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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治原则是现代法治精神的集中体现,是世界各国在长期的行政实践活动中总结出来的,也是我国行政法首要的基本原则。要正确运用这一原则就必须深刻了解它的内涵,并按照它的要求去做。 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行政法治原则内涵及其适应性演进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行政法治原则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为适应社会发展之需要,该原则的内涵也在不断演进与转变。在我国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背景之下,如何充分发挥行政法治原则的作用,解决法治建设过程中的难题,需要更宽广的视角来探索新的路径。
【关键词】行政法治原则 依法治国 市场经济 演进
【中图分类号】D912.1 【文献标识码】A
原则在拉丁文中有起源、基础、开始等含义,在英语中也有相近之意,原则相比于规则具有基础性、稳定性的特点,作为规则的来源和依据,它不仅贯穿于作为规则直接载体的具体规范中,而且指导着法的制定,规范着法的运行。它既高高在上,统领规则,又低入尘土,甘做基石。法律原则一定程度上是政治道德的体现,是“法律的基础性真理、原理,或者为其他法律要素提供基础或本源的综合性依据或出发点”①。而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最大的区别在于,法律原则未设定特定的实施状态,不与具体的权利义务挂钩,它能够广泛地覆盖法律领域,在基础之上进行根本性地调节和规制,其抽象性也意味着需要与具体的法律规则相结合才能更好地起到规范和指引作用。基本原则又与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不同,主要区别在于,法的具体规则和原则的宣示和确立需要通过成文法,是有具体条文可寻的,而基本原则通常是以观念、法理性思想存在于立法者和国民的意识中,其外在表达则要借助于法律人的概括归纳和法律作品的承载阐释。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导和规范行政法的立法、执法以及指导、规范行政行为的实施和行政争议的处理的基础性规范②,贯穿于行政法具体规范之中,同时又高于行政法具体规范,体现行政法的基本价值观念。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属于“基础性规范”,行政法上的具体规则和更细的原则皆产生于此,是它的具体表现。此外,它还具有一个特性,即调整和指导整个行政领域,不仅包括执法活动,还包括立法活动。以基本原则的姿态立足于行政法之中,行政法治原则随着时间的演变已经发展成为一种开放的、高涵盖体系,其内容不断充实和增加,并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时代的进步不断调整。
行政法治原则的内涵可以从公权力、行政职权的产生、运行和监督三个角度来概括:
首先,从公权力、行政职权的产生角度来看,行政法治原则要求职权法定,法无明文规定即禁止,行政主体管理行政事务、行使权力的来源必须是法,包括宪法、法律、法规、规章。行政法治的第一要求是行政必须处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之内,相应的,作为行政行为主要依据的法规和规章,必须牢守宪法和法律的要求,不得僭越。
其次,从公权力、行政职权的运行角度来看,可以分为三个层次:第一,行政权的行使不可逾越法律,法律对公权力的运行具有绝对有效的拘束力;第二,行政权的行使应当正当合理,既要符合信赖保护原则,即行政主体应当保持诚信,不能随意变更自己的行为,背离先前的承诺,无论这一行为或承诺是负担性的,还是授益性的。要坚持比例原则,实施的行政行为需要兼顾行政目标的实现和相对人的利益保护,将不利影响控制在最小的限度和范围之内;第三,行政权的行使要遵守正当的法律程序,即行政主体作出行政行为时需要程序正当;第四,行政权的行使需要坚持权责一致,法律授予的职权不得放弃,否则就是失职、不履行义务、不作为,应当承担责任。
最后,从公权力、行政职权的监督角度来看,可以分为三个层次:第一,法律监督,即对于行政主体作出的行政行为存在异议,认为损害相对人利益的,可以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方式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利用法律手段进行监督、获得救济;第二,内部监督,即行政主体内部可以通过行政手段纠正下级行政主体的行为,也可以对行政主体的工作人员的各项行为予以监督和指导;第三,社会监督,包括媒体舆论监督、人民群众监督和社会团体监督等。
法律与经济之间的密切联系使得包括法学在内的诸多学科共同讨论与关注与公共领域有关的政策和法律,正如曼昆在《经济学原理》中提及的,政府所选择的公共政策会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一个社会的兴衰③。
政府干预的理论起点在于,市场经济的公平自由竞争并不是万能的,当供求、商品与服务等要素出现异常或偏离时,市场的自我调节会十分无力,此时需要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加以干预,其所起的作用十分显著,尤其是在限制垄断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同时在公共事业、基础设施、福利事业方面,更需要政府加以调节,以确保高效有力。
政府干预也不是万能的,权威有力的行政权力在提高效率、有力调控的同时,会产生滥用的可能,政府也会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从而出现腐败、寻租、效率低下等问题。因此,为了保障政府干预的适度和稳定,必须将权力的运行限定在一定范围内,而为其指定范围的就是法律。“即由法律为政府行为确定规则、圈定尺度,政府行为必须依法而为,行政法治乃市场经济良性运行的必然要求;行政法治能为市场提供稳定的法律秩序,使市场经济成为一种体制化的可持续性创造活动。”④
要使市场运行与政府干预有效融为一体,必须更好地理解市场经济的内涵与特色。市场经济是从多个角度丰富和发展契约精神的制度,如能将契约理念引入到行政法之中,则会使行政法治原则的内涵得到更大的拓展,也为行政法治原则更好地适应转型社会的复杂性问题提供理论基础和新的思路。
契约精神可以从以下角度来理解:第一,独立与平等,即缔结契约的双方当事人地位平等,不存在强制、逼迫或者服从的关系;第二,意思自治,即理性的双方在合意的基础上缔结契约,并有权利选择与谁、何时、何地签订与结束契约,就特定权利义务内容进行约定;第三,互利互惠,即契约是一种协作的产物,目的是解决双方各自需要,如果缺乏互利精神,契约就难以实现其预期的效果。
契约所体现的平等、自由的精神,既是市场经济良好运行所必需,又可以为行政法治原则的发展与演变提供动力,对契约精神的解读可以有效帮助我们寻找制度管理的新路径。在市场经济背景下,行政法治原则正在也应当向着以下几个方向演进,以更好地应对社会转型期的理论困境与实务难题: 第一,将平等之观念融入到行政合同之中。行政合同在目前转型期大量出现,但在理论上我国始终对其存在争议,为应对实际中不断发生的行政合同争议,应当更多的纳入契约精神,而非意味机械刻板地坚持行政机关的主导性地位。契约的平等意味着双方都有维护自身权益之权利,在一方违约时另一方有权以诉讼的方式进行救济,然而我国目前的行政诉讼只接受行政主体作为被告,对于相对人在行政合同的签订、履行中违约的行为,不提供诉讼上的救济。从长远来看,行政诉讼对行政合同也将全面放开,不仅受案范围需要扩大,也急需解决只有行政主体能够成为被告的问题。在控制公权力的过程中,摒弃机械和死板,平等也意味着对行政主体的保护。
第二,将自由之理念与公众参与相结合。市场经济条件下,行政权力的良好运行离不开相对人的参与和配合,也离不开对相对人的考虑和尊重。双向的互动才能促成公众参与,过去流于形式的听证活动、大众用沉默而非质询表达失望等现象,需要通过行政法治原则的演进和转变进行调整,需要加快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改革的进程。
第三,将诚信之理念与信赖保护相结合。政府的权威和司法的公信首先需要尊重和保护公民已有之权益,法治国家的法律被视为政府与公众之间形成的契约,更强大的一方更需要加强和重视对契约的遵守。信任虽然是一种无形的东西,却存在着有形的力量。转型社会时期,大量的政府部门无视相对人的权益、违法撤销相对人已有之利益的行为必须予以根除,才能保证法治的正常运行。
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需要付出长期艰苦努力。因此,发展行政法治原则需要进行更深入的思考。
第一,法治应该是一种全民追求和信仰。一个政府对于公共政策的选择在某种程度上能够左右社会的兴衰。经济学研究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整理和分析公众对某一公共政策的意见。因此,经济学与法学等社会科学都关注诸如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以及公共政策的制度等问题。我国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由上层建筑启动,社会的方方面面都有所涉及的经济体制改革,不仅给我国带来社会转型的尝试,更带来了政府管理理念的创新,行政法治原则作为一项行政权力运行的准则,由此被大众所关注。在现代文明社会,法治应该是一种全民信仰,人们以法律为行为准则。在社会运行的各领域,如政府管理、文化发展等,都迫切需要一种稳定可靠的价值理念与行为准则,这就是法治。党的把“法治”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一个重要的要素,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就是要让法治充分地被人民信仰起来,化法治为国家和社会进步的重要保障和强大动力。
法治的灵魂在于法的执行力,良法是善法的前提,而善法则在于有法必依。在党的领导下,经过全国各族人民几十年不懈的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初步建立起来,我们已经可以做到“有法可依”,而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则任重而道远。这既离不开激励、教导、惩戒和监督,也离不开人民对法治精神的追求和信仰。只有人民心目中信仰法治,社会规则中浸透法治,法治才能成为有本之木、有源之水,法治才能为社会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而一个社会形成法治精神,社会中的人民形成对法治的追求和信仰,并不需要作为成文法的法律条文多么的严格缜密,也不在于社会民众对法律条文有多么透彻深刻的理解领悟,而在于人民的观念和平时的行为有没有法治的意识、精神和观念指导。
第二,依法治国、保障人权,重在规范和限制公权力的行使。人民生活的幸福需要有物质和文化的充裕和富有,但更取决于国家对人权的保护和社会的公平正义。依法治国的根本目的是保障人权,法律之于人权的重要意义就在于它使人权从应然权利明确到法定权利,并赋予其国家意志的属性从而进行周全的保护。作为法治的基本价值,公平正义与法治是不可分离、唇齿相依的,公平正义得不到保障的法治是虚伪的法治,而没有法治作为基础的公平正义也是虚幻的假象。所以,要想保障人权,实现公正,唯有依靠依法治国。保障人民的基本权利,重要的是规范和限制公权力的行使,因为这是法治精神的内在要求,而依法治官、依法治权更是其中的突出方面。随着我国依法治国进程的不断推进及法治观念的不断形成,政府机关的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自觉依法办事的意识逐渐增强,但是以言代法和以权压法的现象还是不断出现。
如果要做到切实保障人民的人身、财产及基本政治权利不受到公权力或特权的非法侵害,将公权力关进制度的牢笼里是最重要甚至是唯一的途径。从历史的角度来看,我国文化传统中缺乏对公权力进行制约的思想,缺少法治传统的历史积淀。传统的全能集权式的政府治理理念,直到现在也没有发生实质性的转变。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政府的行政法治理念转变即将面临挑战和机遇,行政法治原则在政府行政时的完全应用任重而道远。运用行政法治原则保障私权利不受公权力的非法侵害,需要一个完备且操作性强的理论作为指导。当前在我国,学界对行政法治原则的研究尚未完善和系统化,为了实现对行政权更规范的控制,我国的行政法治原则应该是系统的和立体的,应该同时在实体和程序上对行政权的行使进行控制。
第三,如何对行政自由裁量权进行合理控制。行政法治原则需要做到的一大突破是:将“法治”的界限予以扩大,实现从形式上的法治到实质上的法治之突破。法治的应有之义是政府的一切行为皆有法可依,但在当前,社会的渐进变革给法治带来许多难题,对于法律落后或超前于社会发展的情况下如何处理法律适用难题,不宜太过形式主义与机械化。法律作为一种被应用的制度,既要避免被束之高阁,又要避免被僵硬性地理解与适用。让法律使行政陷入瘫痪会给整个社会带来巨大的灾难,被视为基本原则的行政法治不应当走向极端。这就涉及到了如何对行政自由裁量权进行合理控制的问题。
依法治国并不意味着政府要消极适用法律,而是根据社会与市场的实际情况,进行积极、适时、高效、合法的应对。自由裁量是现代社会所必须,防止自由裁量的滥用是法治的要求,如何促进自由裁量的充分行使又防止其滥用,就是依法治国语境下行政法治原则发展的重要问题。有学者认为,行政法的历史就是强化自由裁量权与控制自由裁量权两种此消彼长的历史。⑤此外,根据贝克的风险社会理论,“现代社会中的风险结构实际上已然成为了一个‘风险网络体’,人类面对的风险呈现出日益增加而且愈加复杂等特点”。⑥在此种情况下,如何规避因行政主体享有自由裁量权范围的广泛以及对自由权滥用的可能而引发的风险,都成为了依法治国语境下发展行政法治原则需要考虑的问题。针对这一问题,需要对行政合理性进行更深入的探索,如何处理其中的“均衡”问题,需要智慧和胆识。
十八届四中全会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谋划了崭新的篇章,只有把依法治国的总目标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有机结合,坚定信念,深刻理解,积极投身依法治国的实践之中,才能让每一个公民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行政法治原则指引我们在通往法治的路上不断探索,法治的理想鼓励我们不断审视我国法治建设的成就和问题,这些问题要求我们既要从法律的品性、社会的阶段来讨论法治,更要从实际出发,探索我国法治自身的生长逻辑和建设方略。
(作者为山东省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
①向本阳:“现代行政法治原则的规则诉求”,《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学报》,2010年第3期。
②姜明安主编:《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第65页。
③曼昆:《经济学原理》(上册),梁小民译,三联书店、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5页。
④胡肖华,徐靖:“创新与突破―社会转型期中国行政法治原则嬗变”,《政治与法律》,2006年第4期。
⑤袁曙宏:《行政处罚法的创设、实施和救济》,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1994年。
⑥朱茂磊:“行政法治原则的再审视―基于风险规制的要求”,《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报》,2013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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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正义源于亚里士多德的正义分类。他认为自然正义是从人类固有的自然本性发展而来的,要求人类追求善,并成立各种社会制度,以实现社会福利。自然正义于人性未变时对人类普遍起支配作用,而在具体社会生活条件下,将衍生出适合该社会的共有的“善”,自然正义之具体要求,可因时因地而变化,惟自然正义本身有普遍的支配力,而其支配作用可产生具体内容。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浅析行政法的“自然正义”原则相关论文。仅供大家阅读参考!
浅析行政法的“自然正义”原则全文如下:
摘 要:自然法始于希腊哲学,以理性主义为出发点。自然正义则是批判是否合乎公平正义的依据。自然法相信绝对价值的存在,追求普遍妥当的法律原则或正义标准。故自然法已成为“实定法”之指导原则、批判标准与衡量内在正义之准则,是在法律秩序的合理性与公正性两方面所需要的最低条件,并成为检证“实定法”本身妥当性的基础。本文就自然正义原则在行政法中的具体实现和运用进行阐述。
关键词: 自然法 自然正义英美法
1.1自然法与正义
在这里,我基本上是将正义与公平在同一层面上使用了。自然法与正义的关系问题应当是首先必须解决的。一般说来, 自然法理论是从用来区分合乎自然的人类的行为,所谓“自然” (Nature),可从“人性” (Nature of man)、“社会性质”(Nature of Society)甚至是事物本质(Nature of Things)而演泽出人类行为完善无缺的规范。H.Kelsen认为自然自然法论者所主张的“自然”因时代与地域的差异而有不同。有时是指神,有时则指人性、历史、社会的法则,且都主张绝对的价值或正义存在于自然之中。
自然法思想渊源久远,自希腊哲学,经罗马时代、中世纪、宗教革命,而至近世,每一时代的自然法论者均有其独到见解。归纳其共同点,可认为人类社会生活所适用的行为规则,并不限于国家或政府制定的法律。在国家所制定的行为规则以外,存在有更普遍的行为规范,这种规范适用于任何人、任何时间与空间及不同社会之中。这种人类行为规范并非由任何人所创设,而是根据理性人的基本需要而存在,故可被人的理性认识。[②]这是一切个别行为规则之源泉;并构成批判一切人为规则内容的善恶与公平的准则。换言之,自然法学者均承认有一种较高或理想之“法”存在,并认为它是“实证法”(也可称为“制定法”)的终极目标,且承认其绝对价值而追求绝对的正义。近代由于自然科学的勃兴,经验科学取代了理性运用,自然法思想因而趋于没落,由法实证主义取而代之。然而,法实证主义的观点却狭窄而偏激,导致法律最终成为统治者的意志表现,使元首的意志成了法律与正义的根据,导致武断与罪恶的法律产生。至“二战”后,自然法思想卷土重来,自然法由追求绝对正义转而寻求可适用于当前环境的理想标准,这种标准成为制定法的指导原则,甚至成为批判制定法的依据。
在亚里士多德之后,人们习惯于将正义区分为“平均主义”与“分配正义”。前者支配私人之间的关系,尤其是契约当事人间的自然正义原则,后者被理解为全体(国家、集体)对个人尤其是国家与人民关系的原则。即平均正义要求在对等的两人间寻求双方共同适用的均衡点,分配正义则重在众人财富或利益之分配。Cicero所称的“使各得其所”,目的是使所有人得到公平的待遇,即对于相同事物享受同等对待,不同事物为不同对待。而Thomas Aquinas则在亚里士多德的两种正义之外,再加上共同的“善的正义”,赋予正义追求善(Good)的功能。至JohnRawls以理性人为基础,从社会契约的观点批判功利主义,认为适用于社会基本结构的正义原则正是原初契约的目标,他提出了“正义即是公平” (JusticeasFairness)的概念。其内容包括:平等的基本自由权、自然事物的调整、机会平等、程序正义、产生自己与他人,良心自由、忠诚履约等[③].JohnRawls强调“正义即公平”,坚信正义首先就是公民享有自由权利的平等性和不可侵犯性。而公正和连续性为正义的起码要求,也即形式正义(FormalJustice);而实质正义似应包括:分配上之差异补偿、利益公平开放给所有社会成员,每个社会成员均可凭自己之能力及努力发展潜能、追求成就,形成社会阶层重新分配的效果、新生人性尊严或人道精神[④].只有正义才是人类共通的善的秩序,在具体的社会生活条件下之具体现实化,而在社会进化中不断演进。正义以平等为其核心,就其排除任意性而言应比单纯之平等更重要,应包括合理性、客观性、一致性、公平性、平等性与中立性等相关概念。
1.2正义与法的关系
在自然法概念下,正义为法的指导原则。其与法的关系依日本学者井上达夫的观点包括以下几点:第一、要求法律本身的正确适用。正义是法律内在的要求,若有欠缺则属恶法。任何法律以其存在为限,以所赋予它一般准则之公平适用为正义价值成立之意义。第二、任何法秩序均标榜正义之具体表现。法律本身不正,即无强制人民遵守的效力。可以说事实之陈述须符合“真理要求” (Wahrheitsanspruch),同样地法律须符合“政府要求”(Gerechtigkeitsanspruch)。第三、法律须符合正义要求。自由、平等及公共福利等,对现在法秩序的批判根据已有的种种价值与目的,故法律须追求自由、平等及公共福利,才符合正义的要求。[⑤]
1.3自然法下的自然正义
自然正义源于亚里士多德的正义分类。他认为自然正义是从人类固有的自然本性发展而来的,要求人类追求善,并成立各种社会制度,以实现社会福利。自然正义于人性未变时对人类普遍起支配作用,而在具体社会生活条件下,将衍生出适合该社会的共有的“善”,自然正义之具体要求,可因时因地而变化,惟自然正义本身有普遍的支配力,而其支配作用可产生具体内容。自然正义不论何时何地均具有支配人类社会生活的力量。
在立法方面,自然正义是指导原则和依据。在司法方面,在追求法律安定性与妥当性上有相同的功能。自然正义对下列事项均可以发生作用:第一、法官造法(Judicial Law Making)。从权力分立观点,司法所扮演的角色不是在创制法令,仅在阐时事物的真正内涵,在发生疑义时给予权威性解释。这种见解与英国习惯法的传统相符。然而在事实上,“习惯法的大部分为法官于社会所流行的情绪与民众所接受的习俗,或惯例中发展出来”[⑥].第二、解释法律。解释之目的在于探索或阐释法律宗旨,而法律最终目的则在于规范社会生活。然而规范本身并非终局目的,执行法律规范常在于追求某些基本价值,而追求正义的实现。第三、形成法理。法理有补充法律解释的功能,也有监督法律或习惯妥当性的作用。而法学理论的基本功能既在补充法律及习惯之下,使执法者自立于立法者的地位,寻求该案件应适用的法则,以实现公平与正义,调和社会生活各种对立的利益,法理应是指自法律精神演绎出的一般法理原则,与条理、自然法、法律通常之原理并无不同。然而,实定法必须遵循自然正义原则,以求符合正义理论。所以,自然正义实为法律的基本精神,而为法官造法提供制度上的保护,避免了多数人利用民主原则所发生的政治专断。
综上所述,自然法始于希腊哲学,以理性主义为出发点。自然正义则是批判是否合乎公平正义的依据。自然法相信绝对价值的存在,追求普遍妥当的法律原则或正义标准。[⑦]故自然法已成为“实定法”之指导原则、批判标准与衡量内在正义之准则,是在法律秩序的合理性与公正性两方面所需要的最低条件,并成为检证“实定法”本身妥当性的基础。当实定法欠缺或不明时,必须以自然正义为法官造法,法规解释及补充漏洞的法理准则。当实定法抵触自然正义时,如果任意宣告实定法的无效,则与法的安定性抵触自然正义时,如果任意宣告实定法的无效,则与法的安定性不符合。此时可参照考赖特布鲁(Gustav Radbruch)的见解——原则上法的安定性优于自然正义;若违反自然正义达到无法忍受的程度时,则应认为实定法无效。至于要到何种程度时,则应认为实定法无效。至于要到何种程度始为无法忍受?一般认为侵害人民基本权,违反平等原则、比例原则、或其他宪法之精神时,即应认为无法忍受,以自然正义原则为优先。
2.1概说
自然正义原为英国法之支配(Rule of Law) (或译为法治)的核心概念,是英国法官据以控制公行为(Public Behavior)及行政行为(Daministrative Action)之方法。这一概念植根于英国普通法,是由大宪章(The Great Charter:MagnaCharta)所衍生的基本原则[⑧].自然正义原则为英国法院用于监督行政措施与决策及外国裁判与习惯的承认。内容包括: (1)习惯的合理标准为“是否公正、适当及合理的、诚实的、正常的人会采纳他”,或者更直接与自然法相联系,“是否与是非的基本原则相调和”。(2)用禁止命令或移送命令控制行政机关违反自然正义的行政行为或准司法决定。(3)在国际私法领域引用外国法或承认外国交易时,如违反自然正义原则(如公平审判、人身自由、行动自由等)将不被执行。
自然正义原则的重要特征表现在:任何意见均可公开表达,并公正地被听取。在Byene v. Kinematograph Renters Society案中,Harman法官认为,(1)控诉人了解控诉的本质;(2)给予了陈述的机会;(3)法院诚实地作为,符合自然正义原则[⑨].关于自然正义原则与法律之关系,法院认为议会创制法律是为了使行政权依一定的公正程序原则来行为,因此认定制定中已经隐含了自然正义因素。法院在解释及适用法律之时,也必须适用明示性的制定法程序,分别适用普通法与制定法,并以自然正义原则作为解释法律和补法律漏洞的指导原则。
2.2英国的自然正义原则
学者们都认为英国的自然正义相当于美国的正当程序原则。包括“不得就自己的事件为自己的事件为裁判原则” (偏见排除原则),与“必须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 (听证原则)等两个普通法上原则。二者原本仅适用于司法判决,适用范围极为狭小。然而到了20世纪初,逐渐发展成为一般法院监督行政权超越法理的重要原则,并以其作为拘束具有司法性或准司法性的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这对于体现行政程序的正义非常重要。而英国的衡平法(Equity)本质上仍源于自然主义。从16世纪开始就将其称为“衡平与良心的规则”,依自然正义、衡平观念及良心的命令,适合于每个具体个案进行裁量时形成判决。
2.2.1内容
自然正义的第一个原则为排除偏见原则,当对法院审判公正性有怀疑时,法官就不得作出任何有效的判决。这一原则对行政法院或行政许可机关这类行政组织有拘束力。或不具资格者参与了决定则该决定无效。对此原则有两个固定的限制:第一、若法官因偏见而回避,但当事人的代理者不能从事法律性的行为时除外。第二、行政机会首长从公益立场支持某项政策时,不得以行政首长有偏见起诉。此在美国称为“制度性决定”(the institutional decision)。自然正义的第二个原则为双方听证原则(也可直接称为听证原则),乃要求公正听取双方意见的权利。[⑩]在这个意见上,其与美国“正当程序”条款完全相同。美国宪法规定的正当程序条款规定为宪法基本权利。正当程序的文字意义为公平程序,保证国家给予个人基本的公平待遇。如没有听证(没有给予辩护机会),不得剥夺任何人的生命、自由、财产。听证原适用于司法程序中,后用于立法程序中。行政机关行使的权力也具有强制性,如行政立法与行政司法,所以,当行政行关行使职权而剥夺或限制人身自由权利时,即应进行听证。
简单说来,英国自然正义原则适用于作出不利益处分时,保障适当的告知与听证程序。但值得注意的是,自然正义原则为普通法上的原则。在法律授予行政机关作出不利益处分的权限时,即使法律就有关正当程序没有规定,法院仍可以权限滥用之类型——逾越权限之法理而判决无效。
2.2.2自然正义原则在行政法相关案例中的运用
自然正义原则在具体案例中的运用,英国表现得比较多。如Ridge V. Baldwin(1996.A.C.40)一案,表现在公务员的免职处分方面。具体案件是:1957年10月Baldwin市警察署长Bridge,因涉嫌受贿被捕并受免职处分,其后以证据不充分被判决无罪。Ridge以该处分欠缺事前告知程序和听证程序而请求废除该处分。第三审以上诉人的免职处分完全欠缺告知程序和听证程序,违背自然正义原则而认为前述处分行为无效。以前的法院都未曾就公务员免职程序是否适用自然正义原则表示意见,该判决以该主管行政机关之行为具有准司法性,而适用自然正义原则。[11]
在University of Ceylon v. Fernando(1990 LAII.E.R.631)一案中,关于大学生的惩戒处分问题。若对重要证人没有给予反对询问的机会时,是否违反自然正义原则。法院认为已经违反了自然正义原则,但本案实际情况是并未完全剥夺其反对询问的机会,所以,法院最后以本案原告未申请反对询问而判决原告败诉。[12]
关于行政程序是否适用自然正义原则,在Erringtom v.Minister of Health(1935 IK.b.249)一案中,由于贫民区(slum)清除处分案的主管承认迟误有关事项之公告且异议人未出席公听会,而复审采用了未经听证程序的新证据,因此该处分有程序上的瑕疵,该处分案因此被认为违法,法院明确适用自然正义原则判决行政程序违法。[13]故在行政程序方面,英国以自然正义原则保障听证权利,并排除偏见介入。并且依照越权原则(ultra vires)的法理对行政行为进行司法审查。而行政机关的行为属准司法性质者可适用自然正义原则。即法院对受到行政机关直接侵害的权利或利益,适用自然正义原则规范行政机关公权的行使,故认为自然正义原则在此难以适用。因此,英国法似偏向于程序法则的公平,而忽略了实体问题。然而判例法的发展,逐步建立了合理的法则及自然正义原则,提供法院验证不法程序或欠缺实体妥当性的标准,使自然正义原则更趋于成熟。
总之,英国是议会政治发源国,一直以“议会至上”为原则,认为国家事务的最终决定权归属国会,法院对立法行为的审查较为消极。拒绝承认国会有权违背自然正义原则,仅要求依自然正义来解释国会立法。反之,英国法院在行政行为的审查方面则扮演较积极的角色。对于行政行为之违反自然正义原则,视为违反议会所定正当程序或属权限滥用,依越权法理则认为该行为为无效。此外,违反自然正义原则的可以请求损害赔偿、强制命令、宣未性裁判、中止命令等方式请求救济。能以自然正义原则审查行政行为的包括准司法行为、行政听证程序、公务员免职处分、对学生之惩戒处分、行政计划程序等。其行政决定前后的各种程序,都必须排除偏见并听取双方当事人之意见,以符合公开、公正、公平之要求。综上所述,英国根据具体个案,在行政法中山下而上建立了自然正义原则,落实法的支配(即法治)。
2.3自然正义与正当程序
英美法系国家的法律规范以普通法为主,盛行司法造法(即法官造法),法律常处于变动不定的状态。因此,自然法的概念在普通法中发挥了很大影响力,而分别衍生出英国的自然正义原则与美国的正当程序原则。英国自然正义原则与美国正当程序原则均发源于英国昔通法与(英国大宪章》。其在行政法上的适用都依据控制行为程序的正当性与妥当性。当然二者也有以下不同点:第一、自然正义适用范围超过正当程序。自然正义在英国适用不区分国家行为与私人行为,故包括公行为与各种私法人及工会活动。而正当程序在美国仅适用于“国家行为”。第二、在英国,基于自然正义原则对公布涉及人民自由权利的法规时,要求该行政机关对于影响人民利益的法规规条款负有协商义务(Duty of Consult)。但美国行政行为与行政规则的区分还不明确,“行政规则”既可一般适用也可特别适用。故二者不便从适用范围的广义和狭义上来区分,也难说“行政规则”的形式必须具有“立法形式”。[14]第三、对于程序的正当性,其核心有三点,即通知(Notice),评论期间(A Comment Priod)或听证(Hearing),陈述理由(Statement of Reason)。英国自然正义的概念仅包括第二者,而忽略对事实理由的陈述,以避免行政决定程序而带来的负效应。总之,英国的自然正义原则与美国的正当程序原则二者概念相类似,适用的情形也属相似,所以在同时承认两者时难免发生疑义。然而如何区分而使两者能分别适用以审查公法上行为,使其更臻完善,自有其必要性。一般说来,自然正义原则实为确保正当性与妥当性的最后一道防线。
2.4自然正义原则的判断标准
自然正义必须适用于社会生活,因其本身具有的伦理性而无法避免对其进行价值判断。然而为避免该原则的滥用而妨害了行政目的与行政功能,故其适用应有客观的判断标准,如能维持法律适用的稳定性,避免法官的主观恣意。可依据以下标准判断是否违反自然正义原则:
2.4.1法定程序
所有法律都明文规定当实施涉及人民权益的行政行为时,必须严格按照一定的程序运行。这种程序包括通知、听证、告知理由,等等,这样才符合自然正义原则的要求。如果立法者没有按照理智来判断事物本质以及考虑其他充分理由,而规定应履行的程序,就属于“恣意”(Willkur)行为。而立法者为避免不理智的立法后果,就必须斟酌各种待规范事务的本质及其他充分的理由,考虑到公益或立法政策,才能设立规范。这里的法定程序,是理智判断后明确规定的法律程序,所以其为自然正义原则的首要判断标准。
2.4.2事物的本质
事物的本质(Nature der Sache)原为法哲学上的概念。本质(Natur)本来就有“自然”之意,它是源于自然法的概念。所以事物本质为制定法之外的一种价值表现,在于各种不同事物中寻求合乎自然法的正义。一般说来,事物本质可分为三部分:一为事理或法理,是事物当然之理;二为一般社会生活的事物本质,是作为评价对象的文化现象,山此寻找法律上的规范要素:三为事物本身的属性,如男女之别,昼夜之分,事物的差异等自然现象。事物本质在H.Coing确定的法秩序中应有的位置。法律的目的在于让正义在人间真正实现,把事物本质作为实现正义的基础,适合于事物本质的类型中,事物本质所含的伦理性要素是能避免立法者或法官的恣意。而具有伦理性因素的事物本质概念,则提供法律的当然内容[15].事物本质的运用须具有法律规范客体的性质,一方面要求其符合法规范的要求,同时不与社会生活脱节。另一方面,合乎事物本质者才能符合事理,而事理存在于社会生活关系之中,是正义的基本标准,等同于具体自然法或衡平法,是自然正义原则的判断标准。
2.4.3综合宪法理念的判断
自然正义原则与公平正义的理念相贯通,同为价值判断。而宪法也是充满价值判断的理念,而对立法者的权限产生拘束力。其基本精神为自然正义原则的判断标准。如平等权为宪法所保障的权利,在实质平等的要求下,非绝对禁止差别处置,可斟酌具体案件事实上之差异及立法目的。也就是说,宪法明文规定的或宪法基本精神所推导出的价值,立法者可作出合宪性的判断。而我国宪法在法治国及福利国理念下,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强调法的稳定性、适当性,维护公益与私益的均衡,这是其基本精神。故自然正义原则的判断标准应综合上述各种宪法理念,根据具体个案事实来作出判断。
自然正义适用的对象是社会生活现实,故其判断标准应求诸一般理性人的社会经验或价值标准。而社会经验价值标准,应根据行为当时的社会制度、社会结构、风俗习惯与社会变迁等具体情况,考虑具体个案的事实而依法定程序、事物本质及宪法精神宋判断。
总之,自然正义原则是从正义的理念发展而来的。在英国是从程序方面入手,而成为审查行政程序正当性不可或缺的原则,这与美国的正当程序原则一样,其判断标准,在形式上,以法定程序为判断依据;在实质上,则必须依照一般人的经验、价值、事物的本质及宪法的理念参照个案的具体情况来进行综合判断;这样才能确保行政的功能与目的,维持法律的正当性与妥当性,避免法官的恣意裁决行为。法治国家均强调分权原理和依法行政原则,认为国家行为须有可预测性,行政裁量不能滥用或越权裁量,必须注意比例、诚信、符合行政目的与公共利益等原则。就程序而言,不允许立法者借助专断的程序侵害人民的自由财产,也不得借国家权力透过司法程序或行政程序对人民造成侵害。行为必须完全符合正当性的要求,排除行政的恣意性要素。[16]
自然正义原则给具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以公正陈述意见的机会。在实体方面,禁止专断性政治权力的行使,排除恣意性及产生专断的可能性。此外,立法、行政与司法均须具有法治主义观念与平等思想,才符合自然正义原则的要求。
结论:日本英美法学名家和田英夫教授认为英美法有四个重要特征:一是法之支配,二是判例法主义,三是陪审主义,四是普通法与衡平法。[17]这四个特征的精神与本质所在则是自然正义原则,强调法律重要性及其对人民自由权利的保护,是现代民主国家司法的要务。故民主国家司法的真正使命不仅仅是维持国家秩序(Aufrechterhaltung der Rechtsordnung),而是保障基本人权为核心的“法之支配” (Rule of law)。由此可知,应认为审判的目的在于“公平正义” (Justice)的实现。对自然正义原则可作出如下结论来:
(1)、自然正义原则原为制定法外的概念,是英国普通法与衡平法的基本精神,是法之支配的核心概念,是英国法官用以控制行政行为的方法。(2)、行政法上以自然正义原则为依据要求正当程序的进行,要求给与当事人辩解的机会,获知决定的理由,以追求公开、公正、公平。(3)、法定程序是履行自然正义原则的重要方式,结合听证的进行,要求给予当事人辩论的机会。(4)、自然正义原则在实体上要求对个案进行判断时,必须依社会通用的价值标准,参考具体个案的差异,排除恣意,以符合事物的本质。 (5)、宪法价值的实现,为自然正义追求的目标。借宪法理念的判断,方可使自然正义原则达到追求法治国家的理想。(6)、自然正义原则在我国的法律地位,可为立法指导、法律解释及适用的标准及判决的依据。其判断可参考法定程序、事物本质、宪法精神来进行综合评判。[18]
自然正义原则是绝对正义及永恒价值的追求,为超越制定法的概念,是评断制定法的正当性与妥当性的依据。因此,透过自然正义原则以检验国家行为是否符合事实,是否遵循正当法律程序,成为实现正义的最佳方法。而自然正义原则在“正义可无止境追求”的观念下,不仅仅限于正当法律程序的形式正义实现,更应积极追求个案的实质妥当性,才符合现代行政保护人民自由权利,维护人性尊严,维护行政公益的目的。
[1] 姜明安:《行政诉讼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
[2] 王学辉:《比较行政诉讼法》,重庆出版杜2001年版。
[3] 章剑生:《行政诉讼基本理论》,中国人事出版社1998年版。
[4] 胡建淼:《比较行政法》,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
[5] 姜明安:《外国行政法教程》,法律出版社1993年版。
[6] 沈宗灵:《现代西方法律哲学》,法律出版社1983年版。
[7] John Rawls(罗尔斯) :A Theory of justice(正义论)。
[8] Dennis Lloyd,The ldea of Law,《法律的理念》,张茂柏译,联经,1984年5月初版。
[①] 自然正义有两个主要原则:a.任何人就自己之诉讼不得自任裁判官(Nemo Judex in Sua Causa);b.任何人之辩护必须被公平地听取(Audi Alteram Partem)。
[②] 姜明安编:《行政诉讼法》,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134、135页。
[③] John Rawls(罗尔斯):A Theory of Justice(正义论)
[④] [台]张泽严:《从罗尔斯的正义论谈成人终身教育的社会意义》,载《空中大学社会科学学报》,1993年第一期。
[⑤] 章剑生:《行政诉讼基本理论》,中国人事出版社,第278、279页。
[⑥] Dennis Lloyd, The ldea of Law ,《法律的理念》,张茂柏译,联经,1984年5月初版,第234、250页。
[⑦] 姜明安主编:《外国行政法教程》,法律出版社,第150页。
[⑧] Paul R.Verkui:英美行政法的分流,法治斌译,载《宪政时代》第13卷。
[⑨] Z.W.Nedjati & J.E.rice:English and Continental Systems of Administrative Law,North-Holland,1978,P.108
[⑩] 王学辉:《比较行政诉讼法》,重庆出版社2001年版,第411、412页。
[11] David Foulk,Administrative Law,London Butterworths,1986,6ed.,P.223
[12] D.C.M.Yardley,supranote28,PP.110-111.
