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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培训是直接为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对要求就业和在职劳动者以培养和提高素质及职业能力为目的的教育和训练活动。其含义:①是一种以劳动者为特定对象的劳动力资源开发活动;②是一种以直接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的某种特定需要为目的的定向性培训;③它通常是按照国家职业分类和职业技能标准进行的规范性培训。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学习方法
任何学习都是有相通的学习方法和技巧。初级会计职称考试也不是说像大家想象的那么不容易过,关键在于学习方法和考试技巧。
1、参加会计培训学校的辅导班。
参加辅导的好处是:理解了难点,知道了重点;每次上课能正点学习,充分利用了时间;随老师一起学习,效率比自己看书要高得多,尤其是参加知识水平高,辅导经验丰富的老师的辅导,短短几句话,就能击中要点,事半功倍。所以,除会计外,其余课程应该多参加了会计培训学校的辅导,这样及效率又收获很大。
2、拟定计划按进度复习。
对不太熟悉的课程,一般是背五遍以上(成功率在80%以上)。这样在二个月的时间里,一定要准确算出每天必须完成的背书量,即使再苦再累也必须完成,保证在参加考试时,已背五遍,成功率很高。
3、框架记忆(逻辑记忆)。
读书时一般先看目录,分析本书的逻辑结构;理解了,再分析各章的逻辑结构;之后再记各章中的重点内容,即按照树型结构来背书。有了基本框架,一般50页的书在一个小时内能背完。如果不分析逻辑结构,直接从第一行读起,是根本达不到这个效果的。这里要特别强调的是,背书一定要在理解教材的基础上背;而理解教材,是参加辅导时应该完成的工作。
4、适度练习,而不是纯粹的题海战术。
现在综合题题量大,难度也大,平时要作练习,考试时才能从容应对。一般是读书占70%的时间,练习占30%的时间,效果较好。
5、充分利用考前一小时,严格掌握考试进度。
利用考前最后一小时再背最后一遍,这样在做题前仅半小时又背了一遍,瞬时记忆的效果非常好。假如会计考3个小时,即180分钟,每1分题可用1.8分钟来做。假设第一大题10分,则只能用18分钟做完。有了很强的时间观念,保证会做的题都能做到试卷上。有些学员考试没有经验,对难题使劲抠,结果浪费了许多时间,会做的题没有时间做,反映不到试卷上,非常后悔。严格掌握考试进度,是避免失误的有效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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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labour law),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它是资本主义发展到一定阶段而产生的法律部门;它是从民法中分离出来的法律部门;是一种独立的法律部门。这些法律条文规管工会、雇主及雇员的关系,并保障各方面的权利及义务。
王某,男,31岁,2015年1月与某酒店签订3年期限的劳动合同,任该酒店市场部经理,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2015年5月8日下午,王某在其办公室晕倒,被同事发现及时送往医院抢救。经抢救,医生诊断为脑出血,并判断为脑死亡。后送重症监护室依靠呼吸机等医疗设备维持生命。5月26日下午,王某死亡。期间,酒店履行了救助义务,并承担了相应的抢救和医疗费用,以及家属的生活费用。同时,酒店也主动申请工伤认定。家属则不断要求酒店按照他们的意思提供工伤认定的申请材料,以求能认定为工伤或按视同工伤处理。
这是一起颇为典型的突发事件,几乎囊括了此类案件处理过程中的所有重要问题。如是否属于因工死亡?能否认定为48小时之内抢救无效死亡?如何理解死亡标准及其与工伤认定的关系?用人单位(以下简称“单位”)能否按照家属的意见申请工伤?单位如何避免“被动骗保”?死者家属闹场如何处理?劳动者因病死亡单位如何赔偿?等法律问题。现就单位应如何处理此类突发性事件,尽可能防控相应的法律风险,做个系统分析,以求抛砖引玉。
一、突发疾病的预防
当今社会属于典型的风险社会,意外事件、工伤风险、疾病风险等无处不在。员工毫无征兆地突发疾病的事例屡见不鲜,单位在毫无防控和应急措施的情况下,遇到此类突发事件必然会手足无措,所采取的一系列行动可能会不利于事件的处理,甚至会给单位带来很大的法律风险。一般而言,突发疾病主要是重大疾病,小病或慢性疾病不会突发,即使突发了也能处理。貌似此类疾病没有征兆,且无法预见,但从医学的角度看,任何疾病都是有征兆的,只是被忽略而没有做好预防措施而已。除了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和履行相关法定义务外,建议单位做好以下预防措施:
1.把好入职前的体检关。虽然常规的医疗体检一般难以发现突发性疾病的病因,但结合单位自身生产和经营特点,尽量对入职员工进行全面系统的医疗健康检查,必然能最大限度地发现一些潜在的、隐形的病因。
2.员工隐瞒重大病史的处理。很多突发性重大疾病与家族遗传病史有关,以前该员工也有可能发生过类似的突然发病并经治疗的经历和相应的医疗记录。因此,在招录过程中员工在单位明确要求的情况下,故意隐瞒或虚构重大病史的,应作为欺诈来处理。具体而言,单位应在规章制度中设计相应的表单和条款,在风险发生之前提前进行处理。
3.做好在职期间的定期体检。从风险预防的角度看,这一环节更为重要,很多非家族遗传的疾病,患病的时间和环境等均是不确定的,定期为员工体检不仅能预防风险,还可以作为员工的一项福利,一举两得。
本案中,酒店相关人员事发后回忆王某有高血压病史,抢救过程中家属在医生的追问下也透露王某父亲也是脑出血猝死,可基本判断为是家族遗传病史。如果酒店在招聘、体检的时候注意一下相关事项,必要时进行相关的尽职调查,就可以提前发现问题,与王某一起做好相应的预防措施。
二、突发疾病的应急措施
来笔者在各种咨询和培训场合都不遗余力地建议单位要建立一套应对此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和处理机制。因为,即使经过上述预防措施,有些突发疾病仍然会防不慎防。这就需要科学、有效的应急方案。
1.突发疾病时的预判和处理。员工突发疾病,单位应有相应的制度和流程的安排,以下事项尤其值得关注:(1)突发疾病的时间、地点及目击者或参与者等信息的固定;(2)病因的预判,即要初步判断是突发疾病还是因工受伤;(3)突发疾病死亡的应立即报警和120急救,以警察的勘验结论和医院的诊断结果为依据进行相应的处理;(4)不要左右当事者、参与者及目击者的意思表示,以免妨碍调查,甚至涉嫌伪证。
2.送医抢救治疗时的注意事项。送医抢救过程中,作为单位应当理性冷静处理。(1)进医院的时间、抢救起始时间以及相关结论等需要固定下来;(2)医生的诊断结论应当及时准确领会。所谓领会医生的结论,就是应读懂医生的言外之意,关键是还要将这种意思非常巧妙地渗透给员工家属,并确信家属也能理解其中的厉害关系,进而作出相应的决定。本案中,当时医生已经明确地告诉家属是大量脑出血,属于脑死亡状态且随时会死亡,但家属一直要求抢救。按照立法规定,超过了48小时抢救无效死亡的,不能视同工伤;如没有死亡的,只能按照病假和医疗期来处理。因此,本案已不可能按视同工伤处理,对家属和酒店双方都不利。
3.已判定为因病或非因工住院抢救治疗且超过48小时的处理。如果已经确定为因病或非因工受伤住院抢救治疗的,单位必须恢复立场理性应对。法律层面上,员工突发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单位只有积极抢救和救助的义务,对于抢救后的医疗、护理及家属的生活等费用,并无法定义务。此时,单位只需配合即可,将相应的社保资料(主要是医保卡)转交家属,同时做好该员工岗位的交接和相关劳动关系的处理(主要是病假和医疗期的管理)。
三、单位是否应主动申请工伤
员工因病或非因工受伤入院治疗,不符合工伤认定情形,也不符合视同工伤的情形的,但家属认为属于工伤或视同工伤,并要求申请工伤认定,单位如何处理?应视情况而定,如果根据相关事实和法律规定,确定不属于工伤的,可以不申请,按照普通的侵权或其他案件处理。如果单位认为不属于工伤或视同工伤,或者单位不确定是否属于工伤,但受伤员工或其家属认为属于工伤的,从法律风险防控的角度看应该申请,而不能主观地认为不需要申请工伤认定。具体有两点理由:
第一,相关工伤保险立法规定,单位应自员工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故在导致事故发生原因不明的情况下,理应申请,以求社保部门的权威结论。
来第二,单位没有按时提出申请,职工或其家属自行申请并最终被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的,单位即使缴纳了工伤保险,也可能要承担赔偿责任。《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第4款的规定:“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对这一条款的理解目前尚存争议,但其中的风险显而易见。本案在处理过程中,酒店认为不符合工伤也不符合视同工伤情形,无需申请工伤认定,但其家属却表示有信心能弄成工伤,只要酒店配合申请就行。酒店主动申请工伤认定,正是考虑到如果其家属后面申请工伤认定,并最终被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的,酒店反而要自行承担赔偿责任的法律风险。
