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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制度对增值税的会计核算规定:在“应交税金”明细科目下设“应交增值税”和“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在“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中增设“转出未交税金”、“转出多交税金”等科目。从目的上看,这样规定是为了更好地区分当月已交、当月留抵、当月应交未交、当月多交税款等不同情况,防止因核算不细而造成用当月留抵税款抵减上月欠税等现象。但从几年来的工作实践情况看,实际运用效果较差。在此,笔者结合多年来在实际工作中发现的作些,并提出一些初步的改进建议,与大家探讨。
一、现行会计制度关于增值税的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1.由于增值税会计核算业务多、数量大、相对比较复杂,再加上现有核算增值税业务的有关明细会计科目设置过多,明细核算内容过于繁琐复杂,不仅增加了会计人员的工作量,而且不易为会计人员所理解和接受。《关于对增值税会计处理有关问题补充规定》的通知(简称《补充规定》)下达后,大部分仍然不能很好地贯彻其精神,未能准确地运用“未交增值税”科目核算及填列“应交增值税明细表”。
2.相应的“应交增值税明细表”的项目表述不清,使不懂财务知识的人看着相应的报表不知所云。单从明细表来看,不懂财务知识的人根本无法知道当年应交多少税、已交多少税,即使懂得财务知识的人也要通过才能得出结果,特别是“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与“未交增值税——本年已交数”两栏容易使人混淆并产生歧义。
3.不便于会计电算化年末数据的结转。按现行会计制度,年终结算后“应交增值税”的下级明细科目余额不能正确地自动结转下年,须人工制作凭证才能正确结转。
4.科目定义不规范,“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科目应该全面反映本期、本年累计上缴增值税的情况,而现在规定交纳上期的增值税要通过“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核算,这就使“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科目不能全面反映本期、本年累计上缴增值税的情况。增设“转出多交增值税”和“转出未交增值税”科目显得画蛇添足,不设这两个科目,照样能将多交或未交增值税额转出。
二、完善增值税会计核算应采取的措施1.取消“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下的“转出多交增值税”、“转出未交税金”、和“已交税金”三个明细科目,其他明细科目不变;更改“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为“应交税金——待交增值税”科目,其下级明细科目除“进项税额”科目外,其他明细科目“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转出”、“减免税”的借贷性质不变,核算内容不变。“进项税额”借方反映待抵扣的进项税额,贷方反映通过税务局认定后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期末余额反映未抵扣数;更改“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为“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其借方核算当期已交税金,贷方反映应交增值税额(即纳税申报数)。若当期借方发生额大于贷方发生额,则差额的绝对值为当期多交增值税;若相反,则差额为当期应交未交增值税,科目余额反映未交增值税或多交增值税。
月份终了,企业根据纳税申报数,将当期“应交税金——待交增值税”科目下的所有明细科目按科目借贷属性的当月发生额结转至“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贷方,借方科目发生额以负数结转,其中“应交税金——待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只结转允许抵扣额。结转后,如当月进项税额可抵扣完,“应交增值税”科目贷方结转数大于零即表示当期应交增值税额大于零;如当月进项税额不能全部抵扣完,“应交增值税”科目贷方结转数等于零即表示当期应交增值税额为零。“待交增值税”科目余额即为未抵扣数。
2.对“应交增值税明细表”也需作相应的调整,具体格式如下:
填表说明:
第1行的期初未交数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期初数填列,多交数以“-”号表示;
第2行的应交增值税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贷方发生额填列;
第3行的销项税额根据“应交税金——待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贷方发生额填列;
第4行的出口退税根据“应交税金——待交增值税(出口退税)”科目贷方发生额填列;
第5行的进项税额转出根据“应交税金——待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贷方发生额填列;
第6行的本期进项税额实际抵扣额根据“应交税金——待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方发生额填列;
第7行的期初未抵扣数根据“应交税金——待交增值税”科目期初余额填列;
第8行的本期待抵扣数根据“应交税金——待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借方发生额填列;
第9行的期末未抵扣数根据“应交税金——待交增值税”科目期末余额填列;
第10行的减免税款根据“应交税金——待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借方发生额填列;
第11行的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根据“应交税金——待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科目借方发生额填列;
第12行的已交增值税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借方发生额填列;
第13行的期末未交数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期末余额填列。
表内钩稽关系:2行=3+4+5-6-10-11,9行=7+8-6,13行=1+2-12.通过对上述科目和明细表进行更改和补充后,不仅能达到《补充规定》在“应交税金”明细科目下增设“未交增值税”和“转出未交税金”、“转出多交税金”科目的要求,而且它还具有如下优点:
(1)核算应交增值税的明细科目更加简洁、明了,人员核算时更容易操作,实用性强。
(2)将原“应交增值税”科目更改为“待交增值税”以及将“未交增值税”更改为“应交增值税”科目,更合逻辑,也容易让人理解,且保留了“待交增值税”余额为当期留抵数的模式,达到了防止当月应交抵顶上月欠税的目的。
(3)将原“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科目取消,实际上缴的增值税统一在新设置的“应交增值税”科目借方核算,全面反映了本期、本年累计上缴增值税的情况,且能反映当月应交未交、当月多交等情况。
(4)应交增值税明细表的格式更改后,对于区分当月已交、当月留抵、当月应交未交、当月多交等具体情况更加直接明了。即使不懂财务知识的人也能看懂该报表。
(5)使用会计电算化进行年末余额结转时,不再需要人工结转,可自动将年末未抵扣数结转为下年的“待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借方年初数;将年末未交数自动结转为“应交增值税”贷方的年初余额,年末多交数自动结转为“应交增值税”借方的年初余额;其余“待交增值税”的下级明细科目年末全部结平,不留余额结转下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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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通过分析、总结已实施航路改革河段通航宽设置情况,对长江中下游安庆至宜昌未实施船舶定线制河段将来实施船舶定线制的航道宽度计算方法进行了初步探讨,计算提出了所需的航道宽度,以期能为有组织地延伸船舶定线制提供参考。
关键词:长江 定线制 航道宽度
2003年起,长江干线江苏段,三峡库区,芜湖至南京段、上海段、安庆至芜湖段先后实施了船舶定线制,目前,长江中下游安庆至宜昌段尚未实施船舶定线制。实施船舶定线制的航段除具有良好的航道条件外,还必须依靠航标标识出清晰明了的航道界限,才能使船舶遵循定线制的原则和过错责任追究的依据。因此,航标配布的尺度相对固定,位置不宜调整频繁。
下面根据《内河通航标准》航道宽度的确定方法和参照船舶定线制的形式,对内河航道中顺直与弯曲河段,进行了两种形式的航路改革定线制所需航道宽度确定方法的研究。
对于顺直优良河段,航道条件较好,可以考虑在航道中分别设置上、下行航行通道及隔离带(线),以分隔相反的交通流和使大、小船分流,即分道通航。实施分道通航定线制的航道宽度计算应考虑双向双线的交通流。
对于航道条件不能满足船舶对驶会让的航段,可视为限制河段。其航道宽度按照《内河通航标准》附录A“天然和渠化河流航道水深和宽度的计算方法”中单线航道宽度计算公式确定。
B1=BF+2d
BF=Bs+Lsinβ
桥区河段是特定的水域,有特定的管理办法,对于通航密度较大的水域,多采用单孔双向通航方式。对于单孔双向通航的桥梁水域,可按照船舶分边通航定线制确定航道宽度;对于单孔单通航的桥孔,可按照单线通航定线制来确定单向航道宽度之和。
在实际工作中,凡采用弯道加宽的地方都需要做大量工作,如流速、流向测量,船模试验,实船试验以及必要的对比分析等,不能单凭公式计算确定。
船模试验成果表明:弯曲航道航行试验中,弯道半径越小、流速越大、船长越长、航速越低,偏航距和附加船宽就越大,航道占宽也就越大。在弯曲航道船模试验中,船队航线不仅有明显的横漂,而且,船队在克服斜向水流的同时还要转弯,船队航行比直航时有更大的漂角,从而产生了较大的偏航距和附加船宽。
对于弯曲段,其航道所需宽度值,应按有关计算公式适度增加。从计算结果可见:
宜昌至武汉河段实施船舶定线制若采取分道通航方式,至少需要280m航宽,若采取分边通航方式,至少需要150m航宽。宜汉段弯曲河段较多, 航宽还要适度放大。
武汉至安庆河段实行分道通航所需的直线段航宽应不低于400m,实行分边通航所需的直线段航宽尺度应不低于200m;同上考虑及与安庆至芜湖河段航道尺度统一,实行分道通航所需的航宽可定在500m,目前亦可暂定450m。同样实行分边通航所需的航宽为200m。
本文根据实际情况,通过选取不同代表船型对长江干线各段实施船舶定线制所需航道宽度进行计算,从理论上提出了安庆至宜昌段实施船舶定线制所需的航道尺度,但实际尺度还需通过调研和对资料分析研究的基础上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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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化方面这些计算机课程都是应用型课程,都是电子商务专业学生在工作中要实际应用的工具,都是实践性强的课程,它们在一个体系下像工具一样被讲授,让学生多学多练,在实践中提高其操作能力,应用能力。这些课程的设置也是精细化的体现,只开设了和电子商务相关的核心课程,其它理论性课程如有需要在这些课程中了解性讲授,不做单一课程。
