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您找到与五问答帮你解决相关的共7个结果:
[1-3年级Q&A]
1、What do you wantto have in your birthday?
2、What do you liketo do?
3、Who’s yourfavorite star?
4、Do you like toeat apple?
5、Do you oftenvisit your grandparents?
6、Do you likesports?
7、How many friendsdo you have?
8、What do you eatfor breakfast?
9、Is there acomputer in your room?
10、What’s theweather like today?
11、Which fruits doyou like?
12、What color iswatermelon?
13、When do you getup every morning?
14、How do you go toschool?
15、What’s yourfavorite animal?
[4-6年级Q&A]
1、What do you wantto have in your birthday?
2、What do you liketo do?
3、Who’s yourfavorite star?
4、Do you like toeat apple?
5、Do you oftenvisit your grandparents?
6、Do you likesports?
7、How many friendsdo you have?
8、What do you eatfor breakfast?
9、Is there acomputer in your room?
10、What’s theweather like today?
11、Which fruits doyou like?
12、What color iswatermelon?
13、When do you getup every morning?
14、How do you go toschool?
15、What’s yourfavorite animal?
16、Tell me threethings you like to do
17、Who’s your bestfriend?Why is he/she your best friend?
18、Can you tell methe reason why you choose the speech?
19、Do you have todo homework everyday?How do you think of too much homework?
20、Do you likewatching TV?What program do you like?
21、Who cook in yourfamily?Which dish is your favorite?
22、Can you sharewith us some of your hobbies?
23、Do you like toread?What did you read?
24、Do you liketraveling?
25、Which festivaldo you like best and why?
26、What do you wantto be in the future?
27、How do youcelebrate your birthday?
28、Which subject doyou like and dislike?
29、How do you likeyour school?
30、If you are atour guide,Can you introduce your city to 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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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事关退役士兵切身利益,事关国防和军队建设,事关改革稳定大局。落实好伤病残士兵、退休士官安置政策,对于调动现役士兵献身国防、投入到强军实践之中和吸引更多优秀青年投身军营,都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为帮助伤病残士兵、退休士官充分了解相关政策规定,尽快完成身份转变,南京军区司令部军务部兵员处,遴选了近二年来伤病残士兵、退休士官普遍关注的一些问题,依据最新的有关政策法规,以解答的形式对现行安置政策规定进行解读,供大家学习了解掌握。
1. 因公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退役士兵政府负责安排工作吗?
答:《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施行前(2011年11月1日以前)入伍、服役期间因公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退役士兵,可以选择按《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施行前政策由政府安排工作或自谋职业;《退役士兵安置条例》施行后(2011年11月1日以后)入伍、服役期间因公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退役士兵,政府不负责安排工作。
2. 退役士兵易地安置条件中的因战致残,是如何界定的?
答:因战致残主要是指因作战、训练和执行任务造成的残疾。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只要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都可以评定为因战致残:(1)对敌作战负伤致残的;(2)因执行任务遭敌人或者犯罪分子伤害致残,或者被俘、被捕后不屈遭敌人折磨致残的;(3)为抢救和保护国家财产、人民生命财产或者执行反恐怖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致残的;(4)因执行军事演习、战备航行飞行、空降和导弹发射训练、试航试飞任务以及参加武器装备科研实验致残的;(5)在执行外交任务或者国家派遣的对外援助、维持国际和平任务中致残的。
3. 对安排工作的残疾退役士兵有哪些特殊保护政策?
答:《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规定,所在单位不得因其残疾与其解除劳动关系或者人事关系;安排工作的因战、因公致残退役士兵,享受与所在单位工伤人员同等的生活福利和医疗待遇。
4. 残疾退役士兵可以优先享受国家规定的残疾人就业优惠政策吗?
答:可以。残疾退役士兵曾在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支持国家各项建设中作出了特殊贡献,理应受到国家和社会的特殊优待。《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二十七条对此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5. 哪些退役士兵可以作退休安置?
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中级以上士官,可以作退休安置:(1)年满55周岁的;(2)服现役满30年的;(3)因战、因公致残被评定为1级至6级残疾等级的;(4)经军队医院证明和军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审核确认因病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
6. 退休士官和国家供养退役士兵的报到时间是如何规定的?怎样办理移交接收安置手续?
答:通常根据移交、接收和安置的条件确定。退休士官的报到程序,参照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退休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国家供养的退役士兵,伤病残情况相对比较严重,特别是患精神病士兵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需要监护人(主要是家属)代为处理相关事务。对经审查符合移交条件的伤病残士兵,安置地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要及时通知伤病残士兵所在旅、团级部队和监护人进行人员交接。部队接到通知后,应当在士兵监护人的协助下,为伤病残士兵办理退役手续,结算有关经费。部队要派专人护送伤病残士兵到安置地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报到,并由部队、民政部门和士兵监护人共同办理移交接收安置手续。需要直接住院治疗的,有关精神病医院要派人参加交接,民政部门应协助部队将伤病残士兵送到指定医院。报到时间,按照国务院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和总参谋部的年度专项计划执行。评定残疾等级的退役士兵,应当在自报到60日内向安置地县级民政部门申请转接抚恤关系。
7. 退休士官在住房保障方面有哪些政策?