四、工伤认定申请与“骗保”
申请工伤认定必须依法进行,除了其本身的实体条件和程序条件要按法定要求处理外,当然包括不得弄虚作假,虚构事实或伪造证据材料,骗取国家工伤保险基金,即所谓的“骗保”。一般而言,“骗保”大致有两种情形,一种是单位单独进行;另一种是单位与员工或其家属共谋进行。对守法意识较强,比较规范的单位来说,一般不会故意单独或合谋“骗保”,但实践中单位尤其需要注意避免“被动骗保”,即在员工或其家属的威逼利诱之下,作出与客观事实不符的描述或判断。本案中,酒店在申请工伤过程中,王某家属先后有两次貌似合理但却违法的要求,酒店最终顶住压力坚持依法申请。
(一)死亡标准与工伤认定
来王某家属在知悉相关工伤认定及视同工伤条件后,向酒店提出家属已和医院沟通过,开具48小时之内抢救无效死亡的证明,酒店必须做好“配合”。后经酒店与主治医生沟通,得知医院方的意思很明确,即人还在重症监护室,绝不会开具死亡证明。如果酒店贸然按照视同工伤申请,但医院却按事实出具材料,酒店会有涉嫌“骗保”的风险。
本案在处理中涉及到一个医学问题,即死亡到底是以脑死亡为准还是以心跳、呼吸停止为准?目前依然是以后者为准,但正在考虑修订相关立法规定,采用脑死亡标准。以呼吸和心跳停止为死亡标准的话,就难免会引起在对“48小时之内抢救无效死亡”的具体认定过程中,“抢救”、“拔管”及“工伤赔付”之间的矛盾。反观本案,如果当时医生真的应家属要求开具了类似的证明材料,酒店也不能“配合”,事实上也很难“配合”。但如果基于个案的特殊考虑,医生开具“48小时之内脑死亡”的证明材料,而社保局又能理解“脑死亡”标准的科学性和合理性,那么本案作为视同工伤案件来处理就没有法律障碍,酒店也会乐于配合。但在相关规定和标准确定前,如此操作就有风险。
(二)“晕倒”、“摔倒”与工伤认定
王某死亡后,其家属又要求酒店方按照他们的要求去申请工伤。要求酒店将“王某晕倒在地,被发现后立即送医”的材料改成“在工作过程中,被物件撞倒或绊倒摔成重伤,经抢救无效死亡”。在酒店明确拒绝的情况下,又要求写成“在工作过程中摔倒”。在交涉过程中,家属一再诱导酒店配合他们,并说社保部门的关系已经疏通好,只要酒店适当配合,就不再到酒店闹。“摔倒”和“晕倒”,一字之差,在日常生活中并无斟酌、推敲的必要,但涉及到工伤申请和工伤认定时进行区分就显得格外重要,因为“晕倒”和“摔倒”会导致不同工伤认定结论。在没有证据证明事发时的具体细节的情况下,单位必须如实填写,如本案中王某是突然发病晕倒在其办公室,同事进去只看到其倒在地上,不能断定是晕倒,故严格推敲的话,只能写成“倒在地上”,具体倒在地上的原因可以结合相关证据及医院诊疗结论来认定。遇到此类情况,单位最大的风险在于“人情关”,容易感情用事,但却忽略了可能要承担“骗保”责任的法律风险。如果按照家属的意思申请,社保局会结合各种证据材料,尤其是医院的诊断结论来做综合判断,其中的因果关系是调查的关键。如本案中,医院的结论是脑出血且无外伤,而单位出具的材料却是摔伤,其调查结果可想而知。
来本案上述两种情况,是实践中单位容易忽略的涉嫌“骗保”的行为,如何避免?建议单位遇到此类情况时,首先表明立场,对员工或其家属“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阐明单位已依法缴纳工伤保险,也希望按工伤处理,与他们的立场是一致的;其次,必须向员工或其家属释明相关的法律责任和风险(《工伤保险条例》第60条规定,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再次,做好应对“闹场”的应急方案。
五、因病与非因工死亡的应对与处理
来由上文分析可知,此类案件最终一般都不能按照工伤处理,则家属必然会通过“闹场”要求单位赔钱了事。单位如何正确应对死者家属的合理诉求和无理要求,防控相应的法律风险,值得关注。目前,对于劳动者因病和非因工死亡的,要不要给予家属一定的赔偿?谁来赔偿?赔偿哪些项目?等问题,立法层面上极为简陋且不统一。实务中,很多死者家属甚至一些专业人士对此都不甚明了。现结合本案的处理,提出一些粗浅的分析意见。
(一)关于要不要给予家属一定的赔偿问题
来劳动者工伤或患职业病,单位和社保基金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但劳动者因自身疾病死亡或非因工作原因死亡,是否应给予相应的赔偿?事实上,要不要给予家属一定赔偿问题,涉及的是赔偿的法理基础或社会基础问题。作为现代文明社会,社会的有序运行,当然包括对困难家庭(包括物质困难和精神打击)给予一定的帮扶、补偿和安慰,以确保其安稳渡过困难时期并可持续发展下去。在此意义上看,这也是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因此,给予死者家属一定的赔偿有明确的法理和社会基础,体现的是一种社会责任。不过值得一提的是,此处不应该用“赔偿”,因为赔偿是基于相关法律主体违反法定或约定的义务,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而劳动者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与单位及相关社保机构既不构成工伤赔偿关系也不构成侵权赔偿关系,单位与相关主体并无承担赔偿的法定义务。因此,用“补偿”、“帮助”、“救济”等显然更符合立法本意(基于行文习惯考虑,以下仍用“赔偿”)。
