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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属/电介质颗粒复合体系的光学性质,因其丰富的物理内涵有着重要的学术价值和广泛的应用前景,而成为理论和实验研究的热点,备受学术界的关注。金属/电介质复合体系既能保持各组分材料性能的优点,又具有了单一组分材料所不具备的性能,是一种优良的人工调制功能材料。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论述新型绝缘纳米电介质材料的工程应用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本文通过纳米科技与新型纳米材料在电网建设、精细化工、医药方面的应用总结,综述了纳米技术在不同科技领域带来的创新与技术突破。展望了纳米技术以及高性能复合绝缘材料的工程应用进展。
【关键词】:纳米技术 高性能 特高压电网 工程应用
近年来,建设特高压输电网络能够大幅度提升我国电网的输送能力、降低长距离电力输送损耗,对于国家能源战略实施、电网系统运行及国家安全具有重大意义。目前,我国在直流特高压绝缘材料研发和制造方面与区域联网的格局已初步实现。随着电压等级不断提高,网络规模逐步扩大,各大区域电发展直流特高压对绝缘材料性能要求极高。
目前电网公司推进的“一特四大”电网发展战略是以关键设备的绝缘水平为依托。由于特高压电网中核心设备主要是环氧树脂基材料,建设由1000kV交流和±800kV直流构成的电网绝缘与防护难以满足当前要求。绝缘子伞裙材料与环氧树脂基芯棒界面黏接力差,效率大大提高,而且穿墙套管同样也面临绝缘等级不足的问题。此外,外部环境也会导致普通绝缘材料的开胶破坏并导致芯棒的老化脆断,也即所谓的“薄绝缘”。目前,采用的新型复合材料除了具有普通复合材料的特点外,还具有如下优势:(1)显著的协同效应:可综合发挥各部分绝缘部件的协同效能,这是其中任何一种材料都不具备的; (2)性能可设计性强,可针对纳米复合材料的性能需求进行设计和制造。
根据固体电介质的碰撞理论,在强电场作用下,固体导带中的电子会在运动时与晶格发生碰撞,电子的动能不断增大进而因碰撞电离出更多的自由电子,导致电子定向移动加剧,电阻率下降。纳米颗粒具有库仑阻塞效应,能够构造能垒限制电荷在环氧树脂中的传输。同时,纳米颗粒独有的界面作用会分散自由电子流,增大电荷迁移的途径,电荷的耗散促使环氧树脂电导率下降,相应电阻率得到改善。纳米颗粒与环氧树脂分子链的交联不是分子间键桥,因此能够提高绝缘材料的击穿强度。
精细化工产品具有用途广泛,数量繁多的特点,并且对人类生活的各个方面产生影响,是一个巨大的工业领域。具有一定优越性的纳米材料为精细化工的发展创造了重大机遇。纳米材料在塑料、橡胶、涂料等精细化工领域,都能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例如,将纳米SiO2加入橡胶中,可以提高橡胶的红外反射和抗紫外辐射能力;在塑料中添加一定量的新型纳米材料,可以提高塑料的强度、韧性、防水性和致密性。纳米Al2O3和SiO2纳米颗粒加入到橡胶中,可以使橡胶的介电特性和耐磨性有所提高,而其弹性也比用白炭黑作填料的橡胶有明显的提升。国外为使粘合剂和密封胶的粘合性和密封性大幅度提高,已将纳米SiO2作为添加剂加入其中。将A12O3加入到有机玻璃中,不仅还会提高玻璃的高温冲击韧性,而且不影响玻璃的透明度;由于可以使有机玻璃抗紫外线辐射,加入经过表面修饰处理的SiO2,可达到抗老化的目的。一定粒度的锐钛矿型TiO2质地细腻,无毒无臭,而且具有优良的紫外线屏蔽性能,在化妆品中添加TiO2,可以提高化妆品的使用效果。塑料、涂料、人造纤维等行业中也可以应用到超细TiO2。
纳米TiO2具有适用性广泛,除净度高,无二次污染等优点,能够产生很强的光化学活性,大量吸收太阳光中的紫外线,可以用光催化降解工业废水中的有机污染物,在环保水处理中有着很好的应用前景。最近又开发了高档汽车面漆用的珠光钛白及用于食品包装的TiO2。在环境科学领域,除了在处理工业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废料中作为催化剂的纳米材料外,还将出现一种具有独特功能的纳米膜。这种纳米膜能够消除污染。其原理是探测到会造成污染的生物制剂和化学制剂后,对这些制剂进行过滤以达到消除污染的目的。
进入21世纪后,人们对药物的需求越来越高,健康科学将以出入意料的速度向前发展。控制药物释放、发展药物定向治疗、提高药效、减少副作用,已提到研究日程上来。纳米粒子将给药物在人体内的传输提供了诸多的便利。凭借纳米粒子的尺寸小,可在血管中进行自由流动的特点,其可以用来检查和治疗身体各个部位的病变。只需要检测少量血液样品,通过血样中的蛋白质和DNA,新型纳米技术诊断仪器就能诊断出人体的各种疾病;用多层构架的纳米粒子包裹的智能药物,在进入人体后可主动进行搜索“任务”,并攻击癌细胞,同时具有修补人体内的损伤组织的重要功能。
美国麻省理工学院(MIT)已制备出靶定向药物,该药物是以纳米磁性材料作为药物载体,在磁性纳米微粒包覆蛋白质表面携带药物,注射到人体血管中,通过磁场导航输送到病变部位,然后释放药物,该项技术也被称为“定向导弹”。与此同时,科学家们对纳米微粒在临床医疗以及放射性治疗等方面的应用也进行了大量的研究。据《人民日报》报道,我国在纳米技术应用于医学领域上获得了突破性成功。长效广谱抗菌棉,就是南京希科集团利用纳米银技术研制生产出的医用敷料。通过纳米技术将银制成尺寸在纳米级的超细小微粒,然后使之附着在棉织物上这一原理,使得抗菌棉的生产成为了现实。通过纳米技术处理后的银表面结构发生变化,表面急剧增大,加之银具有加速伤口愈合和预防溃烂的作用,对临床常见的外科感染细菌都有较好的抑制作用,其杀菌能力可提高200倍左右。
21世纪将是纳米技术的时代。纳米科学主要包括纳米电子学、纳米材料学和纳米生物学等,是一门将基础科学和应用科学集于一体的新兴科学。各个领域均涉及纳米材料的应用,纳米材料在电气工程、机械、光学、磁学、化学和生物学领域有着广泛的应用前景。人类面临的许多问题,特别是能源、人类健康和环境保护等重大问题将有可能由于纳米技术的诞生而得到彻底的解决,将对人类社会产生深远的影响。通过在传统产品中应用纳米材料技术的改性,发展纳米结构的新型产品,增加其高科技含量,目前已获得一定的成效,具备了形成21世纪新的经济增长点的基础。
21世纪初期,科学家们的主要任务是根据纳米材料各种独特的物理、化学特性,设计出各种新型的纳米材料和纳米器件。可见,纳米材料将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作为材料科学领域一个大放异彩的新星出现在能源与信息等各个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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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胱甘肽是一种含γ-酰胺键和巯基的三肽,由谷氨酸、半胱氨酸及甘氨酸组成。存在于几乎身体的每一个细胞。谷胱甘肽能帮助保持正常的免疫系统的功能,并具有抗氧化作用和整合解毒作用,半胱氨酸上的巯基为其活性基团(故常简写为G-SH),易与某些药物(如扑热息痛)、毒素(如自由基、碘乙酸、芥子气,铅、汞、砷等重金属)等结合,而具有整合解毒作用。谷胱甘肽具有广谱解毒作用,不仅可用于药物,更可作为功能性食品的基料,在延缓衰老、增强免疫力、抗肿瘤等功能性食品广泛应用。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论述发酵生产谷胱甘肽的研究进展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谷胱甘肽(GSH) 是一种由L - 谷氨酸、L - 半胱氨酸和甘氨酸组成的3 肽。在临床上用于保护肝脏、治疗肿瘤、解除氧中毒、抗衰老和治疗内分泌紊乱等疾病,在医疗、食品、保健品生产及体育运动和有关生物研究领域有广泛市场。
能够生产谷胱甘肽的菌株主要是酵母菌、酿酒酵母和热带假丝酵母, 其菌体内GSH 含量较高,且能长时间保持合成GSH 的能力。发酵法生产GSH 的重点在于优良菌种的选育,以常规诱变育种以及遗传工程技术就可以得到优良的生产菌株。
1.1 常规诱变育种
传统诱变育种大致可分为2 类:一是物理诱变方法,如紫外线诱变、放射线诱变、超声波诱变等;二是化学诱变方法,主要是用化学诱变剂处理,如亚硝酸盐、亚硝基胍、叠氮化钠、硫酸二乙酯、甲基磺酸乙酯等。抗性筛选中常用的抗性筛选物有甲硫氨酸、乙硫氨酸、氯化锌、三氮唑等。
克热木江·阿布都热合曼用酿酒酵母作为出发菌株,先用紫外诱变筛选抗氯化锌突变株,再用亚硝基胍诱变筛选三氮唑和叠氮化钠抗性突变株,最后又用紫外和亚硝基胍复合诱变,最终得到的GSH高产突变株产量为162.0 mg/L,比出发菌株产量提高了404.7%。王小娟用一株稳定高产的假丝酵母作为出发菌株,经过紫外诱变,氯化锌、甲硫氨酸抗性物交替筛选得到的突变株,谷胱甘肽产量是出发菌株的150%。
李小娟从自然环境土壤样本中分离筛选出一株谷胱甘肽(GSH) 产量为35.4 mg/L 的酵母菌株Y51;经紫外线诱变、亚硝基胍诱变后,分别用乙硫氨酸、氯化锌和三氮锉3 种抗性平板进行抗性筛选,得到一株GSH 高产菌株Y51- 21- 15;对该菌株摇瓶发酵生产GSH 的工艺条件进行优化后,菌株Y51- 21- 15 产GSH 量达158.4 mg/L,较出发菌株提高3.5 倍。郝淼闻研究半胱氨酸对S. cerevisiaeY08 的GSH 生产性状影响基础上,对菌株进行紫外- 亚硝酸复合诱变,在含有不同质量浓度半胱氨酸的高渗培养基上筛选半胱氨酸抗性菌株,所筛选到的菌株能够在发酵初期较高质量浓度的半胱氨酸环境下正常生长,并可以利用半胱氨酸高产GSH。
1.2 基因工程育种技术
基因工程育种技术可实现超远缘杂交,是一种可预先设计和控制的育种新技术,其筛选标记广泛、机理较明确、高产菌株的筛选率比较高,近20 年来发展较快;国内也有许多学者正在致力于研究利用这种技术来提高GSH 产量。目前,能够操作的菌株有大肠杆菌、毕赤酵母、乳酸乳球菌等,通常采取对GSH 合成酶系的改造,进而提高GSH 的含量。郝瑞颖构建酿酒酵母工程菌提高其产谷胱甘肽的能力,通过酶切带有GSHⅠ和铜抗性筛选标记CUP1 基因的载体pICG 获得GI 表达载体盒,并将其同源重组整合至工程菌株RA 的α- 乙酰乳酸合成酶基因ILV2 染色体基因组上。
结果显示,工程菌RIA的GSH 产量较出发菌株显著提高了18.7% (p<0.05)。陈加利等人用PCR 扩增酿酒酵母的GSHⅠ及GSHⅡ基因,以乙醇脱氢酶(ADH1) 启动子进行表达,并以Kanr 基因和Hygr 基因作为筛选标记,构建了2 个重组表达质粒。采用电击法将这2 个质粒分别和同时转入工业酿酒酵母菌株,在含有G418 或(和)Hyg的平板上筛选阳性克隆S.TS013/GSHⅠ,S.TS013/GSHⅡ和S.TS013/GSHⅠ+ GSHⅡ。将重组菌进行摇瓶发酵,结果显示不同转化子重组菌的谷胱甘肽产量相比宿主菌分别提高了44.11%,29.79%和56.47%。
