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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哲学是辩证思维方法的精髓所在,通过缜密推敲社会管理创新的矛盾哲学意蕴,可以深刻认识其创新动力和 创稳 思路,准确解读其创新环境营造和提高社会自治能力的思想基础,为创建中国特色的社会管理体系和促进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赋予深刻内涵。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矛盾哲学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矛盾存在于社会发展之中,贯穿于每一件事情发展过程的始终。从历史的不同时期,都可以看到社会的矛盾。矛盾一方面阻碍了社会的发展,但是另一方面又促进了社会的发展。社会主义的矛盾是社会主义发展的根本动力,决定着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和发展方向。正确看待社会主义矛盾不仅是社会主义基本要求,更是顺利推动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前提。
【关键词】社会主义社会 主要矛盾 认识
【正文】
矛盾一词出自于《韩非子-难一》, 楚人有鬻盾与矛者,誉之曰:“吾盾之坚,物莫能陷也。”又誉其矛曰:“吾矛之利,于物无不陷也。”或曰:“以子之矛陷于之盾,何如?”其人弗能应也。矛盾是反映事物内部对立和统一关系的科学范畴,矛盾具有同一性和斗争性。矛盾双方既有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的性质与趋势,又有两个对立面之间相互排斥、相互分离的性质与趋势。矛盾存在于一切客观事物中,而且贯穿于每一件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
我国依然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阶级斗争在一定范围内依然存在,生产力发展水平还很低,文化水平落后于发达国家,远远不能满足人民的需要,再加上社会主义局以制度还不完善,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较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的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依然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在解决这个矛盾的过程中,提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各项任务都要服从于这个中心,又产生了其他一系列矛盾。最突出的是社会收入分配不公,各种社会资源的分配加速化,导致了城乡、地区之间发展失衡,不同人群、不同行业之间收入差距日益突出。
自民主革命以来,我国社会矛盾丛生、此起彼伏,一直伴随着社会的发展。“帝国主义和中华民族的矛盾、封建主义和人民大众的矛盾……就是近代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而帝国主义与中华民族的矛盾,乃是各种矛盾中最主要的矛盾。”
(1)帝国主义列强侵略中国,一方面促使中国封建社会的瓦解,促使中国产生了资本主义因素,把一个封建主义社会变成了半封建社会;但另一方面,他们残酷的统治中国,把一个独立的中国变成了一个半殖民地和殖民地的中国。(2)事物的性质是由去的支配地位的矛盾的主要方面所规定的。中国近代社会的半殖民地性,是由帝国主义和中华民族的矛盾所决定的(3)。
鸦片战争是列强为了掠夺中国而发动的,最终以中国战败并签订《中英南京条约》而结束。这个条约使中国丧失了领土主权、领海主权、司法主权、关税主权和贸易主权。鸦片战争期间的主要矛盾是殖民主义和中华民族的矛盾。而接下来的第二次鸦片战争则激化了国内阶级矛盾,即封建主义和人民大众的矛盾,轰轰烈烈的太平天国运动兴起,沉重的打击了封建主义。但在中外联合势力的绞杀下,太平天国运动以失败而告终。
此后至20世纪初,随着列强对中的进一步掠夺和侵略,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帝国主义同中华民族的矛盾。1894年甲午中日战争爆发,中国再次惨败,中日签订《马关条约》,加重了中国人民的负担。此时世界早已掀起瓜分世界的狂潮,时局图形象的表明了当时中国的惨烈现状。1901年,八国联军侵华战争再次爆发,辛丑条约的签订标志着中国正式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20世纪初到1919年,由于各种条约给人民带来的沉重负担,人民苦不堪言,再一次激化了国内阶级矛盾。各种革命团体纷纷建立,要求推翻腐朽的清政府,建立一个独立的民主共和国家。武昌起义的成功,成为向清朝通知总攻击的突破口。辛亥革命胜利,各省宣布独立,推翻了清政府的统治。辛亥革命的胜利不失为“在比较完全意义上开始的”“反帝国主义和封建势力,为建立一个民主主义社会而斗争”的革命(4)
1919年伴随着五四运动,中国开始了新民主主义革命。接下来,全体人民与帝国主义支持下的北洋军阀的矛盾成为了主要矛盾,于是在第一次国共合作之下,开始了轰轰烈烈的大革命运动,基本上消灭了军阀。在蒋介石发动4.12政变后,社会矛盾转变为人民群众与国民党代表的地主阶级的矛盾。从1935华北事变开始到1945年的抗日战争胜利,中华民族与日本帝国主义矛盾是社会的最主要矛盾。
抗日战争结束后,由于蒋介石撕毁“双十协定”,内战全面爆发,从此时到解放战争的胜利,代表着中国最广大人民利益的中国共产党于美帝国主义支持的国民党之间的矛盾是社会主要矛盾,最终以共产党的胜利结束了这个矛盾。 1949年10月1日建国后,经历了不同时期。从建国到恢复恢复国民经济时期,这一时期主要矛盾是肃清残余势力,实际上是为彻底结束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作斗争。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我国社会矛盾发生了重大改变,1956年党八大对此作出了正确的分析: 1956年党的八大对此作了比较正确的分析:国内的主要矛盾已经不再是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而是“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这其实也是先进的社会主义制度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此后这一矛盾一直是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
我国的社会主义还处在初级阶段,是不全面不成熟的,因此社会主义基本矛盾仍然是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他们不但表现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而且贯穿于社会主义社会,是推动社会主义社会不断前进的动力,决定着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和发展方向。
矛盾刺激着发展,这同时也是矛盾与和谐的一方面体现,有了矛盾才能刺激社会向更快更好的方向发展。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依然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的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这就要求我们要不断的大力发展生产力,提高社会生产力,以配合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的需要。有了矛盾,人们才会从根本上分析和解决矛盾,从中找出适合社会发展的道路。
因为矛盾具有他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必须从客观上理性的认识矛盾。改革开放以来,人民群众长期以来被压制的社会去求被广泛释放出来,然而在改革开放初期,经济条件和社会生产力远远不能满足人民的需要。此时中央领导人正确的认识了社会矛盾,谋求改革和发展,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进行,生产力水平大大提高,国家经济实力增强,国民生产总值连年攀升,社会主义建设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逐渐能够适应人民的物质文化需求,虽然还没有完全适应,但是已经能够满足一部分人的需求。使广大人民群众在一定程度上对社会主义制度产生了满足感,这就说明了正确认识矛盾的重要性以及通过改革解决矛盾的重要性。
只要社会在发展,就必定会存在矛盾,因此必须要承认矛盾,并且分析矛盾并正确认识矛盾,把矛盾作为社会发展的垫脚石,而不是绊脚石。邓小平也认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是一场从根本改变我国经济和技术落后面貌,巩固社会主义制度的伟大革命。从改革解决矛盾要大幅度的改变落后的社会生产力,就必然要从多方面地改革生产关系中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部分,改变上层建筑中不适应经济基础变化的部分,改变一切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管理方式、活动方式和思想方式。使之能够全面的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5)
从认识矛盾到解决矛盾,最终目的就是要发展经济。在会议中,依然要求全面落实经济建设、政治建设和文化建设,促进现代化建设各方面相协调,促进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相协调,不断开拓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的文明发展道路。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定不移的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坚定不移的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布局。(6)
正确认识和处理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才能坚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正确方向,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才能更好的满足全体劳动者人民的需要,解决劳动者与整个社会生产之间的有序性,解决全体社会成员日益增长的生活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正确认识和处理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将我国建设成为一个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1)《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第一章)
(2)(4)毛泽东选集(第二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 1968:620
(3)毛泽东选集(第一卷)
(5)毛概课本
(6)《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报告)
也许大家都知道这个故事,话说有一位犯人要被处决,监斩官对死囚说道:“现在临终之前还允许你说一句话,如果是真话我就放了你,如果是假话,你就将被钉在十字架上。”监斩官本想不管你说我都否认反正你拿我没招,那死囚略一思索,答道:“我将会被钉在十字架上。”监斩官一听,心想如果他说的是假话,那他应该死在十字架上,那他那句话不又是真的了;如果说他说的是真话,那应该把他放了,但这又说明他没说真话啊!这样很是矛盾,监斩官不得不佩服这个人的智慧,结果把他给放了。这个故事我们先放在一边,待会再说它,先来说说我们的哲学。
实际上,我对哲学的第一感觉就是这是一门充满智慧而且高深的学问,还记得曾经有个人说个这么一句话:“哲学家就是一群疯子。”这句话正确与否我们姑且不论,就普通人而言,总感觉哲学家思考的问题一定挺深邃的,譬如为什么这个叫桌子啊?初一听来肯定不知所云,我刚来时也有这种想法,但当我真正涉足哲学这门学科时才发现以前的想法挺幼稚的,哲学也并非那么高深莫测,当然,当我刚开始接触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时,我就产生了一个跟以前初高中差不多的问题,还记得那会政治课上一般都说资本主义的丑陋现象,以及资本主义必将被社会主义取代的等等,我就想美国等资本主义国家断不会学这种东西的吧,至于他们学不学社会主义将被资本主义吞噬这种理论也就不得而知了,现在同样的问题是西方人也学哲学,那他们排斥马哲吗?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是马克思主义全部学说的理论基础,继承了以往人类思想文化的优秀成果,是具备科学形态的哲学理论,是我们正确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思想武器。对我们确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无可替代的作用,马哲有这么神奇的效果,西方人也应该学吧,那意识形态的差异又是从何而来?具体的我也不知道呢。
好像扯得有点远了,现在回到我们前面所说的那个故事,大家也看到了,那位监斩官无论杀他或放他都是矛盾的,大概这跟我今天的所要说的矛盾规律并没有很大的联系,权当抛砖引瓦罢了。下面便结合一下我自己的实际浅谈以下我对哲学中的对立统一规律的一点理解。
对立统一规律又称辩证法的矛盾规律,它是唯物辩证法最基本的规律,也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它揭示了事物普遍联系中最本质的联系,揭示了事物永恒发展的源泉和动力。其中我们首先遇到的便是辨证矛盾与逻辑矛盾的区别:前者实际上是从动态的角度揭示事物辩证发展过程中的客观矛盾;而后者则是从静态的角度揭示人的思维规律。两者的区别就说到这了,我觉得对立与统一的难点是在于矛盾的根本属性——统一性和斗争性,至少我是这样认为的,为了更好的说明这一点,我举个例子来说吧:我,有我所知道的东西,又有我所不知道的东西,就以马哲为例,我理解了矛盾的统一性和斗争性,我知道了;但我还没理解两者的辩证关系,这是我不知道的,这知道与不知道就是一对矛盾,没有知道,也就无所谓不知道了,同样如果没有不知道,知道也不顾存在,二者互相依存同时存在我于身上,而且随着岁日的流逝,以前我知道的东西忘却了,变为了不知道,现在学的新东西让我以前不知道的东西现在却了如执掌,这不正是矛盾的统一性的体现吗:矛盾的任何一方都不能单独存在,失去了一方就没有另一方。同时,矛盾的任何一方都包含着对方的因素和属性,存在着向对立面转化的趋势。毛主席曾就矛盾的统一性有这么一段论述:原来矛盾着的各方面,不能孤立地存在。假如没有和它作对的矛盾的一方,它自己这一方就失去了存在的条件。试想一切矛盾着的事物或人们心目中矛盾着的概念,任何一方面能够独立地存在吗?没有生,死就不见;没有死,生也不见。没有上,无所谓下;没有下,也无所谓上。没有祸,无所谓福;没有福,也无所谓祸。没有顺利,无所谓困难;没有困难,也无所谓顺利。没有地主,就没有佃农;没有佃农,也就没有地主。没有资产阶级,就没有无产阶级;没有无产阶级,也就没有资产阶级。没有帝国主义的民族压迫,就没有殖民地和半殖民地;没有殖民地和半殖民地,也就没有帝国主义的民族压迫。
大家都知道,计算机的发展很迅速,计算机的CPU不仅有单核,现在有双核,而且将来会有更多的核,CPU的处理速度由以前的很慢发展到现在的越来越快,现在台式机好像已达3.0Ghz/s;笔记本的也达到了2.8Ghz/s,然而,我们的主存速度远远跟不上CPU的发展速度,二者的限制阻碍了计算机的快速发展,如同矛盾的斗争性一般:互相限制和互相否定。当然,这是由于这一对矛盾,加快了我们主存和CPU的发展,如在主存中采用多模块交叉存贮,并且制造出了cache存储器,cache是一种高速缓冲存储器,就是一种解决CPU和主存之间速度不匹配的重要技术。这也说明了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
前面已提到,我曾对矛盾的统一性和矛盾的斗争性是辩证的关系还不是很好的理解,后来看了一会毛主席的《矛盾论》,其中毛主席这么说到矛盾的统一性是有条件的:为什么鸡蛋能够转化为鸡子,而石头就不能转化为鸡子呢?为什么战争与和平有同一性,而战争与石头却没有同一性呢?为什么人能生人不能生出其他的东西呢?没有别的,就是因为矛盾的同一性要在一定的必要的条件之下。缺乏一定的必要的条件,就没有任何的同一性。我缘引毛主席的原理,我的知道和别人的不知道也就不具有统一性。而对于矛盾的斗争性的绝对性,列宁曾说道:“对立的统一(一致、同一、合一),是有条件的、一时的、暂时的、相对的。互相排斥的对立的斗争是绝对的,正如发展、运动是绝对的一样。”
天下之事,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关于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在此我就不赘述了,书上说的听清楚的,我就在此写上我认为的难点了。经过这次的学习,我的哲学的认识有进一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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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日常生活感受的层面上讲,“矛盾”是人们惟恐避之不及的东西,问题是人们之所以规避矛盾,恰恰因为人无时无刻都不得不遭遇矛盾,而规避自己不得不遭遇的矛盾,这本身就是“矛盾”,这也是人的 天性 。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矛盾哲学小论文,供大家参考。
《矛盾论》是毛泽东哲学代表著作。它是作者继《实践论》之后,为了克服存在于中国共产党内的严重的教条主义思想而写的,在市场经济中也有很强的指导意义,特别是今天,他的对立统一规律在现在社会中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在有幸拜读了这篇著作后我想到更多是我们大学生可以从中获得的启迪,特别是在就业问题上,矛盾论中的很多观点和主张都很重要。
众所周知,自从华尔街金融危机之后,诱发了全球金融震动。花旗、美林、贝尔斯登、雷曼等经济大鳄出现巨亏或濒临破产,银行、证券、房地产从高峰跌入低谷,危机风暴波及各行各业,全球性的经济衰退宣告到来。2009年全国高校毕业生人数将突破600万人,而把人力作为一种资源看待的今天,同样纳入市场供需关系的范畴,在供需关系出现严重矛盾的情况下,使得本已积重难返的大学生就业问题变得更加严峻和迷茫。很多赴美留学的中国学生可能会选择回国就业,这势必会加大国内高端人才市场的竞争。作为一个特殊群体——毕业和临近毕业的大学生,将遭遇多方面的挑战和挤压,一边是更多的毕业生需要就业,另一边却是工作岗位减少。不少企业停工歇业,大量员工被“裁”等现状凸显在我们面前。不少急于就业的毕业生在竞争中往往采取“自降薪酬”来博取优势,而更多的是自己仍有较高期许的人陷入“供求两难”的尴尬境地。其主要矛盾有以下几个方面:
矛盾一:持续增加的毕业生人数与不断减少的工作岗位数的矛盾
由于最近几年高校的大幅度扩招,大学文凭变得越来越普遍,大批量的毕业生给社会带来了很大冲击,需要相当一部分的工作岗位来弥补,但事实情况确实经济危机造成不少企业停工歇业,大量员工被“裁”。
矛盾二:就业与择业的矛盾
大学生先就业后择业还是先择业后就业,一直是讨论的焦点,如果先择业后就业,面对激烈的竞争,恐怕就要失去很多就业机会,那么,吃饭和立足就成了问题;如果先就业后择业,那么,很可能与职业发展的主干线偏离,造成职业生涯紊乱,等再次回到主干线的时候,就走了一段弯路,这段弯路所用的时间成本,可以使一个人远远落后于当初同一起跑线的其他竞争者。在金钱上可能没有损失,在职业发展上却是损失了、落后了。
矛盾二:大学生与蓝领的矛盾
曾经因为就业困难,一些大学生去做了蓝领,但是这样做,所学的知识用不上,对国家和个人都是一种浪费,而企业所要求的工作经验和动手能力正是他们的欠缺,在一段时间内,严重形成人岗不匹配,所以就形成了与白领不匹配,与蓝领更加不匹配的状态,大学生必然情绪低落,需要极大的耐力才能渡过这个矛盾期,而具备这种耐力的大学生是凤毛麟角,所以,频繁跳槽、待业和就业交替就成了他们生活的主旋律,天长日久,懒于工作,一些人就成了“啃老族”。
这些都是事实存在的不能被忽略的矛盾,按照辩证唯物论的观点看来,矛盾存在于一切客观事物和主观思维的过程中,矛盾贯串于一切过程的始终,这是矛盾的普遍性和绝对性。矛盾着的事物及其每一个侧面各有其特点,这是矛盾的特殊性和相对性。矛盾着的事物依一定的条件有同一性,因此能够共居于一个统一体中,又能够互相转化到相反的方面去,这又是矛盾的特殊性和相对性。
也许大家都知道这个故事,话说有一位犯人要被处决,监斩官对死囚说道:“现在临终之前还允许你说一句话,如果是真话我就放了你,如果是假话,你就将被钉在十字架上。”监斩官本想不管你说我都否认反正你拿我没招,那死囚略一思索,答道:“我将会被钉在十字架上。”监斩官一听,心想如果他说的是假话,那他应该死在十字架上,那他那句话不又是真的了;如果说他说的是真话,那应该把他放了,但这又说明他没说真话啊!这样很是矛盾,监斩官不得不佩服这个人的智慧,结果把他给放了。这个故事我们先放在一边,待会再说它,先来说说我们的哲学。
实际上,哲学是一门充满智慧而且高深的学问,还记得曾经有个人说个这么一句话:“哲学家就是一群疯子。”这句话正确与否我们姑且不论,就普通人而言,总感觉哲学家思考的问题一定挺深邃的,譬如为什么这个叫桌子啊?初一听来肯定不知所云,但当真正涉足哲学这门学科时才发现以前的想法挺幼稚的,哲学也并非那么高深莫测,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是马克思主义全部学说的理论基础,继承了以往人类思想文化的优秀成果,是具备科学形态的哲学理论,是我们正确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思想武器。对我们确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无可替代的作用。
对立统一规律又称辩证法的矛盾规律,它是唯物辩证法最基本的规律,也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它揭示了事物普遍联系中最本质的联系,揭示了事物永恒发展的源泉和动力。其中我们首先遇到的便是辨证矛盾与逻辑矛盾的区别:前者实际上是从动态的角度揭示事物辩证发展过程中的客观矛盾;而后者则是从静态的角度揭示人的思维规律。矛盾的任何一方都不能单独存在,失去了一方就没有另一方。矛盾的任何一方都包含着对方的因素和属性,存在着向对立面转化的趋势。毛主席曾就矛盾的统一性有这么一段论述:原来矛盾着的各方面,不能孤立地存在。假如没有和它作对的矛盾的一方,它自己这一方就失去了存在的条件。试想一切矛盾着的事物或人们心目中矛盾着的概念,任何一方面能够独立地存在吗?没有生,死就不见;没有死,生也不见。没有上,无所谓下;没有下,也无所谓上。没有祸,无所谓福;没有福,也无所谓祸。没有顺利,无所谓困难;没有困难,也无所谓顺利。没有地主,就没有佃农;没有佃农,也就没有地主。没有资产阶级,就没有无产阶级;没有无产阶级,也就没有资产阶级。没有帝国主义的民族压迫,就没有殖民地和半殖民地;没有殖民地和半殖民地,也就没有帝国主义的民族压迫。
