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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农业保险财政支持经营体系
论文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我国农业保险面临着新的挑战。但是由于农业保险的特殊性,不能完全采用纯商业保险的运作方式,在整个保险业迅速上升的同时农业保险严重滞后,阻碍了农村经济的增长。文章从政府、保险公司、农民和保险市场四个角度讨论农业保险发展的现状,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
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现状令人担忧
农业保险是指专为农业生产者在从事种植业和养殖业生产过程中遭受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提供保障的一种保险。我国作为农业大国,农业是整个国民经济的基础,但我国农业是弱质产业,是农业灾害较重的国家。例如2002年全国农业受灾面积达47119千hm2,成灾面积达27319千hm2。自然灾害已经严重威胁农业生产,也损害了农民的正常生产生活,一旦遭受自然灾害或发生意外事故,仅靠单家单户的力量根本不能解决问题。目前农业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单户农民成为风险的主要承担者,生产规模小,分布分散,对各种风险的抵御能力低下。但目前的状况,一方面,农业保险作为有效的风险转移管理办法,能够很好为农民的生产经营提供保障,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迫切需要农业保险的支持和保护,我国农业保险具有潜在的发展力和巨大的市场空间;但另一方面,由于我国农业科技发展水平不高,没有形成规模化生产,单户的小规模生产使得农业生产成本较高,农民收入很难提高,农民可支配收入少使得农民对相对较高费率的农业保险望洋兴叹,旺盛的需求在目前各种矛盾的冲突下却得不到满足,并导致目前我国农业保险供给的不断萎缩,我国的农业保险开始于20世纪50年代。中途因”左”倾思想的误导,1985年被迫停办,1982年重新开始尝试。
20多年来,农业保险的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险种逐步增加,保险面不断扩大,保费收人大幅增长,显示了农业保险在抗灾救险、稳定经济中的补偿作用。然而在1996年以后,随着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向商业性保险公司转化,加上我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突破了传统的集体农业经营模式,经营农业保险的商业保险公司因为该业务亏损而逐渐淡出该领域,全国的农业保险大范围减少,保险业务发展陷入萎缩状态,见表1。资料显示我国农业保险经营情况一路下滑,无利可图,保险公司因为迫于政府的强制只能艰难支撑,牺牲农业保险的经营规模也就成了保险公司缓解亏损压力的唯一办法。
此外,我国已经加入WTO,当前的农业保险问题越来越突出,其他产业都有保险保障,而农业方面只有一些临时的救济或捐助,并无很好的保证。我国的农业保险没有形成规模,与农业发展新阶段和WTO框架下的要求很不适应,农业保险发展现状令人担忧。
问题与原因分析
1.保险公司有效供给不足
(1)农业保险经营主体缺位。1982年我国农业保险恢复之初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经营,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农业保险的亏损由国家通过免征部分税收扶持才能艰难维持生存。1996年各保险公司向商业化改造,农业保险业务也由此转向商业化经营。商业化经营是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农业保险业务则因为自然条件差异大、经济发展不平衡导致经营本身风险过高(见表2)。
从表2资料可以看出我国农业保险净赔付率非常高,平均高达87.4%,再加上经营成本,保险公司基本是在亏损经营,由此,农业保险经营主体逐渐减少,农业保险的有效供给不足。目前,国内开办农业保险并有一定规模的,只有人民保险公司、中华联合和2004年3月成立的上海安信农业保险公司,其他股份制保险公司基本未予涉及。
(2)保险公司在经营农业保险上存在一些技术障碍。主要表现:①费率厘定难。费率的厘定是以过去一段时间的平均风险损失为基础的,由于我国目前没有这方面的长期准确可靠的统计资料,给费率的厘定造成了困难。②责任确定难。保险经营的原则之一是风险的一致性,而我国地域广阔,各地的社会经济、自然条件、作物种类、灾害种类等都不相同,保险责任很难从技术上确定。③亏损理赔难。由于农业保险的保险标的是有生命的动植物,且在不断的变化中,很难准确预计该产品的未来市场价值和损失程度。
(3)保险范围小,保险品种少。农业保险涉及农业的整个过程,包括农作物收割后储藏、加工并将农作物运输到最终市场,农业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财产即房屋、机器、设备和工具、加工厂等,以及从事这些活动的人的保险。而目前中国的农业保险主要集中在农作物保险和养殖业保险,由于我国农业保险的高赔付率,商业保险公司为降低损失已经取消经营风险较大的保险品种,保险品种已由最多时的6O多个下降到目前的不足3O个。目前主要有农产品险、家禽综合保险、森林火灾保险、烤烟保险等。
2.农业保险有效需求不足
(1)农民的保险意识薄弱。我国的农民因为长期受到小农经济的传统观念影响,加上文化素质水平不高,比较注重眼前的既得利益,而对事情的发展缺乏全盘的考虑,风险大的投保不起,风险小的认为没必要投保。同时金融保险业在农村渗透不深,如2002年农村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8011.1亿元,其中金融保险业只占5.3亿元,农村社会对金融保险意识淡薄,对保险更是觉得可有可无,听天由命。
(2)经济承受能力有限。我国农险费率较高,一些地区的农险费率高达9%1O%,而我国农民年收入原本就很低,各种开销又必不可少,剩下的可支配收入微乎其微,农民想保交不起钱。从下表的数据便可看出我国农民的可支配收入限制了他们对保险的购买。
3.政府政策倾斜力度不够
鉴于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世界上各个国家都十分重视农业保险。各国政府把农业保险视为农村救济、农业贷款、农产品价格保护等政策的一部分,来稳定农业生产,增加农民收入。包括政府出资建立初始资本、准备金、负担全部或大部分经营管理费的同时,还给予保费补贴,日本政府补贴水稻保
费的50%"60%,麦类保费的50%~70%;法国对农业保费补贴为5O%8O%;韩国是5O%;瑞典是66%;美国补贴53%;菲律宾补贴56%~80%。(数据来源:王小平《对农业保险几个问题的认识》)另外还对农作物一切险的经营实行免税政策;凡在全国推行农业保险的国家,都是由政府或政府扶持的商业公司、再保险公司为农业保险提供再保险。美国、加拿大、法国等国更是从2O世纪3O年代就开了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试验,政府对农业保险实行低费率、高补贴的政策。而在我国,由于国家财力等方面的限制,近年来我国财政用于农业的支出一直在8%附近徘徊,财政对农业保险的支持严重不足,政府对农业保险除免交营业税外,同其他商业保险一样,无任何财政补贴和配套的政策予以支持。
4.农业保险经营体系不健全
国外农业保险经营除了有政府的经济支持,还有完整的经营体系;而我国农业保险经营缺乏专业保险公司介入,资本结构单一,使得经营策略和具体业务受到局限。农业保险业务再保险更是一片空白,使保险公司的风险得不到有效分散和补偿。在这种不完整的经营体系下农业保险很难有发展的空间。
5.农业保险缺少法律支持
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对农业保险给予经济和法律的支持,制定了农业保险法及其实施细则,以保证农业保险体系的顺利建立和业务的协调运作,使农民的利益得到保障。尤其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对农业保险立法的重视远超出一般的商业规范性法律制度,其政府制定专门的法律对开展农业保险的目的、性质、办法等作了规定。美国和日本早在1938年就制定了《农作物保险法》,美国1994年制定了《克林顿农作物保险改革法》。而我国只在适用于商业保险的《保险法》中规定“国家支持为农业生产服务的保险事业,农业保险有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并且《保险法》还规定保险公司只能采取股份有限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两种组织形式,不利于我国农业保险的开展。
对策研究
1.增加对农业保险的财政支持
农业保险是政策性很强的险种,由于农业生产的特殊性,按市场运作厘定费率农民买不起,保险公司赔不起,鉴于农业保险对农业生产经营的重要作用,政府应给予必要的政策倾斜和财政支持。首先是财政资金支持,即按照WTO规则所允许的“绿箱政策”,用财政资金补贴农业保险业务费率或直接补贴经营主体;其次是税收支持,如免除经营种植业、养殖业的经营主体和农业保险经营主体的营业税和所得税;三是给予一定的金融和费用支持,增加农业贷款,放宽农民贷款的条件等。
需注意的是,政府补贴要量力而行,在目前政府财力有限的情况下,只能对几种关系到国民生计的主要农作物提供一定的支持,使其优先形成一个比较完全的市场,待时机成熟后循序渐进、逐步推进。
2.构建合理的农业保险组织体系
(1)建立国家政策扶持的主体多元化的商业保险经营模式。根据各国经营农业保险的经验,农险的开展是要由财政支持的,当前国内多数人认为的主要经营模式一是政府扶持,商业性保险公司代理农险政策性业务;二是政策性保险公司;三是互助保险经营机构。鉴于我国正处于经济建设中,财政能力有限,不可能完全由政府补贴。同时由于我国地域广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不平衡,农业风险差异性大,因此,现阶段我国农业保险经营应立足于市场化经营,辅以国家政策扶持的主体多元化的商业保险经营模式。以商业性农业保险公司为主,在国家政策和资金的支持下对不同地区的不同对象采用适合本地的农业保险经营模式;对不同的地区和保险责任采取在社会范围内筹集农业保险基金实施农业灾害的预防和救助。
(2)建立分散农业风险的再保险体系。再保险是保险人将承担自己的风险和责任向其他保险人进行保险的行为。西方国家在推行农业保险业务时都利用行政手段建立多层次的再保险体系,特别是避免特大自然灾害对农业和农民的影响,并且都对在保险费标准、管理费用、经营亏损进行全部或部分补贴。而我国的农业保险缺乏再保险的安排,使得风险过于集中在经营主体自身、难于分散,影响经营主体的经营效果。建立农业再保险体系是改变我国农业保险窘况的重要举措。因为农业再保险不仅是对农险业务的支持,更是使农业保险走向良性循环的制度安排。农业再保险通过扩大原保险人的承包能力、保障业务经营的稳定性、增加原保险人的可运用资金等方面,对农业保险的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的支持作用。鉴于我国的特殊国情,可由国家出资建立农业再保险公司,与原保险人的再保险业务遵从商业规则,国家对再保险业务给予一定的补贴,以鼓励其对农业再保险的承保。
3.提高农村保险市场的有效需求
(1)增强农民的保险意识。要针对农民保险意识淡薄的实际,采取农民可以接受和理解的方式,向农民宣传农业保险的意义和作用,让他们了解农业保险、认识农业保险、购买农业保险、宣传农业保险,建立起保险公司和客户之间的亲和感、信任感,使农民真正积极主动地参加农业保险。
(2)科学制定保险费率,加快提高保险经营技术。在试点的基础上摸索制定符合我国国情的农业保险费率以及保费补贴测算方法,按农民可以接受的标准制定保险费率。此外,要加快提高包括监测技术、精算技术、理赔技术在内的各项农业保险的经营技术。
(3)增加农民纯收入。增加农民纯收入是提高农业保险有效需求的重要途径。由于农业生产成本高,各种消费支出多,农民的剩余可支配收入显得很少,这必然影响农民对农业保险的购买力。所以,目前必须为农民开辟增收的道路,如加大对农业生产的资本投入,进一步减少农业方面的税收,降低农业贷款利率等,从而提高农民对农业保险的积极性。
(4)合理确定保险险种。尽管农业风险高,但不是所有的农业险都需要政策性的经营,对多风险农作物,例如大米、小麦、水稻等给予政策性补贴。而一般的保险产品如冰雹灾害保
险、洪水险等可采用商业性经营。同时农险险种还要适合当地实际情况,我国是农村区域经济,比如,江西、湖南、广东、广西的优质早稻种植占全国面积的78%,东北三省的优质玉米和大豆分别占41%、63%,中原区是牛羊肉产业带,”三北”是奶业产业带等(《中国农村统计年鉴》2003),经营险种的选择不能一概而论。
4.健全农业保险法律法规应认真研究和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加快农业保险的立法,从法律上明确政府、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从政策和财政上予以支持,建立起确保农业持续发展和农村长期稳定的保障机制。鉴于我国的实际情况,我国农业保险立法应涵盖农业保险的保障水平、会计核算制度、精算制度、初始资本金筹集数额和方式、财政补贴标准及计算方法、管理费和保险费分担原则、异常灾害条件下超过总准备金积累的赔款和处理方式、税收规定、各有关部门的配合、资金运用等与我国农业保险政策扶持相适应的方面,并且要在实践中不断吸取经验加以充实完善。
5.引进具有农业保险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的外资保险公司国外有很多保险公司具有丰富的农险经营经验。如法国安盟保险公司在我国保险公司缩小农业保险业务的时候,他们却看到了我国农险市场的巨大潜力,并通过努力已经获得了在中国组建财产险分公司经营农业保险的准许证。因此,我们要继续引进像法国安盟保险等具有农业险经营的先进技术及管理经验的外资或合资保险公司,这有利于我们接触掌握国外比较成功的行业经验,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农业保险经营道路,促进我国农业保险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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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企业的竞争范式由单个企业间的竞争演进为供应链的竞争以及竞争战略向竞合战略转变,物流产业集群呈现出明显的共生特征,进而形成了物流产业集群共生系统。物流产业集群共生系统的存在有利于资源集聚、整合与共享,从而有效地创新物流服务和提升竞争优势。因此,物流产业集群共生发展既是集群内外企业间互动所形成的结果,也是物流产业集群内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路径。研究日、韩、美等物流强国物流产业的发展历程,不难发现,当代物流产业发展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物流产业集群的共生发展。没有“共生”,这些国家物流产业的发展就不会像今天这样繁荣。因此,研究影响物流产业集群共生发展的因素及其之间的关系,对于制定和完善促进物流产业集群发展的政策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近年来,我国学者对物流产业集群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物流产业集群的形成动因、作用效应、动力机制、竞争优势、生命周期演进等方面,这些文献描述性研究较多,缺乏产业层面的实证研究,鲜有文献考察物流产业集群共生发展影响因素之间的关系。鉴于此,本文试图根据物流产业集群发展的实际情况,从共生理论出发,设计调查问卷,构建物流产业集群共生发展影响因素的结构方程模型,实证考察影响物流产业集群共生发展的关键因素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和强度,以期能够把握影响物流产业集群共生发展演化的规律,为我国物流产业集群发展提供理论支持。
根据物流产业集群共生的本质特性,结合相关文献[8]、[9]、[10]和研究目的,本文从物流产业集群共生系统资源集聚能力、集群共生单元间的分工合作、集群共生系统资源共享水平三个方面揭示其与物流产业集群共生发展的关系,并借助实证的办法予以进一步的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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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州羌族地区源源流长的民俗风情旅游资源极为丰富,众多美好的民俗文化,加上奇妙的自然景观和丰富的自然资源,吸引旅游者纷至沓来。但是在现代化的进程中,遭受着各种不同文化习俗的冲击,导致千姿百态,风情万种的民俗正走向趋同和消亡。所以,本文专门研究了影响阿坝州羌族民俗旅游资源发展的负面因素,认为保护阿坝州羌族地区的优秀传统民俗文化迫在眉睫。
阿坝州位于四川省西北部,紧邻成都平原,北部与青海、甘肃省相邻,是全国羌族唯一的聚居地,生活在这里的羌族人民地处边陲,偏远闭塞,在几千年的历史长河中,创造了具有世界意义和价值的文化以及具有浓郁民族特色和地域特色的习俗。这些习俗大多内容健康,格调高雅,形式多样。
1、传统建筑。传统建筑是民俗中最直观的东西,是各少数民族民俗文化的外在表象。羌族以其独特而精湛的建筑艺术著称于世。其中以碉楼、石砌庄房、索桥和栈道最为有名。碉楼:用石块、石片以稠米浆制的胶泥黏合砌成。通常有四角、六角、八角几种形式。可达十三四层,高至十余丈,经久不损。从功能上分,有用于警戒的“哨碉”和用于实战防御的“战碉”。至今阿坝州理县桃坪羌寨还保留三座石砌的碉楼。庄房:这是羌族人对自己住房的称呼。呈方形,一般人家都是五层楼高。第一层用于养家畜;第二层是“咪达屋”和居室,“眯达屋”就是羌家火塘,相当于汉族的厅堂,火塘上方为供祀;第三层是储藏“猪镖”腊肉的地方;第四层是堆放粮食、杂品的贮藏室;第五层是一个小平台和祭台,叫“若基格”,是供奉“阿爸木比塔”(白石神)和朝拜神灵的地方。屋顶是晒坝,用来晒粮食,同时也可供小孩玩耍。其中最古老、最神秘、最具羌族特色的是理县桃坪羌寨,被喻为是“神秘的东方古堡”。
2、饮食习俗。“吃”是旅游活动六大要素之一。饮食被人们赋予审美、艺术、礼仪、禁忌等文化内涵。有民族特色的餐具和饮具及饮用的氛围和方式对旅游者较有吸引力。羌族喜欢喝自己酿成的咂酒,最有特色的是熏制的“腊猪膘”,也是馈赠客人的好礼。逢年过节全寨人聚在一起,燃起熊熊的篝火,喝着鲜美的咂酒,唱山歌,跳锅庄,气氛热闹非凡。
3、岁时节俗。每个少数民族都有自己独特的民族节日,而民族节日大都集中众多的民俗事项,场面壮观,民族风情浓厚。羌族每年春天有转山会,秋收后的祭天会,六月初六的祭山会,再加上独具特色的每年农历十月一日的羌族年,人们在家制作各种姿态的小牛、小羊,用以祭祀祖先和天神。
4、歌舞游艺。各民族的民间歌舞是其民族文化的具体表现形式。羌族是能歌善舞的民族。羌族人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用歌声赞美劳动,用舞蹈表现生活,素有“唱什么歌,就跳什么舞,有歌有酒必有舞,歌助酒兴群起舞”的传统习俗。萨朗舞是最活跃、奔放的一种。还有“跳盔甲”,“跳皮鼓”和“兰于寿” 等。羌族伴奏乐器中,羌笛已有两千多年的历史,尤为著名。
5、礼仪活动。新颖、独特、热情的迎客待客礼仪给旅游者鲜明的印象,并架起游人和东道主互相沟通的桥梁。羌族如有贵客来,还要鸣枪欢迎。进屋后,让客人坐于火塘上方,请喝咂酒,并为客人祝福。藏羌婚礼也很有特色,有特定的程序和各种规范。
6、民族手工艺品。手工艺品典型地代表了传统民俗文化。羌族的刺绣是羌家传统的工艺美术品,绣工分挑花、绣花、纳花、盘花、刺绣等,是羌家姑娘的绝活,内容丰富,色彩鲜艳,精美异常。
阿坝州羌族地区拥有如此众多又美好的民俗文化,加上奇妙的自然景观和丰富的自然资源,使旅游者纷至沓来。民俗文化的经济价值使许多地方迅速实现了脱贫致富,并且由此拓宽了该地区人们的眼界,增强了他们的民族自信心和民族自豪感,对民族文化的复兴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但随着民俗旅游的开发,现代文明对传统文化的冲击,以及市场化导致原有民族物质边界的重大调整和弱化,当地的宗教、传统习俗、道德观念、生活方式等已经发生或者正在发生着重大改变,对当地优秀的传统民俗文化造成了一些负面影响,主要表现:
1、过度开发使民俗旅游资源破坏严重。一些地方为了获取更多的经济利益,实行掠夺式开发,造成许多民俗文化资源严重破坏,一些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在我们还未来得及认清其社会价值时就已消失、解体;很多民间习俗在现代文明冲击下逐渐消失;民族文化遗址和民族特色建筑遭受严重损害;一些民问艺术品和手工艺品为了迎合经济市场而大批量生产,成为机器制作的工艺品,完全丧失了其中所蕴涵的文化价值。
2、民俗风情的商业化和庸俗化。在商业活动中,以现代艺术形式包装民俗文化,将其舞台化、程序化,是目前旅游开发的主要手段。这样的后果是使民俗文化失去了本来的乡土气息,淳朴的民俗被歪曲。甚至有些羌族地区为了吸引游客,将迷信的,不健康的习俗加以渲染。
3、虚伪民俗。虚伪民俗是指人们为了增加旅游商品,编造添加拼凑而旅游地不存在的民俗。伪民俗破坏了本民族特色,破坏了祖先的规矩。如,羌族的白石作为他们的崇拜神,必须放在屋顶或火塘上方,而不该为了招引游客而随意放置。
4、民俗文化的同化。民俗文化的同化是指原有的民俗风情特征在内部和外部作用下,并为异地异族的民俗风情取而代之。即“旅游一旦开发到哪里,哪里的传统面貌便会发生急剧的改变,从衣着、建筑到生活方式都迅速地与外来者趋同”。阿坝州羌族地区的语言、建筑、服饰、饮食、节日等方面逐渐与时俱进化。汶川、理县等地羌族大多说汉语,穿现代服装,许多人口中哼的是流行歌曲。羌族地区的民族传统文化正在消失。
5、民俗文化价值观的退化。一个民族认同的文化价值观是该民族文化的核心。“价值观是一个社会或群体中的人们所共有的区分事物的好与坏、对与错、符合或违背人的愿望、可行与不可行的观念。它是一个文化系统构成的基因。一种价值系统可以构成一个民族的‘文化精神’。” 各民族尽管发展历程各异,但具有共同的价值观.如吃苦耐劳,热情好客,讲信用,重义不重利,忠诚朴实等。但随着民俗旅游的发展,这些优秀的价值观正在退化甚至消失。某些羌族地区居民在买卖过程中出现的坑蒙拐骗,敲诈勒索等不择手段追求金钱的例子屡见不鲜,他们严重媚外或排外的情绪,直接影响了当地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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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仪器是用于气象预报、气象监测等气象服务领域的专业设备。主要有自动气象站、自动雨量站、风速风向仪、风向袋、百叶箱、温湿度记录仪、传感器、风向标、风速报警仪、风能测风仪、气象中心软件、GPRS无线传输模块等。以下是今天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基层台站气象仪器的维护管理对农业发展的影响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阅读!
