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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关于小微企业的所得税申报,具体要怎么做?小微企业的所得税申报应该怎么写?小编收集了一系列小微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申报方法与流程,一起来看看吧!
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小微企业年度申报如何填写
采用查账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小型微利企业年度申报表填写方法:
(一)2017年度汇算清缴需区分以下情况:
当《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版)》A100000表第23行>0且≤20万元时,A100000表第23行×15%的积填入《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第1行“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与第2行“其中:减半征收”。
当A100000表第23行>20万元且≤30万元时,A100000表第23行×15%×(2017年10月1日之后经营月份数/2017年度经营月份数)+A100000表第23行×5%×(2017年10月1日之前经营月份数/2017年度经营月份数)的计算金额填入《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第1行“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A100000表第23行×15%×(2017年10月1日之后经营月份数/2017年度经营月份数)填入《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第2行“其中:减半征收”。
为简化计算,2017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大于20万元不超过3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可以按照《20-30万元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比例查询表》(见表1)计算填报该项优惠政策。
(二)2017年及以后年度汇算清缴时
当《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版)》A100000表第23行≤30万元时,A100000表第23行×15%的积填入《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第1行“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与第2行“其中:减半征收”。
五、采用核定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小型微利企业年度申报时如何填写小微优惠?
答:采用核定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小型微利企业年度申报表填写方法:
(一)2017年度汇算清缴需区分以下情况:
当《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17年版)》第11行或第14行≤20万元时,第11行或第14行×15%的积填入第17行“减: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所得税额”与第18行“其中:减半征税”。
当《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17年版)》第11行或第14行>20万元且≤30万元时,第11行或第14行×15%×(2017年10月1日之后经营月份数/2017年度经营月份数)+第11行或第14行×5%×(2017年10月1日之前经营月份数/2017年度经营月份数)的计算金额填入第17行“减: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所得税额”,第11行或第14行×15%×(2017年10月1日之后经营月份数/2017年度经营月份数)的计算金额填入第18行“其中:减半征税”。
为简化计算,2017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大于20万元不超过3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可以按照《20-30万元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比例查询表》(见表1)计算填报该项优惠政策。
(二)2017年及以后年度汇算清缴时
当《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17年版)》第11行或第14行≤30万元时,第11行或第14行×15%的积填入第17行“减: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所得税额”与第18行“其中:减半征税”。
查询方法说明:
1. 本表由2017年度汇算清缴时应纳税所得额介于20万元至30万元之间的小型微利企业查询使用。
2. “企业成立时间”:企业根据其不同成立时间所在行次,查询申报税款所属期的对应优惠比率。
3. “优惠率、其中减半”:优惠率主要指企业同时享受20%、10%(减半征税)的综合优惠情况;“其中减半”指享受减半征税优惠情况。
查账征收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与“优惠率”的乘积,填入《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第1行“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与“其中减半”的乘积,填入《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第2行“其中:减半征税”。
核定征收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与“优惠率”的乘积填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17年版)》第17行“减: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与“其中减半”的乘积,填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17年版)》第18行“其中:减半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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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很多的朋友来问关于所得税汇算清缴的事情,申报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应该怎么做?小编整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申报流程给大家,欢迎阅读!
首先需要准备好:
所得税清算A类表、B类表、关联企业表、企业基本信息表,企业税收优惠申请表,公章,法人章,会计章,财务章,圆珠笔。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内容和资料如下:
1.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
2.财务报表;
3.备案事项相关资料;
4.总机构及分支机构基本情况、分支机构征税方式、分支机构的预缴税情况;
5.委托中介机构代理纳税申报的,应出具双方签订的代理合同,并附送中介机构出具的包括纳税调整的项目、原因、依据、计算过程、调整金额等内容的报告;
6.涉及关联方业务往来的,同时报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
7.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纳税人采用电子方式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的,应按照有关规定保存有关资料或附报纸质纳税申报资料。
8.实行跨地区经营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由统一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的总机构,按照上述规定,在汇算清缴期内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进行汇算清缴。分支机构不进行汇算清缴,但应将分支机构的营业收支等情况在报总机构统一汇算清缴前报送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总机构应将分支机构及其所属机构的营业收支纳入总机构汇算清缴等情况报送各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
9.经批准实行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集团,由集团母公司(以下简称汇缴企业)在汇算清缴期内,向汇缴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汇缴企业及各个成员企业合并计算填写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以及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有关资料及各个成员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统一办理汇缴企业及其成员企业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一)纳税人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与企业财务报表有关项目的数字是否相符,各项目之间的逻辑关系是否对应,计算是否正确。
(二)纳税人是否按规定弥补以前年度亏损额和结转以后年度待弥补的亏损额。
(三)纳税人是否符合税收优惠条件、税收优惠的确认和申请是否符合规定程序。
(四)纳税人税前扣除的财产损失是否真实、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程序。跨地区经营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其分支机构税前扣除的财产损失是否由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证明。
(五)纳税人有无预缴企业所得税的完税凭证,完税凭证上填列的预缴数额是否真实。跨地区经营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及其所属分支机构预缴的税款是否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分配表》中分配的数额一致。
(六)纳税人企业所得税和其他各税种之间的数据是否相符、逻辑关系是否吻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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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的4月30日是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截至日期,在4月30日之前要前往公司的税务专管员处交表,交表时带上公章、法人章,以便备用。
申报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常见问题
1、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是3万多,并且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享受税收优惠时如何填写季度申报
答:《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17号)第一条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4号)第一条规定,上一纳税年度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同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的资产和从业人数标准,实行按实际利润额预缴企业所得税的小型微利企业(以下称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等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6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第9行“实际利润总额”与15%的乘积,暂填入第12行“减免所得税额”内。
因此,您企业在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需要将第9行“实际利润总额”与15%的乘积,暂填入第12行“减免所得税额”内。
2、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应该如何进行处理?
