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唯物史观及其历史命运论文
历史唯物主义是哲学中关于人类社会发展一般规律的理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科学的社会历史观和认识、改造社会的一般方法论,亦称唯物史观,其与历史唯心主义相对。用“历史唯物主义”这个名词来表述这一科学的社会历史观:“认为一切重要历史事件的终极原因和伟大动力是社会的经济发展,它是生产方式和交换方式的改变,它是由此产生的社会被划分为不同的阶级,也是这些阶级彼此之间的斗争。”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论唯物史观及其历史命运相关论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论唯物史观及其历史命运全文如下:
一
2001年,《历史研究》第4期发表了蒋大椿先生批评唯物史观现实合理性的文章。(注:蒋大椿:《当代中国史学思潮与马克思主义历史观的发展》,《历史研究》2001年第4期。)蒋先生的文章使我们想到,在理论创新的时候能不能突破或允不允许超越马克思主义的一些观点?
马克思主义奠基人对此的答复是肯定的,他们坚决否定存在任何最终的、绝对的、神圣的真理。这种否定不仅基于他们关于人类经验的积累无论在量和质方面都微不足道(“整个人类历史还多么年轻,硬说我们现在的观点具有某种绝对的意义,那是多么可笑”(注:马克思恩格斯说了许多有关真理相对性的话语,这里只取《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154页上比较典型的一段。))的认识,而且源自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之一——存在决定意识(人们只能在一定历史条件允许的范围内展开认识活动(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562页。辩证法只承认一切事物的暂时合理性,这是黑格尔最精彩的思想。)),所以过去对马克思恩格斯学说的神化是违背马克思恩格斯原意的,是马克思恩格斯的学生们怀着对老师的过分崇拜而好心办了坏事。当然,在以往的造神活动中,也不排除有些人是借神化马克思恩格斯来神化自己。
科学发展史也告诉我们是可以的,因为原理无非是一种运用归纳和演绎方法产生出来的最一般的、基本的认识,是具体人的思维的产物。人的局限性决定了原理性认识的局限性,所以任何原理或规律性认识都不是完美无缺、绝对有效的,任何科学的理论因此都必须是发展的,开放的,否则就变成了宗教。
在自然科学和技术领域,理论的发展固然可以体现为对基本原理的不断修补和完善,但更多地却表现为对基本原理的突破上。正因为如此,这一领域的人们不会提出坚持或捍卫某种现成的理论,相反却欢迎对现有理论的不断修正,欢迎推翻现有理论的不断尝试。社会科学虽然有它的特殊性,但既然是科学,并且大家都认识到它需要创新,那就应同样欢迎对一些基本观点的超越。
事实上我国社会主义改革开放事业的蓬勃发展,已经突破了许多根本性的原则,尤其是在经济领域。因为在这个领域,空洞的原则是填不饱肚子的,所以原则往往在这里要让位于实践。比如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践符合传统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的哪条原理呢?但它符合马克思主义活的灵魂——实事求是,符合唯物史观的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原理,符合生产关系要适应生产力发展的需求的原理,也符合理论思维必须与时俱进的科学精神。
笔者与吴英、庞卓恒先生(注:吴英、庞卓恒:《弘扬历史唯物史观的科学理性——与蒋大椿先生商榷》,《历史研究》2002年第1期。)一样,并不赞同蒋先生对经典唯物史观的基本价值判断,即它存在“严重的理论缺陷”,已不能适应现实史学认识的需要,因此“应当超越,必须超越而且可以超越”。笔者认为尽管唯物史观的一些基本原理需要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但当代生活本身仍然可以在唯物史观的理论框架内得到很好的解释。换句话说,在当代,它的核心原理与它的一些辅助原理仍然是一种有效的历史认识方法。而且,即使将来人们的社会实践突破了唯物史观的基本理论框架,唯物史观被真的超越了,那也如同相对论突破牛顿力学的基本原理、量子论突破相对论的基本原理之后所发生的情况一样,被突破的理论并没有被彻底扬弃,牛顿力学对造汽车、飞机仍旧有效,相对论对造原子弹也继续有效,唯物史观将继续得到发展。
笔者同时对吴、庞两先生的一个基本判断也有不同意见。在他们看来,传统唯物史观并非马克思恩格斯的原创理论体系,而是经苏联人倒手的、受到严重歪曲或误读的理论范式。而笔者认为这一估计有些过头,理由是吴、庞两位先生无论是对苏联理论工作者的马克思主义认识水平还是对我国学人理论修养的评估都有些偏低。
就吴、庞两先生的前一观点而言,笔者倒是与蒋先生一致,即现存唯物史观属于马克思主义奠基人而不属于斯大林或前苏联学者。尽管在斯大林时期,以《联共(布)党史》为代表的苏联版唯物史观,的确对马克思恩格斯原著存在生吞活剥和实用主义的缺陷,但我们不应忽略,在斯大林去世以后,苏联学术界发生了相当大的变化,逐渐调整了以往对唯物史观的片面解读之处。康斯坦丁诺夫主编的《马克思列宁主义哲学原理》(1974年修订版)一书是这种苏联版唯物史观的集中体现,其表达的唯物史观与马克思恩格斯的原版唯物史观虽不能说纹丝不差,但原则上没有多少出入却是真的,而且在某些方面还补充了原版唯物史观的不足。
