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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党建工作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党建工作的核心和关键,那么你对基层党建了解多少呢?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基层党建工作知识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1、省委组织部关于全省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转化三年规划(2015—2017年)相关要求
(1)按照第一年抓突出问题解决、第二年抓工作规范运行、第三年抓全面建设提高的阶段性要求,每年抓住几项重点任务集中整顿攻坚,经过三年努力,实现党组织班子健全有力、党员干部队伍充满活力、组织生活健康规范、党群干群关系密切融洽、各项事业协调发展,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全面提升,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到2017年底,纳入整顿范围的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100%转化升级,30%成为先进基层党组织。
(2)在整顿工作中,当年问题没有解决的下年继续抓,问题已经解决的深入抓规范提高,持续推进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转化升级。
(3)2015年重点任务是集中解决突出问题,打牢转化基础,要解决的五个重点问题:一是解决班子不团结、书记不称职、后继乏人等问题。二是解决组织生活不经常、党员队伍涣散、作用发挥不好等问题。三是解决决策不民主、村务居务不公开、“三资”管理混乱等问题。四是解决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基层治理弱化、社会矛盾较大等问题。五是解决活动没场所、服务无经费、基层基础保障水平低等问题。
(4)2016年完善制度规范,巩固扩大成果;2017年提升工作标准,推动晋位升级.
2、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开始的时间是2015年3月,软弱涣散主要原因是什么,村人均收入是多少(要与软弱涣散台账数据一致)。
3、软弱涣散党组织包保领导是谁,包扶单位是哪个,到村开展工作几次,解决了哪些实际问题,提出了哪些发展思路。
4、软弱涣散党组织后备干部有几人,怎么培养的,有什么提高。
5、整顿方案和三年整顿规划是什么?要能说出重点项目。
6、“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组织生活是怎么开展的,包扶领导和单位的参加情况。
7、对特殊人群的户情和帮扶情况要详细掌握。
8、第一书记是谁,在哪住,解决了哪些问题。
9、驻村指导组有几人,解决了哪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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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党建工作中重要的一环,增强企业基层党建工作的实效性,就要加强基层党建的重视程度、加大基层党建的创新力度。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基层党建知识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1、党的建设主线:牢牢把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这条主线。
2、两个百年奋斗目标:在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3、三型目标: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
4、三个自信: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
5、三清: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6、党的自身建设四种能力: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
7、五位一体: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
8、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国家层面);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社会层面);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个人层面)。
9、四化: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
10、党建工作“三问” :是不是各级党委、各部门党委(党组)都做到了聚精会神抓党建?是不是各级党委书记、各部门党委(党组)书记都成为了从严治党的书记?是不是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成员都履行了分管领域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11、从严管党治党八条要求:
①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必须树立正确政绩观,把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承担好、落实好,坚持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把每条战线、每个领域、每个环节的党建工作抓具体、抓深入;
②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思想教育要结合落实制度规定来进行,使加强制度治党的过程成为加强思想建党的过程,也要使加强思想建党的过程成为加强制度治党的过程。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不留“暗门”、不开“天窗”,使制度成为硬约束而不是橡皮筋;
③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全党同志要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把爱党、忧党、兴党、护党落实到工作生活各个环节,敢于同形形色色违反党内政治生活原则和制度的现象作斗争;
④坚持从严管理干部,从严治党重在从严管理干部,坚持以严的标准要求干部、以严的措施管理干部、以严的纪律约束干部,使广大干部既廉又勤,既干净又干事;
⑤持续深入改进作风,不正之风离我们越远,群众就会离我们越近,作风建设必须抓常、抓细、抓长,持续努力、久久为功;
⑥严明党的纪律,纪律面前一律平等,党内不允许有不受纪律约束的特殊党员,党的各级组织要积极探索纪律教育经常化、制度化的途径;
⑦发挥人民监督作用,人民群众中蕴藏着治国理政、管党治党的智慧和力量,从严治党必须依靠人民,要织密群众监督之网,开启全天候探照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表现都要交给群众评判;
⑧深入把握从严治党规律,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研究管党治党实践,使从严治党的一切努力都集中到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上来,集中到提高党的领导能力和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上来。
12、好干部标准: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13、三严三实:分别是指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
14、四有内涵: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
15、四个人:政治明白人、发展开路人、群众贴心人、班子带头人。
16、四个全面: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
17、五大发展理念: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十八届五中全会)。
18、五个扎实:扎实推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扎实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扎实加强文化建设、扎实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扎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
19、五个从严:思想教育从严、干部管理从严、作风要求从严、组织建设从严、制度执行从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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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基层党建工作是现阶段党建工作面临的重大课题。相信有很多的人对基层党建也不是很了解吧。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的基层党建知识问答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主要抓好三方面:1、执政能力建设。2、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3、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执政能力建设是党执政后的一项根本建设。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作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核心,以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为关键,以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为重点,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为基础,全面加强和改进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建设学习型政党,中央政治局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坚持集体学习制度,至今已学习43次。建设中国浦东、井冈山、延安三所干部学院,各级党员干部得到大规模培训,从2003年到2006年,全国参加各类脱产培训的党政干部约1900万人次,全国80%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已达到5年内累计3个月以上脱产培训的要求。
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是马克思主义政党自身建设的根本任务和永恒课题。党中央提出了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重大战略思想,在全党开展了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这是我们党成立以来参加人数最多、规模最大的一次党内集中教育活动,历时一年半,涵盖了350多万个基层党组织、7000多万名党员,新建基层党组织13万个,整顿涣散、不起作用的基层党组织15.6万个,取得了丰硕的实践成果、制度成果和理论成果。在此基础上,党中央制定了关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四个长效机制文件。
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推进反腐倡廉体制、机制和制度创新。《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一批重要法规颁布。实行了巡视和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统一管理,述职述廉、谈话和诫勉等制度得到较好落实。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保持了案件查办工作的强劲势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得到了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 全党要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牢牢把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这条主线,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全面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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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和改进高校党的建设必须按照党章要求,你还知道哪些关于党建基础知识呢?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党建基础知识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1、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答:村党组织是村级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村党组织对村民委员会的领导主要体现在:团结和带领村民委员会成员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充分发挥党员在村民自治及村级各项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支持和保障村民委员会依法开展工作,督促、帮助村民委员会执行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决议;领导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对村民委员会成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
2、村党组织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如何产生?
答:村党组织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任期三年,由省统一部署换届选举。“两委”一般由7—9人组成。村党组织委员会换届选举实行“两推一选”,逐步扩大“两推直选”,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实行公推直选。提倡具备条件的村党组织书记与村民委员会主任依法按章实行“一人兼”,提倡具备条件的村党组织其他成员与村民委员会其他成员依法按章实行“交叉任职”。
3、何谓“两推一选”?
答:我区村党组织委员会换届全面实行“两推一选”,即党员推荐、群众推荐、党内选举。党员推荐:村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实到党员超过应到党员数的2/3,会议有效),同时吸收非党的村委会成员、村级配套组织主要负责人和村民组长参加。在听取本届委员会委员的述职报告后,根据候选人条件,全额推荐下一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乡镇党委按照下一届委员会委员名额2倍的人数,研究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群众推荐:村党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参会的村民代表超过应到代表总数的2/3,会议有效),对乡镇党委批复的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信任投票。组织考察:乡镇党委在村民代表信任投票过半数的人选中,按照比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名额多1至2人的差额和候选人条件,研究确定考察对象,乡镇党委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按村党组织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比应选人数多1人的差额,研究确定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党内选举:村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数超过应到会党员数的4/5,会议有效),听取和审议本届村党组织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酝酿下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和党组织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确定正式候选人;通过选举办法;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
4、村民委员会的性质是什么?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它具有群众性、自治性、民主性三个特点。
5、村党组织的主要职责任务是什么?
答: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执行村党员大会的决定、决议;领导村民委员会、共青团、妇代会、民兵、集体经济组织等各种村级组织,支持和保障这些组织按照法律法规、章程和职责开展工作;加强对村经济工作的领导,主持制定村经济发展规划,讨论研究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领导和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负责村、组干部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搞好本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工作;加强村“两委”班子和党员队伍建设,坚持学习培训、民主评议党员和干部、民主生活会、密切联系群众等制度,大力培养和发展优秀青年农民入党,积极培养村级后备干部。
6、村民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任务是什么?
答: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经营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生产建设和经济发展;尊重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者合伙的合法财产权及其他合法的权利和利益;依照法律法规,管理本村属于村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管理本村财务;制定并实施本村建设规划,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教育村民爱护公共财产,依法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保持和改善生态环境;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以及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督促村民遵守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维护村民合法权益;发展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识,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调解民间纠纷,促进家庭、邻里和睦;协助维护社会治安,促进社会稳定;召集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执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决议;向乡镇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7、村党组织书记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答:村党组织书记主要职责是: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给的任务,落实村党组织和党员大会的决定。
(2)、定期主持召开党组织委员会会议和党员大会,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研究部署本村党的建设、经济工作和社会工作。
(3)、负责加强村班子建设,协调村“两委”关系,建立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负责对村、组干部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等管理人员的培养、教育、管理和监督,支持和督促他们完成工作任务。
(4)、抓好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共青团、妇代会、民兵等群众组织建设,支持和保障这些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行使职权。
(5)、认真抓好发展党员工作,不断加强对党员和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员干部民主生活会、党务公开等制度。组织实施“双培双带”先锋工程,开展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工作,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6)、抓好本村的民主政治建设,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推行党务公开,督促落实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
(7)、领导本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等工作。
8、村委会主任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答:村委会主任在村党组织领导下,主持村委会的全面工作,主要职责是:
(1)、组织村民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教育和引导村民依法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认真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
(2)、召集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执行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负责向上级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建议。
(3)、负责制定并实施本村发展规划,办理本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它经济,做好本村的生产服务和协调工作,大力发展村集体经济。依法管理本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它财产,管理本村财务。教育村民爱护公共财产,依法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4)、对村民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教育,积极发展本村的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事业,宣传普及科技、法律知识,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5)、负责制定本村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并带头履行。依法开展自治活动,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抓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一事一议等工作,推动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6)、协助有关部门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积极调解民事纠纷,促进家庭邻里和睦,维护本村稳定。
(7)、自觉接受村党组织的领导,积极把村党组织的决议变为群众的实际行动。建立并落实好村委会各项工作制度,促进班子廉政勤政建设,不断增强班子的号召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9、村党组织委员会会议的议事范围和决策方式有哪些?
答:议事范围:主要讨论研究上级党委的工作部署在本村的贯彻落实;党组织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两委”班子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重要村务;需提交村“两委”联席会议、党员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事项的意见、方案等。
决策方式:会议由村党组织书记主持,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参加。会议要充分发扬民主,形成的决定、意见和建议须经应到会委员过半数同意。如情况紧急,村党组织书记可临机处置,事后应及时向村党组织委员会报告。村党组织委员会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根据需要可随时召开。
10、村党员大会的议事范围和决策方式有哪些?
答:议事范围:讨论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指示;讨论党组织的工作规划、发展党员、预备党员转正、表彰和处分党员;听取和审议村党组织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研究村党组织委员会提交讨论的其它重要事项;改选村党组织委员会。决策方式:会议由村党组织委员会组织,党组织书记主持,全体党员参加。会议讨论的议题先由村党组织委员会研究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经党员充分酝酿、讨论后,作出决定或决议。会议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会议决定其他重要事项时,到会人数须超过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所作决定须经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过半数通过。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根据需要可随时召开。
11、村民委员会会议的议事范围和决策方式有哪些?
答:议事范围:主要研究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民间纠纷、社会治安、计划生育、本村生产经营的服务和协调工作;讨论提出需提交村党组织委员会或“两委”联席会议讨论决定事项,以及提请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事项的意见、方案;组织实施村党组织委员会、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决议。
决策方式:会议由村民委员会主任主持,村民委员会成员参加。决定事项时,应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表决通过。所作决定应及时向村党组织报告。如情况紧急,村民委员会主任可临机处置,事后应及时向村党组织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报告。村民委员会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根据需要可随时召开。
12、村民(代表)会议的议事范围和决策方式有哪些?
答:议事范围:制定、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审议村民委员会工作报告、村财务收支情况报告,评议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罢免、补选村民委员会成员;撤销或者改变村民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撤销或者改变村民代表会议不适当的决定;讨论决定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村民委员会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村发展规划;村年度发展计划;农业税附加、农业特产税附加的使用;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及补贴标准;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兴修水利、修建村道路等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和用工方案;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方案;村民的承包经营方案;宅基地的使用方案;计划生育指标的安排;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决策方式:村民会议由村民委员会负责召集,村民委员会主任主持,由本村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过半数参加,或由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代表参加;人数较多、居住分散的村,也可以同时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或分片召开,然后集中意见。会议所作决定应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村民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或者有二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提议,应召开村民会议。
经村民会议授权,可以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除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外的相关事项。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主任主持召开,必须有五分之四以上的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经全体村民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且不得与村民会议的决定、决议相抵触。
13、村民自治的内容是什么?
答:村民自治是指在农村由群众依法自己办理自己的事务,自主行使管理村级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权利的民主形式。它包括由广大村民民主选举村委会干部、民主决策村中大事、民主管理村内事务、民主监督村委会工作和村委会干部等。
14、村民自治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一是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二是必须坚持依法办事。
15、村“两委”联席会议的议事范围和决策方式有哪些?
答:议事范围:主要讨论研究本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财务计划,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重要决策,较大数额的资金支出,村务公开内容,以及需要村民(代表)会议决定事项的意见或方案等。
决策方式:会议由村党组织书记主持,村“两委”成员参加。根据需要,可吸收党小组长、村民组长、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村务公开监督组组长参加。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村“两委”成员参加,形成的决定、意见或建议须经应到会村“两委”成员过半数同意。
16、什么是村务公开?村务公开的主要内容、时间和程序有哪些?
答:村务公开是村委会把涉及村民利益和村民普遍关注的事项定期及时向村民公布,自觉接受村民监督。村务公开的内容大体上可以分为三个方面:(1)政务公开;(2)事务公开;(3)财务公开。村务公开的时间:中办发[2004]17号文件指出:“一般的村务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开一次,涉及农民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的事项要随时公开。集体财务往来较多的村,财务收支情况应每月公开一次。”“村务公开的基本程序是:村委会根据本村的实际情况,依法提出村务公开的具体方案;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对方案进行审查,补充、完善后,提交村党组织和村委会联席会讨论确定;村委会通过村务公开栏等形式及时公开。
17、什么是村级工作目标责任制?
答: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分别根据乡镇党委、政府提出的党的建设、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目标任务,联系本村实际,制定任期目标、年度目标和工作计划,并量化到人,加强考核,兑现奖惩。
18、什么是村级工作报告制度?
答:村党组织委员会每年至少向党员大会报告一次工作,接受党员审议和监督;村民委员会每年至少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一次工作,接受村民审议和监督。村民委员会每半年至少向村党组织委员会汇报一次工作,重要事务要及时向村党组织委员会请示汇报。
19、村财务管理制度有哪些规定?
答:执行《安徽省村集体财务管理办法(试行)》(财农〔2002〕813号)。村一般财务开支要由经办人签字、会计审核、村民委员会主任审批、村党组织书记复核、村务公开监督组审查后入帐。
较大开支应经村“两委”联席会议讨论决定,重大开支要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备案。村“两委”换届前,乡镇要对村干部进行任期审计;村主要干部离任前,乡镇要对其进行离任审计,审计结果要公布于众。
20、 村印章如何管理和使用?
答:村党组织印章一般由村党组织组织委员保管,村民委员会印章一般由村文书保管。日常工作使用印章,须经村党组织书记或村民委员会主任按职责分工签字同意。重大事项使用印章,应在相应会议作出决定后,经相关组织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
21、村级档案如何管理?
答:按照档案管理的规定,建立村务档案,及时收集整理有关文件、资料、会议记录等。档案实行分类归档,专柜存放,专人保管。
22、 村“两委”自身建设制度有哪些?
答:学习制度。村“两委”成员每月要集中学习一至二次。主要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市场经济知识、现代农业科技知识以及重要时事政治。谈心制度。村党组织委员会成员特别是党组织书记每半年要与村民委员会成员集中开展一次谈心活动,交流情况,沟通感情,听取意见和建议,促进团结合作。廉洁自律制度。村“两委”成员要坚持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律,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不贪污受贿,不挪用公款,不用公款请客送礼或大吃大喝,不侵占公物,不搞宗族宗派和封建迷信活动,切实按规矩办事。 民主生活会制度。村“两委”成员每年底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民主评议干部制度。每年春节前后,在乡镇党委领导和指导下,村党组织组织召开党员、村民代表和村民组长会议,听取村“两委”成员年度述职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对多数群众不满意的,应依法按章作出相应处理。
23、村基层党组织如何设置?