答:对退休士官的住房保障政策有以下几个方面:(1)退休士官原则上执行军队统一的住房制度,所需经费由国家和个人合理负担,实行住房补贴、货币补差相结合的办法,稳妥推进住房分配货币化、管理社会化;(2)退休士官的住房补贴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专项安排;(3)退休士官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时,按照规定享受有关税费减免优惠。各地政府要将退休士官住房优先纳入当地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开发计划,有关单位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保证供应;(4)退休士官配偶在地方单位工作或者退休符合享受住房补贴的,所在单位在同等条件下应当按照规定优先向其发放住房补贴。
8. 退休士官可以享受哪些生活待遇?
答:各地根据相关政策文件,落实退休士官的政治和生活待遇,确保退休士官“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退休士官的主要生活待遇包括:退休费、护理费、残疾抚恤金、特别抚恤金、丧葬费、遗属生活补助费等。
9. 退休士官的退休费包括哪些?
答:包括基本退休费、津贴补贴等。基本退休费包括退休时的退休费、退休后增加和计入的退休费,基本退休费可以作为计算有关生活待遇费用的基数。退休时的退休费,是指本人退休时,按百分比和全额计发的退休费之和。退休后增加和计入的退休费,是指当在职士官调整工资时,退休士官也将按本人的退休费计发比例,按规定相应增加的退休费。津贴补贴,是指在移交政府安置前,还可享受相应的津贴补贴,主要包括军人职业津贴、退休生活补贴、地区津贴等。
10. 残疾退休士官能够获得护理费吗?
答:能。护理费是发给个别生活不能自理、需要雇请护理人员的退休士官,主要是对因战、因公致残被评为1至4级残疾或因病瘫痪、双目失明而生活不能自理,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退休士官。护理费按军队公勤费全费标准执行。
11. 因患精神病退休的士官,其护理费是如何规定的?
答:因患精神病退休的士官,其护理费目前执行的标准是每人每月1800元。
12. 残疾退休士官能够获得抚恤金吗?
答:能。对被评定残疾等级的退休士官,按照国家统一的残疾抚恤金标准发放,移交当年的残疾抚恤金由部队发给,从下年起,由地方民政部门按规定标准发放。
13. 给退休士官退役时发放的补助主要包括哪些?
答:退役时发放的补助主要包括:(1)一次性生活补助费。在士官改发退休生活费时发给。(2)安家补助费。是发给退休士官移交地方政府安置时的补助性费用,回农村的标准为8个月本人退休生活费;回城镇的标准为6个月本人退休生活费。(3)家具费。移交政府安置时发放。(4)安置补助费。2009年7月3日之后移交政府安置的1级至6级残疾或因病经鉴定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可享受安置补助费。(5)移交当年剩余月份生活费。移交政府安置时,其当年剩余月份的退休生活费,由本人所在单位后勤财务部门按照规定标准计算后,一次性拨给安置地民政部门,由民政部门发给本人,从下一年起,其退休生活费由安置地民政部门列入预算并按月发放。
14. 退休士官的医疗保障有哪些?
答:国家实行多层次的医疗保障办法为退休士官提供服务,主要有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特殊医疗补助等,具体包括:比照安置地国家机关退休公务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实行公务员医疗补助标准,享受同等职级退休公务员的医疗待遇;所需医疗费用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安置地退休公务员的办法筹集,统一管理;在部队参加退役医疗保险的个人账户资金,转入本人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后个人自负医疗费较多的,可由安置管理单位给予适当补助,其中,属于1级至6级残疾的,按照民政等部门《一级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障办法》规定,给予残疾军人医疗补助。#p#副标题#e#
15. 因战5级至6级残疾中级以上士官,自愿放弃退休安置,可以选择由政府安排工作吗?
答:可以。中级以上士官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 级至6 级残疾等级,本人自愿放弃退休安置选择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可按照《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中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的相关程序办理。
16. 审定因伤病残作退休安置士官的安置去向有什么规定?
答:伤病残退休士官安置去向审定时,除提供退休士官符合安置去向审定条件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供《军人残疾等级评定审批表》或者《士官因病基本丧失工作能力医学鉴定表》。关于伤病残退休士官安置去向的审定工作,是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移交政府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4〕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并参照干部退休安置政策来执行的。
17. 哪些残疾退役士兵可以由国家供养终身?
答:退出现役的1级至4级残疾等级的义务兵和初级士官,由国家供养终身。
18. 国家供养的残疾退役士兵享受哪些保障?
答:国家供养的残疾退役士兵,其生活、住房、医疗等保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9. 国家供养是由国家统一提供集中照料吗?
答:不是的。国家供养分为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两种形式。集中供养必须符合一定条件:(1)因残疾原因需要经常医疗处置的;(2)日常生活需要护理,不便于分散安置照顾的;(3)独身一人不便分散安置的。
本人自愿回家休养的,可以选择分散供养。
20. 集中供养残疾退役士兵在什么地方供养?
答:集中供养经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批准,在安置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荣誉军人康复医院等优抚医院进行休养、康复和医疗。安置地无荣誉军人康复医院的,按照有关规定,由邻近省荣誉军人康复医院接收。
21. 集中供养对象享受哪些待遇?
答:(1)移交政府安置时,由军队根据本人伤病残情况发给一次性安置补助费。(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残疾抚恤关系转移手续,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规定标准发给残疾抚恤金。(3)按规定由服务管理机构提供的休养、康复和医疗等服务保障。
22. 集中供养的1级至4级残疾退役士兵享受护理费待遇吗?
