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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确定销售计划之前,应先进行市场调查,以免做出不切实际的预测。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16年下半年我国股票市场走势分析相关内容,希望对读者有所帮助。
2015年已经步入倒计时了,明年我们也应该开始做好新的计划和打算了,年复一年,变化的不仅仅是年龄,纵观市场风云,时间见证了市场的辉煌也见证了市场的冷清,无论如何2016年即将来临,小编对于未来的投资市场偏执的看好,为什么,时代推动的不仅仅是经济,能应该是发展,既然2015年股市能站上5000点关口,2016新的高点再现或许不是笑谈。今天小编带给大家一篇2016年股市行情分析预测,2016年股市投资操作建议,希望大家在2016猴年能赚的盆满钵满。
中国社会科学院16日发布《经济蓝皮书》预计,2016年中国股票市场的运行轨迹将发生明显变化,市场中枢不会出现大的震荡,上证综指很可能在3200-4000点范围内波动。稳定、健康的“慢牛”行情可期。
蓝皮书指出,2016年宏观经济运行预计平稳,财政政策有望积极应对,货币宽松政策不会改变,以上诸因素将助力中国证券市场。从市场运行角度看,中国资本市场的无风险利率已经很低;大类资产配置渠道偏少,股市是一个很重要的选择渠道。蓝皮书认为,上市公司壳资源的稀缺及所具备的融资功能,使其通过增发融资、收购优质资产做大自己成为可能。
蓝皮书称,随着改革推进,不利于中国股市上行的阻力和障碍将逐步减少。未来市场利率可能进一步下行,但对市场估值的边际支撑作用将递减;与增长及改革相关的投资者预期主导风险溢价阶段性上升、下降,市场估值也会相应波动;投资者信心逐步恢复并增强。
2016年中国股市将回归基本面,大盘将摆脱对政策面的过度依赖,投机色彩也将逐渐淡化。”申万宏源证券研究所市场研究总监桂浩明,在12月12日金大元御珑宫廷举办的“寻金问道——2016年操盘策略”闭门会议上明确提出了这一观点。
明年A股振幅与频率将加大 把握好波段操作
2015年,A股主要指数分化严重,但多数领涨于全球各主要股市。然而对比上半年的火爆和下半年的降温,中国股市经历了史上最强的救市、治市。究其原因,外部金融市场的动荡,以及内部去杠杆化的措施,造成走势上出现逆转。而融资需求、国企改革、地方债务等仍需繁荣稳定的资本市场来实现。即将迎来的2016年,A股市场走势将经历国际化、市场化的改革,震荡幅度和频率都将加大,波段操作尤为关键。
四大行业最具潜力
外部经济环境日趋严峻。发达国家在开启了“印钞机”之后,促成了经济数据一度出现好转,但属于“治标不治本”。由于第三世界国家复苏力度减弱,导致需求不足,最终主要国家仅是展开了本币竞贬大赛,刺激经济的实际效果出现递减。经济状况面临困境,导致地缘政治危机频发。2016年将面临各种政治因素的困扰,与往年相比尤为甚之。
面对经济下行压力,中国政府目前新的应对措施主要集中在三点:行政机制改革、国有企业改革、拓展区域经济合作。具有突破性,也面临困难,但中央政府唯有破釜沉舟之决心,方可实现凤凰涅槃般的中国梦。在行业配置方面,保障居民基本生活需求、城镇化促成集约化的农业,受益于“一路一带”的高铁、核电,以及“大到不能倒”、并成为政府支柱产业的房地产,作为2016年证券市场的主要投资配置。
不过,在产业受益周期上,需要依据子行业特点按快效、慢效加以区分。按理想状况,中国将尝试在2016年通过核心领域改革快速实现市场化、国际化,以消化过剩产能。因此,农业、高铁、核电、房地产成为2016年最具发展潜力的四大行业。
长线投资规模有望扩大
伴随着中国深化改革,资本市场监管也加速朝向统一化、市场化、国际化方向发展,整合一行三会成为最终目标。国企改革、资产证券化、汇率利率市场化、养老金入市等多项各项改革措施需要借助多层次资本市场来推进。沪深交易所正在加快各项制度变革,迎接在人民币国际化的背景下至本项目下的逐步对外开放,以构筑具备国际竞争力的金融中心。
在经历了自上而下清理整顿之后,券商的政策环境有望逐步趋于宽松,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和对外开放的加快,促成券商加快建立金融控股集团,朝向各个金融领域渗透,同业、跨业兼并重组的案例会层出不穷。资本市场战略地位关系着各项改革的成功落地,市场化、国际化的发展方向也推动市场更加理性成熟,有助于长线资金加大投资规模。
明年限售股 解禁压力降低
2016年合计解禁市值为22950.64亿元,比2015年的33305.07亿元减少10354.43亿元,减少幅度为31.09%。2016年的解禁股数和解禁市值均为2007年以来中等水平。2015年单月限售股解禁市值在年内最高的三个月份分别为6月份的7674.71亿元、3月份的4508.52亿元、12月份的3446.94亿元。
而较为凑巧的是,上证综指于6月12日曾创出2008年1月22日以来的新高5178点,中小板指于6月12日曾创出历史新高12084点,创业板指于6月5日曾创出历史新高4037点。由此我们得出结论,解禁市值高的月份大盘会形成重要顶部。2016年单月限售股解禁市值在年内最高的三个月份分别为6月份的3091.78亿元、1月份的2679.68亿元、11月份的2537.27亿元。可见,2016年市场在1月份、6月份、11月份会形成重要顶部。
3000点附近为有效底部
从历史上看,在牛市启动初期,底部前后的市场数据对比存在差异不大的现象。再选择2014年3月12日的底部前后的数据对比。2014年3月12日以后的二十个交易日的市场成交状况来看,未超过之前的成交水平,也不具备底部特征。然而,经历了一个季度的地量盘整后,自2014年7月下旬开始沪深两市成交已经放大至有效水平,1974点的底部有效性很强,至今未回到此位置。可见,长时间地量盘整也具备底部特征。
2015年8月26日形成底部2850点的前后成交金额数据显示没有放量迹象,却进行了持续时间长达一个季度以上的地量区间盘整,因此具备底部特征。若按牛市阶段70%的上升幅度计算,此波升势在2016年上半年的目标位为4845点,约4900点附近。
此前,偏股基金的股票持仓占净值的比例在2014年第二季度、2014年第一季度连续处于2010年三季度以来的第二低水平75%,2000点附近构筑了扎实的底部。2013年二季度的比例为74.53%,在6月25日形成2013年全年最低点1849点。2010年二季度的比例为74.34%,于2010年7月4日形成2010年最低点2319点。2015年第三季度偏股基金股票持仓占净值的比例由2015年第二季度的63.63%微降至63.29%,创出历史最低持股比例。这说明基金经理在连续两个季度进行减持之后,维持持仓比例处于历史低水平,也暗示3000点附近的底部较为扎实。
2016年作为“十三五”的第一年,各项改革措施相继付诸实施,会营造多个市场热点。刺激内需和扩大内需也有望逐步改善主要经济数据。然而,在注册制改革实施过程中,
辅以市值配售将促成二级市场先升后跌。地缘政治危机也会增加全球金融市场的不稳定性。年初、年中、年尾形成阶段性顶部的概率大,股指上升波段较短、反复频率较快,可谓是兵行险着。操作上需牢记波段操作,4900点附近形成全年最高点。
九州证券全球首席经济学家邓海清表示,国内市场的普遍看法是,随着美联储加息周期开启,美元将长期走强,大宗商品底部难寻。但我们对此持不同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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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开放的社会和世界性的经济环境下,探讨劳动法律问题显得尤为重要。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你整理的我国法定年节假日休假的标准规定,希望你喜欢。
休息日标准
休息日又称公休假日,是劳动者满一个工作周后的休息时间。劳动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天。
随着《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国务院令第174号)的施行,我国职工的休息时间标准成为工作5天、休息2天。该决定同时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企业和不能实行国家规定的统一工作时间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
法定年节假日标准
法定年节假日是由国家法律、法规统一规定的用以开展纪念、庆祝活动的休息时间,也是劳动者休息时间的一种。
建国后,我国法定年节假日为7天。1999年法定年节假日增至10天,形成五一、十一两个“黄金周”。2007年颁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513号)将清明、端午、中秋和除夕设为法定节假日,将我国传统节日设定为法定节假日,有利于弘扬和传承我国优秀传统文化,提升中国文化在国际上的影响,提高全世界华人的文化凝聚力。我国现行法定年节假日标准为11天。具体为: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新年休假1天(1月1日);春节放假3天(除夕、正月初一、初二);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至3日)。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青年节(5月4日),14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儿童节(6月1日),不满14周岁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由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各该民族习惯,规定放假日期。
年休假标准
带薪年休假是劳动者连续工作满1年后每年依法享有的保留职务和工资的一定期限连续休息的假期。劳动法第45条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2007年国务院颁布《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令第514号),明确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2008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和《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公布实施。至此,全面建立起适用于各类用人单位的带薪年休假制度。带薪年休假制度的实行,是职工得到更好的休息,这有利于劳动者的身体健康,也有利于劳动者在经过充分的休息后以更充沛的精力投入生产和工作。
探亲假标准
1981年国务院发布《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规定了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探亲假标准。根据规定,职工工作满1年,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假期待遇(每年1次,假期30天),与父亲、母亲都不能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假期待遇(未婚职工每年1次,假期20天;已婚职工每4年1次,假期20天)。同时,单位应根据需要给予路程假。探亲假期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在内。
婚丧假标准
在我国,国有企业职工可以享受婚丧假。按照《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有单位酌情给予1-3天的婚丧假。另外可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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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虽然属于社会法,但不应当忽视其经济功能。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你整理的我国法律对事实劳动合同是否承认,希望你喜欢。
