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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保险是千千万万个经济单位和个人横向的结合,保险有助于整个社会的经济稳定运行和人民生活安定。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保险方面的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目前,随着经济和科技的发展,电子计算机技术在人们的生活中逐渐普及,互联网保险作为一种全新的商业模式和经营手段正逐步融入人们的生活。互联网保险不仅可以降低销售成本,而且可以促进保险效率的提升,但是目前我国互联网保险也面临着较大的挑战,很多因素制约着互联网保险的进一步发展。本文就互联网保险的发展相关问题进行分析和探究,提出一系列促进我国互联网保险发展的对策,希望能够有助于互联网保险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电子计算机;互联网保险;制约因素;发展对策
一、互联网保险的优势
在当前时代,互联网保险发展有着不可阻挡的趋势,其优势远远超过了传统时代的保险,具体来说互联网保险的优势可以总结为以下几点:
1.覆盖面广泛,市场发展空间较大
目前,很多保险公司都开始进行互联网保险领域的开发,这已经成为关注的热点,虽然互联网保险目前所占有的市场份额还比较小,但是就其发展速度来看,几年以后将会有重大的变化,互联网保险的市场份额会大大提升。互联网保险的发展,使得众多信息以方便快捷的方式传送至客户手中,能够让客户获得更加全面的信息,并且可以依据客户自身需求进行不同产品的选择,不仅覆盖面广泛,而且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2.透明度高,消费的主动性大大增强
通过互联网消费者能够及时对自己的投保状况查看,同时可以对保险公司不同的保险项目进行比较,选择更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互联网能够对消费者的个人信息较好地记录,不仅有利于消费者查看,而且对于保险公司来说,可以通过这些信息进行数据分类,进行客户资料的更精细化管理,满足客户的更多需求。另外,这种高透明度的特征促进了互联网保险业的监管,不仅有利于政府部门监督,同行之间也可以相互监督,同时消费者和社会大众人员也可以实时监督,这样有助于提升保险公司的诚信度,减少不必要的纠纷。
3.运营成本低、效率高传统的保险销售模式
一般都是保险代理人上门服务,在客户和公司之间频繁沟通和交流,很多代理人需要经过几次甚至十几次地来回沟通才能完成一份保单,不仅浪费时间也浪费资金。而互联网保险则避免了这种状况的存在,通过互联网代理人和可以直接与客户网上沟通,客户也更能了解保险产品的明细,还可以对不同的险种进行相应的比较,这就降低了时间和交通成本,也大大提高了运营效率。
二、目前我国互联网保险发展的制约因素
互联网保险发展已经成为一种趋势,虽然我国目前的互联网保险发展速度在不断加快,但是仍然有一些因素制约着其发展,比如法律环境、硬件设备以及网络安全等等,因此要想加快互联网保险发展的步伐,需要正视这些制约因素,并找出解决对策。
1.法律监管力度不够
近几年来,我国互联网保险发展的势头很猛,很多保险公司借助离线商务平台、官网、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以及保险超市等各种方式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其速度之快,导致我国很多法律法规的出台跟不上其发展步伐。虽然这几年保监会和国务院也都出台了一些关于互联网保险体制改革的法律法规,但是面临快速发展的互联网保险,法律监管机制并没有完全跟上其发展步伐。目前,我国还没有完善的法律法规对互联网保险合同的法律效力和实效性进行明确的解释,很多现行的法律法规不能满足互联网保险的特殊需求,这就导致互联网保险缺乏有效的法律监管,因此,一系列法律问题逐渐凸现出来,成为制约互联网保险发展的因素。
2.用户信息安全存在隐患
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数据的公开化和透明化成为发展趋势,但是数据公开也带来了道德、法律方面的争议,这成为制约互联网保险发展的又一因素。一方面数据信息公开为互联网保险发展提供了更加准确的数据来源,方便了企业对客户信息资源的管理,提高了管理效率,另一方面数据信息的公开也造成了用户隐私的泄露,一些商业机构为了取得个人利益通过不正当的手段对互联网数据信息进行破坏或篡改,导致客户的信息受到威胁,这成为信息化时代互联网保险发展不容忽视的问题。应该如何加快信息安全保障,提高互联网保险信息的安全性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3.缺乏完善的经营管理体系
虽然我国互联网保险的经营模式多种多样,但是很多经营模式不够完善,缺乏有效的经营管理体系。比如,官方网站模式存在着运行维护难、产品体系不完善、宣传推广力度小等问题;第三方电子服务平台模式存在销售资质欠缺、监管程序缺失、产品分类不明确等问题;而网络兼职代理模式则存在运行效率不高、市场秩序混乱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导致我国互联网保险发展的进度较慢,因此需要建立完善的经营管理体系,以提升互联网保险发展的步伐。
4.专业服务人才缺乏
就目前状况来看,我国很多保险公司只是通过互联网进行产品的宣传、支付和投保,在后续服务中的理赔和保全还是借助于线下柜台完成的,这就造成了理赔所需的资料繁多、时间跨度长、赔付款不能及时到账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不能满足客户的需求。因此,需要加强专业服务人才的培养,提高保险服务人员的营销知识、专业技能和计算机水平。
三、促进我国互联网保险健康发展的对策探析
促进互联网保险健康发展,提升互联网保险发展的效率成为了本文研究的主要内容,那么应该如何促进我国互联网保险健康发展,其对策又有哪些,下面进行细致介绍:
1.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体制,加强监管力度
从法律法规方面来说,要建立适合于互联网保险发展的制度,不仅要兼顾互联网保险的灵活性和交互性,还要兼顾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和实效性,建立全面的电子支付结算、网络安全以及后续保险服务等法规,保证网上支付和电子合同有法可依。从监管体制方面来说,要建立适用于互联网保险行业的整套信用体系,保证互联网保险市场的良性发展;建立互联网保险的风险防范体系,阻止违法行为的发生,确保互联网保险有一个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使互联网保险能够有法可依;建立合理的互联网保险业务进入和退出机制,对互联网保险公司进行能力划分,建立有效的退出机制。
2.强化用户信息安全
第一,互联网保险公司要处理好个人信息安全和用户数据公开的关系,在对数据公开的过程中确保不侵犯用户的个人隐私,只公开对用户和社会发展有利的信息。
第二,监管部门要尽快出台保障互联网保险信息安全的规范,从制度上对互联网保险做出规范。同时各个互联网保险公司要制定相关的对策,针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制定规避措施,保障互联网信息的安全。
第三,要建立全面的客户信息安全管理机制。做到这一点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素质教育,因为从业人员直接管理并接触客户信息。一方面在招聘从业人员的时候要对其进行资格审查,另一方面要加大培训力度和违法的处分力度,从根本上保障客户信息的安全。
3.完善经营管理模式,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
对于官方网站管理模式来说,企业要注重对产品宣传力度的强化,优化产品结构,同时加强网站的维护,定期对网站进行系统更新,保证网站能够有效安全地运行。对于第三方电子服务平台模式来说,首先企业要对资金进行内部控制的完善,保证资金的合理利用,同时监管部门要对企业销售资质进行严格的审查,加强资金监管。对于网络兼职代理模式来说,最为主要的是要提高自主运行的效率,这样才能在众多兼职代理企业中脱颖而出,同时相关的监管部门也要加强监管的力度,为互联网保险发展提供一个安全有效的运行环境。
4.加强员工技术培训,打造专业化人才
电子商务的发展离不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通信技术的发展,但是只靠技术是远远不够的,必须要打造专业化人才,所以,互联网保险公司不仅要重视互联网技术的发展,还要培养人才和引进人才,只有将技术和人才结合起来,才能实现互联网保险业健康快速发展。数据科学家、数据工程师以及分析师等是将来互联网保险业的核心,因此互联网保险企业要加强对员工技术的培训,引进数据保险双人才,对员工观察力和学习力培养,使他们能够及时捕捉相关的数据信息。另外,要对员工进行想象力培训,促使其能够依据现有的数据进行发展想象,打造新的商业模式,提高企业的商业价值。
四、结束语
互联网保险的不断普及为人们的生活提供了更加便捷的服务,与传统的保险相比,互联网保险有着更为鲜明的特征,不仅降低了保险业的成本,提高了效率,而且能够让客户更加清晰明确地看到各个产品的差别,以便选择与自身状况相符的产品。但是从如今的发展状况来看,互联网保险在我国的发展仍然是处于初级阶段,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因此探索出一条适合我国互联网保险发展的道路,提高互联网保险发展的效率是目前需要解决的问题。我国互联网保险企业不仅要进行模式创新,还要进行产品和营销创新,打造具有独特特色的保险产品,这样才能提高市场竞争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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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包含着复杂装备系统的各种军事行动中,风险无处不在。从装备事故发生的必然性和危害出发,重点分析了当前装备事故处理机制的不足之处;从当前宏观形势、军队发展、装备建设与训练等方面论述了建立装备保险制度的客观必要性。
关键词:军事装备;装备保险;装备事故
现代军事装备系统复杂、技术先进,不仅在研发生产阶段,而且在使用保障过程中存在大量的不确定性风险,能否引入保险机制来分散风险、分摊损失是一个值得深入研究的问题。同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大环境中,市场是军队保障的源泉,军民融合是军队保障的趋势,装备要获得更大的保障力,只有走向社会、充分运用市场。运用保险这种市场化的方式来保障装备使用和部队训练,是适应市场经济下装备建设发展和战斗力生成的新要求。
1装备事故和装备风险
风险是由于不确定性因素所导致相关主体利益损失的可能性。在现代经济社会中,任何活动都存在着风险,尤其是包含着复杂装备系统的军事行动。战争历史和军事行动的经验已经表明,安全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超过了战斗或军事行动本身造成的损失[1]。从装备事故产生的主要风险因素来看,包括5个方面:人、装备、环境、管理和任务。随着我军装备不断发展,装备系统复杂程度不断增加,部队内部各要素之间的联系也越来越紧密,新形势下我军必须具备执行多样化军事任务的能力。而随着训练环境越来越复杂、节奏越来越快、强度越来越高,这就使我们在装备训练和军事行动中发生事故的可能性越来越大,所造成的损失、危害和影响也越来越大。尤其是动用大型装备和执行高强度的军事任务时,不管采取何种措施都不能绝对保证部队人员和装备的安全。近几年我军部队所发生的一些重大恶性事故也证明了这一点。例如,仅2013—2015年之间公开报道的战机坠毁事故已有7起之多,安全形势十分严峻[2]。我们必须客观评价、科学对待事故的发生。在进一步强化装备使用风险管理、减少事故发生率的同时,也要客观地认识到,军事行动中的风险是始终存在的,事故发生是不可避免的,这是我们必须面对的客观现实[3]。因此,在尽可能降低风险的同时,减少事故损失一直是装备建设和管理过程中的重要课题。
2现行事故处理方法的局限
一般来说,对军事装备风险规避通常有避免、自留、预防和转移等几种常用的方法[4],不同处理方式会对各要素产生不同的影响。我军目前以避免、自留、预防为主,对于相关事故处理一般采取“事后处理”的方式,按照“谁出事谁负责谁赔偿”的个例式原则,在部队内部消化和由部队具体承担事故责任,其中还包括事故中涉及的民事侵权责任或赔偿责任。这种处理方式会产生以下不利影响,与新形势下部队实战化训练的客观需求不相适应,不利于装备战斗力形成这一核心任务的完成。
2.1影响部队正常战备秩序
由于各级部队一般都缺乏处理事故的能力,也没有专门的机构和相应的专业人员,如果是涉及赔偿等问题,更是无从下手。所以,由一线训练部队直接全面负责协商事故处理和赔偿事宜,就会造成一旦发生事故,部队各级的主要精力都会转移到事故处理和赔偿问题上,除安排专职人员进行协调外,往往还需要安排人员保障事故赔偿对象和其他相关工作。由于装备事故往往涉及面广,为了减轻负面影响,部队只能“低调处理,私下协商”,整个事故处理周期长,过多地牵扯了部队的时间和精力。这对部队来说是扩大了事故的影响面,不仅在事故处理期间不能正常开展训练,往往还会影响部队后续的正常生活、训练和战备秩序。由于惧怕同时承担事故责任和高额赔偿的压力,有的部队不愿主动从严组织装备训练,有的部队降低实训难度和要求,甚至取消一些危险性较高的训练课目,这也是产生“消极保安全”思想的一个重要原因,长此以往,会严重制约战斗力的生成和提高。
2.2影响部队官兵心理
随着我军装备建设稳步推进,大量高新技术武器装备列装部队,以及装备实战化训练强度的加大,装备训练使用中事故发生的潜在风险明显提升。当前,我军装备事故已经成为威胁官兵人身安全的首要因素,一线部队官兵在训练过程中本来就已经承受了较大的人身风险。一旦发生事故,对相关人员还采取“既打又罚”的处理方式,就会造成不好的示范效应。这不仅会影响到直接责任人,还会影响其他人员,给一线部队官兵带来较大的心理压力和负面影响,加剧事故影响的深度,极易造成官兵对实战化训练的逆反心理,可能导致不敢训、不愿训的局面,降低实训效果,制约装备战斗力的形成。
2.3影响装备改进
如前所述,影响装备事故的核心因素之一就是装备系统本身。由于装备事故风险处理机制不健全,导致部队不敢展开真正的“实训”,装备在实战中的缺陷和隐患得不到充分地暴露,有些部队甚至对发生的事故隐瞒不报,影响了对装备设计、研制和生产的有效反馈,制约了装备安全性、使用性的提高,影响了装备质量的持续改进。
2.4影响部队社会形象
目前,在我国不同地区,不同部队对于同类性质事故的赔偿标准存在较大差异,而且与地方已有同类性质事故的赔偿标准也不一致。如军用飞机训练事故与民用航空赔偿标准差异相当大。非标准差异化处理既与我国地区差异大的客观条件相关,更重要的是相关事故处理过程中缺乏客观标准和共同认可的依据。差异化的赔偿使各方花费大量的精力进行协商与谈判,这不仅使部队难以承受事故处理过程中各方面的压力,而且容易造成双方均不满意的结果,导致事故处理久拖不决,从而积聚矛盾,干扰部队正常工作。同时,由于缺乏独立第三方进行调解和裁决,而且在目前法律框架下,我国各地法院基本不受理民告军的官司,导致民间受损方在与军队赔偿协调不成时,极易采取较为极端的手段来表达诉求。这类军民问题容易受到社会的关注或被利用,特别是在当今信息时代,相关的负面新闻会直接影响部队的社会形象。
2.5影响部队经费
管理部队的经费是由国家供应的,部队自身没有其他经费来源,而且部队经费都有统一的开支科目和标准,实行专款专用,没有专门用于事故赔偿的经费。装备事故发生的偶然性使得部队无法预先进行计划和预算安排,装备事故发生的必然性又使经费开支实际发生。因此,一旦发生事故,部队就不得不挤占有限的训练经费或装备维修经费等进行赔付,这不仅不符合经费管理规定要求,造成超范围开支,给经费审计监督造成事实上的违规行为,还会因训练费用不足而直接压缩训练时间或降低训练强度,直接影响部队战斗力的生成和提高。而且责任事故赔付金额的不断攀升,也使得部队苦不堪言。
3建立装备保险机制的优势
装备战斗力的提升并不仅仅只是装备问题,而是复杂的军事、技术、经济与人员素质等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装备使用过程中必然存在风险,而在风险管理中最为常用的工具是风险转移,尤其是在军民之间的相关责任即民事侵权责任(主要指赔偿责任),国际上比较通行的做法是采用保险转移机制来实现风险的转移。有风险才有保险,现代意义上的保险最早起源于14世纪的意大利,在随后的几百年里,世界各国的保险业都得到了不同程度的发展,并服务于经济建设,在社会稳定等方面做出了重大贡献[5]。保险实质是一种有偿配置稳定资源的制度安排,稳定资源的有偿配置过程也就是提供保险物品的过程,其本质就是对风险的分担[6]。目前,我军军事训练和装备使用管理中必须面临诸如因装备事故而需承担民事侵权责任(主要是赔偿责任)等各种难以防范和避免的风险,现行事故处理主体自身的风险承担能力十分有限。从调研情况看,现在已经有部分单位通过各种渠道为编制内的通用车辆购买了地方商业保险,特别是那些近期发生过伤亡事故的单位。但这些单位的尝试范围小、险种选择少、能保障的装备类型少,而且这种尝试性的做法是部队自发行为,于法无据,也不能满足现实的广泛需求。因此,迫切需要一种风险转移机制使之能够向全军或全社会分摊装备使用过程中带来的经济损失,从而减轻各单位的经济压力和使用人员的精神压力。保险制度主动作为的特点恰好与装备管理活动的这种需求相适应。装备保险在这种背景下呼之欲出并将成为降低军事训练及装备使用管理风险的重要手段。
3.1有利于拓展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新领域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将保险机制引入军事装备领域,不仅能够给装备训练增加经济保障、促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良性互动,还能够有效推动军内保险走军民融合式发展道路。目前,国家和军队已经相继颁布了一系列保险法规制度,为军人商业保险的实施提供了政策依据,并在军人保险的军民融合式发展方面迈出了坚实的步伐,产生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而军事装备保险必将成为军人保险军民融合式深度发展的又一个新领域。因此,装备保险不仅有利于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避免部队经济活动独立于社会发展形成“孤岛”,而且还有利于促进保险资金与装备管理创新的融合,充分利用整个社会资源,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3.2有利于建立健全装备风险管控体系
受传统计划管理的影响和制约,我军对利用现代社会风险管理手段有效评估、管理和规避装备事故风险的能力不足。将保险机制引入军事装备领域,保险机构将担负因军事活动而引发的事故赔偿和风险预防双重义务,保险机构专业性强、风险防范经验丰富[7],能够为部队提出专业化的指导和建议。一方面,可将现代风险管理逐步引入装备管理中,创新管理制度,全面识别和评估装备在研制、建造、使用训练、保障、退役等各个阶段的风险,并根据评估结果研究、制订切实可行的安全方案,减少部队装备全寿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可以全面提高部队官兵风险管理意识,从而降低事故发生率,提高部队执行任务的成功率,进而提高部队的战斗力,这既是保险机构降低赔付率的必要措施,也是部队保障安全的有效策略。另一方面,利用保险机制的风险分担功能,可将潜在风险进行社会转移,不仅可保障装备使用管理者和装备本身的利益,弥补装备事故经济损失,更可从整体上提高军事装备应对风险的水平。
3.3有利于促进部队实战化训练
随着大量高新技术武器装备列装部队,装备动用频率和实战化训练强度不断加大,使装备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增大、风险加剧,相关事故处理必将投入更多的精力。将保险机制引入军事装备领域,可以将不可预见的装备事故以及由此产生的损失赔偿事宜交由专业化的保险机构处理,给部队松绑,剥离部队在装备事故处理中的社会职能,纯化部队的军事职能,使部队更能集中精力、全身心地按照从严要求实施实战化训练,提高部队训练的积极性和实战化水平,减轻官兵心理负担,有效保持并促进部队战斗力的生成。
3.4有利于提高经费使用绩效
军队正规化建设必须要向军队建设的核心任务和“能打仗、打胜仗”的核心能力聚焦,而经费保障是事业任务建设规范化的基石和根本保证。长期以来,装备事故赔偿一直没有明确的经费来源、处理标准和规范化的处理程序,而且装备(如军机、军车)伤亡事故的第三方赔偿金额一般远远高于地方同等责任事故。将保险机制引入军事装备领域,一是开辟了装备经济损失补偿的新渠道,用每年缴纳一定保险费的形式,保障了装备事故损失赔偿经费的稳定,且合乎来源;二是可依据保险条款,对发生事故损失赔偿的程序和标准额度进行统一规范,减少部队经济损失,有利于实现部队经费开支的计划管理,增强经费保障的正常化和稳定性;三是由于经费规范管理、按章使用,不再像以往那样变通处理,有利于促进依法理财,提高经费管理的计划性,充分发挥经费使用的军事经济效益。
3.5有利于构建和谐的军政、军民关系建立
装备保险机制,利用专业保险机构的规范化理赔机制、专业化理赔人才、信息化理赔网络以及规模化金融体系等优势[8],将装备事故中的责任事故和损失赔偿交由保险机构办理,不仅定损机制比较规范,标准明确具体,赔付也容易达成共识,而且按照事先约定的赔偿合同,对受损民众的意外财产和人身损害能够及时给予合理赔偿。更重要的是,由专业的保险机构全权负责理赔事宜,可以将基层部队从复杂的赔偿协调工作中解脱出来,能有效避免部队因事故经济赔偿问题而引发的军政军民纠纷,化解军民矛盾,减少不必要的利益冲突,有助于军政军民关系的融洽与社会和谐的构建。
4结束语
在军事装备保障领域引入保险机制,是充分利用国内社会资源和经济发展成就,扩大市场范围,提高社会资源配置效率的重要举措;是推动装备建设与国民经济深度融合发展、全面开拓装备保障新局面的重要环节;更是解决装备战斗力生成关键问题,实现“能打仗、打胜仗”要求的重要保障措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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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不断提出“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的要求。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3年7月20日起,中国将全面放开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的管制,取消贷款利率0.7倍的下线。同时中央银行表示下一步将完善存款利率市场化所需要的各种基础条件,稳健的推动存款利率市场化的进行。
一、存款保险制度
所谓存款保险制度是指各类存款性金融机构集中建立一个保险机构,当成员发生经营危机或者破产时,由该保险机构提供财务救助或者向存款人提供存款赔偿的一种金融保障制度,国际上主要分为显性存款保险和隐性存款保险两种。虽然该项制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维持金融稳定,保护存款人利益,但是,它本身也具有一些问题,比如提高银行运营成本,容易诱发道德风险等。
二、道德风险
由于存款保险制度这项保险非常特殊,它涉及了三方利益关系,存款人得到保障的同时,银行也能从中得到利益,而且制度上本身存在着一定的缺陷,存款人和银行的逆向选择问题得不到充分解决,所以这项制度很容易引发道德风险。从博弈论的角度来看,我们可以进行如下假设来说明道德风险出现的原因。
首先假设在现有的隐性保险制度下,如果银行在其经营活动中没有出现问题,那么储户能从中获得Y的收益,一但经营活动遇到问题,那么损失为L,同时储户监管银行要花费C的成本
其次,银行可以选择从事风险较高和风险较低两项种资经营活动,风险高的投资活动能以P的概率获得A的收益,风险较低的投资活动一定能获得B的收益,同时A(1-P)>B。在银行被储户监督时,银行额外的运行成本为H,存款保险费为D。
在此假设下,我们可以得到这样的博弈矩阵:
结合博弈论的知识我们能发现,在信息不对称条件下,不监管是储户的最优策略,而银行的最优策略是选择高风险投资行为,最终的纳什均衡将是(不监管,高风险投资)。这时,我们担心的道德风险问题出现了。
根据主体的不同,我们可以把道德风险分为以下三类。
(一)存款人的道德风险
在知道自己的存款受到存款保险的保护后,存款人不需要关注银行投资活动的风险问题,只会更加注意各家银行所能提供的收益,银行活动所面临的风险不再是他们决定自己储蓄的决定因素之一。在存款获得保护的情况下存款人在意的唯一因素是利率,因此他们缺少了对银行活动进行监督的动力,反而希望银行能够提供更高的利息,由此产生的道德风险成为存款人的道德风险。
(二)银行的道德风险
在存款保险制度下,存款人对于银行的监督会下降,同时对于利率变得更加敏感。银行为了吸收更多的资金不得不提高自己的利率,同时由于存款保险金的存在,银行的成本相对于以前会有一定的增加。存款保险制度在给予存款人以保护的同时也给了银行最后的保障,在这样的情况下,为了保持自己的收益不变,银行对风险会更加偏好。在银行经营状况不好时,由于有存款保险做最后保障,银行可能会偏向于采取高风险投资的策略来获得高额回报,而不是采取稳妥政策改善经营状况,增加了存款人存款的风险。
(三)存款保险机构的道德风险
存款保险机构是一个维护金融环境稳定,保障存款人利益的非营利性机构,它的背后政府背景的存在,也可能存在着不全力处理问题的情况。由于保险机构管理者不希望在其任期内出现大的金融问题,所以在位者对于已经出现问题的银行可能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只求能平稳度过任期。在任职期间内,对于大型国有银行和中小银行的监督检查会存在标准上的区别,宁愿最后采用保险金帮助破产银行,也不愿意在大危机出现前彻底提出整改意见。这样的存款保险制度无法从制度上激励保险机构管理者及时对不良金融机构进行管理,从而产生了存款保险机构的道德风险。
三、道德风险的危害
(一)对存款人的危害
在目前国家拟推行的50万赔付标准的存款保险制度下,大型国有银行由于其安全性以及“大而不倒”的思想影响下,能够获得较多的资金。相比之下,中小银行不得不通过提高存款收益率来吸收存款。在高收益的驱使下,存款人可能将自己的存款存入高利息银行。一般来说这些中小银行经营状况和信用情况要差一些,如果这些银行的信用状况出现变化,很容易出现挤兑现象,造成银行破产,超出赔付额度的存款得不到补偿,存款人的利益遭受损失。
(二)对银行的危害
存款保险制度的推出对银行的首要影响是推动其成本上升。存款保险金和利息上调这两块成本的增加,以及保险制度推出后造成的“资金转移”现象导致信用状况相对较差的中小银行运营变得艰难。为了应对增加的成本,同时减缓“资金转移”现象的发生,银行只能提高风险投资比例,增加自身的运营风险。风险的增加一方面容易直接导致运营状况出现问题,另一方面容易导致自身信用评级的下降,引发挤兑危机间接引起银行经营危机。
(三)对存款保险机构的危害
银行运营成本的增加必然导致风险投资和次级贷款在银行资产中的比重,银行运营风险的增加直接影响保险机构对其监督的成本。如果采取统一保费的策略,经营状况差的银行等于受到了大银行的补贴,会引发经营状况良好银行的逆向选择,从而退出存保制度。同时由于对风险大的银行监管成本的提高,只能增加对其的保费收取。保费收取的增高又反过来增加银行成本,推动其对风险的偏好,破产风险提高。银行风险的增加同时引起对存款保险金需求的增加,增加存款保险机构运营难度和运营风险。 四、解决方式
(一)采取显性的限额存款保险制度
显性的限额存款保险制度明确了赔付限额,对于大储户来说其存款依旧存在着风险,在损失存款的压力下大客户会有足够的动力对银行的运营情况进行了解和监督。相比于隐性存款保险,显性存款保险能更直观的给予被保险人以信心,同时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存款人道德风险的出现。国际上通用的额度有两种,一种是人均GDP的2-4倍,一种是以90%的存款人被保为标准,这样可以在保护存款人存款稳定金融市场的同时做到减少道德风险的发生。
(二)采取差别费率制度
我们已经讨论过统一的保险金会引发的逆向选择的问题,所以在条件满足时,我们应该选用差别费率。对于资本充足率高,风险较低的金融机构,可以适当的调低其保费金额,对于运营风险较高的机构可以采取梯度收费模式,根据不同的风险程度收取不同的保险金。虽然这样可能引发银行偏向风险的问题,但是结合显性存保制度和其他监管模式,可以比较有效的避免银行由于保险的存在而过分追求利润忽略可能存在的破产风险所产生的道德风险。
(三)保险机构运作人员和资金构成多样化
1.私人资本的引进能有效防止保险机构道德风险的出现。在存款保险机构的资金组成上我们可以考虑适当的引入部分私人资本,通过股份制的方式吸引投资解决部分保险金的同时增强其对银行运营监管的动力。保险机构道德风险是在管理者在乎自己的政绩受影响的条件下出现的,私人资本的引入可以通过股东担心自身资本受影响来增加对参保机构的管理动力。
2.保险机构的运作方式多样化。除了私人资本参股以外,还可以通过金融机构共同出资作为保险金的一部分来源。将不同风险的金融机构组合搭配,作为一个小组使用保险金,低风险机构会因为当心自身出资部分由于其他机构破产而被使用,会有动力进行业内互查,减少道德风险的出现。
(四)保险机构独立性和处置权
保险机构本身应该和政府独立出来,需要有自己行动的独立性。政府指挥保险机构运作本身对于现行保险制度的公信度就有不利的影响。由于多年隐性存款制度的存在和过去金融机构破产的前例,人们会因为政府的介入而认为隐性保险的存在忽略投资风险,造成显性制度的信用破产。同时,保险机构必须具有对陷入危机的金融的资产处置权。在金融机构资产状况低到一定比例时投资需要保险机构的审核,陷入危机时直接由存款保险机构对其剩余资产进行处置,这样可以防止金融机构在运营状况不善时采取过分的风险投资策略,减少道德风险的发生。
五、结语
金融管制的放开和利率的市场化使业界对金融保险制度的呼声越来越大,这项制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护金融的稳定性,但同时它所伴随的道德风险也需要我们多加防范。在推出正式制度前,需要对国内经济政治文化环境加以考量,综合考虑,使我们在得到它所带来的好处的同时避免道德风险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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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是养老保障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的健康发展,直接影响到养老保障体系改革的成败和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养老保险毕业论文,供大家参考。
一、目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现状
我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个部分组成。基础养老金方面,中央政府确定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适时调整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对长期缴费的人员地方政府适当加发养老金。2009年9月出台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和2011年6月出台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规定的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均为55元。在经历了数年没有调整之后,2015年1月10日,人力社会资源保障部发布《关于提高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的通知》,从2014年7月1日起,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70元,在原来基础上增加了15元。个人账户养老金方面,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养老金全部储存额除以计发系数,目前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计发系数相同均为139。而个人账户养老金全部储存额的多少依赖个人的缴费档次高低,个人的缴费时间长短,政府对个人账户的补贴水平以及个人账户的投资收益。目前,国务院规定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为12个,对于缴费档次在500元以下的最低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30元、500元及500元以上的最低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60元。调研发现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大多选择低缴费档次,也缴费缺乏连续性;同时由于缺乏对地方政府的刚性约束,地方政府对个人账户的补贴大多采用最低标准;另外,城乡居民养老基金的投资运营也并不乐观,大多存入银行收益仅为银行利息。根据以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相关情况,假设参保人每年年初以固定缴费档次,连续缴费15年(制度规定缴费必须累计15年),按指导意见的最低标准,采用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3%计算,可以得出每个缴费档次15年之后养老金待遇情况。
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不公平现象及原因分析
(一)城乡居民与城镇职工养老待遇差别巨大
城乡居民与城镇企业职工(包括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间养老待遇不公平主要表现在缴费不统一和领取待遇差别大两个方面。首先,在2015年1月14日《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发布之前,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与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尚未并轨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不需要缴费,但是其养老金发放规定,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退休前工资的90%计发;工作年限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退休前工资85%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退休前工资80%计发[1]。由此可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替代率非常之高。其次,城镇企业职工按照个人工资的8%缴费,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在经过11年连续调整之后,2014年底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养老金已经达到2050元。最后,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年满60岁的老人可直接领取基础养老金。2014年7月1日起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55元调整为70元。未满60岁的城乡居民需要缴费满15年才能领取养老金,在表1假设情况下,最高缴费档次领取月养老金只有259元。而且,在实地调研中发现大多数居民往往选取较低的参保档次,缴费缺乏连续性,领取的养老金更低。造成城乡居民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差距不公平的主要原因是:首先,养老保险制度缺乏顶层设计,三套不同的养老制度并行,养老待遇不能合理衔接,最终造成养老保险待遇差距的形成。其次,由参加养老保险制度的城乡居民身份特殊性决定,城乡居民没有固定雇主,大多为农民和灵活就业者,从事自我雇佣劳动且收入较低。因此,其养老待遇只能依靠个人缴费和政府少量的财政补贴支付。最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发展起步较晚,制度有许多不完善之处。
(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与低保标准脱节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属于社会保险范畴,其本质是保障城乡居民年老之后的基本生活需要;而最低生活保障属于社会救助范畴,属于社会保障的最低层次,其本质是满足贫困群体的最低生活需求。所以,如果从不同社会保障项目的层次和目的出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待遇要高于城乡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然而,选取2014年4季度发布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市410.5元/人月,农村2776.6元/人年,城乡各缴费档次养老金待遇对比(如图1所示),可以发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前十个缴费档次养老金待遇都低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所有缴费档次都低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这就出现了城乡居民老生与低保救助老人之间的不公平,在家庭养老功能和土地保障功能弱化的前提下问题尤为突出。低保救助老人不仅能够领取不用交费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而且还领取高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低保救助资金。这不仅使低保救助成为众人眼里的“香饽饽”,容易造成福利陷阱,而且也挫伤了城乡居民参加养老保险的积极性。
(三)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存在隐性养老待遇差距
建立统一城乡的养老保险制度,不仅有利于推进公共服务的均等化,而且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能够更好地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但是,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在领取同等养老待遇的情况下存在隐性待遇差距。首先,城市经济发展水平高于农村,城市的生活水平相对较高,所以城市老人基本生活需求也高于农村。同等养老待遇情况下,城市老年人的养老需求更难得到满足;其次,与城市老年人相比,农村老年人有更好的社会支持体系和城市居民没有的土地保障,这些都能够更好地满足农村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而且同样的月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70元钱,1年为840元,占2014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489元的8.0%,而仅占2014年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28844元的2.9%[5],前者替代率是后者的两倍多。通过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实地调研也发现,城镇居民的参保率和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满意度均低于农村居民。
(四)地区间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差距不合理
由于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没有统一的调整机制,大部分地区的基础养老金都有不同程度调整,且调整幅度参差不齐。数据表明地区间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正在逐步地拉大。国务院下发通知调整城乡居民基础养老最低标准以来,各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也随之进行了不同程度的调整,部分省市城乡居民养老金标准如图2所示: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最高的是上海达到了660元,其次北京也达到了470元。相比之下,部分省市仍采取国务院规定的最低基础养老金标准70元,如吉林和贵州。由此可见,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省际差距最高达到了9.4倍。与此同时,省内差距同样存在。以河南省为例,郑州市基础养老金标准为120元,而周口、开封等地为河南省最低标准78元,前者是后者的1.5倍。地区间基础养老金待遇差距超出了各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差距,显然是不公平的。这不仅阻碍养老保险制度全国统筹,而且不利于人口在城乡之间和不同地区之间的流动,且容易造成地区利益分化。
三、提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公平的对策建议
(一)整合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随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并轨,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接下来一个重要任务就是实现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的统一,从而根本上解决养老保险制度多轨并行的局面。目前,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虽然实现了转移接续,但是待遇差别还很大,所以要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职工、城乡居民之间养老待遇水平的合理化,就要不断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公平,改变城乡居民养老待遇过低的局面。提高城乡居民的养老待遇水平需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首先,要提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制度收入能力。一方面,要进一步扩大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险制度的覆盖面,实现应保尽保。另一方,要提升城乡居民的参保缴费档次,建立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使有条件的城乡居民选择更高的缴费档次多缴费。其次,要加大政府财政补贴水平。由于城乡居民收入相对较低,且还包括许多贫困人口和许多社会弱势群体,仅仅依靠个人缴费提高城乡居民养老待遇水平的能力有限。因此,要加大政府财政补贴水平,使更多的财政资金投入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中不断提升城乡居民养老待遇水平。再次,政府应该以免税的形式,积极鼓励和引导集体组织和公益组织为个人缴费提供资助。
(二)以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下限,与其他社会保障项目合理衔接
首先,以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下线,确定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适度保障水平,确保地区间相对公平[6]63-67。我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以满足城乡居民年老后的基本生活需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而我国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满足当地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需求为目的,参考各地的物价水平、消费结构以及人均收入水平等因素,标准制定比较科学。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水平与当地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挂钩,不仅能够更好地满足城乡居民年老的基本生活,保证养老待遇水平的合理性,而且能够增强个地区间城乡居民养老待遇的公平性。另外,城乡居民的养老待遇水平能够根据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变化而不断的调整,避免基础养老金固定数额长时间不变的问题。其次,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与其他社会保障项目相配套。城乡居民不仅要与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衔接,而且要与医疗救助制度、灾害救助制度等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互协调。这不仅能够增强各个收益群体之间的公平感,而且还能够避免福利的叠加,造成的资源浪费,提升社会保障资金的使用效率。
(三)向城镇居民适度倾斜,构建多层次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障体系
我国由于东、中、西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各省财政水平的不同采取了不同的政府补贴方式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进行补贴,即中央财政对经济落后的中西部地区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以全额补助,而对经发展较好的东部地区给予50%的补助。不同地区间尚有不同的补助方式,在同一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差异的城乡之间却不合理地采取同等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因此,城乡居民养老保障待遇应当向城乡居民适度倾斜,保证制度统一性的前提下,采取灵活性原则,加大对城镇居民的养老补助水平,消除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之间的隐性待遇差距。根据我国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的现实情况,可在城乡居民保障的框架下根据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将参保对象进行分类划分,根据不同种类人群和不同区域分配不同的养老保险水平。另外,构建多层次的城乡养老保障体系也是满足城乡居民不同群体养老需要的重要途径。为了更好地实现每一位居民老有所养,仅仅依靠政府单方是行不通的,也应该提升公民个人的养老责任,强化个人养老储蓄,大力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重要作用,形成个人储蓄、商业养老保险和社会养老保险多元并存的局面,以满足不同群体的养老需求。同时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积极探索适合当地居民的养老方式,因地制宜更好满足城乡居的晚年生活。
(四)完善基础养老金调整机制,明确各级政府财政负担比例
地区间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差距不合理,主要原因是缺乏正常的基础养老金调整机制。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的调整机制,应该坚持统一性、稳定性和动态性原则。统一性即要在全国范围内制定统一的调整机制,规范地方政府的资金投入,避免各地基础养老金盲目攀比的现象。稳定性即养老待遇要以满足城乡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要为前提,保证养老金待遇不能有太大的波动,基础养老金过低则不能满足养老需要,过高则带来财政压力。动态性即基础养老金水平要依据一定的指数周期性地调整,使其能够随着经济的发展、居民收入的增长而提高。另外,地区间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差距不合理也折射出地区间政府财政状况的差距。因此,应该明确各地政府的财政负担比例,建立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对经济财政状况差的地区进行补助,使相对落后地区城乡居民养老金能够及时地调整。
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事业的新发展,是十八以来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化养老保险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本文立足于对我国养老保险事业的认识,就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存在的问题做了如下具体阐述,并由此提出了几点应对策略。
一、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存在的问题
1.统筹层次低,各级财政投入不足。
首先,省、直辖市的养老保险基金的统筹模式主要是“个人缴费”、“政府补贴”和“集体补助”。对于各基层县(市、区)而言,个人缴费基金储存于财政专户之上,这就使得这部分基金难以实现统筹使用,也无法有效实现保值增值。而“政府补贴”和“集体补助”两部分支付方式,一方面加重了政府的财政压力;另一方面也让政府面临巨大的风险,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长久化推进极为不利。其次,政府补贴主要源于三级政府(中央、省、市(县))的基金投入,但在省、市(县)级方面,财政出资相对较少,且对于县级政府的补贴采用“依据指标划拨”的方法。对于一些贫困县市,政府补贴的压力较大。财政吃紧,出现“寅吃卯粮”的问题。
2.养老保险制度衔接问题突出,制度激励作用欠缺。
首先,在制度衔接的过程中,缺乏对实际情况的综合考虑。如:一些被征地的农民,其不仅享受了“新农保”的基础养老金,而且也享受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其次,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中,一些试点地区逐步形成了具有地方性的制度模式,若与现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相衔接,势必存在衔接的苦难。再次,制度的激励作用欠缺,并具体表现为:一是对于多缴费参保人的激励比较欠缺,尚未实行“多缴多补”的有效激励机制;二是对于缴费年限长的参保人员,制度激励作用不明显,各省市也尚未出台相应的政策,对缴费年限长的参保人员给予更多补贴。
3.居民参保意识淡薄,制约统筹工作的稳步推进。
从实际来看,我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统筹发展仍存在较大阻力,这一方面就来源于城乡居民参保意识相对比较淡薄。首先,在传统养老方式的影响之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缺乏一定的群众基础,部分城乡居民对其不够重视;其次,一些城乡居民认为缴费时间长,且收益比较小,这就在很大程度上弱化居民参保的积极主动性。因此,社会诸多因素和观念的影响之下,我国积极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发展仍是一个过程,需要进一步建立广泛的群众基础,提高城乡居民参保的意识。
二、强化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策略
