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您找到与岳飞被宋高宗和谁以莫须有的罪名杀害相关的共14个结果:
宋高宗赵构(1107年5月21日-1187年11月9日),字德基,宋朝第十位皇帝。那么,宋高宗为什么杀岳飞?
岳飞的罪名完全是秦桧一手炮制的,这就是事件的政治背景。然而这里面还有一个更大的背景——那就是宋高宗。像岳飞这样的人物,绝对不是一般的诬陷可以陷害得了的,如果查无实据,不可能成案。事实上岳飞的案件的确查无实据,如果没有高宗的默许,岳飞是不可能被杀头的。也就是说,高宗是支持杀岳飞的。
以当时的政治形势,岳飞在军事上已经取得了一定的优势,很有可能击败金军并成功接回被掳的北宋皇帝,而这是高宗所无法接受的。高宗前期重用岳飞是为了保护南宋的偏安,但岳飞走得太远,这就不符合高宗的意图了,因此极有可能是高宗暗示秦桧对岳飞采取行动,这一点世人并不清楚,但秦桧清楚,所以当遭到韩世忠质问的时候,秦桧的回答很简单:“莫须有”——这三个字完全可以直接从字面理解为“不须有”,也就是说不需要理由。
为什么不需要理由?因为秦桧明白这是皇帝的愿望,一切都是走过场而已。秦桧这样回答韩世忠,其实是挟天子之威,同时又非常含蓄,不露马脚。等于是告诫韩世忠不要多管闲事。要知道高宗的意图是最高机密,任何泄露的人都可能会遭受灭顶之灾,因此秦桧也只能暗示,作为朝中两名位高权重的大臣,他们的对话中隐隐约约透漏一些背景也是完全符合当时的语言环境的。当然,这样的暗示也只能在非常隐秘的场合讲,是绝对不能见光的,所以韩世忠余怒未消却也无可奈何。韩世忠问秦桧“莫须有三字何以服天下?”他说不能服天下可没说自己不服,翻译为现代语言应该类似于:“不须有?你可以这样对我说,可你怎样对天下人交代啊?”只有这样解读,才能完全符合上下文的关系。当然,秦桧根本就不需要顾及天下人的想法,因为他有强大的后盾。
题马麟画
南望青山满禁闱,晓陪鸳鹭正差池。
共爱朝来何处雪,蓬莱宫里拂松枝。
《斥构文集》——邮如斯
不思中原涂炭日、未念故国往昔疆。
十二金牌楚歌行。堪似临安比长安、界邻淮水大散关。
渔父词/渔父十五首
其一、一湖春水夜来生。几叠春山远更横。烟艇小,钓丝轻。赢得闲中万古名。
其二、薄晚烟林澹翠微。江边秋月已明晖。纵远#,适天机。水底闲云片段飞。
其三、云洒清江江上船。一钱何得买江天。催短棹,去长川。鱼蟹来倾酒舍烟。
其四、青草开时已过船。锦鳞跃处浪痕圆。竹叶酒,柳花毡。有意沙鸥伴我眠。
其五、扁舟小缆荻花风。四合青山暮霭中。明细火,倚孤松。但愿尊中酒不空。
其六、侬家活计岂能明。万顷波心月影清。倾绿酒,糁藜羹。保任衣中一物灵。
其七、骇浪吞舟脱巨鳞。结绳为网也难任。纶乍放,饵初沈。浅钓纤鳞味更深。
其八、鱼信还催花信开。花风得得为谁来。舒柳眼,落梅腮。浪暖桃花夜转雷。
其九、暮暮朝朝冬复春。高车驷马趁朝身。金拄屋,粟盈囷。那知江汉独醒人。
其十、远水无涯山有邻。相看岁晚更情亲。笛里月,酒中身。举头无我一般人。
其十一、谁云渔父是愚翁。一叶浮家万虑空。轻破浪,细迎风。睡起篷窗日正中。
其十二、水涵微雨湛虚明。小笠轻蓑未要晴。明鉴里,縠纹生。白鹭飞来空外声。
其十三、无数菰蒲间藕花。棹歌轻举酌流霞。随家好,转山斜。也有孤村三两家。
其十四、春入渭阳花气多。春归时节自清和。冲晓雾,弄沧波。载与俱归又若何。
其十五、清湾幽岛任盘纡。一舸横斜得自如。惟有此,更无居。从教红袖泣前鱼。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精忠报国,岳飞背后留下这四个字,可以看出他的爱国心,却还是不被赵构信任。为什么赵构要啥岳飞呢?以下就是读文网小编给你做的整理,希望对你有用。
赵构为什么要啥岳飞:
宋高宗赵构之所以要杀死岳飞,是因为他清楚地意识到,理想主义的岳飞是自己现实利益的最大威胁者。赵构在现实与理想做出了自己的选择。
赵构是一个非常现实和安于现状的人。如果不是靖康之难,赵构是很乐意一辈子做个安乐王爷的。等赵构即位之后,他也就希望维持住自己的小朝廷。为此他可以放弃尊严,可以不要面子:绍兴八年的“议和条件”中,金人要赵构跪拜接受金国的诏书。作为当事人的赵构居然说“若使百姓免于兵革之苦,得安其生,朕亦何爱一己之屈!”这就是赵构,一个典型的现实主义者。
在赵构眼里,能够马上得到的利益才是头等利益,需要经过努力才能获得的利益,是可有可无的。他害怕身边的大将多过金国的士兵,金国毕竟离他挺远,而武将离他很近。
岳飞呢,他是一个完美的理想主义者。岳飞个人品德和生活作风都没问题,又会打仗,手下的部队纪律严明,真正做到了“饿死不抢粮,冻死不拆房”。他的理想也很朴实“文官不爱财,武官不怕死,则天下就可以太平了”。这样一个完美的将领,当然会受到百姓的爱戴,也会赢得历史的褒奖。可皇帝是不会这样看的,没有毛病就是最大的毛病。
公元1141年,宋金局势相对稳定了。赵构下定决心安于现状,彻底求和。别人都可能妥协,但是岳飞不会。岳飞只想着北伐大业,只要恢复河山。最要命的是岳飞已经很有声望了,稍微有点风吹草动,岳飞振臂一挥,必然是应者云集。
对于现实主义者赵构来说,理想主义者岳飞不仅是障碍,更是威胁。一生当中至少经历过两次兵变的高宗,终于下定决心,岳飞非死不可。然后就是大家都熟悉的情节:奸臣秦桧出场,以“莫须有”的罪名将岳飞杀害。
岳母刺字的故事,宋人笔记和野史均无记载,包括岳飞之孙岳珂所著《金佗稡编》也没有记录。
岳飞刺字故事始见于元人所编的《宋史》本传,书云:“初命何铸鞠之,飞裂裳,以背示铸,有‘尽忠报国’四大字,深入肤理。”但书中未注明此四字出自岳母之手。另一种说法是,因为“刺字为兵”的制度仍在执行,所以岳飞从军时在背部刺上“尽忠报国”四字明志。
明代表现岳飞故事的小说、戏剧如《精忠记》、《武穆精忠传》、《精忠旗传奇》等都有岳飞背上刺字的描写。刺字版本不一,最普及的则是“精忠报国”。有学者认为,此时的“精忠报国”四字是受宋高宗御赐“精忠岳飞”4字的误导。
