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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刑事诉讼基本原则
论文摘要:刑事诉讼基本原则是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贯穿于刑事诉讼全过程,对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活动起规范和指导作用的基本准则。
一、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概念和特点
刑事诉讼基本原则是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贯穿于刑事诉讼全过程,对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活动起规范和指导作用的基本准则。
刑事诉讼基本原则有以下特点:
(一)刑事诉讼基本原则贯穿于刑事诉讼全过程,体现在诉讼活动的各个方面。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在刑事程序的各个阶段都起作用,而不是只适用于刑事诉讼中的某一特定阶段。仅在某个特定诉讼阶段适用的原则,不是刑事诉讼基本原则。例如审判公开,两审终审等。
(二)刑事诉讼基本原则具有普通指导意义。它不仅要求国家的专门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遵守,而且要求各种诉讼参与人都应当遵守,它是一切参加到诉讼中来的机关和人的行为规范。
二、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体系
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体系是指由各个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相互联系构成的有机整体。按照确立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要求,我国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体系包括以下内容:(一)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务原则;(二)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原则;(三)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四)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原则;(五)公检法三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六)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原则;(七)保障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原则;(八)检察监督原则;(九)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不得确定有罪原则;(十)刑事司法主权原则;(十一)刑事司法协助原则。
以上十一项刑事诉讼基本原则是一个互相联系的统一体系,其中任何一项基本原则的实现虽有其独立性,但又与其他原则的正确执行相关连,违反了其中任何一项基本原则,其他有关原则的贯彻也必然会受到影响。
三、确立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意义
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是在长期的刑事诉讼实践中对刑事诉讼活动规律的概括和总结,既体现了我国司法工作的优良传统,又为深化司法改革,实现司法公正创造了条件。
(一)刑事诉讼基本原则对于刑事程序立法具有指导意义。从宏观上讲,刑事诉讼基本原则是制定各种刑事法律规范,尤其是刑事程序法的理论支点;具体刑事程序所体现的刑事诉讼基本原则,是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具体化或延伸。比如,回避、辩护、代理等制度的确立正是保障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原则的具体化和延伸。
(二)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指导各种诉讼活动的开展。由于刑事案件的复杂性和多样性,使得司法实践中,不是所有问题都胡找到对号入座的法律依据,这就要求司法机关和诉讼参与人正确贯彻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用以弥补刑事诉讼立法的不蹭,保障刑事诉讼活动顺利、有效地进行。
(三)刑事诉讼基本原则保障了刑事诉讼任务的实现。我国刑事诉讼法在整体上主要是围绕控制犯罪与保障人权两个直接任务来运转的,间接任务如法制宣传教育等是通过控制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动作,间接得以实现的。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体系是指导人们实现控制犯罪与保障人权两大直接任务的保障性手段,而具体到每一项刑事诉讼基本原则,其保障作用的侧重点有所不同,有的侧重于犯罪控制,如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原则等;有的侧重于人权保障,如保障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原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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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经济法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要途径和有效保障,经济法 的基本原则是经济法理论中的一个基本问题,由经济效益和经济公平原则、经济民主和经济法治原则、社会本位原则和可持续发展原则构成。
关键词: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经济法基本原则关系
中国经济法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过程中承担着特别重要的使命,它的理念、基本原则以及具体规则无不与和谐社会构建的目标、要求相联系。继续创新经济法理论,进一步完善经济法制,应当成为推进中国法治发展的不可忽视的时代主题之一。
十六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五中全会再次强调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央之所以要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其立论依据是什么?认识这一背景,是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立足点与出发点。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遵循以下原则: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必须坚持科学发展,必须坚持改革开放,必须坚持民主法治,必须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全社会共同建设。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必然触动原有的利益格局,社会不同利益主体随之出现,利益多元化的格局逐步形成。各自的利益必然带来权利意识,权利意识必然导致政治诉求,不同社会利 益群体之间的矛盾也大量出现。并且,由于中国目前正处在体制转换、结构调整和社会变革过程中,也是各种政治和社会问题的易发多发期,就业问题、腐败问题、分配不公问题、社会治安问题等,是当前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
在我国经济法学界,学者们对经济法基本原则的构成存在着很大分歧。国家干预经济法论认为经济法有资源优化配置、国家适度干预、社会本位、经济民主、经济公平、经济效益和可持续发展等七大原则。国家调节经济法论认为经济法有经济效益和经济公平两大原则。经济管理和市场运行经济法论认为有平衡协调、维护公平竞争和责权利效相统一三大原则。而在此基础上,有学者更提出了有经济法主体利益协调和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法定两项新的原则。
(一)经济效益和经济公平原则 经济法的最基本原则应该是维护社会经济总体效益和兼顾各方经济利益,即经济效益和经济公平原则。提高经济效益是我国全部经济工作的重点和归宿,同时也是国家加强经济立法所要追求的终极的价值目标。无论是市场主体规制法、市场秩序规制法、宏观调控和可持续发展保障法,还是社会分配调控法都要把促进和保障提高 企业 的经济效益和社会经济效益摆在首位。经济法追求的公平是社会总体的经济公平,社会总体公平要求绝大多数个体和团体间必须公平。 目前 , 影响 经济公平的因素很多,如行政干预、权力经济、分配不公、价格体制不健全、不正当竞争和垄断等,要克服这些因素,就需要把实现经济公平作为重要原则。
(二)经济民主和经济法治原则 “经济民主”是作为经济高度集中的对立物而存在的。经济民主不仅与国家行政权、国家所有权、企业经营权、法人财产权、劳动者的民主参与权以及获得物质利益的权利紧密相关,同时,这些权利本身就是经济民主实现的法律形式。经济法治即国家干预本国经济运行要依照法律的规定,即经济法的主体、经济法主体的行为、经济法主体行为的后果都要以法律的规定为基准。现在,依法治国已经成为建设有 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战略。而经济是国家的命脉,是发展的重中之重,更应加强依法治理,用法来规范经济领域活动者的行为,维护国家经济秩序。鉴于经济法治的重要性,经济法治原则应该成为经济法的重要原则。 (三)社会本位原则 社会本位是以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为出发点的经济法的本位思想。社会公共利益满足程度是与国家的宏观调控、经济个体的行为以及市场的运行和社会分配行为紧密联系的。经济法把社会本位作为调整原则表明,经济法在对产业调节、固定资产投资、货币发行、产品质量控制、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关系进行调整时,要以社会利益为本位。与此同时,任何市场主体,在进行市场行为时,都不能一味地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忽视对社会公共利益的关注,否则,也是对自己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的背离。(四)可持续发展原则 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原则,是一项要求经济发展的公平性、稳定性和可持续性相统一,个体与整体、当代与后世的经济效益相统一的经济法基本准则,它反映了兼顾经济、社会、环境的全面发展、促进生态、人力和产业的持续发展的经济法理念和价值取向。作为社会本位法,经济法必须把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思想、价值理念融合到自身的价值范畴之中,做出可持续发展的价值选择和价值追求。鉴于可持续发展观的重要性,有必要将可持续发展原则作为经济法的基本原则,这样可使经济法在调整社会经济关系时,始终把可持续发展放在应有的高度,从而有意识地通过相应的健全、完备的经济法律、法规加以遏制。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是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第一次提出来的,是我们党理论创新的一个重大成果,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一)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并把它摆在突出位置,这就使得我们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体布局的认识,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和先进文化建设三位一体,扩展为包括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在内的四位一体。这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体现了我们对现代化建设规律和党执政规律认识的深化。
(二)提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表明我们党对社会主义的认识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抓住“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一基本问题进行不懈的探索,对社会主义的认识越来越深入。从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社会是共同富裕的社会,到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再到社会主义必须要有高度的精神文明。现在,我们党进一步认识到,社会主义社会应该是和谐的社会,构建社会主义的和谐社会是一项重大战略任务。
(三)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将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作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一个重要方面,这是对党的执政能力认识的一个新突破。
(四)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表明我们党在执政55年后,更加关注社会建设,即更加关注社会和谐、社会公平和社会正义,标志着我们党的执政理念、治国理念和治理社会的理念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和完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关键时期提出的治国理政的核心理念。说它是核心理念,不仅是因为它体现了崇高的价值目标和社会历史发展过程的高度统一,而且是因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体现了最高社会目标与当前奋斗纲领的有机统一。
(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现实意义: ①有利于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加快现代化建设; ②有利于正确处理和协调社会各种利益关系,尽可能地实现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 ③有利于坚持和落实“以人为本”思想,按照“五个统筹”要求,实现经济发展与各项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 ④有利于促进劳动者提高素质,发挥科技第一生产力的作用,不断增强全社会的创造活力; ⑤有利于保持党的先进性,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实现党执政的历史任务。 ⑥有利于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维护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和地位。
[1] 2005年2月19日胡锦涛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
[2]李昌麒.经济法学[M].北京: 中国 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
[3]漆多俊.经济法学[M].北京:高等 教育 出版社,2003.
[4]潘静成、刘文华.经济法[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
[5]杨紫煊.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中国经济法的基本原则[J].中国经济法网,2005.12.