答:企业在筹建期间的业务招待费,按照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企业生产经营开始后,其按照国税函[2009]98号文件摊销的筹办费中的业务招待费,加上当年度发生的业务招待费的60%,作为该年度的业务招待费总额,按照有关规定计算扣除。
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按照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企业生产经营开始后,其按照国税函[2009]98号文件摊销的筹办费中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加上当年度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作为该年度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总额,按照有关规定计算扣除。
3、核定征收企业取得的营业外收入是否需要并入收入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77号)第二条规定,国税发[2008]30号文件第六条中的“应税收入额”等于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后的余额。用公式表示为:
应税收入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
其中,收入总额为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
因此,您企业取得的营业外收入如果不属于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的,均需要并入收入额中缴纳企业所得税。
4、企业聘用没有毕业的实习生,支付的工资可以作为工资薪金税前扣除吗?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第一条规定,企业因雇用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以及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区分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并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因此,您企业聘用没有毕业的实习生,支付的工资可以作为工资薪金税前扣除。
5、企业13年4月份一次性收取13年4月份至14年3月份一年的租金收入,请问此部分应该如何确认收入?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一条规定,根据《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交易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其中,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根据《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
因此,您企业取得租金收入可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
6、企业有笔应付未付款已确认无法向外支付,请问对于这笔款项还需要并入收入总额中吗?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二十二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九)项所称其他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项至第(八)项规定的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
因此,对于您企业确认无法向外支付的应付未付款需要并入收入总额中。
7、企业向自然人股东借款发生的利息支出应该如何处理?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777号)第一条规定,企业向股东或其他与企业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第四十六条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1号)规定的条件,计算企业所得税扣除额。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1号)第一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比例和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计算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得在发生当期和以后年度扣除。
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除符合本通知第二条规定外,其接受关联方债权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比例为:
(一)金融企业,为5:1;
(二)其他企业,为2:1。
因此,您企业向股东借款发生的利息支出按照上述规定进行扣除。
8、企业的固定资产已经到使用年限,账上进行了清理,请问处置时发生的损失如何税前扣除?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第九条第(三)款规定,企业固定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报废清理的损失,应以清单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
因此,您企业的固定资产已经到使用年限,账上进行了清理,并且已处置,发生的损失需要以清单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
9、软件企业取得的即征即退税款是否需要并入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
答:《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第五条规定,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规定取得的即征即退增值税款,由企业专项用于软件产品研发和扩大再生产并单独进行核算,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因此,您企业取得的即征即退税款如果是用于软件产品研发和扩大再生产并单独进行核算,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10、我公司从农户手中收购裙带菜,进行挑选、整理、切丝、包装,然后出口。这是否属于农产品初加工项目,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答:《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的通知》(财税[2008]149号)附件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将水生植物(海带、裙带菜、紫菜、龙须菜、麒麟菜、江篱、浒苔、羊栖菜、莼菜等)整体或去根、去边梢、切段,经热烫、冷冻、冷藏等保鲜防腐处理、包装等简单加工处理的初制品,以及整体或去根、去边梢、切段、经晾晒、干燥(脱水)、包装、粉碎等简单加工处理的初制品。
* 罐装(包括软罐)产品不属于初加工范围。
因此,您企业所述的裙带菜加工业务属于税法规定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可以申请享受农、林、牧、渔业项目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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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企业所得税申报如何做?要什么准备吗?今天读文网小编整理了金华市企业所得税申报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企业所得税申报流程
申报程序
1、为提高为纳税人服务质量,提高纳税人申报质量,我局继续推行申报前预审制度,请年度实际应纳税所得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亏损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和汇总纳税企业,在2010年4月20日前将汇算清缴资料报予税收管理员处预审,预审后再进行网上申报或手工申报。
特别提示:符合预审条件的企业需在2010年4月20日前将汇算清缴资料报予税收管理员处预审,预审后再进行网上申报或手工申报。
2、网上申报的企业完成网上申报后3日内将汇算清缴纸制申报表及其他资料报送至税收管理员处;手工申报的企业先将汇算清缴资料报送至主管税务所税收管理员处,再进行手工申报,完成申报后将纸制年度申报表交回。汇算清缴的纸质申报表及各项资料请设置为A4规格纸报送,并加盖企业公章和税收管理码章(七位税务代码章)。
特别提示:汇算清缴的纸质申报表及各项资料请设置为A4规格纸报送,并加盖企业公章和税收管理码章(七位税务代码章)。
3、经税务机关审核后,需办理退税的企业,在完成年度申报后即可向我局提出退税申请,并按照退税要求办理退税手续。
特别提示:需办理退税的企业,在完成年度申报后即可向我局提出退税申请。
报送资料
1、企业报送汇算清缴纸质申报表及资料时,应按照“2009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资料清单(居民企业适用)”准备提交的相关资料,并提供“2009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资料清单(居民企业适用)”一式两份(“资料清单”可从我局网站下载)。受理人员进行资料审核并在两份清单上履行接收手续后,将“2009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资料清单(居民企业适用)”退还企业一份。
特别提示:以上汇算清缴需报送的表、证、单、书,请登录我局网站下载。我局网址:登陆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点击“区县分局”中的“直属分局”(请不要直接搜索“直属分局”)。
2、符合条件的企业必需报送中介机构出具鉴证报告
(1)根据《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涉税事项附送中介机构鉴证报告的通知》(京国税发[2008]399号)的规定,凡发生下列事项的企业,在进行汇算清缴时应附送有法定资质的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
a.当年亏损超过10万元(含)的纳税人,附送年度亏损额的鉴证报告;
b.当年弥补亏损的纳税人,附送所弥补亏损年度亏损额的鉴证报告,以前年度已就亏损额附送过鉴证报告的不再重复附送;
c.本年度实现销售(营业)收入在3000万元(含)以上的纳税人,附送当年所得税汇算清缴的鉴证报告。
(2)委托中介机构代理纳税申报的,切记一定要出具双方签订的代理合同,并附送中介机构出具的包括纳税调整的项目、原因、依据、计算过程、调整金额等内容的报告。
(3)鉴证报告应注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有应纳税所得额调整项目的,应列示包括所得税调整项目、原因、依据、计算过程、调整金额及以前年度损益调整项目等内容的调整事项说明,不符合要求的鉴证报告我局将予以退回,重新报送。
(4)鉴证报告应符合《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4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执业基本准则的通知》(国税发[2009]149号)的有关规定。
特别提示:委托中介机构代理纳税申报的,切记一定要出具双方签订的代理合同,并附送中介机构出具的包括纳税调整的项目、原因、依据、计算过程、调整金额等内容的报告。另,不符合要求的鉴证报告我局将予以退回,重新报送。
金华市地税局: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问答
一、搬迁企业资产损失如何税前扣除?
答:企业根据搬迁规划异地重建的,其搬迁或处置收入扣除固定资产重置或改良支出、技术改造支出和职工安置支出后的余额,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折余价值因已得到补偿,不得再税前扣除。
企业没有重置或改良固定资产、技术改造或购置其他固定资产的计划或立项报告,企业拍卖机器设备等发生的损失,由企业自行计算扣除。
二、查补收入是否可以作为计算税前扣除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三项费用)的基数?查补所得能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答:查补收入不允许作为计算税前扣除三项费用的扣除基数。国家税务总局2010年第20号公告已经明确规定,查补所得允许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三、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及个人借款发生的利息支出,在不超过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允许扣除。由于各金融企业的浮动利率不一致,在计算利息扣除时如何掌握?企业向非金融企业或个人借款发生的利息支出,是否需要地税局代开的发票在税前扣除?对个人借款支付的利息支出,是否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凭证作为企业所得税扣除的凭证?