至于后一点,如果说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及建国后的头些年,我国理论工作者分不清真假唯物史观,跟在苏联老大哥后面虚心地学习还说得过去,因为那时我们的马列理论修养的确薄弱,正处在以俄为师的模仿阶段。20世纪60年代前后,苏联的解释变了,我们不仅没变,还将斯大林版的唯物史观进一步简单化为阶级斗争决定论,从而把唯物史观推到了荒谬。经过““””的反面体验,我国马克思主义者痛定思痛,在理论上真正成熟起来,依笔者愚见,成熟程度甚至胜过苏联马克思主义者。真理标准的讨论大概可以视为这一进程的开端,而译自德文本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的出版则对正本清源的工作具有象征意义。今天的中国马克思主义理论工作者,区分不同版本的唯物史观的能力还是具备的。因此本文将重心放在对唯物史观现实合理性的辩护上,同时从另一个角度分析一下唯物史观的历史命运。
二
蒋先生在他的文章中归纳了六条“唯物史观的理论核心及其最基本原理”,并指出由于史学界过去对其中两条(注:有关五种社会经济形态普遍性和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亦承认杰出个人历史作用的观点。)的“局限与不足”进行过深入分析,因此他仅分析另外四条最基本原理的“严重缺陷”,其中包括:1.人类社会及其历史是客观存在的。2.人类社会历史按照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必然规律向前发展,其基本规律表现为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对生产力具有反作用;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具有反作用。3.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具有反作用。4.生产斗争、阶级斗争、科学实验是推动历史发展的动力。(注:见蒋大椿:《当代中国史学思潮与马克思主义历史观的发展》,《历史研究》2001年第4期,第7页。)
笔者认为,唯物史观的核心理论或最基本原理只有一条而非六条,也就是蒋先生所理解的第二条,其他五条都是第二条衍生出来的内层和外层理论,尽管也可称它们为基本理论。简言之,唯物史观包含着一个核心理论,即人类历史归根到底是由“社会的物质生产力”所制约的合乎规律的过程。在这一内核周围,又有一系列支援性理论,如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理论,社会经济形态演进的理论,历史统一性和多样性的理论,阶级、阶级斗争和政党的理论等。在这些理论之下,还依附着众多的外层理论,比如在社会经济形态演进的理论体系之下,还有《资本论》中所阐明的资本主义社会经济形态运动的理论,商品、价值、剩余价值、市场经济的理论等,这还不包括不同时代、不同国家的马克思主义者或非马克思主义者对原创的唯物史观的理论诠释。而实际上,这些诠释也附着在了唯物史观的外壳之上。如列宁的、普列汉诺夫的、斯大林的、毛泽东的、卢卡奇等的思想理论。
所以,我们评析唯物史观的核心原理,必须完全放弃马克思和恩格斯之后的各种解释,到唯物史观创立者的论述中去寻找,这就如同历史学研究必须依赖一手史料(当事人和目击者的人证、书证、物证)是一个道理。
马克思恩格斯在他们众多的著述中(注:如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神圣家族》、《德意志意识形态》、《哲学的贫困》、《共产党宣言》、《<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反杜林论》、《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等作品中都有过相关陈述。),或简单或详细地阐释过这一新的历史观,相对比较系统的论述最早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但定理式的、最完整的陈述则是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一文表达出来的,这是包括西方学者在内的马克思主义研究者的普遍共识。此外,恩格斯曾有过指示性的说明,认为他的《反杜林论》、《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两部书“……对历史唯物主义做了就我所知是目前最为详尽的阐述”。(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479页。)其中《反杜林论》一书实际上是恩格斯和马克思两人思想的结晶,因为马克思参与了其中一章的写作,并听读过全书。
