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您找到与什么叫工伤保险待遇相关的共50个结果: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工伤保险的相关知识。
包括:(1) 伤残抚恤金-职工劳动能力鉴定为一至四级的,按月享受伤残抚恤金。一级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为本人工资的75%;职工劳动能力鉴定为五--六级,企业难以安排工作的,按月发给本人工资70%的伤残抚恤金;(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伤残等级,1级为24个月伤残职工本人工资;2级为22个月;3级为20 个月;4级为18个月;5级为16个月;6级为14个月;7级为12个月;8级为10个月;9级为8个月;10级为6个月。(3)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伤残等级鉴定为7-10级,职工本人自谋职业的,发给一次性就业补助金;补助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部门制定。(4)在职伤残补助金--因工致残被鉴定为5--10级的,企业安排适当工作后,伤残职工工资降低,为补偿伤残职工所受的工资收入损失,由企业发给其工资补助待遇。其标准为伤残职工工资降低部分的90%。伤残职工本人技能提高而晋升工资时,在职伤残补助金予以保留。(5)易地安家补助费-工伤职工易地安家的,发给6个月的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旅途所需车船费、旅馆费、行李费、伙食补助费按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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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待遇是指职工因工发生暂时或永久人身健康或生命损害的一种补救和补偿,对于退休职工,是否还能享受工伤保险的待遇是人们关注的。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工伤保险待遇的相关案例资料。
(一)按内容分类
职工发生工伤后,所享受的待遇按照内容分类,大致分为三大类,第一类是医疗救治期间的待遇;第二类是经济补偿的待遇;第三类是生活保障的长期待遇。
所谓医疗救治期间的待遇,应当包括工伤医疗待遇、住院伙食补助待遇和停工留薪待遇三项。工伤医疗待遇是指工伤职工在抢救治疗和康复治疗以及职业病的治疗过程中,个人不提额外要求的,所发生的住院费用和门诊费用不需要个人负担;住院伙食补助待遇是指工伤职工住院治疗工伤期间的伙食费用的补贴;停工留薪期待遇是工伤职工发生工伤停止工作接受治疗期间,继续享受原工资福利的待遇。
所谓经济补偿的待遇,是一次性的工伤保险待遇,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在职工发生工伤以后,停工留薪期满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伤残达到等级的,按照不同的伤残等级享受一次性的伤残待遇;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当工伤职工未达到退休年龄而劳动合同到期或者本人自愿解除劳动关系,因工伤医疗和就业的困难,给予的经济补偿,按照不同的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一次性补偿;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丧葬补助金是职工因工死亡后给予其直系亲属的经济补偿和丧葬费。
所谓生活保障的长期待遇,包括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三项。伤残津贴是指工伤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时,由社会保险机构或用人单位按月支付的生活保障待遇。伤残津贴是对工伤职工失去工资收入的替代性补偿。生活护理费是工伤职工在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我移动等五项不能自理,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护理依赖的,雇用人员护理所需要的费用,所以按月享受生活护理待遇;供养亲属抚恤金是生活来源主要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所供养的亲属,按月享受的基本生活待遇。
(二)按支付项目分类
工伤保险待遇按照支付项目分类,可分为两类,第一类是用人单位支付项目;第二类是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项目。由用人单位支付项目有: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和生活护理待遇;工伤治疗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到医院就医的交通费;伤残达到五至六级工伤职工的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有:工伤医疗费;工伤康复费;劳动能力鉴定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至四级工伤职工的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配置辅助器具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丧葬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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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到五险一金可是很多上班族心里的痛!小编之前曾算过:月薪一万,实际到手7454元,老板实际只付出14410元!企业压力大,员工觉得到手的钱少,降低五险一金费率的呼声不断出现。那么,下调社保费率待遇怎么样?下调社保费率拿到手工资变化大吗?下面随小编一一解答吧。
今年在答记者问时被问到“资月入8000块钱,实际到手不到5000块钱,3000块钱都缴纳“五险一金”了”,表示,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阶段性地、适当地下调“五险一金”的缴存比例是可以做的。总的是让企业多减轻一点负担,让职工多拿一点现金。
发完话不久,各地方政府开始着手调整,上海牵头,广东、天津、云南、甘肃、杭州、厦门、北京等超过12个省市加入到降低五险一金费率的大军。
北京、天津工伤保险基准费率由原来的0.5%至2%调整为0.2%至1.9%;
天津还提出将企业缴纳失业保险费率由2%降至1%,缴纳生育保险费率由0.8%降至0.5%;
上海宣布失业保险费率单位缴费部分从1.5%下调到1%。
五险一金下调对企业来说,可以降低负担,显然只有好处没有坏处,那么从员工的角度来看也是如此吗?五险一金下调对员工有什么影响?
