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您找到与湖北省公务员登记补登政策相关的共200个结果:
当今社会,政府职能不断扩大,政府在社会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随着经济全球化、新技术、新知识的出现对政府的行政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公务员又是政府的主要的人力资源,因此提高公务员的能力是提高政府行政效率的有效途径,而对公务员进行培训是提高公务员实际工作能力的根本途径。今天读文网小编要与大家分享的就是:湖北省公务员登记的实施细则。具体内容如下,欢迎阅读!
(鄂组通[2006]68号)
一、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机构人员的登记问题
中编[1993]5号、鄂机编[1995]18号对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机构的机构设置、编制和人员配备都作了明确规定。根据中发[2006]9号文件精神,对七类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机构中使用离退休服务人员编制且在职在岗的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在各级编委核定的机关离退休服务人员编制限额内,符合公务员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在《公务员登记表》“国家行政编制数”栏目内括号注明离退休服务人员编制数。
二、原使用自定政法编制人员的登记问题
根据中发[2006]9号文件精神,各级政法机关要根据编制管理政策区分使用中央政法专项编制和地方自定政法编制(不含工勤编制,下同)的人员。对使用中央政法专项编制的人
员,按公务员登记政策,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对使用地方自定政法编制的人员,分两种情况对待:一是已授予警衔的人员,法官、检察官和审判、检察辅助人员,进入政法机关前已具有公务员身份或使用行政编制的人员,按照程序调入的人员,已通过公务员考试录用的人员,军队转业干部到政法机关未使用政法专项编制的人员,待中央编委补充下达政法专项编制后,按编制数予以登记。二是在上述人员登记后仍的空余中央政法专项编制时,结其使用地方自定编制的人员经全省统一考试后,按有关的程序在编制内择优录用,再予以登记。
三、2000年以来,直接安排在七类机关的军转干部,未使用国家行政编制人员的登记问题
根据中央精神,对于2000年以来(含2006年),直接安排在七类机关的军转干部,未使用国家行政编制的人员,经同级编制部门备案,在职在岗且符合公务员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在《公务员登记表》备注栏中注明“2***年军转干部”。
四、乡镇机关选任制领导人员的登记问题
根据组厅字[2006]16号文件精神,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对经选举担任乡镇党政机关领导职务人员,在任期内且符合公务员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已卸任不在机关任公务员职务的,不予登记。
五、乡镇机关聘用制干部的登记问题
根据组厅字[2006]16号文件,以及《中央组织部、劳动人事部关于颁发执行<关于补充乡镇干部实施选任制和聘用制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劳人干[1987]4号)、《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印发<关于做好乡镇机关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和参照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组通字[1997]48号)等文件规定,对目前仍在乡镇机关工作且符合公务员登记条件的乡镇机关聘用制干部,予以登记;不符合公务员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
六、乡镇综合配套改革中在机关核定岗位内竞争上岗落岗的原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人员的登记问题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乡镇综合配套改革政策,乡镇综合配套改革落岗人员没有行政编制,未履行公职,不符合公务员登记条件,不能进行公务员登记。为巩固乡镇综合配套改革的成果,对于乡镇综合配套改革中落岗的原乡镇机关在编在职人员(不含工勤人员),可按竞争上岗时的职务参加工资套改,并以套改后的工资为基数,按原规定的比例发放基本生活费。
七、新录用公务员中原是机关工作人员的登记问题
根据组厅字[2006]16号文件,新录用公务员实行试用期。根据《公务员登记实施办法》规定,这部分人暂缓登记。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再进行公务员登记。
八、由组织安排从机关交流到企事业单位任职,未转工资关系、仍使用机关行政编制人员的登记问题
根据组厅字[2006]16号文件,由组织安排从机关交流到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因其
已不在公务员职位,不予登记。这些人员,应按规定办理工资转移手续,不得再使用机关行政编制。
九、兼任其他机关领导职务的机关工作人员的登记问题
根据中发[2006]9号和组厅字[2006]16号文件精神,兼任其他机关领导职务的机关工作人员,符合公务员登记条件的,由其编制、工资和行政关系所在单位申报公务员登记。
十、从其他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调入机关,未办理工资转移手续的党员干部的登记问题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和干部人事管理的政策规定,符合调任条件从其他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调入机关任职的党员干部,应先办理工资关系转移手续,再进行公务员登记。
本处理意见所称机关,是指按中发[2006]9号文件规定,纳入公务员法实施范围的“七类机关”。
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机关的工作人员登记工作比照上述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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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的大学生做创业发家致富,现如今有什么创业的政策?大学生做创业能享受的优惠政策具体有哪些?看完读文网小编整理的湖北省大学生创业政策后你就会明白!文章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
我省日前出台 《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积极鼓励大学生就业创业,并提供配套优惠政策支持,通知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此外,对在公益性岗位就业并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到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达3年以上(含3年)的,实施相应的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
进行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均可在创业地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对从事个体经营的,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10万元;对从事合伙经营或创办小企业的,可按每人10万元内、总额度不超过50万元的标准进行 “捆绑式”贷款,按规定给予财政贴息扶持。
据了解,大学生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除经营前置审批的事项外,可申请试营业,免费核发有效期为6个月的营业执照;6个月后继续经营的,换发正式营业执照。
通知还要求,全省取消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落户限制,允许毕业生在就业地、创业地办理城镇落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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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扩招政策的实施后,大量毕业生涌入社会,造成了就业形势的持续严峻,大学生自主创业也就自然成为了一种新的就业形式。今天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湖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的相关内容,希望对读者有所帮助启发。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团委,各高等院校:
为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鼓励和扶持更多大学生在湖北创新创业,2016年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团省委继续实施湖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现就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扶持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学生和毕业3年以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含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在湖北省内自主创办企业、个体经营或从事农业合作社,并依法登记注册、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创业项目。在鄂创业的台籍高校毕业生和留学回国的高校毕业生通过学历认证后,可作为扶持对象。同一扶持对象和项目不得重复获得本项目创业扶持资金资助。
申报的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按国家规定依法在湖北省内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银行开户许可证上的法定代表人应一致;
(二)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符合对象条件,无不良信用和违法记录;
(三)吸纳3人(含3人)以上就业;
(四)工商注册(或工商变更)时间在通知下发之日前4个月以上,且项目正常运营4个月以上;
