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您找到与哈姆雷特的理性相关的共42个结果:
民俗文化再现存在的缺失因素忻城民俗虽丰富而具趣味性.但这些民俗处于土司制度之下,文化再现存在缺失因素.如不少民俗带有鲜明的等级特征,呈现“异化”状态。
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与历史学相关的论文:
浅谈忻城土司文化的历史源流与理性思考
【论文关键词】:土司制度文化;民俗文化;建筑文化
【论文摘要】:忻城莫氏土司文化源于土司制度,忻城土司制度文化既是多种制度文化的结晶,本身又立体地呈现了土司制度文化的基本特征。土司制度文化本身的进步因素与落后因素不同程度地影响着土司制度下的其他文化.如民俗文化与建筑文化。民俗文化与建筑文化既存在特色因素。也存在文化再现的缺失。从制度文化、民俗文化、建筑文化三方面探讨土司文化的历史源流.并对这些制度文化进行理性思考。
【论文正文】
忻城土司文化源于土司制度.这一源头本身的特质决定了我们应该用理性的眼光来探讨与思考土司文化。毛泽东说:“中国的长期封建社会中。创造了灿烂的古代文明。清理古代文化的发展过程.剔除其封建性的糟粕.吸收其民主性的精华。是发展民族新文化提高民族自信心的必要条件.但是决不能无批判地兼收并蓄”在继承优秀的民族传统文化之余.多一点理性的思考。客观、历史、辩证地看待土司文化的现实意义.可以更好地做好文化的继承工作。
一、土司制度文化的历史源流与理性思考
忻城莫氏土司制度由来已久.考证它的历史源流.有助于我们理性地思考
(一)土司制度文化的历史源流。忻城土司制度首先是多种制度文化的结晶。我国在历史上可谓地广物丰.为管理好这样一个东西南北跨度都很大的国家.历来.朝廷都是采取多种管理制度。隋朝以前.大多是世袭制,隋唐以来.朝廷采取开科取士的科举制度选拔官员.并通过铨选派遣官员到各地任职管理地方。但由于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为便于管理.朝廷不得不采取多种管理制度。对于广西这样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历史上就经历过郡县制.羁縻制和土司制由于羁縻制不编户上籍.不向朝廷纳税.各州县处于“互不统属”的分散割据状态。明代。为加强地方管理,朝廷最终采取编户上籍“皆赋役之”的土司制度取代羁縻制土司制度一方面是中央通过少数民族土著首领对少数民族实行间接统治.另一方面还由此获得各民族首领承担的政治、经济和军事义务。忻城地属广西.瑶壮土民聚居.实行的土司制度正是多种制度文化之下的结晶。
明代是广西土司的极盛时期.大小土官有300多人。清初,仍有大小土府、州、县等128个。广西历史上被称为“南蛮”之地,忻城更是地处山区。要了解土司制度全貌,通过忻城土司制度可见一斑。忻城土司制由莫氏世袭.莫氏土司管理的忻城的土地、经济、教育等制度都是比较清晰的。他们“世官其土.世有其民”,维护封建王朝的统治.立体地呈现了土司制度文化。
(二)土司制度文化的理性思考忻城土司制度正式源于明弘治九年(1496年),至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第十七任土司.莫绳武因“纵匪殃民”罪被撤职废除.历明清两朝4l1年。而若从其始祖莫保协理算起,时问跨度为500年。奠氏土司能够长时间地统治地方.而又最终被取消.其进步因素与落后因素均值得我们思考。
1.进步因素。首先.忻城土司制度是固有社会生存发展的主动脉。忻城是山区.自古以来以农业为主。莫氏土司是当地土著居民,熟悉忻城的主要交际语言瑶话壮话,编户上籍.帮助朝廷征收赋役,并且确立农业生产为基础的经济政策.比较顺应当地的社会发展。
土官不领朝廷俸禄.但得到中央王朝的确认.对土县境内的土地具有所有权,有权对境内土地进行分配对于为土官及家人服役的土民。土官是不发银两的。但为了让士兵、厨子、厨娘、轿夫、鼓手甚或捕鱼捞虾的等人能够比较忠心地为土官服役.土官把能够维持其生活的地分给他们,这就是役田管理制。耕种役田的虽实为农奴,服劳役世世相袭.但对役田也能够世世相袭.并且无需缴纳租税.这就使得耕种的人能够相对独立地耕种役田.积极发展生产并维持生活。在阶级矛盾激烈的明清时期.这一举措满足了土民的愿望。基本符合社会生存发展需要。
其次.忻城土司制度还是维护封建统治长治久安的基础。世袭土官们不仅注意修正与朝廷的关系.还制定与完善一套适合忻城各个历史时期社会经济发展规律的政策.起到推动社会前进的一定历史作用。如土官及其官族还通过建立学馆,撰写诗文。加强教化,安抚民心,维护统治。
第四任土官莫廷臣开始举办学馆.“嘉靖年间,忻城土官莫廷臣在县城办学.延请名士专教莫氏官族子弟。”而第十五任土官莫振国不仅创立义塾.以儒家正统思想教授官族及堡目子弟,还亲自制定类似今人校规的《教士条规十六则》示于学堂.从思想意识,道德修养到做学问和日常行为都提出了明确而具体的要求。
土官当中有不少土官及族人勤于撰文的,土官莫镇威、莫宗诏、莫元相、莫振国、莫景隆等人及官族诗人莫震、莫云卿、莫煦南等人都有诗文传世。诗书礼乐教化显然对维护土司统治.安抚民心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2.落后因素。忻城土司制度的落后。首先体现在它等级森严的统治上“土司土官对辖境内从土地到臣民有自主之权……土司土官实行的是封建农奴制而一般州县政治经济和文化发展的水平较高.属封建地方制。”日(p印6)生产关系是封建农奴制的忻城土县.生产力低下.土官对土民的统治等级森严土民在衣食住行各方面都要严格体现出对土官的毕恭毕敬.不得有半点越级之举。如土民“入市不准撑雨伞,吃饭不能与土官、官族同席。出行必须给土官、主人让路,见官必须跪拜土官出巡……路过村庄,村民须收藏所晒之衣物,人屋回避,小孩不许啼哭。村民如回避不及,或就地低头站立,或跪于路边迎候。所到村庄,村庄头人负责招待,按户派要食品,贡纳钱物.供土官及随员享用。”聊(嘲)在这样等级森严,尊卑分明,黄发垂髫不能怡然自乐的情况下.自然会延缓社会发展的步伐。
此外.莫氏士官在教育上也实行严格的等级制。由于阶级的局限,私心的考虑,土官一方面鼓励官族子弟人学,另一方面对于经济上相对较宽裕的土民百姓.虽然允许他们人私垫读书.但却不允许他们参加科举,唯恐失去对他们户籍的控制对于大多数土民,则实行愚民政策,不准他们读书。这样的等级教育制度显然是极不公允的.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忻城教育的滞后。这样等级森严的统治必然会激化社会矛盾,引起土民暴动。
利用手中武器进行军事镇压.是忻城土司制度的又一局限及落后因素。忻城莫氏土司始祖莫保在元代即有镇压农民起义的记录.其后代均有维护封建王朝统治的表现.得到皇帝的信任.如第六任土官莫镇威甚至还在镇压瑶壮人民起义中得到万历皇帝的嘉奖土官们针对土民的军事镇压以维护封建统治、土官利益为出发点,大大激发了社会矛盾,从而影响了当地社会生产力的向前发展。
二、土司民俗文化的历史源流与理性思考
莫氏土司统治忻城500年问,生产与生活习俗、游艺竞技习俗、岁时节日习俗、礼仪制度习俗等组成的民俗文化多姿多彩。这种民俗文化既有多种民俗文化的特征.又带有土司统治的等级烙印。
(一)土司民俗文化的历史源流。忻城人民自古以来世代种田,缺乏商品经济观念,加上身处山区的封闭和地理障碍,他们没有也不可能有太多的物质追求。但是,他们在精神上自得其乐.形成了丰富多彩的民俗文化。
忻城民俗文化是多种民俗文化融合的结晶忻城自古以来生活着壮、瑶、苗、汉各族人民,各族人民在生活生产相互交流的过程中形成了多种风俗。如过年时赶歌圩.开展苗侗族人们喜爱的上刀山、下火海等竞技类娱乐活动。三月清明节祭祀,家家户户要煮五色饭.七月鬼节吃鸭,端午节吃粽子等等。
(二)土司民俗文化的理性思考。
1.特色因素。首先.丰富多彩的民俗缓和了社会阶层间的矛盾。比如过年,每年农历十二月二十,土司封官印停止办政事,~直到十五闹元宵后才又“开官印”办理政事。在封印期间.土官与土民同乐土民在这一个时候可以自由享受过年的快乐.猜拳划码,赶歌圩。此外,颇具生活趣味的传统竞技类娱乐活动,比如上刀山、下火海、踩梨嘴、斗牛、斗鸟、斗鸡等。也颇能吸引人这些传统娱乐活动丰富了人们的生活.缓和了社会阶层间的矛盾.体现了人与人之间交往的温情。
其次.忻城土司民俗文化凸显了壮族特有的生存状态。
歌圩是壮族人民的情人节.明清时期.都有地方官严禁歌圩。而在“以故俗治”的忻城.歌圩得以保持下来,不仅土民平时的禁锢得以释放.而且土官甚至也可以参加歌圩。同享子民的这一盛大节日。如让人记忆深刻的电影《刘三姐》中与刘三姐对歌的莫怀仁的生活原型就是莫氏第十一任土司莫元相。歌圩上.除对歌外.还有抛绣球、碰红蛋、放花炮等节目。热闹的歌圩体现了壮族人民奔放热情、乐观豪迈,向往美好的人性化需求。
忻城还有织壮锦的风俗。这些壮锦图案别致。有“狮子滚球”、“双龙戏珠”、“丹风朝阳”、“鲤鱼跳龙门”、“字纹”等十多个品种.体现了壮族人民的美好愿望。歌圩、织壮锦等民俗凸显了壮族特有的生存状态。
2.民俗文化再现存在的缺失因素忻城民俗虽丰富而具趣味性.但这些民俗处于土司制度之下,文化再现存在缺失因素.如不少民俗带有鲜明的等级特征,呈现“异化”状态。即使是在最欢乐的年节也如此如除夕要给土官家族送扫把等礼物.而要进庙上香也要等土官祭拜之后方可。袭任的土官上任前一天要到城隍庙烧香.举行大祭。土民要承担这些活动的所有费用。土民的衣服颜色不能鲜艳.只能着蓝、灰、黑三色衣服.长袍不能穿在身.嫁娶等人生大事不能坐车骑马。
这些民俗文化呈现出的“异化”状态.其实也与忻城土司民俗文化的封闭有关。土司时期,人们“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外人很少进入.忻城土民也很少外出.基本已经处于封闭状态因此,民俗也就很少有变化.有些落后的习俗也无从改起。
三、土司建筑文化的历史源流与理性思考
忻城土司衙门建筑群被誉为“壮乡故宫”.它的建筑艺术历来备受称赞忻城土司建筑是第八任土司莫镇威于明万历十年始建.占地面积4万多平方米。它雕工精致,气宇轩昂,既包括土司办公的衙门.也包括官族府.也就是土司官族的住所。这个建筑群,积淀着丰富的历史底蕴。折射出厚重的地域色彩。
(一)土司建筑文化的历史源流。
1.南国自然山水天然的结晶。首先,忻城土司建筑群是南国自然山水天然的结晶。土司建筑群背靠翠屏山而建.尽得自然山水的精华。林语堂先生在《官家令》中说:“最优美的建筑是以融合而混入自然风景中.成为风景之一分子.亦即属于风景而不可分离。这个原则控制所有的中国建筑。”土司建筑群无意间得到了山川地形之美。而且.为了配合这种地形之美,土司建筑的色彩也很巧妙和谐地与青山映和为了避开帝王的宫廷建筑常用的金黄颜色.它的镶镂窗栏.屋梁大量使用赤色,并且,I赤色为主调,以绿、黑、白颜色为补充。与苍翠的山色、明朗的青空融合成一个和谐的整体。
2.南国人居生存心理的再现。忻城土司建筑群还体现了南国人居的生存心理。基于地理环境以及族群关系的考虑.南国的建筑无论在选址、建筑形式还是结构与朝向上,无不体现着遵从自然法则,追求天、地、人与建筑相和谐的理念。忻城土司衙门基于军事上的考虑.把北方以坐北朝南为尊改为坐南朝北,这不仅体现了注重实用的居住心理.满足了功能的需求.而且形成了独特的艺术效果。
莫氏土司衙门的祠堂兴建在土司衙门之东.便于祖先享祭.说明了宗教信仰是壮族建筑文化的内核.体现南国人居尊祖重孝的心理。弟妹、叔侄等家庭成员的住所定在土司衙署的西面,韦、刘、杨三姓亲戚的住所则在官族府第西侧,关帝庙、三界庙及关帝庙的附近。这些安排.反映着莫氏土官注重家庭关系,族群关系、邻里关系,充分体现了南国人居“以亲为贵.共荣共患”的思想。
(二)土司建筑文化的理性思考
1.土司建筑文化的特色因素土司建筑群首先是多种建筑文化融合的结晶。它被称为“壮乡故宫”.其实即可说明它既有壮族建筑的特色,又有汉族民居建筑艺术的特点。土司们引入了汉族民居建筑艺术,因此,忻城土司建筑群在布局上与明清时的故宫有诸多相似之处.甚至有些可以说是汉族建筑的翻版,比如四合院式的内部结构。但它与周边环境的和谐统一,又使它具有浓郁的壮族特色。
土司建筑群非典型的壮族的传统干栏式民居.但从它的建筑细节中仍然可以看出它立体地巧妙地呈现出了壮族的建筑特色。如大量运用石鼓作装饰。据《桂海虞衡志》,“铜鼓,古蛮人之所用”.“藏至二、三面者,即将雄居一方,僭称王号”。可见.铜鼓是权力和财富的象征。土司建筑群中数量最多,分布最广的装饰物就是石鼓。它们或在门口,或在庭院,或在百余座柱础之上.它们与铜鼓一道彰显出了莫氏土司的财富与地位.同时也体现出壮族的建筑特点与图腾崇拜。建筑色彩上,屋顶仍然选择壮族传统的黑、青灰为主的色调。而选择以蝙蝠、葫芦、鹭鸶、鹿为装饰,则寄托了壮族人民祈求福、禄、寿、举家富贵的美好意愿。而以草龙、草凤为装饰。更体现“龙风绕脊.瑞气盈门”的心理需求。
2.土司建筑文化再现存在的缺失因素忻城土司建筑群虽是多种建筑文化的结晶.具有一定的特色,然而。这种建筑群仍然没有很大程度地脱离汉族建筑的模式.没能巧妙融人壮族传统的干栏式建筑特点。当然.由于这是莫氏土司衙门.既为土皇帝的居所.又为衙门,出于实用的考虑,建筑形式上它无需采用“人居其上.牛羊猪圈于下”的上下层结构。但作为壮族土司的代表性建筑。我们在看到的“故宫”式的秩序井然.稳定牢固的同时.不免遗憾于壮族建筑艺术的缺失,遗憾于这种建筑文化再现的缺失
李自然先生在《民族传统文化的本质及特征刍议》中说:“实际上任何一种文化的选择都是为适应所在的社会场景.是解决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及人与自我的关系的产物。……换言之.文化只是解决人们现有生存场景的问题与危机的不足。”传统的土司文化适应了当时的社会生活.相对平和地解决了人与自然,土官与土民的矛盾,满足了人们的生活需要、精神需求。而格罗塞在《艺术的起源》一书中说:“生产方式是最基本的文化现象.和它比较起来。一切其他文化现象都只是派生性的,次要的。这并非说那些第二性的现象都是直接从生产那个主干上枝生出来的.乃是说它们虽然各有独立的根源.但它们的形成和发展却受着最占优势的这个因子的巨大影响”忻城土司文化源于土司制度.其生产关系是封建农奴制.土司制度文化本身的进步因素与落后因素影响着其他的文化.如民俗文化与建筑文化。它们都不同程度地受着制度文化的影响。
胡锦涛在十七大报告中提到“要做好文化典籍的整理工作”,并且说:“要全面认识祖国传统文化,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使之与当代社会相适应,与现代文明相协调。保持民族性,体现时代性。”研究忻城土司文化就是要去粗取精,去伪存真,为发展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做贡献。
浏览量:3
下载量:0
时间:
理性是指人在正常思维状态下时,有自信与勇气地遇事不慌且能够全面了解和总结并尽快的分析出多种可行方案(这些方案可以是预备的或是临时的)并使用其中最好的一种方案去操作或处理,达到事件需要的效果。理性是基于现有的理论,通过合理的逻辑推导得到确定的结果。反之就是反理性。理性的本质就是否定与怀疑。以下是今天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科技哲学论文范文:为理性一辩。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内容提要:理性在现代思想的转型过程中倍受攻击,人们认为ratio(理性)只具有“计算”的含义,并因其技术化、制度化和僵化而多有批判。但实际上人们的“合理的”清理更多地具有浪漫主义特征,理性本来就具有技术、制度的含义,且并非是灾难的渊薮。技术、制度等对存在仍然具有相当大的作用,对“技术”的“无为”是应和了技术的本来意蕴。
关键词:理性;计算;制度化;技术;浪漫主义;
A defence of reason
CHENG Zhi-min
(Dept. of social sciences, Sichuan International Studies Uni. Chongqing, China 400031)
Abstract: Rationality encountered a destructive attack for the reason of being regarded as a mere concept of “calculation”, and of its technicalizing and institutionalizing. Modern reflection on rationality is more romantic than reasonable, because rationality essentially contains the meaning of technique and institution, which bears a great function for being.
Keywords: rationality; calculation; institutionalization; technique; romanticism
“理性”在现代思想的转型中经受了严酷的考验。而在所有批判理性的现代思想家中,海德格尔对理性的批判最为严厉,他认为只有当我们把千百年来被人们颂扬不绝的理性当做思想的最顽冥的敌人,我们才有可能走出当今的文化危机,从而为“思”的到来开辟道路。海德格尔之所以对理性不依不饶,便在于他认为(现代)理性是对古希腊思想的一种歪曲,所以他终生都钟情于古希腊思想,而对罗马及其以降的退化耿耿于怀。这种退化在海德格尔那里叫做“遮蔽”,也就是罗马思想对古希腊思想的一种覆盖,使得后世的路离古希腊所开创的方向越来越远,同时也就离本真越来越远。这个遮蔽的过程在文化上是通过拉丁文化对希腊文化的错误翻译造成的,比如以contemplari和contemplatio来翻译古希腊的theorein和theoria,以essence来翻译eidos,以“真理”来翻译aletheia,以ratio来翻译logos等等,其中最具破坏性当数ratio对logos的形上阐释。结果本来说希腊语的哲学变成了差不多完全不同的东西,“希腊思想于是被掩埋起来,直到我们今天,它只还以罗马的特征显现出来”[1](P585),“我们今天的思想已经放弃了更希腊地思希腊思想(das griechisch Gedachte noch griechischer zu Denken)。”[1](P1043)而当今的各种问题就出在这上面,尤其是把logos错误地理解成具有数学风格的ratio(该词在现代英语还在以数学的面貌出现,表示一种比率),更是logos这种“理性”日渐丧失其源始性的根源之所在。但问题真是这样吗?具体地说,logos与今天的ratio一点不对口吗?
