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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优待警”是一个老话题,但近年来的司法改革实践却赋予了它新的含义和要求,“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理念凸显出法院管理体制中人的因素越来越重要。党的十七大提出了“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的要求,落实到建立健全从优待警工作机制方面,就是要求我们紧密联系人民法院工作实际,不断深化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不断深化对人民法院工作规律的认识,从以人为本的角度重新审视从优待警问题,进一步研究管理工作的新思路和新方法,笔者正是从这一新的视角出发,提出了一些自己的认识和看法。
人民法院的管理工作应体现以人为本的根本价值取向。从优待警就是要坚持以人为本,努力维护广大干警的合法权益和正当利益,不断满足广大干警多方面的需求,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干警的潜能,在促进法院目标实现的同时,促进广大干警的全面发展。而以人为本的从优待警机制,就是用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指导和建立对法院干警的管理机制,使这种管理更加顺应和符合以人为本的要求,最大限度地发挥干警在法院管理中的作用,以最优化地实现法院管理的目标和效能。
以人为本的干警管理机制,集中反映了法院广大干警的群体意识,它所包含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工作精神、工作作风,均寄托了广大干警的理想、追求和信念,关系到干警的前途命运。广大干警由此产生的认同感会成为一种粘合剂,从各方面把广大干警团结起来,从而形成一种强大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以人为本的干警管理机制把促进干警的全面发展作为它的中心内容,它对人的激励不单单是传统管理的外在的推力,而是一种内在的引导,它不是消极被动的满足干警对实现自我价值的心理需求,而是从多方面满足干警的物质文化需求,使干警从内心深处自觉产生为人民司法事业拼搏奉献的效应。这种献身精神和行为准则,可以使广大干警形成强烈的使命感,持久的驱动力,成为干警自我激励的内在动因。
以人为本的干警管理机制,不仅仅是靠传统管理中的制度,还要靠弥漫的法院文化氛围、共同的价值观念、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使之形成强大的使个体行为从众化的心理压力和动力,使干警产生适应群体环境的心理和行为共鸣,继而产生行为的自我调节和控制。
以人为本的干警管理机制如果成为一种相对成熟而固定的模式,不仅会在法院内部发挥其独特的管理效能,不断提高干警的整体素质和形象,而且,它还会通过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对社会产生积极的影响,进一步提升人民法院的司法公信力。
建立以人为本的从优待警机制,主要内容是探索符合以人为本的干警管理机制。
一个法院的文化、管理方式往往与这个法院的领导者有着密切的关系,他的思想观念、行为举止、性格特质,深深地影响着这个法院管理方式的构成,也反映了他的管理能力和水平。提高领导干部的管理能力和水平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以科学发展观的精神积极探索和实行人性化的领导方式。这也是适应社会进步、促进干警全面发展的需要。从大多数法院看,自1995年以来,一大批高学历的年轻干警相继充实到法院,使法院干警的年龄和知识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这些富有朝气的年轻干警是追求平等、公正、个性化、多样化、自主化的群体,他们对法院领导干部、法院管理的认识以及对各种需要的满足,都呈现出与老干警不同的特征。被领导者知识结构的变化,使传统的命令、组织、部署、指挥、控制等领导方式面临着新的挑战,必须做出新的变革。许多干警认为领导干部“以身作则、言传身带、激励鞭策、热情民主”等素质和行为会取得更好的管理效果”。坚持以人为本,就要求领导干部变革领导方式,在不放弃传统的领导方式中的命令、组织、部署、指挥、监督等职能的同时,向为干警的全面发展提供指导、帮助和服务方向转变。人民法院的各级领导干部既是组织者、指挥者、控制者,同时,更是指导者、帮助者、服务者。这种领导方式的转变过程,就是领导干部的世界观和工作角色的逐渐转变过程。在这一过程中,领导干部组织者、指挥者、监督者的角色适当弱化,指导者、帮助者、服务者的角色逐渐强化。实行以人为本的干警管理方式,给领导干部自身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它要求人民法院各级领导干部在法院管理中,必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正确地看待和行使组织赋予的行政职务影响力,把工作重点放在激发干警的使命感、培养干警的才能、发挥干警的潜能上;必须加强自身修养,注重发挥自身的非行政职务影响力。一个富有魅力和威望的领导干部,自然会通过自己的行为紧密地把广大干警团结起来,顺利实现法院管理的目标。反之,就会人心涣散,就谈不上有效地管理。领导干部的魅力和威望并不单纯取决于它的行政职务影响力,而是取决于它的人格品德、思想修养、知识经验、胆略才干、正直公平、率先垂范等非职务影响力。这也为新时期人民法院领导班子建设赋予了新的内容,提出了新的要求。
坚持以人为本的干警管理机制,就要求法院的管理制度、方法和手段都应建立在顺应人性、有利于人的全面发展的基础上。
1.积极探索人性化的管理制度。管理制度是管理的有效性不可或缺的要素,它的特点就是它的刚性,即不可违背性,违背了,就要受到惩罚。在法院队伍现有的思想觉悟、道德水平条件下,法院管理不可能舍弃刚性管理,管理制度不可或缺。因此,必须进一步健全人民法院的各项管理制度。同时,要认真解决好在制度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目前,法院制度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表现在一是有些制度过多、过于重复和分散,不被干警所知晓、所掌握;二是有的制度不能将严格要求与以人为本有机地结合起来;三是注重制定新制度,忽视抓制度的落实;四是个别制度脱离实际,不被干警所认同。
法院的管理制度是管理方式的重要组成部分,笔者认为,用以人为本的视角来审视,法院的制度建设应坚持刚性与柔性相结合、他律与自律相结合的方针。当前,健全制度的重点一是要对现行繁杂的各项制度,进行以精简合并为主要内容的修、改、废的“制度编纂”。制度作为一种行为规范,其要义不在多、不在全,而在够用、管用以及能够遵守和执行。要消除其复杂繁多、重复交叉、互不协调、难以遵守和执行等弊端,使其简明易懂、易学易记、便于广大干警学习、知晓、遵守和执行。二是要改变现行的以制定若干“新”制度作为某项“学习教育或整顿活动”结束或取得“显著成果”的标志,这种“以制度落实制度”、“以制度落实各类文件、会议、活动”的制度建设中的形式主义,必须除掉。三是健全制度最根本的在于能使制度切实得到遵守和执行,在一定意义上说,制定十项制度,不如落实一项制度。因此,健全制度应以现行的制度能否落实为标准对其进行检查、修改和完善,重在抓落实,以严肃负责的态度和求真务实的精神,抓好制度落实的各个环节,树立和维护制度的权威,使已经制定的制度从“软规范”中解放出来,真正成为干警必须遵守和执行的“硬规范”,狠抓执行力。
2.积极探索人性化的管理方法。以人为本的管理,就是建立既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又体现出人文关怀的管理方式和将制度管理与人性化管理结合起来的管理方法。笔者认为,当前应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要认真反思近年落实各种教育整顿活动的情况,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和消极应付思想,要注重教育整顿的阶段性、实效性,“教育如水,润物无声”,要把教育整顿与日常的思想政治工作结合起来,使之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二是必须坚持严格管理、严格要求。实行人性化的管理并不是不要严格管理、严格要求。从当前干警的思想觉悟、道德水准的实际情况和管理的实践看,还远没到可以放弃“刚性”管理的程度。如果舍弃了严格管理和严格要求,人性化管理既会迷失方向,陷入歧途,也不可能收到预期的效果。实践中,极个别干警不能正确理解“以人为本”,以“人性化”为名,排斥制度和法院工作目标,追求绝对“自由”,最终走上违法违纪道路。因此,在管理工作中,管理标准不能低、管理要求不能降、严格管理不能放。三是在坚持“刚性”管理的同时,应积极尝试柔性化的管理方法。“柔性”管理是相对于“刚性”管理而言,是在研究人们心理和行为规律的基础上,运用感情投入、说服教育、关心体贴、形象影响、舆论氛围、相互沟通、激励鞭策等非强制性的管理方法,以潜在的并乐于接受的方式给干警的心灵以持久而深刻的影响,使广大干警把法院工作目标真正内化为自己的自觉行动,从而实现法院管理的目的。目前,成都市两级人民法院在廉政建设中,采用“家庭助廉”的方法,开展“文明廉洁进家庭活动”,采取摸一次底、写一封信、串一趟门、讲一堂课、观一场片的“五个一”方式,形成廉政共管的局面。类似这种柔性化的管理方法充分体现了关心人、理解人、尊重人的人文关怀,它相对于“刚性”管理而言,不会使干警产生抵触情绪和逆反心理,更易于被广大干警理解和接受,因此,这种管理方式对广大干警具有内在的驱动力、广泛的感召力和深远的影响力,值得积极探索和尝试。
探索满足人的需要的动力管理机制塑造以人为本的从优待警机制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针对人的需要进行管理。人的全面发展、人的潜能的充分发挥,都是建立在对人的需要的全面满足上。以人为本的管理是将对人、对物、对事的管理紧密地结合起来,做到以对人和为人的管理为中心,关心人、尊重人、满足人的合理需求,以调动人的积极性,努力完成组织目标,实现人的全面发展。这就需要我们改进工作作风,不断探索满足干警需要的动力(激励)管理机制,努力开通满足广大干警物质和精神方面需求的各种渠道,以充分调动广大干警的积极性。
在满足广大干警物质需求方面,应在政策、条件允许的范围内,想方设法、千方百计地提高广大干警的物质生活待遇。客观地说,在现行的财政体制下,人民法院在这方面的能力和条件是有限的,但它并不意味着人民法院在这方面不能有所作为。而且,许多干警对此是理解的,不会提出苛求。多数干警认为在物质生活待遇方面,只要领导干部尽力为之,我们就可理解。他们关注的是在现有条件下,领导干部在这方面是否作了积极的努力。这值得法院各级领导干部认真思考和实践的。
在满足广大干警精神需求方面,笔者认为应做到以下几点:
1.努力营造崇尚先进和进步的氛围,开通鼓励进步、表彰先进的多种形式的渠道,尽量满足干警对名誉感、荣誉感和自豪感的需求。如通过在院内设置光荣榜、先进事迹栏,开展评选先进个人、某项标兵活动,以及大力宣传报道、表扬干警的“闪光点”等激励方式来调动干警的工作积极性。一些法院在向审判长和审判员颁发任命状时,把被任命人员的配偶、父母请到法院参加全院干警大会,有效地激发了被任命人员的荣誉感和责任感。有些法院则将审判员的照片、业务专长、工作成绩和获得的荣誉,输入供当事人查询的电子触摸屏,不仅满足了法官对荣誉感的需求,而且使广大法官更加珍惜人民法官的称号,以公正高效的审判实绩争取更大的光荣。
2.努力营造人尽其才的氛围,开通适岗的职位、职称、职级渠道,坚持量才使用的原则,使广大干警能够在自己兴趣、能力和条件相适应的岗位上愉快的工作,并获得与自己的能力、水平、资历、贡献相适应的职称、职级,对调动干警的积极性是十分重要的。
3.努力营造竞争择优的氛围,开通职务渠道,实行中层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和上下交流,努力营造公开、公正、公平的竞争氛围,给优秀干警以公开公平的晋升机会,满足他们对地位感、成就感的需,使年轻优秀人才脱颖而出,这也是广大干警的迫切愿望。
4.努力开通学习的渠道,支持广大干警的学历学习和接受学历后的再教育,进一步满足干警对增长知识、增长才干的需求。目前,绝大多数干警都有强烈的学习愿望,希望法院提供更多的学习和培训的机会,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笔者认为,干警实现自我的程度取决于其拥有知识的广度和深度,通过采取加大投入、搭建多种学习的平台等有效形式,努力营造能使干警终身学习、共同学习、相互学习的学习机制和学习氛围,满足干警的学习愿望,提高干警的学习能力,养成干警学习的习惯,使干警有条件、有能力获得更多的知识,并在工作实践中能够有效地运用知识,以促进法院工作和干警的全面发展,实现干警的自我超越和人生追求是从优待警机制中重要的一个方面。
5.努力开通情感与沟通渠道,加强与广大干警的沟通,进一步增进与干警的感情,改进法院内部的人际关系,创造良好的院风院气。法院的各级领导干部应经常以“拉家常”的方式与干警谈心,从中发现和解决干警的实际困难,凝聚干警的力量。在知识经济和信息时代,在大变革、大发展时期,广大干警对情感的需要更加强烈,对人际关系的体验更加敏感,对工作氛围的感受更加关注,这些因素都直接影响广大干警的积极性。因此,进一步加强沟通,增进内部团结,树立良好的院风院气,是加强与改进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和当务之急。
6.开通卫生、文体渠道,尽力满足干警对健康、娱乐的需求。干警适应司法环境的变化和迎接新的工作挑战,一个重要因素是干警的身心健康能否适应环境和工作带来的挑战。法院关心干警的心理素质、体能、智能,帮助干警克服心理障碍、增强体质,有助于干警树立积极的工作观和生活观,以健康的心理和体魄,迎接挑战,做好工作。因此,关心干警的身心健康,成为以人为本的管理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
经济社会的发展、法治进程的推进,使法院工作既面临机遇,更面临挑战。加强队伍管理,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而如何建立以人为本、最大限度调动干警积极性的干警管理机制,将始终伴随这一进程。我们将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建立健全从优待警机制,在理论上积极探索,实践中勇于创新,不断丰富、引导和推动这项工作实现新跨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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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不少公共图书馆相继开展了志愿者服务。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高职图书馆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的思考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摘 要】高职院校图书馆志愿者服务活动,仍停留于低级层面,需要重新认识其意义,也提出了笔者对于促进高职图书馆积极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的一些思考。
【关键词】高职;图书馆;志愿者;图书服务
图书馆志愿者,既不图名,也不图利,通过自觉自愿的图书服务活动,义务性地做出自己的贡献。高职院校在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方面,是多方位的。以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为例,校团委和各教学院系,从来都是大学生志愿者进社区、跑乡村和入企业的组织者、推动者,成绩突出;然而,我校在图书馆开展志愿者服务方面,虽然也有拓展,但并没有常态化、持续性地发展,从而导致图书馆志愿者服务活动难成气候,浮在表面。
不能将高职图书馆志愿者服务活动,仅仅看作是图书馆人手不足时,补充人力资源的一个临时渠道。开学初、学期末和有重要活动时,高职图书馆的确会出现一时的人手不足,导致图书流通不畅,如采购的新书和已还旧书的上架不及时,师生排长队借还书等。招募图书馆志愿者,的确可以解决图书馆的一时燃眉之急,但这种认识是较为肤浅的,没有真正认识到图书馆志愿者服务活动的重要意义。开展图书馆志愿者服务活动,至少还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重要意义。
(一)高职图书志愿者服务活动,有助于一所学校爱书氛围的形成和读书热情的高涨
图书志愿者的招募,不能只限于学生,要扩展至学校所有员工,只要有热情、肯奉献,经过一定培训和考核,都可以成为校图书馆志愿者。将全校乐于助人的爱书人聚集一起,可以明显形成、扩展学校的爱书读书氛围和乐于助人的气氛。以服务于读书人的校志愿者图书服务群体为纽带,新老师生员工在图书服务活动过程中,可实现互帮互助和共同提高。图书馆的图书服务工作也得以被更多师生员工所认识、了解和熟悉。
(二)高职图书志愿者服务活动,有助于高职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
高职院校以培养技术技能型高级人才为主,目的是为各行各业培养急需的实用人才,人才培养比较务实,重视实际应用和实践操作,很容易走到另一个片面,即过于重视技能培养,而对于素质训练和提高则有所忽视。不为名利的图书馆志愿者群体,无论是身在其中的参与者,还是享受到这种服务的接触者,或在此种氛围下的感受者,则可以将义工精神和无私奉献的态度,内化为自身的职业素质和品行习惯。
(三)高职图书志愿者服务活动,有助于高职生深入体会“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精髓
从事图书志愿者服务活动,是投身于为学校、为同学、为老师等的无私奉献活动;是对学校、老师和同学的友爱行为和身体力行;是帮助有需要的老师和同学,也是自我提升和情操的陶冶;是为学校进步提供助力,更是为有需要的老师、同学的进步搭了一把手。
(四)高职图书志愿者服务活动,可提高高职生对于图书资源的熟悉、了解和应用
高职生主动读书的兴趣相对较弱,尤其是信息化的冲击,愿意走进图书馆的高职生不太多,进入图书馆而能够静心读点书的高职生更少。图书馆对于不少高职生而言,只是一个摆设。如果借助于图书志愿者服务活动,不仅志愿者本身会融入爱书、读书的环境,还会带动、发动更多同学参与到与图书相关的各种活动。
(五)高职图书志愿者服务活动,可以成为联接多方的一个纽带
沟通交流需要平台或纽带,校内师生间、不同院系间、同学间等,有各种联系平台和纽带,但以图书为中心的纽带和平台,则非图书服务活动莫属,尤其是图书志愿者的服务活动。进而言之,校际之间、校企之间等,若以图书志愿者服务活动为一个媒介,可收奇特效果。
对于图书志愿者服务活动的认识,只有超越了将其看作补充图书馆人力不足的粗浅看法,我们才能真正下大力气在高职院校推进图书志愿者服务工作。
高职图书馆志愿者服务活动,不是说从无到有,而是要求从有到优,从优到强,从强到特。通过有组织的高职图书馆志愿者服务活动,使其日常化、规范化,从而能够持续发展、不断推进。
(一)合作组建高职图书馆志愿者服务队
根据学科特点和图书流通需要,由图书馆和校团委、学生处共同提出倡议,组建本学院图书馆志愿者服务队,在此基础上,经过与各院系协调,将图书馆志愿者服务队分成小组,如机电组、财经组、外语外贸组、珠宝首饰组、艺术设计组、工商管理组等,分别对应不同专业需求,提供相应的图书服务。
(二)制定《图书馆志愿者服务管理条例》
高职院校图书馆志愿者服务活动,要能持续,且有章可循,必须建章立制,以便执行和实施。志愿者服务的性质、原则、招募、职责、工作流程及规范、知识技能要求、纪律和服务态度,以及奖惩等,必须明确、规范,从而成为当前及今后工作的指引。
(三)既要重视管理,更要加强图书馆志愿者的素质、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无论老师还是学生,无论年老还是年轻,无论是领导还是群众,无论是党员还是非党员,无论是理工科还是文科,无论是图书馆员工还是非图书馆员工,只要加入图书志愿者服务团队,就必须一视同仁,统一管理,集中培训,统一考核要求,用规范统一的服务,面向图书需求者。
(四)建立有效、合理的激励机制
对于参与图书馆志愿者服务的老师或员工,在考核、评优等方面,可考虑给予一定优先,尤其是在图书采购建议、图书借还期限延长或图书借阅数量等方面给予一定优待,而在教职员工有特殊图书需求时,也可给予优先处理等;对于积极参与图书馆志愿者服务的同学,可与院系、学生处、团委等合作,计算实践学时,并如实记录志愿者参与活动的实际情况并给予证明,提供盖有公章的学生参与图书馆志愿者活动情况记录表,并在教职员工与学生中定期开展学期评比活动,对于积极分子、优秀分子给予公开表彰和奖励,发证书,奖现金或书籍等等。
(五)建设图书馆志愿者基本信息和案例库
要使得本校图书馆志愿者服务活动能够持续进行和发展,建立图书馆志愿者基本信息和案例库,就显得十分必要,将图书馆志愿者的点点滴滴都忠实记录,形成历史资料,尤其是通过典型案例积累的榜样资料库,是具有说服力、吸引力的,一方面是备忘,另一方面则是引导新一代走向未来。
(六)广泛开展对外交流,不断吸收新的经验和方法
高职图书馆从事的志愿者服务活动,不会限于本校,更不会限于高校图书馆尤其是高职图书馆,以高职图书馆志愿者服务活动的历年积累为根据,广泛与校外图书馆志愿者服务活动组织乃至国外的一些图书馆志愿者服务活动组织进行交流,吸取其成功经验,不断灌溉与培育本校图书志愿者的各方面活动,其成效将是难以限量,对于后来的图书志愿者活动,也必将是一极大帮助和促进。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在高职院校大力开展图书志愿者活动,不仅必要、迫切,而且大有可为。
高职图书馆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的思考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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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志愿者由青年志愿者、社区志愿者、民间志愿者、中华全国慈善总会及其地方组织、中国老龄科技工作者协会、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的志愿人员组成,其中青年志愿者、社区志愿者分别归口于共青团和民政部门指导,是我国志愿服务的主体。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完善我国志愿服务管理制度化探析相关论文。具体内容如下,欢迎参考:
[摘要]志愿者服务在我国已经得到了蓬勃发展,志愿者们像一道道曙光,给需要帮助的人们带来温暖和希望,为社会的稳定、繁荣、和谐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是在志愿服务开展的过程中仍然存在制度化方面的一些缺陷,不利于志愿服务功能的充分发挥。
进一步完善登记注册、认证、评价、激励等方面的制度化设计,推动志愿服务的科学发展。
[关键词 ]完善;志愿服务;管理;制度化设计。
【论文正文】
完善我国志愿服务管理制度化探析
志愿精神和志愿活动由来已久。新中国刚成立,中国就派出了志愿人员对亚非拉第三世界国家进行了国际援助,有力的推进了国际正义事业和第三世界国家的发展;同时,我们也得到了国际组织及其有关志愿人员的无私援助。我国志愿服务事业的大规模开展始于1993年底共青团中央发起实施的中国青年志愿者行动。从此我国志愿服务事业蓬勃发展,志愿精神得到大力弘扬,志愿服务活动在救灾、大型体育赛事、展览会等活动中作用凸显。与此同时,在志愿活动的开展过程中相继出现一些问题,如志愿者的招募、培训还有评价及激励等方面的制度机制和法制保障机制还不够完善,成为制约志愿服务的瓶颈,需要政府高度重视,从制度层面解决这些问题。
(一)我国志愿服务的成就。
我国的志愿者由青年志愿者、社区志愿者、民间志愿者、中华全国慈善总会及其地方组织、中国老龄科技工作者协会、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的志愿人员组成,其中青年志愿者、社区志愿者分别归口于共青团和民政部门指导,是我国志愿服务的主体。从总体上讲我国志愿者服务的成就是十分显著的,据统计,截至2007年底以前我国就已累计有1.5亿多人次的青年志愿者在扶贫开发、社区建设、海外服务、大型赛会、环境保护、应急救援等方面为社会提供了超过55亿小时的志愿服务[1]。具体来说主要体现在如下方面:
1、参与扶贫开发活动。
从1996年开始,团中央领导实施了“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组织动员青年志愿者为西部地区提供每期半年至2年的基础教育、医疗卫生、农业科技推广等方面的志愿服务,无数青年志愿者发扬无私奉献的精神,为西部开发和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团中央还组织实施了青年志愿者“三下乡”社会实践计划,创建了由高校为主体数万支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共同构成的中国志愿服务的基层组织网络,就近就便深入社区、乡村,以志愿方式提供多项内容的专业服务。
2、参与环境保护。
从1999年开始,共青团中央联合国家相关部门实施了“保护母亲河”青年志愿者绿色行动计划,以“劳动、交流、学习”为主题,倡导青年志愿者开展植树造林、沙漠治理、水污染整治、清除白色垃圾等环保服务,作出了重要贡献。
3、参与各种慈善活动。
各地青年志愿者经常深入敬老院、福利院、孤儿院等场所,为弱势群体提供生活照料、医疗保健、结对帮扶等服务,到居民集中的社区、广场开展家电维修、网络培训、文艺演出等志愿服务,到博物馆、纪念馆、展览馆开展志愿讲解服务等。
4、参与自然灾害救助。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香港特别行政区红十字会以及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等志愿服务团体以及志愿者等,在2008年初春的抗击冰雪灾害、汶川大地震、玉树大地震等自然灾难发生后参与救助,募捐款物,慰问灾民,给灾区人民带去了希望和温暖,有力地配合了党和政府的救灾工作。
5、参与和支持大型赛事、展览会活动。
在党和政府的组织和指导下,中国各地数百万青年志愿者为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昆明世界园艺博览会、21届世界大学生运动会、2008年北京奥运会、2010年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等大型赛会提供了优质服务。
(二)我国志愿服务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良好的管理是提高志愿服务效率的关键,在实践中,我国志愿服务组织各自建立了一些管理机制,对于提高本组织的服务水平和效率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从全国来说,还存在诸多不适应,不利于规范和推动志愿服务组织的有序发展、激励志愿人员为社会多做贡献。
1、政府指导和协助志愿服务的职能界定不明确,忽视或干预现象严重。
我国志愿服务的成绩显著,与政府的指导和协助分不开,但是,在政府指导和协助志愿服务时也存在一系列问题。首先,存在忽视或压抑志愿服务现象。在一些地方志愿服务的发展初期,政府没有很好的评估志愿服务组织的性质和作用,存在忽视甚至压抑志愿服务的现象。其次,存在过度重视志愿服务现象。有时志愿者在特殊活动中的服务却引起行政机关的过度重视,将这个志愿服务纳入行政工作范围之中,使志愿组织承担了部分行政职能,改变了志愿服务的本意。再次,存在过于重视形式主义的倾向。志愿组织能够发展、生存与壮大起来的都与领导的宣传、政府的推广有很大的关系。但是也有一些领导或部门仅仅只注重做表面文章,却忽略了志愿服务的本质和效果,对志愿服务的指导和支持存在片面性。
2、项目创新管理机制尚未完善,志愿服务缺乏理论支持。
中国的志愿服务发展,理论支撑不足。当前,政府部门对于志愿服务的理论创新体系尚未建立起来,以至于中国志愿服务的项目创新成果少,难以对志愿服务提供有效的理论支持,而仅仅依靠模仿国外的模式又会出现不适合中国国情的状况。因此,我们只有切实不断完善项目创新机制,中国的志愿服务事业才能够可持续发展。
3、评价机制十分薄弱,不利于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
随着志愿服务的不断发展,构建完善的志愿服务评价机制越来越凸显其重要性。目前,我国志愿服务的评价机制仍然十分薄弱,不利于志愿服务的科学发展,如何构建适合我国志愿服务发展的评价机制,是政府管理、指导、规范志愿活动良性运行的重要依据。
