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您找到与美国资本主义制度的基本矛盾是什么相关的共200个结果:
近几年来,美国资本主义制度爆发了三大危机,这就是同时爆发的经济危机、信用(诚信)危机和安全危机。
第二,扩大了对海外美国人和美国海外企业的袭击。据《经济日报》驻美记者2003年5月16日报道,星期一深夜利雅得的恐怖主义汽车炸弹,袭击了美国等西方国家公司派驻当地工作人员的住宅区。估计最后的死亡人数将高达100人以上。此次恐怖事件中受打击严重的公司几乎都是美国国防部的合同企业,在沙特进行与防务相关的商业,标志着基地组织的恐怖打击方向正向美国海外的大型企业转移,是想从最要害处伤害美国,使美驻外机构防不胜防,人人自危,迫使它们采取收缩性战略。从而打击美国的经济,从根本上动摇美国的实力。
第三,美国人陷入没有尽头的恐怖时代。
每当“基地”组织发出警告时,美国政府和国民都惊恐万状,进入临战状态。甚至突然通知英法等国取消飞往美国的航班。
美国官员承认,今日的美国已进入了一个无法解脱的恐怖时代。正如美国《新闻周刊》2002年10月28日载文所说的那样,“随着新的袭击事件增多,美国人开始认识到恐怖时代可能最终像生活在某个没完没了的恐怖电影之中,屏幕上的任何一个角落都可能突然冒出死神。就像中情局局长所说的那样,对于美国人来说,不会再有整个国家从恐怖威胁中解脱后的‘宽慰叹息’”。
从以上分析,至少可以得到如下启示:
第一,认清美国资本主义危机的本质。美国近几年爆发了主要是经济危机、信用(诚信)危机和安全危机等危机,但它们涉及到经济、道德、法律、文化、政治、人权、军事等各个领域,因而是一场全面性的危机。
这场全面性危机深刻反映了美国处于帝国主义阶段的资本主义制度的腐朽性、垂死性和侵略性。只要美帝国主义的本性不变,它的独霸全球的霸权主义不变,以上各种危机必然会经常发生或长期存在。
各种危机之间又存在着相互影响、相互推动的作用。美国政府主要为了摆脱经济危机和争夺全球石油等资源,以反恐为名发动了侵略战争。战争带来军火工业和相关产业的繁荣,为军工财团带来滚滚财源,也对经济复苏起了短期的刺激作用;但战争也带来日益严重的财政赤字、产业结构失调、失业率居高不下、石油价上涨和其他诸多不确定因素,又对经济复苏起负面影响。经济危机推动了信用危机爆发,信用危机使人心惶恐,又加重了经济复苏的困难。美国政府原想通过战争解决安全危机,实际却加重了安全危机。而且又在反恐和保障人民安全的口号下,肆无忌惮地剥夺了人民的人权和自由,造成了人权危机,验证了一个压迫别的民族的民族本身人民也不可能自由的真理。
第二,揭开了美国新自由主义产权理论的真面目。频曝信用丑闻的美国大公司,大都是实行股份制、经营权和所有权完全分离、资本主义私有制产权十分明晰、而且建立了世界一流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企业。它们爆发了如此广泛和严重的信用危机,给企业本身和全国人民带来灾难。说明了美国鼓吹的并竭力向发展中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推销的新自由主义产权理论的破产!发展中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理应加以重新审视。
第三,美国人权“优越”论的破产。美国一向以自己的人权状况如何优越向全世界夸耀。每年都发表一份全球人权报告对别国的人权状况横加指责。现在,美国政府在反恐名义下剥夺全国人民的人权和自由,几乎回到“斗篷和短剑”统治天下的时代,还有什么优越性可言?!美国人权优越论可以休矣!
第四,应破除“恐美症”。美帝国主义虽然是武装到牙齿的独霸全球的超级军事大国,但当它对弱小主权国家进行武装侵略时,并不能最终战胜为保卫祖国奋战而武器落后的游击队的反抗而深陷泥潭,也无力有效对付恐怖袭击保护本土与海外美国人的安全,充分暴露了美帝国主义军事能量的局限性。它并不是万能和不可战胜的。这又一次证明了美帝国主义既是真老虎又是纸老虎的真理。因此,恐美症是没有根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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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美国资本主义制度爆发了三大危机,这就是同时爆发的经济危机、信用(诚信)危机和安全危机。
一、美国资本主义经济危机及其艰难的复苏
(一)此次美国经济危机的特点
根据全美经济研究局的宣告,美国二战后第10次周期性经济危机,从2001年3月开始,至11月结束。危机持续了8个月。
美国此次经济危机主要有三个特点:
第一,与以往历次周期性经济危机主要由于实物产品生产过剩的起因不同,这次危机则是由于高新技术产业泡沫危机带头引发的。曾经是美国上世纪九十年代繁荣的“火车头”的高新技术产业,在2001年突然泡沫破裂,爆发危机,并对整体经济走向危机起带动作用。
这种泡沫后遗症给后来的经济复苏带来严重的困难。由于在上世纪末对信息技术设备投资过度膨胀,相当一部分企业不得不在复苏阶段慢慢消化扩张时期过度投资带来的恶果,因而使复苏过程十分缓慢和艰难。
第二,在加速全球化的条件下,美国经济危机迅速演变成整个资本主义世界的经济危机。在美国经济危机的影响下,原本增长缓慢的欧洲迅速陷于危机,已经停滞10年的日本经济又陷于负增长,对美国经济依赖性很强的和长期信奉新自由主义的一些国家,或经济减速或陷于负增长和金融、经济危机。
一向标榜贸易自由、反对贸易壁垒的美国为了向别国转嫁危机,带头在钢铁、农产品等领域大搞贸易保护主义,还采取美元贬值政策,造成日元、欧元过快上升,已对该区脆弱的经济复苏带来不利影响,反过来也会对美国经济复苏产生负面影响。
第三,美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从宏观上刺激经济的金融、财政措施,如连续13次降低利率、国会通过(2001年5月)11年减税1.35万亿美元法案,特别是“9·11”事件后美国在“反恐”旗号下发动战争,连续扩大军费支出,制造军火工业繁荣等。这些措施虽然在减轻美国经济危机强度方面可起短期的刺激作用,但扩大战争带来的风险和猛增军费开支也会从负面阻碍经济复苏。
(二)美国经济复苏难
美国过去历次经济危机后的复苏,大都表现出短期内较快的增长。但此次经济复苏却大不相同。可以用缓慢、曲折、艰难六个字来形容。具体说,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1)令测评机构忧心的复苏
美国专管研究和确定经济周期的权威机构——美国全国经济研究局直到2003年7月17日才宣布美国经济衰退在2001年11月结束,即观望了20个月后才发出衰退结束的判断。据我驻美媒体的观察分析,其主要忧虑有三:一是美国经济增长速度及持久程度令人担忧。二是企业投资长期不能恢复增长。三是失业率持续攀升并且在复苏期间越来越高。所以该局在全国经济研究报告中宣布衰退结束的同时说明:在认定经济周期最重要的工业生产、就业市场、个人收入和零售状况等四项指标中,工业生产从2000年6月达到峰值后开始不断下滑,在过去一年半的时间里,生产活动指数下降了7.1%,大大超过了过去几次衰退的平均值4.6%;就业市场则在2001年3月达到高峰,此后也越来越不景气,下降幅度与过去衰退时的水平相当;只有个人收入和零售状况在下跌后出现好转迹象。这就是说,该局在宣布衰退结束时指明了:第三第四两项指标是走向复苏的,而第一第二两项指标还在继续衰退中。
(2)低速增长和剧烈波动的复苏
据美国商务部统计,美国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从2002年第一季度的5%,降至第二季度的1.3%,升至第三季度的4%,再降至第四季度的1.4%;2003年由第一季度的1.4%升至第二季度的3.1%,再升至第三季度的8.2%,又降至第四季度的4%。这样,这两年八个季度美国GDP增长率恰好形成一幅双谷型(即W型)的剧烈波动图。这和美国著名经济学家史蒂芬·罗奇与保罗·克鲁格曼在2002年初预测将出现双谷型衰退,在形态上颇相一致,虽然低谷没有跌至负增长,但也一再出现再度滑入衰退边缘的险情(两年间有三个季度GDP增速只在1.3%—1.4%之间)。
(3)失业型复苏
美国过去历次经济衰退后,就业往往在半年内就出现明显改善。但此次出现复苏已有两年余仍未出现实质性改善。
美国宣布衰退停止后的2001年12月失业率反从停止衰退的11月份的5.6%上升到5.8%,2003年5月再升至6.1%,为九年来的最高。6月又升至6.4%。虽然美国商务部宣布2003年第三季度国民生产总值增长8.2%,但失业率7月份仍高达6.2%,9、10两月份均为6%。美国全国实业经济学协会预测,2004年假设GDP增长4.5%,失业率也只会从现在的6%降至5.8%,还高于停止衰退时的5.6%。
衰退结束后失业率不降反升,而且持续这么长,是美国历史上少见的。美国人称之为“失业型复苏”,也就意味着没有真正的复苏。
(4)复苏能否持续前景难料
对美国经济能否持续复苏持怀疑态度的,既有民间人士,也有官方人士。
在美国经济学界有相当影响的加州大学安德逊学院2003年9月底发表研究报告,认为在未来一年甚至更长时期内,不论是美国的消费者,还是企业的投资增长,都不具备引领美国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的力量。
纽约的经济决策公司首席经济学家艾伦·赛奈2003年10月说,他和其他经济学家并不认为经济已进入自我维持的复苏阶段。
2004年1月9日美国一些经济学家在哈瓦那举行的一个讨论全球问题的年度会议上表示,美国的经济增长将会在今年内结束。原因是目前的经济上升是靠军事支出的增加和减税来推动的,而且政府对隐约可见的赤字危险孰视无睹。
美联储主席格林斯潘2003年12月说:美国经济增长速度放慢和加快的可能性“近乎是相同的”。2004年1月9日他在国会作证时又说:未来美国经济有持续强劲增长的可能性,但危机同时存在。他还在半年一次的联邦货币报告中说:自2003年7月以来,美国经济的前景已经变好。但同时警告说,这种前景可能会因为能源价格上涨和巨额财政赤字的担忧而无法实现。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认为全球经济将出现自2001年衰退以来最快的增长,尽管一些诸如美国经常项目赤字迅速上升以及美元汇率波动这样的负面因素可能阻碍经济复苏。世界银行研究全球贸易趋势的小组负责人汉斯·蒂默说,富裕国家挥之不去的结构问题——美国的贸易和预算赤字不断增加,日本银行表现不佳——“可能引发美元破坏性下跌或其他意外的中断投资复苏的信心冲击。如果这些危险成为现实,一切乐观的预测都将泡汤”(美联社纽约2003年12月19日电)。
当今西方资本主义世界中,日本经济处于停滞状态已有13个年头,欧洲主要资本主义国家也处于停滞状态,美国爆发经济危机后复苏如此艰难而且有可能步日本后尘进入长期衰退,这就生动地凸现了帝国主义阶段资本主义制度的垂死性,还说明了资本主义经济危机的周期性规律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发生新的变化。这给我们理论界提出了研究的新课题。
二、美国资本主义的信用(诚信)危机
(一)在爆发经济危机的同时爆发了信用危机使全球“标准的信用经济”的桂冠落地
美国公司的信用,一向被资本主义世界公认为最好的。
美国一直自诩拥有全球透明度最高的会计制度和最健全的公司管理制度。《纽约时报》先后载文(2002年6月30日和7月21日)说:“美国市场一直被投资者看作‘安全的港湾’。美国经济被称为标准的信用经济,以其透明度和稳定性受到赞誉。”又说,“工业化世界基本上遵循美国的模式,实际上,美国也坚持让所有其他国家学它的样子”。
但从2001年美国经济危机爆发以来,美国安然、世界通信等全球一流的大公司财务欺诈丑闻一批接一批地曝光,不仅使美国公司的信用桂冠落地,还使西方资本主义世界大为震惊。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主席哈维·皮特将安然公司倒闭、安达信公司解体和世界通信公司作假与“9·11”恐怖袭击事件共同列为金融市场遭遇的四大危机。
(二)美国信用危机的普遍性和严重性
据美国魏斯评级公司2002年上半年的调查,有多达1/3的美国上市公司可能有篡改盈余报告的问题。
美国皮尤研究中心的一项调查,66%的公众认为大公司的负责人在诚实与道德标准上处于“低或非常低”的水平。
美国《基督教科学箴言报》2002年7月3日刊文说:一份新研究发现,事实上,做假账行为可能比很多美国人想象的更普遍。
美国《政企首要情报评论》2002年10月4日刊文说:“银行公布的这些资产负债表——客气一点说——都是假造的……美国整个银行体系作为一个整体,尤其是那些从事衍生业务的大银行,实际上可能已经破产好几次了。”
信用危机对美国经济的打击是严重的。
第一,摧毁投资者安全投资的信念。一方面,它摧毁了投资者对政府宏观监控的信念。正如美国《华盛顿邮报》2002年6月27日刊文所说:“安然公司案摧毁了所谓大型会计公司和政府监管机构为投资者创造了安全投资场所这一脆弱信念。”另一方面,它也摧毁了投资者对公司领导层即首席执行官(CEO)的信任。美国《时代》杂志刊文说:“美国人先前诅咒本·拉登的党羽,如今却用同样的字眼诅咒一些企业的CEO。我们仿佛将大规模毁灭性武器交到这些CEO手上,至少在经济上如此。区区几个人居然造成这么大的伤害,真是前所未有。”
第二,危及美国经济的一颗毒瘤。美国一些舆论认为,公司做假账问题已经成为美国经济肌体上的一颗毒瘤。它将可能很快严重侵蚀美国经济肌体,后果不堪设想。
第三,使经济大厦基石动摇。美国《基督教科学箴言报》刊文说:美国人目前的不安全感很深,因为一些一直稳定并值得美国人炫耀的基础已经遭到破坏。
由上可见,美国很多人认识到信用危机危害的严重性。美国著名经济学克·鲁格曼说:“也许数年之后,人们会说是安然公司而不是‘9.11’事件成了美国社会的巨大转折点。”
(三)信用危机是资本主义制度腐朽性的必然产物
有人认为:美国这些大公司的丑闻,归根到底是用不道德手法来赚钱以谋私利。这种问题资本主义国家有,社会主义国家难道就没有?在过去的封建社会里各种贪污腐败的案件也是不胜枚举的。既然如此,美国大公司的丑闻为什么一定要和资本主义的兴衰连在一起呢?
笔者不同意这种观点,因为它不符合事实。
第一,生活在美国和西方的许多有识之士都认为公司丑闻是同资本主义制度兴衰连在一起的。例如,美国联邦储备银行前副主席兰德指出(2003年1月):“美国投资者正陷入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大萧条以来最严重的信心危机。如不立加矫正,可能把美国式的资本主义拖垮。”瑞士达沃斯论坛2003年1月年会上“普遍持悲观论调,认为美国一些大公司曝出财会丑闻,自由主义经济模式正经历着严重的信任危机”。(美联社达沃斯2003年1月23日电)〖HTK〗美国《国际先驱论坛报》2002年6月27日在《资本主义的病变》一文中说:“安然事件是一个丑闻,但也是资本主义病变的产物。公司管理人员利用这个漏洞将公司变成了为自己谋利的工具。这是道德所不能接受的,但这是资本主义自身的腐败,也是这个社会自身机能的腐败。”
第二,为什么腐朽的美国资本主义制度必然产生信用危机?这种必然性可从三个层面来观察:
一是从资本主义制度的目的性来看。资本主义社会的目的,就是为了榨取剩余价值,追求利润最大化。为此,资本家及其代理人,可以不择手段,投机、欺诈、贿赂、盗窃,无所不为。马克思在剖析资本主义社会制度的本质时,早就作了精辟的描述:“资本害怕没有利润或利润太少,就像自然界害怕真空一样。一旦有适当的利润,资本就胆大起来。如果有10%的利润,它就活跃起来;有50%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为了100%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人间一切法律;有300%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首的危险。”
马克思作上述论述时,资本主义还处于上升的自由竞争时期,而如今的美国资本主义早已发展到垄断的、腐朽的、垂死的帝国主义阶段。它的投机性、赌博性、泡沫性越来越强烈。美国和西方的许多媒体都对美国资本主义冠以“赌场资本主义”、“裙带资本主义”、“任人唯亲的资本主义”等丑名,足见美国资本主义的腐朽性为人所共见。
二是从资本主义制度的意识形态来看。资本主义制度意识形态的核心是崇尚金钱至上的拜金主义。实际上不讲求道德,不计较廉耻,无诚信可言。对此,美国和西方一些名人都直言不讳。
贪婪成为社会特征。美国前国务卿詹姆斯·贝克说:“美国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贪婪成为社会特征,没有力量可以克制贪婪,那就会危及建立在投资者参与基础之上的自由市场经济制度。”(美国《商业周刊》2002年6月24日)
市场无道义可言。美国著名投机家乔治·索罗斯说:“市场本身没有道义可言。”(德国《明镜》周刊2002年3月25日访谈录)
自私自利的美国文化。德国施罗德认为,正是自私自利的美国企业文化导致了假账丑闻的发生。在美国,股东的利益高于一切。公司管理层为了使股价不断上升,不惜采取各种手段,使假账丑闻只不过是“冰山的一角”。(《经济参考报》2002年7月26日)
美国缺乏廉耻文化。意大利前电话公司总裁罗西认为,美国缺乏的是一种廉耻文化。在美国,一位大公司CEO犯了错,却不会被大家看作是贼。这是道义上的癌症。(《经济参考报》2003年1月18日)
三是从资本主义制度的政治层面来看。在资本主义制度下,金钱主宰政治,官商勾结,官商一体。这一特色,在美国尤为突出。这使资本家及其代理人贪婪欺诈无所顾忌,成为必然爆发信用危机的政治条件。主要表现在:
(1)金钱收买行政和立法机构。美国众议院女议员马西·卡普图尔说:“1996年通过的电信法是金钱可以收买美国国会的活生生的例子。这一法律成为导致电信业眼下丑闻的前提。世通公司曾十分卖力为这一法案进行游说。事实上,美国的商业已经收买了美国的行政和立法机构。”(英国《观察家报》2002年6月30日)美国《国际先驱论坛报》2002年1月24日在《美国的问题是金钱控制政治》一文中说:“美国政治制度本身现在已经受企业主的摆布,主要是大公司和金钱利益的摆布,不顾其他集团对政府的合法要求。”
(2)美国政府高官亦官亦商。俄罗斯《独立报》2003年4月2日刊文中说:“美国在本届政府100位最具影响力的官员中,一半以上在石油公司和军工企业有直接经济利益。战争实际上就是这些官员发财的金矿。”美联社2002年7月3日电讯说:“布什总统在得克萨斯当石油商人时,曾经干过与他现在面对此起彼伏的企业财务丑闻时许诺要清除的那些商业行为相同的事情。”
(3)美国政府做假账无人比得上。美联社2002年7月14日以《在应报账目方面,美国政府无人能及》为题说:“人们在对企业会计丑闻产生种种义愤的同时,忽视了一个政客们不愿承认的事实:美国公司的审计问题与世界上最大的企业——美国政府——的会计混乱相比,不过是小巫见大巫而已。应增收入、伪造债务、预算外假账——所有这些都出现在政府的账簿上,而且其严重程度是任何大公司都不敢企及的……国会议员给家乡带去道路工程、兵工厂和大学拨款,以此赢得连任竞选,天知道还有什么。”
基于以上三个层面的剖析,在美国这样的资本主义制度下出现信用危机是必然的,而且会经常出现。
三、美帝国主义侵略政策及其遭受恐怖报复造成的安全危机
(一)美国当局回避恐怖袭击的根源问题
美国早在上世纪九十年代以前,就发生多起驻外机构人员遭受恐怖袭击事件。但到2001年“9·11”事件美国人民在本土遭到大规模的恐怖袭击,标志着美国开始爆发了全面性的安全危机。
为什么世界上有那么多人仇恨美国人,不惜牺牲生命去袭击美国人?对美国进行恐怖袭击的根源何在?美国该不该认真地找找根源?
但对于这样的重大问题,美国当政者不愿也不敢认真面对。对此,联合国秘书长安南在2003年9月22日国际反恐大会上致开幕词时严肃指出:“世界各国领导人,如果打算有效打击恐怖主义,就必须从恐怖主义的根源入手。”
根据笔者初步研究,认为美国遭受恐怖袭击的根源主要来自三个方面:
一是美国强迫第三世界国家人民依照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价值观和生活方式生活。这是美国遭受恐怖袭击的意识形态方面的原因。
二是美国帝国主义一强独大,以全球霸主自居,任意发出军事威胁和发动侵略,践踏别国主权和联合国宪章。这是美国遭受恐怖袭击的政治方面的原因。
三是美国在经济全球化名义下推行经济霸权主义和殖民地化,使第三世界人民处于贫困屈辱地位。这是美国遭受恐怖袭击经济方面的原因。
联合国秘书长安南还在达沃斯论坛闭幕式(2002年1月31日)上针对恐怖主义根源问题指出:“‘9·11’恐怖事件暴露出全球权力与财富的分配极不平衡。当今的现实是少数人享有特权,而太多的人则生活在贫困或极度贫困和日益恶化的环境中,其中10亿多人丧失了最基本的人类尊严。”可谓一针见血!
(三)美国人安全危机加重的同时又派生出人权危机
与美国对外借反恐为名进行侵略扩张的同时,对内也在反恐和保障安全的口号下,逐渐剥夺了国内人民的人身自由和人权。
据俄新社和日本《每日新闻》报道,2002年初,美国布什总统批准了“反恐法”。由此,强调“国民不受政府的不正当干涉及监视”的国民权利也就失去了保障。不久后,美国又成立了国土安全部。其规模之大有人认为是昔日克格勃和盖世太保做梦都想不到的。
国土安全部有权给每位美国公民设立档案——记载有关个人生活的各种材料。包括个人收支情况和所有出行记录,尤其出国记录。为此,安全部要掌握航空公司、旅行社和饭店的数据库,有权过目所有私人电子邮件;秘密要求网络公司及电话公司提供顾客信息;监听电话交谈不必通过法院批准;住宅可以被偷偷搜查和窃听,家里的东西可以随便被拿走;有关调查人员可以随意对成为他们怀疑对象的市民进行监视。报界批露布什总统秘密授权中情局不通过法院和调查就杀死恐怖活动嫌疑人,这种黑名单从起草、修改到补充全由中情局一手包办,中情局身兼侦探、法官和刽子手数职。
俄新社2003年1月25日对此评论说:“成立国土安全部的真正意图是,对全体美国公民以及外国来宾进行全面监视。这完全违背美国宪法中保护人权与自由的条款。如今美国仿佛又回到了‘斗篷与短剑’统治天下的时代!美国正在滑向极权主义。而在不久前——卡特政府时期——中情局因制定杀害美国政敌的计划而遭严厉谴责。1981年甚至还通过相关总统法令,禁止‘为美国国家安全利益’实施谋杀。如今,这一切都弃之不用了。”
日本《每日新闻》2002年7月13日评论说:
“批判反恐法的人担心,也许早晚会有一天,反恐法会让本·拉丹比摧毁世贸大楼更兴高采烈,因为反恐法破坏了美国这块‘自由的土地’和这个‘民主的堡垒’。”
“在美国开始进行独立战争的17年前,富兰克林就警告说:‘为微不足道的暂时安全而放弃本质的自由,那就根本谈不上自由也谈不上安全’。”
我以为这些评论是符合实际的,而且入木三分。
四、几点启示
从以上分析,至少可以得到如下启示:
第一,认清美国资本主义危机的本质。美国近几年爆发了主要是经济危机、信用(诚信)危机和安全危机等危机,但它们涉及到经济、道德、法律、文化、政治、人权、军事等各个领域,因而是一场全面性的危机。
这场全面性危机深刻反映了美国处于帝国主义阶段的资本主义制度的腐朽性、垂死性和侵略性。只要美帝国主义的本性不变,它的独霸全球的霸权主义不变,以上各种危机必然会经常发生或长期存在。
各种危机之间又存在着相互影响、相互推动的作用。美国政府主要为了摆脱经济危机和争夺全球石油等资源,以反恐为名发动了侵略战争。战争带来军火工业和相关产业的繁荣,为军工财团带来滚滚财源,也对经济复苏起了短期的刺激作用;但战争也带来日益严重的财政赤字、产业结构失调、失业率居高不下、石油价上涨和其他诸多不确定因素,又对经济复苏起负面影响。经济危机推动了信用危机爆发,信用危机使人心惶恐,又加重了经济复苏的困难。美国政府原想通过战争解决安全危机,实际却加重了安全危机。而且又在反恐和保障人民安全的口号下,肆无忌惮地剥夺了人民的人权和自由,造成了人权危机,验证了一个压迫别的民族的民族本身人民也不可能自由的真理。
第二,揭开了美国新自由主义产权理论的真面目。频曝信用丑闻的美国大公司,大都是实行股份制、经营权和所有权完全分离、资本主义私有制产权十分明晰、而且建立了世界一流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企业。它们爆发了如此广泛和严重的信用危机,给企业本身和全国人民带来灾难。说明了美国鼓吹的并竭力向发展中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推销的新自由主义产权理论的破产!发展中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理应加以重新审视。
第三,美国人权“优越”论的破产。美国一向以自己的人权状况如何优越向全世界夸耀。每年都发表一份全球人权报告对别国的人权状况横加指责。现在,美国政府在反恐名义下剥夺全国人民的人权和自由,几乎回到“斗篷和短剑”统治天下的时代,还有什么优越性可言?!美国人权优越论可以休矣!
