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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与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在我们实际生活中的运用也越来越多,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财经法规基础知识,提供给大家参考和了解,希望大家喜欢!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适用范围
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从事下列会计工作的人员(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人员,以及外籍人员在中国大陆境内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1.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2. 稽核
3. 资本、基金核算
4. 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
5. 工资、劳务费用、财务成果核算
6. 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
7. 总账
8. 财务会计报告编制
9. 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
会计从业资格的概念
会计从业资格是指进入会计职业、从事会计工作的一种法定资质, 是进入会计职业的“门槛”。
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
银行结算账户是指存款人在经办银行开立的办理资金收付清算的人民币活期存款账户。 银行结算账户的种类
银行结算账户按用途不同,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帐户、专用存款账户和临时存款账户。
银行结算账户按存款人不同,分为单位银行存款帐户和个人银行存款账户。 基本存款账户的概念
基本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是存款人的主要存款帐户。
基本存款帐户使用范围
基本存款帐户的使用范围包括: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以及存款人的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
税务登记的概念
税务登记,是税务机关依据税法的规定,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登记管理的一种法定制度,也是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法定手续。
票据的概念
票据是由出票人签发的、约定自己或者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指定的日期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有价证券。
票据的种类
在我国,票据包括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和支票。
会计核算
一、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3条:会计核算依据、会计资料、会计电算化
1、会计核算依据:“实际发生”。注意p15 第三段的《会计法》第九条的法律条文
2、会计资料:注意p16第二段《会计法》第十三条的法律条文
会计资料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其他会计资料
会计资料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格式统一、使用方法统一
“生成”和“提供”虚假会计资料都是严重违法行为
伪造、变造、提供虚假财报告的含义
伪造、变造会计资料、提供虚假财报告的主体“任何单位和个人”:
(1)为自己: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为单位内部的非法目的;
(2)为他人
(3)为他人提供方便
3、会计电算化:
注意《会计法》第十三条的法律条文
“软件”“生成的账证表”都必须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定规定(格式、内容、真实性、完整性都要符合)
同时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会计账簿的登记、更正,也应当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p28
二、会计年度:参照《会计基础》学习
三、记账本位币:参照《会计基础》学习,关键掌握“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为主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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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法规,是财会人员应知应会的基本功,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财经法规知识点总结,提供给大家参考和了解,希望大家喜欢!
1、会计的基本职能是进行(1) 会计核算 ,实行(2) 会计监督 。
2、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包括(1) 会计法律 、(2) 会计行政法规 、(3)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
(4) 地方性会计法规 。
(1)会计法律:即《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
① 制定主体: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会 。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1985年1月21日通过 ; 1985年5月1日起实施 ; 1993年12月29日修正 ;1999年10月31日修订 , 自2000年7月1日起实施 。
③ 法律地位:《会计法》是我国会计法律制度中 层次最高 的法律规范。
(2)会计行政法规
① 制定主体: 国务院
② 代表法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 、《总会计师条例》
(3)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① 制定主体: 国务院财政部门
② 构成:A、 会计规章 、《XX办法》(除《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B、 会计规范性文件
(4)地方性会计法规制定主体: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会 第二节 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1) 国务院财政部门 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
1、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
2) 县级以上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1)国家实行统一的会计制度,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由 国务院财政部门 制定并公布。
2、会计制度的制定权限(2) 国务院有关部门 可以制定具体办法或者补充规定,报国务院财政部门 审核批准
3)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 ,可以制定具体办法,报国务院财政部门 备案 。
1)管理部门各级财政部门
3、会计人员的管理①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
2)管理范围②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务)管理
③ 会计人员评优表彰奖惩
④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4、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 单位负责人 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 真实性 、 完整性 负责。
第三节 会计核算
)依法建账
(2)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
1、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 3)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和完整
(4)正确采用会计处理方法
5)正确使用会计记录文字
(6)会计电算化必须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
(1)依法建账的主体: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
《会计法》没有对 个体工商户 提出建账要求。
(2)确定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是否需要进行会计核算的标准 注意:并非所有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都需要进行会计记录和会计核算。
【例题】下列经济业务事项中,需要进行会计核算的是( )
A、洽谈业务 B、签订合同 C、履行合同并引起资金运动 D、履行合同但没有引起资金运动
(3)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和完整
① 会计资料,主要是指 会计凭证 、 会计账簿 、 财务会计报告 等会计核算专业资料。 ② 会计资料的基本质量要求是A、 真实性 ;B、 完整性 。
③ 伪造 是指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为前提编造不真实的会计资料, 以假充真 。
变造 是指用涂改、挖补等手段来改变会计资料的真实内容、歪曲事实真相的行为, 篡改事实 。 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 ,是指编造虚假会计资料或直接篡改财务会计报告的数据, 以假乱真 。
(4)正确采用会计处理方法
① 各单位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一致, 不得随意变更 ;
② 确有必要变更的,应当按照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的规定变更,而不是经某某机关同意。 ③ 应当将变更的原因、情况及影响在 财务会计报告 中予以说明。
(5)正确使用会计记录文字
① 会计记录的文字 应当使用中文 ;
② 民族自治地方会计记录 可以同时使用 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
③ 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其他外国组织的会计记录 可以同时使用 一种外国文字。 注意:任何单位的会计记录文字均可以只使用中文,绝不能不使用中文。
(1)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2)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3)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2、会计核算的内容(4)资本、基金的增减
(5)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核算
(6)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
7)其他事项
(1)是什么: 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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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成功胜任会计职务,积极投入到相关资格考试准备工作之中,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财经法规知识竞赛试题,提供给大家参考和了解,希望大家喜欢!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属于会计法律关系主体的是(B)。
A、机器设备B、员工C、工艺设计D、技术标准
2、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C)。
A、重开或者更正B、更正,更正处加盖出具单位印章
C、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D、更正,更正处加盖原始凭证填制人印章
3、会计职业道德规范体系中的核心和主导是会计职业道德的(B)。
A、基本规范B、基本原则C、行为指南D、行为准则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C)。
A、注册会计师资格证B、会计师资格证
C、会计从业资格证D、中专以上会计专业毕业证
5、下列各部门中,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是(B)
A、省级人民政府B、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及其会
C、民族自治州的人大及其会D、较大市的人民政府
6、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的。除取得会计扶业资格证外。还应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A)年以上经历。A、3B、5C、8D、10
7、某国有独资企业会计机构负责人由该企业董事长的侄儿担任。违反了(C)的规定。
A、《企业会计制度》B、《企业会计准则》
C、《会计基础工作规范》D、《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8、规定国家的基本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主要国家机关的构成和职权等问题的法是(A)。A、根本法B、普通法C、程序法D、狭义的法
9、会计资料的真实性是指(A)。
A、会计资料所反映的内容和结果应当同单位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的内容及其结果相一致。
B、构成会计资料的各项要素必须齐全,如实、全面地记录和反映单位的经济活动情况。
C、会计资料所反映的结果可以同单位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的结果相一致。
D、会计资料所反映的内容不一定同单位实际发生的玺济业务完全相一致。
10、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恙,单位有关负责人在财务会计报告上签章的下列做法中,正确的是(D)。
A、签名B、盖章C、委托他人签名或盖章D、签名并盖章
11、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各单位的对账工作(A)至少进行一次。
A、每年B、每半年C、每季D、每月
12、某单位出纳人员兼管稽核工作,不符合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关于(B)控制方法的要求。
A、授权批准B、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C、购产保全D、预算
13、财政部门对被检查单位涉嫌违法的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财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对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并在(B)天内对其作出处理决定。
A、5B、7C、10D、15
14、职业道德是同职业联系在一起的,它的形成和发展是由于出现了(B)。
A、劳动分工B、社会分工C、职业分工D、专业分工
15、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对象是本单位(C)。
A、负责人B、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C、经济活动D、经济业务的经办人员
16、银行对一年未发生收付活动且未欠开户银行债务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应通知单位自发出通知之日起(C)日内办理销户手续,逾期视同自愿销户,未划转款项列入久悬未取专户管理。
A、15B、20C、30D、40
17、会计职业道德的实施需要构建(A)推动,社会各界配合,齐抓共管的监督机制。
A、财政部门B、主管部门C、审计部门D、新闻舆论
18、开户单位在发生日常零星支出时,可以使用现金的结算起点为(A)元。
A、1000B、2000C、3000D、4000
19、甲企业发现其持有乙公司签发的销售金额为10万元的转账支票为空头支票后,甲企业可以向乙公司要求赔偿的金额是(D)元。A、2500B、1500C、1000D、2000
20、票据出票日期为“3月13日”,填写正确的是(D)。
A、零叁月零拾叁日B、零叁月壹拾叁日C、零叁月拾叁日D、叁月壹拾叁日
2l、会计职业道德评价中传统习俗的评价方法有两个明显的特点:一是阶级性,二是(C)。
A、社会性B、传统性C、全民性D、自然性
22、采取涂改、挖补或者其他手段改变会计账簿的真实内容的是(B)会计资料行为。
A、伪造B、变造C、编制虚假D、窃取
2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对犯打击报复会计人员罪的,处(C)。
A、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金B、5倍以下的罚金
C、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D、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24、会计职业道德评价的对象是会计人员的(D)。
A、职业素养B、职业技术C、职业道德D、职业行为
25、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中心环节是(D)。
A、纳税申报B、税务登记C、税务稽查D、税款征收
26、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中,最基础的会计职业道德教育是(D)。
A、法制教育B、形势教育C、自我教育D、品德教育
27、下列税种中,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适用范围的是(C)。
A、所得税B、营业税C、耕地占用税D、土地增值税
28、财政部关于《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中明确规定“会计人员每年接受培训面授的时间累计不应少于(B)小时”。A、48B、24C、16D、8
29、甲公司因财务人员张某计算错误,少缴税款2万元,税务机关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的时限为(C)。A、1年B、2年C、3年D、5年
30、会计职业道德修养主要表现为个人的(C)。
A、改造活动B、教育活动C、思想意识活动D、提高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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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有效地提高全局人员的财经法规知识,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财经法规知识重点,提供给大家参考和了解,希望大家喜欢!
一、会计档案的范围和种类
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等会计核算专业资料。各单位的预算、计划、制度等文件属于文书档案,不属于会计档案。
会计档案一般分为:
1.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2.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其他会计账簿。
3.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其他财务报告。
4.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等。
二、会计档案的归档
1.各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会计机构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2.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会计机构保管一年,期满之后,应当由会计机构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统一保管;未设立档案机构的,应当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保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3.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档案机构应当会同会计机构和经办人员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
4.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查阅或者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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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法规知识重点归纳对学习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知识非常重要,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财经法规知识重点归纳,希望大家喜欢!
