方形来推导出求平行四边形的面积计算方法。今天,大家能否推导出三角形的面积计算方法?请同学们试试。”
再如,当学生在学习笔算两位数减两位数的减法时(退位),可以启发学生从笔算两位数加两位数的加法时(进位)进行思考,通过这样的情境,不仅能给学生指明了思考的方向,而且也激发了学生探求新知的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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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问题是怎样由来的?为何中国领土的南沙群岛会形成主权争议导致如此复杂的南海问题呢?下面读文网小编分享了南海问题的由来,南海问题分析以及南海问题的应对策略,一起来了解吧。
1.中国不接受、不参与南海仲裁案,不承认、不执行仲裁结果是违反国际法?
面对2013年菲律宾单方面诉诸仲裁的做法,中国坚持“不接受、不参与、不承认、不执行”的“四不”立场,然而,外界有关中国此举违反国际法的声音从未停止。
南海问题包含两个层面的争议:一是主权和领土争端,二是海洋权利争端,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只对后者有裁决权。众所周知,中国已于2006年根据《公约》作出排除性声明,将涉及海洋划界等方面的争议排除在《公约》规定的第三方争端解决程序之外。换句话说,南海问题并不在国际仲裁庭的管辖范围之内。所谓中国违反国际法的说法,已然不攻自破。
国际仲裁庭在明知其没有管辖权的情况下仍然受理菲律宾的诉求,将这两个层面的争议混合起来仲裁,无疑是一种危险的“越权”行为。面对不宜通过司法解决的争端,仲裁庭要维持其合法性,应该避免就南海问题进行“越权”裁决。
可以预见,南海问题不会因为仲裁庭的裁决而得到解决。相反,中国的“双轨”思路,即由直接当事国谈判协商解决争议、中国和东盟共同维护南海和平稳定,得到越来越多国家和地区组织的认可和支持。因此,宣布“本庭无法裁决此案,请有关各方尽最大努力协商解决”,这或许不失为仲裁庭可选的最理想裁决结果。
2.南海“九段线”违反《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近代以来,中国人的海洋意识逐渐觉醒,南海是中国管辖面积最大的海域,中国在长期的历史过程中形成了对南沙群岛及其附近海域的主权和相关权利。南海“九段线”的划定与公布,正是中国人海权意识觉醒的现实体现。早在1948年,中国在公开发行的官方地图上就标绘了南海断续线,确认了中国对南海诸岛的主权和相关权益。《公约》多处提及“历史性海湾”“历史性所有权”等,显然是对历史性权利的尊重。
此外,中国是《公约》谈判的推动者,也是《公约》的践行者。中国对南海岛礁的主权历史远远早于《公约》签署的时代,符合《公约》中提到的“历史性所有权”,这种历史性权利又岂能因为菲律宾发起的仲裁而动摇?
3.中国对整个南海提出主权声索?
外界对南海问题的误解,很大程度上源于媒体的错误报道,其中包括“中国声索整个南海主权”等论调;同时在中国国内,也有媒体和民众认为整个南海都属于中国,这是事实性错误。这种误解和错误导致公众产生中国要把南海变成“中国内湖”的印象,从而产生中国试图规制南海范围内所有活动的错误认知。
事实上,中国“对南海诸岛及其附近海域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并不等于“中国对整个南海提出主权声索”。
南海争议的核心是南沙岛礁领土主权争议和南海部分海域的划界争议。按照国际法的规定,国家对海洋的权利基于大陆,即海权基于陆权。要确定领海,先要建立领海基线,要划领海基线,先要定领海基点。领海基点必须是主权无争议的岛屿或大陆。整个南中国海海域的面积为350万平方公里,其中南海九条断续线之内,中国主张拥有主权、管辖权的海域面积为200多万平方公里。实际上,目前中国的南沙岛礁大部分被越南、菲律宾、马来西亚等国家非法侵占,为了维护南海的和平稳定,中国政府至今尚未公布南沙群岛领海基线。在争议得到解决之前,中国主张“搁置争议,共同开发”。
但毫无疑问的是,一方面,中国对南沙群岛及其附近海域拥有主权、管辖权的立场从未有所变化;另一方面,中国始终以南海断续线为主张拥有主权、管辖权的范围,从未将此主张扩大化。
4.中国威胁南海航行和飞越自由?