王玮玮[7]综述了谷胱甘肽生物合成及代谢相关酶的研究进展和利用基因工程手段构建谷胱甘肽高产菌株,也不仅局限于谷胱甘肽自身的生物合成和代谢,半胱氨酸的合成、蛋氨酸的合成和谷胱甘肽合成过程中基因表达的调控及谷胱甘肽的胞外转运,对于胞内谷胱甘肽水平也有重要影响。方聪明[8]利用基因工程的方法,以高产GSH 酿酒酵母S. cerevisiae CCCG为研究对象,构建了酿酒酵母GSH 合成中关键酶基因:γ- 谷氨酰半胱氨酸合成酶基因(GSH1) 和谷胱甘肽合成酶基因(GSH2) 的大肠杆菌工程菌,再经表达、分离纯化得到GSH1,GSH2 重组蛋白,并研究它们的酶学性质,最后基于GSH1,GSH2 的酶学性质对酿酒酵母发酵产GSH 进行研究。
选育一株高产的菌株之后,对其菌种的培养基以及培养条件进行优化则可以进一步使产量增加,并且一些试验设计和数理统计方法的引入,能有效地设计试验方案。谢丽等人选育菌种,并研究酵母粉与硫酸铵对胞内谷胱甘肽含量影响最大。以硫酸铵为氮源时,GSH 含量可达到25.48 mg/g;补加葡萄糖的时间为接种后10 h,补加量为16 mL 时,最佳条件下得到菌体干质量为8.14 g/L,通过摇瓶发酵GSH 产量为113.45 mg/L,GSH 产量提高了2.89 倍。黎明从果园土壤中筛选到一株产谷胱甘肽的酵母菌YS10,经26S rDNA鉴定为酿酒酵母Saccharomycescerevisiae,正交试验获得该菌株产谷胱甘肽合适的发酵培养基为葡萄糖3.0%,酵母膏0.7%,硫酸铵1.0%,磷酸二氢钾0.3%,硫酸镁0.05%,通过发酵条件的优化,该菌在500 mL 三角瓶装量50 mL,30 ℃摇瓶培养72 h,谷胱甘肽的产量可达183.04 mg/L。杨莉[11]通过单因素及正交试验对酿酒酵母摇瓶发酵产谷胱甘肽的培养条件优化进行了研究。
结果表明,影响酿酒酵母摇瓶发酵产谷胱甘肽的主要因素有葡萄糖浓度、接种量、装液量和发酵时间。试验确定的最佳条件为葡萄糖添加量20 g/L,温度30 ℃,装液量50 mL,接种量8%,发酵时间54 h。条件优化后谷胱甘肽的含量比原来增加了4.21%,谷胱甘肽的产量比原来增加了15.81%。朱虹[12]在摇瓶条件下,利用Minitab16 软件中的响应面法对酿酒酵母发酵生产谷胱甘肽的培养基进行了优化,首先通过Plackett-Burman 设计方法对影响发酵各因素的效应进行评价。结果表明,葡萄糖、酵母粉、半胱氨酸3 个因素对谷胱甘肽产量影响显著,其中葡萄糖、酵母粉呈正效应,半胱氨酸呈负效应,其他因素的影响不显著。利用最陡爬坡试验,接近重要因素的最优水平,然后应用中心组合设计结合响应面分析确定了重要因素的最优水平。
优化后的发酵培养基组成为葡萄糖34.9 g/L,酵母粉12.7 g/L,半胱氨酸0.053 g/L,硫酸铵7.5 g/L,磷酸二氢钾9 g/L,硫酸镁1.5 g/L,生物素0.1 mg/L,在此条件下进行摇瓶发酵,谷胱甘肽理论产量达到170.58 mg/L。经3 批平行试验验证,谷胱甘肽的平均产量为168.72 mg/L,与预测产量接近,比优化前产量(113.43 mg/L) 提高了约48.7%。证明用响应面设计方法寻求菌体积累谷胱甘肽的最佳培养基组分是可行的。
除此之外,还采取了其他措施来提高GSH 的含量。郑丽雪通过摇瓶发酵培养,研究了Cu2+,Mg2+,K+,Fe2+,Mn2+ 5 种金属离子在不同发酵时间添加对酿酒酵母CS10515- 1 生产谷胱甘肽的影响。试验结果表明,在发酵初期(0 h),当K+,Mg2+,Fe2+ 添加量分别为0.15,0.12,0.09 g/L 时,GSH 的产量分别为88.53,52.73,41.42 mg/L,相比空白对照分别提高了63.50% , 36.58% 和44.25%。在15 h 时, 当Mg2+ 添加量为0.09 g/L 时,GSH 产量为61.75 mg/L,比对照组提高82.01%;当发酵至24 h 时,金属离子的添加对GSH 的产量无明显促进作用。
万红贵[14]研究了氧化刺激和高渗刺激对啤酒废酵母发酵产谷胱甘肽的影响,研究表明这2 种刺激都能有效增加谷胱甘肽的产量。在氧化刺激中,发酵后21 h 添加0.012 g/L 的高锰酸钾,谷胱甘肽的产量达512 mg/L,相比对照增产20%;当过氧化氢的添加量和添加时间为30 mmol/L 和12 h,谷胱甘肽产量达482.3 mg/L,相比对照增产13%。在高渗刺激中,发酵后15 h 添加15 g/L 的KCl,谷胱甘肽的产量提升至475.2 mg/L。两类外源刺激物联合使用没有显示出叠加效应,相比单独使用略有下降。
GSH 是胞内产物,需要从细胞内GSH 提取出来,提取的主要方法有细胞破碎法和抽提法。冷非凡研究了高压蒸汽提取废酵母中还原型谷胱甘肽的最佳工艺条件,利用Box- Behnken 的中心组合设计及响应面法(RSM) 探讨了表压、提取时间、液料比和提取次数4 个因素的优化组合,通过建立二次回归模型,确定其最佳提取工艺条件为表压1.1 MPa,提取时间15 min,液料比10∶1,提取次数1 次,在此条件下得率最大为4.63 mg/g。张冰等人对酿酒酵母细胞进行微波破碎、固液分离、超滤、浓缩、离子交换层析、纳滤、大孔吸附树脂层析脱盐、结晶的工艺路线,筛选了732 型强酸性离子交换树脂和DM- C18 型大孔吸附树脂为2 步层析分离的介质,并对整个工艺进行优化,对工艺进行放大试验,考察工艺工业化可行性。工艺总收率达到70%,产品纯度98%。
由于谷胱甘肽众多的应用价值,因此工业化生产谷胱甘肽迫在眉睫,因此要在菌种选育方面进行研究,利用常规育种方法以及利用基因工程和代谢工程对优良菌种进行改良与开发,同时在培养基以及培养条件方面,利用现代化的数据处理方法进行优化,建立高效的产品分离纯化回收工艺,进而提高谷胱甘肽的产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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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银行的概念来自于美国等西方金融发达国家,其中的“社区”并不是一个严格界定的地理概念,既可以指一个省、一个市或一个县,也可以指城市或乡村居民的聚居区域。凡是资产规模较小、主要为经营区域内中小企业和居民家庭服务的地方性小型商业银行都可称为社区银行。发展社区银行的呼声日益高涨,也已成为金融改革的热门话题之一。发展社区银行是缓解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难的治本性措施,是改善金融生态和宏观调控的必要措施。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从哲学角度论述我国特色社区银行的意义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近年来,社区银行成为了各大商业银行积极开设的机构,它能够改变我国银行体系较为单一,缺乏多样性的现象,有利于缓解我国中小型企业贷款难的困境,有利于满足居民和中小型企业对有个性的金融服务的需求。因此,本文从科技哲学角度深入探讨国内学者对于社区银行的概述的基础上,论证了我国发展社区银行的必要性。
【关键词】社区银行;必要性;挑战
(一)国外对于社区银行的研究成果
1.“社区银行”在国外的定义有以下几种观点:
(1) Michael L Gibson对此问题则主要是从社区银行可以为社区个人和企业用户进行财务交易时提供低价、保密性强的服务这一方而来定义的。
(2)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主要是对社区银行的规模进行了划分。它在《美国银行业的未来》中提出“社区银行主要由银行和储蓄控股公司、独立银行和独立储蓄机构组成,它的总资产规模小于10亿美元。”
(3)在《银行术语词典》中,Thomas E Fitch,Irwin L.Kellner,DonaldG Simonson认为,社区银行应当是独立银行。他们认为:“独立银行是指由地方自主设立和运营的商业银行,它从其运营的社区吸收资金并运用于该社区,而且不隶属于某一家银行持股公司。”
以上可以看出,国外学者在定义社区银行的概念时绝大多数是从资产规模和社区的角度来分析论述。
2.美国社区银行发展
美国的①社区银行是由地方白主设立和营运、资产规模在10亿美元以下、独立的小型商业银行及其储蓄机构。它通过利用低成本和高效率的金融服务,使得区域内的中小型企业贷款业务、居民的储蓄业务、老年人的养老金规划业务等享受到更便捷的高质量的服务。尽管近年来美国的社区银行而临着诸多挑战(例如银行间合并重组、其他金融机构迅速崛起等等),但是它仍然能够经营很好。②据统计,到2011年底,美国一共有超过7,000家社区银行和超过50,000家营业网点,社区银行的数量占全部银行数量的96.4%。
(二)国内学者对于社区银行的界定
“社区银行”在我国是一个比较新颖的概念,还缺少一个明确的定义对其进行阐述。我国学者在为社区银行进行定义时各持己见。一部分是照搬美国的概念,将我国社区银行定义为③从当地吸收存款并向本地区提供交易服务的资产小于10亿美元的金融机构。其规模与我国的农村商业银行相近。另一部分是在参照金融发达国家社区银行概念的同时,提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定义,④即社区银行是指在某一社区范围内遵循市场化原则白主设立、独立运营、以服务个人客户和众多中小企业为主的商业银行。
当前,中国商业银行业的发展在经济金融领域影响巨大。但是,由于我国银行体系结构不合理现象尤为突出,即大型国有银行的资产规模比重较大,而其数量却远小于中小型商业银行,这使得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而临着极大的挑战。因此,社区银行在中国的设立,会成为我国银行体系改革的转折点,是促进中国金融市场多元化发展的重要因素。
除此之外,由于国有银行设立的贷款门槛过高,对中小型企业存在信用上的歧视,而金融体系中又缺乏正规的民间融资机构,融资难问题得不到解决,中小型企业的发展遇到了瓶颈。一些不法企业利用不规范的民间融资,以高利率借贷为诱饵,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造成了金融市场秩序混乱等一系列社会问题。而社区银行拥有组织结构简单,信息传达效率高,运营机制灵活等特点,能够有针对性的服务于中小型企业。最后,在经历了2013年股票市场持续的熊市,“新国五条”等房地产政策相继推出,投资者们对于未来股市和房地产业都极度失望。与此同时,市场上又缺少其它金融创新产品的代替,居民们只能将手中的资金存入银行,这不利于资本市场资金流动。
尽管学者们在学术上对社区银行进行了定义,人们对它的理解仍然很片而。本文根据学者们的探讨,我国应当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社区银行,从而解决商业银行而临的困境,有效的缓解中小型企业融资难问题,并且满足客户对个性化金融服务的需求。
①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工作报告[R].2004.
②美国独立社区银行家协会网站[DB/OL].2012-3.
③康卫华大变革下的当代美国社区银行[J]国际金融研究,2005(6).