1.进一步明确财政补贴产权,维护好城乡居民的合法权益。
当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模式中的个人缴费难以统筹使用,存入于个人账户之中。但对于政府补贴部分,是不能继承的。这就要求,对这部分不能继承的基金的归属权进一步明确,并通过审理专门的账户,并建立“分类补贴”的方法,对其进行有效管理和再分配。如,依据参保人员的缴费年限,对其相关的养老保险福利进行延伸。诸如参保者在养老金的领取之前出现死亡,那么可以依据投保者的缴费年限所在的分类补贴标准进行补贴,确保城乡居民的合法权益。
2.逐步完善财政支持机制,做到财政投入充沛。
当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统筹面临各级财政投入不足的问题。因此,逐步完善财政支持机制,做到财政投入充沛,实统筹发展的重点。地方经济发展存在较大差异性,一方面要确保城乡居民保险基金做到“专项利用”;另一方面要结合各地方的实际情况,在承受能力范围之内,遵循“弹性原则”,强化政府的财政支撑。
3.妥善处理好养老保险制度衔接问题,推进统筹工作新进展。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是新型农保与原城市养老保险的融合,如何实现各养老保险制度的有效衔接,直接影响到城乡养老保险统筹发展。因此,要进一步妥善处理好养老保险制度衔接问题,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与其他养老保险制度相融合。一方面,制度衔接要确保公平、公正,这是统筹发展的重要前提;另一方面,建立多层次的城乡保险体系,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事业的统筹发展创造良好的内外基础。总之,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之举。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面临诸多问题,特别是在财政投入、制度衔接等方面,问题的存在极大地制约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事业的统筹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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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居民人均汽车总量不断激增,也带动了汽车保险行业的迅猛发展。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汽车保险毕业论文,供大家参考。
一、对汽车保险概念的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所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引起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机动车保险是保险中最为重要的保险种类,机动车保险是综合性保险,属于财产保险的范畴,是运输工具保险的一种,它承保业务、商用和民用的各种机动车因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车辆本身以及相关利益损失和采取措施所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人身伤害、财产损失依法应负有的民事赔偿责任。
二、汽车保险的分类
在机动车保险中,保险公司按照承保条件,将车险分为主险和附加险。机动车主险中的机动车损失险,是承保机动车辆在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风险,也就是承保对于机动车辆本身的损失;第三者责任保险,是承保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对于因车辆使用给他人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依法应由消费者(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时,由保险人负责赔偿。机动车的附加险都是针对主险中保险条款的责任免除而附加的产品,消费者投保这些附加险种,可以使自己的汽车保险险种既全面又完善,在发生事故以后,可以让消费者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三、汽车保险的理赔
理赔是指被保险人发生保险合同中约定的保险事故,向保险公司提出赔偿要求时,保险人履行赔偿保险金的义务和责任,这种义务和责任的履行过程,通常称之为保险理赔处理,简称为理赔。在商业交易过程中,买卖双方往往会由于彼此间的权利和义务问题而引起争议。汽车保险也是如此,当事故所引起的争议发生后,因一方违反合同规定,直接或间接给另一方造成损失,受损方向违约方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提出赔偿要求,以弥补其所受损失,这就是通常所说的索赔。违约的一方,如果受理遭受损害方所提出的赔偿要求,进行金额或实物赔付,以及承担有关修理、加工等费用,或同意换货等就是理赔。当然,公司如有足够的理由解释清楚,不接受赔偿要求的就可以拒赔。但是,从法律角度来说,违约的一方应该承担赔偿的责任,对方有权提出赔偿的要求直到解除合同,只有当履约中发生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一方根本无法履约或者无法如期履约时,才可根据合同规定或法律规定免除责任。
四、汽车理赔工作的基本原则
1、要有为保户服务的思想,坚持实事求是原则
当发生汽车保险事故后,保险人要急被保险人所急,及时安排事故车辆修复,使其尽快投入生产运营。及时处理赔案,支付赔款。在现场查勘,事故车辆定损、修理、赔案处理方面,都要具体问题作具体分析,既严格按条款办事,又结合实际灵活处理,使各方都比较满意。
2、讲究重合同、守信用,坚持依法办事原则
保险人是否履行合同,就看其是否严格履行经济补偿义务。这就要求保险人在处理赔案时,必须加强法制观念,严格按条款办事,该赔偿的一定要赔,要按照赔偿标准和规定赔足;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损失,保险人应拒赔,拒赔部分要讲事实,重证据,要向被保险人讲明道理。
3、坚持主动、迅速、准确、合理“八字理赔”原则
“八字理赔”原则是保险理赔工作优质服务的基本要求,也是理赔工作辩证的统一体,不可偏废。如果片面追求速度,不深入调查了解,盲目结论,或计算不准确,草率处理,可能会发生错案,甚至引起法律纠纷。当然,如果只追求准确、合理,不讲效率,赔案久拖不决,就可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损害保险公司的形象。
1“汽车保险与理赔实务”课程案例教学法运用效果实测
“汽车保险与理赔实务”课程的教学实践表明,案例教学是一项必然选择,教学效果良好。
1.1案例教学法有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有效地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教育在本质上是对人本身的一种完善,是人从不完善走向文明、完善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教师要将“要我学”变成“我要学”,激发学生获取知识、掌握技能、提高思想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比如保险合同的理论知识章节,内容繁杂又枯燥,如果采取大学常用的教师讲解授课法,很难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学习的主动性,课堂气氛沉闷。笔者尝试在教学组织中,以日常作业考核评分的条件,要求学生课前自己先找好一份保险合同,哪个险种都可以,这样在课堂组织中用案例引路,以学生自己提供的涉及其自身利益的案例(如人身意外伤害险合同、健康保险合同、汽车商业性合同等),用事实传道、授业、解惑,从而使学生于实例中切实感受到保险学教学不仅是专业课程学习的需要,也是他们日常生活的需要。这样不仅本章节乃至这门课程的重要性与必要性便不言自明,而且学生在课堂的教学收益明显提高。所以案例教学经常能起到化腐朽为神奇的效果。
1.2案例教学法有助于培养学生的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及创新能力
随着社会经济的繁荣发展,各行各业对人才的衡量标准逐步实用化,用人单位选择人才时更看重应聘者的实践经验及解决问题的能力。因此在日常教学中,注重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尤其重要。就“汽车保险与理赔实务”这门课程的教学而言,学生在校学习的相应实践性锻炼主要是案例分析。案例教学是学生了解汽车保险市场现实问题的重要媒介。如果在授课过程中不进行教学改革,常用“填鸭式”的理论讲解,使学生的大脑始终处于单调而紧张的状态,就谈不上学生分析思维能力的锻炼与提高。而案例教学过程中经常要分组讨论,学生能够畅所欲言、各抒己见、交流辩论,在交流与合作的过程中可以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的研究能力,同时也增强了学生说服别人、聆听他人、综合他人智慧的创新能力。通过实施案例教学法,学生会在教师的指引下充分调动大脑去思考,这就给学生提供了表达自己意见和进行思维创造的机会。另外,保险案例涉及的知识面广泛,综合应用性强,学生发挥自我创造的空间性大,不会拘泥于某一思维倾向,可以拓宽学生学习的思路,积极地、想方设法地研究问题、解决问题。这种教师启发引导,学生议论思考的自主学习办法,正是学校培养学生创新能力所期望的。
1.3案例教学法可以及时反馈信息,促进教与学的双向交流与提高
“汽车保险与理赔实务”这门课程的专业术语和基本原理比较繁杂,采取常规的大学教授式教学手段,不少学生在一学期内都不能完全理解和掌握保险学的一些基本概念;而案例能引导学生真正把理论与实务紧密结合起来,使学生更好地掌握保险专业知识并能学以致用。比如,在讲保险利益原则时,投保人在具有什么样的身份条件下,签订的保险合同才是有效的、受法律保护的,这要涉及民事法、婚姻法、保险法和逻辑学等多个领域,学生往往很难把握其精髓而出现判断错误。笔者在教学中,大量地引用人身保险和汽车保险的现实案例(名人的、普通百姓的、大学生恋人的案例等),经过学生之间、学生与教师之间多向的探讨交流,学生可以充分地表达自己的见解,熟能生巧,能比较熟练地分析保险纠纷的来龙去脉,找出引发案件的法律性依据,并在教师的及时指导下深化和巩固所学的保险知识。案例教学通过学生和教师的互动式活动,对教师的综合素质要求很高,教师不仅要有丰富的专业理论知识,还要了解其他相关学科的知识;不仅要熟悉保险的实际业务操作,还要熟悉相应的政策法规;既要具备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实战能力,又要密切关注保险市场的风云变幻,以便给学生提供最及时、生动的实践案例。特别是通过对案例的分析总结,可促使教师把案例中所反映的问题或得到的启示升华到理论高度来认识,这样既可促使教师提高专业素质,也可促使教师及时发现教学中的不足之处,积累教学经验,提高教学水平。
2案例教学法的实践感悟
案例教学法由于其自身的优越性,在当今的教学实践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是在“汽车保险与理赔实务”这门课程中,要达到预期的效果,在实际的教学过程中,应注意如下事项。
2.1课前准备:根据教学内容,精心排选或设计合适的案例
常言道:“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给人一瓢水,自己需备有一桶水”。教学备课是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备课的高度与深度决定着授课质量的高低。案例教学的核心是案例,案例的选编就是案例教学的基础和关键点。教师需结合每章节的教学内容,精心排选或自行设计合适的教学案例。教学案例的选择应遵循理论性、典型性、及时性与多样性等原则。理论性是指应选择那些蕴含保险理论的案例进行研讨,通过提问、讨论、归纳等达到预定教学目标;典型性是指案例选择需满足教学目标的要求,这样才能展现给学生一种历史的、国际的和现实的视野,灵活掌握和运用学到的知识;及时性是指选择案例要与时俱进,能够紧密结合当前国内外汽车保险改革的发展态势,吸收保险研究领域的新成果,反映汽车保险市场的新动向,让学生能紧跟汽车保险业发展的脚步,站在时代的前沿;多样性要求案例尽量涉及保险领域的各个方面,促使学生在校期间就能熟悉保险公司经营管理实务,达到拓宽学生的视野的教学目的。
2.2课堂组织:根据教学情境,精准地把握教师的启发引导
不同的案例实施的教学情境方式亦会不全相同。比如在使用讲解分析法时,教师处于主导地位;而在课堂讨论法中,要把表演的舞台尽可能地给予学生。例如,在讲授“汽车保险原则”一章时,由于该章内容是保险基础理论的核心部分,涉及大量重要的专业术语,在开始学习每个保险原则时,采用案例的讲解分析方法,教师要处于主导地位。可以采取案例引导设置悬念,调动起学生探究问题的欲望,教师趁热打铁讲授保险原则的知识要点,一气呵成使得引导案例的疑难问题顺利求解。也可以先把原则的含义、内容等需注意的关键点讲解清楚,然后引入相关案例,比如保险利益原则可举恋人关系的意外险、爷孙关系的健康险、邻里关系的死亡险、汽车合法转让和非法转让后的合同是否有效等案例,在教师的主导下,层层递进,一一分解,营造一种现学现卖、学以致用、立见成效的课堂环境与良好效果。又如,在讲授“汽车保险承保的险种方案设计”章节时,由于学生已经学习了保险的基本原理、保险原则、保险合同和汽车的险种条款等,加之该章节的实务性很强,所以采用课堂讨论的方式授课,教师摆正自己的位置——只进行引导:引导学生设身处地地考虑,如果自己是一个风险防范意识很强的人,在对自己的爱车投保时,要考虑哪些方面的内容,让学生提出见解后,再逐级递进引入其他不同经济实力或不同社会地位、身份的投保人的话题。这个考虑过程看似简单,其实里面包含了很多内容。第一,保险双方当事人所处的利益位置不同,对险种方案筛选时所关心的问题是不一样的。第二,一套保险险种方案的设计,包括有风险管理的程序与技术、汽车所面临风险因素的再认识、汽车保险合同的主体/客体、保险条款等方面的理论知识与原则,而这些内容又包含了许许多多小的方面。这样学生探究问题、解决问题的学习兴趣就一下子被激发起来了,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也会随之高涨,自然而然地营造出教师牵制引导,学生发挥学习主体作用的课堂氛围。一节课要善始善终,尤其是案例教学法,教师要善于总结,准确点评案例。一般情况下,第一,教师对学生提出的疑难问题,需帮助学生理清思路并作出合理解释;第二,肯定那些好的思路和独到的见解,对积极参与讨论的学生给予适当表扬,形成激励效应;第三,指出学生在此案例讨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不足;第四,在学生归纳总结的基础上,教师从理论的高度,重新回顾审视案例,即对本节的基本知识和观点进行进一步的深化、拓展,乃至提出尚需进一步思考的问题,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
2.3案例教学法不能取代其他教学方式,应注重多种教学方式的互相配合
案例教学方式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活跃课堂气氛,增强学生对基本原理的理解。但是,案例教学并不能取代其他的教学方式而成为唯一的教学方法。比如,学生阅读分析案例是课堂案例教学的首要环节。随着现代化教学手段的运用,教师可以把收集整理的教学案例制作成多媒体课件,通过播放视频、录音、图片、网页超链接等方式讲解案例,图文并茂,情景交融,更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另外在授课时将教学内容以幻灯片形式展示出来,展现给学生的信息量和视觉冲击比教师声情并茂的口述更加完美和迅捷,提高了课堂效率。又如,在讲“汽车保险合同”一章时,给学生传阅保险公司印制的投保单、保险单、批单等文件,学生很快就会明白这些保险合同文件的格式、作用和法律效力等相关知识。这种传统的直观教具法较之案例教学法更具直观、明了、现学现用的特点,有利于起到事半功倍的教学效果。再如,笔者曾经推荐学生到保险公司进行课余兼职,学生在经过了保险公司培训和分享保险员工的工作心得后,对汽车保险行业与相应岗位有了切合实际的真正认识。校企合作也给学生开辟了一个将课本知识与社会企业相联结的新天地,对于培养学生学以致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能力很有帮助;也为学生顶岗实习和精确职业定位起到了一定的推进作用。
3结语
总而言之,案例教学是“汽车保险与理赔实务”课程讲授的重要手段之一。在运用案例教学的组织过程中,笔者的感悟是,教师要正确处理理论教学与案例教学之间的关系。既要善于引导学生,消除学生怕羞、怕说错的心理,调动学生积极主动地参与进来,避免出现“冷场”的现象,又要注意倾听学生的发言,注意话题范围不要过于宽泛,使课堂讨论始终围绕本节的知识点进行,师生共同打造既严肃又活泼的学习氛围,从而达到加深学生对专业基础理论的掌握及理论与实践的结合运用,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创新能力的教育教学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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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公民来说,享受养老保险是其基本权利,对国家而言,为公民提供养老保险是其应尽的义务。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养老保险方面的论文,供大家参考。
一、引言
社会保障是现代国家一项基本的社会经济制度。其中,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基本部分和主要环节,对促进社会和谐以及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日益严重及人们生活水平快速提升,养老保险的支付压力也在逐步加重。将养老保险这一公共服务问题可以归入运营管理中的服务性运营系统,引入运营管理的思想将从一个全新的角度将养老保险的压力来源问题明晰化,更易对症下药。
二、相关概念阐述
一个企业的流程能力指在给定的单位时间内能够生产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它由资源中最小的资源能力决定。这一最小的资源即可称为瓶颈,是决定整个流程的流程能力的约束力。因此,首先需要明确养老保险体制的运营流程,在此基础上根据流程的约束情况找到流程的瓶颈所在。需要指出的是,瓶颈不等同于问题。问题是流程中的缺陷,而瓶颈则是流程中的约束条件。在同一流程中,必然会存在瓶颈,却不一定会存在问题。同时,在一个流程中,只会有一个瓶颈,但可以存在多个问题。问题可以被逐一解决,但解决旧的瓶颈的同时又会诞生新的瓶颈。从供需角度出发,倘若供过于求,流程就会按照需求的速度进行生产或服务,进而与流程能力无关,这种情形下,瓶颈属于需求约束;倘若供不应求,流程就变成了供应约束,本文中的瓶颈都将是供应约束的,因为养老保险金的供应必然会小于需求。同时,根据不同的限制,供应约束流程又可分能力约束或者输入约束,如果有充足的输入,供应约束就体现为能力约束。
三、通用养老保险制度分析
目前,世界各国实行的养老保险制度一共有三种模式,可概括为传统型、国家统筹型和强制储蓄型。而各个国家在运营养老保险制度时主要采用的理念或方式有两种:现收现付制和完全积累制。
1.现收现付制度流程分析
在现收现付模式下,按需制定缴费水平,当年在职一代的养老保险征缴收入全部用来支付已退休一代的养老金支出,以支定收,不留结余。展示了现收现付制模式下的养老保险收支流程情况。
2.完全积累制度流程分析
在完全积累模式下,职工个人和企业将资金存入职工在专门机构的个人账户中,职工退休以后,提取个人账户中缴纳总额和增值资金来维持自己的养老开支。展示了完全积累模式下的养老保险收支流程情况。其中各个符号代表的含义与其在现收现付制下的含义相同,X1’、X2’……Xn’代表第1年、第2年……第n年社会整体养老保险金的支付情况。之所以不通用中的Y来表示而用X’来表示,代表完全积累制下个人所收到的养老保险金都源于个人自身的缴费积累。换句话说,个人原先的缴费金额将决定未来领取的养老保险金额。在该模式下,为个体缴纳的养老保险金,包括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金和国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全部进入到了个人账户,经过个人账户的保值增值的一系列的流程,最终个体可以在未来需要养老保险金的时候从自己的个人账户中提取这笔资金。该流程充分体现了个体多缴多得的原则。个人多缴多得的原则还可以激励在职人员多缴费储蓄养老金,同时又不会给财政带来养老负担。但该流程同样存在瓶颈,因为保险基金会面临利率,通货膨胀,经济波动等管理风险。对于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来说,一方面要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即其年收益率至少应该能跑赢通货膨胀率;另一方面,社会保险基金的投资要确保其投资的安全性。因此,基金的保值增值环节是该流程的瓶颈,该流程约束属于能力约束。此外,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若是采用完全积累制会出现一些实际问题,一方面,倘若部分人因为历史原因没有缴纳养老保险金的话便无法享受养老保险福利。因为在该流程下,没有缴费就没有个人账户,就更加不会有养老保险金的支付,这无疑与我们建立社会保障体系的初衷相背离;另一方面,在于不经过社会统筹的环节,政府无法实现转移支付,这使得收入群体会成为最大的收益者,低收入者无法获得保障,也就无法促进社会公平。尤其对于基尼系数较高或者贫富差距较大的国家而言,完全积累模式的弊端将会更加明显。
四、中国新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分析
中国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在1995年之前一直实行现收现付制的模式,缴费责任主要由企业承担。一方面,为缓解“银色浪潮”的冲击,;另一方面,我国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不会单独实行只重效率忽视公平的完全积累模式。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形成了“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部分积累模式,建立了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展示了部分积累模式下的养老保险收支流程情况。从流程图中我们可以看到,为个体缴纳的养老保险金分为两部分分别流入到个人账户和社会统筹账户,其中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会进入到个人账户,而企业缴纳的养老保险金和国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分别进入到个人账户和社会统筹账户。而个人领取养老保险金时,也同样是有两部分来源,一部分来自个人账户的积累,另一部分来自于社会统筹的分配。因此,可以说我国目前实行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部分积累制下的养老保障体系有机地将现收现付制和完全积累制结合起来。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新的流程不会存在瓶颈。瓶颈的产生和解决是一个动态的、循环反复的过程。通过制度的改革虽然可以解决原有制度的瓶颈,但旧的瓶颈的消失会带来新的瓶颈。部分积累制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现收现付制度和完全积累制度的瓶颈,但部分积累制并不能完全规避或解决。结合我国的实际国情,当前个人账户的养老保险金数额庞大,同时要面对我国复杂多变的经济环境以及相对较高的通货膨胀率,养老保险金的保值增值压力很大。因此部分积累制下的运营流程瓶颈依然是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环节。目前来看,我国养老保险需求大于供给的现状会长期存在,供给的约束将会一直是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前提和动力。而在部分积累制下的供给约束,既有输入的约束,也有能力的约束。其中能力约束将是流程的主要约束条件。
五、提高中国养老保障能力的对策建议
本文就如何应对瓶颈、实现养老保险金的保值增值进而提高新制度养老保障能力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1)健全养老保险基金运营管理的法律体系。目前,我国有关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营管理的法律法规还比较少,比较权威的是由财政部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2001年发布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一方面是法律体系不健全,政策的制定与完善没有与经济发展相适应,且大多是以政策法规的形式表现出来,强制性较弱。另一方面,我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和管理的法律法规大多是由中央政府制定的,地方政府欠缺自主性和主动性。因此,应尽快对养老保险基金运营进行相关立法,使其在运行过程中真正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比如,规定行政主管部门在监管中的基本职责、行政部门没有很好履行职责的责任如何承担、投资运营财产所有权的归属等。
(2)优化投资环境,拓宽投资渠道。和平稳定的投资环境可以为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提供了一个较好的运作环境。但是,当前我国的投资环境还存在一定的缺陷。比如,投资的投机性、公司运作的不规范性以及信息披露方面存在的问题等。为此,可以适当引入市场竞争的因素,通过投标等市场化的运作方式提高投资市场的运行效率。为了维护资本市场的正常可持续发展,还应当发挥政府监管和掌控等宏观调控的作用。2014年6月16日,我国正式发布实施《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信托贷款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养老保险基金可用于投资银行、国债、抵押性贷款以及信托性投资等渠道,这是我国不断探索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成果。2015年8月17日,国务院印发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规定投资股票、股票基金、混合基金、股票型养老金产品的比例,合计不得高于养老基金资产净值的30%。同时,国有重点企业改制、上市,养老基金可以进行股权投资。这是政府在探索过程中的瓶颈突破,但对运营的基金比例仍反映出政府对资金安全性的审慎态度。但是,在考虑将养老保险基金投资在何处时,还应当充分考虑该项投资的期限问题。投资期限过长,可能会限制养老保险基金功能的发挥;投资期限过短,其收益性可能会比较低。总之,养老保险基金投资需要依靠专业的投资队伍,应当在充分考虑基金的流动性和基金收益率的前提下,确定合适的投资期限和安全合理的投资比例,提高基金的效率,分散养老保险基金的风险,从而有效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随着改革开放的步伐,农民工群体作为新时代的劳动力进入城市,社会保障的缺失使得这一群体面临着巨大的市场和生活风险,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对于这一特殊群体意义重大,养老保险问题又是其中不可回避的一个环节。
一、现行农民工养老保险实施中的不足
“养老保险作为社会保险的五大险种之一,又称年金保险或老年社会保险,指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保障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险中覆盖人群范围最广的险种。
1、农民工参保不积极
在农民工养老保险政策与相应的措施由各地方政府大都出台的现状下,农民工参保的积极性依旧低迷,参保率持续走低。数据显示,至2008年末,共有21891万人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其中,有2416万人为农民工群体,22978万人为外出农民工。农民工参保率约为10.SI0k。明显低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率。目前,初级发展阶段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掣肘了我国农民工参保的积极性,子女、家庭和土地才是广大农民工群体养老的真正来源,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效果并不良好。因此,谋生于城市的农民工,游离于城市主流社会,缺乏对社会保障制度的了解,更有甚者,毫无相关概念,种种原因造成了这一群体对社会保障的犹豫态度。
2、保险关系转移困难
由于农民工养老保险区域壁垒的存在,造成了养老保险模式过多而各地标准不一的局面。诸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模式、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模式、独立保险模式等等。大致可以分为农民工群体加入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独立养老保险制度。各地的政府出台不同的保护政策,地方保护色彩浓厚,农民工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及其困难。
3、退保率居高不下
数据显示,目前,我国近3亿的农民工群体养老保险覆盖率小于20%,居高不下的退保率为又一不可忽视的问题。虽然,持积极态度的各地政府前后出台各种政策欲尽量维护农民工群体的基本权益,然而,收效甚微,企业与农民工群体的反响并不积极。据统计,“不赞成为农民工购买养老保险的企业主为80%:拒绝自我购买养老保险的农民工占83.2%;从未买过养老保险的农民工占比90%以上。”
二、现行农民工养老保险困境的制度原因
1、法律保护主体模糊
作为一个社会学概念,法律意义上并未对“农民工”做出具体界定,农民工群体的各项权利义务、劳动法律上的概念,均没有相关依据。执法、司法及各种社会机关在处理农民工的相关问题时无法可依。因而,对“农民工”这一社会科学的概念予以法律意义的界定,对于农民工相关问题的解决为必要之步骤。再者,时代产生“农民工”是这个概念,这一我国户籍制度存在的所下产生,法律领域之外的概念,正是由于其“法律意义的缺失,助推了这一特殊群体遭遇不平等待遇时往往选择隐忍,面临权利和义务上的不平时无处维权。想要落实农民工群体的社会保障各项制度,在当下城镇户籍制度与农村土地政策改革的大背景下,清晰界定其法律范围内的含义必不可少。
2、农民工养老保险模参保方式的问题
农民工养老保险模式的多元化并不能弥补参保方式单一所带来的缺陷,具体来说,大多数农民工收入水平的低下,由于原本就存在很大一部分社会保障意识淡薄的农民工群体,金钱给付的参保方式无疑是对其本身就不积极的参保态度雪上加霜。物价上涨、个人和家庭开支加大、在自身和家庭的生存问都面临困境时,农民工群体几乎没有剩余的金钱用于养老方面。单一的参保方式无疑是另一重大症结。
3、制度救济的不足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机制下,利益最大化的各企业不愿意并采取各种方法拒绝或逃避为其所雇佣农民工缴纳保险。鉴于经济发展、推动就业以及改善经济环境等因素的考量,各地政府往往采用了“不告不理”“不作为”等方式来处理农民工的维权问题。追求权益的法律成本亦为这一弱势群体的一大负担,长时间的信访程序、大量精力的注入等因素的叠加,致使放弃自己的权利成为应对不公的常态。
4、基金的保值增值
社会统筹部分和个人缴纳部分共同组成养老保险费用,作为个人账户组成部分以外的社会统筹部分,其管理的不透明,资金去向的不明确、管理机制的不完善,资金分配背后的行政权利干预等等问题均为社会保障资金实现保值增值目标的障碍。资金的管理控制权是行政权限界定体制,城乡统筹对接问题的核心。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中,政府的责任不明,中央财政、省级财政和地方财政划分不清、地方色彩浓厚的资金分配模式等因素,致使有限的养老保险基金面临不断增长的退休人员入不敷出。
三、农民工养老保险法律完善
1、农民工概念的法律界定
劳动者是法律概念上农民工的首要之意,在受到《劳动合同法》的保护、享有与其他劳动者相同的权利和义务之外,作为城市化进程中的特殊群体,法律应为其提供更多的特殊保护。欲有针对性的保护这一群体的权益,厘清其法律概念是当务之急。这里,参考各位学者对于农民工这一概念的有关界定。陆学艺认为农民工“常年或大部分时间从事第二、第三产业劳动,不享受城镇居民的各种补贴,不享受公费医疗等劳保待遇,离土又离乡,在城市的厂矿、机关、企业、商业、服务业劳动”。余红认为农民工“这一社会群体介于市民和农民之间,也介于工人和农民之间。从出生地和户籍制度上来说,他们是生活和工作在城市的工人、经商人员、个体服务人员。”笔者认为,可将其定义为:拥有农业户口,长期或短期从事第二第三产业劳动,不享有城镇居民各种补贴等待遇的群体的总称。
2、打破一元化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参保方式
(1)抵押财产参保以“以物养老”为参照,当农民工群体所累计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用年限在退休时已然未达到标准,用自有的房产或财产作为抵押,银行或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以抵押的资金作为养老保险费用,以满足资金的供给。这样,为资金短缺的困境找到一个出口,同时,农民工群体的日常生活亦不受影响。
(2)劳务出资参保以根据劳动合同法,明确某类为地方基础建设、安全做出持续贡献的人员(例如清洁工、社会保安人员等)政府可以给予相应的养老保险于在工作岗位上连续工作一定年限上的人员。这里,以劳务作为参保的必要条件,有在法律上的可实现性。然而,如何在劳务出资参保与地方政府财政支出间找到平衡,这这一参保方式的一大难题。
(3)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方式参保据资料显示,“以土地回保障制度”在2004年于江苏省台州市实施,农民工群体参与社会保障可以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为条件。然而,当农民工群体与社保部门处于民法上的平等主体地位,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签订必须一法律制度为基础。在根据农民工群体的意思自治为基本原则的制度框架下,以土地使用权为参保条件无疑为当下单一的参保方式提供了新的思路。
3、完善各项监督机制
(1)加强对企业的监督据我国《劳动合同法》,有缴纳社会保险的责任的企业拒不缴纳,责令其缴纳并加相应的收滞纳金;与之对应,相关法律也多采取对于违法企业处以罚金的出发措施。这一违法成本与企业的利润相较而言显然不足以阻碍企业违法的脚步。此处,可参照单位犯罪的相关规定,对企业的直接管理人员予以处罚,或限制企业进入相关市场的资格。只有违法的成本远远高于所获收益,才能有效减少相关企业的违法现象。
(2)加强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完善农民工社会保险资金的财政监管。农民工养老保险事业以养老保险金的安全和增值为其健康运行的前提和基础。其管理包括主要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资金收支和运营,主要是指资金募集、投资运营、资金支付等;二是资金日常管理,主要是指资金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资金监督等。资金管理各个环节相辅相成、相互渗透、相互影响,共同组成一个完整的资金管理系统。目前,由于社会各类中介机构发展程度较低,资本市场还不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还不规范以及制度环境尚未具备,所以要采取严格限量监督的模式。独立的监管机构,对资金运行和各个环节进行严格的规定和监管,包括资金的征缴、资金的筹集、管理、发放等环节进行财政监督,并在每个会计年度末进行绩效考核等一系列有效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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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投资者是证券市场发展的基石,证券市场应提供保护投资者的适当架构与体系,证券立法的宗旨也应着眼于保护投资者权利。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证券方面的毕业论文,供大家参考。
前言
广大投资者认识证券投资一般是从我国的股市开始的,股市的起起落落蕴含着经济规律,也蕴含着无穷的魅力,这使得在股市在经历了多年的风雨彩虹后,在今年又重回大众的视线,沪深主板、创业板、新三板均迎来牛市行情,用“全民炒股”形容当前证券市场的火爆场景也不为过。但具有中国特色的现实是,在众多投资者中,青年投资者仍是投资者中的少数派,并且系统学习过证券投资理论知识的更加微不足道。同时,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金融市场不断进步与完善,以及金融改革的持续深化,证券投资的应用愈发广泛,因此对于各个专业的学生,学习和掌握好这门课程的意义重大,无论从个人投资、就业还是继续深造的角度,证券投资学都是一门非常重要的课程,对学生今后的发展大有裨益。证券投资学是以多门学科为基础,专门研究金融资产的投资活动及其规律的应用性的科学,是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而产生的,在现代金融学学科体系中占据着极其重要的地位,也是金融学、经济学、管理学等专业的基础课程[1]。传统的证券投资学更注重对于金融理论与模型的讲解,但对于非金融专业的学生,应更加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与应用能力,使其能够学以致用。那么在教学实践中如何进行教学改革,如何有针对性地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成为必须要研究的问题。
一、传统教学方式存在的问题
(一)实践教学环节不足
证券投资学是一门应用性很强的课程,但目前“重理论轻实践”的现象仍然存在,授课过程中仍是以理论教学为主,主要包括证券市场运作、投资工具、证券交易、证券投资分析、现代投资组合理论等内容。对于非金融专业的学生,更要注重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使学生能够将所学的专业理论知识应用到实践中,因此培养过程必须增加实践教学内容,重视学生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这样才能达到预期的教学效果。
(二)教学手段和方法单一
传统的教学方式多为老师讲、学生听,学生主动学习的积极性不强,课堂气氛沉闷。在教学手段方面,虽然目前绝大多数教师都能应用多媒体课件进行讲授,但也仅仅是将书本知识展示出来,这对于理论知识的讲授有一定帮助,但从实践的角度仍有不足。授课过程中要使学生从投资者角度了解和掌握证券市场的相关知识,包括K线、各项技术分析指标、公司财报、大盘走势等各类图表,因此教师对于多媒体的使用不应仅局限于多媒体课件,更应该结合互联网上的财经新闻、行业研究报告及各类财经软件进行模拟投资分析与操作,让学生有更加直观的认识,同时也为实践教学环节中的上机模拟炒股奠定基础。
(三)教材缺乏时效性
国外教材的内容主要围绕证券投资学基本理论展开,结合数量分析方法介绍各类模型与投资分析方法,但部分理论显得“水土不服”。而我国教材虽立足本土证券市场,但内容更新速度远不及市场发展,如QFII、ETF、LOF、股指期货、融资融券、中小板市场、新三板等内容在教材中很少体现,另外,近两年各项金融改革措施不断推出,包括利率市场化、注册制改革、沪港通、沪港基金互认等,这些内容在教材中更是很少涉及。除此之外,无论国内还是国外教材,绝大多数都是面向金融专业的学生,多注重理论知识与模型构建,对于实践操作方面的介绍非常少,这使得在实践教学环节中没有相关教材可以参考,不利于非金融专业学生学习课程与实践操作。
二、实践教学改革方案
针对上述问题,本文将针对非金融专业的特点,制定适合其学生发展的证券投资学实践教学改革方案。
(一)培养目标
课程系统介绍证券投资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并力求反映证券投资领域的最新实践和理论研究成果。对于投资环境的变化、投资工具和投资市场的创新进行讲解,通过专家讲座、案例讨论等方式对国内外理论界和实务界广泛关注的投资问题进行讨论和阐述,同时结合模拟炒股等实践环节对我国证券市场进行进一步的探究。课程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要目标,使学生在掌握证券投资的基本原理和方法的基础上,能够将所学知识应用于实践,了解目前我国金融市场中主要投资工具的风险与收益特征,熟悉投资工具发行和交易市场的基本运作和交易机制,掌握证券投资分析方法,能够对证券市场进行解读分析进而做出合理的投资计划。以理论和实践两方面检验学生的学习情况,突出对学生应用能力的培养。
(二)实践教学体系设计
1.教学方面对于非金融专业,证券投资学的讲授不仅要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更要注重体现学生的主动性与创造性,因此应逐步转变以教师主讲的教学方式,让学生更多的参与到课堂中来。基于这一点认识,课程实行“理论讲授+案例分析+专家讲座+模拟实践”的教学体系。理论讲授部分主要由教师在课堂上完成,并引入证券市场中广泛关注的事件进行案例分析,让学生以小组形式进行讨论。同时,课堂中利用证券模拟软件分析沪深两市的实时行情,分析大盘和个股走势,讲解技术分析方法,使学生能够真正学以致用。此外,课程还聘请具有丰富经验的投资人士进行讲座,主要讲授我国当前金融市场中主要投资工具的收益和风险特点,及其自身的投资经验,使学生能够更全面地了解当前金融市场的现状,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最后,在实验室进行上机模拟炒股实践,实现从开户、交易、结算等全过程操作,熟悉市场交易规则和市场运行机制,培养对市场的感性认识,使学生能够将所学知识融会贯通。
2.教材方面一门课程的教学,很重要的方面就是教师对于教材的选择以及教材内容的处理。为了保证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课程选取了理论和实践两套教材,选取国内证券投资学教材介绍理论基础,以及股票实际操作的相关书籍介绍实践操作,同时利用互联网资源收集丰富的教学资料,并结合时事新闻及自身投资经验,形成与各章节内容相配套的教学内容及案例。我国的证券市场越来越呈现国际化的趋势,因此课程也选择了国外的经典原版教材作为辅导阅读材料,将教材电子版发到课程的公共邮箱中,鼓励学生阅读原版书籍并分享阅读经验。
3.考核方面为了考察学生对于证券投资相关内容的掌握情况,本课程采用创新的“理论+实践”两个方面对学生进行考核。理论考核有别于传统考试,而是让学生根据自身的风险偏好类型做一份投资计划书。给定模拟情景,假设每人有一定的资金进行投资活动,学生可以选择市场上现有的投资工具,并结合自身的风险偏好特点做出证券投资分析,包括基本面分析,即对目前市场的宏观经济环境、行业情况、公司运营情况进行分析,同时也可以采用技术分析方法,如参考某只股票的K线图和其他技术指标等。实践考核主要考察学生上机模拟炒股的操盘业绩,同时注重动态的操盘过程。考核方式的改革可以更全面的考察学生对于课程内容的掌握程度,同时,“理论+实践”的考核方式也能够更好地激发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培养实际应用能力。
4.课外扩展方面为学生推荐热门的财经书籍和网站作为课外扩展阅读材料,使学生扩大视野,把眼光着眼于国内外金融市场,更全面理解证券投资。同时,每节课前让学生分享近期学习心得或最近关注的国内外经济新闻,并引导学生展开讨论,增强学生对于课程的兴趣。并通过这种方式进一步培养学生关注财经事件的习惯,使证券投资学这门课程真正深入到学生的学习和生活中去,为今后的个人与职业发展奠定基础。
一、我国证券市场会计信息披露现状
1、信息失真现象严重。
目前,我国的上市公司在披露会计信息方面的失真现象相当严重,不是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记录来披露信息,而是根据领导人的属意捏造数据,欺骗投资者。还有一些公司设置两套账目,就是为了逃避有关部门的监督。也就是说造成会计信息失真的原因既和公司领导为了个人利益或小集团利益进行造假有关,又与社会监督部门的监管不力有关。也为虚假信息流入社会创造了条件。
2、会计信息披露不充分。
会计准则中明确规定:必须提供必需的重要资料来确保财务报表的清晰和完整。上市公司的重大事项均应在财务报表中予以说明,内容要完整易于理解。但在实际操作中,许多上市公司是很难做到这一点的,常常是将有利于本公司的信息充分披露,而对本公司不利的或是只言片语甚而只字不提。这实际上就导致了公众对上市公司的偿债能力、分部信息等等有一个错误或是模糊的认识。
3、会计信息披露不及时。
会计准则中明确规定:对于已经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及时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得提前或者延后。这是明确了会计信息披露的时间。在《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中进行了更为详细的规定:中期报告应于每个会计年度前六个月结束后的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年报于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四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如果信息披露的不及时,那么这个信息在一定程度上就失去了时效性和可读性,变得毫无意义。
二、加强证券市场会计信息披露的审计对策
1、完善法律制度、加大执法力度。
目前,我国证券业的相关法律有《证券法》、《公司法》、《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等。从数量上看并不少,但各个法律都有漏洞。完善上市公司的规范体系,健全以会计准则为核心的会计信息披露制度,对某些规则予以细化,增强具体操作和执行性是当务之急。在会计信息披露中尝试增加非财务信息、表外信息、预测性会计信息、不确定性信息、研发信息、重大投资项目信息等内容。要明确规定公司领导对会计信息真实性与合法性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从源头上扼制上市公司及其监管机构披露虚假信息的动机。再有,加大中介机构的追究力度和法律处罚力度,完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从各个环节保障会计信息披露的真实。对于发现查清的违规案件要决不姑息处理要严、紧、狠,使违法者为此付出巨大代价,使整个市场引以为戒。必须从立法、执法上使造假者受到威慑,通过一切合法手段,提高造假者的造假成本,降低造假收益,彻底清除财务造假的土壤和气候。
2、完善公司结构,加强信息管理。
目前,我国证券市场人为操作因素过大,因此有必要完善上市公司的内部治理结构,对责权、产权进行清晰地划分。首先要解决“一股独大”的股权结构问题,形成以财产所有权分散化为前提的多元化所有权产权结构。再有,对董事会的职权范围进行清晰的设定,加强董事会对经理层的监督。三是建立健全从董事会往下各个层级相应的责任制度。四是扩大监事会的权力,树立一个有威信的监事会形象。以上诸种都能做到,才有可能从内部控制制度入手,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控制制度、财务记录控制制度、会计业务处理程序控制制度、会计凭证、账簿及报表控制制度等,并将每个制度细化量化,实施有力。
3、形成科学机制,完善审计体系。
要切实解决目前我国证券市场存在的会计信息披露问题,形成科学合理的会计信息披露机制是必需的。这其中包括了制定部门在信息披露制度上权限的明确问题,我国证券市场会计信息披露制度一直是以《证券法》为基本指导,由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组织具体实施的,只有权责明确才能保障会计信息披露的真实可靠。再有,就是要防止人浮于事,木门之间的相互推诿,在各个相关部门之间建立顺畅的协调与沟通机制。比如在制定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规则、企业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时,需要证监会、财政部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通力合作,以使同层次规范在结构体系、措辞等方面尽可能统一格调,以利于规范的贯彻执行。科学机制的形成必是由多元化的人才组成的。完善审计体系首先要建立委员会,委员会的成员会应是理论界和实务界的代表联合组成,在具体制定的过程中考虑到各方利益,保证制定准则时所持利益立场的中立性和制定会计准则的实用性。
4、加强道德教育,强化审计独立。
要提高证券市场审计的独立性,就要从加强从业人员的思想道德建设,可以从以下三入手:第一,在校学习期间,就不断地通过理论教学和实际案例相结合的方法对会计专业学生进行职业道德教育。第二,后续教育要强化。学生走出校门后要有一套完整系统的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后续教育和健全注册会计师后续教育的监督和考核制度的体制,这不仅会起到很好的督促作用,也使得从业者可以在自己的领域一直接收到的是相对正面的信息。但也不能杜绝一些违规会计师的违规操作,遇有这种情况就要对违规的注册会计师强制进行职业道德后续教育。第三,日常对注册会计师执业责任的宣传要及时跟上。其形式可以采取课堂教学、学术会议、专题研讨会、参观学习、经验交流等多种教育方式提高职业在从业者心中的地位,明确责任的重要性,明确工作的性质,明确违规后应承受的责任等等。注册会计师的思想道德建设是保证证券市场独立审计实施的最为基础也最为有利的一道屏障。另外,要保证审计的独立性也要完善应完善会计师事务所的聘用和更换机制,为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在制度上给予有力保障,不能随意剥夺上市公司自行聘任的注册会计师的权利。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改由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委托注册会计师对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所需经费开支可以通过设立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基金的方式加以解决。尽量的消除政府行政人员对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发表审计意见时的干预,使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在实质上能够保持独立。
三、结语
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证券市场的当务之急是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建立独立的审计系统,作为法律法规的重要补充对市场经济进行保证。这样既有利于规范会计工作秩序,又能完善会计管理制度体系,最终达到改善市场经济管理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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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是金融业较为发达的一个行业,保险存在于我们日常生活的各种活动中。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保险论文,供大家参考。.