大家都知道,计算机的发展很迅速,计算机的CPU不仅有单核,现在有双核,而且将来会有更多的核,CPU的处理速度由以前的很慢发展到现在的越来越快,现在台式机好像已达3.0Ghz/s;笔记本的也达到了2.8Ghz/s,然而,我们的主存速度远远跟不上CPU的发展速度,二者的限制阻碍了计算机的快速发展,如同矛盾的斗争性一般:互相限制和互相否定。当然,这是由于这一对矛盾,加快了我们主存和CPU的发展,如在主存中采用多模块交叉存贮,并且制造出了cache存储器,cache是一种高速缓冲存储器,就是一种解决CPU和主存之间速度不匹配的重要技术。这也说明了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
事物矛盾的法则,即对立统一的法则,是自然和社会的根本法则,因而也是思维的根本法则。它是和形而上学的宇宙观相反的。它对于人类的认识史是一个大革命。《矛盾论》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史上系统地阐述对立统一规律的哲学专著,通过唯物辩证法总结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革命斗争的实践经验,从两种宇宙观、矛盾的普遍性、矛盾的特殊性、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矛盾诸方面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对抗在矛盾中的地位等方面,深刻地阐述了对立统一规律,发挥了对立统一规律是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的思想,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希望每位同学都能从《矛盾论》中收获一些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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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离婚》发表的1925年,正值新文化倡导的 自由离婚 在舆论与现实实践中轰轰烈烈开展之时。相对于鲁迅的其他小说,《离婚》自问世以来,阐释既不充分,理解的歧义也最多, 难读 ,是很多研究者共同的感受。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浅论小说《离婚》中鲁迅对爱姑的矛盾心理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要:爱姑是鲁迅小说《离婚》中的人物,她和鲁迅以往小说中的女性不同,她大胆泼辣,敢于反抗不幸的婚姻,社会的黑暗,爱姑的命运悲剧却无法避免。爱姑的不幸,是鲁迅对五四时期女性的出路问题进行的严肃思考,同时爱姑婚姻悲剧也远距离的无意识投射出鲁迅自身婚姻中的隐痛,本文将从小说的显在结构和潜在结构进行鲁迅对爱姑形象矛盾心理的分析。
小说中的爱姑处于辛亥革命后的大背景下,受到新思想的影响,无法忍受自己作为物品一样随便丢弃,开始向不幸的婚姻发出呐喊,进行反抗和斗争。为了能够讨回一个公道,她闹了三年,声称要闹得夫家家败人亡才罢休,可见爱姑是一位大胆泼辣的女性。
显在结构:对封建伦理下女性命运的同情与反思
在那个时代,爱姑身上体现的强烈的自我意识,敢于向封建的族权和夫权发起挑战,这种品质无疑是让人感到欣喜的,但是她的反抗最终却走向了失败,究其原因,有以下两点:
爱姑反抗由最初的坚决,毫不妥协到最后的顺从让步,这和她的性格是不无关系的。爱姑在大庭广众之下称自己的丈夫和公公为“老畜生”和“小畜生”,一门心思的想着如何让夫家家败人亡,逢人就开始诉苦,称这几年自己是如何的艰难,看到父亲为自己的事情折腾了三年,准备有想要放弃的念头时,爱姑就立马不高兴了,开始讽刺道“连爹也看得赔贴的钱有点头昏眼热了”。作为女性,她没有母性与女性的柔美,爱姑性格中的桀骜不驯,粗俗,残暴,在对其行为和语言的白描当中就体现了这一点,这是对国民劣根性的批判,也是鲁迅所厌恶的。
爱姑为抗争到底,闹了三年,打了无数回架,也没讲和,施家招架不了爱姑和他父亲庄木三,请来了“知书达理”的七大人进行调节,爱姑对七大人抱有很大的期望,她认为知识分子是讲理的,会主持公道,认为“自己是三茶六礼定来的,花轿抬来的”“自从我嫁过去,真是低头进,低头出,一礼不缺”,他向七大人申诉,认为自己遵守伦理纲常,三从四德,是符合封建制度的妇道标准的,不应该被抛弃。爱姑的言行正如鲁迅所说“中国人极容易变成奴隶,而且变了之后,还万分欢喜”。爱姑的不是彻底的对封建势力的反抗,是对想做夫家的奴隶却又做不成的不满而斗争,所以他要找七大人的诉苦,说说自己的委屈,让他替自己讨一个公道,爱姑这种行径却让她陷入了奴性的泥淖,为了保住自己的奴隶地位,向自己的主子哭诉自己的合格,以免失去自己奴隶的身份。在一个民智未启的时代,爱姑寄希望于别人寻求公道,依仗着自己娘家的势力盛气凌人,用自以为是的道德高度去撒泼,她反抗封建礼教,但她的的思想武器仍然是封建礼教。她不是通过自身的努力而寻求真正的解放,将自己的依附中心放到别人身上,最终自己只会让孤立无援。
爱姑生活在辛亥革命后,尽管辛亥革命具有不彻底性,但它以共和取代专制,传播了民主共和的观念,爱姑身上表露出了鲁迅其他小说中女性所没有的时代气息,她是鲁迅笔下最具有反抗精神的女性,她能够大张旗鼓的离婚,挑战封建权威,但是在骨子里爱姑和辛亥前的女性是没什么区别的,究其深源,作为政权和意识形态的代表者的仍然是地主阶级,七大人和蔚老爷这类人构成了封建统治的基础,他们是封建王权的护卫者。爱姑的丈夫暗地里?A上了小寡妇,爱姑要和他离婚,从理由上来说是天经地义的,认为自己是有理由抗争到底,将自己的希望寄托在“知书达理”的七大人身上,在七大人面前,爱姑始终都是一副怯弱的模样,当爱姑鼓起勇气对七大人述说自己的委屈时,刚开始说了几句,“爱姑自己是完全孤立了;爹不说话,弟兄不敢来,慰老爷是原本帮他们的,七大人又不可靠,连尖下巴少爷也低声下气地像一个瘪臭虫,还打“顺风锣”。但她在胡里胡涂的脑中,还仿佛决定要作一回最后的奋斗”。一发现七大人面部表情一变,她立刻就打了寒噤,七大人的一个“来……兮!”,只觉得“心脏一停,接着便突突地乱跳,似乎大势已去,局面都变了,仿佛失足掉在水里一般”。吓得她不由自主地说:“我本来是专听七大人吩咐……”。三年的努力付诸东流。从悬想要闹得他们(夫家)“家败人亡”,“走投无路”到这一声低低地应承,爱姑的勇气在顷刻间化为乌有,强烈的反差不能不引起我们对爱姑自身的思索,――正是这一低低地应承揭示了比沉默更深的悲剧内涵[1]。
潜在结构:鲁迅自身的婚姻隐痛
小说中爱姑与丈夫无爱的婚姻在某种层面上也是鲁迅自身婚姻隐痛的投射,王富仁在《鲁迅的婚姻爱情生活一一影响他思想情绪和文学创作的一个重要因素》中写到:“我们应当重视一个作家的社会经历,但也应该重视他的私人生活与私人生活环境。假若说一个人的社会经历更多地决定着他的基本政治思想倾向,那么,他的私人生活则更多地影响到他的感情情绪,并且两者又是可以相互过度的:私人生活环境是整个社会的一部分,整个社会生活是各种不同的私人生活的粘连体。[2]
1906年,对鲁迅来说是不平凡的一年,远在日本的鲁迅,收到了一份母亲送给他的“礼物”:与一个素未谋面的女人结婚,这对追求婚姻自主,个性解放的鲁迅来说是一个噩梦,出于对母亲的爱,对母亲寡居生活的同情,他选择了服从,在这段20多年的婚姻中,鲁迅一直扮演的是一个孤独,寂寞,痛苦的牺牲者形象,对这段无爱的封建包办婚姻,鲁迅无限痛苦,他的爱情被这个吃人的礼教吞噬,他与朱安只是保持着形式上的夫妻关系,鲁迅面临着一个自己所不爱但却是一个无辜的女子,在当时,他对朱安的遗弃,就将意味着把她抛到封建世俗的冰窟中受人歧视和戏弄,而要顾全朱安女士起码的生存权利,他自己便要付出一生的痛苦代价,便必须放弃个性解放的正常理想。[3]在小说《离婚》中,爱姑的婚姻也是一个封建伦理制度下的牺牲品,她的反抗是无望的,她反抗的方式和目标都具有封建色彩,他是以一种封建的方式向更浓重的封建色彩反抗,最终只落下一个悲惨的结局。朱安和爱姑都是是封建制度下的牺牲品,我们不能说朱安就是爱姑的原型,爱姑的泼辣与反抗这是朱安不具有的,但她们都是有一个不幸的婚姻,对于封建制度下女性的悲惨命运,鲁迅充满同情,对吃人的礼教充满血泪的控诉,这也是鲁迅对自己不幸婚姻的呐喊与挣扎。
在一方面,爱姑在封建制度这张大罗网的斗争中,鲁迅是给予了无限的同情,女性追求自由独立意识的觉醒,对于不公平制度的奋力反抗,这是鲁迅对深受数千年封建礼教压迫下的女性的期望,但是残存在女性骨子里的“愚弱”的粗野,浅陋的精神状态,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思想觉醒,中国的女性依然被吃,依然在“暂时做稳了奴隶”和“想做奴隶而不得”的时代中窘迫生存,这也就决定了鲁迅对爱姑的同情是有界限的。另一方面,隐性的批判是鲁迅对自身封建包办婚姻的隐痛,无爱的旧式婚姻,鲁迅,爱姑,朱安他们都是被吃人的封建礼教吞噬了爱情,对于吃人的礼教,鲁迅是刻骨的痛恨,对于同样作为牺牲品的朱安,他也是无限深沉的同情,他一直没有同朱安离婚,他说:“这是母亲给我的一件礼物,我只能好好地供养它,爱情是我所不知道的。”这恐怕也是鲁迅笔下的婚姻爱情都是缺少幸福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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芥川龙之介是日本近代著名的短篇小说家。芥川家世世代代都有人在将军府任文职,这良好的文化氛围使他从小就受到很好的教育与熏陶,在中小学时代就涉猎了大量的文学名著,十八岁时进入东京大学英文科学习,他博古通今,记忆力超群,不但有极深的英文素养,对汉文化也十分精通。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芥川的矛盾心理考探讨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纵观芥川龙之介的创作生涯,《地狱变》是在他中期出现的一部及其具有代表性的作品。《地狱变》通篇晦涩,但其灰色的背景下难以掩饰一个作家燃烧的心。本试图通过具体人物事例的分析,更深刻的感知芥川笔下的人物心理变化,结合芥川特定时期的遭遇从多方面解释《地狱变》的中心。
关键词:芥川龙之介;地狱;命运
首先,纵观芥川的一生母亲的发疯和母亲早亡其一生影响巨大。我们不难想象,作为一个从小失去母爱的孩子,世界并没有给与他足够的温暖,当一个早熟且心理发育不完善的天才出现在这个世界的时候,他带给了我们很多不曾想象到的震撼。
看芥川的遗书《寄给某个旧友的手记》,我们很容易感知到,在芥川的内心深处有着一份对美的深深执着。在对现实的无奈与绝望中,芥川构建着他内心的美好的世界,也造就了芥川内心始终难以解开的一个矛盾,不得不生存在病态的世界和渴望美好世界的矛盾。
像芥川之前的很多小说一样,《地狱变》取材于历史小说《}良秀》。因此通过对比《地狱变》与原文,我们应该可以找到两者不同并察觉作者的创作意图。
相异点有如下几个:(1)《}良秀》中燃烧的是自己的东西,《地z洹啡忌盏氖橇夹愕呐儿。(2)《地z洹分欣弦这个角色有登场但在《}良秀》中未登场。(3)地z洹分辛夹阕詈笊系踝陨保但在《}良秀》中,结束部分是在描写人们称赞良秀。(4)小猴在《地z洹分杏械浅〉《}良秀》中没有登场,在梁修女儿被烧死时舍身火海。
这些两者间的相异点正是芥川对于故事的再创造。正是通过再创造,芥川将自己的想法与观点融合在里面,形成了这样一篇具有明显芥川符号的不朽之作。
3.1芥川的爱情矛盾心理
在第二部分中,首先是对主人公画师良秀的描写。透过描写我们感知到一个长的又瘦又丑还很招人讨厌的良秀形象。这似乎与后面他的那些与世道相背而行的行为不谋而合。
后文中,又出现了另一个重要的身份:猴子。人们在把良秀叫做猴秀的同时,却把猴子叫做良秀。在这一刻形成了某种统一。纵观全文,我们不妨先做一个大胆的假设,也就是良秀和猴子是一个人,只是代表了一个人相对矛盾的两面。
夹在猴子和良秀之间的是良秀的女儿。良秀的女儿形象与良秀截然不同,处处受人喜欢。作者特别提到一句话“她一点都不像她父母”。既然女儿这么爱,又并不像良秀亲生,因此我提出大胆的假设,良秀对女儿的爱与其说是父爱,不如说是良秀对美的事物的偏爱而产生的爱情。而“猿秀”对于良秀女儿的爱才是真爱。
要佐证这一点,可以从两位主人公对待良秀女儿的态度上得到答案。第五部分是写关于良秀对于女儿的爱。正如前面讲到,这种爱更像是爱情。出于对美的追求,他总是把女儿打扮的很漂亮。更甚者,他从没想让自己女儿找个好丈夫,因为他想将女儿占为己有。
反观小猴,从两者一见钟情之后,就形成了难舍难分的关系。而且小猴的一举一动和人一模一样,这似乎预示着一段爱情的开始。到后来良秀女儿被欺辱小猴所表现出的焦急,虽说在权力面前小猴是无力的,但可以清晰感觉到他对良秀女儿真实的爱。
因此,透过《地狱变》我们可以感受到芥川对于感情极其敏感细腻的理解。
3.2批判现实与屈服现实的矛盾心理
在《地狱变》中,芥川创造了老爷这个形象,而老爷代表的便是权利。
芥川的文学作品多以批判现实为主,但在《地狱变》中除了对于现实猛烈的抨击外,我们还感到他对于现实的无力和区服。
首先批判现实这一点,从良秀桀骜不羁的性格,到他把每个人平等的画在地狱图里,很容易看出。
可是,故事并没有简单的在批判意识中获得对于现实的完胜。纵使良秀对于外人桀骜不驯,可是他在老爷面前却是无力的。就算女儿葬身火海,他也只是无力地站在原地。这何尝不是一个文人在认识现实和面对现实时的矛盾。文人总是用批判的心看着眼前的现实,却又是无力的,正如芥川看到了资本主义的丑陋,改变现实,在文字间表达着对于资本主义的批判,可最终还是以自杀的方式告别了世界。
透过《地狱变》中的小猴和良秀,芥川展现了多重的内心世界。他自卑孤独渴望得到理解,但同时他高傲的坚守着自己的艺术阵地。他对于世界充满了失望,他逃避现世批判现实,却对爱充满了最单纯的幻想。
纵观全文,我们不必再纠结于谁是故事的主角,更不必纠结究竟谁杀死了良秀女儿,因为主宰这一切都不是具体的人。是这个如地狱一般的世界里。在作者看来每一个人不过是地狱里的一个棋子。
芥川的心理是矛盾、复杂的,或许这几个方面难以概括他的内心,还需更多的研究才能彻底解开这个谜一样的男人。在以后的研究中,还需从更多的角度入手来研究芥川内心那个属于他的城堡。
芥川的矛盾心理考探讨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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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当前处于经济发展的关键期,也处于社会矛盾的凸显期。2008年以来国内群体性事件呈迸发趋势,到2012年已达十几万起,严重扰乱了经济社会秩序,影响了社会稳定。该类事件分为维权、泄愤、骚乱三个层次,具体表现为集会、游行、示威、罢工、罢课、请愿、上访、占领交通路线或公共场所等形式。这充分显现出社会矛盾的冲突性不断增强,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打击精心准备的:3000字的关于矛盾的毛概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矛盾论
【摘要】矛盾存在于社会发展之中,贯穿于每一件事情发展过程的始终。从历史的不同时期,都可以看到社会的矛盾。矛盾一方面阻碍了社会的发展,但是另一方面又促进了社会的发展。社会主义的矛盾是社会主义发展的根本动力,决定着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和发展方向。正确看待社会主义矛盾不仅是社会主义基本要求,更是顺利推动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前提。
【关键词】社会主义社会 主要矛盾 认识关于矛盾的作文
矛盾一词出自于《韩非子-难一》, 楚人有鬻盾与矛者,誉之曰:“吾盾之坚,物莫能陷也。”又誉其矛曰:“吾矛之利,于物无不陷也。”或曰:“以子之矛陷于之盾,何如?”其人弗能应也。矛盾是反映事物内部对立和统一关系的科学范畴,矛盾具有同一性和斗争性。矛盾双方既有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的性质与趋势,又有两个对立面之间相互排斥、相互分离的性质与趋势。矛盾存在于一切客观事物中,而且贯穿于每一件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
我国依然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阶级斗争在一定范围内依然存在,生产力发展水平还很低,文化水平落后于发达国家,远远不能满足人民的需要,再加上社会主义局以制度还不完善,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较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的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依然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在解决这个矛盾的过程中,提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各项任务都要服从于这个中心,又产生了其他一系列矛盾。最突出的是社会收入分配不公,各种社会资源的分配加速化,导致了城乡、地区之间发展失衡,不同人群、不同行业之间收入差距日益突出。
自民主革命以来,我国社会矛盾丛生、此起彼伏,一直伴随着社会的发展。“帝国主义和中华民族的矛盾、封建主义和人民大众的矛盾……就是近代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而帝国主义与中华民族的矛盾,乃是各种矛盾中最主要的矛盾。”
(1)帝国主义列强侵略中国,一方面促使中国封建社会的瓦解,促使中国产生了资本主义因素,把一个封建主义社会变成了半封建社会;但另一方面,他们残酷的统治中国,把一个独立的中国变成了一个半殖民地和殖民地的中国。(2)事物的性质是由去的支配地位的矛盾的主要方面所规定的。中国近代社会的半殖民地性,是由帝国主义和中华民族的矛盾所决定的(3)。
鸦片战争是列强为了掠夺中国而发动的,最终以中国战败并签订《中英南京条约》而结束。这个条约使中国丧失了领土主权、领海主权、司法主权、关税主权和贸易主权。鸦片战争期间的主要矛盾是殖民主义和中华民族的矛盾。而接下来的第二次鸦片战争则激化了国内阶级矛盾,即封建主义和人民大众的矛盾,轰轰烈烈的太平天国运动兴起,沉重的打击了封建主义。但在中外联合势力的绞杀下,太平天国运动以失败而告终。
此后至20世纪初,随着列强对中的进一步掠夺和侵略,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帝国主义同中华民族的矛盾。1894年甲午中日战争爆发,中国再次惨败,中日签订《马关条约》,加重了中国人民的负担。此时世界早已掀起瓜分世界的狂潮,时局图形象的表明了当时中国的惨烈现状。1901年,八国联军侵华战争再次爆发,辛丑条约的签订标志着中国正式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20世纪初到1919年,由于各种条约给人民带来的沉重负担,人民苦不堪言,再一次激化了国内阶级矛盾。各种革命团体纷纷建立,要求推翻腐朽的清政府,建立一个独立的民主共和国家。武昌起义的成功,成为向清朝通知总攻击的突破口。辛亥革命胜利,各省宣布独立,推翻了清政府的统治。辛亥革命的胜利不失为“在比较完全意义上开始的”“反帝国主义和封建势力,为建立一个民主主义社会而斗争”的革命(4)
1919年伴随着五四运动,中国开始了新民主主义革命。接下来,全体人民与帝国主义支持下的北洋军阀的矛盾成为了主要矛盾,于是在第一次国共合作之下,开始了轰轰烈烈的大革命运动,基本上消灭了军阀。在蒋介石发动4.12政变后,社会矛盾转变为人民群众与国民党代表的地主阶级的矛盾。从1935华北事变开始到1945年的抗日战争胜利,中华民族与日本帝国主义矛盾是社会的最主要矛盾。
抗日战争结束后,由于蒋介石撕毁“双十协定”,内战全面爆发,从此时到解放战争的胜利,代表着中国最广大人民利益的中国共产党于美帝国主义支持的国民党之间的矛盾是社会主要矛盾,最终以共产党的胜利结束了这个矛盾。 1949年10月1日建国后,经历了不同时期。从建国到恢复恢复国民经济时期,这一时期主要矛盾是肃清残余势力,实际上是为彻底结束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作斗争。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我国社会矛盾发生了重大改变,1956年党八大对此作出了正确的分析: 1956年党的八大对此作了比较正确的分析:国内的主要矛盾已经不再是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而是“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这其实也是先进的社会主义制度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此后这一矛盾一直是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
我国的社会主义还处在初级阶段,是不全面不成熟的,因此社会主义基本矛盾仍然是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他们不但表现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而且贯穿于社会主义社会,是推动社会主义社会不断前进的动力,决定着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和发展方向。
矛盾刺激着发展,这同时也是矛盾与和谐的一方面体现,有了矛盾才能刺激社会向更快更好的方向发展。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依然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的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这就要求我们要不断的大力发展生产力,提高社会生产力,以配合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的需要。有了矛盾,人们才会从根本上分析和解决矛盾,从中找出适合社会发展的道路。
因为矛盾具有他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必须从客观上理性的认识矛盾。改革开放以来,人民群众长期以来被压制的社会去求被广泛释放出来,然而在改革开放初期,经济条件和社会生产力远远不能满足人民的需要。此时中央领导人正确的认识了社会矛盾,谋求改革和发展,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进行,生产力水平大大提高,国家经济实力增强,国民生产总值连年攀升,社会主义建设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逐渐能够适应人民的物质文化需求,虽然还没有完全适应,但是已经能够满足一部分人的需求。使广大人民群众在一定程度上对社会主义制度产生了满足感,这就说明了正确认识矛盾的重要性以及通过改革解决矛盾的重要性。
只要社会在发展,就必定会存在矛盾,因此必须要承认矛盾,并且分析矛盾并正确认识矛盾,把矛盾作为社会发展的垫脚石,而不是绊脚石。邓小平也认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是一场从根本改变我国经济和技术落后面貌,巩固社会主义制度的伟大革命。从改革解决矛盾要大幅度的改变落后的社会生产力,就必然要从多方面地改革生产关系中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部分,改变上层建筑中不适应经济基础变化的部分,改变一切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管理方式、活动方式和思想方式。使之能够全面的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5)
从认识矛盾到解决矛盾,最终目的就是要发展经济。在会议中,依然要求全面落实经济建设、政治建设和文化建设,促进现代化建设各方面相协调,促进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相协调,不断开拓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的文明发展道路。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定不移的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坚定不移的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布局。(6)