④巴曙松.社区银行在中国的生存情[J].银行家,20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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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誉是指能在未来期间为企业经营带来超额利润的潜在经济价值,或一家企业预期的获利能力超过可辨认资产正常获利能力(如社会平均投资回报率)的资本化价值。商誉是企业整体价值的组成部分。在企业合并时,它是购买企业投资成本超过被合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浅议侵犯商誉才是认定商标侵权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商标侵权的认定标准到底是什么?笔者以为,只有“侵犯商誉理论”才是商标侵权认定的终极标准。
有论者认为“售前混淆”构成侵权,因为:“它增加了消费者商品搜寻的成本,影响了消费者福利;它不正当地利用了商标权人的商誉;它违背了商标法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的基本宗旨。”有论者则认为:“由于售前混淆在很大程度上与传统的商标法理论不甚相符,因此,与其将其作为一种商标侵权行为来看待,毋宁将其留给反不正当竞争法来加以规制。”其实, “售前混淆”的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并没有产生混淆,勉强把此种行为纳入混淆理论的范围,不仅“名实”不符,还有“混淆”商标侵权之“混淆理论”的危险。
该理论认为,商标权是法律赋予商标所有人对其注册商标进行支配的权利。其权利范围是:核定注册的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所以凡是未经许可,在与商标权人“相同”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与商标权人商标“相同”的商标的行为(即使没有造成混淆或淡化),即构成侵权,这就是所谓的“商标权理论”。
学界熟知:商标保护起源于假冒他人标示的禁止,虽然这种假冒行为欺骗了消费者,但是由于“个体消费者是分散独立的个体,他们对于使用某个特定商标的商品的购买量不大,个体消费者几乎没有发现商标侵权的积极性。聚集这些人进行集体诉讼的难度很大。”为了解决以上难题,法院赋予商标的所有者以诉因,代理受到欺诈的消费者起诉假冒商标者,以保护消费者的利益。这就是所谓的消费者保护理论。
商标作为公平竞争法的一部分,从反假冒侵权基本原则发展起来,最后逐步形成独立的商标法律制度。因为假冒他人商标者不正当地利用了商标权人的商誉进行商业活动,所以假冒商标行为是一种典型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从而受到商标法的规制。
由于商标具有区分相同商品或服务的不同来源的功能,所以消费者可以根据商标一步到位地锁定其期望购买的商品或服务,因此商标具有降低消费者搜寻满足其愿望的商品或服务的功能,此即所谓的“商标之降低搜寻成本理论。
由于各种混淆或假冒行为无疑都会增加消费者的搜寻成本,所以“商标之降低搜寻成本理论”可以成功地解释各类混淆或假冒行为。
关于商誉与商标权之间的关系,有学者认为:“商誉是围绕着商标的磁性光环,能一次一次地吸引顾客。商标不过是代表商誉的符号,并无独立的价值。”正如论者所言:“商标本身并不重要,它不过是更重要的东西即商誉的有形载体,商誉是实体,商标不过是其影子,只有商誉才是需要法律保护以防止他人侵占的财产。美国最高法院的大法官霍姆斯也认为:
“商标只是在保护其商誉的范围内授予禁止他人使用的权利。正如论者所言:“商标所承载的商誉既为商标权的取得提供了正当性基础,同时也决定着商标权的保护范围以及商标侵权的认定标准。
总之,“商誉理论”可以完满地解释驰名商标淡化之“弱化和丑化”行为,“弱化”是试图利用商标权人的驰名商标,以侵占其良好商誉;而“丑化”是试图通过扭曲商标的正面形象,以损害商标权人的良好商誉。这样“弱化和丑化”在损害商誉上得到了统一。至于
“驰名商标商品化”的问题,“商誉理论”也可以完满地解释,未经许可销售他人驰名商标的行为人,无疑是看中了该“驰名商标本身”所蕴含的巨大的商誉,所以此种行为侵犯驰名商标之商誉亦显而易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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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技术教育是教育技术发展到一定程度,达到高级阶段的产物的观点突出强调了信息技术作为教育手段的作用,忽视了信息技术本身作为教学内容在教学系统中的地位和作用,忽视了信息技术不仅应用于教育领域还广泛应用于军事、商务、咨询、运输等领域,这些应用作为教学内容的讲授是教育技术所没有的。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中学信息技术教育的论述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中学信息技术教育的论述全文如下:
教学内容是指在不同的科目中具体的事实、观点、原理、问题和处理方法。教学目标的明确表达,在很大限度上给教学内容的设定指出了一个大概的方向。在教学内容的组织中要考虑很多问题,如目标的相关性、内容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及其对学生和社会的影响,以及能不能被接受学生,是不是符合学校教育的基本任务等等。
(一)明确培养目标,立足全体学生
信息技术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是增强学生的信息技术科学素养。所以,信息技术教材的编写应该基于所有的学生,尽量避免生僻理论的出现。依据中学生的实际需要,让学生能够熟练应用必要的信息技术知识和技能。
(二)注重实践,加强实验
信息技术教学内容应注重实用性,没有实际操作,整个课程教学内容将不能够达到想要的目的和效果。所以,应加强软件和硬件的建设,为学生进行计算机操作创造条件。
(三)培养兴趣,重视应用
信息技术是个新兴的课程。当学生接触新的事物时都会有着很大的兴趣,但后期信息技术课程内容将不断深入,有些知识必须去不断被重复练习,不仅无聊,还增加了难度,这会造成他们的学习兴趣逐渐下降。这时教学内容必须紧跟时代的步伐,让学生自己了解信息技术的实用性,提高信息技术学习的积极性。
(四)注重学科渗透,反映发展动态
信息技术概论的教学内容在论述本科目知识时,也应该涉及与之有关的其他方面的知识。这种教学方法,不仅有利于学生的理解,也能够帮助学生扩大和深化知识结构。
(五)联系社会,开放办学
为了满足学生在未来的工作需求,信息技术教学应该尽量走出学校,以反映社会的需求。比如组织学生访问大的网络公司、更新速度较快的网络通信部门,邀请专家来校授课互动等,尽量把最新的国际信息技术展示给学生。
(六)编制多种内容,适应学生需要
关于信息技术教学的内容,不同的人不同层次的需求。一些人认为应该建立跨学科的课程内容,另一些人则提倡设置综合课程,还有些人认为除了必修课,也能够设立有地方特色的各种各样的选修课程,让学生自己选择。
(一)激发学生创新思维
在教学实践的过程中,学生务必要有积极的学习兴趣,才能使自己的学习自主性等到应有的发挥。教育工作中,培养学生正确的学习动机,可以启发学生的创新思维。因此,在中学信息技术教育工作中,教师要注重培养学生正确的学习动机,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使他们在学习过程中创新能力和知识水平的发展逐步从量变到质变,从而培养出学生的创新能力。中学信息技术课程实用性强,因此在中学信息技术教学中,教师应注意的相关工作,在结合教学内容、符合实际情况的条件下创新的设计,使用各种不同的教学方法来激发学生的创新思维,提高创新能力。
(二)给予学生足够的信任
在中学信息技术教育进行中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时,教育工作者的态度是非常重要的。一般来说,教师在信息技术教育课程中面对学生的态度不够好,总是缺乏信任,对学生的创造力并不能给予肯定。这些问题普遍存在于中学生学习信息技术新课程的过程中。因此,在中学信息技术教育实践进行时,当谈到的探索和复杂性的课题时主要是由教师来解决的。教师这样做的主要原因是避免教学活动与教学目的偏离,教学任务的延迟,学生创新效果不好等,导致其思维习惯受到影响。这种行为是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的一大阻碍,是目前的教学中存在的严重错误。所以,在中学信息技术教育进行中,教师务必足够信任学生,鼓励学生自助完成教学任务,充分发挥他们的学习潜能,以便更好地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
(三)在实践中培养创新能力
中学信息技术课程教育实践发展的过程中,教师应充分注重它的实践性,在教室里给予学生某些表现的机会,这样学生对于学习的兴趣和信心就会增加很多,可让学生在学习中感受喜悦,使他们对这门课有浓厚的兴趣。这既能够充分调动学生的创新思维,也能够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和处理问题的能力。其中,在学习过程中,每个学生都是不同的,教师的教学活动进行时,务必新旧知识相互穿插,以便于学生在自身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关于那些启发性的问题讨论,教师应该鼓励学生独立处理,这样可是让他们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训练创新能力。此外,在信息技术课程的教学中,假如学生在学习中遇到困难,教师应该及时鼓励学生独立思考,及时搜索和收集相关信息,然后课堂上和学生交流探讨,在交流中启发学生去发现问题,并分析其处理方案。假如在这个环节中学生不能很好地解决问题,就需要相关的教师来解释和指导了。这种教学方法在实际进行中,学生的创新思维能够得到提高,增强实际操作能力,使学生的创新能力和自主力逐步强化。
通过以上讨论,我们了解中学信息技术课程教学内容是根据中学信息技术教学目标来组织的,是信息技术教学的重要支柱。当前的素质教育要求我们在按照教学内容进行教学的同时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是很重要的,即能够培养学生处理实际问题的实践能力。这样能够增加学生对学习的兴趣,使学生的学习热情得到激发,为他们在未来的生活工作打下结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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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的大背景下,现代企业已经成为了我国经济的核心,是推动社会进步,满足社会要求的重要经济结构。市场营销已经成为决定中国企业命运的重要因素。认真探索和研究中国企业在新世纪市场营销的发展方向 ,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战略意义。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企业市场营销的发展方向论述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企业逐渐成为现代经济的核心组成,不仅对社会的进步、发展起着推动作用,还能更好的满足民众的需要。自中国加入WTO之后,中国的企业的经营环境开始发生变化,而市场营销作为企业发展的关键性因素,对企业未来的稳定发展发挥着决定性的作用。因此,企业市场营销方向如何发展,成了首要解决的问题。
【关键词】:企业 市场营销 发展方向
进入21世纪以来,由于受到世界性产品过剩及价格滑坡等因素的影响,出现了全球范围的环境保护运动,我国企业经营环境也面临着国际内环境的深刻变化。企业的发展作为现代经济运行的核心内容,肩负着社会的进步及社会公众的需求的任务。企业的营销发展方向成了决定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因此,企业市场营销发展要面向全球化,在提升环境保护及绿色观念意识的同时,推动社会进步及满足人们的需要。本文针对企业市场营销的发展方向进行分析,提出了逐渐实现产品绿色化的观念,在认真做好市场调研的基础上,对营销组织与机构进行完善。
产品绿色化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产品设计的绿色化;二是产品生产的绿色化;三是产品运营的绿色化;四是产品销售的绿色化。依据对产品广义化的解释,绿色产品又包含生产环境、生产过程及产品本身的绿色化。要实现产品的绿色化,需要对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加强。
(一)不使用有害化学物质
由于企业生产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产生有毒的化学物质,这些有毒物质一旦进入人体,将会对人体造成严重影响,甚至对生命安全造成威胁。因此,加强企业产品的设计对实现产品的绿色化非常重要。有国外研究表明,通过普通日光的照射代替化学药水的冲洗实现对照片交卷的冲洗,这种研究,不仅能保护环境,还能实现对资源的节约与利用。
(二)节约能源和资源
近年来,由于人类对自然资源的过度开采,使得许多自然资源匿乏甚至枯竭,因此加强对能源及资源的节约与保护,对推动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在实际发展过程中,可以通过对资源的合理利用与分配,实现对资源的节约。也可以依据国外的“非木材纸”技术,对实际的能源节约进行设计改造。
(三)开发替代品或新产品
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会经常出现一些对生态及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的产品,这些产品不能被循环利用,进入换进中对人体有很大的伤害。例如电池,通常生活中使用的电池大多数是碱性电池,因其内部包含大量的铅、汞等有害化学物质,一旦处理不当,会对人体及生物造成二次伤害。因此,开发新的替代品对环境保护显得尤为重要。这也就对企业及生产科研单位提出了新的要求。企业除了要加强绿色生产技术,还要提升员工的绿色观念,加强对企业绿色化管理。企业绿色化管理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强化绿色观念
企业在实现产品绿色化管理的过程中,应首先确立长期的营销发展方向及策略,在以身作则的情况下,对员工进行定期的培训,提升对员工对环境的绿色产品意识。
2.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企业致力于社会环境污染的治理工作,除了与公 众维持良好的关系外,还要以身作则,以实际行动向社会及广大民众证明其绿色形象,为企业提供有力的生存和发展空间。
3.强化生产过程环境管理
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环境管理力度,提出了“清洁生产”的理念。针对我国企业的实际情况,它主要体现在对产品的设计、制作及使用三个方面。具体表现为一是要求企业在生产设计过程中,提高材料的利用率,尽可能的将材料转化为产品;二是要求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尽可能的提高能源的高效利用,对能量及生产过程产生的废物进行充分利用,避免对环境的污染;三是要求企业在使用过程中,使用无毒无害的原材及无污染的先进技术设备进行产品的生产。
4.从污染治理转向污染预防
传统的环境保护是政府通过制定法律法规来实现对污染物排放的控制,这种治理被称为“末端治理”。这种方式的治理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它只能对污染物的排放进行控制,并不能处理污染物的二次污染问题,再加上废物的处理经费较高,使得许多企业不能做到真正意义上的治理。上世纪80年代起,国外的一些发达国家已经开始转变治理观念,提出以预防污染为原则的治理观念,它要求企业从对污染物的控制排放转为对污染物的预防治理,是改变环境保护的观念的重大措施。