一、企业在社会保险管理系统中的责任
根据当前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与本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关系的员工,企业应该按社会保险法律规定为其办理并缴纳社会保险。这就赋予了企业在社会保险管理系统中的一定的法律责任:
(一)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
《社会保险法》中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带着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及单位印章等相关证件,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如未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有权按核定金额要求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可见,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企业在取得营业执照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当地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建立社会保险关系。这是企业在社会保险管理系统中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
(二)按时及时申报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企业应根据在职职工人数、缴费基数变化情况,在规定期限内为本企业职工申报社会保险缴费申报表、代扣代缴明细表、社会保险费变动申报表等相关资料,并为企业职工及时缴纳相关社会保险费用,如果企业没有依法履行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职责,社保机构应向该企业发出《社会保险费催缴通知书》,同时应向企业加收滞纳金或给予其他处罚。
二、当前我国企业社会保险管理中的难题
(一)企业领导对社会保险问题不够重视。
从某种意义上来讲,社会保险是连接企业与职工的桥梁,社会保险的运作和开展当然也离不开企业与职工的相互理解、协调和配合。然而,在实际的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一些企业领导对社会保险问题不够重视,对于社会保险的执行工作没有给予有效的支持,或者为了节省企业开支,对于社会保险问题不愿重视,故意推脱责任,不愿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在实际的企业经营中,还有部分企业领导不与职工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或者利用部分职工的社保意识不强的特点闭口不提应缴纳社会保险的问题。如此,企业职工难以享受到社会保险成果,职工的合法利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最终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企业中缺乏社会保险管理专业人才。
当前,我国社会保险工作越来越专业化,企业社会保险管理人员不仅是企业社会保险工作的执行者,更是企业员工的服务者。因此,现代企业社会保险管理人员不仅要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能够解答企业员工所提出的问题,而且应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随着我国社会保险工作的逐渐完善和发展,我国企业社会保险工作也向着更加专业化和细致化方向发展,而对于社会保险管理专业人才的需求也是越来越高。当前,企业社会保险管理岗位所需人员既要求具备较高的专业知识水平,同时要求能够懂得一定的计算机知识,以适应日益信息化的现代工作方式。
(三)企业社会保险管理手段比较落后。
随着社会保险业务的不断拓展,企业内部社会保险管理工作也呈现出日益复杂的态势,尤其是大中型企业中,对外要按照社会保险机构的要求完成各项申报任务,对内也要完成信息采集、信息核定等数据处理工作,而不同险种需要的信息不同,这就需要有针对性的制定完善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进行数据采集、整理、分析、汇总以及分类等,传统的人工采集信息的方式显然是难以完成的,必须争取强有力的现代信息技术的支持。而现阶段,我国多数企业并没有建立起与本单位实际情况相符的社会保险信息管理系统,社会保险日常管理业务的自动化与程序化管理还只是停留在理想层面,社会保险管理水平总体较低,管理手段相对比较落后,工作效率低下。
三、加强我国社会保险管理的对策分析
企业社会保险管理工作能够帮助职工抵御和降低风险,直接关系到企业的长远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好企业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在当前经济发展的高速时期显得尤为重要。加强我国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可以从以下方面入手:
(一)加大社会保险的宣传力度,增强企业领导的社保意识。
对于企业而言,社会保险工作不仅是企业职工的福利,更重要的是可以通过社会保险加强企业与员工之间的交流和融合,增强员工对企业的理解力与凝聚力,进而促进企业和谐稳定发展。因此,企业领导不应将其看作是企业负担,而更应看到社保工作对企业向心力的凝聚,应大力支持社保工作。
(二)加强相关专业人才的培训,提高企业社保人员的素质。
企业社会保险管理工作中,社保人员的素质是非常重要的因素。加强企业社会保险管理,提高企业社会保险管理工作质量,就要高度重视加强相关专业人才的培训,提高企业社会保险人员的综合素质。一方面,要加强对企业社保管理人员的专业培训。可以通过组织专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业务培训,举办各类业务培训班,讲解社会保险的计算、基金管理办法、“五险一金”网络平台的应用等,从多方面提高企业社保人员的业务素质。另一方面,要强化企业的服务意识。社会保险管理工作本身就是一项服务型工作,它要求工作人员要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主动帮助职工了解社会保险的相关知识,帮助职工解答社会保险管理的相关知识。因此,我们要强化社保人员的服务意识,学会换位思考问题,并通过文明规章制度制定文明规范和文明用语,确保社保人员耐心、细心、诚心的为企业职工服务。
(三)完善企业社保管理制度建设,确保企业社保落到实处。
完善的企业社保管理制度建设对于确保社保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完善企业社保管理制度建设,首先要明确社会保险管理机构,确保社会保险公开、公平、公正,要理顺企业社会保险各项工作程序,积极拓宽工作渠道,做好社会保险管理基础工作,提高办事效率;其次要完善企业社会保险的内容。要加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和调剂力度,不仅要注重在职员工的社会保险管理,更要解决部分职工负担过重以及退休职工的养老待遇等问题。
四、结束语
综上,我国企业社会保险管理水平的提升是社会保险的进步,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前提。就企业而言,社会保险的开展是广大职工基本利益的切实保障,是凝聚和团结职工、促进企业健康有序发展的良好契机。为此,我们要进一步加强企业社保宣传力度,加强社保人员培训,完善企业社保管理制度建设,多方面提高企业社保管理水平,切实保障企业社保落到实处。
中国养老保障体系中,最为重要的内容就是如何实现社会养老保险及商业养老保险以的协调性发展,为有效解决这一问题,本文运用协调度模型对我国多个省份近年来社会养老保险以及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协调度进行了分析测算。相关研究表明,目前我国社会养老保险以及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协调的还处于比较偏低的层次,而且不同区域间的差距异常明显,这两者之间并没有形成本文所说的协调性发展,久而久之,就会阻碍中国的可持续发展。为此,各地区之间必须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以及问题,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为实现商业养老保险以及社会养老保险添砖加瓦。
一、不同区域社会养老保险以及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协调度模型实证分析
(一)协调度模型
1、协调度以及协调度模型。本文笔者指出,协调度具体是指度量系统之间或系统组成要素之间在发展演化过程中彼此和谐一致的程度。协调度的应用,不仅体现在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当中,还体现在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当中,此外,在社会养老保险以及商业养老保险当中也有一定的涉及。就协调度的计算模型来说,有很多的方法去进行计算,各种计算模型之间有利也有弊,本文论述区域社会养老保险以及商业养老保险之间的协调性发展,主要运用的就是廖重斌的协调度模型,该模型既涉及社会养老保险的综合发展水平,也涉及商业养老保险的综合发展水平,此外,它还论述了社会养老保险以及商业养老保险的综合评价指数以及两者之间的发展协调度,由此可见,正确、科学的理解廖重斌的协调度模型能够最大限度的实现中国养老保险体系的健全以及发展。
2、对社会养老保险与商业养老保险发展协调度进行判别以及等级划分。21世纪的今天,为科学的对社会养老保险与商业养老保险协调发展的程度进行明确的划分,本文将两者之间的协调发展度分为10种,又将10种类型的数值介于0到1之间,在参考了其他学者研究的基础上,将0—0.09的分为极度失调衰退型,0.10-0.19的分为严重失调衰退型,0.2-0.29的分为中度失调衰退型,0.3-0.39的分为轻度失调衰退型,以此类推,0.8-0.89的分为良好协调发展类,0.9-1.00之间的分为优质协调发展类。
(二)实证分析
1、选取的指标以及数据的来源。就本文选取的指标以及数据的来源而言,必须要遵循一定的科学性、独立性以及针对性,只有这样,选取出来的指标或者数据才能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养老保险与商业养老保险发展协调的需要。为此,我们在选取数据的时候必须要结合社会养老保险与商业养老保险这两个系统的实际特点,在参照其他研究者指标使用情况的同时,综合保费收入、保险密度以及保险的深度进行分析。值得重视的是,本文所选取的指标或者数据必须始于《中国统计年鉴》,这样选取出来的数据才会更加的可信,更加的科学,此外,数据最好是近年来的数据,本文选取的就是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2007-2012年的数据以及来自于中国保监网站上公布的统计数据资料,根据这些资料或者数据进行整理、计算,得到的结果也更加的让人信服。
2、协调度测量的相关步骤。上文谈到,协调度的计算方法有很多,本文根据廖重斌的协调度模型,将社会养老保险与商业养老保险发展的相关步骤做了如下总结:首先,要采取科学、可行的方法对上文我们收集到的资料进行标准化处理,这有利于消除数量级以及量纲对中国养老保险发展的影响。针对具体的标准化方法,本文主要用正向指标进行论述,用文字叙述则是:指标的标准化=(指标的原始值-最小指标的原始值)(/最大指标原始值-最小指标原始值);其次,利用廖重斌的协调度模型中的相关公式,可以计算两个子系统之间的综合发展水平。针对保费收入、保险密度以及保险深度三者重要性水平差不多的情况,我们可以赋予各指标相同的权重,也就是0.33;再次,再利用相关公式计算两个子系统之间的协调度。本文取两者之间的协调度为K=2;然后,再利用廖重斌协调度模型中的相关公式,采用线性加权法计算两个系统之间的综合发展程度,在分析我国社会养老保险与商业养老保险发展现状的基础上,明确两者对我国养老保险体系建设的作用,本文笔者经过一系列的研究,将两者的权重分别取值为0.3以及0.7;最后,利用以上求得的各种数据,根据有关公式计算两个系统之间的发展协调度,最终实现研究的目的。
二、实证的相关结果分析
(一)省级区域的数据实证结果及分析
1、静态的分析。根据协调度划分的相关标准以及等级,再根据社会养老保险与商业养老保险发展协调度的均值,我们就可以将全中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协调度划分为不同的层次,比如西藏为极度失调衰退类、福建为中度失调衰退类,相反的,北京为良好协调发展类,上海为优质协调发展类,值得注意的是,青海、广西、江西为轻度失调衰退类,内蒙古、贵州、河南、海南等地为濒临失调衰退类,河北、吉林、浙江、安徽等地为勉强协调发展类,黑龙江、山东、湖北以及广东等地为初级协调发展类,江苏、四川为中级协调发展类。经过以上分析,我们了解到属于濒临失调衰退类的有6个省份,属于勉强协调发展的有9个省份,属于初级协调发展类的有7个省份。由此可见,中国不同区域、不同地方社会养老保险与商业养老保险协调度差异比较大,就全国而言,属于可以接受的协调度区间的省份有20个,不可接受的有11个,这表明我国整体的社会养老保险与商业养老保险发展协调度属于勉强可以接受的类型,它还需要国家以及政府的不断努力,不断的去提升。
2、动态分析。相关研究结果表明,至2011年,我国有21个省份的社会养老保险与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协调度处于上升阶段,其中最为明显的地区就是广西、四川以及重庆,有人会有疑问,为何这三个省份的发展会如此显著,究其原因,是三个省份社会养老保险以及商业养老保险的综合发展水平都有明显的提高,相比较而言,全国有大概10个省份的发展协调度呈现下降趋势。综合全国的水平我们可以看出,目前我国不管是社会养老保险还是商业养老保险的综合发展水平,都有明显的上升,当然,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速度始终要快于社会养老保险的发展水平。
(二)四大区域之间的数据的实证结果以及相关分析
综合各种因素,我们将我国分为东部、东北部、中部以及西部四个区域,再结合协调度模型相关的计算,可以得出四个区域2006年至2011年之间社会养老保险与商业养老保险协调性发展的相关数据。数据分析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1、就东部地区而言,社会养老保险与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十分的稳定,数据大多在0.77-0.99之间,不管是哪一年,其协调发展的水平都要高于其他三个地区,由此可见,东部地区属于中级协调发展类别;
2、就东北地区而言,社会养老保险与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协调度数据大多在0.26-0.77之间,各年间的波动也很大,属于濒临失调衰退期;
3、中部地区即使在2009-2011年的发展协调度略有下降,但总体还是十分稳定的,这表明中部地区是属于中度失调衰退型;
4、就西部地区而言,处于2009年之外,其他各年社会养老保险与商业养老保险发展的协调度都呈现出增长的趋势,但其总体的发展水平并不高,属于轻度失调衰退类。
三、结语
综上所述,目前我国社会养老保险与商业养老保险的协调性发展不容乐观,它还需要国家、政府以及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切实实行有针对性的措施,实现中国养老保险体系的更进一步发展。
一、社会保险稽核目的及意义
1.社会保险稽核的目的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中明确提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开展社会保险稽核工作过程中,发现用人单位未如实申报造成漏缴、少缴社会保险费的,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因此,可以看出社会保险稽核的目标在于:一是对监督审查企业申报社会保险费的行为,防止出现少保瞒报现象;二是对企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规范企业参保行为,保障参保职工合法权益.
2.社会保险稽核的意义
首先,有助于提高社会保险基金的收缴率,特别是近几年,在面临全球经济下行,企业用工困难,人口老龄化加剧,导致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差距逐渐缩小的情况下,社会保险稽核作为企业征缴工作的有力抓手,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其次,有利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随着退休待遇的提高,劳动者对社保问题越来越关注,而一些企业为了节约用工成本,少报或者瞒报工资总额,导致劳动者在退休时,由于缴费基数过低出现退休工资较低的情况,损害了劳动者的权益。
最后,有利于规范企业的参保行为,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快速推进,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企业在进行改革过程中往往出现用工不规范、参保缴费不及时等问题,导致劳动者无法享受到应得的待遇,而进行社会保险稽核有效的规范了企业用工及参保行为。
二、社会保险稽核中的假账问题分析
长期以来,为了提高稽核的准确率和效率,稽核部门经常采用翻阅企业会计账本,通过分析应付工资会计科目和工资表等形式,来审核企业的申报社会保险费行为。而企业站在经济利益角度,为了节约用工成本,经常想尽各种办法来达到漏缴少缴的目的。时常会有一些企业伪造、修改会计账本,甚至是提供假账企图蒙混过关。
1.降低缴费基数
目前以降低员工缴费基数来保证企业经济效益的做法十分普遍。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但在实际操作中,一些企业往往按照当地确定的最低缴费基数来进行社会保险费申报,或者按照企业职工的职位高低按档次申报基数,甚至有的企业根据老板的个人喜好直接确定职工的缴费基数,对相关的法律法规视而不见。
2.少报缴费人数
时下很多企业在招聘员工的过程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内企业不与劳动者签订用工合同,不给员工缴纳保险,导致很多员工未干满试用期便已离职,企业没有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现象时有发生,特别是一些劳动密集型企业,员工干不满试用期的大有人在,无形中导致了社保基金的流失。除此之外,还存在部分企业大量使用临时用工、季节性用工,都没有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导致在发生工伤、生育等问题时,得不到本应享有的“待遇”。
3.逃避稽核整改
当前社会保险机构对企业进行社会保险稽核时,如果稽核结果不合格,企业就要进行整改,意味着企业要按照真实的情况重新进行社会保险费申报,同时还需补齐之前少报瞒报的社会保险费并加罚滞纳金,面对如此严厉的整改措施,少报瞒报行为比较严重的企业为了逃避稽核整改,更是在做假账上大做文章,修改应付工资会计凭证,重新伪造工资表,更甚者找专业的会计师将整本的会计凭证作假,以达到减少工资总额,逃避社会保险稽核整改的目的。
三、关于假账问题的应对措施
1.加大社会保险政策宣传,规范企业参保行为,提高劳动者参保意识
作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企业要重点宣传如何正确规范的进行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宣传有关少报瞒报社会保险基数、少缴漏缴社会保险费行为的处罚规定,让企业了解制造假帐逃避社保稽核的危害。对劳动者要重点宣传如何确定自己的缴费基数,如何监督企业少报瞒报行为。
2.探索制定合理的社会保险费率,减轻企业的负担
目前,中国社会保险平均缴费率平均缴费率为41%,占工资的比重比较高,在全球众多国家中位居前列。今年两会期间,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明确表示,“五险一金”从总体上看还是有适当调整的空间,阶段性地、适当地下调“五险一金”的缴存比例是可以做到的。充分考虑企业的经济规模、经济效益以及地区的经济情况,针对大中型企业,小型微型企业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费率可以有效的减轻企业负担。
3.建立企业诚信制度,制定科学合理的整改措施。
目前,关于社会保险稽核整改工作,往往是按照少报瞒报的数额要求企业一步整改到位,而在实际操作中存在很大的困难,既要考虑到整改所带来的企业经济负担,又要考虑员工提高基数而造成实发工资降低的思想负担。因此,笔者建议制定循序渐进的整改方式,建立企业诚信制度,按照企业的诚信等级确定企业的整改幅度,以达到逐步规范企业参保行为的目的。
四、结语
总之,由于多种原因,我国社会保险事业还没有达到完全成熟的阶段。对于企业在社会保险缴纳过程中出现的造假问题,社会保险稽核部门不仅要严厉打击其不法犯罪行为,不断增强企业的法律认识;不断规范社保稽核程序,确保社会保险费应收尽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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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计算机技术的逐渐成熟,计算机在人们生活中的广泛应用,使得计算机的重要性日益明显。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计算机的重要性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当前,随着计算机技术的普及,计算机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掌握计算机使用方法成为新世纪大学生不可或缺的重要能力。作为安徽大学化学化工学院的一名大一新生,我认为学好计算机是大学生活最重要的目标之一。即使我是非计算机专业的学生。
关键词:大学计算机;非计算机专业;计算机的重要作用
大学非计算机专业本科生的第一门计算机课程,在计算机教育方面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从现实生活的观察来看,大学计算机基础课程不仅没收到应有的关注,反而被严重忽视,这不禁使人感叹大学生计算机的学习现状如何才能满足社会对计算机人才的需求,以及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如何有效合理的使用计算机。
一引言
(1) 电脑的基本操作。
它主要包括一些办公软件的使用,防止计算机病毒的危害已经杀毒软件的设定与使用。WINDOWS控制面板的使用磁盘管理,桌面设定,打印机的设定与使用等。满足日后下一步学习的基础以及工作中的基本需求。
(2) 网络系统。
它的学习主要包括:网络连接情况查看,网络连接操作,网络邮件使用,简单 网络故障排查。通过对网络系统的学习,一便于连接网络以及处理简单的网络
故障
二学习计算机对非计算机专业学生的意义。在校期间加强计算机基础知识集应用的学习对于在校大学生有着重要的意义。
据相关调查表明,企业招聘中除软件专业外,对于计算机都要求有一定的操作的能力而熟练的操作无疑是一个极大的闪光点可以让自己从应聘者中脱颖而出,更重要的是计算机可以极大的降低工作的劳累程度,让人享受生活的美好。毫无疑问,计算机是美好生活十分有效的催化剂。
三计算机学习面临的危机
随着新生计算机技能的不断提高,大学非计算机专业第一门计算机课程面临着极大的危机。
首先是学生的学习态度,学生普遍不端正甚至是消极的学习态度导致了他们无法学习到一些虽然基础但却十分重要的计算机知识。接着便是由学生学习现象而由一些学者提出的质疑,学者已经开始质疑这门课程是否有存在的价值了。
(1) 当前的教育模式是知识型技能型教学,关注的是计算机及其通用技术,如二进制程序设计语言等,而非应用计算手段进行各学科的学习和研究。
所以,客观的说,大学第一门计算机课程教学与能力需求间的差距,有教育者自身的原因还存在着大量的现实矛盾。
(2) 首先,是学生的计算机基础相差极大,有的学生从小就开始接触计算机但有的学生甚至从未接触过计算机,这给教学工作的进行带来了极大的困惑
(3) 计算机技术正在飞速的发展当中,一些新软件新技术的出现及应用给课程的定位带来了极大的困惑并且极大的降低了学生对计算机课评价甚至认为计算机课教的都是一些过时无用的计算机知识。
(4) 面对危机和质疑,相关的教学人员应该做出一些相关的改革,因为计算机课的重要性不容质疑,重新让期焕发活力刻不容缓。
四改革从思维开始
基于课程面临的矛盾和危机,做出改革是势在必行。当然这并不是表面改个名字那么简单,而是应该从思维上。大学计算机课程需要思维性的教学。
计算机学科中有很多普适思维。这些思维不仅反映了计算,计算机的原理,是非计算机专业学生能够深刻的理解,更重要的是体现了基于计算机计算机技术的问题求解思路好方法,从而由助于培养非计算机专业学生的创新奠定坚实的基础。如借鉴计算机平台研究一些需要大量处理数据的问题。
因此,非计算机专业大学计算机课程也必须挖掘这样的思维培养学生使之具有这样的思维,要是学生看到并确信思维是能够实现的。因此,大学计算机课程要实现思维性改革,不仅要讲知识更要讲贯穿这些知识的思维。
蕴含在计算机学科知识当中的,建立在可实现实现基础上的思维教学是大学计算机课程的核心价值。思维教学课概括为知识随着思维的讲解而展开,思维随着知识的贯通而形成,能力随着思维的理解和训练而提高。
计算思维能力将成为21世纪每个人的基本能力,这是有WING教授提出。这充分说明了计算机即将对人类日常生活起到的重要作用。
五大学计算机的思维性与课程定位
作为非计算机专业大学计算机课程中的第一节课,作为计算思维能力培养体系的开端,大学计算机课程应具有以下特点:
思维性。计算学科的普适思维对各学科学生的创新性培养是重要的,复合型,创新型人才离不开计算学科的手段,计算学科的普适思维要培养这些普适性的思维。
素养性与知识性。一定的知识与素养是理解并建立起思维的必要条件。知识主要是与思维有关的知识,素养主要是信息和信息处理方面的素养。这门课程就是要将思维知识和素养有机结合。
六结论如何将计算机与化学知识的学习有机结合
在化学的学习过程中我们不仅仅要利用计算机去进行一些复杂的计算建立一些反应的模型,还应该充分利用在学习计算机过程中获得的普适性思维。大胆的去进行一些学术上的研究和创新。学习计算机是走向成功的催化剂。在当下,我们需要做的就是做好自己。最终才能破茧成蝶。
参考文献:
[1]王守伦: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培养高素质人才。
[2]谢开勇:西部高等教育发展的困惑与对策。
[3]钱伟长:大学必须拆除教学与科研之间的高墙。
近年来,随着计算机技术的不断完善和高速发展,给计算机组装与维修的教学提出了新的挑战,如何使计算机硬件教学摆在面前的一个崭新的课。
一、计算机组装与维修在教学上存在的主要问题
由于计算机组装与维修相对于软件来说,教学知识概念比较抽象,不动手操作很难让学生理解,这就导致了当前学生们普遍的“喜软件、怕硬件”的情绪。同时,由于许多软件教学课程实践中并没有和硬件产生必要的联系,这让一些计算机专业学生产生轻视硬件组装课程学习。在计算机硬件组装与维修的教学实践中,很大程度的受到课时因素、场地因素、资金因素等多种因素的制约,把本应在探索和实践中进行理解和消化的教学内容,局限在书本上的讲解,这样生硬的、传统的教学方式不符合学生的认识规律,也不容易调动学生的主动学习意识,这些就是当前计算机硬件组装教学所面临的最严重的问题。
二、计算机硬件组装与维修教学的原则
(一)充分运用项目教学法
在教学中,根据社会的实际需求,主要采用项目教学来构建教学模式。所谓的项目教学法是基于学生的自主性、探索性学习为基础,采用类似科学研究及实践的方法,促进学生主动发展的一种新型的教学方法。在教学活动中,教师需要解决的问题或需要完成的任务以项目的形式交给学生,在老师的引导下,以团队合作的方式,按照实际工作由学生完成项目、制定计划,或分工完成整个项目。在项目教学和学习过程中,注重的不是最终结果,而是学生在项目实践过程中,理解和把握课程要求的知识和技能,体验创新的艰辛与乐趣,培养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团队精神和合作能力等。
(二)将理论和实践操作进行有机结合
学生系统地学习相关知识,必须及时复习和做习题,了解自己还有其他不懂或不明白的问题等,然后通过回答问题来解决。同时,老师要进行归纳总结,把知识系统化。学生也可通过电话等方式得到老师与同学的帮助。这样,学生所学知识才会融会贯通。因为将理论和实践操作进行有机结合是以计算机科技发展为基础进行硬件组装教学的首要原则。
(三)灵活应用多媒体手段,激发学生主动学习欲望
孔子说过:“知之者不如好知者,好知者不如乐知者”。学习兴趣是学生学习积极性的核心因素。可见,正如人们常说的,兴趣是一个人的最好老师,它引导着人们走向成功。学生好奇心强,求知欲强。多媒体计算机以特有的感染力,通过声情并茂的文字、图像、声音、动画等形式对学生形成刺激,吸引学生的注意力,唤起学生的学习兴趣,进而使他们主动参与到学习中去。
(四)尽多的安排实训课时
计算机硬件组装与维修教学的内容知识、方法步骤都能死记硬背而记牢,但当进行实际操作时往往就变得不着头绪,不能很好地把学到的理论知识结合到实践中去。依据学生职业能力培养的基本要求,以真实工作任务为依据整合教学内容。教、学、做相结合,理论与实践一体化。不断增设大量的实践教学环节,校内实训与校外社会实践相结合。因此,要尽学校最大的努力多安排计算机硬件组装与维修的实训课程,这样在学生巩固所学理论知识的同时还大大提高了学生的动手能力、实践能力,为以后就业工作实践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完善考核体系
在传统的计算机硬件组装考核中,学生的成绩基本都是由实践操作报告来进行分数评定的,这样得出的分数与该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有很大出入。在计算机组装与维修实操课中,过程性测试以完成实际操作项目为考核内容,根据学校的教学情况合理的安排项目分数,关注学生的知识复忆能力。老师还可以把纪律、学习主动性、回答问题情况、卫生、出勤等作为考核,同时,还能培养学生严谨的、一丝不苟的科学实验作风。
四、建立虚拟计算机实验室
计算机硬件组装与维修除了课堂理论教学,还有大量的实验教学,实验教学是教学活动的重要环节,实验教学和课堂理论教学相辅相成。实验室主要对课程的理论作出科学验证或展开演绎,让学生加深对理论的认识,由于在实验教学中设备容易在操作中损坏,在不同程度上影响到学生动手能力的培养。因此,虚拟的计算机硬件设备解决了这些问题,虚拟的设备是不会有磨损和消耗的,这样极大地方便了学生。在学习硬件维修中不担心自己损坏硬件设备了,可以放心大胆的练习计算机硬件维修技术。
同时,虚拟实训室是由虚拟现实技术生成的一类适于进行虚拟实验的实验系统,包括相应的实验环境、有关实验仪器设备、实验对象信息资源等。它从根本上解决了由于经费紧张而无法实现硬件元器件无法更新的情况,而且由于他是虚拟系统操作,其实训效率远远超过了实物实训,而且由于其实验所用单元完全虚拟,将不会受到规格和品种不全的限制。在虚拟实验中,实验者有逼真的感觉,有身临其境的感受,就像是真正的现实实验室里近距离进行现场操作。
当今信息时代,计算机已广泛用于各行各业,因此懂得计算机组装与维修显得越来越重要,为了使这门课程达到更好的教学效果,我们需要不断地总结在教学过程中的经验,合理适应的调整教学方法。并在学校现有的教学条件下尽量提供必要的实验环境,创造更好的实训条件,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使学生真正学到有用的知识.锻炼他们的实践动手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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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算机信息化环境下内部控制给审计带来的挑战
在计算机技术不断进步广泛普及的科技时代,会计信息化成为企业管理的必然趋势。相对于传统手工会计,计算机在会计信息的处理中,具有明显的优势,数据处理速度与精度使信息化会计制度能够很快的适用于公司的经营与管理。然而,先进的计算机手段为支撑带动着审计手段的提高,但是使用计算机诈骗,欺诈和审计风险的可能性显著增加。管理人员在面临传统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的同时,还必须面对信息风险对企业生存和发展带来的挑战
在很长的时间里,因为计算机会计信息系统没有被人们广泛认识接纳,内部控制的措施模糊不清,审计方法不恰当,使得审计人员只能沿用对传统手工会计的审计方法,对内部控制的审计效果不明显,无法确保会计信息系统的安全。因此,提高对内部控制的认识程度,加强对其内涵和技术的学习,重视对内部控制的审计,依然是当前会计信息化和审计领域的一个重要课题。
会计实行计算机信息系统下的电算化后,会计工作的职能划分、权责关系、稽核关系及会计文档的管理形式等会计业务关系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因此过去的一套内部控制制度将无法适应新格局下的会计核算管理,迫切需要建立一套与时俱进、高效严谨的内部控制体系。同时,会计信息化给内部控制审计带来了新的挑战。
二、关于计算机信息系统下的内部控制
(一)什么是计算机信息系统下的内部控制
传统的内部控制是指经济单位和各个组织在经济活动中建立的一种相互制约的业务组织形式和职责分工制度。
我国财政部1994年发布的《会计核算软件基本功能规范》,在输入、处理、输出和安全四个方面对会计软件提出了规范化要求,涉及到的实际上都是内部控制的问题,即会计信息化软件应实现的具体控制。而1999年7月1日正式生效的《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2号-计算机信息系统环境下的审计》是第一次涉及计算机信息化系统内部控制的审计法规则。计算机信息化系统下的内部控制就是被审单位的组织与管理控制,应用系统开发和维护控制、计算机操作控制、系统软件控制,以及数据与程序控制等一系列控制的总称。
(二)计算机信息系统内部控制的分类
美国执业会计师协会第3号《审计准则公告》、《国际审计准则》第2号以及我国《独立审计具体准则第2号》,都把计算机会计内部控制分为一般控制(Generalcontrols)和应用控制(Applicationcontrols)两大类,并将前者定义为:1、电子数据处理的组织和操作的计划;2、对系统或程序的设计、开发和变动的记录、审核、测试和批准;3、制造商在设备内部设置的控制;4、对数据文件和接触设备的控制;5、对系统的运行有影响的其他数据和指令程序的控制。公告把应用控制定义为输入控制、数据处理控制和输出控制。
对于以上分类方法,我们认为从各方面来看,都有值得商讨的地方。内部控制的分类首先要概念清晰,同时也要区分控制主体,以便职责的明确划分。为此,我们认为应将其分成两大类:管理制度控制和程序系统控制。其中包含系统和软件的计算机软硬件就是我们所说的程序系统。程序系统控制是通过软件本身功能来实现的内部控制机制,从而达到系统的自我保护的目的,主要包括数据输入、内部处理、信息输出、数据传输和系统安全保护控制。软件开发部门为程序系统控制的责任者,用户不对其负责任。而管理制度控制一般则是以管理制度的形式实行的,涉及的方面主要包括组织、操作、维护和资料保管等。当然,可以将管理制度控制进一步分为环境控制(或基础控制)和操作控制(或控制)两类,组织、维护和资料保管都属于环境控制的范畴。显然控制制度的制订和实施与计算机程序系统无关,而应归责到会计软件使用单位。这种分类方法主要的有点是分类比较的清晰明朗,方便理解,而且实现控制的措施和控制的主体一致,责任分明,使得各方面明确自己应该干什么。
三、计算机信息系统内部控制的审计步骤
(一)内部控制的初步了解和描述
初步了解主要是了解企业单位网络中的安全控制的具体进行流程,使用了那些方法或者工具,最后的控制结果成效是什么样的,除此之外,也应了解有关企业的信息系统管理制度是否制定、如何制定,制定了其实施情况是怎么样的。通常审计人员采用询问,实地观察,查阅系统资料的方法了解,同时对一些基本业务处理过程进行跟踪,最后用文字描述、流程图和调查表等方式详细记载其了解的所有情况。
(二)对企业内部具体情况进行符合性测试
符合性测试是在对被审单位内部控制进行初评的基础上,为证实该控制是否在实际工作中行以贯彻执行,以及其效果是否符合设立该控制的初衷而进行的测试活动。进行符合性测试的目的是获取对准备予以信赖的内部控制是否有效执行的证据,从而确定会计报表审计的范围和程序。
1、一般控制的测试
一般控制的测试就是要初步了解企业内部对信息系统控制的情况,是否符合有关规章准则,是否健全有效,以避免应用系统中不能察觉错误的风险的发生。
(1)对被审单位组织与管理控制的测试。在该对组织与管理的审查时,审计人员应该把审查重点放在分工与职责分工上。可以通过询问,实地检查的方法对单位各部门,特别是了解数据处理和数据使用有关部门的分工情况,而部门领导以及部门职员之间是否做到职责分工,以及各部门是否建立并有效实施了合适的计算机信息化内部控制制度。
(2)对被审单位系统开发和维护控制的测试。在此审查中,审计人员应当关注开发过程中领导的参与度,是否了解开发的整个过程并且对此过程进行了职责之内的有效控制;为了满足后续需求,开发和维护中是否留存关键文件;是否为了防范风险进行了安全控制,是否做了风险应对计划和措施。 (3)对被审单位计算机操作控制的测试。审查操作控制时,审计人员应当了解数据处理部门有没有设置控制小组,各小组或小组成员是否职责分明,准确完整地进行控制操作,并记录下了操作记录,以及单位是否设有内部监督检查机构会人员对以上人员及其操作的控制。
(4)对被审单位系统软件控制的测试。审计人员应该检查系统软件处理错误的控制、系统使用权限的控制、防止病毒入侵的控制等功能有没有发挥其保障应用程序安全的效果,其效果是否高效明显。
(5)对数据和程序控制时,审计人员应该重点审查在整个数据和程序体系中,有无建立监督控制体制,接触数据和应用程序的人员是否经过授权,且其是否接受相关检查监督。
2、应用控制的测试
应用控制是对一般控制的深化和具体化,可以通过对应用控制的测试进一步取得控制评价的依据。
(1)输入控制的测试。在输入控制的审查中,应当了解是否有适当的控制举措来监督业务执行和输入的授权情况,控制业务的准确及时的输入,同时有无充分的控制措施来监督错误数据的更改与重新输入。
(2)计算机处理与数据文件控制的测试。在测试过程中应关注数据文件完整性和准确性控制效果,有无保留审计线索以备查。
(3)输出控制的测试。对输出控制的测试与输入控制关注的点基本一样,包括输出数据的完整度、正确性的控制,输出结果的接收人是否经过授权审批的控制。
(三)对内部控制进行评价
结束符合性测试之后,应该对被审单位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评价。首先是评价初步了解和审查过程中,被审单位计算机信息系统内部控制中的运行有效的控制措施;其次是评价符合性测试过程中,各项控制措施是否符合最初制定的控制目标,如果达到目标,具体程度如何,如果没达到,是否存在重大缺陷;最后评价被审单位信息系统有关上述各项控制是否仍然可以依赖,整体可靠性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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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日战争爆发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八路军和新四军开赴抗日前线,除了中共中央所在地陕甘宁边区外,还先后开辟了晋察冀、晋绥、晋冀鲁豫、山东、苏北、豫皖苏、豫鄂边等10多块敌后抗日根据地。抗日根据地军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进行残酷的军事斗争的同时,积极进行经济建设,加强财政金融的统一管理,先后颁布了许多法规,逐渐建立健全了包括会计、审计、金库、公产管理在内的各项资产管理制度,为支撑长期抗战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一、强化会计与审计制度
会计工作是根据地财政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保证实现预、决算规定的各项指标、管理好预算资金有着重要意义。晋察冀边区初创时期,会计工作较为混乱,各地区账本和记账方法不一致,有中式账、西式账、日记账、分类账乱搅在一起,有些地区会计人员不固定,今天你干,明天他干,工作马马虎虎,账目不清,漏洞很多。这一切都给贪污和浪费提供了条件。1940年4月,晋察冀边区政府制定并公布了《会计规程》,明确了边区各级会计的性质和任务。边区会计分为两类,一类称政府会计(系指各级政府及边区直属机关之会计);另一类是公营事业会计(系指公营事业单位之会计)。会计之共同任务为:年度预决算分月预计之编制及执行,现金单据之出纳保管,公产公物之保管。关于会计账簿的设置,晋察冀边区会计制度规定,一般会计簿籍应备以下三类,各机关单位根据需要自行设置。
(一)账簿类:日记账,是按时间顺序记录全部收支业务的账簿;分类账,是按照收支明细科目设户、分类、记录和反映收支明细情况的账簿;总账,是总括地反映预算收支情况用以考核资金平衡和为编制会计报表提供资料的账簿。
(二)备查簿类。这类账簿是用于会计计量,核算和备查之依据。如:“预决算底簿”“编制经费表”“食粮定量与折合比率表”。会计法令记录”等均属之。
(三)报告表类。主要有“经收边区款报告表”“边区预备费支付报告表”和“收支对照表”等。晋察冀边区政府对会计制度的执行非常重视,从边区政府和地方干部中挑选了一批有业务能力和忠实可靠的同志担任会计工作。要求“会计工作者要有坚持制度的精神。合乎制度的,他便坚持执行;不合乎制度的就坚决不执行。叫做认制度不认人。会计发钱,必须有上级命令,没有上级命令分文不付。各县政府预算,在未批准时,会计是不应该付款的。同时亦不能够奉县长命令暂时借出,非得有边委会的指示,或付给款项的命令,就是杀了头也不该付出一个钱去,这是制度。”任何人都不能违反,谁若是企图破坏制度,谁就是违犯法令。即使由于战争交通受到阻碍,每月经常预算未批准以前,又时间到了,急于需用时,经过县长出具亲笔借据后,可照上月批准预算数预借一半,并要很快向上级会计机关报告,绝对不能也不准无限制的借支。审计是财政资产监督的一种重要形式。抗战时期,审计制度作为一种重要的财政管理制度在各根据地以法律的形式得到确立。当时审计工作从内容上可分为两种:一是财政财务审计,即对财政、财务报表、会计核算簿籍佐证是否真实、合理、合法、准确等进行审计;二是财经法纪审计,面对违反财经法纪行为,当时主要是对贪污浪费舞弊行为进行审计检举。据《山东省审计暂行条例》规定,审计工作从方法上又可分为三类:一是书面审计,包括各机关团体部队收支预算书,收支决算书、公营事业之营业报告、金库之收支报告及其应附表册等。二是实地复查,即对第一类审计之书表有疑议时,或发现某机关团体部队有贪污浪费时,得派员随时进行实地检查。三是委托审查,即为事实之便利及监督之周密计,审记处得将一部分审计任务委托某些机关团体部队代为审查。审计程序主要有两种,即概算预算审计程序和决算审计程序。审计处及审计分处审核之决算如认为有问题时,即通知其主管首长提出声辩书,或派人实地审查,如发现贪污舞弊情节时,得提请同级检察委员会检举。[3]445审计制度的确立对于配合当时根据地财政工作统一领导、统筹统支具有重要的意义,尤其是作为财政监督的一种重要手段,成为战时财政不可分割的重要部分。但由于审计机关本身的基础太薄弱,审计人员缺少经验,审计执行的实际范围受到限制。
二、创建公产金库管理制度
公产管理制度和金库制度是抗战时期财政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1941年2月1日,为统一边区公产管理,增加收益,减少损失,陕甘宁边区政府制定并公布《陕甘宁边区公产管理办法》。公产管理之目的,在于统一管理、增加收益、减少损失。该《办法》规定公产管理办法为:
(一)各县市所有之公田、学田,即责由各县市政府第二科,将田地面积(即亩数)、四至及类别(如山地、川地)等,调查清楚,分别造具政府的公田、学田和抗日军人的公田清册,呈报财政厅备案。
(二)凡公田已出租者,须将承租人姓名、住址及其每年应缴的租额,分别造具政府和抗日军人的公田租粮清册,呈报财政厅备案,其未出租者,须妥为登记管理,按照边区政府所规定的租息法令或当地民间通行的租息,租给无土地或土地不足的居民及外来的灾、难民耕种之。