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浅析电子商务专业的计算机课程模块化设置相关论文。具体内容如下,欢迎参考阅读:
浅析电子商务专业的计算机课程模块化设置
随着计算机网络、通信技术的发展,电子商务活动也随之得到了蓬勃的发展,社会对既懂计算机又懂商务的复合型人才产生了巨大的需求,在这个契机下电子商务专业应运而生,在经历了一批电子商务专业研究者的不断努力下,从1998年各高校只能开设电子商务专业的相关方向到现在己将电子商务专业收录到《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中,并且可招收硕士和博士,授予其管理学或经济学或工学学位,在历经了这十多年的探索研究,电子商务专业己经具有了自己的专业培养目标及专业特色。
我院是民办本科三表院校,从2002年起招收电子商务专业学生,曾经是本科、专科兼招,在几年的培养改革过程中,至2010年便只招收本科学生,在就业岗位及社会大环境下,以及对我院学生自身特点的探索中确定了适合我院学生的人才培养方案,以此构建了完整的课程体系,并在这几年的实施中不断完善,形成了我院特色的课程体系。
我院的电子商务专业培养目标为:培养适应21世纪信息技术发展需要,具备经济、管理、计算机技术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掌握电子商务技术、电子商务管理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熟悉电子商务行业的政策法规,能在商贸领域、政府机构从事电子商务系统的设计、开发、管理等第一线实际工作,基础扎实、知识面宽、综合素质高,能具有创新精神、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复合型、应用型高级人才。
专业基本要求:本专业以现代商务能力培养为主线,以企业信息化基本技能为辅助,重视基础知识培养,坚持强化基本技能训练的专业培养特色。建立以互联网为基础、以交易双方为主体、以银行电子支付和结算为手段、以客户数据为依托的全新的商务模式。学生将受到电子商务技术、电子商务管理方法和技巧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分析、管理、规划和设计电子商务应用问题的基本能力。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
(2)应社会经济发展,具有竞争意识、创新精神和创业精神。
(3)实践能力强、上手快、有一定发展后劲,适应社会发展和胜任岗位工作需要。
(4)有一定的人文素养、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5)具有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具有相关的政策法规知识。
(6)熟练地掌握网络和现代信息技术,电子商务技能,具有较强的办公自动化设备的应用能力。
针对这一目标及专业基本要求,确定课程体系,在整个课程体系中将课程分为公共基础课,公共选修课,专业基础课,专业选修课,专业骨干课,专业方向课,包括:电子商务概论、电子商务网站建设、网络营销、电子商务物流、市场营销、会计学、电子银行、电子商务解决方案、电子商务案例分析、电子商务实务、电子商务法、电子商务英语、计算机文化基础、PHOTOSHOP、网页设计、SQL数据库、PHP动态网络编程、计算机网络技术等。
在此基础上再根据就业方向的侧重分为经管营销类课,计算机类课程,其中经管营销类课,旨在培养学生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计算机、互联网络)进行多种商务活动,这个过程中计算机是一种工具,其目的是让学生会用,熟练应用来帮助其完成商务型工作目标,这一部分学生主要从事网络营销、网站推广、网站运营经理/主管、外贸电子商务工作;另一部分是计算机类课程,旨在培养学生掌握计算机类的相关技术,能够开发、设计,熟练使用,综合应用本课程知识,使其成为自己的工作目标,这一部分学生主要从事网站开发、网站设计、网站策划/编辑工作;针对不同侧重的学生,计算机课程的开设也会有所不同,前一种加大经管类课程,减小计算机课程比例,将计算机类课程浓缩并提炼出应用型部分加以开设,将课程细化,模块化,精讲细练以达到对计算机技术的掌握,后一类学生类似于计算机专业的学生,他们的主要课程以计算机网络、软件开发为主,区别的他们的电子商务知识会多一些,所修课程以电子商务活动为目标,计算机专业性更强一些。
我院属于前者,所以在开设计算机课程时要侧重应用,不以计算机知识为主,针对这种情况我院将计算机课程作如下调整,以学生素质、技能培养为核心,以市场为导向,以实际应用为主要目标实现课程的实用化、模块化、精练化。
实用化,即就业岗位需要哪些知识、技能,我们就讲哪些知识、技能,将素质教育与技能教育融入课程中,弱化理论课程,强化实践课程。
模块化,即将计算机知识整休构想,前后衔接有度,课程设置合理,搭配得当,讲授过程前后有序,知识层次和技能培养成体系,强化课程整体性,系统性,使培养的学生经过学习,对整个知识体系都有所了解,掌握所有需要的知识。
精练化,在课程学时一定的前提下,精讲细练,课程内容合理,有粗有细,有重有轻,让学生学习过程中能把握学习的度,哪些是主干,需重点掌握,哪些为了解,课下完成,要合理取舍,不要一味多学多练,学生疲备不堪,老师怎么讲都讲不完。
具体来说将我院电子商务专业的计算机课程当作一个模块,培养学生的计算机在电子商务方向上的应用能力,有哪些能力呢?实践动手能力,主动学习能力,综合应用能力,分析能力,创新能力,学习哪些知识呢?计算机基础知识,网络知识,网页知识,美工方面的知识,数据库方面的知识,网络编程的知识,按着这个想法,需要开设的课程如下,计算机文化基础,PHOTOSHOP,网页设计,计算机网络,数据库(SQL),PHP网络编程(JSP网络编程),目的是让学生学会计算机应用,网页(动态)制作,和网络相关的知识,这个课程是有顺序的,并且内容相关的,每科课程互有交叉,所以在讲授过程中如果可能最好一个老师讲解,前后衔接上,内容互补,这样能省去很多重复的内容,也能更好的把握学生学习的状态,查缺补漏,做到单独可使用,整体最佳的状态。
实用化方面这些计算机课程都是应用型课程,都是电子商务专业学生在工作中要实际应用的工具,都是实践性强的课程,它们在一个体系下像工具一样被讲授,让学生多学多练,在实践中提高其操作能力,应用能力。这些课程的设置也是精细化的体现,只开设了和电子商务相关的核心课程,其它理论性课程如有需要在这些课程中了解性讲授,不做单一课程。
计算机课程目前与英语课程相似,对于非计算机专业的学生来说,基本上属于一门工具类课程,是必须的,必备的,却也是简单的,实用的,所以说如何确定培养目标,如何取舍,如何确定内容是我们现在的主要工作,要精,要准,要符合就业需才是我们计算机课程开设的总体任务,针对不同专业,不同培养目标,要确定不同的计算机课程模块来配合,提高学生总体能力水平,为培养适应社会的复合型人才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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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会经济发展和人们需求增大的情况下,不少学者和教育家提出将我国体育教育模式从竞争性活动类型转向发展健康生活方式类型的休闲体育教育理念,从课程设置、教育目标等方面对体育教育进行改革,致力于利用休闲体育教育培养学生的终身体育意识,培养学生的终身体育技能,提高学生的终身体育兴趣。
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我国学校体育课程设置休闲化趋向的反思及对策研究相关论文。具体内容如下,欢迎参考阅读:
我国学校体育课程设置休闲化趋向的反思及对策研究
近年来休闲体育迅速发展,学校体育教育受到了极大影响,不少学校都在对传统学校体育课程进行改革,学校体育课程设置呈现休闲化趋势。体育课程休闲化趋势,是否有利于学校体育教育目标的实现?是否有利于培养学生良好的体育习惯和品质素养?是否有利于促进学生个性全面发展?这些问题都是在学校体育课程设置休闲化中必须注意的。
2.1我国学校体育课程设置休闲化的兴起。
二十世纪初,随着美国进步主义教育运动的发展,学校休闲体育得到了整个社会和政府的关注,休闲体育迅速成为美国学校体育的重要组成部分。1995年,我国开始实行5天工作制,使人们拥有大量休闲时间。随着社会经济的改善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休闲活动的需求越来越大,各地休闲体育服务组织、休闲体育协会、休闲体育服务部门、休闲体育活动中心、社区休闲体育活动等得到了极大发展。
受其影响,我国学校体育课程设置休闲化迅速兴起,呈现出以竞技体育为主和以健身和参与为主两种不同模式的课程设置趋势。但是,此时我国学校体育课程休闲化内容受休闲体育设施等方面限制,还未得到极大发展,主要还是以传统的体操、游戏和跑步、铅球、跳高、跳远、篮球等竞技性运动为主。
2.2我国学校体育课程设置休闲化的拓展。
进入二十一世纪以后,公众娱乐成为新时期我国社会休闲研究的重点和热点,在学校体育教育研究中,体育课程设置休闲化思潮得到极大发展,不少研究者从休闲体育角度出发,超越学校与年龄的局限,从自我意识、休闲意识、体育态度、休闲决策、休闲互动能力、休闲体育技能等多个角度,提出学校体育课程改革的意见,这一思潮对我国体育课程设置休闲化起到了极大的推动和引领作用。
2.3我国学校体育课程设置休闲化的加剧。
随着我国城市化水平的提高,各种社区、城市休闲体育设施建设得到了极大发展,人们将休闲作为提升生活品质的追求之一。在学校体育教育中,学生的体育运动需求开始多样化,不再满足于传统的单一途径的体育训练和狭小的校园体育运动空间,不再满足于单一的体操、篮球、跑步等体育运动模式,更渴望在有限的时间与空间里开展更多活动充实自身,以此排解学习和生活压力,获得更丰富的休闲体育享受。
在社会经济发展和人们需求增大的情况下,不少学者和教育家提出将我国体育教育模式从竞争性活动类型转向发展健康生活方式类型的休闲体育教育理念,从课程设置、教育目标等方面对体育教育进行改革,致力于利用休闲体育教育培养学生的终身体育意识,培养学生的终身体育技能,提高学生的终身体育兴趣。不少学校在体育课程设置中大量减少了传统竞技类体育课程内容,增加了休闲体育活动内容,一些学校在休闲体育设施等方面加大了投入,不过相对来说农村和偏远地区由于受经济等方面限制,休闲体育课程设置倾向于游戏类活动的增加。
3.1体育课程设置休闲化无法更好地增强学生身体素质。
我国学校体育课程的设置,将促进学生更好地锻炼身体以增强学生体质作为重要目标之一。据相关调查报告显示,我国大学生身体素质近三十年来在体重、爆发力、力量等素质方面持续下降,究其原因与学生忽视体育锻炼,缺少体育锻炼直接相关。当前我国学校体育课程设置休闲化,在课程设置时增加很多娱乐性内容,这些内容主要以“培养学生的运动兴趣”为主,而不以增强学生体质为主,在课程设置上更多地考虑如何让学生开心地参与到体育活动中,主要是游戏等形式的活动,虽然这类活动能很好地提高学生的参与兴趣,但其活动量很小,并不能很好地起到增强学生体质的作用,无法使学生在体育课上得到应有的锻炼。
3.2体育课程设置休闲化容易导致享乐主义价值取向。
学校体育课程设置的目的包括对学生进行道德品质教育,培养学生高尚的思想品质和坚强的意志品质,促进学生身心全面发展。当前很多学校体育课程设置休闲化倾向,实际上是一种娱乐化倾向,在体育课程中增加大量娱乐化内容,过多娱乐化内容的加入,如果忽视了对学生思想品质和道德意质的培养,则极容易让学生陷入享乐主义的泥潭。在我国经济迅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同时,独生子女现象极为突出,很多家长害怕孩子吃苦受累,害怕孩子受到意外伤害。这种思想,本来已经对培养学生坚强的意志品质和高尚的思想品质极为不利,在体育课程设置中加入过多的娱乐化内容,更削弱了体育课程对学生道德品质和意志的培养训练效果,体育课程成了游戏而非身体锻炼,成了娱乐而非良好品质的培养。