基层台站气象仪器的维护管理对农业发展的影响全文如下:
如何做好新形势下基层台站气象仪器的维护管理对农业发展的影响研究发展工作,为基层台站气象仪器的维护管理对农业发展的影响的控制研究,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是现在基层台站气象仪器的维护管理对农业发展的影响研究面临的迫在眉睫、函需解决的头等课题。
1、对气象仪器维护与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实践中我们可以看到,受传统思想观念的影响,基层气象台站对气象仪器维护与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缺乏正确的认识,通常比较注重使用而轻维护管理。气象仪器及相关设备一旦出现了故障问题,并非逐级上报、更换,而是索性听之任之。从送修的仪器中可以看到,其间总是聚集着大量的烟灰与尘土,甚至还存留着很多的纸屑、小昆虫的尸体。这些事实证明部分基层台站的领导及管理人员对气象仪器及相关设备缺乏足够的重视,尤其在维护与管理方面更新匮乏。近年来,气象监测现代化给配备的新型仪器自动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且价格也非常的昂贵,因此备份的仪器数量非常的少。
2、维护与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水平比较低
近年来,随着气象仪器的不断更新换代,气象仪器自身的科技含量也在不断地升高,台站工作人员若不随之提高理论水平与业务技能,则很难操作这些先进的仪器设备。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任何一环甚至非常小的环节出现了问题,气象仪器都可能发生故障,有些基层台站的工作人员甚至连如何正常开关机都不清楚,关键设备更不必说能维护好。一旦故障发生,上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都难以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通过远程进行维修指导,因此也严重影响到了各项业务的开展。
3、对新设备的使用、维护以及管理等,缺乏有效的培训
近年来,虽然气象部门对基层台站工作人员使用新型仪器设备上也做过一些技术培训工作,但对于如何进行安装、管理以及维护等内容却很少,每一个台站培训人员最多不超过2人。从实践来看,新型气象仪器采用的多是大规模的集成电路、模块化结构、计算机模块以及新型的探测元器件。若管理人员缺乏基础知识,则就不懂得基本工作原理,同时也不能判断出气象仪器的故障所在,至于维护则更是难以做到的。
1、进一步加强农业气象基础理论研究
与大气科学其他分支学科相比,农业气象仍是一门年轻的边缘学科。目前该学科的基础理论研究薄弱,水平较低,与国际水平差距较大。未来将在大量科学试验基础上,进一步提示生物圈中农业、林业、畜牧业、水产养殖业等研究对象的生长、发育、产量和品质形成的生理生态过程、能量物质转换传输过程和农田生物地球化学过程以及各种过程与环境气象条件的复杂关系,并以详细的数学模型和精湛的计算机仿真、虚拟现实技术模拟,再现这些过程。生物圈在气候系统五大圈层中的作用;生物和大气之间的相互作用及与人类活动的关系;农业气象灾害预普、评估、防御;农业气象预报的原理、技术方法等研究将进一步得到加强。
2、加强农业农村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抵御能力
积极开展干旱、暴雨、冰雹、霜冻等主要气象灾害的监测、预测、预警服务,提高农村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鼓励和支持农村依法建立气象站、气象哨,自愿进行当地气象观测,并通过此渠道为广大农民及时传送气象信息;采用气象部门的气象监测网络与农业部门病虫害监测网络相结合的方法,研究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的监测预警及控制技术;研究区域农业自然资源的生产潜力及其优化布局技术,气候变化对区域粮食安全的影响及应变对策。
1、现有的气象服务内容远远不能满足设施农业发展的需求,也并非想象的添加一些服务内容就可以把气象对设施农业的作用得以体现,并真正得到用户的认可。
2、现有科技人员的服务意识以及专业技能还很欠缺,这种欠缺我认为是从上到下的,这需要引进一些成熟的理念和与设施农业相关的微观管理技术、栽种技术等。
3、在棚室内安装监测仪器是我们获取室内资料的重要手段,也是我们做出气象服务和分析的主要数据依据,但该仪器的价格无论是气象局还是农户都难以承担,况且仪器的安装应用是否能够让农户更加直观的体会到给他们带来的好处也是今后服务的一个重要问题。⑸在服务环节上,在种植后的气象服务保障我们相对能够做到跟踪紧密,但容易放松或疏忽对种植前和收获后的气象服务,这也是我们农业服务比较薄弱的地方,比如在初期品种筛选、习性,收后存储运输等等环节上应该充分考虑气象条件的影响,加强这方面气象知识的宣传,从而做出对种植农户有帮助的举措。
1、细化服务内容,完善农业气象服务站网
根据江西现代农业生产与经营的发展要求,农业气象服务也要进行相应的改革,在稳定现有农业气象观测站网的基础上,细化服务的内容,增加新的服务站网以及观测项目,例如林果业、水产养殖业、畜牧养殖业的观测等,以满足多元化的农业发展需求。农业气象局也要探索农业产前、产中以及产后各个过程的农业气象服务需求,尤其是在新增的农业经营环节方面的需求,建立一个完整体系的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在这方面,江西可以向广东省等省份学习,结合本省的农业气象实际,拓宽思路以及服务的领域,建立完善的现代农业气象服务体系。
2、引进先进技术,提高农业气象服务的科技含量
农业气象服务需要为农民提供准确、及时的农业气象情报,所以所需要的技术也要不断地更新。要时刻关注当下社会发展的各项科学新技术、新成果,然后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适当引进一些先进的技术,如GIS等高新技术,以提高服务的质量,为农业生产提供最准确、最有效的情报,并指导农业的生产与发展。在信息的传输方面,农业气象观测到最新的信息,需要以最快的速度传到农民中,这样才具有价值。所以,农业气象部门要拓宽农业气象服务的信息传播渠道,尤其是要充分利用网络,针对本省,甚至本市、本县,建立专门的农业气象服务网站,做好宣传,及时更新网站的农业气象预报信息,向农民及时传达有效信息。与此同时,还可以结合电视、电台等传统媒体的力量,迅速传达农业气象信息,尤其是突发的灾害行天气信息,更要采取这种方式。
3、加强人才队伍的建设
农业现代化的发展,必须要建立一支专业化、高素质的人才队伍。加强农业气象服务部门的工作人员的岗位培训以及人才培养,尤其是加强对学科带头人的培养,建立一支农业气象科研团队,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以及职业道德精神,不怕苦、肯奉献,到实地调查,以提供更优质的农业气象服务。
综上所述,本文所提到的基层台站气象仪器的维护管理对农业发展的影响的研究工作,希望可以对基层台站气象仪器的维护管理对农业发展的影响的发展提供参考价值。随着基层台站气象仪器的维护管理对农业发展的影响的不断开展, 对基层台站气象仪器的维护管理对农业发展的影响的研究工作也将成为保障基层台站气象仪器的维护管理对农业发展的影响的重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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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目标管理理论的应用,成本会计有了新的发展。产品设计前,按照客户所能接受的价格,确定产品售价和目标利润,然后确定目标成本管理,使成本会计与工程技术等有机结合,有助于企业形成产品品质和功能优化、成本降低的竞争优势。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影响事业单位成本会计发展的因素及对策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阅读,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影响事业单位成本会计发展的因素及对策全文如下:
当前,我国成本会计已经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这种变化主要有两个特征:一是成本会计技术手段与方法不断更新,会计电算化已经取代手工记账,而且在组织建立内部网情况下,实时报告成为可能。二是成本会计的应用范围不断拓展,传统上对成本控制并不关注的政府机关、教科文卫等事业单位都对成本控制投入了越来越多的精力。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成本控制已变得不可或缺。面对其发展变化,事业单位应该分析其影响因素,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
1.1制造环境要素的变化
1.1.1弹性制造系统
弹性制造系统(FMS)是指使用机器人及电脑控制的材料处置系统,择优结合各种独立的电脑程式机器工具进行合成生产,它有益于产品制造程序的弹性化。使用FMS最大的优点,是可以从事多样化产品的生产,满足公众对服务产品多样化、精致化的需求。
1.1.2电脑辅助系统
电脑辅助系统包括电脑辅助设计(CAD)、电脑辅助工程(CAE)及电脑辅助制造(CAM)系统,它不但提高了电脑的功能,并且为事业单位为社会服务提供了更为宽广的发展空间。使用电脑辅助系统可减少人工成本、节省时间并提高工作效率。
1.1.3制造资源规划
制造资源规划(MRP Ⅱ)是指制造业所采用的电脑管理信息系统。目前流行的材料需求规划(MRP I)是MRP Ⅱ的前身。MRP Ⅱ有助于管理当局进行及时、有效的投资与管理经营决策。 在房屋征收与补偿过程中,运用MPRⅡ,可以对市政规划、拆迁有一个可允许的量的规范,既加快市政建设、改善大众住房条件,又控制在一个合理区间,保证征收户有一个平稳过渡,不致造成住房供应量的大起大落,有助于房产价格的稳定波动。
1.1.4电脑整合制造系统
电脑整合制造系统(CIM)是指以电脑为核心,结合FMS、CAD、CAE、CAM等所有新科技的系统,以形成自动化的制造程序。 城市住宅供应量的开发,其意义一方面使有限的土地供应量合理投入,另一方面使住宅开发循入运用新科技、新材料、新能源,使房产业建筑水平不断提高。
1.2制造环境的影响
面对事业单位新制造环境的变化,对传统的成本会计技术与方法将出现以下两方面影响:
1.2.1服务产品成本计算不准确
因为在新制造环境下,机器人和电脑辅助生产系统在某些工作上已经取代了人工,人工成本比重从传统制造环境下的平均30%降到了现在的不足5%。但制造费用剧增并多样化,其分摊标准如果只用人工小时已难于正确反映各种服务产品的成本。
1.2.2成本控制可能产生及功能行为
传统成本会计将预算与实际业绩编成差异报告,即将实际发生的成本与标准成本相比较。在新制造环境下,这一控制系统将产生反功能的行为。例如,为获得有利的效率差异,可能导致事业单位过度提高公共物品的采购,而有一部分的公共物品是有严格的保质期,在汶川地震中,就发现有过过期品运抵灾区的现象;在住宅保障方面,不少城市均存在廉租房空置现象。
2.1加强成本理论的研究,提高我国成本会计水平
要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会计理论研究方法体系,理论研究者必须冲破传统会计观的束缚,解放思想,勇于开拓新的研究领域和研究课题;应本着创新精神、务实态度和严谨作风,深入事业单位调查研究,同实际工作者密切合作,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广泛开展案例分析,在全国各省、各省中各城市,都有各自的城市特色、历史文化,应在总的成本理论基础上,允许不同城市的不同特征存在,从理论高度提炼成功经验。同时,理论研究应针对我国成本会计实际问题致力于将理论研究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在此基础上,讲究实效,建立成本会计理论研究成果的考核、评价和激励机制,充分发挥成本理论研究对成本会计实践的指导作用。
2.2更新观念,树立成本效益、成本回避思想
成本回避的核心是要求早期避免成本的发生,使挖掘降低成本潜力向预防性方向发展。我国传统降低成本的方法,从范围上看局限于生产领域;从内容上看局限于制造成本;从时效上看局限于事中和事后成本控制。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传统降低成本的方法已经受到了严峻的挑战。成本回避将降低成本视野重点转移到产品开发、设计阶段以及采购、制造、销售和使用阶段;从内容上着,扩大到整个产品生命周期成本,包括生产者成本(开发设计成本、制造成本、物流成本、营销成本)和消费者成本(使用成本、维护保养成本、废弃处置成本);从时效上看要求防患于未然,进行事前成本控制。总之,成本回避立足于早期回避可以避免发生的成本。我国成本会计的改革应构思成本回避的具体方法,并力求在实践中应用。
2.3推进成本会计电算化
利用以计算机技术为中心的信息管理手段已成为现代成本会计的一种必然发展趋势。事业单位成本会计工作以电子计算机为手段,大大加快了信息反馈速度,增强了业务处理能力,对于及时、准确地进行成本预测、决策和核算,有效地实施成本控制,全面地考核、分析成本,都有重要意义。实践证明,实现成本会计电算化是当务之急,是实行新的成本会计方法的技术前提。为了推动会计电算化深入发展,必须加快会计电算化从核算型向管理型转变,将会计信息系统有机地融入企业整个管理信息系统,通过电算化的应用,为成本会计和管理会计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持。陈云同志有过“一粒米”的核算,中国的人口是欧洲、美国、日本,俄罗斯加起来的总和,在事业单位采用成本会计电算化,要本着“一粒米”的精神,积沙成塔,从而更好的为全国大众服务。
2.4学习外国一切先进的经验和方法,博采众长,为我所用
西方成本会计是一门有一百来年历史的学科。特别是随着战略管理、基准管理、限制理论、行为科学、运筹学、系统工程和电子计算机等各种科学技术成就在成本会计中的广泛应用,形成了新型的着重管理的经营型成本会计。中国的崛起,不可能步其后尘,我们应结合国情和不同事业的具体情况认真研究。有些方法可以直接引进,有些方法应加以改革和完善,总之,为了完善发展我国的成本会计,借鉴西方成本会计理论与方法是非常必要的。但是这种学习要有创新,创新要坚持一条原则“简单有效,为我所用”,从而探索并形成一套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成本会计体系。
2.5总结完善和推广我国行之有效的成本会计方法
我国事业单位在长期实践中,积累了许多行之有效的成本会计经验,如编制成本计划阶段的项目测算法,成本指标归口分级管理,包括部门经济核算在内的各事业单位经济核算制,实际上都是强调“以人为本”,充分调动广大管理人员的管理和控制成本的积极性、创造性,至今仍不失为现代成本会计的有效方法。
2.6完善成本会计组织,提高全员成本意识和素质
为了适应现代成本会计的发展,必须完善成本会计的组织,建立和健全成本会计规章制度,实行全方位、全过程、全员管理成本,使决策层和所有部门、单位都重视成本,人人关心成本,提高全员成本意识和素质。对于成本会计人员来说,除了应具备会计职业道德之外,不仅要懂会计和财务管理,还要懂经营管理,特别是要熟悉社会学、公共关系学、运筹学、学会运用价值工程、成本最优化理论和方法;同时还要熟悉并掌握现代成本会计的理论与方法,学会预测、决策和控制,学会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信息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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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因素是运动、变化着的心理过程,包括人的感觉、知觉和情绪等,往往被称为事物发展变化的“内因”。事物发展变化的必须具备两个条件:内因和外因。而内因一向被认为是第一位的原因,外因则是第二位的原因。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大学生心理因素对学习能力发展的影响探讨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 :影响学生学习能力的心理因素主要有动机、兴趣、意志、性格、情感等,这些因素对学生的学习效果及成长有很大的影响。本文主要从动机、兴趣、意志、性格等方面论述了心理因素对大学生学习能力发展的影响。
关键词:心理因素 心理因素的影响 学习能力
Abstract:Affect students' learning abilities psychological factors mainly motivation, interest, will, character, emotion, etc. These factors have a significant impact on student learning and growth. This article from the motivation, interest, will, character, etc. discusses the influence of psychological factors on the development of college students' ability to learn.
