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您找到与贵州政府扶持的创业项目相关的共200个结果:
众所周知,如果创业者的项目刚好是政府扶持的项目的话,那么有了政府的资金和资源方面提供的便利,那么创业者在路上遇到的挫折会少很多。那么,受到政府扶持的创业项目是什么呢?今天读文网小编整理了政府扶持的创业项目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据市场调查,用食盐、糖、醋腌制的黄瓜、豆角、大蒜、萝卜、辣椒等小菜,一直走俏大中城市和乡村市场。如能利用当地丰富的资源,办个小菜腌制加工,一样能致富奔小康。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政府扶持的创业项目具体是指什么?政府扶持创业有哪些优惠政策呢?今天小编整理了政府扶持的创业项目相关资料,欢迎阅读。
1、创业场地房租补贴工作
(一)申请创业场地房租补贴政策的创业组织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在本市注册登记36个月以内的小微型企业(不包括劳务派遣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合作社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四类创业组织;2、创业组织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本市户籍劳动者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劳动者;3、创业组织吸纳本市户籍人员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4、创业组织租赁合法、独立的经营场所开展经营活动满6个月;5、创业组织签订租赁协议并支付房租,且无转租行为(创业孵化基地运营机构除外)。
(二)创业场地房租补贴以创业组织注册地或注册所在区县内一处经营地的实际发生租金为限。补贴金额根据创业组织吸纳本市失业人员、协保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的人数确定,年度人均房租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3000元,用工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每满1个月的补贴1个月。
(三)自《通知》实施之日起符合申请条件的创业组织,向注册所在地的区县就业促进中心创业指导服务部门提出房租补贴申请。房租补贴的申请、审核、支付流程按照《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完善创业场地房租补贴政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人社就发[2010]66号)有关规定执行。
2、社会保险费补贴
1补贴范围和条件
本意见所称的初创期社会保险费补贴对象,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创业组织:(一)在本市注册成立3年以内的小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合作社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四类创业组织。(二)创业组织吸纳本市户籍劳动者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三)创业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应是35周岁及以下、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青年。
2补贴金额和计算办法
(一)自《通知》实施之日起,符合条件的创业组织新招用的本市户籍劳动者纳入社会保险费补贴计算对象。(二)社会保险费补贴标准为按本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60%作为缴费基数计算的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三)社会保险费的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自创业组织注册登记之日起的36个月。(四)每个创业组织每个自然年度最高补贴2万元。
3、开办手续费补贴
2015年1月1日起,本市户籍市民创业者创办的创业组织,正常开展经营且创业者本人和从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满三个月的,给予创业组织每户一次性2000元的开办手续费补贴。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的创业者创办的创业组织带动就业效果明显的(每1人创业带动6名及以上本市户籍劳动者,下同),享受同等补贴。
由毕业5年内的本市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本科以上毕业生创办的创业组织,正常开展经营且创业者本人和从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满三个月的,给予创业组织每户一次性5000元的开办手续费补贴。
4、鼓励创业专项补贴
定期组织开展上海创业计划大赛、创业新秀评选等活动,积极推荐本市创业者参加国家各类创业竞赛活动。对获得市级优胜的创业团队给予5万元的创业启动金,对获得国家级优胜的创业团队给予10万元的创业启动金。对获得市级优胜的创业组织给予10万元的助力发展金,对获得国家级优胜的创业组织给予20万元的助力发展金。所需资金从市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
5、创业培训补贴
为了对有创业意向或刚刚起步的创业者进行培训,使创业者掌握基本的创业知识与技能,提高抗风险能力,实际操作能力和危机处置能力,从而完成微小企业的创办。
一培训内容分为实训培训和理论培训两部分。
理论培训内容包括:创业前的准备,创业政策,创业环境分析和处所选择,市场分析和预测,客户定位,财务管理,危机、风险管理和处置等方面;
实训主要包括:组建团队与架构公司,项目确定与公司注册,市场分析与战略规划,成本预算与营销策划,资金规划与销售管理等方面。
二申请条件1、本市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的失业、协保人员、农富富余劳动力,以及在职从业人员;2、本市高校就读的在校学生参加创业培训并考核鉴定合格的,可按规定享受培训补贴。3、外省市户籍、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并处于缴纳状态的从业人员;4、其他经批准的人员。
补贴标准:补贴对象参加创业培训并考核鉴定合格的,可按规定的补贴标准享受全额补贴; 考核鉴定合格者,并成功注册开业的学员3000元一次性创业开办费补贴。 每个政策的具体执行以各个区的具体实施为准,个别区县还会在市级基础上给予区级补贴,详细请查看各个区的政策说明。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为扶持妇女创业项目,国家给他们担保申请小额创业贷款。让很多无业妇女可以创业,不用担心资金的问题。那么在南充,对于妇女的创业政府又有什么政策呢?今天小编整理分享相关资料给大家,欢迎阅读!
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全国妇联共同制定下发《关于完善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推动妇女创业就业工作的通知》,出台了扶持妇女创业就业的优惠政策。凡是年龄在18至55周岁,无不良社会和商业信用记录的城乡妇女、有创业愿望的城镇登记失业妇女、待(就)业女大学生、进城务工妇女,或者有可行性生产经营项目、有创业愿望和能力、有还贷能力的农村妇女均可申请妇女小额贷款。个人贷款单笔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8万元。
妇女创业项目经过近3年的时间,该市已有上千名创业妇女受益于妇女小额贷款项目。现年45岁的张素兰,是南部县南隆镇烈女坟村一名普通农妇,和丈夫一直过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不甘贫穷落后的她,一直有改变贫困面貌的愿望,于是她决定在永定镇承包200亩土地,种植绿色有机农作物。然而创业初期,张素兰就遇到资金短缺难题。
正当张素兰一筹莫展之际,南部县妇联向她伸出了援助之手,把她作为农村妇女创业就业小额贷款示范户给予大力支持。在县妇联的帮助下,她获得了5万元的小额贴息贷款,并将所得贷款全部用于购买树苗。如今,在张素兰经营的果园里,已栽种了桃树、梨树、枣树等7种品种各异的果树上万株。张素兰还利用果树生长阶段特征,在空隙地里种上玉米、黄豆、蔬菜等农作物。同时,修建了牲畜圈舍10间,现存栏生猪200多头,预计今年出栏生猪300余头,年纯收入可达30万元。
和张素兰一样,仪陇县新政镇毕业大学生黎芯雨在新政镇龙神垭村开办了一个养殖场,得益于3万元妇女创业小额无息贷款,她的养殖场扩大了规模、更新了设备,实现了绿色生态养殖。
妇女创业项目政府扶持,我们也积极地努力的做协调工作,不但帮助了妇女也促进了全民的发展,同时也带动了很多项目的实施。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相关资料,不知道有没有帮助到大家呢?
浏览量:4
下载量:0
时间:
山东泰安的大学生做创业很常见了,那么当地的政府有出台什么相关的扶持政策吗?读文网小编把整理好的新泰大学生创业政府扶持政策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金融贷款方面
1、优先贷款支持、适当发放信用贷款。加大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贷款支持力度,对于能提供有效资产抵(质)押或优质客户担保的,可由高校毕业生为借款主体,担保方可由其家庭或直系亲属家庭成员的稳定收入或有效资产提供相应的联合担保。对于资信良好、还款有保障的,金融机构优先给予信贷支持。对高校毕业生创业贷款,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适当发放信用贷款。
2、简化贷款手续。通过简化贷款手续,在一定期限内周转使用合理确定授信贷款额度。
3、利率优惠。对创业贷款给予一定的优惠利率扶持,视贷款风险度不同,在法定贷款利率基础上可适当下浮或少上浮。
事实上,大学生创业贷款难就难在无法提供有效资产作抵押或质押。已有多家银行开办了针对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年满18周岁自然人的个人创业贷款。此类创业贷款要求个人采用存单质押贷款,或者房产抵押贷款以及担保贷款。
税收缴纳方面
凡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1年内免交税务登记证工本费。新办的城镇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当年安置待业人员(含已办理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下同)超过企业从业人员总数60%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免纳所得税3年。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免税期满后,当年新安置待业人员占企业原从业人员总数30%以上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半缴纳所得税2年。
企业运营方面
1、员工聘请和培训享受减免费优惠。对大学毕业生自主创办的企业,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1年内,可在政府人事、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和公共职业介绍机构的网站免费查询人才、劳动力供求信息,免费发布招聘广告等;参加政府人事、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和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举办的人才集市或人才、劳务交流活动给予适当减免交费;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免费为创办企优惠为创办企业的员工提供一次培训、业的毕业生、测评服务。
2、人事档案管理免2年费用。对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免费为其保管人事档案(包括代办社保、职称、档案工资等有关手续)两年。
3、社会保险参保有单独渠道。高校毕业生从事自主创业的,可在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设立的个人缴费窗口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
以上就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提供的新泰大学生创业政府扶持政策,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看了“新泰大学生创业政府扶持政策”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现如今,农民工的返乡创业是备受关注的,创业的扶持政策有哪些呢?各省对于农民工返乡创业又有什么政策?小编把整理好的农民工返乡创业政策分享给大家!
