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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如果一个企业仅仅满足生理需求的服务,那么其属于最低级别的服务。其企业文化可看成是最低级别的企业文化,或者没有企业文化。这样的企业举步维艰。因为不得人心,只得人胃,如餐饮业。
微小企业需要企业文化吗?为什么微小企业需要企业文化?下面小编给你们介绍介绍
“现在需要的是销售,企业文化是做大了以后的事情”,这是经营了近10年的餐饮老板说的话。类似的描述并不鲜见。那么我们先了解下,什么是企业文化。简要点说,就是企业主要经营者所表现出来的行为的精神及意识形态指导。个人而言,有没有文化,文化怎么样,决定了一个人的社会存在层次,决定了个体与社会关系的结果。一个根据自身发展情况,衍生出来的文化,并被经营者专门思考归类,然后指导企业发展,这就是企业文化。没有经过深思熟虑的,处于最原始的生存意义的考量,经营企业发展表现出来的企业文化,是属于最初次级别的,一般刚改革开放呈现出来大多数企业,就是如此。
然而社会发展到今天,经济的发展,供大于求的经济结构。已经从最初的满足基本生存需求的生产,发展到了满足跟高级别需求的服务性生产。更高的是精神满足级别的服务生产。
所以,从马斯洛需求分析,人要满足从生理上的需求,安全上的需求,情感和归属的需求,尊重的需求,自我实现的需求。如果一个企业仅仅满足生理需求的服务,那么其属于最低级别的服务。其企业文化可看成是最低级别的企业文化,或者没有企业文化。这样的企业举步维艰。因为不得人心,只得人胃,如餐饮业。
一家再小的企业,出发点应该不能小,因为你是服务社会的,哪怕那么一小撮客户。只要能为其客户带来最大化的价值,你的意义才更加彰显。你的服务与产品才能更受欢饮。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公司虽小,出发点不能低;要求低了,就谈不上发展了。等公司壮大,再抓企业文化,没有那样的机会。精神指导实践。精神在前,实践在后。只满足于基本需求的服务公司,势必是会被社会淘汰的。因为,现在的市场经济,任何人的消费,不仅仅满足于产品本身的功效,消费者更注重产品服务对其精神的感知,自我实现的帮助。
看看,那些成功的案例,在未出名前,定位就很高。比如鄂尔多斯的口号就是“温暖全世界!”,温暖全中国都不行。不是因为企业大,企业文化才好;是因为企业文化好,企业才能大!
企业文化就是传统氛围构成的公司文化,它意味着公司的价值观,诸如进取、守势或灵活——这些价值观构成公司员工活力、意见和行为的规范。管理人员身体力行,把这些规范灌输给员工并代代相传。
企业文化就是在一个企业中形成的某种文化观念和历史传统,共同的价值准则、道德规范和生活信息,将各种内部力量统一于共同的指导思想和经营哲学之下,汇聚到一个共同的方向。
企业文化是经济意义和文化意义的混合,即指在企业界形成的价值观念、行为准则在人群中和社会上发生了文化的影响。它不是指知识修养,而是指人们对知识的态度;不是利润,而是对利润的心理;不是人际关系,而是人际关系所体现的处世为人的哲学。企业文化是一种渗透在企业的一切活动之中的东西,它是企业的美德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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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7年里,很多经营小微型企业的人会有这么一个疑问:小微型企业在所得税上会有哪些新政策?又应该交多少的免税额?下面就让读文网小编来告诉你2017年小微企业免税额的情况,仅供参考。
10月8日,财政部、国税总局公布《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自2014年10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下同)~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月营业额2万元~3万元的营业税纳税人,免征营业税。
经济下行压力之下,作为中国经济最活跃细胞的小微企业再获免税新政。
10月8日,财政部、国税总局公布《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自2014年10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下同)~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月营业额2万元~3万元的营业税纳税人,免征营业税。
去年8月1日,国家对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的月销售额度是2万元,此次新政将这一额度提高至3万元。
财政部此前表示,免税额度为2万元时,每年预计为小微企业减税300亿元。此次免税额提高至3万元后,减税规模将超300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这是国家年内第二次出台对小微企业减税政策,实属罕见。
今年4月8日,财政部、国税总局公布《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自2014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而此次新政则在小微企业营业税和增值税免税力度上加码。
年内两次出台小微企业减税政策,是迫于经济放缓的压力下的稳增长措施。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9月底召开的二十国集团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上表示,从财政政策来看,中国政府在促进经济增长的财政政策上,第一位就是进一步给小微企业减轻税负。
此次新政有效期为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这或意味着,若新政不再延期,2017年小微企业月销售免税额将重回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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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朋友问小微企业增值税免税起征点的资料,小微企业增值税的免税起征点有没有相关的规定?一起来看看小微企业增值税的相关资料吧!