答: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及个人借款发生的利息支出,年支付利息不超过12%的部分允许税前扣除。
非金融企业借款,应当提供地税机关代开的利息发票,向个人借款支付的利息,应当提供地税机关代开的利息发票及个人所得税扣税凭证,方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四、2010年下半年成立的公司,上半年没有开始营业,但是有一些筹建的费用支出,现在汇算清缴的时候,企业是亏损的,那么上半年这些费用是不是也可以算在亏损额里面?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规定: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的年度,为开始计算企业损益的年度。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之前进行筹办活动期间发生筹办费用支出,不得计算为当期的亏损,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第九条规定执行。
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
五、小型微利企业在2010年享受什么优惠政策?
答:根据《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33号)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财税[2011]4号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继续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六、房地产开发企业未签订预售合同收取的定金是否征税?
答:根据国税发[2009]31号文件规定,签订预售合同或销售合同的收入为销售收入,因此签订销售合同之前收取的定金不属于销售收入,不应当征税。对于收取的定金将来签订预售合同时,一并纳入预收账款核算,作为销售收入,如果客户不再要房子,而没收的定金,作为营业外收入处理。如果企业虽然没有签订规定格式的预售合同,但是签订了相当于预售合同的协议,也应当认定为已经签订了预售合同,对此定金应该作为销售收入征税。
七、供水、供热企业收取的一次性入网费如何处理
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9条规定,企业所得税除另有规定外,采取权责发生制原则,因此企业应当对一次性收取的入网费,在服务合同期限内摊销,服务合同未规定期限的,应该按照3年摊销。
八、企业购进货物估价入库,至次年汇算清缴结束前仍未取得发票,是否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答:企业购进货物估价入库,至次年汇算清缴结束前仍未取得发票,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实际取得发票时,作追溯调整,涉及应补、退税款的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处理。
九、高新技术企业取得认定证书的当年,主动放弃到税务机关备案或未及时备案,至次年才去备案,能否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
答:可以。但是从次年开始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十、企业发生的在建工程试运行收入,是否允许冲减工程成本?
答:2008年以前,财税[1996]79号文件规定试运行收入应当计入收入,而不是调减工程成本,新税法实施后,对此问题没有明确界定,但是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基本精神,试运行收入也是收入,不能相互抵顶,因此不应当冲减工程成本。
十一、商场采取购物送赠品的形式销售商品,收入如何确认?赠品支出如何处理?
答:商品销售收入按实际取得的收入计算,赠品按成本价做销售费用税前扣除。
十二、返聘离退休人员,支付的工资如何扣除?
答:按照工资的规定税前扣除。
十三、企业为本单位离退休人员发放的报刊费以及报销的医疗费如何扣除?
答:离退休人员已经纳入社会统筹,为其发放的报刊费以及报销的医疗费不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十四、企业职工报销通讯费或领取补贴,如何扣除?
答:在职工福利费中支出。
十五、企业为离家远的职工租房负担的租金,如何扣除?
答:以单位名义租房,计入管理费;以职工个人名义租房,单位负担,计入职工福利费。
十六、有的单位未参加社会统筹,单独设置一个医疗中心,按照国家规定计提医疗保险,对在职职工发生的医疗费凭票报销,如何扣除?
答:计提医疗保险,不能税前扣除。在职职工发生的医疗费凭票报销,在福利费中列支。
十七、核定征收企业取得的股权转让所得、转让土地使用权等非经常经营所得,是否可以减除其股权成本?
答:根据国税函[2009]377号文件规定,按应税所得率核定征收企业的应税收入额等于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后的余额。用公式表示为:应税收入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其中,收入总额为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不得减除成本费用。
十八、国税函[2009]118号文件中的搬迁补偿收入税收政策应当如何理解?属于免税收入的范畴么?假设某企业土地使用权计税基础为1亿元,取得政府补偿为1.5亿元,该企业用该笔款项在异地重建支出款项1.4亿元,是否可以理解为只需要将1000万元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即可。
答:虽然国税函[2009]118号文件没有明确说明搬迁补偿收入属于免税收入,但是其政策含义其实就是免税收入,因此以上案例中应当将1000万元计入应纳税所得额,1.4亿元作为免税收入,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十九、企业无法提供公安机关存货、固定资产被盗破案和结案证明材料,是否可以税前扣除?
答:存货、固定资产被盗损失,需要提供向公安机关的报案记录,公安机关立案、破案和结案的证明材料。对于立案后长期无法破案和结案的案件,在公安部门破案和结案前涉案资产的损失不得税前扣除。
二十、向关联企业或非关联企业的无偿借款是否需要核定利息支出,纳入应纳税所得额征税?例如:某公司借款1000万元给关联企业,没有收取利息。
答:答:如果两个公司是关联企业(一家是居民企业,一家是非居民企业,则按照《特别纳税调整-办法》处理;如果两个公司是关联的居民企业,且税负相同,不进行关联交易调整。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金华市企业所得税申报,不知道有没有帮助到大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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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小微企业的增值税如何进行申报?2017年小微企业增值税申报的流程是什么?今天读文网小编分享了小微企业增值税申报流程给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一.认证:
纳税人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必须在纳税申报之前到所属国税机关申报管理窗口认证金税工程数据.税务机关认证后,向纳税人下达"认证结果通知书"和"认证结果清单".对于人种呢感不符及密文有误的抵扣联,税务机关暂不抵扣,并当场扣留作调查处理,未经认证的,不得申报抵扣.
二.办理纳税申报:
1.纳税申报资料: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2).工业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销项进项明细表;(3).货物清单;(4).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清单;(5).发票领用存月报表;(6).分支机构销售明细表;(7).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使用明细表;(8).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完税证/收购凭证/运输发票)抵扣明细表;(9).生产企业"免抵退"税计算明细表;(10).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
2.备查资料及其保管:
(1).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存根联;(2).已开具的普通发票存根联;(3).符合抵扣条件并且在本期申报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4).收购凭证(发票)的存根联或报查联;(5).海关进口货物完税凭证复印件;(6).运输发票复印件(如果取得的运输发票数量较多,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只附列发票面额在一定数额之上的运输发票复印件);(7).免税农产品的普通发票复印件以及废旧物资回收企业开具的普通发票复印件;(8).代扣代缴税款凭证复印件;(9).进料加工申请表和来料加工免税证明单;(10).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备查资料.
备查资料由纳税人在月度终了后,整理装订成册,加装<<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征税/扣税单证汇总簿封面>>,按规定填写封面内容,由办税人员和财务人员分别审核签字,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接受税务机关的检查.
3.增值税纳税申报资料的填报要求:
纳税人按月申报纳税,于每月10日前到国税机关办理申报纳税,并按照相应的填报说明填报下列资料一式三份(认证通知书及其附列清单复印件两份),加装<<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资料汇总簿封面>>后递交税务机关,税务机关对纳税申报资料的完整性审核后签收,将申报表录入
电脑
在申报表上加盖"征收章",一份退还纳税人,两份留存.对于各种纳税人报送的纳税申报资料的具体要求如下:
企业类型属商业企业的报送:"纳税申报资料"第(1)(3)(4)(5)(6)(7)(8)(10)项;
企业类型属工业企业的报送"纳税申报资料"第(1)(2)(3)(4)(5)(6)(7)(8)(10)项.其中实行"免抵退"税的纳税人须加送第(9)项.