日前,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喜良主持召开市政府第109次常务会议,确定全面实施鼓励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工程,推行城乡规划管理巡查制度,部署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分配及运行。
会议明确,我市全面实施鼓励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工程行动计划,到2017年底,每年组织农民工等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和创业培训5万人次,扶持创业1.5万人,带动就业4万人以上,实现市、县区、街道、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全覆盖;发展特色产业,每个县区形成规模不等的“一村一品”、“一品一园”、“一乡一业”、创业孵化基地、示范园区或创业一条街;依托农业创业示范园或创业一条街,每个县(市)区建成2个设施设备齐全的创业实训基地;全市创建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市)区达2个以上。
为此,昆明采取以下主要措施:一是加强创业项目的征集和推介,鼓励各种主体开发推介项目,对开发项目成功创业经营1年以上的,分别给予项目开发者1500元、项目实施者3000元创业服务补贴。二是推进农民创业孵化基地(园区)建设,鼓励通过改造、整合、挂牌、共建等方式建设返乡农民工创业孵化基地或创业示范园区,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建设,经认定后,给予“优秀农业创业孵化(基地)及农业创业示范园区”20万元补助,给予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30万元奖励。三是加大就业创业补贴力度。对返乡农民工在本村(本乡镇)创办经济实体,符合条件的,市财政给予3000元的创业补贴和1万元的场租补贴。对为创业者开展电子商务创业实训并考核合格的电子商务平台企业,给予每人最高不超过1300元的电子商务实训补贴;每扶持1名创业者成功开办网店,符合条件的,给予企业3000元资金补助。四是突出贫困地区创业帮扶。对在脱贫时限内,在贫困地区创办企业、创办“一村一品”、“一品一园”或创业一条街的创业者,带动当地贫困人员2人以上10人以下就业的,给予经济实体法人2万元的补助;带动10人以上30人就业的,补助为3万元;30人以上就业的,补助为5万元。补助、补贴、奖励均为一次性。
会议指出,进一步加强对县(区)城乡规划编制、审批、实施、修改的监督检查,是实现“一张蓝图干到底”“规划引领发展”“维护规划严肃性”,更好地提升我市城乡规划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的必然要求。确定执行《昆明市城乡规划管理巡查制度(试行)》,重点巡查城市、镇、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重点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审批及执行情况以及造成重大损失的城乡规划违法案件和群众举报和投诉的城乡规划重大问题等,以此切实杜绝各县(区)在城乡规划实施中擅自修改规划的现象,有效制止各类城乡规划违法违规行为,避免造成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会议决定,完善和细化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分配及运行制度。一是明确凡是符合城镇中等偏下收入的住房困难家庭,均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无住房或者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的60%(24平方米),中等偏下收入为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2倍(3140元)。二是并轨运行后租金补贴实行“租补分离”、梯度保障。三是明确了租金补贴的支付主体和方式,即市审计部门决算,市政府认定,市财政提出补贴方案,县区财政支付租金补贴。
猜你感兴趣:
浏览量:3
下载量:0
时间:
农民做创业,政府方面有没有出台什么创业的扶持政策呢?读文网小编把整理好的农民创业政府扶持政策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各高等院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精神,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落实就业优先战略
(一)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宏观调控主要目标。建立公共投资和重大建设项目带动就业评估考核机制,实现招商引资、项目立项、土地征收、项目实施与扩大就业联动,同等条件下对创造就业岗位多、岗位质量好的项目优先安排。建立宏观调控、产业调整、社会管理等重要政策与就业政策衔接机制,实现各项政策制定与就业风险评估、失业风险防控同步进行。(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商务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金融办、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厅等配合)
(二)大力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紧紧围绕文化旅游、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食品医药和现代服务业等七大产业,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打造新的就业增长点。围绕提高服务业就业比重,大力扶持商业特许经营、连锁经营,重点发展现代物流、电子商务、技术转移、科技咨询、文化体育、旅游休闲、健康养老、家庭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引导各类城乡劳动者到农业产业化和农业社会化领域就业创业。(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商务厅、省经信委、省民政厅、省农业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中小企业局等配合)
(三)支持小微企业招用各类劳动者就业。对新招用劳动者就业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原小额担保贷款)政策优惠,落实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招用劳动者就业达到一定期限的,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就业补助;对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按规定给予一定的岗位补贴;对招用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中小企业局、省工商联、人行太原中心支行配合)
(四)发挥失业保险防失业、促就业功能。将失业保险基金支持稳岗政策实施范围由兼并重组企业、化解产能过剩企业、淘汰落后产能等三类企业扩大到所有符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5〕20号)规定条件的企业。各地要普遍建立失业动态监测制度,提升失业动态监测数据分析应用水平,为政府及有关部门准确及时研判就业形势提供科学决策依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委、省统计局配合)
二、推动创业带动就业
(五)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落实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在太原市先行试点的基础上,推动全省实现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实现“一照一码”。支持各地结合实际放宽新注册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限制,推动“一址多照”。继续优化登记方式,放松经营范围登记管制,鼓励创业创新。(省工商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质监局、人行太原中心支行配合)
(六)加强创业公共平台建设。大力扶持发展创业咖啡、创客空间、创新工场等灵活多样的新型小型创业孵化平台,建设发展市场化、专业化、集成化、网络化众创空间型创业园区,按规定给予相应补贴。鼓励支持“创业孵化基地+园区”发展模式,满足处于不同创业阶段创业者的服务需求,并根据创业孵化基地孵化成功率、入驻户数和创业带动就业人数等因素从创业资金中给予创业孵化基地补贴或者一次性建设补贴。有条件的高校都要建设服务于本校学生的创业孵化基地(园区)。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利用自有创业场所、资金、技术、项目、队伍等资源,对有创业意愿人员开展不超过6个月的创业实训。对参加创业实训人员在实训后6个月内实现创业且稳定经营半年以上的,可给予5000元的创业实训补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中小企业局、团省委等配合)
(七)加强创业示范基地建设。2015年底前,省级建立1个集创业孵化、创业园区、创业服务、创业培训和创业实训等功能于一体的创新创业示范基地,每个市都要建设1个综合性创业示范基地。2016年6月底前,创业型城市创建县(市、区)各建设1个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创业示范园区。省级每年认定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和创业示范园区各10个,并根据入驻实体个数、创业孵化成功率、促进就业人数、实现经济价值等从省级创业资金中给予200-3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为入驻企业提供就业创业服务、房租减免及基地和园区管理运行经费,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和基本建设支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中小企业局等配合)
(八)加快创业担保贷款发展。凡在我省以个体、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创业(包含网络创业),且已办理《就业创业证》(原《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城乡劳动者,均可申请享受我省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扶持政策。对高校毕业生在高新技术领域实现自主创业的,贷款额度可提高到20万元。各地要在整合各类担保基金基础上,充实创业贷款担保基金,并根据年度业务量和绩效考核结果建立持续补充机制,每年增加投入。建立创业贷款担保基金绩效考评机制,实行贷款发放考核奖励办法。完善担保基金呆坏账核销办法,将基金代偿率提高到25%。依托创业园区、众创空间等创业创新平台,推行联保互保创业贷款担保方式。加快山西省创业扶持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和山西省创业融资服务中心的启动运营。政策性小额贷款公司符合规定的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省财政厅牵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人行太原中心支行、省金融办、省国资委配合)
(九)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按规定落实创业场地租金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税费减免等创业扶持政策。允许全日制在校学生休学创业,凡进入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或者创业园区创业的学生,其进入基地创业的时间可视为参加学习、实训、实践教育的时间,并按相关规定计入学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等配合)
(十)鼓励科研人员创新创业。对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的,经原单位同意,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与原单位其他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权利。原单位应当根据专业技术人员创业的实际情况,与其签订或变更聘用合同,明确权利义务。允许和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和国有企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完成本单位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前提下在职创业,其收入归个人所有。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国有企业单位转让和转化职务发明成果所得净收益,可按至少50%的比例划归参与研发与转化的科技人员及其团队拥有;创办企业并以专利技术或科技成果出资入股的,作价金额最高可达公司注册资本的70%。(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等配合)
(十一)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鼓励返乡农民工发展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和引导各地整合发展一批返乡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创业园区和涉农电商产业园,聚集创业要素,降低创业成本。2016年底前,30个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示范县至少要建立1个农民工返乡创业园。(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农业厅分别牵头,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团省委、省妇联等配合)