1、适用对象
所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2、适用范围和政策
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3、执行期限
自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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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小微企业有哪些关于免税的政策?小微企业免税政策汇总具体是指什么?一起来看看下面读文网小编为你带来的“2017年小微企业免税政策汇总解答”,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小微企业作为新的增长引擎,发挥着扩大城镇就业、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作用。但融资难、融资贵却成为制约其稳健发展的“瓶颈”,因此,对中小微企业融资问题进行创新探索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中小微企业公司治理结构和财务管理不健全、缺乏抵押担保能力是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主要原因,因此必须创新小微企业融资模式。
创新路径
(一)开展政、银、企等合作。加强政府部门、银行、企业、保险、担保机构以及行业协会、商会等多层面的战略合作,致力形成多方位、多元化的战略合作格局。制定金融工作考核评比办法,丰富银企合作形式,以银企联席会议、债权管理联席会议、金融工作汇报会等多种制度化措施,组织项目对接,对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监测督促。根据项目变化情况实行及时调整的动态开放式管理,对情况发生变化不符合信贷支持条件的项目及时从合作项目中调整、剔除,对新出现的符合信贷支持条件的项目及时纳入银企合作体系推动。建立网上电子台账,实时监控企业申贷情况和申贷项目的落实情况,对不能落实的及时查明原因,督促有关方面查明原因及时落实。
(二)根据中小微企业的不同需求,量身定做融资模式。为企业办理出口代付、进口押汇、出口押汇、跨境参融通、信用证、买方押汇、应收账款融资、投标保函、履约保函、委托贷款、信托贷款、海域使用权质押、渔船质押贷款业务。
(1)对工业纳税前20强,进出口额较同期都有较大增长企业,为该类型企业在出口前办理订单融资、跨境参融通业务,从境外引进资金,为企业办理进口押汇项下海外代付业务;
(2)对应收账款较大企业,根据其经营需求,为其办理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业务(业务品种为国内保理、国内发票融资);
(3)为企业开办银行履约保函业务,贷款行作为保证人为企业提供履约保证,拓展企业融资渠道;
(4)开办土地、设备、厂房抵押、仓单质押贷款;
(5)建立供应链金融融资模式。将企业的物流、配送以及生产等环节融入供应链金融中;
(6)开办海域经营权质押贷款、渔船抵押贷款、船网工具指标书质押贷款等融资信贷业务。
(三)以利率市场化改革为契机,促进金融资源更合理更高效地配置,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贵这种结构性问题。科学运用计量分析模型,改进利率风险定价机制,构建小微企业的综合贷款利率风险管理系统,并结合区域小微企业贷款情况作实证分析。基层银行根据自身实际,建立一套以成本效益为基础,以市场价格为主导,以降低贷款风险和提高盈利能力为目标的贷款定价管理体系,建立可持续的商业化运作模式。坚持收益覆盖风险原则,利用各种渠道获得中小微企业信息,实行区别对待、综合评价,向成长效益性好的科技型、节能环保、新兴产业类中小微企业倾斜,实行差别定价办法。对于混合担保,根据不同担保覆盖比例,采用利率权值定价方式。
政策支持
(一)金融政策扶持。
第一,金融监管机构实行差异化监管政策。央行降息降准对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下降的传导效应政策到位。提供低息政策性专项贷款,专项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中小微企业发展。尽快制定非存款类放贷组织相关条例,突出功能监管,对放贷业务实行牌照管理,明确监管体制,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完善社会征信体系建设,为贷款融资方提供征信服务。
第二,监管机构要鼓励保险机构与银行合作。推出中小微速效险,保险公司通过大数法则,对部分中小微企业贷款出现的问题向银行提供部分损失补偿。
第三,加强各类金融机构的合作。
(1)加强银行和担保机构的合作,鼓励银行与优质合格的担保公司合作,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增信服务,为银行贷款提供风险担保补偿。
(2)加强银行和证券、基金的合作,推出贷款和股权合作产品,加快推进中小微企业贷款资产证券化速度。
(二)财政政策扶持。
第一,财政出台扶持政策。提高对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的标准,发放风险补偿资金和贷款奖励性补助资金。
第二,推出减税政策。营造有利于中小微企业发展环境,落实好结构性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措施,为中小微企业减负。
第三,建立政策性担保机构,对信誉好的中小微企业提供信用担保。
第四,建立风险补偿专项基金。设立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补偿银行机构对小微企业贷款的坏账损失,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三)提高企业内源性的融资能力。
第一,加强企业信用管理,规范企业信用行为。建立健全中小企业财务制度;使其自身充分认识到诚实守信的重要性,杜绝假账,保证财务会计信息等真实、准确,为融资创造条件。
第二,完善企业制度,开展技术创新。首先,构建合理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实现所有权和管理权的分离;其次,充分借鉴上市公司的做法,引入董事会制度,企业的重大决策由董事会决定,总经理等高管由董事会聘请,总经理等高管对董事会负责,同时引入职工监事、建立监事会制度。
第三,技术创新对于中小企业未来的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也有利于提高其综合竞争力。中小企业必须坚持技术创新,不断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同时也要逐步提高市场占有率,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从而增强企业内源性的融资能力。
以上就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提供的“2017年小微企业免税政策汇总解答”,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看了“2017年小微企业免税政策汇总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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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小微企业可能对推动经济发展微不足道,但这是一支蚂蚁兵团一样的力量,虽然很多小微企业一年收入只有百十万元,但一个企业至少可以解决3~5人的就业,小微企业在活跃经济、创造就业机会等方面为社会作出了巨大贡献。今天读文网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
小微企业的划分认定标准是什么 小微企业免税政策细则
自从著名经济学家郎咸平首次提出小微企业这个概念后,有关小微企业的划分标准就引起了人们的讨论。
所谓小微企业,就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统称。其标准为: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新政: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
解决初创企业生存问题
对小微企业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的新政一经出台,就获得众多小微企业经营者、初创企业、大学生创业者的拍手称赞,认为新政策的出台能够解决初创企业的生存问题。
在利好的创业政策引导下,青年、大学生才有可能更加积极地进行创业尝试。小微企业利润本来就薄弱,而且多为初创企业,在创业初期本就面临房租、赋税、创业成本、运营资金、创业贷款等重重压力,造成资金链紧张,影响企业发展,部分初创企业在创业初期甚至无法解决生存问题。
“一视同仁”的税收不仅是对小微企业的公平,更不利于初创企业及大学生创业者的创业起步,新政的出台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轻创业者的负担。而且,免税政策将会对青年创业、大学生创业产生积极的影响,免税的政策降低了小微企业的创业门槛,减少了创业的成本,这种减免对小微企业来说是雪中送炭,对创业者是个极大的鼓励,更能激发青年及大学生的创业热情,有利于创业者减少后顾之忧。
免税的政策对初创企业、小微企业而言,从根本上解决了他们的生存问题,使他们的创业之路更加平坦。这对他们而言,是最实在的创业政策。
绝大多数国家对小微企业是不征税的,因为小微企业解决就业问题,本身就是为政府分忧。目前看来,一个小微企业可能对推动经济发展微不足道,但这是一支蚂蚁兵团一样的力量,虽然很多小微企业一年收入只有百十万元,但一个企业至少可以解决3~5人的就业,小微企业在活跃经济、创造就业机会等方面为社会作出了巨大贡献。
质疑:
虽然,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进一步公平税负,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但是一些数字关键词汇和现实问题让人对政策的标准、政策的落实等存在一些质疑。
质疑1. 两万元的起征点太低了?
国务院近日决定暂时免征收部分微小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但较低的免税额度引得网友吐槽纷纷,月营业额小于2万的企业有吗?核定营业额一定是实际营业额么? 两万元的起征点太低了,很多中小企业也需要减税,但目前享受不到任何政策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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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税的政策相信各大小微企业都会好奇吧,在2017年,小企业的免税政策是什么?具体的免税政策内容是哪些?小编整理了小企业最新免税政策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
一、每月可少纳税近千元
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目前小规模纳税人的营业税为5%,增值税为3%,营业税和增值税并不能并用,以一个月销售额2万元销售企业来讲,一个月最多可以减少税赋为1000元(2万元×5%)。
二、“不能只靠提起征点”
2011年11月,财政部曾出台规定,大幅上调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按照上述规定,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为,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 5000-20000元;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而营业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为,按期纳税的,为月营业额5000-20000元;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营业额300-500元。
目前全国大部分省市都是按照国家规定的上限,上调了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而此次全面铺开,能够更大程度地减税。虽然会有一些企业觉得调整的力度还是不够大,但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起征点是经过科学设计的。即便是提高到10万元,也会有偷税的行为。税收对经济的调节需要多种手段,不能只依靠提高起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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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微小企业创业补贴有什么相关内容?他的创业补贴政策是什么?今天读文网小编整理了贵阳微小企业创业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
1.个体工商户能否转型为微型企业?
