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您找到与部队婚假新规定相关的共200个结果:
军人职业具有奉献性、牺牲性和高风险性。因此,他们的婚假也具有特殊性。以下是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部队军人婚假规定介绍,供大家参考!
“第二十八条晚婚的军队人员,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晚婚假7天。晚婚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夫妻双方同为军队人员,双方达到晚婚年龄的,双方享受晚婚假;一方达到的,一方享受。夫妻一方为地方人员的,按照地方有关规定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计划生育条例。
除正常探亲、休假的假期外,现役军人的婚假为3天,晚婚假7天,共计10天。其法律依据包括:2003年4月3日,中央军委颁布的《中国人民解放军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晚婚的军队人员,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晚婚假7天。
晚婚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夫妻双方同为军队人员,双方达到晚婚年龄的,双方享受晚婚假;一方达到的,一方享受。夫妻一方为地方人员的,按照地方有关规定执行。”根据2003年8月29日颁布的《〈中国人民解放军计划生育条例〉若干问题的说明》,这里的“国家规定的婚假”为3天。这里的“地方有关规定”,包括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依据2001年12月29日通过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根据本地实际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
浏览量:3
下载量:0
时间:
部队军人的婚假是法律之中有明确规定的,对部队婚假管理的最新规定关系到部队军人的切身利益。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收集到的部队婚假管理规定,供大家参考!
夫妻双方或一方是现役军人的婚姻关系。现役军人是指正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或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役、具有军籍的人员。退役军人、复原军人、转业军人和军事单位中不具有军籍的职工,均为非现役军人,其婚姻关系均不能按军婚办理。现役军人的婚姻受国家法律的特别保护,法律对军婚的结婚、离婚等问题均有特别规定。
为结合军队实际贯彻执行《婚姻法》,总政治部于2001年11月颁布了《军队贯彻实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对军人晚婚年龄、配偶条件等诸多问题作了具体规定。由于军人职业具有特殊性,这些规定与《婚姻法》的一般规定相比,也有一些不同之处。
尊重社会公德的特别规定。现役军人在处理婚姻关系上,应当模范遵守《婚姻法》,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未婚同居,不得发生婚外性关系。
晚婚年龄的特别规定。军队提倡和鼓励晚婚。男军人25周岁,女军人23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其具体鼓励措施是:双方晚婚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3天婚假外,各另增加晚婚假7天。在奖励假期间,工资照发。
军官和文职干部恋爱报告审查程序的特别规定,现役军人应当慎重的选择恋爱对象,军官和文职干部确定恋爱关系后,应当主动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报告,由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对其恋爱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现役军人配偶条件的特别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应当是政治可靠、思想进步、品行端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婚假婚假是劳动者结婚时给予的假期,并由用人单位如数支付工资,这是对劳动者的精神抚慰,体现了政府对劳动者的福利政策,也是对其权益的保护,对于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具有重要意义。今天小编给大家介绍的是辽宁劳动法婚假规定,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2015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规定,符合政策生育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至于生育假如何延长,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等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自2015年1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修订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来,各地相继开始修订地方计生条例。据查,目前至少已有安徽、山西、江西、广西、广东、湖北、天津、浙江、宁夏9个省份的新计生条例正式出台。这9个地方在新规定中均取消了晚婚假,同时对产假和男性陪产、护理假做出一定调整。调整后,山西婚假达30天,安徽、江西等地的产假有158天,广西和宁夏男性的陪产假延长到25天。
此外,北京、吉林、辽宁、山东、四川、云南等地的计生条例修正案草案已在征求意见或等待省级人大审议通过。
在法律层面没有规定,只在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层面。[1980]劳总薪字29号规定:婚假1-3天,结婚双方不在一地的另外给予路程假,此文件当时针对国营企业。通常我们都按最长3天计算。
晚婚假天数
全国各地不一致,在各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有规定,大部分省市是延长或增加婚假天数(加合关系),也有的直接规定了符合晚婚的婚假天数(包含关系)。具体见《全国各省婚假天数一览表》。
注意:晚婚假天数规定应按最新文件
晚婚: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初次结婚
按照1982年《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指示》的规定,按法定结婚年龄推迟3年以上结婚为晚婚;妇女24周岁以上生育的为晚育。我国《婚姻法》规定的法定结婚年龄,男子为满22周岁、女子为满20周岁。因此晚婚就是在法定婚龄基础上,男女青年超过法定结婚年龄3年以上初次结婚,即男子年满25周岁或者女子年满23周岁结婚的;晚育,就是适当地推迟婚后初育的年龄,即妇女24周岁以上生育子女的。
2016年31省最新婚假
2016年,各省关于“晚婚假”的存废也已经尘埃落定。各地对原有的婚假、产假以及陪产假(即男士的护理假)均做出了相关的修改,从出台的规定来看,大多数省份的婚假都是在取消晚婚晚育、规定延长生育假的大原则之下,绝大多数省份的婚假天数是与国家法律规定保持一致的。29个省取消了原有的晚婚假,其中有11个省份删除了相关晚婚假的条例,并没有对婚假再做另外的相关规定,那么这些省份婚假将与国家法律规定保持一致,仅有三天法定婚假。这些省份包括广东、湖北、四川、浙江、江西、宁夏、广西、安徽、湖南、天津、山东。山西、甘肃保留30天豪华婚假。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提到晚育可延长婚假:“第二十五条 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三号)
婚姻法中无任何提及关于婚假。
2008年1月1日实施的《劳动合同法》没有提及婚假天数
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1980]劳总薪字29号有比较明确的规定,该《通知》仍然适用,所以正常情况下,婚假1-3天,不在一地工作的,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 原劳动部一九五九年六月一日发出的(59)中劳薪字第67号通知中曾规定,企业单位的职工请婚丧假在三个工作日以内的,工资照发。这个办法试行以来,有些单位和职工反映,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职工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到外地料理丧事的,由于没有路程假,给职工带来了一些实际困难。经研究,现对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的问题,作如下通知:
一、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
二、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三、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四、以上规定从本通知下达之月起执行。”——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1980年2月20日[1980]劳总薪字29号)
相关提示:(59)中劳薪字第67号指的是《对企业单位工人职员在加班加点、事假、病假和停工期间工资待遇的意见》,其中“二、关于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下有如下文字:
“3.为了照顾我国旧有习惯,不论工人职员请婚丧假在三个工作日以内的,工资照发(不包括在上述第2项事假之内);超过三个工作日以上的,其超过天数,不发给工资。”
猜你感兴趣: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在开放的社会和世界性的经济环境下,探讨劳动法律问题显得尤为重要。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你整理的2016重庆婚假产假规定,希望你喜欢。
国家法律上并没有对婚假有效期进行规定,一般公司或单位会根据自己的规章制度出一些相关的守则,有的为领取结婚证三个月内休完,有的为半年,有的为一年,每一个单位制定的有效期限并不是统一的。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八项规定 的提出,既是对全国各族人民的庄严承诺,也是对各级领导干部的明确要求。那你对部队八项规定有自己的看法与意见建议吗?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收集到的部队八项规定的看法建议,供大家参考!