第四,应破除“恐美症”。美帝国主义虽然是武装到牙齿的独霸全球的超级军事大国,但当它对弱小主权国家进行武装侵略时,并不能最终战胜为保卫祖国奋战而武器落后的游击队的反抗而深陷泥潭,也无力有效对付恐怖袭击保护本土与海外美国人的安全,充分暴露了美帝国主义军事能量的局限性。它并不是万能和不可战胜的。这又一次证明了美帝国主义既是真老虎又是纸老虎的真理。因此,恐美症是没有根据的。
2004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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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国,荣誉勋章是美国唯一不能合法买卖的奖章。荣誉勋章是美国根据1862年的美国国会法而设立的一种美国国家颁发的最高并且获得标准非常高的勋章。获得荣誉勋章的个人必须具备英勇顽强,自我牺牲,临危不惧的事迹,所表现的勇气与大无畏精神必须明显超过他的同伴,授予此勋章必须具备令人信服的服役表现证明,在推荐必须从突出功绩的标准来考虑。荣誉勋章只能由担任美国武装力量最高统帅的美国总统亲自颁发。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欧美国家功勋荣誉制度探析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世界各国的功勋荣誉表彰制度种类繁多、层级分明,且在一些国家具有很强的历史传承性,制度化、程序化、法律化程度较高,国际影响力较强。本文主要介绍英、法、德、俄、美等欧美发达国家功勋荣誉制度的模式、经验,以期为我国功勋奖励制度的创设和运行提供参考和借鉴。
欧洲现代功勋荣誉制度起源于中世纪早期的骑士团(德语orden,法语ordre),随着历史的发展,“Orden、Ordre”的含义演变为现代的“勋章”.十字军时期,骑士团只是一个教会组织,主要进行传教布道。13~14世纪,各国君王召集各个阶级的代表,设立服务于统治地位的骑士团。19世纪,新的荣誉制度将奖赏对象扩至普通民众、下级军官和士兵。与欧洲功勋荣誉制度起源过程中强烈的宗教色彩不同,美国、俄罗斯的功勋荣誉制度的发展则充满了浓郁的战争色彩。
英国荣誉制度历史悠久,早在英格兰国王亨利三世(1207-1272年)在位时就已经出现了下级勋位爵士;13~15世纪,英国的5级贵族(按照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为:伯爵、男爵、公爵、子爵和侯爵)大致成型,形成相对固定的贵族等级制。中世纪后期,为号召各级贵族建功立业、效忠国王,英国开始设立不同等级的勋章勋位,奖赏他们的战功政绩。经过几个世纪的发展与变迁,英国的功勋荣誉从政治和军事扩展到科学、文学、艺术等其他领域,旨在奖励那些为英国作出突出贡欧美主要国家的功勋荣誉制度献的人士。
英国现行荣誉制度主要由爵位、勋章、英勇奖、女王奖等组成。勋章中级别最高的是嘉德勋章,是英国历史上最悠久的骑士勋章。此外,还有蓟花勋章、巴斯勋章、英勇奖等。女王伊丽莎白二世以个人的名义设立了一些奖项,以奖励在建筑、勘探、诗词、警察和科学领域取得杰出成绩的个人或团体。
在英国,国家荣誉候选人的评选有着严格的程序。提名候选人主要有三种途径:公众提名、政府部门提名、外交及联邦事务部和国防部提名。其中外交及联邦事务部和国防部提名的候选人主要由各部门进行筛选、评审,并最终确定。前两种途径提名的候选人的评审工作主要由内阁仪式秘书处负责。
法国真正意义上的国家荣誉制度始于拿破仑时期。拿破仑于1802年创立了荣誉军团,奠定了法国国家荣誉制度的基础。
19世纪末至20世纪50年代,法国设立了十余个专业的“部委勋章”.1958年第五共和国建立之后,法国调整了国家荣誉制度。1962年,法国颁布了《荣誉军团与军功奖章法典》,对荣誉军团和军功奖章、关于接受和佩戴外国勋章和奖章等作了具体规定。1963年,戴高乐将军增设了国家功勋勋章,以整合部委勋章,同时作为荣誉军团勋章的补充。自1964年1月1日起,除了保留4个部委勋章之外,法国废止了其余的部委勋章。自此法国国家荣誉制度更为精简和统一。从授奖对象来看,法国现行的国家级勋章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针对各个行业的综合性勋章,如荣誉军团勋章和国家功勋勋章;另一类是主要针对军事领域的勋章,如解放勋章、军功奖章等。
以法国最高国家级荣誉的荣誉军团勋章为例,它是对在国家民事和军事领域做出卓越功勋的褒奖。荣誉军团是国家级荣誉组织,具有法人资格。共和国总统是荣誉军团团长,领导荣誉军团管理会。荣誉军团还设有委员会,负责审议荣誉军团的地位、预算、任命或晋升、对荣誉军团成员的惩戒等问题。
个人不能申请加入荣誉军团,必须由他人向相关部委推荐。部委对候选材料进行审核和挑选。各部部长将各部的候选提名传达给荣誉军团委员会。荣誉军团管理会总管向共和国总统呈交经荣誉军团委员会通过的候选材料。共和国总统最终做出决定,并签署有关荣誉军团任命和晋级的法令。法令发表在《政府公报》上,民事领域的任命在每年1月1日、复活节、7月14日(法国国庆节)确定;军事领域的任命在每年7月1日确定。以军事或战绩的名义颁发的勋章,同时伴有年薪,不过数额较少,仅是象征性待遇。荣誉军团成员是终身制,荣誉军团成员如有损害荣誉的行为,荣誉军团委员会可采取惩戒措施。
德国的国家级荣誉制度始于魏玛共和国(1919-1933年)时期,于第三帝国(1933-1945年)时期蓬勃发展。纳粹政府设立和颁授了大量军事类勋章和奖章,几乎覆盖陆海空所有兵种。二战后,联邦德国(原西德)和民主德国(原东德)分别建立起独具特色的荣誉制度。前者继承了德意志历史上荣誉制度的特色,后者则受苏联影响,设立了种类繁多的勋章、奖章和荣誉称号。1990年两德统一后,原西德的荣誉制度继续保留,并适用于德国境内所有地区,原东德颁发的勋章和奖章根据法律规定可以继续佩戴,但取消相关权利。1957年7月26日,德国联邦议院颁布了《头衔、勋章、奖章法》,对德国国家级勋章和奖章的颁授者、颁授对象、颁授条件、佩戴方式、买卖方式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奠定了德国现代功勋荣誉制度的法律基础。目前,德国国家功勋荣誉体系十分精简,国家级的勋章和奖章主要分联邦总统颁授、许可和承认三大类十几种,各州政府设立的勋章和奖章一般不超过十种。
俄罗斯的功勋荣誉制度历史悠久,早在沙俄时期就已经形成了比较完整的国家奖励体系。不仅有以圣安德烈勋章为代表的勋奖章荣誉奖励形式,有保证勋章合法性的法案--《关于勋章的条例》,还设置了专门主持所有勋章事宜的机构--沙俄帝国勋章局。十月革命以后,全俄中央执行委员会和人民委员会于1917宣布废除所有沙皇时代的勋章和奖章。近一年后,为了表彰在国内战争中表现特别英勇的公民,第一枚苏维埃勋章--俄罗斯苏维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红旗”勋章应运而生。随后,根据实际需要,又陆续设立了其他勋章、奖章和荣誉称号,相关法律法规也不断补充,苏联功勋荣誉制度逐渐完善。
苏联宪法规定,设立和授予勋章的权力归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1990年3月以后这一权力归苏联总统所有)。勋章和奖章授予的有关问题由《关于苏联勋章的一般规定》和《关于授予苏联勋章和奖章程序》两部法令予以详细规定。截至1991年底,苏联总共设立了21种勋章、57种奖章、24种荣誉称号和5种最高级别奖励英雄称号。
苏联解体后,俄罗斯保留了部分称号及获得者的相关待遇。同时又重新设置或恢复了部分沙俄时期的勋章和奖章。在法律建设方面,《俄罗斯联邦宪法》为俄罗斯功勋荣誉制度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保障。
《俄罗斯联邦国家奖励条例》的总统令对功勋荣誉的颁授事宜做了详细的规定。经过多年的发展,俄罗斯形成了以大量法规为基础,以俄罗斯联邦英雄称号、俄罗斯联邦勋章、奖章、奖励徽章和俄罗斯联邦荣誉称号为主体的现行功勋荣誉制度。
美国现代意义上的国家荣誉制度大多源于战争。20世纪中期以前,美国的功勋荣誉基本上是军事性的,且未形成完整的国家体系。随着二战的结束及国内外形势的发展,美国的非军事性荣誉在短期内取得了迅猛发展。一方面,许多军事性荣誉历经修改,扩大了授奖范围。许多军事性部委(如陆军部)开始增设针对内部工作人员与平民的非军事性奖项。美国最高级别的两大平民荣誉--国会金质奖章和总统自由勋章就是如此。国会金质奖章设立之初,主要奖励参与了美国独立战争以及墨西哥战争的军人。自19世纪中期开始,国会两次修正了法案,授奖范围拓展到文学、体育、航天、外交和科学等诸多领域。现在,国会金质奖章还颁给在人道工作上有杰出表现的人士,也包括外国人士。另一方面,包括平民荣誉和专业荣誉在内的非军事性荣誉大量涌现。大致可分为两种:一种是由联邦政府部门设立的、专门针对平民和政府工作人员的平民荣誉;另一种是奖励在科学技术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的专业荣誉。
经过近三个世纪的发展,美国的国家荣誉制度现在已经相当完善。目前,美国每年颁发的各种国家级荣誉多达上百项。
有些荣誉,如总统自由奖章、国会金质奖章、奥斯卡奖等,早已超越了美国国界,成为世界闻名的大奖。凡是对美国做出杰出贡献的人,都有机会获得美国政府给予的殊荣。
上述欧美主要国家的功勋荣誉制度,对我国建立国家功勋荣誉制度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主要有以下几点启示:一是功勋荣誉制度应当具有很强的历史传承性,体现鲜明的民族特色。法国荣誉军团勋章自设立后,历经数代王朝变革,一直沿用至今;德国的红十字等救援类奖章至今仍是联邦级和各州荣誉制度的主要组成部分;俄罗斯的勋章和奖章大部分源自苏联和沙俄,其性质和授奖范围则随着时代的变迁而不断变化;美国荣誉制度发展历程是从战争年代的军事领域向和平年代的非军事领域的转变。二是应当由国家最高领导人颁发国家级荣誉勋章,这不仅是政治合法性的体现,也是国家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法、德、俄、美等总统制国家,最高荣誉多由总统负责设立和授予。在英国等君主制国家,最高荣誉多由女王负责授予。三是应当建立完善的法律,从制度上保障荣誉制度的健康运行。许多国家在设立和授予勋章和奖章时,国家元首都会颁布相应的法令,对奖项的性质、授予对象、授予条件、授予方式等作出详细规定。除此之外,大多数国家还设置了专门的功勋奖励管理机构,以确保评审活动的正常开展和荣誉奖励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四是功勋荣誉奖励应当重视精神荣誉方面的鼓励和奖赏。
许多国家的国家级奖励不设任何物质奖励,只是由国家元首签署或亲自授予勋章、奖章,公布获奖名单,在国庆节或其他重要传统节日举办庄严、隆重的授予仪式,并利用各种媒体进行宣传,以表示对获奖者的重视和精神鼓励。五是国家级勋章奖章的颁授对象应走向国际,成为我国展示国家形象、文化和社会主义价值体系的重要工具。悠久的国家勋章在世界范围内都被认为是无上光荣,如英国的嘉德勋章、法国的荣誉军团勋章等,其权威性受到全世界的广泛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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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一国来看,基本上不再具有社会生产无政府状态的特征,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相继推行经济计划化,对于国家宏观发展战略及部门发展速度和数量指标,作出计划指导,进行协调平衡。这种宏观调控贯穿于社会再生产的全过程,并且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越来越得到加强。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浅析当代资本主义基本矛盾的全球化扩展与危机相关论文。具体内容如下,欢迎参考阅读:
浅析当代资本主义基本矛盾的全球化扩展与危机
经济全球化是一个矛盾的统一体,是一个相反相成的过程,是一个悖论,当今世界已经卷入一个前所未有的交流与撞击互动的新境界。经济全球化在把生产的社会性扩大到全球范围的同时,使资本主义的各种矛盾也在全球范围内积聚、扩展。资本的全球化扩张,使资本主义世界体系的矛盾也向全球发展,并向各个层次展现的更加清晰。它不仅是一个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的日益交织与融合的过程,同时又是一个充满摩擦与竞争的过程,既存在日益密切的交往、对话与合作,又存在着差异、矛盾与冲突。
早期资本主义生产的全球分布,着重表现在以自然资源为基础的国际分工。现在跨国公司把生产资源在全球范围内组织和配置起来,实行国际生产分工和协作。而现代交通、通讯和网络技术的发展,使得跨国公司利用全球资源和在全球范围内组织生产,几乎和在一个国家内一样方便和可行。从资源的配置、使用到生产的组织和销售,一个以大跨国公司为载体的全球性生产网络正在形成。“以世界为工厂,以国家为车间”,这在许多具有较大程度高新技术含量的产品生产领域,正成为一种越来越普遍的现象。可见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资本主义生产社会化在更深层次上向全球拓展,使生产的社会化变为全球化的了。
社会化大生产的深度全球性拓展必然推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发生变化。一方面如许多人已经指出的,在发达国家内部出现了资本关系社会化的趋势,另一方面更应当看到,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更大的变化发生在国际范围之内。由于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成为全球经济的主宰,是现代国际垄断资本的代表,跨国公司的全球扩张同时也就意味着一个完整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体系在全球范围内的生成。跨国公司这种占有形式也造成了许多前所未有的新矛盾,资本主义基本矛盾在阶级关系上和经济关系上的对立正在全球层面展开,并且日趋尖锐和复杂。
就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一国来看,基本上不再具有社会生产无政府状态的特征,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相继推行经济计划化,对于国家宏观发展战略及部门发展速度和数量指标,作出计划指导,进行协调平衡。这种宏观调控贯穿于社会再生产的全过程,并且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越来越得到加强。同时随着国家垄断资本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资本主义生产社会化在更深层次上全球拓展,把生产变为全球性的社会化。而跨国公司成为全球社会化生产的组织者,成为国际间的商品、技术和资本流动的主要参与和载体。
生产的国际化改变了传统的生产要素受国家地域限制的前提,由此冲击到了传统的国家调控机制:资本的流动和跨国公司的生产活动超越了传统国家政府的控制范围,因此政府越来越难以控制这些生产因素。其活动基本处在场所基本处在无政府状态的世界市场,以追求全球范围内最高利润为最终目的。其结果必然在全球范围导致生产发展的盲目性,而由于跨国公司有着强大的经济实力和高度的内部组织性,所以其生产能力和生产规模的扩张十分迅猛,一旦产品在市场上过剩,其影响往往波及一系列的国家和地区,引发严重的世界性经济动荡或危机。
资本全球化的发展必然造成资本生产无限扩大与有限的世界市场之间的矛盾。经济全球化的实质是资本增值关系全球化,资本的生产必然具有无限扩大的趋势。然而资本生产的扩张却受到不同生产部门的比例和社会消费力的制约。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在经济全球化的条件下,世界市场的消费力既不取决于世界各国绝对的生产力,也不取决于世界各国绝对的消费力,而是取决于世界范围内以不平等的分配关系为基础的消费力。世界范围内的不平等分配关系,一方面使世界绝大多数人口的消费力受到资本积累和扩大资本生产规模的限制。
资本主义发展所带来的另一新的矛盾是无限追逐利润与人类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之间的矛盾,从而导致生态环境日益“荒漠化”。在全球化过程中,西方发达国家把这种发展模式以及消费主义的生活方式扩展到全球范围。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对危及全球的环境污染具有畸形性、片面性。
它带来了资源的严重浪费、环境的污染等文明效应,破坏了人与自然间的和谐平衡。同时全球温室效应、酸雨和臭氧层的扩大化,环境恶化和生态平衡的破坏,人口爆炸、资源短缺、粮食危机等“全球性问题”的日益严重,由此造成的“生态文明危机”,已经严重危及人类文明的根基乃至人类自身的生存。发展与环境之间的突出矛盾是资本主义社会的又一个新的矛盾形式。
就国内来看,经济全球化进一步破坏了战后建立起来的劳资关系中的平衡和妥协,加强了垄断资产阶级的权力,劳动者在劳资关系中处于弱势的地位,造成了社会结构层面上日益明显的强资本弱劳工的格局。资本跨国流动能力愈来愈强,它不仅能够摆脱国家的原有支持,而且在与国家的谈判关系中具有更强的讨价还价能力,国家不得不屈从于全球化中资本的压力。资本要挟能力的提高迫使国家为了留住资本而降低税率,取消管制,改革福利制度,减少成本,出台优惠政策。
经济的不平衡必然导致政治上的冲突。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政治领域里的矛盾主要表现为向世界强制性推行强权政治的“民主文明”与争取世界实现真正民主化的矛盾和斗争。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大国力图用自己的政治模式、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去改造发展中国家,对于俯首听命的国家施以经济援助予以鼓励,对于不服从他们意志的施加政治压力和经济制裁。
从文化方面来看,一些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利用他们所主导的经济全球化,在文化普遍性口号下力图取消文化多样性,试图将弱势民族及其文化整合到一个由强势国家和民族所控制的、“同质的”世界文化之中,形成统一的资本主义的“相同的消费主义模式”。
经济全球化也未缓解发达资本主义国家间的矛盾。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全球资本主义构成为一个既对立又统一,既依存又排斥、既合作又竞争的矛盾体系。资本主义国家在经济方面的矛盾目前主要通过贸易、投资和货币展现出来。在贸易领域,由于各国之间经济实力、产业结构和市场开发程度存在差异,且这些因素又处在不断变动中,因而导致相互之间的贸易失衡,常常引发贸易摩擦和“贸易战”。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到,经济全球化在把生产的社会性扩大到全球范围的同时,使资本主义的各种矛盾也在全球范围内积聚、扩展。这就使得资本主义的发展走入了一个“二律背反”的空间,即经济全球化的加速发展在使资本主义重新焕发生机的同时也会减少资本主义发展进程中外部化成本的释放空间。尽管在现阶段,经济全球化的深度和广度都还没有达到极限值。但是我们必须认识到今天这种远胜于以往任何时代的经济全球化发展态势,确实给资本主义带来了发展性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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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主制,国家最高权在实际上或名义上掌握在君主个人手中,君主终身任职并且实行世袭的政权组织形式。君主制由君主,包括国王,皇帝,天皇,苏丹等担当国家元首。君主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君主的意志就是法律,不受任何约束。君主实行终身制,并且是世袭的。这种政治制度已有四五千年的历史。古代的奴隶制国家,封建制国家,多实行这种专制制度。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试析中国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的内在基本矛盾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试析中国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的内在基本矛盾全文如下:
内容提要:本文认为,中国君主专制制度的内在基本矛盾就在于,君主的能力与其所拥有的无限权力之间的不适应或不对称,而专制制度内部两种力量的矛盾运动――君权的强化力量与约束调节力量之间的对立统一运动,则是这种内在基本矛盾的现实表现。正是在这种矛盾运动的作用下,使得君主专制制度形成了某种自我调节机制,减弱了其狭隘性、封闭性与非理性因素,使它能够在协调统治阶级内部利益关系、维护统治秩序方面发挥出基本的效能。不过,这种内部矛盾运动虽然是我们思考君主制度的起点,但并非孤立的、自发的自我循环过程,它实质上是统治阶级分享、协调利益的一种具体形式,其深层的动力机制还应归根于社会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之间的对立统一运动。
近年来,学术界相继发表了不少有关中国君主专制制度方面的研究论著,取得了许多可喜的研究成果,但也面临着新的挑战。越来越多的研究者开始意识到,必须在考订史实的同时,致力于方法和理论方面的突破,才能进一步推进君主制度乃至整个中国政治制度史研究的深度。[1]一位学者曾经评价中国的官僚政治研究状况说:“学术界对官僚政治的研究……一方面是材料梳理和历史细节的考订;另一方面,人们基于宏观社会理论,着重从阶级性质、专制权力与意识形态层面上讨论官僚政治。这些研究不可否认也是成绩斐然,但在丰富致思方向和研究方法上,新的进展尚嫌不足。问题之一,似乎在于上述两个层次之间,有可能存在着一个薄弱的中间环节,即:在宏观社会理论与史实考订之间,尚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这种理论属于中间层次,大约属于某种‘中等范围’〈middlerange〉的理论。”[2]依笔者浅见,在有关君主制度的研究当中,也同样面临着如何在研究方法、尤其是在中观理论方面取得突破的问题。认真说来,除了各门学科都通用的一般的宏观理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之外,我们目前确实还苦于缺少一种属于或贴近于中国君主专制制度研究的独特语言,以便能把这种宏观理论过渡、转换为中观的理论。由于在理论上存在诸多盲区,也就无法确立属于中国君主制度研究所独有的理论体系和分析框架,形成学术界公认的基本分析范畴和基本语言,从而也难以找到学术对话的共同语言和共同基点,形成系统的研究成果和整体的学术积累。基于这种考虑,同时也是对上述呼吁的回应,本文将通过对中国君主制度的内在基本矛盾的分析,尝试性地提出一种诠释和描述中国君主专制制度运行机制的思路,诚望得到批评教正。[3]
根据辩证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矛盾普遍存在于一切事物之中,是一切事物存在和发展的根据;其中事物内部所固有的基本矛盾又对事物的存在和发展起主要作用,是决定事物面貌与发展变化的根本原因和动力。正是从这一思想出发,马克思主义进而揭示,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是一切社会都存在的基本矛盾,它制约着和决定着其它一切社会矛盾的存在与发展,它们之间的对立统一运动是社会历史发展的根本动力和原因。也是基于这一基本原理和思想,马克思在《资本论》中从分析商品生产的基本矛盾着手,进一步分析和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这一原理为我们提供了认识一切社会现象的总方向和把握一切社会问题的总钥匙,它从方法论上给我们以莫大的启示:正如在整个人类社会存在着社会基本矛盾一样,中国君主专制制度内部必然存在着一种基本矛盾,它决定着中国君主制度的基本面貌、存在方式与运行方式,因而也就构成了理解和研究中国君主专制制度的基本分析对象!
那么,中国君主专制制度内部所固有的基本矛盾又是什么呢?换句话说,我们应如何寻找切入点,来把握这一矛盾呢?