[13] [日]山口幸男:《行政裁判——行政手续自然正义的原则》,载《英美判例百选》,有裴阁1946年,第24-25页。
[14] 胡建淼:《比较行政法》,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377、378页。
[15] [台]高文琦:《事物本质之概念及在法学上之地位》(台大法研硕士论文,1979年6月,第5页。)
[16] 王学辉:《比较行政诉讼法》,重庆出版社2001年版,第414、415页。
[17] [日]和田英夫:《英美法概说》,有斐阁1990年版,第9页下。
[18] [[1 ]罗尔斯。 正义论[M] . 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第20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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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的比例原则的实质是行使权力以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人权。下面是读文网小编带来的关于行政法的比例原则论文的内容,欢迎阅读参考!
摘 要 比例原则被学者们誉为公法领域的“帝王条款”,并被视为人权保障最重要的制度之一。它的实质在于规制国家正确行使权力以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人权。本文以一个案例作为出发点,对比例原则的内涵,地位,作用进行探讨,旨在为行政执法提供一些参考,促进行政执法的规范化,合理化。
关键词 行政比例原则 自由裁量权 公权力
案例索引
一审:诸暨市人民法院(2008)诸行初字第15号行政判决(2008年7月3日)
二审: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2008)绍中行初字第37号行政判决(2008年11月25日)
案情
原告:郭建军
被告:诸暨市国土资源局
2001年3月开始,诸暨市暨阳街道东三村赵四自然村村民郭建军在拆除老房的基础上,未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擅自重建东面一间40.96平方米的住宅。2002年11月16日,诸暨市人民政府向郭颁发了诸暨集用(2002)字第1—13279号《集体土地使用证》。2006年2月7日,诸暨市人民政府以郭提供的房屋权源证明失实为由,对郭建军作出诸政行决字(2006)第1号行政决定,撤销诸暨集用(2002)字第1—13279号《集体土地使用证》,由诸暨市国土资源局依法办理更正登记。郭建军不服,向绍兴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2006年5月28日,绍兴市人民政府作出维持诸暨市人民政府行政决定的复议决定。郭于2006年6月19日向诸暨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该院于2006年8月3日作出(2006)诸行初字第22号行政判决:维持诸暨市人民政府作出的行政决定。郭建军不服,提起上诉,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6年10月27日作出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07年3月22日,诸暨市国土资源局立案查处,于2007年9月11日,向郭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11月28日,诸暨市国土资源局认为郭建军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三款,属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对郭作出责令其退还在暨阳街道东三村郭庄处非法占用的40.96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房屋的诸土资监罚(2007)第16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郭建军不服诸暨市国土资源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于2008年1月28日向诸暨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2008年4月20日,诸暨市人民政府作出维持诸土资监罚(2007)第169号行政处罚决定的复议决定。郭建军不服,诉至法院。
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1)撤销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法院(2008)诸行初字第15号行政判决;(2)撤销诸暨市国土资源局作出诸土资监罚(2007)第169号行政处罚决定。审理认为,本案上诉人郭建军在拆除60多平方米老房的原宅基地上,重建一间40.96平方米的住宅,并未多占其他土地面积,也未改变土地用途和性质,从庭审调查情况及双方提交的证据看,上诉人所建房屋是否违反城市规划及所在村区域是否有具体的规划要求,被上诉人未提供充分的证据予以证明。而且从实际状况看,上诉人的重建房屋与其他房屋在结构上已联为一体。
可见,上诉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比于其他未经审批非法占地行为相对轻微。考虑上述特定的基本情况,首先选择最小侵害的方式,在此方式不具备条件时,可再考虑更严厉的制裁措施。也就是,农村村民宅基地原拆原建,不改变土地利用性质,不扩大土地利用面积,不违反城市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虽未经审批,但其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比于其他未经审批非法占地行为相对轻微处理方式,应有所区别。否则行政裁量不符合比例原则。《行政处罚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因此,被上诉人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对上诉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属于适用法律错误。原审判决维持不当。行政机关必须选择相对成本最小的执法手段,选择对行政相对人最小侵害的方式,从而使行政执法的成本与执法收益相一致。
一、比例原则的应有之义
比例原则最早产生于德国,源于19世纪末期的警察国家观念。德国的行政法学鼻祖奥托•麦耶(Otto mayer)在其《德国行政法学》一书中最早明确的提出比例原则,即“行政权追求公益应有凌越私益的优越性,但行政权力对人民的侵权必须符合目的性,并采行最小侵害之方法。”①比例原则受到越来越多国家宪法学和行政法学的借鉴和移植,目前已成为公法学界研究的热点问题之一。其作用在于规制公共权力行使的手段和方法,引导国家机关审慎地行使国家权力,协调好公益与私益之间的关系。发展至今,比例原则的基本涵义可以定义为:行政主体在职权范围内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权时,应在全面衡量公益与私益的基础上选择对相对人侵害最小的适当方式进行,不能超过必要限度,因而也被称为“最小侵害原则”、“禁止过度原则”、“平衡原则”等。
比例原则在行政法学领域中具有重要地位,我国台湾著名的行政法学者陈新民教授认为: “比例原则是拘束行政权力违法最有效的原则,其在行政法学中所扮演的角色,可比拟‘诚信原则’在民法居于帝王条款之地位,所以,吾人称比例原则是行政法中之‘帝王条款’当不为过”。②德国行政法大师奥托•麦耶称之为行政法的“皇冠原则”。
一般认为,比例原则包括三个子原则:适当性原则、必要性原则和狭义比例原则。
1、适当性原则(suitability)。适当性原则又称目的性原则,或适合性原则,是指行政主体的目的与手段之间必须适当,如果采取的行政措施不能实现行政目的或无助于达到行政目的,那么就违反了适当性原则,也就违反了比例原则。可见,这一原则是从“目的取向”上来规范行政权力与其行使主体所采取的措施之间的比例关系的。
2、必要性原则(necessity)。又称最小损害原则。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如果要造成对公民利益的侵害,那么必须采取可供选择的各种措施中对公民权益限制或损害最小的措施。例如我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4条规定: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应当以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尽量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为原则。
3、狭义的比例原则 指行政行为所追求的公益价值应当和所侵害的公民权益之间保持一定平衡性,公益价值应大于实现公益价值所侵害的公民权益。根据这一原则,如果损害或成本巨大,而所要实现的行政目的很小,行政机关是不得采取行政措施的。对于这一原则,德国学者mayer.kopp 曾讲到:警察为驱逐树上的小鸟已无他法,只有使用大炮时,虽可达到驱鸟的目的,但使用大炮的后果不堪设想,所以违反比例原则不得为之。③
总之,行政法中的比例原则是目的与手段,权力预期的公共利益与损害的公民权利之间进行权衡,从中寻找最佳途径的一个可操作性的准则。
二、比例原则在德国的起源与发展
比例原则在德国具有悠久的历史。1882年,普鲁士的最高法院(Oberverwaltungsgericht)就判决,国家干预公民权利需要特别的“许可”,即行政行为必须受制于司法审查,以保证警察行为不超过对实现目标有所必要的力度。当时的《行政诉讼法》规定了“必要原则”:行政机构只能“采取对维护公共秩序必要的措施。”(ALR第10接第Ⅱ部分第17段)只有在保护公共秩序必要的条件下,个人自由才能收到限制。二战以后,比例原则被发展为“比例原则”,并获得了宪法化。④联邦宪法法院曾在案例中指出:“干预对实现目的必须合适并必要。他对有关个人不得施加过分负担,且因此相对其效果必须合理。”
作为一项超越的法律规则,比例原则也开始进入到德国其他法律领域。刑法领域,这项原则表现为对刑事制裁的限制:如果某一类行为对社会并没有真正的危险,就不应该定罪;如果没有绝对必要,个人行为,不应定为重罪。只有处罚导致冒犯的行为的发生频繁,而且没有其他更有效地方法的时候,才可以施加更为严厉的刑事处罚。在私法领域里,比例原则会作为解释工具调和私人权利之间的矛盾,是不同的权利达到最优化。从这一个角度讲,比例原则作为一项首要的公法原则,已经渗透到立法的各个领域。
三、我国行政执法中比例原则的重要性
比例原则作为行政法上的“帝王条款”、“皇冠原则”已经在德国等一些国家得到了深入发展,在我国尚没有得到充分的重视。笔者认为,可以从行政执法与比例原则的关系中得出,比例原则对我国行政执法的不可或缺性。
行政执法是指在实现国家公共行政管理职能的过程中,法定的国家行政机关和得到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依照法定承诺实施行政法律规范,以达到维护公共利益和服务社会的目的的行政行为。⑤现代法治要求行政权的运作要最大限度地尊重人民的权利,行政手段与目的之间必须符合比例关系。
1、比例原则有利于行政执法中更好的保障公民权益。行政权力的行使有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容易为了公共利益而忽略公民的权益。比例原则恰好强调目的与手段的关系,它的实质在于促使国家正确行使权力以维护社会利益,保护公民权益,从而为实现行政目的与保障人权之间的均衡提供方法,最终实现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之间的平衡。
2、比例原则可以控制自由裁量权的滥用。行政自由裁量权,是行政机关的一项至关重要的权力,它普遍存在于行政执法的整个过程和各个环节中,也是行政机关面对复杂多变的具体情况的需要。但行政权具有天生的扩张性,自由裁量权也极易被滥用,这就需要对自由裁量权进行控制。,比例原则的可以对行政自由裁量权可以起到很好的制约作用,更易发现某些行为是否滥用裁量权。
当然,比例原则也不是尽善尽美的,也有它功能的局限性。但它起码为我们实现行政法治,为实现公共利益的同时保护公民的权益方面有着重要作用,在行政执法中,行政主体应该把比例原则与合法原则,合理原则,程序正当原则等结合起来,既达到实现公共秩序的目的,同时也维护好公民的权益。
注释:
①叶俊荣.论比例原则与行政裁量.宪政时代.1986(3).
②陈新民.行政法学总论.三民书局.1997.59-62.
③陈新民. 中国行政法原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④张千帆,赵娟,黄建军.比较行政法.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
⑤唐建华.行政执法实用教程.法律出版社,2009,(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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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逻辑学的角度来说,欲实现行政法基本原则与软法之间的互动,前提条件是二者在本质属性上应为一致,只有确立了此种前提,才能保证互动的合法性,才能保证互动不是由“法律规范”流向“其他社会规范”,不是变相的侵害人权。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行政法基本原则与软法互动刍议相关论文。仅供大家阅读参考!
行政法基本原则与软法互动刍议全文如下:
摘要:基本原则作为行政法领域“规则之治”转而“原则之治”的时代课题,与正被学界广泛关注的“软法”概念,二者在生存背景、本质属性等方面存在一定程度的重合,且二者是互动的。前者往往在软法运行机制中扮演精神指导的角色,而后者亦以“无须司法作为保障”为优势,成为我国行政法基本原则实践应用的缓冲方法。
关键词:行政法基本原则;软法;精神指导
论文正文:
面临日益复杂的社会环境,行政法学研究的面向需要有所改变,上世纪末至本世纪初行政法基本原则研究的兴起以及晚近“软法”现象的萌芽,便是理论对现实的呼应。在二者兴起至僵化的变迁中,笔者观察到这一现象:行政法基本原则与软法在“生存背景、本质属性”等方面存在一定程度的重合,且二者是互动的,前者往往在软法运行机制中扮演精神指导的角色,而后者亦可以成为行政法基本原则实践应用的缓冲方法。
(一)研究困境与相互需求。
新世纪的国内行政法,基于秉承大陆法系“确定性”之要求,与正在全面渗透的“新公共服务理论”之间的矛盾已经日渐明显,早期为缓和这一矛盾而兴起的行政法基本原则研究,以及近日倍受质疑的“软法”概念,二者在致力于“弥补”、“进化”的路径上虽然有所成就,但同时亦遇到了自身困境:
1.替代“严格规则主义”的行政法基本原则理念,难以摆脱国内法律文化的约束,“法律解释体制上的禁锢??
以及真正意义上判例制度的缺失”[1](P310-311),使得现阶段将行政法基本原则与实践结合所能做到的最大延伸,仅仅只是从一些经典案例的解读中加以暗示,行政法基本原则研究面临着理论与实践严重脱节的困境,而学者基于这一观察提出的“赋予法官解释权”、“建立判例解释制度”等一系列改革措施,因为涉及到司法改革这一沉重话题,成为现阶段无法逾越的障碍,于是寻找可以规避司法改革的缓冲方法成为必须。颇有意味的是,这一内在要求与晚近兴起的软法理论品格恰好契合,与司法改革相对的是,软法立法目的、价值取向的实现并不需要司法作为保障,软法机制更多依靠“自愿规则”得以运行,它不需要强制力的介入,它强调的不是国家和个人之间的对抗关系,而是多方主体之间的协商合作。倘若利用软法机制诠释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应用之道,可以很好地绕开“司法改革”的藩篱。
2.对于软法而言。尽管批判逐渐减弱,理论界亦开始对其渊源、运行机制等方面予以一定程度的关注。然而,软法理论本身深化的趋势却很缓慢,这主要是因为:
(1)它没有可靠的理论基础,国家和司法实践方面也少有支持;
(2)“软法理论通常以彻底的主观主义的立法观念为预设前提。依这种观念,国家可以制定任何它们所希望制定的规范,软法规范也是如此”,[2]这暴露了软法机制的最大缺憾――精神指导的模糊性(非理性化)。
而更加为难的是:“软法理性化”并不能依靠其自身,其更多取决于宪政的统摄,但“宪政”这一话语固有的不确定性,却使得于此之下构建“精神指导”存在空洞的可能,于是在公法领域内寻找到一个具体替代机制便是当务之急。在众多理论游说中,笔者观察到行政法基本原则的适应性,正如学者所述:“行政法基本原则承载着人权、民主、法治宪政基本价值和精神”,[3](P146)如果我们将行政法基本原则作为软法制定、实施的指导精神,一方面可以对软法偏离法治原则、违背法治精神等不利现象予以源头上的治理,实现理性化;另一方面亦可以避免“宪政”话语的不确定,使其更具操作性。
(二)互动的合法性保障。
从逻辑学的角度来说,欲实现行政法基本原则与软法之间的互动,前提条件是二者在本质属性上应为一致,只有确立了此种前提,才能保证互动的合法性,才能保证互动不是由“法律规范”流向“其他社会规范”,不是变相的侵害人权。申言之,本质属性是否一致的核心论调应该是:行政法基本原则与软法皆应属于法的范畴。对于这一问题的解答,大致分为两个方面,其一是行政法基本原则与法的关系,对此,学术界并无争议,一般认为原则是法的要素之一。而真正值得关注的是后者――软法与法的关系。事实是,现阶段软法为法的本质认识,存在一定程度的困惑和担忧,其中的根本原因在于,他们始终认为缺少“强制力”这一基本因素的软法论调,很难取得传统概念上的认同。
于是,针对这一问题,软法学者从法社会学角度做了细致的推演,他们认为,“在现代社会中,有些规则根本没有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的机会,(但是)人们没有理由将这些规则视为非法律。”[4]比如行业自律规范,柔性法律文本等等;并认为法是“由那些旨在型构或裁定大量人类行为的模式或者尺度构成的,而不是由那些处理单一的个别情形的瞬变且具体的指令构成的。”[5](P250)无论如何让渡于灵活性之目的,软法从本质上来说都是属于法的范畴的,是不同于道德和习惯的。软法规范人们的行为,规范社会关系,从而是人们的行为规则;软法不是对人们的内在心理,而是对人们的行为具有约束力,从而这种约束力是外在的;软法是一定人类共同体通过其成员参与、协商方式制定或认可的,从而其内容具有相应的民主性、公开性、普遍性和规范性。[6]软法完全契合法的基本要素,软法首先是法。
通过以上分析,行政法基本原则与软法互动具有其必要性和可行性。但是同时需要注意,这一互动事实并不以本文为起点的,事实上,在过去发生行政活动中,就已经存在着。
(一)行政法基本原则对软法的隐性精神指导。
一般认为,软法渊源主要包括:政法惯例、公共政策、自律规范、专业标准以及弹性法条。[7](P189-201)笔者认为,在既已存在的软法规范中,“行政法基本原则”时常扮演软法规范制定的精神指导角色:(1)要求软法规范的制定必须具备相应程序,如征求意见、召开听证会、草案讨论等等。“卫生部办公厅发布的征求《关于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的通知”,对于“征求意见”本身为硬法制定的必经程序,但在《关于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的指导意见》这一软法制定中亦有相应体现;(2)在软法规范中直接规定基本原则的内容。
如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中明确规定:“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等。”其分别体现了行政法定、行政均衡以及行政正当原则;(3)作为软法实施的过程指导。
如南通市工商局港闸分局《南通工商局港闸分局二〇〇七年法制工作意见》中就规定:“在执法过程中所有的内部程序、外部程序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这一软法规范明确规定了行政机关参照软法规范执法,要遵守“告知”、“送达”等程序,这实质上是“行政正当原则”对软法实施的渗透。
(二)软法作为“基本原则实践操作”的缓冲方法——以“禁止过度原则”为例。
由于社会现实的复杂性,如果否认软法机制的存在,基本原则在实践中往往难以得到合法性支持,于是它会主动将软法机制作为其链接实践的缓冲方法,这里我们选取行政均衡原则之子原则——“禁止过度原则”为例加以说明,“禁止过度原则”主要包含两个要素:“必要性原则”和“比例性原则”,我们所说的软法缓冲亦是在此二者中发生:
(1)、就“必要性原则”而言,其要求如果国家还可以采取其他具有同样效果但使公民负担更轻的手段的话,则现行手段即为不必要(nicht erforderlich)的。[8](P42)对此以软法视角加以理解,即在实现行政管理目的时,可以采用典型行政行为的方式,同样也可以采用非强制行政行为(行政指导、行政合同等)之软法方式,即软法手段可以作为“禁止过度原则”链接实践的考虑方向。例如福建省泉州市德化洵中有7 个加油站没有营业执照,当地工商局并没有依照传统做法加以取缔,而是运用行政指导的方法要求停业整顿。最后,有5 家加油站完善了手续,恢复了营业,得到当地政府的充分肯定;[9]
(2)、就比例性原则而言,其要求行政主体“若有必要采取行动,其行动手段应该尽可能柔弱,其严厉程度应与其要达到的目的相称或成比例,而不能轻易而随意地动用严格法手段”。[10](P138)应当尽量运用“合作”、“协商”等软法手段实现行政管理的目的,因为软法手段固有的灵活性、协商性等特点,可以使得过程和结果之间的比例达到最优,如近日“江苏省无锡市强拆1241 个报刊亭,导致市民无法买报”,便是一个典型的反面教材。①
三、精神指导的限度与缓冲方法的扩展。
(一)行政法基本原则对软法予以精神指导的限度。
从学科分野的角度来说,行政法基本原则才真正属于公法的视野,而“软法”仅仅只是行政管理(尤其是新公共管理)中的概念。“公法关注宪政与类宪政的价值、等级秩序、正当程序、规则与标准、体系的一致性、制度实践的方式与稳定性。而新公共管理则关注灵活性,它假定国家太大、花费太高。”[11](P142)罗豪才先生在总结软法存在非理性状态时也这样说道:“软法先天的非理性其实只是潜在的、微弱的”[12](P79)这提醒我们:行政法基本原则与软法追求的价值存在明显的紧张,我们一方面需要以基本原则为指导,将软法纳入社主义法治轨道;同时也要察觉软法与传统公法之间存在的差异,尊重软法本身的属性空间,软法“外在”的非理性,并不等于基本原则的精神指导可以无孔不入。相反,我们要尊重软法灵活、协商、主动纠错等方面的价值,只有在软法违背自由、公平等基本法律价值时才予以干涉。如果我们在这种互动关系中过于苛刻,会直接影响到软法本身之灵性,那么互动的实质便成为对软法的否定了;
(二)行政法基本原则软法缓冲方法的扩展。
必须承认,上文所述的抽样分析仅仅只是对实践的深度解剖,大部分的执法主体并没有主动意识到这一点。因此,应当允许软法其在合理范围内延伸,扩大对实践的操作。
1.软法对“行政法定原则”的扩大诠释。随着二战德国形式主义的法治国走向实质主义的法治国,法治国的工具主义思想早已融入了实质主义的法治国思想之中,从“形式主义”走向“实质主义”,已是行政法定原则的必然趋势。然而,“实质主义法治”的外延究竟有多大,“实质”之意是否包括政策?是否包括行政惯例?是否包括专业标准等等?如果说否定这些软法渊源,是否意味着行政机关在没有依照法律、法规,而依照上述软法渊源所作行为便有悖于“行政法定原则”呢?从传统理论上来说,这一推论是成立的,但这并不符合社会发展的需求。
例如2006 年三月,江苏省南通市下属的启东市公安局出台了一个具有软法性质的规范性文件:《出租、客运车辆驾驶员维护社会治安有功行为奖励办法》(简称《奖励办法》),文件规定驾驶员如果协助公安机关进行社会治安管理,可以根据立功程度相应扣减其交通违章处罚记分,从传统理论角度分析,这一规定和行政法定原则相违背的,因为《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违章必须扣分,《奖励办法》本身有悖《立法法》。但事实上该行为得到了很好的效果,在全国很多地方都有类似做法。这便需要以社会需求为基点,从软法角度扩充理解行政法定原则的内涵。笔者认为,于公共治理模式下的“行政法定原则”,其行为依据不仅包括“硬法渊源”,在软法渊源完全具备基本的理性要素时,应当将“软法渊源”纳入其中。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满足实践对“行政法定原则”的理解。
2.软法对“行政正当原则”的理念更新。在法律对行政控制模式的选择上,“行政正当原则”以其过程监控为优势而倍受青睐。按照传统理解,行政正当原则主要包括程序中立性、程序参与性和程序公开性三项内容,具体表现为听证、避免偏私、告知等程序。笔者认为,在硬法模式下的行政正当原则,由于过程和结果之间的分割,实质上是很难调动相对人的积极性,如每年举行的价格听证会以及《行政处罚法》听证制度的僵化等等。
在行政管理理论中,“硬法”调控下的法的程序结构是反应型的、防卫型的、封闭型的,相对人所谓的“参与”,实质是“协作”,而不是“合作”。②协作的实质是相对人配合行政机关的工作,被动地、机械地完成行政机关的程序要求,从而使行政机关避免由此而造成的诉讼事件。但是,“合作”是不能被强制的,合作所表明的是对生产关系、社会关系以及社会制度的主动建构。因此,我们需要补充对“行政正当原则”的认识,在传统基础上加入“软法理念”,加入软法实施机制中的“定期交流程序”、“学习和批评程序”、“自我评估程序”等等,从而将治理模式下的程序模式,构建为“前摄型的、事前的、开放的、宽容的”合作结构[13](P138),变“协作”为“合作”,变“单向度的社会控制”为“合作式控制”,变“僵化程序”为“开放协调”。
3.软法对“行政均衡原则”的实践保障。“行政均衡原则”一般包括平等对待原则、禁止过度原则以及信赖保护原则,基于上文已经将平等对待原则进行抽样分析,故而此处不獒。笔者从软法角度对余下两项子原则的实践路径予以重新探讨:
(1)平等对待的原则。在平等对待原则的逻辑框架中,存在着制定法与习惯法界分,从而构成“禁止恣意”和“行政自我拘束”两项内容。笔者选取后者加以分析,所谓行政自我拘束是指行政主体如果曾经在某个案件中做出一定内容的决定或者采取一定的措施,那么,在其后的所有同类案件中,行政主体都要受前面所做出的决定或者所采取的措施的拘束,对有关行政相对人做出相同的决定或者采取相同的措施。[14]
其主要意义在于“要求行政主体在法律、法规未有明确、具体规定情况下,应受行政惯例的约束。”[15](P218)可以看出,其实践路径并不涉及“硬法”内容,更多是依靠软法渊源中的“行政惯例”。故而,在软法话语未出现时,学者对此慎言道:“在公众将行政机关视为自由的威胁而非权益的保护者,是异己的力量而非信赖的对象的情况下,引入行政自我拘束原则的社会效果是值得怀疑的。”[16]
(2)信赖保护原则。信赖保护原则是诚信原则在行政法中的运用本质上属于一种基本的道德准则。[17](P228-231)其作为一种“法律义务”与道德之间存有密切联系,对其实践操作的终极手段依靠的亦是行政主体的道德感悟(如诚信政府)。尽管有学者提出以“民主机制”、“法制化”、“司法审查”三位一体模式,从外部环境上建构诚信政府,落实信赖保护原则。[18](P276-285)但却难以在“行政主体主动性”上有所作为,究其原因,在于硬法模式下法律与道德的清晰界分。然而,这一不足在软法机制中却是可以避免的,软法规范是自我实施的,一定程度上“依靠社会认可、讥讽、信誉等来执行”,它大部分“可以转化为个人道德,人们出于负罪感和羞耻感而自觉遵守它。”[19](P265)因此,采用软法机制的作用,可以使行政主体出于自身的道德律,主动遵守信赖保护原则。
总之,“行政法基本原则”与“软法”是公法领域内两个不同的理论主题,理论发现仅仅是对既定实践的事后考察。笔者认为二者之间的互动研究具有双重意义,其对于软法而言,可以利用在判例中总结和成长起来的行政基本原则,予以全方位精神指导,提高软法本身的理性精神,扩大软法理论研究的范畴,更好地实施“公共治理”;同时,对于行政法基本原则而言,可以运用软法无须“以司法作为保障”、“充分体现合作精神”、“完善行政主体的主动精神”等优势,拓展基本原则的内涵理解,提高基本原则本身的可操作性。
①2009 年2 月25 日,无锡市城管局在没有经过听证程序的情况下,以“未经合法审批”为由做出决定,关闭、拆除市区1241 个报刊便民亭,引起市民强烈不满。参见“江苏省无锡强拆1241 个报刊亭,市民无法买报”[N].现代快报,2009-2-25.
