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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全国性统一的法律制度,使得农村养老保险在资金筹集监管和运营方面,缺乏必要的实施依据和法律保障,严重影响了农村养老保险工作的推进步伐。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村养老保险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
针对我国目前高校农民临时工养老保险的发展现状和问题,分析了问题产生的原因,并探讨农民临时工养老保险问题的解决措施及未来发展趋势。
关键词:农民临时工;养老保险
随着老龄化时代的到来,养老问题变得越来越受重视。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13年65岁以上人口为6923万人,比2012年增长了12万人。老年人口的抚养比也从12.49%增加到12.70%。大多数老年人都不希望增加子女的负担,而选择自己养老。但是,老年人由于身体条件和社会对劳动力要求的限制,需要养老保险来对其老年生活进行保障。
1农民临时工养老保险现状
养老保险,全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这种保险制度可以给老年人的生活提供一定的保障。但是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许多农民希望获得更多的就业机会而前往城市寻找工作。长期以来农民工作为一个城市中的边缘群体,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由于农民工的流动性较大,所以用人单位都是以临时工的形式雇佣的。有很多临时工并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这就导致了养老保险办理的困难。而且养老保险的缴费,是一个个人账户的积累过程,流动过程中很容易中断,一旦中断之后继续的缴费也存在程序上的困难。目前国家对于农民工的养老保险问题,2001年12月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2006年初《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都对农民工的社会保险工作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但是由于缺乏相关部门的有效监管,用人单位缺乏强大的执行力,导致农民临时工的养老保险问题迟迟得不到合理的解决。作为保险主体来说农民临时工本身的文化水平较低,对于法律知之甚少,有时根本不知道需要和用人单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许多用人单位正式利用了这一点,来谋取私利。农民临时工虽然付出了自己的劳动,年老后仍然得不到生活保障。
2农民临时工办理养老保险所存在的问题
根据目前所了解的情况,调查人员在高校进行了实地调查,主要调查对象为高校中的宿舍楼清洁工、管理员;教学楼清洁工、管理员;学校的门卫、保卫处保安以及餐厅的清洁工。调查的内容为这部分群体是否办理了养老保险、如何领取养老保险金、怎样保障其养老问题、在达到退休年龄后依然工作是否缴纳领取养老保险金、养老保险的参与率与普及率等。调查采用问卷调查和访谈的方法,增强被调查对象对调查内容的理解。通过第一手资料,可以看出大部分农民临时工的年龄分布在50岁以上、文化程度较低、目前的工资多为所在城市最低工资、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并且对养老保险相关政策没有太多了解。农民工远离家乡赚钱,对于养老问题不希望过多地依赖于子女,想要通过自身努力来减轻子女的经济负担,对养老保险的办理非常渴望。但是有诸多因素让农民临时工的养老保险办理之路变得异常艰难。国家为解决农民工养老问题出台了一些相关政策,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相对多的政策以及不断地修订,使得农民工对于多变的政策缺乏一定时间去理解,不利于政策的推行。对农民工养老保险政策的理解和执行,各级行政部门缺乏统一标准,容易形成一级一个模式的混乱局面,使农民工产生误解。有些地区存在着外来务工人员与本地的人员养老保险政策不统一的现象,应采取统一的养老保险政策,体现出公平原则。农民临时工缺乏维权意识,与用人单位并没有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也未办理养老保险。随着年龄的增大,养老问题也成为了不可回避的问题。农民临时工工资水平偏低,城市生活的开销也较大,经济来源仅为工作收入。没有多余的钱去缴纳养老保险的个人部分,致使个人账户建立也存在困难。
3农民临时工养老保险问题解决措施
(1)国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制度体系。国家出台相关法律政策。目前国家对于养老保险法律法规尚未完善,以至于有很多用人单位在运营过程中有意避开法律规定内容。因此,当务之急是健全养老保险法律法规。制定各地区相对统一的养老保险政策,避免农民临时工养老保险异地转移接续困难的情况。农民临时工流动性较强,本人及工作单位为了节省办理参保手续的时间、金钱及精力,不愿意参保,养老保险推广起来十分困难。因此,制定地区相对统一有效的养老保险政策,能够最大程度上解决异地转移续接难题,提高社会资源的有效利用。将农民临时工养老保险与城镇养老保险并轨,改善农民临时工养老保险服务质量。目前我国存在多种养老保险政策,据国家统计年鉴显示,2010年,城镇居民人均每月最低生活保障为202元,农村居民人均每月最低生活保障为85元,城镇居民远远大于农村居民。随着城市化的推进,失地农民逐渐增多,在养老保险方面,城镇居民优势更加突出,因此,为了便于统一管理,应当将城镇养老保险与农民临时工养老保险并轨,为农民临时工提高更加优质的养老服务。简化农民临时工参保程序,改进社保部门服务手段。农民临时工文化水平普遍较低,复杂繁多的办理手续,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农民临时工的参保。因此,社保部门需要适当减少养老保险运行程序,使其更加统一高效,提高社保部门办公效率。根据农民临时工工作特点适当降低参保缴费比率,提高养老金发放比率。据调查显示,农民临时工养老保险参保率较低,部分原因是其缴费率高而养老金较低,农民临时工对政府目前的养老保险政策采取不信任的态度。且农民临时工工资较低,物价上涨速度加快,他们不愿意拿出有限的工资来支付养老保险金,还要担心货币的贬值。
(2)社会各方面加强监督,保障养老保险政策的落实。劳动与社会保障局进行不定期抽查用人单位社会保障实施情况,深入了解用人单位养老保险参保情况,并且加大惩罚措施,严惩蔑视法律法规的行为。政府及相关部门需加强对执法部门的监督,严惩玩忽职守、以权谋私等违法行为。加强社会保障监督体系的行政监督和专职审计监督,建立一个独立有效、具有法律强力支持的社会保障监督部门。社会保障监督部门必须分工明确,职能清晰,社会保障的监督主体与监督对象之间应当明确领域,保证既不缺位也不越位。构建社会保障监督体系,不仅要与资金筹集、管理、运营等体系相互适应和配合,而且要与其他金融监督机构保持一致,形成一个有序运转的整体。加强社会监督。加强媒体舆论对养老保险实施情况的监督作用,网络具有传播速度快、传播范围广的等优点,利用社会媒体对养老保险实施情况进行监督,使用人单位养老保险公开透明化,既有利于落实养老保险政策,又有利于构建公平公正的社会秩序。
(3)对外加大宣传力度,普及法律知识,对内提高员工素质,增强其责任深入农村开展养老保险知识讲座,宣传国家相关政策法规。据社会调查显示,90%以上农民临时工对国家目前出台的养老保险政策了解较少,只是停留在表面,并不理解其细节及内涵。政府应成立工作小组,深入农村进行宣传教育,普及相关政策知识,加强农民对养老保险政策的信任感,提高农民临时工的参保的积极性。从基层教育做起,完善相关教育工作,使养老保险积极作用意识深入人心。养老保险有利于社会劳动力再生产,劳动力群体的正常代际更替,保证就业结构合理化;劳动者老有所养,免除后顾之忧,有利于社会安全稳定;养老保险金与工资挂钩,涉及面广,参与人数多,有利于资金的积累,提高劳动积极性,促进经济发展。加强对社保部门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教育,提高其服务质量。农民临时工养老保险政策了解少,部分社保部门工作人员缺乏专业知识,两者之间沟通出现障碍,产生疑难问题无法解决。因此,应提高工作人服务素质,增强其责任心,对问题妥善处理。工作人员对养老保险基金的征集缴纳、投资运营、管理支付进行完整的了解,避免养老保险基金在过程中出现缺失滥用的现象。
(4)用人单位自觉遵守政策法规。用人单位内部普及养老保险知识,成为企业文化一部分。日本实行年功序列工资制一个很大的优点就是在起点工资确定之后,工资便随着年龄逐渐上升,以保障生活费用为原则,从而使职工有一种稳定感,能力能正常发挥。如果用人单位给农民临时工养老保险参保,能够给予员工归属感与自信心,留住技术型人才,从而更好的为企业服务,树立了良好的形象。用人单位实行临时工工作岗位劳务外包。用人单位若想避免与农民临时工在养老保险方面发生劳务纠纷,可以将工作岗位交予劳务派遣公司,由劳务派遣公司承担农民临时工的养老保险。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解决农民临时工在工作单位、工作岗位之间流动性大的问题,同时也为其养老保险提供保障。对遵守法律法规的企业实行奖励政策。加强对遵守法律法规的用人单位进行对外宣传,适当推行一系列奖励政策,在全社会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形成一股用人单位积极主动为农民临时工参保的良好风气。
(5)农民临时工提高自我保护能力,树立维权意识。主动学习相关知识,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权益。农民临时工多为中老年人,受教育水平普遍较低,自身法律意识不高。因此,需要他们自身的积极主动维护自身权益,自觉参与养老保险。也可以依靠工会,以及国家提供的法律援助机构,为自身权利做斗争。增强个人技能,改善工作岗位。在维护自身权益的时,还需要增加劳动的价值量,增强个人技能,争取在更好的工作岗位上劳动,使农民临时工摆脱工资低、缴费率高、对养老保险不信任的状态,从而实现自我的价值。
参考文献
1黎建飞.劳动与社会保障法教程[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
2郑功成.社会保障学———理念、制度、实践与思辨[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
3毛艺.农民工养老保险问题与解决途径探讨[J].经济研究参考,2011(11)
4吕学静.社会保障基金管理[M].北京:首都经贸大学出版社,2010
5赵曼,吕国营.社会保障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
当前,我国农村居民“无人养老”、“靠谁养老”等问题成为一个比较棘手的社会问题,这一问题解决得不好,势必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起着严重的阻碍作用。因此,建立新农保的档案管理,为计发养老金准备好第一手基础资料,保护农村居民的切身权益,使新农村建设顺利发展。
一、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的内容及其特点
我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是一种农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运用文字材料、电子文档及其他不同的载体对新型农村居民进行养老保险参保情况的记载,这些记载内容具有法律效力的特点,有效地将农村养老保险文件、个人投保状况及经办投保业务等内容记录在案,便于经办机构及投保个人的查询。具有政策性强,操作性能高;农村居民投保牵涉面广;农村居民流动性加大等特点。
二、新农保档案管理工作现状分析
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管理体系中,我国农村参保人数众多,内容复杂,在农民的养老档案中涉及到个人参保的详细个人信息、农民交纳的养老保险金额、个人的养老保险账户中基金的转入转出的管理以及保险关系因变动产生转移发生接续等内容,都要全面细致地记录在案,但由于农村人口流动大,情况较复杂,不及时将变动信息提供给社保经办人员,造成档案资料一次录入或缺项,就从此不再有所更改的现象。在档案信息采集过程中,档案信息采集不全,使档案管理资料不详细,对农村居民养老保险档案对象统计不全,管理规范和标准也不统一,对资料的归档口径、分类标准、分级管理以及档案管理的保存期限等事项,经办人缺乏熟知程度,无规范、无要求地处置档案资料。
三、加强新农保档案管理工作的建议
1.制定法律法规,依法治档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档案工作,要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求真务实,统一标准,吉林省政府先后颁发了《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定(试行)》、《社会保险业务材料归档范围与保管期限》等文件,由社会保障局统一领导,各地区的乡镇领导负责,对档案资料的收集渠道、方式及分类归档管理,设立规范管理的档案管理库,添置档案柜、档案袋及其他相关档案整理工作的管理要件,进行集中管理并制定相关的档案管理制度,包括档案的查询、保管及销毁制度,都要有章可循,使档案工作真正地服务于广大农村民生。
2.加强宣传力度,强化档案管理人员的素质
通过新农保的普及宣传,参保人员更加了解新农保的政策及信息,知晓参保的重要性,促进新农保深入人心。吉林省社会保障局每年举办一次组织全省新农保业务档案培训,加强社会保障人员的素质,时间定为1-3天,旨在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素质,掌握熟练的档案管理方法和操作技能,使档案管理人员在管理意识中改变原有的观念,明确自身所在位置的责任及重要性,意识到养老档案管理是民生期盼的“放心屋”,提高管理好新农保的责任心,增加他们为民谋福的幸福感,为新农保资料内容完整做好服务工作。同时,减少档案管理人员的调动频率,保持档案管理队伍的稳定性。
3.加强现代化信息管理,实现档案信息共享系统,提升档案管理水平
新型农村各具特点,人数多且分散,参保缴费的方式各有不同,且参保期限及享受的待遇保障周期相对较长。农村居民向城镇流动频繁,工作单位也处于变动之中,尤其是农村女性由于结婚嫁到男方所在地而将户口进行迁移,养老保险档案也随之变动,提供的档案信息变动情况不及时,要保证档案资料完整、准确性,工作量很大。积极推崇通过与政务网络连接,各地档案资料通过数据信息平台实现档案管理的现代化,完成对农村居民的信息档案的变更、增加及查询等功能。档案管理人员将真实有效的养老保险档案输入计算机,在档案资料管理库进行统一管理,实现养老信息办公、资料存档及对外查询一体化,保密性强,安全性高,可以有效地防止不法分子对养老保险数据信息进行非法修改,以免农村居民的经济受到损失。
四、结束语
新形势下,农村居民养老保险档案的管理不可忽视。新农保经办机构要根据每个地区的不同特点和具体情况,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对当地的档案进行有效地管理,同时,充分利用信息资源,实现档案管理跟踪、记录、管理、服务的资源共享,推动新农保工作的进一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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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正处在一个经济大发展的时期,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地区的社会经济取得了长足进步,农村面貌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村建设论文,供大家参考。
1农业机械化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
土地及生态环境是农业赖以生存的基础,想要保障有效的农业生产,就必须做好对土地及生态环境的保护。农业机械化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方式。农业机械化能够在实现农业增产、增收的同时,实现科学化农业发展。保护性耕种对土地及生态环境的保护、节水型灌溉对干旱年份的收获保障以及秸秆还田等技术的应用,不仅能够实现农业生产效益的增加,更实现了对土地及生态环境的有效保护,这对于依赖土地和生态环境生活的农村来说意义非凡。
2农业机械化在新农村建设中的推广策略
2.1开展农机化生产合作模式
近年来,我国政府为推动新农村建设,实现农民增产、增收,加大了对农业机械化扶持力度,逐年加大农机购置补贴力度,这对提升农民农机化作业的信心,实现全面农业机械化发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然而,由于我国农村现行的经营模式将土地分割成小块给农民进行耕作,这使得很多大、中型农机具无法有效展开耕作,农业机械作用得不到充分发挥,严重制约了农业机械化发展。为了改变这一现状,尽早实现新农村建设,开展农机化生产合作模式,实现规模化的农业生产,是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必经之路。农机化生产合作模式是在自愿互助的基础上实现共同经营,这样不仅能够方便农业机械作业,还能够将分散的农机户组织起来,提升农业经济效益。所以说,开展农机化生产合作模式不仅是促进农民增收的主要方式,更是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手段。
2.2加快农业机械化建设水平
我国作为农业大国,农业发展对于百姓的生活来说具有重要意义。加快新农村建设是我国社会进步的必经之路,而农业生产实现机械化则是新农村建设的必施之法。新农村建设是为了让农民能够过上富裕的生活,想要实现这一目标除了要实现农业增收、增产,还必须要拓宽农业发展类型,实现农业产业化结构调整,农业机械化就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方式。机械化农业发展不仅能够有效完成农业生产任务,还能有效把控农业生产过程中的各个标准,比如,实现种坑深浅一致,苗秧间距一致,施肥用量一致等,进一步提升农业生产效率,同时还可以将更多的人力从繁重的农业生产工作当中解放出来,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更多的人力资源。
2.3加强农机化人才队伍建设
农机化人才队伍是帮助农村实现农业机械化目标的重要团队,是实现新农村建设的有力保障。目前,我国农业机械化发展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与我国农业机械化发展目标仍有一段距离,笔者认为这种情况出现的主要原因与农村机械化队伍建设与培养落后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想要实现农业机械化就必须要加强农业机械化队伍建设,因为只有高水平、高素质的农业机械化队伍才能够帮助农机具更好的发挥作用,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动力。在这一方面,各级政府应重视对农机专业人才的培养,将农机“管理人才、科技人才和实用人才”的3支人才队伍的建设作为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首要大事来做,尽快组建起高水平农业机械化队伍,为农业机械化发展和新农村的有效建设提供保障。
3总结
农业机械化作为现代农业发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推动新农村建设来说意义重大。为了能够将农业机械化对新农村建设的作用充分的发挥出来,除了要转变农业生产方式外,还必须要提升农民的机械化操作水平,让农民能够在提升自身生产效益的同时,成为建设新农村最有效的动力,为进一步推动我国农业发展提供支持,使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能够尽早实现。
一、乡镇农业经济管理工作现存问题概述
在乡镇农业经济管理工作推进的过程中,不少农业经济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欠缺与时俱进思想,也不能够根据当前的社会经济发展情形而进行适当的改变,使得其个人工作素质令人堪忧,这是导致现阶段乡镇农业经济管理工作不能更好适应新农村建设需要的主要原因之一。此外,还有的乡镇农业经济管理部门人员不具备较高的执政能力,自身知识结构也非常单一,难以适应农业经济产业化和市场化的发展需要,也限制了地区农业经济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升。
二、新农村建设背景下农业经济管理优化措施探讨
针对上述存在于乡镇农业经济管理工作过程中的系列问题,笔者认为各级乡镇政府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优化地方农业经济管理手段,提高地区农业经济管理水平,更好推进新农村建设进程:
(一)创新农业经济管理制度,建立现代农业管理思想
新农村建设背景指导下的农业经济管理工作应本着以发展经济作为首要、以创新体制作为保障、以增加收入作为关键的原则,要不断创新地区农业经济管理制度,建立并且发展现代化的能够适应社会经济变化需要的农业管理思想。具体说来,农业经济管理制度的创新包括以下几点:
(1)更新农业发展理念,发展新型农业经济结构,不断增长地区农业经济水平。
(2)改变农产品形式,通过产品深加工实现多元发展,拓展农业经济产业链,开拓更大的销售市场。
(3)依靠科技创新,不断提高农民自我发展意识,保证农业经济安全,提高农业经济基础及竞争力。在此基础上,各级乡镇政府还应致力于发展农业经济基础设施,认真开展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工作,改善基础设施建设,更好促进乡镇农业经济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的提升。
(二)促进农业经济管理队伍建设,完善群众利益维护体系
农业经济管理的重要工作之一就是要对农业经济管理工作人员进行素质和技能的再教育,各地区、各乡镇都应大力促进农业经济管理队伍建设,培养一批具有较高政治素质、较强工作责任感同时具备创新意识的现代化农业经济管理队伍,使之更加适应现代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变化的趋势。此外,政府之间还应建立完善的群众利益维护体系,有效保证群众权益、协调矛盾、表达诉求,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强化政府自身的服务职能和经济职能,科学开展农业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合理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同时政府部门还应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定期开展村级资产清查,会同纪检部门积极开展村组干部离任审计工作。这样才能够更好巩固地区农业经济管理成果,提升地区经济发展水平。
(三)大力推进农业经济管理信息化、产业化发展
实现信息化、产业化的农业经济发展是进一步提升农业经济管理效率、巩固新农村建设成果的重要举措。各级政府都应加大对农业经济的资金投入力度,引进更多先进化的设备和高素质人才,还要对农业经济运行机制及管理体制提供适当的政策支持。不仅如此,各级主管部门还应认真做好各种农业经济报表以及农业经济运行情况的分析、整理、汇总后及时向党委、政府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增进地区农业经济管理的有效性。同时,地方政府还应大力实施人才战略,加速地区农业高新技术的发展,可以通过人才项目或招商引资等手段,培育产业化农业经济结构,坚持科技创新,这样才能够最大限度提升农业管理的科技含量及信息化水平,促进地区农业朝着更大产业规模迈进。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新农村建设的背景下,针对现阶段乡镇农业经济管理工作依旧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各级政府都应提高重视程度,同时采取强有力措施,从制度的创新、农业经济管理队伍的建设以及信息化水平的提升几个方面着手,在保证地区农业经济稳健发展的同时认真开展轻农民负担监督工作,切实维护农民物质利益,这样才有利于大力提升现阶段的地区农业经济管理水平,更好巩固新农村建设的辉煌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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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当前的农村社会转型过程中,乡村生活的城市化是比较现实的选择之一,而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建设在农村社会转型过程中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村养老论文,供大家参考。