第一篇: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关情况
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贯彻中央八项规定
精神有关情况
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市委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落实上级的部署,遵守党的纪律,改进工作作风;坚持民主集中制,保证政令畅通,通过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深入查摆和解决问题,积极为广大群众做实事、办好事、解难事,以实际行动推进羊流科学发展。对照党章和市委要求,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解放思想、创新思维有差距,政治敏锐性不够,缺乏应有的政治责任感。对一些错误的人和事缺少了应有敏锐性与斗争性,思想和行动上“迟滞”,例如:有些村支部书记10几年未下账,至今才处理。对党员干部政治纪律教育抓得不紧,有重经济工作、轻思想政治建设的倾向;班子内部制度还不够规范完善,党内生活形式较为单一,班子整体功能发挥还不充分;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还需进一步强化,对党执政所面临的考验和危险缺乏足够警醒。
坚决拥护、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以人民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党员干部的标准,带头转变作风,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和各种腐败现象,倡导崇廉尚洁的良好风气。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思想认识不高。对八项规定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廉政风险防范意识不强,有的干部不比工作比享受,不比贡献比待遇,存在等靠观望思想,讲客观、讲条件、找借口,工作不主动。二是艰苦朴
素之风不实。有时候举办一些活动,为了片面追求氛围,不同程度存在铺张浪费现象,过多的做了一些场面上的事。三是对违纪行为缺乏比较硬的督促检查。有的该执行的纪律坚持不够,该落实的决策执行不力,缺乏敢于担当的责任和勇气,没有同不良风气和行为作坚决的斗争,有时存在畏难情绪,致使一些有关改进作风的规定和纪律没有完全执行到位。
第二篇:遵守政治纪律和执行八项规定情况
一、遵守政治纪律和执行八项规定情况
(一)遵守政治纪律情况。
我认真学习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用正确的理论武装头脑,真正做到理论上清醒,从思想上行动上提高自己的工作责任心,树立一切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才能有坚定的理想信念,正确对待得与失、苦与乐、荣与辱、贫与富以及个人同他人,个人同社会的关系,保持清醒的头脑,发挥党员表率作用。同时,自律、自省、加强自身修养。大力加强党性修养,保持清正廉洁的生活作风。要经常照一照镜子,看一看自己的言行举止是不是符合党性政治纪律的要求,有没有差距和相违背的地方,常怀律己之心。
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第一、党员意识淡薄。很多时候不能以身作则,没有做到在工作上要有优异的表现,而且还要能够认真地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努力在各方面不断充实自己、完善自己。组织纪律观念淡薄,有时候只顾管好自己,不能带动其他员工共同进步,把自己当成普通群众,没有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第二、自我约束力不强。党的纪律是铁的纪律,要求党员时刻以党员的行为准则来约束自己,时刻保持党员的自觉性,而在实际工作生活中,有时候会把党员的身份抛在脑后,认为只要有业务,违反公司的承保规定也要硬做,与公司员工及上级领导说话口气太急燥。不能认清个人与集体、与他人的关系,过于计较个人得失,忽视政治理论学习,导致党性修养等方面出现问题。
第三、对公司中不良现象视为不见。对不良行为不敢管,明哲保身,不愿得罪人也不愿管,作为党员身在公司之中,怕得罪人,怕损害同事间的关系,认为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凡是和自己没有利害冲突的事情还是少管为妙。说到底是个人利益在作祟,使党员不能挺身而出。
(二)执行八项规定情况。
通过学习深刻认识到要立足工作实际,将中央八项规定转化为指导工作的思想武器,认真挖掘典型、总结经验,促进工作创新,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坚定发展信心,提振精气神,掀起大干快上的热潮,以高昂的干劲、为民服务的激情努力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
继续从自我做起努力营造以勤俭节约、廉洁自律为荣,以骄奢淫逸、好逸恶劳等腐败行为为耻的良好氛围,从身边小事做起,一点一滴积累进步。
党的明确提出要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
烈的突出问题。中央出台“八项规定和六项禁令”及实施细则,是贯彻落实党的精神、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重要举措,我认为具有现实意义,也是一个中层领导干部应该遵守的,因此,我认为这项活动有意义有价值,今后会按照这个准则约束规范自己的行为。
通过对《八项规定》的学习,要求招待客人吃工作餐、时间不超过半小时、不喝酒等等这些,我感到很舒心,不再畏惧吃饭了,不再担心吃饭会浪费时间,不再觉着带领客人去吃碗面很丢人。每次召开例会,都要在会议上强调每个人的材料打印格式,要求双面打印,如果最后一页只有几行,可以调整行间距压缩到一页,总之,中央的《八项规定》顺应民心,我十分拥护。
我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严格遵守纪律,不以权谋私,不计个人得失,以大局为重,及时汇报个人廉政情况,实事求是,注重调查研究,不搞形式主义,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八项规定》第一条,要求我们要改进调查研究,到基层调研要深入了解真实情况,总结经验、研究问题、解决困难、指导工作,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多同群众座谈,多商量讨论,多解剖典型,多到困难和矛盾集中、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作为一个公司领导者,这些是我工作的标准,也是我的软肋,需要时时刻刻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努力做到以上要求,时刻接受党的监督和检验。 能做到不以权谋私,吃卡拿要,没有各种享受消费型会员卡,办公用房未超标,没有秘书,没有配臵专车。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形式主义方面
一是工作的全局性、前瞻性、创新性不够。月计划、周计划没有时时创新、事事创新这根弦,满足于日复一日式工作,只要做好8小时工作就好。
二是工作中经常处于奉命行事。落实任务,上级安排什么工作就干什么工作,不能做到想领导之未想,超前思考、提前预测、及时准备;不能做到谋领导之所谋,深入调研,提供资料、当好参谋。尤其是遇到工作多、时间紧、任务重时,往往是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疲于应付。
三是但对党和国家的一些重要精神和政策学习和领会不系统、不全面,停留于学文件、参加集中学习的形式。
(二)官僚主义方面
一是工作形式比较封闭。与领导、干部职工、群众之间沟通交流的时间很少,政治敏锐性有待进一步加强,站在全局的角度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的不够全面。
二是工作中有急躁情绪,对待同事和下属的态度还不够热情,说话的方式还不够婉转。三是主动研究工作的时间和深度不够,实施的过程中发现了问题才去查找资料,学习知识。
(三)享乐主义方面
一是深入市场调查研究的不够。了解机构工作往往是电话来、邮件去,去机构市场实地调研,掌握第一手资料的次数比较少。
二是8小时外思考工作加班加点情况不足,仅满足于上班时间认真工作即可。任务重,时间紧的时候,能够做到提高工作效率,但是有不紧不慢的懈怠思想,总觉得明天完成也可以。距离时刻以工作为中心,不完成工作不下班的工作境界还较远。
(四)奢靡之风方面
一是在公务接待中,虽然注意节约,但和“光盘”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存在浪费现象;
二是是执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把关不严,在坚持学习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和自觉用党的纪律约束自己还不够深入,偶有存在把关不严的现象。
三、问题产生的原因剖析
1、形式主义产生的原因 政治学习不够深入,思想意识不高,缺乏对事业的高度责任感。只有热爱事业,才能把工作做得更好,而不是浅尝则止。自己爱好多,精力有限,也是产生形式主义的原因,需要重新规划自己的人生。有期望得到领导重视的心理,有时会不自觉地追求亮点,加大形象表示力度,陷入形式主义。有时也是能力有限,看不到问题的本质,抓不住要害,表现出形式主义,需要加强学习和交流。还有下市场调查少,缺乏实践,导致形式主义。
2、官僚主义问题分析 脱离群众是官僚主义的根本原因。作为一个公司领导者,特别是大力发展业务这个工作,要想取得好的业绩,必须树立业务第一,人第二的思想。我想,违背了这个原则,应该算是官僚主义的表现吧。要求多了,执行难度大了,惩罚太严,怕得罪人是我产生该类问题的主要原因,说到这里,就是把人放到了第一位。相反,把业务放到第一位,所有的疙瘩自认就解开了。总之克服官僚主义,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方法论,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摈弃老好人的思想,敢于承担责任。
3、享乐主义问题分析 享乐主义产生的根源是意志不够坚强,对党的艰苦奋斗历史没有感动过,对西方腐朽文化缺乏免疫力,过洋人的节日很时髦很体面,经不住诱惑,危机意识淡漠,没有一种紧迫感和责任感,不知道共产党人的最终奋斗目标。总之,共产主义信仰信念日趋淡漠,认为那是遥远不可及的,不现实
的。其实,树立共产主义信念的意义在于人有了生存的目标和追求,分析一下世界上优秀的民族,他们的信仰虽不科学,但能使人凝聚在一起。我时常为这个问题反省自己,享乐主义从何来?