[6]张卫华.略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经济法的职能作用[J].政法论丛,2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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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是一个由135个成员国组成的政府间组织。
1.提高生活水平,保证充分就业。
2.扩大货物、服务的生产和贸易。
3.坚持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各成员应促进对世界资源的最优利用、保护
和维护环境,并以符合不同经济发展水平下各成员需要的方式,加强采取各种相应的措施。4。努力确保发展中国家在国际贸易增长中获得与其经济发展水平相应的份额和利益。
职能组织世贸成员进行开放市场的谈判,制定国际经贸原则;监督各国对市场开放和世贸组织原则的执行;建立贸易争端解决机制。
1.自由竞争原则。各缔约国之间的贸易实行自由竞争,排除行政干预和垄断。
2.关税减让原则。缔约国之间互减关税,应自动地运用于所有其他缔约国同类产品的进口。
3.非歧视性原则,主要指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是指一缔约国给另一个缔约国的贸易条件、优惠、特权等应一律运用于所有其他成员国,不得有差别待遇。国民待遇是指缔约国对来自其他缔约国的产品,在税收、运输等方面,应与本国产品同等对待,不得歧视。
4.取消数量限制原则。指缔约国对进口的产品,除关税、国内税及其他规定外,不得以配额和许可证对进口产品实行数量限制。
5.公平原则。当一缔约国发现另一缔约国对其出口的产品实行补贴或以极低价格倾销,使其同类产品的生产和销售遭受损失时,可采取反倾销、反补贴措施。
6.协商原则。当缔约国间发生贸易争端时,应通过协商解决,避免互相报复。
7.透明度原则。缔约国涉及对外经贸的有关政策、法令、条例,包括财务、价格、检验、展览和加工等政策法规,未经正式公布,不得实施。
透明度原则是WTO重要的基本原则。WTO规则约束的主要对象是行政机关及其行政行为。从某种意义上说,WTO规则属于国际行政法的范畴,我们要特别重视我国行政制度的创新,以适应WTO规则。其中为适应WTO透明度原则而建立的行政公开制度的创新尤为重要。行政公开作为行政现代化的标志之一,是当今行政发展的趋势,是行政民主化的突出特征,已引起越来越多国家的重视,并被大多数法治国家所采用。随着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入及加入WTO的成功,我国的行政公开制度也面临着进一步发展的巨大挑战和机遇。透明度原则是世界贸易组织追求的贸易自由化、透明度和稳定性三大目标之一,是WTO所规定的极为重要的原则。WTO各项协议如《关贸总协定》(第10条)、《服务贸易总协定》(第3条)等,都对透明度提出了要求。根据WTO的各项具体协议,透明度原则所涉及的具体内容是十分丰富和广泛的。其中,行政公开是不可缺少的重要内容,行政公开在WTO规则中具有非常重要和突出的地位。这是因为行政主体既是重要的贸易措施执行机构,负责执行立法机关的有关贸易的法律和政策,又是重要的贸易措施制定机构,为了完成和实现行政管理的目标和任务,行政主体必须依据立法机关制定的法津和政策,制定大量的有关贸易的行政法规和政策。各种贸易法律、法规、政策切实可行地贯彻执行,各级行政机关对其下级行政机关有监督执行的权力。行政主体在当代各国贸易措施制定和执行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决定了实施行政公开对WTO透明度原则的实现具有特殊的重要意义。不仅如此,行政公开还是WTO其它基本原则得以实现的重要保障。WTO的其他重要原则都离不开行政公开制度的有效贯彻执行。这是因为WTO的基本原则,无论非歧视性原则、自由贸易原则,还是公平竞争原则,都是需要各国政府通过本国的法律、法规予以具体落实的,没有各国法律规则的透明,没有各国的行政公开制度,对WTO的诸多原则在各国的贯彻执行情况,就难以进行切实有效的监督,WTO的诸多原则,最终也难以确保其真正全面贯彻实施。透明度要求对政府体制挑战的核心在于行政公开。它通过使成员政府难于轻易改变游戏规则来确保投资与贸易市场环境具有更高的可预见性。几乎在所有涉及贸易环境的政策领域,成员如要采取任性的、歧视性的及保护性的政策都将受到其在世界贸易组织所作承诺的制约。保证贸易环境的可预见性的关键在于国内法律、规章和各种实际做法的透明度。”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透明政府是指符合国际合作发展要求和规定、符合民主政治发展的内在要求以及维护公众知情权而拥有一定透明度的政府,它是相对于不透明、暗箱操作而言的。透明政府的内涵处在不断发展完善的量变过程当中,是一个不断变化发展中的概念。在某种意义上讲,透明政府(阳光政府)对现代政府行为的规范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给现代政府以依法行政、保障政务公开透明为核心内容的法治建设提供了契机。尤在我国,我国政府在实践透明度原则问题上任重道远,其中行政公开制度的推行与完善已势在必行。
由于我国曾经长期实行经济和社会的集中管理,政府管理部门习惯于对所属单位使用直接命令的管理形式,没有向社会公开的必要,也没有形成管理公开化的传统。八十年代以来,我国相继制定出台了《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价格法》和《立法法》等法律、法规,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公开原则,但总的来说,行政公开原则目前在我国很大程度上还只停留在宪法或理论层次上,具体化、法制化程度还远远不够。
近年来,我国在行政公开制度化、法律化方面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如国务院批准发布的《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暂行条例》规定,经国务院或部门首长签署发布的行政法规,一律刊登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上,公布已成为整个行政法规制定程序的一个重要环节。再如《国家公务员法》规定了录用国家公务员必须首先发布招考公告,将有关录用情况公告于众。另外,在行政公开方面最具代表性的是《行政处罚法》,例如该法第4条明确规定“行政处罚遵循公开、公正原则”,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第81条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行政处罚法》第五章第三节专门规定了听证程序。1997年12月公布,1998年5月l日开始实施些方式、履行途径等公开义务。《价格法》在行政公开方面又迈出了可喜的一步。例如该法第23条规定:“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建立听证会制度,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主持,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第24条规定“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制定后,由制定价格的部门向消费者、经营者公布。”
1.政府机构没有有效制约机制。作为拥有最大数量和价值信息的政府机构,至今为止也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来制约其权力。许多掌握在政府部门手中的信息,公众无法通过合法的途径获得。
2.黑箱操作式的内部文件大量存在。这涉及到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公开化问题,而这种规范性文件多数属于行政主体的内部文件,并未向社会公众公开。人们不知道有这些未公开的规则信息,也不知道在哪里查找这些规则信息,或知道在哪里查找也未必能得到或及时得到。
3.法律不统一。因缺乏透明度导致不同的规范性文件之间存在矛盾和冲突的现象时常发生。为了争夺部门利益和地方利益,表现出部门立法主义和地方立法主义的偏向性思潮。
4.没有普遍树立这样一种观念,即将行政行为作为一个过程来看待,让相对人参与意思表示,而不是将行政行为仅仅当作一个最终决定。
中国加入WTO以后,面临最大挑战的将是政府。政府如何应对这些挑战,适应WTO规则的要求是当务之急。更为重要的是,我们可以以此为契机,重新思考政府的作用,从而实现政府的准确定位。从长远看,入世将对政府权利行使规则乃至国家与社会的关系都产生深刻的影响,政府的角色也因此发生转变。所以,我们应对政府的执政理念有一个全新的思考。这个路向必须以行政公开为基调,迈向透明、守信与责任政府。
加入WTO以后,我们首先应当解决政府的守信问题。政府严格守信是透明政府、阳光政府的切实保障,若政府言而无信,出尔反尔,即令政务全部公开,所有决策、行政信息悉数公之于众,亦难免流于空谈。当然政府是否守信,不单是政府官员的个人素质和品行问题,更是政府机关行使权利的观念和责任问题。只有当每一个政府官员都能对政府的权利来源和行使规则有一个正确深刻的了解,认识到政府的每项权利都来自人民的赋予,必须在合法的范围内以合理的方式行使权利,错误行使权利必须承担责任的前提下,才有可能树立起政府守信的观念。
透明政府和守信政府的理念必然要求政府切实转变执政思路,为自身准确定位,这就使得传统执政理念须突破管理、权力的误区,转向服务和责任。因为,透明政府不仅意味着政务公开,而且意味着政府必须接受阳监督,为自身行为切实负责。政府行使权力本来无可厚非,但如果把行使权力当作政府的唯一存在的方式,就大错特错了。遗憾的是,长期以来甚至忘却了政府应当承担的责任,那,我们的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始终认为政府就是用来行使权力,管理社会,约束相对人行为的。谈到权力大家你争我夺,实践中不断出现抢夺处罚权、强制权、发证权、收费权的立分孙盖章、公文旅行、漠视相对人权利的各式官僚主义。谈到责任,个个退避三舍,想方设法为自己留出不受监督的领地,形成了很多法院不能审查的权利救济真空。权力政府在权力膨胀的同时不仅造就了官僚主义,也为腐败的滋生提供了肥沃的土壤。更为可怕的是,它颠倒了民众和政府的主仆关系,消解了政府的责任,从而使擅断的权力更加态意。事实上,承担责任是政府的第一要义,它不仅意味着政府行使的每一项权力背后都连带着一份责任,拒绝应该行使的权力也是一种失职,还以为着违法行使权力必须承担法律责任。WTO规则中有一项重要的原则就是保障司法审查原则。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有学者指出,在相关的贸易领域,任何影响利害关系人权益的政府行为都必须接受法院的司法审查,政府必须为自己的违法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上面所说的是立法过程的公开,法律文件和行政措施的公开侧重于结果的公开。这两方面的结合,是构建“阳光政府”的基本要求。目前,在行政过程中还存在很多“信息禁区”和“黑洞”,存在诸如内部指标、内部措施、内部批复、内部精神,这些所谓的“内部”往往冠之以“机密”,不得外传。这些做法与法治的基本精神是不相符的,也容易滋生腐败。对这些做法,我国《立法法》和《行政诉讼法》已经进行了一些令人鼓舞的努力,但还远远达不到WTO透明度要求。需要修改我国有关的保密法规,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的一系列制度。具体来说,法律文件,包括法律、行政法规、中央部属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都应当在专门的公报或其他公开刊物上公布,行政政策除依法应予以保密的内容外,也应通过一定的形式予以公布。除此之外,对于特别涉及行政相对人权益的有关行政法规、规章、政策,政府还应印制成单行本,供公众购买。目前问题比较突出的是行政规范性文件。一些政策性文件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实际上具有外部约束力,但却没有公开,成了行政机关的“秘密武器”。这已经成为我国行政立法和执法中一个急需解决的问题。
民主监督,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具体体现。孟德斯鸡说:“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这说明社会对国家权力进行监督和控制的重要性。我们应抓住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监督机制。
1.完善新闻舆论监督机制。舆论是一种事实或意见通过公共论坛传播与流动的状态。公共论坛是各种形式的开放的言论管道或集散地,它可能是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传统的传播媒体和新兴的互联网,也可能是某些讲坛、沙龙和公开的会议,传单和张贴物,也可能表现为街谈巷议和集会游行示威。其中,新闻媒体在舆论监督中发挥着重要、甚至是主要的作用。舆论监督的对象是各级政府机构和政府官员。这里“政府机构”是指那些按照法律设立、旨在解决公共问题、由公共财政提供经费的机构,在我国,不仅包括各级立法、执法和司法机构,尚包括那些由公共财政提供活动经费和支付其组成人员薪金的机构,例如各党派、共青团、工会、妇联等团体。舆论监督的内容指一般公民和媒体对政府机构或政府官员的滥用权力、侵犯公众的知情权等不当行为所作的公开批评。这些批评可能是对于有关不当行为的事实的指控,也可能是对于这种事实进行评论,或者就此提出改进的建议。所谓“不当行为”(misconduct)不仅包括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而且包括官员违犯社会公德的行为。因为官员的个品德直接影响到他们执行法律、服务于公共利益的品格,是官员适任性的一个构成要素。舆论监督的实际范围涵盖那些违反宪法和法律秩序以及构成这一秩序之社会基础的公认道德的行为。这里特别要强调的一点是,若要真正发挥好新闻舆论部门的监督作用,要保持新闻部门与政府部门的距离,否则,难以担当如此重任。
2.发挥党的领导作用。执政党在建设透明政府方面承担着重大的责任。共产党的领导是全方位的,体现在重大方针政策、思想路线建设上。就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导方面,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1)政府信息公开立法方面,把共产党的符合公众需要、符合国际发展要求、符合民主政治建设和政治文明建设要求以及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思想、思路、意志上升为法律;
(2)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方法等方面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充分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进行监督。当然是运用法律武器进行监督,不是个人主观意志的监督,是对执法情况的监督,是以法律为准绳的监督。
(3)加强人大职能建设,发挥好人大的监督作用。对政府工作进行监督,是人大的重要职能之一,也是《宪法》赋予的重要使命。同时,也是实现群众监督的主要途径。各级人大作为同级政府的权力部门,一定要充分行使监督职能,发挥好监督作用。尤其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就对政府信息公开进行监督方面要加强方法探讨研究,加强监督方面的立法建制,尤其是要严格执法、严格监督,发现侵犯公众知情权的予以严惩,并及时纠正。
透明政府建设与政府职能的转变息息相关。如果政府职能未能够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要求和国际规则要求得到转变,即使有着完善的关于建设透明政府的规章制度,也只能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转变政府职能,就是要变“全能”型政府为“有限”型政府,变“管理”型政府为“服务”型政府,服务。转变政府职能,必须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我们对原有审批项目要进行清理,国务院尽管已取消了1190多个行政审批事项,各级地方政府也取消了一批行政审批事项。但是,我们仍然必须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调整政府机构设置,理顺部门职能分工,减少行政审批,提高政府管理水平,努力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履行政府职责,必须依法行政,维护法律尊严,保护群众利益。国务院各部门和各级地方政府要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带头严格执法。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执法监督,认真做好行政复议,高度重视和做好信访工作,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支持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对政府工作进行监督。电子政务建设要不断推进。积极倡导诚实守信的职业道德:健全政府信用体系。这些将对提高执法水平和工作效能,建设透明政府实现行政公开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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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法是调整国家财政收支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是规范市场经济主体、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工具。由于财政作为国家参与国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重要工具和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处于各种利益分配的焦点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没有强有力的财政法作保障,财政的宏观调控作用就得不到充分发挥,因而财政法在振兴国家财政中的重要作用。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论财政法的基本原则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阅读!
