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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法治经济制度的完善,依法治企工作的推进,以及国际化竞争加剧,企业成本与法律风险提高,企业迫切要求更高、更专业化的法律与管理人才为之服务。以下是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法律与道德的关系论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浅谈法律与道德的关系》
摘要:法律与道德的关系问题,在古今中外的社会、道德、政治和法律思想中,一直是个争论不休的热门话题。有的人认为法律即道德,违反道德的法律是“恶法”,不具备法的属性;有的人认为法律是法律,道德是道德,两者有严格的界限;另外的一些人则认为法律与道德有联系,但没有必然的联系。事实上,法律与道德有着密切的必然联系,两者在维护社会秩序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它们相辅相成,互为补充,相互渗透。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法律与道德的关系在新时期出现新的内容,两者的融合更加紧密,研究法律与道德的关系,对于现阶段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德治与法治的统一,维护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法律 道德 统一 法治
一、法律与道德的辩证统一关系
法律和道德都是人类社会特定经济关系的产物,法律属于社会制度范畴;道德属于意识形态范畴。两者都是调控社会关系和人们行为的重要机制。法律是由国家制定并强制实施的行为规范,道德是依靠人们的内心信念、传统习惯和思想教育调整行为的规范。两者各有所长,也各有所短。只有两者并立互补,协调发展,才能使社会、国家得以有效的维系和保障。
(一)法律与道德的内涵
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一般来说,法律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法律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会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广义的法律则是指一切有权制定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国家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这里说的一切国家机关包括了各自、自治区、直辖市的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法律有四个特征。一是法律是概括的、普遍的、严谨的社会规范。二是法律必须国家制定和认为的。三是法律规定的权利与义务是国家认可和保障的。四是法律由国家强制力来保障实施的。
道德是人和人关系中表现出来的一种行为规范。道德一般有四个特性。第一是规范性。它是一种行为规范,是人们行为的一种标准。第二是渗透性。道德规范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第三是稳定性。道德规范的稳定性比法律还要强。一种道德观念形成的道德规范上百年、上千年不会变的。最后它与法律的最大区别主要是自律叫自律性。道德按它调节的社会关系领域来分类,一般可分为三类: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婚姻与家庭道德。道德的本质是社会成员之间、人与人之间关系最深刻的反映。它是人类文明的一种现象,最能反映人的本质的就是人和人的关系,是人类诞生、进化和成长过程中完善自己的一种尺度或一个标志。
(二)法律与道德的区别
道德与法律两者相辅相成,法律需要道德的支撑,道德需要法律的辅佐,但是两者也有区别:
一是两者调整的对象不同。道德和法律在调整对象方面的区别主要体现为:道德主要是通过对人们内心的信念和思想动机的调整来影响人们的外部行为;法律主要指向人们的外部行为,要求人们外部行为的合法性。具体来讲,道德命令是内在的、自觉的,法律史外在的、强制的。道德包含动机方面的考虑,要求人们根据伦理责任的意识行动,法律则不考虑潜在的动机,主要以行为的外在方面作为依据。
二是调整的手段不同。道德调整主要建立在社会主体的伦理认同和道德评价基础上,它通过社会舆论的批评与谴责及主体的自我反省促成主体遵守道德。法律调整主要通过有组织的国家强制力保证法律得到实施。法律对违法行为规定了强制制裁措施,在主体违法时国家机关就应当对违法者实施制裁。可见,道德的主要调整手段是社会舆论的压力,法律调整的主要手段是国家强制力。前者比较分散,后者则是有组织的。
三是调整的范围不同。道德调整的范围大于法律。许多行为受到道德的调整,但没有被纳入法律的调整范围,不为法律禁止也不为法律所保护。相反,违法行为基本上都是道德所谴责的行为。
四是两者的表现形式不同。首先,法律主要是以宪法、法律等确定性和规范性的形式表现出来的,道德则主要存在于人们的信念和社会舆论当中。其次,法律规范则是条文化的、比较具体,明确具体地规定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因此能够为主体提供明确性的指引。道德一般比较抽象、原则,没有具体规定行为模式及其法律后果。因此,法律体系的存在与范围可以通过权威性法律资料加以确定,可以为法律的实施提供明确而确定的依据,这是道德所不具备的品质。
(三)法律与道德的联系
法律与道德具有紧密的联系,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两者有共同的起源。无论是伦理学界还是法律史学界最终都找到了一个共同根源¬¬──禁忌。伦理学界根据人种志学的研究认为,道德形成的标志最初可以追溯到原始社会关于禁止通婚的规则。在原始人那里,道德最初就是以各种生产的禁忌和性交禁忌的形式出现的。同样是原始社会的禁忌,作为禁止性规范(勿为性规范),在法学家那里则被认为是“法律的源头”。如食物禁忌被看作是人类社会最古老的禁止性规范。
第二,两者的目的相通。法律与道德都包含维护社会秩序、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目的。义务的道德是对人类社会生存的基本条件的规定,愿望的道德表达了人类的道德理想,如善良、公正、诚实等。在法律发展史上,在法理学发展的各个时期,法律思想家们都强调良法与恶法之分,每个人都追求和向往良法治理环境下的国家,离开了道德,关于良法的理论思考与立法实践就失去了依据。
第三,两者的内容有重合之处。道德一直是法律的重要来源,法律吸收了道德准则的内容,将许多道德规范转化为法律规范。这就克服了道德规范的不确定性和道德制裁的相对无效性,使道德规范能够获得社会有组织的强制力的保障。将道德转化为法律的,即“道德的法律化”现象存在于任何国家的立法之中,这就使两者在许多行为要求上展现出一致性。
第四,两者在功能上互为补充。法律需要道德的支撑,道德需要法律的辅佐。由于法律的他律性和道德的自律性特点,法律所不能及的地方通常由道德进行调整,两者在功能上有不同的作用空间,因此两者相互补充,共同维护着社会的安全和稳定。
二、法律与道德的关系在新时期的特点
法律与道德关系在不同时期显示不同的特点,在新的时期,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法律与道德的关系出现了新的特点。
(一)法律与道德是变化着的、发展着的
法律与道德随着政治、经济的不断变化以及社会的巨大变迁而不断变化和发展,这既是事物发展的规律,同时也要求我们对于法律与道德的关系要正确理解和适用。因为在一段时期内,也许某一行为是符合道德的,但是到另一段时期后就变成了不道德的了;同理,曾经合乎法律的行为换到了另一个时间空间也许就是不合乎法律的;甚至有的行为曾经不合乎法律,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变成合乎法律的,如妇女的堕胎行为。
(二)法律与道德互相渗透,逐渐融合
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越来越高,人们的思想素质也随之提高,道德与法律的互相渗透和融合,即道德的法律化和法律的道德化的趋势愈发明显,法律与道德在一定程度上的相互转化,基本道德原则可转化为法律,长期存在的法律也可能成为社会道德的一部分。法律与道德的互相渗透,逐渐融合,是社会进步的表现,也符合法律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规律。
(三)法律中越来越具备道德基础与人性内容
法律的道德化和道德的法律化使得两者之间的配合更加紧密,加上人权观念已深入人心,使得法律在很大程度上具有广泛的道德基础,法律为了为了更好滴保护人权,在内容上也更加注重人性化的规定,以体现对人权、正义、效益与秩序等的追求,这是法制不断进步和完善的表现,同时也对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对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启示
(一)法律与道德建设应同时进行
由于法律与道德之间的渗透与融合已经越来越明显,必然要求法制建设和道德建设两者要同步进行,才能使得法律与道德之间不脱节。在法制的建设中要注重发掘法律中内含的道德情感因素以及情感成分,发挥法律的教育功能以实现综合治理;同时在道德的建设中要注重结合法律的教育功能,使得人们在内心更加富有理性,能控制自己的情感,从而提高自身道德修养,有利于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二)立法活动要更加体现法治与德治的融合
法律是治理国家的有效工具,而立法活动则是打造这一工具的重要前提。在法律道德化和道德法律化的今天,法律的制定更应该体现与道德的融合。一是立法活动要将一般道德规范转化为法律原则,使道德规范具有法律属性和法律效力。二是立法活动要将某种道德规范直接上升为法律规范,即通过义务性规范直接反映特定的道德规范,如《婚姻法》中关于子女赡养父母、父母抚养子女并不得遗弃的义务性规定就是如此。三是立法规定准用性道德规范,使其成为国家立法的有效补充。例如,我国民事司法实践中不乏依习惯或道德规范认定特定行为合法与否的做法。
(三)进一步提高司法人员思想道德素质
“徒法不足以自行”。司法人员是实施法律的主体之一,其思想道德素质深刻影响到法律实施所取得的效果,因此,提高司法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对于法律的道德化具有重要意义。当前强调的“司法人性化”是人文关怀的集中体现,同时也是法律与道德逐步融合的结果。法律的实施要想取得预期的效果,必须拥有一批高素质的司法队伍践行法律的精神,即道德高尚的人才能真正地理解法律,崇尚法律,尊敬法律。“道德平庸的审判人员是对一国法律的嘲笑,而道德败坏的审判人员就是对国家法治的公开的践踏,因为每一个不公正的判决就是对人们法律热情与信仰的最为深刻的伤害。” 由此可见,司法队伍的思想道德素质对于实现法律的公平和正义息息相关,同时也对我国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实现法治与德治的结合具有重要意义。
四、结语
法律与道德两者之间既有联系也有区别,在当今的社会,法律与道德逐渐出现融合的趋势,法律道德化与道德法律化正是这种融合趋势最为明显的特征。研究法律与道德之间的关系,使两者之间相辅相成,在各自的领域发挥应有的作用,共同为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服务。同时,我国要注重法治与德治的紧密结合,在立法、司法等方面要充分结合法律与道德之间的关系,在这些环节中注入更加人性化的内容,以更好地体现人文关怀,这也是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应有之义。
《论法律与道德的关系》
一、法律与道德的含义
(一)法律的含义 。法是一种人们的生活行为准则,它通过立法者的制定或认可,进而形成法律,通过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实施。他规定的是人们的权利行使界限,只要我们在法律的范围内活动,我们就是自由的。法律包涵自由、平等及秩序等价值。
据此可知,法是统治阶级进行统治的一种工具,它将统治阶级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并用一定的形式固定下来,由大家共同遵守。法作为一种行为规范,是随着历史的发展直到阶级的出现才产生。法律从一诞生,就带有强制性、阶级性及国家意志性。法的国家强制性就是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只有当人们违法或者抵抗法律时才会受到国家暴力机关的处罚,而平时国家强制力则不会显现。阶级性主要讲的是法律的本质,在原始社会虽然也有一定的规范,但那不是法律,与法律不具有同一性,而法律的真正出现是在阶级和私有制产生后才出现,统治者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而制定法律。对于国家意志性,法律表现的很明显,在古代,国家既是帝王的私人财产,所以法律由皇帝制定。而现在随着民主的发展,立法的完善,法律也更能体现民众的意愿。
(二)道德的含义 。道德也是一种社会调整方式,并且它产生的比法律还要早。在古代,主要是把道德作为社会的主要调整方式道德的主要内容是为了强调一个字,即善。它通过对人们善的指引来达到统治的目的。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正是说明了道德的作用。道德主要是通过调整人们的内心,来达到维护统治的结果,相应的道德的载体是乡规民约,而非以国家制定或认可的方式确定。因此,它是靠社会舆论、民间习俗和民众内在的信念来保证实行的。道德的内容归根到底来是人们内心向善的意念决定的,只不过被统治者利用了罢了。
一定的道德也反映了一定社会的现状,当今社会随着道德的沦丧,产生了很多有违道德的现象,这也是只强调法律而忽视道德作用的结果。所以,必须靠道德的内心调节作用来促进法律外在作用的发挥。
二、法律与道德的关系
道德与法律是相互联系的。他们都是社会调整的手段,同时他们追求的目标也是相同的,都是为一定的经济基础服务的。从人类的历史发展来看,任何社会在建立与维持秩序方面,都需要道德与法律。两者是相辅相成、相互促益、相互推动的。同时又是有区别的,所以二者是辩证统一的。
(一)法律与道德是相互联系的
1.都是两种重要的社会调控手段。法律通过调整人们的外在行为来达到调控的目的。而到的主要是对人们的思想进行调整,来达到规范行为的目的。二者侧重点不同,但目的是相同的。
2.法律是道德传播的有效手段。法律是最低的道德要求。对法律的遵守,就是对道德的认可。道德的传播通过法律也可以有效的进行,法律的实施对社会道德的形成和普及起了重大作用。
3.道德是法律的评价标准和推动力量,是法律的有益补充。法律应包含最低限度的道德。正确的法律是必然符合道德的要求的,“恶法非法”就很好地说明了法律如果不符合道德就会成为恶法。道德的产生早于法律,人们对道德的接受早于法律,所以道德是法律的基础。如果法律不符合最基本的道德就不会被人们所接受。
4.道德和法律在某些情况下会相互转化。在当今社会,某些法律调整转化成了道德调整。这就是道德法律化和法律道德化。道德法律化强调的是统治者以自己的一直将某些道德上升为法律,用道德的形式规定下来;法律道德化强调的是将一种强制的法律义务转化为自觉地道德义务。道德和法律就是在这种嬗变中不断发展并发挥其社会调控作用的。
(二)道德与法律是社会规范最主要的两种存在形式,二者是有区别的
1.产生的时间不同。法律的产生最早可以追溯到奴隶社会,人类进入私有制经济时期,为了更好的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而把统治阶级意志上升为法律。现在意义上的法律,是人类进入资本主义时期才产生的。而道德是随着人类的出现而出现的,可以说是和人类一同出现的,例如早期的宗教等。
2.表现形式不同。法律的形成是由立法机关制定或认可,它的形成有严格的程序性,并且它也以固定的形式存在,这样可以保证法律的稳定性和权威性。法律比较具体。而道德的形成则是潜移默化的,它很少有具体的表现,往往是通过一个人内心来表达,进而影响一个人的行为,道德比较抽象。
3.调整范围不尽相同。法律仅仅调整人的行为,而不涉及人的思想,在法律上对思想犯不予认可。而道德对于人的行为和思想都进行调整,但更侧重于对人的思想的调整,道德更强调对人内心意念进行改造,进而达到对人行为改造的目的。
4.作用机制不同。法律是靠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如果一个人违反法律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构成犯罪还会受到刑事处罚。而道德主要靠社会舆论和传统的力量以及人们的自律来维持。一个人道德的好坏与法律无关,只要不触犯法律,法律就不会碰触你。
5.内容不同。法律以权利和义务为主要内容,权利与义务对等,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而道德则是更强调义务。基本不涉及权利。权利和义务不对等。这样只会让人们对道德更加反感,不利于道德社会作用的发挥。
总之,法律与道德是相互区别的,不能相互替代、混为一谈,也不可偏废,所以单一的法治模式或单一的德治模式不免有缺陷;同时,法律与道德又是相互联系的,在功能上是互补的,都是社会调控的重要手段,这就使得德法并治模式有了可能。
三、法律与道德的亲和
中国是一个礼仪之邦,长期以来,人们的行为都是以道德准则来加以规范。在法制社会建设进程中,法律与道德不免会发生一些冲突。
法律虽然必须与社会道德相一致,但同时必须给私人的道德和不道德留下一点余地。法律不是万能的,有些民事活动根本不干法律的事,法律无法调整或即使调整也调整不好。法官判案仅遵从于法律,不用遵从于道德。法庭是法律殿堂,不是道德裁判所;法官是护法使者,不是道德卫士。法官不能根据“民意”、“民愤”、“情感”和社会舆论来判案。法律虽然与道德相通,但也有相冲突的一面。当法律与道德发生冲突时,法官要恪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不要超越法律去插手道德上的事情。社会道德水准的提高不能以破坏法制为代价。严格遵守法律才是符合民众的最大利益,才是最崇高的社会公德。
四、结语
法律存在的目的是为了维护社会的秩序,而道德也是为了追求更好的社会生活。道德是有标准的,不可能人人都具有高尚的道德,并且道德是调整人的内心,这本身就很难把握,因此就需要寻找折中的办法,法律就产生了。法律本身就包含了最普遍的道德要求,并且也通过规范人的外在行为来作为执行方式,更能发挥功效。因此,法律是一个社会最基本的道德要求。只有实现法律与道德最大的相融才能实现法治社会。
#p#副标题#e#
《试论汉代道德与法律的关系》
摘要:道德与法律作为调节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秩序、规范人们思想行为的重要手段倍受汉代统治阶级重视。在汉代道德与法律两者之间并非是一种简单的并存关系,其中在汉代道德观念中体现着深刻的法律思想,而在汉代法律思想和司法实践中同样体现着厚重的道德观念,而汉代道德与法律的关系也处在不断变化与发展的汉代社会之中。而本文通过对汉代“劫质”案的考察就集中体现了笔者对汉代道德与法律关系问题的一种诠释。
关键词:汉代劫质道德法律
就汉代“劫质”而言,其于政治、军事和刑事犯罪诸领域均有不同程度的反映。然而发生在汉代政治、军事领域的“劫质”事件虽间或涉及汉代伦理道德评价之问题,但尚未发现依法制裁的成案记载,当然也存在不完全属于法律制裁范畴的因素。汉代刑事犯罪领域之“劫质”案件的行政处理却不乏其例,汉代“劫质”即今天所说的“劫持人质”,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也是严重危害社会应受制裁(或应受处罚)的行为。笔者认为,仅凭汉代“劫质法”来看,汉代依“劫质法”处理“劫质”案不仅渗透着深刻的伦理道德因素,也深深蕴含着时代的法律思想,况且实际案例之内容一定也会更加丰富。因此,本文仅以刑事犯罪领域之“劫质”案件作为主要考察、论证之中心,并藉此以深入探讨汉代在具体司法实践中的道德与法律二者之关系。
笔者经过统计,在所有汉代的“劫持人质”的刑事犯罪案件中有的记载并不十分详细。内容不够具体是突出问题,既未明言是否以此勒索钱财,也未言明是否以此让官府投鼠忌器,以逃避官府的追捕。如《后汉书》载汉顺帝阳嘉三年“三月庚戌,益州盗贼劫质令长,杀列侯”。但是以下尚有二例“劫质”事件,可以说是颇具典型意义的“劫持人质”方面案例。其不仅属于汉代社会治安中的刑事犯罪案例,而且分属于汉代历史上的不同时期。笔者试逐次考察并以汉代道德和法律视角加以分析之。案例一源自《汉书》:
富人苏回为郎,二人劫之。有顷,广汉(京兆尹赵广汉)将吏到家,自立庭下,使长安丞龚奢叩堂户晓贼,曰:“京兆尹赵君谢两卿,无得杀质,此宿卫臣也。释质,束手,得善相遇,幸逢赦令,或时解脱。”二人惊愕,又素闻广汉名,即开户出,下堂叩头,广汉跪谢曰:“幸全活郎,甚厚!”送狱,敕吏谨遏,给酒食。至冬当出死,豫为调棺,给敛葬具,告语之,皆曰:“死无所恨!”
通过赵广汉的事迹考察可以知道,这个案件发生在汉宣帝时期。在此案发生前京兆尹赵广汉已处理过有史料记载的一起未遂类似案件,即“长安少年数人会穷里空舍谋共劫人,坐语未讫,广汉使吏捕治具服”。因此,就汉代刑事犯罪治安案件来讲,并根据现有史料来看,可初步得出,至迟在汉宣帝时期“劫质”案件已出现,而且汉宣帝时期发生的这个“劫质”案是汉代已知“劫质”类刑事犯罪案中最早的历史记录。就是说,笔者也并没有完全排除“劫质”刑事案件在此前汉代实际社会生活中还有存在的可能。
理由一、秦汉时期在政治军事领域早就出现过“劫质”事件。这些发生过的“劫质”事件源自于当时的社会实践生活之中,因此在汉代现实生活中犯罪分子为劫掠他人的钱财等目的必定会想方设法采取一切可以利用的手段,不可能无闻于“劫质”之胁迫手段。
理由二、引文中赵广汉所言“释质,束手,得善相遇,幸逢赦令,或时解脱”中的“释质”显然是当时久已熟识的司法用语。这为此前汉代出现过“劫质”案件又增加了一种可能。
理由三、西汉法律专门的“劫质”律令虽至今尚无发现,但西汉相关“劫人法”在反映汉初法律内容的张家山汉墓竹简中就有体现,即“劫人、谋劫人求钱财,虽未得若未劫,皆磔之……(J69)”以及从此案件的终审判决为“至冬当出死”的结果来看,此“劫人法”也可适用于“劫质”案件。但是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尽管“劫质”与“劫人”在刑事犯罪行为中的主要犯罪目的和犯罪处罚上有相同之处,但是无论是从犯罪名称,还是在“求钱财”犯罪手段上看,两种犯罪行为显然并不相同。况且但就犯罪目的而言“劫质”行为也不会仅限于“求钱财”一种,挟持人质同行以保证安全逃窜也是一种目的。这就是说“劫质”与“劫人”是两种不同性质的犯罪行为。
从道德和法律视角讲,此“劫质”案的处置不仅体现了赵广汉作为执法者的业务素质,也体现了他作为执法者的职业操守,乃至其道德水准。这是西汉时期处理比较好的一宗解救人质的典型案例,其比较充分体现出了人格魅力以及道德教化的力量和法律的震慑力及其严肃性二者的统一。
第一,“劫质”案发生后,负有社会治安责任的部门行政长官亲自出现场,且比较迅速,即“有顷,广汉将吏到家”。就本案讲,这与京兆尹赵广汉干练果断,特别是忠于职守的敬业精神有密切关系,即“广汉(汉宣帝时京兆尹赵广汉)为人强力,天性精于吏职”。这也和赵广汉勤于研究、善于研究社会治安学并及时总结实践经验的职业才能不无关系,所以在关键重大社会治安案件发生后能够作出快速而有力的处置方案。为此,陈鸿彝先生、高恒先生对汉代地方官吏的诸多破案措施已有所总结。更值得重视和关注的是赵广汉的职业操守。古人有所谓“食人食者死其事,受其禄者毕其能”之观念。张锡勤先生和柴文华先生认为:“在汉代,更多的人所以忠君,是出于‘食人食者死其事’(《汉书》卷九十九下《王莽传下》,第4192页)的传统观念(这也是中国古代臣子所以忠君的重要出发点之一)”。赵广汉坚决依法行政并有所作为,这本身就是一种忠于君主的实际行动。正如有学者认为,即所谓“在帝制时代,居官尽心尽职乃是忠的表现”。
第二,京兆尹赵广汉做到了及时了解犯罪嫌疑人的情况、具体处置方法也比较得当。在得知“劫质”犯罪嫌疑人有两名之后,赵广汉马上派长安丞向犯罪嫌疑人喊话,这最能体现赵广汉精明干练之处。为了不激化现场的矛盾,可谓是晓之以法理,动之以真情。首先是用平和而有礼节的语气向犯罪嫌疑人提出了“京兆尹赵君谢两卿,无得杀质”的条件。另外,引文中有所交待之情况,即“富人苏回”之内容,据此初步推断本案的犯罪目的基本是为了钱财而非杀人,但由于犯罪分子被包围就使得杀害人质的可能性增加了。因此这个条件是得以继续谈判的基本前提。否则,如果杀害人质,况且人质还是“宿卫臣”,那犯罪嫌疑人肯定会被处死,而赵广汉等人的一切努力也将前功尽弃。于是赵广汉稳住了局面并避免了情况进一步恶化,这突出了法律的震慑力,也体现了法律本身的严肃性。接着赵广汉进一步提出“释质,束手,得善相遇,幸逢赦令,或时解脱”,对犯罪分子进行了耐心的说服教育。笔者认为,这其中含义包括了一个承诺、两个结果。其中一个承诺:如果释放人质,犯罪嫌疑人起码会有“得善相遇”的照顾。两个结果:其一,劫持人质所构成的罪行是死罪,时人尽知,而文中隐去而未明言;其二,“幸逢赦令,或时解脱”,这对于生命来说毕竟是一线曙光,而对犯罪嫌疑人来说无疑也是一条可能的最好出路。在汉代得遇赦免也是极有可能的事情。犯罪嫌疑人如果不是亡命之徒,见大势已去,一般是不会放弃这种侥幸逢生的机会。况且“又素闻广汉名”,就是说, 犯罪分子一向了解赵广汉的威名,并对他们一直产生着震撼性的力量。那么这个“名”到底是指什么呢?
《汉书》载,在昭帝时期,赵广汉“少为郡吏、州从事,以廉洁通敏下士为名。举茂材,平准令。以治行尤异,迁京辅都尉,守京兆尹。”而在宣帝时,又“迁颍川太守,郡大姓原、褚宗族横恣,宾客犯为盗贼,前二千石莫能禽制。广汉既至数月,诛原、褚首恶,郡中震栗。”以致形成“一切治理,威名流闻,及匈奴降者言匈奴中皆闻广汉。”及“广汉为人强力,天性精于吏职。……唯广汉至精能行之,它人效者莫能及也”已广为流传。
由此观之,赵广汉自进入仕途为吏以来,在治绩上可以说是治行优异,而其本人可以说是德才兼备,并且还体现出了他有着嫉恶如仇、忠于职守这样鲜明的道德观念。作为劫匪而言,深深震撼他们的恐怕不仅仅是赵广汉吏职之精,广汉忠勇的社会伦理道德之影响可能更具震撼力。就古代的教化手段而言,有礼乐之教、诗书之教以及所谓“神道设教”,充其量这仅属于道德教化的范畴。而赵广汉以法为教进行现场说法,法律的震慑作用在此时此地起到了关键作用,而道德教化的作用也仅仅是辅助。在生与死的对决、正义与邪恶的较量中,在此法律最终成为阻遏犯罪行为发生的最后一道堤防,但这并非否认道德教化所具有的普遍而持久的影响力。在此“劫质”案的处理过程中,赵广汉一直坚持不懈地对劫匪进行说服教育,他几乎是以其京兆尹的人格担保,并许以“善相遇”的诺言。这些内容无不体现了中国传统的道德准则,这就是作为人际间的基本准则或规范的“诚”与“信”。正是由于赵广汉的诚恳劝说,才赢得了劫匪的信任,而此后发生的一些事情也在进一步诠释着广汉本人曾许下的充满诚信的诺言,“送狱,敕吏谨遇,给酒食。至冬当出死,豫为调棺,给敛葬具”即是明证,而被判死刑劫匪的“死无所恨”一语也似乎证明“信”这一传统伦理道德以此形式实现了它道德教化的完美社会作用。案例二源自《后汉书》:
(汉灵帝时)玄少子十岁,独游门次,卒有三人持杖劫执之,入舍登楼,就玄求货,玄不与。有顷,司隶校尉阳球率河南尹、洛阳令围守玄家。球等恐并杀其子,未欲迫之。玄嗔目呼曰:“奸人无状,玄岂以一予之命而纵国贼乎!”促令兵进。于是攻之,玄子亦死。玄乃诣阙谢罪,乞下天下:“凡有劫质,皆并杀之,不得赎以财宝,开张奸路。”诏书下其章。初自安帝以后,法禁稍弛,京师劫质,不避豪贵,自是遂绝。
首先,我们需要确定这个“劫质”社会治安案件发生的具体时间。在这个资料中没有明确时间标志,但是根据桥玄在“光和元年,迁太尉。数月,复以疾罢,拜太中大夫,就医里舍”。又因为出“劫质”案现场的司隶校尉、河南尹、洛阳令等京官中有司隶校尉阳球,而阳球在光和二年为司隶校尉,而且在任司隶校尉当年便转任卫尉,冬十月甲申下狱死了,所以这既排除了阳球其他时间再任司隶校尉的可能,同时又无疑确立了此案件发生的时间在汉灵帝光和二年。至于是汉灵帝时期的什么具体时间?笔者认为应该在汉灵帝光和二年三月乙丑――五月。其中将光和二年五月作为下限是根据《后汉书》:
(光和二年)五月,卫尉刘宽为太尉。……冬十月甲申,司徒刘合永乐少府陈球、卫尉阳球、步兵校尉刘纳谋诛宦者,事泄,皆下狱死。
这就是说,汉灵帝光和二年5月卫尉刘宽官升太尉之后,基本可以断定司隶校尉阳球才得以升任卫尉。所以说此案一定发生在阳球升任卫尉的时间之前,即光和二年五月(包含五月若干日)之前。而以光和二年三月乙丑之后作为此“劫质”案发时间上限的根据有两点。其一、在汉灵帝光和元年十二月丁巳至光和二年三月乙丑期间,桥玄一直担任“掌四方兵事功课”的太尉。其工作和起居之地理应有较多军吏、卒担任较为严格的保卫工作,因此笔者认为此时不大可能发生“劫质”这样的事件。而光和二年三月乙丑之后桥玄又担任了太中大夫,他于是便有“就医里舍”之举。这对一个级别较高官员来说,其在缺乏足够警力保护的情况下到普通里舍居住肯定不会太安全。其二、从“玄少子十岁,独游门次,卒有三人持杖劫执之,人舍登楼”来分析,基本断定桥玄住在居民区的里舍。于是这就可以断定“劫质”案发的地点就在居民里区中,而案发时间上限为光和二年三月乙丑之后。为此,笔者认为此汉代“劫质”案一定发生在汉灵帝光和二年3月乙丑――5月(包含五月若干日)之间的某个时段。
其次,从法律和道德两个角度综合分析,这确实是一宗极为不同寻常的‘劫质’案。其特殊之处在于:其一,“劫质”案发生后,被劫质人的监护人的态度很特殊。当三个劫匪劫持桥玄的十岁小儿子向桥玄“求货”时,而“玄不与”,甚至放弃解救儿子的生命。这有悖于常人常理。其二,“劫质”案发生后,现场治安官员司隶校尉阳球的处理方法也比较耐人寻味。阳球在开始围捕劫匪时“恐并杀其(桥玄)子”,这是阳球最初的心理活动,但阳球最后为何又不顾桥玄小儿子的生死而果断下令进攻劫匪、以致造成“玄子亦死”的结果。那如何理解这种前后看似矛盾的行为?而阳球当时又是如何跨过这道心理和道德门槛的呢?