(十二)支持电子商务创业带动就业。从事网络创业经工商登记注册或在网络平台实名注册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享受相应创业扶持政策。其他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可认定为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灵活就业人员扶持政策,其中在网络平台实名注册、稳定经营且信誉良好的网络商户创业者,可按规定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各类创业孵化基地要为电子商务创业人员提供场地支持和创业孵化服务。(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工商局、省国税局、省地税局、人行太原中心支行等配合)
(十三)鼓励创办社会组织创业。劳动者创办社会组织的,符合条件的,享受相应创业扶持政策。(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民政厅、省中小企业局、省政府就业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配合)
(十四)营造大众创业良好氛围。定期举办全省性的创业大赛和优秀创业项目评选活动,广泛开展创业训练营、创业项目展示推介、创业者沙龙等活动,所需资金通过政府购买就业创业服务的方式从同级就业专项资金中支出。对评选出的省级优秀创业项目和获得省级以上创业大赛(包括其他省市的省级比赛)前5名且在我省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从省级创业资金中给予一定的项目补助。(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政府就业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配合)
(十五)完善公共创业服务体系。2015年内,依托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建立创业信息、政策发布平台,开设专门的创业服务“绿色通道”,为创业者提供“一条龙”“一站式”创业服务,将所需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2015年底前,省、市都要建立由企业家、创业成功人士、专家学者及政府工作人员共同组成的创业导师(专家)服务队伍,对创业者开展创业指导服务。鼓励引导和扶持社会力量提供个性化的创业指导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财政厅、省工商局、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中小企业局、省金融办、人行太原中心支行等配合)
(十六)大力开展创业型城市创建活动。对列入创业型城市创建的市、县,要将新增创业实体数、创业带动就业人数等指标纳入当地政府绩效考核体系,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对在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县、区)活动中,被新认定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的,由省财政给予一次性200万元奖励;被认定为省级创业型城市的,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被认定为省级创业型县(区)的,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商务厅、省中小企业局等配合)
三、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
(十七)完善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政策。2015年年底前,制定出台适当提高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服务项目和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的工资待遇、基本生活费水平的办法。对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残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发放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对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留用率高于50%的单位,留用率每提高10%,见习补贴标准提高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5%;对见习留用率高于80%的,可将见习补贴标准提高为我省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可享受国家及省高校毕业生相关就业补贴政策。推动实施艰苦边远地区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本地户籍高校毕业生的优惠政策和机关、事业单位对基层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的定向考录政策。继续推进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健全完善基层公共服务人员的管理、考核和动态补充机制。(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团省委、省残联、人行太原中心支行等配合)
(十八)健全完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办法。坚持市场导向,鼓励就业困难人员到企业就业、自主创业或灵活就业。各地要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基本情况开展定期核查,健全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制度,科学设定公益性岗位总量。各地都要安排不低于15%比例的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就业。2016年6月底前,制定出台就业困难人员享受扶持政策期满退出办法,加强退出后的政策衔接和就业服务工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残联分别牵头,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等配合)
(十九)做好退役士兵就业工作。将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纳入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范围。鼓励支持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对退役5年内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在享受退役士兵就业创业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可同时享受国家及省有关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相关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退役残疾军人,可同时享受就业困难人员扶持政策。加强退役士兵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重点做好参训退役士兵的稳定就业工作,按规定落实相关财政补助资金和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分别牵头,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残联等配合)
(二十)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引深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示范县创建活动,提升创建水平。对各地发展的劳务品牌,可根据当年开展品牌培训人数和转移就业人数从就业专项资金中给予一定的奖励。推动各地劳务协作基地建设,每年认定10个省级基地并从省级就业专项资金中给予一定补助。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工作,各地在制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时,须明确促进被征地农民就业的具体措施,并作为审批要件。(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厅、省国土资源厅分别牵头,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厅等配合)
四、加强就业创业服务和职业培训
(二十一)提升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信息化水平。2015年年底前,按照省级集中建设要求,建立全省统一的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平台,形成联通城乡、覆盖全省所有市、县(市、区)、乡(镇)及街道(社区)的一体化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信息网络和就业失业信息监测体系,开展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业务经办、信息发布、公共服务和决策分析。逐步拓展社保卡在公共就业服务领域的应用,在2016年年底前实现全省就业失业登记、求职登记、就业援助、职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以及享受政府补贴等业务的持卡办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编办、省统计局配合)
(二十二)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保障机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从2016年起将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经费全部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将县级以下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预算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对基层平台相关经费未足额纳入财政预算的,可根据基层就业创业服务平台提供的就业创业服务实绩,根据绩效考核情况从上级就业专项资金中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贴。对流动人员档案管理费用,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可参考保管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数量等因素确定费用数额。创新就业创业服务供给模式,制定出台政府购买就业创业服务办法,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成果,形成多元参与、公平竞争格局,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省财政厅牵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省统计局、省发展改革委配合)
(二十三)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根据实际,合理调整职业培训补贴标准。探索建立第三方职业培训供求预测制度,对于与地区重点支柱产业发展联系紧密、属于急需紧缺的职业(工种),政府给予全额补贴。对于企业面向在岗技术工人开展的职业技能培训,根据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人数,按规定给予技师高级技师培训项目补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配合)
(二十四)加大创业培训力度。充分利用各类创业培训资源,在继续加大创办企业培训力度的同时,重点针对小微企业经营者开展享受财政补贴的改善企业和扩大企业培训,满足不同创业群体、创业活动不同阶段特点的个性化培训需求。将创新创业课程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全省高校大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可参加一次享受财政补贴的创业意识培训,毕业学年可参加一次享受财政补贴的创办企业培训。职业教育院校、医学院校临床专业等有离校顶岗实习要求的学生,可将参加创办企业培训的时间提前到按规定安排离校顶岗实习的前一个学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中小企业局配合)
(二十五)建立健全失业保险、社会救助与就业的联动机制。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促进就业功能,参照我省就业专项资金对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的补贴标准,对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给予职业介绍补贴、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对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从失业保险基金中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自主创业的,可一次性领取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自主创业的,视其生产经营和家庭收入情况,可给予3—6个月的救助缓退期。对于新创业失败人员,以个人身份续缴社会保险费的,可参照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标准给予最长一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对生活陷入困境的,给予社会救助,符合条件的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财政厅、省民政厅配合)
五、强化组织领导
(二十六)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抓好就业创业工作的主体责任,各级就业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要充分发挥作用,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保障就业创业各项资金,形成整体工作合力,维护本地区就业局势稳定。要进一步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残联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的作用,积极调动社会各方促进就业创业积极性。(各地人民政府牵头,各级就业工作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配合)