论财政法的基本原则全文如下:
财政法基本原则,是指财政法中体现法的根本精神、对财政行为具有一般指导意义和普遍约束力的基础性法律规范。财政法基本原则的确定,至少应当考虑到三方面的因素。首先,应当符合财政法基本原则所具备的内涵和特征,这是财政法基本原则在逻辑上得以成立的必要条件;其次,应当从财政法调整对象的自身特点出发寻找财政法基本原则的客观根据,摆脱对法律原则探索的主观局限性;最后,还应当充分考虑法律体系中宪法、经济法等基本原则的要求,同时保证财政法基本原则内部体系的协调。以上三个方面,可以概括为确定财政法基本原则的逻辑依据、客观根据和法律根据。
基于以上考虑,我们将财政民主主义、财政法定主义、财政健全主义和财政平等主义确定为财政法的基本原则。财政民主主义着眼于财政的民主基础,财政法定主义着眼于财政的法律形式,财政健全主义着眼于财政的安全稳健,财政平等主义着眼于财政的公平合理。这四个基本原则虽然独立表述,但相互间仍然存在内在的联系。总体而言,财政民主主义是现代社会整个财政法的基础,它在财政法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
财政法定主义是对财政法在形式上的要求,它旨在保障民主原则在制度上的实现。财政健全主义是对财政法在功能上的要求,它旨在降低财政风险,确保财政运行不至于偏离安全稳健的目标。而财政平等主义则是对财政法在价值上的要求,它保障通过民主机制和法律程序制定的财政法本身是符合正义的。以财政法治的视角衡量,财政法定是财政法治的形式要素,财政健全是财政法治的功能目标,财政平等是财政法治的价值追求,而财政民主则是上述三者有机结合的制度保障,因此完全可以说,它们紧密统一于财政法治的理论和实践。
民主的基本含义与其说是多数人的统治,不如说是个人参与公共事务的决定权。财政民主所要求的无非也就是赋予普通的公民和企业参与财政事务的权力。从法理上看,财政民主主义来源于现代国家普遍认可的国民主权原理。既然国家权力来源于人民的授权,那么,人民就应该有一定的渠道和途径从法律上参与授权的过程。具体到财政权力而言,它并不是一种独立于人民权利的自在物,相反,它来源于人民主权,受制于人民主权。正因为如此,财政应否支出、如何开支,财政收入的规模和种类,等等,都应该由人民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加以决定。剥夺人民的财政决定权,进而将自己的意志强加在人民头上的行为是从根本上违反宪法人民主权原理的。
从制度上看,代议制是现代社会贯彻人民主权原则的一个理想模式,在我国则表现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因此,改革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人民代表受制于选民意志,保证人民代表对重大财政事项的最终决策权,也就成为财政民主主义的首要内容。正因为如此,国外的一些立法和文献非常重视财政议会主义原则,其所强调的重点在保障人民的财政参与权上与财政民主主义的要求是相同的。
除此之外,财政民主主义还要求人民享有对财政事务的有效监督权。这首先要求政府的财政行为的决策程序、执行过程以及实施效果具备公开性、透明性等特点;其次还要求依法保证新闻媒体对财政事务的采访自由,使财政行为的全过程置于人民的监督之下;最后,应当借鉴先进国家的经验,在人民代表大会的运行模式中设立专门的财政监督机关,使人大审计、政府审计、社会审计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当然,监督的目的在于提高财政执行的效率,最终也是为了更好地履行人民对重大财政事务的决定权。因此,财政民主的首要内容仍然落脚在人民的财政决策权上。
财政法定主义是财政民主主义的具体体现,它以财政民主作为基础,同时也是财政民主非常重要的实现途径。这里所谓的“法”,从形式意义上看应该仅仅指由人民代表所组成的最高权力机关所制定的法律;所谓财政“法定”,并不是说对一切财政行为都必须制定专门的法律,而只是说财政行为必须满足合法性的要件,必须得到法律的明确许可或立法机关的专门授权。只有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政府才享有财政方面的自由裁量权。财政法定主义一般表现在:
(1)财政权力(利)法定。财政权所包含的内容是十分宽广的,它既包括立法机关的财政立法权,也包括政府及其所属各部门就财政事项所享有的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等。它既包括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财政权力,也包括下级政府对上级政府的财政权利,甚至包括没有行政隶属关系的地方政府之间相互享有的财政权利。它既包括政府作为整体对财政相对人所享有的命令权、禁止权,也包括财政相对人对政府依法享有的监督权、请求权等。财政权力(利)法定的主要目的在于督促政府在法定的授权范围内行事,防止超越职权和滥用职权的现象发生,同时也是为了明确财政关系中利益分配的法律界限,保护财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2)财政义务法定。和财政权力(利)一样,财政义务种类也是十分复杂的。由于在财政法领域权力(利)与义务不一定完全形成一一对应的关系,因此通过立法的形式明确规定各个相对主体的财政义务仍然是非常必要的。财政主体只需承受法律明确规定的义务,超出法定义务范围的事项可以拒绝。
(3)财政程序法定。需要由法律直接规定的程序主要有财政立法程序、财政行政程序、财政监督程序和财政救济程序。财政程序法定的目的在于保障财政权力在既定的制度框架内有效运作,保障财政行为的透明度、公正性和规范性,为财政民主奠定良好的法治基础。
(4)财政责任法定。财政责任是一种督促财政主体合法行使财政权力,切实履行财政义务的外力保障机制。虽然它不是一种常态,但由于它对当事人的财产、职位、机会等影响甚深,因此必须于法有据。财政责任的种类除了属于行政责任的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之外,情节严重的还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另外,随着财政法治进程的深入,类似引咎辞职之类的政治责任和罚息、支付违约金、强制支付之类的经济责任也应当适时引入财政法,以增强其可救济性成分和刚性色彩。
财政健全主义所关注的是财政运行的安全稳健,其核心问题即在于,能否将公债作为财政支出的资金来源。
资本主义早期,财政健全主义一般要求年度财政平衡,不得在预算中列赤字。国家的财政开支只能以税收、费用等非税收入作为来源,公债的合法性被完全否定。进入垄断时期以后,受经济危机的影响,国家不得不大规模干预经济。由于财政开支的数额剧增,而传统的收入来源不升反降,因此财政赤字成为各国的普遍现象。为了弥补财政赤字,公债手段开始被大量使用,并且逐渐合法化。在这种历史背景下,人们对财政健全主义开始持怀疑态度。在公债发行已经不可避免的情况下,是否还有必要强调财政健全主义?
如果是,那么财政健全主义的内容如何衡量?这些问题一直缠绕在人们的心中,不得其解。针对这些问题,有的人主张,年度财政平衡事实上无法做到,财政平衡应该建立在动态基础上。如果在一个经济周期内,萧条时期的赤字与高涨时期的盈余能够相抵,这也是一种平衡;还有的人主张,考虑财政本身的平衡问题没有意义,需要考虑的应当是财政的经济效果。如果财政能够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即便出现财政赤字也没有关系。
我们认为,随着财政平衡被打破,公债的规模日益扩张,财政风险也越来越大。在这种情况下,就更应该强调财政健全,防止财政突破最大承受能力,引发财政危机。应该说,虽然实现财政健全的方式可以变,但财政健全的理念在任何时候都不会过时。
毫无疑问,财政平衡是实现财政健全的一种方式,也是一种理想的财政状态。但是,当年度财政平衡无法坚持时,财政健全主义的重点也应当随之调整。既然公债在现代经济条件下无法避免,就不妨肯定其合法存在。但是,借债毕竟是引发财政风险的重要因素,因此,法律应当着重对公债的发行主体、审批程序、发行方式和限额、使用范围、偿还方式、债务管理等作出限制,以最大可能地发挥公债的积极功效,降低公债的财政风险。当公债的规模和结构已经超出风险预警线时,法律还应该设置紧急应对措施,如强制性要求收缩财政开支规模,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等等。
从法学的角度看,财政公平包含着对正义的价值追求,从制度上则主要体现一种平等的对待,它既包括财政收入方面义务人的平等牺牲,也包括财政开支方面权利人的平等受益,还包括在财政程序方面的同等条件同等处理,等等。公平原则虽然在我国财政法上没能得到普遍肯定,但由于它是宪法平等原则在财政法领域的延伸,因此完全应该成为一条现实有效的法律原则。
在我国目前城乡差距、地区差距、贫富差距越来越大的社会背景下,财政平等主义的确立和有效发挥作用,有助于将社会的矛盾控制在人们的心理承受能力以内,有助于创造一种平等和谐的竞争环境,有助于最低人权的法律保障,因而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财政法所追求的公平,既包括起点的公平,也包括过程的公平,无论在实体法还是在程序法上都可以表现为一种平等的对待。也正因为如此,在财政法的不同领域其要求会有所不同。例如:
(1)在税收方面,公平主要体现为量能课税,即根据纳税人税负能力的大小设计税制,收入高的人,需缴纳更多的税收;收入少的人,相应的税收负担则较轻。
(2)在费用征收方面,公平主要体现在受益的关联度上。如,规费应当体现一种直接受益性,不能要求没有享受公共服务的个体缴纳;又如,建设基金应当根据工程的受益面合理确定义务人的范围。受益程度不同的人,缴费的标准也应该有所不同。
(3)在地区间财政关系方面,财政法应该保证最低限度的财政均衡。如,除了中央政府通过转移支付增加财政困难地区的财政供给能力外,还可以设计一种地区间横向财政均衡的模式,由富裕地区按照一定的标准向贫困地区进行财政援助。
(4)在社会阶层间的财政关系方面,应该保障每一个群体同等的机会和待遇,不能出现制度性歧视。如我国目前的城乡差距很大程度上即与财政支出的不平衡有关,因此应该通过一定的财政法律措施予以反向调节,以促进城乡的机会均等。
(5)在财政支出的标准方面,除了公务所需或无法逾越的客观困难外,相同的情况应当相同处理,不能认为人为原因导致受体之间的差异过大。正因为如此,预算编制过程中部门间行政管理费用贫富不均的现象必须加以改变。
(6)在最低人权的保护方面,财政应当保障每一个公民的生存权、受教育权等基本人权,为社会弱者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和救济。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实施范围不仅限于城市,农村同样也应该普遍推行。如果本级财政缺乏足够的支付能力,上级财政应当通过转移支付予以足额补充。
在财政法的体系中,除基本原则外,还存在一些仅仅在某一个方面具有约束力的原则,如预算法中的公开性原则、统一性原则,税法中的量能课税原则,处理中央和地方关系的财政自治原则,等等。这些原则或者是基本原则在具体领域中的适用,或者是从该领域的法律规范中总结和提炼而来,但它们无疑都在各自的范围内发挥着重要的指导作用和规范效力。有关这些原则的内容,可参照相关章节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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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论文,不单是一般文章的写作技巧和语言修辞,更是一种探究方法和过程的科学的表述和进步,是作者在实际过程中知识广度和综合能力的体现,也是医学科学自身发展的结晶。根据调查医学论文是医学科研工作的最后阶段,通过文字形式记录医学研究的最新结果。医学论文的质量高低是反映医学科学水平和动向的重要标志。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医学论文的四大选题四大基本方法,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这是常用的方法,可分为:① 以科研的结论或部分结论作为医学论文的主题;② 科研结果与开题时预测不一致,待查出原因,再寻找主题;③ 科研达不到预期结果,可总结经验,从反面挖掘主题。
医学科研的过程中,有时会出现意外的现象或问题,作者如果能够细心观察、及时发现,可以在这些偶然中获得新的选题。
临床工作是医学论文写作取之不尽的源泉,作者在临床中会经常遇到许多需要解决的实际应用问题或理论问题,对此,只要从本学科实际出发,用心思考,会从中产生很多好的主题。其包括:① 探讨发病机制与预后情况;② 分析临床症状与表现;③ 研究诊断方法和治疗方法;④ 疾病的多因素分析等。
医学文献是人们长期积累的宝贵财富,是医学论文选题的重要来源。阅读最新文献资料,可以了解当前医学科学研究的进展情况,开拓思路、激发灵感,从而挖掘提炼出好的医学论文主题。
病例讨论在临床医学教育中的作用
摘要:通过病例讨论可以加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掌握及运用, 建立和完善正确的诊断思维, 培养医学生的创新能力。同时加强医学生的医风医德教育。