就前者而言,笔者认为,桥玄在幼子被劫持时之所以表现出如此特殊的态度,是有一定历史和思想道德方面背景。《后汉书》载:
玄少为县功曹。时豫州刺史周景行部到梁国,玄谒景,因伏地言陈相羊昌罪恶,乞为部陈从事,穷案其奸。景壮玄意,署而遣之。玄到,悉收昌宾客,具考臧罪。昌素为大将军冀所厚,冀为驰檄救之。景承旨召玄,玄还檄不发,案之益急。昌坐槛车征,玄由是著名。……灵帝初,征入为河南尹,转少府、大鸿胪。建宁三年,迁司空,转司徒。……自度力无所用,乃称疾上疏,引众灾以自劾。
由此可知,桥玄年轻时就开始从政且屡受重用、屡蒙圣恩、一生为官。桥玄为官一方,他忠心报国、忠于职守,并且也是一位嫉恶如仇的官吏,直到晚年他仍然流露出心有余而力不足的拳拳报国之心。桥玄忠君忧国,处处以国事为重。应该说,桥玄是一个中国古代有着浓厚忠君思想的封建士大夫,是一个维护封建统治秩序的忠实卫道士。因此,桥玄才会有“奸人无状,玄岂以一子之命而纵国贼乎!”之豪言壮语,也才会有请求下诏“凡有劫质,皆并杀之,不得赎以财宝,开张奸路”之慷慨陈词。同样是在汉灵帝时期,赵苞(辽西太守)曾极其痛苦地对其母亲说:“昔为母子,今为王臣,义不得顾私恩、毁忠节”。为此有学者认为:“忠在东汉进一步强化,一个更重要的表现是,当忠孝不能两全、兼顾时,东汉人往往服从于忠。”这确实是东汉时期的一个现象。更何况“一子之命”又根本不可能与“其义不可以加”的最高德行“忠”和“孝”的重要性相提并论,因此其也就无从凌驾于代表君主或国家意志的法律之上。
即使桥玄怜爱其幼子,但他在思想上也无法逾越当时“忠孝”高于一切的传统伦理道德观念。也就是说,忠君爱国之思想观念是与坚决支持并模范遵守或执行国家法律相一致,也是与破坏和践踏国家法律的犯罪分子和犯罪行为势不两立的一种态度。而本案中劫持桥玄之子为人质的劫匪被称为“国贼”已超出了家仇方面的表述,而分明是将其犯罪行为上升为危害国家、危害社会的高度。事实表明,就某个时代和社会而言,道德与法律所反映的思想意识是一 致的,道德是法律的基础,因此法律体现着社会道德观念和思想,也守护着最低的道德底线,二者相辅相成。不过即使主流道德所体现或维护的观念也并非能置于当时法律完全保护之下,而法律最终或真正维护的是符合统治阶级利益的核心道德或价值观念。
就后者而言,司隶校尉阳球虽然最终选择了进攻劫匪之举,但在阳球处理此案过程中理智显然与情感存在过较量,而且在法律与道德层面的纠结对阳球的冲击显然也在所难免。分析如下:
一、司隶校尉阳球比较迅速地到达并包围‘劫质’现场,处置得当。之后准备解救人质而没有马上实施断然抓捕,即“球等恐并杀其子,未欲迫之”。毫无疑问,这个举措属于情感和道德居于主导地位的阶段。然而“劫质”案情并未因此向有利方向发展,这对阳球来说是非常棘手的问题。作为京畿地区的最高专职治安官,阳球当然不会轻易被情感和道德观念所左右,他毕竟是法律的守护者和执行者。在此矛盾情形刚一发生之际,桥玄一席大义弃亲的慷慨之辞却使问题趋于简单化了,于是司隶校尉阳球也就不会因为不顾人质生命安全这一道德问题而进退失据了。
此时此刻理智和法律观念开始处于主导地位。一方面,在这种情况下如让劫匪走脱或劫匪目的得逞的话,阳球势必会被弹劾,甚至因失职以致罪。这是司隶校尉阳球不得不很好考虑的问题。另一方面,从引言中可以了解到,至少在东汉安帝之前的几朝期间曾颁布过“凡有劫质,皆并杀之”之类的社会治安法令,否则,不会又有“凡有劫质,皆并杀之,不得赎以财宝,开张奸路”之说。而且据案例分析表明“劫质”的对象自安帝之后已经扩大到权贵阶层,“赎质”现象越来越普遍,从而直接导致京师社会治安法禁松弛的结果。即所谓“初自安帝以后,法禁稍弛,京师劫质,不避豪贵”,从而说明安帝之前已明确‘劫质案’属大案,而对“劫质”者可以攻杀之。而要想改变京师社会治安法禁松弛的局面,针对“劫质”案而言,就是拒绝“赎质”,拒绝与“劫质”者妥协而坚决依法办案。适用本案的汉代法律就是“凡有劫质,皆并杀之”,忠实地践行法律就是忠于职守,而忠于职守就是忠于汉朝的天子。表面上看,汉代法律在与汉代道德的抉择中取得了优势,但归根结底还是汉代道德领域中的终极问题,即“忠”之德在汉代整个统治思想中的核心地位问题。
综上所述,本文主要以汉代城乡现实生活中出现的“劫质”案件为中心进行相关历史学考证,同时对汉代典型“劫质”案例进行法律、道德层面的分析。宗旨在于,通过考察“劫质”案本身、相关的法律和当事人的言行从而深入探讨其中法律与道德两者的关系问题。汉代是我国法制建设承前启后的重要时代,同时也是我国传统伦理道德体系基本确立的历史时期。毋庸置疑,汉代基本施行了德法相结合的治国理念与实践。也就是所谓“以霸王道杂之”。所探讨的汉代两个“劫质”案均不同程度地涉及到法律和道德的关系问题,因此某些特点值得关注。
其一,西汉与东汉时期在处理“劫质”问题时主管官员均能依法办案,但是西汉的赵广汉在处理“劫质”案时的特点是进行了较为细致的法治和德治的宣传和教化,而东汉的阳球在处理“劫质”案时缺失此教化环节。其二,西汉和东汉的法律针对劫持人质的劫匪的惩罚虽然均是处以死刑,但西汉时期经常进行的大赦也适用于劫匪,所以劫匪“释质”、“束手”之后还侥幸存在一线生机,这为道德教化留有一定余地,而东汉时期严厉的“劫质”法渐遭破坏,出现“赎质”现象。其三,在西汉和东汉时期的两个“劫质”案处理过程中,前者体现出较为朴素的“信义”之德,而后者则体现出“忠君”、“节义”等三纲思想的强化。总而言之,通过继续仔细深入考察,就一定会有值得期待的新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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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指的是思维的规律和规则,是对思维过程的抽象。从狭义来讲,逻辑就是指形式逻辑或抽象逻辑,是指人的抽象思维的逻辑;广义来讲,逻辑还包括具象逻辑,即人的整体思维的逻辑。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本科思修论文范文:法律政治逻辑阐释。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法律政治逻辑阐释全文如下:
法律和政治作为两种具有明显区别的社会现象和社会事实,它们之间所实际存在以及应该存在的逻辑联结关系,也就是法律的存在及其实践运作对于政治的事实上和逻辑上的依赖性,政治对于法律的存在及其实践运作的事实上和逻辑上的控制与决定性。
但是,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中,可以说,“政治”的确既是一个相当普遍而广泛存在的社会现象又是一个相当复杂的社会现象。从而,对“政治”的清晰、准确而全面的理解和界定也就相当困难。
着名的《布莱克维尔政治学百科全书》在对“政治”词条的涵义进行解释时是选取了两个不同的角度。在“制度”层面,“政治是在共同体中并为共同体的利益而作出决策和将其付诸实施的活动。”这个涵义包含着三个进一步的意涵,“第一,政治是一种活动,虽然由常识即可以想见,但人们有时却忽视了这一点。”因为,“事实上,无法通过提出特定目标而事先界定政治活动的领域。”第二,政治“是作出决策并付诸实施的活动。政治涉及决策过程,我们常常从政治与权力或意识形态紧密相联的角度来思考问题。政治同权力和意识形态紧密相联;由于政治是一种旨在制定政策并付诸实施的活动,故它又同权威和合法性等另外一些概念密切相关。”
显然,“在政治中,权力的作用也是从制定政策的需要中产生的,这是因为要制定和实施政策,就必须要有某种可以促使共同团体成员‘解决’问题的‘力量’。因而,这就不可避免地要使用从温和的感化到直接强制等各种压力手段,而权力就是泛指这些类型的压力手段的最广泛使用的字眼,尽管对权力这个概念到底包含些什么内容还有相当大的争论。重要的是要认识到,由于政策需要制定和实施,那么权力就成了政治活动中的一个基本要素。”第三,政治“是发生于某个社会共同体之中,并为该共同体服务的一种活动。这一特点具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方面,政治是在集体背景下产生的,至少要有两个个人共同作出决策,否则就谈不上政治。无需共同决策的地方,也就没有政治活动。”而“另一方面,政治活动具有内在的集体性。它产生于社会共同体——任何社会共同体(当然包括国家,也包括地方当局、工会、工商界、教会、家庭,显然还有国际社会)的环境中,因此,政治并不象通常所认为的那样仅仅是国家内的一种活动。”
在“思想”层面,“政治可以被简要地定义为一群在观点或利益方面本来很不一致的人们作出集体决策的过程,这些决策一般被认为对这个群体具有约束力,并作为公共政策加以实施。”这样的政治概念包含了四个基本要素:第一,“政治预先假定存在着观点上的分歧,它们即使不涉及最终目标,至少也与实现终极目标的最佳手段有关。”第二,“政治意味着某种与作出集体决策的方式有关的东西。它主要包括三个要素:劝说、讨价还价和达成最后决定的机制。”
一般来说,“政治排除使用武力解决分歧。”第三,“政治还意味着无论一种决策的作出有多么神秘,有关群体却仍把它看作是权威性的。”第四,“尽管政治没有权威是不可想象的,但在实际上政治却是与权力分不开的,即将决策强加给不愿服从的成员。”在现代世界中,“国家应是政治的主要活动领域,因为国家是我们所面对的最完整的权威,也是最值得通过劝说和讨价还价着力影响的机构。”这样一来,政治的范围就更加宽泛了,“‘政治’可能意味着‘处理与国家有关的事务’。不过,在公司、工会、大学和其他诸如此类的次级国家机构中也同样具有许多正宗的政治实践。”
法国着名政治社会学家莫里斯?迪韦尔热在《政治社会学——政治学要素》中特别指出:社会中的“一切——或几乎一切——都带有部分政治性;没有——或几乎没有——任何事物完全是政治性的”,因为“政治不是某一种社会类型(图象、整体社会等)的活动,而是所有社会和所有集团的一种活动。因此,有多少不同的集体即人类集合体,就有多少种不同的政治体制”,而大致说来,“政治制度通整体社会的整个制度并无真正的区别,前者是后者的一个方面(或若干个方面)。政治制度一方面是社会体制的总范畴,它们的各种不同因素在其中排列得顺序有致。另一方面,政治制度又专指社会体制中的某一类因素,如权力机构、国家机器及其实施手段,以及与之有关的一切成分。”
从上述见解中我们不难发现,“政治”这一范畴所表达的首先是属于人类社会共同体——无论这个共同体范围大小——所特有的现象,它一定是产生并存在于复数的人的生活之中的;其次它涉及到的是社会共同体内部成员——更广范围讲当然也涉及作为社会共同体外部即社会共同体之间——的共同利益;再次它主要以对社会共同体共同利益的保障为核心的公共决策的制作及其实施为首要关注;最后它必然涉及公共权力与权威。因此,政治尽管确实是有关上述内容的观念和意识,也的确是或者应当是表达上述内涵的制度或者习惯性行为安排,但更为准确的理解似乎应该从社会学的角度而不是从单纯的政治学的角度来进行,这就是把政治理解为表达上述意涵的独特的社会现象,即政治乃是有关共同体公共利益与公共事务管理的各种决策及其实施活动。
在实际社会生活中,尤其是现代社会生活中,“政治”这一独特的社会现象通常表现为两个层面的问题,即“政治”与“行政”。按照古德诺的说法,政府具有两种功能,“这两种功能可以分别称作‘政治’与‘行政’。政治与政策或国家意志的表达相关;行政则与这些政策的执行相关。”
所谓“国家意志的表达”,实际上就是“指导和影响政府的政策”。[5]同时,古德诺还特别强调了,在现代社会,政治的这两个方面,都不仅不能脱离开法律而且还都直接地跟法律相关,他说:“政治的功能一方面主要与国家意志的表达有关,其次又与国家意志的执行有关。因为在国家意志的表达和执行之间,即在法律的制定和贯彻之间,必须存在协调。……在一个民治的政府里,表达国家意志或制定法律的机关,必须对执行这种国家意志或法律的机关进行某种控制。最后还指出,这种必要的控制既可能存在于法定的政府体制之内,也可能存在于这种体制之外,而存在于政党之内。”
由此也同样可以看到,学者们对于法律与政治或者说政治与法律之间的紧密关系——无论是逻辑上的、价值上的还是事实上的——始终都是高度认可并给予了不同角度、不同层面、不同程度的阐释的。本文拟揭示和表达的乃是法律与政治的逻辑关系和事实关系的另一个面向,即法律的存在和运作实践所包含的基于逻辑和事实的政治决定性与政治制约性。
政治乃是有关共同体成员之公共利益和公共事务管理之筹划、决策及其实施的活动,政治存在于复数的人——至少两人——的群体之中。由此而言,政治实际上与人的存在几乎就是同一的,只要有复数的人的地方,就肯定存在着政治现象与政治活动;而人也恰恰是以其对于政治所涉之事务与活动的主动或者被动参与而成为共同体的一员,成为一个真正的社会人。用另一句话来说就是,在人类社会中,无论是就单纯的逻辑推演还是客观的历史与现实状况来说,无论是从价值诉求来看还是从事实证明来说,人与政治都始终是处于一种双向互动、彼此塑造而永不完结的过程之中:即在真实社会生活之中,人都始终是政治的人,而政治也始终都是人的政治。或许这也就是亚里士多德之所以肯定地宣布人天生就是政治的动物的根本原因。
人类社会的存在,一个根本性的事实就是人的生存和发展,这是人以及人类社会的最大利益所在。而生存也好,发展也好,又都必然而且也不能不在一定的秩序状态之下才有可能。尽管从历史事实来看,在任何时候,事物的逻辑起点很明显地必然是,人之为人不能不在复数的人之间也就是人的关系网络或者人的共同生活空间中而成立。
在历史的起点上,可能有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维持也就是人类生活秩序的产生和存在,的确是靠人的自然本性所引致的自然的结果,也就是说基本上就是人的本性与生存及生活需要所导致的“自生自发的秩序”,基本上也是人的无意识的产物。但一旦人类社会的发展进到了一定的阶段,尤其是人的智力发展到了一定的阶段,私利的追求成为普遍的社会现象,必然导致整个社会利益纷争的经常化,公共利益不仅受到普遍的忽视而且很难得到诉求的机会,在这种情形下,社会因为私利的争夺而导致的社会秩序的混乱不仅直接伤害着公共利益而且也伤害着个人的私利,从而也危害着社会本身的存在。
也正是在这种情况之下,社会才内在地出现了引导或者调处私人利益纷争、保障社会整体的基本的公共利益的所谓公共事务管理的客观需求,这项社会事务所具有的公共属性也就决定了其政治属性,对公共利益和公共事务的管理方面的决策及其实施——其自然的逻辑结果当然是社会秩序的形成与维持——也就成为了社会生存和发展的不可回避的绝对选择。从这个角度来说,解决私人之间的利益纷争、保障基本的社会公共利益维持社会公共事务、确立并长效维持一定的社会秩序状态,其自然的、逻辑的、历史事实的首选,当然地是政治。
同样地,作为基本的历史事实或者人类事物的基本逻辑,政治的表达方式或者说人类社会的公共利益处置与公共事务管理的基本方式与手段,又是多种多样的。从马基雅维里在《君主论》中的论述来看,仅从社会统治或者社会治理的技术或手段而不是从其道德善恶的伦理评价来看,至少诸如谎言欺骗、武力镇压、威逼利诱、中庸和谐、亲民善治等等手段都是有其正当性的,一人统治、多人统治或者集体统治等也各自都有其合理之处。但一个确切无疑的事实乃是,人类社会之中,政治的表达方式与实践方式,也是随着社会本身的发展与人类文明的进步而不断地进化或者进步的,其进化或者进步的根本性的动因在于,社会对于共同体范围之内的公共利益的认识和理解、对于基于公共利益的社会公共事务的认识和理解以及相应的处置或者管理方式,也是在经验的不断累积、智慧的不断汇聚之中得到不断地完善的。
政治的表达方式与实践方式的完善的重要指标或者标志之一方面,就体现为政治活动与政治过程的规则化或规范化并成为人类社会日常生活的常规形态,而政治活动与政治过程规则化或规范化的基本形式就是对政治所涉及的公共利益与公共事务的处置方式给予制度化,而制度化的最高形式又当然地是法律。特别是自近代以来,由于民主、法治和宪政作为人类文明的共同成果为全世界所普遍认同,并成为各个国家和社会最基本的价值共识与制度架构基础,法律自然地也就成为政治规范化最权威且最有效的形式,而在现代社会各个国家的法律制度体系中直接与政治活动及其程序相关的法律制度占了相当大的比例,其它的法律制度比如民商事法律制度也间接地与政治有关。
由上可知,首先,从法律本身的产生和存在来说,政治乃是其根本性的基础。法律所关涉的事务乃是对于社会生活主体的利益关系的调整与规范化处置。在这里,主体的利益乃是政治与法律的共同的根基,而政治乃是利益协调与利益关系处置的首要的基础性的方式,而法律恰恰只是对于利益关系进行调整与处置的一种辅助性的社会技术。只有在日常的政治对于利益关系的协调与调整出现严重不足,无法达到正常的社会秩序状态的时候,法律才会应实际社会实践——也就是作为对社会之公共利益和公共事务的日常处置活动的政治——的需要而出场。
其次,从法律的实际内容来看,从古到今,无论是西方世界各国还是东方世界各国,在法律制度——无论是实体性的法律还是程序性的法律——体系中,与政治活动及其过程直接相关的法律比如宪法性法律、行政性法律、刑事法律、程序性法律等都占了非常大的比例,其重要性也首屈一指地居于首位。
其中,又特别是宪法,其从政治的层面看,乃是对一个国家或者社会整个公共权力及其制度架构的框架结构的造型,它不仅为一个国家或者社会的政治制度及其体制、经济制度及其体制、文化制度及其体制、社会制度及其体制定下了基调、设计了蓝图,而且也为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原则与制度体系作了明确宣示;从行政层面来看,对于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与社会公共利益的照料,相应的法律制度既有一般意义上对于公共权力的总括性的宏观规制与安排,又有对于具体的分属不同领域的公共权力的具体性的微观规制与安排,从而尽力保障实现公共权力良性运作而不逾矩,公共权力始终处于受控之中而不违规,社会秩序也因而井然有序。
在法律制度的体系中,还有相当大一部分、尤其是在当代社会可能数量比例是最为庞大的一部分法律属于民事法律、商事法律,这些法律与经济生活和具体的经济活动直接相关而与政治似乎只是间接地相关,但是,政治始终对于这些民事法律、商事法律具有决定性的影响,这一点也毫无疑问。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制定所发生的各种论争就是一个典型例证。
在法律制度体系中,随着社会的发展,新近出现并受到广泛的社会关注的法律——社会法,其主要内容所涉及到的是公民权利保障问题,如社会福利、社会救济、社会保险、医疗保障、劳动合同等等。这部分法律尽管在一个国家或者社会的法律制度体系中的数量和比例并不突出,但其内容相当重要,涉及到每一个公民的切身利益,也就是直接关乎民生,因此,其社会影响也就非同一般。这部分法律同样不仅没有跟政治脱离开关系,而且它们与政治的关系还非常的密切,甚至我们完全可以说,政治对于这部分法律的存在与否及其实质内容具有决定性的关键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制定出台也是一个典型例证。
最后,政治作为法律的存在根基也表明了法律与政治之间的彼此应和与互动。这也可以理解为法律乃是另一种形式的政治,即法律以其规范化、权威化、统一性的标准化要求表达着政治的诉求;而政治的诉求一旦改变或者消失,将直接导致法律的改变或者法律的完全消失。这也是为什么几乎所有的国家,在新的国家政权取代旧的国家政权之初,都毫无疑问地首先致力于立宪或者修宪,对于包括宪法、政府组织法等在内的一系列的宪法性法律进行形式与实质(主要是实质性)的内容修改的根本原因。
新中国成立前夕的1949年9月21日至29日,在当时的北平,由中国共产党倡议并组织召开了包括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界民主人士、国内少数民族、海外华侨等代表组成的新的政治协商会议即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这是一个具有宪法或者根本大法性质的法律文献,或者说就是一部具有根本大法性质的临时宪法,其内容包括新中国的国体、政体、国家结构形式、人民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的在经济、文化教育、民族、外交方面的政策等。也正是在这次会议上,宪法性的法律文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得以通过。这些宪法性法律的通过,使得新中国的政治制度建设获得了最为基本的保障和遵循依据,对于新中国的全面建设和事业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1953年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20次会议决定成立宪法起草委员会,1954年9月20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即通称的“五四宪法”,这部宪法对于新中国的国体、政体、基本经济制度与所有制形式、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与相应的义务、国家机构等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从而为我国政治制度构设与政治权力运作提供了最为基本的法律框架,直至如今我国现行宪法也基本上依然遵循着这样的主要规定。也正是在这一次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在内的几部组织法顺利获得通过,为我国法制建设和法治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另一方面,在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国社会的现实政治需求的关键乃是确保新生的人民共和国的稳定,坚决抵御和回击国际国内一系列敌对势力对新生的人民共和国的颠覆,因此在法律制度的建构上,我国立法的重点也放在了这一方面。
1951年,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和《妨害国家货币治罪暂行条例》。1952年,我国又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贪污条例》。而从1950年起,我国就开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起草工,尽管一直到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才审议通过了我国第一部刑法典,但到1957年6月28日我国刑法典草案已经写出了第22稿!当然,后来随着政治形势的变化,刑法典的起草工作基本停止,后来根据毛泽东主席的指示,1962年5月开始,刑法典的起草工作又正式开始,到1963年10月9日,刑法典草案写出了第33稿,而这个稿本也就成为1979年颁布的我国第一部刑法典的基础。
随着我国各项事业的发展,尤其是改革开放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面而深入的展开,我国所处的国内与国际环境以及政治形势已经发生了重大的变化,我国在1997年对1979年刑法典进行了全面的修订,其特别重要的方面就是非常果断地把1979年刑法典所规定的“反革命罪”这一大类犯罪的罪名做了科学化的处理,适当地消解了其政治意识形态的属性与色彩,用更为中性和科学的“危害国家安全罪”取而代之。[9]上述情况的存在表明了,法律的存在——无论是在具体规范的层面还是在个别法律制度的层面或者是整个法律文本的层面——自始至终都是以实际的现实政治及其需求为根据、为基础、为依靠的;尽管作为纯粹的“技术”手段的法律规定可能长期以来没有变化或者变化缓慢,但这部分法律规定始终是服务于整体的法律制度的实践运作的,因此,它们要起到应有的作用,就必然、也必须附着于相应的法律制度大类别以及法律制度的整体,离开了这一点,其单纯的“技术”存在就失去了任何意义,也不可能真正地得到很好的实践运作。
社会的存在和长期的可持续发展,一方面必须认真对待每一个个体的社会成员的根本利益和私人利益并加以一体化的切实保障,因为这既涉及到社会成员个体的生存和发展——这是任何可以称之为社会的群体存在的最基本前提,又涉及到社会成员对于作为其成员资格所属的社会——也就是社会成员身份认同的根据和情感归属的理据——的自觉认同,此事绝对非同小可更非儿戏;除此之外,另一方面,其所必须正视并加以认真对待的又一个关键问题,就是对于社会整体的公共利益以及公共事务的妥当处置,这种处置不仅涉及到对于社会成员个体的当前的现实利益与需求的态度与实际影响,而且还涉及到对于社会成员个体的长远的未来利益与需求的态度与可能影响,综合而言就是为社会整体的存在与发展提供支撑的基础与平台。这既是当前的现实问题也是未来的现实问题。
前已述及,在人类社会中,对于涉及社会成员整体的共同利益和诉求的公共事务的所有事务通过做出决策并加以实施的方式所进行的管理和处置,就是现实的实际政治活动,而法律乃是对于社会成员整体的共同利益和诉求及其表现出来的公共事务的处置方式之一,在现代社会,还是最为重要、规范且常规的处置方式。因此,我们完全可以说,在现实的社会生活中,政治的确是法律的现实目的。
政治作为法律的现实目的首先体现在,作为对于国家政治生活基本架构——权力分配与配置、权力运行的基本原则与程序、与具体政治职位直接相联的权力所体现的职权与职责——进行制度化与规范化设置的法律,自始至终都是把该社会或者国家的统治者——也就是社会整体的公共利益和公共事务的管理者与实际处置者的政治抱负或者政治理想作为其现实的制度设计的最根本的考量因素的。
换一个说法就是,政治始终是法律的直接与间接目的因素,法律从整体上来说始终也是无从逃脱政治的这种根本性的束缚与控制的。也正因为如此,在现实的社会生活中,另一种现实的情况也客观地存在着,这就是法律在这里实际上只是作为政治的基本手段或者实现途径之一——尽管可能是最主要的途径,法律是作为政治的工具或者技术手段而存在的,所以,法律对于政治诉求的价值妥当性的正面的积极影响是相当有限的,法律不能保证政治始终按照真正的社会整体的利益和公共事务的正常逻辑而运行,相反,法律在很大程度上只能按照政治的强制性要求而被动地适应——尽管也不能排除法律在其自身的逻辑范围之内对于政治的内在品质与运行方向施加积极的正面影响的可能性。
比如美国宪法的根本目的就是通过法律确立起其政治权力的基本架构以及各种权力运作的基本原则与具体程序,无论是在联邦层面还是在州的层面所确立起来的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离并彼此制衡的政治体制,以及联邦和州之间的具体分权与制衡的政治体制,都始终是为了这一目的而构设的,在这里,政治的理想与直接目的历史地赋予了美国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政治责任担当者的重任,也现实地赋予了美国宪法随着美国政治现实的重大进展与重大的现实政治诉求而完善和修正自身的自我更新、自我完善、自我发展的素质与能力——美国宪法自1787年被制定出来到如今已经有了20多个重大修正案就是一个再明显不过的例证,而这每一个修正案的通过也都是在重大的政治诉求的促动之下,经过重大的现实政治论争并取得相应的政治共识之后,通过正式的法律途径予以确认成为法律的。
政治作为法律的现实目的也体现在,在日常生活的具体政治也就是行政层面的具体活动和行为方面,法律在很大程度上是为行政服务的,尽管法律本身尤其是宪法是对行政行为的法律制约、行政性法律是对行政活动的具体控制与规范约束。具体行政层面的政治作为法律的现实目的,的确是通过法律为具体行政行为和行政活动服务体现出来的,这种服务无论是表现为对于行政活动和行政行为的限制与制约,还是对于行政活动和行政行为的指引与疏导,都在实体内容与具体过程与程序方面表现为法律作为行政活动和行政行为的具体依据和标准。
一方面,表现为对于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的积极保障、对于行政权力的积极运用的具体行政活动和行政行为,固然要始终以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为依据和标准进行,同时行政权力对于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与自由还必须遵循“法无禁止即自由”的权利推定原则,以及行政权力“消极不作为即违法担责”的积极义务推定原则,给予最大限度的积极保障;另一方面,也表现为对于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和自由的剥夺与限制必须遵循“法有明示方合法”的合法主义(legalism)原则,以及行政权力运作的“法无明确授权即禁止”的消极义务推定原则,给予严格的限制与约束。
政治作为法律的现实目的还体现在,一个社会或者说一个国家的政治文化与政治传统对于法律的形式与内容具有直接的制约和影响。换一句话说就是,从文化和传统对于现实的影响的角度来看,政治与法律是相互适应且彼此勾连的,它们现实地共同受到其所存在的社会或者国家的历史与现实的国情的直接影响和制约,政治对于法律的制约和影响的方式、途径与程度,法律对于政治的目的的表达方式与表现程度,在不同的社会和国家中的具体情形,是可以而且也确实是完全不同的。文化和传统对于现实的影响——无论是在政治、经济还是法律方面——都的确是始终存在且无法摆脱的。
就法律而言,各个社会或者国家的现实法律制度模式及其实践运作尽管在表面上“趋同”的方面似乎很多,从所使用的语言到具体的规范和制度相似性特别的明显,比如,翻开世界各国的现行宪法,你就很容易发现它们之间的家族相似性的程度异乎寻常地高,但是在实际上任何一个社会或者国家的法律制度模式及其实践运作,也都必然受到该社会或者国家的来自于其历史中的整体意义的文化传统以及具体的法律文化传统的直接的深刻影响和制约,当然也要受到现实的各种具体的社会因素的影响和制约。而在这里法律传统实际上也就成为了现实法律制度建构及其实践运作的“现实”因素,它们与真正的现实社会因素一道共同成为现实法律制度模式及其实践运作的必然的影响和制约因素,这就是所谓法律制度模式及其实践运作的“国别特色”
。我们说,我们所要建立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要致力于实现的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所指的就是在这个意义的中国现行的法律制度模式及其实践运作的基本特点。这样,尽管在法律制度的具体“技术性”层面,世界各国之间法律规范与法律制度方面的借鉴与移植始终都是存在的,但任何一个社会或者国家的法律制度及其实践运作的根本特质是无法相互取代或者彼此移植的。
同样地,各个社会或者国家的现实政治制度模式及其实践运作必然地是与其具体的社会情况或者国情——这当然包括总体上的从古延传至今的文化传统以及具体的政治文化传统——直接相关的,忽视或者清除这样的文化因素的影响根本就不可能,这文化传统和政治文化传统对于现实政治制度模式及其实践运作的影响始终是处于潜移默化的无意识状态却又异常强大且非常持久而深刻的。
政治文化传统在实际上也确实同样是现实的政治制度建构及其实践运作的“现实”因素,它们同样地与真正的现实社会因素一道共同成为现实政治制度模式及其实践运作的必然的影响和制约因素,这同样也就是所谓政治制度模式及其实践运作的“国别特色”。我们一直在反复强调我们所要建立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其所指实际上也就是中国现行政治制度模式及其实践运作的最独特的基本特点。确实,在具体的“技术”层面的制度意义上,世界上各个国家也在相互借鉴彼此的良好的政治制度,但根本性的政治制度尤其因为独特的政治文化和政治传统的精神土壤,因而是无法加以移植的。
比如,就所谓政治权力的分立与制衡的政治制度模式及其实践运作情况而言,美国有美国的模式,法国有法国的模式,德国有德国的模式,英国有英国的模式,等等等等,它们之间的差异就非常大,其各自的实践运作的情况也很不相同。我们国家有我们自己的政治文化和政治传统,比如政治权力的至尊地位、官本位的浓厚观念、政治身份等级观念的根深蒂固等等,我们确实是根本没有办法移植或者引进西方社会各国的政治制度模式及其实践运作方式的,具体而言包括所谓“三权分立”政治模式在内的西方社会各国的政治制度模式从整体来看在本质上确实无法直接为我所用,这是作为这些政治制度模式的精神存在的政治文化和政治传统的特质所决定的。
一般情况下,法律与政治的现实存在及其实践运作不仅各自受到相应的特殊类别即法律文化及其传统和政治文化及其传统的广泛而深刻的影响,而且它们相互之间也彼此受到各自的特殊文化和传统广泛而深刻的影响:一方面,现实的法律及其实践运作肯定受到其所赖以存在的社会的政治文化及其传统的广泛而深刻的影响,另一方面,现实的政治制度模式及其实践运作也肯定受到其所赖以存在的社会的法律文化及其传统的广泛而深刻的影响。造成这种状况的根本原因在于法律文化与政治文化、法律传统与政治传统本身就是彼此缠绕而交织在一起的,很难分开,比如我国政治文化和政治传统中根深蒂固的官本位、家族本位、国家本位、等级制、权力至上、道德主义等特质,在我国法律文化传统中也体现得几乎是同样的充分,或者说它们本来就是一体的,只不过从不同的角度——政治还是法律——归结为不同性质的文化与传统而已。
法律和政治所面对和处置的几乎都是共同的问题,即公共利益、公共权力、公共事务的边界及其运作与处置原则,而这也就不可避免地涉及到其与以个人主体为核心的私人利益的关系。因此,我们也可以说,政治和法律都是任何社会或者国家尤其是处于现时代的社会和国家对于社会事务的治理与处置的基本手段与方式,而政治又是其中最普遍性的方式与手段,在这个意义上法律甚至也完全可以被视为是政治的一部分或者是政治的另一种表达方式与表现形式,法律的任何形式的实践运作实际上就既不可能真正摆脱政治的纠缠而成为纯粹的自治与自主实践,而且其本身也就是一种独特的政治实践。从而,在法律的实践运作中,无论如何都不可能摆脱政治的现实影响与制约,政治不能不成为实际的法律实践运作的背景与重要考量因素。
这种情况既符合法律与政治各自以及彼此间关系的真正逻辑,又与历史与现实的实践相一致。拿美国的情况来看,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由于社会主义阵营在世界范围的扩大,以美国等为首的西方资本主义阵营在战后对社会主义阵营实行“冷战”政策,同时,这一时期不仅在世界范围内民主力量在增长,工人的斗争比如罢工也在不断发生,而且美国国内也面临着类似的民主力量增长和以工人为主体的劳动阶级的斗争的不断加强,代表工人和劳动阶级的政治力量包括政治性党团比如共产党的活动也比较活跃。这就是当时美国的现实政治境况,这也当然地构成了美国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到20世纪50年代中期大约10年间其法律的实践背景。而在这样的实践背景之下,美国先后制定了《塔夫脱——哈特莱法》(1947年)、《颠覆活动管制法》(1948年)、《国内安全法》(1950年)和《共产党管制法》(1954年)等一系列反民主的法律。
于此同时,在这样的背景下,司法机构也不能不对现实的政治与社会背景给予审慎的考量,作为美国最高司法机构的联邦最高法院从20世纪50年代起也做出了一系列重大的具有深远影响的司法裁决,比如在1954年的“布朗诉托皮卡教育委员会”案中,以首席大法官沃伦为首的联邦最高法院意见一致地宣称:“在公共学校中强制实行种族隔离是违宪的,是对法律的平等保护原则的践踏”[11];在1962年的“恩格尔诉瓦伊塔尔”案中,“最高法院以6:1的表决结果通过的由雨果?L?布莱克撰写的裁决意见裁定,在教会与国家分离的基础上,在公共学校里要求学生天天诵读由政府指定的祈祷文的做法是违反宪法的。”这种非常强烈的对比,发生在美国这样的众人都认为是法治比较发达的社会,的确是颇为耐人寻味的。它所表明的恰恰是,法律的实践在通常情况下都不能不与其当地当时的政治形势与政治背景——无论是国内的还是国际的——直接或者间接相关。
在我国,政治作为法律的实践背景,应该说是更容易为人们所理解的,当然也更容易受到人们从法治以及法律的自主性的角度对其进行的批评甚至抨击。但是,即使是从法治建设和法治发展的角度来看,由于法律或者法治的内在逻辑使然,法治建设也好,法律的自主性发展也好,确实又都不可能根本性地摆脱现实的甚至是历史传统的政治的深刻影响,作为法律的实践背景的政治,在任何时候和任何情况下都是客观存在的。当然,人们对作为法律实践背景的政治的理解,尤其是对于政治如何或者应该如何作为法律实践背景的理解,确实又很难完全摆脱政治功利主义的现实追求,从而很有可能不适当地过分张扬或者夸大了法律实践的政治功能与政治效果。
在这里,我们不妨简单地来分析两个实例,第一个实例就是作为一种政治意境的法律比附的“和谐司法”。众所周知,2002年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首次在中央正式文件中提出“和谐”理念,2004年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和主要内容,2005年2月19日胡锦涛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中明确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2006年10月1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六中全会更是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至此,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毫无疑问已经成为了当代中国的最高的政治理想和最重大的政治现实任务。同样毫无疑问的是,即使在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之中,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这个最为重大的政治现实任务和最高的政治理想将始终构成我国法律实践的现实背景。于是,我国社会,从城市到乡村,从学术理论界到社会实践界,“和谐”一词几乎都成了人们张口即来的“口头禅”。