答:不享受。这是由于集中供应人员所在的荣康医院已经按照编制比例配备了护理人员,休养员的起居及一般护理由专人负责,不同于分散安置的1级至4级残疾军人需自请护理人员,所以休养员住院期间不发给护理费。但是,集中供养的1级至4级残疾军人分散供养以后,应该发给护理费。
23. 分散供养的退役士兵主要待遇是什么?
答:首先,分散供养的退役士兵在退役时,由军队根据本人伤病残情况发给一次性安置补助费;其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残疾抚恤金;第三,分散供养的退役士兵享受护理费。这笔费用是为其雇请护理人员的一项生活补助费用;第四,为切实解决分散供养残疾退役士兵的住房困难,2009年制定《伤病残军人退役安置规定》时,已明确了分散供养的残疾退役士兵购(建)房经费标准、来源等问题。《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房屋产权归残疾退役士兵所有,解决了多年来残疾退役士兵有房住但无产权的问题,照顾了他们的利益。同时还强调,如果残疾退役士兵自己解决住房的,将资金按标准发给本人,有利于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多样化解决住房问题;第五,国家供养的退役士兵与其他残疾退役军人享受同样的社会优待,特别是1级至4级残疾军人子女还可以享受降分录取、减免学杂费等教育优待。
24. 分散供养的退役士兵按什么标准享受护理费?
答:《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对分散安置的1级至4级残疾军人发给护理费,护理费的标准为:(1)因战、因公1级和2级残疾的,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2)因战、因公3级和4级残疾的,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3)因病1级至4级残疾的,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的护理费,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
25. 政府按什么标准保障分散供养残疾退役士兵的住房?
答:《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分散供养的残疾退役士兵购(建)房所需经费的标准,按照安置地县(市)经济适用住房平均价格和6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确定;没有经济适用住房的地区按照普通商品住房价格确定。中央财政按规定标准给予补助,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解决。
26. 2013年中央财政给分散供养的1级至4级残疾的退役初级士官和义务兵的士兵的购(建)房经费补助多少钱?
答:每人10万元。
27. 政府为分散供养残疾退役士兵购(建)房屋的产权归谁?
答:归分散供养的残疾退役士兵所有。
28. 分散供养的残疾退役士兵自己解决住房,政府给钱吗?
答:给。对自行解决住房的,按照规定标准将购(建)房费用发给本人。
29. 因战、因公1级至4级残疾等级的中级以上士官,本人自愿放弃退休安置的,可以选择由国家供养吗?
答:可以。
30. 伤病残士兵移交安置时可以领多少安置补助?
答:2009年7月3日之后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伤病残士兵,可享受一次性安置补助费。具体标准是:被评为1级至4级残疾等级的,每人一次性补助15000元;被评为5级至6级残疾和因病经医学鉴定为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每人一次性补助7500元。一次性安置补助费由部队后勤财务部门发放。
31. 残疾士兵退役或者移交政府安置时残疾抚恤金发放是如何规定的?
答:根据2007年7月31日民政部颁发的《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现役残疾军人转业、退伍、离退休移交民政部门安置的,当年的抚恤金由部队负责发给,安置地民政部门从翌年1月起按当地标准发给残疾抚恤金。
32. 2013年残疾退役士兵的残疾抚恤金标准是多少?
答:在部队评定残疾等级后退出现役的残疾退役士兵,依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规定享受残疾抚恤金。残疾军人的抚恤金标准是参照全国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确定的。因残疾等级、残疾性质不同,抚恤金标准是有区别的。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民发〔2013〕158号)规定,从2013年10月1日起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其中残疾抚恤金标准,最高的因战一级残疾军人43630元/年,最低的因公十级残疾军人4150元/年。
33. 残疾士兵退出现役后户口迁移时残疾抚恤金关系如何转移?
答: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户口转移,应同时办理残疾抚恤关系转移手续。其户口迁出地的民政部门负责发给当年残疾抚恤金,户口迁入地民政部门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户口迁入地落户证明、抚恤关系转移证明和抚恤档案等材料,按本地规定的残疾抚恤标准,从翌年1月起予以抚恤。对于其中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转移残疾抚恤关系的,原户口所在地省级民政部门应当在抚恤关系转移证明上签字盖章。
34. 患精神病士兵退役后可以随年度士兵退役直接返回安置地吗?
答:不可以。在服役期间因患精神病评定残疾等级和国家供养安置的义务兵和初级士官,按规定实行计划退役移交安置,一般包括编制下达计划、审查档案、达成协议、人员交接等程序。患精神病经医学鉴定为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中级以上士官,作退休安置,按退休士官规定程序退役移交安置。
35. 患精神病义务兵和初级士官退役移交政府安置后待遇保障有何规定?
答:患精神病义务兵和初级士官退役移交地方后,按《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享受抚恤优待。因病情严重需要住院治疗或独身一人无直系亲属照顾需要看护的,送民政部门管理的精神病医院。监护人领取残疾抚恤金的,住院伙食费、服装费由监护人支付;监护人领取建房补助经费的,住院床位费由监护人支付。监护人如放弃领取残疾抚恤金、建房补助费等有关经费,可将经费拨给精神病医院,用于患精神病退役士兵的生活、医疗保障。
36. 残疾退役士兵的医疗怎么保障?