贵阳市工商局微企办:微型企业创业扶持政策主要是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因此,个体工商户申请转型微企原则上不在扶持政策范围内,但申请转型行业为重点扶持行业的可以享受扶持政策。也就是说从事加工制造、科技创新、创意设计、软件开发、居民服务(便民服务)、民族手工艺品加工和特色食品生产等微型企业,可以享受扶持政策。
2.享受扶持政策的微型企业如何办理营业执照?
贵阳市工商局微企办:首先,创业者向创业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社区服务中心提出申请,经过审查后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社区服务中心出具同意推荐材料。
其次,由申请人将材料交由创业所在地基层工商分局(原工商所)进行初审,审查符合规定条件的,工商分局出具审查意见,将申请资料移送所在地的区(市、县)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微企办)。
第三,区(市、县)微企办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对扶持对象进行创业培训(已接受创业培训或具有相关创业知识的申请人可不参加)。培训合格后发合格证。
第四,区(市、县)微企办收到相关材料后将材料交区(市、县)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评审委员会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并经公示后,由扶持对象自主选择到创业所在地到区(市、县)工商局或基层工商分局办理微型企业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后可享受扶持政策。
3.微型企业如何申请创业扶持?
贵阳市工商局微企办:一、财政资金补助申请。通过资格审核并取得注册登记的微型企业,可持营业执照向创业所在地的区(市、县)微企办申请财政资金补助。创业所在地的区(市、县)财政部门按规定额度从财政设立的专项扶持资金中支付。财政资金补助按已审定的投资计划书中明确的用途进行支付,并实行全过程监管。
二、税收奖励申请。符合扶持条件的微型企业,在次年年初,向创业所在地区(市、县)微企办提出税收奖励申请,经区(市、县)微企办、财政、税务等部门审核后,由区(市、县)财政部门按规定给予奖励,总额不超过20万。
三、银行贷款和担保支持申请。符合扶持条件的微型企业如有贷款需求,可向创业所在地区(市、县)微企办提出不超过20万元额度的贷款申请,区(市、县)微企办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后,推荐给贷款银行和担保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贷款和担保手续。
4、享受财政扶持政策需提交哪些材料供创业评审委员会审查?
答:1、乡(镇)街道办推荐意见;
2、创业者的身份证明;
3、创业者基本情况;
4、投资资金证明及经营场地证明;
5、带动人员就业相关证明;
6、人社部门颁发的培训合格证或具有相关创业知识的证明材料;
7、投资计划书(应当具备以下内容):
(1)拟创办微型企业的人员及组织结构;
(2)拟生产产品或提供服务情况及管理计划;
(3)市场预测及营销策略;
(4)创业投融资计划;
(5)财政补助资金使用计划等财务规划;
8、注册登记应当提交的相关材料;
9、其他应当审核的内容。
亮点抢先看
扶持政策“三个15万”
“投资者出资达到10万元,政府给予5万元补助,15万元税收奖励,15万元额度银行贷款支持”
“三个20万”
“投资者出资达到10万元,政府给予10万元补助,20万元税收奖励,20万元额度银行贷款支持”
重点扶持行业
“加工制造、科技创新、创意设计、软件开发、民族手工艺品加工、特色食品生产”
增加“便民服务”业
人才支持战略
高校毕业生在同一微型企业连续工作满三年(含三年)以上的,在贵阳市自主公开招考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视为基层服务经历,可报考自主公开招考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定向基层服务项目职位,被正式录(聘)用的,在微型企业工作时间可连续计算工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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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小微企业免税政策是什么?有什么具有的内容吗?今天读文网小编整理了2016小微企业免税政策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哪些纳税人可以适用财税[2013]52号文规定的免税优惠政策?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3]52号)规定,对增值税小范围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 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第二十八条规定:“条例第十一条所称小范围纳税人的标准为:
(一)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本条第一款所称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
因此,符合上述文件规定的小范围纳税人可适用财税[2013]52号文件规定的免税优惠政策。
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需要备案吗?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3]52号)规定,为进一步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经国务院批准,自2013年8月1日起,对增值税小范围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因此,小范围纳税人只要符合上述文件规定范围,可以免征增值税,暂无需备案就可以享受此优惠。
符合财税[2013]52号文免税的小范围企业申报表如何填写?
答:增值税应税项目的销售额包括小范围纳税人申请代开专用fa票的不含税销售额,纳税人填写申报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后,如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需要在“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处填入免征的税额。同时,在文件实行后,纳税人有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fa票,当期未退还的,填入“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和“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fa票不含税销售额”对应栏次;当期已退还的,填入“免税销售额”对应栏次。
小范围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免征增值税,销售额是否填写零?
答:据实填写销售额,销售额合计不超过2万元的,申报表保存时会提示“合计销售额小于起征点,是否输入减征额”这时您点击确定后,减征额会自动生成,这时应纳税额就自动生成零。
小范围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免征增值税,如果前期向税务局代开专用fa票,税款已经预缴了,销售方fa票也已经认证了,无法退回,还可以申请退税吗?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49号)规定,增值税小范围纳税人中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当期因代开增值税专用fa票(含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fa票)和普通fa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fa票全部联次追回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因此,贵公司要收回全部fa票联次后,方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税,否则无法申请退税。
小范围企业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表如何填写?
答:据实填写销售额,销售额合计不超过2万元的,申报表保存时会提示“合计销售额小于起征点,是否输入减征额?”这时点击“确定”后,不需要输入减征额。
小微企业月销售额低于2万元免征增值税,其中月销售额是指每月平均销售额吗?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49号)规定,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是指月销售额或营业额在2万元以下(含2万元),月销售额或营业额超过2万元的,应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因此,月销售额指的是每月实际发生的销售额。
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扩大
起征点由月销售额2万元提高到3万元,从国际上看这一免税标准已经不低
“小微企业是发展的生力军、就业的主渠道、创新的重要源泉。出台这一政策,彰显了国务院在当前经济形势下稳增长、促就业、保民生的决心。”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负责人表示,此次出台的政策,在效果上相当于将现行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由月销售额2万元提高到3万元,并将适用范围从现行的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扩展到小微企业。
也就是说,此前年销售额不超过24万元的纳税人,才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现在年销售额不超过36万元的纳税人,都能够享受到这一优惠政策,小微企业、个体户的受惠面进一步扩大。
财政部税政司负责人介绍,从国际上看,这一免税标准已经不低。根据OECD(经合组织)的报告, 在OECD34个成员国中,只有美国没有开征增值税。在开征增值税的33个国家中,智利、墨西哥、西班牙和土耳其4国没有设置起征点,即只要发生应税交易都要纳税;其他29个设有起征点的国家,起征点标准平均为年销售额3.95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为24万元,其中低于24万元标准的成员国有19个之多。“现在,我们把起征点提高到年销售额36万元,明显高于OECD国家的平均标准。”
税收优惠力度不断加码,享受优惠户与优惠额增长明显
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财税政策,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特别是今年在经济面临下行压力的情况下,税收优惠政策力度不断加码,小微企业受惠范围明显扩大。
比如,国家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由6%和4%统一降至3%;将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起征点统一提高到月销售额5000至2万元。实际执行中,各地均从高选择适用了2万元的上限;比照起征点政策,对小微企业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将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小型微利企业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扩大至低于6万元,后又进一步扩大至低于10万元。
这么多税收优惠政策,具体执行情况怎样?
