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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有的家长去医院给自己宝宝检查,遇到自己宝宝胆红素高的情况,那么胆红素到底是什么?宝宝胆红素高到底应该怎么解决呢?下面小编来给大家支招。
总胆升高。总胆红素增高常见于:(1)肝脏疾患:急性黄疸型肝炎、急性黄色肝坏死、慢性活动性肝炎、肝硬化等。(2)肝外的疾病:溶血型黄疸、血型不合的输血反应、胆囊炎、胆石症等;(3)见于中毒性或病毒性肝炎、溶血性黄疽、恶性贫血、阵发性血红蛋白尿症。红细胞增多症、新生儿黄疸、内出血、输血后溶血性黄疽、急性黄色肝萎缩。
间接升高1、溶血性黄疸。由于一些溶血性疾病,能够使红细胞毁坏过多,招致血中的间接胆红素增加;2、肝细胞性黄疸。当肝细胞发作病变时,因胆红素不能正常地转化成胆汁,因肝细胞肿胀,使肝内的胆管受压,排泄胆汁受阻,使血中的胆红素升高。3、输血错误。血型不符输血,能够招致溶血,使大量红细胞毁坏,而招致大量间接胆红素释放到血液中。4、重生儿型黄疸。主要是由于母子血型不合或重生儿先天性胆道畸形等缘由惹起的血中间接胆红素升高。
直接升高1、阻塞性黄疸。主要是由于胆道阻塞惹起的(如胆石症、肝癌、胰头癌)。2、惹起肝细胞毁坏过多一些疾病,如急慢性肝炎、肝细胞性黄疸、肝硬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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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或者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危害结果的发生以及明知必然发生危害结果而放任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又可分为两种情况,即明知可能和明知必然。你对直接故意有多少了解?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直接故意的相关法律知识。
所谓间接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所谓放任,是指行为人对于危害结果的发生,虽然没有希望、积极地追求,但也没有阻止、反对,而是放任自流,听之任之,任凭、同意它的发生。
间接故意包括三种情况:
(1)为了追求一个合法的目的而放任一个危害社会的结果发生;
(2)为了追求一个非法的目的而放任另一个危害社会的结果的发生;
(3)在突发性案件中不计后果,动辄捅刀子的情形。
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的区别:
(1)认识因素有所不同,直接故意包括明知可能和明知必然两种情况,间接故意只有明知可能一种情形;
(2)对危害结果发生的意志因素明显不同。间接故意是放任结果发生,即听之任之、满不在乎,容认、同意危害结果的发生;直接故意的意志因素是希望结果发生或明知道必然发生的情况下放任结果发生;
(3)特定危害结果发生与否,对两种故意及其支配之下的行为定罪的意义也不同;
(4)直接故意的主观恶性大于间接故意。
看过“判断直接故意的程度的方法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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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焊光是人眼所能承受的2000倍,并有大量的紫外线等有害光线,对眼睛的损害非常大,所以不能直接看。如果不戴墨镜看电焊,这样会得电光性眼炎,就是平常所谓的“打眼”,因此不能用眼睛直接看电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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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听说过拘传吗?拘传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措施。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拘传的相关法律知识。
1.强化对被执行人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拘传。
在执行工作中,表面上无财产可执行的单位、组织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常以躲避执行人员作为逃债手段,其他人也借口不了解情况,不配合调查,致使法院无法执行。对此,拘传无疑是很有效的强制手段,让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亲身感受法律的强制措施,并通过这一措施的多次适用,威慑其嚣张气焰,震慑其蔑视法律的心态,并通过降低其形象,使其无所遁其行,必将取得良好的执行效果。
2、多用拘传,慎用拘留。
由于拘传的效果要好于拘留,因此在执行中,要把握这样一个原则,就是不到万不得已不轻易适用拘留。只有在反复适用拘传失效后,才能适用拘留。
3、充分发挥拘传作用。
拘传时可以通知新闻媒体参加,将其藐视法庭、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的行为予以曝光,增强拘传的效果。在将被执行人拘传到庭后,要让其如实陈述其财产情况和履行能力、作出履行计划,可以通过开庭,让申请人对被执行人进行询问,如果申请人能够提供被执行人拥有财产的线索,可以让被执行人质证,如果被执行人不予质证,或者其反驳不能成立,就可以根据证据规则认定被执行人有财产而不履行,从而依法追究被执行人的刑事责任。
看过“可以不传唤直接拘传有哪些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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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主观心理状态,犯罪故意又分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那么你对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有多少了解?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的相关法律知识。
