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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劳动仲裁吗?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劳动仲裁的相关法律知识。
劳动仲裁诉讼的受案范围是指哪些争议可以且应当适用劳动仲裁诉讼程序。简单讲,所有劳动争议都属于劳动仲裁诉讼的受案范围,那么哪些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呢?根据我国现行的有关规定,以下争议属于劳动争议:
1.因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及劳动者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奖金、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包括因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因履行企业内部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劳动权利义务内容而发生的争议;
5.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争议;
6.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费而发生的争议;
7.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处理的其他争议。
国家机关与其公务员之间、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与其正式在编员工之间发生争议属人事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因而不属劳动仲裁诉讼的受案范围。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与其工勤人员及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之间的争议符合所列上述情况的属劳动争议。实行企业化经营管理的事业组织与其员工之间的争议符合所列上述情况的,也属劳动争议。
看过“劳动者在劳动仲裁维权中的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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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是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也指其他合资经营的工商企业的投资者。股东中也分大股东与小股东,你对股东权益有多少了解?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股东权益的相关法律知识。
一、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
以出资的实际情况与登记记载是否一致,我们把公司股东分为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隐名股东是指虽然实际出资认缴、认购公司出资额或股份,但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等材料中却记载为他人的投资者,隐名股东又称为隐名投资人、实际出资人。显名股东是指正常状态下,出资情况与登记状态一致的股东。在本文中有时也指不实际出资,但接受隐名股东的委托,为隐名股东的利益,在工商部门登记为股东的受托人。
二、个人股东和机构股东
以股东主体身份来分,可分机构股东和个人股东。机构股东指享有股东权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机构股东包括各类公司、各类全民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各类非营利法人和基金等机构和组织。个人股东是指一般的自然人股东。
三、创始股东与一般股东
以获得股东资格时间和条件等来分,可分为创始股东与一般股东。创始股东是指为组织、设立公司、签署设立协议或者在公司章程上签字盖章,认缴出资,并对公司设立承担相应责任的人。创始股东也叫原始股东。一般股东指因出资、继承、接受赠与而取得公司出资或者股权,并因而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的人。
四、控股股东与非控股股东
以股东持股的数量与影响力来分,可分为控股股东与非控股股东。控股股东又分绝对控股股东与相对控股股东。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资本总额50%或依其出资额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另外,公司股东还可以分为大股东和小股东,当然,这是一组相对的概念。
看过“公司小股东维护权益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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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是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劳动获取合法收入作为生活来源的公民都可称为劳动者,你对劳动者有多少了解?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劳动者的相关法律知识。
1、 劳动者有平等就业的权利。
是指具有劳动能力的公民,有获得职业的权利。劳动是人们生活的第一个基本条件,是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源泉。劳动就业权是有劳动能力的公民获得叁加社会劳动和切实保证按劳取酬的权利。公民的劳动就业权是公民享有其他各项权利的基础。如果公民的劳动就业权不能实现,其他一切权利也就失去了基础。
2、 劳动者有选择职业的权利。
是指劳动者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适合自己才能、爱好的职业。劳动者拥有自由选择职业的权利,有利于劳动者充分发挥自己的特长,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劳动者在劳动力市场上作为就业的主体,具有支配自身劳动力的权利,可根据自身的素质、能力、志趣和爱好,以及市场资讯,选择用人单位和工作岗位。选择职业的权利是劳动者劳动权利的体现,是社会进步的一个标志。
3、 劳动者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随着劳动制度的改革,劳动报酬成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所签订的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劳动者付出劳动,依照合同及国家有关法律取得报酬,是劳动者的权利。而及时定额的向劳动者支付工资,则是用人单位的义务。用人单位违法这些应尽的义务,劳动者有权依法要求有关部门追究其责任。获取劳动报酬是劳动者持续的形式劳动权不可少的物质保证。
4、 劳动者有权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这是保证劳动者在劳动中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是对享受劳动权利的主体切身利益最直接的保护。这 面包括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病。如果企业单位劳动保护工作欠缺,其后果不仅是某些权益的丧失,而且是劳动者健康和生命直接受到伤害。
5、 劳动者享有休息的权利。
我国宪法规定,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6、 劳动者享有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疾病和年老是每一个劳动者都不可避免的。社会保险是劳动力再生产的一种客观需要。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但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险还存在一些问题,社会保险基金制度不健全,国家负担过重,社会保险的实施范围不广泛,发展不平衡,社会化程度低,影响劳动力合理流动。
7、 劳动者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所谓受教育既包括受普通教育,也包括受职业教育。公民要实现自己的劳动权,必须拥有一定的职业技能,而要获得这些职业技能,越来越依赖于专门的职业培训。因此,劳动者若没有职业培训权利,那么劳动就业权利也就成为一句空话。
8、 劳动者有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当事人,因执行《劳动法》或履行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的规定引起的争议。劳动关系当事人,作为劳动关系的主体,各自存在着不同的利益,双方不可避免的会产生分歧。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用人单位、工会和职工代表组成。劳动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的代表、同级工会、用人单位代表组成。解决劳动争议应该贯彻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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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微博上被曝光的北京和颐酒店拖拽门事件闹得沸沸扬扬,弄得人心惶惶,相关报道如雪花般纷至沓来,那么受害人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介绍相关法律知识。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酒店有安全保障义务,未尽到该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本案中男子对女子的人身侵害,由该男子承担赔偿责任。酒店有过错的,应当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酒店在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该男子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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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市场的竞争也越来越白热化,谁的楼盘卖的最好,自然是有实力的开发商,万一中小开发商由于资金问题破产买的房子,已经买的房子,应该怎么处理呢?小编将分两种为大家解答。
如果房子已经完工并入住,那么房企破产对购房者不会产生太大的影响,购房者最重要的是按期还贷,并以房屋作为抵押物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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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下,越来越多的人愿意参加旅行社组织的团队旅游,以省去安排行程、住宿的种种麻烦。但是,你知道在参加团队旅游过程中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吗?