3.3体育课程设置休闲化在软硬件方面还有很多不足。
在国外,学校休闲体育教育取得的成果与其长期的休闲体育教育实践和软硬件投入是分不开的,而我国学校目前在体育课程设置休闲化方面的软硬件都还远远不足。在软件方面,我国体育教育模式、体育教育理念、体育教育管理制度适用于休闲体育教育的模式、理念、制度等还处于空白阶段,这时学校体育课程设置过度休闲化,极容易在模式、理念、管理等方面出现偏差。在休闲体育专业教育人才方面,目前我国学校多数体育教师并非休闲体育专业人才,部分学校体育教师甚至由其他学科教师兼任,连传统体育课程教育需要都无法满足,更不用说休闲体育课程教育的需要,休闲体育专业教育人才的缺失,极容易使体育课程完全变成游戏和娱乐活动。在硬件方面,休闲体育课程内容所需硬件比传统体育课程内容所需硬件更需要大量体育资金的投入,目前我国很多学校建设经费较为紧张,即便有财力进行部分休闲体育场地设施的投入,所能实现的休闲体育形式和内容也极单一。
4.我国学校体育课程设置休闲化的对策
4.1学校体育课程设置应多元化。
休闲体育具有很强的自由性、文化性、非功利性和主动性,学校传统体育项目,如跑、跳、投及球类运动和体操运动等,对增强学生身体素质,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品质和坚强的意志有较大作用。在时代发展的今天,不论是坚持传统体育课程内容还是过度倾向于体育课程设置休闲化的思想都是错误的,应当注重体育课程设置的多元化,将传统体育课程内容和休闲体育内容融合起来,有机协调组成一个统一整体,既培养学生的体育兴趣和终身体育思想,又增强学生的身体素质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品质,提升学生的意志水平。
只有在体育课程中使二者有机协调才能获取更大的教育价值。因此,学校体育课程设置并不是将传统体育课程内容删减,而是与休闲体育课程内容的结合,依据学生多元化的特殊性,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的个性化需求,在保证学生身心均衡健康发展的同时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根据学校学生特点、师资力量、环境条件、场地设施等设置,才符合学校体育发展的需要。
4.2学校体育课程设置休闲化应注意价值理念。
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滋生了很多不良思想意识,如享乐主义、利己主义、金钱至上观念,等等,学生身心均为成熟,这些不良思想对学生来说是一项巨大的挑战,极容易受这些不良思想的影响。休闲体育具有很强的自由性、娱乐性,能切实调动学生参与活动的积极性,但如果学校体育课程休闲化未注意价值观念的融入,则极容易让学生在体育课程中只是娱乐和享受,学生不怕困难、不怕吃苦等品质不能得到培养。
因此,在学校体育课程设置休闲化中,必须注意确立正确的价值取向和思想观念,在课程设置时,充分围绕健康观、心灵观、社交观、平等观等观念,以正确的价值取向和思想观念设置课程,使学生通过体育课程获得身体和心理的全面发展,实现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的共同提高。
4.3学校体育课程设置休闲化应丰富软硬件环境。
目前我国多数学校学生能自发进行体育活动,实际上由于技术性和场地等方面限制,学生参与率普遍较低,而跑、跳、投运动更基本局限于体育课堂,单杠、双杠等运动在很多学校几乎绝迹。休闲体育能很好地满足不同学生的体育运动需求,提高学生体育活动参与率,但相对来说对软硬环境的要求更高。我国很多学校的体育场地设施建设不充足,更不用说休闲体育场地设施。
因此,应当加大硬件设施的投入,丰富学校体育课程内容和形式,避免单一和机械。另外,体育课程设置休闲化在我国起步较晚,目前发展还很不完善,师资力量、教育模式、教育理念等方面极为不足,应当加强这方面的研究和投入,在软件环境方面保障学校体育课程紧密围绕我国体育课程的教育目的和教育任务,避免学校体育课程设置休闲化步入畸形或误入歧途。
从根本来说,体育课程设置休闲化有其好的一面,能很好地培养学生体育兴趣和终身体育思想,能很好地满足不同学生的个性发展需要,但并不是说学校体育课程设置一味休闲化就是好的,也不是说固守传统竞技类体育活动内容是好的。
学校在设置体育课程时,一方面应当紧密围绕体育教育目标和任务,根据学校软硬件环境、学生需求等情况,合理搭配传统体育课程内容和休闲体育课程内容。另一方面应当加大软硬件环境方面的投入,紧跟时代发展步伐,加强新时期体育课程设置方面的研究,以适当的模式和良好的理念进行体育课程设置,只有这样,学校体育教育才能切实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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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专业培养具有机械、电子、液(气)压一体化技术基本理论,掌握机电一体化设备的操作、维护、调试和维修,掌握应用机电一体化设备加工的工艺设计和加工工艺的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的工程技术人才。还包括电、车、钳三种工人的职业。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新时期高职机电专业人才培养课程设置探究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新时期高职机电专业人才培养课程设置探究全文如下:
机电一体化是从系统的观点出发,综合运用机械技术、微电子技术、自动控制技术、计算机技术、信息技术、传感测控技术、电力电子技术、接口技术、信息变换技术以及软件编程技术等群体技术,根据系统功能目标和优化组织目标,合理配置与布局各功能单元,在多功能、高质量、高可靠性、低能耗的意义上实现特定功能价值,并使整个系统最优化的系统工程技术。各种技术相互融合的趋势必将越来越明显,因为它既是多项科学技术发展的结晶,又极大地推动了不同学科的交叉与渗透。机械工业的强势发展,农机装备制造业的特色突起,特别是区域矿山装备制造与工程机械制造的优势,汽车制造的后发优势,培养大批具有机电专门技能、善于解决难题、爱岗敬业的一线技术技能型、创新复合型人才势在必行。
通过对当前企业进行调研,机电一体化技术方面主要职业岗位有:普通机床操作、数控机床操作、机电设备的装配和调试、机械生产设备维护维修、机械工艺设计、机电产品的销售及售后技术服务、机电生产车间运行与技术管理等。在岗人员要具有动手能力强,操作水平高。下面对典型岗位分析并通过行动领域确定学习领域。
普通机床操作工、数控机床操作工对应的典型工作任务名称(行动领域)有机械零件图识读与绘制、机械零件的普通机床加工、机械零件的数控加工、产品质量检测;机械工艺设计员对应的典型工作任务名称(行动领域)有机械零件选型与设计、典型零件的工艺编制、工艺卡片识读;机电设备的装配和调试工对应的典型工作任务名称(行动领域)有配电线路、电器选型、机电设备配电线路、电器安装调试、设备控制电器选型、设备电气安装调试、设备液压系统的安装调试、设备气动系统安装调试、设备机械装配调试、PLC程序的编制与调试、自动生产线调试、机电设备安装和验收;生产设备维护维修对应的典型工作任务名称(行动领域)有设备液压系统维修、设备气动系统维修、设备电气维修、设备机械维修、生产线部件运行与维护、生产线部件故障诊断与排除、PLC电气控制系统的运行与维护;
机电产品的销售及售后技术服务对应的典型工作任务名称(行动领域)有机电设备售后服务;机电生产车间运行与技术管理对应的典型工作任务名称(行动领域)有安全运行管理、配件管理。以上相应的学习领域(主干课程)有机械制图与CAD、机械设计基础、零件的工艺设计与实施、普通机床的零件加工、数控编程与加工、电气控制系统安装与调试、液压/气压传动技术与应用、机电设备装配与维修、可编程控制器应用、自动线的安装与调试。
为了满足企业人才的需求,机电人才培养方案中,技术落后课程要削减,新型技术课程要添加,有些课程要合并,同样的课程,教学内容也要调整、增减、整合。主干课程的确立明确了专业培养目标,但教学方案的具体实施还需序化、系统化。围绕这些主干课程进行扩展、还需先开设专业基础课,后续专业拓展课,有些课程应配有相应的实训。
高职机电专业教学主要以培养学生职业技能为主,为了提高学生实际的技能水平,专业课程教学内容占整体教学时数的68%以上(其中专业拓展课只占4.2%),理实比例达到2:3,公共课和公共拓展课程只占32%。课程开设的先后、方式和理实教学时数比例是专业人才培养的核心。
科技发展和技术的更新,给高职机电专业人才培养提供的机会和挑战,通过系统的对高职机电专业岗位能力分析,确定了专业核心能力的培养,从而确定相应的学习课程,及时对专业课程教学内容进行补充、进程进行合理安排和调整,让学生学习过程不会凌乱和重复,知识不会过旧,技能不会与现实脱轨。在一二年的教学实践中,体验到课程设置的逻辑性、科学性并及时注入新的知识,调整实践教学的手段,得到了较好的教学效果,学生毕业后能达到零距离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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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学是专门以政治为研究对象的一门社会科学,研究政治行为的理论和考察权力的获得与行使。政府、政党、集团或个人在国家事务方面的活动以及治理国家施行的措施。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浅谈高中政治调研型作业的设置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尊重学生个性化发展,就是要尊重不同学生不同的生活环境、不同的兴趣爱好等。陶行知先生说过:“教育只有通过生活才能产生作用并真正成为教育。”《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课程标准》中指出:“政治课程要构建以生活为基础,以学科知识为支撑的课程模块,立足于学生现实的生活经验,着眼于学生的发展需求,把理论观点的阐述寓于社会生活的主题之中,构建学科知识与生活逻辑有机结合的课程模式。”这就对新课程背景下的高中思想政治老师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教学要回归生活,要注重引导学生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解决现实生活中的实际问题,这也是思想政治课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要求的。
作业是课堂教学的延伸和拓展,也是教学中很重要的一部分。因此,设计作业时,要立足于生活,努力增强作业的开放性和实践性。设计作业时以学生熟悉的生活环境、生活经验为依托,以提高学生参与社会实践的能力为目的,内容要具有开放性和探究性,要突破书本知识的框架,适当向教材以外延伸和拓展,给学生提供多角度思考问题和充分发挥想象力的足够空间,以培养学生的发散思维能力,促进学生个性化的正常发展。
在学校高一年段全体学生、高二文科班学生和高三文科班学生做问卷调查(《高中思想政治作业现状问卷调查》)后发现:很多学生反映政治作业设置比较单一,而且主要是课本知识找一找抄一抄就可以了,明显带有应试教育的色彩。学校的作业缺少对学生创新精神和人文精神及实践能力的培养,同时调查也反映出了这种单一的作业导致学生厌学,抑制了学生的学习兴趣,极大地限制了学生学习活动的空间,更重要的是制约了学生的个性化发展。