关键词:临床教学病例讨论医学教育
病例讨论是在临床实践中训练医学生及住院医师的临床思维的重要方法之一。病例讨论不但可以拓展医学生的知识面,提高思维的深度与灵活性,而且可以加深对基础理论的认识。它在临床医学教育中的作用体现在以下方面。
病例讨论的基本要求和环节包括:典型或疑难病例的准备、患者资料的收集与基本分析、集体查房、集中讨论确定诊断和鉴别诊断、确定进一步检查方案、评估病情的发展和演变、评价预后等内容。医学生必须首先进行详细的病史采集,其次进行全面系统的体格检查,综合分析后才可能发现重要线索,然后结合实验室和特殊检查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和鉴别,把理论和实际结合起来,最后提出比较符合患者客观征象的临床诊断。例如,一个因“头痛、呕吐入院”的病人,就需要详细询问头痛的部位,疼痛的性质,发作的持续时间、程度、缓解及加重因素,是否伴有有发热、意识障碍、抽搐,有无外伤史以及有无高血压病等等。这就要求医学生掌握能引起头痛的相关疾病的基础知识,诊断要点,及相关的鉴别诊断以及解剖学、功能学和影像学的知识。同时医学生必须熟练掌握体格检查的方法,做到不遗漏每一个阳性体征,从而为提出完整的诊断打下坚实的基础。通过这一过程使医学生在学习中由被动转为主动,更好地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学生们对基础知识加深了理解,同时学会了理论联系实际,更加灵活地运用知识。
一个诊断的正确与否,关键还在于是否拥有正确的临床思维[1]。面对大量的临床资料,如何去粗取精,去伪存真地分析和思考问题,是每一位临床医生必须面对的挑战,临床医学生应以临床为主,将症状、体征、化验和特殊检查视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抓住主要矛盾,科学地进行分析,从而得出可靠的诊断。通过临床病例讨论这一过程,临床医学生将学会掌握正确的诊断思维。比如一位中年男性因“上腹部疼痛伴低血压”就诊。老师要引导学生抓住主要症状结合体检,不但要考虑到腹部疾病可以引起上腹痛伴低血压,而且心脏疾病亦可引起上述症状。进一步检查除了应该做腹部B 超和生化检查,还应该做心电图及心肌的酶学检查。从而明确诊断。从这一病例分析中,学生不但锻炼了临床思维的深度, 还锻炼了思维的广度和灵活性。
同时, 正确的临床思维有时不能仅靠个体的独立思考而成,而是需要集思广益, 广泛研讨才能形成。病例讨论可以起到启发、诱导和取长补短的作用, 每一位同学在临床实践中所掌握资料的深度, 知识面的广度, 分析问题的角度均有所差异。某些情况下,他人的意见可能正是自已的疏忽所在,在科技信息成倍增长的今天临床医生的知识更新离不开相互学习。总之,通过病例讨论,我们将学会全面地辨证地思考问题,将辨证唯物主义方法应用于病例讨论中将使我们的诊断思维日臻完善,在深度和广度上达到更高的境界。
新时期的医学教育不应单纯在课堂上传授知识技能,让学生乐于学习善于学习也是现代教育的重要目标,临床病例讨论的活泼、民主、平等、融洽的气氛可以激发同学热情、好奇、主动、愉快的心理状态[2]。成功的学习方法可以大大加强学习的有效性。医学教育应教授除理论知识外,还应教会学生如何学习的能力。引导同学如何思考,如何剥茧抽丝一步步得出正确的结果。在引导同学正确的思维方法的同时激发同学的创造性思维,对学生的想象力、思维的宽度和深度具有相当大的促进作用。比如一个胸痛的病人,同学一般都会考虑到胸部疾病,老师还要启发学生是不是还可能有腹部疾病引起胸痛呢?除了肺部疾病可以出现胸痛,心脏疾病也可以有胸痛。同时还可以配以多媒体等教学形式引导启发学生的思维。只有这样才能达到更好的教学效果。
在对医学生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培训的同时,医风医德教育是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3]。由于临床医学教育及医学服务对象的特殊性,决定了临床教育在医德教育中言传身教的重要性。临床病例讨论中,集体查房时带教老师应首先作出表率,无论在询问病史或是在体检过程中都要以病人为中心,注意尊重、爱护病人,注重病人的感受,并保护病人的隐私。比如当我们在查一个蛛网膜下腔出血的病人时,病人如果有剧烈头痛不能配合检查时,我们应该终止检查。并及时处理患者的不适症状。只有具有急病人所急、痛病人所痛、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精神。以及无私奉献于医学事业的高尚情操,寓德育于智育之中,才能为学生树立良好的榜样。学生在查房过程中也学会了关心爱护病人,也只有学会了关爱与尊重病人,我们才能更好的为患者服务。另一方面,在讨论的过程中学生也学会尊重同学及老师,认真听取他人的意见,互相虚心学习,逐步加强自身的素质教育。为做好一名合格的临床医生打好坚实的基础。
[1] 张志勇, 李如密.教学改革的使命, 变苦学为乐学[J]教育研究1989, 2: 182-183
[2] 钟南山, 程东海. 医学教育呼唤人文精神的回归[J]医学教育2003, ( 4) : 1-2
[3] 彭又香, 郑军, 付燕等.加强医学生临床实践能力培养探索和实践[J]医学教育2003, ( 2) : 4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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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探究工伤保险的类型和基本原则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人们在日常工作中常会因这样或那样的问题而受伤,这属于工伤范围之内,这会给人们的生活造成一定的影响。为了避免此种情况的发生,我国积极的研究相应的防范措施,并建立适合的社会保障体制。工伤保险就是最为具体的体现。但为了确保工伤保险可以充分发挥作用,对工伤保险的类型及其基本原则予以明确是非常必要的。对此本文就工伤保险的类型和基本原则这一课题进行分析。
【关键词】工伤保险 类型 基本原则
实行工伤保险的目的就是要保障受伤害职工的合法权益,妥善处理事故和恢复正常生产,维护社会安定。我国作为一个人口大国,工伤问题比较严重,而有效的处理工伤问题就成为我国政府需要重点落实的工作之一。而工伤保险的推出及实施,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工伤问题,有利于保障人们的生活良好进行,尤其是社会弱势群体。可以说,工伤保险的有效落实是非常有意义的。对此,本文将从工伤保险的概述展开,就工伤保险的类型和工伤保险的基本原则进行分析。
所为工伤保险是指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工伤保险作为社会保险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其是强制实施的,可以促使局面享受基本权利,可以给工伤职工提供物质上的救助,促使工伤职工的生活不受到影响,可以促进安全生产水平的提高,为降低工伤情况发生创造条件。
工伤保险的特点主要表现为:
其一,对象范围为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劳动者。因为职业危害无处不在,工作中的劳动者随时随地都可能受伤。为了有效的保障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劳动者的健康,工伤保险的提出,要求对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劳动者都有效。
其二,工伤保险的责任具有赔偿性。因为劳动者在生产劳动的过程中,劳动者的生命健康、生存能力、自我财产可能因为生产劳动而遭受损失。单纯的精神弥补是无法补偿劳动者损失,这就要求工伤保险进行物质上的补偿。所以,工伤保险具有赔偿性。
其三,工伤保险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无论工伤事故的责任归于用人单位还是职工,职工受伤这一事实已经发生了,就需要对职工工伤予以补偿,相应的工伤保险就要有效落实。所以工伤保险还具有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的特点。
可以说,工伤保险的有效实施,在很大程度上保障了劳动者的健康,同时促进生产活动安全性的提高,为促进社会良好发展,国家不断进步创造了条件。可以说,工伤保险的有效落实是非常有意义的。目前,我国对工伤保险的分类主要是从职业伤害保险制度为依据,职业伤害保险和社会保险。
2.1职业伤害保险
职业伤害保险最直接的体现就是雇主责任保险。所谓雇主责任保险是又受伤工人或遗属直接向雇主索赔,雇主直接赔偿或向商业保险公司投保,由商业保险公司负责受伤工人的索赔。雇主责任保险的有效的实施是具有法律依据的,这要求雇主责任保险的落实一定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合理的支付工伤工人的费用。当然,在实际落实雇主责任保险的过程常常出现一些纠纷,比如索赔款项过多、工伤责任问题。此种情况下,就需要法院的介入,根据工伤工人受伤情况来判定工人是否属于工伤,如若判定为工伤,那么雇主或雇主投保的商业保险公司支付相应的索赔款。总体来说,雇主责任保险经历自保、商业保险公司投保、征收保证金的形式后,其落实科学性、合理性更强。
2.2社会保险
通常工伤社会保险是有国家立法、政府有关部门或监督机构负责的工伤保险事宜。这使得工伤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要求雇主必须为工人投保。也就是雇主在雇佣工人的同时,向保险机构缴纳一定的工伤保险费,为工人投保,确保工伤人员受伤,可以得到相应的抚恤金。可以说,这种保险制度的落实,可以起到统一筹措基金、共同承担风险、有效保障劳动者权益,为促使社会良好发展创造条件。
因为工伤保险体现了社会保险的强制性、互济性、保障性,促进筹措基金、共同承担风险、有效保障劳动者权益。所以,科学、合理的落实工伤保险是非常必要的。但要想工伤保险有效落实,则要求工伤保险一定要遵循基本原则,即无责任补偿原则、雇主缴费原则、补偿与预防、康复相结合的原则。具体来说就是:
3.1无责任补偿原则
工伤保险的无责任补偿原则是经过过错责任原则向无过错责任原则后转变而来的。工伤保险无责任补偿原则的落实,可以使劳动者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受伤,无论责任在于自己还是用人单位都会得到相应的补偿工伤保险无责任补偿原则的有效落实,有效的保障了受伤工人受伤期间生活不会受到影响。可以说,在我国经济水平不断提高的当下,实施工伤保险无责任补偿原则是利民的有效举措,因为其充分的发挥了社会保险的功能,并增强了工伤事故处理的效率,有效的维护劳动者的权益。
3.2雇主缴费原则
工伤保险费用全部由雇主或用人单位交付,这充分的体现了雇主或用人单位的主体责任。为了使劳动者在工作的过程中支配工人进行生产劳动,为其创造经济利益,那么雇主或用人单位就需要对劳动者的安全。劳动者在生产劳动中出现受伤,劳动者的安全就会受到威胁,雇主或用人单位需要对劳动者有所补偿。所以,工伤保险实施的原则之一是雇主缴费非常必要,非常可行。
3.3补偿与预防、康复相结合的原则
补偿、预防、康复作为工伤保险的三大功能,其应当充分体现在工伤工人身上。一旦事故发生,使伤者得到及时救治,并给予经济补偿,保障其和家庭的基本生活,是工伤保险最为首要的内容。为了确保工伤保险可以充分发挥作用,在推行工伤保险的过程中要求补偿、预防、康复这三个工伤保险的三大功能可以充分体现出来。如此才能够真正意义上保障工伤工人的权益,促使工人在受伤期间不需要对生存和生活问题予以担心。“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工伤预防是工伤保险落实的根本目标。为了增强雇主或用人单位意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在推行工伤保险的过程中注意体现补偿、预防、康复相结合的原则体现是非常必要的。
工伤保险的有效落实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保障劳动者的权益,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当然实现工伤保险有效落实,则要求满足工伤保险的原则,即无责任补偿原则、雇主缴费原则、补偿与预防、康复相结合的原则,如此才能够促使工伤保险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总之,工伤保险的落实是非常有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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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我们都要写一篇论文,我们在写《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论文时要重视论文的题目。下面是读文网小编带来的关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论文题目的内容,欢迎阅读参考!