4、奢靡之风问题分析 奢靡形成一种风气,十分可怕。树立新风,需要从我做起。我相信: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就会充满爱。今天在解剖自己时,我又想起了小时候,不会写“出污泥而不染”这个作文题,只会写这个境界高,不知该如何做。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与价值观的意识,随着长大而淡忘和淡薄,是卷进奢靡之风的一个原因吧。主要原因还是只注重工作,没有在政治学习上下功夫所致。
四、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
1、要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增强理论功底。
提高自己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要以解决思想和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为出发点,以改进自己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成效为落脚点,特别要在理论联系实际、指导实践上下真功夫,不断提高理论学习的效果,实现理论与实践相统一。认真学习党章,提高党性修养,做一个以廉洁为荣的人。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在科学理论的指导下,通过实现学习方式、工作理念、工作手段和工作机制的创新,最终达到工作成效的不断提高。要不断总结和完善工作经验,提出新思路、新方案,拿出新举措,开创工作新局面。始终围绕我司的长远发展和中心工作,带头贯彻和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各项决策和部署,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尽职尽责做好各项工作。继续保持我的理想与信念,完成没有完成的事业,把我公司的业务推上一个新台阶,从而淡薄政绩观、权力观,远离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2、针对员工提出的建议,我采取的措施是:
①合理安排工作,要放得下一些追求,集中力量做最需要的事情,不能面面俱到。
②深入基层,和大家一起分享,做到了解市场,均衡发展,营造良好业务氛围。
③提高管理能力,多开会多交流,充分利用现有人才资源,积极引进和培养人才,加强后备力量。
④树立新的工作作风,拓展新的业务。
3、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增强宗旨意识,树立无私奉献和艰苦奋斗的精神。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树立为党为人民无私奉献的精神,把个人的追求融入党的事业之中,坚持党的事业第一、人民的利益第一;保持思想道德
的纯洁性,正确对待权力、金钱、名利,在生活上艰苦朴素,勤俭节约,不奢侈浪费,不追求享受;在工作作风上,要深入实际,联系员工,倾听员工意见,想员工之所想,急员工之所急,忙员工之所需,同员工建立起水乳交融的关系;努力做到善于克服消极思维、模糊认识所造成的各种束缚,破除急躁情绪,迎难而上,积极工作;善于从政治、全局的高度认识事物,不断完善和提高自己,脚踏实地的投入到工作中去,努力提高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
第三篇: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情况思想汇报敬爱的党组织:
同志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党面临的形势越复杂、肩负的任务越艰巨,就越要加强纪律建设,越要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确保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前进。严明党的纪律,首要的就是严明政治纪律。这一重要论述,深刻揭示了党的政治纪律对于党的政治方向、党的团结统一乃至党的兴衰存亡的重要意义。
中国共产党建党90多年。在革命战争年代,我们党能够团结带领人民克服种种艰难险阻,从胜利走向胜利,靠的是铁的纪律保证。在建设和改革时期,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同样要靠铁的纪律保证。党的科学理论要转化为推动实践的力量,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要转化为强国富民的现实,离不开铁的纪律保证。
一、严明政治纪律关系党的兴衰存亡
从我们党由小到大、由弱到强的历程看,严明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是党从挫折中奋起、在战胜困难中不断成熟的宝贵经验。中国共产党在建党之初,处在受反动派迫害和围剿的恶劣环境中,如果没有严格的纪律,党就不可能生存和发展。如果没有铁的纪律,党失去了纯洁性,就不可能取得革命的胜利。正是革命先驱严守纪律,不仅同拿枪的敌人进行严酷的革命斗争,同时还同党内意志薄弱者、党性不坚定者进行坚决的斗争,使我们党不断发展壮大。我们党在革命战争年代形成的坚定信仰,是最需要继承的精神财富。信仰不是虚无的,而是体现在无数革命先烈始终坚持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纪律意识之中。只有纪律严明,才能使全党成为一个有机的整体,形成强大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赢得全国各族人民群众的衷心爱戴和大力支持。
从历史教训看,放松政治纪律就意味着自我毁灭。堡垒最容易从内部攻破。在我们党的历史上曾经发生过张国焘分裂党、另立“中央”的教训,差点毁掉了红军、葬送了党的事业。东欧剧变和苏联的解体,有着极其复杂的背景和深刻原因,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在于他们放弃了对全党执行政治纪律的要求,导致政治纪律的松弛和动摇,导致党内思想混乱,以致丧失了战斗力,最终分崩离析。历史的教训昭示我们,即使作为一个有着辉煌业绩的赫赫大党,一旦忽视了政治要求,放弃了政治纪律,就会逐步解除政治武装,走向自我毁灭。“殷鉴不远,在夏后之世。”面对发生深刻变化的世情国情党情、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我们尤须牢记历史,严明纪律,凝聚力量,永葆党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
从现代政党政治看,没有政治纪律要求、没有政治上的规矩也不成其为政党。放眼世界,任何现代政党都有其自身的纪律要求,即便在极度推崇民主与自由的西方国家,政党也不完全是各取所需、自行其是的“私人俱乐部”。西方政党依靠内部严格的纪律,有力保证本党在议会中行动一致。比如,政党在辩论、质询及投票等活动上要求议员立场与本党保持一致。议案表决关系重大,政党甚至会发布投票命令告知议员应持的立场并监督投票,这是政党对议员最主要的纪律约束。对不遵守政党纪律的党员给予相应惩罚,要么是选举惩罚,最严重的是开除出党,终结其政治生涯;要么是升迁惩罚,即以各种措施阻碍违纪议员在议会内的发展,使其仕途前景黯淡。西方政治家也认识到,一个政党,如果没有严明的政治要求,就会丧失战斗力,就会分崩离析。
点击下页还有更多>>>部队八项规定的看法建议#p#副标题#e#
二、严明政治纪律要从遵守和维护党章入手
第一,通过学习党章,抓住遵守政治纪律的核心问题,
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党的通过的新党章,充分反映了这些年我们党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取得的重大实践成果、理论成果、制度成果。党章告诉我们,什么是坚持党的领导,什么是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明白了这些,就抓住了遵守政治纪律的核心。要认真学习党章,深刻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怎样形成和发展的,深刻领会在当代中国为什么要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一步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进一步提高遵守政治纪律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做到在大是大非面前不糊涂、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动摇、在紧要关头不退缩,不为任何困难所惧,不为任何干扰所惑,紧密团结在以同志为的党中央周围,坚决维护中央权威
第二,通过学习党章,认真查找和纠正在遵守政治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使党员对政治纪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当前,在遵守和维护政治纪律方面,绝大多数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做得是好的。但也必须看到,违反政治纪律的现象仍时有发生。一些同志头脑中政治纪律意识不强,认为党的财经纪律是硬的,而政治纪律则是软的,触了线也没什么;有的对中央决策部署合意的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甚至阳奉阴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的对涉及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等重大政治问题公开发表反对意见,或者缺乏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鉴别力,对违反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的错误言行不报告、不抵制、不斗争,甚至随声附和、随波逐流;还有的不负责任地道听途说,甚至捕风捉影,编造传播政治谣言,丑化党和国家形象,在党内和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给党的事业造成严重损害。这些都是党章所不容许的,是党的政治纪律所不容许的。党员干部要对照党章规定,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做到党章规定的就必须不折不扣执行,党章禁止的就必须坚决纠正。要牢固树立党员意识,自觉用党章规范一言一行,自觉接受党的政治纪律的约束,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形成全党团结一心、奋发进取的强大力量。
第三,通过学习党章,正确处理遵守政治纪律与改革创新的关系,既要维护中央政令畅通、服从全局,又要敢闯敢试、敢为人先。
改革创新是永葆党的生机与活力的关键所在,也是党章的精髓所在。学习党章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务必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全局意识和党章意识,正确处理保证中央政令畅通和立足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的关系,任何具有地方特点的工作部署都必须以贯彻中央精神为前提。各地区各部门在指导思想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关系全局的重大原则问题上必须与中央保持一致,坚定不移地贯彻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同时要善于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把地方利益纳入到党和国家的全局利益中去,很好地结合起来,大胆试验,开拓创新。既不能照本宣科、照搬照抄,也不能离开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另搞一套。对于中央、上届党委作出的决策部署,要善于“一个蓝图干到底”、“新官理好旧政”,做出实实在在的业绩。在具体问题上要深入调查研究、坚持实事求是,要严格区分政策界线,郑重处理问题,要把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行为与从实际出发创造性地贯彻执行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区分开来;要把新事物的不足方面与政治问题区分开来,以达到在执行党的政治纪律、保证政令畅通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奋发有为地推进改革发展的各项事业。
第四篇:入党思想汇报: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情况汇报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是党章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基本要求,也是我作为军官的重要责任。尤其是在当前形势下,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首要一点就是把高举旗帜、听从指挥,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政治纪律严格遵守,坚持党指挥枪的根本原则,坚决听从党中央、中央军委和胡锦涛同志的指挥,确保政令军令畅通和各项任务的完成。
政治纪律是党的最重要的纪律,是实现党的纲领、任务的重要保证。在党的各项纪律中,政治纪律具有决定性作用。邓小平同志指出:“过去我们党无论怎样弱小,无论遇到什么困难,一直有强大的战斗力,因为我们有共同的理想和铁的纪律,这是我们真正的优势。”政治纪律又是我军纪律的重要内容和根本要求。我军的政治纪律从根本上反映了无产阶级的整体利益,是党指挥枪的原则在纪律作风建设上的具体体现,能够转化为广大官兵的意志信念。毛泽东同志为把我军建设成为一支绝对服从党的领导、英勇善战的人民军队,为全军制定了“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其中第一条就是“一切行动听指挥”。严守政治纪律还是践行“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八荣八耻”重要思想、为国家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做贡献的必然要求。