答:1级至6级的残疾退役士兵,按规定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并在此基础上享受残疾军人医疗补助。7级至10级的,因旧伤复发而产生的医疗费用,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有工作的由工作单位解决,没有工作的由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解决;7级至10级的,旧伤复发以外的医疗费用,未参加医疗保险且本人支付有困难的,由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酌情给予补助。
残疾退休士官移交政府安置后的,医疗保障比照安置地国家机关退休公务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实行公务员医疗补助,享受同职级退休公务员医疗待遇;对规定范围内个人自付医疗费较多的,由安置管理单位给予适当补助;其中1级至6级残疾的由安置地民政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残疾军人医疗补助。
37. 残疾士兵退出现役后因残疾情况发生严重恶化,原定残疾等级与残疾情况明显不符,可以申请调整残疾等级吗?
答:可以。需有档案记载或者原始医疗证明,由本人(精神病患者由其利害关系人)向当地县级民政部门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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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如果准考证丢了,不记得准考证号,有几个实用方法也许能帮你回忆起来。
方法一:如果同学之前有通过沪江平台预约查分,那么,沪江网校将为你默默保存了准考证号,所以完全不用担心。
方法二:四六级成绩查询网站99宿舍网推出准考证找回功能,大家在指定页面输入姓名全名,选择省市、学校、考试类型,选填考场号,一般无特殊情况都可以查到准考证号。
方法三:考试结束后太HIGH,准考证号也忘了存?一个数字也记不起来,那就只能根据个人信息推算啦!
一般来说四六级准考证号一共由15位组成,前六位地区代码,譬如440370,接着是年份122 ,2是12的下半年,1是上半年,接着一位是2或者1,1是四级,2是六级,接着后三位是考场,最后两位是你的座位号,只要知道你同学,尤其是同一个考场的就可以推出你的准考证号了。
P.S. 小编提醒,这种方法仅供参考,可能会有误差哦,最好是找到当时跟自己一个考场的同学,问问他们的准考证号,再结合自己的信息进行推算哦。
方法四:如果不幸上面两种方法均尝试无效,那就只能回到学校查成绩,这个是最后和最可靠的方法了,一般来说,准考证号可以到教务员那里通过一定程序查到的,在学校的四六级查询系统应该也能用学生号来查的。如果这个方法也无效,那就只能坐等学校成绩下发通知了。虽然这种方式等待时间肯定很长,但准确度绝对毋庸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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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化妆后脸上痒的原因有很多,比如皮肤清洁不彻底、化妆品质量太差、肌肤过于敏感以及化妆品过敏等等。那么化妆后脸上痒怎么快速缓解呢?下面让我们具体来看看吧!
当化妆后脸上发痒时,不管是不是因为化妆品的原因,都应该立即先将化妆品从脸上卸除,可以确定的是皮肤已经产生过敏了,而继续让化妆品留在脸上,只会加重过敏现象,因此卸妆是首要事情。
上面说了,当皮肤清洁不彻底时,也会出现脸上发痒的症状,因此使用卸妆产品彻底卸妆后,建议再用洗面奶清洗一遍,将脸部的油脂和污垢彻底清洁干净,避免细菌的滋生。
暂停使用一切护肤品和化妆品,以避免护肤品和化妆品内的成分再次刺激皮肤,导致加重过敏。不过刚卸妆洁面后,脸部皮肤会比较干涩,可以使用轻薄的爽肤水稍微为皮肤补充一下水分。
人体皮肤是有其自身的修复功能的,因此当皮肤过敏时,我们尽可能的不要去管它,让它自己先修复一下,如果只是普通的过敏,一般维持半个小时到一个小时,过敏现象就会消失。
如果过敏现象消失了,注意要忌口,多吃水果和蔬菜,如果过敏现象长时间没有消失,建议及时去往医院进行治疗,在医生的检查下,找出过敏源,再对症下药,注意不可私自乱服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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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问题是怎样由来的?为何中国领土的南沙群岛会形成主权争议导致如此复杂的南海问题呢?下面读文网小编分享了南海问题的由来,南海问题分析以及南海问题的应对策略,一起来了解吧。
1.中国不接受、不参与南海仲裁案,不承认、不执行仲裁结果是违反国际法?