1. 和谐社会的哲学基础
2. 沉迷网络的哲学思考
3. 论真理标准和价值标准(生产力标准和三个有利于标准)的关系及其意义
4. 如何理解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
5. 如何理解读马克思的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的理论
6. 论环境问题与可持续发展(科学发展观)
7. 论科学发展观对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创新
8. 论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的现代意义
9. 论经济与道德的协调性问题
10. 科学技术是“天使”还是“魔鬼”马克思论文
11. 论新世纪的劳动及劳动价值
12. 论市场经济与当代青年人生价值
13. 论市场经济与人的全面发展
14. 列宁对建设社会主义道路的探索给我们的启示
15. 新时期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性
1. 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中的无意识教育
2. 网络环境下的学校思想政治工作
3. 试论大学生矛盾纠纷及源头预防
4. 关于反腐败措施的若干思考
5. 当代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特点和要求
6. 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根本要求
7. 思政专业大学生实践能力的缺失与培养
8. 提高思政专业大学生实践能力
9. 当代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途径和方法
10. 利用红色资源对学生进行民族精神教育
11. 发扬“仁学”伦理思想与精神和谐构建的基本精神
12. 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中的“育人”方法
13. 大学生的德与才
14. 树立当代大学生价值观
15. 当代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教学改革
16. 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教学模式研究
17. 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专业课程设置研究
18. 当代大学生道德教育研究
19. 论新时期道德教育的成本与收益
20. 道德教育在思想政治教育中的地位和作用
1. 网络时代思想政治工作创新
2. 网络的道德规制
3. 加强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对策
4. 关于构建和谐高校的思考
5. 加强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对策
6. 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理论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
7. 网络时代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
8. 新形势下高校学生宿舍文化建设
9. 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与构建和谐社会
10.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
11. 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说服力与公信度研究
12. 提高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有效性
13. 科学发展观的视野下谈高校共青团工作创新
14.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与学校创新人才科学精神的培养
15. 大学生思想道德现状及应对措施
16.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指导,改善当代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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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论文是科学研究的一种重要体现,它既寓含着科学研究的过程,又负载着科学研究的成果。选题创新是时代赋予的根本要求,也标志着作者的学术眼光和功力,应避免低水平重复而重在有新发现和新创造。写作规范是论文写作的经验总结和原则要求,也是写作一篇学术论文应当遵循的程序和标准,是形式的存在,也框约着内容的进行。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学术论文的选题与行文规范探讨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在写论文之前,我们首先要思考写什么,也就是论文的选题,这是一项必经的基础环节。行文规范对论文写作进行约束,同时,对研究者在论文写作时进行指导、监督,也是维护学术风气的重要手段。本文对学术论文的选题和行文规范进行了精辟的阐释和分析,以期对论文写作的初学者提供借鉴和帮助。
[关键词]学术论文 选题 行文规范
“学术论文是指作者针对某些学术问题而写出的具有自己见解的论文。大体可分为自然科学学术论文与社会科学学术论文两个方面。学术论文写作是一件十分辛苦的事情,要求作者在某一学科、专业领域要有长期的积累,占有大量的资料,熟悉本领域的研究历史、研究现状及研究热点难点,在此基础上,经过作者的考察与思考,萌生或发现研究某问题的新观点、新思路或解决某一问题的新方法,或某一科学技术在社会实践中的新应用等,作者将其归纳整理,形诸文字,即为学术论文。”(张治国:2003)
学术论文写作一般是由命题、运思、立论、证明、指谬、反驳、征引、结论等环节构成。命题也就是选题,它是论文写作的开始环节。
要写好论文,确定题目是关键。因此,我们应该花时间、精力,精雕细琢,选好题目。俗话说,“题好文一半”,选择一个好的论文题目,为成功的论文写作打下基石。好的题目应该是围绕作者要解决或探索的问题,用通俗易懂、明确无误、符合论文写作规范的语言,正确地论述、阐明论文的主要思想和内容。选题也是学术准备工作的第一步;如果进行学术研究,首先应根据自己的学术能力和兴趣爱好选定一个研究方向,可进一步细分,在一个方向确定自己感兴趣的一个或若干题目。选题应该按照什么样的标准?拙见认为主要有三个标准。
第一,重要性。指选择本学科领域举足轻重、对该学科发展产生深远影响的题目。第二,时代性。指选题要从当前社会形势需求出发,要体现时代精神。第三,趣味性。也就是从作者的兴趣爱好出发。兴趣是作者对某一问题全身心的投入和专注,它促发研究者深入思索,探寻问题,提出质疑,而“学贵有疑,大疑则大进“,很多学者都是在兴趣浓厚的学术问题上先有突破。所以兴趣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
对于上述三条选题标准,应该综合考虑,一般来说,权衡轻重,要考虑形势特点,较重要的题目,通常也是时代精神比较鲜明的问题,如果自己对这些问题有兴趣、或有所感悟,那就是好题目。以笔者自己为例,进行纯翻译理论研究,需要极强的理论思辨能力和大量阅读翻译理论著作,因此受自身的学术能力限制,目前肯定不行,而且也非本人兴趣之所在。而从事应用翻译理论研究不仅可以避免自身学术能力不足和对翻译理论论著涉猎面窄等问题,而且可以结合翻译实践与自己的兴趣达到契合点。比如:旅游翻译,可以通过对旅游景区的英译状况调研,然后结合一些具有指导性的翻译理论对其进行分析、评论。这个问题将会涉及当今翻译界的热点问题,如“归化和异化”和“翻译文本的地位或读者的地位”等。另外,由于地理位置和政策引导,旅游业发展迅猛,成为了第三产业的核心部分,旅游景区的对外宣传也日显重要。因此,这一题目具有很强的时代性和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要性。
另外,论文题目还要处理好前与后、大与小、冷与热、熟与生四个关系。一般认为,论题决定着科学研究方向,但实际上,却是科研的主攻方向决定着论题的选择。在大多数情况下,人们感到先研究后定题易,先定题后研究难,没有对某个学科领域或某个学术问题的深入钻研,没有在钻研中形成较系统的论点,定题时就难免举棋不定。论题的选择应在对一个学术问题的认真研究之后,是水到渠成的结果。选择论题不可太大、大泛。摊子摆得大,难免力不胜任,而且重点不突出,写起来也分散精力。选题应避免“朝三暮四,朝秦暮楚”,今天对这个方向某个论题感兴趣,明天觉得那个方向某个论题也很有兴趣,随后换题目,改方向。通常初学者易出现这样的问题。
此外,笔者结合自己所学专业(翻译理论与实践)和当前研究现状和研究主流列出了一些可供从事研究的初学者参考的题目、方向:
1.某一时期外国作品的汉译及影响。如:20世纪中期前外国作品的汉译及其影响;2.翻译中人际意义的跨文件建构;3.中国大学翻译教学:理念与实践;4.现有翻译教材对比研究;5.基于大型英汉对应语科库的翻译研究与翻译教学平台;6.翻译学体系建构研究;7.翻译哲学研究;8.翻译与语言学;9.翻译与政治意识形态;10.文学作品翻译对比研究;11.翻译家研究;12.翻译史研究;13.翻译辅助工具研究;14.翻译政策研究。
学术论文写作与一般性的写作不一样,它有比较独立的结构体系、语言特征。学术论文追求立论新颖,论证严密,结论富有说服力。学术论文写作规范上要求特别严格,文章中所引用的引文必须标明来源出处,实证研究的数据收集和实证设计必须合乎规范,对数据的分析、结果的讨论应严谨、充分,不留漏洞,内容整体布局应有条理性等。下面是一些具体建议:
第一,认真区别直接引用与间接引用。所谓直接引用是指引用内容与原文完全一致,用引号,注明来源及具体页码。所谓间接引文是指作者用自己的语言总结他人观点,解释性引用他人成果,不用引号,注明来源(及页码范围),表述方式一般为:“李四(2007)曾指出/认为……(转引自张三 2006),”张三和李四均必须出现在参考文献中。
第二,注意简洁,与文章主题的发展不相关的引文绝不参引。著名学者王力先生在指导研究生作论文时强调:“不要求写长文章,不但不要求,而且反对长篇大论。……讨论问题要深入,深入了就是好文章。”(王力,朱光潜等:2)
第三,基本不用一些口语体表达,如“我觉得”“众人皆晓”等表达,不用“著名翻译理论家曾提出过”“多年的翻译理论研究表明”等表达法。
第四,旁征博引,但不能东拼西凑、不求实用,要关注引文的相关性。也尽量避免客套话。“学术论文中的客套问题,说穿了是一个文风问题,反映了作者的世界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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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题,在医学学术论文写作中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一篇医学学术论文能否撰写成功乃至是否具有发表价值,首先取决于它的选题。因此,不论是医学科学工作者,还是医学科技期刊的编辑,都应认真研究一下医学学术论文的选题。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学术论文的选题原则与方法探讨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撰写一篇优秀的学术论文,选题是至关重要的,如何做好选题前的准备,把握好选题原则,掌握好选题技巧与方法,是完成一篇优秀的学术论文的基础与关键。
关键词:学术论文;选题;原则
学术论文选题,是撰写者在写作之前所要选择和确定研究的方向和问题,即“写什么?”选题的恰当与否是完成一篇好的学术论文的基础与关键,也是学术研究能否成功的关键因素之一。因此可以说,“正确地确定选题,文章就成功了一半”。
学术论文的学术价值首先体现在选题上,如果选择了一些不存在或者已经解决了的问题,那么,再怎么研究也无任何学术价值可言。然而在确定选题之前或者在选题后又如何能知道所选的论题是否已被研究或根本不存在呢?这就需要写作者在选题之前做好充分的准备:
一是要勤查资料,通过查阅各种纸质资料和电子资料来了解所研究问题的溯源和最新进展,了解问题的热点、主流观点及其分歧点,还要了解该选题的代表性著作。如果写作者对此一无所知,什么都不清楚,什么都不了解,想当然地选题,毫不知情盲目地选题,写出的文章不是观点落后就是问题早已经被人研究过了,犹如在沙漠上种庄稼,付出再多也是无用的,论文能否发表就显而易见了;
二是有了资料准备和理论准备,还要深入调查研究,调查我选择的论题是不是该领域里未曾认识和解决的问题,前人在这个领域研究了哪些问题?解决了什么?我怎样才能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有所创新?通过调查研究,可以适时地了解到该领域这个问题的历史和目前现状,理论背景和文献资料;通过调查研究也了解到了我的选题有没有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能否对学术研究和学科的未来发展有一定的开拓和指导意义?只有这样才能做到有的放矢,避免盲目研究、重复写作和模仿抄袭。
学术论文的选题必须遵循论文写作的基本规律和要求。
(一)选择有学术价值的论题
学术论文的选题要体现出其应有的学术价值就必须着眼于该学科建设和发展的全局,及时反映学科领域中的研究成果并在研究方法上能够对客观事物进行概括论证,从而揭示出事物的本质属性和发展规律。因此要避免选择那些没有考虑实际情况却以假想的方式提出的不符合真理的论题和一些不能经受实践检验的假、大、空的论题;也不能选择那些没有成熟理论或技术支撑却用虚假的材料论证错误观点的论题,更不能选择论证和结果不相符合、观点和材料不能统一、论证没有理论性和逻辑性的论题。
(二) 选择有新颖独到的论题
国防大学金一南教授认为“创新是一种富含时代特征的战略能力”, 他还提出“创新思维是人类在探索未知领域中打破常规、寻求获得新成果的思维活动。”因此,独创性也是衡量一篇学术论文是否有价值的标准之一,也是我们选择研究课题或论题的重要原则之一。优秀的学术论文,作者都应该有自己独到的见解,在论文中能够提出自己的观点,独辟蹊径,勇于创新,见前人之所未见,发前人之所未发,而不是人云亦云,简单模仿。
(三)选择客观可行的论题
一篇学术论文是否可行主要是看它理论上是否讲得通,即论文的立论在理论上是成熟的、正确的、可行的还是错误、不可行的;所引的原理、定义、定律或公理是为人们公认的还是不被人们认可的;论题是否违背客观规律,是否与实际紧密联系等。这些都要求选题一定要客观。所谓“客观”,就是作者要从自己的实际科研水平出发,量力而行,恰如其分地选择论题。如果作者不顾实际,好高骛远,把论题定得过大过高,论文篇幅又过长,材料不充足,作者精力、时间又有限,最后只能导致论文无法完成或草草了事;如果选定的论题毫无理论根据,作者为求标新立异而标新立异,违背客观实际,论题则成为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绣花枕头,没有任何学术价值。
在把握好了学术论文的选题原则后,在此基础上要学会掌握选题的基本技巧与方法。
(一)拓展领域,开辟观点
在学术研究上,要尽量大胆地去开辟他人从未涉足的领域,研究前人未曾研究的问题,创造出自己的崭新观点。首先要敢于探索,勇于发现本学科领域里出现的新问题以及需要解决的问题,随时保持学术的敏感性,捕捉学术的新动向;其次,要广泛阅读新出版的学术著作,多留意评论与学术争鸣,并善于对本学科现有的观点和结论进行综合、分析、研究,严于思考,提出己见,挑战权威。最后,要敢于涉足于一些边缘学科和疑难学科,通过深入调研、考证、分析、探索从中获取新发现并寻找新的突破。虽然开辟一条新的学术道路,提出一个无人敢提的新观点,难度很大,资料缺乏,无例可循,而且在研究的过程和道路上可能要披荆斩棘,充满艰险,甚至会冒着一次又一次失败的危险和挫折,但是获得的成功也是最充满喜悦和成就感的,论文无疑是最有学术价值的。这就需要写作者在选题之前要做好调查研究,充分准备后大胆设想,敢为人先,开拓思维,严谨探索,敢于奋斗,勇往直前,不怕失败,才能达到成功的彼岸。
(二)填补空白,查漏补缺
开辟新领域对有些人来说是难而又难且无法完成的工作,我们可以退而求其次去挖掘前人已经研究的领域,但绝对不是简单地重复和模仿,而是另辟蹊径,在主干的树枝上寻找枝杈,发现前人研究上的遗漏,通过理论和资料证明,完善和健全学术观点,填补前人在该领域研究中的空白;也可以通过分析和研究前人的研究成果,质疑和反驳前人的观点,尤其对一些错误的学术观点、做法要大胆提出异议并加以纠正,提出自己认为正确可行的观点,用充足的材料和理论来支撑,供学术界讨论与研究。
(三)以小见大,抓住热点
写作者要有敏锐的观察能力,要学会留心周围的事情,要善于发现难点热点,学会以小见大,学会从表面现象洞察到事物的本质和核心,学会从一件小事中看到学科发展的大方向,深挖出小事后的问题与原因,从而反映出学科建设与发展的新气象、新思想、新问题,选题虽小,却能以小见大,仍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
(四)扬长避短,切实可行
在选题上,写作者一定要做到扬长避短,切实可行。首先要量体裁衣,选题要与研究的学科的发展前沿和未来发展趋势相适应,与作者所处环境及其主客观条件一致,不能为求创新而生编乱造,不能凭借想象而异想天开。其次,要选择自己经常关注的课题和领域,选择自己熟悉的领域、能发挥专长并有能力完成的论题,最好不要涉足那些陌生的、不擅长的、没有能力完成的论题。如研究经济方面的作者如果选择管理领域的课题则是投鼠忌器,在选题上自然会缺乏可行性,更谈不上学术性和科学性了。再次,在选题时一定要注意到自己选择的题目有没有条件完成,写作者本身有没有足够的知识储备来胜任,图书馆和其他地方有没有充足的资料供研究查阅,写作者所在的环境有没有支撑论文完成的一些技术条件和理论条件,遇到问题和瓶颈时有没有人可以询问和帮忙解决,有没有足够的时间来完成论文等等一些外在条件,这都是作为一个写作者在开始写作之前必须要考虑的,否则只能前功尽弃,事倍功半。
(四)材料支撑 论据充足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好的选题如果没有充足的材料来支撑,没有充分的论据来论证,这个选题只能是空中楼阁,空洞无物,华而不实,作者只能闭门造车,最终半途而废。我国古代著名的文学理论家刘勰认为写文章要多收集和掌握材料,要“务在博见”。因此,在选择军事学术论文的论题时,应尽可能地多占有材料,并根据论题的需要,对材料进行精心剪裁,合理取舍,多采用价值高的、能充分说明论点的材料和一些真实、可靠的材料,尤其是第一手材料不要轻易放弃。只有大量材料的支撑,论文才充实饱满,只有足够丰富的材料,论题才有说服力,因此材料的运用可以说是这篇论文成功与否的关键。
[1]金一南, 《关于军事思维创新的几个问题》,《名家论坛》
(作者单位:军事经济学院,湖北 武汉 43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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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论文的选题,对学生论文写作的质量具有重大的影响,但是很多学生都不清楚选题的原则是什么。为此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毕业论文选题的基本原则,欢迎阅读!
