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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开始了波澜壮阔的改革进程,中国的改革,不仅是经济体制改革,也理所当然地包括了政治体制改革和其他方面的改革。然而,政治改革在中国何以发生、其发生的内在依据以及政治制度供给的主体是什么?本文采用不同于传统的分析方法,引入了制度经济学的分析范式,从政治制度供给的视角来分析中国政治改革的历史必然性及改革中政府的角色定位问题。
政治改革的发生,首先要产生一定的政治制度需求,但并不是有一定的政治制度需求,就一定能够产生相应的政治制度供给;或者说,政治制度供给并不一定完全满足政治制度需求,也可以理解为潜在的政治制度供给不一定成为现实的政治制度供给。
原因主要在于政治制度需求与政治制度供给存在社会收益与个别收益的差别。从前面的分析可知,制度需求是制度服务的接受者的需求或社会需求,是在社会成本和社会收益分析的基础上形成的,是由制度的社会净收益决定的,而且这里的制度收益通常指制度的运行收益,制度成本也是指制度的运行成本。与制度需求不同,制度供给一般是制度决定者的供给,它是由制度决定者生产和提供的。制度供给虽然也是在制度成本和收益分析的基础上决定的,但它所依据的不是制度的社会成本和社会收益,而是制度的个别成本和个别收益。“不仅如此,决定制度供给的个别成本也一般不是指制度的运行成本,而是指制度的变革成本”。制度的运行成本和变革成本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运行成本是指维护一定的制度安排和制度结构运转而必须的人力、物力、财力的耗费,是在该制度建立起来并投入运行之后才产生的费用;变革成本则是为建立一种制度安排和制度结构所必须耗费的人力、物力、财力,是一种过渡成本。一旦一种制度或制度结构建立起来,变革成本就会终止,运行成本随即发生。
既然制度需求是由制度的社会净收益决定的,而制度供给是由制度的个别净收益决定的。由于制度的社会成本、社会收益与个别成本、个别收益之间存在着差异和矛盾,其社会净收益与个别净收益之间也必然存在差异和矛盾。当新制度的预期社会净收益大于原有制度的社会净收益,制度接受者或社会成员产生新的制度需求时,只有新制度的个别潜在净收益大于原有制度的个别净收益,即制度变革者感到有利可图时,才会提供新的制度安排,这时政治制度供给才能满足政治制度需求,政治改革才能发生。否则,虽然新制度的预期社会净收益大于原有制度的社会净收益,但新制度的预期个别净收益小于或等于原有制度的个别净收益,这时推行政治变革对制度供给或决定者来说显然是不划算的。在此种情形下,潜在的制度供给不会形成现实的制度供给,虽然社会有政治制度的需求,但政治制度的供给者往往缺乏制度供给的意愿和动力,政治改革当然难以发生。因此,“制度变革与其说取决于制度需求,不如说是取决于制度供给”,政治制度变革是在社会政治制度需求的前提下,政治制度的供给者或决定者主导的政治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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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工是指在不计物质报酬的情况下,基于道义、信念、良知、同情心和责任,为改进社会而提供服务,贡献个人的时间及精力和个人技术特长的人和人群。主要义务服务一些需要帮助的弱势群体,如养老院,孤寡老人,残疾人,社会救助等。以下是今天读文网小编就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台湾义工组织发展的法律分析与制度借鉴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阅读:
台湾义工组织发展的法律分析与制度借鉴全文如下:
〔摘 要〕发展现代义工组织对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作用。文章用法律的视角剖析台湾地区义工组织的发展特点和模式,提出在制度和组织运作方面应借鉴和学习台湾地区义工组织的先进经验,以期进一步完善大陆义工组织的发展思路。
〔关键词〕义工组织; 内部治理结构; 志愿服务立法。
义工在台湾地区又称为“志工”,义工组织是指介于政府与企业之间不以营利为目的、主要开展各种公益性或互益性志愿服务活动,有独立法人地位的社会组织。义工组织在台湾的发展由来已久,它已经成为独立于政府、企业而从事志愿服务、公益慈善事业的重要独立法人自治组织。
义工组织作为民间力量参与社会服务是公民社会崛起的重要标志。公民社会是国家和家庭之间的一个中介性的社团领域,这一领域是由同国家相分离的组织所占据,这些组织在同国家的关系上享有自主权并由社会成员自愿结合而形成以保护或增进他们的利益或价值。这一中介性的社团领域就是我们所称的非营利组织。非营利组织是指介于政府与企业之间不以营利为目的、主要开展各种公益性或互益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我们可以将非营利组织理解为: 以服务大众为宗旨,不以营利为目的,具有志愿性和自治性的正式组织。
王泽鉴对台湾的法人制度做过完整的逻辑划分,依成立的基础不同可以分为以社员为基础的社团法人和以捐助财产为基础的财团法人。无论是社团法人还是财团法人都必须依法取得台湾相关主管机关的立案许可,再向所在地方法院办理法人登记,以取得法人资格在台湾“二元结构”的法人制度框架下,义工组织的法律地位表现为: 在社团类的非营利组织内,义工组织应该属于非营利类社团法人中的公益性的社团法人类; 而在财团法人中,义工组织属于一般性质的财团法人。由此可见,台湾义工组织的实质都是法人,都具有资金独立、有独立对外代表权、对外自享利益、自担风险的特征。由于可以从组织属性的角度将台湾义工组织划分为社团法人和财团法人两大类,而这一明显的“二元结构”的性质正是台湾义工组织区别于其他国家或地区义工组织的一大特色。
要深入研究台湾义工组织,就必须从其内部和外部两方面入手,特别考察其设立准则,内部治理结构、政府的幕后监管等制度。
( 一) 完善的义工组织设立法律准则。
台湾义工组织的设立有一系列的条件,社团类义工组织的成立基础是社员,财团类义工组织的成立基础是财产,无社员。由于财团类义工组织一般是以基金会的形式存在,而基金会一般是由自然人或法人依捐助或依遗嘱而设立,捐助人或立遗嘱人一般在捐助章程或遗嘱中规定了基金会的运作模式和规章条例,故相比较社团类义工组织,财团类义工组织的设立有更大的自主性,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规定也较少。根据台湾关于财团法人设立的规定,台湾地区设立财团类义工组织,必须完成三个步骤,即捐助行为或遗嘱、主管机关的许可和登记。
相比较财团类义工组织,关于社团类义工组织的相关立法规定则更为全面。台湾地区《民法典》第四十九条、四十八条是关于社团设立登记事项之规定; 台湾地区“人民团体法”第三条、第七条、第十一条是关于社会团体设立的规定。关于社团类义工组织的设立除了以上两部基本法律之外,还可以参考台湾青辅会所制订的《非营利组织发展法( 草案) 》。从该草案规定的内容来看,其类似于台湾非营利组织的“母法”,从组织的设立登记、内部职能部门的设立等各个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 二) “公司制”的内部治理结构。
“公司治理结构”一词在 20 世纪 80 年代的经济学文献中开始正式出现,主要用于描述公司内部的一种组织框架。公司治理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即代理问题,它源于经理人员与投资者之间潜在的利益不一致。我们发现,公司治理结构有广义和狭义两种。广义上,公司治理结构明确了董事、经理、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之间的权利和责任的分配,规定了公司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并提供了制定公司目标的组织结构,以及达到这些目标和监督绩效的手段。而狭义上的公司治理结构仅仅是指“股东即所有者( 本人) 确保经理( 代理人) 的行为能够为本人带来与其投资风险相称的投资回报的一系列措施或机制,即公司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的利益均衡。[1]把股东、董事会和高层经理人员三者的利益用一种机制来平衡,即公司治理机制。
与公司治理问题的研究相同,研究台湾地区义工组织内部关系的重点也是其内部治理结构,通过研究可知,相对于财团类基金会形式的义工组织,社团类义工组织的内部治理机制更为完善,更接近于公司式的内部治理,一般来说社团法类义工组织包括会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和执行官。会员大会作为义工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主要行使任免理事、监事的职权,理事会作为最高决策机构,负责义工募集、组织义工重大活动、筹集善款等事项,台湾义工组织的理事会一般由 15 人组成。
监事会负责对理事会和执行官的活动进行监督,尤其是对善款的筹集、运用、理事、执行官的渎职行为进行监督。台湾义工组织的监事会一般由 5 人组成,因此台湾义工组织理、监事会的组成一般有 20 人左右,但规模较小的组织人数可能相对减少。执行官类似于公司的经理,负责组织日常的管理工作,总体协调组织各地区、各部门的资金、义工的调度,当发生公共突发事件时往往起到组织”代言人“的作用。相对于社团类的义工组织,财团类义工组织没有会员大会,其一般按照捐助遗嘱或捐助章程的要求,选任相应的理事、监事,但两类义工组织的运行规则都是大体相同的。除了受到监事会的监督,义工组织的运作还要受到外部利益相关者的监督,如政府部门、组织的捐赠人、义工服务活动的受众群体和一般的社会公众。
( 三) 政府培育与服务的监管理念。
从理论上讲,政府和义工组织要想更好地承担起提供公共物品和准公共物品的职责,就必须实现合理的分工,相互之间形成一种重要的互补关系和良性的伙伴关系。台湾地区义工组织的发展历程表明,政府在与义工组织的互动中实现了从控制型管理向培育服务型管理的转变。在这其中,台湾地区当局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
( 1) 较好的处理了政府与义工组织之间的关系。台湾当局与义工组织之间维持着双赢的合作伙伴关系,即政府希望借助义工组织解决”政府失灵“问题,为其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提供比较宽松的发展环境;而义工组织则借助政府来发展壮大自己,两者各取所需,关系比较融洽。
( 2) 理顺义工组织管理体制,实行颇有特色的”双轨制“。即义工组织首先由业务主管机关核定设立许可,再由法院负责法人登记,以取得法人地位。台湾”双轨制“特色在于: 首先,一般不会存在找不到业务主管单位这种状况,因为这些审批部门还是相对固定的政府机构,它们有明确的规章,有义务接受申请并在一定时间内予以明确答复; 其次,台湾义工组织最终由法院统一负责法人登记,可直接纳入法律体系,分别承担不同的法人责任,这较有利于民间组织的规范化。
( 3) 日常管理和监督比较到位。台湾地区民法规定主管机关对法人的业务有检查权,对义工组织的检查项目具体详细。
( 一) 公司式内部治理结构的引入。
台湾地区义工组织的”公司式“内部治理结构具有制度优势。首先,不论社团类还是财团类义工组织,都有组织的存在目标,即从事公益慈善事业,筹集善款,义务帮助社会弱势群体。在这一宗旨的指导下建立相应的组织内部机构,不断完善组织的内部治理结构。其次,台湾的义工组织采纳”三会“的形式,即在其章程和组织设置中设立了会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的”三会“架构强化了组织运作功能。会员大会一般由固定参与该组织志愿服务活动的志工组成,理事会是经由广大志工们选举出来的具有一定威信,或在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中表现突出,有一定领导能力的人员组成。监事会成员一般由与该组织无相关利害关系的第三方社会人士组成,负责组织财务、任职人员行为的监督,除了监事会外,义工组织还受捐助人、政府、受服务者和广大社会公众的监督。执行官负责组织日常的活动、对外代表等任务,执行官可以是理事会中有较高威望的慈善人士,也可以由理事会出资聘请相关专业从事社会工作的人士担任。财团类义工组织由于是以财产形式设立起来的,因此不存在会员大会,但按照遗嘱或捐募要求也同样设立理事会和监事会、执行官等职务,其内部治理和日常运作与社团法人类的基金会并无太大差异。
大陆民间义工组织的内部治理结构是以民政部 1998 年制定并颁布的《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 以下简称《示范文本》) 为主要依据的。《示范文本》性质上虽然是示范性文件,但效力相当于部门规章,起参考、指导作用。对于组织的权力机构、决策机构、执行机构,《示范文本》分别规定为会员大会、理事会、秘书处,而对于监督机构,没有做出规定。未来大陆的义工组织要进一步完善组织自身的治理结构,可以借鉴台湾地区义工组织成功经验,广泛采用”三会“运作模式,提高组织运行的效率,降低组织运行的成本,未来立法机关在制定《志愿服务法》或《志愿者组织法》时也要在法条中直接规定义工组织的治理模式,以法律的形式确认这一内部治理结构,使得义工组织的机构架设有法可依、科学合理。
( 二) 政府与义工组织关系的良性互动。
正确处理好了同政府的关系,是台湾地区义工组织取得成功的重要外部因素。政府减少干预,只是通过资金支持、税收等间接手段对其进行调节,政府达到了借助义工组织进行社会管理的目的,而义工组织借助政府的支持不断发展壮大。
大陆义工组织受政府行政管制的束缚较为严格,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仅仅是为了完成一些行政性的任务,导致民众和广大志工志愿服务的热情下降甚至对官方义工组织的活动产生质疑。具体表现在:
( 1) 义工组织服务和管理中的行政化倾向比较严重。政府参与社区服务使义工组织难以发挥其应有的自主性与灵活性,而被动服从于政府组织或者摊派的各种活动中。
( 2) 缺乏统一的义工组织统筹管理机构和相应的法律法规,缺少必要的地方财政对义工活动专项资金的投入。
( 3) 义工组织参与社区服务的激励机制和配合协调机制不够完善。由于制度不健全和经费等各方面的限制,导致有些社区变相回绝义工组织开展的社区服务; 而另一些时候,社区急需义工组织帮助却难以与他们取得联系。因此,建立良好的政府与义工组织的协调配合机制是十分必要的。
( 4) 政府对义工工作的内容与形式认识上存在误区。政府热衷于对政治色彩重的大型活动的支持,义工工作的兴奋点集中于以社会服务为目的的活动上,而对以人为服务对象的活动则被忽视。[2]为了改变这种矛盾的境况,就必须对大量的义工组织去行政化,鼓励和支持民间义工自治组织的发展,政府要在政策和资金上对其予以必要的支持,形成政府扶植民间义工组织,民间义工组织的发展帮助政府解决社会治理和公益服务的双赢局面。
( 三) 完善对义工组织和志愿服务活动的立法。
我国台湾地区是全球第二个颁布《志愿服务法》( 2001年 1 月 20 日颁布) 的地区。除了《志愿服务法》这一母法之外,台湾地区还规定了如《志愿服务奖励办法》等一系列的规定。除此之外,志愿服务运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等也相继制定了一系列的规定,如社会福利类的《内政业务志愿服务奖励办法》,教育服务类的《教育业务志愿服务奖励办法》等等。另外,有关义工组织的法律规定还散见在台湾地区《民法典》、《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内。基本形成了基本法律、行政法规、政府部门规章的完善的立法体系,使民间义工组织的设立有法可依,组织的运作法制化。
相比于台湾地区义工组织立法,大陆关于义工组织的法律规定则较为概略,立法并不完善。可供参考的仅有《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以及各地方政府出台的相关志愿服务条例。大陆的《志愿服务法》正在起草过程中,建议立法者在起草时充分考虑大陆义工组织发展的实际,借鉴台湾地区的先进立法经验,鼓励民间义工组织的发展,并在设立、组织活动的开展和税收方面放宽条件且给予优惠。
[1]程昔武。 非营利组织治理机制研究[M]。 北京: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
[2]陈建新,杨林琳,资明贵。 试论义工组织在政府治理社区中的作用[J]。 华南理工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2008(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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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术论文是以教育为研究对象的理论文章。教育论文是学术论文的一种。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教育论文相关范文:我国会计制度改革不足与完善。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我国会计制度改革不足与完善全文如下:
[摘要]会计改革是一个内涵丰宫、外延广泛的范畴,其中会计制度改革是会计改革的实质和核心。我国会计制度改革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行业会计制度的具体行为规范不适应企业改革的要求,现行会计制度在构成上缺乏完整性和系统性,国际化进程缓慢,规范的协调性差等方面。应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构建企业会计制度,按“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完善会计制度,加快我国会计规范的国际化进程,强化约束和监督机制。
[关键词]会计制度;改革;不足;对策
自20世纪90年代初期开始,我国在会计领域迈出了改革的步伐。会计改革是一个内涵丰富、外延广泛的范畴,它包括会计制度的改革、会计手段的改革、会计管理体制的改革、会计教育的改革以及会计观念的变革等,其中会计制度改革是会计改革的实质和核心,它不仅是会计改革成败的决定性因素,而且反映着会计改革成效的优劣。
(一)行业会计制度的具体行为规范不适应企业改革的要求
1. 不能适应企业经营多元化发展的要求。随着市场机制的日益完善和风险机制的日益形成,多元化经营将成为企业经营的必然趋势和战略选择。多元化经营必然使企业涉足于各不同行业、不同性质的经营业务,而执行现行会计规范要求企业对不同行业、不同性质的经营业务分别设置账户,并采用不同的会计程序与方法进行会计处理,这不仅增加了多元化经营企业会计核算的工作量,影响核算效率和质量,而且难以保持口径一致与反映综合的财务会计信息。
2. 不利于会计信息的行业比较和分析。执行行业会计制度,使得不同行业、不同企业会计处理所依据的原则、程序、方法各不相同,这就必然导致会计信息在行业、企业之间失去可比性,不便于投资主体对潜在投资对象的比较、分析和选择,最终不利于资金的合理流向和资源的优化配置。
3. 不便于投资主体对企业实施有效的财务监督。企业各投资主体对企业实施财务监督的主要依据是财务会计信息。然而,一方面各投资主体出于增加投资收益、回避投资风险的考虑,会不断的改变投资对象,使资金经常性地从一个行业转向另一个行业,或同时分布于若干不同行业;另一方面不同行业又执行不同的财务会计制度。在这种情况下,投资主体要实施财务监督就必需熟悉不同行业的会计处理原则、程序和方法,这无疑加大了财务监督的难度,影响财务监督效率。
(二)现行会计制度在构成上缺乏完整性和系统性
完整性和系统性是现代会计制度应具备的基本特征。所谓“完整性”是指会计制度应包括和覆盖全部会计实务,使每一会计行为,每一会计事项都有相应的制度予以规范;所谓“系统性”是指现代会计制度应是在会计目标统一约束下,由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多分支、分层次的会计制度构成的有机体系。然而,我国现行的会计制度基本上是围绕企业常规会计事项由国家统一制定,在构成上缺乏完整性和系统性,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
1. 一些现代会计分支尚未纳入会计规范体系。近年来,随着会计领域的改革开放以及会计理论研究的深化,一些新的会计分支,如人力资源会计、质量成本会计、物价变动会计、金融工具会计等早已为人们所熟悉,然而,有关这些会计分支,我国目前尚无具体的制度或准则规范,使得现行会计规范在内容上残缺不全,尽管一些企业认识到需要通过会计系统确认和计量人力资源的耗费,需要核算与报告物价变动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的影响,也需要核算和报告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及其对股东权益的影响等等。但由于缺乏这方面的准则、制度,使得企业会计人员力不从心,或只能按各自的需要作出不规范的会计处理。
2. 许多企业缺乏健全、完善的内部核算制度。完善的会计规范体系不仅包括国家统一制定的各个层次的会计规范,而且还包括企业根据其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制定的内部核算制度和办法、会计核算的基础管理制度与办法、成本核算制度与办法、内部财务成本的分析考核制度及办法等。然而,目前许多企业只执行统一层次的会计规范,而无完善的内部核算制度与办法,不但损害了会计制度的完整性和系统性,而且往往导致企业成本不实、账目不清、数据不真。
(三)会计制度改革的国际化进程缓慢
《企业会计准则》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会计在国际化进程中迈出了关键的一步,但其进展不尽人意。现行会计规范在许多方面与国际会计准则尚未协调,甚至差异较大。例如有关固定资产折旧、存货计价等会计方法,国际会计准则规定在保持一致性的前提下,企业可以自行选择,而在我国的会计准则和制度中,有关这些方法的选择作了较严格的限制,因此,一些在国外被广泛使用的会计程序和方法,在我国尚未应用或受到严格限制。
由于这些差异的存在,使得我国的会计信息缺乏国际可比性,不能充分发挥其“国际性商业语言”的功能,这正如我国的涉外企业需要按照我国会计准则与上市地或子公司所在地会计准则编制两套口径不同的会计报表,并分别由不同国别的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这充分表明,由于会计规范的差异,一方面使我国涉外企业的会计工作量增大,会计信息成本上升, 不利于这些企业的国际性竞争,另一方面有碍于我国市场经济的国际化发展和企业经营的国际化拓展。
(四)现行会计规范的协调性差
在我国,自《企业会计准则》出台后,分行业、分所有制颁布了一系列会计制度,对相关事项的核算与报告作了许多规定。如《公司法》第六章对公司制企业的财务会计作了一系列规定,《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第三章对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和披露作了若干规定。这些规定从基本面看,与会计制度的规定是一致的,但也存在诸多不协调的方面。以报表种类的设置为例,工商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应编制的财务报表主要是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利润分配表和主营业务收支明细表(商品销售利润明细表),而《公司法》规定企业除编制几个基本财务报表外,还应编制财务情况说明斗书,对主营业务收支明细表(商品销售利润明细表)则没有明确要求。新近出台的假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变则规定企业须编制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增减变动表、应交增值税明细表、利润分配表以及分部营业利润和资产表等。由于相关法律规定不一致,导致企业会计人员在实务操作中无所适从。比如一个从事产品制造的股份有限公司,是应执行《工业企业会计制度》还是按《公司法》规定处理,是无从明确的,结果可能导致同一类型企业按照不同的规定进行处理,损害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五)会计制度的严肃性受到损害