(三)各县、市所有的公房,责由各县、市政府第二科,将公房的坐落、类别(如平房、瓦房、土窑、石窑)、间数等,调查清楚登记并呈报财政厅备案。
(四)前条公房,除公家(如党、政、军、群众团体、学校)使用者外,如是公私经营商业使用者,须缴纳房租。
(五)各县市公共森林及果木树的管理办法,除遵照边区森林保护条例办理外,由县市政府第二科与区乡政府共同管理各种果树之出租事宜。
(六)果树的出租,得以投票方法办理之。
(七)各县市所有的公牲畜,责由各县、市政府第二科,将牲畜的类别(如牛、羊)、头数,及承栏人的姓名、住址调查清楚,列表呈财政厅备查,其不能生育而年齿老迈的牲畜,得由第二科投标价卖。
(八)公田内所生之芦苇,每年秋末投标出卖一次,作为公家之收益。
(九)各县市境内各种矿产(如煤、铁、银、玉、石膏等矿),由各县市政府第二科调查清楚保管并速呈报财政厅、建设厅计划开发之。
(十)凡公产之收益,除已由边区政府指定用途者(如教育款产、救济基金、抗日军人公田等)不得挪作他用外,应经县市政府财政委员会的决议,报由财厅核准后方能支配之。
(十一)凡公产之收益,各县市长应检查和督同第二科按年总结报告财政厅一次。最后规定:凡对公产管理得法,成绩卓著者,由财政厅奖励,其有浪费贪污者,送司法机关惩办。[4]58-60为了加强现金保管,各根据地普遍设立了金库,负责掌管根据地财政之现金、票据、证券出纳及保管事宜。据《陕甘宁边区财政厅金库条例》和《山东省金库暂行条例》规定,根据地金库一般分为三级:总金库,陕甘宁设于边府所在地,山东设于战工会;分金库,陕甘宁设于分区,山东设于主署和专署;支金库,设于县。金库由财政厅管理,委托边区银行代理。边区银行就金库业务对财政厅负完全责任。各级金库均设主任、会计、出纳、分金库得酌用巡视员及必需的技术人员。金库主任一般由边行总分支行长兼任,没设立分支行之地方由总库委任。《金库条例》还规定:一切岁入岁出之款,经由金库收纳或支付,无论任何机关,均不得收款不缴或于未缴金库以前擅自动用,违者金库应加干涉并报告同级政府、上级金库及边区财政厅处分之。库款之支拨非有财政厅长盖章之支付命令,总金库不得付款。下级金库非有上级机关之支票,不得拨款给任何机关。金库按月逐级上报出纳保管情况。上级金库有调度支配提取下级金库存款之权,财政厅得随时派员检查金库账簿、单据及库存现金。1941年1月29日,陕甘宁边区政府发出第397号训令,进一步强化边区各县金库管理制度。它规定:查各县金库支库之设立非常重要,对于财政统一与财力集中有很大的关系。凡一切税收及公共物品,没收品之保管,均须经由金库。兹分述于后:
(一)各县如未成立金库,应于一月内成立县支库,金库主任由二科科长兼任,具(体)办法根据金库条例。
(二)公物及没收之仇货一律交金库集中,按月交财(政)厅。
(三)没收之烟土概不作价,每月集中由行政负责人当面封好,称过数目,呈缴财政厅。
(四)凡县一切收入(如由县收入的税款、罚款、公产的税息等),均应随时或按月交到金库,金库应按月造具收支四柱表,呈报财政厅备查。训令严申:“以上四点,仰切实执行,并将办理情形具报为要。”[4]471940年初,晋察冀边区建立金库,由边区银行代行金库职能,负责保管和办理公款之收付。库款的支付权属于边区行政委员会。《晋察冀边区金库章程》规定:边区银行办理金库之守则是:
(一)建立金库账簿,记载公款之实存与收付。
(二)公款数额,均按边币计算。
(三)边区金库不负保管公物之责;但折成边币后,不得拒收。
(四)边区金库库存款项之付出权属于边区行政委员会。须有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及主管会计员签名盖章之支付命令始得付款。
(五)边区金库必须按月向本会编送月报报表。
(六)边区银行之分行、办事处、营业所,均定为边区公款之收付转汇机关。[5]边区金库实行较为严格的收付款之解领手续。金库收到解款时,填具四联收款书,除留存根一联外,其余两联交解款机关存转,其中一联报送边委会;各机关解款时,填具三联解款书,保留存根一联,其余两联报送边委会核查,边委会核符后于骑缝处加盖印,将报告收据存查注账,余联发回解款机关存案备查,边委会发款时填具三联支付书,存根一联备查,支付命令一联交边区金库,通知一联交领款机关;领款机关收到支付通知后,填具三联领款书,留存根一联,以领款书正领据一联交金库并领款,以领款书副领单据一联送边委会;如系由银行汇转,得将领款书正领据交由汇转之分行办事处或营业所交边区金库。金库建立后,各机关经收之边区款,如数逐月上解,避免了坐支抵扣或挪借现象,使边区公款能严密保管与支付统一。[6]57金库作为根据地财政预算资金的出纳机关,在当时统筹统支,保障战时供给、减少支出,杜绝各级政府机关擅自动用公款等不良现象上,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惩治贪污犯罪
《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第八条明确规定:励行廉洁政治,严惩公务人员之贪污行为,禁止任何公务人员假公济私之行为。其他各边区施政纲领中也都有类似的规定。为了实现这一政纲、与贪污分子进行斗争,各根据地政府陆续颁布了惩治贪污犯罪的单行条例,主要有1938年8月陕甘宁边区政府制定公布的《惩治贪污暂行条例(草案)》(1939再次修订公布);1940年12月《山东省惩治贪污暂行条例》(1945年3月再次修订公布),1941年9月《晋西北惩治贪污暂行条例》,1942年2月《晋冀鲁豫边区惩治贪污暂行办法》,1942年10月《晋察冀边区惩治贪污条例》等。有关这些条例的内容,可以陕甘宁边区政府公布的《陕甘宁边区惩治贪污暂行条例》为例略加说明。1938年8月,该条例规定:
(一)边区所属之行政机关、武装部队及公营企业之人员犯本条例之罪者,依本条例处断。凡群众组织及社会公益事务团体之人员犯本条例之罪,经所属团体控告者,亦依本条例处理。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即构成贪污罪:克扣或截留应行发给或缴纳之财物者,买卖公用物品从中舞弊者,盗窃侵吞公有财物者,强占强征或强募财物者,意在图利贩运违禁或漏税物品者,擅移公款作为私人营利者,违法收募税捐者,伪造或虚报收支账目者,勒索敲诈、收受贿赂者,为私人利益而浪费公有之财物者。
(三)犯上条之罪者,以其数目之多少及发生影响之大小,依下列规定惩治:贪污数目在500元以上者,处死刑或5年以上之有期徒刑;贪污数目在300元以上500元以下者,处3年以上5年以下之有期徒刑;贪污数目在100元以上300百元以下者,处1年以上至3年以下之有期徒刑;贪污数目在100元以下者,处1年以下之有期徒刑或苦役。
(四)犯本条例之罪,除依照规定处罚外,应追缴其贪污所得之财物,如属于私人者,视其性质,分别发还受害人全部或部分,无法追缴时得没收犯罪人财产抵偿。
(五)犯本条例之罪,于发觉前自首者,除依第五条之规定令其缴出所得财物外,得减轻或免除其处罚;犯本条例之罪者,由地方法庭审判,呈边区高等法院核准后执行。[4]111-112从上述规定可知,贪污罪的主体只能是边区政府的公职人员或群众组织及社会公益事务团体的工作人员。贪污的对象包括公私财物。这种规定使抗日战争时期各根据地的刑事立法中有关贪污罪的规定在内容上较为宽泛,大体包容了贪污、盗窃、受贿、敲诈勒索、挪用公款等几种罪行。1941年以后,抗日战争进入相持阶段,各根据地军民处于严重困难时期,粮食极为珍贵,因而贪污公粮者便构成严重犯罪。为此,山东根据地于1943年8月制定了《山东省惩治贪污公粮暂行条例》,规定:贪污公粮500斤以上者,处死刑、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300斤以上不满500斤者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不满300斤者,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按其贪污粮食数目两倍处罚。针对农村基层政权工作人员的特殊情况,晋冀鲁豫边区冀鲁豫行署还于1943年3月专门发布《关于村政权人员贪污之处理的指示》,明确规定:为了执行政府法令及行政纪律,村政权人员的贪污行为亦应受到处分。但考虑到该地区大多数村政权未经改造,决定除对罪行严重者予以惩办外,一般应从宽处理。撤销其职务,退回赃物并令其在群众大会上承认贪污罪行,道歉具结。经过几年的不懈努力,各根据地内的贪污案件均呈大幅度下降趋势。如陕甘宁边区1939年查获处理贪污案360件,1940年处理644件,到1941年上半年即下降为153件,出现了政廉吏洁的大好局面。毛泽东在《论联合政府》中称赞说:“艰苦奋斗,以身作则,工作之外,还要生产,奖励廉洁,禁绝贪污,这是中国解放区的特色之一。
一、历史的名义:环境艺术设计个性化教育的必然性
进入21世纪,纵观新时期高校艺术设计教育,我们期待着由传统的“硬性”灌输教育向“软性”的挖掘教育潜能的视角进行转变。高校的艺术设计专业已经不再是单一专业的发展模式,而环境艺术设计教育在其范围之内必然呈现出多种学科交叉所形成的个性特质。这种思想又使艺术设计不再是原生美术概念下的工艺美术,而是一次突破性的回归,标志着艺术设计的独立价值从一个边缘学科到中心综合的文化形态的建立。
(一)环境艺术设计整体教学概况
最初,开设环境艺术设计专业的院校一般都具有自身专业依托,比如在建筑学专业或风景园林专业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出环境艺术设计专业;或是在艺术院校内以艺术类专业为背景,将环境艺术设计作为实用艺术的一个支脉进行扩展。随着该专业的进一步发展,一些综合型大学在没有明显专业条件的情况下也开办了环境艺术设计类专业,院校间相互借鉴效仿,形成了几乎一样的课程设置。目前,在环境艺术设计类专业中所采用的教学体系之根源要追溯到1919年在德国魏玛创立的包豪斯国立建筑学院。包豪斯在设计思维上用科学的、理性的思想来代替艺术上的浪漫主义和自我表现;社会需求是明确的教学导向,也决定了教学模式的基本格局,即教学、研究、实践三位一体。在作坊式训练的过程中,不断启发学生对形式美感的探索与追求,更教会其掌握具体工艺的方法与技巧。毫无疑问,这一套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教学与市场相联系的教学体系对今天的现代设计依然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且不论当前我国环境艺术设计行业与包豪斯设计思维之间遥远的距离会不会导致院校教学细节上的不适,单就对包豪斯教学思维的借鉴而言,多数院校目前也是“缩水”的,特别是在实践环节上有所缺失。由此可见,对于一些开设在没有专业背景支撑的综合性大学的环境艺术设计专业而言,如果走不出一条拥有自身学科优势的特色化之路,该专业的开设最终只能沦为学校的一项“渔利之举”。
(二)非专业院校环境艺术设计专业学生的普遍状态
近期,某财经大学艺术设计学院的107名环境艺术设计专业大四学生,展开了一项关于专业学习状况的问卷调查,调查显示:当初选择本专业的动机,有41.7%的学生是因为“便于升学”,33.3%的学生是出于“喜欢”。而在喜欢的学生中,78.2%的学生表示选择本专业前,对该专业只是“大概了解一点”,仅有21.8%的学生在此之前对专业“比较了解”。那么,为何要选择在财经类院校中学习环境艺术设计专业呢?68.8%的学生选择了“受考分影响,有学上就行”,而选择“认可学校排名”的学生为21.9%,仅有3名学生选择了“对学校的课程设置感兴趣”。四年学习即将结束,认为本校与其他开设本专业的高校比,在专业教学水平上处中上水平的有13.5%,认为处中间水平的有41.7%,认为处中下水平的有33.3%,其余学生则认为水平较低。但是,有67.7%的学生认为自己学到了在其他院校中不能涉及的“财务和管理方面的知识”。关于毕业以后的去向问题,30.2%的学生表示要“继续本专业”,表示“不一定,有工作就行”的学生占43.8%,而明确表示会改行的有26%,大部分学生在回顾整个专业学习过程时都提到“实践经验不足”。另一方面,从毕业生在专业岗位上的适应度来看,大部分学生不能立刻满足公司对专业人才的需求,一般都要经过1至2年的学习适应期才能真正担任一定的具体事务。这也导致了一部分学生在这个过程中难以为继,最终在行业选择上再度进行调整,使得该专业的改行率进一步升高。对于普通综合性大学中环境艺术设计专业的学生而言,如果缺乏自身在专业上的独特性,那么在和具有专业背景院校的学生竞争时,几乎没有优势可言。当下正处在新媒体教育变革的叙述岁月中,学校应通过个性教育重新营造出一个有文化价值并蕴含人文生命体验的艺术设计教育体系。
(三)环境艺术设计行业的基本市场反馈
自1987年实施的新《普通学校社会科学本科目录》中工艺美术领域下增设环境艺术设计专业以来,环境艺术设计在我国成为了一门独立的学科。受到整个社会经济和房地产行业迅猛发展的带动,环境艺术设计市场一直处于人才相对匮乏的状态,这也是各高校纷纷设立该专业的又一社会契机。但随着近30年的专业发展,这种市场的单向偏颇已渐渐趋于平衡。市场需要的不再是仅仅是对形式美有一些理解和创意的人才,而是逐渐对环境艺术设计专业人才提出了更高要求。此外,行业的迅速发展也大大促进了行业内部的分工细化。一些从事环境艺术设计行业的公司内部部门不断分化,对人才的需求层面也越来越多元化。设计公司需要的并不仅仅是设计师,同时也需要对设计内涵有充分了解的业务员、预算人员、施工人员、财务人员、管理人员等。鉴于对这种市场需求的反馈,一些普通的综合性大学可以利用自身在其他方面的专业优势,与环境艺术设计相结合,创造出具有自身特点的环境艺术设计教学体系,扬长避短,以环境艺术专业的基础培养为主,广泛拓展学生在相关领域的适应性,形成自己的特色化教学之路。
二、现实的探索:环境艺术设计专业的特色化思考
目前,无论是在艺术类、建筑类院校,还是在综合性院校里,课程设置和教育模式都大致相同,基本是复制或延续中央工艺美术学院(现清华大学美术学院)环境艺术设计专业的教学体系(该教学体系为包豪斯模式的一种本土化形式)。尽管根据院校自身状况和专业特点有一定调整,但并未发生根本性的转变。以南京财经大学艺术设计学院为例,环境艺术设计专业教育课程基本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公共基础课,有美术基础课(素描、色彩、水彩),设计理论课(设计概论、艺术设计史、中国美术史、外国美术史、艺术概论、美学),形态基础课(装饰基础、形态设计基础、影视语言基础),另加部分技术性课程(摄影、计算机平面设计、计算机三维设计),特点就是在这部分加入了管理学原理这种具有学校背景特征的课程。第二部分为专业基础课,主要有设计表达、设计制图、人体工程学等课程。这些课程可对学生进行设计语言、思维方式和表现技巧方面的训练,是进入专业设计之前的技术准备课程。第三部分为专业主干课,以建筑设计初步、家具设计、室内设计、环境景观设计等课程为主,循序渐进地让学生掌握内容不同、规模不同的项目设计过程和设计方法。第四部分为毕业设计创作和毕业论文写作。各校在排课的内容和顺序上略有差异,但大致框架不变。现阶段,开展专业个性化教育对于满足社会和学生素质提升有重要意义与价值。个性化教育是融合了物质环境、精神环境、管理制度、人际关系、教育活动、教育教学模式在内的综合性发展共同体。对于环境艺术设计专业目前所呈现出的问题,各院校相关专业人士也都有自身的思考与提议,其内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人文与科学思想的引导,提高学生的创意与表现能力
基于我国现有环境艺术设计专业作为艺术类招生的种种诟病,综合素质弱、理性思维差、知识面狭窄、重形象思维、轻逻辑科学几乎是该专业生源的普遍特征。因此,对学生创新思维及独立化个性的培养,首先应是对其人文与科学思想的引导,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培养,使其建立自身价值观,能够扎根民族文化,面向国际视野,形成具有自我个性的立场。只有具备独立思考的能力,才能谈得上创意的思维。以美国艺术教育思想为鉴,在艺术教育中强调视觉艺术的文化属性,从人类学、社会学等视角来重新审视艺术学科,认为艺术是人类行为的一种现象,其形式、线条、色彩是人类用来进行交流的符号,注重发展跨学科的、以研究为基础的课程,倡议教师设计涵盖多门学科的课程方案,在课堂上以师生共同探讨的形式完成知识的传授过程。教师是课堂教学的组织者、学习氛围的制造者、教学研究的推动者。显然,这对教师个体的素质和教学手段也提出了更高要求。
(二)重视环境艺术设计的技术向度,提高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环境艺术设计专业在课程设置中对美术基础的强化似乎带有一种暗示性,即该专业更注重表面的形式美感。学生在开始进入设计阶段时,也很容易忽略设计的功用性。然而,环境艺术设计本身同时具有艺术性和技术性特征,是一项具有明确服务对象和使用目的的活动,而纯艺术则完全不关注物质结果,只追求从表象之后反映出的作者的精神层面,环境艺术设计却是在理性的指导下,严格尊重自然、科学的规律来完成的,其艺术性则体现在处理问题的灵活性、创造性和对人性的充分关注上。因此,在教学中必须通过技术训练与设计教学中技术意识的建立,使学生获得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从而夯实设计创新的基础,能够在设计创造力与现实转化力之间找到自身定位。
(三)实行双轨制教学,加强专业课程的社会实践环节
包豪斯设计学院一开始就要求艺术与技术的统一,其工厂化的教学模式更是将理论与实践紧密地结合起来。作为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单一地接受课堂教学显然远远不够,因此要实行双轨制教学,一方面聘请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企业人员开设讲座或第二课堂,帮助学生完善专业知识体系;另一方面,大力发展工作室教学,鼓励专职教师对外承接项目,让学生可以在真实、具体的实践项目中进行理解、体会和领悟,将所学的理论知识和实际应用结合起来,以提高操作能力。
三、前景的设想:针对财经类院校中环境艺术设计专业特色化的基本策略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规定:高等教育的任务是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业人才,发展科学技术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可见,“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是高等教育对学生能力培养的核心内容。个性化艺术设计教育是将学校的办学理念和理想目标通过各类教育实践活动植入学生内心,学生再将这类因素有倾向性地分类和解构,整合为自己的个性成长路径,在某种程度上也是运用学生的心理因素和生理特征通过社会教育的深切影响并遵循学生的学习成长规律而实现。以南京财经大学艺术设计学院为例,作为一所以经济管理类学科为主,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工学、文学、理学等多学科支撑配套的省属重点建设大学,为环境艺术类专业在一些管理课程上的拓展提供了先天条件,在尝试将环境艺术设计与设计管理、环境工程投资规划、资金控制等方面相互结合提供了相应的学科优势。如能结合这些学科优势,补足环境艺术设计行业在发展过程中需求的相关管理人才空缺,形成特色化的环境艺术设计专业培养方案,不仅对院校学生具有积极意义,而且对这一行业的发展也具有良好的推动作用。要将学院的学科优势和环境艺术设计专业真正结合起来,就目前情况而言,笔者认为,可以先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
(一)促进生源选择理性化,完善教学管理个性化
从前期对学院环境艺术设计专业大四学生的调研情况来看,大部分学生对该专业的选择是盲目的。学生的目光总更多地集中在自己的分数与学校的排名方面,而忽视了自身特长和学校的学科设置是否能与未来发展相匹配的问题。因此,在招生阶段的对外宣传上就须强调专业特征和相应的教学计划及课程设置,以便在生源的控制上有所节制。学生一旦步入与自身特长相悖的专业,后期的学习热情往往会被削弱。因此学校要实事求是地宣传,学生要客观理性地选择,当学生对未来的职业和生活设想与正在学习的内容相互契合时,学习才会呈现出巨大的成效。另外,高校艺术设计专业的教学管理个性化也是对整个教学任务、教学课程以及教学模式的优化和提升,过去由于不同的社会发展模式,以及考试制度、招生制度、课程体制等方面的影响和制约,教学管理存在机械的、与时空脱节的现象,表现在对业绩的管理、机械考核量化以及制度制约等方面。这些教学管理体制使得艺术设计专业学生的艺术天分被抑制。当下,我们要从教学管理的个性化、弹性化层面来挖掘学生的学习和心理空间,使其拥有良好的机制条件,并结合自身特征进行针对性的专业学习。
(二)结合背景专业重新整合课程,制定有特色的教学大纲
“课程”是高校艺术设计专业人才培养的主要载体。然而,课程固化几乎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大学课程的一个特征。作为教育个性化和特色化基础的本体性思考语境,我们要积极、稳妥地优化课程和实现本校课程的开发与设置,构建国家、地方、学校“三位一体”的校本主干和适应社会发展的认知课程。深化课程管理制度并科学地安排不同时段的课时与课程,使课外活动开启学生内在的潜质,这是一种将人才创新构建、自主招生、特色课程等方面相结合的教育发展集体意识状态。从南京财经大学艺术设计学院环境艺术设计专业目前的课程设置来看,学院与其他背景的高校之间并无明显差别。要想走出一条特色化之路,教学体系的重构必不可少。作为艺术类招生专业,学生在进校之前就已具备了较好的美术基础,因此可以适当削减美术基础类课程的课时,增加部分经济管理类课程。初期可先作为选修课切入,逐步将一些管理类基础课设置在环境艺术设计的基础课范围内。事实上,了解一定的公司运行方式和经济管理模式,无论是对能融入公司管理,与公司形成良好合作关系的学生,还是对未来选择自主创业、自行成立工作室的学生来说,都极有价值。因此,美国、英国等国家向来注重设计教育与管理、商业和经济等学科之间的结合。在后期的环境艺术设计专业课开展期间,可以再增设一些策划、文案类课程。这些课程一方面与环境艺术设计的专业性相联系;另一方面也是对前期经济管理类专业基础课内容在应用性方面的提升。充分利用资源优势,加强院系合作,使学生不仅具有环境艺术设计方面的专业知识,更具备公司整体营运发展的长远视野,必然可以大大提高他们走上工作岗位后的竞争实力。而南京财经大学艺术设计学院也可以扬长避短,形成独具特色的环境艺术设计教学体系。
(三)开辟新的实习基地,参与多方位经营实践
实践是践行教育真谛的主要方面。从课堂的理论演变到实际环境中,需要用实践环节去锻炼自身,通过建构具有教育原生态的自我创新机制和多空间发展模式,赋予传统教育文化的开创性诠释框架。创新是一种思维,它源于实践的存在。实践教学是艺术设计专业实现和提升教学自觉个性的探索。从某种意义上讲,实践和文化个性化是教育者开掘自身教育理念的主题内容和对教育生命世界的体悟。一直以来,环境艺术设计专业的教学都主张建立实习基地。南京财经大学艺术设计学院也不例外,但这一类实习基地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往往有名无实,而且基本只限于对具体设计实践的了解。因专职设计师的操作能力远强于实习学生,学生在实习阶段无法真正参与实际操作。一旦让环境艺术设计专业在教学阶段融入经济管理的基本内容,那么学生的适应性就会更加广泛,因此学校在建立校企联合关系、增设实习基地时,可以有意识地强化教学特色,有针对性地在环境艺术设计行业的实习基地开辟涉及经济管理内涵的实习内容。而具有经济管理知识背景的环境艺术设计专业学生,目前在此类公司中也比较缺失。这种做法比较容易帮助学生找准定位,让其在实习过程中真正发挥自己的作用,体现实习的意义,从而进一步拓宽学生就业前景,提高该专业毕业生的就业率。
(四)拓宽多种教育模式,协调各种教育资源
艺术设计要以“学生发展”为起始,以基础拓展为目标,在发展教育模式中以课堂教学中不同的方法、活动为框策,以“重能力、长个性、抓基础”为情感诉求的联系面,打造现代教育理念下的教育主动认识过程,拓宽多种教育模式。好的课堂教学模式不仅是帮助教师传授知识的手段和方法,更是用以创设情境,成为会话交流及协作式探索知识的工具,使学生从传统教学模式和教材专案中脱离出来,不断探索真正符合自身个性特征的学习方式。另外,信息时代是各种教育资源相互流通整合的良好平台。长期以来,各校环境艺术设计专业之间相似的课程设置已在该行业市场内形成一定的惯性思维,用人单位更多倾向于在后期的企业培训中,对所招收学生进一步细化岗位分工,而对于在校期间的特色化教学并无多少期待。因此,对于学生毕业后的就业针对性应做好多方位宣传。同时,目前优越的网络条件也为学生提供了前所未有的便利性,学院应积极搭建各届校友之间的联络平台,帮助他们沟通联系、共享信息、分享资源,建立有利的互助条件。
结语
本文仅以财经类院校为例论述环境艺术设计专业的特色化方式。当前这种无论何种专业背景的高校,都以相似的教学计划开展课程的方式并不符合行业发展需要。因此,笔者期待不同性质的院校都能结合自身学校学科特点来开展环境艺术设计课程,为行业操作提供全方位的技术力量,为行业发展注入新的动力。从长远看,以当下信息化为主要元素的大学艺术设计个性教学为创新发展的教学模式,正在和教育本体命运相衔接。我们要摒弃那些不符合现代教学理念的传统固化思维,以学生和教师为主体,让他们充分发挥出个体的内在潜能,以推动设计行业蓬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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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专业的实践性很强,实践教学在该专业建设上具有具足轻重的作用。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保险毕业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随着全世界人口老龄化的态势不断加重,我国也在积极采取相应措施,已取得显著成效。然而我国的养老产业还存在一些问题,若一味依赖政府扶持会给政府发展带来较大压力,所以社会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养老产业,商业保险的介入无疑是一个合适的渠道。本文从商业保险介入养老产业的现状出发,分析可实现的集中模式,并提出发展对策。
关键词:商业保险;养老产业;不动产投资
一、商业保险介入养老保障体系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
1.商业保险补充养老保险体系的必要性
我国社会保险基金随人口老龄化加重面临着较大的支付压力,在很大程度上,农村养老保险尚未完全实现,在家中养老是大多数老年人的首选。这无不要求政府进行大量的财政支出完善社会保险制度,然而事实证明,过度依赖于政府来养老并不会减弱老龄化趋势,也不利于社会的发展。与此同时,随着我国城镇化步伐的加快,大量农田变为工地,农民无法从非农业用地中得到稳定收入,便依赖于国家出台的一系列失地农民养老政策来得到相应补偿,但由于目前的社会保障体系尚不健全,无法全面兼顾失地农民养老保障,这就给商业保险补充养老保险提供强大的需求空间。
2.商业保险补充养老保险体系的可行性
在法律层面上看,我国现阶段不断完善的相关法律制度对商业保险投资的渠道进行了更广泛更全面的支持,例如我国《保险法》与保险相关条例允许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这就为保险资金进入养老产业敞开了大门。从经济收益层面上看,中国的商业保险资金在积极寻求更优的投资渠道,与此同时,中国的养老产业也在等待巨大资金流入的机会。而保险企业若想提高经济收益,养老产业若想突破发展的平台期,那么保险资金投资养老产业必然是一个不错的选择,资金运转的契合将促使两个行业的双赢。
二、商业保险介入养老产业的运营模式
1.不动产投资模式
这种模式主要以不动产为依托,所有养老服务获得的前提是必须获得不动产的使用权或产权,比如:美国的持续照料退休社区CCRC,是宗教团体资助的老年人护理院,它是集居住、医疗、娱乐、护理于一身的综合性养老社区。经过一个多世纪的不断发展完善,经营者发现吸收保险资金有利于将养老服务与保险产品相结合,客户可通过购买保险推动企业的经营。这种结合方式被实践证实对养老及保险业发展同时起到积极作用,改善了保险企业的资产负债情况。此外,日本这一人口老龄化十分严重的国家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也进入了养老产业迅猛发展时期。日本在规定民营养老产业运作规则的同时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养老产业,经过长时间的发展及完善,保险资金介入养老产业已是非常普遍的情况。根据美国、日本的经验,中国若想打开保险资金在养老产业中的渠道,投资养老不动产是一个关键的突破口,究其原因有两点:一是养老不动产与普通不动产的相似程度使在我国投资养老不动产变得较为容易;二是养老不动产的收益主要从租赁中获得,保险企业投资之后的回报周期可能会长达几十年,养老不动产投资与保险人手中长期持有的寿险业务保费相匹配,因此养老不动产是十分适合保险投资的方向之一。
2.养老服务投资模式
养老服务投资不同于养老不动产投资,它主要侧重于提供服务而非以不动产的产权和使用权为基础,在一定程度上类似于一种为供需双方提供中介服务的中介机构,老人的主要养老地点仍在家中。法德两国都是人口老龄化比较严重的国家,民意调查显示大多数老年人更倾向在家中养老,据此才出现这种服务性的养老方式。
3.养老金融产品的开发投资模式
养老型金融产品是指与养老相关的金融性理财产品,它主要由保险公司提供,要想通过投资养老金融产品实现收益,就要求保险企业将金融产品的开发与养老产业的拓展进行有效结合。以美国为例,“倒按揭”模式的运用一方面使老人从银行得到了经济补助,另一方面使银行盈利。这种“倒按揭”模式类似于保险公司的寿险业务,类似于向保险公司缴纳保费,定期获得保险公司给付的保险金。韩国在人口老龄化愈发严重的背景下于2007年推行了《老人长期看护保险法》,韩国国民健康保险公团的成立业充当着保险人的角色收取保费和支付保险金,韩国公民每月都要向韩国国民健康保险公团缴纳一定金额的保险费。反观我国商业保险,虽然发展成熟,但也存在一些不足:第一,各个寿险产品较为相似,缺乏新意;第二,诸多保险公司都以“分红”理念吸引顾客,稍显违背最初“保障”本意;第三,长期护理发展缓慢。分析以上问题,可以总结出几点建议:首先,让保险产品更多地恢复其保障职能,即当人们因收入减少有可能造成生活水平下降之时,可通过保险的经济保障功能加以避免;其次,将养老型保险产品与其他产业接轨,如上文所提的不动产、服务及金融产品。
三、商业保险介入养老产业的发展对策
面对我国当今的社会现状,欲使商业保险有效介入养老产业,使两个产业共同得到提升,其发展对策值得讨论。首先,如上文所述,我国可以吸收借鉴其他国家的先进养老模式,来发展完善我国的养老产业。其次,政府应加大扶持力度,加快商业保险进军养老产业的速度,政府应在财政收支允许的情况下为年老丧失劳动能力的老年人提供最基本的经济保障。故商业保险应在政府这一坚实后盾的支持之下,更快更好地结合两种产业,获得双赢。再次,应加大对商业养老保险的宣传力度,从养老保险的产品设计及宣传入手,让民众了解商业保险对养老产业的补充作用,并提高保险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减少公众对保险行业的误解与偏见。最后,要积极探索并创新养老保险产品,现阶段市场上的保险产品比较传统单一,并不能满足市场中所有养老者的需求,所以应把精力更多地放在新产品的设计上,培育新型保险市场,优化现有养老产业配置,使其更加有效地规避养老风险。
摘要:随着企业发展,员工福利待遇得到了提升,社会保险已经成为企业管理中的重要部分,员工的社会保险关系着员工对于企业的忠诚度和企业人力资源的发展。因此,电力企业要加强社会保险管理工作,保证员工的福利待遇,从而让员工更好地投入到工作中,为企业的发展做出更多的贡献。本文分析了电力企业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开展的重要性,分析了现阶段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加强电力企业社会保险工作提供了建议。
关键词:电力企业;社会保险;管理;探讨
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电力企业已经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产业。因此,电力企业的员工保险也是社会保险管理中非常重要的部分,新时期下社会保险体制给员工带来了更多的便利,然而,与此同时,社会保险管理工作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因此,如何妥善地处理这些问题,成为了电力企业社会保险工作管理的重点。
一、电力企业进行社会保险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1.养老保险。社会的发展提升了对公民合法权益的重视程度,社会保障制度也在逐渐地完善。从本质上说,社会保险管理能够维护企业职工的权益,标志着社会福利制度逐渐趋向完善,养老保险就是一项具有代表性的管理项目。企业需要按照国家规定扩大养老保险的覆盖程度,按照规定进行收缴,并且严禁因为任何理由进行挪用。养老保险能够保证员工退休下岗后的基本生活,加强社会保险管理能够减轻企业的负担,让老年退休职工享有基本的生活资金。养老保险管理规模较大,属于社会上非常重视的政策问题,因此需要不断地加强社会保险管理工作,从基层做起,让养老保险工作得到更好的发展。
2.生育、工伤制度。除了基本的养老保险之外,电力企业逐渐将员工的生育、工伤保险业纳入了社会保险的管理中,这种预防机制有助于电力企业的稳定发展,在职工的生育问题上进行特殊的补助,比如给生育的夫妻子女进行一些补贴,让妇女合法的劳动权益得到保障,这种特殊人群的福利保障提升了社会保险工作的意义。但是,现阶段生育、工伤保险管理制度还有待于完善,比如:如何确定工伤、生育补贴的标准等,针对这些问题如何落实国家政策等,这些都需要电力企业在社会保险管理中进行不断的思考,从而为企业营造更好的发展环境。
3.医疗卫生制度。随着社会保障制度的逐渐发展,电力企业也建立了医疗保障体系,从公共卫生服务、药品供应、医疗制度建设等方面,让企业整体的医疗保障体系得以完善,从而让员工享受到更好的医疗服务,或者让员工享受的医疗服务更加便利、优惠。但是,从医疗保障体系的发展上看,电力企业的医疗卫生保障体系发展水平还较低,高价的医疗药品等会成为企业发展的严重负担。因此,若想让医疗卫生保障体系的覆盖面持续扩大,还需要对社会保险工作进行不断的思考。
二、现阶段电力企业社会保险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管理制度落后。电力企业社会保险管理制度关系着员工的利益,一旦企业管理信息没有妥善地落实,就难以处理社会保险中发生的问题,就会造成很多问题纠纷,比如退休员工集体到企业单位申讨社会保险事件等;其次是社会保险的标准设置不规范,由于各个岗位离休的补贴不同,因此难以达成统一的保险意见,员工对此抱有不满情绪;其三是管理制度问题,表现为没有明确的责任人,比如每个保险险种都有对应的工作人员,这就导致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重复的情况,一旦出现了纠纷问题后,工作人员互相推脱责任,负责人难以确定。
2.缺少完善的管理制度。由于社会保险管理制度的不完善,在管理工作中容易出现很多的问题,加上缺少监督制度,使得社会保险管理中存在着一些管理漏洞,比如:员工利用自己的保险业务给自己家属采购药品,这就明显加重了社会保险的负担;其次是电力企业在对社会保险制度的管理方面也存在着一定的问题,比如管理不全面、药品种类稀缺等,使得很多员工需要的药品无法及时地买到,药师的素质问题、药品的价格等也是现阶段比较突出的服务型管理问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会影响人们对社会保险的认识,而药品价格过高会增加员工的医疗负担,使得很多员工不愿使用医疗保险。
3.员工的保险意识差。社会发展提升了人们对保险的重视程度,使人们能够主动认识到保险的重要性,加上新政策的出台,社会保险工作很多都得到了落实,但是仍然能够看到,在一些电力企业中,对于保险工作没有足够的重视,员工对于保险工作存在着一定的误解,没有了解保险的好处,而是将保险当作一种负担任务,表现为少缴、拖缴,在参加保险方面表现不积极等;部分员工对保险工作没有正确的认识,存在认知错误问题,这些错误的认知也阻碍了社会保险的发展。
三、加强电力企业社会保险管理工作的措施
1.树立正确的管理观念。社会保险工作是一项管理与服务并存的工作,因此在工作中要求工作人员正确地认识保险工作,树立正确的管理观念。首先,工作人员要转变传统的管理思想,合理地对待保险服务,在工作中加强责任感,从而稳定管理团队。其次,在管理中要树立科学的服务思想,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服务原则,强化工作责任意识,从而更好地完成管理工作,提升管理效果。社会保险工作制度带有三个特点,分别是普遍性、保障性和强制性,因此在进行保险工作管理的时候带有一定的复杂性和难度,工作人员自身要树立正确的管理观念,积极提升自身的管理水平,从而让社会保险更好地发挥作用。
2.完善社会保险工作的管理制度。在新改革下的社会保险工作制度建设中,需要借鉴传统管理中的优点和经验,多思考,从而完善现阶段的工作管理制度。首先,要创新管理模式,重新整理社会保险中的管理机构和工作人员,避免岗位的重复和工作人员的冗余;明确固定的责任人,这样既可以减少资源的浪费,还能够提升保险工作的效率。其次,要创新管理工作方法,例如建立保险数据库,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让企业员工充分查询、利用社会保险的资源信息,这样可以降低工作人员的工作难度、减少工作时间,进而提升工作效率;电力企业要加强管理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比如建立有效的激励政策,将服务的水平和管理的水平相关联,从而调动员工的保险积极性。
3.加强员工社会保险意识的培养。在新时期经济发展的环境下,电力企业的保险制度也要与社会保险相适应,加强工作的稳定建设,让电力企业的保险工作步伐与社会保险改革相一致,企业的社会保险改革要强化服务、定位、任务等意识,结合现阶段保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寻找新的解决方法。强化员工的社会保险意识,使得员工按照企业发展的步伐做好自己的保险工作。员工的保险意识对于社会保险工作发展非常重要,对员工要加强社会保险工作的宣传、讲解,让员工有着正确的保险意识,从而主动参与到保险工作中,自觉缴纳保险费用。电力企业要按照社会保险发展的整体局势进行本企业的保险工作管理,从而让社会保险更好地发挥作用。
四、结语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提升,人们逐渐开始重视社会保险制度。从整体上来看,社会保险管理已经趋向完善,但是对于电力企业来说,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比如管理思想和管理制度过于落后、企业员工对于社会保险存在着理解误区等,这些问题都会影响电力企业社会保险工作的发展。因此,电力企业在进行社会保险工作管理时,要转变管理思想,完善管理制度,让员工正确地认识社会保险工作,从而让保险工作更好地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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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毕业论文范文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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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银行保险业务的快速发展,银行保险专业销售人员作为一支新兴的销售队伍开始受到广泛的关注。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保险专业毕业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改革开放后,我国经济持续向上增长,保险行业经历了我国政治局面的重要起伏阶段,保险行业再此之中通过自身的不断更新与调整逐渐取得了一定的市场地位与市场规模,在保险行业的发展过程中,不断为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进行着一定的社会资金援助与经济风险转移,在一定情况下减少社会经济损失。
关键词:商业保险;经济增长;影响
经济的高速运作发展使我国保险行业在20世纪70年代初恢复到初步发展时期,初期阶段保险市场属于一种较为封闭的市场环境,保险市场主体较为单一,都是一家基本的保险公司。人民收入的不断增加和消费观念的逐渐变化后,保险的种类也开始增多。保险业务在这个时期取得的显著的发展,保险费由1992年的375亿元上升到了2012年的18459亿元,同比增长了60倍之多,保险深度由1992年的0.95%上升到了2012年的5.98%。
一、我国现代经济现状探析
中国从改革开放后进入了一段将近35年的经济发展高速阶段,GDP一直呈现逐渐上升的趋势,自从改革开放后初期阶段经济增长率为5.2%之后的一段时间一直保持着较小幅度缓步上升的态势之后一直持平,在1988时达到波峰此时经济增长率为18.8%。直到中国实行市场经济体制后中国经济整体水平达到了一个新的水平境界,在1999年时进入波谷,直到2007年时重新到达波峰此时经济增长率为8.7%。从2010年开始我国经济进入完全复苏通道,此时经济增长率为10.3%之多。
二、保险影响经济增长实证分析
我国的商业保险主要分为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两大类。人身保险主要是保障人类身体和寿命等,以此为标准进行一定的承保。当人们遭受不幸事故或因疾病、年老以致丧失劳动能力、伤残、死亡或年老退休等情况出现时,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进行赔偿,以此来解决其因病、残、老、死所造成的经济困难。财产保险主要是根据投保人所存放固定或不固定的财产和物资进行风险保障。财产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等这些都属于财产保险,它主要是以有形或无形财产与其相关利益作为保险标准中的一类实行补偿性保险。保险是金融行业组成部分之一,对经济增长有着较为明显的经济作用。保险行业风险转移与补偿可以使消费者规避不必要的风险,这样一来不但可以促进保险业的消费又可以刺激到其他产业的消费。与此同时保险公司除了为人身和财产提供保险外,还承担着重要的中介作用,保险公司售出保单在此之中吸收相应的保险费,然后进行集中的资金运作,同时为经济机构和投资者提供长期资金链,使有效的资金或资源得到合理的使用与安排。这样可以提高资金运作的相应能效提升质量。同时经济增长是保险行业发展的前提,只有当经济发展到一定高度时,得到了足够数量的资金进行分配到人们手中,只有这样人们才会想到购买保险为自己的未来进行一定保障,美国心理学家说过人类的需求划分为五类,第一种是生存、第二种是自身安全、第三种是社会交往、第四种是社会尊重、第五种是实现自身价值。如果按照这种理论进行思考研究,那么就意味着只有人类满足了最基本的生理生存需求后,才可以进行劳作获得金钱。换句话说,只有当收入满足人类基本生存且还有盈余时才会考虑买保险,而较高的收入就是要保持社会经济的持续增长。保险行业的发展与社会经济的增长是一种相辅相成的因果关系。
三、保险业发展提议
2014年我国国务院发表了《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意见中明确指出,保险是现代经济的重要产业和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是社会总体文明水平、经济发达程度、社会治安等方面的重要标志,为了促进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保障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提高做出了重要贡献。虽然从总体上来看,我国保险业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但是随着社会不断发展经济情况越来越好的情况下,人们的价值观和生活条件也在悄悄的发生着改变。人们的经济状况变好后就会越来越重视自身与家属的健康与安全,很多保险公司就是看中了这种情况进行新项目的探讨与研发新型的保险产品。民间融资机构的不断增加发展,也使保险公司开始注重责任与信誉度的建立与维护。
四、结语