1、我国现行的税率主要有: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定额税率
2、计税依据:从价计征、从量计征、复合计征
3、按征税对象:流转税类、所得税类、财产税类、资源税类、行为税类
4、按征收管理的分工体系:工商税类、关税类
5、按征收权限和收入分配权限:中央税、地方税、中央地方共享税
6、按计税标准不同:从量税、从价税、复合税
7、流转税类: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关税
8、财产税类:房产税、契税、车辆购置税、车船税
9、行为税类: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10、中央税:消费税、关税
11、地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12、中央地方共享税:增值税
13、从量税:资源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
14、从价税:增值税、营业税、关税、各种所得税
15、比例税率:增值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
16、定额税率: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
17、超额累进税率:个人所得税;超率累进税率:土地增值税
18、税务行政处罚的种类:责令限期改正、罚款、没收财产、收缴未用发票和暂停供应发票、停止出口退税权
19、不征税收入包括:财政拨款、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其他国务院规定的
20、免税收入包括:国债利息收入、居民间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收益、非盈利组织收入
21、增值税可分为:生产性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消费性增值税
22、不属于一般纳税人的包括: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个人、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企业
23、营业税征收范围: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
24、应税劳务所指范围为: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
25、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指: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其他所得、清算所得
26、企业所得税中准予扣除项:成本、费用、税金、损失
27、企业所得税中不得扣除项: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收益款、企业所得税税款、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超标的捐赠支出、赞助支出、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特许权使用费等、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28、个人所得税应税项目: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承包/承租经营、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其他
29、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包括:中国公民、个体工商户、在中国境内有所得的外籍人员
30、税务登记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停业复业登记、注销登记、外出经营报验登记、纳税人税种登记、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登记
31、纳税申报方式包括:直接申报、邮寄申报、数据电文申报、简易申报、其他
32、税款征收方式:查账征收、查定征收、查验征收、定期定额征收、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委托代征、其他
33、税务代理特点:中介性、法定性、自愿性、公正性
34、我国现行的企业所得税率:25%(基本税率)、20%(小型微利企业)、15%(高新技术企业)
35、营业税征收适用5%税率的有:金融保险业、服务业、销售不动产、转让无形资产
36、需在零售环节纳税的有:金银首饰、钻石、钻石饰品
37、消费税适用复合计征方法的有:卷烟、粮食白酒、薯类白酒
38、消费税采用:比例税率、等额税率
39、税收征管权包括:税收征收权、税收管理权、税收入库权
40、税收程序法的内容包括:确定程序、征收程序、检查程序、争议的解决程序
33、税务代理特点:中介性、法定性、自愿性、公正性
34、我国现行的企业所得税率:25%(基本税率)、20%(小型微利企业)、15%(高新技术企业)
35、营业税征收适用5%税率的有:金融保险业、服务业、销售不动产、转让无形资产
36、需在零售环节纳税的有:金银首饰、钻石、钻石饰品
37、消费税适用复合计征方法的有:卷烟、粮食白酒、薯类白酒
38、消费税采用:比例税率、等额税率
39、税收征管权包括:税收征收权、税收管理权、税收入库权
40、税收程序法的内容包括:确定程序、征收程序、检查程序、争议的解决程序
41、纳税人应当办理税务登记的有:应税收入、应税财产、应税行为
42、不属于会计岗位的有:医院门诊收费员、住院处收费员、商场收银员、单位内部审计人员、社会审计人员、政府审计人员
43、会计专业职务分为:高级会计师、会计师、助理会计师、会计员
44、出纳人员不得监管的职务有:审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券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45、单位是否单独设置会计机构取决于:单位规模的大小、经济业务和财务收支的繁简、经营管理的要求
46、财务部门负责会计人员的管理包括: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管理、岗位会计人员评优表彰、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47、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表需签名盖章的有:单位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总会计师
48、我国的会计工作管理体制包括:会计行政管理、自律管理、单位会计管理
49、财政部门包括:国务院财政部门、国务院财政部门的派出机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50、会计资料主要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告
#p#副标题#e#
51、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特点:针对性、适应性、灵活性
52、伪造、变造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的行政责任包括:通报、罚款、行政处分、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53、我国的会计法律制度包括: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54、政府的采购主体包括: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55、政府财政部门对预算拨款实施严格管理的原则:按照预算拨款、按照规定的预算级次和程序拨款、按照进度拨款
56、国家预算的作用主要包括:财力保证、调节制约、反映监督
57、从归属上,预算收入划分为:中央预算收入、地方预算收入、中央和地方预算共享收入
58、从主体上,预算支出划分为:中央预算支出、地方预算支出
59、采取询价方式采购应遵循的程序为:成立询价小组、确定被询价的供应商名单、询价、确定成交供应商
60、我国现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内容包括: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制度、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管理制度、会计工作管理制度
61、财政部门应履行的监督职责包括:会计账簿设置的监督、会计资料真实与完整的监督、会计核算的监督、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的监督
62、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
63、记账凭证分为:收款凭证、付款凭证、转账凭证
64、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其他辅助账簿
65、年度、半年度会计报告应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财务情况说明书
65、会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66、编制财务会计报表的要求:内容完整、数据真实、计算准确、编报及时
67、注册会计师的业务包括:审计业务、会计咨询和会计服务业务
68、代理记账的业务范围包括:进行会计核算(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表、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
69、会计类专业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
70、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包括:会计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技能训练、职业道德
71、我国预算级次分为:政府预算级次、单位预算级次
72、预算收入包括:税收收入、国有资产收益、专项收入、其他收入
73、预算支出包括:经济建设支出、教科文卫体的事业发展支出、国家管理费用支出、国防支出、补贴支出、其他支出
74、专项收入包括:排污费收入、城市水资源费收入、教育费附加收入
75、其他收入包括:外事服务收入、捐赠收入、罚没收入
76、中央一般预算草案的编制内容包括:当年本级预算收入和支出、上年度结余用于本年度安排的支出、返还或不住地方支出、地方上解收入
77、地方各级政府一般预算草案的编制内容:当年本级预算收入与支出、上年度结余用于本年度安排的支出、中央/上级返还或补助收入、返还或补助下级支出、上解中央/上级支出、下级上解收入
78、预算执行的任务包括:积极组织预算收入、及时拨付预算资金、组织预算收支平衡、加强预算执行的监督
79、政府采购的法定方式有: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其他
80、政府采购的基本制度包括: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的采购模式、信息公开制度、采购本国货物政策
81、政府采购的原则: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诚实信用
82、财政性资金包括:政府预算内资金、纳入政府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纳入财政专门管理的预算外资金、其他财政性资金
83、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包括:国库存款账户、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财政零余额账户、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财政部门为预算单位开设的特设专户
84、财政收入的收缴方式:直接缴库、集中汇缴
85、财政性资金的支付方式:直接支付、财政授权支付
86、直接支付的财政性资金包括:工资支出、工程采购支出、物品和服务采购支出
87、会计职业道德功能:指导、评价、教化
88、会计职业道德的主要形式有:接受教育、自我教育
89、会计市场准入包括: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事务所的设立、代理机构的设立、会计专业人才评价
90、不能作为原始凭证的有:盘存单、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往来款项对账单、经济合同、请购单
91、总账种类为:订本账、活页账
92、明细账种类为:订本式、活页式、三栏式、多栏式、数量金额式
93、有权制定相关会计制度的有:国务院财政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解放军总后勤部
94、会计法律有:《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
95、会计行政法规有:《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总会计师条例》
97、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包括:会计部门规章、会计规范性文件
98、会计部门规章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99、会计规范性文件包括:38项具体准则及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基本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100、单位负责人对会计工作负责的具体内容包括:依法设置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依法从事会计行为、单位负责人应当承担违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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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会计法律:《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
2. 规范性文件:同主客全国会计工作的财政部门制定。
包括:《企业会计制度》(38个具体准则)、《小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3. 全国的会计工作由财政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4. 单位负责人负责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并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也是财务会计报告的责任主体。
5. 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1)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
(2)出纳
(3)稽核
(4)资本核算、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工资、成本费用,财务成果核算
(5)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
(6)总账、财务会计报告编制
(7)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
以上1-7需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取得证书从事工作90日内登记,离岗超过6个月要备案,调转90日登记。
会计人员每年接受培训(面授)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24小时
初级、中级会计资格的取得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高级会计师资格实行考评结合试点。初级会计师(会计员、助理会计师)
注:注册会计师不是技术资格
6.应当办理交接的情形
会计人员调动工作、离职或因病暂时不能工作,应当办理交接手续。
2.监交人员
(1)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监交。
(2)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领导人负责监交。必要时,主管部门可以派人会同监交。
7. 会计资料移交后的责任界定
(1)移交人员对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2)即便接替人员在交接时因疏忽没有发现所接会计资料在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方面存在的问题,仍由原移交人员负责,原移交人员不应以会计资料已移交而推卸责任。
8. 根据《会计法》规定,各单位应当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 算,填制会计作证,登记会计帐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任何单位不得以虚 虚 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资料进行会计核算。
9. 伪造会计凭证、 会计帐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是指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为前提 编造不真实的凭证、帐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无中生有)
10. 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是指用涂改、挖补等手段来改变 会计凭证、帐簿等真实内容,歪曲事实真相的行为,即篡改 篡改事实。 篡改
11. 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是指通过编造虚假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及其他 会计资料或直接篡改财务会计报告上的数据,使财务报告不真实,不完整的 反映真实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借以误导、欺骗会计资料使用者的行为。
12. 根据会计法律制度规定,各单位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 得随意变更;确有必要变更的,应当按照会计法的规定变更,并将变更的原 因、情况及影响在财务会计报告中说明。 一、 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要求变更; 二、 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
13. 使用人民币的同时使及外文或民族汉字。 记帐本位币 支票的大写金额 发票 但在编制对外报送的财务会计报表时一定要用中文。 使用会计电算化的单位, 其会计软件应当使用中文提示。
14. 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发生销货退回时,除填制退货发票外,还 必须有退货验收证明; 退款时, 必须取得对方的收款收据或汇款银行的凭证, 不得以退货发票代替收据。
15. 原始记载的内容均不得涂改;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 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 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16. 根据会计法律规定,结帐和更正错误的记帐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其他记 帐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
17. 根据会计法律制度规定, 一张原始凭证所列的支出需要由两个以上的单位共 同负担时,应当由保存该原始凭证的单位开给其他应负担单位原始凭证分割 单。
18. 根据《会计法》规定,公司对外报出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企业负责人,主 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设总会计师的,还应由 总会计师的签名并盖章。
19. 单位保存的会计档案原则上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 后,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查阅或者复制会计档案的人 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改、拆封和抽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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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财经法规考试通过率和教学效果,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财经法规重点知识归纳,提供给大家参考和了解,希望大家喜欢!