正确认识和处理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才能坚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正确方向,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才能更好的满足全体劳动者人民的需要,解决劳动者与整个社会生产之间的有序性,解决全体社会成员日益增长的生活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正确认识和处理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将我国建设成为一个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1)《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第一章)
(2)(4)毛泽东选集(第二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 1968:620
(3)毛泽东选集(第一卷)
(5)毛概课本
(6)《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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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一国来看,基本上不再具有社会生产无政府状态的特征,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相继推行经济计划化,对于国家宏观发展战略及部门发展速度和数量指标,作出计划指导,进行协调平衡。这种宏观调控贯穿于社会再生产的全过程,并且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越来越得到加强。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浅析当代资本主义基本矛盾的全球化扩展与危机相关论文。具体内容如下,欢迎参考阅读:
浅析当代资本主义基本矛盾的全球化扩展与危机
经济全球化是一个矛盾的统一体,是一个相反相成的过程,是一个悖论,当今世界已经卷入一个前所未有的交流与撞击互动的新境界。经济全球化在把生产的社会性扩大到全球范围的同时,使资本主义的各种矛盾也在全球范围内积聚、扩展。资本的全球化扩张,使资本主义世界体系的矛盾也向全球发展,并向各个层次展现的更加清晰。它不仅是一个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的日益交织与融合的过程,同时又是一个充满摩擦与竞争的过程,既存在日益密切的交往、对话与合作,又存在着差异、矛盾与冲突。
早期资本主义生产的全球分布,着重表现在以自然资源为基础的国际分工。现在跨国公司把生产资源在全球范围内组织和配置起来,实行国际生产分工和协作。而现代交通、通讯和网络技术的发展,使得跨国公司利用全球资源和在全球范围内组织生产,几乎和在一个国家内一样方便和可行。从资源的配置、使用到生产的组织和销售,一个以大跨国公司为载体的全球性生产网络正在形成。“以世界为工厂,以国家为车间”,这在许多具有较大程度高新技术含量的产品生产领域,正成为一种越来越普遍的现象。可见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资本主义生产社会化在更深层次上向全球拓展,使生产的社会化变为全球化的了。
社会化大生产的深度全球性拓展必然推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发生变化。一方面如许多人已经指出的,在发达国家内部出现了资本关系社会化的趋势,另一方面更应当看到,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更大的变化发生在国际范围之内。由于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成为全球经济的主宰,是现代国际垄断资本的代表,跨国公司的全球扩张同时也就意味着一个完整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体系在全球范围内的生成。跨国公司这种占有形式也造成了许多前所未有的新矛盾,资本主义基本矛盾在阶级关系上和经济关系上的对立正在全球层面展开,并且日趋尖锐和复杂。
就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一国来看,基本上不再具有社会生产无政府状态的特征,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相继推行经济计划化,对于国家宏观发展战略及部门发展速度和数量指标,作出计划指导,进行协调平衡。这种宏观调控贯穿于社会再生产的全过程,并且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越来越得到加强。同时随着国家垄断资本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资本主义生产社会化在更深层次上全球拓展,把生产变为全球性的社会化。而跨国公司成为全球社会化生产的组织者,成为国际间的商品、技术和资本流动的主要参与和载体。
生产的国际化改变了传统的生产要素受国家地域限制的前提,由此冲击到了传统的国家调控机制:资本的流动和跨国公司的生产活动超越了传统国家政府的控制范围,因此政府越来越难以控制这些生产因素。其活动基本处在场所基本处在无政府状态的世界市场,以追求全球范围内最高利润为最终目的。其结果必然在全球范围导致生产发展的盲目性,而由于跨国公司有着强大的经济实力和高度的内部组织性,所以其生产能力和生产规模的扩张十分迅猛,一旦产品在市场上过剩,其影响往往波及一系列的国家和地区,引发严重的世界性经济动荡或危机。
资本全球化的发展必然造成资本生产无限扩大与有限的世界市场之间的矛盾。经济全球化的实质是资本增值关系全球化,资本的生产必然具有无限扩大的趋势。然而资本生产的扩张却受到不同生产部门的比例和社会消费力的制约。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在经济全球化的条件下,世界市场的消费力既不取决于世界各国绝对的生产力,也不取决于世界各国绝对的消费力,而是取决于世界范围内以不平等的分配关系为基础的消费力。世界范围内的不平等分配关系,一方面使世界绝大多数人口的消费力受到资本积累和扩大资本生产规模的限制。
资本主义发展所带来的另一新的矛盾是无限追逐利润与人类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之间的矛盾,从而导致生态环境日益“荒漠化”。在全球化过程中,西方发达国家把这种发展模式以及消费主义的生活方式扩展到全球范围。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对危及全球的环境污染具有畸形性、片面性。
它带来了资源的严重浪费、环境的污染等文明效应,破坏了人与自然间的和谐平衡。同时全球温室效应、酸雨和臭氧层的扩大化,环境恶化和生态平衡的破坏,人口爆炸、资源短缺、粮食危机等“全球性问题”的日益严重,由此造成的“生态文明危机”,已经严重危及人类文明的根基乃至人类自身的生存。发展与环境之间的突出矛盾是资本主义社会的又一个新的矛盾形式。
就国内来看,经济全球化进一步破坏了战后建立起来的劳资关系中的平衡和妥协,加强了垄断资产阶级的权力,劳动者在劳资关系中处于弱势的地位,造成了社会结构层面上日益明显的强资本弱劳工的格局。资本跨国流动能力愈来愈强,它不仅能够摆脱国家的原有支持,而且在与国家的谈判关系中具有更强的讨价还价能力,国家不得不屈从于全球化中资本的压力。资本要挟能力的提高迫使国家为了留住资本而降低税率,取消管制,改革福利制度,减少成本,出台优惠政策。
经济的不平衡必然导致政治上的冲突。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政治领域里的矛盾主要表现为向世界强制性推行强权政治的“民主文明”与争取世界实现真正民主化的矛盾和斗争。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大国力图用自己的政治模式、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去改造发展中国家,对于俯首听命的国家施以经济援助予以鼓励,对于不服从他们意志的施加政治压力和经济制裁。
从文化方面来看,一些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利用他们所主导的经济全球化,在文化普遍性口号下力图取消文化多样性,试图将弱势民族及其文化整合到一个由强势国家和民族所控制的、“同质的”世界文化之中,形成统一的资本主义的“相同的消费主义模式”。
经济全球化也未缓解发达资本主义国家间的矛盾。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全球资本主义构成为一个既对立又统一,既依存又排斥、既合作又竞争的矛盾体系。资本主义国家在经济方面的矛盾目前主要通过贸易、投资和货币展现出来。在贸易领域,由于各国之间经济实力、产业结构和市场开发程度存在差异,且这些因素又处在不断变动中,因而导致相互之间的贸易失衡,常常引发贸易摩擦和“贸易战”。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到,经济全球化在把生产的社会性扩大到全球范围的同时,使资本主义的各种矛盾也在全球范围内积聚、扩展。这就使得资本主义的发展走入了一个“二律背反”的空间,即经济全球化的加速发展在使资本主义重新焕发生机的同时也会减少资本主义发展进程中外部化成本的释放空间。尽管在现阶段,经济全球化的深度和广度都还没有达到极限值。但是我们必须认识到今天这种远胜于以往任何时代的经济全球化发展态势,确实给资本主义带来了发展性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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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理论关于静止的概念:为相对于与其宛物体不产生单方面,或双方面联系的物体,则它相对于不产生任何联系的物体是静止的。由止可见,静止与运动,都具备有绝对、相对;有条件、无条件;永恒的、暂时的一面。矛盾中的统一性与斗争性,都具有绝对的和相对的一面。矛盾双方能站在一起战斗,证明矛盾双方之间有某种“联系”,有“联系”,证明它们之间有统一的一方面。马克思理论者毛泽东、列宁并不能站在这样一个高度看待矛盾。矛盾对立的双方没有哪一方是绝对的、哪一方是相对的理论。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要与大家分享的是:毛泽东矛盾思想对马克思主义矛盾学说的贡献研究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毛泽东是马克思主义矛盾学说中国化的集大成者,其有关矛盾的思想主要体现在科学揭示了矛盾学说的精髓、具体阐述了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提出了解决矛盾的基本原则三方面,其思想价值在当代仍然具有很大影响力。
【关键词】毛泽东矛盾思想;马克思主义矛盾学说;贡献
毛泽东是一位真正的哲学家,他积极吸收中国古代哲学中有关矛盾思想的精华,理论与实施相结合、古今中外相结合,形成了独具特色的矛盾新思想。毛泽东矛盾思想继承、发展、创新了马克思主义矛盾学说。
1.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整个世界处于普遍联系当中,在联系、发展过程中必然存在矛盾,矛盾不是只存在于个别事物中,而是普遍的存在于世界万物中,这是矛盾的普遍性。普遍存在的矛盾还具有特殊性,由于事物不同、发展阶段不同,矛盾也有所差别,不会千篇一律。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是矛盾的基本属性,普遍性可以由特殊性归纳出来,特殊性是普遍性的具体表现,二者缺一不可。
毛泽东关于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关系的生动论述为人类开展实践活动,深化认识提供了基本准则即:从特殊到一般,再从一般到特殊的过程。人类在实践活动中不断的总结归纳个性事物体现出来的特征,上升为一般理论指导,然后再将具有共性特征的理论应用于个性事物,帮助人类去认识开发以前未能涉及的领域和未能认识的事物。而今我们搞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必须坚持矛盾学说的精髓,把握好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充分认识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不同的问题采取不同的解决方式。
2. 矛盾发展不平衡观点。毛泽东在《矛盾论》中首次提出矛盾发展不平衡的观点。整个世界都是发展运功的,事物的矛盾自然也在发展变动,随着矛盾双方力量的博弈,矛盾一直处于平衡到不平衡再到平衡的动态变化之中。所以,矛盾不肯能一直处于平衡状态暂时的平衡孕育促使新的不平衡产生的力量。
矛盾发展不平衡论要求我们坚持重点论和两点论。事物发展中存在多种矛盾,其中必有一种矛盾处于主导支配地位,其他处于次要地位,这就需要掌握好主次矛盾。矛盾的主次方面要求我们区分好主流支流,强调两点论。在新世纪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过程中,必须重点突出、有主有次、反对一刀切,同时还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
古语有云:“相反皆相成也”。毛泽东充分借助众所周知的古语来阐释相对深奥的哲学观点,通俗易懂。
“相反”古语中是指相对立的两方面。中国古代文化中的“相反”与哲学中“矛盾的斗争性”是一致的。矛盾的斗争性也是矛盾双方相互排斥、对立的,这种斗争性贯穿于事物发展始终,只要事物存在这种斗争就会一直存在,是绝对的、无条件的。“相成”古语中是指相互联系、相互扶持的两方面。哲学中的相成即矛盾的同一性。毛泽东对同一性和斗争性的论述是马克思主义矛盾学说最具创新性的发展。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矛盾缺一不可的两个方面,斗争性存在于同一性中,同一性也由于双方的力量博弈而紧密相连,当达到一定条件,矛盾的统一体就会破裂,演变成新的事物,矛盾双方处于新的同一体中。
中国五千年来一直追求“和”,和气、和谐、和睦,国家层面即追求和谐社会。和谐社会的实现要求我们必须有效化解社会发展中的各类矛盾早在1957年,毛泽东主席就为我们处理矛盾提供了参考准则。
社会主义社会依然存在矛盾,那种认为社会主义社会不存在矛盾的观点是错误的。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可以随着社会的发展完善自然得到解决。在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必须正确区分两类性质不同的矛盾,即:人民内部矛盾和敌我矛盾。按矛盾的特殊性的方法论要求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原则,矛盾不同,化解矛盾的方法自然也不同。毛泽东明确指出,对于人民内部矛盾应该以批评教育为主,不能采取过激的暴力对抗;对于敌我矛盾以非对抗性方式不能解决的,必须付诸暴力性的对抗方式。
首先,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必须坚持辩证法。毛泽东在《矛盾论》的第一节就详细全面阐述了两种宇宙观:辩证法和形而上学。辩证法为人类处理社会问题提供了科学方法,它主张全面、发展、联系的看问题。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必须坚持辩证法,将自身置于全球化的范畴之中,加强与外界的联系沟通,吸收消化国外发展有益成果,促进经济、政治、文化协调发展。
其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有效化解社会矛盾。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弊病也日益凸显,社会问题频繁多发,如:道德失范、信仰危机等等。这些社会矛盾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和谐社会的建设,成为和谐社会建设的瓶颈。中国共产党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领导者,必须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坚持毛泽东有关处理社会矛盾的基本准则,把握好处理矛盾的方法,积极化解社会内部矛盾,维护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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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主制,国家最高权在实际上或名义上掌握在君主个人手中,君主终身任职并且实行世袭的政权组织形式。君主制由君主,包括国王,皇帝,天皇,苏丹等担当国家元首。君主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君主的意志就是法律,不受任何约束。君主实行终身制,并且是世袭的。这种政治制度已有四五千年的历史。古代的奴隶制国家,封建制国家,多实行这种专制制度。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试析中国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的内在基本矛盾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试析中国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的内在基本矛盾全文如下:
内容提要:本文认为,中国君主专制制度的内在基本矛盾就在于,君主的能力与其所拥有的无限权力之间的不适应或不对称,而专制制度内部两种力量的矛盾运动――君权的强化力量与约束调节力量之间的对立统一运动,则是这种内在基本矛盾的现实表现。正是在这种矛盾运动的作用下,使得君主专制制度形成了某种自我调节机制,减弱了其狭隘性、封闭性与非理性因素,使它能够在协调统治阶级内部利益关系、维护统治秩序方面发挥出基本的效能。不过,这种内部矛盾运动虽然是我们思考君主制度的起点,但并非孤立的、自发的自我循环过程,它实质上是统治阶级分享、协调利益的一种具体形式,其深层的动力机制还应归根于社会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之间的对立统一运动。
近年来,学术界相继发表了不少有关中国君主专制制度方面的研究论著,取得了许多可喜的研究成果,但也面临着新的挑战。越来越多的研究者开始意识到,必须在考订史实的同时,致力于方法和理论方面的突破,才能进一步推进君主制度乃至整个中国政治制度史研究的深度。[1]一位学者曾经评价中国的官僚政治研究状况说:“学术界对官僚政治的研究……一方面是材料梳理和历史细节的考订;另一方面,人们基于宏观社会理论,着重从阶级性质、专制权力与意识形态层面上讨论官僚政治。这些研究不可否认也是成绩斐然,但在丰富致思方向和研究方法上,新的进展尚嫌不足。问题之一,似乎在于上述两个层次之间,有可能存在着一个薄弱的中间环节,即:在宏观社会理论与史实考订之间,尚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这种理论属于中间层次,大约属于某种‘中等范围’〈middlerange〉的理论。”[2]依笔者浅见,在有关君主制度的研究当中,也同样面临着如何在研究方法、尤其是在中观理论方面取得突破的问题。认真说来,除了各门学科都通用的一般的宏观理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之外,我们目前确实还苦于缺少一种属于或贴近于中国君主专制制度研究的独特语言,以便能把这种宏观理论过渡、转换为中观的理论。由于在理论上存在诸多盲区,也就无法确立属于中国君主制度研究所独有的理论体系和分析框架,形成学术界公认的基本分析范畴和基本语言,从而也难以找到学术对话的共同语言和共同基点,形成系统的研究成果和整体的学术积累。基于这种考虑,同时也是对上述呼吁的回应,本文将通过对中国君主制度的内在基本矛盾的分析,尝试性地提出一种诠释和描述中国君主专制制度运行机制的思路,诚望得到批评教正。[3]
根据辩证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矛盾普遍存在于一切事物之中,是一切事物存在和发展的根据;其中事物内部所固有的基本矛盾又对事物的存在和发展起主要作用,是决定事物面貌与发展变化的根本原因和动力。正是从这一思想出发,马克思主义进而揭示,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是一切社会都存在的基本矛盾,它制约着和决定着其它一切社会矛盾的存在与发展,它们之间的对立统一运动是社会历史发展的根本动力和原因。也是基于这一基本原理和思想,马克思在《资本论》中从分析商品生产的基本矛盾着手,进一步分析和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这一原理为我们提供了认识一切社会现象的总方向和把握一切社会问题的总钥匙,它从方法论上给我们以莫大的启示:正如在整个人类社会存在着社会基本矛盾一样,中国君主专制制度内部必然存在着一种基本矛盾,它决定着中国君主制度的基本面貌、存在方式与运行方式,因而也就构成了理解和研究中国君主专制制度的基本分析对象!
那么,中国君主专制制度内部所固有的基本矛盾又是什么呢?换句话说,我们应如何寻找切入点,来把握这一矛盾呢?
在这方面,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也为我们树立了榜样。列宁曾概括和总结马克思的研究方法说,“马克思在《资本论》中首先分析资产阶级社会(商品社会)里最简单、最普通、最基本、最常见、最平凡,碰到过亿万次的关系:商品交换。这一分析从这个最简单的现象中(从资产阶级社会的这个‘细胞’中)揭示出现代社会中的一切矛盾(或一切矛盾的胚芽)”。4同时,马克思和恩格斯也都表达过这样的思想:为了便于对问题进行深入研究,要尽可能地暂时抛开“一切混杂的附属物”,在“最少受干扰”的情况下研究事物的“纯粹形态”或典型形态。
5由此,至少可以得到这样的启发:第一,应该从最常见、最普通从而也是最容易为人们所感觉到的事实出发,去把握君主专制制度的内在基本矛盾,因为这最普通、最常见的事实里面蕴含着事物一切矛盾的胚芽;第二,应该暂时抛开这一基本矛盾和其它矛盾、其它制度的关系(如社会基本矛盾、国家政权的阶级性质等),在一种较为纯粹和典型的状态下,深入到君主专制制度的内部、贴近这个基本矛盾本身进行分析,然后再由抽象到具体,即马克思所说的,让“抽象的规定在思维的行程中导致具体的再现”,6由简单到复杂,由“纯粹”地描述君主专制制度的内在矛盾过渡到对外部联系(这种矛盾与外部社会政治经济的联系)的全面分析。
另外,马克斯?韦伯也在其社会学研究中采用了一种著名的“理想类型”(ideal-type)的技巧和方法,即:首先在理论上假定社会行动的“纯粹”形态即“理想类型”,在此基础上与社会行动的实际过程进行比较研究,以求把握社会领域的复杂性。和马克思有所不同的是,韦伯不大愿意承认这种理想类型的“假定”是有客观基础的,是对具体事物的抽象,甚至认为这种假定是有些“武断”的。7如果抛开其思想的“武断”成分,韦伯恰恰是从他的角度证明, 为了便于对问题的分析操作,暂时假定事物的“纯粹状态”是十分必要的!