而应和着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社会政治实践,我国司法部门也不失时机地提出了“司法和谐”的理念,作为我国最高司法机关的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为此也相继发布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和意见,比如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发布了《关于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发挥诉讼调解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积极作用的若干意见》,最高人民检察院也先后发布了《关于在检察工作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若干意见》、《关于依法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的意见》、《人民检察院办理起诉案件质量标准(试行)》、《人民检察院办理不起诉案件质量标准(试行)》。通过这些文件,我国最高司法机关一再强调我国司法工作就是要做到“和谐司法”,大力推行“和谐诉讼”, 甚至还有一些人把我国自新中国建国以来对司法工作的本质的认识总结为从“人民司法”到“专政司法”到“公正司法”到“独立司法”再到“为民司法”而最后到“和谐司法”这样的一个曲折进步的过程。
的确,自人类及人类社会存在以来,无论是人类整体意义上的人还是个体意义上的人,无论是社会的统治者还是思想家与理论家,无不始终把建设并维护人与人之间以及整个社会的和谐、从而最大限度地实现所有的人的生活目的的美好社会,作为人类、社会和个体的人的不变的理想与追求。从历史事实来看,无论是在思想和理论方面还是在社会实践上,以在人与人之间和整个社会之中制造矛盾和冲突为手段而达到毁灭人和人类社会自身为目的的各种思想、观点、主张和实践操作手段,不仅在实践中都毫无例外地受到人们的唾弃,而且在思想和理论史上都绝对不会留下任何印迹。
换一句话说,和谐社会的追求,是人的内在本质的反映,在人类社会中它自成目的。也正因为如此,我们也完全可以说,和谐不仅是一种社会理想,也当然地是法律的根本目的,自然地也就是司法的目的。试问,古往今来,人类社会的全部法律有哪一部不是为着社会的和谐而生的呢?又有哪一项法律活动不是为着社会的和谐而实践的呢?司法的实践又有哪一次不是为着实现情、理与法的统一与和谐而进行的呢?这是一个基本的历史与现实的事实存在,中国外国,东方西方,概莫可寻之例外存在。
我国法律实务界和法学学术理论界,现今如此这般热烈地言说和论及着“和谐司法”这个话题,在很大程度上可能首先在于应和“和谐”理念在我国法律实践中已经表明和将要表明的巨大的现实的政治功利,换一句话说就是,“和谐司法”的理念表达与实践推行实际上乃是“和谐社会”构建的一种政治意境的法律比附。在从理论上倡导和实践中大力推行所谓“和谐司法”的时候,我们绝对不能忘记而是必须时刻牢记自始至终在制约着我们的司法官员的思想、观念及其现实实践的那些现实因素。举例来说吧,多少年来,我国学术理论界和法律实践界所一直担忧的我国司法官员的法律素质在整体上的低下状况并无多大改善,绝大多数司法官员在从事司法实践活动过程中其实主要的还是依凭其素朴的社会直觉与情感办事而不是或者主要不是依凭真正的法律情感办事,这是当代中国最大的社会现实。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和谐司法”要想不变质、不变味、不走样绝对非常困难。
实际上,从法律诉讼的本质来讲,任何一个社会纠纷一旦成为法律纠纷,实际上就已经表明纠纷各方在利益对立方面已经不可能心平气和地加以“和谐”解决了,假如有一点点这样的可能,他们也不会求助于法律和司法,因此在这个意义上“和谐司法”就如“圆的方”或者“方的圆”一样本来就是一个伪命题。由此推论,并从任何社会权力与社会组织的存在最根本的目的本来就是寻求社会的和谐来看,司法只是而且也不能不是达到真正的社会和谐的一种手段,对于司法而言“和谐”只可能是其间接的目标与目的而在任何情况下都绝对不可能是其直接的目的与目标,把间接目的与目标作为司法的本质及其所追求的现实境界,实际上也就使司法本身失去了其独特性,并同时将司法机关和司法官员所从事的本职工作的范围等同于了任何政府之职责范围。
当然,我本人能够充分地理解,“和谐司法”的提出的确反映了我国司法机关强烈的政治意识与政治责任观念;我也同意从根本上说司法本身就是另一种形态的政治。但我同时也认为,司法是以其专业的法律技术活动来展现或者体现现实的政治需求的。因此,司法从专业性的技术层面诠释与实践现实的政治需求才是其本性与本职的表现。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司法清醒而自觉地保持一定程度的政治愚钝而不是主动地体现其政治敏感,乃是法治的福分。也同样是在这个意义上,我坚定地相信,处于社会转型期并处于法治建设进行时中的中国,其司法工作最为重要的实践观念恐怕更应该是强调严格的依法办事,或者可以换句话说就是要坚定地展现出法律形式主义或者守法主义(legalism)的哪怕僵硬而呆板但确实更为平实而质朴的专业立场与态度。
另一个实例是作为一种政治意涵的法律传递的“三个至上”。2007年12月25日,胡锦涛在同参加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的代表和全国大法官、大检察官座谈时指出:大法官、大检察官要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切实承担起带领广大法官、检察官和其他工作人员保障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历史使命和政治责任,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而不懈努力。至此以后,我国全国司法系统(法院和检察院系统)就全面地开展了对于“三个至上”的学习,并要求全体法官和检察官要在自己的实际工作中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司法案件的处理一定要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三者高度统一。
很明显,这“三个至上”是胡锦涛特别地对那些对我国司法工作(人民法院工作和人民检察院工作)负有特别的领导责任的大法官和大检察官们提出的要求,这“三个至上”也就是在当前我国正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现实背景之下我国那些大法官和大检察官们的政治责任。但是,在后来的宣传和学习与领会中,这“三个至上”被很不适当地同时也作为了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对于我国的全体法官和检察官的政治要求与业务能力要求了。
其实际后果是,处于司法实务第一线的那些法官和检察官们,面对具体的案件要求充分体现这“三个至上”的要求并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的时候,就遇到了“和谐司法”对我国法官和检察官的要求一样的实践难题:很多人都说不会办案、也不敢办案了!这种情况恰如2008年4月10日,新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到珠海法院视察时针对死刑判决问题所发表的讲话产生的社会效果一样,当时王院长谈到判不判死刑应该有三个依据:“
一是要以法律的规定为依据;
二是要以治安总体状况为依据;
三是要以社会和人民群众的感觉为依据。”
此话一出,不仅全国上下反响强烈,而且更重要的是法官们普遍感到我国的《刑法》似乎没有用了,作为法官自己不再敢判案了——因为自身的政治素养不够,对于治安总体状况如何不敢轻易判断而且即使有了判断也很可能不准确;对于社会和人民群众的感觉究竟是什么更是心中没谱!
其实,“三个至上”的确就是中国共产党对我国司法工作负有特别领导职责的大法官和大检察官的基本要求:作为中国共产党的党员,大法官和大检察官们当然必须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作为国家公职人员,大法官和大检察官们当然必须坚持“人民利益至上”;作为法律职业人,大法官和大检察官们当然必须坚持“宪法法律至上”!这“三个至上”实际上是针对大法官和大检察官们不同的社会身份与社会角色的基本职责而言的。因为在通常情况下,我国的大法官和大检察官们基本上都是同时具备这三种社会身份和社会角色的。而且这“三个至上”确实也是内在地统一的,从根本上来说,“人民利益”确实是最为“至上”的,因为“党的事业”本身就是为了“人民的根本利益”而存在的,2007年10月2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在《总纲》部分开宗明义地就宣布中国共产党“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在“党的建设必须坚决实现”的“四项基本要求”中第三项“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部分也明确宣布了:“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
党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同群众同甘共苦,保持最密切的联系,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不允许任何党员脱离群众,凌驾于群众之上。”“人民利益”之所以确实是最为“至上”的,还因为“宪法法律”本身就是为了充分而切实地保障“人民利益”而由“人民”通过一定的合法途径(代议制方式)而制定出来的,这也是当代民主政治和宪政的根本与核心之所在。也正因为这样,从社会或者国家的规范化与制度化的治理来看,“宪法法律”是、也应该是集中表达和体现“人民利益”,当然也就自然地表达和体现了“党的事业”的根本性要求,也正因为这样,我们才很有把握地说这“三个至上”是内在地统一的。无论是从潜在的还是显在的、终极目标还是间接目标、无论是从过程的程序性目标还是结果的实体性目标来看,这“三个至上”都始终体现了法律与政治在根本性的指导思想上的统一、在主体的民主法治和宪政意识上的统一、在规范与制度的精神原则上的统一,这种统一的最终归属点应该是“宪法法律”。
在法律事务上特别是在作为法律实践运作的核心的司法实践上如果不能统一到“宪法法律至上”上来,那么,“党的事业至上”和“人民利益至上”不仅各自而且它们的组合也根本就是一句空话,是不可能真正实现的。同样的道理,所谓司法工作特别是具体的司法实践要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其统一的最终归属点也在于“法律效果”。法律效果是这是三个效果实现的基础和前提,没有好的法律效果绝对不可能有好的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仅仅有了“政治效果”,而“法律效果”不好,那么,其“社会效果”也肯定好不了。因此,不首先关注和考虑司法实践的法律效果而单纯地从政治效果或者所谓的社会效果上去使劲,最终所损害的将不仅仅是法律的权威,而且最终也将损害政治的权威。
综上所述,政治作为法律的实践背景是一个客观的现实,也是法律与政治之间本来关系的真实逻辑的体现。但法律的实践运作一般情况下也不可直接地将现实政治的功利目的纳入具体的法律实践环节甚至以其为根本性指针而放弃或者忽视法律本身的目的。不过这是另一个层面的问题,此处不赘。我在这里所强调的只是,在任何时候,政治的的确确都始终是法律实践展开的背景,法律实践在客观上就根本不能不顾及现实政治需求与现实政策,不能不顾及政治现实的具体情势——既包括国内政治现实情势又包括国际政治现实情势,现实政治政策与政治现实情势也肯定地要对法律实践施加各种直接的或者间接的、积极的或者消极的影响,制约甚至控制着法律的具体实践活动及其效果显现。
政治和法律的共同存在根基在于现实社会中各种利益的存在,而一个社会的存在又是政治和法律存在的基本前提,但是假如不能对社会中的这些众多的利益予以协调,利益之间的纷争很可能导致社会秩序的高度混乱,公共利益的缺失和公共事务的无政府状态也可能将彻底导致社会的崩溃。这也就是我们反复强调政治在人类社会发展中的任何阶段都存在的绝对必然性和不可或缺性的原因。从利益尤其是公共利益以及基于公共利益的公共事务来看,政治始终都是在事实和逻辑上先于法律而存在的,因此,说法律是政治的产物并不为过,这也表明政治乃是法律发展的根本性的动因。
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公共利益的保护和公共事务的维持,乃是现实政治的直接的甚至也是根本性的重大目的,而在现代社会,这种政治的需求和目的在很大程度上确实是由法律来担当和承受的。换一句话说就是,在现实的社会生活层面,仅从技术角度而言,法律的发展无论在宏观层面还是在微观层面,都始终是受到政治——现实的政治与政治的现实两个方面——的促动、制约与控制的,政治毫无疑问是法律的发展动因。
政治作为法律的发展动因体现在宏观层面,实际上就是指的政治乃是一个社会或者国家法律的制度及其实践运作、法律的思想观念与精神原则的发展的促动、制约与控制因素。也就是说,现实政治与政治现实在很大程度上是一个社会或者国家法治状况的实际而重大的甚至是决定性的影响因素。以我国的情况为例,自1949年以来,我国尽管也在断断续续地进行着法律的制度建设,但是并没有真正的法治建设——起码在改革开放政策实行之前我们的主流思想观念也还是把法治视为资产阶级的东西而给予否定的,1978年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起我国要实行改革开放的重大政治政策之后,也就是在我国现实政治与政治现实发生了重大变化之后,我们才真正开始了全方位的法律制度建设并开始有了“法治”的意识,但一直到20世纪90年代中期,改革开放政策实行了将近20年之后,我国才真正明确地宣布我们也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
1996年,第八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作为国家的治国方针。1997年,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明确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并把“法制”之制由制度的“制”改成了治理的“治”。1999年,第九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进了宪法之中,使这一治国方略获得了国家根本大法的保障。为了把这一治国方略真正落实到实处,国务院在1999年以国发(1999)23号文件的形式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2004年,国务院又以国发(2004)10号文件的形式发布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明确提出了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和任务。
2008年2月28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的《中国的法治建设》白皮书指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中国人民的主张、理念,也是中国人民的实践”,“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内容,成为中国政府施政的基本准则。”
政治作为法律的发展动因体现在微观层面,实际上就是指我国的一些具体的法律制度或者法律原则的发展与完善,乃是在现实的政治与政治现实的推动之下才得以实现的。我们以我国的几次重大修宪为例对此加以说明。
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之后,我国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取得了相当大的成就,但在一些左的、僵化的思想和观念影响之下所形成的制度安排和思维模式严重地影响和制约了我国人民进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妨碍了我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所以,打破旧的、左的、僵化的政治思维和观念意识,成为现实政治实践最为关键的政治现实,在这种政治情势的推动下,1988年4月1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我国第一个宪法修正案,该修正案在宪法第十一条上增加规定了这样的内容:“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国家保护私营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对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这个修正案将宪法第十条第四款规定的内容:“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修改为:“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在20世纪90年代初,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和中央人民政府决定在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加强我国的经济实力,增加社会财富总量,扩大与世界上其他国家的经济贸易合作。这样的现实政治需求在法律上的反映是多方面的,但在宪法中的反映意义最为深远。1993年3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新的宪法修正案,这个修正案共有9条,其中特别重要的是:第一,在宪法序言第十自然段末尾增加了这样的内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第二,宪法第十五条规定的内容:“国家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基础上实行计划经济。
国家通过经济计划的综合平衡和市场调节的辅助作用,保证国民经济按比例地协调发展。”“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破坏国家经济计划。”修正案将此条修改为:“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家加强经济立法,完善宏观调控。”“国家依法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扰乱社会主义经济秩序。”1997年9月,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在这时中国共产党已经在实行社会主义法治这个问题上达到了全党在思想和行动上的高度统一,江泽民在大会上所作的报告中提出要“进一步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同时强调“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
在这样的政治现实背景下,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包含6条内容的宪法修正案,其中特别重要的有两个方面:第一,宪法第五条增加了一款作为本条的第一款,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第二,宪法第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修正案将其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2002年11月8日至14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大会报告明确指出:“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这对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具有全局性作用。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通过制定大政方针,提出立法建议,推荐重要干部,进行思想宣传,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坚持依法执政,实施当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并要求“必须增强法制观念,善于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统一起来,不断提高依法执政的能力。”
2004年9月19日,中国共产党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更明确地将“依法执政”作为了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基本方式。所谓“依法执政”,其基本内涵就是:“坚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领导立法,带头守法,保证执法,不断推进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的法制化、规范化,以法治的理念、法治的体制、法治的程序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要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
各级党组织都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全体党员都要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要督促和支持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依法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切实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也就是在这样的政治背景与现实政治情势促动下,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包含14条的宪法修正案,其中特别重要的内容体现在:第一,对宪法序言第七自然段做了修改,明确提出了“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第二,在宪法第三十三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原第三款相应地作为第四款),特别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第三,宪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对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修正案将其修改为:“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实行监督和管理。”第四,宪法第十三条规定:“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的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修正案将其修改为:“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其实,政治作为法律发展的动因还不仅仅体现在这样几个方面,其体现更为广泛。一个国家国内政治情势是一个方面,其所面对的国际政治情势同样有可能是对一个国家法律的发展起决定作用的动因。2001年,经过多方的长期努力,中国终于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即WTO。这是一个重大的政治事件——不仅仅是对我国国内而言,而且对于国际社会而言也理所当然地是一个重大的国际性政治事件。而这样一个重大的现实政治事件对我国法律制度的发展的促动是非常巨大的。因为根据我国加入WTO的承诺,我国不得不开始逐步修订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尤其是要大量地削减和取消与行政审批制度直接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内容。
于是,我国政府从2001年开始就展开了对于与WTO规则不相适应的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大规模的清理工作。“2008年1月15日,国务院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对截至2006年底现行行政法规共655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对主要内容被新的法律或者行政法规所代替的49件行政法规予以废止;对适用期已过或者调整对象已经消失,实际上已经失效的43件行政法规,宣布失效。国务院在加强法规、规章备案审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省、市、县、乡‘四级政府、三级备案’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体制,促进地方各级政府依法行政。
2003年3月至2007年底,国务院对有立法权的地方和国务院部门报送备案的 8402件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和国务院部门规章进行了审查,对存在问题的323件法规、规章依法进行了处理。”[15]另外一个可以作为例证的是,早在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即里约地球峰会)上,全世界154个国家就签署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随后1997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大会在日本京都召开,149个国家和地区的代表通过了旨在限制发达国家温室气体排放量以抑制全球变暖的《京都议定书》。但是,美国作为全世界最主要和最重要的发达国家,却迟迟不签署《京都议定书》。
同时,我们还必须注意,政治作为法律的发展动因,还体现在政治的情势——政治现实与现实政治——对于法律发展始终体现在这样两个方面:一方面,通常情况下作为日常的理性认识,我们首先都会想到的就是现实的政治情势始终都对法律的实质性内容的变化或者说法律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影响,这是客观事实;另一方面,也可能是我们不是很特别地加以注意的一个方面,这就是现实的政治情势对于法律的形式方面的发展与进步也具有非常重要的影响,而这一点恰恰反映了社会本身的发展和人类文明的进步所体现出来的政治文化与政治智慧的发展与进步,对于法律的外在形式与具体的技术环节更加精巧细致的要求,也就是说法律的这些形式上的发展与进步,应和着现实政治要求更加技术化地、功能最大化地表达和体现现实政治智慧的实践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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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想信念教育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核心。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教学是加强大学生理想信念教育的重要途径。因此,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课教师要不断提高自身的党性修养,不断创新教学理念,帮助学生解决思想困惑和实际问题,增强课程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升对大学生理想信念教育的引领。 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思想道德修养、法律基础课教学与大学生理想信念培养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理想和信念是人实现自我价值的具体体现。大学生的理想信念体现了大学生对未来的向往和追求,是支配和左右大学生活的精神动力。近年来社会的高速发展对大学生理想信念的树立产生了一定的冲击,怎样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中引导大学生树立科学的理想信念是当下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从当下大学生的现状出发,找出大学生理想信念缺失的原因,从而找到合理有效的方法,促使大学生树立科学的理想信念。
理想和信念是一个人的精神支柱和动力源泉。远大的理想、崇高的信念能点燃人生的激情,激发人们的才智,激励人们奋发向上。古今中外,凡是为人类进步事业做出杰出贡献的人,无不具有远大的理想、崇高的信念。青年时期,是播种理想、确立信念的黄金时期,是规划未来、设计人生的关键阶段。确立怎样的理想和信念,直接关系到青年大学生度过什么样的人生,从根本上决定青年大学生人生的意义与价值。大学生追求远大理想,坚定崇高信念,在为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而奋斗的过程中实现个人理想,是自身成长的现实需要,是国家和人民的殷切期盼,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客观要求。
根据相关调查显示,就总体而言,当下大学生的理想信念主要分为积极健康向上的和理想信念模糊、价值观不正确、社会责任意识不足、心理素质不强的消极的理想信念两种。积极的理想信念在大学生中占大部分,这部分大学生对于祖国和个人有着明确的认识,能够充分认识到个人对于国家发展的影响,他们热爱党和国家,对党领导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有着足够的信心,这部分人在生活和学习中的成才愿望非常强烈。消极的理想信念主要表现在这部分大学生对自己的前途迷茫,对党的指导思想存在质疑,缺乏艰苦奋斗的精神,缺少团队合作的能力。虽然这一部分人占大学生中较少的一部分,但我们必须要重视这些问题,因为对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构建全面小康社会的中国来说,每一个大学生都是一笔宝贵的人才资源,是确保我国在国际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的关键。
1.西方文化的冲击
随着经济的不断进步和发展,当今社会已经成了信息化全球共享时代,越来越多的西方文化进入了中国,大学生作为最善于接受社会新技术新思想的年轻活力一族,西方文化对于他们产生了强烈的吸引力。但是一部分大学生不能够很好地认识到西方文化的弊端,盲目地去全盘接收和推崇西方文化,产生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质疑,树立了非科学的价值观,他们的理想和信念也就产生了偏差。
2.对于社会认识的不明确
我国的社会经济制度、社会组织形式、就业形势、利益分配模式从改革开放以来在不断地变化和发展,这些变化和差异性在不断增加,人们的选择也就越来越困难。一部分大学生不能够正确地认识到这些变化,在选择上出现了一定的偏差,造成了这部分学生对于自己未来的迷茫以及自身能力认识不足的情况,严重影响了他们科学理想信念的树立。
3.网络不良信息的接收
经济的不断发展带动了电子计算机的发展,电子计算机走入了人们的日常生活,大学生处在社会的最前沿,互联网对于他们的冲击十分巨大,互联网上的信息量非常大,各式各样的信息都可以在上面传播,一部分大学生在互联网上接收到许多不良信息,这些不良信息对于大学生树立科学的理想和信念产生了影响,造成了这部分大学生理想和信念出现偏差。
4.家庭教育的影响
当代大学生大多是独生子女,有一部分独生子女在过多的家庭照顾下长大,致使这部分大学生缺乏艰苦奋斗精神,缺少团队合作意识,对社会的认识大多处在人为想象的理想环境中,以上种种原因造成了这部分人不能够树立科学的理想和信念。
1.正确认识西方文化,去其糟粕,取其精华
西方文化有好有坏,我们在讲授“继承爱国传统,弘扬中国精神”这一章的教学时,应注意向学生讲解西方文化的利弊,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讲解西方文化相对于中国传统文化的差异、优势和劣势,让大学生能够科学全面地认识西方文化,引导他们去其糟粕,取其精华,更好地树立科学的理想和信念。
2.正确认识个人成长与国家发展的联系
正确认识个人成长与国家发展的联系,有利于党所实行的政策、策略和方针的正确实施。在充分认识到个人成长关系到国家发展这一点的基础上,大学生就能够树立正确的人生目标。我们在讲授“领悟人生真谛,创造人生价值”这一章时,可以对大学生进行有效的引导,让他们把个人成长成材与国家和社会的前途命运联系到一起,使其树立科学的理想和信念。
3.教育大学生对于各种观念和信息的识别
社会的不断发展,传统的传授正确的理想信念教育的方式已经不能够适应处在信息冲击前沿的大学生理想信念的教育,我们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时不仅仅要教授大学生科学正确的理想信念,还要帮助他们识别各种观念和信息,只有全面地了解各种观念和信息,才能够在此基础上建立科学的理想和信念。
4.教育大学生了解真实的社会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时还应该结合社会实践,对学生进行现实社会的客观全面剖析,让大学生正确认识真实的社会,让他们学会脚踏实地地勤奋工作,只有这样才能够引导大学生树立科学的理想和信念。
全面认识西方,理解个人成长与国家发展的联系,各种观念信息的正确识别,了解真实的社会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育培养大学生科学理念信仰的有效方法,也是解决当下大学生理想信念产生偏差问题较为有效的方法,希望本文提出的这四种方法,可以对大学生树立科学的理想信念起到一定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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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自考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性质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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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教学法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的有效教学方法,不仅符合课程的性质和特征,而且有助于调动学生积极性,培养学生综合素质,提高课程的实效性。它分为精选案例,编辑加工案例,组织讨论和教学总结四个环节。在实施案例教学时,要注意把握案例教学与讲授教学关系,案例介绍与案例评价关系,精心设计教学环节等问题。 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打击精心准备的:浅谈法学案例教学法在法律基础课程教学中的运用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19世纪末,出任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院长的克里斯托弗哥伦布郎得尔教授在讲授法律课程时,直接以法院判例书籍为教材,通过问答的方式在教师与学生之间展开双向讨论,形成了一种独特的教学方法,即案例教学法。案例教学法是英美法系国家如美国和加拿大等国法学院最主要的教学方法,但在大陆法系国家则在不同程度上受到一定的忽视。在我国,长期以来,课堂讲授一直是法学教育中的主要教学方法。这种教学方法可以使学生通过课堂学习,全面、系统地掌握课程的基本知识,但也往往使学生仅仅处于被动接受知识和记忆知识的地位。2O世纪末,案例教学法开始被介绍到我国。这种教学方法大大弥补了我国法学教育中传统的讲授式教学法的不足,因此,我国的法学教育工作者们开始认真思考其合理成分,并将其运用到我国的法学教育实践之中,以形成符合中国法学教育实际的法学案例教学法。
