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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加盟店越来越多,选择加盟某一些已经成熟的品牌,跟着已经成型的品牌和企业文化成长,能够发展的更加茁壮有力。然而在庞大的加盟大军中,真正成功的却少而又少。那是因为没有在加盟时签订对自己有利的协议。加盟之初应该制定完整的加盟协议。下面是读文网小编整理的旅行社加盟合作协议书范文3篇,就随读文网小编一起去看看吧,希望您能满意,谢谢。
甲 方: 深圳市口岸中国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人代表: 钟焕桥
乙 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地址:
深圳实际住址:
电 话: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深圳罗湖区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双赢的原则,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加盟甲方经营 营业部(位于 深圳市 ,以下均简称为加盟营业部)事宜,特签定本合作经营协议。
一、基本管理原则:
(一)加盟保证金、加盟费用及信用保证金
1.加盟保证金:本协议签订后,乙方须在 2010年 03 月 01 日前甲方一次性缴纳人民币(大写) 万元(小写 元)作为加盟保证金(不计息),。非深户加盟商须由2名深户人员出具书面担保或公司认可的合法资产作担保。
2.加盟费用: 2010年 03 月 01日至 2012 年02月 28 日期间为加盟优惠期,优惠期内签约加盟的甲方免收加盟管理费。此外,乙方每月还需向甲方缴纳广告宣传费人民币(大写) 壹仟八佰元(小写¥1800 元)、财务管理费伍佰元(小写¥500元)。
3.信用保证金:乙方如果想向甲方获取一定的信用额度,必须向甲方缴纳信用保证金人民币(大写) 万元(小写 元)。信用额度由甲方决定。
4.支付方式:现金。乙方必须保证及时、足额向甲方交纳保证金
(以下如无特别说明,保证金包括加盟保证金和信用保证金)和加盟管理费、广告宣传费、财务管理费等加盟费用。
(二)财务管理
1.按照甲方业务部门的会计核算方式执行;
2.账户、发票、收据和税收均由甲方统一管理。
(三)人员定编
现定编人员为 4至5 人,视业务量发展可增加定员,但人员的增减须报甲方总经理核准书面审批同意。劳动用工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四)加盟营业部的投资
加盟营业部全部投资均由乙方负责。加盟营业部投资包括但不限于:加盟保证金、店面承租(购买)及装修所需资金、流动资金等。
二、加盟营业部经营范围:
仅限于甲方现有的经营范围,其中包括招徕旅游团体和散客、代收签证等。乙方不能超范围经营,否则由此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三、经营期限和本协议有效期限 :
甲方允许乙方的经营期(即本协议的有效期限)从 2010年 月 31 日起至2013年 月 31 日止。
四、经营方式及经营目标:
1.风险承担:加盟营业部经营发生亏损时,乙方应承担全部亏损额,甲方不承担任何亏损额。加盟营业部的全部债务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若甲方因加盟营业部的债务和经营亏损受到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对甲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经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品牌宣传费(含报纸费)、员工工资福利、水电费、电话(传真)费、交通费、房租及其他办公费用等全部经营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在乙方成本中列支。
3. 乙方招揽的客源必须交回甲方操作。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直接或变相地代销其他旅行社的旅游产品,也不得将所收游客转交甲方以外的旅行社,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乙方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取消乙方加盟资格,收回经营权并由乙方赔偿甲方包括可得利益在内的全部经济损失。
五、营业场所:
1.加盟营业部选址及店面装饰
1.1加盟营业部的营业地点选择以“不与已加盟的会员构成直接竞争”为原则(有无竞争关系由甲方认定),由乙方自选报甲方审批同意,建筑面积以30平方米为宜。
1.2甲方同意乙方选择 作为营业场地,营业开办所需费用(含场地租金、装修和购买办公设施费用)由乙方承担。名称为: 营业部 。
2.营业场地按甲方的要求装修(包括加盟营业部品牌标识、装潢颜色、广告宣传等,均采用甲方同一标识),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若乙方需变更营业场所,乙方须报告甲方并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变更。
4.营业场所的《房屋租赁协议书》由乙方以甲方名义签订,租房押金和房租由乙方自行向出租方交纳和承担,房租在乙方费用中列支。
六、价格政策:
1.乙方必须执行甲方制定的门市指导价格及相关授权,不准随意降低或抬高门市销售价格;
2.乙方收到的零散客可享受甲方制定的批发优惠价,甲方应将批发价及时发给乙方;
3.乙方一次性独立成团的可享受甲方给予的协议优惠价。
七、甲方对加盟营业部的具体管理权
1.甲方对乙方加盟营业部实行“四统一管理”,即统一揽客、统一财务、统一价格、统一接待;加盟营业部专门负责产品销售及直接相关的业务。甲方对加盟营业部拥有管理权和财务审计、检查权;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管理和指导。
2.甲方商标、商号的管理和授权使用
加盟营业部因自营业务需要的可使用甲方 口岸中旅 商标、品牌标识、字号,但口岸中旅商标、品牌标识、字号的所有权归甲方,加盟营业部只能在甲方规定的范围内合法使用。乙方和加盟营业部不能将口岸中旅商标、品牌标识和字号非法转让、许可他人使用,或采取发包、转加盟等形式非法处分,否则对甲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人事管理
3.1加盟营业部的员工聘用:
加盟营业部的员工由加盟营业部直接考核聘用并签订书面劳动协议,聘用员工填写的《求职表》、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复印件等个人资料和劳动协议原件须交到甲方备案。
3.2员工的定编:
员工总人数定编由加盟营业部申报,甲方总经理核准。原则上不允许招用超编人员,如确实需要,需经甲方总经理书面同意,超编人员的工资由加盟营业部自行解决,不能在加盟营业部费用中开支。
3.3员工工资及社保:
乙方须按规定负责承担和支付员工工资报酬、加班工资、解除劳动协议的经济补偿金、劳动社会保险、工伤赔偿和承担劳动法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待遇。若加盟营业部的资金无力支付工资的,应由乙方自筹资金发放员工工资等劳动待遇。工资发放后,工资表(须由各员工签名确认)应交甲方相关主管部门(连锁店管理部)、财务部妥善保管。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按照国家法律和甲方有关规定执行,在加盟营业部费用中列支。甲方按规定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用人单位应承担的费用部分在加盟营业部费用中列支。乙方对加盟营业部全体员工的劳动法律关系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员工工资、加班工资、经济补偿金、社会保险、工伤赔偿等,若加盟营业部无力负担的,均由乙方承担。若甲方因此受到经济损失的,有权向乙方追偿。
3.4乙方员工离职,必须经过甲方批准,确认已办完移交手续,不欠款欠物之后方可离职;
3.5乙方所聘用的员工,因违反法律法规、甲方制度造成乙方所管辖的部门或甲方名誉及经济损失时,员工未能承担的经济法律责任须由乙方承担。
3.6员工的培训
加盟营业部员工必须根据甲方制定的培训计划,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课程。
4.营销业务管理
4.1品牌的推广和广告宣传:
由甲方统一组织品牌的推广和广告宣传费用,加盟营业部须按约定或甲方规定承担分摊费用;加盟营业部自行组织宣传的广告费由乙方自行负担。
4.2加盟营业部店面管理:
店面要整洁,各种宣传资料陈列整齐,员工统一着装,统一使用 (品牌)的LOGO和VI识别系统。
5.业务管理
5.1加盟营业部以销售甲方的旅游产品为主要业务,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统一价格。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代销其他旅行社的旅游产品,也不得将所收游客转交甲方以外的旅行社。
5.2加盟营业部与甲方各业务部主管保持经常不断的沟通确认行程、价格、接待标准等,收客必须交回甲方操作,若甲方无此行程出发团队,需由甲方业务部经理书面确认,才能转交其他地接社。特殊情况,双方另行约定。
5.3加盟营业部违反上述规范,或违规操作造成客户投诉,或被政府部门处罚,或有其他任何违法违规行为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全部损失及进行其他处罚。
6.财务管理规定
6.1基本原则:
甲方财务部对加盟营业部实行统一管理,单独核算,加盟营业部指定专人办理领用发票和报账等相关手续。加盟营业部的所有成本、费用均由其自行承担。
6.2银行账号:
甲方为加盟营业部开设专用银行账号,由甲方统一管理,加盟营业部必须将营业收入及时存入该账号。加盟营业部不得向他人出借上述银行账户,也不能将上述银行账户用于非法用途,否则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应由乙方全部赔偿。
6.3信用额度管理:
6.3.1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保证金数额给予乙方信用额度为人民币万元。
6.3.2加盟营业部应严格执行甲方为其核定的信用额度。财务部每月初编制营业部欠款报表报甲方领导和甲方门店管理人员,由门店管理人员及时收回欠款,以便循环使用其授信额度。
7.资金收支管理:
7.1加盟营业部指定专人将每天收到的现金和支票存入甲方为营业部开设的指定账号,并给客人开具发票。甲方财务部按每张发票和相关银行单据核对收入,分别记录加盟营业部的营业收入。
7.2成本单据经甲方会计人员审核无误后,分别记录加盟营业部的营业成本。
8.押金:
加盟营业部收到客人的押金,须存入甲方为营业部开设的指定账号,待客人回国注销签证记录后,由会计人员注明已收款,报甲方业务部经理、财务部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后,由甲方财务部统一支付。
9.税金:
各加盟营业部税金由甲方集中实行统一纳税。相关税款计入各加盟营业部费用由其承担。
10.发票管理:
发票由甲方财务部负责统一归口管理。财务部根据加盟营业部的业务量核定每次领用发票的数量。发票用完后,交甲方财务部办理注销手续,并实行以旧换新。如因发票丢失或未按规定乱开发票引起的税务罚款由乙方负责,同时甲方对乙方还要处以相应的罚款。
开发票时,必须做到按号码顺序填开,开票日期、顾客名称、项目栏、大小写金额、开票人、收款人等内容要填写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开发票应使用中文;旅游业务开具发票时,项目栏只能填写“团费”或“旅游费”等税务局规定字样,发票大写金额一定要用“零”字,不能用“0”或“/”等符号代替;
任何人不得转借、转让、代开发票,不得拆本使用发票,不得自行扩大专业发票使用范围,发票必须由专人负责开出和保管;
填开发票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不得开阴阳发票,如有违反,一经发现,按公司制度处罚;
填开发票不能涂改,如作废票要按原来的号码联订在一起,写上“作废”字样。
11、盈亏结算:每季度结算一次。如季度结束出现亏损,乙方须于季后10天内用现金或银行存款弥补亏损,超过15天仍未弥补亏损的,甲方有权从加盟保证金中扣补。如有盈利,甲方应在抵扣乙方欠款后支付给乙方。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有权依照国家政策、法律、旅游法规以及本协议的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检查、监督;
2.发现乙方若有违法违章以及违反本协议的规定时,有权依法或依照本协议的规定予以纠正,或协助有关部门进行惩处,由于乙方经营失误造成企业损失,有权区别不同情况对乙方作出处理,纠正或惩处的办法:如扣罚加盟保证金与信用保证金、单方解除本协议、追究乙方的相关经济、法律责任;
3.定期或不定期派出审计人员对乙方的经营及账务进行审计,了解乙方经营运作情况。
(二)义务
1.严格遵守本协议的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管理;
2.负责办理加盟营业部的营业执照、税务证照的年审、工商变更等手续(加盟营业部公章由甲方统一管理和使用,不交给乙方);
3.及时把握行业动态,向乙方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
4.认真维护乙方和企业经营活动的合法权益,并在职权范围内帮助乙方解决生产经营活动的具体困难。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依照国家的政策、法律、旅游法规和本协议的约定开展正常的经营活动。
2.严格遵守有关政策法规以及本协议规定的应履行的其他义务的规定,严格执行旅行社内部运作的“四个统一” (即统一人事管理制度,统一财务管理制度,统一组团活动和导游安排,统一旅游线路和产品)。
3.接受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和监督。
4.每月25日前向甲方对账和报账,往来账目要及时结算。
5.每月5日前按甲方规定及时准确上报各种报表如考勤、统计数据等。
6.不得以任何形式直接或变相地将部门私自转加盟、发包、分包,不得出借银行账号,不得私自刻制公章和财务、业务专用章,不得私自抵押、拍卖、变卖财产,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以营业部名义私自借款、对外提供担保、从事超出加盟的旅游业务范围的经济、民事活动等。乙方若有违反的,由此造成的债务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赔偿。
7.承担劳动用工的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对员工进行岗位、业务的培训以及职业教育,确保员工守法经营,对员工因工作中的过失或违法行为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若因此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对甲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8.财务上实行经理签名负责制。每月回团人数在 X 人以上。
9.店面要整洁,各种宣传资料陈列整齐,员工统一着装,统一使用甲方的LOGO和VI识别系统。须按甲方要求装修,费用由乙方自理;协议期满后,在乙方对甲方没有债务和违约违法行为发生的前提下,现有营业部内的设备设施和装修等动产无偿归乙方所有。
在协议期限内,无论何种原因导致协议终止或解除的,乙方不得使用原办公场所改换其他旅行社继续经营,如违约者,甲方有权收回
乙方办公场所,未得到甲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私自出让本协议规定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或设立担保权,或对店铺进行其他处臵,否则若因乙方违约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10.对加盟营业部的全部债务和法律、经济责任承担全部责任,并保证甲方不因乙方和加盟营业部的债务和法律、经济责任受到任何损失,否则应予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11、乙方必须严格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有义务保护甲方商标、品牌标识、字号等知识产权不受损害,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甲方按本协议约定提供给乙方的经营资料秘密及商业机密,否则应承担全部责任,造成甲方损失的应予赔偿。
十、协议的终止
(一)协议期满
本协议期满后甲乙双方视具体情况协商是否续约,如不再续约,甲乙双方应在协议期满前20个工作日内,清理所有账务,乙方若有应付款项未支付给甲方的,应及时付清。
甲方确认以下条件全部满足后,甲方退还加盟保证金和信用保证金(不计算利息):
(1)乙方无账务问题,已付清应付甲方的各种款项;(2)加盟营业部已履行完所有业务协议、清理完所有业务;(3)加盟营业部聘用人员已全部遣散,无拖欠工资、加班费、经济补偿金、工伤赔偿、社会保险等,无未了结的劳动争议纠纷;(4)加盟营业部的全部债务已清理完毕,无未清偿的债务;(5)因加盟营业部或加盟商发生的法律诉讼、仲裁案件、行政处罚已经执行结案,无未了结债务。(6)加盟营业部、乙方亦无其他违约和违法行为发生。(7)乙方已将加盟营业部全部经营证照、文件、印鉴、银行账户等交还给了甲方,并配合甲方办理完成了加盟营业部工商和税务登记注销手续或变更手续。
本协议履行期间和协议期满后,如加盟营业部或乙方违反以上任一项情形的,甲方有权从乙方加盟保证金和信用保证金中直接扣除相关款项以弥补甲方所受到的损失,不足扣除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乙方应赔偿了甲方因此所受到的全部经济损失。
(二)若因国家政策法规的调整变化或不可抗力的原因,或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协议须提前终止的,甲方亦按上述第十条第(一)款约定的原则办理。
(三)如果发生以下情况之一,使协议无法履行,甲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协议,甲方按照上述第十条第(一)款约定的原则办理:
1、乙方或加盟营业部违反法律法规或本协议约定,致使甲方品牌或形象或企业商誉受损,甲方有权立即单方提前解除协议。
2、由于乙方或加盟营业部服务不当引起顾客的投诉和不满,致使甲方品牌或形象或企业商誉受损,甲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协议。
3、乙方或加盟营业部违反本协议的规定,经警告不改,甲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本协议。
4、若乙方或加盟营业部逾期支付本协议约定的费用超过15天以上,甲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协议,乙方应立即付清拖欠的全部费用。
十一、违约及违约金的支付:
1、乙方或加盟营业部出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利单方提前解除《加盟经营协议》,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甲方不行使提前解除协议权利的,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纠正违约行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损失的权利:
(1)乙方或加盟营业部违反法律法规,或由于乙方或加盟营业部服务不当引起顾客的投诉和不满,而乙方又不及时予以处理,致使甲方品牌受损的;
(2)乙方或加盟营业部未统一使用口岸中旅甲方品牌;
(3)乙方或加盟营业部将加盟营业部业务直接或变相地进行转加盟、发包、分包、挂靠、“卖桌子”的;
(4)乙方或加盟营业部未进行对外协议编号登记管理制度或招收游客在出团前不签订旅游协议的或因其管理不善致使其他单位、个人或员工以加盟营业部名义对外签订协议的;
(5)乙方或加盟营业部未签订租车协议租用车辆的,或向不具安全保证和旅游营运用资格的单位租用车辆,或租用不具备旅游客运资格车辆的;
(6)因乙方或加盟营业部发生违法违规行为致使甲方被有效投诉或被政府部门处罚或被媒体曝光的。
乙方或加盟营业部每发生一次上述任一违约行为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两万元/次并赔偿甲方损失。
乙方或加盟营业部逾期支付本协议约定的各种款项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应支付款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乙方或加盟营业部拒不支付违约金或拖欠应付甲方款项,或发生违法、违约行为致甲方受到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直接扣减乙方已缴纳的相应金额的保证金,不够扣减的继续向乙方追偿。扣减保证金后乙方应及时补足加盟保证金,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由乙方赔偿损失。
