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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科学化管理尽管对工业化社会的发展起到巨大的推进作用,但随着后工业化时代的到来,全球化、社会化趋势的发展日益对科学管理提出挑战,科学管理正在向更高阶段即哲学化演进。
【关键词】管理 科学管理 管理哲学化
管理是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及其需要应运而生的。总体来说,人类的管理经过本能、经验、科学三个阶段,而当下,正在由科学管理向哲学化进步。
一、从本能管理到科学管理
人类由聚居部族到城邦,最原始的管理,没有任何的经验可供参考,主要依靠管理者的“悟性”和个人的地位与魅力。那个时候,大凡优秀一些的管理者通常被视为圣人,他们是“上帝”或者“道”的化身,他们凭借对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理解,开创了一些初始的管理理念,例如中国的“仁政”。东周“百家争鸣”的时候,诸子开始总结前人的智慧,本能管理已经进入了尾声,开始进入另一个时期——经验管理时期。
当人类积累一定管理经验的时候,借鉴前人经验成为管理智慧的主要来源,在这个阶段,管理者一般都精通历史,从历史中找到管理的得失和方法,《资治通鉴》也就是这种背景下诞生的。但是,经验管理容易厚古薄今,而且经验毕竟是前人的经验,不可直接使用。更让人惋惜的是,中国的经验管理因循色彩和习惯都很浓重,以至于没有朝科学管理的方向发展。
科学管理源起于西方的企业管理,经过工业化的催动从而不断地发展和完善。到今天为止,从泰勒到德鲁克,管理科学已经成了一门内容丰富、使用范围广泛的科学。这些管理思想和管理方法构成了现代社会管理科学,对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发展产生了直接的推进作用。
二、从科学管理向哲学化管理是大势所趋
科学管理思想是不是人类最好的管理理念呢?答案是否定的。我们从中外管理的实践与思考的历史都看到这样的局限,尤其是金融危机以及以往的经济问题,印证了西方管理理论的局限甚至失败。
首先,科学止于人性。科学管理是以物质为基础的,原先的所说的科学层面的管理,其实都是单模块的“事”与“物”上的管理,如物流、财务、营销、生产、甚至人力资源的部分内容。当管理上升到真正的以“人”为本时,科学就显得捉襟见肘了。
其次,科学管理是分专业的,是以相对特定的领域和静止的环境为前提的。科学管理系统,大多是方法和工具,而研究这些具体的方法与工具之间的关系、研究更高层的规律,尤其是现代社会的人和事变化无常,确立组织的根本规律,就需要更高层次的思辨模式了,这就是管理哲学。
当人类管理进入真正的“人本”时期,进入整体思维时期,进入不是对具体表象而是对规律加以研用的状态,就是管理的哲学化开始。管理的哲学化不是否定科学,相反,管理哲学化是以管理科学为基础的。
那么管理哲学研究什么呢,有人用企业文化来代替,我认为这是不全面的,按照中国术语来说,管理哲学的内容起码应包括:立心、立制、立人,其中,立心为本。立心,就是确立企业的基本精神、性格、价值取向、基本思路,包括企业在若干问题上的决策依据,如:稳定与发展,合作与竞争,知与行,个体与团体等。这些问题与企业文化的理念部分有相似的地方,但不是绝对的相等。立制,就是建立企业基本的运行模式与规则,尤其包括企业权利体系,这是企业运行的基础。立人,在企业是培养团队,在个人则是安身、立命、智慧,这两者是相辅相成的。
三、现代管理科学发展的哲学轨迹
现代管理科学的发展,经历了“古典管理”、“行为科学”、“管理丛林”,直至今天的“企业文化”阶段。
现代管理科学发展的第一阶段(1900-1930),是以F•W泰罗、 M•韦伯为代表的“古典管理”阶段。在这个阶段上,主要把近代自然科学成果引入企业管理,提高效率,但其实质却把人变成了机器的附庸。它忽视了人是富有情感、具有主动精神的主体。这个时期,泰罗尽管侧重研究管理技术问题,但他却注意到了科学管理的本质问题。他认为:“科学管理从本质精髓来说,包含某种哲学。”因此,有人把泰罗看成是首先提出管理哲学的管理论者。
现代管理科学发展的第二阶段(1930-1960),是以梅奥、麦格雷戈、马斯洛等为代表的“行为科学”阶段。行为科学的崛起及其广泛应用,心理学展开了对管理科学的实验研究,社会学也开始把管理作为社会群体生活的一个方面来加以研究。此外,美学、伦理学、逻辑学等学科也日益与管理学相结合。在上述诸学科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管理方法论、管理心理学、公共关系学、管理逻辑学、管理伦理学等各门分支学科相继发展起来。管理的研究方法也就由“古典管理”阶段的自然科学数量方法转向理论研究的哲学思辩方法,以探求管理主体在管理过程中的地位、意义和人文倾向。
现代管理科学发展的第三阶段(1960-1980),是以多种管理学派并存为特点的“管理丛林”阶段。这个阶段上的理论把企业看成是一个开放的社会技术系统,力图从整体上把握管理与环境之间的相互联系、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使得管理实践和管理理论的哲学色彩大大加深。
现代管理科学发展的第四阶段(1980-),就是“企业文化”阶段。在这个阶段上,把文化学的研究成果,应用到企业管理中来,充分发挥文化的作用。在当今企业经济活动中,人是最宝贵的财富。许多发达的国家把聚集培养人才看成是整个管理活动生存发展的源泉。这就是说,在现代管理中,重视管理主体的价值,进而形成现代化管理的主导力量和核心,是现代化管理思想哲学倾向的重要方面。
四、中国式管理哲学
所谓中国管理哲学,是以“中国管理科学化,管理科学中国化”为宗旨,以集科学、文化、艺术三位一体为特征,用中国传统管理范式“文化管理”来统帅西方管理制度和工具,所形成的行之有效、生生不息的管理哲学。
中国的管理哲学中有两个关键词,一个是专制,一个是仁义。前者来自法家,后者来自儒家。汉以后,王霸杂用,成外儒内法。但不管是法家还是儒家,都是针对“人”的管理,更重要的是,都有一套完整的思想体系。随着社会的发展,人权意识的提高,中国的管理哲学必将走出一条抑“专制”而兴“仁义”的道路。未来的中国管理哲学体系也不仅仅是传统哲学,更不是专指儒家文化,“文化大融合”是必须的,所以,未来的中国式管理的哲学基础可能是在“中庸”原则下的人文主义、科学主义、民族主义、资本主义、集权主义、神秘主义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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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月27日,美国总统奥巴马在国会发表了国情咨文,再次充分展示了他的雄辩才华——在七十分钟的演说中,他共获得八十次掌声,其中大部分还包括听众的起立致敬。
不过,令人关注的不是掌声,而是大厅里一群永远不鼓掌、不起立的人。
永远不起立、不鼓掌的人之一:军人。美国参谋长联席会议成员——军人不干政,除了有关军队之外的事务,不鼓掌。
永远不起立、不鼓掌的人之二:美国最高法院的大法官。总统的卓越政绩不曾让大法官们激动欢呼,总统对最高法院在Citizens United v. Federal Election Commission一案中的判决提出的批评也不曾让大法官们有所动摇。几位大法官看上去一派老弱病残,但在掌声和人群的暴风骤雨中,我自岿然不动。他们从不鼓掌,因为他们代表国家权力的另一端:司法独立、公正;他们从不鼓掌,也因为他们对自身所拥有的巨大权威和独立性所抱持的谨慎和克制的态度。
最高法院作为美国联邦最高司法机构所具有的巨大权威和独立性,一直是美国人心目中民主制度的标志之一。处于联邦法院的顶点,最高法院有权作出最终决定且不受审查。从这个角度来说,最高法院大法官在司法审查权上所享有的巨大独立性,应该为世界上任何一个法官所艳羡。
然而,司法独立又不是放任自流,美国人包括大法官本身都深深地认识到人性的复杂和个人智识的有限性:“一个有权作下最终决定且不受审查的法院,比任何其他法院需要我们更详细的监督。不受审查的权力可能使我们纵容自己,而不致力于冷静地自我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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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月27日,美国总统奥巴马在国会发表了国情咨文,再次充分展示了他的雄辩才华——在七十分钟的演说中,他共获得八十次掌声,其中大部分还包括听众的起立致敬。
不过,令人关注的不是掌声,而是大厅里一群永远不鼓掌、不起立的人。
永远不起立、不鼓掌的人之一:军人。美国参谋长联席会议成员——军人不干政,除了有关军队之外的事务,不鼓掌。
永远不起立、不鼓掌的人之二:美国最高法院的大法官。总统的卓越政绩不曾让大法官们激动欢呼,总统对最高法院在Citizens United v. Federal Election Commission一案中的判决提出的批评也不曾让大法官们有所动摇。几位大法官看上去一派老弱病残,但在掌声和人群的暴风骤雨中,我自岿然不动。他们从不鼓掌,因为他们代表国家权力的另一端:司法独立、公正;他们从不鼓掌,也因为他们对自身所拥有的巨大权威和独立性所抱持的谨慎和克制的态度。
最高法院作为美国联邦最高司法机构所具有的巨大权威和独立性,一直是美国人心目中民主制度的标志之一。处于联邦法院的顶点,最高法院有权作出最终决定且不受审查。从这个角度来说,最高法院大法官在司法审查权上所享有的巨大独立性,应该为世界上任何一个法官所艳羡。
然而,司法独立又不是放任自流,美国人包括大法官本身都深深地认识到人性的复杂和个人智识的有限性:“一个有权作下最终决定且不受审查的法院,比任何其他法院需要我们更详细的监督。不受审查的权力可能使我们纵容自己,而不致力于冷静地自我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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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最高法院大法官的独立与制衡在不同的国家存在很大的区别,特别是不同的法系的国家,有着完全不一样的法律界限。本文试对此进行分析论证。
