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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因此,劳动关系包括了劳动合同关系和事实劳动关系两种形态。以下是读文网小编整理的中国劳动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攀枝花市立祥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攀枝花市仁和区太平乡花山村
联系电话: 0812-5541579
法定代表人: 许礼华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用工类别: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限为 年。其中试用期为 个月,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其中试用期为 个月,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双方协商一致,乙方从事 工作,主要工作内容是 。工作地点在 。
合同期内,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岗位规章制度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以下第 种工时制度。
1、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作息时间以甲方的规定为准。
2、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乙方在合同期内实行集中工作,集中休息,以劳动部门批准的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综合计算后超出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甲方应按延长工作时间的规定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3、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的,应当事先报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甲方对乙方可实行相对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等方式。
第五条 甲方由于工作需要延长工作时间,延长工作的时间和工资待遇按《劳动法》第四十一条、四十二条、四十四条规定执行。
第六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享有国家规定以及本单位安排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七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设施和必需的工作条件,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范围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第八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的教育。
第九条 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危害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第十条 乙方必须按规定使用甲方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十一条 职业危害告知 。
五、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
第十二条 双方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 种工资形式。
1、月工资制。乙方每月工资 元,其中试用期间月工资 元。
2、计件工资制。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工资支付制度执行。
3、双方约定的其它工资支付形式 。 第十三条 甲方于每月 日前支付乙方工资,并不得克扣或拖欠。同时甲方应书面记录支付乙方工资的时间、数额、工作天数、签字等情况。
甲方在经济效益增长的同时,适当调整乙方工资标准。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最低工资的规定。
第十四条 乙方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计划生育(产)假等假期期间,甲方应按国家和四川省有关规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第十五条 甲方按国家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足额缴纳各种保险费,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六条 合同期内,乙方因工负伤、死亡和非因工负伤、患病、死亡的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规定执行。
六、劳动纪律
第十七条 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依法制定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根据法规和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八条 乙方应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九条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或解除本合同。符合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出现,双方均可以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条 《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
第二十一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手续。
第二十二条 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情形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三条 甲方违法解除和终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应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给乙方。
八、其他
第二十四条 乙方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对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条 双方协商签订的以下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1、培训协议。
2、保密协议。
3、岗位协议。
4、其他协议。
第二十六条 双方协商一致约定的其他内容: 。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以自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章:
乙方(签章)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鉴证机关(盖章) 鉴证人(签章)
鉴证编号: 攀仁劳鉴( ) 号
劳动合同书号:
鉴证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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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是指受劳动法调整的,在劳动者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使用者)之间的社会劳动关系。以下是读文网小编整理的中国劳动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甲方(单位)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 济 类 型: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登 记 注 册 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实际经营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职工)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 身 份 证 号 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 籍 所 在 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实 际 居 住 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 )种方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__________个月。
(二)无固定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止。其中试用期__________个月。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完成工作任务时止(该工作任务为甲方事先确定并且完成目标是确切具体的)。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工作内容: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安排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从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
(二)乙方的工作地点或工作区域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的具体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按甲方制定的相关标准执行。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工作时间:乙方的岗位(工种)实行(标准、综合计算、不定时)工时工作制。其中,标准工时工作制度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__________天休息。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时工作制的,应当由甲方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
(二)甲方依据国家和省的相关规定,保证乙方享有法定节假日、年休假、婚假、产假、探亲假、丧假、病假等休息休假权利。
(三)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在节假日加班时,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安排在休息日加班时,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如不能安排补休,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四)乙方休息休假期间的工资支付或扣减办法按国家、省及本单位依法制订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劳动报酬
(一)甲方于每月__________日前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
(二)乙方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为__________元/月。
(三)乙方试用期满后,月工资为__________元/月。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按照政府发布的工资指导线要求,根据本单位每年经济效益增长情况和本地区、行业的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等因素,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形式,适时增加乙方工资。
(四)甲方原因造成企业停工、停产期间的工资支付,按照《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第三十一条执行。
五、社会保险
(一)自劳动关系建立之日起,甲乙双方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代扣代缴。
(二)甲方应当每年至少一次向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在本单位住所的显著位置,公布本单位和个人全年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接受乙方监督。
(三)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甲方应当负责及时救治,并按规定为乙方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保障乙方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四)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保证其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医疗期和相应的待遇。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必须执行国家关于特种作业、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的规定。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属于(不属于)国家规定的有毒、有害、特别繁重或者其他特种作业。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甲方应当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二)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乙方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甲方规定的劳动安全规程和标准。
(三)甲方应当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和培训,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规章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发生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七、其他约定条款(双方约定的培训和服务期、保密和竞业限制协议为本合同的附件)。
八、执行。
九、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甲方应当自解除或终止本合同之日起15日内,办理完毕乙方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等手续;甲方依法应当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等相关费用,在乙方履行完交接手续时支付。
十、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以依法向调解机构申请调解,或者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依照法律法规执行。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签名) 年 月 乙方:日#p#副标题#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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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的主体即劳动法律关系当事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以下是读文网小编整理的中国劳动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证号码:
使 用 说 明
1、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认真阅读本合同内容。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2、本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劳动者(乙方)亲自签章,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方为有效。
3、本合同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需填写的空栏,划上“/”。
4、工时制度分为标准工时、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三种。实行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须经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
5、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6、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一并履行。
7、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8、用人单位须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之内到劳动行政部门进行劳动用工备案。
甲乙双方就劳动关系的建立及其权利义务等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以及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集体合同,遵循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一致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共同信守合同所列各条款,并确认本合同为解决劳动争议时的依据。
第一章 合同的类型、期限与试用期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为 (从以下三种期限中选择一种并填写完整)。
1、固定期限,合同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合同期限从 年 月 日起。
3、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工作)完成时止。
第二条 试用期限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试用期期限(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录用条件为:
第四条 若乙方开始工作时间与约定时间不一致的,以实际到岗之日为合同起始时间,建立劳动关系。
第二章 工作内容与工作地点
第五条 乙方在甲方从事 岗位(工种)工作,乙方应认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岗位职责,按时完成本职工作;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
第六条 甲方因生产和工作需要,依据乙方的专业、特长、工作能力和表现等,需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及其工资报酬的,原则上应协商一致,但以下情况除外:
A、甲方因生产经营服务需要,产业、产品结构调整及工艺规程、组织机构设臵等情况发生变化需调动乙方工作岗位时,乙方应予接受;
B、甲方确因生产经营服务需要,可以临时安排乙方从事其他岗位工作,工作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