一、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发展现状
2003年之后,国家开始对农民工各项权益越来越重视。2005年12月14日,新华社被授权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2006年3月27日颁布了《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1(国发[2005]38号),对农民工养老保险的特点进行了总结,主要包括费率低、广覆盖、可转移。部分农民工保障制度可直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体系,提出抓紧制定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异地转移与接续办法。2009年2月5日,中央公布了《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办法(摘要)》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到了2010年,经过连续三年全国人大讨论并多次修改的《社会保险法》得以通过,并于2011年7月1日开始实施这是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将农民工纳入养老保险的法律体系中,使制度更加具体化,法律化。
二、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普及率低,覆盖范围有限
与过去相比,我国的经济发展如此快速,但是,由于地域以及经济发展的限制,农村有些地区经济发展落后,养老保险制度实行不下去。由于地域的差异性,我国各地的社会保障内容也有所不同,经济发达地区制定的保障项目已经比较完善,而中西部地区由于地域的限制,经济发展比较缓慢,基本的生活保障都成问题。
(二)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筹集渠道狭窄
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筹资“以个人缴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予以政策扶持”的制度。国家的政策扶持和集体补助都主要来自对乡镇企业支付的养老保险资金。然而,欠发达地区无力缴纳保险费的农民在集体补助和国家财政支持方面只能得到很少甚至得不到。而富裕地区的农民有能力自己缴纳保险费,同时,又能得到集体补助和国家财政支持。由此可见,这种筹资模式使得欠发达地区和没有能力投保的贫困农民老说,这种好的政策享受不了,从而造成了“保富不保贫”的不公平现象。
(三)贯彻执行过程中人员管理存在的问题
众所周知,为了使广大农民得到好处,国家规定,凡是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无论家里子女参保与否,都可以领取每月55元的补助。但是执行的过程中,为了提高参保率,有些县市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办公室硬性规定,凡是家里有子女没有参加养老保险者,家中老人就领不到每月发放55元的财政补助,使农民由自愿变成被自愿,也歪曲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本意。后来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办公室在多方面的压力下,改变为家里子女不参加养老保险,家中老人仍可以领到国家给的55元钱。可见政策在基层执行的过程中如何不被歪曲使其很好的发挥作用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四)养老保险意识不高
由于农村地区“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大多数农民对养老保险这种制度持怀疑态度,觉得还是养儿防老才是正道。这对我国养老保险的施行带来了困难。此外,还有人认为,我国多耕地实行的是家庭责任承包制,除了儿子养老之外,还有土地养老。这可是双保险。然而,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耕地面积在工业化、城镇化的进程中逐年下降,人多地少的矛盾将日益凸显。
(五)收入水平不高
对于大多数农民而言,由于地域限制,生活水平不高,还没有达到小康水平。许多农民由于收入不高,不愿意缴纳养老保险费。由此,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方面,面临很大困难。通过提高农民收入、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将有助于养老保险制度的有效实施。
(六)“养老并轨制”存在的问题
“养老并轨制”是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衔接转移、权益累计,是我国城乡养老保险制度不断完善取得的又一大进步。然而保障水平仍存在且可能较长时间内存在巨大差异。由于实际经济、认识力、财力等各方面综合,就决定了城乡居民将来实际的养老保险水平通过这次办法可以将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缴费标准档次增加两档,且最低档从每年缴费50元提高到100元,最高档从1000元提高到2000元,这有利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多缴费,将来获得更高保障。与职工养老保险水平还存在不小差距,即将来获得养老费绝对数的巨大差异。
三、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对策
针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在实施过程出现的问题,解决农村养老保障问题可从以下方面考虑:
(一)加大国家扶持力度
农村养老保基金筹资是以“以个人缴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予以政策扶持”的制度。但是国家扶持方面微乎其微。所以,今后要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将国民收人再分配政策重点向农民和农村方面倾斜。在制度设计上,提高农民个人账户的收益率,使农民自愿的去缴纳养老保险。
(二)确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法律地位,使其具有制度上的稳定性
虽然,各个地方出台了针对自己地区的农村养老保险办法,但是没有上位法的明确授权,因此,缺乏法律效力,在养老保险的执行过程中,具有很大的随意性和不稳定性,从而导致强制交纳保险费、少发养老保险金等。这样,使农民失去了对政府的信任度。所以,只有通过立法,确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法律地位,才能使其具有制度上的稳定性,才能在养老保险执行过程中证明国家的权威性。
(三)通过多种方式,提高基金的保值增值能力
能够使得养老保险金不断的增加,是每个农民愿意看到的。一方面,农民养老得到解决;另一方面,也给国家减轻了负担。国家可以把投资在这方面的资金可以用在更需要帮助的地方。
(1)充分利用税收激励手段,快速增加养老金。
(2)扩大金融机构参与养老金投资管理,提高投资效率。将基本养老金投资管理交由专业金融机构负责。允许银行、证券、基金、保险、信托等各类金融机构参与投资管理,发挥不同类型金融机构专业优势和产品特点,提供其多样性投资管理服务。
(四)加强完善“养老并轨制”
2014年2月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已基本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的基础上,将两项制度合并,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但是要实现养老保险真并轨,不但要职工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相互扎实衔接,更要实现广大职工与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的有效衔接。
一、农村养老保险政策认同的涵义和内容
政策执行作为农村养老保险政策中的一个重要阶段和环节,其必须与农村养老保险政策设计精神相一致,这是实现政策目标的根本要求。然而,由于政策执行具有相对独立性,加之执行部门对政策精神把握不准或手段、方式、方法欠妥当等,农村养老保险政策在执行中往往出现与政策精神相背离的现象,而这种背离又会使农民对农村养老保险政策滋生不信任感甚至反感,从而影响农村养老保险政策认同。
二、农村养老保险政策认同的作用和意义
(一)增强农民对养老保险政策支持度
农村养老保险是全体农民的事业,只有全体农民积极参与才能使政策持续发展,并进而实现政策目标。而农村养老保险政策认同恰恰能够激发农民对政策的普遍支持:一方面将通过各种渠道积极参与,并向政府及时反馈政策中的一些问题,促进政策不断健全和完善;另一方面将积极参保缴费并不断提高缴费档次和标准,不断增加基金收入和提高养老金水平,有力保障农村养老保险持续发展。否则,农村养老保险政策将被农民冷漠和抗拒,政策作用难以发挥。正如斯诺(C•P•Snow)所指出,“在任何高度复杂的组织中,要想使任何决策得以贯彻执行,必需调动各个层次的人员。只有他们的决心、他们的积极性和他们的认可(总之,避免他们的消极抵抗),才能决定一项决策能否及时得以贯彻”。
(二)降低农村养老保险政策运行成本
农村养老保险政策运行是需要成本的。如果农民对政策认同,政策执行效率比较高,那么政府不需额外增加人财物等保障政策顺利执行,政策运行成本将保持在必要水平;如果农民对政策不认同,政策执行效率比较低,那么政府必须额外增加人财物等来保障政策顺利执行,这无疑增加了不必要成本。例如,农民不愿参保,政府需增派专人并投入相应财力、物力和时间对其宣传动员;即便农民愿意参保,但普遍选择低档缴费,以至于基金收入规模小,在同样成本投入的条件下,基金运营成本当然变高。因此,农村养老保险政策认同可以减少政府不必要投入,降低政策运行成本。
(三)避免农村养老保险政策执行偏差
农村养老保险政策执行往往出现偏差,对于偏差的原因多种多样。但从政策认同来说,不外乎有两种情况:一是由政策执行者引起的;二是由农民引起的。如果政策执行者对政策设计缺乏认同,那么它在执行过程中往往不是很积极,甚至背其道而行之,过去的“老农保”、“新农保”以及当前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均存在该现象。如有些地方擅自提高最低缴费标准,以至于缴费困难群体难以按期完成缴费;有些县区为减轻本级财政压力而擅自调低政策补贴标准等。如果农民对政策设计不认同,往往会拒绝参保,或即便参保也不会积极缴费,甚至经常停保等。因此,农村养老保险政策认同在某种程度上具有纠正政策执行偏差的作用和意义。
(四)提高农村养老保险政策合法程度
农村养老保险政策合法性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解读:一是国家政权机关通过某种程序和形式赋予政策的合法性,谓之为狭义合法性;二是由社会公众普遍认同所赋予的合法性,谓之为广义合法性。农村养老保险政策只有实现两者统一才能顺利实施。否则,即便具有狭义合法性,也不能为最大多数农民认同,那么农村养老保险政策也不能顺利实施。正如哈特(H.L.A.Hart)所指出,“如果一个规则体系要用暴力强加于什么人,那就必须有足够的成员自愿接受它,没有他们的自愿合作,这种创制的权威、法律和政府的强制权力就不能建立起来”。
(五)保障农村养老保险政策可持续性
农村养老保险政策可持续性主要取决于基金支付能力持续有力、政策设计不断优化以及经办服务水平不断提高。而农村养老保险政策认同对这几方面有着明显的综合增强作用。例如,前述的基金收入因农民积极缴费而不断增长,从而基金支付能力得以根本保障;政策在农民积极参与建设的条件下,不断得以健全、调整和优化;经办服务质量和效率在“农民认同”的“督促”下得以不断提高等等。事实上,农村养老保险政策认同既是一个政策合意性目标,也是一个有效保障政策可持续发展的心理性系统机制(尽管其内部结构关系难以具体化),其以自己特有方式不断对农村养老保险发展做出政策优化、动力供给、效率提高等的推进。因此,农民政策认同能够更好地促进农村养老保险可持续发展。
三、当前农村养老保险政策认同的制约因素分析
(一)农村养老保险政策决策民主化低
我国农村养老保险自制度化以来,任何阶段的任何政策模式都是由政府或相关部门单方制定的①,并自上而下强制推行的,而农民作为政策目标群体却始终被置于决策程序之外,不能在决策中自由表达自己的愿望和利益,只能处于被动接受地位,更不用说与其他利益集团争夺养老利益了。在这种情况下,农村养老保险政策和农民实际养老预期值当然会存在偏差,无论这种偏差是益于农民还是损于农民,其必然影响农民政策认同度提高。之所以这样,主要是由于农民利益表达权未得到切实维护。由于原来能表达愿望和利益的村民自治组织在20世纪90年代以后逐渐衰弱,“它不仅在形式上为村民的心理认同设置了障碍,而且在功能上使村民失去权威的依靠,在工作上使村民失去行使权力的保证”。加之建国后农会已不复存在,而当前代言农民利益的组织尚未正式形成,以及农民利益表达在空间上极其分散,彼此间很难交流集中,以至于对政府决策难以形成强有力的集体影响。同时,农民人大代表份额少和代表身份“虚化”又在根本上消除了农民表达利益的制度路径。例如,六届至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农民代表占比分别为11.7%、10.5%、9.4%、8%、8.4%、6.7%,农民代表比例与农民数量极不相称,而且这些代表中大多还是村干部、企业家或先富阶层,真正来自普通农民阶层的很少。利益表达权缺失往往使农民在心理上产生被轻视的失落感,其必然降低对政府决策的认同感。
(二)农村养老保险政策保障水平太低
保障水平是农村养老保险政策认同的最重要衡量标准,如果其不能满足绝大多数农民养老需求,那么农村养老保险政策价值就会受到农民普遍质疑乃至不认同,因为“政策预期值的高低将直接影响到政策认同的程度,尽管政策预期值很高不一定就会带来高的政策认同的同步增长,但是政策预期值很低却肯定不能带来高的政策认同”。当前农村养老保险政策由于坚持“保基本”原则,在低缴费、低补贴和低基金收益的条件下,农民养老金预期值必然很低,所以农民对政策的认同度并不高。根据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劳动科学研究所的张丽宾(2013)对全国6省12市县区的访谈调查,绝大多数农民反映当前养老金水平偏低,中央和地方补贴加上个人账户养老金月均才百元左右,根本不能满足养老需要。目前农村养老保险政策虽然已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征缴扩面已现拐点,但这主要是行政力量强制执行的结果,而不是由农民对保障水平认同带来的,相反强制还影响农村养老保险政策认同度提高。当然,农民小农意识之贪利动机也有一定影响,如少量缴费可获得可观补贴,但这不是主要的。
(三)农村养老保险政策执行质量不高
政策执行质量如何直接影响目标群体对政策的心理认同感。当前农村养老保险经办管理服务体系还不健全和完善,尤其是基层经办管理服务能力不高,专职经办人才缺乏,业务经办手段、方式、方法等还比较落后等,以至于政策执行质量与农民的满意目标还存在某种差距。例如,由于基金统筹层次比较低,基金运营收益普遍不高甚至贬值,以至于农民预期养老金受损;农民参保缴费和养老金领取的时间、地点、方式、方法等还不能实现快捷、便利和高效;经办管理部门对政策不忠现象时有出现,业务经办中的错误还不能完全杜绝,工作人员服务方式和态度还未实现人本化转型,农民还不很满意等。河南农业大学的李伟对河南三市五县国家“新农保”执行情况的调查就证实了这点:基层乡镇政府政策宣传效果比较差,有80.6%的被调查者认为不很满意;强制农民参保的情况仍然存在,尽管所占比例不高;业务经办弄虚作假情况时有发生,严重扰乱了经办管理秩序;部分地区基础养老金足额发放不及时,有4.7%的被调查者反映了该情况。个别村干部素质不高,工作方式、方法简单粗暴,部分农民对政策有抵触情绪。因此,提高政策执行质量是提高农村养老保险政策认同的必然选择。
(四)农民对农村养老保险认知有局限
农民对农村养老保险政策认知度越高,其参保率就越高,即农村养老保险政策认同度就越高。而影响农民政策认知的关键是其文化素质。然而,调查显示:2006年我国农村劳动力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占84.6%,接受高中以上教育的只有15.4%,接受大专以上教育的仅占2.4%。文化贫困使农民对农村养老保险政策往往难以理解或只是一知半解,对政策所赋予的社会权利和养老利益根本认识不到,更不清楚政策对规避自己晚年生活风险的意义,只看到享受利益须履行长期缴费责任,这对注重眼前利益的农民来说实在难以接受,结果政策认同度不高。另外,农村几千年积淀的传统文化理念、心理、习俗等对农民政策认知也有负面影响,使农民对农村养老保险政策不认同。例如,以养儿防老为核心的家庭养老文化使农民参保积极性不高,该文化认为只要有子女养老就无需担忧,不必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不合理的消费习俗和消费方式使大部分农民收入优先用于子女教育、建房医疗、生产经营等,以至于养老保险不被农民重视;短视性和自满性的小农意识又使农民只重眼前利益而忽视长远利益,只安贫乐道和因循守旧而不主动接受养老新事物。文化素质不高和传统文化影响使农民对农村养老保险政策认知必然存在局限性。
(五)农民对基层政府公信力尚有担忧
基层政府及其官员作为农村养老保险政策执行的主导力量,其公信力如何直接影响着农民政策认同。其公信力越高,农民对其信任度就越高,农村养老保险政策认同度也就越高。由于历史上基层政府及其官员主要是作为农村社会管控者而存在的,所以其公共服务职能非常微弱或根本没有。然而,随着税费改革和社会转型的推进,基层政府职能转变未能及时跟进,基层官员公共服务意识直至目前依旧很淡薄,农民对其信任度日渐下降。同时,其政策动员和执行的能力大大下降,以至于农村中干部往往是作为农民的异己力量而存在的。但是,农村养老保险作为公共政策又需要基层政府及其官员去动员和执行,可想而知农民的政策认同度肯定不高。更有甚者,有些基层政府及其官员为了提高工作政绩不适宜地采取一些粗暴方法和措施来执行农村养老保险政策,更是对农村养老保险政策认同雪上加霜。当前农村养老保险虽然实现了“应保尽保”,但据调查,相当数量的农民参保是行政强制的而非自愿的,其中主要原因之一是由于他们担心政府政策会变化,导致自己利益受损失,这反映了农民对基层政府不信任。因此,促进农村养老保险可持续发展必须提高基层政府公信力。
四、提高农村养老保险政策认同的对策
(一)构建农民利益表达机制,保证农民养老利益实现
“公众讨论和社会参与的问题,对于在民主框架下制定政策具有中心意义。”当前首先是改变村民自治组织“弱化”、农民人大代表比例低和农民代表身份“虚化”状态,让普通农民广泛地参与政府养老保险政策决策,使农民养老利益之声真正能发出来、传上去和有影响,从而在制度上切实保障农民养老利益。其次是加快发展农民社团组织,通过社团把分散的农民整合成对政府和其他利益团体有压力和制衡作用的集体,根本改变农民在养老资源配置及其制度安排中的不利地位,使农民不仅能顺畅表达自己的养老意愿和参与养老保险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还能在其中争得应有的养老利益,从而使农民养老利益表达获得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只有这样,政府养老保险政策决策才能真正反映农民的愿望和利益,农民对政策才能普遍认同。正如美国政治学家阿尔蒙德指出,在政府政策决策中必须建立由民众广泛参与的利益表达机制,只有如此,政策才能具有普遍群众基础,才能为群众所普遍认同,才能在实施中耗费更低成本。
(二)优化农村养老保险政策,提高养老待遇预期水平
首先,根据农民纯收入增长情况,适时调整农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和缴费标准的上限和下限,落实好多缴多补和长缴多补政策,并加大对高档缴费和长期缴费的补贴力度,引导农民不断提高缴费档次和缴费标准,进而使农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规模不断增大。其次,政府基础养老金补贴和个人缴费补贴与财政收入、农民纯收入、物价水平及社会平均生活质量相协调,其供给标准应随这些指标的变化而变化,实现动态制度化,从根本上化解通货膨胀贬值和政府补贴不能满足农民基本需要的问题。第三,养老金计发要根据农民纯收入、社会工资及物价水平作即时调整,调整幅度不低于城镇职工养老金增长幅度;养老金领取也要与领取年龄、缴费年限成正相关,避免个人账户赤字。第四,建立地方财政农村特殊困难群体个人账户动态化“注资扶助”机制,保证特殊困难群体在年老时享有社会平均养老待遇。第五,实行基金省级统筹管理和市场化投资运营,保证基金收益可观增长。政策设计优化必将提高养老金预期水平,增强农民政策认同感。
(三)健全经办管理服务体系,全面提升政策执行质量
健全农村养老保险经办管理机构,配足配齐专职经办管理人员,并定期对其进行培训,提高经办管理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同时保证足够经费投入;完善基层经办服务网络,建立覆盖村社的基层经办服务平台,使经办管理服务更加规范化和标准化,为农民参保提供“一站式”高质量服务;创新经办管理手段、方式、方法,简化参保程序和业务流程,使之更加科学化和合理化,从而使农民参保缴费和养老金领取在时间、地点、方式、方法等方面更加快捷、便利和高效,人本化服务水平不断提高;针对农村人口流动频繁和职业变更不断的问题,要做好养老保险关系异地转移接续工作,保障农村养老保险与其他制度间的衔接转移,并保障农民养老利益在转移接续中不受损失,从根本上消除农民心理上的顾虑;加强对经办管理的执法监督,杜绝各种违背政策设计及其精神的行为,特别是各种弄虚作假和贪污腐败行为;对基金运营要做好监控,防止风险性和人为性基金流失,使农民利益受损;建立农村养老保险政策绩效评估机制,以检查评价政策执行质量和效果。
(四)加强政策精神解释宣传,提高农民认知水平
针对农民文化素质低和对社会保险知识难于理解问题,经办服务部门要加强农村养老保险政策宣传,采取各种有效形式让农民理解政策设计及其精神,切实提高农民政策认知水平。具体说,要加大对政策宣传经费投入,以解决宣传中所需的设备购买、师资雇佣、耗材消费等资金困难;利用多种媒体和社会组织的宣传优势,让农民对政策的认知始终发生在身边;定期聘请专业人员到村办培训班,对农民开展社会保险知识辅导,着力讲解给付水平、缴费标准、计发办法等,彻底算好农民的保险利益帐;发挥村干部的政策宣传优势,在系统培训后利用各种便利时间向农民普及参保知识;加强专职经办队伍建设,尤其是经办人员的宣传和业务能力,增强其政策宣传意识,使其真正成为农村养老保险政策实施的基层代言人。
(五)转变基层干部工作作风,提升基层政府公信水平
推进基层政府职能由管理向服务转变,提高基层政府及其经办人员以人为本的公共服务意识,改善基层政府及其干部形象,不断获得农民的普遍信任,这是提高农民政策认同的有效途径。具体说,一是基层政府及其干部作为农村养老保险政策直接执行人,要不断增强政治觉悟,不断提高经办业务素质,在认真解读和把握好政策精神的基础上,积极主动地做好农民身边的政策解说员和服务员,并耐心地帮助农民排除各种疑问和顾虑,引导农民积极参保并主动支持政策建设;二是基层政府及其干部要改进政策执行方式,切实从农村实际和农民利益出发,不搞急躁冒进而片面追求高参保率和高基金积累率,“注重政策的循序渐进,对农民参保多动员宣传,不搞附带性‘捆绑式’参保”,以防造成农民利益损失;政策执行要公开透明,相关保险信息如银行利率、补贴标准、养老金数额、基金收益情况等,要及时准确地向农民公开,保证农民知情,接受农民监督;基层政府及其干部在基金管理上要做到严于律己,严格遵守各项管理规定,从而在根本上消除农民对基金安全的顾虑;加强基层反腐力度,净化基层干部队伍,使其真正成为农民利益的保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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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经济建设发展,首要解决的是了解当前新农村经济发展现状及其阻碍因素;其次必须坚持政府的主导作用,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盘活土地资源,建立新农村经济建设的支撑产业,加强为农民减负,不断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新农村经济建设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文章以发展农村旅游对新农村经济建设的影响为研究对象,通过分析日本、美国等发达国家在发展农村旅游促进农业发展方面的宝贵经验,认为发展农村旅游对促进农业经济发展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促进农村环境优化、拓展农民收入渠道、加速城镇化进程、提高农业产业化规模、实现相关产业联动发展等方面。文章认为,应进一步发挥政府在农村旅游经济发展中的引导作用、匹配旅游资源承载力的农村旅游经济发展模式,通过培育龙头企业促进农村旅游经济发展、配套农村旅游经济发展的多层次金融体系等方面,进一步促进新农村经济建设。