毕业论文的题材十分广泛,社会生活、经济建设、科学文化事业的各个方面、各个领域的问题,都可以成为论文的题目。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告诉我们,理论来源于实践,理论为实践服务。因此科学研究的选题首先要注意理论联系实际。
第一,注意选题的实用价值,选择具有现实意义的题目。所谓论文的实用价值,就是指我们选的题目,应是与社会生活密切相关、为干百万人所关心的问题,特别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亟待解决的问题。这类问题反映着一定历史时期和阶段社会生活的重点和热点,是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息息相关的。我们运用自己所学的理论知识对其进行研究,提出自己的见解,探讨解决问题的方法,这是很有意义的。这不仅能使自己所学的书本知识得到一次实际的运用,而且能提高自己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有现实意义的题目大致有三个来源:
一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急需回答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如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抑制通货膨胀,精神文明建设,民主法制建设,加强廉政建设等等。
二是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在工作实践中遇到的理论和现实问题。如从事农业工作的同志就会遇到诸如农村土地规模经营问题,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问题,农村青少年的教育问题,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问题,乡镇企业的技术改造问题,等等。
三是作者本人在工作实践中提出来的理论和现实问题。如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问题,领导方法和领导艺术问题,职业道德教育问题,等等。
选择具有现实意义的题目,要注意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与党和国家或与国计民生有关的重大问题。这类问题关系国家发展方向、速度,是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因而有普遍的社会意义。如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后,关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党的工作重心转移,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吸收外国的经验和技术,引进外资,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等问题。在当前贯彻十四大和十四届四中全会精神中,要注意建立和培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加强法制建设,反腐倡廉,加强党的建设,加强对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学习、研究和宣传,等等。
二是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这类问题虽不是全局性的,却是人们关注的、或期待解决、或有疑虑需要进行理论探讨和解答的问题。如经济体制改革中的一些具体政策,像工资改革、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公费医疗制度的改革、物价的调整、住房制度改革、城镇建设、社会治安、法制教育等等。还有各行各业的经验总结、改革预测、研究决策等。另外,有些题材看似具体小事,却关系着干家万户,也可作为选题。如城市居民的菜篮子问题,独生子女的教育问题,勤俭持家问题等。
三是虽属具体又未引起社会重视,却代表一定倾向的问题。一种是意义尚未被认识,作者用理论观点分析、预见到它的生命力。如农村土地向种田能手转移,选送农村村级干部上大学,为农村培养致富带头人等;或预测到危害、恶果,及时提出问题,引起社会重视。如农村盖房、修坟挤占破坏耕地,小城镇建设缺乏统一规划,基础设施不配套,农户引种、引养外地产品不经市场调查,一哄而上,等等。另一种是群众议论纷纷,反映很大的,要作出理论分析,引导正确对待。如在分配问题上效率和公平,先富和后富,反对平均主义又要防止两极分化,等等。
第二,要注意选题的理论价值。我们强调选题的实用价值,并不等于急功近利的实用主义,也绝非提倡选题必须有直接的效益作用。作为论文,无论是形式还是内容都和工作总结、调查报告有着区别。一般说来,它由论点、论据、论证三大要素构成,文章要以逻辑思维的方式为展开的依据,在事实的基础上展开严谨的推理过程,得出令人信服的结论。它着重探讨和研究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阐述自己对这些规律的了解与认识,给人以认识上的启迪。因此,选择现实性较强的题目,还要考虑其有无理论和认识上的价值,即有无普遍性的意义,能否能进行理论的分析和综合,从个别上升到一般,从具体上升为抽象。有些题目也并不一定直接与现实挂钩或有直接的实际用途,如对历史问题、典籍问题、外国问题的研究等。但从发展的眼光看,这些题材能够表示某种趋势,或对现实有借鉴的作用,因而也就具有理论价值,这样的题目当然也是可以选的。我们所要反对的只是那种脱离现实、咬文嚼字、繁琐考证、追求时髦等毫无意义的东西。
毕业论文成功与否、质量高低、价值大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文章是否有新意。所谓新意,即论文中表现自己的新看法、新见解、新观点。有了较新颖的观点(即在某一方面或某一点上能给人以启迪),文章就有了灵魂,有了存在的价值。对文章的新意,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眼:
第一,从观点、题目到材料直至论证方法全是新的。这类论文写好了,价值较高,社会影响也大,但写作难度大。选择这一类题目,作者须对某些问题有相当深入的研究,且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和写作经验。对于毕业论文来讲,限于条件,选择这类题目要十分慎重。
第二,以新的材料论证旧的课题,从而提出新的或部分新的观点、新的看法。如职工思想政治工作这个题材,是前些年研究的“热点”问题之一,已出了大量的研究成果,可以说是老题材了。可有的人敏锐地抓住了企业实行股份制后,职工思想出现的波动和变化,收集了大量新的第一手材料,写出了《股份制企业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特点及方法》一文,读后使人有耳目一新之感。
第三,以新的角度或新的研究方法重做已有的课题,从而得出全部或部分新观点。如同样是职工思想政治工作这个题材,有的学员针对近几年来纺织行业大量使用农民合同工,职工队伍结构发生变化的情况,从自然半自然经济向商品经济的转化,从小生产者向产业工人的转化,从农村向城市的转化等不同的角度,分析论证了农民合同工的思想特征以及对整个职工队伍思想的影响,探索思想政治工作的方法和措施,这样的文章同样具有新意。
第四,对已有的观点、材料、研究方法提出质疑,虽然没有提出自己新的看法,但能够启发人们重新思考问题。
以上四个方面并不是对“新意”的全部概括,但只要能做到其中一点,就可以认为文章的选题有了新意。
要发现有新意的题目,首先要善于观察。社会生活就像一个变化无穷的“万花筒”,各个领域、各个方面的事物及其矛盾都在不断地运动、变化、发展着,旧的矛盾解决了,新的矛盾又产生。在当前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我们面临新旧体制转换、市场经济的发展、党风和社会风气等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不仅原有的理论要再认识、再发展,而且需要创立许多新的理论。我们要善于观察,勤于思索,从大处着眼,小处入手,在事物的运动、发展中寻找适合自己撰写的具有新意的毕业论题。其次,要善于积累和分析资料。歌德曾经说过,理论是灰色的,生活之树常青。过去已经形成的理论,包括教科书上的一些观点,随着实践的发展,研究的深入,还可以进行再认识。这就要求我们平时注意收集资料、积累资料、分析资料。对有关方面的问题要弄清楚别人写过什么东西,有些什么论点,有何争论及分歧的焦点是什么,目前国内外对这个问题研究的进展情况以及发展趋势如何,等等。在深入研究已有成果的基础上,将收集到的材料作一番加工整理的工作,把别人认识的成果作为自己的起点,在前人和他人认识的基础上写出有自己见解的论文。
(一)知己知被,量力而行
毕业论文是对学员学习知识相成果的综合性考核,选题的方向、大小、难易都应与自己的知识积累、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写作经验相适应,要做到“知已知彼”。
所谓“知己”,首先,要充分估计到自已的知识储备情况和分析问题的能力。因为知识和能力的积累是一个较长的过程,不可能靠一次毕业论文的写作就来个突飞猛进。所以选题时要量力而行,客观地分桥和估计自己的能力。如果理论基础比较好,又有较强的分析概括能力,那就可以选择难度大一些、内容复杂一些的题目,对自己定下的标准高一些,这样有利于锻炼自己,增长才干;如果自己觉得综合分析一个大问题比较吃力,那么题目就应定得小一些,便于集中力量抓住重点,把某一问题说深说透。其次,要充分考虑自己的特长和兴趣。应当看到,大学生的学识水平是有差距的。有的可能在面上广博些,有的可能在某一方面有较深的钻研,有的可能在这一方面高人一筹,而在另一方面则较为逊色。在选题时,要尽可能选择那些能发挥自己的专长,学有所得、学有所感的题材。同时还要考虑到自己的兴趣和爱好。兴趣深厚,研究的欲望就强烈,内在的动力和写作情绪就高,成功的可能性也就越大。
所谓“知彼”,一是要考虑到是否有资料或资料来源。资料是论文写作的基础,没有资料或资料不足就写不成论文,即使勉强写出来,也缺乏说服力。资料又可分为第一手资料和第二手资料。第一手资料是指作者亲自考查获得的,包括各种观察数据、调查所得等。第二手资料的主要来源是图书馆和资料室的文献资料。二是要了解所选课题的研究动态和研究成果,大致掌握写作中可能遇到的困难,以避免盲目性和无效劳动。要注意在已有的研究成果中寻找薄弱环节,即他人研究中存在的疑点、漏洞或不足。有疑点、漏洞的问题,不少是重要的学术论题,以此作为研究的突破口,在理论上修正、补充或丰富已有的结论。只要做到了知己知彼,就能选择一个比较合适的毕业论文题目。譬如,政治专业中从事党政工作的学员,写“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题目;党史、党建学得好的,写党的基本路线、党的建设、党的领导、反腐倡廉和党纪党风等问题,就容易写好。学经济专业的,在经济部门或企业工作,写“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发展”方面的题目,写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企业产权制度的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经济管理、企业管理等,在流通部门工作的写市场体系与社会主义市场竞争、流通体制改革、价格体系、清理三角债等,在外贸系统工作的写对外开放和对外贸易等,也易奏效。在农村工作的,写小城镇建设、土地问题、乡镇企业问题、加强村级组织建设问题等,也容易写到点子上。
(二)难易适中,大小适度
要选好毕业论文的题目,把握“适中”的原则是很重要的。
首先,题目的难易要适中。选题既要有“知难而进”的勇气和信心,又要做到“量力而行”。许多人在选择毕业论文题目时,跃跃欲试,想通过论文的写作,将自己几年来的学习所得充分地反映出来,因此着眼于一些学术价值较高、角度较新、内容较奇的题目,这种敢想敢做的精神是值得肯定的,但如果难度过大,超过了自己所能承担的范围,一旦盲目动笔,很可能陷入中途写不下去的被动境地,到头来迫使自己另起炉灶、更换题目,这样不仅造成了时间、精力的浪费,而且也容易使自己失去写作的自信心。反之,自己具备了一定的能力和条件,却将论文题目选得过于容易,这样也不能反映出自己真实的水平,而且也达不到通过撰写毕业论文锻炼自己,提高自己的目的。
其次,题目的大小要适度。一般来说宜小不宜大,宜窄不宜宽。题目太大把握不住,考虑难以深入细致,容易泛泛而论。因为大题目需要掌握大量的材料,不仅要有局部的,还要有全局性的,不仅要有某一方面的,还要有综合性的。而写作毕业论文的时间有限,业余学习的学员还要受到工作、家务等牵累,要在短时间内完成大量的资料收集工作是比较困难的。另外,大学的几年学习,对学生来讲还只是掌握了一些基本理论,而要独立地研究和分析一些大问题,还显得理论准备不足。再加上缺乏写作经验,对大量的材料的处理也往往驾驭不了,容易造成材料堆积或过于散乱,写得一般化。选定小题目,有两种方式,一是直接选个小题目,二是在大题目中选定小的论证角度。比如,有这样三个题目:《论妇女权益的保障》、《论妇女经济权益的保障》、《论妇女财产继承权的保障》,第一个题目显然太大,因为妇女权益包含的内容十分广泛,有政治权利、文化教育权益、劳动权益、财产权益、人身权益、婚姻家庭权益,等等。一篇文章如果要涉及这么多的内容,是不容易写好的。第二个题目比起第一个来要小一些,但经济权益包含的内容仍较复杂,作为毕业论文写起来还嫌太大。第三个题目抓住了妇女经济权益中的财产继承权这一侧面,显得角度小,针对性强,容易深入研究。
当然题目大点好还是小点好,每个人情况不同,难以一概而论。有的理论素养好,情况了解多,写作水平较高,也可以写大一点的题目。但一般来说,题目还是小一点、具体一点为好。小题目容易驾驭,只要写得丰满深入,同样很有价值。此外,题目大小的区分也是相对的,并无绝对的、一成不变的界限。大题可以小作,小题也可以大作,这要根据作者的实际来加以确定。
毕业论文的题目要具体些小些,但也要注意不能把范围限得太小太具体,以致失去典型意义或使理论水平发挥不出来。如《××厂行政科岗位责任制刍议》,这样的题材写个意见书就足够了,如硬要写论文,意义也不大。