首先,在出行前,你应该询问旅行社是否已经为你办理了旅游意外保险。因为按国家有关规定,你付给旅行社的费用当中,已经包括这种费用。
保险的内容主要有:人身安全、急病治疗支出的医药费,以及你所携带行李物品丢失、损坏、被盗等。
其次,在出行前,你还应与旅行社签订合同,明确对方应该向你提供的服务质量标准。如果旅行社故意或过失不履行合同,就应对旅客承担赔偿责任。
其中包括 :旅行社在收取团友的预付款后,不能及时出行;所安排的餐厅食品质价不符;饭店和交通工具低于合同约定的等级。
另外,在旅游过程中,如果导游不按合同规定,擅自改变活动日程,减少或变更参观项目,擅自增加用餐、娱乐、医疗保健项目,增加购物次数,擅自安排你到非旅游部门指定商店中购买了伪劣商品,或者你购买了导游兜售的商品,你都有权要求旅行社按规定给予赔偿。当导游向你索要小费时,你可向旅游质量管理监督机构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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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一些简单的维护保养车主们往往是一窍不通,但爱车毕竟是自己的“坐骑”,自然非常爱惜,但往往苦于不知该如何保养才好,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汽车维护保养知识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汽车轮胎
防止高温过度磨损
白露节气过后,汽车的保养首先要注意轮胎的检测和保养。黄经理解释说,因为夏季天气炎热,轮胎由于高温摩擦、磨损会比较大,便会产生龟裂。行驶中,裂纹也会随之增加。所以,车友们应该特别注意检查轮胎侧边是否出现裂纹,看其有无摩擦到极限的现象出现,确保行车的安全。
机油浓度
换季适时调整浓度
除了要检查轮胎之外,黄经理特别提醒车友们,在进行换季保养的时候,还要特别关注一下汽车机油的浓度问题。黄平经理建议车友们在选择发动机油的时候,需要考虑到季节的变换问题。因为油品的黏度会随温度变化而变化,冬天黏度变高,夏天黏度变低。因此在比较炎热的地区和季节,尽量选择油品黏度稍高一点的机油。而在温度出现变换,天气寒冷时,可以使用黏度较低的机油。
发动机
从声响判断工作状态
爱车养护的时候,不仅要看,而且要用心聆听。因为从声音中,爱车会向主人传达它的健康情况。黄经理举例说,秋季,车主们可以选择在相对安静的地方倾听爱车“心声”,有时这些声响不易被察觉。可以选择在车子冷启动时,注意判别像车辆的皮带轮、发动机等部件是否出现异常声响。如果有出现类似金属敲击声响时,就要进行认真检查。
内饰
内饰需彻底杀菌清洁
接下来就是洗了。换季的时候,可以给爱车的内饰进行全面消毒。一个漫长的夏季,车厢内铺设的地毯与地胶、坐椅上的坐垫以及其他的内饰,还有车厢里的一些死角可能布满了灰尘,滋生各类细菌。夏季在骄阳的催化下,这些粉尘比较容易产生异味;一旦天凉了,车窗户紧闭,车厢内的空气开始变得混浊,异味和细菌就会对人的身体健康构成危害,所以可以在换季之时,为爱车做一次彻底的内饰杀菌与清洁,比如蒸汽桑拿、光触媒消毒等,确保驾乘环境。
灰尘空调滤清器要清洁更换
黄经理说,一般空调常规的清洗可以是每半年一次。但最好选择在换季时,进行一番除尘清洁。在洗车的时候,可以将冷凝器取下,用高压水枪对其进行清洗。因为平日在高速行驶时,可能卷进树叶、虫子,简单的清洁处理,将更有利于车子的散热。
对空调滤清器的清洗也很有必要。但要根据其材质决定清洗方式。如果是滤网的,则可取下用水清洗,简单、经济。若是活性炭材质,该方法不可取。此外,空调的鼓风机也要除尘。
看过“汽车维护保养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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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建筑消防设施正常运行,建筑使用管理单位需要对其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明确归口管理部门、管理人员及其工作职责,下面就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消防设施方面的维护规定,供大家参考。
1、按每年、月、日需要管理、维护的内容,年度工作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每月由主管安全部门负责人会同专业维保单位组织,每日由主管安全部门班组长负责实施。
2、每日工作:
(1)、检查报警控制器功能是否正常、
(2)、检查消防水池和消防水箱的水位、阀门启闭状态;
(3)、检查泵房配电动力柜电源指示是否正常;
(4)、检查室内消火栓、喷淋管道压力表数值是否正常;
(5)、检查消火栓、喷淋泵出水管闸阀及单向阀状态;
(6)、将有关情况记入运行记录。
3、每月工作:
(1)、自动或手动检查防、排烟设备、防火卷帘、室内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溶胶自动灭火系统、火灾应急广播的控制、显示、运行、联动功能;
(2)、每月选取不同区域进行全联动测试,观察消防监控中心消防控制设备信号反馈情况;
(3)、对消火栓泵、喷淋泵、稳压泵启动试验,查看配电设施及泵运转情况;
(4)、检查主电源、备用电源供电、充电是否正常;
(5)、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认真填写文字记录,大型检修项目应填写设备技术档案。
4、每年工作:
(1)委托具有资质的消防设施检测企业对固定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测试和维护保养。
(2)每年于4月、10月两次保养室外水泵结合器,在10月做好防冻措施,与公安消防队联系通过水泵结合器进行消防车加压供水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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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每年、月、日需要管理、维护的内容,年度工作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每月由主管安全部门负责人会同专业维保单位组织,每日由主管安全部门班组长负责实施,这些消防设施维护知识你都知道吗?下面就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消防设施方面的维护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
一、维护管理范围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3、机械排烟系统;
4、室内消火栓系统;
5、灭火器材;
6、安全疏散辅助设施(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火灾事故应急照明)
二、建筑消防设施的检查
建筑消防设施检查分为巡查、单项检查、联动检查三种方式。
(一)建筑消防设施巡查
1、建筑消防设施巡查应当每日开展一次。
2、建筑消防设施巡查的内容
(1)消防供配电设施:消防电源工作状态。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报警探测器外观,火灾报警控制器运行状况,消防联动控制器外观和运行状况,手动报警按钮外观,火灾警报装置外观。
(3)消防供水设施:消防水池外观,消防水箱外观,消防水泵及控制柜工作状态,水泵结合器外观、标识,管网控制阀门启闭状态,泵房工作环境。