“现在小微企业办理税收优惠,确实比以前简单多了。只要符合条件到税务局备案就行,不需要审批。”敖建民深有感触地说。
作为成都30多家小微企业的兼职财务人,敖建民从事财会工作20多年,常年替企业报税,与税务部门没少打交道。“就拿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来说,按照以前的规定,核定征收的小微企业不能享受优惠。现在核定征收的企业也纳进了政策范围,受惠的小微企业就增加了三成。”
据了解,将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小微企业纳入优惠范围,全国享受优惠的小微企业户数,增加了200多万户。这些措施实施后,小微企业享受税收优惠的户数与优惠额明显增长。
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3月—8月新登记市场主体同比增长61%
“不仅是税收优惠,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几乎涵盖了方方面面。”财政部税政司负责人介绍,支持政策包括对小微企业免征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采取业务补助、增量业务奖励等措施,引导担保、金融和外贸综合服务等机构为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等等。
“正因为有了这些支持政策,不少小微企业顶住了经济下行压力,较好地发挥了吸纳就业主战场的作用。”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白景明说。
数据显示,今年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实施以来,新设立企业数量大幅增长,3月—8月,全国新登记注册市场主体659.59万户,其中企业192.7万户,同比增长61%。
白景明认为,通过扶持小微企业,让它们更好地生存发展,就能更大程度地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进一步增强市场活力和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并带动中国新一轮经济“破茧成蝶”。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2016小微企业免税政策,不知道有没有帮助到大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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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微小型企业增值税的优惠是什么?有哪些政策吗?今天读文网小编整理了微小型企业增值税的优惠政策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小微企业是发展的生力军、就业的主渠道、创新的重要源泉,在促进创业创新、稳定经济增长、稳定和扩大就业等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近年来,国家高度关注小微企业发展,出台了一系列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减轻小微企业税收负担,助推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在全社会激发起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热潮。为让全社会对小微企业优惠政策有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和掌握,市国税局现对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解读如下:
一、小微企业的定义
小微企业在税收管理上涉及到两个概念,分别是小型微利企业和小型微型企业。
(一)什么是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中所说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小型微利企业的特点主要体现在“小型”和“微利”上。除了要求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的行业以外,还包括三个标准:一是资产总额,工业企业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的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二是从业人数,工业企业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其他企业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三是税收指标,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二)什么是小型微型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中所说的小型微型企业,是指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包含个体工商户、其他个人、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
二、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一)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1.新政策的主要内容。财税〔2015〕34号文件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7号的主要内容是: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无论采取查账征收还是核定征收方式,均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小型微利企业在季度、月份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自行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无须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汇算清缴时通过填写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从业人数、资产总额”等栏次履行备案手续,不再另行专门备案。
2.新政策较以往政策的变化。一是将享受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税的标准由年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以下扩大到20万元以下,进一步加大了优惠力度;二是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由按月度平均值改为按季度平均值来确定,简化了计算方法;三是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汇算清缴时通过填写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从业人数、资产总额”等栏次履行备案手续,不再另行专门备案。
3.本年度新办的小型微利企业在季度预缴时如何享受优惠?本年度新办的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凡累计实际利润额或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万元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超过20万元的,应停止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4.上一年度不符合小微企业条件,本年预计可能符合的,季度预缴时能否享受优惠政策?为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覆盖面,企业预缴享受小微企业优惠政策的门槛进一步降低。企业根据本年度生产经营情况,预计本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在季度(月份)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5.小型微利企业的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如何计算?根据财税〔2015〕34号文件的规定,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二)小型微型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