1、纳税人应当办理税务登记的有:应税收入、应税财产、应税行为
2、不属于会计岗位的有:医院门诊收费员、住院处收费员、商场收银员、单位内部审计人员、社会审计人员、政府审计人员
3、会计专业职务分为:高级会计师、会计师、助理会计师、会计员
4、出纳人员不得监管的职务有:审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券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5、单位是否单独设置会计机构取决于:单位规模的大小、经济业务和财务收支的繁简、经营管理的要求
6、财务部门负责会计人员的管理包括: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管理、岗位会计人员评优表彰、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7、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表需签名盖章的有:单位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总会计师
8、我国的会计工作管理体制包括:会计行政管理、自律管理、单位会计管理
9、财政部门包括:国务院财政部门、国务院财政部门的派出机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10、会计资料主要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告
11、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特点:针对性、适应性、灵活性
12、伪造、变造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的行政责任包括:通报、罚款、行政处分、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13、我国的会计法律制度包括: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14、政府的采购主体包括: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15、政府财政部门对预算拨款实施严格管理的原则:按照预算拨款、按照规定的预算级次和程序拨款、按照进度拨款
16、国家预算的作用主要包括:财力保证、调节制约、反映监督
17、从归属上,预算收入划分为:中央预算收入、地方预算收入、中央和地方预算共享收入
18、从主体上,预算支出划分为:中央预算支出、地方预算支出
19、采取询价方式采购应遵循的程序为:成立询价小组、确定被询价的供应商名单、询价、确定成交供应商
20、我国现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内容包括: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制度、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管理制度、会计工作管理制度
21、财政部门应履行的监督职责包括:会计账簿设置的监督、会计资料真实与完整的监督、会计核算的监督、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的监督
22、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
23、记账凭证分为:收款凭证、付款凭证、转账凭证
24、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其他辅助账簿
25、年度、半年度会计报告应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财务情况说明书
26、会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7、编制财务会计报表的要求:内容完整、数据真实、计算准确、编报及时
28、代理记账的业务范围包括:进行会计核算(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表、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
29、会计类专业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
30、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包括:会计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技能训练、职业道德
31、我国预算级次分为:政府预算级次、单位预算级次
32、预算收入包括:税收收入、国有资产收益、专项收入、其他收入
33、预算支出包括:经济建设支出、教科文卫体的事业发展支出、国家管理费用支出、国防支出、补贴支出、其他支出
34、专项收入包括:排污费收入、城市水资源费收入、教育费附加收入
35、其他收入包括:外事服务收入、捐赠收入、罚没收入
36、中央一般预算草案的编制内容包括:当年本级预算收入和支出、上年度结余用于本年度安排的支出、返还或不住地方支出、地方上解收入
37、地方各级政府一般预算草案的编制内容:当年本级预算收入与支出、上年度结余用于本年度安排的支出、中央/上级返还或补助收入、返还或补助下级支出、上解中央/上级支出、下级上解收入
38、预算执行的任务包括:积极组织预算收入、及时拨付预算资金、组织预算收支平衡、加强预算执行的监督
39、政府采购的法定方式有: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其他
40、政府采购的基本制度包括: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的采购模式、信息公开制度、采购本国货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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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基础知识是会计从业考试必考的科目之一,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财经基础知识,希望大家喜欢!
1、利息
银行家的儿子问爸爸:“爸爸,银行里的钱都是客户和储户的。那你是怎样赚来房子、奔驰车和游艇的呢?”银行家:“儿子,冰箱里有一块肥肉,你把它拿来。”儿子拿来了。“再放回去吧。”儿子问:“什么意思?”银行家说:“你看你的手指上是不是有油啊?”
2、投行
有一个投行菜鸟问:“什么是投行?”前辈拿了一些烂水果问他:“你打算怎么把这些水果卖出去?”菜鸟想了半天说:“我按照市场价打折处理掉。”这位前辈摇头,拿起一把水果刀,把烂水果去皮切块,弄个漂亮的水果拼盘:“这样,按照几十倍的价格卖掉”。
3、销售
男生对女生说:我是最棒的,我保证让你幸福,跟我好吧。——这是推销。
男生对女生说:我老爹有3处房子,跟我好,以后都是你的。——这是促销。
男生根本不对女生表白,但女生被男生的气质和风度所迷倒。——这是营销。
女生不认识男生,但她的所有朋友都对那个男生夸赞不已。——这是品牌。
4、停车费
一位富豪到华尔街银行借了5000元贷款,借期为两周,银行贷款须有抵押,他用停在门口的劳斯莱斯做抵押。银行职员将他的劳斯莱斯停在地下车库里,然后借给富豪5000元。两周后富豪来还钱,利息共15元,银行职员发现富豪账上有几千万美元,问为啥还要借钱。富豪说:15元两周的停车场,在华尔街是永远找不到的。
5、奢侈品
经济学老师一日讲到奢侈品,为了便于理解,说道:“同学们知道什么是奢侈品么,假设你跟你的女朋友逛街,你女朋友盯着一个东西超过30秒,你付钱买了下来,那么这个东西就是奢侈品。”同学们都会心一笑。还没完,“继续逛,你的女朋友又盯着一个东西超过30秒,同学们,那你的女朋友就是奢侈品啊!”
6、长线投资
一位8岁的女孩拿着三角钱来到瓜园买瓜,瓜农见她钱太少,便想糊弄小姑娘离开,指着一个未长大的小瓜说:“三角钱只能买到那个小瓜”,女孩答应了,兴高采烈的把钱递给瓜农,瓜农很惊讶:“这个瓜还没熟,你要它怎么吃呢?”女孩:“交上钱这瓜就属于我了,等瓜长大熟了我再来取吧。”
7、产业经济学
课堂上,教授讲授经济学:“何谓第一产业?喂牛,养羊。何谓第二产业?杀牛,宰羊。何谓第三产业?吃牛肉,喝羊汤。”有学生问:“那么,文化产业呢?”教授眼睛一亮:“问得好!不愧是俺的好学生。”然后回答:“所谓文化产业,就是吹牛皮,出羊相!”
8、无利润投资
“请举例说明,什么叫无利润投资。”经济学教授提问。“带自己的妹妹出去玩。”一个男学生答道。
9、博弈论
如四个男生都去追一个漂亮女生,那她一定会摆足架子,谁也不搭理。这时男生再去追别的女孩,别人也不会接受,因为没人愿当次品。但是,如果他们四个先追其她女生,那个漂亮女孩就会被孤立,这时再追她就简单多了。——数学大师纳什关于博弈论最简单表述。
10、没有免费的午餐
这句话最早由经济学大师弗里德曼提出来。它的本义是即使你不用付钱吃饭,可你还是要付出代价的。因为你吃这顿饭的时间,可以用来做其他事情,比如谈一笔100万的生意,你把时间用于吃这顿饭,就失去了这些本来能有的价值。这是机会成本的概念,以前你知道吗?
11、商业模式
少妇报案:“我把钱放在胸衣内,在拥挤的地铁内被一帅哥偷走了…”警察纳闷:“这么敏感的地方你就没觉察到?”少妇红着脸答:“谁能想到他是摸钱呢?”
评论:让客户的钱在愉快体验中不知不觉地被摸走,是商业模式的最高境界。
12、分享经济学
如果你有6个苹果,请不要都吃掉,因为这样你只吃到一种苹果味道。若把其中5个分给别人,你将获得其他五个人的友情和好感,将来你会得到更多,当别人有了其它水果时,也会和你分享。人一定要学会用你拥有的东西去换取对你来说更加重要和丰富的东西。放弃是一种智慧,分享是一种美德。
13、择偶观
假如把男人、女人分为ABCD四种优秀程度,那现在的现状就是,A男想找B女,B男想找C女,C男找D女,所以D男就剩了。反之,女人方面却不同,即是,ABCD女都想找A男。最后结果是剩下A女和D男。
经济学里有个案例:两个人在森林里遇到一只熊,那么对手不会是熊!只要比另一个人快一步就胜利。
14、帕累托分布
把全世界每个人拥有的财富从大到小排起来,一边是一个纤细但高耸入云的头,另一边是漫长的一望无际,低矮的让人绝望的尾。这样的分布在经济学里被冠名为“帕累托分布”。
15、穷人税
最典型的是买彩票的人大多都是穷人(经常买彩票的人请不要介意),这是他们承受能力和支付能力范围以内能够实现财富剧增的少有机会,但中奖毕竟是小概率,长期以往,细水长流(不过是往外流),出得多、进得少,就权当缴税了。
16、幸福公式
经济学中有个公式:幸福=效用÷期望值。如果您男友发奖金,拿到1000块,可您期望他给自己买10000块的LV包,1000除以10000,幸福感只有0、1。但如果您的期望是让男友请自己吃顿200块的西餐,1000除以200,幸福感是5。
要获得爱情中的幸福,最好不要让欲望影响您的生活。
17、快乐VS痛苦
一次捡75元,和先捡50后捡25,选哪个?一次丢75元,和先丢50再丢25,选哪个?实验证明,绝大多数人选分开捡75元,一起丢75元。
这就是经济学的快乐痛苦的原则:n个好消息要分开发布;n个坏消息要一起发布;一个大的坏消息和一个小的好消息,分别公布;一个大的好消息和一个小的坏消息,一起公布。
18、泡沫经济
当您决定上网聊天,这叫创业;上来一看MM真多,这叫市场潜力大;但GG也不少,这叫竞争激烈;您决定吸引美女眼球,这叫定位;您说您又帅又有钱,这叫炒作;您问“谁想和我聊天”,这叫广告;您又问“有美女吗”,这叫市场调查;有200人同时答“我是美女”,这叫“泡沫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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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的基础工作是会计职能实现的基础,是企业管理的重要依据,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财经基础知识学习的内容,提供给大家参考和了解,希望大家喜欢!