始修于明代的《唐门岳氏宗谱》说“尽忠报国”四字是姚氏于靖康初年为岳飞所刺,但《宗谱》晚出,其真实性仍待考证。“岳母刺字”的演义故事最早见于清抄本《如是观传奇》与杭州钱彩评《精忠说岳》。《说岳》第22回中叙述岳母刺字时具体而详细,这是作者按照元、明传记中有岳飞背上刺字的记叙,加以想象发挥,艺术加工构造的
岳飞相关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你听说过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吗?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罪名,是指故意以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并与之相当的危险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相关法律知识。
一、该罪的定罪量刑要准确适当
在司法实践中,对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认定,必须严格掌握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特定构成要件,既不能作无限制的扩大解释,也不能任意缩小适用的范围。
因为法律规定的其他危险方法是有限制的,只有行为人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所采用的危险方法与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的危险性相当且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达到相当严重的程度,才构成该罪。
二、该罪与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界限
区分两者的标准是使用危险方法实施犯罪是否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如果行为人使用的危险方法是杀人、伤人或毁坏公私财物,其行为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就构成该罪;
如果其行为不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七十五条的规定,分别以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论处。
三、该罪与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界限
(一)客观方面都表现为使用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但后者必须发生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严重损失的后果才构成犯罪;前者只要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即使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也构成犯罪。
(二)主观方面前者是犯罪的故意,后者由过失构成。
在司法实践中,对间接故意与过于自信的过失构成的上述犯罪难以区分。
两者行为人对其行为可能造成的危害公共安全的严重后果均已预见,并且都不希望结果发生。但前者虽不希望却未采取避免结果发生的任何措施,而是心存侥幸任其发生,危害结果发生与否均不违背行为人的意愿。
后者行为人则采取一定的措施或者相信具有可能防止结果发生的主、客观条件,只是过高地估计和轻信了这些条件,才使得危害结果未能避免,发生这种危害结果违背行为人的意愿。
看过“抢公交车司机方向盘属于什么罪名”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企业家“entrepreneur”一词是从法语中借来的,其原意是指“冒险事业的经营者或组织者”。在现代企业中企业家大体分为二类,一类是企业所有者企业家,作为所有者他们仍从事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另一类是受雇于所有者的职业企业家。你对企业家有多少了解?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企业家的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
关于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的若干规定
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非公司企业法人对外投资比例问题的答复
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2006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
看过“十大中国企业家最易触犯的罪名”的人还看过:
浏览量:3
下载量:0
时间:
犯罪是私有制出现以后,随着阶级的产生而产生的,是 阶级社会所特有的社会现象。因此,私有制和私有观点是产生犯罪的总根源。你对刑事犯罪有多少了解?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刑事犯罪的相关法律知识。
刑事犯罪是各种社会矛盾和社会消极因素的综合反映,并且这种反映表现的领域和强度,与一个国家社会变革的深度和广度密切相关。