答:设置党总支的村,要按照“产业相近、地域相邻、有利于发挥党员专长”的原则,设置所属党组织。一是依托村民居住比较集中的区域设置党组织,基础设施条件较好的若干村民组可设置农村社区党组织;二是以企业为主体建立企业类党组织。如对村辖范围的非公企业,采取单独组建、联合组建等方式建立企业党组织;三是以协会、基地和产业为依托建立专业党组织;四是在流动党员相对集中的地方成立流动党组织;五是可在教职工党员较多的村小学中建立教育党组织;六是可以探索居住相对集中的老党员单独设立党组织。设置调整过程中要尽量减少以村级区划调整前的行政区域为基础设置党组织的简单做法。村党总支所属的党组织,党员人数在7人以下的,不设支部委员会,只设书记1名;党员人数在7人以上的,可以设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一般由3人组成,各党支部书记由村党总支委员兼任,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规定履行选举程序。跨村域设置的专业党组织,可由乡镇、街道党(工)委直接领导。
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可按照党员的专业特长、行业分布和个人意愿,划分专业党小组或其他类型党小组。党小组长由支部委员兼任。党小组在支部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组织党员学习和参加组织生活,检查党员履行义务、行使权利和执行党组织决议的情况,反映党员、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围绕发展开展党内活动。党组织设置和党员编组的方案要报乡镇、街道党(工)委批准后,按程序进行实施,并向全体党员公布。
24、村党组织的工作机制如何运行?
答:村党总支作为村级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要严格执行《安徽省村“两委”工作规则(试行)》,抓好村“两委”班子建设,领导村民委员会、共青团、妇代会、民兵、集体经济组织等各种村级组织,支持和保障这些组织按照法律法规、章程和职责开展工作,形成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要加强村、组干部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讨论研究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加强对村经济工作的领导,搞好本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村党总支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健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认真落实党员日常学习、党课、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民主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抓好支部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争创“五个好”村党组织。总支委员会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总支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根据需要可随时召开。
村属党组织在村党总支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党组织开展活动,要事先请示村党总支,经党总支同意后,方可进行,做好记录并及时向党总支汇报。支部活动可利用原有的村级活动场所和设施,无固定活动场所的支部可安排在村党总支党员活动室进行。村党总支书记和委员要参加所属支部开展的活动,加强领导和指导。
村属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政策宣传、党员示范和组织群众等方面的优势,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负责党员的日常教育管理,组织党员参加村党总支开展的各项活动。村属党组织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党员,必须首先征求村党总支意见,按照村级党员发展计划进行。发展新党员,应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村党总支审议后,报乡镇、街道党(工)委审批。跨村域的有关行业协会等党组织在村会员中发展党员,要事先听取其所在村党组织的意见。
25、“四议两公开”内容是什么 ?
答:即农村所有村级重大事项都必须在村党组织领导下,按照“四议”、“两公开”的程序决策实施,“四议”:党支部会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两公开”: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该工作法由河南省南阳邓州市率先提出,把党的领导与村民自治、党内基层民主与农民主人翁地位融为一体。
26、基层组织建设“三级联创”指什么?
答:所谓“三级联创”是指县区争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县区、乡镇(街道)争创“五个好”乡镇党(工)委、村(社区)争创“五个好”村级党组织。
27、“五个好”党组织指哪五个好?
答: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小康建设业绩好、群众反映好。
28、创建“五个好”村(社区)党组织活动的目标是什么?
答:一是领导班子好。领导班子能够自觉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廉洁勤政,奋发有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应具有带头致富和带领农民群众共同致富的能力。二是党员干部队伍好。共产党员能够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基层干部能够发挥骨干带头作用。三是工作机制好。各项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村(社区)党组织和村(居)委会关系协调,工作运行规范,服务优质高效。四是小康建设业绩好。农村(社区)经济持续发展,村(居)民收入增加,集体经济实力增强;各项社会事业协调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成效显著。五是农民(居民)群众反映好。基层干部尊重农民(居民),爱护农民(居民),诚心诚意为农民(居民)群众办实事;工作措施符合群众意愿,工作作风和工作实绩得到群众满意,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党组织得到群众拥护。
29、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载体有哪些?
答: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党务村务公开、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双培双带”先锋工程、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党员承诺制等。
30、什么是“双培双带”先锋工程?主要做法是什么?
答:我省从2002年底开始,在全省农村实施了“双培双带”先锋工程,即把农村党员、干部培养成发展能手,把农村发展能手培养成党员、干部,带头致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主要做法是:一是大户带动。在能人大户中开展“一帮一”、“一带几”的结对帮带活动,使他们做到先帮后、富带穷。二是项目带动。无论是带头致富还是带领群众共同致富,都在项目上给予倾斜。统筹安排一些 “短、平、快”的实用项目,让农村党员、干部和发展能手来领办承办,使更多的群众受益。三是基地带动。实践证明,示范基地辐射面广、牵动力强、“双带”效果好。各地都下大力气建设一批成规模、上档次、针对性强的示范基地,通过“基地+农户”、“公司+农户”,加快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和农民就业结构的调整,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四是协会带动。建立农民专业协会是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促进千家万户的小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有效对接的必由之路,是推动“双培双带”先锋工程的有力措施。大力培育农民专业协会,把农村党员、村干部和发展能手与农民群众结成利益共同体。采取“支部+协会”、“支部+实体”等多种形式设置党组织,切实加强协会党的建设,把发展党员和培养干部工作做到经济建设的主战场,把加强对协会成员的教育做在加快发展的过程中,引导和促进协会的健康发展。五是培训带动。采取集中办班、观摩学习、经验交流、示范引导、典型激励等办法,拓宽培训渠道。有些地方建立了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基地,有计划地安排党员、干部和发展能手接受培训。对有潜力的人选,采取与高等院校联合办学,培养高层次农村人才。积极推行“菜单”培训,按照培训对象缺什么补什么、需什么教什么的原则,由组织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根据需求确定培训内容和形式,组织师资进行专项培训。
31、什么是农村无职党员设岗定责?主要做法是什么?
答:针对农村无职党员“教育管理缺抓手、作用发挥缺平台、先进性体现缺渠道”的情况,2005年,我省全面推广农村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工作。就是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权利、义务,结合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合理地设置一些岗位,让每位无职党员都有发挥作用的岗位,自觉地履行职责。主要做法:(1)根据需要,因事设岗。以《党章》规定的党员权利和义务为依据,根据村级工作的实际需要,按照因地制宜、因事设岗的原则,为无职党员合理设置岗位。如:政策宣传岗、 “双带”示范岗、致富信息传递岗、计划生育促进岗、村务监督岗、环境卫生维护岗、“留守儿童”关爱岗、文明新风倡导岗等。(2)个人申报,支部定岗。一是自我选岗。村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公布岗位名称、数量、岗位职责等,由无职党员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岗位,自行申报。二是组织定岗。在党员申报的基础上,本着尊重个人意愿、因人制宜和岗位平衡的原则,村党组织对每名党员的岗位进行讨论和审定。三是公示明岗。在村党员活动室、党务公开栏上向党员和全体村民公布无职党员岗位认定情况和岗位职责要求,接受群众监督。(3)加强管理,严格评岗。一是建章立制。建立岗位目标管理制度,使上岗党员明确努力方向;建立前培训制度,在党员上岗前进行理论知识、法律法规、岗位职责、工作方法等方面的培训,做到先培训后上岗;建立干部联系制度,村党组织成员每人至少联系一个岗位,加强工作指导。二是议岗评岗。采取季度一小评、半年一初评、年终一总评的办法,加强对党员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的评议和考核。三是激励促岗。乡镇党委向上岗党员颁发《上岗证》,上岗党员的名单、照片在村党员活动室全部上墙,大力宣传他们中的先进典型。
32、“一诺双评”的内容是什么?
答:结合开展农村党员干部主题教育活动,开展了村党组织书记年度目标任务承诺工作,年底由乡镇党委和村党员大会对村党组织书记践诺情况进行评议,并把评议结果与村党组织书记绩效考核奖励相挂钩,对不称职的要及时调整。
33、什么是双向承诺?
答:双向承诺就是村党组织分别向乡镇党委、党员和群众作出服务群众的承诺,党员分别向党组织和群众作出服务群众的承诺,明确承诺服务的具体事项、完成时限、达到的要求等,并认真兑现。
基层党组织重点围绕关心服务党员群众、提高工作效能、推动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等方面作出承诺。党员重点围绕服务群众、履行职责方面作出承诺。
34、党组织、党员“双向承诺”的方法步骤?
答:基层党组织、党员公开承诺一般以党支部为单位,分年度组织实施。主要包括:一、确定承诺事项。每年初,基层党组织结合制定年度工作目标确定承诺事项。党员根据本单位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岗位特点和本人实际,自愿提出承诺事项。承诺前,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力求明确、具体、实在。二、认真审核把关。上级党组织对基层党组织、基层党组织对党员的承诺事项要逐一审查把关,重点审查承诺事项是否符合党员群众意愿,是否符合实际、切实可行。对内容空洞的,不符合要求的,重新研究确定。三、公开承诺内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要签订承诺书,明确承诺单位或承诺人、承诺事项、保障措施、完成时限等,并通过党务政务村务公开栏、发放明白纸、报刊、内部网络等形式,向党员群众和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四、严格监督考核。对基层党组织、党员承诺事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建立承诺事项台账,完成的承诺事项及时销号,未按时完成的及时提醒和督促。结合每年召开的基层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基层党组织、党员对落实承诺情况进行认真自查,接受党员群众评议,评议结果作为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奖励先进,批评整改落后。
35、什么是“双评双述双公开”?
答:村党组织委员会、村委会班子及成员向党员和村委会向党员和村民代表述职述廉;党员和村民代表对村党组织委员会、村委会班子及成员进行民主评议;党务公开、村务公开。
36、党务公开的内容有哪些?
答:凡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其他党内法规要求公开的内容,凡本部门、本单位党员和群众关注的重要事项和热点问题,只要不涉及党内秘密,均应公开。具体内容包括:党组织成员的分工和职责、党组织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党组织决策程序和办法,重大事项决策前的民主听证和决策过程中的党员旁听情况,任用干部的条件、办法和结果,党员代表的产生办法和结果,党内选举结果的通报,群众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党员干部履行职责和奖惩情况,“双培双带”对象和任务,无职党员的岗位职责,民主评议党员、干部情况,发展党员的标准、程序和全程联名推荐情况,党费收缴的标准和收缴情况,困难党员的救济情况。
37、党务公开的形式和时间?
答:以固定的公开栏为主,辅以会议、广播、明白纸等形式进行公开。公开时间确定为每季度首月的15日为党务公开日。同时,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做到固定性内容长期公开、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及时公开。
38、党务公开的程序?
答:一是由组织委员负责收集公开内容,拟公开事宜,形成书面材料。二是由党总支(支部)副书记审查,党总支(支部)书记签字。三是填写公开报告单,按时在公开栏或广播、会议等进行公开。四是党总支(支部)委员负责收集党员、群众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提交党组织研究,及时认真答复或进行整改,并进一步公开整改措施和结果。五是立卷归档。
39、什么是农村无职党员设岗定责?
答:就是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权利、义务,结合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合理地设置一些岗位,让大多数有能力的无职党员都有发挥作用的岗位,自觉地履行职责。
40、流动党员管理六项制度内容有哪些?
答:(1)党员外出报告登记制度。党员外出前必须向所在党支部作口头或书面报告。党支部必须对外出党员的外出地点、外出原因、外出时间、联系电话、联系人、联系方式进行详细登记,并由基层党委统一建立台帐。(2)流动党员行前教育制度。党支部要对外出党员进行行前教育,要求外出党员外出期间必须自觉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每季度至少一次以书面或电话等形式向自己组织关系的所在党组织联系,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3)流动党员定期联系制度。经常保持与流动党员的联系,一般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农村流动党员由村党组织班子成员、村委会党员干部按流动党员的多少进行分工负责联系;城市社区和企业流动党员由社区、企业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联系。联系人应负责做好外出流动党员的汇报情况记录,每季度向党组织汇报一次流动党员的联系情况,并作好记录,在召开支部大会时,将联系情况向本支部全体党员通报。以乡镇、街道党委和各分工委为单位,每半年对联系流动党员情况进行一次督查。(4)流动党员发挥作用承诺制度。以各基层党支部为单位,流动党员个人根据自身特点和能力,自愿提出具体的承诺事项、采取的措施,党支部通过发放承诺书、党员大会、党务公开栏等形式公开承诺,接受群众监督和评议,兑现承诺事项。在流动党员中,开展“双向带动”活动,引导和激励流动党员把家乡更多的劳动力带出去务工致富,把在外面掌握的信息、学到的技术和积累的资金带回家乡发展创业。(5)严格执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流动党员每年底应回原单位党组织参加民主评议,并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情况。如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参加的,要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支部大会同意,并委托其联系人向支部大会报告外出期间思想、工作情况,所在党支部负责将评议意见通报本人。(6)建立预备党员考察鉴定制度。对流动的预备党员,预备期考察及转正,由原所在的党组织负责,在征求流入地的单位党组织意见后,再讨论是否按期转正并办理手续。在流动中发展的预备党员,离开发展其入党的党组织时,由发展其入党的党组织作出鉴定,并将材料寄送流入地的单位党组织,保证预备党员考察的连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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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是20世纪中国进行的最伟大的社会改革试验之一,有哪些知识是应知应会呢?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计划生育应知应会知识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政策题
1、从2016年1月1日开始,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对吗?(A、对)
A、对B、不对
2、违法生育的公民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吗?(A、需要)
A、需要 B、不需要
3、符合政策生育的现在还需要间隔期吗?( B、不需要)
A、需要 B、不需要
4、严禁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非法人工终止妊娠对吗?(A、对)
A、对B、不对
5、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享受多少天的婚假?(A、15日)
A、15日B、7日
6、符合《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产假多少天?(A、一百五十八日至一百八十日)
A、一百五十八日至一百八十日 B、98日
7、现行的生育政策是:一对夫妇可生育几个孩子?
答:2个。
8、男女双方的法定婚龄是多少?
答:男22周岁,女20周岁。
9、已婚育龄夫妇要生育第一、二孩子可到所在乡镇(街道)或村(居)委会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对吗?(A、对)
A、对B、不对
10、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和农村生育两个女孩并已绝育的夫妻,是否继续享受相关的优待与奖励?(A、是)
A、是 B、不是
11、双方均未办理结婚登记而发生的生育行为,为未婚生育,对吗?(A)
A、对 B、错
12、未经民政部门批准能不能进行抱(送)养?(B、不行)
A、行 B、不行
13、2016年1月1日之前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生育第二个子女的,从其生育服务登记之日起停止享受各项优待和奖励,是吗?(A、是)
A、是 B、不是
优生优育
1、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是免费的吗?(A、是)
A、是 B、不是
2、高龄孕产妇要参加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定期进行孕检,及时发现易出现的妊娠并发症等高危因素,对吗?(对)
A、对 B、不对
3、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可以减少出生缺陷的发生,对吗? (对)
A、对 B、不对
4、补充叶酸是从计划怀孕前3个月到怀孕后3个月,对吗?(对)
A、对 B、不对
5、实行计划生育,已经生育的夫妻,可自主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对吗?(对)
A、对 B、不对
6、哺乳期妇女可不可以口服避孕药?(B、不可以)
A、可以 B、不可以
7、孕妇抽烟、喝酒对胎儿发育有影响吗?(有)
A、有 B、没有
8、母乳喂养好还是人工喂养好?
答:母乳。
9、生男生女取决于男方还是女方?
答:男方。
10、母乳喂养时间至少需要几个月?(A、六个月)
A、六个月B、三个月
11、近亲能不能结婚?(B、不能)
A、能 B、不能
12、病毒、**感染会引发胎儿畸形吗?(A、会)
A、会 B、不会
13、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妻接**情检查和随访服务、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是免费的对吗?(A、对)
A、对 B、不对
14、怀孕期间可以随便用药?(B、错)
A、对 B、错
15、国家提供免费的避孕药具,对吗?(A、对)
A、对 B、错
16、本地实施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定点服务机构在哪?
