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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承担市场监管职能的重要职能部门。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不断深入,工商行政管理作为国家间接控制体系中的市场监督管理活动对于创造良好有序的市场运行环境的作用愈发地显得重要与突出。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行政管理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本文主要针对了在新时期背景下探究电力企业对其行政管理进行改革创新的主要方法。
【关键词】新时期;电力企业;改革;行政管理创新;方法
1前言
电力企业主要是通过对其自身开展组织的活动进行实施与协调从而达到满足社会需求的目的,它的特点主要是进行自身的生产经营。在电力企业进行生产经营的过程中也需要遵循客观的经济运行规律,不断地降低其生产成本,进而获得更大的经济效益,此外也需要不断地加强企业内部的行政管理[1]。但随着市场体制改革的深入以及电力体制改革的深入,电力企业面临的机遇及挑战也是前所为有的,为了进行更好的生存经营,电力企业就需要不断地对企业的行政管理方法进行改革创新。
2现阶段,我国电力企业进行行政管理面临的问题
2.1电力企业进行行政管理效率低下
现阶段,电力企业行政管理的效率低下已经逐渐的成为阻碍电力企业发展的重原因之一。目前,仍存在部分电力企业在进行企业的内部行政管理时采用传统的行政管理模式,主要是通过简单地沟通对企业进行管理,在新时期管理企业是没有引进先进的公司制管理模式及先进的管理理念[2]。这就造成了电力企业的行政机构臃肿,企业员工人浮于事,企业的人力资源结构与时代发展不相符的现象。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一方面主要是电力企业的部分管理人员学历水平较低,思维观念更新较为困难,很难适应现阶段是社会经济发展的节奏,为当前的经济形势发展不匹配,从而严重的阻碍了电力企业的改革步伐及改革创新的进程。造成这一现象另一方面的原因是因为电力企业的中层管理人员思想保守、不思进取,缺少创新意识及创新精神,习惯性的采用传统的企业垄断的思维模式,进而进一步的阻碍了电力企业行政管理难以进行改革和创新。
2.2电力企业的考核管理机制相对落后
现阶段,我国的经济处于转轨时期,再加上我国企业发展的历史原因导致我国的电力企业长期缺乏对人才培养的有效机制,从而导致了我国人才断层问题严重。在我国的电力企业中一些骨干技术人员拥有大量的实践经验,但年龄相对较大,年龄较年轻的技术人员虽然自身具备一定的理论基础,但却缺少实践经验[3]。企业的激励机制及考核机制不完善,导致企业的人才出现断层的现象。企业缺乏活力主要是因为企业的管理人员思想保守及不作为,企业员工因企业的激励机制不完善而造成企业员工工作积极和主动性不高。此外,还有企业未能向员工提供相应的培训和指导,导致企业员工无法对自己的整体素质进行有效地提升,这就进一步的导致了电力企业行政改革创新困难。
3电力企业进行行政管理创新的必要性
3.1创新目标相同
在新时期,电力企业进行体制改革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提高电力企业的经济效益,明确企业的资产运营责任,建立并健全的科学运行体系,不断地打通企业的内部管理结构,从而不断地推动企业的发展进步。企业进行行政管理的实质就是重新的审核电力企业的各个生产要素,实现企业资源的优化配置。电力企业进行行政管理创新则是为了在结合企业战略规划的基础上对企业内部的资源进行合理的调配,进而提升企业的运行效率。
3.2创新内容一致
电力企业进行体制改制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要不断地调整企业的内部关系,明确企业内部的职责所在。体制改革以及行政管理创新都是为了更好地整理之一内容。
3.3二者联系紧密
电力企业在进行改革时产生的产权变革、运转机制转变等都是为了是企业的管理模式更加合理。电力企业的行政管理与企业改革时相辅相成、不可替代的。
4电力企业进行行政管理创新的主要对策
4.1健全及完善电力企业的行政管理机制
现阶段,由于我国的电力企业存在着行政管理机制不健全从而产生了较多的实际问题,所以为了更好地解决这以问题,我国的电力企业就需要积极地采取相关的措施来建立与实际相匹配的行政领导负责制的行政管理体制,同时相关的部门也要充分的利用现有的资源对其进行监督,进而不断地完善企业的保障体制,增强企业的行政管理的执行力,从根本上提高企业的行政管理效率,解决电力企业在行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4.2不断地优化电力企业的行政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
提高企业行政管理改革的一个重要手段就是要不断地提升企业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在企业发展的同时,企业的行政管理人员也需要不断地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是自己的能力和水平能更好的适应电力企业时代发展的要求。企业的行政管理人员不仅要拥有较高的知识水平,同时其他各方面的素质也要优于常人,从而在有效地促进企业行政管理的有效性的同时使得企业的管理模式科学而又艺术。
4.3不断地对企业的行政管理进行强化及创新
现阶段,电力企业由于受政府的约束,很难在行政管理时展现其行政管理的权威性,这就造成了企业的行政管理与政府主管部门不相容的现象。所以,为了真正发挥电力企业行政管理的权威性就需要做到真正的政企分离,进而更好地强化企业的行政管理职能,推进企业的行政管理的落实。为达到这一点,首先就需要不断地强化企业的创新理念,营造良好的企业文化。企业的价值观是企业文化的核心所在,所以电力企业应遵循电力企业的服务宗旨及服务方针,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营造创新型的企业文化氛围。其次,电力企业要进行危机管理,这不仅能够增强企业内部在应付困难的能力,同时也能尽可能的减少企业的面临的危机及损失。电力企业在进行行政管理创新时要提高危机管理及大胆创新的重视程度,从而进一步使企业的改革能够取得更有效地成果。此外,企业也应该建立并健全企业的激励机制,充分的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进而促进企业的经济效益最大化。
5结语
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我国电力企业面临的竞争也更加的激烈,电力企业面临的挑战也越来越大。但在企业面临挑战的同时也意味着这之间也会有更好的机遇。为了更好的适应当前市场经济的发展,电力企业就需要摆脱以往传统的行政管理模式。这就意味着企业必须要建立一套完善有效地管理机制,并且对其配套的规章制度进行构建及完善,从根本上提高员工们的素质及其创新意识,进一步加强企业的内部管理及企业活力,从而促进电力企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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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对于高校内部行政管理系统来说,提高其管理效率是一项很核心任务。笔者认为:提高高校行政管理效率的主要途径:一是明确认识教育行政管理对象,矫正对其认识;二是合理完善高校行政组织管理机制;三是提高高校行政管理人员综合素质。
关键词:高校 行政管理 效率 探究
一、明确管理对象,矫正对其认识
管理制度是为管理对象而建立,它的建立内容与管理对象密切相关。只有明确认识到管理对象的各方面特点和需求,并根据该对象自身需要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才能使行政管理工作开展得收放自如,这样管理工作才事半功倍。高校行政管理主要体现在对于教学科研、党政工团、教学辅导、校办企业、对外科研服务等行政管理中,所以行政管理是一项复杂繁重的工作,其管理对象也涉及到不同职位的成员,在此主要将其管理对象分成大类作分析。
1.教师。
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教师是一项非常体面又受人尊重的职业,作为教师应该严格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立身作则,为学生做好榜样,这就要求教师在专业素质方面、思想道德方面、职业素养方面有较高的能力和觉悟。所以,管理教师这项工作必须由专业管理人员依照遵循教学规律的方式进行。
2.学生。
学生高校是接受教育的主体,高校的一切管理措施的最终目的都是为了更好地服务于受教育者。高校学生经过层层考试选拔最后升入高等学府,认知、处理事物的能力相对较高,更能适应和接受新事物、新思想,行政管理工作者应及时观察学生们的思想动向,在秉承“学术自由”的规则下,适时采取措施指引和矫正学生心态,以防其走向偏激或极端。另外,“世界上没有两片完全相同的树叶”,学生们的天性、背景、经历、生活环境等不尽相同,另外高校学生学历也分为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等,所以每个学生都有自身特殊的地方,教育行政管理者需要因材施教、分门别类地制定制度来规范和督导学生,这样管理方法与学生问题相匹配,可以提高管理效率。
3.教辅人员。
也称教导辅助人员,如在图书馆工作人员,相对教师和学生,教辅人员的所占比例较小,但由于其中人员来源复杂,可能是普通职工,可能是教师,可能是退休干部,也可能是其他职位人员,对于这种职位的群体,可以根据他们共同特点设立相应管理办法。
4.行政干部。
行政干部人员也较少,其主要任务是接受有关上级部门领导的指示,对学生日常学习生活进行管理,属于行政教育体系中的指导人和决策人。
5.后勤职工。
这一职业群体成员主要来源于有关企业干部和普通职工,所以对于这一职位成员的管理方法与其他略有不同,随着实践的推移,企业化管理将逐渐进入高校行政管理体系。以上各层次人员构成了高校行政管理的结构,其中级别层次是:党委书记和校长属于学校相互独立的最高管理级别,都直接对学校的各主管领导进行任命和管理,学校各主管领导又直接领导管理各系、处中层级别的行政管理干部,然后处于最下层级别、直接对中层行政管理干部负责的是教研干部、学生、教辅人员、党政干部、企业职工等。这些不同级别的人员可以在不同职位间转换,比如升职、转业、退休等情况,这就要求行政管理人员及时改进和调整行政管理措施,以便适应管理对象各种情形的发生。
二、合理完善教育行政机制
我国高校行政组织指定的规章制度一般都很明确,一般学校里的管理组织分工清楚、管理理性化、领取固定薪水,这种状况导致相应的管理组织存在弊端。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填补和矫正。
1.避免各自为政,促进分工协作。
学校各个级别层次分明,同一级别和层次人员也互不交流,由此可能导致一些弊端:行政人员官僚化,只知道听从上级命令,指挥下级工作。比如行政系统只会接受上级下发的命令,然后根据命令采取行动,却不顾及教学系统是否实际适用该命令,各体系之间不能相互交流、通融,达不到默契合作、相互支持的境地,甚至有的部门之间相互抵制、排挤,造成不必要损失,大大降低了行政管理效率。解决这一弊端,根据业务开展,需要坚持分工协作这一工作原则,学校组织建设要进行严格分工,并建立有效的调节机制,只有各部门之间相互合作,工作才能有效地进行。
2.避免组织自我膨胀,进行精兵简政。
自我膨胀大多数是组织身不由己的趋势,可能会由于很多种原因造成,比如,新建机构需要纳入成员,基层干部分派到某地实践,部门工作繁忙需要增加职位等。除此之外还可能由于关系和人情等而接受多余的、不必要的成员,甚至因人设职,增加了冗余的人员和机构,也增加了不必要资金支出带来的浪费。最终致使部门走入恶性循环的轨道里,各个部门成员相互推卸责任、无实际作为,为体现其“业绩”,不惜人力、财力,以虚无形式主义开展不必要的工作,不但没有实际效果,还可能会干预到其他人正常工作的进行。对于这种现象,必须严格限制相关机构和部门的设置,提高有关人员进入部门的门槛儿,除去各种不必要的机构和工作人员,精简部门员工。可以通过优胜劣汰、适者留下的方式进行选拔,另外在日常任职期间,应当时常开展教育培训工作,增强员工综合素质和能力。此外,在管理观念和方式上还遗留着封建旧思想,以为既然坐上这一职位即可高枕无忧,日常疏于工作管理,在其位不谋其政,放任自己的懒散,使整体行政管理系统无法形成衔接体系。还有行政管理人员较多,系统庞大,左右推脱,效率不高。加上行政管理人员进入事业编制的“终身制”制度,就使更多人可以终身不劳而获、增加行政管理体系的开支负担。因此,高校应当实行全体员工合同制,遵循“公平竞争、公开招聘、择优聘任、严格考核、按需设岗、和约管理”准则,严格强化岗位聘任和后期考核制度。最后,需要制定各种管理条例和规章制度,以便良性发展高校的行政管理工作,使其有法可依、有据可循。为了提高高校行政管理的民主观念和透明度,学校应当实施开放性的管理工作。可以设立相应的相互约束制度和奖励制度,以便转变员工散漫的工作态度。但是这一切制度又都要围绕一个基本原则设定,那就是“以人为本”,因为所有管理成员:如老师、学生、干部等,都是具有理性和感情的人,采取的措施应当适度,使大家在最佳状态下发挥才能。3.避免职务饱和,激励员工上进心。科层组织结构具有权利分层和职位分类的特点。在科层组织中,级别越高,职位越少,然而因为一般员工的薪资与职位级别挂钩,员工们的奋斗目标是级别晋升。高层管理职位已经饱和,自身按资历排队尚需要一定时间才能升迁,使得下级成员失去了努力进取动力。况且,上级饱和职位人员中还可能存在不称职的人,使得下级成员人心不一,没有工作劲头。这时需要建立“平者让、能者上、庸者下”激励机制,任用好各类人才。
三、提高高校行政管理成员的综合素质
高校行政管理人员承担着学校大大小小的管理,对全校师生和其他工作人员负责,他们自身心理素质、业务知识、政治思想、工作能力、道德修养等高低程度,和他们时间与效率观念的强弱,对于行政管理工作的效率具有直接的影响作用。应当全面调动他们对于工作的积极性,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素质和效率。可以通过全面、系统对他们进行职业培训和教育,当员工对于工作的认识达到一定临界点,会越来越热爱教育行业、希望为教育事业做出一些自身的贡献;懂得教育教学应遵循的规律,学会使用科学有效地方法进行管理工作;与时代接轨,适时对管理体系进行改革和创新;熟练操作办公软件,提高获取信息的速度,适应快速发展的信息化社会。高校行政管理体系对整个学校管理系统来说,如同支撑一个人行为的骨架,没有了教育行政管理系统,教育系统将一盘散沙,没有目标和方向,提高行政管理系统的效率对于学校教育与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快速开展非常重要。综上所述,提高行政管理工作效率,首先清楚认识管理对象特点,然后根据不同需求,制定相应管理措施;合理完善教育行政机制,可以通过促进分工协作、采取精兵简政、避免职务饱和等;另外,通过不断地教育和培训,全面提高行政管理成员综合素质,提高高校行政管理人员管理能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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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行政管理是大学教学与科研活动的重要支撑环节,但我国大学行政管理却日益僵化、膨胀,逐渐成为制约教学模式改革和学术创新的主要因素,大学 去行政化 改革已是不可避免。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大学行政管理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随着中国高等学历教育逐渐扩大,高等院校数量和规模也日益增加。高等院校的管理工作显得尤为重要。但是如何做好高校的管理工作,把我国的高等院校教育办的成功、成熟并逐步与世界高等教育接轨。那么如何做好高等院校的行政化管理工作是高等院校机构研究的重点。作者认为搞好当今中国高等院校的管理工作,必须遵循以下几点:1.理清高校行政管理工作的内容;2.高校行政管理工作的重大意义;3.新时期高校行政管理工作的发展方向。文章认为在中国目前的大环境下,只有将高等院校行政化管理才能使高等院校长治久安,才能更好的为社会培养人才,才能更好的服务于中国的现代化建设工作。
[关键词]高等院校;行政管理;意义策略;
高等院校的主要任务是:承担着人才培养、知识的传递、传播和创新、社会服务等方面的重要职责,代表着社会良知、提供了人文关怀和可以坚守的精神家园。人才培养作为高等教育最首要和最核心的任务,是不同层次的高校共同的办学目标,需要调动学校的一切力量和资源为之服务。
提高教学质量是各类高等院校办学的永恒主题。教育部从2003年开始实施了“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此后每年都把提高教学质量作为工作重点,还即将启动规模更大的“教学质量工程”。《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和《2020年教育发展纲要》都把“提高高等教育的人才培养质量”作为重点。可见国家政府部门对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视。但是,如何把这些有益于高校发展教育质量的文件和理论贯彻执行到位,特别是在当今教育理念多样化得人时代,高校的行政管理工作地位凸显地尤为重要。 一、高等学校行政管理的含义及内容
(一)高等学校行政管理的含义
高等学校的行政管理,是高等学校为了实现学校教育工作的目标,依靠一定的机构和制度,采用一定的措施和手段,发挥管理和行政职能,带领和引导师生、员工,充分利用各种资源,有效的完成学校工作任务,实现预定目标的组织活动。高校的行政管理是相对于高校教育、科研活动而言的辅助性的、但却必不可少的一项活动。在对高校行政管理问题进行理论探讨的过程中,本文是将教育本身的目标及行为进行了模糊与抽象;而将保障教育行为和功能的非教学科研系统作为一项具体的科研命题来展开。相对于从事教学和科研的教师、研究人员而言,行政管理的主体是从事非教学、科研活动的相关行政机关,其成员是各级各类机构的管理者和执行者。
(二)高等学校行政管理的内容
高校的行政管理工作按日常工作的组成内容可以分为:教育工作计划、组织、指挥、监督几方面的内容。
1.教育工作计划
所谓计划就是为本校师生员工确定长期和短期的奋斗目标,提出实现这一目标的任务、措施和大体工作进程等。长期计划是指一个周期的计划,如三至五年的规划。短期计划是指一个学年或一个学期及周计划。运用计划来协调教育、教学、后勤等各个环节的和谐动作与相互配合,使学校教育日常工作正常、健康、有序地开展,做到条理分明。
2.组织机构
组织的职能包括机构的建立,各类人员的配备,规章制度的制定,各项活动的组织,教师继续教育的培训及教育,教学过程的组织等。机构体制,一般指管理对象构成系统的手段。有了机构和人员的配备,接着就要根据计划把学校教育的各个要素、各个环节、各个方面合理地组织起来,即把人、财、物、教、导、学、服务等都组织好,指挥它们和谐地运行,充分发挥其作用和效率,使教育工作能够协调而有秩序地进行,取得最好的教育效果。
3.指挥
为了达到教育的目的,在下级为实现计划和完成任务的过程中,领导给以具体的指导,帮助下级出主意、想办法,使他们明确干什么,怎么干,并注意调动下级和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下级的主观能动性。在此期间,领导要深入调查研究,充分掌握第一手材料,要防止凭“长官意志”瞎指挥、强迫命令、高高在上、官僚主义、不闻不问、听不进下级合理合法正确的意见和建议。要充分发挥下级各类人员的主观能动作用,防止包办代替。总而言之,要做到敢于指挥,善于指挥,校长要对整个学校行政管理做到“胸有成竹、指挥若定”,不受或少受外来各种因素的干扰。
4.监督
所谓监督,指的是及时发现和纠正计划执行进程中的偏差和错误。一个学校要制定必要的规章制度,明确各个岗位人员的职责,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并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从中发现各种矛盾,找出原因,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监督也包括对教育、教学过程的监督,这个监督,不一定就是监督人和考核人,还包括对计划、制度本身正确与错误的检验和调整。为了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少受损失,必须建立灵敏的、准确的、有力的反馈信息系统。
监督的主要手段就是检查、评比、总结、考核和教育、鼓励。总结交流经验,表彰先进,是一个重要手段。
(三)高校行政管理的特点
1.高校行政管理与学术管理相辅相成
高校内部事务可化分为学术事务和行政事务。与之相对应,高校教育管理可以划分为性质不同,但二者又有关联的学术管理和行政管理。高校是知识的殿堂,“学术性是大学的灵魂。”学术管理管理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高校学术管理的主体包括学术人员和学术组织。学术管理的客体是学术事务,包括教学活动、科学研究、学科建设、课程设置、师资培养、学位授予以及就业、招生等事务。高校具有学术属性的同时,还具有行政属性。“高校在其发展过程中,形成了自己的科层制结构,有了自己的行政体系,具有行政属性。”高校行政管理的主体是行政人行政机构,其客体是行政事务,主要涉及人事、组织、宣传、基建、后勤等事务。
2.高校行政管理主体呈现专业化趋势
高校的行政管理工作中,经常涉及大量专业性较强的管理工作,比如教学、科研、人事等部门的工作。这些部门一方面履行着指挥、组织、协调等职能;另一方面还承担着一定程度的评价、认定工作,比如对教学过程中的质量监控、评估,对科研成果的筛选、鉴别,对教材、图书资料及实验器材的选择等。这些工作都对行政管理者提出了一定的专业化要求。因此,高校各级管理人员除具备一般的管理理论和管理技能外,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换言之,行政管理人员往往具备双重职务行政职务与专业技术职务,以此保证行政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3.高校行政管理客体具有多样性
高校行政管理客体涉及到学生、教师和职工三大群体。学生是高校的立足之本。学生的年龄特点、心理特征、学习需求、就业愿望等既是行政管理者需要掌握的信息,又是其开展工作的重要依据。高校教师既是教书育人的主体,也是学术、科研的承担者。教学条件、学风建设、学术氛围、工资待遇、深造机会等因素极大地影响教师的工作积极性。高校职工的主要职责是向广大师生员工提供各种类型的服务,解决师生员工的后顾之忧。
二、我国高等院校实施行政管理的意义及策略
(一)行政管理是高等学校做好管理工作的关键
俄国著名教育家乌申斯基说过,学校有三要素:行政管理、教育和研究。 高校的中心任务是培养人才、学术研究和学科建设,教师和学生是学校的主体,管理是学校的关键,学校管理水平的高低,最终影响大学生培养、科研成果和教学质量。因此,高校的行政管理是高校实现其教学、科研两大社会功能的基础。加强和提高高校行政管理水平,实现高校行政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和人性化,健全和完善高校的行政管理体制和相关机构设置,就显得尤为重要。高校的行政管理是大学实现其教学、科研两大社会功能的基础。我国高校行政管理科学化和现代化,是体现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早在上个世纪90年代,高校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就已成为我国高等教育改革的重要内容,对此问题国务院在其转发的《关于深化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曾有明确的规定。进入21世纪以来,伴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改革,高校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和创新也越来越成为高校行政管理人员和教育研究机构所津津乐道的焦点话题。因此其意义重大不言而喻。我认为高等院校的日常行政管理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高校行管中总务职能对高等教育的意义
高校行政管理工作中的后勤管理是对高校整体后勤工作的规划、实施、指导以及监督的过程。其对后勤工作的开展、校园基础设施的运营有着重要的影响。
在现代高效的德经营与发展中,后勤工作对等教育活动的开展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其中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工作在现代高效扩招的今天显得极为重要。这一工作将影响高等学校学生的住宿与教学活动的政策开展、影响到大学生的基本生活。扩招后造成的学生人数快速增加使得现代高效必须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以满足教学、住宿的需求。这就凸显了高效行政管理工作的后勤管理职能对高等教育的影响。
2. 高校行管中采购职能对高等教育的意义
高效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采购职能监督职能对高校教育实践课程的开展、科研活动的开展有着重要意义。目前,我国高校的院系实验课程、科研项目的开展中,相关器材与试剂等材料的才有权对划归为院系自行采购。而在进行院系采购中更过的是依据实验室教师或科研项目负责人所提出的采购清单以及供应单位进行采购。由于科研项目负责人或实验室教师虽然能够按照具体需求进行采购质量与需求的控制,但是由于这部人缺乏足够的市场经验,常会造成预算资金的超支影响到后续工作的开展。针对这样的情况,现代高效所采用的采购管理与监督方式能够有效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教学与科研活动的开展。通过负责人提出品牌、型号、数量、详细要求等清单后由高校行政采购部门进行统一谈判、采购,极大的降低了采购的成本,为教学与科研活动经费的使用、教学活动的科学开展奠定了基础。
3. 高校行管中安全管理职能对高等教育的意义
高校的安全管理工作室保障高等教育教学工作开展的重要工作,对高等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有着重要的影响。在现代的高校扩招过程中,高校的开发性进一步增大。这也造成了高校校园内外部人员的增多,如何在这样的环境下加强行政管理工作中的安全管理职能将直接影响了校园的安定与学生的人生安全。因此在现代高效的行政管理工作的开展中,应突出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建设,依次促进高校教学工作的开展。为大学生提供一个安全的、安定的校园环境,为实现高等教育目标奠定基础。
4. 高校行管中人事管理职能对高等教育的意义
高校行政管理工作中的人事管理职能对高等教育工作的开展、目标的实现有着重要的影响。人事管理工作不仅关系到师资力量的构建与调配更关系到高校师资力量的合理理论,也关系到高校教学工作的开展。人事管理工作的科学开展能偶醋精高等教育工作人力资源的整合优化、促进教学工作的开展,实现高的教育的教学目标。
(二)新时期提高高校行政管理工作的策略
1.建立健全行政管理规章制度
制度建设是最基本的建设,在依法治国 已成为时代必然的新形势下,高校必须将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纳入重要议事日 程,在集思广益的基础上,建立健全教学、科研、学生管理、财务、后勤等诸方 面的行政管理制度,使学校的建设与管理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用法制手段处理、化解高校改革和发展过程中各种利益主体间的矛盾冲突,促进高校事 的持续健康发展。
2.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促进高校人力资源开发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的根本目在于推进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实现个体发展与学校发展的统一。要严把“入口 关”,按照公开选拔、择优录用的原则,把优秀人才吸收、引进到高校行政管理队伍之中,并按照科学管理、大胆使用、积极培养的原则,通过岗位轮岗、脱产培训、社会实践、校际交流等方式,提高在职行政管理人员的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和专业能力。要引入竞争机制,为行政管理人员提供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环境,完善 激励机制,加强绩效考核,激发行政管理人员的进取精神和创新意识,营造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
3.加强行政监督制约机制建设,强化对权力运行过程和结果的全程监督 高校行政权力运行的最终指向和归宿是保证高校培育人、发展人和完善人这一最终目标的实现,为保证行政权力服务于这一目标,促使行政权力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遏制官僚主义作风,就应当重视校内纪检监察、工会、教代会等传统部门的建设和工作发展,充分运用现代网络的快捷与透明,深入联系基层群众,通过如实映行政权力运行走向,及时纠正行政权力产生的不良后果。
4.积极推进电子政务以提高行政管理效能要进一步推动学校工作信息化、网络化建设把现代网络技术充分应用到学校各项管理工作中,改变单纯通过文件形式的政务处理方式为现代网络技术处理方式, 积极推行电子政务应用,以网络充当信息 载体和传递管道,加强学校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应用。 开展电子政务“一站式”服务,在网络平台上实现各部门应用系统的信息交换和 互联互通,一方面实现学校组织机构和工作流程的重组和优化,打破时空、地域局限,及时收发、处理、发布和传递信息,保证信息畅通,以实现高效、有权威的学校信 息服务。另一方面,建设一个跨部门、基础性、公益性的数据信息库和办公信息资源库,可以避免数据收集的重复,减轻工作负担,提高行政管理效能,以实现高校行政管理工作高效、有序、有力的开展。
5.高等院校行政化管理才能使高等院校长治久安
高等院校行政化现象普遍存在,其产生的原因有传统文化的影响、现实利益的驱动和学术权力的弱化,由此产生败坏高校的风气、扼杀教师的积极性、影响高校的培养质量、滋生腐败、学生世故化等一系列问题,高校行政化的弊端应该从落实和扩大学办学自主权等多方位进行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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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政府在各个领域中所扮演的角色也越来越重要。行政权力也不断的得到提升,涉及到的利益群体也越来越大。而行政监督体制对于行政管理的正常运行,实现行政管理法制化,以及维护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的正确贯彻实施,促进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勤政廉政,提高行政效能以及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方面,有着重要的作用。但是我国现行行政监督体制有些地方已呈现滞后趋势,若跟不上社会发展的步伐,将极大地影响行政监督的力度和效果。本文通过分析当前行政监督体制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思考,提出一些对策,加快完善我国的行政监督体制。
【关键词】行政权力 监督体制 思考 完善
引言
众所周知行政监督是行政管理的基本职能之一,也是行政管理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政治生活和行政管理中有着相当重要的作用。十八世纪的法国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有句名言:“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约束权力”。由此可以得出结论,权力没有制约就容易失衡,没有监督,就会被滥用。所以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我们必须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国的行政监督体制。
1.行政监督的内涵
关于行政监督一般是指具有法定监督权的国家机关、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依法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实施行政管理活动中是否坚持依法行政所进行的评价、检查、督促及纠正的活动。行政监督的主体,是一个国家政党组织,包括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在内的国家机关,各法人团体、群众组织和社会公众;行政监督的对象,是行政机关及国家公务员在实施行政管理时运用或行使行政权力的一切公务行为,即行政行为;行政监督的内容是检查行政机关及其国家公务员的行政行为是否合理合法公正有效;行政监督的目的,是及时发现行政机关和国家公务员工作中的不足和缺陷,以及他们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效的防止和纠正行政管理活动中出现的偏差和失误,促使行政机关和国家公务员严格依法行政、尽职尽责,充分发挥政府的职能,更好地为国家各项事业的发展服务,为人民的生产生活服务。
2.我国行政监督机制现状分析
2.1我国目前行政监督体制的类型
我国的行政监督产生于新中国成立时期,四十多年来,通过不断的建设,现已形成适合我国国情的带有中国特色的行政监督体系。该体制是由行政组织的外部异体监督和行政组织内部自体监督有机组合构成的。外部监督主要是来自行政机关以外的权力主体为保证行政工作的合法性、正确性及社会效益而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的监督。现今已经初步建立了一套具有中国特色的、纵横交叉、多层次、全方位的监督体系。主要有:
第一,政党监督。主要指中国共产党对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它通过制定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对包括国家行政首脑在内的担任国家行政公职的所有党员的行为实施监督制约。其主要形式是日常性监督和党的各级纪委的专门监督。此外,政党监督还包括各民主党派对政府的监督。
第二,权力机关的监督,即立法监督。主要是指人民代表大会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在内容上可分为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前者是指人大监督宪法、法律的实施,审查行政机关的活动是否合乎宪法与法律;后者指人大监督行政机关的日常工作,包括计划、财政预算、人事任免监督及总体工作监督等。
第三,司法监督。指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的监督。人民检察院是我国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主要通过行政法律监督权对国家行政管理活动进行法纪监督,目的是监督国家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的活动,使其严格地遵纪守法。人民法院通过审判活动,监督行政机关,督促其活动严格依法办事。
第四,社会及舆论监督。主要指社会各界即人民团体、群众组织、企事业单位、公民等,以及新闻媒体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的监督。这种监督是广大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管理国家事务的重要形式,是社会主义民主在国家行政管理上的具体表现。
与外部监督相并列,我国行政组织内部也建立起了系统的自我监督机制。这种监督主要以提高行政效率为中心任务。主要形式有:一般监督,即各行政机关按直接隶属关系,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所产生的直线监督或纵向垂直监督;职能监督, 指政府各职能部门就其所主管的工作,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对其他有关部门实行监督。如财政部、计委、人事部的监督等;专职监督, 主要是政府专设的监督机构对其他行政机关实施的监督。我国的国家监察部和地方各级监察机关有权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国家企事业单位的领导进行监察;特种监督, 指除专职监督以外的普遍适用的专业性行政监督,如审计监督、物价监督等。这是一种以特定领域为对象的监督。
2.2我国行政监督体制的特点和优点
目前我国的行政监督体制具有以下鲜明的特点和优点:第一,监督主体多元化。行政监督的主体不仅是行政组织自身,还有政党、权力机关、司法机关、社会团体、公民及社会舆论。监督主体多,充分体现了我国坚持的人民主权原则。第二,监督内容广泛。由于监督主体多,监督的机构和渠道就多,从而使行政监督纵横交错,幅射面广,各种监督客体都处在一定程度的监督之下,基本消除了监督的“空白地”。从监督客体活动的领域来看,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在经济、政治、文化领域权力的行使都受到广泛监督。第三,监督具有统一性。共产党作为执政党,代表人民的利益对政府实行监督,同时,它作为监督的领导核心,统一组织各种监督力量,相互协调,行动统一,有利于提高监督效能。第四,自体监督和异体监督有机结合。行政监督的内部机制和外部机制相互结合,它们依靠国家法律制度的内在联系,互相衔接,互相依存,互相补充,相得益彰,共同构成了行政监督制度的整体。实践证明,我国的行政监督体制是符合我国目前的现状的。几十年来,它为保障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及国家法律、法规的正确贯彻执行,督促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廉政勤政,预防和纠正工作的失误和偏颇,促进国家政治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3.现阶段我国行政监督体制面临的问题
我国行政监督体制从总体上来说,是适合我国国情的,在促进国家的政治稳定和经济的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实事求是的说,我国现行行政监督体制仍然不够健全和完善,行政监督缺位、滞后和监督不力的问题仍大量存在,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国社会的正常发展。具体来看,有以下几点。
3.1行政监督的法制化不到位
行政监督立法是建立和完善行政监督体制的前提和保证,但是我国监督权涉及的一些重要领域尚缺乏相应的法律规范。部分相关保证监督机构行使职权的法律法规尚不健全,特别是对行使监督权的形式和程序、监督对象的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和处置方式等都缺乏可操作性的规定。监督立法的这种滞后,直接导致了行政监督工作程序不严格、标准不细致、弹性因素强等问题的产生,造成了监督的盲目性和主观随意性,同时又使得监督机构对腐败现象的监督或惩罚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和法制手段,极大地影响了行政监督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
3.2监督机构缺乏必要的独立性和应有的地位
行政监督体现着监督权对行政权的制约,这种制约的效果主要取决于监督主体所拥有的地位和权力。但从目前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在当前的内部行政监督机制中,行使监督权的专门机构如监察部门,大都设置在政府机关内部,在领导体制上,这些部门受双重领导,既受同级行政机关的领导,又受上级业务部门的领导。在双重领导体制下,专职监督机构受到的控制比较多,尤其是受制于执行权。在组织上,监督机构的负责人,不是由同级行政机关的领导成员兼任,就是由行政机关任命。在经济上,监督机构一般都是从同级行政部门那里领取活动经费、事业费、工资和奖金,从而在经济上受制于人。这样一来,监察人员很难独立的开展工作,处处要受制于人,影响了司法独立公正。
3.3多元化监督力量缺乏有效整合
我国目前的行政监督体制是一个多元化的体制,监督主体多,机构多,方式和渠道多,这是一个优点,但如果不把各种监督整合好,这种优越性也难以发挥出来。但目前的时间情况来看,各种监督间的关系尚未理顺,各种监督主体又都不同程度的地存在监督权限、方式、程序、范围等不够明确,尚未形成一个严格有序、分工明确、协调互动、运行高效的有机整体,这样会严重的影响行政监督的效率,甚至会使一些违纪人员逃脱法律的惩罚。
3.4缺乏预防性行政监督机制
目前的行政监督偏重于事后监督,当出现问题,造成了重大损失了,监督机构才开始介入。根据监督主体对监督客体进行监督的不同发展阶段,行政监督可分为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三个前后相继的阶段,行政监督应在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地进行,做到三者的有机结合。但是目前,由于事前预防和事中控制不完善,以致造成行政偏差出现过多,行政监督机构整天忙于应付“查错纠偏”,陷入被动消极的不利局面。预防为主应是行政监督工作的根本目标,应以“防患于未然”为主,同时加强过程中的控制,建立起全方位的监控机制。
4. 完善我国行政监督体制的对策
4.1尽快完善行政监督法律体系 针对以上问题按照我国国情的实际需要,对于我国行政监督机制的改善主要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行政监督立法是依法实行行政监督的前提和基础,切实可行的法律法规既是对行政监督权力及其行使的规范,又是对这种权力及行使的保障。所以,加强行政监督方面的立法,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的体系,能为积极有效的行政监督提供基本的规范程序,做到有法可依,减少监督的盲目性和随意性这是建设民主法治国家的基本要求。我国要从法律上明确规定行政监督的职责、地位以及工作程序等,使之更具有稳定性、长期性、可行性和有效性,为依法实行行政监督提供基本的规范程序和保障。
4.2保证监督主体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目前我国的内部监督实行双重领导体制,实践证明,由于这种内部监督体制的不独立,地位不高,容易其他因素的影响,导致监督大打折扣。针对这个问题的对策是建立自上而下的独立的外部监督体系,这样一来,外部监督地位独立,自成体系,无关系网的影响,不用担心打击报复,比较容易做到公正执法。如今世界上许多国家已实行了监察权独立,产生了令人满意的效果,如新加坡、瑞典等腐败现象很少发生,就与监督权独立有关,我们应该从中受到启发。那么怎样建立独立的外部行政监察体系呢?具体设想如下:首先在组织上让其独立于,行政部分,提升其地位,使其与同级行政部门地位平等,赋予其相应的职权,监督同级行政部门和行政首长。独立出来的监察机关自上而下成垂直领导体制,下级监察部门只受上级监察部门的领导监督,干部的任免由上级进行,最高监察机关隶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并对其负责。与组织上独立相适应,经济上也要独立,监察部门应有自己独立的经济预算,下级监察部门从本系统的上级领取经费。这样使监察机关在经济上不再依赖同级行政机关,从而使其没有后顾之忧地去进行监督。这样既能保证其独立性,又能保证权威性,提供监督效率。
4.3建立行政监督协调体系
针对我国行政监督体制的多元无序,各类行政监督体系在运行机制上缺乏应有的沟通和有机协调的弱点,应该建立简化的行政监督体制统一的领导机制。只有行政监督机关保持独立,才能保证监督的有效性。为此,应该建立自上而下的独立的外部监督体系。在组织上使现行的监督监察部门从行政机关独立出来,不再隶属于行政部门的领导,并提升其地位,赋予其相应的职权。要给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充分的自主权,使他们能够独立地行使监察权,而不至于受到其他权力不合理的干涉,影响监察效果。然后通过立法出台有关协作方面的制度,有力地保障监督机构之间的相互交流与协调;建立综合性协调机构,负责对各监督主体的监督目标和活动过程进行总体把握、具体指导和综合协调;建立严谨的监督网络,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提供的便利条件,互通信息,联合合作,增强我国行政监督的整合性。
4.4构建全程行政监督体系,注重事前的预防和事中的监督
我国的行政监督体制要改变“亡羊补牢”的做法,在实际的监督活动中,要把好入口关,努力做到“防患于未然”,这是行政监督的根本任务所在。要做到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有效结合,既做好预防工作,又对出现的问题及时纠正,最终提高行政监督的效能。
5.结论
行政监督涉及到我国行政管理活动的各个环节,对行政执法中的不规范行为,有积极指导和震慑作用。行政监督体制建设的好坏,直接影响着我国现代化的建设。健全、有效的行政监督制度对发展民主政治与建设市场经济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经过几十年的体制建设,所形成的具有中国特色的行政监督制度在政治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也相继了出现了不少问题,本文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的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并给出了相应对策,希望能在完善我国的行政监督体制上,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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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学的思想政治教学中,形势与政策课程是一门必修课,有助于学生形成良好的思想品德有重要的作用。下面是读文网小编带来的关于2017年形势与政策论文的内容,欢迎阅读参考!