一国政府所持有的国际储备资产中的外汇部分,即一国政府保有的以外币表示的债权。为了应付国际支付的需要,各国的中央银行及其他政府机构所集中掌握的外汇即外汇储备。同黄金储备、特别提款权以及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中可随时动用的款项一起,构成一国的官方储备(储备资产)总额。外汇储备的主要用途是支付清偿国际收支逆差,还经常被用来干预外汇市场,以维持本国货币的汇率。外汇储备的主要形式有政府在国外的短期存款,其他可以在国外兑现的支付手段,如外国有价证券,外国银行的支票、期票、外币汇票等。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很长一段时期,西方国家外汇储备的主要货币是美元,其次是英镑,70年代以后,又增加了德国马克、日元、瑞士法郎、法国法郎等。在国际储备资产总额中,外汇储备比例不断增高。外汇储备的多少,从一定程度上反映一国应付国际收支的能力,关系到该国货币汇率的维持和稳定。它是显示一个国家经济、货币和国际收支等实力的重要指标。
目前每年流入我国的外国直接投资都超过500亿美元,又因为预期人民币升值和房地产泡沫,大量国际游资也通过各种渠道涌入中国,这些资金要先转化成人民币才能在我国投资,故而引起外汇储备暴涨。但这钱不属于中国,这只是外国投资者存在我国央行的,一旦中国经济不景气,外国投资者就会把资金提走。这是储户和银行的关系。虽然由我方(央行)管理,但不属于我方。之所以大量购买美国国债,也是因为美国国债变现快且收益稳定,考虑到东南亚金融危机的教训,不得不小心行事。当然,也有一部分外汇储备是属于比较稳定的,如因国内企业出口创汇和华侨汇款而形成的那部分。
因此,我国外汇储备要实施非常慎重的战略。由于国内外经济形势的逆转可能造成资本流动的逆转,把大量的储备投入到不易变现的资源上,会大大降低外汇储备的流动性,增加金融风险,所以才不能用来发展教育,补贴农业,救助医疗和乞丐。但提高国家石油战略储备可以,只是目前油价太高,买了怕套牢。外汇储备的压力,我国目前已达1点4万亿美元。
一、内债剧升
政府为吸收这些外汇,需要发行大量的人民币;而为减轻由此导致的通货膨胀,又需要发行大量的央行票据或国债去回笼货币。如果我们把“印钱”(发行货币)理解成增加政府的隐性债务,那么中国外汇储备积累的过程可以看成中国政府以扩大债务(发行人民币、央行票据或国债)为代价兑换外币资产的过程。
近几年来,伴随着中国外汇储备的大幅增长,显性的中央政府内债(央行票据或国债)也急剧增长。仅显性的中央政府内债已经达到GDP的30%。除此之外,中国政府还需要承担地方政府及国有企业的隐性债务,而对于后者的规模目前还没有完整和准确的估计。但可以肯定,中国内债近年急速增长,其规模已经达到了国际上公认的警戒区域。内债及政府负债率的进一步增长,将影响中国政府对于全国经济的宏观调控能力及社会安全保障能力,增大国内经济的金融风险,影响长治久安。
提高存款准备金率也是回笼货币流动性的手段,对比发行央行票据或国债,可能会成为近期常用的调控手段。
二、金融风险高
由于我国外汇储备很大部分都是美元,由于美国双财政赤字常年居高不下,造成美元贬值,必定会带来外汇储备实际价值的缩水,况且外汇储备中有1000亿都属于预期人民币升值而进来的热钱,监管不好,很容易出问题。
三、侵蚀了国内劳动者的劳动成果
外汇储备主要来自国内企业产品出口的利润,长期积压在国外,不能投放国内建设,对于中国资金本来不充裕的市场,也是一种损失。
外汇储备过高的问题。首先,过高的顺差说明我国的外汇资金没有得到充分利用,最好的状态就是国际收支平衡而非顺差或逆差。大家知道,现金是要拿来投资才会有收益的,放在兜里是不会有任何效益的,更何况在全球温和的通货膨胀环境下,恐怕还会贬值。
其次,高额顺差反映出我国内需不足,中国人现在还是喜欢把钱放进银行图个安稳,而现今在金融开始开放了,银行激烈的竞争及外资银行的进入,存银行已经不安稳了,而中国的投资渠道有限,衍生工具发展不足,而且消费也不够。
最后也是现在最热点的,持续过高的顺差导致RMB有升值压力。
造成贸易顺差的原因,一是世界经济发展不平衡,世界经济增长的主要市场集中在发达国家特别是美国,而制造业的供给出现了向亚洲国家特别是中国加快转移的趋势,亚洲国家国内需求难以消化快速增长的生产能力,必然扩大出口,造成顺差增加较多;二是中国处于加工贸易制造基地的位臵,很多邻国的出口要经过中国的组装得以实现;三是在中国的贸易顺差中,外商投资企业所占的比重较高;四是在中国出口快速增长过程中,扩大进口受到了限制。中国正处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历史阶段,除了初级产品进口以外,国内市场需要进口越来越多的高技术产品,但这方面受到了明显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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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知识和技能包括商品与货币、企业、市场、公共经济管理和经济政策五部分。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财经基础知识与技能,希望大家喜欢!
1、利息
银行家的儿子问爸爸:“爸爸,银行里的钱都是客户和储户的。那你是怎样赚来房子、奔驰车和游艇的呢?”银行家:“儿子,冰箱里有一块肥肉,你把它拿来。”儿子拿来了。“再放回去吧。”儿子问:“什么意思?”银行家说:“你看你的手指上是不是有油啊?”
2、投行
有一个投行菜鸟问:“什么是投行?”前辈拿了一些烂水果问他:“你打算怎么把这些水果卖出去?”菜鸟想了半天说:“我按照市场价打折处理掉。”这位前辈摇头,拿起一把水果刀,把烂水果去皮切块,弄个漂亮的水果拼盘:“这样,按照几十倍的价格卖掉”。
3、销售
男生对女生说:我是最棒的,我保证让你幸福,跟我好吧。——这是推销。
男生对女生说:我老爹有3处房子,跟我好,以后都是你的。——这是促销。
男生根本不对女生表白,但女生被男生的气质和风度所迷倒。——这是营销。
女生不认识男生,但她的所有朋友都对那个男生夸赞不已。——这是品牌。
4、停车费
一位富豪到华尔街银行借了5000元贷款,借期为两周,银行贷款须有抵押,他用停在门口的劳斯莱斯做抵押。银行职员将他的劳斯莱斯停在地下车库里,然后借给富豪5000元。两周后富豪来还钱,利息共15元,银行职员发现富豪账上有几千万美元,问为啥还要借钱。富豪说:15元两周的停车场,在华尔街是永远找不到的。
5、奢侈品
经济学老师一日讲到奢侈品,为了便于理解,说道:“同学们知道什么是奢侈品么,假设你跟你的女朋友逛街,你女朋友盯着一个东西超过30秒,你付钱买了下来,那么这个东西就是奢侈品。”同学们都会心一笑。还没完,“继续逛,你的女朋友又盯着一个东西超过30秒,同学们,那你的女朋友就是奢侈品啊!”
6、长线投资
一位8岁的女孩拿着三角钱来到瓜园买瓜,瓜农见她钱太少,便想糊弄小姑娘离开,指着一个未长大的小瓜说:“三角钱只能买到那个小瓜”,女孩答应了,兴高采烈的把钱递给瓜农,瓜农很惊讶:“这个瓜还没熟,你要它怎么吃呢?”女孩:“交上钱这瓜就属于我了,等瓜长大熟了我再来取吧。”
7、产业经济学
课堂上,教授讲授经济学:“何谓第一产业?喂牛,养羊。何谓第二产业?杀牛,宰羊。何谓第三产业?吃牛肉,喝羊汤。”有学生问:“那么,文化产业呢?”教授眼睛一亮:“问得好!不愧是俺的好学生。”然后回答:“所谓文化产业,就是吹牛皮,出羊相!”
8、无利润投资
“请举例说明,什么叫无利润投资。”经济学教授提问。“带自己的妹妹出去玩。”一个男学生答道。
9、博弈论
如四个男生都去追一个漂亮女生,那她一定会摆足架子,谁也不搭理。这时男生再去追别的女孩,别人也不会接受,因为没人愿当次品。但是,如果他们四个先追其她女生,那个漂亮女孩就会被孤立,这时再追她就简单多了。——数学大师纳什关于博弈论最简单表述。
10、没有免费的午餐
这句话最早由经济学大师弗里德曼提出来。它的本义是即使你不用付钱吃饭,可你还是要付出代价的。因为你吃这顿饭的时间,可以用来做其他事情,比如谈一笔100万的生意,你把时间用于吃这顿饭,就失去了这些本来能有的价值。这是机会成本的概念,以前你知道吗?
11、商业模式
少妇报案:“我把钱放在胸衣内,在拥挤的地铁内被一帅哥偷走了…”警察纳闷:“这么敏感的地方你就没觉察到?”少妇红着脸答:“谁能想到他是摸钱呢?”