按照艾尔弗雷德·马汉的《海权论》,“谁控制了海洋,谁就控制了世界”,从历史上的西班牙、荷兰、英国到现在的美国,这一理论似乎放之四海而皆准。然而,若据此将中国海洋意识的觉醒及其在南海的维权行动当成是威胁海上航行和飞越自由,则显然是受到地缘利益和海洋秩序之争的蛊惑,也低估了中国遵守国际法的决心。
实际上,中国的海权实践远没有达到追求“海洋权力”的阶段,更不是追求霸权意义上的海洋权力。然而,中国无海洋不能立国,海运关系国家经济命脉,南海更是中国的海上生命线。现代中国作为一个开放的经济体,有70%-80%的国际贸易途经南海,如此说来,中国难道不应该是南海航行和飞越自由的最大受益者和自觉维护者吗?这片海域也是中国和周边国家共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通道。因此,中国始终认可并支持国际航海与飞越自由的规则,并将承担责任和提供公共品,来维护保障这种自由。
中国当然也可以接受美国海军舰只和飞机在批准同意或合法通报的情况下无害通过,并且可以为美国舰船提供必要的协助。如果有人认为中国想“把美国排挤出亚洲”,“让南海变成中国内湖”,那一定是很严重的战略误判。
需要提醒注意的是,美国以“捍卫航行自由”等理由为其在南海的军事抵近侦察行为辩解,很容易让中国人民联想起19世纪欧洲侵略者的炮舰停留在长江口耀武扬威的行为。中国人民和政府始终对主权和领土完整问题抱有极强的敏感性,在时势危迫、旦夕千变的南海局势下,中国又岂能犹豫延缓,坐误光阴,使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屈从于外部压力,美国能理解中国人民思想最深处的自尊吗?
5.中国试图改变南海“现状”?
何谓南海“现状”?至少在2012年以前,南海问题只是中国和南海周边部分国家的一般性海洋权益摩擦。但从2012年起,南海问题突然跃升为亚洲乃至世界的热点问题,究其原因,南海问题的发展与美国“亚太再平衡”战略的实施不无关联,美国对南海问题关心之切、介入之深,都让中国感到“受宠若惊”。
中国一直努力奉行“和平崛起”的战乱,在崛起过程中不断借鉴学习西方崛起大国的经验教训,避免陷入大国挑战守成霸权国的“修昔底德陷阱”。因此,中国提出了“一带一路”倡议,主张构建“新型大国关系”,实际上是以新型理念探索出“大国政治悲剧”的破解之道,摆脱国强必霸的历史逻辑。
在南海问题上,中国坚持“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原则,而且为了避免事态扩大,并未进行实际有效的开发。可以说,中国付出了巨大的诚意和牺牲。中国维护其合法海洋权利的种种努力和其间遇到的种种挑战,方才是南海的现状。
6.中国南沙岛礁是“人工岛屿”?
中国的岛礁建设依托于拥有主权且作为南沙群岛组成部分的有关自然地形,与《公约》中所称的“人工岛屿、设施和结构”有着本质区别。无论是在事实上还是法理上,南海相关岛礁本身即构成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无需通过岛礁建设予以强化。
相反,某些国家罔顾基本事实,企图通过“低潮高地+扩建活动=人工岛屿”的偷换概念公事,将中方拥有主权的领土曲解为《公约》中的“人工岛屿”,是以此否定中国的主权。
7.中国的南沙岛礁为“低潮高地”,不具领土地位?
按照国际法,南沙地物,不论是岛屿、低潮高地、水下地物,均是构成南沙群岛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在“南海仲裁案”中,菲律宾主张中国依据南海若干岩礁、低潮高地和水下地物提出的200海里甚至更多权利主张与《公约》不符,这实际上是试图通过否认岛礁地位在海域划界中的不可分割性、人为割裂“海域权利”与“海域划界”的密切关系等方式,规避海域划界争端例外方面的管辖权障碍。
菲律宾基于其对南沙群岛的“切割”处理,完全无视中国对南沙群岛整体所享有的领土主权与海洋权利,以图主张其仲裁诉求中所选南海部分岛礁仅仅是第121条第3款意义上的岩礁、低潮高地或水下地物,最多享有12海里领海的海洋权利,是歪曲滥用《公约》涉群岛条款,否认群岛在一般国际法、历史性权利等方面的依据。
8.中国寻求南海“军事化”?