面对2013年菲律宾单方面诉诸仲裁的做法,中国坚持“不接受、不参与、不承认、不执行”的“四不”立场,然而,外界有关中国此举违反国际法的声音从未停止。
南海问题包含两个层面的争议:一是主权和领土争端,二是海洋权利争端,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只对后者有裁决权。众所周知,中国已于2006年根据《公约》作出排除性声明,将涉及海洋划界等方面的争议排除在《公约》规定的第三方争端解决程序之外。换句话说,南海问题并不在国际仲裁庭的管辖范围之内。所谓中国违反国际法的说法,已然不攻自破。
国际仲裁庭在明知其没有管辖权的情况下仍然受理菲律宾的诉求,将这两个层面的争议混合起来仲裁,无疑是一种危险的“越权”行为。面对不宜通过司法解决的争端,仲裁庭要维持其合法性,应该避免就南海问题进行“越权”裁决。
可以预见,南海问题不会因为仲裁庭的裁决而得到解决。相反,中国的“双轨”思路,即由直接当事国谈判协商解决争议、中国和东盟共同维护南海和平稳定,得到越来越多国家和地区组织的认可和支持。因此,宣布“本庭无法裁决此案,请有关各方尽最大努力协商解决”,这或许不失为仲裁庭可选的最理想裁决结果。
2.南海“九段线”违反《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近代以来,中国人的海洋意识逐渐觉醒,南海是中国管辖面积最大的海域,中国在长期的历史过程中形成了对南沙群岛及其附近海域的主权和相关权利。南海“九段线”的划定与公布,正是中国人海权意识觉醒的现实体现。早在1948年,中国在公开发行的官方地图上就标绘了南海断续线,确认了中国对南海诸岛的主权和相关权益。《公约》多处提及“历史性海湾”“历史性所有权”等,显然是对历史性权利的尊重。
此外,中国是《公约》谈判的推动者,也是《公约》的践行者。中国对南海岛礁的主权历史远远早于《公约》签署的时代,符合《公约》中提到的“历史性所有权”,这种历史性权利又岂能因为菲律宾发起的仲裁而动摇?
3.中国对整个南海提出主权声索?
外界对南海问题的误解,很大程度上源于媒体的错误报道,其中包括“中国声索整个南海主权”等论调;同时在中国国内,也有媒体和民众认为整个南海都属于中国,这是事实性错误。这种误解和错误导致公众产生中国要把南海变成“中国内湖”的印象,从而产生中国试图规制南海范围内所有活动的错误认知。
事实上,中国“对南海诸岛及其附近海域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并不等于“中国对整个南海提出主权声索”。
南海争议的核心是南沙岛礁领土主权争议和南海部分海域的划界争议。按照国际法的规定,国家对海洋的权利基于大陆,即海权基于陆权。要确定领海,先要建立领海基线,要划领海基线,先要定领海基点。领海基点必须是主权无争议的岛屿或大陆。整个南中国海海域的面积为350万平方公里,其中南海九条断续线之内,中国主张拥有主权、管辖权的海域面积为200多万平方公里。实际上,目前中国的南沙岛礁大部分被越南、菲律宾、马来西亚等国家非法侵占,为了维护南海的和平稳定,中国政府至今尚未公布南沙群岛领海基线。在争议得到解决之前,中国主张“搁置争议,共同开发”。
但毫无疑问的是,一方面,中国对南沙群岛及其附近海域拥有主权、管辖权的立场从未有所变化;另一方面,中国始终以南海断续线为主张拥有主权、管辖权的范围,从未将此主张扩大化。
4.中国威胁南海航行和飞越自由?
按照艾尔弗雷德·马汉的《海权论》,“谁控制了海洋,谁就控制了世界”,从历史上的西班牙、荷兰、英国到现在的美国,这一理论似乎放之四海而皆准。然而,若据此将中国海洋意识的觉醒及其在南海的维权行动当成是威胁海上航行和飞越自由,则显然是受到地缘利益和海洋秩序之争的蛊惑,也低估了中国遵守国际法的决心。
实际上,中国的海权实践远没有达到追求“海洋权力”的阶段,更不是追求霸权意义上的海洋权力。然而,中国无海洋不能立国,海运关系国家经济命脉,南海更是中国的海上生命线。现代中国作为一个开放的经济体,有70%-80%的国际贸易途经南海,如此说来,中国难道不应该是南海航行和飞越自由的最大受益者和自觉维护者吗?这片海域也是中国和周边国家共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通道。因此,中国始终认可并支持国际航海与飞越自由的规则,并将承担责任和提供公共品,来维护保障这种自由。
中国当然也可以接受美国海军舰只和飞机在批准同意或合法通报的情况下无害通过,并且可以为美国舰船提供必要的协助。如果有人认为中国想“把美国排挤出亚洲”,“让南海变成中国内湖”,那一定是很严重的战略误判。
需要提醒注意的是,美国以“捍卫航行自由”等理由为其在南海的军事抵近侦察行为辩解,很容易让中国人民联想起19世纪欧洲侵略者的炮舰停留在长江口耀武扬威的行为。中国人民和政府始终对主权和领土完整问题抱有极强的敏感性,在时势危迫、旦夕千变的南海局势下,中国又岂能犹豫延缓,坐误光阴,使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屈从于外部压力,美国能理解中国人民思想最深处的自尊吗?
5.中国试图改变南海“现状”?
何谓南海“现状”?至少在2012年以前,南海问题只是中国和南海周边部分国家的一般性海洋权益摩擦。但从2012年起,南海问题突然跃升为亚洲乃至世界的热点问题,究其原因,南海问题的发展与美国“亚太再平衡”战略的实施不无关联,美国对南海问题关心之切、介入之深,都让中国感到“受宠若惊”。
中国一直努力奉行“和平崛起”的战乱,在崛起过程中不断借鉴学习西方崛起大国的经验教训,避免陷入大国挑战守成霸权国的“修昔底德陷阱”。因此,中国提出了“一带一路”倡议,主张构建“新型大国关系”,实际上是以新型理念探索出“大国政治悲剧”的破解之道,摆脱国强必霸的历史逻辑。
在南海问题上,中国坚持“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原则,而且为了避免事态扩大,并未进行实际有效的开发。可以说,中国付出了巨大的诚意和牺牲。中国维护其合法海洋权利的种种努力和其间遇到的种种挑战,方才是南海的现状。
6.中国南沙岛礁是“人工岛屿”?