(二)谁来陪?单位还是社保基金
来《社会保险法》第17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显然,立法本意是由社保基金来承担,这符合社会责任主要由社会承担的理念和原则。但鉴于目前我国社保运行机制的缺陷与不足,理想中的立法本意无法有效应对繁杂的社会实践,在很大程度上单位也是社会责任的承担者。作为单位如何预防?除了依法及时缴纳各项社保外,建议单位必须梳理当地的立法规定,具体看当地对此是如何要求的,比如有的地方规定,缴纳社保不足半年的,不能享受一次性抚恤金。另外,采用各种有效方法向家属释明,明确告知用人单位赔偿的条件、项目及相应的程序等,争取理性解决问题。
(三)赔偿哪些项目?
来根据《社会保险法》第17条的规定,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是法定的项目,缴纳养老保险的由养老保险基金支付,没有缴纳的理应由用人单位支付。但是否还要赔偿其他项目?其他项目是否只能由单位承担?各地规定均不统一,但其他项目主要就是死者家属的生活困难补助问题。综合各地立法,大致有三种模式:其一,没有规定,只有丧葬费和抚恤金两项;其二,有生活困难补助项目,有养老保险的,由保险基金支付,没有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支付;其三,有生活困难补助项目,但只能由用人单位支付。从立法和理论上看,劳动者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导致家庭收入减少生活困难,正是社会救济的对象,应通过各种社会保障途径解决,而不能让单位一直承担这一“社会责任”,即使该单位没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笔者认为,凡是规定此类生活困难补助由单位支付的都涉嫌故意转嫁社会责任,与单位“营利性”这一根本理念相冲突。
来本案处理过程中,王某部分家属要求酒店一次性支付30万元以彻底了结此事。针对这一诉求,酒店的处理比较理性,可以参考:第一,要求家属统一意见,并指派代表参与处理;第二,告之家属相关社保部门应支付的项目和数额,酒店可配合家属领取;第三,明确要求家属提供30万赔偿的相关事实和法律依据,这样不会激化矛盾,而且会促使家属咨询专业意见,有利于问题的理性解决;第四,如家属提供不了事实和法律依据,可在立法规定酒店应赔偿的范畴和数额之内,给予家属人道主义帮助。不过此时需要注意的是,不能以家属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或不了解相关规定,就不赔或赔的很少,否则相关协议可能会被认定为显失公平,家属也可能会随时找上门来继续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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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它是资本主义发展到一定阶段而产生的法律部门;它是从民法中分离出来的法律部门;是一种独立的法律部门。这些法律条文规管工会、雇主及雇员的关系,并保障各方面的权利及义务。
【离开单位后的社会保险】
1.办理转移手续后在新单位续保(新单位在异地的需要异地社保中心的确认或者等待政策允许转入后再办理)。
2.办理转出手续后以个人身份续保(持身份证和社保卡到社保中心办理)。
3.停保一段时间,以后再续保。注意:停保的次月起停止报销医药费。
因转移、转出和停保,前后几次个人的缴费年限和缴费金额累计计算。
【社会保险的退保】
1.城镇户口的不能退保。
2.农业户口的可以退保(持身份证、社保卡、原籍政府回乡证明办理)。
农民有赖以生存的土地,所以可以退保。
农民身份变为居民身份是大趋势,所以不提倡退保。
尽管累计缴费年限在10年或15年以上,并且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就能够享受养老金待遇,但是缴费年限越长,缴费金额越多,今后的养老金也就越多,反之则少。
【缴费基数】