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是对党员干部和革命军人的基本要求,广大官兵理应在这方面当表率、做模范。政治上的坚定来自理论上的清醒,行动上的一致源于思想上的统一。党员干部应带头加强对党的最新理论成果的学习,准确把握精神实质,提高理论素养,坚定政治信念。要带头遵守政治纪律,严格按照新党章的要求约束言行,坚决执行上级指示命令,自觉做到讲政治、听招呼、守规矩,令行禁止,言行一致,坚决反对政治上的自由主义,不听、不信、不传小道消息,不乱发议论,不说三道四,不做一切为党的政治纪律所不容的事。
严守政治纪律,维护团结稳定,最终还是要落实到投身改革开放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中。抓基层、打基础,从严治军,正规秩序,确保部队安全稳定,加强管理的任务也很重,我们必须以昂扬的精神状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认真真、扎扎实实地把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到实处。
经过在部队的工作、学习,我可以说的确是有所收获,工作能力、协调能力都得到了提高,但同时也发现了自己的不少不足,认真分析上述存在的问题,从自身找原因:一是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理论水平不高,认知能力偏低。在政治理论学习上,我只是按照上级要求完成学习任务。但是还存在探究不深、钻研不透的问题,离上级的要求和自身需要还存在较大差距。理论学习没有上升到“我要学”的思想境界,而是停留在“要我学”的被动局面。学习有懒惰的思想。在学习中缺乏钻研的精神,虽然在学习上能针对学习内容撰写一些心得体会,但仍停留在对事物一般的认识上,思想认识水平不高,存在一定的偏差,调查研究和观察分析问题的能力弱。二是在学习过程中,不能很好地联系实际,学以致用,不善于运用思想理论武器改造人生观和世界观。 三是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精神发扬不够,奉献意识淡薄。在当前市场经济蓬勃发展,军队大力提倡勤俭节约的形势下,自己对艰苦奋斗、固守清贫的认识还没有到位。对于讲政治、讲奉献的认识不够深刻。
今后的改进方向:一是提高政治理论水平。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用正确的理论武装头脑,真正做到理论上清醒,从思想上行动上提高自己的工作责任心,树立一切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才能有坚定的理想信念,正确对待得与失、苦与乐、荣与辱、贫与富以及个人同他人,个人同社会的关系,保持清醒的头脑,发挥党员表率作用。
第二,自律、自省、加强自身修养。大力加强党性修养,保持清正廉洁的生活作风。要经常照一照镜子,看一看自己的言行举止是不是符合党性政治纪律的要求,有没有差距和相违背的地方,常怀律己之心、常排非分之想,常修为官之德,顶得住诱惑、管得住小节、耐得住寂寞,做到不正之风不染,不义之财不取、不法之事不干。
清正廉洁是军人应有的道德品格,公者不偏、廉者无私。清正廉洁是为政之根本、立身之大节。只有真正做到无私、忘我,才能一身正气,做到做事雷厉风行,说话掷地有声。必须时刻有一种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感觉,严于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抵制权力、金钱、美色的诱惑;不为名所缚,不为利所驱,不为物所累,不为色所诱,不为誉所喜,不为失所悲;努力形成“奉公为德,谋私为耻,清廉为荣,利己为羞”的从政风范。要注重从一言一行、一点一滴的小事上严于律己,自觉做到不该去的地方不去、不该要的不要、不该吃的不吃,在思想、感情和生活上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火墙”,不断增强免疫力和抵抗力,永远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要淡泊名利,要想得通自己的物质待遇比别人少,想得通自己的进步比别人慢。任何人都有求发展,求进步的本能,组工干部也不例外,但组工干部首先要有甘当人梯的精神,要怡性情,平心态,断不能以一种偏执的心态去对待个人名利问题,不能以投机的心理来对待自己的工作。
第三,要自觉接受批评和监督,防止思想的蜕变和权力的滥用。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就是加强党性锻炼的过程。党性强,就不怕丢面子,不怕得罪人,就能勇于解剖自己,虚心接受别人的帮助,并诚心诚意地帮助他人。每一个共产党人都应当正确对待监督,自觉地把自己置身于党组织、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中,使自己在思想上警钟长鸣。同时,要以现实生活的反面典型为警示,吸取教训,防微杜渐,从而保持高度警惕,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始终保持严于律己、清正廉洁的作风,使党性修养和党性觉悟不断得到增强。
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力量,作为军人更应具备更加坚定的政治信仰,敏锐的政治方向,才能肩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重托。通过学习改正自己的不足,奠定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树立远大理想,增强党性观念,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提高党的战斗力,保证党员队伍在思想上政治上的高度一致和组织行动上的高度统一,自觉地把个人理想融入人民群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中,把个人奋斗融入实践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奋斗之中。
第五篇:思想汇报范文: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情况汇报
思想汇报范文: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情况汇报
尊敬的党组织:
根据文件《关于对贯彻落实中央关于遵守政治纪律、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政策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工作,进行了全面的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 政治学习情况
建立了政治学习计划、制定了政治学习管理及考勤办法。认真宣传学习了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对比文件要求,我单位还应充实学习内容,认真落实十七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八届二次全会精神。同时,要尽快成立领导
小组,建立工作机制,为学习有序开展做保障。
二、 遵守政治纪律情况
通过政治学习,召开讨论会、民主生活会等形式,不断强化本单位干部职工遵守政治纪律、维护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意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对本单位、党支部的各项重大决策均实施民主集中评议后做决定,杜绝领导独揽大权,独断专行现象。
三、 民族团结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组织干部职工宣传学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自治区民族团结条例、宗教事务条例等有利于民族团结、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社会的民族政策法规。同时结合今年的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各级干部赴基层服务群众转变作风”等主题活动,在进村入户的走访过程中向农牧
民群众进行民族团结、宗教事务条例等法规政策的宣传,不断深化各族干部群众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意识。
四、 维护稳定政策落实情况
在日常工作中认真上级部门及县委、政府各项维护稳定措施,与破坏社会稳定、民族团结的“三股势力”做坚决斗争。认真化解信访矛盾纠纷,为乌什和谐稳定的社会局面做出了贡献。要进一步建全本单位维护稳定工作的机制,制定可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作为维护稳定工作的指导。
五、 党员干部履行职责和作风情况
全体干部职工都能树立民族团结意识、树立为民服务的群众观念,对待来访群众热情接待、认真记录、及时转办、按期化解。定期进村入户调查民情,排查矛盾纠纷为群众解
决实际困难。在财务资金使用方面本着“花小钱办大事”原则,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实处。
以上是我单位在遵守政治纪律、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政策方面的自查结果,对于好的经验做法我们将继续保持,不足之处尽快整改。
看过“部队八项规定的看法建议”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部队官兵探亲休假天数、次数、落实比例等都有了明确规定。今天小编就给大家带来部队军人的休假规定内容介绍,希望对大家有用。
4月9日,广州军区某团年度野外驻训正式展开,可七连指导员吴斌却依然按照休假计划踏上返乡之路。让吴斌受益的,是军区建立的干部休假探亲情况通报制度。今年年初,军区政治部下发《2014年度干部休假探亲情况通报》,督促所属部队严格抓好此项工作,切实保障官兵合法权益。
记者了解到,军区相关部门调查发现,近年来各部队落实战士休假探亲制度比较好,但由于野外驻训时间延长、大项任务逐年增多,不少干部为了部队建设不得不牺牲休假探亲机会。基层干部休不满假、机关干部休假率偏低以及随意提前召回休假干部等问题,在各部队不同程度存在。
“干部本人需要合理休息,其家庭也需要他们正常探望照顾。”军区干部部领导对记者说,干部不能按规定休假探亲,从长远来看,将会影响干部工作热情,带来家庭矛盾,对部队整体建设产生不利影响。
他们分析发现,干部休假探亲制度之所以难落实,关键是各级思想观念上存在误区。有的单位把“不休假”当成干部牺牲奉献的表现加以表扬,导致有的干部有假不敢休;有些单位人才培养使用存在短板,部分关键岗位“走不开”,干部有假不能休;有的单位“落实休假就是落实法规”意识不强,一有任务就随意提前召回休假干部,造成少数干部有假休不满。
依法治军,必须让官兵能依法休假探亲。针对这些问题,军区决定建立干部休假探亲情况通报制度,对落实干部休假探亲制度不好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记者在某团干部股看到,干部休假探亲计划不但尊重个人意愿科学安排,并且对安排代理人员等都有详细计划。“既要让干部休好假,也不能让部队正常工作受到影响。”该团政委赵碧波告诉记者,他们将官兵休假探亲计划与年度工作相协调、与阶段任务相对接,确保每一名干部都能休上假、休好假。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休假是部队军人的基本权利之一,是受劳动法保护的。今天小编就给大家带来2017年的部队休假比例规定分析内容,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1、主官休假难
【实话实录】空军某部干部处杨副处长:部队有句话形容各级主官是“两眼一睁,忙到熄灯;两眼一闭,提高警惕”。各级主官工作千头万绪,基本是整日连轴转。不光忙工作,而且怕出事,因为“年初出事影响全年,年中出事否定全年,年底出事白干一年”。神经老是这么绷着,根本没时间休假,也不敢休假。近两年,我们部队师旅一级主官70%未休假,团级主官50%未休假,个别的甚至连续5年没休假。
2、“能人”休假难
【实话实录】某团军务股孟股长:越是“能人”越难休上假。比如,机关能写的“笔杆子”,要经常写材料、“推”典型、搞总结汇报,越能写机关越离不开,有时加班加点都不赶趟儿,哪还有时间休假?再比如,连队的技术骨干,先进装备的操作、维修和保养全靠这些技术骨干,就像机器上的重要部件一样,只要“机器”在运转,就得死死“铆”在那里不能动,不然“机器”一旦趴窝可咋整?
3、典型休假难
【实话实录】某工兵团班长小薛:我们班是个老典型,作为这个班的班长,我当兵6年一共只休了8天假。说实话,不是我不想休假,也不是领导不让休,而是典型的身份让我张不开口。从2003年以来,我们团荣立二等功以上的有15人,受集团军以上表彰的有115人。6年来,这些大小典型休过假的占了60%,没休完假的10%,没休假的有30%。
4、机关休假难
【实话实录】某部装备部政治部孙副主任:这些年,各级抓基层休假问题的力度比较大,推出了机关干部代职等举措,相比之下机关干部,特别是师、旅、团机关干部休假比例显得更低。从去年我们了解的情况看,团级机关干部55%休了假,师旅级机关干部只休了37%。
【症结之一】法规意识淡薄,官兵休假成“假休”。“两个规定”明确各级政治机关和司令机关要制定军官和士官休假、探亲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但记者发现,很多单位计划制定了,抓落实的力度却不大,出现“纸”上休假的现象。另外,有些单位常常因为上级来检查、考核等原因,就随意将正在休假的官兵召回。
【症结之二】“五多”现象突出,官兵只得“罢休”。调查发现,部队“五多”现象依然没有根除,机关“乱忙”导致基层部队“忙乱”。据统计,某团去年迎接各级工作组达60多次,无形中加大了部队的工作量,官兵整天忙得脚打后脑勺疲于应付,有假也不得不“罢休”。
【症结之三】担心影响进步,让官兵欲说还“休”。某团汽车连二期士官李红已经连续两年没休假了。2007年底,因父母身体不好,他很想休假回去看看,但就是张不开口。小李之所以吞吞吐吐,原因是他面临改选三期士官,他怕自己提出休假会影响自己士官晋级。抱有小李这种思想顾虑的官兵不在少数,一方面他们符合休假条件确实想休假;另一方面又担心自己主动提出休假会在领导心中留下不好的印象。
【症结之四】导向不科学,让官兵奋斗不“休”。有的领导一味强调官兵要任劳任怨,却忽视官兵的休假权益。尤其是在典型材料中,习惯把放弃休假、舍小家顾大家,作为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事迹大加宣扬。于是,许多官兵对自己的假“休”于启齿,长年奋斗不“休”。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2017年国家不再提倡晚婚晚育,全面两孩的政策正式落地。那么2017江西省婚假又有什么变动呢?以下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搜集整合了:2017年江西省婚假最新规定,欢迎阅读!
