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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培训制度范文3篇

企业之间的竞争归根到底也是人才的竞争,从某种意义来讲,也是企业培训的竞争,重视培训、重视员工全面素质的提升和企业文化的认同,把企业建成学习型组织,通过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从而最终实现企业与员工"双赢",是企业获得发展的最根本手段。下面是公司培训制度范文,欢迎参阅。

公司培训制度范文1

为了提高培训工作的计划性、针对性、有效性,使培训工作更为切实地发挥作用,提高员工的实际工作技能和工作绩效,根据GMP要求和20xx年培训计划,结合20xx培训重点——历次GMP检查及自检提出的问题及整改情况,我们对20xx年度的公司内部培训作如下安排:

一、公司级整体培训:

1、培训对象:公司全体员工

2、培训目的:

(1)、引导员工认清自己的责任与使命并成为可堪培养与发展的优秀企业员工。

(2)、树立正确的质量意识和观念,更新现有专业知识,充实个人知识储备,巩固和提高公司质量管理水平。

(3)、强化员工GMP意识,全面扩大GMP领域的专业视野。

(4)、了解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和常见事故防范、应急措施基本常识;掌握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减少或杜绝安全隐患和事故的发生。

3、培训内容及方式

培训内容:结合历次GMP检查及自检发现的问题与整改情况,讲授有关药品法律法规、药品GMP知识、质量管理、生产管理、物料管理、设备管理、安全生产相关知识等。

培训方式:综合管理部统一组织全体员工集中面授。

4、培训学习时间

20xx年7月下旬1-2天。

5、考核

笔试,采取闭卷考,笔试考核试题由各授课人出题,综合管理部统一组织考试。

二、部门级岗位培训:

1、培训对象:各部门员工

2、培训目的:各部门负责人根据本部门员工应掌握的GMP文件、岗位职责、专业知识、操作技能等,进行有针对性的部门岗位培训,强化员工GMP意识,提高员工工作技能。

3、培训内容及方式

培训内容:部门岗位必备的专业知识、部门相关GMP文件、部门职责、操作技能、岗位SOP及相关的管理制度等。

培训方式:由各部门自行组织本部门员工采取集中面授、现场演示、讨论会、文件学习等方式进行培训,部门负责人为主要授课人,并把培训讲义或培训大纲、培训记录、培训试题等相关培训档案材料报送到综合管理部备案。

4、培训学习时间

20xx年全年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

5、考核分口试、笔试,笔试考核由部门负责人自行组织考试;口试由授课人在课堂上进行提问。口试占50%,笔试占50%,笔试为闭卷考。

三、班组级岗位培训

1、培训对象:各班组岗位员工。

2、培训目的:着重加强班组岗位培训,有针对性的开展班组岗位培训,使GMP工作贯彻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提高岗位员工的工作技能。

3、培训内容及方式

培训内容:班组岗位必备专业知识、岗位相关GMP文件、岗位职责、岗位SOP、生产工艺规程、实际操作技能及岗位相关的管理制度等。

培训方式:由各部门组织班组岗位员工采取集中面授、现场演示等方式进行班组岗位培训,授课人由班组长或优秀员工担任,班组长负责培训出题、考核,并把培训讲义或大纲、培训记录、培训考核成绩等相关培训档案材料报送到综合管理部备案。

4、培训学习时间

20xx年各班组根据工作情况灵活安排。

5、考核分笔试、口试、实际操作,笔试考核试题由各班组长出题并组织考核,综合管理部负责试题打印;口试由授课人在课堂上进行提问;实际操作由班组长和部门负责人共同进行现场考核。笔试占30%,口试占30%,实际操作占40%。

公司培训制度范文相关

公司培训制度范文2

1.0目的

为加强对员工培训工作的规范管理,提高公司员工队伍整体素质,结合我司员工的结构状况及经营特点,制定本管理办法

2.0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3.0职责

3.1综合事务部是员工培训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员工培训计划的编制与组织实施。

3.2各相关部门(单位)提供员工培训需求计划,并做好支持配合工作。

3.3凡参加外训的,培训完成后到综合事务部办理培训总结登记手续。

4.0工作内容

4.1培训目的、对象、种类、形式及方法

4.1.1培训目的

为不断提高员工的素质和能力,满足公司及员工个人发展,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提高工作效率,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必须有计划地组织员工进行各种培训。