②协作和合作之间存在很大区别:协作是强制性的,但合作不能被强制;合作是建构性的,而协作则是构成性的。合作表明的是对生产关系、社会制度的主动建构,而协作仅仅是发生在这些关系和制度之中的总体上被动的行为。(参见张康之。论社会治理中的协作与合作[J].社会科学研究,2008,1,4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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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审计诚信纳入资本市场监管体系,研究审计诚信对中国资本市场运行效率的影响问题,不仅是我国资本市场监管的客观要求,同时也是资本市场运行效率理论与方法研究上的一种新尝试。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审计诚信论文,供大家参考。
一、信息化环境下会计审计诚信问题的相关建议
1.实施相应的会计委派制度
实施相应的会计委派制度,从而解决会计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也是信息化环境下会计审计诚信问题的解决方案之一。在信息化的环境下,企业会计审计过程中,实施委派制度能够走出以往那种依附于相关单位负责人的模式,从而提供一些虚假的会计信息,使企业内部所有者能够更好的获取相应的会计信息,达到企业会计信息对称的目的。除此之外,还应当不断地完善企业会计审计诚信环境,建立健全相应会计审计法律法规,促使企业会计审计工作不断完善,会计审计工作人员道德意识的不断提升,增强企业整体管理水平。
2.完善相应的会计制度
完善相应的会计制度,是解决信息化环境下会计审计诚信问题的重要举措之一。而要想完善相应的会计制度,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展开相关的论述。首先,在现阶段信息化的环境下,建立一个相对完善的信用档案,并据此建立一个较为科学完整的信息化的信用管理体系,不断加大奖惩力度,提高企业会计审计中的诚信意识,以及企业会计审计中整体的道德水平,促使企业整体管理水平能够不断的提升,使企业在未来社会中更好的发展。其次,应当建立一个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健全公司管理机构,并且依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完善企业内部的会计准则,使企业内部从事会计审计的工作人员能够依据企业内部制定的规章制度工作,严格执行相应的规范,提升自身的职业素质以及道德水平,提高企业内部控制管理水平,提升企业整体工作人员的诚信意识,促使企业在未来社会中能够得到更好的发展。
3.提高会计审计人员的职业素质
随着现今社会会计信息化不断加深,我国企业在会计审计信息化方面取得一定的成果,但是由于一些原因,我国企业会计审计一直处于理论阶段,在相应的研究开发以及实际应用中还未达到相应的标准与要求,主要原因就是我国企业中会计审计人员职业素质较低所致,因此应当提高会计审计人员的职业素质。在信息化环境下,对会计中相应的电子数据进行科学的、合理的审计和检查,加大企业会计审计软件的改善,对企业会计审计中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企业内部会计人员相应专业知识的同时,不断提高企业会计审计工作人员的财务软件的操作水平,促使企业内部相关会计审计人员素质不断提升。
4.建立健全的会计监督管理体系
现在,会计监督并没有被绝大数人所人同,在当前的现实生活过程中,所制定的会计监督制度执行的也不尽人意。因此,应当依据相应的法规制度,建立完善的会计审计监督管理体系,加大企业会计审计执行力度,做到有法可依,有规可循,尽可能的提升企业会计审计信息质量,解决企业会计审计诚信问题。对企业内部的会计审计工作人员实行相应的考核体系,要求相应的会计审计制度能够严格的执行,尽可能的提高企业内部会计审计工作人员整体的素质。
二、结束语
在现阶段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状态下,会计逐渐成为企业发展过程中制定决策的重要因素。特别是在信息化的环境下,企业如果不能进行相应的诚信会计管理,必然会使企业会计信息出现滞后以及失真的状况,这样就会影响企业在未来社会中的健康发展,由此可见,企业加强会计审计诚信的重要性。
一、会计审计中的诚信价值
注册会计师执业诚信是开展独立会计审计业务,确保会计审计质量,并使注册会计师行业得以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诚信是立业之本,没有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诚信,独立的会计审计也就丧失了存在的意义,特别是在我国目前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组织人员为揽取业务,肆意迎合被审计人或评估方的要求,故意高估或低估、或出具虚假的验资证明文件和会计审计报告,其目的都是出于自身利益考虑,为获得眼前利益而损失国家、社会和自身的长远利益。注册会计师执业诚信的缺失又往往得到了大多数被审计人的鼓励和认可,这是因为注册会计师提供的虚假会计信息是有利于被审计人的。要知道,任何一个企业和单位组织的发展都离不开各种利益相关者的参与。会计信息失真,实质上源于各方利益相关者为了各自利益而进行的重复博弈,在这种博弈中,一部份利益相关者会因为会计信息失真而受益,而另外一些利益相关者则可能因会计信息失真而利益受损。由此可见在实际操作中,很难做到企业或单位的所有利益相关主体利益都最大化,因为各利益相关主体的利益是相互矛盾的。从经济学角度讲,诚信是社会需求的产物,是社会生活中主客体双方不断选择、磨合、认同和检验的结果。
一方面,诚信生成的价值基础是交易主体双方拥有共同一致的利益,获取大于投入成本的利益是人们交易的根本动机,并且双方之间的交易总是在利益一致或相似的基础上进行的,利益愈趋于一致,交易愈容易达成[1]。因为只有交易主体双方拥有共同的利益才有机会和动力去信任对方,并相信对方能够为自身带来长期的和最大的收益。可见,利益的一致或相似促使了交易的形成和诚信的发生,这样其诚信价值也得到了确认和提升。正如美国社会学家罗伯特D.帕特南所述:“信任水平越高,诚信价值就越大,交易主体合作的可能性就越大。[2]”另一方面,诚实守信的人容易获得与其他人更多的经济交往机会,其个人财富会随着个人诚信的提高而增加。在会计审计关系中,诚信既可以增加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业务收入,同样也可以减少其交易成本和费用。由此可见,一个注册会计师如果能在委托审计市场中保持良好的诚信,则其可以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得财务利益上增加收益与减少费用的“双赢”局面。从微观经济学中的收益—成本曲线分析可知,高诚信的交易成本总是低于正常或非正常的成本,而其总收益总是高于正常或非正常的总收入。这充分说明了诚信可以提高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收益水平,其诚信价值也随之相应提高。
二、会计审计中的博弈分析
在一个讲究诚信价值的环境里,对诚实的注册会计师或审计人所承担的执业风险和责任是很低的或者说是有限的[3]。注册会计师或审计人的诚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削弱被审计人不诚实所带来的风险,从而相对降低了交易费用。在会计审计关系中,当诚信价值为正时,行为主体才能承受实施道德行为的物质成本;当诚信价值无穷大时,行为主体所能承受的行为成本也越大,其所实施的诚信行为也越广泛越经常。反之,行为主体实施欺骗或非诚信,将为其自身带来精神和经济上的负效用,即受到他人的批评和指责,自身良心的谴责以及行为成本的巨额增加,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大幅减少。因此,一个社会或组织中每个个体的诚信水平和诚信价值越高,在重复博弈中得到的帕累托效应就越优,范围也就越广,该社会或组织的运行效率也就越高[4]。从以上分析可知,诚信价值的形成是交易双方主体在会计审计中不断重复博弈的过程。
(一)模型假设假设在会计审计关系中,市场主体之间随机进行搭配以形成可能的交易合作,搭配会出现两种类型:一是陌生的市场交易主体之间的第一次博弈;二是交易主体间的重复博弈。前者在博弈次数很少情况下,失信将成为博弈参与人双方的纳什均衡;后者在博弈次数很多的情况下,守信将成为博弈参与人双方的纳什均衡。下面探讨市场交易主体双方之间的诚信价值博弈,图1为在会计审计中,审计人(注册会计师)与被审计人(企业、公司或个人)之间的诚信博弈情况。已知E为当博弈对手采取诚信合作策略时,参与人采取诚信合作的成本,也可以理解为参与人放弃失信可能给对方带来的收益;H为当参与对手采取失信策略时,参与人采取合作的成本。当给定A采取诚信合作策略时,B若采取诚信合作的策略将获得R;若采取失信策略将获得R+E,两者之差E表示A采取诚信合作策略时,B也采取诚信合作的净损失或成本;H也可以做同样的解释。
(二)审计人与被审计人博弈的诚信价值分析
由于博弈结构的对称性,在会计审计关系中,在审计人与被审计人的交易合作中,由图1分析可知,审计人与被审计人在博弈中的诚信价值有三种情况:
1.当审计人A采取守信合作,被审计人B采取失信合作的情况,则A获得的效用为(A+E)。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审计人要求被审计人提供给审计人的会计资料信息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及会计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并且不存在“重大的错误和遗漏”。如果被审计人B不诚信,其会计报表信息中存在重大错误与遗漏,这将使诚实的审计人受骗,则将使另一个受害者———审计委托人(审计机关)也遭受欺骗,审计人A会将此信息告知审计委托人,自己遵守了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中诚实守信原则,不必承担自身守信而带来的执业风险。可见,对于诚实的审计人———注册会计师,其所承担的责任是有限的。审计人A的诚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削弱被审计人B由于不诚信所带来的风险,从而相对降低了其交易费用或交易合作成本。
2.当被审计人B采取守信合作,审计人A采取失信合作的情况,则B获得的最大效用为H。在实际会计审计操作过程中,当被审计人B诚信时,审计人A的失信一般是不易被发现的。这是因为被审计人B的诚信需要由审计人A来审计监督。如果要发现审计人A的不诚信,只有社会环境给注册会计师行业以外部压力,将其外部监督内部化,通过会计师行业或审计师行业内部的同业互查和行业协会监督来解决审计人A的不诚信问题。由此可知,审计人的失信不易被社会公众和被审计人所察觉,但给国家和社会公众利益带来会计信息失真的危害是巨大的,损害了会计审计的职业道德,增加了交易主体的交易成本和交易费用。
3.当审计人A与被审计人B均不采取诚信合作,则交易双方获得最大效用为0,这样的纳什均衡是不会产生诚信的,双方利益的获取路径也随之停止。即双方零个诚信收益的纳什均衡,而不是双方诚信价值的帕雷托最优状态,这样的后果是一个社会最不愿意看到的。因此,在实际会计审计操作过程中,审计人对自己的失信负审计责任,被审计人对自己的失信行为负管理责任;受损害或欺骗的审计委托人(审计机关)以及社会公众都可能向审计人(注册会计师)要求赔偿,则审计人将承担巨大的交易费用。包括会计师事务所支付的违约赔偿、应诉费用、客户流失、声誉和损失的价值,甚至解散或注销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等退出行业的无法估量的损失。
三、结语
在会计审计博弈中,诚实守信受到多种因素的制约,它与许多经济因素紧密相关。在博弈分析中需要审计人与被审计人交易双方主体不断进行多重博弈,才能保证整个市场有效进行和互惠互利,交易双方诚信的充足供给足够使人们消除相互的戒心,用诚信接纳诚信,使诚信惠顾到各方,从而使交易在诚信的博弈中,其满意度维系在一个较为恒定的位置上趋向利益均衡[5]。如果审计人与被审计人的交易行为非诚信,其结果会损失第三方的利益,增加失信的成本、费用,减少守信的收益,其所带来的外部性是诚信交易的负外部性,这是各方交易主体所不愿意看到的情况。因此,寻求交易双方理性的整体最优化,必然要求交易双方做到相信和诚实守信的逻辑契约,而不是非诚信和失信的不利倾向,这种相互诚信的支持势必给双方带来长期合作的收益。总之,诚信的不断形成和强大,则需要交易双方重复博弈,而且重复博弈愈持久,双方的诚信合作基础就愈加牢固和紧密,双方的诚信交易成本就日趋下降,诚信交易收益也就日趋增加。
综上所述,在会计审计博弈中,注册会计师作为审计人既要公平独立进行审计,又要维护国家、社会公众和被审计人的合法利益,因此,加强注册会计师的诚信建设就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从宏观方面建设,一要加大全社会的诚信建设;二要完善会计法律制度;三要加大失信惩罚力度;四要理清会计师事务所各个监管机构的职责。从微观方面建设,一是完善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自律体制;二是实施注册会计师诚信档案管理;三是加强行业协会培训和提高注册会计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四是加大对会计从业人员的诚信教育和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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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做人的基本准则,也是社会道德和职业道德的基本规范,其要求与国际经济全球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以及构建和谐社会主义的要求是一致的。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诚信教育的论文,供大家参考。
小学生是祖国未来的希望,他们是否得到正确的教育直接关系到他们未来的品格。诚信不仅影响一个人的品质,更会影响到整个社会的风气。小学生只有得到正确的引导教育才能健康的成长,只有做到诚信,长大后行事才会光明磊落,帮助整个社会向上发展。“玉不琢,不成器”,在小学阶段孩子不能非常明确的分析出是非黑白、判断对与错,这个阶段的孩子可塑性非常强,会按照教育方式与生活环境的不同而培养出不同的生活习惯,可见小学生的教育尤为重要。
一、什么是诚信教育
(一)诚信的含义
中华传统美德被世界各国所认同,并纷纷效仿。在我国传统的儒家思想里,诚信是“齐家、治国、平天下”所需要遵守的重要道德准则。古代先辈们非常重视诚信,也对诚信有许多叙述。论语中的“与朋友交,言而有信”,“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都体现了古代人们对诚信的理解与定义。我国历史上,诚与信是两个词。两者之间在中华传统美德中既有本质的区别又有紧密的联系,但是我们在现代社会的生产生活中,诚信二字已经被人们用作一个词。“诚”主要是指人们本身的道德修养,以人本身为中心;“信”则用于人与人之间的承诺,是一种实际行动。在现代社会,我们常用诚信来表达一种做人处事的诚实守信,“言必行,行必果”的状态。从古至今,人们都以诚信来判定这个人的好与坏,是否值得真心交往,是人们待人处事所要遵循的基本道德规范,是一个人本身的素质体现,也是人与人交往必备的基本准则。
(二)小学生的诚信教育
小学生的年龄多在6~13岁,这个时间的孩子,无论是在心理上还是在生理上都在快速地成长,这个时期帮助他们养成良好习惯,对他们来说非常的关键。小学生的诚信教育需要学校、老师、家长等多方面的共同配合完成,单方面努力是不能全面教育孩子诚信发展的。小学诚信教育就是要小学生理解诚信是什么,诚信的重要性,并且让学生深刻地意识到诚信是做人的基本道德准则。对小学生的诚信教育也包括很多方面:诚实待人、不欺骗、考试不作弊;有责任心、守时、对于承诺的事要说到做到;勇于承担责任,犯错之后不推卸责任,积极改正等等。
二、诚信教育的重要意义
(一)诚信教育的重要性
“人无信不立”,诚信是我国传统道德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传统的诚信教育书籍也样式繁多,《训蒙文》《千字文》《白鹿洞洞规》等都是我国古代教育人们诚信做人的书籍。近代的陶行知前辈也对诚信有独到的见解,“千教万教,教人求真”。可见从古至今,诚信教育在我国的重要地位,这也是我国教育最基本的行为准则。学校是直接对孩子进行教育的主要环境,班级里的氛围直接影响到孩子的发展。为了获得可持续化发展,诚信教育要摆在所有道德教育的首位。小学生的诚信教育也是一项长期的工程,在这段时间里,人们也发现了很多的问题,如管理方式不科学、管理过于书本化、管理过于单一等。
(二)诚信教育的必要性
诚信教育是对中华传统美德的一种传承,诚信教育在我国传统美德中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体现出我国的优良传统文化。是我们为人处事的根本,也是我们判断一个人可靠程度的重要准则。诚信教育是适应现代社会的必然要求,针对当今社会的发展,小学生的诚信教育问题已经极大的引起了国人的注意。人与人之间的交流也都以诚信为基本原则,只有诚信才能更好地适应社会,跟社会共同发展,共同进步。诚信教育是塑造学生优良品质的前提,在当今社会,外表上的美已经不再真实,只有心灵上的美才是不可更改,不能表演出来的。只有正确健康的心理素质,把小学生培养的有理想、有文化、有道德、有纪律的优良品格才能更好地帮助我国社会的发展,让我国的综合国力稳步提高。诚信教育是发展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诚信是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前提,也是社会主义稳固、可持续性发展的内在需求。
三、结束语
小学生的诚信问题是我国当今社会要解决的首要问题。小学生的诚信教育不能仅看当前,更要有长远的规划,不能仅通过知识灌输教育孩子,要从细微处下手。小学生的诚信教育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学校、老师、家长、学生等多方面的共同配合完成,不能一蹴而就。在班级,老师要起到良好的表率作用;在家里,家长也要时常对孩子进行思想教育,跟学校配合,达到培养孩子有诚信品德优良品质的共同目标。要让孩子生活在一个充满诚信的环境里,这样孩子受到良好氛围的熏陶,自然而然就会把诚信放在首要位置。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美德,我们要以诚信为本,将中华传统美德发扬光大。
一、汽车保险理赔行业现状
汽车保险行业在保障汽车行业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由于保险具有经济价值的补偿性,保险诈骗活动、车险骗保现象因此也屡禁不止,成为保险行业诈骗的高发领域。很多专家学者对汽车保险诈骗的防范、保险工作程序、法律控制方面都作了深入的研究,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作为一名汽车保险理赔教师,笔者认为,既然学生毕业后都将成为汽车保险理赔的工作人员,那么,在汽车保险理赔课程知识教学过程当中应当有针对性地向他们进行德育渗透,以便学生在学会保险理赔知识的同时也能领悟诚信守法、爱岗敬业的职业道德,从执法的角度去控制汽车保险诈骗和骗保现象的发生。
二、车险骗保的原因分析
目前,车险骗保案件之所以大量出现,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行业方面的原因,也有法律方面的原因。概而言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机动车保有量急剧上升,汽车投保量也随之增加。以北京市为例,2011年底,北京机动车保有量达到489.2万辆。这标志着我国经济的增长、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等积极意义,但与此同时,汽车的投保量也相应增加,保险基数也在大幅增加,这已成为不争的事实。这是车险诈骗案件数量大量增加的客观原因。
2.机动车诈骗容易实现。汽车作为一种高危标的,保险事故出险频率比较高,便于编造或故意制造保险事故,也能很快得到赔偿。另外,汽车保险的理赔程序相对较为简便,使车险诈骗比较容易得逞。
3.车险诈骗的经济成本和法律成本相对较低。机动车一旦发生保险事故,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比较容易虚报损失、隐瞒真相,对于汽修厂来说,其骗保操作也比较容易,即使不能得逞,也不至于付出太高的经济成本。另外,机动车保险骗赔案件大多数数额较低,达不到犯罪的标准,这使得车险诈骗行为人的违法成本较低,这也是车险诈骗比较多的原因之一。另外,目前法律对骗保行为的处罚不力。在涉案数额较小或情节较轻微的保险欺诈中,骗保者往往只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而对于那些骗赔被识破的人,一般也只进行批评和教育,很少将其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4.车险行业的激烈竞争导致车险骗保风险增加。近年来车险骗保案件的频繁发生,部分原因是保险行业的激烈竞争。由于竞争激烈,在投保方面,各保险公司会放松对承保车辆的核查,不顾车辆的实际情况,承保不符合承保条件的保险业务,从而容易诱发车险诈骗;在理赔方面,各保险公司“简化”了许多不应简化的理赔程序,以提高理赔速度。正是因为竞争激烈导致的承保、理赔程序上的简化,才让不法分子有空可钻,致使骗保案件屡禁不止。
5.保险机构内部骗保防范机制方面的原因。保监会以及各保险公司制定了法规和风险管理制度,保险公司应加大执行力度,严格贯彻执行。如果保险公司在制度建设方面存在不足,不能严格执行已有的规章制度,违章操作,就会导致车险诈骗案件难以被识破和制止。内部管理制度上也应加强,如发生投保车辆发生碰撞或人身伤亡事故后,如果不能尽快到现场去勘查,而是等坏车修好、伤员出院,凭其所提交索赔申请书和发票上记载的款额予以赔付,则会使车险诈骗比较容易得逞。
三、课程教学中的诚信教育
车险骗保的原因造成了保险诈骗和欺骗案件的发生,但学校作为诚信教育的主课堂,在汽车保险理赔课程教学过程中加强诚信教育具有重要的社会价值和现实意义。教师应做有心人,精心挖掘,借助现代教育资源优势将诚信教育渗透到学科教育教学中,充分利用保险案例丰富多彩的特点,抓住相关实例有意识地进行“诚信教育”。在这其中有许多“诚信教育”的实例,最典型就是保险诚信原则的应用实例运用分析。由于受知识水平和思维深度的限制,许多学生不易在自己学习时发现这样的例子,无法自觉地接受感染和教育。这就需要教师具备这方面的意识,教学中有意识地启发学生,以达到对学生进行“诚信教育”的目的。
针对保险最大诚信原则,在内容上约束保险合同双方的行为,虽对保险从业人员的诚信进行了一定的约束,但并没有得到保险行业的重视;从与被保险人的关系来看,保险人和中介人比被保险人具有信息优势,这就为保险从业人员留下了隐患,这种隐患也需要制度约束。很多保险公司在制度建设方面也存在忽略这种隐患的漏洞,导致车险诈骗案件难以被识破和制止,造成违章操作销售误导和合谋骗保等失信行为时有发生。最大诚信要求对保险双方都一样,但现实中有强调投保方诚信而忽略承保方诚信的倾向,比如关于投保方未履行告知义务的现象。加强保险员工诚信建设刻不容缓,学生就是保险公司未来的员工,因此,在教育中要让学生学会了解道德与经济利益的冲突,并要求学生将来能够做到严格遵守诚信原则。
四、课程教学中的法律知识教育
根据保险的特点,保险从业人员应当既熟悉保险标的特性、保险业务的处理流程,掌握保险事故现场的勘查方法,也应熟悉有关保险的法律和办事章程。目前,一些保险理赔人员的保险业务素质较高,但相关法律知识却相对不足,不能有效识破车险骗保和诈骗,而且法律对骗保行为处罚力度不够。
作为教师,不仅需要学生熟悉汽车保险条款、核保理赔程序等知识,还需要让学生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规。学生需要明确知道保险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并能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办事,学会如何签订合同,解决争议等。
五、结语
汽车保险理赔工作具有很大的现实意义,让学生学会法律法规条款,真正能够依法诚信工作任重道远。德育工作是循序渐进的大工程,教师应该把汽车保险理赔的现实状况、保险理赔的法律法规知识和诚信原则渗透到汽车保险理赔的各个教学活动,利用各种机会进行教育和引导,教书育人于潜移默化之中,最终培养出诚实守信、遵纪守法、保险理赔业务能力强的保险理赔从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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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一,已被大多数大学生较好地认知和践行,但仍有部分大学生在坚守诚信问题上有所欠缺,如何更好的践行诚信是大学生该思考的问题。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大学生如何践行诚信论文,供大家参考。
“诚信”历来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一切道德赖以维系的前提,也是文明社会的基石。几千年来,“一诺千金”的佳话不绝于耳。 诚信”是中国传统道德中最基本的道德规范,也是我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基本要求。对于当代大学生来讲,明礼诚信是立身处世之本,是走向社会的“通行证”。大学生诚信教育,不仅关系到高校的学风建设和人才培养的质量,更影响着和谐社会的道德建设和中国市场经济的明天。
可是曾几何时,诚信道德缺失,已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我们的校园也难逃一劫。当前大学生在诚信方面总的状况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部分大学生出现了诸如:考试作弊、抄袭作业、虚构个人就业信息、虚假履历,恶意拖欠学费、履约观念不强等诚信缺失现象。
试想,对于一个不诚实守信的大学生,哪个单位愿意聘请呢?
当代大学生诚信缺失的原因主要有两大方面:一方面是社会环境的影响。当前社会上的失信现象已经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大学生也不可避免地受到影响。另一方面是学校教育制度的偏差。制度是一种无形的环境,公正的制度对于建设良好的学校道德风尚有着一种润物无声的力量。但是,许多高校的教育制度却长期存在着一些偏向,影响了学生诚信素质的培养和诚信品质的形成。一是学校德育目标过于笼统,层次不清,序向不明,不能反映学校德育工作的实际需要,可行性不足,操作性不强。二是学校为求生存和发展,重智育而轻德育,弱化学生的思想教育,不注重培养学生的道德品格。三是对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渠道单一,内容抽象,只重思想灌输,轻道德践行,使许多学生对德育的理解仅仅停留在知性的层面上而没有达到理性的理解,更没有形成内心信念和行为习惯,以至于出现学生“知其不善而为之”的现象。四是学校德育评价制度不力,并且缺乏常规性的检查和监督。大学生诚信失范现象的普遍存在,很大原因在于失信者预期失信成本小于守信成本,而失信收益高于守信收益。
面对这些大学生失信现象,身为大学生的我,不禁陷入了深深地思考。在我国古代,诚信包含“诚”和“信”两个方面。诚的本意就是诚实不欺,真实不妄,既不欺人,也不自欺,包含着忠诚于自己和诚实对待他人的双重规定;“信”在古代的意思是信守诺言,不说假话。信守诺言包括承诺和践诺两方面,这两方面都涉及到一种特定的主客体关系。因此,信不仅仅是一种个人品德,而且关系到他人的行为和利益,甚至关系到整个社会秩序的稳定。如果一个国家失掉了诚信,那么哪一个国家又愿意与之发展经济?如果一个企业因为不诚信,失去了消费者的信任,等待企业的就只是破产。如果一个人失去了最起码的信任,那么他又怎么立足于当今这个讲求合作,互助的社会呢?
那么我们当代大学生应该怎样做到诚实守信呢?我认为,我们应该先从思想上牢牢树立诚实守信的世界观和人生观,然后将之付诸日常的生活学习中去。从而做好自己,以影响他人。最后,我们还应自觉承担相关的宣传责任,使社会建立一种良好的氛围,最终社会和谐,人们幸福。
一.我们应该深刻理解诚信的重要性
大学生作为未来社会建设的主力军,我们的诚信意识 、诚信行为、诚信品质,关系着良好社会风气的养成,关系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在一定意义上关系中华民族的未来。大学生要肩负起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使命,就必须自觉加强诚信道德建设,把诚信高尚的人生追求、优良的行为品质、立身处世的根本原则
1.诚信是大学生做人立人的根本
大学里我们不仅要继续努力学习,更重要的是我们要学会怎样去做人,去做事。做人,就要做一个堂堂正正的人,有一身浩然正气,努力做到诚实守信。《礼记·儒行》中有“不宝金玉,而忠信以为宝”的论断,《易·乾卦》言:忠信所以进德也,无不说明诚信的可贵与重要。这里还有一个关于诚信的寓言故事,希望大家看后能有所启发。
2.诚信是大学生全面发展,进入社会的前提和保障
大学生只有做到讲诚信,讲道德,言必行、行必果,诚心做事,诚实做人,言行一致、表里如一,才能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实现全面发展。进入社会后,如果缺乏诚信,也难以在社会上立足。例如,有个留学德国的高材生,但就因为他有过三次逃票的不良信用记录,直接导致他在找工作时屡屡碰壁。大家试想,连几元钱都靠不住的人,谁敢委以重任?
二.将我们的诚信诺言付诸行动
1.轻诺则寡信
我们承诺的前提是我们有能力去实现我们的诺言,当我们不能完成别人的 委托时,我们要说“不!”,而不是虚荣地吹牛。并且说不后不要有自责之心,每个人都不是万能的,你不能做所有的事很正常!当然,一旦我们做出了承诺,就该努力完成任务,牢记一诺千金的故事!
2.从身边的小事做起
想必大家都知道“曾子杀猪”的故事,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诚信不是夸夸其谈,而是要在生活的点点滴滴中实践的。试想,一个平时都不诚信的人,别人怎么可能会在关键时刻去相信你?人们常说,细节决定成败,事实就是如此。如果你写关于诚信的论文时,却到网上抄,这就很难让人相信你的真伪。 细节还有很多,如考试的时候不去作弊,提交简介的时候不过分夸大等等,都是我们应该注意的细节。
3.分清事实,恰当诚信
如果一个歹徒要抢劫你时,你还对他报以诚信,讲出个人的真实信息,那就是诚信过头了。我们诚信,是要有利于大家的幸福生活,遇到敌人时,则要 见机行事,正确应对。
4.“舍生而取义者也”
当做到诚信要付出一定的代价时我们该怎样做呢?这确实是一个复杂的问题。但我们应该记住《左传》中的警世恒言“失信不立”和霍桑的一句朴素但有很启人深思的话“纯洁的良心比任何东西都可贵”。具体的情景大家自己抉择吧,我相信大家能够做出无悔的决定。
三.积极宣传,影响他人,造福社会
我们大学生光自己闭门修身是不行的,我们担负着历史赋予的神圣使命,我们要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努力。为此,我们应该积极地去宣传诚信的意义,促进社会向前发展。 最后,希望大家能自觉做到诚实守信,牢记当代大学生的历史使命,努力学习,掌握过硬的专业技术,为祖国的现代化建设而努力,同时为了自己和家人的幸福生活而努力!祝愿大家能顺利地度过大学的美好时光,拥有光辉灿烂的未来!
最后,希望大家能自觉做到诚实守信,牢记当代大学生的历史使命,努力学习,掌握过硬的专业技术,为祖国的现代化建设而努力,同时为了自己和家人的幸福生活而努力!祝愿大家能顺利地度过大学的美好时光,拥有光辉灿烂的未来!
摘要:所谓诚信,即诚实和守信,它是一种美德、一种品质,为我们中华民族世代所信奉。诚信是立身处世的准则,是人格的体现,是衡量个人品行优劣的道德标准之一。正如孔子所言“言必信,行必果”,即“人无信不立。”在全社会倡导诚信的今天,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以及接受文明教育最充分的大学生,应该身体力行,领文明之先风,做诚信之表率.然而,大学生的诚信现状让人无法乐观.
从调查结果显示,大学生诚信现状不容乐观,主要是由于现代社会风气不正,虚假事物过多,严重腐蚀了大学生的健康思想,使大学生对社会事物的诚信度逐渐下降。形成这种结果的原因主要表现在家庭、学校、社会等几个方面:
1、社会虚假事物过多,严重影响了大学生对社会的诚信度。
现代社会形形色色的事物,或真或假,很难分辨,稍不留神就有可能遇上江湖骗子。调查结果显示,当询问到诚信在当今社会中所占的地位时,近九成的同学认为诚信在社会中是重要的,同时也认为,现代社会的骗子多,并且骗术非常高明,让人防不胜防;还有的学生认为现代社会的人际关系复杂,人心难测,别人骗我,我也要学会骗别人,如此形成了恶性循环。
2、学校内部管理不善,形成大学生对学校诚信度下降的结果。
有些学校内部管理制度不完善,没有注重学生的道德教育,让学生形成不思进取、散漫的学习、生活态度,并产生了厌学的情绪。此外,学校收费方面不太规范,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学生对学校的诚信度。
3、家庭教育对学生诚信品德的形成的影响。
中国的家庭教育长期以来所强调的是智育,只要得高分、进名校,其他方面都是次要的,甚至是可以忽略的。因此导致在对子女的教育过程中,有的家长只重视学习成绩的好坏,而忽略日常对他们的思想道德教育,对子女平时的不诚实行为也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另一方面,有的学生家长不能以身作则的行为影响子女,在工作和日常生活中存在的不诚信缺陷也是导致部分学生诚信危机的原因之一。
4、外部环境欠缺,历史积淀的负面影响。
长期以来,在中华民族的文明发展史上,虽然形成了“童叟无欺,相互礼让”等诚信的经典之句,但在封建社会长期的专制下,人们的诚信意识也存在着扭曲的一面。历史上:“逢人只说三分话,未必可抛一片心”、“老实人易吃亏”等格言古训,导致人们在潜意识中诚信意识的匮乏。诚信的基本要求是诚实、信任、不欺骗。也就是以信用取信于人,对他人给予信任。
这些格言古训恰恰违背了诚信的最基本要求。这也说明,历史积淀中的带有“世袭”观念残余还在影响着当代大学生。
5、自律意识较差。
一方面当代大学生涉世不深,很多学生都是到了大学才开始独立生活,独立处世,社会生活经历比较简单,基本上是学校--家庭两点一线的生活,道德心理还不成熟,缺乏理性思辩和分析选择的能力,缺乏对个人与社会、现实与未来、社会的光明面与黑暗面之间关系的全面理解和认识,缺乏对诚信危害性的认识。
大学生诚信重建的对策
切实加强大学生诚信的重建不仅是高校也是全社会一项刻不容缓的重要任务。实践表明,诚信的重建不是单纯靠哪一家、哪个部门就能完成的,它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学校和家庭的共同努力和通力合作。
1、造诚信社会风尚,应从娃娃抓起,从青少年抓起。诚信友爱是现代社会生活中每个人立身之本,是学生思想道德发展的基本要求,也是每一个学校生存、发展和提高办学品位的需要。青少年是社会中最有朝气、最具有创新精神、最易接受新鲜事物的群体,是国家的未来。少年兴则国兴,少年强则国强,少年有希望则国就有希望。现在的青少年若干年后将走向社会,他们的信用意识如何,将直接关系到我们民族的生存状态。当代学生应该立志以振兴中华为己任,而诚信乃是立志的基础,无诚信则无以立志,即使立志也是空话。青少年求识欲强,可塑性强,是进行诚信教育的好时机,而且,这一时期培育起来的诚信,比较牢固,好坚持,不易蜕变,因而,我们的诚信教育必须从我们的小学生抓起,将学生的诚信教育进行到底。
2、营造氛围是诚信重建的前提。教育是在社会大环境下进行的,没有与教育的目标相一致的环境,任何教育都是苍白无力的,因此,营造一个政府讲诚信、公众讲诚信、人人讲诚信的社会大环境非常重要。
一是要提高认识。思想是行动的先导,首先要充分认识到诚信的重要意义。要充分认识诚信是大学生健康成才的基础保证,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从而把诚信重建摆上议事日程,切实抓好抓好。
二是要加大宣传力度,发挥舆论导向的作用,全方面多角度开展诚信理念的宣传。要大力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宣传和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使诚信理念深入人心。
3、加强大学生诚信教育,打造和谐校园,不仅是高校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必然要求。
对大学生进行诚信教育,大学生从自身作起。大学生作为祖国的中坚力量,他们的诚信状况将会深深影响整个社会的风气,由调查中可以看出,在校大学生的诚信状况还没达到令人满意的程度,所以我们需要加大大学生诚信教育的力度。比如开展诚信论坛,国学课堂等等活动,让大学生加深对诚信重要性的认识。而作为大学生自己,也要保持自己的诚信,不要被校园和社会上的不良风气所影响,坚持自我,不要被身边的不诚信行为所影响。
4、加强对大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
我们知道,只有身心健康,才算健康。我们要引导大学生形成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要通过多种媒体对其进行教育。要引导大学生如何正确对待挫折,提高心理承受能力,帮助大学生解除心理压力,提高他们的心理适应能力,让他们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要让他们看到社会的亮点一面,不要过分渲扬社会阴暗面,使他们正确地认识社会的真实,以增强对社会的信任。
5、建章立制,从制度、政策上加强对违反现代诚信观行为的惩罚力度,鼓励遵守现代诚信观规范的行为。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是培养现代诚信观的重要基础。