(二十七)落实就业创业工作目标责任及责任追究制度。将就业创业工作纳入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细化目标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完善市、县就业创业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将目标任务、政策落实、就业创业服务、资金投入、群众满意度作为评价指标,全面、客观地反映各地就业创业工作力度和工作实绩。对在就业创业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有关地区不履行促进就业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负责人及责任人的责任。(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考核办、省监察厅、各地人民政府配合)
(二十八)强化资金保障。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就业状况和就业工作目标,在财政预算中合理安排就业专项资金和创业资金,并形成正常增长机制。按照系统规范、精简效能的原则,明确省、市、县政府间促进就业创业政策的功能定位,严格划分支出责任。出台并公布省级就业资金绩效分配办法,引导市、县政府加大就业资金投入。全面启用就业资金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审批电子档案和网络监控平台,规范资金审批流程,防范资金使用风险。全面开展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提高就业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省财政厅牵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地人民政府配合)
(二十九)建立健全就业创业统计监测体系。建立全省月度劳动力调查制度,适时发布调查失业率。加强对人力资源市场、重点企业、农村劳动力的就业失业动态监测,扩大监测范围,增加监测内容,提高监测质量。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全省劳动力资源调查制度,建立就业形势预测和定期分析制度,保持省级部门间数据共享和会商机制,推进各市建立就业统计定期分析和会商制度。完善失业监测预警机制,防范集中失业风险。依托行业组织,建立健全行业人力资源需求预测和就业状况定期发布制度。对各地开展失业动态监测和调查失业率统计工作所需经费从财政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对政府统计部门开展入户调查工作给予补助,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鼓励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失业率调查工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统计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工商局、省妇联等配合)
(三十)注重宣传引导。各地各部门要通过媒体宣传、举办政策对话会、设立微信公共平台等方式,加强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大力宣传促进就业创业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宣传劳动者自主就业、自主创业和用人单位促进就业的典型事迹,引导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就业创业工作,引导高校毕业生等各类劳动者转变观念,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大力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业伟大的时代风尚。(省委宣传部牵头,省政府就业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等配合)
以上就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提供的农民创业政府扶持政策,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看了“农民创业政府扶持政策”
浏览量:4
下载量:0
时间:
随着我国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以及大学生就业形势的日趋严峻,促进大学生自主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日益受到全社会的重视。今天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云南省扶持大学生创业项目的相关内容,希望对读者有所帮助启发。
这种产品属于短,平,快的项目,产品生命周期大约有2――3看报时间。本产品属于一种新奇特产品,目前市场中尚无同类产品。最大的卖点就是盆栽外形可爱,盆栽的叶子遇到阳光可以跳动,让人感觉到盆栽的蓬蓬勃勃的生命力。本产品不仅可以成为很好的观赏盆栽,还能成为时尚的礼品。本产品目前在广州周边地区销售,颇受青年人喜欢。在短期内具有广阔的空间。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未来国际社会的竞争是高科技的竞争,同时也是人才的竞争,因此我国必须发展创新型的知识经济,培养创新型的人才。大学生创业就是创新意识的集中体现。今天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贵州省大学生创业项目的相关内容,希望对读者有所帮助启发。
生活节奏快,很多白领都没有时间自己洗衣服,因此经常拿到洗衣店来洗!所以开家自助洗衣店赚钱会非常轻松!采用投币启动洗衣机,干洗机,洗衣过程由消费者自己操作,洗衣加烘干1小时,方便,快捷,卫生,适合在大专院校附近,住户集中的居民区,医院,宾馆等人口密集地区开设。该项目在日,韩及欧美等发达国家已非常流行,但在国内还刚刚起步,所以前景非常广阔。初期购买设备,租用门面的启动资金需要20万元。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贵州的大学生想要做创业,但是现在有哪些关于创业的扶持政策呢?贵州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又是什么?看完读文网小编整理的贵州大学生创业政策后你就会明白了!
今年,我省共有10.5万名应届毕业生踏入职场,高校毕业生无疑是就业创业工作的重中之重。我省不仅将就业创业工作纳入十大民生工程重点推进,同时,在全国率先开创促进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创业新举措,推行“两个80%”政策、实施“万名大学生创业计划”。
1.全国率先整合公务员乡镇培养计划
我省在推进就业创业工作中主打“组合拳”,尤其在促进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一线就业创业上高度聚焦,大胆改革创新,在全国率先开创促进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创业新举措,全面推进“两个80%”政策(去年起,我省省、市、县三级机关新增招录公务员的80%员额,定向到乡镇或驻乡镇的各级派出机构、一线工作部门工作。同时明确,省、市、县三级机关用人计划的80%员额,从乡镇和具有三年以上乡镇工作经历的人员中遴选或调配),建立起“考录到基层去,遴选从基层来”的人才培养良性循环机制。
“我省在全国率先将‘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选调生’‘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等基层项目,整合为公务员乡镇培养计划和乡镇事业单位补员万人专项招聘计划,科学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一线、边远艰苦地区施展才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人介绍,同时通过加大选拔培养力度,进一步优化选人用人机制环境,不断搞好提升基层就业发展空间制度设计,着力解决好“留得住、有发展”的问题,让毕业生在基层能乐业、得锻炼、有盼头、愿扎根,从而确保基层人才队伍稳定。
据统计,仅2013年,全省乡镇机关(含派驻机构)共招录公务员4563人,占招录总数的86.7%。
2.基层工作3年 国家补偿学费
为鼓励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就业,自去年起,我省出台政策:在乡镇行政机关(含事业单位)或村工作的高校毕业生能享受到基层工作津贴。在基层乡镇(不含城关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每月按其基本工资的20%发放基层工作津贴等。同时,对在乡镇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类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参加职称评审予以政策倾斜。
不仅如此,还推行系列利好政策。如在乡镇行政机关(含事业单位)或村工作满2年及以上且继续在本县域内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纳入县级保障性住房的保障范围;在乡镇行政机关(含事业单位)或村工作时间满3年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其大学期间学费由国家补偿,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代偿的学费优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
3.科技创业扶持 设立1000万元专项资金
我省启动实施大学生科技创业扶持计划、推行“双证书”培训制度、构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强化困难毕业生就业援助等促进就业创业“组合拳”。
“尤其是大学生科技创业扶持计划,设立1000万的创业扶持引导专项资金,支持广大有创业意向和创业潜力的大学生积极开展科技创业,培育一批具有成长潜力的科技型种子企业,鼓励探索创新发展模式,促进创新成果、创意构想转化落地,实现产业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人介绍,2011年以来引导1.3万余名高校毕业生参加企业事业单位就业见习,提升就业能力。扩大求职补贴政策范围,为全省1.25万余名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发放求职补贴629.4万元。
4.“万名大学生创业计划”落实扶持优惠
2014至2017年,我省将全力实施“万名大学生创业计划”,力争引领扶持1.5万名大学生实现创业。
为保障该计划实施,我省出台系列扶持优惠。一方面,免收高校毕业生申办民营经济市场主体注册登记和变更登记的登记类、证照类、管理类的行政事业收费,免费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等行政许可。同时,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96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另一方面,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型微型企业,按规定落实好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暂免征收增值税或营业税。高校毕业生创办微型企业可优先享受“3个15万元”扶持政策。
此外,还将落实创业扶持奖励政策。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且带动就业的,享受扶持政策。高校毕业生领办创业项目并带动就业,连续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经营场所符合规划、安全和环保要求的,每月按300元标准给予经营场所租金补贴,对实际月租金低于300元的,据实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猜你感兴趣: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贵州与大学生想要做创业,但是却不是很清楚贵州创业的扶持政策是什么,看完读文网小编整理的贵州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后你就会明白了!文章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1)大学毕业生在毕业后两年内自主创业,到创业实体所在地的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本)在50万元以下的,允许分期到位,首期到位资金不低于注册资本的10%(出资额不低于3万元),1年内实缴注册资本追加到50%以上,余款可在3年内分期到位。
(2)大学毕业生新办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两年;新办从事交通运输、邮电通讯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新办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物流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事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一年。
(3)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有条件的城市信用社要为自主创业的毕业生提供小额贷款,并简化程序,提供开户和结算便利,贷款额度在 5万元左右。贷款期限最长为两年,到期确定需延长的,可申请延期一次。贷款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确定,担保最高限额为担保基金的5倍,期限与贷款期限相同。
以上优惠政策是国家针对所有自主创业的大学生所制定的,各地政府为了扶持当地大学生创业,也出台了相关的政策法规,而且更加细化,更贴近实际。例如:根据国家和上海市政府的有关规定,上海地区应届大学毕业生创业可享受免费风险评估、免费政策培训、无偿贷款担保及部分税费减免四项优惠政策。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创业扶持政策能够帮助创业者安心做创业,现在的贵州做创业有没有出台新的扶持政策?创业又有哪些优惠的政策呢?一起来看看吧!
