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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上半年,互贸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在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的指导下,紧紧围绕深化创建九大工程和三十项专项提升开展工作,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完成过半,创建成果得以巩固,各项创建工作得到不断深化。
一、振奋精神,继续完善体制机制
加强领导力度。根据区党政班子成员的新近变化,及时制定了《关于调整互贸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组成的通知》、《关于调整互贸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的通知》,并将文件下发到全区各单位、部门,保证基层在第一时间了解领导机构的变化情况,推动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了工作任务、具体要求,较好地保证了各项创建任务落到实处。加大宣传覆盖。1月20日市委吴书记将“全国文明城市”的牌匾带回我市,区机关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了迎接仪式,为了让更多的市民了解到我市创建成功的好消息,区党委要求全区各单位、部门进行广发的宣传,党委工作部面向全区广大干部、职工开展了宣传,市场管理处党总支面向涉外商场开展了宣传,街道、社区面向居民群众开展了宣传,窗口单位面向服务对象开展了宣传,营造了浓厚的庆祝氛围,使广大市民对我市创建文明城市成功的知晓率不断提高,对于进一步深入开展创建工作支持度不断增强。加快制度完善。经过三年的努力实践,我区的创建工作已经形成了一整套比较全面的创建工作体制机制,但相关制度建设还需进一步与新的创建形势相适应,为此区党委制定了《互贸区“集中开展六优行动,大力提升公共文明指数”工作方案》,分四个阶段逐步推进实施,重点针对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优秀活动、优佳创评、优效组织等六个方面开展创建活动,《工作方案》还详细划分了全区各单位、部门的具体工作任务,保证了全区共同参与合力的形成。
二、攻坚克难,继续解决遗留问题
根据最新修订的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标准,共7个方面、33项指标、111个测评项目,涵盖了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互贸区根据测评体系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逐项进行梳理,逐条开展自查,找准薄弱环节,合力攻坚达标。在具体工作中,重点突出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 打牢“三个基础”
一是坚实的经济基础。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对人均gdp、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单位gdp能耗等多项指标都提出了明确要求,更加注重经济发展的质量。因此,争创文明城市,加快发展是前提。只有发展才能为人民群众营造更加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才能营造出更加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为了继续深化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我区深入实施了工业强区战略,深入推进改革开放,加快重点项目建设步伐,强力推进群众创业,狠抓节能减排工作,保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良好势头。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能够正确处理好发展经济与创建文明城市的关系,坚持以发展促创建,以创建促发展,真正做到了发展与创建两手抓、两促进。
二是优美的环境基础。环境是城市文明最直观的表现。脏乱无序的城市,绝不是文明城市。区党委始终把打造洁净优美的城市环境,作为文明城市创建的首要任务,下大气力抓好改造工作。高标准规划设计,全面启动封闭区陈旧楼体外立面改造工程,对海关社区文体馆前背街小巷路面进行了平整、硬化,对管理范围内以华阜大街为主的道路,进行了基础设施维修管理,对辖区内垃圾场进行了重点整治。环卫处不断加大了环境卫生的保洁清扫,从群众最不满意的问题改起,着力从辖区内广场、步行街、农贸市场门前等重点区域、重点部位、薄弱环节抓起,大力整治脏乱差问题,城市卫生环境得到了进一步的改善。进一步协助市交通局、交警强化了市区繁华地段的交通秩序管理,着力解决了乱停乱放、乱穿乱行问题,进一步规范交通秩序。
三是广泛的群众基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一项群众性实践活动。群众是创建的主力军,是创建的受益者,也是创建成效的检验者。区党委十分注重组织和吸引群众广泛参与创建工作,依托群工部、社发局、街道办事处和社区精心策划和组织了多种形式多样、寓教于乐、富有实效、为群众所接受的创建活动,调动广大群众投身创建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广泛开展了创建文明家庭、文明社区、文明单位、文明行业活动,深入组织开展了“我们的节日”群众文化艺术节活动、“社区文艺集中展示”活动、“志愿者服务日”活动等具有特色的群众性创建活动,打造一批文明城市创建品牌。同时,把创建的过程真正变为,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让群众得实惠的过程,使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成为全区人民共同的事业、共同的愿望和共同的追求,以此赢得最广大群众的真心支持,使创建工作的基础更加扎实,力量更加强大。
(二) 实施好“三项工程”
一是服务提速增效工程。服务单位和行业是展示城市文明形象的重要载体。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中,涉及“窗口”行业服务以及群众对党政机关行政效能的满意度等多项指标。因此,全区各级党政机关、地税、公安、边防等服务部门,把切实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加强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和沟通,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继续深化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把全面推行机关软环境建设作为检验创建成效的重点领域,制定下发了《关于调整互贸区软环境和机关作风建设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互贸区201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分解表》《互贸区软环境和机关作风建设考核领导小组及2011年软环境和机关作风建设长效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进一步规范职工、环节干部的年终考核评估制度,通过一系列扎实有效工作,确保互贸区的知名度、美誉度不断提高,“民评官”测评工作获得小组第一的优异成绩。区党委、管委会坚持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规范了行政行为,结合“五五”普法,扎实推进了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进社区、进企业,有效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援助与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旅游区市场管理处将承担的创建任务向涉外市场、私营企业和个体经营者延伸,牢固树立“小窗口、大服务”的工作理念,大力加强行业管理,广泛开展服务承诺、服务规范化活动,服务水平得到了提升,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文明经营、诚信经商”之风日益盛行。
二是市民素质提升工程。市民文明素质是城市的灵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核心,在于提高市民思想道德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因此,在创建工作中,区党委始终把市民素质的提升作为根本性工作来抓,在“培养人、塑造人、提高人”上下功夫。继续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建设和谐文化,强化市民对核心价值体系的认同,保持全社会共同的理想信念和道德规范,努力培养良好社会风尚的形成。广泛开展了以“迎国庆、讲文明、树新风”为主题的系列活动,引导人们增强文明意识、学习礼仪知识、遵守礼仪规范。继续深入了开展道德建设实践活动,组织开展好“五十佳”评比,着重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的素质教育,吸引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到整治城市环境、维护公共秩序中来。大力弘扬了“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扎实推进社会志愿服务行动,激发群众参与志愿服务的热情。
三是民生工程。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从兴起到发展,从内容到形式,都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最终都是为了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改善人民的生活质量。新修订的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也更加关注民生问题,对医疗与公共卫生、社会保障作了明确规定。区党委始终坚持“为民创建、创建为民、共建共享”的指导思想,进一步明确了措施、细化了任务、严格责任、确保质量,扎实实施了一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调整提高了机关单位职工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缴纳基数。强力推进农民工权益保障,针对辖区内建筑工程拖欠工资问题开展了维权行动,处理了大量投诉案件。逐步提高了社区工作者的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和补助标准,社区爱心超市、温馨聊天室等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发挥作用。深入推进就业再就业工作,开展就业和劳动技能培训,强化对“零就业家庭”的就业援助,积极开展专项服务,为全区有劳动力需求的企业招聘了工作人员。
(三) 狠抓“三个环节”。
一是全民行动。群众知晓率、支持率、满意率是全国文明城市测评的重要标准,因此创建工作离不开群众的支持,群众的积极参与,是解除创建难题的一大法宝。全区各单位、部门,特别是街道、社区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结合“三贴近”的原则,进一步拉近了与广大人民群众的联系,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行动,发挥了主人翁精神、主力军作用,形成了火热的创建局面。
二是查摆整改。在新的创建阶段,区党委认真对照全国文明城市的标准和要求,对照测评体系中所承担的考核指标开展了自查活动。每个责任部门均明确了各项任务的具体要求,量化分解了指标,制定了工作标准,建立了督促检查反馈制度。对需要提前建设的硬件项目,能够抓紧统筹规划、落实项目、责任到人、加紧实施。对必须完善的软件项目,能够逐一明确整治、完善的措施和办法,找准行之有效的活动载体,促进了创建工作整体上水平、见成效。
三是迎检验收。创建成功后,迎接每年的复检工作,是创建工作不断深化的重要保障。区党委对此高度重视,做了精心准备。进一步加大工作巡视力度,搞好创建工作的查漏补缺,对测评体系中的“实地考察”项目及有关内容,逐项进行实地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及时整改。认真做好测评材料的准备和上报工作,做好创建工作资料的收集、归档,使每一项创建工作、每一项创建指标都能在档案材料中体现出来。尤其是对具有互贸区特色的创建工作,都加以整合提升,切实做到了优势项目得满分、创新工作能加分,实事求是、全面准确地反映了我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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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召开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张高丽副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总结2014年工作进展,研究部署2015年重点任务,确保“十二五”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下面,我讲三个方面意见。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新修订《环境保护法》的实施之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环保规划目标任务的收官之年。要深入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实现蓝天常在青山常在绿水常在,遵循“十二五”环保规划目标,遵循当前国家确定的工作重点,全面落实两办《通报》和国办《通知》精神,确保“十二五”任务全面完成,统筹谋划好“十三五”工作。
具体来讲,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集中力量打好大气、水和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
深入实施《大气十条》。要强化监督考核,对重点任务进行日常检查,对各地落实情况进行年度考核。进一步加强区域协作,做实做细区域联防联控机制。着力推进重点行业达标整治,加大燃煤小锅炉淘汰力度,实施重点行业VOCs治理,持续推进油品质量升级。加快相关排放标准及配套政策出台,建立完善空气质量预警系统,继续公布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力争2015年底所有省会城市完成PM2.5来源解析工作。
全面落实《水十条》。《水十条》自始至终贯彻改革创新的思想,坚持地表与地下、陆上与海洋污染同治理,市场与行政、经济与科技手段齐发力,节水与净水、水质与水量指标共考核,力求通过实行最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损害赔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生态修复制度,保护和修复水生态环境。要全力抓好《水十条》的贯彻落实,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拟出台的政策措施。
稳步推进土壤污染治理。继续推动《土十条》制定实施。要充分体现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要求,用分级分类的创新思维管理土壤环境,以保障农产品安全和人居环境健康为出发点,紧紧抓住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两个重点,提出保护、禁止、限制和控制的措施要求,抓紧制定土壤污染防治等法律法规,加强支撑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保障机制,落实各方责任。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加大污染场地环境风险防控和管理工作力度,深入抓好污染场地试点示范,持续推进污染场地治理修复项目。
(二)不折不扣地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
2015年确定的年度减排任务是:与2014年相比,全国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减少2%,二氧化硫排放量减少3%,氮氧化物排放量减少5%。
要指导督促各地和中央企业编制2015年度减排计划,将全国减排目标、“六厂(场)一车”重点工程措施分解落实到地方和企业。完善减排工程调度制度,对进展滞后的地区及早通报、预警。加快淘汰黄标车,今年要全部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基本淘汰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内的黄标车。继续实施好脱硫脱硝除尘电价政策,落实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限期治理方案以及建设项目总量指标管理办法。研究提出“十三五”总量控制制度改革方案。
(三)采取综合措施优化经济发展。
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启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地区战略环评。坚决遏制“两高一资”、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项目建设。进一步梳理和下放环评审批权限,发布《建设项目环评分类管理名录》和《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完成环保系统事业单位环评机构脱钩改制。
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标准和技术规范体系。全面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开展环保领跑者和绿色供应链试点。鼓励先进污染治理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发展壮大环保产业。
(四)强化环境法治保障。
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可以称是“史上最严”,打响新法实施的第一枪至关重要。
一是突出抓好宣传培训。充分发挥网络等新媒体和省、市等地方媒体作用,推动新法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尤其要加强对各级党政领导干部、部门负责同志、一线执法人员、企业负责人培训,做到知法、敬法、守法、用法。选取典型案例进行宣传报道,打击一家、震慑一片、教育一方。
二是尽快完善配套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制定排污许可、环境损害评估鉴定等方面的具体规定。加强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司法部门的工作衔接和协调。地方也要抓紧制定配套的规章制度。
三是严格环境执法监管。充分发挥“三级联查”(国家督查、省级巡查、市县检查)作用,加大暗查暗访力度,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在全国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对各类突出环境问题查处到位、整改到位。严格责任追究,对恶意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实行差别化征收排污费、向社会公开“黑名单”等手段,让违法者付出付不起的代价。进一步增强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妥善处置环境突发事件。利用好新修订《环境保护法》的授权,全面加强对下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环保职责履行情况的督查。
新修订《环境保护法》的实施是一把双刃剑,用得好会斩断污染,用得不好就会伤及自身。要进一步增强依法开展环境保护的自觉性主动性,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勇于负责,敢于担当,敢于碰硬。环境执法是一项工作,也是一门艺术,要注意工作策略,加强学习、固本强基,不断提高环境执法水平,做到善于执法,科学执法。
(五)加大生态和农村环境保护力度。
印发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和示范县、市指标,启动中国生态文明奖评选,坚持优中选优,切实发挥奖项的标杆和引领作用。推动我国加入《名古屋议定书》,启动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抓紧编制《全国自然保护区发展规划》,加强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继续深入实施“以奖促治”政策,以国家重要调水工程涉及地区、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周边和革命老区为重点,推进新一轮农村环境连片整治。
(六)抓好核与辐射安全监管。
加强运行核电厂和在役研究堆日常监管,做好在建核电厂建造许可证、首次装料批准书等技术审评。全面推进核安全文化宣贯专项行动,做好核安全标准法规的制修订工作,继续开展核基地与核设施辐射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推动中低放废物处置场建设,加快核设施退役项目治理,加大铀矿冶和放射性物品运输监管力度。开工建设核安全监管技术研发基地。
(七)全面强化保障措施。
进一步加强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推动按照环境要素合理配置职能、优化组织结构。推动完善国家环境监察体制,争取尽快建立环境监察专员制度。认真做好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后续工作。调整充实部机关和部属单位领导班子,重点选好配强主要负责人。探索完善干部交流机制,稳妥推动干部交流轮岗。
完善环境经济政策。发布环境保护综合名录,继续推进企业投保“绿色保险”。加强环境信用体系建设。配合做好环境保护税立法,推动消费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制绿色化。
提升投资保障水平。安排好大气污染防治、农村环境保护、湖泊生态保护、重金属治理等专项资金,健全资金安排—监督检查—绩效评价联动机制。
强化科技支撑。全面落实科技兴环保战略,启动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专项试点,加快水专项成果应用步伐。研究编制《关于推进国家环境与健康工作指导意见》,开展气候变化新形势下环境管理战略研究。
提高环境监测能力。完善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加强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管理,不断强化环境遥感监测,推进“天地一体化”进程。
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加强与媒体和公众互动,及时回应热点问题。借助环境日等平台,深化面向社会的环保宣传,开展生态文明基层行活动。
积极开展国际合作。筹办好国合会2015年年会和主题边会等重要活动。积极参与国际环境治理规则制定,稳步推进环境与贸易相关谈判,不断提升多边、双边、区域环境合作水平。
(八)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学习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国务院三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从严抓班子、从严带队伍,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要求切实传导落实到每一个基层党组织和领导班子。切实抓好权力运行监控机制的监督检查,不断加强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努力形成“守土有责、各负其责、履职尽责、失职追责”的完整责任链条。
进一步抓好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转化。继续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对各部门各单位整改落实、销号管理情况加强监督检查。
抓好中央巡视组问题反馈后的整改落实。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成立整改工作班子,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限定整改时限。要严肃对待问题,认真对照检查,深刻剖析根源,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整改落实。
(九)全面推进“十三五”环保规划编制。
要在做好“十二五”环保规划终期第三方评估和终期考核的基础上,精心组织编制“十三五”环保规划。坚持远近结合,谋划好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和重大政策,突出实施差别化管理,定性调控与定量调控相结合,精细管理、精准发力,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努力提高规划编制水平。同时,抓紧编制污染防治、总量控制、生态保护、核安全等专项规划,形成完善的“十三五”环保规划体系。各省(区、市)环保规划是国家规划的重要支撑。各地要认真做好本地区规划编制工作,在目标指标和任务措施等方面与国家规划做好衔接,确保国家规划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十)全力抓好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改革。
要坚持问题导向、理论导向和目标导向,进一步突出环境保护在生态文明建设中主阵地、主力军作用。
一是做好生态文明体制和生态环保管理体制改革顶层设计。这两项改革是宏观性、根本性、长远性的重大问题,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意义重大。要举全系统之力,抓紧完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思路和生态环保管理体制改革顶层设计方案。
二是借助立法推进改革。要善于借船出海,充分利用法律法规的制定或修订深化生态环保改革。借鉴《环境保护法》修订的成功经验,加快大气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核安全等方面法律法规制修订步伐,推动解决环保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三是积极推进重点改革任务。推进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体系发布实施。加快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推动生态环境资产核算研究和环境审计。健全环境损害赔偿与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完善损害鉴定评估技术体系。继续推进国家公园试点,研究完善国家公园管理体制。推动建立陆海统筹机制,积极推行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向社会购买监测服务,创新政府环保投资管理机制。
四是构建上下联动工作格局。尊重和发挥地方首创精神,鼓励地方积极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改革试点。建立健全国家与地方沟通联络机制,形成上下联动和有效衔接的良好局面。
五是强化对改革举措的督促落实。强化督促评估,落实责任制和评估机制,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地生效。
同志们,全面深化改革的大幕已经拉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号角已经吹响。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同志为的党中央周围,攻坚克难,奋力拼搏,全面完成“十二五”目标任务,向党中央、国务院、全国人民交出满意答卷,为建设美丽中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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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到了伟大的建党之日,为庆祝伟大的节日组织活动,本文是小编整理的活动实施方案,欢迎大家阅读借鉴。
中国共产党自从1921年成立至今,走过了xx年坎坷而光辉的道路,从一个只有五十多人的党组织发展成为拥有八千多万党员、执政九十多年的世界最大政党。xx年来,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领导中国人民完成了新民主主义革命,开创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指明了方向。
一、指导思想
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卫生局党委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扣许昌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规划确定的卫生行业工作目标任务,坚持以人为本,以强化服务质量为措施,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开展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为我院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打下坚实牢固的基础。
二、创建目标
通过丰富多彩的创建活动,努力实现我院文明争创活动开展有序,思想教育深入细致,道德建设扎实有效;创建活动蓬勃开展,全体职工广泛参与;行业风气健康向上;职工文化素质、道德水平稳步提升,全员参与创建的浓厚氛围,为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三、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
针对医院创建目标任务,将创建任务细化分解到医院各科室。目标任务分解后各科室要结合工作实际,分析研究具体的工作措施,逐条进行自查自评,逐项提出整改意见,逐件抓好落实。具体目标任务如下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办,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制定和完善医院创文工作方案,协调医院有关创文工作;
2、全面掌握医院创文工作进度,综合上报创文相关信息等日常事务;
3、负责督导各职能部门完善医院创文工作资料的收集建档工作;
4、做好与卫生局创文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联络工作;
5、医院创文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创建文明城市步骤
根据市委、市政府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方案,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总体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规划部署、宣传发动(2015年5月)
主要任务:全面动员,安排部署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明确分工,明确责任,要将责任落实到人,扎实有效开展工作。
第二阶段:整体推进、重点整治(2015年5月--2013年6月)
主要任务:结合我院实际,加强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效能监察,狠抓任务落实。各牵头部门对自己负责的工作要逐项核对检查,已经达到标准的工作项目进行认真总结、保持成绩,对尚未达到标准的项目实施专项整治。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自检自查(2015年7月--2013年11月)
主要任务:在保持成绩基础上,进一步提升工作质量。对照目标任务分工,对我院的创建工作进行自查和测评,做好各项迎接检查评审工作。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各科室进行互检互评,推进工作深入开展。精心组织迎检汇报材料,制定并落实迎检方案,积极配合市创文办开展测评工作。
第四阶段:保持成绩、准备迎检(2015年12月)
做好迎检准备,确保顺利通过检查。
六、措施及要求
(一)高度重视,统一思想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是市委、市政府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全院上下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发动。各科室要把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作为当前的重点来抓,要让全院职工深刻理解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重要性,使之入脑入心。
(二)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各牵头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开会落实,对照目标任务,拿出具体工作方案,按照职责深入临床一线,进行指导和督查,把工作落实到科室、落实到人、落实到工作的每一个细节。
(三)加强督导检查,完善考评机制。各科室要对自己负责的工作认真检查,对没有达到创建文明城市标准的地方,要立即整改,务必使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一次通过。创建文明城市办公室进行督导考评,确保我院创建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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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议书是为倡议、发起某项活动而写的号召性的公开提议性的专用书信。下面读文网小编为带来倡议书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借鉴。
同学们、老师们,大家好!