所谓法学案例教学法,是指教师在宣讲解释某一法律制度理论时,结合较为典型的法律实务案例加以剖析,从而加深学生对该法律制度理论认识与掌握的一种教学方法。目前,我国许多法律院系都日益重视法学案例教学法在教学过程中的应用,并在具体的实践中取得了较好的教学效果。对于《法律基础》这门课程,由于其内容多、课时少、实践性强的特点,如果单单按照传统的满堂灌讲授式教学法进行教学,定会使学生感到抽象、乏味、反感,以致其学习积极性不高,学习效果不好。因此,在《法律基础》课程教学中,科学地使用法学案例教学法十分必要。
(一)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达到良好教学效果首先,在《法律基础》课程的讲授过程中,运用法学案例教学法,结合图片、文字资料、视频等多媒体教学手段,避免了学生在学习过程中产生枯燥感、乏味感,以真实、生动的学习氛围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其次,法学案例教学法实现了教师与学生之间的双向交流,使学生在教学中的主体地位真正充分地得到了体现,其参与性、互动性培养了学生的参与意识,每位学生都能积极地思考问题、回答问题,主动地发现问题、提出问题,认真地讨论问题、解决问题。这种积极主动的学习热情必然会大大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从而使教学达到更好的效果。
(二)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法律基础》课程的讲授过程中,运用法学案例教学法,由教师挑选典型案例让学生进行讨论,学生通过讨论或者得出结论,或者提出新的问题,从而在教师的带领下继续展开新一轮的讨论。这种教学方法所追求的,并不是急于要求学生找到问题的答案,而是要求学生缜密分析案情,认真进行思考,寻找解决问题的关键及有效途径,并探寻如何才能将自己所学的知识有效地运用其中从而正确地解决问题。在这个过程中,学生不仅更加牢固地掌握了所学的知识内容,而且锻炼了自己的逻辑思维能力和运用知识的实践能力,学会了如何正确、有效地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三)缩小教学与实际生活的差距,有利于学生学以致用
教学中展示的书本世界与现实世界之间往往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单单通过对书本上理论知识的学习,学生仍然无法很好地将所学知识运用到实际生活中,不能有效地运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案例教学法的运用大大拉近了教学与实际生活的距离。教师将真实、典型的案例展现在学生面前,引导学生进入案情,认真思考,在有限的空间内为学生提供了认识并处理大量实际问题的机会。学生在解答案例的同时,也是对实际生活中曾经发生过或经常发生的法律问题的解决。教学与实际生活之间的代沟得到了良好解决,学生在应用所学法律知识处理实际问题时就定会感到游刃有余。
(四)为学生提供展示自己的机会,增强学生的自信心法学案例教学法的运用,鼓励学生对教师提出的问题积极进行讨论,认真听取他人的观点,有力阐述自己的观点,努力使他人赞同自己的观点。在这一过程中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人际交往能力都得到了很好的锻炼。法学案例教学法为学生提供了一个可以自由展现个人观点的平台,在这个平台上,学生从怯于发言到习惯发言,再由习惯发言到争相发言,在增强自信心的同时尽情展现自己的风采。
(一)讨论模式讨论模式分为两种方式:一是讲授新的知识点之前将案例交由学生讨论。这种方式便于教师事先调查学生对某一法律知识点的认知情况,及时掌握普遍存在的问题和认识误区,从而在之后的讲授过程中更具针对性。二是在讲授完某一知识点后交由学生讨论。这种方式使学生运用刚学过的理论分析案例,及时巩固所学知识,强化运用所学知识处理现实问题的能力。目前,各高校《法律基础》课的教学普遍采用大班授课的形式。为了避免讨论时只有少数学生能够参与的局面,教师可将全班学生分成若干小组,先进行小组讨论,再由小组推荐代表在全班讨论。讨论过程中,教师应引导学生抓住主要问题,多角度进行思考,培养学生的创新与批判精神。讨论结束后,教师要及时做出点评。
(二)列举模式列举模式,是指教师在授课过程中,列举一个或多个案例来解释某一法律理论、某一法律条款或某一实践问题。这种模式有利于学生对所学知识更直观的理解,便于学生记忆。列举案例既可以是真实的案例,也可以是为教学需要而虚拟的案例;既可以是严肃的案例,也可以是轻松自由的生活小事;既可以将案例全部呈现,也可以只讲与本节课内容相关的部分内容。对于具体列举何种类型的案例,列举多少案例,可以由教师灵活自主地掌握。
(三)模拟模式模拟模式分为两种:第一种是模拟法庭模式。在这一模式中,由学生扮演各种诉讼角色,亲自当法官审理案件或参加庭审,全面模拟诉讼活动。这种模式使学生在模拟过程中自行探索和体会运用实体法和程序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从而更好地掌握实体法的运用方法,了解程序法的重要性。第二种是模拟案情模式。这一模式可将全班学生分为若干小组,轮流由每个小组自编、自演涉及法律问题的小品,再由其他小组对小品反映的法律问题进行探讨。这种模式形式轻松,极易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与参与意识,更能达到寓教于乐的目的。
(四)媒体模式现代化媒体教学具有图文并茂、形象生动的优点。教师在授课过程中可以充分利用现代化媒体手段进行案例教学。如教师可以将《今日说法》、《法律讲堂》、《庭审现场》等优秀法治节目录制下来,在课堂上组织学生观看。这一模式以其新颖性、活跃性大大弥补了《法律基础》课理论性强,理论与实践相脱离的缺陷。
(五)观摩模式观念是行为的先导。《法律基础》课应把培养学生的法情感,对法律的认同、尊重、热爱和信仰作为自己的核心任务。而要培养学生对法律的积极情感,就应该让学生亲身感受法律的神圣。观摩模式就是让学生走出课堂,到法庭旁听审判,对诉讼有一个直观的、感性的认识,体会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的完美结合。
(一)案例的选择案例是法学案例教学法的核心。案例的选择是否恰当,直接影响着教学的效果与质量。因此,案例的选择十分关键。教师在选择案例时应注意以下四点:
1.贴近性。教师应尽可能多的选取贴近学生生活实际的案例进行教学,以学生日常生活中常常遇到的法律问题引起其共鸣,调动其学习的积极性。
2.结合性。挑选的案例必须与教学内容密切结合,离开教学内容,缺乏教学目的,讲授案例就没有意义。
3.针对性。教师应针对学生的思想实际、实践中意义重大的问题、学生普遍关心的问题和认识误区选择案例,帮助学生解决思想问题,树立正确的观点。
4.可操作性。案例的难度应当适当。有一定的难度,才有挑战性,才能引起学生的兴趣,激发学生的思维。但如果选择的案例太难,则会打压学生学习的热情,使其丧失学习的信心。
(二)问题的设计一个好的案例必须蕴涵一个好的问题。问题要引人思考,能诱人深入,要通过讨论、互相帮助、互相启发才能得到最佳的答案。教师应考虑学生的知识、阅历设计问题,引导学生多层次、多角度思考。对于一些疑难案件,可把多种处理意见提供给学生思考,鼓励学生对其进行评析,拓展学生的思维空间。
(三)学生参与情况的掌控法学案例教学法实现了教师与学生之间的双向交流。在课堂上,只有参与者,没有旁观者。教师应注意调动所有学生的积极性,确保每一位学生都能参与讨论,使法学案例教学法达到预期的目的。
(四)成绩测评机制的完善法学教育并不是要传授一成不变的真理,而是要训练学生的法律思维。虽然法学案例教学法是一种灵活生动的教学方法,但如果仅仅改变教学方法而考核方式不变,就仍会导致学生为追求分数而死记硬背的局面。因此,在考核时学生的平时表现应占相当分量,把学生平时课堂上的表现与卷面考核结合起来,综合评定成绩,促进学生更加积极主动的学习,保障法学案例教学法的良好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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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与行即认识与实践,两者既对立又互补,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在高职思修与法律基础课中体现知行合一,重视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打破思修与法律基础课中知行不平衡的障碍,是当今时代的需要,也是提升高职思修与法律基础课教学质量的有效途径。重点研究高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知行合一的教学模式改革,使知与行贯能穿于教学的始终。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打击精心准备的:2500字的关于法律的思修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大学生应如何追求有价值的人生
人如何生活才能体现出价值呢?人如何做才能在这广阔的社会找到属于自己的一片土地呢?对于大学生来说这些问题尤为重要。然而大学生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大学生应当树立起正确的价值取向。人不应当只拘泥于金钱,地位,权力,职业以及享乐其中。人们只有为同时代的人的完美,为他们的幸福而工作,才能使自己也达到完美。“人生价值是自我价值与外在价值的统一,内在价值与外在价值的统一,物质贡献价值与精神贡献价值的统一,现有价值与应用价值的统一。”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是大学生成长成才的根本问题。
现在大学生主流方向是好的,但其中仍存在着一些问题,这些问题直接地影响我们大学生以后的发展。
1、 盲目追求金钱
有些大学生对金钱极其渴望,为了金钱可以说是不择手段,在他们眼里只有金钱、权力和欲望,他们盲目的追求一切,总认为金钱能使鬼推磨,只要有了钱,就有了一切。他们把“挣很多钱”、“当官发财”作为人生幸福的标准,把奢侈、享乐作为人生追求的最大目标。金钱的诱惑使他们只想挣钱而不择手段。一些学生产生了厌学情绪,不刻苦学习,高歌“六十
分万岁”。
2、 利益取向有很大偏差
现在的大学生很多时候只考虑自己的利益,以个人为中心,这中认识在大学生范围内扩展的越来越广,由于个人主义、利已主义的膨胀,而导致了集体主义观念淡化。他们把自己的利益放在了集体利益和国家利益之上。其实个人的利益和国家集体利益是紧密相联系的,国家集体利益受损,自己利益也会受影响,只顾自身利益会限制自身发展。
3、 不重视道德修养
现在许多大学生都普遍认为,只要有知识、才能就能很好的体现出自身价值,道德对个人而言显得不是很重要,可是如果没有一个好的道德修养,那么他的能力越大,对社会的危害就越大,他的人生价值将会在一个相反的方面体现。许多大学生只把精力放在学习和人际交往上,道德上却走下坡路,有些学生甚至在大街上随地吐痰、打架、斗殴,对社会造成了恶劣影响。然而“德性的修养,内心的开悟是一种学问”, 只有更好的培养道德素质,大学生才能做得更好。“从自己身边做起,我们国家才有希望──这就是‘天下兴亡,我的责任’积极负责的道德观念,这就是道德教育。”
4、 过于奢侈
现在的大学生多是独生子女,在家里娇生惯养,挥金如土,加上社会上有一些不良风气盛行,加上媒体的渲染和不良引导,大学生们的价值观念、消费观念也受此冲击和影响,少数大学生不考虑自身的经济承受能力,而追求超前消费。大学生的价值观在扭曲,价值观的体现不仅仅在于金钱,金钱只是一个用来体现出自身价值的媒介,如果在误解了金钱的本质,价值观也会随之而改变性质。
1、 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邓小平理论和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构筑当代大学生的精神世界。
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是指引我们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强大思想武器和民族振兴的强大精神支柱。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也是新时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导思想和战略方针。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当前高校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的主渠道,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其极端重要性,应按国家教育部关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 “ 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 ” 的要求,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武装大学生,使其树立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奋斗的政治方向和坚定信念,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
2、 加强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学习,大力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
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的光荣传统美德,他凝聚了中华亿万人民的心,激励着中华民族一代有一代的子孙自强不息、百折不挠、勇往直前、不怕牺牲的积极作用,而且对当前培养青年学生的爱国情感,提高爱国主义觉悟,引导我们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人生价值观也将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爱国主义在精神上给予了我们很大的支持,爱国主义帮我们加强爱国观念,加强了个人于国家之间的联系,这不仅推动了社会的和谐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也促进自身发展,体现出自己的人生价值,而一个良好的社会主义观则会同样带动我们发展。在集体中如果我们能够和别人融洽的相处,自然工作会更加顺利,更何况,人心齐,泰山移,这并不是简单的1+1,如果每个人都可以很好的合作,那么我们所创造出的价值一定会比我们自己单独所创造出的价值多,这样在一个良好的集体中我们更能体现出自己的人生价值,而这正需要我们有一个良好的集体主义观。
3、 大力学习先进典型,以榜样的力量促进大学生正确人生价值观的形成。
一个良好的榜样完全可以帮助我们塑造我们自身,一个良好的榜样可以激励我们奋勇向前。我们在学习榜样的同时,可以克服自身的毛病和缺点,可以使自己更加完善,通过学习榜样,我们可以纠正我们错误的人生观、价值观,使我们能够正确的认识人生观、价值观,从而能够制定出自己的计划,为着自己的理想而奋斗,在今后的事业里少走些弯路,从而能更好的体现出我们自我的人生观、价值观。
4 、加强社会实践活动,对大学生进行艰苦奋斗教育,促进大学生形成科学的人生价值观。 价值观可以体现在多个方面上。艰苦奋斗是中华民族的光荣传统,几千年来,我们的祖先就认识到 “ 成由节俭,败由奢 ” , “ 生于忧患 ” ,“ 死于安乐 ” , “ 忧劳可以兴国,逸豫可以亡身 ” 。同时,艰苦奋斗也是我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作风。艰苦奋斗精神不仅是思想品德问题也是人生观价值观问题,在新的历史发展时期,青年大学生尤其不能忘记艰苦奋斗精神。现在许多大学生在外讲排场,装阔,他们早已经忘记了艰苦奋斗精神,“积极爱国是为国家创造财富,消极爱国是为国家节省财富。国家用那么多百姓的民脂民膏来供你读书,你还浪费国家的财富,你良心在?”现在的大学生应正视自我,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努力向上,培养树立崇高理想和远大抱负,树立艰苦创业、勤俭节约、自力更生、发奋图强
的精神,使同学们鄙视那些贪图享受、好逸恶劳、挥霍公产、奢侈浪费的人和事。 人生只有这短暂的几十年,青春更是短暂,树立良好的人生观、价值观,对我们来说很重要,他不仅联系着国家和社会的发展,更直接影响着我们的未来,所以让我们正确的树立起自己的人生观、价值观,让我们自己有一个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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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是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实施方案》(以下简称“05方案”)的要求,将“98方案”的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两门课整合而成的一门新课程。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打击精心准备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论文的题目。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1、 谈谈你对社会主义荣辱观科学内涵的理解?
2、 结合自身实际,谈谈理想信念对大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要意义?
3、 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为什么要发扬爱国主义精神?
4、 在当今的社会生活条件下,许多人都十分讲求“实际”,思考人生目的这样的大问题有意义吗?为什么?
5、 谈谈认识和实践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具体要求?
6、 联系实际谈谈大学生应当如何增强自身的公德意识?
7、 应当怎样认识爱情与人生?
8、 大学生应该如何增强法制观念,维护法律的权威?
9、 举例说明依照法律程序维护合法权益的意义?
10、2013年5月18日,武汉发生了轰动全国的
(1)认真分析上述事例,并结合所学法律知识,谈谈大学生应如何恰当处理权益冲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18、大学生是家庭的骄傲和国家的希望。然而,少数大学生却为了吃喝享乐无视法律,最终坠入犯罪的深渊,断送了自己的美好前程。重庆沙坪坝区2008年有大专院校9所,电视大学、职工大学等10余所,在校大学生约7万余人。2000年至2008年10月,检察院共办理大学生犯罪案件51件66人,其中2000年9件15人,2001年11件15人,2002年12件15人,2008年1-10月就有18件21人。犯罪大学生涉及10所高等院校,其中4所重点大学就有43人。在犯罪中,以盗窃、抢劫等侵犯财产型犯罪居多,共有51人,占77.3%。这些大学生由于追求金钱、贪图享乐,当家庭经济不能满足自己的欲望时,就不择手段进行盗窃、抢劫犯罪;作案地点大数发生在大学校园里,侵犯的对象也多是同班同学或同校学生;作案手段高明,有的采取事先探听同学的信用卡密码或存折密码的方法,趁其不备盗走信用卡或存折,将钱取出后又伪造不在现场的假象;暴力犯罪案件时有发生,有的大学生往往以自我为中心,优越感强,受不得丝毫委屈,一旦心理失衡,就用暴力解决问题。此外,个别女大学生追求物质享受,爱慕虚荣,看见别人用手机很时髦,在无钱满足自己欲望的情况下,就铤而走险盗窃同学的手机。
(1)认真分析上述事例,并结合所学法律知识,谈谈当代大学生应该如何加强法律修养,遵守法律秩序?
11、马加爵在广西宾阳县读高三期间成绩优异,被评为“省三好学生”;2000年至2004年就读于云南大学生化学院生物技术专业,在毕业之前杀死室友多名,2004年6月17日被执行死刑。他认为:“自己人生最大的最大失败就是没有理想。”与此相反,清华“馒头神”张立勇则有完全不同的经历。为帮家里还债,他18岁高中未读完就只身到广州打工。在一家中外合资的玩具厂,张立勇用英语词典当助手,对照着包装箱上的英文,再翻译出汉语。通过几年苦干帮家里还清了近万元债务后,他在清华大学第15食堂成了一名切菜工兼卖馒头,并将自己感兴趣的英语作为突破口,开始艰苦自学。上班后不久他为自己制定了一份高三学生般残酷的作息时间表;即使同事不理解,他也不在意,总是匆匆扒完饭,把碗一推就“躲”起来背单词,平均每天只睡4个小时。通过刻苦努力,张立勇顺利通过了英语四、六级考试;在信心倍增下,他报名参加托福考试,竟然考了630的高分!之后,他拿下了北京大学成人教育学院大专文凭、北大国际贸易专业本科文凭、以及传播学硕士学位;他出版了自传《英语神厨——我在清华打工》,被共青团中央授予“首届中国青年学习成才奖”,被《人民日报》评为 “中国十大年度新闻人物”,被招进清华大学后勤部门做起了行政工作,后来甚至成为“金头脑”英语传播公司中国分公司CEO。
(1)认真分析上述事例,并结合书本所学理论,分析大学新生应该怎样确立人生理想信念?确立理想信念之后,应该注意些什么?
12、2012年4月16日, 日本东京都知事石原慎太郎当地时间4月16日在美演说时宣称,为守卫日本领土,东京将计划“购买”钓鱼岛,后来日本政府甚至试图将钓鱼岛“国有化”。在日本右翼势力抛出“购岛”言论后,我国全国各地掀起了爱国反日游行活动。不过,也有一些不法分子冒充爱国青年混杂在游行、抗议队伍中进行打砸抢等活动,严重扰乱了各地治安和正常的抗议活动,对人民财产和生命安全造成了严重危害。
2014年3月8日,马来西亚航空公司称与一架波音777 - 200飞机与管制中心失去联系。失去联络的客机上载有227名乘客(包括两名婴儿)和12名机组人员。其中有154名中国人(其中中国大陆153人,中国台湾1人)。事故发生原因迄今仍在紧张调查之中。
(1)认真分析上述事例,并结合自身体会,谈谈如何在热爱祖国的同时热爱和保护我们的同胞。
13、陈斌强是浙江磐安县冷水镇中心学校初中语文教师。他9岁时父亲车祸去世,妈妈独自抚养三个孩子长大。2007年,妈妈得了老年痴呆症,丧失了日常生活能力。一天,陈斌强的姐姐在无意中提到,妈妈最大的愿望就是和儿子住在一起。陈斌强回忆起多年来妈妈对自己的付出,他决定再困难也不会丢下妈妈。那时,陈斌强的儿子不到两岁,妻子建议他把妈妈送到养老院去,他说:“一个连儿子都不认识的老人,送到养老院,被欺负了怎么办?”为了照顾妈妈,他硬是把儿子提前一年送进幼儿园。为了能每天亲自照顾母亲,他每天用一根布条把母亲绑在自己身上,骑着电动车行驶30公里去学校上班。开始同事们都不太理解,说:“这样带在身边照顾,一两天倒可以,一年两年怎么吃的消?”可陈斌强做到了,一连五年,风雨无阻带着妈妈上班。照顾母亲的生活异常辛苦。陈斌强一天到晚连轴转:晚上9时,服侍母亲睡下;凌晨1时,准时起床抱母亲上厕所;清晨5时,闹钟响起,他要赶在师生之前起床,将母亲房间打扫干净,处理好母亲的大小便;早上7时喂过母亲吃饭后,开始学校一天的工作。尽管生活上的事儿很多,可是陈斌强的教学任务却一点也没落下,他教着两个班语文,负责教初一学生广播体操,总管学校体艺2+1活动。他总说:“我是跑着走的。”
(1)认真分析上述事例,并结合书本相关理论和自己亲身经历,谈谈大学生要如何行“孝”。
14.范美忠,男,1997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历史系,曾在四川自贡蜀光中学当教师。2008年5月12日汶川大地震发生时,正在课堂讲课的范美忠先于学生逃生。张丽莉,女,28岁。黑龙江省佳木斯市第十九中学初三(3)班班主任,2006年从哈尔滨师范大学毕业后分配到佳木斯市第十九中学任教。2012年5月8日,放学时分,张丽莉在路旁疏导学生。一辆停在路旁的客车,因驾驶员误碰操纵杆失控,撞向学生,危急时刻,张丽莉向前一扑,将车前的学生用力推到一边,自己却被撞倒了。车轮从张丽莉的大腿辗压过去,肉都翻卷起来,路面满是鲜血,惨不忍睹。被轧伤后她有时清醒有时昏迷,在送医院的途中,还对大家说:要先救学生。昏迷多天后,张丽莉醒来的第一句话是:“那几个孩子没事吧!”经过抢救,张丽莉被迫高位截肢。她的亲人和医护人员都不敢想象她知道真相的后果会是怎样,但张丽莉很快接受了事实,还反过
来安慰父亲说:“当时车祸的场景我还记得,很幸运,如果车轮从我的头碾过去,你们就看不到我了,我救了学生,也保住了命,今后一定会幸福的。”
(1)认真分析上述事例,并结合自身体会,谈谈大学生要如何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15、中南大学软件工程学院大二学生莫天池出生才7天即罹患重疾,不幸成为脑瘫儿。但莫天池并没有怨天尤人。虽然只有2个指头可以敲打键盘,但他依然坚持完成所有的功课。“我最担心的是自己写字的速度太慢。”为加快写字速度,他在书桌上放了一个秒表计时器,做题时,他强迫自己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规定的题量,有的手指因太用力而被磨得通红。“我不希望在考试的时候得到什么特殊的‘照顾’,我要证明自己能像一个正常人一样学习。”在大一期末考试中,小莫的成绩在全院200余名学生中排名第6,并被院系授予“优秀学生”光荣称号。小莫给人最深刻的印象,不仅是“学习很棒,编程很牛!”,而且是“性格开朗,乐于助人。” 他说:“我是吃百家饭长大的孩子,虽然我不富裕,但我一定会尽力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同学。”班上一位宁夏籍的同学家境清贫,寒冬里也只穿着几件薄薄的秋装。见此情形,莫天池回到宿舍将别人送他的棉衣、棉裤装在袋子里,悄悄放到同学床上。上学期,而且,为让同学们尽快进入全新状态,小莫带头在班上成立了四个学习小组;组织了团日活动“一句话,温暖一颗心”,为身患进行性肌肉钙化症的同学滕明英筹集到了400多张写有温暖话语的卡片。小莫常说,他现在能够和大家一起学习,是许多人努力的结果;如果自己不努力、不感恩,就对不起大家的爱心。
(1)认真分析上述事例,并结合所学知识和个人经历,谈谈大学生要如何应对逆境。
16、2014年3月4日11点左右,广州市地铁五号线西向行至西村站时,大量乘客突然从车位往车头挤去,到站后鱼贯而出。一名乘客表示,现场不少人鞋子被踩掉,行李跌落。另有乘客称,见到车厢尾部有烟雾。记者调查发现,在“五号线事故”中,至少8名乘客不同程度受伤,其中4名乘客被送往荔湾区第二人民医院,一名57岁男乘客头部有2厘米伤口,医生表示需要缝针;另4名乘客被送市第一人民医院,其中一名老太太无法站立行走,正在接受检查。警方调查表明,具体原因是两名少年玩弄一瓶状物,该物发出刺激性气味,它属于浙江一厂家生产的女性防狼喷剂。
(1)认真分析上述事例,并结合自身体会,谈谈要如何维护公共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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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大学生的规则意识是高等学校素质教育的重要任务。当前大学生规则意识现状不容乐观,知行分离,其原因也是多方面的。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律基础课论文,供大家参考。
案例教学法是教师根据教学目的设计、将案例与法律知识相结合,提高教学质量的一种方法。它是法律基础课教学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方法,能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真正让学生达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目的。当前,大学生犯罪案件逐年上升。一项调查显示:近几年,大学生犯罪占全社会刑事犯罪的17%。云南大学马加爵杀人案、浙江大学周一超杀人案等引起社会强烈反响。这些触目惊心的案例说明现行法制教育模式没有真正让大学生们懂法、守法。高校将一个无知的人送到社会,就会给社会增加一个危险分子。因此,提升大学生的法律素养刻不容缓。法律基础课是高院校开设的一门必修课,目的是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案例教学以案说法,使抽象的法理变得形象,枯燥的条文变得生动,深奥的法律知识变得通俗易懂,从而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达到正确理解和准确运用法律知识的目的。
一、教学案例的选取
案例教学法是以案例为基础的教学法,案例是案例教学法的核心。案例教学效果如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案例的选取是否恰当。真实性。案例要真实准确、注重细节,让学生有身临其境之感,不可由教师主观臆测。这样学员才会认真对待案例,仔细分析案情,才能学习知识、启迪智慧、训练能力。为此,教师要深入实践,采集真实案例,选择实际发生、社会反响强烈的案例。针对性。案例应该具有针对性,与所学理论知识直接相关,为教学目标服务。教材是法律教学的依据,而案例就是原材料。教材规定了案例的选择方向,吃透教材才能选准案例。案例选择不可脱离教材,否则就失去了理论支撑,讨论分析只能停留在表面,难以深入。典型性。教学案例要贴近学生实际,才能引起情感共鸣。对一些发生在学生身边的案例进行分析,学生就会感同身受、印象深刻。要注意选用一些与大学生违法犯罪、大学生权利义务直接相关的案例,引导学生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分析、讨论、思考。
二、案例教学的实施
案例导入。课前,教师先将精心选好的案例向学生展示,设置问题,让学生思考,引出法律知识点。在教学过程中,依照案情繁简,确定时间,让学生阅读案例,积极思索,形成自己的观点。教师也可以分小组,以小组形式组织活动。分析讨论。在课堂讨论时,各小组派出代表,发表本小组对于案例的分析和处理意见,回答其他小组成员的询问。允许不同观点的学生辩驳,展开探讨,在不同观点的撞击、不同角度的论证中,达到对知识的理解。在讨论中,教师要统筹规划,引导学生围绕教学内容展开讨论。教师在讨论中不要直接表露自己的观点,避免学生产生依赖情绪。如果学生分析有误,教师也不必立即纠正,通过针对性地提问,引导讨论继续下去,让学生作出判断,得出结论。归纳总结。在学生进行了充分的发言、讨论之后,教师要及时总结。总结要围绕教学目的,根据案例涉及的法律理念和法律规定,进行细致分析。同时,对学生认识有偏差或遗漏的方面,教师要重点讲解,解答疑问。力求用案例说明法理,用法理剖析案例,使法理与案例有机结合。总结不一定讲出标准答案,有些案例没有标准答案,关键是看讨论思路是否对头、分析方法是否恰当、解决问题的途径是否正确。
三、应注意的问题
转变教师角色。传统教学方式基本以灌输为主,教师在课堂上占据主动地位,即便在案例教学中,有些教师也不乏“主动”现象,从介绍案例、分析到得出结论,全部由教师包揽,束缚了学生的思维。案例教学中真正的主体是学生,教师要想方设法调动学生参与,适时引导,使自己从“讲授者”转变为“倾听者”、“引导者”。掌控课堂节奏。法律基础课是面向全校的公共课程,多是合班授课,学员众多。在实施过程中,教师要善于掌握讨论节奏,注重课堂的整体运作。如果对讨论环节控制过紧,学生发言不踊跃,做不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如果控制过松,又会出现讨论声不绝而话题却游离案例之外的现象。教师要根据课程进展,灵活处理课堂上出现的问题。出现“冷场”时,要及时“串场”;出现“顶牛”时,要引导同学辨析;出现偏题时,要及时拉回主题。做好准备工作。案例教学法是以学生为主的教学方法,对教师提出了新的要求。教学前,教师要大量收集资料,进行案例选择和教学设计。认真备课,分析讨论可能出现的问题,做好充分准备。在讨论案例时,教师要做到思路清晰、思维缜密、分析有力、论证充分。案例教学法通过展现真实、典型的案例,让学生充分参与,有利于提高教学质量,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作为教师,还应在教学过程中不断总结,提高驾驭案例教学法的能力。
一、教学案例的选取
案例教学法是以案例为基础的教学法,案例是案例教学法的核心。案例教学效果如何,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案例的选取是否恰当。真实性。案例要真实准确、注重细节,让学生有身临其境之感,不可由教师主观臆测。这样学员才会认真对待案例,仔细分析案情,才能学习知识、启迪智慧、训练能力。为此,教师要深入实践,采集真实案例,选择实际发生、社会反响强烈的案例。针对性。案例应该具有针对性,与所学理论知识直接相关,为教学目标服务。法律基础课教材是法律教学的依据,而案例就是原材料。教材规定了案例的选择方向,吃透教材才能选准案例。案例选择不可脱离教材,否则就失去了理论支撑,讨论分析只能停留在表面,难以深入。典型性。教学案例要贴近学生实际,才能引起情感共鸣。对一些发生在学生身边的案例进行分析,学生就会感同身受、印象深刻。要注意选用一些与大学生违法犯罪、大学生权利义务直接相关的案例,引导学生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分析、讨论、思考。
二、案例教学的实施
案例导入。法律基础课前,教师先将精心选好的案例向学生展示,设置问题,让学生思考,引出法律知识点。在教学过程中,依照案情繁简,确定时间,让学生阅读案例,积极思索,形成自己的观点。教师也可以分小组,以小组形式组织活动。分析讨论。在课堂讨论时,各小组派出代表,发表本小组对于案例的分析和处理意见,回答其他小组成员的询问。允许不同观点的学生辩驳,展开探讨,在不同观点的撞击、不同角度的论证中,达到对知识的理解。在讨论中,教师要统筹规划,引导学生围绕教学内容展开讨论。教师在讨论中不要直接表露自己的观点,避免学生产生依赖情绪。如果学生分析有误,教师也不必立即纠正,通过针对性地提问,引导讨论继续下去,让学生作出判断,得出结论。归纳总结。在学生进行了充分的发言、讨论之后,教师要及时总结。总结要围绕教学目的,根据案例涉及的法律理念和法律规定,进行细致分析。同时,对学生认识有偏差或遗漏的方面,教师要重点讲解,解答疑问。力求用案例说明法理,用法理剖析案例,使法理与案例有机结合。总结不一定讲出标准答案,有些案例没有标准答案,关键是看讨论思路是否对头、分析方法是否恰当、解决问题的途径是否正确。转变教师角色。传统教学方式基本以灌输为主,教师在课堂上占据主动地位,即便在案例教学中,有些教师也不乏“主动”现象,从介绍案例、分析到得出结论,全部由教师包揽,束缚了学生的思维。案例教学中真正的主体是学生,教师要想方设法调动学生参与,适时引导,使自己从“讲授者”转变为“倾听者”、“引导者”。
掌控课堂节奏。法律基础课是面向全校的公共课程,多是合班授课,学员众多。在实施过程中,教师要善于掌握讨论节奏,注重课堂的整体运作。如果对讨论环节控制过紧,学生发言不踊跃,做不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如果控制过松,又会出现讨论声不绝而话题却游离案例之外的现象。教师要根据课程进展,灵活处理课堂上出现的问题。出现“冷场”时,要及时“串场”;出现“顶牛”时,要引导同学辨析;出现偏题时,要及时拉回主题。做好准备工作。案例教学法是以学生为主的教学方法,对教师提出了新的要求。教学前,教师要大量收集资料,进行案例选择和教学设计。认真备课,分析讨论可能出现的问题,做好充分准备。在讨论案例时,教师要做到思路清晰、思维缜密、分析有力、论证充分。案例教学法通过展现真实、典型的案例,让学生充分参与,有利于提高教学质量,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作为教师,还应在教学过程中不断总结,提高驾驭案例教学法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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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与法律的关系,是法哲学的基本问题之一;自然法学派认为,道德与法律有本质的联系。下面是读文网小编带来的关于道德与法律的关系论文的内容,欢迎阅读参考!