建国以来,我国刑事犯罪活动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低发案阶段,从建国初期至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每年全国刑事立案保持在16万至50多万起;
第二个阶段是刑事犯罪的快速增长阶段,从八十年代初至九十年代末,每年全国刑事立案 从50多万起快速增长到300多万起;
第三个阶段是高发案阶段,从2000年以来,每年全国刑事立案保持在400多万起以上。
中国刑事犯罪活动发展的三个阶段,与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历程是相符的。
看过“常见的15个刑事罪名量刑标准”的人还看过:
浏览量:3
下载量:0
时间:
渎职罪,刑法中的一种罪责。具体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损害公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客观公正性的信赖,致使国家与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你对渎职罪了解多少?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渎职罪的相关法律知识。
主体要件
渎职罪的犯罪主体限定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家机关包括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军事机关,党委、政协、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都不属国家机关范畴,司法实务中出现了协管、协警及治安联防人员受国家机关的委托从事公务的现象。为此: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章渎职罪主体适用问题的立法解释规定: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或者在受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或者虽未列入国家机关人员编制但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在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时有渎职行为,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关于渎职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的司法解释中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作了进一步的扩大解释:在乡(镇)以上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政协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视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客体要件
渎职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国家机关包括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军事机关。
主观要件
渎职罪的主观方面大多数出于故意,少数出于过失。故意与过失的具体内容因具体犯罪不同而不同。犯罪没有目的犯。
客观要件
渎职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看过“渎职罪罪名的具体判决总汇”的人还看过: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危害社会的行为。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单位犯罪的相关法律知识。
单位犯罪的主体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
单位犯罪必须是在单位主体的意志支配下实施的;
单位犯罪必须由刑法分则或分则性条文明确规定。对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我国刑法对单位犯罪的处罚以双罚制(即对单位和单位直接责任人员均处以刑罚)为主,以单罚制(即只处罚单位直接责任人员)为辅。
单位故意犯罪的集体意志,在很大程度上是通过决策主体体现出来的。判断犯罪行为是否体现了单位的集体意志,需要看犯罪行为是否经单位负责人决定,否则,无法形成一个单位的犯意。但是,也不能简单的认为,负责人做出了的决定,就可以认定为单位犯罪的意志,这是要具体分析的。例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1999年6月25日
个人为进行犯罪违法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犯罪的,或者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
看过“刑法中有哪些有规定单位犯罪的罪名”的人还看过: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在刑法中,对于单位犯罪的罪名具有明确的规定,下面一起来了解一下刑法中的单位犯罪的相关法律知识。