4、激励机制较为单一,不利于发挥人们参与志愿服务的积极性。
我国志愿服务的激励机制过于单一,仅仅依靠评选颁奖等形式,没有给人一种实至名归的感觉,难以继续吸引志愿者,调动志愿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导致志愿人员流失严重,服务项目难以延续,服务效益难以提高。影响志愿人员特别是骨干人员流失的原因主要有:第一,志愿服务项目吸引力不足。第二,志愿服务组织凝聚力不强。第三,志愿服务组织缺乏发展空间,第四,志愿服务人员缺乏成长机制。第五,志愿服务的社会认同感有限。[2]国外的志愿服务激励机制,包括学习培训的机会、附近商业购物的优惠、小区活动的优惠等,是非常多样化、非常具体化的,在实践中取得了良好效果,值得我们借鉴。
从我国志愿服务的发展状况来看,志愿服务的管理制度化不仅是十分必要的,而且是卓有成效的,与此同时,在志愿服务中还存在诸多不足之处,根据国外的经验和我们自己在实践中总结的经验与教训,志愿服务的管理制度化建设是克服这些不足之处的有效途径,并将有力地推进我国志愿服务的科学发展1、建立全国统一的志愿者服务注册登记、认证制度。
首先,建立统一的志愿者服务注册登记制度。现在,志愿服务处于蓬勃发展态势,越来越多的个人和组织愿意参与志愿者服务中来,但是存在鱼目混居、欺世盗名的情况。因此如何对志愿者加强管理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借鉴国内外的经验,可以在全国推行统一的志愿者注册管理制度建立志愿人员资料库,实现志愿者资源共享,以更加有效地开发和利用社会资源。其次,建立统一的志愿者服务认证制度。为了加强有效管理,必须建立统一的志愿者服务认证制度。借鉴国内外的经验,根据志愿服务的时间或次数以及对社会的贡献,评定或获得相应的认证资格。
2、完善项目创新理论支持体系。
中国的志愿服务发展,理论支撑十分重要。当前,政府部门必须把志愿服务纳入创新体系建设,科技部门、哲学社会科学管理部门建立专项研究基金、专项志愿服务项目,支持志愿服务组织、专家学者进行研究,不断解决志愿服务发展中的难题,为志愿服务提供有效的理论支持,同时积极借鉴国外的志愿服务模式坚持为我所用的原则,不断完善项目创新机制,中国的志愿服务事业才能够长久发展。
3、完善的志愿服务评价制度。
要建立良性的志愿服务运行机制,就必须客观、及时地评价志愿服务。志愿者的评价是对对志愿者所从事的志愿工作优劣的检验,它关系着志愿活动能否科学发展。建立评价制度要坚持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借鉴国外的经验,结合我国的国情,可以建立星级评估制度,把志愿服务划分为不同的等级,根据志愿者的志愿服务时间、志愿工作的完成程度以及社会影响力来给志愿者评定等级,志愿服务时间越长或者在志愿工作中获得很大成就者所评定的等级就越高,反之越低,并以此作为政府支持和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当然,志愿服务评价机制的构建是一项复杂的工作,不仅需要借鉴国内外的先进经验,还需要密切结合实际,在实践中不断的探索与完善。
4、完善的志愿服务激励制度。
志愿者在我国社会发挥了的作用越来越大,志愿者参与志愿活动不仅能促进了志愿者自身的发展,而且能够使志愿者在志愿活动中充满激情,调动志愿者的积极性,从而更好的发展志愿服务事业,所以对志愿者进行有效的激励十分必要。激励志愿者须做好以下两点:
一是要培育公民的参与意识,增强公民对志愿者的认同感。宣传舆论导向对于志愿者参与的价值和志愿精神的传播意义深远,近年来已经取得一定成效。但是还是缺乏整体及全面性推广,人们对志愿服务的认知还比较浮浅,对志愿组织、参与途径、参与价值还不够了解,因而没有动员人们积极的投入参与甚至接触志愿服务。为此,党和政府宣传部门必须加强对人们关于志愿服务的教育与宣传,要真正从内心培养人们的社会责任感、社会道德感及公民参与意识,把志愿活动变成一种完全自觉的公民行为。
二是运用正确的激励方法,完善激励机制。志愿服务事业不仅需要爱心、激情和理想来支撑,同样需要一定的精神激励、物质激励、身份提升激励,把三者有机结合起来。首先,物质激励法。采取多样化、具体化的形式给与一定的物质奖励和经费支持,如:政府奖金、发放交通津贴、用餐津贴、通讯津贴等。其次,运用精神激励法。精神激励是采取荣誉激励、榜样激励、竞争激励等形式,使志愿者的无私奉献得到社会的认可和赞扬,弘扬社会正气,使整个社会从善如流。再次,身份提升激励法。比如,可以在升学、入党、参军、晋级、晋职等方面获得优先待遇,这样也可以充分调动公民参与志愿活动的积极性,扩大志愿服务的范围。最后,就业激励法。志愿者一般来说是一种无偿援助和政府补贴很低的服务活动,在当今社会就业状况竞争非常激烈的情况下,志愿者获得一定志愿服务资历,劳动行政部门应予以重点推荐优先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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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整治规划是指:根据河道演变规律和兴利除害要求,为治理、改造河道所进行的水利工程规划及航道整治规划。河道在挟移泥沙的水流作用下,常处于变化状态;在流域治理开发过程中,某些工程的实施也常改变河道的水文情势,并影响其上下游、左右岸。河道整治规划通常要在流域规划的基础上进行,并成为流域治理工作的一部分。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关于健全现代基层水利服务体系的问题与建议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基层水利服务体系是为基层水利设施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提供全方位服务的各种组织与机构形成的有机整体。2011 年,中央、国务院出台1 号文件聚焦水利, 对建立健全基层水利服务体系作出重要部署。把握历史机遇,加快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 既是实现农村水利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 也是适应农村生产经营方式转变的必然要求, 解决基层小型水利工程建管“最后一公里”问题的有效途径。
泉州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始建于20 世纪60 年代, 并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水利事业的发展,陆续有所发展,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
(一)设员建站期
20 世纪60 年代,南安等县(市、区)就设有乡(镇)水利工作站,吸收农民水利技术员管理农村小型水利水电,以后陆续有所发展。特别是20 世纪60、70 年代,随着大规模水利建设的开展,到1985 年,全市129 个乡(镇)中,有101 个建立了水利水电工作站。
(二)成长定型期
1986 年, 国务院全面部署开展建立健全乡镇水利站的工作,有关部门出台了定编定员文件。1988 年,为加强和完善乡(镇)水利水电管理体系,充分发挥各项工程效益,泉州市重新核定乡(镇)水利水电、水土保持管理站事业编制361 人,其中水利水电干部126 人, 工人218 人,水土保持干部3 人,工人14 人,主要用于解决长期从事水利水电工作的临时工转正,以稳定基层水利队伍。到1990 年底,全市129 个乡(镇)中,有117 个建立水利水电工作站, 共有全民职工269 人(干部53人,工人216 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51人, 初步形成了基层水利服务机构的框架,为农村经济社会特别是基层水利的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
(三)改革发展期
1990 年以来, 由于乡镇机构改革、基层水利工作弱化等原因, 部分乡镇水利站逐步被合并和撤销。2008 年,安溪县在“千万农民饮水工程”建设过程中,成立了用水户协会,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村级供水工程建后运行管理的实施意见》,逐步建立村级供水工程的管理、维护新机制,并逐步在全县推广。2011 年中央一号文件出台后,泉州市加强和完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在全省率先全面落实11 个县(市、区)防汛办主任核定为副科级领导职数以及6个县(市、区)、市属6 家水利防洪工程单位各增加一名副科级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领导职数, 并招收45 名水利专业技术人员,充实到基层一线。截至2013 年底,泉州市现有农民用水户协会569 个, 有142 个乡镇设有水利工作人员。
(一)基层水利服务单位定位不清,体系不全
目前, 泉州市基层水管单位主要有两种形式:
一是由乡镇直管的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水利与农业、林业等管理职能合并, 如泉港区乡镇所设的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二是单独保留的水利(水保)站。实行以乡镇为主、县级水利部门和乡镇政府双重管理, 如永春县一都镇水利工作站等。据统计,泉州市155 个乡镇中,共设各类乡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含水利、水保职能)123 个,占乡镇总数的79.4%, 在编在岗水利( 水保) 员196人。
近年来,随着乡镇机构改革的推进,许多基层水利管理单位形成乡镇与水利、农业、林业等部门多头管理的,职责夹杂不清, 管理体制不顺, 运行机制不活,工作人员队伍不稳,部分小型水利工程管理责任、防汛责任难以落实,安全隐患突出, 水利突发应急事件和水事纠纷无人处理。
( 二) 基层水利服务单位经费保障困难
由于基层财政困难,县(市、区)水利服务单位核定的“两费”(人员经费和工程维修养护经费)标准较低,落实比例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如安溪县百里渠管理处,现有工作人员7 人, 全部是镇聘职工,工资仅为1000 元左右/月。
(三)基层水利服务单位专业技术人才缺乏
一是队伍老化。目前,在岗在编的基层水利(水保)员40 岁以下仅97 人,相当一部分已接近退休年龄,年龄在40 岁以上的人,占在岗人数的29%。二是人才流失。现有乡镇水利工作人员直接由乡镇政府聘用,总体待遇不高,加上乡镇水管单位地处偏僻, 具有一定水利专业的水管人员频繁出走, 单位往往成为“空巢”。三是素质偏低。全市现有乡镇水利员中,具有水利技术的人员14 人,仅占从业人员的7%, 大部分水管员往往兼任农业、林业等管理服务职能,不仅未具备水利专业知识, 甚至连基本的水利培训都没接受过,基层水利工作步步维艰,难以开展。
近年来, 乡镇水利服务管理单位体制不顺、经费不足、服务能力不强、职工队伍不稳等问题日益恶化,服务职能逐步减弱、退化,导致一系列连环“恶果”: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后管护机制缺乏,“ 三无” ( 无机制、无人员、无资金) 现象日趋严重,导致农村水利工程难于维持正常运行长期发挥效益,对群众生产生活和农村经济发展造成了恶劣影响。针对上述情况,应进一步加快基层水利服务机构改革, 探索建立职能明确、机制健全、功能完善、运转协调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确保农村水利工程效益正常发挥。
基层水利服务机构是基层水利服务体系的“基石”。当前,基层水利服务机构职责不清,公益性、经营性服务混为一体等现象相当普遍, 对水利工程的管护作用发挥有限, 政府保障难以落实。因此,要建立健全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必须加大改革力度, 理顺基层水利服务机构性质与职能:
一是确定基层水利服务单位的公益性职能。对此,2011 年中央一号文件已经明确作出规定, 要求强化水资源管理、防汛抗旱、农田水利建设、水利科技推广、农村水利管理等公益性职能, 对新形势下基层水利服务机构建设进行了准确定位。地方政府应给予重视支持,在建立基层水利服务机构时,明确其公益性职能、合理核定编制,并将原有混杂的经营性服务彻底分离出去, 交由市场运作。在机构人员编制配备方面,要以专业、精干、效能为原则,综合考虑当地农业灌溉面积、受益人口、农村水利工程数量及建设情况等因素进行确定,尤其是要提高并保证一线专业技术工作人员的比例, 确保水利工程管护工作的正常、长期开展。
二是科学设置基层水利服务机构。在明确公益性职能的前提下, 地方政府应当根据当地水资源蕴藏开发、农业生产特点、水利设施建设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等因素, 科学设置基层水利服务机构,如在以农业生产为主、水利建设和管理任务较重地区, 可考虑以乡镇为单位建立水利工作站, 在流域相对集中、依赖中大型水利工程及其配套设施的地区可考虑以流域或区域为单位建立水利工作站。统计调查表明,泉州市155 个乡(镇、街道)中,有140 个镇要求成立水利工作站,其余15 个乡(镇、街道)要求设立11 个水利中心站。
三是理顺基层水利服务机构的管理体系。基层水利服务机构是基层水利服务体系的核心力量, 对水利专业技术水平的要求相对较高, 应当由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主管,乡镇政府进行协管,即水行政主管部门主导机构人员调配和业务指导, 在考评、晋升、调动则充分听取所在乡镇等地方政府的意见。鉴于基层水利专业人才普遍稀缺的现状,实行上述“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的管理体制,可有效避免乡镇各自为政的现象,从而集中有限人力、物力资源,切实满足农村水利建设规模化、专业化、现代化的服务需求。
随着农村经济发展, 基层水利服务需求呈现多样化、专业化、即时化、常规化等多元特点, 单一的公益基层水利服务机构已无法满足当地群众的需求,进而催生了农民用水合作组织, 以防汛抗旱服务队、喷微灌设施维修队等准公益性或经营性的专业服务队伍、服务机构。
一是农民自发成立的用水合作组织。乡镇水利站撤销后,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主体长期缺位, 由农民自发成立的用水合作组织应运而生。2003 年,安溪县的茶农自发兴办了农民用水户协会, 主要从事受益区内农田水利设施维护、工程用水分配、水费收取等工作,有效解决了茶园的灌溉用水问题。
二是准公益性的专业服务队伍。一般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建,如2008 年7 月,经市编委同意, 泉州市水利局下属的水利水电工程局加挂“泉州市防汛抗旱专业技术抢险队”,负责承担应急出险水利工程抢险排险技术方案的实施和防汛抗旱救灾工作, 主要负责晋江流域及洛阳江流域水面水葫芦等漂浮物清理任务。
三是经营性的专业服务机构。近年来,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具有高端化、科技化、信息化等特点的专业服务机构越来越受欢迎。这类机构往往以企业、公司的形式运行,以提供设备维护、工程管理、提供人员培训等服务为主, 经营对象不仅有普通群众, 甚至一些专业力量不强的基层水行政部门。如2013 年,南安市在福建省率先组建成立迅捷防汛抗旱应急服务队,有效地应对日趋严峻的防汛抗旱形势。通过几年的探索实践, 泉州市已初步形成以公益性基层水利服务机构为主,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准公益性的专业服务队伍和经营性的专业服务机构为辅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 基本可满足全市水利建设管理需求。
建立以公益性基层水利服务机构为主,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准公益性的专业服务队伍和经营性的专业服务机构为辅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离不开政府的支持与引导。首要的就是加快公益性基层水利服务机构建设。公益性基层水利服务机构是基层水利服务体系的主体和基础力量,应当作为基层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派出机构,在机构编制、经费拨付、人事管理等方面给予充分保证。
以泉州市为例,为解决水利设施“重建轻管”的积弊,政府有关部门在健全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加强水利工程管护方面作出不少探索创新: 如2012年出台《小型水库和山围塘安全管理办法》,聘请水库(山围塘)专兼职管理人员2108 人, 落实小型水库和山围塘的维修养护经费654 万元/年、管理人员工资362 万元/年,并纳入财政年度预算。2013年,出台《泉州市健全完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实施意见》, 全市增设乡镇水利工作站142 个,核定人员编制336 名,人员经费均纳入县级财政预算。
2014 年,针对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建管问题,制定出台《泉州市公益性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建后管理办法》,每年落实财政专项管护资金6000多万元。在加强公益性基层水利服务机构建设的同时, 泉州市还通过出台政策、落实补助资金、简化审批手续等方式,积极培育、支持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建设,并着力探索、建立防汛专业抢险队、抗旱服务队、水利科技推广服务等具有地方特色的专业化服务队伍建设管理模式。目前,全市已有农民用水户协会569 个,参与农户80261 户,管理面积17.4 万亩;各类专业服务机构20 多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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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梦”不仅是国家富强梦,更是文化梦、文化强国之梦。有学者指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之梦,不能止于“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甚或“世界第一大经济体”的财富之梦,而必须追求在此基础之上的文化梦,确立中华文化在世界的影响和地位。文化强,国家才真正强,唯有文化能够真正让中国圆梦。〔1〕访欧期间,在巴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发表演讲指出,没有文明的继承和发展,没有文化的弘扬和繁荣,就没有中国梦的实现。正是基于文化强国梦,党的报告提出要建设文化强国,同时提出实现“文化强国梦”的路径是将文化产业发展成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文化强国梦”需要一个强大的文化产业作为载体。中国要实现和平崛起的战略目标,文化产业在国内和国际市场上的战略崛起必不可缺,否则难以发挥中国文化在世界的影响力、渗透力和辐射力,话语权的增强和提升更无从谈起。〔2〕美国所谓的“三片”之所以能够征服世界,其中一片就是好莱坞大片(另两片是高科技芯片和快餐薯片)。中国文化产业承载着中国的价值观和中国的国家文化安全。文化产业之所以具有保护国家文化安全的功能,是由于消费者欣赏西方影视、音乐等文化产品的过程,实质上也是这些产品所负载的意识形态内核被呈现的过程,消费者受其中蕴含的价值观念、生活方式的影响,原来的信仰会在一定程度上被削弱、覆盖、剥蚀、瓦解甚至重塑。〔3〕所以如果没有一个强大的文化产业,其国家文化安全将难以保护,文化强国梦将不可实现,伟大的中国梦也就没有了文化根基。
另一方面,宏大的中国梦要实现国家富强,更要实现人民幸福。人民的幸福是个梦的总和,所以是根植于日常生活之梦。“中国梦”的实现依托于个体梦想的实现,宏大叙事的“国家梦想”注定需要扎根于普通个体的日常生活之中才能“接地气”,从而具有真正意义上的社会生命力。〔4〕个体的日常生活梦,最重要、百姓最为关切的是基本民生问题。而当前及未来中国最大的民生问题是解决居民的公共服务问题,如基本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这也正是中国梦的目标之一。2012年11月15日在新一届中央会见面会上讲话指出,我们的人民热爱生活,期盼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期盼着孩子们能成长得更好、工作得更好、生活得更好。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5〕更好的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服务、住房和环境都属于基本公共服务问题,因而都是人民幸福的重要内容。对于普通民众而言,中国梦的现实意义绝不仅仅止于GDP总量世界第一或第二,人均收入世界第二、第一才更为重要。中国梦归根到底是人民的梦,它不仅必须紧紧依靠人民来实现,更重要的是必须不断地为人民造福。〔6〕
中国梦既是一个文化强国梦,那么要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崛起与中华文化的伟大崛起就需要强大的文化产业作支撑;同时“中国梦”也是一个民生梦,是中国共产党为人民服务宗旨的体现和建设服务型政党的要求,更是普通百姓期盼享有更多更好的公共服务、实现幸福的梦。因此建设文化强国,改善民生,成为实现伟大中国梦不可或缺的两个方面。
文化强国需要文化产业的大发展加以支撑,“民生梦”也需要公共服务的高效供给,那么,究竟两者是密切联系还是毫无关联?如果有联系,其背后的逻辑是什么?中国梦的实现机制又是什么?是公共服务还是文化产业?这些问题正是本文的研究缘起。从目前已有的文献看,对文化产业如何发展和公共服务如何有效供给已给予了充分的关注,但是有关公共服务如何实现文化产业大发展,进而为实现中国梦提供强大动力的研究成果则相对稀少。更为重要的是,现有文献即使谈及公共服务与文化产业的关系,也主要集中在政府提供公共服务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好的产业平台、融资平台、政策平台等方面,而对公共服务与文化产业发展之间的内在逻辑尚未充分揭示,需要进一步分析探讨。如何将国家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战略与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战略有机联系起来,从而更好更有效地推动两大战略有机联动实施,为推动中国梦的实现提供一些政策建议,是本文的研究动力所在。我们在图1勾勒了公共服务、文化产业与中国梦的基本逻辑。公共服务连接着中国人民的民生梦,是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也连接着中国文化强国梦,是推动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机制,和实现中国梦的动力支撑机制。理论上,公共服务能够促进中国文化强国梦实现的关键在于文化产业发展背后的公共服务经济逻辑。
实现文化强国梦是实现中国梦的重要一环,而文化强国梦需要与之匹配强大的文化产业。文化产业的发展离不开公共服务,因为公共服务与文化产业的供求动力存在匹配。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文化产业发展需要面向市场,向市场求动力;而作为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是否与之有关联?公共服务是怎样影响文化产业的,其背后的经济逻辑是什么?本文从经济学,即需求与供给两个方面分析文化产业发展的公共服务经济逻辑。
文化产业是文化的产业形态,是以生产和提供精神产品为主要活动,以满足人们的精神文化需要为目标。依据经济学基本原理,文化产业的发展需求需要基于一定的收入水平,“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人类只有在满足了最基本的生存需要之后,才能逐步上升到对精神文化产生需求。收入水平的提升并非一定会拉动文化产业的发展,因为除了经济的因素,文化产业的提升还需要公共服务与之匹配,就像农村居民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有购买洗衣机甚至小汽车等产品的需求,然而如果道路差、没有自来水供应网络等条件,即使农民能够买得起小汽车也无法在农村跑,即使农户家庭买了洗衣机也不能使用,这正是我们要进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力修路、建自来水厂等公共基础设施服务的缘由。
公共服务与文化产业发展的需求动力匹配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培育、释放和提升居民对文化产业的需求。
文化产业的发展之所以需要一定的公共服务与之匹配,在于公共服务能够培养居民的文化消费意识与观念,进而形成文化消费氛围,推动文化产业发展。在居民对文化消费没有需求时,需要培养对文化消费的意识和观念,电视广告等便是培养消费者需求的方式之一。进行文化消费需要培育的原因在于消费者必须具备一定的欣赏能力、知识能力,即通常所说的需要达到一定的“文化程度”。暴发户虽然具备消费文化产品的能力,但无法成为拉动文化产业发展的需求动力,而只能是一个潜力,因为其文化程度尚无法享受和消费文化产品,自然难以产生对文化产业发展的需求拉动(如图2)。
文化产品消费与一般产品消费不同,是一种心理上、精神上的需求,这种需求需要在一定的文化氛围和环境中产生。没有相应的文化氛围,文化消费难以进行,更谈不上拉动文化产业发展。“人以群分,物以类聚”,相同偏好的人会聚集在一起,产生大致相同的消费氛围,而文化消费需要这种消费环境。依据人力资本理论,教育、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是人力资本形成的关键,也是所谓的成为“有文化的人”的关键。文化产品的消费不仅要求居民的收入水平负担得起,更需要居民的文化程度能够与之匹配。一位农村老人即使子女买了电影票让他去看,可能老人也不想去,原因在于其文化水平不接受这种“不实惠”的文化产品消费。教育等公共服务的提供,不仅能够改善居民的人力资本,更重要的是能够改变居民的传统消费观念,促进新的现代文化消费观念的形成。文化消费观念改变了,居民花钱看电影、看艺术展览就不会觉得是浪费,而是感到物有所值,是精神享受。很容易观察到,年轻人能够接受新的消费观念,而老年人则比较难以接受,一个重要原因是学校教育培训的影响,是教育培训引领了新的消费观念,而绝大部分老年人几乎远离学校教育培训,无法接触新的事物;反过来,有知识有文化的老年人能够接受新的消费观念,也在于有更多的机会去学习和培训,改变原有的观念,从而让文化产品消费成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13年中国人均收入达到6629美元,已经大大超过国际上文化产业大发展3000美元的门槛值。然而与国际经验不同的是,中国文化消费依然不是很旺盛,且与同等收入水平国家的文化消费还有较大距离。据中国人民大学和文化部文化产业司联合发布的2013年中国文化消费指数测算,我国文化消费潜在规模为47万亿元,占居民消费总支出的30%,而当前实际文化消费规模为1038万亿元,仅占居民消费总支出的66%,存在3662万亿元的文化消费缺口。〔7〕文化消费为什么没有随着收入增加出现井喷?其重要原因之一便是公共服务供给不足对文化消费形成了抑制。
关于近些年中国内需不振的重要原因有学者认为在于居民消费不景气,但居民消费存在“有没有能力消费、敢不敢消费和愿不愿意消费”三个层次的问题。有没有能力消费是有没有经济收入进行消费,这是消费的基本前提。敢不敢消费是有能力消费但是消费有顾忌,例如因小孩的教育、老人的医疗等,“上有老下有小”的中国家庭社会保障不完善问题所致的居民消费预期下降。不敢消费,形成预防性储蓄需求,而不是进行消费。愿不愿消费是有能力消费但消费环境较差或不安全,不愿意进行消费,因而转向国外消费。最明显的是中国奶粉产业案例,不是拉动了本国产业发展反而是带动了国外产业发展。所以公共服务供给不足会导致居民没有能力消费、不敢消费和不愿意消费三个层次的消费需求制约,公共服务对文化产业的需求释放需要针对这三个层次。