自“亚太再平衡”战略实施以来,美国介入南海问题的核心切入点始终离不开指责中国在南海和南沙群岛进行所谓“军事化”部署和行动。然而,美国并非南海的利益攸关方,中国在南海的行动也并不危及美国的国家安全,后者却在背负着19万亿美元公共债务、国会连续削减军费预算的情况下,在南海花费巨资投入不必要的纠葛中,逐渐从幕后走向前台推动南海“军事化”,反映出中美两个大国之间缺乏战略互信的现实困境。
中国目前的海权实现能力尚未“溢出”其主权范围,在主权范围内的南沙岛礁建设,也是履行国际法赋予主权国家的权利,同时中国也有义务提升海洋服务能力,为过往的国际船舶和飞机提供补给、导航和救援,更好地维护航行自由,这是国际法框架下的国家义务。
9.中国南海岛礁建设破坏南海生态?
指责中国南海岛礁建设破坏南海生态,实际意图是将中国的维权行动置于破坏海洋生态的污名之下。中国古语有云,“欲加之罪,何患无辞”,这再次提醒我们,除了埋头苦干,在南海问题上中国还应该更主动地争取话语权。
中国周边海域珊瑚礁占全球珊瑚礁总面积的2.57%,居世界第八位。近年来,由于全球海水升温、海水酸化、渔业资源的过度捕捞以及海岸带开发等原因,出现了全球性珊瑚礁退化趋势,而为了做好南沙群岛的生态保护和利用工作,中国从1995年开始组织开展了大量科学考察和研究工作,对区域内的珊瑚礁生态系统特征有了清晰认识。
中国在南沙部分岛礁的扩建工程,不仅进行了科学评估与论证,而且执行了严格的环保标准。而科学评估与论证的数据资料直接来源于自1995年开始至今60余年对南沙岛礁生态系统特征、地质、地貌的综合考察和研究的积累,以便从中选择最佳建设方案。
2015年8月14日中午,经过4个小时的海上颠簸,三沙市生态环境保护专题调研组登上了鸭公岛
10.中国在南海变得具有攻击性?
随着南海局势的复杂化和尖锐化,有关“中国进攻性行为”和“中国进攻性填海作业”等表述开始频繁见于报端。在这类“话语霸权”之下,中国在南海的维权行为很容易被贴上“以大欺小”和“进攻性”的标签,将中国在南海的维权行为置于敌意的审视和质疑之下,其负面影响不容忽视。
事实上,近代以来西方国家曾对南海周边国家进行殖民统治,上个世纪日本军国主义的铁蹄曾践踏这里数年,美军也曾发动越南战争。历史告诉人们,中国是温和、克制的和平主义大国,但现在西方国家几乎在以“海禁”的标准衡量中国在南海的合法行动,造成南海周边国家同中国的对立,强化争议国对中国崛起的焦虑感,更加背离了通过对话协商解决南海问题的初衷。
维护主权和领土完整,并非等同于武力相向。当前,中国与南海周边各国面临的最重要课题就是实现持续快速发展,这需要和平稳定的环境,这是地区国家的“最大公约数”。我们仍然相信,通过南海各方的不懈努力,南海问题暂时的紧张不会影响这片海域及周边和平、稳定与发展的主旋律。我们仍然相信,通过中美两国之间各层级的对话,中美之间能够消除误解,减少误判,管控分歧,着眼长远,共同维护南海地区的和平稳定,为亚洲的和平发展发挥建设性作用,也为所有人的“太平洋世纪”贡献力量。
南海问题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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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临时牌照是指汽车由于一些手续的办理,还未正式落户前由公安车管部门发放的临时车辆行驶证明。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新车临时牌照使用规定。欢迎阅读!
申领者需持有单位介绍信、车辆来历证明、合格证,以及其它有关证明(除介绍信存档外,其余退还给申领者),到车管所办理。办理时应讲明车辆行驶起止地点和使用临时号牌的时间。经管理人员审查和对车辆进行检查合格后,发给临时号牌,并签署有效期和起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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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公章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可靠性,杜绝违法行为,维护公司利益,特制订公章使用规定。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公章使用规定。欢迎阅读!
1、经总经理授权由综合部负责公司的印章管理工作,启用、回收印章,监督印章的保管和使用;
2、设立印章管理登记制度,专人领取和归还印章时予以登记和审批;(说明:未办理此项手续可在办法颁布之日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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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出台的关于指导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的权威行政法令。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最新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欢迎阅读!