《浅谈加强高校形势与政策课程教学管理》
高校形势与政策课程开设的目的是通过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帮助大学生认清国内外形势,培养大学生树立科学的发展观。从当前形势来看,我国高校形势与政策课程教学管理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其中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1. 当前我国高校形势与政策课程教学现状
高校形势与政策课程教学的重点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际形势、国际关系,我国经济发展趋势、对外政策等。很多时候,学校要将教育部教学要求和国际国内形势结合起来,对高校形势与政策课程教学内容时常需要进行调整。为了确保教学质量,高校要结合教学资源和具体情况,明确该课教学方向与讲授内容。在诸多因素作用下,高校形势与政策课程教学也受到一定影响,出现了许多问题。
目前,我国高校形势与政策课程教学存在的问题有:第一,课程重视度不够,教学内容薄弱。在高等教育日益平民化的今天,为了争取更多的生源、提高教学质量,许多高校在教学中都以特色教学、专业教学为主,对高校形势与政策课程教学不够重视,在形势与政策教学上缺乏统一要求,导致教学随意性过大;第二,教学模式单一。许多教师在高校形势与政策课程教学中,以传统的理论教学为主,满足于教学“满堂灌”和照本宣科,轻视实践教学,教学效果大打折扣。第三,师资队伍建设边缘化,是高校教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许多高校都缺乏专职的形势与政策课教师,形势与政策课程教师多由行政管理干部担任、兼任,教师队伍建设不稳定。此外,一些教师对当前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形势、问题认识不清,教学水平有待提高。
2. 加强高校形势与政策课程教学管理的对策
2.1 明确课程定位,提高教学重视度
提高对课程的重视度,是高校形势与政策课程教学的关键。鉴于此,高校教学管理部门需要全方位对高校形势与政策课程教学进行定位,夯实形势与政策课程教学基础。这就要求高校教学管理部门站在更高的层次去认识高校形势与政策课程教学的重要性,坚持马克思主义思想在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导作用,在形势与政策课程教学中宣传马克思主义教育。其次,高校教学机构要严格落实国家教学方针,给予形势与政策课程教学以大力支持,成立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领导小组及专门的形势与政策教研单位,开展有关高校形势与政策课程教学研究工作。再次,高校宣传部、教学管理单位、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室要积极开展各类形势与政策课程教学活动,做好形势与政策课程教学宣传,通过专题讲座、宣传栏、广播站等形式,让广大师生看到形势与政策课程的价值,构建良好的形势与政策课程教学氛围。
2.2 完善教学体制,规范教学
形势与政策课程是高校德育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高校更要贯彻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使学生获得更加全面的发展。鉴于此,高校要进一步完善形势与政策课程教学体制,建立健全形势与政策课教学管理机制与工作机制,明确形势与政策课教学大纲、教学规划、组织制度、教学实施步骤,将形势与政策课程教学纳入全校教学管理机制范围中去。与此同时,高校还应将课程执行计划与课程大纲、教学结果结合起来,确定课程学时、学分,以推动形势与政策课程教学活动的全面开展。在此基础上,高校还要及时准确把握形势与政策课教学活动实际状况,及时更新形势与政策课教学内容,使其既要符合教学大纲,又要与大学生生活、学习实际相关联,以提高形势与政策课程教学的针对性、有效性。
2.3 创新教学方法,优化教学模式
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紧迫性,要求高校形势与政策课程教学要不断更新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这就要求高校形势与政策课教师深入研究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动态和心理特点,了解当前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教育的特殊性,用鲜明的具有时代特色的知识丰富课堂教学、开拓学生视野,激发大学生学习兴趣。而高校则要根据大学生思想政治教学实际,将那些具有时代精神、教育价值的内容引入到课堂上去,同时开通网上专家论坛、课件共享、网络教学考核评估系统,满足学生对知识的需求,优化教学环节。其次,教师还要创新形势与政策课程教学模式,改变过去那种“填鸭式”教学模式,关注教学内容拓展和延伸,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获取更多的教学资源,构建全新的以学生参与、师生互动为主的教学模式'根据国内外形势发展变化,挖掘更多有价值的案例,利用授课与专家报告相结合、案例分析、多媒体课件等引导学生参与到课堂讨论、热点分析中来。
2.4 加强教学实践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在高校形势与政策课程教学上,这句话同样适用。为此,高校在形势与政策课程教学中,应适当增加实践教学的比例,以实践教学为新视点,提高形势与政策教学内容、方式与实效性的匹配性,以收到良好的教学效果。高校形势与政策课教师则要立足于教学资源优势,对不同年级的学生提供分类实践指导,在教学中高度强调知行统一,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各类思想政治实践活动,在实践中认识、固化知识。如对低年级学生开展以爱国主义教育为核心的社会主义价值观教育,鼓励他们参与到学校文化活动中去;对高年级的学生开展以奉献和服务为主的就业教育,为他们参与暑假锻炼、社区服务、支农支教锻炼提供更多的机会。此外,教师还要紧扣时代脉搏,将大学思想政治教育与时代主题结合起来,开展以农民工、留守儿童生存状态调查、农村新农合医疗、环境污染等为主的形势与政策实践教学,让学生对学校、自身所处的社会发展问题进行探讨、分析,激发学生的爱国热情,让学生养成良好的理论联系实际的学习习惯。
2.5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教师是教学的组织者和参与者,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与高校形势与政策课程教学效果有着直接关联。因此,高校要建立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以提高形势与政策教学水平、这就要求高校立足于完善的人才引进机制,引进一批高学历、教学经验丰富、教学能力突出的形势与政策教学教师,并用优厚的政策和待遇、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工作环境吸引和留住人才;其次,高校应加强对现有教师队伍的培养,开展以继续教育、在职培训为主的教师教育与培训,经常性地开展教师教学观摩活动,以提高教师队伍的思想素质、教学能力和专业素质;再次,高校还要从各院系辅导员中挑选部分综合素质较高的人兼任形势与政策讲师,以充实教师队伍。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高校还可以从其他机关、研究部门聘请专家学者来校兼职,开展讲座,以扩大教师的知识面,提高形势与政策课教学质量。
《浅谈独立学院形势与政策课教学困境与改革策略》
近些年来,我国教育事业取得了较大的发展,在发展的过程中,教师对“形势与政策”课程的教学给予更高的重视。目前,高校“形势与政策”的教学受传统教学模式的影响,难以取得较好的教学效果。实践教学在“形势与政策”课程教学中的应用,则受到了越来越多教师工作者的重视,实践教学的应用,对独立学院教学改革与创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形势与政策”课程实践教学的概念及重要性
1.1 “形势与政策”课程实践教学的概念
“形势与政策”课程的实践教学,是指结合“形势与政策”课程的教学目标及任务,围绕该课程的教学内容,结合时代发展状况以及学生的思维、思想特征进行考虑,将教学基础定为课堂,在教师的组织领导下,体现学生的主体地位,促进其在思想政治活动中的参与,并且应保证该活动的目标、计划以及实施均已得到明确。“形势与政策”课程的实践教学,在各种教学模式中占有重要的地位,能够有效促进学生思政水平以及分析判断能力的提高。所以,实践教学的实施可有效促进预期教学目的的实现,促进学生对社会的了解,使学生通过实践寻找问题,并且对问题进行认真的思考,最终使问题得到妥善的解决,从而实现知识与实践的结合,提高“形势与政策”课程的教学效果。
1.2 “形势与政策”课程实践教学的重要性分析
“形势与政策”课程的实践教学在该课程的理论教学中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能够有效实现学生事物分析及创新能力的培养,为学生创造了一个良好的了解社会的条件。“形势与政策”课程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所以应切实遵循教育及实践的规律,坚持采用科学的理论对社会实践进行指导。所以,教师必须全面坚持马列主义进行实践教育的开展。“形势与政策”课程的实践教学以创建条件为目的,促进学生在社会实践及考察中的参与,使其对国际形势具有更多的了解,并且对我国党和政府的相关政策与方针具有较好的把握,从而能够树立自身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目前,“形势与政策”课程的教学采用灌输式的情况不在少数,在学生实践能力培养这一方面较为缺乏。现阶段高校学生正处于社会的转型期,在这个阶段,其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十分重要。如果缺乏足够的社会实践,学生的性格与品质将难以得到提升,不能正确看待当前的形势与政策。大学生所处的人生阶段,容易遭受外来非主流文化的冲击。因此,教师必须切实做好大学生价值观方面的指导,促进其正确人生观、价值观的建立。这要求“形势与政策”课程的教学过程中,教师需要将学生与社会相联系,向学生进行科学理论的传授。所以,教师不仅要注重理论教育的实施,也要促进实践教学的补充与完善,从而促进学生社会适应能力的提高,同时提高其服务社会的意识与水平。
2独立学院“形势与政策”课程实践教学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
2.1 独立学院“形势与政策”课程实践教学的现状分析
就目前的教育体系而言,由于独立学院的性质及地位比较特殊,导致其教学处境比较困难。因为独立学院办学的独立性特征,经费主要由学校自主筹备,所以和其他政府支撑的院校相比,在经费方面存在较大的限制。并且,独立学院的办学理念是进行应用型人才的培养,更加注重知识的应用,在“形势与政策”课程方面的教学缺乏重视,在教学资源极其有限的情况下,严重缺乏资金的投入。同时,“形势与政策”课程教学的资金投入被削减,使课程教学逐渐趋于形式,未能得到真正意义上的实施。 类似于其他高校,独立学院“形势与政策”课程的教学缺乏丰富的教学形式,在传授的理论方面也比较落后,造成课程教学的效果难以令人满意。随着教育改革的实施,教育部门对高校实践教学具有更高的要求,并且为实现学生学习积极性的提高,高校“形势与政策”的教学逐渐向实践教学转型。
2.2 独立学院“形势与政策”课程实践教学所存在的问题
独立学院“形势与政策”课程实践教学的首要问题是缺乏活动资金的投入。由于思政教学经费较为缺乏,在目前情况下,实践教学过程中涉及到的各方面费用就无法得到保障。其造成独立学院实践教学活动的减少,甚至在一个学期之内只有一次活动,教育作用遭到限制的情况显而易见。再者,教师与学生的安全问题难以得到保障。学生实践教学在外寻找知识与经验的过程中,其安全管理方面的问题较为严峻,教师人数有限,而相比于教师学生人数明显更多,并且大部分教师缺乏履行安全责任的意愿及能力。最后,学生社会实践的时间受限。由于学生在学校学习的时间十分有限,其校外社会实践将对其他课程的学习产生影响,难以在时间上得到有效协调。
3独立学院“形势与政策”课程实践教学实施的策略
结合目前“形势与政策”实践教学的现状及问题进行分析,应对实践教学的模式进行创新,从而实现“形势与政策”课程实践教学效果的提升,主要有以下有效策略:
3.1 教师通过社会实践开展实践教学
该教学模式要求教师需要对国内及国际的重大新闻进行关注,加强资料的收集与获取,进行调查研究选题的设计,给予学生选择的权利选择自己所喜欢的题目。教师结合选题,对班级成员进行分组,将各小组根据选题的不同组建研究小组,以小组的形式开展社会实践,进行实践方案的制定,在教师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小组在开展实践研究前,教师需要针对学生的方案提供必要的指导,使学生实践资料获取的途径以及实践报告的写作要求等得到明确。如此一来,可提高教师对学生社会实践的把握,使学生在实践过程中有目的性与组织性。
3.2 促进学校第二课堂、志愿活动以及专业实训的结合
学校第二课堂是指,“形势与政策”的实践教学的实施由学校学工部以及宣传部门组织,将学校作为第二课堂,明确实践教学工作的各项分工。宣传部门的责任是制定各学期第二课堂的主题,并且进行实践教学选题的设计。学工部负责结合宣传部制定的选题组织实践教学活动的开展。活动的设计不仅要能激发学生的参与兴趣,也要能够较好地体现社会的热点话题,使大学生思政教育的目的得以实现。例如独立学院的主旨是进行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可以选取“人生目标的制定与实现”等,关于社会话题“可持续发展观”等。在实践教学的具体实施过程中,学工部应就思政教育活动形式的选择与教师展开探讨,促进学生爱国及民族精神的树立。
根据教育部的指示,各专业均需具备一定的实践教学内容,而实践教学的组织实施主要是由学工部或者教务处进行。相关科目的实践教学为“形势与政策”科目的实践教学创造了有利条件。可以采取“形势与政策”课程实践教学与其他课程的实践教学相结合的形式,提高实践教学的实施效率。例如,在生化专业的实践教学实施过程中,可以进行相关环保问题的适当增加,使学生对该科目的价值具有更多的了解。
“形势与政策”课程的实践教学也可采用志愿活动的形式进行。就独立学院而言,其志愿活动的开展主要是由学工部以及团委组织。志愿活动的主要内容是社会服务,要使课程的特征及要求得到较好的体现,并且应注意与学生专业之间的联系,促进学生在活动中的积极参与。这样一来,在使教学范围得以拓展的基础上,也实现了学生专业素质的培养。通过该项活动的开展,可使学生对自身与社会的关系及作用具有更多的了解,对学生尽快地适应社会、融入社会具有积极的意义。例如通过感恩节开展孝敬退役老军人的活动,使学生对社会的了解更加深入。总之,上述方式的有效应用,对学生实践教学中人生观、价值观的培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3.3 加强新媒体的引进,进行实践教学平台的构建
随着社会的信息化发展,“形势与政策”的实践教学可以通过新媒体技术的引入,进行实践教学平台的创新与建设。由于独立学院在校外社会实践方面的限制,可以通过新媒介的引入,促进“形势与政策”实践教学的有效开展。学校应充分利用网络所具有的及时性、开放性以及资源共享性优势,对“形势与政策”课程的理论教学进行良好的补充。学校可通过例如校园广播、微博以及电视台等各种媒介的利用,提高实践教学的影响力。例如可以就大学生就业问题制定相关网站,就学生关心的话题开展实践教学,可取得较好的实践教学效果。
3.4 加强与学生组织的合作
“形势与政策”课程的实践教学通过与学生组织的合作,可以取得不错的效果。主要因为学生组织也是学生的一部分,其对学生的性格特征以及兴趣爱好等方面具有更为清楚的了解。因此,与学生会、团委以及党支部等学生组织合作开展实践教学,能够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例如教师可与这些学生组织合作,加强与教学内容相关的校园活动的开展,包括主题晚会、演讲、讲座、环保服装设计大赛、知识竞赛等形式,促进学生的积极参与,对学生实施“形势与政策”的有效实践教学,提高学生的思想政治水平。
4 结语
总之,独立学校“形势与政策”课程实践教学的实施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教师需要在日常的教学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对教学模式进行不断的改进与创新,才能有效提高“形势与政策”实践教学的效果。通过“形势与政策”课程实践教学的有效实施,促使学生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对学生思想政治水平的提高以及今后人生的发展均具有十分积极的影响。
《浅议促进高校形势与政策课课程教学的有效途径》
0 引言
形势与政策课紧密联系着当前世情、国情,是大学生认识国内国际形势,了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重要途径。由于该课程时效性强、更新快、课时量少等特点,如何在短时期内提高学生对当前形势与政策的正确判断能力、分析理解能力是开设这门课程的重要目的所在。当前,高校形势与政策课教学的开展已经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但结合笔者所在的阜阳师范学院信息工程学院为例,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
1 形势与政策课存在的主要问题
(1)思想认识不足,独立性不够。虽然教育部重视形势与政策课课程建设,充分肯定其作为一门思想政治理论课的独立地位,但由于形势与政策课没有固定教材,教学内容大多是任课教师根据当前时事选择而来,灵活多样。加之时效性强、更新快,缺乏相应的理论体系支撑,更多被认为不能算做一门独立课程,至多是思想政治理论课的一个组成部分。以笔者所在的学校为例,形势与政策课只是阶段性开设,一般安排在学期期中开设,主要针对大一、大二学生,采取大班集中教学,课时少,教学量小。
(2)课程建设缓慢,有待加强。目前,部分高校缺少形势与政策课常规性的教研活动、教学实践活动等,对课程建设和规划没有达到科学化、制度化的要求。以笔者所在的学校为例,在课程安排上,存在着形势政策课课时缩短,学分不足,教学管理较宽松,考察多以开卷方式进行等现象。在教学内容上,由于没有全国统一使用的编撰教材,大多是任课教师根据当前热点时事汇集而成,教学内容不稳定,较为零散,缺少必要的系统性和完整性。在教学实践活动上,往往集中于课堂教学,对课外理论联系实践部分关注点不够,课程完整性被简化。
(3)师资队伍力量薄弱,人员结构不合理。目前在很多高校中,担任该课程任课教师的大多是辅导员、党政管理机构的行政人员等兼职教师,专职教师人数较少,往往以兼职教师为教学主力,教师的专业背景与课程要求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以阜阳师范学院信息工程学院为例,由专职辅导员担任形势与政策课教师的比例高达80?G以上。辅导员本身既有日常的学生工作、行政工作及相应的教学工作,还兼职形势政策课教学工作,精力的有限性往往会让他们在形势与政策课教学上投入不足。此外,教师准入制度不完善,刚性条件不明确,会带来师资队伍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人员结构配置不合理,这将势必给形势与政策课进一步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4)教学效果不尽人意,学生主动性较弱。在当前的形势与政策课教学中更多是灌输式教育,理论说教多,案例分析少,实践教学少,学生主体性参与度不够,主动性不强。尤其是在一些国家方针政策宣传上更多是空洞的理论说教,即使伴随着相关实例分析,大多是泛泛而谈,缺乏深入的透彻分析。课后围绕方针政策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较少,学生理解消化速度慢。另外,教学方式与手段单一,以传统教学方法为主,课堂教学缺乏新意,学生兴趣不大。有的教师采用多媒体教学手法,但有时往往流于形式,变为单纯播放课件或者视频影像资料,实际教学效果不大。
2 促进形势与政策课程教学的有效途径
针对形势与政策课目前存在的一些问题,应着力探索有效途径以充分发挥该课程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渠道作用。
(1)加强重视,深化认识。“高校领导班子是否认同、是否重视、是否真抓是决定加强和改进学生形势与政策教育成败的关键。”[1]因此,要促进校领导、职能部门对形势与政策课的重要性认识,把该课程作为学校的重点课程来建设,将其作为考核大学生思想政治素质的重要参考指标,逐步建立起严格规范的组织管理体制。同时在此领导管理体制下,不断加强课程教研室建设,推进相关教学、科研、实践活动,强化师生对形势与政策课的重视。
(2)专题教学,规范课堂。为进一步规范课堂教学,促进课程建设,我们应采取集体备课、专题教学方式来教学。即每个任课老师根据自己的优势特长,结合学生所关注的国际国内时政热点精选专题内容,形成专人负责专题的课堂教学方式。教师通过对专题资料的全面收集、深入研究、理性分析、与学生互动探讨,带动学生去认识、理解、分析当前国际国内形势政策,掌握基本观念、发展趋势、基本规律等,形成正确的形势政策观、世界观。比如在讲授“中国梦”这一专题时,任课教师不仅广泛搜集整理中国梦提出的背景、内容、意义等,还可以围绕学生个人的美好梦想展开探讨,由学生感受深切的个人梦、家庭梦、社会梦构筑起特色中国梦,将个人、社会、国家联系一起,脚踏实地为实现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3)实践教学,发挥学生主体性。形势与政策课教学是直接经验和间接经验相结合的教学,需要知与行的统一。 “使学生在社会实践中接受教育,在潜移默化中让形势与政策的内容进入学生的头脑。”[2]一方面,积极鼓励学生参与形势政策相关的校园文化活动;另一方面,营造条件,让学生走出校门,参加诸如“三下乡支教”、“青年志愿者活动”、“关爱留守儿童”等社会实践活动。通过自己的所见、所闻、所感、所想来进一步修正、提升他们的形势观、政策观,增强他们身上的社会责任感、担当感。比如,笔者在进行“中国梦”这一专题教学时,让学生围绕“中国梦与个人梦”这一主题,课外进行随机采访、调查问卷等实践活动,并撰写论文作为考察的主要依据。不少同学在实践操作过程中有着较深的感触,尤其是下乡采访留守儿童的梦想让不少人潸然泪下,直接叩击到他们的内心深处。
(4)创新教学方式,丰富课堂教学。针对形势与政策教育的偏理论性,教师应不断创新教学方式方法,提高课堂教学的吸引力。多媒体教学、启发式教学、案例教学等方法有助于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带入感强,让学生在身同感受中加深课堂知识的理解消化。加强课堂教学的互动性,通过主题辩论赛、学生试讲、模拟演示等方式促进师生互动、生生互动,在活跃融洽的课堂氛围内有效完成教学任务。以笔者所带的班级为例,将班级同学分成几组,每周课前十分钟让一组学生收集播报一周时政热点,由其他组同学点评或补充,老师做总结,这种方式受到他们的欢迎。通过这个平台,他们既可以收集所关注的形势政策,增长知识,又可以提高团结协作和展现自我的能力,寓教于乐,受益匪浅。
(5)强化师资,提高教师素质。“建立一支专兼结合、相对稳定、理论水平较高的教师队伍是提升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效果的关键。”[3]任课教师是大学生形势与政策课教育的引导人、带领者,师资力量的参差不齐难以保证教学效果的有效发挥。因此,高校要重视形势与政策师资队伍的建设,严格遵照准入制和淘汰制原则,遴选优秀人才,选拔出一支业务精、政治强、作风正的教师队伍。同时,坚持以专职教师为骨干、兼职教师为补充的专兼职相结合道路,加强任课教师的学习培训工作。定期组织专兼职教师进行相关学习、进修;召开学术研讨会,就教研中的疑点难点问题进行探讨研究等,为切实提高人才队伍素质营造教学相长的良好氛围。
(6)规范课表,严格教学管理。学校教务处认真做好形势与政策课的教学计划实施与日常管理工作,包括任课教师教学计划的编排、教案的设计、课表的制定等。明确教学要求,遴选任课老师,拓展教学资源,科学合理安排课表,将其作为一门公共必修课贯穿于大学四年的各个阶段。同时,严格教学日常管理,以定期和不定期方式抽查学生出勤率。通过平时考核、期末考试、计算学分等方式强化师生的重要性认识,以规范的教学管理制度推进形势与政策课建设。
3 结语
形势与政策课作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阵地,其课程教学实效性的进一步增强对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意义重大。针对当前形势与政策课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需要从课程管理、师资队伍、课堂教学、课外实践教学、教学手段创新等方面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做到以学生为本,发挥主体意识,找到学生与形势与政策课的有效契合点,顺利完成课程设定的预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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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高校的不断扩招,大学生“就业难”问题日益突出,为了缓解就业压力,我国出台了一些创业政策来鼓励学生创业。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推荐的大学生创业政策论文,供大家参考。
经过对《形势与政策》课的学习,我对国内外的形势与政策有了更深刻、更全面、更真实的了解,虽然只是短暂的三节课,但却使我受益匪浅,感触良多,写下此篇论文。
论文摘要:大学生自主创业,是缓解甚至解决大学生就业的一条可行之路。但当前大学生自主创业的现状是参与者少、旁观者多;从事的大多是规模小的个体经营的行业,成功率较低,存在的问题较多。,大学生自主创业环境还不是很成熟,尚需采取各种措施,完善创业环境,促进大学生自主创业。
关键词:自主创业; 创业;问题;对策;前景;
“十年寒窗,终磨一剑”毕业即将失业,眼下随着各地高校的不断扩招,大学生越来越多,竞争也日益激烈,我们10届大学生该如何面对激烈残酷的就业压力?又该如何选择自己的职业生涯呢?自主创业将成为毕业生们另一种全新的选择。而国家最近新出台政策也对创业给与了很大的支持,这更给创业一族增强了自谋生路的信心。因此,大学生自主创业就成为了大学生成才的重要模式,更是缓解就业压力新的重要的途径。
一、大学生自主创业的现状
大学生自主创业就是大学生通过个人及组织的努力,利用所学到的知识、才能、技术和所形成的各种能力,以自筹资金、技术入股、寻求合作等方式,在有限的环境中,努力创新、寻求机会,不断成长创造价值的过程。大学生创业已引起了各方面的关注,国家不断推出针对大学生就业的各种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大学生自主创业。
(1)自主创业参与者少,旁观者多
尽管中央和地方的政府机关、税务部门以及各个高校都对大学生自主创业给予了这样或那样的优惠条件,但是大学生参与的热情仍不是很高。据华南某高校于2004年对5所重点高校1 400名大学生做的一份调查显示,有74.57%的学生表示有创业意向,可是最终创业的却不足1%,可以说是寥寥无几,大部分人都处于观望的状态。
(2)自主创业多是从事一些技术含量不高的传统行业,成功率低。
大学生在校参加的自主创业计划大赛中,大多数项目都是关于高新技术的。一旦学生毕业脱离学校后,要凭个人之力创办高企业,却往往显得势单力薄。所以,大多数毕业生在创业时选择了启动资金少,容易开业且风险相对较小较容易操作的传统行业,人们对于大学生创业无疑是寄予厚望的,尽管国家出台了优惠政策,引导大学生自主创业,但目前选择自主创业的大学生并不多,自主创业的成功率也不是很高。
(3)高校健康发展之必然
加强大学生创业教育也是高校扩招继续健康发展的要求。因为如果扩招后培养出来的大量毕业生不能顺利地就业,将反过来制约扩招的发展,从而阻碍中国高等教育由精英教育阶段向大众化教育阶段迈进的步伐,要避免这种现象的出现,改变就业教育思维模式,树立创业教育新理念,使高校毕业生不仅是求职者,而且成为工作岗位的创造者,毕业生的就业问题也就可以解决了。
二、大学生自主创业面临的问题
但在大学生创业取得成效的同时,还存在一些来自大学生自身、相关外部环境等多方面的问题,使得大学生创业的整体效果并不令人满意。而就大学生而言,由于其年龄、阅历与知识等方面的原因,使其在创业过程中面临较多的心态、知识、经验、技术与资金等方面的问题。
首先,心态问题。拥有良好的心态,尤其是对创业风险具有清醒的认识,并 充分拥有应对风险的心理准备,是创业取得成功的必要条件。但是由于大学生受年龄及阅历等方面的限制,未必对创业风险具有清醒的认识,缺乏对可能遭遇到风险的必要准备。在缺乏良好心态的情况下,创业前景也会受到相应不利影响。 其次,知识限制。创业需要企业注册、管理、市场营销与资金融通等多方面的丰富知识,在缺乏相应知识储备的情况下,仓促创业不仅难以融到必需的资金,而且在残酷的市场竞争中也将处于劣势。
再次,经验限制。受年龄及相应学识的限制,大学生很难拥有关于创业的直接经验与间接经验,创业知识一般也限于“纸上谈兵”,在这种情况下大学生创业及在公司运营中肯定会遇到各种不可预见的问题,以致创业困难。
三、大学生自主创业的对策分析
1、提高大学生的自身素质。首先,要培养大学生自主创业意识。在大学阶段树立创业理想,坚信创业理想能够实现,从而为这个理想的实现而不断地奋斗。其次,要塑造良好的创业心理素质。良好的心理素质是大学生进行创业的一个必要条件。最后,要培养创业所必需的综合素质能力。
2.要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目前大学生创业所必需的配套措施、规章制度还没有健全或者落实,这就要求国家制定长期战略和政策。各级党委和政府需改善创业环境,通过制定一系列的政策、法规来优化创业环境,指导和支持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为大学生创业提供方便之门,积极有效引导大学生自主创业。
3.要转变社会观念。大学生创业是一项开拓性的事业,需要来自各个方面的支持,尤其是来自家庭、社会等方面的帮助。因此我们要打破那些认为“学而优则仕”、去大公司、政府机关才是找了一份好工作的观念,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在创业者遇到暂时的挫折时,要以宽容的心态对待他们,不以一时的成败论英雄。
四、大学生自主创业前景
“创业也是一种就业,创业还可以为他人创造就业岗位”。自主创业,不仅是大学生成才的重要模式,更是就业的重要途径。很多专家提出,为了帮助学生以创业实现就业,高等教育应重视培养学生的创业技能与主动精神,要使高校毕业生“不仅成为求职者,而且成为工作岗位的创造者”。
从择业到创业,这是就业观念的重大转变。走自主创业的道路,从长远看是大学毕业生的一种重要选择和就业途径。在当前大学生就业压力加大的形势下,大学生自主创业,对缓解当前的就业矛盾和压力,对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无疑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漫漫的创业之路往往不是一帆风顺的,总有崇山要翻越、艰难要克服, 这需要我们更多的理智而不是冲动、需要冷静而不是狂热。在国家给予相关政策的扶持之下,有了好项目的应届大学生创业之路上除了要有好的技术,更要有好的心态,敢于面对创业中即将到来的挫折和失败。同时也要坚定信心,相信自己能够成就美好的未来,有了这些保证,应届大学生的创业之路不仅仅是“看上去很美”的一个梦。而且经得起考验,相信我们的创业之路都能美梦成真!