答:洛江区计划生育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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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是世界上少数几种文字所有的艺术形式,包括汉字书法、蒙古文书法、阿拉伯文书法等。那么你对书法了解多少呢?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书法知识竞赛100题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一、书体类
1、什么是甲骨文?
甲骨文是指殷商时期刻在龟甲和兽骨上的文字。
2、什么是金文?
金文是指殷周时期铸刻在青铜器上的文字。
3、金文的代表作品有哪些?
西周金文比较盛行,主要有《毛公鼎》《散氏盘》等。
4、什么是石鼓文?
石鼓文是刻在十个鼓形石碣上的文字,又称“猎碣文”。
5、什么是大篆?
秦始皇统一六国以前的所有文字统称为大篆,包括甲骨文、金文(钟鼎文)、籀文、古文等。
6、什么是小篆?
小篆是与大篆相对而言的。秦丞相李斯修订、整理的秦篆称为小篆。
7、秦代小篆的代表作品有哪些?
《泰山刻石》《会稽刻石》等。据传多为李斯所书,书风严谨匀称、端庄秀美。
8、什么是瓦当文?
瓦当文是秦汉时期瓦当上所刻的文字。内容多为吉语。
9、隶书是怎样产生的?
隶书是在草篆的长期书写过程中逐渐形成的。
10、什么是汉隶?
汉隶指汉代的隶书,尤以东汉的隶书最有特色。后世把东汉时期的隶书称为“汉隶”。
11、汉隶的代表作品有哪些?
《张迁碑》《乙瑛碑》《曹全碑》等。
12、什么是章草?
章草是西汉中晚期形成,并逐渐成熟,至东汉蔚然成风的一种草书,是隶书快写的结果。传世章草著名作品有皇象及史游的《急就章》、陆机的《平复帖》、索靖的《月仪帖》等。
13、什么是今草?
今草又称“小草”,是草书中一种流行最广的字体。今草成熟于东晋时期。东晋王羲之、王献之父子继承并发展了张芝始创的草书,风格面貌为之新。为了和章草相区别,人们把它称为今草。
14、什么是大草?
大草又称“狂草”,是草书的一种。唐朝张旭、怀素两位书家在晋代今草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为比今草更放纵的草书。
15、什么是楷书?
楷书又称正书、正楷、真书。最早的楷书书法家是钟繇,最古老的楷书是钟繇写的《宣示表》《荐季直表》。东晋王羲之、王献之的楷书在钟繇楷书的基础上又有发展,显得更为美观。楷书可分为晋楷、魏楷和唐楷三种。
16、什么是北魏石刻?
北魏石刻是北魏碑版及北魏前后书风相近的魏碑石刻书法的总称,包括墓志、造像、碑碣及摩崖石刻等。也有人把北魏石刻称为“魏楷”。
17、什么是行书?
行书是介于楷书与草书之间的一种书体。楷书快写加上部分草法就形成了行书的特点。早期行书大约在晚于楷书形成的东汉后期便萌生出来。相传是汉末刘德升所创。
18、什么是瘦全体?
瘦金体是由宋徽宗赵佶在前人的基础上发展而成的,具有强烈的个人风格。其笔画瘦劲似铁,自称“瘦金体”。
19、什么叫漆书?
漆书一般是指清代扬州八怪之一金农所写的一种书体。
二、书家类
20、钟繇书法作品的风格特征是什么?
笔法清劲、古雅质朴、疏瘦圆浑,字形扁阔带有隶意。与王羲之并称“钟王”。
21、钟繇的传世作品有哪些?
钟繇的书迹已无真迹传世。刻帖中著名的有《宣示表》《贺捷表》等。
22、张芝的书法特点及其代表作品有哪些?
张芝是东汉末年著名的书法家,擅隶、行、草、飞白书,学崔瑗、杜度之法,变章草字字区分为一笔书,气脉通畅。传世作品有《八月帖》《冠军帖》等。
23、索靖的传世书法作品及其特点是什么?
索靖传世作品有《月仪帖》《出师颂》《急就章》等。其书法雄劲刚勇。
24、卫铄书法作品的风格特征是什么?
“卫夫人”唐人称其书如插花舞女,低昂美容,犹如美女登台,仙娥弄影,红莲映水,碧海浮霞。她是王羲之少年时代的书法老师。
25、王羲之书法风格是什么?
王羲之被尊为“书圣”,对后世影响极大。用“内撅”笔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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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王羲之的行书传世作品有哪些?
行书:《兰亭序》《二谢帖》等。
27、王献之书法作品的风格特征是什么?
王献之创造出了意气纵横、优游神骏的行草新体。后人把他和他父亲称为“小王”和“大王”,并称为“二王”,成为千年书法经典。
28、王献之的行草传世作品有哪些?
行草:《中秋帖》《鸭头丸》等。
29、王殉书法作品的风格特征是什么?
其书法遒劲飘逸,潇洒古淡。他的传世作品《伯远帖》。
30、智永书法的风格特征是什么?
智永《真草千字文》用笔秀润圆劲,清俊妍美;结体平正和雅,风神朗发,犹如豪门英俊少年之气质。
31、“初唐四家”是指哪四位书家?
欧阳询、虞世南、褚遂良、薛稷。
32、欧阳询书法的风格特征是什么?
楷书作品,用笔凝练而含蓄,刚劲而清俊;结构内紧外松,左敛右放,方整而端庄,于平正中见险绝,古朴中寓润雅,是兼取南北书法精华的杰出典范
33、欧阳询的楷书传世作品有哪些?
《九成宫醴泉铭》《化度寺碑》《虞恭公碑》等。
34、虞世南书法的风格特征是什么?
其楷书代表作品《孔子庙堂碑》用笔遒美圆劲,沉着稳健;结体宽绰疏朗,端庄洒落,风神俱足。
35、虞世南的楷书传世作品有哪些?
《孔子庙堂碑》等。
36、褚遂良书法楷书作品的风格特征是什么?
其楷书代表作品《孟法师碑》清远萧散,遒劲端雅;
37、褚遂良的传世作品有哪些?
楷书:《孟法师碑》《雁塔圣教序》等。
38、薛稷书法作品的风格特征是什么?
用笔瘦硬,点画精巧;结体以纵势为主,疏朗开阔,有华俊绮丽之美。
39、李邕书法作品的风格特征是什么?
其笔势瘦硬,骨力刚健,结体取相背之势而右耸,疏密对比强烈。
40、李邕的传世作品有哪些?
《李思训碑》《麓山寺碑》等。
41、孙过庭书法作品的风格特征是什么?
其草书作品《书谱》深得二王笔法,用笔峻利,点画跳跃,且蕴藏含蓄。
42、张旭书法的风格特征是什么?
张旭的草书最为著名,他往往醉后呼走狂啸,挥毫于壁,有“张颠”之称。
43、张旭的大草传世作品有哪些?
《肚痛帖》《古诗四帖》等。
44、颜真卿楷书作品的风格特征是什么?
《多宝塔碑》,用笔清俊遒美;结体方正匀稳,端庄谨密。
45、颜真卿行书作品的风格特征是什么?
其书风浪漫而沉雄,用笔多以中锋,圆润遒劲,有篆籀笔意,变二王的“折钗股’’之爽利为“屋漏痕”之毛涩。
46、怀素书法作品的风格特征是什么?
怀素的草书多用中锋运笔,辗转翻侧,连绵不断,有迅雷不及掩耳之势。
47、怀素的大草传世作品有哪些?
《自叙帖》《苦笋帖》等。
48,柳公权书法楷书作品的风格特征是什么?
用笔坚挺瘦削,强调起、收笔与转折处的顿按,呈明显的隆起结节的华饰现象;结体中宫收紧,四方开张。
49、柳公权的楷书传世作品有哪些?
楷书:《玄秘塔碑》《神策军碑》等。
50、什么叫“颜筋柳骨”?
“颜筋柳骨”是对颜真卿和柳公权书法风格特征的一种评价,意思是颜真卿的书法肉丰骨少,以筋取胜,柳公权的书法骨多肉少,以骨取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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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杨凝式书法作品的风格特征是什么?
其结字善移部位,姿态生动,字的行间十分空疏,形成一种疏朗闲淡的布局,超尘拔俗,气息清新。为晚唐书风的重要传承者。
52、杨凝式的楷书传世作品有哪些?
《韭花帖》。
53、“宋四家”是指哪四位书法家?
蔡襄、苏轼、黄庭坚、米芾。
54、蔡襄书法作品的风格特征是什么?
其书法雅逸劲健,用笔简练,且富有变化。代表作《扈从帖》《脚气帖》等。
55、苏轼书法作品的风格特征是什么?
用笔点画丰富,形体丰满趋扁,章法疏密有致,茂密中求空灵,藏巧于拙。
56、苏轼的行书代表作品有哪些?
《黄州寒食诗帖》《赤壁赋》《洞庭春色赋》等。
57、黄庭坚书法作品的风格特征是什么?
其书法用笔生涩,运笔圆劲,锐硬中有韧性,体势中宫紧敛,长撇大捺。
58、黄庭坚的行书代表作品有哪些?
行书:《东坡黄州寒食诗跋》《经伏波神词诗》《松风阁帖》等。
59、米芾书法作品的风格特征是什么?
用笔灵动多变,爽利中见力量,飞白劲健而又沉着,起收笔、提按、顿挫随心所欲,姿态飞动,中侧锋并用,变化莫测,“风樯阵马,沉着痛快”,自称“八面出锋”,体势多欹侧,章法疏密相间。
60、米芾的行书代表作品有哪些?
行书:《蜀素帖》《苕溪诗帖》等。
61、赵孟頫书法作品的风格特征是什么?
赵孟頫的书法不激不厉,平和蕴藉,笔法精熟,结字平正秀丽,气息高古。赵孟頫在书法上是一位复古主义者,主张师法“钟王”,出入晋唐。影响元、明、清三朝。赵孟頫的楷书被后人列为欧、颜、柳、赵四大楷书之一,称之为“赵体”。
62、赵孟頫楷书传世代表作品有哪些?
《胆巴碑》《玄妙观重修三门记》等
63、元朝有哪些著名书家?
赵孟頫、康里崾崾、杨维桢、倪瓒等。
64、康里崾崾书法作品的风格特征是什么?
笔画遒劲妍美,转折圆劲。传世书迹有《渔父词》等。
65、杨维桢书法作品的风格特征是什么?
运笔清劲,字形破甜俗风气,跌宕奇纵。代表作《真镜庵募缘疏书卷》等。
66、倪瓒书法作品的风格特征是什么?
以小楷见长,其字形偏扁,因其以隶法写楷书之故,深得魏晋人的笔意。
67、什么叫“吴门四家”?
祝允明、文徵明、陈淳、王宠。
68、祝允明小楷书法作品的风格特征是什么?
他的小楷精致典雅,深得晋人之法,又有己意。传世小楷作品有《赤壁赋》《洛神赋》等。
69、文徵明小楷书法作品的风格特征是什么?
取法“二王”,温纯精绝。传世作品有《归去来兮辞》《离骚经》等。
70、陈淳草书书法作品的风格特征是什么?
气势纵横,奇肆奔放,纵逸率意。传世草书代表作品有《秋兴八首》。
71、王宠小楷书法作品的风格特征是什么?
他的小楷有晋人韵味,用笔丰富多变,结体平中见奇,章法疏朗有致,传世小楷作品有《滕王阁序》《刺客列传》》等。
72、董其昌书法作品的风格特征是什么?
用笔虚、章法疏、用墨润,追求淡雅虚静、天真平淡的书风。
73、傅山书法作品的风格特征是什么?
真率质朴,看似狂怪放诞,实则深通古法。
74、何谓扬州八怪?
指汪士慎、金农、李方膺、李鲜、黄慎、高翔、郑燮、罗聘。
75、刘墉书法作品的风格特征是什么?
书风丰润浑厚,貌腴而古劲,绵里藏针,有“浓墨宰相”之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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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清代擅长篆书的代表书家有哪些?
邓石如、吴熙载、徐三庚、赵之谦、吴昌硕等。
三、碑帖类
77、什么是碑?
碑,原来是指竖在地上的石头。起初碑是没有文字的,后来刻了文字,才是书法艺术中所称的“碑”、“碑刻”。
78、什么是帖?
帖的原义是指写在帛上的字,书法中的帖是指凡晋、唐、宋人用真、行、草书作字,表现在木刻、石刻的字,都称之为帖。
79、什么是碑派?
碑派是清代出现的新兴的书法艺术流派。
80、什么是帖派?
帖派是相对碑学的出现而提出的概念。它是指魏晋以后,以法帖为学习研究对象,以钟繇、王羲之为宗的书派。北宋刻帖之风兴起,对帖派盛行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
81、什么是刻帖?
把历代书法名作摹刻在木板或石板上谓之刻帖。在古代,刻帖使历代书法名作得以广泛流传。
82、什么是《淳化阁帖》?
北宋淳化三年(992年),宋太宗命侍书王著将历代帝王、历代名臣、历代著名书家作品,汇编成十卷,用枣木摹刻,以澄心堂纸、李廷硅墨拓出制帖。
83、什么是《三希堂法帖》?
清乾隆十二年(1747年),乾隆命梁诗正将清宫内府所藏历代法书编次摹勒,历时三年刻成。自魏晋至明末共三十二卷。因乾隆收得王羲之《快雪时晴帖》、王献之《中秋帖》、王殉《白远帖》三种墨迹,这三种墨迹也包括在刻帖内,所以就将刻帖称为《三希堂法帖》。
84、什么是传拓?
传拓也称椎拓。把金石竹木器上的字画用纸墨捶拓下来,便于广泛流传,叫做椎拓。
85、什么是拓片?
已经从碑碣上捶拓下来的字画称为拓片。
86、《兰亭序》是谁的书法作品?风格特征是什么?
《兰亭序》又称们临河序》《禊帖》等。序文描写了绍兴兰亭聚会时流觞曲水的盛况以及作者王羲之的感慨。此帖书文并佳,充分体现了王羲之潇洒俊爽、飘逸遒美的书风,世称“天下第一行书”。
87、《怀仁集王羲之书圣教序》集于什么时代?
《怀仁集王羲之书圣教序》为唐代行书刻碑。
88、《祭侄文稿》是谁的书法作品?风格特征是什么?
《祭侄文稿》是唐代书法家颜真卿为自己的侄子季明在“安史之乱”中惨遭杀害而写下的一篇祭文。其用笔遒劲、浑厚,结字大小相间,变化无端。用墨枯润相间,天真烂漫。后世将《祭侄文稿》誉为“天下第二行书”。
89、《黄州寒食诗帖》是谁的书法作品?风格特征是什么?
《黄州寒食诗帖》是宋代书法家苏轼用行书书写的两首自作诗。这件作品抒发了他被贬黄州的郁闷心情。此帖点画坚实肯定,苍劲遒健,沉着凝重,笔势奔放,如潮似海,跌宕恣肆,为传世苏书中的最佳作品,被后人誉为“天下第三行书”。
四、综合类
90、书法的含义是什么?
简单地说,书法是指用毛笔书写汉字的艺术。它包括笔法、结构、章法、墨法四个基本要素。具体地说,指书家以墨汁、毛笔为书写工具,汉字为书写对象,宣纸、绢等适宜书写的材料为载体,运用正确的笔法、合理的结体、完美的章法、和谐的墨法来抒发性情,表现丰富内涵的一种中国传统艺术。
91、什么是“永字八法”?
指构成“永”字的八种基本笔画的写法。一是点为“侧”,二是横为“勒”,三是竖为“努”,四是钩为“超”,五是左上画为“策”,六是左下撇为“掠”,七是右上撇为“啄”,八是右下捺为“磔”。
92、什么是读帖?
读帖就是看帖,就是要像读书分析文章的要领和义理那样,去认真揣摩、分析、领悟碑帖中的用笔方法、结构特征以及章法布局等,做到心中有数。
93、什么是临帖?
临帖是将字帖放在旁边,仿照帖中运笔技法,结构特征,转折、提按、顿挫、起收、藏露以及章法布局而练习书写。人们经常采用的有对临、背临、意临。
94、什么是摹帖?
摹帖是以透明的薄纸覆于碑帖上,依据原字帖形迹书写。
95、什么是背临?
背临是学书的一种方法,在临摹精熟的基础上不看范本字帖,凭记忆默写,力求和原帖的风貌、神韵相似而逼真。
96、什么是“文房四宝”?