评论:让客户的钱在愉快体验中不知不觉地被摸走,是商业模式的最高境界。
12、分享经济学
如果你有6个苹果,请不要都吃掉,因为这样你只吃到一种苹果味道。若把其中5个分给别人,你将获得其他五个人的友情和好感,将来你会得到更多,当别人有了其它水果时,也会和你分享。人一定要学会用你拥有的东西去换取对你来说更加重要和丰富的东西。放弃是一种智慧,分享是一种美德。
13、择偶观
假如把男人、女人分为ABCD四种优秀程度,那现在的现状就是,A男想找B女,B男想找C女,C男找D女,所以D男就剩了。反之,女人方面却不同,即是,ABCD女都想找A男。最后结果是剩下A女和D男。
经济学里有个案例:两个人在森林里遇到一只熊,那么对手不会是熊!只要比另一个人快一步就胜利。
14、帕累托分布
把全世界每个人拥有的财富从大到小排起来,一边是一个纤细但高耸入云的头,另一边是漫长的一望无际,低矮的让人绝望的尾。这样的分布在经济学里被冠名为“帕累托分布”。
15、穷人税
最典型的是买彩票的人大多都是穷人(经常买彩票的人请不要介意),这是他们承受能力和支付能力范围以内能够实现财富剧增的少有机会,但中奖毕竟是小概率,长期以往,细水长流(不过是往外流),出得多、进得少,就权当缴税了。
16、幸福公式
经济学中有个公式:幸福=效用÷期望值。如果您男友发奖金,拿到1000块,可您期望他给自己买10000块的LV包,1000除以10000,幸福感只有0.1。但如果您的期望是让男友请自己吃顿200块的西餐,1000除以200,幸福感是5。
要获得爱情中的幸福,最好不要让欲望影响您的生活。
17、快乐VS痛苦
一次捡75元,和先捡50后捡25,选哪个?一次丢75元,和先丢50再丢25,选哪个?实验证明,绝大多数人选分开捡75元,一起丢75元。
这就是经济学的快乐痛苦的原则:n个好消息要分开发布;n个坏消息要一起发布;一个大的坏消息和一个小的好消息,分别公布;一个大的好消息和一个小的坏消息,一起公布。
18、泡沫经济
当您决定上网聊天,这叫创业;上来一看MM真多,这叫市场潜力大;但GG也不少,这叫竞争激烈;您决定吸引美女眼球,这叫定位;您说您又帅又有钱,这叫炒作;您问“谁想和我聊天”,这叫广告;您又问“有美女吗”,这叫市场调查;有200人同时答“我是美女”,这叫“泡沫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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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票指数定义
股票指数即股票价格指数。是由证券交易所或金融服务机构编制的表明股票行市变动的一种供参考的指示数字。由于股票价格起伏无常,投资者必然面临市场价格风险。对于具体某一种股票的价格变化,投资者容易了解,而对于多种股票的价格变化,要逐一了解,既不容易,也不胜其烦。为了适应这种情况和需要,一些金融服务机构就利用自己的业务知识和熟悉市场的优势,编制出股票价格指数,公开发布,作为市场价格变动的指标。投资者据此就可以检验自己投资的效果,并用以预测股票市场的动向。同时,新闻界、公司老板乃至政界领导人等也以此为参考指标,来观察、预测社会政治、经济发展形势。
2、股票指数的计算方法
1. 股价平均数的计算(1)简单算术股价平均数(2)修正的股份平均数(3)加权股价平均数 2.股票指数的计算(1)相对法 (2)综合法(3)加权法
3、几种著名的股票指数
1.道·琼斯股票指数2.标准·普尔股票价格指数3.纽约证券交易所股票价格指数4.日经道·琼斯股票指数(日经平均股价)5.《金融时报》股票价格指数 6.香港恒生指数
4、我国的股票指数
1.上证指数
由上海证券交易所编制的股票指数,1990年12月19日正式开始发布。该股票指数的样本为所有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的股票,其中新上市的股票在挂牌的第二天纳入股票指数的计算范围。该股票指数的权数为上市公司的总股本。由于我国上市公司的股票有流通股和非流通股之分,其流通量与总股本并不一致,所以总股本较大的股票对股票指数的影响就较大,上证指数常常就成为机构大户造市的工具,使股票指数的走势与大部分股票的涨跌相背离。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指数的发布几乎是和股票行情的变化相同步的,它是我国股民和证券从业人员研判股票价格变化趋势必不可少的参考依据。
2.深圳综合股票指数
系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编制的股票指数,1991年4月3日为基期。该股票指数的计算方法基本与上证指数相同,其样本为所有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的股票,权数为股票的总股本。由于以所有挂牌的上市公司为样本,其代表代表性非常广泛,且它与深圳股市的行情同步发布,它是股民和证券从业人员研判深圳股市股票价格变化趋势必不可少的参考依据。在前些年,由于深圳证券所的股票交投不如上海证交所那么活跃,深圳证券交易所现已改变了股票指数的编制方法,采用成份股指数,其中只有40只股票入选并于1995年5月开始发布。现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存着两个股票指数,一个是老指数深圳综合指数,一个是现在的成份股指数,但从最近三年来的运行势态来看,两个指数间的区别并不是特别明显。
上证180指数
上海证券交易所于7月1日正式对外发布的上证180(行情 资讯)指数,是用以取代原来的上证30指数。新编制的上证180指数的样本数量扩大到180家,入选的个股均是一些规模大、流动性好、行业代表性强的股票。该指数不仅在编制方法的科学性、成分选择的代表性和成分的公开性上有所突破,同时也恢复和提升了成分指数的市场代表性,从而能更全面地反映股价的走势。统计表明,上证180指数的流通市值占到沪市流通市值的50%,成交金额占比也达到47%。它的推出,将有利于推出指数化投资,引导投资者理性投资,并促进市场对“蓝筹股”的关注。
沪深300指数
沪深300指数是由上海和深圳证券市场中选取300只A股作为样本编制而成的成份股指数。
沪深300指数样本覆盖了沪深市场六成左右的市值,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沪深300指数是沪深证券交易所第一次联合发布的反映A股市场整体走势的指数。它的推出,丰富了市场现有的指数体系,增加了一项用于观察市场走势的指标,有利于投资者全面把握市场运行状况,也进一步为指数投资产品的创新和发展提供了基础条件。
5、股票指数与投资收益
股票指数是指数投资组合市值的正比例函数,其涨跌幅度是这一投资组合的收益率。但在股票指数的计算中,并未将股票的交易成本扣除,故股民的实际收益将小于股票指数的涨跌幅度(股票指数的涨跌幅度是指数投资组合的最大投资收益率)。 股市上经常流传的一句格言,叫做牛赚熊赔,就是说牛市中股民盈利、在熊市中亏损,但如果把股民作为一个投资整体来分析,牛市中股民未必能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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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单位的法律法规是企业建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根本保证。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公共基础知识法律法规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法制通常有两种意义上的理解:第一,把法制同法律、制度联系起来。对这种意义上的法制又有两种理解和使用方式。(1)指国家的法律和制度简称。 (2)指国家的法律制度的简称,包括国家的立法、执法、司法、守法诸方面的制度。第二,把法制同民主制联系起来。这种法制指掌握政权阶级按照民主原则把国家管理制度化、法律化,并严格依法进行国家管理的一种方式、制度。
社会主义法制是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和制度或法律制度的简称,内容包括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诸方面的法律制度。其基本要求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法治通常也主要在两种意义上理解。一种是作为与“法制”通用的概念。另一种是作为与“人治”对应的概念,其基本含义是主张执政者严格依照法律来治理国家的一种治国的理论、原则和方法。
(一)法治与法制的区别和联系
作为与人治相对应的法治,它与法制有如下区别:
1、法制既指一国的法律和制度或法律制度,也可指严格依法办事的一种方式、制度。而法治概念的含义则主要在于主张执政者严格依法治理国家。
2、当法制作为法律和制度或法律制度的简称时,它指的是具有实体性的法律、制度,属于制度的范畴,强调加强法制是强调要有治国的工具。而法治是一种治国的理论、原则和方法,相对人治而言,强调法治就是强调法律、制度这种工具在治理国家中具有极重要的地位和作用。一国执政者特别看重法律、制度的作用,以法治国,即为通常所说的法治。
3、法制既强调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法律,也强调每个公民守法。而法治强调的主要是一切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法律,依法办事。
4、在近现代,任何国家都有自己的法律和制度,亦即都有某种意义上的法制。但并不是每个国家都以法治国,都有法治。
但法制与法治又有密切联系。不仅当法制意指严格依法进行国家管理时,与法治含义相同,当法制意指一国法律制度简称时,与法治也有密切联系。因为,一国法律制度的健全需要有法治理论指导,执政者没有法治观念,不重视法律制度在治国中的作用,不重视对法律制度的执行和遵守,就不可能真正加强法制。同时,法治这种治国的理论、原则和方法的实现,又需要以健全法制为条件,没有健全的法律制度,就不可能有真正的法治。
(二)市场经济实质上是法治经济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是要建立起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我国所要建设的市场经济实质上也是法治经济。主要是因为:
1 市场经济是主体独立的经济。
2 市场经济关系是契约经济关系。
3 市场经济是自由竞争、平等竞争经济。
4 市场经济是有序经济。
5 市场经济还是开放性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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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好坏直接影响着我们国家财经法规制度的执行,更影响着我们国家经济秩序健康顺利的发展,因此需要法律法规进行约束,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会计财经法规知识点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一)会计法律
会计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会经过一定立法程序制定的有关会计工作的法律。
包括内容:《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
1、《会计法》
(1)制定:《会计法》于1985年通过,现行的会计法是1999年10月31日第二次修订后的。
(2)地位:《会计法》是会计法律制度中层次最高的法律,是制定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据,也是指导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
2、《注册会计师法》该法是我国中介行业的第一部法律。
【例题·单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会计法律的是()。
A、《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B、《总会计师条例》
C、《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D、《企业会计制度》
【答案】A
【例题·多选题】下列关于《会计法》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
A、《会计法》是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
B、《会计法》是会计法律制度中层次最高的法律规范
C、《会计法》是制定其他法规的依据
D、《会计法》是国家宪法
【答案】CD
【解析】《会计法》是会计法律制度中层次最高的法律,是制定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据,也是指导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p#副标题#e#
(二)会计行政法规
会计行政法规,是指由 国务院制定并发布,或者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拟订并经国务院批准发布,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
包括内容:《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总会计师条例》。
总会计师条例的两条规定(案例分析):
1、全民所有制大、中型企业设置总会计师,总会计师是单位行政领导成员;
2、凡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在单位行政领导成员中,不设置与总会计师职权重叠的副职。
【例题·单选题】在我国会计法律体系中,《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属于()。
A、会计法律
B、会计行政法规
C、会计部门规章
D、会计规范性文件
【答案】B
【解析】《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属于会计行政法规。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会计行政法规的有()。
A、总会计师条例
B、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
C、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D、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
【答案】AD
【解析】会计行政法规包括《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总会计师条例》。
(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包括会计部门规章和会计规范性文件。
【提示】答题时要注意题目问的是属于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还是规章或者规范性文件。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有()。
A、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
B、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C、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
D、会计法
【答案】BC
【解析】选项A属于会计行政法规,选项D属于会计法。
【例题·多选题】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 )的制度,包括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A、会计监督
B、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C、法律责任
D、会计工作管理
【答案】 ABD
【解析】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包括会计部门规章和会计规范性文件。
1、会计部门规章是根据《立法法》规定的程序,由财政部制定的以财政部部长签署命令(部长令)形式予以公布的有关会计工作的制度办法。
包括内容:
《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10号令)
《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24号令)
《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25号令)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40号令)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73号令)
《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补充)(27号令)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33号令)
2、会计规范性文件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并(以文件形式)发布的有关会计工作的制度办法。
包括内容:《小企业会计制度》、《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
【特别注意】《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以及《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例题·单选题】《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属于()。
A、会计法律
B、会计行政法规
C、会计部门规章
D、会计规范性文件
【答案】C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会计规范性文件的有()。
A、《企业会计准则》
B、《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C、《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D、《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答案】CD
【解析】《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属于会计部门规章,《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以及《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属于会计规范性文件。单就《企业会计准则》是属于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不做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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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法规是会计专业学生的基础课程,是参加会计上岗证考试的必考科目。那么你对会计财经法规知识了解多少呢?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会计财经法规知识重点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考点1: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
①会计法律(全国人大及常务)《会计法》: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加强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率,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注册会计师法》:规范会计师行为及行业行为规范的最高准则;
②会计行政法规(国务院)《企业财务报告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总会计师条例》;
③会计部门规章(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办法为主,一个基本”(四)地方性会计法规(地方人大或)
考点2:会计工作管理体制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会计法》规定,国务院财政部主管全国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会计工作。
考点3:会计工作行政管理的内容①制定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②会计市场管理;③会计专业人才评价;④会计监督检查;
考点4:会计市场的管理包括会计市场准入、过程监督、退出管理。对会计出版市场、培训市场、境外“洋资格”的管理等也属于会计市场管理的范畴。
考点5:财政部门实施的会计监督主要: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会计行业自律组织的监督和指导。
考点6:会计工作的行业自律: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会计学会、中国总会计师协会。
考点7:单位会计负责人:对本单位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
考点8:大中型企业应当设置总会计师。设置总会计师的企业,不得设置与其职权重叠的副职。
考点9:国有的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总会计师的任职资格、任免资格、职责权限由国务院规定。
考点10:单位是否设置会计机构:①单位规模大小;②经济业务、财政收支的简繁;③经营管理需要;
考点11: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除了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
考点12:总会计师: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主管一个单位或者一个重要方面的财务工作不少于3年。
考点13: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聘任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单位负责人直系亲属不得任本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会计工作。
考点14: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己兄弟姐妹及其子女与父母的兄弟姐妹及其子女。
考点15:会计资料的基本要求: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的规定;提供虚假会计资料是违法行为。