C、乙方因技能、身体等因素达不到生产服务、工作质量、产量等指标,不能胜任工作的。
第七条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实际工作的单位、地域) 。
第三章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八条 乙方岗位实行 工时制度(A、标准工时制 B、不定时工时制 C、综合计算工时制)。
第九条 甲方应在下列节假日安排职工休假:元旦、春节、清明节、国际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节假日及婚假、丧假、产假等。
第十条 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节假日加班加点的,乙方应服从甲方统一安排。
第十一条 乙方加班须征得甲方确认同意,否则不视为加班。
第四章 规章制度与劳动纪律
第十二条 乙方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等,维护甲方的声誉和利益。
第十三条 甲方应通过法定程序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并将制定、变更的规章制度及时履行并且告知员工,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
第十四条 乙方不得从事其他任何与甲方利益冲突的第二职业或活动,并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等。
第十五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甲方有权按国家和本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对乙方给予纪律处分或经济处罚,直至通知解除本合同。
第五章 劳动报酬
第十六条 工资按月支付,甲方应以货币形式每月 日支付乙方劳动报酬,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支付,每月总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地方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七条 乙方在正常出勤并付出正常劳动后,有权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乙方所在岗位执行下述工资计发形式( )。
A、计时形式:乙方的月工资为: 元。
B、其他工资形式: 第十八条 甲方有权根据其生产经营状况、乙方工作岗位的变更和依法制定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调整乙方的工资待遇。
第十九条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相应劳动报酬。
第六章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二十条 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在15日内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
第二十一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因工死亡的,其工伤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二十三条 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第七章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二十五条 甲方应建立健全安全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对乙方应履行告知义务,并做好劳动过程中职业危害的预防工作,乙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操作流程与安全制度。
第二十六条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并依照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及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劳动防护用品,乙方应严格按有关标准要求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第二十七条 甲方应对乙方进行职业技术、安全卫生、规章制度等必要的教育与培训,乙方应认真参加甲方组织的各项必要的教育培训。
第八章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二十八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二十九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相关内容或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条 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甲方用人标准或录用条件的,甲方应提前三日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第三十一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合同:
A、因乙方未能在30天内提供其被录用的相关资料,至使甲方无法办理录用及社会保险缴纳手续的;
B、乙方被查实在应聘时向甲方提供的其个人资料是虚假的;
C、严重违反甲方的劳动纪律、员工手册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
D、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 万元(含)以上重大损害的;
E、乙方是驾驶员的,因其自身原因,其营运服务的证、照被吊扣或失效 天(含)以上的或因乙方发生同等以上(含同等)行车(客伤)死亡事故或次责以上(含次责)特大行车(客伤)事故或物损 万元以上的。
F、乙方系特种作业人员的,因其自身原因违章作业或造成物损 万元以上事故的,除给予经济处罚或处分外,甲方还可以解除合同。
G、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损失 万元以上的,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H、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劳动教养、公安机关收容教育的。
I、乙方向甲方辞职或者经协商被甲方解除聘用的。
J、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
者变更合同的。
K、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二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A、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其它工作的。
B、乙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C、甲方因兼并、分立、转(改)制、企业转产、技术革新、经营方式调整等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乙方的生产、工作岗位消失,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D、甲方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E、依据本合同第二十九条规定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p#副标题#e#
第三十三条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A、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以上向甲方提出辞职。
B、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未及时足额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
C、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
D、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未提供相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的。
E、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严重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f、乙方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辞职的。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四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合同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解除合同:
A、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B、乙方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C、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D、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E、乙方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F、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行终止:
A、本合同期满且双方不能就相同劳动条件续签达成一致的。
B、当事人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C、甲方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原因,致使甲方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
D、乙方退休、宣告死亡、宣告失踪、死亡的。
E、乙方暂时无法履行合同的义务,但仍有继续履行条件和可能的,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涉嫌违法犯罪,被公安、国家安全或者司法机关限制人身自由的、乙方因脱产学习与进修
等原因而不能正常履行本合同超过 天的。
F、乙方应征入伍或者履行国家规定的其他法定义务的。
G、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六条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乙方有合同第三十四条所规定情形之一的,同时不属于第三十一条约定的,合同顺延至相应情形消失。
第三十七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三十八条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乙方应当将正在负责的工作事项以及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财物与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员进行交接。因乙方原因未办理交接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赔偿责任。
第三十九条 甲方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本合同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九章 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四十条 乙方未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辞职或有其他擅自离职情形的,将在乙方办结工作交接后支付乙方的当月工资。
第四十一条 除按合同第三十一条规定解除合同之外的,凡属劳动合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给予经济补偿金的,甲方应按法律规定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给乙方。
第四十二条 乙方欠付甲方任何款项,或者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赔偿责任,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工资、奖金及津贴、补贴等(包括并不限于此)中做相应的扣除,但该扣除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够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权就剩余部分向乙方追偿。
第十章 培训服务期与竞业限制
第四十三条 乙方在合同期间接受甲方提供的出资专项技术培训,约定为甲方的服务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乙方若违反本条约定,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偿付甲方违约金 万元人民币(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甲方提供的培训费用),其中对已履行部分服务期的,按照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偿付。
双方也可以另行签订《培训/教育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加条款,约定具体服务期、赔偿标准并执行。
第四十四条 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商业秘密系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甲方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秘密和经营信息。
第四十五条 乙方的竞业限制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竞业限制的范围为 ,地域为 。在竞业限制期间甲方给予乙方一定经济补偿,具体标准为 ,支付方式为 。若乙方违反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应支付违约金 万元人民币。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所受的实际损失的,甲方保留向乙方追偿实际损失的权利。
第十一章 劳动争议处理
第四十六条 因履行本合同双方发生争议,可先到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片区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调解协商解决;调解不成的,在法定时效内,可到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对裁决不服的,按照有关规定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七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可加附页) 第四十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凡属国家、省有规定的,均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凡属国家、省没有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补充条款。
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涂改或未经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公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印章或签名):
乙方(印章或签名):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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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一般多指汽车的驾驶者。那么公司聘用驾驶员签订的合同不需要注意什么呢?以下是读文网小编整理的运输公司聘用驾驶员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聘用合同,共同遵守:
一、甲方聘用乙方担任本公司驾驶员(押运员),聘用期限为三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试用期三个月,试用合格,双方协商可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二、乙方应保证自己所提供的个人信息资料和各类资格证书(身份证、驾驶执照、从业资格证、押运员证等)真实有效。
三、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内部规章制度,否则甲方可以依照内部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四、驾驶员不得私自出车或将车辆转交他人驾驶,出车按通行证和公司指定路线行驶,违者视情节予以批评教育和处罚。车辆主动违章由驾驶员个人负责,若发生事故,一切责任(包括个人安全、经济损失、违章罚款)由司机个人承担,若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万元以上的由司机个人赔偿损失并解除聘用合同。
五、车辆必须停放在公司停车场,车钥匙放在指定地点,在外停车时,也应停放在有人看管的停车场内,否则一切责任由司机承担。
六、工资报酬和待遇按公司工资管理制度执行。
七、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严重违反甲方内部规章管理制度,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
2、身份条件发生重大变化,不能胜任驾驶员岗位的;
3、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依法劳动教养、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否则,此合同终止。
九、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按乙方受损情况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在聘用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未经甲方许可,违反合同约定或擅自自行离职的,甲方可以解除本聘用合同,并根据受损情况追究乙方的赔偿责任。
3、乙方在工作中因个人原因造成甲方和个人经济损失的,该经济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十、因发生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本合同终止,双方均不承担法律责任。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根据需要可以签署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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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以下是读文网小编整理的中国劳动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签订日期:
用人单位(甲方):
地址(住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员工姓名(乙方):
身份证住址:
身份证号码: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种形式确定劳动合同期:
1、有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止。
(二)试用期的约定,采取下列第_____种形式: 1.无试用期。 2.试用期为_______个月(天),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的工作岗位(部门、工种或职务)为:
(二)乙方的工作任务或职责是:
(三)乙方工作地点是: ;
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地或外单位工作,应签订补充协议。
(四)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和乙方的能力表现,可以合理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包括部门、工种或职务)。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乙方的工作时间:
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 为周期,总工时 小时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除《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最长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三)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甲方依法按排乙方休息休假,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的,依法安排补休或支付加班费。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按下列第( )种形式执行,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乙方试用期工资 元/月(日);试用期满工资 元/月(日)。
2、其他形式:。
(二)工资必须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三)甲方可以根据企业的经营状况和乙方的能力表现,及工作岗位的调整情况,合理调整乙方的工资。
(四)甲方每月 日发放乙方上一个月的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六)因乙方过错造成乙方停工,甲方不支付乙方停工期间的工资,并可根据造成的损失,按有关规定相应处理。 (七)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产,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三十日)的,甲方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乙方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甲方没有安排乙方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劳动者生活费,生活费发放至企业复工、复产或者解除劳动关系。 (八) 乙方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进行治疗,在国家规定医疗期内,甲方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病伤假期工资。甲方支付的病伤假期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九)乙方依法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看护假、计划生育假等假期期间,甲方应当视同其正常劳动并支付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内,甲方应依法为乙方办理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手续,社会保险费按规定的比例,由甲乙双方负责。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的规定给予医疗期和医疗待遇,按医疗保险及其他相关规定报销医疗费用,并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
(三)乙方患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应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办理。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按国家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甲方应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二)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劳动保护规定免费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三)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要求改正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七、劳动纪律
(一)乙方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企业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二)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顶。
八、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一)甲乙双方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二)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
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九、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续订
(一)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甲方提出协商解除合同的,应依法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由乙方提出协商解除合同的,甲方无需支付乙方经济补偿。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因甲方过错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乙方过错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支付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1、乙方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方与乙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支付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七)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合同第九条第五、六项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甲方依本项第1目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支付乙方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但甲方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乙方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
甲方依照本项第4目、第5目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应支付乙方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九)劳动合同期满,有第九条第七项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合同第七项第2目规定乙方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十) 经济补偿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乙方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乙方月工资高于甲方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乙方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十一)劳动合同期满而甲方需续延劳动合同的,应在劳动合同期满前30日内将《续订劳动合同意向通知书》送达乙方,经双方协商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应在劳动合同期满前30日内重新订立劳动合同;重新订立的劳动合同,自前份劳动合同期满次日起生效。
十、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反培训协议中的服务期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二)乙方违反双方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三)乙方试用期满后解除劳动合同而未提前30天通知的,或者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而未提前3天通知的,或自动离职的,以乙方日工资为标准,每延迟1日支付1日工资的赔偿金;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招收录用乙方所支付的费用、培训费用、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劳动合同依法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五)甲方违约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合同第九条第十项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六)任何一方的其他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法律规定赔偿对方经济损失。
十一、争议处理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其他约定
(一)双方在此之前签订的所有劳动合同,凡与本合同不一致的,应以本合同为准,双方专门针对培训、商业秘密保护、竞业限制、购房等个别事项签订的协议除外。 (二)乙方保证与甲方签订本合同时,已与其他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并提供相关单位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于乙方的过错,导致甲方被乙方原工作单位追诉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三)乙方因故辞职,应按照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办理完工作交接手续后方可离职,否则甲方有权不予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有关手续(包括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办理档案和社保关系的转移等手续)。 (四)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培训协议、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等与劳动合同相关的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五)甲方在企业内公开发布的各项规章制度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除非该制度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或与本协议相冲突,否则视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 (六)合同未尽事宜或合同条款与劳动法规有抵触的,按现行劳动法规执行。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章生效,涂改或冒签无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20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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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合同是劳动合同的一种,是确立聘用单位与应聘的劳动者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以下是读文网小编整理的运输公司聘用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甲方:0000000000000
乙方:00000000000000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
一、甲方聘请乙方为专职司机。
二、本合同自_2010_年_9_月_20_日起至_2011_年_9_月_
三、其中试用期为一个月即_2010_年_9_月_20_日至_2010__年_10_月_20_日,试用期限内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若乙方造成甲方车辆等到任何损失,应照价赔偿。
四、乙方经甲方聘用后,自愿将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交给甲方保管,一直到离职为止。
五、甲方给乙方的薪资待遇:试用期三个月,工资是800元/月+安全奖,试用期三个月过后,甲方聘任乙方的,乙方受聘期间的报酬构成为:底薪(800元)+安全奖金+绩效+年终奖+工龄工资。年终奖按公司绩效情况而定。发薪日应在下月份15日支付。
六、甲方车辆的保养以及车的正常维护由甲方来承担。
七、乙方在聘用驾驶员岗位期内应遵守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按照公司彰程办事,准时上班,按照公司的需要,自觉加班,不讲怨言,爱岗敬业,吃苦耐劳。
八、乙方在聘用驾驶员岗位期内,发生车辆违章违纪和车辆碰撞等事故,均由乙方本人负责,本公司概无责任。
九、乙方在工作期间内每天对车辆进行保养、擦洗;每天对车辆进行检查,保持车辆状况良好再行驶。绝不带着毛病上道。如不遵守交通规则,而发生交通事故,责任都由乙方来承担,本公司概无责任。
十、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其有权进行本合同规定的行为,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为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十一、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岗位聘任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的,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办理。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效力不变。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聘任合同自行终止:
(1)聘任合同期满,或聘任合同约定终止聘任合同的条件出现;
(2)甲方撤消或解散。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聘任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不胜任岗位要求;
(2)乙方严重失职、渎职,给甲方造成不同程度的财产和经济等损失。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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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是我国最重要的社会成员,为了保障广大劳动者的利益,我国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随着社会经济在不断地发展,《劳动法》也在不断地更新中,以下是读文网小编整理的最新中国劳动合同法,欢迎参考阅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第三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第五条国家采取各种措施,促进劳动就业,发展职业教育,制定劳动标准,调节社会收入,完善社会保险,协调劳动关系,逐步提高劳动者的生活水平。
第六条国家提倡劳动者参加社会主义义务劳动,开展劳动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鼓励和保护劳动者进行科学研究、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表彰和奖励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
第七条劳动者有权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
工会代表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
第八条劳动者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民主管理或者就保护劳动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
第九条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主管全国劳动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工作。
第二章促进就业
第十条国家通过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机会。
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兴办产业或者拓展经营,增加就业。
国家支持劳动者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从事个体经营实现就业。
第十一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多种类型的职业介绍机构,提供就业服务。
第十二条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
第十三条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第十四条残疾人、少数民族人员、退出现役的军人的就业,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五条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第三章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十八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第二十条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限期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限期的劳动合同。
第二十一条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第二十二条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
第二十三条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第二十四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五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七条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员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6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人员。