20**年苏州市成功创建为“全国文明城市”,根据全国文明城市评选办法,今年我市将迎来中央文明委组织的文明城市复评验收。
“全国文明城市”称号是一个城市的最高荣誉。因此,我们每一位市民要以主人翁的姿态,齐心协力、全力扞卫这一来之不易的荣誉。
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大力弘扬“崇文、融和、创新、致远”的苏州城市精神,切实遵守各项行为守则和管理规范,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自觉革除有悖公德、有违诚信、有损形象、污染环境的不文明现象,坚决同不文明言行作斗争。全校师生要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以文明的方式影响他人,用生动的实践奉献社会。清除墙壁牛皮癣、捡起一张小纸片,栽下一棵小树苗、说出一句温暖的话、让出一个座位,帮助一个残疾人……举手投足、温和谦让、彬彬有礼、平凡之中见精神,细微之处显文明。
全国文明城市的复评迎检工作需要做的这些小事也许只是举手之劳,然而整个社会却会因为你我的存在而变得更加和谐美好。希望大家积极投身于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的行列中,来共同塑造我们美丽苏州的新形象。让我们人人成为文明城市的创建者、验收者、享受者和维护者,做一个识大体、顾大局的市民,做一个讲诚信、重礼仪的市民,做一个有道德扬正气的市民,让文明成为城市最美的风景线。
实验中学高中部德育处
2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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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每年的8月8日是全民健身日,本文为这次活动作为一总结,仅供大家参考。
今天,是2015年8月8日,是东湖区全民健身活动日。我校对此项体育工作非常重视,根据东湖区教科体局的统一安排,组织学生开展了多样跳绳活动,有效地促进了学校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使学生在“德、智、体”等几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推动我区体育工作跃上新台阶起到了积极作用。下面就我校一年来全民健身工作小结如下:
一、确立健身目标抓落实
学校体育工作是学校教育工作的组成部分之一。一个学校教育质量的好差,不能单纯地只看文化课分数的高低,还要从学校育人体育环境和学生精神面貌、健康状况等多方面去衡量,使教育者从思想上确立学生的健身为办学的导向目标。一个学生聪明智慧,主要依靠他的正常的体力和精力去支撑学习现代化科学文化知识,掌握为人民服务的本领。一个学校体育环境和卫生制度,正是显示出办学整体水平和衡量学校教育质量的物质基础。
我校历来非常重视体育工作,在抓好学校两类体育课教学的同时,注重发挥“第二课堂”的功能,实行领导负责制,配有四名专职体育教师任教。形成书记、校长主管、一名分管体育教导主任督促训练、班主任具体负责、体育教师技术指导等一系列工作网络。这一组织措施,确保了《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的全面实施。
俗话说:健壮的体魄是美的象征,在素质教育深入发展的今天,身体素质是基础,一个人只要有着良好的身体才有精力学习文化知识,掌握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立新功。
我校历来对体育工作非常重视,坚持体育工作常抓不懈,常抓常新,不断进取,取得了教学、科研双丰收,着力提高广大学生的体质与健康,围绕学校中的工作,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充分发挥体育育人的功能,为学校体育工作和素质教育的深入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组织机构(领导小组)
组 长:罗先凤 叶 青
副组长:章元治 章玉玲 梁咏梅
总调度:梁咏梅
组 员:涂汉红、雷志远、颜国金、万玮玮、刘行、万莉娜、付刚、杨雪等,各年级组长.各位体育教师。
三、具体措施
1、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号召认真学习国家颁发的有关体育工作精神,理解精神实质,掌握其要求和内容,结合学校实际,科学安排内容。
2、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方针,经常性开展小型多样的竞赛群体活动,尤其是结合本校“田径传统项目学校”特色开展工作,为上级部门提供较好水平的体育苗子。
3、加大教改力量,不断改进教学方法,突出“创新”意识,因材施教,努力减轻学生的学业负担,以愉快教学贯穿于课堂中,使学生不仅掌握了知识,技术,而且带着愉快的心情和充沛的精力转入下一堂文化课的学习。
4、抓好“两课、两操、三活动”,积极开展“第二课堂”,坚持素质教育,不断丰富学生的锻炼内容和时间,确保学生每天体育锻炼时间不少于1个小时。
5、加强学校田径队训练,力争早出人才,快出人才,出好人才,学有特长。
6、抓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训练工作,促进学生身体正常发育和健康成长,确保年级和班级达标率在区检测中达到百分之九十以上,否则不予评为先进年级和班级,对未达标的学生不能评为三好学生,以此激励学生参加体育锻炼积极性和自觉性。
7、办好校一年一度的田径运动会或体育活动周,提高运动水平。发现特长学生,经过集中一段时间训练,成绩好的选拔到校田径运动或其它比赛项目队,为国家输送好苗子打下良好基础。同时规定任何班级必须参加,否则,不予评为先进班集体。
四、效果
1、体育教学方面
体育课是学校体育工作的基本组织形式,也是体育实施素质教育的主渠道。通过备课、上课、考核、总评等过程,使学生掌握了一定的知识和健康常识,运动技能和方法,培养了学生的体育活动兴趣、爱好、逐步养成了锻炼身体的习惯。
教学中能因势利导,坚持以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原则,循序渐进,重点突出,难点分散,利于各个击破,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能动性,真正达到教书育人健体的目的。
体育教师要履行监护义务和权力,时刻不忘安全教育,尽可能避免一切重大伤害事故,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争做一名合格的人民教师。
2、体育课外活动方面:
早操是课外体育活动的一个方面,有着广泛性,群众性,时效性特点,管理严格(每天有早操),组织有序(同在一个操场上按年级划分),检查不断(每天检查)。
课外体育活动丰富多彩,由于场地小,操场人均面积不到1.5平方米,加上器材存放,施展等原因,给我校课外活动的开展带来了许多重重困难。但是我们并没有被困难所吓倒,想方设法开展工作,如在每周的三次课外活动中,尽量安排在下午的二三节课中,并做到室内室外同时进行,使课外体育活动常抓不懈,一抓到底。课外体育活动是体育课的延续,我校作为市区田径传统项目学校,根据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要求做到了每周三次课外活动,加上早操,课间活动(家庭体育锻炼除外)等,确保学生每天一小时以上体育锻炼时间。每年三、四、五月为《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活动月,学生锻炼时间达两小时以上。
课间活动中,学校有意识地嘱咐班主任安排一些游戏性活动,如跳绳、跳皮筋,踢毽子,看谁摸得高,看谁跳的远等,使课间活动成为既是文化课的间歇时间,又是陶冶情操,锻炼身体的最佳时机。
注重学生个性发展,经常性地开展班与班,年级之间等体育比赛活动,如队列、广播操比赛、校田径运动会或体育活动周,组队参加市区游泳比赛,田径比赛,棋类比赛,软式排球比赛等,为全校师生争得了荣誉。
3、教研、科研成果方面
重视教研,发展科研,推动我校体育工作迈向新台阶,这不仅是体育教师美好心愿,而且是我校广大师生达成的共识,由于领导的重视,班主任及课任老师的配合帮助,我校体育教研活动开展的红红火火,老师们能积极主动参与与校内外组织的教研活动,不断学习经验,认真摘抄业务笔记,吸取精华,取长补短,尤其是对体育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如何施行素质教育问题和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确保学生在校锻炼时间达到一小时以上多次进行了有益大胆的研讨,为加大学校体育教研、科研力度,深化学校体育改革,振兴学校各项体育事业奠定了可靠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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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读文网小编整理的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学习心得,欢迎大家阅读。
用讲话精神统一思想和行动,要求我们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事关“党的前途命运”,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这“三个事关”,道出了意识形态工作引领社会、凝聚人心、推动发展的强大支撑作用,道出了意识形态工作对党、对国家、对民族的根本性、战略性、全局性意义。这就要求我们进一步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和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自觉性坚定性。笔者认为:
一是要牢牢把握住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基本要求和基本遵循;二是要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基本职责;三是要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四是要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和目标;五是要树立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六是要做到因势而谋、应势而动、顺势而为。
我们一定要坚定信仰信念作为全部工作的立足点、着力点进一步增强这一共同理想。坚持党性、人民性的统一,把体现党的主张和反映人民心声统一起来,巩固和壮大主流思想舆论,坚持来之不易的宝贵经验,抓好理念创新、手段创新、基层工作创新等等。要求全党动手,全党参与,树立大宣传的工作理念,动员各条战线各个部门一起来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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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无句号,创建无止境。下面读文网小编整理了全国文明城市演讲稿3篇,供你阅读参考。
尊敬的各位评委、各位来宾:
大家上午好!
我是来自**公司的**,很高兴能够参加今天的 演讲会。我的 演讲题目是:美丽的驿城我的家
朋友,当您在鲜花锦簇的街道中漫步,欣赏那芳草鲜美,绿树成荫时;当您在安谧祥和的社区里享受着家庭的融融亲情时,您是否感到一天的生活是这样的轻松快乐,平凡的日子是这样的幸福美好?是啊,一个人、一个集体、一个地方,求 发展,盼富裕是最大的愿望。而优美的生活环境,良好的社会秩序是这一切的前提和基础。随着 经济社会的 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 提高,人们对生活环境质量和精神文化的要求越来越高,谁都希望能生活在青山碧水、鸟语花香的环境中。如今,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认识到:金山银山固然重要,但绿水青山更不能少。我市830万人民同样正期待着一个更加美好的家园,呼唤一个崭新的现代化文明城市。
今年9月8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三城联创”动员大会,作出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园林城市、文明城市活动的重要决定,并号召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全力以赴,群策群力, 积极投身创建活动。这一深得人心的决策很快受到了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热烈响应和 积极参与,我市迅速掀起了“三城联创”活动高潮:每一个十字路口,都有义务维护交通秩序的退休老人和蔼的笑容;无数的街头巷尾,又有身佩“服务三城联创,争做文明使者”的青年志愿者耐心劝阻不文明言行;甚至道边墙角,一群纯真可爱的少先队员 积极投身于环境保洁,奋力清除城市“牛皮癣”;更有无处不在的“三城联创”监督台把文明理念传达给每一个过路的人……
短短的几个月,家乡的面貌已经呈现出喜人的变化:社会治安状况有了明显改善, 经济 发展环境得到优化,公共秩序井然有序,世纪广场花草遍地,生活小区清新雅致、街头美景绿树成荫。古老而年轻的XC犹如一位风姿卓越的美妇——一条条宽敞明亮的道路舒展了她沧桑的皱纹;一面面雪白的墙壁从此告别了可恶的“黄褐斑”;整洁疏畅的背街小巷为她理好凌乱的秀发,碧绿的草坪给她披上了美丽的青纱……一个重新焕发青春活力年轻的XC呈现在全市人民的眼前。
人民城市人民建,建好城市为人民。身为河南人,我毫无疑问的感到自豪。但是,每当我出门在外,听到外地人讲河南人,尤其是XC人的一些段子,常常令我十分的难堪和尴尬,我不禁悲叹:“为什么我们XC人就不能够像北京人、青岛人那样以自己的城市为荣呢?” 作为一名热爱家乡的时代青年,我在 积极参与“三城联创”的活动中深深领会到:当今世界,国际国内 经济竞争日趋激烈,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越高,文化品位越高,其城市的形象就越好,就越能凝聚人心,吸引人气。关爱家园是每一位公民的义务和责任。开展“三城联创”,是提升城市形象的现实选择,是加快城市化进程的有效途径,是广大人民的迫切愿望,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需要。
其实,创建“三城联创”并不难,通过近年的建设和 发展,城市的绿化、美化、亮化已经有了新的起色,城市秩序和市容市貌也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广大市民的文明意识、城市意识不断增强,文明素质逐步 提高,精神面貌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这些都为我们开展“三城联创”提供了有利条件,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只要我们坚定信心,真抓实干,就一定能够全面实现创建。然而我们所面临的困难就是常言所说的“创业容易守业难。”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理念是前进的动力,关键要看我们能不能保持下去。
如今“三城联创”的号角已经吹响,搞好“三城联创”需要全市各个单位、每个人的共同努力。作为一名驿城人,我们有义务建设好自己美丽的家园,维护我们市的美好形象;作为一名共青团员,我们更有责任当一名文明建设的示范者、传播者。那么,就让我们行动起来,爱护每一棵花草,关爱每一片绿地,也许我们所能做的都只是一些微不足道的小事,但是,巍巍高山始于积土,滔滔大河源于细流。朋友们,行动起来吧,让我们携起手来,人人参与,个个争先,为加快建设富强、文明、和谐的新家园,为让青春的XC更加亮丽迷人,社会更加和谐而努力奋斗!
X岁已登千仞塔,犬年更上一层楼!时光荏苒,又将迎来新年的曙光,展望未来,我们坚信在全市830万人民的共同努力下,美好的天中的大地一定会天更蓝、水更绿、花更艳、人更美!
我的 演讲完了,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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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出“风正人和事业兴”的良好局面,保险业同样处于最好的发展时期,面临极为难得的发展机遇。下面就是读文网小编给大家整理的保监会主席全国保险工作会议讲话,仅供参考。
同志们:
今天上午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刚刚结束,温家宝和王岐山副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充分肯定了五年来金融业改革发展取得的成绩,全面部署了今后一个时期的金融工作,为我们加强和改进保险监管指明了方向。这次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工作,分析形势,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保险监管思路,部署今年保险监管工作。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关于xxxx年保险监管工作
xxxx年是保险市场面临困难和挑战较多的一年。国际金融市场剧烈动荡,各类风险明显增多。国内经济增速缓慢回落,资本市场持续走低,金融产品间的竞争日趋激烈,保险业务发展和风险防范面临多重压力。在十分困难的情况下,保监会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金融保险工作的战略部署,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转方式、促规范、防风险、稳增长,不断加强和改进保险监管。一年来,主要抓了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非现场监管,提高风险防范能力。一是加强风险监测和预警。建立国际国内经济金融形势跟踪研究制度,密切关注利率变化和资本市场波动等外部因素可能对保险经营产生的影响,及时防范非正常退保、资金运用和偿付能力等方面的风险。二是继续实施分类监管。对风险较大的C类和D类公司,研究确定针对性的监管措施,督促公司加强风险管理。探索上下联动的分类监管机制,将法人机构分类监管和分支机构分类监管结合起来。三是强化偿付能力监管。督促保险公司加强资本管理,通过多种渠道提高偿付能力水平,批准66家公司增资900亿元、15家公司发行次级债600.5亿元。对偿付能力不达标和资本金不足的公司,通过限制规模、停批分支机构等措施督促公司进行整改。修订《保险公司次级定期债务管理办法》,完善资本补充机制。四是推进信息化建设。启用偿付能力监管信息系统,开发保险资产管理监管信息系统,增加现有监管信息系统的功能。针对新会计准则2号解释全面实施后的变化,重建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和监测标准,实现统计系统的顺利过渡。
(二)突出现场检查重点,严厉打击保险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财产险方面,重点检查公司业务、财务数据不真实,尤其是虚列费用、虚假理赔、虚假计提准备金等违法违规问题。组织保监局开展联动式检查,并在加强对总公司检查的同时,注重对分支机构开展延伸检查。
人身险方面,重点检查销售误导、银保账外暗中支付手续费、团险业务违规和资金管控等问题。对安徽、河北两省各主要保险分支机构开展“拉网式”检查,选取平安人寿和阳光人寿两家总公司进行重点检查。中介方面,重点检查保险公司利用中介渠道从事违法违规行为。资金运用方面,组织银行存款专项检查和保险资金运用新规执行情况检查。同时,继续推进保险业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和反保险欺诈、反洗钱工作。全年共派出2126个检查组7883人次,对2162家次保险机构和中介机构进行了现场检查,共对926家次机构和1056人次实施了2768项次行政处罚。
(三)加强法人机构监管,增强市场主体规范发展的自觉性。一是推进公司治理监管。通过公司治理报告、窗口指导、董事会秘书谈话等方式,督促公司落实各项监管制度。二是强化保险集团监管。围绕资本管理、资产负债管理、内部控制等关键环节研究制定配套制度,逐步建立保险集团监管制度体系。加强对国际保险集团监管“共同框架”的研究。三是强化法人机构责任。加强对总公司的综合检查。强化对总公司和高管人员的责任追究,严肃处理涉案责任人400多人。加强对问题公司的质询监管,向总公司通报违法违规情况,跟踪监督公司认真查找原因并加以整改。要求各公司将监管部门处罚情况及有关要求向董事会和监事会报告,强化出资人对公司经营的约束。四是加强保险公司透明度监管。完善信息披露制度,除个别公司因重组原因外,首次实现所有保险公司对外披露年度报告。
(四)大力推进改革创新,促进行业转变发展方式。一是继续推动保险公司改革。支持中国人保集团引入战略投资者。推进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改革。支持新华人寿上市。开展商业银行投资保险公司股权试点。探索设立自保公司和农村保险互助社。支持中小公司改革资产管理体制。二是推进产品服务创新。研究制定保险业参与新农合经办,以及商业保险服务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继续推动农村小额保险试点。在5个地区开展变额年金试点工作。稳步推进营销员管理体制改革,探索设立专属销售公司。三是加强对行业科学发展的引导。以银保业务为重点,继续推进人身险结构调整。强化对产险公司经营情况、偿付能力、绩效考核、预算执行以及压力测试等情况的监测,推动产险公司转变经营理念。四是制定发布行业“十二五”规划。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明确了“十二五”期间保险业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
(五)完善监管制度机制,着力解决保险消费者反映的突出问题。一是针对车险经营中的弄虚作假问题,加快推进全国车险联合信息平台建设,除西藏外,涵盖交强险和商业车险的全国车险联合信息平台基本建成。推动完善承保理赔信息客户自主查询制度,将查询范围扩大到非车险领域,并将销售渠道、手续费等相关信息纳入查询内容。二是针对银行保险和销售误导问题,联合银监会下发《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监管指引》,制定人身险业务经营规则、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规定,规范保险业务经营活动。三是针对车险“高保低赔”、“无责免赔”等产品服务问题,研究制定车险条款和费率管理办法,从产品设计、流程控制、理赔服务等方面提出规范性要求。指导部分地区商业车险定价机制改革试点。四是针对理赔难问题,加大对保险理赔的监管力度,加强对理赔服务质量的监测曝光。车险结案率逐步提升,结案周期明显缩短。
经过一年的努力,保险监管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保险市场在极其困难的情况下保持了平稳发展的态势。一是保险业务发展基本稳健。xxxx年全国实现保费收入长6.8%。保险公司总资产达到5.9万亿元。二是保险风险得到有效防范。偿付能力不达标公司从年初的7家减少到5家,不达标公司的风险状况逐步改善。三是治理市场秩序工作取得成效。虚假批退、虚挂应收初步遏制,虚假赔案逐步减少,银行保险和电话销售中的不规范现象有所好转,意外险市场违规竞争问题得到较好控制。四是保险服务能力有所提升。xxxx年保险赔款和给付3910.2亿元。农业保险、养老健康保险、责任保险和出口信用保险等领域的覆盖面不断扩大。
xxxx年,保险监管克服各种矛盾和困难,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特别是各保监局身处监管一线,承担着监管一方保险市场的重要职责,在防范化解风险、维护市场秩序、促进行业发展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保险监管能够取得这样的成绩,得益于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得益于保监会历届领导班子打下的良好基础,得益于全体监管干部的辛勤工作。在此,我代表保监会党委向大家表示亲切的慰问和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保险监管面临的形势
总体上看,未来一个时期我国的发展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保险业也处在发展的黄金时期。我国经济社会蓬勃发展的基本面没有变,保险业继续保持快速发展的基本面没有变,这是我们做好监管工作的有利条件。同时也要看到,近一个时期外部环境比较严峻,尤其是保险业长期积累的一些矛盾和问题逐步显现,保险监管面临很大挑战。对此,我们要有清醒认识。
(一)深刻认识宏观经济金融形势对保险业的影响,进一步增强保险监管的大局意识
(国际国内环境背景)今年国际国内形势可能更为复杂严峻。从国际看,世界经济复苏的不稳定性不确定性上升,经济下行风险加大。欧洲主权债务危机持续深化,正从边缘国家向核心国家扩散,甚至会加剧银行业危机,欧债危机的前景仍然面临较大的不确定性。主要发达国家经济复苏步履维艰,欧元区经济衰退风险增大,美国走出经济困境面临诸多制约。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通胀压力较大,外需减弱可能导致经济增长放缓。宏观政策选择存在不确定性,发达国家、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宏观调控都面临两难选择,流动性过剩和市场预期低迷并存,加上投机行为盛行,随时可能对世界经济稳定造成冲击。国际金融市场和大宗商品市场大幅动荡的局面可能仍将持续。从国内看,国民经济继续朝着宏观调控预期方向发展,呈现增长较快、价格趋稳、效益较好、民生改善的良好态势。但是,我国经济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矛盾和问题仍很突出,经济增长下行压力和物价上涨压力并存,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节能减排形势严峻,经济金融等领域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潜在风险。国际国内形势的变化将通过金融市场、实体经济和保险消费者等多种渠道,对保险业的承保、资金运用和资本补充等产生多方面的影响,增加了行业发展和风险防范的压力与难度。
当前,保险业的发展与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的联系日益密切,保险监管的有效性越来越取决于我们对全局形势的把握,取决于我们能否在更高的层次和更广的维度上掌握保险监管工作的规律。这就要求我们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深刻把握宏观经济和金融形势对保险业的影响,做到“跳出保险看保险、跳出监管看监管”,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金融稳定的大局来谋划保险监管工作,加强对宏观经济形势的研判,进一步提高监管工作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
(二)深刻认识当前保险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进一步增强保险监管的紧迫感
尽管近年来保险业保持了比较好的发展态势,但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很大差距。特别是阻碍行业科学发展的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不容忽视,需要抓紧时间解决。
第一,行业社会形象亟待改善。一直以来,保险业声誉不佳、形象不好的问题比较突出,主要表现为“三个不认同”。一是消费者不认同。理赔难、销售误导、推销扰民等损害保险消费者利益的问题反映强烈,且长期以来未能得到较好解决,导致消费者对行业不信任。二是从业人员不认同。保险业基层员工压力大,收入低,社会地位低,感觉被人瞧不起,对自身发展没有信心。三是社会不认同。行业总体上仍停留在争抢业务规模和市场份额的低层次竞争水平,为了揽到业务不惜弄虚作假、违法违规,在社会上造成了非常不好的影响。这些问题正在不断地侵蚀保险业发展的诚信基础,严重损害保险行业形象,如果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很可能会引发信任危机,制约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行业发展方式急需转型。近年来,保险业的发展基础和外部环境已经发生了深刻变化,但十几年沿袭下来的粗放发展模式却没有发生改变。比如,保险业发展模式仍停留在“跑马圈地”的时代,“以保费论英雄”、“以市场份额论英雄”,一些保险公司不重视加强内部管理和产品服务创新,导致行业竞争能力较弱,发展后劲不足。有的公司甚至不惜违法违规,不顾成本效益,一味追求速度规模和市场份额。又比如,财产险业务主要靠车险,人身险业务主要靠同质化理财产品的局面已经持续多年,保险业在产品和服务创新方面严重不足,越来越不能满足消费者多样化的保险需求。再比如,十多年来保险业一直采用的营销员管理体制,曾经在提高保险服务效率、推动行业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现行体制的弊端也逐步显现,管理粗放、大进大出、素质不高、关系不顺等问题越来越突出。同时,在社会劳动力成本不断攀升和富余劳动力减少的情况下,大部分营销员收入仍然停留在上世纪末的水平。总之,当前保险业发展方式已经跟不上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跟不上外部环境的变化,迫切需要加以转变。
第三,保险人才队伍素质不高。整体上看,保险业进入门槛低,人员学历低,精通保险、擅长管理的中高端人才,特别是核保、核赔、风险管理等专业型人才,以及管理、营销、培训等经验型人才严重不足。营销员队伍中很大一部分只有高中学历,很多是下岗再就业人员,能力和素质不能适应现代保险业发展的要求,与银行、证券等其他金融行业相比更是有较大差距。保险公司片面追求眼前利益,习惯于“挖角”,对人才使用有余、培育不足。有的公司在筹建分支机构时,因为找不到符合监管要求的管理人员而不得不终止筹建。保险公司在人员管理上忽视制度约束和品德考察,在人员任用上片面追求业绩导向,造成“劣币驱逐良币”。在高薪高职的诱惑下,部分高管人员与业务骨干缺乏长远职业规划,在保险公司之间频繁跳槽,拉高了经营成本,败坏了行业风气。
在看到这些长期性问题的同时,我们还要看到,近一个时期由于严峻的外部经济金融形势和行业自身的问题共同作用,行业发展面临的困难骤然加大,给监管工作增加了很大难度。xxxx年,保险业的形势已经十分困难,业务增速出现较大幅度下滑,益率仅为3.6%,一些寿险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较年初下降60个百分点以上。在严峻的外部形势下,xxxx年保险行业和保险监管面临比xxxx年更大的挑战。一是稳健发展的难度更大。受内外部因素影响,行业面临业务增速下滑、偿付能力下降、投资收益下行、经营效益下挫的巨大压力。二是风险防范的要求更高。xxxx年行业整体偿付能力大幅下降,资本缓冲空间和风险吸收能力明显缩小,行业承受内外部冲击的能力显著削弱。预计今年分红保险产品的分红水平较低,可能诱发集中退保问题。同时,案件风险处于高发期,需要采取有力的措施进行治理。三是规范市场的任务更重。人身险公司在发展困难的情况下,公司经营的回旋余地下降,各种违法违规经营和侵害保险消费者利益的行为可能高发多发。财产险公司在承保盈利比较好的情况下,违规支付手续费、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可能再度抬头。
(三)深刻认识保险监管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增强保险监管的有效性
这些年,保险监管从无到有,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但相对于不断变化的外部形势和行业快速发展的实际,仍存在很大差距。保险监管的主要矛盾仍然是监管水平与行业科学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的矛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监管定位模糊。部分干部对监管和发展关系的认识仍有误区,长期形成的思维模式和工作方式没有及时调整到位。既存在干涉保险市场微观运行的现象,也存在对保险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视而不见的问题,监管缺位、错位和越位的情况都不同程度地存在。有的把促发展当作抓发展,习惯于给公司搞排名、下指标、派任务;有的担心加强监管会阻碍发展,在具体监管上畏首畏尾;有的把监管与主管混为一谈,过多地站在保险公司的立场上思考问题,保护保险消费者的意识没有牢固树立。
二是监管规章制度不健全。一些领域存在制度真空,比如市场退出机制还没有建立起来,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也没有形成统一的制度。一些制度与行业实际存在脱节的现象,比如保险费率市场化的问题,传统寿险还在沿用2.5%的预定利率,车险还在使用行业统一条款。保险机构和从业人员的准入标准,仍然停留在保险市场发育初期的水平。 三是监管标准化建设不足。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权没有得到有效约束和规范,各保监局实施行政处罚时随意性比较大,罚与不罚的标准不统一,罚轻罚重的标准不统一,罚多罚少的标准不统一。行政许可的弹性较大,行政许可申请事项的受理标准、审批标准把握不一,差距悬殊。监管的执行力不强,部分领域和部分地区保险监管失之于软、失之于宽,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监管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理顺,会机关有的部门之间职能交叉重复,存在多头监管或监管真空的问题,会机关和派出机构未能很好地形成工作合力,工作的协调一致性有待加强。
四是监管信息化水平不高。信息化投入不足,信息化基础设施比较薄弱,统一的保险信息平台还没有建立,不同系统之间割裂,还没有实现信息的无缝对接。已有的信息系统应用水平参差不齐。系统的维护没有各司其职。信息化支持和服务监管的能力还有待提高。
五是监管人员素质不适应。相当部分的监管干部,缺乏保险工作经历或没有监督检查工作经历。大部分监管干部没有经历过系统的专业培训,国际化的培训几乎没有。部分监管干部存在业务不熟、专业不强、经验不够、处理复杂情况能力不足的问题。