质言之,为了论证的方便,我们将首先从比较抽象的层次,在一种比较单纯的状态下,深入到君主专制制度内部去分析其基本矛盾及其运行状况;然后再“跳出”到这种制度的外部,分析其外部联系,即分析这种矛盾运动与社会经济生活的关系,特别是它与社会的基本矛盾的关系。
这也就是通常所谓的从抽象到具体、从简单到复杂的过程。那么,具体到中国的君主专制制度来说,它所表现出的“最普通、最常见从而也是最容易为人们所感觉到的事实”是什么呢?这就是君权在制度上的无限性与君主实际能力的有限性之间的矛盾,或者叫做君主的“权力――能力的不对称”问题。一方面,这种制度把君主虚设为“至圣至明”的全能角色,赋与他不受任何外在法律制度约束的、无限的权力,要求他以全能的角色去行使无限的权力,另一方面又在事实上无法使君主具有能够胜任此种角色的能力,君主的实际能力与其所拥有的权力不相适应。这样,无论从情理上还是从经验上看,专制制度下的君主都必然会陷于权力与能力之间的深刻矛盾之中。
这种君主有权而无能、能力与其权力极其不对称的矛盾情况,可以从两个层面加以说明。从一般情况来看,一切专制君主――无论相对于当时的条件其实际才能如何,都不可能是至圣至明的全才、全能人物,其才能都不可能胜任其“角色规范”的要求;与法治社会相比,仅靠君主的一己之才来对国家实行“人治”总是不够的。具体来说,专制制度在肯定君主一人对国家最高权力的独占、在赋与君主以无限的权力(全权)的同时,也就使他背上了无限繁重、超负荷的管理负担。
所谓“天下事无大小,皆决于上”,“无论巨细,朕心躬自断制”,8这原本是君主专制制度的基本原则和应有之意。但实际上只有全智、全能的人物才能胜任这种全权职务,现实中的君主又毕竟是人而不是神,面对无限复杂的政治世界,他的知识总是有限的,不可能完全摆脱“无知之幕”;为应付无限繁重的政治事务,其精力、能力也总是有限的,无论君主多么具有雄才大略和精力过人,都注定是不能胜任的。正如亚里士多德所说,只有法律才是“最优良的统治者”。9如果舍弃了法律和制度的作用,任何君主在智能方面都注定不能胜任专制制度的要求。明太祖朱元璋号称是中国历史上权力最大的皇帝,他曾狂妄地下令废掉行之已久的宰相职位,并禁止任何人奏请恢复,否则“论以极刑”
。虽然一时最大限度地实现了个人集权,但以国家事务之繁重,终非一人所能胜任。尽管他“宵旰图治”,据说开始每天处理400多件政事,不久就难以为继,不得不承认“人主以一身统御天下,不可无辅臣”,在身边设置了内阁大学士,协助他处理政务。 内阁大学士起初只是皇帝的机要秘书性质的职务,后来又演变为实际的宰相,只是碍于朱元璋“金口玉言”的禁令,避宰相、宰辅之名而称“阁臣”、“辅臣”、“首辅”。朱元璋可以说是以自己的方式印证了君主专制制度的内在矛盾。
相比之下,唐太宗一开始就没有这么“自信”,他承认以天下之大,国事千端万绪,遇事应与“百司商量,宰相筹划”,“岂得一日万机,独断于一人之虑也。”尽管他不便公开承认“至圣至明”的皇帝也有“无能”的时候,但已算得上是比较有自知之明了。总之,任何个人的智能对管理一个国家来说都是不够的,都不可避免地使他陷于“先天性”的无知、无能的境地。这是一般意义上的君主“权力――能力的不对称”问题。
所谓相对意义上的“权力――能力的不对称”问题是指:君主专制本身不仅不能产生符合全权要求的全能人物,就连当时条件下比较优秀的人物也难以保证,从而导致君主有权而无能。首先,君主专制既然是一种肯定君主一人独占国家最高权力的“家天下”统治形式,君权在本质上就必然是排他性的,是不能由异姓染指的,故在最高权力的继承形式上,只能采取反智型的君位世袭制(清朝例外)。而在中国皇帝多妻制的情况下,皇子往往不只一人,为了既能保证皇位为一家一姓所私有,又能“绝庶孽之窥窬,塞祸乱之本源”,防止皇室兄弟父子因争夺皇位而同室操戈,自相残杀,只有沿用原来宗法制下辨别嫡庶长幼以定尊卑的做法,采取以嫡长子继承为基本准则的皇位继承制度。
其具体内容是按照“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和“有嫡立嫡,无嫡立长”的原则,选择皇后(正妻)所出的嫡长子作为首选继承人,在没有嫡子的情况下,则是以最年长的皇子作为第一序列继承人。这种制度的基本精神在于,以“贵”(嫡)和“长”(年龄)的硬性标准,把具有继承资格的人数限制在一个人身上,把最高统治者的选择范围压缩在最低范围,以使皇位能在一家一姓内部有秩序地继承,自然无法顾及对君主在才智德行方面的要求,只能公开放弃了那种较少操作性的“贤”的要求(“不以贤”)。
这样的君主继承与“选择”方式实际上是无可选择的,具有明显的反智特征。另外,在嫡长子继承制的具体运用中,由于有些君主不具备生育能力、皇子短命早夭等原因,造成继承系统的断裂与真空,这时就会采取变通的方式,从血缘关系最亲近的皇室成员中挑选继承人。但这种方法也不可能弥补世袭制的缺陷,因为:从全国的角度看,这种选择方式在范围上还是过于狭隘了,要在这样一个狭小范围内选出在全国比较优秀的统治者,概率还是太小了;从这种方法的实际操作结果看,选择什么样的君主主要也不是取决于当选者的才德因素,而是视接近权力核心的各种政治集团(如外戚后妃、宦官、权臣)的私利和他们相互斗争的情况而定。
为了各自的狭隘利益,有的当权者甚至“贪孩童以久其政,抑明贤以专其威”,故意把幼儿、白痴扶上皇位以把持国政。足见嫡长制的一些变通形式也不能改变这种皇位世袭制的反智特点。其次,专制制度下的君主也缺乏正常、健全的政治社会化条件。
君主的全权职务不仅要求他起码应具有正常人的感情和健全的人格,而且必须广闻博见,具有一切最高统治者、政治家的必备阅历和必要感受,才有可能扮演好君主的角色。然而君主至高无上的“超人”地位和专制制度对权力的独占性、排他性又把他局限在一个极其狭小封闭的生活天地内,每天接触的就是那几个女性和心理变态的宦官。所谓守成的帝王“生于宫中,长于妇人之手,未尝知忧,未尝知惧”,不仅很难具备过人的政治素质和能力,反而连正常人的感情、心理结构和生活经验都不能具备,以致于出现许多心理变态、行为乖僻之徒,远远不能适应其政治角色的要求。
正是由于上述原因,在秦统一以后两千多年的历史当中,合乎角色要求的君主自然是绝无可能出现,除了少数“马上取天下”的武力开国者以外,继位君主中连勉强够格的君主也不多见。常见的情况是幼儿、白痴、昏庸无道、性格变态之徒占据了皇位,以至于古人感叹,一个王朝几百年中绝大部分君主“非暴即暗,非暗即僻,非僻即懦”。一方面需要最杰出和最有能力的君主,一方面“产生”的却是大量的平庸无能之辈。
当然,这种君主“权”与“能”相互脱节、相互矛盾的问题并非中国的君主专制所独有。亚里士多德可以说是最早意识到君主专制制度的这一内在矛盾的人。他指出,那种由君主以个人的智虑去“独理万机”的统治方式,实际上是“不合乎正义”的:君主虽然拥有治国的全权(绝对权力),但即便是最“贤明”的君主也难免有才智方面的不足,也会发生偏私与失误,更何况世袭制又很容易使失德无能者继位。
所以,只有法律才是“最优良的统治者”。而美国独立战争时期的托马斯?潘恩也在其《常识》中不无辛辣地说:“君主政治的体制里有一些极端可笑的东西。这个体制首先使一个人无从广闻博见,然而又授权他去解决那些需要十分明智地加以判断的问题;国王的身份使他昧于世事,然而国王的职务却要求他洞悉一切。因而这两种不同的方面,由于它们出乎常理地互相敌对和破坏,证明那整个的人物是荒.唐的和无用的。”正是有鉴于君主的权力和他的实际能力之间存在着如此的悬殊和矛盾,潘恩甚至抨击君主制度“常常把笨驴而不是雄狮给予人类”,从而使得这种制度“成为笑柄”。
另外,近年来国内也有学者注意到这个问题。如《现代文明的起源与演进》一书即以欧洲的史实为例,提出君主专制制度“必须依赖‘伟人’存在,这个伟人必须是大智大睿,无所失误,而且必须是全心全意协同于国家利益的。”然而具有这样品德和能力的人不仅“无论何时何地都难以找到”,“相反,专制制度的本质却总是把平庸之辈最终送到权力的顶峰,他们的无知与愚昧又总是以个人喜恶为标准,把国家引到错误的方向上去”。可见,这种君权的无限性与君主实际能力的有限性的矛盾是一切君主专制制度普遍存在的内在基本矛盾。不过,与西欧的情况相比,这种矛盾在中国的君主专制制度身上似乎反映得更为充分和突出。这主要是由于:首先,在西欧君主专制时期,至少从制度上还存着一定的制约君权的组织形式,如英国的初级国会Parliament,法国的三级会议,俄国的贵族委员会,存在着一定的合法反对的舞台,而中国的君权则没有任何外在制度上的限制与约束,中国的君主专制实际上赋与了君主以更大的权力。其次,中西君主专制制度虽然都是实行君位世袭制度,但中国却在宗法家庭制度的影响下,以嫡长制作为其基本形式,采取了一种更加直接了当地“以贵”、“以长”而“不以贤”的方式来选择君主。这就必然会造成君主在权力与能力方面的更大悬殊,使君主专制所固有的矛盾更加突出。
显而易见的是,这种君主的能力与其所拥有的权力不对称、不适应的情况,在实际政治生活中要么是君主滥用权力,要么表现为君主根本无法运用权力,都会造成严重的统治危机,直接损害统治集团的利益。这样就产生了一个问题:在君主专制制度内部既然存在着如此“荒.唐”“可笑”、如此明显的矛盾,然而君主专制制度的长期存在与延续毕竟又是一个既定的事实,那么,中国的君主专制制度是如何可能的呢?它又为什么会在中国历史上长期延续下来了呢?从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来看,历史上的任何现象的存在都不是偶然的、不可理解的。
一种制度或文化传统之所以能够延续下来,被一代又一代人所接受,固然有许多原因,但在某种意义上说,也是由于它在历史长河中经过无数次的洗炼、无数次“博弈”而筛选出来的,因而蕴含着某些人类集体智慧。
中国君主专制制度之所以长期延续,它之所以成为君主专制的典型,原因固然非常复杂,但其中非常重要而又常常被人忽略的一点是,君主制度本身在各种社会条件作用下的运行状况。具体来说,在特定的社会条件作用下,君主专制制度自身也会发育成长出某种调节机制、某种“解毒”功能,在一定程度上约束君权的滥用和过度膨胀,弥补君主在能力上的不足,并在实际运行中调节、缓和了君主专制制度的内在矛盾与冲突,从而在很大程度上使之能够长期维持并发育完备。
这也就是说,中国的君主专制制度并非铁板一块,它实际上存在着两个层面、两种力量或两种功能――借用国学大师钱穆先生的话说,就是存在着“桌面上的政治”和“桌子底下的政治”:在制度的正面和制度的最初设计层面,表现出的是一种维持、强化君权的力量和倾向,这种力量或倾向力求突破一切束缚和一切障碍,顽强地展现专制制度的本质特征;在制度的里面和制度的运行层面,又存在着一种调节、制约君权的力量与倾向,力求从“体制内”约束君权的盲目扩长和非理性、随意性倾向,弥补君主在能力方面的不足。正是由于这两种功能、两种力量的不断摩擦冲突又不断磨合调适,形成了君主制度的现实存在与演变运动。下面,让我们来具体考察一下这两种力量的矛盾运动状况。
从君权的维护、强化倾向方面来说,首先突出地表现为,在整个封建专制制度的历史上,一直奉行的最高政治准则是君主神圣不可侵犯,君权至高无上,君主的意志高于一切。基于这一原则,专制君主从根本上否定、排斥一切具有稳定性、独立性的制度和机构,一切制度和组织机构必须根据君主的意志而废存转移;君主对国家一切事物和全体臣民拥有全面、绝对的权力,君主的意志就是法律,可以“言出法随”,对臣民随意进行生杀予夺,而不受任何法律制度的制约;君主被称为“天、地、君、亲、师”五位一体,集神权、政权、父权、师权(思想权威)于一身;任何人不得公开怀疑、触犯君主的这种权力和地位,否则就会遭到最严厉的制裁。
这种维护、强化君权倾向的另一表现是,历代封建王朝都公然肯定天下为一家所私有,把追求一家一姓的私利奉为最高政治目标,使君主专制制度具有明显的私性。如秦始皇统一六国之后,自称始皇帝,其寓意就在于要把天下国家当作私产,“二世三世至于万世,传之无穷”。汉高祖刘邦取得政权后,也得意地对曾经把自己视为无赖的父亲说:“始大人常以臣无赖,不能治产业,不如仲力。今某之业所就孰与仲多?”值得注意的是,当刘邦把天下视为个人产业时,殿上的群臣也都认为理所当然,“皆呼万岁,大笑为乐”。
既然国家属于私产,国事自然就成了“家事”或“私事”。如宋太祖就曾不无得意地谈及自己的养兵之制说,“吾家之事,惟养兵可为百代之利”;明成祖篡夺了其侄子的皇位后,强迫方孝孺为他起草即位诏书,理由就是“此朕家事”。国家被视为私产,国事被视为家事,也就必然会以满足一姓之私利、维护一姓的“万世一系”统治为根本追求。所以朱熹说汉高祖、唐太宗至多也不过是“假仁借义以行其私”;吕留良说秦汉以后的专制制度“本心却绝是一个自私自利,唯恐失却此家当”。
这样,从任何一个专制君主的主观意愿来看,其内心里决不愿意他人分享自己的“家产”;即使不得已而利用臣下替自己看管家产,也是处处猜疑,层层防范,似乎处于和天下一切人“对立”的状态:“藏天下于筐箧也,利不欲其遗其下,福必欲敛于上;用一人焉,则疑其自私,又用一人以制其私”,“终夕未尝敢安枕而卧也”。从这种自私自利的狭隘性出发必然导致君主在权力上的独占性、排他性和内敛性,从而在根本上排斥对政治资源(权力和权利)的分享和参与。
纵观两千多年的历史,可以说,君主专制制度下的一切具体制度、具体机构的设置,其最初的动机都是为了实现上述原则和目标,其演变发展的直接动力也是来源于此。或许宰相制度的演变最能说明问题。
根据学术界比较一致的研究结论,可以说,一部中国的宰相制度沿革史,就是君权不断控制相权的历史。西汉君主抑制相权、实现集权的主要方法先是由内朝而控制外朝宰相,东汉则是由地位卑微的尚书台而控制三公,至唐代则以使职差遣化的宰相来削夺正式宰相的职权,宋代又设三司、枢密院分割牵制相权,明代更公开废除宰相,并故意模糊内阁的职能和身份。最后,到清代则是以更少独立性、更加非正式化的军机处凌驾于内阁之上,处理军国大事。
在机构不断更迭的同时,宰相人数也在变化。汉代前期一般只设宰相一人,后来发展到多人乃至十几人(唐玄宗时就达17人),员额也越来越不固定;宋太祖因为担心宰相赵普专权,“欲置副贰,以防察之”,还专门设立了参加政事一职。还有一个众所周知的现象是,宋代以前,宰相保持了“坐而论道”的传统,可以坐着和皇帝议论政事,从宋代开始只能“立而奏事”;清代内阁大臣则干脆跪着奏事。凡此,均说明君尊臣卑的关系在不断强化。
概言之,从汉朝以迄明清,宰相多由皇帝私臣近幸演变而来,一旦威权既重,组织形态发育成熟,便会蜕变为闲曹,为皇帝身边发育出来的新的宰相机构所取代;以皇权为中心,中国的宰相机构呈现出“波纹式循环发生”状态。就制度的规范层面而言,随着这种循环发生状态的持续,君权的确呈不断扩大之势,相权越来越缺少制度上的空间。所有这些都是“家天下”的利益使然,都是为了维护君主的绝对权力和地位的需要。用章太炎的话来说,都是因为人主“狎近幸而憎尊望者之逼己也。”
此外像人们所熟知的科举制度、官僚制度的发展,以及明清时期特务政治的发达,监察制度的日渐完备,思想控制的不断加强,雍正时期密折制度的盛行等等,也都说明了同样的问题。
然而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如果换一个角度就不难发现,在君主专制制度的内部确实又潜伏着另一种力量,即:具体体现于官僚机构和官僚制度中的“自主性”倾向。它或隐或现、或强或弱地制约、抵销着君权的膨胀,调节着君权在相对合理化的轨道上运行,与维护、强化君权的力量形成彼消此长的拉锯局面。
关于这一点,也突出表现在以宰相制度为代表的官僚制度方面。如汉代以内朝近侍抑制宰相的权力,到魏晋隋唐时期这些近侍就发展成为中书、门下、尚书三省,形成了具有制度化、程序化水平的宰相制度。在正常的情况下,皇帝不能直接向有关部门发号施令,而是由中书省起草诏令,经皇帝签字后再交由门下省审核,如果发现问题,可以封驳退回;诏敕经中书草拟、门下副署方为有效,否则即不得称为“敕”。
宋代前期设计了种种削弱相权的办法,尤其是专设枢密院管军事,防止宰相过问军事。但宰相作为“事无不统”的行政长官,不可能不过问军国大事,到南宋又不得不让宰相兼任枢密院长官,南宋中期后甚至多次出现权相专政的局面。
明代虽然废除宰相,不久即由内阁大学士充当事实上的宰相,担负起行政首脑的职能。明代后期皇帝往往不理政事,有的皇帝甚至长达几十年不上朝,而各种国家机器却能基本维持正常运转,三年一度的科举考试照样举行。
凡此种种,都说明有一种制约、调节君权运动的力量绵亘于整个历史中,对于强化君主的力量产生了持续的反弹。这确实象马克斯?韦伯、艾森斯塔特(S.N.Eisenstadtd)以及余英时等学者注意到的那样,即使是在君主专制制度下,官僚制度也会产生某种程度的“自主性”:官僚制度一旦产生,就有了“自己的发展运行的轨道,不再随君主的主观意志而转移了”,表现出“相当强韧的客观化倾向”,成为君权运行中“最大的阻力”,以至于在历史上君主必须“一再重复地起用私臣、近臣来取代品位既高的相权”。
为什么君主专制制度内部能够发育出一种抑制君权膨胀、调节君权运行的力量?换句话说,君主的“无能”、君主权力与能力之间的不对称状况是怎样导致了上述力量的发生?具体到我们上面讨论的官僚制度的案例就是,究竟在什么样的制度条件下,中国君主专制时代的官僚制度会形成这种颇受注目的“自主性”?以往的学者似乎对此未曾详加申论,有必要在此稍加剖辩。
首先,官僚制度本是适应君主集权的需要而产生的,为了获得最大的集权效果与效率,在一定程度上容忍官僚制度的自主性,这是君主专制制度必须付出的代价。正像我们前面所指出的那样,在实际政治过程中,君主事实上是没有能力包揽一切统治活动的,君权是不能单独存在并发挥作用的。
为了更好地贯彻自己的意志,君主必须借助于官僚队伍和官僚机构的群体力量、整体力量,即:必须借助于官僚机器的组织化、制度化、有序化的运转,才能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君主个人在能力上的缺陷。为此,君主必须服从一切管理活动都必须服从的效率原则和授权原则,设立一定的官僚制度,授予官僚机构和官员一定的职权,制定其活动的规章制度、行为规范,并给予起码的尊重。汉文帝有一次出巡时被人惊了驾,便下令对那人从重处罚,廷尉张释之却坚决反对说,“法者,天子与天下公共也。今法如是,更重之,是法不信于民也”,坚持对那人进行了依法判决。
唐代也有类似的记载:有个犯法而不该死罪的人,高祖却“特命杀之”,一位监察御史立即反对,认为“三尺法者,王者与天下共也,法一动摇,人无所措手足,……臣忝法司,不敢奉召!”类似的事例在历史上可谓史不绝书。为了更加有效地贯彻个人意志,君主们却又不得不对个人意志有所约束,给予官僚制度以相对独立的活动空间,使之产生某种“对事不对人”的普遍化、客观化倾向,这就是事物的辨证法则在君主专制制度中的具体体现!其次,历史上经常出现的君权“象征化”或事实上的真空状态,也有助于此种自主性的发育。由于皇位世袭制常常把幼童、弱智者推上皇位,此时的君权便实际上不能发挥作用。
这种情况固然可能导致最高权力向宦官、外戚转移,但也往往导致另一种倾向,即官僚组织趁机扩展权力、逐渐减弱其对君权的依附性。如汉光武帝倚重由西汉内朝演变过来的尚书台,本为防止大权旁落,直接控制行政中枢,但是后来连续出现君主幼年即位的情况,尚书台最终还是落入外廷大臣的手中。到曹魏时,君主不干预尚书事务已经成了“故事”。魏明帝即位后曾想改变这种状况,一次他的车驾“卒至尚书门”,想要“案行文书”,却被尚书令陈矫拒绝说:“此臣职分,非陛下所宜临也。
若臣不称其职,则请就黜退。陛下宜还”。结果是“帝惭,回车而反”。另外,明代内阁的权力之所以在英宗朝明显上升,直接的因素也是英宗以九岁幼童即位,无法处理朝政,不得不依赖“三杨”以弥补事实上出现的君主权力真空。
最后还要看到,官僚制度之所以发育出抵制君权的力量或“自主性”,儒家思想从中扮演了十分重要的角色,儒家思想固然存在着对君主专制制度的依附性一面,但同时又具有超越它、按照自己的面貌塑造它的一面:它采取“体制内“的实践路线,基于”道尊于势“的立场,竭力保持独立的目标和追求,并用自己的理想和目标来升华现实的君主制度,力求使之成为“行道”之“器”,从而与君主制度之间存在着严重的紧张与摩擦。
当儒家思想确立其独尊地位、逐渐成为政治生态中最重要的政治文化土壤后,其道德理想、价值取向与行为规范便会在很大程度上“制度化”为官僚组织的目标、原则和活动规范,使官僚制度获得了相对独立的思想源头和归依。
这样,就在很大程度上强化了官僚制度在目标取向、活动规范方面的独立性与稳定性,形成对专制君主的制约、反弹力量。关于这一点,笔者另有专门的文字论及,兹不详论。总之,制度的设计无法保证对君主实际能力的需求,必然发育出相应的调节、校正或制约机制,并且透过儒家政治文化的生态环境获得深厚的思想支持,从而形成中国君主专制制度内部两种力量的对立统一运动。虽然我们主要是通过以宰相为核心的官僚制度的案例加以说明的,实际上,封建社会的许多具体制度如科举制度、君主的教育培养(经筵制度)、谏议制度、考课与官员升迁制度等,都包含着维护、强化君权与制约、调节君权这两种力量、两种倾向的对立统一运动。限于篇幅,只能留待以后详论。
可以说,中国君主专制制度的历史就是直接在这两种力量既对立、又统一的矛盾运动过程中展开的。长期以来,许多学者在论及中国的君主制度时,往往提出完全相反的论断,如:有人认为中国是专制主义的典型,有人则根本否认中国存在过专制制度;传统的看法认为从秦汉到明清,君权呈不断加强的趋势,近年来则有人提出新说,认为君权发展的总趋势不是加强,而是不断削弱;甚至有的外国学者本人对中国的君主制度的评价就是自相矛盾的。之所以产生如此歧异,恐怕就是因为缺乏对上述两种力量、两种倾向的整体把握。
以上我们为了研究方便起见,姑且抛开了事物的外部联系,单纯地分析了君主专制制度内部矛盾运动及其表现。实际上,现实当中任何政治制度的运行都不是孤立、封闭的自我循环,而是和外部环境不断交换信息、转换能量的过程。从根本上说,经济生活是一切社会政治问题的“终极原因”或“始因”,这种矛盾运动不过是社会经济关系的一种反映。所以,应该“从经济关系及其发展中来解释政治及其历史,而不是相反。”基于这种认识,让我们在这里把思路引向制度的外部,去具体考察一下中国君主专制制度的内部矛盾运动与外部社会环境之间的关系,进而解释出这种矛盾运动的社会根源或社会动力机制。
首先看一下这种矛盾运动会产生什么样的政治功能或整体效应。
从历史事实不难看出,这种矛盾运动所造成的最直接、最明显的结果是,它在中国的君主专制制度内部造成了某种互相制约、互相牵制的力量,从而使君主专制制度具有了一定的内在(虽然不是外在的)约束、校正和调节机制,增加了复杂因素,减少了风险系数,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君主专制制度的内在矛盾,弥补了君主制度的先天性缺陷,在一定水准上保证了政治统治的效能。正因为如此,我们才可以理解,为什么一个王朝能够在经常出现幼儿、弱智君主的情况下维持几百年的统治,为什么君主专制制度始终是中国封建社会的基本政治制度。
不可否认,在这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的两种力量当中,代表对君权约束、调节力量的官僚组织虽然也可能在实际政治过程中产生自我服务、追求自我利益的倾向,但就中国的实际情况看,笔者更倾向于余英时等先生的见解:相对来说,官僚制度会更多地表现出“主智”的倾向,理性因素更多一些;而专制君权则更多地表现出反智的、非理性的倾向。支持这种见解的理由之一是,基于一般经验来看,专制制度肯定一人独裁的原则,是梁启超所谓的“独术治群”的统治形式,以一个人的才智应付天下无限多的事务,更容易滥用权力,堵塞贤智者发挥才能,发展出非理性倾向;官僚制度代表群体的力量和智慧,以群体的智慧与君主一个人的才智相比,自然更具有优越性。
其次,从角色的获得方式来看,官僚的身份或角色主要是通过能绩取得的,君主的角色则是通过一种直截了当的反智型的世袭制获得的。在官僚制度的运行中,虽然也不排除裙带关系等非智能、非角色化的因素的影响,但无论如何,官僚制度也不会经常把白痴、幼儿推向行政首长的地位,起主导作用的还是官员的行政技能、经验和才智。历史上被皇帝杀掉的宰相不知凡几,但真正因为以权谋私而送命者并不多见。虽然发育成熟的官僚制度也会带来效率低下、文牍主义等弊端,但却由此形成了对专制君权的约束、调节机制,在维护统治秩序的长治久安、保持社会经济文化的持续发展与积累方面,发挥了积极的功能。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那种维护、强化君权的力量就只有消极作用。在维护和强化君权的过程中,必然导致对官僚制度控制的加强,发育出完善严密的监控、奖惩系统。出于担心“家天下”利益受损的直接动机,君主往往能够对贪污、腐败分子给予毫不留情的惩治,这对官僚制度也未尝不是一种净化机制。