审查起诉要确定侦查机关(或侦查部门)移送审查的证据足以认定被追诉人具有实施被追诉的犯罪的主观故意,要从犯罪故意的认识因素和意志因素两方面予以审查确定。从认识因素来看,要审查公安机关收集的证据是否能合乎逻辑地推导出被追诉人意识到自己正在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并对行为引发的危害结果主观上是明知的。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作出判断:
1.现有证据(如犯罪嫌疑人的供述)能够直接证明被追诉人对实施的行为危害性认识上是清楚的。
2.有证据证明被追诉人实施危害行为时的神志是清醒的,没有证据表明被追诉人存有精神障碍。
3.有证据证明不存在任何外界因素阻碍被追诉人对危害行为性质的判断。
4.有证据表明被追诉人在某一领域接受过专门教育,或者根据被追诉人对某领域的熟知程度,或者根据被追诉人的工作性质,可推断被追诉人能够分辨实施的危害行为的性质,并能判断行为产生的危害结果。
当然,对被追诉人主观认识因素的判断,要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和被追诉人的状况,决定具备上述一项或者几项,方能判别被追诉人是否能够认识到实施的危害社会行为的性质及其后果。
从意志因素来看,要审查被追诉人对危害行为必然或者可能引起的危害结果是否积极追求或者放任不管。主观意志是人的内在心理活动,必然通过客观行为表现出来,故被追诉人的主观意志状态可通过其实施的外在行为审查确定。
看过“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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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尿酸原液可以直接抹脸吗?玻尿酸原液的用法
玻尿酸原液是一款推出时间并不长的护肤品,但是它在短短的几年时间里就拥有了一大批粉丝,足以看出它的功效。你知道玻尿酸原液可以直接抹脸吗?不知道的话就来看看吧。
在敷面膜之前,先全脸涂抹玻尿酸原液,再敷上面膜,你会感觉肌肤在嗖嗖嗖的吸收水分,敷完之后特别的水润饱满,补水效果直线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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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是指一个企业以购买全部或部分股票的方式购买了另一企业的全部或部分所有权,或者以购买全部或部分资产(或称资产收购)的方式购买另一企业的全部或部分所有权。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直接股权收购与资产收购的相关法律知识。
(1)资产范围不同 出资购买资产式兼并指兼并公司使用现金、股份或其他有价证券购买目标公司全部资产以实现兼并。以购买资产式的兼并,所购买的资产转移的是合并中解散公司的全部财产,不能把财产的一部分排除在外,因为这同合并使解散公司即时消灭而不需清算不相容。资产收购不发生财产的概括转移,可以只转让“实质全部”的财产。
(2)债务承担不同 公司兼并的效力之一是债务承继,即被兼并的公司的全部债务通过法律的规定自动转给存续或新设公司。资产收购中,除买方公司在合同条款中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买方公司只要对所购资产支付了合理对价,就不再承担卖方公司的任何债务。
(3)股东地位不同 公司兼并时,被兼并的公司的股东原则上成为存续或新设公司的股东。资产收购中,资产转让的对价归属于卖方公司自身,即使对价是股份,卖方公司也可以作为持股公司自己持有股份,卖方公司的股东的身份不会变化。
(4)法律后果不同 出资购买资产式兼并的后果使被兼并方的主体资格消灭,而且,被兼并公司可以不经过清算手续即时消灭。这种消灭是固有的法律效力。资产收购中,即使是全部资产转让,也不发生卖方当然消灭的法律效力。如果需要解散,则要由卖方公司作出解散决议、履行清算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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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醉驾的相关法律知识。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
(2011年4月22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作如下修改: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原第九十六条第二款作为第四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改,重新公布。
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改
醉酒驾驶一律吊销驾照五年
十一届全国人大会第二十次会议4月22日下午经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为了有效惩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加大了加大了对此类行为的行政处罚力度,其中对醉驾行为一律吊销驾照,并在5年之内不得重新取得。
从2011年5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八)将开始实施。为与其相衔接,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删去了对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人拘留的规定。