(4)消火栓灭火系统:室内消火栓外观、室外消火栓外观。
(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喷头外观,报警阀组外观,末端试水装置压力值。
(6)机械排烟系统:排烟阀外观,自然排烟窗外观,排烟机工作状态。
(7)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灯外观,应急灯工作状态,疏散指示标志外观,疏散指示标志工作状态。
(8)灭火器:灭火器外观,设置位置状况。
(二)建筑消防设施的定期检查
1、建筑消防设施的单项检查应当每月至少一次,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并填写《建筑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表》,检查人员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在《建筑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表》上签名。
2、建筑消防设施定期检查的内容:
(1)消防供配电设施:消防用电设备电源末级配电箱处主、备电切换功能。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警报装置的警报功能,火灾报警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火灾报警控制器、火灾显示盘的报警显示功能,消防联动控制设备的联动控制和显示。其中火灾报警探测器和手动报警按钮的报警功能的检查数量不少于总数的25%。#p#副标题#e#
(3)消防供水设施:消防水池、水箱水量,消防水泵及水泵控制柜的启泵和主备泵切换功能,管道阀门启闭功能。
(4)消火栓灭火系统:室内外消火栓消出水及压力,消火栓启泵按钮,系统功能。检查数量不少于总数量的25%。
(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报警阀组放水,末端试水装置放水。其中末端试水装置放水检查数量为全部检查。
(6)机械排烟设施:机械排烟风机、排烟阀以及系统功能,排烟风机控制柜。
(7)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电源切换和充电功能,标识正确性。
(8)灭火器:检查灭火器型号、压力值和维修期限。检查数量不少于总数量的25%。
3、对发现的问题和故障应及时处理,当场不能处置的要填报《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表》,上报消防安全管理人。
(三)建筑消防设施的联动检查
1、建筑消防设施的联动检查应当每年至少一次,主要对建筑消防设施系统的联动控制功能进行综合检查、评定。
2、建筑消防设施的联动检测委托具备消防检测中介服务资格的单位实施,年度联动检查记录在每年的 月 日之前,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备案。
3、建筑消防设施联动检查的内容:
(1)消防供电设施供电功能和主备电源切换功能检查,检验供电能力。
(2)火灾自动报警装置每层、每回路报警系统和联动控制设各的功能试验。每12个月对每只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检查不少于一次。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在末端放水,进行系统功能联动试验,水流指示器报警,压力开关、水力警铃动作。对消防设施上的仪器仪表进行校验;每12个月对每个末端放水阀检查不少于一次。
(4)消防给水系统最不利点消火栓出水,分别用消防水箱和消防水泵供水。每12个月累计对每个消火栓、卷盘检查不少于一次。
(5)对每只灭火器选型、压力和有效期检查每12个月不少于1次。
4、对发现的问题和故障应及时处理,当场不能处置的要填报《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表》,上报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建筑消防设施维护和故障处理程序
1、根据消防设施使用场所环境及产品维护保养要求制定《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计划表》,定期进行清洁保养和更换。对易污染、易腐蚀生锈的消防设备、管道、阀门应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清洁、除锈、注润滑剂。
2、检查发现建筑消防设施存在问题和故障的,实施检查的人员必须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并及时维修。
三、建筑消防设施档案的管理
1、内容
建筑消防设施的档案应包含基本情况和动态管理情况。
基本情况包括建筑消防设施的验收文件和产品、系统使用说明书、系统调试记录等原始技术资料。
动态管理情况包括建筑消防设施的值班记录、巡查记录、单项检查记录、联动检查记录、故障处理记录等。
2、保存期限
(1)建筑消防设施的原始技术资料应长期保存。
(2)《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的存档时间不应少于1年。
(3)《建筑消防设施故障处理记录》的存档时间不应少于3年。
看过“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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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是可以在较广范围内使用的便携式电话。手机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也经常可以见到。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的手机知识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一、选好品牌:市面上经无线电管理部门核准销售的国内、国外手机品牌、种类很多,消费者在选择时应主要从该品牌手机生产商的信誉、售后服务、手机质量以及相关配件等方面来考虑。
二、选好商家:消费者一般可以到厂家的专营店或指定经销店进行购买,因为厂家专营店对所代理销售的产品了解最深入,附件也齐全,售后服务不仅直接而且完善周到。
三、细心观察:事实上通过细心的观察,我们可以从新买的手机中发现一些“蛛丝马迹”,从而知道手机是否为正品。
四、查验配件:查手机配置:电池、充电器、耳机检查手机包装盒是否有中文标识,印刷是否精美;是否有原厂中文说明书、原厂合格证、保修卡、原装电池;快速充电器、充电座等附件的种类和数量是否齐备,是否为厂家原配;电源插头是否符合我国制式。
五、索取购机凭证:购买自己称心的手机后,要注意向商家索取购货凭证,凭证上应写清产品的品牌、规格型号、手机的电子串号、购买日期等,以备发生争议时向有关部门提供证据。
点击下页还有更多>>>手机的操作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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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一个普通白领来说,买车不是什么难事,难的地方在于买车后的一系列后续花费较为麻烦。保养,加油,维修,停车等等一系列开销加起来也是不匪的一笔了。来跟读文网小编一起学习polo汽车保养与维护吧!