概言之,在评估中国君主专制制度内部两种力量矛盾运动的作用时,主要应着眼于这种矛盾运动的整体效应,并从这种矛盾的结构或关系中把握这两种力量的实际影响。虽然维护、强化君权的力量与制约、调节君权的力量在性质和作用方面存在着差异,但从整个封建社会的历史实际来看,这两种力量互相冲突、互相制约与互相作用的总结果,却是为君主专制制度增加了复杂性,减少了风险性,较好地实现了一个王朝的长治久安,在一定限度内维护了统治阶级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
下面,让我们接着考察这种内部矛盾运动的性质和社会根源。
根据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一般理论,我们当然不难得出结论说,中国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无疑是地主阶级实现其阶级统治的一种形式,君主专制制度内部这种矛盾运动当然也可视为统治阶级利益关系的一种反映。但是,如果仅仅停留在这一层次,我们实际上还是没有从国家的一般理论过渡、贯彻到对中国君主专制制度的具体分析之中,还是没有回答下述问题:既然君主专制制度下各种政治力量、各种具体制度都是服务于统治阶级整体利益的,为什么它们之间会发生摩擦和斗争?尤其是,为什么历代君主往往毫不掩饰地把谋求一姓私利作为最高政治目标,公然视国家为私产,而看上去似乎并不顾及统治阶级的整体“公益”?
那么,究竟应该怎样解决这些看似十分“矛盾”的问题?
正如经典作家曾经指出的那样,在阶级社会中,人“是一定的阶级关系和利益的承担者”,“不管个人在主观上怎样超脱各种关系,他在社会意义上总是这些关系的产物”;国家也不过是当时社会状况下“经济必然性的执行者”。因此,正如判断一个人不能以他对自己的看法、以他的自我评判为根据一样,判断一个党派也不是看其“言辞和幻想”,而是看其“本来面目和实际利益”;同样,也必须从社会的经济关系,从“社会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现存冲突中”去解释一切社会政治现象。所以,我们在判断君主专制制度的内部矛盾运动的性质、根源时,以及在判断君权究竟代表哪个阶级利益时,主要是看其客观上执行了一种什么样的“经济必然性”,维护了一种什么样的生产关系,而不是看其主观的意识或声明。
众所周知,中国君主专制制度之所以在春秋战国时期逐渐形成,正是顺应了封建生产关系的需要,是当时社会经济结构发生重大变革的结果。从实际的社会效应和政治功能来看,正是由于君主专制制度的这种内在矛盾运动及其调节机制的作用,使封建国家机器能够产出一定的“秩序”、“稳定”这类政治产品,客观上为整个统治阶级所共享,使各级统治者的利益得以实现。比如,历代封建王朝都制定颁布一系列法律,宣布保护封建土地财产关系以及与此相联系的宗法关系和纲常等级制度,并通过国家暴力机器强制执行这些法律。
不管统治者本人是否意识到,当他在颁布和实行这些法律时,实际上就意味着封建生产关系的合法化,他实际上就是在替整个统治阶级维持秩序,就是在保护整个统治阶级的利益。当然,在这一过程中,君主会因为自身的“无能”而无法起到实现统治阶级利益的作用,君主及其家族的私利私欲、官员的以权谋私有时会和统治阶级的整体利益发生冲突,而君主专制制度的内在矛盾运动的作用就在于,形成对各种力量和利益、特别是对君权和君主私利的调节机制,使专制制度发挥更大效能,维持个别统治者私利和整个地主阶级“公益”之间的大体平衡。
另外,从君权的运用形式看,专制制度下君权虽然被标榜为君主一人独占的权力,但正如我们前面已经指出的那样,它在客观上是不能离开官僚队伍而单独行使和发挥作用的。为了取得官僚队伍的配合与支持,贯彻自己的意志,君主不仅要将权力分解,对臣僚进行层层授权,而且必须使他们能够分享到一定的利益。所以,刘邦在一道求贤诏中宣称要与天下士大夫“共安利”,说“贤士大夫有肯从我游者,吾能尊显之!”另外东晋政权在当时就有“王与马,共天下”之说,意指东晋政权实际上是司马氏皇族与士族地主(以王氏家族为代表)的共同统治;而宋代也有皇帝“与士大夫共治天下”的说法。这些都说明了一个事实:君主和官僚地主集团之间实际上存在着利益上的联带或共生关系。
封建专制时代对君主提出顾及“公道”、“民意”的要求,君主专制制度内部发育出一定的调节机制,形成内部矛盾运动,提高了统治的整体效能,其深刻的社会驱动力和最终的目的也在于实现统治阶级的整体利益。相反,如果君主专制制度的内在调节机制完全失灵,如果这一制度内部对立双方的基本平衡关系被彻底破坏,这就意味着某个政权事实上已经不能代表统治阶级的整体利益,从而因无法获得起码的支持而濒临垮台。
可见,中国君主专制制度内部的这种矛盾运动不过是皇帝和整个地主阶级共同分享统治权力和利益的一种形式,其实质在于维系统治集团中的个别利益与整体利益之间的大体平衡,实现统治阶级整体利益的最大化。从社会根源上看,这种矛盾运动实际上是封建社会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对立统一关系的反映,即:在总格局上,封建专制制度必然服从和反映封建经济基础的要求,但又存在着某些矛盾或局部的不适应(主要表现在君主的能力与其权力的“不对称”的问题),客观上需要某种机制来调适二者之间的矛盾,以便更好地发挥其维护封建生产关系的功能,表现于君主专制制度的运行方面,必然会形成对君权的调节、校正和弥补机制,造成两种力量的对立统一运动。
当然也要看到,这种自我调节功能只是君主专制制度运行过程中自然生成演化的结果,并非作为最高统治者的君主动选择创制的结果,因而其“制度化”的程度毕竟不高,只能是在一定的条件、一定的限度下发挥作用,而且往往伴随着较高的“摩擦成本”,如统治集团内部激烈的冲突等,并不能从根本上克服其固有的内在矛盾。
综合本文所论,君主的能力与其所拥有的无限权力不适应或不对称问题乃是中国君主专制制度的内在基本矛盾,而专制制度内部两种力量的矛盾运动――君权的强化力量与约束调节力量之间的对立统一运动,则是这种内在基本矛盾的现实表现。正是在这种矛盾运动的作用下,使得君主专制制度形成了某种自我调节机制,减弱了其狭隘性、封闭性与非理性因素,使它能够在协调统治阶级内部利益关系、维护统治秩序方面发挥出基本的效能。
这种内部矛盾运动虽然是我们思考君主制度的起点,但它并非孤立的、自发的自我循环过程,它实质上是统治阶级分享、协调利益的一种具体形式,其深层的动力机制还应归根于社会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之间的对立统一运动。我们只有深入到整个君主专制制度的内部去把握其内部矛盾运动,并考察这种矛盾运动的具体表现、社会根源,才能从各种复杂的、甚至是相互矛盾的现象中找到其中的内在联系性与统一性,也才有可能提炼出属于中国君主制度研究本身的语言,填补我们在“中间理论”方面的空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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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安,是和谐社会建设的核心内容,也是极易引发社会矛盾的重点领域。
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简论基层检察院涉检信访矛盾化解的探索与实践相关论文。具体内容如下,欢迎参考阅读:
论文摘要: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期,各种社会矛盾凸显,检察环节面对的矛盾纠纷日益复杂多样。如何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是基层检察院面临的重大课题。本文结合基层院检察工作实际,以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检察院为视角,对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控源治本,综合施策,提升涉检信访矛盾化解整体效能进行了积极探索。
论文关键词:检察机关 化解矛盾 对策措施
论文正文:
简论基层检察院涉检信访矛盾化解的探索与实践
化解矛盾纠纷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治本之策,也是检察工作的根本任务。近年来,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把推进社会矛盾化解、解决涉检信访问题、力促社会和谐作为一项重要职责和关系检察工作全局的一项大事来抓,将化解社会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着力增强群众工作能力,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取得明显成效。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利益关系的调整,社会矛盾触点增多,执法办案风险不断增大。该院不断强化办案部门和办案干警风险防范意识,大力开展处理涉检信访案件关口前移和源头治理工作,努力将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组织领导到位。
预防是最好的化解。该院坚持把预防涉检信访矛盾摆在突出位置,2010年成立了由检察长任组长,分管信访工作的副检察长任副组长,各业务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的涉检信访风险评估预警工作小组,研究制定了《涉检信访风险评估、预警办法》和《涉检信访风险评估表》,明确了涉检信访风险评估预警工作的目标要求、基本原则、具体范围、风险等级、评估程序、责任划分、风险化解等,加强对各部门的涉检信访风险评估预警情况进行督查,促进各部门不断完善涉检信访预警机制。组织开展文化育廉、监督促廉、家庭助廉等活动,让干警把“清廉”二字牢记心中,杜绝“人情案”、“关系案”等违纪违法行为,防止因干警自身原因引发涉检信访问题。
二是加强分析研判,评估预警到位。
严格按照案件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对拟作否定性结论的“不捕、不诉、不立案”和涉及赃款赃物处理等易发生涉检信访问题的案件,由首办部门和首办责任人事先向控申部门通报,并在作出最终处理决定前将涉案事实及时告知控申部门,控申部门在提前了解和掌握案件相关情况的前提下,对是否会产生涉检信访问题进行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发生涉检信访问题的案件提出有针对性的处理意见和建议,真正做到“底数清,问题明”,防止因预见不足、处置不当引发新的矛盾,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检信访问题的发生。3年来,该院共对35件案件进行了一级风险评估。
三是抓好经常排查,源头治理到位。
高度重视涉检信访案件排查工作,通过定期不定期地排查矛盾、接待来信来访、上级交办案件等多种渠道,对倾向性、苗头性、预警性信息收集整理,登记备案,对有代表性、倾向性的案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针对性。每逢节假日、重大活动和敏感时期,坚持逐案排查,逐人核对,逐案明确包案领导和具体办案人员,切实搞好提前预防。同时,全面监测涉检网络舆情,设立了网络舆情监测员,对各知名网站、论坛进行日常监测,随时掌握舆情动态,对于发现的涉检网络舆情,及时跟帖,参与评论,牢牢把握网络舆论导向,掌握工作主动权。
坚持把执法办案作为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的基本途径,紧紧围绕三个重点,通过履行检察职能深层次化解矛盾纠纷。
一是以刑事检察工作为重点,积极化解社会治安领域突出矛盾,减少社会对抗。
社会治安,是和谐社会建设的核心内容,也是极易引发社会矛盾的重点领域。该院不断完善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落实机制,扎实推进刑事和解工作,坚持把办案的过程变成昭示法理、阐明事理、沟通情理、化解矛盾纠纷的过程。2010年以来共办理刑事和解案件239件287人。积极完善刑事申诉赔偿、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提高运用法律政策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水平,确保法律的尊严和功效。共办理国家赔偿申请案件3件,2011年对“古汉环非法行医案”刑事被害人家属张某发放5万元救助金,使被害人家属真切地感受到了司法人文关怀,促进了矛盾化解。该院《创新设立刑事被害人救助机制》在2011年广州市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成果”评选中被评为“服务群众十大机制”。
二是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案件为重点,努力化解因腐败问题引发的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坚持把执法为民的要求化为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具体行动,集中力量重点查办发生在民生领域容易引发干群矛盾的职务犯罪,3年来,共查办职务犯罪案件51宗63人。
在严肃查办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案件同时,不断加大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力度,积极探索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新路子。充分运用预防调查、案件分析、检察建议、预防咨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和预防宣传警示教育等专业手段,对扶贫开发“双到”工作、“建设美丽乡村”和河涌综合整治等重点工程专项预防工作,促使有关部门加强管理、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有效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
积极探索预防村官职务犯罪新模式,通过“廉政教育乡村行”、“万名村民代表进课堂”等活动,对全区七镇一街188个行政村300多名村干部和近1万名村民代表进行大规模培训,着力提高村官和群众的法律意识,积极引导村干部和群众依法理性行使职权和表达诉求。
三是以诉讼监督为重点,努力化解因执法不公引发的社会矛盾,维护司法公正。
近年来,司法公正受到的质疑不断增多,成为激化社会矛盾的诱因。该院不断强化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努力化解因司法和执法不公引发的社会矛盾。3年来,该院共对侦查机关立案监督51件,纠正漏捕75人,追诉漏犯96人,对2起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提出抗诉。扎实推进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防止特殊对象重新犯罪引发新的社会矛盾,“多部门协作构建新型社区矫正网络”的经验做法得到了《检察日报》肯定。积极探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新途径,以疏通民怨,维护民权,保障民生为工作重心,通过检察建议监督、调解监督、督促起诉监督等形式,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取得了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2010年办理支持7名农民工向用人单位追索工资和经济补偿金,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化解矛盾纠纷,该案被广东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公正廉洁执法十佳典型案例”。
积极加强文明示范窗口建设,着力打造阳光信访、亲民检察、温馨接访,努力形成依法有序表达诉求、及时有效解决问题的良好环境。
一是营造宽松环境,接待来访群众做到“零距离”。
不断强化“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工作理念,坚持文明接访、着力打造热心接待、细心了解、耐心解答、诚心处理“四心”服务品牌,以人性化的服务赢得群众满意和信任。为改善接访环境,2011年措资金125万元,建成了检务大厅,内设接访室、候谈室、咨询室、情绪疏导室和残联人士专用厕所,在受理接待中心门口设置了检务公开电子触摸屏,全面介绍检察工作情况,开通了12309举报电话自动受理系统和网上举报系统等便民利民设施,努力为来访群众提供一个宽松舒畅、没有距离感的信访环境。
二是推行联合接访,对群众信访做到“零推诿”。
充分发挥控告申诉检察部门的“窗口”和“桥梁”作用,在严格执行以控申部门为主体的内部责任机制的基础上,对一些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采取多个部门联合接访,共同把关“会诊”。充分发挥领导在群众心目中具有较高公信度的特殊作用,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由正、副检察长轮流值班接访群众,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积极解决群众诉求。建立中层干部轮流值班接待制度,现场解决群众来访问题,耐心倾听信访事项,加强释法说理,形成矛盾化解工作合力。向社会公开郑重承诺:窗口工作实行“百分百接待、百分百受理、百分百答复”,坚持有访必接,从不推诿。
三是强化责任落实,办理群众信访事项做到“零积压”。
严格落实矛盾纠纷首问首办责任制,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根据群众信访事项的性质特点和具体诉求,在规定时间内逐案逐项进行移交分流,实现责任链接无缝化,防止推诿扯皮、久拖不决的现象发生。采取规定办案时限、明确质量标准和化解调处办法,落实办案责任制,狠抓办理情况的督查督办,特别是对重大、疑难、复杂的信访事项和案件,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预案,强化应对措施,采取“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办法限期办结,力求把矛盾纠纷解决在首办环节。
四是注重解决问题,务求案结事了做到“零投诉”。
坚持把化解矛盾纠纷、理顺群众情绪、促进社会和谐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基本标准,对合理诉求力争一次解决到位,对无理诉求力争说理到位,对困难群体尽最大努力帮扶到位。坚持把调解工作贯彻到化解矛盾纠纷的各个环节。与区司法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访局联合签订《检调对接工作意见》,成功调处劳资纠纷案件27件。3年来,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83件,受理举报线索92条,所有来信来访和举报线索均在法定时间内得到有效答复、分流和处理,确保了群众诉求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案案有结果,连续3年被广州市人民检察评为“依法办案零投诉单位”,促进了执法公信力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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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论》是毛泽东哲学代表著作。它是作者继《实践论》之后,为了克服存在于中国共产党内的严重的教条主义思想而写的 。该书运用唯物辩证法总结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革命斗争的实践经验,从两种宇宙观、矛盾的普遍性、矛盾的特殊性、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矛盾诸方面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对抗在矛盾中的地位等方面,深刻地阐述了对立统一规律,发挥了对立统一规律是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的思想。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浅析《矛盾论》与实践群众路线的哲学内在统一性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矛盾论》是毛泽东的一部专题性著作,内容针对上世纪三十年代党内存在的主观主义及教条主义,是对建党以后十六年中国革命经验的哲学概括和总结。为了从思想理论上彻底清算王明一伙的主观主义思想路线,毛泽东1937年8月于延安写了《矛盾论》这部重要著作,系统地阐述了唯物辩证法的对立统一规律,特别着重地论证了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相互关系的原理,从而雄辩地批判了“左”倾教条主义。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是事物矛盾问题的精髓,贯穿矛盾学说的各个方面,是全文的一条红线。为在实践中把马列主义的普遍真理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提供了科学的方法论。毛泽东后来回顾写作《矛盾论》时的情况,曾表明:“在民主革命时期, 经过胜利、失败、再胜利、再失败, 两次比较, 我们才认识了中国这个客观世界。”“在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末期和抗战初期写了《实践论》和《矛盾论》, 这些都是适应当时的需要不能不写的。”这段文字真实地反映了写作“两论”的历史背景。《矛盾论》追根溯源,通过重申马克思主义的真正内涵,批判了党内存在的错误的教条主义,纠正了党内对马克思主义的错误认识,统一了全党思想,为正确认识马克思主义再树新风,是党抗战和革命胜利的思想保障。
2.1“群众路线”中的“实践――认识――再实践”的认识论根源
毛泽东同志的《矛盾论》最后一段明确指出:“事物矛盾的法则,即对立统一的法则,是自然和社会的根本法则,因而也是思维的根本法则。” 《矛盾论》是讲思想路线问题,也就是讲群众路线问题,既是世界观也是方法论,都是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群众路线作为思想路线,与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认识―实践的认识过程保持了高度一致。
在《关于领导方法的若干问题》一文中,毛泽东同志说,“凡属正确的领导意见都是从群众中来的。”“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作为党的基本的领导方法,要求将群众的意见集中起来,通过科学决策,再放到群众中坚持下去,在群众实践中检验这些意见是否正确,如此无限循环,一次比一次更正确、更生动、更丰富。所以,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既是形成正确认识的过程,又是保持正确领导的前提。亲身走到群众中去,过百姓的日子,想百姓之所想,先行后知,把群众的意见集中起来,这些对群众生活的认识,就是我们工作的方向。