(1)公共服务的消费能力构筑。人力资本是居民收入水平的重要影响因素,而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是形成人力资本的核心要素。由此,公共服务成为居民收入水平的重要因子之一,特别是对农村居民和进城农民工而言,更是如此。农民和农民工的人力资本本来较低,自然获取的收入机会和收入水平也较低。当前中国居民消费不足,主要在于农村居民和农民工的消费不足。解决农民和农民工消费问题的关键是提高其收入水平,让他们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的公共服务待遇。中国的城乡公共服务供给差距巨大是十分明显的事实,“城市像欧洲,农村像非洲”。提高农民收入水平的路径之一便是通过政府公共服务供给提升农民的人力资本,释放农民的巨大消费潜力。这也是公共服务带来消费能力释放效应的逻辑。
(2)公共服务的消费动力构筑。教育、医疗、住房被戏称为新的三座大山,是中国公共服务供给不足的体现。公共服务供给不足,个人承担大部分教育、医疗和住房支出,严重地制约了居民的其他消费,包括文化消费,自然抑制了居民对文化产业发展的需求动力,形成居民的预防性储蓄需求。显然,释放消费需求必须解除居民的消费预防性需求,这就需要政府加大教育、医疗和住房等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力度,让居民敢消费,而且没有后顾之忧地消费。
(3)公共服务的消费意愿构筑。居民不愿消费的另一个原因在于消费环境和消费安全问题。三鹿奶粉等时不时曝光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该说对中国居民有很强的消费意愿抑制效应。消费环境和消费安全是一项基本的制度建设,是政府必须加以提供的一项公共服务,也是一种制度性公共服务。长期以来中国文化产业发展环境不佳,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滞后,导致居民不愿意进行消费;另一方面,内容是文化产业的核心,然而中国文化产业如电影电视剧的“雷人”内容却让中国观众产生不愿“消费”的心理,这一问题同样在于政府管理——公共服务不到位,坚持了经济效应而忽视了社会效应,最终让观众“用脚投票”不去消费。发展文化产业政府必须致力于提供制度性公共服务,减少夸大宣传和虚假宣传,建设社会诚信体系,让居民愿意消费。
公共服务如何促进文化产业需求升级,突出的案例来自韩国文化产业。韩剧在中国深受观众喜爱,一部《来自星星的你》迷倒众多中国观众,成为流行一时的电视剧。韩剧的内核是突出传统文化与内容征服观众。实现中国传统文化的创新与再造,需要坚持文化产品“内容为王”的创新原则,突出文化产品的“思想性”,以思想征服观众。中华文化历史源远流长,博大精深,然而目前的优秀创意产品相当稀少,根本原因在于文化产业发展中过度地追求传统文化产品的经济利益,忽视了文化产品的公益性。而韩国恰恰注重传统文化创新,既追求文化产品的公益性也追求文艺性,更凸显文化产品的“思想性”、“创新性”,生产了很多优秀的创意文化产品,推动了韩国文化产业的发展升级。文化产品的消费具有特殊性,即外部性,文化消费的过程和结果都能对消费主体的素质、文化的再创造起到提升的作用。正是文化产品的公共物品属性,成为国家大力投资的理论依据。国家依据文化产品是否具有公共物品属性决定投入与否,体现为现在流行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和盈利性文化产业”的区分方法。公益性文化事业投入——公共文化服务建设是文化产业的助力器,有利于文化产业的升级而非阻碍其发展。文化的再生、创新、传播并不是单纯通过生产、流通和消费这个市场系统能够完成的,将文化活动普及到公民生活里,成为他们生活的一部分,并通过他们的实践和体验才能够使文化“活”起来同等重要。〔8〕这需要国家大力投入公共文化服务,让公共服务下乡、进学校、进社区,进入老百姓的日常生活,从而形成文化消费的“氛围”,构筑起一个个文化圈。
反观近年来中国电视选秀节目、相亲节目,以及低俗剧、抗战神剧、后宫剧、穿越剧等的泛滥,芙蓉姐姐、凤姐等人物的流行,已经成了中国文化产业需求升级的困境。文化产业转型升级的关键是坚持文化产品“内容为王”的准则,突出文化产业的创新创意特征。这首先需要一个欣赏“内容为王”的消费群体,让更多的消费者愿意消费具有思想性的文化产品,而不是那些“低俗、庸俗、媚俗”(三俗)的文化产品,从而为文化产业的发展提供需求动力。有研究者指出,就现阶段中国文化产业发展水平而言,最需要做的是培育文化消费习惯,引导城乡居民成为挑剔的、高鉴赏力的文化消费者。〔9〕公共服务推进文化产业转型升级的关键在于提升居民的文化素质,提高大众对文化产品和服务的识别力、鉴赏力和判断力,提升文化消费的内涵,并通过市场机制——消费者“用脚投票”倒逼文化产业升级,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需求升级动力。同时通过像电视、广播等具有典型公共物品属性特征的公共文化服务的提供,引导消费者的文化消费行为,为消费者提供更多具有思想性的作品,提升消费者的文化消费层次,进而为文化产业转型升级提供需求动力。
总之,公共服务的文化产业需求升级机制在于国家增强公共服务供给,提高居民的文化消费鉴赏能力,引领文化消费,提升文化消费的内涵,通过市场倒逼机制促进文化产业升级。同时国家通过公共服务提供形成文化消费的“人气圈”,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规模化、大众化的升级需求。
依据生产函数原理,生产中最重要的是劳动力和资本两大生产要素,文化产业的微观经济细胞——文化企业,作为生产文化产品和提供文化服务的生产性单位,自然也需要劳动力和资本两大生产要素。众多的文化企业构成文化产业链,形成文化产业。文化产业的发展首先要有人才,21世纪人才最贵。其次需要资本支持文化企业在市场经济竞争中做大做强,产业有规模。目前中国文化产业发展存在严重的来自公共服务的制约。看电影需要电影院,看歌剧、戏剧等表演需要歌剧院、戏剧院。的确,文化产业需要公共文化基础设施相匹配,否则居民难以去消费、去欣赏,文化产业的发展也就失去了可持续发展的动力。同时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是具有正外部性的产品,企业一般不愿意自己单独提供,需要政府作为公共服务加以提供。文化产业发展的公共服务供给经济学就是任何生产都需要劳动力和资本两大基本生产要素,公共服务能够对劳动力和资本要素的配置进行优化,为文化产业的发展提供有效的劳动力和资本生产要素,进而能够促进文化产业的发展。
劳动力是任何企业不可或缺的生产要素,但文化企业需要的是高质量的劳动力。因为文化产业具有知识经济属性,是一个高知识和高技术相结合的产业,文化产业从业人员通常受过较好的教育。在欧盟成员国中,文化领域工作者的受教育水平超过整个经济体就业的教育水平。〔10〕因为有文化的劳动力才是文化产业发展所需要的生产要素。
公共服务的文化产业人才供给效应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文化产业发展需要的人才培养;二是文化产业发展需要的人才流动优化配置。
(1)公共服务的文化产业人才培养效应。文化产业发展需要培养文化产业人才,韩国文化产业的成功经验中重要的一条是人才培养,而人才培养最重要的是形成人力资本,实现从人力资源到人力资本的成功转化。人力资本理论已经证明,人力资本是推动经济增长诸因素中的主要因素,尤其在以智力投资为主的文化产业中更是如此。这恰恰是与公共服务密切相关的。因为形成人力资本的关键要素——教育,便是公共服务供给的重要内容。文化产业发展需要人才资源,而人才资源的形成需要国家公共服务提供,比如建立专门的文化产业研究院,在大学设立专门的文化产业专业,规划文化产业发展需要的课程设置等。韩国一向十分重视提高国民的教育水平,其教育经费支出比例和大学入学率均在世界各国居于前列,2009年韩国的公共教育经费占GDP比重达505%。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编发的《世界教育报告2000》,1990年时教育投入占比的世界平均水平为47%,亚洲和大洋洲发达国家为40%,而中国当时仅为23%。1993年,中国发布了《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提出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GDP比例要在20世纪末达到4%,但直到2012年才达到这一目标。中国大学生就业困难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供需不匹配,即供给的学生知识结构与企业所需要的知识结构不匹配。中国的大学都是大而全的学校,很少有针对文化产业的专门学院或者专业设置。即使有,其课程设置和培养规划也很不合理,甚至只是各种专业的简单拼凑。反观韩国除了大力培养高、精、尖人才以外,还积极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和在职训练。为了弥补文化产业人才缺口,近年来韩国新建了不少传统文化学校和与文化产业行业相关的大学及学院。〔11〕
(2)公共服务的文化产业人才资源优化效应。公共服务非均等会产生劳动力要素资源错配,在中国这类问题尤为明显。接受了高等教育的大学生、研究生的就业选择是什么呢?首先是公务员,其次是事业单位,再次是国有企业。至于文化企业,大学生、研究生很少去选择,更没有想过要去文化创意产业。而国外大学生、研究生的就业选择排在第一位的显然不是公务员。按照马克思主义原理,公务员是不创造财富的,只是分配财富,甚至会攫取财富。中国大学生就业选择背后的逻辑是什么?是公共服务待遇的差别。公共服务差别供给导致了劳动力要素资源错配,这也是毕业生选择具有高公共服务待遇,却无风险性的公务员、事业单位的根本原因。
文化产业是一个具有风险性的行业,因为文化产业更多的要靠创新、创意,但创新、创意很可能会失败。失败了能够输得起吗?这就需要国家通过公共服务均等化供给,破除创业者的后顾之忧。中国的公共服务差别化供给所导致的要素错配,导致劳动力资源正源源不断地向公务员、事业单位等行业流入,而最需要人才的文化产业等创新领域却得不到相应的人才资源。公共服务对文化产业的供给效应在于公共服务均等化,让劳动力流向能够发挥其聪明才智的领域,实现劳动力资源配置优化,扭转劳动力资源错配。而文化产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人才资源由于公共服务非均等化供给致使其难以获得满足;反之,只有公共服务均等化供给才能够优化劳动力资源配置,大学生等高素质的劳动力资源才不会涌向公务员等部门,而是根据自己的偏好和能力进行创新创业,从而为文化产业提供高素质的人才资源。
文化产业的核心竞争力是在“内容为王”原则下进行的创新,而要创作有思想有内涵的文化产品,必须打破目前的文化体制,按照文化产品的生产规律,实行人才的自由、合理流动;让文化人才突破过去的体制机制约束,充分流动。这需要以公共服务均等化供给为前提,否则将难以自由流动。正如城乡人才自由流动的最大阻碍在于户籍制度中的城乡居民公共服务非均等享有。因此,文化体制改革的前提之一是公共服务供给均等化。
资本作为生产函数的另一重要生产要素,对文化产业发展的微观企业而言也是十分重要的。如前所述,农村居民购买洗衣机需要有自来水配套设备,购买小汽车需要良好的公路基础设施配套,否则洗衣机、小汽车就是农民买得起也无法正常或者有效使用和消费。文化产业的发展也需要配套设施,否则也将无法正常消费。比如,看电影需要电影院,看戏剧需要艺术剧院,看书需要图书馆,欣赏美术需要美术馆,等等,因为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是文化产业发展所必需的要素(如图3)。
居民的文化消费首先是有没有钱的问题,没有钱自然无法真正产生文化消费需求,这就涉及收入问题;另一方面,即使居民有能力消费,但是就近没有文化消费设施,如剧院等,想消费需要花费两三个小时以上才能到文化消费场所,即便居民有能力消费也没有时间消费。“没时间消费”便是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供给不足的表征,进而会限制文化消费,抑制文化产业的发展。根据学者的有关调查研究,以图书公共服务设施为例,按照国际图联的标准,每5万人应拥有一座图书馆,有效服务半径约4公里,而我国的现状是每46万人才有一个图书馆,平均辐射半径为57公里,这样的覆盖半径从便捷性角度看还无法支撑文化消费基础结构。据统计,我国公共文化投入与公民文化消费的拉动比例约为1∶50,即1元公共文化投入能够带动50元的公民文化消费行为。因此,加大公共文化投入将对文化消费的发展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12〕由此说明,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是文化产业发展的基础条件和文化产业发展的资本要素,不可或缺。
文化产业具有“高附加值和高科技含量的新经济特征”,只有高科技含量的文化产品才具备竞争力,而科技已成为文化产业的核心竞争力。文化产业要发展必须实现文化与科技的融合,实现文化科技创新。科技创新是有风险的,更多的是失败,更少的是成功,并且需要长期投入。这一性质决定了它应是一种具有正外部性的产品,需要国家作为一种公共服务加以投入。因为如此,许多国家的R&D投入一直是比较高的。技术创新需要人才,而人才需要教育等公共服务提供;科技创新需要构建研发平台,属于国家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的一部分,目前各地建设的公共数字文化服务技术支撑平台就是这类。国外发展文化产业的成功案例表明,搭建文化产业公共服务平台是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助推器。完善的产业服务平台不仅可以为产业主体提供必要的信息、技术、贸易和投融资服务,更重要的是能够促进资源的合理配置,从整体上推动产业的良性发展和优化升级。〔13〕同时,因为科技创新的风险性,激励科技创新需要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创造文化科技创新的良好环境,实现文化产业从量到质的飞越。目前我国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不够,弱化了文化科技创新的激励,严重制约了文化产业创意水平的提升,影响了文化产业的发展。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是国家提供的制度性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国家制度性公共服务提供不足或发展滞后,自然直接影响文化产业创新,进而制约文化产业的发展。
推进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梦,需要一个强大的文化产业发展支撑;而文化产业的公共服务经济学充分表明,文化产业的发展需要公共服务的有效匹配。公共服务既是文化产业的动力机制,也是实现中国文化强国梦的重要机制,同时公共服务在客观上又推进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战略,有利于推动中国“民生梦”的实现。文化产业的发展不仅依赖于政府的政策支持,更重要的是需要依靠市场调节。但发挥市场有效的资源配置作用要有一定的条件,“市场并不是万能的”。文化产业面向市场需要的条件是相匹配的公共服务供给,公共服务是文化产业需求链和供给链上的重要一环。因此,推动中国文化强国梦的实现,必须构建文化产业发展需求链和供给链上的公共服务创新机制。
文化产业的市场需求需要进行培育,责任就在公共服务,特别是作为其重要内容的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文化服务必须构建一个新的创新机制以匹配文化产业发展的培育需求,即公共文化服务要“接地气”,要入基层。
(1)实行公共文化服务下乡,培育农村居民的精神文化需求,释放农村文化产业发展的潜力。目前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还相对较低,基本上是风俗甚至一些宗教思想占据其精神文化生活,对现代文化产业的需求严重滞后。所谓公共文化服务下乡,就是国家、市场和社会组织三方有机协调,提供公共文化服务,培育农民的文化产业需求,占领农村居民的文化阵地。其中国家应主导基本的公共文化服务投资,满足基本的公共文化服务需求;市场供给由于比国家供给更加有效率,可实行国家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社会组织则提供具有一定共同偏好和区域性的公共文化服务。
(2)实行公共文化服务进学校,培育现代文化产业发展的未来需求,引领文化产业的发展趋势。年轻人是未来现代文化产业的消费主力,年轻人的科学文化素质决定着未来文化产业发展的总体格局,尤为需要公共服务、公共文化服务进入学校,以培育和提高年轻人对文化产业的需求。除了国家应提供基本的公立学校之外,还需要市场建立私立学校、社会组织建立各种非盈利性的培训机构,共同提供不同层次的公共文化服务需求。即由国家、市场和社会三方有机协调培育青年人的精神文化需求,逐步提升文化产业的转型升级动力。
(3)实行公共文化服务进社区,培育文化产业发展的群众基础,激发老龄化社会的文化产业发展需求。社区是居民生活的主要领域,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社区也是重要的文化阵地和重要的文化产业发展阵地。社区老年人文化需求是一个特别值得发展的领域,而且随着中国未来老龄化进程的加快,社区老年人的精神文化需求将更加庞大,同样需要国家、市场和社会组织构建一个三方协调机制进入社区,提供公共文化服务,以培育、提升居民对文化产业发展的需求。
文化产业发展的供给链构造需要劳动力和资本两大基本生产要素的资源优化配置,公共服务应有相应的匹配,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生产要素。文化产业的发展不仅要有需求动力,更要有供给动力。文化产业的发展需要劳动力和资本两大要素,劳动力的资源错配来自公共服务差别化提供;而资本要素来自公共服务供给,也是文化产业“不可或缺”的要素。公共文化服务已成为文化企业的资本成本。如果政府没有提供或者提供的量不足,则会导致文化产业的生产主体支出更高的成本,影响市场主体的竞争力。文化产业供给价格高,会制约文化产业需求面,进而制约发展的大众化、规模化。因为文化产业的生产不是单一要素的生产而是多种要素的联合生产,公共文化服务就是联合生产的资本要素。公共文化服务是文化产业发展的平台,需要国家、市场和社会组织三方有机协调提供。
(1)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供给,实现国民公共服务享有权利平等,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有效的劳动力要素支撑。公共服务供给不均等,不同部门、单位的公共服务享有差别过大必然严重制约劳动力的要素流动和资源错配,这种现状急需改进。当前及未来最重要的是建立和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实现国民全覆盖,让劳动力没有后顾之忧,敢闯敢拼去发展文化产业,为文化产业大发展提供充足的人才基础。
(2)大力推进文化事业单位体制改革,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资本联合生产要素平台。“改革是最大的红利”、“改革就是动力”。文化体制改革就是为文化产业创造新的发展平台。延续计划经济时代的文化事业单位体制,公共文化服务和文化产业混同的格局已无法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必须加以改革,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政府的职责主要是提供公共文化服务,文化产业主要面向市场,社会弥补政府与市场供给缺陷,形成政府、市场和社会分工明确的多中心治理体系,着力提高公共文化服务和文化产业生产效率,进而为文化产业提供资本联合生产要素,减轻和降低文化产业发展的生产成本,提供良好的发展平台。因而,文化产业的发展需要构建政府、市场和社会三方协调机制,形成公共服务的多中心治理体系。
文化产业的需求链与供给链要求公共服务创新,但最根本的创新是体制创新——传统文化事业体系向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创新转变。中国文化产业的资源配置仍是传统式的,是政府主导而非市场主导的,是文化事业体系。纵然居民有文化消费的强烈需求,文化产业的供给方——政府,具体而言主要是文化事业单位也是垄断式供给的,导致文化产业发展的需求方与供给方不匹配,形成政府垄断式资源配置与居民文化需求多样性之间的尖锐矛盾。构建一个市场需求导向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文化产业发展创新的根本之路。现代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与传统的文化事业体系的最大不同在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市场导向型的,而文化事业体系则是生产导向型的。
(1)建设保基本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基本内容是实现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这种均等化是基本性的,即保障居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即便如此,保障居民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需求也要实现供给主体多元化,从单一的政府主体转向政府、市场和社会文化组织协同供给,以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文化多样化需求。建设保基本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应考虑地区差异性需求与居民差异性需求,这种差异性需求应通过市场而不是通过政府完成,否则,政府决定资源配置可能导致“政府失灵”。让市场决定资源配置,哪些是市场需要的,哪些是不需要的,都让市场竞争来淘汰而非政府决策,从而提供居民满意的公共文化服务。
(2)建设有竞争力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仅在于保障居民享有基本的公共文化服务权利,而且还是实现文化强国梦的重要机制,内含增强文化软实力,出精品出有竞争力品牌等功能。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仅应在市场导向下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生产单位保障基本民生需求,更重要的是在市场导向过程中应不断地在激烈竞争中提升文化产品的质量,走内涵式发展之路而非传统的数量扩张之路。
综上,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必须坚持市场需求导向,纠正过去公共文化服务属于公益性质所以要坚持政府导向的思维误区,在保基本的同时努力提升分散化服务质量,提高文化软实力,为实现伟大的中国文化强国梦提供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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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人保财险公司的能繁母猪养殖保险条款中规定了能繁母猪浮动费率和浮动保险金调整机制,以控制道德风险,但可操作空间有限,运行有困难。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能繁母猪养殖保险条款》第七条规定,“保险母猪的每头保险金额为 1,000元,并且不超过其市场价格的 7 成”。第二十四条规定,“发生保险事故时,若保险母猪每头保险金额低于或等于出险时的实际价值,则以每头保险金额为赔偿计算标准; 若保险母猪每头保险金额高于出险时的实际价值,则以出险时的实际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第十五条规定,“被保险人应当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部门生猪饲养治理的规定,搞好饲养治理,建立、健全和执行防疫、治疗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畜牧兽医部门和保险人的防疫防灾检查及合理建议,切实做好防疫、治疗及安全防灾工作,维护保险母猪的安全。”“投保人、被保险人未按照约定履行其对保险母猪安全应尽责任的,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解除保险合同。”
在云南能繁母猪保险实践中,特别是 2009 年底和2010 年初,云南能繁母猪市场价值低于 1,000 元,但从稳定农村社会和保护农民利益出发,相关政府部门和中国人保财险云南分公司还是按照每头能繁母猪赔偿金额依然 1,000 元,这导致大量养殖户( 主要是规模养殖户) 对生病的能繁母猪采取不治病的道德风险,导致大量能繁母猪死亡。如果按照第十五条规定,保险公司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解除保险合同,但由于存在信息不对称,保险公司只能“见死即赔”。另外,进口种猪市场价格远远高于当地种猪,但保险金标准却和当地种猪一样。如云南省江川县的“斯洛克种猪”大约价值10,000 元,但由于浮动费率调整运行机制不能健全,保费也是 60 元/头,保险金也和当地能繁母猪一样,只有 1,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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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奋斗目标,十七大再次强调要统筹城乡发展推进新农村建设,加强农村公共服务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而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是农村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不仅要求生产发展,同时更应重视经济社会文化事业的全面协调发展。公共文化服务的内容和水平不仅关系到农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的满足,而且也事关农民基本文化权利的实现,因此加强农村公共文化建设,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是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
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开展需要充足的资金投入,当前政府的财政投入是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建设资金的主要来源。改革开放后,我国在公共文化服务上的投入逐年增加,但与公共文化服务的实际需求相比还存在资金短缺结构不合理的现象,随着公共财政体制的建立,乡财县管的分权财政体制是我国公共财政体制的一大进步,但财权与事权的不对等,造成农村公共文化建设资金不足,因此应进一步扩大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增加文化建设资金,均衡农村公共服务能力,同时乡镇也应不断开拓地方特色文化项目,从而更多地获得中央及地方政府的专项资金投入和扶持。
