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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审视当前政府绩效评估存在的问题,提出构建以人为本的绩效评估体系,同时明确政府活动与经济社会成就之间的对应关系,把社会公平、社会和谐、政务公开性以及政府与公民的关系纳入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
【关键词】科学发展观 政府绩效评估 指标体系
建立符合科学发展的政府绩效评估,是我国公共行政改革和发展的热点之一。目前,我国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政府绩效评估,关键是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结合绩效评估的方法和技巧构建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政府绩效评估体系,实现政府管理的创新,提高政府管理水平。
1 科学发展观与政府绩效评估的内在统一
科学发展观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基础,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目的。政府绩效评估就是用科学的方法、标准和程序对政府机关的业绩、成就和实际工作做出尽可能客观、公正的评价,根据管理的效率、能力、服务质量、公共责任和社会公众满意程度等方面的判断为尺度,对政府公共部门管理过程中投入、产出、中期成果和最终成果所反映的绩效进行划分和评价的活动,由此可见,可续发展观和政府绩效评估两者之间存在着契合,两者相辅相成。
1.1 科学发展观是政府绩效评估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理论前提
实施政府绩效管理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政府绩效本质上是政府的发展观和政绩观的具体体现,绩效评价标准和确立评价指标都以发展观和政绩观为基础。[1]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强调以人为本,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科学发展观是用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来解决为什么发展、为谁发展和怎样发展的问题,是关于发展的本质、目的、内涵和要求的总体看法和根本观点。一个政府有什么样的发展观就会有什么样的发展道路、发展模式和发展战略,就会对发展的实践产生根本性和全局性的重大影响。科学发展观对政府绩效评估的影响主要表现在:(1)科学的发展观为科学的政府绩效评估提供了导向,为最终科学地确定政府绩效评估体系中各部分指标权重的设计与安排提供了理论依据。(2)科学发展观指明了政府绩效评估的内容。政府绩效评估由单一的经济增长指标评价模式发展到内容丰富多样的综合社会经济发展指标模式的转变。(3)科学发展观影响了政府绩效评估体制。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必须坚持以“以人为本”、“群众看待政绩”、“四位一体”综合考评,为此,必然要求改变以官方和上级评估为主的评价体制和标准,转而向社会大众参与的多重绩效评估体制的转变,真正实现“权为民所用、 情为民所系 、利为民所谋”,正确把握共产党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
1.2 科学的政府绩效评估为科学发展观的树立和确定提供制度保障
科学实施政府绩效管理,以绩效管理设置的指标来推动行政体制的改革,可以进一步促进政府自身建设,推动地方政府的创新、提高地方政府的效率与质量,促进地方政府创造更多的公共价值,促进地方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1]政府绩效评估是科学发展观在政府管理领域的具体实践,为科学发展观的树立和确定提供制度保障。具体说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监督政府行为。政府绩效评估为政府和公众监督政府提供了准则,有利于实现政府在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过程中的自律与他律的结合。(2)提高政府绩效。运用科学的政府绩效评估体系来判断政绩,才能引导政府各类成员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讲成本、重质量、求效益,尽可能降低行政成本提高施政绩效。(3)改善政府形象。政府绩效评估既是向公众展示其工作成效,同时是政府听取公众对政府批评和建议的渠道。从而树立正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用的良好形象。(4)提高工作效率。建立科学、公正、客观、公平的政府绩效评估体系,还可以调动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从而提高工作效率,公民也才能够从政府那里获得更加优质的服务。
2 我国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的基本评价
近年来,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国家间、地区间的竞争日益激烈,同时伴随着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推进和公民法律意识、民主参与意识的增强,人们对政府绩效越来越关注,要求开展政府绩效评估的呼声日益高涨。在学术界,随着新公共管理理论在我国的传播,政府绩效评估早已引起学者们的关注。目前,政府绩效评估研究已经成为学术研究的热门领域。但由于政府的活动领域和政府活动的影响都极具广泛性,相关的影响因素众多,政府绩效评估指标的设计极其困难,所取得的进步也相当缓慢和有限,因此,政府绩效评估体系不管在理论上或是实践上都存在着不足。我国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的研究在众多学者的努力下取得了一定的成就,初步改变了以前的评估指标宏观抽象、结构单一的缺陷,政府绩效评估指标逐步走向科学化、全面化、具体化、综合化。具体体现在:
(1)政府经济评估指标由单一经济指标逐步转变为经济、政治、社会、环境等多元综合指标。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把工作重点转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对政府工作成绩的考核曾长期集中于经济发展指标,各地GDP崇拜之风盛行,经济发展成为官员政绩评价和职位提升的主要(或唯一)依据。这种用单一经济指标评估政府绩效的方法带来了诸多弊端。二是专注于经济发展,而忽视了环境保护。
(2)政府绩效指标由单一的现状考核指标转变为同时重视政府发展潜力指标。现状考核指标只是考核政府已经做了什么,取得了哪些成绩,而发展潜力指标则关注未来政府能力的发展前景。比如在国家人事部《中国政府绩效评估研究》课题组提出的中国地方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中,把政府绩效指标分为影响指标、职能指标、潜力指标三类,不仅考核当前政府职能的履行情况,还考核未来政府能力的发展潜力。在该指标体系中,潜力指标分为人力资源状况、廉洁状况、行政效率方面。这种考核指标体系的转变就为政府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3)政府绩效评估指标由重视结果指标转向综合考核过程指标和结果指标相结合。早期的政府绩效指标只考核结果而不考核过程。为了校正这种偏差,在设计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时,不仅要考核结果,还要考核政府的工作内容和工作方式,以确保各级政府做正确的事和正确地做事。
(4)政府绩效评估指标由单一的外部指标走向内部指标与外部指标的综合。早期的政府绩效评估着重评估政府活动对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各领域产生的效果和影响,不去关注政府内部的运作过程。由于缺乏对政府内部运作过程的绩效评估,政府内部的人浮于事、官僚作风、效率低下等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综合评估内部指标和外部指标不仅有助于解决政府内部的效率问题,而且有助于在政府行为与外部绩效之间建立逻辑联系,以便更准确地评估政府绩效。
(5)在政府绩效指标的设计过程中广泛运用先进的方法和技术,增强了绩效指标的科学性。比如运用目前比较通行的平衡记分卡技术来设计政府绩效评估指标,运用德尔菲法、主成分分析方法、层次分析方法等来确定绩效指标和指标权重等,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3 构建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
3.1 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设计的方法
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的设计是一项技术性极强的工作,要保证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的全面性、科学性、合理性和适用性,必须运用科学的设计技术与手段,才能有效避免绩效指标设计中的偏差与不足。目前,各国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设计,常用的方法和技术主要有演绎法、平衡记分卡技术、德尔菲法、信度和效度检验、主成分分析方法、层次分析方法等。
3.2 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绩效领域的确定和绩效指标的具体设计
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是保证政府绩效评估的科学性、有效性的基本前提,它体现了政府绩效评估的内容,是测量政府绩效的标尺,因此,应充分反映政府的职能和行为目标。到目前为止,学者们围绕建构科学合理的地方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已进行了多方面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提出了一些地方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的具体设计。这些设计有共性,也有差异,反映了指标设计者所持有的不同的视角和价值取向。
(1)绩效领域(一级指标)的确定。由于政府活动涉及的领域极为广泛,政府绩效也必然体现为政府在这些领域中所发挥的功能。确定在哪些领域测量政府绩效反映了绩效指标设计者对政府所应该发挥功能的领域的基本看法。
虽然人们对政府绩效领域的识别和认定的看法存在着较大差异,但共性还是主要的。从总的来说,政府绩效综合评估指标体系应由政治绩效、经济绩效、文化绩效、社会绩效四个方面构成。具体说政府绩效领域包括:依法行政、提高公务员队伍素质、提供公共服务、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可持续发展、人的全面发展、公开公平公正性、开放性、经济性等指标。从以上绩效领域可以看出,政府绩效包括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公共服务、环境保护等基本方面。此外,政府绩效指标应把行政成本列入绩效评估指标范畴,即应该包含公共资源耗费指标,目前应该把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推行低碳经济作为指标体系之一。目前大多数学者把经济发展纳入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但又在政府绩效考核时取消GDP指标,而把公众的满意原则和效率原则作为政府绩效评估的价值尺度和衡量标准,尤其是在践行科学发展观的语境下更应该如此。
(2)绩效指标(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的具体设计。绩效领域确定之后,具体指标的选择和指标权重的确定便成为绩效指标体系设计的关键,关系到绩效评估工作的科学性、公平性和适用性。
绩效指标的差异不仅体现在绩效领域(一级指标)的不同,还体现为在相同的绩效领域人们所设计的绩效指标之间也存在着差异,这反映了人们关注焦点的差异和对不同指标重要性认识的差异。比如在经济发展领域,崔述强等人认为,其指标要素有地区生产总值、地区生产总值增长率、非公经济比重、社会投资比重、第(二)三产业增加值比重、居民人均收入、居民人均收入增长率等七个方面;彭国甫等人认为,经济绩效可以通过国民经济增长的速度、国民经济增长的质量、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水平、人均国民收入增长速度及水平、通货膨胀率抑制情况、就业率等指标体现出来;范柏乃则把反映经济发展的指标确定为: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原材料消耗强度、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单位能耗产出国内生产总值、全员劳动生产率等。
在其他的绩效领域,人们所确定的具体指标和分配的指标权重也都存在着程度不同的差异。在相同的绩效领域采用不同的绩效指标进行评估。结果肯定是不同的。因此,人们试图寻找最佳的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但这种努力并不能使人们达到认识上的一致。由于政府绩效评估本身的复杂性使得人们的认知总是存在这样或那样的偏差,人们在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上观点的差异将长期存在。也许,正是由于在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上存在着这种多样性差异,人们才可能通过比较、分析和综合,进而获得对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更全面和更科学的认识。
3.3 建立符合科学发展的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
我国政府绩效管理在内容、重点选择、绩效指标体系设计、绩效评估程序、方法、绩效评估结果使用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和探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我国政府绩效管理问题还比较突出,绩效评估分散在多种管理机制中、评估内容和侧重点差别很大、评估程序和方法不一致、缺乏规范化、制度化的评估标准,还需要进行不断的探索、实践和创新。今后,进一步推进我国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研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出努力。
(1)加强政府职能研究,准确定位政府在社会各领域的功能。开展政府绩效评估并不是要求政府做的事情越多越好,而是推动政府做好自身职责范围以内的事,既不能逃避职责,也不能超越职责范围。因此,政府绩效评估指标的确定必须依据政府职能,既不能忽略某些职责,也要避免运用政府职能以外的指标来评估政府绩效水平。
(2)建立政府行为与经济社会进步之间的关系模型,明确政府活动与经济社会成就之间的对应关系。政府行为与经济社会进步之间存在着复杂的关系,有些经济社会进步主要是由政府行为所致,而有的情况下政府只在其中起到很微小的作用。在前一种情况下,用这种经济社会进步作为政府绩效评估指标尚不为过,但在后一种情况下,却会导致政府绩效评估结果偏离实际情况。比如,许多学者都把“劳动生产率”作为地方政府绩效评估的指标之一,虽然劳动生产率与政府效率有一定关系,但与企业的规模、企业所在的行业领域、企业的技术进步和企业管理水平等存在着更为密切的关系。我们不能直接把劳动生产率的提升作为判断政府绩效水平提升的依据,而应具体分析劳动生产率提升的真实根源。
(3)加强行政成本研究,把行政成本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绩效是对投入、产出、效果三要素综合评定的结果,缺一不可。对于政府绩效而言,投入就是指政府成本。由于政府的公共性特征,政府投入的成本一般都来自政府无偿收取的税收,因此,政府很少具有成本意识。研究政府成本,不仅要研究政府的行政运行成本,还要研究政府资金投入的领域和资金分配结构,这对于正确分析政府在社会各领域的功能至关重要;研究政府成本,不仅要研究政府自身所投入的成本,还要研究政府行为所导致的其他社会主体成本的增加。
(4)关注政府对促进社会公平与社会和谐的责任,把社会公平和社会和谐作为政府绩效评估的重要指标。问题不在于是否应该把社会公平和社会和谐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评估的范畴,而在于如何评估社会公平与社会和谐。正确评估社会公平和社会和谐首先要求正确认识社会公平和社会和谐,包括正确认识它们的含义和它们的功能。社会公平和社会和谐体现在公民的政治生活、经济生活、文化生活和社会生活的众多层面,因此,评估社会公平和社会和谐还需要在各领域确定合适的可测评的具体指标以体现社会公平和社会和谐的程度。
(5)把政务公开以及政府与公民的关系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评估指标。政府是公民的政府,政府必须服务于公民并设法赢得公民的支持。政务公开是政府获得公民信任的前提,因为只有政务公开,公民才能有效地监督政府,也才能够从政府那里获得及时和优质的服务。政府与公民的关系体现为政府与公民之间的互动:政府服务于公民,公民参与政府过程。在政府绩效评估中,政府与公民的关系最终体现为公民对政府的信任和支持的程度.
参考文献
[1] 彭强,实施政府绩效管理:落实科学发展观必然要求,[EB/OL]http://www.scol.com.cn.
[2] 傅前武,关于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干部绩效考核评价体系的思考,[EB/OL] http://www.ssllxx.com/xuexi/list.asp.
[3] 江金权.主编.《科学发展观学习读本》[M],人民出版社,2005-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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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政府公信力,是政府获得社会公众信任和认可的能力,它反映了人民群众对政府的信任度和满意度,是政府的执政基础、体现着政府的执政能力。有了公信力,政府从政治上来说,就拥有了足够的合法性资源;从道德上来说,就有了很好的道德基础;从经济上来说,相当于有了社会资本,可以节约政府政策制定和执行的成本。稳固的公信力体现着政府产生与存在的合法性。稳固的公信力也是一种执政资源。当前我国政府公信力建设存在着地方政府的权威流失、公共政策的执行乏力、腐败违法现象时有发生及政府信息缺少透明度等问题,提升政府公信力应从理念转变、制度完善、职能转变、政策制定、流程优化五个层面着力。从而增强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关键词:公信力 服务型政府 论文代写
政府公信力,是政府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通过合理、有效地履行其功能和职责,获得社会公众信任和认可的能力,它是政府影响力与号召力。政府公信力,是政府的执政基础、体现着政府的执政能力。政府的公信力与政府职能的履行具有密切关系。政府职能目标的适当及政府职能的践行程度,与政府的公信力呈正比关系,即政府府越是高效地履行职责、提供服务,就越容易赢得公众和社会的信任。
腐败导致的政府“公信力”日渐遭遇质疑。反映在社会管理上,当前我国的社会管理局面中出现了一个“公信力怪圈”,即老百姓已经习惯于怀疑政府,甚至是对政府出现了“有罪推定”:官民冲突时,错肯定在政府;官员有错时,肯定是贪赃枉法;政府出台政策时,总是与民争利; 政策评价时,大都将信将疑……诸如此类,使得政府很多良苦用心不被理解,好心办不成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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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 public administration)[1] 是运用国家权力对社会事务的一种管理活动。也可以泛指一切企业、事业单位的行政事务管理工作。行政管理系统是一类组织系统。它是社会系统的一个重要分系统。
行政管理最广义的定义是指一切社会组织、团体对有关事务的治理、管理和执行的社会活动。同时也指国家政治目标的执行,包括立法、行政、司法等。狭义的定义指国家行政机关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又称为公共行政。
随着社会的发展,行政管理的对象日益广泛,包括经济建设、文化教育、市政建设、社会秩序、公共卫生、环境保护等各个方面。现代行政管理多应用系统工程思想和方法,以减少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的支出和浪费,提高行政管理的效能和效率。
行政管理论文
【摘要】随着互联网和通讯技术的发展,我国已步入新媒体时代。我国近两年新媒体发展迅速,但政府公信力却面临各种挑战。政府本身的管理缺陷、法律法规的不健全和新媒体自身的特质等是造成政府公信力缺失的原因。要提高我国政府公信力就需要建立“整体政府”、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和信息公开制度。
我国政府已充分认识到新媒体在我国各项建设事业中的重要影响。作为新媒体形式之一的政务微博已经成为政府与网民沟通、倾听民众呼声的平台和重要渠道。2012年2月,国家行政学院电子政务研究中心权威发布((201 1年中国政务微博客评估》报告显示,截至去年底,中国政务微博客总数达到50561个,较2011年初增长了776.58%。仅在新浪网认证的党政机构微博12103个,党政干部微博10652个,政务微博总数22755个。仅从数字看,表明我国各级政府部门也加入了微博热潮当中。政务微博的广泛建立是我国推进民主化进程中的亮点,但是实施的效率和效果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2011年的药家鑫案、7·23甬温线动车事故、小悦悦事件等,之所以事情发生后第一时间就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是与新媒体分不开的,也正是借助新媒体的平台,广大民众可以随时了解事情的真实情况。如7·23甬温线动车事故发生后,公众对事故死伤人数、原因以及救援情况等存在质疑。201 1年9月举行的注册会计师考试、司法考试、医师考试、国家建造师考试等四大国家级资格考试接连在网上曝出泄题事件,公众和媒体广泛呼吁政府彻查真相,给出明确的调查结果。近期的三亚旅游宰客事件最初即由游客的微博曝光,之后迅速引起公众的共鸣。在社会舆论的压力下,三亚政府开始介入调查。但是地方政府为何在事情曝光前不采取积极的规范措施呢?在众多游客已经遭受损失的情况下,在受到广大民众质疑之后再采取措施无疑使政府陷入被动。这些事件也再次反应出政府管理、回应机制的欠缺和政府公信力的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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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公信力,是政府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通过合理、有效地履行其功能和职责,获得社会公众信任和认可的能力,它是政府影响力与号召力。政府公信力,是政府的执政基础、体现着政府的执政能力。政府的公信力与政府职能的履行具有密切关系。政府职能目标的适当及政府职能的践行程度,与政府的公信力呈正比关系,即政府府越是高效地履行职责、提供服务,就越容易赢得公众和社会的信任。
要牢固确立权为民所用的执政理念。政府的权力是人民给的,政府的职责是为人民服务,因此,恪守执政为民的理念就是政府的最大诚信。政党是公民控制政府之手,是民意表达的工具,执政党能力的高低,直接影响到公民参与政府决策的程度高低、公民政治权利实现的程度,进而影响政府信任的程度。只有执政党从执政理念、制度供给、执政体制、干部输送等各个方面都体现着为民服务的精神,规范政府的内部管理以及外部关系,提高行政道德和行政管理水平, 才能使政府更好地赢得公众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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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互联网和通讯技术的快速发展,以互联网及无线网络为传播平台,以电脑、手机及其他无线设备为终端的新媒体发展迅速。2010年被称为微博元年,2011年更被称为政务微博元年。作为新媒体的一种,政务微博已经成为政府与网民沟通、倾听民众呼声的平台和重要渠道。但新媒体时代的到来也给我国政府公信力带来了严峻的考验。
政府信息公开是保障公民知情权、促进政府与公众交流互动、提升政府公信力的基础。但一些政府没有切实做到信息的阳光、透明,往往对自己有利的信息才公开,不利的信息则刻意隐瞒或者伪报。当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往往第一时间做出反应的是广大公众,通过新媒体,这些事件会第一时间播报出来,政府的回应却往往要等到事件已引起热议后才进行。这种信息公开的不充分以及回应的效率低下不但会导致事件的负面影响及事态严重性扩大,而且会导致公众对政府公信力的普遍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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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政府公信力,是政府获得社会公众信任和认可的能力,它反映了人民群众对政府的信任度和满意度,是政府的执政基础、体现着政府的执政能力。有了公信力,政府从政治上来说,就拥有了足够的合法性资源;从道德上来说,就有了很好的道德基础;从经济上来说,相当于有了社会资本,可以节约政府政策制定和执行的成本。稳固的公信力体现着政府产生与存在的合法性。稳固的公信力也是一种执政资源。当前我国政府公信力建设存在着地方政府的权威流失、公共政策的执行乏力、腐败违法现象时有发生及政府信息缺少透明度等问题,提升政府公信力应从理念转变、制度完善、职能转变、政策制定、流程优化五个层面着力。从而增强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关键词:公信力 服务型政府 论文代写
政府公信力,是政府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通过合理、有效地履行其功能和职责,获得社会公众信任和认可的能力,它是政府影响力与号召力。政府公信力,是政府的执政基础、体现着政府的执政能力。政府的公信力与政府职能的履行具有密切关系。政府职能目标的适当及政府职能的践行程度,与政府的公信力呈正比关系,即政府府越是高效地履行职责、提供服务,就越容易赢得公众和社会的信任。
其实,对于提升政府公信力的重要性,党和国家都早有论述。在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就提出了提高政府公信力的问题,党的十七大又明确强调“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中央关于“十二五”规划的建议更是把提高政府公信力作为转变政府职能和推进行政体制改革的落脚点。这充分说明我们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政府公信力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政府公信力建设。在党的报告中,也有“创新行政管理方式,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的论述。社会诚信和政府公信力影响整个社会进步,已经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稳固的公信力体现着政府产生与存在的合法性。持续而稳固的政府公信力更多的是依靠政府在施政过程中的主动性作为争取来的,而不是强制力。政府获得公众信任、拥护和支持的能力越强,公信力就越高,执行力也就越强。稳固的公信力是一种执政资源。政府公信力反映了公众对政府治理行为的接受程度,稳固的公信力可以转化为政府治理过程中的一种执政资源。政府公信力具有极强的示范效应,它的稳步提升对整个社会信任体系的建设及运行具有重要的积极作用。
服务型政府是指在民主政治的框架下,通过法定程序,按照公民意志组建起来,以为公民服务为宗旨,实现服务职能,承担着服务责任的政府。在社会主义社会,服务型政府也就是为人民服务的政府,就是在公民本位、社会本位理念的指导下,在整个社会民主秩序的框架中,把政府定位于服务者的角色,并通过法定程序,按照公民意志组建起来的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的政府。服务型政府作为新时期行政改革的一个目标,呈现出丰富的内涵。服务型政府应该是法治、服务、效能、廉洁的政府。服务型政府出台的每一项政策,制定的每一个举措,都应该尊重人民意愿,体现人民要求,为人民利益服务;政府透明的行政保障了人民知情权,人民才会积极参政议政,政府官员才接受监督,不敢懈怠。这样的政府才能增强民众对政府的信心,真正赢得民众的信任。“民惟邦本,本固邦宁”。执政依靠人民,执政成果由人民共享,打造服务型政府,也是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取信于民,真正做到以人为本的根本途径。
总体而言,中国政府的公信力保持在稳中有升的状态,但政府在某些方面获得公众信任的能力还存在问题,呈现出“两个递减”的特征。从横向看,政府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成为影响政府整体公信度的“短板”。根据《中国居民生活质量指数报告》(2001-2010) 的调查表明:城乡居民对政府管理经济事务的信心度较高,而对政府管理社会事务的信心度则较低。从纵向看,公众对政府的信任程度随着政府层级的降低依次递减。根据《小康》杂志发布的《2005-2011中国信用小康指数》报告,绝大多数受访者表示很相信中央政府,很多受访者则表示不信任地方政府,2008年认为政府公布的数据掺假的比例高达91.1%。
政府公共政策缺乏连续性和稳定性。政府政策没有连续性,普遍的问题是“新官不理旧事”,一届政府一朝政策,常常是重打锣鼓再开张,一些地方政府形成“一个班子一套思路,一届政府一个政策”的局面,影响政府的形象,对整个社会信用问题的负面影响极大。公共政策变更的随意性很大,导致公众无法对政府的行为做出合理的预期。一些地方政府为了推动工作开展,草率出台政策,之后又久久不能向群众兑现承诺,使政府失信于民,导致政府公信力受损。
腐败导致的政府“公信力”日渐遭遇质疑。反映在社会管理上,当前我国的社会管理局面中出现了一个“公信力怪圈”,即老百姓已经习惯于怀疑政府,甚至是对政府出现了“有罪推定”:官民冲突时,错肯定在政府;官员有错时,肯定是贪赃枉法;政府出台政策时,总是与民争利; 政策评价时,大都将信将疑……诸如此类,使得政府很多良苦用心不被理解,好心办不成好事。
信息是公民了解、参与、监督政府管理的基石,没有透明的信息,公众无法有序参与,政府无法获得真实信息,就会产生政府的“刁民思维定势”与百姓的“贪官思维定势”,即政府总是不信任百姓能够自我管理,而百姓总不相信政府会以民为本。目前政府政策的议题设定、方案选择、执行和评估,都还远未达到开放的程度。民众的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都缺少制度保障。信息的不够透明,限制着政府内部决策、执行、监督之间的有效制约,政府制度中的权力和权利难以达到平衡,政府的公信力也就越难提高。
要牢固确立权为民所用的执政理念。政府的权力是人民给的,政府的职责是为人民服务,因此,恪守执政为民的理念就是政府的最大诚信。政党是公民控制政府之手,是民意表达的工具,执政党能力的高低,直接影响到公民参与政府决策的程度高低、公民政治权利实现的程度,进而影响政府信任的程度。只有执政党从执政理念、制度供给、执政体制、干部输送等各个方面都体现着为民服务的精神,规范政府的内部管理以及外部关系,提高行政道德和行政管理水平, 才能使政府更好地赢得公众的信任。
制度建设对政府公信力具有根本性的影响。改革开放30 多年来,社会构成发生巨大变迁,通过强化“三个代表”、“政治文明”、“服务型政府”、“和谐社会”等概念,人们的政治理念也发生了重大变化。完善党内民主,选出素质高、政治影响力大、民意基础好的主要负责人,对于增强公民对制度、机构和主要负责人的信任度无疑是很重要的。通过人大在决定重大事项、预算、监督方面发挥更多作用,与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方面的积极作为,分散国家行政机关的压力。
建设服务型政府,实现地方政府管理创新,是政府提升公信力的症结所在。一是合理定位政府职能。政府是“有限”的,政府必须明确自己的职能和作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对其经济职能的行使,必须以不破坏市场机制的正常运行为前提,任何与市场竞争机制相冲突的政府行为必然导致其行为有失信用的本质要求。二是合理定位各级政府的不同职能。针对越是基层政府越应侧重公共产品提供者的目标,将民生放在突出位置,地方政府特别是基层政府,公共服务的任务就要重一些,合理配置各级政府的财权与事权。政府在政策的实施、操作上,要把握好适度原则,保证经济发展和人民利益的实现,以取信于民。
完善决策程序,运用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和公众参与,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健全信息发布机制,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使公共权力的行使自觉接受法律和制度的约束、社会和公众的监督。进一步加强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切实加大行政问责力度,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违法要追究。
政府工作流程的改进,是影响公众对政府服务水平评价的一个重要因素。加强对政府行为过程的控制与管理,综合运用多种现代管理手段,提高政府行政绩效。政府绩效评估制度,是引导政府及其公务员树立正确导向、尽职尽责做好各项工作的一项重要制度,也是实行行政问责制的前提和基础。绩效评估体现了是公众对政府政策、行为结果的认同情况,政府多大程度上满足了公众的需求,是社会公众审视政府能力与表现,乃至政府公信力的一个主要度与标杆。
总之,人无诚信不立,业无诚信不兴,国无诚信不强。政府公信力的高低,直接关系党的执政形象、影响党的执政地位。增强政府的公信力,就是要贯彻落实党的纲领、路线、方针、政策,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创新和改进政府各方面工作的方式方法,切实把各项职责履行好、各项事业发展好,以为民赢公信、以公正建公信、以高效树公信、以公开促公信、以廉洁保公信,以良好的执政形象和工作业绩赢得人民群众的普遍信任和真心支持。
[1]朱光磊、周望,在转变政府职能的过程中提高政府公信力.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11.3
[2]吴晓峰,近年来政府公信力研究综述.中国行政管理,2008.05.
