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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也管买分卖分行为吗(热门3篇)

买分卖分的小广告随处可见,整治办法也不少,但买分卖分现象层出不穷,日前南京交管部门正式成立治安中队,打击买分卖分违法行为

成立伊始,已抓获一名卖分“黄牛”

治安中队成立伊始,已在本月12日抓获一名卖分“黄牛”。当日早晨8点,治安中队交警来某在执勤时发现,一名男子骑着电动车在机动大队曝光台附近转来转去。8点半,一辆轿车停在白鹭东街的路边停车泊位上,该男子立刻靠上前与司机说了一会儿话。稍后,司机锁上车门,进入曝光台。查询分值后,该司机拿出名片拨打电话,来某依稀听到,司机在电话中提到“21分”、“2600块钱”等。

来某迅速上前,将这名司机请进办公室。通过询问,司机李某交代,他先前停车时,有人上前问他要不要帮忙消分,并留了名片给他。后来李某发现自己有11个违停要记33分,除了自己的驾照,还缺21分,于是拨打电话给搭讪者,两人讨价还价后,以2600元销21分成交。在获得相应证据后,这名“黄牛”被“请”了进来。在证据面前,“黄牛”自称姓陈,并交代了自己在南京买分卖分的事实。最终,陈某被处以200元罚款,并行政拘留10日。“如果他在6个月内再犯,将按上限加重处罚。”来某说。

交警成立治安中队,首获部分治安管理处罚权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交管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除给予行政处罚外,还实行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制度,记分周期为12个月。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超过12分的,由交管部门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并接受强制学习,考试合格者,发还驾照。为避免被扣光记分,一些驾车人私下交易,特别是客车、货车驾驶员,对驾照分数进行买卖,1分从2百元到数百元不等。

不过,交警以前并没有治安处罚权限,遇到买分卖分“黄牛”,只能移交给属地派出所处理。近日,机动大队成立了治安中队,并获得了部分治安管理处罚权限,这样更便于交警取证,加大对“黄牛”的打击力度。据了解,该治安中队的主要任务是打击“黄牛”买分卖分违法行为,同时负责查处在道路上通过挥手拦车、拍打车窗、追逐行驶车辆等方法招揽生意行为;在曝光台窗口、车管所、检测线周边发放名片主动揽客行为;揽客过程中捏造事实骗取钱财或提供伪造、变造检测合格报告单或环保检测报告单骗取钱财行为等。

替人消分牟利,拟扣证半年可罚2000元

目前,现有法律中并没有明确提出买分卖分的具体处罚规定。据介绍,查处到此类违法行为,是按照提供虚假证言,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来处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将面临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不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送审稿)》开始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拟增加规定:代替实际驾驶人接受机动车交通违法处罚和记分并从中牟取经济利益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送审稿)》拟对“累犯”和组织替他人消分做出更加严厉的罚则:代替实际驾驶人接受机动车交通违法处罚和记分并从中牟取经济利益,被处罚后再犯的,以及组织、介绍他人代替实际驾驶人接受机动车交通违法处罚和记分并从中牟取经济利益的,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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