总体上看,保险监管面临的形势是机遇与挑战并存。我们强调外部的压力和自身的问题,不是无视机遇、畏难悲观,更不是否定成绩、妄自菲薄,而是要客观冷静、正视困难,坚持把它作为加强监管、推进改革、谋划发展的重要依据。在充满挑战的今天,成绩只能代表过去。我们必须始终保持清醒头脑,牢固树立忧患意识,把困难估计得更充分一些,把应对措施考虑得更周全一些,防止由于对形势的估计不足和准备不够而陷于被动。同时,要坚定信心,注重从变化的形势中捕捉和把握发展机遇,不断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不断加强和改进保险监管,使保险监管与保险市场的发展阶段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相适应。
三、关于保险监管的基本思路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保险监管的基本思路是: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央关于金融保险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抓服务、严监管、防风险、促发展”,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以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为目的,以防范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为重点,着力强化和改进保险监管,着力提升保险服务质量和水平,着力改善保险行业形象,着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促进保险业又好又快发展。
抓服务。这是监管为民的重要体现。服务薄弱,已成为当前保险行业中社会最关注、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保险服务存在的诸多问题,既有保险公司发展理念落后和经营管理粗放的原因,也有保险监管不到位和引导约束不够的问题。加强和改进保险服务,责任在保险公司,也在保险监管。保险监管抓服务,就是要抓服务质量,促进保险服务水平提升;抓服务创新,不断拓宽服务渠道,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手段;抓服务领域,充分发挥保险保障功能,注重服务领域的延伸、拓展和深化,积极构建普惠型保险服务体系,努力做到让党和政府满意,让全社会和广大消费者满意。一是服务经济社会大局。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正确把握行业发展方向,积极发挥保险功能作用,引导保险业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围绕政府职能转变和社会管理创新,大力发展关系国计民生的保险业务,努力提高保险业对经济社会的保障能力、对经济发展的支持能力和对社会管理的参与能力。二是服务保险消费者。根据人民群众多层次的保险需求,加大保险产品服务的创新力度,加大保险消费者利益保护力度,加大销售误导和理赔难问题解决的力度,推动保险机构提供多样化保险产品和高质量的保险服务,让保险业改革发展的成果真正惠及广大人民群众。三是寓监管于服务之中。只有服务到位,才能监管到位。要增强监管的服务意识,努力帮助消费者和保险机构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鼓励和引导保险机构为经济社会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在服务中体现监督和管理。
严监管。这是加强和改进保险监管的现实需要。我国实行专业化保险监管的时间不长,监管的整体水平不高,影响了监管的权威性和有效性,不利于保险市场的规范运行。严监管,就是监管工作要“严”字当头。一是监管制度设计要严密。要把国际金融监管经验与我国保险市场实际相结合,建立健全符合我国国情的现代保险监管体系。要把科学的规范标准和先进的技术手段引入到保险监管中,加快推进监管的法制化、标准化、信息化和国际化,切实提高保险监管效能。二是执行制度要严格。要增强监管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强化执行,确保监管的各项政策措施得到不折不扣的落实,确保监管的各项制度规定切实发挥效力。要严格按制度办事、按规矩办事,统一监管尺度,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三是违规处罚要严厉。要切实加大检查处罚的力度和强度,对保险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决不姑息,对破坏行业整体形象和损害行业整体利益的行为决不坐视,对侵害保险消费者利益的行为决不容忍。
防风险。这是保险监管的永恒主题。保险风险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和隐蔽性的特点。在保险市场与经济社会联系日趋紧密、与国际国内金融市场互动日趋深入的情况下,保险业面临的风险因素更加复杂,保险监管防范风险的任务更加艰巨。国际上一些保险机构破产倒闭的案例,也为防范保险风险提供了深刻的风险警示和风险教育。防风险,要注重三个方面。一是要健全风险预警的网线。盯紧风险源头,积极关注产品定价风险、操作风险和风险敞口的预测研判,做好压力测试;严查风险苗头,及时发现并跟踪市场的风险点和变化趋势,制定和调整应对措施;要根据经营机构、业务领域和发展区域的差异性,从偿付能力、公司治理、市场运行等方面着手,运用现金流测试和情景模拟等方法,督促保险机构加强全面风险管理,构建条块结合、广泛覆盖的保险安全网。二是要筑牢风险防范的防线。要始终绷紧风险防范这根弦,居安思危,未雨绸缪,对保险风险状况时刻保持清醒头脑。要完善风险防范的制度机制,建立系统的保险风险指标体系,对保险风险实行量化评估和指标约束,筑牢风险防范的制度防线。要改进风险防范的技术手段,用现代科技手段监测、识别、控制和化解风险,筑牢风险防范的工作防线。三是要守住防范系统性风险的底线。监管工作必须做到守土有责,要增强对风险的敏感性和洞察力,防范风险的积累和矛盾的激化,防范风险的跨行业、跨区域、跨国境传递。对可能出现的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促发展。这是监管的题中之义。国际金融保险监管都把培育良好的金融市场、提高行业的竞争力作为监管的重要职责之一。我国保险市场是一个新兴市场,发展是第一要务,没有发展,就谈不上监管。监管促进发展,不是代替市场主体作决策、搞经营,而是通过监管措施规范市场行为,净化保险市场环境,促进行业公平竞争、有序发展,促进行业发展方式转变和发展质量提升。一是改革创新促发展。继续深化以公司治理、保险营销和价格机制为重点的保险改革,切实发挥市场在配置保险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鼓励和支持保险体制机制创新、经营管理创新和产品服务创新,着力建设创新型行业,不断增强保险业发展活力。二是政策支持促发展。加大政策协调力度,积极争取适当的财政和税收政策支持,发挥政策撬动的杠杆效应,促进农业保险、巨灾保险、商业养老和健康保险等重点业务领域发展。三是营造环境促发展。加强对保险市场运行的监管,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的行为,营造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强保险宣传,强化社会监督,营造健康和谐的舆论环境。 按照“抓服务、严监管、防风险、促发展”的基本思路,通过几年的努力,到“十二五”期末,力争使我国保险业的发展、监管和服务迈上一个新台阶,加快推进由新兴保险大国向世界保险强国转变。主要目标是:
——保险监管体系更加完善。坚持中国特色与国际规则相结合,完善偿付能力、公司治理、市场行为三支柱监管框架,形成系统科学、国际接轨的保险监管制度体系。坚持现场监管与非现场监管相结合,创新监管方式方法,形成门类齐全、科学适用的保险监管标准和行业评价指标体系。坚持人才兴业战略,加强监管干部队伍建设,培养一支业务精通、具有国际视野的高素质保险监管人才队伍。
——保险行业形象明显改善。销售误导和理赔难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保险消费投诉处理和保护制度进一步健全,保险消费者利益得到切实保护。保险信用体系初步建立,诚信评估机制和失信惩戒机制日益完善,诚信经营和诚信服务成为保险企业及从业人员的自觉行动,社会各界对保险的认可度和满意度显著提高。保险行业文化建设稳步推进,体现保险核心价值理念的保险文化初步形成。
——风险防范能力显著增强。保险监管识别、预警和防范风险的机制进一步完善,动态偿付能力监管体系进一步健全,市场退出机制基本建立,高效的风险预警防范体系和风险防范长效机制基本形成。保险公司治理结构和内控机制不断健全,资本补充机制逐步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基本建立。保险业资本实力明显增强,偿付能力整体充足,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得到有效防范。
——市场运行质量不断提高。保险机构违法违规行为明显减少,市场竞争不规范的问题得到基本治理,保险市场秩序实现根本性好转。大型保险集团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稳步提升,中小型保险公司稳健发展,专业性保险公司初步形成差异化竞争优势,主体多元化、竞争差异化、运行规范化的保险市场格局基本形成。
——综合服务水平大幅提升。保险对经济社会的贡献度显著提高,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逐步向中等发达国家水平靠近。保险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越来越大,保险业成为金融体系的重要支柱,成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社会管理体系的重要参与者。保险产品种类和服务形式更加丰富,保险真正走进千家万户,渗透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
可以肯定,实现了上述目标,中国的保险市场必将更加具有竞争力,保险服务必将惠及更广大人民群众,具有中国特色的保险业必将焕发出更大的生机与活力。
四、关于xxxx年的保险监管工作
xxxx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也是保险业应对严峻复杂形势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的保险监管工作,保持保险市场的良好发展势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今年保险监管工作,要把握一个基调,突出三个重点,抓好六项日常工作。
(一)把握稳中求进、进中求好的工作基调
稳中求进、进中求好,就是要结合行业实际,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增强保险监管的针对性和前瞻性,在困难和挑战中培育有利因素,在改革创新中创造发展条件,促进行业又好又快发展。稳,就是要努力克服各种不稳定、不确定因素的影响,研究探索逆周期监管政策,保持业务的平稳增长,促进企业的稳健经营,维护行业的稳定局面,防止出现系统性、区域性风险。进,就是要把发展的困难时期作为深化改革的有利时机,以更大的决心和更实的举措推进改革创新,扎扎实实破解几项行业共同关注的难题,抓出几个社会广泛认可的亮点,干成几件群众普遍欢迎的实事。好,就是要顺应行业做大做强做好的新期待,把握保险业发展的趋势和规律,重点处理好监管与发展、当前与长远、规模与质量的关系,在监管体系建设上迈出新步伐,在转变发展方式上取得新进展,在突破发展瓶颈上取得新成效。
(二)突出保险监管工作的重点
保险监管工作千头万绪,任务繁重,必须分清轻重缓急,集中精力抓大事、抓难事,通过抓重点工作,带动全局工作的有序开展。今年要突出抓好三件事。
第一,重点解决车险理赔难和寿险销售误导问题。这两个问题深受社会各界诟病,已经到了非解决不可的地步。今年,监管机构要下决心、动真格、出重拳,打一场整顿治理的攻坚战。一是营造齐抓共管的声势。保监会要抓紧研究制定专项治理的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调动监管部门、保险机构、行业组织、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等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形成综合治理的局面,让理赔难和销售误导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二是出台管用见效的制度。出台《机动车辆保险理赔管理指引》等规范性文件,制定车险理赔服务标准和监管指标,利用车险信息平台加强对理赔数据真实性的监督。出台《人身保险业务经营规则》,梳理和完善治理销售误导的规章制度。鼓励发展风险保障型和长期储蓄型寿险产品。强化保险公司特别是高管人员对销售渠道和营销员的管控责任。三是采取严查重处的举措。加大对理赔难和销售误导行为的处罚力度,查实一起,处理一起,提高违法违规成本。将检查和处罚情况以及典型案例向社会披露。
第二,建立健全保险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是市场机制的有机组成部分。当前,保险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不健全,影响了保险市场资源配置效率,妨碍了保险市场的健康运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对我国进行的金融稳定评估(FSAP)认为,保监会应该完善保险市场退出机制。准入退出机制不健全主要表现在:绝大部分新设公司都是全国性牌照;部分新公司只是对原有市场主体的简单复制和市场份额的重新洗牌;退出机制缺位,存在差而不倒、乱而不倒的现象,无法实现市场的优胜劣汰。这些问题已经成为行业和监管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必须把建立健全市场准入退出机制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和紧迫的工作来抓。全面系统地总结法人机构准入工作,研究探索对保险经营牌照实行分级管理制度,鼓励差异化竞争和专业化经营。研究制定市场退出的监管规定,建立针对股东、业务、人员、分支机构和法人机构的多层次、多渠道退出机制。明确市场退出的标准和程序,既可以是全国市场的退出,也可以是局部市场的退出;既可以是全面业务的退出,也可以是部分业务的退出;既可以是长期退出,也可以是短期退出。
第三,推进农业保险、巨灾保险、个人延税型养老保险发展。保险业要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就必须在群众急需、社会期待的一些业务领域实现突破。今年,要重点在农业保险、巨灾保险、个人延税型养老保险三个方面,加大政策协调力度,创造有利发展条件。要推动出台《农业保险条例》,从立法层面建立统一的农业保险制度框架,明确中央财政、各级地方财政、监管部门、保险公司的职责,使财政补贴更加制度化规范化,各方面的配合更加协调和顺畅。要争取政府支持,推动巨灾保险立法,将巨灾保险制度纳入国家综合灾害防范体系,争取国家在立法保障、财政税收政策、防灾减灾等方面给予支持。要加大工作协调力度,争取国家税收政策支持,推动个人延税型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开展,并逐渐拓展至健康保险、企业年金领域,服务国家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
(三)全面推进保险监管各项工作
要坚持统筹兼顾,认真抓好以下六项日常监管工作。
第一,突出风险防范重点,维护保险市场安全稳健运行。根据当前的经济金融形势和保险行业运行状况,要重点防范五类风险。一是防范退保风险。对退保风险较大的公司及时进行窗口指导,密切监测分红险分红情况及其影响,避免分红低于客户预期而出现较大规模退保。制定退保风险应急预案,妥善应对和解决可能出现的群体性事件。二是防范资本金不足和偿付能力不达标的风险。强化风险资本监管,要求保险公司对不利情景做好预案,避免偿付能力出现大幅波动。认真研究和摸清行业的资本需求状况,引导公司加强资本管理,鼓励公司适时通过多种渠道补充资本,缓解偿付能力压力。以次级可转换债券、混合资本债券和次级定期债券为重点,研究制定有关制度,拓宽资本补充渠道,优化保险行业资本结构。三是防范资产管理的风险。重点检查保险资金存款、融券中的不规范行为,以及权益投资领域的利益输送和内幕交易等问题。严禁保险资金进入民间借贷。深入贯彻资金运用监管新规,提高核准审核事项的效率。进一步完善保险资产管理监管信息系统,加强系统监测和分析运用,大力提升非现场监管的能力。四是防范案件风险。强化公司内控,将监管要求内化为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保险稽查制度,加强刑事执法和行政执法的合作联动机制。加大案件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全面提升行业对案件的防控能力。五是防范风险跨境跨行业传递。跟踪研究国际国内经济金融形势,深入分析外部形势变化对保险业的影响,结合保险市场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加强对市场运行情况和风险因素的分析研究,提高风险的监测、识别和预警能力。与此同时,要推进全面风险管理,督促保险机构从组织流程再造和技术手段更新等方面着手,在战略、制度、技术、人才等各个层面不断强化风险管理体系建设。
第二,完善保险监管体系,提高监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要着眼于建设现代保险监管体系,拓宽监管视野,完善监管制度,改进监管手段。一是加强保险监管体系顶层设计。加紧开展美欧等保险监管制度比较研究,加强对国际经验的学习和借鉴,明确我国保险监管体系建设的发展方向,确定监管体系建设的路线图、时间表,从战略高度稳妥推进我国保险监管与国际规则的衔接进程。二是完善保险监管制度。加快推进保险监管制度“废改立”工作。本着急用先建的原则,尽快建立健全治理销售误导和理赔难、保险市场准入退出、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质和行为监管等方面的制度。加强对已有规章制度的梳理,努力消除现存规章制度之间的冲突和不一致。加强监管执行力建设,确保各项监管制度得到有效贯彻落实。三是推动保险监管创新。对于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可分门别类,先选择2到3个保监局进行监管创新试点,及时总结行之有效的方法,然后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推广。四是提高保险监管国际化水平。立足我国保险业对外开放早、市场化程度高的实际,稳步提升行业对外开放水平。借鉴IAIS新的保险核心原则,推动我国保险监管制度逐步与国际接轨。密切跟踪研究IAIS共同框架制度进展,积极参与关于偿付能力、资产负债评估等核心监管制度的建设进程。推进国际保险监管合作,增强我国在国际保险监管规则制定中的话语权,提升我国保险监管的国际地位。 第三,大力规范保险市场秩序,提高保险市场运行效率。一是突出规范市场秩序的重点。检查对象方面,选取市场份额较大、违规问题较多以及整改不力的公司作为重点。检查内容方面,财产险要继续严肃查处经营数据不真实和理赔难问题,保持监管的高压态势;人身险要重点查处销售误导、侵占挪用保险资金、业务和财务数据不真实等违法违规问题,切实防范市场违规行为反弹;保险中介要严肃查处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违规行为;继续做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检查纠正保险公司不正当交易行为。二是提高规范市场秩序的有效性。重点是强化总公司对分支机构的管控责任,将分支机构违法违规的情况与总公司高管的法律责任及其任职资格挂钩、与公司申报新产品及其开展的业务范围挂钩、与公司的机构批设等相关行政许可事项挂钩。加强对总公司的质询及通报,定期向总公司及总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通报公司系统内违法违规被处罚的情况,提出整改要求。三是依法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对查实的违法违规问题,以处罚责任人、停业、吊销许可证、追究上级领导责任为主要手段,对违规机构和责任人依法进行严厉处罚。对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
第四,健全制度机制,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一是把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放在监管工作更加突出的位置。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是保险监管的天职,是衡量监管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消费者相对保险公司而言处于弱势的位置,需要监管机构的保护。当前世界各国金融监管当局都将保护消费者利益作为监管的重要目标之一。要努力做到想消费者所想、急消费者所急,切实把保护消费者利益作为保险监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二是逐步建立保险监管部门、行业组织、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等多方参与的消费者利益保护机制。完善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监管组织体系,逐步充实力量。建立健全保险纠纷调处机制、理赔服务监督机制。抓紧拓宽消费者诉求表达渠道,建立保监局局长接待日制度,尽快推出全国统一的投诉维权电话专线,强化保监会官方网站的投诉功能。三是健全保险投诉机制。建立投诉工作考评机制,全面考核保险机构投诉处理机制运转、信访投诉数量与投诉率等情况,将部分考核指标定期向社会公布,促进保险公司提高信访工作水平。建立信访工作责任制,督促公司及时处理投诉案件,提高办结率。四是开展保险消费者教育工作。大力宣传普及保险知识,提高公众风险意识和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不断丰富和完善公众教育的内容和形式,搭建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保险教育平台。五是不断完善社会监督机制。探索建立社会监督员制度,由社会各界对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的各个方面进行监督。 第五,推进改革创新,增强保险市场发展活力。一是继续深化国有保险公司改革。支持中国人保集团上市,推进中国人寿集团股份制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抓紧完成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改革。加强保险集团监管,推动国有保险集团公司内部管理机制改革,切实增强集团公司风险管控、资源整合、战略协同能力。二是深化保险公司治理改革。发布《保险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管理办法》,强化股东对公司的责任。进一步完善董事会制度,规范董事会运作。健全保险公司监督问责机制,强化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监督职能。推动保险公司建立规范的薪酬管理机制,发挥薪酬在风险管理中的导向作用。三是稳步推进保险营销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保险营销员管理体系。引导和鼓励市场主体加强对新渠道、新模式的探索,促进电话销售、网络销售等新型销售模式的发展。探索保险销售专业化进程,推动车险代理销售向专业化转变,研究银行保险专业化发展途径。四是研究推进费率市场化改革。按照审慎放开的原则,稳步推进以市场化为导向的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完善寿险产品定价机制,激发市场创新活力,增强行业竞争力。五是加强保险产品创新。改进保险产品监管,研究建立保险产品电子化报备和管理制度。继续推动变额年金试点工作,促进产品差异化经营。
第六,加强监管标准化建设,建立保险经营和服务评价标准。一是建立保险机构经营评价体系。完善分类监管体系,按照客观性、可操作性、可比性原则,从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状况、风险控制、公司治理、合规经营、社会贡献等方面,健全综合评价保险机构经营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力的指标体系,督促和引导保险机构建立正确的企业发展价值观,突出内涵式发展导向,切实转变发展方式。二是建立保险机构服务评价体系。根据产险、寿险、保险中介等不同的服务类型,建立覆盖保险销售、承保、回访、理赔等各个环节的服务评价指标体系,督促和引导保险机构改进服务质量。三是完善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统一标准。认真研究梳理现有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规章制度,健全监管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依法建立统一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标准,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减少监管随意性。
五、关于监管自身建设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保险监管任务艰巨繁重。保险监管系统要更好地履行党和国家赋予的职责,必须立足实际,扎扎实实地抓好监管自身建设的各项工作。
(一)加强队伍建设,培养和造就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人才是事业发展最宝贵的财富。保险监管干部队伍建设起步较晚、基础相对薄弱,与历史较久的国家部委以及其他监管部门相比,都还存在较大差距。今后一个时期,要把监管人才作为保险监管事业最重要的战略资源,以培养和造就三支高素质干部队伍为重点,加强监管干部队伍建设。
第一,抓好以“一把手”工程为重点的领导班子建设。只有一流的“一把手”才能带出一流的监管局和部门领导班子,才能带出一流的监管干部队伍,才能创造出一流的监管工作业绩,“一把手”整体素质和能力的高低对于保险监管事业起着决定性作用。必须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以“一把手”工程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充实领导班子,特别要选好配强各局、各部门的“一把手”,注重把有宏观战略思维、全球金融视野、丰富监管经验和组织领导能力,廉洁自律意识强的优秀干部,放到“一把手”岗位上。全面加强领导班子能力建设,领导干部尤其“一把手”要不断提高推动行业改进服务的本领,依法严格监管市场的本领,防范化解保险风险的本领,促进行业科学发展的本领。完善干部调训制度,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重点培训。 第二,抓好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各监管局、各部门要立足未来5-10年甚至更远的工作需要,把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作为监管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以发现人才为重点,以培养人才为基础,以用好人才为目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拔一批政治立场坚定、监管能力较强、专业知识丰富、综合素质较高的优秀年轻干部充实到局、处级后备干部队伍中。要有计划地组织和安排后备干部到艰苦地区、不同岗位和监管一线经受锻炼和考验,增进对行业的感情,提高监管工作的能力。要加强对后备干部队伍的跟踪培养和动态管理,对表现优秀的要及时提拔使用,对不思进取的要坚决予以淘汰。通过后备干部队伍建设,为保险监管事业的未来发展打下坚实的人才基础。
第三,抓好专业技术干部队伍建设。保险监管需要一支熟悉金融、财务、精算、法律、资产管理等知识的专业技术干部队伍。要根据保险监管事业发展的需要,尊重专业技术人才成长的规律,积极探索建立符合专业技术人才成长的机制制度,抓紧培养一大批熟悉规则、精通业务的专家型监管干部,包括精算师、会计师、律师等专业人才。注意吸纳有市场经验、有专业资格的中高层次人才、海外人才加入监管干部队伍。积极探索行政序列和专业技术序列“两条腿走路”的新路子,建立符合保监会特色的专业技术序列和灵活多样的用人机制,加大专业技术监管岗位设置力度,拓宽职业生涯发展通道,创造专业技术干部队伍建设的良好环境。
在抓好三支队伍建设的同时,要完善干部管理机制,在选拔、使用、培养和激励人才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创新。坚持人才培养和人才引进相结合。一方面,抓紧完善全员岗位培训体系,创新培训方式,完善培训机制。利用境外著名大学和其他培训机构开展干部培训,拓宽监管干部的国际视野。初步计划,在三年内将保险监管业务骨干轮训一遍。另一方面,创新人才引进机制,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用人原则,将业内和业外、基层和高端、国内和海外等渠道相结合,加大人才引进力度。逐渐推行干部轮岗交流、上挂下派锻炼、与保险公司互派干部挂职等制度。进一步加大竞争性选拔力度,努力营造正确的用人导向和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今年,要拿出部分司局级领导干部岗位,实行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
建立健全干部考核指标体系,完善对干部的考核,加强考核结果的运用。
要把保险系统干部队伍建设与党的建设紧密结合起来。继续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及时总结推广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完善创先争优长效机制。组织开展系统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典型的表彰工作,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带动作用。继续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大力推进保险业精神文明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巡视工作制度,加强对保监局的巡视和监督。接下来,我们还将召开保监会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行专门部署。
(二)加强基础建设,夯实保险监管工作基础
基础建设是保险监管工作的重要环节。要从以设施投入为主的“硬件基础”和以监管制度制定为主的“软件基础”两方面入手,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监管信息化建设。目前保监会OA系统的运用还比较有限,办事办文主要是通过纸质媒介。未来一个时期,要重点加强保险监管信息化建设,高度重视现代科技手段在保险监管工作中的运用。推动建设保险数据中心、保单登记中心和共享信息平台。尽快开发应用全会统一的办公自动化、网上政务处理等系统,完成保险监管信息交换平台建设和现场稽核系统升级,提高监管工作效率。推动监管信息系统的集成化、标准化建设,实现实时、专业、精细、有效的非现场监管。优化监管信息数据库,提高数据查询的便捷性和实用性。完善已有的监管信息系统,加强信息系统的维护、整合与应用。
二是强化监管效能考核评价机制。要量化干部考核,切实监督、规范、制约监管干部的行为,建立和执行科学的分层分级素质达标过关和考核评价体系。根据系统内监管干部的岗位分工、年龄结构特点进行分类,制订不同层次、级别的素质达标标准,为有针对性的组织培训和考核打好基础。要研究制定科学合理、可操作、易量化的区域保险市场监管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体系,对区域保险市场监管效果进行评估,提高监管的自我纠偏、自我完善能力。加强对保监局监管工作的指导、考核和监督,促进监管效能的提升。
三是加强重大问题研究。在当前国际国内形势深刻变化,行业发展方式加快转变的情况下,监管干部需要进一步拓展宏观视野,关注和分析行业发展和监管面临的内外部环境。尤其是领导干部,更要提高战略思考的能力,注意研究国际国内经济金融与保险业的互动关系。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重视和加强研究,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不断提升监管工作水平。
(三)加强文化建设,培育具有时代精神的监管文化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对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作出了全面部署。深入贯彻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对于推进保险监管文化建设,促进监管事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国保险事业发展到今天,文化越来越成为监管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越来越成为监管执行力和公信力的重要因素。培育具有时代精神的监管文化,越来越成为建设现代保险监管体系的迫切需要。先进的监管文化具有团队力量的凝聚功能、工作目标的导向功能、个人行为的自律功能、组织培养的激励功能和监管部门形象的塑造功能,是推动各项监管工作顺利开展的精神动力。
先进监管文化的形成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需要一个长期积累的过程。建立先进的监管文化,必须要有广大监管干部的积极参与。为此,会党委决定用1年的时间集中组织开展保险监管文化建设大讨论,从思想和认识上解决“为什么开展监管文化建设”、“建设什么样的监管文化”、“怎样建设监管文化”等问题。要研究保险监管文化的特点、形式和内涵,明确保险监管要“提倡什么”、“坚持什么”、“崇尚什么”,逐步形成保险监管的核心价值理念。要通过保险监管文化建设,进一步增强监管干部对保险监管事业的认同感,提高监管队伍的凝聚力。同时,要组织推动全行业开展保险文化建设活动,提高行业发展的软实力。
同志们,今年的保险监管工作任务十分繁重,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振奋精神、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不断开创保险监管事业新局面,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胜利召开。