最后,可见,由诚实、守信方面出问题而导致社会成员之间的不信任,导致社会信任度的降低,不仅在量的方面大幅减少,在质的方面也大幅下降,会使信任危机强化为社会危机,直到社会系统的崩溃。从而也就能够明白为什么各个民族的各种文化都把诚实守信作为最基本的道德规范。 诚信者付出诚信,诚信者也收获诚信。诚信者收获的信任,是诚信者拥有的社会资源,它足以是诚信者安身立命。诚信是我国公民道德教育的基本内容。诚信作为一种道德要求,是一切道德的基础和根本,是人之为人的最重要的品德,是一个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石。作为当代大学生应该把科学认识上的求真精神和做人方面的求真精神结合起来统一起来,才能无愧于时代、无愧于国家和人民,人生也才会有真正意义上的价值。也只有热爱真理、襟怀坦白、诚实公正的人才能为追求真理拼搏和献身。使大学生自觉建立道德防线,把诚实守信作为自己道德良知的红色警戒线,从而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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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大学生诚信教育机制建设途径及效果》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为人处世的基本准则,同时还是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石。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网络信息的普及,我国诚信状况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下滑,诚信缺失的现象对大学生也有不同程度的影响,尤其是民办高校的大学生诚信缺失的现象也特别严重,所以建设大学生诚信教育机制是当务之急。
一、大学生诚信教育机制建设的途径
(一)培养大学生诚信意识,加强大学生自身诚信建设,使诚信教育变“他律”为“自律”
对大学生进行诚信教育首先应提高大学生的自身认识,让他们充分认识到诚信的重要意义,并且由被动地接受教育循序渐进地转向主动接受教育进而到自我教育、自我反省。诚信作为一种普遍的基本的道德规范,具有一定的约束功能,因此高校在开展大学生诚信教育的过程中要注重培养和提高大学生的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的能力,建立大学生诚信教育的自我管理制度。诚信作为一种基本的道德规范,与其他的道德规范一样,具有一定的约束功能,学校需要利用各种途径把这种约束功能转化为大学生的自觉行为,在开展大学生诚信教育的过程中就必须努力提高大学生的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能力。如果仅靠思政课教师课堂上的理论灌输是远远不够的,所以我们还必须充分发挥大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和积极性,在实施诚信教育的过程中建立以大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为主要内容的管理制度。大学生诚信教育的自我管理制度主要体现在大学生的日常生活和学习过程当中。随着年龄的增长和科学文化知识的丰富,大学生自我意识逐渐增强,认识问题、分析问题、思考问题的能力以及解决问题的能力都在不断地提高,他们必定会逐步摆脱对家庭和学校的依赖,而在生活、学习、工作、自我意识等各个方面谋求自身的独立和发展。因此,高校在实施诚信教育的过程中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尊重学生、相信学生、关心学生和爱护学生,把每一个学生作为一个独立的个体,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逐步建立大学生诚信教育的自我管理制度。
(二)实践机制
包括民办高校领导者以及教师自身实践;课堂实践;校园文化实践;社会实践。以民办高校为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民办高校为了生存和发展必然注重对利益的追求,从而导致对学生育人教育以及诚信教育这一方面投入缺少,领导者个人首先要起到模范带头作用,要诚信办学,在教学评估以及教育收费方面能做到实事求是、公开、公正、透明。同时,民办高校教师以及班级辅导员也存在诚信缺失的现象,比如,在奖学金评定方面存在内定现象,还有泄题、漏题现象,民办高校教师首先要提高诚信素养,严格遵守职业道德,真正做到“为人师表”,通过言传身教,以身作则,引领大学生树立诚实守信的意识。严格遵守学术道德,自觉抵制学术研究的不正之风,塑造良好的学术研究之风,为广大学生树立诚实守信的榜样。
课堂实践:民办高校德育教育存在明显不足,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过程中,理论讲授占大部分,几乎没有实践,教学针对性不强,同时忽视了对学生素质的培养,这种灌输式的教学容易引起学生对德育教育的抵触和反感,严重影响了德育的实效性。所以,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要改进教学方式,增加课堂教学的趣味性,并且结合时代特点,结合民办高校大学生实际,宣传诚信教育,有效增强大学生诚信意识。将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有机地结合起来,比如经常组织诚信调查活动,为建立大学生诚信档案做准备,组织诚信专题讲座或者报告会,让学生多领域了解诚信,多层次探讨诚信,对诚信言行做出正确的判断,并且转化自己不诚信的行为,构建诚信品质。
校园文化实践:同时依托“两课”,组织以诚信为中心的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比如开展以诚信为主题的党日、团日、班日活动,开展以诚信为主题的征文或者演讲比赛,在新生入学时签订大学生诚信承诺书,要求大学生从平时做起,作业不抄袭、考试不作弊、论文不抄袭、助学贷款做到及时归还。形成良好的校园风气。学校应有意识地设置能够体现诚信文化的宣传栏和标语牌,让在校学生经常受诚信文化的熏陶。利用报纸、广播、网站、墙报、宣传栏等阵地大力宣传诚信文化,特别是体现时代精神的诚信道德行为,激励学生积极向上,批评校园中存在的各种不诚信的行为和错误观点,引导学生追求真、善、美,抵制假、丑、恶的失信行为,倡导人与人诚信交往,为推进学校诚信教育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1]。学校可以加强与电信的合作,使学生在校园上网时登录页面就是宣传诚信道德的内容;校园内部有关网站也应该专设诚信频道、专栏,面向学生征稿,并接受学生点评,让学生参与到诚信建设中来;通过这种方式,引导学生通过网络交流空间来认识诚信、交流诚信,在互动中形成信任、诚信、合作的健康的校园文化氛围。
社会实践:结合课堂实践与校园文化实践,让大学生深入社会,深入群众,在实践中锻炼和提高,真正体验诚信教育。基于民办高校大学生暑期参加学校招生实践的基础上,带队教师应该引导学生诚信招生;同时学校团委以及各种社团组织应利用暑期组织各种实践活动,为大学生提供诚信养成、锻炼的舞台。比如可以组织学生进行无人售报活动,组织学生在街头商场对社会人士进行诚信观的调查,写出调查报告,促进自己诚信意识的培养[2]。
(三)制度建设
培养大学生诚信意识是自律,而在高校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是他律。当然高校建立关于诚信的规章制度是在国家首先以立法的形式规范诚信的原则、内容,确立诚信规范的权威性,对不诚信的行为进行规范和制裁,以法律权威维护诚信的地位,保障被侵犯主体的应有权利。其次是发挥法律的强制作用,加大诚信建设的力度,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诚信法规的建立健全,使诚信具有了威严,强化了人们对诚信的理解,规范了人们的处事习惯,在客观上有利于加快大学生诚信人格的形成。在此基础上,高校应及时建立大学生诚信档案,如实记载学生在学校期间的学习、工作、生活情况,包括学习成绩、信用记录、奖惩情况、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情况、学费交纳情况、勤工助学情况、并实现电子化管理,方便学生、家长、就业单位及时查询,同时应建立配套制度比如建立大学生诚信查询系统,在学生就业时,诚信档案将随学生的毕业推荐书一起提供给用人单位。大学生诚信查询系统的建立对学校及以后的就业单位及时查询大学生诚信状况提供了方便。这样会使学生有一定的心理压力,无形中产生自律约束,这将有助于大学生诚信意识的培养。
(四)监督机制
首先学校在诚信档案及诚信查询系统的基础上,将学生的诚信状况与综合测评挂钩,对诚信状况好的同学进行奖励,对违反诚信的行为进行相应的惩罚,情节严重的可开除学籍。其次发挥舆论监督的力量,将大学生诚信状况经常在学校公示,对大学生起到警诫作用。在这需要提出的是,高校建立的这些奖惩制度必须落实到实践上,制度建立了就必须落实,不能学生一犯错误,就写个检讨,而不按照制度当中建立的惩罚措施进行,这样制度就没有威慑力了。
民办高校大学生诚信机制的建立,还需要社会、学校、家庭、个人齐心合力,共同发挥作用。从目前来看,家庭教育的缺失也是导致部分学生失信行为的主要原因,现在教育功利化思想比较严重,大部分家长过于关注子女的学业成绩,而忽视了对子女的道德品质教育,特别是个别家长自身价值观念出现偏差,对子女进行了不恰当的观念引导,同时家长不诚信的行为也会对子女产生不利的影响,从而导致子女形成了错误的价值观念,出现了不诚信的行为。所以在建立大学生诚信机制的过程中,必须重视家庭教育在大学生诚信品质形成中的作用。家长应经常与学校辅导员沟通,了解和掌握孩子在学校的表现,配合学校做好学生诚信教育的思想教育工作。在学校,学生通过学习、校园生活以及参加交友和社团活动、开展文化体育活动都是开展诚信教育的主要方式。在学习上,教育学生勤奋节约、珍惜父母的劳动,以积极上进的精神回报父母的养育之恩;在交友上,教育他们真诚、宽容和关爱,实现心灵的交流、友谊的长久;恋爱上,教育他们要真诚相爱、忠诚尽责;在助学贷款中要信守合同、按时付息、按期还贷,在各类活动中遵守规则恪守诺言,负应有之责等。在家中家长应以自己的认真务实、信守诺言的良好行为为孩子诚信树立榜样,并以自己诚信行为引导子女的健康成长[3]。
二、民办高校大学生诚信教育机制建设产生的效果
民办高校大学生诚信教育机制建立之后,产生了一定的效果,突出表现在学业方面,经济生活方面、就业方面。
学业方面:在民办高校中,学生在课堂出勤方面存在较为严重的迟到旷课现象,还有人通过花钱雇人的方式来应付任课教师的日常考勤来获得平时成绩;同时民办高校的考试风气尤为不好,考试作弊成风,学校建立的考试规章制度根本没有什么效果。自从大学生诚信机制建立实施以来,课堂出勤率高了,同学们都能按时上下课,学习积极性提高,课堂效果有了明显改善。对于老师布置的作业或者调查报告,直到最后的毕业论文,大多数同学都能按时独立完成。
经济生活方面:大学生恶意欠费、长期借贷不还已经成为民办高校管理的新难题,为了保证家庭贫困的同学顺利完成学业,国家出台了助学贷款政策,以及大学生贫困助学金、国家奖学金的政策,这对家境贫困的同学来说是雪中送炭,但同时,有些家境比较好的同学为了获得这些奖助学金,就伪造贫困材料,夸大自身贫困程度。大学生诚信机制建立实施以来,还贷率有了明显的提高,同时学校奖助学金的申请与发放也都能做到实事求是、公正、公开、透明了。
就业方面:由于民办高校学生的社会认可度相对比较低,部分学生为了增大求职的成功率,在简历中填写虚假信息,伪造各类证件,随意篡改成绩单等,让用人单位陷入一种误区,给用人单位带来了极大不便;同时部分学生没有给自己明确定位,随意签约毁约,严重影响了用人单位的招牌计划,阻碍了学校与用人单位的长期合作,损害了大学生的诚信形象和学校的良好声誉。大学生诚信机制建立以来,首先民办高校大学生能够对自己有一个正确的认识与定位,把提高自己的专业技术能力放在首位,就业以后,大多数也能做到踏踏实实工作,给用人单位也留下了很好的印象。
总之,民办高校大学生诚信机制的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学校、社会、家庭的密切配合,更需要个人自主去学习和实践,高度重视大学生诚信教育机制建设,积极探讨诚信教育的新思路,对于净化个人心灵,培养诚信品质,以及民办高校的发展都有很重要的作用。
《大学生诚信教育方面制度建设》
“诚者,真实无妄之为,天理之本然。”,“夫诚者,君子之所守也,而政事之本也”,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千百年来,人们坚持以诚为本立身,以信为基处世,诚信早已融入中华民族的血脉,然而近些年来,随着改革的深入发展和社会的转型,多元文化的冲击,新的市场经济尚未成熟,与之相适应的道德建设没有建成,使得处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时期的大学生,面对社会上的不正之风,分配不公以及文明风范等方面存在的差距缺乏正确的认识,一些大学生在错误思想的影响下,道德沦丧,自甘堕落,不能把握社会的主流,诚信严重缺失,部分大学生明白诚信的重要性,既想践行诚信,又为了眼前的利益背离诚信。客观地讲目前各高校虽然对大学生的诚信教育相当重视,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多种形式的诚信教育,如建立大学生诚信档案,开展各种宣传诚信行为的活动,组织学生诚信考试签名,诚信宣誓等,但收效甚微。
一、大学生诚信教育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诚信知行背离
知行问题不仅是一个认识论和实践论的问题,也是伦理学的问题,知行是对立统一的,知而不行的是空谈,行而不知是盲动。社会的转型,多元文化的冲击,使得当前一些大学生的诚信存在知行背离,许多大学生在停留在道德层面,没有形成强烈的道德情感和坚强的道德意志,很多大学生知而不行,他们虽然知道伦理规范的行为要求,但在现实生活中往往不愿意遵守诚信行为,以至于在物质诱惑面前,很容易失去自己的底线,难以坚持诚信道德标准[1]。正如万增奎在《道德同一性的心理学研究》中所说:“知而不行是我国道德生活中最为常见的一种现象。经过几十年的道德教育,社会倡导的许多伦理规范为公众所熟悉和了解甚至认同,但并未成为多数人的行为准则。”[2]
(二)诚信教育虚化
人有别于动物不仅在于其社会性,而且也在于其思想性和精神性,因此,人除了具有物质需要外,还具有精神需要。道德作为人们认识世界和把握世界的一种实践精神,不仅是社会有序发展的需要,也是社会成员安身立命的需要。对于一名大学生来说,大学是人生发展的重要阶段,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诚实守信之德是培养大学生价值观必须学习的科学知识,是大学生追求人文知识之必须,《礼记?大学》有云“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3]。尤其在一些理工科院校,人文气息缺乏,比较注重社会本位工程,重技术,轻文化。学校对大学生的诚信教育虚化,教育方法手段单一、陈旧,缺乏多种方法、手段的配合,流于形式,只做表面文章,如开展诚信教育,诚信签名,诚信宣誓等没有内化于大学生内心的活动,甚至一些思想政治教育者自身诚信存在问题,言教与身教不相符,抄袭论文,学术腐败,学术造假,既破坏了科学教育的严肃性,又给大学生树立了不守诚信的“榜样”。
(三)诚信管理制度不健全
信用管理制度建设是学校实现诚信教育目标的重要手段之一,各个高校重视开展诚信教育活动而忽视了诚信管理制度的建设,制度建设是根本性的建设,虽然近几年来高校在诚信制度建设方面狠下功夫,取得了较大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许多高校的诚信管理制度要不没有建立,要不就是流于形式,无人使用,无人执行,成为空架子。部分学校的规章制度甚至空泛,没有操作性,往往是对教育部文件的稍加改变复制,没有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针对本校的实际情况,建立适合本校的诚信管理制度,一些制度简单粗暴,单一。
大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的形成与其生活环境有很大关系。墨子曾经以“素丝比喻人的品格,认为人的品格如同白丝一样”[4],“染于苍则苍,染于黄则黄”。[5]以此道理用于大学诚信问题,表明了大学生的诚信道德水平的高低与其生活的环境具有很大的关系。因此加强大学生诚信教育,不能仅仅停留在道德教育和理论灌输的层面上,还需要建立一个维系诚信道德的社会环境。
二、构建大学生诚信教育体系的对策
(一)构建高校信用制度体系
制度作为环境结构状态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避免人为干扰,明确每个人的权利义务,禁止错误行为的重要制衡因素。所以加强大学生的诚信道德建设,需要完善高校的各项管理制度,使其合理化。
1.建立和完善大学生的“个人诚信档案”
首先,建立和完善大学的“个人诚信档案”。在高校学生入学之时就要建立,对他们的诚信行为进行跟踪记录,由班干部、辅导员以及学校的各个职能部门联合,统一协调,对学生的诚信进行收集,及时记录学生所受的奖励与处罚信息。其次,要大学生的诚信档案进行科学管理、定性评价以及公开化、透明化,学校要高度重视,不能让诚信档案流于形式,要与教育部门,社会中介组织和银行等机构联合,使得学生充分重视到诚信的重要性,使个人信用档案真正成为学生的通行证。
2.科学系统地完善学校诚信规章制度
高校诚信制度体系是一个完善的体系,环环相扣,互相配合的,它包括考试管理制度、学术诚信制度、贷款制度、诚信监督制度等等。考试管理制度要加强对考试作弊行为类型的具体归纳与描述。更要对考试作弊形式细化以及作弊所受到的处分做出详细的处罚措施,使得处分有所依据,规定合理。目前各个高校的学术诚信制度建设已经开始加速运行,但是大部分内容空泛、单调,缺乏可操作性,震慑性不大,学生造假行为比较突出,健全学术诚信规章,要建立相应的专门惩治学术腐败的法律,使得有法可依,有法可循,增强学术严密性和可操作性。这需要细化学术诚信制度的相关内容。对于违背学术诚信的大学生,要做出具体的处罚条例。完善贷款制度,国家出台了很多政策支持贫困大学生上学,高校和地方政府也积极参与,帮助大学生贷款,使得其能够顺利完成学业,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大学生没有养成诚信习惯或者故意不还贷款,导致大学生贷款诚信出了很多问题,高校在积极帮助大学生贷款的时候,完善贷款条件的审核,使真正的贫困学生能够获得资助,减少以致避免作假行为,细化贷款和还贷规定,大学生要恪守信用,对大学生贷款进行诚信方面的教育。
(二)营造良好的校园诚信文化
文化价值的选择和价值导向决定着大学生诚信道德形成的方向,而大学校园是大学生主要接触的地方,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良好的校园诚信文化会对学生形成诚信道德压力,不诚信的校园文化只会助长学生的不道德行为,大学生即是诚信文化建设的接受者,也是诚信校园文化的创造者。校园诚信文化对大学生的影响水滴石穿、日积月累,可以达到润物细无声的作用。因此要建立诚信文化体系,一方面要体现在有形物质方面,加强校报、学校官方平台,图书馆,学生活动中心等对诚信文化的宣传活动,在教学区和学生宿舍等适当的位置设置诚信格言。另一方面要在广泛开展诚信团学活动月,将诚信活动以日常化的形式落实在学生中。其次要开展隐性教育,以另一个看不见的手进行诚信教育。在校园诚信文化建设之中,开发隐性课程教育,以学生为本,充分考虑学生的需要,提高诚信道德教育的吸引力和感召力。
(三)构建大学生诚信道德发展的网络文化
人类社会的进步离不开科学技术的发展,随着网络的兴起,大学生对网络的接触,使得传统的思想政治教育不在适合新时代的发展要求,网络世界的虚拟性和隐匿性,使得各种思想和观点在网络世界上得以广泛传播,网络上有积极向上的思想,也有大量错误地思想观念和价值判断,这使得传统的思想政治教育必须紧跟时代步伐,因此大学生诚信文化的建设也要与时俱进,与网络相结合,构建大学生诚信道德发展的网络文化。大学生思想活跃,易于接受新鲜事物,易使大学生受到不良网络文化的影响和侵袭。首先要加强网络文化监管,要告诉大学生言论是可以自由的,但是不能随便信谣、传谣,更不能随意传播虚假消息,删除和过滤错误思想观念和腐朽的文化。其次要营造积极向上的诚信网络文化,吸引大学生的注意力,用优秀的网络文化占领文化主阵地,优秀的网络文化不能过于简单,流于形式,要注意增加良好网络文化内容的生动性和形象性。
科学塑造高校学生诚信品质的心理机制
摘 要:从理性经济人视角看, 人既具有公利性也具有自利性, 同时也是理性人, 在行为之前往往会权衡成本与受益, 进而选取较为有利的行为。诚信“受益”小于失信“受益”是大学生失信行为的主要根源。大学生诚信品质形成的核心与关键在于塑造诚信品质心理, 应从教育机制、激励机制、渗透机制三方面共同着手, 形成大学生诚信品质的心理塑造机制, 使其坚信诚信“受益无限”, 失信“损失无穷”, 从而实现“要我诚信”到“我要诚信”的心理转变。
关键词:诚信品质; 心理塑造; 受益; 理性经济人;
Abstract:From the perspective of "rational economic man", people have the nature of seeking benefits for the public society and themselves, but also are rational. People often weigh the costs and benefits before they act, and then choose more favorable behaviors. The "benefit" of honesty is less than the "benefit" of dishonesty, which is the main source of college students' dishonesty. The core and key of the formation of the integrity quality of college students lies in shaping the psychological quality of college students' integrity. We should to construct the psychological shaping mechanism of college students' honesty quality from the three aspects of education mechanism, incentive mechanism and infiltration mechanism. So that college students believe that good faith is "benefited" and dishonesty is the "loss", and are willing to be honest.
Keyword:honesty quality; psychological shaping; benefit; rational economic man;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 各种诚信缺失的现象屡见不鲜, 这不仅严重阻碍了国家和社会发展, 使受骗者遭受物质和精神的损失, 也损害了国民形象。更令人担忧的是, 诚信缺失虽然让大家都深恶痛绝, 然而又习以为常, 几乎成为了人们的“共识”。面对这种诚信危机, 我们不得不警醒, 尤其是大学生作为民族的未来, 其诚信品质如何, 直接关系到和谐社会的构建, 关系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心理机制的构建是形成大学生诚信品质的核心和关键。只有诚信品质植根于大学生内心深处, 才会将诚信内化于心, 外化于行, 真正做一个诚信的人。“理性经济人”理论认为, 人既具有公利性也具有自利性, 同时也是理性人, 在行为之前往往会进行成本与受益的权衡, 进而选取较为有利的行为。[1]笔者以“理性经济人”理论为分析视角, 探讨如何让诚信成为对大学生有利的行为, 帮助大学生认识诚信的“有形受益”与“无形受益”, 反思失信的“有形损失”和“无形损失”, 从而发自内心的自觉认同诚信思想观念。
一、理性经济人理论与大学生诚信品质的心理塑造
“理性经济人”是经济学基本假设, 最初是亚当·斯密1776年在《国富论》中提出的。[2]后经过学界持续批判和不断发展完善, 最终确立了它在现代经济学中的地位。所谓理性经济人, 就是约束条件下最大化自身偏好或效用的经济人。[3]涵盖三个层面的意思, 首先, 人是公利和自利的统一体, 这是其行为的根本动力;其次, 人是理性人, 在自身所处的时间和空间的适用范围内, 在经过理性思考后趋利避害, 选择最有利的行为;最后, 在追求“自利”的同时, 又可以带来社会的“公利”。[4]
“理性经济人”理论虽然起源于经济领域, 但经济人同样具有思想道德维度, 纵观思想道德的起源和发展, 思想道德的精髓在于调节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利益关系, 而不是单方面的利他主义, 虽然不同国家、不同历史阶段对其衡量标准不尽相同, 但大多数的思想道德主张在满足国家集体利益的同时兼顾个人利益, 这实际上是说, 思想道德既有公利也有自利, 或从长远上来说, 是“利己利他”并存的。[5]因此“理性经济人”也是合乎思想道德的, 以此为视角分析和解决思想道德领域的问题同样是适用的。
大学生诚信问题属于思想道德领域的范畴, 同样可以用“理性经济人”理论对其进行分析。当前, 大学生失信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学业方面, 上课迟到、早退、旷课、编造理由请假;考试作弊;作业、论文抄袭。经济方面, 评奖评优中弄虚作假;恶意欠缴学费;骗取助学贷款, 不如期还贷, 甚至恶意不还贷;借取他人财物不按时归还, 甚至有意骗取他人财物。[6]择业就业方面, 简历掺水, 甚至制造假成绩单、假资格证、假荣誉证书等;频繁毁约、跳槽。人际交往方面, 不能以诚相待, 虚情假意, 口是心非;承诺不予兑现, 有意欺骗;在网络发布虚假信息。
诚信本是社会最基本的道德准则, 大学生作为成年人, 且接受过良好的高等教育, 具有正确的认知判断, 本应形成良好的诚信品质, 然而在大学生群体中, 这些失信行为却屡见不鲜。综合分析, 大学生失信有着复杂的社会、学校和家庭原因, 但实施行为的主体是大学生本人, 这一主体才应当对其行为负最大的责任。先明确一个问题, 大学生作为一个成年人, 在诚信问题的认知上不存在任何障碍, 比如明确知道考试作弊、不如期还贷等是不正确的。再看大学生是否诚信考试是如何发生的, 首先, 为了自己能顺利通过考试或取得高分, 产生作弊心理, 这是考试作弊的根本动机, 反映了人的自利性;其次, 分析思考所处的时空环境, 如果不作弊, 就可能不能顺利通过考试或取得高分, 但是, 如果作弊, 就有可能被发现, 被抓, 甚至被处分, 经过理性思考后, 综合权衡各种利弊, 有的学生认为作弊的受益大于作弊的风险, 最终选择最有利的行为——考试作弊, 有的学生认为作弊的受益小于作弊的风险, 最终选择最有利的行为——诚信考试, 这一选择反映了人的理性。由此可以看出, 大学生作为人类社会中的一员, 具备“理性经济人”的特征, 在对待诚信问题上, 往往采取对自己有利的行为。那么, 我们要切实有效地塑造大学生良好的诚信品质, 应当立足于大学生这个行为主体, 以“理性经济人”为视角, 从人的本性分析和思考, 构建合理科学的心理塑造机制, 对症下药, 使大学生认识到诚信的“受益”远远大于失信的“受益”, 从而自觉践行诚信做人、坦诚做事。
二、教育机制
大学生要形成良好的诚信品质, 离不开对诚信和失信的正确认知。大学生作为成年人, 在区分诚信和失信对错的问题上不存在疑虑, 但是, 在对诚信“受益”和失信“损失”的认知上, 往往是不够明晰和全面的, 甚至有时是错误的, 所以, 学校要强化大学生诚信教育机制, 注重灵活运用学习、生活中的点滴小事进行诚信“受益”和失信“损失”的心灵洗礼, 帮助学生树立正确诚信认知观。
一方面, 帮助学生树立诚信不仅可以获得近期的“有形受益”, 而且可以收获长期的“无形受益”。诚信是美好的品质, 人人都渴望他人重诺守信, 也当然喜欢与诚实守信的人相处, 所以, 从理论上, 坚持诚信做人, 既可以获得近期的“有形受益”, 也可以收获长期的“无形受益”。但问题是, 如何才能让学生坚守上述认知。这就需要润物细无声的心灵教育。比如, 笔者在一次上课时, 有手机突然想起, 笔者立即问道:“谁的手机?”课堂上安静数秒后, 一个瘦小的姑娘用颤巍巍的声音说:“老师, 对不起, 是我的, 我忘记关机了。”笔者当即说:“没事, 虽然你违反了课堂纪律, 但鉴于你的诚信, 我对你在这件事上的处理点赞。”事后, 这位学生给笔者发了一份邮件, 除了表达感激之情外, 还立志以后好好学习专业知识, 做一个诚信的人。后来笔者总结, 这位学生的后来行为说明, 上述对诚信的行为的肯定和点赞使这位学生切身感受到诚信能获得近期的“有形受益”。关于诚信可以收获长期的“无形受益”, 这也需要润物细无声的心灵教育。鉴于大学生思想还不够成熟, 思考问题时, 眼光往往不够长远, 对诚信的“受益”和失信“损失”难免只看眼前。所以, 学校要引导大学生用长远发展的眼光对待诚信“受益”和失信“损失”, “勿以善小而不为, 勿以恶小而为之”。比如, 在评奖评优中坚持诚信, 不弄虚作假, 虽然可能无法在评奖评优中获胜, 但是可以收获老师和学生的认可, 可以促进自我反思, 激发自己的拼搏精神, 这种“无形受益”对大学生的长远发展来说是更加有意义, 可谓“受益终身”。
当前, 有些大学生不仅不能正确区分“受益”和“损失”, 而且更看不到, 失信对个人长远发展的影响。比如, 每当诸如中秋、国庆这样的小长假前一天, 往往会有许多学生编造各种各样的请假事由, 学生自以为很高明, 认为失信获得了多享受一天假日的“受益”, 洋洋得意。对此, 可以就上述失信行为开展严肃的失信损失教育, 正告学生, 其当前的“有形损失”是:上述失信行为不仅使自己错失了获取知识的宝贵机会, 也给老师及同学树立了不诚信的形象, 不利于在校期间的评先、评优;其长远的“无形损失”是:上述虚假请假若持续下去, 慢慢会养成随意说谎的习惯, 而随意说谎的习惯一旦形成, 很难改变, 往往会蔓延到以后的工作中。一个颠扑不破的真理是, “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 失信行为迟早会被发现, 而一旦被发现, 轻则给同事、领导留下不好的印象, 重则失去单位的信任, 影响自己的发展前途, 甚至可能失去工作, 被加入黑名单, 在同行业再难就业, 这样, 对以后的职业发展极其不利, 其最终的“无形损失”巨大。
三、激励机制
正确的激励是大学生诚信品质形成的内驱力, 因此, 建立健全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人性化的激励机制至关重要。大学生诚信品质心理塑造的激励机制, 分为正向激励机制和负向激励机制, 目的在于对诚信者予以激励, 对失信者进行惩戒, 让大学生诚信的行为得到“受益”, 失信的行为得到“损失”, 当然这种受益和损失并不单指物质方面, 对大学生而言, 更多的是精神方面和未来的发展。
首先, 将诚信的基本要求和具体内容寓于大学生日常管理、评奖评优、学位授予、就业推荐等制度中, 实现“有制可依”, 对诚信者予以奖励, 使之“获利”, 对失信者进行惩戒, 使之“受损”。如, 完善《教学评价体系》, 加大平时成绩的考核力度, 对于按时上课、认真完成作业的学生, 在平时成绩中给予适当加分;对于旷课、编造理由请假的学生酌情扣分, 情节恶劣的, 取消该课程的考试资格。完善各类奖学金、助学金、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发展党员和就业推荐考核的综合测评制度, 将大学生的诚信作为重要考评依据, 规定相应权重, 对有不诚信记录的学生, 实行一票否决。同时, 可设立诚信专项奖励基金和专门荣誉称号, 表彰、奖励诚信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对在校大学生建立个人诚信档案, 并将此放入学生毕业档案中, 日后, 相关部门办理事项审批时, 应考察其在校的诚信状况, 如在校期间存在骗取助学贷款, 不如期还贷等失信行为, 不予办理房贷、车贷等。
其次, “有制必依、执制必严、违制必究”。很多学校虽然建立了相关制度, 加强对失信者的惩戒, 如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学术论文抄袭处理办法等, 但在实施的过程中, 执行不到位, 助长了学生的失信心理, 让失信者有机可乘。比如, 对于经常旷课的学生, 本应该按照规定取消考试资格, 但学校往往“放水”, 这进一步助长了学生无所谓的心态。又如, 在监考过程中, 有的教师不认真履行监考职责, 对作弊的学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作弊学生便会心存侥幸, 久而久之, 更加肆无忌惮, 其他本来未作弊的学生也开始盲从, 认为不作弊吃亏。再如, 为了防止学术论文抄袭, 各学校基本在论文送审或答辩前进行检测, 但是有的学校执行程序存在漏洞, 被检测的论文不是立即由学校直接送审, 而是返回到学生, 之后再由学生提交送审论文, 这样, 被检测的论文和被送审的论文就可能不是同一版本, 给论文抄袭的学生提供了可乘之机。
因此, 在对待大学生诚信问题上, 良好的激励制度是十分必要的, 但“有制必依、执制必严、违制必究”更是至关重要, 不能让任何学生有侥幸、从众、吃亏等不良失信心理, 更不能让失信者有可乘之机, 成了漏网之鱼, 否则, 再好的制度都形同虚设。
四、渗透机制
大学生生活在一定的环境中, 思想状况必然会受到外界环境的影响。大学生每天通过人和事物的接触, 以及网络等信息的传播, 可以较好地感知到社会整体诚信状况。如果大学生得到的反馈常常是诚信者吃亏, 而利用坑蒙拐骗等手段的失信者反而能获得更多受益, 且不用付出代价或付出了较小的代价, 便会慢慢推翻自己原本建立起来的对诚信的正确认知, 弱化“诚信‘受益’大于失信‘受益’”的认同。因此, 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共同努力, 形成一个良好的诚信氛围, 让大学生实实在在地感受到诚信的受益, 失信的代价, 这将对大学生诚信品质心理塑造产生“润物细无声”的巨大渗透作用。
首先, 社会各级各部门要承担起优化社会诚信环境的重担。一方面, 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 建立完善相应管理制度, 如对诚信者在教育、医疗、创业、社会保障等方面给予优惠, 开通诚信“绿色通道”, 让诚信者一路畅通;同时, 加大对失信者的惩处力度, 建立健全大数据管理平台, 对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让失信者寸步难行, 无处藏身。另一方面, 加强诚信和失信典型案例的宣传, 使诚信者成为榜样, 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 让失信者遭到社会的唾弃。
其次, 校园文化越来越成为育人的重要载体。所以在大学生诚信品质心理塑造中, 学校要充分发挥其校园文化的重要熏陶作用。一方面, 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弘扬大学生中的诚信典范, 发挥朋辈影响的重要作用, 使学生切实感受到诚信的“受益”。开展各种形式的诚信主题校园活动, 如诚信微电影大赛、诚信征文比赛等活动, 让大学生自己去思考发现诚信的“受益”。另一方面, 学校要加强教师诚信建设, 特别是建立健全教师学术造假的惩处制度, 让教师学术不诚信的行为得到相应惩戒, 从而为大学生诚信起到教育警醒作用。
最后, 大学生诚信品质的心理塑造离不开家庭, 父母的言传身教对孩子有潜移默化的作用。一方面, 家长不能给孩子灌输诚信吃亏的错误思想, 应以身作则, 诚信做人, 诚信做事。另一方面, 一旦发现孩子存在撒谎, 欺骗的行为, 比如, 编造理由不上课, 欺骗父母获取更多的生活费, 骗取他人钱财等。家长绝对不能姑息, 一定要给予相应的惩罚, 让孩子明白失信是要付出巨大代价的, 是一种“有百害而无一利”的做法。家长千万不可因为溺爱孩子, 而听之任之, 若如此, 只会让孩子形成“失信‘损失’远小于诚信‘损失’”的错误认知。
五、结语
以教育机制、激励机制、渗透机制为内容的大学生诚信品质心理塑造机制, 其核心是通过学校、家庭和社会的合力作用, 在校园内外形成诚信者处处“受益”, 失信者处处“受损”的良好氛围, 让大学生深刻认识和认同诚信对其自身的有益性, 使其养成自觉践行诚信的习惯。如此, 大学生在追求诚信“自利”的同时, 又可以带来社会的“公利”——社会诚信风尚的形成。上述三个机制虽然有共同的目标指向, 但有各自的侧重点, 其中, 教育机制重在通过对大学生的心灵教育, 使其认识诚信的“有形受益”与“无形受益”, 反思失信的“有形损失”和“无形损失”, 实现思想上的转变——愿意诚信;激励机制重在通过对诚信行为的奖励与失信现象的处罚, 使大学生实现行动的转变——主动践行诚信;渗透机制重在通过润物细无声的渗透作用, 使大学生坚信诚信“受益无限”, 失信“损失无穷”, 从而使他们坚定诚信观念、树立诚信品质, 最终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实现“要我诚信”到“我要诚信”的真正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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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诚信观不仅具备道德属性,还具备经济属性,从中西诚信观在社会基础、维系机制、达到的目的不同可以看出这一重要区别。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企业诚信毕业论文,供大家参考。
一、企业经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1.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弱化。一些企业经济管理过程中对人力资源管理比较弱化。企业领导对于员工的管理主要依据个人经验,有的领导对员工缺乏人性化关怀,这种随意性的管理让员工无所适从,不适应企业长期发展对人力资源管理的科学要求,对员工缺乏岗位职业培训。有的企业对员工没有形成良好的激励机制,对员工的奖励还依靠领导对其评价,这样就造成了员工与业绩的偏离,员工薪酬与福利偏低,就不能有效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也使得企业失去了经营活力。因此,企业经济管理中对人力资源观念滞后,缺乏合理开发人力资源,这样在动态发展的市场环境中,人力资源管理就变得迟缓。
2.企业的网络技术应用水平还比较低。在互联网信息时代,企业的经济管理必须跟上时代发展的变化。然而,有的企业在经济管理模式上还是生产工艺或服务上,都没有结合互联网的特征进行改善。这样对于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应用水平低,就脱离了社会发展的方向。互联网能够加快信息传递速度,也能提高企业经济管理水平,企业忽视了对信息技术的提升,就难以实现信息化的办公。还有的企业不能很好地利用网络进行宣传与公关,这样就失去了低投入和高产出的效果。还有的企业没有重视网络计算机人才的培养与招聘,就难以提升企业员工整体的网络技术应用水平,不能提高工作效率,企业的经济管理水平还比较低,这样就不能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