第一节 记 分
第六十五条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附件4)。
第六十六条 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与记分同时执行。
机动车驾驶人一次有两个以上违法行为记分的,应当分别计算,累加分值。
第六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人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后,经依法裁决变更或者撤销原处罚决定的,相应记分分值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第六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第六十九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第二节 审 验
第七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机动车驾驶人按照本规定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换领机动车驾驶证时,应当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
持有本条第三款规定以外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地方参加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第七十一条 机动车驾驶证审验内容包括:
(一)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处理情况;
(二)身体条件情况;
(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及记满12分后参加学习和考试情况。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的,以及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审验时应当参加不少于三小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学习,并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对交通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的、身体条件不符合驾驶许可条件的、未按照规定参加学习、教育和考试的,不予通过审验。
第七十二条 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在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提交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每三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在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提交经省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专门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机动车驾驶人按照本规定第七十条第三款、第四款规定参加审验时,应当申报身体条件情况。
第七十三条 机动车驾驶人因服兵役、出国(境)等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驾驶证期满换证、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可以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延期办理。申请时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驾驶证和延期事由证明。
延期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延期期间机动车驾驶人不得驾驶机动车。
第三节 监督管理
第七十四条 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和增加准驾车型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
新取得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实习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应当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考试,并接受不少于半小时的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车身后部粘贴或者悬挂统一式样的实习标志(附件5)。
第七十五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不得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驾驶的机动车不得牵引挂车。
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其中,驾驶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可以由持有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以上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陪同。
在增加准驾车型后的实习期内,驾驶原准驾车型的机动车时不受上述限制。
第七十六条 持有准驾车型为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机动车时,应当按规定在车身设置残疾人机动车专用标志(附件6)。
有听力障碍的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机动车时,应当佩戴助听设备。
第七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一)死亡的;
(二)提出注销申请的;
(三)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提出注销申请的;
(四)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
(五)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六)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七)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
(八)年龄在70周岁以上,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或者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在三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
(九)年龄在6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或者年龄在7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轮式自行机械车准驾车型的;
(十)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被吊销或者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的。
有第一款第二项至第十项情形之一,未收回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公告机动车驾驶证作废。
有第一款第七项情形被注销机动车驾驶证未超过二年的,机动车驾驶人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可以恢复驾驶资格。
有第一款第八项情形被注销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在有效期内或者超过有效期不满一年的,机动车驾驶人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后,可以恢复驾驶资格。
有第一款第二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按照第二十四条规定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未处理记录的,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第七十八条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并通知机动车驾驶人在三十日内办理降级换证业务:
(一)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构成犯罪的;
(二)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
(三)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的。
机动车驾驶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降级换证业务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公告注销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作废。
机动车驾驶人办理降级换证业务后,申请增加被注销的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没有记满12分记录,且没有发生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
第七十九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记满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被注销的驾驶资格不属于最高准驾车型的,还应当按照第七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在一年实习期内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实习期限延长一年。在延长的实习期内再次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第八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信息发生变化,以及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从业单位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在信息变更后三十日内,向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备案。
第八十一条 道路运输企业应当定期将聘用的机动车驾驶人向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督促及时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和参加机动车驾驶证审验。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每月向辖区内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运输企业通报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记分和交通事故等情况。
第四节 校车驾驶人管理
第八十二条 校车驾驶人应当依法取得校车驾驶资格。
取得校车驾驶资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具有三年以上驾驶经历,年龄在25周岁以上、不超过60周岁;
(二)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12分记录;
(三)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
(四)无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记录,最近一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
(五)无犯罪记录;
(六)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病、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
第八十三条 机动车驾驶人申请取得校车驾驶资格,应当向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驾驶证;
(三)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第八十四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并向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核查,确认申请人无犯罪、吸毒行为记录。对符合条件的,在机动车驾驶证上签注准许驾驶校车及相应车型,并通报教育行政部门;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第八十五条 校车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审验时,应当提交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参加不少于三小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学习,并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第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建立校车驾驶人的信息交换机制,每月通报校车驾驶人的交通违法、交通事故和审验等情况。
第八十七条 校车驾驶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注销其校车驾驶资格,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换领机动车驾驶证,并通报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
(一)提出注销申请的;
(二)年龄超过60周岁的;
(三)在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负有责任的;
(四)有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以及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
(五)有记满12分或者犯罪记录的;
(六)有传染性疾病,癫痫病、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有酗酒、吸毒行为记录的。
未收回签注校车驾驶许可的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公告其校车驾驶资格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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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指单位或个人依法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年限有哪些规定呢?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土地使用年限最新规定。欢迎阅读!