看过保监会主席全国保险工作会议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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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简称环保)是在个人、组织或政府层面,为大自然和人类福祉而保护自然环境的行为,指人类为解决现实或潜在的环境问题,协调人类与环境的关系,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而采取的各种行动的总称。下面就是读文网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周生贤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讲话,仅供参考。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总结第七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落实情况,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以建设美丽中国为目标指向,以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总结20xx年工作,部署20xx年任务。
下面,我讲四个问题。
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精神
党的是在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是一次高举旗帜、继往开来、团结奋进的大会。的一个历史性决策和贡献,就是把科学发展观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一道,确立为我们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实现了党的指导思想的又一次与时俱进。的一个突出亮点,就是把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到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并列的战略高度,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第一次单列一个部分加以论述,实现了党的执政兴国理念和实践的又一次重大创新。
建设生态文明,是我们党创造性地回答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关系问题所取得的重大成果,为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是我们党积极主动顺应广大人民群众新期待,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战略部署;是我们党充分吸纳中华传统文化智慧并反思工业文明与现有发展模式不足,积极推进人类文明进程的重大贡献;是我们党深刻把握当今世界发展绿色、循环、低碳新趋向,对可持续发展理论的拓展和升华。
生态文明是人类为保护和建设美好生态环境而取得的物质成果、精神成果和制度成果的总和,是人与自然、环境与经济、人与社会和谐共生的社会形态。建设生态文明,以把握自然规律、尊重自然为前提,以人与自然、环境与经济、人与社会和谐共生为宗旨,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础,以建立节约环保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以及增强永续发展能力为着眼点,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本质要求,贯穿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建设生态文明,先进的生态伦理观念是价值取向,发达的生态经济是物质基础,完善的生态文明制度是激励约束机制,可靠的生态安全是必保底线,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根本目的。生态文明理念及建设实践具有鲜明特征:在价值观念上,强调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在指导方针上,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在实现路径上,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在目标追求上,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在时间跨度上,需要长期艰巨的建设过程。
环境保护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主阵地,是建设美丽中国的主干线、大舞台和着力点。环保工作取得的任何成效任何突破,都是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的积极贡献。全国环保系统要做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的引领者、实践者和推动者。
学习贯彻党的精神,是全国环保系统的首要政治任务。环境保护部党组制定下发实施方案,拿出一个月时间集中学习,通过做专题辅导报告,召开学习交流大会,安排机关各司局、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作学习体会发言,激发了环保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学习贯彻精神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思想认识得到高度统一,学习水平得到明显提升,精神状态得到极大振奋,环保工作得到有力推动。
通过学习,我们认识到,用生态文明建设的观念和要求来看环境保护,要从“五个高度”上来认识和把握。一是放在践行科学发展观自觉行动的高度。把科学发展观作为政治信仰来追求,作为科学真理来坚持,作为行动指南来践行。二是放在整个国民经济发展全局的高度。环境问题究其本质是经济结构、生产方式、消费模式和发展道路问题。必须正确处理环境与经济关系,不能走先污染后治理、以牺牲环境换取经济增长的老路。三是放在2020年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高度。全面建成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最重要的标志之一、也是最大的制约因素之一就是生态环境。四是放在生产流通分配消费全过程的高度。社会再生产的全过程都消耗资源并产生环境污染,必须从再生产全过程来加强环境保护。五是放在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的高度。随着生产要素、产业分工和资源配置的跨区域流动,环境问题日益全球化。
我们进一步认识到,积极探索环境保护新道路是通向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现实路径。要努力做到“五个新”:一是用新的理念进一步深化对环境问题的认识,二是用新的视野把握环境保护事业发展的机遇,三是用新的实践推动环保事业取得更大成效,四是用新的体制保障环保事业持续推进,五是用新的思路指导当前谋划未来。
积极探索环保新道路,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是一场涉及思想认识、观念行为、体制机制的广泛而深刻的变革,必须科学地审视当前我国环境保护所处的历史方位,认清环境保护事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主要是:在人与自然方面,进入了从源头上扭转生态环境恶化趋势,不断提升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水平的新阶段;在环境与经济方面,进入了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的新阶段;在环境与政治方面,进入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提高执政党领导生态文明建设能力的新阶段;在环境与文化方面,进入了大力弘扬生态文明理念,增强生态环境意识推动文化建设大发展大繁荣的新阶段;在环境与社会方面,进入了优先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新阶段。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必须用改革创新的精神和思路,加大探索力度,抓紧制定推进环保事业改革发展的总体方案,确定优先领域,明确路线图和时间表。
(一)加快环境管理转型。以环境质量改善为目标导向,实施更加严格的环境质量标准,使环境管理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防控转变,从控制局地污染向区域联防联控转变,从单纯防治一次污染物向既防治一次污染物又防治二次污染物转变,从单独控制个别污染物向多种污染物协同控制转变,全面提升环保工作的精细化、信息化和专业化水平。
(二)深化审批改革。经国务院六次清理,环保部门现有审批事项40项,其中环境保护部直接承担的30项。要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进一步清理和调整审批项目。科学把握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与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关系,凡是地方环保部门能够管理好的,就大胆下放,不再由环境保护部审批;凡是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能够自律管理的,不设定行政审批。二是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设定环保行政审批事项,严格进行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审查论证。三是进一步创新审批服务方式。优化流程,简化程序,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四是进一步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强化行政审批的全过程监控,形成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当前,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面临不少新情况新问题,需要进一步创新和完善。必须依法依规强化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独立性、客观性、公正性和透明性;修订建设项目环评分类管理名录和分级审批目录,下放审批权限,简化程序、缩短时限、提高效率;重大建设项目必须开展社会风险评估,环保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严格问责,健全责任追究和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三)强化信息公开。随着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普遍觉醒,参与社会管理的诉求越来越强。要加强环境核查审批信息公开,全面推进涉及民生、社会关注度高的环境监测信息公开,把信息发布情况作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重要考核指标,为群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提供更加便利的条件,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
(四)扩大群众参与。开展环保工作的好办法,归根结底来自人民群众的丰富实践。要善于“接地气”,学会与人民群众打交道,认真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和期待,走群策群力、群防群控的群众路线。眼往下看,脚往下走,到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质量意见多的地方去,到环境保护工作难开展的地方去,把问题解决在基层一线,解决在萌芽状态。
(五)改进工作作风。以同志为的党中央对转变作风问题高度重视。党的十八届中央政治局作出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为全党同志带了好头,充分体现了党中央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的坚定决心。作风就是形象,就是战斗力,就是宝贵资源。环保系统要把加强作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对照查找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不足和差距,抓紧制定改进措施和办法,尽快建立健全或修改完善相关制度规定,以振奋的精神状态和良好的工作作风抓好各项任务的贯彻落实。
二、20xx年环保工作成效明显
过去的一年,全国环保系统坚决贯彻中央关于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第七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和环保工作会议精神,各项重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贯彻落实第七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精神。
20xx年,国务院召开第七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国务院副出席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第七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的标志性成果是提出积极探索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的环境保护新道路。大会精神集中体现在六个方面:一是进一步明确指导新时期环保工作的战略思想,就是要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二是进一步明确环境保护的基本定位,就是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三是进一步明确探索环境保护新道路的历史地位,这是做好新形势下环保工作的根本路径。四是进一步明确环境保护的重中之重,就是要着力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五是进一步明确环保人的核心价值取向,就是要继续弘扬“忠于职守、造福人民,科学严谨、求实创新,不畏艰难、无私奉献,团结协作、众志成城”的中国环保精神。六是进一步明确环境保护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基础地位,就是要充分发挥环境保护的主阵地和根本措施作用。
各省(区、市)积极贯彻落实,已有28个省(区、市)召开环境保护大会,26个省(区、市)以党委或政府的名义出台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的文件。
(二)主要污染物减排年度任务全面完成。
明确任务严格考核。及时指导各地和中央企业制定减排计划,向社会公告20xx年需要完成的重点项目和20xx年实施减排措施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推进污染减排绩效管理试点工作,督促存在问题的地方和企业认真整改,环境保护部对有关省级政府领导和中央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对8个市(州)污水处理厂实施挂牌督办。天津、陕西、甘肃等省(市)通过督察预警等方式,加快落实重点项目和减排措施。
抓住重点强力实施。将重点减排工程项目和保障措施落实到“六厂(场)一车”(火电厂、钢铁厂、水泥厂、造纸厂、城镇污水处理厂、畜禽养殖场和机动车)。目标责任书要求20xx年完成的1276个项目基本建成投运,新增脱硝改造燃煤机组装机容量超过4000万千瓦。
建立和完善减排长效机制。加强对环境保护和污染减排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起草《脱硝电价和脱硝设施运行监督管理办法》,全国脱硝电价政策即将出台。拟定《“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办法》,制定《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管理办法(试行)》。
经核查核算,20xx年全国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比上年减少3.05%、4.52%、2.62%、2.77%,全面完成年度减排任务。
(三)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作用进一步显现。
继续推进战略环评、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西部大开发战略环评稳步推进,金沙江水电基地分段实现全流域规划环评,七大流域各主要支流全面实施综合规划环评。坚决遏制“两高一资”、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建设项目。20xx年,环境保护部共批复项目环评文件240个,涉及总投资近1.4万亿元,其中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项目79个,约占总投资的一半。对不符合要求的24个项目退回报告书、不予审批或暂缓审批,涉及总投资1000多亿元。
加强和深化环评制度改革。坚持依法依规开展环评,扩大公众参与,实行环评受理、审批和验收全过程“三公开”。下放部分环评审批权,配合做好社会风险评估工作。事业单位环评机构体制改革加快,两批97家试点单位中22家完成改制,47家基本完成。
完善环境标准体系和深入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新发布环境保护标准68项,对纺织染整、钢铁和焦化等工业行业进一步收严排放限值。现行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达1374项,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发挥了积极作用。全面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向社会公告8775家完成评估验收的企业名单。
(四)解决民生环境问题取得新进展。
出台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经国务院同意,发布新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和《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出台新标准实施“三步走”的总体方案。20xx年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以及直辖市和省会城市开展PM2.5与O3等项目监测,20xx年在113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和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开展监测,20xx年在所有地级以上城市开展监测。自2016年1月1日起该标准在全国实施。我部印发《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一阶段监测实施方案》和《关于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能力建设的意见》,明确开展第一阶段监测的范围、内容和要求。积极协调财政部等相关部委,争取专项资金。20xx年中央下拨地方补助资金5.19亿元,地方共投资约4.3亿元。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以及直辖市和省会城市共74个城市496个监测点位已按新标准开展监测,并于20xx年1月1日正式对外发布监测数据。
强化饮用水源保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国务院批复《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二五”规划》。我部组织全国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基本摸清321个城市833个水源地的基本情况。积极落实《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编制华北平原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推进重金属、危险废物和化学品污染防治。中央安排重金属专项治理资金54亿元。我部印发《重金属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实施考核办法及相关细则,首次组织开展规划实施情况考核。强力推进历史遗留铬渣治理,累计治理铬渣230万吨,是前6年年均处理量的3倍,全国堆存长达数十年甚至半个世纪的670万吨铬渣基本处置完毕。编制《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十二五”规划》,印发《全国主要行业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
加强环境执法和应急管理。继续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全国共出动执法人员255余万人(次),检查企业100余万家(次),查处环境违法问题8779件,挂牌督办环境违法案件1770件。对1216家生产、停产或停产整治的铅蓄电池企业加大监管力度,又取缔关闭289家。圆满完成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共检查企业4.3万家,发现重大环境风险隐患2296个,整改2245个,挂牌督办企业105家。我部直接调度处置的突发环境事件33起,同比下降55%。
(五)重点流域海域区域污染防治有较大突破。
持续推进重点流域海域污染防治。国务院批复《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xx-20xx年)》。完善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规划实施情况考核指标体系,开展长江中下游流域规划实施情况考核。扎实推进“三湖”污染防治工作,太湖等重点湖泊流域水质初步改善。
优先保护生态良好湖泊。全年累计安排专项资金25亿元,新增试点湖泊19个,全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试点累计达27个。湖北省出台湖泊保护地方法规,依法对梁子湖等湖泊实施湖泊管理。云南洱海、安徽太平湖等通过环境整治,环境质量得到进一步提高。
全力防治大气污染。国务院批复《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要求采取综合治理、协同控制、联防联控等措施。“十二五”以来,北京市累计淘汰老旧机动车55万多辆,提前三年完成40万辆的淘汰任务。山西省实施空气质量改善攻坚行动,11个设区市城区减少原煤消耗674万吨。
(六)生态保护和农村环境保护不断强化。
生物多样性保护上升为国家战略。副主持召开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国家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十年中国行动方案》。对累计建成的363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完成人类活动卫星遥感监测和实地核查工作。全面启动全国生态环境十年变化(2000-2010年)遥感调查与评估。全国已有15个省(区、市)开展生态省建设,1000多个县(市、区)开展生态县建设,53个地区开展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工作。
农村“以奖促治”增资扩面。中央财政安排55亿元农村环保专项资金,支持各地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截至20xx年底,全国共有23个省(区、市)纳入连片整治示范范围,中央财政累计投入135亿元,2.6万个村庄、5700多万农村人口受益。印发《全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十二五”规划》、《全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完成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土壤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
(七)生态补偿机制初步建立。
积极配合财政部开展新安江流域等生态补偿试点,国家正在探索流域上下游之间、自然保护区内外和不同主体功能区之间生态补偿的有效办法。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与实施取得较好效果。自20xx年起,中央财政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范围内的部分县(市、区)实施资金转移支付,涉及20多个省(区、市)。5年支持资金总额达1100亿元,年度资金由20xx年的60.5亿元,增加到20xx年的371亿元,支持的县(市、区)由221个增加到466个。对其中452个县域生态环境质量全面监测与评估结果显示,2009-20xx年58个县域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改善,占比例12.8%;380个县域保持基本稳定,占84.1%。
(八)核与辐射安全保障更加有力。
国务院批复《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及2020年远景目标》,规划项目涉及投资798亿元。我国15台运行核电机组处于安全状态,29台在建核电机组建造质量处于受控状态,19座民用研究堆总体情况良好。开展全国辐射安全综合检查,动员监管人员19万多人次,检查核技术利用单位近6万家。加大放射性废物和铀矿冶污染治理力度,推进电磁辐射环境全过程监管。
(九)政策法制、环保规划、科技监测、宣传教育和国际合作扎实推进。
《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全国人大会初次审议,《清洁生产促进法》修订颁布。发布《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xx年版)》,在15个省份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由我部牵头编制、报国务院审批的11项规划全部编制完成,其中9项已印发执行。国务院办公厅首次将环保规划任务分解落实到有关部门。制定《全国环境功能区划纲要》,在吉林、浙江、新疆开展省级环境功能区划编制试点。全面启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修订。积极推进环境监测天地一体化进程,“环境一号”C卫星发射成功。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实施取得新进展。组织孟祥民同志先进事迹系列报告会,稳妥推进环境文化体制改革。成功举办联合国可持续发展大会国合会20周年主题边会,圆满召开国合会20xx年年会,环保国际合作取得积极进展。
(十)环保能力和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环保投入大幅增加。我部参与分配的中央环保投资超过260亿元,比20xx年增加50%以上。环保监测执法业务用房项目顺利推进,565个项目开工率97%,完工率65%。支持24个省(区、市)164个县(区)级开展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为170个监察执法机构配备移动执法系统和挥发性气体检测设备。
机构人才队伍建设继续加强。机构编制能力建设不断增强。加大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的力度,机关和部属单位干部队伍得到进一步加强。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组建环境保护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分级分类培训,全年培训干部和各类人才4万余人次,计划完成率为115%。
创先争优活动和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深化。巩固创先争优成果,全面落实“基层组织建设年”部署,完善部属单位党组织设置。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部领导带队进行惩防体系建设重点抽查,推进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国环境形势依然严峻,既要有打攻坚战的紧迫意识,又要有打持久战的思想准备。一是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减排任务艰巨。“两高一资”行业投资增幅虽有下降,但现有产能释放带来的污染物增量压力很大。机动车每年增长1500万辆左右,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量仍呈增长趋势。二是环境污染仍然十分严重。70%左右的城市不能达到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近日出现的长时间大范围雾霾天气,影响17个省(区、市),约占国土面积1/4,受影响人口达6亿。20%左右的国控断面水质依然为劣Ⅴ类,基本丧失水体功能。一半城市市区地下水污染严重,57%的地下水监测点位水质较差甚至极差。三是环境风险继续增加,损害群众健康的环境问题比较突出。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和环境敏感、环境风险高发与环境意识升级共存叠加的时期,长期积累的环境矛盾正集中显现,PM2.5、饮用水安全、血铅事件和化学品污染问题,引起群众广泛关注。四是环境管理体制不顺,生态环境保护职能分散交叉现象依然存在。能力建设滞后,监管力度不够,人才队伍建设亟待加强。五是工作作风亟待进一步转变,服务能力有待继续提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三、全力做好20xx年重点工作
今年环保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精神,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着力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积极探索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的环保新道路,加快推进环境管理战略转型,勇担生态文明建设的引领者、推动者、实践者。
20xx年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精神。
按照《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精神的通知》要求和《环境保护部学习贯彻党的精神的安排》,创新活动载体,采取多种形式,着力提高效果,其中要重点抓好司局级和处级干部学习培训活动。开展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努力把党的精神转化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积极探索环保新道路,建设素质过硬、作风优良、精神状态良好的干部队伍和全面完成今年环保各项任务的力量源泉。
(二)全力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
20xx年确定的减排任务是:与20xx年相比,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减少2%,氨氮排放量减少2.5%,氮氧化物排放量减少3%。要认真落实《国务院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和《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严格考核各地年度总量减排目标完成情况,结果向社会公布。推行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预算管理制度,严控污染物新增量。着力抓好“六厂(场)一车”减排措施落实,确保今年1545个重点减排项目按期保质建成投运。完善部门协同推进减排机制。
(三)充分发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的作用。
加快编制环境功能区划。推进省级环境功能区划试点,指导推动首批12个城市编制城市环境总体规划,争取《全国环境功能区划纲要》早日报国务院审批。制定不同区域的环境目标、政策和标准,实行分类指导、分区管理。
继续强化和完善建设项目环评。从严从紧控制“两高一资”、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项目建设,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支持新兴战略性产业、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建设。对化工石化、涉重金属、钢铁、交通基础设施等项目,落实好环评管理要求。组织开展重大项目后评价。
进一步深化环评制度改革。扩大公众参与和信息公开,合理调整项目审批权限,推进环评报告编制单位与审批单位脱钩,强化环评机构动态管理和淘汰机制,积极配合做好社会风险评估工作。
(四)加强PM2.5监测、信息发布与综合治理。
