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定范文3篇
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定是规范公司的物资采购,降低物资采购成本,确保公司各项物资供应,加强企业物资采购的监督管理而制定的。下面是公司物资采购细则,欢迎参阅。
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定范文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公司采购物资质量,节约物资采购成本,提高物资采购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物资采购全过程。
第二章 物资采购供应职责
第三条 公司的物资采购管理工作由市场部物资采购中心统一负责。采购物资包括公司生产所需原、辅材料、维护物资、维修物资、技改项目及其它非生产所需物资。
第四条 所有物资的采购必须在公司发布的《合格供方目录》中选取供货方。
第五条 市场部物资采购中心实行物资采购全过程各环节相互配合、相互监督、分段管理模式,生产计划与采购、质量检验与采购、价格审核与采购、合同审核与采购、货款支付与采购等职责分离。
第三章 物资需求计划编制、审核与提报
第六条 每月月初工艺计划部根据当月生产计划、设备维护维修需要以及管理需求编制物资需求计划,报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审核。审核后的物资需求计划报市场部物资采购中心执行。
第七条 物资需求计划中有专门技术要求的,技术质量部应提出最终技术条件,随物资需求计划一并报采购中心,在物资采购过程中技术质量部负责协同采购中心完成物资技术谈判、物资技术协议的签订和技术评定工作。
第四章 采购计划编制与审批
第八条 市场部物资采购中心对审批合格的物资需求计划进行库房清查。经查库确系不存在或库存不足的,由市场部物资采购中心分类编写物资采购计划,经市场部负责人、分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后送交财务部。
第九条 生产急需物资经总经理批准后,采购中心可先询价采购,物资采购计划报批手续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补齐。
第五章 供应商选择与考核
第十条 合格供方的考核、评定及控制
市场部物资采购中心组织技术质量部、工艺计划部、生产部、财务部等职能部门对供应商进行考核、评估、优选,建立公司供应商档案和台帐。
(一)合格供方的考核、评定过程
1. 市场部物资采购中心根据公司生产物资现有供方和待开发的供方,在满足合同保证、供货能力、质量能力、资信能力的条件下进行摸底考察,提出初选供方单位。
2. 市场部物资采购中心组织公司技术质量部、工艺计划部、生产部、财务部等部门对供方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资格、在同行业中的业绩、执行产品标准、质量等级、法人资格、企业规模、履约能力、企业资信、企业财务状况等相关能力等方面做出评价。
3. 市场部物资采购中心组织评审小组根据综合评价资料或实地调查结果,进行分析、评审,确定合格的供方,报公司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
(二)合格供方的控制
1. 市场部物资采购中心在合格供方目录中选择供货方,并对合格供方的资金运作情况、执行能力等多方面进行动态管理。
2. 市场部物资采购中心每年须组织评审小组进行一次合格供方的评定,对上一年质量过硬、供货及时、服务周到的供方应予以肯定,继续进入本年的合格供方目录。
3. 相关部门验证采购产品首次发现不合格品时,通知供方暂停发货,并按不合格品的有关规定处理,合格供方一年内两次出现不合格产品时,取消其合格供方资格。
4. 合格供方须遵循诚信公平、货真价实的原则,及时供应性价比合理的物资,经查实一年内合格供方恶意虚高物资报价三次以上,取消其合格供方资格。
5. 合格供方与公司合作过程中,违反相关技术商务合同要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拖延交货时间影响我公司生产、技改的,应作好相应记录,由于供方的原因造成严重的质量责任事故,取消其合格供方资格。
6. 每年的合格供方目录经批准后于 3~4 月公布。
7. 重新进入合格供方的评定要求同新进入完全相同。
(三)合格供方资料管理
1. 市场部物资采购中心将合格供方名单目录汇编成册、归档统一管理。
2. 所有有关合格供方情况的活动必须记录存档并妥善保存。
第十一条 公司其他部门不得指定供应商,审计监察室每半年检查一次,因指定采购造成经济损失的,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第六章 采购价格的确定与控制
第十二条 市场部物资采购中心密切跟踪市场行情,分析研究通用物资的成本构成与市场
价格变动趋势,建立价格数据库,作为确定采购价格的依据。