(1)计算使用年期修正系数,年期修正系数按下式计算:
K=1-1/(1+r)m /[1-1/(1+r)n]
式中:K——将比较案例年期修正到待估宗地使用年期的年期修正系数;
r——土地还原率;
m——待估宗地的使用权年期;
n——比较案例的使用权年期。
(2)利用年期修正系数对交易案例地价进行年期修正,即有:
年期修正后地价=比较案例价格×K
案例3:若选择的比较案例成交地价每平方米为500元,对应使用权年期为30年,而待估宗地出让年期为20年,该市土地还原率为8%,则年期修正如下:
年期修正后的地价=500×1-1/(1+8%)20/[1-1/(1+8%)30]=436.06元/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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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土地立法对我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和使用权主体的规定符合我国农村的实际。完善我国农村集体土地制度的着力点不在于明晰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和使用权主体,而在于完善土地所有权内涵和使用权内涵及所有权和使用权关系的规定;规范政府征用集体土地的行为;加强执法,减少社会强势利益集团对农户承包土地使用权的侵占,维护公平、公正的社会环境。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欢迎阅读!
第三条 城市市区范围的内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第四条 依据一九五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及有关规定,凡当时没有将土地所有权分配给农民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实施一九六二年《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以下简称《六十条》)未划入农民集体范围内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第五条 国家建设征用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第六条 开发利用国有土地,开发利用者依法享有土地使用权,土地所有权仍属国家。
第七条 国有铁路线路、车站、货场用地以及依法留用的其他铁路用地属于国家所有。土改时已分配给农民所有的原铁路用地和新建铁路两侧未经征用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八条 县级以上(含县级)公路线路用地属于国家所有。公路两侧保护用地和公路其他用地凡未经征用的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仍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九条 国有电力、通讯,设施用地属于国家所有。但国有电力通讯杆塔占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未办理征用手续的,土地仍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对电力通讯经营单位可确定为他项权利。
第十条 军队接收的敌伪地产及解放后经人民政府批准征用、划拨的军事用地属于国家所有。
第十一条 河道堤防内的土地和堤防外的护堤地,无堤防河道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者设计洪水位以下的土地,除土改时已将所有权分配给农民,国家未征用,且迄今仍归农民集体使用的外,属于国家所有。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含县级)水利部门直接管理的水库、渠道等水利工程用地属于国家所有。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内未经征用的农民集体土地仍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三条 国家建设对农民集体全部进行移民安置并调剂土地后,迁移农民集体原有土地转为国家所有。但移民后原集体仍继续使用的集体所有土地,国家未进行证用的,其所有权不变。因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农民集体建制被撤销或其人口全部转为非农业人口,其未经征用的土地,归国家所有。继续使用原有土地的原农民集体及其成员享有国有土地使用权。全民所有制单位和城镇集体所有制单位兼并农民集体企业的,办理有关手续后,被兼并的原农民集体企业使用的集体所有土地转为国家所有。乡(镇)企业依照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的审批程序和补偿标准使用的非本乡(镇)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为国家所有。
第十六条 一九六二年九月《六十条》公布以前,全民所有制单位,城市集体所有制单位和集体所有制的华侨农场使用的原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含合作化之前的个人土地),迄今没有退给农民集体的,属于国家所有。《六十条》公布时起至一九八二年五月《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公 布时止,全民所有制单位、城市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国家所有:签订过土地转移等有关协议的;经县经以上人民政府批准使用的;进行过一定补偿或安置劳动力的;接受农民集体馈赠的;已购买原集体所有的建筑物的;农民集体所有制企事业单位转为全民所有制或者城市集体所有制单位的。一九八二年五月《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公布时起至一九八七年《土地管理法》开始施行时止,全民所有制单位、城市集体所有制单位违反规定使用折农民集体土地,依照有关规定进行了清查处理后仍由全民所有制单位、城市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确定为国家所有。凡属上述情况以外未办理征地手续使用的农民集体土地,由县经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具体情况,按当时规定补办征地手续,或退还农民集体。一九八七年《土地管理法》施行后违法占用的农民集体土地,必须依法处理后,再确定土地所有权。
第十七条 一九八六年三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管理、制止乱占耕地的通知》发布之前,全民所有制单位、城市集体所有制单位租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后,能够恢复耕种的,退还农民集体耕种,所有权仍属于农民集体;已建成永久性建筑物的,由用地单位按租用时的规定,补办手续,土地归国家所有。凡已经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了的,可按处理决定确定所有权和使用权。
第十八条 土地所有权有争议,不能依法证明争议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属于国家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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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早上好!