副针对近日多地出现雾霾天气专门作出重要批示,要求环境保护部及时进行空气污染预警,以利群众防范。部党组及时研究部署,下发了紧急通知,从加强空气质量监测、及时发布监测信息、落实重污染天气条件下的应急预案、以防治PM2.5为重点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明确责任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各级环保部门快速行动,积极应对,引导人民群众主动参与、共同行动。做好PM2.5的监测、信息发布及其污染防治,任务仍然十分艰巨,这要作为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
认真总结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一阶段监测实施工作,确保第一阶段74个城市496个监测点位稳定运行。进一步推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空气质量联动监测。20xx年,在113个环保重点城市和环保模范城市开展包括PM2.5在内的6项指标监测。制定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二阶段监测实施方案,在12月底前对外发布监测数据。地方各级环保部门不得干预本行政区的监测结果,发现伪造、篡改监测数据的行为,我部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深入推进实施《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采取综合措施治理PM2.5,确保20xx年重点区域空气中PM2.5年均浓度下降5%,京津冀、珠三角、长三角区域年均浓度下降6%。北京等城市要率先立法,率先达标,率先与国际接轨。一是推动PM2.5纳入污染物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通过调整经济结构、优化生产方式、改变生活和消费模式,从源头上减少PM2.5排放。二是实施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管理。我们考虑,首要大气污染物超标不超过15%的城市,力争20xx年达标;首要大气污染物超标15%以上、30%以下的城市,力争2020年达标;首要大气污染物超标30%以上的城市,要制定中长期达标计划,力争到2030年全国所有城市达到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三是完善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京津冀、长三角等跨省区域,我们考虑成立由环境保护部牵头、相关部门与区域内各省级政府参加的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对于珠三角等省内城市的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由省政府统筹协调。四是推进多污染物协同防治。开展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试点,严格控制污染物新增排放量,对大气污染严重的城市,新建项目实行区域内“倍量替代”。五是深化机动车污染防治。全面推行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加速“黄标车”淘汰进程,基本淘汰2005年以前注册运营的“黄标车”。推进提高车用燃油品质。实施重型柴油车国四标准。六是做好大气污染应急处置工作。指导督促地方政府制定空气污染应急预案并适时实施,分别采取停工、限产、限排、限行等措施,及时准确发布大气污染信息,提出针对不同人群的健康保护和出行建议,保障群众的环境知情权和身体健康。
(五)深化重点流域污染综合防治。
对重点流域优先控制单元分类制定综合治理方案,优先保护水质较好的控制单元。制定《国家良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xx~2020年)》,采取“集中支持”、“一湖一策”等政策措施。
落实《全国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加强饮用水环境安全保障。推动地级以上城市定期发布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做好《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实施考核和中期评估工作,严控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实施《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十二五”规划》,严格化学品环境管理,加强主要行业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污染防治。强化铬渣等危险废物重点源管理,推进电子废物污染防治,实行全过程监管。
(六)加大生态和农村环境保护力度。
全面落实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行动计划,尽快启动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完成全国自然保护区基础调查和评价,推进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和监管。建立和完善生态补偿机制,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将继续增加,扩大实施范围。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试点,进一步开展生态示范创建。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近期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安排的通知》,深化“以奖促治”、“以奖代补”政策,扩大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范围。全面推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
(七)强化核与辐射安全监管。
完善核安全监管和核事故应急响应机制,加快国家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技术研发基地和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站点建设。以运行和在建核电厂为重点,加强各类核设施安全监管。加大放射性废物治理力度,开展核技术利用简化审批试点,探索铀矿冶辐射环境安全监管模式,加强输变电、通信和广电类建设项目全过程辐射环境管理。
(八)制订实施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体系和推进办法。
我部对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体系已经开展两年多研究,制定出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体系(征求意见稿),正征求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级地方政府意见。生态文明建设推进办法也正在研究制定。要争取早日出台。还要在优化国土空间格局、推进资源全面节约、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等方面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九)全面加强保障措施。
深入开展生态文明法制建设研究,全力做好《环境保护法》修改工作。全面推进“十二五”环保规划实施,在做好中期评估的基础上及早谋划“十三五”。谋划重大专项,组织实施《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和《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环境保护重点工程。发布国家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十二五”规划。完善环境政策法规,研究建立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强化环境科技标准工作,增强科技支撑。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动生态环境保护人才发展,谋划环保体制改革。组织好世界环境日等重大宣传活动,开展全民环境教育行动。筹备召开国合会20xx年年会,继续推进双边及区域环保合作。
(十)抓好廉政转变作风。
根据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部党组专门制定了实施办法,我们要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作为环保系统加强党的作风建设、机关政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
总之,做好20xx年的环保工作,必须在创造亮点、抓住重点、突破难点、应对热点上狠下功夫。
一是创造亮点。污染减排是20xx年环保工作的亮点。发布实施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也是亮点,是撬动环保事业发展的支点。今后要在继续加大减排力度、做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实施工作的同时,改革创新,在环保各个领域不断创造新的亮点。
二是抓住重点。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始终是环保工作的重点。要发挥环境保护宏观调控职能,在遏制两高一资、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项目建设上发挥积极作用,集中力量解决饮用水、重金属、化学品、危险废物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关系民生的环境问题。
三是突破难点。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是环保工作的难点。环境出现问题应当在经济政策方面找原因。正确的经济政策就是正确的环境政策。离开经济发展抓环境保护是“缘木求鱼”,脱离环境保护搞经济发展是“竭泽而渔”。必须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努力推进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协调融合。
四是应对热点。PM2.5污染防治是当前环保工作的热点。要坚持“公开透明、有所作为”,既打好攻坚战,又打好持久战。打好攻坚战,就是按照“三步走”的要求,做好PM2.5的监测和信息发布。打好持久战,就是以PM2.5为重点,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切实改善环境质量。PM2.5治理是系统工程,需要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需要全社会的共同行动,要结成广泛的“环保统一战线”。
四、用改革精神和优良作风抓好落实
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已经明确,现在的关键在于抓好落实,努力实现“三个突破”:一是在深化改革上有所突破,二是在推进重点工作上有所突破,三是在改进工作作风上有所突破。
我就抓落实的问题,再提4点要求。
(一)在学习贯彻党的精神上抓落实。
学习党的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环保系统的首要政治任务,要做到在思想上同心同德,在目标上同心同向,在行动上同心同行。
一是把党的精神学习成果转化为指导环保工作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党的确立了科学发展观的历史地位,回答了新时期我们党举什么旗帜、走什么道路、保持什么样的精神状态、朝着什么样的目标继续前进等重大问题。全国环保系统要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历史地位、科学内涵和指导意义,深刻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制度和基本要求,深刻领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目标,深刻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战略部署,深刻领会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新要求,用党的精神指导实践,谋划工作,见到实效。
二是把党中央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转化为推动环保工作的力量源泉。党的报告的一个突出亮点,就是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全国环保系统要加深对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的认识,用生态文明建设统一思想、凝心聚力、攻坚克难,更加积极、更加自觉地投身到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中去,做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的引领者、推动者、实践者。
三是把学到的理论和方法转化为做好环保工作的智慧和能力。进一步开拓视野,获取新知识,增长新智慧,加深对环境保护全局性、长远性、根本性的战略思考,不断提高理性思考能力、统筹谋划能力、组织管理能力、解决问题能力,每个人都为环境保护事业的大厦添砖加瓦,贡献新的更大力量。
(二)在深化改革上抓落实。
改革是最大的红利。我国改革进入攻坚期,必须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推动下一步改革。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环境保护必须不断改革创新。
制定环保改革创新路线图和时间表。环保改革的核心问题是正确处理环境与经济的关系,综合运用法律、市场、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目前,零星改革存在的碎片化问题较为突出,增加了改革的难度。必须做好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制定总体方案、路线图和时间表,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调性,统筹规划、协同推进。今年改革的任务就是要在加快环境管理转型、下放审批权限、强化信息公开、扩大群众参与、改进工作作风等方面实现新突破。
讲究方式方法创新。近年来,环保系统在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上进行了不断探索和实践。善于“接地气”,以大工程带动大发展,科技标准先行,联防联控,以奖促治等,打开了工作新局面。要不断地提出新思路、研究新办法、制定新措施。
(三)在完成重点工作任务上抓落实。
今年10项重点工作已经部署,任务非常艰巨。既然定了,就必须想方设法加以完成。完成重点工作任务,需要思路的转换、方法的跟进和坚持不懈的毅力。在这些方面,有不少成功做法。近年来,环保投入很大,工程很多。怎样让资金发挥更大效益?我曾经提出,严管源、慎用钱、质为先。这对于推进环保能力建设,为污染减排提供支撑,发挥了明显作用。
近日部分地区出现的重污染天气,再次警醒我们必须狠抓污染防治这个根本不动摇。要把污染治理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信息发布是第一步,难在治理。如果信息发布了,而治理跟不上,会更加被动。取信于民,最终还是要靠治理,在改善环境质量上取得成效。
(四)在改进工作作风上抓落实。
工作思路明确以后,工作作风至关重要。作风正,才能形象好、事业旺。工作抓得不实、做得不好,主要是作风问题。全国环保系统作风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突出表现在会议、文件多,调研、解剖麻雀少;检查多,改进分析少。同时,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仍然存在。缺乏改革创新意识和拼搏进取精神,是造成作风问题的重要原因。
我部贯彻落实中央改进作风八项规定的实施办法,共10个方面24条要求,主要就是要改进调查研究和督查工作,注重实际效果,减少基层负担;精简会议和活动,严格控制规模和时间,不断提高效率和质量;严格文件简报管理,控制种类和数量,提高质量和实效;加强因公出国出境管理,改进新闻报道工作。部党组的规定十分明确具体,可操作性强。要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对照检查作风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深入剖析原因和症结;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结合实际更加细化,更便于操作;坚持真抓实干,一个一个问题去解决,一件一件事情去落实,一项一项任务去完成;加强督促检查,建立长效机制,切实防止“前紧后松”、反弹现象的发生。
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是人民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近年来,环保工作承担的责任越来越重,掌管的资金越来越多,随之而来的廉政风险也越来越突出。反腐倡廉工作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精神,全面推进全国环保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控机制,抓好防控措施的落实,坚决惩治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时刻不忘《廉政准则》,必须牢记“四常四戒四珍惜”(常修为政之德,力戒权力滥用,珍惜政治生命;常怀律己之心,力戒放纵自我,珍惜荣誉名声;常思贪欲之害,力戒见利忘义,珍惜家庭亲情;常弃非分之念,力戒浮华攀比,珍惜平凡生活)。
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勇于自带“紧箍咒”。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我多次郑重承诺,部党组主动接受全国环保系统的监督,要求大家做到的党组首先做到,要求部党组做到的我自己首先做到,请大家监督。我们一定要时刻牢记党的宗旨,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从日常的事情做起,认认真真、干干净净为国家和人民工作。
同志们!党的为环保事业发展描绘了美好前景。让我们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在以同志为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开拓创新、求真务实,继续探索环保新道路,为建设生态文明的现代化中国做出新的更大贡献。#p#副标题#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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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审判是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案件的审理和判决活动,包括对案件的受理、审查、调节、判决与执行等活动。下面就是读文网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在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上的总结讲话,仅供参考。
同志们:
这次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是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发展历程中具有重要意义的会议。在会议开幕时,李鹏委员长作了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并要结合唐德华副院长的报告,切实贯彻落实。
在我国改革开放深入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的过程中,随着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经济建设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发生了深刻变化,民事审判工作也面临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对这些新情况、新问题进行深入调查研究,依法妥善地审理好各类新的纠纷案件,是民事审判工作在新形势下的重大任务。下面,我就当前人民法院在民事审判工作中亟待明确的一些法律政策问题,讲几点意见。
一、适用新的合同法审理案件要注意的问题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合同是实现商品有序流动和资源有效配置的主要载体和形式。新的合同法结束了我国合同立法三足鼎立的局面,对原有的合同制度作了重大变更,设立了许多新的制度和规则。人民法院在适用新的合同法处理案件的过程中,要善于运用这些新的制度和规则,依法规范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
要正确适用与旧的合同法有关的条例和司法解释。新的合同法实施后,最高人民法院及时发布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和《予以废止的1999年底以前发布的有关司法解释目录(第三批)》,对审判工作中适用新的合同法有关问题做出了明确的解释,并废止了最高人民法院依据三部旧的合同法制定的若干司法解释。但是,对于与旧的合同法有关的行政法规、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能否在审理新的合同法实施之前的合同纠纷案件中继续适用等问题,在审判实践中还存在一些需要进一步明确的问题。根据立法法规定的原则,除了法律、法规有特殊规定的,法律、法规一般无溯及既往的效力。因此,在处理涉及新旧法交替时期的合同纠纷案件时,要按照合同成立的时间分别具体掌握:审理新的合同法实施以后成立的合同纠纷案件。不再适用与旧的合同法有关的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审理合同法实施之前成立的合同纠纷案件,应当适用与旧的三部合同法有关的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履行期间跨越新旧合同法的合同纠纷案件,以及依新的合同法为有效而依旧的行政法规、司法解释为无效的合同纠纷案件则可以参照新的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
要慎重确认合同效力。人民法院以往认定经济合同的效力采取的是严格标准,只要合同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规定,就认定其无效,这是符合当时立法指导思想和法律规定的。1981年颁布的经济合同法规定。违反法律法规的合同为无效合同;1993年通过的经济合同法修正案进一步规定为,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合同为无效合同;新的合同法则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为无效合同。这一规定的演变,反映了合同立法指导思想上的明显变化。新的合同法以鼓励市场交易、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为原则,限制了无效合同的范围。扩大了可撤销和效力待定合同的内容。人民法院在审理合同纠纷案件中,对于认定合同效力要充分注意立法上的这一重要变化,除了依据法律和行政法规禁止性的规定认定为合同无效外,不能依据地方法规确认合同无效。但是,对于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颁布的行政规章中的强制性规定(例如有关外汇、外贸管理方面的规定),在未上升为法律或行政法规之前,还要依据有关司法解释予以适用。
要严格适用代位权和撤销权。代位权和撤销权是新的合同法设立的制度,最高人民法院在对合同法的第一批司法解释中,对在审判工作中准确适用这一制度的条件及程序等做了比较具体的规定。当前要注意两个问题;一是要严格掌握适用代位权的条件。除了主债权、次债权均已到期,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力,已经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等可以适用代位权规定外,不得任意扩大。要特别注意防止利用代位权制度,搞部门或者地方保护主义。二是适用撤销权要坚持当事人自愿的原则。根据新的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是否提出申请以及请求法院对被申请人哪些行为予以撤销,均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人民法院不能依职权主动撤销,也不能超越当事人的申请,撤销被申请人的其他民事行为。
二、适用担保法审理案件要注意的问题
担保法自1995年10月颁布实施以来,人民法院审理担保合同纠纷案件,不仅数量多、范围广,几乎涉及到借款、买卖、加工承揽、建筑工程等各种债权发生和物权变动行为,而且情况十分复杂。为了解决在适用担保法时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即将下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现在我就审理担保合同纠纷案件时应当注意的主要问题强调几点。
要慎重处理对外担保。在审判实践中发现,一些国内企业盲目地为外商投资企业的注册资本提供贷款担保,或者为外商投资企业中的外方债务提供担保,造成外商不出资、不承担风险,而将其投资风险和债务直接转移给国内企业。这不仅严重损害了国家利益和国内企业的合法权益,而且不符合国际惯例。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随着外资的继续大量进入和对外交往的增加,涉及对外担保的案件可能会增多。人民法院在审理对外担保合同纠纷案件时,应当依据担保法、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机关的有关规定,准确认定合同的效力,符合无效条件的,应当认定无效,以维护国家利益和经济安全。
要妥善处理合同抵押登记。担保法实施后,有的地方没有立即建立相应的抵押登记机关,有的法定登记部门不办理抵押登记,有的登记部门自行规定登记期限和收费标准,还有的登记机关权力交叉等,影响正常的抵押担保法律秩序,阻碍抵押法律制度实施,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人民法院在审理抵押担保合同纠纷案件时,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实际情况分别对待:对于担保法规定的需登记方能生效的抵押合同,如果当事人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已经进行过登记申请,因为登记机关的原因而无法办理抵押物登记,或者抵押人将抵押财产的权利凭证已经交付给了抵押权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抵押合同有效。但是,没有办理抵押物登记的,则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要准确处理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审判工作中经常遇到的问题。它分别涉及到主债务的诉讼时效和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对于主债务的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否中断的问题,由于法律没有规定,各地法院在审理有关案件时,掌握的原则不一致,有的适用时效从属原则,有的则适用时效独立原则。因此,有必要统一认识。应当肯定,保证合同是从属于主合同的从合同,保证之债属于从债。一般保证主债务的诉讼时效及于从债务,从债务的诉讼时效应当以主债务的诉讼时效为依据,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从债务诉讼时效也相应中断。但是,在连带责任保证合同中,鉴于保证合同具有相对的独立性,保证人和债务人处于同一法律地位,因此引起债务人的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事实,并不影响债权人向保证人直接主张权利,在这样的情况下,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就不应当因此而中断。
三、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案件要注意的问题
随着国家土地使用制度的实施和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入,有关房地产纠纷的类型和范围也出现了不少新的变化,除房屋买卖、租赁、确权、侵权、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合同纠纷外,还出现了房屋按揭、商品房预售、预租、项目转让等新类型案件。为了保护土地资源的合理综合开发利用,维护房地产交易的正常秩序,人民法院审理房地产纠纷案件,要充分认识土地资源不可再生的特点,坚持土地使用权决定地上其他权利的原则,按照法律和政策,严格对土地使用权的审查,遏制非法占用土地,确保国家对土地市场的有效管理。审理建筑工程质量纠纷案件,要按照国家标准、部颁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严格审查工程质量,绝不能对主体结构不合格的工程“以质论价”,或者通过降价使“豆腐渣工程”合法化,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审理房地产合同纠纷案件,要依据诚实信用原则。切实保护平等交易,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房屋合建、合作开发纠纷,要依法严格审查合同,防止把经营风险转嫁给一方当事人。审理涉及房地产管理法施行前的房地产开发经营纠纷案件,既要适用有关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又不要脱离当时当地的具体情况,更不能牺牲真正投资者的利益使投机商获取暴利。对于房地产管理法施行后房地产开发经营中因非当事人自身的原因造成管理手续不完善的,应当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前提下,从有利于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的原则出发,妥善处理,以公平合理地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审理损害赔偿案件要注意的问题
审判实践表明,审理损害赔偿案件如何确定精神损害赔偿责任,是一个适用法律比较困难,且往往引起社会争议的问题。人民法院审理这类案件,既要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又要慎重稳妥,要特别注意三个问题:一要严格把握精神损害的赔偿范围。当前,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范围已从民法通则规定的公民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和荣誉权,扩展到生命健康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和隐私权等方面,而且提出的索赔数额越来越高,从几千元到数百万元不等。这是一个值得注意的动向。人民法院处理精神损害赔偿问题时,要坚持以人身权利遭受侵害,造成受害人精神痛苦为原则,不要随意扩大受案范围。对因生命权、健康权遭受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精神损害的,只要符合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的条件,就应当受理,慎重处理。二要严格掌握精神损害赔偿原则。对侵权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依法判令加害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对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一般不予支持;加害人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人损害,造成精神损害的后果比较严重的,可根据加害人的过错程度、侵权情节、损害后果等具体情况,依法判令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三要合理确定赔偿数额。应当明确,人民法院通过审判活动.确认侵权人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其目的在于抚慰受害人,教育、惩罚侵权行为人,在社会上树立起尊重他人人身权利和人格尊严的法制意识和良好道德风尚。赔偿数额要切合实际,原则上不宜过高。各地因经济、文化发展的情况不同,具体数额可有所差别,不要互相攀比。要正确引导当事人,对于过高数额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一般不予支持,并向请求人说明诉讼费用的负担原则,以限制滥诉行为。