仅有了认识尚且不够,更需要将其作为党执政的原动力转化成实际行动,实践到人们的生活中去,切实改善人民生活。实践、认识、实践,这样周而复始的坚持,看似圆环周始,实则每一次实践都会有新认识,都会发现新问题,都会产生认识上的巨大飞跃,实践上的巨大进步。群众路线即使领导方法,又是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二者的相通之处就是深入群众实际调查研究。这种“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的领导方法”,在党内必须广泛深入的提倡。
2.2“群众路线”中的“个别――一般――个别”的认识论根源
“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种“群众――领导――群众”的过程,同人的认识“由个别到一般,又由一般到个别”的过程是一致的。毛泽东同志在《矛盾论》中指出,人类的认识总是由特殊到一般,又由一般到特殊这样循环往复地进行的,而每一次的循环都可能使人类的认识提高一步,使人类的认识不断地深化。毛泽东同志把认识论的这一原理同群众路线结合起来,提出了一般号召和个别指导相结合的方法。他说:“从群众中集中起来又到群众中坚持下去,以形成正确的领导意见,这是基本的领导方法。
在集中和坚持过程中,必须采取一般号召和个别指导相结合的方法,这是前一个方法的组织部分。从许多个别指导中形成一般意见(一般号召),又拿这一般意见到许多个别单位中去考验(不但自己这样做,而且告诉别人也这样做),然后集中新的经验(总结经验),做成新的指示去普遍地指导群众。”
《矛盾论》讲,“他们也不懂得人类认识的两个过程的互相联结――由特殊到一般,又由一般到特殊,他们完全不懂得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这里指的就是那些教条主义者。大体说来,从个别指导到一般号召,是“从群众中来”的过程;从一般号召到个别指导,是“到群众中去”的过程。只有这两个过程不断反复循环,才能使人们的认识不断加深和扩大,使我们的政策不断丰富和完善。这就要求我们的领导者,不能只是发号施令,必须踏踏实实地深入到具体工作中去,抓住典型,加以解剖,只有这样才能形成正确的一般意见或一般号召,也只有这样才能进行正确的个别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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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缠足运动”指的是女子为摆脱封建束缚,抵制缠足的行动。 缠足,又称裹足,粤语俗称紥脚,是中国古代的一种对女子自幼儿期时以布紧缠双足,使足骨变形足形尖小,行路只能以足跟勉强行走的做法。古时以女子小脚为美,但自清朝末期起,民众开始普遍认为是对妇女的一种压制手段,此习俗逐渐消失。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清末反缠足运动中女性矛盾心理的成因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清末反缠足运动中女性矛盾心理的成因全文如下:
"缠足"源于五代,在中国风行了近千年,是中国特有之俗。
缠足既戕害了女性的身心健康,又束缚了女性的行动自由。鸦片战争后,在西风东渐、民族危机不断加深的影响下,晚清时期兴起了"反缠足运动".因为当时社会的复杂性和时代特性,在晚清时期的反缠足运动中,有的女性实现了不缠足,有的女性则固守缠足之俗,也有女性在缠足与不缠足之间徘徊。关于前两类女性的研究已颇多,故本文拟就讨论一部分近代女性徘徊于缠足与否的原因。
导致一些女性在缠足与不缠足之间徘徊的原因与当时中国社会的特殊性有着密切的关系。当时的中国处于社会转型期,传统与近代化激烈碰撞,旧有的传统习俗、文化尚仍保持着在社会大众中拥有深厚根基的优势,而"新"的文化、习俗又保持着强劲的发展势头。晚清时期的反缠足运动在这种特殊时期的社会中兴起,自然也深受其影响。那么,主要是哪些原因使女性在反缠足运动中犹豫不决呢?
趋新人士对西方的现代审美表现出浓厚的兴趣和倾向性,西方以天足为美的审美观影响着他们的审美,他们逐渐抛弃传统,提倡天足;"天足为美"的观念主要流行于社会上层的趋新人士。这类人,较早接触西方,受到西方审美观的影响,对传统习俗和审美观开始持怀疑批判态度,逐渐喜欢大脚,认为"天足美",三寸金莲逐渐成了他们眼中的恶俗的审美、病态的审美。
而老百姓们,对"天足美"仍是未闻或只知其一二,对传统的"小脚美"依然保持着崇仰和信任,三寸金莲长期传承。在盛行"小脚美"的地区,大脚、天足不但得不到男性的亲睐影响婚嫁,还会招致同行的嘲笑歧视。女子总是想方设法的将自己的脚裹得更小,以吸引男性的目光,在同性中炫耀。晚清时期缠足风气仍旧非常盛行很大一部分原因正在于这种审美依然是社会的普遍审美。正如立徳夫人在其《穿蓝色长袍的国度》中所说的那样:"谁不想让自己的女家眷摆脱裹足的痛苦?……母亲们让女儿裹足是为了取悦男人,希望她们能嫁个有地位的丈夫。"[1]
在社会的普遍审美没有改变的前提下,为了迎合大众审美,即使是残害身体忍受疼痛,也要缠足,以吸引男性的目光。
"世人娶妇,不问妇德,先问女足。若使莲船盈尺,则难德容兼备,必将指为大疵。故父母虽欲不缠,而不能不为择配计。"[2]
虽然每至缠足,剧痛难耐,小女孩哀哭之声不绝于耳,但在缠足时代,崇拜金莲的风气让这些女子不得不忍受这痛彻心扉的苦难,以求得到一双社会公认为美的"金莲".由于举世崇拜金莲的背景下,在等级观念严重的社会里,普通百姓家的女子想要进入上层社会,小脚是非常好甚至是唯一的通行证。
反缠足运动也给女性带来了巨大的精神压力,这种压力主要来自于人们小脚"美"的观念的改变以及由此引发的婚嫁观念的改变。在以小脚为美的时代里,小脚是女性嫁个好人家,提升社会地位的杀手锏,大脚意味着嫁不好甚至嫁不出去。而"天足"为美兴起后,小脚女子的婚姻问题却又成了问题。在整个社会还未改变小脚为择偶标准的观念时,在反缠足运动影响下率先放足的女性,其婚姻存在着问题,"天足运动萌秀之际,妇女因放足而致夫妻反目、翁姑虐待者,时有所闻"[3].而随着越来越多的男性喜欢天足后,那些未放足的小脚女性,则再也无法博得他们的喜爱,婚姻也成了问题,"以小脚为美的观念,已转变过来。一般青年的男子,非天足女子不结婚;而一般小脚的女子,大有嫁不出去之虞。"[4]
其实,鞋--服饰的选择也是女性们在选择不放足时面临的问题。立徳夫人曾经拜见过李鸿章,希望他对不缠足运动表示支持,甚至要求他像张之洞一样为她们写一些东西,李鸿章答:"你想让我叫全国的女人都能不裹脚吗?不,现在我没那么大的权利。
全中国的女人能穿同一双鞋吗?不能。"[5]这句话透露出一个信息,那就是不缠足后,女性所穿的鞋的问题。小脚小脚妇女的鞋和衣服是配套而成体系的,不缠足后,女性的鞋得变,相应的衣服也通常要随之而变,这对反缠足运动中国的女性而言,是直接需要解决的问题[6].
对于女性而言,缠足是痛苦的,放足亦是很痛苦的,这两种痛苦的并存,也能使女性在缠足与不缠足之间犹犹豫豫。多年以来习惯了缠足后,放足会带给她们比缠足更难以忍受的痛苦。已经因为缠足而变形的脚,要想使之恢复自然,是一件极为不易的事,前文在分析女性固守缠足之俗的原因时所提到的放足之痛,是男性在主导反缠足运动时极少注意到的,也没有能够较好地为减轻女性放足时的痛苦提出较好的建议和解决方案,这就为反缠足运动的成果大打折扣了。
其实,一些女性在缠足与不缠足之间的徘徊正是当时整个社会在传统与近代化之间徘徊的一种反映,特殊的社会性质造就了这一特殊的行为表现。
[1][英] 阿绮波德 ? 立德著 , 王成东 , 刘皓译 . 穿蓝色长袍的国度 . 时事出版社 ,1998,303.
[2] 贾复初 . 缠足论 . 万国公报 , 光绪 22 年 7 月 .
[3][4] 姚灵犀 . 采菲录 . 上海书店出版社 ,1998,30.37.
[5][英] 阿绮波德 ? 立德著 , 王成东 , 刘皓译 . 穿蓝色长袍的国度 . 时事出版社 ,1998,308.
[6] 杨兴梅 . 被"忽视"的历史 : 近代缠足女性对于放足的服饰困惑于选择 . 社会科学研究 ,2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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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易学解决的是人类认识论与方法论,而毛泽东哲学思想最根本的是两论:“矛盾论”与“实践论”,可以说“矛盾论”即易学认识论,“实践论”即易学方法论。毛主席整个哲学著作、思想、言语中未曾提过易经、易学字词,“善易者不言易”。易之大用:治国平天下!毛主席是这样做的。当今不少人未读未学未研过《易经》,仅会略微占卦算命
相命言风水,就自冠为易学大师,实不知易为何宝矣!!!《矛盾论》中的易学思想
伟大的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毛泽东主席以其睿智的思想和流畅的笔触于1937年8月写成了《矛盾论》这篇不朽的著作,在指导中国人民取得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解决党内对马列主义认识中的形而上学思想,推动中国革命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积极的影响和作用。就是在今天看,这篇著作中提出的认识事物的宇宙观仍对我们有着现实的指导意义。易学研究者对任何事物的认识和把握总是试图从易学理论的视角来审视一切事物。今天,重读《矛盾论》,让我试着以朴素的阴阳哲学观来把握一下《矛盾论》中的对立统一思想吧。
“教条主义者……他们不了解诸种革命情况的区别,因而也不了解应当用不同的方法解决不同的矛盾,而只是千篇一律地使用一种自以为不可改变的公式到处硬套……”。“马克思主义的最本质的东西,马克思主义的活的灵魂,就在于具体的问题具体分析”。易学的灵魂是变易,是故老师在文章中、授课时一再强调断卦无公式,法无定法,教给我们的只是一种思维方法。易占中没有套路,只有原则。象数断卦,要在圆融,当以理胜处验之,不可拘于执一,占卜之道要变通,得变通之道,在于心易之妙,在于人变通之妙,在于我心为法。抓外应断卦,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仍当以心之感应去求取,不可以机械的形象硬套。卦象是死的,但物品的在不同的时空条件下可类不同的卦,不能拘泥于见圆物只取乾卦,见方物只论坤卦。学易要懂得变,不变是没有用的,孙悟空善变,所以本事最大;唐三藏不会变,所以没有本事。一卦既出,有以体用断,也不以体用断,或直读卦象,或只以卦意断,或几者结合而断。无所谓孰轻孰重,断出了正确的结果就行。但若要详断出丰富的内容,还是象外无辞,去读卦。
上述的道理无一不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认识论,体现了“变易”的原则。学易最忌教条、死板,法无定法,我心为法才是断卦的要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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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际息诉工作中,案件处理正确但久诉不息的申诉人往往比较固执,法律文书中刚性的法言法语及条款很难打动他们,息诉工作难度较大。
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试析基层检察机关化解社会矛盾的实践探索相关论文。具体内容如下,欢迎参考阅读:
论文摘要:化解社会矛盾位居三项重点工作之首,是检察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要载体。2009年以来,笔者所在的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检察院一直高度重视化解社会矛盾工作,除通过强化办案职能,用执法办案的实际成果回应民生诉求外,还多措并举定纷止争,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论文关键词:检察社会矛盾实践探索
做好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是党的根本宗旨,也是做好政法工作的目的。近年来,在中央政法委和高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我国经济快速平稳发展,民主法制建设稳步推进,人民群众得到更多实惠,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和条件明显改善,司法为民便民,司法公正的理念不断增强,行为越来越规范,执法方式越来越文明。但是,在我国社会转型期,人民群众对一些问题的反映仍很强烈。这些问题既有涉及司法领域的,也有涉及经济领域的;既有涉及检察机关的,也有涉及其它司法机关的。笔者就当前涉法引发的社会矛盾和检察机关该怎么应对问题进行浅议,仅供同仁者商榷:
近年来,番禺区人民检察院控申部门强化措施,巧用“首尾息诉法”,形成了“以事前研判、预警为核心,以源头防范、治理为举措,以化解矛盾、案结事了为最终目标”的涉检信访案件工作机制,积极解除息诉难题,有效促进了社会矛盾化解及社会管理创新
(一)强化风险评估措施,加强风险预警
建立风险评估“三步走”机制:第一步,制度先行。对涉检信访案件全面实行风险评估,以“发现早,控制稳,处置妥”为目标,制定《涉检信访案件风险评估预警办法》;第二步,分级预警。把涉检信访案件按照风险评估情况分级预警,由控申信访案件评估小组第一时间形成风险评估意见,对案情先期研判、先期防范、先期化解,力求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第三步,跟踪走访。对可能发生涉检访的案件进行全程跟踪,必要时实行领导干部带案走访,从源头上消除涉检信访的苗头隐患,确保不发生新的涉检信访案件。
(二)采用“息诉方案”措施,加强综合治理
为使息诉工作更具实际操作性和依序可查性,番禺区人民检察院建立“息诉方案”工作机制,要求经办人必须对结案后申诉人或对方当事人再申诉的可能性进行评估,从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等多方面思考问题,提出做好息诉工作的具体方法和工作方式。2009年至今,共拟定“息诉方案”30件,息诉率高达98%。
(三)通过“人性化”反馈措施,加强情绪疏导
在实际息诉工作中,案件处理正确但久诉不息的申诉人往往比较固执,法律文书中刚性的法言法语及条款很难打动他们,息诉工作难度较大。对此,番禺区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人性化”反馈机制,做到在送达法律文书的同时,对当事人从情、理、法的角度进行劝导,力求“以情感人、以理省人、以法服人”,通过引经据典、举例说明、分析利弊等方式,全力弥补了法律文书刚性有余,柔性、亲和力不足的缺陷,得到群众认可,收到了良好的息诉效果。
(四)利用被害人救助措施,确保“案结事了”
为及时解决确需救助的刑事被害人的实际困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番禺区人民检察院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番禺区人民检察院被害人救助工作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救助对象和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加强控申、侦监、公诉等部门的联动,控申科对侦查监督科提供的19个存在信访风险的案件进行备案,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刑事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救助意见、落实救助。共对3名符合条件的刑事被害人实施救助,救助金额共26000元。
(一)建立保护未成年人新机制
首先,制定了《番禺区人民检察院附条件不起诉操作细则》,对青少年犯罪的轻微刑事案件,设定三个月至六个月不等的考察期和一定的考察条件,视考察情况做出起诉或不起诉的决定。附条件不起诉制度侧重教育、训勉,既给被不起诉人特别是未成年人改过自新的机会,又对其人身危险性进行考察确认,有利于社会矛盾的有效化解。
(二)落实办案风险评估机制
番禺区人民检察院将犯罪主体、犯罪情节、社会危险性、能否保证刑事诉讼顺利进行作为参数,对个案风险进行综合评估。
一是确定风险评估重点。将涉少数民族案件、群体性事件引发的犯罪、涉众型犯罪以及双方当事人严重对立或网络媒体、社会各界关注的敏感案件作为风险评估重点,对该类案件一律启动案件风险评估程序,预测和防范办案中可能发生的问题,及时制定应对预案,防止因执法不当激化矛盾或引发新的矛盾。
二是对内加强捕诉衔接,对外加强部门沟通。如今年开展“三打两建”专项活动以来,我区刑事案件飙升,其中涉及很多案情重大、社会反映强烈,而案件定性、管辖存在争议的案件。番禺区人民检察院重视与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对此类案件可能引起的信访、群体事件风险作出防范预案,从而妥善处理了一批重大敏感案件,达到办案政治、社会、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探索审前非羁押措施适用
一是建立审前调查机制。通过建立对未成年人、在校学生品格证据的捕前审查制度,在审查逮捕中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成长经历、家庭环境、个性特点、社会活动进行社会调查,形成品格证据,为办案人员判断其是否具有社会危险性提供依据。
二是建立刑事和解机制。制定了《刑事和解实施细则》,对部分轻微刑事案件综合考虑案情等因素开展刑事和解,促使加害方与被害方重归和谐。
三是建立帮教对接机制。通过外部加强与团委社工组织、司法行政矫正机构联系,内部加强公诉、批捕和监所部门的沟通协调,完善对犯罪嫌疑人不捕后的跟踪、考察和帮教工作,在保证监管到位的前提下,力求发挥教育、感化、改造功能,促进犯罪嫌疑人早日回归社会,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四是探索流动人口取保机制。实行品格证据调查,走访犯罪嫌疑人案发前所在单位,了解平时表现,由单位对其品格出具书面证明;约见犯罪嫌疑人家属,考察家属人品,确保是否具备监管条件。
(一)建立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拓展服务民生新载体
番禺区人民检察院于2010年10月建成全省首家基层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并总结出专业化、程式化的运作机制,即看一次警示展览、观一部警示片、听一堂预防教育课、组织一次专题讨论、开展一次预防调查与预防咨询、撰写一份学习心得、发一份廉正书签及学习手册。番禺区委高度重视番禺区人民检察院预防工作,批文在全区各行政单位大力推广该警示教育基地,并要求区属各单位贯彻执行。基地投入运作至今,共接受参观学习296批12292人次,为构建廉洁政务环境、缓和社会矛盾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依托全市首个刑释解教帮教基地,延伸基层检察监督新触角
在刑释解教帮教基地设置专门社区矫正检察室,延伸基层检察室社会触角,对社区矫正活动进行全面法律监督。落实社区矫正检察官制度,制定因人而异的帮教方案,提高个案矫正水平。协助有关部门将心理医生引进全区社区矫正工作,用专业心理辅导减少社会维稳隐患。加强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化建设。采用先进的“GPS卫星定位”系统,对重点监控的社区矫正对象实时定位,确保不发生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建立与社区矫正相关职能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努力实现资源共享、动态监督,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监督工作成效。
(三)搭建网络信息平台,实行与政府维稳窗口的无缝对接
2011年年初,番禺区人民检察院民行部门与区综治办正式签订《使用信息网络查询系统意见》,成为全市首个与政府维稳窗口直接衔接,实现通过信息网络方式深入了解群众申诉情况,并将其引导到正当、有序、可控的司法程序解决的基层检察院。这种关注民生、先行先试的做法,得到市检王福成检察长的批示肯定,要求在全市推广。
(四)依托检务大厅,整合阳光检务新资源
进一步加强检察长接访、案件查询、控告申诉举报受理、律师阅卷等综合性功能,努力为群众提供高效、快捷、舒心的服务。率先在全市基层检察院中开通刑事、控申、民行案件实时查询、网上提交电子资料等功能,增设律师网上预约查询公开信息渠道,拓宽服务群众窗口。省、市、区人大代表相继来院开展专题视察,充分肯定了番禺区人民检察院利民便民的举措和透明公信的机制。
(五)以驻广州大学城检察室为载体,打造服务民生新平台
番禺区人民检察院于2009年8月设立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检察院驻广州大学城检察室,前移了检察工作服务科学发展的阵地。自挂牌成立近三年来,坚持“民生检察、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着力打造法律咨询服务、大学生帮教、检学交流、廉政文化共建四个服务基地。大学城检察室通过参与大学城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开展涉农问题专项工作,建立下访巡访、举报宣传、调解释法、引导侦查等工作制度,协助有关部门解决民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更直接地解决了基层民众的司法需求,为推进新社区、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2009年至今,大学城检察室共接待及协助接待群众来访168人次,帮助群众解决法律疑难问题23件。
以上是番禺区人民检察院近年来化解社会矛盾的一些实践探索。番禺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按照上级检察机关和区委关于全面深入推进打击欺行霸市、打击制假售假、打击商业贿赂、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市场监管体系的“三打两建”工作的重大部署,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继续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服务保障民生,积极化解社会矛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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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免疫”原由拉丁字“immunis”而来,其原意为“免除税收”(exceptionfromcharges), 也包含着“免于疫患”之意。免疫学是研究生物体对抗原物质免疫应答性及其方法的生物-医学科学。免疫应答是机体对抗原刺激的反应,也是对抗原物质进行识别和排除的一种生物学过程。 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职业院校病原微生物与免疫学教学中的几个矛盾与对策分析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阅读!