第二十八条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第二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条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劳动合同,工会有权要求重新处理;劳动者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三十一条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三十三条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签定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定;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又职工推举的代表与企业签定。
第三十四条集体合同签定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第三十五条依法签定的集体合同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职工个人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
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
第三十九条 企业应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四十五条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劳动者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五章工资
第四十六条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第四十七条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第四十八条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抱国务院备案。
第四十九条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
(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三)劳动生产率;
(四)就业状况;
(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五十一条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第六章劳动安全卫生
第五十二条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五十三条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题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第五十五条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第五十六条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五十七条国家建立伤亡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和处理制度。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对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和劳动者的职业病状况,进行统计、报告和处理。
第七章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第五十八条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未成年工是指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
第五十九条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第六十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第六十一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第六十二条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
第六十三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第六十四条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第六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第八章职业培训
第六十六条国家通过各种途径,采取各种措施,发展职业培训事业,开发劳动者的职业技能,提高劳动者素质,增强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和工作能力。
第六十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发展职业培训纳入社会经济发展的规划,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进行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
第六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根据本单位实际,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
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动者,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
第六十九条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度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经过政府批准的考核鉴定机构负责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
第九章社会保险和福利
第七十条国家发展社会保险,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第七十一条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承受能力相适应。
第七十二条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七十三条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
(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
(四)失业;
(五)生育。
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
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
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第七十四条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收支、管理和运营社会保险基金,并负有使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责任。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依照法律规定,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运营实施监督。
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的设立和职能由法律规定。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挪用社会保险基金。
第七十五条国家鼓励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为劳动者建立补充保险。
国家提倡劳动者个人进行储蓄性保险。
第七十六条国家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兴建公共福利设施,为劳动者休息、修养和疗养提供条件。
用人单位应当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提高劳动者的福利待遇。
第十章劳动争议
第七十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第七十八条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七十九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八十条在用人单位内,可以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又工会代表担任。
劳动争议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应当履行。
第八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同级工会代表、用人单位代表方面的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担任。
第八十二条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60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
第八十三条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第八十四条因签定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当地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可以组织有关各方协调处理。
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一章监督检查
第八十五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制止,并责令改正。
第八十六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监督检查人员执行公务,有权进入用人单位了解执行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查阅必要的资料,并对劳动场所进行检查。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监督检查人员执行公务,必须出示证件,秉公执法并遵守有关规定。
第八十七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
第八十八条各级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于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
第十二章法律责任
第八十九条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律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第九十二条用人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和劳动卫生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或者未向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劳动保护设施的,由劳动行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决定责令停产整顿;对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致使发生重大事故,造成劳动者生命和财产损失的,对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十三条用人单位强令劳动者违章冒险作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十四条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第九十五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保护规定,侵害其合法权益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对女职工或者未成年工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六条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公安机关对责任人员处以15日以下拘留、罚款或者警告;构成犯罪的,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和拘禁劳动者的。
第九十七条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一百条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第一百零一条用人单位无理阻挠劳动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行使监督检查权,打击报复举报人员的,由劳动行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形事责任。
第一百零二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零三条劳动行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
第一百零四条国家工作人员和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的工作人员挪用社会保险基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百零五条违反本法规定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已规定处罚的,依照该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
第十三章附则
第一百零六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法和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步骤,抱国务院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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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标的额较大且系比较重要之合同,故法律规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以下是读文网小编整理的中国房屋买卖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出卖方: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国籍: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 地址:_____
邮政编码:_____联系电话: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国籍:_____电话:_____
地址:_____邮政编码:_____买受方: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国籍: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 地址:_____
邮政编码:_____联系电话: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国籍:_____电话:_____
地址:_____邮政编码:_____
第一条 房屋的基本情况。
出卖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_____;位于第_____层,共_____(套)(间),房屋结构为____
_,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为_____;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该房屋内部附着设施见附件二;(房屋所有权证号、土地使用权证号)(房地产权证号)为_____。
第二条 房屋面积的特殊约定。
本合同第一条所约定的面积为(出卖方暂测)(原产权证上标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如暂测面积或原产权证上标明的面积(以下简称暂测面积)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的面积有差异的,以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以下简称实际面积)为准。
该房屋交付时,房屋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的差别不超过暂测面积的±_____%(不包括±_____%)时,房价款保持不变。
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差别超过暂测面积的±_____%(包括±_____%)时,甲乙双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_种方式处理:
1.买受方有权提出退房,出卖方须在买受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天内将买受方已付款退还给买受方,并按_____利率付给利息。
2.每平方米价格保持不变,房价款总金额按实际面积调整。
第三条 土地使用权性质。
该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_____;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批准文件号为_____;该房屋买卖后,按照有关规定,买受方(必须)(无须)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第四条 价格。
按(总建筑面积)(实际建筑面积)计算,该房屋售价为( 币)每平方米_____元,总金额为( 币)___亿___千___百___拾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第五条 付款方式。
买受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出卖方支付定金( 币)___亿___千___百___拾___万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并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内将该房屋全部价款付给出卖方。具体付款方式可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六条 交付期限。
出卖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将该房屋的产权证书交给买受方,并应收到该房屋全部价款之日起_____日内,将该房屋付给买受方。
第七条 买受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时间付款,出卖方对买受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利息。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计算。逾期超过____天后,即视为买受方不履行本合同。届时,出卖方有权按下述第____种约定,追究买受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买受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_%向出卖方支付违约金。出卖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买受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买受方据实赔偿。