单位犯罪的主体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
单位犯罪必须是在单位主体的意志支配下实施的;
单位犯罪必须由刑法分则或分则性条文明确规定。对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我国刑法对单位犯罪的处罚以双罚制(即对单位和单位直接责任人员均处以刑罚)为主,以单罚制(即只处罚单位直接责任人员)为辅。
单位故意犯罪的集体意志,在很大程度上是通过决策主体体现出来的。判断犯罪行为是否体现了单位的集体意志,需要看犯罪行为是否经单位负责人决定,否则,无法形成一个单位的犯意。但是,也不能简单的认为,负责人做出了的决定,就可以认定为单位犯罪的意志,这是要具体分析的。例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1999年6月25日
个人为进行犯罪违法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犯罪的,或者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
浏览量:3
下载量:0
时间:
犯罪概念是对犯罪各种内在、外在特征的高度、准确的概括,是对犯罪的内涵和外延的确切、简要的说明。不懂法或者对于法律懵懵懂懂的人或许在不知不觉间就已经犯法,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一些被人忽略的罪名。
一个“聪明人”的悲剧!
杨某是个体经营者,想多赚钱,在增加份量上动了点脑筋:把好好的猪肉变成注水猪肉,增加的份量就能变成口袋里的真金白银,他为自己的聪明兴奋得睡不着。于是一发不可收拾,先后买出去50万斤注水猪肉。
让他没想到的是,注水肉还给他换来15年的牢狱之灾!法院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杨某有期徒刑15年,罚金280万元。
☆怎么这么糊涂啊!多少真金白银也换不来自由,一家老小的日子可怎么过?杨某泪往肚子里流,肠子都悔青了!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经商的朋友们,依法经营方能家业都兴旺!
浏览量:3
下载量:0
时间: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敲诈勒索罪的相关法律知识。
(1)行为手段不同:抢劫罪的手段包括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要求达到足以抑制他人反抗的程度;敲诈勒索罪的手段限于轻微暴力或者胁迫手段,其手段不要求达到足以抑制他人反抗的程度。
(2)胁迫手段:抢劫罪只能是当场以暴力侵害相威胁,而且,如果不满足行为人的要求,威胁内容(暴力)便当场实现;敲诈勒索罪的威胁方法基本上没有限制,如果不满足行为人的要求,暴力威胁的内容只能在将来的某个时间实现(非暴力威胁内容,如揭发隐私,则可以当场实现)。
(3)胁迫被害人当场交付财物,否则日后将杀害被害人,或者行为人对被害人实施了没有达到抢劫程度的暴力,胁迫被害人交付财物的,认定为敲诈勒索罪。
(4)行为人对被害人实施了足以抑制其反抗的暴力后,迫使其日后交付财物的行为,认定为抢劫罪。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常常能在电视报刊上刊登某某某的刑事案件始末,并且常常被主持警官嘱咐广大群众要吸取教训,于是很多观众都会觉得正在播报的案件跟罪名越来越耳熟。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十五个常见的刑事罪名量刑标准。
一、交通肇事罪
1、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可以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可以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因逃逸致一人死亡的,可以在七年至十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事故责任、致人重伤、死亡的人数或者财产损失的数额以及逃逸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二、故意伤害罪
1、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可以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的,可以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造成六级严重残疾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伤害后果、伤残等级、手段残忍程度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伤残程度可在确定量刑起点时考虑,或者作为调节基准刑的量刑情节。
三、强奸罪