事实劳动关系的含义及保护现状
有关什么是事实劳动关系,理论界有着不同的观点。总体看来,事实劳动关系是相对书面劳动合同所调整的劳动关系而言,它是指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在建立劳动关系或变更劳动关系时,不符合劳动合同成立的形式要件,但双方在实际工作中已经形成隶属性的劳动关系状态,具体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没有订立或续订书面合同,但双方实际履行了劳动权利义务而形成的劳动关系。
事实劳动关系是否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在理论界曾经存在过争议,但在审判实践中我国事实劳动关系是受法律保护的。如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2005年5月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还颁布了《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该《通知》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劳动合同法》对事实劳动关系保护的强化
(一)明确界定了劳动关系的建立时间
根据《劳动法》第16条、第19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这就说明劳动关系的建立必须以书面的劳动合同为主要标志。这次《劳动合同法》调整了《劳动法》有关劳动关系何时建立的相关规定。其第7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即引起劳动关系产生的基本事实是用工,而不是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即使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只要存在用工行为,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仍然存在。这就有效地保护了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的劳动权益。 (二)严格设定了用人单位签约义务
虽然《劳动法》第98条有“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的相关规定,但这只是一种事后的监督措施,并且要用人单位具有主观上的故意很难起到事前防范的作用。《劳动合同法》不但明确规定了“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而且还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由此可以看出,用人单位不但具有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义务,而且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否则,用人单位应当对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承担责任,不管其主观上是否为故意。
(三)切实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利益
《劳动法》第98条同样规定“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究竟怎样赔偿,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应当承担惩罚性赔偿还是补偿性赔偿以及赔偿的标准如何均没有涉及。何况还要因用人单位不订立劳动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时劳动者才有获得赔偿的可能。这就很容易使得劳动者在未订立劳动合同时得不到应有赔偿。笔者认为,《劳动合同法》对事实劳动关系中如何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作了很好的设计,弥补了《劳动法》的不足。依据《劳动合同法》第14条、第82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四)重新定义了事实劳动关系的法律内涵
《劳动合同法》放松了对劳动合同形式的法律规制,不仅将没有书面劳动合同而主体合格、内容合法、意思表示真实、程序合法的劳动关系纳入事实劳动关系,而且扩宽了事实劳动关系的外延,将主体不合格的劳动关系纳入其中,纠正了以往将主体不合格的劳动关系作为民事雇用关系不纳入劳动法调整范围的错误做法。
我国事实劳动关系法律保护的再思考
(一)应明确规定特殊情况下的劳动合同可以采用口头形式
虽然这次《劳动合同法》规定了自用工之日起双方当事人就建立了劳动关系,但仍然没有将口头劳动合同纳入法律规定。从国外的立法来看,很多国家对劳动合同的形式予以放宽,承认口头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笔者认为,虽然我国现阶段劳动基准不很完备,集体合同和内部劳动规则不很普遍,但仍有必要规定特殊情况下口头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
(二)应明确规定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中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制度
在欠缺书面劳动合同作为证据的情形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及相关权益产生纠纷时有发生。对此,笔者认为,在认定劳动关系存在与否时,应当采用举证责任倒置制度,由用人单位证明其与劳动者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否则应当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采用举证责任倒置制度主要是考虑到以下两点: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处于弱势地位,用人单位处于优势地位,理应由用人单位承担更多的举证义务;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义务,具有不可推卸性。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及时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过错责任。所以,用人单位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上自然应当承担更多的举证责任。
(三)应全面建立以劳动合同管理为基础的劳动用工备案制度
《劳动合同法》第7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这种立法设计将有利于劳动合同的管理和劳动者权益的进一步保护。但笔者认为,不仅如此还应当在用工登记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劳动用工备案制度,不但要求用人单位将其与劳动者签订(续订)、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等情况进行登记,而且还要求用人单位将录用劳动者或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等情况到当地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四)应严格实行劳动合同示范文本制度
劳动保障部门应加强对用人单位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指导,针对不同行业以及不同类型用工的特点,分类制定规范、简明、实用的劳动合同示范文本并向社会公布,指导用人单位特别是私有企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做到事前指导、事中管理、事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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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创业来说,新的路可能在别人不敢走的地方,也可能在别人不愿走的地方,而别人看不到想不到的地方往往很少。为单位做好每件事。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内容,希望对读者有所帮助。
从海外创业板市场的发展状况来看,美国的纳斯达克(NASDAQ)、英国的替代型投资市场(AIM)和韩国的科斯达克市场(KOSDAQ)是目前世界上发展较好、交易量较大、比较有影响力的创业板市场,而包括日本的佳斯达克(JASDAQ)和香港的创业板市场在内的多数创业板市场,其发展状况都不尽如人意。
从海外创业板市场发展的经验看,创业板市场上市初期通常具有较高的溢价,也易引发投资者非理性的投机热潮。参考英国、韩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经验,我们发现创业板推出前后对主板市场的资金分流作用较为有限。通过分析海外创业板市场推出前后其主板市场的走势,我们发现创业板的上市对主板市场走势影响甚微,主板市场仍将按照其自身趋势运行;中长期创业板市场投机泡沫将逐渐缩小。
我国创业板在借鉴了海外创业板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了我国具体国情。创业板发行标准具有海外创业板市场的普遍特点,但标准更为严格。我国创业板市场主要吸纳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电子信息、环保节能等领域的企业和其他领域成长性特别突出的企业,以及在技术、业务模式上创新性较强、行业排名靠前和市场占有率较高的企业上市。与国外市场相比,我国内地的创业板可能会走出一条全新的道路,在这一过程中,大量的细分市场的龙头公司都可能会有爆发式的发展,未来的创业板中也会诞生出世界级的大型企业。
综合海外创业板市场和我国中小板市场建立时的相关经验,我们认为:创业板推出初期易受投资者追捧而出现较高的溢价;经历短期投机炒作之后,市场将逐渐趋于理性,估值泡沫会随之缩小,创业板市场的中长期走势将取决于上市公司的基本面情况;创业板市场推出对主板市场资金链的影响作用非常有限;创业板推出不会对主板市场的趋势形成决定性的影响,主板市场仍将按其原有的趋势运行;但短期内,创业板上市对相关板块的利好效应将有所显现,这些上市公司的股价也因此会呈现短暂高溢价,不过随着创业板的推出相关板块的溢价也将逐渐收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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狡兔有三窟,办事要有三策, 上策、中策、下策。创业像打兔,再好的猎手在沙漠上没有用武之地。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内容,希望对读者有所帮助。
答:不支持。因为创业企业的风险比较大,如果在种子期就进入资本市场融资会带来较大的投资风险。企业创业的风险应该由创业者承担,由风险投资人承担,而创业板市场的投资者主要承担的是企业成长的风险。从世界范围看,部分不成功创业板的重要教训之一正是忽略了这一点,我国创业板市场对创业企业设立了盈利要求,要求创业企业发展到一定的阶段,有一定的规模和财务稳定性,并具有良好的成长前景。
问:如何判断创业企业的价值?