作业的形式有很多种,其中有一种就是调研型作业。所谓的调研型作业就是让学生进行社会调查,用研究的眼光来分析调查所得的资料,再运用多种知识来解决生活中的实际问题。结合高中政治学科知识的特点可以这样来认识高中政治调研型作业:调研型作业就是让学生进行社会调查,用研究的眼光来分析调查,以便提出、理解甚至是解决社会经济、政治生活、文化生活中的某些实际问题。可以看出调研型作业要以学生的直接生活经验为基础,密切联系学生的自身生活和社会生活,它一改传统作业单一的纸笔功夫,强调作业在生活中、实践中完成。
1.知识背景的准备
由于学生长期处在传统课程的教与学的方式之中,多数的作业也是传统的单一的纸笔形式,对于调研型作业缺乏感性认识,为了提高作业的有效性,知识背景的准备这一环节是非常有必要的。准备的内容包括:向学生介绍什么是调研型作业;为什么要写调研型作业;如何写出调研型作业;调研型作业与以往作业的不同在哪里;调研型作业的评价标准是什么;介绍一些之前学生写的一些调研型作业,让学生有更深刻的认识。
2.指导学生确立调研的课题
调研的课题可以是由教师提出,也可以由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特长等因素自由提出。较多的是通过师生合作,对选题的社会价值和调研可能性进行判断论证,共同确立课题。一般来说,与学生生活直接关联的切入口较小的课题较受学生欢迎且易实施。
3.组建调研小组,制订方案
每个课题小组一般以3~7人为宜,采取自愿结合、适当调整的建组原则和优势互补、分工合作的活动原则。课题小组确定后,要根据自己的课题制订研究方案,以保证活动的连续性和明确化。研究方案一般包括研究的目的和意义、研究的主要问题、研究的步骤和程序、研究的具体方法、小组分工到位、小组讨论时间与地点等。
浅谈高中政治调研型作业的设置论文
4.实施研究,处理信息
学校和教师要给学生一定的时间保证,同时也要创造必要的物质条件,并对学生的研究进行方法和利用资源的指导。学生要真正地进行查阅资料、实地考察、走访相关人物、体验学生等形式收集有关信息,课题组成员要及时地将收集到的原始材料进行分析、讨论、整理、归纳、概括,并能从中找出规律性的东西,得出结论,提出自己的看法与建议。
5.成果交流,总结反思
学生将自己的研究成果以小论文、图表、模型、多媒体演示、调查报告等不同的形式展示出来。通过交流研讨分享成果,进行思维碰撞,使认识和情感得到提升。并对整个研究过程,包括研究方法的科学性和正确性、研究成果的质量和研究过程中的参与程度、合作意识、体验感受及其他方面的得失,进行全方位的总结反思,以获得进一步的理性认识。
1.作业主题要立足学生的生活实际,体现开放性和实践性的原则
思想政治课本身的教学内容理论性强,概念抽象,趣味性少的特点,因此,不管是在课堂教学中还是在作业布置中,都要增加一些创新,符合学生的好奇心理,有利于激发学生的潜质,这就要求我们不要拘泥于课本,而应理论与时代相结合。因此,在新课程背景下,不是不要求教师给学生布置作业,而是教师应该从学生的角度出发,设计一些富有生活气息、有趣味性的题目。要使政治作业充满趣味,就要求教师精心挑选和设计那些来源于社会生活和实践的作业,因为丰富多彩的生活中往往蕴涵着无限的趣味。
我曾在高一年下学期期中考之后布置过一次调研型的作业。高一年学生已经有了一定的经济生活、政治生活的常识,抽象思维能力也提高了,对现实生活中的现象有自己的看法与理解了。当时的题目:观察身边的生活,结合所学过的知识,用小论文的形式,写一篇调研型的作业。字数控制在1500字左右。过后,欣喜地发现学生都能就自己身边的生活现象展开调研,陈××同学这一组写的是《美丽溪林?共同缔造》就是写农村建设带给自己乡村的变化;陈×同学这一组写的是《芸溪小区的少数民族调查》;张××同学这一组写的是《瑞祥小区停车难的调查》……大部分学生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查、分析、交流、总结之后写成小论文。正因为是学生自己选的课题,学生就话说,对这一作业就不会排斥,乐于去做,主动去做,效果比教师想象的好很多。这样做既锻炼了学生的运用能力,又锻炼了学生的实际实践能力,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一举多得,效果好。
2.目标要明确,分工要到位,师生共同参与的原则
课程标准指出:“积极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学生的学习方式要改变,教师的作业布置也要有改变。调研型作业一般是3~7人一组,小组内既要强调自己的自主学习能力,同时也要突出组内同学之间的合作探究精神。教师一开始就要参与到每一小组的作业完成过程。课题的设置、小组内的分工、调研的手段与方式、小组集合的地点与时间、课题完成的时间等细节要明确。作为教师要及时跟踪、了解各小组的进展情况,协调小组成员之间工作的安排,引导学生把收集到的信息加以整理归纳,与课本知识相结合。督促个别进度慢的小组要加快速度。调研型作业既锻炼了学生,又锻炼了教师。教学相长,教师在指导过程中应该不断反思、总结,促进教师的专业化成长,也为学校推进素质教育工作尽自己一份力。
3.布置调研型作业不可多,不能频,一学期1~2次就好的适度原则
调研型作业就是要把在探究中的感知和领悟,通过撰写小论文进行交流,达到情感的升华。感知、领悟是个潜移默化的过程,需要有一段时间。如果教师布置过多的调研型作业,学生就会疲于应付,而没法真正去调查、收集材料、探究等,也无法用心体会、领悟以达到情感的升华。
我在前面讲到在高一年下学期期中考之后布置的调研型作业,从布置开始到全部小论文完成,前前后后用了两个多月的时间。考虑到学生实际调研工作的完成很多都要在周末才能进行,而且高中生的学业压力也很大等因素,因此,教师要给学生充裕的时间去完成。
作为我自己的一份思考,参考平时自己的做法,做出了一点尝试,总结自己在布置调研型作业的反思,认为:要想充分提高作业的有效性,必须改变我们的教学观和作业观,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们要真正去思考教育与学生的关系,要把学生还原成是正在形成的人去对待,本着发展的眼光,在作业的设计中既要能提高学生的分数,又能培养学生的能力,发展学生的情感、态度和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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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依法及时公正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等案件,推动人民法院审判工作重心下移、就地解决纠纷、方便当事人诉讼,最高人民法院根据中央精神及有关法律、司法解释,结合审判工作实际,设立巡回法庭,受理巡回区内相关案件。此前,最高法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巡回法庭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其中规定,巡回法庭是最高法派出的常设审判机构,巡回法庭作出的判决、裁定和决定,是最高法的判决、裁定和决定。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关于中国设置巡回法院的机遇与挑战探讨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巡回”是一个舶来法律词汇,最早起源于英美法系国家。在古今中外的司法实践中,都不难看到巡回审判的身影。早在公元前6 世纪的雅典,即已出现巡回审判的萌芽,而最早的巡回法院成立于12 世纪的英国,国王亨利二世试图通过法律改革改变司法权分割局面和司法不公现象,加强司法王权与监督,因此设立特派专员调查制度,把全国分为6 个司法区,成立了6 个由3 名法官组成的小组,要求他们每年分赴各司法区进行审判,这也是“巡回”一词的由来。至今,英国最高法院下仍设有巡回法庭并发挥着应有的作用。
美国建国时地广人稀案件少,国会便引入巡回法院,要求最高法院的法官必须巡回到各司法管辖地区进行审判,以满足边远地区民众的司法需求,加强法律的统一适用。后来,随着人口和案件的增多,最高法院不堪重负,最终推动了国会以一个常设的、独立审级的上诉法院系统取代巡回法院。尽管为了维持传统,上诉法院仍然保留了“巡回”这一称号,被称为“巡回上诉系统”,但是已经失去了最初的“法官巡回审判”的涵义,仅代表其管辖的地域(巡回区)与行政区划并不一致。
近年来,有学者呼吁,为强化中央司法权威,统一法律适用,上级法院也有必要设立巡回法庭[4]。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正是响应了这种观点。虽然最高院所提出设立的巡回法院与基层法院所实施的巡回审判试点工作并不完全一致,但可以证明,“巡回”的基本概念也是沿革于我国的历史传统。在我国古代便有类似的巡回审判,主要是中央派员到地方代表皇帝审理重大、疑难案件,并发挥监督地方官员的作用。如唐朝的监察御史、宋朝的提点刑狱司和御史台、明朝刑部下设的司务厅和十三清吏司,都具有代表皇帝到各地审理申诉案件、重大案件的职能。
应当看到,设置巡回法院和法院分院制度的主要目的在于便利诉讼,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制度对于统一法律适用也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更重要的是,它更有利于减少来自地方的控制和干预。这些目标与我国当前司法改革的价值取向是相契合的,也是值得参考与借鉴的。
(一)最高人民法院审判权从中央分散到地方
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华东、华中、华南、西北、西南、华北六大“巡回法院”,其中的法理内涵在于其中央司法审判权的下放。最高院作为拥有死刑核准权的最高级别审判机关,位于政治中心的首都北京。在此之前,所有应当由最高院审理的案件都会移送到北京进行审理,而巡回法院的设立将最高院的司法审判权从中央集中分设于各地区,在分担最高院工作任务的基础上,又保障了司法权力的平均分配,为审判权公正、客观的行使提供了条件。
(二)法院案件管辖权发生变化
《刑事诉讼法》第22 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此外,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最高院审理的案件均是在全国范围内产生重大影响的案件。事实上,在司法实践中最高院审理一审案件的情况是相当少见的,由于其审级的最高性导致无法上诉,因此最高院审理的案件多是由高级法院上诉过来的案件,也有部分最高院自己提审的案件。除了案件审理外,最高院还拥有死刑核准权。分设的巡回法院对于最高院的案件管辖权产生的变化在于,设立于六大区块的巡回法院,分担了原来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接管的案件,由于巡回法院的设立,并不是所有的全国性重大案件或死刑复核权都会由最高人民法院管辖。
(三)审级制度并未改变
我国实行二审终审制,法院有四级:基层、中级、高级与最高院。巡回法院的设置,作为最高院的派出机构,其在级别上高于高级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法院同级。因此,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院,虽然在我国六大地方区域中增设了法院种类和机构,但并未改变我国四级二审的审级制度,这种跨行政区划的巡回法院,在不影响我国基本的审级制度的前提下,保证了司法的独立公正以及去地方化、行政化。
在我国司法体制改革中应该采取兼容并蓄的态度,积极利用他国司法建设的经验。上海社会科学院倪正茂教授在《发展法系构想》一文中提出:“中国要建立一个社会主义法治国,在此过程中,应该创建兼具中华法系、英美法系、罗马法系等各大法系优长的发展法系。” 十八届四中全会重点强调,将人权司法保障作为司法改革重点目标,贯彻依法治国重要指导思想,并加速我国批准联合国人权公约。巡回法院沿袭并发展了中国历来传统,并吸收了西方国家先进制度,在司法体制改革大的背景下使得审判权设立,司法独立,人权保障等理念继续深入发展。