“文房四宝”指中国传统书画用的笔、墨、纸、砚。宣纸、湖笔、徽墨、端砚,是文房四宝中的精品。
97、什么是宣纸?
宣纸是用青檀树皮制成的,用于书画具有“表达艺术妙味”的特殊性能。安徽泾县的小岭是宣纸的故乡。四川夹江也出产书画纸,叫做“夹江宣”。
宣纸分为生宣和熟宣两大类,生宣能吸水渗化,而熟宣不吸水渗化。
98、什么是墨?
墨分松烟、油烟两大类。以徽墨最为著名,徽墨的产地是安徽歙县。现在书家大多使用墨汁,有产于安徽歙县的李廷硅墨汁、胡开文墨汁,上海产的曹素功墨汁,北京产的一得阁墨汁等。
99、什么是笔?
笔是指用于书画的毛笔。以湖笔最为著名,湖笔产于浙江湖州。
毛笔可分为软毫、兼毫、硬毫三大类。
100、什么是砚?
砚是指墨的研磨工具。主要名砚有端砚和歙砚两大类。端砚产于广东肇庆,歙砚产于安徽歙县歙山及江西婺源县龙尾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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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由人民而立,并保护人民的利益。那么你对法律知识了解多少呢?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常用法律知识100问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1、我国宪法对公有财产及公民私人财产的保护是如何规定的?
答:我国宪法第十二条规定:“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第十三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2、谁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答: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3、如何防止开发商一房二卖?
答:《物权法》第十二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因此购买新房时,应首先去当地房管局查询欲购买的房屋是否已经预告登记,如已登记,则不能购买,如未登记,则购买后及时去预告登记。二手房则只能先付订金或部分购买款,待办理过户手续后再付清,以防出卖人一房二卖。
4、悬赏寻找遗失物,权利人可否不履行悬赏承诺?
答:权利人应当按照承诺履行悬赏义务。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5、法律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有哪些规定?
答:根据《物权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确定。”
6、哪些情形,所有权人无权追回无处分权人转让给受让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
答:根据《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款规定。”
7、耕地和林地的承包期为多少年?
答: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前款规定的承包期届满,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继续承包。
8、小区规划内的车位能否购买?
答:可以购买。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其车位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9、购买房屋等不动产是不是只要签完合同就可以了?
答:不是,还必须经依法登记。《物权法》第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10、业主可以擅自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吗?
答:不可以。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有利害关系人是指包括本栋建筑物内的其他业主。
11、哪些财产可以用来抵押?
答: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面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经当事人书面协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可以将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实现抵押权时的动产优先受偿。
12、什么情况下合同无效?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13、哪些情形,合同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14、什么情况下,消费者有权请求惩罚性赔偿吗?现有法律有哪些规定?
答:在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销售,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我国现有法律中有关惩罚性赔偿的规定主要有: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15、教唆、帮助他人或无民事行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承担何种责任?
答:《侵权责任法》第九条规定:“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无民事行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责任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16、未成年人造成他人损害,是否可以不承担责任?
答:未成年人造成他人损害,由其监护人承担责任。《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17、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发生损害怎样确定侵权责任?
答:《侵权责任法》第35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18、幼儿园、学校、其他教育机构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损害,在什么情况下应承担侵权责任?
答:《侵权责任法》第38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19、机动车的所有人、使用人不是同一人,发生交通事故,应该怎样赔偿?
答:《侵权责任法》第49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0、将车辆卖给他人但未过户,买方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并负有责任的,由谁来赔偿?
答: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21、未尽告之义务,未征得患者同意就做手术,并造成损害的医疗机构该负什么责任?
答:《侵权责任法》第55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2、法律对病历资料的建立、保管、查询有什么规定?
答:《侵权责任法》第61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医疗费用等病历资料。患者要求查阅、复制前款规定的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
23、在公路上乱堆、乱放、乱撒造成损害的,追究谁的侵权责任?
答:《侵权责任法》第89条规定:“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4、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答: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指明归一方的财产的除外。
(六)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25、法定的夫妻个人财产有哪些?
答: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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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什么是家庭暴力?
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规定,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家庭暴力是严重的违法行为,危害性很大,其受害者主要是妇女、儿童和老人,往往产生严重的后果,增加社会的不稳定因素,因此,婚姻法第3条第2款规定:“禁止家庭暴力。”这一规定是对婚姻法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基本原则贯彻实施的基本要求。对家庭暴力必须予以及时有效的遏制和处理,严厉打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7、遗产的范围包括哪些?
答:根据继承法第十条之规定,遗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28、哪些财产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财产不能列入遗产的范围:
(一)复员、转业军人享有的资助金、复员费、转业费、医疗费。
(二)离退休金和养老金。
(三)因公伤残抚恤费和革命残废军人抚恤费。
(四)人身保险金。
(五)与被继承人人身密不可分的人身权。
(六)与公民人身有关和专属性的债权、债务。
(七)国有资源的使用权。
29、父母一方健在,另一方死亡,子女能不能要求继承遗产?
答:我们中国的传统观念认为父母一方死亡,而另一方健在的,作为子女是不能要求继承的,只有父母双亡才能开始继承,否则就是不孝、大逆不道。其实这种观念恰恰是违背了我国继承法的基本精神的。依照我国继承法第2条规定,被继承人死亡是继承开始的唯一法定条件。也就是说,父母一方死亡的,遗嘱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等继承人,都有要求继承其遗产的权利。因此,父母一方死亡的,遗嘱继承人或者子女要求继承死者的遗产完全是合法的,不能因另一方尚健在而剥夺遗嘱继承人或者其子女的继承权。
30、非婚生子女对生父母的遗产是否有继承权?
答:所谓非婚生子女,是指不具有合法婚姻关系的男女所生的子女。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一切不合法的男女两性之间的关系,都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但是对于非婚生子女来说,这种责任却是应当由其父母来承担的,非婚生子女本身并无过错。继承法第十条第三款也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同婚生子女一样,都是独立的继承主体,享有同等的继承权,任何人不得歧视、限制和剥夺。因此,非婚生子女对其生父母的遗产有继承权。
31、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是否互有继承权?
答:继子女是指配偶的一方对另一方与前夫或者前妻所生的子女。继父母之间的关系是由于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再婚,或者父母离婚后一方或者双方与他人再行结婚而形成的。
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是否互有继承遗产的权利,应当视情况的不同而区别对待:
(一)如果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了抚养、赡养关系,就应当享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
(二)如果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没有抚养、赡养关系,双方都没有尽什么义务,当然也就谈不上有什么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不应当属于财产继承人的范围。当然,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的遗产后,并不影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继父母继承了继子女的遗产,也不影响其继承生子女的遗产。
32、立遗嘱时可以邀请哪些人作见证人?
答:所谓遗嘱见证人,是指受遗嘱人的邀请,协助证明遗嘱人立遗嘱的自然人。公民立遗嘱时,除了自书遗嘱、公证遗嘱外,代书、录音、口头遗嘱都需要邀请两名以上的公民到场见证,作为遗嘱见证人进行见证。如果没有见证人或者只有一名见证人所立的遗嘱没有法律效力,代书遗嘱的遗嘱见证人同时可以充任代书人。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遗嘱见证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
(二)遗嘱见证人应当是能够理解遗嘱的内容、懂得遗嘱所有文字的人:
(三)遗嘱见证人应当是与遗产没有利害关系的人。
同时具备上面三方面的条件的公民,就可以作为遗嘱见证人对遗嘱人所立遗嘱进行见证。
33、遗嘱人立有数份遗嘱,以哪一份遗嘱为准?
答:我国继承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二条规定:“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34、继承人应当以何种形式表示放弃继承权?
答:放弃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放弃对被继承人的遗产依法所享有的继承权利的意思表示。
继承人放弃有两种情况,即法定继承人放弃继承和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依照继承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在放弃继承权时应当以一定的方式作出表示。放弃继承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只要继承人按照一定的方式明确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就具有法律效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七条之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或被继承人原所在单位,或者其他有关组织作出表示,也可以用口头方式表示。但用口头方式表示的,必须在有合法见证人的情况下,对其他继承人表示自己放弃继承的态度。
35、收养人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答: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
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
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36、水资源属于公民个人所有吗?
答:不是,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水法》第三条规定:“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水资源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和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管理的水库中的水,归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
37、劳动合同的期限有哪几种?
答:劳动合同的期限可以分为三种: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一定工作任务的完成为期限。
(一)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双方约定了终止期限的合同。该类合同到期后,若双方未续签合同,则双方间的劳动关系即自动解除;
(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不约定终止日期的劳动合同。亦称之长期合同、永久合同,除了出现法定和合同约定的情形,如劳动者由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不能胜任工作等,一般单位不得解除合同;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这类合同被有些人也称之为临时合同。
38、哪些劳动合同是无效的?
答:《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是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39、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缴纳押金吗?
答: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即不得要求劳动者缴纳押金。用人单位若有违反,劳动行政部门应责令限期退还;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0、用人单位可以扣押劳动者的身份证、档案吗?
答: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
用人单位扣押的,劳动行政部门应责令限期归还,并可以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用人单位处罚。
4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自愿就可以约定违约金吗?
答:根据我国现行《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两种情形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违约责任:
(一)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二)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与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除上述二种情形外,即使劳动者自愿也不能约定违约责
42、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该怎么办?
答:对拖欠工资的,劳动者由以下救济途径:
(一)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二)寻求有关部门帮助。譬如寻求工会帮助,由工会出面与用人单位沟通;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三)申请劳动仲裁。须注意的是:提交劳动仲裁的时效为一年,不能超过此时效的规定;
(四)通过法院来索要工资。这一般需要经过劳动仲裁前置程序,即劳动争议发生后,只有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才可以向法院起诉,但有两种情况除外,一是劳动者手中有用人单位出具的工资欠条,则劳动者可以直接起诉,二是用人单位若拖欠工资,劳动者还可以申请支付令;
(五)劳动者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六)劳动者可以选择解除合同并索要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43、当前我国的劳动法律对试用期是如何规定的?
答: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以及非全日制用工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44、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为多久?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该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前述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前述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45、农民工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吗?用人单位没给办工伤保险怎么办?
答:只要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应当为其劳动者办理工伤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即农民工也应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则发生工伤事故后,用人单位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给予受工伤的员工以工伤赔偿。
46、哪些情形属于工伤,哪些不属于工伤?
答: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同时,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二)醉酒导致伤亡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47、根据土地用途土地可分为哪几类?
答:国家根据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48、如果发生土地权争议,应如何处理?
答: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49、基本农田保护制度有哪些具体规定?
答:国家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下列耕地应当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严格管理:(一)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内的耕地;(二)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三)蔬菜生产基地;(四)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五)国务院规定应当划人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其他耕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基本农田应当占本行政区域内耕地的百分之八十以上。
基本农田保护区以乡(镇)为单位进行划区定界,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50、土地征收应履行哪些程序?
答:(一)应由县或市级国土资源局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范围内发布征地通告,告知征地范围、面积、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安置途径以及征地用途等;通告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者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二)征询村民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记录在案;
(三)进行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
(四)拟定建设用地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应地方案,并向有批准权的机关报批;
(五)在被征地所在村进行征用土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并听取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不同意见,必要时举行听证会;
(六)将公告后的土地补偿、安置方案,连同被征地人的意见及采纳情况报市、县人民政府审批;
(七)市、县政府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后,并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并交由市、县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八)被征地人持土地权属证书到指定地点办理征地补偿手续;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应当在征用土地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土地承包合同)到指定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
(九)实施补偿安置方案和交付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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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征地补偿有哪些法律规定?
答: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上述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52、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如何审批?
答: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依法办理农用地转批手续。
53、哪些情形,可以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54、非法占用耕地应负哪些法律责任?
答: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55、商品房预售要具备哪些条件?
答: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
56、商品房现售应符合哪些条件?
答: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六)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57、《农村土地承包法》中的农村土地通常是指哪些土地?
答: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其中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主要包括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四荒地”。
58、农村土地承包后所有权是否变化?能否买卖?
答:国家依法保护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
59、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仅限于家庭承包经营方式吗?
答: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二是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的承包。因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不限于家庭承包经营方式。
60、农村土地应该由谁来发包?
答: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发包;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发包;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由使用该农村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发包。
61、作为农村土地的发包方应承担哪些义务?
答:(一)维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二)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三)依照承包合同约定为承包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四)执行县、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62、农村土地承包应当按照哪些程序进行?
答: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九条之规定,土地承包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
(二)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
(三)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
(四)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
(五)签订承包合同。
63、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一般包括哪些条款?
答:(一)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
(二)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三)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承包土地的用途;
(五)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六)违约责任。
64、承包期内,发包方可以任意调整承包地吗?
答:不可以。《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对承包期内的调整作了一定限制:“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严重损毁承包地等特殊情形对个别农民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需要适当调整的,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承包合同中约定不得调整的,按照其约定。”
65、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要求是什么?
答: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承包方。承包方有权自主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即是说,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必须建立在农户自愿的基础上,在承包期内,农户对承包的土地有自主的使用权、收益权和流转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农户流转土地,也不得阻碍农户依法流转土地。
66、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收益归谁享有?
答: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转包费、租金、转让费等,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流转的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缴。”
67、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应当遵循哪些原则?
答:(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
(三)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
(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68、农村土地可以发包给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承包吗?
答:可以的。但需注意下列事项: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发包方应当对承包方的资信情况和经营能力进行审查后,再签订承包合同。
69、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有何争议解决途径?
答: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70、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进行抵押或者抵债么?
答:不可以。承包方以其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抵押或者抵偿债务的,应当认定无效。对因此造成的损失,当事人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71、在以公开协商等其他方式承包的情况下,发包方就同一土地签订两个以上承包合同,当事人均主张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如何处理?
答:应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已经依法登记的承包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二)均未依法登记的,生效在先合同的承包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三)依前两项规定无法确定的,已经根据承包合同合法占有使用承包地的人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但在争议发生后一方强行先占承包地的行为和事实,不得作为确定土的依据。
72、耕地、草地、林地的承包期分别是多少年?
答: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73、以拍卖的方式把耕地发包给一个人的做法合法吗?
答:耕地的承包应该采取家庭承包形式,由全体村民协商确定,不宜用拍卖的形式承包给某一个人。(1)按照规定统一组织承包时,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平等地行使承包土地的权利,也可以自愿放弃承包土地的权利;土地承包应经过民主协商,公平合理地确定承包方式;承包方案应当依法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⑵招标、拍卖、公开协商方式。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一般只适用于不宜采取家庭承包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
74、本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承包土地经营的期限是多长?
答:关于土地承包经营的期限,法律有明确的规定:(1)我国的《土地管理法》第14条规定,农民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土地承包经营的期限是三十年。这是针对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规定,但是该条并没有针对不同土地类型规定不同的承包经营期限。(2)《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对土地承包经营的期限做了更明确的规定,其第20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75、承包方自愿将承包土地交回发包方后,能否在承包期内再次要求承包土地?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可以自愿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自愿交回承包地的,应当提前半年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承包方在承包期内交回承包地的,在承包期内不得再要求承包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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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承包人到小城镇落户后,原承包的土地被征收,原承包人是否有权获得征地补偿款?
答: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方的耕地和草地。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77、私自调换的承包地是否能再调回?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7条规定:
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4条规定:
承包方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包方仅以该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未报其备案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78、征收林地的补偿标准如何确定?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规定: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据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省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79、哪些人可以申请农村宅基地?
答:《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由此看出可以申请农村宅基地的人通常情况下只能为农村村民。农村村民专指本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如果非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者是城镇居民,则一般是不允许申请宅基地的。
农村村民在出卖、出租或者赠与房屋后,还可否再申请宅基地?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或者赠与房屋后,不可以再申请宅基地。《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农村村民出卖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80、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时效期多长?自何时起算?
答: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81、申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答:申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四项条件:
(一)申请人与纠纷有直接的利害关系;
(二)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三)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82、什么是仲裁?仲裁主要解决哪些问题?
答:仲裁,又称公断,是指纠纷双方在纠纷发生前或者发生后,达成仲裁协议或者根据法律规定,自愿将纠纷交给第三人做出裁决的一种纠纷解决机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但婚姻、收养、抚养、继承纠纷以及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不能仲裁。
83、没有仲裁协议能否申请仲裁?仲裁实行二审制吗?
答: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84、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放任动物恐吓他人以及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行为应如何处罚?