政府的财政投入是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的主要资金来源,但不是唯一来源,因此,在发挥政府财政投入的主导力量的同时应根据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积极拓展资金渠道,健全公共文化服务的资金投入机制,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群众受益”的发展格局。鼓励、支持、引导社会各界、民间团体、公民个人参与公共文化事业,实现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市场化,为此应消除非政府组织投入的体制性障碍,放宽对农村文化市场投入的准入条件,完善文化市场法律制度,并在政策、税收、征地等方面给予优惠,吸引社会资本通过投资、集资、捐资、赞助等形式兴办农村公共文化事业。此外乡镇也应积极挖掘地方特色文化资源,大力发展地方特色文化产业,通过特色演出和特色文化旅游等项目增加财政收入,自行解决一部分公共文化服务所需的资金,缓解农村公共文化发展资金不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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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工业化进程的加快,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土地作为最基本的公共资源、最基本的民生需求品,是我们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也是城市最大、最具活力、最有增值潜力的重要资产。当前,国家对土地宏观调控政策进一步加强,土地储备工作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如何紧紧把握发展机遇,创新土地储备机制,加快土地储备工作步伐,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小编结合工作实践,从以下六个方面来与业内同仁共同探讨: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强化政府对土地一级市场的垄断地位,必须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科学的土地储备运作机制。一是要强化土地储备的主体地位,增强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为政府垄断城市经营性用地供应,提供体制和机制的保障,做到统一规划、统一征购、统一储备、统一出让和统一管理,形成“一个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的局面。同时规范土地二、三级市场,清理整顿隐形土地市场,彻底根治私下交易土地、随意更改规划用途及相关指标等问题,防止国有土地资产流失。二是要全力打造公平竞争平台。通过市场运作方式决定土地使用者、决定地价,形成平等竞争的土地市场。三是合理运用土地市场的配置作用。运用地价杠杆,体现土地的真实价值,实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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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我国教育水平的不断提高,这就要求高等教育事业要变革传统的餐饮管理模式,与时俱进。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餐饮服务管理论文,供大家参考。
一、成本预算控制
首先依据当地市场周边环境和客流量状况,做足充分地市场调查,并查阅自助餐饮管理的相关历史资料,做好预算编制前的准备工作;接着开始完成预算编制目标,将自助餐厅管理计划目标可计量化,合理确定各预算指标,编制最终预算方案,形成以营业收入、期间费用、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等指标组成的预算评价体系,逐步分解为每月、每日的具体、可量化成本控制指标;然后,执行预算任务,严格控制厨房的生产情况、人员服务情况、原材料采购情况等关键节点,全局把控资金流动脉搏;最后,执行预算评价反馈,依据预算执行报告,纠正不合理、不正确的预算评价指标,予以改善,并且用以正确处理自助餐厅发展各关键节点的关系,协调各方权益。正确的预算管理有利于餐厅从全局入手,加强对生产和经营成本的控制,形成价格优势。
二、淡化价格,加强服务,形成差异化
这两年,餐饮业以及自助餐饮以价格为主旋律恶性竞争之风骤然兴起,而且愈演愈烈,给消费者普遍的感官感受是,价格是利好消费者,然而自助餐厅相关人员的服务却也跟着下降了,消费者反而诟病不断,许多餐饮经营者掉进“先降价格,再降服务”的恶性循环中去。自助餐饮管理者需要认识到,竞争市场下,消费者需要的是价廉的商品以及良好同等的服务。21世纪将是服务的时代,人们在享受的同时,更看重的是服务,一种真正意义上的高质量、深层次的创新服务。注重服务质量管理,才能最终赢得客户和效益。自助餐厅以牺牲服务质量来降价,是不可行的,这样会失去更多消费者。取而代之的应该是加大服务的投入,给客户提供“超值”的服务。
三、细处入手,加强沟通,把握客户心理
自助餐厅与传统的饮食方式差别较大,树立服务意识,正确把握顾客心理,才能营造良好的餐厅形象,更好地持续的为餐厅带来利润。顾客喜欢自己选择不同菜品,享受寻找新奇的食物,却又免不了多拿错拿。此时,餐厅服务员需要应积极引导顾客消费,例如:服务员对于餐厅招牌特色要积极引导顾客品尝,避免错拿;对于食量大的顾客,温馨提示健康饮食、适量品尝,例如:高热量的食物应该浅尝辄止,海鲜适可而止。针对不同人群,设置特色取餐吧台,例如:针对肥胖者的减肥瘦身吧台,食物主要是水果和蔬菜等。在节日期间,在相关团购网站上或门店前举办主题活动,通过线上到线下的营销策略,积极保持与顾客的参与和互动,提高顾客的认可度。
四、产品创新,建立成本优势
世界在不断变化,社会在不断创新。一个永恒不变的规律是:创新能够驱动发展,固守终将面临社会的淘汰。尤其对于当今消费者餐饮需求的不断变化,消费口味的不断改变,消费者消费理念的不断提升,餐饮业尤其是往往一成不变的自助餐饮业更需要不断创新,紧随消费者的动态需求。产品创新可以包括以下方面:
①原料创新:突出原料创新,扩大原材料的采购范围,打破传统食材采购观念。
②食材搭配创新:充分发掘食品原材料的不同种类的利用价值,研究中西方不同菜式结合的风味,创造出美味可口的新菜式。
③口味创新:第一,调料的创新,据消费者反映,大多消费者自主选择调料,搭配不出自己想要的口味,总是差强人意,自助餐厅可以在调料搭配服务上创新;第二,菜肴口味创新,依据季节周期性不同,调整菜肴的口味,从原料本身和复合原料以及烹饪技术的不同,创新满足消费者不同季节的不同口味。
④色彩与形态创新:自助餐饮可以考虑在一些消费者消费的较少的菜品中,利用色彩的直接视觉效果,结合原材料的固有色彩,使菜肴和谐悦目;也可以竭力塑造菜品的外观,美化修饰,使就餐者食欲大增。自助餐菜肴的创新,可以使原材料成本得到最大程度的利用。因此,自助餐的管理者们应该密切关注市场的变化,扩大原材料采购范围,收集成本低、利润高、品质好的货源,结合季节性消费者口味需求,发掘食品原材料的多种利用价值,调整菜肴口味,创造出可口适宜的新菜式。
企业规模以大中型餐饮企业居多。业态以酒店、餐馆和集体食堂居多。经营范围以中餐居多。问卷填写者主要为餐饮企业厨师长或厨师,文化程度以大专程度居多。见表2、表3。
餐饮业食品安全控制现状
在大中型餐饮企业中,37.1%的企业设立了食品安全管理员进行食品安全控制,但多数企业食品安全控制人员仍由厨师长或餐厅经理担任。餐饮企业从业人员上岗之前均需经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卫生规范、食品安全标准,对餐饮业HACCP相关知识涉及较少,企业培训档案多交由企业内部食品安全控制人员统一保管。实地考察和访谈中发现从业人员培训档案保存不当、不完善,从业人员对培训内容掌握不牢,从业人员流动性高因而企业培训成本高、任务重等实际问题。调查对象中仅24.3%的企业餐饮企业后厨分区完善,大型企业和酒店执行比例可达30%,中西餐混合经营的企业执行比例达46.7%,餐馆仅19.2%,经营中餐的企业仅15.8%。在实地调查和访谈中发现专区专间分界不明确,专间设施设备不完善,分区流向不合理等实际问题。
餐饮企业对于原辅料的采购多数建立相应的查验、索证制度。60.0%的餐饮企业能够完整记录包括供货商经营资格记录、产品合格证及标识记录、进货记录、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记录、采购合同在内的查验内容。实地考察和访谈中发现企业重视原辅料采购、索证,大中型企业往往选择具有合格经营资质的原辅料供应商,对购进的原辅料由厨师长或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凭经验把关;在索证方面,中小型餐饮企业由于采购量有限、原料成本控制等原因,索证执行有难度。多数餐饮企业指出本企业未使用或偶尔使用食品添加剂。问卷填写者中64.3%能正确指出只有列入国家标准中的食品添加剂,按使用范围和限量,才是安全的;27.2%指出烹调过程中不能使用食品添加剂或只能使用天然食品添加剂;2.9%认为在实际工作中,可由经验丰富的厨师或厨师长凭经验来控制添加剂用量。这与实地考察和访谈所得有所出入,在实际烹调过程中,多数企业常使用食品添加剂,企业(尤其是中西部地区)对食品添加剂的专人、专柜、上锁管理尚不严格,由经验丰富的厨师或厨师长凭经验来控制添加剂用量。仅少数受访者能正确指出凉菜加工过程操作规范,其中中西部地区企业厨师和厨师长正确率为25.9%,东部地区企业厨师和厨师长正确率为62.5%,东部地区正确率高于中西部地区(χ2=7.328,P﹤0.05)。受访者中仅8.6%能完全正确指出鲜榨果汁和果盘的制作规范应在专间制作、使用专用工具(刀具、砧板)及容器、可使用食品添加剂调配,中西部地区和东部差异无统计学意义。被调查的企业中有48.6%无生食海产品(刺身)专间,中西部地区和东部差异无统计学意义。实地考察和访谈中发现餐饮企业对于凉菜、刺身、鲜榨果汁和果盘等食品安全高风险品种的制作仍存在分区分间不明确、从业人员操作不规范等问题。55.7%受访者能完全正确指出餐用具清洗消毒相关知识,东部地区正确率(81.3%)高于中西部地区正确率(48.1%)(χ2=4.601,P﹤0.05)。实地调查和访谈中发现,餐用具清洗消毒是餐饮企业食品安全控制的薄弱环节,大中型企业虽配备相应的消毒器具和设施,但未完全做到正确规范实施清洗消毒。不少企业反映清洗消毒方法落后,不能满足经营需要。部分企业清洗消毒设施形同虚设,仅按监督部门要求标注分区,并未按规范投入使用。
餐饮企业食品安全控制监管态度
餐饮企业和受访者重视食品安全控制,92.7%受访者认为餐饮服务中食品安全控制非常重要,中西部和东部地区情况差异无统计学意义。见表4。69.1%的受访者认为在餐饮企业应设立检验部门对餐饮服务全过程进行有效的食品安全监测和控制,26.5%认为检验部门的设立应视企业规模而定。实地考察和访谈发现目前仅有少部分星级酒店设立检验部门对原料、半成品、成品、人员及餐饮具等进行微生物及理化检验和监测。受访者认为影响食品安全的关键环节最重要的是原辅料的安全性,其次是成品、半成品贮存和餐用具清洗消毒。71.4%的受访者认为有必要在原料采购验货时建立感官检验标准供企业严格执行。
讨论
本次调查涉及全国中西部和东部7省、直辖市,涉及各类大中小型餐饮企业,包括酒店、宾馆、会所、餐馆、小吃店、食堂和快餐店等多个业态,经营范围涉及中西餐、火锅及混合经营,具有一定的代表性。调查涉及餐饮企业食品安全人员配置及餐饮服务全过程关键环节的食品安全控制现状。调查发现餐饮业缺乏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或食品安全岗位职责不明确,餐饮业从业人员文化程度低下,缺乏必要的食品安全知识。这将直接影响从业人员在餐饮服务各环节食品安全标准或操作规范的实施,从而可能导致不安全事故[4]。多数餐饮企业重视对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但人员流动性大,培训成效差,难以在长期之内保持一定水平。调查发现餐饮服务场所设施不合理,企业自身也普遍反映建筑设施并不能满足日常经营活动的需要,食品安全控制措施难以落实或受限。由此企业可能存在不具备相应卫生设施、条件的前提下超范围、超能力经营问题。如没有加工凉菜、生食海产品等专门卫生设施而擅自扩大经营项目,或是超经营能力承接大型宴席等,极易造成加工流程紊乱、食品交叉污染,引起食品安全事故[5]。
调查发现餐饮业加工各环节存在不同程度非规范操作的情况。按法律规定,餐饮服务环节,应建立完善原辅料查验、索证制度。然而餐饮企业原辅料采购查验缺乏可依据的标准,经验性、随意性较强,且采购索证执行力度不强。餐饮食品原料主要来自于农业及畜牧业,分散式、低科技、密集型的种养结构,不科学的施肥、灌溉、杀虫、饲养及日趋严重的环境污染造成餐饮原料中存在不同程度的化学性污染。原料从“农田”直接到餐桌,不经检验,不易索证,化学污染问题不能有效控制[6]。很多省对制定食品索证管理办法规定:采购食品应索取相同批次的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且化验单上必须载明食品名称、规格、生产日期或批号、检验项目和检验结果等。由于制定的索证种类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产品质量合格证明达不到一致,使“从农田到餐桌”食物链的每个环节及每批次的食品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很难索证,餐饮业作为食物链消费终端,由于所使用食品原料种类繁多、购买数量不等、进货渠道广,采购食品索取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难度更大,难以做到细节化[7]。此外,企业自身对购进的食品添加剂等,由于受检验技术、条件的限制,无法进行卫生质量复检,对即使不合格、违规加入非食用物的复合添加剂等也无力判定,最终导致经营者对食品是否合格心中无数。使用食品添加剂时,为了改善食品的组织形态及色香味等以适应消费者的需要易出现超范围、超限量使用的情况[8]。高风险品种如凉菜的加工缺乏符合要求的分区,消毒设施和规范操作流程。餐用具清洗消毒是餐饮企业食品安全控制的薄弱环节,消毒设施往往不能满足企业经营的需求,餐用具清洗消毒不规范。卫生监督部门的调查显示多数中小型餐饮企业不具备完善的消毒设备,该类型企业的餐饮具大肠杆菌检出率高于50%[9]。
针对餐饮服务全过程存在问题,建议如下:(1)政府监管部门在食品安全预防性监督工作中需加大生产经营硬件和软件的严格管理,重点针对经营高风险品种所需空间布局、设施、设备及人员配备。(2)急需健全和完善适用于与经营规模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和加工操作规范,如原料采购检验标准等。(3)餐饮企业应依法设立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可依据自身经营规模和范围设立相应的食品安全检验部门,提高企业内部监管能力。(4)政府部门加大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力度,提高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认知和鉴别能力,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促进餐饮行业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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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经济发展的两大支柱是科技与金融,两者的结合是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需要,而金融服务创新是金融发展不竭的动力。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金融服务创新论文,供大家参考。
我国自2001年加入WTO后,国内的经济发展已经和世界接轨,经济的快速发展,原有的金融服务体系已经远远不能满足人们的需要了。随着金融深化的不断加剧,银行客户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首先是客户的知识水平越来越高,他们掌握了更多的金融知识,因此对于金融服务的鉴别评价的能力也越来越强,这种情况下,银行原有的金融服务体系,根本就是不值一提的了,客户现在对于金融服务业的要求不仅仅只是停留在融资的收益和成本上,他们也同样要求金融服务业在提供服务的同时可以节省时间并尊重他们,这样,客户对于金融服务业要求的提升,银行就只有通过创新服务来满足客户的需要,从而才能拥有更多重视长久的客户,来保证它们的可持续发展。其次,如今客户的主动权也越来越大,客户在金融产品与金融服务上有更多的选择余地,也就是说,客户在选择金融服务的时候有了更大的可选择空间,银行若想吸引客户,只有通过不断的进行服务创新。
金融服务业进行创新的建议
1立足市场及客户,追求经营效益的最大化。金融服务业之所以要进行创新的原因,说到底还是为了迎合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满足客户的要求,为此,金融服务业在进行创新的同时,应该立足于市场及客户,这样才可以最求经营效益的最大化,满足自身的发展要求。金融服务业创新是增强自身实力,提高自身竞争力的重要举措,因此每一项金融品种的创新,都要与客户紧密联系在一起,当然为了实现自身的可持续发展,追求经营效益的最大化也是无可厚非的。客户是金融服务业得以生存的最根本保证,而客户的要求则是与市场经济的发展形势息息相关的,因此,金融服务业的创新必须根据市场要求进行创新,积极开发出符合客户需要的金融产品。这在客观上就要求我们在进行创新时,既要考虑实际情况,同时还要符合市场发展的规律和客户的需要。一旦推出的金融产品有市场、有客户、发展前景可观,那么我们就应该尽量使之尽善尽美,成为吸引客户的“亮点”;反之则要尽快转型,发展其他的金融产品。只有这样,随着市场和客户的发展而不断完善自身的创新,才可以立足于激烈的市场竞争之中,并可以取得很好的发展。
2提高员工素质,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在银行这个最为普通的金融服务业中,柜台是对外服务的窗口,与客户的接触最为频繁,也是最为密切的,可以说在客户心目中,银行的金融服务水平如何完全是取决于柜面人员的服务水平和服务态度的,为此,加强柜面人员的服务管理,是提高金融服务水平的重要环节,也是金融服务业进行创新的重要方面。首先,是要加强对员工的金融知识的教育。客户在选择某种金融产品时,很多时候,对这种金融产品是一无所知的,这个时候,工作人员就成为了客户获取信息的最直接的对象,为了满足客户的需要,员工自身的金融知识是必不可少的。如果客户咨询的金融产品,或是想办理的某种业务,工作人员对客户的询问表现的一无所知的话,只会引起客户的反感,从而造成客户的流失,那么对于该银行的发展是很不利的。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要对员工进行各种培训,利用培训班、网络学习等形式,带动员工学习各种新业务、新知识的热情。使得员工可以熟练掌握金融产品的相关知识,对于客户的询问可以对答如流,并为客户提供适当的建议,从而满足客户的需求,提高客户的满意度,提升竞争实力。这才是进行金融服务创新的最根本目的。其次,还要强化对员工的职业道德素质的培养。银行的工作人员除了要有足够的金融知识以外,更重要的是要有一种热情的服务态度。要让客户在银行办理业务或是购买金融产品的同时,可以保持一种愉悦的心情,这才是拥有忠实长久客户的最佳途径。为此,要加强员工的职业道德、职业纪律的教育,使工作人员树立一种正确的工作观念,增强自身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要求员工具有爱岗敬业、诚实守信、主动热情工作观。只有从思想上提高员工的认识,才能指导员工的实践,才能更好的开展工作,才能真正实现金融服务业的创新。
3完善金融服务创新激励机制,加强制度创新。一套有效的金融服务机制,是增强金融服务水平的有力保障。因此,要进行金融服务业的创新,完善金融服务的创新体制,则会成为金融创新的内在动力。建立和完善金融服务创新组织建构和制度依托,培养一批具有现代化科学技术和金融理论实践水平的人才,则是当务之急。只有为金融服务业培养出一批这样的人才,才可能适应目前经济迅速发展的各种要求。当今社会,客户对于金融服务的要求已经开始进入快节奏的氛围之中,客户要求简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面对这种要求,金融服务体制也应作出相应的调整,才能满足客户的这种需求。创新金融服务体制,以客户的需求为核心,从而满足客户的各种新的需要,提升自身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不断提升自身的客户满意度,从而顺利实现金融服务机制的创新。
国内金融服务业创新面临的挑战
1银行的经营压力加大。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很多先进的科学技术被应用到金融服务业中,促进了金融工具盒融资手段的不断创新,使得金融市场的效率大大提高,但同时也带来了金融交易品种和交易方式的复杂化,使得客户对于金融服务的要求也加强了,由此就加大了银行的经营压力。
2模仿和借鉴的创新多,原创性的创新少。目前,我国的金融服务业的创新形式主要是吸收、模仿和借鉴国外先进的管理模式,虽然这种创新的速度很快,可以快速的为国内的金融服务融入新的元素,但这种创新是建立在外国的经验之上,很多内容其实是不适合国内金融市场的发展规律的,国内金融服务业的创新应该建立在国内金融市场的现状,这样才可以真正满足国内金融市场的发展。由此,应该大力发展国内原创性的创新,对于外国相关经验的借鉴,应该适量,坚持批判继承的态度。
结束语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给国内的金融服务业的发展也带来了创新的要求。另一方面,随着人们工作的日益繁忙和生活节奏的不断加快,人们对银行所提供的金融服务的水平也在不断的提高,为了争取到更多的忠实长久的客户,金融业的创新是迫在眉睫的事情。总之,无论是从市场经济发展的角度,还是从争取客户的角度,国内的金融服务业创新都是很有必要的。本文简单阐释了金融创新的几个途径以及创新过程中存在的挑战,这些内容相对来说是不全面的,仅仅只能从一个侧面来反映出国内金融服务业的创新道路,相信在以后的发展道路上,一定会在人们的不懈努力下,极大的拓宽创新的途径,促进金融服务业更好更健康的发展。
林洁(2009)运用面板数据验证了金融服务贸易总额、出口以及进口与经济增长的协整关系[5]。陈恩、黄桂良(2010)以香港地区为样本,认为金融服务贸易发展对经济增长具有促进作用[6]。Y.J.Cui和F.Y.Shen(2011)根据中国1997—2010年数据对金融服务贸易与经济增长的关系进行了分析,研究结果表明,金融服务贸易与经济增长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7]。这些研究为金融服务贸易与经济增长关系的相关研究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与借鉴。本文将商业存在模式引入金融服务贸易,根据1997—2011年我国经济增长与金融服务贸易相关时间序列数据构建多元回归模型,运用协整检验和格兰杰检验对我国金融服务贸易分模式与经济增长的关系进行计量分析,说明金融服务贸易与经济增长的关系,以促进金融服务贸易与经济增长的协调发展。
我国金融服务贸易发展
跨境交付模式的金融服务贸易。跨境交付模式的金融服务贸易即本国金融机构在国内为境外消费提供的金融服务,这些内容主要记录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服务贸易账户中的保险与其他金融服务子项。我国的国际收支平衡表自1997年开始按照IMF颁布的《国际收支手册》(第5版)的原则编制,其中统计了保险服务和其他金融服务的国际贸易额。跨境交付形式的金融服务贸易数据可以由这两者的相关数据整理获得。我国自2001年入世后,金融服务(包括保险和金融项目)贸易取得重大进步。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显示,2011年我国金融服务贸易总额达227亿美元,保险服务贸易额15亿美元。我国保险服务贸易额增长迅速,但是由于目前我国在资本方面仍实行较为严格的管制,所以增长较为缓慢,并且短期内也不会有太大的增长。
商业存在模式的金融服务贸易。商业存在模式的金融服务贸易是外资金融机构在东道国进行的金融服务,与上述跨境交付模式的金融服务贸易不同的是,相关数据无法在一国的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直接获得。由于银行业在我国金融业中具有典型的代表性,所以可以通过考察中资银行海外资产和外资银行在华资产来反映我国商业存在模式的金融服务贸易状况。根据银监会统计,截至2011年末,在华外国银行类金融机构营业性机构资产总额增长236%。45个国家和地区的181家银行在华设立209家代表处;14个国家和地区的银行在华设立37家外商独资银行(下设245家分行)、2家合资银行(下设7家分行,1家附属机构)、1家外商独资财务公司;26个国家和地区的77家外国银行在华设立94家分行。外资银行在我国27个省(市、区)50个城市设立机构网点,较2003年初增加30个城市。同时,共有6家外资法人银行分行获准在其所在城市辖内外向型企业密集市县设立支行。中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外直接投资主要以境外收购和设立分行为主,如工行收购印尼Hal?im银行、澳门诚兴银行等的股权。截至2011年,我国政策性银行及国家开发银行设立6家海外机构,参股2家境外机构;5家大型商业银行设立105家海外机构,收购(或)参股10家境外机构;8家中小商业银行设立14家海外机构,2家中小商业银行收购(或)参股5家境外机构[8]。
境外消费和自然人流动模式的金融服务贸易。境外消费模式的金融服务贸易是由居民向非居民提供的金融服务,如对非居民消费者提供的金融服务;自然人流动模式的金融服务是一国自然人居民到非居民所在地为其提供金融服务。这两种模式的金融服务相对于其他两种,不仅在中国发生的概率小,在整个世界也相对小一些。根据历年国际贸易统计报告显示,境外消费、自然人流动两种模式在实际中所占份额很小,分别为10%~15%和1%~2%,而跨境交付和商业存在分别占35%和50%。鉴于数据的可获得性,本文以商业存在及跨境交付两种模式的金融服务贸易进行测度。1997—2011年金融服务贸易额如图1所示,从图1可以看出,金融服务贸易发展不均衡,并存在顺差趋势。
模型建立与样本数据
为检验金融服务贸易对经济增长的作用,构建包含商业存在及跨境交付两种模式的金融服务贸易模型为lnGDP=β1lnNM+β2lnFI+μ(1)式中:GDP———经济增长;NM———跨境交付模式的金融服务贸易;FI———商业存在模式的金融服务贸易;β1,β2———待估计的系数;μ———随机扰动项。变量取对数主要是为了消除时间序列数据的异方差,但并不改变变量之间的协整关系。在指标的选取上,经济增长以国民生产总值表示。根据上文的分析,NM以保险服务和其他金融服务贸易额之和计算;FI以中资银行海外资产和外资银行在华资产之和表示。数据来源于1997—2011年《中国统计年鉴》、《中国国际收支平衡表》以及《中国金融年鉴》并经过计算整理。由于样本数据为时间序列数据,因此首先进行单位根检验以确定数据的平稳性,为避免时间序列的非平稳性所导致的“伪回归”,采用协整检验来说明其长期均衡关系。最后,进行Granger检验,验证变量之间的前因后果的推动关系。分析过程借助软件Eviews60进行。
模型检验与数据分析
平稳性检验。由于时间序列数据的动态路径不仅有可预测的成分,还含有随机的成分,容易产生单位根,导致伪回归,因此本文采用ADF法检验法(Dickey&Fuller,1981)进行平稳性检验[9]。该方法通过在回归方程右边加入因变量的滞后差分项来控制高阶序列相关。为了对常数项、时间趋势项及存在的单位根作检验,可根据参数α,β和γ是否为零的假设进行检验。方程中加入p个滞后项是为了使残差项εt成为白噪声序列。最优滞后长度p可根据AIC准则和SC准则确定,选择AIC和SC为最小的滞后阶数。由于ADF统计量的分布是非标准的,可用Mackonnon临界值进行判断。变量lnGDP,lnNM,lnFI序列的平稳性检验结果如表1所示。从表1中看出,虽然时间序列LGDP、LMN和LFI是非平稳的,但其一阶差分是平稳的,可以进一步判断协整关系和因果关系。
协整检验。时间序列回归前需检验各变量是否存在协整关系。从经济上而言,协整关系表明经济变量之间短期受随机扰动项影响可能偏离均值,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将会回到均衡状态。本文是多元变量的检验,因此采用极大似然法(Johnansen&Juseli?us,1990)进行检验[10]。可以看出两种模式的金融服务对于GDP都存在着正效用,跨境交付模式的金融服务贸易每增长1单位,将带动GDP034单位的增长量,而商业存在模式的金融服务贸易每增长1单位,将显著带动GDP188单位的增长量。
Granger检验。由于协整检验仅仅是对变量是否存在长期均衡关系的检验,而因果关系还需以Granger(1969)的检验方法进行判断[11]。其基本思想是:变量x和y,如果x的变化引起了y的变化,x的变化应当发生在y的变化之前。即如果说“x是引起y变化的原因”,则在做y对其他变量的回归时,x的滞后值能显著地改进对y的预测,就认为x是y的Granger原因。根据AIC准则确定各变量滞后阶数为2,对变量进行Granger因果检验,结果如表2所示。从结果看,lnNM是lnGDP单向的Granger原因,lnNM是lnFI单向的Granger原因。
结论
我国金融服务贸易与经济增长在样本区间内是非平稳的,但变量的一阶差分是平稳的,它们之间存在长期均衡关系,各变量通过长期均衡关系相互影响。结合协整方程结果,金融服务贸易对经济增长具有正相关效应,跨境交付模式的金融服务贸易每增加1单位,将引起经济增长034单位的变化,而商业存在模式的金融服务贸易每增加1单位,将引起经济增长188单位的变化。跨境交付和商业存在模式的金融服务贸易、经济增长之间存在单向Granger因果关系。跨境交付模式的金融服务贸易是经济增长的单向原因,并且促进了商业存在模式的金融服务贸易的增长。
