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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财务管理是医院经济工作的核心,是医院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强化医院财务管理要在更新医院经济管理观念,满足医疗服务需求,科学管理财务工作,提高医院资金使用效率,加强成本核算和财务工作的分析和评价几个方面做好工作。 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管控结合降低医疗成本发挥医院财务管理的职能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医院的财务管理工作是任何一家医院的经济管理上的核心工作,也成为了医院在强化财务管理思路上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文章以新的财务管理思路,从满足医院实际医疗服务需求为出发点,来加强财务的综合管理能力,并做好财务工作的分析工作和成效评价,形成切实可行的医院财务管理工作体系,最终实现科学管控,有效降低医疗成本的思路。
关键词:医院 财务管理 财务分析 资金使用效率
医院的财务管理工作是任何一家医院的经济管理上的核心工作,也成为了医院在强化财务管理思路上的重要抓手和突破口,院内综合管理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要素。简而言之,财务工作就是以货币作为度量衡,对医院内所有不同的物质内容往来,以货币的形式综合表达出来,且对医院范围内的资金筹集,资金的运用和统筹分配运动进行有目标性的计划、组织、协调、控制、指挥和考核。平衡和调整院内人员的利益分配,以实现激励促进工作激情,更好推进院内工作的目的。追求更为广阔的社会效益,服务更大的患者群体,保障更多人的合法利益,促进院内医疗水平的不断进步,保证医疗活动有序安全地开展进行。以上为财务管理工作的大致只能范围,而措施方针的具体落实办法如下。
任何一位患者,来到一家医院,第一感受就是这家医院的环境是否舒适,是否能带给自己愉悦轻松的就诊心情。因此在保证医疗质量为第一要务的前提下,我们管理者还必须提高医院财务经济管理工作的水平,更好地服务医院,提升医院环境设施的改善,医疗服务的水平,医疗设备的更新升级,医疗人员的技能水平,等等,这一切院内要素的改善都离不开财务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已经将医院的职能,医院的第一要务,医院的服务方便和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进行了明确的阐述。其中关于医院目标的阐述有下述几个方面:医院被赋予了一定的社会福利职能,是承担一定社会责任的公益性事业单位,以服务广大人民健康为第一要务,不以营利为根本目的;医院的所有医疗活动以病人为中心开展,是治病救人,防病于未然的特殊场所,不能夹带其它性质的不相干内容;医院应追求以较为低廉的医疗成本面向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为优质的医疗服务,追求让广大患者以较为合理的成本付出,获得越来越好的医疗服务,有效提升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由此可见,医院的核心任务依旧是治病救人,服务大众。但是这个任务与财务管理师息息相关的,因为当前医院的财务活动和医疗活动都已经融入市场经济的资本洪流中去,市场的走向也影响着医院财务工作的动向,如何在自身医院政策范围内,适应外部经济市场,推动内部结构提升,促进医院发展,应对市场竞价,是对医院财务管理工作提出的新任务,医疗事业是高技术、更新快、投资高的领域,任何医疗技术的改进和研究推广都离不开资金的支持,发展离不开资金的支持,因此,资金的有效募集,合理使用,资金的保值和有效流通都是市场经济环境下对医院财务管理新的要求。
成本的有效控制,等同于直接的有效收益。市场经济的到来,促使各个领域之间的竞争愈来愈激烈,包括医疗领域。因此医院自身越来越看重对医疗成本的控制管理,杜绝不必要的成本消耗。医院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考虑自身医院的特殊性,制订符合医院实际的成本核算方法,完善医疗全成本核算制度,建立医疗全成本考核指标体系,对医疗成本的控制要不断深化、细节化、制度化、常态化,融入科学的成本控制理论,更新管理思路,进行系统化的医院医疗成本管理工作,具体措施和基本思路如下:
1.人力资源成本的控制管理。人是医院医疗活动的主体实施者和实施对象。而院内的人力资源的技术含量存在差异性;不同岗位,不同物力影响下,所能带来的实际效益也是不尽相同的,所以对于人力资源的成本控制不仅仅是看其技术含量的直接数据,还应该考虑到技术含量在院内平台上发挥的实际功效和产生的实际效益,应重视知识、技术、管理等资源的配置,为有技术,有能力的人力资源提供发挥的平台,激励院内医生组织更高水平的医疗服务。
2.物料成本管理。一般来讲,医院的物料成本会占到医院总资产的三成左右,而在医院的运营过程中,医院的物料消耗,物料采购是医院运营成本的重要开支之一,因此在物料采购和使用上,实行统一招标采购,在市场中对比采购能有效降低采购成本,同时规范物料的使用制度,杜绝不必要的浪费和配置过剩。其次,在物料的储存运输商,也要利用现代物流配送技术的发展,追求最大限度上的科学储备运输,降低储备额,做到实用、适用、够用。
3.其它费用管理。这一部分内容比较杂,设计面广,也很琐碎,但是实际的成本额并不低,较难控制。例如院内的水电、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食宿等,这些项目难以跟踪,而从具体的开支明细上也很难看出如何去有效控制,这一部分成本应该由财务部门进行归类区分,纳入各个科室,实行分流管理。
市场经济环境下的医疗体系已经与传统的医疗发生了质变,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下,医院必须对自身有一个清醒的认知,切实以病人为中心,提升医疗服务的品质,同时要了解院内的成本的发生过程,建立科学合理的成本控制体系,以合理的院内成本提供给病患更好的服务品质。
因此在成本管理中,我们也必须顺应趋势,刷新自我观念,就当代会计理念而言,已经分支为两类: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财务会计具有强制性、法规性。管理会计则是具有很大的灵活性。而这两大分支也是不断在市场环境下发展蜕变的,这不仅要求我们的财务管理者具有一定的前瞻性,较强的学习能力,不断更新自己的财务管理知识,丰富成本控制的方法,而且还要不断学习新的专业财务知识,去顺应市场环境的变化,在激烈的竞争中赢得一席之地。
财务分析是对当前财务工作开展情况的一个评价评估,也可以为未来的财务工作提供一定的数据参考和方向依据。而如今,医院在市场中的运营过程,无时无刻不需要自己财务信息的参与,医院的任何一项决定都会参照自己的财务状况,因此,定期、适时地对院内财务工作进行有效的评估是非常必要,也是非常重要的工作,可以客观地展现当前财务工作的成效,揭示当前财务工作中应该发力的地方,指出医院财务管理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有利于管理者寻找到问题的突破口。
医院财务分析的内容比较广泛,主要涵盖了医疗业务开展情况分析,医疗服务的数量与质量的变动情况分析,医药费用总量控制分析、资产负债变动情况分析和医院季度、全年收支结余情况分析。管理者只有对上述指标的变化有一个清晰的认识和数据分析,才能够为这些相关的医务活动,医疗举措,院内事务进行有效的指导调整,才能实现资金的高效流通和分配使用。这些分析内容的出发点都是一致的,都是更为有效地对院内资源进行合理分配,实现更为高效的资源组合,最终实现对院内医疗服务水平的进一步提升,对院内财务成本的进一步科学管理,成本管理不是一味地压缩支出,而是将支出与收益实现更高的效益转化。医院的性质、运营目的本文已经阐明,非盈利,所以提升医院的服务品质,更好地服务大众才是医院的终极追求。
我国人口总量大,对医疗的需求逐年递增,在未来医疗水平是衡量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一项数据之一,也是体现我们国家医疗保险政策指向性的重要参考数据。我们国家人口已经进入老年化阶段,对于医疗健康方面的资源需求会在未来呈指数增长。未来医疗行业需要努力的方向很多,责任重大,社会对医院提出的要求也会越来越高,所以院内的财务管理成为了一项重要事务,影响着医院的未来发展,成为了提升医院医疗服务品质的重要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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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孟祥辉.新形势下加强医院财务管理的有效策略分析[J].中国外资,2012(19)
[4] 史红云.浅谈医院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经营管理者,20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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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成本是承包人为实施合同工程并达到质量标准,必须消耗或使用的人工、材料、工程设备、施工机械台班及其管理等方面发生的费用和按规定缴纳的规费和税金。以下是今天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浅柏降低油田水利工程成本的管理途径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大庆油田水利工程建设在以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为中心的工程管理模式下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从而带来了水利建筑市场的日趋激烈的竞争。,施工企业普遍低价投标以增加中标的机会。在此情况下.企业要想生存发展,提高经济效益. 关键在于改革和强化项目经理部的管理.其重点和核心是工程项目施工成本管理。笔者根据多年的工作经验,对此问题进行了简单的阐述,以供同行参考
【关键词】成本管理 控制 措施
前言:工程项目施工成本足指在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全部生产费用的总和,是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实体或有助于工程实体形成的各项费用支出。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施工措施费等直接成本.和工程施工所必须发生的但无法汁入工程对象的间接成本。因此,为使项目施工成本管理_ 工作能够落到实处,应该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措施费及间接成本等方面人手。