随着经济的全球化及经济化的发展,市场信息成了企业决策的基础和前提,现代化企业经营的关键因素是企业决策,而企业的经营又是现代企业管理的重点。因此为了更好的满足消费者的需求,保证服务的高品质,企业需要做好市场的调查与研究工作,在了解消费者需求的前提下,综合来自竞争者、经销商及市场的其他有效信息,做出正确的决策。由于市场调查的范围具有广泛性,因此,企业可以成立自己的调研部门,也可以借助是专门的调研公司,对以下几点进行调查和研究。一是可以从市场入手,包括对市场机会、需求及份额进行了解。二是对顾客进行调查,包括顾客的需求类型、服务的满意度、购买行为及改善意见等进行调查。三是对企业产品的调查,包括产品的价格、销售渠道及各种促销活动等进行分析。依据国外比较有说服力的调研结果来看,成立自己的调研部门不仅可以进行专门的调查与研究,还可以提供正确的信息,为企业的经营与决策提供有力依据。
但由于中国企业经营受自身体制影响,律师费以及相应的相关费用的确定。研究与开发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这种治疗方法由于无形资产,比重小,不太影响会计的真实性。在知识经济环境下,无形资产在企业资产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已处于领先方面的地位,固定资产占比例越来越小企业成为资产。
3.无形资产摊销方法不合理
目前企业的会计模式,主要采用的是无形资产摊销直线法摊销,在工业经济时代,属于知识经济背景下,无形资产已经成为企业资产主要力量,现代科学以及技术变化,无形资产更快速更新,使用无形资产摊销的直线法,将不可避免地影响到企业收回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利于新技术和新产品开发企业。这显然不适合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
1.明确无形资产的确认与计量
该范围的确认和无形资产的计量方法是完全必要的。大量的估计和判断似乎已经准确的测量结果并不能掩盖其核算过程中,在这样的情况下,过分的强调货币计量以及相关的准确测量情况,对于企业的发展是有非常影响的,如果能够及时的确认有价值信息,清晰的多维会计计量,对于企业的发展是非常有帮助的。为测量对象,具有不同的性质。
2.健康发展支出的会计处理
企业研究开发分为两部分进行相应的研究,得出相应的结论。研究活动主要是指做为获取新的科学或者是技术知识的努力,努力对于企业的发展是非常的有计划的,同时也是非常有创意的。研究活动范围一般的情况下是依照,能否解决企业的实际问题,主要分为基础研究以及应用问题的分析。开发活动是指或者是实质性改进的产品,创造方面的材料进行安排,设备以及技术系列商业使用,先前从事研究成果或者是其他知识活动进行研究。发展在本质上是一种创造性的活动,它可以创造出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经济资源进行分析,所以,经济资源为企业经济利益是非常的有帮助的。世界经济的一体化逐步的发展,使企业之间合作不断加强,但竞争日趋激烈。
3.确认自创商誉
有很多方面的特殊方面的无形资产,商誉有很多方面的具体的特点。这些主要的特征是有很多方面的无形资产标记。对商誉相关概念的具体分析,商誉主要是通过对企业的价值的具体分析。商誉预期未来贴现收入超过正常总资产除商誉方面的价值。商誉能够反映出企业的总价值,在一定的情况下能够超过其有形资产及无形资产。商誉可以分为自创商誉以及外购商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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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坚持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又根据我国实际和时代特征赋予其鲜明的中国特色,此二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之所以完全正确、之所以能够引领中国发展进步的关键所在。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论述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坚持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重要性也在发展中不断被印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苏联社会主义有相似之处,通过对比苏联模式的失败,我们能够得以借鉴其优势与不足,从而运用到我国的发展之中。本文首先简要介绍学术界对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研究,分析理解和把握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前提和依据,而后从经济、政治和文化三个角度,对比苏联模式与中国模式来论述科学社会主义。
科学社会主义最早由马克思和恩格斯提出,是建立在对唯心主义、空想主义、资本主义及工人运动的思考及批判之上所提出的具有一定科学道理的基本原则。对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理解和把握应建立在对社会主义基本原则有狭义与广义、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则与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及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同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理的区分的前提之上。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说明了中国自改革开放之后所获得的成绩很大程度上是源于中国所走的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学术界对社会主义基本原则进行了研究,然而多持有较为不同的意见。
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有狭义及广义之分,前者是马克思主义的重要部分,后者则可等同于是马克思主义。基于当前学术界对科学社会主义的研究,多是建立在狭义的基础之上的。例如,蒲国良曾谈过广义概念进行研究的弊端,即当广义角度下,科学社会主义等同于马克思主义,而在研究中却并没有完全体现马克思主义的全貌,以至于自相矛盾而无法应题。当然也有学者以广义角度对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进行研究,如吴雄丞、常宗耀等,他们认为坚持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就应该将马克思主义甚至毛泽东思想同样视为科学。那么如何确定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对此学术界的学者们也持有不同意见,其中,秦宜认为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必须具备五项特点:特有的质的的规定性、能够反映共性、超越历史的普遍性、是最核心层次的原理、是历史的同时也是与时俱进的。而李健、孙代尧则指出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有不同的层次,应先划分层次再做具体研究。
科学社会主义最早由马克思和恩格斯提出,是建立在对唯心主义、空想主义、资本主义及工人运动的思考及批判之上所提出的具有一定科学道理的基本原则。对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理解和把握应建立在以下前提和依据之上。首先,社会主义基本原则有狭义与广义之分,实际上是关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则的区分,在理解中应了解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及马列主义各自的概念与核心。其次,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则与社会主义基本原则有相似之处,也十分容易混淆,在理解中应注意。同时,应了解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同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理并不相同,部分学者认为基本原则高于基本原理,因为其更为宏观且抽象化。有部分学者认为基本原理高于基本原则,因为原理更具操作性。也有部分学者认为基本原理与基本原则是一致的。此外,科学社会主义已应用于多个国家的政策方针之中,在对其进行理解的时候也应该将此带入,了解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与各个国家之间的联系。
(一)经济视角下的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
在经济视角下,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主张生产力及生产关系的相互统一。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应该是对应的,能够相互适应并相辅相成。当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处于不平衡状态时,极易导致生产的发展受到阻碍。科学社会主义必须以现实为基础,才能显出其科学性,科学社会主义的发展应从实际出发,结合国情及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等因素,来确定与生产水平一致的生产关系,从而使生产力得到提升。对于苏联来说,斯大林时期经济发展为苏联模式的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所有生产部门均由整个社会参与管理,即为重视公众的利益,社会追求共有而废除私有。由此可知斯大林对社会主义比较重视,所实行的管理也是以此为基础的,然而苏联模式终究是失败的,究其原因在于斯大林违背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平衡,完全公有制需建立在较为发达的生产关系水平上,而苏联当时的生产力是难以达到的。对于当前中国而言,以中国模式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视角,1978年邓小平领导时期的中国与1924年的苏联十分近似,生产力水平极为有限,邓小平随后提出了中国四个现代化的目标。然而经过近十年的发展,我国社会主义仍然处于初级阶段,生产力水平仍旧不高。当时中国正视此前的国情实际,确立了正式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随后中国根据国情实际制定了适宜的发展计划,至此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发展已越发平稳适宜。
(二)政治视角下的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
科学社会主义在政治方面应坚持无产阶级政党的民主集中制,这点马克思恩格斯早期就已提出,并在后来进行了多次强调,应增强人的独立自助精神,应遵从民主的意见,领导委员都应由民主选举,且应遵从更多人的意见,保持党的公正公平。苏联模式的失败,主要原因在于其所采取的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最初,斯大林为了集权而剥夺了许多党员的权利,而在领导党员的选择上也多选择其亲信,中央领导人无视党章党政,以个人意见主导党的意见,党代表大会虚有其表,且原本一年一度的党代表大会多次延迟,不能按期召开。而后,苏联开始了中央集权、以党代替政治额体制,越发高度集权,而忽视广大群众的意见,因此导致了失败。对比苏联,中国也有相似之处,中国也曾有一段时间采取了与苏联类似的模式,索性邓小平及时阻止了错误,恢复了党的集体领导制度,给予了民众更多权利,也更加维护了党的权威。同时,他完善了党代表大会制度,逐渐确立了差额选举方式,主张公开公平选举而非亲信制。民主集中制的确定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方向得以明确。
(三)文化视角下的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
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在文化方面主张无产阶级政党为民服务的原则。所谓无产阶级,是指不谋取自己的私利,以集体利益为己任,无民族等差别或歧视,追求更多人的利益。苏联模式的失败反面说明了集体利益的重要性。早在列宁和斯大林时期开始逐渐出现所谓“特权”,主要表现在少数领导有特权,而有滥用职权的现象发生。特权有被废除,但不久又因种种原因得以恢复,而变本加厉。长期的特权制使党政中央职能混乱,官僚主义明显,官僚肆意挥霍国家财产,使苏联经济受到严重的冲击,人民群众与党之间的关系也变得恶化。对比苏联模式,中国模式的社会主义坚持为人民服务,更为看重人民利益,在“三个有利于”、“三个代表”以及“中国梦”中都有所体现。多年来的发展,中国共产党始终记得服务人民的使命,始终将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正如所描述的中国梦:“中国梦归根到底是人民的梦,必须仅仅依靠人民来实现,必须不断为人民造福”。
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有狭义及广义之分,前者是马克思主义的重要部分,后者则可等同于是马克思主义。当前学术界对科学社会主义的研究多是建立在狭义的基础之上。在经济视角下,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主张生产力及生产关系的相互统一、在政治方面应坚持无产阶级政党的民主集中制、在文化方面主张无产阶级政党为民服务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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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行进口(PARALLEL IMPORTS)是指本国的商标权人将自己生产的商品出售给国外经销商或者将自己的商标许可给国外生产企业后,这些国外的经销商或者生产企业将其与商标权人在国内生产的相同的商品,重新进口到国内的做法。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商标产品平行进口损害独立商誉的法律研究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商标产品的平行进口,在国际贸易领域当中,因其涉及商标权人、进口商、消费者等各方利益,同时影响范围较大,至今各国对其态度仍不尽相同。尽管如此,各国在各自原则上允许或者禁止商标产品平行进口的同时,都规定了相应的特殊情形来平衡各方利益。当前,独立商誉的损害作为禁止商标产品平行进口的一个重要原因,已经得到了美国、日本等国家相关判例的支持。我国在商标产品的平行进口问题上至今仍未得到立法的明确规定,导致了司法实践中对此类问题的解决存在诸多困难。当前社会各界对于商标产品平行进口的问题众说纷纭,赞成和否定的都大有人在。然而,在商标产品的平行进口问题上,不论采取禁止或者允许的做法,只要在商标产品平行进口中出现损害独立商誉的情况,必须予以禁止。
商标产品的平行进口,是指在国际货物买卖当中,一国进口商在某商标权或商标使用权已受本国法律保护的情况下,未经本国商标所有人或商标使用权人的许可,将其从国外购得的相同商标商品输入本国的行为。其主要存在以下几个特点:第一,平行进口的商品系合法而非通过非法渠道获取:第二,平行进口商品是正品而非假冒伪劣产品:第三,平行进口商品的商标已经获得进口国的保护:第四,该商品已经在国际上销售,有关商品的商标权属实际上是相同的,平行进口实际上是一种转销分销的行为:第五,平行进口行为未得到进口国商标使用权人的授权或者许可。
商标产品平行进口对独立商誉的损害行为,当前主要存在以下两类:
(一)假冒行为
根据前述对于平行进口特点的分析,涉及平行进口的商标产品实际上都是真品,因此,此处的假冒行为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对于产品本身的仿冒和造假。根据商标所具有的来源表彰功能和品质担保功能,关于商标产品在传统贸易来源上的虚假表示和对有关商品的等级或质量的虚假表示这两种行为构成了此处损害独立商誉的假冒行为。
(二)搭便车行为