职业院校病原微生物与免疫学教学中的几个矛盾与对策分析全文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和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探索职业发展方向,各大院校进行相应的专业化课改。常见的改革举措之一,是压缩部分基础课课时。病原微生物与免疫学是一门医学基础课,同样面临这样的教学问题。通过多年的教学探索,针对高职高专院校护理专业学生的特点,谈谈在教学过程中产生的矛盾与困惑,并实施一些具体有效措施。
1.课时与教材内容的矛盾
病原微生物与免疫学是由微生物、免疫学基础、人体寄生虫学组成,其中微生物学内容繁杂、琐碎,学起来枯燥无味,免疫学的内容抽象深奥。教学大纲规定的内容多,而本门课程的总课时仅为57学时,多数教师急于完成教学任务,导致学生囫囵吞枣的学完,未能达到理想的教学效果。面对紧张课时的另一面是滞后的教材,如百日咳鲍特菌、白喉棒状杆菌等因免疫预防的普及在临床中很少见,教材中对这些已经没有临床意义的内容仍做详细介绍。而新出现的病原微生物、新发现的免疫学检测方法等在护理工作中需要掌握的知识,较少涉及,出现教学与实际脱轨。
2.教学方法与学生整体水平的矛盾
综合内外众多学者的教学方法改革,大多采用PBL教学法、任务驱动教学法、案例教学法、小组合作法等,这些不失为提高教学水平的好方法,但要采用哪种方法要考虑学生的客观实际情况。职业院校的学生与普通高校学生是同一层次的不同类型人才,他们动手能力强、易接受新事物、好奇心强,但职业院校护理专业学生大多文化基础薄弱、自我约束力差、自学能力不足,这些因素制约教师对教学方法的实施。例如小组讨论法要求学生课下查资料,设计、论证、课上小组讨论,对自学能力具有较高的要求。实际教学中发现,很多职业学生因自学能力不足,或自我约束力差,导致教学方法难以有效地开展下去。
3.教师素质与职业要求的矛盾
教师素质,是指教师应具有专业精神、专业性知识和专业能力。本专业教师大部分是本科或研究生毕业,具有良好的专业精神,但在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上存在薄弱的地方,专业知识的欠缺主要体现在教师实践技能跟不上快速发展的新技术、新手段,出现了教学与临床实际脱轨;专业能力的欠缺体现在忽略教育理论的学习,多数青年教师认为将教材内容完整地背下来就是备教材了,不注重课堂理论的讲授,不注重教法的更新,更不关注职业学生的特点。
4.多媒体使用与板书的矛盾
近年来,多媒体已经广泛使用在教学领域,通过文字、图像、动画等手段将难以用语言描述的内容展现出来,使得原本枯燥、抽象的问题简单化,扩大知识容量,提高课堂效率,降低学习的难度。然而盲目的使用多媒体使得教师完全抛开黑板和粉笔,整节课都以课件作为教学手段,快节奏的讲解、大容量的知识,学生必须高度集中注意力听讲,却无法完成边听边记。很多学生反映课上听得懂,课后却不知道复习重点,造成虎头蛇尾的效果。如果讲课过程中按照授课的顺序逐条书写板书,比较耗时,又与大容量知识体系相矛盾。
1.整合内容,与时俱进
针对高职高专护理专业的学生,体现专业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删减不合理的内容,降低免疫学难度,增加服务性知识,形成适合于职业院校病原微生物与免疫学教材。其中微生物学32学时,增加化脓性细菌、人类免疫缺陷病毒、肝炎病毒等内容的讲解,删减细菌分解代谢产物、低发性致病菌等内容。在有限的学时内适当添加学生今后在护理工作中涉及的新知识体系,尤其是最新出现的对人类具有广泛危害的细菌、病毒,如甲型H7N9流感病毒、手足口病、埃博拉病毒等;免疫学20学时,增加前言性的DNA疫苗以及已经广泛应用疾病的快速诊断和疗效评价的免疫标记技术、核酸杂交技术、基因芯片技术等内容;寄生虫学5学时,概要介绍常见寄生虫。
2.合理选择教学方法
结合教学内容、职业培养要求等,采用适合职业护理学生的教学方法。微生物、人体寄生虫学传统的授课方式是理论加实验的模式,在讲授理论课后进行实验的讲授。这种方式难免有教学脱节现象,同时理论课上讲解实验原理,到实验课上需要再次讲解,造成课时的浪费。为克服以上缺点,针对微生物和人体寄生虫学采用教学做一体化,将理论与实践合二为一,提高教学效率。为提高学习免疫学的兴趣,本着“必须”“够用”的原则,采用角色扮演法进行教学。学生扮演免疫学中的角色,让枯燥的细胞、抗体,成为鲜活的生命,难于理解的免疫应答机理,变成一场由学生扮演的人体防卫系统保卫战。形象、生动、有趣、简单的课堂使学生学习免疫学的兴趣极大的调动起来,使学生更能深入、系统地理解免疫学知识。
3.转变教学思想,提高教师自身素质
加强对教师业务素质的培养,转变教师教学思想,一方面,要重视教育学理论的学习,并运用实际教学中,从而提高专业能力;另一方面,要利用假期到一线的企业学习实践技能,将最新的职业技能在课堂中体现出来,强化理论知识为职业技能服务的教学思想。
4.合理使用多媒体
多媒体给教学带来新的革命,有着传统教学无法替代的优点,但是教师必须意识到多媒体教学只是一种辅助的教学手段,教师仍是教学的主导,要合理使用多媒体,规划板书内容,解决二者之间的矛盾。一节课中必要的内容利用多媒体展示,要求学生掌握的知识点以提纲的形式写在黑板上,学生记下简单明了的提纲,有利于学生课后的整理复习。合理利用多媒体和板书的优点,解决二者间的矛盾,达到提高教学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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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化解社会矛盾位居三项重点工作之首,是检察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要载体。2009年以来,笔者所在的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检察院一直高度重视化解社会矛盾工作,除通过强化办案职能,用执法办案的实际成果回应民生诉求外,还多措并举定纷止争,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关键词:检察社会矛盾实践探索
做好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是党的根本宗旨,也是做好政法工作的目的。近年来,在中央政法委和高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我国经济快速平稳发展,民主法制建设稳步推进,人民群众得到更多实惠,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和条件明显改善,司法为民便民,司法公正的理念不断增强,行为越来越规范,执法方式越来越文明。但是,在我国社会转型期,人民群众对一些问题的反映仍很强烈。这些问题既有涉及司法领域的,也有涉及经济领域的;既有涉及检察机关的,也有涉及其它司法机关的。笔者就当前涉法引发的社会矛盾和检察机关该怎么应对问题进行浅议,仅供同仁者商榷:
近年来,番禺区人民检察院控申部门强化措施,巧用“首尾息诉法”,形成了“以事前研判、预警为核心,以源头防范、治理为举措,以化解矛盾、案结事了为最终目标”的涉检信访案件工作机制,积极破解息诉难题,有效促进了社会矛盾化解及社会管理创新
建立风险评估“三步走”机制:第一步,制度先行。对涉检信访案件全面实行风险评估,以“发现早,控制稳,处置妥”为目标,制定《涉检信访案件风险评估预警办法》;第二步,分级预警。把涉检信访案件按照风险评估情况分级预警,由控申信访案件评估小组第一时间形成风险评估意见,对案情先期研判、先期防范、先期化解,力求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第三步,跟踪走访。对可能发生涉检访的案件进行全程跟踪,必要时实行领导干部带案走访,从源头上消除涉检信访的苗头隐患,确保不发生新的涉检信访案件。
为使息诉工作更具实际操作性和依序可查性,番禺区人民检察院建立“息诉方案”工作机制,要求经办人必须对结案后申诉人或对方当事人再申诉的可能性进行评估,从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等多方面思考问题,提出做好息诉工作的具体方法和工作方式。2009年至今,共拟定“息诉方案”30件,息诉率高达98%。
在实际息诉工作中,案件处理正确但久诉不息的申诉人往往比较固执,法律文书中刚性的法言法语及条款很难打动他们,息诉工作难度较大。对此,番禺区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人性化”反馈机制,做到在送达法律文书的同时,对当事人从情、理、法的角度进行劝导,力求“以情感人、以理省人、以法服人”,通过引经据典、举例说明、分析利弊等方式,全力弥补了法律文书刚性有余,柔性、亲和力不足的缺陷,得到群众认可,收到了良好的息诉效果。
为及时解决确需救助的刑事被害人的实际困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番禺区人民检察院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番禺区人民检察院被害人救助工作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救助对象和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加强控申、侦监、公诉等部门的联动,控申科对侦查监督科提供的19个存在信访风险的案件进行备案,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刑事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救助意见、落实救助。共对3名符合条件的刑事被害人实施救助,救助金额共26000元。
首先,制定了《番禺区人民检察院附条件不起诉操作细则》,对青少年犯罪的轻微刑事案件,设定三个月至六个月不等的考察期和一定的考察条件,视考察情况做出起诉或不起诉的决定。附条件不起诉制度侧重教育、训勉,既给被不起诉人特别是未成年人改过自新的机会,又对其人身危险性进行考察确认,有利于社会矛盾的有效化解。
番禺区人民检察院将犯罪主体、犯罪情节、社会危险性、能否保证刑事诉讼顺利进行作为参数,对个案风险进行综合评估。一是确定风险评估重点。将涉少数民族案件、群体性事件引发的犯罪、涉众型犯罪以及双方当事人严重对立或网络媒体、社会各界关注的敏感案件作为风险评估重点,对该类案件一律启动案件风险评估程序,预测和防范办案中可能发生的问题,及时制定应对预案,防止因执法不当激化矛盾或引发新的矛盾。二是对内加强捕诉衔接,对外加强部门沟通。如今年开展“三打两建”专项活动以来,我区刑事案件飙升,其中涉及很多案情重大、社会反映强烈,而案件定性、管辖存在争议的案件。番禺区人民检察院重视与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对此类案件可能引起的信访、群体事件风险作出防范预案,从而妥善处理了一批重大敏感案件,达到办案政治、社会、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一是建立审前调查机制。通过建立对未成年人、在校学生品格证据的捕前审查制度,在审查逮捕中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成长经历、家庭环境、个性特点、社会活动进行社会调查,形成品格证据,为办案人员判断其是否具有社会危险性提供依据。二是建立刑事和解机制。制定了《刑事和解实施细则》,对部分轻微刑事案件综合考虑案情等因素开展刑事和解,促使加害方与被害方重归和谐。三是建立帮教对接机制。通过外部加强与团委社工组织、司法行政矫正机构联系,内部加强公诉、批捕和监所部门的沟通协调,完善对犯罪嫌疑人不捕后的跟踪、考察和帮教工作,在保证监管到位的前提下,力求发挥教育、感化、改造功能,促进犯罪嫌疑人早日回归社会,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四是探索流动人口取保机制。实行品格证据调查,走访犯罪嫌疑人案发前所在单位,了解平时表现,由单位对其品格出具书面证明;约见犯罪嫌疑人家属,考察家属人品,确保是否具备监管条件。
番禺区人民检察院于2010年10月建成全省首家基层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并总结出专业化、程式化的运作机制,即看一次警示展览、观一部警示片、听一堂预防教育课、组织一次专题讨论、开展一次预防调查与预防咨询、撰写一份学习心得、发一份廉正书签及学习手册。番禺区委高度重视番禺区人民检察院预防工作,批文在全区各行政单位大力推广该警示教育基地,并要求区属各单位贯彻执行。基地投入运作至今,共接受参观学习296批12292人次,为构建廉洁政务环境、缓和社会矛盾发挥了积极作用。
在刑释解教帮教基地设置专门社区矫正检察室,延伸基层检察室社会触角,对社区矫正活动进行全面法律监督。落实社区矫正检察官制度,制定因人而异的帮教方案,提高个案矫正水平。协助有关部门将心理医生引进全区社区矫正工作,用专业心理辅导减少社会维稳隐患。加强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化建设。采用先进的“GPS卫星定位”系统,对重点监控的社区矫正对象实时定位,确保不发生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建立与社区矫正相关职能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努力实现资源共享、动态监督,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监督工作成效。
2011年年初,番禺区人民检察院民行部门与区综治办正式签订《使用信息网络查询系统意见》,成为全市首个与政府维稳窗口直接衔接,实现通过信息网络方式深入了解群众申诉情况,并将其引导到正当、有序、可控的司法程序解决的基层检察院。这种关注民生、先行先试的做法,得到市检王福成检察长的批示肯定,要求在全市推广。
进一步加强检察长接访、案件查询、控告申诉举报受理、律师阅卷等综合性功能,努力为群众提供高效、快捷、舒心的服务。率先在全市基层检察院中开通刑事、控申、民行案件实时查询、网上提交电子资料等功能,增设律师网上预约查询公开信息渠道,拓宽服务群众窗口。省、市、区人大代表相继来院开展专题视察,充分肯定了番禺区人民检察院利民便民的举措和透明公信的机制。
番禺区人民检察院于2009年8月设立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检察院驻广州大学城检察室,前移了检察工作服务科学发展的阵地。自挂牌成立近三年来,坚持“民生检察、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着力打造法律咨询服务、大学生帮教、检学交流、廉政文化共建四个服务基地。大学城检察室通过参与大学城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开展涉农问题专项工作,建立下访巡访、举报宣传、调解释法、引导侦查等工作制度,协助有关部门解决民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更直接地解决了基层民众的司法需求,为推进新社区、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2009年至今,大学城检察室共接待及协助接待群众来访168人次,帮助群众解决法律疑难问题23件。
以上是番禺区人民检察院近年来化解社会矛盾的一些实践探索。番禺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按照上级检察机关和区委关于全面深入推进打击欺行霸市、打击制假售假、打击商业贿赂、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市场监管体系的“三打两建”工作的重大部署,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继续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服务保障民生,积极化解社会矛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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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共同治理就是要超越国界,在一定的区域范围内各个民族国家通过主权转让,制度创新,共享聚合的主权,建立跨国性的协调机制,以共同的价值理念为指导,追求共同利益,实现共同安全和一定的共同目标。而欧洲一体化和欧盟治理就是要使国家利益区域化,使国家利益和集体利益、集体安全紧密结合,这是欧盟共同治理的主要动力、主要行动目标,也是欧盟共同治理得以持续推进发展的基本可靠的保证和坚实基础。
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浅析欧盟区域经济治理制度矛盾相关论文。具体内容如下,欢迎阅读与参考:
摘要:欧盟创新性地构建了欧洲区域共治这一政治经济体制模式,这种体制是对传统主权国家经典模式的超越。然而,发端于希腊的欧债危机却使欧洲经济陷入泥淖,从2009年绵延至今,欧洲各国仍未对恢复经济增长提出切实有效的解决办法,本文试以欧债危机为例,分析欧盟区域经济治理模式存在的问题和弊端。
关键词:欧元区;欧债危机;欧元区货币政策;财政政策。
浅析欧盟区域经济治理制度矛盾——以欧债危机为例
从2009年希腊率先爆发债务危机以来,葡萄牙、西班牙、爱尔兰、意大利等国也接连出现财政问题。这是自欧元区成立以来,欧元所面临的最严重一次考验。在这场波及数国的危机中,欧元区先天性的制度缺陷又被重新提及,欧元的前景也愈加令人担忧不被看好。对这场危机成因细加分析,不难发现,虽然欧元区各国经济情况迥异,但欧元区内主权债务危机集中爆发却也暴露出因变量中的共性问题,特别是欧元区制度安排的固有弊端。本文拟将欧债危机作为分析案例,讨论欧盟经济治理的弊端和缺陷。
2009年10月,希腊新任首相乔治·帕潘德里欧宣布,其前任隐瞒了大量的财政赤字,随即引发市场恐慌。同年12月,三大评级机构纷纷下调了希腊的主权债务评级,投资者在抛售希腊国债的同时,爱尔兰、葡萄牙、西班牙等国的主权债券收益率也大幅上升,欧洲债务危机全面爆发。
2011年6月,意大利政府债务问题使危机再度升级。这场危机不像美国次贷危机那样一开始就来势汹汹,但在其缓慢进展的过程中,随着产生危机国家的增多与问题的不断浮现,加之评级机构不时的评级下调行为,目前已经成为牵动全球经济神经的重要事件。政府失职、过度举债、制度缺陷等问题的累积效应最终导致了这场危机的爆发。在欧元区17国中,以葡萄牙、爱尔兰、意大利、希腊与西班牙等五个国家的债务问题最为严重。