3.企业还没构建知识经济的经济管理模式。在知识经济的环境下,企业的经济管理模式要进行调整,构建健全的知识特征的管理体系,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要求。但是,一些企业没有认识到社会这样的变化趋势,仍然坚持原有的管理模式,这样就不行满足复杂经济环境的管理新要求。对于缺乏知识特征的企业组织来说,就不能进行动态与开放式的经济活动,缺乏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企业经济管理模式的发展方向不能依据规模效益来获得竞争优势,而是要考虑到消费需求的变化,要以个性化的产品与服务赢得消费者的青睐,这样就要使企业重视生产工艺流程,精准把握终端市场的消费者的消费动向。但是,缺乏对知识经济环境的分析的企业,其生产决策与终端市场的消费者消费诉求相分离的格局。此外,知识经济也要求企业员工具有较强的创新力,要求企业技术与员工知识不断更新,但是,一些企业做不到这样的主动变革,就被市场所淘汰。
二、提高企业经济管理有效性的措施
1.提升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能力。企业的发展需要人力资源作为支撑,因此,企业就必须建立和完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采取科学的人力资源管理方法,构建良好的劳资关系。企业要为员工进行职业规划和职业培训,构建学习型的组织,企业要保障员工的各项福利和权益。企业要发挥激励机制作用,这样才能更好地进行人力资源管理,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企业还应建立奖惩制度,这样才能在企业内部创造公平公正和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更好地发挥员工的潜在能力,也促使企业更好地发展。企业应该构建良好的企业文化,通过这样无形的文化来规范员工的行为,实现以人为本和柔性管理,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2.增强网络环境下的企业经济管理能力。在信息时代,企业应加强经济管理信息化水平,增强网络信息技术的应用能力与管理能力,为企业的发展中创建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各部门的网络信息管理。企业应培养和引进具有较强信息技术的人才,提升企业的网络信息技术应用水平。通过网络信息技术的应用,提高企业管理组织执行力,优化企业的组织管理结构。网络信息化还能为企业开拓新的市场业务,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3.构建知识型的企业经济管理模式。当前,信息化加快了知识与技术的传递,使产业发展迅速。这样就必须促使企业构建知识型企业,采取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管理模式。企业要采取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要给予员工尊重,通过提升组织团队的知识能力,来增强企业的创新能力。以知识经济为导向来改善企业的经济管理效率,改进产品生产工艺和优化企业运营流程的方式来提升企业对终端市场需求的响应速度,增加用户对企业产品或服务的感知价值,企业应当通过建立终生学习式企业的方法来稳步提升员工的综合职业素养和业务技能水平。
三、结语
通过对企业经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措施进行探讨,得出在信息化时代和知识经济背景下,企业的经济管理必须创新发展模式,才能使企业适应市场经济环境的发展。企业要重视优秀人才的培养与引进,要能够提升技术水平,更好地整合资源和优化产业结构,这样才能在复杂和动态的发展中实现自身的竞争优势。企业所处的行业消费者对产品和服务有着更高的要求,更倾向于个性化、节能环保等诉求。因此,企业的经营管理就必须提高组织团队的学习能力,构建知识型的员工组织,提升企业对消费者消费动态的认识,更快和更好地调整企业的产品与服务,从而使企业的经济管理满足甚至引导市场消费者的需求。
企业中的行政管理人员可以通过不同种的管理方式对石油企业内部中的各类经营活动进行管理,所以说企业中的行政管理工作是具有比较强的针对性的。所谓的企业行政管理的调配性是指企业的行政管理中所下达的所有要求,可以通过企业中的管理人员对企业中各个部门进行调配从而顺利的实现企业任务的完成。企业中的行政管理人员在企业中的各个部门之间起到了相互协调和分配的作用。对于企业的行政管理工作而言,通过对企业中的工作职员进行划分,按照企业中相应的管理体制进行从上到下的执行操作,是整个企业上级与下级之间具有指示性的要求,促进整个企业的行政管理工作人员加强对工作指示性的重视程度。企业的行政管理工作主要是建立在整个企业领导的权力基础之上的,对下级进行具体工作的落实和逐级的传达,这将直接的对整个企业中上级的领导对下级工作进行指示做出反应。
对石油企业日常的行政管理工作进行创新
(1)对整个石油企业的系统进行规范。对于石油企业的行政管理行业来说时常会出现对于企业中各个部门的职能分配不明确,工作的过程中无人接手或者是进行工作时进行相互干涉等问题。这将很有可能导致石油企业中资源的浪费以及工作效率低下的问题出现。因此,努力的对我国石油行业中的行政管理工作进行创新和改革是一项重要的举措,石油企业应当努力的建立起现代化的石油企业日常的行政管理体系,从而努力的消除企业所受到的政治方面的负面因素的影响。在对石油企业行政管理工作进行创新和改革的过程当中,我们应当结合国内乃至国际方面的发展形势,从而寻求一套适合我国石油企业经济发展的科学而有效的行政管理体系和途径。
(2)建立起科学而有效的石油企业行政管理的机构。对于石油企业行政管理的创新和改革主要是通过建立起科学而又合理的企业行政管理的机构来对其进行维系的。企业石油建立起科学而又合理的行政管理机构,才能够更好地打造出适应我国经济发展的需求和我国现阶段的基本国情的石油企业行政管理的体系,只有这样才能够有效的避免石油企业在日常的管理工作当中所遇到的不同问题。
(3)加强对石油企业日常行政管理中人才的管理。石油企业中参与整个行政管理工作的实施以及技术人员就是企业中的行政管理人员。对当前的形势下石油企业的行政管理来说,应当积极的引进一批具有知识结构多元化同时具有创新意识的管理型和复合型的人才。这样不但可以为石油企业的管理工作注入新鲜的血液,同时也可以有效的促进我国石油企业未来之路的发展。
(4)石油企业中应当设置科学而又合理的奖惩制度。对于石油企业的人才培养战略来说,设置有科学合理的奖惩制度是企业大力培养人才的重要手段和有利的保证,因为只有通过实施有效的奖惩制度,实现管理工作人员的奖罚分明,才能够有效的促进石油企业日常行政管理工作的不断发展和创新。
加强和创新石油企业日程行政管理工作的措施
(1)石油企业应当树立起品牌的意识。就目前石油企业的发展形势来看,我国的石油企业应当树立起自身的品牌形象和意识,对于企业品牌的思想战略方向进行明确和创新,在不断的发展自身的经济同时更应该积极的投入到国际和国内的一些公众事业当中,从而树立起企业良好的品牌形象,加强对企业社会责任感的重视程度,努力的提高公众对于石油企业品牌产品的认可度和认知度。
(2)石油企业之间应当努力的加强相互之间的协调与合作。美国对于中东国家和地区的石油进行了控制,这就在很大的程度上对我国石油的总进口量造成了制约,面对这种严峻的形势,我国的石油行业更应该努力的加强同西方国家能源和技术方面的协调合作,从而更好的使我国石油的进口市场进行拓宽。
结论
总而言之,石油企业作为我国经济发展的一项支柱型的企业,在我国的民生发展与总产值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就目前而言,我国已经发展成为了石油总需求量的第二大国家。因此,我国更应当努力的加强和创新石油企业中的行政管理工作,这样就有利于我国的石油企业能够更好的适应世界市场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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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诚信问题不但成为国内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而且同样成为发达国家社会问题的焦点。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企业诚信论文,供大家参考。
由于中国目前还没有出台针对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而面向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的税收政策体系的构建与优化要以税收政策作用于战略性新兴企业自主创新的方式和规律为重要依据,当前对于税收政策如何促进战略性新兴企业自主创新的机理性研究相对缺乏,仅有少数学者从产业视角提出税收政策存在的问题及完善思路与措施,还难以为战略性新兴企业自主创新需求下税收政策体系的系统优化提供有效的理论支持。
战略性新兴企业自主创新系统特征及其税收政策导向
1.战略性新兴企业自主创新系统的耗散结构特征。战略性新兴企业自主创新的要素及活动构成了一个完整的复杂开放系统,受到系统内部构成和外部环境的综合影响,其系统结构如图1所示。在战略性新兴企业自主创新系统内部,存在创新要素子系统和创新活动子系统,其中创新要素子系统包括技术子系统、人才子系统、资金子系统和设备子系统等,创新活动子系统包括研发子系统、中试子系统和产业化子系统;由于创新要素的投入,使得创新活动得以持续进行,而创新活动的开展又不断地积累创新要素。战略性新兴企业自主创新活动及绩效不但取决于系统自身的结构与功能,更重要的是,还受到外部环境条件的深刻影响,是系统内外部因素综合交互作用的结果。耗散结构理论认为,一个远离平衡的开放系统,通过不断地与外界交换物质与能量,能够形成并维持一个有序结构,即耗散结构。战略性新兴企业自主创新系统是一个远离平衡态的开放系统,尤其是在外部环境(税收政策、科技政策等)的作用下,具备耗散结构的特征。
2.战略性新兴企业自主创新的税收政策导向。战略性新兴企业自主创新系统的运行,需要投入大量的创新要素和持续开展创新活动,该系统需要借助于外部力量,形成并维持一个耗散结构。由于战略性新兴企业需要持续投入大量创新资金,且往往缺乏配套的高端科技人才,就企业自身力量及其创新需求相比,其创新要素相对不足;同时战略性新兴企业自主创新需要不断取得新兴技术突破,其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与应用及市场开发缺乏前期基础和可借鉴的经验,存在较高的创新风险和不确定性。上述问题的存在严重制约了战略性新兴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因此,要形成和维持战略性新兴企业自主创新系统的耗散结构及其良性循环,就必须使税收政策导向能够改善战略性新兴企业自主创新系统运行的环境,以解决其创新存在的主要问题。为了引导和激励战略性新兴企业自主创新,税收政策的导向性应体现在:第一,从激励创新活动来看,税收政策应注重创新过程的上、中、下游的全面激励和协调,其中重点是技术研发和产业化,以消除技术突破和市场开发风险引发的创新意愿和动力不足。第二,从激活创新要素来看,税收政策一方面引导企业加大创新要素的投入和累积,提高创新要素的贡献率;另一方面引导社会资金、人才等资源流向战略性新兴企业,弥补资源不足。第三,税收政策不但能促进战略性新兴企业自身的发展,还能加强企业与产业链条上其他主体的合作,并加快企业技术扩散,充分发挥对其他主体和其他产业的辐射带动作用。
税收政策促进战略性新兴企业自主创新的机理
从结果来看,税收政策有助于向战略性新兴企业自主创新系统引入负熵,促使系统总熵不断减少并形成耗散结构的有序状态,提高了企业自主创新成熟度及绩效;从过程来看,税收政策为自主创新系统创造了开放性、非平衡、非线性和涨落等耗散结构条件,从而使战略性新兴企业具备持续创新的条件,促进了自主创新过程中的要素整合与活动协同。
1.税收政策向战略性新兴企业自主创新系统引入负熵。战略性新兴企业自主创新系统在与外界的交互作用中,系统总熵S不断发生变化,系统总熵的变化ds包括两部分:系统内部活动产生的熵dsi和系统与外界交换物质、能量引起的熵流dse,如式1所示。ds=dsi+dse(1)其中,dsi单调递增,且大于等于0;dse大于、小于或等于0。税收政策能够通过直接作用和间接作用,向战略性新兴企业自主创新系统引入负熵,从而使系统熵增为负,且始终保持一种低熵状态。
(1)税收政策下的战略性新兴企业自主创新系统熵变原理。在税收政策作用下,能够促使战斗略性新兴企业自主创新系统形成并维持耗散结构,如图2所示。税收政策体系的合理性及其有效实施有利于向战略性新兴企业自主创新系统引入负熵,加速其形成和维持耗散结构。战略性新兴企业自主创新活动(尤其是在企业发展初期)具有战略性创新资源需求大、新兴技术开发强度大、新兴市场开拓难度高等特点,不但使企业面临极高的技术风险,而且对企业引导和创造市场需求的“主导设计”要求较高,使企业研发、产业化和赢利的前景在短期内不明朗,抑制了企业自主创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可见,自主创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强、创新要素不足、创新资源配置不合理(未能将关键资源配置到关键创新环节、创新活动协同性差)、创新扩散的缓慢过程或技术流失等因素使战略性新兴企业在自主创新的过程中产生熵,影响其创新的效果。为了加速战略性新兴企业自主创新,税收政策需要向企业自主创新系统引入足够的负熵,使系统处于良好的发展状态。战略性新兴企业在与外部环境相互作用的过程中,税收政策(税种重点是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关税,优惠方式主要是减征、免征、抵免、扣除、退税以及低税率)通过向自主创新系统引入负熵,抵消系统内部产生的熵,使系统在内外部因素共同作用下,总熵减少,形成耗散结构,实现持续创新。
第一,降低企业创新成本,直接引入负熵。为了使企业能够降低创新成本,税收政策主要通过以下方式向企业自主创新系统直接引入负熵,从而抵消企业创新主动性不强、创新要素不足、资源配置不合理等产生的熵:通过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创新风险准备金税前扣除等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可以引导和激励企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并降低企业的相对研发成本;另外,鉴于企业需要引进高层次创新人才且其成本较高,针对企业引进创新人才发生费用税前计入成本等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企业创新人才的使用成本;此外,企业用于技术升级换代或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用途的增值税和关税等优惠政策,能够改善和提升企业的创新基础条件,提高创新效率和节约创新成本。
第二,提高创新要素贡献,直接引入负熵。为了使企业创新要素贡献率得到提升,税收政策主要通过以下方式向企业自主创新系统直接引入负熵,从而抵消企业及其创新人才创新主动性不强、创新要素不足等产生的熵:通过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或按比例扣除税金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可以提高用于研发和生产等先进固定资产的使用率和贡献率;通过创新人才、个人知识产权转让收入、科研奖励等个人所得税优惠,以及人才教育与培训费、福利费等税前扣除的企业所得税收优惠,可以提高人才素质与能力,激励人才在企业中发挥其创新的主动性,为企业创新作出积极的贡献。
第三,鼓励企业对外合作,直接引入负熵。为了鼓励企业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税收政策主要通过以下方式向企业自主创新系统直接引入负熵,抵消创新要素不足产生的熵:通过对外投资合作业务境外所得税抵免、外部研发支出所得税加计扣除、出口退税、进出口关税优惠等税收政策,鼓励企业开展对外投资、出口与合作业务,加快引进先进的技术、设备和工艺进行消化吸收再创新或技术升级。
第四,加速企业创新扩散,直接和间接引入负熵。为了加快企业向外扩散创新成果,税收政策主要通过以下方式向企业自主创新系统直接和间接引入负熵,抵消企业创新主动性不强和创新扩散产生的熵:通过实施技术转让的所得税优惠政策,新产品或高新技术产品增值税减免、出口退税、关税优惠等税收政策,一方面向企业直接引入负熵,使企业得到直接的经济补偿;另一方面,有利于加快企业创新扩散速度、扩大创新扩散范围和提高创新扩散效果,使更多的社会资金加快流向企业,向企业间接引入负熵,此时创新扩散所产生的经济效益可为企业新一轮的创新奠定坚实的基础。第五,引导社会资源流向,间接引入负熵。为了引导全社会资源流向战略性新兴企业,税收政策主要通过以下方式向企业自主创新系统间接引入负熵,抵消企业创新要素不足产生的熵:通过针对高层次人才的个人所得税优惠,引导优秀人才和团队流向战略性新兴企业从事创新创业活动,间接向自主创新系统引入负熵;通过鼓励风险投资的企业所得税优惠,间接影响社会风险资金投向战略性新兴企业,拓宽企业资金渠道,加速研发与产业化。
(2)税收政策下的战略性新兴企业自主创新系统演化规律。税收政策可以使战略性新兴企业自主创新系统演化过程呈现无序到有序、低级有序到高级有序的规律,从而使企业自主创新成熟度不断提高。第一,系统由无序向有序转变。税收政策直接或间接地向系统引入负熵,当使得dse<0且满足|dse|>dsi时,ds<0,即系统熵增为负,系统总熵S减少,系统由无序向有序转变,此时战略性新兴企业自主创新由不成熟向日渐成熟转变。第二,系统由低级有序向高级有序转变。随着税收政策支持力度的不断加强,以及战略性新兴企业对税收政策利用程度的提高,税收政策一方面向系统引入越来越多的负熵,使得dse<0且|dse|不断增加;另一方面还促进了系统内部创新要素之间、创新活动之间以及要素与活动之间的良性互动,使系统内部产生的熵dsi减少,从而不但满足|dse|>dsi,而且使|dse|-dsi不断增大,使系统趋向低熵状态,由低级有序向高级有序转变,此时战略性新兴企业自主创新成熟度达到理想的状态,自主创新水平高。在税收政策的作用下,创新投入和创新产出的不断增加,技术与市场不断成熟,进而推进战略性新兴企业自主创新成熟度越来越高,该过程是系统有序度逐渐提高的演化过程。税收政策作用下的战略性新兴企业自主创新系统有序度演化模型如图3所示。图中A→B→C代表着战略性新兴企业自主创新的一般演化方向,即自主创新成熟度由低(技术和市场都不成熟)向高(技术和市场都成熟)的转化过程,在该过程中,系统由无序向有序、由低级有序向高级有序演化。对于处于不同自主创新系统有序状态的战略性新兴企业,税收政策对企业自主创新的推进作用各有侧重,但最终体现为促进自主创新系统有序度的持续提高。例如,对于技术先行(D)状态,即技术已经非常成熟和领先,但是市场化程度相对较低,自主创新系统有序度较低,此时税收政策的重点应是加速技术转化,促进创新产出;当技术和市场成熟度较高(C),即自主创新系统有序度已经较高时,税收政策的重点应在于加快创新扩散和新一代技术研发,促进系统向高级有序转化;对于市场先行(E)状态,税收政策的重点应是激励企业加大创新投入,鼓励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合作研发以及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提升技术水平;当技术和市场成熟度较低时(A),此时自主创新系统处于无序状态,税收政策应全方位地引导企业加大投入,加强研发和产业化,加快企业成长。
2.税收政策为战略性新兴企业自主创新系统创造耗散结构条件。税收政策能够为战略性新兴企业自主创新系统提供形成耗散结构的必要条件,即开放性、非平衡性、非线性以及涨落。
(1)税收政策提高战略性新兴企业自主创新系统的开放性。虽然战略性新兴企业自主创新系统是一个不断与外界交互作用的开放系统,但是,要使该系统形成并维持一个耗散结构,必须使系统外部引入的熵流为负且足以抵消系统内部活动产生的正熵,才能逐渐降低系统的总熵并向耗散结构的有序状态转变,可见,开放性是耗散结构形成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在税收政策的直接支持和间接引导下,不但为战略性新兴企业投入创新资金、加强对外合作创新和加速创新扩散提供了激励和保障,直接引入负熵,还促使全社会的高层次创新人才、先进的技术和设备以及创新创业资金流向战略性新兴企业,间接引入负熵,进而使企业利用外部资源的能力加强,源源不断地与外界进行输入与输出活动,系统的开放性日益增强,能够保证向系统引入足够的负熵。税收政策的上述作用使得“开放性增强+引入足够的负熵”成为战略性新兴企业自主创新系统形成并维持耗散结构的充分必要条件。
(2)税收政策促进战略性新兴企业自主创新系统的非线性作用。税收政策能够促进战略性新兴企业自主创新系统内部各要素和各子系统的非线性作用,从而使系统具备形成耗散结构的内在动力和必备条件,使系统发生根本性的变化,不断出现新的更加有序的耗散结构状态。例如,激励企业创新人才和团队的税收政策,能够使创新人才具备竞争与合作的意识,在创新过程中既相互竞争、又通力合作,形成一种复杂的非线性作用关系;另外,税收政策是从研发到产业化的整个创新过程出发来引导和支持企业自主创新的,既可以避免战略性新兴企业只注重短期利益而导致资源配置不合理,也可以引导企业将重要创新资源投向自主创新的关键环节,此时,在税收政策的作用下,研发、产业化等各子系统之间不是简单的分割并形成独立个体的线性叠加效应,而是形成一种互惠共生、互为反馈的非线性关系,各子系统之间产生耦合作用并协同发展,实现倍增效应。
(3)税收政策改变战略性新兴企业自主创新系统的涨落并维持系统的非平衡性。战略性新兴企业自主创新系统是一个远离平衡态的开放系统,受到系统内外部多方面、多层次因素的影响和制约,例如,市场需求的变化、新技术的出现、产业政策的调整、创新人才的流动等,这些因素往往是创新系统不可能完全正确预测或掌控的,当这些因素发生作用时,会引发企业自主创新系统的涨落。税收政策能够放大积极性涨落、降低破坏性涨落,有助于使系统跃迁到一个新的稳定的有序状态。例如,税收政策能够通过激励创新人才进而减少企业人才流失的破坏性涨落作用,使这种消极涨落得以衰减,进而消除涨落的破坏性干扰,避免系统向低级状态演变;另外,税收政策通过引导企业加大创新投入和加强人才培训,优化创新环境、提高人才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使企业能够根据环境变化不断快速开发出新技术或新产品,放大微涨落为巨涨落,不断取得技术突破,及时满足市场需求,不断达到新的动态平衡。
结论
本文运用耗散结构理论,分析了战略性新兴企业自主创新系统的特征,提出其税收政策导向,揭示了税收政策促进战略性新兴企业自主创新的机理,即向战略性新兴企业自主创新系统引入负熵,为系统创造开放性、非平衡、非线性和涨落等耗散结构条件。揭示税收政策促进战略性新兴企业自主创新的机理,可为面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中国税收政策体系优化提供科学的依据。未来应进一步加强以下研究:一是明确中国现行税收政策在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方面存在的不足及其优化方向和重点,二是构建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自主创新的税收政策体系,三是设计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自主创新税收政策实施的配套管理方法和保障措施。
一、文献回顾及概念界定
(一)中道思维蕴含的决策思想
“中道”在东方文化中有明确记载和论述,有适度、合理、和谐的意思。中道强调考察矛盾的两个极端,倡导凡事要适可而止,努力追求整个系统的协调均衡、机动灵活和统一一致,强调要在坚守中正协同之道时注重权变,亦即要“执经达权”,采用灵活多变但又有延续性的策略,使之实行最新的形式变化。受中道思想的影响,决策者在决策过程中会以其作为决策的原则和标准。因此,可以在战略决策和方案选择的过程中得到较好体现。技术创新及其管理模式得到高层管理的关注,这正是本文以技术创新管理模式选择作为研究的逻辑起点的主要原因。中道思维是东方文化中个人与他人在互动过程中表现最为突出的一种思维方式,它不仅隐含了个人的自我感受,也隐含了他人所给予的外在要求,最重要的是此思维特质还包括了人际互动的情境网络。[1]准确的说,它是在动态复杂的情境中,个体通过挖掘自身和外部需求,综合内外部环境各项因素(如相关利益者的感受等),力求找到措施方法来调和内外部落差,追求协调平衡状态的思维过程。中道思维以“保合太和”作为决策的终极目标,以“权变管理、人为为人、刚柔相济”为决策原则。大陆学者苏东水和台湾学者曾仕强对中道思维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将其引入管理学领域。本文借鉴他们的研究成果,将中道思维定义为企业高层管理者在企业的战略决策过程中,为达到“保合太和”的目标,依据“权变管理、人为为人、刚柔相济”的原则,整合企业所在的外在条件与其内在的各项需求,所采取的适当行为和方案的思维方式。
(二)农业科技型企业的技术创新管理模式研究
技术能力演化轨迹模式是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创新,该模式从本质上阐明了企业技术能力成长的基本过程。在农业科技型企业技术创新管理模式的选择上,不仅受到外部环境及企业内部因素的影响,还受到高层管理者决策思考思维的影响。中道思维的提出,不仅充实了决策理论,也为本文的研究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支撑。基于中道思维的技术创新管理决策是一种以技能为基础的决策模式,是基于经验及心理活动规律与认知的结果。在农业科技型企业技术创新管理模式的研究上,揭筱纹和徐彬通过对全国各地农业科技企业的研究,结合地域、行业及企业特征,对农业科技企业的技术创新提出了三个维度:外源协同能力、自主创新能力、成果转化能力,勾勒出了技术创新能力的基本结构。基于技术创新能力的三种组合(弱能力组合、类型能力组合及综合能力组合),结合农业科技企业的特征和运作机制,提出了基础型、类能力组合型、战略规划型三种技术创新管理模式,如图1所示。弱能力组合对应基础型技术创新管理模式;类型能力组合对应类能力组合型技术创新管理模式;而综合能力组合对应战略规划型技术创新管理模式。基础型技术创新管理模式:企业内部重点考虑制定相关的制度,以制度为指导,规范完成企业的各项工作,提高工作的效率。企业外部依靠政府的正确引导,建立完善的技术创新管理服务体系,使中介服务机构参与提供农业科技企业的支撑性服务。该模式的特征为:自主创新能力弱,外源协同能力弱,成果转化能力弱。技术突破型管理模式:本身的技术能力强,需要借助其他的企业来合作开拓市场。该模式的特征为:自主创新能力强,外源协同能力弱,成果转化能力强。市场引导型管理模式:借助外源科研院所和大学提高自身的技术创新与资源的高效利用。该模式的特征为:自主创新能力弱,外源协同能力强,成果转化能力强。战略规划型技术创新管理模式:产品技术逐步进入成熟化,农业科技企业的产品以相同或相似的资源技术优势逐步进入市场,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企业以战略调整、战略的重新定位作为实施管理的主导方向。该模式的特征为:自主创新能力强,外源协同强,成果转化强。
二、中道思维下的决策模式分析
2004年,lisaSayegh,WilliamP.AnthonyandPamelaL,Perrwe在《危机下管理决策:情感在知觉决策中的作用》一文中指出,受制于可供决策时间及信息量的多收,决策者在这类资源相对稀少的情况下,更加倾向于依靠个人经验与习惯思维进行思考决断,而不是依靠传统的理性决策。[3]本文借鉴其理论研究成果,提炼了中道思维下的管理决策模型(如图2所示),并对其中的决策过程进行延伸,分析了其决策过程。中道思维通过作用于决策者的经验(包括二手经验和直接经验),改变了其显性知识及认知模式,并影响决策效力和情感记忆能力,进而通过隐性知识作用信息收集与决策过程,情感反馈作用决策过程,显性知识与决策环境一起作用于信息收集的方式影响决策结果的达成。系统科学的决策过程,通常包括以下四个阶段:
(一)建立决策框架
建立相对系统的决策框架至少具有两方面的意义:有利于全面完整的把握决策方向并管控实施,进而实现既定目标;制订科学的决策框架,对于避免上述弊端也不可或缺。根据西蒙的现代决策理论,人的理性具有有限性,决策团队其认识和能力对于所面对的决策问题也存在一定的有限性。
(二)采集与分析信息
采集、分析与应用新兴的能力是现代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决策能力的重要衡量指标。这一步骤主要包括如下几个环节:选择信息的采集渠道与方式、获取并核实信息、对信息进行预处理、分析与检验信息。信息的充分、准确和实时是进行正确决策的前提与保证。其中信息的采集和分析方法的选择,以及与此相关的专门人才和技术处理系统的匹配与应用是这一步骤的关键要素。
(三)拟定并选择方案
可供选择方案的数量及方案的设计质量往往决定了决策方案的最优化程度。因而如何最大化的获取较多数目且质量较高的方案是高层管理者必须重点思考的问题之一,如充分交流和激发成员的创造性思维,依据某种评估准则从其可行性、可接受性与可靠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筛选。
(四)反馈与改进
一般情况下,高层管理者的决策通常是一次性的。但对方案的实施执行情况进行调查分析和验收评估,可以极大地促进决策过程的优化,进而提升决策质量。特别是对于一些较为繁琐复杂的问题,通常要采取渐进式决策方式(“反馈-改进-反馈”的过程),从而形成更加有效和满意的最终方案。[4]
三、中道思维对管理者决策过程的作用机制研究
(一)决策框架
通过对中道思维的决策模型及程序等研究总结,在对现有决策模式和战略决策过程分析比较的基础上,本文对基于中道思维的战略决策过程和模式进行提炼,提出了中道思维在技术创新管理模式中的选择框架。中道思维下农业科技企业技术创新管理模式选择框架主要有三个层次,这三个层次是以对决策结果与绩效的影响程度进行划分的。第一个层次是模式的基本决策过程,即图4中的最下一层。这个层次是中道思维决策的基础,象征“地”。第二个层次是高层领导团队,处于中间位置,是模式的核心和关键,对整个决策过程起关键作用。高层领导团队的决策是以第一层次的决策过程为基础,并受到更高层次的制约,象征“人”。第三个层次是保合太和,是中道思维决策的最高原则和最高决策目标,象征“天”。根据中道思想,农业科技企业要实现决策的最高目标“保合太和”,必须充分发挥“人”顶天立地的作用,通过人的不断努力,来确保战略决策过程的顺利进行。“保合太和”是一个理想目标,它的实现需要人的不断努力,一方面,决策者应努力提高自身的决策素质,另一方面应该遵循科学决策程序的基本规律。同时,与图1农业科技企业技术创新管理模式框架图结合,找到适合自己的技术创新管理模式。决策过程是一个主观反映客观的动态认识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每一阶段都互相影响着,并时常产生反馈。[5]因此,在上述中道思维下农业科技企业技术创新管理模式选择框架中,决策过程的每一步骤都是相互联系、交错重叠的,在决策的时候,不能将决策的各个步骤截然分开,而且每一步都不可缺少。中道思维下农业科技企业技术创新管理模式选择框架的决策过程,依旧沿用传统的决策程序,因此其决策过程与传统的战略决策模式没有很大区别。它的创新之处在于将中道思维的管理内涵做为战略决策的原则并以保合太和做为最高决策原则和最高管理目标,将中道思维的管理精髓运用到农业科技企业技术创新管理模式选择的决策管理之中,即分析问题、制定决策和执行决策三个过程以中道思维的管理内涵为决策原则。归根结底,中道思维下农业科技企业技术创新管理模式选择框架是从人性角度完善了传统的科学决策程序,将人性因素加入到企业的战略决策之中,因此其决策不单纯是理性和知识性的,也是智慧性和整体性的。
(二)决策程序
虽然众多学者对决策程序都提出了各自不同的观点,然而这些不同的观点背后也有相似的地方。中道思维下农业科技企业技术创新管理模式选择框架保留了传统决策模式的决策流程,吸收其简洁、易于决策主体理解和使用的优点,也肯定了原决策流程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因此,中道思维下农业科技企业技术创新管理模式选择的决策要做到准确、及时、有效,同样必须遵循科学的决策程序。
第一阶段:发现问题,分析归纳。问题作为一种客观存在,是主客观矛盾的外在表现,决策问题是人们能清楚表达的问题。决策者素质的高低、决策思维的内容及其遵循的决策原则直接决定了能否及时准确的发现客观存在的问题并加以理解认识、表达梳理。首先表现在对问题的认识上,同样的问题,决策素质高的人会发现,决策素质低的可能不会发现。同样,不同的决策思维方式也会造成对同一问题不同的认知结果。发现、分析、归纳、研究问题,开发出问题的实质,把它变为明确清晰能够表达的决策问题。在决策问题提出以后,还需提炼概括问题的本质,按照决策原则来制定决策目标。
第二阶段:综合研究,拟定方案。首先,评估可行性,即通过对人力、物力、资金、技术水平等因素的评估,全面深入的分析决策目标的约束因素,以此来判定检查目标是否现实、合理并能够实现。其次,评估必要性,亦即依据目标论证和评估有无拟定方案的必要性,明确可供选择的方案数目(两个及两个以上)。在方案能够达成目标的前提下,还需继续考证其是否具有替代条件,技术上是否可行,经济上是否合理,与企业是否相宜,与环境是否协调,是否还具有进一步优化的空间。再次,进行方案设计,对于相对简单的决策,方案设计通过大脑想象或经验判断即可当场做出决策;对于繁琐复杂的决策,则要按照科学的决策程序逐步完成决策。最后,择优改进,亦即要对最优方案中的各项关系进行分析比较,实现方案的内部优化,使该方案在约束因素不变的情况下能够取得相对满意的结果,有效达成既定目标。应该说明的是,对基于中道思维的战略决策方案形成,首先,保合太和是需要考虑的核心约束条件;其次,要以保合太和为核心,在企业信息、高层领导团队和利益相关者之间进行集成优化,以制定符合中道思维要求的战略决策方案。
第三阶段:审校方案,择优执行。中道思维下,决策者对方案的审校和择优就成了关键的步骤。它主要有以下几个要点:要点一,严格检验已有方案是否符合科学和谐的准则,有无客观依据以及依据是否充分合理,筛选剔除不合科学原理和客观实际的方案。要点二,重新审定方案设计时的决策原则,再次检查确认,以免出现源头的错误,并为择优提供依据。要点三,重新审定目标,明确既定目标的可行性、现实性和必要性,并将其纳入方案抉择的考虑要素。要点四,综合考虑各项方案,比较利弊,做出决策决定。如有必要,还要进一步进行方案的小样本试验实证。但是,在考虑社会绩效、人性因素后,决策目标和决策的原则都有了新的变化,方案择优是相当复杂的,仅仅依靠现有的现代决策技术和决策理论是难以实现的,它还依赖于决策者的综合素质,对客观条件和组织条件的准确把握,有时还需要强调决策者的非理性因素。第四阶段:实施反馈,修正决策。当方案一旦被决策,就进入了执行实施阶段。在方案的实施过程中,应及时科学的进行考评管控,并根据最新的信息,及时采取应变措施修正决策,尽可能的预先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如果新的问题超出了应变措施的范围,则要进入新一轮决策,或者为重新决策,或者为追踪决策。
结束语
本文在对中道思维概念及其管理内涵的归纳总结的基础上,将中道思维追求的目标“保合太和”及三大决策原则引入技术创新管理模式选择的决策过程。分析了中道思维对农业科技型企业技术创新管理模式的选择的影响机制,为技术创新管理模式选择的决策过程提供了新的理论、思路和方法。中道思维及其管理思想在企业实践特别是农业科技企业中的运用研究尚处在起步阶段,真正将中道思维思想的精髓运用到企业实践中的属凤毛麟角,因此本文基于中道思维的战略决策模式是属于前瞻性的研究。本文对中道思维在农业科技企业技术创新管理模式选择中决策作用机制研究视角尚不够开阔,从比较单一的视角进行挖掘,因而,该框架体系的应用性验证案例研究根基尚不够牢固。如何多角度、全方位的探究中道思维在技术创新模式选择特别是在决策程序中的作用机制,将是下一步研究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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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貌原则是人类行为的基本原则之一,是人类交际的一个重要特点。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礼貌原则议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 礼貌是人类文明的标志,是国际商务信函中不可忽视的语用原则。商务信函中的礼仪不仅有助于提高工作场所的生活质量,形成最佳职员道德,树立公司形象,而且对创造利润起着重要作用。尤其在当前国际贸易越来越激烈的情况下,懂得国际商务礼仪越来越重要。为了实现达成商务合作的目的,需要遵循礼貌原则,使之语气委婉,措辞得当有助于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建立贸易关系。然而不同文化中的不同礼貌原则是商务信函中做好生意不可缺少的注意事项。
关键词:商务信函;礼貌原则; 文化差异
Abstract: Courtesy is the symbol of human civilization,and this is pragmatic principle which has to be followed in 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correspondence. Business etiquette is based on the theory that good manners are cost-effective because they not only increase the quality of life in the workplace, contribute to optimum employee moral, and embellish the company image, but they also play a major role in generating profit. An atmosphere in which people treat each other with consideration is obviously one in which a customer enjoys doing business. Also ,most importantly, a company with a well-mannered high-class reputation attracts—and keeps—good people. In order to be contribute to establish relations with two sides on the basis of equality and mutual benefit, It must follow the politeness principle ,tone and phrase your comments tactfully. Yet , different politeness principles in different cultures are indespensible for conducting successful in commercial correspondence.