会计制度作为指导各企业进行会计处理的规范,具有强制性和严肃性,即各企业会计人员均应自觉地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核算和报告。但在现实中,一方面,由于监督措施不力,导致一些企业为了自身局部利益而在会计处理上“各尽所需”,主要表现在一些企业的会计人员置会计制度规定于不顾,完全按厂长、经理的意图进行会计处理,导致核算不实、数据不真,或设置“两套账”以应付财政、税务等机关的审查。更为甚者,一些审计部门和审计人员,在执行业务时,为了不得罪客户,不顾执业规范而按客户意图进行审计,提供虚假审计报告。另一方面,由于执法不严,纵容了违规违纪行为,比如一些企业虽然在审计或财务检查中查出了不少问题,但在处理上大多是“限期纠正”、“下不为例”,对负责人从轻处理或不予处理,这就纵容了会计上的违规违纪行为,致使一些企业违规行为屡查屡犯,屡禁不止。
(一)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构建企业会计制度
1. 建立能适应各个行业的统一的会计规范体系。为适应这一要求,国家有关部门应改革以行业会计制度规范企业会计处理的状况,尽快制定和颁布能适用于各行各业的《具体会计准则》,以使企业能对不同行业、不同性质的经营业务按统一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简化企业的会计处理程序和处理方法,提高财务会计信息的综合程度和可比性。
2. 制定和完善各项资本经营业务的会计处理规范。随着企业集团化经营战略的逐步实施,每个企业都可能发生各种形式的资本经营事项,这就要求有关部门改革过去那种针对企业常规经营业务制定会计制度的状况,为各种形式下的资本经营事项制定出相应的会计处理规范,并纳入统一的准则体系。
(二)按“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完善会计制度
现代会计在构成上具有横向多元、纵向多层的特点。横向多元即指现代会计除传统意义上的企业会计、预算会计外,还包括人力资源会计、金融工具会计、租赁会计、通货膨胀会计、破产清算会计等若干分支;纵向多层则指现代会计是由宏观会计、社会责任会计、企业(单位)会计、内部责任会计等若干层次构成。以上各个分支、各个层次相互联系、相辅相成,共同构成完整的现代会计内容体系。与这一体系相适应,现代会计制度应按“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予以构建和设置,这里的“横向到边”就是会计制度的构成在广度上应具有全面性,既要包括对传统财务会计事项的规范,又要针对各现代会计分支,制定出相应的准则和制度,如通货膨胀会计准则、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租赁会计准则、人力资源会计准则等。“纵向到底”就是会计制度的构成在层次上应具有完整性。它包括两方面含义:其一,与会计构成的层次性相适应。现代会计制度既要包括宏观会计、社会责任会计等方面的准则或制度,又要包括企业(单位)的刽十准则与制度;其二,与会制胶制定主体的层次性相适应。会计制度既要包括国家统一制定的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又要包括各企业(单位)根据统一会计准则或制度,结合企业(单位)实际情况制定的内部核算制度。
无论是“横向到边”还是“纵向到底”均是一个相对的动态的过程,从辩证的观点看,这里的“边”和“底”均是无止境的,理由在于:其一,随着我国会计改革以及会计理论研究的日益深化,将会不断拓展新的会计领域,形成新的会计分支,进而需要有新的会计制度来规范这些会计领域的会计行为,这表明会计制度在“边”的扩展上具有无限性;其二,随着集团化经营的进一步发展,企业规模不断扩大,层次不断增多,进而使得企业内部核算制度与办法的层次不断增加,这表明会计制度在“底”的延伸上具有无限性。
(三)加快我国会计规范的国际化进程
1. 按照国际会计规范的构成构建我国会计准则的结构框架。包括:(1)加快具体会计准则的制定、颁布和实施,尽早实现从行业会计制度向具体会计准则的转变;(2)参照国际会计准则体系的构成,补充和完善我国会计准则的相关内容,如物价变动会计准则、施工合同会计准则、租赁会计准则、外币汇率变动影响会计准则、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等等。
2. 参照国际会计准则有关会计处理程序与方法的规定,修正和完善我国会计规范中有关会计程序与方法的选择范围和原则。如将成本与市价孰低法、现值计量法等纳入会计准则,并允许企业在特定的约束条件下自行选择。
加快会计规范的国际化进程这一命题并非否认会计规范的国家特色。不容质疑,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与市场经济特征决定了我国会计规范应在加快国际化进程的同时,体现国家化特色。具体说,其一,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其基本经济制度决定了会计制度的制定应能体现会计主体利益与国家利益协调的要求,特别在目前我国财力尚十分薄弱的环境下,更要首先考虑所执行的会计制度对国家宏观利益的影响;其二,我国的市场经济是宏观调控下的市场经济,因此,会计制度的制定不仅要满足会计主体核算与报告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的需要,而且要满足国家宏观调控的需要。
(四)强化会计制度执行的约束和监督机制
1. 各会计主体强化自我约束机制。相对于外部监督而言,自我约束具有防范性和能动性的特点,因而是确保会计制度正常执行的主要措施。从目前情况看,强化会计主体的自我约束,主要是各会计主体应根据国家统一准则和制度的要求,制定出与本会计主体生产经营特点及管理要求相适应的内部会计制度,以规范内部会计行为。同时,各会计主体的管理当局应从增进局部利益、维护国家利益这一双重利益观念出发,督促会计人员严格执行制度规定,必要时应将会计人员对制度的执行和遵守情况纳入业绩考核,以促使会计人员自觉遵规守法。
2. 强化外部监督机制。主要是外在于会计主体的各有关部门,如财政、税收、银行等定期对各社会主体的会计核算情况实施跟踪检查和监督,经常性了解各会计主体对会计制度的执行情况。对于能严格执行会计制度的会计主体给予各种形式的嘉奖或信贷优惠,而对违反会计制度、损害国家利益的会计主体则视情节轻重、违纪金额大小等给予相应的处罚(如通报、罚款等),以督促各会计主体从维护自身的形象和利益出发,自觉遵规守法。同时强化审计部门的监督职能,即审计部门应在对社会主体的审计业务中严格按照执业规范的要求执行审计业务,出具审计报告,对于审计中发现的有关制度执行方面的问题,应予以指出,并督促企业限期纠正,企业不予纠正的,则应在审计报告中如实披露,以促使会计主体从维护其社会形象出发,自觉执行会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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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过程的管理,也就是如何按照教学过程的规律来决定教学工作的顺序,建立相应的方法,通过计划、招待、检查和总结等措施来实现教学目标的活动过程。教师是教学过程的主导因素,学生是教学过程的主体因素,教学内容和手段是教学过程的客观因素。教师教学的过程是由备课、上课、课外辅导、作业批改、成绩考评五个基本环节所构成。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新建本科院校教学管理制度改革分析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新建本科院校教学管理制度改革分析全文如下:
(一)教学管理制度局限于“管”而非“教”
传统的教学管理制度以管理者为中心,新建本科院校的教学管理制度尚未完全跳出传统的理念框架。目前,新建本科院校教学管理制度中,缺乏真正的“以人为本,以教学为中心”的理念。首先,教学管理者从始至终主导着教学计划,学生不仅未能真正参与其中,也未能够了解和掌握目标教育。其次,教学管理制度重心在于约束与惩罚,过分强调学生应该遵守纪律与履行义务,忽略学生所拥有的权利与自由。最后,教学管理者缺乏对教师创新性教育的引导以及对学生的个性化发展教学服务,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教学质量、素质教育和人才的培养。
(二)教学管理缺乏规范性与灵活性
教学管理需要完善的管理条例和规章制度作支撑,教学管理的规范化和教学管理体系的完善是新建本科院校教学管理中应该注重的。目前,许多高校教学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存在一些缺陷,如教学观念和教学意识有待提高,缺乏服务意识和对学校现有教学管理制度的全面了解等。还有一些教学人员因繁杂管理事务缠身而忽视对新知识的学习和掌握。另外,在传统的本科院校管理方面的影响下,新建本科院校的教学管理权力基本集中在教务处或教务中心。这种管理模式在某种程度上架空了院系管理者和工作人员的自主决策的权力,致使一些教学管理的工作人员很难参与到教学管理的基本建设工作中。
(三)教学管理理念难以对接社会需求
随着科技、社会经济发展,企业对人才的要求不断提高。但是,学校的教学管理理念没有跟上社会的发展,存在不少问题。具体来说,有以下几点。一是目前某些高校的专业教学与社会需求存在较大差距,专业培养内容与人才培养模式都存在滞后性,难以满足基于科技发展和经济发展的市场需要。二是偏重书本知识,忽视实践,仅仅局限于追求学历文凭已经不能满足实际社会需求。三是传统的教学理念和相对落后的教学手段不适应当今信息化社会的发展,也不能培养出综合型、创新型和高素质的适应现代化信息社会的人才。
(一)落实“以人为本,以教学为中心”的工作理念
新建本科院校的各项工作应该坚持“以人为本,以教学为中心”的工作理念,并将这种工作理念真正落实到每一项的工作中,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服务性教学。因此,新建高校要从两个方面着手建立健全服务型的教学管理制度。第一,建立全面的教育教学沟通体系。教学管理制度要从以管理者为中心转移到以教学为中心,实现学生与管理者之间的关系公平性,教师与管理者之间的平等性。建立相关的教学管理制度,使学生真正参与到教学全面计划。同时,学校要综合考虑当今社会的人才市场现状和企业实际需求采取相应措施,搭建起学校、企业以及学生之间的多向沟通桥梁。第二,加强对学生的专业指导。学分制是当今高校惯用的教学模式,因此有必要引导和鼓励创新性教学,加强对学生的专业指导。针对学生的专业选择、学习方法以及实践能力等多方面开展对学生的专业性、深入性指导,促进学生对自己专业培养计划的建立。此外,建立教学信息资源服务平台和教学资源共享平台,既可以让学生了解到自己的专业学习方向,也可以让学生自由接触和学习到自己感兴趣的教学资源。
(二)提高教学制度的规范性和灵活性
新建本科院校要跳出传统高校的管理体制,建立适合自身发展的内部管理体制。一方面,提高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注意对教学管理人员业务素质的培训和指导。各级教学管理人员还要在教学管理过程中,增强服务意识,实现规范化教学,做好服务工作。另一方面,建立健全教学管理体系和教学管理岗位,适度降低教学管理中心,既防止教学管理过程中的权力集中又要防止权力架空,应赋予院系对教学基本建设工作的管理和自由决策一定权力,确保对人才的直接培养职能的实现。
(三)培养适应社会需要的人才
高校教学管理改革应适应社会发展潮流。新建高校必须密切关注就业市场,注重企业对人才的需求变化,适应实际社会需要。同时,新建高校教学管理制度的改革要从转变教育教学思想和观念入手,在现代化、科技化的本科教育背景下确立人才培养的定位方向;推进教学管理制度的改革,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以教学为中心”的理念;实现教学管理制度的深化改革,与时俱进,创新专业结构体系,提高教学质量,将管理理念更好地融入教学过程中,培养出适应社会需要的高素质人才。
尽管近年来关于高校教学管理模式改革的研究不少,但是,针对我国新建本科院校的实际情况开展研究的却不多。本文立足新建本科院校办学、教学特点和教学管理现状,从新建本科院校的当前形势和发展方向入手,探析新建本科院校的教学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从而为新建本科院校提出针对性的教学管理制度改革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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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学是一门研究社会事实(客观事实:社会行为、社会结构、社会问题等;主观事实:人性、社会学心理等)的拥有多重范式的学科,起源于19世纪三四十年代。是从社会哲学演化出来的现代学科。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形势与政治课论文范文:台湾社会学的制度化问题。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台湾社会学的制度化问题 全文如下:
作为一门学科,台湾社会学的制度化发展可以追溯到50年代中期,那时在中兴大学和东海大学成立了最早的两个社会学系,紧接着,台湾大学的社会学系于1960年成立。在70年代,辅仁大学和东吴大学也于1972和1973年分别建立了自己的社会学系。1983年,政治大学将其原有的人类学--社会学系改为社会学系。1993年,世界新闻学院成立了偏重于社会学的社会心理系。最后,社会学研究所于1995年在台湾最高研究机构--“中央研究院”内正式成立。在这之前,已有不少社会学家在研究院中各人文和社会科学研究所内供职。
在上述的社会学系(所)中,台湾大学和东海大学设有硕士和博士课程,东吴大学可授硕士学位,而中兴大学、辅仁大学和世界新闻学院只有本科。清华大学在1987年开设了独立的社会学硕士课程。此外,台湾大学农推所的研究生部长期开设农村社会学专业的硕士和博士学位课程。而“中央研究院”是一个非教学的研究机构,不为学生提供任何学位,但大多数研究人员都在上面提到的各社会学系中担任全职或半职的教学工作。
其他广义上与社会学相关的系(所)如社会工作(社会学和社会工作在很长时间里是一个系)、社会福利、儿童福利、社会政策、保健、医学社会学等,自80年代起,在许多大学和院校得到发展。这些系(所)虽然按照定义不是社会学系,但也有不少社会学家。
根据1995年的最新估计,在台湾,约有150名社会学家工作在教学或研究机构,而1985年时只有81名,在过去的10年间几乎增加了一倍,他们之中80%有博士学位,而1985年时只有约一半人有博士学位,这一变化具有重要意义(Chang,1996;瞿,1986;)。在台湾,社会学与其他建设完备的社会科学或人文学科如经济学、政治学、法学和历史学相比,其学术社团仍相对较小,但却比心理学和人类学有更多的师资。社会学在质量和数量上的发展也改善了其作为一门社会科学学科在社会学家心中的地位。1983年时,在上述7门学科中,社会学自我评估居第六位,仅高于人类学(萧,1984)。但到1995年,在社会学家眼中,社会学已上升到了第三位,仅次于经济学和心理学(Chang,1996)。
总的说来,在战后的台湾,社会学作为一门学术性的社会科学学科,其发展史相对较短。战前台湾处于日本殖民主义统治之下,在1895至1945年期间,台湾从未有过社会学的学科发展,因此,战后台湾社会学的发展也无日本时期的遗产可继承。战后台湾进入了后殖民时代,开始经历国民党的统治,在1948年以后的20多年中,社会学一直未被视为合法的现代社会科学。由于国民党的精英们误认社会学是社会主义或是激进的、反政府的,所以在50、60年代的大学中,社会学即便是未遭有意的压制,也得不到发展和鼓励。
更重要的是,在40年代后期国民党政府败北时,只有少数几个社会学家来到台湾。共产党执政后,大多数社会学家留在了大陆,所以建立于大陆的中国社会学传统并未真正地移植到台湾。没有殖民地的遗产,也没有大陆的传统,所以,台湾战后初期社会学发展所经历的,与其说是“认同危机”,还不如说是“传统的断裂”。回想起来,在这样一种特殊的历史情境中,社会学的建设完全是一种创新的努力,而不是对某种已有的东西的恢复和改革。
新社会学始于60年代初,战后世界体系中美国的核心地位和美国化社会学对其产生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它们对台湾大学建立社会学系给予了直接的帮助,并为台湾提供了新一代受过美式训练的台湾社会学家。美国社会学的影响直到70年代才有助于台湾社会学的制度化,但同时也使台湾社会学产生“依附性”结构,在这种结构中,后来社会学中国化的自觉运动在80年代转向了本土化,甚至台湾化。
大陆出生的社会学家属于战后台湾社会学家的第一代和第二代。今天,他们中的大部分已故去或已退休。在150名在位的社会学家中,多数是台湾出生的,属于第三代或第四代。第三代台湾社会学家在70年代末和80年代初是主干力量,如今他们的年龄大多在45岁到55岁之间。第四代社会学家是第三代社会学家从前的学生,80年代后期才进入社会学界,年龄大多不足40岁。从现今社会学家的生活经历和年龄结构来看,台湾社会学事业可以说主要是由台湾出生的中青年学者来挑大梁。
萧新煌曾以“世界体系中的范型分工”为分析工具,把台湾社会学60年代至80年代的发展描述为“依赖性发展”,它完全地反映了美国社会学从60年代帕森斯功能主义一家独尊,到70年代多元范型兴起这一范型转移的过程。从1960年到1981年,在123篇中文写成的期刊文章中,所引用的1051种英文参考文献大多数是美国社会学家的著作。那时,所有中文的社会学教科书实际上都不过是美国社会学入门教材的翻版。在这些教科书中,没有战前大陆社会学家和战后台湾第一二代社会学家所做出的经验资料和研究成果。美国社会学的普适性从未受到怀疑和挑战,文化特性和“国家社会学”等问题也从未被视为合法的问题。到了1980年,台湾社会学的地位仍处于战后美国社会学所发展出来的核心范型的边缘。
然而,从80年代开始,自由主义社会学家在中国化名义下提出了社会科学本土化的要求。社会科学社团(特别是社会学、心理学和人类学)开始进一步反省自己所研究的问题,急切地想把社会科学与社会现实联系起来。因此,根据70年代初期以来台湾所经历的广阔的历史背景,来正确评价这场社会学和其他社会科学走向本土化的自觉运动,是十分重要的。
1972年台湾被逐出联合国,许多知识分子开始从整体上重新认识台湾和自己。自由主义的知识分子开始要求政治改革。随着民族主义的危机意识的增长,产生出一种意料之外的集体意识来处理当时台湾所面临的生存问题。由于外交上受挫,注意力中心便直接转向了内部的改革,台湾的现实开始为许多年轻一代知识分子所关心,乡土文学运动是第一个有意识的努力,不少年轻的台湾作家从现实生活中真实的人身上寻求文学理念,试图用台湾的社会现实主义来取代60年代一直支配台湾文学的西方现代主义。这场运动在70年代中期的“乡土文学”争论中达到高潮,从此,社会现实主义在台湾文学界确立了自己的合法地位(萧,1996)。这一本土化转向也扩展到其他诸如音乐、表演艺术和电影文化等领域。社会科学家自我发现和自我批评可以看作是这场自70年代中期以来的台湾知识分子全面的本土化意识的进一步展开。从时间上看,是与70年代中期以来台湾第三代社会学家作为新生力量出现是相符的。
在80年代初期,从美国归来的受过高等训练的社会学家的人数日益增多,随着他们投入到这场运动,台湾的社会学景观大为改变。根据1983年的一项对社会学家的调查,对当时的社会学状况,大多数接受调查的社会学家对过去20年的社会学进展十分不满,自我批评的表达包括:缺少临界质量,缺乏特色和没有发展主流等,缺乏理论洞见和经验工作也是对1983年前的社会学的普遍评论。大多数社会学家还非常关注,在国民党统治的数十年中,社会学发展所受的政治影响。他们强烈地感受到,只有在一个自由民主的社会中,才能养育出成熟的社会学。如同以后的政治自由化和民主过渡时期所表明的那样,社会学作为一种经验科学和批判的理智活动,有助于台湾民主化的形成。更为直接的是,有不少社会学家作为拥护民主的知识分子,参与发动、动员和保护了来自复苏的市民社会的民主力量。
对于社会学本土化和中国化的要求,大多数社会学家在80年代赞同这种自觉的努力,这是很重要的,也是必然的。社会学为何要本土化,许多人认为,它对台湾社会学发展的根基是必需的,它有助于社会的发展并能产生社会学的文化和历史认同。但他们很快强调,社会学本土化和中国化的目的并不是要停止学习西方社会学,或鼓吹建立一种国家社会学。本土化应该被理解为一种集体的觉醒,而不是一种幻觉的产物。如同萧新煌根据调查资料所总结的,本土化社会学应是一个双重概念,既要有社会学的普遍性,也要有相关的文化性和民族性。换言之,社会学本土化不仅要通过把社会学知识深化到台湾现实,以促进台湾社会学的基础发展,而且要通过提供得自于丰富多彩的文化特性的新元素,来充实世界社会学。从本质上讲,社会学中国化的理念是本土化和全球化的结合(萧1984,1987)。
最终,对台湾社会学本土化的实施提出了一些具体的步骤。首先,应促进对战后台湾所经历的社会转型及其相关问题做有力度的研究。其次,要注意中国独特的社会观念、文化特色和历史现象(萧,1987)。
从发表的文章和专家的评价来看,由于60年代以来社会学家人数的增多,专业的领域和产出都有重要的增长和扩大。根据瞿海源对台湾社会学家1951-1985年间所发表文章的研究(1986),文章1969年前为1.86,1970-1974年间为1.59,1975--1979年间又上升至2.42,最后,在1980--1986年间一跃为3.65。比较一下1975-1979和1980-1986这两个时间段所发表的文章,有5位以上作者的领域数目,在10年间从5个上升到13个。1986年,最密集的研究领域有:人口统计、社会问题、家庭、社会分层和社会分化、研究方法、城市社会学、社会理论、复合组织、团体互动、女性研究、社会政策、社会福利以及文化。
近来,Chang(1996)搜集了952篇台湾社会学家1991--1995年间发表在杂志和论文集上的论文,根据他的估算,可以进一步看出,台湾社会学家在过去20多年中研究专业的延续和变化。诸如社会学理论、人口统计、社会变迁、发展社会学、社会分层和城市社会学这样的密集领域,在1980年后仍然占据中心地位,90年代研究趣旨上升的领域有:家庭社会学、性社会学、老年社会学、环境社会学和文化研究,这再次反映了台湾社会学对大众所关注的社会问题的回应,这些问题也是西方社会学理论的新焦点。
目前大部分台湾社会学家仍然用中文在本地刊物上发表文章,但他们用外语(主要是英语)写作在海外期刊上发表的兴趣正日益增长。从1991年到1995年,150名社会学家中有30名把他们的文章给了50多家海外或国际性刊物,这标志着台湾社会学家正缓慢而有长进地加入国际社会科学社团。
在今天的台湾,社会学正逐渐被认为是一门上升的智力事业,在社会科学的学术社团中已建立了合法地位。社会学家被视为是一群倾向于自由主义并对当前各种社会和政治问题进行批判的学者。对大多数人来说,社会学家不仅是引起麻烦者,也是解决问题者。人们日益期待社会学家能提供灵活的理论来解释变化的社会现实,对各种出现的社会问题提出可行的解决方式,并乐于扮演拥护和批评者。的确,在今天的台湾,除了教书和研究,各种社会学家还担任着多重社会角色。“政府机构”、大众媒介和市民社会组织在遇到相关的社会问题时,都希望得到社会学家的指点、评论或参与。台湾社会学家现在已是“被需要的”和“有用的”了。在自由化和民主过渡时期更是如此,不少社会学家已经在推进各种社会运动和保护民主事业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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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对16世纪欧洲的宗教改革运动作了分析与探讨,认为它对欧洲政治格局的变迁带来了巨大的影响。这场运动瓦解了欧洲的封建制度;另外由其所产生的新的宗教思想也促进了新兴资产阶级的发展;同时由于各国对不同新教思想的不同态度,使得各国在这次政治变迁中的步伐也不相同。可见,发生于思想理论领域内的革命对社会政治制度的变迁往往也起着重大的甚至是决定性的作用。
关键词:宗教改革 欧洲政治格局变迁 影响
十六世纪欧洲____国家出现的教会革新运动,也是欧洲新兴资产阶级在宗教改革旗帜下发动的一次大规模的反封建的_运动和民族独立运动。其表现形式是反对西欧当时封建制度的主要支柱即以罗马教皇为首的天主教会,并导致____新教会的诞生,形成路德的信义宗,加尔文和兹温利的归正宗,英国的安立甘宗及欧洲各国出现民族教会的新局面,由此促进了宗教宽容和信仰自由之风在近代欧洲流行。长久以来,史学界对这一次宗教改革运动在思想、文化等方面的作用与影响着墨较重,而对欧洲政治格局变迁的影响的探讨则论述较少,本文拟在这方面作些浅析。
十六世纪的西欧,到处呈现出许多新旧社会更替时期的明显表征,资本主义萌芽经过近两个世纪的发展,已经由简单的手工协作进入到手工工场的新阶段,而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就必然要求挣脱为封建经济服务的封建制度。宗教改革则正是这个时代所特有的一场以宗教为形式的社会变革,它给欧洲政治格局变迁带来的首要影响就是瓦解了欧洲的封建制度。