巡回法院的改革是现实主义进路下的选择。即选择巡回法院,代表最高人民法院来行使死刑复核权。具体如下:(1)性质和人员。巡回法院在性质上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的派出机构,巡回法院的法官在编制上都属于最高人民法院。(2)跨地区设置。按照地理上的区划,而不是行政区划来设置巡回法院,如华东地区巡回法院、华南区巡回法院。巡回法院可以设置在本地区的交通枢纽城市,不一定设置在政治、经济中心。(3)经济保障。巡回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经费保障方式供给人财物等司法资源,不受地方财政的掣肘。(4)管辖。有学者认为,设置初期负责死刑复核案件,时机成熟时逐步扩展到重大再审案件、重大行政诉讼案件等。
(一)在当前中国具有现实可行性
1. 符合中国地域特点
中国国土资源辽阔,地大物博,但地区间政治、经济发展不平衡,且差异较大。设置巡回法院有利于结合案件的地区特色进行审判,实现审判权的因地制宜,通过实质公正来实现司法正义。2005 年10 月26 日,最高院发布的《人民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决定将死刑复核权统一收归最高人民法院行使。死刑复核权的全面回收,对于贯彻“少杀、慎杀、防止错杀”的死刑政策具有重要意义。一个人是否足以被判处死刑,其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可以参考其行为对该地区所造成的影响,也可以参考该地区的经济、文化环境等因素,通过巡回法院的设立,可以使法官更加结合当地的社会环境,来考量该罪犯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与人身危险性程度。
2. 加强中央与地方司法机关的联系
巡回法院作为最高院的派出机构,可以加强中央与地方司法机关的交流。长期以来,最高人民法院设立于中央,与地方的交流并不多,对地方的司法实践状况只能通过调研或其他书面材料来了解。巡回法院的设立,为中央司法机关深入基层,了解各地区司法环境提供了机会,在认知更为深入的情况下,以最高监督者的身份与下级法院进行交流、合作,保证审判权实现地更为科学、公平和正义。同时,也能防御地方行政保护主义现象的发生。
3. 节约司法资源
巡回法院的设置,初步设立时可能会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包括办公地点的选择、法官编制的配备、资金的投入等等。但从长远来看,它减轻了地方法院移送案件到最高院的司法资源负担。在财力方面,减少了运输成本与多投入的文书材料费用;在时间方面,更是节省了在路途上耽误的时间,免去了司法工作人员相互沟通、交流案件信息的时间,保证了司法效率。
4. 司法领域与其他领域机构改革的先例
大区制的设置方式在我国近期的机构改革中也有先例。作为央行的中国人民银行在1998 年的改革中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置了九家分行,其后又在上海设立了中国人民银行二总部。央行的机构改革可以为司法体制改革提供现成的经验。其实,“巡回”一词在我国法院的一些规范性文件中也比较常见,如基层人民法院大力推广的巡回审判或巡回法庭。巡回法庭的设立是基层法院为方便群众诉讼,在辖区内设置巡回地点,定期或不定期到巡回地点受理并审判案件的制度。
(二)符合司法体制改革潮流
在中国司法体制改革潮流推动下,巡回法院对于司法审判权的合理分配,保障公民权利与自由有着重要意义。主要表现在:(1)避免了最高人民法院本部的人员膨胀,有助于实现人员的合理分离。(2)有利于最高人民法院的重新定位。位于北京的最高人民法院本部,既不应该陷身于大量的死刑复核或上诉审案件,也不应当围绕着事实问题试图成为司法系统纠正事实认定错误的最后关卡,而应当在精简案件数量的前提下以法律审和政策审为核心,从而主要致力于为全国司法把握大方向。(3)分散社会矛盾,避免申诉、上访集中于北京。(4)便于就地办案、会见当事人和组织听审。减少办案人员负担,减轻财力、物力耗损。也只有这样才能避免死刑复核依赖于行政化的书面审,为诉讼化的符合程序和有效纠正司法错误奠定基础。
(三)符合联合国人权公约要求
《世界人权宣言》、《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与《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及其任择议定书被国际社会誉为“国际人权宪章”。我国于1998 年10 月5 日签署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是国际人权法中一项重要的法律文件。公约对于司法机关的权力也进行了规定,比如审判要独立、公正、公开。巡回法院的设立彰显了我国政府对于公民权利保护的人文关怀,更好地实施审判权,是为了更好地保障司法的公平正义,更好地保障公民的权益。结合中国国情与司法环境现实所确立的最高院的巡回法院符合了联合国人权公约要求,顺应了我国司法体制改革潮流。
总体而言,这次改革方案的设计是低风险、低成本和高收益的合理方案。既能够解决现实中死刑复核制度存在的问题,又能顾及各方现实利益和司法成本等问题;既有其他国家相关先例,又有我国央行大区制改革为参考;既能够维护社会稳定,又有助于争取民心,还能改善我国的国际形象。因此,这一改革设想可以说是当下可以接受的现实主义方案[9]。不过,在当下,巡回法院的设立仍然面临着一些困境,如何在这些困境中寻找出新的出路,值得我们反思。
(一)机构调整重组方面
由于巡回法院是单设的一个独立机构,虽然隶属于最高院,但在地址的选择,办公机构的设立等问题都需要结合地区特点进行界定。而且涉及宪政框架下的司法体制问题,改革难度大。但我们应当看到,四级两审制并未改变基本框架,只要中央肯下决心,改革阻力将相对较小,需要修改的法律法规也相对较少。此外,由于司法权力的下放,可能会导致死刑复核的地方化,影响到司法统一,其实不然,巡回法院的设立可能在形式上给人以死刑复核权地方化的错觉,但其并不是按照行政区划设置而存在,其中的法官仍然具备最高人民法院法官的身份,这一以来,有利于防御地方保护主义与行政干涉。因此,最高院设立巡回法院的调整本质上并未将死刑复核权下放,只是通过机构调整改革。
(二)司法资源成本方面
作为一类新设立的机构,最高人民法院的巡回法院成立初期必然需要投入大量的财力、物力投入,但比起三审制的改革或者在现有框架下采行诉讼化的改革,显然要节约成本;从另一方面来看,案件数量与案件审理压力的减少也为最高人民法院本部节省了大量司法成本。在人力方面,虽然工作地方发生了变化,但最高院的法官编制不应改变,在保留法官最高人民法院身份的前提下,为法官提供了晋升空间,也能够提高法官的积极性,从而降低机构改革阻力。政府需要加大对巡回法院的经费投入,以保证其合理运行、处理法律业务。对于最高院与巡回法院人员的考评监督机制、福利待遇等应当总体上保持一致,但仍应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在总体公平的基础上保证因地制宜。
(三)最高院重新定位方面
巡回法院的设立需要我们对最高人民法院重新定位。从长远来看,我国的司法体制改革仍然任重道远,而最高人民法院派出巡回法院之改革将为未来的改革留下空间。从最高人民法院的功能来看,其不应当将主要力量投入到事实审的实体纠纷之中,而主要考虑法律审和政策审的问题。换言之,应主要关注法律如何解释或者公共政策如何实现等问题。未来,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涉及事实审的二审、再审案件可以考虑由巡回法院来承担,这能为最高人民法院的重新定位厘清障碍,最大限度地排除干扰实现法院独立审判。从长远来看,巡回法院的改革还将关涉到理顺中央与地方的关系等社会治理与政治议题。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必须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我们应当看到,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院刚刚被提上日程,在之后的初期试点工作中也面临着许多挑战,不过在当下中国依法治国指导方针与司法体制改革的浪潮之下,我们有理由相信巡回法院的设立能跨越重重困难,走向更加光明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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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是我国很多大学开设的专业。本专业培养具备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知识,能在党政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专门人才。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技能与方法的基本训练,掌握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能力。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论政教专业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程设置的整体性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本科专业培养方案中,马克思主义理论教学普遍被分成若干课程,这种分科教学有其道理,但在课程体系设置中往往忽视如何体现马克思主义的整体性。在学生从不同角度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基础上,必须提高学生对马克思主义的各个组成部分与整体性关系的认识,并且理解马克思主义是一门发展与创新的理论。因此,有必要对政教专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程体系进行系统优化。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理论;整体性
对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程设置的整体性研究,可以更好地提高学生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立场和思想方法,体现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培养目标。随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深入发展以及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推进,有必要对政教专业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程设置的意义、现状、存在的问题、课程之间的关系进行探讨,优化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程设置体系。