参考文献:
[1]叶育旺. 对大学生自主创业的反思[J]. 中山大学学报论丛,2001(3)
[2]欧清华. 大学生毕业生自主创业的障碍与对策探微[J].教育与化, 2004(3)
[3]赵志生. 对大学生创业教育的思考[J].内蒙古社科, 2004(6)
当代大学生创业参与率与国家现行创业政策有着十分紧密的联系,我国政府在颁布促进大学生自主创业政策以来有很多大学生步入这一行列,但是就整体形势上来看现行的大学生创业政策存在一些问题,其主要体现在我国参与自主创业的大学生群体,尚不足历年高校毕业生总数的1%,而在西方发达国家大学生创业比例一般可以达到30%左右。因此,当前我国大学生在现行创业政策下的创业率处于较低水平,现行创业政策难以激发更多毕业生积极参与到自主创业行列中来,所以我国政府、教育部门在发展中应注重大学生创业政策施行中存在的缺陷问题,结合当代大学生自主创业需求来对创业政策进行整体优化与调整。
1.我国大学生创业政策发展的现状
我国教育部于1999年出台了《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这一计划强调各大高等教育单位要注重对学生的创业教育,这也是我国政府首次正式提出大学生创业政策,教育部每年发布的《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中,也将加大对大学生自主创业的扶持力度作为主要内容,同时各级政府部门也在根据国家宏观政策要求来出台相应大学生创业政策。现阶段我国当代大学生创业政策主要以提升创业技能、减少创业风险以及优化创业环境为主要内容,并且将大学生创业政策内容细化到创业激励、创业教育、科技创业以及创业财税等政策方面,但是就我国大学生就业政策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依旧存在较多缺陷,我国政府与教育部也在致力于推动大学生政策体系的不断创新与完善,所以关于当代大学生创业政策困境的研究可以为其下一步发展提供理论依据,确保通过创业政策的实施可以将我国大学生创业率提升至世界领先的水平层次。
2.当代大学生创业政策面临的困境
2.1针对性不足
虽然当前我国大学生创业政策的覆盖范围与具体内容较为广泛、丰富,但是很少有创业政策是基于大学生自主创业需求而针对性设置的,其主要体现在大学生创业政策制定中要结合高校所处区域和层次,因为对于大学生自主创业来说不同地区则面临着差异性的市场机会,同时也决定了大学生自主创业中所能利用的资源量。然而,我国当前施行的大学生就业政策制定中没有针对不同区域进行差异化设置,导致大学生就业政策在实施过程中的整体效果有限,尤其是针对“985”和“211工程”高校所施行的大学生创业政策,与当前一些高职院校所采用的大学生创业政策等同,严重缺乏针对性设置的大学生创业政策在实施效果上也受到极大影响。
2.2系统性不足
现阶段各级政府所推行的大学生创业政策缺乏一个专门机构进行管理,以政府为主导的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都分散于中央、教育部以及社会保障部等各个部门,近十几个部位都先后出台了不同的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这些创业政策在施行过程中缺乏一个专门机构进行协调、管理,最终导致当代大学生创业政策的效力相对较差。再者,我国大学生创业政策在施行过程中匮乏一个协同的服务性机构,导致很多大学生创业政策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难以为自主创业活动提供支持与保障,因此,就我国当前大学生创业政策来说其严重匮乏系统性,难以将这些创业政策有效贯穿于大学生自主创业活动的始末。
2.3合理性不足
我国现行大学生创业政策均是由行政部门以“通知”、“意见”等形式进行颁布,当前很少有大学生创业政策被有效落实到我国法律法规体系中,所以对于当前大学生创业政策体系来说其匮乏一定的法律效力,这也是一些地区大学生创业政策举步维艰的主要原因。当前各大院校所制定的创业政策紧紧围绕创业教育而展开,虽然该类创业政策的施行可以在校园内部打造一个创业文化氛围,但是对于大学生自主创业活动的成功率没有明显的指导作用,再加上这些创业政策制定者匮乏良好的创业经验,导致很多高校现行的大学生创业政策中存在较多不合理之处。
3.当代大学生创业政策的发展对策
3.1强化创业教育基础
本文认为创业教育对于大学生来说是激发其主动进行创业的核心动力,而各大高校创业教育的开展成效主要取决于创业政策,因此,高校在发展中应进一步细化所指定的创业教育政策,不仅要通过创业教育政策来打造一个良好的创业文化氛围,同时也要让每一个大学生都能清楚感受到大学生创业教育政策存在的效力。各大高校应基于自身性质特点和所处区域特点来制定差异化的大学生创业教育政策,并在此基础上结合本校大学生实际情况来设置有针对性的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将创业教育贯穿于大学生受高等教育阶段的始末,这样才能使更多的大学生在该阶段萌芽创业意愿,同时也对提高大学生在自主创业中的资源利用效率有着重要意义。
3.2加强创业财税支持
首先,建议各级政府应结合区域经济发展情况来进一步完善大学生创业资金扶持政策,对于大学生自主创业资金来源和筹资渠道来说小额贷款是主要的途径,而且大学生在自主创业过程中十分倾向于机会型产业,例如,科技成果研发和高新技术产业等,所以对于大学生自主创业资金来源来说很难适应其需求,建议各级政府要为大学生自主创业提供一个多渠道、全方位的创业筹措资金政策。再者,虽然当前各级政府就大学生自主创业给予了一定程度的税收优惠政策,但是在优惠力度方面依旧不足,对于走出校园进行自主创业的大学生来说没有一些实质性帮助,所以建议各级政府应结合大学生自主创业特点来对税收优惠政策加以优化调整,只有让参与自主创业的大学生真正体验到税收优惠,才能让更多大学生可以积极参与到自主创业行列中来。
3.3加大创业保障力度
我国大学生创业政策在施行中严重匮乏一个可以对各类创业政策进行整合的组织机构,并且各行政部门在各类创业政策落实阶段也缺乏一个沟通与交流平台,这也是导致当代大学生创业政策在施行中缺乏系统性的主要原因,因此,建议各级政府要建立一个大学生创业服务机构,对各类大学生创业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管理以及指导。再者,政府在大学生创业政策创新中要重视创业风险规避政策的建立,这是因为大学生创业工作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其中很多内外部因素都会对大学生自主创业成果产生影响,所以只有在政府的带动下建立完善的创业风险规避政策,才能吸引更多的大学生可以积极加入到自主创业这一行列中,避免大学生在自主创业活动中受到各种风险因素影响而缺乏有力的规避措施。
4.结语
现阶段大学生创业政策在施行与创新过程中依旧面临较多的困境,其主要体现在现行大学生创业政策缺乏系统性、合理性以及针对性,所以政府要广泛借鉴国外成熟经验来对创业政策体系加以完善,确保将我国大学生创业率可以提升至国际领先水准。
#p#副标题#e#
摘 要
大学毕业生零星开展自主创业早已有之,而创新创业教育是上个世纪90年代在一些高校悄然兴起的,10多年来,这项工作逐步引起各高校的重视。创新创业教育可以分成三个发展阶段。2002年之前,高校自发探索阶段。2002至2010年,教育行政部门引导下的多元探索阶段,。对此教育部专门下发《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的意见》,要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积极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出台地方促进大学生自主创业的政策措施,重点扶持大学生创业。此外,要求高等学校出台促进在校学生自主创业的政策和措施,切实扶持一批大学生实现自主创业。本文将对相关政策进行分析,并对相应解决方案;
关键词: 高等学校毕业生 创业 政策
1 绪论
1.1 研究对象
当前政府针对高校毕业生所采取的相关政策。
大学生创业的道路有开创性、现实性、多样性、艰巨性和风险性等特点。在我国,大学生创业时间比欧美国家晚了数十年,属于开创性工作创业是人生学问中最无法传授、也根本无需别人指教的一件事。不拘泥于传统观念、不守旧,而又恪守自己稳定发展的认识系统,并善于根据事物变化的规律采用正确思想、假设、办法和方案,那么我们就会找到一条适合自己的路来,因此具有多样性; 在此,本文将重点分析大学生创业现状以及政府政策。
1.2 研究目标
通过对目前政府针对高校毕业生采取的相关创业政策进行整理归纳分析,从而对目前高校毕业生的政策方面进行进一步的了解、研究、分析,并通过相关的内容,对当前依旧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2大学生创业现状
2003年3月29日至4月1日,全国职业技术技能人才就业交流合作洽谈会在广州召开。有关专家在会上预测,2003年全国高校毕业生的就业率在70%左右,将有64万毕业生找不到工作;到2004年,这个数字将达到75万。著名经济学家萧灼基教授在广州参加2003年物流世界年会时指出“2003年的失业情况出现一个新的特点,那就是大学生失业。” 也就是从这一年起,大学生失业问题开始由“量变”转向“质变”,成为社会上普遍关注的话题。
据统计,2004年全国高校大学毕业生人数有280万,2005年全国高校大学毕业生人数有340万,2006年全国高校大学毕业生人数有410万,2007年全国高校大学毕业生人数有495万,2008年全国高校大学毕业生人数有559万。2008年末,据社科院估计,今年将有100万本科毕业生毕业后失业。
2006年,国家实行研究生扩招政策后第一批研究生毕业。这些研究生加入就业大军,无形中抬高了就业门槛。英才网联合多所高校针对2007届硕士生、本科生、专科生进行的大型就业期望调查显示,认为“就业形势不好,就业压力大”的比例高达67%,还有29%的学生认为“就业形势严峻,就业非常困难”。仅有4%的学生认为“就业形势较好,就业压力不大”,在所有参与调查的学生群体中,没有一人认为“就业形势一片大好”。
二、我国大学生创业的特点
大学生就业之难,失业人数之多,已经成为无法改变的现实,但是,进入社会上的大学生,大多要靠自己来养活自己,因此,找到一份适合自己的工作,又是如此的迫在眉睫。这样,现实中找不到工作,又必须有一份工作,这种近乎悖论的情况到底怎么才能解决呢?
近年来,“大学生自主创业”一词已经屡见不鲜,在就业如此困难的情况下,有些人开始学着自己创业。我国大学生创业最早起源于1997年清华大学研究生发起的首届“清华大学创业计划大赛”。1999年,第二届清华大学创业计划大赛更加火爆。之后,全国陆续有一些高校也组织了自己的创业大赛。目前国内知名的创业计划大赛有以清华大学为代表的校园创业大赛,团中央举办的“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中关村”等省市级创业计划大赛以及网易等网络公司主办的创业计划大赛。作为高校学生社团的创业协会也应运而生。特别是全国范围的“挑战杯”创业大赛,目前已成功地举办了九届,参加院校达100多所。在不断进行的创业实践中,我国大学生创业形成了自己的特点:
(一)积极性高,但实际创业比例低
自从大学生接触并了解大学生创业以来,我国大学生的创业激情逐渐增长,创业的速度、人数增加迅速。我国大学生创业欲望强烈,但实际参与创业的比例还是很低的。
(二)科技转化率低
在国内创业学生中,有很大一部分学生是从事家教、零售、服务业等技术含量低的行业,即使涉及网络的创业者也都集中于一些不必进行产品设计、开发、生产的网站维护。
(三)创业的社会文化基础薄弱
大学生创业没有赢得社会、家庭、学校的完全认可和支持,明确鼓励大学生创业的高校、家长并不多。无论是向社会宣传创业的大学生还是向高校宣传创业的企业家都比较少,使得创业的舆论氛围不浓厚。
客观上讲,大学生创业的道路有开创性、现实性、多样性、艰巨性和风险性等特点。在我国,大学生创业时间比欧美国家晚了数十年,属于开创性工作创业是人生学问中最无法传授、也根本无需别人指教的一件事。别人的路对你来说,只是起一个借鉴、参考的作用,因此具有开创性;创业者只拥有创业的热情是远远不够的,要想开辟新的天地,必须冷静、理性、客观地分析一切可能的现实因素,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地去开拓,因此具有现实性;创业道路是属于自己的,最适合自己的创业道路只有一条。只要我们不拘泥于传统观念、不守旧,
而又恪守自己稳定发展的认识系统,并善于根据事物变化的规律采用正确思想、假设、办法和方案,那么我们就会找到一条适合自己的路来,因此具有多样性;创业不同于就业,选择了创业,就等于选择了挑战。创业这条道路,绝不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条笔直的、宽阔的、畅通无阻的大道,因此具有艰巨性;创业没有有效的方法可套用。因此,创业道路不可能每次都成功,不可能每个人都成功,有时可能会毫无成效,有时会造成重大损失,因此具有很大的风险性。 3创业相关政策国家出台五项政策帮助大学生就业鼓励自主创业
一、鼓励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和艰苦地区工作,充实城市社区和农村乡镇基层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招募志愿者,到西部贫困县的乡镇一级教育、卫生、农技、扶贫等单位服务两年。
二、鼓励各类企事业单位特别是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聘用高校毕业生。
三、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提供税费优惠和小额贷款,组织开展创业培训、开业指导、政策咨询、项目论证和跟踪辅导等服务。
四、做好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建立健全大学生就业服务信息网络,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服务。
五、实施“高职(大专)毕业生职业资格培训工程”,对需要培训的应届高职(大专)毕业生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
徐州市大学生创业贷款担保管理办法
一、担保对象与条件
(一) 基金担保对象为普通高校在校生及毕业后5年内的大学生(包括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生和博士生),取得《徐州市大学生创业证》后自主创办企业,且企业注册地和纳税关系均在徐州市区。重点扶持在大学生创业园内的企业。
(二) 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担保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具备经营创业项目所需的基本技能,且已取得项目经营要求的各项许可证明; 2个人及其配偶无不良信用记录及经济违法行为,未涉及重大经济纠纷; 3在金融机构无到期未结清的金融债务;
4能按大学生创业贷款担保的规定,提供有效反担保。
二、担保额度与期限
(一) 创业贷款担保额度根据创业项目的实际资金需求确定,贷款担保额度原则上不超过80万元。
(二) 担保期限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到期后原则上不予展期。对于确需展期的,由借款申请人提出申请,合作银行确定借款申请人在展期期限内能够及时偿还债务本息的前提下,可展期一次,但展期期限不得超过1年。 大学生创业住房补贴资金发放办法
一、补贴标准、期限
(一)住房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
(二)住房补贴发放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
二、资金来源
自主创业大学生住房补贴资金由市财政拨付。
徐州市大学生创业专项资金实施办法
徐州市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的资金,专项用于资助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在市区创业。
一、资助种类
创业资助包括企业项目无偿资助、商业贷款贴息、税收返还、创业前实训经济补贴、奖励等种类。申请人可根据自身创业要求自行选择资助方式并提出申请。企业项目无偿资助与商业贷款贴息之间不能重复申请。已获得市、区财政性科技经费、文化产业专项资金等方面项目资助的在校生或毕业生,不得再重复申请创业资金。同一企业申报企业无偿资助的项目最多为两个。
二、企业税收返还资助办法
1.税收返还资助的条件:(1)申请人所在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足额上缴税款。(2)享受优惠政策年度内入库的税款。(3)如实申报税收返还额。(4)凡在税务部门办理了收入退还的税款和查补入库的税款,不能享受税收返还资助。
2.税收返还资助的额度:税务部门已征收的各类税项,其地方留成部分,自注册之日起5年内由同级财政全额返还。
3.实训经济补贴标准:在实际培训时间内,给予每人每月400元的经济补贴。补贴时间一般不超过3个月。享受过就业实训补贴的,不得重复享受。根据实训大学生数量,给予实训基地每人1000元的训练费补贴,补贴主要用于实训导师津贴和实训成本补贴。
4总结 近年来各高校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促进大学生的创业教育,但其发展现状并不乐观。在理论研究上,对创业教育的理论研究还是零散的,不系统的,只是散见于诸如全面发展教育、主体教育、素质教育、创新教育、就业与创业等理论层面上的探讨,缺乏对创业教育集中的、系统的和全面的研究。另外,高校的理论研究不系统,再加上高校自身创业较少,和社会上企业联系不多,缺少创业的经验,从而直接导致了教育教学上的缺陷。最后,学生创业教育的缺失、创业意识不强、创业能力不足也导致了学生自主创业较少、成功率比较低。
大学生创业教育既是教育领域的问题,同时也是社会面临的课题,既需要教育教学的改革,也需要社会管理体制方面的变革。通过加大对学生的创业教育,提高学生的创业能力,能够有效地解决大学生的就业问题。同时还需要社会管理体制方面的配合,创造有利于和能够促进创业的条件,吸引学生创业。这无论是对国家、对社会还是对个人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由于中国的传统习惯,学生大都是享受父母的宠爱,习惯于接受到手的工作。大学生由于历史的惯性,也由于社会的复杂,也由于自己条件所限,他们完全靠自己的力量走出一条创业的路,面临着困难,面临着风险。但是时代已经赋予了他们期待和责任,成就未来就得闯出自己的一片天。
新生事物,总得有阳光的照耀才能茁壮成长。大学生创业,社会的扶持必不可少。国家相关政策、学校的积极鼓励等都在不断地完善着新的创业环境,滋养着大学生创业这棵还不太成熟的“苗”。相信国家对大学生创业的投入,加上高校对大学生创业教育的深入实践,在这一系列坚固基础的支持下,大学生创业这棵稚嫩的小树,一定会枝繁叶茂,顺利成长。
参考文献
《大学生创业研究》 王平允 徐州:中国矿业大学图书馆,2007 《大学生创业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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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大一学期上好形势与政策课,对大学生所起的重要意义是任何一门政治理论课所不能替代的。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推荐的2017大一形势与政策论文,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摘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指人们对社会主义价值的性质、构成、标准和评价的根本看法和态度,是人们从主体的需要和客体能否满足主体的需要以及如何满足主体需要的角度,考察和评价各种物质的、精神的现象及主体的行为对个人、无产阶级和社会主义社会的意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一个国家和民族价值体系中最本质、最具决定作用的部分,它支撑和影响着所有价值判断,是对整个人类发展历史和未来走向的总概括。我们大学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各项事业的生力军和接班人,承担着推动我国走向世界强国之林的历史使命,大学生践行社会核心价值观,对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目标,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因此在接下来的文章中我将浅谈我对当代大学生如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识。
引言
大学生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各项事业的生力军和接班人,承担着推动我国走向世界强国之林的历史使命。但随着社会的转型,大学生的思想观念和目标追求也发生了重大变化,他们的价值观念和行为意识之间存在一定的反差:既崇尚真善美的精神境界,又在利益问题上趋于急功近利;他们往往只注重专业学习,缺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理论的基本常识,也就不能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而远大的理想。面对这些挑战,大学生必须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正文
大学生正处于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具有很强的可塑性。当代大学生所面临的社会大环境需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其价值观的塑造。在我国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价值理念中,只有那些以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为灵魂、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为主题、以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为精髓、以社会主义荣辱观为基础的价值观,才能称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因此,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需要以下几个方面:
一、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思想,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当代自己。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灵魂,是我们立党立国的根本指导思想。在大学生成长成才的过程中,马克思主义为我们提供了正确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大学生认识社会发展规律、把握未来方向的强大思想武器。只有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才能正确认识经济社会发展大势和社会思想意识中的主流与支流,才能在错综复杂的社会现象中看清本质,明确方向。当代大学生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在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在学习中正确认识社会发展趋势,科学定位人生。
二、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凝聚力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主题。我们只有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才能切实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作为社会主义制度的灵魂、社会主义意识大厦基石的作用。作为一名大学生,我们应该从身边做起,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改变我们现在经济还不发达,科学技术还比较落后,人民的生活水平还比较低的现状。要把握好社会理想和个人理想的关系,树立正确的个人理想,为社会大理想做贡献,用个人理想来促进社会大理想。同时,我们既要严格要求好自身,也要带动周围的同学朋友一起坚定这一伟大的理想。
三、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使大学生时刻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是我们中华民族获得独立、赢得尊严的精神支柱;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是社会主义中国走向富强、文明、和谐的力量源泉。作为一名大学生,我们更是要知道如何去爱国,爱国不是要我们在发生中日矛盾时举着旗帜到处游行,到处砸人家的丰田汽车;爱国也不是一大帮大学生在新浪网上叫嚣着要爱国,却发现自己的英语四级还没有过;爱国更不是学校早上升国旗奏国歌的时候,操场上一片叽叽喳喳的声音。我们可以从尊重国旗,尊重国歌做起,来体现我们的爱国之情;我们可以像周恩来那样"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来表达我们的爱我之情。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需要我们这些时代的接班人来发扬光大。同时,大学生还应该积极主动的去了解社会动态,国际新闻,了解社会的发展方向,积极思考创新,对社会现象提出自己的观点,提出自己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四、培养大学生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社会主义荣辱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础。只有知荣明耻,明辨善恶美丑,一个人才能形成正确的价值判断,一个社会才能形成良好的道德风尚。我们大学生要接受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自觉遵守"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基本道德规范。把社会主义道德实践融入大学生日常生活、衣食住行。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陶冶良情操。并且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勇于指证他人的错误、不规范行为,为创建良好的社会风气而贡献出一份自己的力量。
总结
作为当代大学生我们一定要牢记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融入到我们生活的点点滴滴。以积极的心态和科学的方法,不断陶冶人性,健全人格,提高素质和能力,发扬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紧跟时代、勇于创新的精神,为了中国梦的实现而努力奋斗。
作为当代大学生,光读好书对一个人来说是远远不够的,更重要的是要开阔视野,引发思考,提高素质。《形势与政策》正是这样一门帮助大学生开拓视野提高素质的综合课程。这门课程中提到与多国家出台的政策,都或多或少的影响着我们的生活,特别是对我国国家形势的分析以及相应的政策,对我们具有更加深远的意义。如2014年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实施“十二五”规划,这些都与我们的生活有着密切的联系。学这门课程使我们更深刻地认识世界,认识中国,让我们感受社会的形势和国家的政策。在复杂的国内外形势下,正视我国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通过认真学习《形势与政策》后,加深我对国内外政治经济文化的形势与政策认识,使之达到一个全新台阶、新高度,为我们今后面对世界的分析能力奠定基础。从形势与政策的学习中,我了解它对我们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们仍要继续坚持“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八字方针。时代发展极大程度影响着我们发展的道路,根据时代发展趋势,从而提高大学生成功的机率,具有深远的影响。因此,我们应认真学习认识和把握形势与政策。我们必须从不断学习中提高创新能力。与此同时,我们还应顺应形势与政策,发展自我,找准自己的发展目标,结合自己的优势,定位自己的方向及发展地位;树立个人目标,从一个个小目标开始,努力奋斗,一步步努力完成,不断提高个人能力,打造出“四有”的优秀大学生;学习形势与政策,积极结合自身,我们应该抓住新的战略机遇。只有国家的昌盛,才有个人的好发展。同样在这个沧桑巨变的时代,如何做到顺应时代的潮流,更好的为国家做贡献。 中国的发展、特别是在改革开放二十年来的发展是非常快的,每年以8%~9%的速度发展,世界惊呼:21世纪是中国的世纪。中国的改革开放带来了经济展,同时也带来了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中国在国际事务上越来越显得举足轻重,为维护世界和平做出了重要贡献。
形势与政策教育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际、针对学生关注的热点问题和思想特点,帮助学生认清国内外形势,教育和引导学生全面准确地理解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定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和决心。中国当前国际形势总体和平、缓和与稳定态势,但局部性的动荡与紧张有所加剧。国际竞争中,为什么有的国家胜出,有的却一败涂地?德国为什么会成为世界诸多豪华车主要生产厂商的大本营?中国现在处于一个非常关键的时期,既是机遇也是挑战。在世界局势如此动荡的情况下,中国如果能够抓住机遇,就可以以此作为跳板,无论在经济或国际地位都会上身一个等级。所以形势与政策与我们有很大的联系,关系着我们的生活,学好形势与政策就能帮助我们更好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让我们走向更成功的人生。
《形势与政策》是贴近生活的形势与政策。课程主要针对中国近现代所关注的重大事件政策。全篇以纪念中日甲午战争120周年开始逐渐讲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继而又讲到反腐工作、民生问题、暴力恐怖事件、两岸关系、我国周边安全问题、我国外交、全球区域等热点问题。这些话题并非于我们而言遥不可及,而是与我们的生活安全经济等许多方面有着密切的联系。这些知识的学习了解,对我们大学生了解国家形势、国家政策、国家安全及世界形势有更深的认识,对我们的人生发展具有深远影响和重大意义。
反腐问题是教程中重要的一章,反腐也是2014年以来备受关注的热点话题之一。2014年反腐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亮点颇多。反腐亮点主要有专项巡视、节日反腐和网络反腐平台。“专项反腐”最早出现在2014年1月,王岐山在十八届中纪委三次全会上所做的工作报告中提出,“创新组织制度和方式方法,探索专项巡视”。与常规反腐巡视相比,专项巡视的总体对象一致,包括中央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和高校、省区市等,但强调以“问题为导向”。哪里问题集中,就投入更多力量,这样更好的发挥巡视作用。节日前后是腐败案件的高发期,对此,针对这些形势,国家出台一系列政策,主要针对节前、节中、节后的反腐工作。检察机关设立专题,开设举报窗口,欢迎广大群众对公款购买礼品送礼的不正之风进行监督。“节日反腐”并非只停留在通知上,从过节期间的强力监督到对违规违纪者处理和通报曝光,形成一套完整流程。如今,“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越来越多的进入公众视野,成为舆论和网友关注的热点。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每天发布的反腐信息,都会引起舆论热议,“案件查处”已成为中央监察部官方网站关注度和点击率最高的栏目,这体现了群众对反腐动态的高度关注。
作为21世纪的大学生,我们更应该把握住自己,努力学好专业知识,为祖国明天的建设添砖加瓦。在我看来,学校开设的《形势与政策》课非常必要。因为,高等学校形势与政策教育是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是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开阔胸怀视野、增强责任感和大局观十分重要的方面,它使我们更深刻地认识了世界,认识了中国,认识了我们与世界的差距,以及我们自身的不足,使我在思想上迈进了一大步。当今国内外形势风云变幻,进入21世纪的中国正面临着难得的机遇和巨大的挑战,当代大学生也面临着深刻的国内外环境,所以,在高校大学生中广泛开展形势政策教育,对当代大学生如何在纷繁复杂的国内外形势下,正视我国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坚定信念,振奋精神,努力学习,报效祖国,具有重大的现实价值,与深远的历史意义。当今社会飞速发展,“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时代过去了。了解国内外的形势与政策才能更好地帮助发展中国,认识中国,了解我们与世界的差距以及我们自身的不足。我们必须吃透政策的原意,懂得灵活变通,具备创新能力。利用形势与政策,为我所用,形成对形势与政策的敏锐的洞察力和深刻的理解力,培养超前的把握形势与政策的胆识,实现自我大发展,树立一个远大理想,做一个成功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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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形势与政策 教育 为高校德育的优化拓展了新的空间。探究高等学校形势与政策教育实效性是必要的。提高形势与政策教育的实效性要把握基本的方向,更要建立形势与政策教育的有效模式。
【关键词】形势与政策;高校;思想 政治
形势与政策教育作为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 内容 ,作为高校思想政治 理论 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担负着重要使命,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无论从拓宽高校德育途径、优化高校德育内容、提高高校德育实效的角度,还是从保证我国 社会 主义 发展 后继有人的高度,形势与政策教育都显示出了其独有的重要意义。
一、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中形势与政策教育应把握的基本方向
1.坚持以马列主义为指导。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紧密结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际,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爱国主义教育为重点,以思想道德建设为基础,以大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以人为本,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
2.摆正形势政策教育在高校德育 工作中的地位。形势与政策教育,是我国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和重要形式,无论是从帮助大学生正确认识国内外形势、掌握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从培养学生正确运用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观点 分析 问题 、解决问题等方面;还是从开阔学生视野,拓宽学生知识面,弘扬 科学 精神等方面,形势与政策教育都显示了其独有的作用与地位。
3.以科学发展观推进形势政策教育。科学发展观是与时俱进的马克思主义发展观,同毛泽东、邓小平和江泽民同志关于发展的重要思想一脉相承。科学发展观是用来指导发展的,是紧紧围绕发展这个主题的。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是中共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新世纪新阶段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把形势政策教育引进高校思想政治课堂,其本身就是科学发展的体现,形势政策教育要在加强实效性的基础上发展,就必须重视科学发展观的推动作用。
二、对高校形势与政策 教育 模式的思考
1.突出主渠道地位。既突出形势与政策课堂教学的主渠道地位,应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教学 内容 应体现针对性。形势与政策教育内容具有动态性的特点,富于变化的教学内容使这门课程具有一定程度的吸引力,如果教师再在针对性上下一番功夫,则会极大地提高这门课程的实效性。
(2)课程 发展 应具有自动生成性。即通过不断进行教学探索与改革,使之教学内容与形式不断与 时代 发展同步。要加强课堂教学 方法 的改革,着力于调动学生 学习 的主动性;尽可能地采用从 实践中提出 问题 ,借助于形势与政策 理论 求得解决的方法。
(3)课程进行应确保有效性。要实现“形势与政策”教育的目的,保证教学效果,提高学生的接受性就非常必要。而要提高学生的接受性就要 研究 如何有效引起学生的 心理需要。因为任何形式的教育教学活动共同目标的实现,都以教育客体的主观接受为前提。
2.搞好两个建设:即制度建设与机制建设。通过制度建设确保形势政策教育的规范化、 科学 化,进而使形势政策教育成为大学生思想 政治 教育的亮点。一方面,要制定相应的制度以保障形势政策教育作为一门课程所具有的相对稳定性与可控性,将 计划、 组织制度、实施措施、考核办法。等纳入教学 管理体系之中,以制度作保障,以管理作依托。另一方面,在以制度保障形势与政策教育的稳定性的同时,授课的形式、内容、事件等也应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变化。
3.发挥三方面的作用:即要发挥好专职的思想政治课教师的作用,包括学校党委、团委在内的德育 工作者的作用及国家、各级政府领导人、先进模范人物的作用。首先,要处理好主渠道与多渠道的关系,要明确,充分发挥思想政治课教师在形势政策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是基础与关键。其次,要充分发挥包括学校党委、团委在内的德育工作者的作用,要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牵头负责,教务处、团委直接参与的教育教学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4.做到三个结合:第一,要把教育目的与学生需要有机结合,要根据教育的需要和学生的实际思想需求,决定如何组织与呈现教育内容,这样才能取得较好的效果。第二,要把政治理论教育与 社会 实践相结合,既搞好课堂教育,又注重引导大学生深入社会、了解社会、服务社会。第三,要把教育人、引导人与关心人、帮助人结合起来,既讲道理又办实事,既以理服人又以情感人,增强形势与政策教育的实际效果。
【 参考 文献 】
[1]中宣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教社政[2005]5号.
[2]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校园 文化建设的意见.教社政[2004]16号.
[3]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形势与政策教育的通知.2004.
摘要:《形势与政策》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学生进行形势与政策教育的主阵地、主渠道。本文结合对该门课程教学现状的一些思考,在教学方法上作了一定的探析。
关键词:形势与政策;现状;方法
《形势与政策》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学生进行形势与政策教育的主阵地、主渠道,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中担负着重要使命,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由于该门课程的特殊性,决定了在教学内容、组织形式等方面存在着一定的弹性要求。正是基于这一原因,使部分高校尤其是一些专科学校在认识上出现了一些偏差,无论在重视程度、教师队伍建设还是在教学安排方面,较之于其他常规性的政治理论课程都还有着较大的差距。同时,由于《形势与政策》作为一门新兴课程,进入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时间还较短,无论在教学经验积累还是在教学方法的科学性方面都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本文拟就我校开展《形势与政策》的教学现状,在教学方法上作一探析,仅供同仁们参考。
一、现状分析
根据《云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督导评估标准》要求,我校《形势与政策》教学在形式上以小班教学为主,大班教学或讲座为辅。每学年16学时,计讲授8个左右专题。所授内容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材——〈形势与政策〉》及国际、国内重大时政问题为主,适当结合本省、本地区的重大事件和新闻背景。通过近几年的实践,我校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积累了一定经验,但问题和困难依然不少,还有待于进一步思考和解决。
1.认识不足、重视不够。目前,我校《形势与政策》虽然已经与其他思想政治理论课一样成为一门独立的课程,但在专任教师、经费配置、图书资料、网络资源、实践基地等方面的配套设施还明显不足。同时,在内容设置、教学安排方面随意性大,缺乏完整的教学、考核体系。出现这一局面的原因,一是从主观方面来看,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该投入的未投入,该加强的未加强;二是从客观方面来看,《形势与政策》教学内容纷繁复杂且涉及面广、难度大、时效性强,对学校及任课教师提出了更高要求,短期内难以应对自如。二者间的矛盾,不仅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教学的深度和广度,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学生应有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
2.师资队伍有待进一步加强。我校《形势与政策》的教学任务主要由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和部分领导(兼职)担任,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在教师的专业背景、理论积淀、方法技能、思想修养等方面存在较大差距;二是在学习培训方面机会不多、培训不够;三是由于大多数教师要么兼任其他课程要么兼任其他事务,在时间与精力上投入不足,不能完全满足教学需要。
3.教学内容、方法、手段有待进一步优化。《形势与政策》在时效性、政治性方面有着极高的要求,但在一般情况下容易教师忽略学生关注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从而导致学生在学习兴趣、主动性方面不尽如人意,难以达成满意的教学效果。究其原因,无论在教学内容还是在方法、手段方面都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和优化。
4.社会实践教学有待进一步增强。由于我校地处郊外,周边缺乏良好的社会实践基地,加之经费紧张等因素,难以大规模地组织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我们知道,《形势与政策》是一门实践性极强的课程。若缺失了社会实践教学部分,不仅难以拓展学生在认识和理解方面的广度和深度,也在一定程度削弱了该门课程的生动性和趣味性,而单一的理论教学、照本宣科或生硬灌输等教学方法不仅不利于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教学效果。
二、方法探析
1.充分认识《形势与政策》的重要性并努力付诸行动。大学生正处于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思维活跃、勤于思考,但由于人生经验不足、思辨能力不强等因素的制约,极容易受到各种不良思潮的影响和侵蚀。《形势与政策》正是基于这一出发点而开设的,其目的是通过对国际国内重大事件及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解析,帮助学生增强辨别是非的能力,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这既是大学生自身成长的需要,也是高校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历史使命。
思想是行动的主导,只有认识到位,才能更好地在实践中发挥效用。在教学管理方面,要切实将《形势与政策》列入教学计划、排入课表,给予一定学分并不断完善考核制度;在教师培训方面要给予大力支持,并积极鼓励教师参加高级别的学习和讲座;在经费方面,要实现专项拨付、专款专用,不断完善教学设备、图书资料、网络资源等设施;在社会实践教学方面,要积极协助并努力创建优良的基地,以确保社会实践教学的开展和成效。
2.大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教师在教学中处于主导地位,其素质和能力高低直接关乎教学的质量和成败。就《形势与政策》课教师而言,一定要充分认识该课程的重要性,树立良好的心态;立足《形势与政策》层次高、领域宽、跨度大、学时少等特点,认真钻研教育教学方法,切实提高教学水平和能力;积极参加学习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觉悟、思想素养,不断丰富自己的知识储备和方法技能;坚持定期集体备课、教学观摩制度,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教学水平;以学生为本,从学生关注的社会生活、时事政策出发,努力寻找学生思想需求与教学内容的恰当结合点,理论联系实际,认真构思教学内容,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增强教学效果。
3.优化课程内容和教学方法。由于《形势与政策》课程的特殊性,直到目前为止,《形势与政策》还没有具体、完备的教学大纲和全国通用的教材,各校所用教材大多为各省自行编订的相关教材。同时,根据国家教育部的相关通知精神,该门课程的内容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和扩展空间。因此,在切合《形势与政策》课程要求和特点的基础上,我们要努力筛选出那些既重视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的教育又重视国际、国内重大时政问题分析,既重视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教育又属于社会热点和学生关注的焦点问题分析作为教学内容,提高学生对《形势与政策》的认同感,增强课程吸引力。
科学先进的教学方法是确保良好教学效果的基础。为适应《形势与政策》的教学,教师一是要努力优化教学方法,在讲授中要把问题、观点讲深讲透;二是在课堂上,要鼓励学生认真思考、深入分析,提出不同观点或看法,并进行师生“互动式”讨论,以满足学生思辨的需要;三是要充分利用多媒体及各种先进技术手段进行教学,建立素材库、研发多媒体教学课件,把文字、声音、动画效果融为一体,大力提高课堂教学的现代化水平,以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兴趣。
4.努力提高社会实践教学的育人效果。《形势与政策》具有较强的思想性、理论性特点,没有生动具体的感性认识和实践经验作为铺垫,是很难对学生形成有效、深刻影响的。实践教学作为大学人才培养的重要载体,不仅是巩固理论知识、加深对理论认识和培养正确价值观的有效途径,也是培养具有创新意识的高素质人才的重要环节。因此,在《形势与政策》教学中,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就是要加强社会实践教学。一方面,要努力创建稳固的社会实践基地,力争把本地区的特色企业、博物馆、展览馆等单位纳入教学实践基地;二是学校要把社会实践列入教学计划,在确保经费的基础上,切实整合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团委、学生工作处等部门的力量组织学生开展好社会实践活动,并努力探寻不断提高社会实践教学效果的方法和途径。
参考文献:
[1]倪峰.“形势与政策”课程的内容与教材体系研究[J].中国农业教育,2004,(2).