由于这些著述的篇幅都比较大,核心原理往往同相当广泛的论证结合在一起,有时会使读者难以把握要领,因此我们更应该重视那些出自马克思恩格斯手笔的相关小文章。那里边倒是常常包含着淹没在长篇大论中的作者最精华的思想,比如对唯物史观的高度概括。实际上没有哪个文本解读者比马克思恩格斯本人更能准确地把握他们历史观的精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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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方面,恩格斯的《在马克思墓前的讲话》(1883年3月17日)一文应该属于最值得重视的一篇作品,这是因为民间葬礼仪式短暂,现场发表的纪念演说必须言简意赅,必须对逝者生平业绩加以高度概括。为马克思做这种盖棺论定工作的最适当人选当然非恩格斯莫属。讲话虽短,却极其精彩,总结了马克思的历史功绩及他的为人。就功绩而言,恩格斯归纳出两大贡献,即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论:
正像达尔文发现有机界的发展规律一样,马克思发现了人类历史的发展规律,即历来为繁茂芜杂的意识形态所掩盖着的一个简单事实:人们首先必须吃、喝、住、穿,然后才能从事政治、科学、艺术、宗教等等;所以,直接物质的生活资料的生产,因而一个民族或一个时代的一定的经济发展阶段,便构成为基础,人们的国家制度、法的观点、艺术以至宗教观念,就是从这个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因而,也必须由这个基础来解释,而不是像过去那样做得相反。
不仅如此。马克思还发现了现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它所产生的资产阶级社会的特殊运动规律。由于剩余价值的发现,这里就豁然开朗了。(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574页。)
在两大贡献中,唯物史观是对人类历史最一般规律的发现,属于宏观认识,放在前面;剩余价值论是对特定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内在秘密的揭示,属于微观认识,排在后面。在恩格斯眼里,显然前者的价值要大于后者,因此他特别对前者的基本内涵做了解释性说明,而对剩余价值论则仅仅提了一下它的现实意义。
《在马克思墓前的讲话》提到“直接物质的生活资料的生产”具有决定作用这一点,可以用来辨识《<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所表述的核心原理的位置,也就是“社会的物质生产力”的决定作用。在这个核心原理之后,依次是其他对应关系,如生产关系要适应生产力的发展需求,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经济基础,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随后才有总的结论:
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我们判断一个人不能以他对自己的看法为根据,同样,我们判断这样一个变革时代,也不能以它的意识为根据;相反,这个意识必须从物质生活的矛盾中,从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现存冲突中去解释。(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82—83页。)
恩格斯在晚年《致约·布洛赫(1890年9月21—22日)》的信中,再次就唯物史观的核心原理做了高度概括,他说:……根据唯物史观,历史过程中的决定性因素归根到底是现实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无论马克思或我都没有肯定过比这更多的东西。(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477页。文中的黑体字是原有的。)
也是在这封信中,恩格斯请布洛赫根据马克思原著而不是二手材料来“研究这个理论”,他特别提示布洛赫说“马克思所写的文章,没有一篇不是由这个理论起了作用的”。(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479页。)
恩格斯还在同一封信中就人们对唯物史观的质疑进行了反驳,其最终落脚点仍然是他抽取出来的唯物史观的核心原理,而不是其他原理:
这里表现出这一切因素间的交互作用,而在这种交互作用中归根到底是经济运动作为必然的东西通过无穷无尽的偶然事件(即这样一些事物,它们的内部联系是如此疏远或者是如此难于确定,以致我们可以忘掉这种联系,认为这种联系并不存在)向前发展。(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477页。)
我们自己创造着我们的历史,但是第一,我们是在十分确定的前提和条件下进行创造的。其中经济的前提和条件归根到底是决定性的。(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477—478页。)
恩格斯对上述核心原理的遣词用句虽然或多或少有些差别,同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的表述也没有达到纹丝不差的契合程度,但有一点是毫无疑问的,就是恩格斯眼里的核心原理只有一条,即“物质生产”或“经济前提和条件”或“经济运动”是社会生活的基础,绝不是蒋先生归纳的六条。