综上,金融服务贸易是世界经济和金融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当今的国际经济交易中90%以上是金融交易”(张小锋等,2009),国际金融服务贸易对经济发展的作用日益加强。因此,应调整服务贸易政策,完善金融体制,推动金融服务的现代化[12],同时改善金融服务贸易发展的软环境,最大化地实现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促进我国金融服务贸易的发展,有效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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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贸易日益发展,成为沟通全球经济贸易活动和企业跨国生产经营的联系纽带,在全球产业与市场整合的进程中,具有特殊功能和重要的地位。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服务型经济论文,供大家参考。
一、中国与日本韩国旅游服务贸易合作的基础
(一)中日韩三国旅游服务贸易发展状况
近年来中国旅游服务贸易发展迅速,据WTO统计,2002年中国旅游出口总额为203.85亿美元,到2008年旅游出口达到408.34亿美元;中国旅游进口总额1998年为92.05亿美元,到2008年达到361.57亿美元。中国旅游服务贸易一直呈现顺差状态,并且为国家创汇做出了巨大贡献。中国旅游业的发展已经成为经济发展的增长点之一,成为服务业中的重要部门。日本近十年来旅游服务贸易稳步发展,1997—2007年旅游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从297.87亿美元增长到358.56亿美元。作为经济发达国家,日本旅游服务贸易一直处于逆差状态,与货物贸易顺差状态刚好相反。韩国旅游发展实行的是政府指导型模式,虽然韩国自然资源略显不足,但其旅游业发展却独具特色,韩国政府把其自然资源与文化资源相结合,形成良性互动,使其旅游业发展很快。2003—2008年五年间,韩国旅游贸易总额从154.6亿美元上升到288.4亿美元。同时,韩国政府制定出一系列优惠政策鼓励旅游业的发展,如减免税收,打造国际品牌。中国与日本韩国在发展旅游服务贸易的同时互为重要的旅游客源国。根据《2009年中国旅游业统计公报》,全年入境的外国游客2193.75万人次,亚洲市场份额增大,占入境外国人总数的62.8%。其中,日本韩国位列入境客源国的前两位。从2006年起,中国内地居民赴日韩旅游的人数一直都是维持在100万人次以上,但是出境的增长率在不断地下降,特别是2009年,中国内地居民赴日本旅游的增长率降到了负值。
(二)中日韩三国旅游合作的发展状况
中日韩旅游服务贸易合作一直在积极地进行中,到目前为止,三国共举办了五届旅游部长会议。通过会议,三国展开了丰富多彩的官方、民间交流活动,三国密切合作,努力消除制约旅游发展的不利因素。从2006年开始,中日韩三国共举行了五次教育旅游论坛,围绕新时期的教育旅游发展前景、教育旅游交流的发展趋势和教育旅游接待的现状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东盟与中日韩旅游部长会议安排,建立了东盟与中日韩三国旅游合作的基本框架,东盟与中日韩三国在旅游合作上达到了许多共识。中日韩三国在“10+3”区域合作安排下展开间接的合作,以旅游部长会议达成的共识为指导性蓝本,以教育旅游论坛为辅助,以民间活动为补充。但是,三国的合作主要在交流层面,在务实层面的合作还需加强。
二、制约中日韩旅游服务贸易合作的原因分析
中日韩旅游服务贸易发展迅速,但是一直都没有形成全方位的合作,更多地表现在双边层面上,并且不稳定。形成这种局面的原因既有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利益的不一致,也有缺乏共同的旅游法律基础和有效的合作机构,还有各自的原因,诸多因素制约了东北亚多方位的旅游服务贸易合作。
(一)中日韩三国经济发展不平衡
从经济的发展关系来看,中国属于发展中国家,日本属于发达国家,韩国属于新兴工业国家。首先,经济发展不平衡不直接构成经济合作的障碍,若不存在共赢的经济合作方式,旅游服务贸易合作就无从谈起了;其次,经济发展水平也决定了旅游服务贸易的发展水平。目前世界旅游服务贸易呈现出多元化的发展趋势,旅游市场、旅游产品、旅游需求等也显示出多元化的趋势。而三国的旅游多元化程度存在着很大的差异,从而使三国的旅游服务贸易合作停留在最基本层面上,很难向深度合作发展。以人均GDP为例,日本最多,韩国次之,中国处于较低层次。其中,2008年日本的人均GDP是中国人均GDP的10倍。这样的差距,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三国旅游服务贸易的合作。
(二)利益在多方位上不一致
中日、中韩在双边贸易上得到很大的发展,旅游服务贸易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在多边的旅游服务贸易合作方面,虽然三国的共识在不断地增多,但是由于历史政治的因素,特别是日本对待历史的认识上很难让中韩两国接受。还有领土争端的问题,如日韩的独岛之争,升温的中日钓鱼岛问题,中韩的东海大陆架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延缓了三国旅游服务贸易合作的进程。
(三)旅游法制化程度不同
日本的旅游法律建设起步很早,法律体系最健全,涉及面最广,针对性最强,法制化程度最高。日本的旅游业曾推动了日本经济的飞速发展。韩国在20世纪60年代就已经认识到旅游发展对一国贸易的重要性,到现在也已经有了比较完善的法律体系。不仅有旅游各个领域的具体的相关法律,也有规范整个旅游业的基本法,旅游的法制化不断增强。而中国的旅游法律建设起步很晚,直到1985年,才有了国务院颁布的《旅行社管理暂行条例》,从那时起开始重视旅游,开始了旅游业的法律建设。所以,三国旅游的法制化程度不同,属于发展的不同阶段,三国不易形成共同的旅游法律基础,阻碍了三国旅游服务贸易的合作。
(四)缺少区域调节机构
严格意义上的区域旅游合作必须具备两个基本的条件:一是具有正式的官方国际区域旅游合作组织;二是具有正式的官方签署的区域旅游合作文件。虽然三国在10+3的框架下展开了与东盟国家旅游服务贸易的合作,建立了东亚旅游协会组织,但是合作要不就是间接的,要不就是没有实质和务实性的(如一些旅游部长级会议,各种与旅游相关的论坛等),或者是已存在的组织在区域旅游合作方面没有发挥作用,造成了三国旅游服务贸易缺少调节机构,不易形成区域旅游的交流和沟通机制。
(五)三国各自存在的制约因素
1.中国旅游服务贸易区域旅游目标的定位缺失。中国国内旅游市场价格的竞争激烈,在出入境旅游方面也存在这样的现象,导致了旅游服务质量的下降,旅游产品的单一,参与性的下降,形成了恶性循环,区域旅游目标的错误定位。此外,中国旅游目的地整体上缺乏长期而有计划的宣传、策划和准确的旅游目标的定位,给海外的游客带来了印象上的混乱。
2.日本旅游实务及技术阻碍其他两国的出境旅游。日本针对中国内地居民的旅游入境手续非常复杂,没有彻底实施中、韩两国赴日旅游签证的便利化政策。尽管2005年7月,日本政府就已经把团体旅游签证范围扩大到了中国全境。但同时设置了新的障碍,对中国内地居民赴日旅游实行了严格的旅游签证核销制度,形成了一种新型的旅游服务贸易限制。
3.韩国旅游服务质量标准低不能满足中日两国旅游需求。韩国对中日入境旅游接待方面重视不够,在汉语、日语导游,餐饮质量和数量都远不能满足中日游客的需要。另外,韩国的旅游费用偏高,使大多数中国内地居民望而却步,而且在韩国的旅游活动还比较单一,很难让中日游客逗留期延长。制约中日韩三国旅游服务贸易的合作因素是错综复杂的,但主要的原因都是来自于三国旅游服务贸易共同存在的问题及各自存在的问题。从以上原因分析来看,三国旅游服务贸易的互补性强,有合作,但是合作不足、不深。
三、促进三国旅游服务贸易合作的对策
提高中日韩旅游服务贸易合作水平的对策需要从很多方面综合考虑。本文的思路是以三国的政府为主导,推动区域旅游服务贸易协议的签订。在该协议的框架下,统一各国利益,建立共同旅游服务贸易市场,开发空间旅游产品,形成区域旅游路线,深化三国旅游服务贸易的合作。
(一)以政府为主导适当提高中日韩旅游服务贸易的开放度
以政府为主导指的是以三国为主导,“应该适当地提高旅游的开放程度,在现有的会议机制的基础上,逐渐地推动双边旅游服务贸易协定的签订,然后最终实现区域旅游服务贸易协定的签订”,建立开发、务实的政策框架和共享的信息体系。在发展出境旅游、入境旅游方面,根据各国旅游服务贸易发展阶段的不同特点,中日韩三国应成立东北亚区域旅游合作中介组织,这个组织应该可以吸收旅游行业协会以及有实力旅行社为会员,并建立起信息共享平台,便于交流。包容性增长即为倡导机会平等的增长。包容性增长最基本的含义是公平合理地分享经济增长。它涉及平等与公平的问题,包括可衡量的标准和更多的无形因素。本文中的中日韩旅游服务贸易的包容性增长是指三国政府加强旅游服务贸易的合作,日韩两国协助中国尽快地完善旅游服务贸易的法律,形成区域旅游服务贸易的基础;增加对彼此旅游业的投资,加强旅游软、硬件设施的建设,使三国共享区域旅游经济发展带来的成果。
(二)建立中日韩旅游服务贸易市场
在建立三国旅游服务贸易合作政策框架,协调各方利益的同时,应加强三国旅游服务贸易市场的制度建设,放弃地方保护主义,清除各种旅游服务贸易的壁垒,逐步统一旅游服务贸易市场准入的标准,建立一个完善的区域旅游服务贸易市场。有选择、有计划地培养并逐步建立一个完善的区域旅游要素市场体系。其中关键的环节就是实现各种生产要素在三国的自由流动,只有旅游经营者、旅游服务人员以及旅游者的流动才能真正带动旅游服务贸易的快速发展。这就要求三国政府要尽最大的努力,继续推行各种便利措施,凭借三国公民的有效证件(如身份证、户籍本)申请出境旅游,如果审核通过,发给申请人一张区域旅游通行证,彻底简化出入境手续,建立一个共同旅游市场。
(三)开发三国主要城市旅游产品形成具有特色的中日韩旅游路线
三国的旅游合作不可能在空间上全面展开,只能在各个国家选择旅游具有一定基础的旅游城市,作为实质性推动三国旅游服务贸易合作的主体,在此基础上逐步推广。中国可以选择北京、上海作为代表城市;日本可以选择东京、名古屋;韩国可以选择首尔,釜山;开展城市点对点的旅游,形成中日韩城市旅游路线。推动中日韩旅游服务贸易合作,必须要拓宽旅游服务种类,开展多方位旅游。开展以三国农村为基础的“绿色旅游”,可以有效地吸引一大批旅游者的特色旅游。随着三国教育水平的不断提高,学术旅游就是以此为基础开发的旅游项目,在旅游的同时进行学术的交流。随着中日韩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商业会展的定期举行,这些都为商务旅游提供了巨大的市场。
中俄双方目前正积极地在以下几个方面展开合作:
1.中俄地区运输合作。俄罗斯依据在《2025年前远东和贝加尔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中提出优先发展主干交通运输网的要求,将积极建设西伯利亚大铁路、远东地区公路等项目。目前中俄双方正在积极推进的项目有:中俄国际铁路联运通道的建设;开辟黑龙江经乌苏里斯克与跨西伯利亚铁路的联接;打通俄罗斯与中国东北地区的铁路网等项目。俄罗斯远东地区和中国东北地区的港口出海问题也在商谈过程中。“哈尔滨—饶河—比津—哈巴罗夫斯克”等公路线路问题也正在推进建设过程中。
2.中俄科技合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东北地区与俄罗斯联邦远东及东西伯利亚地区合作规划纲要》的要求,目前哈尔滨、牡丹江中俄信息产业园(一园三区)、符拉迪沃斯托克中俄信息园区(一园三区)、大连中俄高新技术转化基地、帕尔吉然斯克中俄技术创新实验平台等一系列科技合作园区的工作都在顺利开展。“一园三区”不仅发展对俄电子信息产品出口、软件服务外包等多项业务,其中哈尔滨中俄信息产业园区还承接俄方电子信息产业企业对我国的投资。中俄两国合作园区的互动,为中俄服务贸易合作提供了新的平台。
3.中俄劳务合作。俄罗斯尚有许多大型基础设施项目在建,需要很多劳务人员。因俄罗斯对本国劳动力保护力度较大,中俄双方进行劳务合作的主动权始终在俄罗斯一边。中俄双方正在积极寻求双方都可接受的方式逐步开展劳务合作。目前中俄双方主要通过农业及养殖业、工程总包和分包领域的项目发展劳务合作。
4.中俄地区旅游合作。中俄双方正积极推进边境旅游,加强两国人员交流。其中中俄互办旅游年活动进展顺利。中俄两国正在不断完善旅游合作机制,扩大两国的旅游合作范围。随着国际航空、国际铁路等运输方式的不断完善,运输效率逐渐提高,也会不同程度地促进双方旅游业的发展。
中俄服务贸易合作的基础及存在的问题
(一)中俄服务贸易合作的基础
1.俄罗斯入世对中俄服务贸易合作的推动作用
2011年11月10日,俄罗斯完成了长达18年的入世谈判,这标志着俄罗斯将正式成为世贸组织的一员。俄罗斯的入世也带来了俄方市场更大范围开放。除了关税下调,作为准入规则的一部分,俄罗斯对服务市场准入承诺了30个双边协定。不符合WTO要求的各种限制措施将会取消,很多项目在今后都将全部或部分以不同形式逐步开放。(1)俄罗斯将在四年内取消原来的电信参股不得超过49%的规定。电信业一直是属于在俄罗斯受管制的行业,随着俄罗斯入世,俄罗斯将逐步放宽对电信业的管制力度,中俄在电信通信方面的合作机会有望增加。(2)外国保险公司在俄罗斯入世9年后将能够在俄罗斯境内开设分支机构。俄罗斯法律之前便允许中国在其国内设立保险分支机构,2020年之前便是中俄合作共同提高两国保险行业竞争力的机遇期。(3)外国银行将被允许建立子公司。个人外资参股金融机构将没有上限,但是整体的外资参与银行系统在俄罗斯联邦将限制到50%(不包括外国之前投资在潜在的私有化银行的资本)。银行是投资者的可靠伙伴,在俄罗斯设立中方银行,将有助于保障中国企业在俄罗斯投资、与俄罗斯企业合作等活动的顺利进行。(4)在配送服务方面,俄罗斯加入世贸组织后,将允许外国独资企业在俄罗斯境内从事批发、零售和特许经营行业。(5)运输服务一直是中俄两国的强项。入世后,俄罗斯联邦将对进口产品与同类产品的国内运送过程运用同样的轨道交通费用。在2013年7月1日之前铁路运输货物在运输途中的费用,也将符合WTO的相关规定。管制铁路过境货物的关税将会在俄罗斯正式加入WTO之前公布。这将使铁路运输合作成本进一步降低,收费标准更加规范透明。对中俄运输合作有很大的促进作用。
2.地缘优势
俄罗斯是中国最大的邻国,中俄有长达4300多公里的边境线。俄罗斯西伯利亚远东地区与中国毗邻,这为中俄双方开展边境区域合作提供了天然的区位优势。为协调实施中俄地区发展战略和中国《东北地区振兴规划》与俄罗斯《2025年前远东和贝加尔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并根据2007年3月26日在莫斯科签署的《中俄联合声明》第一章第八部分,中国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东北地区与俄罗斯联邦远东及东西伯利亚地区合作规划纲要(2009—2018年)》。这一规划目前已经进入实施阶段。同时中俄双方在口岸基础设施建设、中俄地区运输合作、发展中俄合作园区、加强中俄劳务合作、促进中俄旅游合作、中俄地区合作重点项目、中俄人文合作、中俄地区环保合作等八个方面将展开紧密的合作。这不仅会增加俄方在中国境内的投资机会,也会极大地促进中国在俄罗斯境内与俄方投资、合作的机会。
3.政治互信优势
中俄政治关系正在积极稳步地向前发展。2011年10月,俄罗斯普京在中国参加中俄第16次定期会晤。中俄双方就共同致力于实现平等信任、相互支持、共同繁荣、世代友好的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的战略目标达成共识。两国企业界代表还签署了一系列重要文件,最终交易总额超过70亿美元。这都显示出中俄在经济、政治等各个层面的合作又再次迈向了一个更高的台阶。中俄政治互信的进一步加强,为中俄经贸合作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4.俄罗斯具备强大的市场需求
中国服务贸易总额2010年世界排名升至第4位,中国大陆服务贸易却为逆差。这反映出中国对服务贸易的进口需求旺盛。虽然逆差主要来源自美国,仍然应该重视俄罗斯的快速发展及合作潜力。目前虽然服务贸易总额仅排名世界第18位,但俄罗斯制定的《2025年前远东和贝加尔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为基础设施、能源开发利用等多方面提供了大量合作机会。如俄罗斯哈巴罗夫斯克边疆区通往大乌苏里岛俄罗斯部分的公路大桥、横跨东博斯普鲁斯海峡与俄罗斯岛的桥梁等基础设施都正在积极建设中,这必然会为中俄双方在运输、旅游等服务行业领域的合作带来更多机会。旺盛的需求会为在俄罗斯直接从事服务贸易的中国企业、个人提供广阔的市场。俄罗斯国家统计局近日公布了2010年10月最新一次人口普查的初步结果,其国内人口总数为1.429亿。庞大的人口基数蕴藏着巨大的市场需求。
5.中俄能源运输合作潜力十足
俄罗斯石油探明储量居世界第7位,占世界总储量的6.23%;天然气探明储量居世界首位,占世界总储量的27.5%。而石油资源的60%和天然气资源的80%分布在西伯利亚地区,东西伯利亚和远东地区约占14%。俄罗斯也已经于2010年11月向中国开通了石油、天然气管道运输业务,管道运输比之前的铁路运输大大节省了成本。据统计,中国石油对外依存度超过50%。目前,中俄能源合作规模还相对较小,中俄能源合作领域还有很大发展空间。中国与俄罗斯深化油气运输等项目的合作才刚刚开始,潜力巨大。
(二)中俄服务贸易合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俄罗斯政府诚信问题
为大力促进本国经济的发展,俄罗斯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法规吸引外来投资,但是在很多产业领域内仍然存在着诸如限制投资比例、限制控股权、政策法规多变等问题。俄罗斯政府一直在进行着本国长远利益、本国企业的利益与外来投资者的利益之间的博弈。俄罗斯各州的立法各有不同,俄罗斯法律法规调整频繁,这都对中俄服务贸易合作造成了很大的困扰。如俄罗斯对外来劳务人员配额变动频繁,安加尔斯克-大庆石油管道被日本从中破坏,中国与苏塔尔石油天然气公司的谈判搁浅,种种迹象都体现了俄罗斯政府态度的阴晴不定,俄罗斯政府的决策更多地倾向于其本国的利益。
2.中俄两国服务贸易对外开放度均低于世界平均水平
2010年,中国与俄罗斯的对外服务贸易开放度分别为6.16%、7.71%,而依据WTO网站数据及相关方式计算得出2010年世界服务贸易对外开放度为11.45%。中俄两国在服务贸易领域的开放程度还有待提高。俄罗斯对外开放的服务贸易领域主要集中在建筑、运输、旅游等传统服务业领域,对金融、电信、保险等领域的开放则一直存在诸多限制。中国在金融、电信等服务行业的对外开放度也仍处于较低的水平。低水平的开放度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中俄双方服务贸易合作的进一步发展。
3.俄罗斯服务贸易进出口领域比较集中
俄罗斯的服务贸易主要都是集中在运输、旅游、建筑工程等方面。仅运输、旅游二者几乎占俄罗斯服务贸易比重的50%以上。以2008年俄罗斯服务贸易进出口额为例:俄罗斯服务贸易进口额为745.72亿美元,运输业进口额为129.6亿美元,旅游业进口额为248.9亿美元,仅运输及旅游业便占全部进口比重的50.76%;俄罗斯服务出口额为506.94亿美元,其中运输业出口额为150.24亿美元,旅游出口额为119.44亿美元,两者占总出口额的53.2%。[1]可见,俄罗斯服务贸易发展方向相对集中在传统服务业领域,对高新技术应用较少。
4.俄罗斯本国治安及腐败问题
治安问题直接影响到中国对俄罗斯国内进行投资的规模,而腐败问题则会限制服务贸易合作的进行。从目前看,俄罗斯国内治安条件在短期内仍然无法好转。尤其在莫斯科和圣彼得堡两地更是对外国人倍加歧视。加之俄罗斯当地的黑社会组织的排外行为,对很多在俄罗斯投资或合作的企业或个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都构成了很大威胁。同时腐败问题会扰乱俄罗斯的市场秩序,影响市场竞争公平性、市场信息透明性。
5.中俄服务贸易合作规模较小
中俄两国服务贸易总额与中俄两国对外贸易总额比较,明显两国的合作深度与中俄经贸关系发展的内在需求相差甚远。以2010年为例:中国贸易总额为29729.23亿美元,俄罗斯贸易总额为6488.70亿美元。中国服务贸易所占比重约为12.2%,俄罗斯服务贸易占其总贸易额约17.60%。再加之中国服务贸易目前主要面对美国,而俄罗斯主要面向欧洲,因此,中俄两国之间服务贸易合作所占的比重要更小。
促进中俄服务贸易合作的对策建议
基于前面的分析,中俄双方可以在下述方面积极开展合作:
(一)积极开展能源输送、物流运输方面的合作
俄罗斯是能源大国,在与我国毗邻的远东地区拥有俄罗斯全国约60%的石油、80%的天然气及丰富的林业等资源。中国对能源的需求和俄罗斯丰富的资源形成互补,两国可以开展油气、木材运输等方面的合作。在现有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修建公路、铁路、管道运输等相关领域的合作,逐步提高能源运输能力。中俄铁路运输目前存在线路相对单一、运时较长等问题。因此应该加强铁路方面的专项合作,可由政府出面协商如何增加对开线路或者进一步缩短运输时长从而提高运输效率等问题。另一方面中国东北三省与俄罗斯贸易的出海口的问题一直阻碍着中俄贸易发展,因此中俄双方可在集装箱、物流中转站、港口码头(投资图们江港口)等方面的合作上寻找突破口,在互利共赢的基础上提高中俄物流运输能力。
(二)大力促进中俄旅游业合作
中国是俄罗斯的第二大客源国,俄罗斯是中国第三大外国游客客源国。中俄旅游业的发展对双方服务贸易的发展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据国家旅游局统计,2010年俄罗斯来华旅游人数达到237万,2011年5月中国公民赴俄旅游人数为30.8万。双方旅游人数基本实现每年15%的增长,但从总数上来看比例仍然较低,双方旅游合作还有很大发展潜力。因此,中俄双方可以在互办“旅游年”的基础上,减少旅游成本、不断完善旅游合作体制、做好宣传工作,从改善软硬环境两方面促进中俄旅游业的发展。
(三)加速推进信息技术等方面的合作
在当今时代,信息技术的进步对服务业的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随着俄罗斯入世,俄罗斯对信息技术的开放程度将会逐步扩大。“一园三区”的建立,为中俄两国科技合作创造了新的合作模式。中俄双方应以“一园三区”的合作经验为依托,逐步创新合作模式、扩大合作领域,致力于将中俄双方的研发能力及生产能力最大化利用。
(四)继续推进与俄罗斯在银行和保险业领域的合作
金融业是中俄两国贸易发展的重要基础,也是中俄两国今后共同抵御外来金融风险的重要武器。因此,加强中俄两国金融合作势在必行。根据俄罗斯法律规定,俄罗斯支持中方银行、投资公司和保险公司在俄开设分支机构。俄罗斯加入WTO之后,在WTO的框架下,中俄双方在金融、保险等领域的合作将更加规范化。中俄两国可在推进双方相关政策改革、发挥国家银行的示范作用吸引更多的银行机构参与合作、建立中俄合资银行等方面进行进一步的合作。
(五)建筑业的合作
中国在人工、装饰材料、机械价格等方面具有比较明显的优势,而俄罗斯在建筑材料价格、城市建设配套费用等方面有一定的优势。目前俄罗斯的城市建设改造、道桥、港口等基础设施都急需发展,边境地区的交通基础设施也需要改善。中俄两国可以在相互引进建筑方面的人才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两国建筑业的互补优势,共同提高两国建筑业的设计、建造水平,进而促进两国服务贸易合作进一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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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服务是税收征管的基础环节,是衡量—国税收征管水平的重要指标之一,对于提高纳税遵从度、减少税收成本意义重大。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纳税服务论文,供大家参考。
当前,《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2.1版(以下简称《规范》2.1版)已落地运行,标志着纳税服务迈向“车同轨、书同文”的新时代,这无疑为发展推行纳税服务外包提供了契机。
一、我国纳税服务外包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当前全国纳税服务发展呈现出你追我赶不断创新的新态势,尤其是近年来纳税服务方式网络化、服务手段社会化、服务支撑信息化,纳税人的满意度不断提高,税收征纳呈现和谐互动的良好局面。如我国东部沿海某市税务部门将12366纳税服务热线向社会外包,推行专业化流水式管理,做到“来有问声,答有谢声”,咨询答复的满意率大幅度跃升;解放出来的窗口税务干部集中到风险监控等税源管理岗位,又提升了风险管理的质量。山东省某税务机关将发票领用等非执法性业务委托给第三方,签订代收代售协议,明确委托方和受托方义务,让发票及时到达纳税人手中,让纳税人免受奔波之苦。江苏省某省辖市地税局将纳税人学堂外包,将新办企业辅导工作11个环节中的5个环节外包给有较高资质的税务师事务所独立承担,并对其实行严格的考核,使纳税辅导的精准性大为提升,纳税人自主办税能力得到提高。从全国面上来看,将办税服务、咨询服务、辅导服务和维权服务等非核心业务实行外包,实现纳税服务社会化运作,将是今后一段时期纳税服务工作发展的重点内容。鉴于此,税务师事务所等中介组织应未雨绸缪,立足前瞻性,对服务外包的内容进行科学归类,才能占领制高点,从根本上把握推行纳税服务外包工作的主动性。不能回避的是,当前税收征管实践中,纳税服务外包出现了两种倾向。一方面,有些地区税务部门将纳税服务全面推向市场,实行社会化运作,尤其是将纳税评估等一些涉及执法性的业务向社会外包。更有甚者,有些地区将税务稽查业务外包,引来了极大争议,事实上也增加了执法部门、纳税人以及中介组织三方的风险,为和谐征纳关系的构建埋下了隐患。另一方面,又有一些地区固步自封,将全部纳税服务业务抓在手中,甚至将社会化服务都纳入日常管理,没有把握税务机关的服务边界,导致“不该管的管不了,该管的管不好”,税务机关不能有效将有限的税务资源集中到税源管理上。
二、《规范》升级与实施纳税服务外包的可行性分析
2014年10月《纳税服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1.0版落地,本着“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最大限度规范纳税人”的理念,以县级税务机关为突破口,定位于前台服务,明确了9类72项212个服务事项1120个服务规范,着力打通服务纳税人的“最后一公里”。经过5个月的试行,边试边改,贯彻依法治税、简政放权的大政方针,2015年3月推出《规范》2.1版。新升级的规范坚持流程更优、环节更简、耗时更短、效果更佳,充实完善了规范内容,运行范围覆盖省、市、县三级,纳税服务规范的可量化、可操作性为纳税服务外包带来利好。
(一)《规范》权利职责清晰,为制订服务外包的标准提供了参考
自纳税服务概念提出以来,各地税务机关积极推进纳税服务工作,创新了很多实践,取得了不错的效果,但同时暴露出一些问题:比如各地出台的服务制度相对零散、水平参差不齐;服务过程中过度迁就纳税人,可能造成服务越位,不仅模糊了征纳双方的职责,也极大消耗了行政成本;一地一标准的状况使得跨区移动的纳税人难以适从,颇有“车不同辙、书不同文”的困惑,跨区域的大企业集团更有此感触。《规范》的出台,利于在全国范围内做到一把尺子对待纳税人、一个标准服务纳税人,结束纳税服务的“战国”时代。《规范》共包括9部分内容,既从税务登记、税务认定、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等方面规定了征纳双方涉税事项中的权利义务,还从宣传咨询、权益维护、文明规范方面规定税务机关为保障纳税人权利和纳税人维护自身权益的事项。权利义务的清晰界定,极有利于制订服务外包的标准,完成纳税服务外包的基础工作。税务师事务所等涉税中介机构应以此为契机,积极参与纳税服务外包的标准的研究和制定工作。
(二)《规范》事项分类升级,为做实服务外包的内容提供了指南
《规范》2.1版依然立足税务部门的前台服务,涵盖纳税人依申请和税务部门依职权的服务事项,具体包括9类76项236个服务事项1372个服务规范,相较于1.0版增加了252个服务规范。每一类包括概述和每个服务事项的业务描述。规范的分类有利于实现业务剥离,制订纳税服务外包的指导目录,完成纳税服务外包的基础工作。如,税务登记规范包括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停复业登记、注销登记、遗失补办、报告备案登记、报验登记、非正常户处理。税务登记规范按税务登记流程来设计,其中的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取消了行政审批,就可以考虑将此业务剥离出来纳入外包范畴。
(三)《规范》业务流程流畅,为推进服务外包的运行创造了条件