2.买受方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_%向出卖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八条 出卖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出卖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买受方使用,买受方有权按
已交付的房价款向出卖方追究违约利息。按本合同第十一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_____个月内按_____利率计算;自第_____个月起,月利息则按_____利率计算。逾期超过_____个月,则视为出卖方不履行本合同,买受方有权按下列第_____种约定,追究出卖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出卖方按买受方累计已付款的_____%向买受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出卖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甲方据实赔偿。
2.出卖方按买受方累计已付款的_____%向买受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九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在买受方实际接收该房屋之日起,出卖方协助买受方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如因出卖方的过失造成买受方不能在双方实际交接之日起_____天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买受方有权提出退房,出卖方须在买受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天内将买受方已付款退还给买受方,并按已付款的_____%赔偿买受方损失。
第十条 出卖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出卖方均在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出卖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 因本房屋所有权转移所发生的土地增值税由出卖方向国家交纳,契税由买受方向国家交纳;其他房屋交易所发生的税费除另有约定的外,均按政府的规定由甲乙双方分别交纳。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三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四条 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提交庆阳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五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 本合同连同附表共_____页,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___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出卖方(签章):
出卖方代理人(签章):
___年___月___日
买受方(签章):
买受方代理人(签章):
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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厨师这一职业出现很早,大约在奴隶社会,就已经有了专职厨师。随着社会物质文明程度的不断提高,厨师职业也不断发展,专职厨师队伍不断扩大,根据有关资料统计,21世纪初,世界厨师队伍已发展到数千万人,中国素以烹饪王国著称于世,厨师力量和人数首屈一指。以下是读文网小编整理的厨师聘用劳动合同书,欢迎参考阅读。
甲方:
乙方:
性别: 电话:
居民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合法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劳动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同时乙方业已知悉甲方的入职须知及人事管理制度,并同意遵守各项规定。
第一条:服务内容
甲方聘请乙方担任 职务,进行 菜系的精加工,出成品保证菜品出品的稳定性。
第二条:合同期限
合同最短期限为一年,自 年 月 日 起至 年 月 日为止,期满如继续聘用签定正式合同,
第三条:工作时间
1、 每周工作6天,上下班时间按甲方人事部门规定执行。
2、 甲方给予乙方每月4天休假,并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并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在不影响正常营业情况下,由甲方合理安排,工作繁忙时,乙方不准休假,听从甲方调度。
3、其他假期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劳动报酬及待遇
1、乙方每月基本薪金为人民币 元,发放时间为每月15日发放上月工资。
2、甲方免费为乙方提供在聘用期间的工作餐、宿舍。
3、乙方薪金待遇实行甲方质量绩效考核制。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与职责
1、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菜品生产、菜的出品质量及工作态度。
2、 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技术水平、劳动态度和工作效率对工资做出合理的调整。
3、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失误(如菜肴出现质量问题,造成顾客的伤害),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做出合理赔偿。出现重大过失,除合理赔偿外,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4、 甲方有权根据甲方管理制度对乙方进行日常管理,若乙方违反甲方管理制度,甲方有权给予相应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职责
1、乙方在确保菜品出品质量同时,不断推陈出新,做到新、奇、特、鲜,适时推出时令菜、节日菜。
2、 因乙方菜品出品质量问题,而遭到客人投诉退菜时,此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3、 乙方必须无条件遵守甲方管理制度,如果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要求赔偿,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 乙方受聘甲方后,一律不准兼职。
5、 乙方需爱护甲方财物,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6、 若双方中止协议时,乙方需提前 天通知甲方,或在甲方找到厨师后方能离职,否则后果乙方自负。
第七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
1.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情况下,双方协商一致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的;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修改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此合同:
1.甲方不能按时按量提供乙方合理报酬的。
第八条:违约责任
1、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中途到外单位应聘须经甲方批准,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同时扣除乙方当月工资及合同保证金。
2、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中途不得无故辞职,否则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应得的各项费用。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发生劳动争议,可向甲方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等。
第十条: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涂改无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
甲方代表人签字: 乙方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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厨师,是以烹饪为职业,以烹制菜点为主要工作内容的人。以下是读文网小编整理的厨师聘用劳动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编号________
甲方:西安市西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兆瑞华美达酒店
地址:西安市莲湖北大街79号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被聘用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聘用岗位及职务
甲方因工作需要,聘用乙方在西安市西华置业有限任公司兆瑞华美达酒店餐饮部担任厨师长职务。
二、聘用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限为____年。
2、试用考察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双方均满意后,本合同第二条第一款自动生效。
3、本合同自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合同中约定之解除或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终止。
三、工作职责、内容和工作条件
1、乙方的工作职责是:在酒店总经理、餐饮总监的领导下全面负责酒店餐饮部后厨的日常运营、管理、员工人身安全等工作,并有权对不符合安全规范及违反劳动纪律的员工进处罚。保障餐厅的菜式出品,推广餐厅菜品,控制厨房成本,进行厨房的日常管理。
2、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
(1)检查和督导本厨房员工的正常出勤。
(2)出席并参加餐饮部的每日例会,做到上传下达。
(3)组织并安排本部门员工的培训工作,每月按要求呈报培训计划和报告。
(4)安排员工每周的班次。
(5)加强与厅面及客人的沟通,协助做好促销价,以增加餐厅营业收。
(6)处理客人关于菜品方面的意见及投诉事件,做好登记,及时反馈餐饮部。
(7)协助定期的餐具及食品的盘点工作,以减少餐具的破损量及控制成本。
(8)组织本部门每日的餐前例会及当日特荐菜。
(9)检查员工仪容仪表及着装是否符合酒店的标准。
(10)检查员工礼节礼貌及服务态度。
(11)确保厨房钥匙的上、下班交接工作以免出现工作失误。
(12)检查各项餐前准备工作、确保厨房正常运转。
(13)确保厨房的清洁卫生,监督员工对卫生要求的执行。
(14)检查厨房各项设施、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维修。
(15)确保厨房设备使用正确,防止出现工伤。
(16)签批每日市场采购单,定期参加市场询价及调研。
(17)为宾客及重要宴会安排临时菜单。
(18)定期钻研及推出新款菜式及菜单更新。
(19)了解餐厅的营业情况,积极与餐厅经理沟通运营情况。
(20)做好员工个人资料登记,包括:到职、离职、地址、电话等
情况。
(21)定期检查存仓货品的数量及质量,确保正常使用避免积压。
(22)每月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估,确认每月考勤记录是否属实。
(23)定期召开部门员工会议与其他部门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
(24)完成管理层其交办他临时性工作安排及工作指派。
(25)在岗期间应随时提醒及保证厨房的消防安全及杜绝其他各种不安全隐患的发生,防患于未然。
3、乙方工作时间遵照甲方有关规定执行。
4、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对本岗位任务和职责的要求,完成规定的数质量指标或工作任务。
5、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乙方岗位要求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设施,保障乙方的安全与健康。
四、工作报酬
1、甲方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乙方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按月核发乙方应得的工资,试用期内月薪为:伍仟贰百元整。即:
2、试用期满,甲方应对乙方的工作业绩予肯定,并根据餐厅效益情况,岗位津贴增加800元。
3、甲、乙方约定的其它劳动报酬内容:
(1)根据酒店效益情况,年终按标准给予奖金。
(2)工作制服由酒店按级别统一配发。
五、工作纪律。
1、甲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乙方自觉遵守甲方的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
2、甲方应切实加强单位内部的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考核制度,做到职权清楚,责任明确、考核严格、奖惩分明。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甲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比例,为乙方及时向社会保险部门缴纳社会保险或由本人按规定自行缴纳。
2、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约定执行。
3、乙方因工或因病死亡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的抚恤费、救济费、医疗费等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4、甲方保障乙方依法享受公休假日、婚丧假、带薪年休假等。
七 、聘用合同的终止、解除、续订和变更。
1、本合同期限届满,即行终止。
2、本合同双方约定的下列终止条件出现,即行终止:
(1)本合同经甲、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3)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4)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的;
(5)严重失职,渎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责任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与乙方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岗位后不能胜任工作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4) 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6、甲方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员时,可依法定程序裁员。
7、乙方解除本合同,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
8、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9、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延本合同期限,办理续订手续。
10、甲方因生产经营状况发生变化,经与乙方协商同意,可变更合同有关条款内容,办理合同变更手续。
11、乙方被依法开除、劳动教养、判刑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八、违反合同的责任
1、由于当事人一方的过错,造成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责任,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2、当事人由于不可抗拒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者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存入被聘用者人事档案一份。本合同约定事项违背国家法律、法规、或涂改、或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年 月 年
月 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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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权利义务的延续性:劳动合同权利义务的延续性渊源于劳动者劳动力再生产的自然属性。以下是读文网小编整理的厨师聘用劳动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甲方地址:
乙方: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码:
为了更好的建立发展合作关系,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对劳务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具体条款如下:
一、承包形式(劳务):
1、甲方任命乙方乙方及所属人员在酒店工作期间,薪资关系隶属于饭店,乙方配备工作人员的有关证件办理及个人所得税等均由乙方自理,甲方不予承担,乙方上岗人员必须办理健康证,如工作满一年且无重大过失的员工,公司给予报销。
2、工资采用厨师承包制,乙方负责组织后厨人员共计 名,灶头组 名,打荷组 名,墩头组 名,蒸灶组 名,冷菜组 名,厨师长 名,总计工资合计 元/月。其中工资分为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基本工资占95%,岗位工资占5%,岗位工资参与考核评审,上述工资计算以乙方人员进驻甲方所在地之日起至完成工作任务离开甲方酒店之日止。
3、乙方在基本工资的基础上,每月完成营业额基数为 万元,每月营业额基数达到 万元,并保证出品菜肴的正常毛利率,按 提成作为厨房的奖金,上述基础营业额的基数达到 万元以上,并保证出品菜肴的正常毛利率,按以上营业额超出部分 提成作为厨房的奖金,奖金于当月工资一起发放。例如菜肴营业额 万元即( )×( )= 元整。
4、承包期限暂定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后若需续签,甲乙双方需提前1个月商谈并签定。
二、人员组成:
1、 乙方组织的后厨队伍,必须结构合理,定岗定责,确保甲方所需的业务骨干厨师人员。
2、乙方组织的厨师队伍,必须受甲方的统一管理及监督,并填写好入职人员登记表,经甲方审查合格后,方可上岗。
3、由于菜品更新,乙方技术人员的交流更换必须经甲方同意,方可实行。
三、工资的支付(均为税后):
1、甲方工资的发放,甲方应按协商的月结算制发放工资,实行下发薪制,每月15日定时发放(如遇周末或节假日甲方有权予以顺延)。
2、甲方按协议将每月工资总额人民币发放方式乙方必须遵守酒店相关领用制度,需厨师长申报每月工资明细,由人事部审核,总经理签字,并由厨师长带领到财务部签名确定领用。
3、乙方有义务将每月厨房员工的工资实收比例数额通知甲方。
四、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做好各种日常工作的配合,尽可能为乙方的厨房经营管理提供和创造良好条件。
2、甲方应为乙方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免费食宿条件和生活环境,不干涉其工作时间以外的正常社会活动自由。
3、乙方须接受甲方领导和监督,乙方如有违反相关店规店纪,甲方有权对乙方做出正当处罚(具体按酒店规章制度执行)。
4、甲方如对乙方个别厨师技术不满,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更换。
5、甲方提供乙方人员的正常休假,因餐饮行业的特殊性,如遇特殊节假日由厨房长分配调休,保证酒店正常的运作。