日前,贵州出台了“雁归兴贵”行动计划,用财政支持、培训引导、贷款贴息等扶持政策,引导农民工返乡创业。贵州针对农民工返乡创业出台了哪些政策,效果如何,还面临哪些困难?笔者进行了实地调查。
“雁”归来
回乡创业的农民工数量呈增长趋势,促进了当地经济发展,也能推动解决留守儿童、空巢老人等问题
冬日,薄雾似纱,已收获过一茬的头花蓼零乱地伸展着枝枝蔓蔓,在寒风中瑟瑟发抖;而在一旁的温室大棚里,豌豆秧儿却是一片葱绿,展示着与节气不符的勃勃生机。
贵州省织金县珠藏镇的王志杰便是这一片800多亩农庄的主人,他伸手摘下一只豌豆荚,剥开来,“看,每个豌豆荚都有至少5颗饱满的豌豆粒,这样就可以采收了。”王志杰待过部队,闯过珠三角,随着积蓄日丰、年岁渐长,思乡的情结却越来越浓烈。“在外打拼时间长了,总牵挂家里的老人和孩子,为吸引我们回乡创业,政府出台了很多优惠措施,在家也一样干。”
“当初流转这800亩土地并不容易,乡亲们觉得一年收个几百斤包谷最起码饿不着肚子,镇上的干部和我一家家上门做工作,算经济账——除了土地租金外还能来基地打工,一年保底收入有2万多。”王志杰说,为了做通群众思想工作,他们磨破了嘴皮子,花了一个多月时间才搞定,“现在基地24个固定工人都是在外打工返乡的,一个月工资2400元,虽然比外面少点,但能照顾家里老小。”
王志杰只是贵州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的一个缩影。“贵州是劳务输出大省,2014年全省在外务工农民工就有829.71万人。”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厅长夏一庆说,“大部分人通过在外闯荡接受了市场的洗礼,有了一定的技能和资本,吸引他们回乡创业就业,除了能促进当地经济发展,也能在一定程度上推动解决留守儿童、空巢老人等现实问题。”
“我们看重的是农民工返乡创业所带来的‘乘法效应’。”夏一庆说,“将农民工纳入创业政策扶持范围,运用财政支持、创业投资引导和创业培训、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等扶持政策,促进农民工由‘就业一人、增收一户’的‘加法’模式向‘创业一人、带动一拨’的‘乘法’模式转变。”
据统计,2012年至2014年,贵州全省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人数分别达53万、57万、62万,农民工省内转移就业人数为185万、200万、226万。2015年1—10月,新增返乡创业就业农民工达到67万人,同比增长25%。
“以前农民工回乡创业、就业,大多是由于自身素质低、收入难以符合预期要求或是企业裁员等原因,现在因家乡政策好而回乡创业的人越来越多。”毕节市就业局局长周碧英说。
筑“雁巢”
以融资支持、减税降费政策支持、提升创业能力的服务支持,吸引劳动力返乡创业就业
在贵州省纳雍县开发区产业园里,一家锂电池生产企业的老板陈平忙里偷闲,而楼下的厂房里,上百名工人正在流水线上有条不紊地忙碌着。
陈平十几岁的时候就南下深圳打工,打拼了几十年也算事业有成,去年纳雍县招商局到深圳找到他,双方一拍即合,去年6月签下协议,10月份就开始投产。
“你说为啥回来?一个是好招工,人工成本低;二是政策好,园区厂房5年免租金,税费还有优惠;三是服务好,园区有专门领导对接我们企业,有啥小事一个电话就解决了。”陈平掰着指头说,“8月份设备入驻的时候,园区从一把手到普通干部20多号人一起上阵,给我们免费当搬运工。”
为了引雁还巢,贵州9月专门印发《“雁归兴贵”促进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行动计划》,把创业孵化基地和农民工创业园的建设提上日程。“经评估认定的省级创业孵化基地和农民工创业园,在技能提升培训、社会保险补贴等就业创业相关资金分配、使用上给予重点支持。企业和农民工可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培训补贴等扶持政策。”夏一庆说。
夏一庆表示,具体来说,吸引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贵州的做法可以用三句话来概括——“以小额担保贷款、‘3个15万’等为基础的融资支持;以减税降费为核心的政策支持;以拓展创业就业空间和提升创业就业能力为核心的服务支持。”
下一步,贵州会把留守儿童年龄小、有疾病、处于困境的家庭作为帮扶的重中之重,“我们在每一个乡镇建立了农民工服务中心,下一步准备进行项目库管理,摸清外出务工人员的年龄、务工经历等情况,了解其创业意愿、帮扶需求等,量身定制创业就业项目。”周碧英说。
“雁”徘徊
技术跟不上、市场把控不力、资金短缺,农民工回乡创业仍需扶持引导
虽然从中央到县乡各级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促进农民工返乡创业,但在实际情况中返乡农民工囿于自身素质和当地创业环境等主客观原因,返乡创业的过程并不总是顺风顺水。
不少返乡农民工回乡创业时,由于自身技术跟不上,对市场把控不力,一旦遭遇风险,资金链断裂,就不得不回归到打工的老路上去。“前些年,我种植金秋梨,大家很看好,于是我们成立合作社,我提供种苗,大家跟着种。由于见效慢,有的社员经济支撑不住,种下后,部分社员又外出打工了。”黔西县钟山镇种植大户宁豪书无奈地说。
创业资金短缺、融资困难,是笔者在采访中听到最多的一个声音。“有创业意愿的返乡农民工中,大部分资金实力都比较薄弱,而且很多人缺乏银行贷款所必须的担保条件,很难突破融资难的瓶颈。且因市、县(区)财政困难,一些政府出台的鼓励企业吸纳劳动力就业的奖励、就业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和担保基金注入等政策未能全部兑现。”周碧英说。
为缓解融资压力,去年6月下旬,贵州省总工会与省农信社联合开展了“雁归援助行动”,农信社对达标企业发放贷款后,省、市、县三级工会按照3∶2∶1的比例,对每户示范企业发放不超过6万元的贴息资金。预计全省各级工会将筹集600多万元资金,对返乡农民工创办企业进行贷款贴息,带动投资一个多亿,帮助3000名以上农民工实现就地就近创业就业。
猜你感兴趣: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在贵州省龙里县的大学生想要做创业发家致富,然而现在有什么是关于大学生的创业扶持政策呢?看完读文网小编整理的贵州省龙里县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后你就会明白了!文章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大学生注册资金缴纳优惠政策
大学生在毕业后两年内自主创业,到创业实体所在地的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本)在50万元以下的,允许分期到位,首期到位资金不低于注册资本的10%(出资额不低于3万元),1年内实缴注册资本追加到50%以上,余款可在3年内分期到位。
大学生创业税收优惠政策
大学毕业生新办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两年;
新办从事交通运输、邮电通讯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新办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物流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事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一年。
大学生创业贷款政策
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有条件的城市信用社要为自主创业的毕业生提供小额贷款,并简化程序,提供开户和结算便利,贷款额度在2万元左右。
浏览量:2
下载量:0
时间:
贵州省创业者可以享受哪些创业扶持政策呢?看完读文网小编整理的贵州省创业扶持政策后你就会明白了!文章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扶持对象:返乡创业人员、创业大学生、创业妇女
贷款额度:返乡创业人员最高8万、大学生创业最高10万、妇女创业最高10万元、企业就业小额担保贷款最高200万元
对返乡人员创办符合农业产业化贴息条件的企业,要优先给予贴息,并适当降低贴息审批条件。对返乡创办经济实体,且属于当地重点发展的产业或行业的,实行6个月试营业,试营业期不办理工商注册登记,6个月后继续经营的,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并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优惠政策。对连续正常经营1年以上并带动就业的返乡创业人员,从就业专项资金或创业引导资金中,给予一次性补贴3500元。
大学生注册资金缴纳优惠政策
大学生在毕业后两年内自主创业,到创业实体所在地的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本)在50万元以下的,允许分期到位,首期到位资金不低于注册资本的10%(出资额不低于3万元),1年内实缴注册资本追加到50%以上,余款可在3年内分期到位。
大学生创业税收优惠政策
大学毕业生新办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两年;
新办从事交通运输、邮电通讯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新办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物流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事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一年。
大学生创业贷款政策
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有条件的城市信用社要为自主创业的毕业生提供小额贷款,并简化程序,提供开户和结算便利,贷款额度在2万元左右。
浏览量:3
下载量:0
时间:
各地区政府为了鼓励创业,出台了扶持创业的注册,今天读文网小编整理了政府扶持创业政策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创业就业这一青年最迫切的现实需求,全面推进青春创业行动,帮助青年解决创业就业技能和经验不足、政策和信息获知渠道缺乏、资金瓶颈制约等根本性问题,扶持青年创业就业,切实让全省广大青年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共同享有梦想成真的机会。
二、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党委和政府关于促进青年创业就业工作的部署要求,寻找工作切入点和结合点,通过开展就业观念引导、技能培训、岗位实践等帮助青年提高就业技能;通过开展政策支持、资金帮扶、导师指导等扶持青年自主创业;通过开展青年创业竞赛、选树宣传青年创业典型等营造有利于青年创业就业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工作原则
青年为本的原则。竭尽全力帮助青年解决就业创业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是组织开展青春创业行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从青年需求的角度想问题、办事情,千方百计为青年提供创业帮扶和就业服务,维护青年合法权益,优化青年成长发展环境,让青年感受到党团组织的关心和温暖。
继承发展的原则。要认真总结近年来实施青春创业行动的成功经验,又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青年就业形势变化,解放思想、大胆创新,积极探索有利于服务青年创业就业的新模式、新手段、新路径,提高服务的覆盖面和实效性。