如果说唯物史观的核心原理是社会生产力“归根到底”决定生产关系以及庞大的上层建筑,那么这一原理是否如蒋先生所言“在人类历史实际进程中根本不存在,找不到任何一条历史事实来支持这个规律的存在,因此它纯粹是一种思辨的思维运动”呢?对于这个问题的回答当属历史实证范畴,蒋先生的看法恰恰在这方面存在明显的缺陷。
现代历史哲学界在批评思辨的历史哲学时,通常所持的理由是该哲学脱离经验的历史,纯粹是思辨的产物,蒋先生是赞同此说的。但如果我们仔细阅读自维科以来的著名历史哲学家们的著作,就会发现情况并非如此。西方思辨的历史哲学实际上是建筑在西方历史家们所体验的经验的历史基础上的。以历史哲学之父维科的《新科学》为例,虽然书中概括出大量人类历史的规律、定理或原则,但每一条都不是凭空产生的,都有或多或少的史料作为论据。比如《新科学》中提出存在客观规律(民族共同性)的时候,就举出当时西方人在地理大发现后观察到的事实,即各民族都有某种宗教,都举行隆重的结婚仪式,都埋葬死者,维科认为这些共性是社会规律存在的有力证明(注:维科:《新科学》,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关于有无社会历史规律、如果有又如何看待社会规律及社会规律的特点等问题暂置不论。)。
马克思恩格斯的唯物史观当然也不是纯粹思辨的产物。就他们的史学功力(古文、外文、典籍史料的把握、分析概括能力)而言,现代多数专业史学工作者也无法启及。他们大量的读书笔记、藏书目录和著述(从《德意志意识形态》、《共产党宣言》到《资本论》、《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对史料的熟练应用,都足以证明他们的唯物史观绝不是纯粹的逻辑演绎,而是对经验历史的升华和概括。至于概括得是否与客观历史同一或接近,那正是我们在下面要说明的问题。
至于西方史家群体的共识,是指世界史学界熟知的解释,就是西方通史或专史类著作,都把生产力的变革处理为世界历史的转折点,连基本术语“新石器革命”、“农业革命”、“工业革命”、“科学革命”、“信息革命”等都是近现代西方学者根据他们对世界历史的考察概括出来的(注:斯特瓦尔特·伊斯顿:《西方文明的遗产》(Stewart C.Easton,The Heritage of Western Civilization),霍尔特瑞奈哈特与温斯顿出版公司1970年版,第18页以次;费根:《地球上的人们——世界史前史导论》,文物出版社1991年版,第257页以次。在这本美国大学人类学专业的教材当中,特别指出现代人很难想像农业和动物驯化对人类历史产生了多么重大的影响。类似的用法在几乎每一本西方相关史作中均可看到,并作为成熟的用语和解释被用于中学和大学教科书内,参见罗威尔·D.霍尔姆斯、韦恩·帕里斯:《人类学导论》(Lowell D.Holmes,Wayne Parris,Anthropology,an Introduction),第145页、1147页等。“农业革命”和“城市革命”概念的发明者是澳大利亚考古家柴尔德,“工业革命”概念的提出者不详,但它得以流行开来则有赖于英国历史家汤因比。)。美国史家麦克尼尔甚至认为,正是农业革命 才 使人类结束了“智人的自然史”(The natural history)而开始了“人类史”(Humanhi story)。(注:威廉·H.麦克尼尔:《人类社会史——从史前史到当代史》(WilliamH. McNeill,A History of the Human Community),普兰提斯—豪出版公司1987年版, 第2 4—25页。)
这种在西方史学界中少见的共识说明生产力变革的历史作用属于显而易见的史实,尤其从史前攫取型社会向生产型的文明社会的转换,长达190万年,能够清晰地展现从“奥杜威卵石工业”(Oldowan pebble industry)经新石器工业到金属器工业所导致的人类生理、心理、社会进步的基本线索。因此整个史前史的分期都是以工具或生活方式(采集、狩猎、农人、牧人时代之类)的进步为依据的。新的考古材料的出土不仅不能证伪这一基本解释范式,而且为这一解释范式增加了雄辩的证据。可以说迄今世界史上的两次明显的历史转型,即农耕文明和工业文明的出现,归根到底都是生产力一变百变、一转百转的产物。
蒋先生列举易洛魁人处于农业社会却没有向新生产关系过渡的例子试图证明生产力的发展并没有导致新生产关系的出现。如果只是从摩尔根《古代社会》一本书的考察看,这似乎是有道理的。但我们只要把视线越出易洛魁人之外,观察的结果就不同了。(注:这里需要澄清蒋先生文中的一个误读,即易洛魁人并不是“摩尔根在19世纪发现他们”的,这支印第安人同“切诺基”(我们熟悉的吉普车品牌)等北美印第安部落一样,早就被西方殖民者发现了,发现易洛魁人的时间是1609年。摩尔根的功绩在于运用实地调查方法查清了易洛魁人母系氏族公社的内部结构。至于将这一结构赋予普遍的意义的做法,今天看来早已过时了,实际上它本来就是一个没有任何实证材料的科学假设。)美洲印第安社会在被西班牙殖民者于15世纪末发现之前,便已独立地进入了文明社会,甚至形成了庞大的印加与阿兹特克帝国,社会分化出贵族、平民、奴隶阶级,家庭关系实行一夫一妻或一夫多妻制,国家甚至有成文法,有军队和法庭。其社会历史的演化脉与旧大陆没有质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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