[3]刘雪华,谈我国政府公信力提升与政府职能转变,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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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信息系统能系统地获取一个区域内所有与土地有关的重要特征数据,并作为法律、管理和经济的基础。也就是说,土地信息系统就是把土地资源各要素的特性、权属及其空间分布等数据信息,存储在计算机中,在计算机软、硬件支持下,实现土地信息的采集、修改、更新、删除、统计、评价、分析研究、预测和其他应用的技术系统。以下读文网小编今天要与大家分享的:关于土地信息系统建立过程中的数据质量问题的探讨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数据对土地信息系统(LIS)来说是至关重要的,数据质量的好坏是土地信息系统建设成败的关键。本文将对土地信息系统建立过程中有关数据质量问题进行探讨。
关键词:土地信息系统、数据质量、误差、分辨率、坐标变换、矢量数据、栅格数据、拓扑
土地是人类的宝贵财富,是人类社会进行物质生产所必需的基本条件和自然基础。如何科学、合理地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如何及时了解与掌握土地利用变化数量和空间特点,对于保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和土地持续利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随着社会经济的日趋多样化,土地部门的业务工作及范围也在不断扩大,原有的靠手工操作,图纸管理的模式已经越来越不能满足高效率的需求。为强化土地管理,满足社会对土地资源信息更多、更细、更完善的服务要求,各土地管理部门纷纷加入信息化、数字化的改革大潮。特别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因土地管理部门工作的严肃性、准确性、科学性和规范化要求,管理中任何规定的确定和变更都需要完成大量的信息收集、分析、综合、决策和评估等工作,土地管理也只有强有力的信息技术(IT)的支持下,才能做到真正的科学决策和管理。
土地信息系统(LIS)是地理信息系统的一个分支,是一种基于宗地[以宗地(地块)为单位]的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是一种利用计算机技术及其属性数据进行采集、处理、管理、查询、分析、应用和维护更新的空间信息系统,是土地管理的现代化工具,是土地规划和管理定量化、科学化的方法、手段。但是,在土地信息系统的建设过程中,还存在许多问题,给土地信息系统的建设及发挥带来一定困难。这里仅对土地信息系统建设中的数据质量问题进行探讨。
数据是一种未经加工的原始资料,是客观对象的表示,它可以是数字、文字、符号、图像,数据是信息的具体表达形式。一个LIS系统包括空间数据、属性数据、空间数据之间的关系以及空间数据与属性数据之间的关联。
人们往往以为计算机为基础的信息系统的数据质量是可靠的,很少怀疑利用信息系统产生的分析结果在数据质量方面会有问题,但事实远非如此。在某些情况下,由于多种原因,计算机分析的结果甚至会比手工分析的误差更大。这里除软件、硬件的质量问题,计算方法上的问题,以及分类、编码、输入、操作的明显疏忽外,数据本身的质量是重要的原因。
众所周知,数据是LIS的“血液”,是组成系统的重要元素。数据质量的好坏是土地信息系统成功与否的关键所在;数据质量的高低优劣,都直接影响到土地信息系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决定了系统应用价值的大小;数据的可靠,质量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到整个系统的成败。系统如果不能提供正确、可靠的信息,这个系统也就失去了存在的价值。
数据质量的好坏是一个相对概念,并具有一定的针对性。衡量其好坏主要有以下几个指标:误差、数据的准确度、数据的精度和不确定性[1]。数据质量是数据整体性能的综合体现。
统而言之,数据的质量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数据是否及时反映了现实世界;二是数据是否保持了一致性和完整性。
土地信息系统的数据量大,数据来源广,数据采集的任务重,在数据库建立过程中会出现许多人为和系统的误差,甚至还有可能产生数据错误,最后采集的数据无法准确反映规划和管理的实际状况,建立在此数据库基础上的系统往往也就达不到管理自动化辅助决策的目的,而只不过是“看看而已”的一种“摆设”罢了。
数据库(包括空间数据库和非空间数据库)是土地信息系统最基本、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投资比重最大的部分。数据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系统的功能和应用。不仅要根据技术规程衡量数据质量,还要从数据使用角度分析数据质量问题。数据质量通常是指数据的可靠性和精度,它主要用数据的误差来度量的。现就土地信息系统建立过程中的数据质量问题作进一步的探讨。
土地信息系统的数据源指建库中所需要的各种数据类型的来源。它是土地信息系统最基本、最重要的组成部份。土地信息系统的数据源多种多样,主要包括有:地图,地图是系统最主要的数据源,因为地图是地理数据的传统描述形式,是具有共同参考坐标系统的点、线、面的二维平面形式的表示,内容丰富,图上实体间的空间关系直观,而且实体的类别和属性可以用各种不同的符号加以识别和表示。土地信息系统其图形数据大部分都来自地图,土地信息系统的属性数据主要有地籍图、宗地图、土地详查图、土地利用现状图、行政区划图、专题图、乃至地形图等各种图件的矢量化地图数据。二是遥感影像数据,遥感影像数据是一个极其重要的信息源。通过遥感影像可以快速、准确地获得大面积的、综合的各种专题信息,航天遥感影像还可以取得周期性的资料,这些都为土地信息系统提供了丰富的信息。三是统计数据,包括土地的分类、面积、权属、分布及质量、等级状况、利用状况、非法占地等统计资料。四是实测数据,包括GPS点位数据、地籍测量数据等。五是数字数据,包括数字图形数据和属性数据。数字数据主要有地籍号、档案卷宗号、地类号、图号、手簿号、宗地界址点点号及坐标控制点坐标,宗地面积,面积中误差、年代、日期等等。属性数据包括图形、图像以外的各种文字、数字信息。其中文字信息主要是与宗地档案,文件档案组成相关的各种检索和查询信息(如:土地权利人姓名或单位各称、土地座落,文件档案的标题、发文机关、公文字号等等),以及土地登记、地籍调查、权属审核、登记发证各办公流程中的各种键盘输入信息。六是各种立法文件和文字档案,主要有地籍档案、文件档案等具有法律效力或需要经常查阅的原始文件材料,它们是土地信息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土地的规划管理中起着很大的作用。
数据源质量问题指数据的采集和录入中可能产生的误差,建库所需的各种类型的数据的可靠性和精度。
从土地信息系统建立的过程来看,它的主要因素有:各种测量数据,地图和遥感数据等的误差;调查和统计造成的属性数据误差,以及文档数据的错误等,数字化前的预处理、手扶踀自动化的分辨率和矢量化精度。
1、遥感数据
地理信息系统、遥感和计算机辅助制图是现代地理学的重要技术手段。遥感作为一种获取和更新空间数据的强有力手段,能及时地提供准确、综合和大范围进行动态监测的各种资源与环境的信息,因此遥感数据是土地信息系统的一个重要数据源。
所谓遥感(Remote Sensing)就是遥远感知的意思,也就是不直接接触目标物和现象,在距离地物几公里到几百里、甚至上千里的飞机、飞船、卫星上,使用光学或电子仪器接受地面物体或发射的电磁波信号,并从图像胶片或数据磁带形式记录下来,传送到地面,经过信息处理,判读分析和野外实地验证,最终服务于有关部门的规划决策 [2]。土地管理部门可以运用遥感技术快速获取现状空间的信息。
尽管遥感技术有很多好处,但因其自身特性,获取的遥感数据可能存在一些误差。如:不同的高度引起的问题,由于传感器的结构及稳定性产生的问题,对信号进行数字化产生的误差。传感器在航线、航向上出现的误差,大气辐射产生的误差,地形和地貌等因素产生的误差等等。在遥感资料的获取时,有些误差是可以控制的,有些则不可控。因此必须对原始数据进行预处理,包括利用地面控制对原始数据进行几何校正,图像增强和分类。对获取的遥感数据进行光谱校正,特征提取,自动识别分类、自动成图等处理[3]。
2、测量数据
各种原始的测量数据是土地信息系统的主要来源之一。包括宗地的权属界线、位置、形状、数量、面积、各级行政界线、地形图测量等。由于人和环境的因素,测量数据不可避免地受到人为误差(对中、读数、平分等误差)、仪器、环境的影响。来源于地面测量的数字数据中含有控制测量和碎部测量误差。其中控制点误差又受控制网的参考基准、网形和观测精度以及观测费用等因素的影响。碎部点误差除了继承了控制点的误差外,还受自身观测方法,观测精度和地界的人为判断,以及地物地貌的取舍等因素的影响。当然原始数据误差受观测仪器、观测者和外界环境三种因素影响。除此之外,还有测量数据的实时性以及数据老化,采集数据的密度不合理,或概括取舍不合理,选取测量规范标准不一致或精度等级不一致造成测量数据的不一致的影响。
地籍要素是构建土地信息系统极为关键的一步,其测量数据的精度高低决定了系统功能能否得到正确和充分发挥。
从地籍测量成果的有效性和土地管理的可能性来考虑,为了保证各权属单元之间的界线清晰,边界无争议,并且双方都能接受而不损害他人和国家的利益,地籍测量要达到一定精度。因此,必须要有相应的数据采集方法作为保证。地籍要素的采集方法目前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传统的模拟式外业测图方法,另一种是野外全数字化数据采集方法。传统方法的主要作法是在地籍控制测量的基础上,用解析法测量出权属界址点坐标,以控制点或以界址点为基础施测成地籍图,要形成入库数据信息,则要通过对原图数字化来实现。用传统数据采集方法形成地籍要素数字信息其误差影响因素较多,主要误差来源为:测站点误差m1,量距误差m2,在测图板上描绘方向线误差为m3,刺点误差m4,数字化仪采点误差m5等。按有关专著论述,一般情况下,m1≈±0.12mm,m2≈±0.2,m3≈±0.1mm,m4≈±0.14mm,这四项误差为野外采集误差。数字化m5的影响因素比较复杂,误差产生首先与图形要素有关,要素本身的复杂程度对数字化精度有显著影响,数字化仪本身的精度更应引起重视。正常情况下,用常规数字化仪进行数字化时,精度一般可达到±0.13mm。综合上述得,地籍要素采集精度m采 为:
m采 =±
=±
=±0.02mm
按1:500比例尺来考虑,实地误差将达到±10cm,由此可见,按传统方法施测,则拟入库的地籍要素信息很难达到规定的±5cm的精度标准[4]。
采用野外全数字化方法,界址点野外数据采集一般采用直接测定坐标法,即将全站仪或测距仪置于测站点上,对界址点上的移动棱镜进行水平角和距离测定,电子手薄记录计算。此种方法的主要误差来源为水平角测角误差mβ和测距误差mD,测角中误差角保守为±5″,测距误差主要来自移动棱镜偏离界址点位置误差,其偏离值按2cm考虑。测距平均边长取100m,按点位误差精度估算公式m2= 来计算,则m≈±2cm,即便考虑测站误差和其他偶然的联合影响,点位精度也肯定在规定范围内,所以地籍要素信息数据的野外全数字化有利于提高界址点精度,从而保证地籍数据的质量。
3、调查、统计、文档数据问题
土地信息系统的建设过程中,涉及大量的调查统计数据,这些资料尚存在许多不足之处,为土地信息系统的建设带来了一定困难。
建立土地信息系统,必须首先进行土地基本信息的搜集,开展地籍调查工作,核实宗地权属,掌握土地利用状况,获得宗地位置、形状及其面积的准确数据,为建库奠定基础。
现就地籍调查工作加以探讨,众所周知,权属调查的工作之一是填写地籍调查表。由于权属调查技术性强,工作量大,参与人员多且水平不同等原因,填写后的地籍调查表或多或少会出现下面一些问题。在填土地使用者名称时,单位本应填写全称,可出现了类似这样的情况:某林业局有3宗地,而在3份地籍调查表上出现了xx林业局、县林业局、林业局等名称。按这样的名称录入建立信息系统,将导致不能正确地自动的归户。在填写土地使用者性质时,本应该写“全民”或“集体”或“个体”或“个人”,而出现了“国营”或“国有”或“私营”这样的名词。在填写宗地四至时应说明权属界线所经地物名称及归属、位置、与誰接壤。但出现了东(南、西、北)至xx,而未填出接xx。且有的四至填写错误,如两宗地共用一堵墙时,则只能出现两宗都至墙中,或一宗至墙内另一宗至墙外,但填出了两宗都至墙外或墙内等情况。在填写界址标示处的界址线位置时也有类似错误,有的表填写字迹潦草,或使用简化字,让人难以辨认。有的内容还可以猜出,但户主的姓名、调查员、勘丈员的签名等内容实在难辩;有的表中该填的内容而未填,任意涂改。
共用宗的处理,一个地块被几个权属单位共同使用,而其间又难以划清权属界线,这样的地块称为共用宗[5]。不少县(市)是这样处理的:有多少土地使用者就填多少份地籍调查表,表上的内容按各分宗填写。这样做的好处是所填的内容详细,调查表和土地登记申请书、审批表形成一一对应的关系。但其弊端也是显而易见的,其一较大地增大了填表的工作量,其二增大了复杂程度,在填写四至时,如遇一个土地使用者使用几个地块则不得不写清几个地块的四至;为填清界址指标,又得设置内部界址点,增加了宗地草图和地籍图的负荷量,填表时如不小心还会造成表与表之间的相互矛盾。为了和地调表统一,有的在形成宗地界址点成果表时,除了有宗地界址点成果表外,还有分宗的界址点成果表。如果内部界址点是在纸图上图解的,则将该宗地的宗地界址点和内部界址点和计算机展点后,会出现界址线混乱的情况。在土地信息系统建库时,这些内部点是不能当界址点录入进库的。如进库则在面积统计时,这种内部界址点所围成的区域的面积就被多统计了一次。
建立完备的信息系统,必须具备这样的条件:大比例的地形图或地籍图;野外测量的界址点数据;宗地的属性数据(土地登记申请书、地籍调查表、审批表等)。全省在进行大大规模的城镇地籍时,由于受当时的条件限制,自动化程度低,各作业单位作业水平的不同,或多或少出现一些问题。在建库时所发现的问题主要是界址点的坐标成果与地籍上的位置不吻合;相邻宗的同一界址点坐标不同;界址边长、宗地面积计算有误。某些县(市)为了进行土地登记,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在进行初始地籍调查时,只作权属调查,不作规范的地籍测量。为了计算面积,用皮尺或钢尺丈量界址边长及相关尺寸,用几何图形法计算出宗地面积,而不测址点坐标和地籍图。这样做不利于信息化的管理。
4、图形数字化
影响数据质量的因素是多方面的,有相当一部分来自于建库过程中的数字化过程。建库过程中的数据质量,包括数字化前的预处理,纸张变形、手扶跟踪数字化精度或扫描数字化的分辨率和矢量化精度。
(1)数字化前的预处理
用于数字化作业的地形图(工作底图)一般采用聚酯薄膜图,其变形一般小于0.2‰。采用纸质图纸时,图纸的尺寸随湿度和温度的变化而变化,温度不变的情况下,温度由0%增至25%,则纸的尺寸可能改变1.6%[6]。因为纸的膨胀率和收缩率不相同,即使温度回到原来的大小,图纸也不能恢复原来的尺寸。因此在数字化时要适当的比例因子,通过仿射变换进行几何纠正,以减小工作底图变形产生的位置误差,达到相应的精度。
对不同种类和比例的工作底图进行数字化时,应注意它的投影方式是否一致,比例是否匹配。对于不同投影方式应在数字化后及时变换为系统要求的投影方式。对于不同比例应将比例尺和精度记录到元数据中,以便估记由此可能产生的误差。
(2)跟踪数字化
手扶跟踪数字是一种自动化精度较低的数字化方式,其数字化精度也因操作员及其工作的疲劳程度而异,操作员的劳动强度较高。随着大幅面扫描仪的成本不断降低,扫描和矢量化技术不断完善,这种数字化方式可能成为自动扫描数字化的一种补充。
手扶数字化是从地形图输入空间数据的最广泛采用的输入方法。把地形图放置于数字化桌上,用手持设备,跟踪每一个地图特征、数字化设备精确量测鼠标的位置,产生数据形式的坐标数据。
影响跟踪数字化数据质量的因素很多;主要有:数字化底图中地理要素的宽度、密度和复杂程度对数字化结果的质量有着显著影响。数字化仪的分辨率和精度对数字化数据质量有着直接的决定性的影响。《地形图数字化规范》规定,数字化仪的分辨率不能小于每厘米394线(约1000dpi),精度不低于0.127mm(0.005英寸)。常见数字化仪在分辨率方面通常能满足要求,而在精度方面却有相当一部分不能达到要求。在选择数字化仪时要特别注意其精度指标,以满足LIS工程的需要。数字化操作员的技能与经验不同而引入的人为因素误差是不同的,由于操作员视力、操作习惯,熟练程度和疲劳程度的不同,最佳采样点位值判断,十字丝与目标点重合程度的判断会有一定程度的差异,影响数字化的质量。操作方式(如曲线采点方式和采点数目)也会影响数字化数据的质量。
假定各种误差影响符合误差传播规律,手扶跟踪数字化的综合精度应按下式求得:[7]
m数=±
其中:m数 表示手扶跟踪数字化的综合精度;m定 表示工作底图定向误差,m仪 表示数字化仪精度,m人 表示人为因素误差。
(3)、扫描数字化
扫描数字化用高精度扫描仪将图像等扫描并形成栅格数据文件进行处理,将之转化矢量图形数据。规范规定:图形定位控制点扫描误差不大于0.1mm,相对于工作底图,矢量化后的扫描点误差不大于0.15mm,线划误差不大于0.2mm。影响扫描数字化质量的因素除原图质量外,还包括:扫描精度、定向精度、矢量化精度损失等。
①扫描仪的分辨率和精度
扫描仪的分辨率和精度对扫描数字化质量的影响是至关重要的。因此,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当的扫描仪。目前,大幅面扫描仪大致有,滚筒式(drum),平板式(flatebed),直进式(direct feed)3种。这些扫描仪能够输出一种或多种形式栅格数据文件(二值、灰度和彩色)。
滚筒式扫描仪精度较高价格较贵,能以较高的分辨率扫描AO或更大的图纸。
平板式扫描仪与滚筒式一样精度高、价格贵、分辨率很高,但一般幅面不会超过A1幅面。由于平板式扫描仪幅面小,扫描后多需进行拼接,从而增加了工作难度,引入了更多的误差源。LIS工程一般不选用这种扫描仪。
直接式扫描仪精度较低,价格也较便宜。通常能够满足一般LIS工程的需要。
目前,需要的大幅面扫描仪品牌有:CONTEX、VIDER、ANATECH等。
在选择扫描仪时,应注意其是否采用硬件消蓝。光学分辨率代表了扫描仪的分辨率能力,而经销商往往只是给出插值分辨。同时,应注意扫描仪的歪斜失真,歪斜失真的大小与扫描仪的走纸方式有关。
②栅格数据矢量化的精度损失
在土地信息系统中,栅格数据与矢量数据各具特点与适用性,为了在一个系统中可以兼容这两种数据,以便有利于进一步分析处理,常常需要实现两种结构的转换。
栅格的矢量转换处理的目的,是为了将栅格数据分析的结果,通过矢量绘图装置输出,或者为了数据压缩的需要,将大量的面状栅格数据转换为由少量数据表示的多边形边界,但是主要目的是为了能将自动扫描仪获取的栅格数据加入矢量形式的数据库。
在栅格数据矢量的过程中的细化、跟踪等均可能引入一些误差。复杂图形全自动化矢量化效果极差,会产生众多的交叉线,导致多边形跟踪错误。对此,应采用交互式矢量化方法。因此在选择矢量化软件时不应仅仅关心自动化程度(全自动矢量化软件价格往往很高)。还要特别注意是否具有以下功能:智能去斑,裁剪,扭曲较正,比例控制,水平校正,光栅编辑和交互式矢量化等。
③扫描数字化方法误差
扫描数字化的几何分辨率是扫描数字化方法误差中最重要的误差源,减小这种误差的唯一方法就是提高扫描仪的几何分辨率。但是,随着分辨率的提高,栅格数据量以平方级速度增长。这往往造成计算机存储资源耗尽,数据处理时间平方级延长。以300dpi(约每mm12个点)的分辨率扫描时,独立点间距离的相对精度为1.4/1000左右。全自动矢量化细化过程所产生的点位误差为1~2个像素点,而交互跟踪矢量化最大点位误差可以控制在一个像素点。按300dpi计,每个像素点相当于图上0.01mm。扫描数字化综合精度可按下式计算:
M扫=±
其中:M扫 表示扫描数字化的综合精度;M定 表示底图定向误差;M仪 表示扫描仪精度;M矢 表示矢量化误差。这里,M定取±0.12mm,按300dpi计算M仪取±0.09mm,M矢取±0.1mm。则M扫=±0.180[8]。
土地信息系统的数据库建立后,其中已经包含了数据源和数据库建库所引入的误差。数据库中的多源数据,经过系统的各种分析处理后,在形成新的数据和最后产品的过程中还会产生新的数据质量问题。这些问题包括:几何改正,坐标变换和比例变换,几何数据的编辑、属性数据的编辑、空间分析,数据格式的转换等。
1、空间分析
空间分析是对分析空间数据的技术的通称。从客观上区分,可归纳为:空间的图形数据的拓扑运算;非空间属性数据的运算;空间和非空间属性的联合运算等[9]。空间分析赖以进行的基础是空间数据库,土地信息系统的空间数据分析,是实现土地资源信息系统的实际运用的重点途径。
空间分析中的叠加分析是土地信息系统中十分常用的一种分析方法,是用户经常用以提取数据的手段之一。通过同一地区不同内容的多幅地图的叠加组合,产生新的图形和属性信息。在这个过程中往往产生拓扑匹配、位置和属性方面的数据质量问题。由于叠加时多边形的边界可能不完全重合,从而产生若干无意义多边形。对这些无意义多边形进行处理的结果往往会改变界线的位置,叠加后形成的新的多边形的属性值也可能存在由于属性组合带来的误差。
2、坐标变换
土地信息系统数据来源较多,各种数据输入信息系统应便于系统对数据进行图形显示,叠加查询,统计分析处理。LIS要实现这些功能,一个首要和基本的前提就是各种不同来源的数据在系统内必须在一致的地形图坐标系下。但是,在实际的数据采集过程中,大量的数据坐标并不一定属于系统用户所要求的坐标系,原始数据为一种坐标系,系统要求的数据为另一种地图坐标系,有的数据坐标根本没有地理意义,对此情况,必须提供从一种地图坐标系到另一中坐标系的坐标变换。
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有可能产生新的误差。在不同比例尺下对坐标数据的重新设立产生误差,进行投影变换和/或基准面变换时产生的误差。生产实践中为提高数据质量,确保系统的数据精度和可靠性,通常用仿射变换和相似变换等模型来进行数据处理,以减小或消除误差。
坐标变换的实质是建立两个平面点之间的一一对应关系,现有一般GIS(LIS是GIS的专题)软件大都提供了以下两种模型实现坐标变换。
一是仿射变换:仿射变换也称六参数变换,其变换公式为:[10]
x´=Ax+By+C(Ⅰ)
y´=Dx+Ey+F(Ⅱ)
其中,x´、y´为地图输出坐标系中的坐标点对;x、y为输入坐标中的坐标点时;A,B,C,D,E,F为方程参数。参数在坐标系空间上的几何意义为:A和A分别确定点(x,y)在输出坐标中x方面和y方向上的缩放尺度。B和D确定旋转角度,C和F分别确定在x方向和y方向上的水平移尺寸。
二是相似变换:当式(Ⅰ)、(Ⅱ)中的参数满足条件A=E=Scos@,B=-D=Ssin@时,则得到四参数的相似变换公式:
x´=Ax+By+B (Ⅲ)
y´=-Bx+Ay+D (Ⅳ)
式中,x´、y´为输出地图坐标系中的坐标点对;x、y为输入地图坐标中的坐标点对;A、B、C、D为方程参数,相似变换实质上也是坐标系间的平移,旋转和缩放尺度的变换,式中C和D分别为坐标在x轴和y轴上的平移大小, 为缩放比例,@=arctg(B/A)为旋转角度。
为了求出以上公式中的参数,建立两种坐标之间的仿射(或相似)转换关系,至少需要三个(或两个)已知的控制点坐标。而实际上,应选择多于三个(或两个)控制点,方能按照最小二乘法原理进行平差,得出系数值,代入上述方程即建立输入和输出坐标系之间的仿射(或相似)变换数学模型。
可以看出,仿射变换和相似变换都为线性函数变换模型,可实现对原图形的平移、旋转和缩放,相比较而言,相似变换不能进行x轴、y轴不均匀缩放的变换,而仿射变换能保证更高的数据精度。
3、数据变换
(1)CAD向GIS的转换
