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在身边的主题演讲稿范文【热门3篇】
法律是维护社会稳定的基本条件,身为21世纪新时代的我们,更应该让法在身边,做一个守法的好公民。下面读文网小编整理了法在身边演讲稿,供你阅读参考。
法在身边演讲稿篇1
尊敬的各位评委、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很高兴和大家相聚在这个美丽的一天,也非常感谢大家给我这个上台的机会,谢谢!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法在我身边》。
天平是衡量权利义务的信物;法槌是惩恶扬善的利器;法官是社会主义的保障;法律是天下之公器。
“法律,是由立法机关制定、颁布的强制各种行为的规律的总称。”这是《现代汉语词典》上对法律的解释,但它对于我来说,那是太抽象太模糊了。是儿时的游戏让我懂得了规则的制订和遵守;是《青少年保护法》让我接触了真正的法律条文;是学校的普法教育让我学到了许多法律常识,渐渐地我知道了学法,守法的重要性。
其实,法律无处不在,在社会、在学校,就在我身边。
人们常说,家庭是我们的第一课堂,父母是我们的第一任老师。记得班里曾做过一次试验。老师问:如果有人欺负你,你怎么办?竟然有半数以上的同学回答:打他,跟他拼了。老师接着问:为什么?那些同学便说:“爸爸妈妈告诉我,人在社会上要厉害一些,不能受窝囊气。”我庆幸,我没有生活在那样的家庭里,我庆幸,爸爸妈妈从没用这样不正确的思想教育我。但是,那些同龄人的话仍让我震惊。大人们是怎样言传身教的啊!难怪因早恋而怀孕的少年犯刘美娜对着她的父亲大声指责道:“你成天在家看那些三级片,你有什么资格管我!”家庭教育的影响,难道还不足以引以为戒吗?
有一天,我到四中附近的一个商店买东西,看到一个初一模样的学生也在,因为个子比较小。过了一会儿,来了几个稍大点儿的学生,看到那个小个子学生,一起围上去。其中一个长头发的男生伸出一只手拍他的肩:“哎,小弟弟,请客吧!”那个学生看了他们一眼,露出害怕又为难的表情,好像有想:“如果我不请,他们一定会打我的,唉,好汉不吃眼前亏,还是乖一点吧!他不情愿的掏出钱给他们买了一大堆好吃的,然后那几个大点儿的学生扬长而去。有第一回就有第二回,连续几天,那几个学生都在找那个小个子混吃混喝,把他当作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钱包。我知道事情发展不妙,就把这事告诉给四中贾校长,最后经过各方努力,那个小个子终于脱离了他们的魔爪。
人们都说法律无情,难道法律真的无情吗?有人说,东边日出西边雨,道是无情却有情。某位女老师,在感情方面曾经与一位有妇之夫发生纠葛。某日再碰面时,俩人在街道上发生争执,男方剥掉女方的衣服,当众对其污辱。事发后,女老师多方讨告,却因证据不足,公安机关未曾受理。女老师备受精神压力。最后,女老师想到了刑事诉讼,刑事法庭经过多方走访,调查和取证,但仍未能拿出充分证据。后法官多次对男方进行教育,法律感化,最后男方当事人同意赔偿一万元。女老师才得以保护。从此看出,法律的终极目标是人性关怀,法外有情亦是法律应有之义。
虽然,法律公正、严明,但青少年的犯罪越来越多。我国未成年人的犯罪已成为全部刑事案件的10﹪,这是一个多么痛心的数据呀!
这样的案例让人触目惊心!同样也是笔笔皆是。某校的宿舍墙上挂着“星级文明宿舍”的牌子,然而马某因被诬陷偷东西而被十多名同校学生打残后至死的暴力事件就发生在这样的屋檐下。16岁的妈妈在洗漱室里生子后,便将其子顺楼抛下。12岁的赵某向一女童索要方便面遭拒绝后,便将她推入水池溺死。高一新生杨某,只因与另一名同学发生口角,就纠集校外两名男子用棒子打伤该同学,而拿出3万多元的医药费。事后他竟还无知的说:“是他先骂我的,难道我错了吗?”