答: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驱使动物伤害他人,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动物”,不是狭义的家养小宠物,而是广义的所有能够人工饲养的动物,如马、牛、猪、羊等牲畜,鸡、鸭、鹅等家禽以及鸟等各种飞禽。
85、对侵犯人身权利六项行为应如何处罚?
答: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86、散布谣言、谎报警情、乱打110、119等行为应如何处罚?
答:《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87、如何处理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的行为?
答:《婚姻法》总则中规定,禁止家庭暴力,禁止虐待家庭成员。家庭暴力的受害人,可以通过以下方法和途径请求处理:
(l)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⑵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
⑶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⑷对实施家庭暴力构成犯罪的,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88、暴力抗法、妨害公务的行为应如何处罚?
答:《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规定了对暴力抗法、妨害公务行为的处罚,即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89、什么是信访?
答:《信访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采用前款规定的形式,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称信访人。”
90、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要注意哪些问题?
答:(一)信访事项的提出,是一种程序性的行为。程序性行为在法律性质上具有双重性,即信访人权利义务的统一。(二)《信访条例》提倡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等书面形式提出信访事项。(三)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不得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四)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应当遵守信访秩序。走访形式信访,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应当向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提出;不得暴力信访。
91、信访人违反有关规定有什么责任?
答:信访人的责任是指信访人违反《信访条例》规定,扰乱信访工作秩序,诬告陷害他人而应负的法律责任。
具体说来,对于信访人的违法责任,即违反《信访条例》第十八条、第二十条规定的,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应当对信访人进行劝阻、批评或者教育。经劝阻、批评和教育无效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训诫或者制止;违反集会游行示威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必要的现场处置措施、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2、《信访条例》对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作了哪些规定?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信访人应如何处理?
答:《信访条例》规定:(1)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应当向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提出,并到这些机关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信访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得向受理、办理机关的上级机关再提出同一信访事项。(2)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的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信访人,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应当对信访人进行劝阻、批评或者教育。经劝阻、批评和教育无效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训诫或者制止;违反集会游行示威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必要的现场处置措施、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3、《信访条例》是如何规定信访秩序的?
答:《信访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周围、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或者堵塞、阻断交通的;
(二)携带危险物品、管理器具的;
(三)侮辱、殴打、威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
(四)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的;
(五)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或者以信访为名借机敛财的;
(六)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国家和公共安全的其他行为。
94、针对农村信访的常见问题,信访人应当向哪个机构提出?
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农村信访的主要问题,我们对有关机关及其信访职责作简单介绍:(1)涉及超生、早育、计划生育中违法乱纪,结扎后遗症等问题,应找乡镇或街道计划生育办公室,问题较严重的,也可直接找县(市、区)计划生育局(委)。(2)涉及到农村经济和土地调整等农村政策问题,应找县(市、区)农委。(3)征占地补偿问题,应找县(市、区)土地局。⑷涉及到水库移民安置等问题,应找问题发生地的县(市、区)水利局。⑸涉及盲聋哑人、残疾人员就业安置等问题,应找县(市、区)残联。⑹涉及军烈属、残废军人、复退军人要求优抚安置、补发证件,要求解决生活困难等问题,应找县(市、区)残联。(7)涉及军烈属、残废军人、复退军人要求优抚安置、补发证件,要求解决生活困难等问题,应找县(市、区)民政局。应找县(市、区)教育局以及教育局下属的招生办公室。(8)涉及到公办、民办教师问题,学籍处理,招生,大专毕业分配等问题。(9)涉及到城镇房屋管理和私房改造等问题,应找县(市、区)房地局。(10)涉及到拆迁回迁、城镇建设、环境污染等问题,应找县(市、区)城建环保局。(11)涉及到医疗事故等问题,应找县(市、区)卫生局或事故发生地卫生局。(12)涉及到劳保工资、劳动福利、公伤争议、劳动就业问题,农村的(包括县城),找县劳动局;城市的,如果本单位处理不了,可找本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直至区、市劳动局。(13)反映的问题涉及好几个部门,或者问题不好归口,无口可归,以及重大疑难的问题,可直接向县(市、区)信访办投诉或面谈。
95、利用信用卡的透支功能而恶意透支的,应如何定罪?
答:对使用信用卡而恶意透支者的定罪,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行为人必须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单位;(二)在主观上必须是故意的;(三)透支行为不是善意而是恶意的透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期限或者规定限额透支,并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四)恶意透支金额应达到“数额较大”;符合以上条件即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透过使用伪造或者作废的信用卡,冒用他人信用卡或者恶意透支的方法进行诈骗,数额较大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的规定,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或者没收财产。
96、什么是高利贷?放高利贷是犯罪吗?
答:高利贷是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民法通则》规定,利息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息4倍就属于高利贷。一般情况下放高利贷不是犯罪,但是,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时,根据《刑法》第_百七十五条的规定,就构成了高利转贷罪。
97、参与地下六合彩。活动是犯罪吗?
答:“六合彩”是由香港赛马会经营的一种以奖券的形式、仅限在香港公开、合法发行的公众博彩活动,香港政府和香港赛马会从来没有于香港以外地区开设投注业务,亦没有委托任何人或组织进行相关业务。因此,中国大陆所有以“香港六合彩”、“香港赛马会”、“香港马会”或类似名目进行的六合彩活动,均为假冒。因此在大陆习惯被称为“地下六合彩”。“地下六合彩”活动被视为当前中国影响最大、危害最严重的赌博活动之一。对涉及金额过大的码民及庄家按照具体犯罪情节以赌博罪或非法经营罪论处。
98、自选商场为查找丢失的物品,能否对顾客进行搜身检查?
答:自选商场为查找丢失的物品,是否能对顾客进行搜身检查,涉及公民的人身权利的问题。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的规定,非法搜查罪,是指对他人的身体或者住宅进行搜查的行为。自选商场属于一般的公司、企业,没有对顾客进行搜查的权利。如果违反法律规定,非法对顾客进行搜身检查,其行为构成非法搜查罪。但对于情节显著经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99、占有他人遗忘物拒不退还,是否构成犯罪?
答:构成侵占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的规定,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为他人保管的财物或者他人遗忘物、埋藏物占为已有,数额较大且拒不交还的行为。侵占罪所侵犯的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其侵占的对象,可以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侵占的财物除他人的遗忘物外,还包括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和发掘的埋藏物。
100、构成重婚罪的条件如何掌握?
答: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而重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重婚罪包括两种重婚行为,一种是“有配偶而重婚”是指已经结婚的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结婚。第二种是“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是指没有配偶的人,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仍然与之结婚。本条所规定的“结婚”既包括骗取合法手续登记结婚,又包括虽未登记结婚,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有配偶而又结婚,或者是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无论是骗取合法手续登记结婚,还是未登记结婚,只要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均构成重婚罪。对犯重婚罪,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看过“常用法律知识100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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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小学生年龄小、知识水平有限的特点,应将一些浅显易懂、应知应会的安全知识传授给他们,小学生应知安全知识你知道多少呢?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小学生应知安全知识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1)认识了解电源总开关,学会在紧急情况下关断总电源。
2)不用手或导电物(如铁丝、钉子、别针等金属制品)去接触、探试电源插座内部。
3)不用湿手触摸电器,不用湿布擦拭电器。
4)电器使用完毕后应拔掉电源插头;插拔电源插头时不要用力拉拽电线,以防止电线的绝缘层受损造成触电;电线的绝缘皮剥落,要及时更换新线或者用绝缘胶布包好。
5)发现有人触电要设法及时关断电源;或者用干燥的木棍等物将触电者与带电的电器分开,不要用手去直接救人;年龄小的同学遇到这种情况,应呼喊成年人相助,不要自己处理,以防触电。
6)不随意拆卸、安装电源线路、插座、插头等。哪怕安装灯泡等简单的事情,也要先关断电源,并在家长的指导下进行。
7)使用中发现电器有冒烟、冒火花、发出焦糊的异味等情况,应立即关掉电源开关,停止使用。
8) 睡觉前或离家时切断电器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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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国门我们一个人代表的就是一个国家,所以我们都是要做好的自己的。下面读文网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国际礼仪知识100点,希望能够帮到你哦!
一、形象礼仪
个人形象是个人教养和品味的体现,也是个人精神风貌和生活态度的反映。在国际交往中,注重个人形象是对交往对象的尊重,也良好地展现了所属国家、城市、民族的形象。
仪容
1、 仪容整洁,与人交流时注意保持口气清新。
2、 女士参加涉外活动宜化淡妆,不宜当众化妆或补妆。
3、 在涉外交往中,如因语言障碍无法交流,善意的微笑能迅速缩短彼此间的心理距离。
握手
4、 握手时,应面含笑意,起身站立。一般应由握手双方中身份为尊的一方先伸手。
交换名片
5、 递送名片时应正面面对递送对象,尽可能双手递送,名片上的文字应朝向对方,如对方是外国人,应将外文字面向上。
6、 收到名片应仔细阅读,再放入名片夹或摆放在会谈桌面,以便使用。不应将名片随意扔在桌面或放入后裤兜。
介绍
7、 自我介绍时要简明扼要,说明自己的姓名、职务等几项主要信息,让对方有回应的时间和余地。
8、 经人介绍时,一般应将职位低的介绍给职位高的,将资历浅的介绍给资历深的,将年少的介绍给年长的,将男士介绍给女士。
仪态举止
9、 走路时脚步要轻快,脚不要拖着地走;手不要插在口袋里,应将手放在看得见的地方,站着的时候放在身体两旁,坐着的时候放在膝盖上。
10、 女性在站立、就坐、下蹲时,尽量不将两腿分开。男性也不宜当众将自己的腿分得过大。坐时避免腿、脚的颤抖以及晃动;翘二郎腿时不将脚尖朝向对方。
11、 多人一起行走时,不应排成横队,不勾肩搭背。
交谈
12、 与人交流时注意自己的眼神与手势,应平视对方的眼睛,而不是身体的其他部位,不指手画脚、指指点点。
13、 如需要打喷嚏或咳嗽,尽量用手遮挡嘴巴,不要用袖子、衬衫或手背擦鼻子。
14、 在公共场合与外国人交谈时,尽量压低音量,只要对方可以听清楚即可。
二、着装礼仪
着装不仅体现个人的审美品位,也充分反映了其个人修养。在涉外交往中,要衣着得法、得体而应景。穿戴服饰要根据时间、地点、场合进行搭配,场合决定了着装的风格。注重国际上约定俗成的着装规则,并让自己的服饰风格与环境保持和谐。
15、 出席正式、隆重、严肃的会议或特别意义的典礼时,男士应着礼服或深色西装、女士应着旗袍或裙装;
16、 非正式场合时,可着各式便服,如休闲外衣、夹克、衬衣、T恤衫、连衣裙、针织装等,穿西装可不系领带,如内着衬衫,第一粒纽扣要解开。
男士西装
17、 衣着的颜色大致以不超过三种颜色为首要原则。
18、 要配好衬衫。避免着休闲衬衫,衬衫的领子要挺括并系上扣子,衬衫的 下摆要塞在裤子里。
19、 凡是正规场合,穿西装都应系领带。系领带时,衬衫的第一个纽扣要扣好。领带的长度以站立时其下端触及腰带为宜。领带夹一般在第四、五个纽扣之间。穿着羊毛衫时,领带应放在羊毛衫内。
20、 西装袖子的长度以达到半腕为宜,西装里面衬衫的袖长应比西装袖子长出1~2公分。西装的袖口和裤边都不能卷起。
21、 西装的衣袋和裤袋里不宜放太多的东西,显得鼓鼓囊囊,也不宜把双手随意插入衣袋或裤袋里。
22、 穿西装一定要穿皮鞋,一般穿黑色或棕色皮鞋。出席正式场合,最好穿系带皮鞋。皮鞋要上油擦亮,不能蒙满灰尘。
23、 应穿与裤子、鞋子同类颜色或较深颜色的袜子。
女士着装
24、 正式场合一般穿着西服裙装,裙子长度以过膝为宜。如着裤装,要注意西裤长度要适合,最好是长及鞋面,面料要有一定的垂感,款式以直筒或者小喇叭形为宜。
25、 袜口在站立、行走或就座时都不宜外露。
26、 不穿上面有过多装饰品和复杂层次的服装,尽量选择经典款式、基本颜色、精良做工的简单服饰。
27、 注重不同场合的搭配适宜。和职场有关的活动,尽量不让自己看上去太随意和无约束;在高档场合中,穿上一件经典的黑色小礼服,配上珍珠项链,拿上一款精致小手包,穿上一双经典的高跟鞋,就是优雅的着装了。
28、 佩戴饰品时要注意主次分明,最好不超过三件。
三、餐饮礼仪
餐桌礼仪在涉外礼仪中是非常重要的部分,在商业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良好的餐桌礼仪是展现一个人品格的最好方式。
中餐
29、 用筷子时,一旦夹上食物,应立即放入口中,不应停留时间过长。
30、 夹菜时,筷子不可在盘子里乱搅,也不要把筷子伸到离自己太远的菜盘里,应养成使用公筷的习惯。
31、 使用汤勺时,筷子需整齐放在桌上。不要伏在桌上就着碗吃饭。
32、 用餐时嘴中不宜发出过大的声音。不将骨头、刺和任何嚼过的食品直接吐在桌上,而是用手从嘴中将其取出,放在自己的盘子或专门的器皿中。
33、 不把自己认为最好的菜夹到外宾碗里,以免引起反感。
34、 不以野味或山禽走兽来招待外宾。
西餐
35、 餐布及时打开放在大腿上,不塞进衣服领口里;离开餐桌时,不把餐布丢在椅子上,尽可能折叠一下,并把脏的部分折到里面,放在盘子的左侧。
36、 食物通常从左侧上,饮品从右侧上,同时盘子也是从右侧开始清理,孩子的座位要远离服务员上菜的位置,以免发生危险。
37、 进餐时,不应手持刀叉比划着与人说话,嘴里有食物时不要讲话。
38、 用餐时胳膊肘离开餐桌,避免越过菜盘来取自己喜欢吃的菜。