五险一金费率下调,大家最关心的是到手的现金是不是变多。实际上,从各个地区的下调政策来看,下调的多为单位缴费部分的费率,个人缴纳下调的部分地区其实非常有限。
到手的工资会不会变多取决于下调的是个人缴纳费率还是企业缴纳费率,如果只是单位缴纳部分的费率下调了,而个人缴纳费率没有下调,那么到手的工资是不变的。比如上海,虽然养老、医疗、工伤保险的费率都下调了,但降低的只是单位缴费部分的费率,那么员工到手的工资还是不变的。
不过,也有一些地方下调了个人缴费比例,广东、云南等地区不仅降低了单位缴费费率,同时也兼顾了降低个人缴费费率。这意味着,这两个地区的企业职工拿到手的工资可能会变多一些。以云南为例,月薪5000元的企业职工,此前按1%缴纳失业保险费,每月需缴纳50元,个人费率下调至0.6%后,每月只需缴纳30元,那么每年就能多拿到工资240元。在广东的话,以5000元为例,事业保险保险从0.5%下降到0.2%,下调幅度为0.3%,每个月少交15元。
这样看来,下调社保费率对职工到手工资的影响并不大。
下调五险一金,工资多了就划算了吗?
对于工薪族,尤其是工资不高的工薪族来说,每个月交完五险一金,感觉到手的工资就没剩多少了。于是大家都觉得下调五险一金费率,到手的钱多一点,似乎是一件好事,但实际上未必。
比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可以酌情下调缴纳比例,前提是不影响员工现有的待遇。但是公积金下调对员工来说绝对不是一件好事,虽说到手的钱多了,但实际却是一种损失。
为什么呢?因为公积金可不是你一个人交的,是单位和你一起交的,而且是同比例缴纳,你每个月缴纳多少,公司就给你缴纳多少。
举个例子:月薪5000元,按12%缴存,那么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600元,一共缴存1200元,如果降低到10%,那么单位每个月就只缴500元,这就是相当于每个月收入少了500元。最重要的是,这笔钱是直接打到你的公积金账户的,除了买房之外,租房、装修等都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可以说,对于公积金,我们不但不希望下调,而是单位交得越多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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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职工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如何申领?需要什么材料?要注意什么?下面就让读文网小编带大家一起了解下深圳职工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申领的相关信息吧。
深圳职工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申领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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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居民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如何申领?需要什么材料?要注意什么?下面就让读文网小编带大家一起了解下深圳居民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申领的相关信息吧。
深圳居民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申领
1.准备材料,填写申请表
准备所需材料→在网上(点击表格链接)下载申请表→填报《深圳市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请表》→完成填报→用A3纸正反面打印
2.前台办理
到社保关系所属辖区社保机构办事大厅→提交申请材料→养老保险窗口审查材料→受理申请人申请
3.等待受理机关审核
社保局受理申请→出具《深圳市参保居民申请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收件回执》和《深圳市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受理通知书》→核定待遇→出具《深圳市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决定书》
4.养老金领取申请完成
申请人参保人签收《深圳市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决定书》→采集指纹→养老保险部门于受理之后30个工作日内生成台帐交财务部门→完成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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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如何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养老金领取额度如何计算?下面就让读文网小编带大家一起了解下济南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指南的相关信息吧。
领取个人帐户养老金材料
企业领取应带
1.业务处审核后的《基本养老金个人帐户遗属继承审批表》
2.单位收据
3.单位帐号、户名、开户银行。
个人领取应带
1.业务审核后的《基本养老金个人帐户遗属继承审批表》
2.享受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代领的需持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待遇享受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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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对国民待遇原则有多少了解? 国民待遇原则指在民事权利方面一个国家给予在其国境内的外国公民和企业与其国内公民、企业同等待遇,而非 政治方面的待遇。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国民待遇原则的相关法律知识。
在货物贸易中,世贸组织对国民待遇的实施也有例外规定:
首先,国民待遇义务不适用于政府采购。
其次,国民待遇义务并不禁止单独支付给某种产品国内生产者的补贴。
第三,国民待遇原则并不禁止有关电影片的国内放映数量限制。
最后,世贸组织允许发展中国家自1995年1月1日起的5年中对使用国内产品进行补贴。对于最不发达国家,这一期限延长为8年。
由于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的差异及其自身的复杂性,世贸组织对二者有关国民待遇的要求大有区别。服务贸易中国民待遇是以世贸组织成员间在平等基础上通过谈判方式达成协议,根据协议在不同行业中不同程度地履行国民待遇。
对于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领域的国民待遇,世贸组织规定每一个成员向其他成员的国民就知识产权的保护提供的待遇不得低于其给予本国国民待遇。同时允许各成员在涉及工业产权的保护领域中,凡有关司法行政程序、司法管辖权问题的法律都可声明保留,不给予外国人以国民待遇,这也符合国际社会的通常做法。
看过“国民待遇原则的内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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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我国保障制度的完善,身在农村的人们也可以像城里的工薪阶层一样购买养老保险,这种养老保险被称之为农村养老保险。那么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享受哪些待遇。读文网小编给大家收集了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享受哪些待遇的相关信息,一起来看看吧。