政教专业设置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程体系是由马克思主义本身的特点所决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程体系的设置可以帮助政教专业学生树立坚定的马克思主义政治方向和政治素养,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与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并运用所学理论解决现实社会问题的能力。在课程体系中,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程设置占据主导地位,根据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可以分为核心基础课程、深化课程、比较课程以及延伸课程,下面从四个方面对政教专业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程设置的现状进行分析。
(一)核心基础课程
在思想政治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的学习是核心。为此,在培养方案中,将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作为核心基础课程。《政治经济学》有助于学生们研究与揭示资本主义经济运行规律,帮助学生学会运用辩证的方法了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不可克服的周期性矛盾。《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主要帮助学生了解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社会主义由理想变为现实和社会主义社会在当代的新发展。通过对这三个部分的讲解,让学生认识到资本主义必然灭亡和社会主义必然胜利的必然性,由此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光辉未来充满信心。
(二)深化课程
在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程设置体系中,主要把《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哲学史》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专题》作为深化课程。通过对这四门课程系统理论的学习,可以帮助学生们更加深刻地了解马克思主义产生的根源、发展过程、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进程以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从而揭示出马克思主义是与时俱进的科学体系,具有不断发展与创新的品质,深化对马克思主义的理解。
(三)比较课程
学习掌握一个理论必须对与它不同思想体系的理论进行分析比较,更充分地理解其科学性。因此,政教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把《西方经济学》、《西方哲学史》、《中国哲学史》、《欧洲哲学史》和《现代西方哲学思潮》等作为与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程相互比较的课程加以设置。通过这些课程的学习,可以帮助学生们了解马克思主义是在继承和发展前人思想的基础上创立的学说,在与非马克思主义斗争的过程中,马克思主义得到了发展。
(四)延伸课程
在政教专业培养方案中,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和《毛泽东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作为政教专业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程设置的延伸课程。设置这三门课程的目的主要是更加深刻地理解马克思主义,不论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对社会主义制度下市场经济运行规律的剖析,《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对伦理道德方面的阐述,还是《毛泽东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对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发展与创新讲解,都有一个共同的宗旨,就是帮助学生学会运用马克思主义的思想方法分析、研究和解决现实的社会问题,从而更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
(一)政教专业马克思主义课程设置与非政教专业马克思主义课程设置的比较
由于政教专业与非政教专业中马克思主义课程设置的目标有所区别,因此在课程设置上也有所不同。政教专业重理论轻实践的现象比较严重,开设的多是理论基础性课程,而对实践性课程没有多做布置;另外,注重对马克思主义各个组成部分的教学,却忽视了对马克思主义整体性的讲解,导致部分学生对什么是马克思主义、马克思主义的整体性缺乏认识。比较政教专业和非政教专业关于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程的设置发现,政教专业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程设置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没有很好地将马克思主义的各个组成部分与马克思主的整体性联系起来,理论与实践也没有很好地结合起来。
(二)政教专业关于马克思主义课程体系设置的分散化与整体化的矛盾
正如上述所说,政教专业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程设置在马克思主义整体性的课程设置方面比较薄弱,其实这也就是政教专业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程设置分散化与整体化的矛盾。高校政教专业在马克思主义理论教学的过程中,重视向学生灌输马克思主义各个组成部分的理论成果,主要表现在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程设置方面,课程设置五花八门,分散化现象很严重,有的学生将近毕业,对于什么是马克思主义缺乏充分的认识,不能从整体上把握马克思主义。于是就出现了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程体系设置的分散化与整体化的矛盾,马克思主义本应置于一个整体之下进行研究,却因为独立的对其各个组成部分进行学习与研究,没有对其进行整体性教学和研究,分散化与整体化的矛盾亟待解决。
(三)原理与历史教学的矛盾
纵览政教专业的培养方案,对马克思主义的产生过程以及马克思主义是怎么发展,即马克思主义的发展史这门具有重要意义的学科却被忽视,没有在培养方案的课程设置之列,导致了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出现了原理与历史教学的矛盾。这一矛盾主要表现在培养方案中关于马克思主义相关原理的课程设置,几乎每一个学期都有,但是有关马克思主义历史的学习却被忽视了。有学者曾指出,要想真正地系统地掌握一门理论,史论结合是必不可少的。因此,大部分高校尤其是政教专业的高校,马克思主义原理知识的学习被放在了很高的位置上,而对于马克思主义历史的学习却往往容易忽视,如何处理好原理与历史教学的矛盾应该提上日程。
如上所述,分析了政教专业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程设置的意义、政教专业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程设置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和课程设置间的关系,那么下面就着重探讨应该如何系统优化政教专业马克思主义课程设置,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增设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性课程,融合各个学科
众所周知,列宁虽然主张马克思主义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三大组成部分并且写过《马克思主义的三个来源和三个组成部分》等名篇著作,但是,列宁同时又十分强调,“马克思主义是由一整块钢铸成的”严整的科学体系[1]。他指出:“马克思的观点极其彻底而严整,这是马克思的对手也承认的”[2]。列宁指出要想真正掌握马克思主义理论,就必须把马克思主义看成是一个整体,放在一起去学习,因此,在政教专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程设置方面,需要增设《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等类似课程,融合培养方案核心课程,帮助学生从整体性的角度提高分析和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
(二)增设马克思主义发展史课程,史论结合,了解马克思主义的发展创新
为使政教专业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课程设置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帮助学生更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理论,增设马克思主义发展史课程,了解马克思主义的发展与创新,使之史论结合,显得迫在眉睫。马克思主义发展史这门课程的目的主要是研究马克思主义的产生、形成、发展和创新的历史过程。要想从根本上掌握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精神实质和基本原理,真正理解马克思主义,就必须对马克思主义的发展史进行研究,为我们与时俱进地掌握马克思主义提供历史基础。因此,政教专业须增设马克思主义发展史课程,帮助学生真正地理解马克思主义的发展过程,了解马克思主义的发展创新。
(三)增设政教专业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实践与应用课程
“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基本观点,是马克思和恩格斯科学地认识社会历史现象、分析社会的基本矛盾和运动规律的哲学依据,也是构建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方法论基础。”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内在要求,而目前高校却普遍存在轻实践重理论的现象。为此,在政教专业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程设置方面,应增设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实践与应用课程,增加其在政教专业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程设置中的比重。实践与应用型课程主要是指在老师的指导下,以学生为主体的实践性学习活动,是一种以学生的理论知识为基础,分析研究社会问题的实践性课程。
在实际教学环节中,应把课堂教学与课外教学环节相结合,为此可以增设形势与政策、演讲与口才、科研论文写作等实践性强的课程,把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运用于实践课程之中,“加强对研究性学习成果的总结和评价,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从而加深学生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整体性理解。