新劳动法第四章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 婚丧假 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新劳动法婚假规定就这一条,所谓法定,就根据根据《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看了“江西省婚假最新规定2017”
浏览量:3
下载量:0
时间:
军人是个特殊的群体,所以他们的休假也具有特殊性。 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收集到的部队士官休假规定,供大家参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3号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官法》(第九届全国人大会第十九次会议2000年12月28日第二次修正)第二条的规定:军官是指被授予排级以上职务或者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被授予相应军衔的现役军人。军官按照职务性质分为军事军官、政治军官、后勤军官、装备军官和专业技术军官。 所以,军队中的文职干部(比如许多军事院校的教员、军队医院中的医师)都不属于军官,也不持军官证。今天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是:2016军官工资待遇最新标准。具体内容如下,本文来源于我网络搜集,仅供参考!
军官工资待遇最新标准:
军官工资一般有30多个工资项目,涉及以下会汁科目:
(l)涉及“干部工资”科目的有;职务工资、军衔工资、基础工资、军龄工资、护(教)龄津贴、医疗保健津贴、基层军官岗位津贴、生活补贴等;
(2)涉及“福利费”科目的有军人职业津贴、福利补助、防暑降温费、公勤费、交通费、离休干部荣誉金、离休干部特需费、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子女保教补助费、夫妻分居生活补助费、政府特殊津贴、房租补贴、住房公积金、节日补助费、无工作随军配偶生活困难补助费及两周岁以下幼儿牛奶补助费等;
(3)涉及“伙食费”科目的有:干部基本灶别差、干部伙食补贴;
(4)涉及“营房管理费”科目的有;水电补贴和洗澡补贴;
(5)涉及其他会计科目的有:电话补贴、探亲路费、服装费等。
军官、文职干部军龄工资发放规定和标准
军官、文职干部军龄(含工龄)工资是以年为计算单位,即从批准入伍(含参加革命工作)当年开始计算,当年无论何时批准即算作1年,军龄工资按年从每年1月 1日起逐年增长,计发至离休、退休或转业、复员当年止。l985年6月30日以前离退休干部也按每年军龄,每月发1元军龄工资(1989年10月起执行)。军官、文职干部军龄标准有2个,
(1)西藏驻军干部和新疆军区驻天山、塔什库尔干防区的干部军龄按4元计发。
(2)除以上地区驻军军龄按4元计发外,其他地区驻军干部军龄一律按1元计发。
军官、文职干部军龄核定办理
计算核定干部军龄(包括工作年限)的具体办法,按国家和军队的有关规定执行。由军队干部部门核定军官、文职干部军龄(含工龄),并通知财务部门发放军龄工资。
军官、文职干部护(教)龄津贴发放有什么规定和标准
发放规定和标准:
根据总后财务部1997年12月1日印发的《人员生活待遇财务法规汇编》中规定,计发护(教)龄津贴的工作年限,按照本人参军(或参加革命工作)以后实际担任该职务的工作时间计算。原来担任过护士和中专教员职务,现已改做其他工作的不发;护士(教员)中途改做其他工作的时间应扣除计发。
护(教)龄津贴按年度计算,从每年1月1日增发。上年参加工作的一律从下年1月1日起按1年计算,但参加工作后1年内实际工作不足半年的不能作为累计计发护(教)龄津贴的年限。
正式调离护(教)岗位时,从第二个月停发,但是,从事护、教工作满20年,因工作需要,经领导批准调离护、教工作岗位,仍在医疗卫生单位从事其他工作或仍在学校从事教育工作的,也可以发给护(教)龄津贴;教龄不满20年调任学校行政工作并继续兼课的人员,可享受教龄津贴。
士兵护理员晋升护士,其护理时间可计算护龄。连续病休假超过6个月的不计算护、教龄。护(教)龄津贴标准为,满5年不满10年的每月为3元;满10年不满15年的每月为5元;满15年不满20年的每月为7元;满20年以上的每月为10元。
军官、文职干部享受护(教)龄津贴的规定
军官、文职干部享受护(教)龄的条件为:凡现在担任护士(含公共卫生护士)、助产士、护师、主管护师、正副护士长、正副助产士长、护理部正副主任或正副总护士长职务的,方可发给护龄津贴;凡现在担任中等专业学校教员职务的方可发给教龄津贴。实力核准,由干部所在单位干部部门核定。中专中校划分由总参谋部确定。凡是本人要求调离护理工作岗位的,即使从事护理工作满20年也一律从调离的下个月起停发护龄津。因冤假错案间断护、教工作的可以计算护、教龄。因公负伤治疗期间和休产假、探亲假的时间,可汁算护教龄。
军官、文职干部医疗保健津贴发放范围和标准
军官、文职干部医疗保健津贴发放范围是:在医院门诊、病房专职从事离休和在职、退休师以上干部医疗保健工作的医护人员;干休所的卫生所(医务室)医护人员;军以上机关、院校门诊部(卫生所)专职从事干部医疗保健工作的医护人员。军官、文职干部医疗保健津贴发放标准和规定是.
(1)一类,即专职从事干部医疗保健工作连续或累计16年以上者,每人每月为30元;
(2)二类,即专职从事干部医疗保健工作连续或累计1l-15年(含15年)者,每人每月25元;
(3)三类,即专职从事干部医疗保健工。作连续或累计10年以下(含10年)者,每人每月20元。
猜你感兴趣: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部队军人想要请探亲假还是得严格遵守部队探亲假的相关规定。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收集到的部队探亲假规定,供大家参考!
《规定》共20条,主要规范了士官探亲休假实行计划管理的原则、批准的权限,各级司令机关对士官探亲休假计划的制定、落实和办理相关工作的职责,以及士官享受假期的标准等方面内容,从制度上保证了士官的权益,体现了中央军委对广大士官的关心与厚爱。
《规定》明确士官享受假期的种类为两项,即探亲假(探望父母和配偶)和休假。其中,休假只限高级士官享受。士官探亲休假的基本假期,按照服役年限和婚姻状态确定:未婚士官,一级的任期内享受两次探望父母假,每次假期20天;二级以上的每年享受一次探望父母假,假期30天;五级士官每年休假20天,六级士官每年休假30天;已婚士官,与配偶不在一地生活的,每年享受一次探望配偶假,假期40天;与父母不在一地生活的,每两年享受一次探望父母假,假期20天。士官探亲假的时间不含路途往返时间,异地休假时间含路途往返时间。士官探亲休假假期不含国家法定节日的放假时间。
《规定》强调,除国家发布动员令以及执行作战、抢险救灾、等级战备等任务外,一般不得召回正在探亲休假的士官;对工作需要被召回、剩余假期在7天以上的士官,应在当年安排补假。
据总参有关部门介绍,现行的政策规定,士官当年未探亲或其配偶未来队的,翌年增加探亲假15至20天,这与制定探亲休假的目的和严格依法办事的要求不相符,因而取消了这一规定。同时明确,士官不得随意请事假,因特殊事由需要请假的,其请假的时间应在当年假期中扣除;当年已无假期的,在翌年假期中扣除。此外,还明确规定除本《规定》法定的假期外,不得另外规定其他各类探亲休假的假期,从制度上杜绝了各种随意性,以保证部队依法、正规办事。
第一条 为了健全和落实现役士官(以下简称士官)探亲、休假制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士官探亲、休假应当按照服从军队工作需要与兼顾个人意愿相结合的原则,实行计划管理。
第三条 士官按照下列规定享受探亲假:
(一)未婚士官(离异、丧偶士官)与父母不在一地生活的,一级士官任期内享受两次探望父母假,每次假期20天;二级以上士官每年享受一次探望父母假,假期30天;已婚士官与父母不在一地生活(含配偶为独生子女且与岳父母、公婆不在一地生活)的,每两年享受一次探望父母假,假期20天;
(二)已婚士官与配偶不在一地生活的,每年享受一次探望配偶假,假期40天;
(三)已婚士官与配偶、父母不在一地生活,其父母或父母一方与配偶居住在一地的,只享受探望配偶的假期;与配偶、父母均不在一地生活,一年内同时符合探望配偶和探望父母条件的,假期45天;
(四)未婚士官利用探望父母假期结婚的,按照已婚士官探望配偶的假期执行,当年不再另外享受探望配偶的假期。
第四条 高级士官每年享受一次休假,五级士官假期20天,六级士官假期30天。
第五条 士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在执行第三条、第四条规定假期的基础上,每次假期再增加10天:
(一)部队驻地不在西藏地区以及其他海拔3000米以上(含本数,下同)地区,但本人常年在上述地区流动执勤的;
(二)在青海海拔3000米以下(不含本数)地区工作的;
(三)在新疆、甘肃、内蒙古、黑龙江、吉林、辽宁、云南、广西陆地边防线上连以下分队执勤的;
(四)战斗部队中常年在核潜艇上工作、在战略导弹部队从事装检工作和在有核辐射危险的试验训练基地工作的。
第六条 在西藏地区和其他海拔3000米以上地区以及西沙、南沙群岛部队工作的士官,在执行第三条、第四条规定假期的基础上,每次假期再增加20天。在海拔4500米以上地区工作的士官,在执行第三条、第四条规定假期的基础上,每次假期再增加30天。
第七条 士官一年内只享受探亲假或者休假中的一项,当年未享受的不得跨年度累计。因特殊情况,经团(旅)级以上单位首长批准,士官可将当年假期分两段安排。
第八条 士官探亲、休假假期不含国家法定节日的放假时间。士官探亲假期不含路途往返时间。高级士官一般就地休假,经批准也可以异地休假,假期含路途往返时间。