据了解,国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把年缴费标准分为5档,分别是: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
而重庆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原先只有200元、400元、600元、900元4个缴费档次,为与国家标准对接,也满足经济收入较低的参保对象需求,新政策增设了100元的最低缴费档次。
该负责人说,保留高出国家标准的600元和900元两档,是为鼓励多缴多得,为逐步缩小各项养老保险制度之间的待遇差距奠定基础。
举例:一位选择年缴费900元档次的参保人员,60岁时,按目前办法静态测算,缴费15年,每月可领取养老保险待遇194元;缴费30年,每月可领取养老保险待遇353元;缴费44年,每月可领取养老保险待遇55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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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是中国一些城市借鉴发达国家“绿卡”制度进行的积极尝试,被认为是取代暂住证作为新一轮户籍制度改革的过渡性手段。那么你对居住证有多少了解?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居住证的相关法律知识。
从“暂住证”到“居住证”,一字之差体现出城市管理的重大进步。
首先暂住证制度暗含着对外来人口的某种排斥。“暂住”者,顾名思义“暂时居住”也,这就在时间上作出了一定限制。此外,“暂住”需要证件,换言之,无暂住证者不得随意“暂住”,这就在空间上作出了一定限制。凡此种种,显然不合于统一市场的客观要求。将暂住证制度改为居住证制度,有利于城乡、城际藩篱的破除。
其次将流动人口纳入实有人口属地管理后,将增加居住证社会服务与社会保障两大功能,从而使流动人口在劳动就业、医疗保险、子女教育、租赁房屋、购车购房等方面享有必要的待遇,从中折射出的,是政府角色由重管理向重服务的转变。
看过“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什么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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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所有的行业中,保险业是一种特别需要政府严格监管的行业。以下是由读文网小编整理关于工伤保险知识竞赛试题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一、单项选择题
1、b2、a3、c4、a5、b6、a7、a8、c9、b10、c11、b12、a13、a14、a15、c16、a17、b18、c19、a20、c21、b22、a23、b24、c25、a26、b27、a28、c29、c30、c31、c32、a33、c34、a35、c36、a
二、多项选择题
37、abc38、ab39、ab40、abc41、abc42、abc43、abc44、abc45、ab46、abc47、abc48、abc49、abc50、bc51、abc52、abc53、bc54、abc55、ac56、abc57、ab58、ac59、abc60、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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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工伤保险费率吗?工伤保险费率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一定时期计算和征收工伤保险费(税)的比率。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工伤保险费率的相关法律知识。
工伤保险费率的确定应把握以下原则:
一是以支定收、收支平衡。
工伤保险基金实行现收现付制,也就是当期征缴的工伤保险费用于支付当期的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及其他合法支出。工伤保险费率的确定,应该保证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及各项合法项目的支出,同时又不使基金有过多积累。
二是实行行业差别费率。
为了使用人单位的缴费与所属行业风险挂钩,工伤保险费实行行业差别费率的制度,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确定不同行业类别的费率,并且在同一行业内设定不同的费率档次。风险程度高的行业,费率相应较高,反之则低。
三是实行费率浮动机制。
行业的差别费率及费率档次确定后,根据每个用人单位上一年工伤保险费的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由统筹地区经办机构确定企业工伤保险费率。用人单位在同行业的工伤保险工作做得越好,其具体适用的费率档次就越低;反之,就有可能调高其适用的费率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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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是指国家或社会为生产、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和患职业性疾病的劳动者及家属提供医疗救治、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医疗和职业康复等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工伤保险的相关法律知识。
1、工伤保险作为社会保险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施的,是国家对职工履行的社会责任,也是职工应该享受的基本权利。工伤保险的实施是人类文明和社会发展的标志和成果。
2、实行工伤保险保障了工伤职工医疗以及其基本生活、伤残抚恤和遗属抚恤,在一定程度上解除了职工和家属的后顾之忧、工伤补偿体现出国家和社会对职工的尊重,有利于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3、建立工伤保险有利于促进安全生产,保护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工伤保险与生产单位改善劳动条件、防病防伤、安全教育,医疗康复、社会服务等工作紧密相联。对提高生产经营单位和职工的安全生产,防止或减少工伤、职业病,保护职工的身体健康,至关重要。
4、工伤保险保障了受伤害职工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妥善处理事故和恢复生产,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维护社会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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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退休,是指公务员达到规定的退休年龄,依法办理退休手续,由国家给予生活保障,并给予妥善安置和管理。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公务员退休可享受的福利待遇的相关法律知识。