三.抄税:
纳税人每月将防伪税控开票系统中的数据抄至"税控IC卡"上,在办理完纳税申报手续的同时报所属税务机关申报管理部门,申报管理部门抄税后,将"税控IC卡"退给纳税人.纳税人抄税数据大于申报表数据的,税务机关暂扣"税控IC卡",核实处理后再退还纳税人.纳税人必须在纳税申报的同时进行抄税,逾期抄税的,税务机关将暂停供应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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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纳税申报表是什么?今天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
一、本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方式申报企业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及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的非居民纳税人在月(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使用。
二、本表表头项目: 1、“税款所属期间”:纳税人填写的“税款所属期间”为公历1月1日至所属月(季)度最后一日。
企业年度中间开业的纳税人填写的“税款所属期间”为当月(季)开始经营之日至所属季度的最后一日,自次月(季)度起按正常情况填报。
2、“纳税人识别号”:填报税务机关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15位)。 3、“纳税人名称”:填报税务登记证中的纳税人全称。 三、各列的填报 1、“据实预缴”的纳税人第2行~第10行:填报“本期金额”列,数据为所属月(季)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填报“累计金额”列,数据为纳税人所属年度1月1日至所属季度(或月份)最后一日的累积数。纳税人当期应补(退)所得税额为“累积金额”列第10行“应补(退)所得税额”的数据。
2、“按照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的纳税人第12行至15行及“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法预缴”的纳税人第17行:填报“本期金额”列,数据为所属月(季)度第一日至最后一日;填报“累计金额”列,数据为纳税人所属年度1月1日至所属季度(或月份)最后一日的累计数。
四、各行的填报
本表结构分为两部分:
1、第一部分为第1行至第17行,纳税人根据自身的预缴申报方式分别填报,包括非居民企业设立的分支机构:实行据实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2行至10行;实行按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月度或季度平均额预缴的纳税人填报第12行至15行;实行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预缴的纳税人填报17行。
2、第二部分为第18行至第23行,由实行汇总纳税的总机构在填报第一部分的基础上填报第19行至21行;分支机构填报第21行至23行。
五、具体项目填报说明 1、第2行“营业收入”:填报会计制度核算的营业收入,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按其会计制度核算的收入填报。
2、第3行“营业成本”:填报会计制度核算的营业成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按其会计制度核算的成本(费用)填报。
3、"第4行'实际利润额':填报按会计制度核算的利润总额减除以前年度待弥补亏损以及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后的余额。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比照填报。房地产开发企业本期取得预售收入按规定计算出的预计利润额计入本行。
4、第5行“税率(25%)”: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的25%税率计算应纳所得税额。
5、第6行“应纳所得税额”:填报计算出的当期应纳所得税额。第6行=第4行×第5行,且第6行≥0。
6、第7行“减免所得税额”:填报当期实际享受的减免所得税额,包括享受减免税优惠过渡期的税收优惠、小型微利企业优惠、高新技术企业优惠及经税务机关审批或备案的其他减免税优惠。第7行≤第6行。
7、第8行“实际已缴所得税额”:填报累计已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税额,“本期金额”列不填。
8、第9行“欠缴税额”:填报“税款所属期间”内应缴而未缴的所得税额。 9、第10行“应补(退)的所得税额”:填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本次应补(退)预缴所得税额。第10行=第6行―第7行―第8行―第9行,且第10行<0时,填0,“本期金额”列不填。
10、第12行“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填报上一纳税年度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本行不包括纳税人的境外所得。
11、第13行“本月(季)应纳税所得额”:填报纳税人依据上一纳税年度申报的应纳税
所得额计算的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按季预缴的企业,第13行=第12行×1/4;按月预缴的企业,第13行=第12行×1/12。
12、第14行“税率(25%)”: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的25%税率计算应纳所得税额。
13、第15行“本月(季)应纳所得税额”:填报计算的本月(季)应纳所得税额。第15行=第13行×第14行。
14、第17行“本月(季)确定预缴的所得税额”:填报依据税务机关认定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出的本月(季)应缴纳所得税额。
15、第19行“总机构应分摊的所得税额”:填报汇总纳税总机构以本表第一部分(第1~17行)本月或本季预缴所得税额为基数,按总机构应分摊的预缴比例计算出的本期预缴所得税额。
(1)据实预缴的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第19行=第10行×总机构应分摊的预缴比例25%;
(2)按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月度或季度平均额预缴的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第19行=第15行×总机构应分摊的预缴比例25%;
(3)经税务机关认可其他方法预缴的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第19行=第17行×总机构应分摊的预缴比例25%。
16、第20行“中央财政集中分配税款的所得税额”:填报汇总纳税总机构以本表第一部分(第1~17行)本月或本季预缴所得税额为基数,按中央财政集中分配税款的预缴比例计算出的本期预缴所得税额。
(1)据实预缴的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第20行=第10行×中央财政集中分配税款的预缴比例25%;
(2)按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月度或季度平均额预缴的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第20行=第15行×中央财政集中分配税款的预缴比例25%;
(3)经税务机关认可其他方法预缴的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第20行=第17行×中央财政集中分配税款的预缴比例25%。
17、第21行“分支机构分摊的所得税额”:填报汇总纳税总机构以本表第一部分(第1~17行)本月或本季预缴所得税额为基数,按分支机构分摊的预缴比例计算出的本期预缴所得税额。
(1)据实预缴的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第21行=第10行×分支机构分摊的预缴比例50%;
(2)按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月度或季度平均额预缴的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第21行=第15行×分支机构分摊的预缴比例50%;
(3)经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预缴的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第21行=第17行×分支机构分摊的预缴比例50%。