1、构成强奸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强奸妇女一人的,可以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奸淫幼女一人的,可以在四年至七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强奸妇女、奸淫幼女三人的;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二人以上轮奸妇女的;强奸致被害人重伤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程度、强奸人数、致人伤害后果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强奸多人多次的,以强奸人数作为增加刑罚、量的事实,强奸次数作为调节基准刑的量刑情节。
四、非法拘禁罪
1、构成非法拘禁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犯罪情节一般的,可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致一人重伤的,可以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致一人死亡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非法拘禁人数、拘禁时间、致人伤亡后果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非法拘禁多人多次的,以非法拘禁人数作为增加刑罚量的事实,非法拘禁次数作为调节基准刑的量刑情节。
3、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10%-20%:
(1)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致人重伤、死亡的除外);
(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
五、抢劫罪
1、构成抢劫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抢劫一次的,可以在三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入户抢劫的;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抢劫三次或者抢劫数额达到数额巨大起点的;抢劫致一人重伤的;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持枪抢劫的;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抢劫情节严重程度、抢劫次数、数额、致人伤害后果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六、盗窃罪
1、构成盗窃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两年内三次盗窃的,入户盗窃的,携带凶器盗窃的,或者扒窃的,可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盗窃数额、次数、手段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多次盗窃,数额达到较大以上的,以盗窃数额确定量刑起点,盗窃次数可作为调节基准刑的量刑情节;数额未达到较大的,以盗窃次数确定量刑起点,超过三次的次数作为增加刑罚量的事实。
七、诈骗罪
1、构成诈骗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诈骗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八、抢夺罪
1、构成抢夺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的除外。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抢夺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九、职务侵占罪
1、构成职务侵占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的,可以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职务侵占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十、敲诈勒索罪
1、构成敲诈勒索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或者两年内三次敲诈勒索的,可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敲诈勒索数额、次数、犯罪情节严重程度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多次敲诈勒索,数额达到较大以上的,以敲诈勒索数额确定量刑起点,敲诈勒索次数可作为调节基准刑的量刑情节;数额未达到较大的,以敲诈勒索次数确定量刑起点,超过三次的次数作为增加刑罚量的事实。
十一、妨害公务罪
1、构成妨害公务罪的,可以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妨害公务造成的后果、犯罪情节严重程度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十二、聚众斗殴罪