搭便车行为指的是采取不正当手段利用他人通过广告宣传、售后服务等建立起来的良好的声誉而达到为自己商品促销的行为。在商标产品的平行进口中,搭便车行为可能并未涉及对商品和商标本身的改变,若只遵循前述的假冒理论来判断平行进口商是否造成了国内商标权人独立商誉的损害,则当商标产品没有来源和质量上的虚假表示,则平行进口都将被允许。事实上,搭便车行为意味着平行进口商不花费任何人力物力财力,而利用了本国商标权人为建立良好的独立商誉而花费的巨大资金和时间投资,该行为无疑是在无偿地分享他人已形成的商誉所带来的利益,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这一行为实际上掠夺了部分本该归属于本国商标权所有人所独立享有的利益,使其经济利益受到了损害,同时也容易打击本国商标权人采取各种手段对商标产品进行投资、建立独立商誉的积极性。
鉴于商标产品平行进口存在多种损害独立商誉的行为方式及其对商标权人经济利益的损害和市场竞争秩序的危害性等,通过法律对有关商标产品平行进口中损害独立商誉的行为予以规制是十分必要的。
(一)明确独立商誉原则
鉴于商标产品平行进口中出现损害独立商誉情形的规制十分必要,我国法律应尽快明确独立商誉原则,将其作为禁止商标产品平行进口的一种情形。在《商标法》或《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应加入有关规定,即若一方面国内的商标权人通过自身的努力经营和管理建立起独立商誉,另一方面国内的商标权人是该商标产品在国内唯一供应者的观念已经得到消费者的普遍认可,基于对商标权人良好信誉的信任和商标产品自身的知名度而发生购买行为。若发生此种商标产品的平行进口,除非得到国内商标权人的授权,否则这种平行进口应当被禁止。
(二)明确独立商誉的认定
在商标产品的平行进口中,要认定具体行为是否损害了国内商标权人的独立商誉,首先要判断国内商标权人是否存在独立商誉,其次是对损害行为的认定。
(三)损害独立商誉行为的认定
针对商标产品平行进口损害独立商誉的行为,通过文章第二部分的分析,商标产品平行进口损害独立商誉的行为表现形式主要为两大类。不论是假冒行为还是搭便车行为,其认定的核心从客观方面来看,主要在于考察平行进口商的商标产品在产品标识和产品质量方面是否与国内商标权人的商品存在差异以及平行进口商是否利用了国内商标权人所拥有的独立商誉。此外,考察消费者购买平行进口产品的动机也十分重要。若国内消费者对于平行进口的商标产品具体来源产生混淆,误以为是来自其所信赖的国内同商标产品而发生购买行为导致国内商标权人丧失部分交易机会的,则倾向于认定存在损害行为。
(四)明确法律责任
关于商标产品平行进口损害独立商誉的法律责任,应在相关法律当中加入对平行进口商停止侵害行为、恢复名誉、赔偿损失等一般民事责任的规定。同时,针对平行进口的贸易行为,还可采取在一定期限内有关进口贸易的限制措施,例如规定对发生过损害独立商誉的平行进口商在一定期限内交纳进口保证金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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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小企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已取得了辉煌的成绩,在中国国民经济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但是,目前中小企业举步维艰,失败率较高,企业平均寿命只有三至五年,一个极其重要的原因就在于财务管理工作跟不上企业发展的需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要生存、发展和盈利就必须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科学地进行资本运营,而这一切都需强化财务管理。本文首先对中小企业财务管理的概念和对企业的影响进行了较全面的理论阐述,随后针对当前中国中小企业财务管理存在的种种问题及其带来的危害进行分析,最后步步深入提出对策。
(一)政府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1.中小企业的经营规模小、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差、资金经营的能力差等决定了它通过市场融资资信很低的特点。这从客观上要求国家通过稳定的融资机制给予适当的扶持。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制定了针对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及优惠政策,在这方面我们应该借鉴国际经验。值得欣慰的是,中国已开始着手这方面的工作。比如,中国出台了《关于鼓励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和《中小企业促进法》,但在执行中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进一步修订相关法律法规。2.加快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是以服务为宗旨的中介组织,不能以盈利为主要目的,担保费的收取,不能以增加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为代价。国家经贸委、国家工商总局、财政部等十部委不久前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中小企业信用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这标志着中国以中小企业为主体的社会化信用体系建设开始启动。值得注意的是,在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过程中,要把建立信用担保制度和建立其他社会化服务体系(如中小企业资信评估机构,中小企业投资及融资信息服务机构,中小企业联合会等)结合起来,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形式多样的服务。
(二)面向市场,采用科学投资策略,解决资金短缺的难题
一方面,为了回避投资风险,中小企业应稳健理财,适时扩大规模。中小企业的成长过程充满风险,中小企业要发展,关键是要稳健理财,科学投资。对风险程度大的项目、决策面临不确定性的风险方案应主动回避。在实践中,中小企业应尽可能采取中、短期投资模式,加强投资项目的考察和论证,不断优化投资方案。另一方面,中小企业投资应以对内投资方式为主。一是新产品试制的投资,中小企业的产品,其市场占有份额有限,企业拳头产品也有一定的生命周期,如果不断有适销对路的新产品上市,同时又不断淘汰陈旧的老产品,这样可在市场竞争中始终处于不败之地。二是对技术设备更新改造的投资应当重视,应作为企业的一种长期策略。三是人力资源的投资,尤其是管理型人才和技术型人才的拥有,是企业制胜的法宝。可以采用招聘的方式引进人才;也可以通过对内部现有人员的培训来提高他们的技能和素质。
(三)改变陈旧的观念,全方位转变企业的财务管理理念
财务管理观念是指导财务管理实践的价值观,是思考财务管理问题的出发点。面对新的理财环境,若企业不能全方位转变财务管理观念,就很难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赢得一席之地。
1.树立人本化理财观念。重视人的发展和管理,是现代管理的基本趋势。企业的每项财务活动都是由人发起、操作和管理的,其成效如何主要取决于人的知识、智慧和努力程度。因此,在财务管理中要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扬弃“以物为中心”的观念,要理解人,尊重人,规范财务人员的行为,建立责权利相结合的财务运行机制,强化对人的激励和约束,其目的就是要充分调动人们科学理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2.树立资本多元化理财观念。加入WTO后,资本市场开放,市场准入门槛降低,大批外资银行和外国企业都将进驻中国,大量的外国资本将涌入中国市场。中小企业应抓住这一契机,积极寻求与外资合作,提高管理水平,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优化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3.树立风险理财观念。中小企业防范风险有两个重要途径:一是制定翔实的财务计划,通过计划将不确定因素确定下来,使企业产生应对变化的机制,减少未来风险的影响;二是建立风险预测模型,有预见地、系统地辨认可能出现的风险,变被动为主动,防患于未然。
(四)强化资金和应收账款的管理,加强财务控制力
1.提高认识,把强化资金管理作为推行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内容,贯彻落实到企业内部各个职能部门。由于资金的使用周转牵涉到企业内部的方方面面,企业经营者应转变观念,认识到管好、用好、控制好资金不单是财务部门的职责,而是关系到企业的各个部门、各个生产经营环节的大事。所以要层层落实,共同为企业资金的管理作出贡献
2.提高资金的营运效率,形成合理的资金结构,确定合理的负债比例,使资金应用得到最佳的效果。在改善资金结构的同时要维持一定的付现能力,以保证日常资金运用的周转灵活,预防市场波动和贷款困难的制约,确定最佳的现金持有量。
3.加强对存货及应收账款的管理。近年来,很多中小型企业陷入经营流动资金紧缺的困境,加强存货及应收账款管理是重要的解困措施。加强存货管理,尽可能压缩过时的库存物资,避免资金呆滞,并以科学的方法来确保存货资金的最佳结构。而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当应收账款发生后,企业要采取各种措施,尽量的按期收回款项,否则会因拖欠时间过长而发生坏账,使企业蒙受损失。对应收账款进行账龄分析,编制账龄分析表,看有多少欠款在信用期内,有多少欠款超过了信用期。对不同时间的欠款,企业应采取不同的收账方法,制定出经济、可行的收账政策,对可能发生的坏账损失,则应提前提取坏账准备,充分估计这一因素对损益的影响。
(五)加强内部控制,改变僵化的管理模式,加强财会队伍的建设
目前,不少中小企业会计账目不清,信息失真,财务管理混乱;企业领导营私舞弊、行贿受贿的现象时有发生;企业设置账外账,弄虚作假,造成虚盈实亏或虚亏实盈的假象等等。究其原因,(1)企业财务基础薄弱,会计人员素质不高,又受制于领导,无法行使自己的监督权;(2)企业领导的法制观念淡薄,忽视财务制度、财经纪律的严肃性和强制性。为解决好上述问题,一是中小企业要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养老、医疗等保障制度,以吸引更多高级财务管理人员到中小企业发挥作1中小企业财务风险预警系统的理论涵义
大量案例表明,陷入经营危机的企业很多是以出现财务危机为前兆的,对防范财务风险来说,一个较新的概念就是财务风险预警系统。财务风险预警系统是一个风险控制系统,它利用及时的数据化管理方式,以企业的财务报表、经营计划及其他相关会计资料为依据,对企业的资产、负债情况等进行分析预测,以发现中小企业在经营管理活动中的财务风险,并在危机发生之前以财务指标数据的形式向企业经营者发出警告,督促企业管理当局寻找导致财务风险的原因,采取有效应对措施,防患于未然。#p#分页标题#e#
简单地说,中小企业财务风险预警机制就是充分应用企业现有的信息化系统,设置并观察一些敏感性财务指标的变化,对企业或集团可能或将面临的财务危机实现预测预报,同时通过信息系统的运作、分析、预报信息,做出及时有效处理的一种预警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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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企业来说,企业员工是生产经营活动的主体。任何一个企业要想获得成功,必须要有良好的形象作保障,在企业形象的塑造中,员工的职业道德是重要因素。
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论述企业文化中的伦理道德相关论文。具体内容如下,欢迎阅读!
摘要:企业文化是企业发展的至关重要的有机组成部分。企业伦理道德建设是一项艰巨的工程,需要从不同层面上有计划有重点地作好长期耐心细致的工作,从而建设新型的企业伦理道德:以人为本是根基,企业社会责任是途径,企业形象是目的,形成三位一体化。
关键词:企业文化伦理道德社会责任企业形象
论文正文:
论述企业文化中的伦理道德
所谓道德,一般是指人的原则或人们行为的准则和规范。总的来说,伦理道德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是调整人与人之间以及个人与社会之间关系所提倡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企业的伦理道德包含于企业文化之中,是企业文化高层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企业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只有把企业文化的伦理道德注入企业的整个发展过程中,企业才能充满活力和激情,有着强大生命力和远大发展前景的。一个富有深厚伦理道德文化的企业,足以向公众展现它是一个负责任的企业,一个为服务于公众的企业,一个受人尊敬的企业!总之,企业文化的伦理道德不可或缺!
(一)企业伦理意识缺失。
企业的目的就是实现利润最大化。一般企业在开展经济活动时,都会考虑成本收益问题,其伦理行为的选择必然受成本和效益的约束,在企业的经济活动中,有的企业只注重盈利,常常为了某种短期利益而忽视企业伦理道德的建设。这在认识上是一种缺失,即企业是单纯的“经济人”,其实企业除了是“经济人”,还应是“社会人”。企业的利润性与社会性应是互相包含和统一的。它们统一的基础是伦理性,企业必须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和义务。这种只注重盈利而忽视企业伦理道德建设的现象可能在短时期内满足企业经济的收益,但时间一长,就会导致企业的伦理缺失,此时企业为了经济利益就会破坏以伦理性为基础的正当竞争,最终就会破坏公正有序的市场环境。
(二)企业管理者伦理认识漠视。
一些企业管理者受利益的驱使,在加上目前市场经济体系的不完善,对企业伦理道德建设不够重视。管理者作为企业中的决策制定者和行为带头人理应重视企业伦理,当前管理者对企业伦理道德建设的漠视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企业管理者对企业伦理了解不多,并未从根本上意识到企业伦理与企业的未来息息相关;二是企业管理者对部分非道德行为采取容忍的态度;三是企业管理者把不道德的行为归因于社会因素;四是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问题上并未完全遵循企业伦理。
(三)企业员工伦理观念淡薄。
对于企业来说,企业员工是生产经营活动的主体。任何一个企业要想获得成功,必须要有良好的形象作保障,在企业形象的塑造中,员工的职业道德是重要因素。然而目前,缺乏职业道德、损害企业形象的行为是一个普遍存在于员工身上的问题。现在许多员工对企业无感情,责任意识淡薄,他们更多的关心的是自己的物质利益,对企业的发展不感兴趣,他们仅仅满足于干好自己的手头工作,怠于行使民主权利为企业的发展献技献策,甚至有个别员工为谋取私利故意损害企业的整体利益,使企业在竞争中丧失应有的优势。
(一)实例举证。
佩里耶水业公司在20世纪80年代是全球领导性的矿泉水品牌之一。它的产品以纯净、自然和有益健康被无数顾客所喜爱。20世纪90年代初,佩里耶公司在西方国家市场上的销售额以每年的30%以上的速度增长,市场销售总额达到80亿美元,仅在法国就有25亿美元的销售额,而且在美、英等国的矿泉水市场上也处于领先的地位。佩里耶取得如此辉煌的成绩完全依赖于顾客对它的信任。1990年2月初,一则“佩里耶的产品含有微量的致癌化学物质—苯”的新闻彻底把它从宝座的地位上拉下来。佩里耶的反应却异常缓慢。四天以后才找到真正的原因,期间还出现里不诚实的解释。佩里耶公司因对质量的控制不严,失去了诚信,直接使其品牌价值大打折扣,导致了顾客对企业诚信价值的怀疑,进而直接影响企业在公众中的形象。
(二)案例分析小结。
通过以上事例足以说明企业文化的伦理道德是关系着企业的生死命脉,是企业的无形内在的力量,也可能是导致企业失败的杀手。
从主观上看:(1)企业领导人的不重视;(2)企业管理层推卸责任的消极行为;(3)孤立的看待企业本身缺乏全局观点,整体思想。古语说的好“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不谋万世者,不足谋一时”!