Key words:psychological factors; impact of psychological factors; learning ability
教育有多重目的,其中一个目的就是开发学生的动机、兴趣、意志、性格、情感等心理特征。教育不但要注重学生的智力开发,更要注意学生心理因素的开发,因为这些心理因素在学生成长的道路上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心理因素对学生的学习能力有重要影响。学习动机就是激励学生进行学习活动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心理因素,它是推动学生进行学习的一种内部动力。对于大学新生来说,大学生活是那么的惬意:没有题山题海,没有老师、家长催促勤奋学习的喋喋不休,没有一天一小考、一星期一大考的考试后排名的压力,大把的时间由自己支配……大一新生会在懵懵懂懵中走完自己大学的第一年:高考的压力没有了,缺少对自己人生规划的能力和动力。大二时大学生活带来的新奇感渐渐褪去,取而代之的是脑子里充满了幻想,幻想自己毕业后的前程似锦以及自己的种种宏伟抱负。
等到了大三则开始思考自己的未来:就业还是考研。无论是哪种选择,努力都是必须的,于是,翘课的少了,上课玩手机的少了,专心听课的多了。上课时开始抢占前面的位置,上午八点的课六点就有学生去教室占位置,大一大二时校园常见的课堂上前面位置空两排的现象再也找不到了。有了自主学习动力,学习热情就变得空前高涨,每天的自习室都是人满为患,每天的教学楼里都有学生四处找自习室的身影。大四时考研的学生继续努力为考研做准备,准备就业的学生则忙着为就业夯实基础,准备就业所需要的各种能力。
如果每一位大学新生在刚入校时就思考自己的大学四年怎样度过?怎样度过丰富而充实的大学生活?面对未来自己有什么样的人生规划?怎样去合理的利用时间?如果大学生把这几个问题想清楚了并付诸行动,大学生活就会丰富多彩,学习就会有一个确定的目标,就会有一个明确的人生规划,从而度过有意义的大学生活,否则大学四年就会在迷茫和困惑中度过。英国数学家、哲学家怀特海曾说:“中学阶段,学生伏案学习;在大学里,他应该站起来,四处?磐?。”
性格和学习也有比较密切的关系。性格比较沉稳的人在学习中比较容易进入专注的状态,从而学习效率就会比较高,学习效率高了成绩也就自然而然的好了;性格比较活泼的人则相反,在学习中表现出有选择性的特点,对自己感兴趣的课程会比较快的进入状态,对自己不喜欢的课程则很难做下来,比较容易偏科。性格决定命运,有什么样的性格就会有什么样的人生发展,性格不同的人在面临人生的抉择时做出的判断和行为也会不同,判断和行为不同,结果也就不同。成功不能复制,每个人的人生都有自己独有的特点,在一个人的人生历程中会有许多经历、经验和教训,拥有良好性格的人会不断的总结,从失败中汲取教训,从成功中获得前进的力量。
天才毕竟是少数,大多数学生的智力水平都差不多,但由于每个人的成长环境不同,从小所受到的教育不同,他们长大后的心理因素往往就会有很大的差别,而心理因素对他们的学习能力有很大的影响。如果一个学生的学习动机不强烈,学习目的不明确,就不会积极主动地去学习,而是对学习采取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态度,敷衍了事,得过且过;相反,如果学习动机强烈,学习目的明确,就会自觉地去学习,不用家长、老师去督促,这样学习就会变得轻松且充满乐趣。学习兴趣是学习的最佳动力,热爱是最好的老师。有的学生目标很明确,上大学的目的就是为了四年后的考研,所以大一时,当别的学生在忙着放松自己时,目标明确的学生继续延续高中的学习习惯,每天三点一线的往返于宿舍、餐厅、教室,当别的学生还在梦游周公时,他已经悄悄起床开始了晨读。当别的学生在宿舍看韩剧看得泪眼婆娑、打游戏打得废寝忘食时,这些目标明确的学生正在自习室潜心钻研。在忙着找各种机会放松自己的学生看来,这些目标明确的学生生活像个苦行僧,可对目标明确的学生来说他们觉得自己生活忙碌而充实,他们奔波在为理想而奋斗的道路上,辛苦而快乐!
我国的一项研究表明,学习兴趣与学习成绩是密切相关的,这项研究说明学习兴趣是学习活动的推动力,通过积极、主动的学习取得好的成绩,而好的成绩的取得又反过来会强化学习兴趣,二者形成良性循环。对学习有兴趣了就会努力去学习,把学习当作一种乐趣。浓厚的兴趣是创造性学习的重要条件。没有动力、没有兴趣、没有积极性去学习,就不可能有效地掌握知识,成绩就不可能有效提高。意志力强的学生,面对挫折时是愈挫愈勇,学习成绩会不断提高。就比如输在起跑线上的哈佛男孩于智博留过级,在班里考过倒数,上的高中和大学都名不见经传,按照大多数人的看法,于智博的人生不会太出彩。但于智博靠自己从小培养的不服输等软实力精神在关键时刻脱颖而出,谱写了自己多彩的人生:转入名牌大学,进入500强企业,考上哈佛商学院MBA。27岁毕业后成为花旗银行“全球领袖计划”成员,28岁担任联想集团总裁助理。现在很多父母在孩子小时候就有意识去培养孩子的意志力、抗挫力等软实力,就是希望自己的孩子在人生这个马拉松长跑中能脱颖而出,拥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度过健康快乐的人生。
兴趣和爱好会促使人们去探索去实践,进而发展自己的各种能力。当人们迷恋于自己感兴趣的工作时,人的潜力就会充分发挥出来。例如2006年感动中国十大人物之一――孔祥瑞。虽然他只有初中学历,但是就是这个只有初中学历的天津港码头工人,由于对这份工作的热爱,从而迸发出了无限的学习潜力,在不断的学习工作中攻克了一个又一个技术难关,创造了150项革新,给国家带来8000万元的效益。中国近代思想家、政治家、教育家、史学家、文学家梁启超先生曾经写过一篇文章“敬业与乐业”,敬业,也就是责任心,也就是要热爱自己的学业或工作;乐业,即趣味,指一个人不仅乐意去做某件事,而且从中领略出趣味来。梁启超先生围绕“敬业”和“乐业”展开论述:在敬业的基础上乐业,乐业是人生的最高境界。
一些学生或由于考试的压力,或出于个人的一时心血来潮,或因教师几句赞赏的话语等,一时学习动力十足,步入勤奋学习学生的行列。但这种动力是不大可能持久的,因为刺激产生学习动力的那些因素只是外因,要使学生形成长远的学习动力,就必须靠学生的内因起作用。我们都知道,内因是事物变化的根据,外因只是事物变化的条件,外因是通过内因起作用的。只有学生从内心认识到学习的意义、体会到学习带来的乐趣,从内心愿意去努力学习,这样有动力的学习才会长久保持下去。
学习目的和动机正确了,如果教师授课方式和内容枯燥无味,学生的学习目的和学习动机慢慢就会消失,所以在具体的教学活动中教师要研究怎样不断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使学生的学习积极性长久保持下去。我国古代大教育家孔子说:“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论语?雍也》)。由此可见,孔子非常重视学习兴趣对学习的重大作用。
孔子主张因材施教,就是针对学生的不同特点,在尊重学生个性的基础之上,从实际情况出发运用不同的方式施以教育,保护了学生对学习的兴趣和动力。如果不从学生实际情况出发,照本宣科,一本教案包打天下,不考虑学生个体的差异,要收到好的教学效果则无异于痴人说梦,有时甚至会产生负面效应。德国教育家赫尔巴特认为,教育的起点是个性,教育的任务就是要使个性向多方面、多角度发展,并根据学生的兴趣来进行有效教学。教师要根据教学内容的不同和教育对象的不同创设不同的教学情景,寻找能够促进激发学生充分发展的教学手段、方法,增强教学的个性化色彩,使学生与学生之间的差异性得以显现。现在的课堂由于多媒体的应用而变得丰富多彩,知识的拓展和深化增加了学生求知的欲望,填鸭式的教学让位于合作、自主学习,体现了课堂以学生为主的思想。
学习没有动力不行,有了动力还必须善于学习。也就是学习要注意学习方法,不能死学。法国的物理学家朗之万在总结读书的经验与教训时深有体会地说:“方法的得当与否往往会主宰整个读书过程,它能将你托到成功的彼岸,也能将你拉入失败的深谷。”由此我们可以知道学习方法是多么的重要。有的学生每天很忙碌,除了吃饭、睡觉,就是学习。可考试结果一出来,成绩并不理想。原因就是学习时不善于思考,不善于归纳总结,总是学一道题会一道题,一旦这道题改头换面就不会做了。每位学生都要寻找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这样学习起来才会事半功倍。
良好的心理因素能促进大学生学习能力的发展,因此,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和课下辅导中必须重视学生优秀心理因素的培养,以期学生能有更好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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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论创造力对一个人的脑力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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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保险(简称“农险”)是专为农业生产者在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生产过程中,对遭受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疫病、疾病等保险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提供保障的一种保险。农业保险是市场经济国家扶持农业发展的通行做法。在中国,农业保险又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组成部分。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我国农业保险中发展相互保险的适用情况探析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目前,我国农业保险的发展重重困难,在农业保险中大力引入和发展相互制公司的模式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对相互保险在我国农业保险中发展的必要性、可行性及实践情况进行了探析。
【关键词】农业保
1906年,英国《海上保险法》中规定:“两人或多人彼此同意承保海上损失的情况,称为相互保险”,相互保险公司获得的保费收入占全球总保费收入的约40%,它是保险市场最主要的组织形式之一。农业相互保险是指农民为自己办理保险业务的合作性保险经营模式,被保险人和保险人合为一体是其重要特点,赢利不是其最终目的,其主要宗旨是分散会员所面临的农业生产风险。
目前,我国农业保险的发展重重困难,在农业保险中大力引入和发展相互制公司的模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加强农业生产防灾减损的需要
防灾减损是保险存在的主要目的之一。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自然灾害频发,防灾减损更显得尤为重要。在农业保险中采用相互制的组织形式,可以保证投保人和保险公司利益的一致性,从而使农民积极地参与防灾减损工作。在灾害发生前,参保农民会积极地联合起来,充分利用各方面的资源,降低灾害造成损失的可能性;在灾害发生后,他们会主动集合起来,抢险救灾,减少损失。同时,农业相互保险公司也会对农户进行相关的技术指导,更加保证了防灾减损的科学性。
(二)降低农业保险高成本和解决农业保险经营困难的需要
股份制保险公司开展农业保险工作时,成本很高。过去开展农业保险成本包括营业机构的经营费用、销售成本、定损理赔费用和委托代理等问题而引发的相关成本。而农业相互保险公司组织形式简单,经营费用和销售成本较低,避开了股东和被保险人的利益冲突,有效降低了委托代理问题引发的相关成本。
同时,由于农业相互保险公司保险人和投保人的一致性,比较好地解决了过去农业保险经营中存在的展业、核保、定损、理赔等困难之处,提高了农业保险的经营效率。
(三)防范农业保险中严重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的需要
我国农业生产的特点之一是以个体农户小规模分散经营为主,因而在实际经营中面临着严重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而农业相互保险可以较好地解决这一困境。首先,农户之间及其生产活动彼此都非常熟悉,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合二为一的特性使信息不对称程度最小化,有效预防由此引发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其次,农户作为投保人是公司的所有者享有公司的控制权,完全解决了公司的经营利益和个人利益之间的矛盾,将农户投保的道德风险隐患彻底消除。
(一)我国发展农业相互保险的社会基础优良
首先,思想观念基础浓厚。我国农村有互助合作的传统,因此相互保险很容易被农民所接受。相互保险公司是投保人之间的互助机构,它不以盈利为最终目的,农民之间互助互济,直接地体现了损失分摊的共济原则,符合我国传统的互助观念。
其次,我国相互保险组织已经有了较好的发展基础,例如职工保险互助会、船东互助协会等相互保险组织已经开展多年。股份制保险公司不大愿意承保农业保险,为了规避农业经营过程中的风险,更应该组织农业相互保险,它可以提高专业化经营水平,使农业保险得到快速发展。
(二)属于政策性保险的农业保险更适合发展相互保险
一般来讲,农业保险属于政策性保险领域,但是,目前股份制保险公司是我国农业保险的主要经营者,其目的是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这和政策性保险的初衷相违背。然而,相互保险公司则把保险人和投保人统一起来了,是参保农民根据自愿互利的原则合作建立的,实现了公司、客户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在实现保险人利益的同时能够更好地发挥政策性保险的准公共产品的社会效益。从其社会使命来看,它并不局限于其成员的利益,与国家扶持农业保险发展的目标相吻合,维护了全体社会成员的利益,。
(三)在经营管理方面具备较好的经验和技术
虽然我国农业相互保险的发展刚刚起步,其与股份制商业保险公司相比,在企业性质、所适用的法律法规等方面有所不同,但在保险开发、定价及准备金的管理等技术方面有高度的相似性。1980年我国恢复保险业经营以来,股份制保险公司已经得到了充分的发展,经营管理技术方面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所以,现阶段建立农业相互保险制度需要的经营管理经验和技术条件我们已经具备。
我国不少地区曾经开展过农业相互保险的实践:河南新郑县的农村统筹保险互助会;太原地区的农业保险合作社;广州地区的农村保险合作社等。目前以黑龙江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的做法最为成熟。
(一)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的经营实践
2005年,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成立,它是全国首家相互保险公司,10年来它的经营取得了巨大成功。其主要做法是:第一,保费来源由农垦总局、农场和农户三方承担,保费收入则公司留50%,保险社留50%;第二,以农作物和家畜为主要承保对象;第三,以生产成本确定费率和保额;第四,业务管理实行承保到户、定损到户和理赔到户的“三到户”和承保内容公开、损失测定方法公开和理赔兑现公开的“三公开”原则;第五,核灾定损由定损员、保险社和公司共同参与。
(二)阳光模式成功的原因
阳光模式成功的主要原因有:第一,相互制符合当地农业生产的特点;第二,现代公司制在人才、技术和设备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第三,政府相关部门在人、财、物和政策等方面的大力支持。
我国农业是高自然灾害高风险的行业,即便费率较高,股份制商业保险公司仍然不大愿意承保农业保险。同时,我国农业发展落后,农业人口众多,而政府财力有限,难以大规模高额度的补贴农业保险。因此,我们应该大力发展农业相互保险,它不仅可以降低农业保险高成本,解决农业保险经营困难,还可以防范农业保险中严重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为农业防灾减损做出巨大的贡献。无论从理论还是从阳光农业保险的实践上看,我们都应该大力发展农业相互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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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国家稳步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范围,加大了对粮食、油料、生猪、奶牛生产的各项政策扶持,支持发展主要粮食作物政策性保险。分析农业政策情况,可以发现,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持续加大支农惠农力度,将是今后一个时期的长期国策,而农业保险作为其中的组成部分,正迎来了发展的大好时机。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益阳市农业保险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本文以益阳市农业保险的发展为切入点,进而分析了益阳市农业保险发展存在的问题,就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对策以完善益阳市农业保险的发展。
关键词:益阳市;农业保险;问题及对策
益阳市是一个传统农业市,也是洪灾和旱灾频发的地区,频繁的自然灾害影响了农民收入的稳定与增长,其粮食对全省粮食的供应乃至对国家粮食战略安全起到了关键的作用。农业的重要性和自然灾害的频发性,需要农业保险来提供保障。农业保险作为农业现代化的一个重要部分,是降低农业生产风险、增加农民收入、保障农民利益的主要手段。因此,农业保险发展及高效率运行对湖南省乃至全国都显得尤为重要。
(一)保障水平低。
第一,承保面不广。当前政策型农业保险的承保对象只包含能够繁殖的母猪、水稻与棉花,渔业与林业保险处于空缺状态。因此,在受到严重冰冻灾害后,广大民众强烈要求增加农业保险种类。通过调查分析沅江市发现:最近几年蔬菜种植规模达到1万公顷、柑橘种植规模达到4700亩。二零零八年因受到冰灾气象灾害影响,蔬菜及油菜几乎绝产,三分之二的柑橘树被冻死,大约需要3年方可恢复,因此农民强烈希望柑橘和蔬菜能够在短时间内纳入农业保险体系。安化县东坪镇与桃江县大栗港镇亦希望如此。
第二,赔偿金不高。棉花、水稻种植险赔偿标准是严格根据国家统计部门颁布的此农作物处于生长状态时所花费的成本而定,人力成本不属于该范畴,水稻每一季的生产成本为四千五,棉花每一季的生产成本为三千六。不过大部分农户说,在不计人工成本的基础上,农药、地膜、化肥、种子成本都呈现上涨趋势,每公顷价格都会高于三千六,最低也要高于五千二百五元;能够繁殖的母猪赔偿数额最高是一千,不过其生长成本都会超过四千。并且,很多农户都指出农业保险赔偿数额过低;每公顷水稻因为受到水灾影响其损失按照七成计算,需要获得的赔偿金也要在四千五到六千之间。
第三,条款不合理,与实际状况不相符。安化县养猪农户指出,难产是造成繁殖母猪死亡的首要原因,不过此项却没有被纳入保险理赔体系;所有喂养母猪的农户都不希望母猪因为生病造成死亡,所以养猪农户基本上都具备一定的防治疾病技术,不希望保险公司将因病致死的母猪纳入保险理赔体系。
(二)勘灾定损难。
首先,农业保险在赔付方面具备三个显著特征:专业要求高、涉及领域多、受灾面积广,受地理位置、交通不便、信息传播度低等综合因素的影响,无法对灾情程度、损失状况进行科学评定。若是成千上万亩的稻田受到了不同程度上的伤害,对其进行一一评估是不可能也是不现实的。关于水稻赔付这一问题,保险公司规定损失超过百分之三十才能进行基本赔付,若是损失率高达百分之七十则需要保险公司赔付全款,不过如何科学划分百分之三十与百分之七十呢?这是一项难度较高的工作。其次,当前农业保险网络不是很发达,使得公司与农民之间缺乏必要的联系,无法迅速、精确评估灾情损失。
(三)保费收取难。
根据国家政策指示,具有政策性的农业保险费用通常是由农户及各级财政共同担负,不过在实际运作期间,保险公司并没有向农民直接索取费用。沅江市与桃江县及安化县的保险费用是农业协会垫付,原因在于保险公司与各级政府认为向农民索取保险费用比较困难。首先农民农业风险意识比较差,很多农民还没有正确、客观的认识农业保险,大多数农民所持有的观点是农业保险可有可无,大部分农民对此基于农业保险来获取经济补偿这一方式并不了解。当前本市农民最为关心的问题是医疗报销问题,其中百分之四十一的农户最担心的问题是自然灾害;
农业生产过程中,广大农民最为关心的问题是:农资价格、农产品市场价格、自然灾害;若因自然灾害受到经济损失影响,百分之五十四的农户想通过政府补贴来减轻经济损失。其次在农业保险费用收取上农民存有很深的误解,有的农民认为上缴农业保险会加重家庭负担,因为多种不同因素的影响,各级政府不会轻易碰触农民负担底线,不会向农民索取农业保险费用。由此可看出,农民是利益享用者,无论上缴多少钱农民都会认为是不合理的,会增加家庭经济压力。
(一)加快扩大农业保险提标,提高保障水平。