(五)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较为健全的财务规章制度;
(六)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要求,市场前景良好,具有带动就业能力。
二、时间安排
本通知下发之日至3月31日,各地进行政策宣传、动员发动。
4月1日8∶00至4月30日17∶00,开始项目网上申报。申请人可登录“湖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申报平台”注册申报,并按本通知规定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5月1日至5月31日,各地进行资料收集、项目审查和实地考察推荐;也可通过举办创业大赛的方式选拔推荐。
6月1日至6月6日,各市州团委及各高校上报收集汇总的创业项目。
三、扶持方式
(一)资金扶持:为每个通过评审的项目提供2万至20万元的资金扶持。
(二)导师辅导:为重点项目配备一名创业导师,实行“一对一”创业指导。
(三)跟踪服务:为大学生创业项目提供创业培训、创业孵化、项目融资和政策咨询交流等服务。
四、申报材料
项目申请人应是项目法定代表人,应于申报截止时间之前,在“湖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申报平台” 登录注册,按照申报平台要求填写《湖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申报书》及相关内容,填写完成后,打印纸质版,连同以下材料,按程序申报:
(一)《湖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申报书》(从申报平台导出并打印一式三份,由申请人签名并加盖项目公章);
(二)项目商业计划书(一式三份);
(三)申报人身份证和高校毕业证(在校大学生提供身份证和学校证明材料或学生证)复印件;
(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五)涉及国家限制行业和领域的,需有相关资质证明;
(六)其它有关文件和资料。
五、申报及评审程序
(一)项目申报:符合条件的创业项目申请人,属已毕业大学生的,向工商注册地所在市州团委申报;属在校大学生(含应届毕业生)的,向所属高校就业创业工作主管部门申报。
(二)项目收集:各市州人社部门应会同团委、各高校就业创业工作主管部门(在汉高校就业创业工作主管部门和武汉市人社局)联合开展实地考察,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初审,切实履责,确保创业项目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填写《2016年度湖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实地考察表》(附件1、附件2)和《2016年度湖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汇总表》(附件3),由考察人签名并加盖公章。《湖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申报书》(申报平台打印)由各地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省教育厅汇总各高校报送的在校大学生创业项目,团省委汇总各地报送的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团省委联合审核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三)专家评审: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团省委、高等院校、专业行业协会、风险投资机构或企业等相关人员组建评审团,进行项目评定,确定扶持金额。对拟扶持资金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项目进行现场答辩。对拟扶持资金在前十名的项目,通过在湖北电视台举办的“创业湖北”大学生创业大赛确定扶持金额。
(四)资金拨付: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团省委根据评审团意见,制定大学生创业项目扶持目录,具体包括扶持项目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和扶持金额等,通过申报平台、三部门网站和新闻媒体等渠道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创业项目,按规定拨付扶持资金。
六、有关要求
(一)申请资助的大学生创业者要诚实守信,所提供的各项申报信息必须真实可靠。有提供虚假资料、骗取资金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列入失信者名单,不再受理此人此项目申报。对已拨付的扶持资金予以追回,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团委及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密切合作,加强宣传,精心组织。各地、各高校应选拔推荐一批优秀创业项目。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引导创业大学生积极申报,确保符合条件、有申报意愿的大学生能按时进行网上申报并提交相关材料。要切实做好资料收集、项目审查和实地考察工作,严格把关,确保申报资料真实有效。对网上申报信息与纸质申报资料信息不一致的项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团省委将实行一票否决,不予扶持。对审核把关不严、工作不力的地方和单位,将予以通报。
(三)项目资金已根据往年扶持情况预拨至各地财政,全省项目评审公示结束后,各地人社部门应根据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团省委2016年度扶持项目确定的通知,积极协调属地财政部门将项目资金按时足额拨付至大学生创业项目专户。
(四)各地团委将《2016年度湖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实地考察表》、《2016年湖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汇总表》及项目申报材料报送至团省委青年创业就业促进中心(联系人:李丹丹,电话:027-87238201,邮箱:hbsqczx@126.com,邮寄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东三路5号,邮编:430071)。
各高校就业创业工作主管部门将《2016年度湖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实地考察表》、《2016年湖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汇总表》及申报材料报送至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联系人:蔡晨磊,电话:027-87858627,邮箱:hbcyclub@126.com ,邮寄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狮路122号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事业发展部405室,邮编:430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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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民创业的号召下,公务员也开始了创业,现在有什么政策呢?今天读文网小编整理了公务员全民创业政策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国内多地出台政策鼓励公务员辞职创业
深圳公务员离职创业还是“零优惠”
贷款有优惠,并发放各类奖金;一次性发给相当于本人3年基本工资的补偿金;5年内保留原身份,工资晋升、职称评定不受影响……在公职人员辞职“下海”热潮掀起的当下,多地陆续出台上述政策“红利”,鼓励公职人员辞职创业。深圳是什么情况?大家昨日采访市人社局,该局回复,目前深圳并未出台任何政策,以鼓励公务员离职创业。此外,市人社局目前也并未将鼓励公务员辞职“下海”的政策列入制定计划。
深圳
公务员离职创业“零优惠”
“在全民创业的大环境下,大家或多或少都动过辞职下海的念头。”宝安区体制内某年轻公务员对大家说,公务员已不再是所有人眼中的“香饽饽”。在国家层面,虽并未有相关政策鼓励公务员离职创业,但对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却有鼓励措施。
公开资料显示,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提出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的,经原单位同意,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该政策的出台,将为创业失败的事业单位人员留一条后路。
相比全国各地日渐热乎的公务员创业热,深圳似乎比较平静。针对深圳公务员离职创业“零优惠”的情况,深圳某市直机关科级干部说,与国内其他城市情况不同,深圳不缺乏创业人才。而且,深圳正成为全国最具创业创富活力的城市。他认为,在创业领域,深圳即使没有公务员“助力”,也一样可以独领风骚。
2015年开始,5年内将新增创业主体150万个以上,通过鼓励创业带动250万以上城乡劳动力就业。这一目标如何得到落实?日前,湖南下发《关于促进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湖南将组织实施创新创业引领计划和全省创业带动就业促进计划,并提出允许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辞职自主创业
湖南多次提出鼓励公职人员创业
《意见》提出19条促进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实施意见。《意见》指出,要大力培养各类创新企业主体,鼓励引导各类人才开拓创业和各类劳动者创新创业; 允许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学有专长、有经验的人员,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前提下,辞职自主创业;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利用自己的科技成果入股或创办科技企业;鼓励高校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结合专业特长、市场需求采取灵活多样形式创新创业;鼓励城镇失业人员、失地农民、退役军人因地制宜兴业创业;大力引导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实现由“就业型”向“创业型”、“打工仔”向“企业家”、“候鸟型”向“长住型”转变。