生活中的风险无处不在,例如政治风险、自然灾害风险等等,这些风险之中有些是人类不能进行有效规避的,这时保险就显得尤为重要。保险通过转移与防护等手段使人类所受损失降低到最小。就目前的市场经济状况进行研究分析,我国在金融领域建立预警机制以减少经济损失的举措,已经深入到各种行业当中,其主要目的还是减小对国家经济造成影响。保险行业的快速发展,使人们的保险意识不断加强,但是我国经济发展较西方发达国家相对而言还是相对较弱,为了使人们更加了解保险相信保险,还是应当在社会上进行大力宣传,使人们真正意识到保险的重要性。城市化进程与人口老龄化的加速,使人们注意到商业保险是社会发展中的有力支柱,保险业的发展将会给社会经济的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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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属于工伤风险较高且农民工相对集中的行业。为维护建筑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的工伤保障权益,近年来国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其中2010年12月人社部依据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制定并颁布的《关于部分行业企业工伤保险费缴纳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10号令),明确规定了建筑施工企业可以实行以工程项目为单位,按工程造价的一定比例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八条也规定了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依法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这标志着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进入一个新的里程碑。今年是实施“同舟计划”的开局之年,为全面推进建筑施工企业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工作,2015年4月21日人社部对全面推进“同舟计划”做了安排部署,福建省也于4月27日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工会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对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如何参加工伤保险做出了具体的规定,拉开了全面实施“同舟计划”的帷幕,该“计划”预计用三年的时间完成。本文旨在如何更好地开展“同舟计划”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阐述和分析:
一、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的现状
目前各地区开展此项工作进展参差不齐,有些地方开展的较好,有的则停滞不前,以南平市顺昌县为例:从2011年至今顺昌县建筑施工企业按工程参保累计8户,参保人数1765人,其中2015年当年新增户数人数分别为5户1358人;总体上虽有所突破,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参保率低、政策宣传不到位、职能部门重视程度不够、辖区内建筑项目数量不清、相关部门间沟通协调不够,信息资源未实现共享,执行力度有待于增强等问题。
二、影响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的主要因素
(一)信息不对称,部门间配合未形成合力。要想做好这项工作首先需要多部门联动,涉及人社、建设、地税、安监、工会等多个部门,其中主要是以人社部门与建设部门间配合为核心,目前仅靠人社部门下设的社保经办机构单独运作,执行力度不够难以打开局面,且各部门的信息也相对封闭,没有实现信息互通,也不利于政策的执行。
(二)操作系统不配套,不便于社保经办机构进行日常管理。建筑施工企业职工存在着流动性大,人员变动频繁且用工不规范等特点,由于目前社保经办机构无配套的操作系统可实现对参保对象进行动态实名登记管理,只能是靠手工申报参保人数进行增减变动,一旦发生工伤事故,社保经办机构难以有效的识别其是否为参保对象;如何做到既保障参保职工的权益,又能确保基金安全仍是一个目前急需解决的难题。
(三)政策执行上存在漏洞。实施按工程项目参保全覆盖,关键在于是否将参加工伤保险作为发放施工许可证的前置条件,但目前有些地方的建设部门在为企业核发施工证或开工许可证时仍未将参加工伤保险设为前置条件,就无法从源头上杜绝部分施工企业钻政策空子,逃避应尽的参保缴费义务,单靠企业自行申报来实现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全覆盖是不现实的。
(四)政策宣传还不够到位。建筑项目中的一线施工人员多为农民工,具有安全防范意识不高、维权意识不强、参保意识淡薄等特点,如何让每个人都能意识到参加工伤保险的重要性,提高政策知晓率,需要相关部门加大经费和人力的投入,切实加强政策宣传工作。
三、对策和建议
(一)通力合作增强政策执行力度为确保建筑施工企业职工依法享有工伤保险的权益不受侵害,根据各部门应承担的职责,建议由当地政府牵头,强化相关部门间沟通协调以及信息资源共享,如:建立定期通报制度,由建设部门定期向人社部门定期通报当期新增施工项目,人社部门则定期反馈实际已参加工伤保险的工程项目等;还可将建筑业工伤保险参保率列入相关部门的年终目标考核内容,总之应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人社部门、建设部门等相关部门要深入企业、施工现场定期开展集中宣传活动,通过广播、电视、现场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多方面宣传参加工伤保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使企业及其职工能及时了解政策,不断增强参保职工尤其是农民工的依法维权意识。
(三)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推进建筑施工企业参保缴费
1.人社部门可会同建设部门摸清本辖区内在建项目和本年度新开工工程项目数,通过劳动监察、签订劳动合同等方法,督促已开工和准备开工但尚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建筑施工企业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建设部门对于未开工的工程项目,要认真落实将提交工伤保险参保证明作为核发施工许可证的前置条件,定期向社保经办机构提供当地新建施工项目名单,同时督促已开工的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限时到工程项目所在的市、县(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
2.由社保经办机构依据该施工企业工程项目总造价及规定的征缴费率计算出应缴纳工伤保险费金额,并督促企业按时到地税部门一次性缴纳工伤保险费;同时引导企业及时提供参保信息登记所需证照表以及参与项目施工的所有人员信息,并做好相应人员增减变动;
3.地税部门具体负责将工伤保险费征缴到位后开具税务发票;
4.最后由建设部门依据企业提供的已缴纳工伤保险税务发票或社保中心出具的参加工伤保险证明为其办理施工许可证。
(四)加大查处力度为政策实施提供有力保障在如何更好、更快的推进建筑施工企业按项目工程参加工伤保险工作中,各部门均负有不同职责,任何环节履职不力都将导致建筑施工企业职工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人社、住建、安监部门应积极行动起来,依法对违法施工、非法用工、不参加工伤保险等行为予以查处,才能切实保障建筑施工企业工伤保险权益能落到实处。
(五)加大工伤保险经费投入,加强平台建设及经办管理服务。各级政府在将工伤保险工作经费列入当地财政预算的同时,还需加大对工伤保险工作经费的投入,以保障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同时应根据工程项目参保和建筑企业用工管理的特点,开发与之相配套的操作系统,不断提升按项目参保经办管理服务水平,为建筑施工企业和职工参保及享受待遇开设绿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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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金融业的不断深入发展,我国的金融已经成为了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金融方面的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
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对数据管理人才的需求产生了一些新的变化。从我国金融数据库管理人才培养的现状出发,探讨了金融数据库管理人才培养模式中人才培养目标的定位,人才培养方案的设计,以及人才培养质量的评价问题。
【关键词】金融数据库;人才培养;教学模式
国际竞争日趋激烈的现状导致金融机构需要在实践中结合金融领域问题和计算机技术,加强和发展金融数据分析工作,这就需要大量高级金融数据库分析、管理人才;同时,金融机构对数据库管理人才质量的需求不但在层次上逐渐提高,而且对创新能力、应用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等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实践证明,所有的金融创新都离不开以信息技术为代表的现代科学技术的应用。这给我国金融信息化建设带来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金融业的信息化建设需要以最高的质量来满足金融创新以及业务发展的要求,同时还要确保信息系统的安全,急需精通银行业务和计算机技术的专家。在银行的超大型计算机应用系统工程建设上,我国的IT公司能适应要求的还不多,其中关键原因仍然是人才缺乏。在这种形势下,金融数据库管理人才培养问题就显得更为紧迫和重要。金融业自身以及国内IT企业的信息系统应用开发人才在系统设计和应用软件开发等方面水平较高,但在重大系统的综合测试等方面还严重不适应要求。金融行业超大计算机应用系统的系统测试时确保系统上线运行的关键环节之一,这已成为金融信息化工程建设中的薄弱环节之一。原因不是缺乏投资或设备,而是缺乏这方面的高水平专业人才。金融工程学是20世纪80年代在西方发展起来的精确研究金融创新和金融管理领域现实问题的一门学科。20世纪90年代中期,金融工程被引入我国。教育部与2002年批准了中国人民大学等5所院校设立金融工程学科,2003年批准了广东商学院等一些高校设置金融工程本科专业。截止2010年全国已有48所高校设置了金融工程专业。但是我国目前金融学科水平尚处于由描述性阶段向定量分析阶段转变的时期,长期停留在传统内容和简单的政策研究上,忽视了数学、计算机等学科与金融实践的结合,使理论严重脱离实践,远远适应不了金融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很多高校金融工程专业的毕业生在实际工作中表现出不懂应用、实际动手能力较差,尤其是既懂金融理论,又懂数据管理、分析方法的金融数据管理人才较为缺乏。如何在高校中培养既掌握良好理论基础有具有较强动手能力的金融数据库管理人才仍是一个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1]。
1.人才培养目标
在信息时代、经济全球一体化的环境下,以金融和数据库理论知识为基础,培养能够准确把握我国经济和金融体制改革现状,将金融理论与信息技术结合起来,具备对金融数据进行有效管理、分析,为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能力的复合型人才。
2.人才培养方案设计
2.1设计原则
为了适应金融领域对金融数据定量分析的客观需求,必须对金融数据库课程体系进行调整和优化,其原则是:
2.1.1知识教育和能力培养相结合的原则金融数据库课程培养的能力侧重于利用计算机、数学等工具进行数据分析和应用的能力。强调体系构建必须遵循知识教育与能力培养相结合的原则,直接反应在教学内容的选择上一方面不主张为完成核定的教学内容疲于赶教学进度、不考虑实际对象的接受能力;另一方面也不主张“应付考试”原则,考试涉及内容就讲,否则就不讲。对于某一金融产品数据库只注重于具体数据的关注,没有深入挖掘该数据库建设的目的、意义和原则等问题。对于数据分析方法的学习只注重其具体问题上的应用,没有通过具体案例掌握数据分析工具的基本思想。因此,金融数据库课程体系的构建要以知识教育和能力培养为重要原则,在体系构建时不应忽视培养数据分析能力的内容。
2.1.2突出应用特征的原则金融数据库是一门应用性很强的课程,所以课程体系应依据人才培养的要求,充分体现自身的特点。理论教学体系应坚持以“应用”为特征。
2.1.3强化工程化的原则金融数据库管理只有采用现代决策科学、信息科学,才能使其进入到工程化阶段、创造出经济和社会效益。
2.1.4技能和品德并重的原则金融数据库管理人才的专业技能固然是人才培养的重要方面,但是金融人才培养过程亦须注重培养其良好的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国内金融机构的硬件建设日新月异,但是职业伦理道德问题不少,如: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不守时、不诚实、缺乏爱心和自信、牺牲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差等问题依然存在。因此培养金融人才掌握先进的专业知识的同时,还要培养其具有良好的做人准则。
2.2理论框架和专题相结合的课程内容体系
金融数据管理问题具有学科交叉、文理结合的特点。系统掌握金融数据库理论框架有助于全面把握金融数据管理问题领域的热点问题、了解金融数据库发展趋势。专题讲授是在若干专题主线的基础上,对教学内容进行拓展教学,选择具有一定独立性、代表性的前沿课题有助于开阔学生的学术视野、了解金融问题领域的前沿发展动态。随着经济、金融形式的发展,信息技术的发展,热点问题不断出现,并具有专题性特点。如果拘泥于教材往往会造成教学内容和社会需求脱节。课程内容体系分为:
2.2.1金融数据库概论。主要回顾金融工程、数据库原理的基本知识。
2.2.2专业金融数据库介绍。以专题形式介绍CRSP(证券价格研究中心,芝加哥大学),Compustat(标准普尔公司,涉及美国及其他国家公司数据),IBES(InstitutionalBroker’sEstimateSystem,机构经纪人估计系统),NYSETAQ(纽约股票交易所,日内高频数据)等内容和使用方法。
2.2.3常见金融数据类型。包括股票、基金、上市公司财务数据、银行数据、保险公司数据等。
2.2.4常用金融数据分析方法和工具。主要包括两大块:数据挖掘和SAS。
2.2.5金融数据库的管理与使用方式。主要以专题形式讲授外包、本地集中管理两种数据管理模式。2.2.6金融数据库的安全与隐私保护问题。以专题形式讨论金融数据安全课题。
2.3立体式教学模式
为了能够使学生将理论学习和能力培养结合起来,教学过程应在课堂教学的基础上,构建以文献阅读、专题讨论和课程设计四种形式组成的多形式、立体式教学体系,并注重在具体的实践环节中落实具有扎实基础、较宽知识面、较强动手能力的创新型人才的培养特色[2]。理论上,该项工作是课程组深入开展本科教学工作理论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丰富、促进我校相关专业人才培养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在实践上,该项工作是课程组在新的形势下积极创新、实践教改理论研究成果的重要举措。该项工作的顺利实施对于我校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尤其是实践教学工作具有积极的示范作用。
3.人才培养质量评价
在高校的人才培养体系中,课程的教学质量评价往往占据较大比重,且其考核方法较为成熟。我们在课程考核的基础上,加强对人才培养过程的质量管理与考核,探索开放式的管理方式和体制,有助于培养具有扎实理论知识、同时又具备较强动手能力的复合型人才。
小结
通过立体式的教学模式有助于培养学生的综合数据管理能力。在今后的教学过程我们将进一步精选理论课程内容、完善课程的基础理论体系,强化人才培养的过程管理和考核,协调好各个培养环节之间的关系,以期取得预期的培养效果。
参考文献:
[1]叶澜.课程改革与评价[M].北京:科学教育出版社,2003.
[2]丁丽军,王燕,金鑫,赵立军等.《商品学》课程中行为引导式教学方法的应用研究.佳木斯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2,30(1):171-172.
摘要:
近年来,金融危机的爆发逐渐引起人们注意到金融体系稳定的重要性,单单从金融体系来说,尽管各国的金融机构有各自的特点,但是其在种类和构成上基本相同。准确的把握理解金融体系与实体经济的关系,有利于金融行业的发展以及对于金融风险的防范。
关键词:金融体系 实体经济 关系研究
从概念界定上来讲,实体经济指的是物质精神产品和服务的生产、流通等经济活动,具体来讲,不仅包括物质生产和服务部门比如农业、工业、商业服务业、建筑业和交通通信业等,也包括文化、教育、知识、艺术等精神产品的生产和服务部门,是有史以来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金融体系是指金融机构、金融工具以及他们之间的关系。实体经济指的是能够造成社会总体真实财富增长的部门、产品和服务,因而,对于金融交易和房地产交易等局限于权证交易的部门不属于实体经济。
一、金融体系与实体经济的竞合关系
金融体系与实体经济作为经济体系的两大重要组成部分,两者之间不仅存在着合作的关系,也存在着竞争关系。金融体系的发展只有实体经济相适应,才能够在实现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避免经济危机的发生。在金融系统和实体经济相互适应的情况下,资金能够从实体经济中的资金盈余者手中,以金融系统为工具,流通到能够充分利用和经营资金的需求者手中,不仅能够实现对闲置资源的利用,也能够发挥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此外,通过金融系统的资金分配也能够将风险分散、促进当今科学技术的进步以及生产效率的提高。而实体经济的发展不仅能够增加居民手中的财富,也能够增加居民的剩余资金,同时,居民收入的增加也会导致居民消费需求的增加,进而引致外来企业投资需求的增加,从而使得群众对于金融业务的需求也相应增加,在满足金融相关部门利益的同时也促进了社会金融体系的发生,从而实现社会经济的良好运行和发展。如果金融体系与实体经济不能够相互适应,就会出现经济发展的速度变慢的情况,甚至会出现经济的震荡和甚至萎缩。比如,如果出现了新型的金融部门业务运行不合理等导致自行的转化效率不高,或者说传统上成熟的金融部门不以传统的方式运作出现了金融资源垄断等现象,就会导致社会资源不能够实现优化配置等金融抑制现象的发生,不仅会阻碍新兴金融产业部门的发展,也严重阻碍了金融体系结构的调整和部门的升级。如果出现了金融发展过度的现象,就会导致资金由传统的金融部门和传统的产业部门向新兴的金融部门或新兴的产业部门转移过度的现象,不仅不利于新兴部门的发展,还会导致这些新兴金融部门泡沫的过大。此外,实体的传统产业部门也会由于资金供给的不足而加速萎缩,最后就会导致与实体经济发展相适应的资金合理配置的破坏,严重时期也会导致金融危机的发生。
二、金融体系对于实体经济的影响
金融体系对于实体经济的发展不仅发挥着正面影响,也发挥着负面影响。正面影响主要体现在:
(1)提高社会剩余资金的流通,提高社会经济的资源配置效率。如前面所说,当金融体系与实体经济的发展相适应时,金融体系可以促进资金由流通到经济效益和生产效率更好的实体经济领域,不仅有助于相关行业经济的增长,也能够促进整个产业链的发展。
(2)改善或者拓宽融资渠道,降低交易成本、推动经济增长。金融体系中的股票、债券二级交易市场的繁荣稳定,不仅能够直接的增加政府的税收,也能够改善提高相关行业的收益和就业,更能够间接地保证股票与债券等一级发行市场的稳定与繁荣,在实现对实体经济融资来源的改善和拓宽的同时,降低了企业在交易和融资方面的费用,从而实现了对经济增长的推动作用。
(3)分散市场风险,充当经济缓冲器。当实体经济的货币产出不足以满足社会上的货币供应量时,就会导致超过实体经济中涉及到的投资和消费等正常活动所需求的大量过剩储蓄资本,而在形成通过膨胀的潜在隐患和直接原因之一就是这些储蓄资本导致的实体经济中消费品和资本品价格的上涨。良好的金融运行系统能够在利用资本追逐利益的过程中从一定程度上满足实体经济中过剩储蓄资本的投资或者投机需求,从而分散市场风险,充当实体经济运行的缓冲器。金融体系对于实体经济的负面影响体现在:
(1)导致货币供需失衡,影响货币政策的传导。金融体系的失衡会导致资产价格的异常波动,进而也会导致实体经济中各类资本价格的剧烈波动,消费品的价格也会受到这种波动的影响,最后,实体经济中各类商品的价格传导会出现梗阻进而导致供给结构与货币的失衡,影响货币政策的传导。
(2)影响投资于消费,造成通货膨胀。当金融体系存在过多的市场流动性时,金融体系中的虚拟资产市场价格就会出现异常上涨,最后通过一些列的反应导致消费领域中消费价格与服务价格的上涨引发通货膨胀。
(3)资产价格泡沫,积聚经济风险。以上金融体系中流动性进一步恶化,会导致虚拟资产价格的进一步剧烈波动,在诱发通货膨胀的同时,还会诱导固定资产投资过多,最后流通到金融体系中,最后还会加剧市场流动性的过剩,这种恶性循环过程中就会导致资产价格泡沫以及“虚幻财富”,最后给整个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埋下巨大的风险。
(4)引发金融危机,甚至于是经济危机。金融体系的资产价格波动的进一步恶化,一方面会导致实体经济所需的资金大量涌入到金融体系中,进而引起实体经济的剧烈波动。另一方面,也会导致货币国际汇率的降低贬值,随后导致境外投资的逃离,最后造成金融系统的恐慌甚至是崩溃,严重时会导致金融危机的出现,金融危机进一步恶化,破坏实体经济,导致实体经济的衰退,最后出现经济危机。
三、我国金融体系与实体经济的失衡现象和协调发展方法
近年来,金融体系在我国飞速发展,但是两者之间存在着由来已久的金融发展失调问题,具体表现在:在金融资本活跃的经济发达地区,由于金融体系利润更高,大量的资金流向了金融体系,这就造成实体经济资金的短缺,进而影响了实体经济的改革、创新和发展。而在资金稀缺的地区,由于资金利用低,多余的资金由总部抽离进而造成了该地区实体经济发展缺少资金,最后只是在金融体系实现了资金的优化配置,而实体经济的资金却更加匮乏。综上所述,我国同时存在着金融过度分离和金融抑制分离的现象,这种现象严重阻碍了中国现代经济的发展。因而,协调我国金融和实体经济的关系势在必行,具体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
(1)从实体经济内部出发。增强实体经济的创新能力,加强管理,增加实体经济的收益率和增长动力。
(2)协调金融体系内资金、业务、区域结构,以及金融市场和金融中介的关系,优化金融体系市场结构。
(3)加强金融体系自由化改革的进程,充分利用金融系统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促进金融体系和实体经济协调发展。
(4)重视资本市场对金融体系能动性的提高,改革和发展资本市场。
四、结语
不同国家,金融体系所占的比例以及发挥的作用不同,在越是发达的国家,金融体系对于实体经济的发展影响越大。随着实体经济的发展,金融体系对于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也逐步凸显出来,其所发挥的作用也越来越大。但是金融体系的不合理发展,也会对实体经济的发展造成严重的危害,金融经济逐步发展过程中先后引发的经济危害比如日本经济的破灭、美国新经济的停止和东南亚经济危机,使人们逐步意识到金融体系对于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科学系统的了解金融体系和实体经济的关系,将更有利于合理规划金融体系的发展,以便于社会经济的协调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张晓朴,朱太辉.金融体系与实体经济关系的反思[J].国际金融研究,2014,03:43-54.
[2]姚先国,郭竞成.转型中的中国金融体系与实体经济:一个值得警惕的问题[J].中国经济问题,2003,02: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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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引言
自2013年,阿里巴巴公司联合天弘基金推出天弘增利宝货币基金即“余额宝”后,互联网金融迅速吸引公众的注意,仅18天,用户数量升至251.56万人,累计转入资金规模达66.01亿元,累计用于消费的金额达12.04亿元,上线18天就成为中国用户数量最多的货币基金。余额宝的巨大成功,使其发展模式不断被复制。据不完全统计,目前类似余额宝的产品已超过20种,且数量不断持续增加。互联网金融已经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然而,互联网金融产品质量参差不齐,用户信息与财产安全也不断受到质疑。在回顾了互联网金融产品的理论基础上,本文从互联网金融产品的产生背景、发展模式及特点予以分析,探寻互联网金融产品的发展前景。
2 互联网金融产品的概念及产生背景
2.1概念
互联网金融(ITFIN)是指互联网企业与传统金融行业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投资和信息中介服务的新型金融业务模式。互联网金融ITFIN不是互联网和金融业的简单结合,而是在实现安全、移动等网络技术水平上,被用户熟悉接受后(尤其是对电子商务的接受),自然而然为适应新的需求而产生的新模式及新业务,是传统金融行业与互联网技术相结合的新兴领域。
2.2产生背景
第一,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的产生与互联网技术的迅速发展是密不可分的,整个社会都在走向数字化。搜索引擎和云计算解决了互联网金融中必须面对的信息处理问题,使互联网金融企业能够高效、准确、经济地处理海量数据,并从中找到最有价值的决策信息,从而使很多实时金融创新成为可能;社交网络平台的兴起,使互联网金融可以通过分析和验证平台上客户积累的信用数据和行为数据,形成客户的信息视图及评价体系,并据此作出决策。其次,随着网络普及率的不断提高,网上银行支付呈现出年轻化趋势。金融生态环境的变化,孕育出了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
第二,传统金融机构服务在弱势群体方面明显不足。按照克里斯?安德逊2004年提出的“长尾理论”,传统银行因为易于追求规模经济性,所以总是将有限的资源集中在对利润贡献最大的客户群体和业务领域,即大企业、大客户及中高端零售客户,也就是销量品类平面图当中销售曲线的头部。而对于小额理财、P2P、向小微企业贷款、个人借贷担保等“尾部”业务,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或无暇顾及,或由于成本、风险与收益不匹配不愿涉足。这就为互联网金融企业提供了市场空间。可以说,互联网金融是顺应市场需求的结果,只不过这些需求在传统金融业看来是属于小众市场。
第三,一些实体经济企业积累了大量数据和风险控制工具,可以用于金融活动中。不仅如此,随着共享经济(sharingeconomy)在欧美国家兴起,我国也相应地出现了一些案例。电子商务、共享经济等互联网交换经济与互联网金融有着天然的紧密联系,这既为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打下了数据基础和客户基础,也为互联网金融提供了应用场景,实现了实体经济与金融二者在互联网上的融合。
第四,监管当局的鼓励与扶持。2013年4月,国务院部署了金融领域的19个重点研究课题,“互联网金融发展与监管”是其中之一。课题组由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工信部、公安部、法制办共同组成,人民银行牵头,在北京、上海、杭州开展了调研。2013年8月,国务院的两个重要文件都正式写入了互联网金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充分利用互联网等新技术、新工具,不断创新网络金融服务模式”。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提出:“推动互联网金融创新,规范互联网金融服务。”
3 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的发展历程、模式及特点
3.1发展历程
3.1.1萌芽发展阶段(2007―2011年)
起初,P2P网络借贷于2005年在英国产生,由于该模式比传统金融业灵活便捷、投资回报利率高,因此很快在全球得到复制。两年之后,我国国内首家P2P网络借贷平台在上海成立。根据和讯网数据统计,截至2011年年底,国内累计共成立的20家P2P公司,有效投资者不超过3万人,累计交易金额仅5亿元。因此,在这一阶段内,互联网借贷平台并没有发生巨大的变化或爆发式增长,这主要是由于移动端互联网普及、互联网普及程度和金融理念等方面的客观制约。因此,我们将这一阶段定义为萌芽阶段。
早期的互联网金融掘金者,大多都是技术出身,并不是没有在公司发展架构和整体产品设计上做出长远打算,但是由于在债权交易实战方面缺少经验,加上国内个人信用机制和信用数据不健全等原因,导致各个平台坏账高起。加之介于整个客观大环境,P2P萌芽阶段的发展并没有引起传统金融业和监管机构的注意,这就给予了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机会和消化不良的喘息机会,也为下一阶段的爆发式的野蛮增长埋下了伏笔。这里面提到互联网金融行业,因为互联网金融当时是适当分散综合的平台,在拥有客户群的基础上是完全可以进行卖理财产品、借款和众筹等金融行为的,监管当局也并没有必要在2014年对众筹和P2P划分得过于明确。站在政府的角度来讲,也许更多是基于监管的便利,但这也扼杀了平台的功能。
3.1.2爆发增长阶段(2012―2014年)
随着互联网金融技术的日益成熟,互联网技术的开发及应用已从探索走向成功复制的模式,许多创业平台大量采取线上+线下的模式,以寻找本地借款人为主,会对借款人的实际资金使用情况、抵押物和还款能力等方面进行详尽的考察,此举会有效降低借款的风险。然而在2013年前,投资者并没有出现爆发式增长。在这种同质化平台陡然剧增的过程中,很多平台运营者已出现盲目地追求用户数量、平台交易规模的现象。于是,平台运营商通过打着与担保公司合作或某大股东参与等旗号,或者是以绚丽的营销手段加之高额的投资回报等方式,短时间内成功地引起投资者们的疯狂参与。截至2013年年底,平台有效投资人数量达9万人,但到2014年却井喷至50万人。供给和需求的剧烈变化,与当下的整个金融局面也有很大的关系,这也确是一个值得深思和探讨阶段。
3.1.3行业细化阶段(2015年至今)
我国政府在2014年明确地表明了鼓励互联网金融继续创新发展的态度,各地政府也纷纷建立起互联网金融创业园区,这使许多前期不断关注着互联网金融平台却又害怕政策风险的企业家们开始正式进军互联网金融领域,他们大多会选择收购或者入股等方式,但也有单独成立的。目前我国互联网金融产品应该大致分为互联网支付、P2P网络借贷、网络小额贷款和众筹融资,在线金融产品和业务服务平台,公募基金互联网销售平台六个产品体系。在2015年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新闻中心周小川行长在回答记者关于互联网金融监管办法大约什么时候可以出台的问题时,明确地将借贷市场区分开来,将其划分为民间金融范畴。而中国人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潘功胜的补充回答,则更加明确了人民银行对于互联网金融的基本态度,就是鼓励创新发展、分类适度监管。
3.2发展模式
3.2.1互联网支付
在我国,依托互联网的第三方支付企业大致可分为两类:一是以银联在线、汇付天下、快钱、拉卡拉、易宝支付等为代表,侧重于行业需求及开拓行业应用。后者多为互联网型支付企业和金融型支付企业。后者以支付宝、盛付通、财付通等为首,以在线支付为主,并且捆绑大型电子商务网站,发展迅速;近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第3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报告显示,截至2014年12月,我国使用网上支付的用户规模达到3.04亿,较2013年年底增加4412万人,增长率为17.0%。与2013年12月底相比,我国网民使用网上支付的比例从42.1%提升至46.9%。与此同时,手机支付用户规模达到2.17亿,增长率为73.2%,网民手机支付的使用比例由25.1%提升至39.0%。主要增长原因在于互联网时代人们日益增长的网络购物和网络理财需求。
3.2.2P2P网络借贷
我国P2P网络借贷模式的发展大约要比国外晚5年。从2006年开始,我国国内的P2P网贷平台开始陆续出现,并且进入迅速发展阶段。自2009年起,P2P网贷平台交易规模已实现连续四年数倍的增长。投中研究院认为P2P网络借贷有以下两大特点。
(1)引入担保。由担保公司对借贷人的贷款承担全额连带担保责任,贷款提供担保代偿服务。
(2)提供债权转让服务。为了增加流动性和平台撮合功能,金融公司为债券受让人提供中介服务,投资者可将在网络符合相关条件的债权转让给他人。
3.2.3网络小额贷款
电商平台能够实现商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的合一,可以更好地评估和控制风险,例如阿里巴巴、苏宁、京东、百度等互联网巨头纷纷成立了小贷公司进军这一领域。网络小额贷款致力于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融资服务。互联网金融集团凭借在互联网技术、需求额度小、融资需求频率高等的实际特点,建立了以“数据、网络”为核心的小额贷款模式。针对不同的客户类型――B2C和B2B平台上的小微企业,提供不同的贷款模式。
3.2.4众筹融资
众筹融资的模式在我国出现得并不算晚,相较于在2009年成立的Kickstarter,众筹最早出现在中国的时间可以追溯到2011年。众筹融资是指用预购+团购的形式,向网友募集项目所需资金的模式。众筹融资利用互联网和微信传播的特性,让个人、艺术家或小企业对大众展现他们的创意,从而争取到大家的关注和支持,进而获得所需要的资金援助。相对于传统的融资方式,众筹明显更为开放,而能否获得资金也不再是以项目的商业价值作为唯一标准。这为更多小本经营或创作人提供了更多的可能。然而众筹不仅是一种单纯的投资行为,而且是一种有资金、认知以及时间充裕的精英社群成员之间的彼此分工协作。互相提升自身价值的项目实操过程,最终的盈利也是多元化的,除实在的金钱收益之外,社群成员之间彼此的价值互换和资源、人脉、经验等隐性提升也是关键。如果社群和众筹结合的好,就会产生“1+1>2”的双赢效果。
3.2.5在线金融产品和业务服务平台
在前面的定义当中已经提到,我国金融机构的创新型互联网平台有两类,一类是没有线下实体,纯粹在线上开展业务的平台;另一类是传统金融机构的互联网化,其本质是将线下业务的搬到了线上。结合我国目前的经济与政策环境现状,前者是对我国而言比较创新的模式,近年来逐渐产生了这样一批具有创新理念的新型交易、信息平台,比如各种侧重方向不同的理财平台(工具型、交易型、建议型等)、互联网金融超市、保险超市等。后者则以银行、证券、保险等传统金融机构在不同程度上的触网为代表。我国的在线金融产品和业务服务平台主要有三种类型:
第一种,具有线下实体业务的金融机构的互联网化,主要以网上证券交易、网上银行、网上保险销售等为形式;第二种,不设线下实体分支机构,完全通过互联网开展业务的专业网络金融机构;第三种,不提供金融业务本身,而是提供金融业务的服务支持的平台。
3.2.6公募基金互联网销售平台
我国目前存在两种基于互联网平台的销售模式:一是基于自身网络平台销售;二是基于第三方网络平台销售。以余额宝为代表,这类基金理财产品已经占据大量资金市场,其流动性强、利率高等特点吸引大批以青年人为主的投资者。大批资金涌入刺激金融市场的繁荣,其成功模式也被大量复制,金融市场之中出现一众类余额宝金融产品。
3.3发展特点
3.3.1成本低
在互联网金融体系下,资金供求双方可以自行通过网络平台完成信息的筛选、定位、议价和交易,过程中无需传统中介、没有交易成本和垄断利润。一方面,金融机构能够减免为开设营业网点所投入的资金和运营成本;另一方面,消费者也可以在开放透明的平台上找到和自己相匹配的金融产品,这样不仅削弱了信息不对称程度,也更节省资源,降低成本。
3.3.2效率高 互联网金融业务主要由计算机处理。由于其操作流程完全标准化,客户花费时间更少,却可以得到更加优质的体验。电商依据所积累的信用数据库,经过数据分析,引入风险分析和资信调查模型,因此商户从申请贷款到发放只需要几秒钟,方便快捷。
3.3.3发展快
依托于大数据和电子商务的发展,互联网金融得到了迅速增长。如引言所述,余额宝的迅速爆炸式发展,使其金融理财产品的发展可见一斑。据报道,如今余额宝规模500亿元,成为规模最大的公募基金。
3.3.4覆盖广
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客户往往可以突破时间以及地域的约束,在互联网上寻找自身发展所需要的金融资源,这就要求金融服务更加直接,并且拥有更为广泛的客户基础。而且,互联网金融的客户的主体是小微企业,这就覆盖了传统金融业的部分金融服务盲区,有利于提升资源配置效率,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3.3.5管理弱
(1)风控弱。目前,互联网金融仍没有接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也不存在信用信息共享机制,不具备类似银行的风控、合规和清收机制,容易发生各类风险问题。
(2)监管弱。互联网金融在我国处于起步阶段,还没有监管和法律约束,缺乏准入门槛和行业规范,整个行业面临诸多政策和法律风险。
3.3.6风险大
(1)信用风险大。目前我国信用体系不完善,互联网金融的相关法律仍有待配套,互联网金融违约成本低。特别是P2P网贷平台因为准入门槛低和缺乏监管等原因,容易成为不法分子从事非法集资和诈骗等犯罪活动的场所。
(2)网络安全风险大。我国互联网安全问题突出,网络金融犯罪问题尤为重要。一旦网络遭遇黑客攻击,互联网金融的正常运作就会受到影响,会危及消费者的资金安全和个人信息安全。
4 发展前景
按照以上所分析,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揭示出两个基本趋势:一是互联网企业的金融化;二是金融企业的互联网化。互联网与金融的结合使金融业更加繁荣,其原因在于通过互联网能够快速有效地解决金融服务的本质需求。这也正是互联网金融核心竞争力的来源。
由此来看,互联网金融产品仍会较为平稳,快速地发展。一方面,不同的互联网金融企业之间进行着激烈的竞争,兼并以及重组成为常态。强强联合使得互联网企业优势更加明显,而兼并重组则使资源得到有效利用。另一方面,85后年轻人对于资金理财的态度以及希望更好的服务的心态,使得专注于小众化、专业化的小型互联网金融企业得以发展,由此来看,未来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应该会分为两种。
第一,寡头垄断的互联网金融系统以阿里、腾讯为主的互联网金融巨头不断致力于开发研究新产品,完善产品漏洞,注重保护用户个人隐私,建立基于第三方的金融理财系统。面向大众,提供更加广泛化、具有普适性的服务。
第二,个性化金融服务。小型互联网金融公司瞄准各类利基市场,提供在某一领域特定的金融理财服务,为用户提供专业化、个性化的服务,提供更好的用户体验。
然而,就目前来看,互联网金融系统中仍存在着不可忽视的问题。监管体系不完善,用户信息和财产安全没有全面保障等也制约着互联网金融的进一步发展。从目前发展趋势看,互联网依旧很难代替传统金融行业。二者或许可以在中国金融体系中和谐共生,相互取长补短。互联网金融可以完善传统金融的覆盖面,为传统金融所难以支持的小微型企业及个体商户提供资金支持;而传统金融业也可借鉴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模式,使其理财产品多样化,更加符合大众的要求。两者相互促进,促使中国经济得到健康发展。
5 结论
在大数据时代之中,我们都是它的受益者,它改变了我们的生活方式,提高了我们的生活质量。互联网金融产品如今无疑已经渗透到我们的生活之中,它为我们提供了流动性更强、收益率更高的理财产品。然而,在互联网金融产品爆炸式增长的背后也隐藏着用户信用信息系统不健全、用户信息和财产安全保障措施不完善等问题。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的未来发展,不仅关系着国民大众的利益,还关系着中国经济的发展。由此来看,互联网金融产品的健康发展对整个社会而言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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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保险业发展至今,经营主体越来越多,竞争越来越激烈,特别是入世之后,更是要与外国众多强大的保险公司竞争。而如今保险业的竞争已由原来的规模竞争转化为以服务竞争为导向的质量竞争。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保险毕业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随着社会工业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大规模侵权事件越来越多,大规模侵权所带来的赔偿与救济问题也日益增多。责任保险具有高效性、平等性以及稳定性的优点,我国应确定以责任保险为主导救济模式的大规模侵权救济体系,并通过有针对性的确立强制性责任保险、明确保险的责任限额与再保险的风险分散三种方式,完善我国的责任保险制度。
[关键词]大规模侵权;救济模式;责任保险
在现代化进程中,生产力的指数式增长,使危险和潜在威胁的释放达到了一个我们前所未知的程度。[1]15随着工业化的深入与经济水平的提高,人们在享受现代文明的同时,也深切的感受到了当今社会的高风险性,高风险社会的极端体现就是大规模侵权。所谓大规模侵权,是指基于一个不法行为或者多个具有相同性质的事由,给大量受害人造成人身损害、财产损害或者同时造成上述两种损害。[2]频繁发生的大规模侵权事件,已经成为当今社会的人类主要威胁,如2008年的三鹿奶粉事件,2015年的天津港“812”特大火灾爆炸事故,这些大规模侵权事件不但产生了不良的影响与巨大的危害,也为我们敲响了警钟。中国现有法律对大规模侵权事件没有明确的规定,如何最大程度上弥补受害人的损失并及时有效地对受害人进行救济,已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一、大规模侵权的主要赔偿模式
赔偿受害人是对其救济的最佳途径。在具体应用中,救济的实现方式有多种,政府救济模式、基金模式、责任保险模式被各国广泛应用,以达到保障受害人的合法利益的目的。
(一)政府救济模式
大规模侵权事件一般具有突发性和受害人众多的特点,在造成受害人损害的同时,往往产生巨大的公共危机,造成社会的不稳定。政府掌握着大量的资源,享有制度安排和制度实施的合法权力,具有强大的动员能力和组织能力。[3]在大规模侵权发生初期,需要在短时间内采取相应措施,而政府有着独一无二的公共资源,尤其是在重大的安全事故中,政府在事故的救援、灾难的控制和防止其发生连锁效应等方面具有天然的优势。政府可以在第一时间对事态进行控制和处理,避免受害者的权益再次受到损害,防止事件的恶劣影响继续扩大。由于受害人数众多,波及范围广,在大规模侵权事件的后期,具有主导地位的行政部门与各方进行沟通处理受害人的救济赔偿问题,如赔偿方案与标准的制定等。目前,政府救济是最常使用的救济模式。在三鹿奶粉事件发生后,政府积极统计患病儿童,组织医疗机构对婴幼儿进行免费排查,对治疗费用进行先行垫付。政府组织22家责任企业成立了针对三鹿奶粉事件的医疗赔偿基金,针对受害家庭,主要由政府进行一次性补偿。三鹿奶粉事件中,政府救济的运用堪称完美,但政府救济模式存在明显的局限性,不可作为应对大规模侵权救济的主导模式。政府救济模式所支出的资金为国家财政资金,而财政资金的主要来源就是税收,也就是说,政府救济模式的资金由全民承担,这不仅增加了国家的财政负担,且与《侵权责任法》中的“预防并制裁侵权行为”的立法目的相悖。政府的介入时间是在大规模侵权事件后,政府救济是消极的救济模式,不能对大规模侵权者进行提前的预防与监督。
(二)基金模式基金模式