一、加强冷却系统的使用与保养。注意检查冷却系统的密封情况、风扇皮带的松紧度、节温器的灵敏度和冷却水温度情况等,并注意有充足的冷却水;清除散热器、水箱内粘附的水垢,因为水垢导热性能差,会严重影响散热。
二、发动机要换用高粘度牌号的润滑油,并适当缩短换油周期;变速器和差速器应换用夏季厚质齿轮油;轮毂轴承换用滴点较高的润滑脂,并按规定周期进行检查与维护;制动液在高温下可能产生气阻,应采用沸点高的制动液。
三、充电系统的调整与保养。夏季行车,蓄电池会出现过充现象,电解液蒸发快,极板易损坏,因此需经常检查蓄电池的液面高度和电解液比重,经常向蓄电池加注蒸馏水;要保持加注口盖上通气孔通畅无阻塞,否则会发生蓄电池内部气压增大而使壳体炸裂;还应适当调整发电机调节器,减少发电机的充电电流。
四、防止供油系统气阻。夏季供油系统发生的气阻现象是由于供油系统受热后,汽油中的部分轻馏成分挥发变成气体,存在于汽油管路及汽油泵中,增加了汽油流动阻力。加之夏季较高的气温影响,极易造成发动机供油不足甚至中断,使汽车不能行驶或难于起动。
防止气阻的措施有:1、行车中发生气阻,可用湿布使汽油泵冷却或将汽车开到阴凉处,降温排除;2、改变膜片式汽油泵的安装位置,由原来靠近排气管后侧处,移到排气管前边通风良好处,并在汽油泵与排气管之间加装一块隔热板;3、可在汽油泵进、出油阀上各加装一个旧单向油阀弹簧,用以提高汽油泵的抗气阻能力;4、设法改进或选用新型汽油泵,可防止气阻产生。
南阳威佳上海大众主营车型:朗逸、朗行、途观、帕萨特、桑塔纳、POLO、凌渡、途安、朗境、夏朗(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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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众及女性自身对妇女权益保障法的知晓程度和评价状况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我国女性的权利意识和法律观念。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女权益保障法知识竞赛题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一、填空题
1、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于(2005年12月1日)开始施行。
2、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有(9)章,(61)条。
3、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这是我国法律(首次)明确对性骚扰说“不”。
4、《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宗旨是(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充分发挥妇女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保护妇女依法享有的特殊权益)。
5、《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妇女应当有(适当)的名额。
6、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机构(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妇女权益的保障工作。
7、(国务院)制定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8、(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负责《妇女纲要》的组织实施。
9、《妇女纲要》总目标提出,贯彻落实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推动妇女充分参与经济和社会发展,使男女平等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领域进一步得到实现。
10、《妇女纲要》提出,要鼓励妇女成为“四有”、“四自”的新女性。
“四有”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四自”是(自尊、自信、自立、自强)。
11、《妇女纲要》在“妇女与健康”领域提出:提高妇女的(健身意识),增强妇女身体素质。
12、“妇女与环境”领域的主要目标之一是:加强家庭美德建设,大力倡导建立(平等、文明、和睦、稳定)的家庭关系。
13、加强环境教育,要提高妇女环保意识,必须从(娃娃)抓起。
14、保障妇女获得经济资源的(平等权利和机会),是“妇女与经济”领域的一项主要目标。
15、《妇女纲要》把(促进妇女发展)的主题贯穿始终。
16、当前,我国妇女就业的特点是(劳动参与率较高,就业质量相对较低)。
17、各单位在执行国家相关规定时,不得以性别为由(歧视)妇女。
18、各单位在录用女职工时,应当依法与其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中不得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
19、女职工劳动保护的重点主要是根据妇女的特殊生理特点,做好妇女(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四期”保护工作。
20、男女平等是指男女两性的(尊严和价值)的平等,以及男女(权利、机会和责任)的平等。
21、农村妇女享有与居住地男子平等的权利,其权利内容是(土地承包权、生产经营权、宅基地分配权、土地补偿费、股份分红)等。
22、妇女广泛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享有充分的民主和自由是国家(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23、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和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
24、重视和改进家庭教育,办好各类家长学校,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保育、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教育知识与方法。
25、儿童的权利是指(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应享有的与成年人平等的,具有相同的价值,由法律认可并保障的基本权利)。主要有(生命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
26、拐卖妇女儿童活动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严重地侵害了妇女儿童的(人身权利)。
27、妇女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主要包括(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肖像权)。
28、制定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共政策,遇到(涉及妇女权益的重大问题),应当听取妇女联合会的意见。
29、《婚姻法》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30、妇女对依照法律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享有与其配偶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不受(双方收入状况)的影响。
31、国家保护妇女的(婚姻自主权),禁止干涉妇女的结婚、离婚自由。
32、家庭暴力从形式上来看可分为(身体暴力、语言暴力、性暴力)三种。
33、无效婚姻的情形有:(重婚、亲属关系、医学上认定疾病婚后尚未治好的、未到法定年龄的)。
34、因(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受害妇女有权依法请求(损害赔偿)。
35、离婚后,(男方)不得侵犯女方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干扰)女方及其亲属的正常生活、学习和工作。
36、任何人不得以生育(女婴或者不生育)为由,歧视、虐待妇女或者迫使妇女离婚。因生育女婴或者不生育,女方受虐待导致离婚的,在分割夫妻共有财产时,应当照顾(女方和子女)的利益。
37、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38、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取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39、中国妇女十一大于(2013年10月28日在北京)召开,(沈跃跃)当选为全国妇联主席。
40、在中国妇女十一大讲话中指出,(联系和服务广大妇女)是妇联组织的根本任务。
41、在中国妇女十一大讲话中强调,(坚持党的领导,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大局谋划和开展工作),这是妇联组织发挥作用的根本遵循。
42、中国妇女十一大向全国各族各界妇女发出了(巾帼建新功,共筑中国梦)的号召。
43、中国妇女十一大报告中指出,妇联组织以建设(坚强阵地)和(温暖之家)为主线,推进各项工作突出了跨越发展。
44、中国妇女十一大报告中指出,今后五年要重点实施“四项行动”,即(巾帼建功行动)、(巾帼维权行动)、(巾帼关爱行动)和(巾帼成才行动)。
45、今年四月,区(市)妇联与市精神文明办在全区(市)开展了(幸福生活
美在家庭)活动,全力打造一批(庭院整洁环境美)、(邻里团结和谐美)、(孝亲重德身心美)、(增收致富创业美)、(志愿服务奉献美)的五美家庭。
46、我区(市)妇联网站的网址是:(/)
47、妇女成才支持行动是以促进女性(向更高层次发展)为目标,通过加大(女性人才教育培训)、(加强女性成才规律研究)、(完善女性成才培养)工作机制,在推动完善全市人才体系建设中积极促进女性成才和成长。
48、大连母亲健康服务站在我市有五个分站,分别建立在我市的(乐甲乡、莲山榆树房村、丰荣朝阳村、铁西二道岭社区、城子坦金山村)。
二、判断题
1、修改后的妇女权益保障法,以立法的形式,将男女平等新增为一条基本国策。(√)
2、未经本人同意,可以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广告、商标、展览橱窗、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网络等形式使用妇女肖像。(×)
3、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
4、各单位在录用女职工时,禁止录用未满十六周岁的女性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5、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培养、选拔和任用干部,必须坚持男女平等的原则,并有适当数量的妇女担任领导成员。(√)
6、有些单位可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
7、因结婚男方到女方住所落户的,男方和子女不得享有与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平等的权益。(×)
8、丧偶妇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公、婆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其继承权受子女代位继承的影响。(×)
9、用人单位违反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给女职工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0、离婚时,女方因实施绝育手术或者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处理子女抚养问题,应在有利子女权益的条件下,照顾女方的合理要求。(√)
11、妇女联合会或者相关妇女组织对侵害特定妇女群体利益的行为,不能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揭露、批评,并要求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12、对有经济困难需要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的妇女,当地法律援助机构或者人民法院应当给予帮助,依法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
13、妇女享有的与男子平等的财产继承权受法律保护。在同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中,不得歧视妇女。(√)
14、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妇女在享受福利待遇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
15、因为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政治权利,所以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选举权但没有被选举权。(×)
16、实行男女平等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国家采取必要措施逐步完善保障妇女权益的各项制度,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的歧视。(√)
17、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保障妇女的权益。(√)
18、在晋职、晋级、评定专业职务等方面,应当坚持男女平等的原则,不得歧视妇女。(√)
19、妇女应当遵守国家法律,尊重社会公德,履行法律所规定的义务。(√)
20、违反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对妇女实施性骚扰或者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受害人可以提请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1、夫妻共有的房屋,离婚时,分割住房由双方协议解决;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妻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2、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
23、女职工产假期满,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24、任何单位均应根据妇女的特点,依法保护妇女在工作和劳动时的安全和健康,不得安排不适合妇女从事的工作和劳动。(√)
25、禁止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妇女的人格尊严。禁止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其他方式贬低损害妇女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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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问答题
1、妇联组织的基本职能和主要职责是什么?