第十三条 物资采购人员对包括采购价格、运输保险费用、物资使用寿命、后续维护费用等在内的物资采购的总成本进行分析比较,在满足物资功能与技术质量要求前提下,按性能与价格比最优和采购的总成本最低原则确定采购价格。
第十四条 公司审计监察室、财务部对采购价格的确定进行监督。
第七章 采购合同审批、签订与执行
第十五条 批量或比较重要的物资采购必须签订采购合同。市场部物资采购中心根据确定的供应商与价格,依照经法律顾问审定的标准采购合同文本拟订采购合同,认真审查产品名称、产地、规格型号、质量技术要求、数量、单价及总金额、验收准则、付款方式、交货时间、交货地点、运输方式、违约及处罚、质量异议处理、签约地点及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等条款。公司对采购物资有特殊技术要求时,由市场部物资采购中心协同技术质量部对物资的特殊技术要求所涉及的技术协议内容进行审查,对合同项目涉及技术的先进性和可靠性或适应性承担实质性审查职责。
第十六条 财务部合同管理人员对合同审查后,交市场部物资采购中心负责人、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审批,最后送总经理(或董事长)签订正式合同。合同标的金额在 30万元以内的由总经理签订,并向董事长说明,其余合同均需由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人员签订。
对重大和复杂合同,需报经法律顾问审查,再送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审批。
第十七条 财务部负责合同的管理,建立合同台账。
第十八条 物资采购人员、合同管理人员跟踪并监督合同的执行情况,合同执行完毕及时核销。
第八章 运输及保险
第十九条 市场部物资采购中心与确定的供应商在签订采购合同中必须确定物资运输方式及运输发生途耗、毁损、丢失的相关责任,并根据不同的交货方式确定保险责任。对运输和保险中发生的异常情况,要分清责任,分析提出处理办法,并追究责任。
第二十条 市场部物资采购中心按照采购合同中确定的制造周期、交货时间、工程项目进度计划落实催交催运措施,监督合同按期执行。
第九章 质检入库
第二十一条 物资的入库验收须有物资采购人员、技术质量管理人员、库房保管员三方参加,按核准后的采购计划,对入库物资的数量、质量进行严格检验,做好相关记录。
第二十二条 所有物资入库前,由市场部物资采购中心组织相关人员按物资采购技术协议或质量标准要求执行验收,发现不合格产品,应隔离、标识并做好记录,由市场部物资采购中心按不合格品处理程序进行处理。
第二十三条 专业技术要求高的机器、设备及备件的入库验收由市场部物资采购中心组织相关采购人员、技术人员对设备的名称、数量、型号规格、随机备品备件、随机资料等逐项进行验收,完全符合合同中的各项要求后方能出具物资到货验收合格单。
第二十四条 生产维修常用件、标准件由采购员、库房保管员进行数量和合格证的验证,做好物资入库记录,并对库存电子数据及时更新。
第二十五条 物资的验收票据、合格证、计量单、机器设备随机档案资料等由采购员负责收集管理。全部技术资料由采购员负责交公司综合管理部档案管理人员归档管理。
第二十六条 物资到货数量短交,采购员须要求供方及时补足,物资到货数量出现超交,采购员要及时汇报,并做好情况记录。
第二十七条 物资验收质量不合格由市场部物资采购中心负责出具不合格品处置报告,公司分管组总经理批准后与供方协商,按照合同规定办理退货索赔等事宜。
第二十八条 对符合要求的合格产品办理验收入库,限额内的数量损耗由财务部及时处理,无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及外观检验不符合合同要求的不得办理入库,有超限额数量损耗的也不得办理入库。
第十章 发票的审批
第二十九条 市场部物资采购中心收到发票后,采购员持票到库房和保管员核对后在发票上经办人处签字,然后将入库单附后,交由物资采购中心负责人审核、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审批后到财务部办理报销事宜。
第三十条 财务部认真审核,根据业务内容进行相应的帐务处理。
第十一章 货款支付、核算记账
第三十一条 合同约定有付款方式的按合同约定付款;大宗、常用材料,当月供货,当月开票,隔月付款;低值易耗品按月结算付款。
第三十二条 每月末市场部物资采购中心根据采购合同约定或公司相关的付款规定,编制月度付款计划。月度付款计划经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根据月度资金会议决定审核批准后报财务部。
第三十三条 财务部根据经过批准的付款申请支付款项,并进行账务处理。
第三十四条 财务部应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和规定,正确核算物资采购成本、库存成本,并进行相应的帐务处理;与仓库部门定期进行实物盘点,做到账、卡、物相符。
第十二章 经营活动分析
第三十五条 市场部物资采购中心定期汇总分析采购物资的数量、价格、质量状况、采购费用、供应商选择、需求计划的准确性、市场供应供需情况、价格走势等,提出采购建议和下一阶段的控制目标。
第三十六条
第三十七条