十五世纪下半叶,在欧洲,英国、法国、西班牙,北欧的斯堪的纳维亚各国,东欧的波兰、俄国都已普遍确立了中央集权的封建专制统治,仅在德国和意大利还未形成中央集权的君主专制,但整个欧洲制度的本质是相同的即封建制度。然而西方的封建制度又不同于东方的封建制度。
东方的封建制度可以说是“一元一体”制的,封建皇权自始至终都是高高在上的,宗教势力长期臣服于皇权,虽偶尔能弄潮一时,却从未在政治、经济、思想诸领域占据统治地位,世俗王权是封建制度的唯一总代表;西方的封建制度则可以说是“二元一体”制的,这多出的“一元”就是教会封建主义,这样欧洲封建制度的政治和经济方面大体就由世俗封建主义和教会封建主义两部分构成。二者势均力敌,彼此交替消长,既相互区别排斥而自成体系,又相互交融渗透。在西欧,提到封建主义就不能不提到教会封建主义,而这里所说的教会封建主义其实主要是指罗马天主教会,称其为封建主义是因为罗马天主教会有着自己的独立的封建主义形态。
首先,在政治上,罗马教廷实行以教皇为首的封建中央集权制,教皇有权制定、修改法律,决定教区的划分;教皇还通过教职任命在建立了大主教、主教、神甫等组成的封建教阶等级制,遍布欧洲各国的大小教区,实际是听命于教皇的封建行政区;教廷拥有法庭、监狱,可以更改国家法的判决,同时也不断粗暴干涉各国的内政;其次,在经济上,封建土地所有制是封建制度的基础,罗马的教廷及其教会更是欧洲最大的封建土地所有者,因而也是最大的封建主,天主教会至少拥有欧洲土地的三分之一,对农民进行残酷的剥削,教会土地上的农民不但要受名目众多的赋税徭役的剥削,而且还受到什一税和高利贷的盘剥;最后教会神学思想更是封建统治思想的主体,支配着整个社会的政治和精神生活。
正是由于中世纪欧洲教会的特殊形态,罗马天主教会成为欧洲封建制度的主要支柱,诚如恩格斯所说的,欧洲“封建制度的巨大的国际中心是罗马天主教会。它把整个西欧(尽管有内部战争)联合为一个大的政治体系……它给封建制度绕上一圈神圣的灵光,它按照封建的方式建立了自己的教阶制,最后,他自己还是最有势力的封建领主……要在每个国家内从各个方面成功地进攻世俗的封建制度,就必须先摧毁它的这个神圣的中心组织。”①因此反封建就必须要反对罗马天主教。因此,当时的宗教改革其实就是以反对天主教为形式的反封建运动。
十六世纪的宗教改革首先爆发于德国,随后迅速向周边蔓延并逐渐从一种地方性的斗争转为全民族的甚至全欧洲的规模斗争。它与天主教的斗争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 思想上与天主教三大理论支柱的斗争。
罗马教皇维护封建制及其地位的神学理论支柱主要有三点即教皇最高权威论,“圣礼”得救论与“善功”赎罪论,教士特权论。正是这三根支柱禁锢了中世纪人们的思想,让人们终日活在对“原罪”的恐惧里,活在对“救赎”的追求中,使人失去了进取之心。而宗教改革时产生的新的宗教观则让人重新又获得自由。
首先,针对教皇最高权威论,路德提出了新的教皇观。他认为____的首领是基督而不是教皇,教皇仅仅是罗马的主教和牧师。“教会在世界上不能有一个头,世上也没有人能统治它,主教和教皇不能统治它,只有在天上的基督是头,也只有他统治。”②这一观点就从根本上否定了教皇的绝对权威;另外,加尔文也说:“我们所谓预定,是指上帝以其永恒旨意,也就是上帝自己决定了世界上每个人的成就。”③“上帝创世以前,他已藉着基督拣选了我们。”④这里加尔文也把人的一切直接归于上帝,他以上帝的绝对权威论就否定了教皇的权威。
其次,针对“圣礼”得救论与“善功”赎罪论,路德指出了圣礼观,主张减少和简化圣礼,至于圣礼的作用他则认为:“我们教会教导人,设立圣礼不单是要作为上帝恩赐我们旨意的标志和见证,为要激励并坚定领受圣礼之人的信心……因此,我们教会弃绝那些人说,圣礼的本身使人称义,而不说相信罪得赦免的信仍是为领受圣礼所必要。”⑤而对“善功”赎罪论,路德则说:“你唯有因信才能得救,即令你无法行别的,也能得救。”⑥在路德眼中“信”才是最重要的,而并非“圣礼”,并非“善功”。
最后,针对教士特权论,路德又提出了“平信徒皆为祭司”的理论。他说:“让每一个知道自己是_的人确知:我们都是祭司,我们彼此没有分别,即是说,我们对圣道和一切圣礼都有同等的权。”⑦由此,路德就剥下了教士神圣的外衣,否认了他们的特权,体现了人与人的平等。
这样,宗教改革就首先从思想上解除了当时人们的禁锢,而思想的解放则使人们开阔了眼界。使人们可以用一种全新的眼光来看这个变化了的世界,并从思想上为人们接受新的政治制度打下基础,提供了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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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恩格斯《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英文版导言《马克思恩格斯全集》卷三 第389页
②马丁.路德《罗马教皇权》《路德选集》香港版上册 第124页
③加尔文《____原理》费城版 第926页
④《以弗所书》《圣经》现代中文译本1982年香港版 第295页
⑤《奥格斯堡信条》第十三条《历代基督信条》____辅出版社1957年版第64页
⑥马丁.路德《教会被虏于巴比伦》《路德选集》上册 第289页
⑦《马丁.路德选集》费城版 卷二 第282-28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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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在经济上的斗争。当时的天主教拥有大量的土地,为此,宗教改革时期,许多人倡导将土地收归国有,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另外宗教改革家们还坚决反对教延出售赎罪券,反对高利贷等,从各个方面来打击教延在经济上的种种特权。
第三,政治上,首先否定了教权至上。路德指出世俗政权亦是上帝所赐,同属“属灵等级”宣称世俗国家并不依附于天主教会,并提出要取消教会在司法、出卖圣职、施行特恩等方面的特权;其次,他又倡导政教分离,他主张政府不干涉信仰,教会也不干涉政治,他说:“教皇和主教应真正做主教,宣扬上帝之道,但他们却放弃了这个责任,变成了世俗的君主,用那专管生命财产的法律施行治理。他们是如此彻底地把事情颠倒了!”①
这样,通过宗教改革时所传播的一系列新观念必然打击了天主教,而打击了天主教就是打击了当时的封建制度。首先,否定天主教和教皇的无上权威就是对封建等级制的批判。中世纪西欧的等级制是封建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当时西欧封建等级制的第一等级就是教会等级。而神职以外的世俗人则都低于这个等级。对此新兴的市民阶级极为不满。路德就认为教俗之间“实在没有什么差别,他们所谓差别,只是职务和工作上的差别,而不是等级上的差别”,②在此基础上他又进一步提出了世俗的平等,贵族与市民、农民一样也无贵贱之分。他说:“不管他是男是女,是王侯、农民,是修道士和平信徒,”“在_中间,除基督以外,没有尊长,大家都是平等的,有同样的权利、禀赋与荣誉……”“世俗掌权者也是一样,他们不过是受委托,拿刀和杖,惩罚恶人,保护善人,一个皮匠、农民各有各的工作和职务,他们也都是受了圣职的神甫和主教……”
③在此基础上,加尔文教会所具有的民主共和性质又为世俗政权的民主共和化奠定了基础。加尔文把教会称为“上帝之家,真理的柱石和根基”,在他看来,上帝极推崇教会的权威,但他坚持认为基督是教会的头,从而避免了像在天主教会中所存在的那种专制色彩。在加尔文教会中,教牧只有分工的不同,没有等级的差别,而被统称为“监督”。牧职是完全根据《圣经》设立的。加尔文称:“《圣经》设立了三种牧职,同样古代教会将教牧分为三种职务,他们从长老中选立牧师和教师,其他长老主持训戒和纠正的事。执事受任照管穷人,处理周济。”而这种职权分明的教会组织是由民主选举而产生:“按立长老的方法,就是由会众投票选举”;“监督必须由人选立和委任,才算为合法的选召”。④这里,一方面是教会权威的至高无上,另一方面是教会组织的民主共和,这二者的结合便决定了整个国家政权性质的转变。
对此恩格斯说:“加尔文的教会组织是完全民主的和共和的,而在上帝的王国已经共和化了的地方,人间的王国还能够仍然从属于君王和领主吗?”⑤另外,加尔文的“天命说”更是强调上帝是宇宙的最高主宰,其意志体现于全部空间与时间之中,他提出:“万事均由上帝的秘旨所统括……无一不在上帝的掌握之中。”⑥他将人的得救与否也完全归于上帝的拣选预定,这就从新角度解除了人们对天主教会的依赖,否定了教皇及其神职人员的特权,同时又借助上帝的意志肯定了封建制度的没落和资本主义兴起的合理性与合法性,因为一切都是上帝的意思,在人类历史上“每一年,每一月,每一日都在上帝的新的特殊旨意管理下”。⑦从而为社会发展的客观必然性蒙上了一层了神圣的外衣,为反对封建制度提供了理论依据。
这些都是宗教改革运动对西欧封建制度的打击,而除此之外的又一重要的表现就是由宗教改
革所带来的一系列的运动与革命,这系列运动与革命也给了西欧封建制度以致命的打击,瓦解了西欧的封建制度。
首先是德国的农民战争。当宗教改革一在德国爆发时,农民们就把这当作解除其自身苦难的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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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②③《马丁.路德选集》费城版 卷三 第254-255 卷二 第69页 卷三 第353页
④加尔文《____要义》香港版 卷四 第54-58页
⑤恩格斯《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英文版导言《马克思恩格斯全集》卷三 第389页
⑥⑦加尔文《____原理》费城版 卷十一 第199页 卷一 第20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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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宗教改革过程中一系列的思想也给当时德国农民的思想带来冲击。路德在运动一开始就曾大声疾呼:“为什么们不运用百般武器来讨伐这些身为教皇、红衣主教、大主教则又伤风败俗,不配为人师表的罗马罪恶城的蛇蝎之君,并且用他们的血来洗我们的手呢?”①他还说道:“上帝的语言就是剑,就是战争,改革迷途和毒药。”②这些都给德国的民众带来很大影响。虽然路德本人在后期思想发生了转变,反对使用暴力,并害怕农民战争,以至后来对农民战争深恶痛绝,但是形势的发展并非他所能控制的。1524年6月,德国南部的农民在宗教改革运动的影响下爆发了声势浩大的农民战争,几乎席卷了整个德国。虽然这场最终以失败告终,但却给教俗封建主以沉重的打击。
其次是在宗教改革思想影响下爆发了资产阶级革命。在日内瓦,1536年加尔文开始在此传教,并创建了共和化、民主化的加尔文教,在它的指导下,资产阶级力图将反教权和反俗权结合起来,开始对世俗封建制度实行大反叛,并在日内瓦建立了神权共和国。在尼德兰,宗教改革运动不断深化,并演变成更大的变革世俗封建制度的革命风暴,经过数十年战争终于推翻了西班牙在尼德兰的封建专制统治,创建了资产阶级的荷兰国。在英国,加尔文的预定论与共和主义思想为清教徒所继承,最终资产阶级以清教徒革命的形式废除了日暮途穷的封建所有制,在预定论思想的鼓励下,克伦威尔的铁骑军唱着圣诗,坚信自己是上帝的选民和革命的正义性,向封建王朝开火,于1649年将英王处死,宣告资产阶级共和的建立,在世界范围内开辟了一个新的时代——资本主义时代。
由此可见,以宗教改革为形式的社会变革运动已彻底瓦解了欧洲的封建制度,在思想,在制度等各个方面,将中世纪笼罩在欧洲上空的封建制度彻底地掀了去。给人们以自由地呼吸,同时由于这一改革运动而产生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也促进了当时新兴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
宗教改革运动不仅瓦解了欧洲封建制度,而且也促进了资本主义经济发发展与资产阶级的产生,从而加速了欧洲政治格局的变迁,即从封建主义过渡到资本主义。
在“中世纪只知道一种意识形态,即宗教神学。”③当时欧洲封建社会把意识形态领域的哲学、政治、法学等都合并到神学中去,宗教神学禁锢着人们的思想,要求人们禁欲,不注意个人的价值等等,这些都与资产阶级的发展是完全相背的。因此资产阶级要发展就必须要先打破这种思想上的束缚,而宗教改革则正是对思想领域的一次解放运动。
路德为了反对罗马教廷的思想禁锢和精神专制,提出了信仰自由的主张,他认为人们信仰完全应由个人决定,反对任何以暴力干涉、强迫命令、压制信仰自由的行动,他说:“要用暴力命令或强迫任何人信这信那,不但无益,而且是不可能的,这必须用别的方法达到,不能用暴力去完成。”④此外路德还宣扬“因信称义”说。他认为人的信仰就是人的一切,人只要有信仰,无须任何中介或代祷者,就可以获得上帝救赎的恩典。信仰是使得人与上帝面对面,“没有任何受造之物居于其间”,⑤信仰使人摆脱了一切外在的束缚,在上帝面前,只要求个人的心、灵魂,个人的信仰在场,人就可以靠自己的信仰来解救自己。这样人就从中世纪天主教所宣传的一系列教义中慢慢走了出来,思想的解放使得近代科技得以发展,这样就加速了新兴的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
为了适应市民资产阶级的需要,路德又提出宗教信仰应从时间上和金钱上厉行节约,即推行廉俭教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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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马克思恩格斯全集》卷七 第406-407页
②朱寰《世界古代史》第573页
③马丁.路德《罗马教皇权》《路德选集》香港版上册 第469页
④《马丁.路德选集》费城版 卷三 第235页
⑤《路德选集》香港版 上册 第4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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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认为天主教会的节日繁多,危害极大, “一般人在节日除受精神上的损害之外,还要受两种物质上损害,既荒废了自己的工作,而且花钱比平常更多,甚至损害身体,使之不宜于工作”。①为此,他宣布除礼拜日外所有的节日都应废除,并建议把一些较为重大的圣徒节日也归并到礼拜日,或仅在节日当天举行一个早弥撒,把该日的其余时间仍作为工作的时间。这样既缩短了圣礼所占用的时间,又节省了开支,这对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是很重要的。加尔文也在其预定论中提出选民要具有高尚的品德,其中之一就是“节约、俭朴”。他认为不应该把财富视为罪恶,主张人们顺从上帝的呼召,在各自的职业中追求与获取财富,此为上帝所允许并加以支持的。但对财富的使用,应加以节制,不应有“过份的贪欲和无度的浪费……奢侈和享乐”,②反对“过份享受美酒,以致脑满肠肥”。③这里加尔文通过宣扬有节制的生活和限制浪费而建立起了新的道德观念,使财富的积累成为完全合情合理的事,这也正符合了资产阶级的原始积累的需要,加速了新兴资产阶级的发展。
除此之外,在上文也提到过,加尔文通过宣扬“天命说”来强调上帝的意志决定一切,以此来肯定封建制度的没落和资本主义的兴起的合理性与合法性。在此基础上,加尔文还把现世的奋斗和事业的成功与得救联系起来。他认为人的一生,有的飞黄腾达,有的默默无闻,有的身居高位,有的却抑居卑下,究其根本原因主要在上帝的拣选,被上帝选中的即为“选民”,这样的人就可以得到上帝的支持与保护;而未被选中的即为“弃民”,这样的人将受到永罚。与此同时,加尔文又通过“呼召说”将上帝这种“选民”与“弃民”不可探知的神圣加以显像化。他说:“上帝的特别拣选本来是隐藏着的,却由呼召而表明出来,因而呼召可称之为拣选的证据。”④而呼召的具体征兆有三,其中一条就是要能够勇于斗争,百折不挠,去争取事业的成功。
他认为:“凡欲求来世在天国得到光荣的,在今世必须斗争,而斗争之胜利必须经历无数困难及克敌制胜始能获得。”⑤这样经过斗争获得事业上成功者,不仅死后升天堂,而且在现世又可以理所当然地获得财富,过着优裕的生活,因为“一个人所享有的财富并非出于偶然,而是上帝的分配”,⑥而对于未积极斗争、缺乏勇气或在竞争中失败的人,不仅死后被定罪,而且现世也要生活于苦难之中。依此说教,今生事业的成功,财富之获得,既是上帝之呼召,又是获得上帝拣选之明证,既可在现世过优越生活,又可获得天国的入门券。所以,在这种思想武装起来的加尔文教徒无一甘愿自暴自弃而当弃民,都坚信自己是上帝的选民,在事业上得到上帝的帮助与肯定,在激烈竞争中奋起拼搏,百折不回,全力以赴,在挫折中增强信心,在失败中鼓起勇气,力求最终获得成功,以最后证明自己是上帝的选民。这就顺应了当时历史的潮流,完全推翻了中世纪天主教宣传的教徒要轻视今生的财富,安于贫困,反对经商致富的说教。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那样:“加尔文的信条适合当时资产阶级中最勇敢的人的要求。”⑦
由此可见,宗教改革时所涌现的一系列思想,尤其是加尔文的宗教观,对当时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与资产阶级的壮大起了极大的促进作用,为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提供了理论上的依据,而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与资产阶级的壮大必然要求一种符合自身发展的大的政治环境。他们越发展,可以说封建制度就越岌岌可危,所以说宗教改革加速了欧洲政治格局的变迁。
在欧洲,资产阶级革命并不是所有国家所有地区同时爆发,也并不是所有国家和地区的革命
形式、程度都相同,其原因尽管有政治历史等因素的差异,但与宗教改革思想的影响也存在着重要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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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马丁.路德选集》费城版 卷二 第127页
②威尔.杜兰特《世界文明史》卷十九 第210页
③④⑤⑥加尔文《____原理》费城版 第724、964、714、408页
⑦恩格斯《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英文版导言《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9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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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看最先爆发宗教改革运动的德国。在德国,新教徒们主要信奉的是路德新教。早期路德确曾倡导要使用暴力,但其矛头主要是指向天主教会,而并非直接指向封建政权,所以,当农民战争爆发时,他退缩了,转而攻击农民战争,与封建诸侯站到了一起,因为农民战争已危及到了封建政权的统治。路德先针对农民起义的纲领鼓吹农民只能以和平方式呼吁改革,决不能反抗领主,并利用《圣经》宣称“动刀的必死于刀下”。1525年4——5月间,他又在撒克逊选侯辖境各地进行反革命的宣传,发表了《_》,叫嚣要“戳碎、扼死、刺杀”农民,谁为镇压革命而死就成为“殉道圣徒”。
①路德新教已成为了诸侯们加强统治的工具。虽然在此后1555年《奥格斯堡和约》确定的“教随国定”的原则,使路德教正式取得了合法的地位,这可说是当时德国新兴的资产阶级取得的一大胜利,但德国的封建制度并未被推翻,并一直延续到十九世纪,其中路德教的作用不能不说是一个重要的因素。这主要是由于路德在否定教权的同时他肯定了封建诸侯的政权,这是其保守的一面。他以君主至上的观点来否定教权至上之说,指出世俗政权也是上帝所赐,同属“属灵等级”,并据此由进一步论证了教权应服从俗权,对此威尔.杜兰特这样写道:“各地诸侯对新教均表示欢迎,因为他发现,新教不但是高举国家,而且服从国家,由于他们自己就是国家的象征,因此,他们接受新教即无异于使他们在其领域内变成精神上及尘世上之双重领袖。”②与此同时,完全受路德教影响的北欧诸国,丹麦和瑞典国也先后支持并建立起路德派的国家教会,并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仍沿续着封建制度。
而在宗教改革时期同样传播于许多国家的加尔文教则与路德教不同,在加尔文教的影响下爆发了一列的以宗教为形式的资产阶级革命运动,比起德国的农民战争来要深入许多。
加尔文教首先在日内瓦取得统治地位,1541年以加尔文为首的宗教改革激进派在日内瓦建立了资产阶级共和式的长老制教会。它有力地维护与巩固了日内瓦的资产阶级政权,并成功地主持了西欧第一个资产阶级神圣共和国,并以此为基地,多方派员宣传其教义,使加尔文教迅速传播于尼德兰、法国、苏格兰、英格兰等资本主义较发达的地区。
在尼德兰,加尔文教迅速传播着,从1566年起,尼德兰加尔文教信徒掀起反天主教会的破坏圣像运动,遭到了西班牙统治者的血腥镇压,之后1572年爆发更大规模的北方起义,北方的革命又推动了南方,革命进入高潮,这期间由加尔文宗精神统治的18人委员会作出了很大的贡献。经过反复曲折的斗争,尼德兰资产阶级革命在北方获得了胜利,而这场革命的胜利,加尔文宗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在英国,其资产阶级革命也在“加尔文教中给自己找到了现成的理论”。
英国的清教徒们将加尔文教教义与其政治目的相结合,经过激烈的斗争,国王查理.斯图亚特被送上了断头台,新成立的独立派国会,通过了一系列立法废除了贵族院,规定了一院制国会为全国最高立法机关,以克伦威尔为首的国务会议掌握了行政权,国会正式宣布英格兰为共和国。英国资产阶级的意义远远超出了尼德兰资产阶级革命的范畴,这两次革命虽然都打出了加尔文宗的旗帜,但尼德兰只是局部性的胜利,而英国的资产阶级革命则在全国范围内结束了封建统治,建立了新的国家政权。这主要是由于,在英国,加尔文宗精神渗入了国教会,并扩大至资产阶级和下层人民中间,最后又从封建王权把持的国教会中分化出了清教,清教比尼德兰革命中的加尔文教更高出了一筹,它不是在民族独立、反对天主教会的圈子里原地踏步,而是不断以血与火的斗争去赢得资产阶级的政权。
综上所述,在宗教改革时期,各家各派思想的不同,对当时欧洲各处国家与地区的革命方式与程度有着深浅不一的影响,这可以说是宗教改革运动对欧洲政治格局变迁影响的又一重要表现。
某一社会中在特定时代形成起来的环境,可以造成肥土沃壤,使新的宗教信仰借以出现和传播,而给旧的宗教信仰注入新的生命。如果,某种宗教思想如果没有归于消灭,就会在社会意识中得到强烈的反响,并变成一种巨大的思想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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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马丁.路德选集》费城版 卷四 第248-254页
②威尔.杜兰特《世界文明史》卷十九 第15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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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这些宗教思想屡屡出现在社会发生尖锐危机的时期,因为这群众充满着悲观失望、无所适从的情绪,但方兴未艾的宗教神话却宛然给他们昭示出一条摆脱绝境的出路。各种不同的思想,连同宗教思想在内,固然是由一些人提出来的;但是,只有受到人民群众支持的思想,才能在社会意识中巩固下来。要受到人民群众支持,这又要看所提出的思想究竟在多大程度上符合他们的利益和情绪。而群众的利益和情绪则一向植根于历史环境所由构成的那些因素的总和之中,首先是植根于群众的社会经济地位之中,植根于社会集团和阶级相互关系之中,植根于阶级斗争的进程之中。