6、甲方为乙方提供全套工作制服。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领导,无条件接受甲方的统一管理调配。
2、乙方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规范操作,贯彻执行甲方的经营方针和目标,努力完成各种生产任务和指标,为甲方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乙方应不断更新菜肴品种,每月菜肴的更换率必须达到15%以上,其中包含冷菜,热菜,点心和主食,并保证每月新推出2-3道被宾客认可的特色招牌菜以吸引更多的顾客,新菜肴的更新出品需经过总经理、厨师长、餐饮部经理(主管)以及营销部进行尝试认可由总经理批审方可经营。乙方须保证每季度策划举办不少于1次的餐饮营销活动,全年不少于4次(如举办各类美食节和其他形式的餐饮出品推广活动),涉及到营销策划活动实施方案的必须呈报甲方批准。
4、乙方必须密切关注VIP的接待,比如:市、区相关部门领导的接待、大型企业老板的接待、协议单位以及酒店领导特意交代的相关交代。厨师长每天需要订位处了解VIP客人的预定情况,并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5、乙方要密切关注菜肴出品是否符合当地客人习惯,是否能得到客人的肯定,并对所有菜肴出品点击率作出及时的统计和对比,以准确及时地对产品进行增删和调整。
6、乙方应注意维护保养甲方财产,餐具损耗率控制在每月 ‰以内,菜品损耗率控制在每月 ‰以内。
7、乙方必须注意成本的控制,积极参与、配合和监督采购人员做好餐饮原材料的采购工作和验收工作,并严格杜绝厨房浪费和偷食偷拿现象,保证菜肴出品部分综合毛利率不得低于 %,凡厨房出品月综合毛利率低于最低标 准 %,乙方按每个百分点 元对甲方损失进行赔偿,赔偿款直接从乙方工资中予以扣除,如乙方完成正常菜肴毛利率保质保量的情况下并超出预期毛利率甲方将给予 元给予乙方奖励以作鼓励。
8、乙方应保证其菜肴出品宾客满意度达到98%以上,凡因菜肴质量问题引起宾客投诉而影响酒店声誉和造成损失的,经甲方调查核实后,损失部分将要求乙方负责(详见厨房管理制度),赔偿款直接从乙方工资中扣除。情况严重的,甲方可进一步追究乙方的责任并按相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罚。
9、乙方人员每天工作期间、下班前必须清洁厨房设备、餐具、器皿、排烟道及下水沟、墙面等地方,使之符合星级酒店及卫生部门的规范标准,若甲方检查发现不合格,将以口头或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整改。如未及时整改或多次检查不合格,将对乙方进行扣发工资的处理(详见厨房管理制度),扣发部分直接从乙方工资中扣除。
10、乙方须做好管辖区域内的防火、防盗等安全防范措施,每日安排人员值班和检查。
11、乙方不遵守法律、法规或因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如因此而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必须全部赔偿。
12、乙方员工在厨房工作期间,因人为操作不当或违规操作而出现的受伤等事故一律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13、乙方在保证酒店正常运作的情况下,可合理安排人员休息、请假等事宜,但必须报人事部门,原则上每位员工每月休息不得超过三天,乙方在排休和人员安排上必须保证在岗人员的最低人数不得少于 人,甲方有权在工作中进行随时检查,凡经调查核实后确认低于人数标准,甲方有权对不足的人数对乙方进行处理(详见厨房管理制度),处罚的直接从工资扣除。
14、乙方应对所有厨师进行编号,便于菜肴跟踪和识别,以保证每道出品都可以追溯出相应的出品人和责任人,并出具文本形式所有菜品的配比和工序,以做到定量标准,杜绝浪费现象出现。
15、乙方工作人员的入职与离职应按照酒店相关规定予以办理,即人员进来上岗工作之前,需填写“入职申请表”,经厨师长和总经理批审、人事部审核后方可予以办理入职手续,离职时需填写“辞职申请单”,签字审批流程与入职相同,其他按照酒店规定的程序办理,所有人员正式上岗后十天内必须办理好健康证、暂住证等相关证件。
五、违约责任:
1、乙方如在履行协议期间违反下列条款,甲方有权终止和解除协议:
(1)乙方管理下连续三个月以上不能完成菜肴毛利率指标。
(2)乙方管理下厨房发生严重火灾或重大责任事故等。
(3)乙方管理下厨房人员出现严重违法乱纪行为,触犯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4)乙方人员严重违反甲方管理制度,经多次书面通知整改无效。
(5)公伤事故未按协议方法办理。
(6)乙方厨师长擅自变更内部厨师的。
2、甲方在履行协议期间违反下列条款,乙方有权终止和解除协议:
(1)甲方未按协议约定的条款支付乙方工资。
(2)甲方无故拖欠乙方工资。
(3)甲方不能保证乙方人员安全的工作环境。
六、其他事宜: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 乙方:
(签章):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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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以下是读文网小编整理的厨师聘用劳动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区(县)__ _____乡镇___________村
邮政编码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___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终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乙方从事____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1、甲方以招聘形式选择乙方,乙方自愿形式到甲方工作。
2、乙方负责餐厅、厨房安全、防火、卫生工作,不得有外人随意出入厨房重地,否则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3、乙方负责厨房食品的安全卫生,不得发生食品中毒等事件,如发生食品中毒等事件由乙方负责。卫生防疫部门来检查,如果达不到卫生防疫部门要求,乙方及按要求改正,并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责任。(硬件设施除外)
4、乙方在工作期间应尽职尽责,在菜品,食品花样上不断推陈出新,满足不同顾客的要求。
5、乙方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在工作中爱护设备、节约能源,避免浪费。做到科学组织、工艺合理,做出物美价廉,搭配合理,营养丰富,色、香、味俱全的高品质菜品。
6,乙方患有岗位工种及行业禁忌的疾病,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并即时脱离工作岗位。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工种)和工作地点。
乙方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乙方违反服务规范和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给予相应处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以下第___种工时制度:
(一)执行标准工时制度。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__________。
(二)经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执行以_______为周期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
(三)经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执行不定时工作制度。
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乙方依法享有法定节日假、产假、带薪年休假等假期。
甲方因顾客服务需要,商得乙方同意后,可安排乙方加班。日延长工时、休息日加班无法安排补休、法定节假日加班的,甲方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四)乙方请假必须有书面请假条,同时需主管领导签字批准,请假期间甲方不支付乙方工资及相关福利。
四、劳动报酬
第四条 甲方采用以下第___种形式向乙方支付工资:
(一)月工资____元,试用期间工资____元。甲方每月_____日前向乙方支付工资。
甲方生产经营任务不足,乙方同意待岗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费为______元。待岗期间乙方仍需履行除岗位工作外的其他义务。
甲乙双方对工资支付的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社会保险
(二)日工资____元,试用期间工资____元。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资的时间为每月___日。 第五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乙方应缴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代扣代缴。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六、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六条 甲方应在乙方上岗前对乙方进行职业安全卫生、食品安全卫生、服务规范、职业道德、职业技能、甲方规章制度方面的培训。
甲方每年必须按国家规定组织对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甲方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甲方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经营条件;健全内部服务和食品质量管理制度,严格实施岗位质量规范、质量责任以及相应的考核办法。
七、解除和终止
第七条 本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依《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
乙方患岗位工种及行业禁忌的疾病,在医疗期满后不符合国家和本市从事有关行业、工种岗位规定,甲方无法另行安排工作的,可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并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八、劳动争议处理
第八条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依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通过申请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解决。
九、其他
第九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本劳动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劳动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 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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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这个劳动合同,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以下是读文网小编整理的导购员聘用劳动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职工)姓名
出生年月
住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在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以下列第 A 种类型确定本合同期限(A、B、C选其中之一):
A、固定期限:自日止。
B、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终止情形出现止。
C、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自 年 月 日起至该任务完成之日止。甲、乙双方选择上述劳动合同期限之一的,如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自 年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经营的 店内从事营业员工作。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从事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应当符合甲方依法制定的并已公示的规章制度。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
(三)乙方同意甲方安排的工作地点或工作区域在 。
(四)甲方根据工作需要,经乙方同意可变更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三、工作时间
按乙方所在商场规定的营业时间工作。在商场营业时间外乙方应完成必要货物的整理、摆放等甲方安排的工作。
四、劳动报酬
(一)乙方的劳动报酬由“基本工作+提成”构成。基本工资为 元人民币/月,其中试用期基本工资为 元人民币/月;提成以每月18日至次月18日期间销售货物的价款总额为基数,若当月销售价款总额超过______元,则提成比例为 %,销售价款总额超过______元,提成比例为____%;销售价款总额超过______元,提成比例为____%;其中试用期间提成比例是固定的,为 % 。
(二)甲方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次月10日前。
五、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应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二)、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三)、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该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在合同期内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病检查。
(四)、乙方在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
(五)、甲方应按照国家关于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对乙方供保护。
六、劳动纪律
1、员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员工应遵守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员工守则,遵守甲方规定的工作程序。
3、员工如违反规章制度,甲方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
4、员工如毁损或遗失公司财物的,依市场价格予以补偿员工所在商场的专柜,盘点少货的。查明是乙方的原因的,由乙方按照丢失货品的吊牌价的5折赔偿给甲方;未知原因的,由乙方所在专柜的所有营业员共同赔偿按吊牌价的5折赔偿给甲方。
七、双方特别约定条款
乙方在任职期间以及离职之后对其在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甲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商业秘密的义务。员工于离职办理交接时,返还全部属于甲方的商业秘密的资料,包括记载着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八、合同无效
本合同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本合同自始无效:
1、根本违反法律法规的;
2、员工在提供虚假身份及其他信息,欺骗甲方而签订本合同的;
3、员工为任何不合法,不正当目的而与甲方签订合同的。
九、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时,可以双方协商;或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
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法律效力
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条款与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按新规定执行。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签约双方已
读懂并接受上述条款的约定,现自愿签字确认。
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电话:
合同签署地:
合同签署时间: 年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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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内容的法定性:合同的基本要义在于当事人双方的合意,这在劳动合同中也是一样的。以下是读文网小编整理的厨师聘用劳动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招聘方: 简称甲方
受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协议期限
协议生效期限为9个月,从2012年3月6日起至2012年11月30日止。
第二条:工作内容
1、甲方以招聘形式选择乙方,乙方以自愿形式到甲方工作。
2、乙方负责厨房安全、防火、卫生工作,不得有外人随意出入厨房重地,否则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3、乙方负责厨房食品的安全卫生,不得发生食品中毒等事件,如发生食品中毒等事件由乙方负责。卫生防疫部门来检查,如果达不到卫生防疫部门要求,乙方及按要求改正,并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责任。
4、乙方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在工作中爱护设备、节约能源,避免浪费。
5、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财产,遵守职业道德,服从甲方的管理。
第三条:劳动报酬
1、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2000元整。甲方一次性扣除乙方一个月工资2000元整,作为协议押金,协议押金在协议期满后没有其他原因应全部退还乙方。
2、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甲方除支付乙方工资外,负责乙方职工餐的提供,除此不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第四条:劳动纪律
1、如乙方终止协议,必须提前半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可办理终止手续。
2、如果乙方违约,造成甲方损失,甲方将扣除协议押金。
3、乙方要自觉维护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条例及甲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触犯甲方规定的相关制度,甲方有权对其予以警告、处罚、直至辞退。
4、甲方因业务萎缩时有权终止本协议,并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协议终止时,甲方得结清乙方的工资。
第五条:其它
1、聘用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协议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的,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协议程序办理。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协议效力不变。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 乙方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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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代理应区分于独家代理和一般代理,也是事务的主要负责人。以下是读文网小编整理的中国总代理合同范本,欢迎参考阅读。