在这方面,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也为我们树立了榜样。列宁曾概括和总结马克思的研究方法说,“马克思在《资本论》中首先分析资产阶级社会(商品社会)里最简单、最普通、最基本、最常见、最平凡,碰到过亿万次的关系:商品交换。这一分析从这个最简单的现象中(从资产阶级社会的这个‘细胞’中)揭示出现代社会中的一切矛盾(或一切矛盾的胚芽)”。4同时,马克思和恩格斯也都表达过这样的思想:为了便于对问题进行深入研究,要尽可能地暂时抛开“一切混杂的附属物”,在“最少受干扰”的情况下研究事物的“纯粹形态”或典型形态。
5由此,至少可以得到这样的启发:第一,应该从最常见、最普通从而也是最容易为人们所感觉到的事实出发,去把握君主专制制度的内在基本矛盾,因为这最普通、最常见的事实里面蕴含着事物一切矛盾的胚芽;第二,应该暂时抛开这一基本矛盾和其它矛盾、其它制度的关系(如社会基本矛盾、国家政权的阶级性质等),在一种较为纯粹和典型的状态下,深入到君主专制制度的内部、贴近这个基本矛盾本身进行分析,然后再由抽象到具体,即马克思所说的,让“抽象的规定在思维的行程中导致具体的再现”,6由简单到复杂,由“纯粹”地描述君主专制制度的内在矛盾过渡到对外部联系(这种矛盾与外部社会政治经济的联系)的全面分析。
另外,马克斯?韦伯也在其社会学研究中采用了一种著名的“理想类型”(ideal-type)的技巧和方法,即:首先在理论上假定社会行动的“纯粹”形态即“理想类型”,在此基础上与社会行动的实际过程进行比较研究,以求把握社会领域的复杂性。和马克思有所不同的是,韦伯不大愿意承认这种理想类型的“假定”是有客观基础的,是对具体事物的抽象,甚至认为这种假定是有些“武断”的。7如果抛开其思想的“武断”成分,韦伯恰恰是从他的角度证明, 为了便于对问题的分析操作,暂时假定事物的“纯粹状态”是十分必要的!
质言之,为了论证的方便,我们将首先从比较抽象的层次,在一种比较单纯的状态下,深入到君主专制制度内部去分析其基本矛盾及其运行状况;然后再“跳出”到这种制度的外部,分析其外部联系,即分析这种矛盾运动与社会经济生活的关系,特别是它与社会的基本矛盾的关系。
这也就是通常所谓的从抽象到具体、从简单到复杂的过程。那么,具体到中国的君主专制制度来说,它所表现出的“最普通、最常见从而也是最容易为人们所感觉到的事实”是什么呢?这就是君权在制度上的无限性与君主实际能力的有限性之间的矛盾,或者叫做君主的“权力――能力的不对称”问题。一方面,这种制度把君主虚设为“至圣至明”的全能角色,赋与他不受任何外在法律制度约束的、无限的权力,要求他以全能的角色去行使无限的权力,另一方面又在事实上无法使君主具有能够胜任此种角色的能力,君主的实际能力与其所拥有的权力不相适应。这样,无论从情理上还是从经验上看,专制制度下的君主都必然会陷于权力与能力之间的深刻矛盾之中。
这种君主有权而无能、能力与其权力极其不对称的矛盾情况,可以从两个层面加以说明。从一般情况来看,一切专制君主――无论相对于当时的条件其实际才能如何,都不可能是至圣至明的全才、全能人物,其才能都不可能胜任其“角色规范”的要求;与法治社会相比,仅靠君主的一己之才来对国家实行“人治”总是不够的。具体来说,专制制度在肯定君主一人对国家最高权力的独占、在赋与君主以无限的权力(全权)的同时,也就使他背上了无限繁重、超负荷的管理负担。
所谓“天下事无大小,皆决于上”,“无论巨细,朕心躬自断制”,8这原本是君主专制制度的基本原则和应有之意。但实际上只有全智、全能的人物才能胜任这种全权职务,现实中的君主又毕竟是人而不是神,面对无限复杂的政治世界,他的知识总是有限的,不可能完全摆脱“无知之幕”;为应付无限繁重的政治事务,其精力、能力也总是有限的,无论君主多么具有雄才大略和精力过人,都注定是不能胜任的。正如亚里士多德所说,只有法律才是“最优良的统治者”。9如果舍弃了法律和制度的作用,任何君主在智能方面都注定不能胜任专制制度的要求。明太祖朱元璋号称是中国历史上权力最大的皇帝,他曾狂妄地下令废掉行之已久的宰相职位,并禁止任何人奏请恢复,否则“论以极刑”
。虽然一时最大限度地实现了个人集权,但以国家事务之繁重,终非一人所能胜任。尽管他“宵旰图治”,据说开始每天处理400多件政事,不久就难以为继,不得不承认“人主以一身统御天下,不可无辅臣”,在身边设置了内阁大学士,协助他处理政务。 内阁大学士起初只是皇帝的机要秘书性质的职务,后来又演变为实际的宰相,只是碍于朱元璋“金口玉言”的禁令,避宰相、宰辅之名而称“阁臣”、“辅臣”、“首辅”。朱元璋可以说是以自己的方式印证了君主专制制度的内在矛盾。
相比之下,唐太宗一开始就没有这么“自信”,他承认以天下之大,国事千端万绪,遇事应与“百司商量,宰相筹划”,“岂得一日万机,独断于一人之虑也。”尽管他不便公开承认“至圣至明”的皇帝也有“无能”的时候,但已算得上是比较有自知之明了。总之,任何个人的智能对管理一个国家来说都是不够的,都不可避免地使他陷于“先天性”的无知、无能的境地。这是一般意义上的君主“权力――能力的不对称”问题。
所谓相对意义上的“权力――能力的不对称”问题是指:君主专制本身不仅不能产生符合全权要求的全能人物,就连当时条件下比较优秀的人物也难以保证,从而导致君主有权而无能。首先,君主专制既然是一种肯定君主一人独占国家最高权力的“家天下”统治形式,君权在本质上就必然是排他性的,是不能由异姓染指的,故在最高权力的继承形式上,只能采取反智型的君位世袭制(清朝例外)。而在中国皇帝多妻制的情况下,皇子往往不只一人,为了既能保证皇位为一家一姓所私有,又能“绝庶孽之窥窬,塞祸乱之本源”,防止皇室兄弟父子因争夺皇位而同室操戈,自相残杀,只有沿用原来宗法制下辨别嫡庶长幼以定尊卑的做法,采取以嫡长子继承为基本准则的皇位继承制度。
其具体内容是按照“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和“有嫡立嫡,无嫡立长”的原则,选择皇后(正妻)所出的嫡长子作为首选继承人,在没有嫡子的情况下,则是以最年长的皇子作为第一序列继承人。这种制度的基本精神在于,以“贵”(嫡)和“长”(年龄)的硬性标准,把具有继承资格的人数限制在一个人身上,把最高统治者的选择范围压缩在最低范围,以使皇位能在一家一姓内部有秩序地继承,自然无法顾及对君主在才智德行方面的要求,只能公开放弃了那种较少操作性的“贤”的要求(“不以贤”)。
这样的君主继承与“选择”方式实际上是无可选择的,具有明显的反智特征。另外,在嫡长子继承制的具体运用中,由于有些君主不具备生育能力、皇子短命早夭等原因,造成继承系统的断裂与真空,这时就会采取变通的方式,从血缘关系最亲近的皇室成员中挑选继承人。但这种方法也不可能弥补世袭制的缺陷,因为:从全国的角度看,这种选择方式在范围上还是过于狭隘了,要在这样一个狭小范围内选出在全国比较优秀的统治者,概率还是太小了;从这种方法的实际操作结果看,选择什么样的君主主要也不是取决于当选者的才德因素,而是视接近权力核心的各种政治集团(如外戚后妃、宦官、权臣)的私利和他们相互斗争的情况而定。
为了各自的狭隘利益,有的当权者甚至“贪孩童以久其政,抑明贤以专其威”,故意把幼儿、白痴扶上皇位以把持国政。足见嫡长制的一些变通形式也不能改变这种皇位世袭制的反智特点。其次,专制制度下的君主也缺乏正常、健全的政治社会化条件。
君主的全权职务不仅要求他起码应具有正常人的感情和健全的人格,而且必须广闻博见,具有一切最高统治者、政治家的必备阅历和必要感受,才有可能扮演好君主的角色。然而君主至高无上的“超人”地位和专制制度对权力的独占性、排他性又把他局限在一个极其狭小封闭的生活天地内,每天接触的就是那几个女性和心理变态的宦官。所谓守成的帝王“生于宫中,长于妇人之手,未尝知忧,未尝知惧”,不仅很难具备过人的政治素质和能力,反而连正常人的感情、心理结构和生活经验都不能具备,以致于出现许多心理变态、行为乖僻之徒,远远不能适应其政治角色的要求。
正是由于上述原因,在秦统一以后两千多年的历史当中,合乎角色要求的君主自然是绝无可能出现,除了少数“马上取天下”的武力开国者以外,继位君主中连勉强够格的君主也不多见。常见的情况是幼儿、白痴、昏庸无道、性格变态之徒占据了皇位,以至于古人感叹,一个王朝几百年中绝大部分君主“非暴即暗,非暗即僻,非僻即懦”。一方面需要最杰出和最有能力的君主,一方面“产生”的却是大量的平庸无能之辈。
当然,这种君主“权”与“能”相互脱节、相互矛盾的问题并非中国的君主专制所独有。亚里士多德可以说是最早意识到君主专制制度的这一内在矛盾的人。他指出,那种由君主以个人的智虑去“独理万机”的统治方式,实际上是“不合乎正义”的:君主虽然拥有治国的全权(绝对权力),但即便是最“贤明”的君主也难免有才智方面的不足,也会发生偏私与失误,更何况世袭制又很容易使失德无能者继位。
所以,只有法律才是“最优良的统治者”。而美国独立战争时期的托马斯?潘恩也在其《常识》中不无辛辣地说:“君主政治的体制里有一些极端可笑的东西。这个体制首先使一个人无从广闻博见,然而又授权他去解决那些需要十分明智地加以判断的问题;国王的身份使他昧于世事,然而国王的职务却要求他洞悉一切。因而这两种不同的方面,由于它们出乎常理地互相敌对和破坏,证明那整个的人物是荒.唐的和无用的。”正是有鉴于君主的权力和他的实际能力之间存在着如此的悬殊和矛盾,潘恩甚至抨击君主制度“常常把笨驴而不是雄狮给予人类”,从而使得这种制度“成为笑柄”。
另外,近年来国内也有学者注意到这个问题。如《现代文明的起源与演进》一书即以欧洲的史实为例,提出君主专制制度“必须依赖‘伟人’存在,这个伟人必须是大智大睿,无所失误,而且必须是全心全意协同于国家利益的。”然而具有这样品德和能力的人不仅“无论何时何地都难以找到”,“相反,专制制度的本质却总是把平庸之辈最终送到权力的顶峰,他们的无知与愚昧又总是以个人喜恶为标准,把国家引到错误的方向上去”。可见,这种君权的无限性与君主实际能力的有限性的矛盾是一切君主专制制度普遍存在的内在基本矛盾。不过,与西欧的情况相比,这种矛盾在中国的君主专制制度身上似乎反映得更为充分和突出。这主要是由于:首先,在西欧君主专制时期,至少从制度上还存着一定的制约君权的组织形式,如英国的初级国会Parliament,法国的三级会议,俄国的贵族委员会,存在着一定的合法反对的舞台,而中国的君权则没有任何外在制度上的限制与约束,中国的君主专制实际上赋与了君主以更大的权力。其次,中西君主专制制度虽然都是实行君位世袭制度,但中国却在宗法家庭制度的影响下,以嫡长制作为其基本形式,采取了一种更加直接了当地“以贵”、“以长”而“不以贤”的方式来选择君主。这就必然会造成君主在权力与能力方面的更大悬殊,使君主专制所固有的矛盾更加突出。
显而易见的是,这种君主的能力与其所拥有的权力不对称、不适应的情况,在实际政治生活中要么是君主滥用权力,要么表现为君主根本无法运用权力,都会造成严重的统治危机,直接损害统治集团的利益。这样就产生了一个问题:在君主专制制度内部既然存在着如此“荒.唐”“可笑”、如此明显的矛盾,然而君主专制制度的长期存在与延续毕竟又是一个既定的事实,那么,中国的君主专制制度是如何可能的呢?它又为什么会在中国历史上长期延续下来了呢?从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来看,历史上的任何现象的存在都不是偶然的、不可理解的。
一种制度或文化传统之所以能够延续下来,被一代又一代人所接受,固然有许多原因,但在某种意义上说,也是由于它在历史长河中经过无数次的洗炼、无数次“博弈”而筛选出来的,因而蕴含着某些人类集体智慧。
中国君主专制制度之所以长期延续,它之所以成为君主专制的典型,原因固然非常复杂,但其中非常重要而又常常被人忽略的一点是,君主制度本身在各种社会条件作用下的运行状况。具体来说,在特定的社会条件作用下,君主专制制度自身也会发育成长出某种调节机制、某种“解毒”功能,在一定程度上约束君权的滥用和过度膨胀,弥补君主在能力上的不足,并在实际运行中调节、缓和了君主专制制度的内在矛盾与冲突,从而在很大程度上使之能够长期维持并发育完备。
这也就是说,中国的君主专制制度并非铁板一块,它实际上存在着两个层面、两种力量或两种功能――借用国学大师钱穆先生的话说,就是存在着“桌面上的政治”和“桌子底下的政治”:在制度的正面和制度的最初设计层面,表现出的是一种维持、强化君权的力量和倾向,这种力量或倾向力求突破一切束缚和一切障碍,顽强地展现专制制度的本质特征;在制度的里面和制度的运行层面,又存在着一种调节、制约君权的力量与倾向,力求从“体制内”约束君权的盲目扩长和非理性、随意性倾向,弥补君主在能力方面的不足。正是由于这两种功能、两种力量的不断摩擦冲突又不断磨合调适,形成了君主制度的现实存在与演变运动。下面,让我们来具体考察一下这两种力量的矛盾运动状况。
从君权的维护、强化倾向方面来说,首先突出地表现为,在整个封建专制制度的历史上,一直奉行的最高政治准则是君主神圣不可侵犯,君权至高无上,君主的意志高于一切。基于这一原则,专制君主从根本上否定、排斥一切具有稳定性、独立性的制度和机构,一切制度和组织机构必须根据君主的意志而废存转移;君主对国家一切事物和全体臣民拥有全面、绝对的权力,君主的意志就是法律,可以“言出法随”,对臣民随意进行生杀予夺,而不受任何法律制度的制约;君主被称为“天、地、君、亲、师”五位一体,集神权、政权、父权、师权(思想权威)于一身;任何人不得公开怀疑、触犯君主的这种权力和地位,否则就会遭到最严厉的制裁。
这种维护、强化君权倾向的另一表现是,历代封建王朝都公然肯定天下为一家所私有,把追求一家一姓的私利奉为最高政治目标,使君主专制制度具有明显的私性。如秦始皇统一六国之后,自称始皇帝,其寓意就在于要把天下国家当作私产,“二世三世至于万世,传之无穷”。汉高祖刘邦取得政权后,也得意地对曾经把自己视为无赖的父亲说:“始大人常以臣无赖,不能治产业,不如仲力。今某之业所就孰与仲多?”值得注意的是,当刘邦把天下视为个人产业时,殿上的群臣也都认为理所当然,“皆呼万岁,大笑为乐”。
既然国家属于私产,国事自然就成了“家事”或“私事”。如宋太祖就曾不无得意地谈及自己的养兵之制说,“吾家之事,惟养兵可为百代之利”;明成祖篡夺了其侄子的皇位后,强迫方孝孺为他起草即位诏书,理由就是“此朕家事”。国家被视为私产,国事被视为家事,也就必然会以满足一姓之私利、维护一姓的“万世一系”统治为根本追求。所以朱熹说汉高祖、唐太宗至多也不过是“假仁借义以行其私”;吕留良说秦汉以后的专制制度“本心却绝是一个自私自利,唯恐失却此家当”。
这样,从任何一个专制君主的主观意愿来看,其内心里决不愿意他人分享自己的“家产”;即使不得已而利用臣下替自己看管家产,也是处处猜疑,层层防范,似乎处于和天下一切人“对立”的状态:“藏天下于筐箧也,利不欲其遗其下,福必欲敛于上;用一人焉,则疑其自私,又用一人以制其私”,“终夕未尝敢安枕而卧也”。从这种自私自利的狭隘性出发必然导致君主在权力上的独占性、排他性和内敛性,从而在根本上排斥对政治资源(权力和权利)的分享和参与。
纵观两千多年的历史,可以说,君主专制制度下的一切具体制度、具体机构的设置,其最初的动机都是为了实现上述原则和目标,其演变发展的直接动力也是来源于此。或许宰相制度的演变最能说明问题。
根据学术界比较一致的研究结论,可以说,一部中国的宰相制度沿革史,就是君权不断控制相权的历史。西汉君主抑制相权、实现集权的主要方法先是由内朝而控制外朝宰相,东汉则是由地位卑微的尚书台而控制三公,至唐代则以使职差遣化的宰相来削夺正式宰相的职权,宋代又设三司、枢密院分割牵制相权,明代更公开废除宰相,并故意模糊内阁的职能和身份。最后,到清代则是以更少独立性、更加非正式化的军机处凌驾于内阁之上,处理军国大事。
在机构不断更迭的同时,宰相人数也在变化。汉代前期一般只设宰相一人,后来发展到多人乃至十几人(唐玄宗时就达17人),员额也越来越不固定;宋太祖因为担心宰相赵普专权,“欲置副贰,以防察之”,还专门设立了参加政事一职。还有一个众所周知的现象是,宋代以前,宰相保持了“坐而论道”的传统,可以坐着和皇帝议论政事,从宋代开始只能“立而奏事”;清代内阁大臣则干脆跪着奏事。凡此,均说明君尊臣卑的关系在不断强化。
概言之,从汉朝以迄明清,宰相多由皇帝私臣近幸演变而来,一旦威权既重,组织形态发育成熟,便会蜕变为闲曹,为皇帝身边发育出来的新的宰相机构所取代;以皇权为中心,中国的宰相机构呈现出“波纹式循环发生”状态。就制度的规范层面而言,随着这种循环发生状态的持续,君权的确呈不断扩大之势,相权越来越缺少制度上的空间。所有这些都是“家天下”的利益使然,都是为了维护君主的绝对权力和地位的需要。用章太炎的话来说,都是因为人主“狎近幸而憎尊望者之逼己也。”
此外像人们所熟知的科举制度、官僚制度的发展,以及明清时期特务政治的发达,监察制度的日渐完备,思想控制的不断加强,雍正时期密折制度的盛行等等,也都说明了同样的问题。
然而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如果换一个角度就不难发现,在君主专制制度的内部确实又潜伏着另一种力量,即:具体体现于官僚机构和官僚制度中的“自主性”倾向。它或隐或现、或强或弱地制约、抵销着君权的膨胀,调节着君权在相对合理化的轨道上运行,与维护、强化君权的力量形成彼消此长的拉锯局面。
关于这一点,也突出表现在以宰相制度为代表的官僚制度方面。如汉代以内朝近侍抑制宰相的权力,到魏晋隋唐时期这些近侍就发展成为中书、门下、尚书三省,形成了具有制度化、程序化水平的宰相制度。在正常的情况下,皇帝不能直接向有关部门发号施令,而是由中书省起草诏令,经皇帝签字后再交由门下省审核,如果发现问题,可以封驳退回;诏敕经中书草拟、门下副署方为有效,否则即不得称为“敕”。
宋代前期设计了种种削弱相权的办法,尤其是专设枢密院管军事,防止宰相过问军事。但宰相作为“事无不统”的行政长官,不可能不过问军国大事,到南宋又不得不让宰相兼任枢密院长官,南宋中期后甚至多次出现权相专政的局面。
明代虽然废除宰相,不久即由内阁大学士充当事实上的宰相,担负起行政首脑的职能。明代后期皇帝往往不理政事,有的皇帝甚至长达几十年不上朝,而各种国家机器却能基本维持正常运转,三年一度的科举考试照样举行。
凡此种种,都说明有一种制约、调节君权运动的力量绵亘于整个历史中,对于强化君主的力量产生了持续的反弹。这确实象马克斯?韦伯、艾森斯塔特(S.N.Eisenstadtd)以及余英时等学者注意到的那样,即使是在君主专制制度下,官僚制度也会产生某种程度的“自主性”:官僚制度一旦产生,就有了“自己的发展运行的轨道,不再随君主的主观意志而转移了”,表现出“相当强韧的客观化倾向”,成为君权运行中“最大的阻力”,以至于在历史上君主必须“一再重复地起用私臣、近臣来取代品位既高的相权”。
为什么君主专制制度内部能够发育出一种抑制君权膨胀、调节君权运行的力量?换句话说,君主的“无能”、君主权力与能力之间的不对称状况是怎样导致了上述力量的发生?具体到我们上面讨论的官僚制度的案例就是,究竟在什么样的制度条件下,中国君主专制时代的官僚制度会形成这种颇受注目的“自主性”?以往的学者似乎对此未曾详加申论,有必要在此稍加剖辩。
首先,官僚制度本是适应君主集权的需要而产生的,为了获得最大的集权效果与效率,在一定程度上容忍官僚制度的自主性,这是君主专制制度必须付出的代价。正像我们前面所指出的那样,在实际政治过程中,君主事实上是没有能力包揽一切统治活动的,君权是不能单独存在并发挥作用的。
为了更好地贯彻自己的意志,君主必须借助于官僚队伍和官僚机构的群体力量、整体力量,即:必须借助于官僚机器的组织化、制度化、有序化的运转,才能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君主个人在能力上的缺陷。为此,君主必须服从一切管理活动都必须服从的效率原则和授权原则,设立一定的官僚制度,授予官僚机构和官员一定的职权,制定其活动的规章制度、行为规范,并给予起码的尊重。汉文帝有一次出巡时被人惊了驾,便下令对那人从重处罚,廷尉张释之却坚决反对说,“法者,天子与天下公共也。今法如是,更重之,是法不信于民也”,坚持对那人进行了依法判决。
唐代也有类似的记载:有个犯法而不该死罪的人,高祖却“特命杀之”,一位监察御史立即反对,认为“三尺法者,王者与天下共也,法一动摇,人无所措手足,……臣忝法司,不敢奉召!”类似的事例在历史上可谓史不绝书。为了更加有效地贯彻个人意志,君主们却又不得不对个人意志有所约束,给予官僚制度以相对独立的活动空间,使之产生某种“对事不对人”的普遍化、客观化倾向,这就是事物的辨证法则在君主专制制度中的具体体现!其次,历史上经常出现的君权“象征化”或事实上的真空状态,也有助于此种自主性的发育。由于皇位世袭制常常把幼童、弱智者推上皇位,此时的君权便实际上不能发挥作用。
这种情况固然可能导致最高权力向宦官、外戚转移,但也往往导致另一种倾向,即官僚组织趁机扩展权力、逐渐减弱其对君权的依附性。如汉光武帝倚重由西汉内朝演变过来的尚书台,本为防止大权旁落,直接控制行政中枢,但是后来连续出现君主幼年即位的情况,尚书台最终还是落入外廷大臣的手中。到曹魏时,君主不干预尚书事务已经成了“故事”。魏明帝即位后曾想改变这种状况,一次他的车驾“卒至尚书门”,想要“案行文书”,却被尚书令陈矫拒绝说:“此臣职分,非陛下所宜临也。
若臣不称其职,则请就黜退。陛下宜还”。结果是“帝惭,回车而反”。另外,明代内阁的权力之所以在英宗朝明显上升,直接的因素也是英宗以九岁幼童即位,无法处理朝政,不得不依赖“三杨”以弥补事实上出现的君主权力真空。
最后还要看到,官僚制度之所以发育出抵制君权的力量或“自主性”,儒家思想从中扮演了十分重要的角色,儒家思想固然存在着对君主专制制度的依附性一面,但同时又具有超越它、按照自己的面貌塑造它的一面:它采取“体制内“的实践路线,基于”道尊于势“的立场,竭力保持独立的目标和追求,并用自己的理想和目标来升华现实的君主制度,力求使之成为“行道”之“器”,从而与君主制度之间存在着严重的紧张与摩擦。
当儒家思想确立其独尊地位、逐渐成为政治生态中最重要的政治文化土壤后,其道德理想、价值取向与行为规范便会在很大程度上“制度化”为官僚组织的目标、原则和活动规范,使官僚制度获得了相对独立的思想源头和归依。
这样,就在很大程度上强化了官僚制度在目标取向、活动规范方面的独立性与稳定性,形成对专制君主的制约、反弹力量。关于这一点,笔者另有专门的文字论及,兹不详论。总之,制度的设计无法保证对君主实际能力的需求,必然发育出相应的调节、校正或制约机制,并且透过儒家政治文化的生态环境获得深厚的思想支持,从而形成中国君主专制制度内部两种力量的对立统一运动。虽然我们主要是通过以宰相为核心的官僚制度的案例加以说明的,实际上,封建社会的许多具体制度如科举制度、君主的教育培养(经筵制度)、谏议制度、考课与官员升迁制度等,都包含着维护、强化君权与制约、调节君权这两种力量、两种倾向的对立统一运动。限于篇幅,只能留待以后详论。
可以说,中国君主专制制度的历史就是直接在这两种力量既对立、又统一的矛盾运动过程中展开的。长期以来,许多学者在论及中国的君主制度时,往往提出完全相反的论断,如:有人认为中国是专制主义的典型,有人则根本否认中国存在过专制制度;传统的看法认为从秦汉到明清,君权呈不断加强的趋势,近年来则有人提出新说,认为君权发展的总趋势不是加强,而是不断削弱;甚至有的外国学者本人对中国的君主制度的评价就是自相矛盾的。之所以产生如此歧异,恐怕就是因为缺乏对上述两种力量、两种倾向的整体把握。
以上我们为了研究方便起见,姑且抛开了事物的外部联系,单纯地分析了君主专制制度内部矛盾运动及其表现。实际上,现实当中任何政治制度的运行都不是孤立、封闭的自我循环,而是和外部环境不断交换信息、转换能量的过程。从根本上说,经济生活是一切社会政治问题的“终极原因”或“始因”,这种矛盾运动不过是社会经济关系的一种反映。所以,应该“从经济关系及其发展中来解释政治及其历史,而不是相反。”基于这种认识,让我们在这里把思路引向制度的外部,去具体考察一下中国君主专制制度的内部矛盾运动与外部社会环境之间的关系,进而解释出这种矛盾运动的社会根源或社会动力机制。
首先看一下这种矛盾运动会产生什么样的政治功能或整体效应。
从历史事实不难看出,这种矛盾运动所造成的最直接、最明显的结果是,它在中国的君主专制制度内部造成了某种互相制约、互相牵制的力量,从而使君主专制制度具有了一定的内在(虽然不是外在的)约束、校正和调节机制,增加了复杂因素,减少了风险系数,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君主专制制度的内在矛盾,弥补了君主制度的先天性缺陷,在一定水准上保证了政治统治的效能。正因为如此,我们才可以理解,为什么一个王朝能够在经常出现幼儿、弱智君主的情况下维持几百年的统治,为什么君主专制制度始终是中国封建社会的基本政治制度。
不可否认,在这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的两种力量当中,代表对君权约束、调节力量的官僚组织虽然也可能在实际政治过程中产生自我服务、追求自我利益的倾向,但就中国的实际情况看,笔者更倾向于余英时等先生的见解:相对来说,官僚制度会更多地表现出“主智”的倾向,理性因素更多一些;而专制君权则更多地表现出反智的、非理性的倾向。支持这种见解的理由之一是,基于一般经验来看,专制制度肯定一人独裁的原则,是梁启超所谓的“独术治群”的统治形式,以一个人的才智应付天下无限多的事务,更容易滥用权力,堵塞贤智者发挥才能,发展出非理性倾向;官僚制度代表群体的力量和智慧,以群体的智慧与君主一个人的才智相比,自然更具有优越性。
其次,从角色的获得方式来看,官僚的身份或角色主要是通过能绩取得的,君主的角色则是通过一种直截了当的反智型的世袭制获得的。在官僚制度的运行中,虽然也不排除裙带关系等非智能、非角色化的因素的影响,但无论如何,官僚制度也不会经常把白痴、幼儿推向行政首长的地位,起主导作用的还是官员的行政技能、经验和才智。历史上被皇帝杀掉的宰相不知凡几,但真正因为以权谋私而送命者并不多见。虽然发育成熟的官僚制度也会带来效率低下、文牍主义等弊端,但却由此形成了对专制君权的约束、调节机制,在维护统治秩序的长治久安、保持社会经济文化的持续发展与积累方面,发挥了积极的功能。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那种维护、强化君权的力量就只有消极作用。在维护和强化君权的过程中,必然导致对官僚制度控制的加强,发育出完善严密的监控、奖惩系统。出于担心“家天下”利益受损的直接动机,君主往往能够对贪污、腐败分子给予毫不留情的惩治,这对官僚制度也未尝不是一种净化机制。
概言之,在评估中国君主专制制度内部两种力量矛盾运动的作用时,主要应着眼于这种矛盾运动的整体效应,并从这种矛盾的结构或关系中把握这两种力量的实际影响。虽然维护、强化君权的力量与制约、调节君权的力量在性质和作用方面存在着差异,但从整个封建社会的历史实际来看,这两种力量互相冲突、互相制约与互相作用的总结果,却是为君主专制制度增加了复杂性,减少了风险性,较好地实现了一个王朝的长治久安,在一定限度内维护了统治阶级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
下面,让我们接着考察这种内部矛盾运动的性质和社会根源。
根据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一般理论,我们当然不难得出结论说,中国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无疑是地主阶级实现其阶级统治的一种形式,君主专制制度内部这种矛盾运动当然也可视为统治阶级利益关系的一种反映。但是,如果仅仅停留在这一层次,我们实际上还是没有从国家的一般理论过渡、贯彻到对中国君主专制制度的具体分析之中,还是没有回答下述问题:既然君主专制制度下各种政治力量、各种具体制度都是服务于统治阶级整体利益的,为什么它们之间会发生摩擦和斗争?尤其是,为什么历代君主往往毫不掩饰地把谋求一姓私利作为最高政治目标,公然视国家为私产,而看上去似乎并不顾及统治阶级的整体“公益”?