同时,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改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对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改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还大幅提高了对酒后驾车的罚款额度和暂扣驾照期限: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罚款从200元以上500元以下提高至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期限从1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改为6个月;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拘留和2000元罚款,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此外,对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增加了15日拘留的处罚,将罚款从500元提高至5000元,并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改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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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直接投资,也叫国际直接投资,它以控制经营管理权为核心,以获取利润为目的,是与国际间接投资相对应的一种国际投资基本形式。中国吸收外商直接投资的情况你了解吗?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中国吸收外商直接投资的相关法律知识。
我国吸收外商投资,一般分为直接投资方式和其他投资方式。采用最多的直接投资方式是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经营企业和合作开发。其他投资方式包括补偿贸易、加工装配等。
中外合资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亦称股权式合营企业。它是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同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共同投资举办的企业。其特点是合营各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按各自的出资比例共担风险、共负盈亏。各方出资折算成一定的出资比例,外国合营者的出资比例一般不低于25%。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中国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各种方式最早兴办和数量最多的一种。在吸收外资中占有相当比重。
中外合作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亦称契约式合营企业。它是由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同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共同投资或提供合作条件举办的企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在各方签订的合同中确定。举办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一般由外国合作者提供全部或大部分资金,中方提供土地、厂房、可利用的设备、设施,有的也提供一定量的资金。
外商独资
外商独资企业指外国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根据外资企业法的规定,设立外资企业必须有利于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并应至少符合下列一项条件,即采用国际先进技术和设备的;产品全部或者大部分出口的。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一般为有限责任公司。
合作开发
合作开发是海上和陆上石油合作勘探开发的简称。它是国际上在自然资源领域广泛使用的一种经济合作方式,其最大的特点虽高风险、高投入、高收益。合作开发一般分为三个阶段,即勘探、开发和生产阶段。合作开发比较以上三种方式,所占比重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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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在做肝功能检查时,检查单上会出现直接胆红素偏高。但都不太了解直接胆红素偏高的原因是什么?在这里小编就给大家普及一下。
直接胆红素又名结合胆红素,是间接胆红素在肝细胞内转化与葡糖醛酸结合形成的,有关直接胆红素偏高的原因请看由四川华西肝病研究所专家的详细介绍。
1、溶血性黄疸:当红细胞大量破坏,间接胆红素升高,超过了肝脏的转化能力,使间接胆红素在血中滞留,这时叫溶血性黄疸,继而引发直接胆红素偏高。
2、阻塞性黄疸:如果肝外胆道受阻,经过肝脏加工的直接胆红素不能顺利通过胆道入肠道,而逆流入血中,此时,血中的直接胆红素偏高也会升高。
3、肝细胞性黄疸:出现肝细胞性黄疸时,肝细胞受损,无能力加工间接胆红素,此时间接胆红素滞留在血中,同时也不能将直接胆红素排到肠道,血中的间接胆红素和直接胆红素都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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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胆红素(英文缩写DBIL)又称结合胆红素。未结合胆红素在肝细胞内转化,与葡糖醛酸结合形成结合胆红素,结合胆红素用凡登伯定性试验呈直接反应,故将这种胆红素称为直接胆红素。测定直接胆红素主要用于鉴别黄疸的类型。血清结合胆红素的升高,说明经肝细胞处理和处理后胆红素从胆道的排泄发生障碍。