关键词:法官独立制衡
2010年1月27日,美国总统奥巴马在国会发表了国情咨文,再次充分展示了他的雄辩才华——在七十分钟的演说中,他共获得八十次掌声,其中大部分还包括听众的起立致敬。
不过,令人关注的不是掌声,而是大厅里一群永远不鼓掌、不起立的人。
永远不起立、不鼓掌的人之一:军人。美国参谋长联席会议成员——军人不干政,除了有关军队之外的事务,不鼓掌。
永远不起立、不鼓掌的人之二:美国最高法院的大法官。总统的卓越政绩不曾让大法官们激动欢呼,总统对最高法院在Citizens United v. Federal Election Commission一案中的判决提出的批评也不曾让大法官们有所动摇。几位大法官看上去一派老弱病残,但在掌声和人群的暴风骤雨中,我自岿然不动。他们从不鼓掌,因为他们代表国家权力的另一端:司法独立、公正;他们从不鼓掌,也因为他们对自身所拥有的巨大权威和独立性所抱持的谨慎和克制的态度。
最高法院作为美国联邦最高司法机构所具有的巨大权威和独立性,一直是美国人心目中民主制度的标志之一。处于联邦法院的顶点,最高法院有权作出最终决定且不受审查。从这个角度来说,最高法院大法官在司法审查权上所享有的巨大独立性,应该为世界上任何一个法官所艳羡。
然而,司法独立又不是放任自流,美国人包括大法官本身都深深地认识到人性的复杂和个人智识的有限性:“一个有权作下最终决定且不受审查的法院,比任何其他法院需要我们更详细的监督。不受审查的权力可能使我们纵容自己,而不致力于冷静地自我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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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审查的每一宗案件都会让其成为暴风雨的中心,相对于法庭上的唇枪舌剑和社会舆论的夹枪带棒,最高法院内部法官之间的博弈显然要绅士得多,却同样充满你来我往的对抗。
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简析最高法院大法官的独立与制衡相关论文。具体内容如下,欢迎参考阅读:
论文摘要:最高法院大法官的独立与制衡在不同的国家存在很大的区别,特别是不同的法系的国家,有着完全不一样的法律界限。本文试对此进行分析论证。
论文关键词:法官独立制衡
论文正文:
简析最高法院大法官的独立与制衡
2010年1月27日,美国总统奥巴马在国会发表了国情咨文,再次充分展示了他的雄辩才华——在七十分钟的演说中,他共获得八十次掌声,其中大部分还包括听众的起立致敬。
不过,令人关注的不是掌声,而是大厅里一群永远不鼓掌、不起立的人。
永远不起立、不鼓掌的人之一:军人。美国参谋长联席会议成员——军人不干政,除了有关军队之外的事务,不鼓掌。
永远不起立、不鼓掌的人之二:美国最高法院的大法官。总统的卓越政绩不曾让大法官们激动欢呼,总统对最高法院在Citizens United v. Federal Election Commission一案中的判决提出的批评也不曾让大法官们有所动摇。几位大法官看上去一派老弱病残,但在掌声和人群的暴风骤雨中,我自岿然不动。他们从不鼓掌,因为他们代表国家权力的另一端:司法独立、公正;他们从不鼓掌,也因为他们对自身所拥有的巨大权威和独立性所抱持的谨慎和克制的态度。
最高法院作为美国联邦最高司法机构所具有的巨大权威和独立性,一直是美国人心目中民主制度的标志之一。处于联邦法院的顶点,最高法院有权作出最终决定且不受审查。从这个角度来说,最高法院大法官在司法审查权上所享有的巨大独立性,应该为世界上任何一个法官所艳羡。
然而,司法独立又不是放任自流,美国人包括大法官本身都深深地认识到人性的复杂和个人智识的有限性:“一个有权作下最终决定且不受审查的法院,比任何其他法院需要我们更详细的监督。不受审查的权力可能使我们纵容自己,而不致力于冷静地自我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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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解释,司法机关对法律、法规(法令)的进一步明确界限或作的补充规定。司法解释分为四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解释;国务院及主管部门司法解释以及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地方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司法解释。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权限研究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权限研究全文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解释工作的规定》第五条明确确定了其自身发布的司法解释具有法律效力,这种行为通常被称为司法解释“立法化”现象。我国现行的法律并无明文规定最高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最高法院)享有抽象的司法解释权,最高法院享有司法解释权的法律依据是1981年全国人大会作出的《关于加强法律解释工作的决议》和《人民法院组织法》的规定。然而如果认真考究,就会发现其并不能为司法解释“立法化”提供法律依据。
(一)1981年6月全国人大会作出的《关于加强法律解释工作的决议》
该《决议》规定:凡关于法律、法令条文本身需要进一步明确界限或作补充规定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进行解释或用法令加以规定;凡属于法院审判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法令的问题,由最高人民法院进行解释。《决议》虽然授予最高法院对法律解释的权力,但我们发现该决议是1981年作出的,因此当时适用的是1978年《宪法》,而1978年《宪法》规定全国人大会只具有制定法令的权利,而无制定法律的权利。
因此1978年《决议》的位阶最高只能是法令。而法令是不能超越《宪法》和法律对其他部门的法律解释权限作出规定的。但是,会不会存在全国人大会把自己的法律解释权限授予最高法院的情形呢?答案是否定的。因为全国人大会要想把法律解释权授予最高法院的话,其自身首先必须具有制定法律的权力,但是从1978年《宪法》看,当时的全国人大会只有解释法律的权利,其当然不能把该权利转授给最高法院。从上述分析可知,1978年《决议》不能成为最高法院享有抽象性司法解释权的合法性基础。
(二)《人民法院组织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
《人民法院组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对于在审判过程中具体应用法律、法令的问题,进行解释。此规定能否作为最高法院对法律进行抽象解释的依据呢?
首先,该条规定的是“在审判过程中”,何为审判过程中,一般的理解是法官在法庭调查、双发当事人质证、法庭辩论的基础上对具体的争讼作出裁判的过程。而且司法权具有被动型,即当事人不主动提起诉讼,法院不得启动审判程序。法律解释作为司法权派生的权利当然也具有被动型,根据这种对审判过程和司法权的理解,最高法院是不能主动对法律作出抽象性解释的。
其次,“具体应用法律、法令”中的“具体”应作何种理解?笔者认为,具体是与抽象相对的一组概念。该条中的“具体”应当是指与具体的诉讼相联系的,把具体的法律条文应用到特定的案件之中以解决其争议。从这个意义上讲,对具体应用法律、法令的问题,进行的解释是不具有重复适用性的。而最高法院作出的很多司法解释具有抽象性,如同法律一般,对于相同或类似的案件可以反复使用。
从以上分析也可以看出,《人民法院组织法》并未给最高法院主动的,抽象的司法解释提供坚实的法律依据。
(一)完善最高法院的案例指导制度
目前最高法院司法解释尽管有违法之嫌,尽管存在种种弊端,但对其大刀阔斧的改革是不可能的事,也不利于现在法律的稳定和统一。因此就需要有一种折中的办法,既要保证司法解释在现阶段的效率,又要客服其弊端,笔者认为可以借鉴西方的判例制度,发展和完善我国的案例指导作用。
如何做到司法公正,社会公平正义,从司法权的角度,最重要的是“同案同判”。能做到“同案同判”的,最重的就是建立和完善案例指导制度。建立案例指导制度有利于实现“同案同判”的自然正义,但由于我国不是判例法国家,也不承认判例作为法律的渊源,因此对判例如何生成,对法官有怎样的约束力,如何让法官利用判例审理案等问题,还需要我们作更深入的研究。但是,判例相对于抽象性司法解释而言,其作用是显而易见的,正如一位学者所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抽象司法解释,便是个案审理之外的行为,可以认定为超越了司法界限,当判例法院遴选公布部分案例为判例时,并没有改变自己在这些案例中已经阐明的法律观点,因而没有超越案例本身来发展法律。
(二)推动司法改革,完善司法独立
我国的司法系统具有很浓重的行政色彩,但是依据我国宪法的规定,法院之间只是一种监督关系,并且这种监督只是一种审判监督,事后监督关系。但现实的情况是,法院审理案件时很多会请示上级法院,而最高法院有时也会发布一些批复之类的司法解释,这严重损害了法院独立审判,法官独立审判案件的权利。