其实,logos在古希腊就已经包含着“计算”的意思,著名的希腊史专家基尔克解释到:逻各斯的词根leg原来有“选择”的意思,由此引申出“计算”的意思,而“尺度”、“比例”、“比率”不过是“计算”的条目,可见在古希腊思想中,logos本来就有“计算”的含义,并不是后人的妄为,至于从“计算”到“规律”,进而至现代的“理性”(rationality)原本只有一步之差,完全顺理成章。那么拉丁文ratio对海德格尔所激赏识的古希腊logos的翻译,并不是空穴来风,而是相对忠实的翻译,至于后世对ratio作了进一步制度化的处理,那是另外一回事了,同时思想的发展过程其实本来可能就是一个不断丢失意蕴又不断寻找本真回归的历程,因此海德格尔对ratio和logos所做的个性化处理虽然不完全是典型的“六经注我”,但他的理解大幅度偏向了自己的基本理论,这总是无可推脱的。
究其原因,现实的裂变应当比理论的偏离更能说明包括海德格尔在内的所有现代人对历史的思索。现代人对传统的反思和批判是建立在一种理论需要之上,由此出发所进行的现实批判也就相应地游荡在合理与过火、实在与捏造、务实与浪漫之间,让评说者不易界说或措辞。
从理论需要来说,人们对理性的批判势在必行,而且日趋板结陈腐的理性观念也确实需要思想的铧犁来松土,才能种下未来希望的种子。这也是现代人试图以某种偏激的方法欲达到的建设性结果。海德格尔对理性的“悬搁”(当然在他对理性及整个传统的态度中,远远不只是胡塞尔式的epoche)完全是可以理解的,“海德格尔要努力做到不忽略西方哲学中任何积极的开端,他就不得不既把理性主义也把它的对立立场都看作是片面的哲学观点。”[2](P177)因此在转型过程中所必然产生的“思想上内在的放纵”具有相当的合理性了。即便如此,历史的清晰和公正之理由,我们也必当看到,这种纵然可以理解的偏差和“我注六经”的思想观念本质上是一种偏差,这是我们所有重建工作的出发点。
海德格尔特别强调历史性,那么对其自身的历史性考察自然属于同一个思想维度的任务。由于海德格尔及大多数现代思想家把确然存在的危机作了浪漫的理解,因此他们对理性的批判更多地具有一种审美的特征,这或许就是现代性的理论基石之由来。从海德格尔的立场出发,我们的确应该把理性弃如鄙履,或者公平一点说,是克服和超越理性。但从另外的角度,即在一个远离了历史恩怨和感情纠葛的时代,我们对理性又必有另外的看法,而摆脱梦魇般的历史记忆,还理性以本真的面目,大约是必需的,也是急需的。
在今天,当我们说技术上升到意识形态,其实也就是理性上升到了意识形态,说明理性进入了勇敢的世俗和科学的时代,理性对“非”理性东西的奴役已经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紧张状态,因此我们对理性的辩护无法绕过这个基本事实,同时我们对理性的辩护也不是为了达到重新掌握和控制理性的目的,像传统理性所从事的那样:“意识形态陶醉于纯粹理性的神话,开始清除人性里的神秘本质,企图把心灵本身变为一种像血液循环那样可以预示的物质客体。简言之,这是理性的疯狂,这是狂妄自大的举动,企图绘制我们把握不了的精神存在的蓝图。”[3](P80)传统理性过度的膨胀已经使理性主义产生了严重的异化,它作为一种意识形态,“以科学理性主义的同义词而始,以空洞思辨的唯心主义而终。”(伊格尔顿语)当然,由此还产生了人们津津乐道的“形而上学的恐怖”(horror metaphysicus)。
但是这种事实上问题却并未容许人们对之做出随意的解释和处理,海德格尔在思想转折(die Kehre)之后,其用语、风格及思想气质无处不体现着一种浪漫主义的诗意化特征。这种思想的呢喃成了他后期作为思者与诗人之双重身分的存在性标志,也是他从纯粹的、学院式的思辩转向对现实关注以及对拯救之渴望后的运思方式。我们虽可大谈特谈其前后期思想的内在一致性,即始终如一地追寻存在的亮光和朗照。但我们同样不能掩饰的,是他在对“解蔽”的苦思过程中所进行的思维方式的革命,如我国先贤所谓“所谓不涉理路,不落言筌。……羚羊挂角,无迹可求。故其妙处透彻玲珑,不可凑泊,如空中之音,相中之色,水中之月,境中之象”(严羽《沧浪诗话·诗辩》)。海德格尔在全新的视野中,也显露出了自由奔放的浪漫气质、直觉神秘的浪漫理想、感伤嘲讽的浪漫情调、洞察批判的浪漫情怀。
因此我们在海德格尔的思想中便可归溯到一种浪漫主义的根基或出发点,这既是他后期向诗不断靠近的结果,同时也是罩在他终生追求目标外面的一层光环。就连他自己也不自觉地承认了对罗曼蒂克的向往和珍惜,当他看到现代科技越来越企业化控制化因而失去自由,人们已经很难再坚守哪怕一点点的浪漫主义的时候,他呼吁人们“能够保持着变得越来越淡薄和空间的学究和学院的罗曼蒂克。”[1](P894)
那么,什么是浪漫主义?我们所理解的浪漫主义,并不等同于曾经作为一个文学、美学流派的浪漫主义。作为一个流派的浪漫主义虽然已经成为历史,但作为一种精神气质与文化理想的浪漫主义却是永恒的。我们既无意辩析它们的区别,也无意于考镜词源及含义,更无意为本已十分混乱庞杂的浪漫主义大典增加一个并不新颖的词条。我们遵循的是两百余年前浪漫主义大师弗里德里希·施莱格尔的一段名言:“浪漫主义……的实质就在于:它将始终在形成中,永远不会臻于完成。它不可能被任何理论彻底阐明,只有眼光敏锐的批评才能着手描述它的理想。唯有它是无限和自由的。”由此观之,我们所说的浪漫主义并不是与古典主义、现实主义、新历史主义等“主义”相对的一种主张,而是人类精神王国中与生俱来的文化发祥地与源创力。
正如朱光潜先生所说:“德国古典哲学本身就是哲学领域里的浪漫运动”[4](P723),那么同样也可以把海德格尔的哲学看成是现时代哲学领域里的浪漫运动。我们无意夸大浪漫主义在人类思想中的作用,但浪漫主义既是德国古典哲学的母题,也肯定是我们时代的母题,也必然是海德格尔哲学的母题。尤其在批判现实而寻求超越的理想方面,海德格尔的浪漫主义在对科技的追问中闪现出了异样的光彩。这种异样的光彩使得年轻纯真的少女阿伦特产生了错觉,同时也使海德格尔自己对纳粹产生了错觉,而且这个错觉一直持续到他去世,他对自己在二战期间与纳粹的纠葛保持了长达30多年悲壮的缄默就是最好的证据。
当然,遍布在当代思想观念中的这种深刻的浪漫主义最终使得整个世界对包括理性在内的整个传统哲学产生了错觉。不管这是有意的还是无意的,理性显然都受到了不公正的对待。比如就理性的技术化来说,现代人对它的批判就颇有些过火,如果人类文化的技术化就像文化的世俗化(secularization)一样是一个不可避免的过程,那么我们对它的指责就无视历史的合理性了。虽然我们不能事先假定存在一个历史的目标,或者预设某种超验的历史合理性――这早就为深受历史决定论左右过命运的学者否定过了,但历史的启示和命运还是应当受到尊重的,我们既然无法改变历史的命运(谁又能改变呢),那么我们就应当尊重它、研究它。
盲目抵制技术化的确是愚蠢的,我们很可能在技术追问中过分地夸大了它的危害。摆在我们面前的问题是,就算理性技术化了,那又怎样?技术本来就是理性,尤其是现代技术,在雅斯贝斯看来,现代技术世界的发生包含三个不可分割的因素,即,自然科学、发明精神和劳动组织,而这三个因素的共同之处就是理性。因此,既然技术是理性的客观内涵,那么理性的技术化似乎就不那么可怕了,更何况技术还具有强大的生存辅助功能哩,那就是:“使存在更安逸,减少为存在的物质条件而进行的日常斗争,赢得闲暇和舒适。‘技术的意义即对自然的自由。’技术的目的在于把人从自然的动物性的禁锢下解放出来,从它的物质匮乏、威胁和奴役下解放出来。因此技术的原理是作用于物质和各种力量的有目的的活动,以帮助人类自己决定自己的生活。技术人员并不是在发现事物时简单地把它们拿来。他从为人类目的利用它们出发去弄清它们,并寻求与这些特殊目的利用形式最相近的形式。”[5](P116)我们的确需要转变观念,从积极的意义上把技术看作人类寻求解放、走向自由的有益手段和强大的基础。
而作为进步概念和演变概念的科学技术应该“被表明为人类历史意义上解决问题的机制”。(哈贝马斯语)因此雅斯贝斯对技术的性质虽然遭到了海德格尔的强烈反对,但技术能够成为而且本身也是“工具”这个简单的事实却无法否认,我们能够作的就是去是思考技术的本质和提防技术的僣越,但并不是要取消技术和返回到原始状态。其实就算存在的本真的状况是“耕田而食,凿井而饮,日出而作,日没而息,帝力于我有何哉”,我们也不能没有耕田和凿井的器具,只要形而上的“道”而不要形而下的“器”无论如何是行不通的,同时这也不是走出当今危害危机的有效途径。需要顺便提及的是,只要进入“耕田”和“凿井”的游戏,这就牵涉到技术问题了,就必然要遵守技术性的游戏规则,在这种情况下,“帝”就必然要参预进来,从而产生一种限制和禁锢,为历代轻灵跳脱之思所拒绝,这似乎是人类永恒的悖论。当我们进入所谓的“全球化”时代,这里的“帝”就当扩展理解至“帝国主义”,即是说,全球化不过是帝国主义攻破民族主义堡垒的技术利器。
此外,人们对理性的制度化(institutionalization)的指责也并不是无可商榷之处,理性的制度化是它之所以能够得以自我实现的一个基本步骤,如同它的技术化一样是可以得到理解的。不可否认,制度性的东西的确具有戕害灵性、僵化思想的不良后果,但并能因此而废弃制度。离开了制度,我们的讨论就缺乏规则,而我们的行为也就失去了范围与方向,“在任何情况下,如果我们没有认识到理性是已经被制度化了的,那么就不可能有任何对理性的合理讨论(a reasonable discussion about reason)。”[6](P229)只有当我们认识到理性的制度化是理性之能起作用乃至一切事物起作用的方式(Institutions are the way things get done)的必然方式时,我们才能正确地讨论其他一切问题,否则思想就会陷入混沌和黑暗。制度化与游戏(play)是一对矛盾的统一体,单纯强调游戏境界只能满足一种纯粹的美学要求,而最终使得文化上的相对主义和虚无主义泛滥成灾。这在哲学与诗歌的古老争论中就已经充分地表露出来了,理性制度化与游戏化的争论好比心灵与实在、理论与生活等古老的美学范畴之间的永恒争论。我们认为,人固然需要一种自由的存在方式,即古人所谓“不为形役”“不为物累”,但也不能绕开制度去主张“怎么都行”的无节制的恶的自由。所以最好的境界就是兼顾两者,让理性游戏化,也把游戏控制在理性范围内(To keep reason in play and to keep the play in reason)。
其实我们对理性的制度化的理解还远远不应停留于上述低调的、最低限度的层次。制度本身就意味着理性,因为制度的前提或它之所以可能的先验依据本身就是最为严格的理性的别样表述,比如人人生而平等,不可抢掠,不可杀人等等。最能体现制度的作用,尤其是伦理作用的,当是契约论(theory of contract)。契约论具有鲜明的理性主义色彩,它的价值就是避免行为的随意性,如“过”或“不及”,这种对人的自由的适度限制能够人类保证(首先是他人,进而是自己的)更大的自由。从现实的角度来看,制度虽然不是绝对理想的,但无疑是最好的。
同时对于以“类”的方式存在的人来说,制度作为一种具有共在(如海德格尔所说的mit-sein)意义的规范方式,比绝对的自我主义(egosim)具有更大的优先性,所以当我们在谈论制度与道德关系的时候,“首先要考虑制度伦理,考虑它是否符合正义,这不是因为它是我们最高的道德标准,而宁可说它是最起码的,但也是最基本的,甚至对我们每一个人都生死攸关的规范标准。”[7](P160)。这就是制度作为一种契约伦理的巨大价值,也是理性制度化强有力的辩护依据。在绝大多数问题上,我们不能完全信赖我们的感情,而要依靠我们的理性,尤其是制度化的理性。这个最早可追溯至古希腊的圣哲教导虽然经受了近两百年来的打击,但事实证明现代解构论者最终还是要依靠某种制度化的东西来思考、来解构,因此它们没有也无法击毁这种与规则相同一的原理,同时也没有真正彻底颠覆掉感情与理性的古老关系。虽然我们要重新认识这种关系,但我们却并不需要浪漫主义的颠覆。
在理性的反思方面,海德格尔的思想可能是太深刻了,以至于我们无法简单地把它归结为“过分悲观”、“杞人忧天”或“并非多余”两个基础向度,海德格尔的思想有着特殊的视角,他对理性的反思和对技术的追问代表了现代人所能达到的最高成就,但同时也代表了现代人在这些问题上的共同偏好。我认为他对技术、理性(以及技术理性)的理解是需要认真对待的,甚至这种对待就是一种根本的扬弃,就如同他对待技术的态度一样,其实在我看来,海氏对技术理性的反思最大的贡献是给我们提供了一种思想方式上的启迪,而他关于技术理性的一些具体论述倒在其次。在方法上,海德格尔所主张的“泰然任之”给我们以很大的启发,也就是对技术世界中的隐蔽意义保持一种开放的态度,而这种泰然任之和虚怀敞开给我们允诺了一种可能性,让我们以一种完全不同的方式逗留于世界上,允诺我们一个全新的基础和根基,让我们能够赖以在技术世界的范围内立身和持存,“并且不受技术世界的危害”,使我们走上一条通往新基础和根基的道路,在这个根基上,永恒的作品的创作或许就会扎下新的根。既然如此,我们为什么不对技术本身也保持一种“泰然任之”呢?老子的“无为”智慧又给我们提供了思考的契机。
既然技术(tekhnee)一词来自tiktein,本义是生育,技术就是要像母亲生孩子一样,制造出什么东西来,那么我们真就应该在对理性和对技术的思考中“生”点什么东西出来,这或许就是对理性辩护的最终意义,或者我们对理性的反思不应该仅仅停留在回应某种“有理(性)”或“无理(性)”的批判上,我们要为新的理性的诞生作好准备。
理性其实并不需要辩护,正如伽达默尔所说,“千百年来人们总是把人定义为有理性的动物,就表明后人对理性所具有的自豪感。”[8](P5)我们在理性中生存并对理性注入了太多的智慧和热情,理性代表着我们的文化属性和精神状况,因而是我们的生命本身,当然需要加倍呵护。
[1] 海德格尔. 海德格尔选集[C]. 孙周兴编.上海: 上海三联书店, 1996.
[2] 施太格缪勒. 当代哲学主流[M]. 王炳文等译. 北京: 商务印书馆, 1989.
[3] 伊格尔顿. 历史中的政治、哲学、爱欲[M]. 马海良译. 北京: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99.
[4] 朱光潜. 西方美学史[M]. 北京: 人民文学出版社, 1979.
[5] 雅斯贝斯. 历史的起源与目标[M]. 魏楚雄等译. 北京: 华夏出版社, 1989.
[6] John D. Caputo, Radical Hermeneutics[M]. Indiana: Indiana University Press, 1987.
[7] 何怀宏. 契约伦理与社会正义[M].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1993.
[8] 伽达默尔. 赞美理论[M]. 上海: 上海三联书店, 1988.
【为理性一辩】相关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技术理性下社交网络对艺术专业学生的影响艺术理论相关论文。具体内容如下,欢迎参考阅读:
技术理性下社交网络对艺术专业学生的影响
技术理性在科学技术发展中的基础作用受到了众多人的推崇和赞同,一度达到至高的地位,但在其发展过程中也渐渐疏远了其与人文的关系。对此,德国哲学家胡塞尔曾指出科学危机在于技术理性“抽象掉了作为过着人的生活的人的主体,抽象掉了一切精神的东西,一切在人的实践中的物所负有的文化特征。”[1]可见,在技术理性发展过程中,人们往往只是注意到科学技术发展给社会和人类生活带来的正面效应,忽略技术理性的张扬所带来的负面问题,使得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走向异化。在今天的社交网络时代,人们往往仍然强调技术的重要性而不是人的重要性,必须看到社交网络在给当代人的交往方式带来深刻变化的同时,也在不断侵蚀着使用者的心智与情感,带来了许多负面的问题。
社交网络作为一种虚拟交往模式已经在国内外得到了广泛认同,社交网站主要访问对象为16至35周岁的人群,其中大学生群体占85%以上,社交网站与年轻人尤其是大学生群体生活的联系越来越紧密。作为艺术专业青年大学生对时尚和新生事物更有着天然的敏感性,这一群体对蓬勃发展的社交网络同样是没有免疫力的。
为了较好地说明问题,课题组特意在某艺术院校进行了具体调查的工作。发放调查问卷500份,回收有效问卷480份,问卷有效回收率达96%。在受访者中,约40%的被访者是男生,60%的被访者是女生。受访者中约25%是大一学生,30%是大二学生,35%是大三学生,10%是大四学生。本次调查问卷设计“被调查者基本情况”“大学生使用社交网络的基本情况”“大学生在社交网络中的人际交往情况”“社交网络给大学生的学习、日常生活带来的影响”四个方面共计30道相关题目。
人人网是大学生访问的主要社交网站。在被调查的大学生中,高达90%的学生表示自己经常访问人人网,有40%的大学生表示经常访问的是QQ空间,有20%的大学生还访问其他社交网站,如开心网、豆瓣网等。受周围同学或朋友的影响是大学生注册社交网站的主要原因。
大部分同学几乎每天都会访问社交网站,尤其是在上枯燥乏味的课或者晚上睡觉之前,每次在线时间大多在1小时之内。调查显示,80%的大学生每天都会登陆访问社交网站,甚至多次访问社交网站。对于每次登陆社交网站的在线时间,52%的学生平均为1小时之内,有30%左右的大学生平均达到1-3小时,有8%的学生登陆社交网站时间达6小时以上。大学生在社交网络中的好友多是现实中的同学和朋友,少数是通过社交网络或其他渠道建立起来的网络交往关系。
发布状态、上传照片、发表日志是大学生在社交网络中的主要活动。调查显示,大学生喜欢频繁使用发布状态、上传照片、发表日志等功能,20%的学生每天都会更新状态,甚至一天更新多次。除了这三大活动外,不少学生也热衷于通过社交网站进行消费和创业活动,有70%左右的大学生通过SNS化的购物网站进行消费以便节省生活开支,有25%的大学生经常在QQ空间和人人网站发布销售的商品信息,为自己赢取学费和生活费。
二、技术理性视域下社交网络对艺术专业大学生的影响分析
第一,社交网络的优势能满足大学生更广泛更深层的社交需求。
社交网络平台突破传统人际交往的时空局限,缩小了地域和时间的差距,遮盖住身份、地位、家庭背景等因素,延伸了交往范围,人际交往频率大幅度提高,呈现出多元化的交往格局,对拓展大学生的交际圈、增进友谊、缓解现实压力、增强个人自信有诸多优点。通过这样的网络平台,大学生的交往能力在不断被改善。
通过调查可以发现,社交网络吸引艺术专业青年大学生的最主要的功能是“可以联系到老同学、老朋友”“浏览、分享好友的新鲜事”。许多同学表示通过社交网络扩大了交友圈,与朋友的交往水平和质量有不同程度的提升,自己的孤独感、寂寞感有所减少,一些成长困惑和现实压力也借助于社交网络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缓解。一些大学生在社交网络中通过自身积极的“言行举止”获得了网络上同辈群体成员的认同,在虚拟空间中寻找着情感的依托与他人的认可。
第二,社交网络为大学生提供了展示自我的重要平台,满足了大学生自我表现的心理需求。
美国著名后现代网络研究学者雪莉?特克认为在后现代的互联网空间中,“只要你希望,你可以全然重新定义你自己。你无须如此担心其他人为你安排的位置。他们不会看见你的肉体并且做出假设。他们听不到你的口音也不做任何预设。他们眼中所见的只有你的文字。”[2]在社交网络平台上,交往主体积极塑造并维护自己在社交网络空间中的良好形象,而且在虚拟空间内与其他交往个体分享大量的生存和生活状态,尽管有时这种状态呈现出夸张化或虚假化的特点。总之,虚拟交往主体尤其是朝气蓬勃的青年主体希望通过大量能够展现自我良好形象的标识,让其他网友关注、认同甚至羡慕,从而扩大自身在虚拟空间里的影响力。
作为交往主体之一的艺术专业青年大学生也无法置身事外,他们积极利用各种手段精心构建良好的虚拟空间形象,例如利用各种修图工具先对所拍摄的图片进行修饰,然后有选择性地上传美轮美奂的自拍照或生活照片,突出展现最精彩和美好的一面,掩饰自身不好的一面。尤其是艺术专业女大学生更是擅长此类事情,她们经常在社交网站上展示与比较是她们最为看重的,包括可能令人羡慕的细节,也包括各种阅历和见识,最后希望得到网友们一直的“点赞”或分享。由此也可以看出社交网站所带来的人际关系正在变得肤浅而低质,社交网络在相当程度上满足了青年大学生的自我表现欲求心理。
第三,部分艺术专业大学生对社交网络的依赖心理日益加重,引发社交网络成瘾现象。
长期以来,技术理性对价值理性的优势地位使得科技成为一种统治人、束缚人的强大力量,技术本身也产生了异化,创造技术的人也慢慢成为技术的奴隶。在这种异化的氛围下,人与自身也相异化,人不再是为自身服务的主体,变得无法真正掌控自身言行。虚拟交往的高度自主性给艺术专业大学生发挥自身主体性提供了宽广的平台,他们在虚拟交往中比传统的现实交往更能产生自我满足感。但是虚拟的高度自由与现实的相对约束带来的鲜明对比,很容易让青年学生更加痴迷于虚拟角色符号的互动交流而丧失对现实真实事物的感受能力,大学生对社交网络的依赖程度不断得到加强。对于艺术专业大学生而言,如果只是沉溺于自己在虚拟空间构建的朋友圈和亚文化群体中,而忽略在现实社会延伸真实交往空间和积极构建现实人际关系,就会容易弱化自身的现实交往能力,引发交际障碍,容易造成现实生活中亲情、友情、爱情的疏离,最终真实世界里的情感也会走向异化。
第四,社交网络容易造成大学生思想和行动的多重障碍,片面追求本能欲望。社交网络容易使青年大学生过于追求个性化和关注度,容易导致大学生思想行为上的我行我素和社会责任感的下降,许多大学生并不关注自己所处的真实世界,而是努力活在一个只有别人如何界定你或是否点击你的页面并点赞的虚拟世界里。在这样的过程中,社交网络中的大学生需要得到的是及时的满足,“陷入了某种身份认同危机”[3]之中,频繁的转发、评价各类信息,不再关注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来源。
一些艺术专业大学生网民将社交网络当作个人情绪宣泄和表达的空间,游离于法律道德的约束之外,在思想与行为上变得我行我素,忽视对自身、对社会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淡化社会责任感和公德意识,比如在生活中过于依靠社交网络进行沟通与交流,由此催生了许多宅男宅女;社交网络沟通功能的普遍使用使网络流行语层出不穷,对现实中的汉语规范构成了较大冲击和挑战,使不少大学生的语言表达变得贫乏与粗俗,失去了青年人语言表达应有的文雅和活力;利用社交网络,做有损道德的事情(如大学生援交、一夜情等)。所有这些都是作为交往主体的青年大学生被社交网络裹挟的重要表现,也使得一些艺术专业青年大学生根本不去追求自身存在的真正价值,随波逐流地带着不良目的沉溺于社交网络中,甚至做出违背法律和道德的事情。
从调查结果的分析来看,社交网站对艺术专业青年大学生的影响较大,很大程度是因为它的重要特点与青年文化的特征相契合,尤其是对时尚文化有特别敏感力的艺术专业大学生。他们使用社交网络不仅是获取信息、娱乐休闲的过程,也是建构自己的亚文化和活动圈子的过程。在这样一个繁杂喧嚣、多元思想共存的网络时代,艺术院校教育工作者应积极行动起来,采取多重措施,有效引领大学生树立网络规则意识,规范网络交往行为,合理利用网络媒介,最大限度地发挥社交网络的功能。
(一)艺术院校教育工作者应及时了解社交网络舆论动态,以开放与民主的态度加强对社交网络舆论的引导,实时把握大学生的思想动态
艺术院校教育工作者自身应该培养和保持敏锐的洞察力,透过纷繁复杂的大量信息,及时掌握学生真实想法、思想动向,为正确引导学生的社交网络思想行为,进行个性化的深度辅导,防止一些潜在不良思想和行为的进一步恶化奠定良好的基础。社交网络的自由、互动、去中心化等特点要求教育工作者在引导大学生正确看待和运用社交网络时应进行沟通式交流。通过与学生进行“个体对个体”的民主对话与交流,以“平视”的角度、良师益友的姿态面对青年学生,建立和学生之间双向互动的“疏导”教育模式。
艺术院校教育工作者在舆论引导过程中要营造开放的舆论氛围,真正把大学生作为有思想、有感情、有独立人格、尊严的人看待,应该肯定的是青年学生大多能表达对真善美和公平正义的追求,对假恶丑和不公现象的厌恶与否定态度。教育工作者要注意舆论引导内容的开放,鼓励学生参与有意义的话题制造,允许社交网络舆论中“不同的声音”和“差异性”的存在,甚至与学生进行社交游戏互动,加强双向亲密互动,对其进行柔性分类引导。
(二)艺术院校的教育工作者应积极开展网络素养教育,提高大学生对社交网络的认知能力和对网络信息的辨别选择能力
社交网络中存在大量的社交群体,这些群体往往都有自身的网络亚文化,当社交群体里的个体成员被已经形成的某种亚文化现象和氛围所包围和渗透时,群体内信息扩散源所发布的一些观点和话题往往会在成员间迅速传播并产生较大的影响和冲击力,蔓延至整个网络。这尤其表现在突发事件产生的特殊时期,由于官方权威声音的暂时缺乏和一些网民的推波助澜,许多谣言往往会愈演愈烈。青少年包括艺术专业大学生在内本身还处于心理成长成熟阶段,很容易在信息核心发布者所营造的舆论导向产生的氛围感染下,不加分辨地随波逐流地接受谣言并传播。
因此,艺术院校的教育者应当注意引导青年学生提升对海量信息的鉴别能力,着力培养学生明辨是非和独立思考的能力,强化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自觉意识,积极引领青年学生通过社交网络媒介获取有益信息,以更成熟的心态、更理性的思维看待现实社会与虚拟世界的差异,实现两者之间的良性互动。
(三)大学生应培养主体自觉意识,强化交往理性,摆脱对社交网络的依赖
虚拟的交往渠道虽然释放了主体现实环境中的孤独感和心理压力,但是虚拟关系的游离性将会伴随着虚拟对象之间持续固定的深入交往,日益显现出主体之间交往背景的虚幻性。主体的心理焦虑从现实环境转移到虚拟对象的虚幻感上。同时还必须认识到虚拟交往的自由性容易使交往对象随时从人际圈中消失,主体之间因其个性差异的存在而产生相互之间的隔膜感和孤独感并不会因为虚拟世界的隐匿性交往而真正得以消解。所以作为主体之一的艺术专业青年大学生在进行虚拟交往时必须重新面对和审视真实的心理需求,逃避只是暂时的心理麻痹,虚拟交往最终不能满足自身的情感需求。
艺术专业大学生要主动正确认识自我,努力提升自身综合素质,更好地认识环境并适应环境、融入环境,勇敢地迎接机遇与挑战,依靠自己积极的思想和行动使自身尽快从SNS网站的“自失”走出,走向“自觉”。合理利用社交网络,重建交往理性,建构一个健康合乎理性的虚拟社交环境。当然交往理性也要求必须遵守一定的虚拟交往规则,大学生要明确在交往中的“有所为”与“有所不为”,强化自身在虚拟空间里的公德意识与法治思维的培养。艺术院校的教育者也应及时了解大学生的交往需要,针对他们的交往诉求,积极搭建交往平台,疏通阻碍,走下网络,离开宿舍与网吧,引导青年学生自觉地投入到现实交往中,形成并强化现实生活的交往理性。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城市理性利用是通过城市要素的集约利用及优化配置来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阶段目标,理性利用评价是城市管理的重要调控手段。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试论构建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城市理性利用评价体系相关论文。具体内容如下,欢迎阅读!