(1)进一步探索扩大农业保险范围。根据农业产业结构特点,在险种开发的重点上,应包括五类:一类是粮食作物,如水稻、小麦、玉米、高梁等;二类是经济作物,如棉花、芒麻、油菜、蔬菜、果树、茶叶、甘蔗等;三类是养殖畜禽,如育肥猪、鸡、鸭、牛、羊等;四类是水产养殖;五类是林业。在险种责任上,以频繁发生的火灾、雹灾、暴风、暴雨及其它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为基本险责任。在服务对象上,应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高新技术为先导的农业科技企业及其原料生产基地、种养大户等为重点。
(2)适时提高赔付标准。一方面,现在与物化成本紧密关联的产品物价都在上升中,以物化成本为赔付标准的保障水平也应随之提升;另一方面,还应适当考虑人力成本的损失,相应给予一定的赔付,以提高农业的生产恢复能力,真正为农民解除后顾之忧。
(二)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确保农业保险规范运行。
(1)设立农业保险管理机构,完善协调联动机制。各省市县可以与财政局挂钩,从而构建起政策性农业保险管理机构,而该机构需要负责农业保险政策的制定与落实、农业保险准则的设定、对不同的市域做出费率分区以及风险区划、对商业保险公司新上市的险种条款进行审批等。此外,还要以农业保险机构为主体,联合农业局、农村办、发改委、民政局、财政局、林业局、水利局、地方金融证券办等单位一起构建农业保险联席会议的联动机制,通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有效地推动农业保险的发展。
(2)规范农业保险运行机制。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要督促保险公司严格按政策规定和相关业务规程办理农业保险,做到“三公开四到户”,即:承保内容公开、勘灾定损公开、赔款兑现公开,承保到户、保单到户、定损到户、理赔到户。由区县(市)政府明确乡镇农技站、畜牧站在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中的职责,统一工作经费标准,引导保险公司依托“两站”加快建立镇、村农业保险网点,实现“乡乡镇镇有网点,村村都有保险员”的目标,在规范的制度约束下实现现场签单、收付保费。推动保险公司建立一支素质高、能力强、业务精的农业保险专业队伍,加强与农民的沟通,全心全意为群众搞好农业保险服务。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深人宣传政策性农业保险,组织镇村干部、农村党员认真学习政策性农业保险知识,营造浓厚的氛围,充分激发农户的参保热情。
(3)建立巨灾风险基金。按照国际通行作法,对大面积旱灾、洪涝灾害,建议在省、市、县财政设立巨灾风险基金。巨灾基金由以下渠道筹措:省财政每年安排农业保险专项资金;各市、县按照本地区当年保费实际发生额10%的比例提取农业巨灾风险基金;保险公司的盈余额按一定比例划入巨灾风险基金。巨灾基金的使用主要包括:弥补农业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不足部分;预防巨灾。
(三)加大保费收缴力度。在上级财政保费补贴相对固定的政策框架下,建议省、市、县财政适当提高保费补贴比率(可以尝试打破民政救灾救济资金的传统使用方法,从每年的民政救灾救济资金中提取一部分为农民代缴保费),同时在核定的保费标准之内,适当向农户收取少量保费(那怕是每亩只收1元钱),这样既可以不断提高农户的参保意识,还可以在发生灾害时更好地维护农民权益。
本文尽最大努力研究一套基于益阳农业的客观情况的农业保险的发展模式,以此提高益阳农作物的抗灾抗风险能力,从而希望解决农业发展的瓶颈问题,实现农业的又好又快发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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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以我国中部地区的湖北省为例,利用灰色理论的GM(1,1)预测模型对湖北省2014-2060年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进行预测,结果表明未来47年湖北省老龄化程度将逐渐加深,到2060年老龄化系数将达25.56%。利用灰色关联度模型对湖北省人口老龄化的7个影响因素进行关联分析,结果发现老龄化系数与城镇人口比重、卫生技术人员数、高级中等学校招生数等有较强的关联度,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支出与老龄化系数的关联度较小。最后根据GM(1,1)模型预测结果和关联度分析,对湖北省老龄化问题提出相关建议。
关键词:人口老龄化;GM(1,1)模型;灰色关联度
人口老龄化是指总人口中因年轻人口数量减少、年长人口数量增加而导致的老年人口比例相应增长的动态。国际上通常看法是,当一个国家或地区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人口总数的10%,或65岁以上老年人口占人口总数的7%,即意味着这个国家或地区的人口处于老龄化社会。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等原因使人口出生率不断下降,人口老龄化速度快于世界平均水平,产生“未富先老”现象。2002年湖北省老龄化系数(65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是8.81%,从此迈入老龄化社会。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湖北省60岁以上人口占比13.93%,居全国第9,这一占比高出全国平均水平约0.61%。2013年湖北省65岁以上人口占比9.91%,居全国第10,比全国平均水平高约023%。老龄化社会给经济产业结构转型、老龄产业的发展带来机遇的同时,又给湖北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劳动力供给和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的构建带来巨大挑战。
国内诸多学者和研究者对中国人口老龄化问题有所研究,探讨了人口老龄化的地区差异,老龄化的影响因素及其对经济发展的影响等方面的问题。王金营,梁俊香(2008)从未来人口发展面临的问题出发,对社会保障的战略设计和体系构建面临的诸多矛盾给予了分析,认为我国应该从长期的角度去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完善的能应对未来所面临的诸多问题的社会保障体系。袁俊等(2007)从时空角度描述了中国农村人口老龄化的分异特征,揭示农村人口老龄化程度区域差异扩大的内在机制和影响人口老龄化程度的主要因素。张冬敏(2010)以人口扰动为切入点,分析了陕西省人口年龄结构的非正常波动,并构建人口扰动模型,测定人口波动规律,判断人口老龄化进程与人口扰动的关系。侯大强(2012)对湖北省人口老龄化现状进行了分析,并建立了Leslie模型对湖北省的人口发展趋势进行了预测。胡芬(2011)利用灰色―线性回归组合模型预测了湖北省老龄人口。在人口老龄化对经济发展的影响方面,叶宁,尹文耀(2006)研究了人口发展趋势对社会经济的影响,并提出各项应对措施。杨雪,侯力(2011)研究了我国人口老龄化对经济社会的宏观和微观影响。姚从容,李建民(2008)对人口老龄化与经济发展水平进行了国际比较,并得出对我国的启示。
本文在老龄化问题相关研究基础上,利用灰色预测理论对湖北省老龄化人口进行预测和分析,并运用灰色关联度对湖北省人口老龄化的影响因素进行关联度分析,最后根据老龄化人口与老龄化系数预测结果及老龄化系数的影响因素分析,提出应对老龄化问题的政策建议。
2013年湖北省常住人口为5799万人,城镇人口有3161.03万人,占全省常住人口的54.51%;乡村人口有2637.97万人,占全省常住人口的45.49%;出生率为11.08%,死亡率为6.15%,自然增长率为4.93%;从湖北省人口年龄结构上看,0-14岁的有866.37万人,占14.94%;15-64岁的有4357.95万人,占7515%;65岁及以上的有574.68万人,占9.91%。2013年湖北总抚养比达33.07%,少年儿童抚养比1989%,老年人口抚养比13.18%。湖北省人口结构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湖北省人口自然增长率呈阶段性缓慢增长趋势。2001-2004年湖北省人口自然增长率分别为244%、2.21%、2.32%、2.40%,保持在2.21%―244%范围内,作为人口增长的第一个阶段;2005-2009年湖北省人口自然增长率分别为3.05%、313%、323%、271%、3.48%,在2.71%―3.48%范围内,作为人口增长的第二个阶段;2010-2013年湖北省人口自然增长率分别为4.34%、4.38%、4.88%、493%,保持在434%―4.93%范围内,作为人口增长的第三个阶段。
第二,人口结构中少年儿童系数比大体呈现下降趋势。2001年湖北省少年儿童系数为22.43%,而到了2012年和2013年分别为14.09%和14.95%,在12年的时间里系数下降了7.48个百分点。
第三,人口结构中老年人口系数大体呈上升趋势,人口老龄化趋势较为明显。湖北省2001年的老年人口系数为6.73%,2012年和2013年分别为10.76%和9.91%,2013年比2001年提高了3.18%。2001年湖北省老年人口抚养比为9.51%,而到2013年已经达到13.18%,与2001年相比提高了3.67个百分点。老年人口抚养比增加,少年儿童系数减少,承担养老的子女减少,这将会给社会养老方式和社会保障带来更大的挑战。
2.1 灰色GM(1,1)模型介绍
灰色系统理论的GM(1,1)模型适用于贫信息的不确定性问题的预测,抗噪声能力强,优于传统预测方法,该模型已广泛应用于社会、经济、生态、工程预测控制等领域。灰色GM(1,1)建模过程如下:
(1)设一组原始数据为X(0)=x(0)(1),x(0)(2),…,x(0)(n),对X(0)作一次累加,得到生成数列为X(1)=x(1)(1),x(1)(2),…,x(1)(n),其中,x(1)(k)=∑ki=1x(0)(i);k=1,2,…,n。
(2)生成X(1)的邻均值等权数列,且Z(1)=z(1)(k)/k=1,2,…n,其中,z(1)(k)=0.5x(1)(k)+0.5x(1)(k-1)(k=1,2,…,n)。
(3)根据灰色理论对X(1)建立关于t的白化形式的一阶一元微分方程GM(1,1):dx(1)dt+ax(1)=u(a,u表示待解参数),设Φ=[a,u]T,用最小二乘法求解,则Φ��=[,]T=(BTB)-1BTY。
令Y=x(0)(2)x(0)(3)x(0)(n),B=-z(1)(2)1-z(1)(3)1-z(1)(n)1
(4)解出Φ后,即可得到白化形式的微分方程的解:(1)(k+1)=x(0)(1)-e-k+。
(5)将上述结果累积还原,即可得到预设值:
(0)(k+1)=(1)(k+1)-(1)(k)=(1-e)x(0)(1)-e-k
2.2 老龄化人口预测及趋势特征分析
根据《2014年湖北统计年鉴》、《中国统计年鉴》(2002-2014)整理了2001-2013年湖北省常住人口数、65岁以上的人口数以及老龄化系数的数据(见表1),对湖北省2014-2060年的老年人口总数及老龄化系数进行了预测,预测结果见表2。
由以上预测分析,可知湖北省人口老龄化速度较稳,根据GM(1,1)模型预测结果,2014年65岁以上人口达619.66万人,老龄化系数为10.71%。到2060年湖北省老龄化系数将达到25.57%,65岁以上人口超过全省总人口的1/4,老龄化人口将达到1601.58万人,老龄化程度相当严重。湖北省未来50年人口结构向老年型转变已是不可逆转的趋势。2060年湖北省65岁以上人口比2014年增加了981.92万人,年均增加21.35万人,年均增长率为2.09%。从表2中的预测数据可以看出湖北省老龄化系数逐年增加,增速稳定,2011-2020年这十年的老龄化系数增速为1868%,2021-2030、2031-2040、2041-2050、2051-2060这四个十年的增速均约为18.56%。2015-2060年每年的同比增速保持在1.91%。湖北省人口老龄化发展有区域差异,经济较发达地区的人口老龄化程度低于全省平均水平,而经济欠发达地区的人口老龄化程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此外,湖北省人口老龄化发展出现城乡倒置现象,大城市的老龄化系数反而比中小城市低,农村老龄化程度高于城市。
3.1 灰色关联分析
灰色关联分析是通过灰色关联度来分析和确定系统因素间的影响程度或因素对系统主行为的贡献测度的一种方法。灰色关联分析的基本思想是根据序列曲线几何形状的相似程度来判断其联系是否紧密,曲线越接近,相应序列之间的关联度越大,反之越小。灰色关联分析的具体步骤如下:
(1)确定参考数列和比较数列。参考数列是反映系统行为特征的数据序列,比较数列是影响系统行为的因素组成的数据序列。
(2)对参考数列和比较数列进行无量纲化处理。初值化:矩阵中的每个数均除以第一个数得到的新矩阵。均值化:矩阵中的每个数均除以矩阵所有元素的平均值得到的新矩阵。区间相对值化。
(3)求参考数列与比较数列的灰色关联度系数ξ(Xi)。参考数列X0,比较数列X1、X2、X3…,比较数列相对于参考数列在曲线各点的关联度系数ξ(i)η(k)=
minminX�洌�0)(k)-X(0)(k)+ρmaxmax|X�洌�0)(k)-X(0)(k)||X�洌�0)(k)-X(0)(k)|+ρmaxmax|X�洌�0)(k)-X(0)(k)|
称为关联系数,其中ρ为分辨系数,0<ρ<1,第二级最小差记为Δmin,两级最大差记为Δmax。Xi曲线上的每个点与X0曲线上每个点的绝对差值记为Δoi(k)。因此关联度系数ξ(Xi)也可简化为下列公式:
r(x0(k),xi(k))=miniminkΔoi(k)+ρmaximaxkΔoi(k)Δoi(k)+ρmaximaxkΔoi(k)
(4)求关联度。r=1n∑nk=1η(k)称为X�洌�0)(k)与X(0)(k)的关联度。
(5)排关联序。因素间的关联程度主要用关联度的大小次序描述,而不仅是关联度的大小,将m个子序列对同一母序列的关联度按大小顺序排列,便组成了关联序。
3.2 湖北省人口老龄化影响因子关联度分析
通过文献研究及数据的可获得性,选取以下7个变量,分别用X1,X2,…,X7表示,其中,X1为少年儿童系数(%);X2为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元);X3为城镇恩格尔系数(%);X4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支出(万元);X5为卫生技术人员数(人);X6为高级中等学校招生数(人);X7为城镇人口比重;X0是参考数列,表示65岁以上的人口比(老龄化系数)。2001-2013年湖北省上述各影响因素及X0的原始数据见表3。通过MATLAB软件编程计算X0与X1,X2,…,X7各个因素的灰色关联度值的大小,结果见表4。
按照灰色关联度大小对7个影响因素进行排序,其关联序为X7>X3>X5>X6>X1>X2>X4。从排序结果可以看出,城镇人口比重与人口老龄化系数的关联度最大,为0.94,相比于农村,城镇有较完善的医疗保障体系和较好的生活环境,老年人死亡率较低,这便促使湖北省人口年龄结构向老龄化方向转变。城镇恩格尔系数与人口老龄化系数也有较强的关联度,为093,城镇恩格尔系数比农村恩格尔系数小,即城镇人口的食品支出占总支出的比例较小,一般认为,恩格尔系数越小,地方越富有。城镇条件优越,生活交通较为便利,广大居民的精神生活得到充实,用于陶冶情操的文化艺术、健身等方面的支出稳步增长,从而人们的平均寿命延长,必将加剧湖北老龄化进程。卫生技术人员数与老龄化系数有较强关联度,为0.92,医疗卫生条件越好,老年人死亡率自然会降低。高级中等学校招生数与老龄化系数的关联度为0.91,地方受教育程度越高,受教育人数越多越普及,人们综合素质得以提升,懂得更多健康之道,人们更加长寿。少年儿童系数与老龄化系数的关联度较高,为0.87,少年儿童系数的大小对老龄化系数起决定性作用。从关联度排序可以看出人口老龄化与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支出的关联度较小,分别为0.78和0.71,说明湖北省人口老龄化超前于经济发展水平,未富先老。 4 结论与建议
通过灰色GM(1,1)模型预测了湖北省未来47年的65岁以上人口数和老龄化系数,预测结果显示,2060年湖北省65岁以上人口将达1601.58万人,老龄化系数将达到25.57%,届时湖北省老龄化程度相当严重。根据灰色关联度计算结果可知,湖北省老龄化系数与城镇人口比重关联度最大,为0.94;城镇恩格尔系数、卫生技术人员数、高级中等学校招生数、少年儿童系数分别与老龄化系数有较强的关联度,而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支出与老龄化系数的关联度相对其他因素而言较小。根据灰色预测模型和灰色关联度的研究结果,本文提出以下几项建议,供相关部门参考。
第一,建立完善的以社区服务和村镇卫生院为主的全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根据灰色关联度计算结果可知,老龄化系数与卫生技术人员数有较高的关联度,说明卫生医疗保障是人口老龄化的一个重要的影响因素,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65岁以上人口增多,意味着医疗保障的费用将增加,极有可能造成老年人“看病难”、“看病贵”等现象。我国应该借鉴国外先进经验,构建国家卫生服务系统,建立覆盖广、效益高、费用低的较公平的医疗保障体系。
第二,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产业格局,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根据灰色关联度模型计算结果可知,老龄化系数与城镇人口比重的关联度最大,城镇化率对于人口老龄化来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因此,完善城镇化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工作十分紧要,关键要开辟农民增收渠道,减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积极推进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公共服务体系。
第三,大力发展老龄产业。制定政策,将老龄服务业列入现代服务业重点发展项目,创新老龄产业融资方式,鼓励民营资本和外资兴办老龄产业,多渠道筹集老龄产业发展资金,建设一支为老服务的职业化日常看护、医疗保健、心理辅导服务队伍,鼓励和号召志愿者参与到为老年人服务的过程中来。关注老年人的身体健康和精神需求,满足老年人的消费需求,要提前布局与养老服务相关的产业链,发掘与老年人相关的物质和精神方面的产业。
第四,健全老年社会保障制度。灰色关联度计算结果表明,老龄化系数与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的关联度相对于其他因素较小,可知湖北省老龄化有“人口老龄化超前于经济发展,未富先老”的现象。应提前做好应对老龄化和高龄化问题的准备,除了政府发力外,还应充分发挥个人与家庭、市场、非营利机构的积极性,健全养老、医疗等制度。以人口结构变化趋势为依据,制定短期、中长期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加快实现老有所养的目标。
第五,延迟退休,挖掘老年人力资源。湖北省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是不争的事实,全国的人口老龄化也在逐渐加重,这必然使得老年抚养比增加,加重社会和家庭的财政负担。因此,延迟老年人的退休时间,让有能力的老年人为社会建设继续添砖加瓦,贡献力量,这不失为一个好办法。有研究表明,“老有所为”是应对我国人口老龄化客观的要求,它可以消除劳动力的不足担忧,也是我国社会建设的重要力量。延缓退休,可以增加社会劳动力,帮助更多老年人实现社会价值,同时减少家庭、社会、政府的财政压力。
[1]毛凤藻.湖北省2010年人口普查资料[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0:19572175.
[2]张恺梯,郭平.中国人口老龄化与老年人状况蓝皮书[M].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2010:56.
[3]王金营,梁俊香.未来人口发展失衡引发社会保障制度的战略思考[J].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6).
[4]袁俊,吴殿廷,吴铮争.中国农村人口老龄化的空间差异及其影响因素分析[J].中国人口科学,2007,(3).
[5]张冬敏.人口扰动下的陕西省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研究[J].人口与发展,2010,(5).
[6]侯大强.基于Leslie模型的湖北省人口老龄化预测及分析[D].武汉:武汉理工大学,2012:72.
[7]胡芬.灰色―线性回归组合模型在湖北省老龄人口预测中的应用[J].长江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1,(5):1112.
[8]叶宁,尹文耀.我国人口发展趋势及对社会经济的影响[J].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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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姚从容,李建民.人口老龄化与经济发展水平:国际比较及其启示[J].人口与发展,2008,(2).