首先,从肝脏病变的原因来说明,当间接胆红素通过门静脉进入到肝脏以后,若此时肝脏损伤比较严重,会使得间接胆红素代谢转化成少量的直接胆红素,而由于肝内的通道受到肝脏病变组织的挤压,使得直胆无法排出滞留在肝脏并和肝脏的其他代谢产物逆流渗入到毛细血管中,使得血液中的直接胆红素升高。
其次,如果如果肝外胆道由于肿瘤或结石发生阻塞,直接胆红素不能排入肠道,受阻就会进入到血液中,使得血液中的直接胆红素偏高,这也是梗阻性黄疸发生的直接原因。常见于胆囊肿瘤或结石、胰头癌或十二指肠病变等。
总之,引起直接胆红素偏高的原因有很多,因此当出现直接胆红素偏高的情况后,应该检查病因,然后积极进行对症的治疗。在临床中由病毒性肝炎引起的肝病是直接胆红素偏高的常见原因,这是应该积极进行抗病毒、保肝治疗,清除肝炎病毒,促使肝功能恢复正常,从而使直接胆红素指标恢复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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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是中国刑法中少数性质最恶劣的犯罪行为之一。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直接故意杀人罪的相关法律知识。
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他人死亡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即为故意。故意分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直接故意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或者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危害结果的发生以及明知必然发生危害结果而放任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又可分为两种情况,即明知可能和明知必然。
间接故意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所谓放任,是指行为人对于危害结果的发生,虽然没有希望、积极地追求,但也没有阻止、反对,而是放任自流,听之任之,任凭、同意它的发生。间接故意包括三种情况:
(1)为了追求一个合法的目的而放任一个危害社会的结果发生;
(2)为了追求一个非法的目的而放任另一个危害社会的结果的发生;
(3)在突发性案件中不计后果,动辄捅刀子的情形。
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的区别
(1)认识因素有所不同,直接故意包括明知可能和明知必然两种情况,间接故意只有明知可能一种情形;
(2)对危害结果发生的意志因素明显不同。间接故意是放任结果发生,即听之任之、满不在乎,容认、同意危害结果的发生;直接故意的意志因素是希望结果发生或明知道必然发生的情况下放任结果发生。
(3)特定危害结果发生与否,对两种故意及其支配之下的行为定罪的意义也不同;
(4)直接故意的主观恶性大于间接故意。 故意杀人的动机是多种多样和错综复杂的。常见的如报复、图财、奸情、拒捕、义愤、气愤、失恋、流氓动机等。动机可以反映杀人者主观恶性的不同程度,对正确量刑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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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的支付宝有钱了,想要将钱转到银行卡,但又不知道怎么操作,那小编现在就教会你怎么在支付宝里转钱到银行卡。
有支付宝账号的就直接登录支付宝,没有支付宝的要注册。
点击登录直接进去支付宝页面。
然后你会看到页面有转账还有提现字样。
如果你没有绑定银行卡,那么你可以直接转账,填写身份证信息等等。
如果你已经绑定银行卡了,那么就可以直接提现,不用那么麻烦。
网上交易都是有风险的,如果发现有什么诈骗信息最好不要轻易点击,以防上当受骗。
快捷支付
快捷支付是指支付机构与银行合作直连,形成一个高效、安全、专用(消费)的支付方式
在推出快捷支付之前,大部分网络支付借由网络银行完成。但网络银行存在支付成功率低、安全性低等固有问题。此外,除了大银行之外,国内1000多家银行中仍有大量城镇银行未提供网银服务。
快捷支付解决了上述问题,支付成功率达到95%以上,高于网银的65%左右;快捷支付用户资金由支付宝及合作保险公司承保,若出现资损可获得赔偿。
2010年12月,中国银行与支付宝推出第一张信用卡快捷支付。截至到2014年5月,约有180多家银行开通快捷支付服务。
在支付宝推出该业务之后,财付通、银联等第三方支付机构都推出“快捷支付”。
手机支付
2008年开始支付宝开始介入手机支付业务,2009年推出首个独立移动支付客户端,2013年初更名为“支付宝钱包”,并于2013年10月成为与“支付宝”并行的独立品牌;
用户下载安装“支付宝钱包”,使用支付宝账号登录就能使用。
自2013年Q2开始,用户数、支付笔数均超过PayPal成为全球最大平台,这一优势仍在不断得到强化;从2014年3月份以来,每天支付宝的手机支付笔数已经达到2500万笔以上。
看过“怎样在支付宝里直接将钱转到银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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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是却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介绍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的相关法律知识。
(1)从行为人的认识因素看