提要:本文根据城市理性利用的内涵,提出理性评价指标体系,构建基于DEA的C2R模型,以国内先进经济区城市为总体评价样本,评价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城市综合效率,为实现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城市调控提供理论指导。
关键词:C2R模型;理性利用评价;广西北部湾经济区
论文正文:
试论构建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城市理性利用评价体系
基金来源:广西教育厅面上项目(200802MS138)“基于DEA的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城市理性利用评价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地处我国沿海西南端,本研究区域主要由南宁、北海、钦州、防城港等4市及玉林、崇左等2个通道城市所辖行政区域组成。2006年3月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全面开放开发正式启动,广西沿海地区开放开发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2008年1月16日,国家正式批准实施《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标志着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的开放开发正式纳入国家发展战略。2010年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北部湾经济区城市作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桥头堡,将迎来新的发展契机,服务更广阔的经济腹地。
然而,从国内一些经济区城市发展经验看,随着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和人口不断增加,城市非理性发展的现象增多,能源、水、土地、矿产等资源不足的矛盾越来越尖锐,经济建设中存在和积累的深层次问题日益增多,因北部湾经济区的建立实施,使原有的城市利用格局和利用效益发生变化,及时采用DEA等科学方法对广西北部湾城市理性利用进行定量测算和评价,通过对影响城市理性利用效益各相关指标的分析,判定理性利用效益的优劣,为了解城市理性利用现状和开发潜能、为合理配置资源提供;为政府协调城市利用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以及制定政策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
城市理性利用是通过城市要素的集约利用及优化配置来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阶段目标,理性利用评价是城市管理的重要调控手段。广西北部湾城市理性利用一是要强调城市密度,将紧凑的布局、土地和建筑的混合利用、公交系统建设结合起来规划,目标是使居民生活更加方便,节约民众的时间和其他资源;二是提供多种便利有效的公共交通选择;三是在开发新区之前,尽量利用现有社区和已有的设施;四是保护自然景观和环境敏感地区;五是让公众和利益相关方参与开发决策,以避免做出错误判断和结论。
(一)研究思路
1、DEA模型构建。因为DEA测量的效率为相对效率,是被评价单元相对于“领先”单元的效率,因此开展广西北部湾经济区DEA评价以国内较成熟的长株潭城市改革实验区、长江三角洲区域城市群、珠江三角洲城市群的适宜城市要素为相对评价效率值。
2、DEA模型要求决策单元的个数应该接近或者超过输入输出变量的两倍。相对于评价单位自身纵向比值的DEA效果来说,横向的不同单位间的DEA评价更具合理性,以2008年广西北部湾经济区6市及长株潭城市改革实验区、长江三角洲区域城市群、珠江三角洲城市群12市作为决策单元。
3、从评价指标体系中,根据德尔菲法确定输入、输出主成分指标m的个数,作为新的解释变量。
4、利用DEA评价模型对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城市理性利用进行评价,对非DEA有效的城市提出调控方案。
(二)城市理性利用评价指标体系的设计与特点。城市理性利用包括资源、环境、经济、人口与社会五个子系统的协调,实际上是达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阶段目标。根据全面性、科学性、独立性、可操作性、适用性的指标选取原则,考虑到系统的协调性和指标的可获得性,选择表1的指标构建城市理性利用评价体系中的输入、输出指标。(表1)
DEA方法将一个可以通过一系列决策,输入一定数量的生产要素,并输出一定数量的产品的经济系统(或人)称为决策单元(简称DMU),对已知的n个决策单元,可用DEA方法来判断各个单元投入/产出的合理性、有效性,特别适合具有时限性要求的理性发展评价。判断DEA对决策单元相对效率的测评比较多,本文采用评价DMU总体效率的具有非阿基米德无穷小的C2R模型,该模型可以评价DMU的技术效率、规模效益和综合效率。见如下形式:
min[0-(eTs-0+eTs+0)]st.jxj+s+0=0x0jyj-s+0=y0j≥0,s-0≥0,s+0≥0
(一)评价单元现状。根据德尔菲法选择评价指标限于篇幅不列过程,各评价单元的输入输出现状见表2。(表2)
(二)评价结果。利用DEAP软件,采用C2R模型,从投入不变产出尽可能增加的角度、采用多阶段单元测算的方法 (MULTI-STAGE)运算。综合效率测算结果见图1。(图1)
(三)结果分析。从图1初步分析,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各城市中南宁、钦州、玉林、崇左4个城市为DEA有效,说明这4个城市在以国内各主要经济区城市的整个样本体系为参照集合中是相对有效的,对这4个城市来说,基于2008年现状投入的情况下,目前它们的城市理性产出已达最大化,理性利用相对较优,城市的发展已经充分注意到了整个系统的协调,已设法提高投入产出的效率,但也应注意除了南宁,4个相对有效城市中,其投入总量与长株潭的长沙、长三角的南京、杭州、宁波、珠三角的佛山等相对有效的城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下一步的目标是随着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投入增加的情况下如何保持其相对有效的理性利用目标;其余2个城市北海和防城港市的评价结果为DEA无效,说明在城市理性利用能力、系统整体协调性方面还有提高的余地。
基于德尔菲法调查,评价结果与实际情况基本相符,较客观地反映了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各城市的理性利用能力。
尽管仍然存在很多限制,数据包络分析方法依然是一种非常有效的效率评价方法,从综合有效性的角度来看,北海市与各经济区城市之间的投入产出效率相差很大,非DEA有效的北海和防城港市必须提高从理性利用的角度加强城市的经济、社会和资源环境的建设和发展,合理调控资源的投入和配置,使城市投入对产出的正向效应越来越大。下一步研究将从规模效益、技术效益以及各单项指标的描述与投影方面加以测算分析,并提出更具针对性的开发潜能与合理性利用的城市发展建议。
浏览量:3
下载量:0
时间:
强制隔离戒毒是2008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所规定的戒毒措施之一。强制隔离戒毒决定由公安机关下达,属行政强制措施。强制隔离戒毒的执行目前则分别由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负责。强制隔离戒毒制度统一并取代了此前由公安机关负责的强制戒毒和司法行政机关负责的劳动教养戒毒。它和自愿戒毒共同构成了现阶段中华人民共和国戒毒措施的基本体系。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完善强制隔离戒毒模式的理性思考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完善强制隔离戒毒模式的理性思考全文如下:
【摘要】本文从分析《禁毒法》施行前我国采用的基本戒毒模式入手,分析了强制隔离戒毒模式的优势。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完善强制隔离戒毒模式可以分为隔离观察和生理脱毒期,身心康复期,提高巩固期和重返社会时期四个戒毒阶段的过程。
【关键词】强制隔离戒毒; 隔离戒毒模式; 基本戒毒模式。
强制隔离戒毒是我国的一项法律规定,首次提出来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中。这一规定,是对原先的“强制戒毒”、“劳教戒毒”的突破。该法实施以来,各地从理论和实践上探讨了强制隔离戒毒的模式,成绩十分显著。但是,很多强制禁毒所脱胎于原先的劳教所,那些固定的工作流程和方式方法已经在劳教民警中形成了固定的工作模式,定式思维已然形成; 同时,思想上对开展强制隔离戒毒工作没有准备,使得他们在戒毒的专业知识方面储备不够,执法理念也没有及时转变,所以劳教戒毒模式很大程度上依然是目前的强制隔离戒毒模式,很多劳教戒毒遗留的弊端并没有根除,这与《禁毒法》的立法初衷是不符的。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的开展,全体民警需要转变执法和管理模式,改变观念,接受新的挑战,原有的思维定势要打破,要不断学习新知识,扩大开阔视野,坚持科学创新,不断探索和总结新的工作方法,适应新模式的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的要求。
( 一) 劳教戒毒。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毒的决定》在1990 年颁布实施。该决定第8 条规定: 强制戒除( 公安) 后又吸食、注射毒品的,可以实行劳动教养,在劳动教养中强制戒除。在司法实践中,对吸毒人员在强制管制区域内实行劳动教养,对于降低吸毒率和复吸率有较好的效果。由于看到了这样的进步意义,全国禁毒工作第三次会议上规定了极为严格的政策,如果发生复吸就做劳教处理。劳教戒毒在教育,感化,挽救吸毒者方面,曾经扮演着特殊的,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这种制度缺陷是严重的。如在司法实践中,劳教戒毒和普通劳动教养制度之间没有大的区别等。
( 二) 公安强制戒毒。
《关于禁毒的决定》和《强制戒毒办法》是公安强制戒毒的法律依据。因为在我们国家的强制戒毒所大多属于公安机关的事业单位,有的缺乏充分的资金,因此,必须收取治疗费用,以维持正常运行的强制戒毒。近年来,强制戒毒所成为公安机关依法对吸毒,注射吸毒者生理脱毒,心理治疗和法律,道德教育的行政执法场所,在提高药物疗效,降低复发率,帮助吸毒者返回社会方面,做了很多工作,为社会取得了不小的贡献。但相对劳动教养,其缺点包括管理制度,方法,资金等方面,具体而言,包括: 管理不规范; 戒毒的医疗问题无法解决; 资金和设备无法保证,存在单一的康复手段。
( 三) 自愿戒毒。
自愿戒毒顾名思义就不是强制进行的戒毒。这一类自1989 年始,一些自愿戒毒所在全国各地建立,设在精神病院内部,以后逐渐分开。
自愿戒毒在我国最重要的是以营利为目的的。自愿戒毒高利润,接受的医院大多数医疗水平较高, 3000 - 5000 元之间是7 - 15 天的治疗费用。因为强有力的卫生,科研实力,良好的医疗设备,患者身体排毒的治疗水平教高,其中大部分采取封闭病房管理措施。但其缺点也很明显: 只有戒毒所安排的7 - 15 天的治疗时间,后续的康复、脱毒、回归社会这些基本没有,复发率很高。
( 一) 法律程序严谨,保障强戒人员的权利。
按《禁毒法》,吸毒成瘾被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公安机关要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强制隔离戒毒决定的慎重,给当事人通知,当事人不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的处理方式,这些体现了国家尊重和保障公民权利的强制戒毒措施。强制隔离戒毒不仅看强制隔离戒毒效果,也考虑采取强制措施对公民的伤害降到最低。《禁毒法》立法解释说:
吸毒行为不属于犯罪,调整的范围属于治安管理处罚法。同时明确,吸毒者具有三重身份: 病人、受害者、违法者,在就业和教育方面均不受歧视。因此,《禁毒法》在这方面规定: 按照需要,劳动和职业技能培训可以接受强制隔离吸毒人员参加; 治疗应根据需要,配备强制隔离场所的医生; 对吸毒人员,管理者不得虐待,体罚或者侮辱; 吸毒者亲属和单位或学校工作人员可以到吸毒者强制隔离地方探望,经批准,强戒人员可以外出探望配偶,直系亲属。这些规定有利于强制隔离戒毒取得更好的效果,但主要考虑的是吸毒者的人道待遇,也符合中国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
( 二) 以医疗保护和心理康复为重点。
强制隔离戒毒治疗,在场所切实得到了加强。戒毒人员健康档案的建立,为掌握强戒人员的第一健康信息提供了便利,满一年后再次对他们进行体检,可以使有疾病的吸毒成瘾者,得到及时的治疗。对一个月将要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进行体检,健康记录归档保存。其次,成立专门的医疗康复室。引进先进的医疗设备,辅助治疗方法、药物等,讲求科学方法的先进性,进行嵇延性戒断症状的辅助治疗,提高戒断效果。最后是毒性检测和药物依赖性试验。通过测试体温,脉搏,血压,尿检和仿真环境中的药物毒性和药物依赖的检测,然后有针对性的进行心理,行为,教育等矫治对策。大部分吸毒人员毒瘾之所以难戒就是心瘾难除。吸毒者在15 至30 天,可以生理脱毒,但不等于戒毒。“心瘾”的戒除是强戒人员完全戒毒的重要标志。
( 三) 有公信力、说服力的科学评价。
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的评估体系,不仅评估短期效果,也评估长期有效性; 将实际戒断情况与回归复吸风险评估结合起来; 在领导任期目标考核中增加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结果的内容。委托社会调查机构,进行强制隔离解毒的功效社会调查,做到科学评价可信,结论有说服力。
( 一) 强化公安禁毒职权的同时规范审批职权。
作为工作重点,公安部门应把打击毒品犯罪,维护社会治安工作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建议强制戒毒场所从公安机关撤消,停止接收吸毒者。与此同时,为了防止权力腐败的发生,对强制隔离戒毒这种强制的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应当由公安部规定严格的程序,国务院规定监督措施; 社区戒毒建议由公安派出所或相同级别的公安部门报告,县一级公安机关决定; 强制隔离戒毒可以履行这样的流程: 提出意见———基层办案单位,审核———县级公安机关,决定———市级公安机关。
( 二) 明确禁毒场所的工作主体地位。
目前,我省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生理解毒( 仅三个月) 由公安部门负责吸毒者治安处罚间的戒毒治疗,司法戒毒场所接受完成生理脱毒后的人员; 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心理治疗和康复由司法行政部门负责。
这样的运作流程存在职责混淆和职能交叉现象。强制隔离戒毒应当由司法行政部门实施,公安,卫生,民政部门和社区紧密配合,当地司法所应当发挥对社区强制隔离戒毒的监管,起到监督社区戒毒和康复工作的作用。
( 三) 针对心理毒瘾大力倡导场所戒治文化。
康复心理矫正工作中戒毒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是维护强制隔离戒毒,促进心理健康,戒断毒品,预防犯罪,全面推广禁毒教育质量提高的实现,是提高隔离戒毒行动的科学化,补充教育和改造的有针对性。
针对心理成瘾,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应该提倡场所戒治文化。通过文化的指导,发展出凝聚力,约束力,激励力,辐射力,一一打造警察和强戒人员的个性,信仰和行为规范。发展场所戒治文化,除了要依托当地的文化资源外,还要以开放的身躯,兼收并蓄,对系统的跨行业的文化体制,应当善于理解,沟通,协调与场所文化的创新。竞争的社会思维模式的形成,将会为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的核心竞争力的提高奠定思想基础。
( 四) 构建统一的强制隔离戒毒分类分期管理模式。
《禁毒法》颁行后,强制隔离戒毒模式成为吸毒人员的主要模式之一,强制隔离戒毒的吸毒者,作为违法者和受害者这样的位置考量,考虑到他们的生理和心理特点,相比以往的劳教戒毒,在医治主题和戒治方面突出,减少了制裁,劳教戒毒的不足得到了弥补。
考虑到宏观政策和微观操作层面上,结合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的具体情况,结合吸毒者的基本特点,可以将戒毒过程分为观察和生理脱毒期,身心康复期、巩固期以及回归社会的四个戒毒治疗阶段,为期两年的周期,四个阶段按不同的侧重点,分步实施。根据戒毒者不同的生理和心理特点安排四个治疗阶段,每一个阶段,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与此同时四个治疗阶段上承急性脱毒期,为生理脱毒后延长治疗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下接回归社会康复或戒毒康复,为在社会上持续的戒毒康复或康复重返社会建立了良好的条件,更好地反映《禁毒法》以人为本的立法精神。
1. 隔离观察及生理脱毒期( 1 个月)。
做好生理指标的检测、心理指标的检测、性病及HIV 检测工作。主要以问卷的形式用卡特尔16PF 量表测试法进行检测,心理咨询员及时进行个别谈话,让强戒人员进行剖析自我等,对那些存有问题的人员放到下一阶段进行重点矫治; 在此期间,可以开展毒品吸食违法和毒品危害教育,进行场所规则和纪律教育,行为规范教育,品行教育、法律道德教育,开展心理辅导和适应性教育,包括艾滋病预防教育的知识,学习劳动技能和进行劳动习惯的教育,为他们下一阶段的治疗打下良好的基础。不仅如此,在这个阶段,还要加强集中训练。主要进行队列训练的行为养成训练,运动康复训练,心理训练和自省训练。此外,物理仪疗和辅助食疗是必不可少的。
2. 身心康复期( 16 个月)。
禁毒专项教育坚持不懈地在这个阶段进行,包括道德教育,成功教育,感恩教育,责任教育,榜样教育等。心理健康教育的主要内容为改善心智模式,思维导图的变化,矫正扭曲的心理的教育; 毒品知识教育的主要是讲解吸毒成瘾的特征。这个阶段要加强法律知识的教育,涵盖《宪法》、《刑法》、《民法》以及《禁毒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诉讼法》、《婚姻法》等几项内容。可以进行文化素质教育,通过讲座,优秀作品,政治教育,应用文等形式进行。在技能教育方面,可以根据社会需求和被强戒人员的喜好写出职业培训计划,与当地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联系,取得合作与支持,必要时实行联合办学,为强戒人员融入社会,自食其力打好基础。
在身体和心理康复期,康复训练必不可少。建立运动康复中心,引进脑功能检测仪,体能监测仪,人体成分分析仪等设备,训练康复师,对照强戒人员的身体健康状态,建立一套有针对性的体能评价体系和质量标准的培训内容。运动康复档案的建立,为不同差异的强戒人员,制定有差异性的治疗方案,使用传统和现代体育在一起,帮助他们运动康复治疗,帮助强戒人员逐渐增强体质。
为了加强心理的解毒和心理康复训练,场所内可以设立药检室,开展心理排毒训练。可以模拟真实环境,强戒人员进入这个环境,使他们对环境的刺激和影响力得以减少,一旦建立削弱和消融的条件反射,强戒人员拒绝毒品的能力就能得以提升。条件允许可以进行电动厌恶疗法,一旦强戒人员见到毒品,产生吸食欲望时,电击他们,这样就建立起毒品—吸食之间的条件关系,使过去的见到毒品就产生强烈的吸食欲望的冲动弱化乃至消失,就会达到使强戒人员恐惧、厌恶吸毒,远离毒品的目的。
3. 巩固提高期( 4 个月)。
在强戒人员离所之前,应着眼于国家的国情社情教育,预防复吸的特殊教育,品德意志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职业教育和一系列的自适应的教育活动,其他手段也可以同时使用,使他们适应社会生活的技能、理念等不断提升。此外,在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戒毒期满前5 个月,请社区工作者尽快参与强戒人员的帮助教育,帮助他们修复社会关系,提高他们的社会认可程度。
4. 回归社会前期( 3 个月)。
在被批准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和按期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中,进行健康的生活方式教育,其中包括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幸福观,享乐观,信念,理想等,正确看待理想的主观现实和客观现实的矛盾,正确处理各方面的社会压力,和合适的朋友进行交流,提高个人的生活质量; 开展心理康复巩固教育,强调在认知,情感,需求,减少危害,危机应对模式教育,拒绝毒品,心理技能训练诸方面有较多的收获,引导他们学会对毒品如何说不,提高他们对毒品的心理阻力; 同时,组织他们开展职业技术培训,让他们学会一个熟练的技能返回社会做好职业方面的准备。
[1]李效民。 强制隔离戒毒模式之探究[J]。 中国司法,2010. 3: 57 - 60.