[11]邬沧萍,杨庆芳.“老有所为”是我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客观要求[J].人口与发展,2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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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形势的不断变化,出现了一系列影响乡镇农业推广机构发展的制约因素。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海洋农业发展制约因素与对策分析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海洋农业发展制约因素与对策分析全文如下:
摘要:指出了21世纪海洋农业发展迅速,已经初具规模。但是由于海洋农业资源的枯竭,政府缺乏引导,海洋农业相关技术的落后,直接影响着海洋农业的可持续发展。以大连为例,通过揭示海洋农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对相关制约因素进行了分析,探讨了促进海洋农业发展的思路,为大连海洋农业的发展提供参考。
关键词:海洋农业;制约因素;对策
1.1海洋资源管理体系不完善
海洋农业资源的开发和海洋农业发展的过程中,管理是至关重要的。从目前大连现状看,尚未形成较为完善的海洋资源综合管理体系,相关管理部门存在着条块分割、各行其是、相互矛盾的问题。各涉海管理部门之间存在着管理权限和管理范围不清或不合理的问题,难于适应大规模海洋开发的要求和发展趋势,难以满足现代海洋管理的新要求。同时,各个区域发展过程中缺少海洋农业的总体发展规划,不能完美地配合,影响了海洋农业的整体效益。
1.2海洋农业相关人才匮乏
大连作为全国沿海城市之一,海洋农业还是一个新兴的产业,急需海洋农业科技人才。然而现在海洋农业的人才队伍却难以满足海洋农业发展的需要.一方面已有的高级、副高级海洋农业技术人员多数已接近退休年龄,另一方面海洋农业的队伍普遍学历较低,一些人员又是非海洋渔业专业毕业,加之工作实践经验少,使得海洋农业科技人才队伍整体发展和能力建设速度趋于下降,使整个海洋农业人才队伍比较薄弱,创新能力和创新活力不足,发展的动力和后劲不强,短期无法实现科技服务质量上新的突破和革新。
1.3海洋农业资源枯竭
目前大连绝大多数的海洋农业生产活动都是在近海海域进行,由于海洋农业的发展,缺乏科学合理的规划与管理,一些企业和个人,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不顾资源的现状,盲目开发。渔业生产主要是拖网作业方式,拖网捕捞毁坏了海底珊瑚群体,严重威胁了鱼类的生活环境,渔业资源的过度捕捞,对海洋生物资源的再生能力产生巨大的威胁,导致大量鱼类资源减少。一方面,工业生产所产生的污染物过度排放,给海洋带来严重污染,造成海洋生物大幅度减少;填海造地、盲目攫取海底能源等开发行为,使海洋生态资源枯竭[1]。
造成海洋农业资源的枯竭主要有海洋渔业资源的过度捕捞、野蛮的作业方式、环境污染问题三个方面。
(1)海洋渔业资源的过度捕捞,一些企业和个人盲目地增加效益,人为地增加产量,超出了资源的再生能力,渔业的资源将面临严重的枯竭的危险。目前有限的海洋资源难以满足强大的捕捞强度,海洋农业的发展靠海洋资源,过度的捕捞,加速了海洋农业资源的破坏。
(2)野蛮的作业方式,海洋农业生产过程中使用各种违规方法,使海洋生物资源不断减少甚至灭绝,政府管理部门抓不胜抓,长期如此,必将破坏海洋农业的持续发展。
(3)环境污染问题,各种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不加处理或处理程度不足倾流入海,成为海洋环境的重大污染源头。其他海洋经济活动对海洋的污染,以牺牲环境来发展经济,海洋生态环境遭到极大破坏,对海洋农业的发展造成巨大的损失。
1.4海洋农业环境恶化
随着工业、农业的快速蓬勃发展和人口的膨胀,污染源迅速增多,使海洋生态环境日趋恶化,给海洋生物资源造成严重威胁。据2013年12月30国家海洋局发布陆源入海排污口排污状况,我国78个入海排污口超标排放占比过半,辽宁超标率为60.9%。辽宁省水域流入渤海的大小河流几乎都被污染。双台子河等15条河流入海监测断面水质为劣五类,环辽东湾的辽宁盘锦、营口、葫芦岛等市的海洋排污有增无减,仅锦州一市每年排入海域的工业废水达5538万t,含污染物1214万t。
2.1政府缺乏引导
海洋农业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正确引导,目前政府对海洋农业的管理机构虽然存在,但管理力量严重不足,海洋农业有关政策制定得不及时,并且得不到落实。海洋农业的发展,主要由渔民主导,渔民的一些不正当做法,政府缺乏引导,个别渔民还无视管理规范;另一方面,对海洋农业发展过程中存在各种问题,政府不能及时掌握解决,渔民对政府失去信心,直接影响海洋农业的发展。
2.2重要水生物基因组研究过于片面
大连的海洋农业产业规模和经济总量目前正逐渐增加,但总体上技术水平还比较落后。海洋农业发展的科学技术有待提高,目前我国只在半滑舌鳎、鲤鱼等少数物种开展了全基因测序工作,全基因组选择育种研究方面发展缓慢。应该增强在海洋生物基因测序方面的成果,由于只是注重少数生物基因方面的片面研究,制约了辽宁省海洋农业产业规模和经济总量的提高。
2.3渔业基础设施落后
我国是渔业大国,而不是渔业强国,表现在海水养殖业,主要体现在渔业产业基本设施陈旧老化严重、技术保障支撑不配套等问题。目前,在海洋渔获物总产量中海洋捕捞业的产量约占全国的60%。很多地方海洋捕捞的产量已接近种群数量增长曲线的临界值,一些品种已经达到甚至超过了种群数量增长的临界值。海水集约化养殖技术尚未形成一定的标准和规范[2],急需研究在不同生产模式、不同生产对象、不同操作环节的养殖技术标准体系。目前集约化养殖方式主要以粗养、散养为主,集约化水平不高。
2.4海水养殖生物投入品研发滞后
海水养殖中疫苗、渔药、饲料等养殖投入品对保障水产品的安全有重大影响。而我国养殖安保产品研制起步较晚,不能满足海洋农业所需的技术要求。新型安全渔药的研究比较落后,为了防治各种病害大量使用各种兽药、农药甚至化学试剂,严重影响了水产品的安全。水产动物营养需求研究缺少系统性、全面性,专用的配合型高效环保饲料开发严重滞后,饲料的开发和使用技术有待提高。海水养殖中的渔药、饲料的滥用,既浪费了天然渔业资源,又破坏了水体环境,对海洋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了严峻挑战[3]。
2.5水产品加工技术落后
水产品一经捕捞后,如不立即采取必要的保鲜措施,就很容易造成水产品的腐败变质。目前大连主要的水产加工方式还是冷冻保藏,机械化和技术工艺难以满足现在社会的需求。在加工和综合利用方面与发达国家水产品加工相比存在巨大差距。一是水产品加工量较低,大多数都是直接出售;二是深加工技术含量低,加工的种类较少,难以满足社会需求;三是对加工过程中的废弃物综合利用较少,水产品加工过程中所产生的废弃物,大多数都用来生产鱼粉,对废弃物中有价值的成分难以合理利用,大大浪费了资源;四是主要加工方式还是传统产品的加工方法,不能做到与时俱进,不能做到工厂化生产,效率较低[4]。
3.1转变发展思路,明确发展道路
海洋农业发展要坚持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要跳出过去以海论海的观念,由传统相对独立的海水农业转变为海陆统筹发展的海洋农业;由粗放型无序捕捞海洋渔业资源向集约性工厂化利用海洋渔业资源转变;由无偿使用海域、竭泽而渔式开发海洋渔业资源向海域有偿使用、可持续发展的海洋农业转变.走适度捕捞、集约化养殖、精深加工、标准化生产的发展道路。避免竭泽而渔式的捕捞方式,适度捕捞,逐步取消传统的自然采捕的渔业,进行人工增殖和工厂化养殖,提高渔业资源的再生能力,使海洋农业持续高效地发展。沿岸淡水对浅海海水盐度的冲淡而造成养殖对象的生存,破坏了养殖生物的生存环境。不要走“先污染、后治理”道路,实现科学开发与可持续利用的有机结合[5]。
3.2健全制度保障
一是完善海洋环境评估制度。对海洋资源开发项目要进行严格审查,使其必须符合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加强对海洋环境的监测管理。二是建立净化污染物入海国际化标准制度和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制度。减缓海洋生态环境污染对海洋农业的影响,加强对沿岸工业和生活废水、污水等污染物的管理和治理,对影响海洋农业发展的其他海洋经济活动,进行有效监督和管理。三是建立起满足种群生长曲线最大捕捞量的控制制度,使渔业资源保持稳定。要严格控制近海渔业资源的捕捞强度,保持渔业资源相对稳定,完善相关海域的禁渔期、禁渔区管理制度及措施,加大管理力度和处罚力度。四是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完善海洋监察制度,为海洋农业可持续发展提高法律保障和支持。
3.3提高海洋农业的生产水平
为了确保海洋农业的持续发展,应提高海洋农业的生产水平。主要的海洋生产有两种,一种是“广种薄收”,实行不投入饲料,依靠海域自然环境的养殖;另一种是进行集约化的工厂化养殖方式,降低高成本、低效率的养殖方式,提高效益。发展低投入、高产出的集约化的工厂化养殖是海洋农业产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可不断地提高海洋农业的生产水平,极大地提高产量和经济效益[6]。
3.4健全科研队伍,加强海洋科学研究
应加强海洋科技自主研发能力。培养适合现代海洋农业所需的各种人才。如科技人才,管理人才等,使人尽其才,因地制宜地发展海洋农业。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发展海洋农业的高新技术产业,鼓励海洋农业相关企业提高科研经费,把大力发展海洋农业高新技术放在重要的位置。政府应建立海洋高科技示范基地,重点推进海水健康养殖、耐盐碱植物开发等高科技成果的产业化,促进海洋农业的崛起。
海洋农业发展制约因素与对策分析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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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保险是农业生产的保护和救济手段,当农民在自然灾害中遭受了重大损失时,农业保险不仅为他们提供帮助和救济,同时也是一种应对突发性风险的风险转移机制,在保障农民生活水平方面起到重大作用。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农业保险的论文,供大家参考。
实际生活中,农民或农户限于自己的经济收入水平,即使有保险需求,高昂的保费也令其望洋兴叹;保险公司因农业保险的高赔付率与低利润率,经营农业保险业务趋于微利,因此亦不愿经营农业保险,即使经营,也只局限在少数商品化程度高或高附加值的农业生产项目上,比如:花卉、饲养业等。由此看来,这种将农业保险商业化运营的模式在一定时期内有其局限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现有模式不能缓解农业保险供需不平衡的矛盾
我国是一个多自然灾害的国家,每年因洪涝、干旱、病虫害而导致的农作物损失非常严重。据统计,2005年,全国农作物洪涝受灾面积16380万亩,成灾面积8392万亩,受灾人口1.5078亿人,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028亿元[2]。因此,农民迫切需要对农作物进行保障,于是也就对保险有了需求。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保险公司以营利为目的,其开发的少量的保险产品及较高的保费,使得农民的上述需求得不到满足。此时,供需不平衡的矛盾暴露无遗。
(二)现有模式不能保障农民利益和促进农业发展
如上所述,由于农业保险苛刻的投保条件,处于天然弱势的农民对自然灾害毫无抵抗能力,只能靠天吃饭。风调雨顺的年景,收成则好,收入就高,反之,则收入难有保障。如此,农民的利益毫无保障可言。我国是一个农业人口占国民绝大多数的国家,只有把农民的收入提高了,整个国家的收入水平才会上升到一个新的水平。而现有农业保险模式无法有效保障农民利益,从而无法保障农业的发展,其弊端是显著的。
功能与价值:农业保险中建立政府责任机制之逻辑基点
可以看到,我国现有的将农业保险商业化运营的模式不符合农业保险自身的特点,有其局限性。仅靠农户与保险公司之间单纯的一对一保险协议,并不能达到凭借农业保险保障农业发展的目的。因此,笔者认为,有必要加强政府的调控功能,在农业保险制度中,建立政府责任机制,变农户与保险公司这种一对一模式为政府、农户与保险公司三元主体模式,从而推动我国农业保险的发展。建立政府责任机制,凸显政府在农业保险中的主体地位,具有以下诸种功能。
(一)保障农民利益,搞活农村经济
政府通过采取一系列诸如税收减免、财政补贴、办理再保险等优惠政策,可以充分调动农民、保险公司的积极性,丰富和发展现有农业保险制度,使农作物得到应有保障,从而保障农民的利益不会因自然灾害而遭受过于惨重的损失,农民的收入也就有了保障。如此,则能充分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使其以更大的热情投入到生产中去,从而搞活农村经济。
(二)开发新险种,健全我国保险市场
长期以来,农业保险产品开发缓慢、品种单一、保险公司怠于开发、保险市场后劲不足、缺乏活力已经成为制约我国农业发展的一大瓶颈。因此,建立政府责任机制,提高农民参保、保险公司承保的积极性,是开发新险种,健全保险市场的需要。
(三)提升我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长期以来,我国农业靠天收成的局面并未打破,农业发展水平低,风险承担能力弱,农产品在国际竞争中一直处于劣势。这种局面在加入世贸组织后显得更为严重。建立政府责任机制,健全农业保险制度,可以增强我国农业生产过程的抗风险能力,从而提高我国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立法评介:国外关于政府在农业保险中的角色之定位
农业是一种弱势产业,有必要采取有效措施和手段对之加以保护。农业发达的国家都采用农业保险制度对其农业予以保护,如美、日、法等国。比较三国农业保险模式,均有其可借鉴之处。现对三国立法模式分别予以介绍,以资参酌。
(一)美国模式
美国在1938年初步建立了农业保险制度。随后几十年里,美国通过不断地修改法律以及建立相应的政府农业保险保障制度,使农业保险制度趋于完备。总的说来,美国的农业保险属于政府主导型的保险运营模式。其运营模式主要有以下特征:(1)有完备的立法。美国相继颁布了《联邦农作物保险法》《联邦农业保险改革法》等。(2)建立了以经营政策性农业保险为主的国家专门保险机构。美国成立了联邦农作物保险公司来经营农作物保险,并对投保农户进行补贴。(3)运用财政手段予以支持。美国政府采取提供保险费补贴、降低税率等财政手段,提高了保险公司的积极性,使商业保险公司也参与到农作物保险中,从而使农业保险市场得以有效运行。
(二)日本模式
1947年日本在国内建立了农业保险制度。根据日本《农业灾害补偿法》的有关规定,日本农业保险采用的是民间互助组织共济的经营模式。这种模式的特点主要有:(1)农业保险实行强制保险和自愿保险相结合的方式。即明确规定对关系国计民生的粮食作物(如水稻、小麦等)实行强制保险,其他作物则由农民自愿投保。(2)经营保险的民间互助组织不以营利为目的。民间互助组织负责当地的农业保险,该地区农民只要其可保农作物的种植面积达到法定最低参保标准,则必须接受该农作物的投保。(3)补贴与再保险制度。日本政府对农业保险实行补贴制度,农民参加保险,由政府对其保险费进行补贴。同时,政府对民间互助组织进行再保险,这样就减轻和分化了互助组织所承担的农业保险风险。
(三)法国模式
法国在1948年建立了农业保险制度。其主要运用的是民间互助与商业化运营相结合的模式。概言之,其特征在于:(1)强制保险与自愿保险相结合。通过立法明确规定对关系国计民生的农作物以及饲养动物实行强制保险,其他农产品则由农民自由投保,但政府对投保的农民实行保费补贴制度。(2)鼓励民间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机构,政府对其运营经费以财政补贴形式予以保障。(3)农业保险体系多元化。在法国,参与农业保险的保险机构有:政府保险机构、合股保险公司、民间互助组织、农作物保险集团等。综上可见,美、日、法三国其农业之所以发达,原因之一就在于有成功的农业保险制度为其农业发展保驾护航。而且三国农业保险模式有着惊人的相似,即:都具有完备的立法以规范农业保险行为;政府实行保费补贴、免税等优惠财政政策。目前,我国农业保险制度尚处于探索、完善、发展的阶段,总结他国农业保险立法经验,对我国构建完备的农业保险制度有着巨大的借鉴意义。
立法重构:农业保险中政府责任实现机制之路径选择
实践表明,我国现有农业保险制度在防范农业风险方面,效果并不明显。近年来,随着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农业保险需求日益增强,政府亦愈来愈重视农业保险产品的开发。可喜的是,我国就如何发展农业保险已经开始了试点工作,如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分别在四川、江苏等地进行奶牛、水稻等政策性保险试点[4]。笔者认为,建立健全我国农业保险制度,应当立足于我国国情,借鉴国外经验。针对农业保险的自身特点,我国应积极探索和发展以政策性保险为主的农业保险制度。
(一)完善现有农业保险立法,建立健全农业保险制度
目前,我国《保险法》尚不能完全调整和规范农业保险,在农业保险制度构建方面,存在严重缺陷。但凡农业发达国家,均有一套完备的与其农业发展相适应的农业保险法律法规,如美国的《联邦农作物保险法》《联邦农业保险改革法》,日本的《家畜保险法》《农业保险法》《农业灾害补偿法》。我国应借鉴美、日关于农业保险立法经验,尽快出台《农业保险法》,对农业保险主体的权利义务、保险范围、风险分担办法和损失补偿规则等做出明确地规定,做到主体明确,权责分明。惟其如此,一旦出现风险,农业保险的功能才能真正地得以发挥。
(二)厘清农业险种,实行强制保险与自愿保险相结合的原则
农业保险可细分为农作物保险和养殖业保险。我国幅员辽阔,地理环境层次分明,农作物品种繁多,因此,在开发农业保险产品方面应因地制宜,在不同的生产区域开发适合当地的保险品种,同时,制定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宜的保险费率,不能一刀切。在具体的每一生产区域,保险公司应结合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趋势开展横贯生产、加工、销售各环节的综合性保险品种,借农业的产业结构提升带动保险品种结构的提升[5]。在农业保险的具体投保方式上,应当坚持强制保险和自愿保险相结合的原则。比如,日本《农业保险法》规定,凡生产数量超过法定最低标准的农民必须参加保险,而其他情形则由农民自愿决定参保与否。我国可借鉴日本经验,对关系国计民生且与农民利益有最密切联系的农作物(如:水稻、小麦、油料作物等)与饲养动物(如:牛、猪、马、羊等)实行强制保险,对规定外之的其他农产品则由农民自愿选择是否投保。
(三)政府强化保障职能,建立农业保险补贴制度
搞好社会保障是现代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能。建立农业保险制度,是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举措。农业保险关系农民的切身利益以及我国粮食的生产安全。因此,如何提高农民参保、保险公司乐于承保的积极性,是一个亟需解决的问题。笔者认为,我国应当借鉴法国的经验,对农业保险实行补贴制度。法国农业保险实行低费率高补贴政策,政府对农民进行补贴,同时,也对保险机构给予财政补贴。针对我国实际情况,笔者认为,对于强制保险的农业险种,可由政府对参保的农民按照一定比例给予高额财政补贴;对于自愿保险的险种,则视其情况,决定是否给予补贴。对于保险公司,可以视其承保险种的风险度按照一定标准给予相应的财政补贴。
(四)政府建立再保险制度,合理分担农业保险风险
为提高保险公司开发农业险种的积极性,政府除给予补贴、降低税率等优惠财政政策外,还可以通过建立再保险制度分化保险风险。关于再保险制度的构建,笔者认为有两种路径:其一,由承保农业险的保险公司向其他保险公司办理再保险,但必须向政府保险监督部门备案,一旦发生风险,保险公司按照约定的保险费率赔付,由政府给予一定财政补贴;其二,由政府设立专门农业保险机构,其职能在于为承保农业险的保险公司办理再保险业务,并对保险公司承保农业保险进行业务指导,对其保险活动进行监督,制定与农业保险有关的政策等等。
笔者认为,只有政府采取措施,合理分担农业保险风险,使保险公司有利可赢,至少不至于亏损,才能调动其承保的积极性,只有加强政府在农业保险中的作用,建立政府责任机制,才能健全我国的农业保险制度。
2011年初的特大旱灾给全省农业造成重创,受旱面积107.7万hm2,12.95万头(只)大牲畜因旱灾出现饮水困难。2012年上半年,全省各地不同程度地遭受了雪灾、旱灾和洪涝等自然灾害,受灾面积29.904万hm2,1.464万hm2绝收,倒塌房屋372间,直接经济损失10.66亿元。在各种自然灾害中,旱灾比较严重,连续性强[2]。近些年,旱灾成灾面积占总成灾面积的比重均在五成以上,2009年更是达到62.66%。
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发展现状
2007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开办以来,河北省农业保险整体发展状况有所提升,覆盖面不断扩大,2009年参保农户632.79余万户,覆盖全省11个设区市,发生农业保险赔款4亿元,受益农户48.56万户,保险保障功能初步发挥[1]。通过表1的数据统计,2007年至2011年间,我国财产保险保费收入和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均呈上升趋势,但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占财产保险保费总收入的比重非常小,且成小幅下降的趋势。就河北省而言,2008年以来,农业保险保费收入虽然保持着18%左右的稳步增长,但作为农业大省,其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占全国农业保险保费收入的比例较低,始终维持在4%左右[2]。此外,笔者根据河北农业保险保费收入与河北乡村人口总数计算得出河北农业保险密度,即平均每个农村人口为转嫁农业风险所支付的保险费,数据显示,从2007年至2011年,河北农村人口人均保费成上升趋势,农业保险需求在一定程度上是有所提升,但绝对值偏小,2011年仅为21元。