财税〔2014〕71号明确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包含个体工商户、其他个人、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免征增值税。免征增值税不需要进行申请或办理备案手续,在次月纳税申报时,按规定进行免税申报。
企业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一)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
2、避孕药品和用具;
3、古旧图书;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设备;
6、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所需进口的设备;
7、由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8、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不包括游艇、摩托车和应征消费税的汽车等)。
(二)对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其收购的废旧物资免征增值税。
(三)对生产和经营用于动物饲养的饲料产品或其加工品的纳税人,可给予减税或免税优惠。饲料产品包括:单一大宗饲料(豆粕除外);混合饲料;配合饲料;复合预混料;浓缩饲料。
1、饲料生产企业除报送前述四种资料外,还需提供:饲料企业登记证、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主要原料和添加剂的购货发票、省级饲料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等。
2、饲料经营企业,除报送前述的四种资料外,还应报送省级饲料检测机构出具的供货企业饲料产品合格证明。
(四)对国有粮食企业以下经营范围可给予增值税减免税照顾。
1、对承担粮食收储任务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的粮食免征增值税。
2、其他国有粮食企业经营粮食‚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军队用粮、救灾救济粮、水库移民粮。
政府储备食用植物油的销售和退耕还林还草补助粮的销售免征增值税。
(五)对生产销售或经营下列项目的纳税人,可给予减免税优惠。
1、农膜;
2、生产销售的除尿素以外的氮肥、除磷酸二铵以外的磷肥、钾肥以及以免税化肥为主要原料的复混肥(占70%以上);
3、生产销售的阿维菌素、胺菊酯、百菌清、草除灵、敌百虫等;
4、批发和零售的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
(六)对生产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的可以给予减免退税优惠政策。
1、企业以掺有不少于30%的煤矸石、石煤、粉煤灰、烧煤锅炉的炉底渣(不包括高炉水渣)和其他废渣为主要原料,生产的建材产品(水泥除外)免征增值税。
2、利用煤矸石、煤泥、油母页岩和风力生产的电力;部分新型墙体材料产品(产品目录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1】198号文件附件)报经批准可给予减半征收增值税优惠。
3、以下产品报经报准后可给予即征即退增值税的优惠:
①在生产原料中掺有不少于30%的煤矸石、石煤、粉煤灰、烧煤锅炉的炉底渣(不包括高炉水渣)及其他废渣生产的水泥;
②利用煤炭开采过程中伴生的舍弃物油母页岩生产加工的页岩油及其他产品;
③在生产原料中掺有不少于30%的废旧沥青混凝土生产的再生沥青混凝土;
④利用城市生活垃圾生产的电力;
⑤以三剩物和次小薪材为原料生产加工的综合利用产品;
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申请减免税时,除报送前述四种资料外,还需提供省级建筑材料质监部门出具的有法律效力的检验报告或文件以及资源综合利用产品认定证书。
申请退还增值税时,应报送以下资料:
①申请即征即退的书面报告;
②免税资格的认定文件或《减免税申请审批表》;
③《甘肃省增值税退付申请审批表》;
④增值税缴款书复印件;
(七)开发、生产、进口软件和集成电路产品可按规定的条件和项目给予即征即退税收优惠(内容略);
(八)经省级民政和税务部门批准的生产增值税应税货物的民政福利企业,可按规定条件给予先征后返优惠政策。
1、安置“四残”人员(指盲、聋、哑、肢残)占生产人员50%以上(含)的工业类企业,经县级国税局审核,由州国税局审批,返还全部已纳增值税;
2、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35%以上的工业类企业,如发生亏损,经县级国税局审核,由州国税局审批,可给予部分或全部返还已征增值税优惠,具体比例的掌握以不亏损为限;
民政福利企业申请税收优惠资格时,应报送以下资料:
①民政福利企业审批表;
②社会福利企业证书;
③企业基本情况表、残疾职工工种安排表、企业职工工资表、利润分配使用表、残疾职工名册;(简称“四表一册”);
(九)自2006年4月1日起,个人经营者增值税起征点调到最高档,即销售货物月销售额为5000元、销售应税劳务月销售额为3000元、按次(日)纳税的增值税起征点幅度为每次(日)销售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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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小微企业免税额?有没有相关的小微企业免税额计算方法呢、还有政策又是什么呢?今天读文网小编整理了小微企业免税额怎么算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说法是错误的,正确的说法应该是“免征额”。以现在个税为例,“起征点”的涵义是到了3500元开始征收,征收额是包含3500元在内的。而“免征额”的涵义是扣除掉3500元只征收超过3500元的部分。作为专门研究财税领域的学者,应该在此方面保持严肃性。
文章开头抛出抨击的对象即:“社会各界……往往陷入非理性、情绪化和非专业化境况“。但是看完全文,非理性、情绪化、非专业恰恰是本文所体现出来的。
文章立论的基础是:“现行制度框架下个税起征点不算低“。
第一个方面,作者认为“我国个税“起征点”,提高空间有限,理由是‘我国目前工资薪金标准家庭费用扣除标准既超过全国城镇标准家庭基本生活支出,也超过支出最高地区的平均水平’“。据此可以得出结论:“在现行个税制度框架下,我国个税“起征点”不算低,提高空间有限。”但是,这一论证的数据是错误的。
“免征额”费用标准的确定,需要参考全国在岗职工工资水平以及基本生活支出情况。笔者也同样引用2014年的数据,以财政部官方公布的计算方法计算,根据统计局2015年年鉴数据按照城镇居民家庭平均每一就业者负担人数1.9人计算(统计局未公布2013年和2014年负担人数数据,最近10年除2008年和2005年为2.0外其余均为1.9,所以采用1.9人计算),2014年城镇居民月均消费性支出为1664元,则全国城镇标准家庭基本生活支出为3161,的确是没有超过“免征额”的标准。
但是这里有个问题,财政部计算的个税“免征额”,采用按照人均居住月支出仅百元左右的标准计算“免征额”。比如2013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居住消费支出为1745.1元,折合每月145元。此前根据此数据曾计算出2010年人均居住月支出为111元,引发社会广泛讨论。
按照此口径,每个月145元的住房支出包括:水电燃料费、住房装潢支出、维修用建筑材料支出、租赁房租、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和维修服务费等。值得注意的是,公众最关注的购建房支出以及自有住房虚拟租金并未包含在内。这一数据与现实严重脱离,不知道文章作者是否故意忽视了这一条。
退一步讲,就是按照此低估数据计算,我们来看全国各地的情况。遍查各地统计局消费数据计算,2014年有7个省和直辖市的月均消费支出超过3500元的“免征额”,分别为上海市(每月4654.3元)、浙江省(每月4313.3元)、江苏省(每月4253.5元)、北京市(4186.6元)、天津市(3846元)、广东省(3738.5元)、福建省(3515.6元)。
在全国大中城市中,2014年有27个超过3500元的标准。分别是东莞(2013年5264.7元)、广州(5285.96元)、深圳(4231.88元)、上海(4654.3元)、厦门(4338.7元)、北京(4186.6元)、珠海(4217.7元)、温州(4304.5元)、南京(4093.7元)、无锡(4331.7元)、苏州(2013年,3989.5元)、嘉兴(3646.7元)、杭州(5092.7元)、绍兴(2013年,3874.3元)、西安(2013年,3775.9元)、金华(4057.6元)、常州(3735.1元)、呼和浩特(3933.6元)、大连(4351.3元)、长沙(4240元)、沈阳(3835.3元)、宁波(4416.4元)、济南(3638.6元)、青岛(3802.5元)、泉州(3701.2元)、烟台(3725.4元)、威海(3570.3元)。
以上数据明明白白,有7个省和直辖市、27个城市平均消费都超过了“免征额”,何来该文所称的“也超过支出最高地区的平均水平”?为什么对这些超标数据而不见呢?文章得出的结论“在现行个税制度框架下,我国个税“起征点”不算低,提高空间有限“如何让人信服呢!?