[2]殷妙苗.高校《形势与政策》课程教学的分析与讨论[J].现代企业教育,2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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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严相济对于刑事立法与刑事司法曾经发生过重要作用,这是我国在过去相当长一个时期实践中的经验总结。法律就是调节器、化解器,只有宽严相济,才能最大化的获得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有机统一。
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试析行政执法中贯彻宽严相济政策相关方论文。具体内容如下,欢迎参考阅读:
论文摘要:本文介绍了宽严相济政策及其外在表现,分析了行政执法中贯彻宽严相济政策的现实意义及其制约瓶颈,并提出了在行政执法中以“结合说理执法,转变执法理念”、“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执法水平”、“总结办案经验,汇编典型案例”来贯彻宽严相济政策,最后还就“把握三个环节”、“注重三个方面”来强调在行政执法中贯彻宽严相济政策的尺度把握。
论文关键词:行政执法宽严相济瓶颈尺度把握
论文正文:
试析行政执法中贯彻宽严相济政策
宽严相济是党和国家一贯实行的基本刑事政策,也是同犯罪分子作斗争必须坚持的策略。《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实施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当前,宽严相济政策在刑事司法实践中得以贯彻执行。但是,在劳动教养、治安管理处罚等行政执法中往往被忽略,没有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
(一)宽严相济政策源于刑事司法工作的需要
宽严相济的“宽”是指宽大、宽缓和宽容。宽严相济的“严”,是指严格、严厉和严肃。这里的严格是指法网严密,有罪必罚。严厉是指处罚苛厉,从重惩处。严肃是指司法活动循法而治,不徇私情。尤其应当注意严格与严厉。宽严相济的“济”,是指救济、协调、结合。以宽济严,以严济宽,宽严有度,宽严审势,宽中有严,严中有宽。
(二)行政执法中贯彻宽严相济政策的外在表现
行政违法和犯罪的社会危害性不同,因此,在行政执法中贯彻执行宽严相济政策,较之在刑事司法中也有所区别。
1.“宽”的主要表现
不以违法处理,本来作为违法处理的行为,根据规定,将其从违法范围中去除;不予处罚,行为已经违法,且应当被追究行政责任,但是根据规定,不予行政处罚;不予监禁,行为已经违法,并被依法决定劳动教养或者给予行政拘留处罚,根据规定,不需要到劳教所或拘留所执行,事实上,并没有被限制人身自由;降低处罚,行为已经违法,根据规定,基于某种要求,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严”的主要表现
对拒宽违法人员追罚,本来宽缓处理了,但是违法人员拒绝履行义务,将被重新追究行政责任;对严重违法情节加码,同样的违法行为,处罚时充分考虑情节的轻与重,情节严重的,从重处罚;对突出违法行为重处,根据社会现状,对一些社会反响强烈、负面影响较大的违法行为,适时修改规定,加大打击力度,这是动态的,在劳教适用范围和标准上表现极为明显。
宽严相济对于刑事立法与刑事司法曾经发生过重要作用,这是我国在过去相当长一个时期实践中的经验总结。法律就是调节器、化解器,只有宽严相济,才能最大化的获得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有机统一。
(一)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
当前,构建和谐社会已经成为我国的政治目标,和谐社会要求通过各种方法,包括法律手段,化解社会矛盾,疏通各种社会怨愤,由此而获得长治久安。数量上的差距,说明行政违法行为比犯罪行为更加“贴近群众”,公安机关在处理行政违法行为时,更加需要转变过去单一“从严”、“从重”观念,充分考虑不同案件的实际情况,既对违法行为进行有力处罚,维护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又充分重视依法从宽的一面,最大限度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这样有利于从根本上缓解社会冲突,减少社会对抗,最终有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
(二)是社会法治进程不断深化的需要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逐步提高,越来越多地参与到执法监督中来。公安机关必须在行政执法中宽严相济,才能使违法人员“心服口服”,从而减少行政诉讼和复议数量,进一步树立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
(三)是公安机关正确履行打击违法犯罪职能的需要
公安机关打击犯罪和处理违法的职能是相互交织的,存在相互衔接和相互统一的关系,刑事司法中宽严相济了,行政执法中没有宽严相济,可能会出现显失公平现象。如果行政执法中也宽严相济,这就使得公安机关在打击处理违法和犯罪时能够有一个统一标准作指导,更加有利于公安机关正确履行打击违法犯罪的职能。
在当前的行政执法中,宽严相济存在模糊地带。究其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执法理念落后
少数民警轻视违法人员权利,传统的执法陋习没有摒除。只注重处罚,忽略了教育;只看到法律效果,忽视社会效果。
(二)经济利益驱使
当宽严相济与经济利益发生冲突时,一些执法办案单位往往选择维护经济利益。如办理涉赌、涉娼等行政案件时,即使违法人员系主动到案,应当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第(四)项减轻处罚。然而,为了尽可能多的获取罚款,执法办案单位往往省回避主动到案的情节。
(三)追逐考核指标
绩效考评是指挥棒,战果是硬道理。一些执法办案单位为了完成指标,在自由裁量权内往往就高不就低。如对未遂的卖淫、嫖娼人员应当视为情节较轻,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但是因为考核行政拘留涉娼人员数,执法办案单位往往都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
在行政执法中宽严相济的政策确立以后,要实实在在的贯彻执行,不使其虚置,笔者认为,作为执法者,公安民警的思想认识和个体素质至关重要。
(一)结合说理执法,转变执法理念
随着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推进,法治理念和国家立法都在不断向保障公民权利的方向发展,收容遣送制度的取消和《行政许可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颁布施行,都体现出了国家法治发展的趋势。因此,在行政执法中,公安民警的执法理念必须适时转变,在严格处理违法行为的同时,更加注重人性化,更加尊重公民的权利,在具体执法中充分考虑各种从严和从宽的因素,切实做到宽严相济。
(二)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执法水平
行政执法比较繁杂,适用的行政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比较多,而宽严相济要求执法者必须灵活引用,熟悉法律、精通业务是基础。要通过开展大练兵、离岗轮训、网上学法等各种形式的培训,提升公安民警的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同时,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选聘兼职法制员,完善执法审核考评机制,确保在行政执法中,定性准确、程序合法,处罚的严厉程度与行为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相适应。从程序和实体、执法过程和执法结果两个方面提高执法质量。
(三)总结办案经验,汇编典型案例
对具有示范意义的案例进行搜集、总结、归类、汇编,建立典型案例库,以生动的案例来精确指导和规范行政执法工作。为民警在行政执法中贯彻宽严相济政策时提供直观的参照标准,尽可能地避免出现认识上和执行中的偏差。
宽严相济是“宽”与“严”的对立统一。5月1日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八)》取消了盗窃罪等13个死刑罪名,反映了当前刑罚趋于宽缓的走向。行政处罚和劳动教养也必将逐步倾向于宽缓。作为指导原则,行政执法中的宽严相济,理所当然要遵从合法性和合理性的原则。
(一)把握三个环节
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始终坚持因案制宜的原则,从把握三个环节入手,加以贯彻执行。
1.行为定性环节
行政违法行为有着明确的构成认定和处罚标准,有的行政违法行为具有相近性,而相近的两个行政违法行为的处罚结果却不相同,甚至同种行政违法行为的不同情节,处罚结果也不相同。因此,对行政违法行为的定性必须要准确,否则,容易对违法行为人作出不公正的处理,也会让宽严相济大打折扣。如,殴打他人、结伙殴打他人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处罚标准有着很大差别,稍有不慎,定性不准,处罚结果则明显不同。
2.法律适用环节
《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有大量条款规定了两个档次的处罚,比如第六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对于何为“情节较轻”,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宽严相济的政策,综合考虑主客观方面的因素来选择适用不同的处罚档次,做到轻重有别,才符合宽严相济政策。
3.作出处罚决定环节
对于同一条款、同一档次的行政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仍然具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比如对于寻衅滋事并且情节较重的违法嫌疑人,可以在十日至十五日之间选择拘留的期限,并且可以在一千元以下选择罚款数额,这个作出具体处罚决定的过程同样体现了宽严相济的政策。
(二)注重三个方面
行政执法实践中,法定的宽严相济情形不容忽视,应当维护违法行为人的权利,确保执法的公正、公平。
1.法定情形应当“宽严相济”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十四条、十九条等,均作出了法定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的规定,凡是具备法定情形的,公安机关应当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法定情形不明显的,在收集证实违法行为存在的证据时候,一并主动收集证实法定情形存在的证据。绝不能打马虎眼,更不能一味地为了打击处理而忽视行为人的权益。
2.严禁隐藏法定情形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第(四)、(五)项明确规定,对主动投案或者有立功表现的行为人,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但是,在办案实践中,公安机关出于种种原因,往往会人为地隐藏这两种情形。比如出于经济利益需要、打击处理指标考虑等等。有的违法人员系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但是办案单位仍然将其当作传唤到案来办理,在查破经过中,仍然反映是公安机关传唤询问。有的违法人员检举、揭发了其他违法犯罪行为,被查实后,办案单位并未算其立功,仍然是“原汁原味”的处理。市局检查涉娼卷宗时,发现了分局有的办案单位存在没有减轻对主动投案违法人员的处罚的问题。
3.杜绝以偏概全
在某一时期对某一类行政违法行为采取严厉的处罚措施,并不意味着一概不加区别地适用最重之处罚,对于某些违法人员,如果坦白、自首或者立功的,在从重处罚的同时还要做到严中有宽,使其在接受惩处的同时能够积极改过自新。当前“涉车”违法行为相对高发,而且此类行为极易从违法转化为犯罪,危害性比较大,群众反应强烈。为此,省公安厅出台了《办理“涉车”违法犯罪案件指导意见》,加大打击“涉车”违法犯罪的力度。但是,这是特殊时期采取的非常办法,并非长此以往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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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 是运用国家权力对社会事务的一种管理活动。也可以泛指一切企业、事业单位的行政事务管理工作。行政管理系统是一类组织系统。它是社会系统的一个重要分系统。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大学生图书馆行政管理相关毕业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图书馆的行政管理,概括地说就是对单位人、财、物的管理,具体包括:人才的合理使用;职工思想教育;制定和督促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经费管理;设备管理;后勤服务等。笔者从这几个方面提出做好图书馆的行政管理工作。
所谓的人本管理就是坚持“以人为本”的核心思想,在工作中营造以人为本的环境,将人作为工作的核心,树立人本的管理理念,尊重用户、关心员工,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在工作中充分尊重人的个性,满足人的生存与发展需求,将人作为图书馆行政工作的核心,加强管理。
2.1加强图书馆馆员的整体素质教育
作为管理工作的主要组成人员,图书馆管理人员的道德素质对整体工作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因此,管理部门必须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管理,使其自觉遵守规定,热爱工作。具体来说,必须要做到以下两点:首先,建立并完善现有的学习制度,坚持不懈地组织职工学习政治、时事与图书馆的方针、策略、任务等。其次,作为管理人员要注重与实际情况相结合,同时要考虑到职工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教育,深入到群众中,对员工的思想要做到胸中有数,为员工解决困难,改善员工的政治素质及经济待遇,改善办公环境,给员工营造一种家的温馨,留住人才。
2.2提高人际关系的处理能力
行政管理工作就是与人打交道的工作,因此,新时期的图书馆行政管理人员必须要善于同不同性格的人打交道,改善协调沟通能力。在工作中坚持黄金原则与白金原则,黄金原则就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而白金原则就是按照他人的要求去做,满足他人的需求。在工作中以这两个原则为指导,实行换位思考,站在他人的角度想问题。在处理人际关系的过程中尽量做到知己、知彼、权变。所谓的知己就是要对自己的能力及特点较为了解,在工作中扬长避短;知彼就是要了解他人,善待他人;权变就是权利弊而随机应变,根据环境及人的不同而随时调整工作策略。同时还要不断地提升倾听能力,有效运用语言能力,发挥优势化解冲突,总之就是在进行行政工作的过程中,要秉持服务的态度,坚持为群众服务的思想,为员工解决问题,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建立一支生机勃勃的队伍,促进整体工作水平的提升。
加强章程的建立,建立工作目标,用其管理人,约束人。图书馆的行政管理制度主要可以分为:办公室岗位责任制,安全工作责任制,卫生安全防火制度等,完善相应制度,科学管理,促进图书馆基础工作水平的提高,改善职工的整体素质,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改善工作效率。作为行政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规章制度的完善对提高工作效率,加强日常管理工作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因此,建立并完善规章制度,实现“有章可依,有章必依,执章必严、违章必究”的管理方针,促进服务水平的提升。
对任何工作来说,经费都是不可或缺的,图书馆行业也不例外,要想发挥行政管理工作的作用,必须要采取相应的措施加大财力的控制,这就要求在经费的管理中坚持统筹兼顾、轻重缓急的工作原则,保证工作效益。在经费的管理过程中要做到以下几点。
4.1做到专款专用
所有的款项都要按照预算办事,从预算的编制到最后的决算环节都必须要实行规范化的管理,严禁移东补西,导致款项乱用。
4.2统筹兼顾硬件与软件的关系
图书馆的经费有限,因此,在使用上必须要统筹兼顾,考虑多方利益,将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相结合,将有限的资金使用到业务的建设与资源的建设中,一个良好的图书馆建筑代表一个城市的文化形象,但如果空有形象是不可取的。这就要求在图书馆的硬件建设过程中,必须要做好内涵方面建设。
4.3把好图书馆采购的质量关
图书馆采购是经费最主要的支出,因此要把好采购关,避免由于采购造成的浪费,同时要完善管理制度,重视订单的审核工作,严把采购关。
4.4压缩会议,避免做表面文章
重复的会议,大量的表面文章都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经费的损失,因此,必须要实事求是,控制好经费管理,实现经费利用率的最大化。要在开源节流上下功夫,拓宽经费渠道,避免图书馆经费的无端流失。
后勤工作是图书馆顺利向读者提供服务的基础,如何为读者提供服务,为读者创建较好的工作环境,让读者在舒适的环境中学习,吸取知识,接受文明的教育。同时要提升后勤工作的效益。因此,在当前的工作环境中,一个图书馆如果室内清洁,书刊整齐,藏书丰富,室外鲜花四季盛开,会使人感到春天常在,充满希望,这就要求提升服务的工作效率,重视读者教育,视服务为生命,促进工作效率的提升。
安全工作的质量对整体工作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这就要求在具体的工作过程中将安全放在首位,必须为读者提供绝对安全的学习环境,提高图书馆建筑的安全性。这就要求图书馆的安全建设,将责任落实到人,建立并完善安全防火机制,加强安全设施的建设,将安全放在首位,唯有如此才能确保图书馆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读者是体现图书馆价值的重要体现,是图书馆服务的对象,是图书馆的生命,一旦失去读者,图书馆也就没有了存在的价值。公共图书馆的读者队伍来自不同的阶层,面对复杂的读者队伍,公共图书馆应实行多方位的服务,拓展服务领域,为图书馆业务工作的开展奠定基础。
从上文的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到,行政管理工作对图书馆的管理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是做好读者服务的基础,这就要求加强图书馆行政管理工作,完善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促进行政管理工作水平提高,推动我国图书馆服务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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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行政法:指具有以下内容的法律法规:规定国家行政管理的基本原则、方针、政策;国家机关及其负责人的地位、职权和职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任免、考核、奖惩;有关行政体制改革和提高行政机关的工作效率等等。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大学生管理论文:宪法制约行政法。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宪法制约行政法 全文如下:
1.1行政法与宪法之间的共同点
虽然行政法与宪法之间有很多的不同点,但是宪法与行政法均属于公法,并作为公法的同一性而存在,这点已经得到了普遍的认同。公法是因政府有关部门而存在,其主要目标是国家与公民的利益。政府的存在并不是自然就有的,而是为了顺应不同时期的社会局势所成立的,人民为了更好的解决人与人之间发生的事从而达成某种契约,通过这种契约而设立政府,解决社会上发生众多的不公平事件,保护人民的权利,为建设和谐、民主、文明的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公法是建立在政府的基础上的,没有政府的存在,公法就无法去实施其效应。公法的开展是以政府与公民的利益为基础。公共权力是政府保障人民利益的依据,它由人民而存在。政府的权力在一定的基础上是我国人民利用宪法来约束的,所以,政府在案件审判过程中将公法作为其行使政府权力的有利依据,只要有政府公共权力存在的地方就会有公法的存在。公法存在的直接作用是利用公共权力的限制来规范政府。人们在最开始时设立政府是为了公共的利益,但是公共利益在没有公法制约的基础上,政府有关官员是不会自觉主动追求的。当然,有时政府官员甚至会利用自己所任职位带来的权利来追求自己的利益,与最开始成立政府的目的好不相关。为了能够更好的规范政府相关部门,公法设置有效的机制是非常必要的。
1.2行政法与宪法之间的差异性
行政法与宪法之间存在着差异,这些差异主要表现在效力与权利义务的配置等方面。(1)效力。由于宪法与行政法的来源及程序有着很大的不同,所以,其产生的效力等级也有着很大的不同。宪法是我国的基本法,在我国的法律中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从根本而言,宪法是根据社会的意识形态而演变成的一种人民与政治的协议,它保护着我国每个公民的合法权利。我国的宪法是要经过全体公民公开讨论、公开发表意见,经过整合修订完善宪法,这个过程表明了我国的宪法制定和修改的过程是非常严格的,是普通法律所无法比拟的。而行政法归属于普通法律,所以行政法受宪法的制约。(2)权利义务的配置宪法是保障我国所用公民基本权利的一部法律,也不会对公民强加义务,宪法和行政法中的普通法律的区别就在于此,宪法权利义务在分配上具有单一流通性,在公共资源权利与受用者都具有宪法的责任主体,而私人的公民身份则不构成宪法的责任主体,对于宪法而言,宪法所适用的机构或人群是国家单位和政府任职人员,对于行政法来讲其具有的是双向流通性,私人权益与政府行政单位都要按照行政法来执行。
2.1传统观点
宪法的存在并不影响行政法的存在,传统的观点认为,宪法的存在只是静态不动的,它只存在于原则性上,属于一种非常抽象的规定,而对行政法的认识则是动态的,有“生命”存在的。但是就我国法律的发展来说,宪法和行政法都是不断变化的,从我国法律的相对性来说,宪法与行政法又是相对静止的。传统观点只注重行政法和宪法这两个法律之间所存在的区别,然而却忽略了宪法和行政法两者之间存在的关联性。
2.2当前观点
在当下时期,中国正处在转型的重要时期,社会问题也日益突出,因此我们应该让宪法与行政法一样具有生命的活力,虽然宪法抽象难懂,但是可以通过司法案例或司法诉讼与宪法的解释来得以了解。宪法和法律之间必然是存在区别但是也更应该看到宪法和法律之间共同性,宪法的实施,不是拿下来就能用的,它要通过媒介来实施,其媒介就是行政法,所以宪法和行政法是相互依存的,宪法通过行政法来达到实施的目的,但是中间必定存在一个探索的过程,其过程就是让宪法法律化。
3.1理念方面的制约
宪政的观点和思想理念为行政法控制权利的限度提供思想上面的支持,宪政在其根本的意义方面是对权利的完全绝对限制,其理解为国家行使的权利和法律必须要在宪政的框架内或是宪政所能允许的边缘地带,而在社会的制度发面宪政则可以理解为限制权利过于集中,通过宪政使权利在社会的各个层面,各个机构权利互相依存,互相牵制,使其对外的破坏能力逐渐减弱,从而能过实现人民权利的最大化行使和利用,近代的宪政主要是通过以人民的自由权益为基础,人民的权利来自于宪政从而产生人民的权利,人民的权利又可以产生并且来限制国家的权利,但是从国家的角度来讲国家的发展与权利又服务于人民,由此建立了行政法,行政法本质上是有宪政的影子,因此行政法也具有控制行政权利的核心,其思想要旨是发展和落实人民自由权利的实施。
3.2作为母法进行推广
宪法作为我国的母法进行推广,而行政法是我国的一项普通法律,依附于宪法,宪法对行政法起着制约的作用。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依法行政,其由来是我国宪法的不断发展所确立的民主、人权、法治等原则。依法行政就是根据我国的宪法来约束公民及政府的行政权利,并且相关的行政机构在行政过程中不得采用与我国法律相违背的措施。在我国的法律制度不断健全的过程中,将宪法作为母法进行推广有利于更好地保障人民的权利。首先,我国的相关行政部门在行政过程中,必须建立在人民的基础之上,在得到人民的同意之后才能行使权利,不得利用权力做与人民有害的事情。行政部门在行使权利中,公民有权参与监督。其次,行使政权是国家权力中最为自由的一项权利类型,因而,行政权力有必要受到法律的监控。故我国的行政权利受公民和法律的双重监控,有效地将我国建设成法治社会。最后,我国的相关执法部门必须将公民的基本权益落实到位,让我国的公民充分享有国家所赋予的权利,充分落实人权原则。
现阶段,人们对法律的重视程度逐渐增加,关于宪法与行政法关系的争议也逐渐增多。目前,我国的法律制度在逐渐完善过程中,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我国的公民行使权利的有力依据。行政法是维护行政管理秩序、保障人权的一种法律途径。宪法与执政法之间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执政法对宪法有着积极的作用,而宪法对执政法又有着制约的作用。对我国法制的健全有着深远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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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行政法,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职权和接受行政法制监督过程中而与行政相对人、行政法制监督主体之间发生的各种关系,以及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大学生合作国家行政法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合作国家行政法论文全文如下:
在我国的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经过“政府放松管制”与“加强社会自治”的阶段,近来又出现了“公私合作”的新治理模式。公私合作处于以政府管制和社会自治两个极端光谱的中间地带,既可以是私人部门参与国家治理,也可以是政府采用私人部门的组织形态履行治理职能。这些在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公私合作治理形态,是否代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新方向,是否蕴含可以普遍指导和适用于整个国家治理的新理念,是否能够作为应当优先选择的国家治理模式,此即公私合作治理理念的规范性问题。本文利用合作国家模型,在理论阐释上指出公私合作现象内含的合作理念,进而论证将合作理念作为国家治理理念的规范性主张,即合作国家不仅只是存在公私合作现象的国家,更应是以促进公私合作为目标的国家,“现代国家治理应该最大程度地促进社会合作,提升社会合作的水平”。[1]合作国家既具规范性,则需要建构实施合作理念的规范性结构。合作国家的规范性在制度层面如何具体展开,如何建构制度以保障公私合作关系的建立,维护公私合作治理的良性运行,是本文要研讨的问题。
面对复杂多样的公私合作现象,我们从公私合作在国家治理中不同的法律地位入手,对公私合作进行类型化把握,将公私合作分为“职权独立的公私合作”“组织独立的公私合作”和“非独立的公私合作”。职权独立的公私合作,是指参与国家治理的公私合作组织被授予了行政职权,取得了行政主体的法律地位。我国存在职权独立的公私合作实例:《邮政法》第25条授予邮政企业属于典型警察职权的检查权,使邮政企业有权检视邮件,《邮政法》第26条第1款授予邮政企业处理违禁品的权力,《重庆市轨道交通条例》第4条第4款授予采用公司制的轨道交通建设和运营单位行政处罚职权。这些属于私人部门的公私合作组织被纳入国家人格,被视为行政主体,以自己名义行使行政职权,同时应当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组织独立的公私合作,是指公私合作组织虽未被授予行政职权,但仍以其自主意志参与国家治理。组织独立的公私合作常见的有两类。
第一类是因私人具备专业技能而在具体执行环节替代行政机关履行。例如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3条第2款规定,由民营汽车检验公司代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履行机动车安全检验的行政任务。由于机动车的大量增加,国家通过引入民营汽车检验公司的方式,替代行政机关履行检验任务,减小自身的人力和财力负担。此时民营汽车检验公司自主执行检验事务,但检验是否合格的行政职权仍由公安机关享有和行使。
第二类是国家将本来由依行政职权进行管制的行政任务,转而采取非权力手段进行治理,在这种情况下,国家可以设立私法组织,亦容许纯粹的私人参与。这一类在我国的典型事例即是根据《国务院关于组建中国铁路总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国函[2013]47号)设立的中国铁路总公司。电力、能源、供水等其他的公用事业的民营化,亦产生了大量的组织独立的公私合作。非独立的公私合作,是指公私合作组织不仅没有别授予行政职权,而且在国家治理中根据行政机关的命令和指示活动,不享有自主意志,被行政机关作为自己组织机构的一部分加以利用。
例如:《重庆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操作规程》规定由银行发放养老保险,《家电以旧换新实施办法》第12条规定由家电销售企业向购买人垫付政府补贴。上述两例中的商业银行和家电销售企业,均属于行政助手。类似的事例还有,商业银行代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收取罚款,商业银行此时只相当于交通行政管理部门的财务机构,在交通行政管理部门的完全指令下参与行政处罚的执行。
上述三类公私合作中,相较于被纳入国家人格的职权独立公私合作,以及被纳入政府官僚体制的非独立公私合作,组织独立的公私合作最具有开创意义。组织独立的公私合作中,改变了政府直接管制的传统行政方式,转而由私人部门中的组织,运用非权力的手段进行国家治理,开创了新的国家治理模式。除前述事例外,再以粮食安全和粮食流通秩序治理为例,我国不由农业行政部门直接予以管制,而是依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国家临时存储粮食销售办法》的规定,由承担临时存储粮竞价销售的粮食批发市场、负责提供交易标的的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以及负责成交粮食的货款结算和贷款回收工作的农业发展银行,这三方私部门主体综合采用市场的手段开展粮价治理,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满足市场需要,保持粮食市场稳定。这些私部门主体不属于传统的国家领域,却参与了应由国家负责的粮食安全治理,这创造了新的国家活动方式,需要新的国家模型才能予以归纳。