答:判断上市公司价值没有一个单一的、确定的标准,对创业板上市公司来说,投资者首先要关注公司是否具有持续成长能力。一般来说,可以考察企业所拥有的技术、经营模式和经营理念是否先进或者独特,管理层的整理素质如何,企业所在行业的整体发展趋势以及企业在行业中所占的地位等等。其次,投资者应认识到,没有任何一个股票市场能够保证投资者所购买的股票一定会获得高收益。创业板虽然定位于高成长性的创业企业,但这并不代表所有在创业板上市的企业都会获得高成长。企业的发展受到内外部诸多因素影响,一些企业上市后获得资金支持,迅速发展壮大,投资者获得高收益;但也有一些企业被市场所淘汰,从而造成投资者的损失。此外,证券市场具有自身的运行规律,即便是发展良好的企业,其股票也不会只涨不跌,证券市场本身的波动也会造成投资者的损失。
问:创业板市场主要有哪些风险?
答:主要是来自市场的风险以及来自创业板自身的风险。首先,主板市场存在的上市公司经营风险、上市公司诚信风险、上市公司盲目投资风险、中介机构不尽职导致的公司质量风险、股票大幅波动风险、市场炒作风险等,创业板市场都会存在;其次是来自创业板自身的风险。由于创业板市场上市公司规模相对小,多处于创业及成长期,发展相对不成熟,其较主板的风险相对较高。
问:创业板相对于主板市场其风险在哪些方面更为突出?
答:由于创业板市场上市公司规模相对小,多处于创业及成长期,发展相对不成熟,以下风险会更为突出:
一是上市公司的经营风险。创业企业经营稳定性整体低于主板上市公司,一些上市公司经营可能大起大落甚至经营失败,因此其退市的风险较大。
二是上市公司诚信风险。创业板公司多为民营企业,可能存在更加突出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完善公司治理、加强市场诚信建设的任务更为艰巨。如果出现大面积上市公司诚信问题,不仅会使投资者面临巨大风险,也会使整个创业板发展遇到诚信危机。
三是股价大幅波动的风险。创业板上市公司规模小,市场估值难,估值结果稳定性差,较大数量的股票买卖行为就有可能诱发股价出现大幅波动,股价操纵也更为容易。从海外创业板市场发展经验看,创业板市场的股价波动幅度显著高于主板市场。在NASDAQ市场,我们熟悉的国内三大网站(新浪、网易、搜狐)在1999-2004年间都经历过下跌时股价跌幅超过90%,上涨时股价涨幅超过20倍的情况。
四是创业企业的技术风险。将高科技转化为现实的产品或劳务具有明显的不确定性,必然会受到许多可变因素以及事先难以估测的不确定因素的作用和影响,存在出现技术失败而造成损失的风险。
五是投资者不成熟可能引发的风险。我国投资者结构仍以个人投资者为主,对公司价值的甄别能力不高,抗风险能力不强,对创业企业本身的价值估计难度更大,容易出现盲目投资而引致投资损失风险。
六是中介机构服务水平不高带来的风险。目前,包括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整体服务水平不高,勤勉尽责意识不够,由于创业企业本身的特点,如果中介机构不能充分发挥市场筛选和监督作用,可能导致所推荐的公司质量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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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的过程,实际上就是恒心和毅力坚持不懈的发展过程,其中并没有什么秘密,但要真正做到中国古老的格言所说的勤和俭也不太容易。而且,从创业之初开始,还要不断学习,把握时机。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内容,希望对读者有所帮助。
我国创业板市场发展的优势
我国创业板市场作为多层次资本市场中一个关键环节,对于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并促进中小企业成长壮大具有重要作用。
当前我国创业板市场的发展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政治经济大局稳定为创业板发展提供了一个安全环境。所有创业板市场的发展首先都要拥有一个良好的政治经济环境。我国为创业板市场制定了“两高六新”的定位,这种准确定位使创业板市场明显区别于主板市场的门槛和要求,有助于避免因对创业板监管较松而引发市场间恶意竞争而导致最后被迫关闭的风险。
第二,上市企业资源丰富、成长性较好。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积累了大批优质中小企业,为创业板的发展提供了非常重要的市场基础。截至2009年12月25日,已有70家公司上会,其中14家被否,2家被取消审核,54家通过发审会,估计目前符合创业板上市标准的企业至少有3000多家,大量的上市优质资源不仅有利于创业板市场可持续发展,也给了投资者以极大信心。已上市的公司在产业各个领域发展态势都非常好,成长性非常强。
第三,上市企业结构和行业多元化保证了市场稳定。我国创业板前四批共有42家企业上市,主要分布在电子信息、现代服务、生物医疗、低碳经济和机械制造等领域(见图),有着明显行业结构特点,既有传统企业经营等实体经济模式,又有高新技术、娱乐产业等新型经济模式,避免了同一行业内经营模式过分集中、结构单一的状况,有效降低了市场风险,这必定有利于整个创业板市场平衡发展,增强市场投资信心。下一步,我国将加快创业板市场发展和制度完善,向低碳行业、绿色经济行业倾斜,这进一步保证了我国创业板市场主体的多元化,而不像一些失败的境外创业板市场一样,仅局限于电子信息、软件等行业。
我国创业板市场存在的不足
尽管我国创业板市场经过长达10年的酝酿和准备,吸取了海外创业板市场的重要经验,有着众多优点,但自身仍有很多不完善之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创业板上市公司发行市盈率相对偏高。据统计,创业板前四批42家上市公司平均发行市盈率约为61.61倍,其中新宙邦最高,市盈率为111.5倍,远远高于主板和中小板的市盈率;最低为上海佳豪,为40.12倍。在开市后的一个多月时间里,创业板市场经历了暴涨和暴跌轮回,截至2009年12月31日,创业板市场收盘总市值达1610.08亿元,平均市盈率为83.7倍。从各个国家和地区创业板的平均发行市盈率来看,美国纳斯达克为26.16倍、日本创业板为18.73倍、韩国创业板为26.15倍、香港创业板为33.32倍,我国创业板市盈率显然偏高,并且在短期内遭到了爆炒,引起了各界关注。过高的发行市盈率压缩了创业板投资价值空间。一旦上市公司股东或者高管在高位减持套现,然后掏空或者转移核心资产,上市公司将成为空壳,会使投资者损失惨重,势必将引起市场恐慌,这将会重蹈创业板在一些国家和地区失败的覆辙。
第二,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不够完善、及时。虽然中国证监会已经公布了一些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章制度,但没有对上市公司定期报告的内容和格式作出详细具体规定。中国创业板经营模式比较独特,应该根据我国国情和创业板实际情况进行修正,这样才能让投资者更加熟悉和了解公司状况,让投资者在信息充分披露的情况下学会承担风险,中国的证券市场才会越来越成熟。
借鉴海外经验发展中国创业板市场
海外创业板市场发展经历了一个漫长而曲折的过程,既有美国纳斯达克成功的案例,又有德国新市场、香港创业板市场等失败的案例。中国创业板可以利用其后发优势,吸取海外其他国家创业板的经验与教训,及时找到并纠正自身问题,保证我国创业板市场又好又稳发展。海外创业板市场对我国创业板市场的发展具有以下启示:
第一,创业板市场应严格执行上市标准,加强监管。在要求上市公司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同时,还应提高其定期信息披露的广度和深度,严禁内部交易和操纵市场的行为,并设独立董事,起到真正监督的作用。
第二,培养充足的上市公司资源。目前中国创业板上市公司的行业分布比较多元化,财富创造效应集中显现。让更多公司进入创业板市场,既能丰富资本市场,又能使公司的创新和创业价值进一步得到市场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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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早已成为了大多数人的选择,其中不乏初出校园大学生。现我国对于大学生创业有哪些优惠政策?具体的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是指哪些内容?来看看读文网小编为你带来的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小资料吧,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在参加达沃斯论坛时提出要加快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新局面。年底,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九部门制定的《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从普及创业教育、加强创业培训、提供多渠道资金支持、提供创业经营场所支持等方面加大对大学生创业的扶持。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实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财政厅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创业扶持力度的通知》,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对大学生创业不但扶上马,还要送一程,帮助更多大学生创好业、创大业。
一、大学生创业扶持的主要内容
1、对大学生创业给予资金扶持。综合考评大学生自主创业项目吸纳就业能力、科技含量、潜在经济社会效益、市场前景等因素,无偿提供2万元至15万元的资金扶持。扶持标准分为4个档次:2万元、5万元、10万元、15万元。对拥有独立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节能降耗、劳动密集型的创业项目给予优先扶持;对从事个体经营的创业实体项目扶持金额不超过5万元。
2、落实大学生创业(开业)补贴。对符合条件大学生初次创业的,给予每人5000元的创业(开业)补贴。每人和每个营业执照只能享受一次创业(开业)补贴。
二、大学生创业资金扶持申请条件
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或在校大学生(含留学来豫创业人员),作为创业实体的法人代表或实际控制人,可以申请大学生创业资金扶持。同一扶持对象和扶持项目只能享受一次大学生创业扶持资金资助。
扶持项目需满足以下条件:
1、进驻经认定的各类创业孵化园区,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且无不良信用和违法记录;
2、吸纳3人(含3人)以上就业;
3、有较好的创业发展计划和市场前景;
4、管理团队能力较强,管理制度健全。#p#副标题#e#
三、大学生创业资金扶持申领程序
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一年申报两次,分别在5月和10月份,由所在的创业孵化园区集中申报。孵化园区统一报送给所在省辖市、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并提交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汇总表、园区概况等相关资料;省辖市、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初审后报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属创业孵化园区可直接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申报。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财政、教育等部门,组织相关专家,组建评审团,进行项目评定,确定扶持金额。对申请扶持资金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由项目法定代表人和经营者进行现场答辩。
四、大学生创业(开业)补贴的申请条件