第十三章 本规定由市场部负责解释。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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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为加强采购计划管理,规范采购工作,保障公司及子公司运营所需物品的正常持续供应,降低采购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所有物资(包括固定资产、易耗品、营销礼品等)的采购。
三、职责权限
1、公司董事长负责采购管理制度的审批;
3、公司财务部负责采购管理制度的。
3、产品中心负责采购管理制度的制订。
四、采购原则
1、询价比价原则
物品采购必须有两家以上供应商提供报价,在权衡质量、价格、交货时间、售后服务、资信、客户群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估,并与供应商进一步议定最终价格,临时性应急购买的物品除外。
2、一致性原则
采购人员定购的物品必须与请购单所列要求、规格、型号、数量一致。在市场条件不能满足请购部门要求或成本过高的情况下,采购人员须及时反馈信息供申请部门更改请购单或作参与。如确因特定条件数量不能完全与请购单一致,经审核后,差值不得超过请购量的5—10%。
3、低价搜索原则
采购人员随时搜集市场价格信息,建立供应商信息档案库,了解市场最新动态及最低价格,实现最优化采购。
4、廉洁原则
(1)自觉维护企业利益,努力提高采购物品质量,降低采购成本。
(2)廉洁自律,不收礼,不受贿,不接受吃请,更不能向供应商伸手。
(3)严格按采购制度和程序办事,自觉接受监督。
(4)加强学习,广泛掌握与采购业务相关的新材料、新设备及市场信息。
(5)工作认真仔细,不出差错,不因自身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
5、招标采购原则
凡大宗或经常使用的物品,都应通过询议价或招标的形式,由采购、财务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定出一段时间内(一年或半年)的供应商、价格,签订供货协议,以简化采购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对于价格随市场变化较快的物品,除缩短招标间隔时限外,还应随时掌握市场行情,调整采购价格。
6、审计监督原则:
采购人员要自觉接受财务部或公司领导对采购活动的监督和质询。对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违犯廉洁制度的行为,公司有权依照公司相关制度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物资分类:
(一)物资分类
1、固定资产类: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有形资产。
2、经营物资类:与经营有关的各种物品。
3、营销礼品类:节日礼品、营销礼品等。
4、办公用品类:与办公有关的物品。
5、后勤物资类:指厨房和宿舍方面的物品。
6、其他类型物资:其他需要采购的相关物品。
(二)采购安排:
由总公司统一采购:经办人填写申购单,经所在部门经理审批,子公司总经理审核后,原则上由总公司产品销售中心统一采购。(子公司办公用品类、后勤类的食堂菜品及调料、店内经营所供的小吃、水果等临时性易耗品经部门经理造册报子公司总经理审批,财务审核后可由子公司自行采购)
六、采购流程:
1、采购申请:
使用部门填写《申购单》经部门经理及子公司总经理审批后交产品销售中心,申购单要求注明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需求日期、参考价格、用途等。
2、询价比价议价:
(1)每一种物品(物资)原则上需三家以上的供应商进行报价。
(2)采购员接到报价单后,需进行比价、议价,并填写《询价记录表》,按低价原则进行采购。
(3)属下列情况者,无须进行比价、议价:独家代理、独家制造、专卖品、原厂零配件无代用品,但仍需留下报价记录。
3、样品提供和确认:
(1)若须进行样品提供和确认的,须确定送样周期,由采购人员负责追踪,收到样品后,须第一时间送交需求部门进行确认,必要时需会同财务部等部门相关人员予以确认。
(2)对于需要保存样品的,须作封样处理,以便日后作收货比较。 4、供应商选择:
(1)具有合法经营主体者。
(2)品质、交货期、价格、服务等条件良好者。 (3)信誉良好者。 (4)客户认可的供应商。 采购人员须建立供应商信息台帐。 5、合同签定:
(1)供应商经送样审查合格后,由采购部门与选定的供应商签订合同。 (2)交易发生争执时,依据合同的核定条款进行处理。 6、进度跟催
(1)为确保准时交货,采购人员应提前采用电话、传真或亲自到供应商处跟催,以确保物品(物资)能适时供应。
(2)若采购物品(物资)无法在预定时间内交货的,采购人员须提前通知需求部门,寻求解决办法,并须重新和供应商确定新的交货期,并知会需求部门。
7、验收入库:
采购物品(物资)到公司后,属经营性固定资产、材料、配件等物品(物资)、非经营性固定资产、大宗劳保用品等经需求部门验收,办公用品等常用品经库管验收合格后,库管开具《入库单》,按流程办理入库手续。如验收不合格的,由验收部门通知采购部门,2日内办理换(退)货手续。
8、对帐付款:
采购付款实行审批制度,具体程序如下:
(1)采购人员凭申购单、入库单、购货发票到财务处办理申请付款手续; (2)付款方式:
A、金额在200元以下,经产品销售中心和副总经理(总经理)签字后,公司财务审核后现金支付。
B、金额在200元-1000元,经产品销售中心和副总经理(总经理)签字后,公司财务审核后转账支付。
C、金额在1000元以上,经产品销售中心、副总经理(总经理)、公司财务审核、董事长签字后,转账支付。
(3)需要预付款的部门,直接填制转账汇款申请单,经产品销售中心、副总经理(总经理)、公司财务审核、董事长签字后可先办理汇款手续,财务部据此挂账,待发票来到后再由经办部门办理发票入账手续冲账。
七、本制度解释权归财务部,自20xx年3月1日起执行。
八、本制度附件: 1、《请购单》 2、《采购询价记录表》
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定范文3
为了规范公司的物资采购行为,降低采购成本,加强对采购的监督管理,按照科学有效、公开公正、比质比价、监督制约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是公司采购重要物资、一般物资、辅助物资以及其他开发新产品、新工艺所需物资过程中的决策、质量检验和价格监督等行为的基本规范。
二、物资需求(采购)计划的分类
1、月度物资需求计划即月采购计划;
2、临时物资需求计划即物资采购计划单。
三、采购工作应遵循的原则与方式
(一)采购原则:
1、执行询仪价原则。物资采购要货比三家,择中选优,临时性应急购买的物品除外;
2、供方评定原则;
3、职责分离原则,采购人员不得参与物资检查验收;
4、一致性规定,采购的物品必须与采购单所列要求的规格、型号、数量相一致。
5、秉公办事、维护公司利益原则。
(二)采购方式:
1、招标采购;2、固定厂商、长期报价采购;3、即时询价采购。
(三)付款方式:
1、预付部分款项;2、货到凭发票报销付款;3、货到后分期付款;4、货到延期付款;5、以上方式的结合。
四、采购计划请购和实施
(一)提出与确认:料库依据公司生产计划和物资消耗定额,根据库存情况核定采购数量,编制月份采购计划。经部门主管、公司主管领导签字后,传递到供应部,物资采购请购审批程序完成。零星物资(生产、技术等急需材料、配件、设备)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物资采购计划单,由部门领导审核,经料库审查确认,主管副总审批后交供应部实施。设备采购由技术部配合。
(二)选择采购渠道,确定采购价格
供应部接到经批准的《物资采购计划单》,先核对采购内容,查阅《物资供应商登记台帐》和其他有关资料后,根据采购物资的缓急程度,参考市场行情及过去采购记录或厂商提供的资料,除经批准的紧急特殊情况外,精选三家以上的供应商进行询价(设备采购由技术部配合)。对于厂商的报价资料进行整理后,采购经办人员应深入分析,拟订议价方式及各种有利条件,和符合规定的采购方式向厂商议价。采购经办人员询价、议价以及对有关物资的质量、付款方式等内容洽谈完成后填写《采购物资询议价报告表》,经供应部部长审核后,进行采购。必要时与供应商签定《购货合同》,按合同审批程序审批后再进行采购。做好采购质量记录。
五、质量验证与检验
质检中心负责对采购物资进行验证(设备采购由技术部配合),采购物资未经质量检验合格不得办理正式入库手续和结算手续,特殊情况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特例处理。所有特例处理的情况均须记录备案。各种生产用物资进厂后,由料库填写检验通知单,经质检中心检验并将检验结果送至料库,由料库按其质量状况进行标识。不合格物资由料库报供应部按有关规定处理。严重不合格的物资要求全部退货,严禁进入生产过程。
六、物资验收入库结算程序
采购物资到厂后,料库提请质检中心对采购物资进行检验或验证。 检验或验证合格后,填写各类《物资入库验收单》,签字后物资登记入库。采取预付款方式的采购物资,由采购人员凭《采购合同》或《采购物资询议价报告表》,填写《借款单》,经总经济师审核批准后办理预付款手续。采取除预付款方式之外的方式付款的采购物资,在采购物资到厂入库后,由采购人员凭《采购合同》或《采购物资询议价报告表》,《物资入库验收单》,以及购货发票根据公司财务报销的有关规定经总经济师审核批准后办理报销付款手续。
七、规定要求
(一)物资需求(采购)信息传递规定 :
1、物资需求使用单位必须在《月采购计划》或《临时物资采购计划单》上将所需物资的相关技术标准要求说明,特别是品种、规格、型号以及对采购物资的其它特殊要求填写具全。
2、所需物资需试用后方能结算付款的,物资需求单位应《月度采购计划》或《临时物资采购计划》上注明相关事项。
3、物资需求使用单位要及时掌握所需物资的市场信息情况,在《月采购计划》或《临时物资采购计划》上将所需物资的市场信息情况列明。
4、物资需求使用单位需要对所需物资的规格或数量进行变更时,必须立即通知供应部,双方协商积极配合处理好有关事宜。