虽然两位作者的文章存在数据错误,笔者还是抱着宽容的态度来看本段的议论出发点,即因为“免征额”和消费有一段距离,所以不低,有空间。这个逻辑也是一种不考虑纳税人负担的主管臆断。来看历史数据,“免征额”与人均年消费性支出的差距越来越缩小,由1981年的1.75倍,降低到2015年的0.16倍,显示出个人税负的加重。2015年的月均消费性支出为1783元,全国城镇标准家庭基本生活支出为3387元,这是全国的平均数据。如果仍不提“免征额”的话,明年全国平均的消费性支出会超过3500元,这难道就是作者所提倡的?真是有种不薅完最后一根羊毛誓不罢休的感觉。
第二个方面,文章称“提高个税‘起征点’,薪酬高者受益更大,有违个税初衷”,进而解释“由于个人薪酬所得税适用累进税率,提高减除费用标准,有可能降低高薪酬者的最高税率档次,从而大幅降低该类纳税人的纳税额度,导致更大的不公平。”
首先这里用了绝对值,而没有用百分比。我们做个简单的计算,2014年度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为77560元,月平均工资为6463,在不计算五险一金的扣除额的情况下,假设以月收入6000元和月收入12000元、24000元的ABC三人来计算减税的比例。
“免征额”为3500元时,6000元月收入的A个人缴纳所得税为145元;月收入为12000元的B,个人缴纳所得税为1145元。月收入为24000元的C,个人缴纳所得税为4120元。当“免征额”提高到5000元时,A个人缴纳所得税为30元,B个人缴纳所得税为845元,C个人缴纳所得税为3745元。
对比来看,“免征额”提高后,低收入者A少交税105元,高收入者B和C少交税300和375元,符合上述言论中的“薪酬高者受益更大”。但是账目不能这样算,从缴纳比例看,低收入者在“免征额”提高后,缴纳比例为原来的20.7%,高收入者缴纳比例为原来的73.8%。90.9%,低收入者缴纳比例大大减少。个人所得税之所以有7档税率,本来的作用就是为了调整不同收入者之间的税负公平,为什么忽视减税比例,而只从额度上做文章呢?不知道作者是想不到用比例计算,还是有意为之。
其次,个税的初衷是什么?官方一再强调个人所得税改革和立法精神是“高收入者多缴税、中等收入者少缴税、低收入者不缴税”,并表示通过提高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和实施税收优惠减轻中低收入者的纳税负担,使低收入者基本上不纳税。提高“免征额”到底是违背了哪一点的初衷呢?这篇文章的另外一点蹊跷之处是,高收入者减的多,所以不能给你低收入者减负,该多收的还是得多收,此种逻辑笔者是怎么想都想不通的。
第三,所谓的“薪酬高者”是什么?2013年工资薪金所得占整体个税收入的62.7%。以劳动收入为主的工薪阶层稳定地承担着缴纳个税的“主力军”角色。个税沦为“工资税”一说也由此产生。目前个税是实实在在的工资税,所谓的“薪酬高者”完全是靠劳动收入的人。混淆概念,加重劳动者收税负担,难道就是个税的初衷吗?
第三个方面,文章提到“简单提高‘起征点’而不同时实施‘收入综合、分类扣除’的办法,对不同纳税人可能极不公平“。
文章中还提到了“明显违背了十八届五中全会……”,事实上,目前个税本身全是在违背中央决定。
中国的个人所得税改革从“九五”计划中,就提出了“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改革方向,但是这样一种规划,追求了二十几年仍未有结果,并且一再受阻。政府文件更是从“九五”搬至“十五”,又从“十五”搬至“十一五”,再从“十一五”搬至“十二五”,现在又出现在了“十三五”,这在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历史上,不能不算一个罕见的特例。
20年过去了,毫无进展,而就在这毫无进展的背景下,多数工薪层都在超标缴纳个税,在改革没有能力推进的时候,为什么不去减轻可以减轻的负担,而一直画饼呢?
中国缺少问责机制,改革推进不下去,没有人负责问责,有关部门本应该就此反省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政策,而不是一味地强调自己不能解决的目标,尤其是本文还引用了“而人们恰恰忘记了早在2003年十六届三中全会便提出的个人所得税改革目标——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不是人们忘记了,是你们忘记了。这篇文章才真是混淆是非,颠倒黑白。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个税“免征额”不提高才是最大的不公平。个税改革是和百姓最为相关的,不需要在这方面一直玩文字游戏,何况还漏洞百出,社会需要理性建设性的态度。
小微企业免税额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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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减免是现在的话题,小微企业更是关心,那么今天读文网小编整理了小微企业增值税减免税政策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会议精神,本着减轻小微企业税收负担的原则,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税收支持力度,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了财税71号文,明确小规模纳税人将暂免征收增值税的月销售额从2万元提高到3万元(含),而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暂免征收增值税的季度销售额为不超过9万元(含)。
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受惠对象
是否包括个体工商户?
有读者咨询:“我是个体工商户,目前国家针对小微企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受惠对象是否包括个体工商户?”
下城区国税局对此进行了解答: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7号中明确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的,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包含个体工商户、其他个人、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因此,小微企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也可享受。
起征点以下个体工商户
是否允许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有读者咨询:“我是起征点以下个体工商户,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下城区国税局对此进行了解答: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7号公告中废止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起征点调整后有关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3〕1396号)中有关起征点以下个体工商户不允许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规定。
因此,个体工商户可按照《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04〕153号)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中代开发票业务需要按规定缴纳增值税税款。
2016年小型微利企业最新税收政策汇总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7号)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包含个体工商户、其他个人、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的,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小微企业享受增值税、营业税优惠政策具体操作——
1.什么样的纳税人可以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7号)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包含个体工商户、其他个人、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的,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对月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的营业税纳税人(包含个体工商户、其他个人、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免征营业税。
2.对于按季申报的纳税人,如何确定享受优惠政策的纳税人范围?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7号)明确,对于以一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纳税人,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的,免征增值税。对于按季申报的纳税人,季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的,免征营业税。
3. 本次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具体的执行时间是什么?
答:《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的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1号)明确,自2014年10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下同)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月营业额2万元至3万元的营业税纳税人,免征营业税。
4.兼营增值税应税项目和营业税应税项目的纳税人,如何适用小微企业优惠政策?
答:兼有增值税应税项目和营业税应税项目的纳税人,既属于增值税纳税人,又属于营业税纳税人,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7号)明确,纳税人分别核算增值税应税项目销售额和营业税应税项目营业额,分别享受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免征增值税和月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免征营业税的优惠政策。
5.个体工商户能否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若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是否必须将定额调整到3万元以上,才能够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1)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7号)废止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起征点调整后有关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3)1396号)中有关起征点以下个体工商户不允许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规定,个体工商户可按照《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04)153号)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这给予小微企业更多的选择权,便于小微企业自由选择不同的商务对象,支持小微企业做大做强。
(2)若为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核定定额为3万元(含3万元)以下,符合代开要求也可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代开资料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调整定额,应按照《江苏省国家税务局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管理工作规程(试行)》(苏国税函(2007)439号)文件规定执行。
6.已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缴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的小微企业,如何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答:为最大限度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7号)明确,对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的税款,在将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7.符合小微免税条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无法追回而无法退税的,是否等同于放弃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
答: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的税款,如果发票无法追回,属于不符合退税条件,与是否放弃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无关。
8.小规模纳税人中的“其他个人”能否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4)153号)规定:“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代开专用发票是指主管税务机关为所辖范围内的增值税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代开。……第五条,本办法所称增值税纳税人是指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经营者)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可予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
因此,其他个人不是办理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不能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9.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携带的资料有哪些?