成本预测是成本控制的基础,为编制科学、合理的成本控制目标提供依据。成本预测的内容丰要是使用科学的力' 法,结合中标价,根据项目的施工条件、机械设备、人员素质等对项目的成本目标进行预测。首先,测算所需用工,确定工程项目人工费费用。其次,测算所需材料及费用,对主材、辅材、其它材料的到场价等逐项分析,确定材料费用。第三,测算机械使用费。根据工地实际施工条件,确定将要投入的施工机械及测算出将要发生的机械使用费。第四.根据工程工期、施工条件等测算出工程措施费。第五.测算间接费用。间接费主要包括管理人员的丁资、办公费、工具用具使用费、财务费用等。通过对这些主要费用的预测,初步确定工、料、机等费用的控制标准,确定工期,完成管理费的目标控制。所以说.成本预测是成本控制的基础。
以企业定额进行成本控制,足水利工程造价管理体制和投标市场竞争对施工企业的客观要求。在工程投标时,根据科学而切实可行的企业定额,可用确定投标的保本点。同时,还可以根据企业定额审核正在施工的项目的各项消耗是否合理。是否节约,借以控制不必要的消耗,提高项目的利润。在落实项目内部承包责任制过程中.企业定额也是确定承包基数的依据。总之,先进、可行、适用的企业定额是项目成本控制的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同时,施工企业还必须根据外部市场信息的变化,及时对企业定额进行修订以保证定额的先进适用性。
3.1 项目部的责任成本承包制
在工程项目合同签订后,以项目经理部为丰体.以合同价作为限制成本,根据施工图纸,结合企业定额,测算出工程直接费及列入工程项目开支的间接费,以此作为责任成本与公司签订承包协议。项目部承包实行风险抵押承包,超支自补,节约归项目部的原则。
3.2 项目内部的承包责任制
在工程项目施工前,将工程进行切块,或按工序进行分解。以责任成本作为限制成本,根据企业定额,测算出切块后的分项T 程单价或者工序单价,以此与各施工队或部门签订承包协议。
这样通过各级承包责任制的落实,就可以将施工成本控制在一个“封闭”的范围内。迫使各核算主体自觉的采取适当的手段降低单位施工成本。
降低项目施T 成本的方法有多种,概括起来可以从组织、技术、经济、合同管理等几个方面采取控制措施。
4.1 采取组织措施控制工程成本
组织措施是从施工成本管理的组织方面采取的措施。施工成本控制是全员的活动,如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落实施工成本管理的组织机构和人员,明确各级施工成本管理人员的任务和职能分工。施工成本管理不仅是专业成本管理人员的工作,各级项目管理人员都负有成本控制责任。
组织措施的另一方面是编制施工成本控制工作计划.确定合理详细的工作流程。要做好施工采购规范,通过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合理使用、动态管理,有效控制实际成本。
加强施工定额管理和施T 任务单管理,控制活劳动和物化劳动的消耗;加强施工调度.避免因施工计划不周和盲目调度造成窝工损失、机械利用率降低、物力积压等而使施工成本增加。成本控制工作只有建立在科学管理的基础之上,具备合理的管理体制,完善的规章制度,稳定的作用秩序,完整准确的信息传递.才能取得成效。
4.2 采取技术措施控制工程成本在工程施工中要充分发挥技术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对投标时的主要技术方案作必要的技术经济论证,以寻求较为经济可靠的方案,从而降低工程成本。包括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节约能耗,确定最合适的施工机械、没备使用方案,提高机械化操作等。
4 3 采取经济措施控制工程成本
4.3.1 材料费的控制
材料费一般占全部工程费用的65%~75%.是降低成本最大的潜力所在。程施工过程中,要对材料的用量、材料价格加以控制。要掌握材料的规格型号,严格计算材料的使用计划。严格制定材料进场验收制度,实行量方、点数、过磅,保证材料质量合格,不亏方短缺,保证其数量。在施工过程中实行限额领料。施工完毕后,要做到“活干料净”。
4.3.2,人工费控制
人工费一般占全部工程费的10%左右,作为旌工企业.要制订}十{切实可行的劳动定额。要从用工数量上加以控制.有针对性的减少或缩短某工序的工日消耗。力争做到实际结账不突破定额单价的同时,提高工效,提高劳动生产率。还要加强T 资的计划管理、提高出勤率和T 时利用率,尤其要减少非生产用工和辅助用一工,保证人工费不突破。
4 3.3 机械费控制
工程施工机械化程度高低与工程成本有着直接的关系。一般说机械化程度越高,机械使用费所占工程成本的比例越大,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内部机械的使用实行统一调配,内部租赁有偿使用的办法。在内部引进市场机制,提高机械的使用效率。实际操作过程中.机械小修理费南租赁项目承担.大修理费用包含在租赁费用中收回。这样既解决了项目工期不相同而承担大修理费用的偶然性,又保证了设备的完好率。这就要求项目部必须做到计划管理,精心安排,减少占用。
4.4 间接成本控制
间接成本是指为组织管理工程所发生的全部支出.间接成本管理主要是对管理费用和间接费的控制,主要是做好办公费、差旅费、低值易耗品使用费、业务招待费等主要项目的控制。这些费用的开支要做到年度有计划,月份有考核,能分解到个人的要层层分解,不能分解的要有专人管理,并有具体的审批管理办法.使各项开支处于受控状态。
4.5 加强合同管理,控制工程成本
合同管理是施工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降低工程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的有效途径。项目施工合同管理的时间范围应从合同谈判开始,至保修日结束止。特别是要加强施工过程中的合同管理,确保把合同落到实处。
结束语:总之施工企业项目成本的管理是项目施工全过程的成本控制,控制的最终结果是确保项目成本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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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合作企业是一种依照法律设立的,资本与合作共融、股东以所持股份为限对企业承担有限责任、企业以其全部资产承担责任的封闭式资合性法人企业。企业治理结构尤其是股东会表决机制是企业法人独立人格的要求和当然内容。科学合理的治理结构对提高股份合作企业经营效率,形成有效决策至关重要。因此,科学设置组织机关、管理机制等治理结构是股份合作企业发展的重要课题。
股份合作企业治理结构设置的基本原则,根据学理归纳,主要有以下几条:
1.参照有限公司原则;作为一种吸收了股份制因素的企业法人,股份合作企业与公司法人存在许多共性。它有必要而且能够参照有限公司的治理模式构建自身的权力机构、执行机构,各机构的权力与公司基本相同。
2.治理结构简化原则;股份合作企业的特征说明,其本身就是熟人间的一种组合、创造,职工、股东主要是长期在一起共事的单位人、集体人,股东、资本均具封闭性,而且主要是中小型企业的选择形式,为节约成本计,简化治理机构就成为设置组织机构的原则。
3.自由选择治理结构原则;股份合作企业更多的适用于中小企业,一般规模较小、人数较少;设置哪些机构,则应由企业章程自由决定。根据上述原则,股份合作企业治理结构的基本构成如下:(1)股东会为企业最高权力机构、必设机构,根据是否与董事会合一,其职权也有不同,但总体来说,职权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基本相同。(2)董事会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自主决定。(3)监事会以不设置为原则。股份合作企业多规模小,人数少,视距短,企业的日常活动都在职工、股东的视线范围内,设置监事会徒增企业成本。(4)经营与营利是企业的存在目的,决定经理为股份合作企业的必设机关、经营机构,负责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5)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可以是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由于股份合作企业各治理机构之性质、地位、职权与有限公司基本一致,因此可以直接参照公司法设定。下文仅就股东会、董事会、经理的部分问题进行讨论。
股东会与职工会是否合一,现行法律规范存在着不同的作法。一是分设型。《轻工集体企业股份合作制试行办法》第21条规定:“企业设立股东会的也要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职工(代表)大会为民主管理机构。”该条也明确了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和表决办法。二是企业自主决定型(或曰无明确规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规定》第34条规定:“股份合作制劳服企业可实行股东大会和职工大会合一制度。”三是合一型。《江西省股份合作企业条例》第15条规定:“股份合作企业实行职工大会和股东大会合一的制度,职工(股东)大会是企业的权力机构。”北京市的规定也属于这种类型。全员性是股份合作企业职工股的特点之一,如若职工全部入股,则股东会和职工大会合一无任何异议。然而,全员性也允许少数非股东职工的存在,若设置职工会不设股东会,股东与非股东按照同一表决机制决定企业大政方针,将直接影响股权的激励机制,与资本企业性质相悖。分设型的立法,考虑到了非股东职工的存在,却也增加了本身规模有限的股份合作企业的负担和运行成本,而且该企业中,绝大多数股东和职工的身份是双重的,会议分设职权又当如何分设,易生事端,徒增成本,与效益、效率相悖。笔者认为,应该保留股东会,不设职工会,即股东会吸收职工会,非股东职工(或其代表)可以列席股东会,其利益诉求可以通过企业工会表达。
1.一人一票制。一人一票制,即每位股东按照人头都享有一票表决权,而不考虑股东持股额的多寡。《陕西省股份合作企业条例》第20条规定:“股东会或者股东代表会由股份合作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指定的人主持,表决时采取一人一票制。”《深圳经济特区股份合作公司条例》第41条规定:“每一股东代表享有一票表决权。”《江西省股份合作企业条例》也规定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机制。
2.一股一票制。一股一票制,即指按照股东持股额多少分配表决权,持有一股即享有一票表决权,表决权数与所持股份数成正比例关系。《湖南省股份合作制企业试行办法》第25条规定:“股东大会表决议案必须有代表半数以上股权的股东通过。股东按股权行使表决权。”从实践来看,相当多的股份合作制企业实际采用的是一股一票制;山东诸城、周村两地多数的股份合作制企业采用了一股一票的表决机制。
3.一人一票与一股一票相结合。一人一票与一股一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主要有以下两种形式。(1)根据股东会决议事项的不同,分别实行一人一票或一股一票制。《北京市城镇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办法》规定,股东大会的表决采用一人一票和一股一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下列事项做出决定采用一人一票制:决定董事、监事报酬事项;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修改企业章程;企业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对下列事项做出决定采用一股一票制:决定企业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审议批准企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对企业增加、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合并、分立、破产、解散和清算等事项做出决议。(2)一人一票基础上适当加权的制度。即在股东会表决时原则上实行一人一票制,但是适当增加较大股东的票数,即适当考虑股东持股的差距,对持股多的股东给予相应增加票数。 《河北省乡村股份合作企业条例》第34条规定:“股东(代表)会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对较大股东可以适当增加投票人数。每个较大个人股股东投票人数最多不超过三人。”