无数事实说明自身的道德品质和法制观念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类似事件举不胜举,数不胜数。小至抢劫行凶,大到贪污受贿。哥儿们义气,为了给同班同学出口气,放学时与其他班同学大打出手。行凶冒险抢劫,最后断送自己的一生;有的人放学后比武论高低,打得不是你死就是我活。一位花季少女,把自己打扮得花枝招展的,用自己的青春骗取钱财享乐……可悲的享受主义,拜金主义。社会上的一切污垢、阴暗,在不断侵蚀着稚嫩的心灵,缔造着一件件人生的惨剧。
这些流淌在我们身边血与泪的故事,难道不足以使我们引以为戒吗?就让法律的脉搏在我们的手腕跳动,让法律的血液在我们的心中沸腾,让我们乘着八荣八耻的航船在广阔的人生之海上航行,让遵纪守法的双浆渡我们向知法懂法守法的彼岸远行。
同学们,警钟长鸣,让我们共同唱响一曲遵纪乐,传达一脉思法情,做一个法律忠实的守护者和捍卫者。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再一次感谢大家。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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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在身边演讲稿篇2
法律与人的生活不是对立的,而应该是相容的。法律离我们的生活并不遥远,而是息息相关的。只有每个人都遵守法律法规,生活才会更加美好!
哥哥一直对我说,不要酒后驾车,千万不要酒后驾车!每次碰面,只要他喝了酒,便不再开车。我笑他胆小怕事,他却说我没有责任心。直到有一天,他讲了一则往事给我听:
那天也是朋友聚会,他喝了三杯啤酒,开车回家。路上在躲避公交时,一下子转轮打过了,将一辆停靠在路旁的出租车司机位置车门装的完全变了形;紧接着便听到出租车副驾驶位上传来撕心裂肺的喊声,乘客刚跨出的一只脚被这突入其来的撞击紧紧卡在了路沿石上,拔也拔不出。周围人都过来帮忙,想把车推开,将那小伙子救出,却始终没有效果。眼看着血从被挤压的地方往外渗,腿也慢慢肿胀起来…等到消防车来了之后,那位乘客已经昏迷过去,额头上还留着大颗大颗的汗珠;哥哥说,他当时被吓傻了,自己做梦都没有想到会成为一个害人凶手。此后不久,小伙子出院了,可他再也没能像正常人一样走路生活,而总是一拐一拐的。
这件事一直缠绕在他的心头,那个跛脚的年轻人也一直提醒他不要酒后驾车。
现在全国都在严查酒后驾车,那到底什么才是酒后驾车呢?有人说喝多了大脑不清醒驾车,有人说只有通过检测超过了规定值的才算酒后驾车,也有人认为只要喝了酒就应该算是酒后驾车。到底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呢?根据法律规定,第三种才是正确的。也许有人会说,那喝一杯又不会影响我开车,反正也检查不出来,喝就喝吧。再说了,就一杯,怎么可能会让我反应迟钝,做出不正确的判断呢?理论上说,一杯酒确实不足以让人变得糊涂,可事实并非如此。
一杯不会醉,那就再喝一杯吧;两杯也没有问题;不行,大家好不容易聚在一起,还得来一杯;慢慢的,从三杯到五杯,甚至更多;直到自己走路歪歪斜斜的还一个劲儿地说:“我没醉,能开车!”自己的判断力在不知不觉中被麻醉了,神经在无意识间放松了,开上车了还以为别人都不如自己酒量好,自然也没有发觉危险已经悄悄逼近……而这种多年养成的习惯也加速了汽车“出轨”;再加上之前法律对于酒后驾车的惩罚并不重,违法成本相当小,没有多少人会遵守法规,酒后驾车成了很普遍的现象。
有多少人能够拍着胸脯说,我从来没有在酒后开过车!没有几个。。我哥哥平时也是一个守法的公民,却因为一时的侥幸而酿成惨剧,这件事让他感到羞愧,让他感到后悔。可是后悔没有用,再也回不到以前的生活了。那个跛脚的男孩,他的生命才刚刚展开,画布还没来得及添上漂亮的图案,却已经蒙上了阴云。如果这是您的孩子,这是您的情人,再或者他就是您自己,您还会对酒后驾车无动于衷吗?!