从客观上看原因主要有:(1)企业建立文化伦理道德已经是一种势在必行的潮流和趋势了;(2)消费者的维权意识不断加强;(3)国家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更有利地促进企业文化伦理道德的建设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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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学是专门以政治为研究对象的一门社会科学,研究政治行为的理论和考察权力的获得与行使。政府、政党、集团或个人在国家事务方面的活动以及治理国家施行的措施。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先秦汉魏六朝文论中文学与政治关系论述略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先秦汉魏六朝文论中,大都认为文道与政道通,把文学当作政教工具,上层以文学进行教化,下层以文学干政、“美刺”,视文学为政治的附庸。
关键词:先秦汉魏六朝文论 文学 政治
文学与政治的关系问题历来是一个敏感问题,如何看待这个问题,不仅只是一个理论问题,而且还会对现实的文学创作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基于这样的认识,本文就来梳理一下先秦汉魏六朝文论中有关文学与政治关系的内容,看古人是如何看待这一问题的。
古人认为文道与政道通。《荀子?乐论》载:“乱世之征:其服组,其容妇,其俗淫,其志利,其行杂,其声乐险,其文章匿而采,其养生无度,其送死瘠墨,贱礼义而贵勇力,贫则为盗,富则为贼。治世反是也。”认为“文章匿而采”是“乱世之征”,认为文章是受到现实政治的影响,所以通过文章便可反观现实政治的治乱。《礼记?乐记》:“凡音者,生人心者也。情动于中,故形于声。声成文,谓之音。是故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和;乱世之音怨以怒,其政乖;亡国之音哀以思,其民困。声音之道,与政通矣。”认为乐可通过心的中介与现实政治建立对应关系,考察乐的不同风格即可得知政治的治乱兴衰,这便是儒家的审音知政说。
古人还认为文学对政治可产生巨大影响并主张用文学来为政治服务。
古人重政教,往往把文学当作政治教化的工具。传说中就有“献诗”活动:“故天子听政,使公卿至于列士献诗,瞽献典,史献书,师箴,瞍赋,?诵,百工谏,庶人传语,近臣尽规,亲戚补察,瞽、史教诲,耆、艾修之,而后王斟酌焉,是以事行而不悖。”(《国语?周语上》)。到了后代,这种制度又被描述为“采诗”:“孟春之月,群居者将散,行人振木铎徇于路以采诗,献之大师,比其音律,以闻于天子”。(《汉书?食货志》)“故古有采诗之官,王者所以观风俗、知得失、自考政也。”(《汉书?艺文志》)“献诗”、“采诗”是直接为现行政治服务的。
《礼记?王制》:“乐正崇四术,立四教,顺先王诗、书、礼、乐以造士,春秋教以礼、乐,冬夏教以诗、书。”读书不仅可以给统治者施政以借鉴,还被他们用来教化子弟,为自己培养接班人。为什么能用文学来进行教化呢?《荀子?乐论》给出了答案:“夫声乐之入人也深,其化人也速,故先王谨为之文……乐者,圣人之所乐也,而可以善民心,其感人深,其移风易俗。故先王导之以礼乐而民和睦。夫民有好恶之情而无喜怒之应则乱。先王恶其乱也,故修其行,正其乐,而天下顺焉。”统治者利用乐能感人心的特点“教平民好恶”,“善民心”,通过乐对心灵的陶冶来节制人的感情,规范人的思想行为。在这一点上,乐和礼、刑、政一样,都是进行教化、维护统治的工具。
裴子野《雕虫论》:“古者四始六艺,总而为诗,既形四方之气,且彰君子之志,劝美惩恶,王化本焉。”“劝美惩恶”是为政者所需要的,也是政教的内容之一,是王化之所本。在萧统的眼里,连陶渊明的诗都可以有助于教化:“尝谓有能观渊明之文者,驰竞之情遣,鄙吝之意祛,贪夫可以廉,懦夫可以立,岂止仁义可蹈,抑乃爵禄可辞,不必傍游太华,远求柱史,此亦有助于风教也。”(萧统《陶渊明集序》)
除了教化之外,统治阶级也需要用文学来歌功颂德,点缀升平。王充《论衡?须颂》:“古之帝王建鸿德者,须鸿笔之臣褒颂纪载,鸿德乃彰,万世乃闻。”文学的宣传功能对政治的巨大促进作用,政治对文学有极大的依赖性。帝王德业的彰显,有待于文学之士的“润色鸿业”。
教化主要是从君、从在位者的角度来说的。其实,这种认识也影响臣下甚至普通民众。臣下或普通民众也想通过文学来“干政”,来影响政治。这主要就是“刺”,即以文学(主要是诗)对统治者、对上层进行讽刺,进行劝诫。中国第一部诗歌总集《诗经?节南山》:“家父作诵,以究王?。式讹尔心,以畜万邦”,“家父作诵”是为了述说王身边的小人及王的罪过,以化其心,最终达到“畜万邦”的政治目的。《论语?阳货》:“子曰:‘小子何莫学夫诗?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所谓“怨”,按照《论语集解》所引孔安国注,认为“怨”即“怨刺上政”,即批评不良政治,孔子主张学诗贵在应用,“怨刺上政”即其应用之一。用于干预政治,这也是“事君”的一种形式。
荀子就曾高呼:“天下不治,请陈诡诗”(《荀子?赋》),即主张写讽刺诗。《毛诗序》说:“上以风化下,下以风刺上,主文而谲谏,言之者无罪,闻之者足以戒,故曰风。”在这里,诗在上下之间起着微妙的协调作用,一方面,上层以诗风化下民,另一方面,下民以诗刺谏上层,上下之间互动得很自然和谐,这当然是一种很理想化的状态。
下层干政还有另一个方面:“美”。“美”即下层为了迎合统治阶级,迎合上层而自觉用文学(主要是诗)来歌功颂德,对统治者进行褒美。“……论功颂德,所以将顺其美;刺过讥失,所以匡救其恶。各于其党,则为法者彰显,为戒者著明。”(郑玄《诗谱序》)。
当然,在他们看来,“刺”的重要性远远胜过“美”。
古人也有认为文学对政治可能产生消极影响,持这一观点的主要是法、墨两家。
《墨子?非乐上》:“是故子墨子之所以非乐者,……虽身知其安也,口知其甘也,目知其美也,耳知其乐也,然上考之不中圣王之事,下度之不中万民之利,是故子墨子曰:为乐非也……”墨子认为儒家大力提倡音乐,这助长了贵族奢侈享乐的生活。他斥责统治阶级欣赏音乐就是“巧夺民衣食之财”,认为音乐“不中圣王之事,不中万民之利”。
《商君书?勒令》“六虱――曰礼、乐;曰《诗》、《书》;曰修善,曰孝弟;曰诚信,曰贞廉;曰仁、义;曰非兵,曰羞战。国有十二者,上无使农战,必贫至削。”商鞅反复申说《诗》《书》之害,礼乐、《诗》《书》被列为六风之首,为富国强兵必须首先去除。先秦法家学派代表新兴地主阶级的利益,鼓吹加强王权,奖励耕战,因而对儒家经典文献及学说一一加以排斥。虽然这样,但出于政治需要还是主张思想文化方面的专政。《商君书?勒令》:“国以功授官予爵,则治省言寡,此谓以法去法,以言去言。国以六虱授官予爵,则治烦言生,此谓以治致治,以言致言。”他强调“以言去言”,即主张用以歌颂耕战政策为内容的文艺去代替儒家的诗书礼乐。
作为法家思想集大成的韩非强烈抨击“儒以文乱法”,“工文学者非所用,用之则乱法”(《韩非子五蠹》)他主张“言行者,以功用为之得毂”(《韩非子?问辩》)其“功用”当然是有利于其思想的推行,有利于其制度的实施,同样的,他还是主张文艺为现行政治服务。由此可见,无论是墨家还是法家,他们所反对的都只是儒家具体的文艺主张,而对于文艺本身并不反对。他们也主张用文艺来为自己的政治制度服务,也还是政教功用主义文艺观。
执虞《文章流别论》批评汉赋“夫假象过大则与类相远,逸辞过壮则与事相违,辩言过理则与义相失,丽靡过美则与情相悖:此四过者, 所以背大体而害政教。”认为文辞过于夸张、虚美会有害于政教。
《毛诗序》:“至于王道衰,礼仪废,政教失,国异政,家殊俗,而变风变雅作矣。”认为“变风”、“变雅”的出现乃是由于社会变化、政治变迁的原因。
执虞《文章流别论》:“王泽流而诗作,成功臻而颂兴,德勋立而铭着,嘉美终而诔集。”论述颂、铭、诔等文体出现的原因,认为那都是随帝王功业的兴起而兴起,随其功业的结束而结束。
刘勰《文心雕龙?时序》较为系统地论述政治社会对文学的影响,得出结论:“文变染乎世情,兴废系乎时序”。
古人还注意到政治人物的提倡对文学的直接影响。郑玄《诗谱序》:“及成王周公致太平,制礼作乐,而有颂声兴焉,盛之至也。”班固《两都赋序》:“昔成康没而颂声寝,王泽竭而诗不作。大汉初定,日不暇给,至于武、宣之世,乃崇礼官,考文章,内设金马、石渠之署,外兴乐府协律之事,以兴废继绝,润色鸿业。是以众庶悦豫,福应尤盛。白麟赤雁芝房宝鼎之歌,荐於郊庙。”统治阶级重视、提倡文艺,其效果是立竿见影的。
综上所述,先秦汉魏六朝文论中有关政治与文学关系论都是以政治为本位视文学为其附庸,把文学当作政治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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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形势,是国家与国家之间的所有相互关系的现状及其动态。当今国际形势的突出特点:世界多极化不可逆转。世界走向多极化,是时代进步的要求,符合各国人民的利益,有利于世界和平与发展。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国际形势与政治论文范文:论述与台、美关系。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李登辉先生在七月九号提出台、中「国与国关系」的论述,二十日重申「两岸定位在国家与国家」,委婉地昭告世人:台湾从此要摆脱「一个中国」的羁绊了!美国对于如此巨幅政策变动,到底扮演甚么角色?台湾与美国的关系将如何走向?