[关键词]农村旅游;新农村建设;经济影响;政策建议
新农村建设,是指在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框架内,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对农村进行再造,最终使农村实现经济繁荣、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过程。在知识经济时代的背景下,知识和创新成为经济增长的主要驱动力,积极进行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和升级成为世界各国产业发展的必然选择。长期以来,农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重要的基础性行业,在产业发展的过程中日益暴露出产业技术含量不高、经济增加值较低、劳动力存在总量过剩而结构性短缺等制约产业发展的瓶颈问题。农村旅游是以农村自然生态环境为背景,以农村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为基础,将传统农业资源通过整合、规划、设计、开发,使其具有娱乐、欣赏、健身或体验等功能特征的新型旅游活动。通过发展农村旅游促进农业经济发展在世界范围内得到了较为广泛的实践并取得了良好的产业绩效。农村旅游是传统旅游产业与农业的有机结合,是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的高效联动,是以创新型思维推动农业产业结构升级、提升农业经济发展质量的科学尝试。因此,分析农村旅游对新农村经济建设的影响,提出通过发展旅游经济促进新农村建设的政策建议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①②
一、农村旅游经济发展的国际经验及其启示
在农村旅游经济的发展过程中,国外典型国家进行了积极的实践,如欧盟通过整合乡村中小企业的形式促进农村旅游的发展、澳大利亚利用影视作品加大对农村旅游的国际化宣传力度等,其中以日本和美国在促进农村旅游经济发展方面更具代表性和借鉴意义。
(一)日本农村旅游的实践和启示
日本农村旅游的发展已经具有三十多年的历史,在发展方向方面日本因地制宜选择了观光农园、民俗农庄、教育农园等多样化的农村旅游发展模式,大力兴建了农机展览馆、动物广场等观光游览设施。经过不断发展,日本的农村旅游在吸引大量游客的同时为农业经济注入了新的活力,不断推动日本农业的产业化和高级化水平,提升了日本农业的经济价值。日本农村旅游的经验启示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积极进行农村旅游经济发展的顶层设计,从统筹宏观资源和结合当地自然资源、历史文化的角度因地制宜地进行农村旅游发展规划,避免了农村旅游发展中的盲目性和高度同质化现象。第二,政府的积极参与和支撑。在日本农村旅游发展的过程中,日本政府积极参与其中,承担了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财政支持、国际交流合作等工作。第三,完备的法律支持体系。为了保障农村旅游产业发展中的合法性,日本政府一方面通过颁布和实施《观光立国推进基本法》等法律制度保障农村旅游发展的合法性,另一方面通过颁布和实施《农山渔林旅宿型休闲活动促进法》《自然环境保护法》等法律制度加强农村旅游发展中的自然生态环境保护。
(二)美国农村旅游的实践和启示
美国农村旅游经济的发展得益于其经济的高速发展。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的闲暇时间和用于闲暇消费支出在总支出中的比例不断提高,旅游行业成为消费者偏好的新型消费模式。在此背景下,美国政府将旅游产业的发展与传统农业的振兴相结合,提出大力发展农村旅游。在乡村旅游的发展过程中,美国先后在西部地区和自然保护区推出了生态系统旅游模式、人文和自然景观驱动的文化生态旅游模式等。美国农村旅游的经验启示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政府层面的积极推动。例如,美国在1992年成立了国家乡村旅游基金会,将发展乡村旅游作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战略重点,并以基金会为主体进行农村经济发展的调研、论证和指导。第二,大力加强农村旅游从业者的人力资源开发。美国政府认为,高效的农村旅游产业发展必须依托高素质的从业人员素质,美国政府大力加强农村旅游从业者的人力资源开发,国家乡村旅游基金会先后投入数亿美元用于人才培训,并编写《乡村旅游发展培训指南》等用于人才培训。第三,全方位的支持政策体系。为了促进农村旅游的发展,美国从县、州一直到联邦的各级政府对乡村旅游业都有全方位的扶持政策体系。
二、发展农村旅游对促进新农村经济建设的作用分析
发展农村旅游对促进农业经济发展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促进农村环境优化、拓展农民收入渠道、加速城镇化进程、提高农业产业化规模、实现相关产业联动发展等方面。③④⑤
(一)发展农村旅游有助于促进农村环境优化
区域经济学和产业经济学的实践表明,优良的区域环境是促进经济发展的必要条件。长期以来,缺乏有效的交通设施、通信设施等发展环境的滞后是制约农村投资和农业发展的瓶颈问题之一,也是农村对外缺乏投资吸引力的原因所在。发展农村旅游的过程中必然需要强化区域内交通设施、通信设施等配套设施,从而提升农村经济发展环境。经济发展环境的提升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区域投资的吸引力,从而促进农村旅游的进一步发展,二者交互提升形成良性循环。
(二)发展农村旅游有助于拓展农民收入渠道
受观念和资源条件的限制,一方面,农民的增收方式主要来源于简单的农业加工,农民的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普遍较低;另一方面,农村的个体私营企业、乡镇企业等经济主体的发展规模普遍偏小,造成农民的收入渠道单一。通过发展农村旅游,一方面,能够在传统农业的基础上进一步挖掘农业资源的经济价值、提高广大农民就业率、拓展农民收入渠道;另一方面,在发展农村旅游的同时也丰富了农产品的推介渠道和知名度,从而进一步实现农民增收。
(三)发展农村旅游有助于加速城镇化进程
长期以来,受二元经济结构的影响,我国城市和农村在发展的过程中呈现出相互割裂的状态,城市和农村在经济总量、人口生活质量、生活观念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通过加速实施城镇化进程实现城市和农村的协调有序发展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通过发展农村旅游,能够进一步密切城市和农村的经济联系和文化交流,通过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缩小城乡在经济发展方面的差距,通过人口流动实现城乡在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方面的驱动,从而有助于加速城镇化进程。
(四)发展农村旅游有助于提高农业产业化规模
由于我国农村经济主要建立在个体私营企业、乡镇企业等经济主体的基础上,农业发展过程中难以实现通过产业规模化发展提高各种资源的配置和使用效率,通过资本、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的集中,带动农户发展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生产和利用是促进农业产业发展的现实需求。通过发展农村旅游,能够集聚农村旅游发展中的资本、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能够提高农业的组织化程度和转变经营方式转变,并通过农业龙头企业的发展和典型示范作用实现农业的产业化规模发展。
(五)发展农村旅游有助于实现相关产业联动发展
产业联动是指在产业发展的过程中,通过产业分工的不断深化、产业协同能力的不断提升、产业互补效应的不断增强实现相关产业之间协同发展的经济现象。发展农村旅游的过程中必然涉及作为第一产业的农业与作为第三产业的商贸、餐饮、旅馆等现代服务业的发展。通过发展农村旅游,能够进一步强化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组织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进一步促进农业与流通、储运、生态、旅游等产业联动发展,进一步促进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化和高级化。
三、发展农村旅游促进新农村经济建设的政策建议
发展农村旅游促进新农村经济建设,应进一步发挥政府在农村旅游经济发展中的引导作用、匹配旅游资源承载力的农村旅游经济发展模式、通过培育龙头企业促进农村旅游经济发展、配套农村旅游经济发展的多层次金融体系。⑥⑦⑧
(一)发挥政府在农村旅游经济发展中的引导作用
纵观美国、日本等农村旅游经济相对发达国家的实践经验,政府通过基础设施建设、政策支持等形式在促进农村旅游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的促进作用。在农村旅游经济发展过程中,政府应积极发挥引导作用:一方面,各地政府应深化发展农村旅游在促进农业经济发展方面战略作用的认识,加强发展农村旅游的战略规划,强化工作职能,明确责任分工,保障工作经费,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发展农村旅游方面政府部门之间的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另一方面,厘清政府与农户和农业企业的功能边界。从经济学的角度分析,通信设施、交通设施等农村旅游经济发展必备的要素属于公共物品的范畴,其私人供给缺乏有效性,为此,政府应尽可能减少行政干预、更多致力于区域内基础设施建设等农村旅游经济发展环境的营造。
(二)匹配旅游资源承载力的农村旅游经济发展模式
纵观发达国家农村旅游经济发展的经验,旅游经济模式的选择必须匹配区域旅游资源的实际情况,例如西班牙根据当地旅游资源的特色选择了“休闲和海滩”的农村旅游资源开发模式、美国在西部地区和自然保护区推出了“生态系统旅游”的农村旅游资源开发模式。因此,农村旅游经济的发展过程中必须坚持开发模式选择与区域内的人才、文化、自然条件等旅游基础资源相匹配,否则不仅难以实现旅游资源的经济价值,甚至会给区域内自然资源和环境带来严重破坏。例如在我国四川等地区可以考虑采用自然生态景区依托型的农村旅游开发模式,赣南地区可以采取体验休闲型的农村旅游开发模式。此外,在农村旅游经济发展模式的选择和实施方面要特别注意历史古迹和自然生态群落的保护,保障农村旅游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三)通过培育龙头企业促进农村旅游经济发展
培育具有较强资源优势和资本能力的农村旅游龙头企业,能够进一步集聚农村旅游发展所需的资本、技术和人才资源,提高旅游品牌价值,提升区域内农业旅游的带动能力和影响力。在培育农村旅游的龙头企业方面:首先,加大对农村旅游经济龙头企业的财税支持力度,例如可以采用财政贴息的形式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也可以通过税收减免等税收工具支持龙头企业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村旅游龙头企业上市融资、发行债券、在境外发行股票并上市,增强企业发展实力;其次,鼓励龙头企业积极加强品牌投入和品牌推介,培育市场竞争力;最后,建立农业经济龙头企业动态评价和管理机制,从市场竞争力、品牌价值、融资能力、投资收益率等方面建立评价准则体系,根据评价结果实现农村旅游龙头企业的进入和退出管理。
(四)配套农村旅游经济发展的多层次金融体系
金融体系支持是开展农村旅游经济的必要条件,特别在农村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农户和农业企业信用能力较低的现实背景下,积极建设多层次金融体系对促进农村旅游经济发展更具意义。在配套农村旅游经济发展的多层次金融体系方面:首先,积极创新银行金融业对农村旅游经济支持形式,根据农户和农业企业信用能力较低的现实,积极探索集合贷款等金融支持形式;其次,在传统银行金融业的基础上,积极发展农村小额贷款、担保公司等非银行金融业,形成传统银行金融业的有益补充;最后,以政府为主体积极探索发起设立农村旅游产业投资基金,一方面通过政府的参与和引导大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农村旅游经济以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另一方面通过农村旅游产业投资基金的形式有效支持处于初创期的农业旅游经济。
注释:
①张清、陈智文《吉林乡村旅游与农村经济发展》,载于《吉林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3年第11期第29至31页。
②李德明、程久苗《乡村旅游与农村经济互动持续发展模式与对策探析》,载于《人文地理》2005年第3期第84至87页。
③苟安经《乡村旅游的农村经济地位与发展前景》,载于《安徽农业科学》2007年第35期第5943至5944页。
④李海平、张安民《乡村旅游对农村经济发展的影响——以浙江省湖州市乡村旅游为例》,载于《湖南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0年第2期第77至81页。
⑤罗相德《旅游企业对周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带动作用——以银子岩旅游有限公司对小青山村的影响为例》,载于《中共桂林市委党校学报》2011年第3期第19至23页。
⑥马丽敏《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下的乡村休闲旅游资源开发策略》,载于《农业经济》2014年第11期第64至65页。
⑦宋丹莉、师谦友《乡村旅游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探讨》,载于《农业经济》2010年第5期第28至29页。
⑧闫伟红、李冠喜《连云港市乡村旅游与农村经济发展互动机制》,载于《江苏农业科学》2014年第6期第456至458页。
1我国新农村经济建设中公共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农村公共事业投入呈现出城市化的倾向。
公共事业管理的显著特点之一即为扶贫性,而最为贫穷,生活水平最低的还是农民群众。但是,因为国家对于农业和农村的公共事业投入比例始终偏小,远远无法满足当前农村公共事业发展之所需。与此同时,农村地区的生产性、生活性公共基础设施投资建设也不够健全。近年来国家对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所进行的投资主要被用在了农村电网、水利、道路以及退耕还林等生产、生态建设上和农民群众生活紧密结合的公共设施投入还不够多,大量农民群众的生活条件、生存环境尚未得到显著改进,比如,一些地方饮用水和污水处理等公共生活设施建设滞后,从而极大地影响到农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持续提升。
(2)我国涉农公共管理法律法规体系不够完善。
虽然历经多年以来的持续努力,我国已建立起公共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然而,当前能够直接破解我国农村公共管理中多元利益主体之间冲突的法律法规处于空白状态,也没有合理的市场准入以及政府管制等方面的政策,缺少规范化的政府授权企业以及大量群众参与其中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制。诸多企业往往会因为害怕出现纠纷、冲突而对投入农村公共产品抱有望而却步的心态,即使有投入的也往往会出现中途退出的现象。
(3)农村公共管理人才十分缺乏。如今,农村人才资源的稀缺问题已成为影响我国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的总的重大瓶颈。在政府给予农村以大量政策性支持的新形势下,各地农村的面貌虽然在硬件基础设施建设有了新的改善,但是在软件设施,也就是人才和管理制度等方面还是十分薄弱,农村地区的人才资源始终处在贫乏状态之下。我国农村的滞后状况在社会成员们的头脑中显得根深蒂固,所以,大学毕业生们在选择就业地点之时大部分人才依然会选择留在城市中,尤其是在当前大学生供需差距非常大的状况下,高等院校的应届毕业生中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生源,多达70%以上的学生愿意在城市就业而不愿回农村就业。
2在新农村经济建设中强化公共管理的几点对策
(1)加快农村基层政府治理结构的变革
农村基层干部一定要取得农民群众的充分信任,这是农村公共管理的重要前提。农村的基层选举已经为村干部们进行工作打下了很好的群众基础。为此,应当积极强化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以及村民选举制度、财务公开制度的普及。与此同时,为了能够给村干部们提供更好的外部工作环境,我国各级政府应当尽可能地减少硬性任务的下派,并且提供更为优质的服务。笔者相信,假如能够给广大村干部提供更加多的支持与帮助。与此同时,还应当注重传播村级公共管理的各种经验,教授给村干部们以民主管理的方式方法,这样一来,村级公共管理状况必然能够得到改善。我国乡镇政府管理应当切实加快由传统型政府行政管理往现代型公共管理进行转型,而政府行使之权力则是广大公民所委托的一种公共权力,其源头是对公民权力进行让度,而人民才是权力的最终所有者。公共权力之终极指向是公共利益,政府一定要向人民群众负责,并且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2)实现农村公共事业主体的多元化
运行我国农村公共事业之所以落后,其源头就在于投入并不够,因此,积极发展我国农村的公共事业,首先就一定要强化国家对于农村公共事业之投入,把国家基础设施建设之重点全面转到农村地区,从而让公共财政能够真正地惠及广大农村地区,而重点则是要持续增加对我国农业基本设施建设、公共设施建设以及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力度。要着力向"三农"加以倾斜,新增加教育、卫生以及文化等社会事业经费要用在农村地区,并且要不断增强中央财政支持的力度与管理。
(3)注重公共转移支付促进农村公共物品供给
首先是要不断优化我国公共财政的转移支付结构,大力缩小各个地区之间的财政差距,切实改基数法为均等化的转移支付,全面压缩专项转移支付的幅度,并且有效增加一般性的转移支付,从而确保广大农村地区居民能够享受到相应的公共服务。其次是要切实规范一般性的转移支付。要健全完善依据标准收入、标准支出所核定的各地区标准化人均财力机制,对于低于标准人均财力的欠发达地区,应当运用一般性转移支付加以补偿。最后是要持续健全完善现行的预算法规制度,切实确定各级政府间的转移支付框架以及具体形式,对于转移支付所具有的资金源头、核算标准、计算公式等应当进行合理的规定,并且通过法律形式加以固定,从而切实有效地消除转移支付所具有的随意性。要重新调整财政分配的格局,有效加大农村投资占有之份额,我国各级财政预算每一年用在农业支出上的增长幅度应当高出财政经常性收入所增加之幅度。要切实明确各级政府在支持和保护农业上的相应责任,使用立法手段来制约省内各级财政部门所具有的支农行为,有效保障支农资金得到合理地增加、及时到位以及专款专用,切实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在基本建设投资之中的比例。
(4)推动农村公共事业管理的法制化
要加快制定完善相关法律政策,尤其是要加快我国司法独立之进程。要通过法律、政策等手段来保障非政府组织建设新农村公共产品之权益。前几天,我国已颁布实施了《物权法》,这肯定会对农村地区公共事业的多元化发展产生正面而积极的意义,但是,我们还应当在这一基础之上制定出更加细致、更为具体、和广大农村公共产品的多元化投资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让投资者们能够切实消除顾虑,树立起良好的自信心,并且产生更好的投资预期。
(5)加强农村人才的培养与选拔工作
如今,我国农村社区群众的总体文化素质并不算高,即使村干部也是年龄偏大,整体文化层次不高,大学毕业生更是稀少。有鉴于此,应当在农村地区开展人才培养工程,重点是要强化党政人才队伍、公共事业管理人才队伍以及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等三支队伍的建设,从而为我国农村造就出新一代的高素质农民。与此同时,还应当通过体制与机制的创新,将城市之中的人才、科技引入到农村地区,运用优质人力资源来全面支持我国农村地区的发展,而教育、卫生、科技等相关部门应当制定出具体的面向农村基层的人力资源对口支援措施。要积极探索与尝试选聘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农村担任村官工作。近些年来尤其是中共中央关于鼓励与引导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意见出台之后,各地均结合各自新农村经济建设之实际,大力探索选聘大学毕业生到农村地区任职的办法以及途径,并且在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与农村就业的基础上,为我国的新农村经济建设提供了充足的人才储备与保障。
(6)高度重视农村教育工作
要以加强农村义务教育为基础,大力调整农村地区中小学校的布局,切实优化农村教师的资源配置,有效提升教育教学的质量,并且在切实有效地巩固与提升我国农村目前教育教学体系的基础之上,切实扩大初中、高中教育的规模。县城高中教育应当在目前的基础之上不断扩大招生的规模,而乡镇与中心集镇则应当着重点建设初级中学,而有规模的村镇则要重点建设好一所小学,并且撤并那些在校生人数偏少、办学质量不佳的农村中小学校,切实形成县、乡(镇)、村等相互联系的三级教学体系,有效满足我国农村地区适龄人口在教育上的各类需求。在此基础上,还应当积极改进环境与提升待遇,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农村地区教师队伍,致力于实现农村地区教师生活的城镇化,使其能够安居和乐教,从而切实解决好广大教师的就医、保险以及养老等各类问题。
3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经济建设中不仅面临着机遇,也存在着各类挑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经济建设要求农村地区的公共管理能力得到更好的提升,两者之间具有十分密切的关系。笔者相信在相关各方的积极努力下,我国新农村经济建设中公共管理的水平必然会得到更好地提升,取得更为让人满意的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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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新世纪,我国正在面对一个严峻的问题:人口老龄化危机。人口老龄化水平的迅猛提高,必将对我国国民生活的方方面面产生很大的影响。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农村养老保险论文,供大家参考。
一、农村养老保险政策认同的涵义和内容
政策执行作为农村养老保险政策中的一个重要阶段和环节,其必须与农村养老保险政策设计精神相一致,这是实现政策目标的根本要求。然而,由于政策执行具有相对独立性,加之执行部门对政策精神把握不准或手段、方式、方法欠妥当等,农村养老保险政策在执行中往往出现与政策精神相背离的现象,而这种背离又会使农民对农村养老保险政策滋生不信任感甚至反感,从而影响农村养老保险政策认同。