(分支机构本行填报总机构申报的第21行“分支机构分摊的所得税额”) 18、第22行“分配比例”:填报汇总纳税分支机构依据《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分配表》中确定的分配比例。
19、第23行“分配的所得税额”:填报汇总纳税分支机构依据当期总机构申报表中第21行“分支机构分摊的所得税额”×本表第22行“分配比例”的数额。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纳税申报表资料,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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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网上申报是怎样操作呢?企业所得税如何进行汇算清缴?今天读文网小编整理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相关资料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
1、年度所得税的处理
每年年末应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CAS 18所得税的相关要求以及企业所得税法及相关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进行所得税的处理。
当期所得税:从审定的会计利润Profit出发,调整当期的暂时性差异A和永久性差异B后得到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X=Profit+A+B),并以此为准计算出当期的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的金额C。
递延所得税:根据CAS18,应该按照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进行核算,除准则豁免确认递延所得税的事项外,应该按照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即按照暂时性差异A计算出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
按照公司的日常处理,所得税费用下面还应该有一个明细科目:以前年度汇算清缴差异,用于核算上一年度汇算清缴差异的金额。当然这个也是报告披露事项。
如果没有以前年度汇算清缴差异,没有永久性差异,当期的所得税费用应该等于会计利润*所得税税率。因为当期所得税调整的暂时性差异与递延所得税确认的暂时性差异刚好金额相等,符号相反。这个可以作为一个验算账务处理是否正确的逻辑。
2、汇算清缴差异的处理
汇算清缴差异,一般都是依据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的所得税鉴证报告进行处理。例如鉴证报告的应纳税所得额为Y,计算出的当期的所得税费用为C’,但是C和C’之间的差异并不能仅确认以前年度汇算清缴差异,还需要考虑递延所得税的影响。
一般税务师事务所鉴证报告起点与审计报告是一致的,均是税前利润Profit。不同的是税务师事务所的鉴证报告中可能用的是Y=Profit+A’+B’,它调整了不一样的暂时性差异A’和永久性差异B’。
首先,针对C和C’之间的差异,调整计入以前年度汇算清缴差异科目。
借:所得税费用-以前年度汇算清缴差异C-C’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C-C’
同时,根据A和A’之间的差异,调整递延所得税费用
借: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A-A’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A-A’
结果就是汇算清缴差异处理分录做完后,所得税费用科目累计反映了永久性差异B-B’的金额。这个可以作为一个验算账务处理是否正确的逻辑。#p#副标题#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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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型企业是:11年7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四部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明确相关问题。 规定指出,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那么下面小编给大家讲下微型企业申报流程。
1.减少贫困的有效途径。
微型企业尽管其规模很小,没有正式的组织方式,拥有者和经营者大都为“生活在社会边缘的穷人”开办(拉翁迪·阿尔沃森,1999),它们往往得不到政府的帮助,也不受政府的重视,但是大量存在的微型企业在国内生产总值中占有很大比例,它们往往为处境最艰难的家庭提供主要经济保障。因此,作为世界各地数亿人口收入的主要来源,微型企业对个人、家庭和国家经济的深远影响是显而易见的,为减贫做出了显著贡献,在减少贫穷化方面具有其重要的作用。
2.扩大就业的主要渠道。
微型企业之所以成为扩大就业的主要渠道,原因在于微型企业单位投资的劳动力(就业容量)和单位产值使用劳动力(就业弹性)都明显高于大企业和中小企业。而且创办微型企业所使用的资源少,对环境的适用性更强,新微型企业创办速度更快,从而使得数目众多的微型企业在总量上提供社会的就业机会更多些。因此,鼓励创办微型企业,不仅是世界各国发展经济的重要手段,也是解决就业问题的根本之策,它对国家社会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有关统计资料表明:在拉丁美洲,5人以下微型企业的雇工占非农业劳动力的一半,在非洲占三分之二。在欧洲经济区(EEA)内和瑞士,中小企业提供了 1.22亿个就业岗位,在2050万家中小企业中,93%的是微型企业,即雇员在0人~9人之间;6%的是小企业,即雇员在10人~49人之间;而中型企业,即雇员超过50人的企业只占不到1%。
3.培训大批的企业家,提高了民族素质。
微型企业除了能吸收大量的劳动者就业,稳定社会,还在于可以培训大批的企业家,从而提高整个民族创造欲、革新意识、冒险精神、勇于开拓的素质。企业家是在企业优胜劣汰中寻找自己的生存空间,胜利和失败是企业家必须面对的两道门槛,在失败中总结经验,在胜利面前保持清醒的头脑是衡量成功企业家的标尺。据统计1997年硅谷内有2000家企业破产,又有3500家企业诞生。这些企业大多数是小企业,70% 的企业少于10人。据李新春提供的资料显示,中国企业家在创业前从事的主要职业是个体户,占36.9%,若考虑到农民企业家相当一部分原来就是个体户,两者加起来超过50%。另据抽样调查,浙江的数十万户私营企业主,70%以上只有初中以下学历,近80%出生于农村,近三分之一是土生土长的农民。早期作坊式家庭工业是农民成为企业家或经营者的主要孵化器。
4.培育社会经济发展新动力。
微型企业规模虽小,但数量庞大,依靠团队力量,会产生所谓的“蝴蝶效应”:一个小小的扰动可以通过系统的加乘作用放大。世界上许多著名的大型企业或公司就是由微型企业发展而来的。美国的微软和惠普公司就是成功的典范。根据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的统计,自20 世纪90年代以来,美国每年新形成企业300多万个,90%以上为小企业和微型企业。在信息经济下,企业规模超大型化和蓬勃兴起的微小规模的企业构成了现代企业规模的两极。一方面,企业间的横向扩张盛行,企业的规模不断扩大,超大规模的企业不断涌现,在新经济时代,形成了以制造业或经营为核心能力的企业大型化、巨型化发展格局;另一方面,企业的微型化趋势也非常明显,微型企业数量的猛增,尤其是以研发为核心的创新性微型企业的涌现,为经济发展提供了巨大的活力。有专家断言,“美国新经济”实际上是创新型小企业经济。
5.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稳定器。
社会发展的历史进程表明:没有社会稳定就没有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与经济发展是紧密联系和互相依托的,社会稳定推进经济发展、经济发展又使社会局面得以稳固。大企业与小企业(含微型企业)是一种特定的结构功能关系,现代经济是一种系统经济,或者说是生态经济,没有小企业(含微型企业)是很难想象的。我们需要阳光普照,需要明月当空,更需要繁星满天。数目众多的微型企业对缩小中国地区经济差距、突破“二元”社会经济结构以及促进社会政治稳定与社会和谐等方面具有极其重要的战略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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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如何申报?今天小编就找了相关资料分享給大家,仅供参考。
(一)按月申报的营业额
财税〔2013〕52号文件规定,对营业税纳税人中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营业税。这里的“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是指月营业额在2万元以下(含2万元)。月营业额超过2万元的,应全额计算缴纳营业税。