这并非湖南首次提出允许党政机关人员辞职自主创业。2014年9月15日,湖南省召开创新创业大会,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开到乡镇一级,鼓励全民创新创业。省委书记、省人大会主任徐守盛在会上要求,允许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学有专长、有经验的人员,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前提下,主动走出去,领衔创业、自主创业。
在年底发布的《长沙市全民创业带动就业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征求意见稿)中,长沙同样鼓励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自主创业。
多地已出台公务员辞职创业鼓励办法
全国多地已出台文件,鼓励公职人员辞职创新创业。2014年4月,河北保定出台文件,鼓励公务员创业:自主离职创业人员5年内保留原身份停发工资,工资晋升、职称评定不受影响。5年内愿意回单位的,由原工作单位重新安排工作。2013年7月,安徽省下发文件,对经组织批准辞去公职到民营企业创业的公职人员,一次性发给相当于本人3年基本工资的补偿金。对工作年限满30年,或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5年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公务员,本人申请提前退休进行创业的,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进行创业。
而在国家层面,并未有相关政策出台,但对事业单位科研人员辞职创业有鼓励措施。4月27日,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提出完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各方面人才顺畅流动的制度体系。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的,经原单位同意,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这被媒体解读为30年前企事业单位“停薪留职”下海经商的2.0版本。
鼓励公务员创业政策
公务员创业:5年内停发工资保留原身份
自主离职创业人员5年内保留原身份停发工资,工资晋升、职称评定不受影响
自主离职创业人员,所在单位应予以支持并签订相关协议,报同级人社部门备案,另册管理,5年内停发工资,保留原身份和档案工资,档案工资正常晋升,工资连续计算、职称评定不受影响,5年内愿意回单位的,由原工作单位重新安排工作(只能享受一次)。自主离职创业期满,不回原单位工作的,本人应提前2个月书面申请并办理辞职手续。
所在单位应对自主离职创业人员进行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其现实表现和创业状况,每半年进行一次业绩考核,出现以下行为即时进行召回:借创业名义休假的;借创业名义兼职打工的;未执行《创业可行性报告书》的;业绩考核不合格的(业绩考核主要内容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交完税证明;领办、帮办的要求所在企业出具项目进展及效益证明)。
自主离职创业期间,党员关系转入企业或创业注册地基层党组织,每年由本人所在企业或本人创业注册地基层党组织出具书面鉴定材料,参加所在单位年度考核,考核等次的确定,无违纪违法行为的,一般确定为职称(合格)等次;创业成绩突出的(经济效益好、缴纳税金多、安置就业多)确定为优秀等次。
自主离职创业期间出现违纪行为的,由原单位召回,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自主辞职创业发一次性辞职费
自主辞职创业人员,按人事管理权限经批准辞职的,同级财政按规定发给一次性辞职费。一次性辞职费的发放标准根据其国家承认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其本人辞职前1个月的工资总额;不满1年的,按1年计发(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按规定不发辞职费)。其人事档案可转至人事代理服务机构进行人事代理,原已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的,可按流动人员政策继续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原未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的,根据相关规定,补齐相应养老保险费用后,可按流动人员政策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也可随所在单位参加企业养老保险。
提前退休创业工作年限
计算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
根据相关规定,公务员工作年限满30年或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5年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本人自愿申请,经任免机关批准,可提前退休,退休后可自主创业,工作年限计算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在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前,仍按在职人员晋升工资级别及档次并同步调整其退休费计发基数,原纳入医疗保险统筹范围的人员仍按在职人员缴纳医疗保险费,其余各种津贴按退休人员办理;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养老金仍按原渠道支付。副科级以上干部提前退休后三年内,不得到本人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也不得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帮扶企业创业5年内可保留原身份
帮扶企业创业人员,5年内可保留原身份,工资福利按同条件本单位在职人员对待,工龄续算不受影响,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原担任领导职务的改为同级别非领导职务,5年内愿意回单位的,可随时向单位提出申请,由原工作单位重新安排工作(只能享受一次)。在帮扶企业创业服务期满愿意回单位工作的,由单位负责重新安排工作;不回原单位工作的,本人提前2个月书面申请并办理辞职手续。
安徽新政策鼓励事业编制人员下海创业
公务员允许提前退休或辞职创业,对符合相关条件并依法辞去公职的公务员,所在机关应当予以批准。 “事业编”创业政策更加灵活,离岗创业人员经批准,可保留3年人事关系,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科技人员携带科技创新成果创办民营企业的,6年内保留其人事关系。在这期间,如果创业人员要求返回单位的,将按原职级待遇安排工作。
对公务员:
对工作年限满30年,或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5年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公务员,本人申请提前退休进行创业的,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进行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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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厌倦了朝九晚五的生活,想要创业改变现状,公务员创业有什么政策帮助吗?今天读文网小编整理了公务员辞职创业政策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公务员创业:5年内停发工资保留原身份
自主离职创业人员5年内保留原身份停发工资,工资晋升、职称评定不受影响
自主离职创业人员,所在单位应予以支持并签订相关协议,报同级人社部门备案,另册管理,5年内停发工资,保留原身份和档案工资,档案工资正常晋升,工资连续计算、职称评定不受影响,5年内愿意回单位的,由原工作单位重新安排工作(只能享受一次)。自主离职创业期满,不回原单位工作的,本人应提前2个月书面申请并办理辞职手续。
所在单位应对自主离职创业人员进行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其现实表现和创业状况,每半年进行一次业绩考核,出现以下行为即时进行召回:借创业名义休假的;借创业名义兼职打工的;未执行《创业可行性报告书》的;业绩考核不合格的(业绩考核主要内容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交完税证明;领办、帮办的要求所在企业出具项目进展及效益证明)。
自主离职创业期间,党员关系转入企业或创业注册地基层党组织,每年由本人所在企业或本人创业注册地基层党组织出具书面鉴定材料,参加所在单位年度考核,考核等次的确定,无违纪违法行为的,一般确定为职称(合格)等次;创业成绩突出的(经济效益好、缴纳税金多、安置就业多)确定为优秀等次。
自主离职创业期间出现违纪行为的,由原单位召回,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自主辞职创业发一次性辞职费
自主辞职创业人员,按人事管理权限经批准辞职的,同级财政按规定发给一次性辞职费。一次性辞职费的发放标准根据其国家承认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其本人辞职前1个月的工资总额;不满1年的,按1年计发(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按规定不发辞职费)。其人事档案可转至人事代理服务机构进行人事代理,原已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的,可按流动人员政策继续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原未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的,根据相关规定,补齐相应养老保险费用后,可按流动人员政策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也可随所在单位参加企业养老保险。
提前退休创业工作年限
计算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
根据相关规定,公务员工作年限满30年或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5年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本人自愿申请,经任免机关批准,可提前退休,退休后可自主创业,工作年限计算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在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前,仍按在职人员晋升工资级别及档次并同步调整其退休费计发基数,原纳入医疗保险统筹范围的人员仍按在职人员缴纳医疗保险费,其余各种津贴按退休人员办理;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养老金仍按原渠道支付。副科级以上干部提前退休后三年内,不得到本人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也不得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帮扶企业创业5年内可保留原身份