中国的岛礁建设依托于拥有主权且作为南沙群岛组成部分的有关自然地形,与《公约》中所称的“人工岛屿、设施和结构”有着本质区别。无论是在事实上还是法理上,南海相关岛礁本身即构成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无需通过岛礁建设予以强化。
相反,某些国家罔顾基本事实,企图通过“低潮高地+扩建活动=人工岛屿”的偷换概念公事,将中方拥有主权的领土曲解为《公约》中的“人工岛屿”,是以此否定中国的主权。
7.中国的南沙岛礁为“低潮高地”,不具领土地位?
按照国际法,南沙地物,不论是岛屿、低潮高地、水下地物,均是构成南沙群岛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在“南海仲裁案”中,菲律宾主张中国依据南海若干岩礁、低潮高地和水下地物提出的200海里甚至更多权利主张与《公约》不符,这实际上是试图通过否认岛礁地位在海域划界中的不可分割性、人为割裂“海域权利”与“海域划界”的密切关系等方式,规避海域划界争端例外方面的管辖权障碍。
菲律宾基于其对南沙群岛的“切割”处理,完全无视中国对南沙群岛整体所享有的领土主权与海洋权利,以图主张其仲裁诉求中所选南海部分岛礁仅仅是第121条第3款意义上的岩礁、低潮高地或水下地物,最多享有12海里领海的海洋权利,是歪曲滥用《公约》涉群岛条款,否认群岛在一般国际法、历史性权利等方面的依据。
8.中国寻求南海“军事化”?
自“亚太再平衡”战略实施以来,美国介入南海问题的核心切入点始终离不开指责中国在南海和南沙群岛进行所谓“军事化”部署和行动。然而,美国并非南海的利益攸关方,中国在南海的行动也并不危及美国的国家安全,后者却在背负着19万亿美元公共债务、国会连续削减军费预算的情况下,在南海花费巨资投入不必要的纠葛中,逐渐从幕后走向前台推动南海“军事化”,反映出中美两个大国之间缺乏战略互信的现实困境。
中国目前的海权实现能力尚未“溢出”其主权范围,在主权范围内的南沙岛礁建设,也是履行国际法赋予主权国家的权利,同时中国也有义务提升海洋服务能力,为过往的国际船舶和飞机提供补给、导航和救援,更好地维护航行自由,这是国际法框架下的国家义务。
9.中国南海岛礁建设破坏南海生态?
指责中国南海岛礁建设破坏南海生态,实际意图是将中国的维权行动置于破坏海洋生态的污名之下。中国古语有云,“欲加之罪,何患无辞”,这再次提醒我们,除了埋头苦干,在南海问题上中国还应该更主动地争取话语权。
中国周边海域珊瑚礁占全球珊瑚礁总面积的2.57%,居世界第八位。近年来,由于全球海水升温、海水酸化、渔业资源的过度捕捞以及海岸带开发等原因,出现了全球性珊瑚礁退化趋势,而为了做好南沙群岛的生态保护和利用工作,中国从1995年开始组织开展了大量科学考察和研究工作,对区域内的珊瑚礁生态系统特征有了清晰认识。
中国在南沙部分岛礁的扩建工程,不仅进行了科学评估与论证,而且执行了严格的环保标准。而科学评估与论证的数据资料直接来源于自1995年开始至今60余年对南沙岛礁生态系统特征、地质、地貌的综合考察和研究的积累,以便从中选择最佳建设方案。
2015年8月14日中午,经过4个小时的海上颠簸,三沙市生态环境保护专题调研组登上了鸭公岛
10.中国在南海变得具有攻击性?
随着南海局势的复杂化和尖锐化,有关“中国进攻性行为”和“中国进攻性填海作业”等表述开始频繁见于报端。在这类“话语霸权”之下,中国在南海的维权行为很容易被贴上“以大欺小”和“进攻性”的标签,将中国在南海的维权行为置于敌意的审视和质疑之下,其负面影响不容忽视。
事实上,近代以来西方国家曾对南海周边国家进行殖民统治,上个世纪日本军国主义的铁蹄曾践踏这里数年,美军也曾发动越南战争。历史告诉人们,中国是温和、克制的和平主义大国,但现在西方国家几乎在以“海禁”的标准衡量中国在南海的合法行动,造成南海周边国家同中国的对立,强化争议国对中国崛起的焦虑感,更加背离了通过对话协商解决南海问题的初衷。
维护主权和领土完整,并非等同于武力相向。当前,中国与南海周边各国面临的最重要课题就是实现持续快速发展,这需要和平稳定的环境,这是地区国家的“最大公约数”。我们仍然相信,通过南海各方的不懈努力,南海问题暂时的紧张不会影响这片海域及周边和平、稳定与发展的主旋律。我们仍然相信,通过中美两国之间各层级的对话,中美之间能够消除误解,减少误判,管控分歧,着眼长远,共同维护南海地区的和平稳定,为亚洲的和平发展发挥建设性作用,也为所有人的“太平洋世纪”贡献力量。
南海问题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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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南方号称南海的,有两个范围:南中国海是国际上的便称型地理水域,南接爪哇海,西通印度洋;中国南海是九段线内的领海、是主权区域。那么南海问题的解决方案怎么写?下面读文网小编分享了南海问题的解决方案,希望帮到你。
海是南海周边国家的南海!让域外国家滚出去!