再次,选题还应注意千万不能随大流或者赶时笔,写自己并没有弄懂或没有条件研究的问题。如有的一鳞半爪地接触到一点国外的材料,收集到几个新名词、新概念,为了“求新”,为了一鸣谅人,就把别人的东西照搬过来,囫囵吞枣,东拼西凑,这样的论文当然是写不好的,选题时要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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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坚持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又根据我国实际和时代特征赋予其鲜明的中国特色,此二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之所以完全正确、之所以能够引领中国发展进步的关键所在。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论述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坚持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重要性也在发展中不断被印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苏联社会主义有相似之处,通过对比苏联模式的失败,我们能够得以借鉴其优势与不足,从而运用到我国的发展之中。本文首先简要介绍学术界对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研究,分析理解和把握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前提和依据,而后从经济、政治和文化三个角度,对比苏联模式与中国模式来论述科学社会主义。
科学社会主义最早由马克思和恩格斯提出,是建立在对唯心主义、空想主义、资本主义及工人运动的思考及批判之上所提出的具有一定科学道理的基本原则。对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理解和把握应建立在对社会主义基本原则有狭义与广义、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则与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及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同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理的区分的前提之上。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说明了中国自改革开放之后所获得的成绩很大程度上是源于中国所走的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学术界对社会主义基本原则进行了研究,然而多持有较为不同的意见。
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有狭义及广义之分,前者是马克思主义的重要部分,后者则可等同于是马克思主义。基于当前学术界对科学社会主义的研究,多是建立在狭义的基础之上的。例如,蒲国良曾谈过广义概念进行研究的弊端,即当广义角度下,科学社会主义等同于马克思主义,而在研究中却并没有完全体现马克思主义的全貌,以至于自相矛盾而无法应题。当然也有学者以广义角度对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进行研究,如吴雄丞、常宗耀等,他们认为坚持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就应该将马克思主义甚至毛泽东思想同样视为科学。那么如何确定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对此学术界的学者们也持有不同意见,其中,秦宜认为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必须具备五项特点:特有的质的的规定性、能够反映共性、超越历史的普遍性、是最核心层次的原理、是历史的同时也是与时俱进的。而李健、孙代尧则指出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有不同的层次,应先划分层次再做具体研究。
科学社会主义最早由马克思和恩格斯提出,是建立在对唯心主义、空想主义、资本主义及工人运动的思考及批判之上所提出的具有一定科学道理的基本原则。对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理解和把握应建立在以下前提和依据之上。首先,社会主义基本原则有狭义与广义之分,实际上是关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则的区分,在理解中应了解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及马列主义各自的概念与核心。其次,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则与社会主义基本原则有相似之处,也十分容易混淆,在理解中应注意。同时,应了解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同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理并不相同,部分学者认为基本原则高于基本原理,因为其更为宏观且抽象化。有部分学者认为基本原理高于基本原则,因为原理更具操作性。也有部分学者认为基本原理与基本原则是一致的。此外,科学社会主义已应用于多个国家的政策方针之中,在对其进行理解的时候也应该将此带入,了解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与各个国家之间的联系。
(一)经济视角下的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
在经济视角下,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主张生产力及生产关系的相互统一。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应该是对应的,能够相互适应并相辅相成。当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处于不平衡状态时,极易导致生产的发展受到阻碍。科学社会主义必须以现实为基础,才能显出其科学性,科学社会主义的发展应从实际出发,结合国情及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等因素,来确定与生产水平一致的生产关系,从而使生产力得到提升。对于苏联来说,斯大林时期经济发展为苏联模式的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所有生产部门均由整个社会参与管理,即为重视公众的利益,社会追求共有而废除私有。由此可知斯大林对社会主义比较重视,所实行的管理也是以此为基础的,然而苏联模式终究是失败的,究其原因在于斯大林违背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平衡,完全公有制需建立在较为发达的生产关系水平上,而苏联当时的生产力是难以达到的。对于当前中国而言,以中国模式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视角,1978年邓小平领导时期的中国与1924年的苏联十分近似,生产力水平极为有限,邓小平随后提出了中国四个现代化的目标。然而经过近十年的发展,我国社会主义仍然处于初级阶段,生产力水平仍旧不高。当时中国正视此前的国情实际,确立了正式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随后中国根据国情实际制定了适宜的发展计划,至此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发展已越发平稳适宜。
(二)政治视角下的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
科学社会主义在政治方面应坚持无产阶级政党的民主集中制,这点马克思恩格斯早期就已提出,并在后来进行了多次强调,应增强人的独立自助精神,应遵从民主的意见,领导委员都应由民主选举,且应遵从更多人的意见,保持党的公正公平。苏联模式的失败,主要原因在于其所采取的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最初,斯大林为了集权而剥夺了许多党员的权利,而在领导党员的选择上也多选择其亲信,中央领导人无视党章党政,以个人意见主导党的意见,党代表大会虚有其表,且原本一年一度的党代表大会多次延迟,不能按期召开。而后,苏联开始了中央集权、以党代替政治额体制,越发高度集权,而忽视广大群众的意见,因此导致了失败。对比苏联,中国也有相似之处,中国也曾有一段时间采取了与苏联类似的模式,索性邓小平及时阻止了错误,恢复了党的集体领导制度,给予了民众更多权利,也更加维护了党的权威。同时,他完善了党代表大会制度,逐渐确立了差额选举方式,主张公开公平选举而非亲信制。民主集中制的确定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方向得以明确。
(三)文化视角下的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
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在文化方面主张无产阶级政党为民服务的原则。所谓无产阶级,是指不谋取自己的私利,以集体利益为己任,无民族等差别或歧视,追求更多人的利益。苏联模式的失败反面说明了集体利益的重要性。早在列宁和斯大林时期开始逐渐出现所谓“特权”,主要表现在少数领导有特权,而有滥用职权的现象发生。特权有被废除,但不久又因种种原因得以恢复,而变本加厉。长期的特权制使党政中央职能混乱,官僚主义明显,官僚肆意挥霍国家财产,使苏联经济受到严重的冲击,人民群众与党之间的关系也变得恶化。对比苏联模式,中国模式的社会主义坚持为人民服务,更为看重人民利益,在“三个有利于”、“三个代表”以及“中国梦”中都有所体现。多年来的发展,中国共产党始终记得服务人民的使命,始终将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正如所描述的中国梦:“中国梦归根到底是人民的梦,必须仅仅依靠人民来实现,必须不断为人民造福”。
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有狭义及广义之分,前者是马克思主义的重要部分,后者则可等同于是马克思主义。当前学术界对科学社会主义的研究多是建立在狭义的基础之上。在经济视角下,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主张生产力及生产关系的相互统一、在政治方面应坚持无产阶级政党的民主集中制、在文化方面主张无产阶级政党为民服务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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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选题,是论文成功的一半。撰写学术论文,首先应在选题上下番功夫;草率盲目的选题,会严重削弱论文的社会价值或增强写作的难度,弄不好还会半途而废、推翻重来。欲选出既富有研究价值,又方便写作的论题,必须恰到好处地确立选题目标、把握选题方向、划定选题范围。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学术论文的选题技巧与独创性探讨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学术论文的选题技巧与独创性探讨全文如下:
〔摘要〕学术论文选题需突出“下沉到点,点面兼顾”的原则。首先,切忌大而无当、浮泛不实。所选“点”应该是有新意的、关键性的和前景广阔的“点”;其次,学术论文选题要把“点”置于“面”的整体之中予以统筹考虑,尽量做到选题系列化和小中见大。此外,选择“点”,要考虑“点”所在“面”的“恰当性”,就是说,研究方向的选择切忌“变化快”、“难度大”和“自由度过低”等。学术论文的独创性要努力实现选题新、材料新、方法新和观点新。材料新即是文章中使用的是学界没有发现过或对于某一主题没有使用过的材料。方法新,包括创造新的方法、从其他领域引进新理论和新方法或采取观察问题的新角度等;观点新,除了较之前人的研究,在论文观点上应当有所前进外,还有一个创新程度和分量的问题,即要拒绝平庸、追求冲击力。
〔关键词〕科研论文选题;下沉到点;点面兼顾;选题新;材料新;方法新;观点新
学术论文的选题技巧与独创性是老题目,也是学术上永远探讨不尽的元问题。这里,根据笔者多年从事科研工作的体会,略述管见。
选题是学术论文的首要问题,也是一个非常关键、具有战略性的意义。选题好,论文不一定好,但论文好,一定要选题好。选题在论文写作中的作用,不低于四成。所以,一定要高度重视选题这个环节。
论文怎样选题,是很难说清楚的一个问题。不同的专业,不同的研究方向,选题都有其特殊性;而且,选题也因人、因时、因地而异。不过基本原则也还是有的。关于选题的基本原则,笔者想强调八个字:下沉到点,点面兼顾。
1. 下沉到点
选题一定要凝聚到“点”上,切忌“大而无当,浮泛不实”。写论文最常犯的毛病,特别是一些年轻人好选大题目。前些年,据《自然辩证法通讯》编辑部报道,该杂志经常收到以下题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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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的选题是硕士学位论文成功的一半。硕士学位论文选题是影响硕士学位论文质量的重要因素,同时也是硕士研究生准备学位论文的前提性步骤和关键环节。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浅谈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术论文的选题问题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术论文是表达学者对思想政治教育专业领域某一问题思想和观点的重要载体,其水平是衡量学者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的重要标准。而学术论文的选题为学术论文的撰写指明了方向和要求,它是衡量学术论文质量的重要指标。良好开端是成功的一半,成功的选题是一篇学术论文能够顺利完成的保障。因此,对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术论文的选题意义,选题原则,选题思维方法和选题条件要有正确的认识和准确的把握。