答:根据《江苏省国家税务局税收职责清单业务操作规程(试行 2014第二版)》(苏国税函(2014)221号)规定:
“主管税务机关为所辖范围内的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办理税务登记并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个体经营者、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可予代开专用发票的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携带的资料有:
1、税务登记证副本和发票专用章;
2、网上办税服务厅申请代开的十位申请号码或纸质申请表;
3、首次申请代开货运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车辆道路或船舶营业运输证等有效证件复印件;自备或承包、承租的车船等运输工具的证明复印件;
4、申请代开单笔金额达到或超过5万元的货运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货物运输合同或协议及复印件。”
10.本次《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调整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8号)中对《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 6栏“免税销售额”的填报内容进行了细化,新增了“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未达起征点销售额”、“其他免税销售额”三项,由纳税人根据其所享受的免税政策分项填报。在“税款计算”栏目中,新增了“本期免税额”、“小微企业免税额”、“未达起征点免税额”栏次,由纳税人根据当期免税销售额和适用征收率计算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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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是说小微企业免税,那么关于免税的税额又是怎么算的呢?看完读文网小编整理的小微企业免税税额后你就会明白了!文章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8号: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解答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1号)后,税务总局连续出台《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57号)、《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58号),明确按季纳税、兼营不同应税项目时如何适用免税政策及相关征管配套措施,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劳务税司有关负责人就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回答了提问。
1.什么样的纳税人可以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57号)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包含个体工商户、其他个人、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的,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
2.对于按季申报的纳税人,如何确定享受优惠政策的纳税人范围?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57号)明确,对于以一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纳税人,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
3.兼营增值税应税项目和营业税应税项目的纳税人,如何适用小微企业优惠政策?
答:兼有增值税应税项目和营业税应税项目的纳税人,既属于增值税纳税人,又属于营业税纳税人,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57号)明确,纳税人分别核算增值税应税项目销售额和营业税应税项目营业额,分别享受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免征增值税和月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免征营业税的优惠政策。
4.个体工商户能否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57号)废止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起征点调整后有关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3〕1396号)中有关起征点以下个体工商户不允许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规定,个体工商户可按照《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04]153号)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这给予小微企业更多的选择权,便于小微企业自由选择不同的商务对象,支持小微企业做大做强。
5.已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缴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的小微企业,如何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答:为最大限度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57号)明确,对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的税款,在将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6.本次《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调整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58号)中对《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6栏“免税销售额”的填报内容进行了细化,新增了“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未达起征点销售额”、“其他免税销售额”三项,由纳税人根据其所享受的免税政策分项填报。在“税款计算”栏目中,新增了“本期免税额”、“小微企业免税额”、“未达起征点免税额”栏次,由纳税人根据当期免税销售额和适用征收率计算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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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宣告破产的情形是什么呢?企业会因为什么事情而破产?一起来看看下面读文网小编为你带来的“企业被宣告破产的情形”,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千呼万唤始出来,犹抱琵琶半遮面。”而《公司破产法》则是千呼万唤不出来,其难处何在?
从长远看,《公司破产法》有助于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有助于公司重组的规范化。但近期该法不会脱颖而出,即便能够脱颖而出,也不会受到欢迎。首先,公司股东并不希望自己的公司破产。公司破产,其所剩余款先用于支付债权人,多数情况下股东拿不到任何钱。所以,投资者对公司退市和公司破产从来就是抽象肯定和具体否定。
公司债权人借公司破产迫使公司清盘,但不可能追回所有欠款。这种情况下,公司破产势必增加债权人的坏账。目前国内有多少银行是公司的债权人?国内银行是否担心公司破产会影响其账面的资产?这方面尚无确切资料,但银行似乎对《公司破产法》的推出并不热心。
《公司破产法》的一大功能是规范重组。公司资不抵债时希望重组,所以公司有时会主动申请破产。但即便公司重组可行,还有中国特色的问题。法院诉讼按标的收费,尽管公司是破产或资不抵债了,但债权人索取的欠款数额可能是巨大的。如果法院按标的收费,别说是债权人,有优先权得到付款的任何人都可能颗粒无收。
公司破产,法院审理要不要收费?如果收费,收多少为妥?真要推出一部像样的《公司破产法》,有许多理论问题和技术问题,需要理论界、新闻界和法学界认真讨论。
美国人将经济学的成本效益概念引进了法律,凡事从钱出发。经济学的供求关系也适用于立法和造法(立法机构立法,法官造法)。
美国只有一部《破产法》,既管个人破产,也管公司破产。依照美国《破产法》,只要启动公司破产程序,债权人就必须暂停追索欠款,待所有债权人汇齐后,坐下来一同讨论问题。从表面上看,这一规定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权益,但实际上公司可以借此获得喘息之机。公司有120天的时间拿出重组方案,如果在此期间收回一笔不小的应收账款,或是筹得一笔贷款,公司就可以渡过难关。如果公司120天内拿不出重组方案,或是180天内重组方案没有得到批准,则债权人委员会、托管人或其他利益相关方都可以提出重组方案。