第九条 士官未随军的配偶每年可以来队探亲一次,留住时间一般不超过45天,其路费报销标准按照军官配偶来队探亲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各级司令机关是士官探亲、休假工作的管理机关,负责制定士官探亲、休假计划,督导所属部队抓好计划落实,办理士官探亲、休假的相关具休工作。
第十一条 一级士官探亲,由营级单位首长批准并报团(旅)级司令机关备案;二级以上士官探亲、休假,由团(旅)级单位首长批准。
第十二条 国家发布动员令后,所在探亲、休假的士官应当立即返回部队。除国家发布动员令以及执行作战、抢险救灾、等级战备等任务外,一般不得召回正在探亲、休假的士官,对因工作需要被召回、剩余假期在7天以上的士官,应当在当年安排补假。士官一般不得请假,因特殊事由需要请事假的,其请假时间应当在当年探亲、休假假期中扣除;当年已无假期的,在翌年假期中扣除。
第十三条 士官因工作需要当年未能安排探亲、休假或者在探亲、休假期间被召回未能安排补假的,应当按照本人当年12月基本工资标准,给予相当未休假天数基本工资的经济补偿,所需经费由士官所在团(旅)以上单位自行解决。个人自愿放弃探亲、休假的,不给予经济补偿。
第十四条 士官探亲乘坐交通工具、中转住宿的标准及相关费用的报销,按照总后勤部有关规定执行;异地休假的相关费用自理。
第十五条 军队院校士官学员的探亲假,应当在寒假、暑假期间安排。军队院校毕业士官学员以及直接从地方招收的士官,从毕业或者入伍第二年起享受规定的探亲假。
第十六条 在驻香港部队、驻澳门部队服役且进驻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工作的士官,以及军队派驻国外、境外执行任务的士官的探亲、休假,按照军队在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士官按照国家和军队在关规定享受的晚婚假、晚育假、产假、护理假,从其规定。
第十八条 士官探亲、休假当严格按照本规定执行,不得另行规定其他各类假期。
第十九条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士官的探亲、休假适用本规定。
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以往其他在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你知道部队随军士官休假规定是怎么样的吗?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收集到的部队随军士官休假规定,供大家参考!
一、基础养老金。
按复员退伍军人领取养老金当年的统一标准发给。
二、个人帐户养老金。
复员退伍军人军龄可按一定的标准帐户化。具体为:以复员退伍军人领取养老金待遇当年缴费档次的平均额加上政府缴费补贴为基数,乘以其军龄(不满1年按1年算)计算帐户化额度,该额度计入个人帐户储存额。个人帐户养老金的计发办法与其他参保人相同。
三、缴费年限养老金。
复员退伍军人的缴费年限为军龄与其个人实际缴费年限之和。其缴费年限养老金的计发办法与其他参保人相同。
猜你感兴趣: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为了健全和落实现役士官(以下简称士官)探亲、休假制度,制定部队士官休假管理规定。 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收集到的部队士官休假管理相关规定,供大家参考!
经中央军委批准,总参谋长梁光烈签署命令,从2005年1月1日起施行《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官探亲休假规定》。
《规定》共20条,主要规范了士官探亲休假实行计划管理的原则、批准的权限,各级司令机关对士官探亲休假计划的制定、落实和办理相关工作的职责,以及士官享受假期的标准等方面内容,从制度上保证了士官的权益,体现了中央军委对广大士官的关心与厚爱。
《规定》明确士官享受假期的种类为两项,即探亲假(探望父母和配偶)和休假。其中,休假只限高级士官享受。士官探亲休假的基本假期,按照服役年限和婚姻状态确定:未婚士官,一级的任期内享受两次探望父母假,每次假期20天;二级以上的每年享受一次探望父母假,假期30天;五级士官每年休假20天,六级士官每年休假30天;已婚士官,与配偶不在一地生活的,每年享受一次探望配偶假,假期40天;与父母不在一地生活的,每两年享受一次探望父母假,假期20天。士官探亲假的时间不含路途往返时间,异地休假时间含路途往返时间。士官探亲休假假期不含国家法定节日的放假时间。
《规定》强调,除国家发布动员令以及执行作战、抢险救灾、等级战备等任务外,一般不得召回正在探亲休假的士官;对工作需要被召回、剩余假期在7天以上的士官,应在当年安排补假。
据总参有关部门介绍,《规定》与现行的士官探亲休假政策相比,有三个变化:一是将现行的已婚士官探望父母假由每4年一次调整为每2年一次;二是考虑到艰苦地区、特殊岗位的士官探亲休假的不同情况,相应增加了10天、20天、30天的假期;三是取消了补偿性、奖励性假期。现行的政策规定,士官当年未探亲或其配偶未来队的,翌年增加探亲假15至20天,这与制定探亲休假的目的和严格依法办事的要求不相符,因而取消了这一规定。同时明确,士官不得随意请事假,因特殊事由需要请假的,其请假的时间应在当年假期中扣除;当年已无假期的,在翌年假期中扣除。此外,还明确规定除本《规定》法定的假期外,不得另外规定其他各类探亲休假的假期,从制度上杜绝了各种随意性,以保证部队依法、正规办事。
本《规定》适用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士官的探亲休假。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你知道部队的休假规定是怎么样的呢?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收集到的部队事假规定,供大家参考!
前段时间,西藏军区某团参谋长粟华南和政治处主任孙雄伟都很头疼,几名官兵因特殊事由前来请事假,让他们左右为难。最终,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他们的解决办法对其他部队解决类似问题也是一个启示。
社会变迁
事假缘由种类繁多
团干部股、军务股这两个分管干部、士兵的股室介绍,近几年来,基层官兵请事假多的现象呈上升趋势,事假高峰呈周期性变化,事假缘由更是五花八门。
有非直系血亲病故的。一连上等兵王云峰以前是个留守儿童,父母在外地打工,奶奶一手将他抚养长大,婆孙俩感情特别深。不久前,家里打来电话告诉他奶奶病故了。小王当即决定请假回家奔丧守灵。
有回家买房的。二连连长何辉今年32岁,准备年底休假结婚,未婚妻看好了几套房子,想让何连长请一个星期事假,先回家一起看看房子,顺便把购房的相关手续办了。
有家人发生交通事故的。四连上士张科的父亲,晚上下班骑电动自行车和出租汽车相撞,导致右手臂骨折,全身大面积擦伤。小张听了十分着急,不回家看看总是放心不下。
有家庭婚姻纠纷的。政治处干事小李和妻子感情出了一些波折,双方经常吵架。前些日子,妻子哭闹着打来电话说,让他请假回去一趟,办离婚手续。
还有单亲父母再婚的。指挥连下士小赵是单亲家庭的孩子,妈妈含辛茹苦把他拉扯大,现在母亲找到属于自己的另一半,将于近期举行婚礼。小赵想当面为妈妈送上祝福。
事务敏感
事假过多管理犯难
“请事假是基层部队面临的比较普遍又很棘手的问题之一。”孙雄伟介绍,他作为该团土生土长的干部,对基层部队十分了解,请事假的官兵过多,给部队建设和管理带来诸多难题。
难题之一,干扰正常秩序。符合条件的官兵每年都安排了正常探亲休假时间,请事假的官兵不仅影响单位人员在位率,还会影响正常的学习、生活、训练、战备秩序。
难题之二,影响内部关系。请事假的缘由大多关系官兵切身利益,如若不能妥善处理,官兵容易出现心理问题,产生负面情绪,影响工作积极性,降低训练热情,甚至迁怒于他人。
难题之三,增大管理难度。基层官兵对请事假非常敏感,非常关注。往往是“一人请假,众人效仿”,有的甚至编造事由请事假,易诱发一些不稳定因素。
标本兼治
情法并济官兵服气
官兵请事假问题很快上了团党委会,本着情法并济、急事急办的原则,王云峰和二连连长何辉被准以7天事假,上士张科选择了正常休假,李干事的妻子被请到部队协调纠纷,连队领导和小赵通过电话表达对小赵母亲的祝福,几个事假均得到圆满解决。一时救急,但不能时时救急,必须建立长效机制,为此该团打出一套组合拳。
加强思想教育。开展专题教育,引导官兵自觉增强献身国防事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使战士正确对待军营生活,乐于吃苦,安心本职,同时通过板报、广播、局域网等,向官兵宣传相关规章制度,让官兵认清尽义务和实现个人愿望之间的关系。
完善事假制度。在深入征求官兵意见和建议后,严格按照条令条例规定,出台《事假审批实施细则》,将“特殊事由”逐一进行明细,进一步明确事假范围和程序,堵住“活口子”,剪断“长尾巴”。团里还建立事假回执制度,坚决杜绝造假请假、批“人情假”、越权批假等现象,从根本上解决事假“泛滥”的问题。
主动排忧解难。各级组织主动靠上去,及时掌握官兵思想情况,定期组织人员对官兵家庭情况调查摸底,由组织出面积极与地方政府联系,在法律纠纷、家庭住房、子女入托入学等问题上为官兵考虑在前,同时注重做好官兵亲属思想工作,减少家庭对官兵的影响。
相关链接
《内务条令》第一百七十五条明确规定:军官或士兵按照规定已经探亲或者休假的,一般不再准假;因特殊事由需要请假时,正营职以下军官和士兵由旅(团)的首长批准,副团职以上军官由直接首长批准并报上级首长备案,院校学员由院校首长批准,其假期不得超过10日(不含途中往返时间)。
猜你感兴趣: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休假不仅关系到官兵切身利益,而且关乎一支部队战斗力的生成。今天读文网小编就为大家整理收集了一些部队对事假的续假规定,供大家参考!