4.1.2培训对象

凡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无论新录用员工或在职员工均为受训对象。

4.1.3培训种类

包括岗前培训、在职培训和专业培训

a、岗前培训:对新进员工和转岗员工进行上岗前培训,使其掌握必要的岗位知识和技能。

b、在职培训:根据公司规模的扩大,技术和环境的变化,对各级在职员工进行知识和技能更新的培训。

c、专业培训:对公司现有专业技术人员与中高层管理人员进行提高专业技术和管理才能的培训。

4.1.4培训形式

包括脱产、半脱产和不脱产业余培训。

4.1.5培训方法

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方法:

a、公司自身组织、聘请外部专家、学者或公司内部专业技术管理人员举办专题知识讲座;

b、员工利用业余时间参加职称或学历教育;

c、公司根据业务开展的需要,有计划选派员工参加各类专业技能培训班;

d、通过与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联合办学的形式,举办各类进修班或研究生班等;

e、有计划地遴选业务骨干或中层以上管理干部出国参观、学习、考察培训。

4.2培训的组织与管理

4.2.1培训的计划与落实

a、年度培训计划一般由各部门于上一年度年终提出,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编制,报公司经营班子审批。

b、 各部门应根据公司培训计划的安排与要求,负责本部门员工培训工作的落实。

4.2.2新员工岗前培训

新招聘生产岗位人员,一般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安排上岗,不合格者实行一次性淘汰,作辞退处理。培训期视工作需要,一般为56—240课时。

4.2.3在职员工业余培训

a、公司鼓励支持员工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学习与接受培训,但以不影响本职工作为原则。

b、凡在公司工作一年,符合报考条件,可以报考与本人工作岗位对口的各类成人大、中专学校。

c、凡在公司工作满两年,符合报考条件,可报考在职或脱产研究生。

4.2.4统一培训

上级部门要求组织参加统一安排的培训,须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其时间及费用由公司安排和负担。

4.2.5外出培训

派往省外、国外有关单位和学校接受培训的人员,必须是公司的业务骨干或中高层管理人员。派往国外考察培训的人员需满足以下条件:

a、公司的业务骨干,或者是公司的中高层管理人员;

b、在公司工作满一年或一年以上,且年终考评为优秀;

c、具有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且有一定外语基础;

d、身体健康,作风正派。

4.2.6培训审批程序

员工确需参加某种培训时,须办理有关手续并遵循以下程序:

a、个人书面申请→部门经理同意→综合事务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办理报名手续。

b、申请书应详细注明培训内容(或报考专业)、培训时间、培训费、脱产等情况,并将培训简章、申请书批件等材料交综合事务部备案。

4.3培训期间待遇及培训假期、费用处理

4.3.1培训期间待遇

培训期间的待遇按公司有关工资福利待遇办理。出国学习人员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4.3.2培训假期及费用处理

培训假期及费用,按如下情况分别处理:

a、员工参加职称考试前培训,应在业余时间学习,如占用工作时间,一律按事假处理,但考试时间除外。其培训、考试费用由受训员工自理。

b、员工接受学历教育,原则上应以业余学习为主,如确实需要脱产学习(离岗6个月以上)的,经总经理批准后,应与公司签订服务年限与补偿协议,否则,应办理辞职手续。

c、参加大学本科以下学历教育的员工,其学习费用由受训员工自理,部门副经理以上由总经理审批报销。

d、攻读研究生的员工,在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后,公司给予报销50%的学费(但最高不超过10000元人民币)。若未能取得毕业证或学位证,其所用学费由受训员工自理;

e、上级部门要求组织参加和由公司组织的岗前培训,各类专业技术培训其费用由公司负责。但受训员工本人因私人原因中途缺课,不参加考试(或考试成绩不合格)未能取得合格证,其费用由受训员工自理。

4.4培训结果的考核与反馈

4.4.1培训作为公司的一项战略性与长远性投资,必须考虑培训成本与收益的关系,因此,员工培训后必须进行考核或提交个学习总结

4.4.2每一期培训班结束或个人参加(一个星期以上的)学习期满,要有考核成绩或书面材料向综合事务部汇报。

4.2.3员工培训后的定岗,由综合事务部和业务部门确定,报经营班子批准。

4.5最低服务年限与赔偿费规定

4.5.1凡由公司出资录用和培训的员工,都必须为公司服务一定的年限,具体标准参照下表或按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协议)执行:培训类别 最低服务年限

出资录用和有偿分配的毕业生 五年

各类学历进修 五年

各类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和相关知识培训,累计时间超过3个月者 三年

各类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和相关知识培训,累计时间在1—3个月者 一年

4.5.2服务年限从培训结束后上班的时间算起,接受多种培训的应累计其服务年限。

4.5.3凡公司派往境外培训的员工,出境前需与公司签订有关服务协议书

4.5.4员工在一个劳动合同周期内,参加培训的费用超过一万元人民币,服务年限按每超过三千元增加一年累计。培训费指综合费用。

4.5.5员工劳动合同期限已满而服务期限未满,双方协议后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员工须按服务年限协议书中规定,赔偿培训费用后,方可离开公司。如本人提出辞职,或因违反劳动合同或公司规章制度被辞退,必须按协议规定赔偿培训费。个人赔偿培训费额度,按以下公式计算:

个人赔偿额=公司实付培训费总额×(1-已服务年限/应服务年限)。

5.0附则

5.1本办法由综合事务部负责解释、修订。

5.2本办法如有与国家政策、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相抵触的,则以国家规定为准;如有与公司以前相关规定相抵触的,则以本办法规定为准。

5.3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公司培训制度范文3

一、目的及范围

第一条 本公司为提高在职人员素质,改进知识和技能,以改善工作绩效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凡本公司在职人员的教育培训及相关事项均按本办法办理。