新学期开始了,根据学校对本学期教学工作的安排,国庆节后,会安排有分年级的月考,便于学校对教师教学和学生的学习情况有一个阶段性的检测。新学期伊始,今天的国旗下讲话,我特别想就初中生的学习方法给大家提出一些建议。
大家都知道,影响学习成绩好坏的因素有很多,例如学习目的、学习态度、学习方法、原有知识基础的好坏、能力强弱等等。但我认为其中最重要的是两条:一是想学(即学习目的态度端正);二是会学(即学习方法科学)。
今天我就跟大家交流一下科学的学习方法之一——预习。预习,即课前自学,是指在教师讲课之前,自己先独立地阅读新课内容,做到初步理解,为上课做好准备。
首先,我先说一下课前预习有哪些好处:
1、预习可以提前消灭听课中的“拦路虎”。
通过预习,必然会有部分内容弄不懂。为什么看不懂呢?原因很多,其中一个原因是没有掌握好有关的旧知识,即没有掌握好学新课的预备知识。预习可以提前发现知识上的薄弱环节,在上课前迅速补上这部分知识,不使它成为听课时的“绊脚石”。如果在预习过程中及时补上旧知识,上课听讲,接受新知识就会比较顺利。
2、预习可以提高上课听讲水平。
一般说来,预习不可能把新教材全都理解了,总会遗留下一些不懂的问题,盼着上课时解决。这样听讲目的明确,态度积极,注意力也容易集中,听讲效果好。当老师讲到自己预习时已经理解的部分时,就可以把注意力集中在要看老师如何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拿自己的思路与老师或同学的思路进行比较,看老师或同学高明在什么地方,不足在什么地方,自己还有哪些理解不够的地方,取人之长,补己之短。这样做,不仅有利于掌握新知识,而且有利于思维能力的发展。
3、预习可以提高笔记水平。
由于预习时看过课本,所以老师讲的内容及教师板书,书上有没有,心里一清二楚。凡是书上有的,上课可以不记或少记,也可以留下空白待课后记。上课时,着重记书上没有的或自己不太清楚的部分,以及老师反复提醒的关键问题。这样做,就可以把更多的时间用在思考理解问题上。有的同学课前不预习,不知教师板书的内容书上有没有,从头抄到底,顾不上听课,更来不及思考,失去了许多宝贵时间。后来翻翻书,原来许多内容书上都有,根本用不着抄。这种盲目性的听课,大大影响了听课的效果。
其次,我要告诉大家应该怎样预习?
1、是要妥善安排时间。最好在前一天晚上预习第二天要上的新课,这样印象较深。新课难度大,就多预习一些时间;难度小,就少预习一些时间。 预习应在做完当天作业之后进行。时间多时,就多预习几门,钻得深一点;否则就少预习几门,钻得浅一点。切不可每天学习任务还没完成就忙着预习,打乱了正常的学习秩序。也可以利用周六、日,集中预习下一周要讲的课程,以减轻每天预习的负担。
2、是要明确预习任务。预习总的任务是要先感知教材,初步处理加工,为新课的顺利进行扫清障碍。具体任务,要根据不同科目、不同内容来确定。一般有:
(1巩固复习旧概念,查清理解新概念,查不清、理解不透的记下来。
(2)初步理解要上新课的这部分基本内容是什么?思路如何?在原有知识结构上向前跨进了多远?
(3)找出书中重点、难点和自己感到不太理解的地方。
(4)把本课后面的练习尝试性地做一做,不会做可以再预习,也可以记下来,等老师授课时注意听讲或提问。
3、是要看、做、思结合。
(1)看,一般是把新课通读一遍,然后用笔勾划出书上重要的内容,需要查的就查一查,需要想的就想一想,需要记的就记。
(2)做,在看的过程中需要动手做的准备工作以及做做本课后的练习题。
(3)思,指看的时候要想,做到低头看书,抬头思考,手在写题,脑在思考。
同学们,学习有法,贵在得法,希望大家都能掌握适合自己的科学有效的学习方法,学的轻松,学的高效,祝愿同学们新的学期取得更加优异的成绩!