帮扶企业创业人员,5年内可保留原身份,工资福利按同条件本单位在职人员对待,工龄续算不受影响,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原担任领导职务的改为同级别非领导职务,5年内愿意回单位的,可随时向单位提出申请,由原工作单位重新安排工作(只能享受一次)。在帮扶企业创业服务期满愿意回单位工作的,由单位负责重新安排工作;不回原单位工作的,本人提前2个月书面申请并办理辞职手续。
国内多地出台政策鼓励公务员辞职创业
深圳公务员离职创业还是“零优惠”
贷款有优惠,并发放各类奖金;一次性发给相当于本人3年基本工资的补偿金;5年内保留原身份,工资晋升、职称评定不受影响……在公职人员辞职“下海”热潮掀起的当下,多地陆续出台上述政策“红利”,鼓励公职人员辞职创业。深圳是什么情况?市人社局,该局回复,目前深圳并未出台任何政策,以鼓励公务员离职创业。此外,市人社局目前也并未将鼓励公务员辞职“下海”的政策列入制定计划。
深圳
公务员离职创业“零优惠”
“在全民创业的大环境下,大家或多或少都动过辞职下海的念头。”宝安区体制内某年轻公务员说,公务员已不再是所有人眼中的“香饽饽”。在国家层面,虽并未有相关政策鼓励公务员离职创业,但对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却有鼓励措施。
公开资料显示,4月27日,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提出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的,经原单位同意,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该政策的出台,将为创业失败的事业单位人员留一条后路。
相比全国各地日渐热乎的公务员创业热,深圳似乎比较平静。针对深圳公务员离职创业“零优惠”的情况,深圳某市直机关科级干部说,与国内其他城市情况不同,深圳不缺乏创业人才。而且,深圳正成为全国最具创业创富活力的城市。他认为,在创业领域,深圳即使没有公务员“助力”,也一样可以独领风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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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如果想创业,现在有什么政策能够帮助他们吗?今天读文网小编整理了公务员创业政策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湖南多次提出鼓励公职人员创业
《意见》提出19条促进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实施意见。《意见》指出,要大力培养各类创新企业主体,鼓励引导各类人才开拓创业和各类劳动者创新创业;允许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学有专长、有经验的人员,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前提下,辞职自主创业;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利用自己的科技成果入股或创办科技企业;鼓励高校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结合专业特长、市场需求采取灵活多样形式创新创业;鼓励城镇失业人员、失地农民、退役军人因地制宜兴业创业;大力引导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实现由“就业型”向“创业型”、“打工仔”向“企业家”、“候鸟型”向“长住型”转变。
这并非湖南首次提出允许党政机关人员辞职自主创业。湖南省召开创新创业大会,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开到乡镇一级,鼓励全民创新创业。省委书记、省人大会主任徐守盛在会上要求,允许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学有专长、有经验的人员,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前提下,主动走出去,领衔创业、自主创业。
在年底发布的《长沙市全民创业带动就业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征求意见稿)中,长沙同样鼓励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自主创业。
多地已出台公务员辞职创业鼓励办法
全国多地已出台文件,鼓励公职人员辞职创新创业。河北保定出台文件,鼓励公务员创业:自主离职创业人员5年内保留原身份停发工资,工资晋升、职称评定不受影响。5年内愿意回单位的,由原工作单位重新安排工作。安徽省下发文件,对经组织批准辞去公职到民营企业创业的公职人员,一次性发给相当于本人3年基本工资的补偿金。对工作年限满30年,或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5年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公务员,本人申请提前退休进行创业的,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进行创业。
而在国家层面,并未有相关政策出台,但对事业单位科研人员辞职创业有鼓励措施。4月27日,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提出完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各方面人才顺畅流动的制度体系。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的,经原单位同意,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这被媒体解读为30年前企事业单位“停薪留职”下海经商的2.0版本。
假如小明要创业,会得到哪些扶持
贷款将会有优惠
《意见》指出,鼓励民间资本加大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的投入,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做好对创新创业带动就业金融服务工作,加大小额担保贷款支持力度,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加大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和服务性收费优惠力度。
企业就在家门口
《意见》指出,加强创业载体建设,大力发展县级工业园,打造县域经济的升级版,促进就近就地创业就业。
会有导师来讲课
招募或聘用一批具有企业管理专业背景和创新创业实践经验的专家、熟悉政策的政府工作人员、创新创业成功的企业家,建立专家库。5月中旬开始,45名创新创业先进典型巡回报告团成员将分成5个小组,前往各市州讲述自己的创业故事。
还有各类奖金
从2015年起,全省连续五年实行“双百资助工程”,优先资助创新创业带动就业成效显著的100个个体工商户和100个优质初创企业,给予一次性创新创业奖励。
每年直接培育评估认定20个左右省级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基地(示范园区、示范高校),根据入驻企业个数和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的效果等情况,给予一次性以奖代补资金。
同时,启动创业型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创建活动,实施“2151”工程,每2年评选奖励10个县(市、区)、50个乡镇(街道)、100个村(社区),给予一次性以奖代补。
《意见》还有哪些鼓励创新创业措施
各级政府也将建立扶持资金
《意见》强调,要加大对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扶持力度。安排落实创新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省级创新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成效显著、小额担保贷款担保基金和贴息资金不足的市州、县市区扩充小额担保贷款担保基金和补充贴息资金;对带动就业效果明显的部分创新创业项目、创业孵化基地等进行扶持奖补等。各市州、县市区要结合当地实际,加大扶持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资金投入。
把小作坊引入全省产业发展体系
扶持推动各类商会协会等组织发展壮大,鼓励各类民营企业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实现“二次创业”,把各类小作坊、小工厂、小商店引导组织到全省产业发展大链条、大体系、大格局中来,促进产业发展更深入,布局更科学。同时,降低创新创业门槛,促进困难群体创业就业。
鼓励全民创业,今年以来湖南还做了什么
今明两年重点扶植100个创业园区
今年两会,湖南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全民创业”。随后,湖南出台《关于推进创新创业园区发展加快实施“135”工程的意见》,提出今明两年全省将重点扶持100个布局合理、优势突出的创新创业园区。
34人今年入选湖湘青年英才计划
我省继续开展“湖湘青年英才”支持计划,21名青年创新英才和13名青年创业英才成功入选今年的“湖湘青年英才”支持计划。2年来,一共53人入选该项支持计划。
公务员创业:5年内停发工资保留原身份
自主离职创业人员5年内保留原身份停发工资,工资晋升、职称评定不受影响
自主离职创业人员,所在单位应予以支持并签订相关协议,报同级人社部门备案,另册管理,5年内停发工资,保留原身份和档案工资,档案工资正常晋升,工资连续计算、职称评定不受影响,5年内愿意回单位的,由原工作单位重新安排工作(只能享受一次)。自主离职创业期满,不回原单位工作的,本人应提前2个月书面申请并办理辞职手续。
所在单位应对自主离职创业人员进行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其现实表现和创业状况,每半年进行一次业绩考核,出现以下行为即时进行召回:借创业名义休假的;借创业名义兼职打工的;未执行《创业可行性报告书》的;业绩考核不合格的(业绩考核主要内容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交完税证明;领办、帮办的要求所在企业出具项目进展及效益证明)。
自主离职创业期间,党员关系转入企业或创业注册地基层党组织,每年由本人所在企业或本人创业注册地基层党组织出具书面鉴定材料,参加所在单位年度考核,考核等次的确定,无违纪违法行为的,一般确定为职称(合格)等次;创业成绩突出的(经济效益好、缴纳税金多、安置就业多)确定为优秀等次。