几任国家领导人对解决南海问题都提出过“主权在我,共同开发”的原则,但是如何落实,如何是南海问题成为中国一带一路、大国崛起的助力,而不是绊脚石、牵牛绳。就需要建立一种长期合作共赢的机制,使南海周边国家都能受益,而且相对比较公平,易于被大家采纳。这样南海就会成为相关各国共同的战略纵深,共同的内海,和平之海、希望之海,域外国家没有存在的必要和可能。到那时,我们的几大航母编队可以尽情地遨游在第二岛链之外,而无后顾之忧。
我建议:在充分尊重历史与现实,主张主权在我的基础上,在南海设立永久非军事区,成立由所有南海周边国家组成的南海跨国管理委员会,来共同管控南海的行政、航行自由和安全。划定国际水道给各国军舰自由航行,其余区域由南海跨国管理委员会派出的行政执法船独家管理,任何国家和军事组织不得踏足半步!
这是湄公河联合执法巡逻、中越北部湾联合执法的2.0版,是德法化干戈为玉帛的煤钢联盟的南海版。我们有先例、有实现基础,更有非常美好灿烂的未来!
委员会组成:所有传统共同生活在该区域,现在南海有海岸线或声索权的国家。
政治权利平等:南海周边相关国家,国不分大小,政治权利一律平等,在关于如何科学管理、利用南海的重大问题上,一国一票。
经济权利与义务:南海跨国管理委员会可以实行股份制,按照综合加权指标来划分应该付出的人力物力,并按该比例分享在石油开采、资源开发管理方面的收益。
可按在对该区域进行有效管理的情况下,各国所能投入资源的多少划分。谁过去和未来合计投入的资源多,谁占股份多。投入的资源与取得的权益直接挂钩。也可以按照其他大家可以妥协的合理尺度划分。
不可否认,无论是历史上的藩属国时期,还是现实中已经独立的各民族国家,南海周边各国人民世代都在南海自由贸易、航行、打渔、开采矿产资源。不仅是中国渔民有更海录,越南人、菲律宾人、马来人也有类似的祖传宝贝。
南海争端起源于各民族国家独立后,想将我们老祖先留下的共同遗产进行彻底分割。就像已经分家的大家族,老大家宣称以前宗族共用的路、井都是自己的,但那些早已出五服的老三老四家怎么能甘心?
历史既然已经纠葛不清,现状更是危机四伏,再加上域外国家的挑拨,南海这个各民族曾经共同的福祉,已然变成了火药桶和真正的祸水。如果处理不当,必将成中国崛起之路上的绊脚石,和域外国家随意操弄中国的牵牛绳。
主权我们是不会让的,但是如何贯彻几代中国领导人“主权在我、共同开发”的伟大创想,还需要取得大家都能认可,达到共赢的抓手和机制。类似于德法共管的煤钢联合体、中越北部湾联合执法、湄公河联合执法巡航,东亚兄弟民族需要借鉴前人的智慧和现成的经验,成立相关国家共管的南海跨国管理委员会,无疑是最终解决该问题的终极解决方案。
关键措施:
政治问题:
●要与南海周边国家达成协议,必须照顾各国的重点关切和心态。中国为了落实一带一路;创造良好外部发展环境快速发展经济;避免与东南亚兄弟国家无谓的战争风险;还要耗费巨额军费维持南海与美、日、菲、越等国的军备竞赛,摆脱始终被动局面,化敌为友;中国应该摆出历代鼎盛王朝都具有的大度,适当做出让步。
●南海跨国管理委员会是唯一合法集中负责管控南海的航行自由、安全、环保、科研、海难救助、打击海盗、渔业、矿产资源科学开发利用等职能的管理部门,具体章程由相关各国友好协商确定。
●除了各国大陆架12海里为各国不可侵犯的国土以外,将其余已开发岛礁、各国负责南海事物的所有舰船、固定资产投资、设施集中起来,交由南海跨国管理委员会共同管理。
●管理人员、舰船使用维护费用、基地、岛屿设施建设、维护等公共管理费用、支出,由各国按权益比例分摊;开发旅游、渔业等自然资源;石油、深海矿床等矿产资源的收益,由各国按权益比例享有。
●环保、科考、管委会日常如何治理的意见建议等政治性权利,各国无论大小一律平等,一国一票,排排坐,吃果果。小国的方案如果更科学,也应该按投票结果执行;
●在大家共同认可的保护资源、合理利用的前提下,在科学、公平、统一的休渔、捕捞等政策下,相关各国的渔民、渔船都可以自由出入南海全区域,不受限制。
●在统一规划和科学管理之下,在保障环境安全的基础上,全球各国企业都可以公平参与南海石油、矿产资源的开采。由南海跨国管理委员会管理与监督。
经济问题:
●经济权力的享有,经济义务的付出,必须按照类似加权平均的综合性指标来确定:
●针对越、菲在南海占领岛礁数量较多的事情,但是又不能承认这种抢夺式的占领。但是越、菲在南海周边海岸线比较长,可以考虑中国做一些让步,以该名义作为权重之一,这样可以平息这两国的民意。如果以海岸线作为权重之一,台湾也将占有相当优势,这样可以在南海跨国管理委员会框架内首先实现两岸平等、紧密合作;
●必须以维护南海和平稳定的综合实力作为重要权重之一,综合能力包括相关国家的综合国力、海军军事实力、海洋执法能力、资源补给能力等;
●必须以各国已经在南海岛礁投入的人力、物力作为权重之一。
●人口也可以作为权重之一(因为南海各国人民应该平等共享南海和平发展的红利);
军事问题:
●将南海划定为永久非军事区,各国均不得驻军,在该区域内的打击海盗、非法捕鱼、非法采矿、海难救助等事物由南海跨国管理委员会设立相关非军事化的组织去完成。在南海相关区域划定国际水道向全球开放,保障各国货船和军舰的自由航行。