目前我国土地管理中存在一个较为普遍的问题是土地信息系统的构建与图形数据采集较少作用一个整体来通盘考虑,地籍测绘大大超前于信息管理系统构建。中小城市这种问题表现得更为突出。为满足土地确权发证,土地定级估价等需要,1995年前测绘的地籍图等图件因受技术条件的限制绝大部分是采用传统白纸测图方法完成的。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和在测绘工作中的普及应用,1995年之后数字地图逐渐取代传统测绘。但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是,绝大多数测绘图软件是在AUTOCAD上进行二次开发完成的。有些甚至是采用低版本的CAD,有些测绘图软件虽然测的是数字图,但只有非编码的图形文件,不保留信息,或者图形编辑以后,返不成信息。这种数字图说到底仅仅是从传统的白纸图过渡到计算机驱动绘制的白纸图。本质上与传统测绘没有什么区别。有些虽然采用了较高版本的CAD基础软件二次开发成数字测图软件并采用了数字编码技术,但由于较少考虑CAD与GIS的数据共享问题(土地信息系统属于专题GIS)。在着手考虑构建土地信息系统时,遇到的突出问题则是如何充分,有效利用已有数字信息资料,并确保数据转换质量。
对于传统模拟图或难以返成信息的所谓数字图只能采用原图数字化,形成数字信息后方可加以利用,但其精度丢失是不可避免的。
对于采用了编码技术,也能返成信息的数字图,其数字信息可以通过数据转换来实现数据共享,但由于 CAD与GIS图形数据之间其数据格式,数据内容甚至数据概念都有很大差异,数据转换时应注意以下三个方面:[11]①数据格式转换。不同的软件有不同的数据格式,有些可以通过通用数据格式如DXF实现转换,但转换过程中的数据丢失也的确令人烦恼。②数据元素转换。CAD与GIS两者之间的图形元素不是一一对应关系,CAD图形中的图形元素种类要比GIS图形文件中的图形元素种类多,GIS中只有点、线、面三类基本图形元素,而CAD中包括有点、线、面、注记、矩形等多种图形元素,在具体转换中,CAD的图形元素哪些转换成GIS的点,哪些元素转换面面,什么元素需要转换成GIS的属性数据,什么元素则不需要转换到GIS中去等。CAD与GIS图形元素之间的对应关系,都需要认真细致地加以技术处理,使空间数据和属性数据在输入系统后正确地连接起来。③拓扑关系的形成。因为CAD的图形元素之间没有拓扑关系,实现CAD向GIS数据转换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要将转换后的图形数据按照一定的技术要求经过编辑,在GIS环境下建立几何元素的拓扑关系。
在实际转换中,还会出现许多意想不到的技术问题,会影响数据转换质量,有待进一步解决。
(2)矢量数据结构向栅格数据结构的转换
土地信息系统的建设中,许多数据如行政边界,交通干线,土地利用类型、土壤类型等都是用矢量数字化的方法输入计算机或以矢量的方式存在计算机中,表现为点、线、多边形数据。然而,矢量数据直接用于多种数据的复合分析等处理将比较复杂,特别是不同数据要在位置上一一配准,寻找交点并进行分析。相比之下利用栅格数据模式进行处理则容易得多。加之土地覆盖的叠置复合分析更需要把其从矢量数据的形式转变为栅格数据的形式。
矢量数据的基本坐标是直角坐标(x,y),其坐标原点一般取图的左下角。网格数据的基本坐标是行和列(i,j),其坐标原点一般取图的左上角。两种数据变换时,令直角坐标x和y分别与行与列平行。由于矢量数据的基本要素是点、线、面,因而只要实现点、线、面的转换,各种线划图形的变换问题基本上都可以解决[12]。
矢量数据变成栅格数据的原理与方法并不困难,但由于矢量数据的记录方式各不相同,也会产生一些问题。如多边形之间公共边原来只有一条交界线,转变成网格后成为有一定宽度的界线,产生了一定的近似性。特别是几条线交叉处,一个网格元素中包括了相邻的几种类别,转换时只能用其中的一种类别作为交叉点所在的元素的类别,这种误差应在允许的范围以内。而减小网格尺寸,虽提高了精度,但大大提高了数据的冗余量。
栅格数据结构需要大量的计算机内存来存贮和处理数据,才能达到与矢量数据结构相同的空间分辨率,而矢量结构在某些特定形式的处理中,如象多边形叠置,空间均值处理等尚有大量的技术问题来解决。值得注意的是,无论采用哪种转换方法,转换的结果都会不同程度地引起原始信息的损失。
4、空间数据的编辑
通过矢量数字化或扫描数字化所获取的原始空间数据,都不能避免地存在错误或误差。属性数据在建库时,也难免会存在错误。诸如:空间数据的不完整或重复,空间点、线、面数据的丢失或重复,区域中心点的遗漏,栅格数据矢量化时引起的断线等,空间数据位置的不准确、线段过长或过短,线段的断裂、相邻多边形结点的不重合及空间数据的变形等。因此,必须对图形数据和属性数据进行一定的编辑。
土地信息系统数据编辑是消耗时间的交互处理工作,对空间数据不完整或位置的误差,主要是利用LIS图形编辑功能,如删除(目标、属性、坐标),修改(平移、拷贝、连接、分裂、合并、装饰)、插入等进行处理。对空间数据比例尺的不准确和变形,可以通过比例尺变换和纠正来处理。
在数据的编辑过程中,由可能产生一些新的问题。如:线段的相关与延伸出现的问题,图形的平移与旋转出现的问题,删除“细部多边形”时产生的误差,数值计算与变化的误差;文件的合并以及形成新文件的问题;属性数据的重新定义和更新的问题。有的问题时可能避免的,有的问题则无法避免。因此,必须进行检核。通过耐心细致的检查,主要误差都能从数据中寻找出来,并有效消除误差。一般采用叠合比较法,目视检查法和逻辑法。
叠合比较法是空间数字化正确与否的最佳检核方法,按与原图相同的比例尺把数字化的内容绘在透明材料上,此后与原图叠合在一起,在透光桌上仔细的观察和比较。一般。对于空间数据的比例尺不准确和空间数据的变形马上就可以观察出来,对于空间数据的位置不完整和不准确则须把遗漏、位置错误的地方明显地标注出来。目视检查指在屏幕上用目视检查的方法,检查一些明显的数字化误差与错误,包括线段过长或过短,多边形的重叠和裂口、线段的断裂等。
5、由计算机引起的问题
在计算机中,数据是由一定字长的编辑数码表示的,由计算机字长可能引起一种误差。这种误差出现在各种数值运算和模型分析中,由这种误差引起的问题很多[13],例如LIS空间数据库中整数编码对面积和周长计算的影响,比例尺变换和旋转变换对拓扑关系的影响等。削弱误差影响的主要方法有:改变数据在计算机中的表示方式,采用合适的算法等。
除了数据处理精度外,数据存储精度也与计算机字长有关。16位的计算机在存储低分辨率的栅格图像时不会出现问题,但存储高精度的控制点坐标或点位精度要求高的地理数据时,则不能胜任。
土地信息数据在使用过程中往往出现一些质量问题,这些问题包括数据的完备程度,时间的有效性,拓扑关系的正确等。
1、数据的完备程度
数据的完备程度指地理数据在范围、内容、及结构方面满足所有要求的完整程度。包括数据范围、空间实体类型、空间关系分类、属性特征分类等方面的完整性。
一般来说,空间范围越大,数据的完整性就越差。在土地信息系统的建库过程中,数据不完整最简单的例子是缺少数据。如计算机从GPS接收机传输位置数据时,由于软件受干扰或其它因素的缘故,只记录下经度而丢失纬度,以至造成数据不完整。另外由于GPS接收机无法收到四颗或更多的卫星信号而无法计算高程数据也会造成数据的不完整。又如某个应用项目需要1:5000的基础底图,但现在的地图数据只覆盖项目区的一部分,底图数据便不完整。
在土地信息系统底建库中,涉及大量的地籍档案。地籍档案来源于土管机关的地籍部门,数量大、形式多、浩繁、零乱,随着时间地推移,以及人为和自然的各种因素地影响,有可能遭到损坏。如档案老化,书写材料低劣、地籍档案变到污染,变色、虫蛀等现象,进而影响到整个系统的质量。
2、数据的现势性
数据的现势指数据反映客观现象目前状况的程度。数据的现势差,反映的客观现象就可能不准确。不同现象的变化频率是不同的。如地形的变化一般来说比人类建设要缓慢,地形可能会由于山崩、雪崩、泥石流、人工挖掘及填海等原因而在局部区域改变。但由于地图制作周期较长,局部的变化往往不能及时地反映在地形图上,对那些变化较快的地区,地形图就失去了现势性。城市地区土地覆盖变化较快,这类地区土地覆盖图的现势性就比发展较慢的农村地区会差些。地形图上记录着所用航空像片获得的年代。若又用其他数据进行过修改(一般是较新的航空像片),也应记录于上。
在土地信息系统建库中,要求地籍信息和地籍图必须具有现势性。地籍信息变更比较频繁,如土地利用类型,权属或宗地的重划,合并等。由于受自然因素和人为作用的影响,土地资源的数量、质量、分布和使用情况都处在经常变化之中。基于这一特点,土地管理部门提供的数据很难保证现势性,这也是影响数据质量的一个重要方面。
3、拓扑关系
在LIS中,为了真实地反映地理实体,不仅要包括实体的位置、形状、大小和属性,还包括必须反映实体之间的相互关系,这些关系就是指它们之间的邻接关系,关联关系和包含关系,拓扑关系。拓扑关系的核心是建立点、线、面的关联关系。通常有以下几种空间关系:点-点关系、点-线关系、点-面关系、线-线关系、线-面关系、面-面关系。空间数据的拓扑关系,对数据处理和空间分析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14]。
利用拓扑关系,可以确定一种空间实体相对于另一种空间实体的位置关系。利用拓扑关系,可以确定某县有多少耕地,分析土地利用类型及对土地适宜性做出评价等。
在拓扑关系的建立中,拓扑过程中伴随有数据所表达的空间特征的位置坐标的变化,拓扑关系的不正确等情况,导致空间分析的结果错误,给土地管理决策带来一定的影响。
数据是LIS最基本和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同时也是一个LIS项目中投资比重最大的一个部分。数据质量的好坏,会直接影响到LIS的系统功能和应用质量问题的三个方面(数据源的质量问题、数据处理质量问题、数据应用质量问题)着手,对LIS的数据质量问题进行了一定的归纳总结和初步的探讨。众所周知,LIS的数据质量是影响LIS的一个瓶颈环节,LIS数据量大、数据种类多、数据结构复杂。因此,在LIS的建设过程中,如何在数据采集与建库中实施质量控制,保证数据质量对土地信息系统建设来说显得尤为关键。
毕业论文的撰写是一次再学习和锻炼的机会,是对所学知识的一个融会贯通的过程。通过毕业论文的撰写,我对所学的知识有了更深层次领悟和掌握,对自己所学的土地管理专业有了一个整体认识。毕业论文不仅是对所学知识的总结,也是运用所学知识探求新知的方法、手段。既是一次再学习的过程,也是一次深入学习的机会。同时,毕业论文写作,为今后的学习工作奠定了一定的基础。通过毕业论文的写作,我真正懂得理论联系实际的重要性。在撰写毕业论文中,我运用所掌握的基本知识、方法和技能,研究探讨了土地信息系统建立过程中数据质量的有关问题。通过毕业论文的撰写,我进一步完善了自己的知识结构,学习了更多的知识。不仅如此,我对土地信息系统数据质量控制措施与方法方面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
通过毕业论文的写作,不仅强化了我的学习素质、研究素质和创业素质,而且培养了我的创新意识,激发了我探求新知的欲望。认真写作毕业论文,不仅能进一步巩固所学的理论知识,而且还能进一步提高自己的各项基本技能,实践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在论文的写作过程中,玉文龙老师给予了很大的支持和帮助,为论文的写作提出了许多宝贵性的意见和建议;在他的指导下,这篇论文得以顺利完成。在资料的搜集过程中,图书馆工作人员为我们提供了很大帮助,本组同学也给予了很多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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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法指的是规定诉讼程序的法律的总称,是打官司时所应遵循的行为规范。诉讼法是典型的法律程序法。在中国有三大诉讼法,分别是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在法治比较发达的国家,除了以上三大诉讼法外,一般还有宪法诉讼。以下是今天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浅谈我国三大诉讼法的建立完善及其意义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三大诉讼是现代法治国家不可缺少的法治平台。用程序法导入实体法来治理现代国家,正被越来越多的人所认识和接受。三大诉讼法在我国的建立与完善,对我国的现在和将来的发展其意义无疑是巨大而且深远的。
诉讼,从文字意义上讲,“诉,告也”,“讼,争也”。即:“诉”是告知,是倾诉、控诉、控告的意思。“讼”是言词争论、争辩的意思。“诉讼”,是诉的行为和讼的现象的结合。在诉与讼的活动中,诉是形式,讼是内容。诉讼的构成必须同时具备控方(原告)、承控方(被告)、听讼方(审理)三方条件,根据诉与讼的含义和诉讼的构成要件,诉讼的一般定义应为:诉讼是讼争的一方或双方将致讼的原因、内容、主张及理由告知、倾诉于听讼之人,以求讼的息解的活动。按照现代关于诉讼的解释:诉讼是国家司法机关按照统治阶级的意志解决讼争的活动。根据我国现阶段的社会性质,我国的诉讼是指在国家司法机关的主持下,在当事人和其它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解决讼争的全部活动。
据专家考证,我国历史上出现最早的有关民事诉讼的记载在春秋战国时期。但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古代长期刑事与民事不分,实体与程序不分。直到上个世纪的清朝末年民国初期,我国才有了历史上第一部较完整的民事诉讼法典——《大清民事刑事诉讼法》。这部诉讼法草案因清政府的灭亡而未能实施,但对后来我国制定民事诉讼法产生了重要影响。它的意义在于,在我国历史上第一次突破了“诸法合律”的格局,开始制定单独的诉讼法。下面分别谈一下三大诉讼法的建立、完善及其意义。
刑事诉讼法是国家的基本部门法之一。它是关于刑事诉讼程序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即有关刑事诉讼活动的进行、诉讼的方式、内容及其效力的各项规定的总称。
刑事诉讼法属于程序法。根据程序法的特征,要求刑事诉讼法的内容必须具有可操作性,具有应用性、实用性的特点。作为主持刑事诉讼的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其调整对象是刑事诉讼活动。作为刑事诉讼活动的行为主体,专门机关和诉讼参与人,在诉讼活动中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应该享有的诉讼权利是什么,法定的诉讼义务是什么?等等。以上形成了一系列比较复杂的刑事诉讼法律关系。还有刑事诉讼法所包含的内容等,因篇幅所限,不在本文的论述范围之内。
1、我国古代和近代的刑事诉讼制度
谈刑事诉讼法的建立完善,自然离不开历史。据史料记载,周朝的诉讼即有了刑事与民事之分。一般称刑事诉讼为“狱”,称民事诉讼为“讼”。我国古代刑事诉讼制度在其长期的历史进程中形成了一系列的基本特征,简单概括为:
①、司法与行政不分,行政机关兼理司法事务。在我国古代,司法权从
属于行政权,不具有独立的地位。从地方到中央,司法权均由各级行政机关行使。
②、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之间差异不大。因为我国古代的律令没有程序法与实体法之分,有关诉讼程序的规范一般都与实体法律规范同时规定在法律之中。同时,实体法大都以刑为主、刑民结合,即以定罪、判刑等刑事手段来调整绝大多数社会关系。
③、裁判与追诉责任不分,诉讼采取“纠问”形式。这一形式是与专制主义的政治制度和行政、司法不分的司法体制相适应的。
④、广泛采取刑讯逼供手段。在我国古代,刑讯一度被用作获得口供和其它证据的重要手段,并被认定是合法的,体现了古代诉讼野蛮的一面。
⑤、建立多种监督程序,做到“明德慎刑”。通过建立具体的制度来防止错杀无辜,慎用死刑。是我国古代儒家思想影响的结果。
我国古代刑事诉讼制度延续了数千年,直到清朝末年刑事诉讼改制后才结束。1906年,清政府修订法律大臣沈家本,主持修订了我国历史上第一部诉讼法典——《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此后,相继制定颁布了《大理院审判编制法》、《各级审判厅试办章程》、《法院编制法》、《刑事诉讼法律草案》等,但此后不久,上述改制以清政府的垮台而告终结。这次改制虽然有其历史局限性,但首次从德、日等国引进和移植了了了西方近代意义上的刑事诉讼原则、制度和程序,为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的改革和发展奠定了基础。
2、中华民国时期的刑事诉讼制度
辛亥革命后,南京临时政府相继颁布了《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中华民国临时约法》。1921年,北京政府颁布了《刑事诉讼条例》。1928年,南京国民政府《刑事诉讼法》。以上可以说现代意义上的刑事诉讼原则在我国的引进和初步确立,并在我国大陆沿用到1949年新中国成立。
3、新中国刑事诉讼制度的建立和发展
新中国成立后,中央人民政府和全国人大颁布了一系列的法律,使许多刑事诉讼原则、制度和程序在法律中确立下来。1956年,全国人大委托最高人民法院负责起草刑事诉讼法。次年5月,拟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草案》(草稿)。
1979年5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之后,全国人大会法制委员会开始了制定刑事诉讼法的准备工作。经过反复修改和补充,于是1979年提请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于是1980年1月1日起施行。至此,新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刑事诉讼法典正式诞生。在此后,该部法律进行过多次的修改补充,全国人大授权的司法机关还相继发布了司法解释,使这部法律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
1996年平3月,全国人大会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和反复补充、修改,完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改草案)的起草工作,并提交第八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审议。同年3月17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正式通过,并于1997年1月1日起施行。
《决定》对我国的刑事诉讼制度进行了相当大的改革和完善,主要有:
①改革刑事辩护制度,使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在侦查阶段和审查起诉阶段即可聘请律师协助;
②改革刑事强制制度,放宽逮捕的条件,完善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适用程序;
③废止收容审查,并将其原适用的对象纳入到拘留中来;
④改革审查起诉制度,废除免予起诉;
⑤改革刑事审判程序,取消开庭前的实体审查,改革法庭调查程序,扩大控、辩各方的参与权;
⑥设立简易程序,使轻微案件得到迅速处理;
⑦加强对刑事被害人的权利保障,使其拥有当事人的地位和诉讼权利。
做了重大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使我国的刑事诉讼制度朝科学化、民主化的方向迈出了一大步,成为我国刑事司法制度的新的里程碑。
民事诉讼法也是国家基本的部门法之一。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的行为和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民事诉讼法亦属于程序法的范畴。同样经历了发生、发展完善的漫长历史过程。
1、我国古代的民事诉讼制度
在我国古代,虽然是“诸法合律”,但在具体实施中民事、刑事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办理民事案件,称为“听讼”。在西周时期就有了收取诉讼费用的规定,且在诉讼制度上已采用了对席审判、坐地对质。在诉讼证据方面,盟誓、物证、书证、人证、当事人陈述等已被广泛采用。并有审查、核实、判断等验明证据的方法,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证据制度。同时对听讼,总结出五听:一是辞听(观其出言,不直则烦);二是色听(观其颜色,不直则赧然);三是气听(观其气息,不直则喘);四是耳听(观其听聆,不直则惑);五是目听(观其眸子,不直则毛然)。这些,都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民事诉讼制度在那时已经有了初步的发展。
在中国漫长古代社会,民事诉讼制度也有了新的发展,对现代民事制度产生影响。如司法机构设置和审理期限,审判中的回避制度,诉讼请求权利,民事诉讼受案期限,诉讼时效,代理诉讼制度,书状制度,起诉制度等。
2、我国近代民事诉讼制度
我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完整的民事诉讼法是《大清民事诉讼律(草案)》
它在制定时参照了德国、日本等国的民事诉讼法,并根据当时国情制定。这部诉讼法共有4篇800条,其体系结构规范,与现行诉讼法已十分接近。该法因清政府灭亡而未能颁行,但对后来的民事诉讼立法产生积极影响。民国政府于1935年2月公布了民事诉讼法,同年7月1日实施。该法共9编636条。这部民事诉讼法的结构、内容与前述《大清民事诉讼律(草案)》基本相同。
与此同时,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各革命根据地制定了不少民事诉讼法律规范,与国民党领导的国民政府并存,形成了一个国家两种社会制度并存,两种不同的民事诉讼法律制度并存,并持续到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3、新中国民事诉讼制度的建立和发展
新中国成立后,国家为制定民事诉讼法做了许多准备工作。先后以政务院法制委员会、中央人民政府的名义颁发了一系列通则条例。1979年9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委员会成立专门小组,从事民事诉讼法的起草工作。1981年12月,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草案》获得原则通过。此后,根据各方面反馈意见,对草案进行了修改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草案(修改稿)经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修改,于1982年3月8日获得通过,1982年10月1日起在全国试行。
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审判工作中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为适应形势的发展,对《民事诉讼法(试行)》本身的许多条款进行了修改、补充,于1991年4月9日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该诉讼法共4编29章270条,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制定颁行的法律中,条文、内容较多的一部基本大法,并当即公布实施,并沿用至今。
行政诉讼法也是现代国家的基本部门法之一。它是由法院来处理行政案件的法律制度,与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并称为三大基本诉讼制度。