十六世纪正值欧洲封建社会向资本主社会过渡的转折时期,欧洲社会历史的发展和进步的关键也正在于这次转折。宗教改革运动虽然是思想领域内的一次革命,但促进了这次历史的转折,它加速了转折的到来,瓦解了西欧当时的封建制度,不同国家、地区对于新教的不同态度,也造成欧洲不同国家、地区在向资本主义过滤的政治分野中的步伐和程度。这充分说明了历史的发展并非单一的,并不仅仅只有经济条件决定历史的变迁,思想理论领域里革命对社会政治制度的变迁往往也起着重大的甚至决定性的作用,一旦理论正确,它往往反作用于生产力,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反之则会阻碍社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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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日据时代为1895年至1945年之间台湾被日本殖民统治的时期,基于各种不同的观点,也有人称为日治时期、日本时代、日本统治时期或是日本殖民时期。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解密1949 年以来国内对日据时期台湾政治与涉外关系史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在新中国成立后的一段时期,由于原始资料难以获得,意识形态与政治宣传对学术的影响较大,加上日据时期台湾官方使用日语,日据台湾史研究成果数量与学术水准受到限制。随着学术交流与精通外语的史学工作者的增多,状况日益改善。2005 年,陈小冲的专书《日本殖民统治台湾五十年》成为国内日据台湾史研究的一个代表作。该书在日据时期台湾史的系统性研究方面为大陆学界做出贡献,而具体问题的深入研究和史料的开拓方面还有待加强。在推进系统性研究的同时,资料的发掘也取得进展,如对载有丰富日据初期海峡两岸关系史料的泽村繁太郎所著《对岸事情》一书价值的新发现。
日本据台初期,曾遭遇台民反抗、治理困难等重重困境,日本朝野上下曾有“台湾卖却论”,但终未付诸行动。1898 年后藤新平就任台湾总督府民政长官后,实施改革,使弃台言论逐渐销声匿迹; 同时,中国因连年战争,国力衰退,加之支付巨额的战争赔款,债台高筑,即使当时日本有意售台,清廷也因国库将罄而无能为力。
1897 年后,台湾总督以陆海军大将充任,除拥有立法、行政及司法全权外,可兼任台湾军司令官。1918年及1920 年,日台当局两度修订官制,“台湾施行律令须以内地法则为原则”,但总督之律令权依然如故。台湾总督名义上受日本主管大臣管制,权力不及朝鲜总督,但在台湾岛内却是“土皇帝”,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20 世纪40 年代,台湾即有人指出,这不过是“由外暴之奴化政策而转为内诈之同化政策”。近年来大陆学者对于台湾总督府的文官制度等具体问题又有更为深入的研究,认为台湾总督府虽沿袭日本本土的文官制度,并深受日本本土政治影响,但同时又派生出独有的官僚体系。台湾总督府官僚不但与日本本土官僚享有同样官等,在薪金、住宿、服饰等方面比本土官僚还有更为优越的特权。此间,台湾政治社会是“统治者对被统治者”的政治构造。在频繁的官制修订中,台湾总督府陷入了官僚人数膨胀和集团“惰性化”的怪圈。
台湾警察是权力的化身,在日本所有领土和殖民地中,台湾地区的警察密度最高。对于日据时期的警察制度,大陆研究者在大量日文原始资料基础上出版了专书。作者认为,日据台湾50 年的殖民统治,最显著的特征就是“警察政治”。日本警察在台湾“番地”的前20 年,是征服“番地”的讨伐者,而后30 年,则扮演着“番地”文明进程的监督者,及原生态文化野蛮破坏者的双重身份。有人指出,日本在台警察制度的运作极有效率。它没有简单移植日本国内的警察制度,而是结合当时台湾的社会经济生活现实,有效加以改进。保甲制度的完善可说是这种改进的一个典型例证。日本当局对其在台警察的监督“恩威并施”,大致说来并没有让在台警察“为所欲为”。
“同化”与“皇民化”是日本在台殖民统治的重要途径。在研究日本在台湾的殖民统治和殖民扩张主义政策时,如何认识“同化政策”是个重要问题,但对于这一问题,学者们各执己见。例如君岛和彦认为: “皇民化政策的特征,就是完全无视当地的历史和文化,将其纳入日本的版图并强制推行日本化,不仅进行经济方面的掠夺,而且推行拥戴天皇,抹杀民族的皇民化政策。这就是日本殖民统治的特征。”黄新宪认为“皇民化是帝国主义时代所特有的历史现象,是一种同化运动”,皇民化在同化的基础上形成,可被视为同化的一种“深入形态”。而冯玮指出,将“皇民化政策”等同于同化政策,并将其视为“日本殖民统治的特征”,不仅客观上使日本殖民统治政策及其形式抽象化、空洞化,使我们难以认清日本殖民统治的实态,更使我们难以认清日本殖民扩张主义的隐蔽性和欺骗性本质。
日本推行同化政策的真实目的是竭力利用“当地的历史和文化”并寻求某种“共同性”,以维护特权,建立霸权,这也是日本整个殖民统治和扩张的特点。在另一篇文章中,冯玮指出政治“存异”,即强调日本和台湾政治地位的不平等,以及文化“求同”,即通过灌输“皇道主义”精神培养台湾民众对日本的“认同意识”,是日本在台湾推行的殖民统治政策的本质特征。这种特征是漫长的日本“西学”历程的政治结论,同时也是日本在朝鲜和“满洲国”推行的殖民统治政策的前导。
关于日本对台“同化政策”的效果,1990 年代初,有论者指出在台湾人民的强烈抗拒下,该政策“无疑遭到了根本的失败”。绝大多数台湾人民虽吸收了部分日本文化的优秀成分,譬如守法、敬业、卫生、礼貌等等,并不能证明某些学者所称台湾人已经日本化,或所谓日据时代台湾文化已与大陆形成差异性。也有观点认为日本对台湾民众的同化不可忽视。有论者以雾峰林家为例,指出二战时期在日本高压之下,部分台湾民众不得不改变前期刚性角色,逐步地、被动地沦为日本体制内顺从的“皇民”。
在当时历史背景下,这样的妥协不能被简单地视为变节; 强权迫使下的屈从,并不意味着对固有民族和文化传统的背叛。然而,它却确乎是一道深刻的伤痕。有论者指出,日本的统治措施破坏了一部分台湾同胞的信仰和生活习惯,造成了他们对祖国文化传统的误解和偏见。经几十年的同化,民众心理的变化是复杂的,有对固有文化的坚持,也有对异族文化或多或少的接受或认同,更有对祖国情形的疏离感。国民党政权在1945 年接收台湾之前,对台宣传并未充分考虑到经过长期的同化后,台湾民众的心理与思想已发生潜移默化的变化,有效宣传的缺失是导致台湾光复后很快就浮现出种种危机的一个内在原因。
大陆学术界的早期研究认为,所谓“皇民化运动”,既是以暴力为主、欺骗为辅的手段强迫台湾同胞同化于日本,同时又是在“内台如一”的幌子下对台湾工农大众加紧奴役与掠夺。后来的研究则更为细致,认识到皇民化运动在不同时期侧重点的不同。1895 年日本殖民当局采取渐进措施,对台湾人进行“皇民”意识的培养; 1937 年中日战争爆发后,他们以激进措施,企图在强化台湾人“皇民”意识基础上向其灌输“皇民奉公”观念,使台湾彻底成为日本帝国的南进基地。1941 年日本殖民当局在台湾成立“皇民奉公会”,为将台湾人民训练成“皇民”,以使台湾不但在物资上成为日军南进基地,而且在人文上成为日军南进的支撑点和人才养成所。该会受到台湾民众普遍抵制。但也有部分人逐渐变成亲日情结相当浓厚的“皇民世家”。这批人以日本为奥援,谋取种种特权与好处。光复后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没有采取妥当措施处理“皇民世家”问题,此成为光复初期岛内政局不稳、社会动荡的一大因素。
有学者将“皇民奉公会”作为“皇民化运动”正式开始的阶段。有人提出异议,指出正式提出“皇民化”目标的,是海军上将小林跻造。1936 年9 月,小林被任命为台湾第十七任“总督”,上任伊始就提出“皇民化、工业化、南进基地化”三大统治目标。到“皇民奉公会”成立时,“皇民化运动”已历经5 年余。“皇民奉公会”仅标示着“皇民化运动”进入一个新阶段: 从目标看,前一阶段重在文化改造,后一阶段重在社会动员; 从实施手法看,前一阶段主要采取威逼高压手段,后一阶段改以强制与笼络、软化相结合; 从运作机制来看,前一阶段“皇民化”业务分解于各类不同行政系统,后一阶段则有专责机构与人员; 从作用对象看,前一阶段只针对台湾本土社会,后一阶段则强调“内台一如”,要求居住于台湾的日本人也要介入。
美国华裔学者荆子馨( Leo Ching) 认为,皇民化之下,“不当日本人是不行的”感觉成为压倒性的存在焦虑与政治欲望。因此,“‘皇民化’在日本殖民主义的一般倾向中,既不是‘同化’的逻辑延伸,也不是突如其来的强化”。对于皇民化运动的效果,大陆学者则认为,在日本殖民者的欺骗宣传下,确曾有一小部分人受到皇民化运动的影响,甚或成为日本殖民统治的“从犯”。但从根本上来说,这个运动是以失败告终的,台湾同胞以坚韧不拔的中华民族精神有力地抵制了日本殖民者的皇民化运动。“多数台湾人无论从表面的生活方式,还是从内在的文化思想上都没有变成‘皇民’,始终还是名副其实的中国人”。
台湾人民能顽强抵制“皇民化”运动有深刻的文化上的原因: “台湾人民与中华传统文化有一种牢不可解的文化情结”。当然,皇民化的影响还是有的,并且延续到现当代。大陆研究者对此亦有充分认识,认为“皇民化运动”虽然从总体上讲是失败的,然而也确实造就出一批心甘情愿充当“皇民”的人,其共同特点是以“皇民”自居,且以此为荣。“对日本感恩戴德的亲日情绪使他们心中有一个永难解开的‘日本结’,从而造成他们与普通台湾民众之间存在一条难以填平的沟壑。”
有关皇民化的研究主要是对皇民化运动的概念解读和框架展示。陈小冲利用总督府临时情报部《部报》资料,展示了某些皇民化的具体面貌和实施细节,发现皇民化运动几乎囊括了人生从生老病死到居住、衣着、丧葬、信仰、仪式、娱乐等所有方面。在皇民化运动中,一切“都处于殖民主义同化政策的操弄下,是以将台湾人改造成为大日本帝国臣民作为其终极目标的,即便是讲究卫生等等行为,也不能不染上殖民同化的浓厚色彩,因为在日本殖民者的眼中,这就是台湾人在向日本靠拢,是台湾人日本化的具体体现”。但有论者认为殖民政府利用行政权力建立天皇制政治意识的目的,只是想让台湾人遵循天皇至上、日主台从、日尊台卑的礼治秩序而已,并非真要让台湾人同化成日本人,提高台湾人身份,让台湾人平等地分享属于日本帝国“国民”应有的种种权益。
皇民化运动时期,日本兵中曾有一些台籍“志愿兵”。虽有小部分确是志愿加入,但仍有不少“非志愿”的、被强征的情况。皇民化运动确曾给台湾社会带来一定负面影响。
史学研究带有主观性,它很难做到真正的客观真实。原因不仅在于史料的限制,也在于人们从不同角度的解读。日据台湾史就是这样一段历史。近年来,台湾岛内有人片面美化日本殖民统治,称台湾被割让给日本“是台湾人的大幸”等等。据此,有人指出在“内地延长主义”招牌下,日本在台湾推行的其实是民族差别政策和民族歧视待遇。有人以教育为例,指出作为日本“本土中特殊地区”的冲绳与作为“海外殖民地中特殊地区”的台湾在所享受政策上的截然不同。当然,台湾学界也有学者认识到日本政府对日本人与台湾人的差别政策。之所以有不少学者正面评价日据历史,其中一个原因是日本统治台湾的措施确有欺骗性,如鸦片渐禁政策等。
日据时期,日本在台湾实行鸦片渐禁政策。此间,当局曾对鸦片瘾者进行过三次调查,公布结果表明,瘾者人数呈递减趋势,日人借此在国际上作文章,宣扬其鸦片“治绩”。时至今日,仍有不明真相者认为日本将台湾视为新领土,视台人为“皇民”,确有诚意实施鸦片禁政。长期以来,大陆学界囿于资料的限制,对此问题的研究较为薄弱。
1994 年,连心豪指出,伴随着近代以来两次侵华战争,日本精心策划了一场新的鸦片战争。其流毒范围之广、影响之深远,并不在英国发起的鸦片战争之下。日本对华贩毒手段狡黠,又为继起的大规模侵华战争的硝烟所遮蔽,因此该问题长期被忽视。日本据台时期,以鸦片专卖制度作为治台重要工具,并以台湾为大本营,向对岸的闽南、潮汕、青岛、大连等地伸张、辐射贩毒网络,这是日本对华鸦片战争之张本。在20 世纪初开始的禁烟运动中,各地军阀成立各种禁烟机构,实际上明查暗纵、明禁暗倡,征收鸦片税捐,大饱私囊,闽南地区也不例外。
2000 年,朱庆葆研究指出,鸦片渐禁是出于占领的考虑,使台湾总督府一石二鸟: 日本标榜禁烟,可获国际同情; 出于所谓人道上的考虑,禁而不严,又可获台湾人认可。实际上,该政策早期为财政服务,为开发台湾提供助力; 晚期在战时体制支配下,有力配合了日军全面侵华。这种实行专卖的、宣称以禁绝为目的的鸦片渐禁政策,既能欺骗国际舆论,又可增加财政收入,被日本视为重要的“治台经验”,而将其推广到中国大陆。这与较前台湾著述的看法是一致的。1993 年,台湾出版的《日本过台湾者》一书,即认为鸦片渐禁是“明禁暗放”,渐禁政策表面上日本统治当局强调人道上的考虑,免得吸食者一时受不了禁烟之苦,实则有两项主要考虑因素: 一是如果采严禁措施,势必招来吸食者的抵抗; 二是若采渐禁而专卖制度,年收专卖利益可抵军费等各项开支。
徐振伟也认为,因日本不愿放弃鸦片专卖所带来的丰厚收入,后来虽然表面上采取严禁和断禁政策,但暗地里仍实行渐进。在太平洋战争爆发时,台湾仍有8500 多注册烟民。直到台湾光复前夕,全岛尚有吸食者2000 多人。如果再加上秘密吸烟的人数,实际数字要远远多于上述数字。同时,他从周边国际因素方面加以考察,指出美国在菲律宾的禁烟给日本带来了巨大压力,迫使日本至少在表面上开始大张旗鼓地禁烟,为国际联合禁烟提供了契机。
最近的研究在继续论证、延伸上述观点。此外,李理指出,在日据台湾初期鸦片渐禁政策确立过程中,以水野遵为代表的台湾总督府所起的作用是不可忽视的。
“六三法”是日本据台初期的基本法,1896 年3 月由日本帝国议会以法律第63 号发布,其最大特点就是确认了委任立法制度,即台湾总督在其管辖区域内,可制定具有与日本法律同等效力的律令,不受日本帝国议会的牵制。“六三法”曾引发日本朝野及学界的热烈争论,也有人为之美化。李理指出,“六三法”争议的真正核心是谁有权来制定台湾的法律。“在整个的争议过程中,台湾人民根本就没有发言权,他们只是被统治的客体”。台湾总督发布的“紧急律令”的事后追认权要由天皇来敕裁,这意味着天皇对台湾的行政权因不受议会监督而更为有效。日本议会围绕“六三法”的争议,是政党势力与军方势力在台湾统治方针问题上的较量。政党所倡导的“以议会为中心主导台湾统治”的方针,不等于否定台湾是日本的殖民地,更不等同于要把日本宪法实施于台湾。
此类论文还有许多,此处不赘。
对于日本在台湾的统治效果,不但日本方面多有美化,台湾地区也有不少美化倾向。譬如认为台湾的现代化是日本所奠基,日本人的“改良”使台湾在20 世纪初期逐渐由“化外之地”迈入“现代化”。简立欣撰文指出,沈葆桢、丁日昌、刘铭传都对台湾的现代化做出了贡献,不能刻意忽略清朝在台湾的洋务运动对于日本殖民地经营的影响。台湾洋务运动虽未完全成功,但也为台湾社会及经济奠定了基础。
关于日据时期的少数民族政策,即“理番政策”,是日本为维护殖民统治,掠夺山地资源,而对山地少数民族实行“剿抚兼施”的统治政策。概因少数民族语言问题,有关研究较少。研究主要集中在“理番政策”的残酷性与台湾少数民族的反映方面。殖民者对原住民在经济上残酷压榨,在精神与文化上严重摧残,激起民众激烈反抗。“雾社事件”后,虽然总督府对“理番政策”进行了调整,但其对山地的经济掠夺本质没有变化。日本的殖民掠夺与清代政府对原住民的经济保护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有着本质的不同。在半个世纪的殖民过程中,日本对台湾的“理番政策”根据情势变化有所侧重,以图达到培育“日本情结”,使台湾民众甘愿做日本“顺民”之目的。在日本“理番政策”作用下,台湾少数民族社会政治、经济结构及社会文化确实发生了一些变化,反映了台湾少数民族传统社会的调适与反应。
1945 年台湾光复后,台湾学者主导了台湾原住民的调查研究。1949 年以来,两岸隔绝,客观上限制了内地学者对台湾原住民的系统调查。在此问题上厦门大学林惠祥开创了大陆地区的台湾原住民研究,其学生陈国强著述亦丰。从成果的形式看,皆属整体、宏观概括,这是大陆学者在台湾原住民研究方面的一个特点。近年来,台湾学者出现了片面强调台湾原住民与南岛语族的区域文化关系的错误倾向。大陆学者呼吁“以最新的民族志调查研究为基础,通过多学科整合研究,重建台湾原住民的民族起源、历史与现状、族群关系与国家认同等重要课题,是新时期大陆学者责无旁贷的历史任务。”
早期武装抗日的史料方面,1970 年代,台湾文献委员会开始对台湾总督府公文类纂档案进行整理翻译出版的工作,相继出版一系列档案史料,包括《台湾前期武装抗日运动有关档案》与《台湾北部前期抗日运动档案》等。前书收录了1895—1915 年台湾民族运动的前期———武装抗日部分除罗福星案与余清芳案以外的台民抗日史料档案。后书主要收录了1898 年、1999 年台湾北部前期的抗日运动档案。
日据初期,台湾抗日武装斗争之所以得以坚持和发展,是与它同福建省的密切联系及来自对岸的支持分不开的。台湾总督认识到: “欲收岛民统治之全功,其着眼点不唯在岛内之镇压与民心之收揽,必采取如下方针,即注意对岸福建省特别是厦门的民心,察其趋向,反过来谋求岛民之安堵,以达统治之目的。”这引发了总督府“对岸经营”的政策导向。
面对台湾人民的反抗,日本殖民者采取了镇压与招降等多种手段。对台湾抗日武装的安抚、诱降早在桂太郎、乃木希典总督时代已出现,那时是小范围试探性的实施。儿玉源太郎时期,在民政长官后藤新平主持下,招降规模扩大。日本殖民统治初期台湾人民武装抗日斗争虽为台湾史研究焦点之一,但盖为维护抗日义军的形象,早期抗日斗争中抗日武装集团的“归顺”问题在较长时期内被研究者忽略。
2002 年,有研究指出,大规模招降的实施主要是因为日本殖民当局的暴力镇压并未收到多大成效,它不但激起台湾人民的加倍反抗,也引起国际社会的谴责,导致日本国内对台湾总督府治台政策及相关官员能力的质疑。因此,儿玉、后藤面对台湾抗日武装集团提出的苛刻的归顺条件,也能照单全收。但这种让步并不意味着日本殖民者的损失,经历“归顺”后抗日武装内部情况被暴露,武装力量削弱。日本殖民者利用时机重新部署兵力,对“归顺”后的武装力量进行讨伐。1902 年林少猫被害,日据初期台湾人民抗日武装斗争告一段落。
辛亥革命准备时期台湾人民与大陆人民在爱国与革命运动中遥相呼应、互相支持,但同时亦应注意到,革命党人不敢公开反对帝国主义,且对统治台湾的日本殖民者抱有不切实际的幻想。辛亥革命前台湾与大陆资产阶级革命运动的关系,明显地带有个别的自发的性质。不论是兴中会或同盟会,都没有认真考虑过在台湾开展革命活动的计划。革命党人对台胞的抗日虽十分同情,但不敢公开支持,这是中国民族资产阶级的软弱性的具体表现。
辛亥革命后,台湾以农民为主体的“驱逐日人”、“光复台湾”武装斗争的新高潮,是在大陆资产阶级革命影响下促成。而罗福星起义,则是资产阶级革命党人直接领导的反抗运动。这与过去单纯自发的农民反抗斗争,已有所区别,是属于孙中山领导的国民革命的有机组成部分。早期国民党人中,除了孙中山外,还有人长期参加和关注台湾革命,但学界未予公正的研究。陈在正指出,林森在台十余年,并两次参加台湾的抗日活动,这段经历,对其以后的思想、行动都产生很大影响。
一战期间及以后,关于台湾同化会和议会设置运动,20 世纪七八十年代的研究主要侧重于阶级角度。有学者认为,随着经济力的增长,地主资产阶级开始以改良主义者面貌出现,这是台湾近代历史上的第一次。林献堂是其代表。初期台湾地主资产阶级改良主义运动主要在他领导下展开。
对于台湾同化会,一些似是而非的观点长期流行,如认为: 板垣退助是殖民同化运动的元凶,台湾士绅参与同化会是一味附合日人,同化会是一个只会向日本殖民者磕头作揖的团体等等。对此,陈小冲有不同看法,他认为,板垣倡导的同化是: 在使台湾人靠向日本的同时,也应当给予他们相应的权利和待遇,这种观点并不为总督府所接受。板垣的同化论没有在台湾发生作用,说他是台湾同化运动的元凶并不符合实际。林献堂参加同化会目的是“希望日本政府对台人松弛压力,能放宽束缚,俾台人得减轻痛苦”。以林献堂等人为代表的部分台湾士绅及青年学生所追求的目标则与板垣大相径庭,这种“同床异梦”导致同化会很快被总督府所分化。
仅一个多月时间,总督府便寻借口将其解散。但1914 年末至1915 年初昙花一现的同化会开创了以合法手段争取政治权利的新的斗争方式,并诞生了台湾民族运动的新的领导者和骨干力量,为日后台湾民族运动做了组织上的准备。同时,它促成了台湾民族运动总目标的确立。同化会的失败,使台湾士绅和青年知识分子意识到,总督专制统治和日本人对政治经济资源的垄断是台湾人受压迫的症结所在,而总督专制统治的法律依据即“六三法”,使台湾人丧失发言权。由此开始了以撤废“六三法”为近期目标,以设立“台湾议会”为长远目标的斗争。这些是同化会积极的影响。
在1927 年分裂前夕,台湾文化协会领导层内部大体分化为三种力量: 右翼以林献堂、蔡培火等地主资产阶级分子为代表,站在改良主义立场,幻想在日本统治下实现其所谓“地方自治”; 左翼以连温卿、王敏川等社会主义知识分子为代表,主张进行阶级斗争,以彻底推翻日本统治; 以蒋渭水为代表的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则介于两者之间,主张以当时实行农工政策的中国国民党为榜样,进行以农工阶级为基础的民族运动,其分裂不可避免。但陈小冲认为,文化协会的分裂并不是一两个人阴谋或篡权行为所导致,而是内部路线斗争的结果。
1927 年成立的台湾民众党是台湾历史上第一个具有现代性质的政党,它曾经历一次大分裂,导致日本殖民者乘机将其取缔,使台湾民族运动受挫。陈小冲认为分裂原因,除日本殖民当局的镇压策略外,最根本的还在于民族运动的内部矛盾,尤其是围绕台湾民族运动中要不要开展阶级斗争这一问题。该党成立之初主张阶级调和,但在台湾工农运动推动下,党的政策逐渐左倾,转而主张在民族运动中同时开展阶级斗争,与代表地主资产阶级利益的党内稳健派产生根本性冲突,最终导致分裂。
王晓波也指出,民众党成立后,中央委员会认为党纲不明确,易遭任意解释而在运动中造成紊乱,于是有“党纲解释案”和“关于阶级问题的态度”之提出。但蒋渭水与彭华英的解释案对阶级问题的态度有根本立场的不同。蒋案认为民众党虽非农工阶级党但却是农工阶级的“代表”,彭案则认为民众党并不代表农工阶级但可“考虑”农工之利益。民众党最后通过了彭案。蒋渭水派为内部团结而在“解释案”上让步,但民众党的运动路线还是在蒋指导下蓬勃发展。此点不能见容于士绅地主阶级,彭为此而辞职,再次显示了林献堂派与蒋渭水派的路线矛盾。
台湾民众党主要人物———蒋渭水信奉中山学说,同时也受到新文化和社会主义思想的影响。他的成长与抗争的历程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台湾民族运动的历程,他舍弃富足生活,挺身领导救亡运动,并为之献身的经历验证了这样的历史: 参加民族运动的台湾各阶层人士无论出身、经历、思想有何不同,都在为摆脱日本殖民统治而探寻出路。这一时期为“日本统治确立后的_运动”,与此前“传统领袖领导下的地方性斗争”不同,这时台湾渐次出现新型领导人物,堪称是“进行整体台湾人民的斗争”。民众党曾展开鸦片反对运动,并通过各种途径使国际社会关注台湾的鸦片之害,国际联盟调查委员会甚至为此派员到台湾调查,使台湾总督府不敢再一味因循消极放任态度,开始采取一些积极的矫正和治疗措施。
关于1920 初至1930 年代中期的议会设置请愿运动,钟安西指出,林献堂提议摒弃台湾自治的口号,而争取民族自治的实质内容———台湾议会的设置,真实意图是: “以停止撤废六三法来阻绝内地延长,以设置议会来削夺总督权力,在不刺激日本政府下,取得实际民族自治,含着意在言外,绵里藏针的意思”。因感于时势多艰,所期目标难以一蹴而就,须留有进退余地,不便在时机没有成熟时率尔托出真意,招致当局扼杀。请愿者仅在第八次请愿后某些比较有利的时机在舆论上明确提出要求设置独立的自治议会,其余时候均隐约其辞,带有弹性。此次台湾民众在特殊环境下以特殊方式反抗日本殖民统治、争取民族自治的爱国运动虽终告失败,却产生了不可抹杀的意义。
该运动从根本上说是殖民地台湾的知识分子和部分上层人士要求实行民族自决、削弱以至摆脱日本殖民统治的_运动,最终实现台湾民众回归祖国的愿望,“从一开始就蕴含了必定要失败的结局”。有人不认同该运动民族自决的目标,认为该运动从本质上说,属于改良主义运动,即使他们的愿望实现,台湾人民仍摆脱不了受压迫的殖民地“二等公民”地位,充其量如英国殖民统治下的印度,与真正的民族自治,还相距甚远。
有台湾学者分析参加议会设置请愿的签名问题,对台湾议会设置请愿运动的群众基础提出怀疑。陈小冲提出不同见解,认为仅摘取几个孤立数字去判断台湾议会设置请愿运动的群众基础是不够的,重要的是要看社会上广大群众的响应程度和群众对这项运动支持的“持续性”如何。
20 世纪20 年代社会主义在中国大陆与日本大为流行,台湾受此影响,在社会文化界研究谈论社会主义之风亦盛,并进而影响社会与_运动的发展。1926 年至1931 年间以《台湾民报》及《台湾新民报》为战场,文化人陈逢源代表右派,求学大陆的许乃昌、蔡孝乾及台湾社会文化运动健将蒋渭水( 先右后左) 代表左派,在中国未来应该走社会主义抑或资本主义道路的问题上,有过延续数年的辩论。
1928 年4 月15 日,台湾共产党在上海成立,成为台湾共产主义运动史上的一件大事,但在相当时期内学界对于台共的研究并不深入。台共正式名称为日本共产党台湾民族支部。由于台湾当时是日本的殖民地,共产国际决定台共在组织上隶属于日共,接受日共领导。但因日共党组织屡遭日本政府破坏,台共和日共关系中断,台共实际上更多是在共产国际东方局和中共指导下开展活动的。不仅台共的成立、起落受到中共影响,其瓦解亦然。
1931 年,在陷于“左”倾机会主义的中共影响下,台共开始犯“左”倾冒险主义和盲动主义的错误,羽毛未丰就过早地暴露,最终导致台共的瓦解。台共领导岛内人民反抗日本殖民统治的斗争,本质上是中华民族反帝反封民族民主革命的一部分,台共与中共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有研究进一步指出,台共解体固然受中共影响,而中共又受到共产国际在1930 年代急剧左倾的影响,如此链条作用促成台共斗争的失败。台共曾在政治大纲中提出“台湾民族”、“台湾独立”、“建立台湾共和国”等焦点问题,这些问题成为争论焦点和敏感问题。宋帮强指出,台共政治纲领中的“台湾民族论”并不能成立,它是日共忽视了台湾的特殊性而生搬硬套列宁的民族殖民地理论的产物。台共政治纲领中的“台湾独立”的真实内涵是指台湾摆脱日本统治的“独立”,先自我解放,然后再回归祖国。