答:妇联组织的基本职能: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主要职责:组织妇女、引导妇女、服务妇女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2、什么是性别意识?
答:是指从性别的视角观察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和环境,对其进行性别分析和性别规划,以防止和克服不利于两性协调发展的模式和举措,实现男女平等。
3、当代我国妇女运动的主题是什么?
答:实现党的提出的目标任务,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也是当代中国妇女运动的时代主题。
4、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内涵是什么?
答:①要在承认和尊重性别差异的前提下追求男女平等。②要将保障妇女实现发展的权利放到突出位置。只有让妇女拥有了更充分的发展权利、机会和资源,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男女平等。③要给予妇女必要的政策倾斜与保障,并充分考虑不同地区和阶层妇女的发展要求。④要重视妇女在整个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重视挖掘妇女的人力资源,使她们的聪明才智和创造力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最大限度地发挥出来。⑤要鼓励妇女在与男性的合作与协调发展中实现平等。⑥要从社会协调发展的高度来认识和解决妇女发展与男女平等问题。经济增长不等于社会进步,社会进步不等于妇女发展,不能用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来代替妇女发展。必须通过法律、政策、教育、舆论等手段,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解决妇女平等发展问题。
5、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提出的重大意义是什么?
答:把男女平等作为促进我国社会发展的一项基本国策,①是对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的丰富发展;②是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需要;③是适应我国国情,充分发挥妇女伟大作用的英明之举;④是解决各种妇女问题的治本之策;⑤是中国党和政府顺应世界历史潮流,向国际社会做出的庄严承诺和历史贡献。
6、《妇女权益保障法》的立法目的是什么?
答:①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②促进男女平等;③充分发挥妇女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
7、什么是家庭暴力?
答:家庭暴力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它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8、什么是婚姻家庭权利?
答:是指当事人在婚姻家庭关系中享有的权利,主要包括婚姻家庭中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两方面的内容。
9、夫妻在家庭中享有哪些权利?承担哪些义务?
答: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享有平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具体包括:①夫妻双方都有各用自己姓名的权利;②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的自由;③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④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义务包括:①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②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10、“巾帼示范村”创建行动中提到的“十个百分百”指的是什么?
答:“巾帼示范村”“十个百分百”具体包括:妇女劳动力参与科技文化知识培训率达到100%;掌握两门以上技能或农业实用技术达到100%;家庭增收致富项目达到100%;参与“三八”绿色工程和六化工程(硬化、绿化、净化、亮化、美化、气化)达到100%;接受现代家庭教育培训达100%;“十星级文明家庭户”达到100%;六无家庭(无涉毒、无赌博、无暴力、无犯罪、无纠纷、无家庭安全事故)达到100%;妇女妇科病普查率达到100%;法律知识宣传覆盖面达到100%;妇代会主任进村党支部或村委会达到100%。
11、什么是妇女之家?
答:妇女之家是基层妇联依托村级组织和社区活动场所建立的工作载体和活动阵地,主要职能是开展宣传教育、维权服务、文体活动等,旨在打造基层妇联宣传政策的阵地、传播知识的课堂、传递信息的纽带、联系和服务妇女群众的窗口、展示妇女风采的平台。
12、我区(市)妇联网站包括哪些内容?
答:
我区(市)妇联网站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走进妇联、妇联动态、主体工作、党政寄语、莲城女性、家长园地、资料中心、女人课堂、机关党建、两个规划、女性论坛。
13、母亲关爱工程的内容是什么?
答:通过实施“母亲救助”、“母亲安居”、“母亲素质”等项目,为广大母亲特别是贫困母亲送去党和政府的关怀、妇联组织和社会各界的温暖,提高她们的生活水平和生存质量。
14、乡镇(街道、园区)妇联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答:贯彻执行上级妇联组织及妇女代表大会决议;指导所辖村(社区)妇联开展工作;加强与街道(乡镇、园区)内单位及妇女组织联系与合作,推进街道(乡镇、园区)妇女工作的社会化;加强街道妇联自身建设,提高能力。
15、中国妇女十一大报告中提出的今后五年妇联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什么?
答: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和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更加坚决地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更加牢固地把握建设“坚强阵地”和“温暖之家”的主线,更加自觉地服务大局、服务妇女群众,更加尽责地履行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的基本职能,更加有力地推动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实施,团结动员广大妇女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
16、什么是两新组织?
答:“两新组织”是指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的简称,新经济组织是指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股份合作企业、民营科技企业、个体工商户、混合所有制经济组织等各类非国有集体独资的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是指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统称。
17、什么是“巾帼示范村”创建行动?
围绕“十个有”、“十个百分百”及“生活富足安康、村风文明向上、村容整洁美观、家庭和谐幸福、妇女素养提高”的创建目标,深入开展“项目进家”、“科技进家”、“城乡联动”等活动,充分发挥农村妇女在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18、什么是和谐家庭创建行动?