甘肃祁连山生物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本着互惠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乙双方共同开发、经销“祁尔康”“祁宝”牌系列产品相关事宜达成一致,在 省 市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经销产品名称、价格
1、甲方生产的“祁尔康”“祁宝”牌系列产品,包括现已投入生产、销售的产品和后续研发产品(以下简称“产品”)。所有产品价格以双方商定的价格为准(后附),该价格亦即甲乙双方对产品的结算价格。
2、甲方供给乙方产品的供货价包含原料成本、加工费、运费、税费。
3、甲方供给乙方所有产品的规格、含量以该产品备案企标为准。
4、在合同期内,如产品原料、包装材料及运费调整,需双方协商调整合同产品供货价。
5、乙方对产品在全国市场销售的零售价格执行甲方统一零售价,也可自行制定全国统一零售价,并告知甲方备存。
6、甲方按双方商定的价格为乙方供货,运费由甲方承担。包装、标签和说明书应符合国家关于保健食品(含普通食品)的相关规定。
二、产品的交付和质量技术要求
1、乙方进货以盖公章的传真件为依据;甲方负责货运至乙方指定的车站/码头或货场,市区内运费、装卸杂费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收货时,必须对所有货物进行检查,包括品名、规格、数量、包装等,如数量、规格不符或包装损坏,应对损坏部分以外的货物进行签收,并在收货完毕后24小时内通知甲方,以便甲方核实。
3、乙方收到产品后,应根据合同产品的企业标准在三日内验收完毕,对规格、数量、包装、质量无异议,甲方视为发货有效;如有异议,应以电话、电报、电子信件、传真等方式告知甲方,双方协商处理。
4、运输过程中发生丢失、损毁、污染等情况,乙方应向货运单位索要、收集有关证据(文字、图片等),并及时通告甲方,由甲方负责索赔;如乙方没有注明或不履行提供证据义务的,甲方视乙方为全部签收正确。在处理上述事件过程中出现的产品数量短缺,先由甲方补齐。
5、甲方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或政府主管部门备案的产品企业标准。由于产品质量对人体健康造成伤害,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负责对每批次产品按企标检验。甲方承诺该产品的保质期为产品企标规定的期限。
6、对产品质量产生异议,由双方公认的检验机构检测,检测费用由提出异议之一方承担。对产品质量检验所耗时间,不视为延误发货。
三、产品的经销区域
1、乙方为甲方产品在 的唯一经销商。甲方保证合同生效后不再向乙方经销区域内其他经销商直接或间接提供产品。其他地区的市场待上述地区销售拓展开后再行确定。
2、本合同签订前已与甲方签订合同的经销商,将在合同到期后终止合同与供货,由甲方介绍并经乙方同意由乙方续签合同、供货。
3、由于特殊情况需甲方直接供货的客户,须经过乙方同意。
四、合同期限
双方约定合作期限为 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作期满,双方可协商本着自愿的原则,再续签合作合同。
五、货款结算方式
1、按批结算货款。在产品订单下达给甲方后,乙方应将产品货款在3天内给付。乙方付款至甲方的基本账户,付款以到账时间及银行凭证为依据,甲方出具合法票据。
2、乙方在每批次产品收到并验收合格后,向甲方发出开票通知,甲方向乙方提供此批货的发票。
3、双方约定,每半年进行一次帐务核对。
六、产品销售量要求
1、乙方每批次进货量不应低于 万元;单一产品每次进货不应低于 万元;
2、乙方对甲方产品的年销售量预计达到 万元人民币,鉴于开拓市场的原因,第一年销量应达到 万元人民币, 年期销售量至少达到 万元人民币,上述销量均按供货价计算。乙方当年完成约定销售任务,甲方按实际销售量的2%返奖给乙方。
七、产品标签、包装要求
1、在保留甲方已注册的“祁尔康”“祁宝”牌商标、图案、文字、批准文号和生产基地(或制造商)名称的前提下,产品的包装可由乙方制作,包装费用乙方负担,甲方按乙方的设计要求对产品进行包装。
2、乙方如需更改产品规格、标签、包装、数量,应提前30天通知甲方,并经双方确认,否则应当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额外开支。
3、应市场需求,甲方生产的产品与其他品牌产品共同包装上市,需双方协商书面认可。
八、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一)、共同要求
1、为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和整合双方资源,切实推动“祁尔康”“祁宝”系列产品销售,双方均有义务为合同条款的履行出谋划策、尽职尽责、共同投入、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在共同开发产品市场的初期阶段,乙方负责广告发布、营销人员培训、市场推广,甲方分批次按供货价投入 万元人民币的产品用于市场广告宣传及市场营销活动。
2、双方致力于中国五千年养生文化和传统医学的传承和发扬光大,弘扬中国鹿文化,努力提高“祁尔康”企业文化和品牌的影响。
3、在合作期间双方共同研制的产品及销售所形成的知识产权,双方共同拥有;合作合同终止后,由乙方建立的所有销售网络的知识产权归乙方拥有,产品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拥有。
4、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双方须将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等相关证照复印件交与对方备存。
(二)甲方
1、甲方如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交付产品,应当负责退、换,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由甲方承担。
2、向乙方提供合法经营的手续资料、产品的详细文字及图片资料,并保证提供的各种资料真实有效,并在公司网站发布乙方授权代理甲方产品消息。
3、依乙方要求选派专业人员对乙方业务员进行有关产品性能及使用知识的讲解、培训,及时处理乙方反馈的产品意见和建议。
4、收到乙方订单后,应在双方商定时间内将产品发出,每逾期一天(以发货凭证为据),向乙方支付同批货款1‰的违约金。因运输途中延误,不视为甲方预期。
5、交付产品的数量少于订单数量,乙方仍然需要的,应照数补齐。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交付超出订单数量的产品,乙方有权拒收。
6、维护乙方代理经销权益,不向乙方代理经销区域内的任何其他法人或者自然人供货,甲方若接到代理区域内其他客户购货意向时,应转交乙方洽谈。
7、为共同开拓市场,双方商定可在其他省市开拓市场,根据实际和发展,双方再行商定广告支持和铺货等事宜。
8、乙方在其经销区域内采取的营销模式,甲方不得在其它地区推广;甲方供给乙方的产品所采用的包装,不得供应其它区域经销商;乙方在国内区域市场销售运转正常的情况下,甲方允许其开拓国外市场,具体区域双方协商。
9、应乙方要求并承担费用,可选派人员在全国范围内参与针对产品举行的广告宣传、咨询、销售活动。
(三)乙方
1、本合同生效后,负责将所销售产品的有关资料、图片制成电子档案,在公司网站上免费发布。
2、负责产品在销售过程中的策划、推广、货物配送、资金结算和对客户的服务。
3、按时向甲方结算货款,逾期按每超期一天向甲方支付应结算货款1‰的违约金。
4、有权拒绝甲方不合格和超出订单数量的产品。无故拒绝接受产品,应当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5、可合法使用甲方的商标、标识、文字、资料于产品销售有关的工作,但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如有发现,乙方给予甲方10万元人民币的违约赔偿。
6、认为必要,可向甲方提供有关销售开支情况,有义务每半年向甲方提供产品市场流向情况,及时反馈顾客对产品的意见和建议。
7、乙方所开拓市场确因故无法启动或销售不佳,可有甲方开拓,或由甲方另行安排其他代理商销售(包括单一产品),乙方确认。
8、有销售甲方新研制产品的优先权,并享受最低供货价格。
9、可代表甲方行使打击(包括法律和经济的)一切有损双方利益和形象不法行为的权利,甲方给与鼎力支持(包括经济和道义的)。
九、保密要求
1、对于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交易条件、价格等,双方均应保守秘密,不得向第三方提供。
2、任何一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以及与对方关联公司的任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技术、制造以及业务方面的秘密,不论在合同有效期内或是在合同终止后均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3、任何一方违反上述约定,泄露或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由此所导致的全部损害赔偿责任,包括直接和间接的。
4、任何一方不得向媒体、公众发布或宣传本合同,除非有另一方的书面确认。
5、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本条仍具有法律效力。
十、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双方任何一方有下列情形发生时,另一方有权提出解除和终止本合同:
(1)、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本合同主要债务或其它违约行为,经另一方催告后15天内仍不履行和更正的;
(2)、一方被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其财产或收到其它强制措施,或者自行申请和被申请解散、破产、公司清算或与债权人达成和解协议,从而表明无法履行主要债务的;
(3)、一方已经或正在有意终结和清算其业务;
(4)、一方被管理机关勒令停业整顿或被取消营业许可、吊销营业执照的;
(5)、一方有证据证明另一方履行债务困难的;
(6)、如果一方被发现严重违背协议条款,另一方提出后拒不改正的。
2、乙方有下列情形发生时,甲方有权提出解除和终止本合同,并视情要求赔偿和承担法律责任:
(1)、销售假冒甲方产品,或仿造甲方产品;
(2)、不能保护甲方产品的专有权;
(3)、有损甲方品牌形象的行为;
(4)、恶意低价倾销产品;
(5)、连续半年不销售产品或销售业绩不佳;
十一、其它
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并将达成一致的协商内容以补充合同的方式加以履行。
2、如双方对合同以外的内容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时,仍按本合同履行或双方均同意以书面方式解除合同。
3、如因涉及战争、动(骚)乱、自然灾害、国家政策有重大变化及运输途中的意外事故等无法预见或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导致双方违约,互不追究责任。但不可抗力事件消除后15天应继续履行义务,否则承担给对方造成的额外损失。
4、本协议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以书面的方式明确表示同意之前,任何涉及本协议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的转让均属无效。
5、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无论何种原因造成的合同终止,均不影响双方债权债务清算。
7、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公章后生效。
8、本合同争议解决地为签约所在地人民法院。
9、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附:“祁尔康”“祁宝”系列产品供货价格表)
甲方:甘肃祁连山生物科技开发 乙方: 有限责任公司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地址:甘肃省肃南裕固族自治县 地址:
红湾寺镇
电话:0936-6124888 电话:
开户银行:甘肃省肃南县农行营业部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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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技术合同法的概念有狭义和广义两种理解:狭义技术合同法,仅指1987年6月23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1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广义技术合同法,是指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在内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总称。以下是读文网小编整理的中国技术合同法,欢迎参考阅读。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技术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解除
第三章 技术开发合同
第四章 技术转让合同
第五章 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
第六章 技术合同争议的仲裁和诉讼
第七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推动科学技术的发展,促进科学技术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保障技术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技术市场秩序,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法人之间、法人和公民之间、公民之间就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所订立的确立民事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合同。但是,当事人一方是外国的企业、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合同除外。
第三条 订立技术合同,必须遵守法律、法规,有利于科学技术的进步,加速科学成果的应用和推广。
第四条 订立技术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平等、互利有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 技术合同的内容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六条 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技术成果,是职务技术成果。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属于单位,单位有权就该项职务技术成果订立技术合同。单位应当根据使用和转让该项职务技术成果所取得的收益,对完成该项职务技术成果的个人给予奖励。
非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属于完成技术成果的个人,完成技术成果的个人有权就该项非职务技术成果订立技术合同。就职务技术成果或者非职务技术成果申请专利和被授予专利权的,依照专利法的有关规定办理。完成技术成果的个人有在有关技术成果文件上写明自己是技术成果完成者的权利和取得荣誉证书、奖励的权利。
第七条 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对本系统或者管辖范围内的全民所有制单位的具有重大意义的非专利技术成果,有权决定在指定的单位中推广使用。使用单位对该项技术成果负有保密责任。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双方协议支付使用费;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由作出决定的机关确定合理的使用费。集体所有制单位或者个人的非专利技术成果,对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需要推广使用的,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报国务院批准后,参照上款规定办理。
第八条 技术合同的管理机关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章 技术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解除
第九条 技术合同的订立、变更和解除采用书面形式。
第十条 技术合同自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名、盖章后成立;按照国家规定需要经过有关机关批准的,自批准时起成立。
第十一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技术合同的担保。由第三者作保证人的合同,自保证人和被保证人在合同上签名、盖章后成立。
第十二条 技术合同中的价款或者报酬及其支付方式由当事人约定。
第十三条 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技术合同。委托人应当向代理人出具委托书。代理人应当在委托人授权的范围内,以委托人的名义订立合同。
第十四条 为订立技术合同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应当遵守本法有关规定,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可以收取合理的费用。
第十五条 技术合同的条款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应当包括:
㈠ 项目名称;
㈡ 标的的内容、范围和要求;
㈢ 履行的计划、进度、期限、地点和方式;
㈣ 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㈤ 风险责任的承担;
㈥ 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分享;
㈦ 验收标准和方法;
㈧ 价款或者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㈨ 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㈩ 争议的解决办法;
(十一)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与履行合同有关的技术背景资料、可行性论证和技术评价报告、项目任务书和计划书、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以及图纸、表格、数据和照片等,可以根据当事人的协议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六条 技术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
第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技术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即违反合同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履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的赔偿责任,应当相当于另一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但是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损失。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反合同时,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反合同而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因另一方违反合同受到损失的当事人,应当及时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及时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无权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第十八条 当事人都违反技术合同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由于上级机关的原因,不能履行技术合同义务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另一方赔偿损失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再由上级机关对它因此受到的损失负责处理。