如果就传统国际关系学的结构性现实主义 (structural realism) 观点来看,任何对外政策改弦更张的动力来自外部因素,我们因此可以合理推论压力辗转来自美国。过去一年来,有关美国「鼓励」台湾与中国恢复对话 (dialogue) 的传闻甚嚣尘上,美国官员与民间学者近日来一再主张双方签订某种型式的「临时协议」或「中程协议」。
尽管如此,美国要台、中谈谈 (talks) ,并不意味要双方马上正式谈判 (negotiations) 。如果双方能在柯林顿总统任内以创意谈出结果,自是好事一桩。在这样的大环境下,中国海协会长汪道涵年底来台,台湾预期恐能避免政治议题,当然要严阵以待。
自从二次大战结束以来,台湾与美国的关系已经历了不同程度的变动(注一)。一九七九年卡特政府与中华民国断交,并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正式外交关系,『台湾关系法』于同年公布实施,代表美国对台政策的分水岭。在『台湾关系法』公布前,台湾长期以来被视为美国围堵中共的全球战略考量的一部分;在『台湾关系法』公布后,美国一方面在追求与中国和解的过程中,必须就对台湾的主权诉求虚与委蛇,另一方面也开始尝试将其对台湾以及中国的政策脱钩,也就是说,「台湾牌」的重要性相对降低。不过,这种「重中轻台」的倾向,并不等于「亲中敌台」。
不可否认的是,美国对台湾安全的承诺早已明订于『台湾关系法』。尽管自卡特以来所有的美国政府,均就美国是否将在台湾发生战争时派遣军队的议题刻意保持模糊,美国和平解决台、中紧张关系的决心,充分地在一九九五年与九六年的飞弹危机展现出来。
回顾里根和布什的对台政策,由于不愿得罪中国,自然无意提升美、台之间的关系,但大致是平衡的处理处理美国对台湾以及对中国的关系。尽管柯林顿在总统大选时曾经攻击布什向北京屠夫的姑息,但是他上任后为了在短期内与中国发展为「策略性结盟」的合作关系(注二),往往却忽略了台湾的利益。
大体而言,柯林顿的话中国政策比前几任总统更加积极,尤其是「全面性交往」 (comprehensive engagement) 的大战略。而他对于「一个中国」的粗枝大叶解释,更打破了美、中的三个公报里对台湾议题的刻意模糊(注三)。众所周知,柯林顿之前的几位总统,只愿意「认知」( acknowledge )「台湾海峡两岸的中国人认为只有一个中国,而且台湾为中国的一部分」的官样文章,柯林顿却直言不讳地使用「承认」( recognize ),不禁令人觉得他对中国的虚应故事又作得过火,似乎是力道拿捏不准。。
更出人意料之外的,柯林顿在一九九八年访问中国期间,提出所谓的「三不政策」(注四)。柯林顿政府一再辩解,「三不政策」早已经存在于三个公报里。然而,熟稔美、台关系的观察家都知道,美国迄今最强烈的措辞,顶多是「无意图进行『两个中国』或『一个中国政策』」的说法,而不是像柯林顿般明确表达「不支持」一个独立的台湾(注五)。
柯林顿在本质上是属于关注内政的总统,外交政策则缺乏全盘的思维架构,而美国外交政策观察家也多初步同意,柯林顿政府的外交往往是应付危机的作为,政策上因此较无章法。坦诚而言,自从苏联解体以来,美国对于自己的角色仍无法取得内部的共识。不过,如果从其个人特质方面来看,他在外交上缺乏兴趣及经验,行事风格又往往想两边讨好,政策上就更难免显得左右摇摆。
当然,美国企业界长久以来垂涎中国市场,自然大力推销扩大交往,利益团体的说词当然会想尽办法,以投合柯林顿对经济优先的考量。此外,学界第二代中国通普遍靠中国吃饭,立场上多先入为主地倒向中国,他们不只对台湾内部的政治动向懵懵无知、甚至于不屑一顾,甚至于视台湾为美、中改善关系的绊脚石,当然不希望台湾人独立自主的意愿给他们带来不方便;这些人本身或门生子弟侧身白宫、国务院、民间智库,他们疏远台湾的偏见,难免会左右柯林顿的外交思维。
相较之下,美国国防部一向对台湾的安危保持高度的关切。在后冷战时期,美国已经不再需要中国来牵制苏联,台湾的防卫问题隐然浮现。从一九九六年派遣航空母舰捍卫台湾、到近日来的海上演习,在在证明五角大厦的国家安全长期考量(注六),远胜于国务院的短线外交考量,也就是说美国无法接受中国并吞台湾。
同样地,美国国会议员支持台湾的立场较为一致。由于美国采总统制,国会对于外交政策有相当的制衡力量,因此早期流亡美国的留学生以台美人的身分,得以草根的方式向各选区的参、众议员游说,成绩斐然。譬如在国会的施压下,柯林顿被迫同意李登辉访问康乃尔大学。又如众议院在七月二十一日通过法条,主张美国应该在中国武力犯台时协防台湾。
柯林顿七月二十一日在白宫记者会上,对台、中关系提出前所未有的「三个支柱」:「一个中国」、「对话」、「和平解决」,公开表达对台湾安全的关注,也一扫台湾政、学界普遍存在悲观的错误认知─「美国向中国倾斜」。
「一个中国」是美国一贯的含混立场。尽管美、中三个公报的文字表述有所不同,多年来各方的解释不一;对美国人而言,完全端赖台湾人自己是否要自我定位为中国人(注七)。
「对话」则强烈表现出柯林顿欲当调人的企图心,这是美国的短期目标。只要美国尊重台湾人的民族自决权,大家共同来确保公平的谈判架构及氛围,我们自当展臂欢迎,没有必要再划地自限、搁置主权、甚或反对台独。
「和平解决」是美国的底线,再度证明『台湾关系法』的位阶高于三大公报或是衍生而来的所谓「三不政策」。七月十八日的美、中热线通话,江泽民重提「不排除武力犯台」的老调;柯林顿除了以「一个中国」老生常谈敷衍外,更重要的是明确警告中国不得对台湾动武(注八)。
总之,美国在面对中国的双边关系时,习惯以「一个中国」来支吾不相关的台湾议题。另一方面,美国在面临台湾的安全问题,『台湾关系法』则为最高的准则(注九)。至于美国终不得不要同时面对台、中两国时,不愿意被迫二选一,自然要求双边以和为贵 ( 见图 1) 。
当我们检视台湾与美国的关系时,免不了要以「台湾 - 美国 - 中国」的远东区域三角关系来着手;一直到苏联瓦解为止,此三角关系又与「美国 - 苏联 - 中国」的全球性大三角关系息息相关。
全球性大三角关系于一九五零、六零年代因美、苏对峙而大致取得平衡 (T1) (注十),一九七零年代因中、苏龃龉而呈不稳定 (T2) ,一直到一九八零年代因美、中和解而又趋向平衡 (T3) (注十一)。远东的区域三角关系也因此随之变动,原于一九五零、六零年代因冷战而稳定 (t1) ,一九七零年代因美、中酝酿和解而稳定性下降 (t2) ,导致一九八零年代的不稳 (t3) 。一九九一年苏联解体,美国成为唯一的超强 (T4) ,远东的区域三角关系则大致保持不变 (t4) ( 见图 2) 。台湾与美国从原本紧密的军事同盟到松散的伙伴关系,其稳定性却开始稍有波动,基本上是因为国际体系基本架构改变所致。
就逻辑上而言,三角关系有八种可能的组合 ( 见图 3) ,并且可以归纳成四种模式(注十二) ( 见图 4) 。我们如果由目前的区域三角为原点 (t4 或 S0) ,可以推演出七种可能的演化 ( 见图 5) : S1 到 S3 为一阶演化, S4 到 S6 为二阶演化, S7 为三阶演化。理论上而言,阶数越低,要获致的动力越低。
由 S0 出发,如果台湾与美国间要保持正向关系,同时又要维持稳定的区域三角关系,即有两种可能性产生:一为 S1 , 即中国与台湾间的关系转趋友善,远东达成某种皆大欢喜的和平安排,在可以想象的空间里,三者至少应同为某种集体安全机制的成员,譬如联合国。
再来是 S2 ,即中国与美国间的关系恶化,甚至于倒退至一九六零、七零年代的敌对状态。从近来美、中两国彼此之间逐渐成长的经济关系判断,两国间的关系似乎只有更趋紧密,因此短期内关系倒退似乎是较不可能;然而,也有人预测美、中终将冲突。此时,台、美的关系将更加密切,甚至于结盟。
另一方面,在平衡的区域三角关系下,台湾与美国间的关系是否将变坏?譬如在 S3 的情况下,我们可以想象美国全面拥抱中国,放弃与台湾间的关系。如果在此前提下达到区域的平衡,美国势必牺牲与台湾之间的经济关系、并且撕毁在『台湾关系法』下美国的道德承诺。这时,台湾将被美、中孤立。
在二阶演化的情况下,远东的区域三角将呈焦虑状态。第一种可能是 S4 ,及中国同时与彼此不悦的美、台交好。很难想象实际上可能的演化,譬如由中国主导的某种政治安排─华人国协或邦联。这时,台湾要被迫放弃美国『台湾关系法』的安全保障,以交换中国的友善,代价相当高。
对台湾比较有利的是 S5 ,由台湾与互斥的美、中保持等距离,也就是说台湾保持中立,不卷入两国的龃龉。这里的大前提是美、中交恶,而且愿意让台湾维持中立;如果两国誓不两立,就不可能容忍台湾游走两强之间。可见,这并非长期可行的安排。
再来是 S6 ,即台、美、中互不往来。在经济高度相互倚重的时代,这只是过渡的状态,因为三国之间随时有合纵连横的诱因,除非三者极度相互仇视。
最不可能的情况就是三阶演化下的 S7 ,即中国与台湾关系转趋和,例如被迫统一,同时美、中关系转趋敌对,在加上台、美不睦。此种发展并非美国所愿,除非美国与中国发生冲突;此外,美国与台湾对立不只有悖美国的战略利益,也会伤害到美、台之间的经济利害关系。
台湾的偏好大致是 S1 > S2 > S5 > S0 > S4 > S6 > S3 > S7 。
美国的偏好大致是 S1 > S0 > S2 > S5 > S3 > S4 > S6 > S7 (注十三)。
站在台湾的立场,不管是和平 (S1) 、与美国结盟 (S2) 、甚或与美、中保持等距 (S5) ,都预期能比现状 (S0) 取得较高的边际效用。和平与结盟是稳定状态,自然比不稳定的等距策略更胜一筹。此外,和平与结盟会增进与美国的关系,等距的作法相对上势必要降低与美国的亲密度。
美国的最佳选择 (S1) 以及不乐意见到的发展 (S7 、 S6 、 S4) ,与台湾一致。不过,两者的次佳选项的排序稍有出入,即除了和平外,任何偏离现况的发展 ( 譬如 S2 、 S5) ,预期将给美国带来较低的边际效用。此外,美国在不得已时仍可以威胁孤立台湾 (S3) ,这是台湾不愿期待的。
由上面的初步分析,除了现状外,台、美之间能有互利的发展是远东区域的和平。相较于前几任美国总统刻意保持现状,不愿当中国与台湾之间的仲裁者,柯林顿倾向于要打破长期以来的僵局,积极鼓励台、中对话,而国务院与学界的步调似乎仍跟不上,甚至于作不利台湾的错误诠释,我们却不能不察。
柯林顿本身近年来对外交政策表现超乎寻常的关注,譬如北爱尔兰,如果再加上近日对台、中关系的焦虑,不惜逾越美国信誓不当两边调人的立场,很难不被解释为营造个人历史定位所作的努力,也就是说和前美国总统卡特竞争诺贝尔和平奖。坦白说,柯林顿果真能促成中国接受台湾独立,为东亚带来稳定的和平,他与江泽民、李登辉三人共享和平奖,自是当之无愧。
「两国论」就是台湾要先发制人,在新的架构下,要义无反顾与中国进行国与国的政治谈判了。就学理来看,李登辉经过十年的摸索,抓住后冷战时代国际体系解构的契机,采取「建构主义」 (constructivism) 的途径,要以台湾的主体性来挣脱外力强力制约的结构性暴力,甚而要为二十一世纪的国际新秩序作建构的努力。
回顾一九九四年柯林顿的「台湾政策检讨」以来,美国的对台政策大部分还是维持不变,尤其是台湾的安全是不容挑战的。在一九九六年台海危机中,柯林顿派遣尼米兹号( Nimitz )与独立号( Independence )两艘航空母舰前来巡弋,再次证实『台湾关系法』优于『八一七公报』。美国防御台湾的承诺无条件地载于『台湾关系法』,并于一九九七年所公布的美日安保『新指针』中,再一次由「周边有事」的文字获得确认(注十四)。事实上,在过去二十年之间,美国与台湾之间的「特殊关系」几乎是准同盟的型态(注十五)。
虽然『台湾关系法』中并没有诸如「台湾为中国的一部分」的说法,然而,中国若因为台湾正式宣布独立而入侵台湾,美国是否会因此派遣军队保护台湾?美国一直避免这个假设性的问题,因为台湾人的意愿迄今不明。平心而论,美国虽然没有主动帮助台湾独立的强烈意愿,却也不愿意让中国吞掉台湾,除非台湾人自己选择要羊入虎口。
长期来看,美国人到底是因为反中国、痛恨共产党、与﹝老﹞国民党的交情而支持台湾?是因为美国的国家利益?还是因为美国民间对台湾人摆脱中国的奋斗,而惺惺相惜呢?或许皆有。因此,如何整合这些力量、使之不相互抵消,自是国人的当务之急。
不管如何,台湾的终极安全还是要靠主权来保障,台湾人自己必须向国际社会明确表达行使主权的意愿,毕竟天助自助依然是当前国际政治运作的不贰法则。
注一:自来美国对台政策演变的重要指针,就是对台湾法律地位的思考。在一九五○年代以前,美国坚持台湾为中国的一部分;韩战爆发后,美国为了合理化保护台湾的行为,杜鲁门宣布台湾地位未定,台湾的法律地位需寻求国际解决。此一政策一直延续到一九七二年方转变。
注二:即 strategic partner ,台湾却喜欢译为「战略性伙伴」,未免让人望文生义。
注三:一九七二年美国于『上海公报』认知 (acknowledge) 「台湾海峡两岸的中国人认为只有一个中国,而且台湾为中国的一部分」。在一九七八年美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交联合公报』中,美国「认知( acknowledge )中国只有一个,台湾为中国的一部分」。同样的,在一九八二年美中联合公报中重申,美国「认知( acknowledge )中国只有一个,台湾为中国的一部分」。
注四:不支持台湾独立、不支持一中一台或两个中国、以及不支持台湾加入联合国或其它以国家为会员的国际性组织。
注五:当然,也有美国人私下表示,「不支持」并不等于「反对」,只不过是用来应付中国,反而台湾可以放手去做。
注六:当然,也有以「军事工业复合体」 (military-industrial complex) 来解释者。
注七:但因为「一个中国」未必否定不承认台湾共和国的可能,这种刻意性的模糊,让台湾独立运动者有充足的空间来推动建立台湾共和国。
注八:而稍早 ( 十五日 ) ,美国国务院发言人鲁宾警告中国「不容以非和平方式解决台海问题」。
注九:至于台湾是否要独立,这是你们自己的决定,美国不会支持。但仍然有一句话,是美国不方便公开说出来:「我们并不反对」。
注十:或是准两极关系(美国 vs. 苏联与中国)。
注十一:或是一种未成熟的两极关系(美国与中国 vs. 苏联)。
注十二:见 Lowell Dittmer (1981) 对「战略三角」的讨论。
注十三:中国的偏好大致是 S7 > S1 > S4 > S3 > S0 > S5 > S6 > S2 。
注十四:若非中国在一九九五、九六年以飞弹演习恫吓台湾,让美国李伯大梦惊醒,怎么会有「新指针」?近日来美国再度出动包含航空母舰的海上战斗群,可以说首度对「周边有事」的立即反应。
注十五: TMD 则为不折不扣的军事同盟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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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商标淡化立法体现完善思路
论文摘要:通过对商标淡化理论在各国以及在我国的立法体现的比较分析,指出我国新修订《商标法》对驰名商标反淡化保护的不足之处,并对我国商标淡化立法的完善进行构思。
一、商标淡化是一种特殊的商标侵权
传统的商标侵权是指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而注册商标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范围的规定是判断商标侵权与非侵权的一条界限。其最实质的内容是,商标权的效力不及非类似商品,只有将与他人相同或相类似的商标用于与该商标所标识的相同或相类似的商品或服务时,才产生商标侵权。换言之,如果将与他人相同或相类似的商标用于该商标所标识的不相同也不类似的商品或服务时,则不构成商标侵权.如“娃哈哈”是饮料的商标,如果有人在自己生产的饮料上也使用“娃哈哈”或“乐哈哈”商标则构成商标侵。因为同是饮料产品,商标相同或近似,容易造成消费者混淆或误认,从而侵害商标的识别性。但若将“娃哈哈”、“乐哈哈”使用于与饮料行业即不相同也不类似的儿童鞋、儿童服装上,由于不会造成混淆或误认,所以不构成商标侵权.商标的这种“同类保护或言“专属保护”)是建立在商标识别功能保护的基础上。传统商标理论认为,商标作为一个符号本身并不具备任何保护意义,只有当这一符号被用来指定其一特定商品的时候,为了避免其他人在同样或类似的商品上再使用相同或近似的符号从而造成混淆,法律才斌予在先使用人或注册人一种独占权、排他权。因此,混淆的可能是认定侵权的前提,没有混淆就没有侵权。