行政诉讼在不同的国家有着不同的含义。如在法国,行政诉讼被称为行政审判,指公民等一方对行政机关的违法侵害行为,请求专门的行政法院通过审判程序给予救济的手段;在英美国家,行政诉讼被称为司法审查,指法院应相对人的申请,审查裁判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是否违法的诉讼活动。表述尽管不同,但在行政诉讼是由法院运用司法权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权力并保护公民一方合法权益的诉讼,是解决行政案件的司法活动这一点上,是基本相同的。我国对行政诉讼的界定是:所谓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在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自己的合法权益时,依法向国家审判机关即法院请求司法保护,并由法院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裁判的一种诉讼活动。
行政诉讼首先产生于资本主义国家。在资本主义社会,商品是资本主义的细胞。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存在和发展离不开商品关系。契约自由、等价有偿、公平竞争是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一般要求。正是在这种商品关系的基础上,才产生了资产阶段的“天赋人权”学说。并由此产生了所谓人权、人民主权、民主和法治原则。为了保障人权和民主,防止专制和滥用权力,资本主义国家大多实行三权分立、互相制衡的政治体制。在当时,这的确是社会历史进步的体现。市场经济要求政府不得非法干预市场主体的经济活动,保障社会成员的人身权和财产权。政府的行为一旦侵犯了个体的权益,就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正是在资本主义的商品经济和由此决定的民主政治的基础上,才产生了行政诉讼制度。
行政诉讼是西方近代社会的产物,亚洲国家第一个吸收借鉴的当属日本。日本自1868年明治维新运动,开始从封建社会转向资本主义社会。在法制上首先次效仿德国,制定宪法,设普通法院和行政法院。后又模仿美国,废除行政法院,行政诉讼由普通法院适用民事诉讼程序进行审理,并赋予最高法院以违宪审查权。我国最早的行政诉讼应该是孙中山领导的辛亥革命后的1912年,南京临时政府公布的具有宪法性质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该约法在第2条、第10条、第49条规定了行政诉讼的相关条款。此后,北洋军阀政府和国民党政府也分别于是1914年和1933年制定施行了《行政诉讼法》。
行政诉讼虽然产生在资本主义国家,但不是资本主义国家的专有制度。在社会主义国家,因为仍然存在相互独立的利益主体,仍然存在市场经济,仍然要提倡民主政治,公民的各项权利需要获得最大程度的保障。正是基于这方面的原因,我国的行政诉讼制度直到1982年以后才开始建立。并且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市场经济的建立和民主政治的发展,才使《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于1989年正式出台。该法律的草案是经我国第七届人大会会议多次审议,于1989年4月4日获得通过的。该法律于1990年10月1日起施行。是我国历史上最完备、最具有民主性的行政诉讼法,对行政诉讼的各项原则和具体制度作了较详细的规定,标志着行政诉讼制度已经在我国建立完善起来。
现代社会的法律诉讼形式主要为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并称为三大诉讼。刑事诉讼作为一种调整冲突的法律手段,其基本功能是制止、揭露和惩罚犯罪,巩固统治阶级的经济、政治地位。刑事诉讼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有了国家,就有了刑事诉讼。民事诉讼作为解决私人利益冲突的调整手段,也是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与前两者不同的是,行政诉讼是现代国家的产物。行政诉讼只能产生于资本主义国家,商品经济(或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是行政诉讼产生的基本条件。三个诉讼法同是程序法,其中规定的许多诉讼原则、制度和程序,都是相同的。但因三大诉讼法各自的目的、任务不同,从而使它们在诉讼原则、制度和程序方面又有许多不同。刑事诉讼主要解决的是刑事被告人是否犯罪及其应否负刑事责任的问题,民事诉讼法要解决的是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的纠纷与争议的问题,行政诉讼法要解决的是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公民和法人组织的合法权益问题。
1、三大诉讼是现代法治国家不可缺少的法治平台。如同现代几何学里三个点可以固定一个平面的定理一样,三大诉讼法合力构成了现代法治国家的法治平台。不同的国家,尽管在意识形态方面存在诸多差异,但在以法律规范社会成员的行为这一观点上,可以说是有共同地认同。勿庸置疑,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制度的建立,满足了建立法治国家的基本需要。而且,近年来,程序的价值问题,越来越成为各国法学界和实务界关注的焦点问题。法学专家们投入了更大的精力来研究诉讼程序问题的独立价值问题。
2、三大诉讼法是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的现实需要。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坚持依法治国,是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邓小平同志民主法治思想的精髓。江泽民指出:依法治国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依法治国,就是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来治理国家,管理社会事务。国家确立依法治国的方略,是执政党执掌政权方式的重大发展,同时也是执政党政治成熟的表现。法律既包括实体法,又包括程序法。二者互相依存,互为保障。三大诉讼法在我国的建立与完善,基本实现了有法可依的法治目标。一个国家的法制是一个相对完整的整体或者说是系统,而三大诉讼法正是在宪法的统领之下的三大柱石。对于规范市场经济的正常发展,保障民主政治的正常进行,其意义是深远的。
3、三大诉讼法是国家长治久安保持繁荣的制度保障。纵观我国漫长的封建历史,战乱不断,烽烟连绵,无数平民惨遭战争铁蹄的践踏蹂躏,不计其数的社会财富在战乱中毁于一旦。即使是新中国成立后,由于人所共知的原因,用_运动代替法制来治理国家,以至出现了让我们永远难忘的“十年动乱”,其教训是极其深刻的。一个国家,要屹立于国际社会,必须建立在强大的综合国力之上。强大的国防,积极的外交,科学、高效、公正的立法、行政和司法也是一个国家综合国力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而司法的终极目标是效率与公正,效率与公正的实现离不开诉讼程序的规范引导。
用程序法导入实体法来治理现代国家,正被越来越多的人所认识和接受。三大诉讼法在我国的建立与完善,对我国的现在和将来的发展其意义无疑是巨大而且深远的。
①、司法部法学教材编辑部编审的高等政法院校法学教材《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行政诉讼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
②、《法律适用》,国家法官学院主办。
③、《依法治国论》,肖扬主编,法律出版社,1997年8月第一版。
④、《法治理想国》,周天玮著,商务印书馆,1999年10月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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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板电脑也叫便携式电脑。是一种小型、方便携带的个人电脑,以触摸屏作为基本的输入设备。它拥有的触摸屏(也称为数位板技术)允许用户通过触控笔或数字笔来进行作业而不是传统的键盘或鼠标。用户可以通过内建的手写识别、屏幕上的软键盘、语音识别或者一个真正的键盘(如果该机型配备的话)实现输入。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浅谈平板电脑在政府服务窗口的应用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2010 年,苹果公司继iPhone 成功之后,又推出了iPad,iPad的出现重新定义了平板电脑,培养了人们新的电子终端使用习惯,人们用iPad 上网、沟通、看电影、玩游戏、阅读; 继iPad 之后,苹果公司又于2011 年推出了第二代平板电脑iPad 2,同样获得了个人消费市场的追捧。在iPad 获得成功之后,其他硬件厂商也纷纷瞄准平板电脑市场,推出了基于Android 系统的平板电脑,市面上的平板电脑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平板电脑成为2010 年最热门的IT 产品, 2010 年因而被称为平板电脑元年。iPad 并非最早的平板电脑,早在1982 年,苹果公司就推出了平板电脑原型; 2007 年,比尔·盖茨预言平板电脑将会流行,但当时的技术和市场的条件并不成熟。2010 年iPad 的成功经验告诉我们: 产品会改变人们的使用习惯; 同时用户的使用习惯也会推动产品和技术的发展。事实上,平板电脑的出现已改变了人们的使用习惯,除了对个人消费领域的影响,平板电脑还将对行业产生冲击,正如我们所看到的,iPad 已经冲击了传统出版业,很多人从看纸质书转变为看电子书; 在其他行业,也有一些基于平板电脑的行业应用正崭露头角。本文主要讨论当下政府窗口存在的一些问题和平板电脑运用在政府服务窗口后带来的影响。
1) 服务态度有待加强。政府工作人员在窗口工作量较大,有时候忙于应付申请人的问题,而表现出不耐烦和冷漠。比较空闲的时候多解释几句,比较忙的时候则敷衍几句。
2) 服务功底有待提高。窗口的工作人员涉及很多方面的咨询和很多专业知识的解答。在十多项专业知识中,每个人都精通某几项,导致不同的当班人员,服务上存在差异。
3) 服务方式效率不高。传统的语言解答是窗口服务的主要方式,但是语言比较抽象,且因不同文化层次的人在理解和运用上存有差异,导致服务效率不高。
4) 服务质量有待改善。政府窗口虽然近年来不断努力转型中,但是质量仍不尽人意。运用各种创新方式,寻求更高的服务质量仍是政府服务的目标。
本次主要尝试在公共场所的许可中,运用平板电脑展示照片的方式,辅助工作人员为申请人提供咨询服务。主要采用了如下做法。
1) 在单位内召集工作人员进行讨论,确定平板电脑尝试运用在哪些服务方面。根据窗口同志的工作量统计表示,旅店、理发美容、足浴等场所是咨询工作的重点。
2) 在窗口发放问卷表。询问申请人对哪些设施的要求想要进一步了解。根据问卷表的结果,申请人对各类场所中的消毒专间的要求需求最为强烈,而后需求比较大的是储藏间、机房等。工作人员根据讨论结果,结合问卷表的结果,选定住宿、足浴、理发美容等公共场所行业,并制作了拍照清单。
3) 前往现场拍摄。前往选定种类的公共场所,挑选出各种场所比较符合要求的单位。根据拍照清单中列出的每个种类公共场所重点卫生设施,确定需要拍摄的画面。比如消毒间拍摄了墙面、地面、排水管道、清洗消毒水池、排风设施等画面。在拍摄全部完成后,对照片进行挑选、整理,请其他工作人员观看,将观看后仍然难以理解和效果不佳的照片删除。
4) 添加文字说明。拍摄完成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图片旁辅以文字说明。将编辑好的图文并茂的照片导入平板电脑中,放在服务窗口,供申请人自助点击观看。
1) 图文并茂,缩短咨询时间。目前,平板电脑的服务还在试用阶段,作为传统的咨询工作的补充,大部分申请人表示自助观看平板电脑,非常直观且生动。比起抽象的语言说明,申请人能更清楚自己应该在设计和装修中的注意事项,大大减少了电话和窗口咨询中花费的时间。这也减轻了窗口工作人员的压力,使得工作时更有耐心,更加热情。
2) 多种服务方式结合,起到了更加良好的解释功能。工作人员的讲解可以根据平板电脑的图片顺序和内容进行,使服务更加有调理、更加形象。同时减小了由于工作人员个人业务功底差异引起的服务质量差异。申请人也可以自助使用平板电脑,根据自己的需要反复观看。在使用平板电脑后的1 个月内,前来咨询的人满意度明显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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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国际商会成立于1988年,是由不同经济类型和不同产业的企业组成的民间商会组织,社团法人。主要任务是以企业为核心,以为企业服务为宗旨,充分利用商会的手段和渠道为企业提供广泛的国际商贸服务,营造一个有利于企业依照国际惯例公平竞争的商业环境,促进企业与国际经济接轨,积极参与国际经贸活动,繁荣天津对外经贸事业。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探究1928—1937年南京国民政府对天津商会的整顿改组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国民党在推定商民运动之初,就对商会持有一种偏激片面的认识,认为商会是由买办等少数人操纵的旧式商会,不仅不支持革命,甚至还勾结军阀与贪官污吏反对革命,必须用严厉的方法加以整顿,希望由新的商人革命组织取代商会。
1924年11月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设立商民部,并于当年底在广州成立了第一个商民协会。1926年1月国民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商民运动决议案》,确立了成立商民协会以取代商会的政策。所以,国民党的一项重要举措就是以自己成立的组织取代原有商会。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后,国民党将整顿改组商会作为整理民众组织的重点。1928年南京国民政府统一全国,国民党成为了执政党,认为原有的民众组织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决定对所有的民众团体进行整理,1928年6月7日国民党第144次中常会通过《各级民众团体整理委员会组织条例》,开始对包括商会在内的各民众团体进行整顿改组。
政府对商会的改组,导致了工商界与政府的矛盾。同时,南京国民政府完成政治统一后,开始整理财政经济秩序,试图控制经济,强化统治,增加财政收入。然而,晚清以来,商人群体逐渐成长为一支有影响力的社会力量,与国家权力形成了既冲突又合作的关系,伴随着南京国民政府统一全国,商人的势力开始受到挤压。
在天津,南京政府为了控制天津的盐税收入,试图通过逮捕天津长芦纲总的暴力方式,削弱商人势力、改组控制旧商会,进而控制天津的工商界及经济命脉。1928年10月19日,国民党当局突然逮捕了天津长芦盐纲公所首席纲总李赞臣、纲总王君直、杨丹忱、郭少岚、李少舫等5人,导致了震惊全国的“长芦五纲总被捕案”。最终,因案件查无实据,在社会各方的重重压力下,南京政府不得不于1931年3月2日对五纲总罚款50万元后释放。但是,案件发生期间,天津工商界的纷扰,为国民政府在天津改组商会、控制商人团体提供了机会。
为了进一步整顿改组商会,鮷南京国民政府在业公会法迅速改组,其余无同业公会组织的行业,凡同业商号满7家以上者,均遵照工商同业公会法迅速组织同业公会”,限制各公会一个月内办理完毕并呈报商会转呈政府立案。
事实上,改组同业公会的法令执行情况并不理想,1930年1月末,离天津商会规定的期限已过了将近一个月,天津社会局局长鲁荡平还在为旧行业公会改组备案的事情致函催促天津商会。
为了进一步促进各同业公会改组,国民政府规定了具体主管改组的政府部门、公会成立后制定章程的期限,甚至连公会的印章图记的尺寸和印文都做了要求。
直到1930年12月初,除去天津市银行公会另由财政部约束,尚在等候改组,天津芦纲公所因为特殊情形,暂缓改组,商会所属全部37个行业都已完成改组,天津市商会向市党部呈报了已改组各同业公会名单。
政府改组了同业公会后,又加紧了对商会自治权利的限制,国民政府颁布了《人民团体组织方案》,规定各同业公会在成立或改组前应向党部申请许可,但是各同业公会多在此方案颁布前已完成改组并向政府备案,为此,天津商会派员赴市党务整理委员会请求变通办理,最后委员会决定已备案的公会可以不计,此后新成立公会,都要遵照人民团体组织方案办理,此外,委员会还对帽业等16个行业公会章程逐一进行了修正。
两个月后,政府开始直接干涉天津商会选举。天津市党务整理委员会派人前往津商会,以指导选举为由,明令商会呈报选举日期、会员名录。
1931年,国民会议将于5月在南京召开,各地提前开始选举代表,国民政府严格限制商人的选举权,采取间接选举办法,导致“津市纱厂每厂工人恒在三四千人,而商以经理主体人并店员代表合计,则有选权者充其量不过仅四五人,不平孰甚。”天津商会主席张仲元就商民选举权事致电中央党部及国民会议选举总事务所,希望采取直接选举制,使同业公会和商店内的所有人员都有选举权。但却遭到了拒绝。
1931年11月,天津发生了便衣队暴动,天津商会为了安全起见,搬入意租界临时办事处,暂借席业公会会所办公。虽然商会负责人员曾一度辞职,但是经会议议决,除主席张仲元请假休养外,其余一概挽留,一切会务正常进行。但是,天津党务整理委员会却乘机挑动商会内部矛盾,怂恿茶食业同业公会告发商会“内部复杂,新旧不能一致,故屡次发生风潮。近者各执委又均纷纷辞职,所有各同业公会事项,该会以负责无人不能受理为辞,因之各业痛苦无人解除……”,茶食同业公会又在委员会授意下提出商会已名存实亡,影响地方商业“为解除各业痛苦,便利商人运动,计拟依据工商部颁布新商会法第八条之规定,由津市各同业公会联合呈请设立天津市商会分事务所,以资拥护党务进行,振兴党国精神。”可见,天津党务整理委员会希望趁机解散天津商会,重新设立由自己控制的天津商会分事务所。天津商会终于忍无可忍,予以回击,声明“本会内部复杂,新旧不能一致各节,悉属摭拾浮言,并非真相…… 现在一切会务进行如常,毫无停顿”。并将事实一一陈述,同时指责茶食公会不尽义务:“自加入商会后从未缴纳会费、出席会员大会及其他会员所应尽之义务云云……”最后依据商会法驳斥“该同业公会等所拟组织商会分事务所之程序,与商会法之规定显有不合,前已签呈在案”。最终,在天津商会的据理力争下,政府未能如愿解散商会。
政府虽未能解散商会,却依然对商会严加控制,一直明令天津各同业公会将章程呈报天津市党部市党部、社会局备案,而且章程必详细写明公会名称、经营内容、地址、会员条件、公会职员姓名、公会经费来源及征收办法……此外,各公会于“每年年度终了时,造具预算决算清册,并连同主要会务办理情形编印报告,分发会员公布,并呈报天津特别市党部、天津社会局备案。”以便控制各同业公会的所有活动。
伴随着对各同业公会活动的控制,政府开始对各同业公会逐步改组,将旧有的同业公会逐一重新选举并成立,从1933年5月11日至1934年5月27日,天津各同业公会都进行了重组,并向政府呈报了选举情况。所有同业公会完成改组以后,政府认为已经完全控制了各同业公会,天津商会不满权利被架空,就宣布暂停会务,并将“所有本会各部分已办、未办事项,一律暂行封锁,仍由各该原任人员妥慎负责保管,听候核办。”以示抗议。
政府也不甘示弱,随即授意新组成的各同业公会发表宣言,指责商会“结党营私、把持会务、蒙蔽官府、宰割会员,各业商人久已积愤难伸、怨声载道……”又召开联席会议,提出不信任案,要求“中央及党、政当局依法令饬该会职员即日停职,另由各同业公会根本选举负责职员,组织健全天津市商会……”天津商会和政府相持不下,双方矛盾达到白热化。
从1934年7月初直到9月末,矛盾持续两个多月,商会一直暂停活动,导致商人和政府都深受其害。会务停顿后,“芝加哥赛会征品以及签证海外贸易、辅助法院调查,并证明国货输运国产等事,均已尽行辍废……”更严重的问题是,当时营业税由商会代征。因商会停顿会务,政府改为直接派人征收,调查征收情况时“又未能依法由商会协助办理,以致税方之调查员等不谙商情,诛求估计”,结果“商民既感苦痛,官方亦觉掣肘。”最终,天津银行同业公会等致函河北省政府、天津市政府、天津市党部、天津市社会局希望迅速解决商会改选纠纷。
迫于压力,政府有所让步,承认了天津商会的合法性,允许其继续行使职责,但对商会选举加以限制,规定“公会委员任期,依法均为4年,惟工年应改选半数,不得连任。”试图通过频繁的人员更迭,使商会和同业公会失去实际作用。导致从1935年年初至1937年抗战全面爆发期间,天津商会及各同业公会人员变动频繁。1935年1月末,商会委员第二次选举完毕,当选委员名册被呈报给政府,其中“年光垚,职务:执行委员,年龄37岁,籍贯:保定,新选为旅栈业同业公会代表”;“蒋志林,职务:候补监察委员,年龄49岁,籍贯:天津,新选为转运业同业公会代表……”很多委员都是新人,共计选举:主席委员1人,常务委员4人,执行委员10人,监察委员7人,候补执行委员7人,候补监察委员3人,人员换了一半。1935年3月至1941年10月,各同业公会陆续进行改选补选,从《天津市各业同业公会选举改选补选情况简表》来看,情况与1935年1月的商会委员选举一样。
大部分同业公会反对过于频繁的人员更迭,1936年10月14日天津市社会局抄发训令,处理逾期未改选的各同业公会,认为“兹查历经依法改选者固有之,然逾期改选者实居多数。本局前曾迭经令饬从速改选去后,迄未遵办,似此故意延宕,殊属非是。更查现在会务停顿,负责无人,以及曾经令饬停止现无恢复工作之必要者,亦属不少,亟应彻底整顿,以资解决,而期健全……”,最终决定,市内共80个同业公会,除去银行业、保险业、轮船业、旅栈业、胶皮车业已经依法改选;酒业、棉业已经全部改选;报关业正在筹备改选;报馆业、胰皂化妆品业未到改选之期;电料业、磁业已经另案办理外,其余各业都彻底整顿:一、席业、麻袋业、叫卖业、洗衣业……等9业。会务无形停顿、负责无人、曾经停止活动,一律予以解散。二、转运业、兑换业、商栈业……等5业。成立后已满四年未曾改选一次者,一律予以解散。三、药业、米业、干鲜果品业……等45业。成立已满四年,曾经改选一次或二次,现又逾期未改选,一律停止行使职权,重新全部改选。四、茶食业、房产业、货栈业、玻璃镜业……等9业。成立未满四年,未进行第一次改选,一律停止行使职权,重新全部改选。这样一来,80个公会中有68个都要解散或重新全部改选。
限令大部分同业公会解散和重新选举后,天津市社会局又严格拟定了同业公会会员等级和各等级会员会费缴纳数额,会员定级为:“甲、公会会员:特等1000元以上按照1000万元以上者如银行公会。甲等一级1000元按照500万元以上者如钱业公会,二级900元。乙等一级800元,二级700元。丙等一级600元,二级500元。丁等一级400元,二级300元,三级250元。戊等一级200元,二级150元,三级100元。”;“乙、商店会员:特等100元以上,按照5万元以上者。甲等一级100元按照4万元以上者,二级90元。乙等一级80元,二级70元。丙等一级50元,二级40元,三级15元。戊等一级10元,二级8元,三级6元,四级4元。”会员会费数目:“丁种一级轮船业公会规定会费额400元,二级旅栈业公会300元……”,“戊种一级转运业公会200元……”,“戊种二级商栈业公会100元,货栈公会100元……”。
对于政府解散和重新选举公会、强行制定会员会费等级的行为,各公会会员采取了消极抵制。抵制的方式有两种,一是拒绝加入政府授意新成立的同业公会。导致公会会员锐减,从天津市各行业同业公会成立组织及备案情况表上可知一斑,“货栈业同业公会,民国23年1月(1934年1月)成立,会员家数17,于民国24年1月(1935年)在市党部、社会局、实业部立案”。天津市的货栈数量很多,可是加入公会的只有17家。二是拒绝缴纳商会会费。
1934年至1936年,各行业公会普遍出现了会员欠缴会费的情况,例如:“商栈公会会费原定额200元,转运业公会会费原定额500元,旅栈业公会会费原定额500元。23年、24年、25年均未缴纳会费”其他没加入公会的商人,也是这种情况。以货栈行业为例,很多商人在1936年10月政府解散旧的同业公会后,就没有加入新成立的公会:“晋记货栈会费原定额8元23年未缴费,24年缴费8元,25年未缴费。退会未能准。”,“同华茂棉花栈,会费原定额24元,23年未缴,24年缴费24元,25年未缴”。