社会化推进的原则。促进青年创业就业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离不开社会各界的鼎力支持。要遵循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积极争取党政支持,整合用好社会和团内各类资源,坚持项目化发展、社会化推进的思路深入实施。
科学化发展的原则。帮助青年创业就业是一项长期性、战略性任务。要紧紧围绕党委和政府的总体部署要求,在共青团能为的领域寻找突破口,把握正确的工作方法,不断建立和完善系统推进的工作机制,推动青春创业行动可持续发展。
四、主要内容
(一)强化青年创业就业政策服务
1、加强政策指导和宣传。通过加强媒体宣传、组织开展专题活动、印制发放《青年就业指导手册》和创业政策明白纸等形式,广泛宣传国家、地方最新出台的促进创业就业相关政策,帮助青年了解政策、掌握政策、用好政策。
2、促进出台相关政策。积极争取人社、财政、工商、税务、教育等部门支持,促进出台鼓励青年创业就业的具体政策,为创业青年提供更多的帮扶项目、发展资金和社会资源,不断优化青年创业就业环境。
3、建立政策服务平台。依托新媒体、社会机构、团属阵地、专业性杂志等建立政策服务平台,借助社会专业力量,为青年提供专业性的政策解读、信息对接等服务,有效指导帮助广大青年创业就业。
(二)努力为青年提供创业资金服务
1、深化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工作项目。进一步找准团组织与金融机构合作切入点,为创业青年争取更低的贷款门槛、更多样的担保形式,扩大贷款受益面、覆盖面,解决创业青年特别是初次创业青年融资难问题。推动建立青年创业贷款绿色通道,最大限度缩短项目申报、考察和审批周期,提高申报企业通过率。
2、发挥青年创业就业专项资金的重要作用。通过进一步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建立科学化、规范化项目审批工作流程,用好省财政每年拨付的青春创业贴息专项资金,发挥贴息资金的最大使用效益。有条件的市级团委要依托青年企业家协会、青年联合会等平台,设立或扩大青年创业就业基金。
3、整合并用好各类社会资金。开展优秀青年创业项目推介活动,争取与风投企业、金融机构合作,为有发展潜力的创业项目注资,扶持创业青年发展。推动贷款担保方式创新,与金融机构、担保公司合作,为创业青年提供担保资金,不断扩大青年贷款人数和额度。
(三)深入推进青年创业就业培训服务
1、完善培训体系。以团校、青少年活动中心、青少年素质教育基地等团属培训机构为依托,整合职业院校、技工学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培训力量,利用现有教学场所、设施设备和师资力量等资源,建立社会化的青年创业就业培训体系。鼓励团属阵地、合作培训机构通过竞争等方式成为人社部门认可的“就业与创业能力培训项目定点培训机构”,纳入政府主导的培训规划,享受培训贴补政策。
2、加强创业导师队伍建设。充分借助团内资源,从青联和青企协中选拔一批优秀青年创业导师,同时要广泛整合社会资源,加强高校和县(市、区)青年创业导师队伍建设。要定期组织创业导师深入到高校、社区和农村青年中,开展“青年创业论坛”、“青春创业大讲堂”等特色活动,为有不同需求的创业青年群体提供辅导和帮扶。
3、创新培训工作模式。根据不同青年群体的就业意愿、基本技能和文化水平等情况,自主开发和选用有针对性的培训模式,采用集中授课、创业讲堂、见习基地实训、岗位练兵等方式,提高培训的实效性。就业培训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积极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储备式培训。创业培训要以青年需求为导向,注重参考借鉴社会培训机构的成功经验,有效提高青年创业本领。注重利用现代传媒培训手段,开展远程教育、网上视频培训。
(四)注重青年创业就业平台建设
1、推进青年创业园区建设。要根据创业青年需求,通过争取党政支持、整合社会资源、借助各类平台建立青年创业园,为青年创业提供经营场所、优惠政策、创业指导和跟踪服务。团省委将联合相关部门通过实地考察、项目评定等环节,认定一批省级青年创业园。
2、深化青春创业社建设。继续深化全省高校青春创业社建设工作,积极引入社会资源,开展形式多样的创业教育和创业实践等活动,培养大学生创业意识,提高创业素质,增强创业就业能力。进一步加强创业社基础建设,强化自我运转能力,充分发挥资金扶持、项目发布、创业培训、信息服务、就业见习、导师辅导、创业孵化、社团管理等八项平台功能。
推荐阅读:
浙江政府对大学生的扶持创业政策
一、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办法
(一)小额担保贷款对象
凡已在当地政府劳动保障部门办理了失业登记的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小企业自筹资金不足的,均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二)小额担保贷款程序
1. 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毕业生,向户口所在地街道(乡镇)社会保障救助机构提出借款资格认定申请,填写《小额担保贷款资格认定表》,并提供下列材料:
(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户口簿及复印件;
(3)失业登记证及复印件;
(4)创业项目可行性及效益评估报告书;
(5)有关抵(质)物和第三者担保证明等凭据。
2. 街道(乡镇)社会保障救助机构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定工作,并签署初审意见报所在县(市)、区就业管理服务机构。
3. 县(市)、区就业管理服务机构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借款人资格认定和相关担保、抵(质)押凭据初审工作,将相关材料返回申请借款人,并向其指明贷款银行。
4. 申请借款人持县(市)区就业管理服务机构核定的相关材料和《小额担保贷款资格认定表》,到指定银行提出贷款申请,按银行要求办理有关担保、抵(质)押手续。
5. 在“信用社区”内自主创业并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其申贷可直接由小额贷款担保基金进行全额担保,并简化有关手续。
(三)小额担保贷款额度及期限
1. 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毕业生,申请贷款金额为2万元至5万元人民币,合伙经营的,每人按2万元计算,最高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
2. 贷款期限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到期可续借一次,期限不超过1年,展期不贴息。(四)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办法
二、创新资助办法
(一)毕业生创办科技型中小企业,或在科技型中小企业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和高技术服务业,其创新项目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市科技综合服务中心申请创新资金支持。
1. 符合国家和我市产业、技术政策,技术含量较高,技术水平处于国内先进水平。产品有较大的市场容量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技术有较强的创新性,项目无知识产权纠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 符合每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指南》和《宁波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中所列的项目范围;
3. 国家规定的特殊行业(如医药、医疗器械、邮电、通讯、电力、农作物新品及生物制品、公安及安全等),要有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批准证明。
(二)承担市技术创新资金支持项目的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
1. 已在本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产权清晰;
2. 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的研制、开发、生产和高技术服务业;
3. 企业管理层有较高经营管理水平,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
4. 职工总人数不超过500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5. 有良好的经营业绩,资产负债率合理;每年用于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主营业务收入的5%,但开业不足一年的新办企业不受此限制;
6. 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
(三)市技术创新资金申请实行电子申报,通过登录宁波市科技信息网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报。
(四)创新资金支持采取创新资助和创业扶持两种方式。创新资助金额每项一般不超过60万元,个别重大项目不超过100万元;创业扶持金额每项一般为20—40万元。
(五)创新资助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三年;创业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两年。
三、规费减免办法
(一)普通高校毕业生(含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研究生),在毕业后两年内,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包括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外,从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交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高校毕业生申请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时,应当向登记机关出具普通高等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个人身份证,以及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签发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者《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简称《报到证》);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依法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并在《报到证》上注册登记注册时间、加盖登记机关印章后退回本人。
(三)高校毕业生在办理工商登记注册的同时和之后的三年内,凭《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报到证》。
四、人事代理服务