浅谈道德与法律的关系
道德与法律有许多相似之处,但毕竟二者属于不同的社会调整规范,有着各自的调整领域。对它们的调整范围界限不清的话,会导致社会评价标准不一,终将造成社会秩序的混乱。法律与道德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在产生方式上,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体系,道德是在人类社会发展的过程中自发形成的共同认识;
第二,在调整对象上,道德通过影响人们的内心信念来调整外部行为,而法律则直接指向人的外部行为;
第三,在调整范围上,道德调整的范围几乎覆盖社会生活的每一个领域,相比较来说,法律调整的范围就很有限了,法律调整的主要是对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产生实在影响的行为和关系;
第四,在表现形式上,道德存在于观念中,缺乏明确的标准,而法律是确定且逻辑严密的规范的集合;
第五,在调整手段上,道德主要依靠人们内在信念和社会舆论的谴责来发挥作用,而法律主要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道德与法律的冲突。大多数情况下,道德与法律在本质上是统一的,但在实践中二者发生冲突的现象时有发生。道德与法律产生冲突的原因有哪些呢?
首先,法律与道德之间不是对等的关系。违法行为在受到法律制裁的同时,还要受到社会道德的谴责,而违背道德的行为却不一定违反法律。究其原因,并不是所有的道德规范都具有法律效力,统治阶级通过立法的形式把体现本阶级利益的道德准则上升为法律,从而维护统治的社会价值观念基础。反之,若把所有的道德准则都变成法律,那么道德就取代了法律的地位,这与制定法律的初衷是相悖的。
其次,一方面,法律对道德变化的适应具有滞后性。道德观念随着物质条件的发展而变化,这种变化需要在长时间的潜移默化中完成,而法律通常产生于道德之后,加之法律的稳定性的要求,法律不能及时快速地作出相应地调整。另一方面,法律在制定时往往具有前瞻性,可能超越当时的主流社会道德。当道德与法律的步调出现不一致,二者之间的冲突就随之产生了。
再次,由于道德本身的范围是模糊的,当法律对其所辖范围内的概念阐述不清时,法律的强制力就容易与道德规则的约束力相冲撞,由此引发冲突。
对道德与法律冲突的选择
当道德的指向与法律的规定发生分离时,拥有裁判权的法官到底该如何选择,在社会上曾引发了无数争论。笔者认为,在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大背景下,法律的至高无上性不容置疑,道德以及其他规范应当服从法律;而在法律规则模糊不清以及无法涵盖的领域,则是道德的用武之地。这是由道德本身缺乏客观性和可实际操作性等限制因素所决定的,在缺少法律约束的条件下,扩大道德的适用范围必然会引起评价标准的混乱。
结语
法律与道德的冲突是亘古存在的一个问题,但是,二者之间的矛盾并非是不可调和的。立足传统文化与现代法治,道德的法律化是解决法律与道德冲突的问题重要途径。我们可以尝试在现实中找到二者的契合点,将尽量多的合理化的道德纳入法律的调节体系,立法时应尽量追求与道德的统一。
浅谈道德与法律在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一、道德与法律的关系
道德,是随着人类社会发展而产生的一种特殊的社会现象,是对生活在一定物质生活条件下的人通过善恶规范、准则、义务、良心等形式,来规范和约束其行为的一种准则。它是关于是非、荣辱、善恶、美丑等观念、规范和原则的总和,本身不具有强制力,但具有较强的约束力,主要依靠社会舆论评价、风俗习惯和内心良知来保证实施并发挥效用。道德属于精神范畴,是社会意识中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人类社会的产生而出现。
法律,是由一定政治经济条件所决定的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由国家制定并颁布实施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用以调整人们社会行为的规范总和。较之道德,法律具有强制力,它的实施主要依靠外在的强制力迫使人们去遵守,如果违反法律的相关规定就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受到法律的制裁。法律不是从来就有的,其产生和发展受制于一定的条件,是随着国家和阶级的出现而产生的,在整个意识形态中居于核心地位,起着主导作用。
道德和法律都是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两者有着共同的经济基础,法律的运行以道德为基础,道德的延续以法律为支撑。道德作为观念上层建筑,指导着作为政治上层建筑的法律的产生和发展,同时作为政治上层建筑的法律又为观念上层建筑的实施提供了保证,两者相互联系,相互促进,共同促进社会秩序的稳定和发展。
二、道德在中国现代化变迁中的具体表现
“修身”、“治国”、“平天下”,这是中国5000年优秀文化中孕育的治国安邦之道,这也是历代贤明的君主尊崇的座右铭。然而,伴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人类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思维方式发生了巨大变迁,中国社会素来稳定的伦理道德文化也随之发生了不可避免的震荡,而且一发不可收拾。
道德是一定生产方式的产物,是对经济基础比较直接的反映,道德具有历史继承性,不同的时代道德也具有不同的观念和评判标准。当前,中国已经实现了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变,道德伦理也随之发生了深刻的变革,建立与现代化相应的新的道德观念。道德由他律转向自律,由苛求转向宽容和谅解,由感性转向了理性,伴随着道德价值的转向,道德不仅使社会个体层面实现了自我完善,同时也满足了社会集体层面规范的作用。这极大的调动了个人的劳动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社会财富的快速积累。“乱世重典,治世隆礼”,在道德的规范和约束之下,整个社会的法治也在不断的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保证。
任何一个事物都是矛盾体,当我们在满怀喜悦地展示改革以来道德领域所取得的进步和成绩时,又不能不理性的正视道德生活中存在的种种弊病。当前中国社会处在大的变革和转型时期,伴随着利益主体的多元化,人们的道德价值也呈现出多极化的特点。被人们奉为民族血脉的道德文化,在社会演变的过程中开始失重,人们似乎迫不及待的摆脱道德的种种束缚而去追求一种所谓自由、民主的生活方式,一种非理性价值观念逐渐替代传统的理性价值,致使道德在很大程度上失去了评价标准和威慑力;当个人的价值和作用在传统的义利观中得到肯定和尊重的同时,人们在追求价值的过程中似乎又转向了另外一个极端,拜金主义又席卷而来,有很多人在利益的驱使之下,无视道德的约束,不择手段的谋取自身的利益。
权钱交易、兜售假冒伪劣产品、贩卖毒品、拐卖妇女儿童等现象屡见不鲜,金钱是社会地位的象征,在这种错误思想的影响之下,党的一些干部被腐蚀,脱离了人民群众,不法商人见利忘义,置他人生命安全于不顾,这些现象不仅破坏了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甚至危及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不仅如此,改革开放以来,受西方思潮的影响,以及部分敌对势力的干涉,中国传统的美德也岌岌可危,“尊老爱幼”,“勤俭节约”、“尊师重道”等传统的价值观念被逐步的弱化,例如当前社会老人过马路不敢搀扶、公交车上没人愿意给年迈的老人让座,一部分教师缺少师德向学生索要钱物,这些现象都显现了当前道德的缺失和冷漠。中国传统的美德是中国5000年灿烂文化得以延续的主要动力和源泉,道德的缺失和沦丧,必然会给中华民族带来沉重的伤痛,这必须要引起社会的高度重视。
三、如何发挥道德在法治建设中的作用
道德和法律作为社会意识形态的重要组成部分,古往今来我国一直强调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相结合,在德治和法治共同作用下,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社会秩序的稳定。当前我国道德信仰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这是有着深层次的原因:在市场经济的作用下,市场过多的注重物质财富的积累,在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不高的情况下,使人们在追求利益的过程中变得拜金和冷漠;在社会领域,权力监督力度不够、社会和市场缺乏监督,社会缺乏公平正义、缺少民主法治、人民的诉求不能得到响应,权益得不到维护,这也直接造成当前道德滑坡的重要原因;在文化领域,利益的多元化,也直接造成了人们思想的多元化,一些消极的文化渗透到了社会生活之中,而主流文化却处在弱化的状态,这也是当前道德危机的重要原因。
十八届四中全会,党中央专题讨论依法治国问题,这在党史上尚属首次。道德和法律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两条红线,社会的公平、正义、民主、法治、诚信、友爱需要法律和道德一起发挥作用。道德和法律都蕴涵着深厚的民族文化内容,道德指引着法律的制定和实施,同时也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基础和保障。当前在我国法治建设的过程中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公民法律素质较低、民主法律意识淡薄,有些人甚至在正当权益受到侵害时都浑然不知,更不知道采用何种方式来维护自身的权益,通常采用聚众闹事、自焚等极端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诉愿;目前我国的法律体系已经建成,但是却不够完善,缺乏体系,这直接造成了法治实施的不彻底,因而导致法律在应用的过程中具有明显的行政色彩,难以实现真正的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法律是道德建设强有力的支撑,法律将道德中的价值运用到法律实施过程当中,不仅能够维护道德风尚也能培养道德意识,法律和道德两者之间是高度统一的关系,法律实施的不完善也会直接影响道德发挥作用,道德的缺失会影响法治的建设,因此要想早日建成社会主义法治社会,我们必须坚持法律与道德“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首先,要加快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推动生产力的发展,为道德建设提供良好的物质基础和生存空间;
其次,要加强社会管理,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为道德的发展创造条件;第
三,加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和完善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将传统文化与先进文化结合起来,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指导,在全社会树立一种新风尚。
最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立法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全面深入的考虑道德的因素,贴近人民实际生活,把相关的社会问题上升到法律的高度以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强化法律的实施,法律是国家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为了维护统治的稳定而制定的制度保障,如果不能有效的实施,最终会失去存在的意义,影响社会的和谐发展,为此国家必须强化法律实施、完善法律监督,营造良好的法律环境,形成全社会守法、维法的氛围,最后形成全社会讲道德、受法律的文明风尚,促进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p#副标题#e#
浅析中国道德与法律的融合
道德和法律都可以调整人们的行为,而道德侧重通过舆论、信念、习惯来调整人们的行为,法律通过国家的强制力保证人们行为的合法性。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的形成不仅需要法律的强制力,还需要道德的约束力。
一、中国道德和法律融合的必要性
道德和法是道德与法律融合的历史前提的根源,它们最初是一体的,正像唯物史观所说:“历史从哪里开始,逻辑也就从哪里开始”。道德与法律作为社会规范的主要手段,其产生有着共同的历史渊源。
(一)道德和法律有共同的逻辑起源。前苏联史学家谢苗诺夫用大量史料证明:原始禁忌是社会规范的最早形式,属于某种最原始的社会规范。另一位前苏联学者、法学家雅维茨在其《法的一般理论―哲学和社会问题》一书中提出:“在遥远的过去,单纯依靠禁忌调整人们的关系,是规范人们行为的最初和最低级的形式。在当时,禁忌的作用是由恐惧和习惯保障的,被看成是统治整个共同的自然的、基本的力量。”因此,禁忌在原始社会具有同道德和法律相同的规范作用。
(二)道德和法律有共同的价值追求。由于人类对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的需要,道德和法律便应运而生,另外随着私有制的出现、阶级的产生、国家的建立,法律从道德中独立出来。它们有着共同的价值追求――秩序、自由和公正。
秩序是人类社会生存和良好运行的基础,是社会的结构要素之一。社会秩序通过习惯、道德、制度、法律等四种形式实现。其中道德秩序和法律秩序是互相联系、互相促进。任何社会都是建立在一定的秩序基础之上运行的。
法律和道德共同追求的价值目标即自由。自由是促进法律发展的重要条件,追求自由是人的天性。道德自由和法律自由相互联系,相互影响。
公正是道德和法律的最高价值目标。道德公正和法律公正既联系又有区别。法律公正的确立和生效根源于道德公正的规范功能。如果没有道德公正和它的规范功能,法律公正可能成为泡影,它的积极作用很难得到发挥,还会带来一些消极的影响。
二、中国道德与法律融合的客观性
中国道德和法律的融合需要深厚的理论作基础,还要符合我国现实的客观性。即具有社会生活的现实基础,包括经济基础、政治基础、文化基础和生态基础。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具有竞争性、法制性、自由性等一般特征外,还具有诚实信用的专门特征,而道德和法律融合的经济基础就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道德基础包括自由、平等、正义、秩序、信用等。
道德与法律的融合符合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需要。民主是法治的必要前提,法治是民主的有力保障。法治不仅仅是民主政治的一种表现形式,而且是民主政治的一个重要特征。同时,社会主义民主蕴藏着一定的道德内涵,民主问题是现代社会生活各个领域普遍关心的问题。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是道德与法律结合的文化基础。道德与法律都是社会规范文化的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实现道德文化和法律文化的有机统一有利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
三、中国道德与法律融合的具体路径
结合道德与法律本身的内在联系及当代中国现实情况可以看出,中国道德与法律融合的具体现实路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要实现道德与法律的良性互动。道德与法律都属于上层建筑,都可以作为调控人们行为的手段,但它们在基本内容、表现形式、调控方式、产生时间等方面存在不同,这并不影响它们之间的良性互动。
1.加强法律对道德的保障。道德的运行离不开法律,有时法律将道德规范制度化、模式化。道德规范的制度化对促进社会大众的文明觉醒和社会主义的制度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显然,道德的制度化并不是将所有道德制度化为法律,而是将反映人民大众基本需求、具有普适性的道德加以制度化、规范化。
2.实现道德对法律的引导。从立法、司法和守法三个方面可以实现道德对法律的引导。第一,立法的道德条件。立法活动时应充分考虑人文主义因素,做到尽善尽美,因而立法主体应牢固树立人本主义的方针,将正义、平等、信用等价值理念体现在具体的法律规范中。第二,司法的道德保障。司法主体应具有相应的道德能力,如正义感、责任心和气节。
(二)要实现道德与法律作用的互补。道德和法律虽属不同属性的社会规范,在调整社会关系上所用的方式不尽相同,但它们在作用上却可以相互补充。通过建立相应的机制才能实现道德与法律的互补。
1.建立道德促进法律的机制。第一,要用道德来指引法律的制定、修改、废止等活动,从参与主体、制定过程到制定内容都要用合乎理性的道德观念作指导。第二,要保证执法者的道德践行能力。法律能否得到公正地实施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执法者的道德能力。执法者的道德水平直接影响执法机关的形象和法律的权威。
2.寻求法律促进道德的路径。第一,建立刚性约束机制。通过国家政权力量来推动社会主义主旋律的演进,通过法律强化公民行为的道德水准;第二,引进法律对道德的监督、评价和保障机制。法律可以惩恶扬善,引入此机制,保护文明道德行为,谴责不道德行为,激励人们勇于承担社会责任,教育犯罪分子、道德不端分子时时事事守法。
试谈中职生的职业道德与法律教育的教学对策
当前,各地中等职业学校的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教学多种多样,很多教师都尝试着用新的教学模式,对学生进行创新性教育,为国家培养遵纪守法的高素质的技能型人才。但是,在一些中职学校,依然存在着对学生的职业道德与法律教育重视不够,教学模式陈旧,教学方法单一,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的教学质量不高等现象,导致学生职业道德缺失,法律观念淡薄。那么,如何提高职业道德与法律课教学的时效性,对培养适应社会发展的职业技术人才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1 加强爱国主义教育,提升中职生职业道德水平
中职德育课教学应该引导学生,把爱国主义精神与社会主义职业道德和职业精神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合起来,利用每周星期一国旗下的讲话活动,让学生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代言,动员学生把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增强他们积极投身社会主义建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伟大实践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 建立“以生为本”的德育观
创造各种条件和平台,使学生有被动接受者变为主动参与者,在互动中达到自我教育的目的,让学生懂得要求自己,监督自己,自己对自己负责。如针对中职生普遍存在感恩意识浅薄、日常行为失范、法律观念淡薄等问题,可以通过文艺晚会、主题征文、演讲比赛、板报评比、橱窗专题展示等丰富多彩的形式,开展“感恩”、“爱国主义”、“法律知识讲座”或“法律知识问答”等主题活动,鼓励和引导学生广泛参与,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培养他们高尚的道德情操。
3 实践教学与课堂教学相结合
3.1 案例教学法
案例教学法是连接课堂教学与实践教学的桥梁。采用案例教学,既能充分体现课堂教学传授知识的系统性,又能发挥实践教学的形象性,将理论与实际紧密联系起来,是学生在理论与实践的综合运用中,不断地提升自己,完善自己。法律基础课是一门实时性很强的学科,应紧跟当今法律形式的发展现状,结合当今立法发展的最新进程,将最新的法律精神和立法成果传达给学生,使学生的法制观念与时俱进,成为有道德有纪律的高素质毕业生。任课教师可以关注我国立法的新进展,“两会”有关法治建设的新提法,收集新案例,把它融入课堂教学中。如2015年震惊全广西的自治区党委原常委、南宁市原书记余远辉涉嫌受贿和钦州市原副市长陆钦华贪腐为焦点,讨论了他们的违法行为及其所引起的严重后果,引起了学生极大的兴趣。
另外,学校多参与一些社会开展的大型的法律宣传活动,拓展知识面。同时,学校还可以定期举行法律知识问答竞赛;有条件的话,还可以参与对犯人进行的社会公开审判,对犯人罪行的判定对学生也起了警示作用,促使学生学法、懂法和守法,激发他们的正义感,提高他们的法律素质和道德素质。
3.2 角色扮演课堂的情景活动教学模式
为了提高职业道德教育课的时效性,在课堂中教师应该合理的进行训练任务情景教学,根据每一个专业的特点,将实际的生活情景引入课堂,让学生在情境中担任一个角色,并从这个角色出发,去完成各项虚拟的任务,在这个过程中,学习知识,掌握规律。角色扮演是实训教学中的重要部分,如学前教育专业的学生通过组织幼儿园教学活动,自己扮演教师,小组其他成员扮演幼儿,进行幼儿模拟教学,很大程度上满足了学生的职业发展需要,调动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今后的顺利入职和职后的幼儿教师专业发展奠定基础。汽车专业开展的为本校老师服务的“美容洗车”活动,让学生亲自参加了实践活动,获得成就感,增强了他们学习的动力。
最后,我们应该将职业道德和法律教育教育结合起来。职业道德教育为法律教育服务的,而法律教育又可以促进学生的职业道德教育。我们应该用正确职业道德观念来帮助学生树立严谨的法律意识,用严谨的法律意识来促进学生职业道德观念的深化。
总之,我们要从中职生的实际水平出发,设计符合他们的教学内容,探讨更多的教学方法,为国家培养诚信品质、敬业精神和责任意识、遵守守法的高素质的技能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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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计算机及其相关应用已经渗透到社会的各个领域,加快、推动了社会信息化的进程,同时也使得信息社会对人才需求不断提高。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大一计算机基础课程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使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升,在当前环境下,各行各业对计算机技术的应用也越来越多,这也就需要更多的计算机专业的人才。所以在当今时期,为了迎合时下的环境和社会发展现状,如何做好计算机基础教育的教学改革和创新工作是一个值得研究的课题,本文将主要针对此问题进行简要探究,希望所得结果能够引起大家的关注和重视,并未相关领域提供可行的参考。
关键词:新时期;计算机;基础教育
一、引言
当今时代,我国的计算机基础教育又一次步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而对于计算机基础教育,需要注重素质培养,能力培养和全面应用的原则,全方面培养出具有实践经验的计算机专业人才,只有这样才能够为我国的现代化建设培养人才,促进我国社会科技和经济的发展。所以针对当下的计算机基础教学进行有效合理的改革和创新是一项势在必行的任务。
二、新时期计算机基础教育改革与创新的必要性
从全世界角度来看,对于计算机基础知识的教学主要划分为两个时期。首先一个时期是在计算机发明的初期,这一阶段重视对计算机的程序设置,而且那时候计算机是一种专业性很强的学科,所以也只有一些重点的院校才会开设。所涉及到的语言也只是LOGO语言、Basic语言和FORTRAN语言[1]。到了上个世纪八十年代的时候,人类对计算机的教学开始进行了一个新的时期。这时候的计算机已经成为一个基本技能,而高校内所涉及到的计算机课程也多了起来。对计算机基础教育进行培训教学需要从实践方面出发对有效的教学方法进行总结,目前从宏观的角度来对计算机进行基础教育尚且很难达到既定效果。在创新理念下,计算机基础教育体系也没有被充分的发展和发挥出来,所以在教学观念上仍然维持着传统的教学思维,那么怎样通过计算机的基础课程来对学生更好的培养呢,这就需要对计算机的基础教学状态进行转变,从这里也能够看出在当今时期进行计算机的基础改革和创新是十分必要的。
三、新时期计算机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策略
(一)了解学生的认知结构
因为人与人之间的差异性和先天结构与后天教学模式的不同,导致学生与学生之间的知识结构存在必要差异。相对于其他学科而言,计算机基础知识的逻辑性和层次性非常强,举个简单的例子,比如各个进制之间的相互转换,这只有将二进制和十进制的转换桂策充分掌握才能够更好的掌握和理解八进制和十六进制与十进制的转换规则。这样才进行计算机基础教学的时候,可以在学生现有的认知基础上进行教学设计,这样可以有效避免因为传授知识的时候跨度太大、难度太高而导致的学习效果受到影响。
(二)采用多种教学方法相结合的授课方式
对于计算机基础这一门课程而言,其课程复杂且繁琐,只有采用丰富多彩的教学形式才能够更好的吸引学生的注意力,使学生对这一门课程充满兴趣。所以教师在教课过程中应该扮演起引路人的角色,使学生充分的学习相关知识,开拓视野[2]。传统的讲课方式基本上是教师在上面拼命地讲,而学生却并不一定好好听,这主要是因为师生之间缺乏必要的互动,很多学生大都是被动的在接受相关知识的学习,所以在学习过程中缺乏主动性,也不能够创造性的对各种知识进行创新。计算机基础教学有很高的实践性,理论知识只有经过实践的检校和巩固才能够更好的熟记于心,从而利用到相关的行业当中。多以在讲课的时候可以采用多种教学方法,比如任务驱动型的教学方法,为学生安排一些实际任务,像是完成某种财务报表或者指定简单的软件等等,以此来提高学生学习的效率。
(三)充分利用现代化教学工具
计算机教学本身就需要利用计算机时间操作来完成先关的教学任务,最简单的例子,比如在电脑资源管理器当中实现文件或文件夹的移动,这就需要借助计算机来完成。比如编程设计一个计算器,这需要借助计算机编辑代码来实现,同时还需要配合教师的讲解和学生的主观练习,才能够促使学生更快的对这一知识点详细的掌握。很多院校并不重视对现代化教学手段的运用,在讲课的时候基本上很少用到现代化教学媒介[3],这样的缺失会对教学质量产生极大的影响,严重的阻碍了学生学习能力的提升。所以为了更好的做好新时期的计算机基础教学工作,需要充分利用当前的各种现代化教学工具,除了计算机本身以外,新的教学组织性质也比较多,比如现代化实验室教学、图书馆教学、专用教室教学等。只有在当前的教学过程中不断采用新的教学方式,才能有效避免因为单一性教学所导致的效果不佳和学生学习积极性差等问题。
(四)及时进行教学反馈工作
学生在学习的过程中可能会因为认知不足等问题所导致的学习效果出现偏离,所以教师应该做好反馈工作安排。这样能够根据学生对相关信息的反馈来调整教学,这样的反馈调节对于学生的学习来说效果非常显著,而教师需要注意的是在教学的过程中应该侧重对学生认知技能的缺点进行分析统计,并及时有效的对相关信息做出反馈。要不断的促使学生对现有的知识技能进行调节和完善。比如说在学习代码编程之时,学生可以将自己设计的作品交给老师,进行课堂汇报,这样学生作业的完成情况便一目了然,同时教师还能够对其进行评价,指导学生在编程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这样也能够使其他学生对观看的过程中对相关知识有所了解。
四、结语
本研究主要就新时期计算机基础教育教学的改革和创新进行分析,文中笔者涉及到了一些自己的主观看法。笔者认为计算机基础教学是学生掌握计算机知识的基础工作,能够为学生以后掌握更深层次的计算机学习任务打好基础,因此做好该门学科的教学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李向东,孙莉娟.高校计算机基础教学面临的挑战及对策[J].焦作大学学报,2013,24(04):162-164.