台湾共产党的成立,适应了台湾人民反日抗殖斗争不断发展的形势和时代的要求,也是台湾马克思主义知识分子形成的必然结果。虽然台共在台湾存续的时间短,但台共领导的斗争历史,使台湾经历了共产主义思想和运动的洗礼,一代马克思主义知识分子经受了锻炼,对台湾社会历史的发展产生深远影响。台籍精英不断寻求摆脱日本殖民统治之途,曾谋求有限的台湾自治,而未能如愿。抗日战争爆发后,部分台籍精英投身祖国抗战,认识到台湾解放的出路在于回归祖国,因而发起复省运动,有文章探讨了其中的探索与转变过程。
关于台湾共产党,近20 年有不少著作问世,如陈芳明《谢雪红评传: 落土不凋的雨夜花》,卢修一《日据时代台湾共产党史》等。此类著作以传记、口述类较多,且多集中在对领导人物谢雪红、翁泽生等人的评述方面。大陆学者也有新研究,认为蔡孝乾与台共的关系尽管只维持了几个月,却影响到谢雪红与翁泽生的关系,加深了翁、谢之间在建党初期就已存在的误解和矛盾,是造成台共内讧的因素之一。1949 年以后,这些内斗严重影响了台盟的发展,伤害了在大陆的台湾同乡之间的感情,造成了长久难以弥合的心理鸿沟。
与台湾民主国相似,日据时期部分反抗日本殖民统治的活动曾为“先独立,后回归”而提出“台湾独立”的主张。20 世纪80 年代以来,“台独”理论者出于意识形态需要,对反抗运动史进行片面的解读,认为台湾人追求“独立”的历史可追溯到20 世纪20 年代。他们认为日据时期台湾人与祖国的关系建立在想象的基础上,荆子馨进而提出: “台湾与中国的关系不是想象的( imagined) 共同体而是幻想( imaginary) 的共同体”。对于此类论断,大陆学界提出不同看法。陈小冲指出,日据时期台湾人开展所谓“台湾独立”运动实际上是“殖民地人民反抗和谋求摆脱殖民宗主国统治的正义斗争”,是针对日本殖民者的,并且所谓的“台湾独立”仅仅是“走向与祖国相结合的一个步骤”而已。
在台湾历史上,曾出现过主张“台湾独立”、“台湾自决”的日据时期抗日自救运动,也产生了战后海外“台独”运动。鉴于历史和现实原因及海外“台独”运动的有意混淆,有些人对两者关系产生模糊认识。研究者指出,日据时期台湾抗日自救运动是台湾人民在遭受日本帝国主义侵略,祖国无力援救的特殊历史条件下,主张台湾“独立”、“自决”的正义解放运动。虽以“独立”、“自决”、“自治”为斗争目标,但始终坚持“中华民族主义”。“台独”运动虽借用抗日自救运动提出的“台湾独立”、“台湾解放”、“自立”、“自决”、“台湾是台湾人的台湾”等口号,但其谋求台湾脱离于祖国之外的意图是与日据时期抗日自救有着本质区别的,两者也没有一脉相承的关系。许维勤亦指出,台胞在大陆所倡导的“台湾独立”的抗日理念,严格地说是限定于从日本殖民统治之下争取独立,而不是抽象的; 这种独立是与争取回归祖国相并列的,二者不可割裂。
另外一些通论性论文也佐证了上述观点,陈在正对台湾人民为摆脱日本殖民统治、争取台湾回归祖国的英勇斗争进行了系统梳理。季云飞认为,台湾人民反抗日本殖民统治的斗争形式和内容,随着台湾岛内对敌斗争形势变化而变化,同时也受制于祖国大陆革命形势变化而变化。台湾人民的反抗日本殖民统治斗争的成败与大陆民族民主革命斗争的成败休戚相关。
台湾民众抗日史的通论方面,1987 年向山宽夫用日文写成《日本统治下における台湾民族运动史》,20世纪90 年代末由杨鸿儒等人翻译出版。该书认为虽然台湾的民族运动无法最终胜利,但“日本在台湾的统治之为殖民地统治,台湾人抗日民族运动之为殖民地民族运动,两者皆值得给予极高的评价”。大陆学者安然2005 年在台湾出版了《台湾民众抗日史》一书,继1990 年代薛军力、徐鲁航的《台湾人民抗日斗争史》①之后,再次全景式地展现了台湾民众“孤悬海外”的艰苦岁月,苦守“汉节”的赤子之心。它充分注意到台湾人民的抗日斗争,时刻与祖国命运连在一起,把回归祖国视为历史的必然归宿,这与此前成果的观点是一致的。
它认为日本侵略中国有深刻的历史原因,根源是日本的军国主义野心,日本对台湾的觊觎与其侵略扩张史同步,故该书上限始于14 世纪末,日本形成倭寇、侵扰中国沿海之时。下限为二战后台湾民众与日本复活军国主义做斗争为止。虽然该书主体为日据时期台湾民众的反抗,但前后追溯达四百余年,从较高视野展现出日本侵台、台湾民众抗日等历史问题的历史背景和脉络。并对战后“保钓”运动、“慰安妇”索赔等台胞反抗日本的活动进行了论述。1992 年厦门出版的《李万居评传》是大陆研究抗战时期在大陆的台籍人物的代表性著作。此外,也有一些通论方面的文章。
由于地缘与历史传统关系,闽粤移民台湾的历史绵延数百年。1895 年台湾沦为日本的殖民地,台湾住民被认定为所谓“日本国民”。该年日本颁布《清国人入境台湾条例》,传统闽粤移民渡台的历史进程遭致中挫,台湾社会历史进入以内生性发展为主的新阶段。“日本对台湾的占领及伴随而来的台湾与大陆之被强制分离,很大程度上构成为台湾历史特殊性的原点。”
日据时期在大陆居留的日本籍台湾人,即台湾籍民。这些人大批移居福建,其类型主要有原台湾居民、“归化”籍民与新编入台籍者。关于台湾籍民,日本与台湾学者较早展开了研究,如中村孝志、梁华璜、戴国辉、林满红、后藤乾一等人。他们主要利用日本外交史料馆所藏《外务省记录》及台湾方面档案。大陆相关研究的展开则相对迟缓。
由于台湾籍民除少数散居粤、沪、浙、香港等地外,90%以上都在福建居住、经商,台湾籍民问题是日据时期长期困扰闽台当局的棘手问题。日籍台民作为日本臣民,有别于原本即是日本人的所谓“内地人”,处于“二等公民”地位。但在中国大陆,他们享有不平等条约所赋予的权利,得到日本领事馆的保护,拥有特权。这不但诱发了部分台湾人在大陆的不良行为,还引起闽地不肖子弟的羡慕,千方百计去获取台湾籍,出现一批“假冒日籍台民”。
除了以非法途径取得的台湾籍民身份外,当然还有不少合法的“归化”者。光绪二十九年外务部档存有几则关于“归化”的史料,1992 年,这些史料被台湾史的研究者所发现和利用。当时,“归化”台湾籍民问题已相当严重,不能不引起福建当局高度重视。福建方面想要对光绪二十三年以来所有“归化”者进行清理,并透过中日交涉,确定此后该问题的原则。然而日方坚持独立处置权,对福建当局的建议,大多敷衍了事或干脆拒绝。当时的清政府危机四伏、软弱无力,对于因福建“归化”台湾籍民这种“交涉细事”只得“从缓商酌”。
1990 年代,林真对抗战时期福建的台湾籍民情况,闽台当局的措施、态度等问题进行了初步研究。认为在抗战前夕,厦门的台湾籍民人数为13,000 人左右,福州约2,000 人,加上漳泉地区数百人,全省台湾籍民在2 万—2. 1 万人左右。其中未登记者7,000 - 8,000 人。
抗日战争爆发后,中日成为交战国,作为“敌国国民”的日本籍台湾人在战争中究竟站在哪一边,引起了关注。出于某种程度的不信任,这些往日特权人物成了日谍嫌疑,被押往内地监视居住。赵国辉《日据时期在厦台湾籍民的司法管辖》一文,指出由于日本从中国获取了领事裁判权,并在甲午战后将其改写成单方权利,加之中国在法制建设方面的缺失,日据时期厦门对籍民的司法权完全操控于日本股掌之中。
1937 年以前,由于有治外法权的保护,在福建的台湾籍民确有不少为非作歹者,给人们带来不良的印象。以来自崇安的台湾籍民为主组成的台湾义勇队,在李友邦领导下,开展一系列的宜传解释工作。有论者称“人们改变了对大陆台湾籍民的看法”,“使人们对台胞刮目相看,并冰释误会”; 也有论者称“抱持此看法的人究竟有多少,不无疑问”。陈小冲折中了前述两种观点,认为台湾义勇队的工作在一定范围内和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台湾籍民的形象。但也应看到,台湾义勇队的活动仅限于浙东、赣南、闽北及闽西,其发行的刊物和丛书传播范围也不广,其影响力有限,尤其是台湾浪人活动最猖獗的厦门、福州地区,基本未能触及。
林真指出,造成台湾籍民整体不良形象的政治因素,实乃日本侵略手段产生的效果。台湾总督府为隔断台民与祖国的联系,蓄意制造闽、台人之间的矛盾,使之处于对立地位。抗战爆发后,日本“以华制华”,强征台民当兵,并充当前锋,将厦门华人产业强行拨给台民经营,按日、台、华三等分配口粮等等,这些都在客观上加剧了闽、台人的矛盾,引起当地人民的恶感和仇恨,使大多数台湾籍民成为“中日矛盾中首当其冲的替罪羊”。
总之,台湾籍民问题是日本帝国主义占领台湾期间的畸形产物。虽然有些不法之徒在福建从事非法活动,但绝大多数的台胞与福建人民和睦相处。即使在日本帝国主义者严密监视下,他们中的许多人仍与祖国人民一起进行抗日救亡斗争,台湾义勇队即为例证。
台湾义勇队由李友邦集结散居于大陆的台胞组成,可被视为台湾籍民的一个特殊组织形式。大陆学界对于台湾义勇队的研究比较多,但多偏于通俗性论述,深度还有待挖掘。史料方面,《台湾义勇队档案》2007 年由福建档案馆整理出版。南京的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等处关于义勇队的资料亦有陆续发表。1939 年2 月,以台胞领袖李友邦为队长的台湾义勇队在浙江金华誓师。义勇队具有正规军编制,以“保卫祖国,收复台湾”为宗旨,转战浙、皖、闽各省,是直接参加祖国抗战、影响最大、持续时间最长的台胞抗日队伍。① 台湾义勇队在各地区的活动以及与朝鲜义勇队的关系亦有相关论述。
抗日义勇队一开始就受到中国共产党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的指导与政治上的帮助。李友邦本人始终拥护这一政策,接受中共帮助。中共浙江省委派遣党员在其内部落实党的指示,使中国共产党与台湾抗日义勇队建立了密切的联系。国民党当局对台湾义勇队的态度则是抱有戒心因而摇摆不定: 政治需要时,便予以支持; 否则便弃之不管,甚至取缔。
对抗战时期在大陆的其他台胞抗日团体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台湾少年团、台湾革命同盟会②等组织。对其他组织,如台湾工作团、粤东工作团、闽台协会、国民党中央设计局台湾调查委员会等,则很少涉及。日据时期旅居海外的台湾人国籍问题错综复杂。台湾总督府原本规定,1895 年5 月8 日至1897 年5 月8 日的国籍选择期限后,未离开台湾的台湾住民拥有日本国籍,离开者等于放弃日本国籍。但事实上情况极为复杂,如1898 年10 月28 日,台湾总督发布内训第49 号《有关台湾住民户籍处理案》,表明对于情节有“可斟酌之余地”者,可让其入籍。自此开启以漏籍名目申请入台湾籍的方便法门。
2008 年,《日治时期籍民与国籍史料汇编》由台湾文献馆组织翻译出版,为该项研究提供了珍贵的史料。日据时期台湾史研究往往受制于文字,因此时档案多以古式日文书写,明治、大正时期不少档案还是以毛笔行草书写,不易辨别理解,令研究止于表面。台湾文献馆为发掘整理更多档案,以利于学界,特拟计划,从1991 年甄选专人从事“台湾总督府公文类纂”的翻译研究工作,到1996 年出版中译本11 册后,鉴于总督府档案浩瀚,难期竟功,决定选择专题翻译研究的方式,分为教育、涉外关系、邮政、原住民、官制、宗教、殖产、卫生等八项专题。《日治时期籍民与国籍史料汇编》即为总督府档案专题翻译中的一部,是《籍民与南进》之后的第二辑,收录了“台湾总督府公文类纂”中有关籍民及国籍的史料,其中漏籍问题是其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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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制度是专业技术人才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是评价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和职业素质能力的一项主要制度,是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也是人才科学配置和使用的重要依据。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研究现行职称制度存在的问题及改革措施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阐述了现行职称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出职称制度改革的方向与措施,以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提供参考。
关键词:职称制度;问题;改革措施
1.1职称评审标准条件已经过时
现行的职称评审标准和条件规定,仍然是国家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制定的标准、条件和系列规范,执行周期已有20年,标准和条件已经不能适应快速发展的新形势对人才全面准确评价的需要。特别是职称标准和条件中对学历、年限、工作经历以及论文、著作、学术成果等方面的要求刻板生硬;职称外语水平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与有些行业或专业发展状况不相适应,尤其是对于年龄较大的专业技术人员来讲,要求比较苛刻;评审条件中量化标准不够规范,可操作性不强;全面推行职称评聘分开制度后,仍对职称申报人员范围要求过死,单纯以执行职级、职等工资制为取舍,限制一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评价方法上也存在片面性和职称“一评定终身”等问题,缺乏必要的激励和鞭策机制,职称作用受到削弱;职称评聘工作在企业中只搞评审、不搞聘任,不与待遇挂钩,有逐步淡化的趋向等。这些都不同程度地挫伤了一大批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从长远来说,不利于整个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建设。
1.2 现行岗位管理办法不科学
事业单位岗位供需矛盾比较突出,因人设岗现象依然存在。由于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相对缓慢,各方面配套措施未及时跟进,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主要还是走职称这个“独木桥”,而职称又与专业技术人员的待遇紧密挂钩,一旦聘任,即刻兑现。基于体制原因,事业单位岗位管理采取结构比例标准和最高职务档次控制办法,只能按照上级规定的设岗比例实行岗位总量控制,而无法要求事业单位做到遵循“以事定职,因事设岗”原则,以工作任务、业务职责的要求来确定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又由于评聘分开制度的全面推行,使一大批符合相应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及时通过评审取得了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职称。而评上职称不是目的,获得聘任并兑现有关待遇才是最终目的。因此,岗位需求矛盾普遍存在。特别是一些专业技术人员较为集中的农业科研、教学研究、卫生医疗、文化等事业单位,需求矛盾更为突出[1]。由于现行的岗位结构比例和最高控制标准难以达到有些单位的实际需要,为尽快解决岗位需求矛盾,许多单位只好不顾客观实际,超限额比例要求申请增设岗位,致使事业单位因人设岗现象依然存在。再者,经济发达地区人才集聚密度较大,而经济落后地区人才集聚密度相对较小,现行岗位管理办法没有考虑到经济发达地区和落后地区的差异,安徽省按照同一比例和标准管理,就限制了经济发达地区对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的力度,客观上极易造成人才的流失和浪费。
1.3职称后续管理方面存在诸多薄弱环节
规范化管理工作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由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相对滞后,不少单位都不同程度的存在着竞争聘任力度不够、走过场,甚至“暗箱”操作,聘约管理弱化,任期考核滞后或简单化,个别单位甚至存在弄虚作假、虚于应付等不负责任现象,致使竞争聘任机制未能真正形成。而作为职称综合管理的人事部门,在职称聘任方面存在政策空白,相关配套政策不够完善,缺乏上级赋予的明确的行政监督管理职能,使得职称聘任过程中的一些明显不合理的问题得不到及时纠正,一定程度上挫伤了一部分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积极性的充分发挥,从长远来看,不利于职称改革工作的健康发展。
1.4评价机制不适应激励人才辈出的时代要求
一是评价方法相对落后。目前,能力测试仍然通行“笔试”。实践证明,“笔试”在职称评聘工作中的高度运用,难以准确地考察专业技术人员全面的情况,往往是考试成绩上去了,专业能力、专业水平,特别是工作创新能力却没什么提高。二是评价考察的内容相对落后。按现行政策,各级各类职称,一般必须专业能力、外语(以英语居多)、计算机3门课程都合格才能参加评审。虽然这是应该而且必要的,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比如外语测试,除少数人获得免试资格外,大多数人都必须通过严格的考试。这意味着如果通不过考试,就不能晋升高一级职务,尤其是高级职务。一部分业绩、能力平平、缺乏上进心的人,自然是望而却步。但那些破格不够条件,而能力、业绩突出的技术人才,因为历史原因和缺乏外语学习的环境而很难通过考试,导致难以晋升高一级职务,势必挫伤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三是评价的标准不科学。比如晋升资格条件,明确规定晋升高、中、初级职务必须达到相应的学历、任职年限等要求,但从充分激励人才的角度看,这些限制条件,就成为限制有突出贡献人才、积极上进人才、致力创新人才脱颖而出的政策依据。
1.5全评全聘不适应“评聘分开”的改革要求
客观地说,“评聘分开”在现实工作中有较大阻力。首先,计划经济长期的“大锅饭”形成“你有,我有,全都有”的习惯,不评则已,评则必聘;其次,单位领导担心对职工利益重新分配易引起新矛盾,造成职工上访、闹事的局面。所以,目前大多数地方仍是评聘合一。显然,不符合人才激励要求。
1.6聘后管理不适应现代管理制度规范
由于评、聘实质上难以分开,与专业技术人员的经济利益不可能有本质冲突,聘后管理仍停滞在收发考核表、掌握一些无关痛痒的信息等低端层面。以能力、业绩为基本评价要素,以激励人文化管理为基本手段的现代评价体系和管理模式,最终流于形式。
2.1进一步推进职称评聘分开制度
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行职称评聘分开制度,进一步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积极性。评审过程中按岗位职数评审的限制,实行“能者上”的激励机制;在聘任管理上实行竞争上岗,择优聘任。通过评聘分开,使符合评审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及时获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能较好地解决过去因岗位职数限制而积累下来的矛盾和历史欠账。实践证明,评聘分开制度的全面推行,不仅使职称工作向着科学化、规范化的目标迈出新的一步,而且为今后的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才的合理流动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2.2运用科学职称评审方法
职称评审工作的方法和手段进一步趋于科学合理,使评审结果更加客观公正。几年来的实践证明,职称评审工作实行单一的考试或评审,都不同程度的存在局限性。将二者有机地结合,进行严格公正的考试和科学合理的评审,可以最大限度地保证评审结果的客观和公正。从2001 年开始,对职称评审工作实行考试和评审相结合的办法,对晋升高、中级职称人员,进行全市统一的业务考试,成绩作为高级推荐和中级评审的重要依据。考评结合办法的全面实施,既可以从一个侧面检验和反映专业技术人员的真实水平和业务素质,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印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从而为准确评价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提供重要参考和依据。
2.3建立人才评价新机制
尽快建立起新形势下以能力和业绩为主要价值取向的人才评价新机制,促进高素质、复合型专业技术人才的快速成长。打破制约和影响专业技术人才成长的一切不利因素,坚持以能力和业绩作为评价人才的主要依据。围绕能力和业绩2个方面,结合各系列、专业间的不同性质和特点,对专业技术人员提出明确的、有针对性的和有所侧重的要求,特别是能力方面的要求。不唯身份、不唯资历、不唯职称、不唯学历,以能力和业绩作为主要评价依据;进一步扩大职称申报人员范围和职称覆盖面,凡在当地与用人单位确立了人事、劳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不论户籍、档案、身份和单位性质,均可参加职称评审;职称外语水平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要区别不同情况,因地区、行业、专业、工作性质和年龄而异,不搞“一刀切”;允许专业技术人员申报2个以上职称,促进复合型人才成长,为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提供公平、合理和有效的竞争机会和平台,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聪明才智[2]。
2.4加大对职称工作的投入
充分运用现代化的管理手段,进一步精简手续,规范程序,缩短工作周期,切实提高职称评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将每年的高、中级职称申报、评审时间作为一项制度固定下来,并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宣传、公开,使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做到心中有数。评审时间的确定,要充分考虑到基层工作的实际,在时间上留有余地,并进行合理安排。同时,加大对职称评审工作的投入,配备得力的工作人员和先进的办公设备,改善办公条件和工作环境。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建议由安徽省人事厅牵头,组织安徽全省各个地市的优势力量,共同开发安徽省内通用的职称评审管理软件,将职称评聘的各个环节形成相对独立、自成体系的运行模块,并充分利用网络建立相互联系,试行网上填报材料,网上传阅材料,网上评审材料,网上查阅结果等[3]。
2.5发挥职称改革的影响作用
继续深化职称改革工作,坚持考评结合的科学评价制度,充分发挥职称改革的政策导向作用;坚持评聘分开、竞争上岗制度,充分发挥职称评审的杠杆作用;正确处理好职称申报、评审和聘任管理三者间的关系,不断推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
2.6加强职称后续管理工作
针对职称后续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管理力度相对薄弱、竞争聘任和聘约管理不规范等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通过赋予各级人事部门相应的行政监督管理权限,加大人事部门对各单位职称后续管理工作的参与管理力度,充分发挥人事职能部门的监督作用,将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贯穿于职称评聘工作的全过程[4]。同时,建立健全职称评聘方面的人事争议仲裁制度,积极维护专业技术人员的合法权益。
2.7扩大职称改革的宣传面
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多种渠道,进一步加强对职称改革工作政策规定和工作部署的宣传力度,扩大职称改革工作政策宣传的覆盖面,最大限度地减少因组织原因造成专业技术人员个人利益受到影响的机会和因素,积极维护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
2.8推进职称评审社会化评价
为进一步适应职称改革工作的深化和社会化评价工作的大趋势,也为了从根本上杜绝职称工作“政出多门、多头管理”等情况,彻底解决职称评审由于各系列间多头参与所造成的不平衡现象,加快推进职称工作走社会化评价这条路子的步伐。建议尽快出台安徽省职称评审社会化评价的相关政策、规定,积极采取有力措施,使职称评审工作尽快走上社会化评审的轨道,从而推动整个职称改革工作上一个大的台阶。
[1] 孙晓燕,赵俊杰,卢萍.职称制度改革与科学的人才评价机制研究[J].科技进步与对策,2007,24(11):121-123.
[2] 陈鼎杰.关于职称制度的评价与创新[J].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08(7):125-127.
[3] 张建瑞.职称改革的实践与思考[J].甘肃科技纵横,2008(4):148.
