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文网>知识>知识百科>法律知识

信用卡纠纷的新特点有哪些汇总两篇

信用卡,就是银行提供给用户的一种先消费后还款的小额信贷支付工具,是银行或其它财务机构签发给那些资信状况良好的人士,用于在指定的商家购物和消费、或在指定银行机构存取现金的特制卡片,是一种特殊的信用凭证。你听说过信用卡纠纷吗?下面由读文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信用卡纠纷的相关法律知识

信用卡的种类

(一)按发卡机构不同,可分为银行卡和非银行卡

(1)银行卡。这是银行所发行的信用卡,持卡人可在发卡银行的特约商户购物消费,也可以在发卡行所有的分支机构或设有自动柜员机的地方随时提取现金。

(2)非银行卡。这种卡又可以具体地分成零售信用卡和旅游娱乐卡。零售信用卡是商业机构所发行的信用卡,如百货公司、石油公司等,专用于在指定商店购物或在汽油站加油等,并定期结账。旅游娱乐卡是服务业发行的信用卡,如航空公司、旅游公司等,用于购票、用餐、住宿、娱乐等。

(二)按发卡对象的不同,可分为公司卡和个人卡

(1)公司卡。公司卡的发行对象为各类工商企业、科研教育等事业单位、国家党政机关、部队、团体等法人组织。

(2)个人卡。个人卡的发行对象则为城乡居民个人,包括工人、干部、教师、科技工作者、个体经营户以及其他成年的、有稳定收入来源的城乡居民。个人卡是以个人的名义申领并由其承担用卡的一切责任。

(三)根据持卡人的信誉、地位等资信情况的不同,可分为普通卡和金卡

(1)普通卡。普通卡是对经济实力和信誉、地位一般的持卡人发行的,对其各种要求并不高。

(2)金卡。金卡是一种缴纳高额会费、享受特别待遇的高级信用卡。发卡对象为信用度较高、偿还能力及信用较强或有一定社会地位者。金卡的授权限额起点较高,附加服务项目及范围也宽得多,因而对有关服务费用和担保金的要求也比较高。

(四)根据清偿方式的不同,信用卡可分为贷记卡和借记卡

(1)贷记卡。它是发卡银行提供银行信用款时,先行透支使用,然后再还款或分期付款,国际上流通使用的大部分都是这类卡。也就是说允许持卡人在信用卡账户上无存其清偿的方式为“先消费,后存款”。国际上流通使用的大部分都是这类卡。

(2)借记卡。它是银行发行的一种先存款后消费的信用卡。持卡人在申领信用卡时,需要事先在发卡银行存有一定的款项以备用,持卡人在用卡时需以存款余额为依据,一般不允许透支。

目前我国各银行发行的信用卡基本上属于借记卡,但是允许持卡人进行消费用途的善意、短期、小额的透支,根据不同的卡种,规定不同的限额,并在规定的期限内还款,同时支付利息。因此,实质上是具有一定透支功能的借记卡。

(五)根据信用卡流通范围的不同,可分为国际卡和地区卡

(1)国际卡。国际卡是一种可以在发行国之外使用的信用卡,全球通用。境外五大集团(万事达卡组织、维萨国际组织、美国运通公司、JCB信用卡公司和大莱信用卡公司)分别发行的万事达卡(Master Card)、维萨卡(VISA Card)、运通卡(American Express Card)、JCB卡(JCB Card)和大莱卡(Diners Club Card)多数属于国际卡。

(2)地区卡。地区卡是一种只能在发行国国内或一定区域内使用的信用卡。我国商业银行所发行的各类信用卡大多数属于地区卡。

看过“信用卡纠纷的新特点有哪些”

信用卡纠纷的新特点

1、信用卡欠款数额增大

2008年及之前西城法院受理的信用卡纠纷案件诉讼标的额普遍较小,诉讼标的额在人民币2000元至5000元的案件占了95%。

但今年前两个月来,该院受理的信用卡纠纷案件中绝大多数欠款数额都在万元以上。

2、欠款人主动出庭应诉

以往法院受理的信用卡纠纷案件大多找不到持卡人,导致法院只能公告送达相关法律手续。甚至能明显看出持卡人主观恶意透支现象严重。

而现在欠款人大多是白领、企业高管,他们法律意识相对较强,只是受金融危机的影响,暂时无力偿还欠款,但能积极主动配合法院出庭应诉。

3、银行体谅困难愿意调解

在调研中法官发现,信用卡纠纷案件的调解比例不断提升。在以往受理的案件中,银行坚决要求欠款人偿还本金、罚息、滞纳金、诉讼费等一切损失,案件调解的难度也比较大。

现在,似乎银行也能理解和体会欠款人的“困难”,加强了与持卡人的沟通,只要持卡人书面承诺尽快偿还本金及部分利息,多数银行能作出让步,与持卡人达成调解协议。

4、银行提出财产保全申请

为了追回损失,银行防控风险的意识也不断加强。去年一年,西城法院受理的信用卡纠纷案件中,为了保证赔偿到位,银行提起保全的案件仅有两件。

但2009年伊始,已经有部分银行在起诉时就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并积极向法院提供欠款人的财产线索,以最大限度减少经营损失。

5、案件类型出现新花样

在新的经济形势下,涉及信用卡的案件类型也出现了新花样。

以往此类案件主要以信用卡透支纠纷和失卡损失赔偿纠纷为主,但随着银行业相关政策调整及金融形势变化,2009年集中出现了信用卡透支套现纠纷、信用卡年费缴纳纠纷、银行单方调整信用卡利率纠纷、全额罚息纠纷等新类型案件。

6、一人多卡欠费纠纷增多

近期受理的案件中,一人持有多家银行的信用卡或一人持有同一家银行的多张信用卡的现象非常突出,导致持卡人因累积信用额度过高,导致大量透支后无力偿还,引发纠纷。

相关阅读

相关热搜

相关文章

【法律知识】热点

【法律知识】最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