所谓公务员退休条件,是指公务员获得享受退休待遇的权利应该达到的基本要求。退休条件主要包括年龄因素和工作年限(工龄)两方面。其他条件如身体欠佳、劳动环境恶劣等,可以通过降低最高退休年龄的方式使其提前获得享受退休待遇的权利。
新中国成立后,在几次颁布的退休规定中,所确定的退休年龄条件与工龄条件差异较大,充分体现了适合当时需要的特点。随着社会的发展,对其进行适当的修改是必要的。
我国公务员制度规定公务员应当退休的条件有两种:一是年龄条件,即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二是身体条件,即丧失工作能力的。凡是符合这两种条件之一的公务员,都必须退休,并享受规定的退休待遇。
我国公务员制度规定公务员自愿退休的条件为:①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②工作年限满30年的,本人提出要求,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退休。这项规定明确指出,具备了上述条件就已经获得了享受退休待遇的权利,而是否立即行使这一权利,则必须充分尊重本人的意愿。但是否能够实现退休,最终还要经任免机关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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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是对罪犯和重大犯罪嫌疑分子临时羁押的场所。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监管。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广东看守所的相关法律知识。
看守所拥有如下职权:
1、对在押人员有实行看管、教育、押解、组织劳动、生活及卫生管理、检查携带物品、查阅来往信件、监视接见等权利。
2、对在押人员违反监规的,有权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反省。以图谋行凶、逃跑、自杀等严重影响监所安全的在押人员有权加载械具。
3、看守所对犯罪嫌疑人、实行人的法定羁押期限即将到期而案件未审理终结的,有权通知办案机关迅速审结;超过法定羁押期限的,有权将情况报告人民检察院。
4、在执行职务中,发现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有刑讯逼供或其他违法行为时,有权当面制止,并直接向有关机关和检察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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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是指雇主或者法定用人单位依据法律规定、或行业规定、或根据与员工之间的约定,以货币形式对员工的劳动所支付的报酬。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工资的相关法律知识。
一、计算加班费的工资基数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以工资为计算基数的8种补偿和待遇
从劳动法规定看,计算加班费的工资基数为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那么,怎么理解这个“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原劳动部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的解释如下:实行计时工资的用人单位,指的是用人单位规定的其本人的基本工资,其计算方法是:用月基本工资除以月法定工作无数即得日工资,用日工资除以日工作时间即得小时工资。不过,什么又是基本工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中将基本工资视为和“标准工资”一个概念,明确“标准工资”是指按规定的工资标准计算的工资(包括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和工龄津贴)。实务中各地做法仍有差异。为了解决繁多的加班费争议,实务中很多地区支持约定加班费计算基数,只要约定的基数不低于最低工资,法院就予以支持,算是对现实的妥协吧。
二、计算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工资基数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三款规定,计算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在计算经济补偿时,以劳动者的基本工资或实发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其实都是不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对此进行了明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以上是经济补偿金正常的计算方式,但有一种特殊情况需注意,即: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这里未考虑分段计算的问题。
三、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的工资基数
我们都知道,没有安排劳动者休年休假,用人单位是需折算工资给劳动者的。那么,未休年休假工资怎么折算呢?依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规定,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月工资是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在本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
注意,年休假工资计算中的前12个月平均工资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计算中的平均工资不同之处在于这里需剔除加班费,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是包含加班费的。
四、计算“代通知金”的工资基数
所谓的“代通知金”并非正式的法律概念,是指解除劳动合同时未提前通知劳动者而“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的意思。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代通知金”适用只适用于用人单位未能提前30日书面通知的三种解除劳动合同行为,即1、医疗期满后的解除;2、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3、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解除。除此以外,劳动合同法中未再规定其它情形需支付“代通知金”。