前些天南京撞车案中,一对幸福的夫妻只是像平常一样手挽手走在了不知多少遍的路上,却惨死在车轮下,一起离开的还有一个来不及看世界一眼的几个月大的孩子!车祸剥夺的不仅仅是司机的自由,更剥夺了被害人的生命,碾碎了亲人的心!难道只有通过血的教训才能让你我改变,才能让我们意识到陋习的危害,只有亲身经历才能让我们发觉遵守法律的必要性吗?!
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社会中,孩子上学要用道路,白领上班要用道路,就连散步遛弯也要用道路。每个人都想不到未来会发生什么,都想不到前方看似安全的路口会不会暗藏杀机,都想不到宽阔大道上会不会冲出夺命黑车?
正所谓“司机一滴酒,亲人两行泪”,马路杀手中有一半以上都是酒醉的人,这又说明了什么!!没有人想背上心灵的包袱,也没没有人愿意成为那个跛脚的男孩,而预防这一切的发生只能从我们自己做起!
喝酒不是错,错的是喝了酒还强行驾车上路。改错从自身着手,预防从你我做起,让我们一起努力,拒绝马路杀手,拒绝酒后驾车!只要我们每个人都做到了遵法守法,鼓励身边的人都遵法守法,道路才会更加安全!让我们与法规手拉手,共创美好和谐家园!
法在身边演讲稿篇3
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评委老师:
上午好!
我是来自**镇司法战线上的一名普通工作者,人常说,每个人从出生到离世,时时刻刻都离不开法律。… …从个人的衣食住行、生老病死,到企业的生产运营、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生活,哪样能离开法律呢?
新中国成立以来,一直朝着建设民主制国家的方向在努力。多年来,国家也一直在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并取得了很大的成效。同时,随着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在全国范围内的深入,使得人民群众逐渐接受了法律意识的培养。
而我,作为一名普通的工作者,在工作中,我尽我的力量向身边的人宣传法律,… …包括发放传单、宣传手册、书籍、光碟等,使法律知识深深扎根在群众心中。
还记得两个月前,村里的赵大妈来村委会寻求帮助,原来他的两个儿子互相推拖不愿意赡养老人,大妈一边向村干部诉说自己的委屈,一边用衣角不停地擦拭腮边的泪水。书记对大妈说;“大妈您不要担心,赡养老人是每个公民的义务,这是法律的规定,您的儿子必须要赡养您的。”我也找来民法书,将相关的法律条文念给大妈听,握着她颤抖的双手,看着这位头发花白的老人,我的心里酸酸的。
经过村委会干部的多次上门调解,并将法律的规定清清楚楚的告知了赵大妈的两个儿子,毕竟血浓于水,大妈的两个儿子最终达成友好协商,大妈上半年在老大家,下半年在老二家,就这样老人的晚年生活终于有了保障。三个星期后,大妈最后一次来村委会,感谢村干部们对她的帮助。村主任语重心长的对大妈说… …大妈一个劲儿地说:“还是共产党好,法律好啊!”望着大妈,那打了无数折皱的脸上,绽开了舒心的笑容。
英国大法官丹宁勋爵曾经说过:… …我们所做的,就是以实际行动使公平正义的法制理念深入人心,使人们的日常生活沿着法制的轨道进行,使人们懂得如何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正当利益,… …也还要继续这样走下去。
唯有了解,才会关心;唯有关心,才有行动;唯有行动,生命才会有希望。
我期待着有那么一天,法律的精神信仰会以一种“润物细无声”… …直至成为中华大地全体公民的精神支柱,让他们时刻与法律同行。
… …让我们迎着“**普法行”的和风,在建国60周年旗鼓的震撼下,扬起风帆,与梦想一起飞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