二者对行为导致危害结果发生的认识程度上有所不同。犯罪的直接故意既可以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发生危害结果,也可以是明知其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结果。而犯罪的间接故意只能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结果。
(2)从行为人的意志因素看
二者对危害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显然不同。直接故意是希望即积极追求危害结果的发生。在这种心理支配下,行为人就会想方设法,克服困难,创造条件,排除障碍,积极地甚至顽强地实现犯罪目的,造成犯罪结果。间接故意对危害结果的发生则不是持希望的心理态度,而是持放任的心理态度。
“放任”就是对结果的发生与否采取听之任之、满不在乎、无所谓的态度,不发生结果他不懊悔,发生结果也不违背他的本意。在放任心理支配下,行为人就不会想方设法,排除障碍,积极追求或是努力阻止特定危害结果的发生。意志因素的不同,是两种故意区别的关键所在。
(3)从特定危害结果看
特定危害结果的发生与否,对这两种故意及其支配下的行为定罪的意义也不相同。对直接故意来说,其行为性质与结果性质是同一的,其结果也是特定的,根据主客观相统一的定罪原则,只要行为人主观上有犯罪的直接故意,客观上有相应的行为,即构成特定的故意犯罪,危害结果发生与否不影响定罪,而只是在那些以结果为既遂要件的犯罪里是区分既遂与未遂形态的标志。
对间接故意而言,特定的危害结果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结果发生与否都不违背其意志,都包含在其本意中,因而要根据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仅有行为而无危害结果时,尚不能认定行为人构成此种犯罪(包括其未遂形态),只有发生了特定危害结果才能认定构成特定的犯罪。即特定危害结果的发生与否,决定了间接故意犯罪的成立与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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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投资,又称对外投资或海外投资是指跨国公司等国际投资主体,将其拥有的货币资本或产业资本,通过跨国界流动和营运,以实现价值增值的经济行为。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介绍国际投资的相关法律知识。
在确定海外投资策略前,投资人必须首先了解海外投资的风险, 包括:
投资国货币和人民币兑换的汇率风险: 投资国的货币汇率的不确定性和人民币的升值将会影响到最后投资的回报率。
投资国法律和法规的健全性: 海外投资,不管是购买资产类产品或投资公司,如果没有投资国稳定和健全的法律保障, 越高的回报就有可能伴随着越大的风险。
投资国制度的透明度: 投资国制度的透明度决定了你在投资过程中是否会碰到贪污和受贿的可能,如果有,将会大大增加你投资操作的复杂程度。
投资国的信用风险: 投资国整体和金融机构的信用等级,会影响到你投资的长期价值。
国内政策的风险: 国内政策对海外投资的不一贯性可能会影响到投资的连贯性和操作性。 另外,投资人必须特别注意中国和投资国的外交和经济关系的变化。
投资国的政策风险: 投资国对中国的外交和经济关系的变化也一样会影响投资的风险。
对海外投资风险的了解会帮助投资人更好的确定海外投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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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驾驶因死亡、身体不适、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很多人都会因为各种原因被注销驾驶证,都担心需要重新考证应该怎么办的问题。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介绍驾照被注销的相关法律知识。
1、实行驾驶人分类教育培训。推行大型客货车专业化培训,优化小型汽车驾驶人培训方式,满足人们的个性化、差异化需求。
2、实行计时培训计时收费。学员可自主预约培训时段、选择教练员、选择缴费方式。改变一次性预收全部培训费用模式,推行培训计时收费、先培训后付费。
3、试点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用自己的车就能开练,学车不必非得去驾校。在有条件的地方,试点非经营性的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允许个人使用加装安全辅助装置的自备车辆,在具备安全驾驶经历等条件的随车人员指导下,按照指定的路线、时间学习驾驶,并直接申请考试。
4、考点下放至县。为方便群众就近考试,推进驾驶人考试业务向县级下放、延伸。对出现排队积压的考生,允许选择省内其他考场参加考试。
5、实行自主报考。提供互联网、电话、窗口等多种报考方式,考生可自主选择考试时间和考试场地、缴费方式。考试不用总排队,将建设更多社会考场,彻底解决学车场地不够用这一老大难问题。
6、改进驾驶人体检年龄制度。将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的起始年龄由60周岁调整为70周岁。
7、实施驾驶证异地申领和审验。放开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异地申领限制,驾驶证丢了也不怕,告别来回折腾全国均可补换,丢了驾驶证要补办不用再回原籍,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异地补换驾驶证、参加驾驶证审验、提交体检证明。
8、允许重新申领驾驶证直接考试。驾驶证被注销等有驾驶经历人员,在满足条件下可以不经学习直接申请考试。
9、逐步放宽残疾人驾车条件。适时放宽单眼视力障碍群体、上肢残疾人申请小型汽车驾驶证条件。