【论政教专业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程设置的整体性】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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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全面深入的了解技巧项目设置与实施的研究现状,以便更好地了解目前该领域所存在的不足,从而提供有针对性的帮助和指导。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浅析技巧项目教学内容的设置与实施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为了进一步全面深入的了解技巧项目设置与实施的研究现状,以便更好地了解目前该领域所存在的不足,从而提供有针对性的帮助和指导。本研究梳理和评述了技巧类项目教学内容的设置依据、设置内容以及技巧教学的组织与实施等,为该领域未来的发展提供有益帮助。
【关键词】技巧项目;教学内容;设置;实施
新修订的《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提出: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国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整体上有了很大提高。但是,新的生产和生活方式也造成了人们体力活动减少和心理压力增大,对国民健康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这种状况在我国青少年中表现得尤为突出。近二十多年来,我国青少年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的持续下降,已经引起了国家和社会的高度关注,体育与健康课程是增进学生健康的重要途径,对于提高全民族的健康素质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1.增加学生主动参与体育锻炼的兴趣。小学阶段的学生活泼好动,对新鲜事物充满热情和激情,而技巧类项目又具有其特有的技巧性和趣味性,技巧类项目对小学生充满了吸引力,从而激发学生参与的兴趣,使学生能够积极主动的参与到体育锻炼中去。
2.全面发展体能与健身能力。体育与健康课程中技巧项目的开展全面发展了学生的灵敏性、柔韧性、协调性、柔韧性,不仅塑造良好的体形与身体姿态,也让学生理解体育锻炼对身体形态和机能的影响,培养运动的兴趣和爱好,形成坚持锻炼的习惯;掌握和应用基本技巧项目的知识和运动技能。
3.促进心理健康与社会适应。通过技巧动作的学习,树立学生的自信心、不怕困难面对挫折的意志品质、良好的体育道德以及团结合作和公平竞争的意识,在运动中逐步建立乐观、积极的生活态度,提高对个人健康和群体健康的责任感,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和参与体育锻炼的习惯。
1.技巧项目教学内容的设置依据。依据是选择教学内容的根本理由,是课程目标和教学内容之间的逻辑关系。从课程总目标而论,技巧项目内容选择的依据应是“学生的体育全面发展”。而在当前的条件下,则主要依托于:(1)不同水平阶段的学生能较好地掌握其所在阶段课程目标所规定的技巧类项目;(2)学生能知晓足够的、可满足体育锻炼和观赏需要的技巧知识原理;(3)学生在身体各发展期都能得到相应的锻炼,身体具有较好的体能和适应性;(4)学生通过技巧项目的学习可以充分体验到运动的意义和乐趣,形成积极参与体育锻炼的意愿。
2.技巧项目教学内容的设置。
依据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对体育课程内容设置的指导与要求,结合小学生不同水平段学生的身心特点,具体教学内容设置如下表:
1.认真研读领会新版《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对教学内容中技巧项目指导的思想与要求。由于《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中的体育教学内容是“由全国教材专家在理论研究和汇集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代替基层教师选出较好的教学内容”,那么这些教学内容在某种程度上相对比较接近教学实际的,应多研读领会。
2.在《体育与健康标准》指导下,依据地区和学校实际情况进行有效删减和补充。体育教师可以根据地方和学校的情况对“被建议的体育教学内容”进行判断和筛选。如,可以因为没有合适的器材而删掉山羊分腿腾越,也可因为暂时没有合适的集体舞教材而只选用个人舞蹈动作进行教学等。但是,删减必须是有据可依的,一般是因为教材条件和器材条件的原因而否定,而不能因为个人的好恶或教师的教学能力低下而拒绝所建议的内容。体育教师在完成了删减之后,还要进行必要的补充,当然,这个补充也应是根据“建议内容背后的思想与要求”来进行的。比如可以在集体舞教材加入街舞、排舞、拉拉操等。当然,内容的难度要符合水平段学生的身心特点以及学校现状。
3.根据本地、本校实际情况,加强教学设施条件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依据体育课程教学的目标和学生的发展需要,针对学校实际体育教学条件而进行体育教材化“加工改造”,这需要体育教师立足学校实际现状,根当地区域文化,充分发挥体育设施资源,合理开发课程内容资源。同时,要求体育教师发挥学校现有体育设施的作用,努力开发其的潜在功能
总之,技巧类项目作为义务教育阶段体育与健康课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所具有的技术的特点和独特的锻炼价值一直深受教师和学生们的青睐。本文对技巧项目的特点和锻炼价值作了相应的归纳,对技巧项目教学内容的设置与实施做了简要的阐述,文章所做的相关文献综述可能还存在着一定的不足,希望在将来随着该领域的研究深度和广度的深入和扩大,能够更加全面和科学的对此领域进行评述和归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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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八)》取消了10个经济犯罪的死刑设置,引起了社会对于经济犯罪的死刑存废问题的广泛热议。经济犯罪的死刑是在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初期严厉打击经济犯罪时设置的,从死刑本身缺点、经济犯罪的产生、死刑惩治经济犯罪所需要代价、死刑惩治经济犯罪的作用以及我国实际情况等方面来看,经济犯罪的刑事处罚存在着死刑是极其不合理的。死刑并不是惩治经济犯罪最合适的处罚方式,根据罪责刑相适应原则,顺应世界废除死刑的潮流,对于经济犯罪的惩治,应当取消死刑,规范罚金刑,设立资格刑来进行。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试论经济犯罪中的死刑设置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2011年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八)》取消了13个含经济性犯罪非暴力犯罪的死刑设置,引起了社会对于经济犯罪死刑存废问题的广泛热议。这是我国刑法颁布以来首次对死刑进行削减。经济犯罪的死刑是在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初期为严厉打击经济犯罪而设,然而,从死刑本身的不足点,死刑惩治经济犯罪所付出的代价、作用以及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等方面来看,死刑并不是惩治经济犯罪最合适的处罚方式。
从1764年贝卡利亚首次提出废止死刑的见解以后,人们便开始对是否废除死刑进行深入讨论。1786年突斯展尼(今意大利西部)首先废除了死刑,之后部分国家也开始陆续走上废除死刑的道路。死刑是所有刑罚中最严厉的处罚方式,它以剥夺犯罪行为人的生命来确保犯罪行为人不会再做出危害社会的行为。刑事处罚的目的是惩罚、改造、震慑犯罪人从而起到预防犯罪的作用,虽然死刑可以起到绝对的防止再犯的作用,但是它以牺牲人的生命权来惩治犯罪,这违背了改造犯罪人的初衷,代价巨大且不可撤销。对犯罪的处罚,尤其是经济类非暴力性犯罪,除了死刑,其他刑罚方式也同样可以达到惩治、震慑犯罪的目的。
改革开放后,我国进入了社会转型期,社会矛盾突出,犯罪率不断上升,党中央、国务院为了稳定社会局势、打击犯罪,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了3次大规模的“严打”。在此期间,国家又出台了一系列单行刑法以及相关的程序法、司法解释,死刑的适用开始出现膨胀。主要表现为:(1)扩展死刑罪名。单行刑法一共规定了52个死刑罪名,致使的死刑罪名总数达到了80个左右,占同时期罪名总数的31%。这些死刑罪名部分是新增设或者是提高原有罪名的法定升格刑。(2)以死刑为绝对确定刑的罪名的出现。这些罪名条款设置往往以后者补充前者,增加了死刑设置的范围。(3)简化死刑程序与下放死刑核准权。为达到从快的效果,死刑案件的诉讼程序简化,上诉、抗诉等相关期限缩短。另外,在此期间,死刑的复核权被下放。
1997年修改《刑法》删除了部分死缓决定,但对法律上规定的死刑原则上不增不减,而且1997年《刑法》分则依然保留了非暴力犯罪在内的68种死刑罪名,占罪名总数的16.5%。总体而言,从1997年到2010年的十几年间,死刑罪名没有发生过实质性的变化。不过,2007年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收回了死刑复核权。这一举措直接或间接引起了死刑判决和执行数量的下降[1]。之后2011年3月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八)》取消了13项死刑罪名,并原则上取消了老年人犯罪的死刑,即审判时已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其中,在这被废除的13项死刑罪名中有10项属于经济犯罪。
在1979年我国第一部《刑法》制定和颁布时,我国经济生活还处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之下,一切经济活动均有严格的计划依据。这种严格的计划经济体制不仅极大地限制了经济活动的活跃性,也有效地遏制了经济犯罪的大量发生和发展。在1979年《刑法》分则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中,仅有的15条规定几乎囊括了当时几乎所有的破坏经济秩序的犯罪,当时的刑事立法模式也是单一的法典模式[1]。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开始实行对外开放的政策,商品经济的各种因素出现在我国社会的各个领域。在经济得到迅速发展的同时,各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也日趋增多。这样,原先单一的法典模式已经开始不适应当时的经济犯罪形式,因此,我国开始对《刑法》进行补充修改,颁布了一些专门针对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单行法规。到1997年《刑法》全面修订时,这些单行法规已达十余个,其中对经济犯罪死刑的设立也逐渐增多[2]。面对日益高涨的经济犯罪浪潮,我国采取了扩大犯罪圈和增加刑罚量的方式加以制止。