二、农村养老保险政策认同的作用和意义
(一)增强农民对养老保险政策支持度
农村养老保险是全体农民的事业,只有全体农民积极参与才能使政策持续发展,并进而实现政策目标。而农村养老保险政策认同恰恰能够激发农民对政策的普遍支持:一方面将通过各种渠道积极参与,并向政府及时反馈政策中的一些问题,促进政策不断健全和完善;另一方面将积极参保缴费并不断提高缴费档次和标准,不断增加基金收入和提高养老金水平,有力保障农村养老保险持续发展。否则,农村养老保险政策将被农民冷漠和抗拒,政策作用难以发挥。正如斯诺(C•P•Snow)所指出,“在任何高度复杂的组织中,要想使任何决策得以贯彻执行,必需调动各个层次的人员。只有他们的决心、他们的积极性和他们的认可(总之,避免他们的消极抵抗),才能决定一项决策能否及时得以贯彻”。
(二)降低农村养老保险政策运行成本
农村养老保险政策运行是需要成本的。如果农民对政策认同,政策执行效率比较高,那么政府不需额外增加人财物等保障政策顺利执行,政策运行成本将保持在必要水平;如果农民对政策不认同,政策执行效率比较低,那么政府必须额外增加人财物等来保障政策顺利执行,这无疑增加了不必要成本。例如,农民不愿参保,政府需增派专人并投入相应财力、物力和时间对其宣传动员;即便农民愿意参保,但普遍选择低档缴费,以至于基金收入规模小,在同样成本投入的条件下,基金运营成本当然变高。因此,农村养老保险政策认同可以减少政府不必要投入,降低政策运行成本。
(三)避免农村养老保险政策执行偏差
农村养老保险政策执行往往出现偏差,对于偏差的原因多种多样。但从政策认同来说,不外乎有两种情况:一是由政策执行者引起的;二是由农民引起的。如果政策执行者对政策设计缺乏认同,那么它在执行过程中往往不是很积极,甚至背其道而行之,过去的“老农保”、“新农保”以及当前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均存在该现象。如有些地方擅自提高最低缴费标准,以至于缴费困难群体难以按期完成缴费;有些县区为减轻本级财政压力而擅自调低政策补贴标准等。如果农民对政策设计不认同,往往会拒绝参保,或即便参保也不会积极缴费,甚至经常停保等。因此,农村养老保险政策认同在某种程度上具有纠正政策执行偏差的作用和意义。
(四)提高农村养老保险政策合法程度
农村养老保险政策合法性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解读:一是国家政权机关通过某种程序和形式赋予政策的合法性,谓之为狭义合法性;二是由社会公众普遍认同所赋予的合法性,谓之为广义合法性。农村养老保险政策只有实现两者统一才能顺利实施。否则,即便具有狭义合法性,也不能为最大多数农民认同,那么农村养老保险政策也不能顺利实施。正如哈特(H.L.A.Hart)所指出,“如果一个规则体系要用暴力强加于什么人,那就必须有足够的成员自愿接受它,没有他们的自愿合作,这种创制的权威、法律和政府的强制权力就不能建立起来”。
(五)保障农村养老保险政策可持续性
农村养老保险政策可持续性主要取决于基金支付能力持续有力、政策设计不断优化以及经办服务水平不断提高。而农村养老保险政策认同对这几方面有着明显的综合增强作用。例如,前述的基金收入因农民积极缴费而不断增长,从而基金支付能力得以根本保障;政策在农民积极参与建设的条件下,不断得以健全、调整和优化;经办服务质量和效率在“农民认同”的“督促”下得以不断提高等等。事实上,农村养老保险政策认同既是一个政策合意性目标,也是一个有效保障政策可持续发展的心理性系统机制(尽管其内部结构关系难以具体化),其以自己特有方式不断对农村养老保险发展做出政策优化、动力供给、效率提高等的推进。因此,农民政策认同能够更好地促进农村养老保险可持续发展。
三、当前农村养老保险政策认同的制约因素分析
(一)农村养老保险政策决策民主化低
我国农村养老保险自制度化以来,任何阶段的任何政策模式都是由政府或相关部门单方制定的①,并自上而下强制推行的,而农民作为政策目标群体却始终被置于决策程序之外,不能在决策中自由表达自己的愿望和利益,只能处于被动接受地位,更不用说与其他利益集团争夺养老利益了。在这种情况下,农村养老保险政策和农民实际养老预期值当然会存在偏差,无论这种偏差是益于农民还是损于农民,其必然影响农民政策认同度提高。之所以这样,主要是由于农民利益表达权未得到切实维护。由于原来能表达愿望和利益的村民自治组织在20世纪90年代以后逐渐衰弱,“它不仅在形式上为村民的心理认同设置了障碍,而且在功能上使村民失去权威的依靠,在工作上使村民失去行使权力的保证”。加之建国后农会已不复存在,而当前代言农民利益的组织尚未正式形成,以及农民利益表达在空间上极其分散,彼此间很难交流集中,以至于对政府决策难以形成强有力的集体影响。同时,农民人大代表份额少和代表身份“虚化”又在根本上消除了农民表达利益的制度路径。例如,六届至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农民代表占比分别为11.7%、10.5%、9.4%、8%、8.4%、6.7%,农民代表比例与农民数量极不相称,而且这些代表中大多还是村干部、企业家或先富阶层,真正来自普通农民阶层的很少。利益表达权缺失往往使农民在心理上产生被轻视的失落感,其必然降低对政府决策的认同感。
(二)农村养老保险政策保障水平太低
保障水平是农村养老保险政策认同的最重要衡量标准,如果其不能满足绝大多数农民养老需求,那么农村养老保险政策价值就会受到农民普遍质疑乃至不认同,因为“政策预期值的高低将直接影响到政策认同的程度,尽管政策预期值很高不一定就会带来高的政策认同的同步增长,但是政策预期值很低却肯定不能带来高的政策认同”。当前农村养老保险政策由于坚持“保基本”原则,在低缴费、低补贴和低基金收益的条件下,农民养老金预期值必然很低,所以农民对政策的认同度并不高。根据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劳动科学研究所的张丽宾(2013)对全国6省12市县区的访谈调查,绝大多数农民反映当前养老金水平偏低,中央和地方补贴加上个人账户养老金月均才百元左右,根本不能满足养老需要。目前农村养老保险政策虽然已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征缴扩面已现拐点,但这主要是行政力量强制执行的结果,而不是由农民对保障水平认同带来的,相反强制还影响农村养老保险政策认同度提高。当然,农民小农意识之贪利动机也有一定影响,如少量缴费可获得可观补贴,但这不是主要的。
(三)农村养老保险政策执行质量不高
政策执行质量如何直接影响目标群体对政策的心理认同感。当前农村养老保险经办管理服务体系还不健全和完善,尤其是基层经办管理服务能力不高,专职经办人才缺乏,业务经办手段、方式、方法等还比较落后等,以至于政策执行质量与农民的满意目标还存在某种差距。例如,由于基金统筹层次比较低,基金运营收益普遍不高甚至贬值,以至于农民预期养老金受损;农民参保缴费和养老金领取的时间、地点、方式、方法等还不能实现快捷、便利和高效;经办管理部门对政策不忠现象时有出现,业务经办中的错误还不能完全杜绝,工作人员服务方式和态度还未实现人本化转型,农民还不很满意等。河南农业大学的李伟对河南三市五县国家“新农保”执行情况的调查就证实了这点:基层乡镇政府政策宣传效果比较差,有80.6%的被调查者认为不很满意;强制农民参保的情况仍然存在,尽管所占比例不高;业务经办弄虚作假情况时有发生,严重扰乱了经办管理秩序;部分地区基础养老金足额发放不及时,有4.7%的被调查者反映了该情况。个别村干部素质不高,工作方式、方法简单粗暴,部分农民对政策有抵触情绪。因此,提高政策执行质量是提高农村养老保险政策认同的必然选择。
(四)农民对农村养老保险认知有局限
农民对农村养老保险政策认知度越高,其参保率就越高,即农村养老保险政策认同度就越高。而影响农民政策认知的关键是其文化素质。然而,调查显示:2006年我国农村劳动力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占84.6%,接受高中以上教育的只有15.4%,接受大专以上教育的仅占2.4%。文化贫困使农民对农村养老保险政策往往难以理解或只是一知半解,对政策所赋予的社会权利和养老利益根本认识不到,更不清楚政策对规避自己晚年生活风险的意义,只看到享受利益须履行长期缴费责任,这对注重眼前利益的农民来说实在难以接受,结果政策认同度不高。另外,农村几千年积淀的传统文化理念、心理、习俗等对农民政策认知也有负面影响,使农民对农村养老保险政策不认同。例如,以养儿防老为核心的家庭养老文化使农民参保积极性不高,该文化认为只要有子女养老就无需担忧,不必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不合理的消费习俗和消费方式使大部分农民收入优先用于子女教育、建房医疗、生产经营等,以至于养老保险不被农民重视;短视性和自满性的小农意识又使农民只重眼前利益而忽视长远利益,只安贫乐道和因循守旧而不主动接受养老新事物。文化素质不高和传统文化影响使农民对农村养老保险政策认知必然存在局限性。
(五)农民对基层政府公信力尚有担忧
基层政府及其官员作为农村养老保险政策执行的主导力量,其公信力如何直接影响着农民政策认同。其公信力越高,农民对其信任度就越高,农村养老保险政策认同度也就越高。由于历史上基层政府及其官员主要是作为农村社会管控者而存在的,所以其公共服务职能非常微弱或根本没有。然而,随着税费改革和社会转型的推进,基层政府职能转变未能及时跟进,基层官员公共服务意识直至目前依旧很淡薄,农民对其信任度日渐下降。同时,其政策动员和执行的能力大大下降,以至于农村中干部往往是作为农民的异己力量而存在的。但是,农村养老保险作为公共政策又需要基层政府及其官员去动员和执行,可想而知农民的政策认同度肯定不高。更有甚者,有些基层政府及其官员为了提高工作政绩不适宜地采取一些粗暴方法和措施来执行农村养老保险政策,更是对农村养老保险政策认同雪上加霜。当前农村养老保险虽然实现了“应保尽保”,但据调查,相当数量的农民参保是行政强制的而非自愿的,其中主要原因之一是由于他们担心政府政策会变化,导致自己利益受损失,这反映了农民对基层政府不信任。因此,促进农村养老保险可持续发展必须提高基层政府公信力。
四、提高农村养老保险政策认同的对策
(一)构建农民利益表达机制,保证农民养老利益实现
“公众讨论和社会参与的问题,对于在民主框架下制定政策具有中心意义。”当前首先是改变村民自治组织“弱化”、农民人大代表比例低和农民代表身份“虚化”状态,让普通农民广泛地参与政府养老保险政策决策,使农民养老利益之声真正能发出来、传上去和有影响,从而在制度上切实保障农民养老利益。其次是加快发展农民社团组织,通过社团把分散的农民整合成对政府和其他利益团体有压力和制衡作用的集体,根本改变农民在养老资源配置及其制度安排中的不利地位,使农民不仅能顺畅表达自己的养老意愿和参与养老保险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还能在其中争得应有的养老利益,从而使农民养老利益表达获得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只有这样,政府养老保险政策决策才能真正反映农民的愿望和利益,农民对政策才能普遍认同。正如美国政治学家阿尔蒙德指出,在政府政策决策中必须建立由民众广泛参与的利益表达机制,只有如此,政策才能具有普遍群众基础,才能为群众所普遍认同,才能在实施中耗费更低成本。
(二)优化农村养老保险政策,提高养老待遇预期水平
首先,根据农民纯收入增长情况,适时调整农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和缴费标准的上限和下限,落实好多缴多补和长缴多补政策,并加大对高档缴费和长期缴费的补贴力度,引导农民不断提高缴费档次和缴费标准,进而使农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规模不断增大。其次,政府基础养老金补贴和个人缴费补贴与财政收入、农民纯收入、物价水平及社会平均生活质量相协调,其供给标准应随这些指标的变化而变化,实现动态制度化,从根本上化解通货膨胀贬值和政府补贴不能满足农民基本需要的问题。第三,养老金计发要根据农民纯收入、社会工资及物价水平作即时调整,调整幅度不低于城镇职工养老金增长幅度;养老金领取也要与领取年龄、缴费年限成正相关,避免个人账户赤字。第四,建立地方财政农村特殊困难群体个人账户动态化“注资扶助”机制,保证特殊困难群体在年老时享有社会平均养老待遇。第五,实行基金省级统筹管理和市场化投资运营,保证基金收益可观增长。政策设计优化必将提高养老金预期水平,增强农民政策认同感。
(三)健全经办管理服务体系,全面提升政策执行质量
健全农村养老保险经办管理机构,配足配齐专职经办管理人员,并定期对其进行培训,提高经办管理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同时保证足够经费投入;完善基层经办服务网络,建立覆盖村社的基层经办服务平台,使经办管理服务更加规范化和标准化,为农民参保提供“一站式”高质量服务;创新经办管理手段、方式、方法,简化参保程序和业务流程,使之更加科学化和合理化,从而使农民参保缴费和养老金领取在时间、地点、方式、方法等方面更加快捷、便利和高效,人本化服务水平不断提高;针对农村人口流动频繁和职业变更不断的问题,要做好养老保险关系异地转移接续工作,保障农村养老保险与其他制度间的衔接转移,并保障农民养老利益在转移接续中不受损失,从根本上消除农民心理上的顾虑;加强对经办管理的执法监督,杜绝各种违背政策设计及其精神的行为,防止风险性和人为性基金流失,使农民利益受损;建立农村养老保险政策绩效评估机制,以检查评价政策执行质量和效果。
(四)加强政策精神解释宣传,提高农民认知水平
针对农民文化素质低和对社会保险知识难于理解问题,经办服务部门要加强农村养老保险政策宣传,采取各种有效形式让农民理解政策设计及其精神,切实提高农民政策认知水平。具体说,要加大对政策宣传经费投入,以解决宣传中所需的设备购买、师资雇佣、耗材消费等资金困难;利用多种媒体和社会组织的宣传优势,让农民对政策的认知始终发生在身边;定期聘请专业人员到村办培训班,对农民开展社会保险知识辅导,着力讲解给付水平、缴费标准、计发办法等,彻底算好农民的保险利益帐;发挥村干部的政策宣传优势,在系统培训后利用各种便利时间向农民普及参保知识;加强专职经办队伍建设,尤其是经办人员的宣传和业务能力,增强其政策宣传意识,使其真正成为农村养老保险政策实施的基层代言人。
(五)转变基层干部工作作风,提升基层政府公信水平
推进基层政府职能由管理向服务转变,提高基层政府及其经办人员以人为本的公共服务意识,改善基层政府及其干部形象,不断获得农民的普遍信任,这是提高农民政策认同的有效途径。具体说,一是基层政府及其干部作为农村养老保险政策直接执行人,要不断增强政治觉悟,不断提高经办业务素质,在认真解读和把握好政策精神的基础上,积极主动地做好农民身边的政策解说员和服务员,并耐心地帮助农民排除各种疑问和顾虑,引导农民积极参保并主动支持政策建设;二是基层政府及其干部要改进政策执行方式,切实从农村实际和农民利益出发,不搞急躁冒进而片面追求高参保率和高基金积累率,“注重政策的循序渐进,对农民参保多动员宣传,不搞附带性‘捆绑式’参保”,以防造成农民利益损失;政策执行要公开透明,相关保险信息如银行利率、补贴标准、养老金数额、基金收益情况等,要及时准确地向农民公开,保证农民知情,接受农民监督;基层政府及其干部在基金管理上要做到严于律己,严格遵守各项管理规定,从而在根本上消除农民对基金安全的顾虑;加强基层反腐力度,净化基层干部队伍,使其真正成为农民利益的保护者。
中国推行农村养老保险可行性分析
1政府方面:财政及政策的支持力度
目前,我国经济处于快速发展的阶段,财政收入不断提高,已经初步具备了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提供部分资金支持的能力。除了财政给予支持以外,政府也不断加大对农村的政策支持力度,对于“三农”,政府制定了多项优惠政策,减免农业税,建立农村医疗合作社,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当然政府并不只是制定框框架架的条例,而是实实在在地在实践。例如:2005年用于农业的国债资金为376亿元,占国债项目基金的比重达34.2%,同时在医疗改革上又投入32亿元,还安排了122亿元的扶贫资金等。
2农民方面:部分农民具有了一定的担保能力及意愿
人均收入的增长使农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从而接受教育的水平也不断提高,人们的思想观念受到了一定的冲击,不再单纯地依靠家庭养老、土地养老等这些传统的模式,而是对社会养老保险有了迫切的需求,并不断得到强化。农民劳动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使得他们逐步迈向小康社会,同时,再加之他们现在又具有一定的非劳动收入,就更呈现锦上添花之态。虽然这些不是所有农民都具有的情况,但是对于一部分农民来说是不成问题的,因此,部分农民具备了参加农村养老保险的条件。
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问题的解决对策
1建立健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法律制度
民政部1992年1月3日印发的《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和2004年9月4日国务院办公厅颁布的《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可是这两部法律又具有一定的政策性,它性质的不明确增加了各地执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难度,不利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发展。因此,国家必须加大立法力度提高立法层次,由全国人大及其会制定相应的法律或条例,再鼓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根据自身的发展特色制定一定的地方性法规,使它们相互辉映,中央和地方紧密结合,逐步形成一个完整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体系。
2加大对农村的政策扶持力度及监督管理
提高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统筹管理层次虽然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县级管理有其优越性的一面,但是由于县级管理过于分散,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高低不齐,这样很难保障基金能够得到很好的投资。所以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应该逐步提高管理级别,除了进行县级管理以外,还要由此逐步过渡到各省、市或社区的市。在各个省市或者由社区的市设立专门的机构进行运作,并加强监督管理。这样不仅有利于减少大量的基层工作人员,降低工作运行的成本,而且有利于使农村养老保险基金得到规范化的管理。
3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现实使中国在近期内还不能建立起全国统一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可以按照由部分到整体、由差别到统一的发展思路,分对象、分阶段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避免“一刀切”。对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东部地区应着手建立以社会养老为主、家庭养老为辅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体制,而西部地区仍先实行家庭养老的模式。
结语
目前,虽然在经济方面中国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但是它并不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全部,伴随着经济的发展,中国的人口老龄化趋势反而加快。因此养老问题是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城市地区经济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养老保险制度,但是农村在这方面还比较欠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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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当前的农村社会转型过程中,乡村生活的城市化是比较现实的选择之一,而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建设在农村社会转型过程中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
国外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特点主要是法律保障体系完善,政府责任到位,养老保险专属服务机构升级,社会保障模式趋于多元化等。国外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成功实施的经验表明,要建立覆盖全国的养老保险体系,需要完善法律体系,加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媒体宣传,创新养老基金管理,提升经办服务水平,不断强化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笔者采用比较分析、文献分析等研究方法,在借鉴国外养老保险制度实施经验的基础之上,通过对于不同国家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系统分析,理论联系实际,研究中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及其模式问题。
关键词:国外;国内;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模式
1国外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经验分析
1.1国外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概述
1.1.1瑞典瑞典作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比较完善的典型国家,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式原则,同时,瑞典也对每一公民实施终身制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即每位公民从出生开始就纳入国家设定的社会保障制度,直至死亡。1913年,《全国养老金法案》的通过标志着瑞典全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按照法案所规定的内容,普通公民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行使自己的缴费义务与享受养老基金的权利。对于那些经济收入无法支付养老金费用的公民,政府会给出一定的经济救济,但是享有政府救济的公民经济收入条件必须情况属实。瑞典是实施养老保险制度较为全面并且历史悠久的国家,他们的养老保险制度的模式主要包括3个层面,即国家基础养老基金、国家附加养老基金和部分养老基金。然而,由于经济危机的影响,瑞典社会保障制度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出现严重的问题。1960—1980年,短短的20年,瑞典国内劳动生产率从5%下降至1.6%,1982年,政府财政赤字高达13%。除此之外,1974—1984年,接受社会救济的家庭由22万增加到30万,同时,面对老龄化速度的不断加快,瑞典对于养老金制度开始实施改革。改革的目的就是将过去现收现付制度模式改变为现收现付与基金积累相结合的模式。1998年,政府及法律部门将养老保险缴费模式转向新的制度模式,现行的养老金模式主要由公共养老金制度、工作单位养老金与商业养老金3方面组成。
1.1.2德国德国是一个在实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方面比较成熟的国家。1957年《农民老年援助法》的设立,标志着一种新型的老年保障制度设立,这项制度主要的实施对象为一些比较独立的农业企业主以及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1995年开始实施的《农业社会改革法》标志着农民养老保险由社会救济层面转至社会保险领域,农民可享受的社会养老保险权利而不再是一些硬性制度下的社会保障。在德国,国家与政府相关部门根据农民这个特殊群体的生活特点为农民设立特殊的养老保险制度,其养老保险主要包括健康保险、意外保险、人寿保险3方面。主要是满足农民当中一些患有重病、身体残疾以及失去劳动能力的老人及妇女的生活需求[1]。农民养老保险的基金来源主要分为国家补助与个人缴费两部分。作为投保人个人所缴纳的费用标准是一致的,对于相关企业规模不再考虑的范围之内,共同劳作的家庭成员的保险费用由所在企业的农场主承担,保险费的金额为农场主保险费用的一半。