10、可一次性预约、连续考试。我国将逐步推行场地驾驶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一次性预约、连续考试政策,减少考生往返次数,考生不再跑断腿。而且,驾驶员不用担心不熟悉考试场地,考前可免费看。
11、提高驾驶证国际认可度。推进与其他国际和地区驾驶证互认换领,逐步扩大驾驶证互认换领范围,满足公民出境驾车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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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人追偿权是指保证人在履行保证债务后,得请求主债务人偿还的权利。 很多人都好奇享有追偿权的保证人,在履责后能否直接申请执行的问题。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保证人追偿权的相关法律知识。
保证,指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为债务人履行债务而向债权人所做的一种担保,是典型的人保、典型的约定担保。即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保证人追偿权又称“保证人求偿权”,是指保证人在履行保证债务后,请求主债务人偿还的权利。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对债权人与保证人之间而言,形式上上属于清偿自己的债务,但对于主债务人与保证人之间的关系而言,实质上属于代为清偿他人的债务,由于诚信的缺失等诸多因素,担保追偿权纠纷显著增多。
为维护保证人的合法权益,齐精智律师特将法院支持的具体追偿规则归纳如下:
一、保证人在法院判决书中明确享有追偿权,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另行向法院起诉要求主债务人偿还垫付款,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法院依法作出的判决已在判决主文中明确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故无需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就可依法请求行使追偿权。
二、享有追偿权的保证人履责后可直接申请执行。
《担保法解释》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判决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赔偿责任的,应当在判决书主文中明确保证人享有担保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权利。判决书中未予明确追偿权的,保证人只能按照承担责任的事实,另行提起诉讼。
如果判决中明确了保证人享有追偿权,该保证人的追偿权就已经得到法院的审查和确定。保证人可以依据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事实,直接向债务人追偿。债务人不履行义务的,保证人可以依据承担保证责任的事实和判决书向法院申请执行。
三、已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未被债权人主张过权利的保证人追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已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向其他保证人行使追偿权问题的批复》已于2002年11月1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5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2年12月5日起施行。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云高法(2002)160号《关于已经承担了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向保证期间内未被主张保证责任的其他保证人行使追偿权是否成立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承担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一人或者数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要求其他保证人清偿应当承担的份额,不受债权人是否在保证期间内向未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主张过保证责任的影响。
四、已经履行了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向债务人的追偿权和向其他保证人的追偿权之间有先后顺位。
按照《担保法解释》第20条第2款“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的规定,已经履行了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向债务人的追偿权应当在先,即须先向债务人追偿,于追偿不能的范围内向其他保证人进行追偿。
五、保证人未向债权人主张诉讼时效抗辩的,无权向债务人追偿。
《诉讼时效》司法解释第二十一条: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保证人享有主债务人的诉讼时效抗辩权。
保证人未主张前述诉讼时效抗辩权,承担保证责任后向主债务人行使追偿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主债务人同意给付的情形除外。
六、在法院判决书中未明确享有追偿权,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可另行向法院起诉要求主债务人偿还垫付款。
七、保证人先行代偿借款后,保证人与抵押物担保人并存时相互追偿权问题。