39、 遵从西餐中的喝汤习惯,使用汤匙由内往外舀。汤很烫时,切不可对着热汤吹气,可将汤倒入碗里用汤匙慢慢地舀,等汤降温后,再一口一口地喝。
40、 喝饮料时要慢喝快咽,避免在嘴里迂回发出声响。
41、 有事要离开餐桌时,应向在座的每一位表示歉意,离开时,要把椅子放好,以方便其他人通过。
42、 饭后要对准备食物或者订餐的人表示感谢。
饮酒
43、 喝每一种酒,都应根据其适宜的饮用温度及方式,选择与之相对应的酒杯。一般红葡萄酒用郁金香型高脚杯,白葡萄酒用小号郁金香型高脚杯,香槟酒用长身酒杯,白兰地用梨形矮脚杯。
44、 在敬酒与人碰杯时,自己的杯身比对方略低表示对对方的尊重。
45、 向离得较远的客人敬酒,可用举杯、点头和微笑的方式进行。
46、 喝酒时不能吸着喝,也不能猛烈摇晃杯子,而要倾斜酒杯一口口啜饮,避免一饮而尽。
47、 在涉外交往中不宜劝酒,切忌饮酒过量。
48、 喝葡萄酒时不过多地向对方劝酒,一顿饭最多敬三次;不宜走到正在吃饭的人面前敬酒,以影响他人用餐。
咖啡
49、 给咖啡加糖时,如果是砂糖,可用咖啡勺舀取,直接加入杯内;如是方糖,则先用糖夹子把方糖夹到咖啡碟的近身一侧,再用咖啡勺把方糖加到杯子里。
50、 用咖啡勺把咖啡搅匀以后,应把咖啡勺放在碟子上,不宜将汤匙留在杯子里端起杯子喝咖啡,不使用咖啡勺喝咖啡。
51、 一般来说,喝咖啡时仅仅只需端起杯子。将碟子一起端起来或用手托住杯底喝咖啡的做法都是失礼的。
其它
52、 用自助餐或冷餐时,应按顺序排队取食,并尽快选择。每次取食不必太多,可多次取食。
53、 用餐时对服务员要表示友好,多说“谢谢”。
54、 在快餐店用餐后应及时清理垃圾,保持桌面干净。
四、旅行礼仪
“干干净净、安安静静、有礼貌不抱怨”是世界最佳游客的标准。出境旅游实质上是一种文化碰撞,旅游者应当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
旅途中
55、 乘坐火车或飞机出行时,避免在过道等中心位置堆放行李,以免阻塞交通。
56、 不在飞机降落滑行时站立起来整理行李。
57、 在问询处、候车室或购票窗口,自觉排队,并与前面旅客保持一定距离。
58、 在人流行进途中,不突然停在路中间,阻挡后面的行人。如确有需要停留,应移步路侧。
59、 乘坐电梯时,如电梯门即将关闭,但还有人没进来,先进入电梯的人应帮助他人将门把住,等后面的人进来。
60、 在电梯内,应面向电梯门站立,不面对他人的脸。
游览参观
61、 维护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和口香糖,不乱扔废弃物,不在禁烟场所吸烟。
62、 保护文物古迹。不在文物古迹上涂刻,不攀爬触摸文物,拍照摄像遵守规定。
63、 尊重别人权利。不强行和外宾合影,不对着别人打喷嚏,不长期占用公共设施,尊重各民族宗教习俗。
64、 保护生态环境。不踩踏绿地,不摘折花木和果实,不追捉、投打、乱喂动物。
65、 爱惜公共设施,不损坏公用设施。
66、 讲究以礼待人。衣着整洁得体,不在公共场所袒胸赤膊;礼让老幼病残,礼让女士;不讲粗话。
观看演出
67、 打扮文雅大方,着装不宜过于随便。
68、 提前进场就坐。演出一旦开始,便不再进场寻找座位,在演出期间也不应提前退场。
69、 不制造噪音。交谈、走动、吃东西、打电话、手机乱响,都是有碍演出效果的。
70、 不进行拍照、录像等有可能侵犯演出方权利和影响观众欣赏的活动。
71、 尊重演员劳动。不在观看演出时乱喊乱叫,乱鼓掌乱跺脚,乱扔垃圾等。
72、 把握鼓掌时机。欣赏交响乐作品或组曲时,不在乐章之间鼓掌,待每个节目或曲目结束后,再报以掌声。在最后一个节目结束总谢幕时,观众应全体起立,报以热烈掌声,待全体艺术家谢幕退场后,再离开座位,并按顺序退场。
购物
73、 不乱动乱摸商品,不乱拆商品包装。
74、 使用大额现钞会带来诸多不便。除向服务人员给付小费或购买小件物品外,最好用信用卡或借记卡支付。
75、 购物前,应先了解旅客出入海关携带商品的数量规定,以免被追加关税或被罚收。
住宿
76、 保持肃静被视为酒店的基本规矩。住宿时,即使呆在自己的房间里,也应尽量压低音量减少喧闹,尤其是带小孩的家庭,不应把电视的音量开得过大,并避免小孩在地板上蹦跳发出很大声音或者在走廊里大声喊叫。
77、 在酒店,对于遇到的人都应以礼相待,主动示意问好或回应对方问好。
78、 在酒店住宿,不带走公物,也不留下私物。
79、 及时了解当地的餐厅和酒店的小费习惯,入乡随俗,给服务人员适当的小费,也能赢得尊重和良好的服务。
五、部分国家和地区的习俗礼仪
阿拉伯诸国
80、 阿拉伯诸国的居民大部分信奉伊斯兰教。在一天之内会祈祷数次,忌喝酒,忌食猪肉、狗肉、虾、蟹等海味、动物内脏(除肝外)或鳝鱼、甲鱼等。
81、 与阿拉伯人交往时,男士不要主动和妇女攀谈或握手,不可谈论宗教纠纷、中东政局及男女关系。
日本
82、 日本人主要信奉神道教和佛教。日本人互致问候时多脱帽鞠躬,表示诚恳、可亲。初次见面,向对方鞠躬90度,而不一定握手。赠送礼品时,一般不选用太昂贵的礼品,以免他们为此而误认为你的身份比他们高。日本人不喜欢紫色,忌讳绿色、忌荷花图案、忌 “9”、“4”等数字。
83、 日本人用筷子很讲究,有“忌八筷”的习俗,即不能舔筷、迷筷、移筷、扭筷、剔筷、插筷、跨筷、掏筷。
泰国
84、 泰国人多信奉佛教。朋友相见,双手合十、互致问候;晚辈向长辈行礼时,双手合十举过前额,长辈也要合十回礼;年纪大或地位高的人还礼时,双手不必高过前胸。行合十礼时双手举得越高,表示尊重程度越高。
85、 泰国人非常重视头部,认为头颅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用手触摸泰国人的头部被认为是极大的侮辱。
印度
86、 印度人大多信奉印度教,其次为伊斯兰教、基督教、锡克教。一般用右手拿食物、礼品和敬茶,不用左手,也不用双手。喜欢分餐进食,不喜欢吃大荤,吃素食的人较多,不吃菇类、笋类、木耳。信奉印度教和锡克教的人,忌吃牛肉;信奉伊斯兰教的人,忌吃猪肉,一般不喝酒。
87、 印度人一般用摇头表示赞同,用点头表示不同意,用手抓耳朵表示自责。
德国
88、 德国人约一半信奉基督教,一半信奉天主教。
89、 德国人纪律严明,讲究信誉,爱好音乐,时间观念强。在德国,男子在宴会上要坐在妇女和地位高的人的左侧,女士离开和返回饭桌时,男子要站起来以示礼貌。在德国,蔷薇专用于悼亡,不可以随便送人。服饰和其它商品包装上忌用纳粹标志。
法国
90、 法国人大多数信奉天主教。法国是世界上最早公开行亲吻礼的国家,也是使用亲吻礼频率最高的国家。法国人对衣着比较讲究,尤其是在正式场合。
91、 送鲜花给法国人是很好的礼物,但要注意慎送红玫瑰花,因为那是表示爱的信息。一般不送香水或化妆品给恋人、亲属之外的女人。
美国
92、 美国人约一半信奉基督教和天主教,其余信奉犹太教、东正教、佛教等。
93、 美国人一般性情开朗、乐于交际、不拘礼节。握手的时候习惯握得紧,眼要正视对方,微弓身,认为这样才算是礼貌的举止。当着美国人的面想抽烟,必须问对方是否介意,不能随心所欲。美国人忌讳别人冲他伸舌头,认为这种举止是污辱人的动作;像多数西方国家的人一样,美国人忌讳数字“13”和“星期五”。
巴西
94、 巴西人多数信奉天主教。在社交场合通常都以拥抱或者亲吻作为见面礼节。只有在十分正式的活动中,他们才相互握手为礼。
95、 与巴西人打交道,不宜向其赠送手帕;英美人所采用的表示“OK”的手势,在巴西人看来是不雅的。此外,巴西人认为8月13日是不太吉祥的一天,应避免在这天和他们邀约。
澳大利亚
96、 澳大利亚人绝大部分信奉基督教,其余信奉犹太教、佛教和伊斯兰教等。澳大利亚是一个由移民所组成的多元国家,其居民以英国和爱尔兰人的后裔占绝大多数。因此,澳大利亚在习俗礼仪方面与西欧、北美有些接近。
97、 澳大利亚人见面时喜欢热烈握手,称呼名字。澳大利亚人时间观念强,赴约准时并珍惜时间。澳大利亚的基督教徒有“周日做礼拜”的习惯,应避免在这天和他们邀约。
新西兰
98、 新西兰人大多数信奉基督教新教和天主教。
99、 新西兰人在社交场合与客人相见时,一般惯用握手行礼;和妇女相见时,要等对方伸出手再施握手礼。他们也行鞠躬礼,不过鞠躬方式独具一格,要抬头挺胸地鞠躬。
100、 新西兰的毛利人会见客人的最高礼节是“碰鼻礼”,碰鼻子的次数越多,时间越长,礼就越重。新西兰的毛利人,对有人给他们照相是极为反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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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授非公党建知识,促进企业和谐发展是当今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那么你对非公党建知识了解多少呢?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非公党建知识竞赛题库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一、单项选择题。
1、一般情况下,党员超过( A )的基层单位,可以建立党的基层委员会?
A、l00 人 B、50 人 C、80 人 D、150 人 2
2、成立党支部必须有正式党员几人( A )
A、3 人以上 B、7 人 C、5 人以上
3、党的根本宗旨是( A )?
A、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B、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C、壮大党员队伍。
D、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企业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是( C)。
A、5 年 B、4 年 C、3 年 D、2 年
5、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从( B )算起。
A、从递交入党申请书之日算起。B、从支部大会通过他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
C、从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D、从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之日算起。
6、党员的党龄从(A )算起。
A、从支部大会通过他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B、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C、从递交入党申请书之日算起。D、从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之日算起。
7、基层组织召开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的差额比例与委员候选人的差额比例是( A )。
A、多于应选人数的 20%;应选人数的 20%。B、多于应选人数的 30%;应选人数的 30%。
C、多于应选人数的 40%;应选人数的 40%。D、多于应选人数的 50%;应选人数的 50%。
8、党支部公示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反映问题的方式及其它内容,时间一般为( B ) A、10 天;B、7 天;C、5 天。
9、预备党员除了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C ),其余权利同正式党员一样。
A、监督权;B、申诉权;C、被选举权。
10、培养联系人应该把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记录在《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上,培养联系 人应该多长时间记录一次?( A )
A、每季度记录一次;B、每半年记录一次;C、每一年记录一次。
二、多项选择题。
1、根据党章规定,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出现(ABC)情况的,被认为是自行脱党。
A、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B、不缴纳党费;C、不做党分配的工作;D、不服从党的领导。
2、新时期党支部进行党员管理必须遵循那些基本原则,(ABCD)?
A、坚持从严治党的原则;
B、坚持注重实际效果的原则;
C、坚持教育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D、坚持制度规范的原则;
3、按照党章规定和现代化建设的要求,党支部进行党员管理的基本任务主要是:(ABCD)
A、引导党员严格履行义务,保障党员充分行使权利;
B、组织党员参加党的活动;
C、严格党员组织关系和党籍管理;
D、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保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
4、党员教育的基本内容包括:
A、思想理论教育;B、党性教育;C、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教育;D、科学技术文化教育。
5、对于党员人数少,暂时不具备单独组建党组织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要以开发区(园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专业市场、商业街区、商务楼宇等为单位,组建(A),或依托行业协会(商会)、个体私营企业协会和龙头企业、专业经济合作组织组建(C)。
A、区域性党组织;B联合支部
C、行业性党组织;D、独立支部
三、简答题。
1、同志在全国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指出:要抓好“两个覆盖”,发挥“两个作用”,加强“两支队伍”,请问分别指的是什么?
答:两个覆盖是指:党的组织覆盖和党的工作覆盖
两个作用是指:党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党的政治引领作用
两支队伍是指:党组织书记和党建工作指导员
2、2015年,铜川市委在非公企业党组织广泛开展“五送三规范三培养”活动,推进非公企业党组织的规范化建设,请问什么是“五送三规范三培养”?
答: 五送:(1)、送党旗党徽;(2)、送学习资料;(3)、送制度挂图;(4)、送活动设备;(5)、送服务保障活动
三规范:(1)、按照务实管用、富有活力的原则,在全市非公企业建立统一规范的工作制度(统一规范的工作制度);(2)、按照党章和其他有关规定,规范非公企业党组织的组建、调整及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程序(规范的工作程序);(3)、按照美观与实用兼备、思想性与政治性兼容的原则,建立统一规范的党员活动室。(规范的党员活动室)
三培养:(1)、培养一支高素质的党建指导员队;(2)、培养一支高素质的党支部书记队伍;(3)、培养一支高素质的党务工作者队伍。
3、广泛在企业开展的党员“三亮三比三评”活动,具体是指什么?
三亮: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
三比:比技能、比作风、比业绩;
三评:群众评议、党员互评、领导点评。
4、我们常说的使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实现“双强六好”具体是指什么?
双强:党建强、发展强;
六好:生产经营好、企业文化好、劳动关系好、党组织班子好、党员队伍好、社会评价好
5、为了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要求党员活动室达到“六有”标准,具体是什么?
六有: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书报、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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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降低人员流失、提供优质服务和竞争的需要,强化了酒店中管理知识是必要的,那么你对酒店管理知识了解多少呢?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酒店管理知识100问的内容,提供给大家参考和了解,希望大家喜欢!
51、行李部送客人进房时,房间尚未整理或有行李,怎么办?
答:马上关上房门;向客人致歉,请客人稍等;立即到总台为客人调换房间;引领客人到新房间,再次向客人致歉。
52、客人登记入住时房间尚未清洁,他表示可先入住再清洁,怎么办?
答:向客人表示歉意,有礼貌地向客人说明未清洁的原因;建议客人在大堂咖啡厅等候,也可请客人先用餐或外出活动,客人的行李由行李员妥善寄存;通知客房部立即清洁,告诉客人所需的时间;还可建议客人改换其它类型的客房。
53、房客要求告之保密房客或重要客人的房号,怎么办?
答:问清访客姓名、单位、与住客的关系及何事来访。到后台拨通电话,询问住客是不时愿意见。如是重要客人,应与随从联系;客人若不愿见,应委婉地劝离访客;如访客举动异常,应立即报告保安部。
54、收到客人的邮件,怎么办?
答:核查客人是否有留言,如有,按客人交待的办理;如没有,对特快专递,急件应转寄下一站或客人家中,或立即退件;对于平信则可暂存一段时间,每天检查是否有此客入住;若在一段时期内无此客人入住,则办退件手续。
55、电话中对方声音太小听不清,怎么办?
答:礼貌地对客人说:“对不起,请您大声一点好吗?”如果还是听不懂,可请客人重新挂一次或换一部电话再挂。
56、客人打电话找总经理或部门经理,怎么办?
答:如在上班时间,可转总经理秘书。部门经理的电话则直接接转;若是下班时间或休息日,须问清来电者的姓名,所在地,所在单位;及时联络总经理或部门经理,将来者的情况告之,征求其意见。如同意接听,则将电话号码告诉来电者,否则,委婉地告诉来电者联系不到;如一时联络不到, 可请来电者留言或留下姓名和电话号码,待联络到总经理或部门经理后,将详情告之。
57、客人结账后想在房间内挂外线电话,怎么办?
答:由于客人已结账,应请客人到商务中心挂发;如果客人坚持在房内挂,须报大堂副理,经批准后方可为客人开通电话;挂历发后,及时关机。
58、发现客人在房内使用电器时,怎么办?
答:客房服务员应礼貌地向客人说明在房内使用电器的不安全因素;如客人需在房内用餐,告诉客人酒店有关餐服务;及时将这情况报大堂副理及保安部。
59、总台通知某房结账,服务员需尽快查房,但客人仍在房内并挂“请勿打扰”牌,怎么办?
答:将此情况报总台;注意该房情况,客人出来后及时查房;注意:即使通知某房结账,但该房如果挂“请勿打扰”牌,仍不能入内打扰客人。
60、遇有住客不愿见访客时,怎么办?
答:礼貌地向访客说明需要休息或在办事情,不便接待;请访客到总台,为其提供留言服务;如访客不愿意离开或有骚扰住客的迹象,应及时通知保安部解决。注意:不要对访客直接说明住客不愿接见,同时不能让访客在楼层停留等待住客。
61、如果访客带有住客房间钥匙并要进入客房(住客不在)取物品,怎么办?
答:首先礼貌地了解访客对住客资料掌握程度(姓名、性别、公司名称、与住客关系、入住日期等),查找客人电话与之联系;然后办理访客登记手续,陪同访客到客房取物品;访客走后,应及时将取走物品做好记录;待住客回店后,及时向住客说明;若要取走客人贵重物品,须出示住客授权书,否则,予以婉言拒绝。
62、整理房间时,客人在房间内,怎么办?
答:应礼貌地询问客人此时是否可以整理房间;在清理过程中,房门应全开;清理过程中,动作要轻、要迅速;如果客人有问话,应礼貌地注视客人并回答;遇有来访客人,应主动询问客人是否可以继续清理;清理完毕,应向客人道歉,并询问是否还需其它服务,然后退出房间,轻声关上房门。
63、深夜时客人来电话说隔壁客人很吵,无法入睡,怎么办?
答:首先向客人表示歉意;问清隔壁客人房号,打电话或直接上房间,劝告吵闹客人;如客人仍吵闹,将情况报告大堂整理。
64、客人反映客衣送错,怎么办?
答:了解客人的数量、颜色和特征;与原有洗衣单进行核对;如果是整份搞错,应考虑是否写错房号或送错房间,然后检查当天送入其它客房的衣服;如果是单件弄错,应先看楼层其它房间有无反映送错衣服;如果实在找不到,应报大堂整理处理。
65、客人提前离店但客衣还未洗好,怎么办?