[2]李岚,黄武。 当前我国几种戒毒模式之比较[J]。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8,06: 80 - 83.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摘要:何为全面发展?何为个性发展?从马克思关于人的全面发展学说入手,具体论述人的全面发展及个性发展的关系,阐述传统教育模式下人的发展的误区。这些正是笔者在本文中要探讨的问题。
关键词:人的发展;理性思考;误区分析
“教育的车轮一旦转动起来,它就将永远加快自己的速度。”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的这句名言,早已为社会发展的事实所验证;在被称为“信息时代”、“知识社会”、“教育世纪”的当代,更显示出预言一般的魅力。当今世界各国的竞争,其实质和关键是教育优势的竞争,培养人才的质量的竞争。但由于诸多方面的因素,我国教育长期受到困扰,片面理解人的全面发展,使学生的个性不能得到生动活泼的充分发展。片面追求升学率,长期以来人们习惯于将时间和质量划等号,以至于“日光加灯光”、“时间加汗水”的现象屡见不鲜,屡禁不止。学生自进校到出校,很少有选择的余地,基本上处于被支配的地位。
关于人的发展问题,实际上是一个教育目标问题。从教育史来看,在古希腊就提出了这个问题,文艺复兴时期的启蒙思想家们和以后的一些先进资产阶级教育家们,也在不同程度上提出了这个问题。
1、从系统论的观点来看,人的发展包括多个方面,即德、智、体、美、劳诸要素的发展。在过去,重视德育,而忽视了其它各育。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冲击下的今天,虽然强调教育要培养学生全面的和谐发展,其实质还是不可避免以智育为主的畸形教育。
2、从教学论的观点来看,人的发展是一个有机结合的整体,不可分割也不能分割开来。各育之间是相互渗透,相互联系的。但长期以来在人们的思维中也存在着某些片面的观念,认为课堂教学只要培养学生的智能,不必考虑其它各育的发展。如:认为德育是思想品德课的任务,只有美术课才是对学生进行美育的途径等等。
3、从哲学的观点来看,人的发展的各方面既是相互独立的,又是相互联系的,相互统一的。在全面发展的基础上发展个性,但现实中,学生个性的发展常常受到压抑。
4、从发展的观点来看,社会在不断的发展,而人是生产力诸要素中最重要的因素,故人的发展也要随着社会的发展而更新观念。教育要培养足够数量的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人才,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因此,既要有各方面发展的通才,又要有在各个领域有专长的各种类型出类拔萃的专才。
马克思主义关于全面发展的学说,应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人的全面发展,一是全面发展教育。下面我们来具体谈谈人的全面发展。
1、全面发展是指人的身心的几个重要方面都能有所发展。这里的“几个”究竟是指什么?一般认为德、智、体是最基本的三个方面。有的人认为是德、智、体、美。苏联教育家凯洛夫在《教育学》中提出劳动也是不可缺少的一个方面,也就是说他把全面发展看作包含德、智、体、美、劳。现在还有的学者提出了“心育”,即心理教育,并论证了它的重要性。
2、每“育”又有个全面发展的问题。每“育”本身又有许多方面,都需要不断地发展。随着科学的发展,人的知识在不断地广博。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以及工具学科都属于智育的范畴。自然科学又包括数学、物理、化学等。社会科学又包括政治、经济、法律等等。其他方面也无不如此。如美育,有音乐、美术、舞蹈、戏剧等。德育有道德品质教育,还包括通过各种学科所进行的思想政治教育,团队活动也是进行德育必要的途径。
3、全面发展不只是知识技能的广度问题,还有深度和高度的问题。例如智育,不仅有知识的数量与质量问题,而且也包含着智慧的高低与能力的大小问题。不仅每一育的深度和高度与全面性会影响到一个人的发展,而且各育的发展深度和高度及全面性,彼此之间也是互相影响。衡量一个人是否全面发展,不仅要看他所已达到的水平,而且还要深入分析在发展的高度、深度方面,是否达到他可能达到的那个最大限度。
发挥特长,发展特色,实际上是发展个性问题。“个性”一词原指希腊罗马时代的戏剧演员在舞台上戴的假面具。后来心理学家把一个人在人生舞台上扮演的角色及其种种行为的心理活动,看作个性的表现。人的个性是由体力、智力、思想、情感、意志、性格、情绪等等熔成的一种最复杂的“合金”。马克思和恩格斯指出:“对于各个个人来说,出发点总是他们自己,当然是在一定历史条件和关系中的个人,而不是思想家们所理解的‘纯粹的’个人。”
“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才能使我们的文化科学得到高度发展。教育上强调在全面发展的基础上发展个性,这和艺术上的百花齐放,科学上的百家争鸣,其精神都是一致的,就是在共同一致的基础上要有差异。我们培养全面发展的人,不是用一个模子铸造“标准件”,而是要他们在共同的健全或比较健全的基础上不断地放出异采。
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提出了学校要做到以下几项要求:第一,让每一个学生都有一门特别喜爱的学科,要“超大纲”,要在同学中居于遥遥领先的地位。第二,让每一个学生都有一项入迷的课外活动,只要一有空闲,他就到为他准备的“角落”里去探索和钻研。第三,让每一个学生都有他自己最喜爱阅读的书籍(包括文艺著作和科学著作),要有几十本他喜欢反复翻阅的书。而且强调指出,如果一个学生在十二、十三岁还没有在上述几个方面显示出明显的倾向,教师就应当感到焦虑,对他施以强有力的影响力。
全面发展包括德、智、体、心、美、劳等方面。如果只注意这几育的均衡发展,忽视每个人的特长,并不一定能出人才。在全面发展的概念中,不仅不排斥每个人的个性问题,而且是以各个人的自由发展为条件的。全面发展是对学生的统一要求,是共性;每个学生的特长是不一致的,是个性。我们不能避开共性去讲个性,同样,也不能离开个性去谈共性。因此,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不仅不是矛盾的,而且是一致的。具体来说,全面发展是个性的全面发展,是特长发展的基础;个性发展是全面发展的补充,这两方面完全可以,而且应该具体地、辩证地统一起来。
由于传统教育模式的影响,长期以来,普通学校教育始终没有摆脱培养少数“读书做官”的文化型人才教育的轨道,受教育者基本上按照“读书——考试——升学”的三级跳模式打转转。只重视学生智能的培养,忽视其它各育。有的虽然谈德、智、体等诸方面的全面发展,但在实际中只是流于形式,没能落到实处。有的把各育孤立地割裂开来,有的只教书不育人,有的只育人不教书。
在传统教育的模式下,家长、社会、舆论、教育行政部门都用一种评估标准——升学率作为衡量学校办学的最基本标准。于是导致:只看学生的考分高低,按学生各科考试总分排名次,为了应付考试,任意取消音、体、美以及一些文字副科的教学。一些各门功课考分很高,却学得比较呆板,缺乏生气,实际操作能力和创造力不强的学生,常常受到表扬,而那些学有特色,却因为某一方面略有不足的学生,常常受到责难。
“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现象愈演愈烈。题海战术,猜题押题,死记硬背,实则是阻碍学生的发展,摧残人才。由此使得多数升学无望的学生厌学,甚至逃学、辍学,导致严重的“流生”现象。
我国中小学教育模式单一:“千校一面,万人一书”。普通中小学在组织形态、教材、教法上趋于一致。划一教育严重不适应和脱离不同地区在不同时期经济发展的需要,同时,也不利于学生的个性、才能、创造性的充分发展。
在教学中采取“书山题海”,加重学生课业负担,学生经常产生焦虑、忧郁、厌学之心态。学生适应能力不强,心理承受能力大大降低。教学多采用“填鸭式”、“灌输式”的方式,学生的学习难以跨越“上课记笔记,课后抄笔记,考试背笔记”的模式。近些年来,有关科研机构调查可知,中小学生有心理健康问题的检出率一般都在20%左右。
浏览量:3
下载量:0
时间:
莎士比亚是欧洲文艺复兴时期英国著名的大文学家、戏剧家。莎士比亚的作品在文艺复兴时期占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他的作品关于“人的文学”内蕴是文艺复兴后期对于“人”的刻画较为全面的典型代表。莎士比亚的“人”突出了人的多面的复杂性,在文学史上刻画了诸多典型的人物形象。他的戏剧创作也在文学史上具有长久的意义。
哈姆雷特作为王子,面临着父亲的去世与母亲的改嫁问题上,有一幕哈姆雷特开始疯狂的痛恨母亲,他不能原谅母亲的改嫁,他由对母亲的爱转向对母亲的“恨”,所以他用很多刺激性的话语来伤害她,例如“因为霜雪都会自动燃烧,理智都会做情欲的奴隶。”“人世间的一切,在我看来,是多么可厌、陈腐、乏味,而无要上我叔父的床,即使您已经失节,也得勉力学做一个贞节妇人的样子。您要是今天晚上自加抑制一下,下一次就会觉得这种自制的工夫并不怎么为难,慢慢地就可以习以为常。”从这些话语中都能多少看出他的恋母情结。恋母情结从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学上可以看出一些理论源头。“俄狄浦斯情结”也就是一种“杀父娶母”的情结。弗洛伊德认为每个人的心里都存在一种潜在的“杀父娶母”的情结,俄狄浦斯就是这样的一个人,他的命运带有强烈的西方悲剧意识中的命运的悲剧。哈姆雷特与俄狄浦斯一样,唯一不同的是没有俄狄浦斯那样强烈的宿命的悲剧。
哈姆雷特性格上的敏感与优柔寡断尤其体现在他的复仇行动中。这种复杂性同时也赋予了他无穷的艺术魅力。哈姆雷特在得到父亲去世并准备复仇的时候,他却一直没有实际上的行动,错过了几次可以杀死叔父的机会。有学者分析其社会意义,是作为新兴资产阶级的哈姆雷特的对现状的无力的妥协,因为他个人力量的弱小,所以潜意识里认为自己不能够扭转乾坤。与此同时,他的敏感复杂也有一定的哲学意味。他有着对于人类生命的哲学思考,里面涉及了很多关于生存、死亡与灵魂的思考,他不仅看到了别人灵魂罪恶的一面,他也同样看到了自己的,“我的罪恶那么多,连我的思想也容纳不下”就可以看出他对人的灵魂的深入的思考。社会的现状让他陷入迷茫与混沌之中,他无法再相信人文主义者所赞颂的人的精神的圣洁,而是看到了人的欲望的存在。在他万分纠结的时候,他终于发出“生存还是毁灭”这样一句流传至今的名言。“生存还是毁灭”是他矛盾的终极体现。他说,“在我看来,这个泥塑的生命算得了什么?人类不能使我产生兴趣。”就可以看出他的对人生生命的思考了。与此同时,还有他对奥菲利亚的感情的矛盾性,一方面他急于向奥菲利亚表白,一方面又在她面前装疯,他说奥菲利亚看上去“像冰一样贞洁,像雪一样纯洁,但美丽可以让贞洁变成淫荡”。就可以看出他对待自己感情上的矛盾,这种矛盾已经上升到对人的本性的挖掘上。哈姆雷特对待所有事与人的矛盾性,铸就了他的悲剧的一生。
哈姆雷特的人生观中虽然有对人生命与灵魂的深刻思考,但是很多时候对于人的认识带有偏激的一面,悲观意识较为浓厚。哈姆雷特陷入对于人的的问题的深刻思考,这种思考的频率盖住了他的复仇的计划。“谁愿意负着重担,在烦劳的生命的压迫下呻吟流汗?”哈姆雷特说道。由此可以看出,哈姆雷特已经意识到人生的某种程度上的无意义性。这对一个年纪轻轻的王子来说,无疑是比较消极的。这种消极悲观意识消解了他作为一个王子遇到这种境况该有的行动。所以他甚至想到了自杀,而没有想到去积极的谋划报仇并夺回王位和母亲。而是一味的悲观,以绝对美好的人性观来衡量这个本就复杂的社会。在现实生活中,他的这种悲观性格,是一种人生的逃避与消极。他在复仇过程中感觉到了人的不完美与渺小,产生了一种虚无的迷惘。在他的身上表现出了人性的复杂性,是文艺复兴时期对于“人”的刻画较为全面与深刻的一次。悲观意识充满了整个剧本,哈姆雷特的一开始就存在心底的悲观意识注定了他的复仇的失败。
哈姆雷特的情感上有源自于童年时代的压抑,所以才会有他的深层次对母亲的依恋,在他母亲改嫁后,他异常激动的情绪和话语表现了他被压抑的内心。人只有在非常压抑的时候才会在情绪爆发的时候表现出异常。在对母亲的情感上,是一种无意识的,一种依恋。在对奥菲利亚的感情上,有时热烈,有时压抑。在他开始在奥菲利亚面前装疯的时候就是他压抑的体现。他一方面爱着奥菲利亚的圣洁,另一方面又咒骂起来,一是因为矛盾,而是潜在的被压抑的情愫。作为一个国家的王子,从小衣食无忧,并被给予良好的教育,有良好的人文熏陶,但是一旦面临突发的变故,那些被传统压抑的东西一下子发泄了出来,对于周围人的多疑,对复仇的犹豫以及对情感的多变,其实是他在压抑着。这种压抑,也同时让他对人生充满了悲观。
《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著名的悲剧作品,是文艺复兴时期对“人”的挖掘较为深刻与全面的作品,对后世文学以及戏剧创作有着深远的影响。莎士比亚对哈姆雷特的刻画,是突破了文艺复兴前期对“人”的刻画。哈姆雷特更具有“人性”,他有着敏感矛盾,优柔寡断的性格,面临家破人亡的人生绝境,他的反应不是直接积极面对,而是陷入了对生命与灵魂的深层思考。他的情感上的恋母情结、敏感矛盾、悲观意识等,都是哈姆雷特多重情感的表现。
浏览量:23
下载量:0
时间:
我国目前在房地产领域的税费基本上是税种繁杂,政出多头,征管不力,收费项目多,缺乏规范性,物业税酝酿之初就被寄予了整合房地产业税费,公平税负的厚望。开征物业税是市场经济必然要求,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对开征物业税的知性研究及理性思考相关论文。具体内容如下,欢迎参考阅读:
对开征物业税的知性研究及理性思考
近两年,全国大部分地区房价涨势明显,部分地区过快过猛,甚至影响到社会公平与和谐。如何通过包括税收政策在内的各项政策的调控,有效抑制房地产过热、房价过高的状况,已成为民众普遍关心的焦点。在我国开征物业税,最早是在2003年的中央文件中提出来的,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分步实施税收制度改革”的战略部署。在“2005中国财税论坛”上,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表示,“十一五”期间我国稳步推行物业税,并相应取消相关收费。国家税务总局在制定“十一五”规划时也明确指出,要在条件具备时,研究合并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等税种,建立统一的物业税,以调控房地产市场,稳定房价。笔者认为,所有这些皆反映了我国与世界接轨、政府转变职能应时之举,也是大势所趋。
首先,物业税开征提速的一个重要背景是,房地产业已经成为偷逃税重灾区。 来自国家税务总局的信息显示,房地产业是惟一一个连续3年被列为税务专项稽查的行业,房地产企业偷税漏税的手段越来越复杂,寻求公开保护越来越多,部分地区约有90%的房地产企业存在涉税问题。据悉,去年,连云港市地税稽查局以房地产行业为重点进行了专项检查,结果发现被检查的665户企业中有偷逃税行为的达542户,占八成以上。其实,不单是连云港,近年来全国各地房地产业涉税案件的数量、案件发生率、查补税款都有明显增加。
其次,房地产业持续高速增长,房价暴涨飙升,理论界、经济学者、国家高层和有关部门都寄希望于物业税的开征能够抑制或降低房价。
第三,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住房制度改革,越来越多的城镇居民拥有了自己的住宅,家庭存量财富更多地体现在自有房地产上,基尼系数的不断提高,社会贫富差距的日益扩大和危险程度的加剧,使人们已不满足税收仅仅在个人财富的取得环节,而要求在财富的保有环节发挥作用,那么物业税无疑成为一个选择。
第四,无论普通老百姓还是各级政府,面对个人自有住房征收物业税的传闻以及将土地出让金并入物业税的猜测,都难以将自己置身事外。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在统一税政的前提下,赋予地方适当的税政管理权”的提法,以及对物业税作为地方主体税种的期盼,更增加了省市财政部门对物业税改革的设想和热情。
第五,土地失控压力也催生了物业税的萌芽。现行的土地税收政策在出让土地时,各种税收一次性缴纳。对于地方政府来讲,批地的收入是除国有资产外最大的一块“金矿”。在短期看来,地批得越快,地方经济就发展得越快。但这种急功近利的做法实际上是饮鸩止渴,其结果自然是土地失控、金融风险急剧攀升。近年来,一些地方政府将土地作为最重要的投资,不断地扩大土地储备规模,已经造成了许许多多农民失去土地。据有关统计资料显示,在现行土地收益分配框架下,农民仅仅得到5%到10%的土地收益,村一级可以得到25%到30%,而各级政府则可以得到60%到70%的收益,近20年来全国农民最少丧失了3万亿元的土地增值收益。 为此,现阶段只有通过征收物业税来解决中央和地方政府财产分配不公的问题,保证地方政府运行所必需的财政资金,才能从根本上控制地方政府“以地生财”参与房地产开发的利益需求,“越早开征越好”。物业税最重要的是这种税赋的结构性调整能均衡政府土地收入,实现政府的经常性收益,因为城市的土地价值会随城市发展而不断增长。
第六,改革房地产税制是我国加入WTO后的必然趋势。WTO的一个基本原则就是国民待遇原则。但由于目前我国房地产税制内外不统一,外资企业实际上享受了超国民待遇,导致内外资企业房地产税负不均,不利于本国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我国目前在房地产领域的税费基本上是税种繁杂,政出多头,征管不力,收费项目多,缺乏规范性,物业税酝酿之初就被寄予了整合房地产业税费,公平税负的厚望。开征物业税是市场经济必然要求,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一是整合房地产产业中税费征收管理存在问题的需要。我国目前的房地产业税费问题多多。房地产开发流通环节税费多, 税费负担重, 而房地产保有环节课税少, 负担轻, 且税收优惠范围大, 导致炒卖严重。同时,我国的土地与房产税征税范围过窄, 只限于城市、县城与建制镇以及工矿,广大农村的一些应征对象和规模庞大的城市居民住房则不在征税范围之内,而且免税范围也很大, 在城镇里也把机关、人民团体、军队、以及由国家财政拨款的单位自用及个人所有的非经营性房地产排除在外,实际只局限于城市的工矿、金融、商业等经营性企事业单位及各种租用的房产。另外现行的房地产税制体系中, 不仅存在同一税种内外分设, 而且有些税种还把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及外国人排除课税之外,这种在税收立法上实施内外有别的做法, 有违于WTO 基本规则, 有悖于公平竞争原则。
二是实现居者有其屋、调节收入分配差距的需要。开征物业税使得房产开发的税金大幅减少,房地产初始价格会降到人民购买力的水平,有利于解决国民的住房问题;同时物业税的应缴税额一般都是由物业的应课税净额乘以比例税率得出, 这样的话就会对居住毫宅者课以高税, 对贫穷家庭居住劣房者少征税甚至免税通过, 达到调节个人收入分配, 缩小社会贫富差距, 维护社会稳定的效果。
三是抑制地方政府短期行为、实现地方财政收入稳步增收的需要。近年来表现出的房地产投资过热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地方政府大量批地追求短期的经济增长,物业税的开征, 使开发商建房时缴纳的一部分税, 改由购房者在购买房屋以后按年缴纳, 在短期内地方财政收入会大幅度减少。但从长远看, 物业保有者每年缴付的物业税会随着物业价值的升值而提高,使得政府可以参与物业的持续升值的再分配, 有利于地方财政收入稳步增收。
物业税的开征,应遵循以下三个原则前提,并借此体现“以人为本”的精神。
一是“民生”原则。所谓“民生”,不仅是国家的根本,是政府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集中体现,也是主流价值判断的核心标准。应当说,拥有一个遮风避雨的栖息之所,是百姓最低的、最基本的生活乃至生命需要。当“福利分房”已成为历史,几乎所有民用住房都具备了商品性质,故每个城镇家庭的户主便都成了“业主”。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过去“三代同堂”的住户,现在很多人拥有了“两居室”、“三居室”的单元房。笔者认为:无论是过去的“居者有其屋”,还是如今部分人的“居者优其屋”,都属于“民生”的范围。所谓“民生”原则,也就是说在这个属于市民基本生存、生活需要的领域里,政府在采取任何政策时都应秉承这样的价值目标:只能促其水准提升、负担下降,而不是相反。
二是“区别对待”原则。如今,贫富差距拉大,拥有物业数量可为标志之一。即使对拥有两处以上物业的业主,也应坚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原则并决定是否施加税负并设置不同的税率。例如,同为拥有两处物业的市民,“另一处”的意义就可能很不一样。有的纯为家居方便,有的则为出租获利,或充当着可待价而沽的升值股票;再例如,看似同属于“民生”的“第一处”物业,有的是普通住房甚至是廉价房,有的则是价值数百万乃至上千万的高级别墅。曾有人对连云港苍梧小区变成富人“后花园”而深表不满,这样的物业理应施以高税率。倒不是为了“杀富”,而是它本来就占用了过多的稀缺资源尤其是本属于公共的资源。不同税率甚至悬殊的税率,所表达的恰恰是社会“公平”的要求。
三是反对“为税而税”。所谓“为税而税”,说的是:一种新税种的设置或某税赋的调整,国家的惟一动机或价值目标仅限于增加税源,为此甚至不顾及任何社会负作用。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各条战线大都为“没钱”所累、所苦,难免衍生出增加税负、税源的强大驱动力。在物业税设置动机、理念中,包含着某些“为税而税”的因素。
开征物业税的理论依据,主要有四个:一是从财政收入角度来说,开征物业税的目的在于获取财政收入。二是从资源配置角度来说,物业税的开征将加大房地产的持有成本,从而激励其所有者关注房地产的有效利用。三是从财富分配角度来说,对房地产开征物业税可以起到重新分配社会财富、缓解社会财富分配不均的作用。四是从受益者角度来说,房地产作为一种私人财产,政府的产权保护保证了其安全,政府进行地方公共设施建设提升了其价值,政府理应从这种公共服务中得到一定的回报。
物业税即房地产保有税 , 属于财产税,物业税相当于房地产税,是以不动产为课税对象的在不动产保有环节课征的一种税。
(一)纳税人
物业税的纳税人是指拥有任何地区的土地及建筑物的单位和个人。物业税的纳税人应为在我国境内拥有建筑物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即房地产业主。不论自然人与法人,不论内资企业与外资企业、中国公民与外籍个人,不论经济性质,不论部门,只要拥有房地产,都是物业税的纳税人。
(二)课税对象
我国现行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等的征税范围只限于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不包括广大的农村,即使是非农业用房和建设用地,只要位于农村地区,也不用缴纳上述税收。这无疑失去了一大块稳定的税源,也滋长了逃避纳税的现象。因此,笔者认为,我国物业税的征税对象应是位于我国境内的房地产,将现行房地产税收的征税范围从城镇扩大到农村,这种做法也是符合国际惯例的。所以,物业税的改革不仅是有关房地产税费的合并,还涉及到征税范围的调整。
(三)课税依据
我国开征物业税,其计税依据应该正确反映财产的时间价值。因为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土地资源的相对短缺,房地产的自然增值和投资增值会越来越大。我国物业税的征税办法应分为从租计征和从价计征两种:(1)房地产出租的,以租金收入作为计税依据,租金收入应按市价来确定;(2)从价计征的,对新房屋按照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征税,对旧房屋按照其评估价值征税。采取不同的征税方法和计税依据,能够反映房地产的价格变化,避免税收收入的流失,保证税收收入增长的稳定性。
(四)税率设计
我国拟开征的物业税的税负水平尚未确定,但应该有一个基本原则,就是物业税的征收标准与现行房地产税费的总体规模应基本相当,并略有降低。现行税费繁杂、重复征税的现象很大程度上抬高了新建商品房的价格,从而带动了整个市场价格的上涨,加重了购房者的负担。因此,物业税的税率设计应与当前的房地产税收收入相衔接,可适当有所降低。可设定按 0.5%-1%征收。
(五)计征方法
从价计征是按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或评估价格征税,其公式为:应纳物业税=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或评估价格×税率
从租计征是按房地产的租金收入征税。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实际租金收益-修理保养费)×税率
(六)纳税方式和期限
物业税的纳税方式,在我国目前税收征管体系还不太健全的情况下,为有利于控制税源,防止偷逃税款,笔者认为可以采取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与自行申报相结合的方式。对业主个人的商品房,由物业公司代收代缴税款;对单位拥有的房地产,由单位自行申报纳税;对没有扣缴义务人或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则必须由纳税人自行申报。
关于物业税的纳税期限,可以采取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的方法,以保持税制的稳定性和征管的便利。
(七)税收优惠措施
根据国外税收优惠经验,我国的物业税也应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物业,由国家财政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物业,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物业,使领馆的物业免税;对居民自用的物业实行免征额制度;对用于农村经营的物业实行减税或暂时免税。
从我国目前居民住房的实际情况看,大多数居民购买的房产属于基本生活住房,这与一些较为富裕的居民投资性目的的房产购置是不同的。我国要开征的物业税应当严格区分这两类房产的差别,在立法时,应当设立居民基本生活性住房的免税条款,以确保广大居民的切身利益。
针对这个问题:一是建议对一家人拥有的第一套房屋免税,第二套房屋视房值大小和居有用途征税。具体征收上可采取对业主第一套房屋先征后退方案,由纳税人申报第一套住房免税并提供所有房屋的纳税凭证。二是对属于基本生活性消费的住宅面积确定一个免征额。
(八)结合我国的国情设置物业税,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物业税如何计征。物业税是市场经济发展中的必然趋势,因此它的实行也应该与市场化的进程相一致,在实行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当地的市场化发展程度。同时,税收作为国家财政的一部分,应当取之于民、还之于民,将征收上来的物业税应用到市政建设和改善老百姓居住环境的用途中去。物业税的计征,应该在充分调查市场之后,制定合理的税率,决不能高估老百姓的消费能力,例如可以对第一套住房免征等等;更不能借机向公众变相敛财,加重老百姓的负担,而应当在政策效果上形成鼓励购买房地产的政策导向。
(2)税率的设置应该有所区别。税收应着眼于税源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必须看到不同阶层纳税水平与收入水平的区别。因此,为了更好的发挥物业税的财富调节功能,根据不同的经济能力,我们应该设置不同的税率,甚至可以对一些低收入者实行税收的减免。具体讲,在城市,根据人们平均拥有的住房面积,我们可以规定一个标准,在这个标准之下,可以实行较低的税率,甚至可以免税;高于这个标准的,对于超出的部分,可以采用较高的税率;对于经济适用房则应该完全免税。在农村,对于一般农民的房产应该完全免税。另外,无论是农村还是城市,房屋出租所得租金都应该纳税。
(3)征收效率与执法成本的考虑。在实际执行中,如何有效地征收才是最重要的,征收的不到位,可以从个人所得税的艰难征收历程,以及现在花样繁多的逃税方式中可见一斑。面对全社会每家每户的征收,我们目前的征收力量和办法是难以应付的。由于物业税是70年之长期的“细水长流”,不可能与银行按揭的“月供交款”相提并论,一旦出现拒交、逃税或者无力交纳,征收机关的执法成本将是巨大的。不可能为了一年欠税几千元,可以将居者赶出其屋;或者是采用物业公司对付拒交水电费业主的“土”办法,停其水电。因此,执法成本将是我们必须考虑的问题。
(4)发展并规范好我国的房地产评估市场。开征物业税后,在物业的整个保有阶段都要课税。物业税宜从价计征为主,辅之以从租计征,征税以市场价值为依据。考虑到房产价值变化并不剧烈,建议可以3~5年重新评估一次。同时,房地产的评估价值的不断变化,也给我国的房地产评估市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开征物业税,这本来是一个无需讨论的问题。资源特许利用、交易、所得、资产持有,这是政府获取税赋收入的四个基本环节。有资产就要征税,在所有国家都一样。在市场经济下,土地、住房是一种资产,持有这种资产就要赋税。这个税是增加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的能力,调整社会公平尺度,促进资源合理利用以及调整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和商业利益之间关系的重要税种。
物业税除了有扩大税基、增加财政收入的作用之外,还可以起到以下积极作用呢?