自主离职创业期间出现违纪行为的,由原单位召回,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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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做创业行得通吗?在河北,如果公务员想要创业会有创业政策扶持吗?各地的公务员创业有什么相应的扶持政策?今天读文网小编整理了河北省公务员创业扶持政策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
湖南:贷款会有优惠、会有导师来讲课、各级政府将建扶持资金、把小作坊引入全省产业发展体系,还设各类奖金等。
河北保定:自主离职创业人员5年内保留原身份停发工资,工资晋升、职称评定不受影响。5年内愿意回单位的,由原工作单位重新安排工作。
安徽:一次性发给相当于本人3年基本工资的补偿金。对工作年限满30年,或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5年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公务员,本人申请提前退休进行创业的,经任免机关批准,可提前退休创业。
公务员创业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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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厌倦了现在的工作环境,厌倦了朝九晚五的生活,想要创业有没有政策呢?今天读文网小编整理了公务员自主创业政策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公务员创业:5年内停发工资保留原身份
自主离职创业人员5年内保留原身份停发工资,工资晋升、职称评定不受影响
自主离职创业人员,所在单位应予以支持并签订相关协议,报同级人社部门备案,另册管理,5年内停发工资,保留原身份和档案工资,档案工资正常晋升,工资连续计算、职称评定不受影响,5年内愿意回单位的,由原工作单位重新安排工作(只能享受一次)。自主离职创业期满,不回原单位工作的,本人应提前2个月书面申请并办理辞职手续。
所在单位应对自主离职创业人员进行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其现实表现和创业状况,每半年进行一次业绩考核,出现以下行为即时进行召回:借创业名义休假的;借创业名义兼职打工的;未执行《创业可行性报告书》的;业绩考核不合格的(业绩考核主要内容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交完税证明;领办、帮办的要求所在企业出具项目进展及效益证明)。
自主离职创业期间,党员关系转入企业或创业注册地基层党组织,每年由本人所在企业或本人创业注册地基层党组织出具书面鉴定材料,参加所在单位年度考核,考核等次的确定,无违纪违法行为的,一般确定为职称(合格)等次;创业成绩突出的(经济效益好、缴纳税金多、安置就业多)确定为优秀等次。
自主离职创业期间出现违纪行为的,由原单位召回,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自主辞职创业发一次性辞职费
自主辞职创业人员,按人事管理权限经批准辞职的,同级财政按规定发给一次性辞职费。一次性辞职费的发放标准根据其国家承认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其本人辞职前1个月的工资总额;不满1年的,按1年计发(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按规定不发辞职费)。其人事档案可转至人事代理服务机构进行人事代理,原已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的,可按流动人员政策继续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原未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的,根据相关规定,补齐相应养老保险费用后,可按流动人员政策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也可随所在单位参加企业养老保险。
提前退休创业工作年限
计算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
根据相关规定,公务员工作年限满30年或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5年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本人自愿申请,经任免机关批准,可提前退休,退休后可自主创业,工作年限计算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在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前,仍按在职人员晋升工资级别及档次并同步调整其退休费计发基数,原纳入医疗保险统筹范围的人员仍按在职人员缴纳医疗保险费,其余各种津贴按退休人员办理;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养老金仍按原渠道支付。副科级以上干部提前退休后三年内,不得到本人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也不得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帮扶企业创业5年内可保留原身份
帮扶企业创业人员,5年内可保留原身份,工资福利按同条件本单位在职人员对待,工龄续算不受影响,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原担任领导职务的改为同级别非领导职务,5年内愿意回单位的,可随时向单位提出申请,由原工作单位重新安排工作(只能享受一次)。在帮扶企业创业服务期满愿意回单位工作的,由单位负责重新安排工作;不回原单位工作的,本人提前2个月书面申请并办理辞职手续。
安徽新政策鼓励事业编制人员下海创业
公务员允许提前退休或辞职创业,对符合相关条件并依法辞去公职的公务员,所在机关应当予以批准。 “事业编”创业政策更加灵活,离岗创业人员经批准,可保留3年人事关系,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科技人员携带科技创新成果创办民营企业的,6年内保留其人事关系。在这期间,如果创业人员要求返回单位的,将按原职级待遇安排工作。
对公务员:
对工作年限满30年,或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5年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公务员,本人申请提前退休进行创业的,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进行创业。
广东清远:公务员自主创业政策可获3倍年薪补偿
“清远工资不是很高,消费却不算低,工作机会相对大城市也少。”陈女士是清远人,毕业两年多只身在广州工作,在谈到为何不回清远时她坦言。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清远的就业环境已经逐渐改善。而对于抱着像陈女士那样想法的年轻人,也可以多关注清远的创业环境。据了解,清远近年来鼓励社会各界人士创业,针对不同人群有不同的优惠政策,而对于年轻人创业,清远更是提供了一个广阔的天空。
提供场地、税费减免、创业指导等服务
高校毕业生创业
年轻人是创业的主力之一,尤其是高校毕业生,一方面有知识,另一方面还有热情。而清远对于年轻人创业也有不少扶持政策。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17日对外称,广东启动实施新一轮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其中广东高校毕业生在网上开“淘宝店”创业,也可申请最高10万元人民币的小额担保贷款以及贴息。
广东省人社厅表示,高校毕业生自毕业学年起3年内自主创业,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登记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微企业,可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月销售额不超2万元的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等税收优惠。
另外,根据清远在之前颁布的《中共清远市委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全民创业的意见》,其中表示为凡本市的高校毕业生,免费求职登记、免费推荐就业,免费进行档案管理;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招用本省户籍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实际招用人数在不超过3年的期限内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
同时,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本人可同等享受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同时可享受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就业见习基本生活补助、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税费减免、创业资助等政策。被本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录用后,其人事档案在人才服务机构的代理年限,可计算为工作年限。到民营企业就业和自主创业的毕业生,符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可认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或参加申报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而根据市人社部门制定的《清远市关于2014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的实施方案》,对有创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相关部门提供配套的创业服务。
对有创业要求和培训愿望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由培训教育科负责统筹安排其参加免费的创业培训,就业促进科安排专人参与协助提供创业指导服务。通过学习创业知识和技能,帮助他们增强创办企业能力,减少创办企业盲目性,提高创业成功率。并充分利用各地现有的创业孵化基地,为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场地、税费减免、创业指导等服务,引导高校毕业生进基地创业。经创业培训合格后,对真正有意愿创业的毕业生,优先安排其进驻当地的创业孵化基地,指导其申请由政府提供贴息的小额担保贷款,并给予1年左右的后续跟踪服务。
公务员辞职创业
清远近年来也在鼓励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职创业,并在政策上给予支持。