关键词: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术论文;选题
当前,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术论文存在参差不齐,重复选题等现象,对同一个时事热点有着大量的论述,有的是将别人的论题稍作修改,其内容却是大同小异如出一辙。东南大学李启明教授指出当前学术论文写作主要存在"以我观之","以物观之","以道观之"三种情况,这种现象在思想政治教育专业也存在。解决这些问题,笔者认为应该完整、准确把握学术论文选题的以下几个方面。
1.选题应该反映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
李启明教授指出,"'以道观之',要求学者注重从哲学的高度把握客观世界和已有知识,对人对事比别人有更深入的观察、更细心的体会。"[1]马克思主义思想是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指导思想,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是这一学科科学的认识论和方法论。因此,选题应该反映出学者和学生立足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高度把握思想政治教育理论部分和实践部分,做到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统一。
2.选题应该反映学科本身研究的价值。
思想政治教育作为一门学科自1984年创立以来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科系列中已有28年发展的历程,已形成了自己独立的学科地位。笔者认为,选题应当突出的反映思想政治教育的对象与环境、地位和作用、任务和内容、途径和方法、组织和评估等一系列基础理论问题,这些基础理论问题是思想政治教育学科本身的研究价值之所在。
3.选题应该反映研究能力水平。
选题体现了学者和学生对某一问题的潜心研究和深层思考,所以一个选题能够反映出学者和学生在思想政治教育专业领域的理论功底和研究水平。学者和学生首先应该从研习思想政治教育基础理论出发,从最一般的意义上探讨思想教育的开展实施过程,对比分析国外思想教育的一般规律和特殊规律;然后深入实践生活,针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要求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多元思想观念的变化和冲突,依据思想政治教育的一般规律,确立思想政治教育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恰当位置,发挥思想政治教育的应有作用。
1.价值性原则。
价值性原则要求所选题目必须是有用的。思想政治教育的价值主要表现在理论价值和应用价值。作为学术论文如果没有学科理论为支撑,很难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如果没有应用价值,不能指导实践中发生的问题,那么作为一个学术研究就丧失了他的意义,
2创新性原则。
创新性原则要求所选题目需要有新意,有特点,具有开创性。这种创新体现在能够填补学科空白;能够对通说中错误的地方进行纠正;对前人的观点有重大的发展与突破;能够体现时代性、民族性、地域性;能够从交叉学科点上寻找问题;老问题能够找出新思路。具体到思想政治教育,像"什么是'思想政治教育'"这个最核心、最基本的问题在专业内仍旧是争论不休,对于这样的老问题仍有发挥的余地;思想政治教育与伦理学,法学等学科的一些交叉部分可以提供一些新的思路。
3.需要性原则。
需要性原则即是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现实需要出发进行写作,不能无病呻吟。学术论文的研究性体现在它的对象是对因时空条件、现实条件变化而产生的问题,立足于这些问题进行的探讨才符合学科发展的规律。当前的我国处于社会转型时期,一元指导思想与多元化思想的冲突给思政学科带来了新的挑战,提出了新的课题。因此,应根据新的需要进行选题。
1.胸怀怀疑的态度。
爱因斯坦曾说,发现问题常常比解决问题更重具有实质意义。学术研究亦须有怀疑的态度。对学科内的问题持怀疑态度,才能打破常规发现"通说"中存在的问题,才能不断创新。
2思维角度多样化。
思维角度应该不拘泥于一处。对多学科的知识应当有所了解,有助于开拓思路,寻找更多的解决方法。思维角度的多样化不是对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科基本分析方法的背离,相反是对它的补充与完善。基本分析方式解决的是思政学科最基本概念、范畴、规律、理论等问题;思维角度多样化则为跨学科,交叉问题提供了新的思路。
3运用新理论、新方法观察研究传统命题。
每个学科都随着时间和空的变化而不断发展,在将近30年的发展中,思政专业初步形成了自己学科体系。进入新时期,新形势下一些新理论、新方法对于解决传统命题提供了新的思路。在选择题目时,应该注意这些新理论、新方法观察审视传统命题,以发展和突破前人的传统思维。
1.注重平时积累。
一篇学术论文、一个选题不会不会凭空出现,均是建立在平时大量的理论学习和实践积累之上的。学科研究、学术论文撰写的过程是一个认识的发展过程,要想得出较为科学的学术成果,需要尽可能多地占有与学科相关联的外界信息和资料。学术论文撰写不是在搜集材料之后才进行的,应该边搜集材料边思考问题。发现了新的问题和线索,又可以扩大搜集材料的范围。资料是撰写学术论文的物质基础,没有一定数量的资料,学术论文的写作就很难进行。占有资料是一件极其枯燥而烦琐的事情,因为要把与选题相关甚至是与学科有关的所有材料都尽可能地拿来,要把与自己的看法相符合与不相符合的材料都搜集起来,并对此进行重新加工,在正反材料的对比中才可能接近所要寻找的学科规律。
2.关注学科发展现状和动态
学科的发展现状很好的展示了学科内的现有的基本理论研究和争议问题的处理,使我们能够清晰的了解自己的位置,避免所选题目已被他人得出研究成果,或者重复他人之言。学科动态展示了本学科前沿领域,有助于我们把握学科的发展方向,使所选题目,所撰写的学术论文方向性更加清晰明朗。
[1] 朱景文.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笔谈[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
[2] 杨继成,陈燕春.研究生论文写作教学改革探索[J].教学研究,2006(5):400-402
[3] 南敬实.培养研究生学术写作能力的探讨[J].吉林建筑工程学院学报,2010(6):100-102
浅谈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术论文的选题问题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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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期刊学术论文的撰写格式,是为了便利信息系统的收集、存储、处理、加工、检索、利用、交流、传播。对图书馆学学术论文的结构、前置部分撰写、主体部分撰写、附录等,依据相关国家标准予以规范和说明。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图书馆学术论文的选题与格式规范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文章论述图书馆学术论文选题的创新和图书馆学术论文的格式规范,归纳出图书馆学术论文撰写的技巧。
关键词:图书馆;学术论文
写图书馆学术论文就是运用图书情报专业知识,解决一个学术问题,要求作者在立论上必须切实地从客观实际出发,从中引出符合实际的结论。图书馆学术论文有自己的理论系统。
图书馆学术论文最重要的是选题,选题的要点在于:论题大小适当,开口小、挖掘深、有拓展空间。“大处着眼,小处着手”,或称为“小题大做”。图书馆学术论文的选题要做到“人云亦云我不云,老生常谈我不谈”,要追求不落俗套的创新型选题,有心得,有创见,可读性强。题材要有亮点,重要性可行性并行,要有普遍意义,令人回味无穷的选题。
1.1选题的创新意识
在学术上,要追求的是独到的见解。在选题的创新意识方面,要求在进行论文选题时,要时刻将论文选题和社会需要、图书情报工作需要、图书情报工作发展趋势相结合,立足于新成果、新发现、新见解。有理论价值,对图书情报学科建设与发展能起先导开拓作用。以时代最前沿最先进的理论武装头脑,如以莫言,乔布斯为例,引用的观点等。根据专业优势,结合本职工作,结合现实选题,理论上求新,落实到现实有应用价值。
1.2研究方法的创新
要求打破传统研究方法的束缚,学习其他研究领域的先进研究方法,结合图书馆学情报学研究的实际,去创造性地采用多种研究方法。以微书评为例,书评属于文学领域,加个微字,用于图书馆学,就是创新。创新性要求新观点,新视角,新举措,新理论;要以自己切身实践为例,理论上要与时俱进,如引用18大对文化发展战略的最新提法。
1.3从热点问题中选取新颖性选题
关注每年中国图书馆学会年会征文的选题和各省图书馆学会年会征文选题,时代最前沿的课题,图书馆界研究热点等都包含其中,服务创新是永恒的热点,从热点问题中选取新颖性选题,主观上自己感兴趣,有见解的论题。热门选题写文章的人多,可供参考的材料多,但创新的空间较小。
图书馆学术论文的撰写强调符合相应的学术规范,论文的形式和内容首先要符合国家颁布的有关标准,其次是尊重学界“约定俗成”的习惯做法。图书馆学术论文的写作格式大体可以分为8个部分,各个部分都有其规范的格式,俗称“八股式”,这8个部分依次是:标题、作者名及简介、摘要、关键词、引言、正文、结论或结语、注释与参考文献,如下将一一说明。
2.1标题
标题要新颖;醒目,神韵;创新,包含所有关键词;吸引眼球,不超过20字,可以加副标题;润色题名应准确、简洁、明了地反映文章的主要论点。
好的论文标题需要做到主旨明确、表达简练、语言精当,集中表达论文的要旨,让读者见其题而知文意,做到“文要切题,题要独创”;还要尽量简练;论文标题讲究语言的准确规范、简洁精练。当然,标题切忌随意拔高,如“……理论研究”等;但也不必过于谦虚,例如“浅谈……”“……初探”等,不是好的论文标题。
2.2作者名及其简介
论文的署名一方面涉及科研成果的归属,同时也涉及知识产权等事项,写真实姓名。很多期刊还标明了作者的简要信息,包括作者的性别、出生年、工作单位、邮政编码、学历、专业职称、研究方向、电子信箱等内容。
2.3摘要
摘要是论文的窗口,缩写的论文,独立性和简短性;论文的精华点,150-250字符,包括研究的目,关键的创新点和意义;研究的成果。独立成文。摘要开头不要重复论文。字数按照期刊要求控制。摘要写得好坏就显得尤其重要,它会直接影响全文被人阅读、引用机会的多少。
摘要一般采用第三人称,尽量不用“我们”“笔者”“本文”等词语,也不宜出现“本文”“作者”“本课题”等表述,不用问句、感叹句等。避免出现“对……具有重大意义”或“具有一定的意义和价值”等不切实际的拔高类的套语。
2.4关键词
关键词是指最能代表论文内容的词汇或词组。标注关键词的目的在于适应计算机自动检索的需要,选取原则是要能反映文献主题内容。不要用怪词,可以从标题中的选用合适的词汇。关键词一般为3~8个,置于摘要的下方,词之间以空格或分号隔开。
2.5引言
引言是论文的开头语、介绍本文的研究背景等,一般独立成段。引言主要有以下内容:前人相关的研究成果,现存的研究空白点和价值;所采用的研究方法和理论依据等等。单篇图书馆学术论文的引言不宜过长,一般在500字左右。引言要力争用最简洁的语言概述研究背景、前人成果等,使读者一目了然;同时要引出话题———以此反映出作者前期资料收集的详备和研究思路的清晰。
2.6正文
正文是论文的核心部分,论文的论点、论据和论证都在这里阐述。提出问题,分析、解决问题。用词要准确,不能出现模拟两可的词汇和语句。
正文及整篇文章要按结构内容划分层次,每个层次还有小标题。同一级标题应反映同一层次的内容,一般宜用类别相近的词组作小标题。各级标题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分级连续编码,不同层次的两个数字之间用下圆点分隔。结构上,论证要逐层推进,有条不紊,思路清晰。
气质性格决定论文,文如其人,对文字敬畏,字斟句酌,写作带着一个人的性灵之气,字词生成精神心性气质。语言、修辞其实反映的是作者的人文素养,从语言的角度看,撰写论文时,要注意以下两个问题:
第一,切忌生搬硬套外文术语和网络新词。句式的欧化,生吞活剥国外的学术理论,不符合汉语的规范,强行引用网络热词、流行短语,生搬硬套这种做法尤不足取,缺乏学术的严肃性、理论性和深邃性。
第二,注意表达的肯定性。图书馆学术论文的核心是作出论断,因此强调语言的肯定。无论是肯定、否定,都要有依据,应避免使用“大概”、“或许”、“可能是”等过于含糊的词语。
2.7结论或结语
结论是全文研究成果的总述,是全文分析论证的必然结果。主要包括:阐述全文所进行的研究、得出的结论、说明的问题以及具有哪些理论价值或实践意义。如果所论问题不宜作结论或者很难作出明确的结论,也可写成结语的形式,结语通常阐述本文研究的成果及遗留问题,并提出对后续研究的展望等,一般只用一个自然段即可。
2.8注释与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从一个侧面反映作者对本课题的历史与现状的了解程度,体现研究者的学术功底。所选用的参考文献尽可能来自于高水准的期刊论文和高质量的出版物,这一点反映了作者的学术视野;尽可能是最新的科研成果,体现学术研究的最新动向;广泛调查、全面收集资料的基础上进行;做到准确无误,保持严谨的学术态度,不能“伪引”,与论文主题牵强附会。
参考文献:[1]王波.图书馆学论文写作与投稿全攻略(上)[J].图书馆工作与研究,2008,(1).
图书馆学术论文的选题与格式规范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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