“代通知金”以何标准进行计算?《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注意:这里的“工资”并非指劳动者被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五、计算未订书面合同二倍工资的工资基数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订书面劳动合同需每月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在各地实务中存在差异,多数地区认为应当按照当月应得工资作为基数进行计算。比如,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会议纪要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应以相对应的月份的应得工资为准。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二)规定,用人单位因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应每月支付的二倍工资,按照劳动者当月的应得工资予以确定,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加班加点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当月工资包含季度奖、半年奖、年终奖的,应按分摊后该月实际应得奖金数予以确定。
六、计算工伤待遇中的本人工资的工资基数
工伤待遇中不少项目都是以本人工资作为基数进行计算的,比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本人工资是什么意思?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七、计算工伤停工留薪期待遇的工资基数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原工资福利待遇标准如何把握?实践中各地会有不同的理解,比如广东认为原工资福利待遇,是指工伤职工在本单位受工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福利待遇。工伤职工在本单位工作不足十二个月的,以实际月数计算平均工资福利待遇。
八、计算工伤死亡的丧葬补助金的工资基数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可见,丧葬补助金的标准和本人工资并无关系,其计算基数是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也就是常说的社平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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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内容
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89年9月30日国务院批准1990年1月1日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发布)的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计时工资; 计件工资; 奖金;津贴和补贴; 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包括地区生活费补贴)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包括:对已做工作按计时工资标准支付的工资;实行结构工资制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基础工资和职务(岗位)工资;新参加工作职工的见习工资(学徒的生活费);运动员体育津贴。
计件工资是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包括:实行超额累进计件、直接无限计件、限额计件、超定额计件等工资制,按劳动部门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工资;按工会任务包干方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办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
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包括:生产奖;节约奖;劳动竞赛奖;机关、事业单位的奖励工资;其他奖金。
津贴和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
津贴。包括: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保健性津贴,技术性津贴,及其他津贴。
物价补贴包括:为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上涨或变动影响而支付的各种补贴。
加班加点工资是指按规定支付的加班工资和加点工资。
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包括: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附加工资、保留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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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险,即意外伤害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作为保险标的,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而造成的死亡、残疾、医疗费用支出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工伤保险,是指国家或社会为生产、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和患职业性疾病的劳动者及家属提供医疗救治、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医疗和职业康复等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意外险与工伤保险的相关法律知识。
1、工伤保险作为社会保险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施的,是国家对职工履行的社会责任,也是职工应该享受的基本权利。工伤保险的实施是人类文明和社会发展的标志和成果。
2、实行工伤保险保障了工伤职工医疗以及其基本生活、伤残抚恤和遗属抚恤,在一定程度上解除了职工和家属的后顾之忧、工伤补偿体现出国家和社会对职工的尊重,有利于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3、建立工伤保险有利于促进安全生产,保护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工伤保险与生产单位改善劳动条件、防病防伤、安全教育,医疗康复、社会服务等工作紧密相联。对提高生产经营单位和职工的安全生产,防止或减少工伤、职业病,保护职工的身体健康,至关重要。
4、工伤保险保障了受伤害职工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妥善处理事故和恢复生产,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维护社会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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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而制定的,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介绍《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法律知识。
1、要处理好医务劳动鉴定与伤残等级简短的关系。要聘请有经验、有良好医德和有医务劳动鉴定资格的医学专家成立鉴定技术小组,坚决杜绝一人鉴定的现象;
2、要认真贯彻执行劳动鉴定标准,严格按政策、按规定程序进行鉴定;
3、要建立和健全劳动鉴定档案。包括建立职工健康档案和工伤档案,统一制发卡片、表格和致残证件等。