商标淡化恰恰突破了传统商标权的这一理论基础,即使不存在实际上的混淆,也可能构成一种侵害。也就是说,它针对的是将与他人相同或相近似的商标用于与该商标所标识的不相同也不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由于不相同也不相类似,产生混淆可能性不大,但肯定会产生联想,只要有联想就可能构成侵害。例如,“可口可乐”是饮料的驰名商标,如果将之使用于药品上,尽管饮料与药品是不同商品,消费者产生混淆的可能性不大,但它可能会让消费者产生各种联想,以为生产药品的企业与可口可乐公司可能存在某种联系,这也同样构成一种侵害,这种侵害就是商标淡化。
商标淡化行为,概括而言,是指非权利人在非类似,非竞争的商品、服务或其他领域上不当使用他人驰名商标,从而削弱或降低了驰名商标的显著性,影响该驰名商标的商誉,阻碍该驰名商标在新兴商业领域中的使用的行为。它的具体表现形式为:弱化、丑化、退化、使用于企业名称、域名抢注等等。所谓弱化,指无权使用人将与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用于与驰名商标核定使用商品或服务非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从而使该驰名商标与其核定使用商品(或服务)之间的特定联系削弱的行为。所谓丑化,是指无权使用人将与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用于对该驰名商标的良好声誉产生贬低、站污作用的商品或服务上的行为。所谓退化,是指将驰名商标以间接的方式曲解为核定使用商品的普通名称。所谓将该商标用于企业名称,是指与他人的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作为自己的企业名称使用,使消费者误认为驰名商标的产品就是该相同名称的企业生产的。所谓使用于域名,是指将他人的驰名商标抢注为域名,从而利用了驰名商标的商誉或剥夺了驰名商标所有人在网络域名中使用自己商标的权利。
二、我国商标淡化立法的缺陷及完善
我国对驰名商标的保护始于1985年加人《巴黎公约》之后,当时国内法律尚未明确规定有关驰名商标的保护问题。在实践中,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直接以《巴黎公约》的有关规定为依据,保护过一些外国的驰名商标以防止其在中国被淡化。如我国在JEEP和FRE-ON已分别成为越野车和制冷剂的通用名称的情况下,从这两个标志在国外的知名度和注册情况出发,决定重新将其作为商标保护,并向全国发文要求使用“越野车”和“氟制冷剂”作为商品的规范名称。又如美国菲利普·莫里斯公司的驰名商标ARLBORO被我国一家酒厂使用于葡萄酒的包装盒上,我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照《巴黎公约》有关规定,以商标侵权制止了该酒厂的行为。
80年代末,伴随着“同仁堂”等国内驰名商标在国外被抢注的风潮,驰名商标保护意识顿醒、热望空前高昂。1993年2月22日,立法机关在修订《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时,开始对驰名商标的保护问题有所涉及,即在《商标法实施细则》第25条中增加了对公众熟知商标的保护条款。该条第2款就规定:“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以复制、摹仿、翻译等方式,将他人已为公众熟知的商标进行注册的”,属于注册不当,应当依法予以撤销。但这未能真正有效地保护驰名商标,原因在于:首先、这里的“公众熟知商标”与“驰名商标”并不完全等同,何谓“公众熟知商标”并没有明确的认定标准。其次、商标法仅是对违反诚信原则抢先注册驰名商标的行为加以制止,未涉及非恶意抢注以及“使用”驰名商标等情况。
为加强对驰名商标的保护力度,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于1996年8月14日发布了《驰名商标的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这是我国第一部专门调整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的行政规章。其第2条对驰名商标的含义作了法律界定,其规定:驰名商标是指在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并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注册商标.第8条、第9条、第10条将驰名商标的保护扩大到非类似商品或服务上。其中第8条规定:“将与他人驰名商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驳回其注册申请;申请人不服的,可以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已经注册的,自注册之日起5年内,驰名商标注册人可以请求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予以撤销,但恶意注册的不受时间限制。第9条规定:“将与他人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使用在非类似的商品上,且会暗示该商品与驰名商标注册人存在某种联系,从而可能使驰名商标注册人的权益受到损害的,驰名商标注册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两年内,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制止。”第10条规定:“自驰名标认定之日起,他人将与该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一部分使用,且可能引起公众误认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予核准登记;已经登记的,驰名商标注册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两年内,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撤销”。这表明,在驰名商标保护的行政规章中已部分地体现了商标淡化理论.我国地方性法规《上海市著名商标认定与保护暂行办法》第22条第3款第一次使用了“淡化”概念,其规定:“禁止他人以各种方式淡化、丑化、贬低上海市著名商标行为。”
然而,上述有关立法毕竟都体现于行政规章或地方性法规,其法律效力有限,为顺应“人市”的孺要,也为了更加有效地保护驰名商标,在加人WTO前夕,即2001年10月2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新修订的《商标法》。新修订的《商标法》对驰名商标的保护进行了较为全面的立法规定,为驰名商标的保护写下了崭新的一页。其第13条第2款规定:“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幕仿或者翻译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新修订《商标法》第13条第2款规定与《TRIPS协议》的有关规定相适应,表明中国《商标法》正式将驰名商标的扩大保护纳人规制。但这并不意味着中国已有完善的商标淡化立法。反思《商标法》的有关规定,至少存在以下之不足:对擅自使用已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只在“误导公众、致使该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损害”的情况下才能被禁止注册或使用。也就是说,如果没有误导,没有损害,就不能被驳回注册,也不能被禁止使用。可见,其对驰名商标的扩大保护仍未突破传统的混淆理论,此其一。其二,对驰名商标淡化行为的处理仅停留于不予注册和禁止使用,而没有将驰名商标的淡化作为一种特殊的侵权行为正式列人《商标法》。新修订的《商标法》第52条规定的侵犯商标权的行为仍限定于在相同或相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其三,没有任何法律对商标淡化行为的法律概念、行为方式、构成要件、法律责任等作出相应的具体规定,这就使得新修订的《商标法》第13条第2款在具体适用时更多地依赖于法官的自由裁量权。
对照各国商标淡化理论的研究,借鉴商标淡化在各国立法的体现,笔者认为要完善我国商标淡化立法,应着眼于以下思路:
1、将商标淡化立法纳入《商标法》
我国理论界对商标淡化立法体例看法不一,有的主张以《反不正当竞争法》加以规范,有的主张单独立法,有的主张修改《商标法》,将之纳人《商标法》体系加以规范。笔者认为,单独为商标淡化立法,目前的时机与条件都尚未成熟:理论上,对商标淡化的研究十分薄弱,至今未有系统的理论见解;实践中,对驰名商标淡化行为的处理未有统一的意见。因而,要象美国那样制定一部商标反淡化法并不十分现实.如果采用WIPO的做法,即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中规定商标淡化问题,则也有其局限性,因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宗旨是为了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而商标反淡化法律的主要目的是维护驰名商标的显著性和商誉性,实际上也是商标权的一种扩充保护,二者不能替代.因此,我国商标反淡化立法应采用纳人《商标法》体系的做法.新近修订的《商标法》即接受此种观点。
2、界定商标淡化的法律概念
正如前面所论及,商标淡化的概念在理论上众说纷纭、未有被普遍接受的统一概念,而在立法上也未有一部法律对其进行界定.地方性法律《上海市著名商标认定与保护暂行办法》第22条第3款尽管首次使用了商标“淡化”的概念,但该法将丑化、贬低与淡化并列使用,实际上与商标淡化理论所探讨的“淡化”概念有出人。商标淡化理论所言的“淡化”是一个广义的概念,包括了弱化、丑化、退化等一系列的淡化行为.因而,为了防止歧义造成混乱,立法上应对商标淡化进行科学的界定。
3、明确商标淡化的具体方式
一切降低或损害驰名商标识别性和表彰性的行为都可能构成驰名商标的淡化.弱化、丑化、退化是传统商标淡化行为的表现方式.但随着生产经营方式的改变,产业结构的调整、流通渠道的发展,商标淡化渗透到各个领域,商标淡化行为的表现方式愈来愈多样、愈来愈复杂。除了传统的弱化、丑化、退化等淡化行为,将驰名商标使用于企业名称、使用于域名等行为也构成一种商标淡化行为.1999年4月5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解决商标与企业名称中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条第2款规定:“将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登记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引起相关公众对商标注册人与企业名称所有人的误认或者误解的”应当依法予以制止.2001年6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规定,被告域名或其主要部分构成对原告驰名商标的复制、幕仿、翻译或音译,构成侵权或不正当竞争.可见,对于将他人驰名商标使用于企业名称,使用于域名的行为,一些行政规章、部门意见已进行规制。因此,完善商标淡化立法,应吸纳这些规章、意见的有关规定,具体规定商标淡化的方式,从而对商标淡化行为进行全面的反淡化保护.
4、进一步完替驰名商标认定制度
商标淡化立法是针对驰名商标而言.也就是说,商标必须是驰名的,才有权禁止他人淡化.因此,驰名商标的认定至关重要,我国新修订的《商标法》将扩大保护限于“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这意味着我国驰名商标反淡化的对象就仅限于“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尽管新修订的《商标法》规定了驰名商标的认定应考虑的因素,但这仅是原则性的规定,实践中仍需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依据一些具体的认定标准来认定。因而,构建完善的驰名商标认定体制是商标淡化立法的前提。
5、补充规定商标淡化行为的法律救济
商标淡化行为不仅侵犯了驰名商标所有人的合法权利,还危害了消费者及社会公众的利益.商标淡化立法的目的,一是维护被淡化驰名商标权人的合法权利,以保证其经济利益正常地获得.二是惩罚商标淡化行为人,以使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也就是说,一旦淡化侵权发生,权利人可以依据法律赋予的权利,采取救济措施,而商标淡化行为人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我国新修订《商标法》由于未将商标淡化列人特殊侵权行为之列,故对商标淡化行为只采取禁止注册和禁止使用的法律救济,被淡化的商标所有人未能得到经济上的赔偿,这极不利于保护驰名商标所有人。因此,要完善商标淡化立法,必须将商标淡化视为一种特殊的商标侵权行为,规定被淡化的商标权人在被侵权以后,依法享有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权利。这种权利包括:(1)被淡化的商标权人有权请求法院下达禁令,禁止他人“淡化行为”的继续。(2)被淡化的商标权人有权要求法院采取下列救济措施:第一,金钱上的补救.金钱赔偿被救包括被告淡化行为的获利,原告被淡化的损失以及诉讼费用或合理的律师费补偿。第二,销毁与侵权有关的物品.法院可以根据原告的请求、下令销毁引起商标淡化的产品、标记、标志印刷品、包装袋、容器和广告物等,以防止侵权人再使用这些物品,造成侵权的继续。
法律应同时规定,禁止驰名商标所有人以外的人在任何商品、服务或其他领域注册或使用与驰名商标相同或相似的商标。构成商标淡化的行为人除了承担停止侵害的法律责任外,还必须承担商标侵权的其他责任。
国际商标协会前任主席毛思德曾说过:“地球村上的和谐正越来越取决于对国际贸易标志的恰当保护,因为地球村每天正是通过这些标志知晓、选购商品或服务。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已发展成为全球贸易体系、国际贸易关系以及国际诚信原则的象征。”我国已加人世界贸易组织,为使我国的企业能在国际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我们必须着力培育我们的驰名商标,保护我们的驰名商标,这就要求我们的法律必须作出积极的回应,而健全商标淡化立法,将为驰名商标提供更加完善的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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