[4] 崔光宝.职称改革与人才评价[J].人才资源开发,2008(4):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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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教育是中国精神文明建设的首要内容,也是解决社会矛盾和问题的主要途径之一。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考核时段改革的实效陈述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意识形态建设从来都不是一个小问题。对于执政党而言,主流意识形态能否保持强大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将直接关涉到执政党执政所领导事业的兴衰成败。因此,对高校思政政治理论课程实效性深入研究,探究其现状及提高其时效性,能够有效提高现今大学生对于思想政治教育的认同度,更好地发挥主流意识形态的社会整合功能。
关键词:高校思想 政治理论课 考核时段 改革实效
《新疆历史与民族宗教理论政策教程》作为一门新疆地方性的重要课程,对社会经济发展地区稳定、正确理解和认识新疆“三史”有独特的功能和作用。
从课程设置说,《新疆历史与民族宗教理论政策教程》一般会和《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国近代史纲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和《形势政策》等课程一起形成目前新疆高校思想政治理论教育的课程体系。这些课程一般具有以下特点:
(一)理论性
在学习过程中,学生必须根据课程提供的理论依据和教师教授的课堂知识准确把握课程体系。《新疆历史与民族宗教理论政策教程》课程教材和教学活动是围绕这些理论、政策、法规的学习开展的,因此《新疆历史与民族宗教理论政策教程》课程理论性很强。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必须熟记相关知识点并准确地加以实际运用。
(二)实践性
《新疆历史与民族宗教理论政策教程》课程从课堂教学到实践教学,一直到最终的期末考核,这一系列的教学过程和学习环节,都需要经过大量知识灌输和实践教学才能掌握和熟悉,因此对于课堂教学获得的相关知识必须进行大量的课堂实践教学才能得到巩固。
(三)综合应用性
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是对目前在校大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和意识形态教育的有效手段和方法,有时一项教学过程或是活动可能涉及多个教学方法和课程体系。这就要求授课教师在尽可能的条件下同时具备多门知识,并且综合应用。
(一)考核目的导向存在误区
尽管目前国内高校强调对学生的素质培养,但就考核方案的设计而言,大多只是对书本、课堂知识掌握程度的简单测评,将考试分数作为评价学生学习的唯一标准,并延伸到评优、奖学金、就业推荐等。这很容易把学生的学习目的导向为对教材内容的简单模拟学习,不能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的能力和创新意识。
(二)评价方式单一
在《新疆历史与民族宗教理论政策教程》体系期末考核设置中采用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两项分数合计的方式。平时成绩多以作业、考勤、课堂回答问题的表现为准,占总评成绩的30%左右。期末考试则以笔试为主,按照教学计划中的重点内容出题组织考试,占总评成绩的70%左右。这种考核方式导致很多学生抱着考前突击的心理,不重视平时学习。
(三)考核内容过于片面
目前,《新疆历史与民族宗教理论政策教程》课程考试的题型一般是单选、多选、判断、综合问答等,而且都是标准答案。对学生的考核侧重记忆和简单的理解能力,无法评价学生的沟通表达、资料的收集甄选、分析、判断、解决问题等能力,而且对于意识形态教育的实效性没有产生影响和发挥作用。
(四)我区高校缺乏过程性考核
在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教学较理想的国内高校可以发现其教学方法较灵活,内容较接近现实,这些教学活动不仅是课程教学的一种有效手段,而且是一种有效的课程时段考核方法。
(一)重视专业课程的考核方案设计,体现素质教育目的
因为每门课程的教学要求不同,所以不能采用同样的方式考核。在设计《新疆历史与民族宗教理论政策教程》考核方案时,应以具体授课学生的实际接受能力为主要线索。在授课过程中,可以将授课班级分为几个授课单元,以能力和素质考核为中心,根据学识情况将考核方式、考核内容、分数评定、实施效果评价等渗透要实际教学过程中,提高教学实效性。
(二)考核内容和题型的灵活性
目前,很多高校课程考试已经建立试题库或试卷库。这种考核内容不应流于形式,而应鼓励有关教师及时编写更具实用性的题型,定期更新有关试题数据库。另外,考核内容不应仅仅局限于教材,可以结合现今时事政治等有关内容,拓宽学生的知识面,使学生全面、深入地理解课程知识要点为核心。
(三)考核方式的过程化和多元化
目前《新疆历史与民族宗教理论政策教程》除了课堂理论教学外,还应该注重增加时政分析、阅读拓展、社会调查等多项教学环节,将课程考核从期末考试考核延伸到整个学习过程,强化课堂教学考核,逐步提高大学生对于课堂知识的理解和分析及相关知识点的知识收集、分组单元的相互协调、获取知识的实践表达等能力,比如《新疆历史与民族宗教理论政策教程》课程。
这种多渠道的考核方式,可以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调动起来,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实现预期的教学目标,而且教师可以根据学生不同章节时段的活动表现给予有效连续的过程考核,这对督促学生专注课程学习和评价其学习效果都是很好的手段。值得注意的是,这些考核方式必须进行有效的信息反馈,及时弥补时段考核的不足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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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课,是新近涌现出来的一种在线课程开发模式,它发展于过去的那种发布资源、学习管理系统以及将学习管理系统与更多的开放网络资源综合起来的新的课程开发模式。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慕课视域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理论课教学改革刍议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信息化和大数据技术改变了人类知识获取的方式。慕课的兴起,颠覆了传统的教学模式,推动了教育的改革。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理论课应主动顺应高等教育的变革,认真思考并积极探索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在在慕课时代下的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提高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理论教学的实效。 关键词:慕课;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理论课;教学改革 自2011年秋天起,慕课以燎原之势席卷全球,这场最初发起于哈佛、斯坦福、麻省理工学院等世界顶级名校。
慕课(MOOCs ),是Massive Open Online Courses的首字母缩写,意指大规模在线课程。“M”代表Massive,表示慕课注册人数多,规模大,它与传统课程教学中只有几十个或几百个学习者不同,慕课拥有大量的学习者,规模可上千上万,甚至史无前例。第一个“O”代表Open,表示学习环境和学习资源的开放性,慕课以学习为导向,只要注册账号人人都可以参与学习。第二个“O”代表Online,是指教师的教学和学生的学习过程都是通过互联网在线实现的。“C”代表Courses,所指的是讲授主题的提纲、教学内容视频、布置的作业以及学习注意事项。
慕课教学形式的出现引爆了世界高等教育改革风暴。这场风暴始于2011年秋, 19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6万人注册了斯坦福大学的1门《人工智能导论》课程,随后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呈现出了井喷之势,高等教育领域的三大慕课联盟相继成立,分别是Udacity、Coursera、edX,三大运行商为学习者系统提供大规模开放平台。慕课与传统的在线课程、远程教育不同,它不仅是一种新型的在线课程。
在慕课的教学模式中,课程教学、学生学习过程、师生互动过程能够被完整地、系统地呈现。慕课利用网络信息技术手段,解构了传统的教学模式。它对教育教学的影响不再简单停留在工具和手段层面,而是直接影响到更深层次和更具实质性的教育教学的操作过程中。慕课通过碎片式的知识呈现方式,以短小的视频课程的方式出现在人们的移动终端,学习者可以根据自己对知识点实际掌握的情况,自由控制这些视频,可以快进跳过,也可以反复观看。课程视频中还穿插着一些小测验,学习者只有答对问题才能进入下一个知识点的学习,这种“通关”设计不仅可以让学习者长时间保持积极的学习状态,还可以避免学习者知识的断层,夯实学习者的知识基础。慕课还整合了多种社交网络工具,学习者在观看视频中遇到不理解的知识点时,可以通过虚拟讨论区、微博、微信等网络社交方式展开讨论,或者在线向教育者寻求帮助。
在答疑讨论的互动过程中,学习者完成了知识的理解和初步建构。学习者在慕课平台的学习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数据,包括观看视频情况、测验情况、社区讨论情况,这些数据被服务器详细记录下来并对其进行相关分析,教师通过对大数据的挖掘、分析和研究,全面地跟踪和掌握学生的学习行为、过程和特点,更加及时、更有针对性地改进教学,学习者也能够通过数据分析,改进学习方法,凸显个性化学习。
目前,我国慕课教育正处于起步和探索阶段。2013年上海交通大学率先加入Coursera,向Coursera免费提供中文在线课程,并与耶鲁大学、斯坦福大学等一流名校共建全球最大的在线网络课程。同时,上海交通大学联合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浙江大学等C9高校及同济大学、大连理工大学、重庆大学共同打造中国的慕课平台。2013年被称为中国的慕课元年。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会长郝克明表示:“我们要抓住这个机遇,借鉴 MOOCs 经验实现教育模式和方式创新,提高教育教学质量。”[1]
在我国,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理论课承担着向大学生系统进行马克思主义教育的任务,是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主渠道。改革开放以来,从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战略高度,国家高度重视思想政治教育理论课程的建设,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指导性文件。各级高校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文件精神,结合新形势下大学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实际,对思想政治理论课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改革措施,提高了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教学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增强了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理论课的实效性,但从总体上而言,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所存在的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教与学的矛盾仍然普遍存在,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居于主导地位,掌握着思想政治教育话语权,掌控着整个教学过程,学生作为教育的客体,在课堂教学过程中处于支配地位。即使一些高校也开辟了思想政治教育第二课堂,采取了启发式教学模式,教师和学生在课堂中的角色有所改变,但是这种教学模式仍然是以教师为中心,学生主体的地位张力不够。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理论课堂的实效性偏低仍然有负于社会的价值期待。
从本质上而言,思想政治教育是做人的工作,人是思想政治教育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而作为主体的人必然具有主体性,主体性是作为主体的人具有的质的规定性,体现为主体在对象性活动过程中呈现出的主动态势和支配地位,即具有自觉能动性。自觉能动性是人的根本属性,主体意识到自己与外物的主客体关系并以此来确立自我,实现自我的主体地位。为此,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过程既是高校教师按照一定社会规范要求组织实施教育的活动过程,也是大学生通过自身内在需求,通过自己的积极活动,能动的接受教育,实现自我发展的过程。而活动过程的结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大学生的自觉能动性。
大学生以认知、情感、体悟等方式潜移默化,积极主动地构建和内化,自由感受、选择、判断、内化和践行教育者所传递的思想政治教育信息,不断追寻人的意义和价值,促进生命成长。但由于受理性主义教育思潮的影响,长期以来,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过度强调为社会政治服务工具理性,忽视了对大学生健全人格的塑造,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价值理性,造成了思想政治教育外在的需求和内在的人性需求的冲突,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的矛盾日显突出。在课程教学中,表现为思想政治教育“知识化”现象严重,普遍认为学生的道德情感和品德是可以通过道德认知推及而来,将人的思想品德形成过程等同于思想政治品德知识的学习过程,把人性窄化为理性,用对待自然科学的眼光来审视思想政治教育。
在这种教学模式中,教育者的任务就是将毫无生命的绝对真理的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和价值观灌输到学生的头脑中,学生的思想、情感、主观体验被漠视,学生淹没在抽象化、符号化的科学世界里。在整个课堂教学过程中,分析、论证等理性认知活动将本应包含知、情、信、意、行于一身的思想政治教育变成了知识化、抽象化的知识条目和论证体系,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课堂变成了知识训练的封闭场。最终,本应促进人的生命完整和充满人性的思想政治教育,变成了压抑人性、埋没个性、桎梏灵魂的一种训练。学生在整个教育过程中,呈现出的并非是一个完整的生命体,而是一个知识的、理性的工具。法兰克福学派阿多诺曾说:“所有的异化都是一种遗忘。”[2]对学生的漠视与遗忘导致了原本充满无限生机和活力的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偏离了教育的本真走向了异化,陷入了软弱无力的状态。
慕课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理论课教学改革带来了契机。慕课充分利用云计算、人工智能和大数据的分析技术,彻底解构了传统以教师为中心的教学模式,真正做到了以学生为中心,创造出一种新的教学方式。一般而言,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课堂教学过程可分为知识传授和知识内化两个阶段,知识传授是教育者将客观认知传递给学生的过程,知识内化是教育者将外部认知转化为内部思维的过程,其中,前者是前提、铺垫,后者是目的、归宿。在传统教学中,知识传授发生在课堂上,知识内化则发生在学生的课后作业或者课后实践中。
而事实上,知识内化是学生思想政治道德形成的关键的阶段,在此过程中,学生会暴露出各种各样的个性化问题,如果教育者在学生发现个性化学习问题和需要的时候给予指导,教学效果将会显著提高。但在传统教学模式下,重知识传授,轻知识内化,学生在知识内化阶段很难得到老师个性化的帮助和指导,这就严重削弱了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实效,甚至产生了教师唱独角戏的尴尬局面,而学生则产生了说一套、做一套的双重人格。慕课提供了教学改革的可能,它赋予了学生更多的自由。它不仅关注学生知识的增长,更关注学生的态度、个性、行为。
学生将自己的需求、兴趣和期望融入到思想政治教育的学习过程中,充分发挥了主观能动性,自由选择和支配学习过程,在课前完成了知识传授过程,知识的内化过程发生在课堂中,师生之间相互交流,相互启发。教师在彼此的交流过程中,把问题的探究引入更深的层次。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只是学习的组织者、指导者和促进者,帮助学生形成学习的动机,为学生创设适宜的学习环境,促进其知识意义的构建。师生之间建立了自由平等民主的关系,他们之间相互交流、相互沟通、相互启发,彼此间进行着知识、情感交流。教师和学生达到共识、共享、共进,最终实现了教学相长。
复旦大学副校长陆防认为:“在‘慕课’面前,传统教育模式正在受到挑战。‘慕课’这种方式不在于优质资源分享,而在于教学改革,在于新的教学模式的探讨,更重要的是提高我们的教学质量。”[3]慕课颠覆了传统以教师为中心的思想政治教育课堂教学模式,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理论课堂改革注入了新元素。但慕课并不是万能的,不能将其绝对化,试图用其完全取代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理论课堂。思想政治教育理论课关系到大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培养和塑造,关系到国家意识形态安全。因此,适宜采取混合教学模式,将线上线下教学相结合,充分利用二者的优势,将思想政治教育课堂翻转起来,提高课堂教学的效果。
在课堂教学前,教育者首先下达任务单,要求学生在课堂外先听课,通过观看微视频的方式完成线上听课。微视频短小精悍,时间长度约5-8分钟,一般不超过10分钟,符合视觉驻留规律和学生的认知特点。微视频由教师根据教学目标和教学内容制作而成,每个微视频聚焦一个知识点,目标明确,主体突出,内容精炼,点拨难点,突出重点。
微视频可以同时使用文字、动画、图片等形式来展示教学内容,将抽象的思辨的概念形象化、可视化,帮助学生理解相关概念。这些微视频学生可以在宿舍、教室、图书馆等校园网覆盖的任意角落随时随地的学习,学习的进度学生自己掌控,学生根据自身学习情况,自主安排学习进程,真正实现了按学生自己的步骤学习。在课堂教学中,教师的角色已从思想政治教育内容的呈现者转变成教学的引导者。学生课前对基本的知识点的学习,减少了教师在课堂中讲授知识的时间,增加了课堂师生互动交流的时间。在学生观看微视频中,由于各个学生各自的知识能力结构不同导致了学生认知水平的不平衡性。
在课堂交流过程中,教师引导学生一起通过回顾的方式,对微视频中碎片化的知识进行整理,巩固和强化学生在线上所学内容,并针对学生线上学习情况和学生在线上提出的问题进行深入解答,学生也可以根据自己在观看微视频中所出现的问题向教师提问,与教师展开对话,或者学生通过小组讨论的方式,积极思考,合作探讨问题,教师走进学生的讨论中,融进学生的合作学习中,必要时给予帮助答疑。这种先学后教的教育方式让思想政治教育教学真正做到了有针对性的个性化学习,符合90后学生追求个性化的特点。
学生通过微视频的学习,初步掌握了基本的知识点,尽管他们掌握这些知识花费的时间有所不同,采取的方式也有所不同, 随后在课堂讨论中有了发言权,能够积极参与到课堂教学中。翻转课堂先驱亚伦和伯格曼认为,翻转学习的本质,不是如何使用微视频,而是如何充分使用好课堂学习的时间,让学生主动参与到学习过程中,进而创造出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环境。
慕课被誉为“印刷术发明以来最大的教育革新”,这种先学后教的教学模式完全颠覆了传统课堂教学模式,真正做到了以学生为中心,对我国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课堂教育改革带来了诸多启示。
(一)主阵地和多阵地相结合
课堂教学是大学生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主阵地,是大学生培育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重要途径。提高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课堂效率不仅要着眼于课堂中,还要着眼于课堂之外,主动占领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新阵地,将主阵地与多阵地相结合。慕课优化了教学过程,开辟了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新阵地,让学生的学习发生在上课之前,学生在上课之前可以随时随地在线上开展学习,自主安排学习的进程,教师也可以在线上及时对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诊断与反馈,学生从填鸭式的教学中解脱出来,激发了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使思想政治教育课堂更加高效。
(二)社会需要和个体需要相结合
社会需要意指社会存在和发展的需要,个体需要意指作为个体的人的需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过程既是教育者按照社会需要组织施教的过程,也是大学生根据自己的个体需要接受教育的过程。为此,满足社会需要与学生的个体需要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理论课堂取得实效的关键。但在传统班级授课教学中,教师按照统一的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课程标准、学习时间和教学方式,根本无法满足学生的多样化的个性需要。慕课建立了个性化学习的平台,满足了不同层次学生的个性需求,教师基于大数据的分析,可以全面了解和掌握学生的个性特点,从而展开针对性教学,将社会需要与学生的个体需要有效的结合起来。
(三)自主学习和合作学习相结合
自主学习是指学生作为学习的主体,通过自我分析、自我探索、自我建构、自我创新等方式来实现学习的目标。慕课为学生提供了自主学习的环境,充分发挥了其主体性,无论是课前的微视频学习,还是课堂中的师生交流,都是旨在促进学生独立思考、自我探索,在自主学习中建构自己的知识体系。
合作学习是当前世界上许多国家普遍采取的一种学习方式。它鼓励学生为共同的利益或目标而一起合作,在完成共同任务的过程中个人的利益或目标也得到了实现。学生在自主探索阶段,初步建立了自己的知识体系。合作学习将知识引至深处,学生在课堂小组讨论、师生交流与同伴交流中,将知识拓展加深,实现了自身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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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以来在全国普通高校开展的以职务聘任制为中心的职称改革首次评聘工作,现已结束。由于职务评聘是根据工作任务设置职务岗位,有明确的岗位职责和职务限额,而且工资与职务挂钩只能在聘任期间享有。所以一经推行,全国高校便普遍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高校职称制度改革刍议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提要:职称制度是我国人事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高校职称改革的重点是扩大高校在职称评审中的自主权;优化教师职称评审指标体系:增强职称评审的透明度;推行岗位聘任制,强化竞争上岗和契约管理;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办法。
关键词:高校;职称;评聘
职称制度是我国人事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人才评价的重要手段。2010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按照“调整功能定位、健全分类体系、完善评价机制、实现科学管理”的改革思路,构建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社会和业内认可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这就为更集中地、最大限度地利用职称手段开发人才资源提供了前提。高校的职称改革工作应服从于这一大局,进一步转变观念,研究具体的配套措施,制定科学的人才评价体系,从而促进学校的稳定协调发展。
职称,国际上通常的定义是;“区别专业技术或学术水平的等级称号”。所以,它是授予专业技术人员的“衔”或“称号”。但在我国,由于实践职称制度经历了一个漫长、复杂、曲折的过程,而且在相当长的时期内,缺乏切实可行的法规、条例,各行业、各专业之间缺乏统一标准,因而导致同在“职称”这一概念之下,先后实行过专业技术职务制和“学衔”、“称号”制,甚至在同一时期,有的专业实行职务制,有的专业实行“称号”制,这就使“职称”气这个概念的内涵十分广泛,包括了职务、职位、学衔、称号、资格等多种含义。直到1986年,我国统一实行了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不再实行“职称”制。但由于人们习惯“职称”这个词,“职称’,便沿袭了下来,但其实质意义已发生变化,现在所说的职称是指对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水平、能力与成就的评价以及各类专业技术职务的统称,包括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资格和执业资格。
我国的职称评审制度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第一阶段是自解放初期至20世纪五六十年代实行了专业技术职务任命制与职务等级工资制相结合的职称制度。对知识分子在旧中国获得的技术职务基本上予以承认,形成了一些学术、技术性较强的专业技术职称系列,技术职务与工资分配紧密挂钩,有严格的数量限制,并由人事部门考核、行政领导或党委任命。在六十年代初期,由于工资晋升基本上处于冻结状态,技术职务的提升就停顿了下来;第二阶段是1977~1983年的技术职称评定制度。作为落实知识分子政策的一部分,职称制度得以恢复和建立,开始了在全国范围内的“首次职称评定”。这个时期,职称作为一种学术、技术称号或业务名称,只是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能力和工作成就的标志,既没有岗位要求和任期限制,也不与工资待遇挂钩,一次获得可终身享有:第三阶段是1986年开始实行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
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总结过去职称评定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改革职称评定,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1986~1988年开始了通常所说的“首次职称改革”工作,主要是推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实行评审与聘任相结合、专业技术岗位职责和任期目标相结合,使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与专业技术职务以及工资待遇等挂钩。但由于在工作过程中政策不够配套,部分单位各自为政,矛盾突出,遂于1989~1990年停止工作进行整顿:第四阶段始于1991年,作为人事工作的一部分,开始了一年一度职称评聘工作,职称工作进入到了“正常化阶段”。《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国家实行专业技术职称制度。科学技术工作者可以根据其学术水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取得相应的职称。至此,职称作为一种制度用法律形式规定下来;第五阶段是从1995年起,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转入到探索实行职称系列分级分类管理、强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和推行职业资格制度的过渡探索阶段。共有注册建筑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药师、注册会计师、执业医师、执业律师等24个专业岗位开展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的试行工作。
我国职称工作这几个阶段的发展,都与当时的社会环境、用人制度和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体现了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要求。随着形势的发展,特别是用人和分配制度的改革,我国职称工作正由过去的以职务聘任为主的工作定位转向建立和发展科学的、多层次的、规范的资格评价和岗位聘任制度及体系的方向发展。
随着职称改革工作的推进,各高校在职称改革方面都有不同程度的发展。但是,由于与高校职称改革相配套的政策不完善,改革受到不同程度的制约,高校职称改革工作仍面临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
1、高校在职称评审中缺乏自主权,目前,我国高校教师职称有四个等级:初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在这四个等级的职称评审中,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的审批权归省级行政主管部门,高校只有推荐权而无审批权。尽管初级和中级职称的审批权下移到部分高校,但是高校在评审过程中也要受指标和岗位职数的限制,没有完全的自主权。
2、名额指标限制了优秀人才的发展。目前,河北高校的职称申报大都有名额限制,而各单位的教学规模、发展速度、人员状况等具体情况不是完全相同的,上级主管部门给下属单位下达的申报指标,缺乏一定的合理性和客观性,给职称申报具体工作带来一定程度的被动影响。有的单位因指标有限,一些真正具备任职条件且单位发展也需要的优秀专业技术人员被限制在外:有的单位有指标,却存在没有人申报的尴尬局面。以笔者所在学校为例,核准的正高级和副高级申报数额有限,实际上每年申报人员远远多出规定数额,尤其是正高级岗位没有空岗,一部分优秀人才得不到晋升,挫伤了积极性,同时也给人事部门造成很大压力。