那么,究竟应该怎样解决这些看似十分“矛盾”的问题?
正如经典作家曾经指出的那样,在阶级社会中,人“是一定的阶级关系和利益的承担者”,“不管个人在主观上怎样超脱各种关系,他在社会意义上总是这些关系的产物”;国家也不过是当时社会状况下“经济必然性的执行者”。因此,正如判断一个人不能以他对自己的看法、以他的自我评判为根据一样,判断一个党派也不是看其“言辞和幻想”,而是看其“本来面目和实际利益”;同样,也必须从社会的经济关系,从“社会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现存冲突中”去解释一切社会政治现象。所以,我们在判断君主专制制度的内部矛盾运动的性质、根源时,以及在判断君权究竟代表哪个阶级利益时,主要是看其客观上执行了一种什么样的“经济必然性”,维护了一种什么样的生产关系,而不是看其主观的意识或声明。
众所周知,中国君主专制制度之所以在春秋战国时期逐渐形成,正是顺应了封建生产关系的需要,是当时社会经济结构发生重大变革的结果。从实际的社会效应和政治功能来看,正是由于君主专制制度的这种内在矛盾运动及其调节机制的作用,使封建国家机器能够产出一定的“秩序”、“稳定”这类政治产品,客观上为整个统治阶级所共享,使各级统治者的利益得以实现。比如,历代封建王朝都制定颁布一系列法律,宣布保护封建土地财产关系以及与此相联系的宗法关系和纲常等级制度,并通过国家暴力机器强制执行这些法律。
不管统治者本人是否意识到,当他在颁布和实行这些法律时,实际上就意味着封建生产关系的合法化,他实际上就是在替整个统治阶级维持秩序,就是在保护整个统治阶级的利益。当然,在这一过程中,君主会因为自身的“无能”而无法起到实现统治阶级利益的作用,君主及其家族的私利私欲、官员的以权谋私有时会和统治阶级的整体利益发生冲突,而君主专制制度的内在矛盾运动的作用就在于,形成对各种力量和利益、特别是对君权和君主私利的调节机制,使专制制度发挥更大效能,维持个别统治者私利和整个地主阶级“公益”之间的大体平衡。
另外,从君权的运用形式看,专制制度下君权虽然被标榜为君主一人独占的权力,但正如我们前面已经指出的那样,它在客观上是不能离开官僚队伍而单独行使和发挥作用的。为了取得官僚队伍的配合与支持,贯彻自己的意志,君主不仅要将权力分解,对臣僚进行层层授权,而且必须使他们能够分享到一定的利益。所以,刘邦在一道求贤诏中宣称要与天下士大夫“共安利”,说“贤士大夫有肯从我游者,吾能尊显之!”另外东晋政权在当时就有“王与马,共天下”之说,意指东晋政权实际上是司马氏皇族与士族地主(以王氏家族为代表)的共同统治;而宋代也有皇帝“与士大夫共治天下”的说法。这些都说明了一个事实:君主和官僚地主集团之间实际上存在着利益上的联带或共生关系。
封建专制时代对君主提出顾及“公道”、“民意”的要求,君主专制制度内部发育出一定的调节机制,形成内部矛盾运动,提高了统治的整体效能,其深刻的社会驱动力和最终的目的也在于实现统治阶级的整体利益。相反,如果君主专制制度的内在调节机制完全失灵,如果这一制度内部对立双方的基本平衡关系被彻底破坏,这就意味着某个政权事实上已经不能代表统治阶级的整体利益,从而因无法获得起码的支持而濒临垮台。
可见,中国君主专制制度内部的这种矛盾运动不过是皇帝和整个地主阶级共同分享统治权力和利益的一种形式,其实质在于维系统治集团中的个别利益与整体利益之间的大体平衡,实现统治阶级整体利益的最大化。从社会根源上看,这种矛盾运动实际上是封建社会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对立统一关系的反映,即:在总格局上,封建专制制度必然服从和反映封建经济基础的要求,但又存在着某些矛盾或局部的不适应(主要表现在君主的能力与其权力的“不对称”的问题),客观上需要某种机制来调适二者之间的矛盾,以便更好地发挥其维护封建生产关系的功能,表现于君主专制制度的运行方面,必然会形成对君权的调节、校正和弥补机制,造成两种力量的对立统一运动。
当然也要看到,这种自我调节功能只是君主专制制度运行过程中自然生成演化的结果,并非作为最高统治者的君主动选择创制的结果,因而其“制度化”的程度毕竟不高,只能是在一定的条件、一定的限度下发挥作用,而且往往伴随着较高的“摩擦成本”,如统治集团内部激烈的冲突等,并不能从根本上克服其固有的内在矛盾。
综合本文所论,君主的能力与其所拥有的无限权力不适应或不对称问题乃是中国君主专制制度的内在基本矛盾,而专制制度内部两种力量的矛盾运动――君权的强化力量与约束调节力量之间的对立统一运动,则是这种内在基本矛盾的现实表现。正是在这种矛盾运动的作用下,使得君主专制制度形成了某种自我调节机制,减弱了其狭隘性、封闭性与非理性因素,使它能够在协调统治阶级内部利益关系、维护统治秩序方面发挥出基本的效能。
这种内部矛盾运动虽然是我们思考君主制度的起点,但它并非孤立的、自发的自我循环过程,它实质上是统治阶级分享、协调利益的一种具体形式,其深层的动力机制还应归根于社会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之间的对立统一运动。我们只有深入到整个君主专制制度的内部去把握其内部矛盾运动,并考察这种矛盾运动的具体表现、社会根源,才能从各种复杂的、甚至是相互矛盾的现象中找到其中的内在联系性与统一性,也才有可能提炼出属于中国君主制度研究本身的语言,填补我们在“中间理论”方面的空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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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国债实行多级托管体制,其中美联储的全国债券簿记系统(NBES)负责登记托管存款类交易商的国债,存款类交易商负责登记托管客户(包括非存款类交易商和一般投资者)的国债,非存款类交易商也对自己客户的国债进行登记托管。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欧美国债市场做市商制度分析与比较相关论文。具体内容如下,欢迎阅读!
摘要:考察国外债券市场发展的实践,我们发现做市商制度是活跃国债市场不可缺少的因素,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目前,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虽然也存在做市商制度,但是有行无市的困扰一直存在,形同虚设。本文重点对美国国债市场和欧洲MTS市场的做市商制度进行介绍,以期对我国国债市场做市商制度的发展和完善起到一定的借鉴作用。
关键词:美国国债市场做市商制度
论文正文:
欧美国债市场做市商制度分析与比较
从1776年美国独立战争发行第一期国债算起,美国国债市场已有两百多年的历史,并成为世界上规模最大、流动性最好的国债市场之一。截至2004年底,美国未偿还国债余额75961.44亿美元,占其2004年国内生产总值117350亿美元的64.7%.全部未偿还国债余额中,可交易国债39597.82亿美元,占52.13%,不可交易国债36363.62亿美元,占47.87%;政府机构持有国债31877.55亿美元,占41.97%,社会公众持有国债44083.89亿美元,占58.03%.
美国国债既在场外市场进行交易,也在纽约股票交易所交易,但由于国债投资者以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养老基金、共同基金等大机构为主,国债交易具有大宗交易特点,这就使国债交易集中在场外市场,场内交易量很小。2003年,纽约股票交易所全部上市债券(包括国债和公司债等)的每天交易量仅996.7万美元,年交易量为25.02亿美元。相比来说,场外市场的国债交易量则大的多,仅一级交易商的国债日均交易量就高达4276.12亿美元,是纽约股票交易所债券年交易量的171倍。
美国纳斯达克市场是股票的场外交易市场,也采用报价驱动的做市商交易制度,但与美国国债场外市场相比差异很大,主要表现在报价信息的分散程度上。1971年,纳斯达克市场采用了NASDAQ自动报价系统,使其从传统分散的柜台交易市场发展成为集中报价、集中交易的场所。而美国国债场外市场仍保持传统的分散柜台交易市场的格局,没有集中的报价系统,是投资者、经纪商和交易商通过电话、电传和计算机联系起来的分散的无形交易网络。
美国国债实行多级托管体制,其中美联储的全国债券簿记系统(NBES)负责登记托管存款类交易商的国债,存款类交易商负责登记托管客户(包括非存款类交易商和一般投资者)的国债,非存款类交易商也对自己客户的国债进行登记托管。这种多级托管体制促进了美国国债市场的层次化发展:一是投资者和交易商之间的零售市场,二是交易商之间的批发市场。投资者进行国债交易,必须在交易商开立账户。交易商为扩大客户群,增加差价收入,会自愿进行国债双边报价,为特定区域的中小投资者或中小经纪商提供买卖服务。此外,美联储规定,由其认可的一级交易商必须对所有可交易国债进行双边报价,为市场提供充足的流动性,并将二级市场做市好坏作为考核一级交易商的重要指标。交易商之间的交易,则主要通过交易商的经纪商(IDB)进行。每个IDB都拥有一定数量的会员,主要是一级交易商和规模较大的交易商。IDB在对会员买卖报价进行后,通过自己的信息发布系统向会员公布最优报价和数量,但不公布报价方名称。会员获得市场最优报价后,可以方便的通过IDB与其它交易商进行匿名交易。
美国国债市场受1986年《政府债券 法》和1993年《政府债券法修正案》的规范。法案授权财政部制定国债市场的相关规章制度,并对国债交易商的资本要求、大额头寸报告和交易记录等进行规定。国债交易商市场行为的监管则由对口监管部门负责,其中证券交易委员会(SEC)负责非存款类金融机构的监管,联邦储备理事会(FRB)、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和财政部货币监理署(OCC)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不同类型存款类金融机构的监管。此外,所有国债交易商都是全国交易商协会(NASD)的会员,接受NASD的自律管理。
为促进国债市场协调发展,避免重复监管和监管缺位,1992年,成立了由财政部、美联储、证券交易委员会、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联合组成的监管办公室,负责国债市场的协同管理。纽约联邦储备银行具体负责国债市场的日常监控工作,每天对国债交易商,特别是一级交易商的资金、债券头寸及市场交易行为进行实时跟踪,发现异常情况后立即报告监管办公室,由监管办公室对其进行进一步调查和处理。
美国全国交易商协会(NASD)5000多家会员中,2000多家注册为国债交易商,对美国国债进行自愿做市。交易商注册为国债交易商,必须满足《政府债券法》的有关资本充足要求。第一,流动资本(liquid capital)与风险准备(haircuts)的比例不得低于120%.流动资本指可以随时用于变现满足支付需要的净资本,风险准备包括信用风险准备和市场风险准备两部分。根据国债交易商交易对手的信用级别以及其持有债券的期限不同,分别规定了不同的风险准备提取比例,国债交易商必须按比例足额提取风险准备,并实时保证流动资本高于风险准备的120%.第二,根据交易商管理客户资金账户和债券账户的不同方式,将国债交易商分为四类,其扣除风险准备后的流动资本不得低于2.5万、10万、17.5万或25万美元中的相应规定。
如果国债交易商的资本充足不符合有关规定,或存在违规行为,财政部、美联储、证券交易委员会、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四部门联合组成的监管办公室将暂停或取消其国债交易商资格。国债交易商也可主动申请注销资格,除非监管部门特别声明,自提出申请60天后其国债交易商资格自动注销。国债交易商资格注销后,将不得从事与国债有关的交易业务。
1991年5月,美国财政部进行2年期国债招标时,索罗门兄弟公司通过预发行交易、远期交易及虚造客户委托投标等方式,实际控制了该期国债发行额的94%,造成市场严重扭曲。为此,1993年通过的《政府债券法修正案》,授权财政部在认为必要时,可要求国债交易商提供大额头寸报告和相关交易记录。国债交易商在持有某只债券超过20亿美元(包括其自有账户和客户账户两部分)后,必须保持相应交易记录,并做好随时提供大额头寸报告的准备。如果财政部认为某只国债过度集中、流动性降低以至影响市场效率、增加财政筹资成本时,或者为配合监管部门进行市场监管,财政部可要求持有某只国债头寸超过20亿美元的国债交易商向财政部和对口监管部门提供大额头寸报告和相关交易记录。
国债交易商自愿进行双边报价时,报价价差和报价数量等不受限制,可以根据市场情况随时调整。但由于美国国债市场是一个流动性好且高度竞争的市场,国债交易商为扩大客户群,赚取买卖差价,都会积极报价,且报价具有一定的竞争性和数量规模。同时,由于二级市场做市好坏是评价一级交易商的重要指标,那些希望成为一级交易商的国债交易商会非常积极地进行做市,与一级交易商共同构成国债做市商的主体。此外,国债交易商报价还受NASD相关规则的制约,一旦报价就有法律约束力,客户点击或询价委托时,国债交易商必须按照报价或更优价格与其成交,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国债交易商做市的最大风险是存货风险,为使债券头寸快速恢复到合意水平,国债交易商除了通过调整买卖报价吸引客户委托流外,还大量通过IDB与其它交易商进行大额交易来调整存货。美国国债市场上,共有6家IDB为交易商提供中介服务,他们对会员的买卖报价进行后,通过信息发布系统向会员公布最优报价和数量,但不公布报价方名称。不同IDB的会员范围不同,有的将会员限定为一级交易商,有的则除一级交易商外,还包括一般的国债交易商,但投资者无法通过IDB获得市场最优报价,这就使得国债交易商较一般投资者具有较强的信息优势,有利于其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买卖报价,为国债交易商做市提供了便利。但同时,也造成市场信息的不透明。为此,随着国债市场和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1991年,四家IDB联合市场主要交易商共同创立了实时信息发布和报价系统GOVPX,市场主要报价都通过GOVPX实时发布,一般投资者也可注册为GOVPX的会员,获取市场最优报价信息。这就使美国国债市场的透明度大大提高,并逐渐从分散报价和交易的传统柜台市场向集中报价和交易的场外市场发展。
美国发达的国债衍生产品市场也使国债交易商可以很好地管理存货。通过回购市场,国债交易商可以随时进行融资或融券,通过远期、期货等衍生产品,可以充分地对冲市场风险,这为国债交易商积极做市提供了保障。同时,美国国债清算公司GSCC为国债交易提供日终净额结算服务,减少了资金和债券的结算需求,降低了结算成本,提高了结算效率。而且,美联储还为存款类国债交易商提供日间透支便利,并收取一定的费用。透支的国债交易商当日必须还款,否则将支付非常高的惩罚性透支费。存款类国债交易商对自己的客户也有类似的日间透支便利安排,这就为国债交易结算提供了最后的资金保障。
美国国债市场上,由美联储认可的一级交易商是国债义务做市商,承担对所有可交易国债积极做市的义务,为市场提供充足的流动性。
一级交易商制度最初建立于1960年。为便利货币政策公开市场操作,并获取及时准确的国债市场信息,纽约联邦储备银行从国债交易商中选择了18家财务状况良好、债券业务结算量大、市场表现活跃且做市积极的机构作为一级交易商,充当公开市场操作对手。1988年,一级交易商数量最多达到46家。随后,由于金融机构兼并重组,一级交易商数量不断减少,2004年底,减少至22家。
纽约联邦储备银行对一级交易商的相关资格及义务进行了规定:首先,必须满足一定的资本充足要求。商业银行等存款类金融机构在满足《巴塞尔协议》资本充足率大于8%、核心资本大于附属资本规定的前提下,核心资本绝对数不得低于1亿美元;非存款类金融机构的净资本不低于5000万美元。第二,有能力且愿意连续参加美国国债发行和公开市场操作投标,且投标价格合理。第三,定期向纽约联邦储备银行报告其现金和债券头寸及融资状况,提供及时有用的市场信息和研究报告,为其制定货币政策操作提供参考依据。第四,必须在国债二级市场积极做市,为市场提供充足的流动性。
纽约联邦储备银行对一级交易商的做市行为进行严格考核。
首先,必须保证报价合理、准确。
第二,必须具有一定的投资者基础,满足投资者交易需求。1992年以前,每个一级交易商与一般投资者的交易额(不包括一级交易商之间的交易额)占所有一级交易商与一般投资者交易额的比例不少于1%,这就迫使一级交易商报价要准确合理,尽量缩小价差,否则投资者不会与其进行交易。随着美国国债市场流动性不断提高,1992年,纽约联邦储备银行取消了1%的绝对比例限制,但与一般投资者的交易额仍然是考察一级交易商做市能力的主要参考指标。
第三,一级交易商的国债交易量必须与其国债承销量相匹配,大量承销国债后直接持有到期的机构只是投资者,不适合做一级交易商。
纽约联邦储备银行每天面向一级交易商进行证券借贷(security lending)招标,为其提供融券便利。每周,纽约联邦储备银行公布其公开市场操作账户(SOMA, System Open Market Account)所持债券的种类和数量,便于一级交易商安排融券需求。具体的招标数量、投标规则、结算安排及违约处理等都有相应规定。每天中午十二点,纽约联邦储备银行采用券券互换(bond-vs-bond)的形式进行证券借贷招标,期限1天。一般说来,一级交易商的融券需求都能通过回购市场满足,向纽联储进行证券借贷只是最后的融券保障,但这为一级交易商积极做市、合理安排存货等起了很大的作用。
财政部为鼓励一级交易商做市也采取了很多措施。
首先,1992年以前,只有一级交易商可以参加国债发行和招投标,赋予了其直接承销国债的便利。但索罗门事件发生后,财政部和美联储共同开发了新一代远程招标系统,所有投资者(包括个人)都可以直接参加国债招投标。
第二,一级交易商具有优先开展新业务的权利。1985年财政部启动本息拆离(STRIPS)计划时,只有一级交易商可以参加。目前,所有国债交易商都可以从事国债的本息拆离业务。
一级交易商制度建立初期,为鼓励和发展该制度,美联储和财政部都对其进行了严格规定,并赋予了其一定的权利。但随着国债市场不断发展完善,一些强制规定和优先权利开始逐步取消。而且,就一级交易商和纽约联邦储备银行之间的关系来看,也只是单纯的交易伙伴关系,而不是监管与被监管的关系。1992年,纽联储郑重声明,纽约联邦储备银行只是负责国债市场的日常监控,不负责机构监管,一级交易商的监管由对口监管部门负责。
从交易伙伴关系出发,纽约联邦储备银行对一级交易商每年重新考核一次,不符合资本充足要求、国债发行和公开市场操作中投标不积极、二级市场做市能力差的机构将暂停其一级交易商资格6个月,并要求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以在规定时间内达到相关要求,否则将取消其一级交易商资格,且一年内不再重新受理其申请。对存在违规行为、受到监管部门处罚的机构,纽约联邦储备银行在征求监管部门意见后可以永久取消其一级交易商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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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马伯里诉麦迪逊案三权分立与制衡普通法传统
论文摘要:马伯里诉麦迪逊一案在美国司法审查建立的过程中有着重要的意义,可以说这一案件使得联邦最高法院对国会立法的否决权成为现实.但是,马伯里诉麦迪逊一案只是美国司法审查建立过程中由于各种因素而获得特别重视的事件,在此案之前,美国社会已经孕育了司法审查产生及存在的政治,社会,法律的各种因素.本文旨在论述马伯里诉麦迪逊案判决的背景,以期找到美国司法审查制度的根基.