司法权作为一种审判权,理所当然的包含了法官对法律的理解,以及法官依据个案对具体法律条文作出解释的权力,但像上述的请示制度,批复等司法解释不仅损害了当事人的上诉权,也不利于提高法官的积极性,提高法官素质和审判能力,更成为法官规避责任的手段。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尊重司法规律,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而且我国已在山东珠海法院进行了改革试点。相信我们的司法改革必定有利于推动司法公正和社会正义,让法院法官摆脱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立法化”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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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政策是指国家和政党为调节民族关系,处理民族问题而采取的相关措施、规定等的总和。从世界范围来看,民族政策的实质和作用有积极和消极之分,前者如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民族发展政策;后者如种族隔离、种族歧视政策等。 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中国的民族政策相关论文:成就与挑战。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面对中国56个民族长期共存且发展极不平衡,少数民族的经济社会发展比汉族相对滞后的实际情况,中国政府逐步制定了一整套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政策体系,其主要内容如下:
(一)民族平等政策。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的第一天起,《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就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民族一律平等”,“禁止民族间的歧视、压迫和分裂各民族团结的行为”。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第一部《宪法》规定了相同的内容。现在实施的1982年制定的《宪法》第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压迫”。为保证各民族一律平等落到实处,有关法律和政策又具体规定每个民族不分大小,都以平等的地位参加国家大事和各级地方事务的管理;全体公民不分民族、种族和宗教信仰,都同样地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各民族的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各民族享有同等的就业权利,都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等等。
(二)民族团结政策。1951年5月,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颁布专门法令,废止历史遗留下来的种种带有歧视和侮辱少数民族性质的称谓、地名、碑碣和匾联等。其后颁布的《宪法》规定:“国家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关系”,“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1984年颁布的《民族区域自治法》,也有类似论述。
(三)民族区域自治政策。所谓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就是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在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国家充分尊重和保障各民族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权利的政治制度。早在1947年,中国共产党就建立了省一级的内蒙古自治区。1952年,中央人民政府颁布施行《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1954年和1982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进一步完善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1984年颁布实施并于2001年修订的《民族区域自治法》,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化、法律化奠定了基础。由于这一制度既充分保证了国家在大政方针上的集中统一,又充分保证了各民族当家作主的权利,因而是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最佳政治制度。
(四)各民族共同发展,共同繁荣的政策。中国政府解决民族问题的系列政策中,民族之间的平等团结是解决民族问题的根本原则,各民族共同发展、共同繁荣是解决民族问题的目标,而民族区域自治则是实现上述原则和目标的基本制度保障。而各民族共同发展、共同繁荣的大政策又包含以下一系列具体政策。
1.帮助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文化发展的政策。鉴于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的实际情况,《宪法》规定:“国家根据各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帮助各少数民族地区加速经济和文化的发展。”《民族区域自治法》和《民族乡工作条例》,也对此作了政策和法律上的相关规定。
2.尊重和发展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政策。《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定:“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保障本地方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为此,全国和有关少数民族地区建立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工作机构和研究机构,在民族地区推行民族语文教学、民族语文出版和民族语言广播,并用民族语文执行公务等。
3.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政策。《宪法》规定:“各民族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民族区域自治法》也有类似规定。为了保证这些法律的贯彻落实,《刑法》还规定,对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4.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侵犯他人合法宗教信仰自由的行为都将受到严厉制裁。
为推动各民族尽快走上共同发展、共同繁荣的道路,国家还在财政、税收、金融、贸易、资源开发、文化、教育、医疗卫生以及民族干部的培养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具体的特殊优惠政策帮助少数民族加快发展。例如云南省,从建国到1997年,中央和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的特殊优惠政策就达144项,其中,仅财政优惠政策和民族贸易优惠政策就有下列多项(参见表1和表2)。
表1少数民族地区财政优惠政策
序号 政策 起止时间
(年)
1国家对云南专设直接过渡经费 1956~1964
2国家设置少数民族地区补助费 1955至今
国家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预备费高于一
3般地区 1964至今
国家规定民族自治地方另加百分之五的
4机动金 1964至今
5国家规定对边疆干部生活实行补贴 建国初期
6国家规定民族自治地方财政超收分成收
入留用 1964~1985
7国家对云南给予自治区财政体制照顾 1964~1994
8国家对边疆民族地区设置补助专款 1972~1975
中央对民族自治区的补助数额每年递增
9百分之十1980~1988
10 云南省对民族地区实行一次性财政补贴1986至今
11 国家设立边境建设事业补助费1977至今
12 国家设立支援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1980至今
13 国家对贫困地区棉布提价实行补贴1983~1985
云南省地方经济发展基金对民族地区投
14 放借款优先1986至今
在这一整套民族政策体系的作用下,中国政府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解决民族问题的成功道路,推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发展并取得了巨大成就。仍以云南为例:
表2民族地区贸易优惠政策
序号 政策 起止时间
1 国家对民族贸易企业实行价格补贴 1950~1970
2 国家允许民族贸易企业利润留成 1951~1983
3 国家对民族贸易企业实行资金拔补 1952~1983
4 国家对民族用品生产定点企业减免税 1991~1994
国家对民贸茶叶生产加工定点企业信贷
5 贴息 1991至今
国家对边境小额贸易实行“自找货源、
6 自找销路、自行谈判、自行平衡、自负 1984~1995
盈亏”的优惠政策
7 国家对边境贸易实行税收优惠政策 1991~1995
8 国家对少数民族地区实行外汇补助 1991~1995
9 国家对12大类162个品种的边贸进口商品1992~1995
免税及减税
10国家对云南中缅边境小额贸易货物的税
收给予优惠1994至今
(资料来源:根据《民族工作》1997年第6、7、8期刊载的《云南民族地区特殊政策演变情况综述》一文提供的资料整理列表而成)
在政治方面,云南自建国后已先后建立了8个自治州、29个民族自治县和197个民族乡,民族自治地方面积占全省国土总面积的70%。民族自治地方的州长、县长均由实行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民族乡的乡长亦由建立民族乡的民族的公民担任。1999年底,全省少数民族干部已有26.7万人,占全省干部总数的25.6%。