2、协议期满终止或提前解除后,乙方不得再使用甲方商标、品牌标识、字号,若有违反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并赔偿损失。
3、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七条第2款、第七条第6.2款、第九条第6款、第十二条第5款约定的任一情形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万元/次。
4、因乙方或加盟营业部违法或违规经营,造成甲方被有关主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经营资质或者被取消已有经营权时,乙方应支付甲方违约金人民币60万元并赔偿损失。
5、因乙方或加盟营业部违法或违规经营,造成甲方被有关主管部门处以罚款的,罚款全部由乙方承担;若被处以停业整顿的,甲方每被停业整顿1天,乙方应支付甲方人民币5万元违约金并赔偿损失。停业整顿期间,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应该交纳的各项价款和费用不减免,乙方仍应交纳给甲方。
6.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协议无法履行的,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十二、其他协定
1.经营场所的资产品牌、商标权、企业名称字号权归甲方所有。
2.本协议期满,乙方享有在同等条件下协商续签的权利。
3.不可抗力或国家政府政策、法规的调整和变化致使协议无法继续履行,双方可协商解决。
4.乙方不得私自在媒体、网站上刊登宣传广告和发布任何有关企业的信息,乙方若单独印制宣传册子(广告)必须征得甲方同意,由甲方统一制作,费用由乙方承担。
5.协议期满前20个工作日内(双方不续约的)或协议提前解除后的1个工作日内,加盟营业部的经营证照、文件、印鉴和账户,及原属于甲方名下的办公电话、传真电话等,乙方必须无条件归还甲方,并按照甲方要求无条件配合甲方办理加盟营业部的工商和税务登记注销手续或变更手续。
6.因本协议发生的纠纷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未果的提交甲方住所地的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三、附则
其他未完备之事项,双方可做进一步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均具有法律同等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盖章) 深圳市口岸中国旅行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乙 方:(签字)
身份证复印件附后。
二○一○年三月 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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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是新经济时代最受欢迎的一种经营方式,是快速发展的捷径。为了保持和商家良好关系,在加盟项目前应该制定好一份有利有效的协议。下面是读文网小编整理的3篇加盟合作协议范本,就随读文网小编一起去看看吧,希望您能满意,谢谢。
协议编号:
甲方: (加盟总部)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地址: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帐号:
乙方: (加盟者)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地址: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帐号: 经乙方申请,甲方审核批准同意,就乙方以连锁经营形式加盟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协议使用的有关文字定义
“公司经营技术资产”:由总部开发、完善成型,用于的具有统一性的独自的经营技术,是甲方的注册商号、商标、标志和与服务标志、模式、样式、店铺管理方式、商品陈列设备设施、商品陈列技术、会计系统、专业教育研修程序及有关营运的不可分的统一系统。
“公司店铺”:指使用属于总部所有的经营技术资产及商标的专卖店/柜。
“公司商标”:指称为公司的商标和服务标志及表示公司的标记、记号、招牌、标签、样式及其他一切营业象征。
“公司形象”:加盟店因使用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和商标,而使其统一性被公众广泛认识,获得了信誉,并在定型的统一形象下营运。
第二条 独立的当事者
1.协议当事双方为各自独立的经营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代理、雇佣、承包关系。
2.加盟店不具有代行总部而发生任何行为的权力。加盟店职工不是总部的员工,也不是总部的代理人。总部对其劳动关系及员工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3.加盟店铺的经营由加盟店自立,独立承担责任,经营决策是加盟店自行判断,自主运作的行为。
第三条 加盟店的资格
1.只有具备下列条件者才有资格申请设立公司的连锁加盟店:
(1)没有受过刑事处罚者;
(2)受过总部规定的训练,并按照要求完成训练内容,被总部认可的合格者;
(3)经与总部协商,被认可可以经营公司店铺的特定店铺者。
2.如加盟店是法人组织,则前项资格条件中,第一项的对象是法人代表,第二项的对象是法人代表和法人代表指定的职工。
第四条 特许的给予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总部给予加盟店使用总部开发、完善的经营技术——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在第七条规定的场所开设、经营公司店铺的权利。
第五条 商标的使用与承诺
1.总部承诺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加盟店可以使用总部商标、服务标志及表示这些标志的记号、样式、标签、招牌。
2.加盟店不得在公司店铺以外的场所使用本协议中总部同意加盟店使用的商号、商标、标志、记号、样式、标签和招牌等。
3.加盟店要使用总部商号的一部分或作为加盟店商号的一部分使用总部商标,须事先征得总部的书面承诺。
4.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原加盟店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总部商标、标志、样式、招牌等。
第六条 使用范围和使用要求
1.加盟店只能按总部承诺的范围和方法使用公司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同时必须以公司经营技术资产为基础,按统一形象经营加盟店。
2.在协议期内,加盟店不得有以下行为:
(1) 降低公司形象,损害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
(2) 除为公司店铺经营而向加盟店员工传授公司经营技术及总部有特别指示外,不得向第三者泄密、传递公司经营技术资产;
(3)加盟店为第三者模仿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或帮助第三者模仿。
第七条 店址选择
1.加盟店店铺设在乙处。
2.总部不得在加盟店半径250米(直径500米)范围内自己或让第三者经营其他公司店铺。
3.总部依据地理条件和区域商业结构状况认为,在现有加盟店的所在地另设公司店铺,不会发生相互竞争关系,或因人口增加、交通情况变化等原因,总部认为有必要再增设店铺时,总部可以自己或让第三者在同一区域经营加盟店。
4.第二条款对位于商业繁华区和准繁华区的加盟店不适用。
第八条 店址变更
1.因地理环境变化和其他原因,加盟店希望在规定区域内变更门店地址时,可以向总部提出变更申请。
2.总部认为变更的理由可以成立,将会及时作出答复,并有义务对选择新店店址进行商圈调查等必要的帮助。
3.加盟店应支付总部进行上述所列调查等的费用。
第九条 追加建店
1.加盟店除第七条第一款的店铺外,还要新建公司店铺(以下称追加建店)时,必须与总部另签以该追加建店事项为对象的公司特许连锁协议。
2.如总部认为该追加建店要求符合经济、人才条件,而且也符合公司连锁总体利益,总部就必须同意,但是总部不承认10家以上的追加建店。
3.加盟店在签订了以该追加建店为对象的公司特许连锁协议后,应即刻向总部支付加盟金。
4.前款加盟金包括公司特许连锁协议规定的费用和为追加建店而进行调查的费用,以及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许可所需的一切费用。
第十条 公司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
1.加盟店承认公司经营技术资产是只属于总部所有的具有特定价值的经营技术资产,受法律保护。
2.加盟店承认公司商标为公司连锁统一的营业象征,属总部所有。
3.总部须适应社会经济形势变化,对现有经营技术资产进行不断地研究、完善和积累。
第十一条 经营指导及帮助
1.为使加盟店能持续经营,在开业前及本协议执行期间,总部必须向加盟店传授必需的知识和经营技术。
2.加盟店在开业前必须派遣店主和两名可以代行承担责任的职工参加总部规定的教育研修,获得经营公司店铺必需的知识和技术。
3.开业后,如总部有研修指示,加盟店也必须按指示要求派员再次参加前项规定的进修教育,获得必需的知识和技术。加盟店承担培训所需的一切费用。
4.加盟店开业前后五天,作为店铺营运入轨期,总部须向加盟店派遣本部开发部人员进行开业和经营指导。
5.加盟店必须参加一年两次的定期总会及总会召开月以外的定期经营月会和临时经营者会议。总部应提前周通知开会日期。
6.除经营者会议召开周外,总部每周向加盟店派遣营运部项目负责人进行指导。
7.加盟店在接受总部营运指导时期,经经营者或店长同意,允许总部派遣的人员进入店堂内检查加盟店的全部经营情况。
8.加盟店在接受总部指导期间,允许总部的代理人及总部人员检查与加盟店的商品库存、店铺经营、现金存款、原始票据等有关的各种资料。
9.总部根据教育计划,随时培训、教育加盟店雇用的店长和职工。
第十二条 店铺地理位置的调查
总部要为加盟店选择店址进行地理位置状况、交通状况、人口密度、所在地区发展前景等建店可行性专门调查。
第十三条 店铺开发的相关事项
1.为维护公司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的店铺结构、内外装修装饰要符合总部规定的标准。
2.为维护公司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同意委托总部指定的有此资格的建筑设计事务所负责店铺的新建、增建、改建的内外装修装饰等的设计和督查。
3.加盟店同意新建、增建、改建、内外装修装饰等改造工程的施工者,由总部从经营建筑设计事务所公正的资格审查的施工企业中招标决定。
4.为维护公司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同意店铺的设备、装置、用具、招牌等的规格符合总部规定的样式。
5.为了集中采购以降低成本,获得利益,加盟店同意从总部指定处购买营运必需的设备、装置、器具、用品、招牌等物品。
6.对加盟店的店铺改造、购置设备等的申请,总部要作认真研究,并与加盟店协商、协调,决定样式、品位、品质,帮助实施。
7.对于营运必需的包装材料、发票、封口纸、提货袋、标签及其它附属材料、消耗品,加盟店同意使用总部指定的产品,同意从总部指定处购买。
8.加盟店同意向“公司商业协同组合”租赁总部采购售货机,并按规定程序操作。
9.上述所列各项的购买资金全部由加盟店负担。
第十四条 促销
1.总部要计划和实施以维护公司连锁全体利益为目的的宣传、广告等促销活动。
2.前项的各种促销费用,按第二十条规定处理。
3.加盟店要单独或与其它加盟店共同进行宣传、广告、展示等促销活动,必须事先向总部提出书面申请,说明活动的内容和进行的方法,征得总部同意后才能实行。
第十五条 协助销售
1.总部对加盟店的销售进行以下帮助:
(1)推荐进货渠道;
(2)推荐进货品种、品目;
(3)对设定标准零售价格提出建议;
(4)提供总部和进货单位收集的有关销售情报;
(5)提供有关促销的各种资料。
2.加盟店同意与总部推荐的进货对象交易时使用总部指定的协议书,缔结长期交易协议。
第十六条 进销价格的设定
1.加盟店要努力做到按总部推荐的商品进货,按总部建议的零售价格销售。
2.如总部建议的零售价格与本地区实际不符,加盟店要向总部告明情况。总部应根据公司形象的统一性要求和加盟店所处地区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向加盟店提出与其实际相符的价格建议。
3.加盟店要从非总部推荐的进货单位采购时,应事先书面向总部说明理由,征得总部书面同意。
第十七条 加盟金
1.加盟店于签订协议的同时向总部支付加盟金元。
2.加盟金中, 元为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接受教育、研修的费用; 元
用于为加盟店开业而接受总部经营技术资产、商标使用权等特许连锁费价格及支付总部用于为加盟店开业而进行的地理条件调查、开业指导的费用。
不论是本协议期满,还是中途解约或其它理由,都不归还加盟金。
第十八条 保证金
1.作为协议签订后总部与加盟店之间发生债务及加盟店忠实地执行协议的担保,加盟
店须在本协议签约时向总部预交 元的保证金。
2.总部可以用此保证金的全部或一部分,充抵加盟店拖欠的债务。加盟店在接到总部
的充抵通知后,须马上向总部支付与被充抵数额相同的现金,补充保证金。
3.保证金不计息。
4.除用于充抵总部债务外,加盟店不得对保证金作其它任何处理。
5.不论加盟店在法律上或本协议上有无解约权、解除权,如果其有退出协议等行为,
而导致事实上本协议无法继续执行及因加盟店不履行本协议义务而被解约时,总部具有本协议第四十三条第二款和第四款规定的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可以没收加盟店 (比
例)的保证金充抵违约金。在加盟店撤除所有表示公司的招牌、工作物品和其它营业象征年后归还剩余的保证金。
6.除前项与第三十三条的解约外,协议期满或解除协议后,在加盟店撤除表示公司的
全部招牌、工作物品等其它营业象征后,总部应归还加盟店全部保证金。
第十九条 特许金
1.在本协议执行期间,作为使用公司商标、经营技术资产和接受总部帮助、指导的价
格,加盟店须向总部支付相当于年毛利额 (比例)金额的特许金。
2.前项“年毛利额 ”为年销售总额减去年进货额的剩余,加上年回扣金的合计金额。
回扣金指本协议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回扣金及进货对象支付加盟店的进货回扣金。
3.“年销售总额”指 月 日至下一年 月 日期间,加盟店在本合
同下进行营业所发生的销售额,包括现金和信用销售加上加盟店自家消费的商品零售额的合计金额。
4.根据各年度 月 日决算书及相关簿记凭证计算每年的特许金。
5.总部按每月毛利额 (比例)的金额,于下一个月的 日前向加盟店索要每月的特许金。加盟店最迟至该月末或持现金到总部指定的场所,或汇入总部指定的银行帐户。汇款手续费由加盟店负担。
6.按上述第4款计算的年特许金同第5款计算的每月支付的特许金的12个月总计数之间出现差额,由当事者双方核清解决。
第二十条 广告宣传分担金
加盟店须向总部支付公司总体进行的促销活动产生的费用的实际负担金额。
第二十一条 拖欠损失金
加盟店未在规定期限内支付总部规定的加盟金、加盟保证金、特许金、广告宣传分担金等债务时,按每超一天加付的比例向总部支付拖欠损失金,直至付清为止。
第二十二条 回扣
1.至每年 月的最后一天,将上一年度总部推荐的进货单位支付给加盟店的年回扣金额通知加盟店。
2.加盟店委托总部无限期寄存前项回扣金。
3.如加盟店要求归还前项回扣金,总部须在接到归还要求日后的个月内归还给加盟店。
4.加盟店在 月 日至下一年 月 日的协议执行期间而终止协议时,不论任何理由都不能接受该年度的回扣金。
第二十三条 商品、服务的质量管理
1.为维护加盟店售出商品的质量和服务的均一性,提高公司形象,加盟店的营业方法必须遵守总部提供的经营手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2.总部要定期和不定期地以书面和其它方法对加盟店进行进货管理、销售管理、商品管理、商品知识、卫生管理、职工管理、会计处理、店铺经营管理、店铺保安等各方面的指导,提供有关信息,帮助加盟店实施标准化管理。
第二十四条 物品的保养、维修
1.加盟店要确实保养好店铺建筑、设备及其他供营业使用的一切物品,维护公司形象。必须经常清洗、检查店铺建筑外观,养护内外装饰和其它用品,使之保持清洁和完好状态。
2.加盟店如不能充分做好前项规定的保养工作,且在受到总部相关警告后的日之内仍不见改善,总部可委托第三者做保养事务,所需费用由加盟店负担。
3.加盟店同意在总部认为有必要时,总部人员可随时进入店铺建筑、停车车场,检查店铺、设备的保养状况。
第二十五条 帐簿等的制作
1.为使加盟店和总部双方准确把握加盟店的经营状况,加盟店要按总部指定的格式制作和保留以下文本:
(1)传票;
(2)营业报告书(每天制作)。
2.加盟店每周向总部递交一次一周的每日营业报告书。
3.总部和总部任命的注册会计师可随时在营业时间,调查第一项所列的帐簿,加盟店应主动向总部提供传票等文件,协助调查。
第二十六条 盘点
1.加盟店要定期进行库存、销售款、收到支票、汇票及消耗品的盘点清查,准确把握经营状况,及时报告总部。
2.总部认为加盟店盘总库存结果、检查报告书和营业报告书不准确时,要随时通告加盟店,并提出改正劝告。
3.如遇前项情况,总部可以同加盟店一起共同进行盘点作业,以保证结果的准确性。第二十七条 决算文本
1.加盟店应在总部指定的注册会计师的指导下制作税法要求的会计年度决算申报书。
2.加盟店在每年向税务署等官厅递交税法要求的最终申报书及其附件时,应同时一并递交总部。修改最终申报书时也同样。加盟店收到税务署要求更改或确认事业收入的修改通告后也必须将通告同时递交总部。
3.加盟店的最终申报书及决算书与以营业报告书为依据制作的决算书之间发生不一致时,加盟店应以营业报告书为准修改决算书,如因此而损害了总部应得利益,则须作出合理赔偿。
第二十八条 专心营业义务
1.加盟店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必须全力以赴提高该店的营业成绩。
2.除非得到总部书面同意,加盟店不得从事其它营业。
3.加盟店须严守总部指定的营业日、营业时间从事经营。
营业日为一周 天制,休息日为 。开店时间为上午 点以前,闭店时间为晚上 点以后。每天营业时间应在小时以上 小时以内。婚、丧、葬祭日及类似特别祭日可休息。
第二十九条 守密义务
1.除法律规定必须公开的以外,总部不得向第三者展示加盟店递交的营业报告书及其它有关资料和有损于加盟店利益的情报。
2.加盟店不得向第三者泄露总部按本协议规定提供给加盟店的经营技术资产秘密及有损总部利益的情报。
3.加盟店有责任保证其职工不向第三者泄漏前项秘密。
4.前三款规定的总部和加盟店的守密义务在本协议期满后仍然有效。
5.总部按本协议规定提供给加盟店的经营技术手册和其文件文本归总部所有,出借给加盟店,加盟店须负责保存,协议终止后即刻归还总部。
第三十条 禁止毁誉义务
加盟店不得损害总部和公司其他连锁店的声誉、信誉,不得妨碍总部和其它加盟店的业务。
第三十一条 纠纷报告义务
1.加盟店营运中发生诉讼、争诉或其它纠纷,须及时报告总部。
2.如加盟店营运中发生纠纷,总部以维护公司事业为目的,可随时指示加盟店付诸法院,或采取其它措施。加盟店应遵从总部决定。
第三十二条 协议期限
1.本协议的期限为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算,店铺开业后满年。协议期满前 个月,经总部同加盟店双方同意,可以更新协议。
2.前款的协议更新,在本协议期满前经总部和加盟店同意,签订总部规定的特许连锁协议书后成立。更新协议为本协议期满终止后接续成立的新协议。但加盟店无需支付特许连锁协议书规定的加盟金,本协议的保证金可充作更新协议的保证金,此种情况下,加盟店不得要求总部归还保证金。
第三十三条 协议的解除
1.加盟店发生如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行为,总部可对加盟店规定期限,以书面形式劝告加盟店终止或改正其行为。超过指定期限仍无改善时,总部可单方面解除协议:
(1)加盟店没有忠实地实施总部为改善营业而提出的劝告指导;
(2)加盟店按本协议规定向总部递交的营业报告书、决算书等其它文件不真实;
(3)加盟店拖欠须交总部的特许金和预付金及其它债务;
(4)加盟店拖欠总部推荐的进货单位及总部指导的对象的债务;
(5)加盟店的其它违约行为或不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
2.加盟店发生以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行为,总部可不作预告而解除协议:
(1)加盟店受到临时查封、临时处分、拍卖处分、滞纳税处分、破产、审查,特别清产核资等处分,使接受协议更新申请的总部同提出申请的加盟店之间的经济信赖关系破裂,或加盟店自己宣布破产、协议出卖或整顿店铺、特别清算与申请新企业;
(2)债权者开始资产、负债的全面管理和整顿;
(3)收到银行的拒绝受理汇票的处分;
(4)加盟店未得到总部的事先书面同意而私自出让营业权;
(5)加盟店未得到总部的事先书面同意而私自出让本协议规定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或设立担保权或对店铺进行其它处置;
(6)加盟店向他人泄漏公司的经营秘密,或让他人使用或向他人提供信息手册等资料;
(7)加盟店损害了总部、公司连锁店的名誉、信誉,妨碍了总部和其它加盟店的业务;
(8)发生加盟店店主死亡、法人解散、营业终止、与他人合并或其它对营业权产生影响的股东构成变更、剧烈的组织变动、企业管理层变动等情况,而使加盟店同总部间的经济信赖关系破裂;