Key words:Business letter; politeness principle;culture difference
一、引言
21世纪是经济日益全球化的世纪,中国与世界各国间的贸易往来愈加频繁,国际贸易事业发展迅猛。但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商务信函在中外企业的沟通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它比口头交际更准确、更有说服力、更经济、更有效率(发送信息给更多的人),也更正式。“一封好的商务信函,可以带来截然不同的效果,使你所要表达的意思焕然一新,给对方深刻的印象,是您的职业道路畅通。一封彬彬有礼的商务信函能够直接影响贸易双方关系,能帮助企业树立职业道德形象,能促进贸易双方合作进程。通常,商务信函撰写适合采用简单易懂的词汇。不同文化背景的人进行交际的过程是跨文化交际。不同的民族有着不同的历史背景、风俗习惯、风土人情和文化传统,因此,在书写国际商务信函时必须了解本国与异国的民族文化差异,并设法使这些差异在书写过程中消失,同时在目标与中找到准确的词语。
二、商务信函中的写作原则
商务英语信函作为国际国际沟通的重要方式,在写作时务必要精心准备。Bobby D.Sorrels在《Business Communication Fundamentals》一书中总结了6个C的原则,即:“简洁,准确,清楚,文采,体谅及连贯。”在此基础上,国内的学者也对其进行了补充和完善。2001年以陆墨珠,庒学艺和周耀宗为代表提出了今天普遍认可的7C原则。即礼貌原则(Courtesy),清楚原则(Clarity),简洁原则(Conciseness),正确原则(Correctness),具体原则(Concreteness),体谅原则(Consideration),及完整原则(Completeness)。其中,商务英语写作中礼貌原则构成了商务沟通技巧中的原则基调,是商家最主要、最锐利的武器之一。英国语言学家Geoffrey Leech 等人提出礼貌原则(Politeness principle),认为在所有语言交际中,说话人和听话人之间应尽量地表示礼貌(maximize the expression of polite beliefs)和尽量减少不礼貌的表达方式(minimize the expression of impolite beliefs)。这一原则对商务英语写作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在吸收Grice研究结果的基础上,Leech在《语用原则》(Principles of Pragmatics)一书中系统的提出了“礼貌原则”理论。认为礼貌原则应该包含(1)策略准则(Tact Maxim):让对方受损最小,受恩最大;(2)宽宏准则(Generosity Maxim):让自己受益最小,受损最大;(3)赞誉原则(Approbation Maxim):尽量少贬低对方,尽量多自己;(4)谦虚准则(Modesty Maxim)(5)一致准则(Agreement Maxim):尽量减少对方的分歧,尽量增多和对方的一致;(6)同情原则:尽量减少厌恶对方,尽量扩大同情对方。然而Brown&Levinson也表示,礼貌原则具有一些普遍性。在众多的礼貌原则中,Lakoff提出了说话人可以遵守的三种不同的礼貌原则:第一,不要强求人;第二,给对方留余地;第三,增进相互之间的友情。
三、不同文化的礼貌原则
不同语言的礼貌原则是有差异的,顾曰国教授提出汉语言文化礼貌原则中有尊重(Respenctfulness)、谦逊(Modesty)、态度热情(attitudinal warmth)和文雅(refinement)等四个方面,1992年又提出汉语文化的礼貌原则是:(1)贬己尊人准则:顾曰国教授认为中国式礼貌的最大特点是”夫礼者,自卑而尊人”。这条准则指谓自己和自己相关的事物时要“贬”和“谦”,指谓听着或与听者相关的事物时要“拾”和“尊”。(2)称呼准则:这一准则指人们出于礼貌,在相互称呼时要按“上下有义,贵贱有分长幼有序”的传统来体现人际交往中的社会关系。(3)文雅准则:在汉文化中“彬彬有礼”被认为是懂礼貌、有教养。其基本内容是“选用雅语,禁用秽语,多用委婉,少用直言”。避免提及使人不愉快或难堪的事物。(4)求同准则:指注意对方的身份和社会地位,尊重对方的“面子”,使交际双方在诸多方面力求和谐一致。当不得不批评别人或发表不同意见时,可以采取:“先礼后兵”,“先褒后贬”策略。(5)德言行准则:指在行为动机上尽量减少他人付出的代价,尽量增加他人的益处;在言辞上尽量夸大别人给自己好处,尽量少说自己付出的代价。这些礼貌原则在商务信函中对中国人从事国际贸易也具有指导意义。中国人觉得自尊是一种礼貌,而西方人则认为是一种不诚实,因而在交往过程中难以沟通,甚至造成误解,因此更需注意不同语言文化间的语言表达方式。在商务信函的写作中,讲究礼仪的原则,说话不可随意冒犯他人,要尊重不同文化中人们的语言习惯。例如通常,如何向商务伙伴传递坏消息,在美国,一般是通过间接的方式、委婉的语气、积极的意义的词语来表达。法国人、英国人、德国人一般都用直接的方式;而像日本、中国这样高语境文化则讲和谐、重面子,方法间接委婉,拉丁美洲避免传递坏消息。在不同的文化中,表示礼貌的方式方法,以及人们的判断标准都具有差异性。西方人对于赞扬,一般都以“thank you”表示接受,她们认为,欣然接受对方的赞扬可以避免损害对方的积极面子,因而是礼貌。而对于我们中国常常会用:“哪里、哪里”,“过奖了”,“差远了”等来应答表示被夸奖人的谦虚。可见西方国家重视个体观念、独立精神,这种概念包括个人的自由、权利、个人的独立。
四、结语
在日益激烈的国际贸易竞争中,商务信函不仅是实现沟通的媒介,也是建立友谊、吸引客户的手段。“君子不失于色于人,不失口于人”的古训,意思是说,有道德人待人应该彬彬有礼,不能态度粗暴,也不能出言不逊。礼貌待人,使用礼貌语言,是我们中华人民的优良传统。礼貌还是人类交际中言语谦恭、得体的表现。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由于不同社会文化传统互相影响,礼貌必然不断改变。语言的礼貌包括有分寸、有礼节、有教养、有学识,要避隐私、避浅薄、避粗鄙、避忌讳,概括“四有四避”。因此,在商务信函写作中,遵循礼貌原则,做到及时回函,语言得体尊重对方,不卑不亢,保持良好的礼貌而高尚的心态认真写作,从而保证商贸活动顺利有效地进行,对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从不同国家商务信函中开头和结尾的例子中可以看出:美国注重高效率和快速行动的文化特征,阿拉伯的信件反映了注重身份、地位、关系和好客的文化特征;日本的信件反映了谦逊,礼貌,间接和关系等文化特征。我们应该充分注意文化对商务英语写作的影响以及礼貌原则。
参考文献:
[1]柯静,王绪论:《商务英文信函中礼貌原则的运用》[J]《商场现代化》,2007-12,(527):182-183
[2]黄亚兰:《礼仪在商务拜访中的重要作用和技巧探析》[A]
[3]王旎铌:《浅谈国际商务英语函电中的礼貌原则》[J].铜仁学报学院学报2011(2):98-99
[4]高东军:《中英礼貌原则及礼貌用语的文化差异》[A].洛阳理工学院学报2009-10(5):8-9
摘要:本文介绍了Leech的礼貌原则,并试图用例子阐明礼貌原则的六大准则在商务沟通中的应用,以揭示礼貌原则如何有助于提高商务沟通技能,促进商务活动能够更加顺利地得以进行。
关键词:礼貌原则;商务沟通
一、 前言
随着经济全球化,跨国商务活动日益频繁,国际贸易的竞争越来越激烈。语言架设了人类进行沟通的桥梁,商务活动离不开语言交际活动。商务语言运用得得当与否,往往直接影响到商务沟通的成败,直接影响到经济利益。因而,在商务沟通中如何得当地运用商务语言,在激烈的竞争中抓住商机,实现既定经济目标,显得颇具意义。为此,在商务沟通中,交际双方都会尽量遵循礼貌原则,以便促成商务合作,在营造友好的谈判气氛同时,不卑不亢地最大程度地追求并实现各自的经济利益。
二、礼貌原则综述
美国语言学家Grice(1975)指出,人们在言语交际中为了使会话得以顺利进行,都会遵循合作原则。但是,人们在现实交际中往往会不遵守,甚至刻意违反合作原则。为了解释此类现象,英国语言学家Geoffrey Leech在吸收了Grice提出的"会话含义"(及言语交际的 "合作原则"的基础上,经过不断地推断验证,1983年在他的《语用学原则》一书中提出了 "礼貌原则"理论,用以补充和完善Grice的合作原则。他认为,在言语交际过程中,说话人和听话人之间应尽量地表示礼貌,并且尽量避免使用不礼貌的表达方式。在商务沟通中,交际双方更应该遵循礼貌原则。这有助于双方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从而促进贸易合作。
Leech的礼貌原则包含了六项准则,每个准则下又包括了两个次准则。具体如下:(1)得体准则(Tact Maxim):尽量少让别人吃亏(minimizing the cost to the others),尽量让别人多得益(maximizing the benefit to the others)。(2)慷慨准则(Generosity Maxim):尽量少让自己得益"minimizing benefit to self),尽量多让自己吃亏(maximizing cost to self)。(3)赞誉准则(Approbation Maxim):尽量少贬损别人(minimize dispraise of other),尽量多赞誉别人(maximize praise of other)。(4)谦逊准则(Agreement Maxim):尽量少赞誉自己(minimize praise of self),尽量多贬损自己(maximize dispraise of self)。(5)一致准则(Agreement Maxim):尽量减少双方的分歧(minimize disagreement between self and other),尽量增加双方的一致(maximize agreement between self and other)。(6)同情准则(Sympathy Maxim):尽量减少双方的反感(minimize antipathy between self and other),尽量增加双方的同情(maximize sympathy between self and other)。
三、礼貌原则在商务沟通中的运用
在商务沟通中,交际双方遵循礼貌原则,处处为对方考虑,保留对方面子,可以促进商务合作在友好融洽的气氛中进行。下面将以实例阐明礼貌原则六大准则在商务沟通中的具体应用,及其所能产生的交际效果。
3.1 得体准则的运用
( 1 ) I would be pleased if you could lower the price.贵方若能降低价格,我们将非常高兴。
( 2 ) I would be pleased if you should ship the goods as soon as possible.你方若能尽快发货,我们将非常高兴。
在以上例子中,说话者运用模糊表达"I would be pleased if",礼貌地向听话人提出他的请求。如果没有运用上该模糊表达,说话者提出的请求会让对方感到被施加压力,行动自由受到限制。听话者会觉得他接下来的行动是出于说话者的要求,是应说话者需要去采取行动,显得受制于人。而加上"I would be pleased if",就可以避免使听话者产生上述感受。说话者巧妙地说 "如果你能...,我将非常高兴。",显得是有求于听话人,让他感觉受到重视与尊重。说话者巧妙地"尽量少让对方吃亏",这遵循了礼貌原则的得体准则,同时也为实现自己的交际目的铺平道路,让对方心平气和最大可能地接纳自己的想法。
3.2 慷慨准则的运用
(3)Please do not hesitate to contact me when you need any further information.若还需要任何信息,请务必告知我们。
(4)When any of the items illustrated in the booklet interests you, please do not hesitate to let us know. 宣传册上有任何您感兴趣的产品,请务必让我们知道。
在上面两个例子中,说话者使用when引导的从句让听话人获得了最大的作决定的自由,让对方感觉自己不受约束,听得舒服,行动也自由。说话者向对方表示他可以提供任何(any)对方需要的信息或产品,显得"尽量多让自己吃亏,少让自己得益",遵循了礼貌原则的慷慨准则。慷慨原则的运用,能给对方留下好印象,让对方感受到自己的需求随时都可以得以满足,有利于取得听话者的信任,有效促进了商务目的的实现。
3.3 赞誉准则的运用
(5)Your price is a little bit high. 你方的价格有点偏高。
在以上例子中,说话者使用了a little bit(有点) ,削弱了对对方价格的否定程度,挽救了对方的面子,也就使得听话人在心理上和在面子上都比较容易接受。说话者"尽量少贬损别人",正是遵守了赞誉准则。直接批评对方的不是,很容易使得双方的交谈陷入尴尬的局面。赞扬准则的使用可以有效地缓解这种情形。每个人都有渴望得到别人认同的心理,多多少少都会喜欢别人的称赞,因此,恰当的使用赞誉的言辞可以在满足对方心理需求的同时,赢得对方的好感和信任,从而促进商务沟通的成功。
3.4 谦逊准则的运用
(6) We regret to bring you so much inconvenience. 很抱歉,给您带来这么多不便。
在该例子中,说话者强调自己给对方带来so much inconvenience(这么多不便),这是在"尽量少赞誉自己,多贬损自己",遵循了谦逊准则,这样可以更容易博得听话者的理解与包容。适度的贬损自己,还可以降低别人对自己的抵触心理。反之,过多的赞誉自己,夸夸其谈,吹嘘自己,会给对方形成难以信任的印象,不利于双方业务关系的建立。
3.5 一致准则的运用
(7)I do believe that the quality of your shoes is good, but unfortunately your prices appear to be on the high side. 我相信贵公司的鞋子品质优越,只是价格似乎有所偏高。
在该例子中,说话者先使用"I do believe"(我确实相信)强调他认同对方鞋子的质量没有问题, "尽量增加双方的一致",也同时"尽量减少双方的分歧 "。说话者巧妙地使用了"but" "appear to be" 来削弱对对方价格的否定程度,使得听话人在心理上更易于接受。这恰恰符合了人们渴望得到别人认可的心理,有利于沟通的有效顺利进行。
3.6 同情准则的运用
(8)We are terribly sorry to hear that you have had trouble with your new machine.听说贵公司的新机器出了点问题,对此深表遗憾。
(9)Much to our regret, we have to cancel our order for this good.很遗憾,我们不得不取消订单。
在例(8)中,说话者使用"We are terribly sorry"(很遗憾/抱歉)"尽量增加双方的同情", 对对方产品出现问题表示了自己同情,让听话人能深深体会到说话人对自己的理解,这可以拉近双方的距离,促进商务沟通的进行。在例(9)中,说话人使用"Much to our regret"(很遗憾)"尽量减少双方的反感",毕竟是要取消订单,对交易双方来说都是不乐意的事,说话人这么说可以让对方感到他本人也是不乐意的,以便取得对方的理解,大大程度上削弱了彼此的"反感"。从以上例子可以看到,同情准则的适当使用,可以说是双方沟通的润滑剂。
四、结束语
Leech的礼貌原则在商务沟通具有重要的意义。在商务沟通中交际双方遵循礼貌原则,以对方为中心,能为对方设身处地地考虑,这样才能保证交际的顺利进行。礼貌的商务语言可以使对方感受到说话人对其观点、权利的重视,有助于迎合对方心理,从而能促进愉快和谐的商务沟通的进行,促成和扩大商贸往来。从事商务活动的人员若能在掌握商务业务知识的基础上,熟练和恰当地运用礼貌原则,可以有效地提高他们的商务沟通技能,促进他们的商务交际更加顺利地进行。
参考文献:
[1] Leech, G.. Principles of Pragmatics[M]. London: Longman, 1983.
[2] 何兆熊. 新编语用学概要[M]. 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99.
[3] 尹小莹.外贸英语函电.[M],西安文通大学出版社,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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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做人的基本准则,我们做人要讲究诚信。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诚信论文,供大家参考。
中原经济区横空出世,为我们勾勒出一个“大中原”的家,作为经济发展重要增长极独立于中国经济版图。作为一名会计工作者,中原经济区建设为会计工作带来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挑战。“人无信不立。”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先进文化的重要内容。信用确立是经济发展的一项前提,而会计是维持信用的主要甚至是唯一工具。会计诚信是一项基本的道德准则、价值观念和行为规范,是诚信理念在会计行为活动中的渗透,是会计职业存在与发展的基础和先进文化的体现。
一、会计诚信的现状
目前,我国会计诚信的状况并不令人满意,会计信息失真现象时有发生,从北京“长城事件”、海南“琼民源”到“蓝田股份”及广东国际信托公司被关闭等事件可以看出,会计信息失真、会计造假问题普遍存在。导致目前会计信息失真现象增多、会计诚信状况与先进文化的要求相距甚远的原因,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传统文化的影响
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一切都是围绕着“人”进行的。会计人员在做账或查账时,就会有意无意地站在有利于个体或局部利益的角度,中庸之道根深蒂固。正如毛泽东同志在《反对自由主义》一文中所列举的:“因为是熟人、同乡、同学、知心朋友、亲爱者、老同事、老部下,明知不对,也不同他们作原则上的争论,任其下去,求得和平和亲热。或者轻描淡写地说一顿,不作彻底解决,保持一团和气。”在审查有关会计账务时,对出现的错误知情不报或得饶人处且饶人,对单位领导做假账行为视而不见。
(二)社会环境的影响
20世纪50年代的浮夸风和““””中实用主义、颠倒黑白、弄虚作假思潮极大地冲击了会计的执业环境,而且这种负面影响至今仍未消除。在一些消极因素的影响下,一些人的思想意识和价值取向出现扭曲,经济生活中的欺骗、失信现象渐渐向社会生活的其他领域包括会计领域蔓延。多数会计人员往往在传统文化的引导和个人自身利益的驱动下选择后者。
(三)制度建设的滞后
公司制度设计本身的缺陷使得会计信息失真现象不能完全避免,而且会计职业道德规范体系不完善,对会计失信的处罚较轻。直到1996年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才明确提出了会计职业道德的具体条款。1999年颁布的《会计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会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提高业务素质。”但会计职业道德规范体系总体上仍缺乏系统性和完整性。《会计法》对违法会计行为的制约,缺乏强制性和操作性,不仅客观上不利于制约违法会计行为的滋生蔓延,也使会计人员抵制违法会计行为时,缺乏法律保障。
二、会计诚信文化建设对中原经济区建设的重要意义
建设中原经济区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统筹各项工作来共同支撑,需要统筹各方力量来共同推进。区域经济学认为,通过合理配置区域内有限资源,可以实现区域内自生性要素、再生性要素、牵动性要素和制动性要素的可持续发展,最终提高区域整体经济效益。与经济有着密切关系的会计专业,受到的影响会很大,会计诚信文化建设势在必行。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战略支撑,需构建十大支撑体系:构建竞争力强的现代产业支撑体系,构建统筹城乡的新型城镇化支撑体系,构建引领发展的区域自主创新支撑体系,构建现代化综合交通支撑体系,构建高素质的人力资源开发支撑体系,构建充满活力的体制机制支撑体系,构建内外互动的开放型经济支撑体系,构建独具特色的文化支撑体系,构建可持续发展的资源环境支撑体系,构建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支撑体系。从以上十项战略支撑体系可以看出,无论是现代产业中的农业、制造业、新兴产业、服务业,还是资源环境支撑体系中的加强生态建设、强化资源节约和管理,每个环节都离不开财务工作的支撑。
三、按中原经济区建设的总体要求建设会计诚信文化
(一)重视会计诚信文化培育,净化会计执业环境
重视传统文化与会计制度的协调,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将传统文化中的精华吸收到会计制度的建设中,融入到会计诚信文化的培育中。同时,净化会计执业环境还需要全社会认真贯彻落实《会计法》,加大执法力度,特别是要严格履行“单位负责人”的法律责任,在会计上彻底杜绝行政干预,还会计人员一个“宽松”的工作空间。这就需要会计人员严格按会计程序处理业务,认真对待道德风险,坚决抵制有损于会计诚信的外部影响;需要依靠社会公众道德水准的提高和各行各业诚信建设的加强,促进和监督会计职业道德的规范。
(二)企业高层管理者要做诚信守诺的榜样
高层管理者的地位和职权决定了其言行对于企业组织诚信文化建立的重要性。所以企业高层管理者要多向下级宣讲诚信理念,并且要做到“言必信,行必果”,做诚信守诺的典范。美国大器晚成的女企业家玛丽•凯阿什说:“我认为最好小心谨慎,不能兑现的诺言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只有通过企业管理高层的言行对企业员工的潜在影响,企业诚信文化才可建立起来。
(三)注重会计诚信制度建设,建立社会信用管理体系
要使诚信尽可能地成为一种可操作的规范,就要通过法律建设,硬化诚信的约束力,增加守信行为的收益,加大失信行为的成本,使其不再成为一种有利可图的行为。为此,首先,必须完善以《会计法》为核心的会计法规体系,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适时地进行修改、完善,以提高法规自身的科学性和严谨性。其次,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实现会计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再次,要尽快建立起全方位的社会信用管理体系,对单位和个人建立信用档案,对有关信用关系进行严格管理。最后,构建信用网络平台,实现信用信息的有偿共享,使信用资源得以充分利用。
(四)在企业内部大力表彰诚信行为,树立诚信榜样
企业诚信文化是抽象的,而诚信榜样是具体的、生动形象的。在企业内部大力表彰诚信行为,树立诚信榜样,通过诚信榜样使诚信文化具体化、形象化,看得见、摸得着,这样可以起到良好的宣传和带动作用。此外,企业可以开展领导和员工共同参加的各种诚信活动,形成企业诚信文化。如长虹公司的倪润峰亲自率领员工回访用户,向顾客和企业员工传递长虹“对用户负责到底”的信念;日本的松下公司有一条规定:公司总经理每年必须参加三次公司为顾客组织的向松下公司产品挑毛病的诚信活动,以向公司员工传递企业的诚信文化。
(五)加强会计诚信教育,发展先进文化
湖南农业大学教授黄正泉先生在其《心理文化现象学》一书中认为“人之为人”是文化使然。文化是通过后天教育获得的。诚信文化的建设也需要通过教育,使之成为人们普遍接受并认真遵行的思想意识和价值观念。会计人员诚信价值观的形成和发展,一方面依靠自我教育,另一方面还要依靠社会教育来强化。在会计诚信教育中,首先,应开设相关法律、法规课程,让会计人员树立法律意识,强化法制观念,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道德。其次,要加强会计人员的道德伦理修养教育,引导会计人员正确处理公与私、个人与集体、奉献与索取之间的关系。最后,要树立终身教育的思想。对会计从业人员的诚信教育应从其求学时期就开始,在上岗前后的继续教育中继续进行诚信教育。通过教育培训直接向员工传达灌输诚信思想,促进诚信文化的建立。
摘要:诚信和职业道德是社会逐渐发展起来的对人和人所从事行业的一种约束,更是一种要求。社会越发达,越需要诚信和职业道德。作为企业生产经营中必不可少的会计工作,会计人员的诚信和职业道德的程度与企业发展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面对新形势,当前会计行业出现了诚信和职业道德体系建设不完善、会计诚信和职业道德意识不强以及会计专业素质较低等问题,阻碍了企业的发展。因此,通过分析解决当前会计行业出现的一系列问题,加强会计人员的诚信和职业道德建设,对企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会计人员;诚信;职业道德
1会计人员加强诚信与职业道德建设的必要性
诚信自古以来都是社会所倡导的,也是人类生产生活所要遵循的一种规律,而职业道德也是人类在生产生活中所总结出来的一种企业对员工的约束、要求以及期望,是双方互赢的关系。会计,是企业生产经营中必不可少的一个职务,也是相对比较特殊的一个行业,诚信和职业道德在会计行业是最能体现其价值也是最能评价会计员工的一种标准。会计人员加强诚信与职业道德建设,对于社会来说,是一种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树立良好社会标杆、营造诚信氛围的体现。对于企业来说,对会计人员加强诚信和职业道德建设,在企业管理上更加完善,对企业在未来发展上提供更为真实有效的数据以及资料,对员工也能起到诚信团结的带头作用,使得企业在会计管理和员工教育方面更加得心应手,增强了企业的综合实力和竞争力。同时,加强会计人员的诚信和职业道德建设,不仅是社会对于会计行业从业人员的要求,也是会计人员自身对自己所从事行业的尊重和作为人的基本道德素质体现。会计要为企业以及与企业有关联的单位提供数据和资料,而数据和资料的真实有效就取决于会计人员自身的道德素质,一旦会计从业人员因为一己私利或受诱惑驱使提供了不可靠的信息,就会使会计信息失去其价值。加强会计人员的诚信和职业道德也是社会和企业对于会计从业人员的要求,会计职业道德和诚信既是会计在工作中要遵循的行为规范,也是会计从业人员工作质量的衡量标准,这也是会计与其他行业区别开来的特殊性,建立完善的会计诚信和道德体系,不仅有利于强化会计人员的道德水平,对提高防腐防贪,提高社会精神文明以及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2会计人员诚信与职业道德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2.1当前会计人员诚信与职业道德建设体制不完善
现代社会发展纷繁复杂,国家与国家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的交流和来往越来越多,就更加需要诚信和道德作为发展的基础和支撑,法律作为保障社会诚信建设的一种有效手段,在我国企业的会计职业道德和诚信建设中尚未形成一种有力威慑,尚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我国会计人员诚信与职业道德体制建设在组织机构、评价标准以及评价方式等方面还不健全。目前,我国对于诚信和道德建设大多都是靠社会倡导和提高个人素质等一些比较温和缓慢的手段来推动,对于会计职业道德和诚信方面的法律法规更是基础薄弱,还处在起步的阶段,根本不能适应当前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比如,对于会计执业准则来说,它是会计人员开展会计工作所要遵循的基本行为准则,但是目前的会计执业准则并没有明确规定会计人员所要遵循的职业道德准则具体标准有哪些,更没有规定如果违背职业道德后将会受到哪些处罚。如果相关的法律法规过于广泛以及空洞,就会使得会计人员以及企业甚至是执法者在法律法规面前也无所适从,不知道该从哪着手,更不用提能够具体指导会计人员的职业行为。在对会计人员诚信和职业道德进行评价时,所采用的评价方法过于笼统和粗糙,没有实现会计职业道德的标准从一般化转向科学化、规范化的转变。有些企业制定了一定的会计人员诚信和职业道德评价标准,但是其所制定的标准太死板,没有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就会使一些会计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利益冲突。对于出现的新问题,企业或是法律法规又不能给出解决冲突的具体方案或是办法,导致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差,从而使得会计造假等一系列会计行业丑闻的出现。同时,政府对于会计人员诚信和职业道德的监督机制不健全也是导致会计人员诚信和职业道德建设体制不完善的一大因素。我国对于诚信和职业道德向来很重视,但是很多都仅限于行业自律,政府部门的监管则存在着效率不高、时效性差等问题。
2.2会计诚信及职业道德观念意识淡薄
当前社会经济发展迅速,主流价值观的背后有很多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不符合社会主义价值观的思想滋生,在各种名利等利益诱惑下,不少会计人员往往不能严格克制自己,在处理会计业务时往往被他人所利用,出现违反诚信和职业道德的行为。缺乏诚信和职业道德意识,或是在这些方面观念不深的会计从业人员在诱惑面前,往往难以抵挡,不能忠于自己的企业,甚至联合他人来作弊,伪造假的数据资料,编造虚假的会计凭证、账簿、会计报表等,使得企业利益受到损失。一方面是整个社会的风气使得会计从业人员一旦没有经受住利益的诱惑,而偏离职业道德的轨道;另一方面则是在人才培养的过程中,对于会计诚信和职业道德的教育缺失,使得会计从业人员没有从根本上认识到所从事行业对于诚信和职业道德要求的重要性。不少会计从业人员只是单纯地将所从事的职业当成是一种谋生的手段,认为本职工作就是算账、统计数据、做账,与诚信和职业道德没有关系,谁给的薪酬高就为谁服务,无所谓泄密或者是假账的违法行为,被发现就认倒霉,没被发现就是赚到,存在着这种心理的会计人员在当下企业中可能有不少。这是他们在学习会计的时候,只是将其当成是一种生存技能,自身缺乏对诚信和职业道德的认识,而学校或是会计课程如果也只是单纯地教授其行业知识,而没有强调诚信和职业道德的重要性,那么只是靠从业者个人素质来保证,其观念和意识的养成效果就可想而知。同时,如果会计人员从学校走上工作岗位,如果企业领导对于诚信和职业道德没有一定的概念和要求,没有制定相关的规定或是约束,会计从业人员对于诚信和职业道德的意识就更加淡薄。
2.3会计人员专业素质较差,待遇不高
会计是需要实践的职业,因此,不少企业会计人员都是在企业边实践边学习,其所受知识文化的机会就相对少一些,导致在工作中素质不高,责任感不强,甚至不求上进。这样的工作态度和工作方式不仅影响了其自身发展,而且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也有阻碍。会计从业需要考取很多证书,在此过程中会计人员要比其他职业从业人员付出更多的努力,如果在此过程中坚持并最终取得成绩,那么其待遇和回报可能会比较可观,但是如果没有得到相应的证书或是认证,会计人员的待遇可能也不会很高,如此一来,面对较大的待遇差距,会计人员心里难免会有落差,如果有较大的利益诱惑,很难保证会计从业人员不会违背诚信和职业道德而参与其中。再者,现代社会中,企业面对日益激烈的竞争,对于利益的追求欲望比任何一个时代都要强烈,如果企业管理层为了企业发展或是个人私利而对会计人员施加压力而使其违背职业道德,为了保住工作,不少会计人员也只能将诚信和职业道德抛在脑后,迎合领导或是企业的不合理要求。有不少这样的例子,比如银广厦案、蓝天股份案等,都是由于领导背后指使会计从业者作假的案件。
3会计人员加强诚信与职业道德建设的对策
3.1建立健全会计诚信与职业道德体系
对会计从业人员诚信和职业道德的评价和规范需要一个健全的体制来保证,因此,政府或是行业领导机构在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或者规范时,要从组织机构方面厘清政府和行业协会之间的职责权限,避免两者权力职责交叉,遇到问题时互相推诿责任等问题的出现。在制定标准和评价体系时要根据实际情况和现实发展来进行考量,避免出现对于出现的新问题无从下手的情况。同时,对于一个体系或是机制的建立和实施情况要有相应的监督机制加以检查和保障。会计的监督机制既是对会计核算和管理工作的全面系统检查和监督控制,也是对会计从业人员诚信和职业道德的一种约束和监督,只有将会计人员的诚信和职业道德考察监督纳入到绩效管理等监督考核体制中来,才能全方位地建立健全会计人员的监督体制,才能不断地为会计从业人员敲响诚信和遵守职业道德的警钟,增强他们的责任感,有效防止会计造假行为的发生。对诚信和职业道德的考核建立奖惩机制,对检查中发现的违反法律的不诚信行为进行严厉惩处,对于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的会计从业人员进行奖励以及广泛宣传,形成守信当激励,失信当惩戒的良好奖惩机制。
3.2营造良好道德诚信氛围,加强会计职业道德意识
诚信和职业道德是精神层面的建设和培养,是通过社会的倡导、企业的宣传以及个人的后天学习等养成的。因此,作为会计从业人员直接服务的对象,企业应该在企业文化中宣传诚信和职业道德的重要性,通过举办各类活动或者发放资料,使得诚信和职业道德深入人心。尤其是对企业中的会计人员,要将国家关于诚信和职业道德方面的法律法规贯彻学习,使会计从业人员深刻理解守信会有哪些益处,失信会有哪些后果,从而认识到加强诚信和职业道德的重要性,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也要学法用法懂法,不至于误入迷途。作为会计人员自身来说,除了遵循社会倡导的主流价值观之外,还要主动学习与自身所从事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培养自身诚信意识,树立职业道德理念,明确诚信以及职业道德建设对于会计工作的重要性,从而把会计职业道德原则和规范应用到工作中,养成良好的道德行为和习惯。
3.3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素养,加强专业技能培训
针对会计从业人员收入差距大,一部分人心理不平衡难以抵制住诱惑而带来的做假账等违反诚信和职业道德的行为,加强会计人员的诚信和职业道德建设,就要加强会计人员的素质和专业技能培养,通过提高会计人员的文化素质,将较为先进的学习理念和学习技巧教给会计人员,不仅使他们的工作质量得到较大提高,也在思想上更加重视诚信和职业道德意识的培养。企业可以为现有的会计从业人员提供培训的机会,使其能够更加快速地掌握工作技巧,利用较为先进的工具,在提高工作质量的同时增加收入,使其能够在企业感受到工作的前景,愿意将工作热情继续发扬,将诚信和职业道德与企业发展联系在一起。会计从业人员也应该意识到自己所从事行业的特殊性,努力提高自身的工作水平和专业素质,通过正当的渠道去获得相应的报酬。
参考文献
[1]辛大勇.浅议我国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J].中国商贸,2013(12).
[2]王厚荣,周牧今.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的途径探索[J].中国集体经济,2013(15).