在经济方面,一是基础设施建设迅速发展;二是经济实力显著增强。1999年,云南民族自治地方国内生产总值达561.71亿元,发展速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三是人民生活不断改善,1999年农民人均纯收入1249元。
在社会方面,民族自治地方的教育、科技事业有了较大发展。民族地区教育已基本建立寄宿半寄宿制学校、民族中小学、民族中等专业学校、民族干部学校、民族学院等相互衔接的完备的教育体系。1999年全省少数民族适龄儿童入学率达98%,少数民族在校生达232.15万人,占全省在校生总数的34.35%。8个自治州和29个自治县都建立了专门的科研机构和科学技术协会,少数民族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有近14万人,各种实用科技得到了有效推广。
在民族文化方面,各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得到继承和发展。全省有22个少数民族使用26种语言,14个少数民族使用22种文字,有1000多所学校进行民汉双语文教学。各民族的宗教信仰自由和风俗习惯受到尊重与保护,到1996年5月,全省佛教、道教、伊斯兰教、__和天主教等五大宗教活动场所共有4789所(处),基本满足了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生活的需要。民族医药、民族艺术和民族传统体育活动也得到了正常的发展。
总之,中国政府根据中国国情制定的一整套民族政策以及这套政策的贯彻落实,确保了中国各少数民族的发展和民族地区50多年的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实行的是中央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在这种体制下,民族地区的发展在区域分工、固定资产投资、资源配置和生产要素组合、经济发展的速度和效益等方面,受到计划的束缚和制约,民族地区的发展受到一定阻碍;但是国家又依靠中央权威,动用政府行政和计划手段,制定了一系列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的优惠政策,从另一个方面促进了民族地区的发展。1978年改革开放后,经过20多年的努力,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已经建立。中国加入WTO后,意味着中国的市场经济体制将与世界全面接轨,这就解除了对民族地区加速发展的体制束缚;但是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和中国加入WTO,也给以往靠中央权威,动用政府行政和计划手段建立起来的一整套民族优惠政策的落实带来了挑战和困难,从另外一个方面制约了民族地区的发展。从长远看,这种挑战主要集中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许多民族优惠政策特别是经济优惠政策自行中止或功能减弱。
据统计分析,建国以来中央和云南省政府制定的144项民族特殊优惠政策,到1995年,能继续执行的只有50%左右,另外50%的优惠政策已经停止或难以执行,而在继续执行的政策的功能也大大减弱了。[1]特别是其中的经济政策,自行中止执行的更多。如前文表1、表2所列的24项优惠政策,至今仍在继续执行的只有9项。造成这种状况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这些用行政和计划手段建立起来的优惠政策,在某种程度上是不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以著名的“民族贸易三照顾”政策为例,所谓“民贸三照顾”政策,就是国家按照促进民族地区发展的指导思想,“在贸易上实行等价交换,但是有时还要有意识地准备赔钱”[2](P167)的原则,允许经营民族贸易的国营企业经营“赔钱”的买卖,而国家对这类企业则在自有资金、利润留成和价格补贴等3个方面予以照顾,即民贸企业自有资金的80%由国家划拨,其余20%向银行贷款;民贸企业经营获得的利润,全部留用或比一般企业留用比例高;民贸企业对收购边疆民族地区的农副土特产品可实行最低保护价,对供应边疆民族地区的外来工业品实行最高限价,由此而形成的亏损由国家补贴。
这一政策对边疆民族地区的稳定与发展带来了极大的功效,保证了最边远、最偏僻的山区民族都能出售土特产品,也能吃上盐巴、茶叶,点上煤油灯。但这一政策与市场经济规律却是冲突的。其原因主要有自有资金和利润留成照顾实际上是把民族地区贸易系统中的民贸企业与专业公司,以及民贸企业中享受照顾的国营企业与其他合作企业、个体商贩置于不平等的竞争位置上,因而不符合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的原则;价格补贴中对工业品的最高限价和对农副产品的最低保护价,则不符合市场经济根据供求关系自由定价的原则等等。由于这些优惠政策不符合市场经济的要求,所以在市场取向改革不断深化的过程中,尽管中央三令五申要继续贯彻落实,如在1985年5月24日,经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商业部《关于进一步发展少数民族地区商业若干问题的报告》规定:对民贸三照顾的县(旗)的商业(含供销社)企业,继续实行减税、免税;对少数主要工业品和农牧土特产品继续实行价格补贴;对自有流动资金不足的尽可能给予照顾;对民族贸易企业继续给予低息贷款[3](P383)等等。然而事实上自1983年以后,这一政策便因难以贯彻而自行中止。
(二)保护与发展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政策难以落实。
中国是一个由56个民族组成的大花园,云南则是全球仅存的民族文化多样性最为富集的少数几个地区之一。为了将各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传承下去,早在建国初期,邓小平在其著名的《关于西南少数民族问题》的讲话中,就提出了消除民族隔阂、真正形成中华民族美好大家庭需要做好的三件工作。即要使少数民族相信,“在政治上,中国境内各民族是真正平等的;在经济上,他们的生活会得到改善;在文化上也会得到提高。所谓文化,主要是指他们本民族的文化。”[2](P162)这里,邓小平把保护、发展和提高民族文化放到了与民族平等、经济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其后中国的《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文物保护法》都对保护与发展民族文化作了专门规定,云南省还于2000年颁布实施了《云南省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条例》。
然而,随着现代化进程和社会转型速度的加快,云南各少数民族的传统文化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冲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现代化进程和以建立市场经济体制为核心的社会转型,驱动着各民族为获取更多的物质利益而奋斗。由于经济社会发展长期滞后,一些民族,特别是弱小民族逐渐对自己的文化丧失了信心,出现了盲目摹仿其它生活方式的倾向,致使民族服饰、语言、传统民居、歌舞艺术、礼仪习俗以及生态文化等,都出现了流失加剧的危机。在奔现代化的急切心情驱使下,传统的价值观和生活方式对青年一代失去了吸引力。在对外来文化和本民族传统文化的双重认同矛盾之间,很多人选择了前者,从而形成了民族文化自我认同的危机。两个危机交织在一起,就有可能使少数民族经数千年历史发展积淀下来的珍贵民族文化遗产,在20~30年或更长一段时期内大部消失。面对这两个危机,中国的民族文化保护与发展政策因过于笼统,实际上很难有效发挥遏制民族文化流失的实际作用。
应该说,中国政府制定的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民族区域自治和各民族共同发展、共同繁荣的民族政策,从总体上讲,无论是在计划经济条件下还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都是正确的,只是其中的许多具体政策,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其可行性大大降低了。而一些与市场经济规律有冲突的具体政策,则应明令取消而代之以新的政策。针对市场经济体制框架基本建立和中国加入WTO后民族政策落实和民族自身发展面临的挑战,中国政府既不能重走老路完全动用行政手段来解决,也不能放任不管,“如果我们放任各民族在不同的起点上自由竞争,结果是可以预见的,那就是水平较低的民族走上淘汰灭亡的道路。”[2](P162)可行的办法是把计划和市场两种调节手段有机地结合起来,把政府的宏观调控、政策倡导与企业和农户家庭的独立自主运作有机地结合起来,构建与市场经济体制和WTO规则相适应,又有利于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的新的具体政策体系。这是一项浩大的工程和艰巨的工作,需要进行多学科、多部门的联合攻关才能完成。针对前文分析的民族经济发展和民族文化的保护与发展问题,这里提出两点初步的政策建议。
第一,民族经济发展政策建议。就区域政策而言,总的要求是在市场经济体制框架下实现计划与市场优势互补,国家既要放手让民族地区充分利用市场机制来解放生产力,又要适当利用计划手段来继续帮助和扶持民族地区发展生产力。
就产业政策而言,计划与市场相结合的范围、程度和形式应根据不同产业的特点而有所差异。初步设想可大体划分为三种形式:一是对能源、交通、水利、通讯等基础产业的发展和重大工业项目的布局,仍应坚持计划调节和国家扶持为主,为民族地区创造参与市场竞争的条件;二是对民族地区生产的原材料、初级产品和农副土特产品,应以市场调节为主,计划调节为辅。计划手段主要起宏观指导作用,如信息和市场指导等,但对某些关系重大的产品应建立储备制度并制定最低保护价;三是对轻工业和第三产业则完全放开让市场自由调节。