我的国旗下讲话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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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防护用品是保障从业人员安全与健康的最后一道防线,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有哪些规定呢?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定。欢迎阅读!
(1)使用前首先做外观检查,以认定用品对有害因素防护效能的程度,外观有无缺陷或损坏,各部件组装是否严密,启动是否灵活等;
(2)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3)在性能范围内使用防护用品,不得超极限使用;不得使用未经国家指定、未经监测部门认可或经检测达不到标准要求的产品;不能随便代替,更不能以次充好。
看了“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定”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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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都好奇外地货车可不可以进京,尤其是外地货车应该如何办理进京证的问题。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外地货车进京规定,欢迎阅读!
(一)四环路(含)以内道路,6时至23时禁止载货汽车通行;五环路主路,6时至22时,禁止8吨(含)以上载货汽车通行;
(二)外省、区、市载货汽车全天禁止在五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但为北京运送生产生活物资的外省、区、市载货汽车在办理进京货运通行证后,准许每天0时至6时进入五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
(三)长安街新兴桥至国贸桥昼夜禁止货运机动车通行。
关于其他具体路段对货车的禁限措施,请以交通标志为准
外地车辆进京时(京津塘高速公路至首都机场高速公路之间路段除外),一律按规定在北京市外省市进京车辆办证处办理“进京证”。与以往不同的是,办证时,驾驶员不需要出示身份证,只需要出示驾驶证、行驶证和车辆年检合格证。
按客车和货车分类,“进京客车”通行证有效期为7天,“进京货运”通行证有效期为3天。 长期进京证:有效期在半年以内的进京证。办理长期进京证需符合以下两点:
(1)办理了长期进京证的车辆,要受“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措施的限制;(2)需要贴有环保部门的环保标志。 特殊时期进京证:奥运或国庆期间的有效期为3天的进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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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支持保障残疾人驾驶汽车出行,进一步提高服务群众水平,完善驾驶证管理制度,公安部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91号,以下简称91号令)进行了修改,一起来看一下吧!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欢迎阅读!
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首先按照规定向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如图1-8 所示。并按照要求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式样如表1-2 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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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物演示法
利用身边的实物来演示数学题目的条件和问题,及条件与条件,条件与问题之间的关系,在此基础上进行分析思考、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这种方法可以使数学内容形象化,数量关系具体化。比如:数学中的相遇问题。通过实物演示不仅能够解决“同时、相向而行、相遇”等术语,而且为学生指明了思维方向。再如,在一个圆形(方形)水塘周围栽树问题,如果能进行一个实际操作,效果要好得多。
二年级数学教材中,“三个小朋友见面握手,每两人握一次,共要握几次手”与“用三张不同的数字卡片摆成两位数,共可以摆成多少个两位数”。像这样的有关排列、组合的知识,在小学教学中,如果实物演示的方法,是很难达到预期的教学目标的。