●南海国家在谈判期间,一定会继续拉美、日作为谈判筹码,中国则以加快岛礁建设、人工岛礁军事化、强化军备竞赛作为重要谈判筹码。虽然艰难,但是一旦经济利益问题基本解决了,剩下的都不是问题。
只要兄弟团结,外人就不可能再插手南海。各国共享气象卫星、北斗卫星、雷达等资源,就可以不用在南海投入过多力量。彻底解决了南海问题,南海就是各国共同的安全屏障、战略纵深和中国的南大门。否则,就是定时炸弹,成为战争策源地,谁都逃脱不了。而且这里永远要牵制中国一直庞大、耗费无算的军事力量。
如果没有了南海利益争端,如果有一个长久的和平保障机制,东南亚国家没有任何理由不和中国亲密合作,一心一意发展经济,积极推动一带一路。到那时也将是美、日势力永远退出南海或是名存实亡的开始。
彻底解决了南海问题,中国和东盟各国就不再是对手和敌人的关系。这个委员会将是连接东盟国家的纽带!所有的自由贸易区、一代一路、互联互通、东亚一体化等问题都可以迎刃而解!而域外国家再没有理由干涉东亚国家的内政!即使有人在苏比克驻军、克拉克驻军、金兰湾驻军,又能奈我何?!
解决了南海问题,中国可以以举国之力针对目前唯一的危险方向--日本。在这种情况下,才是真正能和日本坐下来谈判的好时候。对相信绝对实力的日本人来说,将南海模式引入东海模式也未必不可能。
所以,在现阶段复杂国际形势下,稍微让出一点利益,根据中国制造业特长适当多承担点责任,就有望与东南亚国家建立永久和平,有望朝着东盟+中国一体化;东亚一体化;亚洲一体化一步步稳步迈进。这是比单独发展军事(军费资金多了,军事科技可以全面提速,但是规模就不必这么大了),到处树敌要利大于弊的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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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3日发表《中国坚持通过谈判解决中国与菲律宾在南海的有关争议》白皮书。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中国坚持通过谈判解决中国与菲律宾在南海的有关争议全文内容,欢迎收藏。
白皮书2万余字,除引言外,共包括南海诸岛是中国固有领土、中菲南海有关争议的由来、中菲已就解决南海有关争议达成共识、菲律宾一再采取导致争议复杂化的行动、中国处理南海问题的政策等五部分。
白皮书说,中国人民在南海的活动已有2000多年历史。中国最早发现、命名和开发利用南海诸岛及相关海域,最早并持续、和平、有效地对南海诸岛及相关海域行使主权和管辖。中国对南海诸岛的主权和在南海的相关权益,是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确立的,得到国际社会广泛承认,具有充分的历史和法理依据。
白皮书指出,中菲南海有关争议的核心是菲律宾非法侵占中国南沙群岛部分岛礁而产生的领土问题。从历史和国际法看,菲律宾对南沙群岛部分岛礁的领土主张毫无根据。此外,国际海洋法制度的发展导致中菲出现海洋划界争议。中菲两国曾就妥善处理海上争议进行多次磋商,就通过谈判协商解决有关争议达成共识,并在双边文件中多次予以确认。
白皮书说,菲律宾时任政府2013年单方面提起的南海仲裁案违反中菲通过双边谈判解决争议的协议,侵犯中国作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缔约国自主选择争端解决方式的权利,滥用《公约》争端解决程序。应菲律宾单方面请求建立的南海仲裁案仲裁庭自始无管辖权,所作出的裁决是无效的,没有拘束力。中国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在任何情况下不受仲裁裁决的影响。中国不接受、不承认该裁决,反对且不接受任何以仲裁裁决为基础的主张和行动。
白皮书强调,中国一贯遵守《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坚定维护和促进国际法治,尊重和践行国际法,在坚定维护中国在南海的领土主权和海洋权益的同时,坚持通过谈判协商解决争议,坚持通过规则机制管控分歧,坚持通过互利合作实现共赢,致力于把南海建设成和平之海、友谊之海和合作之海。白皮书表示,中国坚持与地区国家共同维护南海和平稳定,坚定维护各国依据国际法在南海享有的航行和飞越自由,积极倡导域外国家尊重地区国家的努力,在维护南海和平稳定问题上发挥建设性作用。
(一)菲律宾非法侵占行为制造了中菲南沙岛礁争议
(二)菲律宾的非法主张毫无历史和法理依据
(三)国际海洋法制度的发展导致中菲出现海洋划界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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