(9)向债权者出让全部或重要的部分财产,或把店铺财产用作让渡担保;
(10)加盟店店主或加盟店代表受到拘留或其它刑律处罚;
(11)加盟店店主或加盟店代表被宣告为禁业者或准禁业者;
(12)加盟店退出公司事业者或将营业委托他人,从全部经营或实际重要部分退出或放弃店铺经营超过天以上;
(13)加盟店店铺建筑丧失;
(14)加盟店店铺建筑等使用权丧失;
(15)法院、政令要求加盟店终止营业;
(16)加盟店在签订本协议 年以后仍未开业。
3.如总部发生以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事由,加盟店可对总部规定周以上期限,以书面形式敦促总部确定停止该行为,履行规定的义务。如总部在规定期限内仍不履行规定义务,加盟店可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1)拖欠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给加盟店的回扣金;
(2)其它违反本协议或不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
4.发生如下各项中的任何一项事由,加盟店可不作预告单方面终止协议:
(1)总部申请自己破产、特别清算、清算,或被法院宣布破产、特别清算和清算;
(2)总部损害了加盟店名誉、信誉、或妨碍了加盟店的事业开展。
(3)总部退出公司特许连锁事业者的地位,或放弃该事业;
(4)法令、政令规定总部废止连锁事业;
(5)加盟店店铺建筑丧失;
(6)加盟店店铺建筑使用权丧失;
(7)法令、政令规定加盟店终止营业。
第三十四条 协商解约、中途解约
1.只要加盟店和总部双方协商达成书面协议,可随时终止本协议。此时总部收取 (比例)的保证金,剩余的保证金在加盟店撤除所有表示公司的招牌、物品和其它营业象征年后归还。
2.加盟店提前 个月通知总部解约,并付清了特许金、广告分担金和其它由总部代行负担的一切债务,同时明确放弃归还保证金的要求时,本协议在加盟店预告期满后便告终止。这里加盟店不能用保证金充抵代由总部负担的债务。
3.有第三十三条第一、二款中的任何一款事由的加盟店,不能行使前项的解约权。第三十五条 招牌、商标等的撤除
1.不论协议期满还是中途解约,本协议一旦终止,加盟店就失去了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的使用权。
2.在前项的场合,加盟店必须自行撤除公司招牌,从建筑物和其它设备,用品上消除公司商标、服务标志和特定名称等一切营业象征。
3.如加盟店不主动撤除,总部或总部代理人可以自行进行撤除作业,并要求加盟店负担为之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第三十六条 禁止竞争
1.加盟店保证,如遇前条第一款情况,不再使用相同的或类似的,或容易引起混同的商标、服务标识、特定名称等营业象征和公司经营技术资产,不发生有损于其它公司加盟店利益及会造成营业混乱给总部带来麻烦的行为。
2.当总部发现并通知了加盟店有前项所列的违约行为时,加盟店须立即终止该行为。第三十七条 物件的归还和债务清算
1.不论任何理由,本协议终止时,加盟店均须放弃使用总部授予的物品使用权,并及时将物品归还总部。
2.本协议终止时,除本协议特别规定者外,当事者双方均须及时结清所欠对方的一切债务。
3.加盟店在本协议终止后,须及时清偿欠总部推荐的进货对象的债务。
第三十八条 营业的让渡和承继
1.加盟店未事先征得总部同意,不得将本协议规定的任何权利、店铺的营业及资产的全部或一部分转让给第三者,不得将此用作担保和其它处置。
2.如总部认为加盟店已不能再继续营业,或因明显的困难而有可能发生营业中断时,为保持加盟连锁店的运营,总部可以临时接替营业。待总部确认加盟店可以重新经营后,应及时把营业权归还加盟店。
上述总部接替经营期间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均归属加盟店,总部代行营业所产生的费用由加盟店负担。
3.如加盟店希望出让或出租店铺时,总部有权优先接受店铺建筑或接替、承租。
4.遇上款情况,总部和加盟店可以通过协商,规定让渡价格和租赁金。协商意向不能成立时,可用鉴定的让渡价格和租金作价交易,鉴定费用由加盟店负担。
第三十九条 名义责任
1.加盟店使用公司的商号、商标、服务标识,因自己的经营而损害了第三者利益时,由加盟店方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总部不承担名义责任。
2.总部因加盟店的行为而被追索赔偿责任时,可要求加盟店负担被追索的赔偿金。第四十条 遇不可抗力的免责
本协议的任何一方均不向对方承诺因罢工等其它劳资纠纷和暴动,天灾人祸,行政机关的措施及其它超越合理控制限度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负担,但应在碰到上述不可抗力后及时通知对方并承担相应证明责任。
第四十一条 保证
1.加盟店为开业而从金融机构贷款形成的债务,如由总部提供保证或物质担保时,加盟店和总部必须另签债务担保协议。
2.如遇上述情况,加盟店必须向总部提供物质担保。
第四十二条 保证债务的消除
不论任何理由,本协议终止时,如加盟店还负担着开业之初和此后用总部的保证或物质担保,接受金融机构提供的用于购置设备和充作其它费用或因新建、改建而发生贷款债务时,必须及时归还贷款,解除总部的债务担保责任。
第四十三条 损害赔偿
1.总部违约给加盟店造成损害时,不论本协议存在与否,须向加盟店赔偿损失。
2.加盟店违约,总部因此而解除协议时,加盟店须向总部支付相当于最近一年特许金额倍的损失赔偿金。
3.无论加盟店在法律上或按本协议规定有无解除权、解约权,因其退出协议等行为造成事实上协议不能继续时,加盟店必须向总部赔偿相当于最近一年特许金额倍的损失赔偿金。
4.本协议剩余期限不足 年时,第二、三款的损害赔偿额,按剩余月数乘以最近一年特许金的月平均数计。
5.加盟店违反协议给总部造成损害而总部不解除协议的场合,加盟店亦须向总部赔偿损失。
第四十四条 协议的变更
经双方当事者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协议。
第四十五条 连带保证人义务
连带保证人与加盟店连带承担加盟店在本协议中承担的一切财务债务。
第四十六条 付保义务
为保障公司连锁店事业防止万一的事故和损害,加盟店须就总部指定的物品按本部规定的险别的保金投保。
第四十七条 争议的解决方法
双方当事人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由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四十八条 确认事项
在签订本协议前,总部要向加盟店详细说明加盟店开展经营事业成功的可能性及协议内容,要获得加盟店的充分理解。加盟店应理解和同意以下事实:在总部说明中所展示的各种资料只是说明成功的可能性,并不是对加盟店经营事业的获利承诺。
第四十九条 协商
对本协议规定的及未规定的事项如有疑问,由当事者双方本着发展事业的愿望,坦诚地协商解决。
以上协议一式二份,当事者双方署名盖章后各执一份。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月 日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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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加盟店越来越多,选择加盟某一些已经成熟的品牌,跟着已经成型的品牌和企业文化成长,能够发展的更加茁壮有力。然而在庞大的加盟大军中,真正成功的却少而又少。那是因为没有在加盟时签订对自己有利的协议。加盟之初应该制定完整的加盟协议。下面是读文网小编整理的加盟店合作协议范本3篇,就随读文网小编一起去看看吧,希望您能满意,谢谢。
甲方:XXXXXX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贸易部颁布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促进双方共同发展,甲乙双方经认真协商,现就甲方“XXXXXX连锁”特许经营权授权乙方一事达成如下一致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协议文本名词释义
1、 知识产权:特指“XXXXXX”品牌、商标、标志、商号及“XXXXXX”全套VI视觉系统、“XXXXXX”经营管理模式、方案等。上述知识产权乙方在签订协议且经许可有权全部使用;
2、 同所涉及的所有商标、服务标志及其相关权利的所有权均归属于甲方;
3、 XXXXXX产品:含甲方自行设计、开发、生产的“XXXXXX”系列产品及甲方取得全国连锁销售代理 的其它相关产品。
第二条:连锁专卖特许授权
2.1、 甲方特许乙方在 省 市 (县)区,开设“XXXXXX” 连锁。
2.2、 在协议执行期间,连锁加盟店经许可后可使用甲方商标、服务标志及表达这些标志、记号、样式的标签和招牌,乙方须按本协议的规定,遵循甲方统一的营销模式,服从甲方统一的规范管理。
2.3、 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擅自将甲方授予的连锁特许权以任何形式转让给第三方。
2.4、 本协议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雇佣、承包关系;加盟店员工由乙方自行招聘,甲方对其劳动关系,及员工行为不承提任何民事法律责任。
第三条:连锁专卖经营方式
3.1、 乙方必须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在当地工商、税务部门办理合法的登记手续,开办独立的专卖店,或在商场、中以店中的形式经营。乙方自筹资金,自负盈亏,自主经营,承担一切经营债务。
3.2、 连锁店应配备有相应的通讯联络设施,如电话、传真或计算机,以便快捷收发相应的商务文件资料。
3.3、 乙方连锁店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擅自销售非甲方的产品和更改甲方制定的全国统一零售价格。销售过程中,部分产品零售价根据当地市场状况需要下调的,可报甲方总部,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 甲方权利
①、甲方有权根据全国各地市场发展变化情况对乙方的货物品种配备方案提供建设性、参考性意见; 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状况、货品销售、库存、执行价格等情况随时进行检查核对;
③、乙方如果违反协议规定的自身权利与义务,造成甲方企业形象严重受损,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协议,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相关经济及名誉损失;
④、乙方不交纳后期服务、宣传、咨询等费用的,甲方有权从乙方保证金中扣除;且乙方需在30日内补交完毕,否则视同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协议;并取消乙方在本协议规定区域内的特许专卖权。
4.2、 甲方的义务
①、严格执行“区域限制发展加盟店”的总原则。乙方加盟 所在一定区域范围内,(2公里范围内,校区范
围除外),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再授权于第二者同样的经营权;甲方必须保证货源充足,提供乙方办店所需相应的文件、资料等;
②、负责随时提供系列产品供给乙方,并不断设计开发系列新产品;
③、全程向乙方提供定期或不定期的专业培训,包括加盟店实施标准化管理;
④、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统一的加盟店装修方案(以电子光盘和彩稿)形式,并在乙方加盟店开业前提统一宣传用品;
⑤、提供乙方《加盟培训手册》并指导协助乙方全方位开发和占领当地市场。
⑥、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新品促销海报、灯箱片。
⑦、甲方免费提供宣传单的制作和设计,印刷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 乙方的权利
①、有权依协议之规定经营专卖甲方XXXXXX系列产品,并在协议约定之地开展系列经营业务;
②、有权拥有加盟店对外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合法权益;
③、负责加盟店的人员招聘、业务管理及对外销售、促销等;
④、有权享有参加甲方举办的全国性或区域性的培训、交流等活动,其车旅,住宿、就餐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⑤、有权依协议之规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5.2 、 乙方的义务
①、遵循甲方制定的全国统一营运操作规程,努力做好加盟店销售与服务工作。
②、为维护加盟店售出商品质量和服务的均一性,提高公司形象,加盟店的营业方法必须遵守甲方提供的培训手册及培训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③、按时向甲方提供营业报告书及财务、货品库存报表等,与甲方保持经常性的商务沟通联系;否则视为乙方自动放弃权益。
④、乙方按“XXXXXX”的统一形象要求,按甲方提供的统一装修设计方案施工,自行承担装修费用。 ⑤、乙方自行办理相关经营手续,合法经营,自主承担期间的一切民事法律责任;
⑥、乙方对顾客的投诉应当正确和勤勉对待,对于全国连锁店所售出的商品,如有质量问题,但并非在乙方店内购买,乙方有义务做好解释及协调上报工作;
⑦、积极参与甲方安排的全国统一促销及其他活动。
⑧、为保证产品质量,乙方必须在公司统一采购原材料,甲方有权定期检查;对损害品牌形象、违反进货规定的行为,将扣除乙方协议保证金。
第六条:连锁加盟合作方式
6.1 、甲方实行低门槛加盟政策,加盟费整 (¥ 元),后期服务咨询与宣传费用每年需提前1个月交纳,如15天内未提前交纳后期服务咨询 与宣传费用,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区域限制发展加盟店”的原则取消区域保护。
6.2 、乙方在本协议签订时,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协议权益保证金(¥ 元)。此保证金主要是为了保护总部的知识产权不被滥用,同时避免加盟店之间产生恶性竞争,以规范完善整个连锁体系,达成全国所有加盟店共同发展之目的。保证金在乙方协议期满无息退还。
6.3、 零风险退出机制:甲方全程指导服务乙方的经营活动,对于确实难于改善经营的加盟店有确保加盟商切身利益的前提下,甲方总部可根据乙方申请,制定完善的退出方案。或关闭或转让。其库存货品在不影响第二次销售的前提下,可全部退还甲方货品在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货款退还给乙方。
第七条:供货、换货、退货
7.1、 甲方保证提供货物的品质全部为合格品,甲方应收到乙方的1-2个工作日内负责将货发出。
7.2、 乙方每次进货必须以汇款形式汇入甲方财务部指定的帐户或以现金支付给甲方财务,款到甲方发货,运费乙方承付。
7.3、 为保证货物品种全面性,首批货物品种配备方案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定,后期购货由乙方自主选择。
7.4、 乙方经营期间在货品不影响第二次销售的前提下,随时可等值调换其他品种,换货运输费由乙方自付;产品如因质量问题退换,其发生的费用全总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协议违约责任
8.1、 为维护“XXXXXX”的全国统一形象,保证售出商品质量,乙方不得擅自销售其它产品;协议签订日起,乙方必须到甲方处进货(注:部分冷冻货除外),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协议,并取消乙方许专卖权。解约后,甲方可在该区域重新设立加盟店。
8.2、 乙方店址及代表人变更须书面通知甲方,获准甲方同意;如私自出让经营权则视为乙方违约。
8.3、 协议执行期间,甲方须严格按协议条款履行义务;否则视为违约,乙方有权要求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8.4、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不可抗拒的非人为因素影响协议的执行,须在12小时内通知对方,并在事件发生的3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协议无法履行的书面报告。此情形不视为违约,相关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
第九条:协议期限、终止、争议解决
9.1、 本协议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年月 日止;协议期满,乙方在该区域拥有优先续签权。
9.2、 协议期满,如乙方不再继续经营,则应全部归还甲方各种操作手册及所有商务机密文件等资料,并负责销毁、归还所有带有甲方商标、标识等商业标志的招牌和材料。
9.3、 本协议双方代表签字即可生效,如有争议可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解决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9.4、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此协议的附件与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补充协议
甲 方:XXXXXX时代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乙 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公司地址: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看过“加盟店合作协议范本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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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是新经济时代最受欢迎的一种经营方式,是快速发展的捷径。为了保持和商家良好关系,在加盟项目前应该制定好一份有利有效的合同。下面是读文网小编整理的饭店加盟合作协议范本3篇,就随读文网小编一起去看看吧,希望您能满意,谢谢。
甲方:×××饭店 乙方:
(以下简称总部) (以下简称加盟店) 负责人: 负责人:
乙方赞成甲方的主导理论思想,自愿申请加盟。
一、加盟费用为一次性叁万元整,此加盟费不返还。
二、总部严格执行以上区域保护政策,以保障加盟店的利益最大化。总部有义务协助乙方选址,店面设计装修,店员培训,开业及经营过程中的策划。总部前期半年内有责任培养2-3名厨师(即勾汤人员),乙方只需付甲方材料费用,若半年过后需再培养厨师,甲方需收培训费( 元/名)。
三、乙方应遵守总部的经营理念,自觉服务好每一位客人。
四、乙方财务上完全独立,自负盈亏,自行承担法律责任和义务,总部只负责技术上的指导。
五、总部向乙方供应的秘制底料为260元/桶,结算方式为先付款后发货,物流费用由乙方承担,如遇油价或原材料上涨,可适当上浮每桶价格。
六、如遇天灾等不可抗力因素,甲方无任何责任,乙方应表示理解。
七、乙方购买底料时,一次最低标准为5-10桶,若半月未购买底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八、乙方必须在店面招牌的醒目位置标注甲方总部的加盟电话。
九、双方郑重承诺一切经营活动都是合法的,任何一方违反国家法律,则独立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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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是新经济时代最受欢迎的一种经营方式,是快速发展的捷径。为了保持和商家良好关系,在加盟项目前应该制定好一份有利有效的协议书。下面是读文网小编整理的加盟店合作协议书范本3篇,就随读文网小编一起去看看吧,希望您能满意,谢谢。
特许者:(以下简称甲方)
被特许者:(以下简称乙方)
常住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加盟店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加盟事宜,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就特许经营上的权利义务关系达成以下事项,以便共同遵守:
一、特许授权:
1.1 甲方特许乙方在 省 市 区 街 号开设xx加盟店,专门经营由xx统一开发和配送的xx产品。甲方保证乙方在该区域(该区域主要指狭义的商业圈, 在这个范围内,步行消费者愿意到该店消费的最长距离,这段距离所形成的一个区域范围。而不以国家行政地理区域为划分)。享有独家加盟的权益,甲方不擅自授权第三方在该区域加盟xx。乙方无权设立分支机构或授与他人加盟,若需发展扩大增设分店,必须向甲方申请。
1.2 甲方所注册的商标、文字,相关的网络等知识产权,以及产品申请专利及非专利技术,所属权永久性归xx所有,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
1.3 甲方将其所有的“xx”商标、产品及相关的经营模式根据以本特许经营协议书的约定许可乙方使用,乙方须按本协议书的约定,在甲方统一的业务模式下从事加盟的经营活动,甲方所倡导的经营理念,独创的装修风格及产品制作技术,乙方不得透露或复制给他人使用。