“无论一人一票制还是一股一票制,历来被认为是合作制与股份制最明显的区别,在涉及到股份合作制的问题时,学者也认为,正是这二者的区别,是使合作制与股份制交融于一体的最大的障碍。” 主张一人一票制的立法与观点,通常认为股份合作企业是合作制的一个支脉,是吸收了股份制因素的合作制企业形态,因此才应实行体现职工民主管理的一人一票制。把股份合作企业作为一种股份制经济,是吸收了合作制良性的股份制经济形态,或者说更加注重股份的作用。单纯的一人一票或一股一票的作法都是以股份合作制某一因素作为考量的基点,都有其固有的弊端。单纯的一人一票制的作法影响企业的经营效率。单纯的一股一票制的作法,无法体现股份合作企业合作民主的特点,职工民主管理的初衷难以保障,而且多持股者享有多数表决权,会使大多中小股东的表决流于形式,加之该种企业监督机制的不健全,易使企业被少数人控制,同改制或设立此种企业的目的相悖。
根据股东会决议事项的不同,分别实行一人一票或一股一票制的作法,看到了单一表决办法的利弊。但决议事项如何划分,难以把握,同一企业中的事项是相互联系的,机械的划分,不利于企业的规范运作。
笔者赞成在一人一票基础上适当加权的作法。首先,一人一票为基础,突出了该类企业劳动民主的特点。适当加权的作法,考虑到了资本因素在企业决策过程中的重要作用,有利于发挥较大股东和经营者的积极性,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率,促进企业发展。其二,适当加权的作法,有利于筹资,扩大规模。资本形成的封闭性使该种企业不能从外部吸收资本。而加权的作法,有利于吸收内部职工多投资;同时,“适当”的加票也在其他股东能够容忍的限度内,不会改变股份合作企业股份民主和劳动民主相结合的制度特征。其三,一人一票基础上适当加权的作法是当今合作制企业治理结构的发展趋势。一人一票制本身是合作社治理机制的优点与传统,但随着现代合作社对资金需求量的激增,为了吸引更多的资金,许多合作社开始赋予大股东较多的表决权。例如在德国,对某些对合作社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社员,在章程中可规定他们最多享有3票的表决权,而且这一多票制只适用于简单多数表决制;美国有的州的合作社立法也有同样的规定。 法国合作社有允许一个社员可享有一个以上表决权的规定;我国台湾地区“合作社法”对于联合社代表的产生方式也允许参照出资比例。 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也有同样的规定。 既然体现劳动民主的合作社可以对出资较多者增加表决权,则具有股份制因素的股份合作企业就没有必要严守“一人一票”的阵地。同时,国际和我国的合作社立法也为适当加权提供了借鉴经验和作法。
在肯定了一人一票基础上适当加权的作法后,重点在于如何把握加权的幅度。股权均衡是股份合作企业的本质要求。但绝对均衡存下如下弊端:首先,没有考虑到各个体职工的实际情况。职工之间存在着资金量,信心,参与企业管理程度等差别,不同职工出资的积极性不同,绝对均衡的作法为愿意多出资的股东关闭了大门。 其次,绝对均衡的作法,片面强调股东均股,企业人人所有,人人作主,极易形成新的平均主义和大锅饭。再者,绝对均衡使经营层和一般职工享有相同的剩余索取权,扼杀经营者和能人的积极性,造成自身有限管理资源的浪费,在企业决策中不易达成有效决策,导致企业经营效率低下,制约企业发展。
绝对均衡存在弊端,持股份额差距又不能太大,如何平衡?1995年到1998年的四部股份合作企业的立法草稿对职工个人入股额的差距都规定为十倍,1996年股份合作企业立法草稿规定的十倍是“最高持股额不得高于最低持股额的十倍”,而1997年和1998年草稿的规定是“最高持股额不得高于平均持股额的十倍”。
考虑到“适当”加权的要求,笔者赞成作如下规定。普通股最高持股额不得高于最低持股额或基本持股额的若干倍数(比如10倍),超过倍数的部分作为职工优先股对待;任何股东较最低持股额多一倍者最多加一定比例的投票权(比如加0.2的投票权),超过规定倍数的不予加权计算,即最多增加两票的表决权数。“不得高于”、“最多”是立法的硬性设计,企业可在此限度内,通过章程做出较低的制度设计。
在一人一票基础上,按上述标准适当加权,股东可以多投资,超过立法或章程规定倍数的出资额可以计为职工优先股,仅享收益而不备表决权。最高多两票(以0.2的加权,最高10倍为例)的表决权数是适中的,股份合作企业多适用于集体和中小型企业,规模小、股东少,两票的加权已经考虑到持股额的差别,能够使大股东满意。多一倍即加一定的投票权,考虑到了不同经济实力职工的投资需求,可以鼓励职工多投资,而且多数股东都将根据多一倍而享有加权投票权,不会破坏一人一票的基础。因此,上述一人一票和加权的设计,符合资本和合作的双重目标,对资金吸收和职工合作都有积极意义,有利于企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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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教授姚先国
北京大学人口研究所教授、博导穆光宗
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高文书
穆光宗:过去对人口问题的最大误解就是将人口问题理解成人数问题,将人口效应理解成分母效应,将人口问题理解成生育问题。这是传承至今的解决中国人口问题的计划经济思维。
历史上的人口战略是以人口数量为考虑中心的“一条腿走路”战略。但事实是,人口的数量控制通过“节流”的办法只是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中国人口问题的解决。这样的战略已经在实践中带来很多问题和挑战,譬如:我国人口生育率越来越低,甚至已经到了超低生育水平;中国面临着少子女老龄化、独子女老龄化和无子女老龄化的多重冲击;新一轮的人口增长并没有带来年轻一代人口素质的全面提高和发展。
姚先国:新时期,我国面临什么样的人口问题呢?不是数量问题,而是质量问题。人口领域的根本矛盾在于人力资本存量与现代化建设的要求不相适应。具体表现在几个方面:工业化加速过程中的产业升级要求与现有职工的知识能力水平相矛盾。自主创新的要求、国际竞争的压力与现有科技队伍的能力不足相矛盾。城市化推进中的劳动力非农化趋势与农村劳动力素质低下的矛盾:要么大量人口涌入城市却无谋生能力,变成城市贫民;要么滞留农村变成隐性失业人口,城乡收入差距进一步拉大,从根本上妨碍现代化进程。
姚先国:关键在于实施以积聚人力资本、提高人口质量为主旨的新的人口战略。这一战略需要实现四大转变:从人口的数量控制转为质量提升;从依靠行政手段控制生育率转为培育人口的内生调节机制。实践证明,政府的计划生育政策主要在城市有效,在农村往往失灵,结果造成人口的“逆向选择”现象。实践也同样证明,教育程度越高,经济越发达,社会保障越健全,生育率就越低,就越不需要强制手段控制。既然如此,何不转而采用发展农村教育、经济和社会保障的手段来自动控制人口增长呢?从重物轻人的投资战略转向重点进行人力资本投资;从重视高端人才培养转为重视劳动者能力建设。
高文书:首先要继续贯彻控制人口增长、稳定低生育水平的思想,要充分挖掘人口转变的潜在贡献,提高劳动者素质和技能。对出生性别比问题的治理,要通过进一步的分析,重点监测特定的人群,以提高政策有效性。同时建立起一个可持续的养老保障体系。
穆光宗:中国需要全力推行的是人本主义的人口发展战略。人口问题在根本上是对人的投资的不足和失败所导致的。只有加大对公共卫生和教育的投资,我们才能有望打破疾病与贫困这一恶性循环。
未来我国人口发展战略需要确立三大目标:风险最小化、潜能最大化和效益最大化。其核心是以人的全面发展为核心,就是:赋权于民,投资于民,发展于民。
中国人口发展需要确立凸现人的全面发展主导价值取向的战略大思路,具体表述如下:调控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优化人口分布、开发人力资源,实现人口、资源、环境、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最终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姚先国:人口可持续发展可以表述为:“以人的全面发展和福利增长为导向的人口与资源、环境的动态均衡过程。”
人口可持续发展的核心在于人与自然的均衡。如果人口与经济发展水平不相适应,或者破坏了资源与环境,造成人与自然的失衡,就会危及人的生存基础。
这是一种动态均衡。人口战略也好,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也好,都要立足现在,顾及将来,要考虑代际之间的均衡和种族、文明的延续。
这是一种积极的均衡。“可持续发展”最终是着眼于发展,而不是为了消极的“持续”。发展的目的是要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和快乐程度,最终实现人的自由解放、全面发展。
高文书:人口可持续发展要求妥善处理人口、资源、环境和发展之间的相互关系。它强调实现适度人口规模,提高人口质量,改善人口结构。强调人口结构与经济结构的协调发展,它要求劳动适龄人口与就业手段、就业结构的协调发展;人口年龄结构老龄化与养老保障事业的协调发展;人口分布与产业结构、生产力布局的协调发展等。
穆光宗:人口发展战略首先要关注的正是人口自身的可持续发展问题。少生不是一切。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做法并没有包含生育率并不是越低越好的意思。从人口安全发展的要求出发,我们需要及早确立“适度低生育战略”。事实上,我们已经进入到一个相对稳定的低生育水平时期。对“低生育水平反弹风险”的过分担忧是缺乏依据的。即便在一些并不十分发达的农村,很多家庭主动放弃或者推迟了二胎生育,一方面是出于生养成本上升的压力,另一方面也是出于生育观念的转变。
姚先国:人口评价机制是否科学,关键在于这种评价是否贯彻了以人为本的思想。因此,人口评价机制就不能仅看人口数量是否得到了控制,更应该体现人力资源全程管理的要求,从优生优育到培养成才,开发利用,直至退出劳动力市场,都应在评价机制中得到反映。与此同时,人口的生存状态、生活质量和幸福程度指标也应纳入人口评价的视野,成为评价人口战略是否成功的重要标志。
穆光宗:只有从科学的人口发展观出发,才能建立起科学的人口评价机制,所以考核的是人口发展的安全度、优化度和控制度。同时不能过分迷信一票否决行政考核的绩效。这一做法依然是以数为本,弊端日益显现。
姚先国:以“大人口”的观点审视,随着经济发展和教育水平提高,生育率将进一步下降。但由于人口基数过大,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我国人口规模仍会进一步扩张。人口老龄化将加速。关键在于应对的政策措施是否正确和有效。
面临的风险主要来自国内,最根本的隐患在于现存的体制缺陷和机制扭曲。
长期存在的城乡隔绝体制和产权不明晰的土地制度,造成大量兼具城乡二重身份的“农民工”进行“候鸟式”的迁徙,潜伏着极大的社会风险。另外,城市化加
速过程中数以千万计的农民失去土地,他们将何以谋生?