特别是一些数学概念,如果没有实物演示,小学生就不能真正掌握。长方形的面积、长方体的认识、圆柱的体积等的学习,都依赖于实物演示作思维的基础。
所以,小学数学教师应尽可能多地制作一些数学教(学)具,而且这些教(学)具用过后要好好保存,可以重复使用。这样可以有效地提高课堂教学效率,提升学生的学习成绩。
2、图示法
借助直观图形来确定思考方向,寻找思路,求得解决问题的方法。图示法直观可靠,便于分析数形关系,不受逻辑推导限制,思路灵活开阔,但图示依赖于人们对表象加工整理的可靠性上,一旦图示与实际情况不相符,易使在此基础上的联想、想象出现谬误或走入误区,最后导致错误的结果。比如有的数学教师爱徒手画数学图形,难免造成不准确,使学生产生误解。
在课堂教学当中,要多用图示的方法来解决问题。有的题目,图画出来了,结果也就出来的;有的题,图画好了,题意学生也就明白了;有的题,画图则可以帮助分析题意、启迪思路,作为其他解法的辅助手段。
例1:把一根木头锯成3段需要24分钟,锯成6段需要多少分钟?(图略)
思维方法是:图示法。
思维方向是:锯几次,每次用几分钟。
思路是:锯3段锯了几次,每次用几分钟,锯6段锯了几次,需要多少分钟。
例2:判断等腰三角形中,点D是底边BC的中点,图甲的面积比图乙的面积大,图甲的周长比图乙的周长长。(图略)
思维方法:图示法。
思维方向:先比较面积,再比较周长。
思路:作条辅助线。图甲占的面积大,图乙所占面积小,所以“图甲的面积比图乙的面积大”是正确的。线段AD比曲线AD短,所以“图甲的周长比图乙的周长长”是错误的。
3、列表法
运用列出表格来分析思考、寻找思路、求解问题的方法叫做列表法。列表法清晰明了,便于分析比较、提示规律,也有利于记忆。它的局限性在于求解范围小,适用题型狭窄,大多跟寻找规律或显示规律有关。比如,正、反比例的内容,整理数据,乘法口诀,数位顺序等内容的教学大都采用“列表法”。
用列表法解决传统数学问题:鸡兔同笼问题。制作三个表格:第一张表格是逐一举例法,根据鸡与兔共20只的条件,假设鸡只有1只,那么兔就有19只,腿共有78条……这样逐一列举,直至寻找到所求的答案;第二张表格是列举了几个以后发现了只数与腿数的规律,从而减少了列举的次数;第三张表格是从中间开始列举,由于鸡与兔共20只,所以各取10只,接着根据实际的数据情况确定列举的方向。
4、探索法
按照一定方向,通过尝试来摸索规律、探求解决问题思路的方法叫做探究法。我国著名数学家华罗庚说过,在数学里,“难处不在于有了公式去证明,而在于没有公式之前,怎样去找出公式来。”苏霍姆林斯基说过:在人的心灵深处,都有一种根深蒂固的需要,这就是希望自己是一个发现者、研究者、探索者,而在儿童的精神世界中,这种需要特别强烈。“学习要以探究为核心”,是新课程的基本理念之一。人们在难以把问题转化为简单的、基本的、熟悉的、典型的问题时,常常采取的一种好方法就是探究、尝试。
第一,探究方向要准确,兴趣要高涨,切忌胡乱尝试或形式主义的探究。
例如,教学“比例尺”时,教师创设“学生出题考老师”的教学情境,师:“现在我们考试好不好?”学生一听:很奇怪,正当学生疑惑之时,教师说:“今天改变过去的考试方法,由你们出题考老师,愿意吗?”学生听后很感兴趣。教师说:“这里有一幅地图,你们用直尺任意量出两地的距离,我都能很快地告诉你们这两地之间的实际距离,相信吗?”于是学生纷纷上台度量、报数,教师都一个接一个地回答对应的实际距离。学生这时更感到奇怪,异口同声地说:“老师您快告诉我们吧,您是怎样算的?”教师说:“其实呀,有一位好朋友在暗中帮助老师,你们知道它是谁吗?想认识它吗?”于是引出所要学习的内容“比例尺”。
第二,定向猜测,反复实践,在不断分析、调整中寻找规律。
例3:找规律填数。
(1)1、4、 、10、13、 、19;
(2)2、8、18、32、 、72、 。
第三,独立探究与合作探究结合。独立,有自由的思维时空;合作,可以知识上互补,方法上互相借鉴,不时还能碰撞出智慧的火花。
小学数学教学活动中,教师应尽量创设让学生去探究的情景,创造让学生去探究的机会,鼓励有探究精神和习惯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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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思考:思考是数学学习方法的核心。在学这门课中,思考有重大意义。解数学题时,首先要观察、分析、思考。思考往往能发现题目的特点,找出解题的突破口、简便的解题方法。在我们周围,凡是真正学得好的同学,都有勤于思考,经常开动脑筋的习惯,于是脑子就越用越灵,勤于思考变成了善于思考。我正因为掌握应用了这一方法,所以在全国数学竞赛中获得了武汉市一等奖。
二、动手试一试:动手有助于消化学习过的知识,做到融会贯通。课下,我常常把老师讲过的公式进行推导,推导时不要看书,要默记。这样就能使自己对公式掌握滚瓜烂熟,可为公式变形计算打下扎实的基础。
三、培养创造精神:所谓创造,就是想出新办法,做出新成绩,建立新理论。创造,就要不局限于老师、课本讲的方法。平时,有一些难度高的题目,我在听懂了老师讲的方法后,还要自己去找一找有没有另外的解法,这样能加深对题目的理解,能比较几种解法的利弊,使解题思维达到一个更高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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