按上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偿
在2013年,清远市委组织部、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发文《清远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职创业管理暂行办法》(下简称《办法》),鼓励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离职创业。
《办法》明确“离职创业”包括辞职创业和离岗创业。而辞职创业适用对象是市直党委机关、政府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机关、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及市直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为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的工作人员;离岗创业适用对象是机关事业单位除公务员身份人员以外的其他工作人员。
其中,申请离职创业人员须在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满5年。经批准后,必须在本市创办企业,创办企业可以是独资、合资、合伙、股份合作等方式。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请辞职创业,一经批准即按规定办理辞职手续,不再保留其原单位身份和人事关系,其本人的人事档案转移到市人才服务机构,并由个人办理有关档案保管或人事代理业务。
经批准辞职创业的人员,享受以下创业待遇:(一)按上年度清远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偿,并且按批准辞职创业当月失业保险金标准一次性给予3年生活补助,其所需经费由本级财政支付。(二)按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政策建立养老保险关系,其缴费年限为相应工龄。
同时《办法》还规定,经批准离岗创业人员,3年内其身份和人事关系不变,其基本工资(不含津补贴)正常晋升和发放,工龄连续计算,但不再发放其他福利待遇。
另外,离岗创业3年期满后,如要求回原单位工作的,则本人必须在期满30天内回原单位报到,提交书面申请并办理到期返岗的相关手续,单位按有关规定重新聘用岗位并按新岗位核定其工资福利待遇。
离岗创业3年期满后,如本人不愿意回原单位工作的,应当申请辞职,经批准辞职的可按“经批准辞职创业的人员,享受以下创业待遇”中的第(二)款办理养老保险手续,但不再享受第(一)款的补助政策。
鼓励复员退役军人、农民、各类失业人员等创业
除了以上人群外,根据《中共清远市委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全民创业的意见》,清远还支持包括退役军人、农民、各类失业人员在内的不同人群创业。
在鼓励复员退役军人创业方面,本市户籍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凭退役证明3年内免交有关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行政事业性规费;对从事个体经营(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的军队转业干部、城镇退役士兵,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对于各类失业人员,凡是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免收属于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期间自主创业的,可一次性领取应享受期限的失业保险金。对领取低保金人员创业的,在没有脱贫之前可继续纳入低保救济。
而对于农民致富创业方面,农民发展的各类协会、组织,在民政或工商部门可以实行免费登记。允许两个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跨地域、跨产业出资设立联合社,并按联营企业办理登记。允许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资金互助社分支机构或增加资金互助经营范围。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人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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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公务员创业的政策是施恩么?有什么政策内容分享吗?今天读文网小编整理了鼓励公务员创业的政策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从2015年开始,5年内将新增创业主体150万个以上,通过鼓励创业带动250万以上城乡劳动力就业。这一目标如何得到落实?日前,湖南下发《关于促进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湖南将组织实施创新创业引领计划和全省创业带动就业促进计划,并提出允许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辞职自主创业。
湖南多次提出鼓励公职人员创业
《意见》提出19条促进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实施意见。《意见》指出,要大力培养各类创新企业主体,鼓励引导各类人才开拓创业和各类劳动者创新创业;允许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学有专长、有经验的人员,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前提下,辞职自主创业;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利用自己的科技成果入股或创办科技企业;鼓励高校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结合专业特长、市场需求采取灵活多样形式创新创业;鼓励城镇失业人员、失地农民、退役军人因地制宜兴业创业;大力引导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实现由“就业型”向“创业型”、“打工仔”向“企业家”、“候鸟型”向“长住型”转变。
这并非湖南首次提出允许党政机关人员辞职自主创业。2014年9月15日,湖南省召开创新创业大会,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开到乡镇一级,鼓励全民创新创业。省委书记、省人大会主任徐守盛在会上要求,允许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学有专长、有经验的人员,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前提下,主动走出去,领衔创业、自主创业。
在年底发布的《长沙市全民创业带动就业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征求意见稿)中,长沙同样鼓励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自主创业。
多地已出台公务员辞职创业鼓励办法
全国多地已出台文件,鼓励公职人员辞职创新创业。2014年4月,河北保定出台文件,鼓励公务员创业:自主离职创业人员5年内保留原身份停发工资,工资晋升、职称评定不受影响。5年内愿意回单位的,由原工作单位重新安排工作。2013年7月,安徽省下发文件,对经组织批准辞去公职到民营企业创业的公职人员,一次性发给相当于本人3年基本工资的补偿金。对工作年限满30年,或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5年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公务员,本人申请提前退休进行创业的,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进行创业。
而在国家层面,并未有相关政策出台,但对事业单位科研人员辞职创业有鼓励措施。4月27日,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提出完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各方面人才顺畅流动的制度体系。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的,经原单位同意,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这被媒体解读为30年前企事业单位“停薪留职”下海经商的2.0版本。
假如小明要创业,会得到哪些扶持
贷款将会有优惠
《意见》指出,鼓励民间资本加大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的投入,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做好对创新创业带动就业金融服务工作,加大小额担保贷款支持力度,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加大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和服务性收费优惠力度。
企业就在家门口
《意见》指出,加强创业载体建设,大力发展县级工业园,打造县域经济的升级版,促进就近就地创业就业。
会有导师来讲课
招募或聘用一批具有企业管理专业背景和创新创业实践经验的专家、熟悉政策的政府工作人员、创新创业成功的企业家,建立专家库。5月中旬开始,45名创新创业先进典型巡回报告团成员将分成5个小组,前往各市州讲述自己的创业故事。
还有各类奖金
从2015年起,全省连续五年实行“双百资助工程”,优先资助创新创业带动就业成效显著的100个个体工商户和100个优质初创企业,给予一次性创新创业奖励。
每年直接培育评估认定20个左右省级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基地(示范园区、示范高校),根据入驻企业个数和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的效果等情况,给予一次性以奖代补资金。
同时,启动创业型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创建活动,实施“2151”工程,每2年评选奖励10个县(市、区)、50个乡镇(街道)、100个村(社区),给予一次性以奖代补。
《意见》还有哪些鼓励创新创业措施
各级政府也将建立扶持资金
《意见》强调,要加大对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扶持力度。安排落实创新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省级创新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成效显著、小额担保贷款担保基金和贴息资金不足的市州、县市区扩充小额担保贷款担保基金和补充贴息资金;对带动就业效果明显的部分创新创业项目、创业孵化基地等进行扶持奖补等。各市州、县市区要结合当地实际,加大扶持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资金投入。