就业始终是中国重大的社会问题,劳动力市场上的供需矛盾有可能更为加剧。另外政府对高等教育投入不足,靠老百姓自己投资,代价高昂,而现在大学毕业生就业困难,即使就业也收入低廉,不足以补偿成本,人力资本投资回报率下降。这种状况若长期持续,不仅会极大地挫伤人民群众人力资本投资积极性,而且会引发社会动荡。
上述问题应通过调整城市化战略,调整公共支出结构,加大对教育、卫生的投入,改革农村土地制度,放松政府的产业管制,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推进城乡劳动力市场一体化等措施予以化解。
高文书:我国面临的人口安全问题是多种多样的。人口承载能力问题,人口年龄结构的问题,人口城市化对资源压力加大,人口出生性别比例的严重失调,人口健康的问题,人口流动对传统体制的冲击。
穆光宗:中国人口问题的最大忧患是结构性风险:一是独生子女风险家庭的规模过大、比例过高将构成一个高风险社会的基本细胞;同时,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严重的升高和偏高问题。二是低素质人口的规模过大将制约中国粗放式经济增长方式的转轨。
所以,有两大人口发展趋势是需要矫正的:一是人口性别年龄结构在宏观和微观层面上的失衡,二是国家人力资本投资严重不足。9年甚至12年的义务制教育必须确立,国家是第一责任,青少年受教育也存在着一个不可错过的“战略机遇期”,要确保适龄青少年受到良好的学校正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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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国有股比率的变动与民间投资者的选择相关论文。具体内容如下,欢迎参考阅读:
摘要:文章通过对上海证券交易所连续上市公司的面板财务数据进行分析,发现民间法人股比率与国有股比率总体上都能够对资本效率的代理变量托宾的q产生正面的影响,但是法人股比率超过50%的虚拟变量却是负值。文章认为是民间股东与国有股东之间不同的投资目标导致了股东之间的厉害冲突,进而影响到了企业的资本效率。
关键词:托宾的q;国有股;法人股;资本效率;上市公司
国有股比率的变动与民间投资者的选择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我国的非公用制经济在改革开放的大潮中得到了迅速的发展,特别是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后,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精神的指引下,非公用制经济与公有制经济取得了在法律上平起平坐的地位。伴随着非公用制经济的发展,一部分民间投资者,已经不能满足于小规模、短时间的投机式投资模式,开始涌入到了大规模、长期性资本市场。同期,一大批非国家重点行业的国有企业被推入资本市场进行股份制改革,成为了民间投资者的追逐目标。然而,这些经常被视为“暴发户”的民间股东能否完全掌控有着浓厚政府背景的原国有企业却成为了一项重要课题。
对国有股东与民间大股东的博弈关系所进行的研究中,最著名的莫过于Boykyo、ShlEifer&Vishny于1996年发表的论文“ATheoryofPrivatization”。该文以官民共同出资企业为研究对象,设定国有股东的投资目的为提高就业率、改善民生等宏观目的;民间投资者的出资目的为获取最大经济利益。在经过对民间投资者掌握经营支配权和国有资本的代理人掌握经营支配权等一系列权利分配形式进行复杂的数理分析后,Boykyo等认为官民共同出资企业的最为效率的经营方式为国有资本的代理人(企业经营者)与民间投资者共同管理的企业。他们的理由是民间投资者可以通过对经营者使用经济激励的方式在暗中操控企业,避免了国有股东为实现其宏观目的而直接牺牲企业经济利益的可能性。
针对中国上市公司进行的国有资本与民间资本效率性问题的研究至二十世纪九十年代起多从实证分析的角度展开。许小年、王艳(1997)采用从1993年到1995年的面板数据进行分析,得出国有股的治理效率较差,而法人股的效率较高,为了能够改善上市公司业绩不佳的状况,国有股应该早日退出资本市场,将经营主导权让给民间投资者。苏剑(2010)则通过实证分析证明国有股比率与企业的收益率之间不存在显著的相关关系,民间大股东持股比率的增加则可以显著的改善企业经营效率。
为了验证我国资本市场中的民间投资者与国有股股东的博弈关系,本文采用固定效果模型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的面板数据进行时间效果固定的线性回归分析。由于各投资者的持股比率与公司治理效率之间并没有直接的联系,因此如果我们通过验证发现它们之间存在着相关关系,就可以证明是由于投资者对公司经营政策产生了影响,从而间接地改变了公司治理效率。
(一)固定效果模型
为了更为直接地反映公司治理效率,我们在这里选用托宾的q(Q)作为治理效率的代理变量,在模型中做因变量。自变量为国有股比率(SOC),来自民间的法人股比率(POC)以及国有股比率超过50%时的虚拟变量(DUMs)和民间法人股比率超过50%时的虚拟变量(DUMp)。此外,为了保证验证结果的准确性,我们还在模型中加入控制变量(Controlvariables),让其与自变量一起参与回归。综上所述,我们的固定效果模型为:
Q=Intercept+Control variablesit+β1SOCit+β2POCit+β3DUMsit+β4DUMpit+εit εit=λt+EIt
i=1,2,…,N t=1,2,…,T
注:β1、β2、β3、β4分别为自变量的系数;Intercept为模型的常数项;εit是含有固定(时间)效果的误差,代表被固定的t年的时间效果,我们假定每一个企业都拥有这个时间效果。eit是模型的误差,eit~i.i.d N(0,σ2)。
(二)托宾的q
我们选用托宾的q作为模型的因变量,是因为Q不仅仅能够体现股东的获利情况,还能够更多的反应市场预期,是一个能够综合反应企业经营状况的指标。理论上认为托宾Q等于企业的市场价值与企业资产的重置价值之比。但是在Q的实际衡量中还是存在着诸多问题,Lindenberg&Ross(1981)利用股票期末市价总额与结合累计折旧、利息变动等因素进行调整后的长期负债总额来代表其企业市场价值进行测量,虽然方法精密、复杂,但是后人难以模仿。
Perfect&Wiles(1994)则将企业的市场价值简单定义为企业股票市价总额与有利息负债之和,再算出企业市场价值与企业账面资产价值比值作为Q值。Perfectet.将这样求出的Q定义为“简单的q”(simpleq),经进一步验证表明,“简单的q”与Lindenberg&Ross(1981)中算出的Q值的相关系数达到93%。这个结果说明,在因为取值困难而无法模仿Lindenberget.的方法进行推定时,“简单的q”不失为一种很好的代替方法。由于本文验证的是国有资本的相关问题,因此采用的是2005年前的财务数据。故此在Q值的推测过程中还必须考虑到非流通股问题。综上所述,托宾的q推测模型为:
注:Vc为流通股市价总额;Vn为非流通股账面价值总额;Di:有利息负债账面价格总额;Asset:账面资产总额。
(三)自变量的说明
作为本文的自变量,我们采用了国有股比率和法人股比率。其中国有股包括中央及地方政府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国家股以及由国有法人所拥有的国有法人股。我们认为,政府以及政府能够直接进行干预的各国有法人在必要的时候能够最直接的反应国家意志,贯彻国家政策,具备行政色彩。法人股则是由资本市场中的非国有法人持股构成的,非国有法人主要是由国内的民间法人、海外投资者以及机构投资者组成,根据以往的研究经验,这部分投资者应该是促进企业改善治理效率的主要力量。
此外,为了保证验证结果的正确性,我们在模型中还加入了控制变量(Controlvariables)来控制自变量与因变量的关系,使其不发生偏离。控制变量是由资产负债率、流通股市价总额的常用对数和账面资产总额的常用对数组成的。
由于我们要把民间投资对经营的影响与国家投资对经营的影响进行比较,因此我们只能选择“股改”前的财务数据。在这里我们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1998年至2005年连续上市的公司作为研究对象,扣除金融业和公共行业以及一些数据不全的公司,我们的样本公司总数为319家(8年间的总样本数为2552个),占全部满足条件上市公司的70%。我们利用EVIEWS统计软件来处理8年的面板数据。
首先,从不同变量构建的回归模型的回归结果看,所有的控制变量的解释力度均达到了1%显著水平,说明控制变量对托宾的q(Q)具有很好的解释力度,达到了防止实证结果偏离真实值的目的。我们将验证结果进行简单整理,则可以得到下面的等式: Q=Controlvariablesit+0.339*SOCit+0.505*POCit+0.086*DUMsit-0.084*DUMpit R2=0.776N×T=2552,T=8
注:*代表1%信心区间显著。数据来源为《上市公司速查手册》1998至2006年各版。
通过以上结果可以看出,国有股比率(SOC)与法人股比率(POC)与托宾的q(Q)之间均呈现正相关关系,且解释力度均达到了1%显著水平。托宾的q更多的是反应了对于企业将来收益的预期,民间的法人投资者作为合理投资者,愿意向Q值高的企业投资,无可厚非,因此就形成了Q值越高法人股比率(POC)也越高的正相关关系。与之相对应,国有股股东并非一般意义的股东,从某种角度上看,国有股股东是有着巨大影响力和充足资金的股东。
民间投资者乐于向国有股集中的企业投资从而提升了Q值也是可以理解的。关键的问题在于国有股比率超过50%时的虚拟变量(DUMs)和法人股比率超过50%时的虚拟变量(DUMp)与Q之间所呈现的关系。国有股比率超过50%时的虚拟变量(DUMs)与Q之间存在1%显著的正相关关系。也就是说,国有股比率对Q的影响具有一贯性,当国有股比率超过50%时,国有股的魅力仍然存在,投资者仍然愿意向该企业投资从而提高了Q值。
但是,法人股比率超过50%时的虚拟变量(DUMp)却与Q之间存在1%显著的负相关关系。这样的结果说明,当法人股股东成为企业的支配股东时,企业的资本效率受到了影响从而出现了低于整体平均水平的结果。我们认为出现这种结果的原因应该是当来自民间的法人投资者取得支配地位时,其经济利益最大化的投资目的与国有股股东的政策性投资目的的矛盾被表面化从而影响到了企业的资本效率。
本文通过对1998年至2005年8年间上海证券交易所连续上市公司的面板财务数据进行分析发现,来自于民间的法人股股东与国有股股东总体上都能够对企业的资本效率产生正面的影响,但是当法人股股东的持股比率超过50%后,企业的资本效率却呈现出了下降的趋势。这样的结果说明,当法人股股东持股比率超过50%时,理论上已经成为了企业的支配者,但实际上却无法更有效率地支配企业。我们认为这样的验证结果与Boykyo,ShlEifer&Vishny(1996)的观点是完全一致的,即在官民合作的企业之中,由于官民之间的投资目的不同,同时考虑到官方的巨大影响力,导致民间股东很难单独掌控企业。
按照Boykyoet.的观点,最为有效率的企业治理方式应该是民间股东与国有股东的代理人也就是企业的经营者之间的共同治理模式,也就是说民间股东的持股比率应为虽还不能单独支配企业,但却能对企业产生重大影响的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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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体系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对于我国社会的稳定有着无比重要的作用。养老保险作为社会保障制度中的一个重要的组成元素,对此,养老保险基金制度的好坏关系着我国社会主义保障体系发展的成败。近几年,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养老保险基金也有长远的发展规划。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社会保障体系下降低企业用工风险的基本策略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用工风险近年来成为了国内企业所关注的一个问题,降低用工风险,切实保障普通民众的利益,缩减企业的额外投入,是企业能够保持良性发展的有效之道。在社会保障体系逐渐完善的情况下,如何在该体系下降低企业用工风险,需要进行深入地研究。本文针对社会保障体系的基本内涵以及企业用工风险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行简单探讨.