第二十条 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技术合同的,免除其不能履行合同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 下列技术合同无效:
㈠ 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㈡ 非法垄断技术,妨碍技术进步的;
㈢ 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㈣ 采取欺诈或者胁迫手段订立的无效的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的,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第二十二条 订立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技术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 经当事人协商一致,技术合同可以变更或经过有关机关批准的合同,其变更或者解除应当征得原批准机关的同意。
第二十四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致使技术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者不可能的,当事人一方有权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
㈠ 另一方违反合同;
㈡ 发生不可抗力;
㈢ 作为技术开发合同标的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
第二十五条 技术合同的变更、解除,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在技术合同有效期内,当事人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不得将其权利和义务的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第三方。
第三章 技术开发合同
第二十七条 技术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和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开发合同包括委托开发合同和合作开发合同。
第二十八条 委托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进行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
委托方的主要义务是:
㈠ 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
㈡ 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技术资料、原始数据并完成协作事项;
㈢ 按期接受研究开发成果。
研究开发方的主要义务是:
㈠ 制定和实施研究开发计划;
㈡ 合理使用研究开发经费;
㈢ 按期完成研究开发工作,交付研究开发成果,提供有关的技术资料和必要的技术指导,帮助委托方掌握研究开发成果。
第二十九条 委托方违反合同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者失败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研究开发方违反合同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的,除应当采取补救措施继续履行合同外,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失败的,应当返还全部或者部分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第三十条 合作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各方就共同进行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
合作开发各方的主要义务是:
㈠ 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包括以技术进行投资;
㈡ 按照合同约定的分工参与研究开发工作;
㈢ 与其他各方协作配合。
第三十一条 合作开发各方中,任何一方违反合同,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者失败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第三十二条 履行技术开发合同所完成的技术成果的归属分享原则是:
㈠ 委托开发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合同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方。研究开发方取得专利权的,委托方可以免费实施该项专利。研究开发方就其发明创造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方可以优先受让专利申请权。
㈡ 合作开发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合同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合作开发各方共有。一方转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可以优先受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合作开发各方中一方声明放弃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可以由另一方单独申请,或者由其他各方共同申请。发明创造被授予专利权以后,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免费实施该项专利。合作开发各方中,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请专利。
㈢ 委托开发或者合作开发所完成的非专利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以及利益的分配办法,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合同没有约定的,当事人均有使用和转让的权利。但是,委托开发的研究开发方不得在向委托方交付研究开发成果之前,将研究开发成果转让给第三方。
第三十三条 在履行技术开发合同的过程中,因出现无法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研究开发失败或者部分失败的,其风险责任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合同没有约定的,风险责任由当事人合理分担。
当事人一方发现前款所列可能导致研究开发失败或者部分失败的情况时,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当事人一方没有及时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四章 技术转让合同
第三十四条 技术转让合同是指当事人就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非专利技术的转让所订立的合同。
第三十五条 技术转让合同可以约定转让方和受让方实施专利或者使用非专利技术的范围。但是,不得以合同条款限制技术竞争和技术发展。
第三十六条 订立专利权转让合同或者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应当遵守专利法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七条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转让方的主要义务是:
㈠ 许可受让方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实施专利;
㈡ 交付实施专利有关的技术资料,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受让方的主要义务是:
㈠ 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实施专利,并不得许可合同约定以外的第三方实施该专利;
㈡ 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使用费。
第三十八条 技术转让合同涉及专利的,应当注明发明创造的名称、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申请日期、申请号、专利号以及专利权的有效期限。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只在该项专利权的存续期间内有效。在专利权有效期限终止或者专利权被宣布无效以后,专利权人不得就该项专利与他人订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第三十九条 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的转让方的主要义务是:
㈠ 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技术资料,进行技术指导;
㈡ 保证技术的实用性、可靠性;
㈢ 承担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
第四十条 转让方违反合同的,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㈠ 未按照合同约定转让技术的,除返还部分或者全部使用费外,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㈡ 实施专利或者使用非专利技术超越合同约定的范围的,违反合同约定擅自许可第三方实施该项专利或者使用该项非专利技术的,应当停止违反合同的行为,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㈢ 违反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第四十一条 受让方违反合同的,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㈠ 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使用费用的,应当补交使用费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违约金;不补交使用费或者支付违约金的,必须停止实施专利或者使用非专利技术,交还技术资料,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㈡ 实施专利或者使用非专利技术超越合同约定的范围的,未经转让方同意擅自许可第三方实施该项专利或者使用该项非专利技术的,应当停止违反合同的行为,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㈢ 违反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第四十二条 受让方按照合同约定实施专利、使用非专利技术引起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由转让方承担责任。
第四十三条 当事人可以按照互利的原则,在技术转让合同中约定实施专利、使用非专利技术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的分享办法。合同没有约定的,任何一方无权分享另一方后续改进的技术成果。
第五章 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
第四十四条 技术咨询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为另一方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所订立的合同。
第四十五条 技术咨询合同的委托方的主要义务是:
㈠ 阐明咨询的问题,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技术背景材料及有关技术资料、数据;
㈡ 按期接受顾问方的工作成果,支付报酬。
技术咨询合同的顾问方的主要义务是:
㈠ 利用自己的技术知识,按照合同约定按期完成咨询报告或者解答委托方的问题;
㈡ 提出的咨询报告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
第四十六条 技术咨询合同的委托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数据资料,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的,所付的报酬不得追回,未付的报酬应当如数支付。技术咨询合同的顾问方未按期提出咨询报告或者所提出的咨询报告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当减收或者免收报酬,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技术咨询合同的委托方按照顾问方符合合同的约定要求的咨询报告和意见作出决策所造成的损失,应当由委托方承担。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十七条 技术服务合同指当事人的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不包括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安装合同和加工承揽合同。
第四十八条 技术服务合同的委托方的主要义务是:
㈠ 按照合同约定为服务方提供工作条件,完成配合事项;
㈡ 按期接受服务方的工作成果,支付报酬。
技术服务合同的服务方的主要义务是:
㈠ 按期完成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解决技术问题,保证工作质量;
㈡ 传授解决技术问题的知识。
第四十九条 技术服务合同的委托方违反合同,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不接受或者逾期接受服务方的工作成果的,应当如数支付报酬。技术服务合同的服务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服务工作的,应当免收报酬并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第五十条 在履行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的过程中,顾问方或者服务方利用委托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顾问方或者服务方。委托方利用顾问方或者服务方的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属于委托方。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六章 技术合同争议的仲裁和诉讼
第五十一条 发生技术合同争议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国家规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仲裁机构的仲裁决定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当事人没有在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十二条 技术合同争议的诉讼时效和申请仲裁的期限为1年,自当事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第七章 附 则
第五十三条 本法施行以后订立的技术合同,不适用经济合同法。
第五十四条 国务院科学技术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法制定实施条例,报国务院批准施行。
第五十五条 本法自1987年1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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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技术员对蔬菜生产过程中的各个环节都相当精通,农业技术员聘用合同又是怎样的?以下是读文网小编整理的农业技术员聘用合同范文,欢迎参考阅读。
甲方(合作方):
乙方(合作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作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聘用岗位
根据甲方实际工作需要,乙方与甲方合作于农业生态示范园,从事恒阳餐饮文化公司生态大棚建设及所有蔬菜栽培、种植、管理等技术指导工作。
二、合同期限
根据合作人工作岗位的性质,采用无固定协议期限形式:期限自2012年月日起,至本协议终止条件出现,双方终止本协议。
三、工作职责、内容和工作条件
1、乙方工作职责为:对恒阳生态园农业示范园基础建设及种植的反季蔬菜或者其他农产品进行技术指导,包括栽植、修剪、田间管理、病虫害防治、设施搭建等内容。确保全棚苗木成活率 以上;不出现较大面积病虫害发生或苗木自然死亡现象;同时培训甲方合格技术人员2名以上。
2、乙方工作要求:乙方在甲方所在地工作期间,不允许私自在其他地方进行技术指导或兼职。
3、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对本岗位任务和职责的要求,完成规定的数质量指标或工作任务。
4、乙方工作时间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甲方因工作需要,要求乙方加班时,除不可抗力因素除外,乙方应予配合,但不得超过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
5、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乙方岗位要求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设施,保障乙方的安全与健康。
6、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工作规程,有权拒绝执行甲方违规指挥。
四、工作报酬
聘方根据受聘人的工作岗位性质和薪酬福利制度,采用固定工资制。受聘人固定月工资标准为人民币 元。
五、工作纪律
1、甲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乙方自觉遵守甲方的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2、甲方应切实加强单位内部的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考核制度,做到职权清楚,责任明确、考核严格、奖惩分明。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乙方患病或因工致伤的,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2、乙方医疗期满或痊愈后,不能从事原工作被解除聘用合同时,由甲方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处理。
七、违约责任
1、由于当事人一方的过错,造成合作不能完全履行,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责任,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2、当事人由于不可抗拒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协议的理由,在取得有关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者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3、当事人一方违反协议时,应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应根据责任大小及后果追究经济赔偿责任。
八、其他事项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约定事项违背国家法律、法规、或涂改、或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
看了农业技术员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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