德国学者海特(Ernst-HassoRitter)首先提出了合作国家(cooperativeStaat):“合作国家是一个这样的国家,它的社会主体和经济行为经过转化服务于国家目的,它的公共任务正是利用这些行为主体的社会化加以完成。”[3]合作国家抓住了国家治理模式革新的要点,即行为主体和行为方式的社会化变迁,准确的描述了以公私合作为典范的现代国家治理模式,“从国家学的视角考察,使合作国家作为一个分工的、专业的和多元的统治组织和行政组织得以理解”。[4]本文以海特的合作国家为基础,进一步探讨公私合作内含的规范性理念。
德国学者海特的合作国家,只是描述了合作国家这一新的国家治理模式的外在特征,即治理主体和治理方式的私部门化(Privatisierung),但没有深入挖掘治理主体与治理方式私部门化变迁给整个国家治理体系带来的系统性影响和理念性变革,从而无法揭示合作国家模型内含的规范性。也即是说,海特的合作国家,只是对实践中大量公私合作现象外在特征的一种归纳,并未考量这些出现在个别行政领域的外在特征中,是否蕴含可以普遍指导和适用于整个国家治理的规范性目标。国家模型并非通过对国家现象的外在特征进行描摹就能够建立。“国家理论也不能仅被理解为是一门纯粹的‘事实学科’,‘国家现实’同样包含规范要素,因为国家共同体更应当被视作有意义导向的,尤其是有规范导向的行为构造。”[5]4合作国家在组织形式和行为方式上区别于传统国家模型下的官僚制政府管制行为,意味着合作国家在对国家目的的认识上,或者在对国家目的的实现方式上,区别于传统的国家模型。因此,有必要阐释合作国家的规范性理念,建构合作国家的规范性,以实现合作国家模型的规范指导功能。
(一)合作国家的规范性理念
德国学者海特描述的合作国家现象,其所内含的指导理念即是改变传统行政管制模式下政府与私人间的对抗关系,通过合作解决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的管制困境,即以合作理念作为国家治理新的规范性理念。合作涉及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贯穿人类的历史,合作理念古已有之[6],但将公共部门和私人部门的合作作为指导国家权力行使的优先理念,是近来的现象和趋势,尤其以20世纪末“善治”(goodgovernance)理论的提出为标志。普遍认为,“善治”是1989年世界银行在概括非洲国家治理的危机所提出的评价性概念[7],“‘善治’可以被看做是治理的衡量标准和目标取向,所谓‘善治’即是结果和目标意义上的‘良好的治理’”。[8]而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的合作,被认为是善治的典型特征,联合国开发计划署(theUnitedNationsDevelopmentProgram)就指出:“善治是政府、公民社会组织和私人部门在形成公共事务中相互作用”。
我国学者俞可平也指出,善治是使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社会管理过程,其本质特征在于政府与公民社会对公共生活的合作管理。[10]但合作理念的规范性并非来源于善治理论,合作理念对国家治理的规范性根植于人类社会应对国家管制失灵的国家治理现代化实践中。面对仅以管制为手段的官僚制政府,出现公共物品供应短缺、行政决策无法应对复杂的风险社会、官僚主义日趋严重等政府失灵现象,通过私人部门与公共部门合作能够取得更好的治理效果日益成为共识,“愈来愈多的人热衷于以治理机制对付市场和(或)国家协调的失败”。
因此,善治理论只是对人类普遍共识的正确概括而已,而人类共同体基于公私合作的善治效果,对国家角色和政府目标进行再认识,才是合作理念规范性的思想基础,对公私合作的普遍选择,才是合作理念规范性的社会基础。将人类共同体在国家治理中选择公私合作的共识予以规范化,使其具有普遍指导和适用于整个国家治理的效力,合作理念即具有了规范性。我们应当在理论阐释上指出公私合作现象所内含的合作理念,指出合作国家所具有的规范性,即合作国家不仅只是存在公私合作现象的国家,更应是以促进公私合作为目标的国家,公私合作应当成为国家治理实践中优先选择的治理模式,此时合作国家即成为具有规范性的国家模型,其包含为了实现善治而优先采用公私合作治理的规范性要求。
(二)合作国家与传统国家模型关系的再认识
但公私合作受到与传统“国家社会二元论”国家模型相冲突的批评,“合作虽有其正面评价,但其缺点亦不容忽视。国家、社会与个人之间距离乃是法治国与民主的价值。合作可能会导致此一距离消失、造成个人特权、官商勾结甚至于腐化”。[12]31如果这些批评成立,公私合作即可能导致破坏民主原则和公民基本权利保障的结果。因此,有必要深入检讨公私合作内含的规范性理念与传统国家模式的政治安排之间的关系,澄清公私合作是先进的国家治理模式此一主张的规范性来源,以此为实践中公私合作治理的良性运行提供理论支撑。故要证立合作国家的规范性,还需要探讨合作国家模型与传统“国家社会二元论”模型的关系。合作国家允许采用私人部门的组织形式和行为方式履行国家治理职责,这被有的学者认为与传统的“国家社会二元论”模型相冲突,后者要求只有国家官僚层级机构才有资格行使行政权力,私人部门则没有资格,否则将导致国家与社会二分架构的破坏,“在‘合作国家’中,国家机关与诸社会势力间的距离已被消弭”[12]31,“从法学的角度来看,公私协力带来的国家与私人关系的演变,已经在一定程度上模糊了‘国家与社会二元区分’的基本命题。”[13]本文不赞成这些观点,理由如下:
第一,“国家社会二元论”模型并未禁止私人部门参与国家治理。国家社会二元论所要求的,是行使强制权力的主体只能是国家官僚机构,非行使强制权力的其他国家活动不受此限。因为只有在公民基本权利可能受到国家侵犯的情况下,国家权力的行使才在事前通过社会契约取得全体公民的授权,而只有国家官僚机构才凭借其权限位阶结构(StufenbauderKompetenzen)享有“法定的机构化的政治权力”[5]82,从而保证强制权力的行使与民主授权之间存在“不断的正当性链条”(ununterbrocheneLegitimationskette)[14],因此,强制权力才要求只能有国家官僚机构行使。但随着公共行政的发展,现代行政出现了许多不需要采取强制手段的行政任务,更有传统需要政府管制的行政领域转而采用非强制的公私合作治理模式,这些现象并不与国家社会二元论的要求相冲突,德国学者RomanHerzog就正确的指出:“国家独占物理上强制力所涉及的是权限形式的问题,非关任务领域的转移”。
第二,通过基本权利保障社会自主性的机制并未受合作国家破坏。通过基本权利保障社会自主性,是国家与社会二分模型的重要政治机制,传统认为只有保持私人部门和国家的绝对二分,才能保障私人享有基本权利,并在受到国家侵害时能够获得法律保障和救济,而当私人部门进入国家领域活动时,由于其并非国家机构,其基本权利就无法对抗公私合作中的侵害行为了。其实并非如此,国家与社会二分的政治理论模式,是一种功能结构,而非用于区分私人与国家的主体理论,基本权利所对抗的是全部从事国家活动的主体,而不论其组织结构是政府官僚机构或其他。“当部分学说将上述基本权理念过度简约成‘私人对抗国家’(PrivatpersonengegendenStaat)之模式时,实际上已误导性地将基本权之本质重心从‘功能面向’转移至‘主体面向’上。实则,基本权之核心价值理念应在于抵抗‘公权力行为’不法侵害‘基本权所保障之自由领域’。质言之,凡立于基本权所保障之自由领域,这皆为基本权主体;反之,凡行使公权力者,则应受到自由基本权之拘束。”
因此,公私合作同样受基本权利的约束,通过基本权利保障社会自主性的机制并未受合作国家破坏。综上所述,合作国家并未否定国家与社会二分的政治安排,合作国家是在国家与社会二分前提下,对国家治理模式的组织形式和行为方式提出的优化要求,是对传统国家模型的完善和补充。导致错误认识合作国家与传统“国家社会二元论”模型关系的原因,是形式化的理解国家与社会二分,认为只有国家机构和社会主体的绝对分离才是符合国家与社会二分的制度设计。这一错误没有认识到国家与社会二分所要求的,是在实质功能上能够保障民主原则和公民基本权利。因此,当出现公私合作等新的国家治理模式时,不应当用形式化的错误观点去否定革新,而是应当综合新治理模式的规范性目标与传统国家模式的政治安排,考量如何改进法律制度,使新的国家治理模式在民主原则和公民基本权利的约束下得以成功建构和有效运行。因此,合作国家并不与国家社会二分的政治安排相冲突,合作国家所提出的真正问题,是在法律层面的,即与国家治理现代化不符的现行制度与理论该如何改变以适应合作国家的问题。
“行政法在任何时候都是与当时流行的国家主导理论直接相关的”[17],按照合作国家的要求,行政将更多的采用公私合作治理的方式进行,那么规范行政的行政法也就需要有所应对。行政法不能再将视线局限在传统的政府管制,而需要为实现合作国家建构规范公私合作的法律制度,这主要包括保障合作关系建立的行政法制度,以及规制公私合作的行政法制度。
(一)建构保障合作关系建立的行政法制度
按照前述公私合作的基本类型,建立公私合作关系主要有三种方式,即授权、订立行政契约和设立组织。通过授权建立的是职权独立的公私合作。我国现行法中存在授予私人部门行政职权的实例,但没有从行政法整体的角度建构相关理论制度。我国台湾学习德国,建立了所谓“委托行使公权力”制度:“经过多年的发展,委托行使公权力之人或团体成为行政组织法上重要的制度,并且可能在所有现代国家的任务领域出现。从传统典型的机长及船长执行警察权、私立学校颁授学位,一直到现代秩序法及各种安全法规领域,例如民营汽车制造厂或修理厂代办汽车检验①、商品检验、录像带节目审查及合格证明文件之核发,乃至于财政及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例如固定污染源空气污染防治费之征收或公路及附属停车场之兴建及收取费用,甚至罚锾之处罚。”[18]授予私人部门行政职权的制度,属于保障合作关系得以建立的行政法制度,除包括授权的前提条件,授权的形式和程序,被授权人的选择等,其制度核心为授权的法律效力,即授权后作为被授权人的私人部门、授权的政府、以及行政相对人三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职权独立的公私合作是合作国家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通过建构授权制度来保障职权独立的公私合作关系得以建立。订立行政契约是建立公私合作关系的重要方式,传统行政契约理论并未包括建立公私合作关系的事项,故行政契约有必要应公私合作进行扩充,“行政契约法制必须作适当的扩充以便容纳公私协力关系中公部门与私部门的互动。”[19]德国率先对此采取修法举措,联邦政府于1999年12月1日在内阁会议中通过“现代国家—现代行政”(ModereStaat-MordereVerwaltung)的行动纲领,提出:“联邦政府将致力于建构合作契约的法律规范,对于公私协力行为以现行的行政契约法制而言,并不足以彰显合作国家的积极意义及创造新的责任分担模式
。因此应于行政程序法中规范(公私协力)合作关系适当之契约类型及契约条款。”[20]联邦内政部为践行此纲领之要求,于1997年12月9日设立由学者、法官、律师、官员组成的“行政程序法咨询委员会”(BeiratVerwaltungsverfahrensgesetz),负责初拟应对私人行政的行政程序法修改方案,并委托柏林洪堡大学休培特(G.F.Schuppert)教授和史拜尔高等行政学院齐科夫(JanZiekow)教授对其方案进行学术鉴定,最终作成两份鉴定意见书。两份意见书虽在具体细节上不完全一致,但对于在《德国联邦行政程序法》中增设“合作契约”(Kooperationsvertr?ge)类型和相关规定意见一致。
其中齐科夫教授的意见书中建议在《德国联邦行政程序法》中增订第62a条,对合作契约做出规定:“官署得于履行公共任务时,透过契约与私人为下列之合意(行政合作)而共同协力完成:将公共任务的履行责任转嫁于私人,官署则必须采取实际上履行任务的措施;将从事公共任务的工作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私人,官署则保留任务履行的责任;不以成立公私混合的私法人型态而与私人以伙伴的合作形式共同完成公共任务。”[21]27可见,除通过授权和设立组织建立的公私合作外,通过在合作契约中约定公共任务在公私两方之间的责任分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建构多样的公私合作形态。通过合作契约建立公私合作,将可根据国家治理和公共任务的具体情况,更为灵活的应用私人部门在资金、人力、技术等方面的优势。我国尚未建立行政契约制度,或可利用此一后发优势,建构我国的合作契约制度,从而我国实践中常见的公共服务外包、公共事业特许经营、基础设施的BOT营建等公私合作形态,其合作关系的建立均应受合作契约制度的规范。
政府与私人部门设立公私混合的私法人型态,而与私人以伙伴的合作形式共同完成公共任务,此即以设立组织方式建立的公私合作关系。通过设立公私混合所有制的公司建立公私合作,能够使政府利用公司治理结构直接影响和监督合作治理,相较于订立行政契约往往只有在事后对是否违约展开监督,设计组织使政府能够在事中更直接的将公共利益输入公私合作组织。但设立公私合作组织如果仅凭借私法,按照出资多少决定对组织的影响,则在国家资本少时就无法保障公共利益对公私合作组织的有效输入,故德国行政法学提出了“行政公司法”(Verwaltungsgesellschaftsrecht)的主张,“当公行政早已走向组织私法化之途,渐渐以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形态出现时,那么行政法也必须开始研究公司法制”。[22]131我国同样存在大量以设计组织方式建立的公私合作,组织独立的公私合作除可以通过订立行契约建立外,设计组织亦是重要的建立方式。因此,我国亦应考虑区别于私法的行政公司法制。
(二)建构规制公私合作的行政法制度
行政法除落实合作国家的规范性,建构保障公私合作的制度外,还应出于保障公共利益和防止权力滥用的目的,建构规制公私合作的行政法制度。除职权独立的公私合作因被纳入国家人格而受传统行政法规制外,对于组织独立的公私合作和非独立的公私合作,由于并不涉及行政职权的行使,故往往不受传统行政法的约束,但如果仅依靠以保障私人利益最大化为目的的私法对其进行规范,又使公私合作治理所要实现的公共利益没有相应的制度保障,“提高国家活动的灵活性和合作性的努力不能损害公共利益和关系人权益保护,这种努力必须谨慎”[23],因此有必要建构规制公私合作的行政法制度。
1.建构规制公私合作组织的监督影响义务。
通过公私合作开展国家治理,并不意味着国家对公共任务不再负有责任,国家仍应对公私合作组织发布指令与进行监督。德国行政法学提出国家对公私合作的“履行监督影响义务”(Kontroll-undEinwirkungspflicht),来避免国家成为“甩手掌柜”,确保其对公私合作组织的监管,使公私合作不致偏离公共任务的目标。监督影响义务的意义不只在于明确了行政机关监督私人的义务,更在于明确了行政机关监督私人的方式。行政法允许采取公私合作治理,意味着行政法认可公私合作的优越性,如果仍然以政府机关通过层级命令来管控公私合作组织,将使公私合作的灵活性被层级指令意志压制,“将公营企业法纳入行政组织法并不代表要公式化地套用行政机关及公法社会团的组织原则。认为以股份公司或有限公司的形式设置公营企业乃是行政‘逃入’私法,从而必须尽可能地回到行政执行法制内的观念,对此处或他处也一样,帮助并不大”。[22]252
因此,监督影响义务明确了行政机关不以层级命令的方式监督私人,而是可以一方面透过对事业经营负决策责任之重要人员(如负责人、董事长、总经理等)的指派,另一方面规定在董事会、监事会等私法组织的意思机关中发挥主导作用等方式确保行政的监督影响以及业务执行的公共目的,而不通过层级命令直接干预公私合作治理的具体运行,“如果认为有必要强加拘束,而政府部门又想获取额外的影响力,则必须回头采取类似自营事业或营造所的组织形式”。[22]254德国《联邦与州财政预算基准法》(GesetzüberdieGrunds?tzedesHaushaltsrechtsdesBundesundderL?nder)第53条第1款即是规定监督影响义务的实例,其规定了地方政府对其参组的私法企业的权利(Rechte):“若一个私法形式企业的股份,大多数属于地方自治团体,或者至少四分之一属于地方自治团体,并且此地方自治团体和其他地方自治团体一起合法拥有了该公司大多数的份额,那么它有权要求公司:
(1)在年度结算审查的框架下,运营的规章制度也列入审查范围。
(2)委托年度结算审查员,在他们的报告中要报告以下内容:公司资产和收益情况,以及公司流动资金和经济效益状况;报告亏损项目和亏损原因,当这些经营项目和原因对公司的资产和盈利举足轻重的时候;报告在盈亏计算中出现的亏空额的原因。
(3)向地方自治团体报告审查员的结算审查报告,当公司要进行集团结算时,集团结算审查员也要不延迟地上交呈报集团审查报告。”
我国也存在规定监督影响义务的实例。我国政府通过设立国有担保公司履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公共任务,财政部2001年发布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管理暂行办法》对国家设立担保公司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担保做出了具体规定,该办法第5条即禁止行政机关通过层级命令方式监督担保公司:“担保机构应自主经营,独立核算,依照规定程序对担保项目自主进行评估和做出决策。担保机构有权不接受各级行政管理机关为具体项目提供担保的指令。”故该办法在后面的规定中均以规定担保公司的经营指标的方式,间接来实现行政机关对担保公司的监督。虽然我国实践中已经存在属于公私合作中政府对私部门监督影响义务范畴的制度,但由于尚未建立基础的学理,监督影响义务并未能在公私合作中得以普遍落实。更为重要的是,监督影响义务的内在法理在于寻求保障公私合作的灵活性与监管之间的平衡,如果此法理未得以澄清,则难免会出现以直接干预代替间接监管,或者单纯用盈利指标来监管公私合作的两类极端情况。因此,有必要在学理和制度上明确行政机关对公私合作进行监管的平衡目的,确保监督影响义务以正确的方式履行。
2.建构规制公私合作行为的实体规范与程序规范。
仅从组织法制的角度间接监督公私合作必然存在不足,还应完善对公私合作行为的行政法规制。我们反对行政机关对公私合作的直接干预,但这与公私合作受法律的直接约束是两回事。就对公私合作行为的行政法规制而言,应包括实体与程序两个方面。就实体规范而言,核心的是对公私合作提供公共服务、给付公共产品的行为予以约束。公私合作涉及面广,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的形态多样,提供的公共产品种类繁多,给付职责的履行不再限于金钱给付,还包括劳务给付、物品给付、信息给付等。因此,根据具体情况详细规定给付的质量要求是公私合作中公共利益和相对人权益保障的核心内容。前述德国休培特教授在建议《德国联邦行政程序法》增设合作契约的鉴定意见书中,认为通过签订合作契约建立的公私合作,应当在契约中约定质量保证条款,即公私双方必须就公私合作所提供之公共服务或公共物品的品质达成合意,并且应当详细约定给付的内容、范围、品质、价报以及对品质之评价基本原则与基准。
我国亦有必要将规定公私合作给付质量的内容作为公私合作的强制规范,即不论何种形式的公私合作,均应明确给付质量的详细情况,如果是通过设立组织建立的公私合作,则应当在公司章程等公私合作基础性规范中,约定质量保证条款。
总之,不论公私合作采取何种形态,都应以保证公私合作给付质量为核心,落实对公私合作的实体规范。就程序规范而言,则应重点完善公私合作的建立程序。公私合作虽然是为了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但另一方面也涉及到公共资源的分配,因此,在建立公私合作关系、选择私方合作者时,就需要配置相应的程序规范,以保障公共资源分配的公正性。故公私合作的建立程序属于分配程序,“分配程序(Verteilungsverfahren)在于提供有限资源之分配”。
政府采购法即是典型的分配程序,2014年12月31日由我国财政部发布实施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即把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纳入政府采购程序的约束之下,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等程序机制,保障合作人选择的公正性,保证建立权利义务平衡、物有所值的公私合作关系,维护公共利益,同时保证参与人都能受到公正的对待,维护公私合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但该办法适用范围有限,我国目前还仍主要从资本合作的狭义视角来看待公私合作,主要的公私合作事项是基础设施建设,对于更多的政府与私人部门合作履行公共任务,即政府借助私人部门的专业能力而非资本,则没有被纳入政府采购法的视野。因此,我国应该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程序的适用范围,将全部的公私合作事项纳入政府采购法的约束范围,为公私合作的建立提供程序保障。
建构合作行政法合作国家倡导的公私合作治理,必将引发行政法变革。随着国家治理更多的采用公私合作形态,合作理念应当作为行政法的规范性目标,如何促进合作应当成为行政法的目的之一。我国行政法学重视研究行政法的目的,行政法的目的是控权、是服务、还是行政权与相对人权利的平衡,已得到了深入的研究。但有一个问题似乎被忽略了:即使在理论上就行政法目的达成了一致,指导行政法具体建构的规范性目标,仍需结合各行政任务领域不同的价值导向进一步具体化才能得出,才能对行政法的建构和适用产生更具实践意义的影响。
以我国《宪法》为例,第5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但这并不是《宪法》对法律与行政关系的唯一决定,《宪法》第14条至第26条还规定了国家需要积极创造而非消极执行法律才能完成的诸多公共任务,法律对行政的规制亦需将法治目标与这些宪法目标相结合,建构机制保障行政对这些任务的履行。公私合作实践的善治效果正是对多元宪法目标的回应,面对合作国家的合作理念在各行政任务领域与各宪法目标的有效结合,行政法自应当建构相应的规范性结构,以保障合作理念的实施。这即公私合作带给我们的行政法问题意识,我们需要为公私合作建构不同于仅以落实法治原则为目标的传统行政法的规制模式。本文研讨的“合作契约”“行政公司法”“监督影响义务”等,区别于传统行政法为政府管制所配置的“法定权限”“层级组织”“法定程序”等规范性要素,以促进公私合作的建立,维护公私合作的良性运行为目标,为公私合作建构了新的行政法规制模式,“法律并未向合作国家投降。
毋宁‘将新的行政效力注入行政法’。”[22]166这些制度拓展了行政法的疆域,属于合作行政法的范畴。合作行政法区别于传统行政法的控权目标,兼顾合作目标和对合作的监管,以使对公私合作的监督既能有效的保障公共利益的实现,又不致对私人部门的灵活性造成损害。合作行政法拓展了行政法的适用范围,将原本不受传统行政法规制的公私合作,纳入了行政法的疆域。更为重要的是,合作行政法采用了不同于传统行政法的规制模式,对行政法适应国家治理现代化开拓了思路。但对合作行政法的研究才刚刚开始,合作行政法自身体系的完善,其与传统行政法的关系等问题,都有待后续研究进一步理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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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民族主义是指在当前中国面对高速经济增长和现代化进程,社会矛盾逐步升级的特殊发展阶段下,随着科技的发展和互联网的普及,在网络上获得了意见渠道的新公民表达的集团化民族情绪以及由此形成的政治势力。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大学形势与政策论文范文:网络民族主义探因。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网络民族主义难以界定。在英语中,与网络民族主义相对应的有webnationalism、e-nationalism、onlinenationalism、nationalism on the net等[1]。但在中文里,网络民族主义最直白的解释无疑是“网络+民族主义”的有机结合。毫无疑问,没有网络,也就无所谓网络民族主义。因此,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是产生网络民族主义的技术基础。
网络为民族主义的表达提供了新的途径。过去,民族主义的言论只能通过报刊、电视等媒介表达。然而,这些媒介的容量是有限的,相应的话语权主要掌握在官方、社会上层和知识精英手中。普通民众很少有公开表达的机会,甚至也缺乏相应表达的技能。因此,过去普通民众的民族主义情绪很难用“言论”表达,只能偶尔用“行动”表达,诸如游行示威等,而且这些激烈的行动只能出现在很少的、特殊的时期。互联网的发展扩展了民众的话语权,为他们提供了直接、廉价和方便的表达途径,从而使蕴藏在普通民众之中的民族主义情绪得以通过网络自主地表达出来。
互联网发掘了民众尤其是知识层和年轻人所蕴含的民族主义资源。相对而言,知识层和年轻人在使用互联网方面有比较优势,他们有条件上网,容易接受新事物,也有较强的表达能力和表达欲求。并且他们还是社会中比较富有民族主义情绪的群体。在近代中国历史上的民族主义运动中,多是以知识分子和青年学生为主体和先锋的。网络民族主义也是这样,知识层中的一些人具有较强的民族主义情绪,并且试图进行理论升华和系统化地论证。过去他们只能在学术圈子里讨论,或出版纸质书刊,影响的范围是有限的,而现在知识层中一些有代表性的民族主义的文章和论点可通过网络被广泛传播或争论。青年思维活跃,一般而言总是各种社会思潮积极的参与者、追随者、传播者和实践者。从组成来看,学生和工薪阶层构成了网络民族主义的人员主体。香港凤凰卫视的资深评论员杨锦麟甚至这样写道:新一代的“愤青”尤其是在学的“愤青”们,是目前网络民族主义的主要构成成分[2]。当然,网络民族主义不仅限于知识层和年轻人,参与到其中的网民千千万万,他们来自五湖四海。
网络是虚拟的空间,存在诸多的应用形式,网站、论坛、博客等都是民族主义发表和传播的重要途径。一些著名的主流网站成为网络发表和传播民族主义的主要阵地。如人民网的“强国论坛”等就是网络发表和传播民族主义的重要平台。“强国论坛”等长期位居网站点击率排行榜的前列,在中文网络中具有重要的影响力。除此之外,还有一些以民族主义为主旨的专门网站,有些网站已初步形成自己的独特风格。这些网站能聚集较多的网民,形成浓烈的民族主义气氛。至于网民个人开设的博客等则是数不胜数,许多网民借此转载或表达自己的民族主义情绪。以上这些网络空间成为民族主义者的聚散地,民族主义情绪的宣泄地,民族主义行动的协调地。
当今世界,那些至今仍处于分裂状况、尚未建立独立国家或附属于其他国家且受到歧视和不公待遇的民族,都比较热衷在网络上宣扬民族主义。网络民族主义最集中和具体的体现就是名目繁多的网站[3]。例如,打开库尔德斯坦民主党的网页,除了看到所谓的“库尔德斯坦”地图外,有一段话非常醒目:“印欧先民的后裔在土耳其、伊朗和伊拉克毗邻的山地丘陵中已生活了数百年,这个地区就是‘库尔德斯坦’。现实中,库尔德人被世人以怀疑的目光看待。他们生活在异族的土地上,不得不屈从外界压力而放弃原有的生活方式和风俗习惯。他们被要求学习土耳其语、伊朗语或阿拉伯语,似乎只有这样他们才能找到自我。这种带有鲜明民族危机感的告白在其他民族主义网站上也随处可见。除库尔德人外,亚美尼亚、马其顿、威尔士、苏格兰、巴勒斯坦、阿尔巴尼亚、爱尔兰、法国的布里多尼和科西嘉、西班牙的加泰隆尼亚和巴斯克、俄罗斯的车臣等,所有这些地区的民族主义者都纷纷开设了网站。当然,网络民族主义不仅存在于非独立民族中,在独立国家和大国及大民族中也同样盛行。
互联网的技术特征还型塑了网络民族主义特点。传统上,人们的政治参与都是具有一定组织性的,无论是正式组织或是非正式组织。然而,网络是非中心、无组织的,个体网民日益成为网络行为的主体。网络上的民族主义的表达,也不是一种有目的、有组织的行为,具有自发性和非组织性。网络传播中还普遍使用匿名制,还存在一些特有的规律现象。网络上最有影响的声音一般不是最理性、最客观的声音,往往是哪些言辞最激烈、最极端的声音。这些使得网络民族主义具有激进和情绪化的倾向。如网上乱扣“汉奸”帽子的谩骂、诉诸战争武力的煽动等,屡见不鲜。而在传统的媒介如报纸和电视上,出现这些极端的言论几乎是不可能的。网络民族主义所带有的自发性、情绪化等特征都可以从技术方面追溯到源头。
如果说网络民族主义的有无来自于现实基础,那么网络民族主义的强弱则受到政策取向的影响。
网络民族主义与国家的战略意识形态取向有关。中国官方的主流意识形态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等。但是中国社会极其复杂故不能仅以执政党的意识形态要求社会上所有的人。特别是在对外事务中,过于强调这些意识形态有时并不合适。在中国的意识形态中,爱国主义也是其中的组成部分,而爱国主义本来就包括了民族主义。的确,民族主义是最富有情感魅力的天然政治资源,时效性最持久、成本最小、收益最大。民族主义是一种能够化解国内社会矛盾,增强民族凝聚力,并产生一定号召力的意识形态。中国通过宣扬爱国主义而规范并引导着国人的行为取向,增强着国民民族身份的认同。特别是20世纪末期以来,面对国际风云变幻,中国政府试图通过强化爱国主义教育增强对内的凝聚力和对外的抵抗力,而这些大背景无疑有利于孕育中国民众的网络民族主义。
网络民族主义与有关规范言论表达的政策尺度有关。中国依照法律和政策对各种言论进行规范,其中包括了互联网上的言论。在互联网上,如果出现与现行规章相抵触的言论,就会被网站或有关方面删去或制止。网络上的民族主义言论一般针对外部势力,相对而言敏感性弱一些,也较能受到网站的默许而存在。比如具有较强民族主义的“强国论坛”就属于中国官方《人民日报》所办的网站。有的学者指出,总的看来中国网上表达有两个值得注意的倾向:对外表现为网络民族主义,对内表现为网络批判现实主义[6]。因此,在后者受到应有约束的情况下,民族主义言论就在网上显得突出了。一些网民也迎合了这种政策尺度,因而在民族主义方面大胆放言。另外,由于网络的国际性,国外许多人包括海外华人在网络上也有很强的民族主义倾向,他们的言论更不受政府的约束,而内外交汇在一起则形成了中文网络的民族主义浪潮。
中国长期的爱国主义教育孕育了网络民族主义的文化传统。近代以来中国长期处于内忧外患的境地,历史和现实的压力以及屈辱感常弥漫在国人的心头,如同其他落后国家一样,民族主义成为中国反抗西方列强和号召民众的重要思想武器。从洋务运动、戊戌维新,经过辛亥革命、五四运动到今天,民族主义已经在中国民众中深深地扎下了根。中国的历史教育主要是一种爱国主义教育,中华文明绵延数千年,民族主义在新的时代总能获得它的新生,总是能赢得最广大的民心。中国近百年的历史遭遇、深重的屈辱与挫折使中国人有一种沉淀于心理深层的民族复兴情结,从而在心里方面构成了现今网络民族主义的深层基础。
中国改革开放的形势左右了网络民族主义的强弱。20世纪80年代中国加快改革开放,需要向西方学习经济、技术,国际环境也相对较好,在这种形势下,民族主义的市场受到限制。不仅如此,甚至还出现了一些全盘西化论调以及崇洋媚外的现象。然而,在冷战结束之后,国际大形势和中国的外在环境发生了变化。一方面,国际上民族主义风起云涌,在东西方意识形态的斗争开始淡化之后,各国的民族主义却愈演愈烈。以苏联解体和东欧剧变为开端,在亚非欧结合部的中东欧、巴尔干、中东、北非洲形成了一条民族矛盾的地震带,并逐步向西欧、北美、东亚、南亚等世界其他地区蔓延和扩展,并波及全球。另一方面,冷战结束后,以美国为代表的列强加紧了对中国的施压。中国进一步发展和开放之后,与其他国家的利益纠葛也不可避免地增多。在此情况下,中国民众的民族主义情绪转浓,并且通过相对放任的互联网表达出来是不足为奇的。当然,现今经济全球化正在向纵深发展,中国已经深深地融入到经济全球化之中,中国还要继续加大对外开放,因此理性地处理国家和民族之间的利益冲突是大势所趋。就总体和长远而言,偏激的民族主义在中国会越来越失去市场,网络民族主义不会出现越来越强的前景。
[1] 王军. 试析当代中国的网络民族主义[J]. 世界经济与政治,2006(2):22-29.
[2] 杨锦麟. 民族主义:壮怀何种激烈?[J]. 南风窗,2003(20):14-15.
[3] 向洋. 网络民族主义:并不虚拟[J]. 世界知识,2005(4):61-63.
[4] 王晋燕. 美国网络愤青看中国崛起[J]. 环球, 2005(18):52-55.
[5] 沈惠平. 海外学者论当代中国民族主义[J]. 贵州民族研究,2007(4):14-19.