答:不管是何原因都有应向客人道歉;然后将客衣清洗情况向客人说明。如来得及,应马上清洗好送到客人房间;如来不及,也应包装好到客人房间,同时视情况给客人减免洗衣费。
66、客人不在房内而房中电话响,怎么办?
答:服务员此是不宜接听电话,因为:客人租下这房间,房间使用权归客人;考虑维护客人的隐私权;避免误会。
67、客人从店外挂电话进来要求退房,怎么办?
答:向客人解释退房须先将帐目结清并退还钥匙;若客人是因事耽搁而无法在中午12:00前回酒店退房,可视情况允许其延时退房;与客人约定离店时间,超时加收租金;若客人未按约定时间结帐,通知收银处作挂帐处理。
68、发现客人单独在房内不断饮酒,怎么办?
答:客房服务员特别留意该客人动态;适当情况下可以借入房服务观察客人,但注意必须由两名服务员一起入房,切忌单独入房;通知大堂副理,由大堂副理了解情况,并劝告客人。
69、发现客人用房内的面巾或床单擦皮鞋,怎么办?
答:告诉客人酒店客房内都备有擦鞋器或提供擦鞋服务;明示擦鞋器放置的位置或擦鞋服务的电话号码;客人弄脏的面巾或床单,尽量洗干净,若无法洗干净,应按酒店规定要求向客人索赔。
70、发现客人在房内争吵、打架,怎么办?
答:立即报告大堂副理和保安部;将双方客人劝离现场,密切注意事态发展,在适当的时候检查客房。如发现设备或物品有损坏,应及时报大堂副理,向住客索赔。
71、客人要求在房内摆放鲜花,怎么办?
答:了解客人所需鲜花种类、数量、摆放方式和时间,问清客人禁忌的花卉;了解客人摆放鲜花的原因,进一步做好细致的服务,如果是客人的生日,则应向客人表示祝贺;告之所需的费用并酌情请客人付费或酒店签免;按客人要求进行摆放。
72、遇到客人醉酒,怎么办?
答:通知领班和大堂副理及保安部;安置客人回房休息,切忌单独扶醉客入房,可请一位同事帮忙;将垃圾桶放在床边,备好卫生纸、漱口水;征求客人意见后泡一杯热茶给客人。若发现客人因神智不清而有破坏行为,应请保安部、大堂副理协助制服。密切注意房内动静,以防房内物品受损或因客人吸烟而造成火灾。若有特殊情况,与大副一起入房检查。
73、在清理房间时,客人回来了,怎么办?
答:首先礼貌请客人出示房间钥匙或房卡,确定这是该客人的房间;问客人是否稍候再整理房间,如可以继续清理,应尽快清理完,以便客人休息。
74、总机通知某房有外线,电话挂不进去,需客房服务员提醒客人,但房门上挂着“请勿打扰”牌,怎么办?
答:如房门上挂有“请勿打扰”牌,即使外线再急,也不能打扰客人。应及时将此情况通知总机,由总机给客人做留言服务。
75、准备洗涤客人时,发现客衣有破损中钮扣丢失时,怎么办?
答:由洗衣房填写一份客衣特别问题通知单送给客人;请客人认可签名后进行洗涤;如客人不在房内,以是特快洗衣,则经大堂副理批准后进行洗涤,但事先仍须送份通知单给客人;注意处理这类问题,即不要耽搁客人时间,也不造成与客人争议。
5.5餐饮部
76、遇到伤残人进餐厅吃饭时,怎么办?
答:及时带客人到离门口较近、方便入座或隐蔽的位子;提供必要的帮助,如帮助推车、拿物品等;不要议论或投以奇异的眼光;不论客人就座或离席,都要小心协助客人挪动椅子。
77、客人来就餐但餐厅已经客满,怎么办?
答:礼貌地客人餐厅已客满,征询客人是否愿意稍候,告诉客人需等候的时候,并时常给客人以问候;迎宾员要做好候餐客人登记,并酌情提供茶水服务;一旦有空位,应按先来后到的原则带客人入座;如果客人不愿等候,建议客人在本酒店内的其他餐厅用餐。
78、客人问的菜式,服务员不懂时,怎么办?
答:服务员不懂,应诚恳地向客人说:“对不起”,并请客人稍等一下,然后请教同事或厨师,及时地向客人做解答,不可回答客人说:“不知道”。
79、用餐的客人急于赶时间,怎么办?
答:将客人安排在靠近餐厅门口的地方,以方便客人离开;介绍一些制作简单的菜式,并在订单上注意情况,要求厨房、传菜配合,请厨师先做;在各项服务上都应快捷,尽量满足客人要求,及时为客人添加饮料,撤换餐盘;预先准备好帐单,缩短客人结帐时间。
80、客人因等菜时间太长,要求取消食物时,怎么办?
答:先检查点菜单,看看是不漏写,如漏写,先马上口头通知厨房取消;如果不是点菜的问题,到威望了解是否在烹调。若正在烹调,回复客人稍候,并告诉客人出菜的准确时间;若未烹调,通知厨师停止烹调,回复客人,并通知餐厅经理取消该菜;向客人介绍菜式时,应提及烹调时间较长的菜式,以避免客人等待时间过长而投诉。
81、服务员未听清客人点的菜,上错了菜,客人不要,怎么办?
答:应向客人表示歉意,用打折的方法向客人推销掉这一道菜;若客人坚持不要,不可勉强客人,通知厨师优先做出客人想要的那道菜;客人点完菜,服务员应向客人复述一启遍,以避免此类情况的发生。
82、客人把食物吃完后才投诉,怎么办?
答:耐心听取客人的意见,然后把具体情况汇报餐厅经理,经了解客人投诉的情况属实,向客人道歉,然后免费赠送果盘或饮品来补偿;若客人是以此手段有意赖帐,则汇报大堂副理,由大副出面处理。
83、客人点了菜,又因有急事不要了,怎么办?
答:立即检查该菜单是否已送到厨房,如该菜单尚未开始做,马上取消;若已做好,迅速用食品盒打包给客人;或者征求客人的意见是否将食品保留,待办完事再吃,但要请客人先把帐结掉。
84、餐厅即将收档,但还有客人在用餐时,怎么办?
答:到了临收档时,应询问客人是否还需要点菜,在整理餐具时要轻拿轻放,不可发出响声;不可用关灯、吸尘、收拾餐具等形式催促客人,应留下专人为客人服务。
85、用餐时客人发生争吵或打架,怎么办?
答:立即上前制止,隔离客人,把桌上的餐具、酒具移开,以防受到损失,报告上司、保安部和大堂副理。
86、服务过程中不小心打翻托盘,将酒水洒到客人衣服上,怎么办?
答:诚恳地向客人道歉,用干净地毛巾为客人擦干衣服,征求客人的意见,为其免费清洗;若客人仍十分恼火,应暂时回避,请上级出面处理。
87、宾客在宴会期间发表讲话,怎么办?
答:在宾客讲话时,服务员要停止一切服务操作,站立两旁(姿势要端正),保持宴会厅的安静;与厨房保持联系,让厨师暂缓菜式的制作,传菜员暂缓菜肴的传送。
88、按规定的份量为客人斟饮品、酒水时,怎么办?
答:斟软饮料、啤酒,应该是八分满,且斟啤酒时泡沫不能溢出;白葡萄酒类一般斟2/3至3/4满;红葡萄酒类一般斟1/2满;白兰地、威士忌类的酒,一般斟1盎司;香槟酒斟2/3满;中国红、白酒斟8分满。
89、两台客人同时需要你服务时,怎么办?
答:要做到既要热情、周到、又要忙而不乱;服务员要给那些等待的客人以热情、愉快的微笑,在经过他们的桌子时应打个招呼:“我马上就来为您服务”或“对不起,请稍等一会儿”,这样会使客人觉得他们并没有被冷落和怠慢。
90、客人喝醉酒时,怎么办?
答:客人有喝醉酒的迹象时,服务员应礼貌拒绝给客人再添加酒水;给客人递上热毛巾,并介绍一些不含酒精的饮料、如咖啡、热茶等;如有呕吐,应及时清理污物,并提醒醉客的朋友给予关照;如有客人在餐厅酗酒闹事,应报告大堂副理和保安部,以便及时处理。
91、开餐时,小孩在餐厅乱跑,怎么办?
答:开餐时,厨房出来的菜或汤都有较高的温度,易烫伤人,为了安全,遇到小孩到处跑,应马上制止;带小孩回到大人的身边,提醒大人要照顾好小孩;若有可能,给小孩准备一点小玩具,稳定其情绪。
92、在服务工作中出现小差错时,怎么办?
答:在为客人服务过程中,要抱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将工作做得完善妥贴,避免出现差错事故;当出现小差错时,若客人在场,首先要表示歉意,然后及时采取补救的办法;事后要仔细查找原因,吸取经验教训,避免类似的差错发生;凡是出现的差错,均不能隐瞒。如自己不能解决,要马上请示上级,以免酿成大的事故。
之消防安全篇
93、为避免安全方面的问题发生,怎么办?
答:随时发现潜在的问题和危险(设备、设施);报告任何不正常的情况(疑人、疑事、疑物);做好事故突发事件的预防工作。
94、发现客人携带武器入店时,怎么办?
答:密切监控,摸清情况(房号、人数);向公安机关报告;如有可能,应予以控制并暂扣所携带的武器,对当事人进行调查,通知公安部门前来处理;注意行踪,发现有危险迹象,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尽量减少危险和伤害;配合、协助公安部门行动,但不可莽撞或冒险行事,以防造成不必要的危险或伤亡。
95、发现在酒店过夜的车辆的窗或门未关时,怎么办?
答:通知大堂副理,与保安人员共同检查车内物品;清点车内的物品,做好登记,能关上的,尽量替其关上、锁好窗。无法关、锁的,应将车内物品暂收留、保管。对该车辆留意监护,待司机出现,对其说明情况,请其领回物品(注意查明核实,防止窃车);如车上载有违禁危险物品,应立即报公安部门处理。
96、当发生灾害或突发事故时,怎么办?
答:立即向保安报警、向上级报告;由酒店总经理临时工时成立紧急指挥小组;组织“抢救、抢险、抢修”突击队,分工指派工作;安定客人情绪,尽可能提供服务,疏散、引导客人,做好对客人的解释工作;与外界保持联系,随时请求援助(公安、消防、医院、其它酒店等)。
97、当遇到客人发生人身事故或病危时,怎么办?
答:大堂副理应立即与最近的医院取得联系;在急救车与医务人员未赶到之前,员工中受过训练的急救员应根据病人或伤者的情况采取简易的医疗措施。例如:对大出血、中毒、触电、窒息或其他导致呼吸、心跳困难的症状,应采取简易的包扎、止血、人工呼吸、心肺恢复抢救术等;不可随便使用药物;当医务人员到场后,由他们担负起抢救的责任,酒店应提供一切方便。
98、发现浓烟或明火时,怎么办?
答:任何人发现浓烟或明火时都应立即向酒店电话总机或保安值班室报警;如生命安全不受威胁,报警人员应坚守现场,利用现场的灭火器材尽力扑救,防止火灾蔓延扩大,直到酒店消防队员到达;总机或保安消防中心接到报警,应立即按程序通知有关人员;酒店消防队员接到报警,应立即赶到“消防中心”,穿戴好消防服,随身携带防毒面具及有关器材,徒步或乘坐消防电梯赶到火场;利用一切消防器材、设备,尽力扑救初起火灾;酒店有关领导接到火灾报告,按程序分别到现场和“消防中心”指挥灭火行动;所有人员按既定的预案到位,组织人员增援现场,疏散工作队待命,安定客人与员工情绪。
99、火灾期间,怎么办?
答:救火的顺序:救人——救火——救物;火中逃生只有二条出路:一是逃离火场,二是闭门拒火;勿用电梯,走安全消防通道;已撤离火场的,不得再返回;注意关闭已撤离客人的房门,防止烟火蔓延和物品丢失;如走廊中充满浓烟,用爬行的方式撤离;火灾期间,任何员工不得擅自离店;远离着火部位的员工,应坚守岗位,不得大声喊叫、跑动。
100、若发现在店内拍摄营业性影像的人员,怎么办?