如果没有出现奇迹,负债公司就必须对各种债务的条件和义务作出重新安排。关键是要能够把重组方案兜售给债权人。公司虽然是债务人,但还是有回旋余地。大公司通常有许多债权人,贷款条件差别也很大。这样一来,负债公司就有了可乘之机,可以分化瓦解,各个击破。
公司重组有点云山雾罩,即便不在此山中,也难识真面目。所以要请法官来把把关,由法官核准重组方案。法官定决定时要考虑以下因素:(一)方案是否符合诚实信用的原则;(二)可行性;(三)以现金支付部分当事方;(四)得到债权人的同意。诚实信用就是没有坏人暗中使坏。可行性指公司重组后短期内不会再破产,而且能够在相同的条件下与同业公司开展竞争。再就是公司必须拿出现金先打发以下当事方:政府相关机构发生的相关费用、拖欠的工资、员工福利以及顾客存款。最后法官要明确,债权人确实同意重组方案。
欧洲国家,包括英国在内,对美国的做法很不理解。公司重组后再次投入竞争,与那些生机勃勃的公司争抢有限的资源。有什么理由相信,他们这次能够把事情弄好?事实也是如此,美国不少公司重组后还是搞不好。1978年破产的十大公司中,有七家现在又在搞破产,涉及资产高达3000亿美元以上。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作过统计,美国至少有60家公司破产在两次以上。
公司在《破产法》下重组后摆脱债权人的纠缠,这是件很美妙的事情。但有两类公司无法享受美国《破产法》重组的益处,按美国的法律,股票经纪公司和期货经纪公司不得重组。因为这两类公司玩的就是风险,失手后应该赶紧退出。
以上就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提供的“企业被宣告破产的情形”,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看了“企业被宣告破产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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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的案例分析可以帮助企业及时掌握市场信息,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在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那么下面是读文网小编整理的企业市场营销案例分析,就随小编一起去看看吧,希望能够有所帮助。
电动车新常态 呼唤产品主义
下滑,下滑,还是下滑!电动车行业经历20年的发展之后,到2013年达到顶峰,产量达到3695万辆,2014年,电动车行业开始进入新的拐点,2015年,相关调研显示,全行业同比下滑10%—15%。对于行业整体下滑的问题,从积极的角度来看,这种下滑有利于行业的结构优化和长远发展。
电动车行业步入新常态
客观来看,下滑对电动车行业未必是一件坏事,一方面,从产业集中度来看,行业内的企业仍然太多,从成熟的行业来看,赚钱的企业不会超过5家(很多行业是双寡头局面)。另一方面,在高速增长阶段,企业拼的是存量,这在营销运作上,我们看到的就是企业拼渠道、拼传播。在行业整体下滑的态势之下,企业不得不拼存量,这迫使企业进行营销创新,尤其是在产品上,实际上从2015年的天津展和南京展,我们也能够很清楚地看到这个趋势。一些领军企业已经开始展现出产品主义的况味,一些领军企业的产品,无论是设计、工艺还是创意,已经深深打上了自己的烙印,这正是电动车行业开始走向成熟的标志。
至于产能过剩的问题,我们认为,所谓的产能过剩,主要指的是落后的产能,对于先进的产能,不仅不是过剩的,反而是稀缺的。央视曾经报道过某服装品牌,成功实现了大规模定制和个性化需求之间的平衡,在服装行业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却出现供不应求的局面。
这是一个不颠覆自己,就被别人颠覆的时代。
互联网时代:电动车更需要产品主义精神
上海一电动平衡车企业负责人在看了专题《“互联网+”下的电动车智能革命》(详见本刊2015年第9期)之后,询问笔者如何平衡技术先进性和成本增加之间的关系。实际上,这家企业对供求的思考仍然处于分离状态。消费者需要的不是技术或者其叠加,消费者需要的是满足其需求的产品。正如德鲁克所说,消费者要的是墙上的洞,而不是打洞的锥子。笔者建议这位负责人思考,如何通过产品的创新,深化与消费者之间的联系,实现从交易到交易关系的关系转换。
实际上,上述过程或者做法,就是产品主义。所谓产品主义,就是将产品本身作为企业的战略,围绕产品来配置各种资源,不断提升产品品质,在公司上下形成一种精益求精不断创新的企业文化。
为什么在移动互联网时代,电动车行业更需要产品主义精神?相比之下,在工业时代,我们强调的是技术和规模,不断地强调营销的重要性,因为产品到消费者的中间环节较多,消费者和产品之间存在相当程度的信息不对称,消费者的消费行为在某种程度上是被动的,要被商家的广告或营销引导,才能最终完成购买行为。在“互联网+”时代,消费者、厂商、产品之间通过微信、微博等平台连接到了一起,信息不对称的局面被彻底颠覆。
消费者在互联网上可以瞬间聚集和分散,这既是巨大的商机,也是巨大的挑战。即使曾经如日中天的品牌,如果无法持续开发迎合消费者需求的有热度的产品,所谓品牌,可能也仅仅是一个logo而已。
这个时代,更加印证了我们一直以来的主张“产品是皮,品牌是毛,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产品主义是内生式增长的必然要求
产品主义更深远的含义在于,随着“黄金十年”的落幕,电动车行业必将面临增长方式的转变:从外生式增长转变为内生式增长。
所谓外生式增长,主要指依靠整合外部资源的方式,来实现规模和质量的增长。与之相对应的就是内生式增长,即内部通过不断创新(比如研发创新、组织创新、提升供应链组织效率、提升人力资本等方式),不断进行产品的迭代,从而实现一种内涵式的增长。
如果说在电动车“黄金十年”中,企业更多依靠整合外部资源来获得增长的话,那么在未来,电动车企业必须适应依靠内生式增长的方式来取得市场。
在内生式增长方式之下,从表面来看,企业之间是产品之争,其背后实际上是不同产品链组织效率的拼争。
很多人认为,电动车行业主要面临产品同质化的问题。其实,产品只是表象,其背后的问题实质是:供求分离现象仍然比较突出,产业链的效能和产业组织形式仍然比较落后,供应链不能做到快速响应消费者的需求。
未来,特别是在移动互联网时代,电动车行业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就是:如何实现大规模生产和个性化定制之间的平衡。
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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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景模拟面试题目是企业在面试过程中经常考核的题型之一。下面是读文网小编带来的关于2017企业情景模拟面试题目范例的内容,欢迎阅读!
(1)沉着应对,准确把握
情景模拟面试的内容一般可以在现实生活中找到样板或蓝本,两者之间存在着高度的相似性。不同的只是情景模拟面试因有明确的时间限制及主考官员的参与而使气氛比平时更为紧张。而且,应试者的表现状况将对他的事业或其他方面产生影响,出于利害关系的考虑,应试者往往会感受到一种巨大的心理压力。处理不好的话,将会心慌意乱,感到无从下手,从而导致失败。因此,在情景模拟面试中,应试者心理的调节与控制是非常重要的。为了准确地感知模拟情景中的事物及其本质,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应试者一定要使自己的心情保持稳定,沉着地去应对所面临的问题。
(2)敢于创新
情景模拟面试以考查应试者的全面素质为目的,它所考查的内容不仅包括简单的能力资格与素质条件,而且还包括创新等复杂的能力与素质。因此,考生在情景模拟面试中,不能仅限于简单地演示平常工作中的方法,而应对事物进行灵活处理,以平时的经验为基础,根据情景模拟中的条件和线索进行大胆创新,探索新的解决问题的思路与方法。这种突破常规的做法和勇气,往往会给主考官留下深刻的印象。
(3)违规操作
情景模拟面试中,有些内容的应答是不允许应试者创新的。如公文处理及机关事务处理等,他们的处理原则及程序都有明确规定,而不可自作聪明地擅自更改某些规则。
看过“2017企业情景模拟面试题目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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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企业人力资源考试费用(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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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证四级难考吗(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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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通常由各地人事考试院组织,考试科目包括《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不同省份的考试时间安排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您查询当地人事考试院的官方网站,了解具体的考试时间和报名方式。
以2021年重庆人力资源师考试安排为例: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25日至4月17日。
2.准考证打印时间:5月16日10:00-5月20日18:00。
3.考试时间:5月20日。
4.成绩查询时间:7月22日-8月2日。
温馨提示:建议您提前备考,合理安排时间,遵守考场规则,祝您考试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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