《规范》对每个服务事项的业务描述和报送资料作出规定之外,还以简单清晰的基本流程图描绘了纳税人办理该项业务所需要经过的流程环节,以及不同情况下征纳双方的应对措施。比如办理设立登记时,税务机关需要核对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或者填写内容是否完整,如果符合要求,继续走程序;如果不符合,一次性提示纳税人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使征纳双方可以更加明白业务办理的步骤以及办理时限,利于操作量化和促进公众监督。《规范》2.1版新增省市税务机关规范事项和地税业务规范事项,明确事项按国地税、省市县、审批类等区分标注,便于基层操作。同时规定了每个服务事项的责任主体,基本规范和升级规范都写明税务机关内部各部门的义务和办理时限,有利于业务的顺利衔接,也利于纳税服务的承包方依法依据履行服务外包义务,与其他部门实现无缝链接和透明化操作,利于纳税服务外包运行流畅。
三、推行纳税服务外包的对策和建议
当前,房地产税、个人所得税改革正向纵深推进,可以想象,未来将有海量的自然人纳税人涌现,这为服务外包提供了无比广阔的市场。为此,涉税中介组织要把握《规范》不断升级的契机,在实施服务外包的过程中,准确有效地推动纳税服务高质量有效运作,着力构建一套系统完备、流程严密、运行有效的外包规范。
(一)创新纳税服务的外包理念
推进纳税服务外包的首要之举是转变纳税服务只能由税务部门提供的传统观念。政府购买服务是国际上的普遍做法,政府采购支出不仅仅针对货物,借助社会力量满足繁多的社会需求、开启PPP模式已是一种潮流。纳税服务作为政府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样要善观大势、顺应服务型政府的改革潮流。经济的发展使得纳税人对纳税服务的需求越来越多元化,对纳税服务的要求越来越高,仅仅依靠税务机关单一渠道主动提供服务难以缓解纳税服务供给矛盾。因此,税务部门可以将部分简单、重复、工作量大且不涉及执法的非核心业务实行剥离出去,交给具有合法资质的提供商处理,从而将有限的税务资源集中到税源管理,为实现税收现代化保驾护航。
(二)确立纳税服务外包的原则
纳税服务外包可以破解税务机关“单一路径依赖”问题,更好地实现“始于纳税人需求、基于纳税人满意、终于纳税人遵从”的纳税服务总目标。但也需要看到,服务外包有其局限性。比如,税务机关内部信息和纳税人部分信息保密,难以与承包方共享,导致信息不对称;承包方良莠不齐容易造成服务事项脱节、服务质量参差不齐。为此,确立科学的纳税服务外包原则是必要的。其一,坚持适度原则。严格区分执法和服务的权限,纯粹服务的业务可以外包,但执法业务绝对禁止外包,将外包范围限于非执法性活动。其二,坚持平稳原则。改革不可能是一蹴而就的,需要在实践中摸索,把握推进的节奏,及时总结阶段性成果,找出经验教训,成熟之后再推广、推出下一步改革计划,增强纳税服务外包工作的可持续性。
(三)注重纳税人需求分析应用
当前,纳税服务工作或多或少还存在着浅层次、形式化、被服务等问题,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对纳税人的期望和需求缺乏全面的调查了解和深入的研究分析。因此,中介机构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对纳税人服务偏好进行详细调查和深入分析,根据调查和分析结果提出加强和优化纳税服务的相关意见,并将调查和分析结果提供各地税务机关参考,使推出的纳税服务平台和方式能够更符合纳税人的喜好和使用习惯。以需求调查和分析结果为导向,不断改进基层纳税服务工作存在的问题。
(四)制订服务外包的程序规则
服务外包要有实施、有运行、有考核,就必须有赖于实施的运行程序。因此,涉税中介机构要结合自身实际,切合涉税服务和涉税鉴证的服务特点,构建一套适合自身运行特点,符合纳税人期待和税务部门要求的程序规则。一要严格遵守《国家秘密法》规定,加强保密管理,增强发包、接包、分包、转包等服务环节的信息管理,促进服务外包的规范运作。二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运作,依法进行招投标。三要密切关注《规范》升级状况,及时作出适应性调整,将涉税风险控制在最低限度。
(五)严格服务外包的监控管理
对纳税服务业务外包监控可以从两方面入手。从税务部门的角度来说,要明确各环节职责权限,利用可控手段对外包行为实施监控,可以对每项业务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在此基础上,通过绩效考评控制、内部报告控制、外包风险评估控制等方法分别考评外包服务的质量,并通过量化考核指标,设定绩效考评指标体系来考评外包服务的效率。从涉税中介机构的角度来说,要在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涉税中介内部从建立完善的培训体系,完善激励机制和人性化管理三方面入手,持续完善纳税服务的外包纠错机制,形成符合服务外包特点的行业文化。
一、转换政府职能推动社会化纳税服务存在的问题
受传统税收管理体制和社会环境的制约,当前我国社会化纳税服务总体来说处于起步阶段,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社会化涉税服务组织规模小,基础薄弱。
目前,我国营利性社会化涉税服务机构主要为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和其他税务咨询公司,主要提供税务代理、税务咨询、税收筹划等有偿服务;非营利性社会化涉税服务机构主要为税务学会、纳税人协会、纳税服务志愿者等机构,主要提供税收研究、税收咨询、税法培训和纳税人权益维护等服务,一般来说只收取少量用于维持机构正常运转的会员费或者不收费。从多数西方发达国家看,90%的纳税事宜都是在政府的监管下,由社会化服务提供的,美国税务人员和非政府组织税务服务人员的比例达到了1∶7。而我国社会化纳税服务整体占比水平较低,还存在很大的发展空间。
(二)相关法规体系、管理体制不够健全。
在立法上,目前社会组织的立法层次低,政策环境不完备,内容不完善,主要以程序性规范为主,实体性规范明显不足,在税收优惠、财政资助、人事管理、社会保险等方面缺乏健全的政策规定,普遍面临注册难、定位难、信任难、参与难、监管难、吸引人才资金难等难题。在管理上,我国对社会组织实行民政部门和业务主管单位双重负责的体制设计,这种设计造成社会组织进入社会的门槛过高,使许多具有“合理性”的地域性、行业性自律组织难以取得合法身份。在监管方面,各级税务部门存在监督经验缺乏、力量薄弱、监管乏力的问题。就营利性涉税服务组织来说,税务师事务所及其代理人员的主体法律义务不健全、惩戒机制也不完善,一些税务师事务所与当地税务机关未彻底脱钩,加上执法中税务机关自由量裁权过大,也为权力寻租提供了空间。对纳税人协会等自发性非盈利组织来说,在以上方面遇到的困难更多。
(三)税务部门职能转换的意识不强,对其缺少必要的引导与培育。
一方面,部分税务机关还存在重管理,轻服务的思想,对一些该放的权力如纳税辅导、涉税鉴证等没有完全放到位,一些该管的事物如对税务中介机构的服务、指导和监管没有完全管到位。同时,很多税务机关对社会化涉税服务组织的作用认识不够,对新形势下发展社会化涉税服务组织的规律认识不足,没有把培育社会化涉税服务组织发展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或者对其发展设置障碍,以至于很多组织尚未踏入正常运转轨道就难以为继。另一方面,多数纳税人自身也缺乏主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维护税收公平的认识,参与行业管理和自律的意识淡薄,也导致了在国外普遍存在的纳税人协会组织在国内开展并不广泛。
(四)社会化涉税服务组织自身服务质量和水平距离纳税人需求还有差距。
从营利性社会化涉税服务组织看,注税行业整体服务的层次和质量不高,一些代理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职业道德素质还有待提高。而纳税人协会的地域覆盖面较窄,专业化水平不高。税务志愿者组织的普及程度更低,多为临时性组织,长期坚持下来有影响力的更是寥寥无几。
二、转换政府职能推动涉税专业服务组织的对策
(一)加快职能转化步伐,提高对发展社会化涉税服务的认识。
各级税务机关要摒弃特权思想简政放权,将工作重点转变到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税收公平正义上来。把推动社会化涉税服务体系建设作为推动自身建设的重要渠道,纳入总体工作规划,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培育和扶植其发展,并依法加强管理与监督。
(二)完善政策,解决制约涉税社会化服务体系的突出问题。
目前推进社会化涉税服务组织建设遇到的最大难题是无章可循。税务部门要进一步转变职能,取消涉税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服务和行业自律的不合理限制,积极探索社会化涉税服务组织承担纳税服务职能转移和参与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实现方式,使社会化涉税服务组织成为税务部门转移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承担者和提高税收遵从度的有力助手。
(三)加强引导,扶持发展,构建相互补充、相互配合的服务体系。
税务部门要放下“特权”思想,与纳税人协会等社会化服务组织建立起平等的合作互补关系和对话的机制,大力引导它们发展,将纳税人培训、咨询、宣传等社会化服务职能逐步交由纳税人组织自行掌握;要建立完善与纳税社会组织的沟通、协商机制,加强沟通联系,主动倾听纳税组织的意见与建议,大力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重视纳税人组织的监督职能,主动接受监督,及时予以反馈。国务院出台政策,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为税务部门优化纳税服务指明了新路径。各级税务机关要积极响应国务院号召,在税务部门自身力量不足的情况下,尝试在稽查评估或纳税辅导中向涉税服务专业机构购买专业的服务,实现“合作互惠”,培育这些组织加快发展。
(四)指导涉税服务专业机构加强内部建设,提高自律性和诚信度。
实行培育发展和管理监督并重的政策,引导涉税服务专业机构以服务社会为己任,为纳税人服务,解决涉税疑难问题,反映合理诉求,规范自身行为,提高社会公信力。切实解决涉税服务专业机构的行政化倾向,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与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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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服务贸易的迅猛发展是近30年的事情,因此对服务贸易的研究在整个经济学领域是一个比较新的课题。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服务贸易论文,供大家参考。
一、中俄服务贸易合作概况
(一)旅游业
近年来中俄两国旅游合作持续升温,2012年两国互办“旅游年”,丰富精彩的活动项目吸引了大量游客,旅游合作成为双边服务贸易合作中发展较迅速的行业之一。2013年我国公民赴俄罗斯人数达91.5万,其中游客数量达37.23万,同比增长8.4%,以不到1万人次的差距仅次于德国成为俄第二大旅游客源国。2013年俄公民来华人数218.63万,其中游客数量达108.85万,虽然与2012年相比略有下降,但是从总体来看比2008年增长了25%,俄罗斯跃居中国第三大旅游客源国。
(二)运输业
随着中俄双边贸易总量以及出入境人员数量的持续增长,两国在运输合作上也取得了长足发展。中俄间最主要的运输方式为陆路运输,国际铁路联运通道建设顺利推进,进一步扩大两国铁路客货运量、跨境公路大桥建设项目也在实施中。航空运输领域,中俄起草了民航运输协定,来往于两国各城市的航线和班次数增多,航班网络结构进一步完善,使旅客的转机之苦得到缓解。
(三)劳务和工程承包
根据俄罗斯的统计,中国在俄罗斯境内的务工人员主要集中在莫斯科、西伯利亚和远东等地区,总量相对稳定,基本保持在10万~20万人左右。我国人力资源丰富的特性和俄罗斯劳务市场的巨大需求形成互补,两国合作领域主要包括承包建筑、农业、森林采伐、能源等,赴俄罗斯的中国劳务人员主要从事矿产与森林资源开采、木材加工、建筑及农业种植。
(四)教育
目前为止,中国在俄罗斯的留学生人数达2.5万,俄方在我国各个大学深造的学生人数达1.5万。2013年8月举办的中俄教育合作分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研究通过了“中俄10万人留学计划”方案,根据此方案,中俄双方互派留学生的人数将继续扩大。中俄两国在教育方面交往频繁、合作广泛。除互派留学生外,两国还进行语言文化的相互学习并在办学合作方面积极创新。在全球汉语热的大环境下,俄罗斯开设汉语专业的高校超过了100所,圣彼得堡大学等16所高校创办了孔子学院,新西伯利亚大学等3所高校开设了孔子课堂。
(五)通信业
中国与俄罗斯于2004年签署了“亚欧光缆”(TEA)项目合作协议,于2005年9月确定进行互联网流量交换项目,并于2007年7月首次达成了国际互联网互联协议,直联网络高速开通。这些具有建设性的合作项目缩短了中俄之间的信息传输时间,优化了中俄互联网流量传输性能,两国用户进行网络互相访问的质量大大提高。同时,两国通过中俄定期会晤委员会中俄通信与信息技术分委会这一重要机制,定期开展信息通信领域的双边交流。
二、中俄服务贸易合作发展潜力
(一)合作基础坚实
中俄两国有着漫长的边境线,特别是作为我国重要沿边省份的黑龙江省,边境线长2981公里,拥有25个国家一类口岸和15个边境口岸,与俄罗斯山水相依、口岸相连。这为两国深入开展运输、旅游等服务贸易提供了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自1992年中俄两国政府签署《中俄关于经济贸易关系的协定》至今已超过20年。两国“地缘优势”、“能源供需结构性互补”以及两国逐渐形成的“全面战略协作伙伴关系”为中俄服务贸易合作的发展提供了便利条件、经济内涵和政治保障。
(二)市场需求强大
近年来中国服务贸易一直处于逆差状态,说明我国服务出口贸易有着充足的上升空间而且服务进口贸易需求较大。特别是石油、天然气管道运输方面,俄罗斯充足的能源储量和中国近60%的石油对外依存度使两国能源运输合作潜力巨大。俄罗斯出台了《2025年前远东和贝加尔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其中涉及能源开发、建设基础设计等多项内容。如正在建设的俄罗斯哈巴罗夫斯克边疆区通往大乌苏里岛俄罗斯部分的公路大桥、横跨东博斯普鲁斯海峡与俄罗斯岛的桥梁等,对中俄两国的运输、旅游、工程承包等服务贸易合作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
(三)合作领域不断拓宽
中俄两国的服务贸易结构相似,都是以传统服务贸易作为发展的重点。中国的运输、旅游服务是前两大服务贸易逆差行业,而且两个行业服务贸易额占服务贸易总额的近60%。旅游、建筑、运输在俄罗斯的服务贸易中也占据绝对的主导地位。此外,中俄服务贸易合作的领域也大多集中在传统服务行业,高附加值服务贸易合作如信息服务、金融、保险、计算机等有所涉及。这也说明中俄两国在进一步拓宽服务贸易合作领域方面具有巨大潜力,技术、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合作的前景广阔。
(四)俄加入世贸组织的推动
俄罗斯于2011年11月10日正式加入了世贸组织,俄罗斯的市场开放程度将大大提高。根据《服务贸易总协定》以及俄罗斯加入世贸组织相关承诺,俄罗斯对金融、保险、旅游、运输等诸多服务行业的管制将渐渐放开,而且外商在俄罗斯服务行业的经营、投资等行为也会按世贸组织的相关规则执行。在此基础上,中俄两国在金融、旅游、运输等领域的投资合作都会迎来更多机遇,服务贸易合作将进一步深化。
三、深化中俄服务贸易合作的对策建议
(一)进一步挖掘传统服务贸易合作潜力
2013年,中国服务贸易进出口额占对外贸易进出口总额的11.6%,俄罗斯服务贸易进出口额占对外贸易总额的17.8%。两国的货物贸易仍占主导地位,服务贸易规模相对较小。而且,中俄开展服务贸易的主要对象仍是美国和欧盟,两国双边服务贸易合作规模偏小,这与两国不断扩大的经贸合作需求不相适应。在巩固现有合作的基础上,中俄两国应充分认识到扩大服务贸易规模的重要性,继续深入挖掘传统服务贸易合作的增长点,以传统服务贸易合作的发展带动双边服务贸易合作的整体发展。
(二)优化双边贸易结构,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
中俄两国在发展传统服务贸易合作的同时,应注重优化双边服务贸易结构,大力发展知识、技术密集型服务贸易,进一步深化金融、信息、科技等领域合作。目前俄罗斯十分重视知识密集型产品出口,我国可通过技术贸易引进俄方的高新技术,在拓展服务贸易合作领域的同时推动我国科技水平提高。鼓励并支持两国境内银行、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在对方国家开办分支机构,提供跨境金融服务,积极研究创办中俄合资银行。同时,重点发展电子商务等新型服务贸易方式,搭建双边电子商务平台,推进服务贸易合作向更高层次发展。
(三)大力发展教育合作,培养服务贸易专业人才
专业化复合型人才是中俄两国服务贸易合作向更深层次发展的有力助推器。虽然两国在教育领域的合作已取得一些成绩,但是我国对俄服务贸易方面的专业人才短缺,对中俄服务贸易合作进一步发展造成了很大阻碍。因此,中俄两国在扩大互派留学生人数的基础上,应重点提高留学生的知识、技能水平,培养对中俄贸易合作有建设性作用的复合型人才,适当引进俄罗斯服务贸易、市场营销、法律等领域的实用性人才。我国应重视高等院校的人才培养作用,在开设俄语专业的同时开设有关俄罗斯金融、贸易、法律等课程,并为学生提供更多实习实践机会。
(四)加强政府间交流合作,提高服务贸易便利化水平
充分利用中俄定期会晤机制,商议开发新的服务贸易合作项目;积极推动两国服务贸易方面的政策制定,规范贸易秩序,进一步放开服务贸易管制;加强基于世贸组织规则的双边谈判,力促俄方简化通关手续、提高通关便利化程度,为中国企业和投资者给与国民待遇,减少不合理的贸易限制。
中日韩旅游服务贸易合作一直在积极地进行中,到目前为止,三国共举办了五届旅游部长会议。通过会议,三国展开了丰富多彩的官方、民间交流活动,三国密切合作,努力消除制约旅游发展的不利因素。从2006年开始,中日韩三国共举行了五次教育旅游论坛,围绕新时期的教育旅游发展前景、教育旅游交流的发展趋势和教育旅游接待的现状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东盟与中日韩旅游部长会议安排,建立了东盟与中日韩三国旅游合作的基本框架,东盟与中日韩三国在旅游合作上达到了许多共识。中日韩三国在“10+3”区域合作安排下展开间接的合作,以旅游部长会议达成的共识为指导性蓝本,以教育旅游论坛为辅助,以民间活动为补充。但是,三国的合作主要在交流层面,在务实层面的合作还需加强。
制约中日韩旅游服务贸易合作的原因分析
中日韩旅游服务贸易发展迅速,但是一直都没有形成全方位的合作,更多地表现在双边层面上,并且不稳定。形成这种局面的原因既有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利益的不一致,也有缺乏共同的旅游法律基础和有效的合作机构,还有各自的原因,诸多因素制约了东北亚多方位的旅游服务贸易合作。
(一)中日韩三国经济发展不平衡
从经济的发展关系来看,中国属于发展中国家,日本属于发达国家,韩国属于新兴工业国家。首先,经济发展不平衡不直接构成经济合作的障碍,若不存在共赢的经济合作方式,旅游服务贸易合作就无从谈起了;其次,经济发展水平也决定了旅游服务贸易的发展水平。目前世界旅游服务贸易呈现出多元化的发展趋势,旅游市场、旅游产品、旅游需求等也显示出多元化的趋势。而三国的旅游多元化程度存在着很大的差异,从而使三国的旅游服务贸易合作停留在最基本层面上,很难向深度合作发展。以人均GDP为例,日本最多,韩国次之,中国处于较低层次。其中,2008年日本的人均GDP是中国人均GDP的10倍。这样的差距,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三国旅游服务贸易的合作。
(二)利益在多方位上不一致
中日、中韩在双边贸易上得到很大的发展,旅游服务贸易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在多边的旅游服务贸易合作方面,虽然三国的共识在不断地增多,但是由于历史政治的因素,特别是日本对待历史的认识上很难让中韩两国接受。还有领土争端的问题,如日韩的独岛之争,升温的中日钓鱼岛问题,中韩的东海大陆架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延缓了三国旅游服务贸易合作的进程。
(三)旅游法制化程度不同
日本的旅游法律建设起步很早,法律体系最健全,涉及面最广,针对性最强,法制化程度最高。日本的旅游业曾推动了日本经济的飞速发展。韩国在20世纪60年代就已经认识到旅游发展对一国贸易的重要性,到现在也已经有了比较完善的法律体系。不仅有旅游各个领域的具体的相关法律,也有规范整个旅游业的基本法,旅游的法制化不断增强。而中国的旅游法律建设起步很晚,直到1985年,才有了国务院颁布的《旅行社管理暂行条例》,从那时起开始重视旅游,开始了旅游业的法律建设。所以,三国旅游的法制化程度不同,属于发展的不同阶段,三国不易形成共同的旅游法律基础,阻碍了三国旅游服务贸易的合作。
(四)缺少区域调节机构
严格意义上的区域旅游合作必须具备两个基本的条件:一是具有正式的官方国际区域旅游合作组织;二是具有正式的官方签署的区域旅游合作文件。虽然三国在10+3的框架下展开了与东盟国家旅游服务贸易的合作,建立了东亚旅游协会组织,但是合作要不就是间接的,要不就是没有实质和务实性的(如一些旅游部长级会议,各种与旅游相关的论坛等),或者是已存在的组织在区域旅游合作方面没有发挥作用,造成了三国旅游服务贸易缺少调节机构,不易形成区域旅游的交流和沟通机制。
(五)三国各自存在的制约因素
1.中国旅游服务贸易区域旅游目标的定位缺失。中国国内旅游市场价格的竞争激烈,在出入境旅游方面也存在这样的现象,导致了旅游服务质量的下降,旅游产品的单一,参与性的下降,形成了恶性循环,区域旅游目标的错误定位。此外,中国旅游目的地整体上缺乏长期而有计划的宣传、策划和准确的旅游目标的定位,给海外的游客带来了印象上的混乱。
2.日本旅游实务及技术阻碍其他两国的出境旅游。日本针对中国内地居民的旅游入境手续非常复杂,没有彻底实施中、韩两国赴日旅游签证的便利化政策。尽管2005年7月,日本政府就已经把团体旅游签证范围扩大到了中国全境。但同时设置了新的障碍,对中国内地居民赴日旅游实行了严格的旅游签证核销制度,形成了一种新型的旅游服务贸易限制。
3.韩国旅游服务质量标准低不能满足中日两国旅游需求。韩国对中日入境旅游接待方面重视不够,在汉语、日语导游,餐饮质量和数量都远不能满足中日游客的需要。另外,韩国的旅游费用偏高,使大多数中国内地居民望而却步,而且在韩国的旅游活动还比较单一,很难让中日游客逗留期延长。制约中日韩三国旅游服务贸易的合作因素是错综复杂的,但主要的原因都是来自于三国旅游服务贸易共同存在的问题及各自存在的问题。从以上原因分析来看,三国旅游服务贸易的互补性强,有合作,但是合作不足、不深。
促进三国旅游服务贸易合作的对策
提高中日韩旅游服务贸易合作水平的对策需要从很多方面综合考虑。本文的思路是以三国的政府为主导,推动区域旅游服务贸易协议的签订。在该协议的框架下,统一各国利益,建立共同旅游服务贸易市场,开发空间旅游产品,形成区域旅游路线,深化三国旅游服务贸易的合作。
(一)以政府为主导适当提高中日韩旅游服务贸易的开放度
以政府为主导指的是以三国为主导,“应该适当地提高旅游的开放程度,在现有的会议机制的基础上,逐渐地推动双边旅游服务贸易协定的签订,然后最终实现区域旅游服务贸易协定的签订”,建立开发、务实的政策框架和共享的信息体系。在发展出境旅游、入境旅游方面,根据各国旅游服务贸易发展阶段的不同特点,中日韩三国应成立东北亚区域旅游合作中介组织,这个组织应该可以吸收旅游行业协会以及有实力旅行社为会员,并建立起信息共享平台,便于交流。包容性增长即为倡导机会平等的增长。包容性增长最基本的含义是公平合理地分享经济增长。它涉及平等与公平的问题,包括可衡量的标准和更多的无形因素。本文中的中日韩旅游服务贸易的包容性增长是指三国政府加强旅游服务贸易的合作,日韩两国协助中国尽快地完善旅游服务贸易的法律,形成区域旅游服务贸易的基础;增加对彼此旅游业的投资,加强旅游软、硬件设施的建设,使三国共享区域旅游经济发展带来的成果。
(二)建立中日韩旅游服务贸易市场
在建立三国旅游服务贸易合作政策框架,协调各方利益的同时,应加强三国旅游服务贸易市场的制度建设,放弃地方保护主义,清除各种旅游服务贸易的壁垒,逐步统一旅游服务贸易市场准入的标准,建立一个完善的区域旅游服务贸易市场。有选择、有计划地培养并逐步建立一个完善的区域旅游要素市场体系。其中关键的环节就是实现各种生产要素在三国的自由流动,只有旅游经营者、旅游服务人员以及旅游者的流动才能真正带动旅游服务贸易的快速发展。这就要求三国政府要尽最大的努力,继续推行各种便利措施,凭借三国公民的有效证件(如身份证、户籍本)申请出境旅游,如果审核通过,发给申请人一张区域旅游通行证,彻底简化出入境手续,建立一个共同旅游市场。
(三)开发三国主要城市旅游产品形成具有特色的中日韩旅游路线
“以旅游资源为基础,以旅游市场为导向,按照旅游产品‘地域结构合理化’、产品‘形态多元化’、‘产品结构优化’的三大要求,对中日韩旅游产品进行系统开发,通过旅游线路的整体设计,整体推出,逐步形成在国际旅游市场上有相当影响力的、颇具区域特色的、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旅游产品群”,形成中日韩旅游路线。选择三国主体城市,旅游与城市发展相融合。三国的旅游合作不可能在空间上全面展开,只能在各个国家选择旅游具有一定基础的旅游城市,作为实质性推动三国旅游服务贸易合作的主体,在此基础上逐步推广。中国可以选择北京、上海作为代表城市;日本可以选择东京、名古屋;韩国可以选择首尔,釜山;开展城市点对点的旅游,形成中日韩城市旅游路线。
推动中日韩旅游服务贸易合作,必须要拓宽旅游服务种类,开展多方位旅游。开展以三国农村为基础的“绿色旅游”,可以有效地吸引一大批旅游者的特色旅游。随着三国教育水平的不断提高,学术旅游就是以此为基础开发的旅游项目,在旅游的同时进行学术的交流。随着中日韩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商业会展的定期举行,这些都为商务旅游提供了巨大的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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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际服务贸易的迅速发展和其对国民经济整体的效率促进和质量提高的特殊作用,服务贸易研究成为世界性的前沿课题。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服务贸易论文,供大家参考。
一、服务贸易相关产业的税收政策有待完善
(一)旅游业的税收政策及其不足
与旅游业密切相关的规定是2008年修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第五条第二款。明确以全部价款减除可扣除的费用之后作为营业额,适用税率为5%。旅游业相关税收政策存在以下不足。1.旅游涉税政策单一,但影响行业税负因素较多。旅游涉税政策主要就是营业税暂行条例,缺少对整个行业上下游及周边服务行业一起考虑的综合性政策。与旅游相配套的包括吃、住、行、娱、购等各行业,而这些相关行业税负的叠加也将间接带动我国旅游业的税负上升。对以门票收入、代理收入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因自身业务开展而发生的费用无法在流转税环节扣除,存在重复征税的可能性。2.旅游税收优惠政策较少。对于旅游消费者而言,在境外旅行购物时,一般都会考虑购物的免税或退税政策,而在国内旅游购物税收政策较少,仅为海南省离岛免税政策和上海在世博会期间的世博园区相关政策。对于旅游服务的开发和提供者而言,可以享受到的旅游行业税收优惠政策也十分有限。
(二)交通运输业税收政策及其不足
目前,对交通运输业已实施征收营业税向征收增值税改革,税率从营业税3%变为增值税11%(小规模纳税人3%),交通运输业税收政策不足在于以下两点:1.交通运输相关产业税收优惠政策较少。税收政策对于交通工具装备制造、国际运输服务公司背后的支持或辅助等行业的扶持有限。例如研发费用中,用于营业税项目的原材料消耗进项税额不能扣除;还有对基于互联网商务而迅速发展起来的物流业,其相应的仓储厂房可享受土地使用税、房产税优惠等较少。2.船舶登记政策、船员优惠政策力度较小。船舶购置往往金额巨大,购进时的关税、进口增值税等税收成本较高,对中方所有者的“方便旗”船舶进行单独发文的税收减免力度较小。此外,中方船舶往往青睐于雇佣中籍船员,但我国对于中籍船员的个人所得税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较少。