司法审查制度是宪法学界一直关注的对象,对于中国应该建立怎样的司法审查制度学者们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从比较法的视角来分析其他国家司法审查制度的模式为我们提供了可供借鉴的材料,而对于这些国家司法审查制度的建立基础的探讨则是值得重视的工作。而中国宪法学者们恰恰忽略了这一方面,本文拟以美国司法制度为分析对象,探究其建立基础,以期为中国司法审查制度的建立带来更深层次的思考。
马歇尔判决是美国司法审查制度建立中具有历史意义的事件,对这一判决书面文字之后的背景因素的探讨,可以扩展成为美国司法审查制度赖以存在的基础。
一、启兼思想家的思想启蒙
洛克,孟德斯鸿被公认为是对美国宪政体制建立影响最大的思想家,在他们的思想中可以找到司法审查的依据。洛克和孟德斯鸿都认为现代宪政的逻辑起点和道德前提是人民主权,而实现方式则是代议制民主,但是民主具有自身的局限性。民主虽然是控制个人或者少数人专制的一种手段,但却可能产生托克维尔所担心的“多数人暴政”,从而压制或者剥夺少数人的权利。所以,民主也需要控制,而控制的手段就是分权与制衡。尽管洛克和孟德斯坞在具体的分权方式上存在差别。洛克将政府权力分为立法权和行政权,立法权高于行政权,司法权是行政权的一部分。与此相反,孟德斯鸿认为必须把司法权和行政权放在不同人的手中,立法权和行政权要相互平衡和制约。但是对于何为“平衡和制约”,孟德斯坞并没有给出精确的回答,特别是对于司法权对立法权和行政权的制约,在孟德斯鸿的理论中并没有给与很多关注。从一定程度上讲,美国所建立起来的三权分立与制衡的宪政机制不仅是对洛克,孟德斯鸡思想的落实,更加是发展。美国制宪先贤们将自己对美国这一块充满了生机活力的土地在政府构建上的设想与理想赋予了美国宪法和宪政,从而真正建立起了被称为“对世界最大贡献之一”的宪政制度.所以,对制宪先贤们的思想有必要加以追溯。
二、制宪先贤对权力制衡理论的发展
对美国制宪的历史进行系统描述,在研究美国宪法领域己经成为一种重要的研究方式。从关于制宪会议的材料中,我们也可以窥见制宪先贤们的宪法思想。
制宪会议主要就建立下级法院,任命法官的方式,以及联邦法院的裁判权范围进行了讨论并最后体现在宪法中,而关于联邦法院在法律和宪法冲突之时,宣告法律无效的大权,在此时竟只字未题。但是在会议期间这个问题被威尔逊、麦迪逊、古维纳·莫里斯、鲁弗斯。金、格里·梅森及路德·马丁等人所强调,他们赞成联邦司法部门应该将不合宪法的法律宣布作废。换句话说,大会这批带头人都承认这项权力是存在的。在《联邦党人文集》中汉密尔顿认为“解释法律条文,自为司法机关之正当任务,乃其组织上所特有之职权,故法官皆应视宪法为国家之基本法律,阐明其意义,并应对立法机关所制定之任何特殊法规,确定其是否与宪法相符。倘有歧异之处,即应根据宪法加以纠正之汉密尔顿还强调,宪法与其他法律发生冲突的话,其他的法律必须服从宪法。这样说来,制宪先贤们的讨论和意见也为马歇尔判决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三、英国普通法传统的影响
美国在独立之前作为英国的殖民地,沿袭了英国的普通法传统。在普通法中,法规或制度的演变或是创新,主要是基于司法实践以及司法经验和惯例的积累和发展。这种习惯和传统,在美国司法审查制度的形成中具有重要意义。有学者认为,“关于本次判决,尽管宪法上没有明文规定,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以宪法是优越于普通法律的最高法规及法院也有应该尊重宪法的义务为理由,可以在裁判具体案件时,审查适用的法律是否符合宪法。这种对应方式在美国是很自然的。
另外,如前所述,在马伯里诉麦迪逊一案以前,美国在州一级法院己经存在司法审查的判例。1786年罗德岛州的特维特诉维登案就是其中最重要的一个案例。在该案中,州最高法院法官认为罗德岛州议会立法“不得人心并违背州宪法”,使其最终失去了法律效力。这为马歇尔的判决提供了可以借鉴的案例。
四、总结
美国司法审查制度的确立并不是某些学者所认为的纯属偶然,而是有其深刻的理论依据和传统因素,并吸取了现实司法实践中先例的作法。如果说司法审查是现实的产物恐怕并不为过。从美国司法审查制度的建立基础中,我们能够从中得到什启示?很多学者认为中国需要建立司法审查制度,并依据各自的理念设计了多种司法审查的模式,但是这些设计抑或是建立司法审查的基础和必要性却没有学者去论证过。国家之间的个性决定了国家在政治运作上必然具有特殊性。在美国能够发挥作用的制度在中国也许会成为绊脚石。只有从中国的实际情况处出发,深入研究中国的政治制度之后,才能来探讨中国是否应该建立司法审查以及建立何种形式的司法审查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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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国国家的草创时期,较之于欧洲大陆民族国家的形成而言,其得天独厚的一个重要条件就是远离欧洲大陆,较少地受到国际干扰势力的阻扰。美国自立国之后,其外交政策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是保守孤立的,特别是在对欧洲事务方面。但是,随着美国实力的增长和国际形势的变化,美国的外交政策不断演变。在欧洲事务上,这种外交政策的转变,基本上是从华盛顿时期而始的保守中立,转变为积极对外扩张,一般认为,到伍德罗·威尔逊时期完成这种转变。
1776年7月4日,《独立宣言》的发表标志着美国国家建立。1789年3月,乔治·华盛顿就任美利坚合众国首任总统。作为一个独立主权国家,新兴的美利坚合众国在内政及外交上逐步有序。
首先,我们来了解乔治·华盛顿的外交思想,而一般来说,华盛顿这种外交政策又主要地针对欧洲列强,即如何处理刚刚摆脱欧洲殖民的美立坚合众国与欧洲国家的关系。华盛顿在其文集中写到:“…我们对待外国应循的最高行动准则是在扩大我们的贸易关系时,应尽可能避免政治上的联系…”①,“…我们真正的政策是避开与外界任何部分的永久联盟…”②。“…如果我们还是一个民族,在一个有效的政府下,则那样一个时代就不会太远了,到那时我们可以避免外来烦扰所造成的物质上的毁坏,并使我们在任何时候决心保持的中立态度会获得严格的尊重。当交战各国无望获得我们的支持,也不敢轻率地冒险向我们挑衅时,我们就可以根据我们的正义所指引的我国利益来选择和平或战争…”③美国这种保守中立,旨在应对当时外部欧洲强国的威胁。并且在一定程度上,确实起到了让美国置身于欧洲纷争之外,尽管其中也经历了曲折,即华盛顿的孤立于欧洲事务之外的外交政策,欧洲列强并不是一开始就买了美国的这笔账。
当时欧洲局势动荡,华盛顿提出的中立外交政策并没有得到欧洲英法两强的认可。尽管1793年4月22日的《中立宣言》已表明了美国不参与英法战争任何一方的立场。但英法两国对美国一再强调的中立却充耳不闻。法国公使在美国,未经美国同意,就肆意在美国领土范围内,打击英国势力,有把美国卷入英法战争的危险。1793年8月,美国要求法国召回驻美国的公使热内,与此同时,法国也要求美国召回驻法公使古维诺尔·莫里。至此,美国于1778年与法国签订的法美同盟基本结束。这一时期的美法关系冷淡下来,美国成功地摆脱了美法同盟的束缚,没有卷入当时英法战争。另一欧洲强国英国也险些把美国卷入欧洲的权利斗争,即在英法开战后,随着英国大量截获美国商船,英美矛盾尖锐起来。为了避免与英国的矛盾升级,1794年11月,英美签订了“杰伊条约”。为避免被卷入欧洲冲突,美国采取了一些列保守中立措施。
再次,1797年3月上台的美国总统约翰·亚当斯,因美英“杰伊条约”使他面临着当时法国督政府的挑战,并且形势相当严峻,一度使美法两国达到了准战阶段。但是他谨慎奉行自华盛顿以来对欧洲保守的外交政策,积极展开外交活动,加之法国国内政治环境变换,继督政府之后拿破仑上台,1800年,美国与拿破仑政府签订一项专约,结束了美法的准战阶段。至此,美国的中立外交政策,基本得到欧洲强国英法默认。这一时期,美国对欧洲外交政策,处于极力避免卷入欧洲事务的“自保”阶段。
距约翰·亚当斯不远,詹姆斯·门罗上任美国总统,“门罗主义”即指詹姆斯·门罗在1823年以国情咨文所申明的美国外交政策。简论之如下:1.美国所在的西半球不再对欧洲殖民主义者开放;2.任何欧洲国家试图在拉美国家建立殖民地或对美洲国家实行政治控制的企图,都将被美国视为不友好行为;3.美国将不介入欧洲国家的事务或者他们已经在拉美建立的殖民地事务;4.欧洲决不能以任何方式侵扰任何西半球独立国家的政治状况。“门罗主义”政策这四个概要点,每一点都旗帜鲜明的表现美国自身利益及其对欧洲的立场,这是美国对欧洲外交政策的一种调整,即美国拒绝欧洲列强对美洲事务的进一步介入。
当时的国际形势是:欧洲列强瓜分世界;拉美国家正值独立初期,对美国所提“美洲是美洲人的美洲”的口号,寄有一定的希望,寄希望于美国能对新兴的拉美国家提供保护,以抵御欧洲列强的席卷重来。门罗主义是美国外交的胜利,这种胜利可以说是自华盛顿以来孤立外交的延续,但是,美国这种外交政策在相当大程度上已经超出美国立国伊始阶段“自保”的范畴,是在其自身实力相对于不足的情况下,在与欧洲列强的竞争中,力争美国自身国家利益,美国这种在一定程度上限制欧洲强权的外交政策,在詹姆斯·门罗之后也实施了相当长的时期。正如《大外交》中所述:“从此(1823年)直到十九世纪末,美国外交政策的主轴便是扩大门罗主义的应用范围。”④所谓扩大门罗主义,即美国伙同欧洲列强侵略其他国家。
在此后及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美国在外交政策方面,尽力不卷入欧洲强国之间的权利斗争,但是亦慢慢在追随其自身强国之路。欧洲列强在这一时期,顾及于各自国内及欧洲的形势,鞭长莫及于美国的发展甚至是膨胀。
这一阶段,最主要的国际环境是第一次世界大战,这次的战争不仅是欧洲的战争,也是一场世界性的战争,战争所卷入的人口数量和领土范围是空前的。当然,欧洲仍然是主要的战场,此时,整个欧洲忙于紧张的战争,战争初期,美国中立政策,置身于欧洲主导的一战之外,作为一战欧洲参战双方的物质供应商,源源不断的向欧洲输出战略战备物资。就美国而言,一战所带来的美国工业产值居世界第一,综合国力居世界第三。美国一跃从一战之前的欧洲债务国变成了欧洲多国的债权国。1918年1月8日,美国总统威尔逊在国会发表演说,提出“十四点原则”作为结束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纲领及战后世界的蓝图。
从十四点计划的内容来看,我们不难看出,这已经远远超出了美国此前的孤立外交政策。公开外交、公海自由、国际贸易机会均等、缩减军备、“公正”解决殖民地问题、给欧洲少数民族以自决权、建立普遍性国际联合机构(国际联盟)。在这些原则背后,隐含着威尔逊所设计的战后国际新秩序蓝图的两个基本要素:商业自由和国际门户开放。因此,这十四点计划,对于欧洲列强及欧洲列强在殖民地利益的一项巨大挑战。
尽管在巴黎和会上,克里蒙梭和戴维·劳合·乔治所代表的欧洲传统势力仍然占和会主导的一方,也在《凡尔赛条约》中获利巨大。但是我们不能否认,在事实上十四点计划是作为一战交战双方停战谈判的基础,1918年11月11日,交战双方签订停战协定,在很大的框架内,是与十四点计划息息相关的。何况在其后的华盛顿会议及会议所签订的一些列条约中,美国通过这种国际会议方式,打击了欧洲国家实力。
以五国条约(美、英、法、意、日五国于1922年2月6日所签订的《限制海军军备条约》)为例,从条约内容看,我们不难发现五国条约在相当大的程度上限制了欧洲国家的军备力量,当然,在一战结束之时,欧洲各国普遍被削弱了,一时难以致力于军备建设,但更深远的影响在于限制了此后欧洲国家军备的发展。此次美国外交的胜利对于欧洲国家的影响,具体说来:对英国而言,结束了英国自1805年特拉法加海战以来绝对的“海上霸主”地位;对于法国来说,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法国对战败国德国的打压;同时,使德国得以保存其工业基础,意大利也获得了一定的利益,体面地埋葬了英日同盟。另外,很重要的一点还在于,战后的欧洲国家对美国刮目相待,美国已经扭转了长期以来由欧洲为主导资本世界体系。
至此,我们认为,在资本主义体系内,美国对欧洲的外交政策,已经完成了由孤立保守主义到引领扩张。尽管威尔逊的“十四点计划”在巴黎和会上失落了,一战之后建立的国联也为英法所御用,但是美国在华盛顿会议上的全面胜利,已经使得美国在资本主义体系里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换一句话说,此后美国的发展受欧洲列强的限制几近消除,美国在资本主义国家内,成为一枝独秀,并逐渐凌驾于欧洲强国之上,美国积极参与欧洲事务。总而言之,从华盛顿之后到威尔逊时期,美国对资本主义欧洲的外交政策完成了从保守孤立于欧洲事务之外,经门罗主义到威尔逊的扩张干预欧洲权利斗争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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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数字时代的来临,音乐作品著作权的集体管理问题在制度设计与运行方面面临着新的难题,美国在这一领域长时间处于世界的先进水平,但也存在很多挑战。本文旨在介绍美国集体管理制度的沿革及发展,并对其改革方案进行论述。
关键词:音乐作品集体管理著作权
今天,数字音乐作品发放许可证的方式可以说既运转不灵,又相当复杂。随着非法音乐作品在线共享以及电子传播音乐作品形式的多样性等现象的盛行,这一问题更加恶化。在一个充斥着播客、网络播客和流媒体音乐的世界里,传统的对于音乐表演、复制和传播的理解面临着新的挑战。从全球范围来看,录音作品的销量从2000年以来暴跌了20%,特别是近年来损失的不断扩大尤为明显。自1997年以来,录音作品销量在美国跌幅达到40%以上。虽然著作权人为了对抗非法的音乐传播采取了一系列的法律行动,但整个音乐行业仍然处于混乱的状态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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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民主制度是建立在人民概念由民主和民众组合而成的社会政治秩序和规则,但是民主制度也有一些缺陷。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美国民主制度的缺陷相关论文,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浅谈美国的民主制度缺陷》
谈及美国,必然会谈到它的民主制度,它包括三权分立,两党制和公民的自由权等方面。的确,美国让权力的制约与平衡,社会契约,人民主权等政治哲学层面的理念第一次转变为为现实,并且在此基础上带领美国人民成为现今世界上唯一的超级大国,实现了一代又一代人的美国梦。
不过,即便如此,美国的制度也远非完美。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来,从世纪之交的美国大选,后患无穷的伊拉克战争,举步为艰的医疗改革,到不断暴光的官员腐败等等这些事例,都真实反映了美国政体中存在的弊病。这些问题的出现引起了人们的反思,似乎历来以稳定标榜自身的美国政治体制对时代发展的适应能力也越来越力不从心,政治体制在某些方面的变革计划也被放到了国会的提案之中。由于篇幅有限,本文将试图从三权分立,新闻媒体的监督,利益集团的参政等几个侧面为例来论证美国式民主的一些问题。
1.三权分立:效率与稳定的抗衡?
为了防止权力失控膨胀,制度设计者们将洛克和孟德斯鸠等政治哲学家的分权思想引入美国,使立法,行政和司法三大部门彼此联系分立并彼此制约。但是三权分立原则在具体施行过程中的制度设计要远比理论层面上复杂得多。设计者必须充分考虑各种权力滥用的可能性,设计一系列复杂的程序,一方面要保证立法,行政,司法之间的相互牵制,哪一方都不能将自身的权力无限扩张,另一方面,又要保证它们之间能够合作,不至于因过分制衡而阻碍政策的顺畅运行。
美国的制度设计将这两方面都考虑在内,力图最大限度的调和制约与合作之间的矛盾。例如,美国宪法赋予国会以立法权,其他两部门不得干涉,但与此同时,总统拥有对法案的否决权,联邦法院拥有违宪审查权,这样的安排使得行政和司法部门在不妨碍立法独立的前提下事实上参与了立法过程并起到对立法机关的立法活动进行监督的作用。但是,事实上,权力的分配不可能是均等的,当权力总量保持在一个相对稳定的范围之时,各部门就存在着争夺权力的博弈,这使得美国政治在“大国会”与“大总统”之间摇摆。
很多时候,这一钟摆现象造成各部门该制约时不能发挥积极作用,该协作时效率又不高的功能错位现象。这些现象反映了制度中的漏斗,一旦被有意的加以利用,影响将是巨大的。在制衡失效方面有很多例证。美国总统,作为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的双重身份代表,一旦权力不能受到有力的限制,其影响力甚至能和专制君主相提并论,如果不是更大。布什总统显然很善于发现和利用制度中的漏斗为己所用,在任命官员,财政投入,军事国防等各方面推行自身的主张。至于合作的低效率,更是不胜枚举。在外交领域,权力的失衡就更加明显了。对此,美国学者比较隐晦的评价说“美国总统几乎主导着美国对外事务的大政方针,而国会被看做实现美国国内多元化民主价值的政治平台”
1中国学者则更加直截了当的评价“一旦涉及外交事物领域,国会所扮演角色几乎千篇一律被描绘成无足轻重的沉默羔羊 ”
2 当然,近年来国会逐渐和总统争权,想要在外交领域占有一席之地的趋势也是明显的。不过其效果往往是负面的。在国际交往中,美国的双重外交体制在很多时候导致外国的不信任,削弱了美国负责任的大国形象。威尔逊总统怀着满腔热情呼吁国际联盟的建立,却因为国会反对而不能加入其中。总统签署的很多双边,多边协议都得不到国会批准使得总统外交的效力大打折扣。在国内,以最近金融危机为例,国会与总统的分歧使得美国应对危机的反应不够迅速,终于加重了危机的破坏程度。
美国的民主制度
《历史的终结》一书作者,曾高唱民主与市场经济凯歌的弗朗西斯.福山先生最近也开始重视中国式的“负责任的权威体制”发展模式,认同集中体制的高效性和巨大的动员能力。加之作为新保守主义势力的代表,福山先生对“美国目前在强调武力推行民主过程中走火入魔3”的批评体现出美国学术界越来越多的对自身政治体制国内、外交两个层面的反思。
2.新闻媒体:监督的有效渠道?
一个好的制度得以始终沿着正确的轨道,离不开监督这一环节。在美国,新闻传播媒体被形象的称之为第四权力。美国宪法的第一条修正案就是关于保护新闻和出版自由的,足见新闻媒介在美国政治生活中的影响力。由于体制上的保障,美国媒体有着充分的言论自由,很多电视节目都敢于对政府的政策措施大胆直言,甚至对当政者进行直接批评。然而,是否可以由此说美国的媒体完全站在客观的立场对政府作为进行监督呢?答案是否定的。
显然,媒体做不到完全的价值无涉。即使是不做任何评论的新闻节目,其播报内容选择本身也带有了主观色彩,对观众的关注点起到导向作用,进而决定国会的议事日程。此外,媒体往往与政党支持挂钩。虽然媒体获得了足够的自由,美国的传统媒体几乎由ABC,CBS,NBC三大广播公司完全掌控4,加之CNN,FOX两家网络传播媒体,构建起新闻行业的主体。而这几家公司都有鲜明的政治立场。以四年一度的总统大选为例,在这一美国人民心目中最大的民主盛世进行过程中,各大电视台也展开了激烈的争夺,全力以赴对自己支持的候选人宣传,而不惜不顾事实的抹黑另一方。
电视是美国人生活的一部分,对美国人的行为甚至价值观都存在着潜移默化的影响。举一个较为极端的例子,由于竞选期间收看不同电视台的节目就可能导致选民手中那张神圣的选票上的名字不同。这就涉及到了代议制民主的一个困境。在对候选人情况不能完全知晓的情况下,究竟什么才能让选民判断出谁才能代表自己的利益?显然在美国有相当一部分人以舆论的导向为最重要的参照标准。
另一方面,不管媒体被怎样称赞为社会的良心监督政治体制的运行,作为盈利机构,其首要目的是利益最大化。在一个竞争激烈的市场里,各大媒体公司为了收视率往往刻意播出刺激人眼球的节目,而逐渐脱离普通人的真实生活。层出不穷的官员丑闻,犯罪案件不是加强了民众对政治的关注,反而是对政治越来越失去信心,造成对政治的冷漠态度。美国各种选举的投票率在所有西方民主制国家中位列后端。近些年来,开始有学者意识到对媒体的过分信任导致的问题。
如果说在内政方面,美国的媒体还发挥着重要的监督作用,那么在外交方面,媒体则毫不犹豫的与政府保持了一致的立场,构筑起一道意识形态的铜墙,塑造着美国人的对外认知。在这个充满优越感的国度,民众对外界一直知之甚少,仅有的一点认知,多半也是来自于媒体丑化了的他国形象。从某种程度上,美国媒体在外交方面配合政府实行了“愚民政策”。这对增加多元文化国家的政治凝聚力固然有好处,但剥离了民众知情权的外交宣传,将民主理念置于何处?
3.利益集团;民意表达与利益整和的有效渠道?