1.4 甲方特许乙方必须经营xx产品,乙方不得借xx商标来销售或变相经营其他商家商品(有利于推动xx发展的辅助商品,需事先征得xx总部同意,同时严禁乙方擅自变相加工或出售乙方的配送产品)。
二、特许经营加盟费及保证金
2.1 甲方特许加盟费为人民币8万元。本协议书订立后,乙方须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该款项。
2.2 保证金为人民币4万元,本协议书订立后三日内,乙方须向甲方缴纳此款项。三年后如乙方没有违反本协议书的规定,甲方将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若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甲方有权没收保证金,有权终止本协议书及追讨乙方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且不退乙方已缴纳的特许加盟费用。
2.3 乙方须在本协议书订立后三日内将特许经营加盟费和保证金汇至甲方指定帐户。
2.4 甲方帐户所在地为: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 甲方根据xx的视觉识别系统,为乙方免费提供店面规划、设计。但装修期间所有发生的工时费、材料费以及其它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3.2 甲方前往乙方考察加盟店面地址,甲方派出的工作人员所产生的交通费用,由乙方负责支付。
3.3 甲方负责乙方两名以上员工的技术培训工作,培训期间员工的食宿由甲方负责(培训地点在四川绵阳总部)。
3.4 甲方协助乙方对员工进行xx企业文化的培训,并不定期的检查乙方服务质量和产品质 量,帮助解决生产经营中的管理和技术问题。
3.5 甲方协助乙方该加盟店的人事管理,协助该店的主要员工招聘和委任工作。
3.6 甲方全权负责签定店铺租赁协议书,乙方不得私自与店铺租赁方签约该协议书。
3.7 甲方有权过问或审核乙方经营活动的财务状况,并提出相关的建议。
3.7 甲方总部,开发、推出的新产品、试验成功后,应向乙方免费推荐。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1 乙方必须根据甲方的装修风格对经营场进行装修改造,使其达到甲方验收标准,具备xx一贯的视觉装修风格,方可开业。
4.2 乙方开业甲方可派出两名技术人员配合协助乙方经营一个月,甲方人员工资由乙方支付,以档案工资为准(工程部人员适用该条),乙方负责甲方员
的食宿及安全问题。
4.3 在经营过程中,乙方必须遵照甲方的经营模式和经营理念合法经营,必须维护甲方企业形象,弘扬企业文化。
4.5乙方经济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在经营中发生的债权、债务、安全事故、员工意外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经营中所遇到的困难及客人建议及时反馈给甲方。
4.6为了保证甲方的品牌技术标准化,乙方必须从甲方处购买指定产品及原材料半成品,甲方加工运输过程中所产生的合理费用,以区域来界定(在四川省内甲方不收取配送产品的运输费用,在四川省外,甲方以现行的物流价格为标准收取运输费用)。
五、视觉权威资料及广告宣传费用约定:
5.1 乙方加盟甲方xx,甲方将免费颁发《特许加盟书》,以及提供相关企业认证标准。
5.2 乙方在加盟区域进行xx广告宣传,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将免费协助乙方做好宣传资料的设计事务。但其产生的实物制作费用及其运输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3 根据xx视觉识别系统,乙方需要制作相关的视觉效果,xx总部可免费提供设计样稿,但其产生的实物制作费用及其运输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4甲方如参加展销性质的相关推广会,所产生的展销费用,甲方将统一依据直营店和加盟店的总和店数,一视同仁,平均分摊该费用。
六、乙方违反协议书规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书,并要求对方支付赔偿金:
6.1 未经甲方允许擅自扩大许可商标的使用范围。或与其它商标组合使用;
6.2 未经甲方允许将许可商标再许可他人或转让,出借、转卖他人制作或使用;
6.3 自行制作或使用与许可商标相似或变形的商标;
6.4 乙方降低服务质量或产品(商品)质量,发生被舆论工具曝光批评或消费者严重投诉等情况;
·业加盟协议书书 ·连锁店加盟协议书 ·瑜伽加盟协议书 ·家具加盟协议书
·特许加盟协议书 ·商场加盟协议书 ·加油站加盟协议书书 ·酒类专卖店加盟协议书
6.5 不接受甲方依据管理体系规定进行的监督,或阻止甲方进行检查;
七、协议书期限协议书有效期为 年,自200 年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协议书到期后,乙方要求延续特许经营的,应在本协议书期满之日 月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同意延续的,应续签协议书;甲方不同意或乙方不申请的,协议书期满之日即自行终止。
八、协议书终止后,乙方不得以各种变相手段沿用或保存甲方的各种授权。
九、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本协议书未尽事宜,另立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双方事宜未尽之处,如有争议,需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由四川省绵阳市人民法院或四川省涪城区人民法院审理。
十一、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签字人 :签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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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乙成为甲方的加商如下:加盟连锁店。现就加盟具体事宜,协商如下
一、特许权使用:
1、甲方授权乙方座落于汾阳市演武镇的门店以“六部”为悬挂招牌,并将以甲方指导与提供事项,经营该加盟连锁店。 门店号:06
2、甲方对于凡使用“”名字的门店拥有对其处理:门店位置、商标制作法、销售技术、门店管理、专职培训、经营决策等事项。乙方的发展计划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其目的是为了保证乙能取得正常的发展。
3、乙方店铺的内外装饰及门店招牌须与甲方统一。乙使用的各种设备与甲方统一,如有更改须征得甲方同意。
4、乙每年必须向甲方支付特许权使用费一万元。逾期须按每月百分之一支付滞纳金。逾期三个月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5、乙方门店装修、设备、商品流动资金及其辅助材料费用由乙承担。
6、乙方在经营期间,如出现有顾客投诉超出三次,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禁止悬挂“”招牌。所交加盟费用不予退还。
二、人员培训:
1、甲方将负责对乙方下属门店理货员、收银员进行基础培训,对管理人员进行择优录用(淘汰制)培训。培训人员必须具备当地执法部门认可的有效健康证,乙方需自行解决住宿、就餐、往返车费、体检等费用。
四、商品的提供及结算:
1、甲方提供商品,乙方必须每批结算,并承担商品发货地至加盟店的运费和力支费。乙方自行采购的商品,需到甲方业务部门办理报验手续,经批准后方可销售。
2、甲方提供的商品,乙方必须参照甲提供的零售价格执行。五、乙方的权利:
乙方享有与甲方直营连锁店相同的商品供应价格和促销活动的权利。 六、乙方的义务:
1、甲方提供各种企业标准、操作规范、工作规范、管理技术规范和其它规章制度,乙方须无条件地执行。
2、乙方的营业时间必须与甲方相一致,如有特殊情况须征得甲方同意。
7、乙方的工作人员应穿着甲方统一制服,佩带统一胸卡,印制统一名片,用以维护与甲方相同的企业形象。
8、乙不准在本加盟店之外的其它场所,实放与制度相同或类似的营业活动或其它行为,不参加其它公司的事业。
七、甲方的义务
甲方应提供乙方所有的管理技术,运作规范和营销策略。
八、违约责任:
1、签约双方应严格遵守合约规定,如任何一方违反上述条款均作违约处理。违约方应付违约金人民币五千元整。
2、乙方如在协议期限内,严重损害甲方利益、名誉和泄漏甲方提供的经营管理秘密,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保留追诉要求赔偿的权利。九、协议的终止及解除:
1、本协议期自______ 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 年___月___日,共__年(每三年修改协议内容一次)。期限届满前___天经双方同意应办一续约手续,尚未办理续约手续者,期限届满本约自然失去其效力。
2、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若无意继续经营,应于三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并支付违约金,待甲方认可后办理结帐解约手续。
3、在协议期满或解除之日起七天内,乙方必须拆除“”的标章、图形及与此有关的文字、图案设计、招牌或其它营业标记,并不得再使用“”的字样及其它属于甲方所有的营业标记,管理技术、商业秘密等。十、争议的解决:
如本协议有争议时,概以协议内容为主,并以甲方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法院为管辖法院。 十一、协议生效:
本协议壹式四份,经双方签署后生效,双方各执两份为凭。
甲方: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邮编: 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邮编:电话: 传真: 签约地点: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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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他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使用的有关文字定义
“公司经营技术资产” 指甲方开发完善成型,用于西式速食餐饮
经营具有统一性的、独自的经营技术系统和一整套的店务管理手册(《人
事制度及处理程序》、《大厅操作实务及培训手册》、《菜台操作实务及培
训手册》、《厨房实务及培训手册》、《厨房设备维修与保养》等)以及公
司有权使用的“尚益来”注册商号、商标、标志、招牌、店铺管理方式
等统一系统。
“公司商标” 指甲方有权使用及有权授权他人使用的“尚益来”
商标和服务标志以及甲方经常使用的用以表示公司的标记、记号、招牌、
标签以及其他一些营业象征。
“公司形象” 乙方因使用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和商标,而使其统一
性被公众广泛认识,获得了信誉,并在定型的统一形象下营运。
第二条 甲方技术服务项目:
甲方授权乙方使用甲方的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公司商标设立“尚益来”
西式速食餐饮店(店面面积一般为250——500平方米,地址: 省 市 _____ 区 路
号),同时对乙方进行开店辅导,并在本合同存续期间对乙方提
供长期持续的技术支持等服务。
(一)提供乙方店面开幕前的辅导及培训(开店前人员培训及课程祥见附件
一):
1.店面所在地立地商圈调查评估(评估结果仅供乙方参考,并由其
承担相关费用);
2.提供店铺店面整体CIS设计、装饰的规划指导;
3.提供乙方相关人员(店长、财务、人事等)的门市实习:
(1)经营管理课程:
A、商品知识
B、店面营运知识(店面、厨房管理、采购议价技巧、成本控制等)
C、品质管理知识
(2)门市实习:
A.、现场服务实习
B、店务实习
C、作帐实习
(二)提供乙方店面开幕时期的辅导
1、促销活动事宜的筹备、教育、训练与协助执行。
2、开幕期间派员驻店辅导及协助,所需派驻人数及时间由甲方视具体情况决定。
(三)提供乙方店面开幕后的辅导及培训
1.不定期巡回指导,指导内容:门市经营管理、商品品质管制、营业成本控制等。
2.新产品开发及制作指导。
3.值班管理稽核评估(含厨房、外场及办公室)。
4.不定期对其下属加盟店各岗位人员分批次进行集中专业培训及辅导。
第三条 店面、装潢、招牌等之设计与维修
一、为维护公司形象的统一性,乙方同意甲方根据其店铺的具体情况为其提
供装潢图纸设计方案。外观之招牌、店面及内部之装潢装修等有关广告物,于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于本合同所限定之期限内自行拆除,或同意由甲方代为拆除,乙方不得有异议并承担该费用。
三、外观之招牌、店面及内部之装潢装修若有老旧、损毁等事情的发生影响
到甲方统一品牌形象的,乙方应于甲方通知期限内,依当时之企业识别(CIS)修护之,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设备之使用与维护
一、乙方应妥善保管全部生财设备、用品、装潢、招牌等物。
二、为维护公司形象的统一性,乙方同意其店内之厨房设备、桌椅、餐具、
员工服装、财务软件、特色调料、酱料及其他开业货品向甲方或其指定之厂商采购,其他设备之采购必须取得甲方同意并须符合标准。
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任意更改店内销售商品种类及价格,亦不得随
意增减其店内设备、设施,否则视同违约。
第五条 菜式、商品、用品进货贩卖之使用
一、为维护店面共同形象,乙方店面应遵行销售甲方所规划的菜式、主食及
其他食品之规定。
二、为维护统一形象及菜品品质,对于以下产品或物品,乙方承诺保证向甲
方或甲方指定厂商采购:
(一)、该产品或其外包装印有“公司商标”的;
(二)、为甲方特制且为店内必须使用或销售的;
(三)、考虑到质量及环保等因素而必须使用的;
(四)、为维护特许经营统一形象而必须使用的。
三、除以上产品外,乙方可根据价格、质量自行选择供货渠道,但乙自行进
货之原材料、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卫生防疫及食品管理的相关标准,否则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甲方将视乙方违约程度收取乙方5,000——10,000元(人民币,下同)的惩罚性违约金,情节严重者,甲方可以乙方重大违约为由直接解除本合同。
第六条 柜帐管理
一、乙方自负盈亏,但甲方有权随时稽核乙方的营运状况。
二、甲方有权要求在乙方餐厅内安装电子设备或要求其结账台使用网络连接的电子收银机以查核乙方每日营业情况。
三、乙方应于每月5日前,将前一月之会计账册提供予甲方核对。甲方有权
随时查阅乙方之会计账册、凭证等,如其有意隐匿、漏报金额,导致甲方遭受损失,乙方应加倍赔偿,且甲方有权选择按核定额收取特许权使用费直至终止合同。
三、甲方按营业额提取特许权使用费以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二款为准。
第七条 形象之维护
为维护店面共同形象,乙方承诺保证遵守以下几点:
一、店面整体整洁及经营品质须合乎甲方要求。
二、不得贩卖法令不许可之商品。
三、不得摆设赌博或游乐性之电动玩具。
四、店内员工须穿着甲方指定之服装。
二、客诉之发生不得影响公司形象。
三、不得从事其他影响公司形象及损害消费者权益之事务。
若有以上事件之发生,视同乙方违约,甲方将视违约行为轻重给予乙方书面警告或向乙方收取人民币5000.00元至50000.00元惩罚性违约金,若在规定期限内仍未改善,则甲方可单方提前解除合同。
第八条 广告与促销
一、甲方认为有必要时,得进行大众媒体之促销活动,乙方应于活动期间全
力配合,并接受甲方有关广告与促销活动之指导与建议。
二、乙方需单店进行促销活动时,所有广告宣传之进行及活动方案,应书面
呈请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批准后,方可进行。
三、广告促销费用之分摊:
(一)乙方单店进行广告促销活动时,费用自行承担。
(二)区域性广告促销活动时,由该区域内所有店铺共同分摊。
(三)全国性广告促销活动时,由全国所有店铺共同分摊。
四、乙方应无条件同意放置、摆设或张贴各项宣传甲方信息之宣传品;另对
咨询甲方业务者,乙方店内人员应负责接洽,不得无故拒绝接受询问或敷衍推脱,若发现有以上情况的,视同违约,乙方同意甲方对其按照按本合同第七条处罚方式处理。
第九条 履约保证金
一、作为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与乙方之间发生债务及乙方忠实地执行合同的担
保,乙方于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十万元。
二、不论乙方在法律上或本合同上有无解约权、解除权,如果其退出合同等
行为,而事实上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执行或乙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而被解约时,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甲方将直接没收该保证金并有权按照本合同的规定要求赔偿损失。
三、若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一年内没有按照本合同的要求开设“尚益来”餐饮
店的,甲方将没收乙方所交履约保证金,单方解除本合同并并无息退还乙方所交纳加盟金。
四、若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由于自身原因单方要求终止或解除本合同而没有开设“尚益来”餐饮店的,甲方将没收乙方所交履约保证金,并无息退还乙方所交纳加盟金。
五、 若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一周内没有及时向甲方加纳加盟金,则甲方将以乙
方自动放弃本合同为由,单方解除本合同并直接没收乙方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六、合同期满或双方正常解除合同后三个月内,在乙方无违约且撤除其店面
招牌、工作物品等其他与甲方相关营业象征后,由甲方无息退还乙方;如乙方有拖欠甲方款项(包括货款、特许权使用费、惩罚性违约金及其他费用),甲方可由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第十条 加盟金
一、 本合同签订后一周内,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加盟金人民币八万元整。
二、该费用是乙方为开店接受甲方经营技术资产、商标初始使用权、开业技术指导的费用。
三、除本合同另有规定之外,不论本合同期满,还是中途解约或其他理由,
乙方均无权要求甲方退还该加盟金。
第十一条 特许权使用费
一、在本合同执行期间,作为持续使用公司商标、经营技术资产和接受甲方
帮助、技术指导而向甲方支付的费用称之为特许权使用费。
二、该费用的支付方式为:自开业之日起,乙方以其店面上个月单店营业额
为基数,按3%的比例提取金额(但甲方不承担乙方的亏损)每月向甲方支付该费用。
如果乙方月营业额不足三十万的,甲方将以乙方月营业额为三十万为基
数,按3%的比例提取该费用。
如乙方未能按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按时提供上月营业收入报表的,甲方有权按每月二万的核定额收取当月特许权使用费,乙方不得拒绝。
三、 乙方必须在次月十日前将上个月的特许权使用费汇入甲方指定之账户,
汇款手续费由乙方承担。如逾期支付,则乙方须按照每超过一天加付1%的比例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直至付清为止。如乙方拖欠该款项超过三个月,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第十二条 月结货款
一、乙方应于次月十日前将与甲方发生之上月结货款汇入甲方指定之账户,
如乙方拖欠甲方该项货款金额达两个月或虽未达两个月但已累计超过三万元,则甲方有权停止对其供货。并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欠款,保证金不足部分,乙方应于一周内补足,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二、如甲方认为其向乙方单月供货金额已经超出三万元之范围,甲方可要求
乙方另追加履约保证金或要求乙方按照其他方式结算货款,乙方不得异议。
第十三条 逾期付款违约金
一、乙方未在规定期限内支付甲方规定的加盟金、履约保证金、特许权使用
费、月结货款、广告宣传费用及其他应支付的费用的,如逾期支付,则乙方须按照每逾期一天加付1%的比例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直至付清为止。
第十四条 店址选择
一、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有义务对乙方所选择的店面进行商圈评估(该评
估仅供乙方参考),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甲方一般情况下给予乙方店面的商圈保护范围不低于1000米(以乙方店
面为中心,1000米为半径的保护范围)。
三、甲方根据地理条件和区域商业结构认为,在现有乙方店面所在地另设分