(三)与企业走出去的税收政策待完善
与企业走出去密切相关的税收政策主要是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三条,及在财税[2009]125号文件中详细规定了关于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有关问题。此外,尽管已与一百一十多个国家签署税收协定,但也有尚需完善之处。一是需要用实物及配套服务等形式出资进行对外投资的企业,若不具备出口经营权则不能享受增值税免抵退政策。二是对于境外不具有独立纳税地位的分支机构取得的各项境外所得,无论是否汇回中国境内,均应计入该企业所属纳税年度的境外应纳税所得额,这使得企业在应对不可预见的经营风险时,容易遇到资金瓶颈。三是对于国家鼓励支持、或战略需要、以及具有明显贸易创造效应的被投资企业,其经营产品(如矿石、原油等)或服务的进口没有对应的关税、增值税减免。
二、提升服务贸易相关行业国际竞争力的政策建议
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决策部署,推进金融、教育、文化、医疗等服务业领域有序开放,放开育幼养老、建筑设计、会计审计、商贸物流、电子商务等服务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加快培育参与和引领国际经济合作竞争新优势,提升我国服务贸易竞争力,需要完善相关税收政策以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一)加快推进“营改增”步伐,使增值税进一步扩围到服务贸易相关领域
对服务业课征增值税是国际较为通行的做法。目前,我国服务贸易项目中的旅游、建筑、保险、金融尚处于应纳营业税范围。今后,对已经适用增值税的服务项目中,需要在退税政策方面予以创新,探索适用于生产性服务业的免抵退税政策;对于尚未达到条件扩围入增值税范围的如金融、保险等服务应当考虑给予跨境服务减免营业税;探索不限于技术性离岸服务外包的增值税免税政策。
(二)构筑有助于服务业产业链上下游发展的税收政策体系
从有助于服务业发展出发,针对服务业产业链各环节,构筑和完善相关的税收政策。比如:促进旅游业发展,可参考扶持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实施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的优惠政策;给予旅游业企业在品牌推广、服务提升等方面研发支出予以加计扣除。重视如旅游、船运、航空等行业从业人员的培养,给予特定职业或岗位个人所得税优惠。为激发旅客购物需求,除机场免税购物以外,可在部分城市试点境外游客购物退税政策,并考虑在合适的旅游景点推广。
(三)进一步完善鼓励企业走出去相关的税收政策
对风险投资型、资源获取型、贸易互补型、实物输出型等不同特征投资形式,针对性地制定优惠政策。如对海外非上市公司的投资收益给予一定比例的免税额度;被投资企业的当地产品进口时减免对应的关税、增值税;国内企业以实物及相关服务出口投资给予增值税出口退税认定等。考虑到汇率波动对大额交易可能产生的影响,允许企业选择一定时期内最优汇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于不以避税为目的企业利润留存给予一定的免税期限,以提高企业在当地再投资和扩大生产经营的能力;用已征收税款建立应对海外投资综合风险的税款资金池,在企业遇到对应风险项目时,给予适当退税帮助。
CEPA实施对香港与内地服务贸易合作的影响
20世纪80年代初至90年代中期,受内地市场准入限制及其他因素的影响,香港与内地服务贸易的发展远远滞后于货物贸易[1]。1995年,香港输往内地的港产口占香港外发加工贸易的比重为71.4%,而香港至内地的服务输出仅占香港服务总输出的16.7%。此后,香港与内地之间的服务贸易逐渐出现上升趋势,特别是1997年香港回归后,香港与内地的服务贸易更加紧密。至2000年,中国内地首次取代美国成为香港的第一大服务贸易输出地和输入地。
在香港与内地服务贸易顺利发展以及香港服务经济与内地产业转型升级需要的背景下,CEPA出台对于加快香港与内地服务贸易合作的促进效应受到广泛关注。CEPA主要涉及三方面的内容:两地实现货物贸易零关税、扩大服务贸易市场准入以及实行贸易投资便利化。内地对香港扩大服务贸易市场准入主要涉及的42个行业,包括管理咨询服务、会展服务、广告服务、会计服务、建筑及房地产、医疗及牙医、分销服务、物流、旅游、银行、证券及期货等服务行业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行业的开放方式主要为两种:一种是完全开放,即以独资的形式从事特许经营,如物流、零售服务等;另一种是以比世界贸易组织更低的门槛进入内地市场开设分去机构,如银行及保险。2004年CEPA实施以来,香港至内地的服务输出与输入上升趋势更加显著,特别是香港至内地的服务输入。近年来,香港与内地互为双方最大的服务贸易伙伴,且继续保持着上升趋势。2004年以前,香港至内地的服务输入基本处于持平状态;2004年以后,香港至内地服务输入明显上升。从服务贸易总量分析,2010年,香港至内地服务输出额为2305亿港元,是2004年CEPA开始实施时服务输出额的两倍,占香港服务输出总额的28.3%;香港至内地服务输入额为1047亿港元,占香港服务输入总额的26.6%。从服务贸易部门类别分析,香港自内地的服务行业进口基本保持稳定,2004~2007年,香港自内地的商贸服务、旅游服务、运输服务进口额在香港相应行业服务进口总额中的占比分别保持在45%、30%、25%左右。除旅游服务外,香港与内地的服务贸易主要是运输贸易和与贸易相关的服务,这两项服务贸易的发展和香港对内地(特别的珠三角地区)的直接投资及由此形成的“前店后厂”产业分工格局密切相关,同时与香港的国际贸易中心和物流中心的地位密切相关[2]。
实证分析
1理论基础
CEPA虽然没有对外设立统一关税,但其零关税、开放服务贸易等规定同样适用关税同盟理论。维纳提出用“贸易创造”和“贸易转移”来衡量关税同盟的效果。贸易创造效应是指由于关税同盟国之间取消了关税,从而引起的在本地生产成本较高的产品被同盟国生产成本相对较低的产品所取代,因而新的贸易在同盟国之间被创造出来。贸易转移效应是指由于同盟国之间的关税保护相当于对非同盟国的减税歧视,使得原来来源于生产成本较低的非同盟国的产品转而向生产成本较高的同盟国转移。
2模型构建和数据采集
巴拉萨模型是研究贸易创造和贸易转移效应的经典模型。该模型假定:区域贸易合作之前进口需求收入弹性是固定不变的,区口需求收入弹性大于合作前的进口需求收入弹性,则表明存在贸易创造效应;当区域外贸易合作后的进口需求收入弹性小于合作前的进口需求收入弹性,则表明存在贸易转移效应。本文试图运用巴拉萨模型对CEPA实施前后香港和内地的进口需求收入弹性进行比较,进而得出两地在服务贸易领域的贸易创造和贸易转移效应。为方便检验CEPA实施前后的贸易创造和贸易转移效应,本文在巴拉萨模型中加入虚拟变量D,CEPA实施前D=0,实施后D=1。本文选取1995~2010年的香港服务输入、香港来源于内地服务输入和内地服务总进口值作为样本进行计量分析。其中,香港相关服务贸易数据来源于香港政府统计处网站公布的统计数据;内地服务进口数据来源于中国服务贸易统计年鉴。因内地按来源服务输入尚未进行统计,本文采用香港政府公布的按目的地划分的至内地服务输出值来代替内地区域内服务进口值。
3实证结果分析
通过Eviews6.0软件对应用的巴拉萨模型进行线性回归。各回归方程F检验结果显著,拟合优度在0.85以上。从表1可以看出,CEPA对香港与内地的贸易创造和贸易转移效应不同。CEPA实施后,香港的服务总进口需求收入弹性和区外进口需求收入弹性均大于CEPA实施前,说明香港存在总服务贸易创造效应,但不存在维纳的贸易创造和贸易转移效应。具体地讲,香港总进口的需求收入弹性增加了0.00294,而区内进口的需求收入弹性降低了0.003084,说明香港从内地进口的一部分服务产品大于本地生产。区外进口的需求收入弹性上升了0.005739,表明香港同其他国家和地区进行成本低于内地的服务贸易。内地的总服务贸易创造效应明显,但同样不存在维纳的贸易创造和贸易转移效应。内地总进口需求收入弹性增加了0.14135,区内进口的需求收入弹性降低了0.004634,说明内地从香港进口的一部分服务产品成本大于本地。CEPA实施后区外进口需求收入弹性比CEPA实施前高0.019923,所以内地没有以香港的服务贸易来替代其他国家的服务贸易。可见,香港与内地仍未充分享受到CEPA的优惠政策。
结论与建议
本文通过对香港与内地服务业发展状况和分部门服务业出口竞争力优势的分析表明:香港与内地在交通运输、旅游及金融等服务贸易方面有较强的互补性。在内地有明显比较劣势的交通运输和金融方面,作为国际转口贸易中心、航运中心、贸易中心与金融中心的香港具有明显的比较优势;而在香港有明显比较劣势的旅游领域,内地具有较强的比较优势。在服务产业结构上,香港的会展、中介等领域的丰富经验、优秀人才及国际标准能够弥补内地的相应不足。因而,CEPA的实施会有利于两地经济的发展。根据数据统计,香港与内地的贸易依存度在逐年增加,服务贸易关系更加紧密。然而通过巴拉萨模型检验发现,香港与内地仅存在总的贸易创造效应,而不存在区内的贸易创造效应和转移效应,表明CEPA的实施效果在香港与内地之间的服务贸易领域还未充分体现。香港与内地之间服务贸易受内地市场制度、政府壁垒等因素限制仍需大力推进CEPA的各项政策实施,加快内地与香港在服务业制度等方面的制度对接与资源整合。不同社会体制和法律体制、人文环境、语言环境等均会造成两地服务业合作在实际操作中的障碍,例如法律制度、会计准则等。因此,相关政府部门应该做到以下几点:(1)加强对CEPA优惠措施的落实,进一步改善内地经济环境,提高服务效率,降低港商向内地扩展服务贸易的交易成本。(2)虽然CEPA降低了香港服务贸易进入内地市场的门槛,但是审批程序的耗时耗力,在操作过程中的不规范大大削弱了CEPA对两地服务贸易的促进效应。(3)作为亚洲金融中心,香_特的金融优势应发挥在服务贸易领域,尽快完善香港人民币清算体系,建立香港人民币离岸市场,消除服务贸易中不同币种的限制。同时,充分发挥香港的金融体系,香港银行应在内地增设营业机构和代表处,为内地企业提供先进的金融服务,加强两地在金融行业的服务贸易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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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观当代经济,以服务业和服务贸易为主要内容的服务经济迅速崛起,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显著特征。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服务贸易论文,供大家参考。
德国是中国在欧盟地区的最大贸易伙伴和投资、技术来源国,德国的高新科技正是处于产业链低端的中国所缺少的,而中国拥有廉价的劳动力、高额的外汇储备和强大的生产制造能力,因此将德国的技术与中国的生产能力相结合可促进两国服务业快速发展。在世界经济依然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的情况下,中德经贸关系不仅没有被削弱反而变得更加紧密。一方面,德国因债务危机导致诸多企业资金链断裂而面临困境,有技术却缺乏资金支持;另一方面,随着中国国力不断增强和中国企业实力的提升,中国企业有走出去的需求和愿望日益增强,德国的技术市场一直就是中国期待合作的领域,技术贸易将会成为中德贸易合作的重点。
一、中德服务贸易合作进程及特点
(一)中德服务贸易合作进程
1.教育合作
中德建交之后加强了教育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包括学生交流、高层次人才培养、科研联合、校际合作等形式。据统计,截至2010年底,中国在德留学生已达到29616人,在华德国留学生有4800多人。在高等教育领域,2002年中德签署了《关于相互承认高等教育等值的协定》,这是中国与西方发达国家签署的首个此类协定;在合作办学领域,南京大学和德国哥廷根格奥尔格•奥古斯特大学共同投资建立的中德法学研究所、同济大学中德学院和青岛科技大学中德科技学院成为中德教育合作的典范;在职业教育领域,德国是中国最早和最大的合作伙伴。1994年,中德两国政府发表了《关于加强职业教育领域合作的联合声明》,十几年来在中德双方的共同努力下,已建成中德职教实体项目32个,主要分为职业教育与培训机构和职业教育服务机构,中德在该领域的合作促进了中国职业教育观念的改变。德国“双元制”的职教模式使我国的职业教育更加注重实用性和服务性;在语言教育领域,中德已合作成立并投入运行11所孔子学院,德国很多教育机构也在华开展了德语教育工作。中德教育合作将继续以政府支持和民间交流相结合的模式发展,以中德教育服务的合作框架为依托,促进两国教育合作不断提升到新层次和新高度。
2.文化合作
文化交流合作是增强国家间相互理解的重要方式,中德十分重视文化领域的合作。2005年11月,中德签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政府文化合作协定》,促使中德双方在更高水平上进行文化交流。中德在艺术和音乐领域的文化交流合作十分活跃,两国艺术家通过访问演出和展览会等形式相互传播了彼此的文化。2001年,中国作为第三届柏林“亚太周”主宾国在德国举办为期两周的“中国文化节”活动,在德国当地掀起了一股中国文化热。2009年,中国应邀担任法兰克福书展主宾国,这是中国出版业迄今为止在国外举办的规模和影响最大的文化交流活动。2011年4月,中国国家博物馆联合德国柏林国家博物馆、德累斯顿国家艺术收藏馆和巴伐利亚国家绘画收藏馆,在北京共同举办大型主题展览《启蒙的艺术》,这是德国三大博物馆首次在欧洲以外联合办展。2012年,中国在中德建交40周年之际在德国举办“中国文化年”,在德国不同城市举办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
(二)中德服务贸易合作的特点
1.互补性强
德国科技发达,以制造业为基础的生产性服务业实力雄厚,而中国拥有充裕的劳动力资源且资源密集型产业优势显著,中德双方拥有众多合作机会和坚实的合作基础。
2.领域广
中德在服务贸易各个领域、各个层面的合作越来越多,不仅在运输、旅游等传统服务领域的合作快速增长,而且在金融和投资等服务领域的合作也快速展开。
3.层次深化
目前,中国已经基本兑现了加入WTO时承诺的服务业开放标准,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电信、建筑、分销、法律、旅游和交通等在内的众多服务部门,对外国服务提供者的市场准入水平大幅提高,德国在资金密集型的新兴服务行业以及低碳经济发展方面优势明显,这有利于中德在现有合作领域加大合作力度,扩大合作规模。
二、加强中德服务贸易合作的对策建议
(一)中国应坚持渐进式开放服务业市场,引入竞争机制
受制于起步晚、水平低的因素,中国服务贸易开放程度还不高,尤其在金融和保险等新兴服务业领域,外国跨国公司涉足比较少。鉴于服务贸易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提高服务业开放程度已是中国对外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之一。但对中国来说,开放不能一蹴而就,当前中国的服务贸易还处于成长阶段,在竞争激烈的国际市场中,并没有足以保护自身产业健康顺利发展的能力,因此实行渐进式的开放政策成为开放中国服务市场的明智选择。在渐进式开放过程中,必须首先结合中国服务贸易当前的发展状况及特点,在既符合国际规则又能保证服务业充足发展空间的前提下,分行业、分地区开放,由东向西、由强到弱地开放。
(二)加快推进中德服务贸易合作升级
虽然德国主张承认中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但欧盟作为统一大市场并未真正承认,德国作为欧盟的龙头国家,应采取更具影响力的行动促成欧盟承认中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这有利于中国与德国积极推动更高水平的服务贸易合作。同时,中方将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和完善服务贸易投资环境,使中国市场更加透明、规范、便利、充满活力,积极推进双边贸易服务合作不断迈上新的台阶,为双方产业转型升级和服务经济振兴发展创造有利条件。中国政府应鼓励扩大对德国高科技企业的投资,德国也应放宽对华在高端制造业、航空航天、创新产业、金融服务业、节能环保等领域的新兴技术出口限制,这有利于双边贸易实现平衡、持续增长。
(三)拓宽服务贸易合作领域,全方位深化服务贸易合作
为应对复杂的国际经济形势,德国应坚定信心继续扩大对华服务贸易合作:一是拓宽服务贸易合作领域。德国在高端制造业十分强势,高端制造业延伸出的生产性服务业包含工业设计、市场调研、软件开发等领域,这些都是中德未来加深合作的重要领域。二是我国应抓住德国服务业转移的服务外包机遇。当前服务转移已经成为削减成本的重要手段,德国也在积极进行产业转移,中国应把握这一有力契机,积极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制定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研发能力、建立和完善服务质量标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等。三是加强人文文化和信息交流。德国等西方国家对中国了解不够,偏见较深,只看到中国经济进步,而不承认这种进步是背后政治社会制度的支撑。服务贸易不同于货物贸易,进行合作时多涉及文化因素,中国与德国应搭建更高级别的文化交流平台,促使双边人文文化的相互沟通交流。
中印两国服务贸易竞争力比较
(一)中印两国人口和经济状况比较
中国和印度都是世界人口和经济大国。2010年,两国人口分别以13.7亿、11.7亿而名列世界第1和第2位。两国也都是高人口密度的国家,尤其是印度,每平方公里人口密度高达3562.01,是中国的24.9倍;中国人口增长率为0.57‰,而印度人口增长率为1.3‰;中国GDP总量是印度的6.2倍,人均GDP是印度的5.17倍(见表1)。庞大的人口基数、不同的人力资本结构和不断扩大的经济规模使两国服务贸易的发展呈现不同特点。
(二)中印服务贸易发展规模的比较
近年来,中印两国的服务贸易都保持着稳定上升的趋势。2000年,中印两国服务贸易出口额分别为301.46亿美元、162.68亿美元,中国是印度的1.85倍,中印两国服务贸易进口额分别为358.58亿美元、145.76亿美元,中国是印度的2.46倍;2010年,中印两国服务贸易出口额分别为1703亿美元、1243.09亿美元,中国是印度的1.37倍,中印两国服务贸易进口额分别为1922亿美元、826.94亿美元,中国是印度的2.32倍。2000年两国服务贸易总额都在世界前十名之外,2010年中印两国服务贸易出口分别上升至世界第4和第7位,进口上升至世界第3和第10位(见表2)。从服务贸易的进出口情况可以看出两国服务贸易的发展符合发展中国家出口增速大于进口增速的总体发展趋势。中国服务贸易总量占有优势,但与印度的差距在缩小。而且,与中国贸易逆差越来越大的发展趋势不同,2000年以来印度服务贸易持续顺差,①2010年顺差高达416.15亿美元。从服务贸易出口额占GDP的比重看,两国的比重都在提高,但印度的增加更快。2000年,中印两国服务贸易占GDP的比重分别为2.52%、3.54%,2010年,中印两国服务贸易的占GDP的比重分别上升为5.24%、12.90%,显然印度服务贸易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更为重要。
(三)中印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的比较
我们利用贸易竞争优势指数(TC)和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RCA)对中印两国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进行比较。
1.中印贸易竞争优势指数(TC)比较。贸易竞争优势指数,即TC指数,也称为贸易专业化系数、比较优势指数或净出口比率,是指进出口贸易差额占贸易总额的比重,可对一国的服务贸易总体及行业的国际竞争力进行分析。TC取值范围在(-1,1),当其取值接近0时,说明竞争力接近平均水平,当TC取值小于0时说明竞争力弱,越接近-1,服务贸易的(总体或行业)竞争力越弱。当TC取值大于0时,说明竞争力强,越接近1,该国服务贸易(总体或行业)的竞争力越强。从表3的TC总体指数可以看出,中印两国服务贸易的总体竞争力差距较大。2000年以来,中国TC指数均为负数,显示一直为服务贸易的逆差国,处于竞争劣势,但TC指数呈逐年上升的趋势,表明我国服务贸易的竞争劣势逐年改善,贸易逆差也呈逐年缩小的趋势。印度TC指数均为正数且增长速度非常快,表现出较强的竞争力。从服务贸易行业的TC指数看,两国差距也较大。从运输行业看,两国的TC指数均为负值,说明两国在该行业的国际竞争力都处于劣势,中国货物贸易发达,运输是中国服务贸易第二大行业,运输服务的国际竞争力却弱于印度;从旅游行业看,2007年以前,中国的TC指数高于印度,竞争力超过印度,2007年以后出现负数,竞争力下降,印度超过了中国;从通讯行业看,中国的TC指数波动较大,2001、2004、2005、2006四年出现负数,印度除了2002年以外均为正数,2010年的TC指数是中国的两倍,表现出远高于中国的竞争力;从建筑服务行业看,中国的TC指数高于印度,并呈现增长趋势,比印度具有更高的竞争力;从保险行业看,中国的TC指数一直为负数,印度该指数值虽小,但均为正值,中国的竞争力弱于印度;两国在金融服务行业的TC指数都是负数,但是印度的国际竞争力明显高于中国;计算机服务行业更凸显出印度在计算机软件业发展上取得的突出成就,TC指数大大高于中国。据世界银行调查,印度计算机软件出口的综合指数位居世界第一,占有世界软件开发市场份额的20%,是世界5大软件供应国之一,并且是增长速度最快的国家。印度软件已出口到世界上130多个国家和地区,年出口量仅次于美国。①中国的计算机服务业发展也较快,TC指数增加显著,2010年是2000年的3.4倍,但与印度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
2.中印两国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RCA)比较。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是匈牙利经济学家BelaBalassa于1965年提出的测算部分国家贸易比较优势的一个指标,用来衡量一国某类产品的出口量占世界该类产品出口量的比重。若RCA小于0.8,则表明该国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弱;若RCA介于0.8和1.25之间,则认为该国具有中度的国际竞争力;若RCA介于1.25和2.5之间,说明该国具有较强的国际竞争力;若RCA大于2.5,说明该国具有极强的国际竞争力。从RCA总体指数可以看出,从2000年至2010年,中国的服务贸易RCA值一直低于0.8,而印度的RCA指数则逐年上升。2000年,印度的RCA指数是中国的2.56倍;2010年,印度的RCA指数上升到中国的3.98倍。显然,与印度相比,中国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较弱,印度则有较强的国际竞争力(见表4)。从服务贸易行业RCA指数可见,印度服务贸易的结构更优化,其服务业中竞争力强的行业可以带动整体竞争力的提高,印度的运输、通讯、金融及其他商业服务具有中度以上的竞争力,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具有极强的国际竞争力。中国只有运输、保险行业具有中度以上的竞争力,其他行业的竞争力都较弱。显然,印度的服务贸易结构已转向附加值更高的技术密集型产业,而我国的服务贸易内部结构还有待优化。
中印两国服务贸易合作发展的有利条件与制约因素
(一)两国服务贸易合作发展的有利条件
1.迅速发展的双边贸易为两国的服务贸易合作奠定了基础。与中印服务贸易总体发展态势相对应,两国双边贸易近年来发展迅速。2000年中印两国双边贸易额仅为29亿美元,2005年印度已经成为中国的第十大贸易伙伴(不含香港特别行政区),同时,印度也成为我国在南亚地区最大的贸易伙伴。2006年中国成为印度第二大贸易合作伙伴国。2007年,中印双边贸易额突破386亿美元,中国成为印度最大的贸易伙伴,而印度则是中国第十大贸易伙伴。2008-2011年,中印双边贸易额分别为517.8亿美元、500亿美元、600亿美元、739亿美元。①2010年双方确立了2015年双边贸易额达到1000亿美元的目标。印度驻华大使苏杰生因此而推论:“按照这样的速度,相信在未来五年,印度将会成为中国的第五大贸易伙伴。”①
2.渐趋密切的政治联系促进了两国服务贸易合作的发展进程。中印两国的经贸往来深受双方政治联系的影响。随着两国领导人之间不断做出更多政治承诺,双边经济合作框架(包括联合经济体、联合研究小组等)逐步建立,经贸关系发展中取得的成果也越来越多。自1984年8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印度共和国政府贸易协议》签订以来,两国已签订多个双边协议,推进了两国服务贸易合作的发展。2010年12月温家宝访印,双方决定建立的战略与经济对话机制更是具有里程碑意义———“除了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中国还没有与其他国家建立起战略经济对话机制,中印开启战略经济对话,将使得发展中国家更好地进行平等对话,加强双边合作。”②
3.产业结构差异和优势互补构成两国服务贸易合作的内在动因。从前面两国服务贸易竞争力的比较可以看出,中国服务贸易出口主要集中在劳动密集型行业和资源要素禀赋优势的部门,如旅游、运输、建筑及其他商业服务中的咨询等传统服务贸易行业,近年来计算机硬件和信息行业也有一定的发展。印度的计算机和信息服务竞争力较强,与贸易相关的服务、通讯服务、商业管理咨询及公共关系、法律服务、金融服务等现代服务行业也具有相当的优势,制造业相对较弱。“中国制造”、“印度服务”的特点体现了中印在经济结构上的差异,优势可以互补。正因如此,中国的快速经济增长,以及因特网技术的发展,被一些印度人认为是一个巨大的市场,而不是潜在的对手。
4.经济格局调整与目标市场的重新定位成为两国服务贸易合作的契机。印度服务业出口中竞争力最强的软件服务外包业务,主要面向欧美市场。由于文化、传统、地缘及语言等关系,日本、韩国等东亚国家则一直是中国软件外包服务的主要发包市场,两国面对的发包市场重合度并不大。①金融危机以来,全球经济格局调整,欧美国家的贸易保护主义增强,印度软件产业的服务贸易受到很大限制。与此同时,中国软件外包业由于邻近日韩市场,以及丰富的人力资源、完善的基础设施和庞大的内需市场,发展的比较优势明显。中国已是印度服务业最重要的目标市场之一,扩大对中国服务贸易的规模,已成为印度政府和企业的努力方向。同时,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也因提高了对印度投资机遇的认识,而从“向西看”转为“向南看”。
5.应对国际竞争实现双赢形成两国服务贸易合作的理性选择。由于中印经济发展总量的内在驱动和劳动力成本优势,以及两国服务贸易都主要以低成本、低价格的优势提高其在国际服务贸易市场的分额,这难免不引起发达国家的警惕。中印两国服务贸易具有较大的相似性,如果不进行共同规划和合作,就难以避免为了争夺市场而出现恶性竞争,从而导致两国在国际市场上出现零和博弈,甚至国家间的贸易摩擦,在国际上形成互相制衡的局面,阻碍两国服务贸易的有序发展。因此,为了保证服务贸易的可持续发展,两国具有在战略层面上进行合作和规划,积极引导服务贸易发展方向的内在激励。
(二)两国服务贸易合作发展的制约因素
1.资源禀赋相似的国情使得两国服务业发展战略竞争意识强烈。中印同为人口大国,两国人口合计占到全世界的40%。劳动密集型产业必然是两国政府的首选,这不仅能充分利用本国低廉的劳动成本提高市场竞争优势,而且能极大地解决国内的就业问题。作为亚洲地区两个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也是当今世界上经济增长速度最快的国家,两国体现服务业竞争优势的经济发展战略相似,竞争意识强烈。
2.印度对中国开拓印度市场采取了诸多歧视性限制措施。中国早已加入WTO,但印度至今不给予其市场经济地位,反而在很多方面对两国的贸易往来设置制度性障碍。中国是印度最大的反倾销对象国,自1992年印度反倾销和联合税收总局开始运作以来,共发起272个反倾销调查,其中向中国发起了149个,占印度反倾销案件总数的近55%。②印度对中国的投资、外汇管理、自然人流动等均采取了歧视性的限制措施,中国企业投资印度受到远高于其他国家的严格管制,面临严重的外汇风险,劳务输出被设置了很多不公正的阻碍措施等。这些歧视性限制政策,不但有违WTO平等、开放的原则,使中国企业遭受了很大损失,更直接影响了两国的投资和贸易。③
3.两国服务行业和管理体制与发达国家相比国际竞争力依然较低。同为服务贸易承包市场上的主要发展中国家,中印两国的服务贸易竞争力主要在低成本、低价格方面,而在产品品质和产品技术标准,以及服务业总体竞争力方面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很大差距。两国服务企业不仅存在专业技术人才缺乏、人才流失、技术和管理落后等问题,而且不乏服务产业组织效率低下、决策机制落后、机构运行效率低、投资体制不健全等弊端,这使得两国服务贸易合作存在许多困难。