通过开展和谐家庭、文明家庭、平安家庭、绿色家庭等各类特色家庭创建活动,举办家庭社区文化体育活动,宣传普及现代家庭教育知识等,优化家庭小细胞,构筑城市大文明。
19、妇女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
这一政策是由全国妇联争取并与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实施的一项促进妇女创业就业的贷款政策,由政府出资设立担保基金,委托担保机构提供贷款担保,由经办银行发放贷款,由中央财政据实全额贴息。妇联组织负责开展政策宣传和贷前相关服务,全程指导妇女完成贷款申请,并帮助承贷妇女解决创业中遇到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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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权益已成为当今社会研究的一大热点问题,众多学者纷纷从不同的角度对妇女权益进行研究。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妇女权益知识竞赛题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一、填空题
1、《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是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要求,为保护 女职工身心健康及其子女 的正常发育和成长制定的。
2、《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不得在女职工 怀孕期、产期、哺乳期 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3、女职工在月经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 高空、低温、冷水 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4、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 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和 孕期禁忌从事 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
5、女职工在怀孕期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 减轻劳动量 或者安排其他劳动。
6、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 夜班 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7、用人单位应当在每日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间女职工安排不少于 1小时的时间作为哺乳时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日增加 1小时的哺乳时间。
8、女职工在 哺乳期 内,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 夜班 劳动。
9、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或者当地劳动部门 提出申诉。
10、受理申诉的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 三十日 内作出处理决定;女职工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理决定书之日起 十五日 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11、用人单位违反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给女职工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构成犯罪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2、女职工在规定的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按照该职工 原工资标准发放。已参加生育保险的用人单位,其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的工资,按规定从 生育保险基金 中支付。
13、女职工产期产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其所在单位已参加 生育保险 的,按有关规定执行;未参加生育保险的 用人单位 支付。
14、婴儿满1周岁后,经用人单位 指定医疗机构 确诊为体弱儿的,用人单位可适当延长该女职工的哺乳期,但最长不能超过 6 个月。
15、2011年11月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在参照国际劳工组织公约的规定,将产假由90天增至14周。
16、《妇女权益保障法》是为了保障妇女的 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充分发挥妇女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根据宪法和我国的实际情况制定的。
17、《宪法》规定,妇女在 政治 、 经济 、文化 、 社会 和 家庭 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18、实行男女平等是国家的 基本国策 。国家采取必要措施,逐步完善保障妇女权益的各项制度,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的歧视。
19、国家保护妇女依法享有的特殊权益。 禁止歧视、虐待、遗弃、残害妇女。
20、国务院制定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21、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是 全社会 的共同责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保障妇女的权益。
22、国家鼓励妇女 自尊、自信、自立、自强,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3、妇女有权通过各种 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24、制定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共政策,对涉及妇女权益的重大问题,应当听取 妇女联合会 的意见。
25、妇女和妇女组织有权向各级国家机关提出 妇女权益保障 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6、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 培养、选拔 和任用干部,必须坚持男女平等 的原则,并有适当数量的妇女担任领导成员。
27、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 重视培养 和 选拔 少数民族女干部,加强对女干部的培训教育和轮岗锻炼;在表彰的劳动模范和先进人物中,应当有 适当比例 的女性。
28、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损害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女职工可以向劳动和社会保障、人事等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举报;或者依法向劳动和社会保障、人事调解组织 申请调解 ;或者向劳动和社会保障、人事争议仲裁机构 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9、对于有关保障妇女权益的批评或者合理建议,有关部门应当听取和采纳;对于有关 侵害妇女权益 的申诉、控告和检举,有关部门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压制或者打击报复。
30、政府、社会、学校应当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适龄女性儿童少年就学存在的实际困难,并创造条件,保证贫困、残疾和流动人口中的 适龄女性 儿童少年完成义务教育。
31、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根据城镇和农村妇女的需要,组织妇女接受 职业教育 和 实用技术培训 。
32、各单位在录用职工时,除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 性别 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33、用人单位不得在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中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 、生育等合法权益的内容。用人单位在与女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告知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 职工危害及其后果 、 职工防护措施 和相应的岗位待遇,应如实告知妇女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34、实行男女 同工同酬 ,妇女在享受福利待遇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
35、任何单位均应根据妇女的特点,依法保护妇女在工作和劳动时的 安全和健康,不得安排不适合妇女从事的工作和劳动。
36、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
37、各单位在执行国家 退休制度 时,不得以性别为由歧视妇女。
38、妇女享有的与男子平等的 财产继承权 受法律保护。在同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中,不得歧视妇女。
39、妇女的生命健康权不受侵犯。禁止溺、弃、残害女婴;禁止歧视、虐待生育女婴的妇女和不育的妇女;禁止用迷信、暴力等手段残害妇女;禁止虐待、遗弃病、残妇女和老年妇女。
40、妇女对依照法律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享有与其配偶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不受 双方收入状况 的影响。
41、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女方因 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男方工作 等承担较多义务的,有权在离婚时要求男方予以补偿。
42、夫妻共有的房屋,离婚时,分割住房由双方协议解决;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 照顾子女 和 女方权益 的原则判决。夫妻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43、对有经济困难需要 法律援助 或者 司法救助 的妇女,当地法律援助机构或者人民法院应当给予帮助,依法为其提供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
44、用人单位应当每2年至少安排1次女职工进行妇女常见病检查,检查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45、妇女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可以向 妇女组织 投诉,妇女组织应当维护被侵害妇女的合法权益,有权要求并协助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查处。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应当依法查处,并予以答复。
46、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的,或者因结婚男方到女方住所落户,侵害男方和子女享有与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平等权益的,由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调解;受害人也可以依法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47、对妇女实施 性骚扰 或者 家庭暴力 ,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受害人可以提请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48、维护职工 合法权益 是工会的基本职责。