1、构成聚众斗殴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犯罪情节一般的,可以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聚众斗殴三次的;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持械聚众斗殴的。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聚众斗殴人数、次数、手段严重程度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十三、寻衅滋事罪
1、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寻衅滋事一次的,可以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纠集他人三次寻衅滋事(每次都构成犯罪),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可以在五年至七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寻衅滋事次数、伤害后果、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十四、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1、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犯罪情节一般的,可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情节严重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犯罪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十五、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1、构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海洛因、甲基苯丙胺五十克或者其它毒品数量达到数量大起点的,量刑起点为十五年有期徒刑。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十克或者其它毒品数量达到数量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七年至八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可以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情节严重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毒品犯罪次数、人次、毒品数量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3、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10%-30%:
(1)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2)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
(3)毒品再犯。
4、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1)受雇运输毒品的;
(2)毒品含量明显偏低的;
(3)存在数量引诱情形的。
浏览量:3
下载量:0
时间:
知识产权是人类在社会实践中创造的智力劳动成果的专有权利。为了更好保护产权人的利益,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应运而生并不断完善。当侵犯知识产权时,会造成一些相关的刑事罪名。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律知识。
一、侵犯知识产权罪的定义
侵犯知识产权罪是指违反知识产权保护法规,未经知识产权所有人许可,非法利用其知识产权,侵犯国家对知识产权的管理秩序和知识产权所有人的合法权益,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行为。
二.侵犯知识产权罪的特征
(一)假冒行为
所谓假冒行为,是指未经权利人同意或许可,第三人在其制品上标注知识产权权利人的的专利标记、商标、名称等。在我国刑法中主要是指假冒注册商标(现行刑法第213条)、假冒 专利(现行刑法第216条)、假冒他人署名(现行刑法第219条)。
(二)非法出售
一种是指销售“冒牌货”的行为,即销售未经许可而载有与受保护的商标、专利或实质相同的标志的任何相同物品。我国现行刑法第214条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即属此类行为。另外一种是侵犯著作权的发行、出版、出售行为。如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发行其 文字作品、 电影、 电视、录象、 计算机软件以及其他邻接权作品的;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非法制作
第一类是伪造、擅自制造行为。其表现为两种方式:一是未经授权而制作;二是超越授权范围而制作。如现行刑法中的第215条非法制造注册商标罪等。第二类行为是非法复制行为,及未经权利人许可,以营利为目的,以印刷、复印、临摹、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等方式,重制他人作品。如我国现行刑法第217条侵犯著作权罪等。