二是民族文化保护与发展政策建议。与民族经济政策的具体和详尽相比,中国政府关于民族文化保护与发展的政策就显得过于笼统和简单了。因此,如果说民族经济政策难以落实的主要原因,是体制转轨后诸多具体政策自行中止和失效的话,那么民族传统文化保护与发展政策难以落实的主要原因,则是缺乏具有强制规定性的具体政策。
所以关于民族文化保护与发展政策的第一个建议,就是国家要像制定民族经济政策一样,制定一系列具有强制规定性的具体的民族文化保护与发展政策。在这方面,云南省已经开了一个好头,在全国率先专门为民族传统文化保护立了法,全国人大会也应抓紧制定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法》,这样,就能把民族文化保护与发展提升到国家意志的层面加以强制执行。关于民族文化保护与发展政策的第二个建议,就是政府应发挥主导作用。如果说经济发展在市场经济条件和WTO规则下政府对经济发展更多地只是发挥市场调控作用的话,那在同样的背景下,在民族传统文化加速流失的危机面前,政府恰恰应该发挥主导作用。只有在政府强有力的倡导、支持和保护下,才能唤醒全社会保护与发展民族传统文化的意识,才能扭转民族传统文化面临的颓势,也才能最终实现各民族的共同繁荣。
[1]云南民族地区特殊政策演变情况综述[J].民族工作,1997(8).
[2]邓小平文选(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3]郭大烈,董建中主编.中华民族知识通览[M].昆明:云南教育出版社,2000.
[4]费孝通.中华民族的多元一体格局[J].北京大学学报,198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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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著名学者、诗人,原名嗣穈,学名洪骍,字希疆,后改名胡适,字适之。 安徽徽州绩溪人,以倡导“白话文”,领导新文化运动著闻于世。胡适一生的学术活动主要在史学、文学和哲学几个方面,主要著作有《中国哲学史大纲》(上)、《尝试集》、《白话文学史》(上)和《胡适文存》(四集)等。他在学术上影响最大的是提倡“大胆的假设、小心的求证”的治学方法。晚年潜心于《水经注》的考证,但未及写出定稿。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胡适学术成就探因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胡适在学术上所取得的成就颇多,这在学术界已逐渐得到了多数学者的认同。本文通过对胡适生平资料的收集、整理,总结出了他在学术上取得成就的“四因子”:雄厚的国学基础,这为他后来治学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丰富的新知识、新思想,为其治学提供了参考比较的材料;科学方法论的指导,是他治学的一把利刃;现实社会的需求,是他治学前进的动力。有这四个因素,才使他能够在学术研究中驰骋,也正是在这四个因素的作用下,才使得他在学术的研究中取得了卓然的成就。
关键词:胡适 学术成就 原因
胡适在近代史上是颇受争议的人物之一,但其在学术上所取得的成就已被大多数学者所肯定,正如胡明先生在《胡适文化学术思想概论》中指出:“胡适在现代社会科学研究者中是学科领域涉猎最广、研究面最宽的一位,有所谓‘十项全能’之美称。他在思想史、哲学方法论、认识论、逻辑学、社会学、伦理学、历史学……版本目录、校勘辨伪等领域均沉替下来做过一番理论探索工作,写出一大批有很高学术造诣的研究专著和文章,在诸多学科都作出了开风气的重大贡献”。[1]这段话虽有溢美之感,但确实反映出了他在学术上所取得的重大成果。学术界对胡适的研究多偏重于他的思想、五四时期的主张和政治活动,而对其在学术所取得成就的原因很少论及,本文试从四个方面来探讨他在学术上所取得成就的重要原因,以期能够给予即将从事学术研究的工作者和已在学术上进行研究的式作者一点借鉴,这也是本文的一个主要目的。
毋庸置疑,胡适本人在学术研究中的孜孜以求,坚持不懈的主观努力是无可替代的,另外他在学术研究的过程中,朋友所提供的见解的帮助也是应该承认的。对于这两点因素,在本篇文章中,作者就不再赘述,本文仅试就从以下四个方面来探求他在学术上取得成就的因子。
胡适的“破蒙”教育是比较早的。在他还不到三岁时,他父亲便亲自当起老师,一边教妻子冯顺弟认字,一边教小胡适认字。在父亲忙时,他的母亲便当起了代理教师继续教他认字,她自己也借此温习熟字。就在这样的温馨团居生活中,在其母亲认得近千字的时候,小胡适也认得了七百多字。
在他父亲胡传去世后,其母亲便把希望全寄托在小胡适身上,谨尊亡夫“糜儿天资聪明”应“努力读书上进”的遗嘱,亲自把不到四岁的胡适,送到私塾读书。由于小胡适此时已识得近千字,故不须念《三字经》、《千家文》、《百家姓》、《神童诗》等一类“破蒙”的读本。他最先读的书,则是他父亲胡传亲自编写的体现儒家人伦和程朱理学精神的《学为人诗》、《原学》二本。他父亲所秉承的程朱理学的“遗风”也随之遗留了下来。为了使先生能够尽心尽力的教,使小胡适受到更好的教育,别人家教两元的学费,其母亲都是加倍的给,并叮嘱先生:“每读一字,须讲一字意思;每读一句,须讲一句的意思。”[2]先生掰开揉碎,由浅入深的讲解,使胡适受益匪浅。他在后来的回忆中说,他一生最得力的讲书正是他“母亲增加学金的大恩惠”。[3]
在这个受到“优待”的私塾里,在他母亲晨喊夜陪的严厉督促下,小胡适顺利的完成了他九年的家乡教育,读了“《律诗六钞》、《孝经》、《小学》、(朱熹集注本)、《孟子》(朱熹集注本)、《论语》(朱熹集注本)、《诗经》(朱熹集注本)、《大学》(朱熹集注本)、《中庸》(朱熹集注本)、《易经》(朱熹集注本)、《礼记》(陈 注本)、《纲鉴易知录》、《御批通鉴辑览》、《资治通鉴》[4]等书。他在后来的回忆中说:“中国古代哲学著作,及比较近代的宋明诸儒的论述,我在幼年时差不多都已读过。”[5]这些经史典籍的熟读,为他后来做学问,“整理国故”,打下较为系统的旧文的基础。这些由朱熹注的书也使他“陶醉”于宋儒之中,以至于“觉得对于《四书》、《五经》一直由朱熹注是比较近情入理的”。[6]这在他幼小的心灵中便深深地埋下了尊崇孔孟儒家,特别是从崇拜程朱理学的根苗。这对他一生来说都是起作用的。由于幼时秉承了家乡的程朱理学遗风后又在学堂读了朱子注本,这为胡适开拓了治汉学的路子。基于这一点他自己也是承认的,“我另一灵感的来源,也可以说是出于我早期对宋学中朱注的认识和训练。朱熹的宋学为我后来治学开拓了了道路”。[7]
在私塾里胡适还得到了一项意外的收获,那就是为他“开辟了一个新天地”,在他的儿童生史上“打开了一个新鲜的世界”[8]的小说。这一时期他一共读了《水浒传》、《三国演义》、《红楼梦》、《儒林外史》、《聊斋志异》等三十多部“小说”(包括弹词、传奇以及笔记小说在内)。这些大量“白话小说”的阅读,使得胡适在“不知不觉之中得了不少白话散文的训练”,并且“在几十年后”于他“都是很有用处”。看这类小说的另一好处便是帮他“把文字弄通顺了”。他后来也说:“《周颂》、《尚书》、《周易》等书都是不能帮助我作通顺文字的,但小说书却给了我绝大帮助。”他不但要看这些小说书,还要把其中的故事讲出来给自家姊妹听。这样就逼着他“把古文的故事翻译成绩溪土话”,使他“更了解古文的文理”。以至于他到“十四岁来上上海开始作古文时,就能做得很像样的文字了”。[9]这就使胡适在无形中得到白话散文的训练,对他后来倡导白话文和考证小说早早打下了基础。
在上海六年的“新学”教育中,胡适仍继续坚持自习“汉学”,而且还特别“留心读周秦诸子的书”及“宋明理学的书”。[10]蔡元培先生在《中国哲学史大纲》的序文中就对胡适“虽自幼进新式的学,还能自修‘汉学’,至今不辍”而大加褒扬,并且进一步指出了这在他治中国哲学史中的大作用。
海外的七年求学之中,胡适是更注意中西古今兼修,力图在学问上融包古今,贯通中西。这一时期,他对中国的古典哲学与文学特别留心,他对老子,墨子的思想作了认真的研读和思考,并留意将研究心得写成了文字,为他后来系统地研究先秦思想史作了坚实的准备。对裴 “崇有论”,范缜的“因果论”的认真检阅,对宋儒注经的公正评价无不显示出他对中国哲学史自觉的留心考察。1914年8月,胡适在日记里还专门排列出了一个现代哲学研究系统的纲目。文学方面,他作了不少唐宋诗词的研究札记。他的一些关于文学的主要见解已经相当成熟。他对白居易《与元九书》为代表的“文学实际主义”创论抱有浓厚的兴趣,专门作了深入研究,由之生发出他的一篇相当重要的文学专论(见1915年8月18日日记)。
当然,生在徽州的胡适,不可能脱离皖学派对他的影响。朱熹、戴震、吴敬梓对他都有很深的影响。对朱熹、戴震的崇拜使他懂得了宋儒理学,对吴敬梓的敬仰使他顿悟到了文学发展的趋势,这些都是影响他后来学术活动的重要因素。对此,本文的前后均有所论及,这里就不再作专门的论述。
胡适对于国学所取得的坚实基础无疑成了他以后治学的一个前提,一个基础。没有如此的基础他就不可能在治学中取得很高的成就。
胡适在上海求学时期正是中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风起云涌的年代。新文化与旧文化进行着激烈的碰撞。整个思想文化领域如火如荼,气象峥嵘。这一瞬息万变的全新世界是胡适在那被高山崇岭封闭着的家乡所不能梦想的。此时少年的胡适正闪烁着一对睿智的眼睛,拼命的汲取着时代赐与的思想文化营养。
胡适在澄衷学堂读书时受到了当时“思想很新”的国文教员杨千里很大的影响。他曾在胡适的作文本上题了“言论自由”四个字。这在当时仍把皇帝和孔夫子的话当作绝对真理的年代,无疑是有很大进步的。以后,这几个字几乎成了胡适终身奋斗的目标。最为难能可贵的是杨先生还用吴汝纶删节的严复译本《天演论》作教本,而且出了个“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试申其义”[11]的很新颖时髦的作文题。这对于胡适思想上启蒙的影响可谓很大了,正如他自己所说::“在中国屡次战败之后,在庚子辛丑大耻辱之后,这个‘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公式确是一种当头棒喝,给了无数人一种绝大刺激。几年之中这种思想像野火一样,延烧着许多少年人的心和血。”[12]杨先生对于胡适,不仅传授了新思想新知识,而且为其新思想、新知识的接受打开了一扇天窗。