第一,可以纠正房地产市场结构性矛盾。当前,很多城市的住房市场存在结构性矛盾:高端供应饱和,低端供应不足。物业税的设计应能够引导开发商增加低端市场的供应,从而减轻开发商的筹资压力和相关的利息负担,减少纳税环节,缩短开发时间,从而大大降低开发商的开发成本,也相应降低了房价。据专家测算,从理论上说,在购买新房这一环节上,消费者至少可降低10%到20%的购房成本。对于贷款买房的消费者来说,也可以减少贷款的利息支出。
第二,可以抑制土地囤积和商品房投机炒作。由于对土地和房产的保有行为征收物业税,开发商囤积土地的成本和风险增加,房产炒家以低买贵卖为盈利模式的投机炒作的成本和风险增加。在目前不规范的市场环境中,一种是在房地产开发环节存在“炒地”现象,还有一种是被戏称为“中国人的第五大发明”的“炒楼” 现象。连云港市也有此炒作现象。其行为导致城市房价攀升,增加了实际需求者的购房成本。无论是“炒地”还是“炒楼”,都掩盖了市场真实的需求,导致供求关系失衡,从而引发市场大起大落。开征物业税后,由于土地取得成本接近于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抑制“炒地”行为。而初始房价下降后,老百姓购房成本也随之下降,抑制了高价物业的转手。此外,由于物业保有阶段的成本增加,也加大了“炒楼”者的囤积住房的成本,有利于打击“炒楼”者的“积极性”。
第三,可以平均财富,平均税赋,增进社会公平。物业税的开征,特别是如果采用某种累进税率,则具有“劫富济贫”的社会作用,对于增加政府的转移支付能力,增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都是有益的。作为调节贫富差距的手段,物业税通过制定不同税率,对居住豪宅或拥有多套住房者课以重税,对一般居住者确定一定条件的免征额从而减少征税,对特别贫穷家庭居住劣房者实行免税政策,可以有效维护社会稳定。
第四,可以引导理性消费,增进资源有效配置。物业税的开征,也有助于居民在住房消费中避免脱离实际需要的高标准,提醒居民量力而行,注重实用。节约的住房投资则有助于居民生活水平的均衡提高或增加生产性投资。更多闲置或半闲置的房产资源也将得到更有效的利用。
第五,有利于规范房地产税收制度。房地产业税种繁杂、税基不合理、重复税收、一些税种计税依据不合理等问题一直是公认的事实,在某种程度上制约了我国房地产业的发展。此外,土地出让金在房产税中也起到基数扩大的作用。物业税将土地出让金改为在物业保有阶段合并在物业税中分期征收,就、可以将开发商向政府支付的土地出让金从税基中扣除,从而避免重复征税,规范土地或房屋的转移与交易。此外,部分税种的合并与取消也有利于房地产税收制度的规范。
任何事物多是一分为二的,我们在设想开征物业税积极作用的同时,也应考虑到它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 :
1、可能导致房地产商的过度开发。征收物业税使得土地的取得成本降低、而相关税费的合并或取消,占开发成本将近20%的税费转嫁给了消费者,开发商的筹资额和筹资成本大大下降,项目的总开发成本下降,房地产开发的进入门槛也随之降低。同时,房价的下降在一定程度上会刺激人们的购房需求,在需求旺盛和进入门槛降低的前提下,开发商不可能会闲看花起花落,极有可能一头扎进土地市场,在合法免税的前提下,进行更加疯狂的圈地运动。而过度的圈地可能导致开发商的过度开发,房地产市场的虚假繁荣,最终造成空置率的提高。
2、房价下调空间可能被过分夸大。就目前情况来看,我国住房需求十分旺盛,发展商让利空间不会太大,而变相通过增加小区附加值 (如绿化、环境、智能化等)以及利用各种形式的促销来稳定房价。与增加的投入相比,开发商的整体成本仍远远小于开征物业税以前的开销,从而成为物业税最直接的受益者。消费者可能并不会因为开发商成本的降低而买到低价的商品房。
3、加大银行的金融风险。物业税的征收可能把开发环节的金融风险转移到了物业保有阶段。目前,许多工薪阶层都是采取按揭贷款的方式用未来的钱,圆今天的梦,每个月的工资要除了还银行贷款、支付利息,还要交纳物业管理费。由于物业税是随着房屋价值的提高而增加的,就意味着消费者要承担越来越重的税赋负担。导致大批本来家庭经济实力不强、只是因为购房门槛降低了而购置房屋尤其是使用银行贷款按揭购房者,会有可能像一些租得起办公场所但付不起昂贵物业管理费的公司一样随时出现供不起楼、纳不起税的现象,增加了银行的风险。
4、打压“二手房”。近年来,一些政府重新进行城市总体规划、加大拆迁力度,对拆迁户实行货币化补偿,在很大程度上带动了二手房的交易。物业税的开征可能会引导广大拆迁户更加关注新建商品房。因为开征物业税后推出的一手房价格可能比开征前的二手商品房楼价还要低,虽然以后每年都要交物业税,但吸引力还是会比二手房大。二手市场必然受到打压,不利于整个二手市场的发展。
5、可能造成建设资金短缺问题。一直以来,一次性收取的土地出让金和城市配套建设费成为政府进行城市建设的强大资金保障。如果改为由物业保有期分期按1/50或1/70收取物业税,政府的财政收入势必会大幅度减少。如果碰到房地产业不景气,政府所收取的物业税也难免随着物业评估价值的下降而减少。这都会使政府改善公共服务和城市基础设施的能力受到影响。如何保证政府正常的开支和建设资金的需要也是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和考虑的问题。
(一)完善我国现行房地产税制,为日后开征统一的物业税奠定基础。现行房地产税制的改革主要涉及扩大房地产税的征税范围,实行内外房地产税制的并轨,规范房地产税的减免税政策,修订计税依据,调整税率等诸多方面的内容。
(二)强化房地产产权登记制度强化房地产产权登记制度。首先应逐步推行财产实名登记制;其次税务机关应联合有关部门对辖区内的房地产进行一次彻底的清查;再次尽快实行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的二合一,以防止房地产的私下交易,打击房地产市场的违法交易行为。
(三)建立和完善房地产评估制度。将物业税的计税依据定为评估价值,势必要加强房地产评估制度的建设。在房地产评估制度中,由于房地产价格评估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技术性,需要建立专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和配备专业的房地产评估人员。对房地产评估人员应实行资格认证制度。我国目前尚没有专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应着力培养房地产估价师队伍,为物业税的开征作好准备。
(四)加强和相关部门的配合。税款要及时、足额入库,仅靠税务部门一家是不行的,必须和工商、公安等部门加强联系,其他部门有义务相税务部门提供相关资料。同时要大力发展计算机的在税收征管中的作用,尽快开发计算机软件,争取早日实现部门之间的联网,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加强协作和监督。
(一)简并税种,实行费改税,为物业税的征收打基础。
改革现有的城市房地产税、房产税、城市土地使用税和土地增值税,取消相应的有关收费,实现简并税种,构建统一的房地产税制,将是今后地方税务工作的重点。这也是做好物业税征收的基础工作。同时,要完善地方独立税制。由于目前土地批租的弊端,使得地方政府为了扩大土地批租量,获得短期高额收益,往往突击加大基础建设力度,越权减免税收,吸引外商或者民间投资。这种行为,短期来看可以造成当地经济虚假繁荣,但从长期来看则是巨大浪费,经济资源无法得到合理配置。另一侧面政府采取征收物业税的办法后,可以给地方政府一种激励,使之改变以往那种短视的机会主义行为方式。因为为了保证长期、稳定的物业税收,地方政府必然将基础建设投资进行长期规划,并注意保持对本地居民物业的保护,以便保证投资者或者业主在当地的长期居留。
(二)制定科学的土地供应机制。
施行物业税后,为了保证土地利用的可持续发展,防止开发商盲目开发、滥用土地的行为,必须加大政府的宏观调控,建立科学的、严格的土地供应机制。具体建议政府加强统一规划,保证城市整体功能的协调。对开发商供应土地时要加大审核力度,除了审核每个开发商资质以外,还要对不同开发商的开发计划进行审核,从中选择最符合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方案。同时在项目建设阶段要加强监督,如果发现恶意违规行为则给予重罚。此外,为了防止开发商对政府的寻租行为,还要加强对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甚至对监督部门的再监督。
(三)要处理好政策衔接问题。
如何处理好开征物业税前后的缴税标准,是稳定人心、实现物业税平稳过渡的关键问题。对于购房时已经一次性缴纳土地出让金的业主,建议在一定年限内免征物业税。免征年限应该科学确定,原则是使业主一次性缴纳的出让金和其他有关税费及其利息总和与新建但需缴纳物业税的同类物业一定年限的纳税额匹配。这样也可以减轻对二手房市场的打压。同时,对于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征收物业税时应不考虑土地出让金的因素;对于需要缴纳物业税的低收入者和农民确定一定的免征额,并采取较低税率;对于居住豪宅的人群实行正常税率。此外,还要加强廉租屋的建设,并实行零税率,保证贫困人群的基本生活。
(四)物业税最好能够涵盖所有的不动产。
目前,人们在谈论物业税的时候,往往是将其局限在房地产的范围内,但是,我们进行物业税设计时应扩大其适用范围。一方面,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指出是对“不动产”开征物业税,而“不动产”不仅仅只包括房地产,除此之外,还有汽车、船只等;另一方面,将其他不动产和房屋“捆绑”在一起也便于税收的计征,减少偷税、漏税的发生。之所以要“捆绑”是因为,业主的房产是比较容易清查的,而且位置比较固定,所以,将其他不动产与房产一起征税,能够有效避免通过改变其他不动产的位置而逃税的现象发生。而且,对所有的不动产征收统一的物业税可以节省立法资源,同时在税收的征纳上,可以更方便税收机关和纳税人,从而节省人力、财力和物力。
(五)完善估价体系,建立客观、公正的估价制度。
物业税的特点之一就是改变了原来按物业原值扣除一定比例征收的办法,按一定年限评估价值进行征收。为了保证评估的客观、公正、以及对广大业主负责的原则,我国内地应首先对现有的评估市场进行整顿,建立起规范的评估体系,定期对征收对象的平均价值进行评估。其次,还要建立业主申辩制度,即当业主认为由于评估结果不合理而导致物业税过高时,可自行收集相关资料,向评估组织要求再次评估,如果的确有失公平,评估组织有义务修改评估结果。
(六)完善相关法律,建立有效的惩罚机制。
税收是保证政府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物业税更是政府的主力税收,为了保障物业税收取及时,减少逃税、恶意抗税的事件,国家必须用明确的法律加以规范。建议我国尽快制定《物业法》,并将有关物业税的征收细则和惩罚措施写入法律,保证政府的各项措施有法可依。同时还要加强宣传,提高人们对物业税的认识和缴纳的自觉性。
浏览量:3
下载量:0
时间:
摘 要:农村中小学撤点并校有利有弊,人们对其毁誉参半。撤点并校有利于整合农村教育资源,降低生均教育成本,提高办学效益,但随之而来的校车安全、农村学生上学难等问题亦不容忽视。因此,我们应当理性看待农村中小学撤点并校问题。农村中小学撤点并校之错在于其导致教育不公凸显、教育责任转嫁、学生发展受损、教育资源浪费、乡土文化断裂等问题。对这些错误认真反思并进行理性纠正,是保证撤点并校工作取得成效的根本。
关键词:农村中小学 撤点并校 理性纠错。
进入新世纪,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深入和城镇化速度的加快,农村义务教育适龄人口减少,出现了大量规模小、生源少、条件差、质量低的“麻雀”学校,这类学校的存在与教育领域倡导的均衡发展、提高效益等理念格格不入。因此,对农村中小学过于分散的布局进行调整显得十分必要。2001年,《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指出: 应因地制宜调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自此,席卷全国的农村中小学“撤点并校”运动拉开帷幕。这项政策的实施在某种程度上确实整合了农村教育资源,降低了生均教育成本,但是随之而来的校车安全、上学难、辍学率回升、教育资源浪费等问题,使人们不得不重新审视农村中小学撤点并校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马克思指出: “教育是人类发展的正常条件和每一个公民的真正利益”。①目前,人们对于教育公平、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倍加关注。从表面上看,农村中小学撤点并校提升了办学效益,可以为农民子女提供更优质的教育资源。但是,这种教育效益的提高导致入学机会的不公平,有些孩子会因此而失学。很多农村家庭教育成本增加,远远超过免收学费、书本费带来的实惠,农村贫困家庭受到更加不公正的教育待遇。当政府以提高效益为出发点实施农村中小学撤点并校,伤害了农民利益的时候,政府就应该启动补偿机制,实现利益关系的重新平衡,确保教育公平。②令人遗憾的是,政府并未采取补偿措施,农村家庭享受公平教育之希冀再次破灭。
教育公平的内涵可以概括为三个层次: 确保人人都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提供平等的教育条件,以及教育成功机会的均等。一般来说,人们把这三个层次概括为起点均等、过程均等、结果均等。农村中小学撤点并校导致的教育不公凸显的现象,主要体现在起点均等上。农村中小学撤点并校从一开始就体现着明显的效率价值取向,其最原始的动力是节约办学资源,虽然其中也提到质量和公平,但这是以教育投资经济效益的最大化为前提的。所以,许多地区农村中小学撤并的速度要远远快于中小学适龄人口的递减速度。由于盲目大规模撤点并校,导致许多学生上学远、上学难、上学贵,致使新一轮的农村学生辍学现象出现。
要确保农村中小学撤点并校不伤害本就处于弱势的农村家庭,保证农村学生的入学机会,需要做到以下几点。第一,正确理解政策。《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指出,要因地制宜调整农村中小学布局。同时,也提出了方便学生就近入学、交通不便的地区仍需保留教学点、防止因布局调整造成学生辍学等一些前提条件。但是,地方政府在操作过程中往往断章取义,导致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的曲解化、简单化、形式化和一刀切。第二,进行合理规划。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有科学合理的规划。很多地方政府在进行撤点并校时缺乏对当地实际情况的深入调研和了解,制定的规划不合理,工作中带有很大的盲目性、随意性和功利性。比如,有的地区确定学校布局只按照地图上的直线距离,而由于地势崎岖有些在地图上只有一公里的距离,实际走起来可能要三五公里。为了解决因调整而带来的上学难问题,合理的布局规划尤其重要。第三,启动补偿机制。国家应该通过发放交通补贴、生活补贴等方式对农村家庭进行经济补偿,改善其在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上的不利处境。
从普遍意义上说,教育是准公共产品,而义务教育满足了公共产品的“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的特征,而被归属于纯公共产品领域。③为了保障人们平等享受义务教育的权益,国家必须承担起对义务教育的全部责任。我国新的《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不收学费、杂费,这一惠民政策的实施大快人心。然而,随着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的逐渐深入,许多农民发现刚刚卸下的担子又重新压在肩上,而且更重。由于合并后上学路途遥远,家长会选择陪读或者让学生住校,由此而付出的伙食费、住宿费、交通费和陪读产生的经济负担,远远超过了几年前所交的学杂费。同时,家长还为孩子的上学付出了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有的家长为了孩子上学不惜代价尽力维持,也有的家长由于不堪负重让孩子辍学。政府为了节约资源、提高效益进行撤点并校,而农村家庭为了孩子上学付出的成本越来越多,本应由政府、国家承担的责任正悄然转嫁在农民身上。
在义务教育投入方面,政府负有主要责任,撤点并校使农村家庭义务教育支出成本增加,导致农民在公平享受义务教育中处于更加不利的境地,需要建立对农村家庭的教育成本补偿机制。如果没有相应的经济补偿,农民要比城市居民付出更多的义务教育成本,就会使原本处于弱势群体的农村家庭生活更为窘迫,处境更加不利。所以,为实现社会公正、教育公平,政府应该对农村家庭因撤点并校而付出的成本买单。
农村中小学撤点并校工作进行中必然有很多学校面临着整改、扩建,而要整改、扩建就需要有资金扶持。因此,设立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专项资金非常必要。由于我国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许多中西部地区的县级政府无力承担,所以该项资金由中央财政拨款支付更能确保撤点并校工作的实施。地方政府要制定科学的撤点并校预算方案,管好、用好布局调整资金,避免造成新的浪费。
教育最根本的目的是促进人的身心发展。在教育实践领域贯彻以人为本理念,需要我们在任何时候都以学生的权益为重。农村中小学撤点并校导致许多学校服务半径过大,学生遭遇新的“上学难”问题,近年来频发的校车事故就是很好的例证。农村寄宿制学校食宿条件差,后勤保障措施跟不上,难以保证学生的身体健康和安全。同时,由于学生年龄较小,自理能力较差,长时间的寄宿不仅会影响学生的身体健康,也会影响学生的心理健康。从小离开父母独自在外求学,使学生失去了情感上的寄托,缺乏正常的家庭教育,会对其心理形成巨大的挑战。虽然随着时日推移,学生的自理能力会逐渐增强,但这是以牺牲学生的情感、交流方面的正常发展为代价的。如果以学生的身心健康为筹码换取办学效益的提高,无异于舍本逐末。为了保证撤点并校过程中学生的权益得到保护,可以采取如下对策。
坚持以学生为本的理念。教育政策制定的目标首先不是考虑经济效益,而是要考虑人的发展。不能出于减轻财政负担、缩减教育经费的目的,把布局调整简单地理解为撤并农村学校,把布局调整目标错误地定位为在某一时间范围之内农村学校数目的减少量。使农村学生受到更优质的教育,应该是布局调整的终极目标。
试行小班化教学策略。由于我国农村中小学历史上形成了分散办学的局面,进行“一刀切”式大规模的撤点并校不太合理。所以,可以探索建立“高集中低分散”的办学模式,保留小学低年级教学点,确保年龄较小的孩子能够就近入学。这些教学点要采取小班化教学策略。班级规模影响教师对学生的“关照度”,班级规模越小,学生受到的关照度越大。④在农村学生受教育状况整体处于弱势、农村办学条件较差的前提下,小班化教学也是一种对于农村孩子的补偿。
建立标准化寄宿学校。为确保寄宿制学校向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和生活服务,需要制定农村寄宿制学校基本标准。寄宿制学校的建设应从软硬两方面入手。从硬件方面来说,应该提高食堂、宿舍、水房、厕所、医疗室等生活设施的标准; 从软的方面讲,学校应该配备足够数量的、高素质的生活教师,负责学生的生活起居,尽量为学生打造温暖如家的学校生活氛围。同时,要注意丰富学生住校生活,重视心理疏导,避免学生产生心理失落、悲观、厌学等心理问题。
教学资源是开展教学活动的物质基础,从某种意义上讲,提高办学效益就是提高学校各项资源的利用率。然而,随着大量的农村中小学被撤并,人们并没有真切地感受到撤点并校带来的效益。对新合并的学校来说,由于原本的教育规模有限,相应的扩建措施又往往滞后,导致巨型班级的出现,而扩建校园需要的投资要远远超过正常的教学投资。对被撤掉的学校来讲,有些可移动的资源会相应纳进并入的学校,但在搬迁过程中会产生资源损耗,还有一些不可移动的资源只能丢弃,最为典型的是校园和校舍。学校被撤后,人去楼空,有的学校被废弃,一片凄凉; 有的学校成了饲养场,造成教育资源的极大浪费。还有的学校管理者对学校会不会撤掉、自己会不会是合并后的校领导没有把握,所以在撤并学校之前大肆挥霍学校经费。如此种种,都与撤点并校之教育资源整合、提高办学效益的目标南辕北辙。
由于长期形成的分散办学的局面导致多数学校的容纳能力有限,撤点并校必然要先建再撤,要建设就需要有经费。然而,政府关于撤点并校的资金不足,没有办法保证建成足够数量的标准学校。有些学校虽然建成了宿舍,但没有食堂、水房,成为“半拉子”寄宿学校。还有些学校规模本来较小,又无力扩充,但作为保留校只能硬着头皮接收生源,导致班额过大,学校难以承受。撤点并校的初衷是让学生享受更优质的教育资源,但农民看到的事实并非如此,似乎除了上学路途更远,没有什么实质性改善。面对此情此景,农民会选择把孩子送到城市的私立学校,导致许多农村学校趋于空巢,造成新一轮的教育资源浪费。
要避免农村撤点并校中造成教育资源浪费现象,需要做到以下几点。首先,在撤点并校之前进行充分合理的论证,克服撤并工作的功利性、盲目性和随意性,探索最适合当地农村的学校布局调整方案。确保调整后的学校办学条件有所提升,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留住农村学生。其次,对被撤掉的学校的资产合理确定归属,确保学校资产不被私人占用,保证教育资源用在教育和文化交流活动上。最后,严格财务管理制度。对学校的财务运行进行严格监管,避免撤并学校之前各校争先恐后花钱的现象。同时,加强对撤点并校资金的监管,做到专款专用、合理统筹,防止腐败和浪费现象发生。
杜威认为,学校是一种社会生活形式,应保证适当地传递一切社会文化遗产。⑤农村中小学是乡村文化的存储地,承载着浓郁的乡土文化。对广大村民来讲,它不光是传递知识的场所,也是村屯的文化中心,在他们的日常生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随着学校的撤并,农村失去了文化传承的重要载体,导致乡村文化的断裂和乡村文明的失落,使原本就比较贫瘠的乡村文化更加荒漠化。“对于一个区域来说,一所学校的价值,多数情况下,要等到惋惜地看着学校失去时,才能明白。”⑥学校的撤并带给村民的并不仅仅是孩子上学路途遥远、教育支出增加等问题,乡村文化的失落也会成为村民心中挥之不去的伤痛。