一、企业会计诚信缺失的表现及危害
众所周知,会计诚信是会计行业最基本的原则,不仅关系着企业的生存与发展,更是影响市场经济稳定的重要因素。“信则立,不信则废”,诚信乃会计之本,是企业会计应该遵守的基本职业道德。只有以诚信为基石的市场经济才可以得到更好的发展,企业会计诚信在市场经济发展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目前,我国企业会计诚信缺失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1)企业会计信息缺乏真实性,主要是由于企业会计核算不够规范导致的;(2)存在钻法律的空子的问题,偷税漏税现象严重;(3)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缺失,不认真对待自己的本职工作;(4)对企业会计的监督管理力度不够,使得一些违法者无所顾忌。
此外,企业会计诚信缺失带来的危害是极大的。首先,会计诚信缺失会直接对企业以及会计人员的形象和信誉产生巨大的影响。部分企业会在某些利益的驱使下,对企业会计信息动手脚,导致企业会计信息缺乏真实性,一旦虚假的企业会计信息被发现后,将直接影响企业的形象与发展。其次,大范围的企业会计诚信缺失会给市场经济带来巨大的冲击,甚至影响市场经济的稳定与发展;再进一步说,因此,企业会计诚信缺失这一问题迫切需要解决,下面进行简单的分析。
二、企业会计诚信缺失的原因分析
(一)各种利益的驱动
企业发展所要追求的目标之一就是利益的最大化,由于财务造假的背后有着很大的经济利益原因,而会计信息造假会有很多的受益人,包括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中间环节的人员等都可以利用自己的职权获取更多的好处,实现所谓的“共赢”局面。此外,非诚信行为不仅利润高,而且成本还低,当非诚信行为获得的利益相对高时,这种行为也会增加。对于企业而言,其经营的主要任务就是获取利润,在高利润的诱惑下,往往会背弃诚信。虚假的会计信息可以使部分人员“共赢”,而这些利益关系的存在又会促使虚假会计信息的产生。
(二)相关的企业法律制度还不完善
随着企业的经营环境的变化,有关会计方面出现问题的速度要远超过解决问题的速度,并且在当前经济飞速发展的情况下,会计出现新的问题的频率也在不断加快。由于相关法律法规的缺失,不少企业会钻空子,例如,企业为达到盈利的目的,往往会利用制度上的“空白”或“空隙”打擦边球,一些上市公司会利用隐藏利润、调节成本等手段,随意改变公司当年的盈利情况,以实现上市公司“壳资源”的价值。因此,相关法律制度不完善会导致对造假人员惩罚力度不够,对其打击不到位,而达不到预期的效果。
(三)企业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有待提高
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关系着企业会计信息的质量。然而,目前我国不少企业都存在着会计人员综合素质不高的问题。企业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主要表现专业技能以及道德素质两个方面,一些会计人员简单地认为会计工作就是记账、报账、编制会计报表等,孰不知做好会计工作也需对企业的生产、销售、投资等具有一定的了解。另一些人员则不能恪守职业道德,就连最基本的不做假账都难以保证,因此,企业会计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不高是会计诚信缺失的主要原因之一。
(四)企业内部管理不规范
一直以来,国有企业或者国家控股的企业中,其在任领导都是由政府部门直接委派的,企业的董事长或者总经理往往既具有官员身份又具备企业领导身份,存在“一言堂”等问题,导致企业内部所设置的职代表、工会等在实际企业管理中无法真正发挥有效的监管作用,内部管理不够规范。部分企业领导为了完成上级交代的任务,甚至强行要求会计更改会计信息,使得“官出数据、数据出官”的现象层出不穷。
三、企业会计诚信缺失的应对策略
(一)积极完善企业相关制度
企业一定要完善现代化企业管理方法、制度,切实做到政企分开、科学管理等,增强各大股东和其他财务信息需求者对企业的监督和完善,这里包括对董事会、委员会的完善,建立健全对经营管理者的制约机制,严格执行董事会的决议。其次,要完善企业经营的评价机制,加设相关的财务与非财务指标,使得代理人的利益与企业目标相一致,从而避免会计信息失真。第三,改变激励措施,以防管理者短期的行为。要区分对管理者的激励措施,将长期与短期绩效分开。最后,对股权进行适度调整,尽可能形成股权之间相互制约的局面,为企业诚信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完善会计体系,创造一个诚信的重塑平台
会计诚信问题的重塑必须要有严密的会计体系作为保障。首先,要完善相关的会计法律,避免出现灰色区域,实现有法可依。其次,要加大对企业会计人员的监督力度,增强其法律意识,使法律真正成为实现监督管理企业的武器,营造一个规范的会计市场。具体而言,完善企业会计体系,可以通过增加报表批注等方法,防范披露不全面的问题,加强对交易的监督,以及对现金流的管理,最大可能的减小虚假信息的形成。企业要有计划地对会计人员灌输诚信的思想,促使其形成诚信为本的职业道德。此外,要引导会计人员进行自我监督,根据法律法规规范自身行为,以提高企业会计诚信度。
(三)努力提高企业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
首先,企业在招聘管理会计人员的时候要选择有会计从业资格证的应聘者,从根本上提高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其次,要定期的对会计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培训。由于经济业务发展的速度极快,会计人员必须不断的学习,提高自己的专业技能,以适应业务发展的需要。企业还可以通过定期组织会计人员参加培训学习、知识比武等,提高其的综合能力。最后,可以定期对会计人员的工作业绩进行考评,奖励业绩突出的员工,同时对一些表现较差的员工进行处罚,从而调动会计人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四)完善企业内部管理,提高领导者的诚信意识
企业会计诚信建设不可能一蹴而就,要完善企业内部管理,从企业内部解决会计诚信缺失的问题,这也是企业诚信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要有效监督领导者的行为,充分发挥企业内部监督机构的职能,以确保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目前,部分企业领导者的会计诚信意识不足,对会计诚信缺失的危害认识不到位,未能认识到经营者是企业发展的领头羊,而企业经营者的会计诚信意识又影响着整个企业的发展。因此,企业领导要做好带头作用,提高自身的会计诚信意识,从而提高整个企业的会计诚信意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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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广大学生必须遵守的基本道德规范。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推荐的诚信教育主题论文,供大家参考。
什么叫做诚信?诚信就诚实守信,这是做人的基本道德,是人类的无形资产,所以,诚信教育对于我们是非常重要的,这也许以后会影响他的一生。如何教育学生诚实守信,这是一个关键性的问题。
关键词:
诚实 守信 道德 教育
诚实做人是最基本的道德,如实反映事情真相、不夸大、不缩小、不掩盖、不说谎,说谎害己又害人,拾物交公,拾金不昧,爱护花草。真诚待人,不说谎话,在对不起别人时主动道歉,别人有错误缺点时不偏袒,表里如一,不弄虚作假,考试不作弊,作业不抄袭,知错就主动承认。实事求是,不懂不装懂,不投机取巧,在自觉控制自己的基础上,对别人的虚假行为提出善意批评和劝告,正确的公平竞争观念教育。
那么对于低段来说,说得到,做得到;答应别人的事尽力做到。对于中段来说,承诺是严肃的,要分析可能产生的后果,再做出承诺。对于高段的学生来说,不随便承诺,在情况有变化时要及时说明,以求得谅解;在坏人面前要能随机应变,勇敢对付。
诚信教育是道德教育的持续、深化和发展。根据小学生诚信教育的“起点要低、内容要实、针对性要强、须循序渐进”这些基本要求,结合当前市场经济社会、信息网络时代和受教育者大多数是独生子女等不同特点,教育方法上要大胆选择传统的优秀教育方法,勇于实践,并在此基础上敢于创新,以增强对小学生诚信教育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践性。
1.说服教育法。是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使受教育者明辨是非、善恶、美丑,提高思想道德认识的一种方法。这一方法在我们学校德育中应用广泛。诚信的品质不是与生俱来的,需要后天的培养和教育,人的天性无所谓善、恶,后天的生活与学习积累,导致了人们品质的高低。小学生理论水平不高、阅历浅,思想观念、行为习惯正处于形成和巩固之中。俗话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说明后天教育环境的重要性。学校要通过讲解、报告、谈话、讨论、读书活动等,对学生进行说服教育,使学生了解诚信在社会生活中的价值和意义。“言而无信,不知其可也。”明白无诚信的人,在社会生活中寸步难行。中华民族有五千年的文明传统,产生了无以数计的诚信范例:“一言九鼎”,“一言既出驷马难追”等,都是人们所推崇的诚信品质,而朝三暮四、出尔反尔,为人们所不齿。这样耐心细致、平等和以理服人的说服教育方法,适合小学生认知发展水平和特点,能起到较好的教育效果。
2.情感陶冶法。是通过教育者自觉地利用一定的教育情境及自身的教育因素,对受教育者进行潜移默化、耳濡目染的感染和熏陶,以培养他们健康的道德情感,使他们的人格逐步完善的一种方法。小学阶段是培养诚信教育的重要时期,通过教师和家长的情感陶冶,使小学生逐步树立诚信的观念,并将诚信的行为付诸实践。教师要对学生倾注满腔的爱,不能简单地把学生看作是诚信教育的被动接受者,要尊重和相信学生,把学生放在诚信品质的培养和完成的主体地位,使学生真正成为诚信教育的积极参与者,达到诚信品质的培养是学生自己的主动选择;家庭是孩子成长的摇篮,家长的品行和作风,家庭的民主、平等氛围无疑会有力地促进孩子诚信品质的养成;校园的精神文化建设在陶冶学生情感、养成诚信品质方面同样起着重要的作用,校风、教风、学风的建设和行为规范的训练,促使学生自觉养成良好的习惯,朝着真诚待人、健康向上的方向发展。
3.榜示范法。“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小学生具有明显的模仿性,凡是他们感兴趣的事、向往的活动和他们羡慕、敬佩的人物,都容易引起他们的模仿。教师在介绍一些古今中外诚实守信的优秀模范人物、带领学生参观相关展览、组织学生走访身边典型人物的同时,以身作则,为人师表,踏实守信,做学生的楷模。学校要大力宏扬正气,营造诚信的氛围,经常利用校报、黑板报、红领巾广播室、校内电视等,大力表扬诚实守信的好学生、好老师、好家长。宣传优秀事迹,树立以讲诚信为荣,不讲诚信为耻的观念,树立身边的榜样。家长也要努力塑造在孩子心目中的形象,要求孩子做到的首先自己做到,树立良好的家风,从生活小事做起,时时处处注重培养孩子的诚信品质,使孩子从小学习好榜样,做一个诚实守信的人。
4.研究性学习法。要组织学生跨出校门,走访社会,开展调查研究,收集有关诚信正、反两方面的资料,使学生自己从历史和现实的资料中,分析、比较,明白欺瞒狡诈虽能得逞一时,但不能一生得志,终为人们所抛弃。从窃国大盗到偷鸡摸狗之辈,莫不如此。
5.生活体验法。我们注重安排学生体验生活实际,如自己使用过的衣、食用品等,体验那些质量好、服务周到的品牌用品,在使用过程中让人放心,并且获得精神的愉悦;而一旦遇到假冒伪劣产品,会令人懊恼,并且还会影响到你的健康和安全。又如体验在人们交往中,友善相处,真诚相待,给人以和谐、心理的安宁;相互欺诈、互相猜疑,让人防备、警惕、以他人为敌。尤其现在独生子女多,以我为中心,事事不能吃亏,易养成骄横的脾气。通过生活和学习过程的体验,让学生深切体会到整个社会人与人之间诚信的重要,明白要使自己在社会中顺利发展、进步,就必须以宽容的态度对待别人,以诚信的言行与大家交往,从而自觉树立诚信观念。
6信息处理法。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网络文化的发展和社会交往范围的扩大,人们每天无时无刻不在经受着信息的刺激。我们要根据小学生辨别是非能力弱的特点,注意从生活中、学习中的小事着手,教育学生逐渐学会善于进行信息处理。通过课堂交流、晨会教育、十分钟队会、班队会、记日记、写作文等多种形式,把各自接受的大量信息反馈、交流、讨论并进行归类,发展学生辨别是非的能力,引导学生善于分清好坏,择善而从。尤其面对网络信息,在自己做出诚信行为的同时,应警惕他人欺诈行为,避免上当受骗。并要注重差异教育,照顾学生个性特点,做好个别学生的思想工作。对待有缺点或错误的学生,要坚持正面教育为主,与学生交心,做到“润物细无声”,达到切实转变学生思想的目的,培养学生辨别诚信品质基本行为的能力。
7反思行为法。古人云:“吾身三省吾身。”人是思想的动物,在一定程度上说,人是在对过去的总结和反思中前进的,个人如此,社会也是如此。因此,在对小学生诚信教育中,我们也应该采用让学生“反思行为”的方法,经常反思自己或者别人坚持诚信得到的回报,以及不诚信遭到的损害。如个别学生单元考试成绩退步,经过自我反思,找到近阶段贪玩、作业经常抄袭别人、缺乏独立思考、不懂装懂等造成退步的原因。今后应该吸取教训,诚实学习,修正和改变自己的不良行为,等等。使学生经常性地反思自己的点滴言行和周围的人和事中,进行比较和分析,明辨是非,促进诚信品质的养成。
参考文献:
《诚信得种子》
《信任的力量》
诚信是人类社会共有的一项根本性道德原则和行为准则,是我国自古以来尊奉的道德原则和立身治国之本,也是当前我国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司法、教育等活动中的一条重要原则。陶行知说:“千教万教教人求真,千学万学学做真人。” 一个社会能否和谐,一个国家能否长治久安,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全体社会成员的诚信素质和诚信意识。而构建和谐社会最主要的一点是需要社会成员之间的互相信任和宽容,这种信任和宽容,主要依赖于我们每一个人都要具有诚实信用之态度,与人为善之情感,也就是诚信美德。
由于社会转型时期出现的急功近利、只重结果不看过程的错误观念的影响,“诚信”意识在人们头脑中渐渐淡漠了,个人主义、拜金主义日渐抬头,不规范、不合法的事情时有发生,一些人曾经错误地认为市场经济讲竞争,可以不择手段。这些错误和片面的思想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我国诚信教育的建立,“不讲信用,欺骗欺诈成为社会公害”。这一社会公害倘若继续扩大,不仅会严重破坏正常的经济和社会秩序,危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而且会引发人们对他人、对社会、对法律和道德规范、对国家和政府乃至对执政党的信任危机,使个人丧失人格,使法律丧失威严,使道德丧失魅力,使政府丧失民心。诚信问题已引起了全社会的高度重视。目前,绝大多数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就业和招聘过程中,都本着诚信守规、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双向选择”,但也有一小部分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出现了种种不诚信行为。这种失信现象的产生,不仅损害了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干扰了正常的就业秩序,而且也制约了高校毕业生的充分就业。
诚信教育关注人的完整性与生活的完整性,维护学生的现实生活的权利,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和道德创造的丰富性。这是诚信教育以人为本的真正内涵。为此,诚信教育要创造出有利于个体道德发展的合乎人性的环境,以宽容、健康、快乐、向善的精神开展诚信教育。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强化诚信教育,人人都必须从诚信做起。诚信教育,既是立人之本,而最终也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之本。
当今中国社会,诚信美德却在退化,诚信教育脱离社会生活实际,缺少针对性、现实性,影响了诚信教育的实效性,一方面,诚信教育内容重复,重规范、轻学生的实际认知,远离学生实际生活,往往把理想的当做现实的,把主观想象的内容当做客观存在,把目标当起点,急功近利,简单地进行道德规范的灌输。另一方面,对教育对象的批判和反思能力的培养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诚信教育的内容基本上是以绝对真理的形式呈现出来的,阻碍了学生的价值批判能力和创造性人格的培养。
那么,我们应该如何对我们的学生进行诚信教育呢?
首先,铸造诚信社会风尚,应从娃娃抓起,从青少年抓起。诚信友爱是现代社会生活中每个人立身之本,是学生思想道德发展的基本要求,也是每一个学校生存、发展和提高办学品位的需要。青少年是社会中最有朝气、最具有创新精神、最易接受新鲜事物的群体,是国家的未来。少年兴则国兴,少年强则国强,少年有希望则国就有希望。现在的青少年若干年后将走向社会,他们的信用意识如何,将直接关系到我们民族的生存状态。当代学生应该立志以振兴中华为己任,而诚信乃是立志的基础,无诚信则无以立志,即使立志也是空话。青少年求识欲强,可塑性强,是进行诚信教育的好时机,而且,这一时期培育起来的诚信,比较牢固,好坚持,不易蜕变,因而,我们的诚信教育必须从我们的小学生抓起,将学生的诚信教育进行到底。
其次,学校作为学生诚信教育的主阵地,要以开展诚信教育为抓手,要将诚信教育要与传统美德教育相结合,充分挖掘和利用传统美德中有关诚信内容的格言、楷模、典故、故事等,通过诵读、故事会、表演等形式,调动学生自主学习的积极性,在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活动中,使学生感受、体会诚信是做人的根本。还要将诚信教育渗透到学科教学中,教师在教学中要善于抓住时机,结合教学内容,培养学生诚实守信的品质,教会学生做人,加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以主动适应社会发展对道德教育的新要求。
再次,教师的言传和身教是培养学生诚信品质的两条重要途径。从道德教育这个角度来说,身教的功效大大超过言传。为人师表,率先垂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和中小学教职员工要带头讲诚信,做到“言必信,行必果”,要求学生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为人师表、身体力行、有诺必践,以教师高尚的品行、人格的魅力、诚信的作风取信于学生、学生家长和社会,提高公信力,做诚信的表率。同时,要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通过各项制度建设,将诚实守信落实到全体教师的教育行为上,通过奖惩机制,促进教师做到诚信治教,诚信修己,诚信育人,并通过言传身教、潜移默化去影响学生,增强诚信教育的实效性。
最后,诚信教育走向社区、进入家庭。诚信教育要取得实效,仅仅停留在学校教育是不够的,要通过多种活动形式,将学校诚信教育与社会道德和家庭道德建设结合起来。孩子的心灵本是一张洁白的纸,纯真无邪。现如今孩子诚信缺失,这固然与学校教育的不到位、与社会大环境的污染有一定的关系,但是在很大程度上源于家庭教育,家长对孩子的诚信教育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也是孩子的终身老师,家庭则是孩子受教育的重要课堂。社区是中小学生生活、学习的重要场所,对中小学生健康成长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学校要主动与家庭、社区紧密配合,扩大学校教育对社会和家庭的影响,特别是要重视和加强对家庭教育的指导,帮助学生家长充分认识诚信对学生成长的重要性,以身作则,积极配合学校共同抓好诚信教育,促进学生诚信素养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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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应急能力是企业应急管理的综合体现,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活动中起着关键性作用,已经成为企业关注的焦点。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推荐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论文,供大家参考。
非煤矿山是一个高危行业,当我们在不可抗拒的灾难面前,在突如其来的事故面前,在宝贵的生命与社会责任面前,不能不引发我们对安全与应急管理的深层次思考。
1.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与应急处理的关系
安全生产是矿山企业永恒的主题,搞好安全生产,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对矿山安全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要想企业的发展壮大,促进企业健康稳定、持续发展就要不断强化矿山企业的安全。
任何事故都是可以避免的,但在不可预见的灾难和突如其来的事故面前,我们往往显得无可奈何,束手无策,这就要求我们在建设和谐社会,保证矿山安全生产的过程中,需要尽全力做好在紧急状况下的应急管理。矿山企业的应急管理就是企业对突发事件的事前预防、隐患落实、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事发应对、事中处置和善后管理过程中,通过建立必要的应对机制,采取一系列必要措施,保障员工生命安全,保证设备安全运行,从而促进社会和谐健康发展的活动。
2.全面做好应急管理工作
应急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应急预案是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开展应急管理工作的主要依据和基本内容。
矿山企业应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从公司到车间、班组、岗位分别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形成体系,互相衔接,并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的原则,同地方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应急预案相衔接。应急处置方案应做到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清楚,应急管理责任明确,应对措施正确有效,应急响应及时迅速,应急资源准备充分,要将矿山应急体系建设纳入企业总体发展规划,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通过紧急避险“六大系统” 的建设,将大力完善矿山应急组织体系、指挥平台、监测预警、预案体系、培训演练、物资保障、科技支撑等方面建设,提升矿山企业综合应急能力。
2.1必须编制应急预案。制订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是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规范矿山安全生产的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证职工安全健康,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的重要措施。
2.2编制多少应急预案才能符合应急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 矿山企业编制应急预案的数量应当包括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全部内容,以此来有效地控制各种事故、灾难的发生和发展;与此同时,又要与自身的应急能力相适应,这就要结合矿山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来确定编制的数量。
2.3矿山企业要从自身的实际情况出发,编制一些具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
3.加强预案编制,增强应急管理
对于任何生产工作,常规工作靠规范,突发性事件靠预案—应急机制。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也不例外,一、预案编制要常规化、系统性,并要及时更新;二、要把预案编制列入工作质量考核范围;三、要经常组织演练,在演练中再发现问题,及时修改。
在预案的编制过程中,要成立工作组,制定工作计划要结合本单位的职能分工,成立以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为领导的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明确编制任务、进行职责分工,制定工作计划,同时要紧密结合生产实际,不断修订完善各类应急预案,使预案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提高。同时还要收集应急预案编制所需的各种资料,尤其是要充分借鉴同行业兄弟单位事故教训及应急管理工作的经验,这是我们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宝贵财富。最后要进行危险源及风险分析评估,在对自身的具体情况进行危险因素分析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上,确定本单位可能发生事故的危险源、事故类型和后果,进行事故风险分析,指出事故可能引发的次生、衍生事故,并形成分析报告,作为应急预案的编制依据。经过以上程序后,确定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或灾难,并编制与之相适应的应急预案。
4.应急管理的推行
在矿山企业推行应急管理,要建立三个保障体系,即组织体系、目标体系、考核评价体系。组织体系就是要确立各层面的负责人,能担当起自主管理领导岗位,在工作中要提高管理意识,注重工作成效;同时要推进各项工作管理标准化。目标体系就是指在整个应急管理中、工作的推进中将要实现或达到的目标。考评体系就是要对应急管理工作的考评方法、考评内容,注意要注重定性与定量相结合。
推行应急管理,要进一步加强风险管理,这样的风险管理应该是集风险识别、风险预警、应急处置和应急公关四位一体的体系。在矿山企业推行应急管理中,人员素质是不容忽视的重要因素。现在我们所倡导的“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要求企业管理者对人才有一个更深层次的理解,对人才的管理与企业的发展之间的关系有一个正确的认识,通过人性化管理,激发员工潜能,努力提高员工的专业技术和安全工作水平,增强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
5.应急管理在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优势
矿山企业推行应急管理,是现代企业安全稳定运行的需要,是减少事故频发、提高安全管控水平的有效举措。推行应急管理的优势在于:一是合理利用现有资源,体现全员管安全、全员保安全的人本思想,形成企业安全、人人有责的强大合力,有利于企业的安全基础创建;二是在紧急时刻减少企业的管理层次和中间环节,缩短管理半径,避免逐级报送、反馈的繁琐环节,利于安全管控;三是改变平时的管理层次多而管理幅度小的垂直管理模式,上下级之间信息传递的渠道缩短,提高了工作效率。
【摘要】本文针对电力企业生产过程中的灾难与事故,从电力安全与应急管理的关系、加强预案编制、增强应急管理以及应急管理在电力安全生产中的优势等四个方面展开论述,提出应急管理工作开展的重大意义。
【关键词】电力;安全;应急管
引言
2010年3月初,新疆伊犁地区220kV皇林Ⅰ、Ⅱ线由于发生雪崩灾害,造成5基铁塔损坏严重,造成伊犁电网与新疆主电网分网运行达两个多月。面对受灾范围广、程度深,损失大的严峻形势,新疆有关电力企业坚决贯彻新疆电力公司的应急部署,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按计划提前完成了恢复重建任务,保障了电网的正常运行,履行了应尽的社会责任。
今天,当我们在不可抗拒的灾难面前,在突如其来的事故面前,在宝贵的生命与社会责任面前,不能不引发我们对安全与应急管理的深层次思考。
1.电力安全与应急处理的关系
安全生产是电力企业永恒的主题,搞好安全生产,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对可靠供电也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要想向社会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促进企业健康稳定、持续发展就要不断强化电力企业的安全。
任何事故都是可以避免的,但在不可预见的灾难和突如其来的事故面前,我们往往显得无可奈何,束手无策,这就要求我们在建设和谐社会,保证电力生产的过程中,需要尽全力做好在紧急状况下的应急管理。电力企业的应急管理就是企业对突发事件的事前预防、事发应对、事中处置和善后管理过程中,通过建立必要的应对机制,采取一系列必要措施,保障员工生命安全,保证设备安全运行,从而促进社会和谐健康发展的活动。
2.全面做好应急管理工作
应急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应急预案是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开展应急管理工作的主要依据和基本内容。
电力企业应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从公司到班组、岗位分别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形成体系,互相衔接,并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的原则,同地方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应急预案相衔接。应急处置方案应做到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清楚,应急管理责任明确,应对措施正确有效,应急响应及时迅速,应急资源准备充分,要将电力应急体系建设纳入企业总体发展规划,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推进电力应急组织体系、指挥平台、监测预警、预案体系、培训演练、物资保障、科技支撑等方面建设,提升电力企业综合应急能力。
2.1必须编制应急预案。制订电力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是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规范电力生产的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证职工安全健康,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的重要措施。
2.2编制多少应急预案才能符合应急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电力企业编制应急预案的数量应当包括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全部内容,以此来有效地控制各种事故、灾难的发生和发展;与此同时,又要与自身的应急能力相适应,这就要结合电力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来确定编制的数量。
2.3电力企业要从自身的实际情况出发,编制一些具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
3.加强预案编制,增强应急管理
对于任何生产工作,常规工作靠规范,突发性事件靠预案—应急机制。电力企业的安全生产也不例外,一、预案编制要常规化、系统性,并要及时更新;二、要把预案编制列入工作质量
考核范围;三、要经常组织演练,在演练中再发现问题。
在预案的编制过程中,要成立工作组,制定工作计划要结合本单位的职能分工,成立以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为领导的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明确编制任务、进行职责分工,制定工作计划,同时要紧密结合生产实际,不断修订完善各类应急预案,使预案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提高。同时还要收集应急预案编制所需的各种资料,尤其是要充分借鉴国内外同行业事故教训及应急管理工作的经验,这是我们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宝贵财富。最后要进行危险源及风险分析,在对自身的具体情况进行危险因素分析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上,确定本单位可能发生事故的危险源、事故类型和后果,进行事故风险分析,指出事故可能引发的次生、衍生事故,并形成分析报告,作为应急预案的编制依据。经过以上程序后,确定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或灾难,并编制与之相适应的应急预案。
4.应急管理的推行
在电力企业推行应急管理,要建立三个保障体系,即组织体系、目标体系、考核评价体系。组织体系就是要确立各层面的负责人,能担当起自主管理领导岗位,在工作中要提高管理意识,注重工作成效;同时要推进各项工作管理标准化。目标体系就是指在整个应急管理中、工作的推进中将要实现或达到的目标。考评体系就是要对应急管理工作的考评方法、考评内容,注意要注重定性与定量相结合。
推行应急管理,要进一步加强风险管理,这样的风险管理应该是集风险识别、风险预警、应急处置和应急公关四位一体的体系。在电力企业推行应急管理中,人员素质是不容忽视的重要因素。现在我们所倡导的“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要求企业管理者对人才有一个更深层次的理解,对人才的管理与企业的发展之间的关系有一个正确的认识,通过人性化管理,激发员工潜能,努力提高员工的专业技术和安全工作水平,增强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
5.应急管理在电力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优势
电力企业推行应急管理,是现代企业安全稳定运行的需要,是减少事故频发、提高安全管控水平的有效举措。推行应急管理的优势在于:一是合理利用现有资源,体现全员管安全、全员保安全的人本思想,形成企业安全、人人有责的强大合力,有利于企业的安全基础创建;二是在紧急时刻减少企业的管理层次和中间环节,缩短管理半径,避免逐级报送、反馈的繁琐环节,利于安全管控;三是改变平时的管理层次多而管理幅度小的垂直管理模式,上下级之间信息传递的渠道缩短,提高了工作效率。
结束语
以上是对电力安全与应急管理工作的一点理解与认识。当前电力供需仍然存在不确定的因素、自然灾害和外力破坏威胁始终存在、设备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尚不完善等,这都将对电力安全构成威胁,就需要全员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不断学习和运用现代安全管理知识,加强对事故的分析预测,提高事前预防,掌握安全生产的主动权,切实做到安全工作真抓实干,让安全推动企业的深化改革和保证经济的腾飞。
摘 要:安全是一切生产活动的根本,在企业生产过程中具有经济和精神双重效益。近年来随着我国工业化进程的加快,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日益严峻,为了更好的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我们有必要在企业生产中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从而切实提高企业生产管理水平。本文对此进行了探讨,以期对相关从业人员有所借鉴意义。
关键词:企业 安全生产 管理
一、前言
国际劳工组织调查数据显示,全球每年大约有130多万工人死于安全事故或者与安全生产相关的疾病,而且这个数量每年都在不断增加,由此可见,安全生产问题是全世界的难点。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工伤死亡率更是要大于世界平均水平,其中2003年全国工伤事故将近16000起,死亡人数超过13万人,这个数目触目惊心,尽管与交通事故等其它事故相比,工伤死亡人数不算最多,当如果以万人死亡率来计算,工伤可以成为威胁我国人们人身安全的最重要杀手,其中又重要集中于煤炭、化工以及建筑行业,这些行业由于作业危险、生产过程中接触危险的材料、生产工艺复杂,导致成为安全生产事故的主要部分,特别是一些重大的安全事故,不但造成人员伤亡,而且造成人们恐慌,影响社会安定和谐。
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
1.制定管理手册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很多企业在安全生产建设过程中,由于生产环节多、任务重,涉及的人员也比较多,导致很多制度建设跟不上,有的工作没人做,有的工作没有明确责任,缺乏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有的生产项目人员都是临时从各个部门抽调过来,任务完成后再回到各自岗位,这种临时性的工作和人员安排造成很多安全生产难以管理。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为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需要企业制定严格规范的管理手册,通过建立安全标准化管理手册,推进项目进行,管理手册是将安全管理加以提升、规范的纲领性文件,是指导企业实施安全标准化建设项目的重要纲领性文件,通过管理手册对项目目标进行分解,将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项目的目的、意义、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相关术语、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项目管理方针、具体实施内容、应急救援、作业规范、规范文件等内容纳入。安全标准化管理手册适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所有进入工作场所的人员的活动、工作场所的设施,将管理手册印制并发放到企业员工手中,方便各部门、项目组成员沟通。
2.设定目标管理
企业应制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制度,将考核对象具体化,项目内容细分化,将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表分发至相关部门,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表在项目小组定期会议上也可以作为考核的依据。考核方式为月度考核,与标准工资挂钩。各分厂、部门根据标准化建设项目的要求,分别拟定出本部门分解考核的细则,交给项目小组备案。由项目小组制定出各分厂、部门的评分表。为全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企业可以建立激励制度。根据辖区主管部门文件精神,利用奖励金建立激励制度,推进项目进展。如在当年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经有关部门验收通过,辖区主管部门可按相关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扣除项目投入经费后,企业可利用剩余的奖励金制定奖励办法,按照各成员及部门贡献进行划分。除设置集体奖外,还可以设置部门突出贡献奖和个人突出贡献奖,以激励项目组成员和部门。
3.确立项目管理团队
由于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比较薄弱,而仅靠安全生产部门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来推动项目幵展的,往往造成行政管理和企业实施脱节,执行起来有一定的困难。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落实责任,保障每一个环节都有人负责执行,企业应建立专门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项目领导小组,负责推进项目。为保证责任落实,全员参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项目领导小组成员将包含企业所有的部门代表,不单单只是生产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负责涉及部门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内容。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召幵安全专题会议,小组负责人负责会议的召集,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遇到的问题。
4.监督管理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不仅是企业本身的事情,也是当地政府责无旁贷的责任。对于政府部门而言,要加强对辖区内安全生产形势的科学研判,认真总结工作经验,理清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着力解决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在思想上做到警钟长鸣。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把最容易出事的环节、最容易发生事故的部位、最容易忽略的地方作为重点,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点的监测监控,落实人员和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持一般检查与重点检查、综合检查与专业检查、明查与暗访相结合,严格安全监管,严格安全执法,把处罚关口前移,对重大隐患盯住不放,加强督查,尤其加强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易燃易爆物品及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等专项整治,对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典型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对不遵守国家法令、严重违法、屡屡发生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实行严厉的责任追究,严罚严处。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强制性培训制度,加大对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班组长、新职工的培训力度。鼓励企业把安全生产管理提升到安全文化的层次,营造“人人关注安全、人人关爱生命”的浓厚舆论氛围。按照安全生产装备最急、安监队伍最盼、安全监管最实用原则,加大安全监管装备的资金投入,切实防范事故的发,努力控制事故总量。
三、结语
总之,企业安全生产体系的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面临着不小的困难和挑战。长久以来,很多中小企业安全生产意识薄弱,缺乏安全管理制度,管理不规范,很多安全生产管理措施都形同具文,没有认真贯彻落实执行,导致企业安全生产流于形式,有检查时注意几天,没有检查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将主要精力用于获得经营利润上。针对这种情况,需要我们从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意识培养以及教育培训等方面入手,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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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诚信是最基本的社会道德规范和准则。而现今社会出现很多不良现象,青少年儿童诚信受到很大的冲击。面对青少年儿童诚信方面出现的问题,我们要从学校、家庭和社会三方面分析外界因素对青少年儿童诚信影响,从青少年儿童自身分析其诚信的内在因素。根据内因与外因的相互作用,采取措施,矫正其说谎的不良行为,强化青少年儿童的诚实行为。