利益集团是多元民主所推崇的一种民众参政方式。不同于一般民主制简单多数原则,多元民主观点认为为保证自由和个人财产所有权,必须防止多数人的暴政,在一个复杂的多元社会中,个人直接参政是不可能的,只能以其所在组织或机构的成员的身份出现,因此允许不同利益团体表达自己的诉求是民主的体现。最终的决策将是不同利益集团之间相互妥协的产物,这就保证了政策的公平性。然而在实践过程中,活跃的利益集团的竞争是否真的既防止了多数暴政又防止了少数暴政是值得商榷的。首先,各个利益集团也是由官僚体制模式组织起来的,每个利益集团都有自己的领导,一般是那些社会杰出人物,很少是普通民众。可以说,“美国的社会现状是知识界,媒体界,城市精英,自由派的声音压倒一切”
5这种组织模式实际上使政治精英垄断了接近政府权力的途径。各种利益集团的存在反而减少了普通民众直接反映自身意志的机会。其次,各利益集团间的实力是不相等的,因此在角力过程中并不能保证公平。尤其是涉及到经济利益的竞争上,往往那些实力雄厚,在总统竞选中能够提供大量“政治献金”的组织能够获得对自己有利的地位。这是政党政治的一大弊端,而美国大量的院外集团游说现象的存在加剧了这一弊端。
此外,利益集团,特别是工会等非盈利性,旨在促进公众福利的组织对本团体的过分保护也会造成一系列过犹不及的后果。例如,始于60年代的平权运动,是对日益增多的妇女运动和黑人运动的回应。这一政策旨在照顾少数种族和女性,让他们在历史中遭受到的痛苦用现实利益加以补偿。具体的措施包括扩大学校,公司等录取黑人和妇女的比例。这一政策的出台,当然得到了美国公民的支持。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发现这一政策实际上造成了一种“逆向歧视”
6,即对于除了这部分人外的大多数人来说,此政策使他们在竞争中处于不利的地位。再比如美国的工会,作为保护工人权益的社会组织,美国存在着大大小小无数个工会组织,例如汽车工人工会,清洁工工会等等不一而足,这些工会编制成了一张网,将工人有机联系起来。但是出于对民主的珍视和对弱视群体的保护,美国人对工会的纵容使其产生了很多问题。例如工会出于对工人基本权益的保障,不断要求提高工人的工资水平,以至于塑造了一个高工资率,低效率的工人群体。
美国的劳动者竞争力不足,美国传统制造业的衰退都与工会对工人的过度保护有关。当一个群体的利益被置于社会整体利益之上时,原本对民主捍卫的初衷也就随之消逝了。在具体的政策选择是,究竟是应该遵循“机会平等”还是”补偿性平等”是民主面临的一大挑战。美国政治运作过程中出现了问题反映了选择时的困境。
《试论美国式民主制度的成因》
摘要:美国式民主制度的形成与其独特的移民政治文化、开国初期制宪者们的政治觉悟以及殖民地时期的契约劳动、自由经济具有密切关系,因此,它的政治制度也是具有不可模仿性。
关键词:美国式民主;政治文化;契约
美国的政治制度是在反对英国殖民统治的资产阶级革命中确立起来的,因而具有鲜明的民主意义。又经过无数调整与变革,已发展成为一种相对稳定和成熟的国家管理体制,其中许多构成要素与变革经验,对我们不乏启示与借鉴作用。但如果就此认为美国式民主是世界上最完善的制度,是所有的国家必须模仿的榜样,还有点儿言过其辞。因为美国式民主所以发展到今天这种状况,是有其背后原因的。本文试图从以下三点进行分析:
一、美国的移民政治文化对政治制度的影响
作为一个移民国家,美国居住着来自世界各地的主要族裔群体,而且,美国在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自认为是“熔炉”,“美国是上帝的坩锅,一个伟大的熔炉,欧洲各种族得到冶炼和重铸。德国人和法国人,爱尔兰人和英吉利人,犹太人和俄国人——都来投入上帝的坩锅中吧!上帝在制造美国。”在移民狂潮的吸引下,向往独立、追求民主、勇于创新、敢于探险等具有上述性格的人来到了北美大陆,聚集在一起,在新的起点上开始了新的命运。
(一)个人主义与集团主义
富兰克林最初提到了实用精神,就是提倡个人主义道德。他认为中世纪的封建教会道德束缚了生产力的发展,防碍了资本主义的自由成长,而个人主义正符合资本主义自由贸易的自由主义的经营方式。美国人相信个人竞争,承认每个人都有权利来满足个人的意愿,个人奋斗的目标就是获得成功。因此,美国人把这种价值取向又称为个人主义价值观念,认为个人竞争,满足个人是美国人占主导地位的行动哲学。这种个人主义反映在政治制度上就是有意的造成多重性制度。美国的民主制度设计不是以效率为目标,而是以保障自由为目标。
共和国离不开关心公共利益和以参与公共生活为幸福的公民的存在,他们把责任与承诺放在个人利益之上,这就是一种集团精神。早在清教徒的圣约思想中,就意识到理想的、垂直的、与神之间的圣约重要性。如果做不到这些,就意味着圣约的破裂,上帝将会惩罚人们,如果人们做到了团结、相互关心,上帝就会实现他的赐福应许。因此,美国著名学者R·贝拉说,“提到一种超政治的权威,提到高踞政府之上,其目的成为判定政府的标准且惟有以其为根据政府只存在的正当性方能得到证明的上帝,便成为美国政治生活的一个永恒的特征。”
(二)多元主义与契约精神
美国文化的形成与发展是一个不断容纳和整合外来文化的过程。美国的土著居民是印第安人,而印第安文化并没有成为主流文化,美国的主流文化是外来文化与文明在在全新的大环境中酿成的,其文化的原精神具有鲜明的欧洲性,但绝非欧洲文化的翻版。美国文化是开放的文化,其间几乎可以毫不费力地追寻到世界各种文化的因子。在这里,“融入”绝非完全失去原有的特性,从而消失了自己,而是在保持自己的传统与文化的前提下,积极适应北美大陆,使自己成为北美大陆社会的有机组成部分。由于美国没有封建主义的羁绊,美利坚及时地从英殖民者手中解放出来,加之地处两洋之间的得天独厚的地理环境等,美国多元文化得以迅猛发展,现代美国神话才得以诞生。
多元文化必然带来各民族间的分歧,而国家的稳定必然要求人们思想认识上的统一,于是社会契约思想在美国得以上演:由自由独立的十三个州的代表坐在一起,起草复杂的纵横制衡机制,构建照顾人民权利和州权的立宪国家,然后和平地说服一个个州投票认可——在增加了确保人权的修正案后。这几乎就是在历史中唯一一次大规模地、成功地上演活生生的“订立社会契约”事件。
二、美国制宪者们的政治觉悟
北美十三个殖民地独立之后,各自形成一个独立的共和国,而非一个真正的统一的国家。但是随之而来的社会动荡、通货膨胀及1786年爆发的谢司起义,使联邦政府一无钱,二无兵,束手无策。这种情况引起当时美国的政治精英们的忧虑与思考。在华盛顿、富兰克林、汉密尔顿和麦迪逊等人推动下,各盟国的代表决定集会讨论如何建立一个统一的、强大有力的中央政权的问题。在这些人中值得一提的有以下几人:
独立战争时担任北美陆军总司令的华盛顿被推举为会议主席,他是作为弗吉尼亚的代表出席会议的,时年55岁,正当年富力强。他尽管讲话不多,但对维持会议的正常进行发挥了重要作用。最长者富兰克林来自宾夕法尼亚,当时已是81岁高龄,是一位伟大的思想家、哲学家,享有盛名。他善于用充满哲理又幽默诙谐的语言打破僵局,在调和不同意见的分歧,促成最终达成妥协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被誉为“美国宪法之父”的麦迪逊,毕业于新泽西学院,学习哲学、历史和希伯来语。1776年弗吉尼亚宣布独立时他才25岁,就参加了起草弗吉尼亚宪法工作,并开始研究宪法和法律问题,后成为大陆会议代表,出席制宪会议时也只有36岁。汉密尔顿是作为纽约的代表参加会议的,年仅30岁,他原从西印度群岛来到北美,独立战争期间他担任华盛顿的秘书,《邦联条例》通过不久,汉密尔顿就极力主张建立强有力的中央政府,是制定新宪法的最积极鼓吹者。
总之,这些人才华过人,富有创造精神,思想敏锐,其中许多人做过律师,熟谙法律,对启蒙时代以来的政治思想和法律理论有深刻的理解,洞察邦联政府的积弊,积极主张修改《邦联条例》,制定新宪法。更为难能可贵的是,美国制宪者们在制定宪法时,很清楚他们自己是当权者,他们制定的宪法实际上是制约他们自己。因为他们深知“人人都不是天使”,重重的权力束缚是他们自己强加给自己的,这种精神在当今也不能不令人感慨。
三、殖民地时期的契约劳动、自由经济
在独立战争之前,北美应属殖民地是以公司殖民地和契约殖民地为主要形式的。1606年,伦敦弗吉尼亚公司由英王詹姆士一世特许成立,目的在于开发北美东海岸北纬34°至41°之间的殖民地,其股东都是伦敦人。公司成立不久,1606年12月就派出了120名殖民者,分乘3只船前往北美。1607年5月,他们到达弗吉尼亚,并在詹姆斯河口建立了詹姆斯镇,这里就成为英国在北美的第一块殖民地。1620年,一批在荷兰逃避宗教迫害的英国分离派教徒乘“五月花号”船来到科德角(今马萨诸塞州普罗文斯敦),于圣诞节后第一天在普利茅斯地方上岸,他们在抵达北美大陆之前,由41名成年男子共同签署了一份契约,其内容为:组织公民团体;拟定公正的法律、法令、规章和条例,奠定了未来殖民地的政治基础。1620年的《五月花号公约》也被看作美国历史上的第一个政治契约。这种契约劳动不大可能形成封建的人身依附关系,劳动力可以自由流动。即使美国南部的经济是奴隶制种植园经济,它也不同于古代的奴隶制经济,因为,这些庄园的产品也是面向世界,畅销海外。这样的一个经济基础,对美国的政体设计具有深远的影响。
美国式民主既是美国先哲们精心设计的产物,也是北美殖民地当时所处历史条件的必然结果。美国的社会发展历程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它的政治制度也具有不可模仿性,所以,试图在世界范围内推广美国民主,终究是徒劳无益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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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美国民主制度输出》
美国的国际战略,始终都围绕着一个中心,那就是美国民主制度输出。把美国民主制度推向“普天下”,力图“按照自己的面貌为自己创造出一个世界”,这是美国建国伊始就一直做着的梦。即使面对美国“神话”日益破灭的美国新总统奥巴马,也仍然没忘这一梦想,其在就职演说中就宣称,要让美国梦重放光芒。当前世界上所发生的所有矛盾和冲突,几乎都同美国的民主制度输出有着直接或间接关系。认清了美国民主制度输出的根源和实质,就能抓住国际问题的核心,对了解当前整个国际形势和发展趋势,特别是中美关系的症结和发展趋势都有重要意义。
(一)
对外进行民主制度输出,并不只是美国某些统治者的癖好,而是由其民族的思想、文化和社会制度所决定的,有着深厚的民族信仰、民族理念和制度根源。它贯穿于美国整个对外关系的历史。建国伊始,美国就走上了对外扩张的道路,在进行领土扩张、经济扩张的同时,也进行着制度扩张。美国学者承认,对外扩张是美国对外政策的“永恒的主题”。特别是在进入帝国主义发展阶段之后,采取先军事占领,后进行移植的办法,强行向国外推行美国的民主制度,这几乎成了美国的一贯做法,这也是美国帝国主义与世界其他帝国主义的最大不同之处。
人所共知,美国是个崇拜上帝和《圣经》的国家,自认为是上帝的宠儿和使者。在1983年世界《圣经》年的时候,美国《新闻周刊》做了一篇《圣经》和美国建国的封面报道,报道中做了这样的叙述:现在的历史学家们发现,比起联邦宪法来,也许《圣经》才是美国的立国之本。《圣经》是美国独立宣言和联邦宪法强有力的思想来源。美国的社会制度是以《圣经》精神建立起来的特殊、神圣、典范的民主制度,是世界的灯塔。这一论述似乎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美国民主制度的信仰根源和美国民主输出的思想根源。
在美国统治者看来,既然上帝造就的美国民主制度是典范的民主制度,那么余下来的事情就是把这种民主制度普世化。所以,美国的历来统治者,都以“天定命运”的使命感,把向外输出美国的民主制度,把美国民主制度“辐射”或“延伸”到“普天下”,作为上帝赋予自己的历史使命。
美国民主制度输出的内涵,是按照美国的面貌创造出一个美国的世界,并使其永久化。这里有两个层面的含义:一是要亲美的所谓民主派上台执政,完全接受美国的控制,服从美国的利益和全球战略;二是要利用执政者的力量移植美国的民主制度,一般是要先移植美国的宪法,即接受美国的人权和价值观念,然后按照美国的宪法,建立美国的民主政治体制,并逐步在社会关系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实现“美国化”。
美国作为世界惟一超级大国,其在全球进行的民主制度输出,必然会影响到整个世界的形势,也影响到各国的形势。当前世界几乎所有的重大国际问题,特别是国际间的矛盾、摩擦和冲突,几乎都与美国的民主制度输出有关系。所以,抓住了这一课题,就抓住了当前国际问题的核心。
毋庸置疑,在至今的世界上,能对资本主义制度做出系统、透彻、深刻、令人信服分析,并在此分析基础披露出资本主义制度的本质和历史地位的,没有任何人能比得上理论大师马克思。美国是不带有封建痕迹的最典型的资本主义国家,至今美国发展的历史实践,在各方面都印证了马克思关于资本主义理论的正确性。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认真研究和认清美国民主制度输出的实质、历史、现状和发展趋势,对认清美国帝国主义和霸权主义的实质和特征,认清当前整个世界形势和发展趋势,认清中美关系的症结和发展趋势,都有重要意义。
(二)
建国初期,美国民主输出主要表现在对周边地区和国家“同化”上。第一次世界大战前,美国实行“门罗主义”战略,主要的输出对象是拉丁美洲,重点是加勒比海地区。在亚洲的主要目标是菲律宾。第一次世界大战,为美国民主输出提供了机会。当时的美国总统威尔逊宣称:“新的自由民主”将是美国重要输出品之一。“就在把战争提案送交国会的同时,总统就开始采取了确保由于美国参战而改变整个战争导向的措施,这场战争不再是野心勃勃的列强相互争夺权势的传统争霸战,而应当被定义成一场十字军东征、一场‘确保民主在全世界通行无阻’的战争。美国不应当对帮助欧洲恢复战前形状感兴趣,它不是为了这种旧日的过时目标而战,更迫切在于为重塑未来世界贡献自己的力量并为之带来真正的改变。为此,‘民主’是一个重要的指导原则,因为它代表着一种全新的国内政治秩序,由此当然也能普及于国际秩序”([美]孔华润主编《剑桥美国对外关系史》(上),新华出版社2004年版,第40页)。两次大战期间,美国民主制度输出的重点逐步由拉丁美洲扩大到亚洲和欧洲,二战后的重点是日本和德国,以军事占领的方式迫使这两个国家接受美国的价值观和民主体制,被称为美国民主输出的“成功典范”。
然而,直到20世纪80年代末,由于其在与世界其他列强争霸的力量所限,在全球输出美国民主制度,推行世界美国化方面,只是限于部分地区和部分国家。到20世纪90年代之后,随着苏联的解体,美国也进入了国际垄断资本主义发展阶段,即后帝国主义时期。此时期,美国成为世界惟一的超级大国,其经济和军事实力,世界上任何国家都无法与其相比,它成为人类历史上最强大的全球性的大帝国。美国的统治者自认为已经具有了足够的在全球实现“美国历史使命”的力量,所以自克林顿政府开始,就把民主制度输出,推行世界“美国化”,作为其全球战略的基本内容。
“9.11”事件之后,布什政府借反恐战争之名,在推行民主制度输出这一全球战略中,可以说是使尽浑身解数,达到了狂热的地步。其在推行这一战略中,还依据世界总的形势,针对不同地区和不同国家的不同特点,采取了不同的手段。比如,美国在中东的民主制度输出是以战争的方式开场的。2003年,美国用残酷战争的方式,军事占领了伊拉克,现正紧锣密鼓地强行向这个国家全面“移植”美国的民主制度,想以伊拉克为据点,然后向其他国家辐射或延伸。美国在东欧和中亚的民主输出正在以“颜色革命”的方式推动。从2003年开始,美国用政治渗透和支持亲美势力利用和平运动上台执政的方式,在格鲁吉亚、乌克兰、吉尔吉斯取得了所谓“比较满意地进展”。美国在全球的民主输出现正以亚洲为重点,以中国为主要目标,进行着新的部署。所有这些“进展”,都似乎使美国对在全球民主制度输出战略的推行,增强了信心,称“美国民主潮流正在世界兴起”。
美国新总统奥巴马上台之后,其在就职演说中就强调,美国民主是美国民族信念和精神的体现,是美国永恒的力量。把美国民主推向全世界的美国梦,仍然放着光芒,仍然是美国的不懈追求。不过,面对狂妄发动阿富汗战争、伊拉克战争和在战争中的狂暴行为使美国光环扫地的局面,特别是面对由华尔街引爆的世界金融危机的打击,面对美国“神话”的日益破灭,奥巴马政府被迫采取以退为进的策略,宣称要改变布什单边单极霸权主义和单纯依赖军事力量的做法,要重建传统的同盟关系和采取多边行动。从奥巴马和美国国务卿希拉里一系列的言论和行动中,我们看得越来越清楚,这一重建传统的同盟关系和采取多边行动的真正含义是:在美国力不从心的情况下,想借助盟国的力量,帮助它完成向世界推广美国民主的使命,帮助它实现美国梦。比如,奥巴马政府积极向他认为对其扩展美国民主有利的国家和地区进行政治渗透,公开或秘密派遣特种部队;肆无忌惮地插手亚洲事务,利用历史遗留问题,特别是边界问题,挑拨离间亚洲国家之间的关系;公然威胁中国在南海的核心利益,在中国的大门口大搞军事演习,耀武扬威等。这都说明,奥巴马政府不仅无意改变或放弃向全世界推广美国民主,使世界“美国化”的根本战略,而且还在积极推行这一战略。
从今后的长远战略看,美国民主输出的终极目标是俄罗斯和中国。因为谁都看得出,依据当前的世界格局和形势,只要像控制日本那样控制了俄罗斯和中国,就控制了整个世界。苏联解体和东欧剧变后,俄罗斯和东欧国家虽然走上了以私有制为基础的西方资本主义道路,实现了美国以和平演变方式改变苏联和东欧社会主义国家政权性质的目标,但这些国家的政治体制却没有完全照搬美国的模式。更重要的是,俄罗斯作为一个军事大国和强国,不仅不愿意受美国的控制,而且在中东、中亚还成为与美国争夺利益的对手,这是美国不能容忍的。美国民主制度输出的目的,在这些国家显然还没有完全达到,因此才采取“颜色革命”的方式再次对这些国家进行民主输出。从布什政府频频向俄罗斯领导人施压,要俄罗斯实行美国式民主制度,以及下大力量和本钱在俄罗斯培植亲美势力的事实,就不难看出,俄罗斯是美国在独联体国家推行“颜色革命”的最后一个目标。
早在提出“门户开放”政策之前,美国就做着中国梦,就想独自控制中国,把中国变成“美国的姊妹共和国”,使中国成为其控制太平洋,“把太平洋变成美国的内海”的基地。在同中国的关系中,美国从来没有放弃过这个梦。现在,中国不仅是发展中的大国,而且是社会主义大国。中国的经济实力和军事实力日益发展和强大,这自然成为美国的心腹大患。美国学界和政界都承认,美国不是不想用武力的方式改变中国的政权性质,从而控制中国,而是因为考虑动武代价太高,而且没有把握取得成功,所以才不得不采取“遏制”加“接触”的政策。众所周知,“遏制”、“接触”都是手段和策略,最终目的依然是改变中国的政权性质,为其控制全世界扫除最后的也是最大的障碍。
无论中美关系如何发展和变化,美国坚持对中国进行民主输出从而改变中国的政权性质这一战略是不会改变的。这正是中美关系发展中产生一切矛盾、摩擦和冲突的症结,是台海问题的症结。对于这一点,中国人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比如现在美国一面说要“接触”,要发展中美关系,一面却大力炒作“中国威胁论”,在中国的周边国家挑拨离间,紧锣密鼓地进行围堵中国的军事部署;在人权、政治制度、民族和宗教政策、能源和金融政策等方面,进行“妖魔化”中国的宣传;特别是近来公然扬言中国如何处理南海问题涉及美国的利益,并同韩国在中国大门口黄海进行大规模的军事演习,耀武扬威等等,所有这一切都是为了一个目的,即在不动武的情况下,利用军事威胁、政治孤立、文化渗透等方式,促使中国走上向美国民主制度和平演变的道路。
(三)
不能否认,美国的民主制度与封建专制制度、军事独裁制度相比,有着历史进步性,即使在资本主义世界,它也被称为是“最好的民主制度”,具有一定的优势,所以被其他一些资本主义国家所借鉴,也被世界上一些人所崇拜。然而,由于如下几个方面的原因所决定,美国想以自己的面貌为自己创造一个世界,让世界所有国家都接受美国的制度,从而使美国式资本主义制度永存,使美国在全球惟一大帝国和单极霸权主义地位永存,是绝难实现的。美国不顾客观现实,逆历史规律,强行推广美国的民主制度,只会引起它与大多数国家发生更多的摩擦,使世界更加动荡,甚至引起更多的流血、冲突和战争。
一是就民主理念和体制来说,任何国家的民主体制的形成,都有自己独特的历史条件和民族理念,都是在自己本土上生长和发展起来的。以自由、人权、人人生而平等为核心的美国民主观念,以公民选举和三权分立为特征的美国民主体制,都是在美国特殊历史条件下产生和发展的,具有强烈的民族理念和民族性。从美国而言,这种制度只能影响别的国家,而不可能全盘移植到别的国家;从别的国家而言,同美国一样,现在世界各国的民主制度,也都有着自己特殊的历史条件和强烈的民族理念与民族性,都是在本民族发展的具体的历史条件、社会环境和发展水平下产生和发展的,都有一个渐进的发展过程和规律性。各国根据本国的具体实际,在不受任何外界压力的情况下选择适合本国国情的民主制度,这是符合事物发展客观规律的。尤其是新生的、正在不断完善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其充满生机的发展,正在世界产生着广泛和深远的影响。现实世界的民主制度应当是具有多样性的。由于民族信仰、文化传统、民主理念、社会制度、发展水平等方面的不同,世界所有国家,都只能依据本国的具体的历史条件和民族特点,吸收和借鉴美国民主制度的优点,而不可能完全照搬照抄,更不能直接移植这种制度。
二是就民主制度的内容来说,由于美国民主制度仍然是资本主义的民主制度,其自身是有缺陷和弊端的。只要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来分析和观察美国的民主制度,就不难发现,美国的民主制度仍然是建立在权利不平等基础上的,
因而它不是人类理想的民主制度。美国的民主制度的要害,是它借以建立的基础——经济权利的不平等性。因为这种基础的不平等的存在和发展,使美国民主制度的灵魂——人人生而平等就成了有名无实的空话,借此树立起来的民主制度的大厦就失去了根基,成了空中楼阁,无论用多少美妙的辞藻来装饰它,无论把它与个人自由、个人权利平等如何牵强附会地联系在一起,都无法掩盖这样的事实:它实质上所体现的是一种不平等权利,只是少数富人的平等权利,而不是广大民众的平等权利。对广大民众来说,它是一种虚假的民主,不是真正的民主。其所得到的只是空泛的“言论自由、信仰自由”和在富人们设计好的“契约”上签字的平等权利。如美国学者塞缪尔·鲍尔斯在《民主和资本主义》一书中所承认的:“今天没有任何一个资本主义社会,可以合理地称为民主社会”。所以,这种民主制度不仅不会被社会制度不同的国家、特别是社会主义国家所接受,而且其自身也只不过是一种过渡性的民主制度。从美国的实践看,这种民主制度缺陷的不断暴露和发展,越来越证明:马克思所指出的资本主义民主制度的历史过渡性,资本主义制度必然灭亡的规律,是不依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
三是就美国民主制度的进步性来看,这种进步性毕竟是历史的进步性,只是在人类发展的一定历史阶段才表现出的进步性。美国资本主义制度从产生到现在,已经有200年的历史。在这200年的发展中,它不仅创造了梦幻般的各种先进科学技术和巨大的生产力,积累了巨大的社会财富,而且适应以科学技术为核心的生产力的不断发展,生产关系和全部社会关系也得到了不断的变革。美国发展的历史,就是这种不断革命化的历史,资本主义所取得的所有进步和奇迹,都来自于这种革命化。而美国民主制度的进步性,就集中体现在它作为上层建筑,能为这种不断革命化创造比较好的政治和社会环境,能促进这种革命化。然而,由于这种不断革命化的必然结果,是新的社会形态的产生,所以它的这种进步性只能局限在资本主义社会形态范围之内。一旦生产力的发展要求有新的与资本主义性质不同的生产关系与其相适应,它就不仅不再具有进步性,而且必将成为这种不断革命化的桎梏,而被迫退出历史舞台,被一种能为新的革命化创造政治和社会环境的民主制度所取代。
四是从美国的法定权力结构来看,美国权力结构中最大的缺陷,就是对公民权的忽视。在联邦宪法中,只规定了议会的权力、总统的权力、最高法院的权力、州的权力,惟独没有规定公民的权利。号称坚持“人民主权”的国家,在自己的最高法律——联邦宪法中,却只字未提人民的权利,这是令人惊讶和不可思议的,所以它一开始就遭到公民的不满和抗议。为了争取自己的权利并得到法律的保护,广大公民不得不发动各种大规模的社会运动,抗议这种法律的不公。虽然在这些大规模社会运动和抗议下,后来不得不补充了一些有关公民权利的法律,但这并不能充分反映和表达公民的愿望,在美国法定的权力结构中,公民权利被忽视,这始终是美国民主制度的缺陷。