对于商户消极抵制的行为,政府于1937年5月28日发出训令决定制裁不加入同业公会的公司和商号,强令各业商店均应依法加入本业同业公会,倘若于限期内仍不加入,即报由主管官署执行罚办,罚办后仍不入会者,请勒令停业。各商号听后惶恐万分,只好迎合政府说“查现代社会无论若何事业,苟无相当团结,恐难图存,”被迫请求恢复同业公会,还将准备加入公会的商号名称、负责人姓名、商号地址开列清单一份,转交社会局备案,请求社会局指定人员成立筹备委员会。
国民政府于1936年5月5日先公布了《中华民国宪法草案》(五五宪草),1937年7月公布了《国民大会代表选举法》,并开始国大代表选举。1937年6月28日根据修正国民大会代表选举法施行细则,天津特别市市长张自忠请津商会详细申报登记各同业公会会员以便参加国大代表选举,并于5日内登记完毕。
但是对于政府的要求,“各业公会对于填造表册多持观望”,这一方面是因为卢沟桥事变爆发,时局紧张,另一方面也是因为政府一直对同业公会采取限制政策。直至7月8日上午仍未办理完毕,商会主席、亲赴市政府请示办法。得到指示,希望商会依然按照限期申报。几天以后,津商会汇总呈送各同业公会及商店会员登记表册至国民大会天津市代表选举事务所,表册上共等级有绸布棉纱呢绒业等54同业公会及永利化学公司等14商店的会员及职员名册。但是原定进行的中华民国国民大会代表选举,终因当时东北和华北沦陷区代表选举困难而搁浅。同时由于抗战的全面爆发,此事最后不了了之。
总之,南京国民政府在1928年至1937年期间,对工商界和商会的实际情况缺乏了解,没有认识到商会在经济、政治和社会上的重要影响与作用,对商会采取了比较偏激的举措。
1928年南京国民政府统一全国以后,开始对商会进行种种限制,具体做法有:
1、颁布法令,控制商会及各同业公会的活动。
2、限制商人参加政治活动。
3、挑拨商会及各同业公会的矛盾,以便趁机插手商会内部工作,解散商会。
4、通过改组商会及各同业公会来架空商会,导致商会会务停顿。
5、干涉商会、同业公会内部选举,使其内部人员更迭过于频繁,从而使其不能顺利行使职能。
对于政府的种种干涉,商会及同业公会采取消极抵制的做法,具体说:
1、暂停会务,以示抗议。2、拒绝加入政府控制的同业公会,导致公会会员锐减。3、拒绝缴纳商会会费。
在商会及各同业公会的不断抗争下,整顿改组后的商会并未完全丧失作为民间商人社团的独立性和自主权,与政府还是既有合作又有对抗。而南京国民政府因为在限制商会的实际操作中遭遇了困难,不得不稍微采取了一点缓和措施,但是商会与政府之间的矛盾并没有因此而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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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司法公信力的状况往往要受该国法律文化传统的巨大影响,先进的法律文化无疑会极大地促进司法公信力的增强。中国目前司法公信力不高的一个重要原因即是受到了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诸多消极因素的影响。司法公信力不仅与司法权的行使密切相关,而且与整个社会的法律信仰密不可分。除此之外,司法公信力还与宗教信仰、法律文化等因素也有着“剪不断”的联系。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网络环境下司法公信力的制度的研究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在互联网越来越多地融入人们的日常生活时,“网络舆论是公民参与司法的新形式,是民意进入司法的新渠道,是科学技术推动司法进步的新发展。”公民通过网络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行使监督权、表达权来监督司法的进展,增加司法透明度,保证司法公正。但在另一方面,网络舆论的虚拟性不可避免地造成偏差,导致近些年来网络参与对司法公信力产生了一定的冲击。在网络环境下司法公信力动摇的今天,如何有效应对与引导网民的司法监督,重构司法公信力将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课题。
“司法公信力”一词由“司法”及“公信力”构成。对于司法的含义,广义说认为: “司法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及司法组织在办理诉讼及非讼案件过程中适用或执行法律活动。”狭义说认为: “司法是法院依法裁判纠纷的活动。”本文采狭义说,因为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在化解社会矛盾方面肩负着更加重大的使命。而“公信力”的含义包括公共权力属性、信任和信用。司法公信力是一个具有双重维度的概念。从权力运行角度分析,司法公信力是司法权在其自在运行的过程中以其主体、制度、组织、结构、功能、程序、公正结果承载的公众信任的资格和能力; 从受众心理角度分析,司法公信力是社会组织、民众对司法行为的一种主观评价或价值判断,它是司法行为所产生的信誉和形象在民众中所形成的一种心理反映,包括民众对司法整体形象的认识、情感、态度、情绪、兴趣、期望和信念等,也体现为民众自愿配合司法行为,用较少司法的运行成本,以提高司法效率。总之,“司法公信力是司法与公众之间的动态、均衡的信任交往与相互评价。”司法公信力是社会公众与司法机关之间的一种相互行为,是社会公众的信任与司法机关的被信任。
1. 司法的民主参与度高。一般来讲,一个国家的发达程度与它的民主程度成正比,随着国家的发展,政治民主化的提高,人们的司法参与度也在持续提高。尤其是通过渗透到人们生活各个角落的直接、便捷的传媒方式网络,人们更多的了解到司法,参与到司法。
2. 网络环境下的高效、公正司法。随着社会的发展,高效的司法不仅仅依靠司法的国家工作人员,热心的网民及公众也起到了很大的作用。网民们利用网络的便捷、信息量大等特点对其关注和热议的案件进行现实的关注,甚至持续的跟进,为司法机关提供线索,以便司法机关能够更加快速高效的查获犯罪者,使其接受法律的制裁。同时也能够监督司法机关,使其更加透明,使司法更加公正、可信,从而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3. 网络舆论与公众价值观对司法起导向作用。法律对人们的制约和司法裁判对罪犯的惩罚都存在着对情与法的兼容。尽管原则上司法裁判都需要遵循“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但在网络舆论力量日益强大的今天,网民们的舆论导向和公众的价值观对司法裁判的影响越来越大。而多数网民又存在一些对法律不甚了解而情绪化严重的现象。“相对于司法而言,网络传媒在表达某种认识和见解时,更缺乏事实基础、程序性制约、技术性证实或证伪手段。”人们在一种盲目的不问缘由,只看结果的片面专断的心理作用下,网络舆论引导司法的这种情况则会带来消极影响。由此可见,网络舆论就像一把双刃剑,对司法公信力既会产生积极影响,又会产生消极影响。
1. 网络舆情会监督司法保证自律。当前,我国司法队伍素质参差不齐,有些人员专业素质欠缺、业务能力不足。有些人员无视法律法规与职业道德规范,搞特权主义,大办人情案、关系案,导致无法正确认定事实,也无法正确适用法律,造成了一个个冤假错案,如“赵作海案”等悲剧案。另外,公检法之间缺乏相互制衡也是一个重要问题。公民通过网络参与司法,让权力在阳光下行使,便可在一定程度上起到监督司法的作用,促使司法人员谨慎办案,认真行使司法权,严格依法自律。网络舆情的司法监督在我国现实生活中是很有必要的。
2. 网络舆情会影响司法权的独立性。司法权的独立性是司法公信力的内在构成,司法人员独立判案是形成司法公信力的应有之意。然而,当公民通过网络参与到司法之中时,对某一具体的案件形成自己的判断,个人情绪高涨到主张某一观点时便会带动其他网民一起,此时大众化的情绪汹涌激荡,必然会使司法人员照顾大众情绪,关注社会影响,进而对司法人员的公正审判造成一定影响,丧失了司法权应有的独立性。尤其是当法官审理一个已经上升为社会热点的案件时,就更要考虑案件处理的政治影响与社会影响,而不仅仅是关注其法律效果了。例如,曾经轰动一时的“药家鑫案”,网络舆论表现出惊人的一致性,使得药家鑫在未审判之前便已被公众处以“极刑”。公众铺天盖地的声讨和义愤完全掩埋了作为刑事司法领域重要原则的无罪推定理念和正当程序理念。由此看来,网络环境下公民的司法参与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司法的独立性,对司法公信力也产生了消极的影响。
3. 网络舆情会影响司法的约束力。2011 年3月12 日,曹建明作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参加湖北代表团审议“两高”工作报告时指出,“现在全国法院系统每年要办1000 多万件案子,一审后当事人服判息诉案件达89. 73%,一、二审判决生效后当事人服判息诉案件达98. 26% 。还有将近2% 有意见,这里面可能有一些案件裁判不正确、适用法律不正确、事实不清楚或者个别案件存在司法不公,但这个比例是很小的。”诚然,经过我国两审终审的诉讼程序后,仍会有一些案件存在错误,为了维护司法的公信力,必须慎用审判监督程序。然而不能否认公民通过网络会对本来并无错误的案件广加声讨,司法人员顶不住压力便会无奈启动审判监督程序,按照民众意愿加以更改判决,以平民愤。这样,司法约束力必然会在一定程度上减弱。倘若真是错案,公民则通过网络会强化对错案的积怨,同样会造成司法约束力的减弱。事实上,司法公信力的提升并不排斥公民通过网络参与司法监督纠正错误,因为司法公信力在民众心中的最终确立还是要靠司法审判的公正性。只不过,我们必须“正确对待并妥当安排舆论纠错与判决效力的动态关系”。
在司法领域,若不合理使用互联网,反而会阻碍司法公信力的塑造。现如今公民网络参与司法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司法机关对网民的公正诉求缺乏有效的回应,自由无序且非理性的网络参与迅速扩张,缺乏制度、程序保障的参与和制度化的参与并存。对这些问题,可尝试通过以下方面进行解决。
( 一) 回归司法权的本质属性
司法权作为一种国家权力,有其不同于其他国家权力的制度设计和特点。明确司法权的定位与运作程序等特点,有助于明确司法权的界限,帮助回归司法权的本质属性,从内在提升司法权的公信力。下面就相关属性加以说明。
1. 保证司法的中立性。司法者必须保持中立的立场,保持被动性,正如托克维尔所说: “从性质上来说,司法权自身不是主动的。要使它行动,就得推动它。”司法权的行使要有司法人员作为独立的第三方介入案件,保证司法权力的不偏不倚。只有这样,才能契合司法的公平、正义的理念。“司法中立性的丧失将导致诉讼机制结构失衡、运转失灵,无法正常履行其定纷止争的功能。”确保司法权的中立,不受网络舆情的影响,也不受其他机关的干涉,是形成司法公信力的前提。
2. 明确司法的有限性。目前我国公民对司法的期望过高是导致司法公信力受影响的因素之一。法律不是万能的,故作为执行法律的司法的作用更是有限的。司法的确可在一定程度上起到定纷止争的作用,但它无法在所有层面上化解矛盾,毕竟司法无法承担调整社会价值失衡与提升社会道德准则的作用。因此,有必要让公众理解司法的功能有限性,避免对司法的期望过高。同时,也应重视司法的裁判功能,通过合理裁判,发挥“定纷止争”的作用,提升公信力。
( 二) 提高办案人员的职业道德,加强法官能力建设
“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会形同虚设”,作为司法人员的法官更应该信仰法律,培养高尚的法律人格,保持廉洁的法律操守,真正享有职业尊荣感,使法治信仰、法治理想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用自身的人格魅力增强公众对司法的信任感,让司法树立公信力。另外,较强的司法能力也是法官必不可少的素质,直接关乎到案件的审判质量与司法水平。法官应在审判实践中不断积累庭审经验,把握案件的焦点,洞察当事人的心态,加大释明力度,从容应对庭审中的突发状况,完善庭审规则,提升驾驭庭审的能力。法官良好的庭审风范可以赢得社会公众对司法的信任,这样就会减少网民负面舆论的压力。
( 三) 完善网络环境下司法信息的公开化
不少事例都已说明压制网络舆论只会导致事态的恶化,为保证网络舆论对司法的正面效应,应加大司法信息的公开化、透明化,摒弃网络事件发生后瞒、盖、骗、堵的做法。当前,大部分法院与网络媒体的交流不足,使得网络媒体不了解司法。故加强司法与网络媒体的交流有助于及时解决双方误会。在网络环境下的司法公开方面,法院系统可以根据网络的交互性、开放性等特点,在立案、审理及执行等环节逐步公开化。对于网络舆情热点案件,加大司法公开力度,使社会公众了解最新司法动态,以达到职业法律人通过基本知识就几乎能预测到司法结果的状态。2009 年,上海市法院深入推进网上案件进度查询、判决书后附录法律条文、裁判文书上网,目前已有13. 1 万余篇裁判文书上互联网。基本实现网络庭审直播的常态化,全年共网络直播195 件案件,网上点击达900 余万次。尝试庭审直播,或在网络上公开裁判文书,或召开网友恳谈会,使网友与法官团队面对面交流,都是公众通过网络监督司法的好方式。
( 四) 建立常态机制引导网络监督
为保障案件审理的公正,现实生活中我国已经建立了“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等制度,但在网络环境中,似乎并没有监督案件的专业人员。因此,司法机关有必要建立网络评论员制度,实现网络司法监督的合理引导与规制。这种做法不仅能一改以往的网络司法监督的滞后性弊端,将外部监督的关口前移,还能减少网络传播中的“意见权威”( 如论坛版主、技术级别高网民) 对于公民情绪的负面影响,改变网络舆论监督有失偏颇的局面。通过网络评论员对一些社会性案件的评论,合理引导舆论,对一些疑难新型社会性案件,在一定场合还可以主动引进专家学者的意见,对网络舆论进行合理的引导。
( 五) 通过网络加大对公众的法治宣传
“司法公信力中最核心的部分就是司法对公众的信用和公众对司法的信任,这是一个双方互动的过程。”从本质上说,司法公信力是司法机关与人们之间的信任关系和交互评价。因此,加大公民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公民法律意识,使公众具有一定的法治意识和判断能力,让公众在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活动中提高对法律的认同感和归属感,这样能从根本上提高人们对法院的尊重程度,改变人们对司法的怀疑。如果大多数公民都确信权威的合法性,法律就能比较容易和有效地实施,而且为实施法律所需的人力和物力耗费也将有效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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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是21世纪公共行政和政府改革的核心理念,包括加强城乡公共设施建设,发展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共事业,为社会公众参与社会经济、政治、文化活动等提供保障。公共服务以合作为基础,包括加强城乡公共设施建设,强调政府的服务性,强调公民的权利。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旅游公共服务市场化与政府的作用研究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旅游公共服务是提升旅游业发展的基础,重要性不言而喻。在其中良好地引入市场化机制能让当前相关设施应用适应民众和消费者的需求,从而促进旅游业的发展,提升经济。政府部门在偏向民众需求下有效地完成自身供给者和监督者的角色职能将最终促进旅游公共服务的可行性发展,为人民谋取真正的福利。
关键词:旅游公共服务;市场化;政府职能;供给者;监督者;旅游业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在基本达到小康水平后,人们逐渐开始重视起精神文明的丰富。《泰?濉芬徊�电影就能�?起泰国旅游的大热足以说明,旅游对于中国人民来说已经是一件极其普遍的事情。在节奏越来越快的当前社会,每个人所承受的压力也与日俱增,适当的旅行计划能更好地完善精神世界并放松心情、调剂生活。因此,在旅游如此普及的情况下,良好的旅游公共服务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1.1 旅游公共服务的状况
旅游公共服务是主要由政府供给安排的,以满足公众旅游和消费需求为核心具有公共特性的服务总称,是一种公共服务在旅游中的具体实践。这是属于一个公共服务项目的,但目前由政府所承担的大部分职责的旅游公共服务供给,无论是从种类上还是从数量上都无法满足随着社会发展和时代进步而日益上涨的需求,旅游公共服务的供需就是当前所存在的主要矛盾。随着旅游业的蓬勃发展,旅游市场中不断涌现了科技旅游、农业旅游、电子商务旅游等诸多全新的旅游业态,这使得支持这些新业态发展的信息平台以及相关公共硬件设施的建设都有了一个全新的更高的要求,而目前状况完全达不到大众所期望的状态。
旅游需求是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逐渐重视精神文明提升的一项重要需求。精神文明的建设是当前十分重视的一个话题,这将有效地促进提升个人的整体素质,从而使得社会能更加和谐发展,良好的旅游公共服务是所应具有的基本行为。这是作为公民的权利与诉求,政府有职责承担起旅游公共服务的建设。
1.2 政府部门所起的作用
政府部门终究是为人民服务、替人民办实事的部门,在可能的范围内尽量满足公民的合理需求是政府部门所应尽到的职责。旅游公共服务是属于政府职能,良好的建设与改善是政府部门应该做到的事情。但是面对上述现象足以说明当前许多地方的政府部门并未做好这一点。
良好地促进旅游的发展能极大地提高当地财政收入,合理的开发固然重要,但配套的旅游公共设施也一定要跟上进度。毕竟来旅游的人都是来享受生活,来放松心情的,相应的设施条件跟不上,又怎么能有一个良好的口碑来吸引游客呢?最后即便来了,没有一个好的体验感,又怎么能促进旅游业的发展来增加收入,改善人民物质生活水平呢?旅游业的兴起是能全方位地带动整个城市经济的,完善的公共旅游设施是最为基础的部分,也是政府部门所应该承担的部分,做好这一点才能更为有效地将旅游业发展起来,这才是真正地为人民利益着想,替人民办实事。
2.1 市场化机制的引入有利于促进提升竞争力
对于公共服务决策问题其实就是对于公共物品均衡配置在公共服务领域内的具体体现。虽然公共物品供给配置问题绝不可能通过一个机制就能彻底解决,但市场化机制的引入能够良好地促进竞争力的形成和体现。
我国现有的旅游公共服务供给体制中,是以一种以政府为主导和控制,自上而下的决策机制。也就是说,市民的需求、旅游公共设施的建设全都由政府部门来自行决策,这也就导致了大量地区出现了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单一落后、更新缓慢的现象,达不到旅游时游客的自身需求。在这样的情况下,公众永远都是一个被动接受的群体。特别是在资金条件的限制下,旅游公共服务所表现出来的往往更多地偏向于政绩的提升而非实际群众的真实需求偏好,这就导致了在经济的一定支出下却起到了反效果,让旅游公共服务并未达到具体的现实效果。因此,良好地引入市场化机制就是改革当前决策机制的根本方案,这样才能让旅游公共服务的相关建设能真实地体现消费者的需求偏好。
2.2 让旅游公共服务真正地适合当前消费者需求
在旅游公共服务中合理地应用市场化机制就是按照市场经济的原则来组织旅游公共服务的生产方向和具体实施。通过在旅游公共服务部门的内部合理引进竞争机制,从而达到让公众有自由选择公共服务的机会,并提供了多元化的参考模板的效果,让公众作为监督,达到适应当前旅游消费的相应需求。
通过绩效的引入和评估对旅游公共服务部门进行一个良好的监督和促进,让具体建设和工程实施的真实效果反映在绩效中,能更好地了解到群众对于旅游公共服务的真实反响。良好的监督和合理的竞争机制的推进将更为有效地促进当前旅游公共服务适应消费者的需求,这样才能真正地帮助推广和发展当地的旅游业,从而提升经济水平,为人民真正谋取福利。
3.1 建设服务中的供给者
在结合了当前民众和消费者的一定综合需求之下,政务部门依然不能忘记自身的根本职责,就是旅游公共服务的最终供给者。旅游公共服务同样是属于公共设施范畴,也就属于了政府部门的建设管理范围之内。
即便引入了市场化机制后,也只是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决策时更加偏向于公众和消费者的需求,对于决策的实施和管理,同样需要政府部门的负责完善和规范化操作。按照民众的最终需求偏向来进行相关建设将是政府部门接下来要做的事情。
竞争机制此时也能起到一个良好的推进作用。合理的竞争将更好地推进整个旅游公共服务的进程。项目的完成度和与预期的符合度通过绩效加以显现,让政府内部的工作人员能够更加认真地对待当前工作,良好地以民众为需求的旅游公共服务实现才是最为符合消费者利益的,也才能更好地体现政府为民办实事的真正职能。
3.2 生产现实中的监督者
在完成了供给者角度的任务的同时,不要忘记自身的监督职责。公共设施是需要政府部门进行维护和管理监督的。在进行建设维护的同时,也需要良好的监督才能促进旅游公共服务的正常发展。放任自流或者仅以民众自行监督是难以将一个好的旅游公共服务流程一直走下去的。政府作为权威部门,也是建设实施的供给者,要更有效地监督和管理旅游公共服务的正常发展。不完善的监督最终只会导致旅游公共服务的虎头蛇尾,有了一个好的开端,在缺少完善的监管机制下,大都难以长期地维持下去,一段时间后又变回原样,使得经济的投入难以得到相应的回报率,这一点是非常不可取的。
公共设施属于公共和国家的财产。从维护国家和公民的利益来看,政府部门的有效监督就是在公众财产安全的具体保障,这才是对人民、对国家真正负责。
政府部门只有结合民众和消费者的需求来制定旅游公共服务的相关决策,才能更好地贴近人民自身的生活利益,达到促进旅游业发展的最终目的。政府在了解人民的需求的基础上也要严格履行好自身供给者和监督者的建设监管任务,有效地让旅游公共服务运行下去,从而让人民利益得到真正的维护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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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是有关保障公民了解权和对了解权加以必要限制而组成的法律制度。这里的了解权是指个人或组织有权知悉并取得行政机关的档案资料和其他信息的权利。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中美两国非政府组织的信息公开制度对比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20 世纪 70 年代以来,在全球范围内出现了 “社团革命”,使国家和市场之外的非政府组织获得了迅猛发展,非政府组织在社会活动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与此同时,包括我国在内的非政府组织在成长和发展的过程中也出现了 “志愿失灵”等问题,特别是在信息时代的大环境下,接二连三的慈善丑闻被曝光,非政府组织的信息公开行为已受到越来越多人的关注。如何建立和完善一套适合非政府组织的信息公开制度成为了一个崭新的课题。
1. 1 非政府组织
非政府组织,英文全称为 Non Government Orgnization,英文缩写为 NGO.关于什么是非政府组织,国际和国内对此有不同的定义,甚至有不同的称谓。即使在同一领域内,由于研究重点的不同,对非政府组织的界定也不尽相同。笔者认同以下定义,即在特定的法律体系下,不被视为政府部门及企业的协会、团体、基金会、慈善信托、非营利公司或者其他法人就是非政府组织[1].