49、工会通过 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 ,协调劳动关系,维护企业职工劳动权益。
50、工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 职工代表大会 或者其他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51、工会必须密切联系职工, 听取和反映 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关心职工的生活,帮助职工解决困难,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
52、工会 动员和组织 职工积极参加经济建设,努力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技术业务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53、中华全国总工会根据独立、平等、互相尊重、互不干涉内部事务的原则,加强同各国工会组织的友好合作关系。
54、各级工会委员会由 会员大会 或者 会员代表大会 民主选举产生。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不得作为本企业基层工会委员会成员的人选。
55、工会各级组织按照 民主集中制 原则建立。
56、各级工会委员会向 同级会员大会 或者 会员代表大会 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其监督。
57、工会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有权 撤换 或者 罢免 其所选举的代表或者工会委员会组成人员。
58、国家机关在组织起草或者修改直接涉及 职工切身利益 的法律、法规、规章时,应当听取工会意见。
59、 1950年5月1日 公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是新中国颁布的第一部法律。
60、《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是 婚姻家庭关系 的基本准则。
61、《婚姻法》实行 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 的婚姻制度。
62、2001年4月28日 九届全国人大会第21次会议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修订,新修订的婚姻法同日起施行。
63、《妇女权益保障法》 2005年12月1日 起施行。
64、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65、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 婚姻登记机关 或 人民法院 请求撤销该婚姻。
66、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 一年内 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67、夫妻双方都有参加 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 的自由,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
68、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 书面 形式。
69、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 赡养扶助 的义务。
70、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承担 民事责任 的义务。
71、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 同等的 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72、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 费用的多少 和 期限的长短 ,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73、女职工在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其 福利待遇 和参加 晋级评奖。
74、女职工因 更年期综合症 不能适应原工作时,凭县以上医疗保健或妇幼保健机构的证明,由所在单位根据条件安排其他适宜的工作。
75、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 一年内 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二、选择题
1、实行男女平等是我国的( A )。
A、基本国策 B、基本政策 C、根本原则
2、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组织女职工进行(C )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女职工。
A: 上岗前 B: 离岗时 C: 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
3、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是( B )的共同责任。
A、各级政府 B、全社会 C、各级党委
4、女职工是( C )的统称。
A、女工人 B、女职员 C、女职员和女工人
5、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规定,女职工权益包括( A )。
A、政治权利、文化教育权益、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财产权益、人身权利、婚姻家庭权益
B、政治权利、经济权利、文化权利、财产权利、婚姻家庭权利
C、政治权利、劳动权利、文化教育权利、财产权利、婚姻家庭权利
6、女职工有权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 A B C )。
A、管理国家事务 B、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 C、管理社会事务
7、女职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 A B C )
A、民主决策 B、民主管理 C、民主监督
8、在( A B C )等方面,应当坚持男女平等的原则,不得歧视妇女。
A、晋职 B、晋级 C、评定专业技术职务
9、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培养、选拔和任用干部,必须坚持男女平等的原则,并有( B )的妇女担任领导成员。
A、一定比例 B、适当数量 C、相当数量
10、( A )妇女有权处分继承的财产,任何人不得干涉。
A、丧偶 B、离婚 C、独身
11、妇女的( B )受到法律保护,禁止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其它方式贬低损害妇女人格,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广告、商标、展览橱窗、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网络等形式使用妇女肖像。
A、名誉权 B、人格权 C、肖像权
12、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参与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的分配权,保障多元化分配形式中的( B )。
A、男女平等 B、同工同酬 C、利益平等
13、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 A )。
A、基本职责 B、基本义务 C、基本权利
14、基层工会委员会每届任期( B )。
A、3至5年 B、3年或者5年 C、3年以下
15、《工会法》规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工会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权益的两个机制是( C )。
A、劳动合同制度、集体合同制度
B、劳动合同制度、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C、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16、工会以( C )为根本的活动准则,以经济建设为中心。
A、宪法 B、工会法 C、工会章程
17、工会的权利不是行政权,不是司法权,而是民主意义上、社会意义上法定的( C )。
A、决策权、管理权 B、管理权、监督权 C、参与权、监督权
18、工会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有权( A )其所选择的代表或者工会委员会组成人员。
A、撤换或者罢免 B、撤换或者处分 C、罢免或者解除
19、《工会法》规定:“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 B )向工会拨缴经费。
A、1% B、2% C、3%
20、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是在( A C )具有民主性和代表性的女职工组织。
A、同级工会领导下 B、妇联领导下 C、上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指导下
21、工会有女会员( B )以上的单位,应建立女职工委员会。
A、25人 B、10人 C、8人
22、在( A B C )中,女职工代表的比例应与女会员(或女职工)占会员(或职工)总数的比例相适应。
A、工会代表大会 B、职代会 C、教代会
23、《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适用于( C )。
A、单位固定女职工、合同制女职工、不包括临时女职工
B、全民、城镇集体企业女职工,不包括非公有制单位女职工
C、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切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女职工。
24、各单位在录用职工时,除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岗位外,不得以( B )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A、年龄 B、性别 C、身高
25、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 C )。
A、生活保护 B、保险待遇 C、劳动保护
26、女职工劳动保护权益条款应当列入( A C )。
A、劳动合同 B、商业合同 C、集体合同
27、除女职工自己要求外,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 A
B C )。
A、降低女职工的工资 B、辞退女职工 C、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
28、禁止招收未满( B )周岁的女工。
A、15 B、16 C、17
29、未成年工是指年满16周岁未满( B )周岁的劳动者。
A、17 B、18 C、19
30、女职工产假为( A )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者增加产假( A )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 A )天。 A、90 15 15 B、180、30、30 C、90、20、15
31、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进行产前检查( C )。
A、不应作为劳动时间 B、若领导同意可视为劳动时间 C、应当算作劳动时间
32、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应予以保护,具体包括( A B C )
A、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
B、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安排其他劳动
C、女职工怀孕7个月以上,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33、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 B )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它劳动。
A、半周岁 B、1周岁 C、2周岁
34、哺乳期妇女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包括( A B C )
A、作业场所空气中铅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
B、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C、作业场所空气中锰、氟的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