因医疗纠纷引发的损害赔偿案件增多,这是当前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又一个值得注意的动向。应当指出,在计划经济时期对这类纠纷的处理,是采取行政处理和民事赔偿诉讼相结合的办法,更多的是将损害赔偿纳入行政处理程序中。这种处理办法。已经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对民事权利的保护要求不相适应。人民法院在处理这类案件时,既要注意协调冲突,缓解矛盾,又要严格正确适用法律。要把握以下几点:一要正确区分医疗事故责任与医疗过失损害赔偿责任的界限。是否构成医疗事故,构成几级医疗事故,以及对医疗事故进行处理这是卫生行政部门的职责。人民法院在审理医疗纠纷案件时,对于是否承担医疗过失损害赔偿责任,则应当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按照侵权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严格审查有无侵权事实、损害后果、侵权事实与损害后果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以及侵权人是否存在主观过错,以此来判断侵权人是否应当承担民事损害赔偿责任。是否构成医疗事故,不是认定医疗过失损害赔偿责任的必要条件。二要慎重对待医疗事故鉴定。医疗事故鉴定结论只是人民法院审查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是否作为确定医疗单位承担赔偿责任的依据,应当经过法庭质证。三要实事求是地确定赔偿数额。按照民法通则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合理确定赔偿数额,既要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又要防止赔偿数额过高,加重医疗单位负担。在案件处理过程中,要注意多做调解疏导工作,缓解矛盾,维护医疗工作秩序。
五、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要注意的问题
随着经济结构调整加快和劳动用工制度改革的深化,劳动争议案件呈上升趋势。目前审理劳动争议案件亟待解决的问题有三个:
一是仲裁机构对劳动争议纠纷迟迟不作受理与否的决定,人民法院是否可以受理。在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将仲裁作为前置条件,未经仲裁机构仲裁的,人民法院不能直接受理。但是,对当事人提出申请后,仲裁机构以某种理由不予受理的,为了及时保障当事人的权利,人民法院可以受理当事人的起诉。
二是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能否作为审理案件的依据。在处理这个问题时,一定要依法切实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合法的劳动合同关系,制止违法劳动关系,促使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履行义务,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除了适用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外,还应当参照适用国家有关劳动政策以及行政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如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并已告知劳动者的,也可以作为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三是因企业职工下岗引发的劳动争议应否受理。企业职工下岗、整体拖欠职工工资是在企业制度改革和劳动用工制度改革中出现的特殊现象,不是履行劳动合同中的问题,由此引发的纠纷,应当由政府有关部门按照企业改制的政策规定统筹解决,不属于劳动争议,不应以民事案件立案审理。人民法院要多做当事人的教育引导工作,尽力缓解矛盾,防止把群体性纠纷引向诉讼。对于因职工下岗引发的婚姻家庭纠纷案件,要依法妥善处理。
六、审理婚姻家庭案件要注意的问题
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是人民法院审理民事纠纷案件的主要方面。鉴于当前这类案件数量仍居高不下,而且新情况新问题不少,各级人民法院仍应大力加强这方面的审理工作。人民法院审理这类案件,应当坚持依法办案,多做法制教育和调解疏导工作,切实保护妇女、老人、未成年子女和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倡导新道德、新风尚,促进家庭和睦、社会文明和社会稳定。要按照婚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全面分析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综合判断婚姻关系是否可以继续维持。对于那些夫妻感情和婚姻关系确已破裂,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要依法及时判决准予离婚。对于因一方过错,严重损害夫妻感情和婚姻关系的离婚案件,要依法充分保护和照顾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对于解除非法同居关系的,要依法充分考虑未成年子女的利益,妥善处理子女的抚养问题。对于因被拐卖而被迫成婚或收养的,受害者被解救后,违法者请求退还财产、赔偿损失或者要求给付抚养费的,不予支持。在处理家庭财产分割中,涉及私营企业所有权、经营权、生产资料,以及股权、股票、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的,既要坚持有利于生产经营、方便生活的原则,又要充分考虑财产积累过程中贡献大小,按照实际情况,合理妥善处理。一方婚前参加房改的房屋,属一方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参加房改的房屋,属双方共有财产,离婚分割时,可以将房屋判给一方,也可以判归双方,需要评估房屋价值的,一般按市场价格确定。对于非婚生子女的认领和抚养,试管婴儿、借腹生子、人工授精等所生子女的法律地位和父母子女关系的确定,要遵循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充分保护当事人的人格权和隐私权;一方当事人提出亲子鉴定的,一般应征得对方的同意,选择国家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或者认可的医疗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只能作为证据来源使用,只有经过法庭质证、认证的鉴定结论,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九届全国人大会第十八次会议正在审议婚姻法修正案的草案。草案以现行婚姻法为基础,坚持社会主义婚姻家庭的基本制度和基本原则,注重可操作性,规定了夫妻应当相互忠实,相互扶助;禁止重婚和其他违反一夫一妻制的行为;对重婚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内容。同时,针对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思想观念发生的变化,在婚姻家庭关系方面出现的新问题,对家庭暴力、夫妻财产、离婚、结婚条件及无效婚姻等做出了修改。修改后的婚姻法对更好地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将起到重要作用。各级人民法院在婚姻法修正案颁布后。要组织审判人员认真学习,并结合审判实践,充分做好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
七、审理涉及国有企业改制案件要注意的问题
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推动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中之重。近几年来,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人民法院受理的涉及国有企业改制中发生的案件,不仅数量大、涉及面广,而且政策性强,加之直接的法律依据不足,增大了审理这类案件的难度。最高人民法院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正在抓紧制定司法解释。现就人民法院在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案件中必须注意解决的几个问题,讲一些意见。
关于案件受理的问题。人民法院受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案件,应当坚持依法积极慎重的原则。凡是平等主体间发生的企业买卖、合并、分立、资产转让或者涉及债务承担的法律行为,并符合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的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是,对政府及其所属主管部门进行的企业国有资产调整、划转过程中引发的纠纷,政府参与或者依据政府指令而发生的政策性“债转股”纠纷.因改制过程中违反民主议定原则或者因企业改制而引起的职工安置问题而提起的民事诉讼,要告知当事人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由政府有关部门统筹解决。
关于企业改制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及企业改制案件时,要坚持依据法律与参照国家有关改制政策、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和促进现代企业制度建立相结合的原则。在处理具体案件时,凡是法律、司法解释有明文规定的,依照法律和司法解释办理;法律和司法解释无明文规定的.按照国家关于企业改制政策办理;法律和政策都无明确规定的,按照有利于产业结构调整与改组、资源的有效配置,有利于社会稳定的原则处理。但是,地方政府制定的有关企业改制规定,如果与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国家关于企业改制政策发生抵触的,不能成为人民法院处理案件的依据。
关于“零价格”出售小型企业的问题。在小型企业出售过程中,将债务等于或者大于资产的企业予以出售,由此产生了所谓“零价格出售”问题。人民法院在处理这类案件时,只要当事人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企业改制政策的禁止性规定,对出售企业资产的评估是规范客观公正的,出售程序是合法的,并且出售行为经过了有权机关的批准,就不应当轻易否定出售的效力。如果查明买卖双方权益确实严重失衡的,可以判令买受人补交相应的价金;买受人拒不补交的,可以判令解除合同并承担赔偿责任,或者应债权人的请求,判令撤销该合同。至于买受人恶意转让财产,逃避债务的情形,则应通过另外的法律关系进行处理。
关于改制后原企业遗留或者遗漏债务的承担问题。针对有些企业借改制之机,悬空、逃废债务,严重损害国家和其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的情况,人民法院在处理这类案件时,应当坚持以下原则:一是法制原则。凡是符合企业分立、合并、变更或者债权债务转移法律规定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确定承担债务的主体。二是法人制度原则。企业的股东或者出资人,应当以其在该企业的股份或者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三是债务随企业资产转移的原则。对于法律没有规定,当事人又没有约定的,应当按照债务随企业资产转移的原则,确定承担债务的主体。
关于企业资产评估问题。在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案件中,资产评估是当事人争执的焦点之一。重复进行资产评估已经成为诉讼拖延或者缠诉不止的重要原因。在处理这类问题时,既要注意资产评估的规范性、合理性和公正性,又要重视评估报告的证据性。在一审阶段,法庭应当对一方当事人提交的资产评估报告进行质证,评估机构应当出庭。经过质证,对当事人没有异议的评估报告,应当作为定案的依据。如果另一方当事人对评估机构报告有异议,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委托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符合法定条件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该评估报告应当作为定案的依据。在二审阶段,一方当事人如再对评估报告提出异议的,一般不予采纳。总之对于资产评估的问题,要坚持由当事人主张的原则,人民法院不要自行委托评估机构对资产进行评估,更不要反复委托评估,以避免工作上的被动。
八、审理金融案件要注意的问题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安全是国民经济安全运行的重要保障。随着国家加大整顿金融秩序工作的力度,近年来人民法院受理的金融纠纷案件数量多,标的数额大,其中,借款合同纠纷占金融纠纷案件数的40%,占具有财产给付内容案件标的额的50%左右;同时。委托贷款、信托贷款、票据、证券、保险、信用证垫付、大额存单、期货交易等新类型案件不断出现。加之,不少地方前几年发生“乱集资、乱设金融机构、乱办金融业务”,更增加了人民法院审理和执行难度。有鉴于此,各级人民法院一定要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金融秩序的整顿,金融风险的化解,经济运行的安全继续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继续做好涉及整顿“金融三乱”纠纷案件的审理工作。遵照中央关于“谁主管,谁整顿;谁批准,谁负责;谁用钱,谁还债;谁担保,谁负相应责任”的原则,对于未经国家金融管理机关批准而设立的非法金融机构,以及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非法金融活动引起的纠纷,要继续由主管部门处理,以有利于最大限度地保护债权人利益,防止矛盾激化,保障社会稳定。国务院发出关于继续关闭、撤销、合并信托投资公司,整顿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决定后,最高人民法院相应发出通知规定,各级人民法院要严格执行,不得各行其是,影响全局。对于“两会一部”(即农村合作基金会、乡镇企业基金会和供销社股金服务部)与农户之间的以“两会一部”为被告的纠纷,人民法院一般仍应暂不受理。政府主管部门请求人民法院协助“两会一部”清收对外债权时,即“两会一部”作原告的,人民法院应当通过审理案件,予以配合。
积极慎重审理金融电子化服务中发生的案件。金融机构在向电子化服务转变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新类型案件。例如,在储蓄存款案件中,金融机构以取款人凭其设定的密码和伪造、变造的存折,在异地以通兑的方式将存款取走而拒付存折持有人凭真实存折取款发生的纠纷;通存通兑异地取款纠纷案件中,异地取款没有及时在存折上登记,存折记载的存款金额和实际存款情况不符,存款人要求按照存折记载的金额兑付而发生的纠纷。人民法院应当坚持依法维护金融机构信用、保护存款人合法权益,按照严格责任原则,准确认定金融机构的责任承担。存款人以真实存单(存折)向金融机构主张权利的,金融机构应当承担兑付责任。金融机构以存款已正确兑付或者因存款人的过错而被诈骗为抗辩事由。应负举证责任;如果举证不能,仍应承担兑付责任。存款人与金融机构对存款被诈骗均无过错的,则金融机构仍然应当承担兑付或赔偿责任;存款人与金融机构对存款被诈骗均有过错的,则依照过错大小,各自对存款损失承担相应的责任;需要明确的是,金融机构承担严格责任的法律要件是,损害结果与其过失行为之间具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如果银行无纸化制度的缺陷与存款被诈骗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金融机构就不应当承担存款兑付责任。
依法审理好涉及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追讨债权的纠纷案件。为了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依法处置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国务院于1999年7月决定组建中国华融、长城、东方和信达四家资产管理公司。这四家资产管理公司因追讨债权而起诉到法院的案件逐渐增多,人民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中遇到的主要问题是诉讼主体的确认问题,大体有三种情况:一是确认资产管理公司办事处的诉讼主体资格。资产管理公司办事处虽然不具备法人资格。但是其上级公司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应当视为法人的分支机构。这些办事处可以作为诉讼主体参加诉讼。二是资产管理公司受让了由国有商业银行已经提起诉讼的债权,其可否继续成为诉讼主体。由于债权转让前有关银行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银行将债权转让给资产管理公司后,其对原债权已不再享有权利,诉讼主体应当变更为资产管理公司(办事处),由其继续参加诉讼,继承有关银行在诉讼中的权利义务。三是受让债权后的资产管理公司(办事处)可否作为原告提起诉讼。由于资产管理公司(办事处)与银行已经达成债权转让协议,资产管理公司(办事处)就成为新的债权人,可以自己的名义起诉。
此外,在审理金融纠纷案件中,对委托贷款合同中的“指定用资人”以及逾期归还贷款是否计算复利的问题,各地做法不一。我们的意见是,在出资人和金融机构均不能举证证明是谁指定用资人的情况下,可以比照共同过错原则,确定双方应当承担的责任。对于后一个问题,应当明确,逾期还款是违约行为,应当依法制裁,但在确定制裁数额时要合情合理,对于借款人的违约行为,在人民法院判定还款时间后,只计收罚息即可,不宜再计收复利。关于这个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将抓紧制定司法解释。
九、审理知识产权案件要注意的问题
知识产权保护作为鼓励和促进科技创新与进步、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推动人类文明成果共享的法律制度,已经成为我国实施科教兴国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人民法院如何运用我国现行知识产权制度,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履行我国对有关知识产权国际条约的承诺,解决好“入世”后可能面临的各种知识产权法律的新问题,做好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将成为一项意义重大的审判任务。当前,人民法院在审理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时,要特别注意以下问题。
要充分保障知识产权权利人诉讼的正当行使。针对当前盗版、假冒等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屡禁不止的情况,人民法院要依法加大对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注意适用各种民事救济措施和民事制裁形式。依法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在诉讼中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停止侵权、排除妨害、消除危险先行做出裁定。要依法保护网络环境下的知识产权,依法受理网络域名与商标权等民事权益纠纷,以促进科学文化知识的传播和利用,维护社会公众利益,保护在他人已有成果基础上进行的创新活动。同时,要注意防止滥用知识产权行为。
要做好技术合同纠纷案件的审判工作。人民法院在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时,除了要适用新的合同法的规定外,还要注意以下三个问题:一是慎重对待诉讼主体资格。只要合同当事人具备履约能力,就不能仅以合同主体不适格而认定合同无效。二是合理确定合同效力。虽然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订立技术合同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登记或公告后生效,但是对于不具备上述形式要件而引起的纠纷,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有利于技术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原则,促使当事人补办法定手续,从而使受让人继续实施该先进技术,不要简单地认定合同无效。三是妥善处理实体权利。技术转让合同的标的技术大多涉及高新技术,受让人将这类技术应用于工业化生产过程中,一般会遇到一些技术方面的问题。人民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时,应当分别情况处理:如果让与人能够在合理期限内补正技术缺陷,就应当允许让与人在合理期限内解决存在的技术缺陷及相关问题,而不要简单地将合同做解除等终止处理;受让人因此受到损失的,可以判令让与人赔偿。
为实施修改专利法的决定做好准备。为了完善我国的专利制度,加强对专利权的保护力度,适应我国即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形势,今年8月25日,九届全国人大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专利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并将于明年7月1日起实施。《决定》对现行专利法做了重要修改,其中与人民法院专利审判工作直接有关的部分主要有:一是将有关授予、宣告无效和维持专利权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行政决定,均纳入人民法院司法审查范围。二是规定利用本单位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发明创造,其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通过约定确定。三是将许诺销售确定为构成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所谓许诺销售,是指明确表示愿意出售某种产品的行为,包括展览、演示、广告等各种形式。四是规定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改变了自颁发专利证书之日起生效的规定。五是规定专利管理机关有权对停止侵权的请求做出处理决定,当事人对该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而对赔偿问题,专利管理机关只能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六是规定侵犯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人民法院或者专利管理部门可以要求专利权人出具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做出的检索报告。依据这一规定,在审理实用新型专利侵权纠纷案件时,当事人出具了检索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不再中止审理。七是规定对专利侵权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式,特别是规定了可以参照专利许可实施费的倍数合理确定的方法。八是将民事诉讼法关于诉前财产保全措施的规定,扩大适用到诉前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加强了制止专利侵权行为的措施。九是规定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应认定为侵犯专利权行为,但对能够证明其产品合法来源的,当事人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各级人民法院应当组织审判人员认真学习、熟练地运用这些规定,审理好案件。北京市法院要及早调配充实审判人员,充分做好实施修改后的专利法的准备工作。
注意准确掌握侵权纠纷的损害赔偿计算方法。对侵权案件的损害赔偿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已有的司法解释规定了三种计算方法。根据审判实践,我再作以下补充;一是在严格按照上述方法难以准确确定赔偿额时.原则上可以按照被告侵权商品的生产数量乘以原告产品的合理利润额作为原告损失额进行赔偿。二是被告有责任证明其侵权收益中属于生产成本应当扣除的数额,被告对该部分数额不能证明或者提供虚假证明的,推定其全部收益为非法获利赔偿给原告。三是对作者或者其他著作权人著作人身权的侵害,应当适用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形式,对不足以平复被侵权人精神损害的,可以根据具体案情,适当适用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形式。四是对定额赔偿,要严格掌握在被告的侵权行为确实造成原告损害,而原告损失与被告获利都不能计算的条件下适用;要按照权利的种类、内容、侵权的性质和情节等从严掌握定额赔偿的数额,最高定额赔偿额以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为宜。应当注意,对于一般的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在计算侵权损害赔偿额时,要按照侵权人的营业利润,而不要按照销售利润计算;对于完全以侵权为业的,可以按照其全部商品销售利润计算赔偿额。人民法院在计算侵权损害赔偿额时,应当对权利人的全部实际损失给予充分的赔偿,对于权利人直接用于调查、制止侵权行为的合理费用,可以计算在赔偿的范围内,但对进行诉讼的律师费用。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世贸组织的有关规则,则不宜一律计算在赔偿范围中。
认真慎重地处理专业鉴定。专业鉴定是审理知识产权案件的重要问题。人民法院在处理专业鉴定问题时要注意:一是专业鉴定只能鉴定涉及案件事实的专业问题,而不能以技术鉴定代替法律适用。对于是否构成商业秘密、是否构成侵权等问题,不能作为专业鉴定的内容或者要求鉴定人做出结论。二是要认真审查当事人的鉴定要求,对于不属于鉴定解决的事项或者不需要鉴定解决的问题,要向当事人说明并依法予以处理。三是应当向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就鉴定的标准、方法、程序等做出明确交代,对鉴定的内容进行充分的研究和正确的判断。四是对于鉴定结论,除当事人无异议外,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或依职权可以要求鉴定人出庭接受询问,并对拟作为定案依据的鉴定结论进行质证。
十、审理海事海商、涉外案件要注意的问题
随着我国对外经济贸易和海运事业的发展,我国已经跨入世界贸易和航运大国的行列。1999年我国的进出口货物总量为4.4亿吨,已成为世界第九进出口贸易大国,其中3.7亿吨是通过船舶运输实现的。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将有更多的境外企业、自然人到我国投资,也将有更多的国内企业参与国际贸易和海上货物运输,海事海商纠纷和涉外商事纠纷将会相应增长。目前,我国已经制定和颁布了不少有关海事海商和涉外商事法律。特别是海商法和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的颁布和实施,为我国的海事审判奠定了比较坚实的法律基础。为了维护我国改革开放的法制形象,人民法院在审理海事海商案件时,要特别注意以下问题:
关于海事海商案件的管辖。海事海商案件包括海事行政案件由海事法院、海事法院的上诉审法院以及法律规定的地方人民法院管辖。地方人民法院不得违法受理海事海商案件,海事法院亦不得受理非海事海商案件。海事法院及其上诉审法院在行使案件管辖权时,要注意海事海商案件的地域管辖问题。海事法院的地域管辖应当首先适用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的规定;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没有规定的,则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关于扣船程序。当事人申请扣押船舶必须具有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海事请求内容,海事法院方可应其申请采取扣押船舶措施。地方人民法院不得对船舶采取保全措施;如果为执行案件需要扣押船舶的,应当委托就近的海事法院执行;对已经保全的船舶可以采取限制处分或者抵押等方式允许该船舶继续营运,但应以不影响债权人和善意第三人的利益为限。拍卖、变卖船舶必须坚持公开的原则,依法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关于海事强制令。当事人申请海事强制令,仅限于被请求人的作为或者不作为明显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情况。海事法院要严格审查当事人的申请,以防止当事人滥用权利。
关于海事证据保全。根据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的规定采取证据保全后,所提取的证据材料应当由海事法院负责保存。海事请求人在向海事法院起诉后,可以申请复制。与海事证据保全有关的纠纷由仲裁机构处理的,仲裁机构可以向海事法院申请复制该证据材料。
关于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受理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申请时,要注意审查申请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的主体是否合格、是否属于限制性债权、申请设立基金的数额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等。应当注意,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规定的是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的设立程序,不是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程序。当事人有无丧失责任限制的情节,与可以设立基金是可以分开的。
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要注意以下问题:一是要根据我国法律、缔结和参加的国际公约、条约和合同的约定,积极行使我国的司法管辖权。二是我国一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就要履行成员的相应权利,承担相应的义务,人民法院要抓紧组织审判人员了解、熟悉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则。在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时,如何适用我国法律和这些规则,最高人民法院将作出相应规定。三是要根据我国法律和我国缔结、参加的国际公约、多边和双边条约,对中外当事人给予平等的保护。应当明确,凡是在我国注册登记的外国投资企业都属于中国法人,如果他们和国内的企业发生纠纷时,应当适用我国法律。
以上十个问题,是当前民事审判工作中需要特别注意的一些适用法律政策的原则意见,请大家在审判工作中,结合实际情况,研究掌握。由于审判实践情况复杂,涉及法律政策问题繁多,在这里,不可能一一谈到,最高人民法院将抓紧制定有关司法解释,予以进一步规定。随着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精神的贯彻和“十五”计划的实施,反映在审判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类型案件更会增多,希望大家注意调查研究,总结经验,积累材料,切实提高审判水平,真正将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结合好,以圆满完成各项审判工作任务。
最后,预祝大会圆满成功。
看过在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上的总结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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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监管是指一个国家对本国保险业的监督管理。一个国家的保险监管制度通常由两大部分构成:一是国家通过制定保险法律法规,对本国保险业进行宏观指导与管理;二是国家专门的保险监管职能机构依据法律或行政授权对保险业进行行政管理,以保证保险法规的贯彻执行。下面就是读文网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在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仅供参考。
同志们:
今天上午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刚刚结束,温家宝和王岐山副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充分肯定了五年来金融业改革发展取得的成绩,全面部署了今后一个时期的金融工作,为我们加强和改进保险监管指明了方向。这次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工作,分析形势,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保险监管思路,部署今年保险监管工作。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关于20xx年保险监管工作
20xx年是保险市场面临困难和挑战较多的一年。国际金融市场剧烈动荡,各类风险明显增多。国内经济增速缓慢回落,资本市场持续走低,金融产品间的竞争日趋激烈,保险业务发展和风险防范面临多重压力。在十分困难的情况下,保监会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金融保险工作的战略部署,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转方式、促规范、防风险、稳增长,不断加强和改进保险监管。一年来,主要抓了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非现场监管,提高风险防范能力。一是加强风险监测和预警。建立国际国内经济金融形势跟踪研究制度,密切关注利率变化和资本市场波动等外部因素可能对保险经营产生的影响,及时防范非正常退保、资金运用和偿付能力等方面的风险。二是继续实施分类监管。对风险较大的C类和D类公司,研究确定针对性的监管措施,督促公司加强风险管理。探索上下联动的分类监管机制,将法人机构分类监管和分支机构分类监管结合起来。三是强化偿付能力监管。督促保险公司加强资本管理,通过多种渠道提高偿付能力水平,批准66家公司增资900亿元、15家公司发行次级债600.5亿元。对偿付能力不达标和资本金不足的公司,通过限制规模、停批分支机构等措施督促公司进行整改。修订《保险公司次级定期债务管理办法》,完善资本补充机制。四是推进信息化建设。启用偿付能力监管信息系统,开发保险资产管理监管信息系统,增加现有监管信息系统的功能。针对新会计准则2号解释全面实施后的变化,重建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和监测标准,实现统计系统的顺利过渡。