(四)无权源
首先,行为人之行为无权源,即其行为未经权利人同意或授权。根据我国专利法、 商标法的有关规定,专利和注册商标可以通过合法的行使转让,权利人还可以同意第三人使用和享受该权利。因此,专利权人和注册商标权人同意他人使用和享受该权利时,即使程序上不符合法律规定,也只是一般的违法行为,不成立犯罪。只有未经权利人同意,违背了权利人意愿的行为,才可能是犯罪。当然上述行为往往有例外限制,如存在着作权的限制或强制授权等,即使行为人之行为未获得权利人的同意也应视为有正当权源。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岳飞(1103-1142)字鹏举,汉族。北宋相州汤阴县永和乡孝悌里(今河南省安阳市汤阴县菜园镇程岗村)人。中国历史上著名战略家、军事家、民族英雄、抗金名将。岳飞在军事方面的才能则被誉为宋、辽、金、西夏时期最为杰出的军事统帅、连结河朔之谋的缔造者。同时又是两宋以来最年轻的建节封侯者。南宋中兴四将之首脑。他坚主抗金,十余年间,率领岳家军同金军进行了大小数百次战斗,所向披靡,“位至将相”。1140年,他挥师北伐,先后于郾城、颍昌大败金军,进军朱仙镇。宋高宗、秦桧却一意求和,以十二道金牌下令退兵,岳飞在孤立无援之下被迫班师。在宋金议和过程中,岳飞遭受秦桧、张俊等人的诬陷,被捕入狱。1142年1月,岳飞以“莫须有”的“谋反”罪名为朝廷杀害。葬于西湖畔栖霞岭。
岳飞会惨死风波亭的原因:
岳飞是南宋抗金名将,他率领 “岳家军”多次打败金兵, 建立了赫赫战功。然而正当抗金斗争走向胜利的时候,宋高宗和权臣秦桧抗金的决心却一下子土崩瓦解。他们怕抗金力量的强大会威胁自己的统治,于是向金求和。岳飞还被宋高宗以12道金牌急令班师回朝。1141年,宋高宗解除了岳飞、韩世忠等人的兵权,与金讲和。秦桧等人为彻底实现控制军队和压制主战派的目的,更是加紧筹划陷害岳飞的罪恶行动。这年十月,岳飞、岳云被骗入狱。十二月,宋高宗、秦桧终于以“莫须有”的罪名,在风波亭中毒杀了岳飞,岳云也随即被斩首。
浏览量:3
下载量:0
时间:
岳飞庙怎么去?岳飞庙主要为纪念岳飞而建立的庙宇,也是为了赞扬岳飞的忠孝之意。在中国岳飞庙有许多:开封岳飞庙、武昌岳飞庙,广东新会岳王庙等等。
安阳汤阴岳飞故里“宋岳忠武王庙”,原名精忠庙,英文名称为“Yuefei Temple”位于河南省安阳市汤阴县城内西南街。始建时间无考,今址是明景泰元年(1450年)重建。历代曾多次作修葺,增建,至今占地6千4百余平方米,六进院落,房屋建筑100余间 。其内含丰富,殿堂雄伟,碑碣林立。
1963年12月,岳飞庙被列为河南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78年后,经全面整修后重新开放。如今的岳飞庙建筑精湛,碑碣林立,史料翔实,陈列丰富,1995年被评为全国文博系统优秀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2001年6月25日,汤阴岳飞庙被列为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
岳飞不仅是名战无不胜的战将,更是一名挥毫泼墨的文臣,《满江红》是其代表作,脍炙人口,慷慨激昂,道出心中的满腔热血,丝毫不逊于毛泽东的《沁园春. 雪》,颇具大将之风。
岳飞庙内,碑碣林立。东西小院中各有亭子一座,东为“肃瞻”,西曰“观光”。院中碑刻近300通,是中原地区一个较大的书法、文学艺术宝库。
穿过仪门,由御碑亭北望,即为雄伟庄严的大殿。大殿高10米,气势恢宏。殿内正中是岳飞的彩色座像,气宇轩昂,栩栩如生。座像上方为贴金巨匾“还我河山”。
精忠坊,又名棂星门,建于明正德七年(1521年),是一座卯榫结构的木制牌楼。它飞檐尖耸,形如群雁比翼,建造精美,气势雄伟壮观。由于排列紧凑,吻合严密,虽然通体没有使用一根钉子,却历经近500年的震灾水患,仍巍然屹立,充分显示了我国古代劳动人民的聪明才智和高超的建筑艺术,在力学、美学和建筑学等方面都有很高的研究价值。
精忠坊两侧壁间,分别嵌有“忠”、“孝”石刻大字,为明万历年间彰德府推宫张应登所题。
山门,岳庙山门青阶朱户,古朴庄严。门两侧琉璃青龙蟠壁,雄师威踞。山门上悬“浩然正气”、“精忠报国”、“庙食千秋”三块巨匾,分别为楚图南、舒同、肖劳题书。楹联“孤愤书两表墨迹犹在,报国秉一心浩气长存”、“存巍然正气,壮故乡山河”分别由魏传统、魏巍所书。
施全祠,施全原为殿司小军官,对秦桧主降误国,诬害岳飞极为愤恨。在岳飞遇害八年后的1150年,藏于桥下刺杀秦桧,行刺未成被捕。施全面对秦桧大义凛然,宁死不屈,被磔刑处死。后人建祠以资纪念。施全祠下的五跪像分别为秦桧、王氏、万俟卨、张俊、王俊,此五人因残害岳飞而成为世人唾弃的千古罪人。
御碑亭和乾隆碑,在岳飞庙正殿前方的神道上有一座富丽堂皇的御碑亭,但是亭子里却不见有碑。那么,这块儿御碑是哪位皇帝的?碑又到哪里去了?他就是风流天子乾隆。清乾隆十五年(1750年)秋,清高宗弘历巡视嵩山返京路过汤阴岳飞庙,在拜谒岳飞后,由衷地写下了一首七言律诗加以赞颂。按理,碑亭不应建在神道正中,但封建社会皇权至上,所以破例。辛亥革命推翻清王朝后的1915年,人们把乾隆诗碑移到了山门外的东侧。
正殿,岳飞庙的主体建筑。殿堂巍峨庄严,气势恢宏。殿内彩梁画栋,辉煌绚丽。岳飞彩塑坐像端居正中,头戴金盔,身着紫袍,臂露金甲,手握宝剑,英武魁伟,气宇轩昂。
贤母祠,原称寝殿。殿内原塑有岳飞和李氏夫人塑像。1985年修复时,经有关部门批准,内增塑“岳母刺字”组塑而改为贤母祠。贤母内四周壁间镶嵌有岳飞手书“出师表”、“满江红”、“墨庄”、“还我河山”、“宝刀歌”等碑刻及后人歌颂岳飞书法赞词的碑碣近七十块。
以上主要建筑之外,还有岳云祠、四子祠、孝娥祠、东西厢房、碑林以及肃瞻亭、觐光亭等。
浏览量:3
下载量:0
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