考点16:财务报表有“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还须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
考点17:会计档案的管理部门①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共同负责会计档案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②各单位须加强对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考点18: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各别需要拆装重新整理的,档案机构应当会同会计机构和经办人员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
考点19:各单位保存的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查阅或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或抽换。
考点20:会计工作人员交接范围:①会计人员临时离职或因病不能工作、需要接替或代理的,会计机构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必须派专人接替或代理,并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②临时离职或因病不能工作的会计工作人员恢复工作时,应当与接替或代理人员办理交接手续;③移交人员不能亲自办理手续的,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可委托他人交接,但委托人应对所交接的会计凭证、账簿、财报和其他资料的真实、完整性承担责任;注:未办交接手续,不得调到或离职。
考点21:库存现金要根据会计账簿记录余额进行当面点清,不得短缺。接替人员发现不一致或“白条顶库”现象时,移交人员在规定期限内负责查清处理。
考点22:会计档案保管期限①会计凭证:15年;②会计账簿:15年,特殊日记账25年,固定资产卡片5年;③财务报表:年度财报(永久),月、季分别3、5年;④其他:会计档案保管清册、销毁清册(永久),移交清册15年,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保管5年;
考点23: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开展会计核算和监督,对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规定的会计事项,有权拒绝办理或按照职权予以纠正。
考点24: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发现会计账簿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不相符,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的规定有权自行处理的,应当及时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考点25:内部控制的原则:全面、重要、制衡、适应性、成本效益原则。
考点26:内部控制的内容: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
考点27: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方法:①不相容岗位分离;②内部授权审批控制;③归口管理;④预算控制⑤财产保护控制;⑥会计控制;⑦单据控制;⑧信息内部公开
考点28:内部审计的作用:预防保护、服务促进、评价鉴证作用。
考点29:财政部门会计监督的主要内容:①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检查;②对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的检查;③会计核算情况检查;④会计人员从业资格和任职资格的检查;⑤会计师事务所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的程序和内容检查;
考点30: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是一种外部监督,是对单位内部监督的再监督,其特征是监督行为的独立性和有偿性、中介性、公正性、权威性。
考点31:注会审计和内部审计的不同:①审计独立性不同;②审计方式不同;③审计职责和作用不同;④接受审计的自愿程度不同;
考点32:会计岗位设置要求:按需设岗、符合内部牵制的要求。
考点33:会计岗位可一人一岗、一人多岗、一岗多人,凡涉及款项和财务收付、结算及登记的任何工作,必须由两人或以上分工办理,以起到相互制约的作用。
考点34:出纳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出纳以外的人员不得经管库存现金、有价证券、票据。
考点35:会计从业资格证撤销:①会计从业资格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②超过法定职权或违法法定程序;③对不具备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人员,持证人员以欺骗、贿赂、舞弊等手段取得会从;
考点36:会计从业资格注销: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会计从业证被依法吊销的。
考点37: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中、高级会计资格。
考点38:会计专业职务:高级会计师、会计师、助力会计师、会计员。
考点39: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罚款、责令限期改正、吊销会从);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刑事责任:主刑(管制、拘役、有期、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
考点40:不依法设会计账簿的法律责任:①由县级政府责令改正,单位罚款3000-5000;②直接负责人罚款2000-20000;③属国家工作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考点41:伪造、变造,隐匿销毁会计凭证、账簿、财报:①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②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政府通报,单位罚款5000-100000,个人3000-50000;③属国家工作人员,给予撤职至开除的行政处分;④对会计人员,吊销其会计资格证;
考点42: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伪造、变造会计资料,编制虚假财报或故意销毁应保存的会计资料的法律责任:①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②不构成犯罪,罚款5000-50000;③属国家工作人员,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
考点43:支付结算特征:①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机构进行;②取决于委托人的意志;③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④是一种要式行为;⑤依法进行;
考点44:支付结算原则:恪守信用,履约付款;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银行不垫款原则;
考点45:伪造是指无权限人假冒他人或虚构他人名义签章的行为;变造是指无权更改票据内容的人,对票据上签章以外的记载事项加以改变的行为。
考点46:票据的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月:1、2、10,日:1-9、10、20、30,在前加“零”日:10-19,在前加“一”
考点47:票据和结算凭证的金额、出票或签发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更改的票据,银行不予受理。
考点48:基本存款账户:主办账户,办理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及其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办理基本户出具营业执照正本和税务登记证明。
考点49:一般存款账户:办理存款人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其他资金收付。该账户可办理现金缴存,但不能办现金支取。
考点50:银行结算账户的原则:一个基本户、自主选择、守法合规、存款信息保密原则。
#p#副标题#e#
考点51:银行结算账户撤销:①被撤销、解散、宣告破产或关闭;②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③因迁址需变更开户银行;④其他。
考点52:银行对一年内未发生收付活动且未欠开户银行债务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应通知单位自发出通知之日起30日内办理销户手续,逾期视为自愿销户,未划转款项列入久悬未取专户管理。
考点53:存款人开立、撤销银行结算账户违规,伪造、变造、私自印制开户登记,属非经营性的存款人,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元罚款;经营性的存款人给予1-3万罚款;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考点54:存款人使用银行账户违规:非经营性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元罚款;经营性:给予警告并处以5000-3万的罚款,存款人为1000.
考点55:银行在开户时违规:银行:5万-30万的罚款;直接高管: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中国人民银行有权停止对其开基本户的核准,责令银行停业或吊销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考点56:银行在使用中违规:银行:给予警告。并处以5000-3万的罚款;直接高管: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中国人民银行有权停止对其开基本户的核准,责令银行停业或吊销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考点57:票据特征:①票据是债券凭证和金钱凭证;②设权证券;③文义证券;
考点58:票据的功能:支付、汇兑、信用、结算、融资功能。
考点59:票据行为:出票、背书、承兑、保证。
考点60:票据当事人:基本当事人(出票人、收款人、付款人);非基本当事人(承兑人、背书人与被背书人、保证人)
考点61:支票(10日提示付款):由出票人签发、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考点62:支票绝对记载事项:“支票”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委托、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出票人签章、出票日期。其中支票金额、收款人名称可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未补记前不得背书转让。
考点63: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签章与预留银行不符的支票,使用支付密码的地区,支付密码错误的支票,银行应予以退回,按票面金额5%不低于1000的罚款,持票人有权向出票人索赔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对屡次签发的,银行应停止其签发支票。
考点64:汇票:出票人签发、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考点65:商业承兑汇票(付款期不得超6个月):出票人确定: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资信状况良好,具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来源。
考点66:商业承兑汇票绝对记载事项:标明商业承兑汇票或银行承兑汇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委托;确定的金额;收付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
考点67:提示承兑:定日付款或者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在到期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持票人应自出票日期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承兑;汇票未按规定期限提示承兑的,持票人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见票即付无须提示。
考点68:承兑时间:付款人对其提示承兑的汇票,应自收到提示承兑的汇票之日3日内承兑或拒绝承兑。如付款人3日内不作承兑与否表示,视为拒绝。承兑不得附有条件,否则视为拒绝承兑。
考点69:提示付款:见票即付(出票起一个月内);定日付款(到期日起10内)
考点70:本票、汇票、支票的区别:相同点:具同一性质(设权有价证券、要式证券、文义证券、流通转让、无因证券);具有相同票据功能(汇兑、信用、支付)区别:①本票是自付,汇票和支票是委付,受托人限于银行和金融机构;②付款期限不同:本票为出票日起2个月;支票为1个月;银行汇票、见票即付的商业承兑汇票为1个月;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为到期日起10日。
考点71:ATM每日每卡提款不得超过2万元,储值卡或卡内币值不得超过1000元。
考点72:同一持卡人单笔透支发生额个人卡不超2万元、单位卡不超5万元;同一账号个人卡月透支累计不超5万,单位卡不超信用额度3%或者10万;外币透支额不超持卡人保证金的80%。
考点73:准贷记卡透支期限最长为60天,贷记卡首月还款不低于当月透支余额的10%。
考点74:托收承付(1000-10000):根据购销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人收款,由付款人想银行承兑的结算方式。必须是国有企业、供销合作社以及经营较好,并经开户行审核同意的城乡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
考点75:委托收款的记载事项:表明委托收款的字样、确定的金额、收款人名称、付款人名称、委托收款凭据名称及附寄单张数、委托日期、收款人签章;
考点76:我国信用证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跟单信用证。国内信用证只能转账,不能支取现金。基本程序:开证、通知、议付、付款。:
考点77:税收是国家为了满足一般的社会共同需求,凭借政治权利,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的标准,强制地、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特定的分配形式。
考点78:税收的作用:①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和工具;②国家调节经济运行的重要手段;③维护国家政权的作用;④国家经济交往中维护国家利益的可靠保证;
考点79:财产税:房产税、契税、车船税。
考点80:中央税:消费税(含进口环节由海关代征的部分)、关税、车辆购置税、海关代征的进口环节增值税。“三流一行”
考点81:中央和地方共享税:增值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增营个企”
考点82:税收分类:①按功能作用不同:税收实体法(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税收程序法(税收管理方面的法律规范;②按主权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不同:国内税法、国际税法、外国税法;③按法律级次不同:税收法律(全国人大及委员会)、税收行政法规(国务院)、税收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国务院财政部);
考点83:税收三要素: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率。
考点84:税目是征税对象的具体化,主要目的是明确征税的具体范围和对不同的征税项目加以区分,从而制度高低不同的税率。
考点85:增值税是以商品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范围: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
考点86:增值税分类:生产型增值税(不能扣任何外购固定资产价值)、收入型(可扣折旧费)、消费型(全部扣除)。
考点87:增值税改革历程:①1984年:过渡阶段;②1993年:规范阶段;③2009年:转型阶段(生产-消费型);④2012年:“营改增”阶段(交通运输和部分现代服务业);
考点88: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是指有偿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但单位或个体经营者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雇主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除外。
考点89:视同销售行为:自(5)送(1)代销(2)货物①将货物交他人代销;②销售代销货物;③设两个以上实行会计核算的机构,将货物从A地送到B地。除设在同一县市;④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集体福利、个人消费;⑤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户;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个人;
考点90: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个体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征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提供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不缴增值税。
考点91:增值税扣税凭证: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税收缴款凭证。
考点92:纳税期限:增值税、消费税均为1、3、5、10、15、1个月或1个季度。①纳税人以1个月或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限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②以1、3、5、10、15为纳税期限的,自期满5日内预交税款,15日内结清。
考点93:营业税扣缴义务人包括:代理人、受让方、购买方。
考点94:自2014.1.1起,交通运输业已全部纳入“营改增”范围。
考点95:消费税: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是对特定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在特定环节征税的一种流转税。
考点96:生产应税消费品在生产销售环节征税。
考点97: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有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委托个人加工应税消费品,由委托方收回后缴纳消费税。
考点98: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委托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所纳税款准予按规定抵扣;直接出售的,不再缴纳消费税。
考点99:自行申报的情况:①年所得12万以上;②从中国境内两出或以上取得工资;③从境外取得所得;④取得应纳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⑤其他。
考点100:税务登记:开业登记;变更登记;停业、复业登记;注销登记;外出经营报验登记、纳税人税种登记、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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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101:注销登记:解散、破产、撤销。
考点102:发票种类: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专用发票;
考点103:纳税申报方式:直接申报;邮寄申报;数据电文申报;简易申报;其他方式。
考点104:税收征收方式:查账征收、查定征收、查验征收、核定征收、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委托代征、其他方式。
考点105:税收保全措施:冻结存款、扣押财产、查封财产。
考点106:税收强制措施:扣缴税款、依法变卖、抵扣税款。
考点107:税务机关对单价在5000以下的其他生活用品,不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考点108:税务代理的特征:公正性、自愿性、有偿性、独立性、确定性。
考点109:税务代理业务范围:税务登记、变更、注销;发票领购(除增值税)、纳税申报或扣缴税款报告、缴纳税款、申请退税、制作涉税文书、审核纳税情况、建账建制,办理账务、税务咨询、税收行政复议、其他。
考点110:税收行政处罚:责令限期改正、罚款、没收财产、收缴未用发票和暂停供应发票、停止出口退税。
考点111:税收刑事处罚:拘役、判处徒刑(有期/无期)、罚金、没收财产。
考点112:预算法律制度的构成:(一)《预算法》-全国人大,我国第一部财政基本法律;(二)《预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
考点113:国家预算的作用:财力保证、调节制约、反映监督的作用。
考点114:国家预算级次:五级预算(中央、省级、市级(地、市)、乡镇级。
考点115:预算管理原则:统一领导、各级管理、权责结合。