2存在的问题
保险供给不足。截止2011年,河北省共有24家财产保险经营主体,仅有三家保险公司经营商业农业保险业务。政策性农业保险以试点险种为主,如奶牛、能繁母猪、玉米、小麦、棉花保险,且按“低保障、广覆盖”来确定保障水平,比如小麦按每亩保险金额300元;奶牛按每头保险金额5000元,一旦受灾,农民最高也只能获得基本的成本补偿,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在保险责任上,主要承担风灾和雹灾对投保种植物造成的损失;重大病害、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导致投保的养殖个体的直接死亡,而普遍存在的旱灾,病虫灾害等均不在保障范围之内[3]。
有效需求不足。河北省是农业大省,农业保险市场潜力巨大,然而目前农业保险推进比较缓慢的重要原因是农民购买力不足,投保意识差。在2007年至2010年,河北农民家庭平均每人纯收入由4293.4元增加到5858.0元,恩格尔系数平均为33%,农民生活水平仍处在较低水平阶段,即使有参保意愿,也缺乏实际购买力[4]。此外,中国农户普遍存在防范风险意识不强,对保险公司的信任程度偏低,靠天吃饭的同时,更多依赖政府的农业补贴和农业救济。
技术有限及缺乏有效的经营模式。河北省农业保险经营技术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体现在险种类型少,保障范围小及理赔成本高等方面。2009年河北省共承保农业保险金额119.83亿元,保险费收入5.57亿元,赔款支出3.99亿元,保额损失率为3.33%,保险赔付率71.63%。河北省曾出台农业保险相关补贴办法,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农业保险保费财政补贴试点,保费由农户承担20%,各级财政承担80%,地方政府在农业保险上的财政补贴比例较高[4]。然而,河北省政府的经济实力比不上经济发达地区,很多地区出现财政困难,财政补贴很难及时到位,从而限制了农业保险的开展。2004年以来,我国各地开始积极探索新的农业保险经营模式,并开展了一系列的试点工作,然而针对河北省农业保险发展的研究较少,一直没有形成有效成熟的发展模式。
建议及创新
1探寻适合发展的模式和制度
河北农业保险业务主要以政策性试点为主,占农业保险总保费收入的九成以上。农业保险具有很强的外部性,无论采用何种运行模式,国家财政及政策支持都是其顺利发展的必要条件之一。目前国内已经出现的农业保险的经营模式各具特色,为河北农业保险的发展提供了很好的经验。比如安信农业保险公司在上海推行的政府财政补贴推动、商业化运作的“安信模式”;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吉林推行的围绕和依托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开展的“安华模式”;法国安盟保险公司创立在四川推行的“安盟模式”依靠强大的网络、资金、丰富的农险经验和管理优势占领市场。根据河北省经济环境和农业保险发展现状,笔者认为,发展农业保险要依托地方政府,在农村基层建立互助合作保险组织,同时以商业保险为辅,建立多层次、多渠道、多主体的政策性农业保险模式和制度。
2完善经营技术手段
加强险种开发技术,开发产品销售渠道加强农业保险产品开发,创新适应农村需要的保险产品是保险市场发展的基础。协调各级政府、财政部门,不断扩大现有政策性险种的覆盖面,提高奶牛、能繁母猪、玉米、棉花、小麦等已有险种的覆盖率;在地方财政有实力,有条件的地区适当增加财政补贴险种。河北省地理环境优越,适合种植多种农作物及经济作物,形成了很多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业产品。针对特色经济农作物加大险种开发力度,比如辣椒种植、塑料大棚蔬菜保险等,带动商业性农业保险发展[5]。同时,探索开展销售渠道创新,加强与农经站,防疫站等农村基层组织及合作社的联系,加大农业保险宣传力度,使农民真正了解产品,提高农业保险有效需求。
提高风险保障范围,探索巨灾风险管理技术从近几年河北省受灾情况来看,旱灾是其最为主要的自然灾害,带来的经济损失不可忽视。扩大保险保障范围,必须探寻有效的风险转移途径。通常可以通过再保险和保险风险证券化转移承保的巨灾风险。通过发行收益与指定的巨灾损失相连接的债券,将保险公司部分巨灾风险转移给债券投资者。自1996年第一份巨灾债券发行以来,截止到2011年巨灾债券的累积发行量已超出376亿美元。从巨灾债券覆盖的风险来看,美国以飓风为主导,其次为地震、欧洲主要为风灾[5]。相比我国,一方面由于没有充分详尽的历年灾害数据,巨灾再保险产品匮乏,农业保险承保人分保难、成本高;另一方面,我国尚未正式启动保险风险证券化,将巨灾风险转移到资本市场的途径有限。借鉴国外经验,逐步开发适应中国国情的农业保险巨灾债券产品,利用再保险向国际保险市场转移和分散巨灾风险势在必行[6]。
提高理赔效率,加强保险理赔技术创新河北经济发展水平较发达地区有所欠缺,农民整体素质较低,对保险的理解和信任程度有限,因此发展农业保险首先要建立农业保险服务网络,将保险服务关口前移到涉农一线,尤其重视理赔工作。与农村基层组织合作,聘请有经验的农业工作人员担任查勘定损工作,深入灾情现场,保证定损准确性,提高农民对理赔结果的信服度。其次,引进先进的保险理赔技术,降低理赔成本,控制道德风险。近年来一些国家推出的农业气象指数保险合同就是一个理赔技术的创新。农作物产量通常与天气情况有较强的关联性,比如降雨量多或少都会导致农作物产量变化。农业气象指数保险就是针对天气变量导致产量下降的情况予以赔付。以小麦干旱指数为例,用降雨量评估干旱程度[6]。假定保险责任是在保险期限内,降雨量不足80mm且在40~80mm时,每个保险单位赔付30元/mm;降雨量小于40mm时,保险金额为3000元。假定保险期限内降雨量为70mm时,每个保险单位赔付额为(80-70)×30,即300元;当保险期限内降雨量为30mm时,则为3000元。由于补偿并不取决于实际损失,道德风险和逆选择易于控制。在承保、理赔环节所需信息简单且易于获得,降低了经营成本。此外,指数保险合同具有标准化和透明性的特征,很容易在二级市场流通[6]。
3开展业务创新,加快发展步伐
价格及收入保险创新。农产品价格波动增加了农户收益的不确定性和生产决策的难度,缺少价格风险管理成为一些农户陷入贫困的重要原因,也是制约农业发展的重要因素[1]。传统上农产品价格被认为是不可保风险,这是由于价格波动无法通过统计进行科学测算,难以对风险进行合理定价。美国于1996年推出了有政府补贴支持的联邦农作物保险产品。即参保农户在种植前选择一个收入保险项目和赔付率,如果收获后的实际收入小于预期收入和赔付率的乘积,由保险公司负责赔付差额部分。在美国,2006年收入保险所覆盖的农作物面积占全部政府支持保险项目所覆盖农作物面积的比例从10年前的7%上升到57%。法国安盟保险2010年结合资本市场工具开发出同时支持自然灾害风险和价格波动风险的市场化收入保险产品[1]。根据各地区的历史产量、期货市场价格与历史价格确定农作物保险价格,结合承保的土地面积,承担保险责任。无论是因自然灾害或是价格波动导致农作物收入减少,均可获得保险补偿。
订单农业保险创新。订单农业是农产品加工企业与农户在产前签署定单合约,农民按照合同要求组织生产,把产品销售在产前完成,引导农民按市场需求安排生产,可以减少生产的盲目性和稳定农民收入。但在实践中,当遇到自然灾害、市场价格波动、农业企业融资困难等因素影响,导致目前我国订单农业履约率偏低。若在这一过程中引入保险机制,利用保险公司在承保农作物保险和农产品加工企业财产保险的优势,可为双方履约提供保障。2012年3月8日,国家发布的《国务院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中指出,要大力发展基于订单农业的信贷、保险产品和服务创新;鼓励龙头企业资助订单农户参加农业保险;鼓励利用出口信用保险为农产品出口提供风险保障[6]。
总结
河北农业保险的发展需要政府在推行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同时,制定激励机制引导相关机构积极参与,引进国内外农业保险发展经验,针对河北省自然环境、农业生产的特点进行创新,着重开发适应河北省需要的农业保险险种,以保障河北农业经济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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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代的到来为农业经济也带来许多的机遇与挑战,要求农业经济走向产业化、集群化与规模化。然而现阶段农业经济管理在实现信息化过程中仍存在一定的不足之处,很难使现代农业经济快速发展,要求对规范农业经济管理并加强信息化建设。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业经济发展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伴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农业改革力度加大,尤其在国家提出“三农”口号之后,加快新农村建设,创新农业经济管理成为首要任务,但是从整体角度分析,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之中农业经济管理有所缺陷与不足,无法真正完善市场,推动农业经济管理的可持续发展。所以,需从新农村建设角度出发,着重分析现阶段农业经济管理中的不足,提出可行性建议与措施,以此推动农业经济管理的创新发展。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农业经济管理;问题;对策;创新
农业是一个国家的根本,是社会发展的重点,农业的发展在彰显国家综合国力的同时也能实现社会的和谐发展。近几年,伴随着经济的发展以及市场经济的现代化,我国农业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着重大机遇与挑战,尤其在新农村建设的背景下,农业经济管理呈现出诸多问题,需积极探索出适合市场发展的经济模式,推动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与进步。
1农村经济管理的基本概述
自古以来,中国是农业大国,农业的发展对提高国民经济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农业的发展还对维系社会的稳定具有重要影响。因此,加强对农业的认识,加强对农业的了解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所谓农业经济管理主要是以国家政策方针、社会经济条件为发展载体的一项管理活动[1]。简而言之,便是在积极遵循国家政策、市场条件与市场环境的基础上,确定农业经济的发展目标,实现对农业经济的再分配与再组织,是保障我国农业经济走上规范性道路与法制化道路的关键所在。
2新农村建设中农业经济管理所存在的问题
前几年“三农”口号的提出之后,农村、农业、农民备受关注,各项扶农、支农政策层出不穷。其中农业经济管理在积极适应社会以及经济发展过程中导致工作出现诸多弊端与不足,农业经济效果不容乐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2.1管理体制不够完善
管理体制是实现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管理体制的好坏关系到农业经济管理的优良。当前,我国农业经济体制没有得到完善,并且部分贫困地区经济体制与经济观念无法适应市场机制的要求,导致整个农业经济管理制度无法适应社会经济体制的有序发展。在这种发展趋势下,经济管理活动受阻,农业经济发展呈现出滞后现象[2]。由于管理体制不完善,管理体制无法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导致各种矛盾加深,利益协调不合理,不科学。
2.2缺乏对农业经济管理工作的认识与重视
现如今,各种规章制度相继出台之后,我国农业经济受到国家政府的关注与重视,并针对农业经济管理的现象制定相应的规定。但是从某种角度分析,这些规定并没有引起人们的关注,尤其是农业人员缺乏对农业经济管理工作的了解,在日常工作中执行力度较差,农业经济管理效果不容乐观[3]。比如:农业管理人员的思想落后,没有跟随社会的变化而变化;农业经济管理人员缺乏专业技能与基本素养,没有清楚的认识到农业经济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工作过程中执行力度过小,国家政府所提出的各项政策没有进行执行与贯彻。
2.3农业经济管理人员缺乏执政能力与素养
在很多地区农业经济管理人员的结构单一,甚至很多工作人员缺乏对农业经济的认识与了解,无法真正满足农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农业经济管理人员的执政能力较差,没有适应产业化与社会法的发展需求,导致农业经济管理工作不尽人意。在当前我国农业经济管理工作的整体推进过程之中,很多领导人员由于缺乏先进的思想,无法严格按照当前社会经济的发展现状做出适当的改变,导致整个工作不容乐观。还有部分农业经济领导人员缺乏对经济管理工作的认识,认为该项工作只是单纯的进行管理,没有从实际角度出发,致使农业经济管理工作缺乏发展动力。
3新农村建设中农业经济管理的创新对策
在我国新农村建设过程之中,农业经济管理面临诸多不良因素,导致农业经济管理现状不容乐观,对我国农业经济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想真正创新农业经济管理工作,需做到以下几点:
3.1创新管理体制
管理体制是农业经济管理活动的基础,尤其在新农村建设之中,只有保证管理体制的科学性与合理性,才能真正推进经济发展与进步。在农村经济发展中需要将农业经济作为发展中心,并积极转变管理模式,加强对农业经济体制的改革,实现农业经济制度的创新发展,构建其一个完善的管理体系。其中在构建管理体制的时候,需要从3方面出发。要积极转变传统的发展理念,实现农业经济结构的转型,转变农业经济的增长方式;需要采取深加工的方式对农产品进行改革,拓宽农产品的产业链条,实现产品的多元化发展;积极提高农民的自我发展能力,保障农业的安全,增强农业经济[4]。
3.2创新信息化管理
21世纪是信息化时代,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推动人们进入了信息社会之中,在该发展趋势下,农业经济管理需要创新信息化,将信息化管理作为农业经济发展的驱动力。在当前社会的快速发展下,信息化已经进入到农业经济之中,不仅实现了农业生产力的转变,并且也促进了农业经济发展的进步。所以,需积极增强我国基层农业经济管理人员的信息化意识,积极提高农业管理的效率,将农业管理信息化作为重要的组成部分,实现农业经济的生产、管理、科研。
3.3创新管理思维
在新农村建设的背景下,我国农业经济管理已经迈入了正轨,传统的农业经济发展方式已经不再适合社会的发展需求,需要从实际出发,从社会出发,将农业经济管理渗透到农业产品之中,重视农业经济管理工作,将农业经济管理的重要性进行展现,积极改变农业经济增长方式,改变农业经济管理的方式以及思维模式[5]。为保证农业经济管理工作的科学性与合理性,需加强对农业人员的培养与教育,增强农业人员的专业知识能力,争取让农业人员以先进的思想创新管理思维。
3.4创新管理团队[6]
管理人员是新农村建设中农业经济管理活动之中的关键人员,但是由于管理人员缺乏执政能力与基础素养,导致整个管理工作不容乐观,农业经济管理人员的管理方式以及管理模式对整个农业的经济状况起到一定的影响,为进一步保证农业经济得到有序发展,则需要加强对管理人员的培训与教育,积极提高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与政治素养,提升管理人员的知识能力与管理能力,可以采取的方式包括定期培训与教育、开展管理人员考核等,这样一来,能够打造出促进农业经济管理的优秀团队,并且也可以让老员工对新员工进行教育,开拓新员工的知识面,符合当前市场经济发展的基本状态。
3.5创新群众利益管理方式
经济是推动我国农业发展的关键,也是提高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在农业经济管理工作中不可忽略的一个人物便是民众[7]。近几年在农业经济管理工作中与民众利益相关联的问题层出不穷,甚至很多地区的政府无法及时解决民众的诉求,并且也无法解决民众与农业经济管理的矛盾,导致当地农业经济管理无法受到民众的支持。在这种发展趋势下需要积极构建科学的机制,创新群众利益管理方式,保证该管理方式能够有效处理各项矛盾,能够保障权益,实现统筹与协调[8]。当地政府部门还需要加强自身经济职能与服务职能,以保障民众的利益为主,以解决民众的基本权益作为发展基础,让民众能够在出现相关事件之后能够受到权益的维护,也能够在政府部门的管理中快速化解矛盾。
4结语
农业经济管理工作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工作内容,农业经济管理工作的发展对实现社会的和谐,提高国民经济具有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在本文中笔者主要探析了当前农业经济管理工作中所存在的问题,并针对性的提出建议与措施,从多个方面出发,以此实现农业经济管理工作的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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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我国逐步加强农村建设,社会农村的发展问题有着更多的关注,在新形势下,农村经济管理中信息化技术的应用已经成为我国发展农村建设的重中之重。尤其现如今我国的农村建设仍落后于很多发达国家,所以对于新形势下信息化技术在农村经济管理中的研究具有非常大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经济管理;信息技术;体制;服务
信息化技术在农村经济管理中有着非常重要的位置,只有把信息化技术应用到新农村的建设中,才能提高农村经济管理的水平,保障农村经济管理的质量,推进农村的经济建设。
1信息技术的影响
基于互联网的电子模式已经成为一种流行。互联网的使用,使企业与供应商,生产商之间通过电子商务实现各种交互。电子商务能突破时间地域的限制,高效的运作模式,对企业的研发,销售,管理及服务都产生巨大的影响。网上购物,网上银行,网上银行等,都是飞速发展的互联网技术的产物[2]。这些都极大的促进了人们生活中的便利,使人们足不出户,享受各种服务。信息技术的使用,极大改变了人们的劳动方式。不仅提高了劳动者的劳动素质,也解放了生产力提高了劳动效率。劳动者素质的提高,为信息产业的发展准备了人力资源条件,促使信息产业不断的发展。这些都间接的将国家经济推向世界经济,不断适应全球一体化经济发展。
2农村经济管理信息化应用中存在的问题
2.1农民使用网络成本过高
由于信息化网络的使用成本是比较高的,所以一些农民没有能力支付这些费用。农民自身没有过高的收入,对一些硬件的设备也是没有能力维护的,就会造成资源的浪费。
2.2缺乏健全的网络配套设施
我国很多地区的信息化网络设施建立是比较落后的,服务项目也是比较单一的,严重影响了我国农业经济的发展。农民没有健全的网络配套设施就不能及时接收到有效的信息资源。由于信息化技术在农村经济管理中的应用时间是比较短的,我国缺少这方面的专业人才。农村的经济管理没有专业的人才就会降低经济管理的水平。
3我国农村经济管理信息化技术应用对策
3.1发挥政府的职能作用
在新农村的建设过程中,信息化的管理是很复杂的,涉及到各级政府,而且是一项巨大的工程。政府在农村的信息化管理进程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我国的政府应该积极引导农民建立农村基础网络设施,建立一些大型的网站,为农村的信息化进程打好基础。
3.2加强对农民的信息技术培训
我国农民的文化水平是比较低的,因此应该首先对他们进行信息技术的培训,使他们学习到基础的信息技术知识,为信息化技术的工作打好基础。在观念方面,农民应该树立创新观念,效率观念,服务观念,民主观念,科学观念,应该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不断适应迅速发展的信息技术。在业务能力方面,也应该会使用电脑,利用电脑和网络获得信息,来进行农业的经济活动。农民具有了一定的信息化技术才能够更好的进行农业的经济活动,带动农业的经济发展。
3.3制度控制
在农业的经济管理中建立高层领导负责制,能使领导参与到信息化建设中,能让领导对农业的信息化建设有一个清晰全面的认识,从而能督促经济管理工作的进程,增进部门之间的沟通。领导对经济管理活动有了深刻的认识,能更好的进行决策,保障广大民众的利益。在实行高层领导负责制后,领导人会对工作更加负责,对人民更加负责,会积极接受上级和民众的监督。这种机制的建设,能提高农业经济过的的管理水平,使农业的经济的管理工作更加的科学,更加的全面,更加的民主。
3.4建立农业信息的数据库
农业经济活动是我国的几大经济支柱,在我国有着非常重要的地位。要想发挥信息化技术在农业活动中的作用,建立农业信息的数据库是最有效的手段。在农村建立了信息数据库后,就能对不同地区的资源信息进行一个整合和规划,帮助其科学地利用信息技术,来提高农业的经济管理水平。
4结语
信息技术的使用,能大大提高农业的经济管理工作效率,能为人们的工作和生活带来极大的便利。信息技术在经济管理中扮演者极其重要的角色,包括政治生活,经济生活,文化生活的方方面面。通过制度,等方面的控制,能有利的规范农业的经济管理工作,能有效的保证农业的办公效率,及时的解决广大民众的民生问题。在经济管理中,只有具有了这些控制,才能促进农业经济管理工作的发展。
参考文献
[1]杨慧.浅谈信息化在农业经济管理中的应用[J].达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2.