在读完赫胥黎《天演论》时,胡适的思想随之受到了震动,这震动也影响了他的一生。赫胥黎人类进化论与存疑主义的哲学方法论实际上成了“胡适思想”的重要构成因素。这也为他以后注解、阐释与运用进化论思想,提供了知识养料。胡适自己也说:“我的思想受两个人的影响最大:一个是赫胥黎,一个是杜威先生。赫胥黎教我怎样怀疑,教我不信任一切没有充分证据的东西。杜威先生教我怎样思想,教我处处顾到当前的问题,教我把一切学说理想都看作待证的假设,教我明了科学方法的性质与功用……”[13]后来,正是由胡适将进化论与实验主义合而为一种方法论。他将这种方法论与历史的方法结合起来,从而在哲学史及文学史等的研究上,取得了令人瞩目的开拓性成就。从实际的效用来看,正是这种“进化”思想的接受和大量新学理的输入,才使胡适能够写下长文《五十年来之世界哲学》。在《中国哲学史大纲》中,他也是以进化论的观点研究中国古代哲学流派使其“一一显示出变迁的痕迹”“递次演进的脉络”[14]的。可以说,赫胥黎,达尔文的天演进化学说直接启迪了他的治学思想,使其能够从一个新角度、新手法对中国学术的问题进行探究,从而产生具有创见性的观点。
这一时期,胡适所读的书也开始由《四书》、《五经》转到《明治维新三十年史》、《新民丛报》一类新书上了。这使胡适的眼光从古代转到了近代;从旧世界转到了新世界。新书的广泛阅读一方面为他增添了新知识,另一方面也丰富了他的思想。为其治学增加了“新源流”。
在胡适所读的新书中,对有他有深远影响的却是梁启超的《新民说》、《中国学术思想变迁之大势》。这两部著作使胡适“受了梁先生无穷恩惠”。[15]《新民说》诸篇文章历举了西方民族的许多优长,解剖中国国民的奴隶根性,给胡适“开辟了一个新世界”,使之“相信中国之外,还有很高等的文化”,[16]鼓舞了他以后的求知之路中去寻找那高等民族的新文化。《中国学术思想变迁之大势》也给胡适“开辟了一个新世界”,使他“知道《四书》《五经》之外中国还有学术思想”,[17]这本“第一次用历史眼光来整理中国旧学术思想”的学术著作第一次给胡适“一个学术史”[18]的见解。这对于胡适将来用历史的眼光治哲学史无不裨益的。《中国学术思想变迁之大势》中“缺了的三个最要紧的部分”也使胡适发了野心,“心想:‘我将来若能替梁先生补作这几章阙了的中国学术思想史,岂不是很光荣的事业?’我越想越高兴,虽然不敢告诉人,却真打定主意做这件事了。这一点野心就是我后来做《中国哲学史》的种子。”[19]可见《中国学术思想变迁之大势》不仅为胡适“开辟”了知识的“新世界”,也给了他一个新启示:治中国哲学史。正是因为有此时播下的“种子”才有“开山”巨著《中国哲学史大纲》的诞生。
七年的海外留学时期才算得上是胡适接受新知识、新思想的主要时期。在这一时期,胡适学习了德国文学、法国文学。英国文学、哲学,心理学、政治学和经济学。这些学科的学习构建了胡适的知识体系,为其以后治学提供了一个参照系。他对这些学科中最感兴趣的则是哲学。在哥伦比亚大学时,他曾师从哲学系的名教授厄德诺学习,与哲学系夏德教授关系也不错。胡适后来就跟随这位德籍汉学家,哥伦比亚大学的第一位“丁龙讲座教授”另修汉学的。这时胡适的中西兼学及以“中国古代哲学方法进化史”作为他的哲学博士论文,应该说都是有相当影响的。但为胡适所崇拜的,也是对胡适影响最为深远的则是杜威的思想,是杜威的实用主义哲学。据胡适自己回忆,他当年之所以转学哥大,便是因为对杜威和实用主义哲学发生了兴趣。实验主义作为美国式实践理论概括,强调以人的“经验”出发,主张用行为效果来证明思维的合理性,根据事实效果来判或修正信念,“要把注意之点从最先的物事移到最后的物事;从通则移到事实,从范畴(categories)移到效果”,[20]带有强烈的反教条主义和反思辨哲学的色彩,反映了美国创业时期求实和创新的精神,体现出一种开拓、进取、行动和成功超过一切的美国风格。它较之五四前旧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中国思想界不失较之封建主义思进步的学说。用这种较之封建思想进步的学说来指导学术研究无疑会取得进展性的成果。他说:“我写《先秦名学史》、《中国哲学史大纲》都是受那一派思想的指导,我的文学革命主张也是实验主义的一种表现,《尝试集》的题目就是一个证据。”[21]实验主义对于胡适,简直是贯穿他学术生涯命脉,是指导他学术活动的原则。这对他后来倡导文学革命,倡导白话诗文,考证古史和传统小说,研究中国思想史和哲学史,以及政治和生活方面都有重要影响。他后来也告诉人们他的本可以作为夸耀资本的文学革命,也只不过是“实验主义的一种实际运用”。[22]胡适的一生中,在思想、文化以及学术上涉猎了众多领域,他都是开风气之先的,他在某些学术领域甚至还起到了一种范示性变革的作用。这与他的“实验主义的态度在各方面的应用”[23]有很大的关系。
新知识的丰富,扩大了他治学的视野,也奠定了他治学的基础。新思想的汲取,延展了他治学的思路,也构建了他的治学方法论,为其治学提供了便利法门。他所提倡的“输入学理”其实就是要输入西方的新科学,新知识,新思想,新方法。在“整理国故”时他也主张“博采参考比较的资料”,方法上,要虚心接受西洋学者研究古学的方法;材料上,欧美日本学界有无数新法门,可以给我们添无数借鉴的镜子,学术的最大仇敌是孤陋寡闻。
胡适的学术成就也正得益于他扎实的国学基础和丰富的新知识。温公颐在《关于胡适的〈先秦名学史〉》中就说::“作者熟悉西方哲学史,他参照西方哲学史的方法整理先秦逻辑思想发展的来龙去脉。作者优越于前人的地方,在于他既掌握了古代的资料,又熟悉西方的哲学史,这样他就可以收‘它山之石,可以为错’之功,比起那些只懂‘汉学’,或只知西方哲学史的人就优越多了。”蔡元培先生在胡适的《中国哲学史大纲》的序文中也说::“适之先生于世传‘汉学’的绩溪胡氏,禀有‘汉学’的遗传性,中自幼进新式学校,还能自修‘汉学’至今不辍;又在美国留学的时候,兼治文学,哲学,于西洋哲学史是很有心得的。所以中国古代哲学史的难处,一到先生手里,就比较容易多了。”
没有方法指导的学术工作无异于“盲人骑瞎马”。有了方法,但没有丝毫科学性的也是不能指导学术工作取得成就的。“科学”方法的指导是学术工作者取得成绩的保障;同时,它也给学术工作提供了迈向成功大门金钥匙。胡适在学术上的一系列的成就,正是在其所提倡的“科学方法论”的指导下取得的。
胡适自幼便秉承了他父亲程朱理学的“遗风”,在以后的求学中又一直读朱子注的《四书》、《五经》,并且觉得朱注是“比较近情入理”的。一方面,这使得他对朱子的“物而穷其理”的归纳精神有所取得与继承。朱子曾说:“穷理者,欲知事物之所以然与其所当然”,“所谓穷理者,事事物物,各自有个事物底道理,穷之须要周尽”。胡适自己也认为程朱一派“新儒学”的治学门径在于“他们把‘格’字样‘至’解,朱子用的‘即’字,也是‘到’的意思。‘即物而穷其理’是自己到事物上寻出物的道理来。这便是归纳的精神”;[24]另一方面,也使得他对程朱理学所提倡的怀疑加以汲取与继承。朱子认为:“读书无疑者,须教有疑;有疑者,却要无疑,到这里方是长进。”“读书始读未知有疑,其次则渐有疑,中则节节是疑。过了这一番疑渐渐释,以致融会贯通,都无所疑,方始是学。”[25]后来胡适也主张:“做学问须在无疑处而有疑……”[26]
当然,胡适对中国古代学术思想方法的继承不单停留在“宋学”的怀疑精神和归纳的方法上。他在观察研究中发现,程朱的“即物而穷其理”,虽有归纳的精神,但存在“一种被动的态度”。而陆九渊、王阳明的学说“主张真理即在心中,抬高个人的思想,用良知的标准来解脱‘传注’的束缚”,恰好“这种自动的精神很可以补救程、朱一派的被动格物法”。随后,程、朱的归纳手法,经过陆、王一派的思想解放,便成了“中国学术史的一大转机”。“解放后的思想,重新又采取程、朱的归纳精神,重新经过一番‘朴学’的训练,于是有清代学者的科学方法出现,这又是中国学术史的一大转机。”[27]这自然使胡适把视野投向了“清学”的重量级人物——戴震。
胡适对戴震这位徽州文化史上的先哲,乡贤很是推崇,不仅为他写传,而且讨论他的思想、学术。直到后半生,胡适还穷尽精力,研究《水经注》,为戴震辨证,戴震及其“皖派”清学学术性格是考字义,辨名物,其学术个性是“由古文训以明义理”和“执义理而的能考核”。其中怀疑、辨伪、求是的学术精神则是与朱子之学有一致的地方。诚然,戴震及其“清学”的内在学术精神,本有对“宋学的空论的反动而起。戴震及其“清学”主要体现出的是治学的实证精神——重实证,尊重事实。同时,他们有“假设通则原能力”——“因物求则”。尤其是戴震提出的“但宜推求,勿为株守”,胡适认为这是“清学”的真精神。
在西学中胡适接受了赫胥黎的“存疑主义”,尼采的“重新估定一切价值”及杜威的实验主义。在这些西洋现代学术思想的启发下,胡适对中国传统学术思想的继承不再单向的了,而是双向的,互动的。胡适在晚年原口述自传曾回忆说:“杜威对有系统思想的分析帮助了我对一般科学研究的基本督的了解,他也帮助了我对我国近千年来——尤其是近三百年来——古典学术和史学家治学方法,诸如‘考据学’、‘考证学’等等。(这些传统的治学方法)我把它们英译为evidential investigation(有证据的探讨),也就是根据证据的探讨(无征不信)。”[28]在继承中国传统文化和接受西洋文化的基础上,胡适把杜威的整体哲学化约为方法,并以此来观照中国传统文化,同时在西学观照与中学双向互动来寻求两者的相通之处,从而逐步建构了他的科学方法论,亦即“大胆的假设,小心的求证”的具有兼容并蓄,承先启后的开创性意义的方法论。唐德刚先生说,胡适的治学方法“只是集中西‘传统’方法之大成。他始终没有跳出‘乾嘉学派’和西洋古僧所搞的‘圣经学’的窠臼”。[29]既指出了胡适方法的优越性,也指出了它的局限性,既然是集大成者自有它的精妙过人之处。中国现代学术史上几乎所有出类拔萃的学者,都受到过实证主义思潮的影响,王国维、梁启超、陈垣、冯友兰等大师都在实证方法上作过探索,并有所创见。
胡适的方法和乾嘉考据一样,都比较注重微观研究。胡适曾说:“学问是平等的。发明一个字的古义,与发现一颗恒星,都是一大功绩。”[30]正是由于他的这种重微观研究的方法,使得他在考证、辨伪、翻案文章,尤其是中国古典白话小说、禅宗史、《水经注》的考证,贡献颇丰。胡晓先生在《胡适中国改革思想述评》中写道:“今天的新方法论虽然很多,但科学实证方法仍然是基本的方法。胡适的红学研究及以后的古典白话小说考证都是十字真言方法的示范,水经注、禅宗,道教等学术问题的研究成果,都是这一方法的结晶。”[31]有的学者就据此认为他的方法只是适合微观研究,不适合综合宏观研究。我认为这是不准确的。胡适在考证中做工的工作比较多,但他并不甘愿赴乾嘉考据学派的后尘,他的《先秦名学史》、《中国哲学史大纲》(卷上)、《中国中古思想史长编》、《中国思想史纲要》、《白话文学史》(上)、《五十年来之中国文学》、《五十年来之世界哲学》、《实验主义》、《新文学的建理论》、《中国禅学之发展》等,无一不是宏观研究力作,不能因为他最终没有完成中国哲学通史和中国文学界通史的写作,就证明他缺乏宏观把握的能力,证明他的方法发现不了社会的内在联系和发展规律。笔者认为,正是这种方法的指导才使他在宏观研究中取得了累累硕果。朱文华先生在《胡适评传》中认为,胡适虽然没有在形式上完成通史,但把他的论著综合起来,实际上“其本轮廓和线索勾勒出来了,主要的见解也提了出来”。