毕业2年以内高校毕业生或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初次创业的,可以申请大学生创业(开业)补贴。申报人需为创业企业的实际控制人或法定代表人,取得工商登记3个月以上,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吸纳就业3人(含3人)以上。
五、大学生创业(开业)补贴申领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可向创业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创业(开业)补贴。毕业学年大学生由所在高校汇总后向高校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省属高校毕业学年大学生创业补贴由省属高校汇总申请,省教育厅初审,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
2、审核与公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收到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重点核查申请人身份、创业项目等情况。根据审核结果编制创业(开业)补贴汇总表,具体包括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创业企业名称、营业执照号、开业时间、补贴金额等,并通过网站、新闻媒体等渠道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3、拨付。对公示没有异议的项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拟定资金申请报告,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按规定从就业资金中拨付创业(开业)补贴资金至申请人银行账户,并将结果反馈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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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助残政策有哪些?关于残疾人优惠政策有哪些?今天读文网小编整理了我国的助残政策有哪些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
1、标准: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按月享受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
2、要求: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补足差额。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
我国残疾人事业的工作领域有哪些?
我国残疾人事业的工作领域主要包括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贫、社会保障、文化体育、环境建设、社区残疾人工作、组织建设、维权和残疾预防等。
(1)康复。主要包括:完善社会化的康复服务体系,以社区和家庭为重点,广泛利用社会资源,开展各类残疾人康复服务;针对残疾人的迫切需要,实施重点康复工程,开展白内障复明手术、低视力者配用助视器、盲人定向行走训练、聋儿听力语言康复、肢体残疾矫治手术、肢体残疾人功能训练、智力残疾人能力训练、重症精神病患者综合防治等;开发、供应各种残疾人辅助器具;宣传、普及康复知识,提高残疾人的康复意识。
(2)教育。主要包括:将残疾儿童少年教育纳入义务教育体系,对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人实施普通教育,对不具备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人实施特殊教育;普及和巩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积极发展高中阶段和高等特殊教育,完善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相互衔接的残疾人特殊教育体系;以就业为导向,开展残疾人职业教育;采取减免有关费用、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提供助学金和教育贷款、动员社会力量开展助学活动等多种形式,资助贫困残疾学生;加强特教师资队伍建设。
(3)劳动就业。主要包括:依法全面推行残疾人按比例就业,鼓励和支持残疾人个体就业和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做好福利企业等集中就业,扶持农村残疾人参加生产劳动;大力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提高残疾人的劳动就业能力;健全残疾人就业服务制度,完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为残疾人就业提供全面服务。
(4)扶贫。主要包括:将残疾人扶贫开发纳入政府扶贫规划,统筹安排,同步实施;设立专项扶贫贷款,开展残疾人专项扶贫;推行小额信贷、公司加农户、基地扶持等各种行之有效的扶贫方式;动员社会力量开展帮、包、带、扶;帮助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进行危房改造。
(5)社会保障。主要包括:切实将残疾人纳入社会保障体系,给与重点保障和特殊扶助;完善相关帮扶政策,支持和帮助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实施社会救助,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残疾人实行应保尽保,对重度残疾、一户多残等特困残疾人提高救助水平,对不适合参加劳动、无法定扶养义务人(或法定扶养义务人无扶养能力)、无生活来源的重残人予以供养、救济;发展残疾人社会福利事业和慈善事业;制定实施针对残疾人特殊困难和需求的社会保障政策和措施。
(6)文化体育。主要包括:社会公共文化、体育场所普遍对残疾人开放,并提供优惠和特别服务;开展形式多样、健康有益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使残疾人愉悦身心,提高素质;发展残疾人特殊艺术和竞技体育,增进残疾人与社会的理解和沟通;扶持残疾人文化艺术产品生产和盲人读物等公益性文化出版事业。
(7)环境建设。包括社会人文环境建设和无障碍环境建设。社会人文环境的建设就是通过大力弘扬人道主义,宣传现代文明社会的残疾人观和残疾人事业,倡导和谐友爱、团结互助的良好社会风尚,开展多种形式的扶残助残活动,创造有利于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社会环境,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无障碍环境建设主要是通过在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推行无障碍设施建设,在公共交通工具上配置无障碍设备,方便残疾人出行和使用公共设施;通过为电视节目、影视作品加配字幕,出版发行盲文及盲人有声读物,开设手语电视节目,推广适合盲人、聋人使用的通讯设备,在公共服务机构和场所推行无障碍服务等措施,发展信息和交流无障碍,为残疾人获取信息、与社会其他成员交流和享受公共服务提供便利。
(8)社区残疾人工作。主要包括:将各项残疾人工作纳入到社区建设之中;充分利用社区资源,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教育、就业、文化、体育、维权、生活等服务;面向社区人群开展残疾预防宣传工作。
(9)组织建设。主要包括:完善各级残疾人组织机构,切实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专门协会积极开展活动,充分发挥作用;培养、培训残疾人工作者,提高其素质和能力;开展残疾人自强活动;动员社会力量开展志愿者助残服务;做好“残疾人证”的发放与管理工作。
(10)维权。主要包括:加强法制建设,建立健全残疾人事业法律法规体系,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开展执法检查,实施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制定实施保障残疾人权益的政策措施;建立和完善残疾人维权工作机制;查处侵害残疾人权益的案件,打击针对残疾人的违法犯罪活动;做好残疾人信访工作。
(11)政策理论研究。主要包括:对残疾人问题及与残疾人利益密切相关的经济、政治、社会问题进行调研,开展残疾人事业理论、政策和学术研究,实施残疾人状况监测。
(12)残疾预防。主要包括:建立综合性、社会化的残疾防控工作体系;制定残疾预防行动计划;针对主要致残因素,实施重点预防工程;建立健全出生缺陷干预体系,减少先天性缺陷发生;强化计划免疫和初级卫生保健,减少传染病、慢性病致残;规范临床医疗药品使用管理,减少药物致残;做好补碘、改水等工作,减少因缺碘、氟中毒等环境因素致残;加强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交通安全工作,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加强医疗急救工作,减少意外伤害致残;宣传、普及残疾预防知识,提高公众的预防意识。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我国的助残政策有哪些,不知道有没有帮助到大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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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什么?哪些是值得注意的?今天读文网小编整理了我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本文提供2015年、2016年、2017年执行的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相关问答。
此次扩大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范围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2015年3月13日,税务总局与财政部联合发布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对有关政策的具体内容作出明确。为解决具体操作管理问题,3月18日,税务总局下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就贯彻落实具体征管问题作出了详细规定。此次出台的优惠政策主要内容是将享受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税的标准由年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以下扩大到20万元以下。优惠政策执行时间为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小型微利企业的标准是什么?
答:所说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小型微利企业的特点主要体现在“小型”和“微利”上。除了要求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的行业以外,还包括三个标准:一是资产总额,工业企业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的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二是从业人数,工业企业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其他企业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三是税收指标,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
小型微利企业标准中的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的计算口径有什么变化?