1.1.3法国法国农民养老保险制度是在城市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建立的基础之上建立并实施的。1952年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建立,1961年疾病、生育、残疾被列入到了保险范围。2001年在保险体系中又加入了人身意外险,2003年又补充了养老保险制度。在法国,农民养老保险制度设立所针对的对象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农场主及其家庭成员,另一类是受雇佣的农业工人。根据法律制度的规定,经济来源是由国家补助、农产品附加税、农民个人所缴纳的保险费用以及其他社会公共保险部门的转移支付组成的。农场主与农业工人都按照一定的比例来缴纳保险费用,其中,农民必须参加养老、医疗、妇保、工伤和残疾等各项保险。此外,法国的政府相关部门将农民纳入一般混合制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同时,又针对农民设置了独立的社会保障体系。
1.2国外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特点
1.2.1养老基金的公平性较高以上3个国家农村养老保险的公平性主要体现在养老保险费用缴纳方面,瑞典和德国,养老费用的缴纳由国家、雇主、雇员3者共同承担,这样一方面减少了农民在养老保险资金费用上的负担,同时也增加了养老保险制度的公平性,提高了人们参加养老保险的热情。法国根据不同地区农民的经济收入水平,给不同收入农民设置不同的名义账户,即每位公民,即使收入较低或者没有收入的农民都可以享有最低的国家养老金补助。
1.2.2建立独立的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国外部分国家为了体现出农民的特殊性,将农民从公民的群体当中划分出来,单独对待。如瑞典政府认为,农民主要的收入来源为田间劳动,在日常的农产品收入中,农民所缴纳的税费相对比较低,不足以弥补政府对农民养老保险基金的缴纳,所以设定农民个人所缴纳的保险费用较高,以此来减少政府的财政负担[2]。
1.2.3保障模式由单一走向多元化上述3个国家都根据农民不同的需求设立多元化养老保险模式。回顾瑞典将近200年的养老制度,发现90%以上的农民选用的第一养老保险是养老保险基金,而第二养老保险选择则是养老保险公共基金。近几十年来,随着人们经济水平的提高与人们精神生活的需要,大部分的农民还开设了自己的第三养老保险,即根据个人需要为自己的身体健康投保。多元化的养老保险模式的设立维护了公民权益的公平性。在德国与法国,在最初的养老保险制度设立实施时期,政府部门淡化了养老保险制度在农民之间的公平性,由于农民在收入水平上具有不等性,使得农民与政府之间的矛盾不断加重,最后矛盾激化,使得养老保险制度重新制定。因此,模式的多元化为国家的和谐稳定奠定了基础。
1.2.4注重法律保障上述3个国家所建立的完善的法律体系保障是农村农民自身合法权益得以维护的有效武器。在瑞典,一些公民被强制性地参与国家的养老保险制度。在德国、法国等一些经济比较发达的国家,养老保险法律体系的建立根据农民生产收入水平与生活需要的不同而划分为不同的层次,这种目标明确的制度为农民合法权益的实施奠定了基础。
2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模式及问题分析
2.1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制度模式
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确定了中国农村养老保险的制度模式主要包括政府、企业补助的基础养老基金与个人养老补助基金相结合的两种模式。在国务院颁布的养老保险意见指南上明确规定国家及政府对于农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要进行维护与监督
(1)基础养老基金。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基础养老金发放制度与原则,每位公民所领取的基础养老金平均为55元/月。根据东西部地区生活水平与经济来源的收入程度,对于东部地区的居民实行的补贴政策为自助补贴的50%;而对于西部地区的居民实行的是全额补贴政策,这些补贴费用将由中央财政支付[3]。各个地区基础养老金的发放可以由当地政府根据当地公民的收入水平而制定相应的发放标准,对于符合条件的农民可以实施全额发放政策。
(2)个人养老补助基金。各个地方的政府为每位参与养老保险的农民设置了每个人的养老保险账户。每位农民自身账户资金的来源主要包括:地方政府资助、企业等相关公益组织资助、集体补助与个人支付等,这些资金以个人财产进入到每位受益人的账户。地方政府资助:地方政府资助根据每位农民具体的收入水平而定,一般政府每年给每位农民的资助大约为30元,对于生活比较困难的农民,如患有重大疾病、残疾等情况,当地政府可以代替村民上交所有养老保险费用。而对于那些投保比较高的村民,政府可以给出适当的奖励政策,具体的政策内容由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部门规定。集体补助:集体补助在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指南上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集体补助的来源一般是当地的企业组织、公益组织等向当地的村民委员会提供的资金补助,这些补助的标准一般是当地村民委员会召开民主会议决定的,一般在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集体资助的力度比较大,而对于那些经济比较落后的地区,一般不会存在集体资助这项内容。个人账户支付:个人账户支付的标准根据每位农民的收入水平而设置了不同的自身投保档次。一般设置在100~500元,每位农民可以根据自身的生活需要和收入水平来选择适合自己的投保档次。同时,地方政府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各个地区本着以“上一年农民的纯收入”作为缴费基数,在个人缴费的基础上,农民选择适合自己的社会养老保险档次进行缴费。
2.2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
(1)立法层次低。在法律层面上,仅有国务院2009年9月颁布实施的关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指南,对于养老保险制度方面有一些具体的规定,除此之外,没有一套完整的关于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方面的法律条文。在农村养老保险的引导与实施方面无法律可依,进而使得农民对于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信任程度降低,同时,也因为法律对于社保养老的立法层次较低,使得农民的合法权益得不到真正的保障[4]。
(2)资金筹备困难,支付水平低。由于部分农村经济发展比较缓慢,大部分农民的收入来源比较单一,再加上近几年来自然灾害的影响,致使农民在个人账户的资金筹备方面还存在一定的难度。在一些经济比较落后的西部地区,家庭的大部分开支主要用于解决温饱问题,主要的社会保险资金依靠政府与中央财政部门。
(3)管理机制不够完善。目前,农民养老保险的管理机构设置单一,缺乏系统化的管理和普及,致使农民对于社会养老保险的概念模糊认知度不高。严重影响了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落实程度。
3国外经验对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启示与借鉴
3.1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要全面法制化
国外养老保险制度法制化实施的经验与教训说明完善的养老保险法律体系是养老保险制度得以成功运行的保障。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对于农民参与社会养老保险没有做出强制性的要求,这表明新型农民社会养老保险遵循自愿的原则,不具有一定的强制性。但是,随着中国老龄化的不断加重,如果农民在合适的年龄不参与新农保制度,会使得一部分人不能享受养老保险。因此,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应该法制化、强制化,这样才能保证每位农民养老保险得以保障实施。
3.2建立多元化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从国外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可以看出,多元化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设立具有一定的必要性与紧迫性。多种不同模式养老保险支柱的设立为不同需求的农村人们解决了更高层面的生活需求问题。回顾国外的养老制度历史,我们发现有将近90%以上的农民的第一养老保险选择是养老保险基金,而第二养老保险选择是养老保险公共基金。随着人们经济水平的提高与人们精神生活的需要,大部分的农民不断开设自己的第三养老保险选择,即根据自己个人身体的需要自己为自己的身体健康投保。
3.3建立多层次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管理机制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与政府各个时期相关的农业政策与管理机制密切关联,并能够实现良性循环,建立多层次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管理机制。
参考文献
[1]胡豹,王厚俊.国外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模式及启示[J].仲恺农业技术学院学报,2006(1):47-52.
[2]叶明.国外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模式选择与构建路径[J].乡镇经济,2008(6):61-65.
[3]周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模式的选择研究[J].学术交流,2009(9):129-133.
[4]刘影春.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的国际经验及启示[D].武汉:华中师范大学,2013.
[5]吴英英.建立我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研究[D].天津:天津师范大学,2008.
一、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发展现状
2003年之后,国家开始对农民工各项权益越来越重视。2005年12月14日,新华社被授权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2006年3月27日颁布了《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1(国发[2005]38号),对农民工养老保险的特点进行了总结,主要包括费率低、广覆盖、可转移。部分农民工保障制度可直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体系,提出抓紧制定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异地转移与接续办法。2009年2月5日,中央公布了《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办法(摘要)》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到了2010年,经过连续三年全国人大讨论并多次修改的《社会保险法》得以通过,并于2011年7月1日开始实施这是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将农民工纳入养老保险的法律体系中,使制度更加具体化,法律化。
二、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普及率低,覆盖范围有限
与过去相比,我国的经济发展如此快速,但是,由于地域以及经济发展的限制,农村有些地区经济发展落后,养老保险制度实行不下去。由于地域的差异性,我国各地的社会保障内容也有所不同,经济发达地区制定的保障项目已经比较完善,而中西部地区由于地域的限制,经济发展比较缓慢,基本的生活保障都成问题。
(二)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筹集渠道狭窄
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筹资“以个人缴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予以政策扶持”的制度。国家的政策扶持和集体补助都主要来自对乡镇企业支付的养老保险资金。然而,欠发达地区无力缴纳保险费的农民在集体补助和国家财政支持方面只能得到很少甚至得不到。而富裕地区的农民有能力自己缴纳保险费,同时,又能得到集体补助和国家财政支持。由此可见,这种筹资模式使得欠发达地区和没有能力投保的贫困农民老说,这种好的政策享受不了,从而造成了“保富不保贫”的不公平现象。
(三)贯彻执行过程中人员管理存在的问题
众所周知,为了使广大农民得到好处,国家规定,凡是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无论家里子女参保与否,都可以领取每月55元的补助。但是执行的过程中,为了提高参保率,有些县市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办公室硬性规定,凡是家里有子女没有参加养老保险者,家中老人就领不到每月发放55元的财政补助,使农民由自愿变成被自愿,也歪曲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本意。后来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办公室在多方面的压力下,改变为家里子女不参加养老保险,家中老人仍可以领到国家给的55元钱。可见政策在基层执行的过程中如何不被歪曲使其很好的发挥作用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四)养老保险意识不高
由于农村地区“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大多数农民对养老保险这种制度持怀疑态度,觉得还是养儿防老才是正道。这对我国养老保险的施行带来了困难。此外,还有人认为,我国多耕地实行的是家庭责任承包制,除了儿子养老之外,还有土地养老。这可是双保险。然而,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耕地面积在工业化、城镇化的进程中逐年下降,人多地少的矛盾将日益凸显。
(五)收入水平不高
对于大多数农民而言,由于地域限制,生活水平不高,还没有达到小康水平。许多农民由于收入不高,不愿意缴纳养老保险费。由此,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方面,面临很大困难。通过提高农民收入、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将有助于养老保险制度的有效实施。
(六)“养老并轨制”存在的问题
“养老并轨制”是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衔接转移、权益累计,是我国城乡养老保险制度不断完善取得的又一大进步。然而保障水平仍存在且可能较长时间内存在巨大差异。由于实际经济、认识力、财力等各方面综合,就决定了城乡居民将来实际的养老保险水平通过这次办法可以将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缴费标准档次增加两档,且最低档从每年缴费50元提高到100元,最高档从1000元提高到2000元,这有利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多缴费,将来获得更高保障。与职工养老保险水平还存在不小差距,即将来获得养老费绝对数的巨大差异。
三、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对策
针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在实施过程出现的问题,解决农村养老保障问题可从以下方面考虑:
(一)加大国家扶持力度
农村养老保基金筹资是以“以个人缴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予以政策扶持”的制度。但是国家扶持方面微乎其微。所以,今后要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将国民收人再分配政策重点向农民和农村方面倾斜。在制度设计上,提高农民个人账户的收益率,使农民自愿的去缴纳养老保险。
(二)确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法律地位,使其具有制度上的稳定性
虽然,各个地方出台了针对自己地区的农村养老保险办法,但是没有上位法的明确授权,因此,缺乏法律效力,在养老保险的执行过程中,具有很大的随意性和不稳定性,从而导致强制交纳保险费、少发养老保险金等。这样,使农民失去了对政府的信任度。所以,只有通过立法,确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法律地位,才能使其具有制度上的稳定性,才能在养老保险执行过程中证明国家的权威性。
(三)通过多种方式,提高基金的保值增值能力
能够使得养老保险金不断的增加,是每个农民愿意看到的。一方面,农民养老得到解决;另一方面,也给国家减轻了负担。国家可以把投资在这方面的资金可以用在更需要帮助的地方。
(1)充分利用税收激励手段,快速增加养老金。
(2)扩大金融机构参与养老金投资管理,提高投资效率。将基本养老金投资管理交由专业金融机构负责。允许银行、证券、基金、保险、信托等各类金融机构参与投资管理,发挥不同类型金融机构专业优势和产品特点,提供其多样性投资管理服务。
(四)加强完善“养老并轨制”
2014年2月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已基本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的基础上,将两项制度合并,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但是要实现养老保险真并轨,不但要职工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相互扎实衔接,更要实现广大职工与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的有效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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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和国家在新的历史时期、新的背景下为解决我国“三农”问题而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举措。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新农村建设的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基于我国的基本国情和社会发展需要,农村信用社作为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和因素,赢必须坚持农村信用社改革趋势的多样化。在推动新农村经济建设中发挥者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是我国农村信用社的管理模式、利率设置、产权规定以及服务质量等方面存在着很多的弊端,严重阻碍了我国新农村经济建设的进程。本文基于我国农村信用社发展的新情况,提出了几点加强农村信用社对新农村经济建设推进作用的改革措施,本文认为只有充分发挥农村信用社在新农村经济建设中的主导力量,设定出合理的利率、加强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设定出多种形式的产权形式,提高服务水平才能真正建设我国农村经济的新格局。
关键词:农村信用社;新农村经济建设;问题;改革措施
一、我国农村信用社的相关概述
(一)我国农村信用社的概述
农村信用社是农村信用合作社的简称,它是由我国国务院银行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派出机构批准设立、由社员入股构成,采取民主的形式进行管理,农村信用社设立的目标是为全体社员提供金融服务,而农村信用社属于农村合作的金融机构,特点包括:!、农村信用社是独立的企业法人;。、农村信用社是信用合作机构;&、农村信用社是银行类金融机构。农村信用社的特点:组织模式的特殊性;业务职能的独特性;业务流程的简易性。
(二)产权和产权制度的概述
产权是经济所有制关系的法律表现形式,产权以法律的形式表现出经济所有制关系中的科学产权制度,目的是为了管理和约束商品经济中的财产关系,规范人们的经济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的和谐发展,保障商品经济平稳运行。产权制度是指既定产权关系和产权规则结合而成的且对产权关系实现有效的组合、协调和保障的制度决定。产权制度的主要作用就是能够有效降低交易费、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
(三)利率决定理论的概述
利率是资金的价格,在完全的市场经济决定下,利率主要是由供求双方所决定的。但是从金融学的角度来看,有五个利率决定理论的规则。!、马克思的利率决定理论;。、古典利率理论;&、凯恩斯利率理论;’、可贷资金理论;(、08$VL模型的利率决定理论。
二、农村信用社改革进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不完善
农村信用社的管理体制导致了管理主体过于混乱,人民银行不仅需要监督农村信用社业务经营的清康,还肩负指导其业务的经营,其中还包括对农业信用社人员的考核工作,人民银行肩负众多职务,可谓是扮演着$裁判员%和$运动员%两个角色,这种模式的管理方式存在很多的问题,人民银行的管理者难免会出现职务的混乱。其次,外部力量的干预阻碍新农村经济建设。农村信用社设置了理事会和监事制度,但都是没有实际的决定权利,外部的干预力量很大,尤其是政府成为了农村信用社的主要管理机构,其主要的问题是政府并不是专业的管理金融机构的场所,缺乏专业的管理人才。农村信用社受到了强烈的外部干预力量,严重削弱了农村信用社在推动新农村经济建设中的作用。
(二)农村信用社利率设置不科学
农村信用社利率设置的不科学其主要原因是缺少合理的利率设定机制。目前我国农村信用社利率的决定权在于各联社,联社统一进行调整和管理,设定出一致的农村信用社社贷款利率方案,完全忽略了我国各个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即使是在一个省内的不同区域也存在着很大的经济水平差异,不同情况的地区仍然采取统一的贷款利率,完全背弃了择优扶持的政策。
(三)农村信用社产权规定不明确
农民、个体和私营企业共同入股组成了农村信用社,但是农村信用社到底是谁的还是不能确定。社员没有权利将农村信用社的决定权转让,不能对产权进行合理的保护,入股的社员只是名义上的产权所属关系。长期以来、农村信用社亏损和收益的承担者是国家还是社员仍然不能分清,也是很难明确的。
(四)农村信用社服务质量不到位
随着社会经济水平的发展,广大农民对金融服务的类型要求也逐渐趋于多样化。但是,农村信用社的主要经营业务还是存、贷两种,缺少新形式的业务服务,不能满足农村经济发展的要求。此外,城市中使用的信用卡在农村的使用也是受限制的,更别说是在农村推广网上银行和投资顾问了。
三、加强农村信用社对新农村经济建设推进作用的改革措施
(一)完善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