机关请假管理制度
一、职工因事、婚、丧、探亲等必须请假者,必须由本人呈递请假申请书(并产假需指定保健医生开具证明),说明请假理由,逐级审批。
二、请假三天以内者,由科主任或护士长签字同意后,在科室考勤员处备案方可休假。
三、请假三天以上者,需科主任或护士长、上级主管部门、主管院长、院长分别签署意见后,到人力资源部办理相关请假手续、备案,方可休假。
四、请假人接到准假通知后,必须将工作交待妥善,方能离开工作岗位,假期满后必须按期返院,到科室销假,对超假或不销假者,均以无故矿工论处。对未经组织同意,擅自离开岗位,连续15天者,单位按自动离职予以除名。
五、各科考勤员要及时登记请假人员及日期,月终报人力资源部。
六、各类休假规定:
1、探亲假
① 工作满一年的正式职工(指3月底以前转正的)与配偶不住在一地,又不能在公休节假日团聚的(指不能利用公休节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的),可享受探望配偶待遇,每年30天。职工与父母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体节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亲假期,每年20天(不包括岳父、岳母.公婆)。职工与父母任何一方能够在公休节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探望父母的假期。未婚及丧偶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年享受探亲假一次,假期为20天。已婚职工探望父母亲,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② 职工探亲原则上一次休完。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分两次休完的,只报销一次往返路费。
③ 职工配偶是军队干部的,军队干部一方如果已经利用年休假探亲,职工一方因特殊情况需要再到部队探亲时,经批准,可给假一次,假期最多不超过30天。假期工资照发,往返路费本人自理;军队干部一方因工作需要当年不能利用年休假到职工一方团聚的,职工一方可按探亲规定享受休假和报销往返路费。
④ 职工学徒、见习、试用期间不享受探亲假(转正定级时间在下半年的,当年不享受探亲假)。
⑤ 女职工到配偶地点生育,享受生产假,不享受当年探亲假,路费可按探亲规定报销一次。
⑥ 职工的配偶与职工的父母同居一地的,可在探望配偶时,同时探望父母亲。不再另给探望父母假。
⑦ 职工在探亲期间,往返旅途遇到意外交通事故,不能按期返回的,应持当地交通部门证明,向人事科申报,在路途多耽误的时间科研算作探亲路程假期。
⑧ 在3月底以前结婚的职工,可享受当年度探望配偶假;当年已享受探望父母假的,不能再享受探望配偶假;病事假累计3个月,当年不能再享受任何探亲假。
⑨ 五一、国庆、元旦、春节假不包括在探亲假之内。
2、病假
① 工作人员因病不能上班者,必须持本院保健医生的诊断证明,经所在科室同意方可休息。非保健医生开的病假条一律无效。
② 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间请并事假,相应延长见习期。
③ 凡探亲、事假、工休等在外地因急病就诊的职工,应持当地县级以上医院出示的证明、病历、化验单到保健科换取病假条并办理手续,否则一律按旷工对待,不给予报销医药费。
④ 工作人员病愈要求恢复工作,需经副主任医师以上专家出具证明并经医务科审批,确实可以恢复工作的方可复工。但复工后,不能胜任工作又请病假,则应将其复工前后的病假时间连续计算。
⑤ 职工病假期间,停发所有各项津贴,工龄10年以内发给职资30%,工龄10--20年发给职资40%,工龄20--30年发给职资50%,工龄30年以上发给职资60%。
3、事假
① 职工个人事情尽量利用工休假和节假日处理,一般不准请事假。因事必须请假者,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严格执行审批权限,3天以下由科主任批准,分别报医务科护理部同意,人事科备案,3天以上由主管领导。科主任、护士长请事假需经分管院长批准,因公外出或病休要告知主管职能科室,以便安排工作。除特殊情况,电话请假、捎口信、捎假条及信件请假续假,一律无效,如缺勤按旷工处理。事假期间的待遇按本院规定执行。一年内病事假累计超过6个月的,扣除工龄一年。
② 职工事假期间,不论工龄长短,一律停发本人工资及各种津贴,事假期间的养老保险全部由个人缴纳。
4、产假、婚假、节育手术假
产假、婚假、节育手术假,均按拾计划生育条例”执行,由保健科同意,院计生办审批,人事科备查。
5、丧假
工作人员父母(不包括岳父、岳母、公婆)、配偶、子女死亡,给丧假3天,超过三天按事假对待。父母、配偶、子女在外地死亡,路程所需时间不计在丧假之内。
6、公伤职工因工负伤,应根据劳动部门有关规定,经技术委员会讨论鉴定。确认为工伤后,写出书面材料,按有关工伤规定享受假期工资和福利待遇。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军人是保家卫国的象征,因此,他们的病假也要加以重视。部队军人请病假也是有明文规定的。以下是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2017年有关部队军人请病假的规定,供大家参考!
一、市级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按规定享有应有的休息和因并因事请假的权利。
二、职工休假、请假须按管理权限和程序履行相应的登记、请假、销假手续。
三、休假制度
(一)公休假和国家法定节假日
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每周享受周六、周日2天公休假。
每年享受元旦1天、春节3天、“五·一”国际劳动节3天、“十·一”国庆节3天的法定节假日。
公休假和法定节假日期间,由于工作需要完成紧急任务,经领导安排加班加点的,目前不实行加班工资,单位可安排同等时间补休。
(二)年休假
1、休假天数:
工作年限满5年不满10年的,每年休假7个工作日;
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年休假10个工作日;
工作年限满20年及其以上的,每年休假14个工作日。
2、休假原则:
(1)工作年限满5年、10年、20年的,分别从当年起开始按规定时间休假。年休假天数,以工作日计算,不含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
(2)机关事业单位每年初根据工作情况,应对本单位职工的年休假做好计划安排;对每位符合年休假条件的职工都尽可能在当年内安排年休,个别确属工作原因当年不能安排年休的,经单位领导批准同意后,可将其假期移至下年使用;对未休假者,不得以经济和物质形式予以补偿。
(3)年休假原则上当年安排使用,可一次性休完,也可分几次安排。
(4)凡在一年内请病假累计超过30个工作日或请事假累计超过15个工作日的,当年不享受年休假待遇;若在年休假后到年底的时间内,请并事假分别超过以上规定时间的,则在下一年度内不再享受年休假待遇。
(5)凡组织安排疗养的人员,当年不再享受年休假待遇。如果疗养时间少于应享受的年休假天数的,可以补足年休假天数。
(6)在各类学校脱产学习、培训、进修两年以上的,学习期间不享受年休假待遇。
(7)受开除留用察看处分期间,不享受年休假待遇。
3、假期待遇:年休假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期间外出活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三)探亲假
1、探亲原则:连续工作满一年的职工,配偶之间、单身职工与父母亲(双方)之间、已婚职工与父母亲(双方)之间分居两地,又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回家居住一夜和半个白天的,可享受探亲假。但是,职工与父亲或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节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2、休假天数:探望配偶,每年给予其中一方探亲假一次(不含配偶系部队干部者)假期30天;未婚者探望父母的,每年给假一次,假期20天,两年探望一次者给假期45天,已婚的探望父母每4年一次,假期20天。探亲假期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假日在内。
3、假期待遇: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内,工资照发。职工探望配偶或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规定标准范围内的,可由所在单位报销。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基本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报销。
(四)婚假
1、休假天数:
职工符合国家法定的结婚年龄并按规定履行了结婚手续的,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给予5个工作日的婚假。符合晚婚年龄的初婚夫妻(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20天。
2、假期待遇:职工在批准的婚假和路程假期间,本人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五)产假
1、休假天数:
(1)符合国家婚姻以及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女职工,正常分娩者,享受90天假期 (产前15天,产后75天);难产者,增加假期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假期15天;满24周岁及以上分娩者,增加假期30天 (妻子属此晚育情况的男性职工,可享受15天护理假)。对婴儿不满6个月并实行纯母乳喂养的子职工增加产假30天。
(2)符合国家婚姻以及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假期15至30天;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假期42天。
2、产假期满,女职工在小孩不满一周岁时,每个工作日给1小时哺乳时间 (不含途中时间)。
3、假期待遇:在规定的生育假或护理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丧假
1、休假天数:
职工的主要亲属(指本人父母、岳父母或公婆、配偶、子女)死亡时,可由本人提出申请,单位批准,给予5个工作日的丧假。如需职工到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2、假期待遇:在批准的丧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七)病假