3、职称评审条件简单划一,量化指标与实际岗位有一定差距。现行各系列职称的评定条件几乎都囊括学历、任职时间、职称外语考试、职称计算机考试、论文、科研奖励等项目,而针对具体专业、具体岗位至今还没有形成可执行的客观的考评标准。在这种考评制度的引导下,有些人员在任职期间为申报职称投机取巧,把主要精力放在论文书写上。甚至剽窃别人的成果。如,在教师系列职称申报考核过程中,对教学实践能力等没有客观的、直接的考核指标,致使教学实践能力较强而缺乏论文的教师不能申报。
4、评审工作的公正性受到质疑。在实际的职称评审过程中,申报者花费了很多的时间和精力去精心准备申报材料,但是学科评议组和职称评审委员会却只用了半天时间就将几十甚至一百多位申报者的材料评议完成,并作出评审决定。这种过于草率的评审方式给申报者“托人情找关系”以可乘之机。另外,职称评审委员会是由各单位选派人员组成的,备评委在投票时难免会对本单位的申报者网开一面,而
对外单位的申报者则严格要求,这严重影响了职称评审工作的公正性。
5、专业技术职称终身制,且与工资福利待遇紧密挂钩,现行的专业技术职称是标志专业技术人员学术水平能力和工作成就的等级称号,取得资格后一旦聘用,就终身享用,并且还可以晋升工资,兑现相应的福利待遇。过多的利益驱动,使晋升职称成为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的唯一追求,提高自身工作能力及干好本职工作却放在了其次。
6、岗位设置缺乏科学性、合理性。现行的岗位设置方案普遍存在着因人设岗,职称与岗位不对应的现象,只讲提高待遇,缺乏岗位设置的科学管理意识,使得岗位的管理没有科学有效的依据。
7、考核制度不健全,缺乏实效性,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在实际操作中流于形式,考核内容实效性差。每年按部就班填写各类考核表,由于没有标准,没有监督体系,对个人来说就没有任何约束力,对主管单位来说也没有实际的鉴定意义。使得被考核人滋生了“考核无用”的抵触情绪,逐渐失去了在竞争中考核,在考核中取胜的信心。
1、扩大高校职称评审的自主权。社会的发展和经济制度的变革要求政府与高校的关系是一种宏观指导的关系。具体到职称评审来说,就是高校先根据本校的规模、层次和发展方向确定所需设置的学科和专业,然后按照学科和专业的要求,科学、合理地配置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等级,并自行评审。而政府的职责就是对高校的行为进行适度规范。这种由下至上的评审模式既可避免原有模式中评审指标不切实际的情况,又可增强高校的办学活力。
2、取消指标限制,消除论资排辈现象。职称评定是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向上进取、使其各尽所能的手段,而不是困扰他们发展的束缚。所以,应取消职称评定的指标限制,根据国家职称评定的宏观政策,凡是符合条件的都应评定其相应的职称。这样,不仅可以消除论资排辈的不良现象,而且可以从根本上杜绝职称评定中的不正之风,并可以更好地发挥每名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3、优化职称评审指标体系。现行的职称评审制度多强调论文的数量、学历的高低和资历的长短,忽视了实践能力的考察。因此,改变现有的评审方式,确立科学、合理的评审指标体系势在必行。如,在教师系列职称评审中,可以借鉴国外大学的标准,分别从教学、科研和公共服务三个方面来进行考察。教学方面主要是考察教师的教学水平,可以通过两种途径来实现,学生对教师的评价和同行评价。科研方面主要是考察教师发展科学的能力,考察重点不仅要看发表了多少篇论文,撰写了多少部专著,更要看这些论文和专著的质量。在评价论文和专著的质量时,不能只看发表刊物的级别,还要由同行进行匿名评价。公共服务方面主要是考察教师服务社会的能力,具体包括参加全国性的学术会议、参与学术性组织的活动、社区活动、服务地方经济的横向课题等。
4、加大公众监督力度,增强职称评审的透明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正性不仅有赖于评委的公正无私,更有赖于评审过程的公众监督。加大评审过程的公众监督力度,主要是在健全公示制度和举报制度的基础上,实行记名投票制。当前的职称评审采用的是由评委无记名投票方式决定,再加上社会上各种不正之风的侵蚀,很容易导致不公正现象的发生。而记名投票制从一定程度上可以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它可以让申报者及其竞争者知道哪些评委投反对票,投反对票的原因是什么。
5、推行岗位聘任制,强化竞争上岗和契约管理,实施的岗位聘任制应是高校与教职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公开的竞争程序并签订聘任合同以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一种用人制度,其方向和原则可以概括为20个字: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契约管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可以根据岗位职责,拟定岗位条件,将“岗位”同“职责和任务”紧密结合起来。继而,向全校教师甚至校外公开招聘,教职工平等竞争,择优聘任,学校和教职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签订聘任合同,确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关系。通过聘用合同的用人方式和岗位考核的管理制度,形成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人尽其才、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
6、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制度,科学合理的考核制度,是实行岗位聘任制的必要条件。应按照不同层次的专业技术职务应达到的标准和不同技术岗位应履行的职责来分别制定不同职务层次的“量化考核评分表”,使考核标准与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实际紧密相连。同时,加大日常考核及聘期考核的力度,全面考核被考核人员的德、能、勤、绩,把考核结果同工资奖金、职称晋升、岗位聘任等紧密结合。
7、加大宣传教育,坚持平稳过渡的原则,职称改革是一项难度大、涉及面广的重大改革,需要广大教职工的理解和支持。为此,应做好政策宣传和思想工作,帮助广大教职工在思想意识上实现从职务终身制向竞争上岗、优胜劣汰转变,为深化改革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宣传国家深化职称改革的目标和发展趋势是要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配套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和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通过宣传教育,让教职工更好地理解职称制度改革的政策和措施,促进高校各项改革制度的落实。由于改革也涉及一定范围、一定层次教职工的利益调整,必须恰当处理改革的推进速度和教职工承受力的关系,把连续性和稳定性结合起来,在做好宣传教育的基础上,有阶段、有重点地循序渐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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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是社会对专业技术人员能力、水平和业绩认可的重要标志。广大高校及其职称工作者必须充分认识推进职称评聘工作改革的意义和作用,直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通过不断加强和创新职称评聘工作,使职称工作逐步朝着聘任自主化、评价科学化、用人聘约化、管理规范化的方向发展。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深化职称评聘制度改革的思考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石津灌区管理局是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近几年,由于渠灌面积逐年萎缩,人员过剩、人浮于事、职工队伍结构不合理的问题越来越成为制约灌区生存和发展的主要矛盾。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考虑,深化职称改革,提高专业技术人员整体素质势在必行。
截止到2006年底,我局现有职工362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82名,占职工总人数的55%;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7名,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49名,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46名,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93名。
在我省实行“严格条件,放开申报”的政策后,灌区每年都有符合职称申报条件职工,在获得资格后,因没有完善的岗位设置与职称挂钩,多年来形成了既评即聘的习惯模式,全部聘用兑现薪酬。近几年,工资福利政策一调再调,工资福利经费呈猛增趋势,水费收入绝大部分被人头吃掉,用于工程投入很少,若不是近几年国家对续建配套工程项目的投入,灌区的工程状况将得不到改善,用水户浇地难、负担重的问题就很难解决,灌区灌溉面积萎缩速度将更快。长久如此,灌区自身生存发展举步维艰,技术人员的积极性难以发挥,在大力推进人事制度改革的今天,积极深化职称改革,已变得十分必要和紧迫,这也是灌区广大专业技术干部职工的普遍认识。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评聘合一,形成了重评轻聘、论资排辈倾向。以往在职称评定中主要是参照两个硬件条件,即学历与资历,因而轻视了实际能力和工作水平。在薪酬方面,只要获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就可以享受这一职务的相应待遇,而不管他们是否承担与专业相符的岗位,以及他们的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如何。这样做,使得部分人把职称作为终极奋斗目标和一切工作的出发点,一旦职称到手,就安于现状不思进取,专业技术队伍缺乏生机活力和进取精神;
第二,在职称评定中,出现了过多、过滥的现象,降低了技术标准。在硬件条件符合以后,发表几篇符合政策的论文,就可以参加评审,有的评委还凭主观印象打分,不能充分体现个人的能力和水平;有的同志虽然取得了相应的技术职称,但是个人独立工作能力欠缺,所完成的工作质量不高,徒有虚名,在群众中产生了很不好的影响;职称评审过程中,出现了照顾个人情绪,为了让某人的工资待遇上去,就从职称上打主意;
第三,由于受指标的限制,僧多粥少矛盾日益突出。我单位在1998~2005年的7年时间,共计接收中专以上(含中专)学生90名,年均增学生13名。单位每年大约有十几名职工达到了晋升相应职务的学历、工作年限条件,而且每年都有调入职工需要晋升相应职务,但每年靠自然减员形成补缺晋升的高中级人数仅1~2名,僧多粥少矛盾日益突出。凡此种种,都是亟待加以解决的。
三、搞好职称评聘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是自主设定职称结构比例。实行评聘分离,确保高、中、低三种职务的合理结构比例,让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自主决定高、中、低(尤其是高级)职称指标及其系列设置,不明确高职30%~35%的宏观控制数;
二是从严评聘,克服“论资排辈”、“福利化”倾向。要严格执行职称政策,遵循考评程序,改进单一的评审方法,采取考试、考核、评审相结合的办法,特别是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要加大考试分量,要坚持标准,保证质量,不放宽条件、不扩大范围;
三是实行水平能力测试和评审答辩制度。建议增设各系列水平能力测试,没有通过水平能力测试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参加评审;实行评审答辩制度,成立专业答辩组,从专业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及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方面对晋升人员进行全面综合答辩考核;
四是做好岗位设置工作。岗位设置是实行评聘分离的一项基础性工作,相应的岗位设置是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前提。因此,岗位设置要力求适度合理,确定合理的结构比例,突出实用性,而不是因人设岗。要遵循因事设岗、职责相符的原则,结合单位工作的需要,运用岗位分类的原理,实事求是地依据岗位的工作性质、责任轻重、难易繁简程度和所需的资格条件,对岗位进行调查、分析、评价,确定岗位的职能、编制、数量;
五是建立完善相应技术人员考核机制。考核的目的是要掌握各专业技术人员在平时、年度及任期内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分出等次,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的晋升、职务的续聘、低聘或解聘提供重要依据,以期打破目前存在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终身制”的弊端。因此,考核一定要坚持“科学、合理、易行”的原则,采取多种办法,确保考核内容的真实性,如实地考核出一个人的真实业绩,防止出现走过场、加水分、弄虚作假等现象。通过深化职称改革,全面提高人才素质,在人才层次上实现突破,通过优化人才资源,在人才结构上实现突破,通过充分发挥人才在灌区建设与管理中的关键作用,在人才效能上实现突破。
(作者单位:河北省石津灌区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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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有关负责人在全国专业技术人才工作座谈会上表示,我国将以改革完善评价机制为目标,加快推进职称制度改革步伐,研究制定其他专业系列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方案,进一步规范职称评审工作。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加快推进职称制度改革的策略探讨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职称制度的设立,为我国人才的评价与考核提供了标准。同时,它能激励各个领域工作人员努力工作,提高自己的专业技能和素质,有利于我国人力资源质量的进一步提高。本文分析了我国现行职称制度存在的一些问题或缺陷,并对我国职称制度改革的策略进行了研究与探讨。
关键词:职称制度 问题 职称制度改革 策略
职称,是相关部门为了评价人才的技术水平及专业素质而出现的名词。对于职称的含义,我们要从两个方面来理解:学术方面,它代表了一个人的学术水平和等级;技术方面,它代表了一个人在所从事的行业的技术水平。
职称制度,是目前我国管理人才的一项基本制度,它为衡量人才素质和技术水平提供了标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我国,职称主要分为五个级别: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助理级、技术员级。职称制度,在一定的社会环境中产生,必然受到社会发展变化的影响。
为了使我国的职称评价体系更加的完善,我国建立了相应的职称制度。不同的领域,职称也相应地不同。职称制度在我国的发展,先后主要经历了三个不同的历史阶段:第一,建国初期到“”期间,由于新中国刚刚建立,很多制度还不完善、也不健全。另外,在“”期间,由于种种原因,大量知识分子遭到残酷的迫害,国家进入相当长时间的混乱时期。这一时期,国家主要以任命的形式,赋予工作人员职称,同时,按照职称等级发放工资。第二,从改革开放到1983年间,我国掀起一阵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风气,知识分子得到前所未有的尊重,对人才的评价考核制度也迅速地建立起来。在这一时期,我国建立起了完整的专业技术评价制度。第三,从1986年开始,我国各方面有了巨大发展。尤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确立以后,我国与其他国家间的交流来往也越来越密切。通过借鉴其他国家先进的职称制度,我国的职称制度建设方面有了新的发展,并取得了一些成就,实现了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自此,我国的职称制度不断发展。到目前为止,我国的职称制度发展相对完善,教育领域、医学领域、会计等领域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
1.职称评价方式不合理。职称,代表着一个人的专业素质和技术水平的高低。公正的职称评定,显示出对人才和劳动的尊重。这本身是一件很严肃的事情。但就我国目前情况看来,很多人的职称等级,主要代表了这个人的社会地位。职称越高,享受的社会和经济福利则越高。它并没有真实地反映这个人专业技术水平和岗位素质的高低。另外,部分人职称的获得,并没有通过规范的评价与考核环节,这导致能力与职称出现不搭配现象:一部分高能力的人,职称反而较低,各种待遇相对较差;部分能力较低的人,职称却较高,享受着高待遇。这种现象,显示出目前我国职称制度改革具有很大的必然性。
2.职称评价标准不能与时俱进。目前,我国很多领域进行职称评定时,相关评委总是参照几年之前甚至十几年前制定的评价标准,这些标准,脱离当代实际,给职称评价考核带来很多不利的影响。例如,在教师职称评定领域,教师要想获得相应职称,必须发表相应等级的文章等。这一方面,对教师的专业能力做出了相关要求。另一方面,这给很多能力低的人提供了“钻空子“的机会。很多能力较低的人,花钱找枪手或文章代写机构写论文,然后发表在一些核心杂志上。而评审在进行职称评定时,根据过去的标准,以发表文章等级的高低,来给这些“低能力的人”赋予“较高的职称”。
3.职称制度不完善。在我国,很多领域、很多单位都会对人员进行评定和考核,然后赋予工作人员一定的职称。这是对工作人员专业技术、工作努力的肯定。但就我国目前职称制度来看,有些领域制度已经比较完善,如教师职称评定制度等。然而,在另外一些领域,则没有相关制度。进行职称评定时,这些领域的评审只能借用其他领域的制度或者以自身经验作为标准,导致职称评定不准确。
由此可以看出,我国现行的职称制度存在较大漏洞,已经远远不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为了使职称制度更加适应社会的发展,我国必须大力进行职称制度改革,去除一些陋习。2012年2月初,国家就颁布相关文件,明确了职称制度改革的总体方向和思路。
1.进行职称功能的准确定位。国家政府部门必须对职称制度的功能做好准确定位,而后才能推动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我们之所以设立职称制度,是为了营造良好的“劳有所得”的良好氛围,激发工作人员工作的热情,推动我国各方面工作更上一层楼。首先,国家相关部门必须注意强化职称的评价功能,完善职称制度的具体内容,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促进职称的良性竞争。其次,各个企事业单位必须加强良好职称文化建设,促进本单位的职称评价工作。另外,公司员工必须提高对职称体系的认识,明确自己获得职称的目的,推动自身的发展。
2.分类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在我国,不同领域,职称评价的方式不同。我们必须分类推进职称制度改革。首先,国家部门必须做好职称体系的分类,然后制定不同的职称制度,制度内容必须详细。其次,相关部门必须做好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对于一些重要领域,必须优先推进制度改革。如教育领域,国家可以率先进行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完善教师职称体系,使教师能在付出劳动后获得相应的“报酬”。等这些优先进行制度改革的领域取得较大进展后,相关人员一定要做好改革经验的总结工作,然后把这些成功的经验运用到其他方面。
3.完善职称的考核与评价体系。职称的获得,是通过一定的评价和考核机制才能决定的。而近年来,由于国内外不良风气的影响,很多领域在进行职称评定时,都没有严格按照规定来进行职称评定。甚至在有些单位,进行职称评定时,竟然优先考虑“关系户”。因此,在推动职称制度改革的过程中,相关部门必须完善职称评价和考核制度。首先,国家部门必须完善评价机制,制定职称评价的具体标准。其次,各企事业单位必须在遵守国家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制定本单位的职称评价制度,并严格执行。再次,职称评定人员必须提高自身的素质,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单位的职称评定标准。同时,对于那些不遵守相关规定、在职称评定中“放水“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惩罚。
4.打破职称终身制度。在很多领域,一个人一旦获得某种职称,那除非他犯一些较大错误,不然他会一直拥有这个职称。这种“职称终身制”,具有非常多的消极影响。很多人在获得某种职称以后,便无所事事,高枕无忧。他们对工作不再积极、认真,贪恋于享受高职称给他们带来的“巨大福利”。这种风气,影响了整个社会的进步发展。因此,我们必须打破这种制度。对于已获得某种职称的人群,要进行不定期的考核:对于那些工作上更加积极的人,要给与褒奖;对于那些不思进取的人,可以随时摘掉其职称。当然,对于那些对国家有重大贡献的科学家等来说,职称终身制仍然有其可取之处。
总之,职称的评定与考核,不仅会对一个人的职业技能发展产生影响,甚至会影响整个社会的发展。职称制度,是一个复杂的体系,它包括很多门类的小制度。因此,职称制度的改革,实施起来非常麻烦,周期必然很长。但是,无论多么艰辛,我们各方面必须努力,进行职称功能的准确定位,分类进行职称制度改革,完善职称考核评价体系。相信未来我国的职称制度改革,会取得较大进展。这同时有利于我国“人才强国”的建立,有利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
(王海燕,1972―,女,汉族,江西九江市人,电子科技大学硕士,九江学院,经济师,研究方向:人力资源管理)
[1]李建钟.论职称制度改革[J].中国人力资源开发,2010(9)
[2]刘建宏.解放思想,敢抓善成,平稳推进职称改革工作[J].人事天地,2012(7)
[3]杨莉,丁力洪. 浅议推进职称制度改革的对策措施[J].中国农学通报,20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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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近代法制转型从清末变法改制开始。清末效法大陆法系进行法律移植,形成了中国近代法律体系雏形。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依据近代西方资产阶级法律创造了近代民主共和法律模式。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浅谈戊戌变法:中国近代政治制度变迁的开端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在历史制度主义研究视角中,制度替换往往发生于旧制度危机日益严重并将发生崩溃的"临界点"时期,决定政治走向的行动集团如果把握了行动的主导权,就可能在制度变迁中成功实现制度创新。1898年的戊戌变法试图通过自上而下的渐进式改革,来突破中国封建王朝路径依赖的惰性,把中国带入民主宪政的轨道。从新制度主义视角分析,以康有为为首的维新集团是晚清政治舞台上势力很弱的政治集团,其先天不足的因素包括组织涣散、意识形态凝聚力与整合力不足、改革所需的资源匮乏以及臣民文化对变法的阻滞等,这些都决定了戊戌变法不可能完成近代中国制度创新这一伟大历史使命。
【关键词】:戊戌变法 历史制度主义 制度变迁 制度创新
20世纪70年代以来,政治学研究领域引入了新制度主义,引起了处于政治学研究困境的学者们的极大关注,并成为政治学研究的“关键词”之一。新制度主义政治学三大流派之一的历史制度主义在继承传统制度对重大制度替代和宏大政治变革研究传统的基础上,将行为主义对行为主体在制度变迁和政治变革中的重要作用引入了研究视域,它将研究的核心放在了制度对于行为主体如何产生影响,以及由制度、行为和观念共同作用、相互影响于具体的历史境遇中塑造某种政治后果具有必然缘由。这一研究方法的优点是它避免了行为主义的太过微观琐碎以及对社会历史背景现存限制性条件的忽视,克服了传统制度分析模式的单一边界条件的缺点。历史制度主义制度变迁理论主要包括以下三点:
(一)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
强调社会因果关系中的“路径依赖”在社会制度变迁中的作用,“路径依赖”意味着系统具有自我强化或正反馈作用,认为行为者一旦步入某一路径,便会沿着此路径演进,系统对这种路径产生依赖,原本可能更加优化的政策也可能失去实现可能性或者改变这种路径而另辟途径将是难度很大的事情。经济学家诺斯从供给需求的角度指出,导致路径依赖的根源是交易市场发展的不充分和报酬的递增形成的交易费用的显著或高昂所决定的。诺斯认为:“制度高昂的初始建构成本、制度框架所提供的机会集合所产生的组织学习效应、制度的优势所产生的合作效应、制度的盛行所产生的适应性预期、被制度配套意识形态所影响的行动者的主观主义模型等,都是导致制度自我捍卫和路径依赖的原因。” [1]
对于经济制度上的路径依赖特征,诺斯认为同样可以用来分析政治制度的变迁,但与经济制度相比,政治制度有着自己特点,表现为“集体行动的核心地位强化了人们的适应性行为和对制度的维持强向、政治制度的高密度限制了制度创新的空间、政治权威和权力的不对称性便于支配方巩固自己的权力和既存制度、政治过程的复杂性和不透明性导致政治生活中缺乏明显的纠错机制、政治产品供给的非竞争性使得制度创新的动力不足等,这此特性都进一步强化了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2]
(二)制度变迁的“临界点”或“关键节点”
制度变迁的动态过程中夹杂着制度变迁的“临界点”或“关键节点”。在新制度主义看来,所谓“临界点”是指历史发展过程中能够打破旧制度产生新制度的路径突破和路径替代时期;“关键节点”通常归结为重大的外部冲击,诸如战争、经济危机等打破原有政治制度,为制度变迁找到突破口和产生理由,这节点上的制度处于断裂状态,各方利益集团处于博弈争斗状态,新制度可能产生。
(三)制度变迁的利益博弈
历史制度主义认为,导致制度变迁的根本原因是剧烈的社会环境变化引发了不同社会集团巨大的利益冲突。旧的政治制度由于其先天的惰性使其不会随着环境的变化而主动改变,它会由于自身的惯性和长期以来形成的刚性而进入“路径循环”状态,这种封闭循环使得新旧制度难以实现有序对接,当旧制度难以容纳环境剧烈改变而带来的冲突时,往往会导致旧制度的崩溃,新制度的创立。制度创新的动力之源来自于行动者对于新制度能够带来比旧制度更多利益的期望以及旧制度所引发的政治博弈和人们对旧制度存在合法性的怀疑。在旧制度走向崩溃的“临界点”上,制度选择的走向存在多种可能性,各种政治力量围绕各自的利益诉求和政治理想进行激烈政治冲突和力量博弈,这种合力决定了政治制度的最终走向。
中国自秦始皇建立中央集权的封建帝国以后,两千多年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是以人治、集权、保守、宗法继承、抑商重农为特征,在服务于皇权统治的路径中运行着。伴随这种路径的是以儒家思想为内核的传统臣民文化这种非正式制度。封建帝国的运行由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相互作用、相互强化,在君权轨道上难以脱离。这一切注定了因为缺乏政治创新而在东西文明激烈碰撞之际,中国必然失败的历史宿命。
鸦片战争的爆发把中国强行拖入到了世界资本主义的体系之中。变局促使封建知识分子中的一些开明分子开始寻求“应变”之道,在晚清政治中出现了一些人以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精神的政治新气象,尽管很多都是昙花一现。早期开明的士大夫们看到了西方技术层面的先进,以“师夷长技以制夷”为理念指导开展了轰轰烈烈的洋务运动,甲午海战的惨败促使人们进一步对中国封建政体的反思与醒觉。
甲午战后清王朝为了偿还赔款,向列强大举外债,以海关税收为担保,进而使得列强控制了中国的经济命脉,肆无忌惮的掀起了势力瓜分狂潮。中国处于瓜分豆剖的局面,财政亏空更使这台陈旧机器的运转雪上加霜,清政府只能“横征暴敛”,导致民变四起,正如康有为在《公车上书》中指出:“民日穷匮,乞丐遍地,群盗满山,即无外衅,精华已竭,将有他变。”“付莽遍于山泽,教民遍于腹下,各地会党,发作待时”[3],内忧外患的政治危局促使惊醒,在康有为的领导下和光绪皇帝的支持下,中国二千多年以来第一次试图打破传统政治制度的改革轰轰烈烈地开展起来。
1898年6月11日,光绪皇帝颁布了“明定国是”诏书,宣布开始变法,在以后的103天中他发布了一系列的推行新政的政令,史称“戊戌变法”,又叫“百日维新”。在政治上,措施主要是改革行政机构,裁撤闲散、重叠机构,裁汰冗员,澄清吏治,提倡廉政,提倡向皇帝上书言事,取消旗人享受国家供养的特权。但一些比较激进的具有资本主义内涵精神的措施却没有被采纳,如康有为在1898年6月对于新政的建议提出“拟定开制度局,立宪法,设议院,建设新京,议开懋勤殿以议制度” [4]。即便维新是以挽救危局为目的且措施多有折衷但变法在后党疯狂的镇压下崩溃瓦解只维持了103天,除了留下一个京师大学堂外,一切回复照旧。以康有为为首的改革派在改革中所设想的君主立宪还未成形就夭折了,一个没有结出果实的花朵随即凋谢。 戊戌变法是中国近代一次失败的制度替换运动,它没有打破中国几千年以来君主专制的路径依赖,没有成功地实现君主立宪体制的制度创新。从历史制度主义视角分析,戊戌变法仍有一定的制度创新意义,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尝试打破传统的路径依赖,成为近代以来制度变革的先锋
制度变迁一般可以分为渐进型制度变迁和突变型制度变迁。渐进型的制度变迁是统治集团在在政治体制能够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的基础上通过对局部不适合形势发展的政治体制进行必要的变革。突变型的制度变迁是指制度的更替通过剧烈的、暴力的和全局的方式实现。在以渐进式变迁为主的制度替换过程中,也存在突变型制度变迁,在政治活动中矛盾双方不能在现成的制度架构内协商成功达成妥协,在政治资源中占有优势的一方凭借掌控的话语权,利用暴力机器胁迫对方,以实现有利于自己的制度变迁。晚清政府在19世纪末期已经处于危机之中,只有突变型的制度变迁才能打破传统政治制度的“路径锁定”状态,实现制度创新。但发生于1898年的戊戌变法却是中国近代以来一场渐进型的制度变迁,康有为等人在光绪皇帝的支持下试图通过自上而下的改革,实现君主专制向君主立宪政体过渡。虽然这种渐进型的制度变迁最终命运是以失败告终,但它毕竟是中国近代以来第一次制度创新的尝试,解放了思想,为后来的辛亥革命提供了重要的借鉴作用。