[2]魏平,熊伟清.计算机学科教育若干问题思考[J].宁波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13,24(06):234-326.
[3]杨晋峰,杨校辉.我校计算机基础教育改革方向的探讨[J].新疆职业大学学报,2011,11(04):38.
我院在2013年对计算机基础课程实行了教学改革,摆脱传统以“教师为主”的教学模式,实现教学以“学徒式”为主导,学生分组讨论学习为辅,从中找出问题并解决问题的教学模式,并且实现模块化考核为主要考核形式,依据学生学一点会一点考一点的方式进行,最终全部模块全部通过为结业,另外以参加各种技能大赛的成绩评判结业与否。经过实践与改革,取得了良好的教学成果。
1我院计算机基础课程传统教学存在的问题
1.1教学形式单一,教学效率低
“计算机基础课程”在我院每个专业都有开设,是一门重要的公共基础课。传统的计算机教学形式大都是以理论讲授和机房操作相结合。但在理论授课过程中,多是以教师讲解为主,用多媒体课件演示,向学生“一股脑”地讲解课本知识,学生只能被动地接收知识,造成老师在上面讲,学生在下面睡觉等不良现象。学生上机操作练习的时间也相对较少,学生计算机水平得不到有效的提高,有很多学生对于一些基本的排版操作都有困难。
1.2考核方式陈旧,多以理论知识为主
传统的计算机基础采用期末考试的方法进行考核,虽然在也在计算机上考试,每位学生一台计算机,但由于学生学习知识的遗忘,学生很难在规定的时间内要做完至少三部分的内容。考试过程有人工参与的部分,如选择题的产生,试卷的评阅,成绩的评定等。学生被集中安排参加考试,时间紧,任务重,教师以人工阅卷的方式来进行阅卷评分,工作量大,效率不高,因为人为因素,难避免出现差错,导致成绩的不公平,导致工作效率很低。
1.3学生缺少主动学习的积极性
教师所讲内容与其所学专业不对应,全院的计算机基础课程都是一样的大纲,且讲授的知识大多是课本上知识,不能达到学生所学专业对计算机技术的要求,不能开发学生潜能,调动学生的兴趣,导致学生对所学知识存在质疑,更不了解所学的这些对以后工作有什么影响,所以出现“学完忘完,考完就丢”的局面。学生也以“与专业无关”为由不在乎计算机能力的培养,很大程序上减少了学生主动学习的热情。
2目前我院计算机基础教学改革取得的成绩
在对计算机基础课程进行改革后,其教学模式、课程内容和设置发生变化之后,考核模式也发生了很大的改革,取消了期末考试形式,采用多种考核方式。将传统的教学方法进行了改革,教学实现以“学徒式”为主导,全部以实际操作为主。在学习任务上,以常规的操作练习为主,教师提供信息,学生分组讨论、练习,教师示范的技能。这可以促进学生主动的参与度,从而实现理实一体化教学。对于相关模块知识的学习,设定操作要求,不管学生采用什么样的学习方法,鼓励学生无论什么形式掌握技能,只是要能达到模块技能的要求并且通过考核都可以相对免修相关模块内容的学习,从而从很大程度上能够提高学生主动获取知识的积极性。在考试内容的设置上,既要重点考核计算机的实际应用能力,又要考核计算机基础知识。教师把要考核的具体内容和形式表示出来,在校园网上公开。如果学生能够独立完成,说明学生已达到教学要求;如果不会做,他们就会学习、讨论,直到会做,这也就达到了教学的目的。因此,考核的内容的设置要全面,要能够体现教学目标。考核方式以模块化考核为主,取消期未考试,全部采用上机操作的考核方法。学生再也不是坐在自习室“背书本”,而是在计算机机房“练操作”,这种考核方式让学生学完一个模块检测一个模块,这样即可以使学生不至于在期未把操作点遗忘,也能够使学生及时发现自己的问题能够来得及改正。另外也可根据模块教学中的操作要求,让有一定基础或有自信的学生提前测试,让学生自己对自己的掌握程度有个了解,如果通过相关测试,则可免相关模块的学习。如未通过也可以让一些有点自大的学生在平时的学习中戒骄戒躁。高职学生对于上课抵触,对于这些学生,加强鼓励,让学生们可以通过自己的渠道获得知识,只要达到操作的技能要求即可。比如鼓励学生可以自己参加各种比赛,并且采取“以赛代考”的模式让学生在比赛中获得知识。
3“以赛代考”考核方式的探索及实施
3.1“以赛代考”考核方式的优势
激发学生主动的学习能力:学习是学生自己的自学活动。学生学习不是一个被动的接收过程,而是主动构建知识的过程。浓厚的学习兴趣是学好一门课的基础。为了能够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我院将对15级大一新生实行“以赛代考”机制,用“以赛代考”打破传统的考核方法。这样不仅使学生参与到比赛中,从中获得知识,而且大大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使学生的学习意识从“被动”变为“主动”,在一定程度上激发学生的求知欲,激发了他们的探索、钻研的精神。
3.2“以赛代考”考核方式的实施
加大宣传力度,让学生能够意识到“以赛代考”的优势和好处,很多同学会认为比赛是优秀学生的事,与自己无关,我们要从思想上改变这种想法,提倡人人参加,学校通过各种方式让学生了解比赛的内容,开主题班会鼓励学生参加,并给予学生学分或物质奖励,如参加本学院举行的计算机操作能力的比赛为例,比赛成绩作为《计算机基础》课程序的考核结果,从思想上提高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于“以赛代考”的实行,先以本学院举行大赛为平台,以学院对技能竞赛的资助和支持政策为前提,以公平,公正为原则,将比赛成绩纳入学生的学分中,老师对比赛的指导也可用为教学工作考核中的重要项目。比赛即可以团体,也可以个人参加,经过老师指导,筛选出优秀学生进行比赛竞演,这样即能够锻炼学生动手操作能力,也能提高语言组织能力,让学生在比赛中获得了自信心。在比赛中,学生对作品进行作品展示和讲解,由专业老师和行业专家给予打分,给优秀学生颁发证书及奖励,这样可以使学生的学习兴趣更高,从而也可以带动一批学生跟着学习,甚至会影响以后的学生,由此形成良性循环。在比赛后,指导老师对比赛中的经验和不足做认真总结,通过比赛总结竞赛中所需的技能要求和标准,探索社会对新技术的要求作为教学方向,可以使教学内容与实际相结合,达到竞赛成绩和教学质量双丰收的效果。通过比赛,让学生提前适应激烈的竞争社会,也在不知不觉中深受团结合作的影响。目前我院的“以赛代考”还处于初始阶段,但“以赛代考”的考核模式使我们的教学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但这一模式并不是适合所有的课程,并且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会碰到各种问题,我们要不断总结经验,不断提高专业知识的储备,不断缩小学生与社会的差距,提高学生进入社会的竞争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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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基础教学是高等教育中必不可少的基本内容,它对于培养学生掌握计算机基础知识和技能、提高学生的基本素质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计算机基础课程论文,供大家参考。
本校计算机基础与应用课程是为大专士官学员开设的一门实践性很强的课程,主要培养学员计算机操作能力,使学员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解决工作和学习中的问题。该课程实践教学在课程教学中占据了非常重要的位置,所学的知识最终都要转化成学员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有人认为该课程的实践教学基本上用不到分析问题的逻辑思维,主要是相关操作知识的记忆和应用,这其实包含着很大的误解,在计算机基础与应用的实践教学中仍然需要分析问题的逻辑思维能力,需要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步骤并加以实施。实践教学中要有意识地安排和现实生活、工作、学习紧密相关的实例,加强学员解决实际问题的思维训练,真正培养学员独立思考、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和素养。本文以一次“Excel综合练习”的实践教学为例,探讨这种能力和素养的培养以及实践教学的开展过程。
一、案例选择
(一)案例选择原则
在计算机基础与应用的实践教学中,案例教学法是经常使用的也是非常契合该课程特点的一种方法。将知识点隐含到案例中,通过案例中问题的解决达到掌握知识、提高能力的目的。案例选择应该具有典型性、针对性、实用性、综合性和启发性。典型性是指案例中的知识点要具有典型性、案例的应用要具有典型性,能够从该案例中推广到某一类问题的解决和应用。针对性是指案例中隐含的知识点是有侧重的,是针对某些知识点的掌握和应用的。实用性是指案例来源于实际生活,是能够真正运用于实际生活中问题的解决的。综合性是指案例中隐含的知识点不是单一的,而是隐含着若干相互联系又相互独立的知识点的,通过对案例中问题的解决,学员获得的是对知识点综合掌握的能力,是综合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启发性是指案例能深刻启发学员思维,是能激发学员独立思考能力的,是激励学员自主学习、独立探究行为的,是能够启发学员对知识点进行归纳总结和对知识进行建构的。
(二)Excel综合案例
教员在课堂以外的教学准备中精心挑选案例。在Excel的综合练习实践教学中,选择一个从实际生活来的问题作为案例。为了便于行政管理,某单位引入了指纹打卡系统,人员的打卡数据经过采集后会形成一个打卡记录的Excel文件,图1中给出了该文件的部分打卡记录。该案例具有典型性特点,对于这一类问题具有代表性。该案例具有针对性,是针对排序、函数使用、数据筛选以及分类汇总等知识点的强化练习。该案例素材文件来源于工作和生活,具有很强的实用性,是真正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该案例也具有很强的综合性,是多个知识点的灵活运用。该案例还具有很强的启发性,其中问题的最终解决不是简单一步就能完成的。另外,该案例不同于一般案例知识点的考查,它把若干知识点隐含其中,需要经过逻辑分析才能理清问题解决的思路和步骤。案例本身的选择对于实践教学成功是至关重要的,该案例的选择为学员综合掌握Excel相关知识,并真正运用于实际问题的解决提供了重要的依托。打卡记录Excel文件,作为实践教学中的素材文件分发给学员,要求学生根据素材文件和给定的规则进行相关统计。具体要求:在一段时间内根据收集来的打卡记录Excel文件和具体的有效打卡统计规则统计每个人的有效打卡总次数。有效打卡次数的统计规则为:
(1)一天共有两次有效打卡次数,上午1次,下午1次。
(2)上午08:30之前打卡,为正常打卡签到,在这段时间内多次打卡,仅算1次有效打卡次数。
(3)下午16:00(含)之后打卡为正常打卡下班,在这段时间内多次打卡,也仅算1次有效打卡次数。
(4)其他打卡时间打卡均为无效打卡。该案例电子素材文件和按规则统计每个人的有效打卡次数的要求构成了该Excel综合案例。
二、实践教学实施
(一)布置实验任务
在案例选择和确定与案例相关的基本素材之后,教员分发案例相关资料。同时,教员给学员布置实习任务,如果你是单位的打卡记录管理人员,你该如何做?这样,学员身临其境,角色身份发生了变化,自然引入了情境教学法。杜威认为,有有趣事情可做的真实情境会在很大程度上激发参与者的兴趣、主观能动性,角色的扮演,则增加了参与者的责任感、目的性。实验任务是基于案例基础上的,教员引导学员明确实验任务的具体要求,这就相当于审题,读懂题目要求。只有明确要做什么,目前拥有什么素材文件,才可以进行实验。
(二)引导和启发学员分析案例
该案例具有深刻的启发性,需要对案例进行深入的分析,经过一步步的从外到里的剖析,才能逐渐接触到问题的本质,获得解决问题的方法。当把实验任务布置给学员后,一开始学员有些不适应,不知道如何下手,当教员告诉学员该案例的实施用到的都是原来学过的知识的时候,学员呈现出茫然和不解的表情,这时,作为教员要启发学员思维,不断引导学员自主学习、独立思考和独立解决问题。从观察案例素材出发,教员引导学员发现并思考第一个问题:
(1)在原始数据收集中,会出现完全相同的记录(行都相同),如何去除重复记录?去除重复记录是在该案例实施中首先要解决的问题,由于数据收集本身的原因,在形成Excel文件后出现重复记录,如果不把重复记录去除,会出现重复统计打卡次数的情况。如何能让Excel去除重复记录呢?教员需要启发学员,如果能够按照关键列“职工编号”和“打卡日期”进行排序,那么就会让可能的重复记录连续出现,这时就可以使用递推的方法。如果能够判断后一条记录和前一条记录中所有字段(列)的数值都相等,就可以认为这两条记录是重复的,这样的判断规则贯穿整个记录,可以判断出哪些是“重复”的记录了。“排序”这个知识点很简单,学员很快就做了出来,剩下的是如何判断重复记录了,“如果满足什么条件就怎样”,教员启发学员这需要用到Excel中的什么函数呢?有些学员已经兴奋地回答“可以使用IF函数”。这时教员进一步启发学员这个IF函数如何写,在什么位置写。通过不断的启发已经越来越接近这个子问题解决的核心了,学员们陷入了深思,教员点几名学员到黑板上写出自己思考的方法。经过几番修改,学员写出了正确的函数:“=IF(AND(B1=B2,D1=D2,E1=E2),”重复”,”不重复”),并把该函数写在F2的位置上,然后拖动填充柄复制公式直到最后一行。至此哪些是重复记录都通过函数显示了出来。随后教员再次启发学员,如何找出“不重复”的记录,作为下一步的数据呢?学员在头脑中迅速地查找已学的知识,很快就使用了“数据筛选”,把不重复的记录筛选出来,并把筛选出来的记录拷贝到了sheet2工作表中,作为下一步操作的数据。教员进一步启发学员考虑第二个问题:
(2)“打卡时间”列(E列)中不同的打卡时间在同一单元格中用“;”隔开,如何把它们分开到独立的列中以方便处理数据呢?教员引导学员观察E列中数据的特点,所有的时间数据是用“;”隔开的,使用Excel什么功能可以分开呢?有的学员马上提出,学过“数据分列”知识点,在这里很适用。当教员肯定了这个想法后,学员们都迫不及待地在计算机上操作了起来,并成功地完成了数据分列。在此基础上,教员启发学员考虑第三个问题:
(3)如何计算一条记录(行)中,打卡时间在8:30之前的打卡次数,打卡时间在16:00(含)之后的打卡次数?(提示:使用哪个函数)既然“数据分列”完成,打卡时间独立地显示在了各个单元格中,问题转化为了计算在打卡时间区域满足给定条件的单元格的数目。学员很快反应到这正是讲过的COUNTIF函数可以实现的功能,教员给予充分的肯定和鼓励,学员很快用COUNTIF函数找出了该问题的答案。在L2和M2单元格中输入公式“=COUNTIF(E2:J2,“<8:30”)”和“=COUNTIF(E2:J2,“>=16:00”)”,并向下拖动填充柄,这样分别在L列和M列计算出了“上午规定时间内打卡次数”和“下午规定时间内打卡次数”。至此,虽然问题仍然没有得到解决,却越来越接近解决问题的核心了,大家都看到了问题最终解决的希望,学员全神贯注地思考下一步该如何做,教员再次启发学员,“目前我们用COUNTIF函数计算出来的是我们要的最终结果吗?不要忘记如果在上午或者下午有效打卡时间内多次打卡,那么上午或者下午的有效打卡次数仅算一次”,因此,就有了如下的第四个问题:
(4)上午08:30之前打卡次数如果大于1,如何令上午有效打卡次数记为1。下午16:00(含)之后打卡次数如果大于1,如何令下午有效打卡次数记为1。(提示:使用哪个函数)教员启发学员,又碰到了“如果满足条件,就怎么样”的问题了,学员们非常兴奋地说了“用IF函数”。的确,在这个案例中,再一次用到了IF函数,分别在N2单元格和O2单元格中分别写入函数“=IF(L2>1,1,L2)”和“=IF(L2>1,1,L2)”,并拖动向下填充柄填充其他单元格,以求出“上午有效打卡次数”和“下午有效打卡次数”。最后在P列使用简单的Excel公式中的加法运算就可以求出“一天有效打卡次数”了。每个人在不同日期的一天内的有效打卡次数终于在教员的层层启发下计算出来,最后一个问题抛出:
(5)如何统计出每个人的有效打卡次数?(提示:按照某一字段进行统计,用到数据管理中的什么功能?)最后的结果要呈现的是每个人的有效打卡次数,“职工编号”是每个人的唯一标识。为了使数据更加清晰,有学员建议把有用的列“职工编号”和“一天有效打卡次数”拷贝到Sheet3工作表中,着力于关注这两项数据。以“职工编号”分类,求“一天有效打卡次数”的总和,学员据此想到要用“分类汇总”功能。分类的字段为“职工编号”,汇总的方式为“求和”,汇总的选项为“一天有效打卡次数”。分类汇总后的2级数据。这也就是本次实验最终的结果。教员需要在教学准备阶段做大量工作,以典型性、针对性、实用性、综合性和启发性原则精选案例,进行精心的课堂设计。从Excel综合案例出发,可以看到计算机基础与应用课程实践教学的开展过程。在实践教学过程中,要充分地培养学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逻辑思维能力,教员在课堂上起到引导作用,不断激发学员的思维,鼓励学员自主解决问题,不断引导学员形成独立思考的思维方式,提升学员的计算机操作能力,解决生活和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1建构主义视域下的“导生团”制
建构主义是针对学习者“同化”与“顺应”的过程提出的一种主动学习理论.而导生制是减轻教师工作量,培养导生能力,能够使更多学生受益的一种教学组织形式.由于导生本身也是受教育者,知识面有局限性,不可能像教师一样全面深入地将知识点传递给学生,所以在遴选导生时,应该集中各导生所长组合成“导生团”,使导生之间取长补短,相互协作共同学习.在建构主义学习理论的指导下构建“导生团”制的新型教学模式,该教学模式摒弃了传统导生制的单一性,将班级学生的能力水平进行分级,导生在遴选的时候也考虑到了学生分级情况,针对不同级别的学生教师遴选不同级别的导生,这些导生组成了导生团,由于导生团中每位导生的特长不同,导生团备课内容是多元化的.在计算机基础教学中,采用“导生团”制教学模式,学生由一个旁听者变成参与者和执行者,而教师成了监督者和指导者,最大程度地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引导学生创建发散的学习思维,培养学生的自主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配合能力,可以使高校计算机基础教学充分发挥“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双主教学模式的优势,使教学过程更加科学合理.
2“导生团”制在计算机基础教学中的应用
2.1“导生团”遴选方案
针对大学生入学时计算机掌握程度参差不齐的问题,对学生进行一次计算机基础技能的全面测评,具体过程见图1.主要包括:计算机基础知识、Windows基本操作、Office办公自动化软件的使用、网络基本操作的使用和程序设计语言的编程能力等内容.每位学生入学的第一次计算机实验课,就进行这样的无纸化测试,由计算机评分.无纸化考试系统将每个项目的分数逐一统计完成后,教师参考统计分数在教学过程中对学生进行遴选,分别将计算机基础知识、Windows基本操作和Office办公软件使用等方面优秀的学生组织起来形成“多元导生团”.教师在每次统一授课前,将本节课程需要学生掌握的知识点制作成微课放在教学平台上,所有学生均要求提前预习.由于一些学生基础相对好,在预习的过程中,知识点基本有所掌握.在课堂上教师要对这些知识点进一步阐述,所以“导生们”对新知识点的接受和掌握能力必然会快一些.课堂上有一半以上的时间需要学生亲自动手练习,这时导生之间可以在实验课堂相互交流,迅速提高;教师先对这些导生进行考核,同时通过考核的导生去指导其他学生,这样有效地解决了学生多、教师少、无法及时指导的问题.教师可以节省出时间对其他学生进行考核,对于学生存在的问题可以及时发现,个性问题单独讲解,共性问题统一讲解.“导生团”制不仅提高了课堂效率,解决了教师少、任务重的问题,导生们也通过对其他学生的指导巩固了自身的知识,锻炼了表达能力和与教师、学生之间的沟通协作能力.
2.2“导生团”在计算机基础教学中的应用计算机基础
的教学内容具有明显的模块化特征,所以非常适合采用“导生团”制开展教学.学生在网络平台上已经明确了本次课程的教学目标、重点和难点,在教师统一讲解后,所有学生都要完成教师布置的任务,对于能够在短时间出色完成教学内容的学生,自然成为本次课的导生,配合教师一同解答学生的疑难问题,从而使更多的学生能够顺利完成任务.对于一些共性的问题,有时也可以请“导生”讲解一下,某种情况下学生更理解学生.例如:在讲解Excel数据处理一节时,教师首先将排序、筛选和分类汇总等基本内容讲清楚,然后采用案例驱动方式设计实践内容,让学生亲自动手操作.对前10名率先完成任务的学生,教师检查其结果,无误后给这10名学生做加分记载并作为本次课程的“导生”指导5~8名学生.这些“导生”可以通过指导其他学生的方式对本次课程的知识进一步加深理解和巩固提高.而教师则继续检查指导后续学生的实践.对于剩余学生中前50%完成的也给予完成记载,而后50%的学生要有扣分记载,在下课前15min,教师选择2~5个优秀成果讲解介绍,使学生相互了解整体提高.通过设立竞争加分机制,人人都可以当“导生”,每人都要争取尽快完成任务的形式,充分调动了学生学习的主动性,提高了创新能力.
2.3“导生团”在VisualFoxpro程序设计教学中的应用
VisualFoxpro程序设计教学内容分成数据库与表、程序设计、表单、查询与视图、菜单和报表等几部分.但其课程特点是有近一半的内容需要记忆,在记忆的基础上去实践应用,所以能当选为“导生”的通常是掌握知识较快的学生,这样造成每次实验教学时“导生”的人员相对固定.例如:在“表的建立”一节中,“导生”能快速完成表结构的建立并输入10条记录,而其他学生则对表的结构和表的记录之间的关系比较迷茫.因为在操作时,创建表结构的界面与输入表记录的界面非常类似,这就需要“导生”们与教师一起到每一位学生的操作中指导,使他们直观地认识和理解“表结构”与“记录”之间的关系,从而顺利掌握此部分的知识要点.
3“导生”在工作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目前,导生制在部分计算机基础教学班中实践,还处于探索和完善阶段,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实践过程还需要注意两个问题.
3.1“导生”要正确处理计算机基础课程与其他课程间的关系
“导生”是通过指导其他学生处理一些误操作等问题而使被指导的学生和自身都有一个提高的过程,不要为了当“导生”而努力做这项工作,忽视了其他课程的学习,教师有义务关心引导“导生”的学习,使其全面发展.