在胡适的实验主义方法论中有些精神原则即使是今天,仍然有值得参考与借鉴的方面。首先,“十字真言”是胡适的一大创造,一大贡献。他对实践中疑难问题的重视,对大胆假设的提倡,对事实证据的强调,对考证步骤的研究,对评判标准的阐释,都是有其精到之处,其基本精神至今仍具生命力。其次,胡适在整理国故中提出三原则:“第一,用历史的眼光来扩大国学研究的范围。第二,用系统的整理来部勒国学研究的资料。第三,用比较的研究来帮助国学的材料的整理与解释。”[32]其中,他提出的“历史”、“系统”、“比较”方法仍是今天学术研究中常用的行之有效的方法。最后,胡适还注重功力与见解并重,实践与理论并重,材料与方法并重,文献资料与非文献资料并重,这些真知灼见对于今天的学者仍富有启迪意义。
当然,实证主义方法论也有其局限性,我们不能因为胡适在这样方法论的指导下取得了很大成就,就认为它是万能的方法论,也不能因为这种方法论至今仍有很多的优点,就去掩盖它的不足。胡适方法论的局限性和他的哲学基础有关,实证主义是与形而上学及非理性主义不相融的,故他的方法论不适合单独对本体、思辨、直觉、情感、思维等领域的研究,这点早在二十年代的科玄论战中,玄学派出所 已经指出。胡适的方法论主要是以近代自然科学成果为理论依据,他所坚持的普适性和统摄性早已不得复存在,其论证方法基本上运用以归纳演绎为主的形式逻辑,而对强调公理的现代逻辑则未予重视。因而他的方法论基本上停在定性分析阶段,缺乏程序的严密语言规范性,研究的结果由于受到研究者的主观因素对客观方法的干扰而不精确,不适宜需要定量和数理分析领域的研究。
鸦片战争以后,随着资本主义经济进一步发展,资产阶级开始作为一支独立的力量登上历史舞台。康梁等人发动了资产阶级改良运动,孙中山领导了资产阶级革命运动。辛亥革命虽然推翻了满清王朝,但最终归于失败。随着历史的发展,有识之士逐渐认识到:革命可以使旧朝灭亡,新朝建立,但文化却不能简单的更新替代。要救中国,使中国走上富强的道路,必须首先解放中国人民的思想,而要解放人的思想则必须从影响了中国人民数千年的传统文化开始。新文化运动应运而生。
在长期的封建社会里,文言文一向被封建统治者视为正统,而白话文则被子认为是“穷门小道”。这种文言文与白话文的对立,恰恰是封建尊卑关系的一种反映。直到五四运动前夜,这种八股文言文仍然统治着中国文化界,严重束缚着人们的思想,阻碍着社会的正常发展,且文言文晦涩难懂,而白话方则通俗易懂,更易为人民大众所接受,而要解放人的思想,宣传新的文化,新的思想,必须要找到一种为世人都能接受的宣传方式也是必要的,所以新文化运动首先就从白话文打开了封建文化的缺口。而胡适则可说是当时提倡白话文的第一人,陈独秀就曾说:“文学之气运,酝酿已非一日,其首举义旗之急先峰则为吾友胡适。”[33]
胡适认为,白话文学革命的必然性在于,文学是社会生活的表现和记载,社会生活因时进化,不能自止,文学自然也同时进化,不能自止,一时代有一时代的文学。他曾说:“我们若在满清时代主张打倒古文,采用白话文,只需一位御史的弹本就可以封报捉拿人了。”[34]可见,白话文运动已成为势所必然。一九一七年一月,胡适在《新青年》第二卷第五期上,发表了《文学改良刍议》,这是当时第一篇论文学革命的文章。在此,胡适鲜明地提出“反对文言,提倡白话”的白话正宗说,他断言“然今以历史进化的眼光观之,则白话文学之为中国文学这正宗”。这可以说是对封建尊卑观念的挑战。此后胡适一直提倡用白话文来作新文学,而他自己可以说一直在身体力行,把这一观点付诸于行动。为此,他用白话作诗编为《尝试集》,为了让人们从心理上更易为接受白话文,胡适还写了《白话文学史》,在作《哲学史大纲》时也用白话文,并采用了新式的标点符号,这在中国学术史上可谓第一次;此外,在写作方式上,胡适的这部书“把自己的话作为正文,用大字顶格写下来,而把引用古人的话,用小字低一格写下来,这表明,封建时代的著作,是以古人为主,而五四时期的著作是以自己为主”,[35]这就从行文格式和使用语言上对中国传统学术进行了革新,可以说是当时的白话文运动向学术领域推进的标志。
胡适所倡导的白话文学事业可以说得到了广大知识分子的赞成和拥护,1919——1920年之间,全国大小学生刊物总共约有400多种,全是用白话文写作,并很快在全国范围内,形成时代性的一种需求,而它的出现也影响和推动了社会思想的发展,正如毛泽东所指出:新民学会等“这些团体的大多数,或多或少是在《新青年》影响之下组织起来的。《新青年》是有名的新文化运动杂志,由陈独秀主编。我在师范学校学习的时候,就开始读这个杂志了。我非常钦佩胡适和陈独秀的文章。他们代替了已经被我抛弃的梁启超和康有为,一时成了我的模范”。[36]
胡适在学术上取得的重大成就主要得力于他的“整理国故”,而“整理国故”在当时是有其社会根源的。广义的文学革命时期,否定的精神友配了一切,使中华民族在学术上,在思想上完全失掉了发展的根据。于是使人们在五四时代和五四以前的时代之间,有了一个绝大的断层,把这两个时代完全隔开。而要弥补这样的一个断层只有两种方法:一是舍弃祖国的全部,完全借助于外国,努力于外国的新思潮,新生活,新精神,从而造成一个全新的国度。然而这在当时是不可取的,一方面新文化运动的倡导者们力量还不够强大,另一方面这也不符合文化发展的规律,它割裂了文化发展的联系;还有一个方法就是设法在那两个隔开的时代之间建立一种联系,从而造成一个统一发展的局面。这就需要在“输入学理”的时候,对国故进行整理,发掘出“国粹”,造成接受新文化的基础。这一方法,是很实际的,也是符合文化的继承与发展规律的。
早在留学美国时,胡适就在他的博士论文《先秦名学史》的“导论”中提出这样一个根本性的问题:“我们在哪里有找到可以有机地联系现代欧美思想体系的合适的基础,使我们能在新旧文化内在调合的新的基础上建立我们的科学和哲学?”在其论文中他主张复兴非儒学派,认为“在这些肖像中可望找到移植西方哲学和科学最佳成果的合适土壤”。胡适在国外设计的这一文化复兴方案,拿到中国的新文化运动中来,在面对中国的断层时就自然的表现为“整理历史典籍,挖掘传统资源,发现传统价值”。但胡适并非是单纯地钻在故纸堆中,而是用评判的态度来整理国故的,“重新估定一切的价值”:即“从乱七八糟里面寻出一个条理脉络来;从无头脑里面寻出一个前因后果来;从胡说缪解里面寻出一个真意义来;从武断迷信里面寻出一个真价值来”。[37]
尤为重要的是,胡适毕竟是通过引入新的学理。新的治学方法对传统的国故加以整理的第一人,因而他的整理研究在当时确实开了新风气,有相当的范示意义和奠基意义。这样的整理,起码能消除人们对传统文化的某种盲目崇拜,也能使那些为新时代斗争的人不再有感到失掉的伤痛,从而最终能减少人们心理中对外来文化、现代文化的排拒,使之能更好的接榫。
1921年7月,胡适作《研究国故的方法》的演讲,提出“历史的观念”、“疑古的态度”、“系统的研究”等观点,在随后的《国学季刊》发刊宣言中,他又全面阐述了国故整理的基本方针和具体方法。一时间,“整理国故”运动蔚然成风,对中国文化的发展,产生了巨大的推动作用。胡适本人也在哲学史、禅宗史、《红楼梦》考证等领域中取得了卓然的成就。但由于他的资产阶级和阶级偏见,反对马克思主义,用形而上学的观点,反对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使他的研究在深度与广度上受到了极大的限制,这一点是我们不得不承认的,在阅读和参考他的著作时,我们是应该认真予以辨析的。
当然,胡适在学术上取得的成就远不限于以上四点因素,本文只力求从他取得成就的主要因素进行论述,至于其它方面的一些因素,限于本文篇幅则不再多做赘述。
【参考文献】
[1] 《江淮论坛》1989年第5期
②③欧阳哲生编《胡适文集》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11月版,卷一《四十自述:九年家乡教育》第49—50页
[4] 易竹贤《胡适传》湖北人民出版社1998年9月版,第22页
⑤⑥唐德刚译注《胡适口述自传》台北传记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37,129页
[7] 欧阳哲生编《胡适文集》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11月版,卷一《四十自述:九年家乡教育》第49—50页
②③④欧阳哲生编《胡适文集》卷一《四十自述》第49-50,51-52,73-74页
①②欧阳哲生编《胡适文集》卷一《四十自述》第70,70页
③④易竹贤《胡适传》第101,148页
⑤⑥⑦⑧⑨欧阳哲生编《胡适文集》卷一《四十自述》第71-73页
[20] 转引易竹贤《胡适传》第100页
②③ 转引王炜《胡适与实验主义》《兰州学刊》1992年第6期
④ 转引沈卫威《胡适对徽州文化的继承与超越》《史学月刊》1994年第1期
①④ 胡适《清代学者的治学方法》第163页
② 转引沈卫威《胡适对徽州文化的继承与超越》《史学月刊》1994年第1期
③ 易竹贤《胡适传》封面
[28] 唐德刚译著《胡适口述自传》第96,137页
[30] 《论国故学》《胡适文集》卷二
[31] 《安徽史学》1995年第3期
[32] 《〈国学季刊〉发刊宣言》《胡适文存》二集卷一
[33] 陈独秀《文学革命论》《新青年》卷二第六号
[34] 《文学革命论》《中国磨擦文学大系史料索引》
[35] 冯友兰《三松堂自序》三联书店1984年版,第215页
[36] 斯诺《西行漫记》第125页
[37] 《新思潮的意义》《胡适作品集》第4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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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是指为了国民经济各部门的发展和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而进行的有组织、有目的的投资兴建固定资产的经济活动,即建造、购置和安装固定资产的活动以及与之相联系的其他工作。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探讨淄博通信公司在工程建设中取得的可喜成就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山东省淄博市通信公司在工程建设中,力求“用最小的投入换得最大的效益”,取得可喜成绩。