(二)突出现场检查重点,严厉打击保险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财产险方面,重点检查公司业务、财务数据不真实,尤其是虚列费用、虚假理赔、虚假计提准备金等违法违规问题。组织保监局开展联动式检查,并在加强对总公司检查的同时,注重对分支机构开展延伸检查。人身险方面,重点检查销售误导、银保账外暗中支付手续费、团险业务违规和资金管控等问题。对安徽、河北两省各主要保险分支机构开展“拉网式”检查,选取平安人寿和阳光人寿两家总公司进行重点检查。中介方面,重点检查保险公司利用中介渠道从事违法违规行为。资金运用方面,组织银行存款专项检查和保险资金运用新规执行情况检查。同时,继续推进保险业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和反保险欺诈、反洗钱工作。全年共派出2126个检查组7883人次,对2162家次保险机构和中介机构进行了现场检查,共对926家次机构和1056人次实施了2768项次行政处罚。
(三)加强法人机构监管,增强市场主体规范发展的自觉性。一是推进公司治理监管。通过公司治理报告、窗口指导、董事会秘书谈话等方式,督促公司落实各项监管制度。二是强化保险集团监管。围绕资本管理、资产负债管理、内部控制等关键环节研究制定配套制度,逐步建立保险集团监管制度体系。加强对国际保险集团监管“共同框架”的研究。三是强化法人机构责任。加强对总公司的综合检查。强化对总公司和高管人员的责任追究,严肃处理涉案责任人400多人。加强对问题公司的质询监管,向总公司通报违法违规情况,跟踪监督公司认真查找原因并加以整改。要求各公司将监管部门处罚情况及有关要求向董事会和监事会报告,强化出资人对公司经营的约束。四是加强保险公司透明度监管。完善信息披露制度,除个别公司因重组原因外,首次实现所有保险公司对外披露年度报告。
(四)大力推进改革创新,促进行业转变发展方式。一是继续推动保险公司改革。支持中国人保集团引入战略投资者。推进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改革。支持新华人寿上市。开展商业银行投资保险公司股权试点。探索设立自保公司和农村保险互助社。支持中小公司改革资产管理体制。二是推进产品服务创新。研究制定保险业参与新农合经办,以及商业保险服务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继续推动农村小额保险试点。在5个地区开展变额年金试点工作。稳步推进营销员管理体制改革,探索设立专属销售公司。三是加强对行业科学发展的引导。以银保业务为重点,继续推进人身险结构调整。强化对产险公司经营情况、偿付能力、绩效考核、预算执行以及压力测试等情况的监测,推动产险公司转变经营理念。四是制定发布行业“十二五”规划。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明确了“十二五”期间保险业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
(五)完善监管制度机制,着力解决保险消费者反映的突出问题。一是针对车险经营中的弄虚作假问题,加快推进全国车险联合信息平台建设,除西藏外,涵盖交强险和商业车险的全国车险联合信息平台基本建成。推动完善承保理赔信息客户自主查询制度,将查询范围扩大到非车险领域,并将销售渠道、手续费等相关信息纳入查询内容。二是针对银行保险和销售误导问题,联合银监会下发《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监管指引》,制定人身险业务经营规则、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监管规定,规范保险业务经营活动。三是针对车险“高保低赔”、“无责免赔”等产品服务问题,研究制定车险条款和费率管理办法,从产品设计、流程控制、理赔服务等方面提出规范性要求。指导部分地区商业车险定价机制改革试点。四是针对理赔难问题,加大对保险理赔的监管力度,加强对理赔服务质量的监测曝光。车险结案率逐步提升,结案周期明显缩短。
经过一年的努力,保险监管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保险市场在极其困难的情况下保持了平稳发展的态势。一是保险业务发展基本稳健。20xx年全国实现保费收入1.43万亿元,同比增长10.4%。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4617.9亿元,同比增长18.5%。人身险保费收入9699.8亿元,同比增长6.8%。保险公司总资产达到5.9万亿元。二是保险风险得到有效防范。偿付能力不达标公司从年初的7家减少到5家,不达标公司的风险状况逐步改善。三是治理市场秩序工作取得成效。虚假批退、虚挂应收初步遏制,虚假赔案逐步减少,银行保险和电话销售中的不规范现象有所好转,意外险市场违规竞争问题得到较好控制。四是保险服务能力有所提升。20xx年保险赔款和给付3910.2亿元。农业保险、养老健康保险、责任保险和出口信用保险等领域的覆盖面不断扩大。
20xx年,保险监管克服各种矛盾和困难,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特别是各保监局身处监管一线,承担着监管一方保险市场的重要职责,在防范化解风险、维护市场秩序、促进行业发展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保险监管能够取得这样的成绩,得益于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得益于保监会历届领导班子打下的良好基础,得益于全体监管干部的辛勤工作。在此,我代表保监会党委向大家表示亲切的慰问和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保险监管面临的形势
总体上看,未来一个时期我国的发展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保险业也处在发展的黄金时期。我国经济社会蓬勃发展的基本面没有变,保险业继续保持快速发展的基本面没有变,这是我们做好监管工作的有利条件。同时也要看到,近一个时期外部环境比较严峻,尤其是保险业长期积累的一些矛盾和问题逐步显现,保险监管面临很大挑战。对此,我们要有清醒认识。
(一)深刻认识宏观经济金融形势对保险业的影响,进一步增强保险监管的大局意识
今年国际国内形势可能更为复杂严峻。从国际看,世界经济复苏的不稳定性不确定性上升,经济下行风险加大。欧洲主权债务危机持续深化,正从边缘国家向核心国家扩散,甚至会加剧银行业危机,欧债危机的前景仍然面临较大的不确定性。主要发达国家经济复苏步履维艰,欧元区经济衰退风险增大,美国走出经济困境面临诸多制约。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通胀压力较大,外需减弱可能导致经济增长放缓。宏观政策选择存在不确定性,发达国家、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宏观调控都面临两难选择,流动性过剩和市场预期低迷并存,加上投机行为盛行,随时可能对世界经济稳定造成冲击。国际金融市场和大宗商品市场大幅动荡的局面可能仍将持续。从国内看,国民经济继续朝着宏观调控预期方向发展,呈现增长较快、价格趋稳、效益较好、民生改善的良好态势。但是,我国经济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矛盾和问题仍很突出,经济增长下行压力和物价上涨压力并存,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节能减排形势严峻,经济金融等领域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潜在风险。国际国内形势的变化将通过金融市场、实体经济和保险消费者等多种渠道,对保险业的承保、资金运用和资本补充等产生多方面的影响,增加了行业发展和风险防范的压力与难度。
当前,保险业的发展与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的联系日益密切,保险监管的有效性越来越取决于我们对全局形势的把握,取决于我们能否在更高的层次和更广的维度上掌握保险监管工作的规律。这就要求我们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深刻把握宏观经济和金融形势对保险业的影响,做到“跳出保险看保险、跳出监管看监管”,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金融稳定的大局来谋划保险监管工作,加强对宏观经济形势的研判,进一步提高监管工作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
(二)深刻认识当前保险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进一步增强保险监管的紧迫感
尽管近年来保险业保持了比较好的发展态势,但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很大差距。特别是阻碍行业科学发展的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不容忽视,需要抓紧时间解决。
第一,行业社会形象亟待改善。一直以来,保险业声誉不佳、形象不好的问题比较突出,主要表现为“三个不认同”。一是消费者不认同。理赔难、销售误导、推销扰民等损害保险消费者利益的问题反映强烈,且长期以来未能得到较好解决,导致消费者对行业不信任。二是从业人员不认同。保险业基层员工压力大,收入低,社会地位低,感觉被人瞧不起,对自身发展没有信心。三是社会不认同。行业总体上仍停留在争抢业务规模和市场份额的低层次竞争水平,为了揽到业务不惜弄虚作假、违法违规,在社会上造成了非常不好的影响。这些问题正在不断地侵蚀保险业发展的诚信基础,严重损害保险行业形象,如果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很可能会引发信任危机,制约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行业发展方式急需转型。近年来,保险业的发展基础和外部环境已经发生了深刻变化,但十几年沿袭下来的粗放发展模式却没有发生改变。比如,保险业发展模式仍停留在“跑马圈地”的时代,“以保费论英雄”、“以市场份额论英雄”,一些保险公司不重视加强内部管理和产品服务创新,导致行业竞争能力较弱,发展后劲不足。有的公司甚至不惜违法违规,不顾成本效益,一味追求速度规模和市场份额。又比如,财产险业务主要靠车险,人身险业务主要靠同质化理财产品的局面已经持续多年,保险业在产品和服务创新方面严重不足,越来越不能满足消费者多样化的保险需求。再比如,十多年来保险业一直采用的营销员管理体制,曾经在提高保险服务效率、推动行业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现行体制的弊端也逐步显现,管理粗放、大进大出、素质不高、关系不顺等问题越来越突出。同时,在社会劳动力成本不断攀升和富余劳动力减少的情况下,大部分营销员收入仍然停留在上世纪末的水平。总之,当前保险业发展方式已经跟不上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跟不上外部环境的变化,迫切需要加以转变。
第三,保险人才队伍素质不高。整体上看,保险业进入门槛低,人员学历低,精通保险、擅长管理的中高端人才,特别是核保、核赔、风险管理等专业型人才,以及管理、营销、培训等经验型人才严重不足。营销员队伍中很大一部分只有高中学历,很多是下岗再就业人员,能力和素质不能适应现代保险业发展的要求,与银行、证券等其他金融行业相比更是有较大差距。保险公司片面追求眼前利益,习惯于“挖角”,对人才使用有余、培育不足。有的公司在筹建分支机构时,因为找不到符合监管要求的管理人员而不得不终止筹建。保险公司在人员管理上忽视制度约束和品德考察,在人员任用上片面追求业绩导向,造成“劣币驱逐良币”。在高薪高职的诱惑下,部分高管人员与业务骨干缺乏长远职业规划,在保险公司之间频繁跳槽,拉高了经营成本,败坏了行业风气。
第四,保险业发展的外部环境需要进一步改善。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保险业发展。特别是2006年国务院23号文件发布以来,全社会对保险的认识不断加深,各级政府也越来越重视发挥保险业的作用。但随着保险业的快速发展,外部环境不适应的问题也越来越突出。在法律环境方面,部分业务领域的法律不健全,比如,农业保险缺乏专门的法律制度。农业保险巨灾风险准备金制度还没有建立,农业保险运行存在较大风险隐患。交强险亏损的问题日益突出,制度设计需要调整。在政策环境方面,商业健康保险、养老保险等与国计民生密切相关的业务领域缺乏相应的财税政策支持,业务发展存在政策瓶颈。国家政策支持的巨灾保险体系还没有建立,自然灾害风险分散转移和补偿救助机制缺失。在社会环境方面,社会公众的保险意识和风险意识有待加强,一些政府部门通过保险这种市场化手段进行风险管理的观念还没有真正树立,保险知识普及和风险教育的任务比较重。
在看到这些长期性问题的同时,我们还要看到,近一个时期由于严峻的外部经济金融形势和行业自身的问题共同作用,行业发展面临的困难骤然加大,给监管工作增加了很大难度。20xx年,保险业的形势已经十分困难,业务增速出现较大幅度下滑,保险投资年化收益率仅为3.6%,一些寿险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较年初下降60个百分点以上。在严峻的外部形势下,20xx年保险行业和保险监管面临比20xx年更大的挑战。一是稳健发展的难度更大。受内外部因素影响,行业面临业务增速下滑、偿付能力下降、投资收益下行、经营效益下挫的巨大压力。二是风险防范的要求更高。20xx年行业整体偿付能力大幅下降,资本缓冲空间和风险吸收能力明显缩小,行业承受内外部冲击的能力显著削弱。预计今年分红保险产品的分红水平较低,可能诱发集中退保问题。同时,案件风险处于高发期,需要采取有力的措施进行治理。三是规范市场的任务更重。人身险公司在发展困难的情况下,公司经营的回旋余地下降,各种违法违规经营和侵害保险消费者利益的行为可能高发多发。财产险公司在承保盈利比较好的情况下,违规支付手续费、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可能再度抬头。
(三)深刻认识保险监管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增强保险监管的有效性
这些年,保险监管从无到有,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但相对于不断变化的外部形势和行业快速发展的实际,仍存在很大差距。保险监管的主要矛盾仍然是监管水平与行业科学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的矛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监管定位模糊。部分干部对监管和发展关系的认识仍有误区,长期形成的思维模式和工作方式没有及时调整到位。既存在干涉保险市场微观运行的现象,也存在对保险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视而不见的问题,监管缺位、错位和越位的情况都不同程度地存在。有的把促发展当作抓发展,习惯于给公司搞排名、下指标、派任务;有的担心加强监管会阻碍发展,在具体监管上畏首畏尾;有的把监管与主管混为一谈,过多地站在保险公司的立场上思考问题,保护保险消费者的意识没有牢固树立。
二是监管规章制度不健全。一些领域存在制度真空,比如市场退出机制还没有建立起来,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也没有形成统一的制度。一些制度与行业实际存在脱节的现象,比如保险费率市场化的问题,传统寿险还在沿用2.5%的预定利率,车险还在使用行业统一条款。保险机构和从业人员的准入标准,仍然停留在保险市场发育初期的水平。
三是监管标准化建设不足。行政处罚的自由裁量权没有得到有效约束和规范,各保监局实施行政处罚时随意性比较大,罚与不罚的标准不统一,罚轻罚重的标准不统一,罚多罚少的标准不统一。行政许可的弹性较大,行政许可申请事项的受理标准、审批标准把握不一,差距悬殊。监管的执行力不强,部分领域和部分地区保险监管失之于软、失之于宽,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监管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理顺,会机关有的部门之间职能交叉重复,存在多头监管或监管真空的问题,会机关和派出机构未能很好地形成工作合力,工作的协调一致性有待加强。
四是监管信息化水平不高。信息化投入不足,信息化基础设施比较薄弱,统一的保险信息平台还没有建立,不同系统之间割裂,还没有实现信息的无缝对接。已有的信息系统应用水平参差不齐。系统的维护没有各司其职。信息化支持和服务监管的能力还有待提高。
五是监管人员素质不适应。相当部分的监管干部,缺乏保险工作经历或没有监督检查工作经历。大部分监管干部没有经历过系统的专业培训,国际化的培训几乎没有。部分监管干部存在业务不熟、专业不强、经验不够、处理复杂情况能力不足的问题。
总体上看,保险监管面临的形势是机遇与挑战并存。我们强调外部的压力和自身的问题,不是无视机遇、畏难悲观,更不是否定成绩、妄自菲薄,而是要客观冷静、正视困难,坚持把它作为加强监管、推进改革、谋划发展的重要依据。在充满挑战的今天,成绩只能代表过去。我们必须始终保持清醒头脑,牢固树立忧患意识,把困难估计得更充分一些,把应对措施考虑得更周全一些,防止由于对形势的估计不足和准备不够而陷于被动。同时,要坚定信心,注重从变化的形势中捕捉和把握发展机遇,不断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不断加强和改进保险监管,使保险监管与保险市场的发展阶段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相适应。
三、关于保险监管的基本思路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保险监管的基本思路是: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央关于金融保险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抓服务、严监管、防风险、促发展”,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以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为目的,以防范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为重点,着力强化和改进保险监管,着力提升保险服务质量和水平,着力改善保险行业形象,着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促进保险业又好又快发展。
抓服务。这是监管为民的重要体现。服务薄弱,已成为当前保险行业中社会最关注、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保险服务存在的诸多问题,既有保险公司发展理念落后和经营管理粗放的原因,也有保险监管不到位和引导约束不够的问题。加强和改进保险服务,责任在保险公司,也在保险监管。保险监管抓服务,就是要抓服务质量,促进保险服务水平提升;抓服务创新,不断拓宽服务渠道,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手段;抓服务领域,充分发挥保险保障功能,注重服务领域的延伸、拓展和深化,积极构建普惠型保险服务体系,努力做到让党和政府满意,让全社会和广大消费者满意。一是服务经济社会大局。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正确把握行业发展方向,积极发挥保险功能作用,引导保险业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围绕政府职能转变和社会管理创新,大力发展关系国计民生的保险业务,努力提高保险业对经济社会的保障能力、对经济发展的支持能力和对社会管理的参与能力。二是服务保险消费者。根据人民群众多层次的保险需求,加大保险产品服务的创新力度,加大保险消费者利益保护力度,加大销售误导和理赔难问题解决的力度,推动保险机构提供多样化保险产品和高质量的保险服务,让保险业改革发展的成果真正惠及广大人民群众。三是寓监管于服务之中。只有服务到位,才能监管到位。要增强监管的服务意识,努力帮助消费者和保险机构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鼓励和引导保险机构为经济社会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在服务中体现监督和管理。
严监管。这是加强和改进保险监管的现实需要。我国实行专业化保险监管的时间不长,监管的整体水平不高,影响了监管的权威性和有效性,不利于保险市场的规范运行。严监管,就是监管工作要“严”字当头。一是监管制度设计要严密。要把国际金融监管经验与我国保险市场实际相结合,建立健全符合我国国情的现代保险监管体系。要把科学的规范标准和先进的技术手段引入到保险监管中,加快推进监管的法制化、标准化、信息化和国际化,切实提高保险监管效能。二是执行制度要严格。要增强监管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强化执行,确保监管的各项政策措施得到不折不扣的落实,确保监管的各项制度规定切实发挥效力。要严格按制度办事、按规矩办事,统一监管尺度,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三是违规处罚要严厉。要切实加大检查处罚的力度和强度,对保险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决不姑息,对破坏行业整体形象和损害行业整体利益的行为决不坐视,对侵害保险消费者利益的行为决不容忍。
防风险。这是保险监管的永恒主题。保险风险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和隐蔽性的特点。在保险市场与经济社会联系日趋紧密、与国际国内金融市场互动日趋深入的情况下,保险业面临的风险因素更加复杂,保险监管防范风险的任务更加艰巨。国际上一些保险机构破产倒闭的案例,也为防范保险风险提供了深刻的风险警示和风险教育。防风险,要注重三个方面。一是要健全风险预警的网线。盯紧风险源头,积极关注产品定价风险、操作风险和风险敞口的预测研判,做好压力测试;严查风险苗头,及时发现并跟踪市场的风险点和变化趋势,制定和调整应对措施;要根据经营机构、业务领域和发展区域的差异性,从偿付能力、公司治理、市场运行等方面着手,运用现金流测试和情景模拟等方法,督促保险机构加强全面风险管理,构建条块结合、广泛覆盖的保险安全网。二是要筑牢风险防范的防线。要始终绷紧风险防范这根弦,居安思危,未雨绸缪,对保险风险状况时刻保持清醒头脑。要完善风险防范的制度机制,建立系统的保险风险指标体系,对保险风险实行量化评估和指标约束,筑牢风险防范的制度防线。要改进风险防范的技术手段,用现代科技手段监测、识别、控制和化解风险,筑牢风险防范的工作防线。三是要守住防范系统性风险的底线。监管工作必须做到守土有责,要增强对风险的敏感性和洞察力,防范风险的积累和矛盾的激化,防范风险的跨行业、跨区域、跨国境传递。对可能出现的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促发展。这是监管的题中之义。国际金融保险监管都把培育良好的金融市场、提高行业的竞争力作为监管的重要职责之一。我国保险市场是一个新兴市场,发展是第一要务,没有发展,就谈不上监管。监管促进发展,不是代替市场主体作决策、搞经营,而是通过监管措施规范市场行为,净化保险市场环境,促进行业公平竞争、有序发展,促进行业发展方式转变和发展质量提升。一是改革创新促发展。继续深化以公司治理、保险营销和价格机制为重点的保险改革,切实发挥市场在配置保险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鼓励和支持保险体制机制创新、经营管理创新和产品服务创新,着力建设创新型行业,不断增强保险业发展活力。二是政策支持促发展。加大政策协调力度,积极争取适当的财政和税收政策支持,发挥政策撬动的杠杆效应,促进农业保险、巨灾保险、商业养老和健康保险等重点业务领域发展。三是营造环境促发展。加强对保险市场运行的监管,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的行为,营造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强保险宣传,强化社会监督,营造健康和谐的舆论环境。
按照“抓服务、严监管、防风险、促发展”的基本思路,通过几年的努力,到“十二五”期末,力争使我国保险业的发展、监管和服务迈上一个新台阶,加快推进由新兴保险大国向世界保险强国转变。主要目标是:
——保险监管体系更加完善。坚持中国特色与国际规则相结合,完善偿付能力、公司治理、市场行为三支柱监管框架,形成系统科学、国际接轨的保险监管制度体系。坚持现场监管与非现场监管相结合,创新监管方式方法,形成门类齐全、科学适用的保险监管标准和行业评价指标体系。坚持人才兴业战略,加强监管干部队伍建设,培养一支业务精通、具有国际视野的高素质保险监管人才队伍。
——保险行业形象明显改善。销售误导和理赔难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保险消费投诉处理和保护制度进一步健全,保险消费者利益得到切实保护。保险信用体系初步建立,诚信评估机制和失信惩戒机制日益完善,诚信经营和诚信服务成为保险企业及从业人员的自觉行动,社会各界对保险的认可度和满意度显著提高。保险行业文化建设稳步推进,体现保险核心价值理念的保险文化初步形成。
——风险防范能力显著增强。保险监管识别、预警和防范风险的机制进一步完善,动态偿付能力监管体系进一步健全,市场退出机制基本建立,高效的风险预警防范体系和风险防范长效机制基本形成。保险公司治理结构和内控机制不断健全,资本补充机制逐步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基本建立。保险业资本实力明显增强,偿付能力整体充足,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得到有效防范。
——市场运行质量不断提高。保险机构违法违规行为明显减少,市场竞争不规范的问题得到基本治理,保险市场秩序实现根本性好转。大型保险集团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稳步提升,中小型保险公司稳健发展,专业性保险公司初步形成差异化竞争优势,主体多元化、竞争差异化、运行规范化的保险市场格局基本形成。
——综合服务水平大幅提升。保险对经济社会的贡献度显著提高,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逐步向中等发达国家水平靠近。保险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越来越大,保险业成为金融体系的重要支柱,成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社会管理体系的重要参与者。保险产品种类和服务形式更加丰富,保险真正走进千家万户,渗透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
可以肯定,实现了上述目标,中国的保险市场必将更加具有竞争力,保险服务必将惠及更广大人民群众,具有中国特色的保险业必将焕发出更大的生机与活力。
四、关于20xx年的保险监管工作
20xx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也是保险业应对严峻复杂形势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的保险监管工作,保持保险市场的良好发展势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今年保险监管工作,要把握一个基调,突出三个重点,抓好六项日常工作。
(一)把握稳中求进、进中求好的工作基调
稳中求进、进中求好,就是要结合行业实际,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增强保险监管的针对性和前瞻性,在困难和挑战中培育有利因素,在改革创新中创造发展条件,促进行业又好又快发展。稳,就是要努力克服各种不稳定、不确定因素的影响,研究探索逆周期监管政策,保持业务的平稳增长,促进企业的稳健经营,维护行业的稳定局面,防止出现系统性、区域性风险。进,就是要把发展的困难时期作为深化改革的有利时机,以更大的决心和更实的举措推进改革创新,扎扎实实破解几项行业共同关注的难题,抓出几个社会广泛认可的亮点,干成几件群众普遍欢迎的实事。好,就是要顺应行业做大做强做好的新期待,把握保险业发展的趋势和规律,重点处理好监管与发展、当前与长远、规模与质量的关系,在监管体系建设上迈出新步伐,在转变发展方式上取得新进展,在突破发展瓶颈上取得新成效。
(二)突出保险监管工作的重点
保险监管工作千头万绪,任务繁重,必须分清轻重缓急,集中精力抓大事、抓难事,通过抓重点工作,带动全局工作的有序开展。今年要突出抓好三件事。
第一,重点解决车险理赔难和寿险销售误导问题。这两个问题深受社会各界诟病,已经到了非解决不可的地步。今年,监管机构要下决心、动真格、出重拳,打一场整顿治理的攻坚战。一是营造齐抓共管的声势。保监会要抓紧研究制定专项治理的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调动监管部门、保险机构、行业组织、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等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形成综合治理的局面,让理赔难和销售误导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二是出台管用见效的制度。出台《机动车辆保险理赔管理指引》等规范性文件,制定车险理赔服务标准和监管指标,利用车险信息平台加强对理赔数据真实性的监督。出台《人身保险业务经营规则》,梳理和完善治理销售误导的规章制度。鼓励发展风险保障型和长期储蓄型寿险产品。强化保险公司特别是高管人员对销售渠道和营销员的管控责任。三是采取严查重处的举措。加大对理赔难和销售误导行为的处罚力度,查实一起,处理一起,提高违法违规成本。将检查和处罚情况以及典型案例向社会披露。
第二,建立健全保险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是市场机制的有机组成部分。当前,保险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不健全,影响了保险市场资源配置效率,妨碍了保险市场的健康运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对我国进行的金融稳定评估(FSAP)认为,保监会应该完善保险市场退出机制。准入退出机制不健全主要表现在:绝大部分新设公司都是全国性牌照;部分新公司只是对原有市场主体的简单复制和市场份额的重新洗牌;退出机制缺位,存在差而不倒、乱而不倒的现象,无法实现市场的优胜劣汰。这些问题已经成为行业和监管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必须把建立健全市场准入退出机制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和紧迫的工作来抓。全面系统地总结法人机构准入工作,研究探索对保险经营牌照实行分级管理制度,鼓励差异化竞争和专业化经营。研究制定市场退出的监管规定,建立针对股东、业务、人员、分支机构和法人机构的多层次、多渠道退出机制。明确市场退出的标准和程序,既可以是全国市场的退出,也可以是局部市场的退出;既可以是全面业务的退出,也可以是部分业务的退出;既可以是长期退出,也可以是短期退出。
第三,推进农业保险、巨灾保险、个人延税型养老保险发展。保险业要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就必须在群众急需、社会期待的一些业务领域实现突破。今年,要重点在农业保险、巨灾保险、个人延税型养老保险三个方面,加大政策协调力度,创造有利发展条件。要推动出台《农业保险条例》,从立法层面建立统一的农业保险制度框架,明确中央财政、各级地方财政、监管部门、保险公司的职责,使财政补贴更加制度化规范化,各方面的配合更加协调和顺畅。要争取政府支持,推动巨灾保险立法,将巨灾保险制度纳入国家综合灾害防范体系,争取国家在立法保障、财政税收政策、防灾减灾等方面给予支持。要加大工作协调力度,争取国家税收政策支持,推动个人延税型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开展,并逐渐拓展至健康保险、企业年金领域,服务国家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
(三)全面推进保险监管各项工作
要坚持统筹兼顾,认真抓好以下六项日常监管工作。
第一,突出风险防范重点,维护保险市场安全稳健运行。根据当前的经济金融形势和保险行业运行状况,要重点防范五类风险。一是防范退保风险。对退保风险较大的公司及时进行窗口指导,密切监测分红险分红情况及其影响,避免分红低于客户预期而出现较大规模退保。制定退保风险应急预案,妥善应对和解决可能出现的群体性事件。二是防范资本金不足和偿付能力不达标的风险。强化风险资本监管,要求保险公司对不利情景做好预案,避免偿付能力出现大幅波动。认真研究和摸清行业的资本需求状况,引导公司加强资本管理,鼓励公司适时通过多种渠道补充资本,缓解偿付能力压力。以次级可转换债券、混合资本债券和次级定期债券为重点,研究制定有关制度,拓宽资本补充渠道,优化保险行业资本结构。三是防范资产管理的风险。重点检查保险资金存款、融券中的不规范行为,以及权益投资领域的利益输送和内幕交易等问题。严禁保险资金进入民间借贷。深入贯彻资金运用监管新规,提高核准审核事项的效率。进一步完善保险资产管理监管信息系统,加强系统监测和分析运用,大力提升非现场监管的能力。四是防范案件风险。强化公司内控,将监管要求内化为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保险稽查制度,加强刑事执法和行政执法的合作联动机制。加大案件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全面提升行业对案件的防控能力。五是防范风险跨境跨行业传递。跟踪研究国际国内经济金融形势,深入分析外部形势变化对保险业的影响,结合保险市场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加强对市场运行情况和风险因素的分析研究,提高风险的监测、识别和预警能力。与此同时,要推进全面风险管理,督促保险机构从组织流程再造和技术手段更新等方面着手,在战略、制度、技术、人才等各个层面不断强化风险管理体系建设。