非政府组织往往通过吸收政府资助、整合社会捐助来达到对社会公共利益的增进。它在文化、教育、医疗、卫生、体育、社会福利、社会救济等方面担负着政府和企业所没有的社会功能。可以说,非政府组织成为现代社会运行不可或缺的社会力量。由于这一类组织所负载的 “资助”与 “公益”决定了国家对它的干预要比对企业等其他组织更强劲,也决定了社会公众对它的监督比对政府组织的监督更有力。
1. 2 非政府组织的信息公开
非政府组织的信息公开,是指为了维护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促进非政府组织的自身发展,依法登记的非政府组织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非政府组织运行过程中以规范的格式和正当的程序将非政府组织在各项活动中的主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向政府、捐赠人以及利益相关者公开的过程[2].非政府组织的信息公开机制是社会公众、政府了解非政府组织,进行捐助决策,实现监督的重要基础。与其他组织一样,在现代社会,法人构成了非政府组织的主体。因此,非政府组织之外的政府与社会公众对非政府组织的了解,主要依赖于非政府组织所做的信息披露。在对非政府组织的活动情况、财务状况进行充分了解的基础上,非政府组织之外的政府与社会公众方能作出理性的资助或捐助决策,从而实现对非政府组织的监督和制约。
美国是世界上最早诞生现代非政府组织的国家。在美国,非政府组织是政府和企业以外的所有组织与机构的统称。美国的非政府组织经过长久的发展,持续的创新和不懈的改善,已形成了相对成熟的管理模式,先进的管理理念以及内外监管结合、自上而下互动的一整套规范[3].在非政府组织的管理内涵中,信息公开作为一项保障非政府组织高效运行的制度,贯穿非政府组织活动的始终。而我国的非政府组织,自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之前,主要经历了初始发展期 ( 1949 ~1966 年) 、停滞期 ( 1966 ~ 1978 年) 、恢复发展期 ( 1978 年至今)的前期发展阶段。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展开,以及经济体制、政治体制和社会体制的深化改革,特别是进入 21世纪以来,我国非政府组织进入了后期发展阶段,伴随着社团、基金会、行业协会、民办非企业和学术团体等各类非政府组织的蓬勃发展,非政府组织这一特殊组织机构,在各项社会活动中发挥出巨大的作用,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发展模式[4].
2. 1 信息公开的主体方面
非政府组织信息公开主体包括权利主体、义务主体和监督主体。中美相关法律和规范中对公开主体的界定存在一定差异,具体表现在以下 3 个方面。
2. 1. 1 权利主体范围不尽相同具体来说,美国崇尚利益相关者理论,在非政府组织与社会公众的交流互动中,任何与非政府组织有利益关系的公民和法人组织都有权利对非政府组织提出信息公开的要求,并且美国的非政府组织大都实行法人制管理,在其内部有职责明确的监管机构,该机构对非政府组织的信息公开能起到保障作用[5].在我国,有权对非政府组织行使信息公开的是我国公民、法人和登记机关及业务管理机关,公民通常要经过登记机关和业务机关间接行使这一权利,行政色彩相对浓重。
2. 1. 2 义务主体划分标准不一在美国,非政府组织的设立程序非常简单,对这类非政府组织的信息公开要求较少,重点是享有免税资格的非政府组织,其信息公开义务突出。我国的情况是在登记机关登记成立取得合法资格的非政府组织都有明确的信息公开的义务。
2. 1. 3 监督主体差异明显美国的监督主体十分明确,而我国的监督主体相对模糊。信息公开倡导公众参与,旨在运用各方力量对义务主体进行监督,有效保障权利主体的利益,美国的慈善信托登记处和慈善信托审计处是美国主要的监督主体,对美国的非政府组织的信息公开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6].我国监督主体主要是管理机关,但由于职责不清,监督的效果相对薄弱。除此之外,公民和媒体在各国的非政府组织信息公开中都起着重要的监督作用。
2. 2 信息公开的内容方面
非政府组织的信息公开涉及非政府组织自身的发展,在进行信息公开的过程中,不同的国家根据自身的国情和社情及本国非政府组织的特点,对非政府组织的信息公开内容提出了不同的要求,综合比较来看,有以下两方面差异。
2. 2. 1 对不同规模的非政府组织信息公开的要求不同这点在中美的非政府组织信息公开制度中都有具体的体现。在美国,对规模在 5 000 美元以下的非政府组织可自动获得免税资格,对这一规模以下的非政府组织信息公开的内容仅体现在其成立过程中的组织章程、业务内容及年度报告中的基本信息方面,而在这一规模之上的对其信息公开的内容要求较高,主要涉及基本信息、治理信息、财务信息和业务信息[7].而我国对非政府组织信息公开内容要求没有十分具体的规定,在规模上没有体现出差异性。
2. 2. 2 对不同性质的非政府组织信息公开的要求不同这一点在美国体现较为明显,在美国,非政府组织分为公益性组织和互益性组织,二者的最大区别在于利益相关者的多少。对于公益性的组织其信息公开的内容较为丰富,要求相对严格,而对互益性组织的信息公开内容相对较少,要求较低[8].我国在这一方面也有所体现,基于我国的国情,在我国非政府组织通常是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和基金会这三大类,对于不同类别的非政府组织,相应的管理法规都对其信息公开做了具体要求。比如,《公益事业捐赠法》第十八条规定,捐赠物使用信息一般在使用后一个月内向社会公开, 《基金会管理条例》明确要求基金会要以公开透明为首要原则,对其成立、变更和注销等,要向社会公告。这些具体的法规都体现了我国对不同类型非政府组织信息公开要求的不同。
2. 3 信息公开的主要法律依据方面
由于中美的经济、文化和法律制度环境的差异以及各自非政府组织发展成熟度的不同,对于非政府组织的信息公开这项制度的管理和规定依据的主要法律也不同,不同位阶的法律也体现出非政府组织信息公开在不同国家的受重视程度。中美的法律规定有以下异同。
2. 3. 1 非政府组织信息公开制度在中美两国的法律当中都有所体现在美国,对非政府组织的界定、管理和税收是以 《联邦税法典》为主要依据,该法典是在国家层面上的根本依据,除此之外,各州都有符合本州的具体的法律,法院的判例也是对非政府组织信息公开制度规定的重要补充[9].我国对非政府组织信息公开的法制建设也颇有成效,涉及到非政府组织信息公开制度的法律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信息公布办法》等法律法规,这些法规对信息公开的具体问题都做了规定。
2. 3. 2 法律位阶层次性及操作性不同法律规范在整个法律体系纵向排列中所处的位置即为其法律位阶,不同的位阶体现了该法律规范的权利范围和权重大小。由于中美非政府组织情况不同,对于其信息公开的法律规范侧重点和倾斜度也有所不同。在美国,国家层面的非政府组织信息公开法律是 《联邦税法典》,该法典针对大部分需要申请免税资格的非政府组织的信息公开,通过详尽的条文规范,采取列举式的方法具体呈现了非政府组织必须呈交的各类内部信息以及需要向社会公众公开的各类数据信息,操作性比较强。除此之外,各州采取检察官督查制度、法院判例制度,根据对各州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规范了非政府组织的信息公开,操作性符合自身要求。我国涉及到非政府组织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总体来说位阶较低,比如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基金会管理条例》等,都处在法律纵向位阶中较低的层面,虽然数量不少,但大多是一些原则性的规范和指导,可操作性较差,并且各个法律规范交叉明显,范围分界不是很清晰,没有形成系统的合力。
2. 4 信息公开的方式方面
非政府组织的信息公开必须借助一定的方式,按照特定的程序进行。比照政府和企业的信息公开方式,结合各国实际,总体来看,非政府组织的信息公开方式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这两大类,但在中美的具体实践中侧重点又有所不同,表现在以下方面。
2. 4. 1 主动公开是中美非政府组织信息公开的共有模式主动公开也叫强制公开,是指义务主体按照规定的要求,遵循一定的程序对自身的信息向权利主体主动披露,保证权利主体的知情权。纵观中美两国的非政府组织都遵循设立主义原则,即各国都有专门的非政府组织登记机关,在各国非政府组织设立过程中,向登记机关提交相应的报告和文件就是一种最普遍的信息公开方式,这种公开方式就是典型的强制公开。
2. 4. 2 依申请公开可操作性差异较大依申请公开是当前信息公开领域的一种重要方式,特别是公众知情权被越来越多的人认可和重视以来,依申请公开的作用也凸显出来,对比中美对非政府组织的依申请公开方式,操作性的差异较为明显。具体来看,在美国,除了国家层面的 《联邦税法典》规定了公民可以对需求的信息提出申请外,主要是在各州依托两个组织,即慈善信托登记处和慈善信托法律审计部,这两个组织的职责就是接待公众的信息公开申请,分门别类地对一段时间内的公开申请进行有针对性的集中解答,这样既保证了公众的诉求,又可以提高公开的效率[10].在我国,各个法律法规中都明确规定了公民有申请非政府组织进行信息公开的权利,比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捐赠人有权向受捐赠人查询财产的使用情况,受捐赠人要如实答复。但总体来说,这样的规范只是一种原则性的要求,在实际操作中效果并不是很好,并且,没有一个权限清晰的机构来统一处理公众的信息要求,在非政府组织和社会公众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机制。综上所述,中美非政府组织信息公开制度在信息公开主体、公开内容、公开方式及其主要法律依据方面存在着较大的差异 ( 见表 1) .【1】
3. 1 美国非政府组织信息公开制度的优越性
美国非政府组织信息公开制度相对成熟,主要的优越性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制度体系层次分明,针对性较强。国家层面有 《联邦税法典》作为根本依据,起到了提纲挈领的作用,在各州又有针对本州特点的法律法规,发挥出因地制宜的效果。在纵向层面形成了自上而下的制度体系。二是参与主体广泛,机构职责清晰。在非政府组织内外,都有与之相应的参与机构和职能部门,围绕信息公开的流程,在不同的阶段实现信息公开制度赋予的特定义务。在横向层面囊括了最广泛的制度相关者。三是实践操作简便易行,公众参与度较高。横向的参与主体依据纵向的制度体系,可以在实践中将特定的信息需求以一定的形式表现出来,经过固定程序得到回应,提高了公开效率和公众的参与度。
3. 2 中国非政府组织信息公开制度的缺陷
我国在非政府组织信息公开制度构建方面的问题和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 3 个方面。一是我国非政府组织信息公开参与主体的范围相对狭窄,主要局限于非政府组织的行政管理机关和特定理事会之间,这个问题直接导致信息公开的实践操作性较差,执行力不够彻底,比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第二十条规定,受赠人每年度应当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受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第五条规定,人民政府对红十字会的活动进行监督。二是对非政府组织信息公开的制度规定大而化一,在我国现有的各项法律法规中,对各类非政府组织的信息公开要求仅限于年度报告制度这种单一模式,没有体现差异性。三是整体立法体系对非政府组织信息公开重视程度不高,现存法律位阶都较低,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为人大会通过的法律外,其余涉及非政府组织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集中在国务院和地方性法规中,这导致公众的参与性不理想。
3. 3 建议通过借鉴美国的先进经验,结合本国实际,笔者认为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完善我国的非政府组织信息公开制度。
3. 3. 1 明确非政府组织信息公开的主体制度,保障非政府组织信息公开落到实处从权利主体、义务主体和监督主体的权限义务出发,结合非政府组织的内外部环境治理体系,使各主体在信息公开制度体系中角色清晰,加强内部监督机构与外部管理机构的合作,突出第三方机构的作用,使非政府组织信息公开形成一个闭合回路 ( 见图 1) .【2】
3. 3. 2 划分非政府组织种类,有针对性地提出信息公开要求由于我国的国情和非政府组织自身发展的特点,目前我国对非政府组织的总体管理上是根据非政府组织的资产成分来划分的,这种做法与信息公开的要求契合不够紧密,造成了非政府组织信息公开针对性不强,所以可以采取规模划分或结合资本成分的方法对不同类型的非政府组织提出与之相适应的要求。具体来说,依据非政府组织的资金来源中公募资金所占比例对非政府组织进行分类,将其分为全公益性和部分公益性两大类,并对其资产规模进行区分,通过二者的结合对新划分的非政府组织提出特定的信息公开要求,以确保信息公开的针对性。
3. 3. 3 加强非政府组织信息公开立法力度,凸显非政府组织信息公开的重要性结合公众知情权和非政府组织本身的公益性,对非政府组织信息公开进行系统的法律规范意义重大,而目前我国的立法从位阶、原则、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方面都存在问题。可以针对以上问题,依据顶层设计的思路,从法律、法规、规章、地方性法规的纵向结构角度,结合区域非政府组织的发展情况,立体地构建我国非政府组织信息公开的法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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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的发展,行政管理的对象日益广泛,包括经济建设、文化教育、市政建设、社会秩序、公共卫生、环境保护等各个方面。现代行政管理多应用系统工程思想和方法,以减少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的支出和浪费,提高行政管理的效能和效率。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新时期马克思主义行政管理在政府改革中的实践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马克思主义理论中的分权与自治、廉价政府、小政府、大社会等理论都为我们进行政府改革提供了较好的解决手段,但是真正在利用过程中还是比较困难的,所以将其运用到政府改革实践中来,必须将更加科学、更加合理的政策与措施掌握起来,研究更加详细的理论知识,从基础上找到可行的解决策略,才能一往无前地走下去。
(一)分权与自治
进行分权与自治的改革,必须对政府的职责进行限制,实现权力分解与人民自治。马克思指出:“公社制度只要能够在巴黎与各个重要分支结构中进行下去,旧中央集权政府也会在外省上给生产者建立相关的自治机关。那时的中央政府的权力与职能更加重要与简单。”在这句话中,我们看到中央集权的政府想独揽政权的办法是不可行的,只要敢于放权,勇于在分支机构中获得更多更好的经验与启示,就会给中央带来更多的实惠。作为一个上层政府领导,应该在人民自治与权利义务鲜明的地方政府数据调查中,能够获得更加准确的消息,而不是闭门造车,那样只能凭主观猜测,不了解下层民众的疾苦,只重视对自己私欲的满足,所以对民众没有帮助,更会对政府与国家的整体发展带来伤害。
(二)廉价政府
自1871年巴黎工人阶级起义之后,他们推翻了资产阶级反动统治,建立了巴黎公社,并取得了很多成功,马克思在总结巴黎公社过程中,发现政府应该从简而制,不能浪费众多资源,只有这样才能不剥削劳动人民的血汗钱,在进行长期的总结与实践理论研究中,马克思主义已经形成了一种全新的廉价政府的观点,我们看到现在的“反腐倡廉”的口号与工作,是从其中的理论中获得的。马克思指出,对政府和工作人员生存与活动的开支要节省下来,创造新的政府财政成本管理模式;政府机构及工作人员应该进行周期性的精简,在新的社会主义里尽可能限制自己的开支,缩小政府规模及管理范围,减少官吏的数目。当然,廉价政府的目的就是促进民众生活的提高,政府要为民众着想,不能为了自己的私欲而压制民众的生活发展,所以减轻人民的负担,就必须降低政府工作人员的工资,将政府内部的资金渗透到民众生活支持中去,才能实现其目的。
(三)小政府,大社会
将更高的职权交给地方政权,让他们在自治过程中,灵活准确地发挥自己的能力,处理事情会更好;对市场与社会中存在的各项问题都进行自主解决,与各行各业的地方人士联系在一起,关注他们的真实生活,各个点又联系在一起,可以帮助我们在全社会的建设中实现一个“大社会”的自主权延伸。这样简化的国家管理方法是马克思的经典理论,对于发展公民社会与遏制中央政府的恶性发展有着较好的帮助。从国家这个大环境出发,逐个进行思想转变,对于地方政府的好的管理方法进行筛选,避免不好的方法出现,互相借鉴,在各地方政府的联合建设过程中,吸取了经验教训,去其糟粕,取其精华,促进了国家长期稳固的发展。
(四)社会公仆
马克思指出工人阶级在消灭旧国家系统之后,应该将原有政府中的合理职能交给更适合拥有它的新政府的公仆。马克思在对法国资产阶级革命的研究中,获得了许多经验,尤其是在对人民群众有益、真正帮助民众建立新生活的公仆认识上,有着众多自己的理论,他非常推崇“为人民服务”的政府,而“为人民服务”的政府是在众多的人民公仆的共同努力下建立起来的,所以找到正确的人,来办正确的事,通过对公仆职能的强化渗透,来稳固自己与民众的关系,才能发挥政府更多更好的能力,带动社会的进步,将全面的社会主义的建设内容都重视起来,帮助穷人致富,去除不良的社会现象,才能为国家的前进打好基础。
(一)地方自主管理权的扩大与监督能力的提升
中央政府应该协调不同阶层的地方政府,在原有的体系中经常出现的失误上,获得更多的启示,从而能够对失误现象进行一一解决。但是我国社会组织结构比较复杂,各地方存在的情况不同,所以在建立相关的体制的同时,经常遇到各种困难。改革开放以来,下放权力的实施力度不断加强,取得成效也较高,各地方的权力增大了,民众获得了更多的实惠,但是人大代表或者地方政府的工作人员,还是存在许多工作缺失现象的。
近年来看到的“表哥”、“房姐”、“房妹”等现象,都是地方政府人员随意运用自己的权力,获得自身利益,他们提升了自己的“身价”,但是也压榨了社会人民群众的血汗钱,所以要扩大权力,更要扩大监督,加强民主责任感,权力与责任并行,义务更加全面,对服务社会、建立和谐社会的目标达成有一个更新的认识。对每个细节事项都要进行关注,帮助我们找到更加良好的监督机制,及时向上级领导反映,对外公布真实信息。中央政府虽然下放了地方管理权,但是要看它是否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对那些真正有利于人民的政府人员要进行奖励,同时又要严厉打击腐败人员,这样才能使之平衡。
(二)廉价政府的推行
马克思主义理论中的“廉价政府”就是要削弱政府的物质享受,但是目前来看,中国政府的“三公消费”严重,习近来提出的打击腐败、打击浮夸的理论已经大力开展,但是真正在短时间内就扫清一切障碍,是不可能的,所以要建立“廉价政府”,必须要认识到我们现在国家的政府现状,不能只提口号,要进行互相监督,互相揭发,不能漏掉一个小的细节,更不能对相关的权力放任其发展而不管将来的结果如何。
调整政府机构人员的工资,并对其在联动控制中呈现出来的相关资金运用情况进行及时上报,观察工作人员是否存在公款吃喝的现象,一旦发现就要进行严厉打击。对于地方政府的用款情况要全面掌握,对会计账簿与相关的事宜进行监督审核;合理裁员,科学管理,干部带头廉洁奉公;从民众那里听取意见与建议,对于现实中存在的政府机构的贪污、浪费现象进行全面披露,呈现更加透明的政府情况,用更加严格的管理制度,来确保新型政府机构的建立。
(三)政府职能的转变
马克思非常推崇公社制度,在进行社会力量的建立与推动过程中,由社会人民群众建立的人民公社是完美的,他们从自身的发展与社会组织的全面进步上获得更多的经验,从而能够提出相关的意见与建议。而对于中央政府来说,他们只考虑自身利益,没有将群众放在眼中,也就会失去对民众的管理权,从而被社会所抛弃。
中国现在的政府改革要想向着好的方向发展,就必须借用公社实践中的好的理论,将我国政府对区域控制中的过宽或者过紧的现象呈现出来,我们可以看到我国政府都未能恰当地处理与社会组织之间的关系,这样,必须转换政府职能,明确哪些事情不用中央政府直接参与,哪些地方应该进行大力监督,地方政府要进行大力开展的事务,只要它是正确的,中央政府应该进行大力扶持,掌握更加良好的解决手段,从自身的发展要求与民众的期望上入手,让地方政府来承担一部分责任,并发挥自己的能力,解决更多地方事务,使之能够更加和谐有序。对于政府与企业、政府与市场的协调能力也要提升上来,要看到经济市场中正确的发展轨迹,不能人云亦云,要纵观整个社会的发展状态,总结经验教训,从而能够带动政府的全面进步,取得更加辉煌的成就。
另外,要想将政府职能转换得更好,民众也要参与进来,政府广征意见与建议,看到自身的缺失与优点,好的地方大力提倡,不好的地方要扬弃。
(四)公务员管理制度的完善
马克思认为全体民众就是社会主义国家的主人,所以社会主义国家政府的工作人员是人民的公仆与勤务员,一定要为人民服务,为人民解忧。必须对公务员管理制度进行完善,控制公务员工资水平,在入选之前要进行严格的考核,工作之后也要进行周期性的考核,观察其是否真正“身在其位,心在其位”,如果存在工作懈怠,或者不工作只享受的情况,要进行严厉的打击,他们不能分担社会责任,又压榨民众的血汗钱,这样的公务员不是真正的人民公仆。
公务员不能脱离群众,要时刻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最高利益,在自己的工作中,不断进取,发挥自己的能力,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还要对现实中存在的政府管理问题进行及时上报,做个监督者,同时又要替更多的人着想,竭力为社会做贡献。在相关的管理制度中,要明确奖罚规定,对于公务员自身能力的培养效果要做出评价,时刻观察他们的行为与工作情况,出现问题要大力惩罚,有贡献的,要大力弘扬,从而能够遏制“恶势力”的出现,对建立和谐社会有很大的帮助。