加强农村信用社的管理水平,首先应当明确农村信用社的管理主体,农村信用社的发展需要依靠政府的支持,而省政府要充分发挥自己的职能必须采取措施对农村信用社进行改革,以其经济建设的职能协调资金的流动,防治资金的外流,以巩固本省新农村经济的建设。但是,省政府对农村信用社的管理也只是一个缓冲阶段,农村信用社只有做到$自主管理、自负盈亏%才能为新农村经济建设贡献力量。广大社员们要积极参与到农村信用社的管理中去,高层管理人员有必要将农村信用社的经营情况作出公示,分配出专门的人员对社员们的问题和疑惑作出解答、
(二)完善农村信用社利率定价机制
农村信用社利率设定机制不仅要符合自身利益的需要,还要综合考虑各地区经济的发展水平,科学的分析贷款客户,合理掌握好利率的浮动规律。在利率定价的时候,需要综合考虑当地市场利率水平、市场竞争情况、自身不同阶段的不同需要等几个方面,特别是要评估服务社员的实际情况,当地农民的收入和承受水平,不能一味的上涨利率,造成社员的压力。最科学的利率定价方式是使用基础利率加点模式,以信誉好的社员发放的短期资金贷款的最低利率为基础利率,在依据每一笔贷款的期限长短和违约风险,对基础利率进行计算。
(三)健全农村信用社产权制度
农村信用社必须坚持合作制,在其改革的过程中要避免两个问题:一是以合作制的名义采取$治理治人治机制%的错误;二是忽视阶段经济的发展,一味的进行股份制改革。另外,农村信用社改革要明确产权制度,形成多样化组织的形式,不同的区域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产权结构,要学会因地制宜,不断的进行制度创新,不能$一刀切%的制度,认为合作制或者股份制是正确的,没有最优秀的制度,只有适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的才是最适合的,一个国家两种制度,一个区域也可以有多种模式。
(四)提高农村信用社服务水平
农村信用社应当以满足农村经济发展需要为前提,大力推广新型金融服务。省政府要给予适当的政策支持,勇于创新。除了存、贷业务之外,还应该开展一些特色的乡村业务,比如:学业存款、结婚基金、养老存款等。此外,要简化农村信用社的贷款手续,目前,我国的农村信用社的贷款业务比较繁琐,返款率较低。一旦简化贷款手续,不仅提升了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还有效增加了农村信用社的收益,更重要的一点是这是支持新农村经济建设的一个有效措施,将更多的资金投入到新农村经济建设中去、(作者单位:湖南人文科技学院)
参考文献:
[1]陈雪飞+对农村信用社统一法人制改革的探析+理论探讨
[2]杨红+农村信用社改革模式评析与制度创新路径再探+农业经济
[3]曹芳+关于农村信用管理体制改革的思考+农业经济问题+
[4]周曙东,李文森+农村信用社改革的几点思考与构想来源+金融研究+
摘要:新农村建设背景下,我国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取得了显著的发展。小型农田水利作为国家基础设施水利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农业发展、农民生活、抵抗洪水等具有重要的意义。文章对农村建设背景下浅谈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现状及对策进行了深入论述,以期对提高我国小型农田水设施建设质量有所帮助。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现状;对策
一、新农村建设背景下我国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现状
长期以来,我国党中央、省、市、各地政府将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作为工作重心,其逐年加大关注、投资力度,并取得了骄人的成绩。然而,新农村建设背景下,受恶劣气候的影响,我国农业供水严重失衡。此外,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缺乏合理性、规模性,其的利用价值不高,导致局部地区出现重大干旱现象,对当地农民生活、农业生产具有极消极影响,甚至威胁到国家粮食安全。由此可见,建立、完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笔者以同江市为案例进行了调查、研究、分析,以窥见我国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整体现状。党中央于2009年投资30余亿以对全国重点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进行扶持。根据调查结果显示,各地政府亦给予重点县60余亿元扶持,每个重点县可支配的建设资金约为2000万。较2009年而言,2010年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总资金量上涨71.3%。2010年,我国兴建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的重点县数量明显增加。与此同时,启动了加固、除险重点小型水库工程,这对落实大中型水路加固、除险工作具有积极的意义。实践证明,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能够为广大农民谋福祉,有利于推动新时期农村农业发展进程。经过多年建设,我国取得了骄人的成绩:重点县发生了巨大转变(不再重建设轻管理,而是建设、管理并重;重点建设取代形式建设;集中投入取代分散投入;整体推进取代单项突破),通过降本增效以提升农民经济效益,极大改善了重点县水利设施的状况,创新了农田水利建设模式,有效提高了项目区农业综合生产质量。然而,小型农田树立设施存在着很多令人担忧的问题:老化严重、工程不配套、水资源浪费严重、缺乏完善的管护机制等。
二、新农村建设背景下我国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对策
(一)科学规定各级政府在建设小型农田水利中享有的权力
中央一号文件对党中央、省级提出了以下要求:设立专项资金以补助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注重改造中低产田及大型灌区节水、开发重点水利工程等。就其本质来讲,小型农田水利属于公益范畴。因此,在保持原有事权的基础上,建立多层次、多元化投资机制尤为必要。为实现上述目标,笔者建议从以下内容入手:首先,通过采取奖补结合、优惠贷款、财政贴息等措施以对投资、融资方式进行创新,从而增加社会资金的份额,并丰富资金来源途径;其次,充分利用主渠道———公共财政,在政府主导下,加强各部门协作、配合力度,进而促进公共财政机制稳步增长;再者,转变投入方式,以县取代地区分散,从而实现全面建设;最后,科学规定、划分各级政府享有的权利,促使资金投入更趋多层次。
(二)调动农民参与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积极性
建设农田水利的最终目的是为农民服务,以提高其农业经济收入水平。农民的认可、参与,对加速、保质完成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在兴建小型农田水利时,应通过村务公开栏、新闻媒体、报纸等媒介进行大力宣传,不但要强化农民的建设意识,还要调动其参与建设的积极、主动性。在实际建设中,须遵循民主、法制等原则,并采取先干后补、以奖代补等措施以激发弄面参与其中(建设前期、过程,建设后的维护等)的兴趣。
(三)健全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规划及法律
俗话说“磨刀不去砍柴工”。在建设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前,完善规划体系至关重要。在进行编制、规划时,须遵循统筹安排原则,将各个地区的农业发展需求纳入考虑范畴,并将工程、非工程措施有机结合及全面开展各类型工程建设,以实现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多层次、多元化、协调发展。在县级农田水利规划基础上,将有关部门水利项目资金进行有效整合,以确保统一规划、使用资金,从而提升资金使用的有效性。此外,健全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法律尤为必要。不论是国家还是省级政府,皆应制定、出台相关法律,以确保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值得注意的是,法律还应对农田水利的各方面内容进行详细规定,例如:建设体系、各级政府权责、投资机制等。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新农村建设背景下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在促进农业发展、确保农民日常生活用水、提高农民经济收入等方面发挥着不可小觑的作用。希冀,我国通过采取科学规定各级政府享有的权力、调动农民参与建设的积极性、健全相关法律等策略,以充分发挥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的应用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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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建设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保障;是增加农民收入,繁荣农村经济的根本途径。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新农村建设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我国农村人口众多,是一个传统的农业大国,其中,农村经济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影响我国综合国力的重要因素。文章通过对农村经济的经营管理问题进行探究,分析存在的一些问题,并提出了强化新农村建设的解决措施,以期突出农民的主体地位,只有增加农民的收入,建设小康社会。
关键词:新农村;农村经济;经营管理;解决措施
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进程越来越快,对于我国的经济发展也有了更高的要求,而农村经济作为其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是最具影响力的。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工作就是负责调节农村各种经济利益之间的关系,关系着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同时也是反映农村经济发展状况的重要指标。只有确实将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的相关工作做好,才能够保障农民的切身利益,使得农村经济更快更好地发展,进而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脚步。
1新农村建设的科学内涵
1.1新农村建设的主要内容
为了加快我国传统农业的改革进程,除了运用现代化科技手段加强农业的基础设施之外,转变农业的增长方式也是所必需的,可以使农业的生产结构更加趋向于科学合理化。其中,要落实食品的安全问题,以确保农产品的生产质量,这关系到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调整好农村的生产格局,完善小型水利工程,划分农区和牧区以及保护好渔业资源,建立新型的节水节肥农业结构。最后,要完善土地承包责任制度,以便于将中国农村建设成为“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1.2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工作的内容
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是农村发展的重要支柱,其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要建立财务资金管理制度,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农村集体“三资”的管理情况必须公开、透明,接受大众的质疑和监督,使得农村集体财务管理更加趋向于规范性以及安全性;第二,制定科学合理的经济发展目标,要对目前的资金有良好的管理以及正确的预算,从而决定经济的发展方向。其中,要关注民生问题,减轻农民的负担,以促进新农村的和谐建设;第三,要选拔优秀的人才担任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工作,同时,针对不断涌现出的新政策,定期组织干部人员去学习先进的管理理念,推动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模式的不断创新。
2现阶段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现象
2.1认识不全面,法律不完善
在现阶段的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工作中,仍有许多人无法转变传统的思想观念,对于财政透明、科学发展观以及农业土地承包责任制等重要问题没有深刻地认识,这是制约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因素。另外,农村的经济经营管理工作较为复杂,与财务资金的使用、监督以及对土地的使用权等都分不开,但是在目前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并没有相关完善的法律政策。
2.2管理人员素质不高
首先,从向农民筹资筹劳到项目资金的使用过程就容易出现账目问题,若工作人员不认真则会导致财务数据的不准确。再者工作人员缺乏专业的知识与技能,导致农村经济的经营管理工作较为混乱。随着经济的发展与时代的进步,大多数年轻人都到城里去寻求发展,因此农村只剩下一些年迈的劳动力,即使有技术也无法应用到农业中,导致农业的发展比较缓慢,这是经济经营管理中应该注意的大问题。
2.3监督管理不到位
农村经济经营管理队伍建设不完善,缺乏必要的部门,许多职位都是空缺的,或者一人身兼数职,管理工作难免出现漏洞。其中,最重要的就是缺乏必要的监管部门,在工作中没有良好的监督管理,无法将项目资金的监管拨付以及集体资产的使用和监管等公开化、透明化,因此严重阻碍了新农村的建设脚步。
3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加强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的解决措施
3.1关注民生
农村的经济经营管理与农民的个人利益关系重大,各级政府在向农民筹资筹劳、集体资金的使用与监管等问题上要积极考察,并出台相关完善的法律政策。只有切实保障农民的利益,关注民生问题,才能促进社会的稳定进步,符合建设小康社会的客观要求。要重视农村的土地问题,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关制度,保障农民的民主权利,这样才能促进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3.2加强经济经营管理队伍的建设
农村经济的经营管理工作相当重要,必须要有一支高素质的管理队伍才能保证其正常运转,这是农村经济健康发展的基础保障。政府部门要加强农村经济经营管理队伍的建设,积极开展各种培训活动,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以提升他们的综合素质。再者,工作人员要树立责任意识,针对工作中容易出现的问题进行协调,减少工作中的失误,只有真正热爱这份工作才能完成地更好。
3.3完善监管体系
任何工作的顺利进行都离不开良好的监督,何况,农村经济的经营管理工作关系到民众的切身利益,更要公平公正公开,接受大众的监督。同时,还要设立一支监督队伍,针对项目资金的筹备、管理以及使用等问题进行严格的监督和检查,防止发生财务混乱的现象,以促进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
摘要: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农业一直是国家较为关注的重要问题。切实解决好农业问题,不仅能使农民的生活条件得到改善,减小一直以来愈拉愈大的城镇农村生活差距;还是推动经济稳定发展的有力保障,为社会主义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因此,合理高效的利用农村土地与劳动力,并且运用现代化农业机械就显得极为重要。
关键词:农业;机械化;社会主义
众所周知,我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历史悠久人口众多的农业国家,即使有着数千年的经验,然而我国农业的发展却面临着一个无法忽视的严峻考验:我国的现代化农业发展受到自然环境和物质资源的严重制约,因此必须探讨如何更好的应用机械化。
1目前我国农业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我国人口众多,平原较少,东部地区相较于西部地区耕地较多,然而总体地势多丘陵和山地,并不利于耕种农作物和谷物的生长;并且我国随着现代化的发展,对耕地的过度开垦更是导致了严重的水土资源的流失,中国身为世界上四十多个严重缺水国家之一,我国的水资源总体占量不足,而且在时间和空间分布上严重不均匀,耕地较多的东部地区缺水严重,而西部地区多山脉不利于耕种。尽管有南水北调的水利工程为东部地区减缓了一定程度上的水资源短缺问题,然而绝大部分北调的水资源都是运用于城市生活用水行列中,真正能够用于耕地使用中的水资源还是占了很少一部分。并且随着城市化的进程,越来越多的耕地被占用为建筑用地,耕地面积持续减少。
2)我国在耕种农具方面的基础设施和装备过于落后。我国虽然农业历史悠久,然而农具的发展过程却十分缓慢,现有的老式耕种农具生产率不高,并且在面对恶劣天灾环境时对农作物的保护十分有限,农业基础设施更是非常薄弱。农业的生产结构不够科学,生产环节的风险大部分要农民承担,往往由于时令环境的因素农民损失惨重。
3)从事农业的劳动力整体素质不高。整个生产环节的大部分操作都是由农民自己完成,然而现阶段我国整体国民素质的文化程度仍有待提高,农民对大型机械化的农具的接受程度不高,并且我国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力资源也是严重不足,因为现阶段从事农业生产所投入的人力物力与产出相比效益低下,所以农村中大部分青壮年劳动力在成年之后会更倾向于选择外出打工或者经商来谋生,因此,务农一业在年轻人中所从事者比起往常更是少之又少。除此之外国家对于农业的就业政策鼓励性的还是过少,农业相关的在校生毕业之后有较多一部分学生往往是选择和自己在校期间专业不对口的行业从事工作,难能从一线基层来着手。从农业的整体大环境来看,从业者的文化水平不够高,青壮年劳动力比例又远远比过去少,对农业的长久发展有着很不好的基础。
4)现阶段我国耕地资源在城市化的进程中越来越少。一方面导致可以开垦耕种的土地资源日益稀少;另一方面来说,土地的价格因素也在持续增加,这大大增加了农民农业的成本,并且对于农村务农人员的整体人口和劳动力的结构都带来了巨大的变化。例如,过去相同的土地成本可以承包相应更多的土地,农民可以用差不多相同的成本收获更多的农业成果,而现在土地价格因素的持续升高,让农民不得不选择另谋职业或者承包少量的土地来开垦耕种。过高的成本会导致农业效益的持续下降,粮食的产出也会有所减少,种种恶果导致越来越多的农民选择将农作视作副业,更大的精力投入到别的行业产出并且越来越多的农民选择另谋职业只在一年的小部分时间会从事农业相关的产业,这样的趋势在近几年而言已经越来越明显。
2农业机械化的实际意义
1)我国自然灾害频发,除了对建筑物和人畜会造成严重伤害之外,对作物的损害效果更是有长远的危害和经济损失。在面对恶劣气候和自然灾害的时候,传统农具对作物的保护效果往往收效甚微,甚至在特殊时候还会带来负面的影响,而现代的机械化农具和相关的农业生产设备却能在关键时刻对于作物进行有效的保护,并且抵挡自然灾害的效果十分明显。例如,在过去面对洪涝灾害时候,我国的农业技术不到位,很难真正做到排涝技术一步到位,大部分作物都只能因为排涝不及时而涝死在田地里,出了要耗费人力物力来进行排涝工作之外,当地政府和社会还要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代价较为惨重。而使用现代机械化控制农业水利系统,能在涝灾发生的时候及时除涝,使农业系统以最小的伤亡代价,挽救最大程度的经济损失。因此,农业现代化对在自然灾害中的经济损失的挽救好处极大。除此之外,我国水资源分布地区和空间十分不均衡,如何对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就成了必须要解决的重要难题。农业机械化在面对水资源缺乏问题中的农田水利方面的农业灌溉技术十分的成熟,以及水利运输方面都可以发挥重要的作用。
2)过去我国的农业技术十分之不成熟,农业生产设备落后,生产技术总体水平较低,因此土地的生产率和利用率一直不是很高。然而农业机械化在生产方面对于上述问题有了很大的解决和提高。代表着先进生产力的农业机械化对于农业现代化起着不可忽视的重要决定性作用,并且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如若要使农业资源得到合理配置,就必须大力发展农业现代化。由于现代化进程中的土地兼并和人口持续增长的种种因素,社会对农业粮食的需求正在持续增长,然而可以利用的土地资源却在持续减少,因此能提高土地利用率的现代化的农业机械就显得十分重要。例如我国过去农业秋收的主力靠的是人力,由人在田地里人力进行收割,这种方法不仅费时费力耗费大量的资源,而且在秋收的过程中对作物的收割率往往比预期的要低很多,有一部分作物因为人为或者其他原因无法收获,因此过去的方式对成熟作物的使用率极低;而现在换成大型机械来对作物进行收割,所需要的时间是过去的几分之一不说,收割所耗费的时间和精力都远远比过去少之又少。用一台机器在田地里工作几个小时,其所工作的效益比得上几十个熟练地工人在田地里一天的效率,不仅如此,大型机械对于土地中作物的收割程度要大大高于人工收割,真正做到不白白浪费所使用的土地;除此之外,一台大型机械的租用价格要远远小于雇佣劳动力去田间劳作的费用。因此,实现农业机械化对生产成本的降低和土地利用率的提高有着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而且很多时候,现代化的农业机械不仅在物理方面对农业生产作用显著,在生物化学防治方面效果也是十分明显,对于土地的灌溉施肥,减少土壤的流失问题,以及提高土地的水肥利用率和促进生态环境的建设方面都具有十分积极而明显的作用。
3)随着农业机械化的进程的发展,对于从事农业的相关人员综合素质也必须有所提高,农民的科技文化素养要相应的跟得上机械化的进步。现就我国国情而言,大部分农民科技观念十分淡薄,拥有相关科学知识的知识分子又不在生产的第一线,为了实现更高程度的农业机械化,我国必须要加强农民综合素质的提高,否则会对我国农业进步造成不可估量的阻碍。因此,政府要大力培养相关一线人员,提高基层农民的科学知识,加强新技术、新农具使用的推广,政府可以设置相应的部门机构和开设专门的补习班,定期向当地农民讲解有关知识,或者印刷相应的宣传图册,定时发放给有需要的村民,除此之外,政府可以引进大型机械的试点实验地区,先在小范围地区推广,得出较好成果之后再慢慢推广到大范围地区,让周围农业进程逐步走上机械化的道路,为未来的现代化建设做好更坚实的基础。因此农业机械化的推广会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农民的相应农业科技素养,带动我国相关农业科技进步发展。
4)即使我国正慢慢踏入农业机械化的进程,我国的农业科技发明仍然还有很大的进步空间,现存的科技发明远远不能满足农业生产的需要,相关的从业人员太少,每年能真正应用于农业生产中的科技发明更是少之又少。因此农业方面需要依靠国家政策出台来全面保障农业科技的发展进步,来缓慢提升农业机械化的投资力度,以及农民的收入,以此来慢慢保证农业的稳步发展。并且结合农业与市场的经济规律,全面调整结构和导向,一步一步实现农业机械工业化的创新体系,最终运用好在政府政策鼓励下研发的新型科技发明,稳步实现农业机械化的大发展战略。
3结语
现阶段我国的农业进程仍有许多问题亟待解决,而解决这些问题最好的办法就是通过一定的创新科学技术运用好机械化并在农业中对问题进行不断的改善和优化产业。在产业创新的过程中仍要注意对农业问题的实际考虑和问题的解决方案的分析对比,找出最优解。还要注重农业机械化问题中的许多不同方面的理念问题以及实际操作过程中的疑问,努力实现农业机械化的发展的实际化和便捷化,从而使农业机械化更好的发展于农业。
参考文献
[1]王学红.浅谈农业机械化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J].经营管理者,2011,(13):148.