对从事个体经营等自主创业的毕业生,当地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从其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提供免费的档案管理和人事代理服务,3年之后实行个人人事代理。户籍原挂靠在人才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在其具备迁移条件前,允许继续挂靠。党团关系按有关规定及时转到当地基层组织。
浏览量:4
下载量:0
时间:
互联网创业也是有很多相关的扶持创业政策的,大家知道政府对互联网的扶持政策是什么吗?有什么具体的内容?小编整理了互联网创业扶持政策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
移动互联网产业是基于移动互联网方式提供产品和服务的新兴业态,是新一代信息技术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推进我省移动互联网产业快速发展,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特制定如下政策:
一、培育壮大市场主体
(一)大力引进总部型移动互联网企业。国内外知名的移动互联网企业,其总部整体迁入我省,或在我省设立区域性总部、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的,在首次缴纳税收后,根据其投资、缴纳税收、吸纳就业和产业水平,一次性给予100万-1000万元项目落地补助资金支持。
(二)支持本土重点骨干企业发展。对当年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上、年增幅超过30%的移动互联网企业,视其规模和增速,一次性给予100万-500万元项目资金补助。移动互联网企业投资开发新项目或对原有项目改造升级,投资额200万元以上的,按照不超过企业实际完成投资额的1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三)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移动互联网产业中小微企业当年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上,年增幅超过50%的,视其规模和增速情况,给予30万-150万元项目资金补助。
(四)鼓励省内其他企业剥离移动互联网产业业务,面向社会服务。从省内已有企业剥离新设的移动互联网产业企业,按照不超过其注册资本的10%给予资金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p#副标题#e#
二、加强人才引进和培养
(一)鼓励引进高端人才。将移动互联网产业高端人才引进纳入“__”和“百人计划”引进范畴,并单列指标,加大对引进的移动互联网高端人才的服务力度。对在国际或国内移动互联网企业知名企业(近三年营业收入行业排名国际前20名,国内前10名企业,下同)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且担任高层职务的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团队)到湖南企业工作,经认定给予以下政策:
1、在湖南企业工作时间满1年,即可办理本人、配偶及子女在工作企业所在地落户手续。
2、工作企业所在地政府按照不超过人均50平方米的标准免费提供周转房或给予相应住房补助(最长不超过5年);对在湖南企业工作5年以上,且在湖南购房的,由所在地政府按照购房合同金额给予40%的购房补贴,最高补贴100万元。
3、工作所在地政府有关部门在其配偶工作、子女入学、本人出国出境、本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就医等方面提供便利优质服务。
(二)加强培养本土人才。每年认定一批本省重点移动互联网企业,对年度营业收入、年增幅、上缴税收、创新能力等综合考评前五名的企业,其本土移动互联网产业企业高层管理人才和核心技术人员,符合本部分第(一)条有关标准的,同等享受政策。
(三)鼓励高端人才创业。对在国际或国内移动互联网产业知名企业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且担任中、高层以上职务的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团队)来湘创业,按照本人(团队)实际投资额(不含银行贷款)1:1的比例给予创业资金扶持,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入驻园区(集聚区)的,园区(集聚区)按照实际办公需要连接3年免费提供不超过500平方米的办公用房,或给予3年实际房租补贴,每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四)加强产业人才培养。省内高校、职业院校根据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情况开设相关专业,为产业和企业发展培养专门人才,省本级对首次新设移动互联网专业的,给予50万元财政性资金补助。鼓励国内外知名培训机构、产业高端人才、导师团来湘开展移动互联网人才培训、实训等相关人才培训服务活动,省直有关部门或园区(集聚区)每年免费组织1-2次面向企业的移动互联网产业专业技术高级研修班。
(五)奖励有突出贡献的人才。个人在移动互联网领域的研究成果获得获得国家级奖励的,省本级按照1:1的比例给予配套奖励。定期组织湖南省移动互联网产业十大风云企业和十大风云人物评选,省本级对获奖企业管理团队和获奖个人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和5万元奖励。
三、大力支持企业创新
(一)鼓励设立研发机构,对获得国家新认定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等平台,一次性给予100万元项目补助。
(二)鼓励取得知识产权与应用。对取得发明专利的研发成果,在2年内以技术入股、技术转让、授权使用等形式在省内实际应用的,按技术合同成交额对专利发明者给予适当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新获得“中国专利金奖”或“中国专利优秀奖”并在省内实际转化的,省本级分别安排100万元和50万元项目补助资金。
(三)鼓励支持国内外移动互联网企业来湘设立独立研发机构,或与我省科研机构共建研发中心、实验室等。对将研发机构设在我省,并承担了国家、省级重要课题、重要研发任务的移动互联网企业,经评估给予不超过500万元专项资金补助支持。
四、完善促进产业发展的投融资体系
(一)省本级和长沙市联合设立规模2.5亿元的移动互联网产业投资基金,其中省本级从省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出资5000万元,投资基金可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基金的管理办法由省财政厅会同长沙市另行研究制定。
(二)省本级和移动互联网企业所在地政府投资设立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要加大对移动互联网企业贷款担保力度。企业所在地政府对移动互联网企业担保贷款给予1.5%担保费用补贴,降低企业贷款成本。
(三)企业所在地政府对移动互联网企业贷款按照不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标准,在2年内给予财政贴息补助,单户企业每年最高贴息补助不超过100万元。
(四)省本级鼓励移动互联网企业直接融资。对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的移动互联网企业给予支持。对在新三板挂牌融资超过1000万元的企业,或在湖南省股权交易市场和经批准的其他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实现挂牌融资超过500万元的企业,或在境外实现首次上市,且融资额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企业,按照不超过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适当补助,每户最高补助100万元。
五、促进产业集聚发展
(一)鼓励培育移动互联网产业园区(集聚区)。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现有园区或工业集中区内设立移动互联网园区(集聚区)。移动互联网园区(集聚区)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供完善的符合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需要的网络宽带、服务器等信息基础设施,省本级对园区(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适当给予贷款贴息。
(二)鼓励企业向园区(集聚区)集中。在园区(集聚区)新建办公用房的,所在地政府按照集约节约用地的原则,在建设用地上给予优先保障,并在容积率等建设政策方面给予优惠和倾斜。利用园区(集聚区)内空置厂房、仓储用房等存量房兴办移动互联网企业和产业园区的,在不改变用地主体、不重新开发建设等前提下,土地用途可暂不变更。
(三)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园区(集聚区)要制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方案。鼓励园区(集聚区)采用公私合营合作(PPP)等多种模式建设智能终端应用测试、云服务、行业公共技术服务、IDC等平台。省本级对平台建设给予适当补助。
(四)完善价格政策。园区(集聚区)内移动互联网企业用水、用电、用气与工业企业同质、同量、同价。
六、加快市场培育
(一)鼓励移动互联网企业与省内相关企业加强对接,提供平台、应用设计和定制服务。加大对移动互联网在机械装备、智能家居等领域应用示范推广,推动其在工业、农业、金融、社会管理、民生等领域的广泛应用。鼓励政府部门通过首购、订购等方式购买省内移动互联网企业相关产品(服务),或采用公私合营合作模式(PPP)推动移动互联网产业产品应用。对首次应用省内移动互联网企业新产品(服务)的,省本级对应用单位按照合同标的给予不超过20%的补助资金,最高补助100万元。
(二)支持企业开拓市场。鼓励省内移动互联网企业走出去开展交流宣传,对企业参加大型国际、国内展会,企业所在地政府按照不超过展位费50%的标准给予补助。鼓励在湖南组织召开有影响力的展览会或行业峰会,省本级视会议规模、影响力等因素给予适当补贴。
七、加大财税扶持
(一)从2014年起,按照统一办法、集中使用、性质不变、渠道不变、各记其功的原则,省本级每年从有关专项资金中整合2亿元专项资金,支持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整合的专项资金按照移动互联网产业有关特点进行管理,具体实施细则由省财政厅会同省经信委、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等部门另行制定。落实相关支持政策所需补助、奖励资金,除本若干政策明确了负担主体的外,企业落户所在地政府应按相应比例予以支持。
(二)严格落实各项税收政策。鼓励支持互联网企业进行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通过认定的企业可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小微企业条件的移动互联网企业,按规定减免企业所得税。企业开发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研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三)税务部门要本着支持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的原则,积极支持移动互联网新产品、新服务、新商业运行模式的推广应用,税收征缴上从优征收。