虽然近十余年来,死刑的立法一直在增加,但各类经济犯罪案件数量不但没有明显下降,反而总体有所上升,这种刑罚量与犯罪量同时增高的局面,就足以证明死刑在预防经济犯罪方面的作用并不明显,设置死刑并没有实现我国遏制经济犯罪的初衷。直到近年来,由于各方面因素的影响,我国才逐渐加快了废除死刑的步伐,对待非暴力犯罪也开始寻求新的解决方式。
目前,非暴力犯罪的死刑设置已经得到了改进,在我国现行刑法中的55种死刑犯罪规定中,非暴力犯罪占27种,其中分别包括毒品犯罪、经济犯罪、职务犯罪和其他非暴力犯罪的死刑罪名[3]。在这些死刑罪名中经济犯罪死刑判定的比例最高。
笔者认为,对经济犯罪适用死刑是与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相悖的。死刑又称为生命刑、极刑,是剥夺犯罪人生命的刑罚,是最严厉的一种刑罚方法。此刑罚一旦实施,将造成永久性的结果,具有不可逆转性。我国现行刑法典第5条规定:“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4]。那么,因为经济犯罪而被判死刑是否承担的刑罚太重?2012年的吴英集资诈骗案被告吴英被判处死刑一案在社会上引发了强烈反响,社会公众对死刑这一审判结果展开了激烈的讨论,大多数人认为吴英罪不至死,对于集资诈骗案来说,死刑的判处结果太过严厉。最终,最高院碍于舆论压力将案件发回重审,并最终宣判吴英死缓。吴英到底只是一个普通的商人,无论她是否是非法集资或者是诈骗,也无论数额是多么巨大,她最终的目的仅仅是想获得经济上的收益,并没有造成任何的人员伤亡和国家财产的损失,仅因为获得非法的经济利益而得到最严厉的处罚,是罪责刑不相适应的。其次,死刑对经济犯罪打击不具备正当性。经济犯罪死刑的收益无非是预防类似犯罪行为的再次发生,而且死刑的特殊预防作用是显而易见的。但是,在具体的经济犯罪中,对犯罪人再犯能力的剥夺是否一定要以剥夺犯罪人生命方式来进行?经济犯罪中,绝大多数的犯罪需要特殊的条件,司法中剥夺犯罪人相应的资格或者限制其某些行为或者处以罚金刑,也可以实现对类似犯罪行为再犯的预防。在吴英案中,没收吴英个人财产和非法集资所得,一样可以起到预防其继续犯罪的作用,这跟将吴英判处死刑最终收到的效果相差无几。因此,用死刑的方法实现对经济犯罪的特殊预防是没有必要的。
四、对经济犯罪刑罚方式的立法展望
(一)逐步废除经济犯罪中的死刑
目前世界各国对死刑大都采取了限制适用的方式,更有近百个国家逐步废除了死刑。部分没有废除死刑的国家,对死刑存废问题的争议也在逐渐被社会关注。
基于我国目前的国情,以及老百姓心中根深蒂固的杀人偿命的思想,要全面废除死刑尚不现实,因此要找到一个良好的切入点是关键。《刑法修正案(八)》对于10个经济犯罪死刑的废除就是一个很好的开端。目前我国在司法中对非暴力犯罪案件中适用死刑的很少,加之经济犯罪对个人利益的侵害较小,完全可以废除经济犯罪中的死刑,适当提高有期徒刑刑期和罚金刑的量刑来达到惩治犯罪的目的。
(二)考虑设置单独的经济刑法典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在市场经济逐步成熟,法治环境逐步改善的情况下,可以考虑单独设立经济刑法典,把所有的经济犯罪单独加以规定,这样可以弥补分散的经济刑法规范在一般预防功能上的缺陷。单独规定经济犯罪的刑法典,既可以保持其法典的稳定性,也便于公众了解和司法实践的具体应用。
(三)扩大罚金刑的适用范围和力度
作为一种非暴力型的犯罪,经济犯罪分子实施犯罪的目的和动机主要是为谋求非法经济利益,一般不危及他人的人身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对经济犯罪适用中短期自由刑和罚金刑可以达到惩治犯罪的目的。另外,对经济罪犯适用长期自由刑国家需要花费较多的经济投入,使用没收财产刑或罚金刑,既惩罚了经济犯罪,也能使国家、社会的经济损失得到补偿。因此,针对经济犯罪笔者主张综合使用自由刑和财产刑。
(四)增设资格刑
资格刑,是以剥夺犯罪人的某种资格为内容的刑罚。就是说通过对犯罪人参与经济活动的资格在一定时期内进行限制或剥夺,同样可避免其再度实施经济犯罪行为。我国刑法典及单行刑法中规定的资格刑有剥夺政治权利、驱逐出境、剥夺勋章、奖章和荣誉称号、剥夺军衔。我国现有法律对于经济犯罪除依法判处死刑、无期徒刑适用剥夺政治权利外,是不适用资格刑的。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今天,面对日益猖厥的经济犯罪,我们不应仍然囿于资格刑的政治化色彩中,排斥对经济犯罪适用资格刑,而要适应惩治经济犯罪的客观需要,从资格刑对惩治犯罪所具有其他刑罚不可替代的作用出发,通过改革资格刑制度,扩大资格刑的适用范围,力求达到惩治犯罪的目的。
对于死刑设置问题,随着时代的发展我们将不断提出新的思考,但是总的来说废除死刑在世界范围内仍然是大势所趋。就我国目前现状来看,从非暴力犯罪领域废除死刑开始着手是十分可行的一步,而对于在其领域内占比重较高的经济犯罪来说,将废除经济犯罪的死刑设置作为切入点是现阶段我们可以着手也应该着手的工作。如此看来,这一举措不仅为我国的司法制度改革打下良好的基础,更将为我国的法制化进程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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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高校的文秘专业教学起步虽晚 ,但发展很快。在发展的过程中 ,由于一些认识误区的存在 ,阻碍了文秘专业的进一步发展。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关于高校文秘教育专业课程设置的思考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文秘教育是一个新兴的学科,目前其课程设置不够规范,存在着专业定位不准,培养目标不明,缺乏专业特色以及缺乏实践性内容等问题。我们应该根据这些问题,找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从而完善该专业的本科教育工作,加快这个学科的发展。
【关键词】高校;文秘教育;课程设置
秘书专业开设,至今已经有三十余年的历史。在这三十多年中,开设秘书专业的高校越来越多,培养的学生也越来越多。然而,由于“秘书学”并没有被教育部列入全日制高校本科专业目录,所以,高校的秘书专业多是挂靠在汉语言文学专业之下,或是文秘教育专业。名不正则言不顺,秘书学这种得不到承认的地位阻碍了它的发展。设置文秘教育专业的高校,对文秘教育专业的定位以及具体的课程设置等方面也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
(一)专业定位不准,培养目标不明
很多高校对文秘教育专业的定位不准确。有些高校开设文秘教育专业仅仅是为了招收文秘本科,对教育则束之高阁;有些高校则认为文秘教育专业就是简单的秘书和教育的相加。这样的定位要么不够全面,使得文秘教育专业四肢不全;要么过于机械呆板,丧失了秘书教育专业发展的活力。专业定位具体表现在人才培养目标时,也显现出这两方面的问题。有些高校的培养目标只重视对学生秘书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的培养,忽视了专业名称中的“教育”二字,显然是不够全面的。有些高校虽然兼顾到了秘书和教育两方面,但是并不能将两者有机地结合,更像是将这两方面生硬地糅合在一起,制定的培养目标也在两方面之间徘徊不定,甚至是不伦不类,希望学生既可以在国家机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社会组织中从是文秘工作,又可以从事文秘类教育工作。但是文秘和教育是相互独立的两个模块,两者之间缺乏必要的联系。
(二)课程设置缺乏专业特色
现阶段,文秘教育专业与汉语言文学专业的关系十分密切,文秘教育专业开设了很多汉语言文学专业的课程,比如古代文学、现当代文学、古代汉语、现代汉语以及文学原理等等。甚至在很多高校,汉语言文学专业的课程占到文秘教育专业课程的百分之五十以上。这样看起来,文秘教育专业更像是汉语言文学专业的附庸,文秘教育的专业课程也更像是汉语言文学专业的选修课程。文秘教育专业并没有凸显出自己的特色,在课程设置上缺乏专业性。
(三)课程设置缺乏实践性内容
文秘教育专业中,不管是文秘还是教育模块,都对学生的实践能力有很高的要求。但是目前高校在对文秘教育专业的课程设置上缺乏必要的实践成分。在日常课程中,采用的仍然是传统的课堂授课模式,总结起来即“教师讲课本,学生记笔记,考试考笔记”。缺乏对文秘行业新内容、新方法的阐述和学习。另外,忽视实践教育最重要的环节――实习。由于经费和实习场所短缺的问题,不少高校都让文秘教育专业的学生自己去联系实习。学生自己联系的实习工作质量往往参差不齐,学校也缺乏必要的评价体系,有些学生甚至开一个虚假的实习证明就可蒙混过关,这使得学生实习的效果大打折扣。实践环节的缺失会使得学生的知识结构出现偏差,理论与实践脱节,不利于学生日后的工作。
(一)明确专业定位和培养目标
专业培养目标,是对学生接受本专业教育后获得知识、技能的具体要求,也是确立课程设置标准的重要依据。确立文秘教育专业的培养目标应该坚持系统性的原则合理地编制。首先,文秘教育是本科专业,应当着眼于培养中高级秘书人才,应该比中专和高职以及专科专业的定位高一个层次。其次,文秘教育属于师范类专业,肩负着为中等职业院校培育文秘专业师资的任务。第三,高校应该充分了解社会需求,走出校园了,避免文秘教育专业闭门造车;现代社会需要的是德才兼备的外向型、复合型秘书人才,现代秘书必须具有综合性的知识和多方面的能力,除了掌握公文写作、秘书实务、文档管理等基本技能外,对法律、经济管理、外语、计算机和公关礼仪等多方面也应该有所了解,甚至是有一定的建树,就要求文秘教育专业的课程设置要科学合理,突出对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
(二)课程设置应该凸显专业特色
文秘教育专业学生需要扎实的文字功底和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还要具备一定的文学素养,这些固然要通过学习汉语言文学专业课程来实现。但是这些知识和技能只是文秘教育专业学生的基础,并不是全部,也不是核心。因此,首先应适当减少汉语言文学专业课程在文秘教育专业中所占的比例,突出文秘教育专业的核心课程;其次要考虑社会对文秘专业人才的需求;最后还要充分考虑现代文秘专业人才的特点,打破传统,突出现代文秘特色,这才能优化学生的知识结构,实现文秘教育专业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的有效对接。
(三)重视实践环节
首先是丰富课堂授课模式,改变传统的以书本为中心的模式,多增加一些互动以及实例内容。比如,可以设定一个具体的场景,让学生考虑好在这个场景下,作为一名秘书因该如何去操作,邀请学生上台展示。其次,要注重实习成效。着眼于校内实训,高校可以建立自己的实训室,面积不用太大,只需模拟一间企业办公室,投入资金也不会用太多,只需要有必要的办公设备以及办公软件,让学生熟悉办公的环境,通过实际锻炼掌握工作方法。着眼于校外实习,高校应该与企业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搭建实习的平台。可以将实习安排到大三大四,与企业建立人才输送通道,这样既可以通过实践提高学生的能力,也可以促进学生就业。
高校的文秘教育专业承担着为社会输送中高级文秘专业人才,以及为中高等职业院校培育师资的任务。高校应该切实分析自身存在的问题,明确专业定位和培养目标,在课程设置上凸显专业特色并加大实践教育环节所占的比重,从而实现本专业的价值。
关于高校文秘教育专业课程设置的思考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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