淄博通信公司在工程建设中取得的可喜成就的原因探讨:
公司对那些市场需求不大,甚至可以用其它通信方式解决的通信工程,该减的减,该砍的砍,坚持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以实现投资效益的最大化。2002年4月份,某单位上报了一项预算为7万多元的宽带工程施工报告。公司派员通过现场勘测,发现准备上的施工项目处在居民平房区,根据市政建设规划,将来拆迁的可能性比较大,且宽带用户较少。最后,公司决定取消这一工程项目,采用向该小区增加备用电路的方式解决了少数宽带用户的需求。
还有一个单位上报了一项为某院校敷设宽带lP的工程,公司调查后认为该校园已被ADSL覆盖,没有必要再搞重复建设,干是果断取消了这个近10万元的投资项目。在宽带工程项目审核过程中,淄博通信坚持只要被一种宽带技术(IP、ADsL、G.LIT、homePNA)和网络覆盖,就不再进行第二种宽带方式的覆盖。
在工程项目建设中,即使是市场有需求、必须上的项目,淄博通信也本着“少花钱、多办事”的原则,通过调整施工方案,努力降低工程造价。
2002年4月,为满足齐鲁石化睛纶厂的通信需求,淄博通信计划投资20多万元,在该厂安装一套接人网设备。在工程立项过程中,建设部门发现计划安装的接人网位置与该厂的电话模块局机房距离较近,于是经与厂方协商,决定从模块局引出400对电缆替代接人网。通过调整施工方案,不但节省投资巧万多元,还降低了以后的维护成本。
2002年上半年,淄博通信有一项需购置大量程控交换设备端口、投资达1000万元的重要程控交换新技术实验工程。为节省投资,公司三改施工方案,最后通过合理调整、优化程控交换网络,调剂一定数量的交换设备端口,仅用500万元就圆满完成了这项新技术实验工程。
2002年上半年,淄博通信计划投资60多万元,为3个新建居民楼增加接人网设备。通过市场分析,淄博通信发现有的农村接人网设备利用率较低,效益较差,于是将偏远农村的3套接人网设备调剂安装到这3个新建居民楼,节省了投资,提高了原有设备的利用率。2002年1至7月份,淄博通信新增电话6万余部,没有新增任何程控交换设备。2002年以来,淄博地区DDN专线用户发展较快,在DDN扩容工程中需要大量的DDN设备专用机架,这种机架每套需6000多元。
为降低工程造价,淄一博通信自己动手生产DDN机架,每套成本只有1000多元,仅此一项就节省资金30多万元。原来淄博通信在管道工程建设中使用的地井盖是铸铁盖,不但价钱高(单价400多元),而且容易被盗。现在,公司推广使用的是一种用复合材料制成的新型地井盖,单价仅为100多元,不但降低了成本,而且盗失现象也大大减少。
过去,由于工程管理粗放,对剩余料管理不严,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工程剩余料的浪费。2002年以来,淄博通信严格了工程剩余料的管理,工程管理审核部门在工程预算时就将可利用的工程剩余料考虑到预算中,有效降低了工程的决算成本。2002年前7个月,仅16个单项管道工程就利用各种工程剩余料折计12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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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以产品为中心的商业模式向以客户为中心的商业模式转变的情况下,顾客满意是市场营销追求的目标,而市场营销的最高境界则是顾客信任。这就包含满意和信任这两个层面。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市场营销的最高境界探讨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在如今激烈的市场环境下,企业必须引导和激发消费者的潜在需求,变传统被动的适应需求转向主动创造需求的策略上来,这样才能赢得市场。
【关键词】市场营销;创造;需求
有这么一个故事,一家公司为了招聘营销人员,出了一道把梳子卖给和尚的实践题。不少应聘者见了这个怪题很生气,说出家人怎么会买梳子?认为这是故意捉弄人,于是拂袖而去。可是有三个人却想试一试,最后终于有一人把大量的梳子卖给了和尚,成功应聘上了那家公司的营销人员。他找到一座遐迩闻名香火旺盛的宝刹对方丈说:这么多心诚的朝拜者,又购票又买香还买纪念品,是寺院的财神。如果方丈对这些善男信女有所馈赠,定能温暖人心,招来更多的回头客。再说方丈的书法超群,可以在梳子上题写“积善梳”三个字,让人们带着题字梳将佛教的真善美广传天下。方丈听后大喜,当即买梳1000把,并同卖梳者一起举行了向香客赠梳仪式。
宝刹向香客赠梳施善之事不胫而走,吸引着香客纷至沓来,宝刹香火越来越旺,方丈乐开了怀,又与此卖梳人续签了合同,让他保证今后源源不断地供梳。通过这个经典的成功推销案例,我们能看到和尚从表面上看对梳子根本没有需求,但是通过销售人员的分析和引导,发现把梳子“送”给香客,能够让更多的香客到庙里来祈福,能够给庙里带来更多的回头客,深度挖掘、提炼、延伸、创造出和尚购买的需求。把本来“不存在”的需求,变成了现实需求,成功达成了交易,这就是创造需求的魅力所在,也就是达到了市场营销的最高境界。
美国营销学权威菲利普 科特勒教授认为:“市场营销中最成功的公司是能够超过满足现有顾客需要的公司。优秀的公司是满足需求.而伟大的公司却是创造市场。”管理大师彼得.德鲁克说:”公司的首要任务不是满足顾客的需要.而是创造顾客。”创造需求理念是顾客导向理念的提升。创造需求理念的提出给市场营销理论注入新的活力,是对市场营销观念的重新认识。该理念认为,市场存实际存在但未被利用或尚未实现的潜在需求,所以企业创造需求,然后再满足需求,开发潜在市场。如果把市场比作蛋糕的话,创造需求是研究如何做一个新蛋糕,而且尽可能做好做大,而不是与别人去瓜分蛋糕吃。
(一)把握消费者心理,创造消费热点
说到赵本山的经典小品《卖拐》几乎无人不知。赵本山凭借三寸不烂之舌将一位好端端骑自行车的范伟忽悠得神魂颠倒 、真假难辨 、好坏不分,顷刻问没病生病、小病成大病。高秀敏为满大街都是腿脚好的人,怎么能把拐卖出去呢?但赵本山却不这样认为,他针对范伟制造了一个卖拐的机会,制造了范伟买拐的需求。赵本山对范伟的心理把握技巧令人叫绝,以“拐卖”的叫喊引起范伟的注意,以“恐吓”引发范伟的关注,以“猜出来历”引起范伟的兴趣,以“同病相怜”引起范伟的信任,以“腿瘸了”引起范伟买拐的欲望,环环相扣,恰到好处。准确把握了范伟的心理活动,从而达到把拐卖出去的目的。
不得不承认赵本山小品中的这种“忽悠”法是不道德的,是凭空捏造的,是不值得提倡的。但是赵本山的方法却体现了创造需求的基本思想,值得营销人借鉴和学习。创造需求就必须通过深入细致的市场调查,了解人们的消费心理、 消费方向、消费能力和水平,并及时生产和推出人们所需的产品。比如,随着社会的进 步 、科学知识的普及,人们生态环境意识得到增强,绿色消费渐成时尚,保 护生态环境逐渐成为个人素质、修养、身份的重要标志。此时,洞悉消费者心理需求,注入生态理念 、环保意识的绿色产品就成为市场的亮点。因此企业要创造需求关键要引导消费者的购买行为,创造消费热点,及时调整营销策略。
(二)开发新产品、创造新需求
创造需求的第二条途径便是开发新产品。原因有第一,任何产品都有其一定的市场生命周期,不管在投入市场时如何畅销,总有一天会退出市场,被更好的新产品所取代。企业如果能不断开发新产品,就可以在原有产品退出市场时利用新产品占领市场。
第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消费者收入的提高,消费者需求总是不断变化的,消费者的一种需求满足了,又会产生出新的需求,这就需要企业不断开发新产品,开拓新市场。比如海尔集团,作为在白色家电领域最具核心竞争力的企业之一,能够及时对市场进行调查研究,准确分析消费者的需求心理,及时调整营销策略,不断开发新产品投向市场。海尔营销人员在调查四川农民使用洗衣机的状况时发现,每当红薯大丰收的时节,许多农民除了卖掉一部分新鲜红薯,还要将大量的红薯洗净后加工成薯条。但红薯上沾带的泥土洗起来费时费力,于是农民就动用了洗衣机洗红薯,但是洗衣机用过一段时间后,电机转速减弱、电机壳体发烫,洗衣机损坏严重。这令张瑞敏萌生一个大胆的想法:发明一种即可以洗衣服又可以洗红薯的洗衣机。这款洗衣机不仅具有一般双桶洗衣机的全部功能,还可以洗红薯,价格仅为848元。首次生产了1万台投放农村,立刻被一抢而空。正是海尔公司以顾客为中心,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主动去发现消费者的潜在需求,才取得了今天的成就。
第三,由于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新产品开发周期大大缩短,产品更新换代加速,从而推动着企业不断寻找和利用新的科学技术,开发更多的满足市场需要的新产品。
第四,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企业要想在市场上保持竞争优势,只有不断创新,开发新产品,不断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苹果公司也是产品创新的典范,乔布斯的超前创新思维,才能让苹果公司有今天的成功。他有一句名言“大多数时候,你没有把设计给用户看之前,用户根本不知道他们想要什么。”换句话说,他始终把创新放在首位,他要做的就是设计全新的产品带给消费者,给消费者完全不同的体验,他的所有产品都超越了同时代的其他品牌,从而一直引领风骚,不仅夺得了市场,更成功地创造了市场。
参考文献:
[1]林海琪. 浅析市场营销观念的创新——从客户导向到创造需求[J].管理科学,2008(2)
[2]桑莉.创造需求—新经济下的营销方略[J].广西经贸,2009(2)
[3]磊落.从卖”拐”学营销[J].保险文化,20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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