4.两国文化、贸易体系、经济体制的差异,延滞了双方的合作进程。两国文化、贸易体系、经济体制的差异使双方在合作与合作的执行中存在许多问题。目前中印两国的交流并不充分,特别是“面对面的、不借助第三方媒介的直接交流”。“由于缺乏直接交流,中印两国长期以来其实都在通过西方的视角观察对方。误会、曲解、偏见随处可见。”由于语言的障碍,限制了信息传递的渠道,中国人主要从西方著作来看印度,树立印度人形象;印度人对中国同样如此。印地语和汉语之间的翻译,是通过“印地语-英语-汉语”的间接路径,以英语为媒介完成。“辗转翻译中,许多有效的信息丢失了,误解甚至曲解慢慢就产生了。”④
5.地缘政治和领土之争阻碍了双方经济的进一步合作。西方范式下的“文明冲突论”对中印两国一直存在消极影响。独立以来的新印度和1949年成立的新中国,一直缺乏双方互认的话语体系。西方范式的地缘政治和地缘经济理论深深地影响着中印学者。印度传统的“强大的邻国是最大威胁”理论,视“中国的崛起将可能带来中国的霸权”为必然。中国的“远交近攻”战略,虽强调重视睦邻友好关系,其与“地缘”理论还是异曲同工。两国在边境领土、南海方面存在的争议问题也成为中印贸易合作的最大障碍。
结论与建议
“中印崛起正在改变世界经济格局”。①“世界正在入迷而敬畏地关注中国和印度的崛起。然而,大多数人没有意识到两国之间加强经济联系的意义可能更为深远。”②尽管中印服务贸易存在竞争,但两国服务贸易存在共同发展的潜力与优势,为双方实现可持续性和包容性的增长创造了条件。
(一)加强两国在多边贸易体制下的联合对话
由于中印服务贸易竞争力弱于发达国家,在发达国家设置的各种壁垒面前都处于被动地位。囿于技术和规模的制约,两国国内市场不能贸然开放。但两国均实行了外向型发展战略,服务业的发展离不开国际市场,必须在多边服务贸易开放框架下寻求维护本国服务贸易利益的最佳路径。因此,中印两国可以联手参与多边贸易谈判,增加在多边贸易体制中的话语权,提高与发达国家对话的实力,通过多边机制下的双边磋商与需要获取市场准入,为两国寻求更多的国际市场机遇,争取更多利益。
(二)提高两国服务贸易政策和制度制定方面的合作水平
欧美服务贸易市场的衰退为出口带来不利影响,印度已将目标市场转向非洲、拉丁美洲,以及中国,这些新兴市场同样也是中国的目标市场。两国政府应在一些制度和政策上进行相应的调整,在制定对外贸易政策上有所侧重,如中国的制造业闻名于世,而印度的服务培训、技术教育享有盛名,两国在充分开拓国际市场的同时,维护良好的合作关系,从而达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目的。在中印战略与经济对话机制的基础上,积极拓展双边的合作领域和渠道,探索构建中印FTA机制的可能性,促进双方贸易和投资的进一步发展。
(三)通过人力资本投资领域的合作为两国服务贸易的发展提供人力资源支撑
人力资本是服务贸易竞争力的重要组成因素。中国和印度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两个发展中国家,人力资源的开发对两国服务贸易的发展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人力资本竞争力推动的服务贸易增长具有可持续性。印度服务贸易行业尤其是IT产业取得的惊人成绩,其教育及教育服务贸易发挥了巨大作用。与此同时,印度教育失衡的现象也非常严重,高等教育与其他各类教育之间的差距较大。③中国教育的发展则相对均衡。两国在人力资本投资领域可以展开合作,互送人才到对方接受培训和教育。还可以采取“请进来”和“送出去”相结合的方式,互邀对方的学者、人才前来交流,充分利用中印两国教育资源,相互为对方培养急需人才,并逐步消除自然人流动的制度障碍,为两国服务贸易的发展提供人力资源支撑。
(四)构建中印服务贸易互认机制
由于经济背景、技术能力、技术基础和偏好的不同,中印两国服务贸易标准客观上存在差异。互认(相互承认彼此的认证)是一种消除贸易认证所致技术壁垒的灵活的、有吸引力的做法。WTO/TBT协议第6条对各成员国相互承认合格评定结果予以鼓励,“但是,迄今为止,达成双边或多边互认协议的主要是一些发达国家,而且仅限于合格评定程序”。④中印两国应在相关的服务贸易行业和产品上引进国际标准和技术,建立共同的检验机构和认证制度,共同培训相关人员。通过行业合作,使两国间的优势能够真正做到互补共赢,增强两国在共同制定行业标准上的实力。提高两国的技术水平和检验能力,提高两国参与国际互认的程度。
(五)通过文化交流为双边贸易关系建立更广泛的社会基础
中印两国文化、人文领域的交流能够协调、平衡其商业上的竞争和合作关系。“两国双边关系的驱动力应具有更加广泛的社会基础和社会意义”。⑤作为两个雄踞亚洲,影响了世界历史文化进程的发展中大国,两国文化的深厚积淀,与其文化的强大包容性是密不可分的。通过增强两国之间在宗教往来、旅游观光、文化交流等方面的联系,增进两国和两国人民之间的了解和信任,能够为两国服务贸易合作发展提供社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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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经济必然要求服务管理 ,服务管理有赖于服务管理理念的确立。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服务管理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新形势下,只有了解院所离退休人员的特点,了解老同志的思想状况,才能更好地探索并创新离退休人员的服务与管理工作,最终使院所离退休工作扎实开展,收到实效。
【关键词】院所离退休人员;服务与管理;创新
继党的十七大报告在“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这部分中提出“全面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后,党的报告“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中也再次提出“全面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这说明,一方面是将离退休干部工作视为党的建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另一方面也是把离退休干部工作作为干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政治性非常强的工作。在这种形势下,如何做好高龄、高发病期的老同志工作;如何进一步加强离退休老同志党支部建设、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内容和形式;如何构建多层面的服务管理体系,进一步提高老同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等,都对我们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本文通过对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椰子研究所的离退休人员特点的分析,旨在探讨新常态下院所离退休人员的服务与管理工作。
一、椰子研究所离退休人员现状与特点
(一)人员结构现状。椰子研究所现有离退休人员162人,占在职人员的114%,且数量还在进一步的增加,离退休人员80岁以上老人16人,70-79岁以上老人64人,51-69岁82人,服务对象年龄跨度36岁;中共党员27人;居住地较为分散。
(二)人员特点。由于历史原因,椰子研究所的离退休人员多,超过142人的在职人员数,而且年龄跨度大,需求多样化,呈现出点多、线长、面广、服务管理难度大等特点。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群体构成特殊,对组织的依赖性强。离退休人员人数众多,超过在职人员数,且构成较复杂:有的年事已高,70岁以上占一半;有的体弱多病,绝大部分老同志身体没有大病,但都有不同程度的老年病;有的家庭成员变故,空巢或单身;有的不甘于寂寞和孤独,希望多与别人谈心聊天。特别是那些处于高龄期、高发病期的老人对组织的依赖心理更强,更需要得到组织的关怀和社会的温暖,更需要工作人员热情周到的服务。
2.年龄跨度大,需求多样化。从年龄结构上看,离退休人员年龄从51到87岁,跨度达36岁。年龄的差距也决定了他们的“阶梯化”,较大的年龄差距导致他们的志趣也明显不同,由此他们的需求也十分多样化。
3.党员干部占一定比例,社会参与意识强。离退休党员27人,占退休人员总人数的16.7%。他们多是六七十年代入党的老党员,党龄长,思想政治觉悟高。他们关心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关心院所的建设和发展、关心离退休待遇问题,同时他们也愿意表达自己的思想、乐于为院所发展献计献策。
4.居住地较为分散。随着经济条件的好转,以及照顾家庭子女的需要,不少离退休人员分散在市内的各个地方,甚至外市、外省和国外。这造成了不少老同志之间的联系也分散,要想随时掌握离退休人员的状况比较困难,也影响了对离退休人员进行常规化管理和活动的开展。
二、创新院所离退休人员服务与管理工作
我所目前的离退休人员多是建所早期就参加工作的老同志,他们参与了所里从无到有的建设,目睹了所里蒸蒸日上的发展,他们有着比在职人员对研究所更深的一份情愫。特别是离退休科研人员,他们渴望继续发挥余热。因此,在离退休人员的管理上应该更新观念,避免在发放离退休金后,就对他们不管不问,应用心用情用力做好离退休工作,切实努力为离退休人员提供更优质、更周到、更全面的管理与服务。我们认为遵循“老有所依、老有所医、老有所乐、老有所为”的原则,从以下几方面创新开展好离退休人员服务与管理工作。
(一)形成尊重、关爱、重视离退休老同志的氛围。首先,领导重视是关键,要建立健全组织机构。为保证离退休工作的顺利开展,院所应设立专门或兼职的离退休工作机构,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选派熟悉、热爱老年工作、责任心强、有能力的同志负责离退休工作。其次,制度建设是根本,要制定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研究所要把离退休人员工作纳入单位发展规划,制定离退休人员管理办法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保障经费,狠抓落实,认真做好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并把离退休人员工作纳入考核体系作为年度考核重要指标之一。第三,舆论宣传是保障,要多组织宣贯离退休管理的相关文件。从政治上、思想上关心老年人,树立“关心今天的老人就是关心明天的自己”的理念,在全所范围内形成“养老、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氛围。
(二)情真意切开展离退休老同志关怀活动。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的主要特点是复杂、繁琐、重复和急迫,只有真情实意地为离退休人员开展工作,从小事入手、从点滴着手,想老同志所想、急老同志所急、帮老同志所需、解老同志所难,才能使退休老同志感受到我们管理工作的真情实意,让他们理解并与院所融为和谐的整体。主要做法有:每逢重大会议和活动,要坚持向离退休老同志代表通报情况;每逢重大节日,班子成员要慰问老同志;切实落实好离退休老同志的生活待遇,积极帮助老同志解决医疗、生活等方面的问题;对生病住院和长期生病在家的老同志,领导要主动带头去看望;对空巢老人,帮助他们联系子女,并经常电话问询关怀等等。针对离退休老同志年龄跨度大、身体状况各不一样的现状,我们离退休管理人员还要注意进行个性化、多样化的关怀和抚慰,采取灵活方式来关怀老同志,使他们感到自己没有被遗忘,组织上还在关心着自己,增加情绪的稳定与增强集体荣誉感。比如,对于行动不便的老同志,可请他们参加座谈会,听取讲座;对因病不能参加任何活动的,以精神慰藉为主,多汇报所情和所里开展的活动,缓解老同志内心空虚;对身体条件好的,多邀请参加所里组织的活动。
(三)从组织党建上提升离退休工作的管理水平。离退休后的党员同志,与在职人员及院所之间的联系都显著少了起来,支部的作用往往被离退休管理人员所忽视,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首先,从组织建设方面看,基层党支部的组织工作直接由党委管理,而院所离退休管理部门或老干工作人员,对基层抓离退休人员政治待遇的落实和支部建设工作只起到指导性作用,对离退休党支部组织领导工作不好直接或过多地干涉,组织领导工作难度较大。其次,从党员队伍方面看,不少老党员年龄普遍偏大、健康状况逐年下降,因长年有病行动不便或经常不便参加组织活动的老党员逐年增加,影响了支部整体活动的开展。再次,从思想认识方面看,领导重视程度还有待于提高,部分院所缺乏有效的问责管理机制,存在离退休党支部只交党费而无人召集过组织生活、参加学习的现象,工作上十分被动。而提高离退休党支部的向心力和凝聚力,发挥离退休党员的带头表率作用,完善离退休党建工作机制,对于管理和服务离退休人员将大有裨益。具体可从以下几方面做起:第一,以离退休党支部为载体,通过离退休党员带动其他离退休人员。比如可通过举办学习报告会、座谈会、观看视频文件等方式,使离退休人员及时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形势,在思想上和行动上自觉与院所保持高度一致。第二,积极邀请部分老同志参与院所的重要活动或重要会议,以了解院所的发展现状,提高离退休老同志的归属感。第三,有针对性地开展一些老年党员活动,比如可组织老党员参观游览革命圣地和院所重要试验基地等,激发他们参与的积极性,使离退休党员进一步增强党性观念和树立健康向上的老年生活观。第四,设置支部文体活动日、党费缴纳日及支部学习日等。通过这些方式引导离退休人员积极参与院所日常事务,提升自我管理能力,融入院所的发展建设。
(四)从心理健康上强化对离退休人员的引导。院所部分老同志在退休后,随着角色的转换,告别了往日的忙碌,必然在心理上会产生一定的失落感和生活上的空虚感,甚至出现心态上的不平衡。而这种角色转换,加上身体健康原因诱发的多疑、偏执、孤僻等问题,也容易使得时常和老同志打交道的离退休管理人员产生情感障碍,不愿意与老同志接触,长此以往,自身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也大打折扣。解决以上问题,一要加大对离退休管理人员的关心力度。加强对老干工作者的教育培训力度,增强他们的心理疏导能力。二要加强离退休人员心理健康疏导。针对职位变动引起不适应的退休人员,应积极引导他们尽快适应新的生活节奏,让他们多参与各种公益活动等充实生活;针对子女不在身边的孤独症,应尽可能引导他们多与其他老人交流、多理解儿女,并学习一些与子女沟通的新技术,如视频聊天等。三要加强离退休人员保健知识普及。开展系列老年保健知识普及活动,举办健康知识讲座等,每年按时组织离退休人员健康体检。
(五)从发挥余热方面挖掘离退休人员活动。离退休老同志工作经验丰富,他们中不少人有着继续服务社会的强烈愿望。注意把这部分老同志的要求与开展活动紧密结合起来,让老同志在活动中余热生辉。一是建立离退休人员人才库。创新离退休人员发挥作用的方式,离退休管理人员应深入基层,全面掌握离退休人员的具体情况,将离退休人员的年龄、身体状况、专业特长、技能水平都详细登记在册,根据精力、专长、志趣等因素进行分类,建立完善离退休人员人才库。搭建离退休人员工作平台,并坚持自愿、量力而行的原则,分类组织引导。二是因人而异开展特色活动。可利用退休老同志文化底蕴深厚、专业素质较高的优势,为有书法、绘画特长的老同志举办作品展,通过所网站开辟专栏上传;吸收有精力、有经验、有专长的离退休老专家参与科研课题研究、教材编写、科技咨询等科研工作,让老同志身上蕴藏的能量释放出来。三是发挥离退休人员的传、帮、带作用。充分调动离退休人员,整理出版各类专著,为后人留下无比珍贵与厚重的精神财富;弘扬老一辈科研工作者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的优良传统,培养青年科技人员爱岗敬业的精神;退休老专家走进青年科技人员和学生中,手把手地传授良好的职业道德、业务技能和为人处世的方法。
(六)从阵地建设上保障离退休人员工作的开展。针对离退休老同志精神文化需求的发展变化。一是开辟报刊阅读室,为老同志订阅各种合适的报刊和提供院所相关的信息资料,使老同志对国家的大政方针和院所的相关事宜有所了解;提供健康保健相关的报刊杂志,让老同志对息息相关的健康问题随时都能找到答案,从精神和生活上都有了航标。二是准备老年活动室,根据老同志的不同爱好、兴趣,在活动室为他们准备麻将、象棋、扑克、乒乓球等文娱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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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的药学服务现状和存在问题
1.1现状和存在问题
妨碍药学服务工作开展和水平提高的主要存在问题为:在“以药养医”的医药卫生体制下,医疗机构、医药卫生人员都在以追求经济利益为目的,以不发生医患纠纷为原则,在这种体制下,药学服务质量差,只能做到保障供应足够的药品,确保药品质量,而不能监护合格药品的不合理应用;全社会的合理用药、药学服务意识没有形成;药师药学服务专业技能的整体水平不高;在药学服务中,缺乏配套的法规、制度,没有引入激励机制,不能充分调动有关部门、医师、护师、患者及全社会,特别是药师在药学服务中的积极性等。
1.2切断“以药养医”推进药学服务进程
药学服务,应以合理用药为核心,而合理用药的原则是安全、有效、经济、适宜。因此,药师提供药学服务,可以减少药物资源浪费,节约医药经费,提高疗效,降低药品不良反应发生率。然而,真正意义上的药学服务,在我国总体来说,水平低,发展慢,各地发展不平衡,百姓从药学服务中的获益小等。切断“以药养医”的医疗改革,将为药学服务工作的开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药学服务也是医疗改革的方向,要解决百姓“看病贵”、“看病难”问题,药学服务可以缓解“看病贵”、“看病难”问题。药师提供药学服务,可以有利于医师、药师、护师、患者之间的沟通,互相理解。只有在医师、药师、护师、患者对药物治疗方案形成共识后,患者才能主动参与和配合药物治疗,药疗效果提高,药品不良反应减少,还可以杜绝医患纠纷的发生等。
2让药学服务理念为全社会所接受
2.1更新观念
看病服药找医师,注射找护师;“神医华佗”、“药到病除”等观念,早已在百姓心目中深深扎根。由于存在这些不能正确理解和对待医师、药师、护师、患者的偏面观念,在一些百姓中,过分迷信“神医”、“神药”,“神化”了医师的“回春”能力和夸大药物的“功效”。许多百姓只知道药师是发药的,根本不知道药师可以提供药学服务,造成一些百姓有病乱投医,乱用药等。要让全社会都清楚:在疾病的药物治疗中,患者、医师、药师、护师等各起什么作用。患者是药物治疗方案的实施对象,是主体,其精神、体质、疾病等因素都会影响药物治疗效果,患者应参与自己疾病的检查、诊断和药物治疗,应提醒医师:此药物治疗方案合理吗等?患者有对药物治疗方案的知情权、选择、认可和确定权;医师是疾病诊断专家和药物治疗方案的制定者,是药物治疗团队的负责人,医师应当在正确诊断、精心制定治疗方案的同时,把有关病人的药物治疗问题委托药师处理,并尊重药师的智力劳动;药师负责药物治疗方案安全、有效、经济、适宜的审核,为了患者的利益,药师在审核用药方案发现不合理用药时,应与医师沟通、交流,提醒纠正,并尊重医师。若有少数医师不愿纠正不合理用药方案时,药师有权向医疗机构处方点评专家组和工作小组反映,由专家组及工作小组监督纠正,以保证患者的药疗效果等。药师在医师和患者之间互相沟通,改善医患关系,增加信任度,给患者解释用药方案、指导用药等,对患者用药负责;护师执行医嘱,给患者提供护理服务。药师为了患者的利益,所提供的与药有关的服务,就称为药学服务。如:合理用药知识宣传、咨询、血药浓度监测、个体化给药方案设计和制定、指导用药、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用药信息收集等。药师在患者、医师、药师、护师等组成的药物治疗团队中,应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药学服务工作可减轻医师目前繁重的工作压力,有利于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2.2广泛宣传教育,形成共识
要让以上这些药学服务理念为全社会所接受,首先,政府、卫生、医保、药监等部门、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师、药师、护师等,应对合理用药和药学服务的理念应形成共识。其次,必须对公众进行药师与药学服务的常识教育,必须普及合理用药科普知识。对药师与药学服务的常识宣传,应像消防安全、交通安全一样,可以通过电视屏幕下方的字幕、手机短信群发或网络,做些公益药学服务广告等。通过药学服务常识宣传,应达到公众遇到用药问题,就像遇到消防、交通问题,会打火警电话、找交警一样,找药师解决合理用药问题。普及合理用药科普知识,不但要发挥医师、护师的作用,更需要充分发挥药师作用,特别是社区药师的作用,药师在药学服务时,要向患者宣传合理用药知识,社区药师更应深入社区居民家中,清理家庭小药箱,对家庭用药把关、负责;有关部门也可在一些知名医药企业等赞助下,组织大型的合理用药与药学服务专场电视文艺晚会,通过喜闻乐见的小品、相声、歌曲等形式,宣传合理用药和药学服务;也可组织进行合理用药科普知识竞赛等。通过各种形式,反复强化宣传合理用药知识和药学服务常识,药学服务的理念很快会为全社会所接受。当合理用药和药学服务在全社会形成氛围时,我国的不合理用药现象会明显减少;抗生素不合理使用减少;输液量减少;药品不良反应发生率将减少;药物资源大大节约;医药费用大大节约。
3医疗机构的药学服务管理
3.1设立药师门诊
医疗机构应设药师门诊和住院部临床药学室,为门诊患者及住院患者提供药学服务。药师门诊的当班药师应由具有一定医学知识和较高药学知识,并有多年药学工作经验,有一定沟通能力等的资深药师担任;药师门诊应配有网络设备、合理用药电子软件、部份工具书等。药师门诊的主要任务:审核医师处方,可通过网络与医师沟通、交流,建议医师修改不合理处方;为患者讲解用药方案,并由患者认可用药方案后,患者在处方上签字确认。然后,门诊药师在处方上签字后,结算药费和取药。药师门诊另一个重要任务是为不需检查、诊断的小病、慢性病患者,需用非处方药治疗的,门诊药师在明确患者所患小病性质时,应为患者开具非处方药配方笺,在患者对配方笺的非处方药疗方案认可签字后,门诊药师在配方笺上签字,患者有权持非处方药配方笺,选择在门诊药房或在社会药房取药。药师具有非处方药配方权,不违反我国药事法规。门诊药师承担非处方药配方任务,是药师价值的重要体现,用非处方药治疗小病可大大节约医药费,可以减少过度医疗问题(大检查、大处方等);可以缓解百姓的“看病贵”问题;也会促进“医药分开”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进行等。
3.2建立药师负责制
住院部临床药学室除具有药师门诊的功能外,临床药师应专科化,与临床医师共同查房,应在了解患者、疾病的基础上,了解临床用药方案,并审核用药方案的合理性。临床药师应发挥专业优势,利用血药浓度监测数据、其他药动学参数等,为患者设计个体化给药方案;与临床医师共同研究用药方案;向患者讲解用药方案,了解用药信息,宣传合理用药知识,并为患者认可;监测药品不良反应;记录药历等。医疗机构的药学服务管理的重点,就是要强化药师门诊制和药师负责制。药师门诊制,就是从制度上保证有药师为门诊患者用药效果负责。药师负责制,就是医疗机构药师,包括药师门诊药师、药房药师、住院部临床药师,都应对患者的用药全程的效果负责。充分体现药师在以患者利益为中心,为患者用药安全、有效、经济、适宜把关,审核医师不合理用药方案;药师是药物治疗团队的重要一员。只有真正发挥医疗机构药师的药学专业技术的作用,医疗机构药学服务水平才会提高,患者才会获益更大。
4社区药学服务管理
社区药学服务应是医疗机构和社会药房药学服务的延续,应是由社区药师为社区居民提供的家庭药学服务,既是全程化药学服务,还应是终生药学服务。社区药师在基层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和城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除了应完成一般医疗机构药学服务的任务外(用药咨询、指导用药等),还应走进社区,深入家庭,了解社区居民的用药情况,发现家庭用药存在的问题,帮助清理家庭小药箱,为慢性病患者建立、管理、应用终生药历,分析用药的合理性,及时纠正不合理用药,宣传合理用药知识等。社区药师应是社区居民的家庭药师,为社区居民的家庭用药的安全、有效、经济、适宜性把关、负责。社区药师在社区,以社区居民的利益为中心,应为社区居民有病选医院、选医师或应用非处方药治疗小病等提出合理性建议,让社区居民有病不乱投医、不乱用药,能合理使用医疗卫生资源和药物资源。有资料已显示,国外的社区药学服务已在社区居民的慢性病的用药监护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对社区药学服务管理,应建立社区药师制:制定社区药师工作目标,下达社区药学服务任务,明确绩效考核指标。真正使社区居民对合理用药常识的知晓率提高;社区居民的合理用药率提高;社区药品不良反应发生率下降等。
5社会药房的药学服务管理
社会药房的药学服务,是以医药消费者利益为中心,由社会药房药师提供,为医药消费者用药安全、有效、经济、适宜把关、负责的服务。社会药房是解决百姓小、慢性病长期用药等需要提供药学服务的重要场所。社会药房的药学服务工作做好了,可以减轻医疗机构的就医压力,缓解百姓“看病贵”、“看病难”;解决过度医疗(大检查等)问题;又促进我国切断“以药养医”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进行等。社会药房的药学服务,应为医药消费者提供测血压、血糖、体温、称体质量、用药咨询、审核医师外配处方、调配处方药、开具非处方药配方笺、推荐应用非处方药、指导用药、进行合理用药宣传、收集用药信息、监测药品不良反应,记录药历等,对医药消费者的用药全程负责。药监、医保等有关部门,对社会药房也应按医疗机构门诊药房的要求,严格管理。对符合要求的社会药房,能提供高水平药学服务的社会药房,应给予医保定点资格,并给予国家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等优惠政策。有关部门也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社会药房药学服务工作进行绩效考核,对药学服务工作不能达标的社会药房,给予经济处罚并限期达标,或及时取销医保定点资格等。
6强化药学服务的网络管理
在网络飞速发展的现代,各级医疗机构及社会药房等,应通过网络,建立起药学服务网络和相互联系的药师网络。三级甲等医院的高职称的药师,除了与本单位,与相同级别医院药师建立联系外,还应明确规定与一定数量的下级医疗机构药师建立联系,依次类推,直至与社会药房药师、社区药师建立联系,逐步形成药师网络组织,在药师网络中,也可邀请一些医学专家加入其中。在药师网络组织中,上级药师可通过QQ、电子邮箱等网络功能,在药学服务知识、技能上,辅导和指导下级药师;下级药师可以与上级药师讨论工作遇到的用药问题等。鼓励药师之间,通过网络,实现资源共享,促进我国药学服务水平的提高。在横向、纵向的“药师网”建立后,随之,药学服务网络,就有可能建立,患者的用药信息,可以通过网络传输,实现各级医疗机构和社会药房等之间的共享,对患者获得高水平的药学服务将变得更为方便。有关部门应加强对各位药师在“药师网”中,在药学服务网络中所做工作,进行绩效考核,并进行奖罚处理,以促进我国网络药学服务工作的开展。
7充分发挥药师在药学服务中的作用
药学服务的对象是患者(医药消费者),药学服务的提供者是掌握一定医学知识和较高药学知识,并有工作经验的药师,药学服务水平的高低,与药师掌握的医药学知识及技能相关。有关部门要制定和采取鼓励在职药师学习和掌握医药学知识、技能的制度和措施。药师可通过网络、优秀的医药学网站、培训班等形式进行学习,让在职药师尽快能胜任药学服务工作。对在药学服务工作中,能为药疗方案把关,提高疗效,节约药费,降低药品不良反应发生率,对患者用药效果等尽心尽责,患者满意,同行认可,成绩显著的药师,应给予精神和物质重奖。要让全社会逐步形成尊重药师的氛围,充分调动药师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其药学科技知识在药学服务中的作用。这样,患者(医药消费者)获益会更大。真正的以患者(医药消费者)利益为中心的药学服务,随着医疗改革的进行、网络技术的发展、合理用药软件不断更新、药师网的建立、网络药学服务的发展、尤其是我国药师的努力等,必将使多方受益,利国利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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