答:小型微利企业标准中的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由原来按照全年月平均值确定调整为按照全年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调整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小微企业可以继续适用此次优惠政策吗?
答:此次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范围,同样继续适用于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小型微利企业。具体包括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采用定率征税和定额征税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
上一年度不符合小微企业条件,本年预计可能符合的,季度预缴时能否享受优惠政策?
答:为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覆盖面,企业预缴享受小微企业优惠政策的门槛进一步降低。企业根据本年度生产经营情况,预计本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在季度(月份)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查账征收的小微企业在季度预缴时如何享受优惠?
答:实行查账征收的小型微利企业,上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且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万元(含20万元)的,如果预缴方式为按实际利润额预缴,累计实际利润额不超过20万元的,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超过20万元的,应停止享受其中的减半征税政策;如果是按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季度(或月份)平均额预缴企业所得税的,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税政策。
核定征收的小微企业在季度预缴时如何享受优惠?
答:核定征收有定率征税、定额征税二种方式。
采用定率征税方式的小微企业,上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且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万元(含20万元)的,本年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万元的,可以享受优惠政策;超过20万元的,不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采用定额征税方式的小微企业,由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按照新的优惠政策规定相应调减定额后,继续采取定额征税办法。
本年度新办的小微企业在季度预缴时如何享受优惠?
答:本年度新办的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凡累计实际利润额或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万元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超过20万元的,应停止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预缴时按照小微企业享受了所得税优惠,年度汇算清缴时发现超过小微企业标准的,如何进行汇算清缴?
答:企业预缴时享受了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但年度汇算清缴时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应当按照企业所得税现行规定补缴已减免的税款。
小微企业享受优惠政策备案程序有什么变化?
答:以往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年度终了报送年度所得税申报表时,需同时将小型微利企业的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情况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为进一步简化小微企业备案手续,减轻办税负担,今后,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年度汇算清缴享受优惠政策时,可以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中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等栏次履行备案手续,无需税务机关事先审核批准和专门备案。
杭州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
大学生在杭创业如满足以下条件,可享受一定的优惠政策:在杭普通高校在校生及毕业后五年内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时间为2005年及以后,从毕业证书的签发之日算起)以本人名义在杭州市区范围内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工商经营(以在2008年1月1日以后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为准),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是从事当年度我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中非禁止、非限制类发展项目。二是大学生在杭创办企业,必须由大学生担任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且大学生创业团队核心成员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三是在杭普通高校在校生提出创业资助资金申请,必须有在校期间接受孵化并在杭州市区落地转化的创业项目。另外,杭州市大学生创业大赛获奖项目付诸实施并在杭州市区范围内注册的大学生创业企业,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免于评审,直接申请享受不低于10万元的大学生创业项目无偿资助资金:
(1)满足上述在杭自主创业的规定条件;
(2)须由原参赛团队中的大学生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
(3)在大赛结束后一年内(以获奖证书上的时间为准)提出无偿资助申请。
具体优惠政策有:
1、创办企业相关费用减免:大学生在创办企业过程中凭《杭州市大学生创办企业证明》到工商部门、有关验资机构和杭州银行、杭州联合农村合作银行各网点办理工商登记、验资证明和开设银行账户时,相关部门将免除有关办理费用。具体是对大学生自主创业从事个体经营的,工商部门免收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大学生自主创业成立企业的,工商部门免收登记类、证照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
2、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大学生自主创业成立的企业,除法律、行政法规和依法设立的行政许可另有规定外,企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一律降低为 3 万元;鼓励大学生以知识产权、实物、科技成果等可评估。放宽经营场所限制。允许大学生租用、使用高校范围内的相应场地作为经营场所进行注册登记。
3、创业资助资金资助: 共有商业贷款贴息和项目无偿资助两种,且两者不能重复申请。其中项目无偿资助的等级和金额分六个等级:2万元、5万元、8万元、10万元、15万元、20 万元。获得银行商业贷款后用于生产经营,对实际应支付的贷款利息给予50%贴息,最高额度为2万元。
符合大学生创业资助资金资助对象及条件的申请人向市人才中心创业服务处或所属区人事局提出申请(市级企业向市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创业服务处)申请,区级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向所属区人事局申请),申请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杭州市大学生创业资助资金申请表》(申请大学生创业大赛获奖项目无偿资助的提交《杭州市大学生创业大赛获奖项目无偿资助资金申请表》);
(2)身份、户籍、学历(在校生提供在校证明及校方出具的在校接受项目孵化证明)、工商注册(登记)证明;
(3)申请商业贷款贴息的须提供贷款合同;申请项目无偿资助的须提供相关支出的合同、凭证和商业计划书(项目可行性报告)。
(4)申请15万元、20万元无偿资助的项目,由创业导师或风投、创投机构及相关企业推荐的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5)申请大学生创业大赛获奖项目无偿资助的还须提交杭州市大学生创业大赛获奖证明以及参赛项目所有成员(以获奖证书上的成员为准)申报获奖项目无偿资助的签名同意书或授权书。
(6)受理部门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申报受理等相关事宜可咨询市人才中心创业服务处和所在区人事局。
4、入驻大学生创业园:目前我市已有杭州市大学生创业园(西湖——浙大科技园)、(下沙)、(高新)、(下城)、(萧山)、(拱墅)、(余杭)、(上城)和位于江干区的杭州市大学生创业园(赛博)等9家市级大学生创业园。各大学生创业园的具体入园条件和流程可咨询创业园所在区人事局。 新办大学生创业企业入驻大学生创业园,2年内可获得创业园所在地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提供的50平方米以内的免费经营场地。大学生创业园为大学生创业提供政策咨询、各类扶持资金申请、企业登记注册、商务、融资等方面的“一站式”服务。
5、房租补贴:大学生创业企业在创业园外租赁房屋用于创业的,两年内由纳税地财政给予房租补贴,补贴标准为第一年补贴1 元/平方米•天、第二年补贴0.5元/平方米•天(实际租用面积超过100平方米的,按100平方米计算;房租补贴超过实际租房费用的,按实际租房费用补贴)。
6、会展补贴:大学生创业企业参加市政府(或经市政府批准)举办或组织参加的各类国内外会展,经企业纳税地政府部门认可后,由纳税地财政按展位费的50%给予补贴。对单家企业每年最多补贴3万元,可连续补贴三年。
7、免费人才招聘:大学生创业企业三年内可免费参加市人事部门组织的大型人才招聘会、免费在杭州人才网和杭州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网上发布招聘信息;从工商营业执照发证之日起三年内,每年可6次免费参加杭州人才市场举办的人才集市进行招聘。
8、和人事代理服务:免费为大学生自主创业企业提供三年人事代理服务。
9、以及各区及人才中心、创业园对大学生创业的具体优惠措施,具体办理流程可咨询市人才中心和所在区人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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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又称二板市场,其对于我国创业投资体系的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构建以及我国其他方面的经济改革都有极大的推动作用。小编整理创业板市场小知识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
(一)发行人的经营模式、产品或服务的品种结构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发行人的行业地位或发行人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发行人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发行人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者技术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
(四)发行人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有重大不确定性的客户存在重大依赖;
(五)发行人最近一年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
(六)其他可能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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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文化是企业群体中能够引导与协调人们行为,使每一个人的能动作用得以最大限度地发挥,并在一定的共同目标指导下所形成的企业内聚力与旺盛的活力。下面小编给大家讲下我国银行和外资银行的企业文化差距。
两国的制度差异不谈,仅从理论与实践上分析,差距不仅在“硬件”上,而且更在“软件”上,尤其是在企业文化上差距悬殊。中国的企业文化相当肤浅,中国金融业的企业文化可以说是几近空白,不仅落后于国际金融业,而且还滞后于中国的企业,仍旧是“传统文化”占主导,在理论上对企业文化一无所知或者把企业文化等同于文娱体育活动的现象十分普遍。随着知识经济的兴起与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特别是对外开放程度的不断提高,WTO的加入,金融业将呈现出明显的业务国际化、竞争白热化、手段现代化、经营全能化、管理系统化等新经济时代的特征。
中外金融企业必将在企业文化上展开较量,形成冲击反差,因为在科技信息技术飞速发展的当今,金融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在技术支援、营销手段等方面的差异日渐缩小,客户的选择更注重对企业文化及其衍生的企业形象的认同,优秀的企业文化正在成为崭新的竞争手段。我国金融业惟一的出路就只有加速层次升级,在不断完善“硬件”的同时,加快“软件”优化,构筑优秀而又先进的企业文化,用生生不息的企业文化为金融的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因而,加强金融企业文化的建设对于我国金融企业顺利融入世界经济圈与增强市场竞争力极具战略性,并且我国金融企业文化的重新创造不能再“慢跑前进”与“小幅修正”,应从根本上进行突破。这是由于中国的金融业今后即使技术、人力及硬件要素等能跟上,若没有企业文化去支撑,“软件”落后,企业依旧缺乏内驱力,难以维系可持续发展。所以,中国金融企业文化的再创造一定要形成有金融企业自身的特色创造和规定性。同时,金融企业的文化重塑还应切合我国的实际,即“既中国式、又国际化;既企业性、又金融型”,融合而成既别于传统,又别于外国,颇具国际性、民族性与金融特点的中国金融企业。
企业文化的创造不仅是对精神财富的整合,也要对物质资源进行整合,这是企业文化的真正内涵。银行业对资源不断地进行整合就是不断提高金融企业资源效率的过程、获求企业扩张的途径,也是反哺企业文化再发展的动力所在。花旗银行在对资源整合上可以说一刻都没有停止过,历史上通过购并美国农业贷款信托公司、聚餐俱乐部信用卡公司等多家金融机构而迅速扩张,到1998年又与旅行者集团合并组成新的“花旗集团”,整合取得了极大的成效。事实上,金融的效能与效率就来自于对金融资源进行吻合经济发展要求的整合,同步于经济发展。金融业的资源主要包括人力、机构、资本、服务、形象、品牌等经营要素,最佳的运作应当是经营要素的完美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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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房地产企业,是指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和服务活动,并以营利为目的进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经济组织。下面小编给大家讲下我国房地产企业是怎样的?