店,不会发生相互竞争关系,或因人口增加,交通变化等因素导致该商圈状况发生变化,甲方认为有必要增设分店时,甲方可自设分店或准许第三方在同一区域内增设分店,除非乙方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新店的设立会给其营业状况带来严重的影响,否则乙方不得异议。
四、本条第二款不适用于位于城市商业繁华区和准繁华区内的乙方店面。本
条款“城市商业繁华区和准繁华区”适用于直辖市、省会城市、经济特区及市区人口在30万以上的其他城市。
第十五条 开店筹备
一、在乙方向甲方支付各款项,且乙方同业主签订租赁合同后,甲方将根据
乙方店面的具体情况安排开店工作。
二、乙方店面装修图纸设计由甲方负责,装修施工及装修材料由甲方指定厂
商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甲方根据与乙方协商的开店进度自行安排开店组人员到乙方店处协助乙
方进行开店工作。
1、该开店组成员主要包括:工程监理(1名)、开店经理(1名)、开店厨师长(1名)、办公室辅导人员(财务、人事、出纳)、专案辅导员(若干)等。
2、开店组进驻的时间、人数及撤店时间由甲方视开店进度、开店时具体情况而定。
3、开店组人员的工作任务:调查乙方店区域市场状况,协助乙方进行人员
招募、培训及协助其进行开店筹备工作。
4、开店组人员开店期间的薪资、往返差旅费、食宿等由乙方承担,该费用
的具体标准祥见(附件二)。
5、为协助乙方店正常开业筹备,甲方需代为乙方配置一部分熟练员工(主要为店面管理人员及厨房技术人员,以下简称该部分员工,见附件三),该部分员工的数量及到乙方店处报到时间由开店经理视具体情况而定。
6、甲方代为乙方店配置的员工来源为甲方直营店及其他委托代为培养的分店,该部分员工的薪资水平由甲方根据其连锁体系内部的薪资制度并适当考虑乙方店当地实际薪资水平而制定。
7、该部分员工到达乙方店的车旅费由乙方承担。
8、该部分员工到达乙方店时,经乙方认可并接收后,乙方店负责人应及时为该部分员工办理入职手续。
9、该部分员工在到达乙方店前的安全责任由甲方承担,到达乙方店后,无
论乙方有无为该部分员工办理入职手续,安全责任由乙方承担。
10、该部分员工在到达乙方店后工作的次月,乙方应按照该部分员工当月
薪资的1.2倍发放给该部分员工作为当月薪资,用于弥补该部分员工在调动过程中受到的损失。
11、该部分员工在到达乙方店后,即正式成为乙方店员工,乙方有权对其
进行管理、支配。
12、乙方可根据其实际情况在开店筹备期间安排人员(一般为店长、财务、
出纳、人事等)到甲方处进行受训,由甲方安排该人员的培训。甲方可在其店内为该人员提供员工餐(甲方将按照每人15元/天的标准向乙方收取餐费),住宿及车旅费及其他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3、在乙方店开业前期,开店经理认为有必要由甲方派人员对该店的开业进
行支援时,可在与乙方协商后进行处理;但该支援人员的往返车旅费及住宿由乙方承担,且乙方应根据其实际支援的天数向该支援人员按照其实际工资的1.3倍向其发放薪资。
14、按照一般开店程序,甲方为乙方规定店面筹备期为50天,时间从乙方
店面进场装修时起计算,在这期间甲方积极为乙方开店进行筹备工作。如果乙方店面筹备期间超过50天(除因甲方因素外),每逾期一天,甲方将按照1000元/天的标准向乙方收取培训费以弥补由于开业延期所给甲方带来的损失。
第十六条 开业后的人员调动
一、在乙方店开业后一个月内,如出现甲方所代为其配置的人员有自动流失
的,乙方可要求甲方免费为其重新调配同等职位且技术相当的员工,但该员工到达乙方店面旅程所发生的车旅费由乙方承担。
二、在乙方店开业一个月后,如果其有人员方面的需求,在取得甲方同意后,
甲方可为乙方店调配人员,但乙方需按照所调动员工月薪资的1.5倍支付给甲方作为培训费;该员工所产生的车旅费由乙方店承担;同样,如果乙方店人员经过甲方同意并经过甲方调出时,甲方应按照乙方店该员工月薪资的1.5倍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店作为培训费,该员工所产生的车旅费由甲方或其他第三方承担;
三、乙方店不得私自聘用甲方所属分店(直营店或加盟店)开除或除名的员
工以及未经其所属分店同意自动离职的员工(级别在组长级以上者),否则甲方有权要求其立即改正并收取乙方人民币5000元的违约金。
第十七条 店员工之雇聘
一、为协助乙方筹备开业及维护商品品质、店面管理之统一形象,甲方可代
为乙方店筹备员工(店内管理人员及厨房技术人员),但甲方需保证其所派往人员的技术与其职位相符合,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调换或拒绝接收。
二、为强化连锁体系的管理,在维持乙方正常经营前提下,甲方有权对在乙
方店工作满六个月以上的人员进行调配,乙方不得拒绝。轮调人员具体调动时间以甲方人事部所发《轮调人员调动通知书》为准。
三、乙方店就其所雇佣职员之筛选、聘雇、工作时间调配、管理、轮休、请
假、辞退、抚恤、薪资、税捐扣缴、员工福利、资遣、退休,均由乙方自理,不得要求甲方补偿。且须符合政府颁布相关劳工法令,但人力工时应依甲方之专业建议,以维护良好之服务品质与餐厅形象。
第十八条 商品之售价
一、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价格销售商品。
二、乙方若不予按前项售价销售商品时,须于十五天前提出书面申请通知甲
方,甲方将视乙方店面具体情况及为维护店面整体形象,商品品牌形象及市场交易秩序有权决定是否同意其申请。
第十九条 供货、退货及付款条件
一、乙方所需货品,可由甲方或其他方提供。但为维护商品质量,甲方指定
专属厂商供应之商品不得向他方采购。
二、 开业前,乙方委托甲方代为订购货品时,应填妥定货单所需之物料、规
格、数量及预定出货日等,签章后传给甲方,并先将货款以汇款方式自动汇入甲方指定之账户。
三、乙方在正常经营过程中,应该按照甲方要求提前订货并保证累计订货金
额(未付款部分)不超过三万元,如乙方由于该因素导致其订购货品无法及时到达,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货品寄发后,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拒收或退回。货品配送时,如为
甲方员工自行配送,乙方验收人员当面验收货品数量、质量、价格及发货单据,核实无误后收货,货品一经交付即视为乙方验收合格,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要求甲方退货。甲方委托货运公司配送,则乙方验收人员在验收完毕后,如发现发货单据及货品存在数量、质量或价格等方面的问题,应须于货品送达两日内以传真或其他方式告之甲方相关部门人员,否则由乙方自行承担损失。
第二十条 公司商标、经营技术资产及其使用的限制
一、乙方承认公司经营技术资产是属于甲方的具有特定价值的经营技术资
产,受法律保护。
二、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可在其加盟店内正常使用甲方商标、服务标志
及表示这些标志、记号的标签、招牌。
三、乙方不得在其店面以外使用本合同中甲方同意乙方店使用的甲方商标,
更不得允许第三方使用或印制该公司商标,同时也不得超出“公司商标”所注册的范围使用“公司商标”。
四、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公司商标或与其近似的字样作为其商号或商
号的一部分注册其店面之工商登记名称,不得出售或提供给未经甲方同意的第三方使用印有与公司商标相同或近似标志的服装、容器、包装及活动媒体等用品,亦不得将其店内的厨具、菜台设备提供给其他第三方使用。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侵权责任并要求其赔偿损失,并视情况可解除合同。
五、乙方在其店内使用公司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时,必须以公司经营技术资
产为基础,按统一形象经营店铺,不得有以下行为:
1、降低公司形象,损害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的行为;
2、除为乙方店铺经营而向其员工传授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及甲方有
特别指示外,向第三者泄露、传递公司经营技术资产。
3、乙方为第三者模仿、拷贝、复制或协助第三者模仿、拷贝、复
制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
六、甲方必须适应社会经济形式变化,对现有经营技术资产不断进行研究、
完善和改进,乙方不得异议,但改进必须是善意的。
第二十一条 法令遵行及法律责任
一、乙方店开业前须办理好政府规定的各类证件;店面营业后,应依法如实
缴纳政府要求的各项规费、税金(乙方店为独立核算的经济实体,独立纳税),若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及行政法规之行为,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二、乙方店因违反政府法令受到相关政府机关处罚所发生一切经济上的损失
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自行承担,若乙方该行为影响到甲方及其他分店的正常营业状况的,甲方可视情况给予乙方一至五万元的罚款或直接解除合同,并可要求乙方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二十二条 独立的当事者
一、本合同当事双方为各自独立的当事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
代理、雇佣、承包关系。乙方不具有代表甲方或为甲方而发生任何权力的行为,乙方店员工(包括乙方店开业时由甲方代为其配置的员工)不是甲方的员工,也不是甲方的代理人,甲方不对乙方劳资纠纷承担任何责任。
二、乙方店面的经营由乙方在甲方技术指导下自主经营,独立对外承担一切责任。
三、若因乙方行为致甲方涉讼或向第三方承担赔偿责任,乙方承诺将全额支
付甲方为此支出的诉讼费、律师费、赔偿金以及其他所有合理的支出。
第二十三条 关于教育训练
一、乙方店开业前,必须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派人员参加甲方安排的职前训练。
乙方店开业后,必须按照本合同的规定,自行定期安排各种培训会议及其他店务会议。
二、乙方店开业后,在不影响该店正常营业的情况下,应积极配合甲方安排
其他分店人员在该店内进行现场受训场实习,乙方不得拒绝,但甲方或委训分店应参照本合同第十五条第三款第十二项的规定支付乙方费用。
第二十四条 保密责任及竞业禁止
一、乙方无权向第三方转让甲方技术或擅自复印经营甲方KNOW--HOW技
术资料予第三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甲方之营业秘密、资料、文件、公司经营技术资产予他人,否则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惩罚性违约金人民币三十万元整,并要求其甲方赔偿其因此受到的损失。
二、在本合同存续期间或合同终止、解除后三年内,乙方不得参与、教导、
提供咨询服务或受雇、从事、合作经营类似型态餐饮业。否则甲方有权对其提起诉讼,且乙方(含负责人、股东、受雇人)须将其因之所得之利益,给付或归入甲方所有,并赔偿甲方惩罚性违约金人民币三十万元整,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如果该行为发生在本合同执行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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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小编收集的企业战略合作协议书范本供大家参考,希望大家喜欢。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并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规定,结盟成战略合作伙伴,双方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 代理产品、代理要求及代理期限
1、本协议订立后,乙方即为甲方产品的销售代理商。双方应遵守本协议约定的内容行使各自职责。
2、乙方代理甲方的_____________产品,并从事产品的市场宣传及售后服务等合法商业活动。
3、为便于本协议的表述,本协议文中所述的“产品”均指乙方代理销售甲方的标的物。
4、乙方作为甲方产品的代理期限为: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二条 合作目的
甲乙双方从各自事业长远发展的角度出发,以企业利润共赢为目的,达成战略合作协议:甲方授权乙方作为自己的产品代理商,提供给乙方优惠的价格和相应的技术服务支持,许可乙方销售甲方的产品。
第三条 结算
1、甲方按甲方网站yjbys.com的公开报价的_____折价格给乙方供货。
2、在收到乙方预付款的情况下,甲方负责将RFID产品运至乙方仓库地点,同时甲方将物流软件产品的注册权限提供给乙方,由乙方自行对客户进行注册。乙方可直接向客户收取注册费,但必须对客户负责。
3、乙方根据自己的销售情况,按月向甲方支付货款。如果支付不及时,则甲方有权中断产品的供应和软件的注册权,造成的用户损失及其他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售后服务
1、甲方对提供的产品提供必要的升级和维护服务,甲方将开通技术服务热线_____ 和专门邮址_____ 为乙方提供方便。
2、乙方应对自己的用户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设立售后服务热线为客户提供方便。
3、若非甲方原因造成的产品受损,而且必须由甲方提供技术服务的,甲方将收取维护费和服务费。
第五条 双方关系
1、甲方与乙方均为独立法人单位,乙方不得与第三方签订协议或做出任何承诺,使甲方受到任何约束, 亦不得未经甲方授权就以甲方的名义从事任何行为。
2、本协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将不构成或被解释为合伙关系。
第六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确认提供的产品具有合法版权,无质量问题,并配备完整的产品安装说明、使用手册及包装物等。
2、甲方告之乙方关于RFID设备和器材的保管、存放事项,避免因不恰当的存放导致产品部件损坏或遗失。
3、甲方为RFID有形产品提供一年的免费保修,对物流软件产品提供三个月的免费技术指导,期满后,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均为有偿服务。
4、在产品质量保证期内人为或自然灾害引起的故障或损坏,不在甲方保修范围之内,如:自行拆卸改换产品内部组件(如:线路、零件等)后造成损坏;非甲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指导安装而引起的故障。
5、甲方保证不得在提供给乙方的产品中预留任何人为陷阱,及有损于乙方商誉的信息。
6、甲方保留对产品的改进和升级权力,甲方若对产品有改进,应书面通知乙方,并在15日内向乙方提供改进后的产品(有改进指改版本功能增加,及为提高旧产品或系统的稳定性、兼容性和修改BUG做的改进等)。
7、甲方对于乙方提出的关于产品功能或其他方面的合理化建议,甲方认可后将对产品进行升级,并将升级后的产品及时提供给乙方及其客户,但乙方要求软、硬件功能的改进、扩容不在保修之列。
8、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对乙方有关人员进行培训和技术指导。
9、在协议有效期内,如果甲方所授权的产品发生版权转移或变更状况,甲方应通知乙方,若因此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时,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在协议签订时应向甲方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并保证其真实性。
2、乙方有权使用_____ 产品代理商的名义,从事有关销售甲方产品的合法商业活动。
3、乙方根据甲方的技术指导,完成给乙方客户的产品安装工作及后期服务工作。
4、乙方有权接受用户对产品的意见和投诉,并及时通知甲方以使甲方更好的改进产品(对产品升级等)。
5、乙方应执行甲方制定的价格表,并负有保密义务。并有义务配合甲方进行产品市场推广活动。
6、乙方若以低于甲方公开报价的_____ 折销售软件,将视为故意破坏价格秩序,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7、乙方不能对甲方的软件进行反编译或进行软件解除,任何违反国家知识产权法的行为甲方将追究法律责任。
第八条 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1、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条款。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协议中任何权利转让第三方。
3、协议签订期满时,协议即终止。若双方有意继续合作可以续约,应在期满前30日双方另签协议。
4、双方在协议期内,任何一方因特殊原因需提前终止的,必须提前30天向对方提出书面申请,经对方书面同意后终止。并应当给予对方适当经济补偿并承担对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第九条 其他事宜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除不可抗力外,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协议中的条款。
4、双方在协议的履行和解释出现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若未能达成共识,任何一方可以向威海市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请求。
5、按本协议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 7 日内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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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销售往往是在成交之后才开始。而完成销售的是一份有效正确的销售协议,那么下面是读文网小编整理的销售合作协议,就随小编一起去看看吧,希望能够有所帮助。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买方订购以下产品
型号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修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质量
卖方提供的货物必须是符合原厂质量检测标准和国家质量检测标准以及合同规格和性能要求。
三、交货方式、时间、地点
卖方须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__日内交货,由买方到卖方公司所在地提货,当场交货。
四、验收
货物到达后,由卖方完成对的货物安装调试,由买方对货物的品种、质量、型号、数量进行检验,如发现货物的品种、质量、型号、数量与合同规定不符,买方有权拒绝接受。货物由买方验收合格并运走后,卖方不承担货物的品种、型号、数量与合同规定不符的责任。
五、货款支付
买方首交订货款(大写)______%货款(即人民币:______圆整)。在卖方交货,并安装完毕,买方验收合格后,______日内买方一次性支付全部余额(大写):______%货款(即人民币:______万圆整)。
六、售后服务
本合同所指的货物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按______年内免费保修,具体实施办法见产品保修卡;如是硬件本身的故障,免费上门服务;如是操作系统崩溃或受病毒、木马攻击及人为损坏方面的问题,需上门服务,卖方收取一定的服务费;送修免费。
七、违约责任
买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如拒收货物对卖方造成损失,卖方有权追索。买方逾期付款,买方每日偿付卖方欠款总额百分之______的滞纳金;卖方交货当时所交货物的品种、型号、数量、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买方有权拒收;卖方不履行售后服务的有关义务,对买方造成损失,买方有权追索。
八、争议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产生的诉讼,由合同签定地人民法院受理。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 卖方与买方各执一份。 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购买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并按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