[2]刘德林,刘静.农业机械化是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J].农业机械,2011,(21):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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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居民环境伦理意识是实现我国新农村建设中环境保护目标的社会心理基础。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新农村建设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文章以发展农村旅游对新农村经济建设的影响为研究对象,通过分析日本、美国等发达国家在发展农村旅游促进农业发展方面的宝贵经验,认为发展农村旅游对促进农业经济发展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促进农村环境优化、拓展农民收入渠道、加速城镇化进程、提高农业产业化规模、实现相关产业联动发展等方面。文章认为,应进一步发挥政府在农村旅游经济发展中的引导作用、匹配旅游资源承载力的农村旅游经济发展模式,通过培育龙头企业促进农村旅游经济发展、配套农村旅游经济发展的多层次金融体系等方面,进一步促进新农村经济建设。
[关键词]农村旅游;新农村建设;经济影响;政策建议
新农村建设,是指在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框架内,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对农村进行再造,最终使农村实现经济繁荣、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过程。在知识经济时代的背景下,知识和创新成为经济增长的主要驱动力,积极进行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和升级成为世界各国产业发展的必然选择。长期以来,农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重要的基础性行业,在产业发展的过程中日益暴露出产业技术含量不高、经济增加值较低、劳动力存在总量过剩而结构性短缺等制约产业发展的瓶颈问题。农村旅游是以农村自然生态环境为背景,以农村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为基础,将传统农业资源通过整合、规划、设计、开发,使其具有娱乐、欣赏、健身或体验等功能特征的新型旅游活动。通过发展农村旅游促进农业经济发展在世界范围内得到了较为广泛的实践并取得了良好的产业绩效。农村旅游是传统旅游产业与农业的有机结合,是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的高效联动,是以创新型思维推动农业产业结构升级、提升农业经济发展质量的科学尝试。因此,分析农村旅游对新农村经济建设的影响,提出通过发展旅游经济促进新农村建设的政策建议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①②
一、农村旅游经济发展的国际经验及其启示
在农村旅游经济的发展过程中,国外典型国家进行了积极的实践,如欧盟通过整合乡村中小企业的形式促进农村旅游的发展、澳大利亚利用影视作品加大对农村旅游的国际化宣传力度等,其中以日本和美国在促进农村旅游经济发展方面更具代表性和借鉴意义。
(一)日本农村旅游的实践和启示
日本农村旅游的发展已经具有三十多年的历史,在发展方向方面日本因地制宜选择了观光农园、民俗农庄、教育农园等多样化的农村旅游发展模式,大力兴建了农机展览馆、动物广场等观光游览设施。经过不断发展,日本的农村旅游在吸引大量游客的同时为农业经济注入了新的活力,不断推动日本农业的产业化和高级化水平,提升了日本农业的经济价值。日本农村旅游的经验启示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积极进行农村旅游经济发展的顶层设计,从统筹宏观资源和结合当地自然资源、历史文化的角度因地制宜地进行农村旅游发展规划,避免了农村旅游发展中的盲目性和高度同质化现象。第二,政府的积极参与和支撑。在日本农村旅游发展的过程中,日本政府积极参与其中,承担了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财政支持、国际交流合作等工作。第三,完备的法律支持体系。为了保障农村旅游产业发展中的合法性,日本政府一方面通过颁布和实施《观光立国推进基本法》等法律制度保障农村旅游发展的合法性,另一方面通过颁布和实施《农山渔林旅宿型休闲活动促进法》《自然环境保护法》等法律制度加强农村旅游发展中的自然生态环境保护。
(二)美国农村旅游的实践和启示
美国农村旅游经济的发展得益于其经济的高速发展。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的闲暇时间和用于闲暇消费支出在总支出中的比例不断提高,旅游行业成为消费者偏好的新型消费模式。在此背景下,美国政府将旅游产业的发展与传统农业的振兴相结合,提出大力发展农村旅游。在乡村旅游的发展过程中,美国先后在西部地区和自然保护区推出了生态系统旅游模式、人文和自然景观驱动的文化生态旅游模式等。美国农村旅游的经验启示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政府层面的积极推动。例如,美国在1992年成立了国家乡村旅游基金会,将发展乡村旅游作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战略重点,并以基金会为主体进行农村经济发展的调研、论证和指导。第二,大力加强农村旅游从业者的人力资源开发。美国政府认为,高效的农村旅游产业发展必须依托高素质的从业人员素质,美国政府大力加强农村旅游从业者的人力资源开发,国家乡村旅游基金会先后投入数亿美元用于人才培训,并编写《乡村旅游发展培训指南》等用于人才培训。第三,全方位的支持政策体系。为了促进农村旅游的发展,美国从县、州一直到联邦的各级政府对乡村旅游业都有全方位的扶持政策体系。
二、发展农村旅游对促进新农村经济建设的作用分析
发展农村旅游对促进农业经济发展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促进农村环境优化、拓展农民收入渠道、加速城镇化进程、提高农业产业化规模、实现相关产业联动发展等方面。③④⑤
(一)发展农村旅游有助于促进农村环境优化
区域经济学和产业经济学的实践表明,优良的区域环境是促进经济发展的必要条件。长期以来,缺乏有效的交通设施、通信设施等发展环境的滞后是制约农村投资和农业发展的瓶颈问题之一,也是农村对外缺乏投资吸引力的原因所在。发展农村旅游的过程中必然需要强化区域内交通设施、通信设施等配套设施,从而提升农村经济发展环境。经济发展环境的提升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区域投资的吸引力,从而促进农村旅游的进一步发展,二者交互提升形成良性循环。
(二)发展农村旅游有助于拓展农民收入渠道
受观念和资源条件的限制,一方面,农民的增收方式主要来源于简单的农业加工,农民的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普遍较低;另一方面,农村的个体私营企业、乡镇企业等经济主体的发展规模普遍偏小,造成农民的收入渠道单一。通过发展农村旅游,一方面,能够在传统农业的基础上进一步挖掘农业资源的经济价值、提高广大农民就业率、拓展农民收入渠道;另一方面,在发展农村旅游的同时也丰富了农产品的推介渠道和知名度,从而进一步实现农民增收。
(三)发展农村旅游有助于加速城镇化进程
长期以来,受二元经济结构的影响,我国城市和农村在发展的过程中呈现出相互割裂的状态,城市和农村在经济总量、人口生活质量、生活观念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通过加速实施城镇化进程实现城市和农村的协调有序发展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通过发展农村旅游,能够进一步密切城市和农村的经济联系和文化交流,通过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缩小城乡在经济发展方面的差距,通过人口流动实现城乡在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方面的驱动,从而有助于加速城镇化进程。
(四)发展农村旅游有助于提高农业产业化规模
由于我国农村经济主要建立在个体私营企业、乡镇企业等经济主体的基础上,农业发展过程中难以实现通过产业规模化发展提高各种资源的配置和使用效率,通过资本、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的集中,带动农户发展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生产和利用是促进农业产业发展的现实需求。通过发展农村旅游,能够集聚农村旅游发展中的资本、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能够提高农业的组织化程度和转变经营方式转变,并通过农业龙头企业的发展和典型示范作用实现农业的产业化规模发展。
(五)发展农村旅游有助于实现相关产业联动发展
产业联动是指在产业发展的过程中,通过产业分工的不断深化、产业协同能力的不断提升、产业互补效应的不断增强实现相关产业之间协同发展的经济现象。发展农村旅游的过程中必然涉及作为第一产业的农业与作为第三产业的商贸、餐饮、旅馆等现代服务业的发展。通过发展农村旅游,能够进一步强化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组织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进一步促进农业与流通、储运、生态、旅游等产业联动发展,进一步促进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化和高级化。
三、发展农村旅游促进新农村经济建设的政策建议
发展农村旅游促进新农村经济建设,应进一步发挥政府在农村旅游经济发展中的引导作用、匹配旅游资源承载力的农村旅游经济发展模式、通过培育龙头企业促进农村旅游经济发展、配套农村旅游经济发展的多层次金融体系。⑥⑦⑧
(一)发挥政府在农村旅游经济发展中的引导作用
纵观美国、日本等农村旅游经济相对发达国家的实践经验,政府通过基础设施建设、政策支持等形式在促进农村旅游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的促进作用。在农村旅游经济发展过程中,政府应积极发挥引导作用:一方面,各地政府应深化发展农村旅游在促进农业经济发展方面战略作用的认识,加强发展农村旅游的战略规划,强化工作职能,明确责任分工,保障工作经费,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发展农村旅游方面政府部门之间的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另一方面,厘清政府与农户和农业企业的功能边界。从经济学的角度分析,通信设施、交通设施等农村旅游经济发展必备的要素属于公共物品的范畴,其私人供给缺乏有效性,为此,政府应尽可能减少行政干预、更多致力于区域内基础设施建设等农村旅游经济发展环境的营造。
(二)匹配旅游资源承载力的农村旅游经济发展模式
纵观发达国家农村旅游经济发展的经验,旅游经济模式的选择必须匹配区域旅游资源的实际情况,例如西班牙根据当地旅游资源的特色选择了“休闲和海滩”的农村旅游资源开发模式、美国在西部地区和自然保护区推出了“生态系统旅游”的农村旅游资源开发模式。因此,农村旅游经济的发展过程中必须坚持开发模式选择与区域内的人才、文化、自然条件等旅游基础资源相匹配,否则不仅难以实现旅游资源的经济价值,甚至会给区域内自然资源和环境带来严重破坏。例如在我国四川等地区可以考虑采用自然生态景区依托型的农村旅游开发模式,赣南地区可以采取体验休闲型的农村旅游开发模式。此外,在农村旅游经济发展模式的选择和实施方面要特别注意历史古迹和自然生态群落的保护,保障农村旅游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三)通过培育龙头企业促进农村旅游经济发展
培育具有较强资源优势和资本能力的农村旅游龙头企业,能够进一步集聚农村旅游发展所需的资本、技术和人才资源,提高旅游品牌价值,提升区域内农业旅游的带动能力和影响力。在培育农村旅游的龙头企业方面:首先,加大对农村旅游经济龙头企业的财税支持力度,例如可以采用财政贴息的形式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也可以通过税收减免等税收工具支持龙头企业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村旅游龙头企业上市融资、发行债券、在境外发行股票并上市,增强企业发展实力;其次,鼓励龙头企业积极加强品牌投入和品牌推介,培育市场竞争力;最后,建立农业经济龙头企业动态评价和管理机制,从市场竞争力、品牌价值、融资能力、投资收益率等方面建立评价准则体系,根据评价结果实现农村旅游龙头企业的进入和退出管理。
(四)配套农村旅游经济发展的多层次金融体系
金融体系支持是开展农村旅游经济的必要条件,特别在农村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农户和农业企业信用能力较低的现实背景下,积极建设多层次金融体系对促进农村旅游经济发展更具意义。在配套农村旅游经济发展的多层次金融体系方面:首先,积极创新银行金融业对农村旅游经济支持形式,根据农户和农业企业信用能力较低的现实,积极探索集合贷款等金融支持形式;其次,在传统银行金融业的基础上,积极发展农村小额贷款、担保公司等非银行金融业,形成传统银行金融业的有益补充;最后,以政府为主体积极探索发起设立农村旅游产业投资基金,一方面通过政府的参与和引导大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农村旅游经济以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另一方面通过农村旅游产业投资基金的形式有效支持处于初创期的农业旅游经济。
注释:
①张清、陈智文《吉林乡村旅游与农村经济发展》,载于《吉林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3年第11期第29至31页。
②李德明、程久苗《乡村旅游与农村经济互动持续发展模式与对策探析》,载于《人文地理》2005年第3期第84至87页。
③苟安经《乡村旅游的农村经济地位与发展前景》,载于《安徽农业科学》2007年第35期第5943至5944页。
④李海平、张安民《乡村旅游对农村经济发展的影响——以浙江省湖州市乡村旅游为例》,载于《湖南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0年第2期第77至81页。
⑤罗相德《旅游企业对周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带动作用——以银子岩旅游有限公司对小青山村的影响为例》,载于《中共桂林市委党校学报》2011年第3期第19至23页。
⑥马丽敏《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下的乡村休闲旅游资源开发策略》,载于《农业经济》2014年第11期第64至65页。
⑦宋丹莉、师谦友《乡村旅游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探讨》,载于《农业经济》2010年第5期第28至29页。
⑧闫伟红、李冠喜《连云港市乡村旅游与农村经济发展互动机制》,载于《江苏农业科学》2014年第6期第456至458页。
众所周知,无论做什么事情都需要有基础,决定一件事成败的关键因素也在于有无坚实的基础。如果说把我国新农村建设比作万丈高楼拔地而起的话,那么农村经济持续、健康的不断向前发展就是这座摩天大厦的重要根基。如果基础牢固,农业生产就能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否则,高楼只能是虚幻的海市蜃楼。如果经济发展滞后,那么农民的收入就不可能增加,再美好的梦想也不可能成为现实。
一、农村经济发展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迫切要求
邓小平同志曾指出:“中国有百分之八十的人口住在农村,中国稳定不稳定首先要看这百分之八十稳定不稳定。城市搞得再漂亮,没有农村这一稳定的基础是不行的。”所以我国面对农村人口众多的这一不争的事实,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我们党最正确的历史性决策,而农村经济的发展关系到我国新农村建设能否健康、持续、稳定的向前发展,关系着我们国家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成败,关系我国政治权利的的巩固。必须切实把发展农村经济,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
二、农村经济发展为新农村建设保驾护航需要解决诸多问题
(一)农民的传统思想不能得到有效转变的问题亟待解决
无论做什么事情,思路决定着出路。特别是在我国农民占绝大多数比例的特殊国情下,这样一个庞大的群体如果思想禁锢,始终不能做到解放思想,那么我们的农村问题、农民问题、农业问题就不能得到有效的改善,尤其是农村经济问题就不能得到充分的发展,那么就会阻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步伐。为此,政府必须加强积极引导,使我们国家的农民能够解放思想、与时俱进,这样才能够带动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
(二)农民相对落后的科学文化素质的问题亟待解决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在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农业科技迅猛发展的形势下,农业面临的竞争首先是科技竞争。尽快提高农民的文化素质和科技意识成为当务之急,只有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我国先进的农业科技成果才能的到有效推广,才能为农村经济的发展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为此,对广大农民进行科技教育是相当有必要的事情,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科技下乡等培训工作,将我国最先进的农业科技送到田间地头,使农民实实在在的用科学技术带动农业的发展,从而使其成为农村经济不断发展的催化剂。
(三)地域的差异造成的各地农业生产方式参差不齐亟待解决
我国是一个地形复杂的国家,很多地方依然存在人工劳作,机械化使用率低的现状,这样的现状使农村经济很难大踏步向前发展,因此传统的农业生产方式已经不能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趋势,现代社会是要突出在快节奏中取得高效率。为此,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条件实施机械化作业,实施以节水农业,设施农业,绿色农业等的现代农业生产模式,这样不但节省了人力和时间,而且实现了生产力的解放,这样可以使剩余的劳动力从事其它作业,从而从另外一个角度带动农村经济的发展,此举更有利于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
(四)农业环境污染亟待解决
目前,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在农村主要涉及的污染有农药、化肥等的污染,造成这种现象出现的原因主要是有些地方的农民科学种田的思想意识不够强,还有就是一些人经济利益的驱使,但是这些人不曾想过他们所得到的这些蝇头小利,正是靠污染环境,透支子孙后代的清洁环境所换来的,从长远考虑,从我国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出发,治理环境污染是造福子孙后代,功在千秋的大事,并且此项工作已迫在眉睫。由此考虑,必须再加强农民的科技意识,提高农民的科技水平,才是治理环境污染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这需要从农药、化肥等的生产、销售、使用的各个环节把关,做到各个环节的科普教育不疏漏。
(五)农村人口问题亟待解决
农村人口的居高不下,对农村经济的发展造成极大的压力。究其原因,主要是有些地方依然受到传统的老观念的影响,依然存在重男轻女、超生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现象。为此,还需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政策的宣传,加大奖扶力度,使广大农民能够破除陈旧的观念,从而使计划生育政策深入人心,得到有效的落实。以少生优生缓解人口压力,促进经济发展。
(六)农业产业结构调整问题亟待解决
当前,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最主要的是要弄清市场中农产品的需求,理顺市场的供求关系,这样才能使农业生产与市场的需求相一致。为此,最主要的就需要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从而发展出高档次的新产品来刺激市场消费,为农民增收。总之,农村经济发展在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因此解决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各种问题正是为新农村建设铺平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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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建设只有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它才能真正成为民心工程。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新农村建设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新农村建设是我国农业经济发展的重要项目,其中经济管理工作变得更为重要。新农村建设背景下,农业经济管理模式也在悄然发生变化,传统的经济管理模式已经与现代社会发展趋势不适应。信息化技术是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元素,其是现代化的代表,其实现了农村经济管理模式的不断创新,借助信息化技术来支持经济管理工作,为此,本文就新农村建设背景下农业经济管理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农业经济管理;创新
农业是我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强化新时期的农业建设变得越发重要。2015年2月,由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重视发展“三农”,强调农业经济发展的重要性,探究具有现代化特点的农业经济管理模式。运用现代化的信息技术、财务管理软件来对农业经济进行有效的管理是首要工作。