(二)探索从君主专制转向君主立宪之路的路径替代模式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类社会是一个由低级到高级不断发展的过程,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是社会的基本动力。当生产关系不能适应生产力发展时,社会变革就会到来。清朝末期危机四伏,统治阶级内部旧制度的构建者在民族危机日益严重、阶级矛盾日益尖锐的情势下,一部分人开始认识到不变革将会亡国灭种,于是一场旨在挽救王朝的改革提上议事日程。然而,任何政治改革都会触动既得利益者敏感的神经,遭到他们激烈的反对。15世纪意大利政治学家马基雅维利说:“再没有什么比带头采取新的制度更困难的了,再没有什么事情比这件事的成败更不确定更没有把握了,再没有什么比这事施行起来更加危险的了。
因为新制度的倡导者使所有那些旧制度的既得利益者都变成了他的敌人,而所有那些可以从新制度得到好处的人们则只是他的三心二意的支持者。” [5]康有为等维新派人士希望通过模仿日本,在中国建立君主立宪政体来取代君主专制政体,以实现制度变迁的路径替代,然而,渐进式制度变迁已经无法突破在中国存在了几千年的王朝“路径锁定”状态。这样一群势单力薄又缺乏任何政治资质的改良派,依靠没有实权的皇帝来发号施令,试图达到救亡图存的目的,这注定了失败的结局。但戊戌变法是中国近代以来试图仿效西方进行资本主义改革的第一次尝试,是中国知识分子的第一次思想解放运动,虽然步子迈得不大,但毕竟已经迈出了第一步,这是“康梁”的一小步,却是中华民族探索新政治制度的一大步。
(一)利益集团的“搭便车”行为
戊戌变法的组织依托之一的强学会,其成员构成复杂,鱼龙混杂,有不少人加入强学会是带有功利性的,是为了捞取升官发财的资本,并不是真心支持变法,甚至有破坏分子混入其中。维新派人士为了壮大自己的声势,不加甄别地将一些封建官僚动员进入强学会,不仅使强学会的组成人员复杂而且矛盾也日益突出。
(二)行动资源不足制约着创新主体的行为
从历史上看,凡是在制度创新上取得成功的创新集团都具有强大的创新能力和丰富的创新资源。在具备较高创新能力的前提下却没有足够的创新资源,制度创新主体就很难突破现有的制度路径锁定状态,实现既定的制度替换的目标。制度创新资源主要有军事、经济、政治资质和组织等资源。
首先是军事资源严重不足。在变法之前,光绪皇帝也意识到军队的支持性作用,而自己却无军事调动权,他只有将全部希一望寄托于在天津小站练兵的袁世凯身上,通过职务提拔,希望他能支持变法,袁世凯效忠后党集团,在了解光绪皇帝的意图后立即向荣禄报告,于是政变爆发,手无寸铁的维新派只能任人宰割,在镇压维新派人士后,一切恢复原状,制度替代宣告破产。
其次是制度创新的经济资源缺乏。改革旧制,修铁路、奖励农耕、建立现代化的海军等都需要大量经费,而此时清政府的财政收入已经捉襟见肘,为了偿付甲午海战失败的赔款,只能大举外债。这些借款除了偿还对日赔款外,还用到政费、利息、军费、佣金、贪污和折扣等上面去了。列强通过对清政府借款把持了中国的海关税收。所以,戊戌变法过程中颁布的很多发展经济的措施因为无钱支持只能作罢。
再次是政治资质太浅。戊戌变法,其领导者康有为只是一个工部主事,并且维新集团中没有一个人有实际的政治经验,其所依靠的光绪皇帝也是毫无实权的“光杆司令”,要他领导负载如此沉重的政府,做出比王安石还要激烈十倍的变法,失败是可想而知的。
最后是组织不力。戊戌变法的政治组织强学会无法克服组织内部一些投机分子“搭便车”现象,不能形成一个纪律严明的组织和强有力的领导核心,进而在变法过程中不能形成上下合力协同效应。
(三)制度创新主体意识形态内聚力与整合力不足
政治集团的主流意识形态体现的是该集团主流的价值取向、利益诉求和政治主张,表现为道德、政治理想、宗教、哲学等形式。意识形态具有多方面的功能包括教化、批判、整合、导向和控制等功能,其中整合功能对于制度创新主体来说十分重要,对于解决制度创新过程中利益集团“搭便车”现象很有帮助。
维新集团因为没有搭建起一个合理、严谨、合乎逻辑的意识形态框架,没有形成共同的价值认知目标,更无维持集体行动的动力机制,是其失败的一个重要因素。同时,戊戌变法也缺乏深厚的思想基础,推动变法的动力不是源自维新集团成员对传统体制的深恶痛绝,而是来自外部,即列强对于国家领土的蚕食和瓜分的阴影。
(四)难以抵制臣民文化对于制度创新的阻滞
戊戌变法之所以失败,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惰性在中扮演了一个重要的角色。中国自秦始皇统一六国建立中央集权的封建帝国以后,皇帝就成为权力的代表,因此,他的权威神圣不可侵犯,于是君主世袭“君权独尊”成为“积习”。所以在改革前后提出“君民共主”,试图利用皇帝的权威来发号施令是很自然的。戊戌变法失败后,康有为发布“密诏”,实行“勤王”运动,可以看出臣民文化对其影响的深远。臣民文化不仅使现代公民文化在皇权崇拜、愚民的专制主义的土壤上难以自发成长并开花结果,也使得西方的先进文化难以为国民所接受。因此,若要在中国成功实现制度替代,就必须对中国的臣民文化进行彻底的清理和淘汰,培育适合现代民主宪政体制的公民文化。
中国作为后发型国家在制度发展历程中若能模仿先发型现代化国家走上制度创新之路是最好不过了,但在模仿过程中必须处理好传统与创新的关系,改革者应该立足中国的国情,结合传统文化中的合理成分,嵌入到世界政治发展的潮流之中。作为制度创新的主体必须本着与时俱进的精神,以先进理论和科学的意识形态作为指导建立具有强大内聚力与整合力的创新团队来完成制度创新的路径替代,这是一项伟大的历史使命,只有具备求实、创新、坚定精神的人才能担此任。面对社会混乱、主权失落、领土残缺的局面“康梁”举起了制度创新的大旗,然而其组织松散,意识形态混乱,创新资源缺乏等,注定了在这个积淀厚重的专制主义沉渣的国家构建民主宪政政体失败的命运。但戊戌变法作为开启了中国近代制度变革先声的资产阶级改良运动,给我们留下了许多重要的启示,至今为后学者探索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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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就业为导向一直以来就是技工院校教学的一个指导思想,面临新的变化、新的机遇以及新的挑战,为了培养社会需要的高级技工人才,当前教学改革中关于英语教学的改革不可忽视,必须给予高度重视。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我国高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探究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高校职称评定制度既关系到教师的发展,也关系到对学校的发展产生影响。高校职称改革的重点是扩大高校在职称评审中的自主权;优化职称评审指标体系;建立科学、多样的人才评价体系;加大宣传教育,坚持平稳过渡的原则。
[关键词] 高校职称制度;职称评审体系;职务与职称
高校教师职称制度一直是高校人事管理人员及广大教师关注的热点和难点,它不仅关系到教师的切身利益,而且直接影响到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随着我国高等教育发展形势的变化和社会经济的发展,它的局限性和滞后性越来越明显,已经成为制约高校发展的一个“瓶颈”,到了非改不可的时候了。一些地方和高校已经相继出台了一些职称改革政策,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有的仅仅是对申报、推荐、评审的方式和形式进行技术性的改进和完善,并没有从实质内容上进行革新,无法从根本上消除职称终身制的弊端;有的虽然以“职务”取代“职称”,全面改变了现有的职称制度,有效地消除了职称终身制的弊端,在一定程度上激活了高校用人机制,但由于改革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高校教师的稳定性,评聘的主体、方式、内容、标准等方面存有争议,也产生了一些消极影响。高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是高校人事制度改革的核心,而人事制度改革又是高校改革的基础,是高校引进人才、使用人才、留住人才的关键因素,从某种意义上说,关系到高校的前途命运。因此,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对高校的建设与发展以及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影响深远,为社会各界所瞩目。
当前,我国深化职称改革就是要进一步建立以能力、业绩为导向的、科学的、社会化的人才评价机制。在这种情境下提出了评聘分开模式,即任职资格评审或考核不受岗位和职务限制,够条件者可自主申报评定专业技术资格。这种模式应该是充分发挥专业技术资格审定和职务聘任两个作用的最佳模式。但是由于在实践过程中并没有真正按照评聘分离模式来运行,因而也就并未达到评聘分离模式预期的效果。
随着职称改革工作的推进,各高校在职称改革方面都有不同程度的发展。但是,由于与高校职称改革相配套的政策不完善,改革受到不同程度的制约,高校职称改革工作仍面临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
2.1高校在职称评审中缺乏自主权
目前,我国高校教师职称有四个等级:初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在这四个等级的职称评审中,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的审批权归省级行政主管部门,高校只有推荐权而无审批权。尽管初级和中级职称的审批权下移到部分高校,但是高校在评审过程中也要受指标和岗位职数的限制,没有完全的自主权。
2.2职称与职务概念混淆
长期以来,围绕着“职务”与“职称”概念就曾引起过多次讨论,直到现在有些人对于二者的界定也不是很清楚,甚至有些管理者也认为职务和职称一样。这是因为我国教师的职称分为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四级,而表示教师的职位也被划分为四等,而且也被冠以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的称呼,这样容易给人造成一种错觉,认为职称与职务是一样的。从严格意义上来说职称属于人才评价范畴,职务属于人才使用范畴。职称是标志专业技术人员学术水平能力和工作成就的等级称号,是社会对其综合学术能力、学术成就和社会贡献大小的认可标志,是一种资格,不直接与工资待遇挂钩,一旦获得,终身享有,只能作为应聘职务的依据;而职务是同职权相联系的工作岗位,担任某一职务,必须具备一定的资格条件,行使一定的职权,担负一定的职责,获得相应的工资及福利待遇,即职务是责、权、利的统一。当前,教师只要获得职称,工资待遇及相应的福利就能得到提升及兑现,高校教师管理者力抓职称评审工作,而教师则以职称提升为己任,从而造成了上级教育主管部门、高校及广大高校教师都以职称评审为主,而聘任只不过是职称评上后理所当然的程序――流于形式,教师只要能够评上职称,就会被聘为相应的职务,这就形成了职称评审后聘任的虚化现象。从而导致教师“能上不能下”、“论资排辈”的现状。
2.3职称评聘制度不够灵活,人才的正常流动受到限制
对于想要引进的人才,由于各种限制引不进来;或者是能进不能出;或者是引进后配套政策跟不上,想留又留不住;同时对于聘用人才在项目合作、访问、进修等特别是参与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存在政策上的不完善,致使人才的内部和外部流动受到限制,造成了高级职称人才状况的参差不齐。这必然影响到人才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2.4评审工作的公正性受到质疑
在实际的职称评审过程中,申报者花费了很多的时间和精力去精心准备申报材料,但是学科评议组和职称评审委员会却只用了半天时间就将几十甚至一百多位申报者的材料评议完成,并作出评审决定。这种过于草率的评审方式给申报者“托人情找关系”以可乘之机。另外,职称评审委员会是由各单位选派人员组成的,各评委在投票时难免会对本单位的申报者网开一面,而对外单位的申报者则严格要求,这严重影响了职称评审工作的公正性。
2.5职称后续管理方面存在诸多薄弱环节
聘后管理仍停滞在收发考核表、掌握一些无关痛痒的信息等低端层面,而以能力业绩为基本评价要素,以激励人的文化管理为基本手段的现代评价体系和管理模式,最终流于形式。
种种弊端,使一些人的才干得不到施展,潜能得不到发挥,严重束缚了高校教师的专业发展,必然影响教学质量。因此,加强职称制度的进一步改革,对高校更好地适应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要求,有着特殊的意义。
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曾说过:“提出问题等于解决了一半”。目前,我国深化职称改革的一个重点是,改进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打破专业技术职务终身制,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真正做到职务能上能下、工资收入能高能低。笔者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对高校职称制度改革的思考。
3.1扩大高校职称评审的自主权
社会的发展和经济制度的变革要求政府与高校的关系是一种宏观指导的关系。具体到职称评审来说,就是高校先根据本校的规模、层次和发展方向确定所需设置的学科和专业,然后按照学科和专业的要求,科学、合理地配置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等级,并自行评审。而政府的职责就是对高校的行为进行适度规范。这种由下至上的评审模式既可避免原有模式中评审指标不切实际的情况,又可增强高校的办学活力。
3.2优化职称评审指标体系
现行的职称评审制度多强调论文的数量、学历的高低和资历的长短,忽视了实践能力的考察。因此,改变现有的评审方式,确立科学、合理的评审指标体系势在必行。如,在教师系列职称评审中,可以借鉴国外大学的标准,分别从教学、科研和公共服务三个方面来进行考察。教学方面主要是考察教师的教学水平,可以通过两种途径来实现,学生对教师的评价和同行评价。科研方面主要是考察教师发展科学的能力,考察重点不仅要看发表了多少篇论文,撰写了多少部专著,更要看这些论文和专著的质量。在评价论文和专著的质量时,不能只看发表刊物的级别,还要由同行进行匿名评价。公共服务方面主要是考察教师服务社会的能力,具体包括参加全国性的学术会议、参与学术性组织的活动、社区活动、服务地方经济的横向课题等。
3.3建立科学、多样的人才评价体系
对于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科学合理的评价是一个难题,而评价是高校职称评聘改革中一个必须认真面对的课题。职称评定实质上是对一个人学术水平的评定,它与教学水平、技术水平应该是并列的,本身与待遇没有关系,只有与岗位结合起来才有意义。为此,高校要切实加强对教师学术、技术评价的研究。按照不同的学校、不同专业教师以及同一专业教师在不同任期的学术工作重点,考虑建立多样化的评价标准。应充分考虑到学校之间、个体之间的差异,以人为本,使人才发挥应有的作用。对不同的情况要区别对待,如不同学科,学术研究具有各自的独特性,以同一种评价制度来统一评价不同学科的研究成果,难以实现评价的客观、公平和公正,对此应该实行分类评价。因此应该根据职业标准和岗位需要,不拘一格,制定灵活多样、科学合理的人才评价方式,对人才的品德、知识、能力、身心等有一个综合分析和科学认定,作为人才考核和使用的依据。
尤其是特殊人才、特长人才的发现和使用,使人才价值通过多种形式得到认可和使用。从整个社会的发展看,要建立以业绩为重点,由品德、知识、能力等要素构成的各类人才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健全科学的社会化的人才评价机制,成立专门的社会化评价机构来评价学术成果。要发展和规范人才评价中介组织,在政府宏观指导下,开展以岗位要求为基础、社会化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工作,消除以往评审办法中存在的利益、人情因素。而社会化评审职称的唯一标准是教师的学识、职业道德及业务水平的高低。
3.4加大宣传教育,坚持平稳过渡的原则
职称改革是一项难度大、涉及面广的重大改革,需要广大教职工的理解和支持。为此,应做好政策宣传和思想工作,帮助广大教职工在思想意识上实现从职务终身制向竞争上岗、优胜劣汰转变,为深化改革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宣传国家深化职称改革的目标和发展趋势是要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配套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和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通过宣传教育,让教职工更好地理解职称制度改革的政策和措施,促进高校各项改革制度的落实。由于改革也涉及一定范围、一定层次教职工的利益调整,必须恰当处理改革的推进速度和教职工承受力的关系,把连续性和稳定性结合起来,在做好宣传教育的基础上,有阶段、有重点地循序渐进。
[1]冯金利.高校教师职称评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产业与科技论坛,2008(6).
[2]严春友.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断想[N].中国教育报,2008-09-12(5).
[3]杨兴林.高等学校职称评审的科学化研究[J].黑龙江高教研究,20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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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评审制度是对人力资源实施评价的主要手段,也是人才管理体系的重要内容,在人力资源开发以及人才选拔、培养、流动、使用等方面,都体现出重要的作用和影响。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我国现行职称评审制度的弊端及改革设想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职称评审制度,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制度,改革难度大,但必须进行改革。
实行了多年的我国现行职称评审制度,近年来显现的弊端越来越多。这些弊端的存在和长期得不到根除,已经造成了恶劣的负面影响。其主要表现如下:
1.陈旧过时的评审手段,变相鼓励造假。目前不少单位的职称评审领导小组,依然按照实行了多年的条条框框进行评审,要求参评者有论文、有著作。实际上,就是评审领导小组的成员,对于申请评定职称的人,他们应该是了解的,要考核他们的真实能力、水平,并不是很困难。可是,假论文拿来了,假著作拿来了,居然还都能派上用场。原本知道某些人不该评上中、高级职称,为什么不坚持评审原则呢?道理很简单,评职称和用人是两回事。你说张三的论文是花钱买的,不该评上副高职称,那张三就会举报李四的著作是假的,李四就该评上正高职称吗?这样一来,也许连评审委员会一帮人的“老底”也会被揭发出来,大家脸上都不好看。还是全都睁只眼闭只眼吧!于是,造假之风日盛。
2.职称变成了“待遇”,与使用人才严重脱钩。不少单位的职称评审,不是严格按照职称评审条件进行严格把关。他们屈从于“官本位”的高压,对于能够担任中层领导职务者,一般全可以享受副高职称。以此类推,高级行政领导,一律全享受高级职称。没当上官的工作人员,熬够了年头给个中级职称就算混得不错了。职称评审的领导者,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要求他们公平公正,那是不可能的。道理很简单,他们占着高级职称本身,就是典型的不公正。职称一旦和职务紧紧挂钩,就失去了职称存在的意义。这样做,职称的贬值是不言而喻的。因为,即使是称职的领导,甚至各方面评价都不错的高级领导,绝对和获得高级职称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回事。让行政领导头顶高级职称的“帽子”,是职称评审的悲剧。
3.职称的“近亲繁殖”让职称评审走进了死胡同,最终无路可走。绝大多数单位的职称评审,不是优中选优,更不是宁缺毋滥。他们居然怕浪费了“名额”,以“破格”的名义,降低职称评审标准,把根本不够标准的人,突击拉进中、高级职称队伍。趁此机会,一些评审“要员”大搞权钱、权色交易。不少庸人、弱智、低能者纷纷获得了中、高级职称。除了在同学聚会的饭桌上有了吹嘘自己的“资本”,社会上增加了许多遭人“白眼”的冒牌货色。职称几年评审一次,评上的人素质却越来越差,可就是这样,仍是照评不误,职称评审能不走下坡路么?
4.中高级职称沦为“低能者”的代名词,是这个时代的悲哀。谁也不否认,随着社会的进步,人才辈出应该是社会的正常现象。如果人们发现,那些有高级职称的人,全是一些“吃吗吗香,干啥啥不行”的主儿,而没有高级职称的人,既是实干家,又是饱学之士。那这样的职称评审结果,就不是很可笑的事情了,那将是极其可憎了。社会不公真的到了那样的程度,那将是危险的。
1.打破由本单位进行职称评审,再报上级单位批准的旧制度。将职称评审的权限移交给市、区的人才交流中心,由人才交流中心统筹进行评审、安排和管理。人才交流中心可以通过媒体,将职称名额向社会公布,评审面向社会的职称申请者,并让获得职称的人,很快获得能够发挥自己作用的岗位。
2.制定各类职称的严格评审标准,让评审条件与社会需求同步。取消明显可以造假、不容易识别其真伪的著作、论文等条件,更多地注重申请职称者近年取得的各项工作成果,包括发明、创造、专利,更应注重面对面的考核。新的职称评审,就是推动人才的进步,获得中高级职称的人,应该在各方面超过本行业同类职称中的佼佼者。评审的重点是把好关口,做到宁缺毋滥。
3.打破职称的终身制。时下的情况是,一朝获取职称,就会终身受益。啥事全都不会干,一算收入真不低。这显然是极不合理的。职称应该是在岗在职时的称谓,工程师、教授、主任医师等等,离开了工作岗位、调离了原来的岗位,或者在其岗位却没有发挥职称的作用的,应该限时免去原有的职称。尤其是高级职称,不在其位,就应立即废止,工资待遇,可享受向下浮动一个级别等次。只有极少数有过特殊重大贡献的专家、学者,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才能终身享受高级职称待遇。
职称评审制度,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制度,改革难度大,但必须进行改革。其宗旨就是去伪存真、实事求是,要让职称升值很不容易,但职称真正获得了大众的尊重,乃民族之大幸也,离国家真正强大起来,也就不太遥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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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发展,使高校教师职称工作面临着严峻的考验。我国高校能否构建成具有中国特色的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教师职称制度,从根本上彻底地解决教师职称的性质、确定主体与方式、改革的导向等的选择问题,走出职称的误区,这是亟待政府和高校研究解决的重大课题。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试论高校教师职称体系制度改革模式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高校人事职称等级体系制度改革的核心,是要利用国家对学校的办学资源,政策导向和各项人事规定并对这些因素进行合理的、积极的分配和合理配置,创建适合自身的教师等级制度体系,从而进一步提高教职工积极性,保障教师在人事制度下获得安心的科研和教学环境,提高高校作为科研前沿的学术力量,降低自身内部无效消耗,作者提出一系列的解决模式,如何与高校教学模式相契合,降低教师职称体系制度改革中的争议。
【关键词】高校教师 人事改革
从现阶段全国高校的制度来看,教师系列等级为“十二级”,分别为教授1――4级,副教授5――7级,讲师8――10级,助教11――12级,按等级设置相应的条件,与职称的岗位聘任相对应。
这些高端的技术人才们在获得职称等级的晋升后,往往在心理上推动了继续努力的目标,迷茫往往是晋升之后的心态,这种心态普遍存在于科研教学上的状态,造成了巨大无比的人力资源浪费,这种浪费虽然是无形的,却使我们必须正视这种浪费的存在。一个奋斗不止的高端人才和一个迷茫中的人谁更能带来教学研究中的效益?显而易见,虽然古典理论观念应用于学校会有极大的价值,但它运用于缺乏艺术的模式中时,就会给系统留下巨大的灾难,该职称体系存在非常明显的缺点。
第一、 该职称体系过分强调竞争,忽略了竞争的方向性,缺乏对高校教师队伍的人文关怀,没有注意到竞争力下教师间的人际关系,缺乏人际关系之间的调节机制,过多的理性和量化的规则,使教师之间没有合谐的相辅相成,更多的竞争是冰冷冷的条条框框。
第二、 该职称体系过分强调量化的重要性,缺乏对合作机制的考量。在高校教学和科研的模式上注定了一个人或单个小团队的力量是无法满足高校校教学和科研的要求。职称体系只对个人的科研效果作出评价,导致了在高校科研和教学研究中排名次、抢座位、盗用成果的事件层出不穷,这样的内耗、不是也不应成为我们高校科研和教学研究的效果。
第三、 教师个体本身有着一定的不可自主性,这种不可自主性体现在教师的科研和教学往往不以自身的要求为转移,根据社会的要求和漫游这些无时无刻都要在发生着日新月异的变革。2013年全国高校有十六个专业,三十四个方向的科目面临没有生源的问题,这些高校教师的教学将面临停摆的问题,这不是教师个人引起的,从而引发了一系列问题。这些教师为了迎合这种剧变,又不得不挤压、争抢其它专业的教学资源和教学体系,进一步造成教学中的混乱因素。
该“十二级”职称体系具有极强的竞争性,对传统的“四级制”等级制度观念产生了极其强列的冲击力。
首先,是等级档次的再一次细化,原来同等高校职称级别共四类,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在同职称级别之间毫无差异,未级别细化。职称级别内部产生差异,将极大的刺激职称级别内部的教师对职称升格的需求,职称级别的细化便于高校人事制度的量化管理,从而降低同职称级别间无差异所导致的同职称的高校老师因下一等级遥遥无期而产生的消极情绪,这种制度化量化等级职称系统一旦进入教师的思维体系,老师必须将这种量化思维代入自我的等级晋升体系思维中。
其次,职称等级内部在创建职称级别细化的过程上进一步创造了一种内部竞争,这种竞争虽然具有很强的不确定性,存在良性竞争当然也不排除存在恶性竞争的可能性,只要对这种竞争进行良性方向的引导,这种竞争就能在长期的职称晋升体系中产生不可获缺的核心竞争力,这种核心竞争力的来源在于级别和级别之间从遥遥无期的鸿沟化差异变为可以无限接近的过渡,极大的降低了高校教师的消极情绪,使这种竞争过程保持了常态化,一名教师必须保持高度的科研和教学强度才能在持续的竞争中保持领先的优势,这种常态化的竞争,无疑会对高校的教学体系是一个良好的促进。
最后,最高级别职称的设定的改革“四级制”中教授作为最高职称,一直是高校教师为之奋斗一生的最终目标,于是众多优秀的高层次人才经过一系列努力,可谓经历“九九八十一难”终于荣获教授职称,这本该是一件令人高兴的事。然而,在晋升教授职称之后,限制了教师在职称晋升体系中的核心竞争力。
因此,高校职称等级体系制度改革仅仅以科学量化,管理理论形成的一个职称体系并不能满足改革的要求,改革决策者应该将人际关系学,人类行为学引入改革体系中来,使这种职称体系与本院校的教学科研体系有机的融合起来,形成综合的改革职称体系系统。
提高高校教师之间人际关系的凝聚力,就成为了如何改良该职称体系的头等大事,在科研成果的承认上更加公平的来看待教师在各方面所做出的,建立科研成果在集休创造下的分数体系,努力减小成员之间的积分差异,在教学成果的评比中,更加注重教学研究的集体效果和教学质量,降低对课程数量要求,更加注重教师对课程的掌握情况。
转变固定的职称评价体系形式。在一些财力、岗位的院校中,在院校内部设立校内的职称体系,对于一些本身业务能力强,对院校贡献巨大的特殊人才,因量化积累未达到职称晋升要求的情况下,院校对其更改院校内部的职称体系,该体系与国家要求的体系相结合,在实施该种方式的过程中,最应避免是行政干预,这种特殊人才职称应在教师之间进行公正的评价,应严禁带有行政职称的人员或行政色彩人员进入这种评价体系,不然这种方式就不再是良好的竞争力的引导,成为行政执行对教学研究赤裸裸的抢夺。
津贴体系的转化也是对职称体系的有利补充。津贴体系不与职称体系结合,自主行成本院校合适津贴体系,在教学科研中建立津贴体系,按业绩或贡献大小计算浮动津贴,上下均可浮动,即做加法又要做减法。
(一) 职称体系改革将教职工原有的思维体系进行更新,使教职工在意识中增强对改革的承受力,逐步接受以量化来衡量自身贡献的号召,打破了过去单纯的熬日子,等日子,盼日子的“三日子”观念,这种体系的建立,增强了竞争意识和对改革的接受能力,使高校教师意识到岗位差距的合理性,只有多创业绩,才能提升自身地位。 (二) 稳定了高校教师队伍,提升教师间的竞争意识,高校教师特别是优秀的科研型人才的劳动价值得不到及时体现,这种现象在改革之后,将被大大的弱化,只要付出就能得到不同的回报体系增强,提高优秀人才之间的竞争之心,强化高校的人才制度。
(三) 形成了有效激励机制,保进了办学效益的提高,在新的职称体系中高校教师将会自觉承担新的科研课题项目,自觉改进教学方法和教学课程方案,不断提升自我科研教学水平,高校教师积极性自身提升将一步带来教风、学风的根本好转。因些新的职称评定体系,在科学研究、学科建设、教学风气等发挥了双重激励作用,激励了高校教师主动承担科研建设任务,主动招揽课题争取更多经费,激励高校教师又快又好的科研成果。
(一)调整和完善新的职称体系方案,使其更合理,规范,更具有凝聚力,不再是单一量化的表现和竞争的影响。因为岗位等级过多,容易使高校教师对工作业绩人为的的拆分,对其业绩的考核和评价不能只注重可量化的部分,对高校教师在其科研、教学工作中的无形投入也应纳入评价系统中,要充分考虑到高校教师工作作的复杂性和多重性,对工作业绩要求的评价应全面。岗位评价不仅要科研成果,也应该注重对高校教师基础工作的承认。
(二) 健全职称体系管理权力的约束机制,保证新的职称体系健全、合理、公正的成为老师的认同的体系制度,减少行政阻碍因素,在行政程度上进行规范外,还要进一步加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职能,健全高校对定编定岗、聘任、考核晋升等级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有效保障新的职称体系的顺序实施。
(三) 正确处理新职称体系岗位与津贴的关系,新的制度不仅是提高高校教师中教学科研带头人的待遇,更重要的是建立起一种竞争和激励机制,并让这种趋势趋向于正能量的方向。
(四)要建立科学的高校教师业绩价值评价机制。高校评价机制,最基本的系统是指标管理系统,科学的体系指标要求体现对教师平等的公平原则,充分考虑指标体系的公正性。
高校教师职称体系是岗位要素在宏观环境中的具体表现,高校教师职称晋升方案,主管部门应在结合本校自身情况的同时注意微观层面上问题的解决,不断完善高校内部岗位等级制度,从而促进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快速、稳定发展。
[1]徐红如何处理高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中效率与公平之间的矛盾[J].科技资讯,2007,13.
[2]杨荣昌. 高校人事制度改革问题的再思考[J]. 黑龙江高教研究. 2005,(08).
[3]吉贻祥. 高校人事管理制度的改革与发展趋势[J]. 南通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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