[2]田春玉.推行农业经济管理信息化的探讨[J].中国农业大学学报,20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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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农村经济呈现出快速发展的态势,农村经营管理对农村的发展起着不容忽视的重要作用。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村农业发展论文,供大家参考。
1发展农业机械化的重要意义
农业机械化把农业从人畜力为主的落后低效的生产方式中解放出来,把农民从“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繁重体力劳动中解放出来,共享现代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成果。农业机械有力地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村发展、农民持续增收,有利于缩小城乡、工农差距,促进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发展。大量先进适用的机械作业装备的推广应用,实现播种、中耕、灌溉、施肥、植保、收获等方面的精确作业,使农业生产和资源利用更加高效率、低耗能、低污染,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环境友好型社会提供了重要技术支撑,有利于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2发展农业机械化,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措施
2.1必须走适合中国国情的农机化发展道路
中国的基本国情是人口多、地少、农民收入低、积累少,我国与其他已实现机械化的国家不同,我国的农机不仅要成为代替人畜力作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手段,而且要作为农民节约成本、勤劳致富的工具;农民购买大型农机不仅为自家服务,更重要的是要开展社会化服务。不断拓展农机服务领域,把分散的农业机械与分散的农户联合起来,把机械化生产和家庭承包经营有机结合起来,实现农机大规模作业,促进农机的共同利用,合理配置农机资源,提高农业机械利用率和效益,走“政府扶持、市场引导、社会服务、共同利用、提高效率”的路子,这就是中国特色的农机化发展道路。想方设法解决农民“买得起、用得好、有效益”的问题。发展农机市场,协调和引导服务,提高农具利用率,让农户节本增效,这是农机化发展不竭的动力。
2.2要坚持不断推动科技创新和普及应用
农机化的发展离不开技术创新、机制创新,要采取技术攻关、实验、示范等措施,促进基础性、关键性、公益性农业机械科研和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的推广应用。要加大保护性耕地、秸秆综合利用、高效植保技术、设施农业、机械化旱作节水等节能、环保、增效的农机化技术的推广力度,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为农机化发展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要努力创新农机化发展理念、发展思路、发展机制、工作方法,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不断促进我国农业机械化又快又好的发展。
2.3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推进农业机械化进程
农业机械是一种劳动工具,其效益更多地反映于社会效益、长效效益和人类生存环境效益方面,属于“潜绩”工程。一段时间以来,一些干部在发展问题上产生了很大的误区,把“发展是硬道理”片面理解为“经济增长是硬道理”,把经济发展简单化为GDP增长。在这种片面的发展观指导下,很多地方不同程度地产生了片面的政绩观,考核指标主要以GDP为主,热衷于追求一时的经济增长,大搞“形象工程”、“亮丽工程”,而对直接反映在我国GDP经济考核指标的农业机械化采取不闻不问的态度,或者停留在口头和文件上。
2.4制定政策法规,促进农业机械化健康发展
农业是国民经济基础,随着人类社会的文明发展,其产业的弱势特征和需要扶持保护的本质特征日显突出与重要。推进农业机械化,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完全依靠市场机制调节和市场主体的力量是无法实现的。需要各级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更需要政策法规的促进和保障。对农业机械化采取必要的扶持,是农业发达国家的通行做法,符合WTO的相关规则,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
2.5因地制宜,开创农业机械化发展新局面
我国幅员辽阔,各地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劳动力转移状况、农机化技术成熟程度和经济效益状况差异较大。在这种条件下,加速推进农业机械化的重点,就应该因地制宜,重点突破,从关键环节的机械化向全过程机械化逐步发展。在发展步骤上,采取先小麦后水稻、玉米及经济作物。先经济发达地区后经济一般地区,先主攻农作物生产主要环节后解决农业生产全过程机械化,促进农业机械化水平持续稳定提高。发展农业机械化必须依靠科技进步,推广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技术,走可持续发展道路。要积极组织实施“科教兴农”战略,逐步构建以农机科研推广为基础、人才为保障、产业化为发展目标的农机技术创新体系。农机科研在突破单项作业技术的同时,着力解决农业机械化综合技术,优化结构。同时,加快引进、消化国外先进适用农业机械化技术,发展农业急需、农民急用的农业机械化新技术。在资源环境方面,应加大推广保护型、节约型,转换型资源的合理利用技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动新农村建设,农业机械化起着基础性、主导性、决定性的作用。发展农业机械化是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必然选择,新农村建设也必将大大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使农机发展获得更多的良机。新形势充满新挑战,也孕育新机遇,农机战线的广大干部职工要继续发扬开拓创新、锐意进取的精神,树立有为才有位的思想,围绕重点项目和中心工作,狠抓落实,扎实推进,为农村经济的繁荣、为农民增加收入、为全面实现农业机械化贡献自己的力量,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奋斗。
一、农业教育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义、作用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要培育新型农民、发展农村教育、提高农民素质。发展农村教育,有助于提高农村人口的科学素质,为农村建立自我造血机制,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新型农民。加速农村城镇化、现代化建设,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结构。重新认识和审视我国农村教育的管理体制、办学体制、投入机制、保障机制的改革,逐步推进公共教育产品、准公共教育产品、半公共教育产品的相关教育制度与政策的制定与完善,确保最大程度的教育公平和最大程度的资源配置优化,激发政府、社会、市场各方面办教育的积极性,最大程度地提供满足人民群众需要的教育,促进和保障农村教育健康、有序、持久地发展,从而加快新农村建设的步伐。[1]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始终不渝的坚持“科教兴农”战略,把发展农业教育和农业科技放在首要位置,通过推进农业教育普遍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通过发展农业科技,提升农业产业的科技含量和持续发展动力,从而从根本上提高农村生产力水平,这是解决“社会主义新农村”问题的关键。高等农业院校在实践“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的主要职能的过程中,成为农业科技和管理人才培养、科技创新和社会服务的主力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伟大号召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战略部署,为高等农业院校继续发挥服务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背景下农业教育体系的内涵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宏伟目标,赋予了农业教育体系新的内涵主要表现以下几方面:
1、教育思想方面,要主动适应学习型社会的终身学习和全民学习的要求,并结合各地区“三农”可持续发展的需求,体现适应性和发展性;
2、教育对象方面,要顾及包括农村居民、城镇农业人口在内的社会各界人士,体现全员性和广泛性;
3、教育内容方面,与区域农业和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相协调,涵盖包含农业思想、理论、技术等以农科为主、其他学科为补充的多层次、多门类领域,体现多重性和全面性;
4、教育方法方面,要根据学生或学员的学习特点,采取课堂讲授与课外实践相结合、集中面授相结合、短期培训与长期辅导相结合等多种途径,体现实效性和可行性;
5、教育资源方面,既要严格依据有关规定办好各级各类教育机构,也要动员社会各界重视农业教育,加大人、财、物的投入,体现合法性和政策。[2]我国农业教育体系应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建设全员性、终身化的学习型社会为目标,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能适应不同地区农业和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需要,以高等农业教育为龙头,中等农业职业教育为主体,中小学义务教育为基础,社会教育为补充的,具有学科知识框架特色鲜明、人才培养模式定位准确、社会服务水平实力强劲、管理协调机制统一和谐等特征的综合体系。
三、农业教育体系构建的几点建议
(一)建立和谐的组织机制,实现“四统一、四合理”
建立专门的组织领导机构、逐级管理的工作机构,形成科学的组织领导和管理工作机构框架,做到“四统一,四合理”。
1、教学资源统一规划,配置合理。要以省市、区县、乡镇、村街为单位,建立四个层次的教学资源库,并建立教学基地面积、仪器设备、师资专家、图书馆藏等多个分库,实现计算机网络管理,资源共享。特别是同级别,同类别的资源要实现统一规划,共建共管、协调利用;不同级别的资源也要实现优势互补,交叉利用。[3]
2、教学经费统一划拨,使用合理。由省市财政部门会同教育、农业等有关主管部门,组成专门的农业教育经费管理办公室,制订出既符合整体发展水平、又能促进不同级别和类型的经费使用规划。严格遵循经费规划规定,统一划拨,预算逐级上报办公室,统一划块使用。
3、招生计划统一制订,布局合理。要针对区域农业和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现状特点,要统筹考虑各级各类人才的需求,使培养的人才“用得上,留得住”。
4、教学督导统一安排,评估合理。要建立各级各类教学评估机构,评估指导体系要科学合理,针对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教育不同侧重,同时也要考虑学科、课程等多角度分解评估。
(二)建设“1+1+1>3”(高等教育+中等教育+基础教育)农业教育网络圈
通过农业教育网络的建立,形成“三教”相互促进机制、教育和社会经济协调发展态势。高级别的教育机构为低级别的教育机构培养师资和专家,提供丰富的教学经验和办学经验;低级别的教育机构可以为高级别的教育机构在基层培训和实践上提供基础性教学资源。各级各类教育机构之间要打开壁垒、互通有无、上下一致、左右贯通,形成教育网络。争取社会各界在农业教育经费、管理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和支持,提供有力的保障,努力利用好社会资源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生产实践上为社会创造最大效益。[4]
(三)构筑相互衔接的学科专业平台
在学科专业设置上,以农科为主,相关学科为补充。其中,高等教育层次要注重“大而宽”,在重点建设传统农科专业的前提下,形成宽泛的学科领域,教学内容上以高新农业专业知识及相关理论为主;中等层次教育要注重“小而全”,学科不要过多,加强特色学科的多个专业建设,并使专业建设上水平,教学内容以农业技术实践为主;基础教育要注重“小而精”,更多精力放在农业基础常识传授和与当地实际紧密结合的简单技术训练上。在人才培养上,依照培养层次的阶梯性上升,使知识、能力、素质协调推进,使培养出的一般农民必须具有广泛的农业知识和实用技术,农业科技工作管理者具有领导、管理、推广、创新等能力,学生可以从基础教育阶段接受农业知识等培训以获得单项技能证书或综合学历证书。
(四)建立产学研相结合的体制,增强教育的社会服务功能
在抓好人才培养的同时,要加强科学研究、注重生产实践,使三者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相互依存。教育机构通过与生产单位,科研院校建立合作培养的关系,也就是实行定向培养,减少人才浪费,生产单位和科研院所也可以向教育机构提供师资、教学生产实习基地等教学资源,同时,生产单位与科研机构间可以互通有无,加强合作,逐渐形成“人才培养为科研、生产提供智力支持,科研、生产为人才培养提供资源保障,科研推动生产,生产拉动科研”的良好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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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又是一个弱质产业,在农业生产经营和农民日常生活中,农业风险几乎无处不在,无时不有。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农业保险的论文,供大家参考。
2011年初的特大旱灾给全省农业造成重创,受旱面积107.7万hm2,12.95万头(只)大牲畜因旱灾出现饮水困难。2012年上半年,全省各地不同程度地遭受了雪灾、旱灾和洪涝等自然灾害,受灾面积29.904万hm2,1.464万hm2绝收,倒塌房屋372间,直接经济损失10.66亿元。在各种自然灾害中,旱灾比较严重,连续性强[2]。近些年,旱灾成灾面积占总成灾面积的比重均在五成以上,2009年更是达到62.66%。
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发展现状
2007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开办以来,河北省农业保险整体发展状况有所提升,覆盖面不断扩大,2009年参保农户632.79余万户,覆盖全省11个设区市,发生农业保险赔款4亿元,受益农户48.56万户,保险保障功能初步发挥[1]。通过表1的数据统计,2007年至2011年间,我国财产保险保费收入和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均呈上升趋势,但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占财产保险保费总收入的比重非常小,且成小幅下降的趋势。就河北省而言,2008年以来,农业保险保费收入虽然保持着18%左右的稳步增长,但作为农业大省,其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占全国农业保险保费收入的比例较低,始终维持在4%左右[2]。此外,笔者根据河北农业保险保费收入与河北乡村人口总数计算得出河北农业保险密度,即平均每个农村人口为转嫁农业风险所支付的保险费,数据显示,从2007年至2011年,河北农村人口人均保费成上升趋势,农业保险需求在一定程度上是有所提升,但绝对值偏小,2011年仅为21元。
2存在的问题
保险供给不足。截止2011年,河北省共有24家财产保险经营主体,仅有三家保险公司经营商业农业保险业务。政策性农业保险以试点险种为主,如奶牛、能繁母猪、玉米、小麦、棉花保险,且按“低保障、广覆盖”来确定保障水平,比如小麦按每亩保险金额300元;奶牛按每头保险金额5000元,一旦受灾,农民最高也只能获得基本的成本补偿,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在保险责任上,主要承担风灾和雹灾对投保种植物造成的损失;重大病害、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导致投保的养殖个体的直接死亡,而普遍存在的旱灾,病虫灾害等均不在保障范围之内[3]。
有效需求不足。河北省是农业大省,农业保险市场潜力巨大,然而目前农业保险推进比较缓慢的重要原因是农民购买力不足,投保意识差。在2007年至2010年,河北农民家庭平均每人纯收入由4293.4元增加到5858.0元,恩格尔系数平均为33%,农民生活水平仍处在较低水平阶段,即使有参保意愿,也缺乏实际购买力[4]。此外,中国农户普遍存在防范风险意识不强,对保险公司的信任程度偏低,靠天吃饭的同时,更多依赖政府的农业补贴和农业救济。
技术有限及缺乏有效的经营模式。河北省农业保险经营技术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体现在险种类型少,保障范围小及理赔成本高等方面。2009年河北省共承保农业保险金额119.83亿元,保险费收入5.57亿元,赔款支出3.99亿元,保额损失率为3.33%,保险赔付率71.63%。河北省曾出台农业保险相关补贴办法,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农业保险保费财政补贴试点,保费由农户承担20%,各级财政承担80%,地方政府在农业保险上的财政补贴比例较高[4]。然而,河北省政府的经济实力比不上经济发达地区,很多地区出现财政困难,财政补贴很难及时到位,从而限制了农业保险的开展。2004年以来,我国各地开始积极探索新的农业保险经营模式,并开展了一系列的试点工作,然而针对河北省农业保险发展的研究较少,一直没有形成有效成熟的发展模式。
建议及创新
1探寻适合发展的模式和制度
河北农业保险业务主要以政策性试点为主,占农业保险总保费收入的九成以上。农业保险具有很强的外部性,无论采用何种运行模式,国家财政及政策支持都是其顺利发展的必要条件之一。目前国内已经出现的农业保险的经营模式各具特色,为河北农业保险的发展提供了很好的经验。比如安信农业保险公司在上海推行的政府财政补贴推动、商业化运作的“安信模式”;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吉林推行的围绕和依托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开展的“安华模式”;法国安盟保险公司创立在四川推行的“安盟模式”依靠强大的网络、资金、丰富的农险经验和管理优势占领市场。根据河北省经济环境和农业保险发展现状,笔者认为,发展农业保险要依托地方政府,在农村基层建立互助合作保险组织,同时以商业保险为辅,建立多层次、多渠道、多主体的政策性农业保险模式和制度。