4、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劳动鉴定工作关系到职工的工伤待遇、养老保险、疾病医疗、劳动就业等权益。劳动鉴定工作人员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不使职工的利益受到损害。
5、要坚持服务于企业的原则。劳动鉴定要为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创造条件,为企业排忧解难,千方百计减轻企业承担的社会负担,为企业参与竞争和求得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使企业领导能集中精力搞好生产和经营。
6、要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劳动鉴定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政策、标准为尺度。事实包括伤病地点、时间、原因、伤病残情、既往伤病史等。政策是指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是指评残标准和有关医疗技术标准。鉴定结论应由集体研究确定,并及时向职工群众公开。只有坚持这个原则,才能抵制不正之风,克服主观随意性,保证劳动鉴定的客观、公正、合理。劳动鉴定人员要实行回避制度。
总的要求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政策、标准为尺度;定性正确,定量准确;及时、公正、合理;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真正为企业服务。
劳动鉴定人员要对国家、企业和职工利益负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认真做好劳动鉴定工作,并把劳动鉴定工作和对职工的思想工作结合起来;要以科学的精神和一丝不苟的态度进行劳动鉴定,建立健全严密的工作制度和办事程序;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尊重事实,按照政策规定和评残标准,区别轻重,合理定级,妥善处理,避免主观随意性;要坚持秉公办事的作风,不徇私情,集体定论,民主监督,排除各种不正之风对劳动鉴定工作的干扰;要热情周到地服务,为职工和企业扰忧解难,必要时登门服务。既要做出正确合理的结论,也要做好思想工作和解释工作。
职工在工伤医疗期间内治愈或者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或者医疗期满仍不能工作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并定期复查伤残状况。劳动鉴定程序如下:
1、 由工伤职工所在单位填写《劳动鉴定申请表》,申请劳动鉴定。特殊情况下,职工可直接申请;
2、 提供历次病、伤、残医院治疗的原始病历,属因工伤残的,需持工伤事故调查报告及有关材料;属职业病的,需持卫生部门授权的职业病防治所(院)提供的诊断资料;属精神病的,需持精神病院的诊断资料;其它情况的,需持有说服力的证明等报劳动鉴定委员会;
3、 劳动鉴定委员会应认真审定申请及附件材料,对资料不全或情况不明的不予受理;
4、 对符合条件的,统一安排鉴定,并把鉴定的时间、地点、人员提前通知企业及有关人员;
5、 劳动鉴定委员会应当委托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或者聘请有鉴定资格的医生组成专家组对被鉴定人员进行丧失劳动能力的医学诊断;
6、 专家组对伤残、病残职工的状况,写出定性、定量的诊断意见,由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伤病或伤残等级,并发给等级证明书。劳动鉴定委员会应将鉴定结果及时通知企业和被鉴定的职工;
7、 职工对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当地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申请复查;对复查结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复查鉴定最终结论由省级劳动鉴定机构作出。
工伤职工及其家属因申报工伤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办理;与劳动行政部门或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发生争议的,按照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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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并于2004年1月1日起施行。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介绍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法律知识。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8、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9、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在发生工伤后,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依法进行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及劳动能力鉴定。其中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工伤职工应依照劳动能力鉴定部门出具的伤残鉴定,享受不同等级的工伤待遇。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中针对工伤保险费缴纳规定,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应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职工个人不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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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待遇(aliens,treatment of)是指在一国境内不具有该国国籍而具有他国国籍的人所享受的待遇。不具有该国国籍的人有时也包括无国籍人。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介绍外国人待遇相关司法国际法考点知识。
由所在国加以规定,但需参照国际法的一般原则和国际通例。外国人中的外交官员、领事官员、国际组织官员等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或领事特权与豁免,他们具有同一般外国人不同的特殊法律地位。外国人在人身和财产安全方面,应该享受同本国人一样的待遇;大体享受与本国人同等的民事权利和义务。外国人待遇与本国人待遇,通常有如下区别:
①外国人不享有所在国公民所享有的政治权利,没有服兵役的义务。
②外国人不得从事某些特定的职业和担任某些特定的职务,以及取得某种权益。例如一些国家规定,外国人不能充当引水员、飞行员,不得任文官、商船船长、律师等;在一些国家外国人不得取得土地所有权。
③有些国家对于外国人的旅行、居住有某些限制,如前往非开放地点需办理证件。
④国家有可能根据互惠原则,对于某些外国人适用特别的优惠规则。如两国协议互对在本国境内对方的某些人员给予征税方面的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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