五是从美国200多年的实践来看,美国的现实对美国开国元勋的理想,提出了尖锐的质疑和挑战。1782年,美国一位军官致信华盛顿,建议他当国王。华盛顿回信说:“这个请求孕育着可能使我国蒙受最大的灾难”,而坚决拒绝。开国元勋们在制定联邦宪法时,主要考虑的是三个问题:一是如何保证政府不成为专制的统治,总统不成为经过选举的君主;二是如何保证通过选举产生的议会的议员,不背叛选民的意志;三是如何防止为不正当情绪及不法利益所左右而造成政策的失误。而财产的私人占有和这种占有的不平等,是出现专制统治的根源。美国财富私人占有的不平等,与上面的理想存在着内在的根本性的矛盾。正是由于这种不平等的恶性发展,美国的现实离这种理想似乎越来越远。现实的美国,的确如马克思所说的,“金权政治”使“自由私有制”变成对财富的垄断;使人人生而平等的“人权”变成了“特权”。当前,美国财富不平等的积累,使财富集中和两极分化的严重程度,都令人惊讶。据美国政府的统计,当前占美国总人口5%的最富的人的收入,占美国总收入的近50%以上;而占总人口1%的最富的人的财富,占美国财富总量的38%。而占总人口80%的一般家庭的财富,只占美国财富总量的17%。美国前总统卡特在2005年11月14日《洛杉矶日报》撰文《这不是真正的美国》中,就猛烈抨击了布什政府,指出:“我们的政府通过减轻富人的财政负担对富人进行了史无前例的保护,对美国的劳工阶层则没给予足够的关心。国会议员将他们自己的年薪提高了3万美元,却将每小时的最低报酬冻结在5.15美元上。这属于工业化国家中的最低标准。”经济是基础,经济上的不平等,必然带来政治、教育、卫生等社会各个方面的不平等,在所有这些方面,巨富和穷人之间,哪有什么平等可言。
(四)
美国民主制度的致命缺陷和虚伪性日益暴露,其在世界上的吸引力已经日益下降。西方不少学者都指出:各种政治和腐败丑闻一个个被披露,庞大的军事、情报、外交部门在“秘密”的掩盖下失去了民主监督,国家权力日益向总统集中和金钱选举、金钱政治的恶性发展,议会权力的失散和在许多重大问题决策中成为“橡皮图章”等,这些都违背了美国人的意愿,在破坏着美国民主制度,使美国民主制度日益变成“老牛破车”,“有名无实”了。始于2007年的金融危机,又一次打破了美国神话,打破了美国民主的神话,打破了没有美国民主经济和社会就不能发展的神化。美国制度的本质,美国制度的矛盾,在这场危机中,都暴露无遗。美国的民主制度不是人类理想的民主制度,美国的民主制度不具有普世性,这已被世人看得更清楚。从发展趋势看,不管采取何种方式,美国的民主制度向更高、更理想的民主制度发展和过渡的时期似乎不会太久了。
2003年6月,英国学者埃里克·霍布斯鲍姆在英国《卫报》发表的《输出民主的危险》一文也得出结论:“输出民主是布什危险的幻想”。他指出:“由于美国的革命传统,它一直拥有着狂妄和幻想。如今,美国的科技和军事优势是毋庸置疑的。它确信本国社会制度的优越性,而且自1989年以来,就没有任何事情能够让它想起自身物质力量的局限性。和威尔逊总统一样,今天的空想家认为美国拥有一个始终有效的模范社会。剩下来的事情,就是照着这个‘自由社会’的样子改造世界。”
如埃里克还强调:“由于美国用战争手段输出其民主制度使世界许多地区重新陷入流血冲突和无政府状态的情况比比皆是”,“在共同价值观构成威胁的同时,传播民主的运动并不会获得成功。20世纪证明,一个国家是无法改造世界或简化历史进程的。它们不可能通过向境外输出制度,轻而易举地影响社会变革。1989年以后‘传播民主’的活动,都加剧了民族冲突,导致多民族和多种族地区的国家分裂。”因此,美国想通过“‘传播民主’来建立世界秩序的想法,不但不符合实际,而且十分危险。”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美国民主制度输出战略的推行,一场新的世界性的社会变革和新的力量组合的时代,似乎已经不可避免地到来。英国学者哈米尔·麦克雷认为,由于各种社会矛盾的发展,美国现有的价值观和政治制度,必然要爆发一场革命,并预测这场革命可能在21世纪20年代爆发。他说:由于美国社会各种矛盾的积聚,“到某个阶段,最有可能是在21世纪第二个十年,政治制度会发生一次巨大的根本变化,这种变化将类似于富兰克林·罗斯福的新政。这可能在现有政治制度内以温和的方式发生。这不是政界驱动的革命,而是自下而上的价值的改变。”关于这一点,的确有待我们认真研究和观察。
就当前来说,如布热津斯基在《大抉择》一书中所说,是继续坚持民主制度输出,坚持主宰世界的霸权主义战略,还是放弃这种战略,充当“全球安全的保证者和共同繁荣的振兴者”,美国正站在十字路口,面临着战略抉择。对世界其他大国来说,如何防范美国的民主制度输出,特别是防范因美国民主输出活动而出现动乱,这是非常值得重视的。美国有一本影响很大的教科书《国家间政治权力与和平的斗争》,是美国学者汉斯·莫根索写的。书中提出:现在的新的帝国主义在对其他国家控制上,有三个方面的含义:一是政治帝国主义,二是经济帝国主义,三是文化帝国主义。作者对文化帝国主义的控制作用予以特别的重视。他认为,现在文化帝国主义政策是最微妙、最成功的政策。因为它是以征服和控制对方国家人们心灵,作为改变两国之间权力关系的手段。如果一个国家的文化、政治意识、价值观念能征服另一个国家所有决策者和民众的心灵,那么它就赢得了比军事征服和经济控制更彻底、更永久性的胜利。这种征服心灵的手段,实际上就是和平演变的手段。对这种手段,像中国这样的国家,的确应当特别提高警惕,并加以防范。
这里还应当提及的是,冷战后,美国用战争、和平渗透和“街头政治”的手段,强行在全球推行其民主输出战略,不仅加剧了与世界很多国家的矛盾,而且使其民主制度的固有缺陷日益严重,从而也加剧了美国国内矛盾。这也标志着包括美国在内的新的世界性的社会变革和新的力量组合时代的开始。
《浅析美国民主制度与大众传媒的关系》
摘要 美国的民主是本大书,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解读,所得到的结论也不尽相同。但是,我们似乎还不能就此确定,它是一种飘忽不定或者虚幻的“观念共同体”。政治学家对美国民主的规范或实证研究是在两个前提下进行的:一是宪法设计的三权分立与制衡、联邦主义制度框架;二是民主的政治文化。从政治传播学的角度认识美国民主,将研究定位在“国家与社会关系”这个大背景之下是非常必要的,因为传媒既是社会的一部分也是政治的一部分。当我们对民主的社会起源了然于心的时候,传媒与民主的关系也就显山露水了。
关键词 民主 民主制度 大众传媒 媒体
1 美国民主制度的内涵
在美国社会传统文化的信条中,我们认为至少有两条基本原则能够解释民主制度。一个是个人自由,另一个就是社会自治。从某种意义上讲,美国人尊重传统的习惯是美国的民主制度得以变革和延续至今的保证。
美国人对个人自由的信奉与追求是与他们受传统专制的迫害程度分不开的,因为由于深受宗教的迫害原因,早期移民到北美大陆的欧洲移民,他们把大陆看作是人类自由的避难所,在整个的十七、十八世纪,人们维护自由的方式一般是通过诉诸暴力来实施的,在那段血与火斗争的年月中,个人自由深入人心最终转化为美国人民的普遍权利,并且以政治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在美国个人自由的社会原则实际上阐述了一个非常简单的道理,那就是,自由高于民主,民主必须是自由的。
美国的社会自治是从个人自由中引申出来的另一项权利,它说的是社会共同体的治理原则。这项原则被美国公民视为对抗一切专制政府的保留权利之一,更重要的是,美国公民把社会自我管理和自我治理看作是民主国家统治的前提。美国人民坚信,凡是依赖于他人的人必然缺乏自我意志,从而没有能力参与、解决公共事务。理查德·普莱斯指出:“自由基于一个通行的思想之上,即自我管理或自我导向的思想,那些连自己的生活都主宰不了的人自然不应在管理国家的问题上拥有发言权。”美国社会自治这个原则后来在州与联邦的宪法中都以“自由结社”的权利得以体现。
2 美国媒体的功能
美国的大众传媒形成有着相当长的历史与学术积累,他们的研究方向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个是关注选举过程中媒体的功能,另一个是民主的意义上批评媒体,试图说明媒体如何使民主衰落。根据结构功能主义的理论观点,媒体作为政治角色其结构性地位及其重要,因为它直接影响到媒体的功能。美国媒体的结构性地位主要包括两个部分,一是媒体的组织属性,二是媒体在美国宪法中的历史地位。我们认为美国媒体的社会独立性是彰显其民主功能的前提条件,媒体从其组织属性上讲,它首先是社会组织,然后才具有政治组织的特点。宪政基础上的新闻自由是媒体民主功能的最重要的政治条件,这正是美国民主逻辑的起点。美国媒体的民主功能除了特殊的政治制度和宪法作为基础外,公共舆论救市民主媒体的社会条件。
一般而言美国媒体影响政治都是通过公共舆论进行的,我们所能观察到的媒体影响力,其实是公共舆论在发挥巨大的作用。政治说服是美国媒体的另一个功能。在美国,政治说服的主体通常是政治家和大众,他们之间的关系是微妙的,并且相互有很深的影响。如今美国民主制度中的政治说服主体已经逐渐向大众传媒转移,媒体既是政治说服的中介,同时它本身也履行着政治说服的功能。美国的媒体就像是政治说服的“代理人”一样,利用自己无处不在的社会渗透力和独特的传播效果,将政治家的说服目的与公众的说服目的有效地结合起来,形成了美国社会与政治的良性互动。
3 美国的大众传媒与民主制度的关系
大众传媒在美国政治生活中实际上是一个中介机构,它影响政治的过程可以简单表述为:政治影响公众通过媒体进行,而公众影响政治也通常借助媒体实现。在美国,大众传媒不仅仅是一个以赢利为主的利益集团,它同时还是一个以公共利益为取向的公共机构。从历史和现实的角度来看,美国的大众传媒实际上起着政府与社会关系的连接作用,从某种意义上讲,社会与政治的共存是通过大众传媒才得以实现的,特别是在人类越来越依赖于高科技的时代更是如此。正是因为大众传媒具有两种社会组织的特性,它是一个置身于政治与社会的“两栖”组织,当传媒被某些政治权利或者社会权利所控制时,它的先天功能必然部分或者全部丧失,这正是美国社会不愿意看到但是却无法避免的事实。
美国的民主社会中,政治行为的运作离不开巨大社会力量的支持,政治合法性是以世俗化的法治权威为基础的。这种权威建立在大众认同的基础之上。怎样维持公众的“一致”与“同意”就成为了当下政治工作的重要任务。在美国,大众民主学习的过程一般不是由政治机构主导的,它通常由家庭、学校、教会、团体等社会组织承担的,将民主社会的政治文化、社会文化代代相传。在当今的信息化时代,传统社会组织的政治教育功能逐渐被淘汰,取而代之的是大众传媒无与伦比的社会穿透力和影响力。它将分散的社会信息整合为一体,从而使政治信息的传播成为可能,媒体超强的渗透性和独特的传播效果为民主社会大众的政治学习提供了前所未有的便利。民主制度和民主价值如果以媒介的方式传播,可能就会有更多的人建立起牢固的民主信仰,民主秩序也会因此而建立。在美国,民主价值的延续,政治秩序的维系,大众传媒的作用功不可没。
4 结语
我们不得不承认,在当今的美国,媒体对民主而言是一柄“双刃剑”,一方面,民主秩序的维持离不开媒体各方面功能的发挥,另一方面,一旦媒体沦落为权利和金钱的“俘虏”时,它就会与民主背道而驰。大众传媒在美国社会的发展,事实上说明它并没有逃脱这样不堪的命运。尽管媒体宣称所谓的在经济上独立于政治,但是,在媒体与政治两者之间,天平似乎始终向政治倾斜,政治的依附性仍然存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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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岸金融市场(offshore finance market),是指主要为非居民提供境外货币借贷或投资、贸易结算;外汇黄金买卖、保险服务及证券交易等金融业务和服务的一种国际金融市场,亦称境外金融市场,其特点可简单概括为市场交易以非居民为主,基本不受所在国法规和税制限制。离岸金融市场在60年代的兴起,使国际金融市场的发展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浅析美国在岸离岸金融市场制度创新与借鉴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美国的储蓄和资本流失成为欧洲美元离岸市场发展的绝佳机会。20世纪60年代以后,为应对大规模的海外收支逆差,美国政府开征“利息平衡税(Interest Equalization Tax ) ",即美国居民购买外国股票或者外国债券,所得股利或者利息要缴纳所得税。1965年,美国政府又实施了《自愿限制对外信用计划》(Voluntary Foreign Credit Restraint Program, VFCR) ,限制美国银行对外国的贷款。
美国国内的资木管制政策导致大量美元资金流向欧洲。离岸金融机构不受货币发行国的金融监管,银行不用缴纳存款准备金,享受更低的税收,使得银行能为融资者提供更为优惠的利率。1966年,美国国内货币政策紧缩,美国银行急需流动性以缓解偿付风险,大批美国银行转向欧洲美元市场寻求资金,大量的美元需求又刺激了欧洲美元市场进一步发展。1957年,欧洲美元存款约为15亿美元,1980年增长至约1300亿美元,20多年增长了80多倍。
(一)将本币作为离岸金融货币
20世纪六七十年代,全球离岸金融市场和离岸银行业迅速发展。这时离岸金融活动的特征是在国际货币(主要是美元)发行国境外设立机构,经营该货币。由于美元本身就是最大的国际货币,美国对经营外币的积极性不高,所以美国在建立离岸金融中心时摈弃了其他国家的思路,创造性地以本币美元作为经营货币。IBF的成立改变了离岸金融市场经营国际货币而非本币的特征。
(二)创新“岸”的内涵
有关货币游离于货币发行国之外是传统离岸金融的一大特点,但美国IBF的创立改变了这一特征。在IBF背景下,离岸的“岸”已不再与国境等同,而是指一国国内金融的循环系统或体系。有关金融活动离开这个系统或体系,从而不受该国对国内一般金融活动所实行规定、制度的限制和制约,构成离岸金融。因此,IBF实际上是一个内外分离型的国际离岸金融市场,也称在岸的离岸(onshoreoffsho)金融市场。美国的本土银行于是在境内,利用现成的办公地点和设施同样可以参与离岸金融活动。
在境外设立机构经营非本币不再是离岸金融的必要条件,它们也可以是在岸经营本币的一种特殊账户。但它仍满足离岸金融的基本条件,即客户为非居民,资产负债两头在外,即负债来自境外客户,资产用于境外客户。相应地,合理的账户设计则成为IBF运作的重要条件。
(三)严格的账户分离制度
IBF在离岸金融安排中属于在岸/离岸账户严格分离型。IBF在性质上并不是独立于银行之外的组织机构,它只是上述金融机构为记载其在美国开展的国际银行业务以及与此有关的收支状况而专门设立的一套资产负债账户。美联储要求非居民交易与国内账户必须严格分离,其交易严格限于会员机构与非居民之间,居民经营在岸业务。存放在IBF账户上的美元视同境外美元,与国内美元账户严格分开。所以,IBF虽然符合两头在外的特征,但这里的“外”不再必须是海外,而可以是在岸账户之外,例如两个IBF账户之间的交易。
(一)美国IBF制度创新的历史意义
1. IBF是一个成功的制度创新,它在美国本土形成了一个离岸金融市场,开创了一国通过特殊账户安排在境内设立离岸金融中心,扩大本国金融市场业务的先河。
2. IBF通过为非居民提供更优惠的监管和税收条件,更充分满足了非居民个人及企业的融资需求。
3. IBF将本国银行业与外资银行及海外市场连接,吸引了更多外资金融机构进入美国在岸市场,在美国本土从事离岸金融业务。IBF将欧洲美元市场的一部分业务转移到了美国境内,弥补了美国离岸金融的不足,增强了与其他金融中心和离岸金融中心的竞争力。而该安排最有利于本土银行直接参与离岸金融活动.本土银行也因此扩大了产品和业务.提高了竞争力。
(二)关于中国借鉴美国IBF的对策建议
1.中国可借鉴IBF模式建立自己的在岸离岸金融中心,并采取“一个中心,多点分布”的区域布局模式,以上海自贸区为中心,在其他自贸区或其他地区同步推广。
2.中国应将在岸离岸市场建设纳入全球人民币离岸市场整体战略中考量。随着中国香港、新加坡、英国等地人民币离岸中心的建成,人民币离岸中心的境外区域布局已初步形成。而上海自贸区作为人民币离岸市场整体建设的重要环节,则应定位为主要对全球,连接境外与境内的离岸中心枢纽。该市场虽然会一定程度分流香港等地业务,但如果准确把握各市场定位,则可以合理引导资金流向,促进各离岸市场与在岸市场资金期限结构的优势互补,金融机构也会在良性竞争中获益。
3.中国的在岸离岸金融中心建立之初,也可采取特殊的账户安排,建立以账户隔离、分账核算的内外分离为主的模式。目前我国尚未完全实现利率市场化,汇率形成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短期坚持内外分离原则,可为金融改革提供缓冲,消除套利和避税空间,维持健康的金融秩序。同时根据中国金融改革的国情,逐步向分离透型过渡,有条件地允许居民参与离岸金融交易和融资,有条件地允许资金流入境内。
4.努力扩大离岸银行业务的规模。从IBF经验看,更多的金融机构参与离岸业务可以扩大海外网络,有利于培养中资银行的海外客户,推动我国金融机构更好地“走出去”。目前我国离岸银行业务的融资和结算规模与我国每年贸易总额相比数量明显较少。因此,应进一步拓展离岸业务范围,扩大中资、外资银行入驻的数量,推动业务规模增长。
5.可借鉴美国IBF模式,要求非银行外国居民和企业存款必须达到一定天数才能转账和取现,以防比流动性过强,控制资金大量进出的风险。对存款规定最低限额,以主要限于机构批发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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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马克思看来,人类的进化、社会历史的发展、人类文明的进步无一不是由人们世世代代的绵延不绝的实践活动所推动并在实践活动过程中实现的。而在资本主义社会制度下从事着生产劳动实践的现实的人却被完全异化,使其与自然、与社会、与人类进行自由自觉的劳动的类本质相异化。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马克思恩格斯批判资本主义制度的三重维度及其启示相关论文。具体内容如下,欢迎参考阅读:
马克思恩格斯批判资本主义制度的三重维度及其启示
胡锦涛同志在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30周年大会上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全面发展、全面进步的事业,物质贫乏不是社会主义,精神空虚也不是社会主义。任何时候都不能以牺牲精神文明为代价换取经济的一时发展。”[1]这段论述,突出强调了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性与紧迫性,同时也是对当下所面临的一个非常紧迫的社会问题做出的回应,即我们到底需要什么样的社会主义。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必然涉及到如何认识和评价社会制度优劣的问题。
当然,认识和评价一个社会制度的优劣有多重标准或参照系,但是其中必有一个是根本性的。马恩分别从哲学意义上的实践维度、经济学意义上的生产力维度和科学社会主义意义上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维度对资本主义社会进行了深入的、全面的分析,得出:一个社会制度的优劣,从根本上讲就是看它是否尊重和有助于人类那种自主性和创造性的发挥,是否促进了社会成员自由全面的发展。因此,只有共产主义社会制度才是能够促进人类全面发展的最理想的制度。
马克思恩格斯在其标志性著作《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占统治地位的剥削阶级进行思想统治的一个趋势就是:“占统治地位的将是越来越抽象的思想,即越来越具有普遍形式的思想。”[2]100也就是说以全社会利益代表的面貌出现的抽象普遍性的思想观念是统治阶级进行思想统治而使用的一种形式,抽象性在真正意义上构成了资本主义社会的本质,其中“抽象的人”就是资产阶级社会“抽象化”的产物,是资产阶级学者论证资本主义制度的永恒的出发点。
而马克思超越了资产阶级学者的“思辨的抽象”和“单纯的直观”的狭隘眼界,从现实的、实践的人出发,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众多违反“人类本性”的社会现实,用现实的普遍性化解了抽象的普遍性,克服了哲学意义上从抽象的人出发无法做到对现实社会进行批判和超越的局限性。
1.现实的人的实践是马恩认识资本主义社会的思想起点。
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生长点和立足点,也是他与一切旧唯物主义的根本分界线。马克思从社会制度根源于现实的人的物质生活的实践出发,扬弃了黑格尔哲学体系所理解的“抽象的人”,以及主客体理论的神秘主义和唯心主义的本质,克服了费尔巴哈和一切旧唯物主义者对事物、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他们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观方面去理解的局限性。马克思指出,“一个人,如果曾在天国的幻想现实性中寻找超人,而找到的只是他自身的反映,他就再也不想在他正在寻找和应当寻找自己的真正现实性的地方,只去寻找他自身的映象,只去寻找非人了。”
只有从现实的人的物质生活实践中去理解和体会现实世界、现实社会制度的合理与否,才能真正明白资本主义制度下现实的人遭受压迫和苦难产生的原因不是在于人与神的地位颠倒,而是源于现实社会中制度与思想的东西的错乱和颠倒。[4]15-16因此只有把“对天国的批判变成对尘世的批判”,[3]4不断揭露、批判、终结不合理的社会制度,才能让资本主义制度下现实的人摆脱锁链,拥有真正的自由和价值。
2.实践着的现实的人是推动社会进步的物质力量。
在马克思看来,人类的进化、社会历史的发展、人类文明的进步无一不是由人们世世代代的绵延不绝的实践活动所推动并在实践活动过程中实现的。而在资本主义社会制度下从事着生产劳动实践的现实的人却被完全异化,使其与自然、与社会、与人类进行自由自觉的劳动的类本质相异化。
这种异化的根源就在于资本主义私有制,所以扬弃人的异化和消灭私有制的根本途径在于工人的政治解放运动,即开展消灭资本主义制度的无产阶级革命,以达到人的全面复归和彻底解放。
但是“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的一致,只能被看做是并合理地理解为变革的实践”,[3] 504即现实的人的实践。而人的实践不同于动物的活动。动物没有自己的主观世界,人的活动都是在一定意识、目的的指导下。实践虽然是在一定思想指导下进行的,但是它又超越了主观认识的范围,是一种变革现实世界的客观物质性实践活动。正因为实践既包含着主观的因素、又具有客观性,因而它具有直接的现实性,也就是说实践能够把主观认识变成客观实际,把思想、理论在现实中实现出来。
然而“思想从来也不能超出旧世界秩序的范围:在任何情况下它都只能超出旧世界秩序的思想范围。思想根本不能实现什么东西。为了实现思想,就要有使用实践力量的人”。[3]320在马克思看来,现存的资本主义制度下的无产阶级,就是能够实现消灭旧制度和创造新社会、建立新制度“思想”的可以使用的“实践力量的人”。
人们的实践包括生产实践、社会实践、科学实验、思想实践等,它们最终都会落根在是束缚还是解放生产力上。社会制度是同生产力发展一定阶段相适应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统一体。社会制度的更替过程就是人类社会不断发展的过程。
固然,生产力的发展推动社会进步,社会制度的进步当然包括有助于生产力发展的因素,但是在马克思看来,“每一种事物好像都包含有自己的反面。”正如“机器具有减少人类劳动和使劳动更有成效的神奇力量,然而却引起了饥饿和过度的疲劳”一样,[2]775资本主义社会在生产领域产生的比以往人类历史上任何时代都不能想象的工业和科学的力量,也并不能以此断定资本主义制度就是人类理想的社会制度,因为好的社会制度不但包括有助于生产力发展的因素,好的社会制度还必须包括合理的生产关系、进步的社会价值观念等,也就是说:
1.生产力水平的高低并不能完全衡量生产关系的优劣。
马克思主义认为,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运动的规律,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有机结合和统一,构成社会的生产方式。