是指政府通过制定专门的法律法规,来收取特别的费用或者税收作为资金来源的赔偿基金,并用该基金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受害人进行救济,具有及时、迅速等特点。在遭受大规模侵权损害时,受害人可以直接从基金中获得补偿,防止其陷入漫长而复杂的索赔诉讼之中。另外,在食品安全与环境污染方面的大规模侵权中,受害人往往会存在后遗症等长期损害,为保证受害人的合法权益,需要对其进行持续关注,基金模式的救助可以对受害人进行长时间的必要救助。美国的基金救助模式应用相对广泛且较为成熟。1980年,美国国会通过了《综合环境反应、赔偿和责任法》,设立了用于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的“超级基金”。超级基金的资金来自对特殊行业企业征收的专门税款与少部分的联邦政府拨款。在受害人索赔过程中,责任企业不愿或无力承担赔偿时,或者无法确定责任主体时,可以向超级基金提出请求,支付医疗费用。但运行一段时间后,这种救济模式凸显出一些问题。在中国,这种救济模式没有相应的法律作为支撑,三鹿奶粉事件的医疗赔偿基金(由政府主导),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救济行为,其他的大规模侵权损害赔偿能否适用还是未知。此外,救济基金资金的筹集渠道少,可能发生后续补充资金不到位的情况,那么就无法对受害人进行长时间救助,无法完整的保护受害人的利益。
(三)责任保险模式
责任保险是指被保险人依法应当对第三人负赔偿责任,在第三人向被保险人提出赔偿请求时,由保险人负赔偿责任之责的保险。[4]12在事故发生前,责任企业为了追求利益,多数情况下,不会很好地履行防范风险的义务,而在责任保险制度中,保险公司为了自身利益需求,势必会对责任企业进行监督,达到减少大规模侵权事故潜在成本支出的效果。在事故发生后,责任保险简化了事故的处理环节,使受害人可以及时快速的得到补偿,并且降低了诉讼的可能性,节省了处理事故的成本。与传统的侵权赔偿相比,责任保险模式可以更加快捷地满足被害人的救济需求。被害人可以省去举证等繁琐的诉讼程序,只需根据保险公司与责任主体之前所签订的合同,就可对受害人进行救济。与政府赔偿相比,政府赔偿的金额受到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经济欠发达地区的赔偿金会相对较低,产生了事实上的不平等。而责任保险制度的赔偿则具有同一性,事故的赔偿金额只取决于合同所规定的金额,不受地区经济的影响与限制。基金模式中,基金的来源有政府拨款、潜在责任企业的捐赠和民间个人捐款,这样的资金来源具有不稳定性,也不能用法律对资金进行规范,事故发生后,赔偿基金会对责任企业进行索赔与诉讼,会导致企业无法继续生产经营导致企业破产,不利于市场与行业的发展。在责任保险模式中,保险公司会科学计算保费,对保险风险进行分散,相比基金赔偿模式具有可靠性与稳定性。大规模侵权责任主体,可以免于大部分的赔偿金,保险公司也可以通过收取保费获益。责任保险将企业的赔偿责任进行分散,减少了责任主体的赔偿压力。责任保险在几种大规模侵权赔偿模式中具有高效性、平等性与稳定性的优点,笔者建议将责任保险模式作为中国应对大规模侵权事件的主要救济模式。
二、中国责任保险救济模式制度的完善
(一)有针对性地确立强制性责任保险
笔者认为,不能一味的强调采取单一的保险模式,应综合考虑各行业的性质、生产、销售等因素,确定各行业各自具有的风险性,有针对性地确立强制责任保险。责任保险包括任意性责任保险与强制性责任保险。任意性责任保险是基于投保人与保险人在合同自由的基础上,做出各自意思表示,投保人是否投保,保险人是否承保由其自己作出决定。而强制性责任保险,则是依据国家法律的相关规定,投保人必须投保且保险人必须承保的责任保险。[5]68强制性责任保险更多是政策性保险,国家以相应的法律条文作为依据进行强制推广,中国的机动车强制责任险就属于强制性责任保险的范畴。采取哪种投保方式直接决定责任保险模式在大规模侵权中的运作。容易发生产品责任与环境责任方面事故的行业如食品、矿山、化工等,应强制其投保责任保险。如果采取任意性责任保险制度,一方面企业以盈利为其首要目的,投保责任保险势必提高其生产经营成本,同时因为大规模侵权事件具有的突发性与偶然性,更多的企业因存在侥幸心理而不去投保。另一方面,保险公司同样是以盈利为其首要目的,因大规模侵权具有高风险性与不可预测性,同时可能造成极高的损失,所以其并不完全具有可保性,一旦发生大规模侵权事故,就会产生严重的后果,巨额的赔偿款会对保险公司的承保信心造成影响。由此可见,如果将大规模侵权的保险投保模式确定为任意性责任保险,就会造成无人投保,无人承保的尴尬境地。所以为了实现责任风险的转移,应强制潜在的大规模侵权企业投保责任保险。而对于危险程度低的领域,可以推行任意性责任保险,即使发生了侵权事故也可以通过传统的侵权责任法来进行救济,如果在所有行业领域都推行强制性责任保险,则加重了这些低危企业的负担,不利于其发展。
(二)明确责任保险的责任限额
当前,中国的责任保险制度还处于发展阶段,如果不设立明确的责任限额,势必会加重保险公司的负担,打击保险公司对大规模侵权承保的积极性,因此,确定责任保险的责任限额,有利于责任保险赔偿模式的发展。责任限额是指大规模侵权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应当承担的最高赔偿数额,由于责任风险的自身属性,双方无法对潜在的风险作出充分精确的衡量。[6]368,大规模侵权事件的发生概率较低,可是一旦出现,就会产生巨大的赔付额。如果将风险全部转嫁给承保人,事故所产生的赔偿金可能会超出保险公司的赔付能力,即使保险公司具有赔付能力,企业将自身责任无原则的转移到保险公司身上,对保险公司也是不公平的。保险公司承保的是对第三人的赔偿责任,因为大规模侵权事件具有偶然性,所以在订立责任保险合同时,无法确定事故可能造成的损害以及对应的赔偿金额,保险公司为了防止责任企业任意扩大保险责任,双方在订立合同时会确定最高的赔偿金额,即责任限额。确立责任限额对责任企业进行了规范与限制,责任企业不能将自己的赔偿责任全部的转嫁给保险公司,如果产生大规模侵权事件,企业也需要分担部分责任赔偿,这会促使企业积极地采取防范措施,从而降低事故的发生概率。对于保险公司来说,责任限额确定了保险人的赔付额度,保险公司不会因赔付过多而丧失赔付能力。超出责任限额部分的损失,受害人还可以通过诉讼,使责任企业承担侵权责任赔偿。
(三)借助再保险进行风险防范
再保险是指直接保险人将自身承担的责任和风险部分或全部转移给再保险人承担的风险转移方式。[7]1中国《保险法》28条规定了再保险制度。中国不仅对再保险进行法律规定,在实际应用中,也将其视为责任分散的重要方式。承保公司为了避免高风险事故发生所产生的巨额赔偿金,可以依托再保险进行风险分散,将承保业务连同承保风险部分的转嫁于多家再保险公司。大规模侵权事件具有高风险性的特点,大部分保险公司自身没有足够的承保能力,根据《保险法》第103条第一款所规定,保险公司对一次保险事故承担的损失不得超过其资本金与公积金的百分之十,以三鹿奶粉为例,造成的损失大约7亿元,那么保险公司如果想要单独进行承保,就需要有超过70亿元的资本金与公积金,而符合上述条件的国内公司寥寥无几。这时保险公司可以运用再保险进行风险分散,来保证自身的承保能力。国际上再保险的经营典范是1979年法国50多家保险与再保险公司组成的污染再保险联营集团,各公司签订共同保险协议,约定各自的责任份额,以此分摊保险的风险。中国也应借鉴法国再保险的经验,对于潜在赔偿金额巨大的行业领域,例如,食品安全、石油、环境污染、核电等行业,保险公司应进行再保险,以达到风险防范的目的。
三、结语
大规模侵权事件,给民众的人身安全与财产带来了危害,如果不能及时有效的对受害人进行救助,势必会对社会的稳定产生影响。责任保险作为一种及时有效的经济补偿制度,逐渐被学界所认可,但由于目前中国大规模侵权方面的立法缺失,保险领域的发展水平滞后,以及人们对其风险的认识不足,造成了消极投保与责任保险产品匮乏的供需双冷局面,没有发挥责任保险制度的保障作用。在各种主要的救济赔偿模式中,责任保险有着巨大的优势,希望尽快建立以责任保险为主导的大规模侵权救济体系,为我国的大规模侵权事件提供一条有效的救济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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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养老保险作为一种基本社会制度,在当前中国老龄化现象突出的背景下显得尤为重要。文章基于此,选取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这一角度作为切入点,在分析了我国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历史与现状的基础上,对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中存在问题及解决对策做出了探讨。
关键词: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制度衔接;基本社会制度;老龄化现象;养老问题
1概述
养老保险制度作为保障我国民生的重要内容,在解决养老问题、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均有着重要意义。但受我国历史、经济、政治等因素的影响,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在呈现出多元化发展态势的社会保障领域的影响下,也存在着一些问题,首当其冲的就是城乡养老保险制度无法实现有效衔接,导致我国城乡统筹发展受到一定影响。因此,了解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在分析其主要原因的基础上采取合适的对策促进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是实现养老保险制度城乡统筹一体化的必经之路。
2我国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历史与现状
早在汉朝,我国国家官员正常退休之后被称为“致仕”,辞官后仍能领取一定津贴,这一制度又在唐宋时期得到了完善,形成了现代养老保险制度的雏形。新中国成立之后,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大体可分为三个阶段:1949~1977年的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的构建初期阶段、1978~1999年的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发展阶段、2000年至今的探索覆盖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险体系的探索阶段。虽然自面向未参加职保的农村居民和城乡居民的新农保和城居保实施以来,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和参保人数都有了很大的提升(见表1),但受我国特殊国情和政策的制约,城乡养老制度在衔接过程中,也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造成了社会问题的出现,具体将在下文中进行阐述。
3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存在的主要问题
3.1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缺乏成熟性虽然经历了数十年的发展与探索,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缺乏成熟性仍然是当前导致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困难的最主要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3.1.1“碎片化”特征较为明显,包括养老保险金的最终发放单位存在差异性,导致分工缺乏明确,机构运转效率低;统筹区相互之间存在独立性,养老保险管理过程中无法实现统一管理。例如新农保基金的管理过程多是基于县市级地区所实现的,但县市级地区数量繁多,使得基金管理的风险程度大大上升。
3.1.2缺失对于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险制度,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地区的失地农民数量已经越来越多,《2014年中国城市发展报告》指出,中国失地农民的数量已经达到4500万以上,但中国现在养老保险体系的覆盖范围是不包括失地农民的,这就使得农村的稳定性受到了一定的影响,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更是无从谈起。
3.1.3各类保险制度在强制性的执行力上不能达成统一,例如事业单位和企业工作人员只要能够确定劳动关系,就能够享受社会养老保险的福利,但一些农村居民,尤其是低收入农民群体和进城务工人员,却因为企业不与自身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强制延长城市流动工人的用工试用期等现象而导致被“自愿”的挡在了养老保险大门之外。如何强化养老保险制度的“强制性”,加强劳动者的参保维权意识,同样是统筹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亟需解决的重要问题。
3.2城乡养老保险待遇差距过大
养老保险制度设立初期,我国的养老保险体系的身份属性较重,因此职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在待遇标准、统筹办法、支付渠道等方面均存在差异。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成熟,现行的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忽视保障属性的缺陷开始愈发明显,最突出的表现就是城乡养老保险待遇差距过大,养老保险资源分配开始缺乏公平性。以养老金替代率这一标准为例,工龄在为10~20年的事业单位人员其养老金替代率即可达到40%,且会随着工龄的上升显著增长,最高可达到88%。但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连续15年缴纳后其养老金替代率最高也只能达到60%。再加上养老金计算时的调整幅度是依据职工的平均工资增长率所进行的,不同人群的养老金之间的差距将会进一步加大。2009年,国家出台“新农保”,但按照当时2元最低的缴费水准计算,农村居民补贴基础养老金每个月也仅有55元,2015年,国家首次统一提高基础养老金到70元,但与近几年我国CPI和GDP的上涨相比,这一提升所能达到的作用显然是杯水车薪。
4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的对策建议
4.1提高农村人口参保率,实现养老保险全覆盖根据大数定律,参保人数的增长会显著降低保险制度对应的风险,因此,提高农村人口参保率,实现养老保险全覆盖,是建立统一的城乡养老保险体系的必经之路,具体可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
4.1.1加强维护农民工参保权益,农民工作为我国城市化过程中的特殊群体,应当具备与之贡献相匹配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可考虑针对农民工的缴费方式与缴费年限进行弹性优化,包括延期补缴、继续补缴等,避免农民工因工作流动导致缴费中断而导致自身承担不必要的损失,还可使得愿意参保的农民工可以以延续缴费年限的方式得到养老保障。同时,按年缴纳、按季度缴纳,按月缴纳等多种缴纳方式共存的参保方式,无疑也会对农民工具有更大的吸引力,从而有效提升农村人口的参保率。
4.1.2吸收失地农民参保,虽然某些地方政府针对失地农民数量日益增大的现象采用一次性补偿款的方式来对农民进行土地补偿,但就长远角度而言,这是对实现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无益处的。结合实际情况,可考虑将失地农民纳入到职工养老保险体系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体系的覆盖范围中,并且在此基础上,土地承包方应当就其责任为失地农民缴纳一定的保险费用,实现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
4.2凸显政府作用职能,提高统筹层次和财政投入社保保障能力的大小与社会保险资金统筹层次的高低呈正相关,针对现阶段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碎片化”特征明显的情况,可考虑提高保险基金的统筹层次,当社保资金由县级统筹转化为省级统筹直至达成资金的全国统筹,当前社保资金的支付压力和风险程度将会得到明显减轻,社会统筹资金相互帮助的能力及范围则会得到较大提升。此外,政府作为全国公共财政收入的持有者,应当进一步在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过程中凸显自身的作用职能。可考虑结合现有情况合理制定国家与地方间社会保险基金的政府财政转移支付机制,并在此基础上对涵盖了我国大部分居民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资金加大财政投入,这样一方面可以弥补城乡养老保险待遇的差距,解决过去因农村帮扶城市给农村养老保险造成的诸多弊端;另一方面也可以借助强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现促进城乡居民收入再分配的达成,进而达到统筹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的长远目标。
4.3加强养老保险制度宣传,提升居民参保积极性对于城市的企业职工而言,了解基础养老保险是他们的基本权利,地方政府应当督促企业按时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而针对农民工等工作流动性较大的群体,地方政府则应当加强养老保险制度宣传,提升居民参保的积极性。可考虑将职保转迁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新政策进行重点讲解,使得农民工了解到职保转迁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后,个人账户资金也能够同步转移,且职保缴满15年退休后将享有高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待遇,避免因农民工群体对保险制度缺乏了解进而产生“退保潮”。而在农村地区,同样应当对新制度筹资模式中的“政府补贴”用通俗的语言进行重点宣传,重点培养农村地区居民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观念,并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接续职保的制度进行解释,培养农村地区居民的维权意识。
5结语
现阶段,我国正处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城镇化加速发展的关键时期,全国劳动力的流动也愈演愈烈。在这样的背景下,养老保险制度模块之间缺乏有效的衔接机制的现状已成为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热点。但我们也欣喜地看到,随着国家政策的不断出台,这些问题也正在不断被解决,城乡养老保险制度也终将在未来实现完美的衔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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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廉·詹姆斯是十九世纪末以来美国主导世界心理学发展方向的心理学新时代的精神领袖,是开创美国现代心理学的里程碑式的人物。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心理方面的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随着内外部环境的不断变化,旅游企业在新生代员工管理过程中遇到了很多新挑战。阿德勒作为人本主义心理学的先驱,其创立的个体心理学影响了整个心理学发展过程。本文尝试用个体心理学来解决旅游企业在新生代员工管理中所遇到的挑战和难题,构建了应用体系,包含企业文化层面、管理理念层面、管理技巧层面四部分。
关键词:个体心理学旅游企业新生代员工管理
一、问题的提出
美国著名的未来学者阿尔文托夫勒在其代表作《第三次浪潮》中,将人类社会的发展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三次浪潮时期,以电子工业、宇航工业、海洋工业、遗传工程组成工业群;社会进步不再以技术和物质生活标准来衡量,而以丰富多彩的文化来衡量。这第三次浪潮也被称为体验经济时代,体验经济时代中消费者的消费需求发生了深刻变化,这种变化促进了旅游业商业模式转型升级的必要。
二、旅游业新生代员工管理所面临的新挑战
在体验经济时代中成长起来的员工,在本文中被称为新生代员工(特指1980年以后出生的员工)在信念和价值系统上,已经和80年前出生的员工有了极大的不同,传统管理模式对新生代员工的管理效率正在下降。这些都为旅游业新生代员工的管理带来了许多新挑战。
1.旅游业的转型升级
带来人力资源管理模式的变革体验经济时代的到来,以商业模式及价值链的调整为代表的转型升级,直接带来人力资源管理模式的深刻变革。
(1)旅游业中行业与岗位的调整。旅游业人力资源管理模式的深刻变革,主要体现在传统行业与岗位的逐渐萎缩,新兴行业与岗位的井喷发展上。比如自驾车时代的到来,使得传统旅行社行业的商业模式发生了巨大改变,社区意见领袖将引领细分客户圈,为旅行社提供后续发展的客源动力。以智能机器人为代表的新技术,将直接取代旅游业中的一部分传统服务岗,比如迎宾导游等;而自媒体时代的到来,使得旅游营销和宣传的模式发生了改变,这种变化增加了新媒体营销岗。
(2)改变了原有岗位的胜任特征模型。随着旅游业的转型升级,除了行业和岗位的逐步调整外,很多岗位的岗位职责发生了改变,这一改变直接带来了胜任特征模型的调整与变化。对于高层管理者而言,需要提升自己对环境的敏锐度,准确构建经营战略与思路;对于中层管理者而言,以系统的模式将企业战略准确落地,是急需提升的能力;对于基层管理者而言,大量涌现的新生代知识型员工,要求管理层努力提升自己的沟通技巧和管理能力;对于所有员工而言,如何更好地调整好心态,将日常工作的流程进行有效优化,适应自媒体时代的企业宣传任务,都是需要努力提升的地方。
(3)新的价值链构成改变了原有组织结构。为了顺应体验经济时代的到来,旅游业传统的价值链发生了重心转移和重构。以旅行社为例,过去旅行社价值链中的交通、线路设计、门票、住宿、导游服务、媒体宣传都是重心,但在如今自驾车时代,旅行社变成了自驾游的的贴心小助手,新价值链取决于各家旅行社的战略重心。有的旅行社实行低价策略,侧重于优惠的门票、住宿、餐饮;有的旅行社实行高品质高价位策略,侧重于各类朋友圈意见领袖的特色线路规划与活动策划。这些价值链的调整,直接改变了旅行社原有的组织结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也随着组织结构的调整而变化。
2.新生代员工自身特点给人力资源管理所带来的挑战
(1)新生代员工的职业价值选择与传统员工有很大不同。成长于市场经济环境下的独生子女一代,家庭经济条件相对80前的员工而言,宽松一些;成长历程与改革开放过程基本吻合,都接受了九年制义务教育,对西方文化思想的接受度远高于父辈,职业价值观也变得更为多元。总体来看,新生代员工对经济报酬的重视程度低于父辈,而对自我发展空间与工作软环境的舒适程度更为看重,因此,新生代员工会因为一个欣赏的上司而努力工作;也会因为一个复杂的人际环境而离开企业。也正因为员工的职业价值观多元化,使得职业忠诚度较老员工而言显著下降。
(2)新生代员工对权威的认知带来了全新管理模式的需求。新生代员工成长于相对自由民主的社会环境里,相对于80前员工而言,新生代员工更渴望平等、自由、尊重的民主管理氛围。传统管理模式强调权力和权威,通常通过命令的方式与下属沟通,而这却成为新生代员工比较反感的做法,因为新生代员工渴望可以参与到决策过程中来,渴望了解命令背后的原因,渴望在权限范围内主动自发地工作。对于管理者来说,在权威模式下成长起来的管理者往往也直接习得了强调职权的管理模式,以新的管理模式来面对新生代员工对于很多管理者而言是挑战。
三、阿德勒个体心理学概述以及实践价值分析
1.阿德勒的生平及理论概述阿尔费雷德?阿德勒(1870--1937),现代著名的精神分析学者,个体心理学的创始人,人本主义心理学的先驱,现代自我心理学之父,和佛洛伊德、荣格一起被人们称作心理学的三大奠基人。阿德勒早年受佛洛伊德的影响,后因不赞同佛的理论导致了双方的决裂。阿德勒由此开创了精神分析学派内部第一个反对佛洛伊德的心理学体系,他所倡导的个性发展与社会精神,对后来西方心理学和社会心理学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其代表作有《自卑与超越》《人性的研究》等。理论概述:个体一词在德语里是不可分割的整体之意。阿德勒认为人是不可分割的,无法从社会中脱离。他们依据自己创建的人生哲学,去追求安全感、归属感和成功等目标。阿德勒的个体心理学认为个体个性的关键,是看他赋予生命什么意义。主张提高人的社会兴趣,改变人在生活中的价值观念,树立生活目标,超越自我。
2.个体心理学体系介绍
(1)整体论。阿德勒认为人是不可分割的整体,肉体与心灵相辅相成,思想、情绪、行为是一个整体,头脑、身体、灵性是一个整体;过去、现在、未来是一个整体。我们通过局部可以推断整体,所以通过一个人的行为可以推断出他的信念系统。
(2)社会性。人是社会人,人的行为只有在社会背景中才能被解释。对社会是否有兴趣,可以将人群做出划分,所有人际关系的问题都集中体现在家庭系统、社会系统和工作系统中。
(3)目的性。人类的行为都是目标导向的,目的总是以个人提升为方向。只是在服务这个大目标的过程中,出现了有效行为和无效行为之分,有效行为是可以达到信念目标的行为,而无效行为则是认为实际上却不能达到信念目标的行为。而在意识层面和潜意识层面均有生活目标存在,我们只能清晰地感知意识层面的目标,很难感知到潜意识层面的目标。
(4)现象学。阿德勒强调,问题本身不是问题,如何看待问题才是问题。每个人内心都有自己的信念系统,当我们无法在现实的情境中找到与自己信念系统相符的意义,我们就会尝试用自己的信念系统去赋予情境以意义,使得情境与我们的信念系统相一致。
(5)自卑感。阿德勒认为自卑感是与生俱来的,每个人都有。一部分弱者将这种自卑感扩大到自卑情结,将自卑作为自己不成长的借口。另一部分人保留了这份自卑感,以努力勤奋和自我突破来对抗这种自卑感,来获得优越地位。
(6)追求优越性。阿德勒认为每个人都有自卑感,需要获得优越性。只是在如何获得优越性这个问题上,每个人的目标都是一致的,需要价值感和归属感,只是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做法。
(7)垂直与水平之争。在人际关系中,垂直与水平是两极。垂直关系只关注个人的地位和成功,变成达到卓越或失败的工具;水平关系则追寻相互尊重,贡献和突破自己寻找自己的勇气。
(8)生活方式。一个人潜意识里的信念系统,就是他生活方式的体现,为行为的发展提供了方向上的指引。信念系统通常在儿童时期的家庭和社会中形成,可以通过对童年时期故事的回忆与描述,来窥视出生活方式的轮廓。3.个体心理学对其他学科的贡献阿德勒的个体心理学认为人能够主宰自己的命运,不必受命运支配,而这是人本主义的人性理论的基础。个体心理学影响了NLP(神经语言程序学)、精神分析等理论的发展。
四、基于阿德勒个体心理学的旅游企业
新生代员工管理体系构建内外部环境的变化使得旅游企业新生代员工管理需要采用新体系新方法,阿德勒心理学在管理体系中的应用并不是零散的,也是成体系的。
1.框架结构阿德勒心理学在旅游企业新生代员工管理中的应用体系,包含企业文化层面、管理理念层面、管理技巧层面、人力资源开发层面四部分。
2.企业文化层面阿德勒的个体心理学中有关于生活方式的论述,说的是每个人内心都有一个生活方式的概念,而所有的行为都是为了实现这个生活方式而展开的。因此,如果想改变一个人的行为,首先得看到他行为背后的生活方式,通过对生活方式的引导与改变,一个人行为才会持久改变。在旅游企业中员工内心里的生活方式也有多种,比如力争优秀型、控制型、安逸型、取悦型等。对于企业而言,如果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得市场地位,需要一个力争优秀的企业文化。除了在企业文化的打造上下功夫这种传统方式外,通过生活方式的不同将员工区分开,深入到信念层面,针对不同生活方式类型的员工进行生活方式重塑,能有效地打造企业文化。
3.管理理念层面阿德勒在个体心理学中对纵向和横向人际关系有细致的阐述,在纵向关系中,关系的本质是一方高人一等,另一方则低人一等;在横向关系关系中,每个人都有同样的价值,即便他们在生活中有不同工作、角色、技能、经历和兴趣。基于职权的管理模式是典型的纵向人际关系,而建立在横向人际关系基础上的管理方式,才是新生代员工所需要的。纵向人际关系和横向人际关系的基石不同,纵向人际关系的基石是价值建立在职位之上,横向人际关系的基石是价值建立在自己身上。如果我们希望旅游企业的管理者可以以横向人际关系作为自己的管理模式,就得从提升管理者强大的内心入手,提高他们的自信心,再辅以管理技巧方面的培训。
4.管理技巧层面用横向管理理念替代纵向管理理念之后,下一步要做的就是在管理技巧层面提升管理者的管理能力,以适应新生代员工的内心需要。传统的管理模式以命令的方式分派任务,将行为改变的着眼点放在行为改变本身上。面对新生代员工,管理者应明白行为-感受-信念之间的关系,沟通的重心应放在行为背后的感受,辨别行为背后的感受,改变感受以带来行为的改变;如果希望员工行为能够持久改变,就需要改变员工潜意识里的信念。在与员工进行绩效面谈时,应先关注感受,再对员工行为进行战略化引导。管理者在日常管理中,努力营造彼此尊重、相互信任的氛围,帮助员工在企业里找到价值感和归属感,让信任成长的管理环境激发新生代员工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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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日本)岸见一郎,古贺史健.渠海霞译.被讨厌的勇气[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15
[3](日本)小仓广.杨明绮译.接受不完美的勇气[M].长沙:湖南文艺出版社,2015
[4](奥)阿德勒.黄光国译.自卑与超越[M].北京:作家出版社,1986
[5](奥)阿德勒.汪洪澜译.理解人性[M].北京:中国城市出版社,2012
摘要: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与社会意识的提升,儿童的身心发展问题成为家长关注的焦点。儿童家具作为学前儿童的日常必备物品,在儿童成长过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本文以发展心理学为依据,结合学前儿童的心理发展特点,分析了家具在学前儿童生活中所起的作用,旨在论述发展心理学在学前儿童家具设计中的应用。
关键词:发展心理学学前儿童家具设计应用
引言
发展心理学作为心理学的一个分支,它是用发展的、联系的眼光去研究人类成长发展各个阶段的心理变化并究其内在的原因。1882年,德国心理学家普莱尔发表的《儿童心理》一书,既被视为发展心理学的前身,也是公认有关儿童心理学早期的经典著作。此后,欧美一些心理学家纷纷开始投入到儿童心理学的研究中,使儿童心理学得到进一步发展。1957年,美国出版的《心理学年鉴》中用“发展心理学”取代“儿童心理学”作为文章的标题,标志着儿童心理学向发展心理学的演变。随着人们对发展心理学研究的深入,使发展心理学在不同领域得到了应用,为解决实践中的问题提供了理论依据。基于发展心理学的儿童家具设计便是其应用的发展趋势之一。
1学前儿童心理发展特点
“学龄前儿童”指正式进入小学阶段学习前的儿童。年龄阶段在3-6岁,处于童年早期[1]。这个阶段的儿童心理作为儿童成长阶段的特有时期,无论是从成长的内容还是成长的心理特征来看,都呈现出本阶段特有的特点。
1.1认知的发展
著名的儿童心理学家让?皮亚杰通过对儿童认知成长机制的研究,将儿童思维发展划分为四个阶段:感知阶段(1-2岁),前运算思维阶段(3-6岁),具体运算阶段(6-12岁)以及形式运算阶段(12-18岁)。并指出前运算思维阶段(3-6岁)是儿童认知发展相对较快的时期。该阶段儿童在认知方面容易受外在事物显著特征的影响,更多靠物体的形态去感知与判断事物。由于神经系统还未发育成熟,儿童的注意力集中时间不长,容易受外界因素的干扰随时转换注意的目标,对于新的事物往往不能形成清晰的认识。有研究表明,学前期是儿童认知发展的黄金时期,该阶段儿童的认知方式对其成年后的思维习惯以及处理问题的能力有重要影响。然而,不同的生活环境会对儿童的认知产生差异。鉴于此,从小给儿童营造一个良好生活环境对于他们认知的发展至关重要。
1.2个性的发展
这个时期的儿童可塑性非常强,也是个性形成的关键时期。个性是指一个人比较稳定的、具有一定倾向性的心理特征的组合[2]。随着语言能力、自理能力及思维的提升,该阶段儿童的自我意识开始发展,渐渐表现出强烈的独立性和自主性。思考问题习惯从自己的角度去理解,对于那些力所能及的事情,也开始想要依靠自己独立完成。然而,个性贯穿于人的一生,良好的个性会影响儿童未来的发展。因此,重视学前儿童个性的培养与发展,对儿童今后人际关系及事业的发展有重要意义。
1.3人际交往的发展
人际交往指个体通过语言、肢体动作以及表情等表达方式同其他个体进行信息传递的过程。它体现了人的社会属性,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人际交往作为儿童进入学校后社会性的重要形式,在儿童未来的生活中起着不可估量的作用。游戏作为学前儿童日常生活中最主要的活动,贯穿于他们整个成长过程中。心理学家研究发现,学前儿童更愿意选择可靠的游戏伙伴作朋友。另外,通过观察儿童的游戏行为,心理学家认为好的游戏不单单有趣好玩,还能激发儿童的好奇心与探索欲,让孩子在游戏中懂得如何思考,激发他们的潜能,促进他们某些能力的发展。由此可见,游戏是该阶段儿童学习以及与同伴互动交流最好的方式,是促进其人际交往的有效途径。
2儿童家具在学前儿童生活中的作用
“儿童家具”是指适应0-18岁的儿童身心特征,并能满足儿童的生活、学习、娱乐和社交方面的需求,为儿童提供坐、卧及储存物品等功能需要的一类器具[3]。学前儿童家具主要包括儿童床、学习桌、儿童座椅以及储物柜等。有调查显示,人类每天与家具的接触时间较长。对儿童而言,其学习、娱乐、休息等活动与家具亦密不可分[4]。因此,儿童家具适合与否对儿童的发展产生一定的影响。通常,儿童家具有以下作用:
2.1提供儿童休息与储物
满足儿童生活作息的需求是儿童家具的首要功能。学前儿童处在身体快速发育的阶段,休息对于他们的成长有重要意义。良好的睡眠不仅为其生长创造有利条件,也能保证他们拥有良好的精神状态去生活学习[5]。同样,对于儿童来说,储物需求也是必不可少的。该阶段儿童物品多且杂乱,房间里随处乱扔玩具是常见现象,将儿童物品进行分类收纳,可以给他们提供一个宽敞、舒适、安全的生活空间。
2.2培养儿童自理能力
这个阶段的儿童好奇心强,喜欢尝试自己独立完成任务。对于家庭事务,他们虽然不能做到完全自理,但可以在家长的指导下完成简单的收纳任务。例如,儿童将自己的物品进行分类整理,放在指定的位置,既易于寻找又在无形中培养了他们良好的生活习惯。从小归类收纳自己的物品,使儿童较早就有独立的意识,自理能力不断提高,有利于他们今后更好地发展。
2.3寓教于乐
爱玩游戏是孩子的天性,游戏是学前儿童生活中的重要内容,该阶段的儿童往往通过游戏来慢慢感知世界。研究发现,儿童可以从游戏中获得生理与心理的满足,这对他们的身体发育、人际社交、认知能力等都会产生积极影响。因此,儿童家具在满足主要功能的基础上应同时具备娱乐功能,在游戏中提高儿童在家具使用中的参与性并从中学习新技能,起到寓教于乐的作用。
2.4亲子互动
亲子关系对父母与子女的身心健康有着重要影响,彼此的沟通可以培养亲子感情。家长在儿童的成长中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学前儿童的许多知识及生活技能是由家长言传身教的。儿童家具可以成为家长与孩子沟通交流的平台。例如,孩子在家长的指导下整理自己的衣物并进行合理收纳,将玩具放在指定的位置,家长陪孩子一起玩耍、学习等。这些活动不但使孩子在使用家具过程中锻炼了能力,也让孩子与家长在交流过程中增进彼此的感情。
3优秀案例
发展心理学经过百余年的发展,理论体系日趋成熟,现已逐渐转向应用领域方向。设计师通过不断探索,将发展心理学的理论研究与儿童家具的设计实践相结合,取得了显著的成果。许多儿童家具在设计中融入游戏性、益智性等各种元素,深受家长和孩子的青睐。
3.1儿童衣帽架
该款衣帽架由意大利设计师埃莱娜设计。它是由2个高低不同的衣帽架,床头柜,挂钩和洗衣篮组成。首先,针对学前儿童注意力易分散的现象,将衣帽架的挂钩处设计成动物的眼睛,看起来乖巧可爱,使儿童的注意力能很容易地放在收纳上,使他们养成了从小收纳衣物的好习惯。其次,2个高低不同的衣帽架,分别给家长和学前儿童使用,增加了家长与孩子之间的互动,拉近彼此感情(见图1)。
3.2儿童滑梯床
由著名丹麦儿童家具品牌芙莱莎(FLEXA)公司设计的儿童滑梯床,把家具产品造型和儿童发展的特点进行了很好的结合。设计师将学前儿童喜爱玩滑梯的特点融入儿童床的设计中,深得儿童喜爱。此外,考虑到学前儿童爱玩捉迷藏,喜欢保持一种神秘感,设计师还将帐篷元素与儿童床巧妙地结合在一起,让儿童的睡眠时间也充满乐趣。在细节的处理上,整体的家具都采用圆角的设计,可以有效防止儿童在玩耍中不小心磕碰(见图2)。
3.3儿童椅
儿童椅由家居设计公司设计。整体采用模块化设计,主体部分由靠背椅和座椅组成,此外,还包括婴儿床体、座椅支撑架与脚踏板等零部件。其最大特点是通过将主体模块与不同零部件组合会产生不同的使用功能,以满足不同成长阶段的儿童使用。例如,将靠背椅与婴儿床体组合,它可成为一款幼儿助行器;把靠背椅与脚踏板组合又变为一把儿童高脚椅。该产品解决了父母在儿童不同成长阶段需求不同的问题,属于典型的满足儿童发展需求的家具设计(见图3)。
4结论
将发展心理学理论与儿童家具进行设计实践的结合,成为儿童家具发展的趋势。本文通过对学前儿童的心理发展特点进行解析,并列举儿童家具设计的优秀案例来阐述发展心理学在儿童家具中的应用。发展心理学总结了不同年龄阶段儿童不同的心理特点,设计师从中提取符合儿童成长变化所需的设计元素,设计出满足他们身心发展需求的儿童家具,让产品更好地为儿童用户服务。
参考文献
[1]侯涛.从发展的角度探析儿童娱乐产品设计[D].北京理工大学.2014
[2]刘博文.儿童家具可成长性设计研究[D].江南大学.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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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何小娟.潘文芳.从工业设计角度解读《儿童家具通用技术条件》[J].设计.2013(08):68-69
[5]姚雯吉.基于发展心理学的儿童中期家具设计研究[D].浙江理工大学.201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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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保险行业开放的逐步深入,可以明显感受到保险行业对人才的迫切需求。因此,研究高校保险学专业人才需求的现状,了解保险企业需要什么样的人才,对指导高校保险学的专业定位以及课程设计有重要意义。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商业保险专业毕业论文,供大家参考。
一、当代社会下客户对于商业保险的需求
(一)更加诚信、全面的服务
正如上文所述,“产品竞争多、服务竞争少”是客户普遍反映的问题,也是客户对保险公司不信任、拒绝保险业务员推销保险的原因之一。目前,各大保险公司为了占据更广阔的市场空间,不断顺应市场、社会的发展以及国家相关政策的出台,均推出各种类型的商业保险。但是,根据对不少客户的电话访问以及上门走访,多数客户反映:由于保险业属于专业性较强的行业,没有专业人员的讲解或者相关业务领域的律师等人员的解读,对于一些免责条款、承保范围等的理解存在一定的困难。一些保险业务人员为了顺利签单,常常只是就某项产品的好处进行阐明。在投保后,很少有业务员主动向其解释有关保险的日常注意事项等内容。这些源自客户的口述向我们传递除了他们内心所需要的不仅仅是对他们更加有益的保险产品,还需要有全面的、专业化的服务,需要保险公司业务人员能够提供更加诚信的服务。
(二)更加具有针对性的保险合同
保险业的不断发展以及信息技术的不断完善使得保险产品越来越细化,推出的时间也缩短了很多。但是,是否具有针对性是在与客户的交谈中值得思考的。为了保证工作的效率,保险合同中绝大部分为格式条款,只有极少数的地方可以由投保人与承保公司进行协商,而且通常可协商部分对于投保人并没有太大的实质性意义。由于投保人的情况存在着很大的差别,对于同一保险产品可能有着不同的需求,因此在保险合同的条款约定上需要做出的调整也不一样。目前,很多保险公司都通过网络平台推出了各种便捷的投保手续办理,在这种情况下,采用格式合同是一种通用的做法,但是并不具有针对性,很容易丧失一批以年轻人、企业为中心的客户群。也就是说,当下客户需要更加具有针对性的保险产品以及保险合同。
(三)对保险产品更加详细的了解
随着物质文化条件的不断增长以及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居民以及企业购买保险的意识越来越强。中国的居民大多属于“储蓄型”,从理论上来讲保险行业应当具有很大的潜力。但是,中小型城市的投保率依旧较低,尤其是以居民为投保人的投保率。不少居民对于保险持怀疑和排斥态度,他们认为保险的欺骗性较高,身边有关“发生事故不赔付”的现象较为普遍。分析这些潜在客户流失的原因在于,他们对于保险产品的不了解,没有意识到购买保险对于其自身和家人的生活、工作等带来的益处。同时,由于当下各大保险公司推出的保险产品较多,对于一些知识水平较低的居民来说,他们不能够理解这些险种的涵义以及其承包的准确范围等内容。因此,在这样一个大背景下,客户需要对保险产品有更加详细的了解。只有让潜在客户对于保险产品有着透彻的了解,才能够挖掘更加广阔的市场,形成客户群。
二、如何满足当代社会背景下客户对于商业保险的需求
(一)提供全程化服务,树立保险公司“诚信”形象
1.按照保险合同签订前、保险合同签订时以及保险合同签订后提供全程化的服务
全程化的服务对于中小型城市的客户来说是非常重要的。由于经济发展以及思想开放程度的限制,一些客户对保险行业持怀疑态度,一旦保险业务人员的服务有所缺陷就会引起客户的怀疑,尤其是在签订保险合同后。目前,像大都会保险集团、纽约人寿保险集团这些国外大型保险公司为了拓展市场,开发更为广阔的客户群,除了提供全面的保险产品,还建立了规范的、人性化的解说服务以及咨询服务平台。为了满足客户的需求,打消客户的疑虑,我国保险公司可以按照保险合同签订前、保险合同签订时以及保险合同签订后,分阶段、分层次的提供全程化的服务,将服务流程以及服务方式予以规范化。在保险合同签订前,要根据投保人的需要向其详细介绍相关保险产品,通过典型理赔案例展示、保险产品收益计算与对比、类似客户购买保险产品推荐等方式抓住客户的心理和真正需求,为客户提供细致、全面的投保前服务。保险合同签订过程中,通过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保险合同内容、承保范围、承保条件以及理赔标准,将专业化的保险合同生活化。在保险合同签订后,可以按照不同险种、不同类型客户等分类标准建立QQ群、微信群等进行后期的咨询与讲解;也可以通过实地走访,为客户解答疑惑、并推荐新的保险产品,在满足客户对于服务需求的同时,拓展更为广阔的客户群。
2.通过各种方式树立保险公司“诚信”形象
为了满足客户对于服务的需求,保险公司应当树立“诚信”形象。首先,规范保险业务人员的行为与用语。目前,中国人寿、中国平安、太平洋保险、中国人保等公司对于保险业务人员的规范用语开展了专门化的培训。一方面是为了避免语言不规范引起理解上的歧义,造成不必要的误会;另一方面是通过这样专门化的培训提高保险业务人员的素质,为公司树立严谨、亲和的形象,为客户提供诚信服务。其次,保险公司可以通过媒体开展各种宣传活动。某市一级保险公司为了树立公司“诚信”形象,通过开展“信守承诺、我们在行动”的大型公益活动,公布公司理赔状况、邀请一些长期合作客户和大多数潜在客户参加公益活动,通过客户之间的交流来间接地宣传公司的形象,挖掘潜在客户群体。最后,加强保险监管机构的监管力度。除了保险公司以及保险人员的共同努力外,还需要有外在的强制性规范予以监督。
(二)完善保险合同的签订,加强其针对性
1.不断完善保险合同的签订,使保险合同更加具有针对性
保险合同中的条款一直被誉为是“霸王条款”,也因此很多客户提出了不满,认为有些条款不能满足其投保需要,这也是目前普遍的状况,尤其是在人身保险当中。为了满足客户的需求,保险公司应当不断完善保险合同签订的过程以及保险合同的内容,使保险合同具有更强的针对性。在保险合同签订过程中,针对可以协商的部分,保险公司应当为客户做充分的解释,给客户充分考虑的空间;针对免责条款,需要按照合同法、保险法等有关规定做详尽的解释。对于保险合同的内容,保险公司应当充分考虑客户的需要,除了不能够变更的格式条款以外,认真拟定协商部分内容,并就特殊问题与客户达成一致意见,避免出现不必要的误会。