3.2教师要引导“导生团”成员进行科研探索
“导生”本身是学生中较优秀的学生,教师应引导他们参加一些相关的科技创新工作,使“导生”们学以致用,提高其科研实践能力,如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项目”.指导“导生”进行一些贴近生活的科技发明与设计,使学生认识到所学知识在现实生活中如何运用,从而努力学习而不是为了考试而学习.由于“导生”在完成教学任务时出现的一些问题已经自行解决了,所以在指导时,其他学生出现类似错误时能够很快找到解决方法.对于一些新遇到的问题能够积极地查找问题所在,是一个提高的过程.从而使“导生团”的学生提高很快,同时也帮助其他学生快速解决了问题,加快了学生整体的学习效率,调动了学生的学习热情,解决了教师少、指导不及时的问题.因此,“导生团”制是计算机基础教学的一个有益补充.但“导生团”制整体还不够完善,很多方面还需要在其他计算机基础课程的具体实施过程中不断更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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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世纪是信息化的时代,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应用与普及,现在全球化步入了信息化时代。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计算机基础课论文,供大家参考。
1计算思维在高职计算机基础课程中的应用方案
计算思维是处理问题的思维方法,是每个人都可以具有的能力,而不仅仅是计算机专业的科学家才能具有的能力。计算机的发展正促进计算思维的传播,计算思维正在影响着许多学科的发展。把计算思维引入计算机基础课程教学中来,可以使学生能够自己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开拓学生的视野,活跃学生的思维,培养他们独立思考解决问题(教学任务或者自身学习方法的问题)的能力。计算思维的培养应该是与培养学生读书、写字、计算一样的基本素质培养。下面从教学体系、教学方法、考核方式三个方面来探讨计算思维在计算机基础课程中的应用。2.1计算思维在课程体系中的应用计算思维在计算机基础课程体系中的应用。首先,针对不同专业的学生调整教学内容,使不同专业的教学内容有所侧重。其次,在教学过程中根据调整后的教学内容组织教学,力图使教学内容与专业特点更加贴合。第三,在教学过程中侧重学生计算思维的培养。在教学过程中以引导为主,适当调整讲授内容与作业内容的比例,使学生在课堂上与课堂下都有事可做。
1.2计算思维在教学方法中的应用
为培养学生的计算思维,应改变传统的讲授教学法而采用更适合计算思维培养的项目教学法、暗示教学法、非指导教学法来进行教学。教师在讲授过程中以知识的引导者身份出现,通过游戏等方式来学习,通过项目分析来训练学生思考和判断的能力。在非指导教学法中,以学生做为教学主体不重视技术而重视态度。
1.3计算思维在考核方式中的应用
传统的考核方式以成绩作为衡量学生学习结果的标准。这对基础薄弱的学生是不公平的。计算思维更重视的是学生处理问题的能力培养,通过学生各个阶段的表现来对学生进行评价。计算机基础教学是一个分阶段学习的过程,通过各个阶段学生的完成情况来对学生进行评价。可以对学生进行分组,学生根据自己的特点选择在小组中的角色,当教师的任务提出后,小组合作提出最终解决方案。项目结束后,小组内学生自评、互评;分小组进行自己的最终结果展示并进行小组之间互评。小组展示阶段可以使这一项目的知识得到梳理从而加深学生对这部分知识的认识,小组互评可以在较短的时间内使问题不断被挖掘、被发散,培养学生计算思维的能力。通过小这样的评价方式可以使学生的思维出现碰撞,互相启发,也通过各阶段评价的方式来激励学生努力争先。
2结论
当今社会,信息技术飞速发展,计算技术和计算机正在影响着我们的生活。为适应社会发展,高职院校对于高职学生计算机基础能力的培养应该进行必要的改革。当然,现在也有许多专家学者都在进行计算机教育的教学改革研究,不论使用什么样的教学方法,都是为了提高学生的实际处理问题的能力。计算思维的引入正是为了达到这一目标。计算思维就是为了培养学生面对复杂问题时能够有能力、有思路、有方法、有勇气去解决问题。当问题明确时可以逐步化解,当问题非常复杂的时候可以使用计算思维的方法去探索,去寻求解决方案。通过学习可以使学生能够真正的成为自己的主宰,能够服务社会,能够从容面对工作中的各种问题。
1提高高校计算机基础教育成效的措施
1.1合理设置课程,分层次教学
每个学生对计算机基础知识的掌握难免会有差距,高校为了更好地了解每个学生的实际水平,可以在学生们入学后组织一场计算机基础知识的考试。这样就可以针对每个学生的实际情况进行不同程度的培养教学。基本上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①对于那些对计算机基础知识水平较差的学生,要从其基本知识开始进行教学,巩固计算机的基础知识,帮助他们牢固的掌握计算机的基本操作方法。对这一类的学生进行重点培养,多鼓励表扬学生,给信心,为他们以后的学习打下良好的基础。
②对于那些计算机基础知识有一定掌握的学生,要重点培养他们的实际操作能力和遇到问题时对问题的分析和解决的能力,给学生更多的自由发展的空间,鼓励学生大胆尝试,还可以让这类学生进行一些延伸性的练习,使他们有更大的发展空间。
③对于那些对计算机知识有较好的掌握的学生,对于教学大纲中的基础知识和各种操作要求已经能够良好的掌握并且能够熟练地运用,学校可以根据其特长对其进行某一方面的深入培养。例如,根据学生的兴趣爱好,可以让学生学习某种程序设计语言、多媒体设计软件的应用或网页设计等。鼓励基础较好的学生参加一些专业性较强的比赛,让学生能够将自己的兴趣发展成爱好,甚至能够发展成为自身的一种特长和技能。
1.2加强教学队伍建设,培养高素质教师
高校计算机的基础教学能否取得良好的成果的关键就在于高校计算机师资队伍的综合素质、专业素养以及教学能力。因此,高校要想有效地提高计算机的教学效率和成果,就要从教师队伍的建设着手,培养计算机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学能力。
①加强建设计算机公共课程的教学队伍。当今社会,计算机技术已经成为社会发展所必不可少的一个重要因素,而对计算机知识的掌握也成为高校学生日后在社会中提高自身价值的一个重要条件。因此,我国高校一定要对计算机的基础教育课程加以足够的重视,计算机教师应该将重点放在如何有效地提高计算机公共课程的教学质量上来。在进行计算机教学的师资队伍建设过程中,要懂得发挥自身的长处,教师与教师之间相互合作,取长补短,为高校计算机课程师资队伍的建设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推动教师队伍的建设,促进教师综合素质的提高和教学的不断完善。
②加强新老教师之间的沟通和交流,促进新教师更快成长。大部分的高校中,计算机教师多偏向年轻化,缺少高学历、高水平的资深教师,因此,如何帮助年轻教师更加快速的成长进步,也成了高校计算机教学中的一大问题,高校应当积极鼓励新教师多向老教师学习,以老教师带动新教师,定期组织新老教师进行教学问题的交流,为新教师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促进新教师的成长与进步。
1.3完善高校计算机基础教育的教学模式
高校计算机基础教学模式主要通过以下三个方面来进行优化:
①自主学习模式。自主学习就是要求教师加强对学生主观能动性的培养,教师主要是起引导作用,引导学生对自己将来的学习目标进行科学地规划,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自主制定出相应的学习策略。
②合作学习模式。高校计算机教师在对学生进行教学过程中,可以建立合作学习的模式,即将学生随机进行分组,鼓励每个小组自主探索,提高小组成员计算机基础知识和实践能力的措施。合作教学模式一方面促使高校计算机基础教学的效率不断得到提高,另一方面还能够提高学生们的交流能力、团队合作能力以及竞争意识等。
③理论联系实践。计算机本身的特点就决定了其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因此要求高校计算机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必须做到理论联系实践,多为学生们提供一些实践操作的时间和机会。另外,如果学校条件允许,高校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计算机实训基地来为学生们提供更多的实训机会,学校还可以跟周围的企业建立合作关系,定期派学生去企业进行实习,不断提高学生们的实际操作能力,对提高高校计算机基础教育成效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2结论
很多学生在正式开始计算机的学习前就已经掌握了一些基本的计算机知识,比如Word或Excel等,因此学校要有针对性的进行计算机知识的教学,完善计算机教学模式,重点建设计算机教学队伍,促进高校计算机基础教学成效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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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基础教学是培养高职学生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大学计算机基础课程论文,供大家参考。
1.面向培养学生计算思维的大学计算机基础教育
有关计算思维的认识和理解对广大的计算机基础课教师是一个循序渐近的过程。有关计算思维的一些例子都是一些和计算机处理问题相关的思维方法。新的计算机基础教育侧重点应当是对这些方法的介绍,并能够让学生深入的理解这些思维的方法,从而培养学生能灵活应用这种思维方法去创造性的解决一些实际的问题。这样的培养目标,和教育理念,更多注重的是思维技能的训练,学生通过计算机基础课程,接触计算机,并利用计算机完成一些任务,这些都只是让学生进行计算思维训练的一种手段,我们的目标是让大学生形成良好的计算思维方面的能力。当然这并不是说推翻现有的计算机基础教育的框架,现有的计算机基础教育框架仍然很重要,比如,学生仍需要掌握一些计算机软件的使用方法,仍然需要去了解什么是计算机程序设计语言,以及能够去设计一些简单的计算机程序。但这些是培养学生计算思维能力的手段,不应当再是目标了。具体的计算思维能力包括如下例子:
(1)通过约简、嵌入、转化和仿真等方法,把一个困难的问题阐释成如何求解它的思维方法
(2)采用抽象和分解的方法来控制庞杂的任务或进行巨型复杂系统的设计
(3)利用启发式推理寻求解答,即在不确定情况下的规划、学习和调度的思维方法。等等,这些都属于计算思维能力的范畴。由上面的例子可以看出,计算思维能力的培养是一个巨大的,艰难的任务。许多的思维能力的培养和训练已深入到了计算机科学的前沿。但是,通过计算机基础教育的学习,应当让学生能够了解、并理解计算思维的思考方法,计算思维能力的养成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实现的,需要伴随着人们的不断学习才能养成的技能。
2.计算机基础教育中计算思维能力培养途径探讨
之前已提到,计算思维能力的培养并不是完全打破现有的计算机基础教育的课程体系,而是通过现有的课程体系,引导学生思考计算的本质,了解计算机在解决一些实际问题的时候所采用的思想和方法等。所以,在计算机的基础教学中,融入计算思维,主要是教学方法、教学理念的改革,和教学的内容变更关系并不是非常大。当然,也可能需要在教学内容中适当变更,比如增加计算的本质,可计算性理论等内容。但这些内容的引入,在计算机基础教育中不应当是重点。在教学过程中,从解决问题的角度出发,强调解决问题的方法、思路,而不是仅仅教会学生如何解决问题,引发学生的深入思考,使学生从计算的角度理解问题,从而培养学生的计算思维能力。深入到具体的教学过程中,计算思维不是内容和工具的改变,而是教学方式、理念的改变。这首先需要教师从更高的层次看待问题,引导学生深入的思考。计算思维能力的培养,是让学生学会如何运用计算机科学的基础概念进行问题求解与分析。这要求学生对一些原理性的概念有深入的理解,所以可能需要适当的增加一些教学内容,在原有课程体系的基础之上,扩展一些教学内容。扩展的这些内容主要是帮助学生更深入的思考下去。可以在计算机基础教学中适当增加计算机语言教学,在程序设计课程中强调与计算思维能力有关的数据结构和算法实现。但应当注意,计算思维能力的培养,绝不仅仅是培养学生的程序设计能力,计算思维是概念化,而不是程序化,要像计算机科学家那样去思维,意味着远远不止能为计算机编程,还要求能够在抽象的多个层次上思维。在现代的计算机基础教学中,需要教师做恰当的引导,让学生自觉地去学习、思考。例如,在所有的计算机基础教学中,都会介绍到计算机使用二进制来表示信息,如数、字符等等,一般而言,如果教师只是单纯的讲解这些内容,学生们对此有个大概的认识,但不太可能引起普通学生对这些信息如何使用二进制表示的兴趣。如果引入相应的例子,就可能会引导起学生的兴趣和思考。比如,在1991年的海湾战争中,有一枚爱国者导弹并未能成功拦截飞毛腿导弹,造成美军的伤亡。如果提示学生,之所以出现这样的问题,原因就在于爱国者导弹系统的内置时钟出现了问题,和计算机用二进制数来表示浮点数产生的误差有关,这肯定会引起学生的兴趣,学生们就会对计算机如何表示浮点数产生兴趣,引导学生去阅读相关的表示标准,如此一来,学生独立思考、学习的兴趣会大大的增加。在这一过程中,教学的内容并没有实质上的大变化,但对于教师的要求显然是提高了很多。教师能不能以高的角度去引导学生是非常重要的。
3.大学计算机基础教育的方案
在教学实践中,计算机基础教育,首先训练的还是学生应用计算机的基本技能,在学生掌握了基本技能之上,培养学生在遇到问题以后,熟练运用基本技能解决问题的应用能力,在这些基础之上,逐步使得学生深入思考,提高学生的信息素养,从而引起学生在计算思维能力方面的逐步形成。教学内容仍然分为基础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两个部分。其中,基础理论教学部分可以根据学生所学专业的不同分为不同的部分。具体的一些教学安排和现有的计算机基础教学安排差别并不大,因为笔者认为,计算思维的培养着重在于教师如何引导,教学的内容并不是能力培养的主导因素。具体的课程安排以及课时设置,可以根据不同高校的实际情况进行。其中实践教学部分当中的扩展实验的设计,需要教师能较好的把握:既不能设计的太简单,太简单不能促进学生思考、动手,也不能设计的太难,太难,学生往往有挫败感,失去学习思考的兴趣。
4.问题
以培养计算思维为目标的计算机基础教育在实施起来也会有带来许多问题。比如,计算思维的培养需要长期的过程,而大学里计算机基础教育能否在1~2门课程内,使学生掌握好计算思维的思考方法?这无论对教师还是学生都是一个挑战。还有,计算思维评估的困惑:如何界定计算思维内容是什么、本质是什么、核心是什么?通过何种方式对学生掌握计算思维程度进行考核?以及如何从教学过程中获得有效的反馈?转变计算机基础教育的理念,培养拥有计算思维能力的学生是科技发展的要求,但如何才能做好,需要我们不断的实践以及探讨。
一、计算机基础课程改革方案
依据调研结果,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提出了《辽宁对外经贸学院计算机基础课程改革方案(试行)》。即在保证学生可以获得足够理论基础知识(主要是岗位所需计算机基础知识与计算机国家等级2级考试的必备知识)的基础上,实施自主学习、自我测试、期末考核。主要改革内容如下。改革方案包括优化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模式与教学方法、改革考试方式三部分内容。
1优化教学内容
民办院校为了培养应用型人才,在优化教学内容的过程中,要做到既尊重和保留传统的教学内容,又要增加适应新形势、更好地与专业知识相融合的新内容,使得学生能够真正将所学的计算机知识应用于生产实际,有助于在实践中更好地发挥专业特长,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充分与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二级接轨。对原有的教学内容进行取舍,理论内容增加了程序设计基础、算法、数据库基础、数据结构基础、软件工程基础等教学内容,从广度上拓展了计算机的知识面,涵盖了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的二级公共基础知识。实践内容加强了网络应用和Office软件的应用,并且与时俱进,操作系统更新为Windows7操作系统,Office软件更新为Office2010,保证学生学习的内容跟上计算机的主流。
2创新教学模式与教学方法
在优化教学内容的过程中,为了鼓励各专业掌握信息技术、培养应用型人才,帮助学生获得岗位所需的资格证书,扩充了理论内容,主要包括软件工程、数据结构、数据库、算法等新的教学内容。在增加教学内容的前提下,又不给学校的教学带来过重的负担,我们创新了教学模式与教学方法。增加理论学时,将理论课时由原来的14学时增加到28学时。这样可以缓解新增理论内容带来的教学负担。根据实际情况,理论可以合班上也可以单班上。同时在理论课让讲解理论内容时要以实际应用为出发点,由浅入深。如在讲软件工程基础时,如果不拿具体的软件来讲,只讲理论概念,学生会感觉很乏味,可以拿学生正在使用的学生管理系统软件为例讲解其开发的整个过程,进而引出软件工程的一些相关概念。如果条件允许,理论内容也可以在机房结合具体相关的软件讲解。创新实践教学模式,将实践教学分为教师指导实践与学生自主实践两部分。教师指导实践14学时,学生自主实践25学时。这样不仅缓解了实践教学任务,同时提高了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及创新能力。实践全部以案例为主线,包括课上教师指导案例、课后自主实践案例、网络学习案例、自主评测案例和综合考试案例。整个实践过程以案例为主线,以提高教学质量为核心,以培养学生计算机应用能力为目标。为了达到实践教学效果,考虑部分学生没有电脑的情况下,学校机房全部开放,并给第个学生分配免费学习机时25小时,学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自主实践。
3改革考试方法
计算机基础课程实践性强。采用传统的笔试不能全面考核学生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引入百科园“自主学习,自主测评”平台系统可以实现无纸化,考试内容全面覆盖理论与实践内容,而让学生在考试过程中更能体现其计算机的综合应用能力。有效利用百科园“自主学习,自主测评”平台系统实施
二、改革方案
百科园“自主学习,自主测评”平台系统是由北京百科园教育软件有限公司开发的自主学习自主测评软件。主要功能模块有用户管理、试题管理、学生管理、方案管理和方案控制。通过用户管理模块实现对教师的权限设置,通过试题管理模块实现试题库的建设、编辑、修改、删除等操作,通过学生管理实现学生的导入、个别学生的添加、修改和删除等操作,通过方案管理实现自主学习任务的设置、自主评测方案、期末考试方案等。教师通过方案控制了解学生的学习效果、测试结果等。学生在自主测评时可以看到自己的测评结果,并能看到错误所在进行改正错误操作。有效利用百科园“自主学习,自主测评”平台系统建设多校的试题库,建立多种自主学习方案、自主测评方案及期末考试方案,可以实现前面提出的《辽宁对外经贸学院计算机基础课程改革方案(试行)》。
1建设多样化的试题库
有效利用百科园“自主学习,自主测评”平台系统服务于计算机基础的教学和实践,首要任务是建设多样化的试题库,对于理论内容的试题主要以选择题、填空题的形式出现,对于实践内容的试题库主要以案例的形式出现,案例主要来源于实际生活和工作。如Word案例有校报的制作与排版、邀请函的制作、企业年终报告的排版、海报的制作与排版、节省水资源的宣传报告的制作与排版等。通过案例涵盖Word的大部分知识点,如字体格式化设置、段落格式化设置、图文混排、目录生成、链接、查找与替换、页眉与页脚、样式使用、页面设置、脚注尾注封面、插入表格、图片、图表和SmartArtl图等。丰富的案例可以给学生营造一个职业环境,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学习动力,可以满足自主学习、自主评测和期末考试的需要。为了顺利完成试题库的建设,根据教学大纲分模块分配了相应的教师,并制定了试题库建设进度表。
2建立多种方案
根据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计划、专业特点,教师建立多种学习方案。方案主要包括四种:一种是教师指导实践课上的实践方案,一种是学生自主实践的实践方案,一种是自主测试方案,一种是期末考试方案。2012年9月我校引入了百科园“自主学习,自主测评”平台系统后。2012年10对我校2012级的本科新生进行了计算机基础知识的摸底考试,并按班级、专业及系进行了汇总。从摸底考试与调查结果中可以看到新入学的大学生的计算机教育还停留在单纯机械的软件学习,对于计算机科学技术理论的架构和整合不够完整和系统。根据学生对计算机掌握的实际情况及计算机基础课程的内容及特点,制定了相应教学模式、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利用百科园“自主学习,自主测评”平台系统建立多种学习测试方案,充分体现“学生主体,教师主导”的作用。把学习的主动权交给学生,又不削弱教师的主导作用,并对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教师首先要根据教学大纲及进度计划制定切实可行的各种教学学习方案。教师指导实践课上的实践方案,教师要讲解案例,分析案例方法,介绍所用的知识点和重点难点,建构案例情境,组织学习资源,引导学生思考讨论完成案例,并进行评价。学生自主实践的实践方案要求学生课后独立完成,拓展知识提高学生独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这种方案可以进行自动评测,学生可以看到评测结果,并根据评测结果查找操作错误或不足,并进行改正,直到完全正确。期末考试方案要对教学大纲的理论和实践内容进行一次综合考试,这种方案学生操作完成后一旦提交,考试就结束,不像自主实践方案那样可以反复查找错误,不断更正直到完全正确。利用百科园“自主学习,自主测评”平台系统建立练习方案。可以设置对课程进行细化的练习方案,按照不同的模块和知识点进行分阶段教学,建立了Windows、Word、Excel、PPT、网络等模块的自主实践任务,自我测评任务,也可根据专业进行模块组合,单独设置考试时间,分别进行不同阶段的测试。练习方案中增加了课程所有理论知识部分的内容,包括算法的基本知识、数据库的基本知识,数据结构及其操作和逐步求精的结构化程序设计方法。软件工程的基本概述和软件测试方法。同学在理论学习的基础之上,课后自主完成系统中的模拟习题,准确把握算法、数据结构、数据库以及软件工程所包含的知识点。拓宽了学生的计算机知识面,也为学生获取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做好准备。经过两年的应用,使用效果良好而显著。利用百科园“自主学习,自主测评”平台系统建立考试方案。根据教学大纲及考试命题计划建立考试方案,通过考试方案抽取200套考试试卷,根据考试时间、考场分配和试卷分配使同一班级的学生试卷基础不同。这样的考试方式可以综合考试学生对该课程的理论与实践掌握情况,同时避免了学生作弊,得到了学生和教师的一致好评。对2012级和2013级学生进行了入学后的计算机摸底考试与计算机期末考试,期末考试方案与刚入学的摸底考试方案一样。对摸底考试和期末考试的成绩按班级、专业及系进行了汇总,并期末成绩与摸底考试成绩进行对比,即将学生的期末计算机成绩与入学时的计算机成绩进行比较,从两次考试成绩可以看到,学生经过一学期的学习,计算机理论知识和计算机应用能力都得到了大幅度的提高,达到了课程大纲要求及专业培养目标。这一改革既提高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又能保证在有限的时间内更多培养学生的实际能力,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三、改革效果
基于百科园“自主学习,自主测评”平台系统实施计算机基础课程改革后,效果主要有几点:
(1)激发了学生学习兴趣和学习动力
学生自主实践不受时间空间的限制,也可以反复操作,并可以及时掌握自己的知识掌握情况,发现操作的错误所在,根据提示正确完成学习任务。
(2)实现资源共享
充分利用百科园“自主学习,自主测评”平台系统,可以优化教学过程,改进教学方式,实现集体备课,同专业的学生可以集体设置实践方案,每个模块由专职老师负责,精选案例,发布到自主学习的平台上,学生可以通过校园网访问,学习网络资源,自主实践,自主评测,教师通过方案控制可以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状况。
(3)切实提高了教学质量
考试内容覆盖整个教学大纲内容,并根据计算机基础课程实践性强的特点,计算机操作占到了60%,理论占40%。根据入学摸底考试成绩与期末考试成绩进行比较,可以看出,经过一学期的学习,学生的整体成绩大大提高,另外通过问卷调查统计,学生普遍对这样的教学模式与教学方法满意。
四、小结
基于百科园“自主学习,自主测评”平台系统实施计算机基础课程改革,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了教学质量。扩充与优化教学内容拓展学生的计算机知识面;创新教学模式引入自主学习自主测评系统,提高学生计算机应用能力;通过精选案例、建立各种教学学习考试方案,体现了“学生主体,教师主导”的教学理念;机房全天对学生开放,保证学生不受时间空间限制的进行自主学习、自主测试。计算机基础课程教学改革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教学改革任务,今后工作重点是与计算机发展同步,不断更新教学内容,完善试题库,精心选取每一个案例,设计每一个方案,丰富网络学习资源,让课程内容与专业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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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经济的发展带动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短短几十年已经在中国占据了重要的地位。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培养人才是新时代社会中重要的任务之一。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计算机科学基础课程论文,供大家参考。
1现代教育中计算机科学技术的应用
现代教育对计算机科学技术的应用较普遍,具体表现在以下几点。
1.1学生预习环节
与传统教学模式相比,应用计算机科学技术可有效解决学生预习的盲目性与随意性。即课前,教师可指出学习的重难点及课前预习的目标,同时教师可以展示课前预习课件的方式来评价学生的课前预习效果,以帮助学生了解学习过程需要解决的难点,由此增强课前备课的目的性,并有效引导学生理解教学内容及拓展知识面。
1.2课堂教学环节
课堂教学环节对计算机辅助教学手段的应用,对提高教学内容的直观性与生动性及丰富课堂教学的方法与手段具有重要作用。例如,课堂教学环节对多媒体技术的应用,使计算机成功取代传统的教学工具——黑板,如此可使教师省去繁琐的板书工作,从而实现课堂教学效率的提高。与此同时,计算机科学技术的应用可帮助教师制作出极具吸引力及形式多样的教学课件,且可设置开放性的问题,由此引导学生开展自主性及探究性的学习活动,从而为学生营造出极具参与性及吸引力的学习环境,以维护学习过程学生的主体地位。
1.3远程教学过程
计算机科学技术的应用使现代教育免受教学时间及教学空间的束缚,因此能为各类求学人群提供开放且平等的学习机会,同时开放性教学及远程教育逐渐兴起。现代远程开放教育模式允许求学者不受时间、空间、年龄及办学规模的束缚而开展自主式的学习活动,如教师把制作好的网络课程上传至教育网站,以便求学者结合自身学习需求进行相关课程的学习,同时求学者亦可就疑惑点与专家或教师进行在线交流。此外,教师可借助视频传输技术对求学者进行远程的实时性指导或建立在线答疑系统,以强化教育活动过程师生的交流,从而方便教师就学生的个性特点开展更具目的性的教学管理活动。
1.4多媒体课堂教学过程
多媒体课堂由计算机、数据存储设备、多媒体音频输入设备及控制软件组成,具体以传统的课堂教学为基础,采用计算机科学技术与传统媒体技术相结合的方式,满足现代教育的教学要求,如多媒体课堂教学过程,教师不仅可对教学过程进行优化,亦可就学生的个性特点实施专项指导,以提高教学评价的工作效率及现代教育的效用。
2结语
尽管计算机科学技术的应用对现代教育的促进作用显而易见,但具体实践过程,务必要主要下列事项:提高计算机科学技术的时效性,以免误入形式主义的困境;强化人机交流的同时,切记不可小觑师生面对面交流及教师面对面指导学生的重要性;教师“教”法革新的同时,也应引导学生“学”法的同步革新,以强化课件的交互性;多媒体课件材料的制作务必做到“内外美”相结合,切忌过分强调华丽的外表,而忽视课件内容的合理性,以满足现代教育的需要。
1计算机科学技术现状
1.1计算机科学技术在生活中应用广泛
在这个信息化时代,计算机网络作为人们社会生活的重要部分,已经进入千家万户。人们不用出门就可以通过计算机了解国内外新闻、天气预报资讯、股市行情、世界地图、收发电子邮件、检索信息等;不用逛街就可以通过互联网中的购物网站买到喜欢的东西;通过计算机可以与相隔较远的朋友在线聊天、视频聊天等,加强人们之间的交流和沟通,促进友谊;人们可以通过计算机网络订购飞机票、火车票等,节省排队时间;教师可以通过计算机科学技术实现对学生的在线授课,更及时、更方便;动漫工作者可以使用计算机科学技术制作动漫;政府机关也可以通过计算机科学技术建立城市网站,及时了解市民反映的问题,通过计算机与各个行业的工作人员在线交流;很多企业使用计算机来处理大量数据和信息,代替传统的人工处理,提高工作效率。计算机科学技术潜移默化的影响着人们的生产、工作和学习。
1.2计算机科学技术更加智能化和专业化
计算机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广泛应用,推动了集成电路、微电子和半导体晶体管的发展,计算机科学技术更加智能化和专业化。计算机能根据使用对象的不同个体需要进行改装、更新,对于有更高需求的用户可以专门定做计算机,用户可以根据使用环境的不同选择台式计算机、笔记本计算机、掌上电脑和平板电脑等。计算机科学技术在其他特殊领域也能发挥自己的优势,如智能化家用电器和智能手机,家庭式网络分布系统代替了传统的单机操作系统,满足人们的生活需求。
1.3计算机的微处理器和纳米技术
微处理器能提高计算机的使用性能,缩小传统处理器芯片中的晶体管线宽和尺寸。利用光刻技术,波长更短的曝光光源经过掩膜的曝光,将晶体管在硅片上制作的更精巧,将晶体管导线制作的更细小。计算机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使计算机运算速度更快,体积更微型,操作更智能,传统的电子元件不能适应计算机的发展。纳米技术是一种用分子射程物质和单个原子的毫微技术,可以研究0.1~100纳米范围内的材料应用和性质。计算机科学技术中利用纳米技术,可以使计算机尺寸变小,解决运算速度和集成度的问题。
2计算机科学技术的未来发展
现如今,计算机科学技术的应用越来越广,人们对计算机科学技术的要求越来越高,促使数学家和计算机学家们不断研究计算机科学技术,使计算机科学技术在各个领域、各个行业发挥更大的作用,满足人们的不同需求。下面从DNA生物计算机、光计算机和量子计算机三方面来探究计算机科学技术的发展前景。
2.1DNA生物计算机DNA生物计算机用生物蛋白质芯片代替传统的半导体硅芯片。1994年,美国科学家阿德勒曼率先提出关于生物计算机的设想。在计算机运算数据时,将生物DNA碱基序列作为信息编码载体,运用分子生物学技术和控制酶,改变DNA碱基序列,从而反映信息,处理数据。这一设想增加了计算机操作方式,改变了传统的、单一的物理操作性质,拓宽了人们对计算机的了解视野。DNA生物计算机元件密度比大脑神经元的密度高100万倍,信息数据的传递速度也比人脑思维快100万倍,生物计算机的蛋白质芯片存储量是传统计算机的10亿倍。2001年,以色列科学家研制出世界上第一台DNA生物计算机,体积较小,仅有一滴水的体积。2013年,英国生物信息研究院的科学家们使用DNA碱基序列对文学家莎士比亚154首作品的音乐文件格式和相关照片进行编制,增加了储存密度,使储存密度达到2.2PB/克(1024TB=1PB),提高了人们对信息储存的认识,这一重大突破使生物计算机的设想有望成为现实。
2.2光信号和光子计算机
光子计算机是一种由光子信号进行信息处理、信息存储、逻辑操作和数字运算的新型计算机。集成光路是光子计算机的基本构成部件,包括核镜、透镜和激光器。光子计算机和传统计算机相比较,有以下几点好处:
(1)光计算机的光子互联芯片集成密度更高。在高密度下,光子可以不受量子效应的影响,在自由空间将光子互联,就能提高芯片的集成密度。
(2)光子没有质量,不受介质干扰,可以在各种介质和真空中传播。
(3)光自身不带电荷,是一种电磁波,可以在自由空间中相互交叉传播,传播时各自不发生干扰。
(4)光子在导线中的传播速度更快,是电子传播速度的1000倍,光计算机的运算速度比传统计算机更快。20世纪50年代末,科学家提出光计算机的设想,即利用光速完成计算机运算和储存等工作。与芯片计算机相比较,光子计算机可以提高计算机运行速度。1896年,戴维•米勒首先研制出光开关,体型较小。1990年,贝尔实验室的光计算机工作计划正式开启。根据元器件的不同,光子计算机可以分为全光学型计算机和光电混合型计算机。全光学型计算机比光电混合型计算机运算速度快,还可以对手势、图形、语言等进行合成和识别。贝尔实验室已经成功研制出光电混合型计算机,采用的是混合型元器件。研发制作全光学型计算机的重要工作就是研制晶体管,这种晶体管与现存的光学“晶体管”不同,它能用一条光线控制另一条光线。现存的光学“晶体管”体积较大较笨拙,满足不了全光学型计算机的研发要求。