[6] 闵大洪. 中国互联网上的民意表达[EB/OL].[2004-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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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行政的含义包括: 首先,公共行政是一种活动,这一活动的主体是国家行政机构,即通常所说的政府或者行政当局,不包括立法和司法机构。 其次,这一活动的客体是社会公共事务,与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主体相应的必然是具有社会公共权威的机构,而这一机构在现代社会中非政府莫属。 第三,作为一种活动,它必须依法举行,而且必须是有效的。有效包含两层含义,即有效性和效率。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大学生价值理念公共行政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价值理念公共行政论文全文如下:
任何时代的公共行政都必定是在一定的价值理念的指导和规范下展开的,公共行政也不可能“价值中立”。那么,当代公共行政的价值理念主要有哪些?西方传统行政学曾以“效率”为主要价值理念,“新公共行政学”强调的“社会公平”也是公共行政的主要价值理念,而“新公共管理理论”又进一步将“公共性”、“公共利益”、“民主”、“法治”等追加为公共行政的主要价值理念。
我国公共行政学界近年来对公共行政价值理念问题也颇为关注,“中国行政管理学会”2012年在湖南湘潭召开的“第八届行政哲学研讨会”的主题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行政价值”。与会学者中有人强调“正义是公共行政应然的、核心的价值”,“当代公共行政伦理基本的价值理念”有“公共责任、公平正义、公共效率、社会和谐、自律宽容等。”这些认识和概括无疑揭示了当代公共行政价值理念的基本内涵,但似乎还不够系统完整,解说也不够充分。笔者认为,当代公共行政的主要价值理念可以概括为以人为本、公共利益、公平正义、行政效率、民主法治等五个方面,并作如下说明,以就教于同仁。
所谓以人为本,即以人为目的,以人为原则和尺度,一切决策和行动都以尊重人、善待人、成就人为前提。以人为本的“人”这个概念主要是相对于“神”和“物”而言的,“本”则主要是相对于“末”而言的。所以,“以人为本”也就是说,与“神”或“物”相比,人更重要、更根本,不能本末倒置,不能舍本求末。提出以人为本,主要是为了反对或防止人们在决策或行动中,因为“神”或因为“物”而轻视人、蔑视人,而将人异化为工具。我们也进一步强调,“以人为本”所谓的“人”,是指“每一个人”,而不是指某个人或少数人,不是个人主义或利己主义的“人”;是全面发展的人,而不是片面的、“单向度”的人。
人的生存与发展无疑离不开世界万物,物的有无成废、物的存在和运动的形式常常决定人的生死祸福。因此,人不能不重视物,甚至因此而崇拜物。人对物的重视乃至于一定程度的崇拜,都是正常的、合理的。但如果因为对物的重视和崇拜而忘却了人本身,而将人置于次要、从属、屈服的地位,而将人完全手段化、工具化,就不正常、不合理了,就应该反对了,就应该强调“以人为本”。这也就是说,物很重要,但在人与物的关系中,以物与人相比较,则人为本,物为末。“神”是由人创造、设想出来的,神并不存在。人因为对其所经验到的许多现象无法确切解释,或无法有效控制,所以设想有“神”。“神”无所不在、无所不能,从而使人所面临的难题可以寄希望于神的帮助而获得解决。因此,相信“神”,对人而言是一种安慰,可以使人们在困难、痛苦中看到希望,树立信心,而不至于惊慌失措、悲观绝望。
同时,也因为相信“神”而为人的行为树立了一个监督主体,使人不敢恣意妄为,不敢为非作歹,从而为人的利益福祉增添了一份保障。这也就是说,“神”的“存在”是有积极意义的。但是,“神”毕竟是由人设想出来的,而并非真实存在,因此,“神”的作用和意义其实又是非常有限的。如果人们将自身的命运完全托付给“神”,完全成为“神”的奴仆,则本末倒置了,是不明智、不理性的,是有害的、危险的。
因此,我们要强调“以人为本”。“以人为本”是一种极具普遍性的价值理念,它对所有人的所有行为都具有指导和规范意义。但它尤其是公共行政领域的最重要的(或首要的)价值理念,因为公共行政涉及的是公共利益和公共事务,涉及社会中每一个成员的利害祸福。如果一个社会的公共行政“目中无人”,轻视人、蔑视人,则所有人都将遭受煎熬。也因为在公共行政过程中,更多地要涉及人与“物”的关系、人与“神”的关系,公共行政主体更容易在人与物、人与神的关系中迷失方向,所以更应该强调“以人为本”。“以人为本”的思想理念可谓源远流长。
我国春秋战国时期的管子即曾明确提出“以人为本”。《论语》也曾记载,孔子从朝廷回来,得知马棚失火,只问了“伤人呼?”不问马(《论语•乡党》)。说明孔子实际奉行以人为本的理念。西方近代史上的“人本主义”和“人类中心主义”更是强调以人为本,要求承认人的价值和尊严,以人为万物的尺度,以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为最高目标①。马克思主义的思想体系中也包含有“以人为本”的思想。马克思曾说:“专制政体的原则总的来说就是轻视人,蔑视人,使人不成其为人”[3]411,“这种制度的原则就是使世界不成其为人的世界”,世界于是成为“庸人的世界”,成为“政治动物的世界”。
中国共产党人对马克思主义的人本主义思想作了继承性阐释。2003年10月,中国共产党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2007年10月,胡锦涛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中提出:“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强调“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十七大将科学发展观写入党章,而“以人为本”也正式明确为中国共产党的最重要的执政理念。
“以人为本”实质上也是以人的利益为本,即我们的一切行为都无非为了实现人的利益,亦即为了创造、获得能够满足人的需要的事物、条件和资源。公共行政秉承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也就必然以实现人的利益为根本目标。但是,公共行政不可能、不必要、也不应该以人的全方面的利益为目标,而只可能、只需要、只应该以其中的“公共利益”为目标。所以,公共利益是公共行政的仅次于“以人为本”的重要价值理念。所谓公共利益,即具有公共性的利益,亦即满足人的公共需要的事物、条件和资源,或者说,满足人的需要的、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特征的事物、条件和资源。
公共利益是人的利益的一部分,其他部分则为“私人利益”。人的利益之所以有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之分,一方面与人性有关,另一方面则与事物、条件、资源的存在形式即物性有关。人是群居的、社会性的动物,但同时又以独立的个体的形式而存在。作为独立的个体,人不仅能够意识到自己的独立存在,而且有一种自利的倾向,有一种满足自身需要、欲望和目的的强烈冲动。这种冲动最终表现为对外在对象(即事物、条件、资源)的改造和占有。但也正是在对外在对象的改造和占有的过程中,人们意识到了个人力量的不足或者独立占有的不可能性,意识到了联合起来的群体力量的优势以及以群体形式占有的合理性,因此,独立的个体选择了群居的生存方式,形成了人类社会。
人类社会形成了,人类在漫长的社会生活中获得了“社会性”本质,但其社会性本质并不因此而否定、而掩盖、而消解人的个体性和独立性。相反,人的社会性本质总是以人的个体性和独立性为前提和基础。这样,人的社会性与人的个体性在现实生活中结成了一幅“对子”,它们存在着冲突和矛盾,但又相互联系、相互依存。而它们之所以矛盾冲突,或者相互依存都是因为“利益”。因为“公共利益”,人们结成了社会;因为“私人利益”,处身于社会中的人们又千方百计地寻求独立和自由。这也就是说,因为人有社会性和个体性,也就必然有或者说必须有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的区分,没有公共利益不能实现人的社会性,没有私人利益则不能实现人的个体性。事物、条件、资源的存在形式即物性主要是就物的“竞争性”与“非竞争性”、“排他性”与“非排他性”特征而言的。
所谓竞争性与非竞争性,是指“物”被人消费时是否因分享者人数的增加而明显减少人均消费的份额,或者是否因分享者人数的增加而导致成本的增长。是,则该物是一种具有竞争性的物品;否,则该物是一种具有非竞争性的物品。所谓排他性与非排他性,是指物被人消费时能否将其他试图分享该物的人排除在外,或者是否因排除其他分享者而花费巨大成本。能不花费巨大成本而将试图分享者排除在外,则该物是一种具有排他性的物品,否则该物是一种具有非排他性的物品。
物品的竞争性与非竞争性、排他性与非排他性特征是由经济学家们归纳出来的,他们发现公共物品是一种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物品,而私人物品则是具有竞争性和排他性的物品。公共物品和私人物品的区分是与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的区分相对应的,物品和利益都是指满足人的需要的对象,二者是同一的,所以,公共物品即公共利益,私人物品即私人利益。这也就是说,公共利益之所以是公共利益是因为它作为满足人的需要的对象是一种公共物品,是一种具有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的物品;而私人利益之所以是私人利益则是因为它作为一种满足人的需要的对象是一种私人物品,是一种具有竞争性和排他性的物品。
人性和物性实际上也是联系在一起的,是相互映照的,没有人的社会性与个体性的区别,物的公共性与私人性的区分就没有意义、没有必要;而没有物的公共性与私人性的不同,则人的社会性与个体性区分也没有意义、没有价值。正是因为有人性的社会性与个体性的区分和物性的公共性与私人性的区分这两方面的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因素”的存在,所以,人类不得不将其利益区分为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
公共利益之所以是公共行政的重要价值理念,这是因为公共利益只能够通过公共行政的途径实现,而公共行政也正是因为公共利益而产生的,没有公共利益,公共行政将失去其存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关于公共利益只能通过公共行政的途径实现这一问题,英国哲学家休谟(1771—1776年)在其《人性论》(1739—1740年)一书中即有讨论和回答。休谟从人的自利性出发,证明个人不可能解决公共利益的提供问题。他举例说,两个邻人可能同意在共有的草地上排水,因为他们容易了解彼此的意图,也会理解到自己不参加的直接后果是放弃整个计划,但是谁也不能指望成千上万的人能够在“共有的草地”上采取这样的一致行动。
因为人人都倾向于找借口逃避出钱出力,都希望别人来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政治社会能对这种缺憾予以补救,在政府的管理下,“桥梁建筑了,海港开辟了,城墙修筑了,运河挖掘了,舰队装备了,军队训练了。”[4]经济学家亚当•斯密在《国富论》(1776年)一书中表达了与休谟类似的思想。约翰•斯图亚特•穆勒在其名著《政治经济学原理及其在社会哲学上的应用》(1848年)中,对为什么必须由政府提供某些服务做了进一步的论证。他举了灯塔的例子来说明,他认为像灯塔这样的物品,个人不可能主动建造,原因在于,这类物品的建造者和提供者很难对使用者收费,以补偿建造费用并有所获利。解决的办法只能是,由政府采用收税的办法建造或提供。也就是说,对于收费困难的物品或服务,只能由政府来提供。
穆勒所谓“收费困难的物品或服务”,即我们今天所谓的公共物品或公共服务,亦即公共利益。正式提出并严格定义“公共物品”概念的当代福利经济学代表人物之一P.萨缪尔森,他于1954年在《经济学与统计学评论》杂志上发表了《公共支出的纯理论》一文,归纳了公共物品在消费中的两个本质特征: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并同时强调,公共物品要求“集体行动”,而私人物品可以由“市场”提供。世界银行《1997年世界发展报告》在定义公共物品时也强调公共物品不可能由私人提供:“公共物品是指非竞争性的和非排他性的货物。非竞争性是指一个使用者对该物品的消费并不减少它对其他使用者的供应,非排他性是指使用者不能被排除在对该物品的消费之外。
这些特征使得对公共物品的收费是不可能的,因而私人提供者就没有提供这种物品的积极性。”关于公共行政以公共利益为其产生和存在的理由这一问题,恩格斯曾有过讨论和说明。在《反杜林论》一书中恩格斯指出,在所有的原始农业公社中,“一开始就存在着一定的共同利益,维护这种共同利益的工作,虽然是在全社会的监督之下,却不能由个别成员来担当:如解决争端;制止个别人越权;监督用水,特别是在炎热的地方;最后,在非常原始的状态下执行宗教职能。这样的职能,在任何时候的原始公社中,例如在最古老的德意志的马尔克公社中,甚至在今天的印度,还可以看到。这些职位被赋予了某种全权,这是国家权力的萌芽。”恩格斯在这里要说明的是,国家权力萌芽于维护共同利益的需要。
共同利益“一开始就存在着”。因为有共同利益的存在,所以需要有“维护共同利益的工作”即公共管理(行政)。而公共管理的工作不可能“由个别成员来担当”,需要有一个类似于政府的公共组织来担当。有公共组织就需要有公共权力,这种原始社会的管理公共事务的权力就成为国家权力的萌芽。这也就是说,公共组织、公共权力、公共事务以及公共行政都起源于维护社会共同利益的必要。在《论住宅问题》中,恩格斯再次从社会生产和交换的需要的角度,论述了作为公共管理主体的国家的起源。他说:“在社会发展的某个很早的阶段,产生了这样一个需要:把每天重复着的生产、分配和交换产品的行为用一个共同规则概括起来,设法使个人服从生产和交换的一般条件,这个规则首先表现为习惯,后来便成了法律。随着法律的产生,就必然产生出以维护法律为职责的权力———公共权力,即国家。”
在人类社会中,先表现为习惯后成为法律的“共同规则”不是凭空产生的,正是因为人类在“每天重复着的生产、分配和交换产品的行为”中有共同利益的存在,才产生了对于共同规则的需要。而共同规则的产生不仅必然产生维护共同规则的“公共权力”,而且必然产生一种行使公共权力的公共组织以及公共管理的行为和过程。
所谓行政效率,是指行政管理的成果、效益与行政组织和行政人员从事行政管理工作所投入和消耗的各种资源的比值。体现行政效率的因素有两个:(1)行政管理的成果、效益,即行政产出;(2)行政管理工作投入和消耗的各种资源,即行政成本。行政效率的高低与行政产出成正比,与行政成本成反比。行政效率作为一种价值理念,意味着要以较低的行政成本获得较高的行政产出。人们追求自身利益的实现,必然讲求效率,因为只有高效率,才能更充分地实现自身的利益。公共行政追求公共利益的实现,无疑也应该讲究行政效率,因为支撑行政组织和行政行为的各种资源,包括人力、物力、财力、时间、空间等,都是有限的,只有以较高的行政效率才能更充分地实现公共利益。所以,行政效率无疑是公共行政的极重要的价值理念
。(公共)行政学的创始人伍德罗•威尔逊早在1885年即提出“提高政府效率”的主张[8],1887年威尔逊在其著名的《行政学研究》一文中再次强调提高行政效率是行政学研究的根本任务之一。威尔逊之后,西方行政学家在思考行政管理实践时,尽管各自的理论思路大相径庭,但都始终以如何提高行政效率为基本宗旨。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行政管理实践以及行政管理的理论研究,也将行政效率奉为最重要的目标和尺度。20世纪80年代初,深圳特区建设中喊出了“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的口号,这一口号很快获得了广泛的认同,效率理念深入人心。1993年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甚至将“效率”置于“公平”之前,这充分说明中国共产党乃至于广大人民深刻认识到效率的重要意义。
我国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历次行政改革所强调的“精简机构”、“转变职能”,以及党和政府反腐倡廉的种种举措,也都体现了我们对于行政效率的追求。那么,如何才能提高(公共)行政效率?一般来说,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认识:
1.行政效率是由行政组织和行政人员创造的。行政产出是行政组织和行政人员的行政管理工作的结果,而行政成本是行政组织和行政人员在行政管理工作中消耗的各种资源。因此,行政组织和行政人员无疑是影响行政效率的重要因素。实践证明,行政组织结构合理,行政人员素质优良是确保行政高效率的前提条件。行政组织结构合理,主要体现在机构设置、权责划分、工作流程、行为规范等方面,行政人员素质主要体现在业务能力、道德修养、身体健康等方面。行政效率低往往是因为行政组织结构不合理,如机构庞大、机构重叠、职能交叉、权责不明、纪律制度不健全、工作流程繁琐混乱等;因为行政人员素质偏低,如贪污受贿、铺张浪费、自由散漫、不学无术等。
2.行政效率是对公众而言的,它不是盲目的,行政产出不是越多越好,行政投入也不是越少越好。行政产出必须符合公众的需要,能满足公众的需要,让公众感到满意,才有意义,才有效率可言。而行政投入则应根据必要的、合理的、公众期望的行政产出而定。关于公众的需要我们又应当注意:(1)不是所有的公众需要都要求通过公共行政的途径满足,只有“公共需要”(公共利益、公共物品)才要求行政组织和行政人员提供满足,私人需要可以通过市场来满足;(2)公共需要不是绝对的、一成不变的,而往往因时间、地域、情境的不同而有所不同;(3)公共需要的满足有一个合理的“度”,适度即好,而过犹不及。这也就是说,行政产出必须以公共需要为目标,以公共需要的适度满足为尺度,行政产出不符合公共需要、行政产出不足与行政产出有余都将导致行政的低效率。
3.行政产出即行政管理的成果和效益,不能短期化和片面化,因为行政行为的影响是广泛而深远的。当我们核算行政效率时,不仅要考虑直接的、眼前的成果和效益,还要考虑行政行为带来的长远的、间接的成果和效益;不仅要考虑行政行为的积极的、正面的成果和效益,还要考虑其消极成果和负面效应。只有这样,我们的行政效率理念才是深刻而全面的,才是接近真理的。
公平正义是人类文明的重要标志,是衡量一个国家或社会文明发展的标准。社会和谐、人际和睦,无疑以公平正义为重要条件。而公平正义的创造和维持离不开公共权威,离不开公共行政。如果以政府为核心的公共组织及其公共行政不能倡导公平正义、不能奉行公平正义、不能主持公平正义,国家和社会就不会有公平正义。公共行政要做到“以人为本”,要以较高的“行政效率”实现“公共利益”,也必须倡导、奉行、主持公平正义。正如胡锦涛2006年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研讨班上的讲话中所指出的:“只有切实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人们的心情才能舒畅,各方面的社会关系才能和谐,人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才能充分发挥出来”。所以,公共行政也必须以公平正义为目的和尺度,公平正义是公共行政价值理念中的重要内容。
公平正义,即公平和正义,与所谓公正、公道也具有基本相同的含义。公平正义,从根本上讲,是指人类在社会交往和社会运作过程中平等、合理地对权利与义务、利益与损害进行分配、交换(包括回报与报复)的理念与行为。公平正义是存在于人类社会的一种现象,只有在人的社会生活中才有所谓公平正义问题。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必然与他人交往、与他人合作,从而必然与他人划分或交换利益,或者分担损失,或者必须回报他人的帮助、恩惠,甚至要报复他人有意、无意的伤害。这是因为,一方面财富是相对匮乏的,另一方面人性中存在自利的倾向,人的慷慨是有限的。所以,在人的世界里存在利害关系,存在“恩怨情仇”。这是社会生活所不能摆脱的,但又必须“摆平”。如果不能有效地“摆平”,则可能导致社会的离散和痛苦。
如何“摆平”?只有依靠“公平正义”。公平正义在摆平利害关系以及恩怨情仇的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最本质的特征是平等与合理。所谓平等,即:
(1)在人际交往中,尊重、尊敬他人,承认他人为人,承认他人与自己享有同样的权利和尊严;
(2)在利益交换中,以等量的价值相交换,以等量的损失、伤害相偿还;
(3)在社会分配中,一视同仁,给每个人以同样的权利与义务,或等量的利益与损失。
所谓合理,即合乎理性,合乎客观规律,亦即合乎真理。客观规律是人们行为所不能违背的,但人们只有通过理性才能真正认识客观规律。感觉、情绪等非理性因素还不足以帮助人们正确认识客观规律。
所以,人们崇尚理性,为人处事讲究“合理”。摆平利害关系、“恩怨情仇”最重要的原则是平等,没有平等决不可能有公平正义。但一味的平等、绝对的平等并不一定能给人们的社会生活带来最好的结果,而不平等常常是不可避免的。因此,在人类公平正义的理念和行为中也允许有“不平等”的存在。但不平等只是“例外”的情况,它的存在是有条件的,它的存在必须“合理”。人类有关公平正义的观念具有悠久的历史,不同时代人们所主张的公平正义的具体内容是有所不同的。但是,可以说,所有的公平正义观都具有“平等”与“合理”的内涵,都无非要求用平等、合理的原则来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利害关系。西方古希腊时代最伟大的哲学家、思想家柏拉图(约前427年—347年)曾说:“正义就是给每个人以恰如其分的报答。”7对于什么是“恰如其分的报答”,柏拉图进一步解释说:“就是‘把善给予友人,把恶给予敌人’。”
8“假使朋友真是好人,当待之以善,假如敌人真是坏人,当待之以恶,这才算是正义。”13柏拉图的学生亚里士多德(前384年—前322年)在讨论公正到底是一种怎样的交换或回报行为时曾明确说:是具有均等、相等、平等、比例性质的那种回报或交换行为[10]。罗马帝国时期著名的法学家、曾担任过罗马皇帝的查士丁尼(约483年—565年)认为:“正义是给予每个人他应得的部分的这种坚定而恒久的愿望。”[11]欧洲中世纪著名的经院哲学家托马斯•阿奎那也认为正义在于在各种活动之间规定一种适当的比例,把各人应得的东西归于各人。他说:“神由于实施管理和指导,把各人应得的东西归于各人”[12]139,“公理或正义全在于某一内在活动与另一内在活动之间按照某种平等关系能有适当的比例”[12]138。
显然,这些伟大的思想家们所理解的公平正义都以“平等”、“合理”为其显著特征。美国20世纪最著名的哲学家、伦理学家约翰•罗尔斯(JohnRawls,1921—)所理解和定义的正义也充分凸显了平等与合理的特征。罗尔斯将正义概括为两个基本原则:“第一个原则:每个人对与其他人所拥有的最广泛的基本自由体系相容的类似自由体系都应有一种平等权利。第二个原则:社会的和经济的不平等应这样安排,使它们(1)被合理地期望适合于每一个人的利益;并且(2)依系于地位和职位向所有人开放。”[13]罗尔斯两个正义原则中的第一个原则被称为“平等自由原则”,第二原则中的第一方面被称为“差别原则”,第二方面被称为“机会公平原则”。
罗尔斯强调第一个原则优先于第二个原则,而第二个原则中机会公平原则又优先于差别原则。罗尔斯正义原则的要义是平等地分配各种基本权利和义务,同时尽量平等地分配社会合作所产生的利益和负担,并且坚持各种职位平等地向所有人开放,在这样做以后还不得不对有些利益或价值进行不平等分配的话,则要求这种不平等分配能够给每一个人,尤其是那些最少受惠的社会成员带来补偿利益。这也就是说,罗尔斯“正义”的基调是平等,同时承认和允许不平等的存在,但不平等必须合理,即有利于每一个人尤其是最少受惠者。我国传统思想中不乏公平正义观念,如“天下为公”的大同理想,“不患寡而患不均”的平等追求,“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仁爱精神,“守和执中”的和谐意识,等等。而这些观念中,也同样呈现出“平等”与“合理”的特征。
公共行政的根本目的是要以较高的效率实现人类社会的公共利益,实现人类社会的公平正义,为公民(众)服务。但是,行政组织以及行政人员在(公共)行政过程中,极有可能偏离“以人为本”、“公共利益”、“行政效率”和“公平正义”的要求,极有可能利用行政权力(公共权力)侵害公民权利,谋取私利,为个人服务、为少数人服务。为了防止这种情况的发生,必然要求公共行政行为,尤其是重大的行政决策行为,必须充分尊重公众意志,必须公开透明,接受公众监督,必须置于代表公民意志的宪法和法律的约束之下。因此,民主法治是公共行政价值理念中不可忽视的重要理念。
所谓民主,即“人民当家作主”。它本质上是指一种统治或管理的方式,是指人民或者说公民实际掌握着对自己的事务以及公共事务的抉择权。它作为一种重要的行政价值理念,强调保护公民基本权利、保护公民的自由、保护公民的根本利益,强调公民对政治、对行政的监督和参与,反对政府的专制独裁。但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民主的具体内涵又有所不同。民主(Democracy)一词最早出现在希腊文中,意思是指“民众统治”或“民众治理”。作为一种政治制度,它曾在古希腊罗马时期的城邦社会中存在过,主要体现为一种由全体奴隶主、贵族和自由民按其大多数人的意志治理城邦国家的政治制度。古希腊罗马的城邦制度规定,公民大会为城邦的最高权力机关,并设有议会和民众法庭等。曾在雅典城邦当政的大政治家伯利克里称自己的制度是一种“民主政治”。他说:“它之所以被称为民主政治,是因为政权掌握在全体公民手中,而不是在少数人手中。在解决私人争执的时候,每个人在法律面前是平等的。让一个人优先于他人而担任公职的时候,所考虑的不是因为他是某一特殊阶级的成员,而是他的真正才能。任何人,只要对国家有所贡献,他绝不会因为贫穷而在政治上湮没无闻”①。
近代西方国家的资产阶级思想家对“民主”作了进一步的阐述。洛克、卢梭等理性主义启蒙学者,以自然法为基础,从政治哲学的高度对民主进行了思辨性阐释。他们认为,民主如同自由、平等、博爱、幸福一样,是合乎人的自然本性和社会的自然本质的价值目标,同时又是实现其他价值目标的政治条件。在国家的政治生活中,民主体现为人民主权,体现为政府的合法性以获得公民同意为基础,人民享有各种神圣不可剥夺的天赋自然权利。杰弗逊、密尔等政治理论家,则注重于把民主规定为一种国家政治制度形态,即代议制或间接民主制。在这种政治制度中,人民以多数人同意为原则,选举出代表组成政府,由政府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即由“全体人民或一大部分人民通过他们定期选出的代表行使最后的控制权。”[14]现代西方资产阶级学者对“民主”的解释趋于多样化。有的学者把它看作是一种所有成年公民都可以广泛分享参与决策机会的政治体系。有的学者把它规定为这样一种政治制度:宪法规定了人民有权按期更换治理国家的官员,从而使人口中的最大多数能够通过把政治职位给某个竞争者的办法来影响重大的决策。还有学者把民主定义为一种政治方法或程序:“民主方法是达到政治决定的一种制度安排,在这种安排中,某些人通过竞取人民选票而获得作出决定的权力。”[15]马克思主义所理解的民主,是人民当家作主。
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一书中曾经指出,君主主权和人民主权是两个完全对立的概念,“在君主制中是国家制度的人民;在民主制中是人民的国家制度”。并说:“民主制独有的特点,就是国家制度无论如何只是人民存在的环节”“不是国家制度创造人民,而是人民创造国家制度。”[16]281“人民是否有权来为自己建立新的国家制度呢?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应该是绝对肯定的,因为国家制度如果不再真正表现出人民的意志,那它就变成有名无实的东西了。”[16]316后来,马克思在总结巴黎公社经验的时候,在对“哥达纲领”进行批判的时候,都更为明确地表述了他关于民主是人民当权的观点。
总之,在马克思看来,真正的民主应该是人民主权、人民意志的实现,是人民自己创造、自己建立、自己规定其国家制度,以及运用这种国家制度决定自己的事情。所谓法治,即依法而治,亦即常言的“依法治国”或“以法治国”。也就是说,国家管理或公共管理,必须以宪法和法律为准绳,必须奉行宪法和法律精神,宪法和法律在社会生活中具有最高权威并得到普遍的遵从。民主与法治联系在一起,民主必然以法治为途径,法治是民主的体现。所以,法治与民主一样是行政的重要价值理念。
现代意义上的法治形成于西方,其思想渊源可以追溯到古希腊城邦民主制时期。亚里士多德第一次系统地提出了法治学说,他认为,“法治应当包含两重含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定得良好的法律。”[17]近代西方发展起来的“人民主权”、“三权分立”以及“人权保障”等思想,使西方法治精神体系得以完整确立。
关于法治的含义,英国著名法学家戴雪在其《英宪精义》一书中认为,法治实际上构成了英国宪法的基本原理,它意味着:
(1)人民非依法定程序,并由普通法院证明其违法,否则不能遭受财产或人身方面的不利处罚。法治的要义是防止“人治政府”拥有“极武断”和“极强夺”的权力。
(2)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即每一个英国人不论地位或阶级,均在普通法律之下,均受普通法院的管辖。
(3)英宪是英国各法院由涉及私人权利的个案判决所得之结果,即英国宪法是法院保障人权的结果而非保障人权的来源。
英国行政法的创始人威廉•韦德在其后来成为英国行政法学的经典之作的《行政法》中认为,“法治”概念包含以下四层含义:
(1)任何事件都必须依法而行;
(2)政府必须根据公认的、限制自由裁量权的一整套规则和原则办事;
(3)对政府行为是否合法的争议应当由完全独立于行政之外的法官裁决;
(4)法律必须平等地对待政府和公民。
我国法学学者梁治平在《新波斯人信札》一书中指出:“法治”是指在治国方式上奉行“以法治国”的准则,它意味着法律对社会的全面控制。在法治社会里,只有法才最有权威,一切机构和个人都要受法律的约束,没有任何个人或集团能够凌驾于法律之上。政府必须依宪法和法律进行统治,所有国家机关和政党都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不能有超越法律之上或法律之外的任何特权。政府对社会生活各个方面的管理,包括经济、政治、文化、教育、科学、技术、国防、环境以及对外关系,都要依据法治精神和法律规定去做。对于违反法律的行为,必须依法追究,给予惩处。
同时,法治原则不仅确认个人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而且要求建立使人格得以充分发展的社会、经济、教育和文化条件;不仅依法制止行政权的滥用,而且要使政府有效地维护法律秩序,借以保证人们具有充分的社会和经济条件;不仅要确保司法独立和律师业自由,而且要努力实现司法公正,执法公平,严格依法办事。
我们认为,所谓法治主要包含以下三个方面的基本内容:
(1)以宪法和法律为最高权威。法治不仅意味着普通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而且要求政府组织和行政人员只能在法定职权范围内,按照法定程序行使行政权力,管理公共事务。
(2)公共权力须积极关注和回应民众的需要,保障和促进民众的利益。在现代法治国家中,公共权力的目的不再仅限于对社会的管理控制,还意味着其在公共管理活动中必须采取积极的姿态,主动了解人民的利益和需要,积极征求民众的意愿,并对这些需求、意愿进行回应和满足。
(3)保障公民的基本人权。所谓人权,是指人人基于生存和发展所必需的自由、平等权利。公民的基本人权主要是指公民在生命、人身以及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方面所应该享有的自由平等权利。法治意味着,一方面通过宪法和法律对公民应该享有的基本人权进行明确,将其设立为公共管理的理想和目标;另一方面,则要界定公共管理活动的范围和尺度,以避免公共权力(行政权力)对公民基本人权的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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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50年代起,行政管理有许多新的发展。许多行政管理学家把40年代以来出现的信息论、控制论、运筹学等理论和方法用来研究行政管理同时由于行政管理涉及面愈来愈广,需要考虑的因素愈来愈多,需要把行政管理作为一个系统来研究。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高职高专行政管理专业相关大学生毕业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高职高专行政管理专业论文全文如下:
1)互动性。
传统的教学模式是单向的、垂直的教学方式,教师传授知识、学生被动接受。案例教学以案例为媒介,学生为中心,师生共同构成课堂主体,在老师精心选择的案例中,老师对学生旁敲侧击、不断启发引导下,学生逐步学会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方法。这种双向互动的教学交流,避免了“教”与“学”的断裂和教学惰性,学生学习也将更加主动。
2)情景性。
案例就是经验学习中的控制练习。案例教学法是对实际行动中的管理者真实职业情景所进行的部分的、历史的、诊断性的分析,通过案例方式将真实生活引入教学和学习过程中来,在对案例分析、讨论过程中,鼓励学生进入案例描述特定情景中,并扮演相应角色,面对实际问题得出自己的答案。在这一过程中,培养学生运用基本知识和理论分析和概括案例发生的内在机理能力,实现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
3)自主性。
案例教学建立在民主、平等的课堂教学平台上,教师是案例教学的引导者,学生是关注的中心,在论题选择和讨论方式上师生共享控制权,平等参与案例的分析和探讨。有时教师经常作为辅助人员和资源提供者居于次要的地位。学生在案例教学中中心地位,使其已然由消极被动状态转为积极主动状态,学习热情被激发,求知欲望越发强烈,学习自主性日益高涨。
4)综合性。
案例教学涉及到行政管理教学的各个环节和领域,需要综合运用各种专业知识,也需要运用多元分析方法和工具,才能达到预期的教学目的。
行政管理案例教学在我国起步较晚,大约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学术界才在介绍国外同类专业教学经验的过程中关注并探讨这一问题。在教学实践中面临诸多困境,影响和制约案例教学效果的发挥,束缚学生职业综合能力的提升。
(一)案例教学的认识误区
在行政管理研究和教学中,“例子性”的案例非常普遍,认为只要举了例,就进行了案例教学;认为案例教学就是问题解决式案例分析,只有通过案例分析,不需要理论学习就可以获得公共管理的技能。久病也许能够成良医,只看判例也许能成为律师,从实践中也许能够悟出理论,但这都只能是细枝末节。案例教学需要系统的理论和知识为支撑,以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中心,案例为载体,学生在老师引导下运用所学知识对典型案例和事件进行分析,解读,并获得问题解决的办法。而举例教学是配合学科内容教学,通过举例使较难理解的知识变得通俗易懂,举例仅是教师帮助学生更快学懂知识的一种教学手段,教师居于教学的主要地位。案例教学的误解,弱化了学生分析、思考、解决问题能力的培养。
(二)案例资源贫乏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在实际教学中,行政管理案例资源“四多四少”的现象严重影响了案例教学效果。所谓“四多四少”,即指案例教学中旧案例多、新案例少;第二手案例多,第一手案例少;西方案例多,本土案例少;定性案例多,而定量案例少。现实情景中,所用案例陈旧落后、脱离现实较远,无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也难以适应当今社会发展和学科发展需要;高校教师政府工作经验缺失,加之政府活动本身的保密性,使得第一手案例资料难以获取;同时,我国行政管理专业案例教学起步晚,课堂教学中主要通过引进西方国家现成的案例来弥补国内案例的空缺,中西方制度和文化背景的差异性,舶来品的适用性不强,难以有效服务我国行政管理教学需要。高职高专行政管理专业培养模式是“公共行政+企业行政+商业行政”的复合式人才培养模式,在教学中无可避免的涉及到财政预算、公共产品有效供给和绩效评估的内容,需要借鉴应用定量方法来解决实际问题。
(三)学生参与意识不强
案例教学的目标是培育学习者的智能,在教学过程中,教师是组织、引导者,学生才是活动的主体,通过案例教学发展学生的自学能力和自主性思维,将所学知识和理论内化为发现问题的认知思维、分析问题的推理思维和解决问题的判断思维。然而,高考指挥棒的余威辐射,长期应试教育思想的教化,传统“灌输式”教学模式的滥用,高校“重理论、轻实践”的倾向早已使案例教学的主体———学生养成了被动学习的惰性,主动参与意识薄弱,懒于思考,羞于表达自己的思想,一味依赖教师的现成答案。同时,案例教学中,一些经典案例篇幅较长,情节复杂,并具有较强的理论性,疏于或少于思维锻炼的高职高专学生,受经验和理论知识的限制,很难对案例讨论产生浓厚兴趣,如课堂教学中,教师经验不足,案例教学很容易陷入窘境,长期以往,学生参与案例教学的积极性丧失待尽,不利于创新型和复合型人才的塑造。
(一)精选教学案例
教学案例是一个描述或基于真实事件和情景而创作的故事,它有明确的教学目的,学习者经过认真的研究和分析后能从中有所获。案例教学借助教学案例对学习者进行灌输和启迪的基本活动,教学案例质量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制约教学效果的好坏。案例的选择力求真实性、时效性、开放行和典型性。案例的真实性,是案例具备实际应用价值的基础,效用之源,在选择案例资源时,可以将党和国家公开出版的报刊杂志、各地政府网站、人民网、新华网等网络媒体作为案例源,这些信息内容真实可靠,且具有时效性,社会热点和焦点问题多,学生易于接受,参与讨论的积极性高。一个好的案例应是一个开放的体系,它所提供的是真实的问题、矛盾和困境,存在能从各个方面进行研究、分析和解释的可能性。案例的典型性需要选择的案例能反映行政管理实践活动具有代表性的事件,能通过典型案例分析,得出某一类型事物的规律,获得一般性的知识和技能,能达到举一反三、融会贯通的教学效果。
(二)完善教学过程
案例教学需要周密的教学安排,完整的案例教学过程分为科学分组、事前准备、事中讨论、事后点评和撰写报告等阶段。
(1)科学分组。
案例教学学习过程以小组方式进行,各小组由学生自由组合,共同推选临时小组长,负责组织小组讨论,各小组成员分工明确,围绕问题积极讨论,形成小组意见,最后根据小组同学表现总成绩的平均分作为他们的成绩。通过这种方式培养学生的合作和责任意识。
(2)事前准备。
老师针对所选案例,预设讨论主题和可能出现的任何问题,并事先查阅相关资料,准备解决方案;同时,也可提前给学生分发案例背景材料,告诉学生基本要求。小组成员根据老师要求,提前收集资料,结合所学知识,进行初步思考探讨。
(3)事中讨论。
小组讨论发言是案例教学的关键环节,每个小组派成员就案例所反映的问题陈述观点,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各小组之间彼此就己方观点相互提问和回答,整个讨论过程始终以学生为中心,老师仅是活动的组织者。
(4)点评总结。
学生发言结束时,老师适时归纳学生主要观点并简要点评,以便于其他学生及时归纳和消化。案例讨论完毕后,教师首先可以简单归纳同学们的主要观点,其次,对学生容易忽视、遗漏和挖掘不深的问题,再结合案例进行详细分析,最后对学生讨论的表现给予肯定和鼓励,以激发学生案例讨论的热情。
(5)撰写报告。
每次案例讨论都是学生综合性、创造性的学习过程,通过撰写报告,让学生再次梳理分析、思考、解决问题的思路,所学知识印象更加深刻,学生的书面表达能力也得到有效锻炼。
(三)提升教师业务素质
教师需要从传统的传授者、发布者角色转变过来,扮演好案例课堂教学设计者、组织者、引导者角色。作为知识“消费者”的学生,对知识消费的理性预期越来越高,这对知识提供者和生产者的教师来说,其案例的设际和教学技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作为设计者、主持人和仲裁者的教师不仅需要广播的知识、总结和提炼要点的能力,还要具备演讲的口才和辩论的基本技巧,能够创设情景,引导学习者积极思维,真正提高学生职业综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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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德国"工业4.0"战略和美国"工业互联网"战略之后,中国推出了"中国制造2025"。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大学生形势与政策课论文范文之中国制造2025。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欢迎阅读!