从所有权的角度来看,在多种经济成分并存条件下,我国现阶段房地产企业的性质划分为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股份制、外资企业等。
集体所有制企业是资产属于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实行共同劳动,在分配方式上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社会主义经济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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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企业文化(Family Enterprise Culture / Culture of family business) 是指在家族企业中以血缘关系为基础,以家的管理模式为特征的企业文化。那么家族企业文化有什么特征?
一方面,家族企业创业初期,由于血缘、亲缘等亲情关系的家族成员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大家在追求家族利益感召下,可以暂时放弃(甚至牺牲)个人利益,不怕苦、不怕累、不计个人得失,拧成一股绳,共谋企业的发展。另一方面,由于成功后的成果是靠亲情进行分配的机制,不能够满不同的家族成员的利益欲望,他们为了追求各自的利益就会形成不同的利益群体与核心层明暗、软硬对抗,矛盾增多,不断激化,离心力加大,企业发展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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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的薪酬管理问题是当代人力资源管理学研究的一个课题,目前,对于我国国有企业薪酬管理的研究,大多是经验层面上的,全面系统、深入研究探讨的很少见。下面一起看下我国企业薪酬管理的通病。
相信绝大多数企业在对于薪酬管理时,一定将其列入保密管理行列,严禁员工传播、打听、议论有关公司薪酬结构、职级工资标准,年度调薪幅度等等,那我想请问各位企业家与HR管理专家们,你们公司薪酬真的保密了吗?员工之间真的不议论、不打听吗?谁能给出一个肯定的答案?我想能够有十足底气的回答者应该寥寥无几,这就充分说明一个问题,大家都知道这是一个形式问题、表面问题,为何我们还要死死的保密到底,永不公开呢?
在年度调薪的时候,总能看到各个业务部门与分管领导“神神秘秘”在计算每一个员工应该加多少工资,而员工却不知道什么时候该调薪,调薪的标准、依据是什么?哪些人应该调薪?调薪原则与条件又是什么?直接受益的人不清楚,反而造成员工之间私下里不正常的打听、议论,长此以往,企业却形成了一个怪现象,这就是恶性的循环,不公开的公开讨论。这样的氛围对优秀的员工而言却是严重的伤害。
我们不妨从另一个角度去看待员工调薪的事,公开、透明未必就是一件坏事,公开透明就意味着相对的公平、合理、平衡。就是要告诉员工企业在什么时候为统一调薪时间,让员工有一个期盼。企业除了公开调薪的黄金时间,还要明确告知员工,公司调薪的范围是什么?依据标准由何而来?不同的级别所调整的比例?这样的公开透明有利于形成一个良性的竞争、多一份理解,少一些抱怨与不公开的公开议论。集中精力去努力工作,放弃一些恶性的行为与举止。正所谓,公开透明度就是等于企业管理的美誉度。任何事情不要总是看到消极的一面,作为企业领导与相关管理者更应该看到积极的、正向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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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的发展与进步,当今时代已经进入了大数据时代。大数据在企业管理思维变革上起着越来越重要的影响,在大的方面,它改变了国家的治理方法、企业的决策、组织与业务结构,小的方面则影响着人们的生活方式。下面看下我国企业管理新思维。
企业是国民经济的细胞,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必须依托无数生机勃发、蓬勃向上的企业不断进取和成长壮大。而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已充分显示出,企业管理的新思维和新理论对新经济的推动作用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前苏联曾拥有无数包括宇宙飞船等尖端科学技术和雄厚的工业基础,但由于死守陈旧的管理理论和管理思想去管理企业,经济一直是裹足不前甚至倒退,而接受了新经济理论和企业管理新思维的亚洲四小龙却是经济蒸蒸日上,并取得令人瞩目的经济成就。
现时的国有企业都面临着不改革就无法生存发展的选择,现在已经着手进行企业转制的各项工作,如何把现代企业管理新思维和我企业的实际有机地结合起来,并贯穿于今后企业管理的过程中,下面几个方面企业的新理论和新学说很值得我们研究和探讨,希望对现时的企业转制工作能有所帮助。
员工和客户是企业存在的重要部分,两者谁更重要呢?按传统的观念,认为“客户至上”、“顾客是上帝”。因为客户是否接受企业的产品和提供的服务,决定企业的命运。但是实际上,当我们作为用户,接受某企业的产品或服务时是否得到了“至上”和“上帝”的感觉呢?看来这种口号显得不切实际。重庆某平价超市的经营规则中规定:顾客永远是对的,员工如与顾客争执,遵照第一条执行。这种提法显得过于简单片面,看起来尊重顾客,实际上却无实际意义,特别是当员工与顾客发生争执时,应该坚持实事求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若坚持“顾客永远是对的”这种指导思想是否会损害员工的利益呢?一个不能维护员工利益的企业组织,又怎么能培植和提高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度呢?现在一些企业组织意识到员工比客户更重要,提出“员工至上”的观念。企业的各项工作靠员工去完成,客户要靠员工去开拓维护,必须尊重员工,为员工提供满意的工作环境。没有满意的员工,就不可能有满意的客户,一个留不住员工的企业,也就不可能留住客户。鉴于这种观念上的转变,很多企业制定并实施各种“感情留人、事业留人、待遇留人”的对策和措施。如惠普公司关心和尊重个人及承认个人成就,给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并相信他们,使他们长期稳定地拥有高质量员工,使企业渡过难关。以“内求团结”为基础,实现“外求发展”,应是企业在经营中坚持的重要原则。
在这方面,不少国有企业都有着良好的基础,如”五必访”制度,职工生日慰问,供销人员家属春节答谢联欢,以及组织歌咏队,醒狮队等有益身心健康的文娱活动,都对鼓舞职工的士气,激发职工的工作热情起着重要的作用。但如何使之更加深入细致,更加切合职工的实际需求,更加科学合理地处理好出现的矛盾和冲突,还有大量的工作需要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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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是“创业时代”,创业活动是当今世界经济发展中的重要部分,鼓励创新与创业,已成为包括我国在内的许多国家竞相实施的国家战略。在我国,随着就业压力的日益增加,不少大学生走上了创业之路,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那么我国大学生创业有什么政策?