二、权责划分

第三条 人力资源部教育培训的权责:

1.举办全公司共同性培训课程;

2.拟定、呈报全公司年度、月份培训课程;

3.制定、修改全公司培训制度;

4.上报全公司在职教育培训的实施成果和改善方案;

5.编撰、指定共同性培训教材;

6.审议培训计划;

7.检查、考核培训的实施情况;

8.审查、办理全公司派外培训人员;

9.研拟、执行其他有关人才开发方案;

10.拟定各项培训计划费用。

第四条 各部门的权责:

1.汇总呈报全年度培训计划;

2.制定、修改专业培训规范;

3.确定讲师的人选;

4.举办内部专业培训课程及上报有关实施成果;

5.编撰专业培训教材;

6.检查本部门专业培训成果。

三、制定培训规范

第五条 人力资源部应召集有关部门共同制订公司人员在职培训规范,为实施培训提供依据,其内容包括:

1.各部门的工作职务分类;

2.各职务类别的培训课程及总时数;

3.各培训课程的教材大纲。

第六条 各部门组织机构、职能改变后,或因技术升级导致生产条件、设计开发过程发生变化时,人力资源部门应根据实际需要对培训规范进行修订。

四、培训计划的制定

第七条 各部门根据培训规范和实际需要,填写在职培训计划表,并交人力资源部审核。

第八条 人力资源部将各部的培训计划汇编成年度计划汇总表,上报总经理审核、签发。

第九条 各培训课程主办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填写在职培训实施计划表,上报审核后,通知有关部门和人员。

第十条 临时性的培训课程,亦需填写在职培训实施计划表,经上报审核后实施。

五、培训的实施

第十一条 培训主办部门应依据在职培训实施计划表按时实施培训,并负责该培训的全部事宜:如培训场地的选择、教材分发等。

第十二条 如有辅助材料,讲师应在开课一周前把原稿交人力资源部统一印刷,并确保上课时发给学员。

第十三条 各项在职培训实施时,参加培训的学员应签到,人力资源部应切实了解上课、出席情况。参加培训的人员应准时上课,因故不能参加者须办理请假手续。对于旷课、迟到、早退、不专心培训的学员参照平时奖惩规定处罚。

第十四条 人力资源部应定期召开检查会,以评估各项培训课程的实施成果,并予以记录,送交有关单位参考以利改进。

第十五条 各项培训结束后,应有相应的考试、测验,由主办单位或讲师负责监考,试卷应分为三至四类,由讲师提前选交主办部门。

第十六条 各项培训考试因故缺席者,事后一律补考,补考不参加者,一律以零分计算。

第十七条 培训考试的成绩、成果报告,作为考绩和升迁的参考。

六、呈报培训成果

第十八条 每期培训结束后,讲师应于一周内评定出学员的成绩,登录在职培训考试成绩单,连同试卷交人力资源部,作为员工个人完整的培训资料保存。

第十九条 主办单位应在培训结束后一周内填报在职培训总结表及讲师小时费用申请表,会同在职培训考试成绩表和学员意见调查表送交人力资源部,以支付费用并存档以备查。

第二十条 如需支付教材编撰费用,主办单位应填报在职培训教材编撰费用申请表,经审核签发后支付。

第二十一条 各部门应事先填写公司人员在职培训资历表。

第二十二条 各部门每隔三个月应填写在职培训实施情况报告书上报人力资源部,以便了解该部门在职培训实施情况。

七、培训的评估

第二十三条 每期培训结束后,主办部门应让学员填写在职培训学员意见调查表同考试答卷一并收回,送讲师转人力资源部审核,为今后再举办类似培训提供参考。

第二十四条 为评估各部门培训成效,各单位主管应填写培训成效调查表,由人力资源部汇总,并参考生产及销售绩效的变动,分析、评估培训成效,之后做成书面报告,经上报审核后分送各部门及有关人员,为下一次培训提供参考。

八、外派培训

第二十五条 各部门为适应工作、升迁等需要,推荐有关人员到外接受培训,须送人力资源部审议并上报总经理核准后,依人力资源管理规章办理出差手续。

第二十六条 外派受训人员返回后,应将有关资料,包括教材、考试成绩、结业证书等送人力资源部存档,并将其培训成绩记录于培训资历表。

第二十七条 外派受训人员将接受培训时所学的知识整理成册,作为讲习材料,并举办讲习会,自任讲师,向有关人员授课。

第二十八条 凡参加外派培训人员,均应相应填写个人外派培训申请表、个人外派培训记录表、及个人教学记录表。

九、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公司教材讲义编撰费用及讲师小时费用标准根据具体情况订定。

第三十条 凡举办各种培训,均应以不影响工作为原则。如下班后培训超过1个小时或上下午均有培训时,应由主办单位负责提供学员餐费。

第三十一条 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年度考绩、晋升等活动时应参考受训人员的培训成绩、资历等。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呈总经理审核批准后颁布实施,修改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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