考点116:全国人大预算职权:审查草案,执情报告;批准报告;撤销不当;
考点117:人大职权:监督执行;审批调整;审批决算;撤销抵触2;
考点118:乡、民族人大:审批报告;监督执行;审批调整;审批决算;撤销不当;
考点119:国务财政部职权:编制预决;组织执行;动用方案;编制调整;报告情况;
考点120:地方财政部门职权:编制预决;组织执行;提出方案;编制调整;报告情况;
考点121:各部门职权:编制预算;组织执行;报告情况;
考点122:各单位的职权:编制预决;上缴收入;安排支出;接受监督;
考点123:预算收入:税收收入、国有资产收益、专项收入、其他收入等。
考点124: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的构成:(一)《政府采购法》:采购法最高的法律文件;(二)政府采购部门规章:《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三)地方性法规规章:《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
考点125:政府采购主体范围:依靠国家财政资金运作的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不包括所有个人、私人企业和公司、国有企业。
考点126:政府采购的对象:①货物: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②工程:与建设工程有关的“一条龙”服务(建筑物和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
考点127:政府采购的原则: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原则、诚实信用。
考点128:政府采购的功能:①节约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②强化宏观调控;③活跃市场经济;④推进反腐倡廉;⑤保护民族产业;考点
考点129: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的性质:典型的集中采购机构,它不是行政机构,而是非营利性事业法人。其采购代理资格不需政府特别认定。
考点130:采购人采购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自行采购,也可委托集中采购机构在委托范围内代理采购。
考点131:政府采购的方式:①公开招标;②邀请招标:具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采购;采用公开招标费用占采购项目总价值大;③竞争性谈判:招标后没供应商;技术负责或性质特殊;时间紧急;价格总额不能计算;④单一来源:选择唯一;情况紧急;一致性要求;⑤询价采购;
考点132: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以财政国库存款为核心的各类财政性资金账户的集合。所有财政资金的收入、支付、存储、资金清算活动均在该账户体系进行。
考点133: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构成:国库单一账户、财政部门零余额账户、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预算外资金专户、特设专户。
考点134:财政部门零余额账户:在商业银行开设,该账户用于财政直接支付和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
考点135:集中汇缴:征税机关按有关法律规定,将所有应缴收入汇总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
考点136:财政授权支付:预算单位按照财政部门的授权,自行向代理银行签发支付指令,代理银行根据支付指令,在财政部门批准的预算单位的用款额度内,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资金支付到收款人账户。
考点137:职业道德的特征:职业性、实践性、继承性、多样性。
考点138:职业道德的作用:促进职业活动的有序进行;对社会道德风尚产生积极的影响。
考点139:会计职业道德的特征:较多关注公众利益;具有一定强制性。
考点140:会计职业道德的功能:指导、评价、教化功能。
考点141:会计职业道德的作用:①规范会计行为的基础;②实现会计目标的重要保证;③会计法律制度的重要补充;④提高会计人员职业素养的内部要求;
考点142: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的联系:作用上(相互补充、相互协调);内容上(相互借鉴、相互吸收);区别:性质不同:(他律-国家,自律-个人)作用范围不同:(外在行为,内心精神)表现形式不同:(法律,实践)实施保障机制不同:(国家强制力,自觉遵守)评价标准不同:(权利义务,善恶标准)
考点143:会计职业职业道德内容: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廉洁自律、客观公正、坚持准则、提高技能、参与管理、强化服务。
考点144:提高技能是在职业活动中做到客观公正、坚持准则的基础,也是参与管理的前提。
考点145: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形式:接受教育(岗前,继续教育)、自我修养(慎独慎欲,慎省慎微,自警自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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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站是指为汽车和其它机动车辆服务的、零售汽油和机油的补充站,一般为添加燃料油、润滑油等。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的加油站基础知识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一、油品的理化参数
(一)闪点
在规定条件下,加热油品,油气和空气形成混合气体,在接触火焰时发生闪火的最低温度,以度表示。
在闪点的温度下,只能使油蒸汽和空气所组成的混合物燃烧,而不能使液体油品燃烧。这是因为蒸汽混合物很快烧完,在闪点温度下液体油品的蒸发速度又很慢,来不及蒸发出一批燃烧所必需的新蒸汽,于是燃烧也就停止。
实际上,闪点不是别的,而是微小的爆炸。油气空气混合物发生闪火或爆炸的必要条件是:混合物中的油气的浓度要达到一定的范围。油气浓度低于或高于此范围,都不能发生闪火或爆炸。柴油的闪点是相当于加热油品使空气中的油气浓度达到爆炸范围下限时的温度;而汽油的闪点则是它的爆炸上限的温度。
油品汽化性越大,闪点越低,只要有极少量的轻油混入柴油中,就可使柴油的闪点显著下降。
闪点的实际用意:根据闪点,确定可燃液体的火灾危险大小。闪点越低的液体,其火灾危险性越大,柴油的闪点指标为55度。
根据闪点,划分液体的火灾的危险类别。甲类液体:闪点低于28度;乙类液体闪点在28—60度之间;丙类液体闪点高于60度。根据分类在生产、加工、运输可燃性液体时,采取相应的放火安全措施。
(二)燃点和自然点
石油产品在规定条件下,加热到它的蒸汽能被接触的火焰引燃并燃烧不少于5秒时的最低温度称为燃点。油品的燃点高于闪点。油品受热至一定程度时,没有与火焰接触能发生持续燃烧的最低温度成为自燃点。
油品的闪点越高,自然点越低。因此,重油的储存安全管理重点是防止其自燃。
(三)密度单位体积所含物质的质量称为该物质的密度。油品液态时的密度小于水,故不能直接用水扑救油品火灾。汽油的密度一般为710—730kg/m3,柴油的密度一般为800—830kg/m3,水的密度为1000kg/m3。
油品蒸汽密度比空气密度大(一般是空气密度的1.1—5.9倍),所以,油蒸汽往往向较低地势或水沟中积聚,因此埋线管沟和加油机底座必须铺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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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法规作为我国重要的经济法规,其能否适应时下发展需求,近年来备受关注。那么你对财经法规了解多少呢?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最新财经法规知识重点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会计机构负责人是指设置会计机构的单位任命的全面负责该机构工作的人员。
会计主管人员是指不设置会计机构,只在其他机构中设置专职会计人员的单位行使会计机构负责人职权的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与会计主管人员的区别,前者专门指有建立会计机构的机构负责人,后者则指没有建立独立的会计机构,在相关机构中设置会计岗位,指定的会计工作负责的主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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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大类现在是非常热门的专业,每年报考经济学类专业的学生成千上万,财经领域有六大专业,即经济学、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保险学、投资学、财政学。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财经类专业基础知识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是一个涉外性的学科,其核心就是“国际”这个词,这就对毕业生的外语水平提出了很高的要求,掌握国际通用的商务语言和行业专业英语是非常必要的,同学们可以在加强公共英语学习的时候补充一下外贸专业英语方面的知识。喜欢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同学们在选择学校时除了要关注学校的学科实力,还要考察学校所在的地理位置。国际贸易的发展对地理位置的依赖性较高,东部沿海地区明显的区位优势不仅将会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而且开放程度更高,更符合国际贸易国际化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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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火灾的种子扼杀在摇篮中,让安全的花朵绽放在我们心中,消防法就给我们很大的保障,下面就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消防法律法规方面的基础知识,供大家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制定本法。
第二条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
第三条国务院领导全国的消防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第四条国务院公安部门对全国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本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实施。军事设施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单位监督管理,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协助;矿井地下部分、核电厂、海上石油天然气设施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单位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照本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消防工作。
法律、行政法规对森林、草原的消防工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和成年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消防安全意识。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消防宣传教育。
公安机关及其消防机构应当加强消防法律、法规的宣传,并督促、指导、协助有关单位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教育、人力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有关职业培训机构应当将消防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培训的内容。
新闻、广播、电视等有关单位,应当有针对性地面向社会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团体应当结合各自工作对象的特点,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人民政府以及公安机关等部门,加强消防宣传教育。
第七条国家鼓励、支持消防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推广使用先进的消防和应急救援技术、设备;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开展消防公益活动。
对在消防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火灾预防
第八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城乡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城乡消防安全布局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应当调整、完善;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不足或者不适应实际需要的,应当增建、改建、配置或者进行技术改造。
第九条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责。
第十条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除本法第十一条另有规定的外,建设单位应当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进行抽查。
第十一条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文件报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对审核的结果负责。
第十二条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负责审批该工程施工许可的部门不得给予施工许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不得施工;其他建设工程取得施工许可后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施工。
第十三条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竣工,依照下列规定进行消防验收、备案:
(一)本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
(二)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验收后应当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进行抽查。
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其他建设工程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
第十四条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第十五条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根据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对该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
第十六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三)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五)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六)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第十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将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确定为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由公安机关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除应当履行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三)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四)对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p#副标题#e#
第十八条同一建筑物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者使用的,应当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并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进行统一管理。
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
第十九条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不得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
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应当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
第二十条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承办人应当依法向公安机关申请安全许可,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分工,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保持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配置齐全、完好有效,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消防车通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第二十一条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第二十二条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的设置,应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应当设置在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位置,并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已经设置的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不再符合前款规定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单位限期解决,消除安全隐患。
第二十三条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必须执行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必须执行消防安全规定。禁止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储存可燃物资仓库的管理,必须执行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第二十四条消防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必须符合行业标准。禁止生产、销售或者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以及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
依法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消防产品,由具有法定资质的认证机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强制性要求认证合格后,方可生产、销售、使用。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消防产品目录,由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并公布。
新研制的尚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消防产品,应当按照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办法,经技术鉴定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方可生产、销售、使用。
依照本条规定经强制性产品认证合格或者技术鉴定合格的消防产品,国务院公安部门消防机构应当予以公布。
第二十五条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消防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六条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和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的防火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必须符合行业标准。