把小作坊引入全省产业发展体系
扶持推动各类商会协会等组织发展壮大,鼓励各类民营企业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实现“二次创业”,把各类小作坊、小工厂、小商店引导组织到全省产业发展大链条、大体系、大格局中来,促进产业发展更深入,布局更科学。同时,降低创新创业门槛,促进困难群体创业就业。
鼓励全民创业,今年以来湖南还做了什么
今明两年重点扶植100个创业园区
今年两会,湖南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全民创业”。随后,湖南出台《关于推进创新创业园区发展加快实施“135”工程的意见》,提出今明两年全省将重点扶持100个布局合理、优势突出的创新创业园区。
34人今年入选湖湘青年英才计划
2015年,我省继续开展“湖湘青年英才”支持计划,21名青年创新英才和13名青年创业英才成功入选今年的“湖湘青年英才”支持计划。2年来,一共53人入选该项支持计划。
将开展“湖南创客+行动”
目前,湖南省科技厅正在制定开展“2015湖南创客+行动”工作方案,今后一段时期将结合全省创新创业的实际情况,推出召开一次全省动员大会、组织一系列创新创业大赛及活动、举办一次全球创客高峰论坛、树立一批创客和众创空间示范典型等“十大行动”,推动全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的深入开展。
国内多地出台政策鼓励公务员辞职创业
深圳公务员离职创业还是“零优惠”
贷款有优惠,并发放各类奖金;一次性发给相当于本人3年基本工资的补偿金;5年内保留原身份,工资晋升、职称评定不受影响……在公职人员辞职“下海”热潮掀起的当下,多地陆续出台上述政策“红利”,鼓励公职人员辞职创业。深圳是什么情况?记者昨日采访市人社局,该局回复,目前深圳并未出台任何政策,以鼓励公务员离职创业。此外,市人社局目前也并未将鼓励公务员辞职“下海”的政策列入制定计划。
深圳
公务员离职创业“零优惠”
“在全民创业的大环境下,大家或多或少都动过辞职下海的念头。”宝安区体制内某年轻公务员对记者说,公务员已不再是所有人眼中的“香饽饽”。在国家层面,虽并未有相关政策鼓励公务员离职创业,但对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却有鼓励措施。
公开资料显示,4月27日,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提出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的,经原单位同意,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该政策的出台,将为创业失败的事业单位人员留一条后路。
相比全国各地日渐热乎的公务员创业热,深圳似乎比较平静。针对深圳公务员离职创业“零优惠”的情况,深圳某市直机关科级干部说,与国内其他城市情况不同,深圳不缺乏创业人才。而且,深圳正成为全国最具创业创富活力的城市。他认为,在创业领域,深圳即使没有公务员“助力”,也一样可以独领风骚。
全国
公务员离职就业有“不准”
日前,媒体曾报道2015年第一季度深圳市共有18名公务员辞职。媒体公开报道显示,在这18人中,有一位是坪山新区规划土地监察局原局长罗演广。2015年1月,罗演广辞职下海,到祥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任副总裁兼深圳祥祺房地产公司总经理。
从历史发展来看,公务员从体制内退出,是国家政策逐步完善下的一种正常人才流动,但罗演广的辞职却备受争议。这是因为,罗演广从坪山新区规划土地监察局离开,摇身一变成为祥祺房地产开发公司的总经理,或违反《公务员辞去公职规定(暂行)》。
2009年,中组部、人社部印发《公务员辞去公职规定(暂行)》,其中,第十五条规定,原系领导成员的公务员在离职3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鼓励公职人员下海 各地政策优惠多多
湖南:贷款会有优惠、会有导师来讲课、各级政府将建扶持资金、把小作坊引入全省产业发展体系,还设各类奖金等。
河北保定:自主离职创业人员5年内保留原身份停发工资,工资晋升、职称评定不受影响。5年内愿意回单位的,由原工作单位重新安排工作。
安徽:一次性发给相当于本人3年基本工资的补偿金。对工作年限满30年,或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5年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公务员,本人申请提前退休进行创业的,经任免机关批准,可提前退休创业。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鼓励公务员创业的政策,不知道有没有帮助到大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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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可凭《就业失业登记证》跨地区按规定享受国家统一规定的相关就业服务,如何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相关政策又是什么呢?小编为你带来了“就业失业登记证”的相关知识,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劳动者可凭《就业失业登记证》跨地区按规定享受国家统一规定的相关就业服务(如: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创业服务、职业培训、档案托管、劳动<人才>事务代理等)和就业扶持政策 (如: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税收优惠、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创业培训补贴、组织起来就业补贴等)。
1、登记失业人员和符合享受就业扶持政策的进城求职农民工、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凭《就业失业登记证》申请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
2、就业援助对象凭《就业失业登记证》按规定申请享受相关就业援助政策(如:税费减免、贷款贴息、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技能培训补贴等)。
3、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凭《就业失业登记证》申请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4、用人单位凭《就业失业登记证》为劳动者办理录用和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备案等事务,以及社会保险参保手续。
5、灵活就业人员凭《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
这是《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办理流程,希望对大家有用。
就业失业登记证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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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如此简单,不论身份、不论年龄、不论地区,创业是改变自己的另一绝佳途径呦。现在有没有关于公务员创业的政策?公务员创业有哪些优惠政策可以享受呢?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公务员创业相关政策,欢迎阅读。
要创业,会得到哪些扶持
贷款将会有优惠
《意见》指出,鼓励民间资本加大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的投入,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做好对创新创业带动就业金融服务工作,加大小额担保贷款支持力度,全面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加大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和服务性收费优惠力度。
企业就在家门口
《意见》指出,加强创业载体建设,大力发展县级工业园,打造县域经济的升级版,促进就近就地创业就业。
会有导师来讲课
招募或聘用一批具有企业管理专业背景和创新创业实践经验的专家、熟悉政策的政府工作人员、创新创业成功的企业家,建立专家库。5月中旬开始,45名创新创业先进典型巡回报告团成员将分成5个小组,前往各市州讲述自己的创业故事。
还有各类奖金
从2016年起,全省连续五年实行“双百资助工程”,优先资助创新创业带动就业成效显著的100个个体工商户和100个优质初创企业,给予一次性创新创业奖励。
每年直接培育评估认定20个左右省级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示范基地(示范园区、示范高校),根据入驻企业个数和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的效果等情况,给予一次性以奖代补资金。
同时,启动创业型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创建活动,实施“2151”工程,每2年评选奖励10个县(市、区)、50个乡镇(街道)、100个村(社区),给予一次性以奖代补。
《意见》还有哪些鼓励措施
各级政府也将建立扶持资金
《意见》强调,要加大对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扶持力度。安排落实创新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省级创新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成效显著、小额担保贷款担保基金和贴息资金不足的市州、县市区扩充小额担保贷款担保基金和补充贴息资金;对带动就业效果明显的部分创新创业项目、创业孵化基地等进行扶持奖补等。各市州、县市区要结合当地实际,加大扶持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资金投入。
把小作坊引入全省产业发展体系
扶持推动各类商会协会等组织发展壮大,鼓励各类民营企业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实现“二次创业”,把各类小作坊、小工厂、小商店引导组织到全省产业发展大链条、大体系、大格局中来,促进产业发展更深入,布局更科学。同时,降低创新创业门槛,促进困难群体创业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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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武汉6月8日电(记者廖君)湖北城乡妇女想要创业,可申请最高8万元小额担保贷款。除个人外,合伙经营创业最高人均可贷10万元。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最高可贷200万元。