【关键词】:社会保障 用工风险 降低
企业用工风险存在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外部影响,也有内在因素;既有企业的原因,也有普通劳工自身的原因,更有相关部门的原因。总的来说用工风险广泛存在于各企业之中,需要业界对其形成足够重视,并加以解决。
社会保障的本意为保障社会安全,在不同国家和不同时期对于社会保障的解释存在一定的差异,但其本质、目的和性质基本相似。我国社会保障体系是借鉴发达国家及国际劳工组织关于社会保障制度框架而设计实现的,其基于我国基本国情,具有中国特色,但是覆盖面尚窄、实施进程滞后、统筹层次较低。根据我国对于社会保障体系构建的决议可以看出,构建社会保障体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主要任务之一,其应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医疗、基本养老和最低生活保障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构建完整的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障体系是关乎社会稳定繁荣的重要体系,其对社会发展时代进步均具有非凡的意义。
1.临时雇员较多
目前我国许多企业都存在大量临时工,这部分员工没有与企业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因此在许多方面都与正式员工存在较大差异,对雇员形成了潜在的风险。这之中主要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临时雇员没有签订就业合同,具有极强的流动性。雇佣临时雇员的企业,主要是建筑施工类企业,这类企业由于项目具有流动性,因此需要雇佣不同地方的人进行工作。由于项目具有时限,因此很多时候企业都没有与雇员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在工作过程中如果发生意外情况,雇员由于临时工性质,则得不到应有的补偿,无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二是管理及待遇差异化,对于临时雇员和正式员工,企业的管理态度差别明显,相关福利待遇更是有很大差距。这严重侵犯了临时雇员的基本利益。
2.试用期离职严重
试用期离职是企业员工离职率最高的一个阶段,这一阶段离职率较高的原因可以分为员工和企业两个方面。就员工方面来讲,其离职原因主要是对于工作岗位不满意。对工作岗位不满意又可以分为对工作内容不满意、对薪资待遇不满意和对管理制度不满意。这三个方面的不满意,导致了员工主动离职。就企业方面来讲,在试用期辞退员工的原因主要是员工能力太差,无法适应工作岗位;或是员工态度性格较差,无法与同事和谐相处等原因。不论是哪方面原因的离职,都会打乱企业的招聘计划,给企业造成不小的经济损失。
3.企业无计划裁员
近些年,某些企业的无差别裁员给许多普通民众造成了不小的影响,致使这部分员工突然失去了工作,生活重心产生了偏移,形成了诸多经济压力和生活烦恼。企业的无差别裁员主要源于对公司长远发展的考虑以及对现阶段企业薪金结构的调整,但是其无视员工的裁员做法,严重侵犯了员工的合法权益。并因此引起了一系列外部问题,对公司声誉及形象造成了不小的负面影响。可以说是一种双输的行为。
1.构建完善的劳动合同体系
完善的劳动合同体系,应该明确合同双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并目_明确界定相应意外情况的责任方与详细的解决措施制度。构建完善的劳动合同体系需要从三个方面进行,
一是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将劳动合同签订条件进行明确,强制企业减少临时雇员,加强劳动合同签订。
二是加强对民众签订劳动合同重大意义的宣传,使普通民众更加深入了解签订劳动合同的作用,使其树立起不论什么工作都要签订劳动合同的基本观念。
三是加强对企业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的监督检查,成立相应的监管机构,随时对企业的劳动合同签订情况进行排查,随时整改,以便切实保障普通员工的切身利益。
2.构建完善的企业员工离职商业保险体系
商业保险是减小企业损失的有效措施,针对员工试用期离职率较高的现实,有关部门应该联合保险公司,构建员工离职保险体系,以减小企业损失。具体来说可以分为三步。
第一是调研市场企业员工试用期离职率以及企业损失情况,并建立数据模型,在同行业、同地区之间做出横向对比。
第二是根据之前建立的数据模型以及横向对比结果,针对不同行业和不同地区,构建不同的员工试用期离职保险制度,以此来减少企业因为员工试用期离职产生的损失。
第三是成立专门的评估机构,针对申请员工试用期离职赔付的企业进行实地考察取证,精确计算企业因为员工离职形成的损失,并根据相关的保险制度进行合理赔付。
3.构建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
通过构建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来减少用工风险对员工造成的损失,主要可以从四个方面来进行。
一是构建完善的社会保险体系,可以通过出台一些措施,强制企业为员工办理失业保险,使员工在被辞退后可以得到一些经济补偿。
二是构建完善的社会救助体系,针对建筑施工以及一些其他高危行业,进行全面的市场调研,针对所有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以及相关风险进行评估,制定合理的救助政策,以便在发生意外情况之后及时解决相关员工的问题。
三是构建完善的社会福利体系,对低收入人群以及流动性强的人群制定一些福利措施,减少其在各方面的压力,能够把更多心思投入到工作中,以减少部分风险的发生。四是构建完善的法律援助体系,在员工遭到不公正待遇或是发生责任方不明的意外情况时,可以依靠法律援助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总的来说,构建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可以从多个层面来进行,以保护广大员工的权益,切实降低用工风险。
用工风险广泛存在于各行各业中,这是由我国基本国情和社会现状共同导致的结果。只有构建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从保险、救助、福利和法律援助等多个方面入手,全面调研市场,制定相应政策,才能切实维护员工和企业的利益,降低用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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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合作企业是一种依照法律设立的,资本与合作共融、股东以所持股份为限对企业承担有限责任、企业以其全部资产承担责任的封闭式资合性法人企业。企业治理结构尤其是股东会表决机制是企业法人独立人格的要求和当然内容。科学合理的治理结构对提高股份合作企业经营效率,形成有效决策至关重要。因此,科学设置组织机关、管理机制等治理结构是股份合作企业发展的重要课题。
1.一人一票制。一人一票制,即每位股东按照人头都享有一票表决权,而不考虑股东持股额的多寡。《陕西省股份合作企业条例》第20条规定:“股东会或者股东代表会由股份合作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指定的人主持,表决时采取一人一票制。”《深圳经济特区股份合作公司条例》第41条规定:“每一股东代表享有一票表决权。”《江西省股份合作企业条例》也规定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机制。
2.一股一票制。一股一票制,即指按照股东持股额多少分配表决权,持有一股即享有一票表决权,表决权数与所持股份数成正比例关系。《湖南省股份合作制企业试行办法》第25条规定:“股东大会表决议案必须有代表半数以上股权的股东通过。股东按股权行使表决权。”从实践来看,相当多的股份合作制企业实际采用的是一股一票制;山东诸城、周村两地多数的股份合作制企业采用了一股一票的表决机制。
3.一人一票与一股一票相结合。一人一票与一股一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主要有以下两种形式。(1)根据股东会决议事项的不同,分别实行一人一票或一股一票制。《北京市城镇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办法》规定,股东大会的表决采用一人一票和一股一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下列事项做出决定采用一人一票制:决定董事、监事报酬事项;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修改企业章程;企业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对下列事项做出决定采用一股一票制:决定企业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审议批准企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对企业增加、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合并、分立、破产、解散和清算等事项做出决议。(2)一人一票基础上适当加权的制度。即在股东会表决时原则上实行一人一票制,但是适当增加较大股东的票数,即适当考虑股东持股的差距,对持股多的股东给予相应增加票数。 《河北省乡村股份合作企业条例》第34条规定:“股东(代表)会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对较大股东可以适当增加投票人数。每个较大个人股股东投票人数最多不超过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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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经济环境看,在走向市场经济之初的现实经济运行中,滋生了大量的“地下经济”,由于信息不灵、政策的贯彻难度大,给税源的监控带来很大困难,税务机关要把潜在的税源变成收入就必然要加大税务要素的投入,增大了征税成本。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我国税收成本现状及降低措施相关论文。具体内容如下,欢迎参考阅读:
【论文摘要】
税收成本问题是我国税收经济工作中容易被忽视的一个问题。在我国过去长期以来的税收工作中,一直实行下达税收计划的办法,我们较多的注重税收收入的增长与速度,注重税收经济调节作用的发挥,却忽视了在聚财和税收调节中税收成本支出,致使近些年来税收成本不断上升。税收成本是现代税收理论的一个重要概念,但目前无论是理论界还是实践部门对此认识都尚不一致。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从理论上深入认识这一问题,将有助于税收征管效益的提高、税收调节作用的充分实现和我国税制的完善与规范。过高的税收成本不仅直接影响国家可用财力的大小,还对经济运行和税收执法等产生负面影响。通过分析我国税收成本现状,从影响税收成本的因素入手,对降低税收成本的途径及措施问题做一粗浅的分析和探讨。
【关键词】税收成本;征管模式;税收法制;税收环境
我国税收成本现状及降低措施
1776年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家亚当·斯密,在其代表作《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中就提出了著名的税收四大原则,即“平等、确实、便利和最少征收费”。斯密对于税收成本概念的主要贡献在于他完整地提出了“最小征收费用”的原则,即“一切赋税的征收,须设法使人民所付出的,尽可能等于国家所收入的”,并突破了税收成本仅限于有形费用如税务费用、纳税费用等的范围,涉及到课税经济效应的领域,这体现在他分析人民付出与国家收入不等的第二条原因中,即“它(指税收)可能妨碍了人民的勤劳,使人民对那些会给许多人提供生计和职业的事业裹足不前,并使本来可利用以举办上述事业的基金,由于要缴纳税款而缩减乃至于消灭。”斯密的这一重要思想对现代税收理论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税收工作中不仅要税收收入列为首位,同时还要考虑税收成本。