答:了解拍摄是否经酒店领导批准;如未经批准,则不允许在店内拍摄;如已经获准,保安人员应控制拍摄过程:应避开客源高峰值;不得影响正常营业、运作;应保证安全,不发生意外或事故;不得拍摄有损饭店形象或不健康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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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问题已经成为煤矿生产的头等大事,如何保障安全,稳定生产成为国家安监局以及国内相关科研工作的一个重要方向。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煤矿安全知识100条的内容,提供给大家参考和了解,希望大家喜欢!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于2002年6月29日经第九届全国人大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2. 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是根据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3. 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由主席于2014年签署第十三号令予以公布,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
4. 制定《安全生产法》,就是要从制度上保证生产经营单位健康有序地开展生产经营活动,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从而促进和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5.《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6. 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7.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8.《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七个方面的职责,其中最重要的一条是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9.《安全生产法》规定,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上述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1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0.《安全生产法》规定,有关协会组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章程,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安全生产方面的信息、培训等服务,发挥自律作用,促进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11. 依据《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12.《安全生产法》规定,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13. 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施淘汰制度。
14. 依据《安全生产法》,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
15. 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的事项。
16.《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命安全的工艺、设备。
17. 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18.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给予撤职处分,并在5 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19. 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20.《安全生产法》所指的危险物品包括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
21.《安全生产法》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22.《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的,由生产经营单位给予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
23. 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或扩建的工程项目中的安全设施是否符合要求,是确保安全生产和从业人人身安全和健康的重要条件。
24. 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25. 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做到“三同时”,即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26. 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作出书面记录,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
27.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逃匿的,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28.《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29. 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发现危及从业人员生命安全情况时,工会有权向生产经营单位建议组织从业人员撤离危险场所。
30. 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可以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现场。
31.《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本法规定的从业人员的权利,并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从业人员的义务。
32. 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他人财产损失,拒不承担赔偿责任或者其负责人逃匿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33. 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对发现其所辖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应当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报告。
34. 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5. 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36.《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37.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38. 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
39.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40.《安全生产法》规定,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41. 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储存烟花爆竹的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
42. 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给予拘留的行政处罚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决定。
43. 安全生产法律责任的形式中,行政责任在追究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方式中运用最多。
44.《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45.《安全生产法》设定了民事责任的法律。
46. 依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
47.《安全生产法》规定,对生产经营单位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设定的法律责任为处以降级、撤职、罚款、拘留的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8. 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危险物品容器、运输工具,以及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海洋石油开采特种设备和矿山井下特种设备,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
49. 依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的协议。
50. 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
51.《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给予降级、撤职的处分,对逃匿的处15日以下的拘留。
52.《安全生产法》所确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法律制度,充分体现了强化监管的宗旨。
53. 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教育费用由生产经营单位承担。
54. 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55. 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对未依法取得批准或者验收合格的单位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负责行政审批的部门发现或者接到举报后,应当立即予以取缔。
56. 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均有权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或者举报。
57. 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应当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
58.《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59. 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受刑事处罚或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60. 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
61.《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62.《安全生产法》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在赋予各种法律主体必要权利的同时设定其应尽的义务。
63. 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要具备法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必须有相应的资金保障。
64. 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
65.《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66. 依据《安全生产法》,关于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责任主体包括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从业人员、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
67. 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安全投入的保障主体是董事会。
68.安全生产行政法规是指由国务院依法制定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范性文件。
69. 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危险物品的储存单位、矿山等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生产规模较小的,可以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但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
70. 依据《安全生产法》,全面负责监察安全生产工作,在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中处于组织领导核心地位的是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71. 工会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
72. 事故调查报告应及时向社会公布。
73.《安全生产法》共计有7章 114条。
74.《安全生产法》规定的生产安全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的划分标准由国务院规定。
75. 禁止单人进行野外地质勘探作业,禁止食用不能识别的动植物及其果实,禁止饮用未经检验合格的新水源和未经消毒处理的水。野外地质勘探人员应按约定时间和路线返回约定的营地。
76. 做人工呼吸要有耐心,应连续地做,不可间断,至少做30分钟或至伤员自动恢复为止。
77. 野外地质勘探钻塔、铁架等高架设施应设置避雷装置,雷雨天气时,作业人员不得在孤立的大树下、山顶避雨。
78. 地质勘探设备、材料、工具、仪表和安全设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79. 钻塔绷绳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8m以下钻塔应设4根绷绳;18m以上钻塔应分两层,每层设4根绷绳。绷绳安装应牢固、对称;绷绳与水平面夹角应小于45°。
80. 地质勘探单位贮存、使用放射源应建立严格的管理领取、退还制度,由专人管理,并建立放射源登记档案,按规定建设放射源贮存库。
81. 在雷雨天气时,禁止进行电法野外勘探作业。
82. 安装、拆卸钻塔时,起吊塔件使用挑杆的应有足够的强度。拆卸钻塔应从上而下逐层拆卸。进入机场应按规定穿戴工作服、工作鞋、安全帽,不得赤脚或穿拖鞋,塔上作业应系好安全带,禁止穿带钉子或者硬底鞋上塔作业。
83. 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应分别设置。每台钻机应独立设置开关箱,实行“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器”。
84. 根据《安全生产法》规定,主要负责人对企业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85. 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是指公司/厂、部门/车间、班组。
86. 在安全生产工作中,通常所说的“三违”现象是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87.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
88. 安全生产“五要素”是既相对独立,又相辅相成的有机统一体。“五要素”包括安全法制、安全责任、安全科技、安全投入和安全文化。
89.《安全生产法》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数额和比例未作具体规定,但最低要求是必须保证具备《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90.“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使用或储存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91. 野外遇险,如果没有通讯设备进行紧急呼救时,燃放烟火是最常用的求救方法之一,国际通行的求救烟火信号是三角火堆。
92. 地质工作艰险地区是指海拔3000m以上或者其他无人居住,自然条件恶劣、生存条件差的地质工作区。
93. 在进行钻探施工时,遇夜间或5级以上大风、雷雨、雾、雪等天气禁止实施钻塔安装、拆卸钻塔作业。
94. 在山区作业时,大于30度的陡坡或垂直高度超过2米的边坡上作业,应使用保险绳、安全带。
95. 皮带传动的危险部位包括皮带进入皮带轮的部位。
96. 施工现场拆除作业中,要严格按照从外到内,从上到下的顺序逐层拆除。
97. 发生火灾时,如各种逃生的路线被切断,适当的做法应当是退居室内,关闭门窗,同时可向室外发出求救信号。
98. 搬运脊椎骨折病人严禁使用软担架的原因是软担架会使骨折加重,脊髓神经受损。
99. 所有机器的危险部分,应安装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装置来确保工作安全。
100. 跟据性质不同,事故分为自然事故、技术事故和责任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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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要把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的建设的重大战略任务。那么你对党建知识了解多少呢?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党建知识测试题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1、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应当由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副书记或者相应职级的党员干部担任。(√)
2、 党的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2年。(×)
3、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书记、副书记通过选举产生,报市直工委批准。(×)
4、 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一般应当由本部门党员负责人兼任,也可以由同级党员干部专任。(√)
5、 书记、副书记在任期内职务变动,应当事先征得上级机关党组织的同意。(√)
6、 设立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的部门,一般应当设立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
7、 机关基层党组织讨论决定重要事项前,可以充分听取党员的意见。(×)
8、 机关基层党组织应定期向部门党组(党委)和本单位负责人汇报机关思想政治工作情况,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9、 思想政治工作要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增强工作实效。(√)
10、 机关专职党务工作人员的配备,一般占机关工作人员总数的百分之二至百分之三(×)
11、 机关专职党务工作人员的编制,不应列入机关行政编制。(×)
12、机关工作委员会要督促指导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按期进行换届。(√)
13、入党宣誓仪式包括:第一,宣布仪式开始,奏《国歌》;第二,党组织负责人致辞;第三,宣布参加宣誓的新党员名单;第四,宣誓。(错,奏《国际歌》)
14、党员没有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干部的权利、(╳)
15、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某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
16、预备党员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都应当经过上级党组织批准。(错,首先要经过支部大会讨论通过)
17、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从预备党员站在党旗下宣誓之日算起。(╳)
18、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19、党的各次选举必须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
20、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
21、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社会主义社会代替资本主义社会。(错,共产主义)
22、社会主义的本质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错,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
23、坚持人民人民利益高于一切是被实践证明了的关于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正确的理论原则和经验总结。(错,毛泽东思想才是)
24、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后,建立了民主集中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错,人民民主专政)
25、现阶段,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改革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中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矛盾。(错,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与落后的生产力的矛盾)
26、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错,发展才是)
27、坚持民主集中制是我们的立国之本。(错,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8、要从根本上改革束缚生产力发展的经济体制,必须坚持和完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29、党章指出,社会主义建设要实行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对)
30、中国共产党坚持对人民解放军和其他人民武装力量的领导,加强人民解放军的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解放军在巩固国防、保卫祖国和全面奔小康建设中的作用。(错,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
31、我们要按照"一个国家,多种制度"的方针,完成祖国的统一大业。(错,两种制度)
32、我们要在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发展我国同世界各国的关系。(对)
33、我们要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不断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不断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对)
34、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对)
35、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群众工作的领导。(错,不是群众,是组织领导)
36、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革命分子,满足条件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错,不是其他革命分子,是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
37、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无权参加和进行申辩。(错,有权)
38、申请入党的人,只要上级党组织批准,并且经过预备期的考察,才能成为正式党员。(错,首先要经过支部大会通过)
39、上级党组织在批准申请人入党以前,要派人同他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他提高对党的认识。(对)
40、在特殊情况下,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地级市委员会可以直接接收党员。(错,没地级市)
41、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二年。(错,一年)
42、预备党员的权利与义务与正式党员一样。(错,权利没有表决权)
43、中央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必须有十年以上的党龄。(错,五年)
44、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或四年。(错,三年至五年)
45、全民所有制企业中党的基层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错,全民所有制改成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
46、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的基层组织,要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对)
47、党组必须设书记、副书记。(错,必要时设副书记)
48、中国共产党党旗为旗面缀有金黄色党徽图案的红旗。(对)
49、我们党的作风包括政治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干部生活作风。(错,政治作风为思想作风)
50、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组织保证同时也是我党在长期革命战争和建设实践中总结概括出来的一条正确的干部路线是公正客观。(错,任人唯贤)
51、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上级党委任命产生。(错,选举产生)
52、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政治局。(错,是中央委员会)
53、成立党的新组织,必须由上级党组织决定,撤消党的原有组织,可以由该组织自行决定。(错,都必须由上级党组织决定)
54、在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基层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上级党的组织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调动或者指派下级党组织的负责人。(对)
55、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每四年举行一次。(错,五年)
56、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职权是:听取和审查中央委员会的报告;听取和审查中央纪律委员会的报告;讨论并决定党的重大问题;修改宪法;选举中央委员会;选举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错,是修改党章)
57、 党的中央军事委员会组成人员由中央政治局决定。(错,由中央委员会决定)
58、党的县(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的委员会的委员和候补委员必须有五年以上的党龄。(错,三年即可)
59 、党员根据实际情况,可以不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者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组织活动。(错,必须)
60、党员要求退党,应当经所在支部上级党委讨论宣布除名后备案。(错,应先经支部大会讨论宣布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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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是中国共产党面临的时代课题和重大挑战。那么你对党建基础知识了解多少呢?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党建基础知识问答题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1、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应当由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副书记或者相应职级的党员干部担任。(√)
2、 党的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2年。(×)
3、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书记、副书记通过选举产生,报市直工委批准。(×)
4、 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一般应当由本部门党员负责人兼任,也可以由同级党员干部专任。(√)
5、 书记、副书记在任期内职务变动,应当事先征得上级机关党组织的同意。(√)
6、 设立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的部门,一般应当设立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
7、 机关基层党组织讨论决定重要事项前,可以充分听取党员的意见。(×)
8、 机关基层党组织应定期向部门党组(党委)和本单位负责人汇报机关思想政治工作情况,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9、 思想政治工作要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增强工作实效。(√)
10、 机关专职党务工作人员的配备,一般占机关工作人员总数的百分之二至百分之三(×)
11、 机关专职党务工作人员的编制,不应列入机关行政编制。(×)
12、机关工作委员会要督促指导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按期进行换届。(√)
13、入党宣誓仪式包括:第一,宣布仪式开始,奏《国歌》;第二,党组织负责人致辞;第三,宣布参加宣誓的新党员名单;第四,宣誓。(错,奏《国际歌》)
14、党员没有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干部的权利、(╳)
15、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某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
16、预备党员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都应当经过上级党组织批准。(错,首先要经过支部大会讨论通过)
17、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从预备党员站在党旗下宣誓之日算起。(╳)
18、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19、党的各次选举必须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
20、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
21、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社会主义社会代替资本主义社会。(错,共产主义)
22、社会主义的本质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错,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
23、坚持人民人民利益高于一切是被实践证明了的关于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正确的理论原则和经验总结。(错,毛泽东思想才是)
24、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后,建立了民主集中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错,人民民主专政)
25、现阶段,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改革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中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矛盾。(错,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与落后的生产力的矛盾)
26、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错,发展才是)
27、坚持民主集中制是我们的立国之本。(错,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8、要从根本上改革束缚生产力发展的经济体制,必须坚持和完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29、党章指出,社会主义建设要实行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对)
30、中国共产党坚持对人民解放军和其他人民武装力量的领导,加强人民解放军的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解放军在巩固国防、保卫祖国和全面奔小康建设中的作用。(错,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
31、我们要按照"一个国家,多种制度"的方针,完成祖国的统一大业。(错,两种制度)
32、我们要在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发展我国同世界各国的关系。(对)
33、我们要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不断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不断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对)
34、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对)
35、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群众工作的领导。(错,不是群众,是组织领导)
36、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革命分子,满足条件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错,不是其他革命分子,是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
37、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无权参加和进行申辩。(错,有权)
38、申请入党的人,只要上级党组织批准,并且经过预备期的考察,才能成为正式党员。(错,首先要经过支部大会通过)
39、上级党组织在批准申请人入党以前,要派人同他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他提高对党的认识。(对)
40、在特殊情况下,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地级市委员会可以直接接收党员。(错,没地级市)
41、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二年。(错,一年)
42、预备党员的权利与义务与正式党员一样。(错,权利没有表决权)
43、中央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必须有十年以上的党龄。(错,五年)
44、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或四年。(错,三年至五年)
45、全民所有制企业中党的基层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错,全民所有制改成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
46、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的基层组织,要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对)
47、党组必须设书记、副书记。(错,必要时设副书记)
48、中国共产党党旗为旗面缀有金黄色党徽图案的红旗。(对)
49、我们党的作风包括政治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干部生活作风。(错,政治作风为思想作风)
50、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组织保证同时也是我党在长期革命战争和建设实践中总结概括出来的一条正确的干部路线是公正客观。(错,任人唯贤)
51、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上级党委任命产生。(错,选举产生)
52、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政治局。(错,是中央委员会)
53、成立党的新组织,必须由上级党组织决定,撤消党的原有组织,可以由该组织自行决定。(错,都必须由上级党组织决定)
54、在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基层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上级党的组织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调动或者指派下级党组织的负责人。(对)
55、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每四年举行一次。(错,五年)
56、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职权是:听取和审查中央委员会的报告;听取和审查中央纪律委员会的报告;讨论并决定党的重大问题;修改宪法;选举中央委员会;选举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错,是修改党章)
57、 党的中央军事委员会组成人员由中央政治局决定。(错,由中央委员会决定)
58、党的县(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的委员会的委员和候补委员必须有五年以上的党龄。(错,三年即可)
59 、党员根据实际情况,可以不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者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组织活动。(错,必须)
60、党员要求退党,应当经所在支部上级党委讨论宣布除名后备案。(错,应先经支部大会讨论宣布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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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建设是我党不断取得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胜利的重要法宝。那么你对党建知识了解多少呢?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党建知识简答题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1、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应当由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副书记或者相应职级的党员干部担任。(√)
2、 党的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2年。(×)
3、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书记、副书记通过选举产生,报市直工委批准。(×)
4、 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一般应当由本部门党员负责人兼任,也可以由同级党员干部专任。(√)
5、 书记、副书记在任期内职务变动,应当事先征得上级机关党组织的同意。(√)
6、 设立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的部门,一般应当设立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
7、 机关基层党组织讨论决定重要事项前,可以充分听取党员的意见。(×)
8、 机关基层党组织应定期向部门党组(党委)和本单位负责人汇报机关思想政治工作情况,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9、 思想政治工作要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增强工作实效。(√)
10、 机关专职党务工作人员的配备,一般占机关工作人员总数的百分之二至百分之三(×)
11、 机关专职党务工作人员的编制,不应列入机关行政编制。(×)
12、机关工作委员会要督促指导所属机关基层党组织按期进行换届。(√)
13、入党宣誓仪式包括:第一,宣布仪式开始,奏《国歌》;第二,党组织负责人致辞;第三,宣布参加宣誓的新党员名单;第四,宣誓。(错,奏《国际歌》)
14、党员没有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干部的权利、(╳)
15、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某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
16、预备党员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都应当经过上级党组织批准。(错,首先要经过支部大会讨论通过)
17、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从预备党员站在党旗下宣誓之日算起。(╳)
18、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19、党的各次选举必须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
20、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
21、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社会主义社会代替资本主义社会。(错,共产主义)
22、社会主义的本质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错,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
23、坚持人民人民利益高于一切是被实践证明了的关于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正确的理论原则和经验总结。(错,毛泽东思想才是)
24、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后,建立了民主集中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错,人民民主专政)
25、现阶段,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改革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中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矛盾。(错,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与落后的生产力的矛盾)
26、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错,发展才是)
27、坚持民主集中制是我们的立国之本。(错,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8、要从根本上改革束缚生产力发展的经济体制,必须坚持和完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29、党章指出,社会主义建设要实行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对)
30、中国共产党坚持对人民解放军和其他人民武装力量的领导,加强人民解放军的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解放军在巩固国防、保卫祖国和全面奔小康建设中的作用。(错,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
31、我们要按照"一个国家,多种制度"的方针,完成祖国的统一大业。(错,两种制度)
32、我们要在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发展我国同世界各国的关系。(对)
33、我们要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不断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不断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对)
34、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对)
35、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群众工作的领导。(错,不是群众,是组织领导)
36、年满十八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革命分子,满足条件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错,不是其他革命分子,是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
37、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党员的党纪处分或作出鉴定时,本人无权参加和进行申辩。(错,有权)
38、申请入党的人,只要上级党组织批准,并且经过预备期的考察,才能成为正式党员。(错,首先要经过支部大会通过)
39、上级党组织在批准申请人入党以前,要派人同他谈话,作进一步的了解,并帮助他提高对党的认识。(对)
40、在特殊情况下,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地级市委员会可以直接接收党员。(错,没地级市)
41、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二年。(错,一年)
42、预备党员的权利与义务与正式党员一样。(错,权利没有表决权)
43、中央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必须有十年以上的党龄。(错,五年)
44、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或四年。(错,三年至五年)
45、全民所有制企业中党的基层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错,全民所有制改成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
46、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的基层组织,要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对)
47、党组必须设书记、副书记。(错,必要时设副书记)
48、中国共产党党旗为旗面缀有金黄色党徽图案的红旗。(对)
49、我们党的作风包括政治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干部生活作风。(错,政治作风为思想作风)
50、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组织保证同时也是我党在长期革命战争和建设实践中总结概括出来的一条正确的干部路线是公正客观。(错,任人唯贤)
51、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上级党委任命产生。(错,选举产生)
52、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政治局。(错,是中央委员会)
53、成立党的新组织,必须由上级党组织决定,撤消党的原有组织,可以由该组织自行决定。(错,都必须由上级党组织决定)
54、在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基层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上级党的组织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调动或者指派下级党组织的负责人。(对)
55、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每四年举行一次。(错,五年)
56、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职权是:听取和审查中央委员会的报告;听取和审查中央纪律委员会的报告;讨论并决定党的重大问题;修改宪法;选举中央委员会;选举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错,是修改党章)
57、 党的中央军事委员会组成人员由中央政治局决定。(错,由中央委员会决定)
58、党的县(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的委员会的委员和候补委员必须有五年以上的党龄。(错,三年即可)
59 、党员根据实际情况,可以不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者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组织活动。(错,必须)
60、党员要求退党,应当经所在支部上级党委讨论宣布除名后备案。(错,应先经支部大会讨论宣布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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