当前,欧债危机已经严重阻碍了欧洲经济复苏的脚步,债务危机显现出向欧元区核心国家蔓延的态势。法国现有AAA评级存在下调可能,德国2011年11月23日发行总值约60亿欧元的政府债券,结果仅有39亿欧元被市场投资者认购,德国央行被迫买下其余部分,此次拍卖是欧元问世以来德国最不成功的一次国债发售。德国作为欧洲头号经济强国,其长期国债一直是资本市场热捧的优质资产,此次遭受冷遇反映的是投资者对欧元区经济前景的悲观态度。
区域共同治理就是要超越国界,在一定的区域范围内各个民族国家通过主权转让,制度创新,共享聚合的主权,建立跨国性的协调机制,以共同的价值理念为指导,追求共同利益,实现共同安全和一定的共同目标。而欧洲一体化和欧盟治理就是要使国家利益区域化,使国家利益和集体利益、集体安全紧密结合,这是欧盟共同治理的主要动力、主要行动目标,也是欧盟共同治理得以持续推进发展的基本可靠的保证和坚实基础。
由于欧盟自身的政治架构与其成员国国内政治的不同,它是一个“多层面治理”的独特制度。
首先,治理的主体呈现多元化趋势,它不再单纯地由国家来引导,非国家行为体的作用更加明显,一切具有社会政治、经济及行政管理职能的行为体均参与其中。
其次,这个进程中的国家与非国家角色的关系是多中心的和非等级的,而且是相互依存的。
第三,治理的关键职能在于实现社会及政治生活的规则化,而不是资源的重新分配。其目的是为了在现有框架内实现决策的民主化,而不是为了改变现有的决策规则。换句话说,欧盟治理是与传统的国家中心的、命令和控制的、重新分配的和意识形态的政体与政治进程完全对立的。
欧盟是目前为止世界上一体化程度最高的区域性政治经济组织,从其前身欧共体开始,经过半个世纪的发展演变,其政治、经济、司法、外交等各方面的整合程度日渐完善。欧盟的特殊性在于,它既非一个实体的主权国家,也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国际组织。这种特殊政体的性质,决定了欧盟治理具有区别于传统主权国家治理模式和一般区域性国际组织运作的明显特征,即欧盟实行的是跨国区域共同治理。欧盟实行区域共同治理的基础与核心是主权转让、主权汇合和共享主权。欧盟治理就是成员国行使共享汇合了的主权的一种表现形式,它赋予了欧盟为实现成员国的共同利益和共同目标所需要的有效行动能力,欧盟成了成员国共同利益和共同目标的集体代表。
这种新型治理方式的优点是可以解决单凭一个国家无法解决的区域性甚至全球性问题。将国家治理和跨国区域共治相结合的欧盟治理模式,预示着欧洲正在告别以主权国家为中心的纯国家主权结构的国际体系,正从以国家为中心的国际体系逐步向多国联合共同治理为中心的国际体系转变。
欧洲经济一体化进程是从煤钢联营开始,先后建立了关税同盟、共同市场,到20世纪90年代,包括商品、资本、人员、服务四大自由流动的统一大市场已初具规模,直至1999年欧洲建立起经济与货币联盟,发行统一货币欧元,2002年欧元区各国货币退出流通市场。欧盟采取的这种共同治理的运作模式,具体到金融领域则体现为建立欧洲中央银行 (为了适应欧元发行流通而设立的金融机构)。欧洲中央银行的主要职能是“维护货币的稳定”,具体工作包括管理利率、欧元的储备和发行,以及制定欧元区内的货币政策。欧洲央行独立于欧盟机构和各国政府之外,其最大的显著特点是具有较高的独立性,它只接受欧盟领导机构的命令,各国政府无权干涉其日常运作。欧洲中央银行是世界上第一个发行与管理流通于多国的超国家货币的中央银行。自1999年1月1日欧元正式发行后,已经有17个欧洲国家将发行货币和制定货币政策的权力让渡给欧洲中央银行。
最优货币区 (Optimal Currency Areas,OCA) 理论又称最适度货币区理论,1961年由罗伯特·蒙代尔 (RobertMundel)l 最先提出,是一个经济地理概念。它是指达到经济金融上某些条件的国家或者地区,相互之间建立联系紧密的货币制度,如固定汇率制度,甚至使用统一货币的区域。
“最优”是指在货币区内成员间生产要素是自由流动的,而货币区是封闭的,其成员国和货币区以外的国家不发生经济联系。蒙代尔认为,要素的充分流动是最优货币区的评判标准,尤其是劳动力的自由流动可以有效调节货币区结构失衡。最佳货币区不是按国家边界划定的,而是由地理区域限定的。他认为,生产要素流动性与汇率的弹性具有相互替代的作用,这是因为,需求从一国转移到另一国所造成的国际收支调整要求,既可以通过两国汇率调整,也可以通过生产要素在两国间的移动来解决。在他看来,生产要素流动性越高的国家之间,越适宜于组成货币区;而与国外生产要素市场隔绝越大的国家,则越适宜于组成单独的货币区,实行浮动汇率制。
简单地说,当货物、劳动力和资本在某几个地区能够自由流动,而与其他地区之间不能自由流动时,那么能够自由流动的几个地区就可以构成一个“最优货币区”。
据此我们可以总结为:货币联盟具有五个基本特征:
(1)成员国货币之间的名义汇率是固定的。
(2) 具有一种占主导地位的货币作为成员国汇率确定的共同基础。
(3) 主导货币与成员国货币间具有充分的可自由兑换性。
(4) 存在着一个负责协调和监管的超国家的权力机构。
(5) 成员国的货币政策主权受到削弱,其中包括发钞权。
最优货币区是一个理论概念,而货币区则是现实概念。对于欧洲经济联盟而言,欧洲货币联盟的现实条件远没有达到最优货币区理论所设定的标准。根据欧元区的制度设计,欧元区国家共同使用欧元,并且欧元是该区域内唯一的流通货币,各国原有货币停止流通。欧元区内的货币统一性使得各国货币间的兑换汇率也随之消失。但由于欧元区各国经济结构,主导产业差异巨大,根据国际分工间的比较优势规律,这些国家的经济差距也变得越来越大。
1.欧元区各国政治整合程度严重滞后。
欧洲国家用了半个世纪的时间将最初的煤钢共同体发展成货币联盟,经济一体化程度越来越深刻。这个整合过程引来称赞和夸奖的同时,我们也应注意到,与欧洲国家政治合作程度相比,经济一体化速度明显过快,欧洲区域经济整合程度远远大于政治整合程度。货币联盟的历史证明政治联盟带来了货币联盟,并保证货币联盟的成功运行。这意味着欧洲货币联盟能否成功,能走多远完全取决于成员国的政治意愿。不少学者都将欧元区目前的问题,归咎于该组织只是一个单纯的货币联盟,而非政治联盟。而政治问题其实是欧洲货币联盟未来发展的关键所在。
当前欧盟的政治一体化过程举步维艰,其中充斥着各成员国间无数的争斗与妥协。面临经济危机,欧洲政治联盟的治理能力则更显单薄,部分成员国并无意愿牺牲自己利益去帮助他国。在目前欧盟所搭建起的这样一个松散政治框架内,各国政府无法达成妥协,协商出强有力的解决措施,而仅仅依赖一个单纯的货币联盟并不能够阻止危机发生以及化解危机。
欧洲政治一体化程度较低的原因有三:
首先,各国政府间的合作必然涉及国家主权完整性,要求各国政府让渡一部分权力给欧盟,这对于每一个成员国政府来说都是难以接受的。所以一旦成员国的国家利益与欧盟的整体利益相悖,欧洲政治联盟便面临分裂的危险。
第二,现行的欧盟委员会和议会实际上只是一个多方协商的形式和平台,并不具有独立的裁决权,其决议内容对成员国来说也无强制性。而欧盟27个成员国的利益差异巨大,彼此间矛盾重重,这导致欧盟一体化缔造出的政治组织形式大于意义,缺乏基本的约束力。
第三,从目前欧盟现实的政治一体化实践来看,英法德等大国基本主导了欧洲政治联盟的发展走向,其他小国缺乏话语权,政治组织内纪律松散协调困难,作为政治联盟所起到的协调各方利益作用实在有限。
2.欧元区各国财税政策不统一。
除美国次贷危机这个外部因素外,欧债危机的内部因素是欧洲货币一体化制度设计的缺陷,以及对这一制度的不严格执行。在欧洲货币一体化的制度设计中,最为严重的缺陷则在于欧元区各国货币统一,但财税不统一。一旦出现问题或危机,这些国家政府将无法采取有效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对经济进行干预。作为宏观调控的两大基本手段,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必须相互协调才能发挥最大作用。当前,欧元区的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设计机制为:欧洲央行执行统一的货币政策,财政政策执行和国债的发行由各国自行做主,并不统一,而欧盟也仅仅是规定加入欧元的各国财政赤字占GDP的比例必须低于3%的底线,其目的在于确保各国国债具有欧元的担保功能,维护欧元的价值稳定。
在欧元区货币政策统一调控背景下,财政政策成为了欧元区各国唯一可以用来缓解经济危机的政策工具,这无疑大大增加了各国的财政风险。一国的财政政策目的是合理配置资源,实现收入公平分配,促进经济稳定发展,保持社会总供给和总需求的平衡。欧元区各国利用财政政策来摆脱困境的结果便是损害了欧元国的集体利益。这种欧元区各国采取统一的货币政策,但财政政策却各行其是的做法,是此次欧债危机大规模爆发的制度性原因。
财政政策的手段主要包括税收、预算、国债、购买性支出和财政转移支付等。与此对应,弥补财政赤字的方法包括动用财政结余、增加税收、增发货币、发行公债等。对于缺少利率和汇率两个政策工具的欧元区国家来说,只能纷纷采取激进的财政政策来保障经济增长。对于即使在经济较好的年份也需举债度日的这些国家来说一旦遇到经济发展减缓甚至衰退,其低财政盈余就更难以支撑宽松的财政政策,此时,政府只能加大有关杠杆使用的力度,这样一来财政赤字就更加严重了。
为了保持欧元的稳定、防止欧洲央行统一的货币政策被各国的财政政策所损害,欧洲货币联盟制定出严格的财政纪律来规范各国的财政政策。 《稳定与增长公约》 规定成员国的财政赤字水平不得高于当年GDP的3%,还明确提出国内公共债务占GDP的比重不得高于60%的指导性指标。按照规定,一国财政赤字若连续3年超过该国GDP的3%,该国将被处以最高相当于其GDP之0.5%的罚款。从1999年欧元区成立至今,欧元区内大部分成员国的财政赤字占GDP的比重都曾超过3%,德国与法国更是率先违规,但2003年11月欧盟财长们拒绝欧委会的提议,决定暂缓制裁德法,使该公约的信誉受到极大损害。
2008年金融危机后,由于欧洲各国相继出台大规模的经济刺激计划,欧盟27个成员国中已有24个成员国财政赤字状况超标,仅有爱沙尼亚、瑞典和卢森堡符合欧盟规定的3%的上限。欧盟内部各成员国经济发展周期不同,当个别国家出现经济困难时,欧洲政治联盟合作程度低,各国普遍缺乏合作意愿,其他成员国不愿进行财政转移支付以帮助其渡过难关。而出现债务问题的国家被迫采取的激进财政政策必然有违欧洲货币联盟的集体利益。就本次危机而言,希腊等落后成员国的生产率水平与欧元所代表的欧元区平均生产率水平差距较大,这导致其本身业已严重的高失业率等结构性问题更加严重,而相关国家解决这些结构性问题所能依赖的手段就是财政政策 (国内的个别地区出现类似问题尚可能获得统一的中央政府的转移支付),最终结果是严重的财政问题在金融危机的压力下凸现出来,并逐步演变为主权债务危机。
欧元汇聚了欧洲政治家几十年来致力于欧洲统一的艰辛和努力。然而随着欧元汇率的一再下跌,其内在的基本矛盾也日益受到世人关注。加入欧洲货币联盟的国家经济结构多种多样,很难用统一的货币政策来协调各国的财政手段。虽然 《马斯特里赫特条约》 对一系列的国民经济运行指标作了相应的规定,这些 《趋同条款》 包括利率指标、汇率指标、通货膨胀指标,以及赤字、债务指标,但各国实际上在人均国民收入、经济开放度、生产效率和工资成本等方面差别很大,加之各国的中央银行执行货币政策的终极目标也不尽相同,这种非协调性反映在货币上,导致了欧元的疲软。
货币政策缺乏灵活性是欧元区目前面临的主要问题,当成员国都将货币自主权交给欧元中央银行之后,他们在解决自身的经济问题时便受到很大的限制。因此,就会出现当欧洲央行收紧银根时,对经济过热的爱尔兰等国家来说是利好举措,而对于赤字日益上升的法国、德国来说却雪上加霜的矛盾现象。无法满足所有成员国要求的欧洲央行,只能顾此失彼。目前为解决该问题出台的所有方案,全部以“留在欧元区内”为前提,这些方案难免会成本高、障碍多、执行困难、效率低下。
当前的危机表明,欧洲货币联盟目前存在显著缺陷,进行根本性改革后才能建立起长期有效的机制。欧元区建立后,欧洲央行没有及时创设一套确保欧元区成员国遵守财政纪律的机制,也没有建立为出现财政危机的国家提供救助的机制。欧元区作为一个一体化程度非常高的区域经济组织,尽管对入盟国加入欧元区时的财政状况作出了详细规定,但入盟后欧元区对各国财政状况的监管缺失却直接导致了此次危机爆发。并且在国际金融市场剧烈动荡和全球经济衰退的大环境下,许多应急政策的制定与实施都被欧元区各国松散不一的财政制度所限制。成员国执行的统一货币政策却有着独立的财政政策,加之欧元区各国只为自己图利,政治领导人不愿得罪选民,这些经济总量不同、经济结构迥异以及经济发展模式形形色色的欧洲各国,只能让欧元区经济分化日益严重。虽然欧元区自欧债危机以来一再试图加大各国经济、财政政策的协调,但收效甚微。现在摆在欧洲各国领导人面前亟待解决的问题并不仅仅是推出应急措施,更重要的是要加强欧元区统一、集中的财政体系以及更加密切的政治、经济联系等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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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根据多元化划分标准,主要分为7个阶层,分别是:工人阶层、农民阶层、知识分子阶层、管理者阶层、军人阶层、私有私营者阶层和其他边缘阶层。这些阶层互相存在着某种交叉关系,并不是完全互相独立排斥的。当然,阶层间的矛盾并不是不可调和的,这里把当前社会矛盾大体归为三类:
1.“富人”与“穷人”之间的矛盾。这种矛盾是改革开放后出现的新问题,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各阶层利益矛盾的集中体现。能否正确认识处理这一问题,关系到能否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改革开放进程中,一部分群体通过自身的智慧和勤奋,创造了财富,但也有些人,通过钻制度转变的空子获得了大量经济资源,拥有较高的经济地位。由于某些群体的腐败和非法致富,人民群众心理落差加大,对社会现实产生不满情绪。
2.资产占有者与劳动阶层的矛盾,即劳资矛盾。在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中收入差距过分悬殊,员工安全得不到保障,拖欠工资的现象很普遍。很多企业主拖欠员工工资,员工失去生活来源,从而造成罢工打击报复等突发事件,甚至造成社会秩序的混乱。
3.管理层与被管理层之间的矛盾。管理层与被管理层之间的矛盾中最突出的是国家领导干部与人民大众间的矛盾。这种矛盾根源上说也是利益分配不均衡的问题。由于管理者主导相关利益分配,因此双方矛盾激化。一些干部虽然身为人民公仆,但在考虑问题上急功近利,严重损害了人民利益,导致官民矛盾恶化;在工作作风上的问题也削减了广大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
1.当前我国阶层矛盾是体制型矛盾和结构型矛盾相结合的矛盾。改革开放后,很多体制已经不能满足社会某些阶层的利益要求了,这便引起了社会体制发生变革;体制变革反过来又加速了社会阶层的分化和社会结构的变化。
之前实行“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指导思想和高度集中的政治体制使得我国的社会构成比较单一,随着改革开放,体制性矛盾也愈加明显。所以,在制定相关措施时,必须从解决体制型矛盾入手,从解决结构型矛盾着眼,双管齐下。
2.改革开放后经济的发展和利益的分化引发了社会各阶层间关系的变化。在农村,有些农民已经转化了身份,农民与其他阶层之间的矛盾日渐演变成一种新的社会矛盾。其次,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展开后,企业自主权加强,国家对企业的领导由直接控制逐渐转向宏观,阶级内部出现了不少新的矛盾。
3.在思想观念领域不同阶层间也出现了分歧。改革开放过程中,新旧体制的交替也带来了新旧思想观念的碰撞。资产阶级思想与封建存留思想的矛盾错综复杂;阶层分化也造成了不同阶层的人们在职业、收入和地位方面的差距,加剧了他们彼此在思想观念的隔阂与冲突。
(一)经济上快速自由式的发展是阶层矛盾产生根源。改革开放后,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但由于某些利益获得者获利的手段并不是合法的,就会导致穷人阶层对社会某些方面存在的不公平产生不满情绪,经济因素是阶层矛盾不断加剧的根源。
(二)改革中制度的不完善也导致矛盾加剧。经济上飞速发展,但很多制度上出现了漏洞。由于缺乏制度的制约,某些群体便钻制度的空子去赚取非法利益。我们应认识到改革不仅涉及重大利益关系的调整,也包括各方面体制的完善。
(三)媒体舆论的大肆渲染也加速形势的恶化。很多媒体本着社会公平原则大量报道弱势群体与富人间的矛盾事件,产生了负面效应。作为媒体应遵循事实本来面目,但不是大肆渲染,产生恶劣的社会影响,当然相关制约制度也较缺失。
(一)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指导,稳步发展,切实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要调动全体人民的积极性,大力发展生产力。同时要坚持代表最广大劳动人民的根本利益,尤其是容易被忽视的群体利益。在就业分配等社会问题上,要始终坚持公平原则。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二)大力发展生产力,积极发挥政府调控作用,坚持效率与公平统一。
只有经济发展,才能建立富强民主的国家。但在发展经济的过程中,要处理好公平和效率的关系。如果人民无法合法分享到经济发展的果实,社会各阶层之间利益矛盾将会加剧。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过程中,政府必须发挥自身作用,弥补市场的先天不足。
(三)加快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为各阶层尤其是弱势群体的生活提供坚实保障。要不断进行体制创新,建立新的就业体制,如近年来社会上实行的领导干部公示制,企业聘任制,都有利于群众的公平竞争。要深化教育体制的改革,继续巩固义务教育,尽快实现职业教育的普及化和高等教育的大众化。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能缓解弱势群体与其他阶层间的矛盾,促进利益格局合理化。
(四)壮大中间阶层,培育新型社会阶层结构。目前我国的结构形态呈现“洋葱头”型结构。社会的中间阶层是社会高层和低层之间的缓冲带,能维系社会稳定,为了缓冲社会高层和社会低层之间的冲突,应该提高低层群体生活,继续壮大我国中间阶层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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