所谓税收成本,是一定时期内国家为筹集税收收入而加诸社会的全部费用和损失。税收成本按其影响范围又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税收成本一般指征税成本;广义的税收成本除征税成本、纳税成本外还包括税收经济成本。征税成本是指税务部门在实施税收政策、组织税收收入、开展税务检查所投入的各项费用;纳税成本是指纳税人为履行纳税义务所付出的费用;税收经济成本是指在实施税收政策和征管措施过程中对经济产生的效用损失。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和发展,税收成本随之增加亦属正常,特别是1994年税制改革后,两套税务机构的分设,无论从人员机构、办公场所,到交易工具、业务经费等都必须增加投入,不论其来源于中央财政或地方财政,总体上税收成本都是要增加的。由于经济和技术等方面的原因,我国的税收征管水平与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仍比较落后,税务人员具体业务能力及执法水平也较欠缺,跟不上征管改革的发展需要,税收征收管理中的效用不广,现代化程度不高。另外,各级税务机关在征管机制设计上,出发点往往是最大限度地组织税收收入,而不是力求以最小的税收成本业换取最大的收益,税务机关为了便于监控、避免税收流失制定了许多严密甚至苛刻的征管制度,这些都会给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带来很多不便,增加了税收成本。
据有关资料显示,目前发达国家的税收成本一般在1%至2%,低的如意大利为0.5%,美国为0.6%,日本为0.8%;高的如加大拿大为1.6%,法国为1.9%.我国由于长期对成本和效率问题缺少系统的认识,自然也就谈不上广泛运用,因此,税务部门一直没有进行专门的成本计算,税收总成本的高低,分税种成本的高低始终没有一个准确的数字可供考核和参考,据散见于各类报刊的资料显示,我国各地区税收成本有说5%至6%的,有说7%至8%的,各案调查有说达20%的,无一定论,而且差距悬殊,我国各地区税收征收成本大致与经济布局相吻合,东部及沿海地区较低,为4%至5%,如山东为4.3%,广东为4.7%,西部及欠发达地区较高,为10%左右,如内蒙古为9.6%,贵州为11%;中部地区大致为7%至8%,但北京较低为4.6%。
我国税收成本之所以偏高是有诸多因素结合起来的。
(一)税收法制不健全
依法治税是依法治国基本方针在税收领域的具体体现,是现代税收事业的基础和发展。新中国成立以前我国长期处于封建社会,人治思想严重,法治观念淡薄,在税收上表现为无法可依或有法不依,加上税制不健全,法规漏洞多,偷逃税或越权减免税现象严重。1994年我国实行的新税制,多数以条例形式出现,法律地位不高,有许多问题还没有规定或规定不清,税目、税率过于复杂,税收政策变化频繁,在税收征纳过程中易产生分歧,具体操作很复杂,增加了税收征管难度,使税收成本加大。从现行税制的税种设置来看,现行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款的计算和申报缴纳制度都较为繁琐,不利于纳税人简单明了的缴纳税款,提升税收成本。特别是目前我国设置国、地税两套税务机构执行税务管理,从某种程度上讲,确保了中央与地方的税收收入,但这种重复管理、征收、检查和复杂的税收制度,都无疑加大了征税成本和纳税成本。
(二)税收环境方面的原因
从经济环境看,在走向市场经济之初的现实经济运行中,滋生了大量的“地下经济”,由于信息不灵、政策的贯彻难度大,给税源的监控带来很大困难,税务机关要把潜在的税源变成收入就必然要加大税务要素的投入,增大了征税成本。从社会环境看,1994年的税制改革,使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的责权利关系逐渐明确,相应地由财政利益分配引发的政令不通现象日益严重,表现在一些地方过多考虑部门利益和地方利益,强行收费,弱化收税,甚至越权减免税,造成国家税收流失,弄虚作假,虚报浮夸,追求所谓政绩而不顾税法的严肃性,严重妨碍税收执法。从文化环境看,由于尚有很多纳税人法制观念和纳税意识很差,税收法规的执行不仅得不到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反而有人千方百计地逃避纳税义务,有的甚至抗拒、敌视税务执法行为,这必然会为税务机关依法治税带来难度,为了维护税法尊严,税务机关必须加大税务要素的投入,结果导致征税成本的增加。虽然新税收征管法中规定了税务机关同其他政府管理机关实行信息共享。但各职能部门的配合不够,税务部门与工商、公检法、银行的有关数据达不到共享,有关信息目前不能实行联网,一些政府管理机关为了部门利益会导致国家整体税收政策落实遇到阻力,使税务机关为全面掌握纳税人情况,加强监督而加大税收成本支出。
(三)税务人员素质方面的原因
税收征管和正常纳税秩序的维护,要依靠广大税务人员。税务人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执法水平和执法效果。目前,我国税务人员的综合素质不是很高,受教育程度低,专业人员少,据有关资料显示:国税系统税务人员研究生学历以上仅占0.08%,大学文化程度占4%,大中专的占57%,高中以下的占38%.尽管各级税务机关均已配备了一定数量的现代化办公设备,但由于目前缺乏既精通税收业务又掌握现代化科技的税务人才,计算机的应用仅限于征管方面业务的操作,但是在此基础上的稽查选案的计算机处理仍缺乏充分、完整和有效的数据依据,大量的工作仍需要人工来完成。随着国家有关法律的完善,一些规范税务机关的如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和实行,税收工作中不但要求重实体,更要加强程序的规范,因此税收工作需要一批高素质,懂税收、会计、计算机的复合型人才。因此税务机关需要加强培训力度、并且引进高素质的人才。而这都会加大税收成本支出。
(四)纳税人纳税意识方面的原因
虽然经过多年税收宣传,全社会整体纳税意识有所提高,但在市场化进程中,许多新办企业、新兴业户对税收的本质功能仍缺乏应有认识。农村地区、零星税源分散隐蔽很多私营业主、个体业户账证不全,迟迟不办理登记。使税务机关无法实行税务监控。还有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对税务系统采用的IC卡、数据采集器等电子申报手段不能适应。落后的办税能力与高科技电子申报的反差很大、制约了税收征管改革的进程。纳税人素质参差不齐、影响了整体纳税质量,干扰了市场经济要求的公平竞争秩序,是制约税收征管效率的主要因素。
(五)其他方面的原因
因征税而导致私人经济利益损失大于因征税增加的社会经济利益,就会发生税收在资源配置方面的额外损失;如果税收对市场经济运行产生了不良影响,干扰了私人的生产和消费决策,即发生了税收在经济运行机制方面的额外损失。
三、降低税收成本的途径及措施
(一)树立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责任意识
要降低税收成本,必须首先解决思想认识问题。成本观念并非是企业的专利,税务机关也要强化成本观念,那种不计投入,不问产出,只求完成任务的观念是与市场经济的效率要求背道而驰的。长期以来,税收征管工作被视为纯粹政府行为,税务部门为完成税收计划,保证应收尽收,不惜一切代价增加人员、增设机构,造成税收成本过高。因此,必须在思想上彻底摒弃过去的“无本治税”的旧观念,增强税收成本意识,把税收成本观念贯彻到税制改革、征管机构改革和税收日常管理之中,科学地进行税收成本的预测、决策、计划和考核,变税收粗放型管理为集约型管理,变人海战术为现代化管理,变进一步明确税务经费的支出去向和结构,促进税收机关采用更科学、更有效的手段,充分挖掘税务部门人、财、物的潜力,使税收工作达到最优化。作为税收事业的决策者和管理者,应适应市场经济要求,树立税收成本观念,既注重税收事业发展,又考虑税收成本的优化和节约。
(二)建立科学、现代化的征管模式,努力提高征收效率
首先,税制设计要考虑税收成本。世界各国税制改革的成功经验表明,税制结构和程序的过分繁杂,会加大税收成本,使税收征管弱化,薄弱的税收征管反过来又损害了所期望的税制结构的有效性。如在划分中央和地方税收时应尽可能减少交叉,避免两套机构的摩擦损失效率;应尽可能共用税基,节约征管稽查费用;另外税种、税目、税率的设计应尽量简洁。
其次,要建立科学、高效的征管模式。2003年,我国税务总局明确提出要深化税收征管改革,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以申报纳税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强化管理”的税收征管模式,较原有模式更突出了“强化管理”的要求,强调进一步优化和重组税收业务,科学设计业务流程,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完善的、操作性强的岗责体系,最终达到提高税收征管效率。在改革的过程中,税收成本提高是不可避免的,但是随着征管改革的逐步完善,在提高征收效率的同时税收成本必然不断下降。
最后,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就是要建立科学、现代化的征管模式,适应现实征管环境,充分利用现代化的征管手段,统一开发征管软件,统一规范征管业务流程,使办税程序公开、简化,大力推广电子申报、邮寄申报、代理申报等多种电子申报方式和方便、快捷的税款缴纳方式;建立联系密切的网络,与工商、银行、企业等单位联网,通过计算机网络,实现数据共享,有效进行现代化的严密税源监控、征管;加强税务稽查,加大惩罚力度,增加纳税人违反税法行为的风险成本,促进全民遵守税法。
(三)调整优化结构设置,全面提高税务人员素质
首先,税务机构设置必须打破行政区划的框框,其机构和人员密度应视税源而定,撤并部分收入规模小的税务所,全面推广实行多元化申报纳税以降低税收成本,从根本上控制机构膨胀、人员增长过快等问题。其次,调整税务人员分布,职能分工应上粗下细,这样既能强化管理、堵漏增收,又能提高效率、降低成本。第三是要尽可能地扩大管理幅度,减少管理层次。最后,合理设置各级税务稽查机构,充分发挥稽查职能,防止稽查机构的重设和虚设。此外,税务机关要切实更新工作理念,改变传统的管理办法,积极争取各级政府的有力支持,密切与公、检、法及工商、财政、银行、海关、质检、电信等各有关部门的配合和信息沟通,实现信息共享,从而降低税收成本,为纳税人提供更为优质高效的纳税服务。
人力的节省是最大的节省,人力的浪费是最大的浪费,要降低税收成本,必须建立一支素质高、业务精、敢打硬仗、高效廉洁的税收队伍。针对一部分税务干部还不能适应工作需要的情况,应该大力举措致力于提高税务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从培训现有人员和引进人才两方面入手,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进一步加强干部政治业务培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技能和执法水平,拓宽知识面,掌握现代化管理手段,提高政策水平,努力实现一支思想成熟、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过硬、文明高效的税务干部队伍,使税务行政管理人员更适应现代化的税收征管条件。
(四)加强税收法制建设,改善税收环境加
强法制建设主要是解决税收法制和税收执法存在的问题。在当前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不健全,公民自觉纳税意识不强,良好的治税环境尚未真正形成的情况下,税务机关应该依法治税,依率计征,严格执法。首先要制定科学进步的税收法律制度,提高税法的级次,增强税法的刚性与震慑力,降低税收机会成本;其次要建立完善的协税护税网络,走税收工作社会化路子,调动一切可调动的力量,积极营造机关部门配合的环境,加大税法宣传力度,增强全体公民的税收法制意识;其三坚决治理地方领导对税务执法的干预;最后要完善税收司法制度,健全税务司法保障体系,组建税务警察队和设立专门法庭,严厉打击涉税犯罪,提高税务行政执法效率的执法质量。
结论税收成本牵涉到税收工作的方方面面,降低税收成本必须综合考虑,除了树立成本意识、建立科学的征管模式、调整优化结构设置,提高税务人员素质以及加强税收法制建设和改善税收环境方面对税收成本影响较大外,税务经费的管理、税务代理等中介机构的推行和信用体系的建设等问题也制约着税收成本的高低。只有全面治理,才能从根本上寻求出降低税收成本的途径,提高整个税收经济工作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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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文章通过对上海证券交易所连续上市公司的面板财务数据进行分析,发现民间法人股比率与国有股比率总体上都能够对资本效率的代理变量托宾的q产生正面的影响,但是法人股比率超过50%的虚拟变量却是负值。文章认为是民间股东与国有股东之间不同的投资目标导致了股东之间的厉害冲突,进而影响到了企业的资本效率。
关键词:托宾的q;国有股;法人股;资本效率;上市公司
1、苏剑.上式公司的所有权结构与公司的治理效率[J].沈阳大学学报,2010(1).