买方:___________(签章) 卖方:__________(签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p#副标题#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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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化的加盟已经成为行业发展的趋势,有相当一部分投资创业者选择了加盟。对于加盟的创业者而言,初期选择正确的项目有助于创业者更好地做好资金预算工作,更好地开展自己的事业。现如今不少人选择物流项目加盟,加盟物流项目一定要有完整有效的加盟协议。那么下面是读文网小编整理的大型物流加盟合作协议,希望大家有所帮助。
甲方;quduwen物流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
现有甲乙双方本着壮大“XXXXXX物流”品牌,完善“XXXXXX物流”服务网络的原则,重复上级总公司上海“XXXXXX物流”品牌的拥有人“上海XXXXXX物流有限公司”的同意,经双方协商一致,制定如下承包区加盟协议;
1. 由甲方担保“XXXXXX物流”品牌的拥有人“上海XXXXXX物流有
限公司”申请开通XXXXXX物流服务有限公司( )分分司使其成为“XXXXXX物流有限公司”在甘肃省市( )县<区>( )的特许营业单位,乙方作为承包区网点在“XXXXXX物流”网络中运行。
2.乙方必须提供给甲方相关的且真实的申请资料;
1.XXXXXX物流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2.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照片(4张)
3.经营场地证明复印件(租用协议或有产权证明)
4通讯号码
5其他配置及经营必须的交通工具和办公设施。
3.本协议期限为叁年,从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双方可根据本协议的约定提前终止或续期。
4.乙方应向甲方一次性缴纳风险抵押金20000.00元,分分司管理费1000元1年,合计所有费用人民币21000.00元(大写;叁万贰仟元整)。
5.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上海XXXXXX物流公司”的管理,营业期间严格按照“上海XXXXXX物流有限公司”和甲方的操作要求,规范操作、规范服务,具体条款见“XXXXXX物流有限公司”的规章制度和网站E3内部事务栏。
6.乙方必须及时向甲方支付由甲方为其代付的中转费用。
7.涉及物流的发运时效、方式,乙方必须听从甲方的统一安排,双方及时安全的发运物流,(包括及时接发货物),否则按“上海XXXXXX物流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8.与上级总公司之间的派送费用、延误费用、遗失费用、破损费用、管理费用、处理费用等相关费用,必须按照甲方要求即时结算和支付,不的拖欠。
9.乙方在经营中需要停止营业或退出“XXXXXX物流”网络,必须事先向甲方提出申请,在经过甲方同意后,按甲方的要求进行善后处理才可以停止营业或退出“XXXXXX物流”网络,并退还乙方协议第四条规定的网络风险抵押金。
10.甲方负责给乙方提供人员培训,并提供必备的上网软件及物料。甲方有义务为乙方的正常运营提供“上海XXXXXX物流有限公司”允许范围内的网络支持。
11.乙方经甲方同意向其他方转让特许经营权的,原来向甲方支付的服务保证金在转让方和受让方之间结算;甲方认为受让方经营风险增大的,甲方可以向受让方追加风险保证金,受让方未按照甲方要求支付新增加的保证金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12.甲方和乙方在法律上和财务上为独立的经营主体,相互之间不承担连带责任,而协议双方亦不会因本协议而变为任何形式之合伙关系。甲方因乙方的原因承担连带责任的,在甲方承担连带责任后,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
13.甲方为乙方提供并办理的有关乙方经营所需的证照及分公司资质以及年检,并不影响乙方在法律和财务上的独立性。如乙方办理法人经营资质应提前告知甲方,由甲方出具材料,乙方负责人注销原甲方分公司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乙方负责人、经营资质及场地等的变更不影响本加盟协议的履行。
14.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1.甲乙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本协议的相关条款。
2.乙方转让特许加盟单位,须经甲方事先考察和书面同意,乙方应当按甲方的规定标准,缴纳公司网络发展基金;乙方应保证第三方无条件接受并承诺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款条。
3.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相关费用的;不能满足XXXXXX物流网络对该特许经营区域的服务需求的;不服从网络管理,内部管理不善严重损害网络体系的;跨区域经营的;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擅自全部或部分转让本协议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其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4.本协议终止后,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注册商标及有关标识的所有物品,并继续履行完终止协议前的未尽义务,甲方有权要求其赔偿因未履行未完全履行义务而造成的损失。
15.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的部分或不能履行本协议的义乌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16.本协议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规章。如产生有关本协议的争议,甲乙方应协商解决,协议不成应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7.本协议为甲、乙方自愿签订,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总公司一份,自签字之日起执行。
甲方;XXXXXX物流服务有限公司
法人或代表;
地址;
电话;
年 月 日
乙方; 法人式代表; (签章) (签章) 地址; 电话; 年 月 日
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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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活动是人类商品生产活动中的最高层次的复杂劳动形态,无论是在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加盟活动与经济增长、劳动就业等都表现出了愈来愈紧密的联系。加盟活动的发展成功离不开有份有效的加盟协议。那么下面是读文网小编整理的浙江物流落货加盟合作协议,希望大家有所帮助。
甲方:物流服务有限公司 分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合作共赢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加盟甲方(中通物流服务有限公司金乡分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总则
1、中通物流服务有限公司金乡分公司是中通物流在金乡的唯一授权的区域代理商,享有在金乡区域的一切相关经营权、收益权、管理权,标识使用权、品牌拥有权等相关权利。任何人要求在金乡加盟中通速递,均需签订本协议。
2、甲方同意乙方加盟甲方所有的中通物流服务有限公司金乡分公司,授权乙方在指定的区域从事中通物流服务经营活动(具体区域参见附件一);
3、、中通物流服务有限公司金乡区域加盟代理商在经营之前,必须按照协议要求交付各项费用,未交足费用的,视为订约无效。
4、甲乙双方各自为独立的权利义务主体,一方对外产生的权利义务由其自行独自享有和承担,乙方实行独立经营、独立核算,遵守国家有关法规,依法纳税。
二、 加盟条件
1、乙方应自行设置符合甲方要求且能正常开展业务活动所需的人员、办公场所、仓库、交通工具及办公所需的其它设备设施。其它设备设施中包含至少一台可正常上网的电脑、一把无线扫码枪;
2、风险保证押金:乙方须在本协议签订之日向甲方一次性交缴风险保证押金元,用以保证派件安全和时效。特别说明:遗失罚款1000元/票(如物品价值超过1000元按实际价值处罚),延误罚款100元/票。
3、网络加盟费:乙方以下列条款中的第 种加盟方式加盟。加盟费无论在何种情况下均不予退还。加盟方式(一):乙方每年向甲方一次性缴纳网络加盟费人民币 元/年。乙方有权续签约,无权转卖经营品牌使用权,如乙方未续签协议,甲方可以在该区另招加盟商。
加盟方式(二):乙方买断永久加盟区域的经营品牌使用权,需一次交纳加盟费 元,乙方有权转卖经营权。
三、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经营行为以及执行协议约定的情况,并对乙方违背《中通物流服务有限公司金乡分公司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网管条例)行为按照《网管条例》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甲方有权从乙方风险保证金中扣缴本协议中所规定的发件费用及乙方违反《中通速递管理条例》中的条款受到的罚款等相关费用。
(2)乙方有如下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协议且不予退回风险保证押金,保留对甲造成其他损失的追偿权:
乙方违反法律法规,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
乙方严重违反本协议相关约定的;
乙方严重违反《中通速递管理条例》且给甲方带来经济上较大损失的;
协议期内乙方加盟其他物流、物流公司网络的;
乙方损毁甲方形象及声誉的行为。
(3)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将依照本协议对乙方的经营业绩和执行本协议及《中通速递管理条例》的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时,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
2、甲方的义务
甲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中条款规定及《中通速递管理条例》规定为乙方提供速递网络服务。
四、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共享甲方的网络资源,获取甲方分派的快件派送业务;派送费用:0.8元 /票(以客户签收计数)
(2)乙方有权在本协议约定的经营范围内独立开展物流业务,并自行决定快件收运价格及与客户间的结算方式;甲方按公司统一价格的6.8折收取乙方的发件费用(甲方提供面单)。
2、乙方的义务
(1)乙方每日准时到甲方收发件,运费自理。严格按照《中通速递管理条例》中的相关规定当日支付应付甲方的全部费用;
(3)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在甲方的授权范围内进行经营活动,不得另外自营或者以其他公司名义经营其他快件业务;无论因任何原因,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甲方的企业名称、商标、清单等各种物料;
(4)乙方在经营期间因自己的经营、管理等问题损害了他人利益时,由乙方自行承担赔偿的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因乙方行为造成甲方被索赔时,乙方负担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5)乙方有义务维护甲方的声誉及形象;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接受甲方营运指导,允许甲方或者甲方派遣的人员进入乙方经营场所内检查乙方的全部经营情况;
(6)乙方应遵守国家对于禁运品的有关规定,并保证所承运的物品或物品中所夹带的物件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禁止或限制运输物及其他危害运输安全的物品,如实申报货物品名等。如因乙方违反本规定而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 违约责任和不可抗力
1、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的行为受到本协议及《中通速递管理条例》的约束,任何违背《中通速递管理条例》的行为都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处罚标准一律遵循《中通速递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2、如因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或非双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预见事件的发生,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政府行为、意外事件、劳工问题,导致协议无法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之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互不负违约责任。
六、 协议生效、解除、终止及延续
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有效期为一年。期满后甲乙双方再续约,乙方所交纳的风险保证金延续至下一期协议期满;
2、甲乙双方当中任何一方须终止本协议的,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待双方财务对清账目并结算完毕后,方可解除本协议。乙方违反本条规定的,甲方有权不退回乙方交纳的押金、风险保证押金;
3、如乙方在签定本协议未满六个月时且提前一个月书面提出解除的,甲方只退还乙方所风险保证金的50%给乙方;
七、 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或者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其他
1、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协商一致后达成的书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
3、其他约定: 。
甲 方: 乙 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电 话: 电 话:
日 期: 日 期:#p#副标题#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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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不仅有助于提高社会生产率,提供充分的就业机会,还对新理论观点的形成和建立起着决定性作用,而后者对经济的长期发展更是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物流加盟成功的重要一步就是制定加盟协议。那么下面是读文网小编整理的郑州物流加盟合作协议,希望大家有所帮助。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委托甲方提供物流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选择甲方作为其物流公司。
2.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一份。
3.甲方应在乙方规定的时间内将乙方的资料,物件完好无损地交给收件人。
4.每项物流业务,甲方须开具业务委托单,注明委托时间和收件时间。
5.乙方对甲方送件速度的一般要求为:
_________公里以内_________分钟内取件并送达;
_________—_________公里_________小时内取件并送达;
_________—_________公里_________小时内取件并送达;
超过_________公里面议;
特殊急件另行安排。
6.甲方应对乙方提供的重要单证,如提货单,手册,税单等进行签收并妥善保管。
7.若甲方送件人在途中遇突发事件,不能在规定时间抵达,须在10分钟内通知乙方。
8.甲方送抵目的地后应立即致电乙方,并由收件人签收并注明日期。
9.甲方的物流价格不应超过市场平均价。
10.乙方应按约定方式及时付清款项。
11.违约责任:
甲方若出现延时或遗失单证,现金,损坏物件等现象,所造成的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
若乙方所委托的物件违反国家规定,所造成的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
12.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如有争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处理.
14.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
15.补充条款:
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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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很多事自己不想干就会变成任务,任何事如果不是强烈的兴趣都很难做好。加盟就是那样的。培训加盟成功离不开有效的加盟协议。那么下面是读文网小编整理的培训加盟合作协议,就跟着小编一起看看吧,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甲 方:新课标教育集团 乙 方:
地 址:上海徐汇区桂林路408号教学楼1、2楼 地 址:
开户行:
帐 户: 开户行: 帐 户: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E-mil: E-mil:
前 言
1. 上海新课标教育集团(以下简称甲方)推出的代理学海征途系列精品课程卡加盟项目,旨
在通过网络教育和实体产品门店为全国有学习需求的消费群体提供网络教育资源和教育产品服务。
2. 代理产品形式包括:名师精品课程年卡、名师精品课程季卡、名师课程模块卡、学员卡、
晚托卡和面授卡。用户可通过购买学海征途系列产品提供的用户名称和密码登陆学海征途网页获得学习、测评、交流等教育服务。
3. 新课标教育集团本着“专注教育服务、专业服务教育”的宗旨,全面负责新课标教育区域
加盟的运作。
4. (以下简称乙方)作为甲方选定的区域加盟商,具备
在 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 区 设立新课标教育加盟分校的资质和实力。
总 则
第一条.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
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之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原则,就甲方选
定乙方成为区域加盟商事宜达成以下条款,望双方共同遵守。
合作内容
第二条. 乙方代理新课标学海征途系列产品,包含名师精品课程年卡、名师精品课程季卡、名
师课程模块卡、学员卡、晚托卡、面授卡6种形式。名师精品课程年卡,统一零售价人民币2500元,使用期限12个月。名师精品课程季卡,统一零售价人民币800元,使用期限3个月。学员卡,面值20元,为新课标报名学员的身份标志,所有新课标报名学员(报名名师精品课程系列的除外)都将配备学员卡,使用期限1个月。
代理区域
第三条. 甲方授权乙方作为本协议专营区域的区域加盟商,负责新课标教育在省(自
治区、直辖市) 市 区的市场推广与销售工作。
合作期限
第四条. 甲乙双方合作期限为十二个月,自年 月 日起
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 甲方确保最终用户系统的正常运行,以确保最终用户顺利使用本产品所提供的互联网
内容及服务。
第六条. 由于甲方技术等原因(不可抗拒因素除外)造成最终用户无法正常使用新课标教育分校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甲方应积极解决。
第七条. 甲方享有所有产品价格的制定权。如有价格调整,甲方应当提前15个工作日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在执行新价格体系前,甲方仍按照原有价格体系与乙方结算;新价格体系执行后,按照新价格体系结算。
第八条. 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随时调整课程列表。
第九条. 甲方为乙方免费提供宣传推广的基本市场物料(含电子文件)。
第十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免费的开业培训,具体培训计划与内容由甲方提供。
第十一条.