《浅谈中国制造2025》
【摘要】作为“中国制造2025”的地方实践范例,在新一轮工业革命中,泉州领风气之先,积极先行先试,正在演绎着制造业转型升级的新传奇。
【关键词】“中国制造2025” 泉州 创新
党的以来,以同志为的党中央高瞻远瞩,提出实施制造强国战略,颁布的纲领性文件《中国制造2025》全面开启了中国制造由“大”转“强”的崛起之路。泉州不仅是全国著名品牌之都,更是东部沿海地区先进制造业的重要基地。作为“中国制造2025”的地方实践范例,在新一轮工业革命中,泉州领风气之先,积极先行先试,正在演绎着制造业转型升级的新传奇。
“数控一代”,开启“泉州智造”之旅
泉州是福建最大的经济体,然而,由于其制造装备大多停留于传统生产方式,由此产生的问题成为束缚泉州这辆“经济马车”前行的桎梏。如何转型?如何突围?泉州人的回答是,大力培育和发展智能制造装备产业,用高科技拓展生存空间。
嘉泰是福建省数控产业的先驱,是泉州“数控一代”示范工程龙头企业。目前,生产的系列数控机床产品及数控机床核心功能机产品解决方案逐步覆盖航天、汽车、造船、风能发电、医疗器械等多个行业。近年来,嘉泰深入智能制造领域,抢占机床行业制高点,形成新的竞争优势。走进福建省嘉泰数控机械有限公司,偌大的生产车间里,员工仅有寥寥数人。“让机器人代替人工生产,不仅能提升生产效率,还可节约人工成本,规范性也很高。”总经理兰猛介绍说。
在泉州,“数控一代”示范工程的实施,更推动着鞋服、石材、食品等传统制造业的转型升级。如特步(中国)有限公司使用黑金刚(福建)自动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20台智能标记印线机和1条柔性制鞋生产线,工作效率得到提升,生产成本节省了三分之一,生产效率比人工印线提高了40%,费用降低了20%。
再如,福建永信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电脑绣花机通过研发、改进和替代原有日本设备电控和伺服部分,年产已达1000多台,占据省内70%以上的市场。微柏工业机器人公司研发的上下料、焊接等工业机器人,大大提高了企业生产效率,原来一个工人一天只能冲压500个部件,现在用机器人,可以冲压1200个。
作为“中国制造2025”首个试点城市,“数控一代”示范工程的深入实施为泉州创新转型打开了新的突破口,推动了机械装备产业向数控化、自动化、智能化发展。
平台搭建,助力智能制造腾飞
泉州装备制造业“数控一代”、智能制造的快速发展,既离不开企业自身的力量,也离不开政府和政策的有效帮扶。泉州市经信委主任黄国富告诉记者,针对企业在数控技术研发和改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泉州市充分发挥政府这只“有形之手”,出台一系列扶持政策。政策实施以来,仅市本级就已兑现扶持资金1亿多元。
在加大研发投入方面,重点支持国产数控系统开发、工业机器等,最高补助资金可达200万元;鼓励企业研发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按其开发费用的30%给予企业一次性补助,最高补助金额可达100万元;引导有条件的企业设立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机构,资金补助最高达100万元;鼓励机械装备企业创建研发、检测机构,最高可达 50万元。
技术改造方面,鼓励企业加大技术改造投资力度。对本地采用列入泉州“数控一代”示范项目产品的企业,单个企业最高补助可达500万元;对销售给本地企业的“数控一代”示范项目产品,按销售发票总价(不含税)的10%安排应用推广补助资金,用于生产企业的产品推广应用,补助最高可达200万元;开展市级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扶持,按项目规定建设期内购置主要生产性设备和技术投资额不高于5%的比例给予补助,最高限额为100万元。
人才引进方面,采取“平台+项目+创新团队”形式,引进中科院海西研究院泉州装备所、泉州华中科技大学智能制造研究院、哈尔滨工业大学机器人研究所,以及厦门大学、福州大学、华侨大学、福建工程学院等10多家高端院所和科研单位。目前,全市已有近500位数控和智能制造领域方面的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团队常驻泉州开展技术研发和服务工作。同时,开展“数控一代”专业技术人才培训,已有1000多家企业的负责人和技术骨干参加培训。推进智能制造。对新认定为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的,最高分别给予100万元和50万元补助。
推进示范线建设。鼓励企业与“数控一代”公共服务平台合作,在纺织鞋服、建筑建材、食品饮料、机械装备、电子信息等行业,建设一批“数控一代”生产示范线,给予最高100万元的补助。
积极发展设备融资租赁。对本地企业采用融资租赁方式购买泉州“数控一代”示范项目产品的,按规定期内融资租赁合同中设备投资额(扣除增值税、融资租赁费用)分别给予生产和使用企业各5%的补助,最高限额各为300万元。对融资租赁公司出租泉州市企业制造的数控装备、工业机器人整机的,按不高于租赁费的20%给予补贴,最高补助额不超过3万元/台。
“精神灯塔”,照耀“泉州智造”扬帆远航
泉州“数控一代”的崛起当属时下经济转型大背景下的一大亮点,不仅备受各方瞩目,也引起了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关注和肯定。2015年4月23日,国务院在泉州考察数控机床企业时指出,中国经济要长期保持中高速增长,必须迈向中高端,须加速推进“中国制造2025”,并希望泉州在“中国制造2025”中走在全国前列。
泉州制造不仅创新成效不断显现,工作决策层面也不断提升,得到国家科技部、工信部、中国工程院和福建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充分肯定和大力支持。科技部把泉州列入“数控一代”区域建设试点并给予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立项支持。
2014年以来,中国工程院周济院长先后三次率领院士、专家莅临泉州给予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在中国工程院帮助下,泉州通过各大媒体向全国公开发布了《泉州制造2025》, 成为全国首个发布的城市。
面对时下现代工业转型发展的大浪潮,福建省领导多次批示要求抓住机遇、积极推进、全面提升产业发展水平,洪捷序副省长具体协调指导;省政府更是专门出台支持泉州加快推进“数控一代”、促进智能装备产业发展10条措施,省科技厅、经信委和泉州市等制定配套措施重点扶持。
泉州市副市长陈灿辉表示,下一阶段,泉州市政府将推动机械装备“泉州制造”向“泉州智造”、“泉州服务”转型,力争2018年全市机械装备产业总产值超2000亿元。一场由“制造”到“智造”的生动实践,正赋予这座制造业大市新的无限可能。
《 浅谈教师自主性在形势与政策课中的应用》
一、教师自主性的基本探讨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在总体战略、发展任务、体制改革和保障措施等方面,对2020年前我国高等教育改革发展提出了新的思路,提出到2020年,我国教育事业将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建成学习型社会、进入人力资源强国行列。要实现此战略目标,就需要发挥教师自主性和学生的主观能动性。而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又依赖于教师自主性的提高。
教育哲学家认为,培养学生的自主性是教育的终极目标,教育必须发展个体关于其思想和行动做出决策的能力。而要培养具有自主性的学生,就要把独立和自主作为教师的高级目标。此外,还有学者通过分析指出人类的自主性有五个特征,即同时性(simultaneity)、及时性(immediacy)、可能性(possibility)、多面性(multidimensionality)和历史性(history)。而教师职自主性恰恰也具备上述五种特性,所以比起其他职业,教师自主性的发挥对教学工作是极其重要的[1]。
本文在使用的自主性(agency)理论与国内大多文献所使用的教师自主性(teacher autonomy)略有不同。本文使用的自主性理论来源于班杜拉(Bandura)的人类自主性理论(human agency theory)[2](Bandura, 2006),班杜拉把人类的自主性定义为一种高级的认知能力的发展和显现,它能够使人们超越周围环境对其的限制,通过发挥自己特有的能力来改变生活环境和生命的历程。戴维斯(Davies, 2000)进一步认为,虽然自主性无法避免受到那些组成自我的各种结构的影响,但自主性是一种能够认识到这些结构的能力,并通过这些结构来反抗,推翻,改变自我所处于的多种语境中[3]。因此,自主性的概念并行了人类(教师)的主观性和周围环境(教育改革环境)。很多学者认为,教师在改变周围环境的同时,也在被周围环境所改变(Bandura, 2006; Giddens, 1984; Pignatelli, 1993)[4]。也就是说教师自主性并不是随意地无拘束地自由,教师应该在法律法规以及政府的教育方针指导下,充分发挥其自主性。
二、形势政策课的性质与教师自主性
在教师的教学工作中有四个领域需要教师自主性的发挥,即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评价。
形势政策课的教学目标为引导学生正确认识国内外形势,认识、理解、接受政党和政府的政策,进而形成对执政党和政府政策的认同和支持。教育目标具有统一性,但各所高校的具体情况不同,受到社会、理念等环境的影响也不同;同所高校不同任课老师和不同班级的学生水平也皆有差异。所以,如何殊途同归,用适应本校情况的方法完成教学目标,就需要教师个体自主地进行分析和思考。
目前,形势与政策课并无统一教材,讲授内容主要分为三个部分,一是形势与政策的基本知识;二是国内改革开放与社会发展新的动态以及党的重大方针政策,中国的对外政策及与一些相关国家的关系发展动态;三是国际形势发展的热点问题。形势政策课的强理论性和时效性,赋予任课教师高度的自主性,可根据教师的客观判断,在确定授课专题、学习资料等方面进行选择,以保障课程质量和对学生的教授效果。
教学方法包括对学习资料的运用、课程内容的时间安排以及教授方法。而形势与政策课在这三方面皆具有多样性和灵活性并无统一规定,这就要求教师必须积极发挥其自主性,选择适当的教学方法,使学生有效地进行学习。
此外,在教学考评方面,形势政策课为考查课,学期末基本上以论文、出勤、作业以及课堂参与度几方面来进行成绩的评判,没有统一的考核方案。因此,此课程的性质使教师在考评中完全体现自己的意志,在做出客观判断认为需要的情况下,采用任何一种考评方式。当然,教师在行使自主性来进行考核的同时必须具备专业素养和公正素养以保证考评结果的正确公正。
从以上分析可以得知,对教师自主性要求较高的四个教学领域中,形势与政策课的课堂效果、教学质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教师的自主性。形势政策课的课堂性质决定了教师有很大的空间来设计课堂内容和选择教学方式与考评方法。教师充分认识和发挥教学中的自主性,对提高教学质量,创新教学成果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三、形势与政策课中的自主性应用
如何将教师自主性应用于形势政策课,可通过四个方面进行展开。
首先,教师要充分认识自我并设计教学方法。充分发挥自主性来自于充分认识自己。教师在形势与政策教学中所反映出的思想倾向、对待教学的观念和态度、对师生关系的认识,很大程度上受到教师个人教学理念、道德准则和价值观的影响。因此,只有充分认识自己,理解自身理念、道德和价值观的形成过程,才能对其进行深入的反思与扬弃,从而更加充分地发挥在教学中的自主性。
发挥自主性需要形式与政策教师充分认识自身的思想的倾向,全方位考量环境因素,抓住学生的需求和兴趣,然后设计教学的内容以及选择教学方法。在设计课堂内容时,教师在发挥其自主性的同时要具有明确的目标,即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激发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主动参与学习活动。而要达到此目标,教师还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是学生的学习动机。所谓学习动机就是指激励、指引学生学习的强大动力。而一个班级中,不同的学生学习动机不同,甚至存在没有学习动机的学生。所以教师在设计课堂模式时要思考如何兼顾全体学生,激发学生的学习动机。二是学生的自我认知差异,由于学习态度、兴趣、精神状态等特征的不同,学生会在学习中出现差异,而这差异也要求教师在教学中做出最恰当的选择。三是学生对教师的看法。学生对教师在课堂中的态度和言行比较敏感,教师的一言一行都会影响到学生对课程的看法。因此,教师还应该考虑到自己在课堂上的姿态。 要在形势与政治课中充分发挥教师的自主性,还需要教师结合课程进行反思。反思对教师专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因为教师发展的过程是自主学习和提高的过程,其含义在于教师行为的改变,这种变化来自教师的内心,可以说,教师专业发展就是一种自我反思的过程。
形势与政策课教师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反思:一是反思教学常规,包括备课内容是否符合课程的要求,对教案、课件是否熟悉,课程内容是否需要改进等。二是反思师生关系,如课堂中与学生的互动是否达到预期效果、课堂氛围如何等。三是反思教学效果,课堂教学是否达到了教学目标,教学效果是否有利于学生的发展,是否调动了学生的主观能动性等。四是反思自己的专业成长,理念、道德和价值观的形成来自于自身的生长环境、教育过程、人生中发生过的重大事件以及当今周围的环境和意识形态。通过对这些方面的深入反思和重新审视能够优化教师自主性的效果,从而提升教学质量。
最后,形势与政策课教师还应注重其他教师和学生对教学工作的评价,注重学生学习效果和教学资源使用效率的评价。课程评估不仅是评价、监督、保障和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举措,还是对教师自主性在形势与政策课中应用效果的重要反馈。因此,课程结束后,教师可以自主得进行教学评估。通过收集学生和其他参与听课教师的意见,从中总结经验,以便及时进行教学上的改进,进而不断提高自我的教学水平和教师素养。
四、结语
充分发挥教师的自主性可以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激发教师的创造力从而提高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以达到教育的目的。但是,教师的自主性并不是无约束的绝对自主,受环境影响,教师应该在法律法规以及政府的教育方针指导下,充分发挥其自主性。形势与政策课的性质要求教师必须发挥其自主性展开教学,而教学质量在很大程度上则取决于教师自主性的发挥。
认知、设计―>反思―>评估―>改进是教师自主性的核心内容。要将教师自主性应用于形势与政策课中,就要求教师养成认知、反思、评估和改进教学的习惯。只有充分认知自身、社会影响等因素,切实设计教学,并在课下进行反思和评估,根据反思的结果改进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才能够提高形势与政策课的教学质量。
《新形势下高校形势与政策课程教学改革》
一.高校《形势与政策》教育现状分析
1.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学校及任课教师对形势与政策在概念上认识模糊,对课程定位不清,没有意识到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性,缺乏科学、系统的教学计划和具体有效的教学措施,流于形式,使教育目的没有真正落到实处。如重视专业建设,在形势与政策课程学时总量数和学期数大打折扣;时间安排出现“见缝插针”,安排在晚上或者周六、周日,直接影响教学效果。另外,学生本身没有意识到形势与政策的社会价值,对之缺乏兴趣,觉得与专业不挂钩、成才不相关,“学不学无所谓”的态度,听课也是浪费时间,觉得空洞、枯燥无味。
2.师资队伍专业化水平低,流动性大。目前,高校《形势与政策》任课教师常见状况,“从事‘形势与政策’教育的专职教师较少,更多的教学任务普遍由从事行政工作的领导、学生管理工作的辅导员和班主任等兼职教师来承担”。这支教师队伍“杂牌化”,文化背景差异大,对课程的掌握及其有限;而且平时工作繁忙,琐碎的事情多杂多,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该课程建设。加之,行政、辅导员类教师队伍整体处于年青化,换岗、离职频繁,导致形势与政策课教师队伍的变动性较大,直接制该课程的教学质量和课程建设。
二.增强高校《形势与政策》教学效果的几点思考
1.高度重视形势与政策教育,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规范教学管理。首先,强化对形势与政策课程重要性的认识,要求高校认真学习党中央关于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系列文件精神,摆正形势与政策课程的重要地位,建立健全形势与政策教育管理体制,形成由党委统一领导,党委宣传部与开设思想政治课程的学院牵头负责,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团委直接参与,分工负责,互相协作,共同搞好形势与政策教育的工作机制。其次,形势与政策课程教学管理部门要不断总结教学管理过程中的有效做法,借鉴与学习其他教学管理经验,制定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教学管理原则,有效地对各教学环节进行管理,以制度化建设来规范教学管理。形势与政策作为一门必修课,规范其考核制度,纳入学生的总成绩,引起学生重视。
2.更新教学内容,创新教学形式,拓展教学课堂。
新现象,新问题,新形势层出不穷,形势与政策的教学内容只有不断更新,以迎合学生们关注的焦点、热点或疑惑,才能拨动学生的心弦,引起学生思想上的共鸣,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同时,教师要抓住“90”后大学生思维敏捷,信息畅通,自主意识强烈,自我表现欲强的特点,传统的“一言堂”、“满堂灌”引起他们排斥,灵活运用课堂讲授、分组辩论、专题讲座、课外讨论和教育实践等多种方式相结合,告别理论的“高冷艳”,将马克思主义观融入时事热点或学生关心的政治问题,变得鲜活起来,使理论在实例中得到应用,在实例中升华对理论的理解。另外,高速发展的网络时代,信息更新速度快,传统的第一课堂教学很难跟上发展的步调,利用网络不受地域、空间的限制,可以尝试网络创新形势与政治课探索“课堂+实践+网络”“三合一”的新型教学模式,拓展教学课堂。仍然以坚持第一课堂的主渠道地位,第一课堂与第二、第三课堂有效结合的教育原则,坚持以社会实践增强形势政策课的实效性,以网络辅助教学。通过新媒体的应用,为学生提供实打实的服务,主动帮助学生解决问题或疑惑。同时,通过学生喜爱、能黏住学生的方式,将社会上的热点话题、事件进行互联网改造,编成网络平台的学习素材,润物细无声,深层次服务学生的成长,透过“眼球”直达学生的“心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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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最广义的定义是指一切社会组织、团体对有关事务的治理、管理和执行的社会活动。同时也指国家政治目标的执行,包括立法、行政、司法等。狭义的定义指国家行政机关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又称为公共行政。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大学生高等教育行政管理相关毕业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传统的高等教育中所推行的管理体制是分级管理,即分为两级,但以省级统筹管理为主。这就导致了地方和中央相结合现象的出现以及发展。在传统的教育体制模式下,各级教育部门也开展了许多的法制建设工作,但即便如此,高等教育体制管理中始终还缺少统一协调的管理机制,这样会导致管理体制的混乱。另外,高校在管理过程中,还会出现认识法律不足等现象,很多违纪违规现象应然而生,极易导致依法管理无法在高校管理中实现。行政管理在高等学校中涉及事务管理的诸多方面,这对整个学校在建设以及运营中都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比如,校方在办学条件和办学设施方面的建设,校方在经费方面的投入,以及校方领导的提拔与选任,或者老师的相关资格认证等,都涉及到行政管理方面的内容。由此看来,它在高校建设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不可或缺的作用。所以加强和提高依法行政方面的建设显得尤其重要。然而要落实依法行政机制,各级教育部门应遵循教育方面的相关法律,逐渐改善原有的管理方法或方式,对高校实施管理,全面有效的做好高校在建设和管理中的各项工作。高校应依照相关机制来开展各项管理工作,在管理中还要切实做好监督办学的工作。而作为行政部门,还应规范及健全相关的申诉渠道,保障高校活动具备良好的法制环境。
依法行政在高等教育建设中是一项非常繁琐的工作,在高校整个管理过程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所以,在教学组织中,依照相关流程和规定,科学合理、积极有效的开展工作特别重要。而在管理组织过程中,务必重视法治这个大问题。
(一)逐步建立、健全高校领导和管理体制
要实现行政管理的法制化,做到管理有法可依,必须要在教学管理机制、办学方向以及学校相关发展规划过程中实施统一协调的法治领导。遵循和依照相关法治标准和规范开展高校的各项工作。
(二)依法制定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高校在制定规章制度时,必须要严格依照教育方面或者其他相关的法律规范,针对教学管理中一些重大的或者最基本的问题,作出全面有效的规定。因此,高校要严格依法制定相关规章制度,用以规范学校的各项行为。与此同时,应逐步对学校和行政部门之间的法律关系进行界定,进一步明确学校同举办者二者之间的相关权利义务关系,以及高校所处的地位与发挥的作用。由此以来,才能依法对高校行政建设正常的开展工作。除此之外,学校也应遵循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切实保障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三)依法进行民主建设,完善和加强民主监督
依法行政必须透明化和公开化,这是确保其能真正落实的前提和基础。在高校管理过程中,依法行政要求学校务必把各方面事务公开,以努力实现公正及透明。只有这样,在高校的日常行政管理工作中,才能确保大家能真正的参与进来,实现共同管理及监督。
(四)加强和提高法治意识
在当前市场环境和经济的影响下,人们法律意识在逐步加强,依法行政就变得格外的重要。要实现依法行政,首要的一点就是加大法律宣传教育的力度,与此同时还应注重执法队伍的全面建设工作。对相关行政人员来说,在当前法治社会的大环境中,人民群众可以对行政人员在工作中的违法违纪等行为进行批评和抵制,同时还可以利用法律来维护自身的相关合法权益,以此来纠正相关违法违纪等行政行为。领导干部只有不断的增强自身的法律意识,提升法治理念,才能带领人民群众切实地实现依法治国和依法行政的方略。在当前新形势下,必须建立一支法律素质高的领导队伍,才能实现依法行政。
当前,随着高校教育事业的逐步发展,必须不断的加强和完善相应的法律体制,这是一个大趋势。而在学校整个教育发展中,实施和开展依法行政管理工作具有深远而重大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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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行政法制监督主体,是指根据宪法和法律授权,依法定方式和程序对行政职权行使者及其所实施的行政行为进行法制监督的国家权力机关、国家司法机关、行政监察机关等。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大学生法制司法行政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法制司法行政论文全文如下:
党的报告把坚持依法治国作为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并提出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关键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围绕推进基层依法行政工作,构建实战化县级司法行政法制工作模式十分必要。
(一)建设法治政府的其中之意。党的把“法治政府基本建成”作为实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新要求,这就给各级政府建成法治政府提出了时间表,任务艰巨,时间紧迫。而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是基层政府的重要组成部门,必须在推进基层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政府中率先垂范,必须坚持用改革的方式构建实战化县级司法行政法制工作模式,才能承担推进基层依法行政工作的重任。
(二)公正执法的要求。县级司法行政机关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各类工作制度和流程,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体制、机制、模式。针对行政执法中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构建实战化县级司法行政法制工作模式,强化法制监督在加强和创新司法行政管理中的作用。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建立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的机制。
(三)强化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的重要保障。在新的历史阶段,强化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必须在融入大局、服务大局中谋划和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必须构建实战化县级司法行政法制工作模式,始终坚持发挥法制监督和保障的作用,强力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只有这样,才能积极服务经济建设、政治建设,大力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建设,全面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才能积极推进社会建设,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才能大力开展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不断拓展法律服务的广度和深度。
围绕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提升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构建实战化县级司法行政法制工作模式应致力于克服现实法制工作的弊端,创新基层法制工作的理念和秩序。实战化县级司法行政法制工作模式应具有以下特点:
(一)引导性。要体现引导思维的作用,要引导基层司法行政机关执法人员树立依法管理、规范执法的理念。
(二)规范性。要体现规范行为的作用,法制工作要与司法行政执法工作紧密结合,将法制监督贯穿到执法工作过程之中。
(三)制约性。要体现制约权力的作用,要对权力运行进行内部监督、制约,发挥法制工作的“关口”作用。
(四)保障性。要体现保障执法的作用,着重对执法的合法性、规范性进行监督,使法制工作真正起到保障司法行政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作用。
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承担着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等职责,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对其履行职责具有战略性、基础性、保障性的意义。设想构建实战化县级司法行政法制工作模式应具备以下四大体系。
(一)完善的法制工作组织体系
1、建立设置合理、编制科学的法制机构。
县级司法局要与同级编制、人事部门协调,设立专门的法制部门,配备专职法制人员2名以上,使之与其承担的法制工作职责相适应。关于法制部门职责,早在1990年司法部就颁布了《司法行政法制工作规定》,已经明确了法制机构的主要工作职责。但是,在司法行政职能迅速加强的新时期,基层司法行政法制工作内容必须深化,内涵必然丰富,可以这样理解:法制部门承担着为本单位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指导、监督和检查本单位开展执法活动,代理本单位参加行政诉讼活动,提高本单位依法行政水平和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等重要的工作职责。只有设置合理、编制科学的法制机构才能完成这样重要的任务。
2、采取严格的准入制度。
要吸收具有丰富法律知识、司法实践经验、管理经验的人员进入法制队伍,配强专职法制人员。并建立激励机制,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创造性,为法制工作开展奠定良好的人才基础。
3、建立执法责任制。
明确司法行政机关主要领导为本单位推进依法行政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法制部门承担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业务部门设置执法岗位,执法人员职责明确。并实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定期培训,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
(二)规范的执法流程体系
1、权力管理清单化。严格规范司法行政各项权力的设定、增加、变更、转移、取消等。对具有“自由裁量权”的权力事项,应当细化自由裁量标准。2、规范执法流程化。应根据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制定每类执法的工作流程、操作指引等执法手册,明确各个执法环节、执法权限、执法标准和要求,做到执法流程清晰、要求具体、期限明确,增加透明度。3、执法信息公开化。全面公开执法依据、权限、程序、结果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享有的权利义务;公开举报、控告、投诉的方式与渠道,主动接受监督。4、权力运行网络化。司法行政权力事项应在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做到运行规范、监督有效。
(三)内部的执法监督体系
1、在执法流程内建立法制审查监督。
根据专业法律、法规及规章等规定,对具有司法、处罚等性质的执法,在流程内设定法制部门审查监督环节,法制部门对出具的执法文书进行法制审查,构建防范执法风险、杜绝执法违法的“防火墙”。
(1)在社区矫正工作流程内设定法制审查监督。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建立有效的内部审查监督机制,可以有效杜绝社区矫正工作中违规、违法事件的发生。应对以下执法文书进行法制审查监督:出具社区矫正适用前的调查评估、社会调查报告;出具撤销缓刑、假释、收监建议书;出具减刑建议书。这也是执法流程内进行法制审查监督的重点。
(2)在法律援助工作流程内设定法制审查监督。在司法行政机关出具不予法律援助决定书前设定法制审查监督,可以有效维护受援人合法权益。
(3)在行政执法工作流程内设定法制审查监督。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依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由法制人员进行法制审查监督,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向上级机关报送备案行政处罚决定及相关材料。在疑难、复杂、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信访投诉案件书面答复前,由法制人员进行法制审查监督,有助于依法妥善处理相关案件。
(4)在制定规范性文件流程内设定法制审查监督。在制定出台规范性文件前,由法制人员进行合法性审查监督。规范性文件出台后,在法律规定时间内,向上级机关报送备案规范性文件及相关材料。
2、在执法流程外建立法制监督检查。
(1)对律师工作的法制监督。根据《律师法》的规定,司法行政部门依法对律师、律师事务所执业活动进行监督、指导。为了强化监督,法制部门通过开展法制监督检查,对执法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情况、律师事务所以及律师在业务活动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进行法制监督。
(2)对公证工作的法制监督。根据《公证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公证机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对公证机构的组织建设、队伍建设、执业活动、质量控制、内部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指导。为了强化监督,法制部门通过开展法制监督检查,对执法部门依法履职情况,公证机构、公证员在业务活动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进行法制监督。
(3)对司法鉴定工作的法制监督。人大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规定,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主管全国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根据上级主管机关的委托开展监督、指导工作。为了强化监督,法制部门通过开展法制监督检查,对执法部门履职情况、司法鉴定机构以及司法鉴定人在业务活动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情况进行法制监督。
(4)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法制监督。根据《人民调解法》规定,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指导全国的人民调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的人民调解工作。为了强化指导,法制部门组织开展法制监督检查,对执法部门履行职责、人民调解委员会在业务活动过程中遵守自愿原则、免费调解、执行规范的情况进行法制监督。
(四)科学的执法考评体系
建立健全实战化县级司法行政执法考评制度,通过制定科学、合理的考评标准,组织案件卷宗检查,专项、年度执法监督检查等,可以大大提高执法的质量,推进基层依法行政工作。执法考评的重点内容是:
1、依法履职。
主要对执行《律师法》《、公证法》《、人民调解法》、全国人大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最高院、最高检、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最高院、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等情况进行考评,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章行为,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并结合执行中的问题,开展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究,严防发生行政不作为、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者明显不当而导致行政诉讼败诉或者国家赔偿。同时,考评落实上级机关执法工作部署,正确、及时履行职责情况。
2、规范执法。
检查考评依法呈报、审批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人员执业,依法考核授予法律服务人员执业资格,依法开展对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的监督管理,依法收费及网上权力运行等情况;检查考评实施行政处罚的合法性、规范性,有无越权;检查考评投诉、申诉案件依法规范处理;认真执行行政复议决定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检查考评建立社区矫正刑事执法工作管理制度,社区服刑人员监管、教育、帮扶规范,依法办理提请减刑、撤销缓刑(假释)和予以收监执行等刑罚执行工作;检查考评执法卷宗质量。
3、执法监督。
包括内部和外部监督两个方面,内部监督是本单位开展执法检查、执法质量考评情况。同时,严格执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监督检查决定,及时纠正错误行为,依法追究执法责任。外部监督是接受人大执法监督检查,接受司法监督和社会监督,以及网上信息公开情况。4、基础工作。重点考评建立基层法制工作组织、队伍建设、执法流程化;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推行行政调解、行政指导工作制度、全程说理式执法制度等;规范性文件制定合法性审查、备案、清理,执法台账、资料、统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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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6年美国学者L.D.怀特对行政学研究的主要内容作了系统的论述,开始形成行政学的体系。 早期行政学以研究政府行政效率和节省开支为目标,其内容包括:主张政治与行政分离,实现组织系统化,工作方法程序化、机关事务计划化、工作要求标准化等,以达到权责分明,追求实效。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大学生高校行政管理专业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大学生高校行政管理 全文如下:
影响高校行政管理效率的因素很多,既有制度因素,也有人的因素。有人认为高校管理人员素质不高、待遇差、流动性强,影响了高校的行政管理。[1]有人认为高校内部条块分割、机构设置不科学,职能交叉导致运转不畅,影响了管理部门效率的提高。[2][3]也有人提到,学校行政化、衙门化,校领导“官员化”是制约高校发展、影响管理效率的主要原因。[4]这些研究仅仅关注到高校行政管理效率不高的某些技术性层面的问题,而没有分析研究更为深层的原因。我们认为,高校去行政化是高校发展的趋势,因各种原因在短期内恐难以完全实现,解决当前高校行政管理效率不高的问题,实现规范化管理是一条有效的途径。管理规范化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高校行政运行的效率。同时,管理规范化水平也是大学办学水平、社会形象的重要体现。高校行政规范化管理就是要建立规范化的行政管理体系,以规范的行政管理机制为运行手段,合理配置学校各种资源,充分调动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和能动性,使学校有限的资源发挥出最大效益,优质、高效地实现学校的办学目标。规范化行政管理是确保高校教育、科研和创新活动正常开展的不可或缺的组织活动,推进高校行政管理规范化是一项基础性、长期性和经常性的重要工作,对于提升高校行政管理效率,促进高校科学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是没有把“规范化管理”内化为日常管理理念。许多高校也意识到了规范化管理的必要性与重要性,但由于种种原因,并没有深入探究其内涵,管理者缺乏对规范化管理的深入理解,未能真正领悟规范化管理的意义和精髓,从而无法将规范化的要求真正贯彻落实到管理行为中,无法切实做到知行合一,将规范化的理念内化为管理者的规范化行为。
二是“规范化管理”要求缺少操作性。规范化管理,就是要让各项管理都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在具体的管理过程中则要求各项工作都有具体明确的流程、标准和目标,做到流程简明高效、标准清晰规范、目标明确具体,管理者如果缺乏对自身所辖工作的规范化研究,就无法制定明确的工作标准和管理手段,只能以经验式、粗放式的管理手段进行管理。而经验式、粗放式管理往往又是以规范化不够、管理效率不高为主要特征的。[5]三是把规范化管理简单地等同于教条僵化地执行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具有一般性的规范要求和约束,而规范化管理则是在管理制度的框架内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地创设解决实际问题的途径,是管理制度与学校文化的有机结合的产物。[6]在中国的现实语境中,大学管理既要讲制度,又要有变通。不讲制度,管理容易张弛失度;不讲变通,被管理者难以接受,也无法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使得规范化管理流于口号。四是不能持之以恒地坚持规范化管理。当前,学校的各类资源均由行政部门掌握和分配,但行政权力却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管控,使高校这块崇尚学术的自由净土也滋生出权力崇拜和官僚主义。这也是不少专家、学者提出高校“去行政化”管理的原因之一。改革开放以来国家之所以一直强调法治,就是因为我们在管理中还有不少有章不循、随意决策的现象。具体到规范化管理亦是如此,一套很好的行政规范化管理有时会在领导面前低头,会在人情面前妥协,不能被有效坚持。
对于如何提升规范化管理,不同的研究者会提出自己的处方,我们认为,提高高校行政管理规范化水平有五个主要途径,而“练好内功”是首要要求,其中包括多方面的具体规范。这五个途径相互促进、相辅相成。
(一)练好内功,掌握规范化管理的主要方法
1.决策程序化
提到规范化管理,人们一般都会想到如何让员工按规矩办事,而没有意识到管理者的行政决策更应该规范化。行政决策失误比员工行为不规范所带来的后果更严重。推进高校行政决策程序化,首先是要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我国基本国情和高等教育办学宗旨所决定的,体现了党的领导和遵循教育规律的协调统一。要实现高校行政决策规范化,必须协调好党委领导和校长负责的关系,处理好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的关系,唯有理顺这个关系,才能在此基础上健全党政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其次,对于重大决策,应经过调查研究、提出方案、征集意见、充分酝酿、作出决策等环节,使整个决策活动约束在既定的科学程序中,避免因决策者的个人情绪、认识和偏好等因素影响决策,使所有决策都是集思广益后的最优选择。程序化决策过程就是发扬民主的过程,既要重视专家的意见,也要以人为本,充分考虑各级员工的意见,让各级员工都有发表意见的机会,从而增加他们的参与意识,提高决策的拥护度和执行力。
2.权责明晰化
当前我国高校的行政体系设置是一种金字塔式的层级组织结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层次分明,隶属关系明确。行政管理包括组织、人事、教研、生管、后勤、保卫、财务等诸多方面的事务,另外,还包括对外联络、合作办学等工作。高校行政管理的职能错综复杂,各部门之间既有业务上的对接,也有职能上的交叉。因此,推进行政管理规范化,就要明确界定各行政职能部门的权限和行使范围,从制度上杜绝敷衍塞责、争功诿过的现象。[7]通过逐级授权,明确各级管理的责权利,使管理部门和管理者在自己行使的权力和职责内开展工作,既不越界管理,也不逃避责任,而是作为高校行政管理的有机整体,各司其职、相互协作又相互制约,有序推动高校这个庞大组织的高效运转。权责明晰化还要求管理者在管理过程中要遵守层级管理秩序,既要避免下级越级报告请示,也要避免上级越级行使权力。作为领导者,遇到越级反映情况问题时,可以作为了解搜集信息的渠道,但在处理具体问题时则应慎重对待,若非遇到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不能允许和放纵越级行为发生。应该按照原先设定的管理权限和办事程序规范办理,体现规范办事和法治的精神。越级行为的危害弊病是明显的,它架空了应有的管理层级,破坏了管理秩序,使中层管理者处于信息情况不了解、无法正常行使职责的被动地位。越级行为看似高效,其实是以损害管理秩序和管理的严肃性为代价的。
3.目标计划化
规范化目标管理,一方面要把长远目标分解成中期、短期目标,每个目标的达成有具体的时间限制;另一方面,还要把大目标分解成小目标,并明确具体的责任主体。领导层提出学校总体发展目标,各部门应从自身职能出发,将学校的总体目标分解成本部门应该完成的具体目标和应对措施。有了阶段性的具体目标,相应的责任人就能有的放矢,采取有效的计划措施达成目标。同时,作为更高一级的管理者,也能依据具体目标计划的实施完成情况来考核、评价下属部门、员工的工作情况,推进目标的实现。
4.业务流程化
业务流程化要求在高校行政管理过程中,对日常工作制定出相应的业务流程,对每一个部门、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的具体职责和操作标准进行明确界定。在流程中,每个人都应该按照既定的流程要求进行工作,每个人的行为都要服从这个流程的要求。值得注意的是,业务流程化是对行政工作的规范化,而不是呆板僵化的教条。在流程的设计和实施过程中,要针对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对流程进行不断的改进,以期取得更好的效果。业务流程化一方面使工作流程不断优化、化繁为简,使员工工作效率不断提高;另一方面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循序渐进,确保高校行政管理工作不走味、不变样。业务流程化对服务对象而言,是公开透明、结果能够预期的各种办事服务指南。能否为广大师生员工提供优质高效的行政管理服务,关键一点就在于能否推出相关工作的办事流程,提高教师员工的办事效率。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对目前臃肿的机构与人员进行必要的简化、压缩,以便建立扁平化的行政管理体制、实行分权管理。
5.流程精细化
精细化是一种管理理念,更是一种精益求精的文化。流程精细化建立在业务流程化的基础上,要求对流程中的每个环节进行细化、精化。强调对流程目标的分解、细化、落实,注重数量化和精确化。精是精湛、精益求精,细是细节、最小的工作单元。世界一流企业都注重精细化管理,他们不仅对工作提出原则性要求,制定出每个企业活动的具体流程,而且对流程细节都作出明确的规范。高校行政管理涉及人事管理、财务管理、安全管理、后勤管理等方方面面,流程复杂,细节繁琐,细节把握得越好、控制得越严,行政运行效率就越高;反之,如果不注重细节的规范处理,而是留给员工随意处置,工作标准、服务质量就会因人而异,造成了巨大落差。比如对高校安全管理而言,安全无小事,细节定成败。我们经常看到一些严重的事件,其起因往往是一个微乎其微的工作疏忽所造成的。
6.控制过程化
粗放管理的一个特点就是只重视结果,不注重过程把控。这种管理方式容易出现的问题就是当结果产生时损失也已无法挽回。因此,要加强高校行政规范化管理,提高行政管理效率,不仅要重视结果,还要注重过程化管理,使一切工作都在可控范围内。控制过程化一方面要求管理者要掌握员工工作动向,避免因上下级沟通障碍或员工理解误差等使工作偏离预定目标,在不良结果产生之前及时进行修正;另一方面要监督工作进度,避免员工因缺乏积极性、创造性等问题而拖延既定的工作进度,确保各项工作按时完成。实施过程监管,既是达成工作目标的保障,也是对员工的爱护。管理的目的不是要惩罚人,而是要让被管理者按规范要求做好工作。作为管理者应有这样的认识,在管理过程中不得不对员工实施处罚时,其管理就已经失败了。控制过程化就是要高校行政管理者改变管理方式,把管理的焦点放在结果上,把工作的重心调整到过程上来。强调控制过程化,不是要管理者一竿子插到底,事无巨细什么都管,而是要重在把控工作方向,把控好关键的工作节点,这样才能即产生管理效益,又给员工的创造性、积极性留有空间。
(二)依法治校,为规范管理构筑一个良好的制度环境
所谓良好的制度环境应该包括三个要素,即有章可循、按章办事和制约监督。首先,建立完善的制度体系是高校行政规范化管理的基础。高校要建立并完善行政管理规章制度,使各项行政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否则,规范化管理就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其次,要实现高校行政规范化管理,作为掌握行政权力的管理者必须依法治校、按章办事,不能搞特殊化,不能将个人意志凌驾于学校的规章制度之上。再次,要对行政权力进行约束。高校必须建立一整套约束监督机制,确保在公开透明的阳光下,公平公正地行使权力。一方面要切实发挥纪检监察、效能督查等部门作用,自上而下对各职能部门的行政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另一方面,要营造民主氛围,重视工会、教代会等组织在民主办学中的重要作用,自下而上对学校领导、各有关部门的行政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
(三)注重能力培养,为规范化管理提供人力支持
要实现高校行政规范化管理,不仅要有良好的制度环境,还要有一支具备规范意识和管理能力的行政队伍。规范化管理既是一种理念也是一门管理科学,规范化的意识和能力只有内化为每一位管理者的职业素养,高校行政管理工作才能真正实现规范化。对高校行政管理而言,推动规范化管理的决策在领导,领导行为导向足以影响一所学校的行政风格,而落实规范化管理的关键在中层管理队伍,他们是高校行政规范化管理的设计师和贯彻者,负责制定各项规范化管理的规章、制度、流程和办法等。因此,推进高校行政规范化建设,不能只是喊口号、提要求,等待员工自我觉悟,而是要切实加强对行政人员尤其是中层管理干部的规范化管理培训,并将培训纳入学校发展规划,有计划地组织实施,使其真正掌握规范化管理的理论知识和方法、技巧,不断提升职业素养和管理能力。否则,无论是规范化的制度建设,还是具体的业务执行,都难以实现规范化。
(四)恰当运用激励约束机制,为规范化管理添加动力源泉
管理的艺术不在于作指示、下命令,而在于如何激励、唤醒、鼓舞下属为工作目标去奋斗。好的激励约束机制能为高校实现行政规范化管理增添巨大的推动力量。惩罚只能在少数情况下使用,对大部分行政管理人员应该采用激励方式。对行政管理团队而言,可建立校内督查制度和校、院二级管理机制,将权力下放给院系和职能部门等二级管理单位,明确他们的责、权、利,按照设定的工作目标实施效能督查,从而激发出二级管理单位的积极性、创造性和团队协作意识。另一方面,对行政管理人员而言,可试点建立竞聘上岗机制,能者上、有志者上,给年轻干部机会,给资深干部以压力,有效激发广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最后,要实施客观、公平的绩效考核与奖惩,形成纪律严明、赏罚有据的行政管理工作作风。
(五)借力用力,通过各类检查评估提升规范化水平
针对高校的专项检查评估有文明学校、平安校园、党风廉政建设、防腐倡廉及惩防体系建设等项目。这些检查评估目标明确、导向清晰,对高校行政管理工作诸多方面提出了标准化、规范化的具体要求,既有指导性也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对高校的行政规范化管理具有很好的指导作用和推动作用。高校应正确对待这些检查评估,将迎检过程当成加强规范化建设的过程,不断提高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要杜绝投机取巧的心态或一阵风似的做表面文章应付检查的做法,把检查评估当做鞭策、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的机会,认真学习评估要求,对照评估标准查找自身差距,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不断修正管理工作中的不足和薄弱环节,推进行政管理规范化水平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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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势与政策课程是我国高校开设的一门必修课,对于增强学生的爱国主义有着重要的作用。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形势与政策论文相关范文,欢迎参考阅读!