2、许小年,王艳.中国上市公司的所有权结构与公司治理[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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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是社会科学中一门特殊的科学,研究“法”这一特定社会现象及其规律。法学肯定法律对于社会的制约和调整。从而,法学成为教育全体人民遵纪守法,具有特殊的价值。
现代的法学,是指研究法律的科学。但是关于法学与科学的关系有不同的看法,这主要涉及价值论的研究是不是科学的问题。
所谓表决权代理voting proxy,是指股东以书面方式授权,在事实上授予他人就该股东所持股份进行表决的制度。
股东表决权代理制度是历史发展的产物,是现代社会经济生活繁荣发展的必然趋向。从历史上看,表决权代理制度的产生源于股权不断分散化的现代公司。公司作为现代社会经济生活中的最普遍、最重要的一种企业形态,在其产生初期,由于投资者可投资领域的匮乏,股东将积累的资本投进公司后,极为关心公司的生产经营,为避免投资方向偏离自己的预期,一般都能积极的亲身行使投票权,以便公司能按照股东投资设立公司时的期看从事经营活动。随着现代公司制度和证券市场的不断发展,公司的规模越来越大,股权也越来越分散,公司的所有权和治理权日益分离,使人们再也不能像以前一样可以有大量的时间往治理在某一方面的投资。随着个人财富的不断增长和投资的多元化,人们的时间和精力越来越有限,股东对公司投资后往往只关注投资的回报,而没有心思也没有能力往参和公司的经营治理,解决公司经营过程中的困难。表决权的代理行使正是在这样的环境下不断成长起来。股权相对分散或高度分散,为股东表决权代理制度的产生提供了温床。
表决权的代理制度从最初的股东主动委托到公司“袭击者”的主动征集,为了适应公众公司在表决权代理的运作上的规模化需要,“代理权”的属性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其从主动状态走向了被动状态,反映了表决权成为争夺公司控制权工具的现实,是代理权制度在商法中的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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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当今企业的交易成本主要为物流所占用,物流成本成为企业销售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物流成本的高低与企业的效益呈现乘数效应,即物流成本的降低可以显著增加企业的效益。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关于降低物流企业物流成本的思考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物流行业作为一个特殊的行业,对物流成本的管理尤为重要。文章界定了物流企业的范围及物流企业成本构成,阐述了影响物流企业中物流成本大小的几个因素,并提出相应的降低物流企业成本的对策。
关键词:物流企业 物流成本 因素 建议
1.物流企业的界定。物流企业指从事物流活动的经济组织,至少从事运输或仓储一种经营业务,并能够按照客户物流需求对运输、储存、装卸、包装、流通加工、配送等基本功能进行组织和管理,具有与自身业务相适应的信息管理系统,实行独立核算、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组织。
物流企业是提供物流活动的主体。现代物流企业是从传统物流企业发展而来的,本文所指的物流企业是现代物流企业。现代物流企业与传统物流企业相比较,差别在于现代物流指的是将信息、运输、仓储、库存、装卸搬运以及包装等物流活动综合起来的一种新型的集成式管理,其任务是尽可能降低物流的总成本,为顾客提供最好的服务。现代物流是根据客户的需求,以最经济的费用,将物流从供给地向需求地转移的过程。现代物流提出了物流系统化,综合物流管理的概念,并付诸实施。具体地说,就是使物流向两头延伸并加入新的内涵,使社会物流与企业物流有机结合在一起,从采购物流开始,经过生产物流,再进入销售物流,与此同时,要经过包装、运输、仓储、装卸、加工配送到达消费者手中,最后还有回收物流。
2.明确物流企业的物流成本构成。物流企业的物流成本是指物流活动中所消耗的物化劳动和活劳动的货币表现。具体地说,它是产品在实物运动过程中,含包装、搬运装卸、运输、储存、流通加工等各个活动中所支出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总和。
物流企业物流成本是指企业进行采购、销售等与物流相关活动的成本总和,可以划分为以下几类:
(1)运输成本:运输成本是指企业对原材料在制品以及成品的所有运输活动所造成的费用,包括直接运输费用和管理费用。为降低物流总成本需要严格控制在运输方面的开支,加强对运输的经济核算。
(2)存货持有成本:一般来说,存货可以占到制造商资产的20%以上。存货持有成本有些概念区分模糊,难以确定,所以,目前许多公司计算存货成本的公式是∶当前的银行利率*存货价值+其它一些费用。实际上,存货持有成本包括存货资金占用成本、存货服务成本、存货风险成本和调价损失等。
(3)仓储成本:大多数仓储成本不随存货水平变动而变动,而是随存储地点的多少而变。仓储成本包括仓库租金、仓库折旧、设备折旧、装卸费用、货物包装材料费用和管理费等。
(4)批量成本:批量成本包括生产准备成本、物料搬运成本、计划安排和加速作业成本以及因转产导致生产能力丧失等。
(5)缺货损失:缺货成本是指由于不能满足客户订单或需求所造成的销售利润损失。
(6)订单处理及信息成本:订单处理是指从客户下订单开始到客户收到货物为止,这一过程中所有单据处理活动,与订单处理相关活动的费用属于订单处理费用。信息成本指与物流管理运作有关的IT方面的成本,包括软件折旧、系统维护及管理费用等。
(7)采购成本:采购成本指与采购原材料部件相关的物流费用,包括采购订单费用、采购计划制订人员的管理费用、采购人员管理费用等。
(8)其它管理费用:其它管理费用包括与物流管理及运作相关人员的管理费用。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物流企业单项物流活动成本降低必将导致其它部分成本增加,处理不当,甚至有可能导致物流企业总成本的上升。还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物流总成本是物流企业管理物流运作的主要指标,但物流总成本本身并不能反映企业的物流运作好坏。通过物流总成本的统计分析,使企业可以从全局的角度了解自身的物流运作现状,明确目前关键的瓶颈问题以及突破口,提出解决的方法,才能提高物流企业整体的物流运作绩效。
在对物流企业的物流成本实施有效的战略管理之前,全面地了解其影响因素将会使管理活动针对性强,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影响企业物流的因素很多,本文主要从企业进货区域的选择、运输工具的选择、企业存货的控制、货物的保管制度、物流服务、物流环节与核算方法、企业物流管理费用等7个因素进行分析。
1.企业进货区域的选择对物流成本影响。进货区域方向决定了企业货物运输距离的远近,同时也影响着运输工具的选择、进货批量等多个方面。因此,进货区域方向是决定企业物流成本费用水平的一个重要因素。
2.运输工具的选择对物流成本影响。不同的运输工具,费用高低不同,运输能力有大有小。运输工具的选择,一方面取决于所运货物的体积、重量及价值大小,另一方面又取决于企业对某种货物的需求及时程度及工艺要求。所以,选择运输工具要同时兼顾既保证生产与销售的需要,又坚持物流成本费用最低的原则。
3.企业存货的控制对物流成本影响。无论是生产企业还是流通企业,对存货进行控制,严格控制进货数量、进货次数和品种,都可以减少库存资金占用和贷款利息支出,从而降低库存、保管、维护等费用。
4.货物的保管制度对物流成本影响。良好的货物保管、维护、发放制度,可以减少货物的损耗、霉烂、丢失等事故,从而降低物流成本费用。相反,若在保管过程中,物品损耗、霉烂、丢失等情况时有发生,物流成本费用必然增加。
5.物流环节对物流成本影响。物流环节的多少,经历时间的长短将直接影响着物流成本的大小。有关资料显示,在一个产品形成的总生产时间中,真正的加工时间只有10%~20%,其余时间都消耗在运输、等待时间,如在库时间、设备调整准备时间。所以,一般而言,对于物流环节,原则是中间环节尽可能减少,在中间环节停留的时间也要尽可能少,每次运输距离尽可能短,而运输速度尽可能提高。这就是要直达直线运输,即不经过商业环节,就车站、码头,仓库直接运输的原因所在。 6.物流服务对物流成本的影响。物流服务对物流企业的物流成本核算也有影响。由于市场竞争的加剧,物流服务越来越成为企业创造持久竞争优势的有效手段,更好的物流服务会增加收入,但同时也会提高物流成本。例如,为改进顾客服务水平,通常使用溢价运输。这对总成本的影响是双方面的:运输成本曲线将向上移动反映更高的运输费用,库存费用曲线将向下以反映由于较低的临时库存而导致平均库存的减少。在一般情况下,这些成本变化后的净值是总成本的增加,但如果改进服务能增加收入,则这样的成本调整通常可视为是合理的。当然,决不能为提供更令人“满意”的服务而导致物流成本的急剧增加,而且其增加大于长期销售收入增长所创造的利润,
7.企业物流管理费用小。物流管理费用与生产和流通没有直接的数量依存关系。但管理费用的大小直接影响着物流费用的大小,节约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管理费用可相应降低物流费用的总水平。
总之,影响物流成本费用的因素很多,针对每一影响物流成本费用的因素,根据其特性加强管理,可以有效地控制企业物流成本项目,达到降低物流成本费用的目的。
通过对企业物流总成本的分析,在企业具体操作中,提出以下几种降低物流成本的基本途径。
1.适应物流市场需求,创新优化物流成本管理机制。完善物流企业的管理系统,提高物流企业的物流成本管理水平。完整的成本管理系统包含三个层次,分别是成本核算层、成本管理层以及成本效益评估层,而成本核算层是整个成本管理系统的基础。从现有的物流企业观察,物流企业成本控制并不理想,说明物流企业目前对企业物流成本的核算、统计还比较薄弱。因此,有必要引入科学的物流成本统计核算体系从而完善物流成本管理水平。
2.借助现代化的信息管理系统控制和降低物流企业的物流成本。在传统的手工管理模式下,企业的成本控制受诸多因素的影响,往往不易也不可能实现各个环节的最优控制。建立物流信息系统,可以使企业在各项经营活动开展的过程中,对从接受订货到发货的各种物流职能进行控制,使之实现高效率。通过物流信息系统,一方面可以使各项物流作业或业务处理迅速、准确,提高为客户服务的质量;另一方面,由于建立起了一体化的物流营运管理系统,能够消除各项浪费现象,降低物流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3.物流企业要努力提升增值服务能力。准入门槛低、竞争激烈、企业利微是物流行业长期存在的状况。物流企业要转变依靠低价寻找生存空间的方式,转而以提升服务质量、为客户省钱来获取利润。目前物流企业对现有物流资产的利用仅限于提供物流基本功能性服务,服务同质化明显,近乎完全竞争的市场结构使得企业利润空间不断缩小。开展增值服务可以避开常规物流服务市场上的过度竞争,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而增值服务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物流信息技术,信息化是物流企业发展中比较薄弱的一个环节,很多物流企业购置了必要的设施设备,但在应用上仅限于办公系统,未来应重点拓展基于信息系统的增值服务。
4.加强物流人才的培养和引进、通过各种途径提高物流企业的物流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随着信息技术和管理水平的提高,现代物流业的竞争已从低端的价格竞争转向对高端物流和信息流掌控能力的竞争。开展增值服务,提高成本管理水平,最终要靠物流人才来实现。竞争层次越高,对物流从业人员的素质要求就越高,物流企业普遍感受到人才制约对企业发展的重要影响,应对人才的制约,可以考虑建立多层次的物流人才教育培养体系。
要继续加强国家、社会、企业在人才培养中的作用,利用在高等院校的教育资源,联合物流企业,建立实训基地,通过企、院合作的形式,促进理论研究与实践相结合,推进物流人才工程。同时,鼓励物流企业采取长期培养与短期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加快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的培养,提高物流企业的整体素质。
综上所述,加强物流成本管理已成为很多物流企业提高竞争力的有效手段,但仍然有相当多的物流企业对于物流成本管理的重要性还没有足够的认识,从而严重影响企业的发展。物流企业务必须着眼于物流活动全过程,全方位的系统化管理和控制,多方联动,不断提升水平,只有这样,企业才能全面提升自身的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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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的比例原则的实质是行使权力以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人权。下面是读文网小编带来的关于行政法的比例原则论文的内容,欢迎阅读参考!