1、工作人员患病或受伤,不能坚持正常上班需休息的,由县以上医疗机构诊断并发给病休证明,经单位批准后,可休病假。
2、病假期间的待遇:
(1)职工病假在2个月以内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或固定工资。
病假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的,第3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机关)或固定工资(事业)的9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及其以上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或固定工资。
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按本人基本工资或固定工资的70%计发;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按本人基本工资或固定工资的80%计发。
事业单位职工病假期间,应按一定比例发给活工资,活工资的计发标准由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
(2)职工患病后,因身体衰弱,经组织批准,半日工作,半日休养的,其工资可以照发。
提高退休费计发比例的相关规定
(一)办理时间:每月15日——25日
(二)政策依据:
1.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提高退休费比例:《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省九届人大第三十一次会2002年9月26日修订通过)、川人发〔2003〕33号、绵人发〔2003〕12号。
2.高原高寒地区人员退休时提高退休费比例:国办发〔1982〕32号、劳人险局〔1984〕4号、川人发〔2003〕67号。
3.省部级劳模及军以上单位授予的战斗英雄一等功和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成果奖人员退休时提高退休费比例:川劳人险〔1984〕64号、川人退〔1999〕9号、川府发〔1984〕62号。
4.从事教学和教育管理工作30年的人员退休时提高退休费比例:国发〔1987〕162号、绵人退〔1994〕18号、绵人退〔1999〕14号。
(三)申报材料:
1.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提高退休费比例需:《独生子女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请示;独生子女证遗失的需独生子女调查表原件及复印件。
2.曾在海拔3500米以上的高原、高寒地区工作过10年以上的人员退休时提高退休费比例需:高原、高寒地区市(地、州)人事部门或军队师以上机关政治部门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人事档案及相关资料的复印件。
3.符合川劳人险〔1984〕64号和川府发〔1984〕62号文的人员退休时提高退休费比例需: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等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及享受相关待遇的文件、单位请示。
4.中小学教师教龄满30年的教师退休提高退休费比例需:教师资格证书、人事档案、单位请示。
(四)办理程序:
1.单位向市人事局提出书面申请。
2.工资福利与退休管理科经办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3.工资福利与退休管理科领导复审。
4.报经市人事局领导审批。
5.人事局发文,单位在10个工作日后领取批复。
连续工龄的认定
(一)办理时间:每月25日——30日
(二)申报材料:人事档案、相关证明材料、单位请示。
(三)办理程序:
1.个人向单位提出书面请示。
2.单位向市人事局提出书面请示。
3.工资福利与退休管理科经办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4.工资福利与退休管理科科务会讨论复审。
5.报经市人事局领导审批。
6.市人事局发文。
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抚恤、丧葬、遗属供养
(一)办理时间:每月15日——25日
(二)申报材料:单位请示、死亡证明、工资档案。
(三)办理程序:
1.工资福利与退休管理科经办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2.工资福利与退休管理科领导复审。
3.报经市人事局领导审批。
4.人事局发文,单位在10个工作日后到工资科领取批复。
看过“2017年有关部队请病假的规定”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部队军人的探亲假中有对休假路途进行明确的规定。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收集到的2017部队休假对路途的最新规定,供大家参考!
《规定》明确士官享受假期的种类为两项,即探亲假(探望父母和配偶)和休假。其中,休假只限高级士官享受。士官探亲休假的基本假期,按照服役年限和婚姻状态确定:未婚士官,一级的任期内享受两次探望父母假,每次假期20天;二级以上的每年享受一次探望父母假,假期30天;五级士官每年休假20天,六级士官每年休假30天;已婚士官,与配偶不在一地生活的,每年享受一次探望配偶假,假期40天;与父母不在一地生活的,每两年享受一次探望父母假,假期20天。士官探亲假的时间不含路途往返时间,异地休假时间含路途往返时间。士官探亲休假假期不含国家法定节日的放假时间。
《规定》强调,除国家发布动员令以及执行作战、抢险救灾、等级战备等任务外,一般不得召回正在探亲休假的士官;对工作需要被召回、剩余假期在7天以上的士官,应在当年安排补假。
据总参有关部门介绍,《规定》与现行的士官探亲休假政策相比,有三个变化:一是将现行的已婚士官探望父母假由每4年一次调整为每2年一次;二是考虑到艰苦地区、特殊岗位的士官探亲休假的不同情况,相应增加了10天、20天、30天的假期;三是取消了补偿性、奖励性假期。现行的政策规定,士官当年未探亲或其配偶未来队的,翌年增加探亲假15至20天,这与制定探亲休假的目的和严格依法办事的要求不相符,因而取消了这一规定。同时明确,士官不得随意请事假,因特殊事由需要请假的,其请假的时间应在当年假期中扣除;当年已无假期的,在翌年假期中扣除。此外,还明确规定除本《规定》法定的假期外,不得另外规定其他各类探亲休假的假期,从制度上杜绝了各种随意性,以保证部队依法、正规办事。
据介绍,本《规定》适用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士官的探亲休假。
看过“2017部队休假对路途的最新规定”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当爱情降临,新人步入殿堂就是迟早的事情。而此时上班族们都会关心一件事情——婚假!一系列问题也随即产生:自己有没有婚假?婚假放多少天?婚假包括周末或者法定节假日吗?婚假的工资又该如何计算呢……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就是:北京婚假相关规定。具体内容如下,欢迎阅读!
北京婚假规定如下:
2015年1月25日早,北京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召开第三次全体会,市人大会主任杜德印作会工作报告。报告中提到,为贯彻落实党的是八届五中全会关于计划生育政策调整的有关精神,今年将修订人口与计生条例。
目前,计生条例修正案草案送审稿正在征求民意,并已经收到3000条建议。送审稿中,拟增设配偶陪产假15天,与此同时,取消现行计生条例中规定的30天晚育假,改为“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十天”。这意味着,大多数女职工的生育假不变,仍为128(98+30)天。
浏览量:4
下载量:0
时间:
参军光荣,在我国,军人享有休假探亲的权利。今天小编就给大家带来有关军人部队探亲休假的规定解析,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休 假
第八条 服现役不满20年或者服役和参加工作不满20年的军官,每年休假20天;服现役满20年以上或者服现役和参加工作满20年以上的军官,每年休假30天。
军队院校毕业或者地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的军官,从第二年起安排休假。
第九条 在常规动力舰艇上工作的从事飞行工作的军官,每年休假30天。
第十条 军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每年休假40天:
(一)部队驻地不在西藏地区以及其他海拔3000米以上(含本数,下同)地区,但本人常年在上述地区流动执勤的;
(二)在青海海拔3000米以下(不含本数,下同)地区工作的;
(三)在边防一线连队工作的;
(四)战斗部队中常年在有核辐射危险环境下工作的。
第十一条 在西藏地区以及其他海拔3000米以上地区工作的军官,服现役不满20年或者服现役和参加工作不满20年的,每年休假60天;服现役满20年以上或者服现役参加工作满20以上的每年休假70天;服现役满25年以上或者服现役和参加工作满25以上的,每年休假80天。在海拔4500米以上地区工作的军官,每年假期再增加10天。
第十二条 军官疗养一般应当在休假期间安排。当年疗养过的军官,疗养时间从假期中扣除。
第十三条 军官一般就地休假。本人提出申请,经批准也可以到外地休假。
军官及配偶均在西藏地区工作的,每年可以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到西藏以外地区休假。
第十四条 军队院校的军官休假,原则上应当在寒假、暑假期间安排。
探 亲
第十五条 未婚军官(离异、丧偶军官)与父母不在一地生活的,每年探望父母一次,假期30天。已婚军官与父母不在一地生活(含配偶为独生子女且与岳父母、公婆不在一地生活)的,每两年探望父母,假期20天。军官与配偶不在一地生活的,每年探望配偶一次,假期40天。军官与父母、配偶均不在一地生活,在一年内同是符合探望父母及配偶条件的,假期45天。
军队院校毕业或者地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的军官,符合探亲条件的,从第二年起安排探亲。
第十六条 未婚军官符合第十条规定条件之一的,每年探望父母的假期40天。
第十七条 在西藏地区以及其他海拔3000米以上地区工作的军官,探亲假期按照第十一条规定的休假假期执行。
第十八条 军官当年内符合探亲条件,探亲假期短于休假假期的,按照休假假期执行。
第十九条 军官探亲假期不含路途往返时间。
猜你感兴趣: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