其中,生产力是最革命、最活跃的因素。生产力的发展决定生产关系变革,生产关系的变革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例如,资本主义制度代替封建制度是历史的巨大进步,极大地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资产阶级在它不到一百年的阶级统治中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世代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自然力的征服,机器的采用,化学在工业和农业中的应用,轮船的行驶,铁路的通行,电报的使用,整个大陆的开垦,河川的通航,仿佛用法术从地下呼唤出来的大量人口,――过去哪一个世纪料想到在社会劳动里蕴藏有这样的生产力呢?”[5]36但是马克思看到:“财富的新源泉,由于某种奇怪的、不可思议的魔力而变成贫困的源泉。
技术的胜利,似乎是以道德的败坏为代价换来的。随着人类愈益控制自然,个人却似乎愈益成为别人的奴隶或自身的卑劣行为的奴隶。甚至科学的纯洁光辉仿佛也只能在愚昧无知的黑暗背景上闪耀――我们的一切发现和进步,似乎结果是使物质力量成为有智慧的生命,而人的生命则化为愚钝的物质力量。现代工业和科学为一方与现代贫困和衰颓为另一方的这种对抗,我们时代的生产力与社会关系之间的这种对抗,是显而易见的、不可避免的和无庸争辩的事实。”
580显然历史上曾起过革命作用的资产阶级根本没有把巨大的物质生产力和精神生产力自觉地用于人民自身的完善和发展,没有提供每个成员的自由、全面发展的环境,没有体现出尊重社会成员自主的、创造的个性,而是无情地撕下了“罩在家庭关系上的温情脉脉的面纱”,“抹去了一切向来受人尊崇和令人敬畏的职业的神圣光环”,用更加“公开的、无耻的、直接的、露骨的剥削代替了由宗教幻想和政治幻想掩盖着的剥削”。[2]275总之,在表象光亮的资本主义制度下:一边是财富的积累,一边是贫困的积累;一边是产品的完美、物质财富的丰富;一边是人的畸形、人性的贫乏。
其背后两极分化(包括国内的国际的两极分化)和人性异化的致命缺陷注定资本主义制度最终也摆脱不了被否定、被炸毁的结局。正如马克思所言:“这个仿佛用法术创造了如此庞大的生产资料和交换手段的现代资产阶级社会,现在像一个魔法师一样不能再支配自己用法术呼唤出来的魔鬼了”。
2.生产力水平的高低并不能完全衡量价值观念的好坏。
好的社会制度不仅能够给人们提供优越的物质生活,更要能够给人们提供丰富的文化知识、优美的心灵、高尚的志趣,远大的理想和健全人格,而这些正是无法简单地用生产力水平的高低来衡量和实现的。
虽然“生产力或一般财富从趋势和可能性来看的普遍发展成了基础,同样,交往的普遍,从而世界市场成了基础,这种基础是个人全面发展的可能性”,[6]109也就是说生产力的发展为人类相互之间物质、能量、情感、信息等方面的联系和交往提供了基础和可能性,但是资产阶级一方面像地质变革创造地球表层一样为新世界创造着物质基础;另一方面“资产阶级在它已经取得了统治的地方把一切封建的、宗法的和田园诗般的关系都破坏了。
它无情地斩断了把人们束缚于天然尊长的形形色色的封建羁绊,它使人和人之间除了赤裸裸的利害关系,除了冷酷无情的‘现金交易’,就再也没有任何别的联系了。――它把人的尊严变成了交换价值,用一种没有良心的贸易自由代替了无数特许的和自力挣得的自由”。
34 “资产阶级抹去了一切向来受人尊崇和令人敬畏的职业的神圣光环。它把医生、律师、教士、诗人和学者变成了它出钱招雇的雇佣劳动者”,[5]34在马克思看来,无论资本主义社会制度的生产力多么发达、物质财富多么富裕,都是注定要被否定的制度。因为它违背了人类应当“了解自己本身,是自己成为衡量一切生活关系的尺度,按照自己的本质去估计这些关系,真正依照人的方式,根据自己本性的需要来安排世界”,[8]250所以“只有在伟大的社会变革支配了资产阶级时代的成果,支配了世界市场和现代生产力,并且使这一切都服从于最先进的民族的共同监督的时候,人类的进步才会不再像可怕的异教神怪那样,只有用被杀害者的头颅做酒杯才能喝下甜美的酒浆”。
人的全面发展,同其他任何事物一样,也是作为一种内在的规定性存在于人类的历史和现实之中。马恩认识资本主义社会的人的全面发展的维度,深深地植根于对人类发展的历史、当时的现实和人类本质这三个方面的洞察,从而使人的全面发展在马克思主义这里获得了科学的形态,即只有在共产主义社会,人类的自主性和创造性才能得到充分的发挥,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才能真正得到尊重和实现。
1.人类自主性和创造性的活动决定着社会的存在和发展趋向。
面对有据可考、有史可查的人类发展史,我们不难发现,人类是在认识和解决与生俱来的人自身的生存需要时形成了社会和不同类型的社会制度。人类诞生之初面对极端恶劣的生存环境,靠个体单独行动不行,必须联合行动,而要使联合行动达到目的,就必须有各种各样的联合方式即社会。社会一产生就把本来平等的各成员按其天赋能力或机遇划分成不同类型的有差别的存在。由于社会“这样的一种现实基础,它排除一切不依赖于个人而存在的东西,因为现存制度只不过是个人之间迄今所存在的交往的产物”,[2]78社会制度应运而生。
从此,人类发展的需要,一方面促使人类不断适应日益变化着的改造自然的需要而去改造社会,另一方面又推动着整个人类不断探索摆脱构成社会制度后越发不能忍受的不平等乃至剥削和欺压而重建适合自己全面发展的新的社会制度。
在马克思看来,人的活动一方面是展示个人的自主性和创造性的活动,一方面又应当是推动和有利于他人的自主性和创造性的活动,从而使相互作用着的不同个人的活动都朝着各自自由而全面的方向发展,人类活动这种具有超动物性的特殊性,决定了他们不同于靠大自然的赐予满足需要的动物,而是用人类的创造性的活动来满足自己发展的需要,任何束缚和不尊重人的创造性和自主性的发挥,不利于人的发展的社会都注定是被否定的,资本主义社会制度的命运就是如此,它把人的创造性和自主性的发挥完全地、彻底地钉在了“对物的依赖”这根“耻辱柱”上,不过资产阶级不自觉地锻造着“置自身于死地的武器;它还产生了将要运用这种武器的人――现代的工人,即无产者”。
2.人类全面发展的状况直接检验着社会进步的程度。
社会是有生机的、进步的,还是滞颓的、退步的,不在于别的社会制度下的人们怎么评价,也不在于该制度下的某些人的自我评价,而在于在该社会制度中生活的现实的人的感觉和他们的发展状况。因为“人就是人的世界,就是国家,社会”,“人们的社会历史始终只是他们的个体的发展历史,而不管他们是否意识到这一点”。
这就是说,无数的个人组成了社会;无数人的全面发展促成了社会的全面发展。一切能够促进社会成员的全面发展的社会制度,都是好制度;而一切有碍于人的全面发展的社会制度,无论一定的人们怎样论证它的美好,都注定是要被否定的制度。
在马克思看来,人类自它构成了严格意义上的社会以后,便形成了一种被他称为“异化”的现象,尤其到了资本主义社会,巨大的生产力使人类拥有了前所未有的闲暇时间,时间就是人类发展的空间,正如马克思所言:“时间实际上是人的积极存在,它不仅是人的生命的尺度,而且是人的发展的空间。”[9]532个人享有充足的自由时间,也就等于享有了充分发展能力和展示个性的空间。
然而,这一时间即人发展的空间却被资本无情地剥夺了,人的全面发展的可能变成了人性畸形和异化的残酷现实,所以资本主义制度必然被一个这样的联合体所代替,“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
在那里,“把个人的自由发展和运动的条件置于他们的控制之下”,10] 85从而真正实现“个人的独创的和自由的发展不再是一句空话的唯一的社会”,[10] 516真正实现“早晨钓鱼、中午打猎、晚上搞批判的批判”[2] 85的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社会。
按照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观点,人类既是一个具有自主性创造性尊严的存在物,社会自身的一切观念和行动都应当有助于促进而不是剥夺他们的自主性、扼杀他们的创造性;人类又是一个诸个体向着自由而全面的方向发展的存在物,社会的一切思想和行为应当围绕着提供而不是破坏这种环境和条件而进行。
虽然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比较发达,物质生活水平也比较高、它的经济制度也比较健全,但是它根本没有把巨大的物质生产力和精神生产力自觉地用于推动劳动人民自身的发展与完善,没有提供每个成员的自由、全面发展的环境,没有体现出尊重社会成员那种自主、创造的个性。可见,马恩非常主张从人的全面发展的维度认识和分析资本主义制度,他们这一思想对当今中国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理念、制定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科学决策、彰显社会主义制度魅力和优越性、积极顺应社会发展规律等具有重要启示意义。
1.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理念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价值诉求。马恩对资本主义社会制度的评价并不否认生产力标准的正确性,“因为任何生产力都是一种即得力量,是以往的活动的产物”,[5]43每个社会制度下的生产力的发展现状都是长期历史发展的产物,是人们不能随心所欲地选择的。“随着新生产力的获得,人们改变自己的生产方式,随着生产方式即谋生的方式的改变,人们也就会改变自己的一切关系。手推磨产生的是封建主的社会,蒸汽磨产生的是工业资本家的社会。”
然而,生产力的决定作用是从最终意义上讲的,是从历史本体论而非历史价值论意义上讲的,从价值论上看,首先,发展生产力并不是人类的最终目的,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和更幸福生活才是发展生产力的旨归;其次,生产力水平的高低并不能完全地恰当地反映社会制度的优劣,一个好的社会制度不仅要有助于生产力的发展,还要能够建构一个合理的生产关系、进步的文化观念以及人性完善和给人带来可持续的幸福,假如缺乏后者,生产力的发展也是不可持续的,因为人的因素毕竟是生产力中最根本的因素。如果片面地把能否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作为社会制度的唯一尺度,就可能会用社会制度的手段把人们的事业和精力局限于生产、效率、效益上,从而忽视更重要的方面,如社会成员的发展、对未来的关切。其实,多年来由于盲目追求单纯的物质生活,以物障目,经济决定论、资本本位论导致社会上一些领域的道德失范、诚信缺失,一些社会成员的人生观、价值观严重扭曲等种种丑恶现象沉渣泛起,严重违背了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全面进步、和谐统一的基本要求,背离了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价值诉求。显然,这些后果与片面地把生产力发展水平作为检验社会制度优劣的标准不无关系。
2.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科学决策是社会主义制度的魅力彰显。按照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观点,在已经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的社会里,国家的真正职能并不仅仅在于创造出比资本主义制度更为发达的社会生产力和更高水平的物质生活,更在于从一开始就把尊重和促进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提高社会管理的自觉程度和协调程度,作为自己的根本目的和现实方针,正如“物质的贫乏不是社会主义,精神的空虚不是社会主义”一样,任何社会都是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完整统一,人们的精神状态是社会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它与社会经济基础、上层建筑必须协调一致,这样的社会制度才是真正的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并且只有这样的社会主义才能真正地摆脱贫穷;
相反,违背这一指针的资本主义无论生产力多么发达,物质财富多么充裕,也必然会走向真正的贫穷,即“人”的贫穷。所以只有“物质不贫乏”和“精神不空虚”的社会主义,才是能尊重和有助于人类自主性和创造性的发挥,能促进社会成员自由全面的发展的社会。因为社会主义社会的成员不仅应该是享有丰裕物质生活的一代新人,更应该是文化知识丰富、心灵优美、精神志趣高尚、具有远大理想的一代新人。
由此可见,当今我国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战略正是彰显了社会主义制度魅力和优越性的科学决策,是对社会发展规律的积极顺应。
总之,概览人类发展的历史,我们不难发现:人类为了发展自己,选择了社会的形式;人类根据发展自己的不同阶段,建立了不同的社会制度。人类选择社会形式,是他的权利和性质。这就给社会赋予了极大的权力,从而也规定了它的权力的性质。
所以,社会上的任何一种发展、运动和活动,归根到底归因于人类的发展。
人类发展的客观性和规律性,最终构成了社会制度的客观性和规律性,人类发展的复杂多样性引出了社会制度的复杂多样性。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制度,马恩立足于人的全面发展维度来分析社会制度的优和劣,一方面为我们全面深入地认识和分析资本主义制度灭亡的历史必然性提供了科学的理论视角,另一方面也为当代中国制定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战略,进一步彰显社会主义制度魅力、积极顺应社会历史发展规律给予了重要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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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党校王东京教授认为,一国应该追求的贸易平衡,并非双边平衡而是多边平衡。比如,中国对美国是顺差,但对日本却是逆差,而日本又对中东石油国是逆差,若仅讨论中美两国贸易,无论顺差逆差其实都毫无意义(王东京,2009)。美国的贸易逆差这么大,主要是由美元霸权下的国际货币体系造成的。只有改变现行的国际货币体系,才能解决美国的贸易逆差问题。毫无疑问,美国肯定不可能心甘情愿地同煮改变现行的国际货币体系。笔者认为,要求美国改变现行国际货币体系才真正击中了美国的要害。美国为什么不愿意改变现行的国际货币体系呢?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必须搞清楚虚拟资本主义的运行逻辑。
20世纪70年代以后,随着日本、韩国、中国、东南亚各国的崛起以及欧佩克的组建,世界出现了美欧跨越太平洋与印度洋,与亚洲地区的分工。
在国际贸易中,日本、韩国、中国、东南亚各国等很快找到了迅速发展经济的窍门:充分利用以美元为中心的浮动汇率制度的弱点,实行盯住美元的固定汇率制度,大力发展出口到美国市场的出口导向型经济。与美元相比,东亚(包括东南亚,下同)大部分国家货币的币值都被低估了。币值低估,实际意味着该国举全国之力支持出口企业与美国的企业竞争。由于其他国家币值被低估(当然还有其他原因),美国企业生产的产品在价格上就没有竞争力了,美国的实体经济也逐渐尚失了竞争优势。
为了挽救美国的实体经济,美国不得不采用美元贬值政策。但由于东亚各国实行盯住美元的汇率政策,美元贬值,其他国家的货币也随着贬值。所以,美元贬值不再能够给美国的企业带来竞争力。
冷战之前,由于政治上的原因,美国本土的制造业并没有大规模地向外转移。冷战之后,为了降低生产成本,美国本土的制造业开始大规模地向发展中国家转移。在美国,制造业产出占GDP的比重逐年下降:1985年制造业产出占GDP的比重为28%,1990年下降到18%,2000年下降到不到16%,2005年下降到13%。从此,制造业不再是美国的主体产业,它对美国GDP的贡献越来越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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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国国家的草创时期,较之于欧洲大陆民族国家的形成而言,其得天独厚的一个重要条件就是远离欧洲大陆,较少地受到国际干扰势力的阻扰。美国自立国之后,其外交政策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是保守孤立的,特别是在对欧洲事务方面。但是,随着美国实力的增长和国际形势的变化,美国的外交政策不断演变。在欧洲事务上,这种外交政策的转变,基本上是从华盛顿时期而始的保守中立,转变为积极对外扩张,一般认为,到伍德罗·威尔逊时期完成这种转变。
1776年7月4日,《独立宣言》的发表标志着美国国家建立。1789年3月,乔治·华盛顿就任美利坚合众国首任总统。作为一个独立主权国家,新兴的美利坚合众国在内政及外交上逐步有序。
首先,我们来了解乔治·华盛顿的外交思想,而一般来说,华盛顿这种外交政策又主要地针对欧洲列强,即如何处理刚刚摆脱欧洲殖民的美立坚合众国与欧洲国家的关系。华盛顿在其文集中写到:“…我们对待外国应循的最高行动准则是在扩大我们的贸易关系时,应尽可能避免政治上的联系…”①,“…我们真正的政策是避开与外界任何部分的永久联盟…”②。“…如果我们还是一个民族,在一个有效的政府下,则那样一个时代就不会太远了,到那时我们可以避免外来烦扰所造成的物质上的毁坏,并使我们在任何时候决心保持的中立态度会获得严格的尊重。当交战各国无望获得我们的支持,也不敢轻率地冒险向我们挑衅时,我们就可以根据我们的正义所指引的我国利益来选择和平或战争…”③美国这种保守中立,旨在应对当时外部欧洲强国的威胁。并且在一定程度上,确实起到了让美国置身于欧洲纷争之外,尽管其中也经历了曲折,即华盛顿的孤立于欧洲事务之外的外交政策,欧洲列强并不是一开始就买了美国的这笔账。
当时欧洲局势动荡,华盛顿提出的中立外交政策并没有得到欧洲英法两强的认可。尽管1793年4月22日的《中立宣言》已表明了美国不参与英法战争任何一方的立场。但英法两国对美国一再强调的中立却充耳不闻。法国公使在美国,未经美国同意,就肆意在美国领土范围内,打击英国势力,有把美国卷入英法战争的危险。1793年8月,美国要求法国召回驻美国的公使热内,与此同时,法国也要求美国召回驻法公使古维诺尔·莫里。至此,美国于1778年与法国签订的法美同盟基本结束。这一时期的美法关系冷淡下来,美国成功地摆脱了美法同盟的束缚,没有卷入当时英法战争。另一欧洲强国英国也险些把美国卷入欧洲的权利斗争,即在英法开战后,随着英国大量截获美国商船,英美矛盾尖锐起来。为了避免与英国的矛盾升级,1794年11月,英美签订了“杰伊条约”。为避免被卷入欧洲冲突,美国采取了一些列保守中立措施。
再次,1797年3月上台的美国总统约翰·亚当斯,因美英“杰伊条约”使他面临着当时法国督政府的挑战,并且形势相当严峻,一度使美法两国达到了准战阶段。但是他谨慎奉行自华盛顿以来对欧洲保守的外交政策,积极展开外交活动,加之法国国内政治环境变换,继督政府之后拿破仑上台,1800年,美国与拿破仑政府签订一项专约,结束了美法的准战阶段。至此,美国的中立外交政策,基本得到欧洲强国英法默认。这一时期,美国对欧洲外交政策,处于极力避免卷入欧洲事务的“自保”阶段。
距约翰·亚当斯不远,詹姆斯·门罗上任美国总统,“门罗主义”即指詹姆斯·门罗在1823年以国情咨文所申明的美国外交政策。简论之如下:1.美国所在的西半球不再对欧洲殖民主义者开放;2.任何欧洲国家试图在拉美国家建立殖民地或对美洲国家实行政治控制的企图,都将被美国视为不友好行为;3.美国将不介入欧洲国家的事务或者他们已经在拉美建立的殖民地事务;4.欧洲决不能以任何方式侵扰任何西半球独立国家的政治状况。“门罗主义”政策这四个概要点,每一点都旗帜鲜明的表现美国自身利益及其对欧洲的立场,这是美国对欧洲外交政策的一种调整,即美国拒绝欧洲列强对美洲事务的进一步介入。
当时的国际形势是:欧洲列强瓜分世界;拉美国家正值独立初期,对美国所提“美洲是美洲人的美洲”的口号,寄有一定的希望,寄希望于美国能对新兴的拉美国家提供保护,以抵御欧洲列强的席卷重来。门罗主义是美国外交的胜利,这种胜利可以说是自华盛顿以来孤立外交的延续,但是,美国这种外交政策在相当大程度上已经超出美国立国伊始阶段“自保”的范畴,是在其自身实力相对于不足的情况下,在与欧洲列强的竞争中,力争美国自身国家利益,美国这种在一定程度上限制欧洲强权的外交政策,在詹姆斯·门罗之后也实施了相当长的时期。正如《大外交》中所述:“从此(1823年)直到十九世纪末,美国外交政策的主轴便是扩大门罗主义的应用范围。”④所谓扩大门罗主义,即美国伙同欧洲列强侵略其他国家。
在此后及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美国在外交政策方面,尽力不卷入欧洲强国之间的权利斗争,但是亦慢慢在追随其自身强国之路。欧洲列强在这一时期,顾及于各自国内及欧洲的形势,鞭长莫及于美国的发展甚至是膨胀。
这一阶段,最主要的国际环境是第一次世界大战,这次的战争不仅是欧洲的战争,也是一场世界性的战争,战争所卷入的人口数量和领土范围是空前的。当然,欧洲仍然是主要的战场,此时,整个欧洲忙于紧张的战争,战争初期,美国中立政策,置身于欧洲主导的一战之外,作为一战欧洲参战双方的物质供应商,源源不断的向欧洲输出战略战备物资。就美国而言,一战所带来的美国工业产值居世界第一,综合国力居世界第三。美国一跃从一战之前的欧洲债务国变成了欧洲多国的债权国。1918年1月8日,美国总统威尔逊在国会发表演说,提出“十四点原则”作为结束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纲领及战后世界的蓝图。
从十四点计划的内容来看,我们不难看出,这已经远远超出了美国此前的孤立外交政策。公开外交、公海自由、国际贸易机会均等、缩减军备、“公正”解决殖民地问题、给欧洲少数民族以自决权、建立普遍性国际联合机构(国际联盟)。在这些原则背后,隐含着威尔逊所设计的战后国际新秩序蓝图的两个基本要素:商业自由和国际门户开放。因此,这十四点计划,对于欧洲列强及欧洲列强在殖民地利益的一项巨大挑战。
尽管在巴黎和会上,克里蒙梭和戴维·劳合·乔治所代表的欧洲传统势力仍然占和会主导的一方,也在《凡尔赛条约》中获利巨大。但是我们不能否认,在事实上十四点计划是作为一战交战双方停战谈判的基础,1918年11月11日,交战双方签订停战协定,在很大的框架内,是与十四点计划息息相关的。何况在其后的华盛顿会议及会议所签订的一些列条约中,美国通过这种国际会议方式,打击了欧洲国家实力。
以五国条约(美、英、法、意、日五国于1922年2月6日所签订的《限制海军军备条约》)为例,从条约内容看,我们不难发现五国条约在相当大的程度上限制了欧洲国家的军备力量,当然,在一战结束之时,欧洲各国普遍被削弱了,一时难以致力于军备建设,但更深远的影响在于限制了此后欧洲国家军备的发展。此次美国外交的胜利对于欧洲国家的影响,具体说来:对英国而言,结束了英国自1805年特拉法加海战以来绝对的“海上霸主”地位;对于法国来说,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法国对战败国德国的打压;同时,使德国得以保存其工业基础,意大利也获得了一定的利益,体面地埋葬了英日同盟。另外,很重要的一点还在于,战后的欧洲国家对美国刮目相待,美国已经扭转了长期以来由欧洲为主导资本世界体系。
至此,我们认为,在资本主义体系内,美国对欧洲的外交政策,已经完成了由孤立保守主义到引领扩张。尽管威尔逊的“十四点计划”在巴黎和会上失落了,一战之后建立的国联也为英法所御用,但是美国在华盛顿会议上的全面胜利,已经使得美国在资本主义体系里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换一句话说,此后美国的发展受欧洲列强的限制几近消除,美国在资本主义国家内,成为一枝独秀,并逐渐凌驾于欧洲强国之上,美国积极参与欧洲事务。总而言之,从华盛顿之后到威尔逊时期,美国对资本主义欧洲的外交政策完成了从保守孤立于欧洲事务之外,经门罗主义到威尔逊的扩张干预欧洲权利斗争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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