农村学校代表着乡村文明,教师不仅是学生知识的传播者,更是乡村文化的传播者和代言人,撤点并校过程中要考虑到这一因素,不能因学校的撤并导致乡村文化的断裂和荒芜。为了保证乡村文化的延续,首先要保证学校的服务半径不能过大,不能使正规的文化传递机构离村民过于遥远。其次,要合理利用原有校舍。可以利用闲置的校舍进行村民职业技术教育、幼儿教育和文化娱乐活动。农村职业技术教育是提高农民文化素质、增强农民生产能力、传播乡村文明的一个重要途径。通过职业技术教育把农民纳入到教育体系内,可以弥补农民心中失去中小学文化中心的失落,可以继续发挥学校在乡村文明传播中的阵地作用,保证乡村文化的传承。
农村中小学撤点并校有利有弊,对此我们既不可盲目乐观,也不可因噎废食。撤点并校涉及多方利益相关者,如政府、家长、学生等。对于政府来说,撤点并校可以节约经费、便于管理。对于家长来说,有可能孩子能接受更好的教育,但是必须为此付出更多教育成本,心理上要承受对于孩子的担心、对失去乡村文化中心的失落等。对于学生来说,受教育质量的提高要以安全隐患、生活及心理上的挑战为代价。
所以,撤点并校工作应该考虑各种利益主体,不强制撤并,减少各方矛盾冲突,并且要建立相应的利益补偿机制,这是教育公平的应有之义。政府应从保障民生的角度出发,理性看待撤点并校之利弊,正确理解政策,合理执行政策。国家进行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的根本目标是实现教育公平、提升教育效益,是在保证每个农村孩子受教育机会的前提下对农村教育资源进行适当的整合。所以,布局调整要以学生的利益为根本出发点,调整过程中要遵循尊重村民意愿、进行科学规划、坚持循序渐进、搞好后续管理等基本原则。面对调整过程中出现的错误,我们要认真反思,剖析原因,并且要有纠正错误的勇气。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撤点并校工作取得成效,保证农村基础教育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①《马克思恩格斯论教育》,人民教育出版社,1997 年,127 页。
②赵晶: 《乡村小学布局调整教育公平保障研究———以四川省 X 县为例》,西南大学硕士论文,2012 年,7 页。
③奥尔森: 《集体行动的逻辑》,陈郁、郭宇峰译,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 年,13 页。
④Blatchford. P. The Class Size Debate: Is Small Better?
⑤郑金洲: 《教育文化学》,人民教育出版社,2000 年,61页。
⑥崔多立: 《应重新评估农村“撤点并校”的实效———黑龙江省农村学校布局调整后的调查》,《教育探索》,2012 年第 3 期。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浏览量:3
下载量:0
时间: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马克思主义信仰关注人类的当前利益,这与马克思主义信仰的现实性是相一致的。而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核心价值观就是“实现人的自由、解放和全面发展”。其目的在于指导人们理性的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
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马克思主义信仰的理性特质研究相关论文。仅供大家参考!
马克思主义信仰是人类最为先进和科学的信仰。马克思主义信仰是指人们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认可和对共产主义理想的追求。它源于无产阶级和人类解放运动的需要,成为全世界无产阶级人士和人类进步的精神支柱。它的到来为人类发展带来了一种科学的、理性的信仰,冲击了当时一些唯心的、超验的信仰,实现了人类信仰的重大变革。同时,它的到来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生产力发展和人类进步,它也预示着人类在追求理性信仰的进程中实现了一次飞跃,朝着更加现实化和科学化的方向发展,这也体现了马克思主义信仰具有独具一格的理性特质。
(一)科学性。马克思主义信仰是一种科学的信仰
列宁曾说过:“马克思学说是人类19世纪所创造的优秀成果――德国的哲学、英国的政治经济学和法国的社会主义的当然继承者。”这充分的说明了马克思主义是源于科学并在实践的基础上得到发展的。同时,马克思主义是无产阶级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精神支柱,它本身就是具有科学的、崇高的信仰。马克思主义理论作为一种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它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理论为基础,在尊重客观规律的前提下,按世界的本来面目来认识世界,最终达到改造客观世界的目的。
正如苏联哲学家科普宁所说:“马克思主义认识论认为科学知识不是同任何的信仰并存,而只是同那种依据科学资料、科学证明,并引导人走向实际实现科学思想的信仰并存。”马克思主义信仰是当今世界最科学和最先进的信仰,是信仰的最高表现形式。不像宗教那样,仅仅给人们带来以天堂世界的自我麻醉和安慰,而是积极寻求科学的解决办法去面对现实问题。它在马、恩 、列、毛、邓的思想理论中都有不同程度的体现和阐发。同时它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出现而产生的,而且是伴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而发展的。
(二)现实性。马克思主义信仰也是一种现实的信仰
首先, 马克思主义信仰关注人类的当前利益,这与马克思主义信仰的现实性是相一致的。先前的多数信仰推崇唯心和超验的世界观,都批判物质追求和现世利益,批判个人的享受,马克思主义信仰则不同于其他信仰,马克思主义信仰是建立在追求物质利益和现世利益基础上,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实现共产主义。
其次,信仰马克思主义是无产阶级革命斗争和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需要。无产阶级是革命最彻底、前途最光明的阶级,作为人类历史进程中先进生产力的代表,它所承担的历史使命要求它必须以科学的理论思想来武装自己,壮大自己,从而才能在资产阶级的夹缝中求得生存。同时,马克思主义信仰作为一种科学的方法论和世界观,为无产阶级开展社会主义革命指明了前进方向,为我们科学理性的展示了共产主义的美好,将激励无数向往自由、爱好和平的人士为实现全人类的发展和进步而努力前行。
再次,马克思主义信仰也不同于宗教所宣扬的教义,将整个世界分为尘世和来世,教化人们把理想寄托于上帝和天堂乐土,给虔诚的教徒以天堂世界的自我麻醉和自我安慰,而马克思主义者则强调的是通过对现实世界的理性分析,并通过理性的分析作出科学的预测,最终寻求科学的现实解决的办法,为人类社会构建了一个无剥削无压迫的理想社会――共产主义,激励着广大中华儿女为之奋斗,因此,马克思主义信仰具有现实性。
(三)发展性。马克思主义信仰是一种发展的信仰
马克思主义是科学理论和价值观的辩证统一。马克思主义信仰作为一种崭新的信仰,它的产生是人类信仰史上的伟大变革。马克思将人和人类社会作为研究的对象,以人类的生产劳动为基本事实,探究人类社会产生、发展和变迁的规律。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理论完全是坚持从客观实际出发,用科学方法和通过长期的实践论证而产生的。所以马克思主义信仰的理论基础具有先进性和科学性,值得我们去执着的追求。
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核心价值观就是“实现人的自由、解放和全面发展”。其目的在于指导人们理性的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它代表人类健康向上、进步潮流的理想和信仰。人的自由、解放和全面发展既是马克思主义的核心价值观,也是无产阶级发展所追求的终极目标,更是社会主义本质的要求。
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核心价值观作为一种永恒的理想信念,其核心价值观不但是人类不断探索、不断追求的最终目标,也是人类所追求的终极价值,也将成为一代又一代中国人奋斗不息的精神支柱。在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发展进程中,倡导人们信仰马克思主义的核心价值观无论对国家还是对于每一个社会成员来说都具有的积极意义。我们有理由相信,一个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追求以人的自由、解放和发展为信仰的政党将是一个强大的党,而一个以坚持以人为本,为实现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的国家也将会是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国家。
历史是通过人性的不断改造和信仰的培育而发展的过程。马克思主义信仰作为一种信仰,具有“为人类福利而劳动”的现实性、“实现共产主义”的理想性与追求“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超越性三个维度的统一,其核心价值观承载着对每一个生命体的现实性关怀、理想性关怀与终极性关怀,所以马克思主义信仰是既能维护人的现实性生命,又能维护人的超越性生命的理性信仰。
如何客观的认识马克思主义信仰,如何发掘马克思主义信仰内在的精神魅力,需要信仰它的人自己去解读,去信仰,因为人是信仰主体。当人民大众树立了马克思主义信仰,真正深入马克思主义信仰之时,人们将会自觉地为共同的社会目标而奋斗,进而也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凝聚更大的力量。
浏览量:3
下载量:0
时间:
关于安乐死合法化的理性思考摘要:安乐死是当今人们讨论的热门话题之一,其间渗透着人类理性和情感、法律与道德的冲突。如何正确认识安乐死的本质,运用法律手段来严格规制安乐死,使其真正符合人类理性和道德的要求,是我国立法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安乐死之所以会备受争议,有着多方面的原因,如安乐死有诱使医师假借实施安乐死为名实施故意杀人犯罪之虞,实施安乐死有悖于公众所认可的医师的职责与职业道德,因此而受到了伦理道德的非难,以及医学界缺乏实施安乐死的有效的规范标准等等。但是,这些原因都是在实施安乐死的实践中容易出现的流弊,或者是技术方面的原因。随着科技的发展、观念的进步以及制度的完善,上述的这些问题均能得以解决。因此,这些原因不是安乐死问题的深层次原因。笔者认为,只有从法律角度来诠释安乐死,才能真正找到安乐死的理论困境,从而为安乐死的合法化开辟路径。从法律角度来说,安乐死问题的产生,是由于公法与私法价值取向的差异而带来的公权与私权的紧张对立。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在保险市场中,保险公司都是通过代理人和经纪人拓展业务与理赔,扮演着裁判员与运动员的双重角色,难免产生赔偿纠纷,而保险公估人既可受托于保险人,也可以受托于投保人,但它不代表保险人,也不代表投保人,而是站在独立的立场上,与上述双方保持着等距离的关系,能对委托事件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不仅可以减少赔偿纠纷,更好地实现保险的经济补偿功能,还可以帮助保险公司节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提高保险公司的信誉。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试论保险公估在渔业互保中的理性发展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内容摘要:本文针对渔业互保的发展现状,结合保险公估的特点,进行了全面分析,认为现阶段渔业互保引入保险公估需要结合互保理赔实际,分清利弊,理性对待,逐步推进。
关键词:保险公估 渔业互保 互保理赔
中国渔业互保协会自1994年7月成立以来,本着“服务渔业”的宗旨,取得了快速发展。面对巨灾风险、复杂多变的环境,渔业互保亟待保险公估的引入来借助其技术力量弥补自身的不足及发展的需要,促进理赔规范化,提高理赔水平,使互保理赔更趋于公平公正,减少纠纷和争议,真正实现渔业互保的经济补偿功能,增强渔业互保在渔民心目中的影响力,促进渔业互保健康有序的发展。
(一)理赔制度的操作灵活性大于制度的规范性
尽管渔业互保协会制定了一系列承保、理赔等方面相对完整的规章制度,但各级理赔部门由于各种主观原因对制度执行的灵活性大于严肃性,最终导致理赔制度执行不理想,互保理赔制度执行不严是制约互保事业发展的一个因素,极易产生道德风险。
(二)理赔缺少透明度致使渔民诉求渠道不畅通
目前由于理赔过程缺乏透明度和有效的监督制约,导致理赔管理制度本身存在一定漏洞。从查勘、定损到理算、支付赔款的各个环节均由理赔部门独立负责,缺乏透明性和有效制衡,核价、定损等关键岗位的权力过于集中,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渔民会员在理赔过程中话语权得不到足够重视,即使对定损赔付的结果不满意,由于顾忌畏惧办事机构的行政职能,渔民无法表达其诉求。
(三) 互保理赔中没有专职的理赔队伍
现阶段渔业互保理赔主要依托于渔监、船检体系,权责没有明确的划分,理赔人员多为渔监、船检人员兼职操作,理赔人员的专业水平制约着互保事业的稳定发展。
(四)互保理赔中大案要案缺乏技术支撑
渔业互保中对于重大的、复杂性的案件,基层理赔部门要层层上报渔业协会,对于该类案件的处理,单单依靠协会与部分工作人员的力量,或缺少专业技术手段,或估计不足,往往不能准确定损、理算,理赔缺少足够的技术支撑。
(五)互保理赔地区间赔付率差距大
据调查统计,协会各地区赔付率差距大,相互不平衡,有的地区赔付率一直偏高不下,如同一省份某地一直维持在50%左右,另外一些地区赔付率基本徘徊在20%,相互间差距太大。
(一)保险公估可以为渔业互保协会提供技术支持
渔业保险是海上保险的一种,是一门海上专业技术性很强的工作,不仅要求理赔人员懂渔业懂保险,而且还要具有相关的海上专业知识,如航海技术、油污、电子设备、海商法等相关专业知识。海损事故发生后,对造成损失的原因是否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以及如何确定损失金额等,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并非为一般社会大众所能了解和掌握。即使是专门从事互保理赔工作的渔监、船检人员,也难以做到得心应手地处理好每一个损失赔偿案件。尤其对一些涉及到养殖区受损、油污、涉外海损的案件,由于这类案件涉及到的标的额比较大,并且受海况、天气等环境因素的制约,海上证据难以保全,单单依靠互保协会自身理赔人员的力量,很难准确地对损失金额或者出险原因的归属进行定损理算,赔付时可能导致争议。
随着保险公估机构手段、技术的完善和健全,这类业务交由保险公估机构负责处理,能提供相关领域专家的技术支持,给协会发展提供更广阔的空间。
(二)保险公估可以缓和渔业互保协会与会员之间的矛盾
目前渔业互保协会的理赔服务程序规范简化,赔付及时快捷,渔民会员总体比较满意。但理赔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由于各自利益的驱动,在损失赔偿问题上双方常常表现出截然不同的态度:渔民会员提出的索赔金额偏高,互保协会认可的赔偿金额偏低,双方对损失数额认识的不统一,造成了矛盾的存在。理赔中个别存在的“以赔促保”、“以赔谋私”、“对簿公堂”等现象,不仅没有使问题得到合理解决,反而在某些方面使矛盾变得更加复杂化。
这些问题交由保险公估机构处理,由于公估机构独立第三方的身份,独立于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之外,将会使理赔结果更趋于公正透明,容易被渔业互保协会与渔民会员双方所接受,同时也可以给渔民会员提供更多的诉求机会。
(三)保险公估可以促使渔业互保理赔规范化
保险理赔归根结底是保险实现其经济补偿职能的具体体现,其目的是使保险标的的损失得到及时快捷的赔付,渔业互助保险中也是如此。尽管渔业互保协会制定了相对完整的理赔规章制度,但各地执行中存在偏差,理赔方式不一,规范化、公正化程度不高,“惜赔、拒赔”现象时有发生,再加上对理赔人员管理不严,易发生“人情赔付、通融赔付”。这些现象极大地损害了渔业互保在渔民会员心目中的公信力。交由公估机构来处理,可使理赔权力得到分散,理赔制度得到完善,促进理赔程序的规范透明。
(四)保险公估可以提高渔业互保协会的公信力
保险公估机制的引入,可以发挥保险公估机构独立、公正的特点,尤其在理赔环节,可以使得渔业互保协会保障功能得到充分、有效的发挥。不仅如此,渔业互保协会更为渔民会员树立了公正、公平的形象,增强了渔民会员对渔业互保的信任度,使更多的渔民会员愿意参加互保,有利于渔业互保的良性发展。
(一)展业环节
保险展业是保险活动起点,随着渔业经济的发展,渔业保险险种和保险类别在不断增加,渔船险从全损险互保扩大到综合险互保,并逐步开展了南沙生产涉外责任,港澳流动渔船第三者风险责任互保,水产养殖互保,渔业基础设施、渔用产品质量责任互保等险种,这些保险项目的开展无疑会对渔业互保协会提出更高的挑战。另外,渔业互保中经常会遇到渔民对财产价值估计有误,或对互保险种选择不当,或对设置的保险条款理解有误,保单生效后,一旦出了险,不仅使渔民会员失去了应得的补偿,无形中也使渔业互保协会受到损失。 如果能在互保展业过程中由保险公估机构对渔民保险涉及的财产展开风险意识的调查、评估,并经过科学的分析、研究、计算,对其现时价值作出评估以确定合理的保险价值和保险金额,从而给出指导意见,无疑会给渔业互保协会和渔民会员双方都带来益处。
(二)核保环节
核保中保险公估机构可以对渔业互保承保标的的性质、条件及风险程度、责任范围作出科学的判断,并作出关于渔业以及渔船方面的规定、标准等风险意识的调查、评估,让渔业互保协会及时了解掌握渔业生产中存在的潜在风险,对不安全的因素建议协会和渔民及时消除,并及时控制、化解风险,为渔业互保协会提出好的解决建议和方法,从而正确核保,增进渔业财产安全和减少灾害损失。同时,有效地做好事前预防工作,减少渔业互保理赔案件的发生,从而降低互保理赔款的支付,增强渔业互保的积聚能力。
(三)理赔环节
理赔环节是保险活动的终点,是实现保险社会补偿功能的重要环节。保险公估的引入能正确、合理而且客观地估损,免去一些不合理赔付、冤枉赔付、滥赔、错赔等行为,高效、公正的理赔可以使投保人的损失得到及时有效的弥补,从而化解社会矛盾和纠纷,减少社会摩擦,协调社会各种利益关系,保证保险业的健康发展,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渔业互保理赔中保险公估的引入将对协会今后的互保理赔业务产生深远影响,不仅能及时高效的勘验、估损,更能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对理赔工作提出公平合理的建议,使渔业互保的优势得到最大发挥。
(一)渔业互保引入保险公估是发展机遇亦是理赔业务的发展方向
渔业互保协会作为渔民互助保险的社团组织,业务范围受渔业部门管理,同时又涉及保险行业,互保理赔主要依托于渔监、船检体系,权责没有明确的划分,形式上业务存在交叉重合,实质上是管理体制尚未理顺。
渔业互保事业的发展空间是社会,是广阔的海洋渔业资本市场,依托政府固然有优势,但也有极大的局限性,随着制度的完善和保险资金的逐渐积累,渔业互保独立运作、走向市场是大势所趋。
保险公估的核心优势在于理赔,渔业互保协会的核心优势在于承保,互保理赔制度的规范化,理赔人员素质的提高,尤其是将来渔业互保独立运作后亟待保险公估引入促进其全面发展。
(二)承保标的的特殊性决定了不宜将全部互保理赔业务引入保险公估
渔业互保协会所承保标的的特殊性,决定了渔业海损事故现场时间非常短暂,不易保存,尤其大部分渔业船舶常在异地生产作业,具有很强的流动性。发生海损事故后,理赔人员应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目前,分散在各地的互保协会的基层理赔人员很好地做到了这一点。如果理赔业务全面引入保险公估,不仅会增加理赔环节,更可能造成额外费用,使赔付速度变慢,引起渔民会员不满。
(三)保险公估在互保理赔中只能起辅助、补充作用
渔业互保理赔在现有渔监、船检与协会结合运转的体系下,这几年得到了充分发展,在互保理赔方面具有商业保险公司所无法比拟的优势,正处于蓬勃上升时期。改变现有的理赔框架体系、运转模式时机尚不成熟。这些决定了公估机制在渔业互保理赔中的地位只能起辅助、补充作用。引入保险公估并非对现有理赔制度的颠覆,是在现有理赔模式不变的情况下,对现有理赔制度的补充和完善。
(四)委托申请程序决定了对保险公估的引入需要理性对待
保险公估机构与互保协会、渔民会员双方是等距离的关系,对委托事件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是其生命线。由于保险公估费用的收取本着 “谁委托谁承担费用”的原则,所以公估机构收取哪方的费用很可能会倾向于那一方,从而影响保险公估结果的可信度。因此,实际理赔中保险公估由谁来委托申请往往具有决定性的意义:首先,如果由渔业互保协会单方面决定,本来渔民会员就反映互保协会在理赔中已经处于强势地位,没有诉求的机会。如果保险公估仅由协会单方面决定,可能会使协会变得更加强势,甚至某种程度可以演变成协会用来削减赔付的一种手段,将会引起渔民会员的更多不满。其次,如果由渔民会员单方面决定,引入保险公估确实能让会员在对赔付结果不满意的时候寻求诉求的途径,但如果渔民会员每次碰到不满就去申请公估,可能造成保险公估的滥用以及公估费用的增加。再者,由互保协会和渔民会员双方协商一致申请,看似比较完美,但由于双方各自利益的驱动不可能达成真正的一致,或者一方故意不愿达成一致,这种情况下保险公估如同虚设。
(五)保险公估在渔业互保中的发展需要稳步进行
经市场调研发现,现在保险公估市场上专门从事海洋渔业的保险公估机构和公估人员匮乏,许多涉水的保险公估机构虽然涉及到对船舶的公估,但大部分是货船,涉及渔业船舶与渔业养殖类的专门保险公估机构很少。渔业互保引入保险公估机制,只能循序渐进,建立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互保理赔机制。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莎士比亚笔下的哈姆雷特与塞万提斯笔下的堂吉诃德,都是文艺复兴时期具有人文主义精神的典型人物形象,也是西方文学史上著名的文学人物,在世界文坛上具有相当高的声誉和极广的传播度。哈姆雷特与堂吉诃德无论从精神特质、性格特征还是从心理特点、人文情怀,都具有可资研究差异性和同一性的价值,对二者进行对比分析,也有益于对文艺复兴时期人文精神的深入体悟。