八、加强组织领导
(一)建立省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由省政府分管领导作为召集人,相关部门参加,研究解决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联席会议制度下设办公室,由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科技厅相关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省经信委,具体负责制定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目标、支持方向和重点、协调解决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中有关问题等。
(二)相关地区政府要高度重视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有条件的地区要建立支持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议事制度,及时支持解决产业发展中的有关问题,研究制定支持产业发展的具体政策,为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九、其他事项
(一)本若干政策适用范围为湖南省内工商登记注册且税务关系在湖南,以移动互联网业务相关技术、软件、应用开发及服务为主营业务的独立法人企业及机构。
(二)本若干政策有关规定与其他政策有重复的,企业按照就高原则享受政策,但不重复享受政策。
(三)本若干政策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
猜你感兴趣:
浏览量:3
下载量:0
时间:
支持大学生创业,国家和各级政府出台了许多创业扶持优惠政策,现在有什么大学生创业扶持的政策呢?今天读文网小编整理了创业政府扶持政策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
一、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办法
(一)小额担保贷款对象
凡已在当地政府劳动保障部门办理了失业登记的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小企业自筹资金不足的,均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二)小额担保贷款程序
1. 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毕业生,向户口所在地街道(乡镇)社会保障救助机构提出借款资格认定申请,填写《小额担保贷款资格认定表》,并提供下列材料:
(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户口簿及复印件;
(3)失业登记证及复印件;
(4)创业项目可行性及效益评估报告书;
(5)有关抵(质)物和第三者担保证明等凭据。
2. 街道(乡镇)社会保障救助机构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定工作,并签署初审意见报所在县(市)、区就业管理服务机构。
3. 县(市)、区就业管理服务机构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借款人资格认定和相关担保、抵(质)押凭据初审工作,将相关材料返回申请借款人,并向其指明贷款银行。
4. 申请借款人持县(市)区就业管理服务机构核定的相关材料和《小额担保贷款资格认定表》,到指定银行提出贷款申请,按银行要求办理有关担保、抵(质)押手续。
5. 在“信用社区”内自主创业并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其申贷可直接由小额贷款担保基金进行全额担保,并简化有关手续。
(三)小额担保贷款额度及期限
1. 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毕业生,申请贷款金额为2万元至5万元人民币,合伙经营的,每人按2万元计算,最高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
2. 贷款期限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到期可续借一次,期限不超过1年,展期不贴息。(四)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办法
二、创新资助办法
(一)毕业生创办科技型中小企业,或在科技型中小企业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和高技术服务业,其创新项目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市科技综合服务中心申请创新资金支持。
1. 符合国家和我市产业、技术政策,技术含量较高,技术水平处于国内先进水平。产品有较大的市场容量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技术有较强的创新性,项目无知识产权纠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 符合每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指南》和《宁波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中所列的项目范围;
3. 国家规定的特殊行业(如医药、医疗器械、邮电、通讯、电力、农作物新品及生物制品、公安及安全等),要有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批准证明。
(二)承担市技术创新资金支持项目的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
1. 已在本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产权清晰;
2. 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的研制、开发、生产和高技术服务业;
3. 企业管理层有较高经营管理水平,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
4. 职工总人数不超过500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5. 有良好的经营业绩,资产负债率合理;每年用于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不低于主营业务收入的5%,但开业不足一年的新办企业不受此限制;
6. 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
(三)市技术创新资金申请实行电子申报,通过登录宁波市科技信息网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报。
(四)创新资金支持采取创新资助和创业扶持两种方式。创新资助金额每项一般不超过60万元,个别重大项目不超过100万元;创业扶持金额每项一般为20—40万元。
(五)创新资助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三年;创业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两年。
三、规费减免办法
(一)普通高校毕业生(含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研究生),在毕业后两年内,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包括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外,从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交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高校毕业生申请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时,应当向登记机关出具普通高等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个人身份证,以及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签发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者《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简称《报到证》);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依法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并在《报到证》上注册登记注册时间、加盖登记机关印章后退回本人。
(三)高校毕业生在办理工商登记注册的同时和之后的三年内,凭《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报到证》。
四、人事代理服务
对从事个体经营等自主创业的毕业生,当地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从其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提供免费的档案管理和人事代理服务,3年之后实行个人人事代理。户籍原挂靠在人才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在其具备迁移条件前,允许继续挂靠。党团关系按有关规定及时转到当地基层组织。
浏览量:3
下载量:0
时间:
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推荐一篇关于2016年政府对创业者的扶持政策的相关文章。供大家阅读参考,以下正文。
2016年,中国政府持续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国务院在政府工作报告当中给了创业者更强大的信心与支持。
“玉不琢,不成器”。近年来,形容一个企业一个产品最好的词大概就是工匠精神了。不仅体现了对产品精心打造、精工制作的理念和追求,更是要不断吸收最前沿的技术,创造出新成果。
2016年,中国政府将培育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政府工作报告指出:鼓励企业开展个性化定制、柔性化生产,培育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
在互联网时代下,制造业的社会地位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削弱,有些人认为再提“工匠精神”已经落伍了。但正如《中国制造2025》所指出的,制造业是国民经济的主体,是科技创新的主战场,是立国之本、兴国之器、强国之基。目前我国制造业还存在着大而不强、产品档次整体不高、自主创新能力弱等问题。要实现《中国制造2025》确定的目标和任务,从“制造大国”变为“制造强国”、从“中国制造”转向“中国智造”,尤其需要培育和弘扬“工匠精神”。
浏览量:3
下载量:0
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