35、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月经期间从事( A B C )。
A、高处作业 B、低温、冷水作业 C、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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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女职工的权益法律知识
女职工的劳动权利是非常多的,特别是女职工在三期的时候,用人单位是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被侵犯的,应该向劳动监督大队举报,下面由小编为读者进行女职工权益法律知识的解答。
女职工权益法律知识女职工有哪些权益该受保护
1、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受保护的权益是非常多的,包括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等。
2、法律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六条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1、我国法律对于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女职工进行特殊保护,除非女职工与单位协商一致、女职工本人主动提出解除或者女职工因为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形外,女职工的劳动合同在此“三期”内届满的,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自动延续至“三期”期限满为止。
但也要特别提醒女职工,不能因为受到特殊保护而忽视了对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遵守和对职业操守的履行,如果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行为,即使处于特殊时期,用人单位也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2、《女职工劳动特别保护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
3、除了女职工正在从事的工作属于女职工法定禁忌劳动范围内的,用人单位对“三期”女职工调岗,必须征得女职工本人同意,并且不得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但如果原岗位的内容、强度确实不利于或不适合怀孕女职工身心健康的,用人单位可以在与女职工协商一致的情况下适当调整其工作岗位和工资标准。
当女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女职工可以选择依法投诉、举报、申诉,或者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也可以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女职工权益法律知识职工的权益被侵害该怎么办
1、妇女即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权益受到侵犯时,有权向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或者当地劳动部门提出申诉。受理申诉的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30日内作出决定;妇女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理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2、对侵害妇女即女职工劳动保护权益的单位负责人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其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并责令该单位给予被侵害妇女合理的经济补偿;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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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协议是指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协商、平等互利的基础之上将他们之间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解决的书面文件,是申请仲裁的必备材料。那么你对国际仲裁协议有多少了解?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国际仲裁协议的相关法律知识。
1.提交仲裁的争议事项。
《仲裁法司法解释》第2条规定,当事人概括约定仲裁事项为合同争议的,基于合同成立、效力、变更、转让、履行、违约责任、解释、解除等产生的纠纷都可以认定为仲裁事项。
2.仲裁地点。
仲裁地点的选择对仲裁程序的进行至关重要。双方当事人选择在哪一个国家或地区仲裁就要受该国或地区法律的制约,特别是该国强制性法律的制约。我国当事人在涉外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时,在仲裁地点的选择上可考虑:
(1)在中国仲裁。
对于中国当事人来说,这是最理想的仲裁地点。
(2)在第三国仲裁。
如果当事人不愿意到对方所在国仲裁时,可以共同选择在第三国或地区的仲裁机构仲裁。另外,在以前的实践中也有些当事人喜欢采用在被诉人所在国仲裁的条款,即如果双方不能就在中国进行仲裁达成协议,仲裁条款规定在被诉人一方所在国的仲裁机构仲裁。
但特别应注意的是,由于仲裁法颁布实施后,我国境内已设立了为数众多的地方仲裁委员会,如果再如此规定,事后如需在中国仲裁就很容易因仲裁地点或仲裁机构不明而发生争执,最后有可能导致根本无法执行原来的仲裁协议。如果双方当事人就仲裁机构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依据仲裁法第18条的规定,所涉仲裁协议将会被认定为无效,所以就目前我国的状况而言,不宜再作此种规定。
3.仲裁庭的组成或仲裁机构。
如双方同意由临时仲裁庭进行仲裁,应在仲裁协议中写明仲裁庭的组成;如同意提交某一常设仲裁机构进行仲裁,应写明仲裁机构的名称。
4.仲裁程序规则。
除上述内容外,当事人在仲裁协议中还可以约定其他与仲裁有关的事项,如仲裁裁决的效力、仲裁费用的分摊、放弃对裁决的上诉、仲裁适用的法律、仲裁使用的语言等项内容。当然如果是选择在常设仲裁机构进行仲裁,这些内容可省略,因为常设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中对这些内容一般都有明确规定,当事人只需在合同中写明仲裁机构的名称与仲裁适用的规则就可以了。
我国仲裁法第16条第2款规定:“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一)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二)仲裁事项;(三)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推荐的示范仲裁条款为:“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拘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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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协议做为整个仲裁活动的前提和基本依据,有着如下法律特征:
(一)仲裁协议只能由具有利害关系的合同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或其合格的代理人订立。否则,就不可能在有关合同发生争议时约束各方当事人。如果有关当事人在仲裁程序开始时提出证据,证明他不是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的当事人,或订立时没有权利能力或行为能力,那么仲裁协议无效,对双方均无法律约束力。
(二)仲裁协议是当事人申请仲裁、排除法院管辖的法律依据。仲裁协议一经签订,就成为仲裁委员会受理合同争议的凭据,同时在申请法院执行时,也以它作为撤销裁决或强制执行的依据。
(三)仲裁协议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如果是以仲裁条款的形式写入合同,那就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他条款的无效不影响仲裁条款的效力。如果双方当事人签订了单独的仲裁协议,则可视为一个独立的合同。仲裁协议与它所指的合同本身,由不同的法律、法规调整,前者是程序性合同,后者是实体性合同,是两个不同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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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事仲裁,又称对外经济贸易及海事仲裁、涉外仲裁等,是指不同国家的公民、法人将他们在对外经济贸易及海事中所发生的争议,以书面的形式,自愿交由第三者进行评断和裁决。那么对于国际商事仲裁里的利息问题你怎么看的?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国际商事仲裁的相关法律知识。
国际商事仲裁协议是指当事各方同意将他们之间已经发生的或将来可能发生的争端提交仲裁解决的协议,它具有以下几方面的法律特征:
第一,它是特定的法律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同意将他们之间的争端提交仲裁解决的共同的意思表示,而不是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
这种特定的法律关系,既包括由于国际货物买卖、运输、保险、支付、投资、技术转让等方面的契约性法律关系,也包括由于 海上船舶碰撞、产品责任、医疗和交通事故等侵权行为等非契约性的法律关系。
第二,仲裁协议是使某一特定的仲裁机构取得对协议项下的案件的管辖权的依据,同时也是排除法院对该特定案件实施管辖的主要的抗辩理由。
因为按照《纽约公约》第2条第3款的规定:“当事人就诉讼事项订有本条所称之仲裁协议者,缔约国法院受理诉讼时应依当事人一方之请求,令当事人提交仲裁,但仲裁协议经法院认定无效、失效或者不能施行者,不在此限。”
此外,1987年《阿拉伯商事仲裁公约》第27条、 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制订的《示范法》第8条第1款等,均有类似规定。
第三,一项有效的仲裁协议,是仲裁裁决得以承认与执行的基本前提。对于仲裁庭做出的仲裁裁决,如果败诉一方未能自动执行,另一方当事人可请求 法院强制执行此项裁决。但法院在执行此项裁决时,如果认定该项裁决根据无效的仲裁协议做出,按照《纽约公约》第5条第1款的规定,被请求执行该裁决的法院也会拒绝承认与执行此项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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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国际商事仲裁吗?国际商事仲裁,又称对外经济贸易及海事仲裁、涉外仲裁等,是指不同国家的公民、法人将他们在对外经济贸易及海事中所发生的争议,以书面的形式,自愿交由第 三者进行评断和裁决。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国际商事仲裁的相关法律知识。
尽管各国法律对仲裁协议的效力应当具备的条件规定各异,但一般而言,一项有效的仲裁协议,至少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仲裁协议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而不是一方当事人通过欺诈的方式强使另一方当事人接受此项协议的产物。
第二,依照应当适用的法律,订立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合法的资格和能力。如果当事人为无行为能力者,则将导致仲裁协议无效。
第三,仲裁协议的内容应当合法,即当事人约定的仲裁事项必须是按照有关国家的法律可以通过仲裁方式解决的事项。这些法律一般为裁决地法或裁决执行地国的法律。此外,协议的内容也不得违反仲裁地国或裁决地国的法律中有关强制性的规定,不得与这些国家的公共政策相抵触。
第四,仲裁协议的形式必须合法,按照《纽约公约》第2条,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第7条第2款,仲裁协议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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