今年,我国高校毕业生达727万人,就业形势严峻。5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出台多项利好消息,鼓励大学生基层就业,自主创业。
有就业意愿大学生都能得到帮扶,各地区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全部纳入公共就业人才服务范围,力争使每一名有就业意愿的大学生在毕业半年内,都能实现就业或参加到就业准备中。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的,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实名登记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
各地区、各高校要将零就业家庭、优抚对象家庭、农村贫困户、城乡低保家庭以及残疾等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列为重点对象,重点帮扶。残疾高校毕业生可纳入享受求职补贴对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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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管理作为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伴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完善。回顾薪酬管理的发展历史,既是从以技术为先的管理模式向以人才为先的管理模式的转变,又是从相互对立矛盾的劳资关系到和谐稳定共进的劳资关系的转变。那么我国企业薪酬管理如何变革?
这是薪酬改革一般被忽略的实施计划/程序部分,我们要根据核心方案实施难易程度,科学合理制定主方案贯彻实施的计划时间表、任务分解、人员配备、责任分担、变革预算、资源调配、风险防范和前提性基础性准备工作。其次是科学设计和合理安排在董事会、经营班子会、职工代表大会等各个层面表决通过的程序和机制。这个环节其实是检验咨询顾问或HR人员落地经验与能力的关键。实践中,HR人员或顾问必须要花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去沟通、协调、说服、影响 薪酬改革的对象,据此,笔者开发出的聚类分析法,非常适宜于中国文化背景的薪酬组织变革,专门化解不同人群差异的变革态度带来的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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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是指其他国家地区(包括 港澳台地区)来 中国大陆以从事经济社会活动为主要目的,在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前提下,遵循市场机制 法则,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进行的 独资、 合资、 参股等市场流入的 资金。那么开放外资上市对我国证券市场有什么影响?
周小川主席在“WTO与中国资本市场国际研讨会”上描绘了21世纪初期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前景。他指出,“将要按WTO谈判的承诺,允许外国证券机构在交易所设立的特别席位直接进行B股交易,允许设立中外合资的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积极鼓励更多的中国优秀企业到境外上市,并随着条件的成熟,允许外国符合标准的企业到中国上市;积极研究引进国外机构投资者的政策,允许外资有步骤、有限额地进入A股市场。”
这是证券监管部门对外企在国内证券市场上市的问题作出的明确表态。显示了我国证券市场正朝着市场化、国际化方向大步迈进。种种迹象表明,无论是政府部门还是证券管理层,对外资企业在国内上市的政策“绿灯”已经亮起,外企进军国内证券市场的帷幕将徐徐拉开。
已上市的外资股的基本情况长期以来,国内证券市场的对外开放程度十分有限,对外资企业更是大门紧闭。因此,包括H股在内的1000多家国内上市公司,很少出现外资控股的情况。尽管如此,随着国内经济对外开放步伐的加快和经济的持续高速发展,国内企业和证券市场对外资的吸引力越来越大,证券市场的坚冰不断地被这种趋势所融化。不仅在H股、B股企业中出现了外资做第一或第二大股东的情况,甚至在A股市场,也时常可隐隐约约地看到外资大股东的身影。
从目前在A.B股市场上被外资控股或持股比例较大的10多家上市公司的情况看,外资企业介入这些公司的过程,大致可以分为两种:
第一种是上市公司本身是由中外合资企业发展而来。这类企业大多属于台商或港商在内地投资的独资或合资企业改制而来,而且上市时间基本上都在1993年以前,其中又以深圳和福建公司居多,显示出当时政策的宽松。如闽灿坤B,其前身为厦门灿坤电器有限公司,是1988年由台商吴灿坤先生和蔡渊松先生合资在中国成立的外商独资企业,1993年3月优柏工业有限公司、福驰发展有限公司和侨民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发起人,改制为一间股份有限公司,1993年6月以B股在国内上市。ST豪盛前身为一中外合资企业,由泉州经济开发公司、谊盛石琳(香港)有限公司三方合资经营,1993年12月改制上市后,豪盛石琳(香港)有限公司持股44.84%为第一大股东。联华合纤的前身中外合资上海联华合纤有限公司,1992年4月改制为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成为上海最先实行股份制试点的中外合资企业之一。上市后外方投资者香港佳运集团持股17.08%为第一大股东。类似的还有新都酒店、深康佳等。
1993年至1997年的几年时间里,外资股直接上市明显减少。直到1997年6月海南航空发行B股,使人们再次看到外资股的身影。1995年尚未公开上市的海南航空向境外极具影响力的索罗斯旗下“量子基金”控股的美国航空有限公司(AmericanAviationLDC)发行外资股,1997年6月B股发行与上市后,美国航空有限公司持有海南航空1.0004亿非流通外资股,以21.23%的比例成为第一大股东;1999年11月A股上市时,美国航空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减少至14.8%,但仍稳居第一大股东的宝座。而近期上市的北方股份更成为目前沪深A股市场中第一家以中外合资企业作为发起人股东的上市公司。该公司的前身为成立于1988年的北方重型汽车有限责任公司,由原内蒙古第二机械制造总厂(现更名为北方重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和英国特雷克斯设备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上市后,英国特雷克斯设备有限公司以发起人身份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为25.1%。这两个案例显示我国对外资控股或持股企业的上市政策,再次趋于宽松。
第二种是通过受让股权或以战略投资者的身份介入,成为上市公司大股东。这种情况比较多地出现在B股公司中,典型的是通过参与B股的认购和配售,成为国内上市公司的大股东。1995年9月ST江铃发行17400万股B股,其中世界最大的货车生产商美国福特公司以4000万美元认购了13864万股,占发行总额的80%,使这两个著名的汽车制造商结成了战略伙伴关系。目前,福特公司共持有股份为25864.3万股,占江铃汽车总股本的29.96%,为ST江铃的第二大股东。与此类似的是华新水泥1999年1月向目前全球最大的水泥制造商“Holderbank”FinanciereGlarisLtd间接拥有的全资子公司Holchin BV定向增发7700万股B股(占增资发行后总股本的23.4%),由此引入了一个国际型的战略伙伴。
但目前上市公司中类似ST江铃和华新水泥这样,外资以战略投资者的身份持有股份并且与上市公司结成密切合作关系的却不多见。更多的情况是,外资以普通投资者身份而被动持股,由于没有对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产生根本性的改变,也没有带来业务上的关系,这种持股可能是短期的,对上市公司不会造成大的影响。
如果说,福特公司和Holchin BV介入国内上市公司的方式更加国际化,那么,韩资的三星康宁公司的做法则更加中国化。1998年8月韩国三星康宁株式会社以协议方式受让了深业(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深业腾美有限公司所持有的赛格三星(原赛格中康)的股份16795.77万股,占总股本的21.37%,三星康宁公司由此成为赛格三星的第二大股东。尽管是第二大股东,但三星康宁公司的持股比例与第一大股东赛格集团的持股比例仅相差7.12个百分点,并且其副社长鱼庆健出任了赛格三星的总经理,使得赛格三星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中外合资上市公司。
从经营业绩上看,大部分有外资持股的上市公司经营状况与其它公司的区别不大,同样出现业绩参差的情况。其中的闽灿坤B.海欣股份、海南航空、茉织华B等都显示了外资持股所带来的优势。但也有相当一部分公司出现业绩滑坡的现象,尤其是最早的一批外商参与改制上市的公司,大都属于纺织等以出口产品生产经营为主的企业,近年来随着国际市场的变化,这些企业业绩持续下滑,甚至亏损。典型的包括ST中华、联华合纤、ST豪盛等。而且,这些公司中的大多数并不是外商作为大股东,即使是外商控股,由于这些公司在国内注册与经营,难免出现本地化特征,因而整体经营上没有与国内控股上市公司形成明显的区别。