2.3量子理论计算机
量子计算机将处于量子状态的原子作为计算机CPU和内存,处于量子状态的原子在同一时间内能处于不同位置,根据这一特性可以提高计算机处理信息的精确度,提高处理数据的运算速度,有利于数据储存。量子计算机处理信息时的基本数据单元是量子比特,取代了传统的“1”和“0”,具有极强的运算能力,运算速度比传统计算机快10亿倍。中国和美国的科学家们在实验室里成功实现了同时对多个量子比特进行操作,为制造量子计算机提供了可能。相信在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和世界各国的科学家们共同努力下,量子计算机会成为现实。
3结束语
计算机科学技术是一个具有广阔发展前景的领域。从1946年到现在,计算机科学技术经历了巨大的变革,计算机物理元器件、集成电路、外存储器等都有较大的发展。计算机科学技术具有存储容量大、运算处理能力强、运算速度快、性价比高、计算数据精准、自动化程度高等特点。计算机科学技术已经涉及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改变了人们传统的生活、工作、学习方式,推动社会的全面发展。随着网络和科技的不断进步,未来计算机科学技术势必会朝着高性能、环保化、功能化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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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人们正逐渐的进入到信息化的时代,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已经逐渐的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了,它的发展与壮大正在潜移默化的改变着人们的生活,并且也促进了社会的发展与进步。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计算机科学基础课程论文,供大家参考。
21世纪以来,社会科技领域的发展给计算机科学技术在各行各业中的应用创造了可能,计算机科学技术逐步在教育领域中凸显其应用价值,尤其是在计算机教育中的应用。目前,计算机科学技术已经逐步取代传统教学,成为教育领域不可或缺的教学手段和工具,可以有效促进教学质量,提升教学水平,教学效果更佳。同时,作为一门渗透力强大的新型教学方式,计算机科学技术可以有效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操作实践能力,最大限度地为社会培养高素质高能力的技术型人才。
一、计算机科学技术的双重角度辅助应用
步入21世纪新时代以来,国家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提升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教育发展和科技知识创新的水平,因此,国家始终将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大力推行教育改革,大力提倡以素质教育为主教育改革,为社会新发展全面提供新型人才。新课程改革形势下,素质教育理念要求教育以生为本,面向现代化,面向社会,面向世界,面向未来,更加关注学生自学意识的培养和终身学习观的形成。在计算机教育中,计算机科学技术的应用可以很好地贯彻这一要求,帮助学生自主学习,锻炼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最终促使学生养成终身学习观。目前,随着全球信息化的发展,数字化、信息化、网络化和智能化新型科技的发展,世界逐步成为“地球村”,计算机科学技术的应用给学生的学习和交流创造一个信息量更加丰富、知识体系更加新颖、眼界更加开阔的区域界线不复存在的平台,可以对学生进行教学辅导、科普知识传播、思想道德文化的现代化教育,以使学生更好地适应知识经济时代的发展。在计算机教育中,计算机科学技术的应用从双重角度辅助计算机教育教学,即从教师和学生的双重角度以及教学手段和工具的双重角度发挥作用。当前,计算机科学技术可以从教师的角度辅助教师进行日常管理工作,提供更加丰富的计算机教学内容,给学生的计算机学习提供更多的学习资料;同时,计算机科学技术也可以从学生角度辅助学生的学习,以终端工具和使用工具的形式给学生的计算机作业操作提供平台,辅助学生完成并检查计算机作业,并将学生的学习情况反馈给教师,辅助其进行学生学习的评价和指导。例如,在计算机作为学习工具的时候,计算机可以提供数据库处理软件、文字处理软件、绘图处理软件等多种学习实用软件,辅助学生进行相关学习的测验和检评操作,计算机教学质量便能得以保障和提升。
二、计算机科学技术的教学管理开发应用
(一)计算机科学技术的教学管理应用。
教师和学生之间的交流效果是计算机教学预期效果的必要保证,这就依赖于教师在计算机教学程序上的管理工作,包括对学生计算机学习的统一管理、对学生计算机学习质量的统一测评管理以及对班级计算机教学的日常管理。通常情况下,这些教学管理工作由班主任完成,其管理的繁琐程度大大增加了教师与学生之间相互理解、共同交流的预期效果,在很大程度上阻碍着教师教学管理创作性的发挥。因此,在计算机教学管理中应用计算机科学技术,利用计算机相关软件进行教学管理工作,可以有效降低教学管理的繁琐程度,减轻班主任的教学管理工作量,给教师与学生之间的交流创造更多地时间和机会,交流效果更加理想,计算机教学质量也能得以提升。
(二)计算机科学技术的教学远程开发应用。
就计算机教育的发展现状而言,利用网络通信技术等的计算机科学技术进行计算机远程教育是其核心,也是计算机教育和网络通信技术整合的综合性体现,是计算机教学的远程开发应用。目前,随着科教兴国战略的提出,教育事业的发展受到的社会关注度越来越高,教育事业的创新发展逐步引人关注;其中,作为计算机教学的创新发展,利用计算机科学技术进行计算机教学的远程开发教育是教育界关注的焦点。相比于传统的计算机电视教学,利用科学技术开发的远程教学实时性更高,适时交流效果更为理想。在这种远程教学中,计算机可以将生成的图像和声音呈现给学生,帮助学生进行多种信息转换工作,学生可以适时适地查询到自身想要查询的计算机相关知识,学习资料更加丰富便捷,学习进度更加灵活,计算机教学质量更加高效。
三、结束语
总而言之,教育就是要面向所有学生,要把我们的学生培养成为一个个真正可以在社会上立足的并且具有一技之长的人才。我们不仅要将高新科技应用到教育工作之中,并且需要进一步地应用于企业中新技术的开发,助其得到广泛的应用,促进整个社会不断向前发展。在这场技术革命的风暴中,生产领域突飞猛进的行业是计算机行业。社会生产也需要我们能够培养出可以接受新兴科学技术的知识人才出来,从计算机教育的广泛实施可以看出,我们的拥有计算机技术的人才也越来越多,也就越有利于社会的生产。
1.建立正确的高校计算机科学技术人才培养模式的重要性
如今我们处于一个快速发展的信息时代,对信息的编辑、摄取、分类、消化、运用、传递等等能力都是判断你是否适合这种快节奏的生活并且在这种生活中发挥自己能力的一个重要指标。所以我们需要做的就是制定合适的正确的人才培养目标,规划合理的高校计算机科学技术人才培养模式,提炼卓越人才需要培养的那种能力,激发学生的创造能力和发散思维,培养能够适应社会的,快速与社会接轨融入社会的高端人才。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实践能力、合作能力、竞争能力。
2.现行的高校计算机科学技术人才培养模式存在的弊端
2.1课堂信息技术更新滞后
信息时代的一个特点就是快,信息发布快,更新快,技术改进快,政策改革快,这些快也就要求我们行动快,跟上节奏。计算机科学技术的改革更是最中之最,其发展速度日新月异,可是正是因为这些快,导致我们高校的教学跟不上节奏,课本教材的更新速度根本就跟不上社会科技的发展,案例的使用也是不能跟上前沿。在案例技术的获得再经过加工变成教材再传递给学生,需要经过很长一段时间,导致了世界上最先进的科学技术无法在第一时间及时的被学生接触接受,最终导致高校课堂教学的内容与社会脱节,导致知识和实践脱节,这就是高校课堂教学滞后。
2.2课程设置不合理
针对课堂教学,高校计算机教学过程中也存在一定的错误,多数学校过分注重理论教学,理论课程安排的较多,教学方式多是很枯燥的,老师简单讲讲基本原理,学生随便听一听,然后到了考试的时候老师会给划一下重点,只要考试没挂就行。试问这样的教学有什么意义呢?学生什么都学不到,这怎么可能会满足社会对靠科技人才的需求。课程设置中,我们将理论学时与实验学时设置的不太合理,大多数学校还在缩减实验课时,减少学生进入实验室的次数,减少他们接触计算机的机会。对于非计算机专业的学生来说,他们的学习只是为了考试,不回去真正的深入研究,所以根本不可能落实到实际应用中去。而对本专业的学生来说,我们并没有给予他们特殊的照顾,没有给与足够的动手能力的空间,导致本专业的学生也是一知半解。
3.如何改进高校计算机科学技术人才培养模式
3.1确定人才培养目标,优化课堂教学
我们所教育出的人才将来是要走向社会参加工作,参与到计算机科学技术这一行业中,所以我们应该以满足社会需求为目标,准确把握社会对于学生条件以及相关行业人才的需求情况,培养与社会接轨的优秀人才。结合当下计算机行业的发展形势,优化课堂,发挥老师的主导优势,强调实践教学的重要性,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引导学生多动手实践,提高学生的基本素质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是高校计算机技术技术人才培养的重中之重。另外培养学生能力的同时,不能单纯的拔高,一定要注意对学生基本素质、基础知识的培养,只有把基础打牢了,学习更深层次的东西才能游刃有余、发散思维、创新思维。只有夯实了基础,才能更好地了解掌握计算机知识,才有能力去创新。
3.2创新教学模式,提升学生综合能力
现行的高校教育方法是比较单一的,多采用以老师为主体,结合板书或者多媒体的形式对学生进行满堂灌,不管学生有没有接受,我只要完成了我自己的教学任务,实现自己的教学目标就可以了,考试的时候给学生画画重点,然后考试过了,学生得到毕业证,顺利毕业了。可是,这样的学生有那个企业会要呢,什么专业知识都不懂,一个企业不会去养闲人的,最后导致一大堆的人无法就业。新的教学模式下,我们应该改变这种情况,多带学生进行上机实验,趣味教学,引发学生的兴趣,兴趣是最好的老师,进而提升学生各方面的素质,尤其是创新能力,实践能力。
4结语
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探究对信息科学技术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对于推动整个计算机科学技术行业的发展也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作为一名高校教育工作者我们有责任积极探索合适的计算机科学技术人才培养模式,有义务努力辛勤耕耘为社会输送具有高素质,创新能力,合作能力,竞争能力等等的综合性的优秀人才,为祖国的未来培养合格的优质的接班人。通过实施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让理论知识与实际实践相结合,让毕业生适应社会企业的需要,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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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来,我国国民经济正在不断地发展,国家日新月异的改变在很大程度上与计算机科学技术的应用有很大的关系,计算机科学对我国经济发展有着极大的促进作用。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计算机科学基础课程总结论文,供大家参考。
一、在教学过程中计算机科学技术的重要推动作用
(一)在教学中的作用
在教学过程中教师重视的便是学生学习效率的高低,教师的作用便是在教学过程中对学生进行教学管理,一方面随时了解学生们的日常学习的情况,对学生们的学习情况通过测验的方式进行了解;另一方面也需要管理学生们除了学习之外的其他事情。传统的教学管理既浪费师生们的时间又降低教师的教学活动的创造性,产生负面的影响。在现代化教育中,计算机科学技术在教学管理中的运用,集成学习的计算机系统以及计算机测验软件的运用,在教师们的教学管理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既提高了教学管理的效率又提高了教师的教学水平,节省出更多的时间来进行其他教学活动,学生们在日常生活中更具自由性。计算机科学技术特色课堂教学的重要组成便是多媒体的交互应用。计算机的大力发展使得教学资源更加丰富,资源共享更加方便。计算机教学课件大量的运用,都提高了教学水平。教师们将这些计算机科学技术合理的运用在自己的课堂之上,使得学生们在学习时更好的理解掌握这些知识,教师们也可以与学生们利用计算机科学技术进行交流,增加师生间的互动性,形成师生共同参与的高效的具有特色的课堂教学。远程教育是随着计算机的发展同步发展的新型教学模式,现在也在高校中广泛地被使用。在师生互动的课堂教学之外还存在多媒体教学,这样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接收了知识的图像视频语音,比老师的教授更加具有生动性与趣味性,使教学过程变得更加的直观形象;还可以让学生们按照自己的学习情况来安排学习的进度,更具灵活性。
(二)提高学生能力起到重要作用
创新是灵魂。教育教学过程中是否具有创新力的参与,是提高学生们能力的重要部分。高校需要为学生们创造良好的创新教育教学环境。既要提高计算机科学技术的教学环境,也要揣摩教学过程中学生的心理。教师不能限制学生的思维,在他们拥有自己的思维活动时,教师应该大力的鼓励学生们将自己的想法表现出来,提出自己的问题,提高学生们的创新能力。计算机科学技术教学是一个十分开放性的体系,教师在进行教学时,要将计算机方面的最新动态与学生们的学习相结合,通过计算机科学技术与学生们日常学科的结合,将其运用到学生们的各个领域,加强学生们的创新能力在各个学科间的运用。兴趣是创新的开始,教师们在日常的教学过程中要加大学生们对课堂的学习兴趣,计算机科学技术特色课堂教学的作用便体现出来了;在计算机科学技术运用的同时不要忽视教材的重要作用,所有的教学都要以教材为基础进行拓展,要求学生们自行探索。这些都可以加强学生们的创新能力。
二、计算机科学技术特色课堂教学未来发展趋势
现在计算机科学技术在高校教学过程中的运用只是一小步,随着计算机技术的进一步发展,其在教学中的重要性越来越明显,这是就必须加强创新能力,这就需要在未来进行更多的实践。首先需要提高教学过程的环境。学生们对于特定的学生内容具有很强的兴趣并且会努力进行探索与检验他们还会不断的找寻解决问题的途径,在这个过程中学生们在思维方面的强化以及对计算机中学习资料的灵活运用,既增加了理论的学习也增强了组织与动手能力,将会从两方面提高了学生们的创新能力。再者随着社会的发展,教育的发展,学生们在课堂教学中的中心地位将被体现,其计算机科学技术特色课堂教学将会建立以学生为中心的超媒体教学模式。就是采用计算机科学技术将其作为学生学习的主要方式,教师的作用便是辅助学生,不再在学生的学习中占据太多的地位。计算机在未来的教育界的作用一定会是无穷大的,现在的技术还无法达到,但是会渐渐的在实践中去实现它,尽早的让学生们的学习变得更加高效,更加有趣,更加丰富。
三、结语
计算机科学技术特色课堂教学的现在的发展是在慢慢探索的,其未来发展是无限美好的,要好好利用这个手段将课堂教学全面的调动起来,师生共同努力,迎接新时代的到来,迎接新世界的到来,要对未来充满希望。
1计算机科学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
计算机网络教学与课堂授课有非常大的不同,在进行课堂授课时要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比如说,教师的上课状态、学生的上课状态、书本知识的局限以及周围环境的影响等都会成为影响授课质量的原因。但计算机网络教学却是大大的不同,计算机网路教学中学生处于主动的一方,教师主要是处于引导的状态,让学生自发的去学习,建立学生自主学习的机制,在这样的情况下,不仅可以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也可以提高教师的教学质量。而虚拟教学和远程教学是属于相互补充的两种教学形式,虚拟教学更是弥补了远程教育的不足,学生足不出户就可以进行各种各样的教学实验,从而获得和课堂学习不一样的学习体验,能够加深对学习内容的理解,从而获得更高的提升。此种教学方法,可以使学生的知识学习更加的形象化和具体化,使学生学习起来更加的直观和容易理解,另外,在进行有趣学习的同时也可以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探索的欲望。
2计算机科学技术在教学中应用的影响
计算机科学技术在现代教学中的作用及影响无疑是非常巨大的,计算机技术的应用使得学生的学习不再局限于那小小书本之内,通过多媒体课件以及种种辅助教学,增加了非常多的课堂知识量。在增加学习知识量的同时并没有消耗更多的时间,恰恰相反,通过计算机的有效运用大大减少了教学时间,让学生在同样的时间内了解了更多的知识。现代的教学手段改变了以往沉闷乏味的教学形式,计算机的合理使用能够有效的吸引学生们的注意力,激发了学生学习的兴趣和积极性,让学生们主动去学习,去了解知识,从而让学习变成了一件非常有趣的事情,改变了以往的学习状态,形成了积极向上的学习风气。从大的方面来说,现在的世界俨然是一个信息化、数字化、网络化的新时代,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计算机电子信息技术得到了广泛的发展,计算机已经进入到了家家户户,成为人们生活和工作的必需品,计算机为人们生活学习等诸多方面带来了很大的便利,打破了传统的区域界限的新知识,带人们走进了一个知识经济的新世界。而且,计算机还扮演着非常多的角色,除了教师、学生以外也可以是朋友、玩伴、工具等。人们可以在计算机当中获取非常多有用的东西,计算机在作为辅助工具时可以进行管理工作,学生可以在计算机上完成自己的作业,它也可以是老师,在自己有不明白的地方时为自己授业解惑。
3结语
计算机科学技术的广泛适用,改变了人们传统的教学方式以及学习形式。通过多种多样的应用形式,使得学生们的学习变得丰富多彩,上班族的工作变得轻松便捷。计算机科学技术将不同的教学呈现给大家,提高了学生的学习效率和学习积极性,提高了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让教学走到了时代的前端来适应现代教育的需求。而未来的教学仍然是个未知数,如何更好地发挥计算机技术在教学中的作用需要更多的有志之士去探索、去实践,也可以说这是现代教育专家和工作者们的主要任务。如何将计算机更好地融入到教学当中以及如何让计算机技术继续的发扬光大将不断激励着大家勇敢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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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计算机科学技术在高校的普及和发展,现代教育体质的改革与发展也焕然一新。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计算机科学基础课总结论文,供大家参考。
实际上,办公信息系统不管是在科学技术或是社会属性表现方面都与众不同,需要配合计算机操作系统,进行社会、经济、知识工程等专业内涵解析,并且在最近一段时期,办公信息系统开始向计算机科学制定更多挑战性课题方案,相应地令计算机科学技术开发人员始终不敢产生任何懈怠心理。
1办公信息系统内涵机理以及具体服务对象论述
所谓的办公信息系统,实质上就是利用电子会议进行信息传输的行为模式。涉及此类体系架构内部必备设备资源主要包括:计算机硬件与软件、文字处理媒介、印刷设备等,当中计算机终端被视为核心支撑引导单元。此类系统基本上长期围绕人类行为、计算机系统、通信技术学科等内容加以灵活穿插,并且作为一类人际交互式调节资源,其对于各类数据、软件等保留高度依赖特性,但是最终决定权始终维系在办公人员素质、技能层面之上。截止至今,其所调试的数据内容,已经开始透过以往单纯样式的文本,朝着语音、图像、视频等多媒体形态过渡延展,借助以往国际办公自动化主题研究会议结论对比论证,如今此类系统分析职务会在地理空间、人类行为科学和网络通讯等现代科学项目方面投入适当探究精力,相信至此过户,一类以综合业务管理和辅助决策水准提升为动机的人机交互式系统必将大展身手。需要注意的是,此类系统内部指导思想主导地位不可忽视,否则涉及一切硬件、软件维护和系统管理应用工作都将难以顺利开发延展。在探究此类系统具体服务管理对象期间,相关工作人员开始主动整理以往信息搜集、存储以及高效传输工作经验,发现以往创造的各类社会、经济效益,都不可脱离办公人员信息服务单元而独立扩展疏通。实质上,办公信息系统自从全面推广沿用过后,一时间使得各类办公机构以及内部业务流程都发生着翻天覆地的变化结果,尤其在内部人员技能和素质规范方面更提出前所未有的限定要求,相对地更是一场全新的就业机遇。归结来讲,此类系统架构具体服务对象,基本上包括一般性业务管理人员、技术操作主体、秘书和不同层级领导等,其中单位较高层级的领导始终承接内外战略化发展决策制定和公布职务,也就是说其核心注意力始终投射在宏观信息分析结构之上;而特定机构领导在内部战略决策上发挥着独特引领功效,其往往关心本机构的管理信息内容;一般性业务管理人员则是进行各自业务调节与管制;最终秘书与技术操作主体负责监管办公信息系统下层的事务操作环节。
2目前我国办公信息系统计算机科学技术控制应用状
况研究截止至今,我国大部分企业都已经在各自小局域网内部布置运行各类样式的办公信息自动化系统,并且内部主体程序始终沿用ASP(ActiveServerPage)与数据库技术交接而成。透过目前此类事务规划发展状况解析,相关技术人员决定配合WindowsXPServer+IIS(InternetInformationSystem)+ASP予以协调改造,确保有关网页查询、数据添加以及删除功能得以顺利实现。其基本操作理念就是借由后台数据库客户端进行服务器请求信息发送,之后利用服务器终端设备及时接收并精确处理各类用户请求,并将最终处理结果直接下载到客户端浏览器,最终客户、服务器终端交互操作流程也算告一段落。
1)网络信息传输途径改造层面我国社会已经全面步入计算机信息科技时代,不同事业发展期间对于信息资源系统化开发和多元化利用需求不断增大,尤其是在计算机、通讯技术细致交接背景下,使得处于分散空间的数据库集中化检索功能变得更加完善。透过国外相关实践操作经验观察解析,计算机网络提供的信息服务市场已经飞速发展,特别是利用HTML语言作为媒介的WWW技术广泛沿用过后,使得信息服务在国际化反应热潮处于急剧澎湃之势,并且在今后一段时间内会朝着多媒体模式方向过渡延展。相对地,我国在计算机技术专属应用研究起步时间不是很早,自从实现网络TCP/IP连接指标过后,有关全国范围内的计算机信息网络项目开始自由启动,当中包括北京地区的ChinaOnline,上海地区的公共信息网,以及广州的视聆通等,开始向社会基层大众提供各类信息精确查询、电子邮件快速发送与接收等多项业务。对于各类办公用户来讲,其只有保留计算机以及网络内外传输媒介,就可以透过入网手续办理享受当中特定服务功能。需要注意的是,经过长期实践调查,发现技术人员在进行ISP期间经常会出现以下突兀性问题:首先,服务中继线选取不够精细,经常会令办公人员登录期间浪费大量时间精力。其次,不同ISP单位在对应服务费和网络用量计费方式上都所有区分,需要办公主体在沿用前期多加审核。
2)远距离信息传输通讯软件开发与补充层面现如今我国办公市场内部提供的通讯软件种类繁多,包括WINFAX、QuickLink等软件,布置沿用期间一旦产生任何瑕疵迹象,就会使得既有应有界面变得不够友善,再就是因为内部资源设备配置环境过于复杂,加上办公人员操作技能水准的低下现象制约,都会令既定办公信息系统深度应用功能难以顺利呈现。之后经过相关部门验证调节过户,有关BitWareforWindowsVersion3.24F/D软件程序得以覆盖拓展,经过一定时间考察研究过后,发现尽管其隶属于英文软件,但是综合控制实效相对稳定,对于今后计算机在办公自动化事务中的科学沿用成就提升来讲,支撑辅助意义极为重大。这里所陈述的BitWareforWindowsVersion3.24F/D软件,主要是由美国CHEYENNE公司在Windows操作系统内部开发完善的远程通信媒介,其最大特征便是不会对计算机设备资源提出过于严苛的规范要求,并且远程通信功能设置上十分齐全,使用方式上也相对简易一些,可以提供给我国办公用户更为理想友好的操作交流界面。归结来讲,此类软件安装工序不是十分复杂,办公人员只要确保自己的计算机内部保留SETUP.EXE运行程序,就可以根据上部提供的向导信息进行自主安装调试。
3)办公信息系统计算机技术运行控制环境层面目前此类程序已经针对办公信息自动化系统提供一下辅助功能,包括传真高速传输、灵活接收,以及EDI功能等。首先,传真发送功能调试层面。主要便是应用Windows程序进行word、excel文档直接发送,并且可以借助BITWARE附加传真封面概述信息。如若因特殊状况,要将同分资料一起发布给不同接收主体,则可以利用软件赋予的接收者小组自由定义功能,进行传真发送时间确认过后,等待自由传输。再就是存储文件格式一般被定义传真文件,这样能够进一步确保后期转发、浏览和打印工作的流畅化交接结果。其次,传真接收功能控制层面。其实就是将BITWARE置于接收传真状态后,继续你在其他WINDOWS应用程序的工作,当有传真来时,可自动接收传真。之后拔出电话来接收传真,如果有一电话接在FAX/MODEM上,就可自己拔出电话并用手动接收功能来接收传真。这种功能貌似多余,但在以下几种情况下还不得不用此功能。第一,接收传真前需要与发送者交谈。第二,对方电话是由接线生接转的分机。第三,接收来自“后台传真”服务的传真。最后,EDI功能补充调试层面。涉及EDI技术,实际上便是BWV3.24F/D最实用的功能,也是在未入网的情况下实现远程文件交换的一种有效而简单的方法,它传输的文件可以是电子数据表格、WOERD或其他格式文本,甚至是应用程序。利用BWV3.24F/D实现远程文件传输指标包含多种调节途径。第一,两台计算机之间实现远距离文件传输。初始阶段便是与远程计算机建立连接,单击“TELEPHONEBOOK”,选择想呼叫的远程计算机的号码后,单击“DIAL”即开始呼叫远程计算机,自动应答后,即建立连接,此后双方可用键盘“对话”,当在屏幕上看到对方输入的信息后,说明已建立连接。之后等待接收方准备接收文件。第二,以主机模式实现远距离文件传输。主要是借用BWV3.24F/D设置为主机模式后,在离开计算机后,如果有远程计算机呼叫时,机器可自动建立连接,远程计算机可以显示“欢迎信息”并要求输入口令(如果在主机模式上设置了要求输入口令的话)。此后,远程计算机可以对主机进行UPLOAD(发送文件)或DAWNLOAD(接收文件),发送或接收的文件只能在BFPROXFER目录下。
3今后我国办公信息系统内部各项计算机技术科学调试策略内容解析
1)覆盖和实施串联式的计算机系统架构单元透过我国现代化企业核心办公区域基本形态观察,始终延续着总部-基层排列规则,尽管说当中异质化单位关联特性较强,但是在处理特定事务上还是会清晰划定职责范畴,避免一切冲突事件的重复上演。也就是说,如今大部分办公活动会主动选取DBA集中化管理方案,其核心指标便是运用最新技术手段将分散在不同区域角落的数据资源细致搜集整理,确保当下全局都将得以共享。毕竟此类数据样式冗杂,无法全面迎合办公信息系统协调发展需求,就算是将全局计算和后期管制难度因素加以忽略,想要在较短时间范围内主动贯彻办公信息系统多样化环境改造指标也是不现实的。随后,有人立即提出联邦式系统架构设计理念,并且经过长期开发试用过后,的确为办公信息系统成功转型做出协调支撑贡献。其旨在有效沿用输入、输出数据端口,使得下层不同用户都可以结合当下实际发展需求进行其余单位数据吸纳共享;并且依照其余单位输出数据类型,开创本单位独特形式的输入数据渠道,配合联邦系统标准化语言协商机制,进行自主化发展和协作项目灵活架设,尽管全程不存在统一性控制系统单元,但是创新时代背景下的办公规范特征却表现得淋漓尽致。
2)各类多媒体信息科学管制、调试手段的精确设定如今信息技术狂潮席卷世界各个角落,使得我国既定办公区域和设备资源样式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结果,各类管制单元可以随时借助计算机科学技术进行声音、图像等材料传输、接收,一时间为日后办公信息流程安定和谐秩序做出优异疏导贡献。现如今办公文件资料样式五花八门,需要技术人员根据音频、视频资料特性加以精细化存储和灵活抽取沿用。需要加以强调的是,多媒体信息资料在物理表示形态上没有固定规范要求,但是单纯凭借以往数据模型格式化处理手段加以调试,又很难彰显时代科技多元化发展特征。因此,需要主动围绕办公市场和科学技术灵活发展诉求,进行内部处理人员技能和素质有机培训拓展,督促其在进行信息整理期间,在精细分解抽象数据前提条件下,进行日常办公机制内容捆绑搭接,规避以往服务过程中产生的任何突兀状况。客观来讲,其在规划理念上始终不存在创新性突破成就,长期以来仍旧沿用信息封闭式管制方式,其实就是借助抽象形态将已经整理的信息内容向社会大众公布,使得特定用户在进行筛选沿用期间,能够事先将内部数据操作过程或是任何不须用户注意的信息屏蔽,必要情况下委派信息整合单位进行现场资料存储单元维护。此类手段可以有效克制以往用户信息沿用期间冲突性问题广泛衍生迹象,同时经过办公信息系统开发市场有机发展背景影响,使得各类商品化信息能够第一时间呈现在客户眼前。相信此类结构单元经过合理开发和改造过后,有关内部一切面向对象的数据库管制系统,都将顺利过渡成为办公室内部信息精确处置的核心手段。
3)通信技术工作质量的进一步改善目前我国社会处于多元化改革发展前端,市场竞争氛围十分激烈。企业在与洽谈合作项目期间,不可避免地需要针对自身库存状况加以精细化查询,但是如若流程交接速率过于缓慢,合作另一方便会考虑另觅其他协议,这不单单会令该类企业损失一单生意,同时会直接落于市场竞争下风。由此看来,办公信息系统内部的通讯质量控制工作也是不容忽视的。在开展此类通讯改造工作期间,技术人员需要尽量稳固信息完整特性,避免一时大意而令企业最终落入竞争失败困境。关于细致化应对策略,就是在确保通信内容完整性前提下,主动运用最新技术手段,克制信息整合漏洞迹象,为企业经济效益全数获取提供高效指导经验。4结语综上所述,现如今我国计算机科学技术飞速发展,对于市场竞争氛围产生更加强烈的牵引作用,各类企业如若想要在其中保留自身独特的发展空间,就必须主动开展自身业务办公信息系统细致化改造活动。事实证明,唯独稳固计算机技术整体创新改造效率,才有可能在今后的办公信息精确化处理竞争项目中立于不败之地。这是笔者经过上述内容系统化论证过火的由衷感言,希望能够得到相关办公信息系统规划工作人员的关注和灵活引用。
1设计导航结构
第一,网络结构,网络结构的不足就是对自己所需要的信息难以查找,当然,这种情况是在用户对信息之间的相互关系或者内容不了解为前提的。该结构各方面的内容并不突出,例如:可以按照网络结构的形式,来安排学习讨论主题或者大学课程表等等。第二,顺序结构,顺序结构的次序排列可以按照字母顺序、年代、类型等进行综合组织,该结构为最简单的组织结构。
2、设计主页
内容教师教学的主页不仅要包括教师的如教学成果、教学经历、简介、等教师个人基本信息,还需要包括如复习题、教学内容、教学大纲、教学对象等一系列教学资料。人们可以尽量将想象力发挥出来,并将其有机结合,在通过完整的布局、组合后,排布设计景象。在页面上安排需要放置的模块。为了避免画面过于复杂,细节太过与堆砌,应醒目链接设计、页面结构及其内容。在需要的情况下还应将每相内容类目以及内容进行分类、列出。通常的情况下,电子邮件地址、图像、标语徽号、名称、标题等是页面所需要具备的元素。第一印象很重要,因此,主页页面的设计应具有吸引力,给人以良好的第一印象。另外在主页标示中,将办公的电话号码、通讯地址等信息列出,还需列出版权资料,以简短的版权声明即可。
3、设计页面
在进行页面的设计时,应在页面框架、页面尺寸、视觉平滑、整体布局等因素上下功夫,设计网页时须考虑页面的简洁与清楚,这是最基本的要求。我们通过页面框架、页面尺寸、视觉平滑、整体布局这几个方面逐一进行探讨。
3.1页面框架
网页框架可分割浏览器视窗,其为一种较为特殊的HTML网页。每一个区域可将不同网页显示出来,页面多框架能够清晰地组织内容。例如主框架、内容、标题就是组成框架网页的三个部分。
3.2页面尺寸
一般情况下,文档内容与页面的尺寸有着必然的联系。通常应尽量减少滚动条的使用,在单独的页面内限定内容。在编辑网页时,定位表格大小不得使用绝对参数,而应使用百分比的相对定位。使用不同的分辨率对设计的页面进行分别观察,正常的情况应为在不同分辨率下,都能够正常显示出网页。
3.3视觉平衡
通常情况下,紫黄、蓝黑、黑灰白、蓝白、黑白等色彩的组合能够使版面看上去较为醒目、提神。而在设计主页色彩时不应超过三种颜色的搭配。为了使用户在视觉上能够获得感官平衡,因此,应有效搭配色彩来在内容链接、文本图片媒体形式上控制视觉平衡。在字号、风格、字体等属性上,同一层级页面的风格应保持一致。背景颜色应避免使用较深的颜色,通常建议选择淡色、白色等色泽柔和的颜色来进行设计。
3.4整体布局
在整体布局中,所有的内容不能都放在一个页面中,应避免页面过于单一,可将多层信息组织起来,并通过明了、简单的目录进行分类、归类。避免使用户点过更多的页面才获得需要的内容。可采用分层、表格等方法或手段来整齐排版各种媒体元素,而不要过于花俏点缀版面,还应避免与主题无关的内容、图片。
4、处理多媒体素
材处理音视频、编辑动画、制作flash小动画、处理图片等都属于多媒体的处理。通过网页图片具有强调或突出多媒体、动画、图片、文本等功能。在网页的文本标题、主体部分获得确定后,为了助于用户搜索和阅读,文本应采用左定位对齐的方式,并统一字体及其大小和风格。为了使主页更具有魅力,达到吸引用户的目的,主页上通常需要有美观的字体、新颖的画面、醒目的图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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