对于马克思主义行政管理理论中的经典论断进行研究,可以发现其主要是站在人民群众角度来进行阐释的,所以要想将其中更加科学的理论应用到我国政府改革中来,必须以民众为核心,强调“为人民服务”的重要性,对权力执行与监督控制的内容做好捕捉与完善,才能确立更好的政府管理制度,帮助民众提升个人价值,实现和谐社会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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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由于国内外社会、经济环境变动带来的影响和冲击,我国政府部门面临着巨大的挑战。为了更好的发挥政府职能,政府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其中,为了充分开发政府人力资源的潜能,必须充分重视激励机制在人力资源管理中的重要地位。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基层政府人力资源激励机制研究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一个部门或是组织人员的参与度,职员的培训和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部门和组织的发展。很多企业,也不惜出大价钱,专门请培训机构组织员工活动,为的是培养员工的工作热情和默契度;此外,给员工提供好的住宿条件使得员工的生活得以保障,工作积极性大大提高。
关键词: 人力资源;管理;激励机制
人力资源的管理取决于管理者的知识水平和管理能力,而办事效率也不仅仅是个人能决定,这需要团体的智慧和努力,因为,归根到底,这还是个知识的问题,与传统的政府不一样,权力、地位,这些在政府竞争中的角色已经居于次要地位;反而,人力资源的储备,知识的运用,这些显得更加重要。
(一)人力资源管理
人力资源的管理是指在保证组织目标和组织成员的利益最大化的基础上,对人员的录用,培训,组织,满足现在的发展需要,并且有利于未来的发展需求。对组织成员进行有效的考核,为组织创造利润,同时,协调好各个部门之间的关系。
(二)人力资源激励
人力资源的激励,首先应当满足组织成员的基本需求这包括精神上和物质上的需求。比如,有些组织机构通过安顿员工住宿,甚至员工家属的住宿问题,来满足员工的精神需要。提供一定的假期,以便职工回家探亲和处理私事。组织机构内部,提供组织成员娱乐休闲的场所,如食堂,图书馆,运动场等。组织成员的物质和精神上得到了满足,心里负担放下了,都利于组织的发展。这些都将大大地激励组织成员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为组织服务。
(一)激励体制机制建设不完善
在竞争机制上,基层政府尚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缺乏科学的人才评价标准,只笼统地归纳为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没有制订具体的指标,操作起来人为因素过大;二是基本没有实行全员竞争上岗,只是拿出个别岗位做试点,大部分岗位仍由组织决定配置岗位所需人员,没有形成竞争的氛围;三是考评的方法不科学,比较普遍的方法就是考试,公开演讲和答辩,民主评议等。考试虽能保证其公正性,但后两项很容易受人际关系的影响;四是公平、公开的竞争机制的不完善,将导致职工对单位失去信心,使职工的积极性和进取心受到打击,使单位失去生机和活力。
(二)考评机制不科学
绩效考核制度没有形成完整的体系,考评形式化,没有到达真正的考核成果和目的,考核对象把这当成是任务,敷衍了事,使得绩效评估成为有名无实的虚壳。过分重视对人员的职位和资历评价而忽略成员本身创造的价值,使得成员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考核缺乏公平原则,不利于激励成员。
(三)文化建设不到位
单位文化是某一特定文化背景下该单位独具特色的管理模式,是单位个性化的表现,应根据单位的特点、概况,提炼出本单位所特有的单位文化,我们看到有为数不少的单位提不出自己的单位精神,用诸如“团结、进取”等词语概括单位精神,让人看不清单位文化的个性。如果不注重单位的个性特色,单位文化建设都是一个标准、一种模式,那么必然导致单位文化雷同、缺乏应有的鲜明个性和风格,达不到单位文化建设的根本目的。
一些单位对单位文化的内涵、功能和意义的理解片面化,却不切实际地总结出了一整套的管理哲学和单位精神,由于领导的观念和干部的想法相距甚远,所以得不到干部的认同,单位文化已被束之高阁,无法使单位文化的深厚内涵渗透在单位一切活动中。单位文化实践中要从实际出发,抓住关键,认真去精选,循序渐进,需要更多的工作人员的参与和支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形成独特的单位文化,实现先进的单位文化。
(一)实现人才价值
通过结合自身的实际,制定适合的人力资源配置体系,明确各个岗位所需要人才类型,了解各个岗位的职责和功能,有针对性的进行人员配置,分析了解每个组织成员的特长和能力,把合适的人放在合适的岗位上,只有这样才能够充分利用人力资源,最大限度的发挥每个人在自己岗位上的作用和能力。此外,充分地,尽可能地满足成员的精神需要和物质需要,使得每个成员都可以实现自身的价值,提高工作积极性和工作热情。人才是单位最核心的竞争力。现代单位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特别是在当前的劳动力短缺的严重的时代,人才是特别宝贵的。单位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取胜,就必须提升人力资源的价值,深化管理。深化管理基本上是把人作为一种特殊的宝贵资源,高度重视教育和培训的人力资本,最大限度地发挥人力资源的巨大潜力挖掘,提升单位的核心竞争力。
(二)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
目标激励旨在为企业员工设定一个目标,使之具有明确的奋斗目标,从而诱发员工最大的工作动力;期望激励是建立在公司
管理层对员工的工作期望上,被赋予了高期望的员工,势必会以积极的姿态,去面对工作,以求得期望实现;责任激励是一种较为常用的手法,将工作任务落实到每一个人身上,以责任为纽带,焕发出员工工作热情;危机激励类似于末位淘汰制,这种高压的态势,势必让员工产生紧张向上情绪;奖励激励主要分为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这两种奖励对于最大限度上刺激员工工作热情,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二十一世纪是一个人才等于财富的时代,对于一个公司来说,留住人才才是最核心的人力资源管理内容。
(三)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
从文化的角度出发,组织文化由物质文化,精神文化和制度文化三部分组成。一般组织文化建设应该也要通过自发形成的阶段,形成阶段,培育阶段,巩固阶段和创新阶段,最后回到培养和巩固阶段。因此,组织文化建设一步一步,有的放矢。中小组织,组织文化是一个逐步积累的过程,当组织文化积累到一定程度,可以增强抗风险能力,中小组织。因此,组织文化的建设必须是领导重视,全员参与的系统工程。大公司,大组织文化,是一种组织文化;中小组织文化,首先是总经理,总经理是思想,具体行为,人格特征与总经理。因此,组织家首先要高度重视,引导,支持和指导实践的组织精神,创建组织文化。中小组织普遍建立时间不长,组织精神是组织文化的灵魂和起源。
中小组织在创业精神是一体化的,它可以创造一个良好的组织文化。其次,优秀的组织文化,员工的需求,积极参与人的能力和聪明,遵守和自觉实践。中小组织的人员较少,容易沟通,容易形成一个统一的价值观念,行为和协议。充分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才能使每个人的作用,人人肩上的责任,使组织文化运行职工的心,为成功的目标,持之以恒,长期的追求。最后,组织文化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不能在短时间内取得成效,它需要从组织创立之初开始积累。所以中小组织文化,从文化的角度出发,延伸到制度层文化、物质文化,从而避免了材料在条件不成熟时过于注重形式的损失,并能真正发挥作用的组织文化管理。
人力资源管理的研究与实践,以科学的理论为支撑,以丰富的实践为基础,形成了比较完备的管理体系。创造一个有利于人才脱颖而出的环境,营造一个有利于人才发展的空间,使他们在本职岗位上的发挥骨干作用,尽快成才,是具有必要性、先进性和可行性,具有推广的应用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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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来,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在人们的物质极大丰富的同时,人们对于精神的追求也在提高,旅游就是一个不错的选择。现如今,旅游事业已经作为我国的社会发展的一项很重要的行业,在将我国的经济推向高处,旅游行业的管理在旅游业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旅游管理中政府的角色地位探讨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随着经济水平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得到极大的改善。生活质量的改善直接导致人们的需求层次从最基本的温饱上升到对精神文明的追求,并导致旅游业近些年取得了较快的发展,假期旅游景点的客流量就足以说明一切。随着旅游业的兴起,旅游管理中出现的问题越加明显,政府在旅游管理中应该采取一定的对策,为旅游业提供强有力的支撑,保证旅游业的长期发展。
作为第三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旅游业为一些地区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效益。旅游业是一项综合性极强的产业,在发展过程中需要科学的管理才能发挥其最大作用,除经济利益外还能带动文化交流,彰显地方独有的特色。目前旅游管理体系并不完善,政府部门在旅游管理中的角色定位稍显模糊,所以政府部门应该明确自己的定位,通过切实行动为旅游管理带来发展与改进。
(一)旅游业管理部门混乱。我国的旅游业发展时间不长,因此在实际管理中存在众多问题。不同于其国家有专门的旅游部门管理旅游业,我国不同旅游景点被划分到不同部门,例如,园林类旅游景点属于建设部门管辖,而林业类旅游资源却属于政府林业部门管理,这样的分配制度基本将我国的旅游业分配到不同部门管理。各部门间难以形成有效地结合,在管理上无法形成统一的规范,导致旅游内部发展出现良莠不齐的现象。各部门在管理自己的旅游业时往往注重于自身的利益,因此实施的相关政策也只是有利于自身,并未全面考虑其他部门。旅游业在这样的管理下变得极为松散,各旅游景点难以形成有机结合,无法达到效益最大化。
(二)忽视旅游管理过程。我国旅游管理过程中,管理部门为了向上级表现自己的业绩往往仅仅注重旅游结果,忽视了旅游管理的过程,在遇到一些管理上的问题往往只解决表面上的困惑,没有对问题进行深究,难以找到问题根源,很多不良问题在一段时间后就会死灰复燃。在旅游管理中,对一些可预见的问题没有采取应对措施,很多时候都是敷衍了事。管理部门的最终目的就是通过旅游业的经济效益带来账面上可观的数字,对旅游管理的过程重视程度不够,因此导致很多隐患,影响旅游业的长期发展。
(三)注重经济发展忽视环境保护。旅游业的发展为政府部门带来了可观的经济效益,因此政府部门在为了进一步扩大效益,便开始全面开发旅游业,原先的生态环境被彻底破坏。数十年前,很多旅游景点旁边的村庄都充斥这浓厚的风土人情与地方文化。随着旅游景点的开发这些村庄都被强行拆除,充满地方特色的小村庄变成了充满商业气息的店铺,原先朴实的村民变成势力的店铺老板。很多旅游景点由于客流量较大,人员复杂,因此当地的环境污染严重,到处可见随手丢弃的垃圾,尤其是难以被分解的白色污染。政府部门对旅游业发展好坏的评判标准仅仅只是客流量的多少以及当地经济水平的发展情况。
旅游业带来的经济效益是全方位的,包括各公共设施。旅游地的公共设施能够为游客带来更好的服务,因此必须建设完善的公共设施,为旅游景点建立良好的公众形象,在游客中确立良好的声誉,以此带来更多的客流量。当地一些特色产品也能通过旅游业进行推广。很多旅游景点的水果、特色食品、纪念品等都为当地带来了不菲的收益,通过对这些产品的包装,能够充分发挥旅游业的带动作用,积极利用产品营销策略,将当地旅游业及副产业不断发展壮大。
旅游业的发展并非一帆风顺,各地旅游业之间的竞争相当激烈。一些旅游业仅仅在开放之初能吸引一定的游客,之后就逐渐冷清。相反一些旅游景点却客流不断,其中不乏很多回头客,处旅游景点自身吸引力外,适当的竞争策略必不可少。竞争策略的制定是能为当地旅游景点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平台,政府的支持必不可少。
(一)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旅游业的发展依托于法律,只有在法律的保护下旅游景点才能长期生存下去。在旅游管理中很多人都试图利用法律的漏洞进行一些非法操作,从中谋取私利。政府部门应该针对实际情况,制定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让人们有法可依,对于非法操作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进行约束与惩戒。相关法律法规对于环境保护方面需要做出明确规定,对各种污染环境行为的惩戒程度明确指出,最大程度保障环境不被破坏。
(二)避免政府部门对旅游业的垄断。政府部门对旅游业的管理存在多方面的漏洞,不利与旅游业的健康发展。另外由于旅游业分布广泛,种类繁多,因此对旅游业的整合具有相当的难度。交由旅游人专项负责人管理容易出现利用公共财产巩固个人利益的情况。政府部门需要避免对旅游业的垄断,却又不能对其不闻不问,因此政府部门可以作为监督部门,对旅游业各个项目进行主导,并结合市场制定战略。旅游专项负责人对旅游业进行负责,管理日常运作,通过政府部门与旅游专项负责人的配合进行旅游业的协调发展,为旅游业的发展建立科学管理体系与良好的发展环境。
(三)明确政府服务意识。政府的本质就是服务于人民,因此政府在旅游业中扮演了服务者的角色。传统旅游业管理过程中,政府部门往往为了追求业绩上的进步忽视了旅游业的实际发展状况,这种管理方式已经不适应当代经济发展规律。新式旅游管理中,政府部门必须完成角色转变,全力做好服务工作,例如各项公共设施的建设以及一些人性化的景点设计,保证游客在旅游过程中享受到最好的服务。
旅游业在我国的发展蒸蒸日上,作为第三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旅游业的发展对国民经济的推动有重要意义。政府部门在旅游管理中准确的角色定位有助于旅游业的健康发展,因此政府部门必须走出传统观念的束缚,利用最科学的管理方式发展旅游业。
旅游管理中政府的角色地位探讨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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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信息服务体系是档案信息社会化的产物,建立档案信息服务体系目的是根据档案信息服务社会化、市场化的要求,加强信息服务机构的合理分工和协作配合,提高档案信息的传递能力和服务水平,满足用户多层次、不断增长的服务需求。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从现如今的档案信息服务体系的建立中可以看出,档案信息的建设和信息公平二者之间存在着一定的矛盾现象,档案信息的利用者对信息的内容以及服务功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实际的工作中需要严格按照标准的原则来进行,做好档案信息服务平台的构建工作,实现档案信息的高效管理和利用。
[关键词]档案信息服务;体系构建;完善
一、 努力维护公民的信息权益,建立较为完善的信息服务平台
现如今,社会群体接受信息的能力逐渐降低,主要是由于信息的分配方式和信息的传递效果很难得到保证。另外,信息设备的应用以及对信息资源的利用也无法达到预期的效果,逐渐形成将信息全体演变成信息的弱势群体。具体来说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来进行分析:
一是生理性信息的弱势群体。其中包括身体功能障碍的人群,比如残疾人,聋哑人以及老人和儿童等等。二是社会性信息弱势群体。比如一些农民工、下岗工人以及视力障碍的人员。由于信息的传递是一个较为广泛的活动,其受众范围也相对较广,档案信息的相关服务部门需要对这些弱势群体加强重视,努力开展一些便民活动来实现档案信息服务的公平性与和谐性。现如今,从出现档案信息接收的弱势群体产生的原因上看,主要是由于弱势群体无法接触到先进的技术和信息设备,同时严重缺少学习的机会。因此,建立健全档案信息服务平台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在实际的档案信息服务管理工作中要将这一项目放置到具体的培训当中。从档案馆信息服务的工作性质上来看,其为最主要的信息存储部门,要在注重档案馆硬件设备建设的过程中,还要加强对专业人员的培养,将档案信息服务模式进行优化,努力营造和谐的档案信息服务模式。
二、 丰富馆藏资源,方便社会利用
档案信息的构建主要是为了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其前提是要对馆藏资源进行丰富。在实际的工作中要加强对档案资源和信息的开发和利用,增强馆藏的应用范围。从我国传统的档案管理工作上来看,主要是对政府的相关信息进行管理,服务对象也多是政府等相关的部门。这种档案管理和利用形式对于公众来说是一种不公平的现象。因此,要做到服务与公众就要不断对馆藏资源进行丰富,并且加强对档案信息内容的宣传。如果信息出现不对称或者是不和谐的现象就会造成公众的权利得不到充分地利用,不仅严重损害了信息内容的价值,还丧失了档案管信息管理的作用。可见,逐渐丰富档案馆的馆藏,为社会各界对档案信息的利用提供方便是档案馆所有工作人员努力的目标。
三、 依法治档,完善社会管理体系
在现如今档案信息管理工作都要实现依法治档,将法律作为促进档案信息发展的主要因素。我国的宪法业对档案信息服务的基本工作原则进行明确规定,可见,提升档案信息的服务性,已经成为档案信息发展的必然趋势。尽管如此,我国的档案信息发展工作中仍然存在着一定的不足,需要及时加以改进。其中较为典型的就是政府部门的信息可以进行开放,但是如果归入到档案类别中就要受到时间的限制。为了完善这一工作国家制定了相关的法律和法规,提升了档案管理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开展“休闲式”信息服务,融入百姓生活
档案馆除了可以对档案信息进行管理,还是人们精神文化的集成场所。因此,打造一种相对较为休闲的信息服务方式才能够和人们的生活习惯想协调,减少公众对档案馆所产生的神秘感。这样,公众可以将到档案馆过去档案信息作为一种休闲的方式,真正将档案信息服务融入到群众的生活中。另外,进行信息的加工和服务需要具有一定的针对性,要最大限度地符合公众的需求,使得档案信息更加受到公众的认可。将休闲式的信息服务模式加入到实际的档案管理工作中,实现现代技术的应用。现如今,最为直接和便利的方式就是建立档案信息网站,众多网民也可以通过浏览网站来获取相应的档案信息。这样不仅可以提升档案馆的整体形象,还能提高档案信息的利用率,完善便民服务。
四、推进档案中介机构服务进程,培育社会服务市场
(一)打造核心竞争力
中介机构要在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必须具备自身的核心竞争力。概括起来,应该做到“四化”:个性化、专业化、知识化、网络化。首先要把用户的需求作为风向标,准确及时地提供有针对性的个性服务。其次要能够为社会提供专业性强的技术事务服务,如价值评估鉴定、修裱、缩微制作、消毒杀虫等。第三要能将显性和隐性知识进行集成整合,有效地解决用户某方面急需的知识空缺,实现档案信息内容的增值。
(二)积极向新领域拓展
随着社会的转型和发展,对档案的需求拓展到多个领域。中介机构要善于把握市场的变化,积极介入到新领域的档案服务中。如为大量民营中小企业制定档案管理方法和体系,长期帮助其整理档案;代存、整理撤并企业的档案;为重点建设项目单位提供咨询、评估等服务。还有比如物业管理档案、信用档案、破产清算档案等多个领域都有待档案中介机构去挖掘开发。
(三)做好行业自律
中介机构要自觉接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监督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业务监督,依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档案法》开展各项业务活动。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行业自律是市场机制作用的重要形式,比行政监督更具有针对性和及时性。中介机构唯有自我约束,依法经营,增加服务的透明度,做到公正、规范、守信,才能树立良好的信用度,得到用户的认同,令用户满意。
五、总结
档案从其本质上来说,可以是社会的整体记忆,其承担的社会责任较为艰巨。建立高效优质的档案信息服务体系是一个层次性较强,而且需要深入思考的问题。在实际的档案信息服务体系建立的过程中,可以建立一个较为完善的体系,逐渐实现档案信息服务和社会发展的互补,进一步拓展档案信息的社会影响力。
建立完善的档案信息服务体系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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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迅猛发展,社会生产力水平得到很大的提高,这就要求政府管理模式必然要进行适当改变,以适应变化了的社会环境。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推荐的政府管理论文,供大家参考。
【内容提要】西方管理学中“新公共管理运动”极大地提高了政府管理效率,这一“运动”的核心就是政府人力资源管理。随着国家行政机构的日益庞大,公共事务日趋复杂,传统的以人事管理为核心的政府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已无法应对政府行政管理业务的专业化和复杂化,而我国现阶段进行的从人事管理到人力资源管理的思想还没有形成有效的体系。本文重点以公共行政管理中的人力资源管理入手.借鉴国外的政府行政管理理论,提出了我国政府行政人力资源管理的管理思想、组织结构、配置模式及管理方法,以期提高政府行政管理效率。
【关键词】公共行政管理;人力资源;变革模式