第十二条.
第十三条. 甲方负责协议产品的制作并承担相关的制作费用,卡身设计及相关的说明由甲方为确保乙方顺利履行本协议,甲方负责向乙方出具自签约之日起为期十二个月的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在本协议内的渠道管理和协调工作。并有权对违约经营进行纠确定。授权证明。
乙方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 乙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必须参加甲方组织的区域加盟商培训并通过考核,不按照此规定执行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成立股份公司或私营企业,并严格遵守本协议相关条款。乙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应在当地工商办理经营登记手续,并自筹资金开设符合甲方要求的“新课标教育分校”实体店面,统一店面门头、统一按照甲方提供的装修方案进行装修。
关于宣传海报和单页,如有个性化修改建议,需要征求总部意见,得到总部允许后方可修改。乙方装修完成,在正式开业之前,需要将实体店面照片回传公司总部,经总部审核,如果发现乙方店面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权指导乙方重新修改店面装修,直至达到以上装修标准。
第十五条.
第十六条.
第十七条. 乙方在严格遵守本协议相关条款的基础上,乙方有权制定自己的促销政策,但须乙方负责当地媒体的市场宣传工作。乙方在推广区域内自行组织市场宣传活动时,乙方必须遵守并维护甲方的价格体系,不得擅自进行更改。如违反此项规定,甲以文字形式通报甲方,并得到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实施。甲方可以根据乙方申请,向乙方提供市场宣传所需软性文章样稿及其他相关资料。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合作,注销乙方已向甲方购买的学海征途系列产品的使用权,并保留追究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的权利。
第十八条.
第十九条.
第二十条. 乙方必须确保店内每一名学员都独立绑定学习卡或学员卡,并确保学员所有消费在不违反甲方价格体系的前提下,乙方可以开展市场推广活动。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将需要调整的课程列表提供给甲方作为修改提案。 行为按照制定的课程价格体系进行,乙方要确保将实体卡提供给学员。
第二十一条. 乙方不得在协议规定的推广区域外进行学海征途系列产品的市场推广和销售活动,不得破坏甲方的价格体系。如经发现,乙方应向甲方支付50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此外,乙方还应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 严禁乙方自行仿制新课标教育提供的学海征途系列产品。如经发现,乙方应向甲方支付100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此外,乙方还应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 乙方代理新课标学海征途系列产品的代理费用为人民币15000元[包含保证金10000元、品牌使用费5000元]。其中5000元的品牌使用费在加盟新课标满一年后再行支付。其中10000元的加盟保证金,在双方合作满一年后,总部将以货款的形式将保证金的50%(5000元)返还给乙方;合作满两年后,将剩余的50%(5000元)也以货款的形式进行返还。
第二十四条. 乙方作为新课标区域加盟商,首次进货款项不得低于60000元整。
第二十五条. 乙方作为新课标区域加盟商,必须给所有报名新课标各类课程的学员(报名名师精品课程系列的除外)配发一张学员卡,用于学员的身份证明和享受总部提供的各种服务。
第二十六条. 乙方作为新课标区域加盟商,代理新课标产品后的第1年作为发展期,将享有特许经营区域的全部利润,总部不分享利润。双方合作的第二年,乙方享受95%的利润,总部分享5%。从双方合作的第三年开始,乙方享有90%的利润,总部分享10%。
第二十七条. 乙方作为新课标区域加盟商,加盟代理新课标产品后的第1年,全年进货款总额不得低于16万元,考核周期为一年;从第2年开始,半年进货款不得低于10万元,考核周期为半年。否则,总部有权给予取消代理资格等相关处罚。
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 甲方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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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志不在年高,成才不问出处,加盟的路径又岂有高低贵贱之别?想要加盟的成功,一定要制定有效完整的加盟协议,特别是连锁物流的项目。那么下面是读文网小编整理的连锁物流加盟合作协议,希望大家有所帮助。
协议编号:
特许人(加盟授权方):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 快
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被特许人(加盟方):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 快
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
特许人与被特许人本着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过充分友好协商,签订本特许经营(加盟)协议:
特许人(加盟授权方)具备的条件
特许人系依法设立、取得物流业务经营许可证,并有权在第3.1条规定的地域范围内从事物流业务的企业法人。
特许人拥有 物流特许经营权,包括注册商标 (名称及权属证书号)、企业标志 (名称、图形)、专利 (专利号)、专有技术 (名称及权属证书号)、经营模式等经营资源。
特许人在中国境内拥有至少2家从事物流服务1年以上的直营店或者由其子公司、控股公司建立的物流服务直营店。
被特许人(加盟方)具备的条件
被特许人系依法设立、取得物流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法人。
被特许人具备从事物流服务的经营场所,该经营场所的地址 ,建筑面积 平方米,营业面积 平方米。被特许人应当及时向特许人提供经营场所的权属证明。
被特许人至少拥有熟悉物流服务业务的员工 名。
被特许人至少配备供物流服务使用的电话 部(号码附后);手机 部(号码附后);如遇号码变更,被特许人应及时通知特许人。
被特许人拥有不低于人民币 万元的注册资金。
被特许人拥有从事物流服务的机动车 部(车牌号附后)。
被特许人拥有与特许人物流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网络接入的设施设备。
特许经营权的授予在 (区域或四至)地域范围内,特许人将拥有的:注册商标权;企业标记权;专利权;其他权利
在内的特许经营权授予被特许人独占性使用。被特许人可以在快件揽收与派送、员工制服、经营场所装潢装饰、广告宣传及推广、等方面使用特许人已授予的特许经营权。
未经特许人同意,被特许人不得改变特许人所授予的特许经营权的相关内容,不得扩大特许人授予的特许经营权使用范围。
特许人应当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日内,将有关特许经营权的权属证明及其他资料交付被特许人。
协议期限
本特许经营协议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任何一方提出在协议期间解除协议的,应当至少提前 日用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经双方协商一致,协议终止。
特许经营费
被特许人应当自协议生效后 日内,按以下第 种方式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
(1)自协议签订之日起 日内,向特许人一次性支付特许经营费人民币元;
(2)被特许人按定期于每年 月分期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元。
(3)其他方式
履约保证金
双方就履约保证金的约定,具体内容见附件1。
特许人的义务
特许人应当向被特许人提供以下 特许经营产品及服务,并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没有品质或权利上的瑕疵:
(1)完整的企业识别及管理系统(硬件及软件);
(2)统一的经营模式、物流网络使用指导及员工培训;
(3)充足、连续、保证质量的物料供应;
(4)统一的店面装潢、人员着装及设备采购;
(5)统一的广告宣传及促销支持;
(6)异地快件的运输、中转(含仓储)及派送服务;
(7)其他
特许人应当自协议签订之日起 日内,向被特许人提供有关经营模式、管理制度、店面装潢形式、人员着装标准、网络接入方式等有关特许经营体系的书面资料(经营手册),该书面资料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为特许人承诺的一部分。
本协议有效期内,特许人应当对被特许人或其指定的人员提供不少于 次或 次/年的统一培训。
特许人在特许经营过程中,应当及时向被特许人披露有关特许经营权的重大变化、所涉及的诉讼或仲裁及其他可能对被特许人有重大影响的信息。
特许人应当自本协议订立之日起15日内,按照《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的规定,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被特许人的义务
被特许人应当按照特许人订立的收费标准对外开展业务,不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
被特许人应当按照特许人订立的费用结算标准,按 (日/月/年)与特许人以及特许人的其他被特许人进行费用结算。
被特许人在物流服务过程中应当使用由特许人或特许人指定的供应商供应的详情单、封套等物料;未经特许人同意,不使用其他来源的物料。
被特许人遇股东、经营场所、注册资本等发生变更,遭遇重大债权债务纠纷,或发生与物流经营有关的其他事项的变更,应当及时告知特许人。
在协议期间以及协议终止后 (年/月)内,被特许人及其雇员应当保守其所掌握的特许人的商业秘密;未经特许人同意,不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
未经特许人同意,被特许人不将特许人授予的特许经营权转让给第三方。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未经特许人同意,被特许人不使用自己的品牌从事物流服务,也不同时代理其他物流服务公司的快件派送业务,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被特许人应当按照特许人订立的服务标准揽收和派送快件。被特许人应当接受特许人对其服务质量进行的检查,对违反特许人服务标准的行为,应当予以改正。
被特许人应当按照特许人要求的时间、形式保存物流详情单等原始资料,并定期向特许人报送各种报表。
广告宣传
特许人对其品牌形象进行推广和宣传,可以向被特许人收取广告费,双方约定广告费的收取标准、数额及交付方式如下:
被特许人可以发布与其物流服务有关的宣传广告,可能涉及特许人的知识产权、经营理念、商业秘密等内容时,应当经过特许人审查同意后方可发布。
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变更本协议的相关条款。
被特许人可以在本协议订立之日起 日内向特许人提出无条件解除协议的请求。
特许人未按照约定向被特许人交付特许经营的权属证明、特许经营体系资料等相关资料,经被特许人书面催告后,特许人仍未交付或提供,导致被特许人无法从事物流服务业务的,被特许人有权书面通知特许人解除协议。
特许人的特许经营体系存在瑕疵,导致被特许人无法继续从事物流服务活动的,被特许人有权书面通知特许人解除协议。
被特许人无法达到特许人有关服务质量标准的要求,经督促后 日内仍无明显改善,已经或可能影响特许人的整体运营形象的,特许人有权书面通知被特许人解除协议。
被特许人未按协议约定交付本协议项下的各种费用,经特许人书面催告后 日内仍未交付的,特许人有权单方解除协议。
违约责任
被特许人擅自超出协议约定的地域范围揽收快件,对特许人及特许人的其他直营店、被特许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对损失予以赔偿。
被特许人未经特许人同意,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对特许人及特许人的其他直营店、被特许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对损失予以赔偿。
被特许人未经特许人同意,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特许人的商业秘密,给特许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当对损失予以赔偿。
未经特许人同意,被特许人擅自将特许经营权转让给第三方,应当向特许人支付违约金 元。
未经特许人同意,被特许人以自有品牌从事物流服务,或者代理其他同类公司物流业务的,应当向特许人支付违约金元。
特许人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向被特许人提供经营指导、业务培训与协助的,应当向被特许人支付违约金元。
特许人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向被特许人提供特许经营体系的书面资料,经被特许人书面催告后在 日内仍未履行的,应当向被特许人支付违约金元。
特许人提供的知识产权、物料及其他特许经营产品存在瑕疵,对被特许人的经营活动造成损失的,应当对损失予以赔偿。
任何一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向对方进行信息披露,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对对方的损失予以赔偿。
争议解决方式
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也可向有关部门或行业协会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其他
本协议一式 份,双方各持 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特许人: 被特许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p#副标题#e#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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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营销策划是运用科学的策划方式与方法,对特定时空范围内的市场营销策划对象的各种信息进行系统地搜集、整理和分析的过程。那么下面是读文网小编整理的营销合作方案范本,就随小编一起去看看吧,希望能够有所帮助。
一.活动背景
三月份,正值春装上市的时节,在零售市场掀起又一个销售高潮。同时,正逢3.15消费者权益日,社会大众的目光同时集中到销售行业,特别是零售行业,能否把握住这次宣传时机尤为关键。因此,通过回馈顾客、树立良好的公益形象,从而提升商场的品牌和市场影响力。
二.活动目的
(一)通过活动,吸引消费者,提升商场客流量。
(二)抢占商机,配合商户冬装出清和促进春装上市,提高销售额。
(三)重点回馈会员消费者,进一步培养其对商场的美誉度和忠诚度
(四)全面树立商场品牌形象,扩大市场影响力,从而扩大市场份额。
三.活动主题 “妆点商场,感恩顾客情”
四.活动时间
03月11日——3月31日
五.活动内容:
促销活动部分:
(一) 感恩顾客情,买200元,直减100元
1. 凡2009.03.11——2009.03.31期间,凡在商场购物中心购物满200元(现金、银联、会员卡)即可获得直减优惠。直减金额分为以下几种,多买多减,翻倍买,翻倍减,依此类推:
2.(1)凡2009.03.11——2009.03.31期间在商场购物中心消费实付100元以上(现金,银联卡,会员卡)的顾客,持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凭当日消费凭证(机打流水单)到返卡点按发放规则领取感恩红利包(内含50元商场卡一张)。
(2)领卡地点:商场购物中心西门设返卡点4个(每个返卡点3人,电脑1台), 其中会员卡消费专区2个,普通消费专区2个。
(3)该卡只限2009.04.01——2009.04.10晚22:00之前消费,逾期无效。
3. 结算方式(略)
4. 活动规则
(1)单专柜内商品直减金额可累计,不可跨专柜累计
(2)买减活动可使用现金、银联卡、会员卡。普通会员卡等同现金使用;金卡、银卡可参加活动但不再享受原有折扣;商场卡不参加此活动,但可正常使用。
(3)顾客领卡时需凭当日消费凭证( 多张消费凭证累计无效),由派发人员在消费凭证(机打流水单)盖有“赠卡已领” 字样章方可领取每人限领一张;
(4)所赠50元商场卡必须在2009.04.01——2009.04.10晚22:00之前消费,逾期无效。
(5)家具,沃尔玛、苏宁、肯德基、和味拉面、屈臣氏、永和豆浆、仙踪林、渔满舱、御茗阁茶餐厅、尊品金海参、禹步健身房球馆、柯达冲印、浪漫经典、恒信通信、南山海景房、好心情、罗宝西饼店、网吧、儿童乐园及各美容院等独立项目不参与此活动。
5. 退换货原则:
(1)购买商品不足直减金额最低标准(200元)可直接在国家规定退换货期限内退货
(2)原则上不予以退货,可以换货,如顾客执意退货,所购商品视为不参加活动。其在专柜累计多件商品,退货后不足直减金额最低标准(200元)的,须按其商品原价补足差价;已领取赠卡的顾客在退货后不足领取赠卡金额的,需退回赠卡,赠卡已消费的,需补赠卡等额现金。
6.注意事项
(1)各品类的专柜除上面(5)规定外的尽可能参加本活动,参加买减金额可适当降低。
(2)03月10号进行全面检查价签大行动一次,缺者责令两天内补充完毕;
(3)活动前三天禁止更换价签;新上商品可以打签
(4)保证商品的正品率及卖场商品饱满率;
(5)培训和检查导购员对买赠活动的倍数计算准确无误;
(6)活动期间专柜未经审批私自变价,本商场给予该专柜10倍的惩罚。
(二)感恩忠诚,卡友专享
1.活动时间:2014.03.11——2014.03.31
2.活动内容:凡2014.03.11——2014.03.31期间在商场购物中心使用会员卡消费实付200元以上的顾客,持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到西门返卡点(会员卡专区)领取干红葡萄酒1瓶(价值68元),每人凭当日单张消费凭证(机打流水单)限领一瓶。(多张购物凭证累计无效)。
3.领酒地点:西门返卡点(会员卡专区)
4.领取规则:
(1)若顾客使用会员卡和现金、银联卡混合使用,会员卡消费部分满100元以上允许参加本次领赠活动。