某纳税人经营餐饮行业,税款缴纳以1个月为申报期,其中11月营业额1.8万元,12月营业额2.2万元,则11月可免税,12月必须全额纳税。
(二)按季度申报的营业额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49号规定,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营业税纳税人,季度营业额不超过6万元(含6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可按照财税〔2013〕52号文件规定,暂免征收营业税。
某纳税人经营餐饮行业,税款缴纳以1个季度为申报期,其中10月营业额1.2万元,11月营业额1.8万元,假如该企业12月营业额2.2万元,第四季度的营业额合计为5.2万元,则该季度可免税;假如该企业10月营业额2.1万元,第四季度的营业额合计为6.1万元,则该季度必须全额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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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纳税申报指南是什么?今天小编为大家整理分享相关资料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
纳税申报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的期限和内容向税务机关提交有关纳税事项书面报告的法律行为,是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承担法律责任的主要依据,是税务机关税收管理信息的主要来源和税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那么,小微企业该如何进行纳税申报呢?具体流程如下:
纳税申报
开通网上申报
地税业务
【业务描述】
签订财税库银三方协议的单位纳税人,申请开通山西省地方税务系统开发的网报系统进行网上办税。
【基本流程】
纳税人申请→办税服务厅受理→办结
【办结时限】即时办结。
网上申报
地税业务
【业务描述】
开通网上申报方式的纳税人,通过山西省地方税务局网上申报系统办理纳税申报事项。
【基本流程】
(1)登陆。
登陆山西省地方税务局门户网站,进入“网上报税”专栏,打开山西地税网上申报系统;或者打开IE浏览器,输入网址,打开山西地税网上申报系统登陆界面,输入纳税人编码、密码,点击登陆,进入网上申报界面。
(2)报表填写
点击【报表填写】,填写本月应申报的申报表和财务报表。
(3)申报扣款
报表信息核对无误后,点击保存即完成申报,点击“实时扣税”,即实现税款扣划。
(4)申报查询
点击【申报查询】,查询和打印已申报的税种信息。
(5)扣款查询
点击【扣款查询】,查询已扣款的记录以及金额等信息。
【提示】
(1)申报后实时扣款之前,如果发现申报有误的,可以作废申报;如果实时扣款之后发现申报有误,则无法作废申报,需启动退(抵)税审批流程。
(2)纳税人丢失或遗忘网报登陆密码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申请办理密码找回。
签订三方协议
国税、地税通用业务
【业务描述】
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与银行、税务部门签订财税库银横向联网三方协议书,实现电子扣划税款。
【基本流程】
纳税人申请→办税服务厅受理→银行录入信息后,办税服务厅网上验证信息,验证办结。
【办结时限】即时办结。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小微企业纳税申报指南相关资料,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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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证四级难考吗(精选)
关于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证四级难考吗,本文将围绕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证四级难考吗,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四级证难考吗,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四级考试诀窍,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四级考试安排,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四级报名时间,进行解答论述,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通常由各地人事考试院组织,考试科目包括《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不同省份的考试时间安排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您查询当地人事考试院的官方网站,了解具体的考试时间和报名方式。
以2021年重庆人力资源师考试安排为例: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25日至4月17日。
2.准考证打印时间:5月16日10:00-5月20日18:00。
3.考试时间:5月20日。
4.成绩查询时间:7月22日-8月2日。
温馨提示:建议您提前备考,合理安排时间,遵守考场规则,祝您考试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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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企业人力资源考试费用(原创)
你是不是也在找安徽企业人力资源考试费用的资料,那就对了,小编精心整理这篇安徽企业人力资源考试费用文章,应该可以解答你的疑惑,更多安徽企业人力资源考试费用相关的资料,可以右上角搜索。
安徽企业人力资源考试的报名费用因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不同而有所差异。例如,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报名费用在95元至360元不等,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报名费用在115元至398元左右。具体费用请参考官方发布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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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景模拟面试题目是企业在面试过程中经常考核的题型之一。下面是读文网小编带来的关于2017企业情景模拟面试题目范例的内容,欢迎阅读!
(1)沉着应对,准确把握
情景模拟面试的内容一般可以在现实生活中找到样板或蓝本,两者之间存在着高度的相似性。不同的只是情景模拟面试因有明确的时间限制及主考官员的参与而使气氛比平时更为紧张。而且,应试者的表现状况将对他的事业或其他方面产生影响,出于利害关系的考虑,应试者往往会感受到一种巨大的心理压力。处理不好的话,将会心慌意乱,感到无从下手,从而导致失败。因此,在情景模拟面试中,应试者心理的调节与控制是非常重要的。为了准确地感知模拟情景中的事物及其本质,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应试者一定要使自己的心情保持稳定,沉着地去应对所面临的问题。
(2)敢于创新
情景模拟面试以考查应试者的全面素质为目的,它所考查的内容不仅包括简单的能力资格与素质条件,而且还包括创新等复杂的能力与素质。因此,考生在情景模拟面试中,不能仅限于简单地演示平常工作中的方法,而应对事物进行灵活处理,以平时的经验为基础,根据情景模拟中的条件和线索进行大胆创新,探索新的解决问题的思路与方法。这种突破常规的做法和勇气,往往会给主考官留下深刻的印象。
(3)违规操作
情景模拟面试中,有些内容的应答是不允许应试者创新的。如公文处理及机关事务处理等,他们的处理原则及程序都有明确规定,而不可自作聪明地擅自更改某些规则。
看过“2017企业情景模拟面试题目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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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宣告破产的情形是什么呢?企业会因为什么事情而破产?一起来看看下面读文网小编为你带来的“企业被宣告破产的情形”,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千呼万唤始出来,犹抱琵琶半遮面。”而《公司破产法》则是千呼万唤不出来,其难处何在?