摘 要 比例原则被学者们誉为公法领域的“帝王条款”,并被视为人权保障最重要的制度之一。它的实质在于规制国家正确行使权力以维护社会秩序,保障人权。本文以一个案例作为出发点,对比例原则的内涵,地位,作用进行探讨,旨在为行政执法提供一些参考,促进行政执法的规范化,合理化。
关键词 行政比例原则 自由裁量权 公权力
案例索引
一审:诸暨市人民法院(2008)诸行初字第15号行政判决(2008年7月3日)
二审: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2008)绍中行初字第37号行政判决(2008年11月25日)
案情
原告:郭建军
被告:诸暨市国土资源局
2001年3月开始,诸暨市暨阳街道东三村赵四自然村村民郭建军在拆除老房的基础上,未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擅自重建东面一间40.96平方米的住宅。2002年11月16日,诸暨市人民政府向郭颁发了诸暨集用(2002)字第1—13279号《集体土地使用证》。2006年2月7日,诸暨市人民政府以郭提供的房屋权源证明失实为由,对郭建军作出诸政行决字(2006)第1号行政决定,撤销诸暨集用(2002)字第1—13279号《集体土地使用证》,由诸暨市国土资源局依法办理更正登记。郭建军不服,向绍兴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2006年5月28日,绍兴市人民政府作出维持诸暨市人民政府行政决定的复议决定。郭于2006年6月19日向诸暨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该院于2006年8月3日作出(2006)诸行初字第22号行政判决:维持诸暨市人民政府作出的行政决定。郭建军不服,提起上诉,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6年10月27日作出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07年3月22日,诸暨市国土资源局立案查处,于2007年9月11日,向郭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11月28日,诸暨市国土资源局认为郭建军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三款,属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对郭作出责令其退还在暨阳街道东三村郭庄处非法占用的40.96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房屋的诸土资监罚(2007)第16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郭建军不服诸暨市国土资源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于2008年1月28日向诸暨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2008年4月20日,诸暨市人民政府作出维持诸土资监罚(2007)第169号行政处罚决定的复议决定。郭建军不服,诉至法院。
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1)撤销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法院(2008)诸行初字第15号行政判决;(2)撤销诸暨市国土资源局作出诸土资监罚(2007)第169号行政处罚决定。审理认为,本案上诉人郭建军在拆除60多平方米老房的原宅基地上,重建一间40.96平方米的住宅,并未多占其他土地面积,也未改变土地用途和性质,从庭审调查情况及双方提交的证据看,上诉人所建房屋是否违反城市规划及所在村区域是否有具体的规划要求,被上诉人未提供充分的证据予以证明。而且从实际状况看,上诉人的重建房屋与其他房屋在结构上已联为一体。
可见,上诉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比于其他未经审批非法占地行为相对轻微。考虑上述特定的基本情况,首先选择最小侵害的方式,在此方式不具备条件时,可再考虑更严厉的制裁措施。也就是,农村村民宅基地原拆原建,不改变土地利用性质,不扩大土地利用面积,不违反城市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虽未经审批,但其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比于其他未经审批非法占地行为相对轻微处理方式,应有所区别。否则行政裁量不符合比例原则。《行政处罚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因此,被上诉人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对上诉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属于适用法律错误。原审判决维持不当。行政机关必须选择相对成本最小的执法手段,选择对行政相对人最小侵害的方式,从而使行政执法的成本与执法收益相一致。
一、比例原则的应有之义
比例原则最早产生于德国,源于19世纪末期的警察国家观念。德国的行政法学鼻祖奥托•麦耶(Otto mayer)在其《德国行政法学》一书中最早明确的提出比例原则,即“行政权追求公益应有凌越私益的优越性,但行政权力对人民的侵权必须符合目的性,并采行最小侵害之方法。”①比例原则受到越来越多国家宪法学和行政法学的借鉴和移植,目前已成为公法学界研究的热点问题之一。其作用在于规制公共权力行使的手段和方法,引导国家机关审慎地行使国家权力,协调好公益与私益之间的关系。发展至今,比例原则的基本涵义可以定义为:行政主体在职权范围内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权时,应在全面衡量公益与私益的基础上选择对相对人侵害最小的适当方式进行,不能超过必要限度,因而也被称为“最小侵害原则”、“禁止过度原则”、“平衡原则”等。
比例原则在行政法学领域中具有重要地位,我国台湾著名的行政法学者陈新民教授认为: “比例原则是拘束行政权力违法最有效的原则,其在行政法学中所扮演的角色,可比拟‘诚信原则’在民法居于帝王条款之地位,所以,吾人称比例原则是行政法中之‘帝王条款’当不为过”。②德国行政法大师奥托•麦耶称之为行政法的“皇冠原则”。
一般认为,比例原则包括三个子原则:适当性原则、必要性原则和狭义比例原则。
1、适当性原则(suitability)。适当性原则又称目的性原则,或适合性原则,是指行政主体的目的与手段之间必须适当,如果采取的行政措施不能实现行政目的或无助于达到行政目的,那么就违反了适当性原则,也就违反了比例原则。可见,这一原则是从“目的取向”上来规范行政权力与其行使主体所采取的措施之间的比例关系的。
2、必要性原则(necessity)。又称最小损害原则。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如果要造成对公民利益的侵害,那么必须采取可供选择的各种措施中对公民权益限制或损害最小的措施。例如我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4条规定: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应当以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尽量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为原则。
3、狭义的比例原则 指行政行为所追求的公益价值应当和所侵害的公民权益之间保持一定平衡性,公益价值应大于实现公益价值所侵害的公民权益。根据这一原则,如果损害或成本巨大,而所要实现的行政目的很小,行政机关是不得采取行政措施的。对于这一原则,德国学者mayer.kopp 曾讲到:警察为驱逐树上的小鸟已无他法,只有使用大炮时,虽可达到驱鸟的目的,但使用大炮的后果不堪设想,所以违反比例原则不得为之。③
总之,行政法中的比例原则是目的与手段,权力预期的公共利益与损害的公民权利之间进行权衡,从中寻找最佳途径的一个可操作性的准则。
二、比例原则在德国的起源与发展
比例原则在德国具有悠久的历史。1882年,普鲁士的最高法院(Oberverwaltungsgericht)就判决,国家干预公民权利需要特别的“许可”,即行政行为必须受制于司法审查,以保证警察行为不超过对实现目标有所必要的力度。当时的《行政诉讼法》规定了“必要原则”:行政机构只能“采取对维护公共秩序必要的措施。”(ALR第10接第Ⅱ部分第17段)只有在保护公共秩序必要的条件下,个人自由才能收到限制。二战以后,比例原则被发展为“比例原则”,并获得了宪法化。④联邦宪法法院曾在案例中指出:“干预对实现目的必须合适并必要。他对有关个人不得施加过分负担,且因此相对其效果必须合理。”
作为一项超越的法律规则,比例原则也开始进入到德国其他法律领域。刑法领域,这项原则表现为对刑事制裁的限制:如果某一类行为对社会并没有真正的危险,就不应该定罪;如果没有绝对必要,个人行为,不应定为重罪。只有处罚导致冒犯的行为的发生频繁,而且没有其他更有效地方法的时候,才可以施加更为严厉的刑事处罚。在私法领域里,比例原则会作为解释工具调和私人权利之间的矛盾,是不同的权利达到最优化。从这一个角度讲,比例原则作为一项首要的公法原则,已经渗透到立法的各个领域。
三、我国行政执法中比例原则的重要性
比例原则作为行政法上的“帝王条款”、“皇冠原则”已经在德国等一些国家得到了深入发展,在我国尚没有得到充分的重视。笔者认为,可以从行政执法与比例原则的关系中得出,比例原则对我国行政执法的不可或缺性。
行政执法是指在实现国家公共行政管理职能的过程中,法定的国家行政机关和得到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依照法定承诺实施行政法律规范,以达到维护公共利益和服务社会的目的的行政行为。⑤现代法治要求行政权的运作要最大限度地尊重人民的权利,行政手段与目的之间必须符合比例关系。
1、比例原则有利于行政执法中更好的保障公民权益。行政权力的行使有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容易为了公共利益而忽略公民的权益。比例原则恰好强调目的与手段的关系,它的实质在于促使国家正确行使权力以维护社会利益,保护公民权益,从而为实现行政目的与保障人权之间的均衡提供方法,最终实现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之间的平衡。
2、比例原则可以控制自由裁量权的滥用。行政自由裁量权,是行政机关的一项至关重要的权力,它普遍存在于行政执法的整个过程和各个环节中,也是行政机关面对复杂多变的具体情况的需要。但行政权具有天生的扩张性,自由裁量权也极易被滥用,这就需要对自由裁量权进行控制。,比例原则的可以对行政自由裁量权可以起到很好的制约作用,更易发现某些行为是否滥用裁量权。
当然,比例原则也不是尽善尽美的,也有它功能的局限性。但它起码为我们实现行政法治,为实现公共利益的同时保护公民的权益方面有着重要作用,在行政执法中,行政主体应该把比例原则与合法原则,合理原则,程序正当原则等结合起来,既达到实现公共秩序的目的,同时也维护好公民的权益。
注释:
①叶俊荣.论比例原则与行政裁量.宪政时代.1986(3).
②陈新民.行政法学总论.三民书局.1997.59-62.
③陈新民. 中国行政法原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④张千帆,赵娟,黄建军.比较行政法.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
⑤唐建华.行政执法实用教程.法律出版社,2009,(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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