这是记者7日从湖北省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推进会上获悉的消息。在此次工作会上出炉的《湖北省妇女就业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登记失业妇女、就业困难妇女、军队退役(转业)尚未就业的女性军人、高校毕业女大学生及农村妇女,都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按照《办法》规定,城乡妇女的个人贷款最高不超过8万元;妇女合伙经营创业的,最高贷款人均可提高至10万元,总额不超过5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最高可贷2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到期确需延长的,可延长一年。
符合贷款条件、有贷款需求的城乡妇女,可自愿向户籍所在地或经营场所所在地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机构提出申请,然后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担保机构、商业银行联合进行资格审查和项目评审,最后经办银行负责审批发放。
“考虑到子女教育问题,很多外出打工的妇女都希望回家创业,有的还希望将在外面打工的丈夫拉回家共同创业,摆脱家庭结构‘空心化’状态。”湖北省妇联主席梁惠玲说,今年湖北省妇联计划帮助创业妇女贷款5亿元。针对农村妇女,大胆探索、积极采用林权抵押、农户联保、农村经济专业合作信用担保、动产担保等多元化担保,对农村中低收入妇女和就业困难的女大学生给予特别关注,将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向弱势人群和弱势产业倾斜。
据悉,自2009年湖北启动妇女小额担保贷款以来,贷款金额达16.7亿元,助推近3万名城乡妇女走上创业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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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辞职后去创业,现在可获哪些政策?公务员创业能够享受的优惠政策又有哪些?今天小编整理了公务员创业政策,欢迎大家阅读!
公务员允许提前退休或辞职创业,对符合相关条件并依法辞去公职的公务员,所在机关应当予以批准。 “事业编”创业政策更加灵活,离岗创业人员经批准,可保留3年人事关系,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科技人员携带科技创新成果创办民营企业的,6年内保留其人事关系。在这期间,如果创业人员要求返回单位的,将按原职级待遇安排工作。
对公务员:
对工作年限满30年,或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5年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公务员,本人申请提前退休进行创业的,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进行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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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假休假是法律给予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容任何用人单位和个人剥夺。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公务员病假规定依据介绍,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第一、短期病假的工资计算基数
根据《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的相关规定,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按以下原则确定:
(一)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
按以上原则计算的病假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现行标准635元)。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连续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
1、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病假工资(又称疾病休假工资)是按照连续工龄分别确定的:
(1)连续工龄不满两年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60%;
(2)连续工龄满两年不满四年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70%;
(3)连续工龄满四年不满六年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80%;
(4)连续工龄满六年不满八年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90%;
(5)连续工龄满八年及八年以上者,病假工资为本人工资的100%。
2、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超过6个月的病假工资(又称疾病救济费)也是按照连续工龄分别确定的:
(1)连续工龄不满一年者,疾病救济费为本人工资的40%;
(2)连续工龄满一年不满三年者,疾病救济费为本人工资的50%;
(3)连续工龄满三年及三年以上者,疾病救济费为本人工资的60%。
上述提及的本人工资均指按《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规定的原则所确定的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
第三、病假工资的计算公式
月病假工资=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相应的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
日病假工资=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当月计薪日相应的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
第四、病假天数的确定
疾病或非因工负伤休假日数应按实际休假日数计算,连续休假期内含有休息日、节假日的应予剔除。而以上公式中提到的计薪日概念,是指国家规定的制度工作日加法定休假日,例如小冯单位的制度工作日是每周工作5天休息2天,6月份单位制度工作日是20天,如果是5月份就得加上五一3天法定休假日,而不是统一的国家规定的20.92天月平均工作天数。
1、根据《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本市企业职工疾病休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最低标准的通知》,沪劳保保发(2000)14号,企业支付职工的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不得低于当年本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80%(现行标准为每月508元)。
2、企业职工疾病休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最低标准不包括应由职工个人缴交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3、病假待遇低于本企业月平均工资40%的,应补足到本企业月平均工资的40%,企业月平均工资的40%低于当年本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80%,应补足到当年本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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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真题及答案解析
2024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考试时间为2023年11月26日上午9:00-11:00。行测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2022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真题及答案的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
1、常识判断:主要测查报考者在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等方面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以及运用这些知识进行分析判断的基本能力。
2、言语理解与表达:主要测查报考者运用语言文字进行思考和交流、迅速准确地理解和把握文字材料内涵的能力。
3、数量关系:主要测查报考者理解、把握事物间量化关系和解决数量关系问题的能力,主要涉及数据关系的分析、推理、判断、运算等。常用题型有数字推理和数学运算两种。
4、判断推理:主要测查报考者对各种事物关系的分析推理能力,主要涉及对图形、语词概念、事物关系和文字材料的理解、比较、组合、演绎和归纳等。常用题型有图形推理、定义判断、类比推理、逻辑判断四种。
5、资料分析:主要测查报考者对文字、数字、图表等统计性资料的综合理解与分析加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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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真题试卷及答案
2024国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题考试时间为2023年11月26日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真题试卷及答案的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
行测不包含公共基础知识。
行测分为五个模块,言语、常识、判断、数量、资料分析;公共基础知识分为法律、非法以及时政。
行测和公基是不同的,学了行测也不一定会做公基的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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