政策上的紧与松从上述分析可以发现,我国证券市场上外资企业的进入虽然没有出现群体效应,但进入的步伐从来没有停止。从法律上看,《公司法》在第七十五条中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5人以上为发起人,其中至少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第八十五条规定“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股份公司可以向境外公开募集股份,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作出特别规定。”显然,这些条款都没有对外资持股进行特别的限制。而且,中国证监会在执行过程中也没有对外资企业境内上市设定什么限制,对一些外资介入上市公司采取了默认。但也必须承认,国内证券市场在发展初期承担的最主要职责是满足国有大中型企业迫切的融资需求,所以一直以来,以上市额度制与审批制对上市公司进行把关,在向国有大中型企业倾斜的政策驱动下,外资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在国内证券市场上市自然存在巨大障碍。这种情况与外资企业在国内经济活动中所占的比例,以及对国内经济的推动作用是十分不相称的。而且,我们发现,在已经上市的部分合资企业中,许多本身就具备明显的外向型经济的特征,如联华合纤、海欣股份、茉织华B等纺织类公司,外资的参股对维持产品在国际市场的销售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因而,随着我国经济对外开放步伐的加快,尤其是加入WTO的日益临近,对外资企业上市的政策限制显然已不合时宜,越来越多的外资企业提出上市要求,横在外资企业进入国内证券市场的栅栏必将拆除。
今年4月底出台的《上市公司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股份暂行办法》,规定对有B股或境外上市外资股的公司,可增发A股,表明过去对一家公司发行股票种类的政策限制已有所松动。今年7月,中国证监会秘书长屠光绍表示,鼓励境外上市企业在国内市场上市,试行允许中外合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在国内市场上市。8月中旬,国家计委副主任李子彬在外交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我国将再次出台包括允许外资企业在国内A.B股市场上市的一系列新举措,以促进吸收外国直接投资。9月8日,外经贸部部长石广生在第四届中国投资贸易洽谈会国际投资论坛的专题演讲中,列举了中国政府在鼓励外商投资方面的一系列新举措,其中包括允许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A股、B股市场上市等。
这一系列政策举措是我国证券市场朝着市场化、国际化方向迈进的有力体现。它充分表明了,无论是政府部门还是证券管理层,对外资企业在国内上市的政策“绿灯”已经亮起,外企进军国内证券市场不再是遥不可及。
外资股介入给我国证券市场带来的积极意义实际上,无论是国内企业在境外上市,还是以B股的方式发行股票,都吸引了外资股东介入国内企业。但显然,与外资企业直接在A.B股市场上市有着明显的区别。外资企业以控股股东身份在国内证券市场上市,或以非控股股东及战略投资者身份参与国内上市公司经营,将是国内证券市场及我国经济进一步全球化的重要标志,尤其是对于尚处于封闭状况的国内证券市场来说,其积极意义更非同一般。首先,外资控股企业进入A.B股市场,对改善目前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丰富投资品种,具有明显的促进作用。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十分不合理,一方面,体现在存在可流通股与不可流通股两大部分,另一方面,接近70%的不可流通的股本是以国有股、国有法人股的方式存在。这种局面对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发挥证券市场资源配置功能,以及丰富投资品种等方面都造成巨大的制约。显然,这种局面产生是与在股市建立之初将其定位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改制与融资的场所有很大关系。从海南航空的上市后股权结构看,不仅由于外资持股比例大,而且股权结构中,第一、二大股东持股为14.79%和7.28%,其余股东的持股比例均不超过5%,股权分散所带来的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股东之间的控制权的制约等现代企业特征得到了充分的体现。这正是我们目前正在展开的国有股减持所要达到的目标之一。我们相信,随着外资股加快在国内上市的步伐,可以大大改善目前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现状。
其次,外资企业在国内上市,对推动经济全球化、促进企业及股权之间的相互融合具有明显的积极意义。美国纳斯达克交易所之所以成为近几十年来全球发展最快的证券市场,其中一个主要因素就是其对美国以外的企业形成巨大的吸引力。目前它在上市公司数量方面超过纽约证券交易所,尤其是在外国公司的上市数量上,已超过纽约和美国证券交易所的总和。纳斯达克以其巨大的适应能力,将业务范围和服务方式做了极大的调整,不断地赢取主动,也推动了金融全球化的进程。在这一全球性趋势下,我国吸引外资企业在国内证券市场上市也将成为一种必然的潮流。以福特公司进入ST江铃和Holchin BV介入华新水泥的事例看,其战略性介入的运作方式与国内上市公司中出现的财务性并购有着明显的差距。虽然这些公司的介入,短期内没有给上市公司带来明显的变化,但从实际上运作过程及已经产生的效果看,中长期将会对这些公司带来根本性的转变。
更重要的是,外资股带进来的国际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模式将使国内公司受益匪浅。虽然在目前1100多家上市公司中,以外资作为发起人的公司极少,外资控股的上市公司更是凤毛麟角。但从这些具有外资背景的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看,许多方面都显示了国内企业不具备的优势。以台资企业闽灿坤B为例,93年6月以B股在国内上市后至今的8年内,公司主营业务、净利润等各项经营指标都呈稳步增长势头。作为一家以家电产品生产为主的企业,能够保持这种增长,以及规范运作,是许多国内上市公司无法做到的。同样,以中外合资企业身份上市的深康佳,92年3月A.B股上市时,港资的港华公司持股34.83%,为第二大股东。虽然经过几年来的资本运作,目前港华公司的持股比例已经下降到1.1%,但其合资企业的运作模式却始终贯穿于公司的经营过程。尤其是在经营管理和股权运作方面,显示了相当高的国际化水平。如99年9月深康佳与国际知名的麦肯锡公司合作,导入了国际先进模式,建立了市场导向型管理体系,可以适应公司未来十年高科技、国际化、现代化发展的需要。三星康宁公司成为赛格三星的第二大股东后,由韩方出任总经理,给公司的经营带来了一系列的变化。今年初,耗时一年多的冷修改扩建工程全部完成,赛格三星已经具备了年产800万套CDT(计算机显像管用玻壳)和CPT(电视机显像管用玻壳)两大系列彩玻的生产能力,由此公司顺利完成了产品结构由小尺寸向CDT的过渡,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能力大大增强。
在股权运作和对待股东的态度方面,外资股也给国内公司树立了很好的榜样。主要从事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和海峡经贸设施项目建设及经营的运盛实业,其大股东为香港运盛有限公司,96年底上市以来充分利用资本运作来调控经营战略和产品结构。98年11月公司实施配股时,香港运盛公司以运盛(上海)公司67.8%的股权认购1000万股的运盛实业配股,12月底公司进一步收购运盛(上海)公司27.2%股权和收购苏州运盛公司95%股权。至此,运盛实业已拥上述两公司几乎100%股权。利用上述两公司雄厚的资源优势,为公司创造了长期稳定的利润来源。在分红派息方面,盈利情况较好的这些外资持股的公司大多能够按时分红,这一点与国内其它上市公司形成了明显的区别。闽灿坤B上市8年来公司年年以送红股及现金的方式分红。深康佳、联合化纤、深基地B等上市后的几年间,也每年都以送股或送现金的方式进行分红,成为难得的规范运作的上市公司。而且,由于是按照国际通行的做法,在分红过程中,一般是以现金为主,满足了境外投资者需求,也为国内上市公司提供了国际化运作的榜样。
四、未来外资企业进入A.B股市场的可能方式截至2000年7月底,全国累计批准外商投资企业35.37万个,合同外资金额6417.04亿美元,实际使用外资金额3277.46亿美元。而且,出现了许多类似美国柯达公司收购多家国内彩卷企业的案例。如此庞大的外资企业群体和外资对国内企业十分强烈的并购欲望,都将成为我国证券市场重要的资源。预计这些外资企业进入我国证券市场将会有多种模式。第一种是类似于闽灿坤B,以外商独资企业的身份直接上市。当然这些企业必须是在国内注册并在内地经营。目前已有香港的东亚银行及联合利华(中国)公司等发出了这种信息。相信只要政策允许,会有许多已在国内投资的国际著名企业提出这种要求。第二种是作为发起人,参与国内企业的改制与上市。如今年上市的北方股份,其前身就是由内蒙古第二机械制造总厂与英国特雷克斯设备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的内蒙古北方重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英国特雷克斯设备有限公司参与了公司的改制与上市。由于中方一般会作为第一大股东,因而这种企业将在上市申请方面获得与国内企业同样的待遇。显然,这种方式将成为主流。由此,将使目前市场上的外资股队伍得到相当大的扩充。第三种是外资以收购国内上市公司股份成为大股东。江铃汽车、华新水泥、赛格三星等都是以这种方式实现外资的参与。由于目前国内证券市场上的“壳”资源丰富,更由于未来几年国内上市公司的国有股减持行动将大规模展开,这将吸引外资企业以收购法人股的方式持有国内上市公司股权,甚至完成借壳上市的过程。由于这种方式可以吸引许多国际上的著名企业,因而可能为我国证券市场资产重组带来全新的变化。
当然,从目前的政策环境看,由于我国资本市场尚未完全开放,人民币也没有实行完全自由兑换,外资企业在国内上市,短期内还难以成规模。但随着政策的放宽,特别是加入WTO之后的3-5年,我国将逐步放开资本市场,到时,外资企业登陆国内证券市场的速度将大大加快,这将极大地丰富我国证券市场的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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