堂吉诃德与哈姆雷特都是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精神的代表者,具有极高的道德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对污浊的社会现实都有过激烈的反应,为了捍卫自我尊严,面对恶俗势力,他们都表出了非常的勇气。堂吉诃德与哈姆雷物都是追寻理想的孤独者,在现实社会中,他们给人的印象往往是特立独行、格格不入的。哈姆雷特是一位孤独的王子,他所挚爱的母亲在父王死后便与他的叔叔迫不及待地上演了乱伦事件;他所热恋的奥菲莉娅也只不过是她家人、她父亲手中的棋子;他身边的朋友、周边的朝臣,也都是些见风使舵、真心难留的权谋争利之徒;即使有霍拉旭这样一位可以交谈的朋友,但也只能是可与之交谈、不可与之交心之人。哈姆雷特的孤独是现实与精神双重失落的孤独。相较之,堂吉诃德的孤独似乎更带有一种悲凉的意味。堂吉诃德与哈姆雷特不同,他的现实生活平静而友爱,他身边的人都是真心爱他,无论桑丘还是外甥女,无论神父还是参孙学士,无论管家婆还是尼古拉斯理发师,他们的爱是主仆之爱、亲情之爱、朋友之爱,独独缺乏了精神理解之爱,堂吉诃德周边的人没有一个人能真正理解他的理想和追求,即使天天侍奉在旁的桑丘也无法触及堂吉诃德理想追求的高度,无法给予其精神的支持和鼓励,他们都是生活在世俗世界中的人。孤独成为哈姆雷特和堂吉诃德共有的精神特征,正因为如此,两位人物在精神追求深陷困窘时,都选择了关闭心门,不再试图通过各种努力与世俗世界沟通,而是以自我特立之精神、孤独地追求理想之路。而在外在表现上,他们也都呈现出了所谓“疯癫”“疯狂”的一面。哈姆雷特是装“疯癫”的,但是他自己明白,没有谁比他更清醒,更明了,“疯癫”是哈姆雷特被迫为自己伪装的保护面纱。而堂吉诃德,表面看来是因骑士小说而“疯”,实质是为追求他心中的骑士精神而“疯”,这已然上升至一种精神境界。二人的命运都充满了悲剧性。
莎士比亚笔下的悲剧人物哈姆雷特,优柔寡断,犹豫不决,始终在怀疑中徘徊、延宕,但实际上他并非是一个缺乏行动力的人,是政权暗涌、亲情失落、爱情终逝等各方面因素捆绑、牵绊了他的果断。塞万提斯笔下的堂吉诃德,对理想的追求有一种固执的态度,在他身上体现出的是一种信念的力量。堂吉诃德始终忠诚于他的理想,甚至为了理想愿意承受苦难,牺牲性命。两相对照,哈姆雷特更显示出了利己主义的一面,他谈不上有信念,对自我也充满了怀疑,他奔忙前后的出发点是基于自我的处境,这既是他行为的出发点,亦是其所审视的对象,哈姆雷特始终在进行自我怀疑、自我审视和自我内省。此外,两位人物形象在对待女性和面对爱情的方面,也呈现出了不同的性格特征。堂吉诃德爱的对象是一个“虚构性”的女性——杜尔西内娅,一个不存在的人,但堂吉诃德的爱是真诚纯洁的,他从来不去怀疑他所爱的人是不存在的。与堂吉诃德不同,哈姆雷特的恋人奥菲莉娅是一个真实存在的人,只要哈姆雷特愿意,他们随时都可以见面,但奥菲莉娅却并不是哈姆雷特精神世界的分享者和交流者,所以哈姆雷特始终不免孤独与落寞。
总体而言,作为宫廷王子的哈姆雷特本身是一个悲剧形象,其性格中充满了悲观、忧郁、怀疑的特质,思考过多而致行动迟缓延宕,给人以冷酷、难以亲近之感,他是思想上的巨人,行动上的矮子。而作为乡村没落贵族的堂吉诃德本身是一个喜剧形象,其性格中充满了乐观、积极、进取的特质,但大多时候却显得不合时宜,且不重思考而行动过快,常有意想不到的结果,让人哭笑不得,他是行动上的巨人,思想上的矮子。在哈姆雷特和堂吉诃德身上,几乎呈现出了两种性格极端,前者彷徨不决,后者坚定不移。但是在这相对立的性格特征中,两个人物性格的某些方面又有其极高的相似维度,即尽管身份不同,地位不同,身处社会境况和现实环境不同,但他们都共有地存在着孤独的心境,有着孤独的性格共性。
哈姆雷特与堂吉诃德分别代表了知识分子的两种心理特征,前者是怀疑主义,后者是理想主义,这正是知识分子心理的两个极端。
作为怀疑主义者的哈姆雷特,当得知父王死亡真相后,急不可待地决心报仇雪恨,但当面对现实时,他却变得犹豫,变得彷徨,开始怀疑人生与爱情,怀疑报仇的成效,以致当杀死叔父的机会来临时,哈姆雷特却没有果断行事,而是在不停地思考当下的报仇是否成熟,下一个机会是否更适合,这些思维的波动和内心的思辨使他的行动被一次次地延宕,致使报仇之事难成定势。哈姆雷特不仅对报仇效果持怀疑态度,他对生命也开始思索与怀疑:“生还是死,是一个问题。”这已成为亘古绵延的话题,也是对人生终极问题的拷问。哈姆雷特在复仇的过程中不断思考,不停怀疑,但这并不意味着他是惧怕生命消亡的,而是害怕死亡可能引起会是另一个未知的苦难。此外,哈姆雷特还怀疑社会制度,在丹麦,饮酒狂欢是传统制度,但在他眼里,这一传统制度让人生厌,“与其遵守它,不如破坏它”,以此可以免去其他国家对这一制度的诋毁,也可以让人重获尊严与荣誉。哈姆雷特对爱情也是怀疑的,这主要源于母亲对于父王的背叛和与叔父的不伦之情,父王死去不到两个月,母亲就投入了叔父的怀抱,这让哈姆雷特对于爱情深陷质疑,以致也间接导致了他爱情的悲剧。哈姆雷特对于报仇、生命、制度、爱情都持有怀疑的心理,这也是每一个知识分子会去思考和反思的问题。
作为理想主义代表的堂吉诃德,每时每刻都在追求骑士精神,都在幻想能像骑士一样救人危难、行侠仗义,并受到贵妇人的爱慕。在这种“疯狂”的幻想中,堂吉诃德身披旧铠甲,头戴破头盔,跨着一匹瘦马便开始了他的骑士之行。他把路经的旅馆想象成了城堡,把风车当成了巨人,把路人想象为强盗,堂吉诃德的每一次骑士式的战斗都吃了不少苦头,受到了别人的嘲笑。但堂吉诃德没有放弃,始终坚持自己的理想与追求,认为自己是上帝派来的使者,来到世上便是要为上帝维护正义,除暴安良,而战斗与吃苦正是需要自我付出的。堂吉诃德的信仰追求是理想主义的,他的爱情追求也是充满理想主义的。堂吉诃德幻想了一个根本不存在的人——杜尔西内娅,这一名字也是堂吉诃德所取的,是贵妇的名字,在他的想象中,杜尔西内娅是一个端庄美丽的贵妇人,出身高贵、知书达理,是一个完美的女性,而他从来也不去怀疑他幻想的真实性,只是单纯而执着地为着他的贵妇人战斗,享受着恋人对他的钦慕。堂吉诃德的理想主义表面看来有些可笑,但从心理层面来看,是一种对信仰与美好的执着。
哈姆雷特和堂吉诃德都是人文主义精神的典型代表人物,但二者对人文情怀的诠释也存在一定的差异性:前者是对人文主义精神的高扬,而后者则昭示着人文主义的缺憾。当然这个差异仅仅是从某种显性的层面来讲的,实质上两个人物身上都深刻地阐释了人文主义情怀,而二人悲剧性的结局也寓意性地昭示了人文主义的失败。
哈姆雷特的身上有着非常耀眼的人文主义的光辉,作为人文精神高扬的代表人物,他对自身、对生命、对未来都满怀信心,他认为人具有高贵的理性,拥有无上的智慧,人是万物之灵,宇宙之精华。在戏剧中,莎士比亚是有意要将哈姆雷特塑造成为英雄形象的,他有策略有心计有胆略,在敌强我弱的不利环境下,他不惧对方势力,敢于与敌人针锋相对地斗争,戳穿了波罗涅斯与罗斯克兰企图监视自己的把戏,让母亲良心发现,再用掉包计将叔父身边的侍卫铲除,使叔父的阴谋破产,并以其人之道还置其人之身将毒酒给了叔父,一场场阴谋与明争暗斗中,哈姆雷特一一击破了叔父设下的圈套,而他的英雄形象也在情节的发展中被塑造了起来。当然,哈姆雷特并非高大上的完人,一如前文所述,在他身上,也存在着一些性格弱点,如他虽善于思考,但却犹豫不决,这些弱点让他不仅付出了自己的生命,而且还连累其他一些直接或间接的人失去了生命,也没能完成扭转乾坤的重任。但总体而言,哈姆雷特并非仅仅是一个单纯的悲剧人物,而是一个英雄式的悲剧人物,他以人文主义为其精神支柱,勇敢地与罪恶力量做斗争。我们可以从其身上看到人文主义的革命力量与精神,同时也可以从他的忧郁中看出社会的矛盾,看到个人与社会、理想与现实之间的冲突,他的斗争正是对人文主义精神的高扬。
而在堂吉诃德的身上,我们看到的更多的是人文主义的缺憾。堂吉诃德是一个充满骑士幻想的理想主义者,他以幻想和想象来代替现实的生活,他将生活中的现实存在都幻想成了他脑海中构建的场景和人物,在自我构建的情节中继续着他扶困救危的骑士情结,但现实与幻想的错位,使他所执着的事业成为了世人眼中的笑柄。但是,堂吉诃德仍拥有着可贵的品质,他真诚善良、正直专一、道德高尚,以捍卫真理为己任,以自我理想的实现为人生目标,他还尊重妇女,倡导自由爱情,尊重他人的选择,他还痛恨专制和暴政,同情劳苦人民,向往自由的生活,渴望以己之力平除世间不平之事,并为之坚持不懈,不惧困难,不惧嘲笑,在四处碰壁后依然执着理想,直到最后一刻,当他终于从幻想中醒来,他的生命也走向了终点。所以,堂吉诃德不是一个疯子,他的身上闪烁着人文的光辉,他是人文主义精神的实践者,是人文主义力量的传播者,但却生不逢时,所执着的理想相当不合时宜,最终成为了一个可笑的悲剧性人物,而他所经历的一切也昭示了文艺复兴时期高扬的人文主义精神的缺撼。
哈姆雷特和堂吉诃德身上所具有的人文主义精神均以二人的死亡昭示了失败,二人的悲剧性人物形象也由此具有了更为深远的意义。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浏览量:3
下载量:0
时间:
进入新世纪,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深入和城镇化速度的加快,农村义务教育适龄人口减少,出现了大量规模小、生源少、条件差、质量低的“麻雀”学校,这类学校的存在与教育领域倡导的均衡发展、提高效益等理念格格不入。因此,对农村中小学过于分散的布局进行调整显得十分必要。2001年,《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指出: 应因地制宜调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自此,席卷全国的农村中小学“撤点并校”运动拉开帷幕。这项政策的实施在某种程度上确实整合了农村教育资源,降低了生均教育成本,但是随之而来的校车安全、上学难、辍学率回升、教育资源浪费等问题,使人们不得不重新审视农村中小学撤点并校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为了保障人们平等享受义务教育的权益,国家必须承担起对义务教育的全部责任。我国新的《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不收学费、杂费,这一惠民政策的实施大快人心。然而,随着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的逐渐深入,许多农民发现刚刚卸下的担子又重新压在肩上,而且更重。由于合并后上学路途遥远,家长会选择陪读或者让学生住校,由此而付出的伙食费、住宿费、交通费和陪读产生的经济负担,远远超过了几年前所交的学杂费。同时,家长还为孩子的上学付出了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有的家长为了孩子上学不惜代价尽力维持,也有的家长由于不堪负重让孩子辍学。政府为了节约资源、提高效益进行撤点并校,而农村家庭为了孩子上学付出的成本越来越多,本应由政府、国家承担的责任正悄然转嫁在农民身上。
在义务教育投入方面,政府负有主要责任,撤点并校使农村家庭义务教育支出成本增加,导致农民在公平享受义务教育中处于更加不利的境地,需要建立对农村家庭的教育成本补偿机制。如果没有相应的经济补偿,农民要比城市居民付出更多的义务教育成本,就会使原本处于弱势群体的农村家庭生活更为窘迫,处境更加不利。所以,为实现社会公正、教育公平,政府应该对农村家庭因撤点并校而付出的成本买单。
农村中小学撤点并校工作进行中必然有很多学校面临着整改、扩建,而要整改、扩建就需要有资金扶持。因此,设立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专项资金非常必要。由于我国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许多中西部地区的县级政府无力承担,所以该项资金由中央财政拨款支付更能确保撤点并校工作的实施。地方政府要制定科学的撤点并校预算方案,管好、用好布局调整资金,避免造成新的浪费。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人才培养目标:培养具有良好人文、科学素质和社会责任感,学科基础扎实,具有自我学习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一流人才。具体包含以下几个方面:得到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的训练,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实验技能,动手能力强、综合素质好;掌握科学的思维方法,具备较强的获取知识能力,具有探索精神、创新能力和优秀的科学品质。 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我国高职人才培养目标定位的理性思考与现实选择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下,我国高职人才培养目标定位的理性思考与现实选择
人才培养目标定位是各类教育要解决的首要问题。人才培养目标决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方向,规定着人才培养的质量、标准、规格和水平。因此,人才培养目标定位是学校办学要解决的第一要务。其不仅决定学校的办学层次与方向,而且决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教育教学内容的取舍、教学方式方法的选择以及教学过程的组织、实施与安排。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高职教育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不断调整、逐步完善,从职业大学培养“生产、服务、建设、管理第一线工作的‘应用性’人才或‘实用性’人才”,到高职高专培养“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高等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再到“高等职业教育……以培养生产、建设、服务、管理一线的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为主要任务”,大致经历了探索、定型和完善三个时期。高职教育培养目标的演变和发展,适应了经济发展、社会变化与技术进步的客观要求,体现了高职教育改革与理论研究的经验成果与发展水平,凸显了高职教育高等性、职业性、动态性等基本特征。
(一)高职人才培养目标的构成要素
培养目标作为教育理论研究和实践过程的关键范畴之一,是指培养主体依据一定的教育价值观对培养对象提出的特定培养标准和规格,其具有定向、调控和评价等功能。培养目标既受一定教育价值观的制约,也体现着一种教育理念,是教育活动的根本出发点和最终归宿,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教育活动的性质与方向。人才培养目标一般包括知识、能力、素质等基本要素。高职人才培养目标也包括知识、能力、素质三个基本要素。
从三者的逻辑关系看,知识是基础,能力是核心,素质是关键。知识是基础要素,直接影响能力和素质。在一定程度上,能力是知识外化的具体表现,素质则是知识内化的最终结果。从高职教育来看,知识包括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知识,能力主要包括操作能力、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和适应能力。“素质”是一个综合概念,既包括身体素质,也包括心理素质;既包括思想道德与文化素质,又包括专业素质。能力要素和素质要素都以知识要素为基础,是知识要素之上两个交叉的平列要素,三者形成一个“倒三角”结构[3]。
(二)高职人才培养目标的依据
人才培养目标作为教育活动的根本出发点和最终归宿。教育教学过程始终围绕“培养目标”这一中心进行。准确定位人才培养目标,才能制定出科学的培养方案,构建完善的课程体系,探索有效的培养模式,以保证人才培养的质量和规格能够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用人单位的需求。高职教育培养目标的定位是指教育者对培养对象在知识、能力、素质三个方面的基本规格和质量标准的主观预期。高职人才培养目标定位既受一定教育理念的影响,具有一定的主观性,同时又受经济社会与文化环境以及学校办学条件、所在区域发展水平等客观条件的制约。高职教育人才培养目标的定位是稳定性、动态性和多样性的统一。
1. 高职人才培养目标的理论依据
人才培养目标的确定总是以一定的理论为依据,高职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也不例外。人才培养的理论依据既有教育哲学层面的,也有教育心理学层面的。从哲学层面来看,人才培养目标受教育目的论的影响。从历史上看,教育目的主要有“个人本位论”和“社会本位论”两种理论派别。“个人本位论”盛行于18世纪至19世纪上半叶,代表人物有洛克、卢梭、裴斯泰洛齐等。“个人本位论”主张教育目的由人的本能、本性的需要决定,教育的根本目的在于使人的本能和本性得到自由发展;个人价值高于社会价值,衡量教育价值的标准是教育对个人发展所起的作用。
“社会本位论”以涂尔干、那托普、凯兴斯泰纳等为代表,他们主张教育目的在于把受教育者培养成符合社会需要的人,使其社会化,以保证社会生活的稳定与延续;社会价值高于个人价值,个人的存在与发展依赖并从属于社会,评价教育的价值只能以教育对社会的效益来衡量。我国高职教育人才培养目标的依据是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学说。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一书中提出了“人的全面发展”这一概念,相对于片面发展而言,其既包含生产和社会关系,也包括思想、道德和个性的发展;其既不等于均衡发展,也不等于牺牲个性发展,既要体现综合素养,也要有所专长。
从教育心理学层面来看,人才培养目标的定位受智力理论的影响。关于智力结构,有单因素、二因素、多因素等理论观点。1983年,美国著名发展心理学家霍华德?加德纳在《智力的结构》一书中提出了多元智能理论[5]。多元智能理论主张智能的多元性、差异性和独特性,克服了传统智能理论只承认语言和逻辑数学智能,单重视智商,忽视情商和个性发展的弊端。高职教育培养高端技能型人才的提出,是对多元智能理论的理性思考与科学借鉴。
2.高职人才培养目标的现实依据
教育作为社会的一个子系统,必然与经济、政治、文化等子系统发生联系。教育要满足社会需求,适应社会发展,就必须遵循教育的外部规律,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合格的“产品”――人才。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背景下,高职人才培养目标必须依据国家、社会企业和受教育者个体三个方面的客观需求科学、准确定位,并有针对性地不断修正调整。当前,从国家层面来讲,高职培养的人才要适应经济新常态下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需要;从企业角度讲,高职培养的人才要适应企业技术升级的要求;从受教育者个体来讲,要适应个体多样化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建立中国特色、世界水准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是新时期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和历史使命。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应该是一个对外顺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内协调发展、有效衔接的有机统一体,即层次上有高低,结构上有差异,规格上有类别,系统上有区分。目前,按照人才培养的层次区分,中职学校的人才培养定位是发挥基础作用,重点培养技能型人才;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定位是发挥引领作用,重点培养高端技能型人才,以适应和服务国家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新常态的需要。
(一)高端技能型人才的内涵
“高端技能型人才”作为一个新概念,最先出现在2012年6月8日,教育部副部长鲁昕在高等职业教育引领职业教育科学发展战略研讨班开班仪式上的讲话中,其后教育部以教职成2011[9]号、[12]号文件的形式正式提出。高端技能型人才这一概念是在我国大力推进中高职衔接的历史背景下提出的,目的在于区分高职与中职的目标定位,使两者各取所需、各安其位、各得其所。“高端技能型人才”作为一个崭新命题,现今还没有统一明确的定义。笔者认为,“高端”指事物的最高层次、高水平,与低端相对。因此,可以将“高端技能型人才”定义为通过系统学习掌握操作技能和心智技能,对技术成果进行消化、吸收和物化,使其转化为现实的产品或服务,并能够对产品、工艺或服务在一定程度进行适时改进、提升与创新的生产、建设、管理和服务第一线的高水平、高层次技能型人才[6]。
毋庸讳言,人的技能客观上存在着高低之分。高端技能型人才不仅具有熟练操作的经验性技能,而且具备一定技术和工艺方面的改进、提升和创新能力。高端技能型人才之“高”不只是体现在量上的技能熟练程度,更体现在质上的个体构成要素的高素质、高水平与高层级。高端技能型人才应定位于技能型人才序列层级的上端。据此,可以把高端技能型人才的“高”概括为:具有一般技能人才所不具备的精湛技艺,以及能解决实际操作中技术、工艺或服务中一些比较复杂但关键难题的能力[7],即“熟练技能+创新能力+适应能力”。
(二)高端技能型人才的特征