【关键词】:青少年儿童诚信 社会 家庭 学校 诚信教育 说谎 所谓诚信,即诚实与守信,她是一种美德、一种品质,为我们中华民族世代所信奉。诚信是立身处世的准则,是人格的体现,是衡量个人品行优劣的道德标准之一。它对民族文化、民族精神的塑造起着不可缺少的作用。诚信不仅是一个人最基本的道德品质,更是我国经济建设的精神基础与思想保障。我国是一个悠久历史,拥有灿烂文化的国家,关于诚信的积淀在历代的贤达志士中并不鲜见,中国诚信是源远流长的历史传统的继承。
诚信自古被奉为中华民族做人之根本。在诚信已经成为顽疾的今天,加强青少年儿童的诚信教育意义深远。学校、家庭这两个青少年儿童生活和学习的重要场所,做好诚信教育责无旁贷。道德是和谐社会调整人与人之间关系的一种行为规范和准则;它源于人们的物质生活中的社会交际活动,是人们在和谐社会生活中自发形成的。诚信则是基础的道德规范。为了让学生成为社会德才兼备的人才,我们就必须从小教育学生诚信,而现今的诚信教育存在很多问题,学校教师不能以身作则;家长素质还有待提高;家长和教师缺乏沟通,不能使教育达到最佳效果,等等。面对孩子的说谎行为,我们应反思,分析其说谎原因,采取针对性措施,矫正其说谎与行为,强化其诚实信行为。 当前,受社会转型时期价值观念多元化的不断冲击,中学生的诚信缺失现象越来越突出,这个问题得到社会各界尤其是教育界的广泛关注。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资本主义腐朽思想的不断侵蚀,社会诚信度正在逐渐下降。同时,这种现象也极大地影响到了青少年一代。为了准确了解中学生的诚信现状,我对学校高一年级的学生进行中学进行了问卷调查,先将调查情况综合归纳如下。
从调查问卷的结果来看,中学生诚信的缺失普遍存在于学习生活、人际交往、社会诚信之中。从调查的情况来看,中学生对诚信道德有一定的认同,在回答“中学生诚信教育重不重要”这一问题时,有的同学认为很重要,只有很少学生认为它不重要。可见从理性层面上而言,学生认同诚信的必要,也知道它是一种重要的做人准则。从调查结果中看出,大部分同学认为诚信很重要,对自己也有诚信的期望,但是在实际行动中又会认同“谎言分善恶,善意的谎言可以原谅”,同学们提出的这种视情况而定,往往是与自身利益相联系的,如果会给自己带来批评、惩罚,他就会选择不诚信的作法。
关于学习方面的诚信,中学生考试作弊的现象在中学里已是普遍的事实。大部分人都有考试作弊的行为,并且在对“考试作弊与一个人的诚信有关系吗”的回答中,有部分学生认为是学校、家长的压力和期望才会造成这样的结果。
关于对社会和他人的诚信态度,在对“会不会帮陌生人照看行李”的回答中,有大部分同学选择“不会,不可以轻易相信陌生人”,但是在对“答应朋友做某事后,你会怎么做”,大部分同学选择坚持讲诚信原则,努力去完成。可见中学生还是本性单纯,对待朋友总是恪守自己的诚信原则,但对于社会他们大多认为现代社会人际关系复杂,人心难测,别人骗我,我也可以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关于家庭诚信方面,在对“对于家庭诚信教育”问题的回答时,绝大部分学生选择“家人长辈总是强调,做人要讲诚信,并且以身作则”,可见大部分家长还是很重视孩子的诚信教育的。但在“你是否会很坦诚地和父母交流”的问题回答上,绝大部分同学选择“不会!我不会跟我父母说什么的”,这可能是由于孩子在青春期有一点叛逆的思想,总觉得父母只是想要他们有个好成绩,好让他们在亲戚朋友面前有面子。作为正在青春期的高中生,这种想法多少有点偏激,可是现在的家长的确总是喜欢只看孩子的成绩而忽视孩子自身性格、品质等其它方面发展。
我还利用开家长会的时间和一些同学的家长交谈关于孩子诚信的问题。家长们普遍认为诚信教育重要,可是他们也不知道怎样去教育发展孩子的优秀品质,普遍反映孩子总是什么都不愿意和他们交流。
其实对于孩子诚信教育的问题应该是学校、家庭、社会三方合力才能达到最佳效果。要想扭转中学生诚信缺失的问题,首先应该分析
造其原因,才能对症下药。
一、 环境因素
任何优良品德和行为的养成,或者不良道德品质、行为习惯的形成,都受到环境的熏陶与感染。青少年儿童也是社会的人,其诚信方面出现的不良现象,必然是社会综合影响的产物。下面从三方面进行分析。
(一)社会对青少年儿童诚信的影响
在我国的基础教育中,一直存在重学校、家庭而轻社会的误区,不少人固执地认为,教育孩子,应该是老师和父母的事。但是,现在困扰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诸多问题,例如孩子们在学校思想道德建设不能在假期中得到有效延续、甚至被破坏的现象,恰恰不是学校和家庭的教育能够解决的。学校5个月的优质教育积累,如果在暑假2个月碰到不良社会环境,顿如春雪消融,转眼即逝,令老师、家长痛惜不已。
我国自开始建立社会主义时常经济体制以来,经济发展驶入了快车道。成就巨大,世所瞩目。但是,由于搞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是前所未有的创举,遇到的困难之大是可想而知的。在经济领域,当前的一个严重问题,是假冒伪劣和欺诈行为十分猖獗。甚至连统计、审计、财会和合同,也出现了严重的欺诈现象。可以说,假冒伪劣和欺诈以遍及当今经济领域的各个角落。 社会上的不良风气与现象严重影响了社会的信誉,假冒伪劣产品也大大危害了人们的利益,这也为青少年儿童接触不良风气提供契机,使其形成不良的行为习惯和道德规范,
影响其良好人格的形成。
(二)家庭教育的影响
教育学上有个“5+2=0”的理论,大意是说周末2天家庭教育的失败,足以抵消学生在校5天学习所得。比如,孩子在学校听老师的话刻苦学习,回到家来,父母却在麻将桌上喷着酒气说:“读书有个屁用!” 当然,这样的父母现在越来越少了,家庭教育越来越多地成为学校教育的有效延续。
家庭是青少年儿童最早接受教育的环境,因此它对青少年儿童的成长至关重要。一般,家长只重视孩子的智商,而忽视了其做人这一根本问题。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也是潜移默化的。父母良好的言谈举止将帮助孩子建立良好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父母的言谈举止总是深深地烙在孩子的头脑中,有意无意地在孩子的行为中表现出来。尤其是,父母不要随意许诺,对孩子的承诺要兑现;对孩子的要求要实事求是,符合孩子自身的实际能力。
(三)学校教育的不良影响
由于受到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青少年儿童的“诚信”意识正受到冲击和挑战。在现实生活中学生撒谎、抄袭作业、考试作弊等等不诚实的现象,虽然问题表现在学生身上,根源却在教育上。学校教育是要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良好道德品质的社会主义接班人,但如果某些学校和教师在进行诚信教育的同时,违反诚信这一原则:上级来检查,学校会交代好学生该如何做,说是为了学校的荣誉着想;某些教师开公开课前要把课堂演习几遍,说是为了班级能给听课老师留下个好印象等等。
这种教育脱离了教育的目标与宗旨,能把诚信教育开展得很好么?教育教的不仅是知识,还要帮助学生实现思想上的转变,从不良到规范,从不成熟到完善。学生接受的只不过是诚信的理论教育,并不能把诚信表现在日常行为中。
教育不仅要教给学生诚信的理论知识,而且要培养学生将认知转化为行为的能力。认知和行为是两种水平。因此,诚信教育不能是空喊口号。如果我们希望学生真心对待诚信,接受诚信的道德价值取向,那么学校教育本身就应当是诚信的。身教重于言教,教师要做诚信的表率,学校和教师只有从自身做起,以自己的一言一行履行诚信,给学生营造一种诚信的氛围,为学生树立一个诚信的榜样。
另外,诚信作为一种道德价值取向,是引导学生完成接受诚信的道德价值过程,前提是满足学生内在的道德需要。只有充分发挥、调动学生参与活动的积极性,通过学生主动参与、认同和体验诚信教育的全过程,才能达到从知到行的德育目标。诚信教育从知到行的过程是一个复杂的知、情、意、行的德育过程,教师要恪守诚信的最低道德原则,以自身行为传递给学生正当的认识,也要善于捕捉学生日常生活中的细节每个和两难问题随机进行教育。
环境的不良影响则导致青少年儿童产生说谎行为;当然,环境对青少年儿童诚信的养成也有正面影响,规范青少年儿童的道德准则和行为习惯,引导青少年儿童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环境的影响要通过青少年儿童的内心起作用,通过行为表现出来。下面我们对青少年儿童说谎心理进行分析。
二、 青少年儿童说谎心理分析
卢梭认为,一旦青少年儿童进入成人的道德世界,就等于向他们打开了罪恶的大门。欺骗和撒谎的行为将随着社会习俗和义务而同时产生。可见,说谎并非青少年儿童的天性,当他们为他们应该承担的事感到痛苦时,他们不得不说谎来逃避和掩饰。[2]青少年儿童说谎大多都出于以下几种原因: 还是有必要的。
5. 给孩子的错误处罚要适当
当发现孩子说了谎,父母和教师要冷静地考虑孩子为何说谎,然后再教育孩子,。在气头上教育孩子,父母往往脾气暴躁,引起孩子的抵触情绪,教育效果甚低,甚至是相反的。不要对孩子太严厉,要耐心地向孩子指明错在何处,如何改正错误。对于主动承认错误的孩子,要减轻惩罚,告诉他这是他主动承认错误的结果;对于不主动承认错误的孩子,要加重惩罚,并告诉他,他还多犯了一个错误——说谎。
6. 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相结合。
家庭是孩子接受教育最早的地方,社会是进行公民道德教育的大课堂。当前,对学生进行诚信教育,家长必须提高自己的素质。家庭作为直接影响孩子的一个庞大群体,对孩子各方面的素质起至关重要的作用;学生在学校受系统的教育;社会是个大染缸。教师和家长要经常联系,及时了解孩子在家里的情况,这样有利于教师即使地判断学生的表现是否诚实,减少给孩子说谎的机会;教师要教育学生正确认知目前社会存在的不良现象,自觉抵制社会的不良影响。
对青少年儿童说谎心理进行分析。
二、 青少年儿童说谎心理分析
卢梭认为,一旦青少年儿童进入成人的道德世界,就等于向他们打开了罪恶的大门。欺骗和撒谎的行为将随着社会习俗和义务而同时产生。可见,说谎并非青少年儿童的天性,当他们为他们应该承担的事感到痛苦时,他们不得不说谎来逃避和掩饰。[2]青少年儿童说谎大多都出于以下几种原因: 还是有必要的。
5. 给孩子的错误处罚要适当
当发现孩子说了谎,父母和教师要冷静地考虑孩子为何说谎,然后再教育孩子,。在气头上教育孩子,父母往往脾气暴躁,引起孩子的抵触情绪,教育效果甚低,甚至是相反的。不要对孩子太严厉,要耐心地向孩子指明错在何处,如何改正错误。对于主动承认错误的孩子,要减轻惩罚,告诉他这是他主动承认错误的结果;对于不主动承认错误的孩子,要加重惩罚,并告诉他,他还多犯了一个错误——说谎。
6. 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相结合。
家庭是孩子接受教育最早的地方,社会是进行公民道德教育的大课堂。当前,对学生进行诚信教育,家长必须提高自己的素质。家庭作为直接影响孩子的一个庞大群体,对孩子各方面的素质起至关重要的作用;学生在学校受系统的教育;社会是个大染缸。教师和家长要经常联系,及时了解孩子在家里的情况,这样有利于教师即使地判断学生的表现是否诚实,减少给孩子说谎的机会;教师要教育学生正确认知目前社会存在的不良现象,自觉抵制社会的不良影响。
诚信是一个养成的过程,需要在点滴中积累。诚信不仅是道德问题,而且是一种法律意识,是每一个公民必须具备的基本修养,事关学校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合格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历史重任,需要学校、老师以此为重任努力实践。
一、学习内容总结
此次诚信教育课以课程设置、社会警示、诚信守则为主要内容,依次介绍诚信。
课程设置的依据:根据“天津大学关于本科生诚信课程的实施意见”(天大校教〔2011〕19号),“诚信教育”课程是天津大学各专业必修课程:树诚信良好校风、建诚信文明校园、育诚信天大学子;目的: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通过开设诚信教育课,把文化知识学习和思想品德修养紧密结合起来;营造诚信氛围,增强诚信意识;解决学生在诚信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和完善学生诚信评价体系;树立诚实守信、奋发向上的良好社会形象;提高学生思想道德水平和综合素质;推动教学改革和精神文明建设;方法:各专业培养方案中设置1学分(16学时)的诚信教育课程作为必修课;每学期2学时,8个学期连续教学;由院领导和知名专家学者授课;采取课堂讲授、案例分析、分组讨论、自我剖析、自我表现等形式进行教学;通过出勤和个人学习报告考核;内容:诚信的内涵、诚信的重要性、大学生诚信守则、诚信与个人发展、诚信与社会进步等等;要求:每次讲座结束后,要求学生提交2000字以上的学习报告(交辅导员评阅、留存);主要包括讲座内容和学习体会两部分;课程结束后:每个学生需签署《天津大学大学生诚信宣言》,从学术诚信、考试诚信、网络诚信、工作诚信等方面规范个人行为,并向学校做出郑重承诺;签字后的“宣言”将记入学生本人档案;天津大学将“诚实守信、严谨求真的职业道德”确立为卓越工程创新人才培养标准中品德素质方面的重要内容;要求所有教职员工和学生恪守这一根本性原则。
诚实守信:公民道德规范的基本要求、现代社会文明的基石和标志、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学生基本素质的核心、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社会警示以足协打假为例,告诫大学生做人做事均要做到诚实守信。
诚信:内涵 “诚”即诚实诚恳,主要指主体真诚的内在道德品质;“信”即信用信任,主要指主体“内诚”的外化;“诚”更多地指“内诚于心”;“信”则侧重于“外信于人”;“诚”与“信”一组合,就形成了一个内外兼备,具有丰富内涵的词汇;诚信的基本含义:诚实无欺,讲求信用;诚信是一个道德范畴;是公民的第二个“身份证”;是日常行为的“诚实”和正式交流的“信用”的合称;即待人处事真诚、老实、讲信誉;言必信、行必果;一言九鼎,一诺千金;诚信是一种人人必备的优良品格;一个人讲诚信,代表了他/她是讲文明的人;讲诚信的人,处处受欢迎;不讲诚信的人,人们会忽视他的存在;千百年来,诚信被中华民族视为自身的行为规范和道德修养;在基本字义的基础上形成了其独具特色并具有丰富内涵的诚信观。
诚信观:立人之本 、齐家之道 、交友之基 、为政之法 、经商之魂 、心灵良药。 立人之本:子曰:人而无信,不可知其也。认为人若不讲信用,在社会上就无立足之地,什么事情也做不成。在现实社会生活里,我们做人做事什么都不缺,缺的是人心,缺的是诚信;有的人只是要求别人有诚信讲诚信,而自己就很难用诚信来对待他人在学校读书是人生重要的求知阶段;在学习过程中,可能会犯上不少错。明代理学家王阳明说过:「夫过者,自大贤所不免。」即使是圣贤,也不可能全无过失。我们应持诚实态度对待过错,知错即改,不文过饰非,弄虚作假。只有不断地改正错误,才能超越自己,从中吸取教训和知识,走向成功之路。 在学校求知,是一个艰苦的学习过程。求学时应抱着「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的态度,知道就是知道,不知道就是不知道,不可以不懂装懂,欺世盗名。在学业中犯错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文过饰非,隐瞒错误的侥幸心理。只要是犯了错误(如说谎、考试作弊等),迟早会被人发现。
大学生诚信守则:《大学生诚信守则》系西南大学党委书记黄蓉生教授主持的教育部2006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当代大学生诚信制度建设及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研究”研究成果;《守则》为大学生的学习、工作和日常生活提供了诚信规范,对引导大学生树立诚信意识、践行诚信美德具有重要意义。
立身诚为本,处世信为基
养德始于真,修业成于勤
忠诚报祖国,荣耻铭于心
信仰须高洁,立场当坚定
精诚探真知,独创著文章
评奖要真实,考试应自警
踏实干事业,契约必践行
真挚敬师长,坦诚待同学
文明行网络,是非应辨明
花销要适度,兼职重信誉
诚实求助贷,守信还款清
客观荐自我,郑重许承诺
守则释义:守则共12句,单句采用五言形式,为“2+1+2”句式;总述(第1,2句);政治诚信(第3,4句);学习科研诚信(第5,6句);交往诚信(第7,8句);经济诚信(第9,10句);就业诚信(第11,12句)。
总述:总领全文;论述诚信作为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传统文化的精神追求;诚信是为人处事之本、养德修业之源。
政治诚信:从忠诚报祖国、铭记社会主义荣辱观、坚定政治立场等角度出发;倡导大学生在政治生活中以诚信为价值取向;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勇担政治责任和历史使命;自觉践行政治信用。
学习科研诚信:从追求真知、创新学术科研、真实评优评奖、严守考试纪律等角度出发;号召大学生坚守诚信学习品德;杜绝学术欺诈、考试作弊等不良行为;共同营造良好的学习科研风气 。
交往诚信:从师生交往、同学交往、网络交往等角度出发;提倡大学生以诚实守信的人格素养作为人际交往的基础和前提;构建和谐人际关系。
经济诚信:从大学生日常花销、校园兼职、助学贷款等角度出发;要求大学生科学理财、守信还款;自觉抵制恶意拖欠助学贷款等不正之风;将诚信作为经济生活中最基本的道德准则。
就业诚信:从求职自荐、签订协议、踏实工作、履行义务等角度出发;号召大学生遵守诚实守信的道德规范;将诚信理念贯穿职业生涯始终。
二、心得体会 诚信是什么?农民说,诚信是秋天里结出的丰收果实;老师说,诚信是师生之间玉般纯洁的感情;工人说,诚信是辛勤劳作后生产出质高价优的产品。总而言之,诚信是个人的立身之本,民族的存亡之极。
诚信对于一个人很重要,对于一个国家则更为重要。一个不讲诚信的人是社会的危险品,而一个不讲诚信的民族是莫大的悲哀。因此,我们做学生的更应身体力行,从我做起,这样才能在不久的将来担负其建设祖国的重任。
作为未来祖国的主任,我们面对的是一个新科技、新信息、新体制不断涌现,是个日益竞争的信息时代,就必须诚实守信。
同学们诚信做作业,诚信考试,诚信得人,这是顺应时代的号召,是势在必行的。同学们,让我们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不要让诚信只出现在纸上,成为我们的口头禅,要让它活跃在我们当中,让诚信无处不在。同学们,只要我们都行动起来,我们的祖国建设将如日中天,欣欣向荣。同学们,让我们同声呼喊:“诚信与我们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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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性和实践性是行政管理专业的内在要求,因而实践教学在行政管理专业的课程体系设置和人才培养中具有极为重要的地位.我国高校在实践教学环节做出了许多努力,也取得了良好成效。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推荐的行政法毕业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 要:行政程序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实施行政活动过程中所遵循的方式、步骤、顺序以及时限的总和。根据道路运输管理法规、规章中的行政程序,阐述了行政程序是依法行政的重要保障。
关键词:道路运输管理;行政程序
我国目前的道路运输管理体制中,县级以上地方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道路运输管理工作,包括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等,其日常的执法活动必须按照行政法及道路运输有关法规、规章中的行政程序进行。
所谓行政程序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实施行政活动过程中所遵循的方式、步骤、顺序以及时限的总和,即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的空间与时间表现形式。
在我国存在着“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法律文化传统一向不重视程序法规范的作用。目前的现状是行政权力膨涨,运用混乱、控制不力,公民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的保护;同时生产力发展水平落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设要求能有高效率的行政权力行使。
基于此,行政程序的作用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限制行政权力的恣意行使,防止对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遭受行政权力的侵害;二是使行政决定具有确定性、合法性,维护行政权力、提高行政效率。
例如,《行政处罚法》第一条就表明了立法目的是“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道路运输条例》第一条规定“保护道路运输有关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道路运输行政处罚规定》第一条规定“保护道路运输经营者、旅客、货主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为体现上述精神,道路运输行政法规及规章设立了一系列具体的程序来规范行政权力的运行,略述如下。
1 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
行政处罚种类繁多,它对行政相对人利益的影响很大,因此需要对这种权力的行使规定一个正式而严格的程序以保障相对人的切身利益。然而,其中一些较轻的处罚如警告、小额罚款等对当事人的利益影响甚小,而正式、严格的行政程序一般手续繁琐、费用较高,国家所付出的较之当事人受到保护的利益更大。 大学生校内网(www.dxs518.cn)
《交通行政处罚规定》第十条规定了道路运输行政处罚简易程序即:“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985 211大学名单,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第十五条规定“交通管理部门必须对案件情况进行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即为道路运输行政处罚的普通程序。两种程序的不同在于普通程序有着严格的调查、质证、抗辩、决定、送达等规定,而简易程序较为简便,可以“当场”作出决定。
2 听证程序
其目的在于保护行政相对人的重大利益,因为听证能扩大相对人的行政参与权,收集各方面意见和建议便于行政决策切实可行,通过为当事人提供辩论、陈述自己观点的机会以避免行政机关片面地作出行政决定。
《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五条确定了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在普通程序基础上,对“交通管理部门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证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规定行政许可的听证程序“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交通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者交通行政许可实施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它涉及公共利益的行政许可事项”〔第二十条〕;“交通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冲突的,实施机关在作出交通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力”.
听证程序的核心是抗辩,即当事人可以对于自己不利的证据提出异议并要求指控方加以证明,同时可以提出利于自己的证据。当事人通过这种参与、介入对行政行为的事实和理由加以论证,防止了行政专横和自由裁量权的恣意行使,保持了行政权力与相对人权利的平衡。
3 申辩和质证程序
《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执法人员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申请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这些规定,一方面可以使行政主体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注意到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促使依法行政;二是允许当事人申辩、质证,可以澄清事实、避免失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三是可以促进法治观念的形成。当事人在申辩质证过程中,可以增强维护主体权利的意识,受到生动的法制教育,有利于法治观念的培养。
4 职能分离程序
(1)办案与决定处罚相分离。在普通程序中,规定由执法人员调查或检查、收集证据,而由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并作出处罚决定,重大复杂的违法行为导致的行政处罚还应由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在听证程序中,要求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
(2)罚款决定的机关与收缴罚款的机构相分离。作出罚款决定的机关不得自行收缴罚款,由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银行交纳罚款。同时罚款必须全部上交国库,任何行政机关或个人都不得以任何形式私分截留。
5 说明理由程序
《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一条“规定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讲认定的违法事实处罚的理由和依据告知当事人”.第二十条“交通管理部门…告知给予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十七条规定“实施机关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的,…说明理由…”
理由,是行政决定作出者对法律、政策和自由裁量权所持的观点的解释说明,也就是对行政决定的事实依据和法律政策适用及其相互之间的对应关系的认识。行政机关如果不对这种理由作出说明,就会使得行政权力行使趋于草率、专横,当事人往往也无法明了其理由及行政机关所执行的法律政策的意义,不利于法律和政策的顺利实施。因此说明行政处罚决定的理由有助于限制自由裁量权力的恣意行使、促进合理、谨慎行政,有助于行政处罚决定的可靠性、稳定性,对人民法院的司法审查也有助益能成立。
6 资讯公开程序
资讯公开是现代行政程序的重要制度之一,指有关行政主体活动的情况和资料,凡是涉及相对人权利义务、不属于法律法规规定应予保密的范围,都应依法向社会公开,任何公民、组织均可依法查阅或复制。资讯公开制度是行政相对人参与行政的体现,可以增进公民对政府的信任,加强公民和政府之间的沟通和合作,调动公民参与行政的积极性。此外,也便于公民对行政机关的活动进行监督。《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和《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都确立了公开原则,规定对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的结果必须公布,后者还规定了进行公示的方式。
7 通知程序
通知指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行为或其他管理活动时,将应该让公民了解的事项通过一定的途径告知。通知的对象不仅指利害关系人,有时也针对一般公众。听证程序中规定,行政机关应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此外,还有一些其他的道路运输管理行政程序,如时效、回避等,在此不一一详述。就前者,《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规定了行政机关的调查、送达、听证等法定期限;关于后者,明确规定了在听证程序中“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参考文献
[1]@罗豪才主编。中国行政法学教程[M].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1996.
内 容 提 要
薪酬管理对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十分重要,要解决用薪酬保证人力资源战略优势的问题,必须以系统的方法综合多个考虑因素,制定适宜的薪酬政策,来分析和设计企业薪酬管理体系。在任何企业中,薪酬都有着非常基础的作用。薪酬与激励是全面满足员工需求的重要基础,激励机制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与难以估价的正向效应。不断强化激励机制已越来越被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企业所认同和采用。同时,薪酬作为劳动成本,在企业总成本中占有很大比重,它的增加会直接导致产品竞争力和盈利水平的下降。因此,只有尽快完善激励机制,加强现代企业薪酬管理,才能充分挖掘员工的内在潜力,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才能使企业发展更上一个新的台阶。
我从研究上海星盾干洗机厂薪资管理过程中发现了,领导者缺乏薪资管理理念,缺乏科学长短薪资调整制度,绩效薪资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对人力资本的作用缺乏正确认识,不注重内在薪酬和福利的作用等等问题。
关键词:
民营企业:薪酬管理:上海星盾干洗机厂
对上海星盾干洗机厂薪酬管理的思考
一、前言
现代企业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科学合理的薪酬制度是民营企业吸引、激励、留住人才的重要手段之一。薪酬与企业战略紧密相关,成为推动企业战略目标实现强有力的工具。如何更有效地发挥薪酬的作用,已被越来越多的民营企业管理者所关注。正是基于此,我从调研的上海星盾干洗机厂的薪酬管理的现状出发,探讨了该厂在薪酬管理过程中存在的误区,并就民营企业薪酬管理提出了相关建议。在一个经济欠发达地区,提高生活水平依然是人们奋斗的主要目标的条件下,满足人们这一基本生理需要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激励方式就是构建一个合理的薪酬机制。
二、案例调研
上海星盾干洗机厂位于上海市奉贤区,是一个民营中型企业,资产总额达200万元,具备年产千台生产能力。以下是2008年10月对该公司薪酬的调查材料结果。
1、薪酬总体水平调查。我们对上海星盾干洗机厂管理层(岗位员工包括中高层领导共117人)的薪酬水平满意度调查中发现如下比例关系,满意∶一般∶不满意∶很不满意=6∶23∶49∶22.工资水平过低是大多数员工的一致看法(注:2007年上半年该市的在岗职工人均工资11,520元)。
2、薪酬设计公平性调查。对于现行薪酬体制的公平性,调查结果显示,比较公平∶一般∶不公平∶很不公平=5∶36∶50∶9.这与实际调查的数据相吻合,一般员工每月960元左右的收入与高层领导十几万年薪差距正说明了这一问题,并且这一工资标准已经持续多年没有变动。
3、福利制度调查。我们通过调查了解到,目前上海星盾干洗机厂的福利状况是:管理岗位职工,每月每人发1~2块香皂和每年的中秋、春节每人200元现金福利;工人岗位只是在管理岗位员工的基础上外加一年两套工作服,其他福利几乎为零。满意∶一般∶不满意∶很不满意=3∶46∶25∶26.
4、奖金分配制度调查。上海星盾干洗机厂目前管理岗位员工奖金制度实行的是单一的“反向激励”,公司采取职工自评与领导他评的方式,在满分为10分的条件下享受全额工资,否则,从工资中扣除相应的处罚金,也就是说,一般员工每月可以拿到工资收入全额就是最高的奖励。
三、上海星盾干洗机厂薪酬管理过程中的问题
(一)领导者缺乏薪酬管理理念
民营企业管理者的素质参差不齐,对现代薪酬管理理念、技术、方法的把握相对滞后,缺乏必要的薪酬管理理论与实践知识。部分民营企业老板认为,“只要我给员工的工资不低于其他企业员工的工资,就可以招收到所要的职工”,这种在薪酬政策的确定上缺乏长期、战略性的规划,并且带有很大随意性的薪酬标准,显然有悖于薪酬决策的科学性,违反薪酬管理的公平原则。
(二)缺乏科学的薪资调整体系
与上海星盾干洗机厂类似,我国的民营企业普遍缺乏科学的薪资调整体系,主要体现在:一是大多数民营企业薪酬体系不能及时跟随企业的经营战略进行动态调整,致使薪酬体系不能适应企业的快速发展和变化,从而不能有效支撑企业战略;二是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近年来物价大幅度上涨,很多民营企业连续几年都不对员工薪酬进行调整,或调整幅度很小,加薪的幅度很多时候每年仅仅维持在5%左右,甚至出现连续多年员工待遇保持原地踏步,致使员工特别是工资水平较低的一线员工的薪酬不能满足自身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从而导致员工消极怠工、离职等现象的发生,企业发展严重受阻。
(三)绩效薪酬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许多民营企业唯恐员工与老板争饭吃,根本就没有规范的绩效考核与评估体系,没有设置绩效工资,企业员工的薪酬收入与工作绩效没有挂钩。而一些建立绩效考核的民营企业,要么绩效考评结果不与工资、晋升、奖惩等挂钩,要么绩效考核系统不科学,强调管理忽视激励,重惩罚轻奖励,甚至没有奖励。正如上海星盾干洗机厂,在为员工的待遇设置了固定的标准总额以后,别无其他绩效奖励制度,有的只是变相的扣除职工的辛苦钱,这种反向激励的作用只是激励其员工的惰性。
(四)对人力资本的作用缺乏正确认识
很多民营企业管理者没有真正意识到人才对企业的重要性,存在两种错误的认识:一是忽视一线员工。管理者往往认为在供过于求的劳动力市场里,只要出钱就能招到工人。所以不注重一线员工福利待遇改善,导致民营企业基础员工队伍不稳,一线员工频繁进出,企业发展后劲不足;二是高薪酬一定可以留住核心人才。民营企业核心员工的离职率居高不下,如何吸引并留住企业核心员工已成为民营企业发展中遇到的一大难题。民营企业管理者往往认为,只要为核心员工提供高薪水就能够留住人才,事实远非如此。
(五)不注重内在薪酬和福利的作用
随着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对优秀人才的争夺日趋激烈,员工薪酬需求呈现多元化趋势。民营企业管理者一般理解的薪酬就是外在薪酬,常常会忽略内在的薪酬和福利的作用。民营企业尤其是经营特殊行业的企业,比如该厂,工人一直是处于工艺高、操作环境比较危险的场所工作,其薪酬和待遇要体现这方面的特殊,因此在内在薪酬和福利方面不仅有所体现而且要充分加强,以此来弥补员工因此造成的身体潜在伤害。单一的报酬形式是无法实现对员工的吸引和激励的。
四、民营企业薪酬管理对策
(一)领导者应高度重视企业薪酬管理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员工已成为民营企业最重要的生产要素,吸引和留住人才是民营企业培育核心竞争力、赢得市场竞争优势的关键。而薪酬管理是吸引和留住人才最有效、最直接的管理手段。薪酬管理的直接目的是为了吸引和激励人才,但终极目标是为了帮助企业实现其战略目标。民营企业领导者必须学习掌握企业薪酬的有关知识,充分认识薪酬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重要性,树立现代薪酬管理理念。要是员工的薪酬变得极具刚性,没有较好地体现出薪酬的激励作用。在薪酬管理中,实行动态薪酬的目的,就是让员工的薪酬与企业的经营业绩、团队业绩或者个人业绩相关联,以实现企业与员工之间风险共担、利润共享的一种制度安排。在科学的薪酬管理中,一般会通过调整工资的等差、职位等级的级差、薪酬总额的计划比例、薪点值的调整、考核系数的调整来让薪酬“动”起来。造成薪酬静态化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中小民营企业的绩效管理水平较低,没有科学的依据来让薪酬“动”起来。动态薪酬静态化最常见的一种形式是绩效工资和奖金的发放没有和绩效考核结果挂钩,导致“干多干少一个样”、“出工不出力”现象的发生,严重影响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另外一种常见的现象是动态薪酬的发放虽然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但是绩效考核结果不是实际绩效的真实反映,使得动态薪酬的发放流于形式,无法有效发挥激励作用。
(二)建立稳定性与灵活性有机统一的薪酬制度
企业在不同发展阶段,应实行不同的薪酬策略。薪酬制度应随着企业战略目标的调整而变化,使薪酬的调整具备战略导向性。同时,企业薪酬的增长幅度直接关系到员工生活水平的高低。薪酬的增长幅度应超过物价上涨幅度,才能切实保证员工的实际生活水平不降低。民营企业应建立周期性薪资调整机制,使薪资增幅与国民经济发展速度相适应,保证员工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从而增强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度。该厂首先明确薪调查对象,用科学方法收集并统计数据资料,保证数据的真实可靠,解决对外竞争力问题。其次,建立科学的职位评价系统,解决对内公平性问题。科学的职位评价需要考虑职位所需的知识技能、工作强度、工作责任和工作环境等方面的因素,通过综合评价这些因素确定工资级别,而不是简单地与职务挂钩。同时,民营企业不仅要为员工提供一份与其贡献相称的报酬,使其分享到自己所创造的财富,而且要充分了解员工的个人需要和职业发展意愿,为其提供适合其要求的职业攀升道路。
(三) 建立科学有效的绩效薪酬体系
约瑟夫。J.马尔托齐奥说:“根据员工的绩效来支付报酬是20世纪美国薪酬的一个里程碑。”只有当企业的薪酬与绩效挂钩时,薪酬的激励性作用才能得到有效的发挥。民营企业必须建立科学有效的绩效薪酬,有效的绩效薪酬体系的确立,一方面能在企业中形成一种公平竞争的机制氛围,激励员工奋发图强;另一方面能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而不至于流出企业。该厂已充分认识到,只有员工素质和工作绩效的提高真正与企业战略目标相联系,才能改变组织的绩效,增强企业的活力和竞争力。企业通过建立绩效管理体系将公司各项业务管
理、部门职责和公司战略有机的结合在一起,从而确保各业务单位和部门目标与公司整体战略保持高度一致。绩效管理体系已经成为企业战略执行的有效手段。不少企业不惜成本,聘请顾问公司建立系统化的绩效管理体系,并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维系这一体系的运转。但同时我们也看到企业在建立绩效管理过程面临很多的问题与矛盾,这些矛盾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如何平衡企业短期、中期、长期绩效的关系?如何平衡企业财务绩效与非财务绩效的关系?如何平衡组织绩效与个体绩效的关系?为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将从绩效管理四个维度对绩效管理体系进行分析与构建。绩效管理的四个维度是指从绩效管理的长期、中期和短期绩效的角度出发对企业绩效管理的分类,他们分别是战略绩效、经营绩效、部门绩效和员工绩效。战略绩效,侧重于公司长期绩效,通过确定公司战略图,有效的确定公司的长期发展目标及影响企业长期发展的关键因素,平衡企业长期发展和年度经营绩效的矛盾;经营绩效,侧重于公司的年度绩效,以预算管理为基础,实现战略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年度经营计划目标;部门绩效主要体现在部门层面,根据公司的年度经营计划和公司级的分解制定的部门和工作目标。员工绩效,主要是在员工个体层面,按照“动态的目标+静态的职责”原则,将战略绩效、经营绩效和部门绩效在各级员工层面的分解。通过战略绩效、经营绩效、部门绩效和员工绩效的有效结合,将长期的战略转化为近期内的计划,团队的目标转化为个体的绩效,将组织的战略转化为个人的行动,确保战略的有效落地和执行。要实现企业战略绩效、经营绩效、部门绩效和员工绩效的有效衔接,保证公司战略目标的有效分解并引导员工培养企业所需的核心专长与技能,必须建立以为核心的业绩管理体系和以素质模型为核心的任职资格体系。
(四)重视核心员工薪酬设计
根据赫兹伯格双因素理论,对人的激励因素可分为保健因素和激励因素。保健因素只能让人不产生不满意,而激励因素则能直接让人产生满意。高薪酬属于保健因素而非激励因素。单一的价值分配无法满足核心员工的需求,在货币性报酬满足的情况下,核心人才更需要好的工作环境、充分的信任、弹性工作时间等激励因素。民营企业应关注核心员工的长期激励,对其实施股票期权和长期利润分享等具有战略导向性的薪酬制度,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对企业的忠诚度。该厂由于员工的价值判断准则不同,往往具有较低的薪酬差距,以激发员工之间的协作与知识共享,进而对组织绩效产生促进作用。内部公平为导向的薪酬策略获得成功至少应解决好两个问题:组织战略与员工价值判断的共识企业的战略重点与员工的价值判断之间往往难以形成有效统一,会存在一定的冲突,甚至可能发生员工的价值判断准则与企业战略重点背离。比如,在改制前的国有企业中,大部分员工认为薪酬决策中应该充分考虑资历、员工对企业的累计贡献等因素。但是,由于企业面临市场的激烈竞争,为实现战略目标需要对具有高学历、创新精神的员工增加激励。如果以大部分员工的判断准则作为确定薪酬的依据,追求内部公平,虽然会获得较高的员工满意度,但就会与组织战略目标相违背。不同岗位群体员工之间价值判断准则的共识不同利益群体都会在各自利益的驱动下,主张采用对自己最有利的指标作为确定薪酬的关键要素。生产人员强调应加大工作环境、工作负荷
等指标的权重,而研发人员则会认为技能水平才是决定薪酬最为重要的因素;年龄大的员工强调资历的重要性,年轻员工则认为绩效才是决定薪酬的依据。在这种组织情景下就需要以掌握企业关键资源的那部分员工的价值判断准则作为薪酬设计的主要依据,并对公司倡导的价值观进一步明确,使员工将之内化于心。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企业的效率与和谐,确保薪酬管理为战略服务。薪酬制度对企业背景具有极强的依赖性,不存在一个放之四海皆准的薪酬制度。明确的战略定位是薪酬制度设计的前提,兼顾内部公平是薪酬制度设计考虑的重要因素,关注企业价值链增值点的转移是薪酬制度设计成功的关键。又是年终调薪时,作为老板在清晰了组织战略及明年经营目标后,必须制定有针对性的调薪策略,并兼顾员工上年的绩效表现,实现对企业核心人力资源的有效投入,从而达到留住核心员工的目的。
(五)重视内在薪酬和福利的作用
对大多数员工而言,货币的激励更现实、更普遍,激励效果更明显、更直接,但不能因此忽视内在薪酬的作用。员工在得到货币满足的同时更关注个人职业化生涯的规划,更需要良好的工作环境、发展空间、福利待遇,等等。民营企业应采用将货币性薪酬与非货币性薪酬相结合,内在薪酬与外在薪酬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满足员工高层次的需求来达到对其最大激励的目的。该厂在企业内部,不同职务、不同级别、不同销售业绩的销售人员之间的薪酬水平应该有一定的差距,从而不断地激励员工提高工作绩效,因为当他们因业绩突出时,将获得更高的薪酬水平。除此之外,适当拉开不同销售业绩的销售人员之间的薪酬差距,还可以吸引其他企业,有时甚至是竞争对手中的优秀销售人员到本企业来工作,不仅增强了自身的实力,而且消弱了对方的竞争力,从而使本企业在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不断扩大市场份额,不断成长。具有激励性的薪酬可以增强员工的责任感,并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创造一种奋发向上,积极进取得企业氛围。员工的责任感不只是员工的满意程度,员工责任指的是员工所感觉到的工作的发挥程度,所感觉到的被组织的有效程度,在工作中的满意程度。如果企业内部销售人员之间的销售业绩不同而薪酬差距却不大,不足以产生足够的吸引力,员工便失去了奋斗的目标,优秀的、能力出众的销售人员不甘于埋没自己的才华,常常会辞职而去。而那些没有辞职的员工多半工作的积极性也不高。
五、结论
我国民营企业在薪酬管理方面不规范与不科学之处,已严重阻碍了民营企业的发展壮大。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薪酬管理是企业吸引和激励员工最有效、最直接的管理手段。民营企业管理者应转变观念,尽快建立适合本企业发展阶段的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体系,实现吸引、留住和激励人才的目标,并最终为企业的战略目标而服务。
参考文献:
[1]李中斌,曹大友,章守明。薪酬管理理论与实务。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7. P26
[2]王吉鹏。薪酬管理——战略性薪酬结构化设计。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5.3 P43
[3]张锦平。浅议中小民营企业薪酬管理的优化策略[J].技术与市场,2007.2. P96
致 谢
时光匆匆如流水,转眼便是大学毕业时节,春梦秋云,聚散真容易。离校日期已日趋临
近,毕业论文的的完成也随之进入了尾声。从开始进入课题到论文的顺利完成,一直都离不
开老师、同学、朋友给我热情的帮助,在这里请接受我诚挚的谢意!
本论文是在我的指导老师的亲切关怀与细心指导下完成的。从课题的选择到论文的最终
完成,老师始终都给予了细心的指导和不懈的支持。在此,我向老师表示真心的感谢,还有
同时也向那些两年以前带我班的班主任老师以及各门学科的老师,说声:老师,你们辛苦了。
谢谢这两年多你们对我们的辛勤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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