2.加强保险行业电子商务合同签订服务系统建设
网站是保险公司开展电子商务的门面,观察各大保险公司的网站,我们可以看到为推销保险产品提供服务的一般为在线客服。但是,缺乏现场版的解答、真实生动的演说使得客户在购买保险产品时带有很多疑虑。在通过网络平台购买保险产品、签订保险合同时,保险公司可以建立多平台的服务体系,比如事先录制好的产品风险讲解、产品合同签订流程讲解、理赔程序讲解等各种平台,配合客户的语音服务、视频服务,不仅可以为客户签订合同提供完善的前期帮助,还可以为客户提供针对性的合同签订服务。
(三)提高保险业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加强市场客户培育力度
1.提高保险业务人员的专业水平
实务中,一些客户反映:之所以不能够详细的了解产品,是因为保险业务人员功利性太强,一味的想要签单,在没有对保险产品进行详细讲解的情况下,我们不愿意续保或者购买新的保险产品。为了满足客户对于产品知悉的需求,保险公司应当提高保险业务人员的专业水平。以市一级某保险公司为例,该保险公司一方面通过提供保险法、保险销售技巧、心理学、营销学等课程来提高保险业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另一方面要求保险业务人员除了学习业务范围内的保险产品,还要对整个公司的保险产品有一个详细的学习与了解。同时,该保险公司还通过情景模拟(即对新推出的保险产品在内部销售人员之间进行模拟讲解和推销)、群体性演讲(即每次保险公司开会由特定的保险业务人员轮流主持和讲话)等措施来监督、提高保险业务人员的专业水平,加强其对客户详细介绍产品的能力,满足客户的需求。
2.加强市场客户培育力度
正如上文所述,“机构开设多,市场培育少”是当代社会保险行业存在的现象。从客户需求角度来看,保险行业作为服务行业,不仅要通过提高自身的服务水平来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还应当采取一定的措施来加强市场客户培育力度,增加客户了解保险产品的途径。一方面,通过微博、朋友圈、公司网站向客户及时、高效的提供产品的详细信息,为客户节约时间。可以采用文字形式,也可以采用视频形式或者各种flash动画形式,满足客户对于保险产品详细情况的了解,尤其是理赔的各种程序。另一方面,保险行业的监管机构也可以通过媒体引导客户,加强保险意识,向其宣传各种保险产品的情况。之所以这样,是因为监管机构作为权力机关,具有更强的信服力度,可以为保险行业拓展市场、开发客户提供更多的信用保障。
三、结论
在当代社会大背景下,保险公司作为特殊的服务型企业,要想占领更多的市场份额,就需要有更多的客户群,这就要求保险公司要了解客户的真正需求,将服务、产品、专业化的业务人员融为一体,另辟蹊径,避免走“大众化”路线。
1两种保险的共性和区别
商业保险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共性是:它们都是为了化解可能出现的风险而存在的一种方式,都是社会保障的一种形式。其最终目的都是为了促进社会的稳定和团结,推动我国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商业保险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区别在于,商业保险完全是建立在投保人与保险人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的,并且保险资金完全是由投保人个人支付。然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是基本养老保险中的一种,是国家作为责任人强制性要求企业员工订立的相关保险合同,并且保险资金由国家、企业和个人三方共同承担。
2商业保险的作用和意义
2.1化解社会养老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近年来,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越来越严重,企业退休人数迅速扩大,国家和企业在养老保险基金财政上的支出迅速上升,同时,社会相关医疗服务设施跟进需求也在不断扩大,这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我国的财政负担。如何有效地统筹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为职工养老资金不断“造血”,已经成为了国家、企业和个人面临的重要问题。商业保险作为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可以很好地解决这一问题。在双方资源平等的前提下,商业保险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实现“钱生钱”,这就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养老资金的“造血”问题,有助于化解我国社会养老问题,推动社会和谐发展。根据调查,截至2011年底,我国保险业总投资达6.01万亿,全行业投资收益率达3.6%,仅比银行一年期存款利率高出0.1个百分点。到2013-02,保险行业的投资达到了7.5万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了19.56%.商业保险充分发挥了“钱生钱”的优势,科学地利用了人员、营业网点和精算效率等。保险业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我国经济的健康发展。
2.2推动保险公司发展,满足社会发展需求
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也越来越完善,商业保险也在迅速发展。调查显示,截至2012年底,我国商业保险深度为3.7%,保险密度为165美元,与世界很多发达国家相比仍然还有一定的差距。我国商业保险参与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中的时间比较晚,并且发展规模和效率都处于初期阶段。近年来,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使得保险市场也在逐步完善,而商业保险参与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中的市场前景非常广阔。人作为社会中最基本的元素和最活跃的因素,养老已经成为了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商业保险个性化的养老产品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它可以为不同的人员提供相应的养老服务,从而受到了社会各界的欢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一直是企业吸引优秀员工的重要手段之一,也是国家对于个人社会保障的一个重要手段。将商业保险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结合起来,可以为商业保险公司筹措资金,使其不断发展壮大,进而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
2.3有助于保障晚年生活,提高幸福指数
以前是养儿防老,现在是投资防老。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居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观念都在改变。在日常生活中,人们更加关注整个周期内的生命财富分配,尤其是晚年没有了劳动能力之后的生活保障。因此,养老保险成为了每个企业员工所看重的福利之一。商业保险可以为投保人提供更加个性化、优质化的服务,所以,在当今社会,商业保险被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将商业保险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结合起来,有助于实现商业保险与养老保险的良性互动,有助于保证个人的晚年生活,不断提高我国企业职工晚年生活的质量。
3结束语
在国外,商业保险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相结合已经实行了很多年,它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现阶段,虽然我国商业保险参与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中的时间还比较短,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职工观念也在不断转变,保险市场也在不断完善。这说明,我国商业保险参与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中有一定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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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伴随中国改革的日益深化和开放的愈渐扩大,中国保险业的发展也面临着一个千载难逢的机遇。保险公司不断开发保险品种,开拓保险市场,保险行业正发展得如火如荼。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保险本科毕业论文,供大家参考。
对于缺少专业知识和职业判断的受训人员来说,按照不规范培训的内容和要求,会被动盲从进行营销活动,称之为“庸人型”销售人员。“庸人型”销售人员思想和行动受制于他人,缺乏基本的职业的自主判断,不能全面准确理解保险产品,不能规范有序展业,销售不合适的产品或者销售给不合适的消费者等错误销售行为较多。对于具备专业知识和职业判断的受训人员来说,一部分坚持诚信从业的风格,科学长远的规划职业生涯,规范从事营销活动,称之为“好人型”销售人员。一部分存在侥幸心理,受短期利益的驱使故意违规从事营销活动,称之为“坏人型”销售人员。这两种销售人员在市场竞争中相互影响和博弈,如果在秩序混乱的市场环境中,长期以来就会产生“劣币驱逐良币”的市场效应,“好人型”销售人员被市场淘汰或者被同化为“坏人型”销售人员。反之,如果是在秩序规范的市场环境中,“好人型”销售人员将成为主流,“坏人型”销售人员将逐渐被淘汰出市场。
综上所述,寿险业以业绩为导向、委托代理营销体制下粗放型的发展方式和考核机制,容易将保险公司和销售人员绑定形成利益同盟,造成保险公司和销售人员两方受益、消费者一方受损的利益格局。不规范的培训会强化销售人员可以违规营销的暗示和信号,销售人员违规营销的额外利益也会刺激保险公司放任不规范的培训,因此,双方都会极力掩盖违规行为,努力维护既得利益。培训在销售过程中牵一发而动全身,控制好培训环节,提高培训质量,就可以培养合格的销售人员队伍,进而引领销售的发展脉络,最终提高销售品质,减少或者根除销售误导行为。反之,对于不规范的培训,如果保险公司缺少必要的监督管理机制,没有可行的纠错矫正通道,销售人员缺失独立的职业操守,必然培养出大量的“庸人型”、“坏人型”的销售队伍。这种类型的误导行为涉及范围较大、情节恶劣,极易引发群访群诉、集中退保等重大事件,严重侵害了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培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为了解销售培训的基本情况,笔者对河北省寿险公司进行了专题调研,认为存在以下主要问题:内控管理制度不完善,培训的审批、组织、实施及内部监督等环节存在缺陷或者漏洞,培训人员、培训教材、培训内容和方式等内控活动较为混乱等。不合规的培训培养了不合格的销售人员,不合格的销售人员必然导致不合规的销售行为。
(一)内控管理制度和体系尚不完善,内控执行力低下
一是培训活动在组织管理、财务预算、实施执行、风险控制及内部监督等方面尚未建立流程化、规范化及标准化的运作管理体系,尤其一些保险公司风险控制和内部监督存在空白或者漏洞,对可能面临的风险、如何控制管理风险、如何完善防范体系没有清醒的认识,没有及时完善科学的内控制度。委托培训、多头培训及分散培训的实际现状,使公司缺少必要的内部监督机制或者难于有效监督。少数公司未建立对违规培训的内部责任追究制度,放任和助长了短期趋利的培训行为。二是虽然部分保险公司能够建立较为完善的内控管理制度,但是基层分支机构学习贯彻情况较差,实际效果相对预期目标大打折扣。比如,有的公司规定培训教材应由总公司编写印制,电子培训课件经加密处理不能修改,定期审核整理培训教材,但实际上从分公司到中心支公司,对产品培训课件进行修改,违规培训销售人员。比如,有的公司规定应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讲师,使用总公司统一教材,但实际上大部分为兼职外勤讲师,使用自己整理的销售话术进行新人培训。
(二)组织管理科学性较差,实施运作较为混乱
一是培训实施载体多种多样,管理难易程度不同。培训班、研讨会议等大型集中培训经审批或经有权人同意后,管控手段较为丰富,管理难度相对较小。早会、夕会等小型日常培训一般未经审批,次数频率大,累积时间长,分布范围散,特别是对培训内容、培训人员的管理难度较大。二是保险公司直接举办的培训少,一般对新产品、销售新人直接培训,其他培训主要通过委托代理和以点带面的传承转训方式,增大了变动几率。代理制销售人员自行组织实施培训,讲授保险产品、营销技能及销售政策的现象较为普遍,增加了管理难度。三是培训管理部门配置不合理,垂直传承模式的培训效果不好。有的保险公司市级机构甚至省级机构无专门部门,支公司或者营销服务部仅仅配备培训岗或者兼职讲师。分业务条线或者分销售渠道独立培训,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统一性和权威性较低。个人营销、电话营销渠道培训部门隶属于业务管理部门,银行邮政代理渠道几乎无培训部门,仅在省级机构和市级机构业务管理部门下设培训岗位或科室。
(三)专、兼职培训人员整体素质偏低,培训成效不高
一是兼职和专职培训人员并存,整体素质不高。学历背景上,专职培训人员以大专学历为主,全日制金融保险专业人员较少。职业背景上,主要从业务销售人员中培养,销售技能水平较高,依法合规知识欠缺。兼职培训人员主要从事销售及销售管理工作,多为代理制销售人员,专业认知能力较低,依法经营意识淡薄。兼职人员在数量上占有优势,主要分布在承担销售任务的市级机构以下分支机构。以某保险公司为例,全省专职人员75人,兼职人员122人,兼职人员主要分布在支公司。二是检验培训成效的标准是能否“生产”和“培养”出专业高效、诚信规范的销售人员。当前,合格、优秀的销售人员仍然是制约寿险业发展的人才短板和稀缺资源。培训中侧重产品功能特点、营销展业技能及销售队伍管理等内容,轻视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及诚信教育等内容,就会培养出先天诚信不足的销售人员。包括岗前培训和后续教育常态化的持续培训管理体系尚不成熟,以相对成熟的个人营销培训体系为例,通常包括新人入司、衔接转正、主管育成等流程,但是营销员大进大出、频繁流动,只有少数高级销售人员才能接受较为全面的培训,销售人员整体素质不高。
(四)培训材料管理漏洞较大,违规问题突出
一是培训材料包括培训教材、培训讲义、电子课件及产品说明书等材料,简单分为制式材料和非制式材料。制式材料由总公司或者授权省级分公司编写印制,非制式材料可以由其他分支机构编写印制,非制式材料从使用数量和使用频次上多于制式材料。当前,分支机构擅自修改制式材料,使用不合规的非制式材料误导销售人员进而误导消费者的问题比较突出。比如,有的公司修改总公司的产品培训课件或者自行提炼总结营销话术进行培训。有的公司通过研讨会、经验分享刊物等培训方式向销售人员发布违规销售案例和违规销售话术。培训存在的问题长期不能改正、完善,直接影响到培训质量,最终影响销售人员的素质和销售行为的品质。究其原因如下:短期趋利、粗放经营的不科学发展方式和重业绩、轻质量的考核评价机制从根本上导致保险公司对培训工作不重视,培训在决策中处于次要地位。委托代理的营销管理体制和既得利益格局使市场参与主体产生维护现状的惰性,对改进问题消极被动。保险监管部门对培训管理尚有制度空白和常态化的监管缺位,没有对保险公司改进问题产生压力和推力。
对策建议
如何规范培训行为,培养合格的销售人员,减少并根除销售误导行为,需要构建政府监管部门、保险公司、销售人员等多方参与,齐抓共管的监督管理体系。因此,保险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宏观指导作用,科学决策、统筹考虑,充分发挥外部政府监管“有形的手”和保险公司自我约束“无形的手”两种作用,以加强培训监管为抓手,通过提高违规成本、健全奖惩机制来严格监管,形成对保险公司的倒逼机制,督促保险公司加强内部管理、自觉主动改进完善培训管理工作。
一是整理完善现有分散的监管制度,建立健全有关销售培训的保险监管政策,堵塞制度空白和缺失,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前瞻性。吸收借鉴行业较为先进合理的经验做法,科学论证决策,抓紧制定有关销售培训的监管制度,比如,规定设立保险公司培训合规负责人,严禁“以会代训”、误导培训。规定培训人员资质,严禁营销员自行组织培训活动。规定保险公司对销售人员集中进行产品培训,严禁营销员传承转训进行产品培训。规范培训用语,严禁使用“存”、“取”及“利息”等用语。明确规定培训材料编写印制管理权限,加强对电子培训课件的管理,严禁私自修改培训材料。
二是加大对销售培训的检查督导力度,定期对培训的合规性进行稽查式调研或者专项检查,逐渐建立完善销售培训定期报告制度、培训合规负责人专题汇报及现场督导评估等常态保险监管机制。督促保险公司对销售培训进行实时全程监督检查,加大内部责任追究和处罚力度,使保险公司充分认识到销售培训管理对治理销售误导、提高销售品质和服务质量的重要作用,积极采取措施,完善内控制度,提高培训质量,完成育才养才的预期目标。
三是尽快建立完善保险销售人员从业基本标准或者具体规定,提高销售人员的专业化和职业化水平。坚持“德才兼备”标准,由保险监管部门或者委托行业协会明确销售人员资格准入、执业注册、教育培训等规定,重点完善岗前培训、后续教育等持续培训管理制度,有条件成熟的可以试点在全行业建立培训管理信息系统,提高培训的信息化、透明化。合格的销售人员应紧紧围绕“客户之上”和“合法诚信”两个中心,面向消费者,合理评估保险需求,履行法定销售程序,向消费者推荐合适产品。在此标准基础上,保险公司逐渐建立完善培训教育管理制度,加强内控管理,培养出合格的销售人员。(本文作者:聂志炜 单位:河北保监局)
自2004年以来,我国保险业快速发展,保险企业经营状况向好,使保险资金运用额度不断大幅提升。根据中国保监会统计,2004~2011年,我国保费收入从4318.1亿元上升到14339.3亿元,年均增长率保持在18.7%。2012年,我国保险业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约1.549万亿元,同比增长8.01%,达到历史新高。保险资产规模从2004年的11,853.5亿元增加到2011年的60138.1亿元。在此影响下,我国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余额保持较高的增长速度,从2004年的10680.7亿元增长到2011年的55473.9亿元,年均增长率高达26.5%,远远高于国民经济增长速度,提高了保险资产占金融资产的比重。根据保监会统计结果,2012年我国保险资金运用余额高达6.85万亿元,总体规模进一步扩大。
目前,我国保险资金运用结构也发生了明显的变化,主要表现为,银行存款和国债的比重下降以及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和股票的比重上升,保险资金投资方向更加多元化。首先,较低的利率水平和快速发展的资本市场,使银行存款比重不断下降。银行存款的比例由2004年的47.05%下降到2007年的24.41%,达到历史最低点,2010年银行存款比例略微上升到30.21%。其次,债券在保险企业的资金运用渠道中所占比例有明显上升。2010年,金融债券和企业债券分别占保险资金运用的21.80%和17.23%。此外,证券投资基金的比例也稳中有升。最后,投资更加多元化,增加了对基础设施、不动产等另类投资的比重,2010年该比重达到14.61%。[2]目前的配置领域已包括固定收益类投资、权益类投资、另类投资和境外投资等四大类共几十个品种,可较好地兼顾保险资金对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的要求。
我国保险资金尽管主要投向债券、存款等低收益率项目,但是,保险资金运用收益深受资本市场行情影响。2007年保险资金收益率高达12.17%;2008年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保险资金收益率急剧下降至1.91%;2009年在经济刺激计划影响下,保险资金收益率又上升到6.41%。2010年,保险业累计实现投资收益2014.59亿元,收益率4.84%,基本满足资产负债配置需要。其中,银行存款实现收益385.97亿元,收益贡献度19.16%,收益率3.19%;债券投资实现收益943.04亿元,收益贡献度46.81%,收益率4.45%;权益投资实现收益625.04亿元,收益贡献度31.03%(股票投资收益率7.97%,基金投资收益率10.05%)。2011年,保险业实现投资收益,收益率为3.6%。2012年我国保险业实现投资收益2085.09亿元,投资收益率仅为3.39%,这也是近几年最低的。我国保险资金运用过度依赖资本市场,但资本市场长期低迷,导致我国保险资金运用的收益率水平还不是很高,平均收益率保持在3%左右,保险资金运用总体上实现了稳定收益、风险可控和稳健运行的目标,保险投资相对稳健,能够支持保险市场发展。
我国保险资金运用的主要问题
1.保险资金运用收益率较低
目前,我国保险资金运用整体收益率约为3.6%,远低于国际上发达国家8%的平均水平,发达国家的保险资金收益率一般都高于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而我国则明显低于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这主要因为我国保险业整体保险资金运用水平不高,存在专业化程度不够高、资金运用效率较低、资金运用结构单一等方面的不足。首先,资金运用结构方面的原因。当前,由于我国保险资金运用限于银行存款、金融债券、政府债券、企业债券、买卖证券投资基金等,因此,银行存款下调、债券市场波动以及证券投资基金价格下跌,都使保险公司投资回报率一度下降,对各保险公司的业绩影响很大。其次,我国资本市场发育还不完善,相关法律制度还不健全,存在大量非市场化手段和暗箱操作,这使资本市场波动较大,导致保险公司难以从资本市场中获得长期、稳定的投资收益。最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盈利能力不足。高度垄断的保险资金运用模式导致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市场化程度不高、盈利模式单一、专业化人才缺乏。正是因为上述原因,导致我国保险资金运用的收益率水平一直不高,但同时也说明我国保险资金运用存在很大的提升空间。
2.保险资金运用结构存在失衡
目前,我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已不断拓宽,投资种类不断增加,但是仍存在保险资金运用结构失衡问题,主要包含以下两种失衡:(1)投资种类失衡。一方面,对银行存款和债券这两种投资方式过度依赖,使保险资金受货币政策和利率走势的影响十分明显,影响了保险资金的收益率和安全性。根据发达国家的经验,股票和基金是其保险资金的主要投资方向,如美国保险资金对股票和基金的投资比例高达80%,而我国该比例仅占不到20%的比重,远低于发达国家的比重。[4]另一方面,保险资金运用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尽管近年来我国保险资金投资渠道由原来的银行存款、政府债券、金融债券扩大到定向国债、证券投资基金和不动产等,但现实中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狭窄和限制较严的局面仍然存在。(2)投资周期失衡。我国保险资金80%以上来自寿险资金,而寿险资金中70%以上又是中长期资金。然后,由于投资工具缺乏、投资品种单一、投资期限较短,导致我国保险业资产与负债失配现象严重,存在较大的再投资风险,影响了保险资金的良性循环和资金使用效果。
3.保险资金管理机构缺乏市场竞争力
国际上保险资金运用主要有3种模式:外部委托投资、公司内设投资部门、设立专业化保险资产管理机构。我国自2003年7月第一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成立以来,目前,保险资产管理行业已经形成9家国内资产管理公司和1家外资投资管理中心并存的局面。目前,10家机构管理着保险行业约90%的资产,在国内机构投资者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这种模式的优点是,这些保险资金投资管理公司按保险监管要求设立,可以实现总公司按部门、按险种进行投资,对资产直接进行管理和运作,可以在更大程度上符合保险资金运用中的安全原则;主要缺点是,保险资金投资管理公司由于缺乏竞争机制,难以适应资产管理中的专业化和服务多样化要求,不能实现对保险资金集约、统一和高效的管理,难以提高保险资金运用水平和提升风险管控能力。2011年4月,保监会下发《关于调整〈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暂行规定〉有关事项通知》,大幅提高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准入门槛,同时扩大了受托资金的范围,可以委托券商、基金公司管理保险资产,从而有望通过竞争提升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投资能力。
主要发达国家保险资金运用情况
发达国家高度重视保险投资,将保险投资看作与承保业务并重的两大主导业务,因此,发达国家普遍放宽投资渠道,降低投资比例限制。尽管各国由于国情不同,在保险资金运用的理念、规模、结构、效果和监管等方面差别很大,但是对于我国完善保险资金运用具有一定启发意义。
1.美国保险资金运用
美国保险公司一般具有较强的投资风险管理能力,拥有丰富的投资渠道和比较规范的投资管理体系。选择的投资方式非常多元化,股票、债券、贷款和不动产投资等都是美国保险资金投资的重要方式,其中,公司债券是其最主要的投资渠道。如美国寿险资金运用中债券占所有资产的比重最大,约占总资产50%~60%左右;贷款的比重逐步下降,取而代之的是股票投资的比例稳步上升。根据美国寿险协会发布的数据,2011年美国寿险资产分布情况为:公司债券为32.9%,所占比重最大;股票所占比重次之,为28.1%;其次,是政府债券,所占比重为8.4%;抵押贷款比重也高达6.2%;其他为非投资资产(3.6%)、保单贷款(2.4%)、短期投资(1.6%)、现金和现金等价物(1.0%)、不动产(0.5%)和其他投资资产。但美国没有联邦的保险法,而是由各州立法,各州有比较严格的保险资金投资比例限制。[5]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有价证券是美国保险资金运用的主要渠道。一方面,美国成熟的证券市场为保险资金提供较为可观的回报率;另一方面,类似次贷危机这样的金融动荡也很容易影响到保险资金投资收益。总体来说,美国的保险资金运用模式较为成熟,具有较高的投资效率和较好的投资效果。
2.英国保险资金运用
英国的保险行业和保险公司高度自律,投资管理体系也比较成熟,因此,英国的保险投资监管相对宽松,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的自由度很大,这种投资模式在英国运转良好。在保险投资结构上,英国寿险公司投资以有价证券为主,比重约为70%左右,其次为单位信托基金(UnitTrust),固定资产和其他投资比重相对较低,对海外投资比重较大是英国保险资金运用的一个重要特征。2010年,英国保险资金投资规模总计为17190亿英镑,从投资构成来看,英国国内有价证券比重为37%(政府债券为13%、公司债券为10%、普通股为14%),海外有价证券比重为35%(政府债券为5%、公司债券为14%、普通股为16%),有价证券比重共计72%,单位信托基金比重为15%,固定资产比重为6%,现金和其他投资比重为7%(见表1)。从保险投资效果方面,英国发达的金融市场和宽松的监管环境,决定了英国以有价证券投资为主和海外投资比重较大的特征。投资有价证券为主意味着保险投资效率较高,海外投资比重大意味着很容易受到海外证券市场行情的影响,保险资金运用的稳定性不佳。
3.日本保险资金运用
日本保险公司的投资理念更注重安全性和流动性原则。一方面,对保险投资监管较为严格;另一方面,重视海外市场在保险投资中的作用,有价证券所占比例较高。截至2011年底,日本寿险总资产达到326.95万亿日元,其中日本政府债券占比最高(43.2%),其次是海外证券(14.4%),远远高过本地公司债券(7.8%)和本地股票(4.5%)的投资比重。[6]日本过去最受欢迎的资金运用渠道是贷款,然而由于日元升值和长期低利率,日本保险公司不得不积极从事海外投资活动,主要是投资美元证券(包括美国国债、公司债券、公司股票、资产支持债券等)。根据《华尔街日报》的数据,目前,日本约3万亿美元的海外资产中相当一部分投资来自于保险资金,仅日本最大的3家保险公司———日本生命(Nip-ponLife)、明治生命(MeijiYasuda)和东京海上(TokioMa-rine)就拥有超过6800亿美元的海外资产。[7]全球金融危机爆发以来,日本保险资金投资方向发生明显变化,股票和贷款的比重略有下降,而债券和存款的比重则略有上升,以防范金融危机的不利影响。日本严格的监管保证了保险投资的稳定性,但由于投资于银行和信贷领域的比重比美国和英国要高,所以,日本保险投资模式的效率和收益率相对英美表现一般。
4.德国保险资金运用
德国保险资金运用相对于其他国家更加注重安全性,在投资策略、投资渠道和投资监管上更加保守。在保险投资结构上,德国在全球金融危机之后更加强调对安全性最高的债券的投资,而股票类投资比重则有所下降。2011年,各类债券和贷款的投资比例由2007年的73.0%上升到80.5%,其中,贷款和抵押债券所占比例较高,分别为26.2%和23.9%;股票类投资比例则由8.2%下降到2.9%,权益类投资占11.1%,不动产比重为3.1%,其他投资占2.5%。[8]在保险投资监管上,德国依据《保险监管法》对保险投资进行严格监管,对各类投资都有严格的比例限制。如投资于国内债券不超过其总资产的5%;投资于外国公司股票不超过保证金以及许可资产的20%;新成立的公司投资于外国公司股票不超过保证金及许可资产的10%;投资于股票及国内投资公司管理的证券资产及特别资产之和不超过保证金的20%及许可资产的20%。[9]从投资效果来看,德国以商业银行为主的稳健的金融体系,一方面使德国保险投资具有较好的稳定性,抗风险能力比较突出;另一方面,以债券和贷款为主的投资渠道决定了德国保险资金的收益率不高,尤其在经济形势较好时与美国、英国相比存在一定差距。总之,发达国家保险投资具有一些共性特征:一是投资渠道比较广泛,保险投资方式比较灵活,几乎涵盖了金融行业的全部投资领域,有利于分散投资风险、达到最佳的投资组合。二是资产证券化程度很高,有利于资产的流动性并兼顾盈利性,为提高保险投资的盈利能力提供了条件;三是通过规定投资比例来控制投资风险,既规定各类投资所占保险总资产的上限,又规定了每笔投资占筹资主体的上限,有效控制了保险投资风险;四是海外投资比重较大,但是,在世界经济不稳定的情况下,海外投资具有较大的风险性;五是发达国家的资本市场为保险资金运用提供了宽松的投资环境和更多的投资选择,有利于保险公司通过资金运用有效地管理系统性风险。[10]
我国完善保险资金运用的对策措施
1.积极创新保险资金运用方式
在遵循流动性、收益性和安全性三原则的基础上,可以考虑适当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借鉴发达国家保险资金投资的成功经验,并结合我国保险行业、资本市场和金融体系的具体情况,对保险资金运用方式进行适当创新,提高保险资金的收益率和抗风险能力。如可以考虑寿险资金以适当形式投向住房抵押贷款,也可以考虑有限度增加股票、黄金和海外证券等方面的投资,以抵御通胀和分享经济增长成果。另外,还可以结合国家发展需要适当扩大保险机构对铁路、高速公路和能源项目等基础设施的投资规模,不仅可以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还可以获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分享我国经济增长带来的普遍利益。当然,对于风险较高的房地产、金融衍生品、创业风险投资等种类要严格限制。
2.进一步完善保险资金运用监管体制
首先,要进一步明确符合我国国情的保险资产监管目标。这要求建立一套适合我国经济发展和金融环境的保险资金监管模式,既不能延续以往的严格监管,又不能完全效仿发达国家的宽松监管。其次,在强化偿付能力监管的基础上创新保险资金运用监管方式,使监管工作更加深入保险资金运用之全过程,既为保险企业根据市场优化资金配置,又通过差异化的分类监管措施来强化监管,保证企业抵御风险能力和偿付能力。最后,放开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设立门槛,推进设立专业化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的制度探索,提高另类投资运作效率,更好地满足保险资金的多元化资产配置需求。加快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的二级市场建设,提高产品流动性,提升保险资产配置效率。
3.推动保险机构建立严密的风险控制制度
金融危机的经验告诉我们,资金运用风险是导致保险业出现系统性风险的最重要原因。所以,除监管部门强化监管之外,保险公司也应建立起严密的风险内控制度。一方面,保险企业要建立并完善风险评估和监控机制,重点强化对投资房地产、金融衍生品等部分高风险行业的风险控制,充分发挥风险预警体系的作用;另一方面,重视保险企业内部的公司治理结构建设,以完善企业管理推动企业风险控制能力的提升,使保险企业涉及的每项投资活动以及每项投资活动中的每个环节都能处于内控制度的管辖之下,实现保险企业既定的投资策略和收益目标。[11]最后,保险企业在投资活动中还要采取规范的市场行为,这也是防范风险、获取收益和实现长期稳定发展的重要保证。
4.提高保险企业的资金运用能力
目前,国际通行的保险资金投资渠道我国都已基本放开。2012年5月,《关于保险资金运用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一方面,扩大了保险机构的投资范围;另一方面,也提高了投资资质的门槛,对保险公司的配置能力及风险管控能力提出更高要求。相比传统投资渠道,很多新型保险资金运用方式需要较高的投资能力和较强的专业知识,保险机构必须具备符合多元化风险、收益、现金流需求的资产配置策略和能力,从而提高保险机构的资产配置效率。一是要充分利用专业化保险资产管理机构,以对保险资金实行集约、统一和高效的管理,借助信托制度实行资金运用的创新;二是要分散投资、区别对待各种类型的保险资金,提高风险管控能力;三是尽快制定保险资金运用的相关能力标准,特别是针对基础设施、不动产、股权等另类投资渠道的能力标准,以进一步推动保险机构的资金运用能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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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保险业的不断发展,保险深度和密度的不断加大,保险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日益重要。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保险法毕业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本文第一部分结合我国的实际列举了保险资金运用的现存问题,第二部分从吸收、培养人才的角度给出了相关的政策性建议。
关键词:资产负债匹配;金融创新;人才培养
一、保险资金运用现存问题
(一)收益率较低,投资结构有待优化
我国保险业资金运用的主要渠道为债券投资和银行存款,虽然债券投资所占比例大于银行存款占比,但8年来银行存款的比重平均在29.81%。较高的银行存款占比虽然在很大程度上保证了安全性,但也影响了收益性。资金运营结构还可以向调低银行存款占比、调高债券占比方向优化。
(二)保险投资行为短期化,期限匹配问题较为严重
从我国目前保险资金运用状况来看,由于缺乏具有稳定回报率的中长期投资项目,致使不论其资金来源如何、期限长短与否,基本都用于短期投资。这种资金来源和运用的不匹配,严重地影响了保险资金的良性循环和资金使用效果,同时带来了较大的利率风险。
(三)面临改革,缺乏人才,无法把握机遇
随着保险资金运用方面的改革不断深化,在资金运营过程中基本上已经不存在早期诸如投资渠道狭窄、投资手段有限等问题。但随之而来的是缺乏与新环境、新背景相适应的投资人才、风险管理人才。这无疑对保险业是巨大的机遇同时也是艰巨的挑战。想要抓住机遇,提高投资收益率;完成挑战,较低资金运营风险,就必须吸收、培养大量相关人才。
二、相关建议
(一)完善保险资金的资产负债匹配机制
正如前文中提到的,我国保险业,特别是寿险业存在险投资行为短期化,期限匹配问题较为严重的问题。寿险业资金具有长期性、稳定性的特点,在进行相应的寿险资金运用的过程中,应当拓宽渠道、放开眼界。将资金更多地从短期的银行存款和短期债券的短期投资方式,向以债权形式投资交通、通讯、资源等基础设施项目,支持国家基础设施建设,以及与保险业务相关的医疗机构和养老实体等长期投资上来。这样一方面能够优化保险业的资金配置体系,使资金配置更加顺畅合理,另一方面也能够提高保险资金运用的收益率。
(二)充分利用金融工具,合理进行金融创新
保险公司应当不断提高自身实力和人才储备,从而能够用好新型的金融工具、并且结合自身情况与相关金融企业合作进行金融创新。只有这样才能起到合理分散规避风险、稳妥的提高收益率的作用。
(三)不断完善保险人才的培养机制
在2014年发布的“新国十条”中提到:允许专业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设立夹层基金、并购基金、不动产基金等私募基金。稳步推进保险公司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试点。探索保险机构投资、发起资产证券化产品。我国保险资金运用的现存问题,归根结底是缺乏相关人才的问题。构建科学合理的投资组合、保证收益的稳定性和较高的收益率、优化保险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无一例外的都需要高素质、高水平的人才。因此政策建议部分的第三点主要基于人才培养的角度展开。
1.鼓励促进保险业与高校建立战略合作关系
保险公司应重视利用高校这一平台,设法增加保险专业的吸引力,为自己吸收、培养、留住人才。一方面,保险企业可以设立金额较高的奖学金(至少超过在校期间学费),用于奖励保险专业优秀的学生,并与学生签订就业合同或协议规定受奖励的学生毕业后必须到该企业工作一定的时间。一方面可以提高保险专业的吸引力,从而吸引更多高水平的学生。另一方面也可以增加保险专业学生的学习动力,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留住人才的作用。另一方面,保险企业内部具有高素质高水平的从业人员可以通过担任保险专业校外导师的身份,给予保险专业学生实际操作、社会实践方面的指导。这样不仅有利于提高学生的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更能使培养出的学生更贴近保险公司的实际要求。缩短学生从学校到工作岗位的适应时间,提高学生与岗位的契合度,提高保险公司的经营效率。
2.注重社会宣传、规范展业行为、扭转保险形象
保险作为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发展水平与整体社会经济的发展水平是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保险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突出体现在保险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生活的安定,从而促进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然而由于我国保险业在发展初期招收了大量低素质、执业不规范的人员,他们在展业过程中为了完成业务对客户进行隐瞒甚至欺骗,对保险业产生了极其恶劣的影响,使得整个保险业在民众心目中的形象很差,保险从业人员社会地位低下。这种现状严重影响了保险行业吸收引进高层次、高水平的人才。因此,要想扭转这种企业应加大社会宣传,改变、提升保险业的社会形象,使民众走出对保险业的误解。另外同样重要的是规范保险从业人员的展业行为,务必将保险合同存在的风险向客户事先解释清楚,力争纠正部分民众对保险就是“骗人、坑人”的错误观念。只有改变了社会民众对保险的偏见误解,提高了保险业的社会地位,才会有更多的学生选择保险专业、才会有更多的人投身保险事业、才会有更多高水平、高层次的人才涌现出来。只有这样,保险公司才能提高资金运营水平和风险管理能力,才能在我国保险资金运营改革不断深化的大背景下抓住机遇、完成挑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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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社会工业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大规模侵权事件越来越多,大规模侵权所带来的赔偿与救济问题也日益增多。责任保险具有高效性、平等性以及稳定性的优点,我国应确定以责任保险为主导救济模式的大规模侵权救济体系,并通过有针对性的确立强制性责任保险、明确保险的责任限额与再保险的风险分散三种方式,完善我国的责任保险制度。
[关键词]大规模侵权;救济模式;责任保险
在现代化进程中,生产力的指数式增长,使危险和潜在威胁的释放达到了一个我们前所未知的程度。[1]15随着工业化的深入与经济水平的提高,人们在享受现代文明的同时,也深切的感受到了当今社会的高风险性,高风险社会的极端体现就是大规模侵权。所谓大规模侵权,是指基于一个不法行为或者多个具有相同性质的事由,给大量受害人造成人身损害、财产损害或者同时造成上述两种损害。[2]频繁发生的大规模侵权事件,已经成为当今社会的人类主要威胁,如2008年的三鹿奶粉事件,2015年的天津港“812”特大火灾爆炸事故,这些大规模侵权事件不但产生了不良的影响与巨大的危害,也为我们敲响了警钟。中国现有法律对大规模侵权事件没有明确的规定,如何最大程度上弥补受害人的损失并及时有效地对受害人进行救济,已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一、大规模侵权的主要赔偿模式
赔偿受害人是对其救济的最佳途径。在具体应用中,救济的实现方式有多种,政府救济模式、基金模式、责任保险模式被各国广泛应用,以达到保障受害人的合法利益的目的。
(一)政府救济模式
大规模侵权事件一般具有突发性和受害人众多的特点,在造成受害人损害的同时,往往产生巨大的公共危机,造成社会的不稳定。政府掌握着大量的资源,享有制度安排和制度实施的合法权力,具有强大的动员能力和组织能力。[3]在大规模侵权发生初期,需要在短时间内采取相应措施,而政府有着独一无二的公共资源,尤其是在重大的安全事故中,政府在事故的救援、灾难的控制和防止其发生连锁效应等方面具有天然的优势。政府可以在第一时间对事态进行控制和处理,避免受害者的权益再次受到损害,防止事件的恶劣影响继续扩大。由于受害人数众多,波及范围广,在大规模侵权事件的后期,具有主导地位的行政部门与各方进行沟通处理受害人的救济赔偿问题,如赔偿方案与标准的制定等。目前,政府救济是最常使用的救济模式。在三鹿奶粉事件发生后,政府积极统计患病儿童,组织医疗机构对婴幼儿进行免费排查,对治疗费用进行先行垫付。政府组织22家责任企业成立了针对三鹿奶粉事件的医疗赔偿基金,针对受害家庭,主要由政府进行一次性补偿。三鹿奶粉事件中,政府救济的运用堪称完美,但政府救济模式存在明显的局限性,不可作为应对大规模侵权救济的主导模式。政府救济模式所支出的资金为国家财政资金,而财政资金的主要来源就是税收,也就是说,政府救济模式的资金由全民承担,这不仅增加了国家的财政负担,且与《侵权责任法》中的“预防并制裁侵权行为”的立法目的相悖。政府的介入时间是在大规模侵权事件后,政府救济是消极的救济模式,不能对大规模侵权者进行提前的预防与监督。