自1998年我国建立国家公务员制度以来。一直在探索适合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的公共行政管理所需要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这种以政府职能转变与公务员制度实施为特征的改革,至今已有了较为完善的框架与体系。虽然这种框架和体系与传统的计划经济时期的人事管理体系相比较,已有了明显的进步,但是还远远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不能完全与社会整体发展相配套。政府行政管理的复杂性、专业性及高效率都对人力资源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嘲。因此,政府公共行政管理中的人力资源管理改革,已成为现阶段政府改革最重要的课题。本文在研究我国现有政府公共行政管理体系及人力资源管理现状的基础上,对比西方公共行政理论,提出了我国政府公共行政管理中人力资源管理的变革模式。
一、我国公务员制度面临的挑战建国初期,我国政府仿照前苏联等社会主义国家,采用传统的干部人事制度,管理对象包括党、政、军、权力机关、司法机关、公有制企业、青、妇、教、科、文等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面对如此庞杂的管理对象,根本无法进行有针对性的专业化管理。更谈不上专业决策,只能采取以政治需求为主导,将政府行政权力与之匹配的管理方式,造成管理权限集中、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参与者众多、权力分配不科学、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干部人事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法制化和现代化进程。进而使政府无法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为改变这种局面.经过长期酝酿、探索,1993年8月国务院正式公布《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标志着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初步形成。经过多年的风风雨雨,在先后经历了“探索期”、“贯彻期”、“整顿期”、“调整期”四个阶段之后;我国公务员制度逐步推行和完善。并取得了卓有成效的进展,对我国行政管理的科学化、高效化,对政治体制改革与市场经济的发展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然而,随着国内外经济环境的变化和新问题的出现,如何实现从传统的人事管理向现代行政人力资源管理的转变成为公务员制度急需解决的新问题。由于我国公务员制度是在中国市场经济体制确立之初的目的:
纪90年代才建立起来。十年来尽管经过了大量的补充和完善,但是架构、模式、制度设计、操作方法、管理理念等仍不能达到科学性、专业性要求.导致政府仍然按照原有的一套逻辑体系和方法进行公务员管理,政府公共行政管理没有像-K商管理那样。
随着市场化的推进而完成从传统的人事管理向现代化人力资源管理的转变,也没有根据人力资源管理的系统要求在管理中全面引入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的理念和方法,尤其从管理思想、组织架构、配置模式及管理方法上一直难以取得突破性进展,由此造成的负面效应已经严重影响到我国政府行政管理水平的提高。进而影响到行政人力资源管理能力。
我国快速发展的市场经济对行政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高效的、科学的管理体系。专业的公务员队伍成了我国政府改革的重点,借鉴西方的政府改革思想。在行政管理中引ik,新方法、新观念,成为政府行政管理改革的新课题。 二、西方公共行政管理实践
1.构建现代化的人力资源模式是新公共管理改革的基石。“新公共管理运动”可以划分为“维斯特敏斯特”和“重塑政府”两个阶段。前者指1991年到2000年以英国为代表的眄方国家政府主要围绕经济自由化和公营部门私有化而进行的改革。而后者是指在随后的十年里,以美国为代表的围绕政府核心服务职能的有效性而进行的改革嘲。这一新的行政管理革命,提出行政管理应从“保姆政府”、“最低纲领政府”发展到“有效政府”嘲。“有效政府”是《1997年世界银行报告》中提出的最新政府理念,该份报告明确提出:政府的最高使命是建立法律基础,维持有效的宏观环境。投资于社会服务和基础设施,并保护社会自然、经济诸环境的正常有序发展门。政府的行政管理成功与否取决于三个基本要素即效率、收益、及时反应能力三个方面。而人力资源管理是公共行政管理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新公共管理虽是对政府发展的管理研究,但是几乎所有的这种改革。都将核心放在人力资源管理上。
构建现代:的人力资源模式是新公共管理改革的基石。是建立效能政府的根本所在。
2.按照新公共管理理论。政府人力资源管理亟待解决的问题。国外最新公共行政管理思想最显着的特点是公共行政管理向工商管理靠拢。政府行政管理向企业管理学习。虽然公共行政管理与工商管理着眼点不同。
公共行政管理着眼于整体社会或国家。而工商管理体现的是企业利润最大化的原则,一个强调政府管理。一个根植于企业管理,但是比较二者的发展现状。工商管理的理论更加完善。效率明显较高。而公共行政管理的理论发展相对滞后.其有效管理较之工商管理差距巨大。
从工商管理的实践和理论中探索行政管理的改革之路不仅是我国政府也是各国政府都在进行的尝试,所谓“新公共管理学理论”就是这一尝试带来的成果.它将政府行政管理的最终评价设定了三项基本指标:效率、收益、及时反应能力删。按照这一指标体系。政府公共行政管理中人力资源应该解决如下问题: ①确定政府目标,并将整体目标在各政府层级之内进行分解,使各部门形成明确的目标体系;
②设计政府架构。原有的以权力分配为方案的政府职能设计。更多体现了监督功能,而忽视了责任体系。使政府对其应负责任不能形成快速反应机制; ③人力资本是基本的资本项目,资本是投入。更强调这一投入所带来的收益.人力资源管理转向人力资本管理就体现了收益性原则;
④形成领导变革及领导开发体系;
⑤强调管理手段和方法创新。方法创新是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方向;
三、公共行政管理中人力资源管理变革模式
正是基于上述政府的行政管理的基本要求,借鉴国外政府行政人力资源管理发展。本文尝试提出我国的政府人力资源管理变革的创新模式。
1.变革指导思想:形成以目标分解为核心的人力资源配置模式。随着行政政府人力资源管理理论从政治恩赐制度、公务员制度、集体评判制度到弱势群体保护制度的发展,政府体系也从“保姆政府”向“有效政府过渡”唧,不难看出,公共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核心价值的变化会带来政’冶制度变革的压力,并形成对应的人力资源配置模式。长期以来,我国的行政人力资源管理也表现小明显的政治需求配置特征。政府部门及相关职能的设定是按照政治需求进行划分的。
按照有效政府的管理思想。我国的政治体系应向支持性政府政务管理过渡。政府的宗旨不再是政治权力分配,而应体现社会(国家)整体发展思想。政府人力资源配置也应体现社会整体发展导向。政府将整体发展目标逐层分解.逐级确定政府各部门的职能目标。并以此目标体系所形成的政府决策反应流程来进行人力资源配置。
2.组织结构变革:构建扁平化的组织架构。强调及时反应、有效提高效率、减少政府层级、缩短政府与公众的距离。扁平化的组织架构最大的优点就在于可以及时对出现的问题进行反应,有效地降低内部流程过长所造成的效率低下问题。长期以来,我国的政府构架以权力分配为依据,每一个权力进行横向和纵向的分配,这种分配带来的直接结果是权力部门较多,监督部门较多。而相应的责任部门较少。这样的权力分配方式,极大地拉长了决策者与社会及大众的距离,使得政府不能体现服务功能。而过多的职位设置又极大地影响了决策效率。按照工商管理的思想,这一时期,我国政府以经济发展为中心。则更应强调从事务性政府向企业性政府的转变,强调政府决策的经济性原则,应按照扁平化结构,尽可能减少中间环节,下放权力,强调增加一线服务的质量和数量,改变控制幅度,缩短决策时间。
3.变革路径:从规章管理转向专业化管理,从简单的制定规章转向建立决策管理系统。我国目前的行政管理由于行政领导缺乏相关的专业化背景,更多的还停留在规章管理阶段,按文件办事,以法规文件为依据。
突发事件经逐级上报请示。这样的工作流程极大地限制了政府快速反应能力。这种模式强调上级对下级组织的绝对控制,强调监管。却使手段变成了目的。导致“一个基于规则的体制中,问题总是要靠制定更多的规则去解决。规则自然带有更多的应用条件和例外,直到我们陷入其中不能自拔。政府组织被迫集中精力发现和追随这些规则而不是忙于工作”。解决这一问题.从根本上就要求我们改变原来那种规章管理的方法,使政府管理方法转向专业化管理。这就要求政府从业人员要具有专业知识及技能。
由原来的政治权力分配转向专业化管理。并形成与之配套的决策体系。
4.变革核心:从人事管理转向人力资源管理。在政府管理中注重效率,引入成本与收益的管理思想。公共部门的人力资源管理不仅包含人事管理的内容,而且更强调其本身的作用。要在人力资源管理中引入人力资源需求预测、规划、开发、配置、培训、绩效考核的现代管理体系.更要从人力资本的角度评价其投资与收益。传统人事管理将人力看成是一种成本,认为它是一种单纯的消费。 从而导致其管理过程将人力工具化。
人力的存在价值是满足组织发展要求,所以在传统行政管理中更强调管制、监督。而现代人力资源管理认为人力是可以创造价值的价值,是资本。组织对人力资源的投资开发,都将获取更高的目标,因此人力资源在组织中的主体地位以及对人力资源进行的激励、保障、培训、引导都会为组织发展带来收益。
5.变革中应注意的其他问题:①强调绩效、允许流动。由于我国的政府行政人力资源管理,强调管制、监督。就使得不犯错误成为对从业者最大的要求,于是官僚主义横行。实行绩效考核可以从根本上提高从业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与个人能动性。同时与之相对应。应根据绩效考核形成全体公务员流动的制度与体系.从而解决公务员责权不协调问题;②利用先进技术,提高决策效率。虽然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使政府行政人力资源管理从技术上有了保障,但由于社会发展带来部门越来越分散。而扁平化又使得管理宽度大大加强。由此先进的政务管理-T-段可以极大地提高效率,同时各种网络技术的运用也将使得社会大众更容易与政府职能部门沟通。从而政府部门的弹性工作制、绩效工作制在新技术条件下得以实现旧。
政府公共行政管理中的人力资源管理改革对我国现阶段政府体制改革有着重要的意义,通过对新公共管理学思想的研究。参照国外先进的管理思想,结合我国政府公共管理现状。我们提出了政府人力资源管理改革的基本设想,并以此为尝试,拟对我国政府人力资源管理改革的探索提供思考和借鉴。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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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原有的地方政府管理模式已经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各级地方政府管理模式亟待创新,然而缺少理论研究和实践应用的经验,地方政府在管理创新过程上常常出现误差,因此如何推进地方政府科学高效的展开管理创新,成为当前我国地方政府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
关键词:地方政府;管理;创新
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经济处于蓬勃发展的历史时期,GDP平均保持在9%的增长水平。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各方面发生了巨大变化,原有的经济体制、政治体制已经不能适应新时代社会发展的需求,原有的政府管理模式也已经不能满足社会的需要。国内各级政府结合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改革创新的理念在地方政府管理中纷纷被提及,然而缺少理论研究和实践应用方面的经验,地方政府在创新方向常常陷入误区,导致创新举措的后果和最初的政策目标背离,最终管理创新行为失败。如何推进地方政府在社会管理方面采取新方式、新手段、新理念,使地方政府更好地为社会发展服务,是我国地方政府和学术界面临的一个重大问题。
一、当前政府管理创新的实践和理论研究
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政府在推进政府管理改革和创新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修订了《国务院工作规则》,提出加强行政监督、推进依法行政、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颁布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出政府依法管理的目标和要求;采取各项措施积极推进《公务员法》的贯彻实施,大力推进公务员制度的创新。中央政府在自身管理和创新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积累了大量宝贵的经验,这些经验也为地方政府在加强自身和积极创新管理方式提供了许多可以借鉴的方向。温家宝在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推进政府管理创新电视电话会议上也提出“推进政府自身建设和管理创新,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也是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地方政府在管理创新方面也进行了积极探讨,如珠海的“万人评政府”、武义县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重庆市城口县镇长直选等案例。另外,理论界在围绕政府管理创新方面也取得了大量研究成果,李习斌(2002)的《政府管理创新与系统思维》,谢庆奎(2003)的《政治改革与政府创新》、《论政府创新》,王伟的《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地方政府制度创新研究综述》,贾凌民(2004)的《21世纪的公共管理:政府管理理念转变与创新》,郭小聪(2005)的《制度转型与创新过程中的三大约束》,刘靖华、蒋宪利(2004)的《中国政府管理创新》,权奇哲(2003)的《WTO市场经济与政府管理创新》,姚惠(2006)的《和谐社会构建背景下的政府管理模式创新探讨》等等,这些理论研究从各方面对政府管理创新的时代意义、理论依据和深刻内涵进行了探讨,对以后的政府管理创新研究具有很大的启发作用。
二、当前地方政府管理创新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分析
(一)主要问题
地方政府是直接治理一个区域和管理该区域内居民最直接的政府,是基层的政府,也就是指除中央人民政府(国务院)以外的所有各级政府。地方政府在我国政府组织管理体系中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地方政府管理创新和改革对我国整个社会的发展有着重大的意义,然而各级地方政府和各地在实际情况存在这许多不同的地方,各级地方政府在推进管理创新的道路上势必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就目前情况而言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地方政府在管理创新方面缺乏动力,没有从根本上认识到其重要性。管理制度的创新是一项政治改革的重要措施,将会涉及到各方面利益和权力的调整,这不仅涉及到经济利益的调整,也牵扯到广大群众权利和价值以及文化观念的调整。近年来,各级党政机关出台了一些管理制度创新的方案,也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其力度还是远远不够的。首先,任何管理制度创新的驱动力都来自各方面利益的博弈,地方政府领导者缺乏往往是从自身利益出发考虑而非深入民众采纳民意,这决定了其对管理创新的认识不足。其次,由于对重要性认识不够,地方政府经常把握不住合理的变革时机并不能构建创新制度的多元分布,在创新过程中经常出现主观随意性或者只顾眼前利益。另外,创新也意味着存在这一定的风险,对于以求稳的当代地方政府的领导者,在实际行政过程中,往往只局限于按照中央政府制定的公共决策执行,却缺乏对自己地区特色的融入,为了规避风险,常以观望态度对待,从而错过了制度创新的最佳时机。
2、地方政府管理在技术创新层面存在缺陷。在现阶段,地方政府管理技术创新主要是指地方政府将现代通信和电子信息技术运用到实际政务中来,即所谓的电子政务。利用现代网络信息技术开展的电子政务处理政府管理工作,是以用户为中心、以便民为目的的政务形式,可以使公众能快捷方便地了解政府管理和运作并参与其中,而有些地方政府工作人员由于各方面的顾虑和利益,把所掌握的公共信息视为其保护其利益的法宝,千方百计地阻挠电子政务的正常展开。另外,许多地方政府对管理技术创新存在认知性偏差,导致在实际投入中出现硬件建设强大,但软件建设明显薄弱的现象,现有的软件作者和地方政府缺乏足够的沟通,不能真正理解地方政府的实际需求,开发出的软件不能紧跟地方政府需求的变化,软件设计与地方政府先进的硬件不配套。其次,地方政府管理技术创新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个政府部门甚至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协调均衡发展来实现,而目前我国地方政府下面的各行政职能部门在建立网络系统的过程中缺少部门之间的资源信息整合,无法形成部门之间协同办公的环境,不同部门之间发展也不平衡,因此目前地方政府的电子政务建设还停留在低水平重复浪费的基础之上。
3、地方政府管理创新从观念上讲还处于落后的阶段。管理观念是地方政府管理创新的理论基础,是最重要的因素,直接影响到决策的成果和意义。地方政府管理创新离不开先进的管理思想,但现实情况却不尽人意。如依法行政观念淡漠,人治氛围浓厚,政务公开的透明度不高,公开性不够,各地方政府执行标准及程序不一,政府公信度差;缺乏相应的责任意识,在管理过程中往往从自身利益出发,涉及到利益就一哄而上,涉及到责任就相互推诿;缺乏科学的法律、法规、规章的约束,在行政过程中工作人员以强政府姿态来处理问题较多,有时甚至不惜牺牲政府和人民的利益。同时政府工作效率较低,角色定位过于复杂。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我国政府包办式管理痕迹较重,虽然经过多年市场经济的成功转轨,但依然未能达到市场行业主体有效管理运行的目标。此外,地方政府的服务意识不强,深受传统官场文化的影响,地方政府内部存在着严重的官僚主义和“官本位”现象,在管理中把为人民服务的权力变成了特权,这些都造成了地方政府管理理念的落后。
(二)原因分析
对于以上地方政府存在的如多问题,可以对其进行深层次的原因分析,以此来发掘阻挠地方政府管理创新的因素。
1、地方政府管理创新推缺乏动力的原因。叶富春在《利益结构、行政发展及其相互关系》中指出“政府管理的任何创新都不可能单纯地根源于政府自身的觉悟,而必须有来自公民和社会的推动力。”目前我国行政管理往往缺乏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因此不能对地方政府管理创新形成外在的推动力。另外,地方政府作为地政治经济文化事务的管理者,在改革创新中难免把自身利益放到首位,在改变原有的管理方式过程中必然会对地方政府官员和各级政府部门的利益进行调整和再分配,因此会不同程度上对地方政府各方利益的分配方式和协调产生影响,甚至会直接损害某些要害部门及其人员的利益。因此,在这样的背景下各项体制内的改革创新都难以突破条条框框的限制,政府在制度管理创新方面的动力不足。
2、地方政府管理在技术创新层面存在缺陷的原因。政府管理技术创新需要大量的财政投入,而地方政府受中央政府财政拨款的限制,加之地方政府本身财政收入有限,因此在面对需要高投入的技术创新层面明显呈现出投入不足的态势。另外,各地方政府、各行政机关对技术创新的认识层次高低不同,对其产生的目标和价值定位也比较模糊。而大部分地方政府部门只局限于自身的技术创新缺乏相互之间的沟通和资源共享,建设过程中重复和浪费现象严重。
3、地方政府管理创新从观念上落后的原因。几千年积淀的封建官僚思想和传统陈旧的思想观念阻碍了地方政府管理创新的前进步伐,某些行政主官固步自封,怀抱封建思想和强权思想,一旦管理创新触动到他们的利益,行政命令就会下达,甚至严重干扰地方政府管理创新的进程。官僚主义、特权主义、小团体主义,这些思想的存在将非常不利于地方政府管理创新。
三、地方政府如何进行管理创新
(一)加强地方政府管理制度创新建设,确保制度创新是一切管理创新的前提条件
地方政府管理创新活动离不开制度创新,制度建设是任何一项改革开展的前提。良好规范的制度创新体制有利于将地方政府管理创新引入一条正确明晰的发展道路,通过对现有制度的修改、补充、完善和废弃,从而建立一个适应现代社会市场经济发展需求的、高效廉洁的制度体系,确保地方政府管理制度创新有章可循。地方政府在制定制度的时候要遵照中央政府文件精神要求,引入民众参与、专家听证的机制,最大程度发挥专家的作用,确保决策的科学性,避免出现重大失误。同时民众参与,有利于制度直面人民群众的利益,减少制度创新的阻力。
(二)利用现代化网络信息技术,引入电子政务管理系统作为地方政府创新的技术保障
现代社会高速发展,任何一项创新活动都离不开网络信息技术的支持。地方政府管理创新要求我们的政府必须是现代化的、高效能的、高科技的政府,在此意义上的技术创新其实就是电子政务的广泛开展。电子政务中政府部门或机构利用现代信息科技和网络技术,实现高效、透明、规范的电子化内部办公。电子政务的开展首先要求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政府公务员队伍,通过公开招考录用提高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大力引进人才特别是计算机专业的人才。其次加大资金投入,软硬件齐抓共管,提升电子政务的软硬件实力,搞好后勤物质保障。
(三)转变思想观念,将地方政府管理创新摆到一切创新的首位 树立法制观念,效率理念,建设法治性政府,需要依法治国、依法行政,这也是推动地方政府管理创新和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完善社会舆论和公众监督,将地方政务置于阳光之下,提高地方政府工作效能。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建设管理型服务型地方政府,真正做到政府为人民服务,官员是人民的公仆。
地方政府管理创新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工程,是当前全球各国范围内行政改革的趋势,地方政府必须适应新形势下的环境要求,吸收先进管理理念,将地方政府打造成富于时代气息的有社会主义特色的人民政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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