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醉驾会直接判死刑吗(推荐2篇)
醉驾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醉驾的相关法律知识。
关于醉驾的安全法规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
(2011年4月22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作如下修改: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原第九十六条第二款作为第四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改,重新公布。
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改
醉酒驾驶一律吊销驾照五年
十一届全国人大会第二十次会议4月22日下午经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为了有效惩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加大了加大了对此类行为的行政处罚力度,其中对醉驾行为一律吊销驾照,并在5年之内不得重新取得。
从2011年5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八)将开始实施。为与其相衔接,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删去了对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人拘留的规定。
同时,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改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对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改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还大幅提高了对酒后驾车的罚款额度和暂扣驾照期限: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罚款从200元以上500元以下提高至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期限从1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改为6个月;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拘留和2000元罚款,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此外,对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增加了15日拘留的处罚,将罚款从500元提高至5000元,并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改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司机醉驾后果严重或判死刑
根据《刑法》规定,醉驾后被追究刑事责任,一般涉及3个不同的罪名:分别是危险驾驶罪、交通肇事罪、以危险的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量刑依次加重。
醉酒驾驶机动车和在城区飙车,是人们深恶痛绝的两大“马路杀手”。刑法修正案(八)对此作出了回应,醉驾、飙车等危险驾驶行为正式入罪。
修正后的刑法明确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司机醉驾会直接判死刑吗
我国现行刑法中规定有交通肇事罪,但必须是行为人造成严重过失才给予刑事处罚。这次关于“危险驾驶”的定罪,改变了“肇事后再处罚”的方式,不管是否造成后果,只要有危险驾驶行为都予以处罚。把危险驾驶行为写入刑法,提高对这种行为处罚的力度,能够起到更好的警示作用和预防犯罪行为发生。
醉驾案件如何量刑
据悉,醉驾被及时发现并查处、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构成危险驾驶罪,一般会被处以6个月以下的拘役。
在涉及醉驾罪名中,交通肇事罪和以危险的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量刑则相对较重。法官介绍说,在具体司法实践中,醉酒驾车犯交通肇事罪一般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醉酒驾车发生交通事故逃逸的,一般处3年至7年有期徒刑;醉酒驾车后发生交通事故、因逃逸而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而醉酒驾车若以以危险的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没有造成重大后果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重大后果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那么,交通肇事罪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该怎么认定呢?关键在于看肇事人是属于相继性的醉驾肇事还是一次性醉驾肇事。
法官解释说,一次性的醉驾肇事是指肇事人在第一次肇事后就停止了继续驾驶,没有造成更大的伤亡和财产损失;相继性的醉驾肇事则指的是肇事人在第一次肇事之后继续开车并再次造成严重后果,主观上对持续发生的危害结果持放任态度,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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