(二)基金模式基金模式
是指政府通过制定专门的法律法规,来收取特别的费用或者税收作为资金来源的赔偿基金,并用该基金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受害人进行救济,具有及时、迅速等特点。在遭受大规模侵权损害时,受害人可以直接从基金中获得补偿,防止其陷入漫长而复杂的索赔诉讼之中。另外,在食品安全与环境污染方面的大规模侵权中,受害人往往会存在后遗症等长期损害,为保证受害人的合法权益,需要对其进行持续关注,基金模式的救助可以对受害人进行长时间的必要救助。美国的基金救助模式应用相对广泛且较为成熟。1980年,美国国会通过了《综合环境反应、赔偿和责任法》,设立了用于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的“超级基金”。超级基金的资金来自对特殊行业企业征收的专门税款与少部分的联邦政府拨款。在受害人索赔过程中,责任企业不愿或无力承担赔偿时,或者无法确定责任主体时,可以向超级基金提出请求,支付医疗费用。但运行一段时间后,这种救济模式凸显出一些问题。在中国,这种救济模式没有相应的法律作为支撑,三鹿奶粉事件的医疗赔偿基金(由政府主导),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救济行为,其他的大规模侵权损害赔偿能否适用还是未知。此外,救济基金资金的筹集渠道少,可能发生后续补充资金不到位的情况,那么就无法对受害人进行长时间救助,无法完整的保护受害人的利益。
(三)责任保险模式
责任保险是指被保险人依法应当对第三人负赔偿责任,在第三人向被保险人提出赔偿请求时,由保险人负赔偿责任之责的保险。[4]12在事故发生前,责任企业为了追求利益,多数情况下,不会很好地履行防范风险的义务,而在责任保险制度中,保险公司为了自身利益需求,势必会对责任企业进行监督,达到减少大规模侵权事故潜在成本支出的效果。在事故发生后,责任保险简化了事故的处理环节,使受害人可以及时快速的得到补偿,并且降低了诉讼的可能性,节省了处理事故的成本。与传统的侵权赔偿相比,责任保险模式可以更加快捷地满足被害人的救济需求。被害人可以省去举证等繁琐的诉讼程序,只需根据保险公司与责任主体之前所签订的合同,就可对受害人进行救济。与政府赔偿相比,政府赔偿的金额受到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经济欠发达地区的赔偿金会相对较低,产生了事实上的不平等。而责任保险制度的赔偿则具有同一性,事故的赔偿金额只取决于合同所规定的金额,不受地区经济的影响与限制。基金模式中,基金的来源有政府拨款、潜在责任企业的捐赠和民间个人捐款,这样的资金来源具有不稳定性,也不能用法律对资金进行规范,事故发生后,赔偿基金会对责任企业进行索赔与诉讼,会导致企业无法继续生产经营导致企业破产,不利于市场与行业的发展。在责任保险模式中,保险公司会科学计算保费,对保险风险进行分散,相比基金赔偿模式具有可靠性与稳定性。大规模侵权责任主体,可以免于大部分的赔偿金,保险公司也可以通过收取保费获益。责任保险将企业的赔偿责任进行分散,减少了责任主体的赔偿压力。责任保险在几种大规模侵权赔偿模式中具有高效性、平等性与稳定性的优点,笔者建议将责任保险模式作为中国应对大规模侵权事件的主要救济模式。
二、中国责任保险救济模式制度的完善
(一)有针对性地确立强制性责任保险
笔者认为,不能一味的强调采取单一的保险模式,应综合考虑各行业的性质、生产、销售等因素,确定各行业各自具有的风险性,有针对性地确立强制责任保险。责任保险包括任意性责任保险与强制性责任保险。任意性责任保险是基于投保人与保险人在合同自由的基础上,做出各自意思表示,投保人是否投保,保险人是否承保由其自己作出决定。而强制性责任保险,则是依据国家法律的相关规定,投保人必须投保且保险人必须承保的责任保险。[5]68强制性责任保险更多是政策性保险,国家以相应的法律条文作为依据进行强制推广,中国的机动车强制责任险就属于强制性责任保险的范畴。采取哪种投保方式直接决定责任保险模式在大规模侵权中的运作。容易发生产品责任与环境责任方面事故的行业如食品、矿山、化工等,应强制其投保责任保险。如果采取任意性责任保险制度,一方面企业以盈利为其首要目的,投保责任保险势必提高其生产经营成本,同时因为大规模侵权事件具有的突发性与偶然性,更多的企业因存在侥幸心理而不去投保。另一方面,保险公司同样是以盈利为其首要目的,因大规模侵权具有高风险性与不可预测性,同时可能造成极高的损失,所以其并不完全具有可保性,一旦发生大规模侵权事故,就会产生严重的后果,巨额的赔偿款会对保险公司的承保信心造成影响。由此可见,如果将大规模侵权的保险投保模式确定为任意性责任保险,就会造成无人投保,无人承保的尴尬境地。所以为了实现责任风险的转移,应强制潜在的大规模侵权企业投保责任保险。而对于危险程度低的领域,可以推行任意性责任保险,即使发生了侵权事故也可以通过传统的侵权责任法来进行救济,如果在所有行业领域都推行强制性责任保险,则加重了这些低危企业的负担,不利于其发展。
(二)明确责任保险的责任限额
当前,中国的责任保险制度还处于发展阶段,如果不设立明确的责任限额,势必会加重保险公司的负担,打击保险公司对大规模侵权承保的积极性,因此,确定责任保险的责任限额,有利于责任保险赔偿模式的发展。责任限额是指大规模侵权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应当承担的最高赔偿数额,由于责任风险的自身属性,双方无法对潜在的风险作出充分精确的衡量。[6]368,大规模侵权事件的发生概率较低,可是一旦出现,就会产生巨大的赔付额。如果将风险全部转嫁给承保人,事故所产生的赔偿金可能会超出保险公司的赔付能力,即使保险公司具有赔付能力,企业将自身责任无原则的转移到保险公司身上,对保险公司也是不公平的。保险公司承保的是对第三人的赔偿责任,因为大规模侵权事件具有偶然性,所以在订立责任保险合同时,无法确定事故可能造成的损害以及对应的赔偿金额,保险公司为了防止责任企业任意扩大保险责任,双方在订立合同时会确定最高的赔偿金额,即责任限额。确立责任限额对责任企业进行了规范与限制,责任企业不能将自己的赔偿责任全部的转嫁给保险公司,如果产生大规模侵权事件,企业也需要分担部分责任赔偿,这会促使企业积极地采取防范措施,从而降低事故的发生概率。对于保险公司来说,责任限额确定了保险人的赔付额度,保险公司不会因赔付过多而丧失赔付能力。超出责任限额部分的损失,受害人还可以通过诉讼,使责任企业承担侵权责任赔偿。
(三)借助再保险进行风险防范
再保险是指直接保险人将自身承担的责任和风险部分或全部转移给再保险人承担的风险转移方式。[7]1中国《保险法》28条规定了再保险制度。中国不仅对再保险进行法律规定,在实际应用中,也将其视为责任分散的重要方式。承保公司为了避免高风险事故发生所产生的巨额赔偿金,可以依托再保险进行风险分散,将承保业务连同承保风险部分的转嫁于多家再保险公司。大规模侵权事件具有高风险性的特点,大部分保险公司自身没有足够的承保能力,根据《保险法》第103条第一款所规定,保险公司对一次保险事故承担的损失不得超过其资本金与公积金的百分之十,以三鹿奶粉为例,造成的损失大约7亿元,那么保险公司如果想要单独进行承保,就需要有超过70亿元的资本金与公积金,而符合上述条件的国内公司寥寥无几。这时保险公司可以运用再保险进行风险分散,来保证自身的承保能力。国际上再保险的经营典范是1979年法国50多家保险与再保险公司组成的污染再保险联营集团,各公司签订共同保险协议,约定各自的责任份额,以此分摊保险的风险。中国也应借鉴法国再保险的经验,对于潜在赔偿金额巨大的行业领域,例如,食品安全、石油、环境污染、核电等行业,保险公司应进行再保险,以达到风险防范的目的。
三、结语
大规模侵权事件,给民众的人身安全与财产带来了危害,如果不能及时有效的对受害人进行救助,势必会对社会的稳定产生影响。责任保险作为一种及时有效的经济补偿制度,逐渐被学界所认可,但由于目前中国大规模侵权方面的立法缺失,保险领域的发展水平滞后,以及人们对其风险的认识不足,造成了消极投保与责任保险产品匮乏的供需双冷局面,没有发挥责任保险制度的保障作用。在各种主要的救济赔偿模式中,责任保险有着巨大的优势,希望尽快建立以责任保险为主导的大规模侵权救济体系,为我国的大规模侵权事件提供一条有效的救济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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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学科是一门实践性极强的应用经济学科,是致用之学。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保险学毕业论文,供大家参考。
保险学是金融学本科专业的一门重要专业课,它是研究风险管理及保险运动规律的经济学科。保险学涉及领域广泛多元,包括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数学以及其它自然科学等内容。近年来,由于保险业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与矛盾,对保险业的社会声誉和从业人员产生了负面影响,并进而传递到课堂,对学生学习保险学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冲击,突出表现为不少学生认为学习保险学无用,产生了从事保险行业无前途的想法。对此,我们通过激发学习动机、改革教学方法、改进考核方法,使得保险学课程教学赢得了学生的关注,保证了教学质量稳步提高。
一、激发学习动机,明确学习目标
积极的学习动机能帮助学生明确其学习目标指向。我们从激发学生学习动机入手,引导学生明确保险学这门课的学习目标。那么如何激发学生学习动机呢?我们在绪论课上就让学生明晰课程的重要意义。从研究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保险的功能和作用入手,强调保险是市场经济的产物,是一种市场化的分散风险机制,是维护市场经济稳定性的市场化工具;而且,随着社会化大生产的不断加深,社会财富的不断积累,新的技术不断面世,未来市场经济的稳定性更加脆弱。专家预测,同样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每隔15年造成的损失就会翻一番。因此,未来市场经济发展过程更需要保险稳定器发挥作用。[2]从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看,无一例外是保险强国,这决不是偶然的,而是发达国家倚重市场化保险工具进行风险管理和资源分配的结果。保险已成为现代经济的重要产业和风险管理的基本手段,是社会文明水平、经济发达程度、社会治理能力的重要标志,正如孙祁样教授所指出:“保险业发展水平是一个国家市场经济体系发展完善的重要标志”。[3]通过从宏观层面激发学生学习动机,引导学生从三个方面认识学习本课程的意义:第一,从个人和家庭层面来看,掌握风险管理与保险知识是未来“合格公民”的必要条件。第二,随着金融业混业经营的发展,掌握风险管理与保险知识也是金融从业人员的基本素质要求。第三,即使将来不从事金融业,风险管理与保险的思想在任何岗位都会发挥其作用。最后,引导出本课程学习目标:首先,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能够牢固树立风险意识,正视经济社会生活中无时不在、无处不在的风险。第二,掌握风险管理基本程序和基本方法。第三,理解作为风险管理最基本、最有效工具的保险运行机制和实务。第四,理解保险在现代市场经济体系的作用和功能。
二、注重教学方式改革创新
激发学生学习动机提升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但要提高教学质量,还必须有高质量的课堂教学作保证。我们在课堂教学方面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探索创新。第一,教学方式的改革创新。改变传统课堂教师单一讲授为主的模式,把教师讲授、课堂讨论、引导学生课后阅读等多种教学方式有机结合起来,相互补充。教师课堂讲授的内容一定要精选,基础性理论是课堂教学重点,对于旁枝末节内容应由学生自学。课堂讨论的内容要精心选题,教师要全面考虑,认真充分准备,发挥老教师的引导作用;课后引导学生完成一定量的材料阅读,扩展课堂教学内容;布置下一次课堂教学要求学生提前阅读的资料和要思考的内容。第二,注意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做到学以致用。保险学的理论性和实践性均较强,提高课堂教学效果,就必须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以理论指导实践。在课堂教学中注重理论素养培养,注重宽口径切入,特别注重在大金融背景下分析保险的运行机制,比如保险与现代期权理论的联系与区别;注重保险理论与理论经济学内在联系的发掘。同时,注重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统一,如讨论保险合同和保险运行原则内容时,要求学生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运用所学的保险原理探究法律条款规定的法理,并对法律条款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第三,引入案例教学。尽管在校本科生还缺乏实践经验,但这并不妨碍案例教学的应用。一个经典案例讨论与解析比起课堂空洞的说教更直观形象,更能唤起学生的学习兴趣,更能加深学生对理论知识的理解。我们精选了8个经典案例,在课前发给学生,要求学生结合课后阅读提前思考,并把课堂讨论的发言质量作为考察学生学业成绩的依据之一,激发学生学习的动力。第四,加大课后阅读量。目前,本科教学的最大问题之一是学生接受与课业有关的信息量偏少,很多学生仅凭课堂45分钟听教师讲授,不少学科课后无作业、无任务,学生无所事事。我们从英美报刊杂志中选择发达国家保险业相关事实、发展历史、最新发展动态等材料,要求学生利用课后时间进行阅读并用中文概括其要点,作为平时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这种方式,一方面使学生的外语阅读能力得到提高,扩展专业词汇量,另一方面使学生能够扩大信息量,了解保险发展的最新动态,可谓一举多得。第五,改革课程考核方式,科学评价学生的学业成绩。过去的考核方式基本上是一考定终身,主要依据课程结束后的统一考试,结合一定比例的平时成绩给出综合成绩,这种方式主要是以最后一次考试为主要依据。这就导致了不少学生平时疏于学习,依靠考前突击、临时抱佛脚死记硬背的手段应付考试,使得学业考核严重失真。课堂教学改革需要对学生的学业成绩评价机制进行相应改革。我们的做法主要是采用多样化考核,增加多种考核手段。保留传统的课程统一测试,但其在综合成绩中权重下降,不超过50%,一般为40%;注重平时表现,课堂讨论、案例分析讨论发言、课后作业和向教师请教均记录成绩;课堂讨论、案例分析讨论发言成绩权重一般占20%~30%。要求每个学生必须积极主动,至少在课堂上有一次发言的机会,否则该项成绩为0。课后阅读与作业成绩的权重一般占20%~30%,主要从认真、主动和创见性等几个维度进行评价,淡化正确与错误的判断。对平时表现出色的学生,评选出若干免考生,给予综合成绩为90分或A以资鼓励。
三、提高教学质量的思考
虽然我们在提高《保险学》课堂教学质量方面做了一些尝试,取得了一些成绩,积累了一些经验,但总的感觉是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并非易事,需要教师付出艰辛的劳动,其工作量是采用常规课堂讲授工作的若干倍。在现行的以科研为导向的教师考核机制条件下,教师无动机也无动力用心于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我校在提高本科生教学质量方面也进行了一些改革尝试,取得不错的效果。第一,研究生助课制是教师提高教学质量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可以达到多重效果。一是极大地缓解了主讲教师时间和精力不足的压力,助课的高年级研究生可以帮助教师收集教学资料,批改作业,帮助答疑,分担主讲教师事务性工作,使得主讲教师能够抽出更多的时间致力于教学过程的关键性问题研究,如学科最新动态和进展,把最新知识融入教学中。二是研究生在助课过程中既可以锻炼工作能力,增加与导师的交流机会,也可以借机改善知识结构。尤其是目前人文社科领域跨专业考研现象较为普遍,跨专业攻读研究生的优势在于视野可能更宽广,但其劣势是专业知识结构有缺陷,通过助课的方式能够很好地解决这一问题,对于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大有裨益。第二,本科教学改革试点为提高教学质量提供有益探索和宝贵经验。我们学院自2009年开始在学院内部开展了一轮以课堂教学改革为重点的教改探索,这轮教改选择学生相对较少的专业课进行试点,以改变传统课堂教师一人独统的局面,增加学生学习主动性和与教师的互动性为目标,并辅之以学生学业考核方式的改革进行配套,经过四轮的教改探索,参加教改的教师根据自己的专业课程不断总结经验,为提高本科生教学质量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当然,要全面提高本科生教学质量,还需要全面深化改革,尤其是对教师的评价考核机制进行改革创新,改变目前以科研为导向的教师评价机制,增加教学环节评价的权重,尤其要体现对教学质量的考核。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业的稳定和发展关系着社会的稳定和发展。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农业面临着巨大的压力,粮食安全问题在我国显得尤为重要。众所周知,我国是一个自然灾害频发的国度,每年农业因自然原因导致的损失十分巨大。这一方面影响农产品的供给数量,另一方面导致受灾农民收入减少,进而影响到农民的再生产能力。我国农民在自然灾害面前是脆弱的,对于年吃年用的农民来讲,农业自然灾害给农业生产带来的损失会导致其第二年没有足够的资金去购买种子、化肥等基本农业生产资料。针对这一现象,我国从2004年开始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试点。农业保险是指专为农业生产者在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生产过程中,对遭受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疫病、疾病等保险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提供保障的一种保险。从事农业保险工作的人员需要具备农业、畜牧业、气象灾害、保险等多方面的知识,但我国具备此类知识结构的人才匮乏。于是国内一些开设保险学专业的院校,开始探索将农业保险作为一个专业方向,培养可以从事农业保险事业的人才。例如吉林农业大学的保险专业开设有农学、畜牧学、农业保险学等课程。农业保险学作为一门学科,是将保险的原理、职能以及经营管理的方法、手段综合运用到补偿农业生产者在从事农业生产活动过程中因遭遇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导致的财产损失的科学。课程与生产实际联系紧密,对学生的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有较高的要求。笔者从教学实践中发现,农业保险学课程的实践教学普遍存在一定的问题,提高实践教学效果是提升农业保险学课程教学质量亟待研究和解决的问题。培养学生的实际应用能力是应用型本科院校教学的重要环节,这也是教师在教学中容易忽视的环节。因此,在农业保险学教学工作中,应根据应用技术型人才的培养要求,遵循实践教学的本质和规律,构建与理论教学有机结合而又相对独立的实践教学体系,发挥实践教学在人才培养中的作用,对实践教学的内容进行优化和改革,注重实践教学体系的时效性。
1提高对实践教学的重视程度
普遍来看,多数高等院校对本科生的实践教学重视不够,尤其是开设农业保险学课程的院校。一方面原因在于受传统的应试教育影响,形成了“理论教学体现学术性,实践教学是理论教学的环节和补充”的认识。这种认识将实践教学仅作为理论教学的验证,认为实践教学应依附于理论教学,高等院校教学质量体现在理论教学方面;另一方面是由于实践教学,尤其是课程实习多无指导教材,较理论教学难度大。课程实习往往涉及协调校外关系单位,实习组织工作复杂,实习学生难以管理,一旦在校外实习过程中出现安全问题,学校和指导教师还要承担责任,这些因素直接导致高等院校对实践教学的重视程度不够。应树立对农业保险课程实践教学的正确认知,改变高校对实践教学可有可无、无足轻重的态度,搞好实践教学。高校管理人员和教师应认真学习和贯彻教育部关于实践教学的文件要求,深入领会党的教育路线、方针和政策,重视实践教学,加大对实践教学的投入力度,加强实践教学基础设施的建设。
2实践教学内容体系的优化与改革
实践教学的关键在于内容,应建立科学的实验、实习内容体系,通过实验和实习,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以及独立观察问题、分析问题、思考问题和动手解决问题的能力,解决传统教学中理论与实践脱节的问题。例如在农业保险学理论课程中,“干旱”可以作为附加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农户投保种植业保险,保险责任附加“干旱”这一自然灾害,那么由干旱导致的农产品产量损失应由保险公司补偿。这就涉及到一个问题:“土壤什么情况视为干旱”,而对于“干旱”的认定,应在实验室中进行。具体做法是将遭受旱灾的土壤取到实验室,通过烘干来测定土壤中的含水量是否达到“干旱”标准。只有通过理论与实践相联系,才能够让学生掌握此类知识。再比如,农业保险理赔环节中,对水灾过后受损的水稻采取“摸”的方法鉴定其生死,首先是水刚退时,用手轻撩稻苗,若随手而起或轻拨稻苗即齐根拔断,则证明稻苗死亡。反之,如果不能轻撩起或没有齐根拔断的,表示稻苗尚有生机。诸如此类的知识点,需要学生在理论学习之后,亲自到实验室或田间地头进行实践,因此实践教学内容应紧密联系理论教学。据了解,现有高校开设的农业保险学课程,要么没有实践教学环节,要么实践教学环节的课时较少。对于没有实践教学环节的农业保险学课程,应增加实践教学环节。对于已有实践教学环节的农业保险学课程,应根据本门课程的特殊需要,增加实践教学的学时比例,将实践课学时与理论课学时的比例调整到1∶2左右。引导学生在实验、实习中不断思考,加深理论知识,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达到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有机结合的效果。
3实践教学手段和方法的改革
以往的教学中,教师更加关注理论教学手段的研究,对实验课教学手段和方法的研究关注度低。在农业保险学课程的实践教学过程中发现,实践教学同理论教学同等重要。理论教学抽象性概念较多,往往难以理解,而通过实践教学,学生能够更好地掌握相关知识,理解和记忆更加深刻。农业保险学课程实践教学的手段和方法需要与时俱进,应探索符合现代教育要求的教学手段和方法,改变过去传统的实验教学和实习教学方法。以学生能够理解、吸收、掌握实践教学目标为前提,采取包括多媒体指导、多教师参与、多环节互动等方式,提高学生的实践兴趣和实践能力。首先,应将多媒体教学手段引入到实践教学中,充分利用多媒体信息量大的优势,通过视频、图片、动画等方式,演示言语难以讲授清楚的知识,确保学生能够准确地掌握实践的操作流程;其次,调动学生广泛参与农村调查。一个合格的农业保险人才必然是了解农业、农村的人才。应在实践教学环节鼓励和要求学生参与农村社会调查,提高学生对农业生产实践的了解,进而更好地掌握、理解农业保险的相关理论和理赔方法,为以后从事相关工作打好基础。最后,鼓励更多的教师参与实践教学的指导。农业保险是一个由多学科知识组成的交叉学科,其涉猎知识广。鼓励气象、灾害、农业等学科的教师参与到教学实践中,有助于更好地为学生解疑答惑,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进而提升实践教学的效果。
4加强实习基地建设,建立开放式实践教学体系
实践教学是培养学生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关键环节,也是提高学生社会职业素养和就业竞争力的重要途径。作为学生实践能力培养的重要场所之一的校内外实习基地,其在建设过程中存在着许多问题。校内外实习基地是实践教学有序开展的保证,只有拥有了良好的实习基地,才能够培养出适合社会需要的应用型农业保险人才。加强实习基地建设主要应从以下三方面入手:一是加强实习基地的硬件设施建设。通过学校、相关企业加大经费投入等多种方式筹集资金,改善实习所需的仪器设备、住宿食宿等条件;二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引进和聘用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农业保险人才为学生讲授实践课程,形成基础课教师、专业课教师和外聘教师互相补充的合理配置。例如吉林农业大学保险专业可以聘请安华农业保险公司的相关人员指导学生的教学实习,利用企业人员丰富的实践经验增加学生对农业保险实践的认知;三是建立实习基地管理制度。在实习基地建立高效、科学、规范的运行和管理办法。从机构设置、人员落实、制度建设、工作规范等方面进行规范化建设,切实保证实践教学的质量。通过实践教学,鼓励和引导有兴趣、有能力、爱钻研的学生参与教师的科研项目。在教师的指导下查阅国内外相关文献、参与农业保险相关的调研活动、探讨农业保险新险种的可行性、参与农业保险企业生产实践等工作,建立开放式的实践教学体系,提升学生的应用能力。
5结语
加强实践教学环节是提高学生动手能力和综合素质的有效途径。农业保险学课程实践教学环节应从教学内容、教学手段等方面进行改革创新,让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联系得更紧密,通过实践教学让学生获取和巩固理论知识,理解和掌握运用考察和实践的手段处理问题的基本技能,培养学生敢于质疑和探究的优秀品质,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达到提高学生应用能力的教学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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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学是金融学专业主干课程之一,同时也是经济管理类专业的一门专业课程,它包括保险基础理论、保险实务、保险经营等内容,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可操作性和社会实践性。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保险硕士毕业论文,供大家参考。
一、中国马术保险的发展困境
目前我国马术保险的发展困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马的价值易变,马术行业规范体系不健全,造成马匹的保额不稳定
一方面,马的价值由于各种因素(竞赛成绩、俱乐部的管理水平、调教、血统体系)的变化而不断变化,马术比赛中马匹取得好成绩或者受伤、俱乐部的管理水平、幼马的调教、马匹血统体系的的划分、运输和平时训练以及比赛中发生的各种突发事故等原因都有可能使马匹的价值发生变化。从国外进口的马与国产马鱼目混珠,良莠不齐,但是国内没有建立统一的马匹血统登记系统,马匹的价值不明确,而进口马匹的价格昂贵,易发生骗保,给保险行业造成一定的损失。另一方面国内马术行业尚处于成长阶段,尚没有制定相关的行业规定、建立权威的马匹价值评估体系、形成完善的产业链和成熟的机制。这些因素均使马术保险的发展缺乏基础,阻碍了马术保险的发展。以上两方面的原因导致马匹的保额不稳定,没有一种长效的机制来制定赔付标准。保额的不确定导致很多保险公司不愿意开发相关的产品以免引起亏损,种种因素导致了马术保险业发展缓慢、受阻。
(二)马术运动危险系数较高,保险行业承担的风险大
马术运动相对于其它运动项目来说,本身就存在较大的风险。国外一所大学进行的体育危险系数的调查结果显示,马术的危险性远超于赛车,而急诊数据表明,接受紧急救治的马术运动员的数量是包括拳击、足球和橄榄球运动在内的等众多危险系数高的运动员人数的两倍。马术运动常常存在很多危险和不确定性,据有关数据显示,仅在美国,一年内就发生了大大小小79745起马术意外事件,每天平均有220起。相对于开发马术这项高危险运动项目的险种,我国的商业保险公司更倾向于其他危险系数较低的行业,以减小风险,保障公司的利益。
(三)俱乐部投保意识差,投保规模小
我国俱乐部随着这几年的发展,虽然数量众多,但是成规模的专业俱乐部少,多数的俱乐部都存在着侥幸心理,投保意识薄弱,不愿意投保。进口的马匹价格昂贵,投保需要投入高额的保费,而多数新兴俱乐部都处于探索发展阶段,没有资金进行投保。由于价格昂贵和俱乐部的投保意识差等原因,造成马术保险市场狭小,投保规模小,并没有形成一个有利的保险环境以促进马术保险的发展,从而导致保险行业对于马术保险的忽视而阻碍了马术保险的发展。
二、中国马术保险的发展路径
(一)建立引进合作机制
中国马术保险的发展需要渐进式推进。首先,可在国内举办重大赛事时引进国外的马术保险公司进行承保,以起到带动和宣传作用。同时,建立一个保险公司的第三方监察机制,防止为了骗保而做出有违马匹福利的事情。其次,国内的保险行业可以通过与国外的马匹保险公司合作,学习国外的先进经验,开发出适合国内的马术保险产品,从而促进国内马术保险的发展。
(二)建立以马匹价格为基准的投保费率与赔付费率机制
马术运动是一项高风险的运动项目,保险行业在进入这个行业的同时,应逐步摸索建立起马术行业的保险规范。逐步发展适合中国国情的马术专业保险,进一步推出马匹险、场地险、俱乐部经营责任、马匹专业人员职业责任保险、大额医疗费用保险、马匹运输保险等适合国内马术行业发展需求的产品。在投保费用与赔付方面应当建立以马匹价格为基准的投保费率和赔付费率标准与机制,可以根据马匹价格的高低对投保费率和赔付费率进行等级划分以保证保险公司的正常盈利。
(三)构建权威的马匹价值评估平台
马匹价值受多种因素的影响,马匹价值的确定并不能以投保人的口述为准,应当建立国内统一的、权威的马匹价值评估平台为马匹进行价值评估。该平台可由马业协会牵头,通过召集整个马业的有影响力的人和机构,共同构建一个权威的马的价值评估机构,在此基础上保险公司与评估机构合作,制定马术保险行业成熟的体系,促进马术保险的发展。
(四)建立马匹血统登记系统
马的血统是决定马运动能力优良的一种主要因素,国外有统一的马匹血统等级系统,但国内马匹的血统等级系统并不完善。在国内,很多俱乐部的血统登记都各自为政,缺乏统一性和权威性,血统的不同导致马匹的价格也不同,价格的不同会导致投保费用和赔付费用的不同。由于没有完善的血统登记系统,很可能会存在骗保等一系列的问题,这对保险业的发展非常不利。因此,为了促进我国马术保险业和马术运动的发展,需要在国内建立统一的、权威的马匹血统登记系统以保障马术保险业的正常发展。
(五)加大宣传力度
多数俱乐部和个人并没有意识到保险在马术行业中的重要性,更谈不上对马匹和相关人员及设施等进行投保。为解决这一问题,应当在马术行业中加大对马术保险的宣传力度,对俱乐部负责人、管理人员、马主、骑手、其他工作人员进行保险宣传,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激发他们的投保行为。同时,保险公司也可以适当的与各省市的马协建立联系,提高马术保险的知名度,宣传投保的意义,促进马术保险的发展。
三、结论建议
由于我国马术运动在飞速发展过程中行业规范体系不健全,马匹的价值不明确,保险公司进入马术保险的风险大,俱乐部投保意识差等原因导致保险公司对于马术保险持谨慎态度,不愿进入,马术保险发展缓慢。通过与国外马术保险公司的合作,有利于提高我国马术保险的水平;加大宣传,能够提高俱乐部的安全意识,减小马术行业的风险;马匹价值评估平台和马匹血统登记系统的建立,能够制定马匹的价值标准,为马术保险提供一个稳定的发展环境,从而建立一个互惠双赢的保险赔偿体系。我国马术保险业尚处于起步阶段,为了保障该行业健康有序的发展,建议在保险业涉足马术行业的初期可以采取引进与合作的模式进行运作;保险产品的开发应当由简单到复杂进行逐步开发,当整个马术行业对保险业认可后再进行全方位的保险产品开发。
一、商业保险参与社会管理的问题分析
一是政府机构对平安保险公司等保险机构的作用认识不深,还没有转变过去的观点,还在使用过去传统的社会管理方法的习惯和方法,不善于在社会管理的过程中有效的利用商业保险这一非常有积极意义的金融工具。地方政府还是习惯用政府机关和手段来做所有的事情,承担所有的风险和责任,并不善于充分动员全社会的力量,有效利用市场机制进一步加强社会管理。二是存在错误的社会管理力量。在加快社会建设的过程中,一些地方仍存在过度依赖政府,认为社会建设是政府应该做的事情的简单看法,不承认社会的多元化,这一观念完全背离了当前社会管理多元化的发展大趋势。三是商业保险意识有待加强。当前,我国公众对于全社会的风险认识不深,全面风险管理的意识还比较薄弱,没有足够的了解社会管理过程中个人及家庭面临的潜在风险,没有为商业保险公司参与社会管理进一步营造氛围。比如,当前政策的许多领域仍为空白。现行的社会保障问题更为突出,基层管理,社区管理的难度越来越大,商业保险机构可以在其中发挥作用,但没有相关的政策支持。此外,频繁的自然灾害,但并没有建立一个政府主导的巨灾保险体系,这样的商业商业保险公司发展的积极性不高,作用很有限。不仅如此,当前我国的税收优惠政策也有待完善。因为从功能的角度来看,一些参与保险业的社会管理具有公共物品的性质,应享受税收优惠,但没有相应的政策支持,这就导致诸如平安保险公司的保险公司参与社会管理之后运营成本较高,处于亏损经营。
二、商业保险参与社会管理的行业改革与设想
随着改革进入攻坚阶段,商业保险公司要实现自己的社会责任,积极适应实际利益格局,就需要加快调整,根据当前社会矛盾增加的趋势,继续发挥风险管理的综合优势,化解社会矛盾,减少社会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同时,大力发展有利于社会管理的责任保险,农业保险等等,并让商业保险公司深度参与社会管理。同时,从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全面考虑,加强商业保险参与社会管理方面的宣传,以达到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双赢模式。
(一)商业保险行业需要转变发展观念
总体而言,当前商业保险公司要参与社会管理,就必须改变运行机制,克服“等,靠,要”的思想,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积极探索在企业发展的空间领域内的社会管理,改变片面强调经济效益的错误认识,建立一个长远的眼光,积极为人民服务,打造各种民生保险项目。此外,商业保险公司要加强事前风险管理,减少危险,并通过努力防范风险。具体来说,商业保险不仅要体现在事后的风险损失补偿的价值,而且要做好损失发生之前的风险管理工作。当前,中国保险业积累了大量的风险损失数据,有专业的风险管理人才,更是已经具备了众多大型数据支持,可以发挥更大的事前风险管理。商业保险公司特别要加强与气象、卫生、防疫合作,安全监督等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合作,根据保险标的物情况进行勘探风险,及时找出不安全的因素,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提供风险评估和监测预警服务,努力化解风险,从源头上有效化解风险。同时,以良好的“经济杠杆”作用督促投保人做好风险防范工作。
(二)商业保险行业需要加大创新力度
进一步研究社会转型期面临的问题后可以发现,商业保险公司应深入了解当前的社会管理领域,才可以充分发挥其参与社会管理的作用。具体来说,商业保险公司要做好市场细分工作,根据安全需求的不同群体,区分不同种类的风险,分化风险管理计划。同时,根据潜在的市场需求,开发出一些适销对路的保险产品,让商业保险产品丰富,多层次,从而广泛适应社会管理的要求。另一方面,商业保险公司需要提高产品创新机制,对保险产品开发适当下调,让市场上出现更具有地方特色的保险服务产品。商业保险公司要着眼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风险保障需求,创新服务手段,应努力扩大参与社会管理面,确保有所作为。商业保险公司参加社会管理,必须要有社会管理创新机制,这也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保险需求的关键。所以商业保险公司需要加强对保险产品创新,为消费者提供多种风险保障。创新的根本在于产品创新,加强产品创新以促进社会管理水平的提高,才可以更好贴近社会风险的管理要求和满足顾客的消费偏好。商业保险公司应该注重创新,促进多种形式的安全保障形成,提高产品的覆盖范围,提高保护水平。比如,商业保险公司可以参与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结合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等部门,提供此类保险服务,使社会治安防控工作拥有保险保障。当然,对于商业保险公司而言,加强渠道创新也非常有必要。回顾这些年我国的发展历史,保险市场结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保险消费者的需求呈现出多样化的趋势,监管方式也不断变化。这都对保险业营销渠道的整合与创新提供了难得的机遇。一方面,商业保险公司要继续完善现有的营销模式,通过直接销售渠道和代理渠道之间的关系处理,大力发展电销和网络营销,积极探索新兴保险销售渠道的发展,进一步丰富营销渠道的层次和多样性。另一方面,商业保险公司要大力推进交叉互动服务,促进营销渠道整合,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提高竞争能力。如此,商业保险公司才可以更广泛、更好地服务社会管理,满足人民的需要。
(三)商业保险行业需要提升服务质量
为社会和经济发展服务是商业保险公司永恒的发展主题,保险业是一个服务行业,依托经济和社会,而且在经济和社会的大环境中发展。一方面,商业保险公司主要的商业保险业务运行必须对政府和人民需求负责,并根据政府和人民对创新产品的需求不断加以改变;另一方面,商业保险公司主要的商业保险的运作应主动开发和创造社会需求,积极推进保险损失赔偿、融资、风险管理职能,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引导社会各方了解保险,并通过创新的产品,发展渠道,引导社会需求。此外,商业保险公司还根据不同的风险保障需求,根据风险管理计划。发挥专业优势,做好预防工作,减少社会损失,化解社会矛盾。比如,商业保险公司需要在灾害事故的发生之后,做好理赔服务,维护消费者权益,抓服务质量,促进保险服务水平提升。还比如,商业保险公司要抓服务创新,不断拓宽服务渠道,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手段,充分发挥保险的保障功能。当然,在实践中,商业保险公司需要注重拓展和深化服务领域,积极构建保险服务体系,使党和政府满意,提高全社会和广大消费者的满意度。当然,我们同时也知道,加强服务创新,是商业保险公司通过服务来参与社会管理的基本过程,商业保险公司需要将服务资源进一步整合,开发更多的增值服务。比如,纵向扩大保险消费链的上游和下游资源,积极参与养老保险,构建健康的管理服务产业链,切实提供社会管理效果一流的增值服务。
(四)商业保险行业需要加强业务监管
商业保险公司从事商业保险工作,其运行机制应提高风险管理和控制工作,特别注意风险控制。商业保险公司在参与社会管理的过程中,需要根据参与管理的类别、产品和渠道,制定相应的管理政策,加强监督和管理,坚决杜绝不理性的价格竞争,销售误导行为。加强分析、监督、问责,促进商业保险风险控制工作,提升参与社会管理的总体水平。商业保险公司应加强应急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和工作机制,形成应急权责明确,流畅的操作程序,明确控制目标,加强责任落实,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此外,商业保险公司应加强自身建设,来提升自己的内部治理,促进社会管理能力提高,夯实商业保险公司促进和谐社会发展和参与社会管理的基础,并在此基础上不断促进商业保险业又好又快发展。
三、政府支持商业保险参与社会管理的建议
(一)政府部门需要创新管理理念
根据党的精神,我国政府部门应采取转变政府职能的措施,建立有限政府和公共服务一体化的管理体制创新,建立开放的管理理念,积极通过委托或购买商业服务的方式实现公共服务供给,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同时,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加强对保险的认识水平,通过吸引商业保险参与社会管理,构建更为科学的保险机制,加强社会管理,提高资本效率意识。
(二)政府部门需要加大宣传力度
政府部门应顺应当前商业保险参与社会管理的整体大趋势,对商业保险参与社会管理进行积极支持和舆论引导,促进社会和谐。在政府支持商业保险参与社会管理的实践过程中,政府有关部门应当进行适当的宣传,进一步增强社会公众和政府部门了解保险,支持商业保险参与社会管理的意识,调动各保险公司参与社会管理的积极性和商业保险经营主体的积极性。同时,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相关其他保险监管部门也要加强与地方政府职能部门的沟通和协调,促进相关配套政策的出台,为商业保险参与社会管理创造一个最为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政府部门需要完善法律法规
对于商业保险参与社会管理来说,必须要有一个坚强的法律依据和保障。对此,我国政府应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将责任保险,农业保险与其他商业保险纳入到中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和评价指标体系,并归入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实现协调发展。通过法律法规的完善,相应的配套政策的出台,充分发挥商业保险参与社会管理的积极效应。减少商业保险参与社会管理后引发的政府管理部门的不适应以及社会矛盾的突发,从而充分发挥出商业保险参与社会管理在化解社会纠纷方面的重要功能和积极作用。
(四)政府部门需要加大创新力度
政府部门应制定配套的政策性方案,并不断进行创新。比如,在农业保险参与社会管理的政策研究方面,必须探索农业保险发展模式,并基于适合我国国情建立农业保险创新的一种方式,支持农业,为农业构建一个保险保护体系。发挥中央和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充分调动各保险公司、龙头企业、农民等市场主体的积极性,推进农业保险立法和引导农民投保。农业部门也需要根据社会管理现状的发展,协调各方关系,促进农业保险的作用及其他方面发展,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逐步建立各种形式的商业保险参与社会管理模式,多渠道支持农业保险制度。还比如,在农业商业保险参与社会管理方面,政府部门需要明确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以及根据相应的政策给予支持,从而促进中国农业保险的发展,推动商业保险参与社会管理水平不断提升。此外,在当前的农业灾害救助模式下,还需要进行一定的改变,改变财政补贴的方式和方法,从而逐步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与财政补贴相结合的农业风险防范与救助机制。中央和地方财政补贴农民保险的方式同样需要进行创新和探索,调整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比例,提供给各参与社会管理的保险公司适当的管理费补贴,逐步建立长期的农业保险发展机制。当然,在商业保险参与社会管理方面,还需要提高传递和共享多层次的农业巨灾风险的机制,探讨中央农业再保险体系的建立,并在体系中明确地方财政的支持力度。在各市场主体的共同发展探索过程中,鼓励龙头企业资助农户参加农业保险。支持发展低保费保险公司,保障农业保险产品,建立一个合适的农业保险服务网络和销售渠道。此外,各级地方政府还需要支持农业保险公司发展特色农业和其他涉农保险业务,提高农业保险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大政策性农业保险,森林保险和其他财政补贴力度。并在扶贫开发,公共安全和社会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中充分认识商业保险参与社会管理的积极意义,并利用保险这种有效的金融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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