从时代背景看,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是适应我国企业由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而提出的;从服务产业来看,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旨在满足高端产业企业的用人需要;从任职岗位来看,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的就业岗位是技术密集型岗位,而非劳动密集型岗位;从人才特征来看,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处于技能型人才的顶端,具有“三高”“三强”的特点,“三高”是指职业道德高、专业技能高、知识水平较高;“三强”是指迁移能力强、创新能力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强。从与中职培养目标的区别来看,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与一般技能型人才相比,理论知识更多,动手能力更强,综合能力与创新能力更突出。是否具有一定的创新能力是高端技能型人才与一般技能型人才的最大区别。因此,高端技能型人才具有如下四个基本特征:
一是知识够用。高端技能型人才与中职、本科培养目标的首要不同体现在知识层面的要求不同,高端技能型人才的知识要求介于两者之间,强调与岗位需求相适应的一般人文、社会和自然科学等通识性知识和一定的专业理论知识。
二是技能高。就专业技能来讲,就是通过高职教育的培养,具有过硬的初岗能力和较强的转岗能力,即首岗适应、多岗迁移。过硬的初岗能力是指通过高职学习,实现由在校学生向社会职业人的转变与转换,能够运用所学知识与专业技能,在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顺利上岗。较强的转岗能力是指在专事一岗的同时,对相关岗位或其管理工作有较好的把握,能快速或在较短时间内转换并适应新岗位。
三是潜能高。在具有较高专业技能的同时,还应具有一定的探索和创新精神,对生产工艺或流程能提出改进方案。具有较强的岗位迁移能力,能根据个人需要随时调整个人发展方向。
四是素质高。教高2006[16]号文明确提出,高职院校要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高素质首先是职业素质高,其次表现为发展是毕业生的期望,也是用人单位的期盼。高职教育不仅要教会学生会学习、能沟通,而且要教会学生会适应、能提升,也就是要教会学生学习新知识、业务的能力,以实现智商、情商、灵商、险商的和谐,实现自身更好发展。
实现高职教育人才培养目标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在一定的办学理念指导下,通过配套的培养模式、教学模式和师资队伍来实现。
(一)办学理念:从校企合作到校企一体化
校企合作是职业院校办学的根本特征。在我国高职教育发展从规模扩张转向内涵发展和质量提升的关键时期,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既是我国高职院校提高质量、联系社会、服务社会的重要途径和手段,也是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理论在高职教育办学过程中的具体实践与运用。创新校企合作机制已成为高职教育改革发展要解决的首要问题。而校企一体化办学,是调动企业参与学校办学的积极性,从设备、师资、技术、场地、资金等方面支持高职院校发展的最佳选择。
校企一体化办学就是以建设职教集团、合作学院、校中厂、厂中校为平台,充分整合校企优势资源,根据产业发展设置专业,紧随技术设备更新改革课程,按照岗位需要培养专业技能,实现教育与产业、学校与企业、专业与岗位充分对接与良性互动的办学新形式。校企一体化的根本要求在于校企共定培养目标和标准,共制人才培养方案,共建一体化教学平台,共育“双师结构”教师团队,共施岗位技能教学,共造企业职场氛围,最终实现人才规格与企业需求、素质教育与技能培养、教学内容与生产项目、专业教师与能工巧匠、能力培养与技能鉴定、校园文化与企业文化的融合。
(二)培养模式:从订单培养到现代学徒制
订单培养是我国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时期,通过高职院校与行业企业根据企业用人需求(包括数量、知识水平以及职业技能等要求)签订培养协议,由高职院校组建专门培养企业岗位所需人才的企业冠名订单班,订单学生毕业后直接到该企业就业的一种职业教育培养新模式[8]。其优势在于教学针对性强、学生就业有保障、企业减少培训成本。但存在校企合作层次较浅、双师素质教师量少质低、就业稳定性差、企业参与人才培养积极性不高等不足。
现代学徒制是指学校与企业联合招生招工,教师与师傅联合传授知识技能,学生工学交替、学习与生产同步,校企联合培养行业企业需要的技能型人才的新型职业教育制度。我国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旨在撬动企业参与人才培养的动力,解决了人才培养主体单一、实践教学形式化的问题,其最大特征和优势在于招生即招工、入校即入厂、校企联合培养,增强技能型人才培养的针对性与有效性。现代学徒制成功的关键在于校企建立协同培养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共同制定一体化培养方案、课程体系、学籍管理、评价体系等制度标准,对学生实行双重教育与管理制度,学生既是学校学生,又是企业的准员工。
(三)教学模式:从理实结合到教学做一体
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是教育的基本原则。职业教育不仅要求教育教学要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更要做到教学做一体。在“教学做”三者中,“做”是核心。“做”的要求决定教学的内容,“做”的方式决定教学的方法,“做”的过程决定教学的载体,“做”的活动检验学习的成败。学生通过“工学结合”在学校和企业两种不同的教育环境中交替完成学业任务。教学做一体要求,在教学目标上,以能力本位代替知识本位;在教学内容上,以实践学习代替书本学习;在教学方法上,以操作型训练代替纯理论思维训练,着重培养学生的职业素养、专业能力和就业创业竞争力。
(四)师资队伍:从双师素质到双师结构
订单培养主要采用“双师素质”教师及企业部分兼职教师担任教学。现代学徒制则采用教师与师傅联合传授知识与技能。校企共享、共育师资队伍也是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的重要任务之一。要通过学校教师和企业师傅共同承担教学任务,建立校企双导师制,打破现有教师编制和用工制度的束缚,加大学校与企业之间人员互兼、互聘、共享与双向流通。为此,学校要建立专业教师企业实践和技术服务的考核机制,将教师服务企业实践作为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依据,以鼓励专业教师服务企业、提高实践能力的积极性;合作企业要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选拔职业素养高、技能精湛的优秀人才担任学徒师傅,明确带徒津贴和岗位责任,将承担的教学任务纳入工作考核,以提高企业师傅的积极性。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后现代主义(Postmodernism)是上世纪七十年代后被神学家和社会学家开始经常使用的一个词。起初出现于二、三十年代,用于表达“要有必要意识到思想和行动需超越启蒙时代范畴”。后现代主义认为对给定的一个文本、表征和符号有无限多层面的解释可能性。这样,字面意思和传统解释就要让位给作者意图和读者反映。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要与大家分享的是:后现代马克思主义阶级观的政治图谋及理性实质探讨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后现代马克思主义阶级观的政治图谋及理性实质探讨全文如下:
[摘要]后现代马克思主义“告别阶级”理论的要义,旨在依凭当代资本主义阶级结构、阶级斗争形式上出现的新变化,为马克思主义社会政治理论开辟非阶级、非革命的理论空间;其政治图谋在于强调马克思关于阶级斗争与社会革命的基本原理已然失效,唯有用后政治理论予以强力补充才能实现某种层次上的跃迁。然而,由于它给马克思主义注入了太多的异质元素、置换了马克思主义阶级观的核心内容与基本特征,因而其非但不能实现对马克思主义的意义增值,反而对之进行了各种巧妙的消解,在实质上构成了对马克思主义的严重疏离与叛逆。
后现代马克思主义借口当代资本主义在政治图景、阶级结构及运动方式等方面出现的新变化,认为当代资本主义社会中无产阶级已经与资本主义一体化,工人阶级已经并正在隐遁与消亡,“新资主义”、“新工人阶级”及其“新社会运动”严重改变了马克思主义原有的政治图景,使得马克思主义关于阶级斗争与社会革命基本原理的科学性,已然面临严重挑战,这催逼着我们必须对之作出理论思考与积极回应,即必须用后现代主义的精神因子强力予以补充才能实现某种理论上的跃迁。[1]对此,笔者不避浅拙,通过援引马克思主义政治学说的核心要点并结合当代资本主义阶级结构的最新变化,对这种希图通过重构马克思主义而达到变相消解它的政治图谋进行批判分析。
众所周知,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斗争与社会革命理论认为,阶级实质上是一个经济范畴,它的存在仅仅同生产力发展的一定历史阶段相联系,是生产力有了一定程度发展而又发展不充分的结果,私有制和分工是它产生的前提与基础,阶级差别的基本标志就是不同的阶级在社会生产中所处的经济地位不同,因而对生产资料的关系不同。当然可以从不同方面描述阶级的特征,也可以通过非经济因素来划分社会人群,但是,归根到底,阶级是特定经济结构中处于特定地位的人们组成的集团而非什么别的什么集团,其本质特征及其结构划分归根到底决定于它的经济地位而非其他别的方面。
正如马克思所说:“这些相互斗争的社会阶级在任何时候都是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的产物,一句话,都是自己时代的经济关系的产物”[2]。而且,在马克思看来,政治是一定的阶级或社会集团为实现其根本经济利益,围绕夺取、建立、巩固国家政权所进行的一种社会活动,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和根本内容,政治同经济相比不能不占首位。政治关系是基于经济关系而确立起来的,在阶级社会表现为阶级关系,政治现象是阶级社会特有的经济现象,政治与阶级一样也是一个历史范畴和经济范畴。
因此,一切阶级斗争都是政治斗争,或者说,政治斗争就是各阶级之间的经济斗争,这种斗争的最终结果必然导致无产阶级专政,而这个专政不过是达到消灭一切阶级和进入无阶级社会的过渡。在这个意义上,我们也可以说,马克思主义的政治就是阶级斗争的政治,它把颠覆旧政权并实现制度转变的重任交给特定的阶级去完成,即通过无产阶级的阶级斗争来实现社会革命。
马克思发现并创立的唯物史观认为,社会革命是社会性质的根本转变,它不可能自发完成,也不可能通过文化变革或者意识革命来实现,只有打碎旧的国家机器才能实现政权更替。社会革命总是与社会制度的根本改变相联系,并以其为归宿,其实质是革命阶级推翻反动阶级的统治,用先进的社会制度代替腐朽的社会制度,实现社会形态的根本变革。这种变革主要集中在社会生活的政治与经济领域,其根本任务是夺取政权、确立新的政治与经济制度、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促进社会进步。
这种摧枯拉朽般的变革也必然会引起思想领域或者文化领域发生深刻变化,也势必会促进社会成员思想观念的革新与意识层面的变革,但是,无论如何不能将社会革命的首要任务视作意识革命或者文化革命,更不能将革命成功的主要标志视作心理结构的调整或者道德观念的变化。虽然社会革命在心理深层会产生巨大震动,促进人民群众思想觉悟的提升,激发人们的革新意识、生活热情与未来理想,引起人们在道德上和精神上的巨大进步,但是这种革命完成的是“新社会秩序的创造性变革”(马克思语),它不是对旧制度、旧政权的局部改良,更不是对统治阶级的微小让步,而是对整个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的全面颠覆,思想变革抑或意识革新只是它的自然而然的副产品而非主要目的或初衷。
马克思主义高度评价以实现无产阶级专政为目的的社会革命的作用,认为无产阶级的社会革命是实现社会形态更替的决定性环节,唯有通过并借助于社会革命才能摧毁并扫除阻碍社会前进的各种反对力量及其在精神领域中的“抽象继续”;唯有在社会革命中,广大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积极性才能得到彻底发挥,并在革命运动中不断得到教育与锻炼;唯有通过社会革命,才能真正地消除阶级对抗并充分利用全人类创造的物质财富和思想成果,促进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
马克思主义虽然重视社会革命的重大作用,但是它并不否认思想文化斗争和意识层面的革命对全面建设新社会的重要性;马克思主义虽然不拒绝文化革命或者意识变革,但是不能将马克思主义政治理论仅仅归结为意识革命论或者心理学革命论,不能用文化上的或者意识上的革命完全取代社会革命及其伟大意义。因为意识变革或者文化革命不能触动资本主义的根本制度与剥削本质,不仅不能清除社会发展的桎梏反而会走向革命的反面,成为阻碍革命取得成功的拦路虎。马克思主义关于阶级斗争与社会革命的基本原理,为我们评析后现代马克思主义阶级观及其政治图谋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与鉴别标准。
与马克思主义阶级观截然相反,后现代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的根本旨趣在于解构传统马克思主义的阶级观及其政治思想,认为传统马克思主义的政治理论是一种“阶级本质主义”或者“经济一元论”,在今天因阶级因素的复杂化和逐步消解而失去了理论价值。因为,在他们看来,当代社会是一个多元化的社会,用“经济一元论”已无法表征这个社会的基本特征,整个社会早已步入超阶级或者“无阶级的多元政治时代”。在此社会中,阶级与经济并不对等,阶级并非经济的产物而只是意识形态的虚构,阶级并非经济实体,更担当不了社会的经济关系。
阶级之间的斗争只是复杂的社会斗争中的一种,阶级斗争并非经济上的斗争,整个社会也并不能只是划分为阶级,除了阶级主体还存在着其他许许多多的政治主体。这些多元主体之间的斗争并非都是阶级斗争,并非都是围绕经济利益而展开的斗争,未来社会革命的主力军并非是无产阶级,革命的根本任务不是实现社会制度的转变而是文化更新或者意识革命。因而,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所提出的阶级与阶级斗争普遍存在并推动社会发展的理论,以及关于阶级斗争必然导致无产阶级专政并通过这种政治革命实现人类解放的思想等,在今天都变成了乌托邦式的幻想,都失去了社会基础和生活内容,其合理性应该受到严重质疑。
后现代马克思主义者认为,同资本主义的这些新变化导致了对马克思主义阶级斗争与社会革命理论的自我矫正一样,20世纪以来资本主义世界广泛兴起的“新工人阶级”反抗非法压制的各种“新社会运动”,为“告别阶级、告别革命、告别武装斗争”的所谓“告别理论”的最后形成提供了现实基础。因为这些“新社会运动”(如女权运动、环境保护运动、反种族运动、同性恋运动、反独裁运动、反核武器运动、黑人民权运动等)具有明显的局部性、分散性、独特性和偶发性的特征,根本没有任何政党组织和政治纲领,其政治诉求大多与生活上的公平、正义、平等有关,而与传统的阶级斗争内容无缘,它们扎根于基层生活场域,在一种宽泛的生活世界理论中理解斗争的现实意义,脱离了阶级斗争的政治内涵和运动方式,以至于很难用阶级斗争与社会革命理论加以解释。
领导这场运动的主体是社会的“高级神经系统”中的青年知识分子而非传统的工人阶级,工人阶级名存实亡,“新工人阶级”力量十分分散而且被资本主义同化了,不再是资本主义制度的掘墓人而是演变为它的维护者,能够保留革命意愿的唯有青年学生和抱着各种政治诉求的抗议群体。他们的政治斗争具有微观性与异质性的特征,不仅凌乱而且短视,不仅没有政党和纲领而且没有夺权的具体设想,不仅没有传统阶级斗争的政治面貌而且缺乏基本的社会革命的奋斗目标。他们力求摆脱马克思主义的经济还原论与阶级本质主义,而倡导一种微观政治学上的文化变革与意识革命,他们要颠覆的不再是社会的根本制度而是人们安之若素的生活情怀与奴化意识,革命的主要标志不是夺取政权而是意识觉醒。这种“告别理论”,不是对马克思主义的根本承继而是严重拒绝,不是对马克思主义在创新基础上的跃迁而是巧妙地执行着一种消极策略,从其基本政治图景与未来设想上不难看出这一点。
后现代马克思主义“告别阶级”及其政治图景,事实上,既缺乏理性依据又没有现实基础,实质是利用一些零星事实而刻意诋毁马克思主义阶级斗争理论。
首先,当代资本主义在阶级结构上是出现了一些新变化,比如阶级对立日趋复杂化、阶级因素多元化、阶级成分变动性加大、中间阶级等“新工人阶级”的大量涌现并且阶级界限变得越来越模糊等,这勿庸置疑,但这些新变化一方面是当代资本主义劳动方式转变的结果,同时也是资本主义两大阶级尖锐对抗的结果。晚期资本主义时代,工人阶级为提高工资、改善劳动条件和生活条件、反对垄断资产阶级的侵略政策与战争政策而进行了艰苦卓绝的斗争,这迫使各国资产阶级不断作出重大让步,进行某些社会变革以缓和劳资矛盾。当代资本主义的发展史依然是两大阶级对抗的历史,后现代马克思主义的“告别阶级论”希图抹煞这一事实,是对马克思主义阶级斗争理论的严重背离。
其次,当代资本主义虽然不仅在阶级结构上而且在各个方面都出现了新变化,但是这些新变化从根本上说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特别是资本主义阶级斗争规律的必然产物,是当代资本主义迫于阶级斗争的强大压力主动调整生产关系以适应生产力发展需要的结果。而且,更重要的还在于,这些新变化,总体上是在资本主义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的基本框架内的变化,并不意味着当代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经济政治制度的根本性质发生了根本变化。
无止境地追求剩余价值最大化,使用现代高科技手段残酷地加大对工人阶级的压榨与剥削,仍然是垄断资本主义发展的铁的规律,变化的只不过是攫取剩余价值的剥削方式不同而已。劳资矛盾的暂时缓和与分配关系上的些许调整并没有根本改变工人阶级受剥削的地位,并没有导致资本主义社会制度的基础发生任何改变,两大阶级在财产占有上的鸿沟不是在逐步缩小而是在继续扩大,当代资本主义社会的阶级矛盾与斗争不是在消亡或隐遁而是在日益尖锐化。当代资本主义的新变化并没有改变资本主义的根本制度、并没有克服资本主义的基本痼疾、并没有消弭两大阶级的严重对抗,当然更不可能改变马克思主义关于阶级斗争与社会革命理论的科学性。当代资本主义在阶级因素上的新变化虽然使得阶级斗争规律起作用的条件充满了更多的变数,但是阶级斗争与社会革命的历史趋势并没有改变,马克思“两个必然”的科学结论依然有效。
历史上的空想社会主义者也渴望埋葬资本主义,但是他们却幻想通过资本家的良心发现与恩赐、通过某种人性的自我拯救与觉醒,而不是通过阶级斗争与社会革命的办法来实现社会公平,其结果只能是事与愿违。马克思主义通过剖析资本主义发展的内在机理及其阶级斗争规律,揭示了资本主义剥削的秘密和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使命。
马克思主义指出,在与资产阶级对立的一切阶级中,只有无产阶级才是先进生产力的代表,它同推翻资本主义制度并建设社会主义制度的伟大变革连接在一起,故而将社会变革的历史重任交给特定的无产阶级来完成。后现代马克思主义无视无产阶级在当代资本主义社会里仍然是社会变革的主导力量的历史事实,凭借资本主义社会在阶级结构与斗争方式上的些许变化,就得出了告别阶级、告别革命、告别武装斗争的理论主张,这不是对马克思主义理论尊严的捍卫,而是对它的一种消解。
因为,资本主义阶级构成及其运动方式的新变化并没有彻底改变无产阶级受剥削、受奴役的历史地位,并没有改变两大阶级之间的斗争日益尖锐化的现状,也并没有改变无产阶级革命的坚决性与彻底性,在当代资本主义社会中作为先进生产力代表的无产阶级仍然是革命的主导力量。虽然当代无产阶级革命的客观形势、斗争方式、战略策略等出现了复杂性与多变性的特征,但是这并不表明两大阶级的对抗已然隐退,并不表明无产阶级已经消亡,并不表明无产阶级已经失去了先进性与革命性,并不表明马克思主义阶级斗争理论已经过时。我们坚信,在当代资本主义社会唯有无产阶级才能真正代表并拥有未来,唯有无产阶级及其政党领导的社会主义革命而非什么文化变革或者心理学革命才能真正实现共产主义。
本文通过剖解后现代马克思主义阶级观的政治图谋及其理性实质,旨在表明:在当代资本主义社会,伴随着晚期资本主义的经济扩张与政治调整,在后工业时代的的确确出现了阶级分化加剧、阶级结构断裂、社会运动多元等新情况,这是不争的事实。[5]后现代马克思主义正是基于这些事实而否定马克思主义阶级斗争理论的,并希图通过告别阶级、告别革命、告别武装斗争而达到告别马克思主义的政治图谋。
事实上,在当代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中,伴随着后现代马克思主义思想元素、解构方法及理性特征在当代思想界的过量引入,当代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形态已悄然发生了所谓的“后现代主义转向”,其根本理论旨趣在于:重新恢复马克思主义的当代性意义与普遍适用性,以拓展与刷新它固有的思想地图与政治空间,进而通过特殊的思想承继、内在超越以达到对它的当代坚守与思想提升。但是,由于后现代马克思主义携带了过多的悖反性、异质性的杂质,其在马克思主义当代语义中的广泛传播与普遍播撒,在彰显当代马克思主义理性价值的同时又暗中执行着一种在非常有限的意义上对之所作的有距离的肯认,实质上不过是一种解构策略的巧妙运用罢了。
因而,各种版本的西方马克思主义特别是后现代马克思主义,极力锲入马克思主义内部希图对之进行重新解读,非但不能实现对它的意义增值,反而对之采取了各种巧妙的消解与颠覆。这表明,后现代马克思主义很难把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引向深入并使之获得高层次上的跃进[6],相反,由于重构并置换了它的核心内容与基本特征反而造成了某种程度的思想放任、意义曲解,惟有培植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大众化、时代化及其辩证整合的政治立场,才能巩固当代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存在与发展的合法性根基,在完成向马克思主义本性复归的同时积极为之开辟诸多自我生成之域并赢得全面性的胜利。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