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装修、装饰,应当按照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使用不燃、难燃材料。
第二十七条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产品标准,应当符合消防安全的要求。
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必须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第二十九条负责公共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的单位,应当保持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在修建道路以及停电、停水、截断通信线路时有可能影响消防队灭火救援的,有关单位必须事先通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第三十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村消防工作的领导,采取措施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组织建立和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三十一条在农业收获季节、森林和草原防火期间、重大节假日期间以及火灾多发季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采取防火措施,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第三十二条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应当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制定防火安全公约,进行防火安全检查。
第三十三条国家鼓励、引导公众聚集场所和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企业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鼓励保险公司承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
第三十四条消防产品质量认证、消防设施检测、消防安全监测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应当依法获得相应的资质、资格;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执业准则,接受委托提供消防技术服务,并对服务质量负责。
第三章消防组织
第三十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消防组织建设,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建立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加强消防技术人才培养,增强火灾预防、扑救和应急救援的能力。
第三十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建立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并按照国家标准配备消防装备,承担火灾扑救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消防工作的需要,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承担火灾扑救工作。
第三十七条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按照国家规定承担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
第三十八条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应当充分发挥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专业力量的骨干作用;按照国家规定,组织实施专业技能训练,配备并维护保养装备器材,提高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的能力。
第三十九条下列单位应当建立单位专职消防队,承担本单位的火灾扑救工作:
(一)大型核设施单位、大型发电厂、民用机场、主要港口;
(二)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大型企业;
(三)储备可燃的重要物资的大型仓库、基地;
(四)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规定以外的火灾危险性较大、距离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其他大型企业;
(五)距离公安消防队较远、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群的管理单位。#p#副标题#e#
第四十条专职消防队的建立,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验收。
专职消防队的队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四十一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以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根据需要,建立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开展群众性自防自救工作。
第四十二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对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进行业务指导;根据扑救火灾的需要,可以调动指挥专职消防队参加火灾扑救工作。
第四章灭火救援
第四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针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火灾特点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反应和处置机制,为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人员、装备等保障。
第四十四条任何人发现火灾都应当立即报警。任何单位、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
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火灾,该场所的现场工作人员应当立即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
任何单位发生火灾,必须立即组织力量扑救。邻近单位应当给予支援。
消防队接到火警,必须立即赶赴火灾现场,救助遇险人员,排除险情,扑灭火灾。
第四十五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统一组织和指挥火灾现场扑救,应当优先保障遇险人员的生命安全。
火灾现场总指挥根据扑救火灾的需要,有权决定下列事项:
(一)使用各种水源;
(二)截断电力、可燃气体和可燃液体的输送,限制用火用电;
(三)划定警戒区,实行局部交通管制;
(四)利用临近建筑物和有关设施;
(五)为了抢救人员和重要物资,防止火势蔓延,拆除或者破损毗邻火灾现场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设施等;
(六)调动供水、供电、供气、通信、医疗救护、交通运输、环境保护等有关单位协助灭火救援。
根据扑救火灾的紧急需要,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人员、调集所需物资支援灭火。
第四十六条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参加火灾以外的其他重大灾害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领导。
第四十七条消防车、消防艇前往执行火灾扑救或者应急救援任务,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速度、行驶路线、行驶方向和指挥信号的限制,其他车辆、船舶以及行人应当让行,不得穿插超越;收费公路、桥梁免收车辆通行费。交通管理指挥人员应当保证消防车、消防艇迅速通行。
赶赴火灾现场或者应急救援现场的消防人员和调集的消防装备、物资,需要铁路、水路或者航空运输的,有关单位应当优先运输。
第四十八条消防车、消防艇以及消防器材、装备和设施,不得用于与消防和应急救援工作无关的事项。
第四十九条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扑救火灾、应急救援,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单位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参加扑救外单位火灾所损耗的燃料、灭火剂和器材、装备等,由火灾发生地的人民政府给予补偿。
第五十条对因参加扑救火灾或者应急救援受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抚恤。
第五十一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有权根据需要封闭火灾现场,负责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
火灾扑灭后,发生火灾的单位和相关人员应当按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要求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与火灾有关的情况。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根据火灾现场勘验、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意见,及时制作火灾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火灾事故的证据。
第五章监督检查
第五十二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本系统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第五十三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公安派出所可以负责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的工作人员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应当出示证件。
第五十四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的,应当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不及时消除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依照规定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采取临时查封措施。
第五十五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城乡消防安全布局、公共消防设施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或者发现本地区存在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的,应当由公安机关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
接到报告的人民政府应当及时核实情况,组织或者责成有关部门、单位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第五十六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消防安全检查,做到公正、严格、文明、高效。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消防安全检查等,不得收取费用,不得利用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消防安全检查谋取利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为用户、建设单位指定或者变相指定消防产品的品牌、销售单位或者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消防设施施工单位。
第五十七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执行职务,应当自觉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执法中的违法行为进行检举、控告。收到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按照职责及时查处。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五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二)消防设计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施工的;
(三)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
(四)建设工程投入使用后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
(五)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
建设单位未依照本法规定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或者在竣工后未依照本法规定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或者停止施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建设单位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降低消防技术标准设计、施工的;
(二)建筑设计单位不按照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进行消防设计的;
(三)建筑施工企业不按照消防设计文件和消防技术标准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质量的;
(四)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消防施工质量的。
第六十条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对火灾隐患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
个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第六十一条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第六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一)违反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的;
(二)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
(三)谎报火警的;
(四)阻碍消防车、消防艇执行任务的;
(五)阻碍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第六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
(二)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
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
(二)过失引起火灾的;
(三)在火灾发生后阻拦报警,或者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及时报警的;
(四)扰乱火灾现场秩序,或者拒不执行火灾现场指挥员指挥,影响灭火救援的;
(五)故意破坏或者伪造火灾现场的;
(六)擅自拆封或者使用被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查封的场所、部位的。
第六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生产、销售不合格的消防产品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从重处罚。
人员密集场所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于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除依法对使用者予以处罚外,应当将发现不合格的消防产品和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的情况通报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生产者、销售者依法及时查处。
第六十六条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七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违反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罚。
第六十八条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火灾,该场所的现场工作人员不履行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的义务,情节严重,尚不构成犯罪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第六十九条消防产品质量认证、消防设施检测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虚假文件的,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依法责令停止执业或者吊销相应资质、资格。
前款规定的机构出具失实文件,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造成重大损失的,由原许可机关依法责令停止执业或者吊销相应资质、资格。
第七十条本法规定的行政处罚,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决定;其中拘留处罚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决定。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需要传唤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被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的,应当在整改后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报告,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检查合格,方可恢复施工、使用、生产、经营。
当事人逾期不执行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决定的,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强制执行。
责令停产停业,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出意见,并由公安机关报请本级人民政府依法决定。本级人民政府组织公安机关等部门实施。
第七十一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一)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消防设计文件、建设工程、场所准予审核合格、消防验收合格、消防安全检查合格的;
(二)无故拖延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消防安全检查,不在法定期限内履行职责的;
(三)发现火灾隐患不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整改的;
(四)利用职务为用户、建设单位指定或者变相指定消防产品的品牌、销售单位或者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消防设施施工单位的;
(五)将消防车、消防艇以及消防器材、装备和设施用于与消防和应急救援无关的事项的;
(六)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建设、产品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等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消防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七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七十三条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消防设施,是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以及应急广播和应急照明、安全疏散设施等。
(二)消防产品,是指专门用于火灾预防、灭火救援和火灾防护、避难、逃生的产品。
(三)公众聚集场所,是指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等。
(四)人员密集场所,是指公众聚集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
第七十四条本法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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