从长远看,《公司破产法》有助于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有助于公司重组的规范化。但近期该法不会脱颖而出,即便能够脱颖而出,也不会受到欢迎。首先,公司股东并不希望自己的公司破产。公司破产,其所剩余款先用于支付债权人,多数情况下股东拿不到任何钱。所以,投资者对公司退市和公司破产从来就是抽象肯定和具体否定。
公司债权人借公司破产迫使公司清盘,但不可能追回所有欠款。这种情况下,公司破产势必增加债权人的坏账。目前国内有多少银行是公司的债权人?国内银行是否担心公司破产会影响其账面的资产?这方面尚无确切资料,但银行似乎对《公司破产法》的推出并不热心。
《公司破产法》的一大功能是规范重组。公司资不抵债时希望重组,所以公司有时会主动申请破产。但即便公司重组可行,还有中国特色的问题。法院诉讼按标的收费,尽管公司是破产或资不抵债了,但债权人索取的欠款数额可能是巨大的。如果法院按标的收费,别说是债权人,有优先权得到付款的任何人都可能颗粒无收。
公司破产,法院审理要不要收费?如果收费,收多少为妥?真要推出一部像样的《公司破产法》,有许多理论问题和技术问题,需要理论界、新闻界和法学界认真讨论。
美国人将经济学的成本效益概念引进了法律,凡事从钱出发。经济学的供求关系也适用于立法和造法(立法机构立法,法官造法)。
美国只有一部《破产法》,既管个人破产,也管公司破产。依照美国《破产法》,只要启动公司破产程序,债权人就必须暂停追索欠款,待所有债权人汇齐后,坐下来一同讨论问题。从表面上看,这一规定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权益,但实际上公司可以借此获得喘息之机。公司有120天的时间拿出重组方案,如果在此期间收回一笔不小的应收账款,或是筹得一笔贷款,公司就可以渡过难关。如果公司120天内拿不出重组方案,或是180天内重组方案没有得到批准,则债权人委员会、托管人或其他利益相关方都可以提出重组方案。
如果没有出现奇迹,负债公司就必须对各种债务的条件和义务作出重新安排。关键是要能够把重组方案兜售给债权人。公司虽然是债务人,但还是有回旋余地。大公司通常有许多债权人,贷款条件差别也很大。这样一来,负债公司就有了可乘之机,可以分化瓦解,各个击破。
公司重组有点云山雾罩,即便不在此山中,也难识真面目。所以要请法官来把把关,由法官核准重组方案。法官定决定时要考虑以下因素:(一)方案是否符合诚实信用的原则;(二)可行性;(三)以现金支付部分当事方;(四)得到债权人的同意。诚实信用就是没有坏人暗中使坏。可行性指公司重组后短期内不会再破产,而且能够在相同的条件下与同业公司开展竞争。再就是公司必须拿出现金先打发以下当事方:政府相关机构发生的相关费用、拖欠的工资、员工福利以及顾客存款。最后法官要明确,债权人确实同意重组方案。
欧洲国家,包括英国在内,对美国的做法很不理解。公司重组后再次投入竞争,与那些生机勃勃的公司争抢有限的资源。有什么理由相信,他们这次能够把事情弄好?事实也是如此,美国不少公司重组后还是搞不好。1978年破产的十大公司中,有七家现在又在搞破产,涉及资产高达3000亿美元以上。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作过统计,美国至少有60家公司破产在两次以上。
公司在《破产法》下重组后摆脱债权人的纠缠,这是件很美妙的事情。但有两类公司无法享受美国《破产法》重组的益处,按美国的法律,股票经纪公司和期货经纪公司不得重组。因为这两类公司玩的就是风险,失手后应该赶紧退出。
以上就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提供的“企业被宣告破产的情形”,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看了“企业被宣告破产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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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的案例分析可以帮助企业及时掌握市场信息,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在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那么下面是读文网小编整理的企业市场营销案例分析,就随小编一起去看看吧,希望能够有所帮助。
电动车新常态 呼唤产品主义
下滑,下滑,还是下滑!电动车行业经历20年的发展之后,到2013年达到顶峰,产量达到3695万辆,2014年,电动车行业开始进入新的拐点,2015年,相关调研显示,全行业同比下滑10%—15%。对于行业整体下滑的问题,从积极的角度来看,这种下滑有利于行业的结构优化和长远发展。
电动车行业步入新常态
客观来看,下滑对电动车行业未必是一件坏事,一方面,从产业集中度来看,行业内的企业仍然太多,从成熟的行业来看,赚钱的企业不会超过5家(很多行业是双寡头局面)。另一方面,在高速增长阶段,企业拼的是存量,这在营销运作上,我们看到的就是企业拼渠道、拼传播。在行业整体下滑的态势之下,企业不得不拼存量,这迫使企业进行营销创新,尤其是在产品上,实际上从2015年的天津展和南京展,我们也能够很清楚地看到这个趋势。一些领军企业已经开始展现出产品主义的况味,一些领军企业的产品,无论是设计、工艺还是创意,已经深深打上了自己的烙印,这正是电动车行业开始走向成熟的标志。
至于产能过剩的问题,我们认为,所谓的产能过剩,主要指的是落后的产能,对于先进的产能,不仅不是过剩的,反而是稀缺的。央视曾经报道过某服装品牌,成功实现了大规模定制和个性化需求之间的平衡,在服装行业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却出现供不应求的局面。
这是一个不颠覆自己,就被别人颠覆的时代。
互联网时代:电动车更需要产品主义精神
上海一电动平衡车企业负责人在看了专题《“互联网+”下的电动车智能革命》(详见本刊2015年第9期)之后,询问笔者如何平衡技术先进性和成本增加之间的关系。实际上,这家企业对供求的思考仍然处于分离状态。消费者需要的不是技术或者其叠加,消费者需要的是满足其需求的产品。正如德鲁克所说,消费者要的是墙上的洞,而不是打洞的锥子。笔者建议这位负责人思考,如何通过产品的创新,深化与消费者之间的联系,实现从交易到交易关系的关系转换。
实际上,上述过程或者做法,就是产品主义。所谓产品主义,就是将产品本身作为企业的战略,围绕产品来配置各种资源,不断提升产品品质,在公司上下形成一种精益求精不断创新的企业文化。
为什么在移动互联网时代,电动车行业更需要产品主义精神?相比之下,在工业时代,我们强调的是技术和规模,不断地强调营销的重要性,因为产品到消费者的中间环节较多,消费者和产品之间存在相当程度的信息不对称,消费者的消费行为在某种程度上是被动的,要被商家的广告或营销引导,才能最终完成购买行为。在“互联网+”时代,消费者、厂商、产品之间通过微信、微博等平台连接到了一起,信息不对称的局面被彻底颠覆。
消费者在互联网上可以瞬间聚集和分散,这既是巨大的商机,也是巨大的挑战。即使曾经如日中天的品牌,如果无法持续开发迎合消费者需求的有热度的产品,所谓品牌,可能也仅仅是一个logo而已。
这个时代,更加印证了我们一直以来的主张“产品是皮,品牌是毛,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产品主义是内生式增长的必然要求
产品主义更深远的含义在于,随着“黄金十年”的落幕,电动车行业必将面临增长方式的转变:从外生式增长转变为内生式增长。
所谓外生式增长,主要指依靠整合外部资源的方式,来实现规模和质量的增长。与之相对应的就是内生式增长,即内部通过不断创新(比如研发创新、组织创新、提升供应链组织效率、提升人力资本等方式),不断进行产品的迭代,从而实现一种内涵式的增长。
如果说在电动车“黄金十年”中,企业更多依靠整合外部资源来获得增长的话,那么在未来,电动车企业必须适应依靠内生式增长的方式来取得市场。
在内生式增长方式之下,从表面来看,企业之间是产品之争,其背后实际上是不同产品链组织效率的拼争。
很多人认为,电动车行业主要面临产品同质化的问题。其实,产品只是表象,其背后的问题实质是:供求分离现象仍然比较突出,产业链的效能和产业组织形式仍然比较落后,供应链不能做到快速响应消费者的需求。
未来,特别是在移动互联网时代,电动车行业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就是:如何实现大规模生产和个性化定制之间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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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80年末以来,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案例分析行业在中国得到了迅猛的发展。那么下面是读文网小编整理的企业市场营销成功案例,就随小编一起去看看吧,希望能够有所帮助。
火锅店老板的再次创业
这是一个实体店老板不断失败、又不断出发的真实故事。