(二)物资采购规定:
1、物资采购部门必须按照“质量第一”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以“降低成本、保障生产经营”为目的,切实做好物资的采购供应工作。
2、供应部要严格遵守供货商评定规定,通过“同等条件,质优优选、价低优选、近处单位优选、老供货单位优选、直接生产单位优选、信誉好单位优选”的方式,综合考虑“质量、价格、交货期、售后服务”四个方面的内容,在“重质量、遵合同、守信用、看服务”的前提下,做好物资供应商的考察选择工作。对同类的重要物资和一般物资,应同时选择三家以上合格的供方,并保存合格供方的质量记录。
3、凡采购的大型设备、成套设备、大宗物资,必须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由随事成立的公司招标小组确定相关事项。
4、若因缺货等原因无法按需货日期完成物资采购,供应部应及时通知物资需求使用单位,双方积极协商处理好有关事宜。
(三)采购物资验收入库、出库规定:
1、采购物资到厂后,必须经质检中心检验或验证合格后方可入库。
2、对于经检验或验证不合格的采购物资,料库通知供应部,由供应部与供货商进行协商,采取退货、换货或索赔措施。
3、各需求单位在物资验收合格后按单位使用情况填写领料单,经部门领导和主管副总批准后到料库办理领料出库手续。
(四)采购物资付款规定:
下列情况财务部应拒绝支付采购款项:
1、与《采购合同》或《采购物资询议价报告表》规定的付款方式或付款金额不一致的款项。
2、质检中心未在《物资入库验收单》上签字的款项。
3、《物资入库验收单》中列出的采购物资的数量、品种与《采购合同》或《采购物资询议价报告表》不符的款项。
4、所需物资需试用后方能结算付款的,物资需求单位应《月度采购计划》或《临时物资采购计划》上注明相关事项。
(五)采购纪律规定:
1、各物资需求使用单位应根据生产经营管理需要,本着“节约、降本”的原则提报物资需求采购计划,对任何乱报计划、铺张浪费甚至违规违纪提报物资需求采购计划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2、物资采购经办人员必须牢固树立企业主人翁思想,尽职尽责,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切实维护公司的利益,保障公司采购成本的最低化、采购质量的最优化、采购效率的最快化。
3、采购人员必须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采购,任何人不得私自订购和盲目进货。
4、采购人员必须做到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不谋私利。任何人不得在物资采购过程中私下收受回扣或酬金。对实际出现的回扣或酬金必须在三日之内上交。
5、采购人员必须树立服务意识,急生产经营所急,想生产经营所想,任何人不得无故积压或拖延采购及相关工作。
6、为掌握瞬息万变的市场经济商品信息,如价格行情等,采购人员必须经常自觉学习业务知识,提高业务工作的能力,以保证及时、保质保量地做好物资供应工作。
(六)售后服务规定:对于采购物资供应部在签定购买合同时,要明确服务约定。采购物资在投用前需厂家进行现场指导的,由供应部负责联系。对于在使用过程中(保质期内、正常使用条件下)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供应部在规定时间内协调解决。
八、采购价格监督管理
企管部是行驶采购价格监督的职能部门,内设审计监督比价员,抽查供应部的采购质量记录。负责采购全过程进行财务监督和审计;负责从各种渠道搜集各单位拟采购的各类物资的供货单位价格信息,进行整理分析并与各单位填报的《材料验收单》上的供货单位、价格等进行比较分析。凡由供应部提供的纳入清单的通用物资,原则上要明显低于市场零售价格,并做到对质量问题包退、包换,负责到底。使用单位如发现从料库领用的上述物资价格高于市场零售价格,应即向企管部报告,由企管部调查处理。采购人员要自觉接受审计及针对采购活动的监督和质询。
九、责任与奖惩
所有从事物资采购的人员都必须遵纪守法,廉洁奉公。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关于物资采购管理的文件,认清自己的责任,团结协作,互相监督,共同把公司的物资采购工作做好。
对降低采购成本做出突出贡献的采购人员和其他人员、严格履行职责且成绩显著的质量、价格监督人员、举报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违法乱纪采购行为经查证属实的人员将予以奖励。对违反本制度弄虚作假、以权谋私、帐外暗中收受回扣和收受贿赂的人员,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罚,直至行政处分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以前与本制度规定不符者以本制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