(2)领取赠品时顾客需持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凭当日单张机打流水单( 多张机打流水单累计无效),由派发人员在机打流水单盖有“赠品已领” 字样章方可领取;
文化推广部分:
(一) “商场,我的生活美学”——网络图文征集活动
1.活动时间:
投稿时间:14.02.15——14.03.09
评稿时间:14.03.10——14.03.14
公布结果及颁奖时间:14.03.15
2.活动内容:
以“商场,我的生活美学”为主题,开展图文征集活动
3. 参赛方式
电子邮箱投稿:
4.参赛规则:
(1)以你所认为的生活美学为标准,以图或文或图文结合的方式来表达。
(2)可以是记录你个人的生活,也可以是身边的人或事,范围、题材不限。
(3)要求内容文明,不得侵犯他人权利和隐私。
(4)投稿者请留下个人姓名及手机联系方式,以便及时通知获奖信息。
(5)投稿日期以电子邮件显示时间为准
5. 奖项设置:
一等奖 一名 奖价值500元商场卡一张
二等奖 四名 奖价值300元商场卡一张
三等奖 十名 奖价值100元商场卡一张
6. 评奖及兑奖办法:
(1)商场企划部将于14.03.10——14.03.14期间评出各奖项,并以电话的形式通知获奖者。
(2)获奖者于14.03.15晚参加商场购物中心3.15晚会,颁奖仪式将在晚会现场举行。
(二)商场购物中心3.15文艺晚会
1.活动时间:14.03.15晚上7点
2.活动地点:商场一楼中厅
3.组织策划:商场艺术团
(三)商场杯春季长跑赛
1.活动时间:14.03.14上午7:30
2.活动地点:XX购物中心北广场
3.长跑路线:略
4.参赛方式:XX购物中心北广场现场报名
5.比赛规则
(1)参赛选手可现场领取序号
(2)参赛选手需按照指定路线进行比赛
6.奖项设置:
一等奖 一名 奖价值800元商场卡一张
二等奖 一名 奖价值500元商场卡一张
三等奖 一名 奖价值300元商场卡一张
鼓励奖 十名 奖价值100元商场卡一张
7.颁奖仪式:
获胜者于14.03.15晚参加商场购物中心3.15晚会,颁奖仪式将在晚会现场举行。
六.广告宣传及预算
布置预算:
气氛布置类型规格(米)数量价格(元)备注
喷绘(活动主题
宣传)9X2.7
7.2X2.72
天地柱1.5X0.87
收银台贴士0.21X0.1527
前厅大吊旗2.37 X 0.898 写真布
SP卡0.4 X 0.142000
合计
媒体预算
媒体版面发布时间费用预算
XX电视台XX零距离及其他时段03月09日已付
消费广场整版(一期)03月09日
拱门6个13日,14日,15日
气球20个13日,14日,15日
合计
赠品预算
礼品数量价格
干红葡萄酒100箱/天×10天=1000箱#p#副标题#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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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正确的经营理念,始能活用人才、技术、资金、销售等各方面的制度。而成功的销售离不开一份有效有利的销售协议。那么下面是读文网小编整理的代理销售协议范本,就随小编一起去看看吧,希望能够有所帮助。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买方订购以下产品
型号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修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质量
卖方提供的货物必须是符合原厂质量检测标准和国家质量检测标准以及合同规格和性能要求。
三、交货方式、时间、地点
卖方须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__日内交货,由买方到卖方公司所在地提货,当场交货。
四、验收
货物到达后,由卖方完成对的货物安装调试,由买方对货物的品种、质量、型号、数量进行检验,如发现货物的品种、质量、型号、数量与合同规定不符,买方有权拒绝接受。货物由买方验收合格并运走后,卖方不承担货物的品种、型号、数量与合同规定不符的责任。
五、货款支付
买方首交订货款(大写)______%货款(即人民币:______圆整)。在卖方交货,并安装完毕,买方验收合格后,______日内买方一次性支付全部余额(大写):______%货款(即人民币:______万圆整)。
六、售后服务
本合同所指的货物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按______年内免费保修,具体实施办法见产品保修卡;如是硬件本身的故障,免费上门服务;如是操作系统崩溃或受病毒、木马攻击及人为损坏方面的问题,需上门服务,卖方收取一定的服务费;送修免费。
七、违约责任
买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如拒收货物对卖方造成损失,卖方有权追索。买方逾期付款,买方每日偿付卖方欠款总额百分之______的滞纳金;卖方交货当时所交货物的品种、型号、数量、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买方有权拒收;卖方不履行售后服务的有关义务,对买方造成损失,买方有权追索。
八、争议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产生的诉讼,由合同签定地人民法院受理。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 卖方与买方各执一份。 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购买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并按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
买方:___________(签章) 卖方:__________(签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与代理销售协议相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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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知识经济的飞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不确定性展现在社会发展中。一个国家的竞争力更多的展现在创新和加盟发展的基础上。县级城市的物流潜力巨大,不少人都想加盟发展,但是一个加盟离不开有效的加盟协议。那么下面是读文网小编整理的县级物流加盟合作协议,希望大家有所帮助。
第一条 本协议双方
1.1甲 方:青岛赛弗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总部)
1.2乙 方:
第二条 青岛赛弗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总部)
2.1《加盟青岛赛弗物流网络协议书》系青岛赛弗物流网络营运全球快件网络操作规范的公约(简称S.F公约),本协议甲方为S.F品牌的拥有方;
2.2任何要求加盟本公约者,均需签订本协议。在签订本协议前,还需有加盟承诺书;
2.3当加盟者收到《缔约认定通知书》时,加盟者即成为《S.F公约》的正式成员,即享受所有加盟者同等待遇;
2.4《缔约认定通知书》到达之前,凡签订本协议书的加盟者,未能按照协议要求交付各项费用,或未交足费用的,视为订约无效。
第三条 合 同 主 题
为维护《S.F公约》的纯洁性和S.F品牌及各附件的严肃性,不断扩大服务区域,保证全网正常运行。现根据S.F速递网络要求,甲方同意乙方加盟公约,乙方亦同意本协议及各附件款项。乙方作为加盟者,应做到服从甲方统一管理,规范服务速递业务,严格按《S.F公约》和《赛弗物流公司管理章程》规定,并执行本协议各附件要求,即履行本协议内容。
第四条 甲 方 责 任
4.1乙方按甲方授权的期限一次性付清加盟前应缴费用后,甲方即S.F将营业区域划拨给乙方经营。
4.2经营期限为200 年 月 日始,至200 年 月 日。经营权分为一次性买断或不买断两个标准。乙方若一次性买断经营,标准为3万元。
4.3维护S.F商标尊严。做到对所有加盟着公平、公正、严格按公约和《网络管理章程》认真执行。
4.4只要乙方在自主经营过程中,不违反《S.F公约》和网络所公布的各项管理规定的条款,甲方就不得擅自单方面解除协议。
4.5乙方应承担自己在市场速递业务中经营的风险,甲方只有配合协调、代理诉讼(仲裁)义务。如乙方在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经济、民事、行政等责任,均应由乙方自行承担。
4.6甲方应负责解答乙方用书面形式提出的各项工作想法或采纳其合理化建议。
4.7甲方应负责协调、管理、指挥、检查、培训、奖罚、行风监督、协调理赔、查询等工作,尽加盟S.F速递网络管理责任。
第五条 乙 方 责 任
5.1乙方自愿加盟《S.F公约》并自觉遵守公约、网络管理章程及附件条款,服从甲方的协调和对个案的决定。
5.2乙方应完全遵守国家有关物流、运输、外贸、海关、工商、税务、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乙方不得将S.F商标挪作其他用途。违者应承担法律责任。
5.3乙方应执行甲方根据速递业形势发展而出台的规定和通知等所有文件精神
5.4乙方要自备开展业务所需的营运交通工具,办公设备(电话、电脑、传真机、打印机、复印机)等相关设备。业务员必须具有专业的物流知识。乙方有义务按时交付各种费用和执行按时结算的责任。
5.5乙方应保证运件包装合格,各种单据清晰、明了、并及时登记。
5.6乙方承担按时派送、出车、接货、拖车和优质服务责任。
5.7承担报告和汇报责任,同时接受加盟同仁的监督。
5.8在S.F网络内能到达的块件,必须在本网络内运转。严禁转运其他网络。如使用S.F面单未在本网络内转运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即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接受总部的处罚。
5.9乙方严禁交接承运法律所金质的物品,如:易燃、易爆、流质、腐蚀、白色粉末、油漆、易碎品、泄漏、污染、等其他影响安全的一切物品。如有违规者,一经查处所产生的后果造成的事故责任全由自己承担。
第六条: 违 约 责 任 :
6.1若乙方违反本公约及协议各附件条款,参照(赛弗物流网络管理章程)等相关文件,承担违约责任。
6.2乙方不得经营和派送其他非S.F品牌块件,如发现前例情况,每票罚款1000-5000元。罚款自总部通知到达后15天内,必须交付给甲方,除有约定外,双方还必须签订违约备忘录。
6.3严禁乙方自发通知各种函件影响网络正常运作,以及不准时参加会议或各种培训,违者按(例会制度)和(培训制度)规定标准处罚。签约后,乙方一年内连续三次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约协议。
6.4乙方保证交给甲方速递的快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所有包装及品质必须完好,因乙方的原因所发生内件短少、内装物质不佳、快件延误、部分损坏或丢失等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6.5乙方应与所有加盟方一样,在快件进仓或出仓时,均需立即做台帐登记,核对后进行数据上传。对货物发生疑问,应通过电话或传真查询,确认到出货站点,核对是否收到所有货物。否则,视为货已收齐。若有缺货现象,由出货方承担责任。若应答方无人值班应答,查询方就视为已转达。所有加盟方应统一购买S.F面单,面单每份0.5元计收。
6.6乙方与各加盟公司相互之间受理快件,如遇到付款拒付、少付、运单地址不详、货物未到、货物未齐、件到付款改为预付、到付金额偏高、客户需要协商变更或者因错误包装、分拣错误、车辆事故、航空拉货、被偷盗、破损、重量与记录不符等,都将用传真相互确认为准,并记录发现时的详细情况。如有延误、自作主张不派送,或者不按客户指定的地点放置货物所造成损失的,由肇事人承担所有损失赔偿,肇事者公司负连带责任,先予赔付。
6.7乙方若因服务质量被投诉,每次罚款50元。市区速递派送业务,须上午11点前送完。违者,即超过三十分钟,每票罚款20元;超过二小时,每票罚款50元;迟至次日上午派送的,每票罚款100元;迟至次日下午派送的,罚款200元;又隔日延迟派送的,罚款400元。凡因通联、延误派送引起损失有投诉记录的,每次加罚20元;未经确认程序先予退件的,以延误派送者处罚。
6.8乙方与甲方争议,先由甲方网络经理协调,协调不成的由甲方总经理负责监督执行。S.F网络严禁扣件、压件、勒赎等违法行为发生。一经发现,视为违约。违约方承担5000-10000元罚款,并向全网络通报批评。若乙方在一周内被三次投诉,甲方网络管理中心对其进行整改培训,费用由乙方支付。
6.9凡发生丢件情况,丢件方须在五天内主动确认,并先将赔偿金划给受损方。延迟处理按《S.F网络管理章程》规定论处。主动积极配合和服从总部管理中心调解。
6.10无保价快运件丢失,全网络一律按运送契约条款予以赔偿。局域网内的由自己经理协调处理;全国网先由当事双方经理协调处理。处理不了的,由总部管理中心网络经理复检决定,财务部落实追款到位。需要或者发生司法(仲裁)程序解决的,另议。
6.11保价物流,属于高风险作业范畴。凡有保价的,须有专人专送。发货之前,须将面单传真给总部管理中心及目的地公司确认,并将收取保价费的40%打卡给派件公司。没有该程序的,视为无保价运递。如果程序合理,发生丢失事件,各方按揽件方赔偿60%,派送方赔偿40%比例赔偿保价金额。发生司法(仲裁)程序解决的,另议。
6.12甲方一旦发现乙方因受理违禁品致航空货运、班车快件被污染的现象,先按每次罚款2000-5000元处理,并由责任人赔偿因此造成的至发货后再发生的任何费用,以及因此造成的损失费用。
6.13查询签收单的保存期为三个月。到第四个月,各站点将第一个月的全部签收单集中打包,发往青岛管理中心档案室继续保存三个月,查询时限为30天。若在规定时间内拿不出签收单的,按丢件处理,每票处罚人民币500元。凡发生丢件事故后瞒报十天者,或事后再复报的,即应视为自动放弃要求赔偿权利。
第七条 结算标准
7.1青岛地区的结算标准和方法,以及时间的规定,均按青岛地区的执行标准施行。如派送费、中转费、到付款、大宗货派送费等,按青岛地区附件规定执行。
7.2到付款返还90%,带发票与不带发票同样结算。S.F网络均执行同一标准,青岛地区执行标准必须经总部审批。
7.3空运中转一律以《内部价目表》公布价格实行现金结算,无款不中转(参照7.1),不能按压件或扣件处理。引起延误,由发货站点承担责任。有条件的,先打预付款。
7.4青岛地区各站点之间的大宗货物,派送费每票50千克以下(不含50千克),一律互免派送。青岛地区每票50千克以上(含50千克)每公斤按0.30元计算征收派送费,结算方法和时间按青岛总部财务部规定为准。全网另有规定的除外。
7.5加盟者入网后,在S.F网络内实行统一标准,即押金3000元、到付押金1000元、网络建设费每月200元、赛弗物流系统每月200元、站点预交3000元结算金,交付方式及时限,按《缔约认定通知书》规定执行。
7.6如客户要求退件的,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发件方承担。
第八条 解约条件
8.1任何一方都有依法解除协议的权利,并以书面通知送达为准,解约过渡期为七天整。过渡期结束后,延期查询期限为三十日。查询期内,双方应做好对帐和清帐工作。查询期的最后一天,如乙方没有违法、违约的行为,甲方应将乙方原交付的押金如数退还给乙方。甲方每迟延返还押金一日,应加付乙方五十元。
8.2乙方在解约三十七日内,必须配合甲方网络查询。若发现乙方有一票不配合查询,视为丢件处理,并在乙方押金中直接扣除。
8.3退还给乙方的押金为不计息。退款时,乙方须将有签收结果的所有签收单,如数返还给甲方。少返还一张,即按丢件处理,并在乙方押金中扣除。
8.4乙方不配合甲方查询标准的,是指不按规定时限答复查询结果。亦包括有损于S.F品牌形象的任何行为和结果。
8.5自《解约通知书》送达之日起,计算过渡期和延期查询日,总计为37天。双方理清关系后,在乙方领款之日,须将所有手续和物料返还给甲方,不得以丢失或找不到为由。否则,每项按2000元标准赔偿(即S.F品牌标识协议书、印章、授权书,以及各类通知、文件、价目表、签收单等)。嗣后,甲方仍具有追偿权。
第九条 其它
9.1若加盟公司之间发生经济纠纷,在无法协商的情况下,由总部管理中心先调解,并达成调解协议。总部管理中心调解,要向发生纠纷的双方收取5%的调解费,其收取的调解费全部应用于网络开发之用。但通过司法或仲裁解决者除外。
9.2为维护网络整体利益,凡被S.F系统内各加盟公司所除名者,一律不得再进入本网络内其它公司参加工作。一经发现,接受的公司将被处以500-2000元的罚款。
9.3乙方按时交纳各种费用,若有拖欠,须在第二天补齐。并通过S.F总部向网内各公司通报批评。
9.4全网络查询答复时限为30分钟之内。如不能在30分钟内完整答复结果,须将实情回复给查询方。违者,每次罚款30元。如因此被投诉,亦按本协议相关规定执行。
9.5局域网内上、下货时必须严格仔细检查。卸货时(唱票)制。遇有其它公司客户货物错卸,须在最早时间内,主动送往目的地公司。如因外包装上有两个
始发到两个目的地错误标识,应由错发方承担责任。
9.6各项赔偿和罚款一律由S.F总部复核认定,由财务部下发财务处罚决定书,如不服裁决,即由总部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9.7本协议所列币种均为人民币,以元为单位。各单据及所有出台的表格价,均以此币为标准收取。此处不再一一赘述。
9.8本协议经签字后,不得转让、转卖或交他人托管。一旦发现,甲方为维护S.F品牌和所有加盟公司的权益,有权单方解除协议。协议经乙方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生效。若乙方变更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转让股权,须经甲方认同后方可继受协议。甲方应对乙方变换新人的情况和素质以及从业资历进行评估。对于不适应网络继续合作者,甲方有权解除该协议,但并不应因此视其为甲方单方解除协议的违约行为。
第十条 关于本协议
10.1本协议经签字、盖章成立后,协议双方各持正本一份,存档备用。甲方还另要给予乙方授权《品牌使用授权证》一份,以及全部协议附件文本。
10.2乙方不得将甲方管理的一切文件、资料和各项管理和发展等商业秘密信息泄露给他人或其他企业。违者,亦追究法律责任。
10.3乙方必须保证将当天押车记录交所辖地分拨中心。违者,甲方将不承担由其产生的一切责任,并保留其单方解约的权利。
10.4乙方使用的面单、封套、总包条码等规定物料,必须是S.F有价发放的统一物料。其价格规定,请参见本协议有关规定或者咨询S.F总部物料销售专职人员。
10.5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生效之前,双方已签定过的协议、协议、意向书(双方同意的不注明所签日期的文件),均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终止。本协议中,除权利义务外有关速递业的未尽事宜,仍应参照S.F总部新颁布的通知精神执行。
10.6本协议与甲方S.F网络内颁发的各种相关文件,也自协议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发生同时效力。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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