保证人担保与物的抵押担保关系问题是担保法律制度中的重要问题。《担保法的解释》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明确区分了债务人提供抵押物担保和保证人担保的追偿权的两种情形,在相互追偿权问题上规定了“同一债权既有保证人又有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保证人或者物的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或者物的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也可以要求其他担保人清偿应当分担的份额”。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在2008年“物权法担保物权国际研讨会”上的讲话精神,对此作出了“保证人绝对优待主义”和“平等主义”的分类模式。与《担保法》相比较,作为上位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也沿袭了《担保法的解释》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模式,这两种模式是有选择权的,但又有区别,《物权法》第一百七十六条对有区别的协议选择权主要表现在:1.如果保证人与物的担保人对债权担保的范围有约定的,债权人应当根据当事人之间的约定行使权利;2.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既有保证人又有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自由选择物的担保人或者保证人行使权利。因此《担保法的解释》既承认担保人对债务人的追偿权,同时也可以要求其他担保人之间在清偿份额内的相互追偿权;而《物权法》仅只是当事人协议选择对债务人有追偿权,没有明确规定担保人之间的相互追偿权。
八、保证人未经法院裁判先行代偿借款,不享有担保法上的追偿权。
债务人到期未履行还款义务时,在债权人未起诉债务人及保证人前,保证人先于债务人而向债权人偿还借款。在这种情况下,保证人并不当然享有对债务人的追偿权。
保证合同从属于主合同,主合同合法有效是保证人享有追偿权的大前提。而保证人在债权人诉债务人之前,即该主合同未经司法裁判前就替代债务人向债权人偿还,该主合同是否有效、债务人是否行使抗辩权等都未确定。故在这种情况下,保证人并不当然享有对债务人的追偿权。
综上,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依法行使追偿权才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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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1]是指驾驶员酒后驾驶机动车辆。严重会被判刑。2008年世界卫生组织的事故调查显示,大约50%—60%的交通事故与酒后驾驶有关,酒后驾驶1已经被列为车祸致死的主要原因。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酒驾的相关法律知识。
《意见》规定了8种从重处罚醉驾的情形,包括: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行为的;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以及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需要强调的是,对于机关、企事业单位、厂矿、校园、住宅小区等单位管辖范围内的路段、停车场,若相关单位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亦属于“道路”范围,在这些地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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橄榄油是一个很常见的,它的功效和作用有狠毒方面,但是橄榄油有食用和美容护肤的,所以在选择的时候,也是要对它进行了解。下面读文网给大家分享橄榄油直接食用的方法。
护肤橄榄油的使用方法:橄榄油面部肌肤护理
橄榄油对于面部肌肤的护理可以有很多种方式,直接将橄榄油涂抹在肌肤上,加以轻柔地按摩,几分钟之后,再将橄榄油擦拭干净,经常这样护肤,肌肤便能够得到非常好的护理效果。
其次,橄榄油也可以与不同的其他护肤材料混合在一起使用,例如,橄榄油与食盐混合使用,能够有效为肌肤除去多余的角质和死皮,起到磨砂肌肤,令肌肤嫩滑细致的作用;橄榄油与蜂蜜混合,便形成了非常好的加倍滋润肌肤,令肌肤嫩滑的效果;橄榄油与牛奶混合,在滋润皮肤的基础上,还能够更加美白肌肤,令肌肤增强活力,更加富有弹性;橄榄油与鸡蛋混合,可以令肌肤更加紧致,改善肌肤松弛老化的状态。美眉们可以根据自己的肤质特点的不同,来不断尝试用橄榄油与不同的材料搭配,更加有根据地改善肌肤状态。
护肤橄榄油的使用方法:橄榄油手部肌肤护理
除了能够滋润面部肌肤、美容护肤之外,橄榄油还能够滋润双手,尤其是在干燥风大的天气里,将橄榄油涂抹在双手上,敷一小会儿,再擦拭干净,便可以在双手的手背表面形成一层保护膜,令双手肌肤避免干燥粗糙。在平时吸收的过程中,美眉们也可以将双手浸泡在橄榄油当中,五分钟之后再拿出来,涂抹上护手霜,双手会变得格外嫩滑细致。另外,将橄榄油与食盐混合形成磨砂膏,也能够帮手部肌肤去除角质哦,这种天然的去角质膏可要比成品去角质霜天然安全得多。
护肤橄榄油的使用方法:橄榄油唇部肌肤护理
橄榄油可谓是天然的润唇膏,美眉们只要坚持每天在双唇上涂抹几滴橄榄油,就会让唇部肌肤变得光润嫩滑。尤其是经常要涂抹口红的美眉们,嘴唇很容易干燥粗糙,晚上睡前可以先用热毛巾敷一下嘴唇,然后再涂抹上适量的橄榄油,经常这样来护理双唇,唇部肌肤会格外Q弹水润哦!
护肤橄榄油的使用方法:橄榄油秀发护理
橄榄油除了能够护理面部肌肤、双手以及唇部肌肤之外,它还能够护理秀发,一般对于秀发的护理也比较简单,在洗头之后,先擦干头发,然后像护发素一样,均匀地涂抹在秀发上,再用热毛巾包裹住秀发,十五分钟之后,再把毛巾取下,秀发就会变得光亮润泽,美眉们如此来护理秀发,远比使用一些质量不好的护发素要好得多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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