一、农业经济管理现状分析
(一)经济管理制度不够完善
通过对农业经济管理现状的分析,了解到由于受到环境与管理水平的影响,农村在经济管理上的规范度与严谨度不够,管理制度的设定相对落后,与现代化城市经济管理制度存在着脱轨的现象,经济管理制度的执行力度不够,制度的威严被无视。例如,农业经济管理中,由于制度不健全,导致部分财务管理人员未能严格履行制度纲要,只是将相关的财务数据进行记录,并未进行有效的审核与核对,导致经济管理质量下降。
(二)经济管理模式相对之后
由于受到农村发展水平的限制,其经济管理模式大都以人工、手工的方式进行,存在传统的纸笔时代,当然现代化信息技术在不断传入农村,经济管理模式得到创新,但是普及力度却不够,不能满足地大物博的中国农业经济发展。此外,部分农村引进财务信息化设备却不予以使用,只是闲置一边,还保持着传统的经济管理形式,在财务数据的收集、处理与整合等方面的效率不高,且精确度堪忧,制约着农业经济管理工作的开展。
(三)缺乏专业的经济管理人员
农业经济管理工作的开展,需要专业经济管理人员来参与,但在农村专业的财务管理人员相对匮乏,再加之原有的财务人员对计算机不够熟悉,财务信息化系统无法正常运行,进而影响经济管理的效率。
二、新农村建设背景下农业经济管理模式的构建策略
(一)完善农业经济管理制度
新农村建设背景下,旨在缩小城乡差距,保证城乡经济的收支平衡,建立完善的农业经济管理制度十分关键。农业经济管理制度应从不同层面予以完善与创新,强化农业经济的宏观调控,加强对农业经济发展的支持与保护力度。首先,应针对当地农业经济的发展现状,对徇私舞弊、私自敛财等现象予以严惩;其次,做好农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对农业市场运行体系进行有效的完善,强化科技管理服务体系的构建;再者,要打造专业化的经济管理人员,严格规范其经济管理行为,将农业经济的发展推向现代化。
(二)构建专业化的管理团队
新时期,为了强化新农村建设,应构建更为专业化的管理团队,保证财务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对原有的财务人员进行专业化的培训,除了基本的财务管理课程外,还应建立计算机培训班,具备财务知识与计算机操作能力,提升经济管理专业团队的整体水平。新时期,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全面带动了现代社会的电子购物潮,企业或个人可以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进行购物。因此,为顺应现代社会的发展趋势,应积极培养电子商务人才,能够数量掌握电子商务的运行流程,邀请专业的电商专家进行专业化培训,模拟生活中逛淘宝、天猫、京东的方式,及时将农产品上传至电子商务平台,发展新型的农业经济形式,使得农业经济管理变得更便捷、简单。
(三)实现农业经济管理的信息化
信息化是现代社会发展的代名词,为了促进农业经济管理的现代化与信息化,可将信息化平台与农业经济管理相结合[3],实现经济管理的电子化,能够利用电子平台及时收集、获取、处理、整合和传播电子信息,将原本的纸质财务账单转化为电子数据,数据在传输与分享上更具优势性,借助电子平台的加密技术,能够保证信息不被窥探,提高信息的安全性。在财务信息化管理系统中,记录着农村的总收入、支出,各类农产品的收入情况、收支均衡度、农业经济增长幅度等等各类财务数据,借助Excel表格等数据处理软件,能够在短短的几分钟内即可实现对数据的筛选、计算与整合,针对经济数据进行分析,以做出下一步的发展规划。同时,为了保证财务信息化管理系统的稳定性与安全性,应及时对系统进行升级与维护,做好系统安全与保护措施,保证财务信息的安全性与完整性,提升财务信息的机密程度,进而提高农业经济管理水平。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新时期加强农业经济的管理,应转变传统的管理模式,强化农业经济管理制度的完善,构建专业化、高素质的经济管理团队,创新农业经济管理新平台,实现农业经济管理的信息化与现代化,强化农业产业化发展模式,打造地区专属的特色农业经济运作模式等等,实现农业经济管理的高效性与实效性,顺应现代社会经济的发展步伐,对农业经济发展水平的提升具有积极影响。
参考文献:
[1]肯四才.新农村建设背景下农业经济管理措施探讨[J].现代经济信息,2014,23:143
[2]陈德强.新农村建设背景下的农业经济管理[J].福建农业,2015,05:21
[3]王丽珍.新农村建设背景下的农业经济管理之我见[J].现代经济信息,2013,02:5
1农业机械化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
1.1农机化是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
生产发展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先决条件,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可以增加农民收入,而结构调整需要农机化的支撑才能完成。在农业发达,农机实现现代化的美国,一个农民可以养活50个人;而在中国,8亿农民才能养活5亿人。如何将一个泱泱大国转变为产业现代化的农业大国,对新农村建设和农民的扶持自然首当其冲,而大力发展农业机械化,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才是最有效、最直接的途径。农机作业一方面极大地减轻了农民的劳动强度,提高了生产力水平,为农业生产的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和商品化提供了基础。另一方面可以节种、节水、节肥、节药和节省人工,降低生产成本,实现农业节本增效。如玉米残膜回收起茬机与人工作业相比,提高工效32倍左右,节约人工57个/hm2,机具工作效率0.133hm2/h,残膜回收率97%,根茬起净率95%,新增经济效益819元/hm2。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改善了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条件,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1.2农机化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然要求
农业机械化水平是衡量现代农业发展程度的重要标志,没有农业机械化,就没有农业现代化。现代农业靠科技,而农业机械是推广应用先进农业技术的重要载体。如在临夏州的粮食生产方而,小麦膜侧沟播,小麦机收,玉米双垄覆膜种植机械化;围绕支柱产业、特色农产品发展的马铃薯机械化生产,膜侧‘‘双低”油菜、中药材、豌豆机械化;以保护性耕作为重点的生态农业和机械化旱作农机等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只有以农业机械化为载体,通过机械动力,才能达到生产要求。农业机械高效率替代人力完成农业生产,实现了人工所不能达到的现代农艺技术要求,进一步提高土地产出率,逐步改变了农业资源利用方式,促进了现代农业文明和社会进步。
1.3农机化是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内容
统筹城乡发展是建设新农村的重大方略。自2004年以来,国家设立了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既扶持了农民发展粮食生产,又有效拉动了农机市场需求,加快了农机工业振兴。10年来,临夏州共投入补贴资金17723万元(其中,国家补贴15333万元,甘肃省补贴资金1710万元,州级累加680万元,县级配套资金878万元),带动农民投入39018万元,投入总量达5.76亿元,全州125个乡镇73442户农民收益,广大农民群众购机积极热情,对发展农业机械化认识有了进一步提高。农机化的快速发展既加快了农村劳动力的稳定转移,又富裕了农民。实践证明,要加快城乡化一体化进程,就必须加快农业机械化进程。只有这样,才能促进农民离土离乡,加快向非农产业转移,向城镇转移。
1.4农机化是加快农民脱贫致富的重要手段
新农村建设的主体是农民,农机化发展的主体也是农民。农民生活要富裕,就要有宽裕的收入。发展农机化,将直接提高农业的经济效益,拓宽农民增收的渠道。一是通过提高农机化作业水平,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转移富余劳动力向二、三产业发展。二是农机化发展给农民开辟了与农机化相关的就业新门路,如农机维修、农机燃油供应站及农机交易市场等。三是通过开展农机技术培训,组织农机科技进村进户,使农民掌握新技术,增强致富技能。四是发展农机大户,创办农业合作钼织,引导农机户走向市场,创业致富。
1.5农机化是改善农民生活环境,保护农村生态资源可持续发展的有力保证
实践创新是农机化科技发展的前提。近年来,在农机化发展中推进的保护性耕作技术,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机械化技术,在改善农民生活环境、保护农村资源和生态等方面取得了重要成果,为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提供了技术与装备支撑。如通过机械化秸秆综合利用不仅使秸秆变废为宝,直接增加了农民收入,而且从源头上清除了污染源,不仅避免了秸秆乱堆乱放,而且消除了秸秆焚烧引起的火灾隐患。通过机械化灌溉,可减少干旱给农民带来的损失,确保稳粮增收。通过大型农业机械进行土壤改良,坡改梯,深松深耕及水利工程建设,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减少水土流失;通过膜侧沟播、全膜覆盖技术,可增加干旱地区小麦、玉米等作物的产量。这些农机新技术、新机具有力地促进了农业节能减排,增收增效,产生了巨大的经济和生态效益。
2新农村建设如何大力发展农机化
2.1建立符合新农村建设的农机化长效工作机制和农机服务体系
公益性农机推广体系和多元化、社会化农村科技服务体系是加快科技入户和农村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推动新农村建设和科技技术普及的新型服务体系。各级农机管理、鉴定、推广、监理、维修及教育培训等部门和单位,要适应新的期、新阶段要求,健全职能,完善手段,加强建设,发挥各自应有的作用,进一步加强体系建设,引导发展农机协会,农机合作社等,提高农业生产规模化、组织化程度和机械化水平。
2.2抓住机遇,努力推进农机化跨越式发展
目前,农机化发展面临着前所未有的良好机遇,发展农机化的社会氛围、经济基础、法律法规、技术条件、市场环境和体制机制等条件已经具备。要把握机遇,积极利用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农机化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对农机作业服务实行减免税,免征拖拉机养路费和农机跨区作业免费通行等措施。
2.3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发展支柱产业、特色产业,建立科技示范园区
根据不同区域,自然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选择适宜的农机化技术和机具。重点探索和示范推广经过试验、示范,不仅符合农艺要求,安全可靠,而且非常适宜农业生产的农机化新技术,创建农机科技示范园区及农机化种植基地。如在临夏州以东乡、永靖县为重点,抓好马铃薯机械化生产技术;以康乐、和政和积石山县为重点加大膜侧中药材、油菜等经济作物的全程机械化;以永靖县为重点,切实做好保护性耕作技术的示范推广等。
2.4建立国家投入为引导,农民投入为主体的资金扶持保障体系
一是各级政府要增加对农机化的引导性投入和公益性投入;二是加大对农机推广、培训机构等提供公益性服务的财政支持力度,并纳入财政预算;三是加大对农机执法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四是对农机合作组织绐予优惠信贷支持;五是对农机作业用油给予补贴政策。
2.5加大宣传,扩大社会影响,加强培训,提升服务水平
要坚持"以人为本、科技兴农”的原则,加大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示范、宣传和培训力度。一是通过新闻媒体和行业商报,召开现场演示会等,多层次、多角度和全方位开展农机宣传工作;二是利用“科普之冬(春)”、送"农机科技下乡”等活动,深入农业生产第一线,开展技术咨询、机具调试和维修服务;三是依托"阳光工程”项目,对农机操作手、农机服务钼织和农机大户开展技能操作培训。
2.6加强安全监管,提高农机安全生产水平
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农机驾驶操作员的守法意识和操作技能,加强农机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切实维护农业机械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总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建立在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建立在生产力发展的基础h,农业机械化作为现代农业的主要标志,将起着基础性、关键性和稳定性的作用,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肩负着重要的历史使命。
【摘要】媒介在社会的发展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在当前新农村建设背景下,各省级农村报在促进农村发展中有着重要的作用,这种作用既有物质层面的,也有精神层面的,而后者显得尤其重要。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 农村报 农民话语权 农村传媒生态
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媒体扮演着重要的角色,韩国人朴振焕在其《韩国新村运动:20世纪70年代韩国农村现代化之路》一书中统计:在1974年―1980年参加过新村运动培训的高级官员及社会精英分子中,按职业来分的话,新闻工作者和作家有602人(总数为10513人),是继教授(2272人)、牧师和僧侣(782人)之后的第三大类人群。作为公益性的报纸,省级农村报在我国的新农村建设中可以发挥巨大的作用。
一、传通信息,搭建城乡沟通的桥梁,让农民成为“传播者”
农村报的存在要打破长期以来大众媒介在城乡之间造成的信息流通不平衡:一是量的不平衡,二是流动方向的不平衡。
信息的获知是农民能做出决策的基础,随着农村经济生活方式的多样化,农村受众对信息的需求也越来越大。表现在:一是信息的量,二是信息的种类。在及时信息的提供上,农村报所起到的作用不及电视和广播,但是面对种类繁多量又大的信息时,报纸内容的持久性则为农民更好地了解各类信息提供了便利。当前,农民已不再是单纯的信息接收者,农村也不再只是信息的收集器,农村报在当前的一个重要作用便是:改变城市――农村单一的传播方向,在城乡之间搭建起信息沟通的平台。
因此,农村报要弥补电视和广播在这方面的不足,在农村受众和农村报之间建立有效的反馈制度以及传播效果评价制度,并且在平时的内容安排中加强与受众的互动。
二、服务“三农”,服务农村社会发展
农村报要在农村站稳脚跟,服务作用是必不可少的。这种服务主要体现在各类信息、技术和知识等的提供上,比如市场信息的提供,种养信息的提供以及各种健康信息的提供,对卫生知识、法律知识的普及等等。同时还要注重信息的筛选和加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比如说农业新技术的推广,一定要注意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要看这种新技术是否适合当地的农民,是否易于被农民所理解和接受,成本和利润怎么样,怎样让农民更好地学习这种新技术,等等。
三、发挥号召力,做“集体的组织者”
由于把握丰富的媒介资源,媒体在号召力上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媒体不仅仅是社会环境的监测者,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更应该充分发挥组织作用,发挥媒介的号召力,参与到社会中去。作为“三农”类媒体,农村报在组织作用上必然不能缺席,这既是时代的需求也是“三农”的特殊性使然,围绕农民的迫切需要和利益,将语言上的表达转化为行动,将为“三农”服务落实到实实在在的行动中。
2009年,金融危机后的沿海沿江地区的一些企业逐渐恢复了生产,并在一定程度上出现了用工荒,而此时安徽的一些农民则为找不到合适的工作而犯愁,从5月份开始《安徽日报农村版》牵头联手苏浙一带的部分媒体,组织了大型公益活动“为农民工找岗位”,此次活动还特别关注了年轻一代的外出务工者(也就是今年中央一号文件中所说的“新生代农民工”)以及高校毕业生的就业状况,在岗位信息的收集过程中除一般用工信息外还特别注意这类群体的用工信息。作为一家媒体,农村报在发挥了组织作用的同时,还能通过自己的组织活动提供一些对社会有思考、借鉴价值的信息,比如说:通过对用工荒和就业难的分析,可以为各类职业学校以及培训机构提供参考信息。其次,民工对于工作条件的要求(尤其是新生代农民工)和权益的保障等不仅为企业招工提供了参考价值,也为相关政府部门就如何做好农民工工作提供了参考意见,从这个角度上来看,报纸的沟通协调功能得到了发挥。
四、维护农民权益,还农民主体地位
曹锦清先生在《黄河边的中国》一书中认为中国农民的血缘和家族观念非常重,在这种传统关系网络下,他们的一个弱点是不善于进行自我组织和协商,遇到一些涉及到他们普遍利益的问题时,总是希望能有一个有能力的人来代表他们的利益。从这个角度来讲,农村报应该主动成为农民利益的代言者,这一作用在当前的社会中也显得越来越重要。
对农民权益进行维护,媒体常用的做法就是进行舆论监督,用一种守望的态度来监测社会环境。以《安徽日报农村版》为例,其“民情热线”专版主要是做农民权益维护的,并有专门的记者负责舆论监督。比如说对农民土地权益的维护、对各种坑农害农现象的调查、对农民卖粮“白条”现象调查以及对各地在新农村建设中出现的一些不好的现象的调查等等,尽力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对农村的社会环境进行监测,为相关部门了解和解决“三农”问题提供依据。当前,在农民维权上,农村报除了关注单个的农民权益受损案例,还重视那些具有普遍性的权益受损案等重大案例,为决策层提供了参考资料和意见。近些年来,对于外出农民工权益的维护以及民工形象的构建也逐渐成为农村报关心的重点,当然“要解决农民工问题,最首要也是最关键的,是要给农民以最基本的公民权利”①,改变“农民”在大众传播媒介中“失语”“边缘化”的状况,维护农民的“话语权”,这也是众多“三农”学者和农村工作者所关心的,农村报应主动承担这份责任。
五、变革农民观念,推动农村社会的发展,为新农村建设助力
常言道:治穷先治愚,扶贫先扶智。刘建明教授讲过,“在西部发开发中,媒体不能仅仅满足于一般的沟通消息,更重要的意义在于媒体应成为改变西部落后观念的理性力量。”②这一说法不仅仅是针对西部农村,对整个农村社会来说都是这样的。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关键的力量还在于处于建设主体中的“人”,在农村社会的发展及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农民居于主体地位的,许多学者也提出“新农村建设的‘新’主要体现在农民主体地位的确认,而农民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主体,最关键的是其观念的变革,而不仅仅是外部物质条件的改善。
观念的变革主要通过“教育”,农村报作为纸媒具备这样的条件。首先,与电视和广播相比,报纸内容具有持久性、可保留性,农民读者拿到报纸后,可以自己安排恰当的阅读时间,农村报可以在内容的深度和广度上做文章,尤其是政策解读、舆论监督以及各类知识的普及。其次,电视和广播的节目内容往往不需要受众进行太多的思考,而且偏都市化的节目安排也导致了农村受众在对其选择时的“娱乐消遣功能倾向”,长期下去对提高农村受众的文化素质和变革农民观念是不利的。拉扎斯菲尔德和默顿曾经指出,大众媒介具有麻醉人精神的消极作用,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让人沉醉在虚幻满足之中,二是由此剥夺了人的行动能力”③,而且“电视这种媒介由于信息的清晰度太高而恰好缺乏对受众理解需求的满足,更能满足这一需求的反而是报纸”④,电视注重的往往是情感话语,而报纸的话语呈现则更理性一点。
以农民对新农村建设的理解来看,“作为其建设的主体,农民对新农村建设的理解更为简单具体,并且集中在住房的规划和改造、生活水平与经济条件的改善、村庄环境的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的改进等几个方面。”⑤这是新农村建设的应有之义,但不是全部,农民对新农村的认识还只是局限在“生产发展”、“生活宽裕”,而对“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理解则显得很缺乏,出现这种现象一方面反映出农民当前对改善生产和生活条件的急切愿望,同时也是受到传统思维观念和生活方式的影响,农民在休闲生活的安排上缺乏有意义的文娱活动。《安徽日报农村版》从2005年下半年开始开设“新农村专版”,涉及到新农村建设的方方面面,在对新农村建设进行了舆论造势的同时,让农民对新农村建设有个具体、完整的认识,通过对新农村建设中的问题的揭示,为相关部门更好地规划和实施新农村建设提供参考。
六、平衡农村传媒生态
平衡农村传媒生态,首要的是保证农民能充分接触各类媒介。在新农村建设的背景下,作为三大传统媒体,在面对农村受众和农村市场时,或许“共建共赢”会比“争”更好,通过共同努力去建设农村传媒生态,这就需要充分发挥三大传统媒体的优势。比如说,从技术层面上来看,电视可以充分利用声画并茂以及直播优势满足农村受众的娱乐需求和对新闻的需求,广播则可以利用其传播的便捷性满足受众对即时信息的需求,而电视和广播有个共同的劣势是“一过性”,且内容的安排是有时间顺序性的,对于农村受众尤其是以农业生产为主的农民来说在收看或收听上不方便。时效性对于电视和广播来说是优势。对于农村报来说则是个瓶颈,但是作为纸媒,农村报可以充分发挥报纸易保存性、内容的持久性和阅读时间的可选择性,丰富传播内容,在传播内容的深度和广度上做文章。
参考文献
①陈永:《南中国“三农”问题调查――<南方农村报>记者与农民全接触》[M].广州:南方日报出版社,2006:177
②张宁、方晓红,《加强农村传播 服务农村发展――“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与媒介传播”学术研讨会综述》[J].《新闻记者》,2002.12:67
③张国良:《新闻媒介与社会》[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68
④顾炜程,朱娇娇,《社会转型中农村的传播媒介与观念变迁:交往格局的关系研究――以青浦农村家庭调查为例》 [J].《新闻大学》,2007(02)
⑤李小云等主编:《2006-2007中国农村情况报告》[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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