2完善经营技术手段
加强险种开发技术,开发产品销售渠道加强农业保险产品开发,创新适应农村需要的保险产品是保险市场发展的基础。协调各级政府、财政部门,不断扩大现有政策性险种的覆盖面,提高奶牛、能繁母猪、玉米、棉花、小麦等已有险种的覆盖率;在地方财政有实力,有条件的地区适当增加财政补贴险种。河北省地理环境优越,适合种植多种农作物及经济作物,形成了很多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业产品。针对特色经济农作物加大险种开发力度,比如辣椒种植、塑料大棚蔬菜保险等,带动商业性农业保险发展[5]。同时,探索开展销售渠道创新,加强与农经站,防疫站等农村基层组织及合作社的联系,加大农业保险宣传力度,使农民真正了解产品,提高农业保险有效需求。
提高风险保障范围,探索巨灾风险管理技术从近几年河北省受灾情况来看,旱灾是其最为主要的自然灾害,带来的经济损失不可忽视。扩大保险保障范围,必须探寻有效的风险转移途径。通常可以通过再保险和保险风险证券化转移承保的巨灾风险。通过发行收益与指定的巨灾损失相连接的债券,将保险公司部分巨灾风险转移给债券投资者。自1996年第一份巨灾债券发行以来,截止到2011年巨灾债券的累积发行量已超出376亿美元。从巨灾债券覆盖的风险来看,美国以飓风为主导,其次为地震、欧洲主要为风灾[5]。相比我国,一方面由于没有充分详尽的历年灾害数据,巨灾再保险产品匮乏,农业保险承保人分保难、成本高;另一方面,我国尚未正式启动保险风险证券化,将巨灾风险转移到资本市场的途径有限。借鉴国外经验,逐步开发适应中国国情的农业保险巨灾债券产品,利用再保险向国际保险市场转移和分散巨灾风险势在必行[6]。
提高理赔效率,加强保险理赔技术创新河北经济发展水平较发达地区有所欠缺,农民整体素质较低,对保险的理解和信任程度有限,因此发展农业保险首先要建立农业保险服务网络,将保险服务关口前移到涉农一线,尤其重视理赔工作。与农村基层组织合作,聘请有经验的农业工作人员担任查勘定损工作,深入灾情现场,保证定损准确性,提高农民对理赔结果的信服度。其次,引进先进的保险理赔技术,降低理赔成本,控制道德风险。近年来一些国家推出的农业气象指数保险合同就是一个理赔技术的创新。农作物产量通常与天气情况有较强的关联性,比如降雨量多或少都会导致农作物产量变化。农业气象指数保险就是针对天气变量导致产量下降的情况予以赔付。以小麦干旱指数为例,用降雨量评估干旱程度[6]。假定保险责任是在保险期限内,降雨量不足80mm且在40~80mm时,每个保险单位赔付30元/mm;降雨量小于40mm时,保险金额为3000元。假定保险期限内降雨量为70mm时,每个保险单位赔付额为(80-70)×30,即300元;当保险期限内降雨量为30mm时,则为3000元。由于补偿并不取决于实际损失,道德风险和逆选择易于控制。在承保、理赔环节所需信息简单且易于获得,降低了经营成本。此外,指数保险合同具有标准化和透明性的特征,很容易在二级市场流通[6]。
3开展业务创新,加快发展步伐
价格及收入保险创新。农产品价格波动增加了农户收益的不确定性和生产决策的难度,缺少价格风险管理成为一些农户陷入贫困的重要原因,也是制约农业发展的重要因素[1]。传统上农产品价格被认为是不可保风险,这是由于价格波动无法通过统计进行科学测算,难以对风险进行合理定价。美国于1996年推出了有政府补贴支持的联邦农作物保险产品。即参保农户在种植前选择一个收入保险项目和赔付率,如果收获后的实际收入小于预期收入和赔付率的乘积,由保险公司负责赔付差额部分。在美国,2006年收入保险所覆盖的农作物面积占全部政府支持保险项目所覆盖农作物面积的比例从10年前的7%上升到57%。法国安盟保险2010年结合资本市场工具开发出同时支持自然灾害风险和价格波动风险的市场化收入保险产品[1]。根据各地区的历史产量、期货市场价格与历史价格确定农作物保险价格,结合承保的土地面积,承担保险责任。无论是因自然灾害或是价格波动导致农作物收入减少,均可获得保险补偿。
订单农业保险创新。订单农业是农产品加工企业与农户在产前签署定单合约,农民按照合同要求组织生产,把产品销售在产前完成,引导农民按市场需求安排生产,可以减少生产的盲目性和稳定农民收入。但在实践中,当遇到自然灾害、市场价格波动、农业企业融资困难等因素影响,导致目前我国订单农业履约率偏低。若在这一过程中引入保险机制,利用保险公司在承保农作物保险和农产品加工企业财产保险的优势,可为双方履约提供保障。2012年3月8日,国家发布的《国务院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中指出,要大力发展基于订单农业的信贷、保险产品和服务创新;鼓励龙头企业资助订单农户参加农业保险;鼓励利用出口信用保险为农产品出口提供风险保障[6]。
总结
河北农业保险的发展需要政府在推行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同时,制定激励机制引导相关机构积极参与,引进国内外农业保险发展经验,针对河北省自然环境、农业生产的特点进行创新,着重开发适应河北省需要的农业保险险种,以保障河北农业经济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我国传统的农业保险发展路径是通过“上任务、设指标”来推动市场业务规模的扩大,到20世纪90年代,保险公司的农业保险业务逐步萎缩但也有亮点。一是依靠新疆建设兵团的大力支持和隶属于建设兵团的新疆兵团财产公司(2002年更名为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的大力推动,新疆的农业保险保持一定的规模;二是云南的烟叶保险也有着自己的特色。但新疆和云南农业保险的坚持主要取决于当地对重要农业生产的重视,其经验难以大规模复制。我国农业保险运营体系包括商业性运营模式、政策性运营模式和其他运营模式。商业性运营模式主要是指商业保险公司独立自主经营农业保险,自负盈亏。其他运营模式主要是指中国渔业互保协会采用互助保险模式举办渔业互助保险。当前,政策性运营模式是中国农业保险的主体,又可分为保险公司自营、政府委托保险公司代办和政府保险公司联办等三种模式。保险公司自营模式是指受政府政策支持,由保险公司自营农业保险的经营模式,主要包括商业财产保险公司自办、股份制农业保险公司自办以及相互制农业保险公司自办等模式。政府委托保险公司代办模式是指地方政府委托商业保险公司经营当地的农业保险,并予以财政补贴,典型代表是农业保险的“苏州模式”。“苏州模式”始于2006年7月,遵循政府支持、市场运作等原则,开展农业保险相关业务。中标公司承办农业保险,保费收入除部分开支管理费,余皆入农业保险基金,由地方财政专户管理,封闭运行。政府保险公司联办模式是指政府和保险公司共担风险的农业保险联办模式,在浙江、淮安、宿迁和北京均较为典型。其中“浙江模式”是由在浙多家保险公司组建的“浙江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共保体”根据省政府授权运营农业保险,按照约定分摊保费、承担风险、享受政策,共同提供保险服务。“淮安模式”和“宿迁模式”是指政府与一家保险公司成立“共保体”,由政府和保险公司按照约定条件或比例共同承担农业自然灾害风险。“北京模式”的特色在于除了政府和保险公司共担风险外,还引入再保险公司(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瑞士再和慕尼黑再保险公司)共同应对农业巨灾风险。
农业保险业务方面
(一)日本农业保险对象和业务趋于成熟完善
日本农业保险对象和业务在1947年后逐步开始实施时只有农作物水稻和麦类、桑蚕,家畜牛、马、种猪、山羊、绵羊。之后,伴随日本农业发展、灾害统计的进步、农户对灾害风险分担的需求增加等,于1949年增加了农业保险合作社及农业保险合作社联合会自主开展的保险业务。1972年和1978年分别增加了果树和旱田作物、园艺设施保险业务。2003年,扩大了农户自主选择农作物保险承保方式以及补偿比例的范围。2007年提高了大豆和马铃薯全抵承保方式的补偿比例。目前农业保险对象和业务见表1。日本政府强制性保险对象是关系民生的重要农产品水稻、陆稻与麦类作物;农业保险以农户需求为出发点,农户无需求的不在政府补贴的保险范围内。因为农户散养禽类的很少,基本是工厂化饲养与加工。现行农业保险品种和业务也是随着农业的发展以及农户需求的变化而确定的。2005年日本水稻、麦类和乳牛的承保率已分别达到90.7%、86%和87.7%。日本农业保险具有一定强制性,日本政府规定,在农作物保险中,对稍具规模农户,如北海道水稻、陆稻经营规模为0.3~1公顷,麦类为0.4~1公顷及以上的农户;都府县水稻经营规模为0.2~0.4公顷,陆稻、麦类为0.1~0.3公顷及以上规模经营户,必须参加保险。小规模农户可通过加入农业共济组合申请农作物保险,如表2所示。
(二)中国农业保险对象和业务逐渐开展
我国农业保险对象和业务涵盖种植业、养殖业、林业以及其他保险业务,其中种植业包括粮食作物、经济作物、蔬菜园艺作物、水果和果树以及其他种植业保险产品等;养殖业包括大牲畜、小牲畜、家禽、水产养殖和特种养殖保险产品等;林业主要指森林火灾保险产品等;其他包括农房、农机具以及渔船保险产品等(见表3)。我国农业保险投保方式均为自愿参加,尚未出现强制保险。我国农业保险对象和业务基本处于试点或产品设计阶段,如安信农险曾选择上海南汇西瓜作为全国首个气象指数保险产品试点标的,人保财险针对海南的天然橡胶开展气象指数保险创新试点,国元农险选择安徽省长丰县、怀远县分别作为旱、涝产品的研发基地等。中国农业灾害的承保率(保险金额占中国农业生产风险总金额的比重)2009年仅为10.03%,距离农业发展需要和农户防灾减损需求相差甚远。
农业保险统计与补偿制度方面
(一)日本拥有较为完善的农业保险统计与补偿制度
日本农林水产省统计局对各种可保作物都要进行年度收成抽样调查,以地域可保作物收成平均数确定保额,再根据每个都、道、府、县过去20年灾损资料计算出该地的基准费率(一般每3年修订一次),都、道、府、县政府再把所辖全部耕地(如根据地形、栽培作物、农户受灾几率等)划分为若干同类风险区,保险费率是由各个共济组合在不低于这个基准保险费率的范围内设定保险费率,也可在适宜合作社内,根据灾情制定各风险阶段的保险费率。不同风险不同费率既有利于地区或农户之间的公平,也有利于规避道德风险。因为农户支付的保费是根据以前的数据计算的,与农户获得保险金额的期待值相等。在农业保险理赔方面,为提高灾害补偿效率、减少或杜绝道德风险,对于小微灾害不进行受理。以农作物保险为例,农民虽然可选择不同的投保方式(见表4),但是质量保险、灾害收入保险和以农户为单位的全抵承保三种方式,却只适用于那些能够比较准确提供产量(及产值)销售资料的农户才能够投保。承保农户发生灾损后,可向共济组合发出灾损通知;随后共济组合进行灾损核实后向联合会报告;至于质量保险、灾害收入保险和以农户为单位的全抵承保三种方式的保险,由共济组合会员农户选举出灾害评价员与共济组合工作人员一起进行确认。随后,依据农协掌握的农产品销售数据为基础与该次收获后产量或产值进行比较,确定损失。以每块耕地(指由农田道路、田埂、水路等划分的小块耕地)为单位的承保方式和以农户为单位的半抵承保方式不利用销售数据,灾损评价员与共济组合等组织的人员一起确认灾损。若出现巨灾,联合会向农林水产省报告,由农林水产省认定损害程度;灾害规模较小的情况下,联合会可自行认定损害程度。不管具体情况如何,联合会都会将灾损最终认定的通知送达共济组合,共济组合据此为依据支付农户保险赔偿。整个损失评价过程,农户评价员起主导作用,因此纠纷极少出现。
(二)中国农业保险统计与补偿制度尚在探索之中
鉴于我国农业保险的现状,农业保险统计类型多样,尚未像日本形成科学有效的体系。目前的农业保险产品大多采取“主险﹢附加险”模式,例如,中央财政补贴支持的种植业保险,主险涉及6种主要灾害,不同的标的费率有所不同。在实践中,尽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着很大的自主权,但同样采取“主险﹢附加险”模式。正因为主险至少承保两种或者两种以上的自然灾害,使得费率偏高、保额偏少,农民灾后仅能获得基本的物化成本补偿(见表5)。
农业保险财政支持力度方面
(一)日本农业保险财政支持力度大
在日本,从1929年《家畜保险法》颁布到1947年《农业灾害补偿法》颁布间的18年中,农业保险没有实质性进展。直到《农业灾害补偿法》颁布后,政府的大规模财政补贴和对种植业采取一定强制保险后,农业保险才逐步发展起来。目前,国家补贴农业保险费率在50%以上(见表6),补贴的农业保险事业费可达共济组合、联合会经常性事业费的50%左右。国家补贴这些费用的原因在于农业保险与一般损害保险相比,保险费率过高。例如,陆稻、麦类和水稻的全国平均保险费率分别为18.658%、11.578%和2.755%(见表7),是建筑物火灾(约为0.05%)的数十倍乃至数百倍,再加之农业保险运作经费,若由农户自己负担就很难使其愿意加入共济组合,况且确保粮食安全是政府的职责之一,国家在财政预算内补贴上述费用是必要的。
(二)中国农业保险财政支持有限
我国政府对农业保险的发展一直有着政策支持。1994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就免征农牧保险营业税,2007年中央财政补贴才开始直接介入农业保险,国家政策开始从税收减免转向直接的财政支持。当前,就种植业保险而言,中央财政对黑龙江、内蒙古、吉林、河北、山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河南、安徽、湖北、湖南、江西、四川、云南、海南补贴40%;对辽宁、山东、江苏、浙江、福建、广东补贴35%。就养殖业而言,中央财政对能繁母猪保险补贴保费50%;对奶牛保险补贴保费30%;对牦牛和藏系羊保险补贴保费40%。此外,中央财政对公益林和商品林分别补贴50%和30%保费;对海南的天然橡胶补贴40%保费。在已有的试点中,都只是在小范围试办,其推广乏力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政府补贴力度不够,这种小范围的供给与农业防灾减灾的需求还有较大缺口。
农业保险法律法规方面
(一)日本拥有健全的专门法律法规
世界各国农业保险的实践都表明,相对完善的农业保险法律制度是农业保险顺利开展的保障。日本是发展农业保险较早的国家,农业保险的地位及其运营规则都有专门的法律规定。日本1929年颁布《家畜保险法》,1938年颁布《农业保险法》,1947年修改合并两法为《农业灾害补偿法》,对农业保险的组织机构、政府职责、强制与自愿保险范围以及费率制度、如何计算赔款和进行再保险等有详细的规定。为更好的运作农业保险和让农户更积极地参保,日本农业保险相关制度已修订过23次,最新版本为2009年。迄今,日本已形成可持续、全覆盖、惠农保农的灾害补偿制度。
(二)中国尚无专门性法律法规
我国已经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为农业自然灾害的风险转移提供了一定的法律政策保障。但是,这些法律法规并非针对农业保险的专门性法律法规。我国的保险法主要是一部商业保险法,以商业保险法调整农业保险活动,难以建立起明确、稳定、清晰的政策性农业保险法律关系。法制的缺失给农业保险实践带来了很多困难,如农业保险的定位、政府在政策性农业保险中的作用和地位、对农险的支持原则、对农险投保人的利益保护、对保险公司的保护、如何保证农险的投保面等问题都难以明确或得不到有效落实。
日本经验对中国的借鉴
(一)赋予农业合作保险更多的发展空间
日本经验证明,互助合作组织发展农业保险更具可持续性。通过商业性保险公司独立经营或政策性运营模式运作农业保险,无法摆脱其逐利的动机,难免出现诸如风险高的业务不愿开展,赔付高的时候惜赔不赔,套取国家补贴等行为,加之农业保险预期收益偏低、业务分散、运营成本高、道德风险大等特点,农业保险很难得到有效推广和普及。结果,农业保险无法化解农业风险,更谈不上保农惠农。农业保险面对的是2亿农户,过高的交易费用和无处不在的道德风险是其死结。互助合作组织则是该死结的解决之道。事实上,一批政府支持的非营利性的农业互助保险组织已经存在,如中国渔业互保协会、农垦互助保险、北京市果树谷物养鸡风险互助、石家庄奶牛互助会、浙江金华奶牛互助保险等等。农业合作保险的成本较低,可以减少道德风险和费用,并且能够形成会员之间的互相监督机制。农业合作保险或许能够缓解保险公司开展农业保险的“高成本、高赔付率”的“双高困境”。因此,在农业保险制度框架内,借鉴日本官员在互助组织兼职等方式提高农业保险互助组织地位,赋予其更大的发展空间。
(二)对于关系国计民生的大宗农产品实施有条件的强制保险
在我国国民经济各个产业中,农业生产周期长,基本上还是靠天吃饭,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很差,农户自身的防灾抗灾能力更是极其有限,因灾致贫的现象仍较为常见。提高农业保险的承保率可使农业风险得到转移、分散,可以实现将不稳定的风险转化为稳定风险,对解决“三农”问题十分必要。但农业保险现状却是:如果按农民能接受的费率,保险公司赔不起;如果按保险公司能接受的费率,农民保不起。而且,农业保险是一种道德风险相当高的险种,不同于其它商业性保险。正因如此,自然灾害让农业保险处于“赔不起、保不起”进退两难的尴尬局面。所以,借鉴日本农业保险经验,实行自愿保险与强制保险相结合,是提高承保率的一种可行选择。我国可将一些关系国计民生的大宗农产品,如水稻、小麦、大豆、玉米等粮食作物保险和其它惠农政策捆绑,将农作物保险变成有条件的强制保险。
(三)建立巨灾分担机制
日本的农业保险特别注重农业风险分散机制的作用,通过再保险和农林渔业基金等形式来分散农业保险经营者的风险。我国农业保险再保险业务极为罕见,也尚未有相对应的法律法规,包括中国再保险集团公司等商业再保险机构对农业保险的再保险问题非常谨慎。农业保险风险难以分担,商业再保险基于其高昂的成本,亦不适于农业保险。在国家缺少相应的巨灾基金,保险公司不愿独自承担不对称的过高风险时,再保险或农业风险分担机制缺失就成为农业保险健康发展的桎梏。因此,发挥政府和市场应对巨灾风险方面的合力,借鉴世界银行等提倡的公私合作伙伴关系public﹣privatepartnership(PPP)的合作模式,即建立由政府主导,中央与地方财政支持,涵盖国内国际资本市场的农业巨灾风险转移分担机制,是一个必然选择。
(四)优化保费补贴政策
《中央财政种植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和《中央财政养殖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等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出台,对落实中央财政补贴对农业保险的大力支持,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只有在省级财政部门和农户分别承担一定比例保费的前提下,财政部才给予相应的保费补贴的这种“联动补贴”方式,虽然在操作上有利于防止地方“套取中央补贴”,但其弊端也非常明显:一是这种补贴方式由于上级财政补助资金拨付的滞后性,会降低农业保险基金到位的及时率;二是可能引致补贴效果的“不公平差异”。与发达地区相比,往往更需要农业保险的粮食主产区和一些中西部地区由于财力困难难以长久支撑高额的地方财政补贴,使得经济相对发达的地区能更快和更多地享受上一级财政补贴,产生补助累退效应。因此,借鉴日本经验,从基本保障原则和现有财力出发,在关系国计民生的种植业和养殖业,调整和优化农业保险财政补贴相关政策,将试点保费补贴进行推广普及的基础上,由财政逐步承担一定比例的经营管理费,不仅可弥补财政救灾资金的不足,而且也有利于使财政负担实现均衡化,保障农业保险的可持续性。
(五)制定政策性农业保险法律法规
借鉴日本农业保险的立法经验,制定适合我国需要的政策性农业保险法律法规,如《农业灾害保险法》及其实施细则,是促进我国农业保险体系健全和持久发展的重要内容。
(六)农业保险产品向“菜单式”模式发展
在今后的农业保险产品设计中,借鉴日本经验,可考虑采取“菜单式”模式。具体而言,提供给农民可以选择的一系列菜单,每个菜单承保一种灾害风险,不同风险区划的费率有所不同,由农民根据自己的需求按菜单自主选择。“菜单式”农业保险产品不仅有利于降低农业保险费率,而且更符合不同风险区划农民的差异化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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