摘要:我国疆域辽阔,东临太平洋,西接亚洲腹地,四周分别与东北亚、东南亚、南亚、中亚相邻。我国周边各地缘方向的政治格局表现出横向的差异性及纵向的变动性。从东、南、西、北各地缘方向看,周边环境也呈现出不同态势,大致可归纳为“北稳、南和、东紧、西动”。从海陆地缘方向看,周边环境呈现出较大的差异性,大体可概括为“陆稳海动、陆缓海紧”。即陆地环境明显趋于和缓,而海洋环境则趋于紧张和严峻。进入21世纪后,我国周边政治格局依然呈现出“陆缓海紧”的态势。在这样的环境下,只有处理好周边关系才能实现中国的伟大复兴。
关键词:周边关系 冲突矛盾 共同发展 战略安全
中国是当今世界上邻国最多的国家之一,维护中国的利益,处理好与周边国家的外交关系,消除危及国家安全隐患,加强对战略安全的研究,为中国和平崛起,成为世界强国创造条件。我国周边关系发展可具体分析为以下八个方面:
一、朝鲜半岛
进入21世纪后,美国政府对朝鲜采取强硬姿态,最终导致朝美第二次核发机的爆发,半岛局势再度趋紧。在东北亚地区,朝鲜半岛的局势发展始终牵动着大国利害关系,影响着地区的和平与发展。朝鲜半岛问题是东亚地区最大的冷战遗产,朝鲜半岛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地缘意义,是各大国利益的交汇点,半岛两国的战略选择,将与大国因素相互作用,相互影响。虽然朝鲜和韩国都在竭力谋求统一,但是双方存在的理念与利益冲突,造成了一种一致谋求统一却又坚持对抗的局面。近些年来,双方的各项交流合作逐步迈出了实质性的步伐,朝韩关系的发展已成大势所趋。但是新时期初期的半岛局势仍将呈现出复杂多变的发展态势。一方而,促进和解、推动谈判、制约战争的内外因素继续存在和发展。特别是“六方会谈”进程的继续为和平解决争端提供了重要机遇,半岛和平进程有可能在曲折中前进;另一方面,朝鲜与美国、朝国之间的矛盾根深蒂固,各自的国家利益和政策目标大相径庭,半岛局势的发展仍存在较大的不稳定和不确定因素,不排除出现武力对抗和军事冲突的可能性,朝鲜半岛是中国东北部安全的战略缓冲,半岛局势的紧张将破坏本地区的和平与稳定,也将影响中国现代化建设的进程,综合而论,新世纪初期的半岛局势仍将呈现出时起时伏、复杂多变的发展态势。半岛南北双方真正走向和解,只有在中美等大国的支持下,才能取得实质性的成果。
二、日本
2009年是中日邦交正常化37周年。中日关系呈现改善和发展的良好势头。但是日本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强国,并且目前正处于转型过程,其走向将直接牵涉到我国的东部安全。而近几年日本在对外政策上加快谋求政治大国或“正常国家”的步伐,强化日美同盟,防范和牵制我国的行动不断升级,使日中关系在发展中却有存在着许多隐患。人本政府对周边国家尤其是中国的强硬态度,严重影响地区的稳定,在历史问题上的错误态度也引起众多亚洲国家的不满,钓鱼岛问题也激化了中日两国在东海问题上的矛盾。虽然我国政府从大局出发,采取了理性和负责任的态度,但伴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国际地位的不断提升,中日关系重新定位的过程中,矛盾和摩擦不可避免。进入21世纪后,日本不断突破向海外派兵的限制,扩大对美军事支援的范围。日本实施海外军事干预意志和能力的增强将成为东亚地区的潜在威胁和中日冲突的隐患。
三、美国
中美关系保持总体稳定并有新的进展。双方互为第二大贸易伙伴。双方在一些热点问题上加强沟通,双边关系的战略内涵更加丰富。两国军事交流与互信得到增强。在我国的周边政治格局中,美国是最具影响力的大国因素,也是对我国构成最大威胁的国家。苏联解体后,其继承者俄罗斯对我国周边格局的影响回缩到我国北部方向,而美国作为全球惟一的超级大国,对我国周边格局的影响力进一步上升,已成为最主要的外部因素。美国的影响在地域分布上具有全方位性,在性质上具有根本性,在程度上具有严重性,在时效上具有长期性。美国的影响在手段和方式上亦具有多样性,一是保持直接的军事存在,二是发展同我国周边国家的军事合作,三是介入和干预地区热点问题和危机。当然,目前美国对我国周边安全的威胁大都是间接和潜在的,而且其对华政策具有明显的两面性,在遏制我国的同时,也同我国进行“接触”与合作。中美建设性合作关系的发展一定程度上可以抑制或延缓但无法从根本上消除美国对我国的威胁。
四、中亚
与中亚国家关系不断深化。2009年是我国与中亚国家建交17周年。17年来,中国与中亚国家成功解决边界问题,不断增进互信,共同建立“上海五国”机制和上海合作组织。中国与中亚国家关系已成为新型国家关系和区域合作的典范。中亚地区面临着颜色革命的冲击,国家政局动荡不安。中亚地区毗邻我国西部边境,自古以来就有重要的战略地位。中亚五国作为苏联解体后出现的国家,地理上位于大陆心脏地带,是大国政治势力和地区政治势力缓冲区和交汇区。在经济上,其具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在文化上,中亚是伊斯兰文明,基督教文明和儒教文明的结合部。我国和中亚各国是长期睦邻友好的关系,并应继续保持良好的关系,成为长期的政治、经济贸易伙伴,以保证边疆地区的稳定。
五、俄罗斯
中俄关系取得长足发展。 两国高层互动频繁。我成功在俄举办“中国年”活动,举行300多项活动,涉及政治、经济、军事、科技、教育文化等诸多领域。横跨欧亚大陆的俄罗斯,从沙俄时期到至今,一直是中国北方最大的邻国和影响中国国家安全最重要的因素之一,从地缘政治上,中俄之间有漫长的边疆线,我国北部地缘方向仅有俄罗斯和蒙古两个邻国。俄远东地区和蒙古的形势相对稳定,不存在重大现实热点和安全隐患。同时,我国与俄罗斯的睦邻友好关系处于良好状态,并且在近期内不会发生动摇。因此,该地区的政治格局是比较稳定的,而且具有一定的持续性。从综合国力上看,俄罗斯仍是世界性大国,并有可能再度成为“世界超级大国”,作为俄罗斯的邻居,中国尤为关心,俄罗斯拥有雄厚的军事技术实力的丰富的石油气资源,是中国实现国防现代化可以借助的力量,尽管俄罗斯处于经济持续恢复阶段,但对华能源战略已透露出俄罗斯未来的战略运筹信息。
俄在对外政策上,其作为欧亚大国的地缘政治决定其外交政策的平衡性,实施欧亚并举的双头鹰外交。西部,把外交重点放在独联体地区,对欧盟签署“通往未来路线图协议”。对美,虽存在根本性的矛盾和分歧,但短期之内不会发生直接的冲突与对抗。在东方,则加强与我国在政治、经济和军事上的全方位关系,同时积极参与朝鲜核问题。两国的联合军事演习也表明两国的军事合作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是两国政治走向合作的体现,为地区的安全和稳定奠定了基础。强大的邻国就像一把双刃剑,假如它对你友好并能给你带来利益,就会由于它是你的邻居而使这样利益倍增,这个邻居越强大,你所获得的利益可能越大,反之亦然。所以说,复兴后强大的俄罗斯对中国安全的影响是中国周边国家无法无拟的。
六、南亚
与南亚国家关系稳步发展。在南亚地区,印巴冲突由来已久,印巴冲突是包括领土、民族、宗教和军备之争的综合性、长期性矛盾与争端。印度和马基斯坦的冲突直接中国周边安全环境重要隐患。近年来,两国在核军备和常规军备竞赛愈演愈烈,在克什米尔冲突时紧时缓,印巴冲突对南亚安全局势,和我国西部边境的安全有重大关系。随着印度经济的发展,其21世纪军事战略是发展强大的军事力量,威慑巴基斯坦,制弱小邻国,遏制中国,拦阻地区外大国向南亚渗透,实现控制印度洋,跻身世界一流大国行列的目标。印度洋是中国与中东、波斯湾、地中海、东非等地联系的海上必经这路,印度控制了印度洋,就等于控制了中国的通往这些地区的海上通道威胁中国的石油安全。印度作为一个区域性大国的地位在升高,国际影响也在不端加强,而中印关系也已得到大幅度的改善和发展。双方的经济贸易逐步扩大,且中印双方都致力于经济的发展,都需要良好的周边华宁,共同利益将决定两国在今后较长时间里保持密切的关系。我国与巴基斯坦的友好关系则将会长期维持下去,两国关系将获得不断的发展。我国与南亚的关系将进入一个新阶段。
七、东南亚
东南亚诸国的对外战略对于大国关系的重要性,首先体现在其地理位置上,东南亚国家对外战略的一个基本特点,就是依托于一个地区性的同盟。受到政局动荡和恐怖主义的影响,东盟各国的经济受到打击,海外市场缩小,外资流入减少,旅游业衰退,如何实现国内政治的稳定和经济复苏成了东盟国家目前面临的重大问题。东盟可以说是我国崛起的一个战略支点,我国在金融危机中的负责任的表现,促进了东盟国家与我国关系的新进展。在印度洋海啸灾难中,我国伸出援助之手,以实际行动向世界展现了负责任的大国形象。
建立自由贸易区进程的启动和我国加入《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使我国与东盟的经济合作和政治互信达到了新的水平。但是我国与一些东盟国家之间也存在主权争端,自近现代以来,中国与东南亚国家的海洋权益的冲突争议日益增多。而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等国家非法占领我南中国海的岛屿,开采油气资源,严重损害我国领土主权和经济权益,越来越不利于中国的发展。中国与东南亚国家的南海之争,不仅存在岛屿之争,还有海域划界和资源开发之争。这些问题都是关于资源和地缘优势争端,而这些海洋权益一旦丧失,将危害中国国土安全。但总体形势是平稳和可控的。双方在经济上有竞争,在政治上有共同的战略利益,两方的关系必将在过去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和密切,无论是合作的内容还是合作的层次,都将上一个新的台阶。
八、恐怖主义的现实威胁
近年来,我国周边地区的恐怖主义不断发展,已经成为了我国构建稳定的周边政治格局的严重威胁。阿富汗和中亚地区是国际恐怖主义和民族分裂主义、宗教极端主义的重要基地和活动场所,中亚地区出现的民族分裂主义、宗教极端势力和国际恐怖主义三股势力的影响不断扩大,已经给中国的西北边疆带来了巨大压力,中亚某些国家公开号召境外民族回归“历史祖国”。在此背景下,自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新疆地区的民族分裂主义和宗教极端分子,与境外(包括中亚国家)的民族分裂主义和宗教极端势力分子相结合,制造了一系列恐怖活动,使得中国的国家安全面临恐怖威胁。在东南亚,当地的伊斯兰激进势力与“基地”组织相勾结,制造了一系列恐怖袭击事件,已成为东南亚地区安全的现实威胁。在南亚的印、巴等国,恐怖主义活动也出现新的发展势头。坚决打击恐怖主义,是我国维护周边政治格局的重要手段。
在当今以和平与发展为主题的时代背景下,我国的周边政治格局总体态势良好,局部地区比较动荡。我们只有与周边和睦相处,才能共同繁荣发展,只有贯彻“与邻为善,与邻为伴”的外交方针和“睦邻、安邻、富邻”的外交政策,才能有长期稳定与和平。只有提高中国的综合国力,才能处理好外部事务,面对复杂的国际局势,中国需要制定妥善的战略,提高中国的综合国力,强大的国防力量。科学技术创新。我们还应注意到周边地区的不稳定因素和矛盾所激化的隐患,联合一切联合的国际力量削弱,周边环境中不利因素,扫除和平发展的一切障碍。同时与周边国家相处过程中,积极参与亚洲多边及双边机制适用本国强大的综合国力,扩大自身的影响力,发挥地区大国的作用,尽而实现中国的崛起。
摘 要:本文从中职德育课程中开设形势与政策教育的重要性出发,进一步探讨形势与政策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关键词:中职学校;德育课程;形势与政策教育
形势与政策教育是中职德育教育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中职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在中职学校德育课中开设形势与政策教育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充分认识形势与政策教育对加强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性
形势与政策教育是对中职学生进行党和国家重大路线方针政策的教育,是透视社会热点,把握时代特征,正确认识形势的一种教学,它可以帮助学生提高分析判断能力和思想认识水平,引导中职学生关心世界、关心国家、关心他人,培养中职生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情感。通过形势与政策教育,引导学生关心国家大事,了解当前世界变化,满足学生的求知欲望,丰富学生的精神世界,养成“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的习惯,对提高学生的政治素质,培养社会公民意识有着积极的意义。
2004年教育部颁布《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其中规定:“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德育教育是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道德、法律和心理健康的教育。它是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智育、体育、美育等相互联系,彼此渗透,密切协调,对学生健康成长成才和学校工作具有重要的导向、动力和保证作用。”根据教育部职成司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推荐使用《时事报告》(职教版)加强形势与政策教育的通知{教职成司函 [2010] 78号和粤教思函 [2010] 65号}文精神,明确将《时事报告》(职教版)作为中等职业学校开展形势与政策教育指定辅助教材。中职学校要切实把形势与政策教育列入德育选修课程,把这项工作纳入学校的教育教学计划,落实教材、落实课程、落实时间、落实教师、落实检查督促,选修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可见,以国内外的政治、经济形势,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心任务为内容的形势与政策教育是中职德育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培养学生时事政治敏锐性,强化学生的社会责任感,树立学生社会公民意识的重要途径。
二、开设《形势与政策教育》德育课程,突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
(一)当前中职学校德育课状况。
在一些中职学校,德育课普遍不受学生的喜爱,觉得理论多,枯燥乏味,学不学无所谓。尤其是在大力强化中职教育就是就业教育、是技能教育的今天,教育者容易形成一个误区——中职教育只要重视专业课,加强学生的操作技能培养就足够了。重专业教育轻思想教育成为不少中职学校教育办学的普遍现象。教育工作者需要思考:培养技术性人才是不是中职教育的最终培养目标?在强化技能教育轻视思想政治教育的教育情况下培养出来的人才是否符合企业的要求?是否符合社会公民的要求?这是一个非常现实而急需弄清的问题。
从用人单位的现实情况来看,如今的用人制度已经打破过去的讲学历的用人思想,取而代之的是以能力为准则,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简单来说,就是要有才又有德。两者之间的关系曾有这样的比喻:有德有才之人是优等品;有德无才之人是次品;有才无德之人是危险品;无德无才之人是废品。若以这样的一种用人标准来衡量我们在重视专业教育轻思想政治教育的背景下培养出来的学生决不能称为优等品,这样的学生在用人单位的实际情况可想而知。从社会发展来看,国家需要的不仅仅是具有科学文化知识的劳动者,更需要具有远大抱负、远见卓识、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的社会公民。在此背景下,强化技能教育,轻视思想政治教育的教学模式培养出来的人才只能是出卖自身劳动力,单纯控制和使用劳动工具的劳动者。因此,要让学生更体面的劳动,更有尊严地工作,更具有社会责任意识,加强中职形势与政策教育工作必须成为中职教育中刻不容缓的工作,应得到普遍的重视。
(二)形势与政策教育要渗透在德育课的全过程。
我校在培养人才的过程中,紧紧围绕“培养学生如何做人,做怎么样的人”的问题实施教育活动,提出“成才先成人,做事先做人”的教育理念,把“培养学生成为具备基本的文化素养与素质,完善的人格品质,良好公民素质、具备独立批判意识和正确价值观、良好的职业素质等品质的社会公民”作为人才培养目标,并坚持在德育课程和学生德育工作中开展多种形式的形势与政策教育工作,不断创新形势与政策教育的模式。
(1)坚持开设《经济政治与社会》德育课程,发挥德育课程的思想政治教育的作用。
如今的中职生虽然成长在改革开放的新时代,享受改革开放给国家社会和家庭带来的巨变,但对于国内外时事、中国历史与国情却缺乏了解,对社会事件缺乏社会参与意识,以致在对某些时事问题的认识上容易受社会中非主流意识左右,产生错误的世界观和价值观。因此,在中职生中开展形势与政策教育是必须的,是顺应新时代的要求,更是中职教育者义不容辞的责任。
学校开设《经济政治与社会》德育课程,目的是帮助学生正确认识和分析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掌握党和国家的执政理念,增强主人公社会责任感,树立社会公民意识,更好地应对知识经济带来的挑战。该课程具有极强的时代性与教育性,这就要求教师在教学中不仅要重视书本理论知识教学,而且还要紧紧抓住国际与国内的重要时事内容,对学生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让身边的时事政治经济事件成为教学的“素材”,成为学生们提高思辨能力的“养分”,增强德育课程教学的效果。与此同时,我们对课程考核方式进行大胆尝试,废除以试卷定成绩的考核模式,把课前的时政播报模式作为学生考核成绩之一,教师上课前组织学生做好素材准备,把相关主题的时政内容进行提炼,利用课前5分钟对全班学生进行时事报道。另外,组织学生分组完成时政手抄报小组项目工作,也成为本课程的考核成绩之一,学生通过电视、报刊、杂志等新闻媒体获取信息,并进行整理,以团队完成小组的手抄报工作,有利于体现形势与政策教育的普及性、针对性。
(2)坚持把形势与政策教育引入各年级德育课堂教学中。
加强学生的时代敏锐性。我校结合德育的相关情况,有针对性地把时事政治教育引入课堂教学中,采用多种教学形式,增强德育教学的实效性。例如,在第四学期开设《就业指导》课程,把《时事报告》(职教版)杂志纳入该课程辅助教材。事实证明,更全面地了解社会发展动态,更多了解社会大事,可以开拓个人视野,拓宽人际交往空间,更好地适应职场生活。现该杂志成为我校学生了解社会生活和职场生活又一重要途径。辅助教材的使用,能丰富课堂教学内容,提高学生的政治敏锐性,学生对最新的国内外大事日益关注,开始对各种政治现象背后的原因进行反思,学生普遍对该杂志的使用表示满意。
如在《职业生涯规划》课程中,我们选用《时事报告》(职教版)2010-2011学年度第一期的“职业教育的新蓝图”内容,向学生进行职业教育发展前景的介绍。通过具体数字和事例,让学生了解职业教育发展趋势,意识到“读职校,成为第一线技术人才,同样可以成才”,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才观和职业观,以更自信的心态面对中职学习和生活。
三、坚持形势与政策教育与学生活动相结合,强化形势与政策教育在德育工作中的实效
我校的形势与政策教育工作不仅在德育课堂,而且贯穿在日常的学生活动中。抓住具有教育意识的时代事件,通过开展各种类型的学生活动,促使形势与政策教育工作与学生工作有机结合,不断摸索形势与政策教育的新方式。
在日常工作中,我们充分利用学校广播站,在每日下午5点10分向全校师生进行时政专题播报。根据每月的主题项目,定期开展多种时事主题的黑板报评比工作。
此外,我校的形势与政策教育与每年国家的重大节庆假日联系起来,有针对性的开展时政教育工作。例如,2011年我们抓住日本大地震之事件,开展“爱是最大力量”等多种主题班会活动,对学生进行生命教育。在2010年,我校紧紧抓住亚运盛会在广东召开这一契机,在全体师生中开展“争做文明公民,为亚运添光彩”系列活动。2010年9月,我校从学生的日常行为习惯入手,开展“文明礼仪伴我行”演讲比赛,开展“争做文明公民”校园热话座谈会等多种活动,规范学生的文明行为,让学生意识到个人文明习惯和提高文明修养在当今社会的重要性。
总之,通过多年的教育活动,笔者发现形势与政策教育能有效地弥补德育课本知识的滞后性和局限性,能有效培养中职生的思辨能力和理论联系实际能力,有利于提高中职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其社会责任感,是中职德育工作中的重要途径。而中职的形势与政策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的合理发挥,更需要教育者们在教育过程中采用符合校情、学情的方式,不断创新时政教育的模式,不断整合资源,方能提高学生关注时事政治的社会责任意识,让形势与政策教育在中职德育课中起到重要的教育效果。
参考文献:
[1]汪永智,刘秋明等.开创广东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新局面[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
[2]沈越,张可君.经济政治与社会[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
[3]蒋乃平.职业生涯规划[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
摘要:形势与政策教育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必修课程之一。临沂大学在形势与政策教育方面采取了一系列积极措施,取得了一些经验和成效,针对相关问题提出了合理化的教学建议,为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合格人才做出了有益的贡献。
关键词:形势与政策课;成效;问题;建议
形势与政策教育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必修课程之一。它不仅是对大学生进行国内外形势与政策教育的主渠道和主阵地,而且也是大学生明确时代责任要求、成长为合格人才的迫切需要,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担负着重要使命,具有其他课程无法替代的重要作用。因此,特对近几年来临沂大学形势与政策课的教学现状与对策进行分析,以供其他兄弟院校参阅和借鉴。
一、关于形势与政策课取得的成效
形势与政策课具有很强的时效性,重视形势与政策课的教学与管理,加强对学生思想动态的教育和疏导,是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迫切需要。为了更好地实施形势与政策教育,避免一些不良现象的出现,造成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浪费,临沂大学采取了一系列积极有效的措施,取得了一些经验和成效。
1.学校领导高度重视,教学团队逐步健全。
为了更好地贯彻和执行《中共中央宣传部 教育部 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形势与政策教育的通知》(教社政[2004]13号)精神,临沂大学把形势与政策教育当作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综合调配原法学院师资力量,于2011年8月成立了马克思主义学院,组建了“形势政策与当代世界经济与政治”教研部,制订了《地方党政领导干部、校外专家学者、校级领导为学生作形势与政策报告制度》。在学校党委、宣传部、学工处、教务处等部门的积极配合下,逐步健全了各部门分工明确、协调配合的教学管理体制。其中,党委、宣传部负责校内外专家讲座,教务处负责课程编排和成绩管理,学工处负责学生实践教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实施教学计划,形成了各部门同心协力、各司其职的良好局面。
为了规范课程教学管理,完成课程教学任务,马克思主义学院成立了教师教学团队,形成了专兼职教师队伍。目前,共有十九名任课老师参与分担形势与政策课的教学任务,其中十八位教师又分别是十八所学院的兼职辅导员,承担辅导所在学院部分兼职教师的任务。他们除了正常的专业授课之外,每学年度至少作一次形势与政策课的专题报告,教研部在年终把报告编辑成册,送交学院档案室存档备案。各学院的兼职教师作为该学院的辅导员,具体负责本学院学生的管理、考试、实践等任务。良好的师资队伍建设,是搞好形势与政策课教学与研究的最根本保障。
2.教学方案灵活机智,教学管理切合实际。
从2011~2012学年度第一学期开始,“形势政策与当代世界经济与政治”教研部负责制定形势与政策课教学实施方案,由教务处发往全校十八所学院,各学院任课教师和兼职教师具体承担和完成教学任务。根据教务处规定,本科学生从大一至大三开设形势与政策课,共分六个学年度完成,每学年授课十六学时,总时数九十六学时,共计六学分。专科学生从大一至大二开设,共分四个学年度完成,每学年授课十六学时,总时数六十四学时,共计四学分。每个学生必须根据学校要求修完所规定的学分。加强课程教学管理,教学形式灵活多样。在课内,可以采取专题讲座、专家报告、影视教育、网络学习等形式;在课外,可以采取军训教育、暑期实践、社会考察、专家采访等形式。建立成绩档案制度,实行课程学期考核。每学期考核一次,计入期末学生学业总成绩。各学院可根据学生实际情况,采取课堂问答、卷面考试、撰写论文、实践总结等多种形式,对学生的学习成绩作出正确的评估和测定。这种考核形式有利于发挥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更加体现出课程教学的合理化与人性化。
3.教学内容更新及时,教学特色新颖实效。
形势与政策课的教学时效性特强,要求教师能够准确把握当今世界形势与政策的发展动态,及时掌握国内外重大事件和焦点问题的变化趋势。针对当前的实际情况和学生的思想状态,任课教师不断地调整和更新教学内容,帮助学生正确认识形势与政策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政治思维的敏感力和洞察力,疏导和化解可能出现的思想情绪,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抵制各种不好的思想侵蚀,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道德素质,形成了良好的学习风气和高尚的道德情操。
为了更好地实施教学计划,紧跟当前国内外形势与政策的发展变化,在学校教务处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学院组织部分教师编辑出版了校级优秀立项教材《形势与政策》(徐东升、陈兆河主编,山东人民出版社出版,2013年9月第一版),发放给每个开课班级的学生。为了开拓学生的思维,扩大学生的视野,人均订制一册《时事报告大学生版》(中共中央宣传部主管,《时事报告》杂志社编辑出版),供学生课外学习和参考使用。另外,由教研部主任编辑每月的国内国际时事报告专辑,包括每月的国内外大事要点和专题分析,刊登在学院课程和下载网页上,供全校师生学习、参考和借鉴(也可供其他院校师生和相关人员参阅),年终编辑、装订成册(约十万字),存档备案。
二、关于形势与政策课存在的问题
为了更好地实施形势与政策课教学方案,我们对全校的形势与政策课教学进行了调查和分析,发现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其中主要是教师队伍建设问题和学生自身素质问题。
1.教师队伍建设问题。
一是教师队伍流动性强。教师队伍要求合理搭配,实现专兼职相结合。由于形势与政策课的教学内容量大、多变而繁杂,教学难度和强度也在不断增加,尤其是一些兼职教师的责任心不强或由于工作岗位的变动,导致教师队伍出现不稳定、流动化等现象,一些教师不能胜任或长期适应这项教学工作,从而增加了学校对这门课程的教学管理难度。
二是教师水平参差不齐。形势与政策课要求教师具备较强的综合素质和管理能力。有的教师由于专业水平和适应能力较差,对该课程所涉及的相关知识缺乏必要的了解,不能够全面掌握和讲授教学内容,难以激发起学生的学习热情和积极性。另外,由于教学班级规模较大,听课学生人数众多,个别教师不能够全面掌控课堂状况,因而达不到满意的教学效果。
2.学生自身素质问题。
一是对学习形势与政策课不感兴趣。少数学生由于受当前社会政治经济形势和不同社会思潮的影响,不仅对形势与政策课不感兴趣,而且对整个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也漠不关心。他们以应付考试、修满学分为最终学习目的,对国家大事和国际形势不甚热情,或者说关心程度不够,主要表现为上课时心不在焉,下课后懒惰散漫,对作业敷衍了事,对考试漫不经心等等。究其原因,主要在于学生的自身素质不高,对学习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二是缺少学习形势与政策课的氛围。由于学生的思想政治理论基础不同,特别是很多理工科专业的学生,在中学时期就对相关的政治常识了解不多,因而对形势与政策课的学习显得力不从心。虽然绝大多数学生拥有个人电脑,手机能够随时上网,但不是关心时事新闻,了解天下大事,而是热衷于上网聊天、玩游戏、看电影等。这方面的原因主要在于学生的自我约束不强,需要老师的进一步疏导和管理。
三、关于形势与政策课教学的建议
通过对形势与政策课教学的探索和实践,我们积累了一些经验和收获,但也仍然存在着一些不足,对此特提出如下教学建议:
1.加强对形势与政策课的全面认识。
教育部门要敦促高校充分认识这门课程的重要性,编辑出版统一教材,指导全国的形势与政策课教学。目前,全国绝大多数高校招生规模不断扩大,教学资源相对不足,对形势与政策课的重视程度不够,使该课程的教学很容易被边缘化、表面化和形式化。因此,教育部门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通过会议、文件、督察等不同形式,敦促高校充分认识形势与政策课的重要性,积极投入必要的教学资源,下大功夫开展课程建设。这是目前改善高校形势与政策课教学现状的必要前提。
2.组建好形势与政策课的教学团队。
形势与政策课的教学任务量大面广、难度较大,只有组建好合理的教学团队,才能形成良好的教学梯队建设。教学团队应该由专职教师和兼职教师共同组成,其中专职教师主要承担形势与政策课的教学任务,制作教学课件,参与集体备课,指导兼职教师等;兼职教师主要辅助专职教师收集整理相关的教学资料,接受教育部门的定期培训,指导学生提高学习成绩等,这样才能为搞好课堂教学奠定坚实的基础。
3.加强对形势与政策课的教师培训。
目前,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每年都对形势与政策课的教学骨干教师进行定期培训,但有些培训只是表面形式上的普遍化培训,虽然对教师教学团队有所帮助,能够扩大一些教师的知识视野,但不能从根本上满足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全面提高。由于形势与政策课涉及到不同的学科领域,专业化程度要求较高,需要教师具备开拓性的思维方式、全方位的知识视野和前瞻性的观察能力。加强对专职教师队伍、特别是兼职教师队伍的专业化培训和综合指导,是提高形势与政策课教学质量的重要措施。
4.健全对形势与政策课的集体备课制度。
由于形势与政策课程具有广泛性、更新性和时效性特点,主管部门需要全面掌握师资队伍的学科背景、专业水平,形成强有力的集体备课制度,定期研讨课堂教学状况、学生所出现的问题,将集体的智慧结晶与个人的专业特长有机地结合起来,准确把握形势与政策课的教学时效性特点,相互之间取长补短、查漏补缺,做到共性与个性的完美结合,共同提高教师教学团队的整体水平,真正达到形势与政策课的教学目标和要求。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形势与政策课要紧密结合世情和国情,探讨学生所关注的热点问题和重大时事,帮助学生认清国内外形势与政策的发展趋势,全面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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