姚洪(化名)是一位在郑州打拼已经20多年的商人。而早在上世纪九十年代,他就在许昌立业,与胖东来家族的于东来同时创业,并且财富和名利双收。但没有商人永远顺风顺水,姚洪经历商海的几进几出,今天,他背负一身债务后又重新开始,从纺织、到种植,然后再到食品餐饮,大浪淘沙后,他继续追随着当初的创业梦想。
发家前:头脑胜于市场
姚洪,许昌人,20多年前,和如今的青年人一样,奋力打拼着自己的创业梦。2000年,他便在郑州文化路白庙开了一家老面馆,位于郑州的城中村,人口聚集,入住的大多都是外来打工人口。姚洪选定了厨师,挑好了地理位置,5元钱一碗的捞面在这个城中村社区顿时火了起来。
在郑州捞到第一桶金后,姚洪逐步尝到了干餐饮的甜头,又开始琢磨出点子,研究大盘鸡,随即在经一路开店,也取得成功。“那个时候,只要选对地点,有好品质和口碑,生意都能做成。”这是他最初做生意时的商业思维或者说是制胜法则。
而在后来的经商实践中,姚洪却否定了这一点。这还要从他的失败说起。做了几年餐饮后,他积累了足够的资金,姚洪开始涉足别的行业。2014年,他在东区开了一家按摩足疗会所。这一次,是一次惨痛的失败。
姚洪始终认为有高消费就会有市场,有市场就会产生高频率的销售,但这一次,他算错了。从2013年开始,由于经济危机的影响,加之三公消费的限制,娱乐消费包括高端餐饮市场开始极度下滑,生意日益难做。
而在位置上姚洪的足疗店同样不占优势。姚洪所开的足疗店在东区位置比较难找,在街区的不显眼的位置。“由于这个足疗会所的电梯运行问题长时间没有解决,导致公司一直没有效益,这也是这个店面经营失败的最直接的原因。”姚洪说,这样的店成本消耗极大,原来赚的几千万全砸里面了。
失败后:柳暗花明
这是姚洪做生意以来赔的血本无归的一次,一时间债务也如泰山压顶一般,“有的时候真的坚持不住了,甚至有了跳楼轻生的念头。”姚洪想起当时的状况,仿佛现在还历历在目。
员工发不了工资,投资之前的债务登门,让姚洪似乎瞬间掉进了万丈深渊。怎么办?痛定思痛过后,姚洪没有失去理性,他还是决定重操旧业,从他熟悉的餐饮业开始翻身。
这个时候,最让他敬佩的商人有两个,一个是红遍中国的马云,另一个就是在河南做火锅如火如荼的巴奴火锅掌门人杜中兵,两人看似没有什么可比性,但后者似乎离姚洪自己更近一些。
说到火锅,不得不提起2012年,姚洪做小毛驴火锅的一次经历。当时白庙社区拆迁后,姚洪没有其他选择,加上偿还以前的债务,身上也所剩无几。他找岳父借了钱,在中牟买了他所能买下的最便宜的一头毛驴,就在此种境况下开张了。
有所不同的是,这一次的利润来源与前几次创业有所变化。支起炉灶以后,姚洪始终没有改变的是对饮食口味的追求。什么食材对火锅最提鲜?什么口味适合于郑州甚至是一个片区的消费者?这些,姚洪都研究得一清二楚,并且不惜花本钱请厨师,甚至于向科研单位的教授取经学习。而这个时候姚洪也想到,不能再像原来满足于一家店,要从一开始就走连锁经营的路子。
这家店做成样板以后,姚洪想着多开几家店,一是增加品牌力,二是扩大规模。但一时他拿不出更多的资金去投资,哪怕是第二家店。于是,姚洪开始用加盟的方式做店,加盟他驴肉火锅的合作伙伴纷至沓来,而这样一做,反倒是无心插柳柳成荫,本来思考如何扩大规模,然而却赚了一大笔的加盟费。
说到这里,姚洪解释说,连锁加盟是那个时期餐饮商业市场的一个趋势,也是一个过渡期。
姚洪几个月前在经三路开的一家鱼虾火锅店,生意火爆。“一个商人第一要务是利润,但利润的第一要务是商业思维,这个思维就是,趋势大于系统,系统大于团队,团队大于个人。”姚洪说。
“杜中兵做火锅餐饮毛肚品类的第一,我要做的是鱼虾品类的第一”。姚洪说,他现在又一次站在餐饮商业的下一个节点,重新蓄势起航。
这个转变,自然要得益于他自己多次的失败经验。何谓趋势?姚洪的理解是:一是宏观的经济趋势,二是具体的行业趋势。“不懂趋势,无异于给别人做嫁衣,夏季卖冬装。”姚洪比喻说。
姚洪接着说起现在的生意经,原来一个好位置,一个好产品就能占领一方市场,但现在可能行不通了。“打开消费者心理的‘任督二脉’是现在行业的主题,利用好互联网工具是经济大势所趋。”姚洪现在开的店,每天的翻台率平均达到5次以上。
姚洪以现在他所开的鱼虾火锅店为例,一个果盘怎么摆放,切块的标准,食材的选料等都需要站在消费者的角度考虑。另外,在合伙人制度上,姚洪也采用了更加有激励法则的股东机制,增加实体店运作的活性。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我每天都在背诵自己的企业文化,甚至是生意经,培养有心的员工要比做企业本身更重要。”姚洪说,不管什么时候,只要有进步的理念,你就不会输,而对于我,永远站在事业的起跑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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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标志指用来识别自然人、法人、组织或者协会的企业的任何标志,那么驰名商标企业的名称我们是不是禁用呢?一起来看看下面读文网小编为你带来的“驰名商标企业名称禁用”,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驰名商标申请注册的,自该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驰名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该系争商标,但对属于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请求撤销系争商标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判定系争商标申请人是否具有恶意可考虑下列因素:
(1)系争商标申请人与驰名商标所有人曾有贸易往来或者合作关系;
(2)系争商标申请人与驰名商标所有人共处相同地域或者双方的商品/服务有相同的销售渠道和地域范围;
(3)系争商标申请人与驰名商标所有人曾发生其他纠纷,可知晓该驰名商标;
(4)系争商标申请人与驰名商标所有人曾有内部人员往来关系;
(5)系争商标申请人注册后具有以牟取不当利益为目的,利用驰名商标的声誉和影响力进行误导宣传,胁迫驰名商标所有人与其进行贸易合作,向驰名商标所有人或者他人索要高额转让费、许可使用费或者侵权赔偿金等行为;
(6)驰名商标具有较强独创性;
(7)其他可以认定为恶意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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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驰名商标企业名称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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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的清偿是是很顺序呢?如何进行企业的破产清偿?一起来看看读文网小编为你带来的“企业破产的清偿”,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一、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偿付遵循以下原则:
1、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
2、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
3、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
二、企业破产清偿顺序
1、债权人和债务人互负债务,抵消债务人财产,《企业破产法》第40条规定的除外;
2、担保债权;
3、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
第四十条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可以向管理人主张抵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抵销:
(一)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的;
(二)债权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负担债务的;但是,债权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一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负担债务的除外;
(三)债务人的债务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取得债权的;但是,债务人的债务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一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取得债权的除外。
第一百零九条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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