第二,完善保险监管体系,提高监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要着眼于建设现代保险监管体系,拓宽监管视野,完善监管制度,改进监管手段。一是加强保险监管体系顶层设计。加紧开展美欧等保险监管制度比较研究,加强对国际经验的学习和借鉴,明确我国保险监管体系建设的发展方向,确定监管体系建设的路线图、时间表,从战略高度稳妥推进我国保险监管与国际规则的衔接进程。二是完善保险监管制度。加快推进保险监管制度“废改立”工作。本着急用先建的原则,尽快建立健全治理销售误导和理赔难、保险市场准入退出、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质和行为监管等方面的制度。加强对已有规章制度的梳理,努力消除现存规章制度之间的冲突和不一致。加强监管执行力建设,确保各项监管制度得到有效贯彻落实。三是推动保险监管创新。对于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可分门别类,先选择2到3个保监局进行监管创新试点,及时总结行之有效的方法,然后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推广。四是提高保险监管国际化水平。立足我国保险业对外开放早、市场化程度高的实际,稳步提升行业对外开放水平。借鉴IAIS新的保险核心原则,推动我国保险监管制度逐步与国际接轨。密切跟踪研究IAIS共同框架制度进展,积极参与关于偿付能力、资产负债评估等核心监管制度的建设进程。推进国际保险监管合作,增强我国在国际保险监管规则制定中的话语权,提升我国保险监管的国际地位。
第三,大力规范保险市场秩序,提高保险市场运行效率。一是突出规范市场秩序的重点。检查对象方面,选取市场份额较大、违规问题较多以及整改不力的公司作为重点。检查内容方面,财产险要继续严肃查处经营数据不真实和理赔难问题,保持监管的高压态势;人身险要重点查处销售误导、侵占挪用保险资金、业务和财务数据不真实等违法违规问题,切实防范市场违规行为反弹;保险中介要严肃查处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违规行为;继续做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检查纠正保险公司不正当交易行为。二是提高规范市场秩序的有效性。重点是强化总公司对分支机构的管控责任,将分支机构违法违规的情况与总公司高管的法律责任及其任职资格挂钩、与公司申报新产品及其开展的业务范围挂钩、与公司的机构批设等相关行政许可事项挂钩。加强对总公司的质询及通报,定期向总公司及总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通报公司系统内违法违规被处罚的情况,提出整改要求。三是依法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对查实的违法违规问题,以处罚责任人、停业、吊销许可证、追究上级领导责任为主要手段,对违规机构和责任人依法进行严厉处罚。对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
第四,健全制度机制,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一是把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放在监管工作更加突出的位置。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是保险监管的天职,是衡量监管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消费者相对保险公司而言处于弱势的位置,需要监管机构的保护。当前世界各国金融监管当局都将保护消费者利益作为监管的重要目标之一。要努力做到想消费者所想、急消费者所急,切实把保护消费者利益作为保险监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二是逐步建立保险监管部门、行业组织、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等多方参与的消费者利益保护机制。完善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监管组织体系,逐步充实力量。建立健全保险纠纷调处机制、理赔服务监督机制。抓紧拓宽消费者诉求表达渠道,建立保监局局长接待日制度,尽快推出全国统一的投诉维权电话专线,强化保监会官方网站的投诉功能。三是健全保险投诉机制。建立投诉工作考评机制,全面考核保险机构投诉处理机制运转、信访投诉数量与投诉率等情况,将部分考核指标定期向社会公布,促进保险公司提高信访工作水平。建立信访工作责任制,督促公司及时处理投诉案件,提高办结率。四是开展保险消费者教育工作。大力宣传普及保险知识,提高公众风险意识和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不断丰富和完善公众教育的内容和形式,搭建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保险教育平台。五是不断完善社会监督机制。探索建立社会监督员制度,由社会各界对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的各个方面进行监督。
第五,推进改革创新,增强保险市场发展活力。一是继续深化国有保险公司改革。支持中国人保集团上市,推进中国人寿集团股份制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抓紧完成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改革。加强保险集团监管,推动国有保险集团公司内部管理机制改革,切实增强集团公司风险管控、资源整合、战略协同能力。二是深化保险公司治理改革。发布《保险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管理办法》,强化股东对公司的责任。进一步完善董事会制度,规范董事会运作。健全保险公司监督问责机制,强化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监督职能。推动保险公司建立规范的薪酬管理机制,发挥薪酬在风险管理中的导向作用。三是稳步推进保险营销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保险营销员管理体系。引导和鼓励市场主体加强对新渠道、新模式的探索,促进电话销售、网络销售等新型销售模式的发展。探索保险销售专业化进程,推动车险代理销售向专业化转变,研究银行保险专业化发展途径。四是研究推进费率市场化改革。按照审慎放开的原则,稳步推进以市场化为导向的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完善寿险产品定价机制,激发市场创新活力,增强行业竞争力。五是加强保险产品创新。改进保险产品监管,研究建立保险产品电子化报备和管理制度。继续推动变额年金试点工作,促进产品差异化经营。
第六,加强监管标准化建设,建立保险经营和服务评价标准。一是建立保险机构经营评价体系。完善分类监管体系,按照客观性、可操作性、可比性原则,从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状况、风险控制、公司治理、合规经营、社会贡献等方面,健全综合评价保险机构经营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力的指标体系,督促和引导保险机构建立正确的企业发展价值观,突出内涵式发展导向,切实转变发展方式。二是建立保险机构服务评价体系。根据产险、寿险、保险中介等不同的服务类型,建立覆盖保险销售、承保、回访、理赔等各个环节的服务评价指标体系,督促和引导保险机构改进服务质量。三是完善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统一标准。认真研究梳理现有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规章制度,健全监管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依法建立统一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标准,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减少监管随意性。
五、关于监管自身建设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保险监管任务艰巨繁重。保险监管系统要更好地履行党和国家赋予的职责,必须立足实际,扎扎实实地抓好监管自身建设的各项工作。
(一)加强队伍建设,培养和造就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人才是事业发展最宝贵的财富。保险监管干部队伍建设起步较晚、基础相对薄弱,与历史较久的国家部委以及其他监管部门相比,都还存在较大差距。今后一个时期,要把监管人才作为保险监管事业最重要的战略资源,以培养和造就三支高素质干部队伍为重点,加强监管干部队伍建设。
第一,抓好以“一把手”工程为重点的领导班子建设。只有一流的“一把手”才能带出一流的监管局和部门领导班子,才能带出一流的监管干部队伍,才能创造出一流的监管工作业绩,“一把手”整体素质和能力的高低对于保险监管事业起着决定性作用。必须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以“一把手”工程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充实领导班子,特别要选好配强各局、各部门的“一把手”,注重把有宏观战略思维、全球金融视野、丰富监管经验和组织领导能力,廉洁自律意识强的优秀干部,放到“一把手”岗位上。全面加强领导班子能力建设,领导干部尤其“一把手”要不断提高推动行业改进服务的本领,依法严格监管市场的本领,防范化解保险风险的本领,促进行业科学发展的本领。完善干部调训制度,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重点培训。
第二,抓好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各监管局、各部门要立足未来5-10年甚至更远的工作需要,把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作为监管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以发现人才为重点,以培养人才为基础,以用好人才为目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拔一批政治立场坚定、监管能力较强、专业知识丰富、综合素质较高的优秀年轻干部充实到局、处级后备干部队伍中。要有计划地组织和安排后备干部到艰苦地区、不同岗位和监管一线经受锻炼和考验,增进对行业的感情,提高监管工作的能力。要加强对后备干部队伍的跟踪培养和动态管理,对表现优秀的要及时提拔使用,对不思进取的要坚决予以淘汰。通过后备干部队伍建设,为保险监管事业的未来发展打下坚实的人才基础。
第三,抓好专业技术干部队伍建设。保险监管需要一支熟悉金融、财务、精算、法律、资产管理等知识的专业技术干部队伍。要根据保险监管事业发展的需要,尊重专业技术人才成长的规律,积极探索建立符合专业技术人才成长的机制制度,抓紧培养一大批熟悉规则、精通业务的专家型监管干部,包括精算师、会计师、律师等专业人才。注意吸纳有市场经验、有专业资格的中高层次人才、海外人才加入监管干部队伍。积极探索行政序列和专业技术序列“两条腿走路”的新路子,建立符合保监会特色的专业技术序列和灵活多样的用人机制,加大专业技术监管岗位设置力度,拓宽职业生涯发展通道,创造专业技术干部队伍建设的良好环境。
在抓好三支队伍建设的同时,要完善干部管理机制,在选拔、使用、培养和激励人才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创新。坚持人才培养和人才引进相结合。一方面,抓紧完善全员岗位培训体系,创新培训方式,完善培训机制。利用境外著名大学和其他培训机构开展干部培训,拓宽监管干部的国际视野。初步计划,在三年内将保险监管业务骨干轮训一遍。另一方面,创新人才引进机制,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用人原则,将业内和业外、基层和高端、国内和海外等渠道相结合,加大人才引进力度。逐渐推行干部轮岗交流、上挂下派锻炼、与保险公司互派干部挂职等制度。进一步加大竞争性选拔力度,努力营造正确的用人导向和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今年,要拿出部分司局级领导干部岗位,实行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建立健全干部考核指标体系,完善对干部的考核,加强考核结果的运用。
要把保险系统干部队伍建设与党的建设紧密结合起来。继续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及时总结推广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完善创先争优长效机制。组织开展系统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典型的表彰工作,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带动作用。继续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大力推进保险业精神文明建设。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巡视工作制度,加强对保监局的巡视和监督。接下来,我们还将召开保监会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行专门部署。
(二)加强基础建设,夯实保险监管工作基础
基础建设是保险监管工作的重要环节。要从以设施投入为主的“硬件基础”和以监管制度制定为主的“软件基础”两方面入手,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监管信息化建设。目前保监会OA系统的运用还比较有限,办事办文主要是通过纸质媒介。未来一个时期,要重点加强保险监管信息化建设,高度重视现代科技手段在保险监管工作中的运用。推动建设保险数据中心、保单登记中心和共享信息平台。尽快开发应用全会统一的办公自动化、网上政务处理等系统,完成保险监管信息交换平台建设和现场稽核系统升级,提高监管工作效率。推动监管信息系统的集成化、标准化建设,实现实时、专业、精细、有效的非现场监管。优化监管信息数据库,提高数据查询的便捷性和实用性。完善已有的监管信息系统,加强信息系统的维护、整合与应用。
二是强化监管效能考核评价机制。要量化干部考核,切实监督、规范、制约监管干部的行为,建立和执行科学的分层分级素质达标过关和考核评价体系。根据系统内监管干部的岗位分工、年龄结构特点进行分类,制订不同层次、级别的素质达标标准,为有针对性的组织培训和考核打好基础。要研究制定科学合理、可操作、易量化的区域保险市场监管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体系,对区域保险市场监管效果进行评估,提高监管的自我纠偏、自我完善能力。加强对保监局监管工作的指导、考核和监督,促进监管效能的提升。
三是加强重大问题研究。在当前国际国内形势深刻变化,行业发展方式加快转变的情况下,监管干部需要进一步拓展宏观视野,关注和分析行业发展和监管面临的内外部环境。尤其是领导干部,更要提高战略思考的能力,注意研究国际国内经济金融与保险业的互动关系。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重视和加强研究,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不断提升监管工作水平。
(三)加强文化建设,培育具有时代精神的监管文化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对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作出了全面部署。深入贯彻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对于推进保险监管文化建设,促进监管事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国保险事业发展到今天,文化越来越成为监管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越来越成为监管执行力和公信力的重要因素。培育具有时代精神的监管文化,越来越成为建设现代保险监管体系的迫切需要。先进的监管文化具有团队力量的凝聚功能、工作目标的导向功能、个人行为的自律功能、组织培养的激励功能和监管部门形象的塑造功能,是推动各项监管工作顺利开展的精神动力。
先进监管文化的形成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需要一个长期积累的过程。建立先进的监管文化,必须要有广大监管干部的积极参与。为此,会党委决定用1年的时间集中组织开展保险监管文化建设大讨论,从思想和认识上解决“为什么开展监管文化建设”、“建设什么样的监管文化”、“怎样建设监管文化”等问题。要研究保险监管文化的特点、形式和内涵,明确保险监管要“提倡什么”、“坚持什么”、“崇尚什么”,逐步形成保险监管的核心价值理念。要通过保险监管文化建设,进一步增强监管干部对保险监管事业的认同感,提高监管队伍的凝聚力。同时,要组织推动全行业开展保险文化建设活动,提高行业发展的软实力。
同志们,今年的保险监管工作任务十分繁重,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振奋精神、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不断开创保险监管事业新局面,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胜利召开。
看过在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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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区两城同创工作动员大会精神及《关于全力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实施意见》(潍发[2011]14号)要求,进一步增强两城同创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力做好迎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等工作,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总体责任目标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学校成立两城同创工作领导小组,将创城工作列为当前重点工作,校长负总责,是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长(书记)和领导小组成员具体抓,是直接责任人;其他科室(处室)负责人一岗双责,做好分管范围内的具体工作。
2.层层建立并落实工作责任制。学校层层签订创城工作责任书,形成人人参与、人人有责的工作氛围,保证两城同创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3.加强宣传力度。学校通过悬挂横幅、校刊校报、校园广播、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宣传栏、校园网等多种形式,加大加强宣传力度,激发教师和学生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4.抓好学校德育工作。对照《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首先建设工作测评体系》,做好学生德育工作;加强师德建设,搞好师德测评,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师德教育活动。
5.实施健康素质计划。全面落实《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校准》,确保中学生体质达到及格等级以上下;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保证学生正常的休息睡眠时间。
6.抓好校园安全工作。建立健全校园安全、卫生管理和学生意外伤害等应急管理机制;加强师生安全知识教育;严格按照要求配足配齐保安、器械等;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7.抓好校园文化建设。校园环境整洁,做到桌净窗明,校园内建有富有意义的挂图、画像、景观等;经常举办歌咏比赛、经典诵读等校园文化活动。
8.做好学校管理工作。依托学校网络教师建设公益性电子阅览室,使用绿色上网软件;学校的文体设施、活动场地,图书馆等向未成年人开放,建设并利用好学校少年宫。
9.做好学校队、团建设。将共青团、少先队工作纳入学校工作总体布局,并定期开展各种活动;重视中学学生会、学生社团工作。
10.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将学生理想信念教育、国情教育和形势政策教育渗透到课堂教学、社会实践、校园文化建设等环节,强化未成年人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认知认同。
11.加强师生文明礼仪教育。保证广大师生能够熟练使用文明礼貌用语,仪容仪貌整洁得体,遵守交通法规,乘车出行文明,友善对待外来人员。
12.做好心理健康辅导工作。积极开展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建立健全学校心理咨询室,定期开展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并加强教师心理健康教育。
13.指导搞好家庭教育。建立多元家长学校办学模式,进场开展家教培训活动;做好流动儿童、特殊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的管理服务工作。
14.积极参与未成年人社会教育工作。建立健全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校外活动;整合各类校外活动场所资源,促进学校与校外教育的有效衔接。
15.强化监督督查机制。学校领导要经常性的对两城同创工作进行调度安排,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对两城同创工作要坚持长期抓、长期干。
二、责任追究
1.两城同创工作实行“一岗双责”责任制,作为学校年度考核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2.对出现问题的科室(处室),未按要求整改完毕或整改不彻底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3.对出现问题而影响全区、全市两城同创工作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关责任人取消当年评先、晋职、晋级资格和撤职处分。
潍坊外国语学校(盖章) 责任科室
负责人: 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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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文员年终个人工作总结(通用15篇)
2023文员年终个人工作总结怎么写?文员工作需要与不同部门和人员进行沟通协调,因此需要具备良好的沟通技巧和语言表达能力。下面是为大家整理的2023文员年终个人工作总结,希望大家喜欢!
弹指一挥间一年过去了,对照德能勤绩四项标准,在__的正确领导下,在办公室班子成员和其他同志的关怀和支持下,我勤奋踏实地完成了本职工作,也顺利完成了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自身在各方面都有所提升,为做好办公室各项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现在,我对一年来的工作进行一下总结与归纳。
一、认真学习,努力提高
一年来,努力提高自己的理论,用正确的理论来指导自己的工作实践,指导自己不断改造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弄清工作的方向、目标和任务,紧跟时代潮流,努力学习与工作相关的各种知识,使自己在工作中不掉队、不落伍,能够更好地胜任本职工作。自己的思想素质、道德品质和工作能力都得到了明显的进步。
二、脚踏实地,努力工作
办公室是一个工作非常繁杂、任务比较重的部门。作为办公室一员肩负着领导助手的重任,同时又要兼顾__正常运转的多能手,不论在工作安排还是在处理问题时,都得慎重考虑,做到能独挡一面,所有这些都是办公室人员不可推卸的职责。一年来,协助领导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工作环境,使各项管理日趋正规化、规范化。完成办公日常用品购置、来人接待、上下沟通、内外联系、资料报刊订阅等大量的日常事务,各类事项安排合理有序,为办公室工作的正常开展提供了有效保证。我牢固树立了“办公室无小事”的思想,尽职尽责,努力工作。首先是熟悉本职业务,胜任工作。
三、端正作风,摆正位置
在工作中,我始终坚持勤奋、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认真做好工作。服从领导安排,不计得失、不挑轻重。对工作上的事,只注轻重大小,不分彼此厚薄,任何工作都力求用最少的时间,做到自己的,自工作以来,没有耽误过任何领导交办的任何事情。在生活中,坚持正直、谦虚、朴实的生活作风,摆正自己的位置,尊重领导,团结同志,平等相处,以诚待人,不趋炎附势,也不欺上压下,正确处理好与领导、同事相处的尺与度的关系,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自觉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
四、存在问题
通过一年来的工作,我也清醒地看到自己还存在许多不足,学习掌握新政策、新规定还不够,政治理论学习虽有一定的进步,但还没有深度和广度,对新形势下的工作需求还有差距;调研工作不够深透,工作方法上还有待改进。工作中不够大胆,总是在不断学习的过程中改变工作方法,而不能在创新中去实践,去推广。这些不足,我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改进提高,争取把自己的工作做得更好。总之,一年来,通过努力学习和不断摸索,收获很大,我坚信工作只要尽心努力去做,就一定能够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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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员年终个人工作总结15篇(2023最新)
文员年终个人工作总结怎么写?文员工作是一项涉及文书处理、档案管理、行政事务管理等工作的综合性工作,需要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细致耐心的品质和团队合作精神。下面是为大家整理的文员年终个人工作总结,希望大家喜欢!
转眼间,20__年已接近年底。回首这一年的工作,尽管我为公司的贡献微薄,但总算迈出了新区域,跨行业发展的第一步,通过学习工作和其他员工的相互沟通,我已逐渐的容入到这个集体当中。以下是我的个人工作总结报告:
俗话说:隔行如隔山,初来本公司时,由于行业的区别,及工作性质的不同,确实有过束手无策,好在有同事的帮忙,使我以最快的速度熟悉销售文员的工作及对市场操作流程有了一定的了解。在这一年里,通过对一定量客户的拜访,回收货款等工作使我对本行业有了足够的认识和了解,也为后期的工作打下基础。
现将20__年工作总结如下:
1、思想政治表现、品德素质修养及工作心态
尊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积极主动认真的学习专业知识,工作态度端正,认真负责。
2、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和具体工作
在公司销售部担任销售文员工作,协助部门经理做好一些琐碎工作。为了更好的工作,向领导请教、向同事学习、自己摸索实践,在短的时间内理清部门工作,熟悉了业务流程,明确了工作的程序、方向,提高了工作能力,在具体的工作中形成了一个清晰的工作思路。
3、认真、按时、高效率地做好公司领导及部门经理交办的其它工作
为了公司工作的顺利进行及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除了做好本职工作,积极配合其他同事做好工作。
4、工作态度和勤奋敬业方面
热爱自己的本职工作,能够正确认真的对待每一项工作,工作投入,热心为大家服务,认真遵守劳动纪律,保证按时出勤,坚守岗位。
5、工作质量成绩、效益和贡献
在开展工作之前有主次的先后及时的完成各项工作,达到预期的效果,保质保量的完成工作,同时在工作中学习了很多东西,也锻炼了自己,经过不懈的努力,使工作水平有了长足的进步。
总结今年的工作,尽管有了一定的进步,但在很多方面还存在着不足。比如有创造性的工作思路还不是很多,个别工作做的还不够完善,业务类客户资料太少,这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在下半年里,我将认真学习各项政策规章制度,做好明年的工作计划,努力使工作效率全面进入一个新水平,为公司的发展做出更大更多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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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个人工作总结(优秀模板10篇)【百度文库参考】
年终个人工作总结是对过去一年工作的回顾和总结,也是对未来工作的规划和展望。通过总结,我们可以发现自己的不足和优势,提高自己的能力和素质,为未来的职业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下面小编带来年终个人工作总结(10篇),希望大家喜欢。
新的一年即将到来,回首2021年3月,我很荣幸的进入了公司,加入了开发的团队,认识了热心和睦并且技术优秀的同事们,这是我的荣幸,这是有收获的一年,下面我对自己进入公司大半年的情况进行年终总结.
1收获和不足及改善
A业务开发,技术能力
自从来到了咱们公司后,通过与同事领导的沟通,对业务的流程,规约,制造程序的方法步骤都有了一定的了解,期间做过从简单到复杂的基本程序,从模拟到实际,收获很大,期限感到咱公司做的公安系统非常之庞大,能容丰富,功能模块多,业务流程复杂,但是复杂之中又有规律,在此我非常感激老白老好,和王智彬,刁爷,还有老员工们对我的细心指点,那段时间尝尝加班加点的帮助我尽快熟悉系统,对我的程序和代码提出建设性的意见,让我少走了许多弯路.
从内蒙的门户,职业犯罪研判的发帖回帖,超级档案,616门户,数据导入,还有许多功能性的小程序,也让我逐渐成长.也深深让我体会到,做软件是个团队合作的项目,不是一个人单枪匹马能做好的,特别是我们现在做的这么庞大的一个系统,所以在工作态度上我能积极配合大家组好工作,服从领导的安排,有问题及时反映,大家一起讨论研究,工作要细心,耐心严谨.我也从总积累了经验,提升了自己的开发和技术能力.
b下面说一下我对工作中的体会和存在的问题,与工作的一些技巧总结:
在我的第一个上线的项目中,也就是内蒙门户,当时作为刚跨出校门的新员工,主要不足是在堆业务的梳理上,代码没有写活,后来在同事的帮助下,做了一些改造,代码质量明显提高,能做到增加功能调整需求,不进行大量代码改造,代码写活的好处就在于此.互相不依赖,相同的方法抽取出来,避免垃圾代码的书写.而且利用闲暇时间,回过头去树立以前的工作,以便更深的理解
提高素质,写好注释,在修改第一个项目初期之后,体会到如果自己写的代码很烂,就会让代码的可读性降低,也会让自己或者让下一个修改次程序,或看这个程序的同事很是头疼,所以一定要书写注释,尤其是在不容易理解方法上,或逻辑复杂的情况下,写注释,这样首先自己的调理清楚,思路明晰,也能让其他人看的明白.
通过这个项目之后,我体会到了一些能让工作效率提升的一些技巧如果是单纯技术上的问题,如果可以google百度到的,我认为就可以自己消化掉!问的问题一定要先google,(谷歌的搜索引擎搜出的东西比较准,百度差点)然后带着自己的想法,去问一些有经验的人,收获会更大!
如果在程序中有了需要提出的问题,或不知如何解决的事情,先把你要问的问题梳理好,最好可以有电子版或者打印版的整理,方便其他同事查看和解答。然后就是提出的问题,要让回答的人感兴趣,这样他不但会给你解答问题,还有可能将问题延伸,让你学到更多的知识。
对于如何让回答的.人感兴趣,就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看个人发挥了!比如老好,有时候我问他一些问题,他会很耐心的给我解答,并且还会给我将一些这方面的知识,从而使我之后的代码能够规避掉一些我之前想不到的错误,而且对于问谁,我觉得你不了解其他同事的时候,要先问你的上司,当你了解了你的同事每个人擅长的领域之后,就应该把自己的问题归类,然后问最擅长的人。这样会事半功倍!主动汇报主动沟通,也是一件非常必要的事情,虽然有时候工作量会大一些,没有时间去回报,其实这样是不好的。后来我的领导找到我,问我的进度,才发现意见有所分歧,理解有差距。索性只能重新来过。所以有情况,有成果,有可展示的东西就一定要及时的主动汇报这个事情的进度,做成果展示,在对事情有不理解的时候也需要主动的沟通,使之和所有参与人员的意见一致再去做,保证你做的事情的正确性和有效性。
工作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也许有时候要做其他项目,去其他岗位帮忙,所以同事之间的技术也要互相学习,也许有时候其他人问自己问题,或者需要自己帮忙.
自己写完的项目一定要自测,哪怕时间紧,也要对自己写过的功能整体测试一下,再提交,这样可以节省测试部门方面的时间,也可以先改掉一些简单的错误,或容易发现的错误,而且写完一个模块就要测一下,这样能发现自己开发的代码,是不是都会存在类似的问题,也许这样写不行,早发现就能少犯更多的程序思路上的错,节省更多的时间..
未来规划
未来我要多学习一些javascript,和前台页面美化,和后台java代码,多利用资源去学习,也希望能有更多的机会锻炼自己的技术,在开发与现场环境下多学习到一些知识,多接触一下现场环境,服务器等硬件软件,使自己的技能与代码质量更加提高,考虑到的问题能够更加全面,这样工作能够更加高效,也能胜任更多的任务.
改编一句广告就是,那里不会学哪里,领导再也不用担心我的工作了.
不论在什么环境下,我都相信,第一三人行必有我师,第二,天道酬勤多付出一些,工作就会优化一些,这需要认真沉下心去做事情,职业做事诚信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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