以参保人所在省份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300%(有的地方是40%-300%)为缴费基数,按月缴纳。
【单位参保的险种和缴费比例】
1.养老保险费:单位缴纳20% ,个人缴纳8% 。
2.失业保险费:单位缴纳2% ,个人缴纳1% 。
3.医疗保险费:单位缴纳8% ,个人缴纳2% 。
4.工伤保险费:单位缴纳,个人不缴纳。
【个人参保的险种和缴费比例】
1.养老保险费:个人缴纳20% 。
2.医疗保险费:个人缴纳5% 。
3.生育保险费:个人缴纳1%(部分地区)。
5.生育保险费:单位缴纳,个人不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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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好的记忆方法,会让我们在工作与学习中,做到事半功倍。如果没有一个好的记忆方法,就是再好的记忆力,我们也会感觉到吃力与疲劳。
调动自己情感的积极性,正如孔子说过:“好之者不如乐之者”。有意识培养对多需记忆知识的好感,把他想象成一种美好的东西,便有难以忘怀的效果。注重理解的记忆。理解透彻了,所学知识便成了自己的东西,也就不那么容易忘了,当然,人各有所长,各有所短,记忆方法也不是千篇一律的,成人学习要充分重视这个薄弱环节,在学习实践中总结出一套适合自己的行之有效的记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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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就可以参加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该考试于十月份进行,考试科目:《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报名时间为考试前一年的十月左右,有些地区12月份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公布时可以补报。教材每三年更新一次,2013年再次更新。建议有意愿参加该考试的考生购买考试当年的最新教材,因为每次更新都会有重大变化。每年举行一次,一次两门科目都及格则通过。对于这门考试,因为难度远远大于会计从业资格证,对于怎样学习,有点难以下手,下面时候针对它提供几个技巧。
利用考前最后一小时再背最后一遍,这样在做题前仅半小时又背了一遍,瞬时记忆的效果非常好。假如会计考3个小时,即180分钟,每1分题可用1.8分钟来做。假设第一大题10分,则只能用18分钟做完。有了很强的时间观念,保证会做的题都能做到试卷上。有些学员考试没有经验,对难题使劲抠,结果浪费了许多时间,会做的题没有时间做,反映不到试卷上,非常后悔。严格掌握考试进度,是避免失误的有效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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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如何进行会计处理是什么?今天小编为大家整理分享相关资料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
企业缴纳的印花税,既不发生应付未付税款的情况,不需要预计应纳税金额;也不存在与税务机关结算或清算的问题,即使采取汇贴或者汇缴办法缴纳印花税,也是如此。
例如,某企业2004年2月开业,领受房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土地使用证各一件;订立产品购销合同两份,所载金额为140万元;订立借款合同一份,所载金额为40万元。此外,企业的营业账簿中,“实收资本”账户载有资金200万元,其他账簿5本。2004年12月底该企业“实收资本”所载资金增加为250万元。计算该企业2月份应纳印花税额和12月份应补纳印花税额并作会计处理。
(1) 企业领受权利、许可证照应纳税额=4×5=20(元)。
(2)企业订立购销合同应纳税额=1 400 000 × 0. 0003=420(元)。
(3)企业订立借款合同应纳税款=400 000×0. 00005=20(元)。
(4)企业营业账簿中“实收资本”应纳税额= 2 000 000× 0. 0005=1 000(元)。
(5) 企业其他营业账册应纳税额=5×5=25(元)。
(6) 2月份企业应纳印花税税额=20+420+20+1000+25=1 485(元)。
借:管理费用 1 485
贷:银行存款 1 485
(7) 12月份资金账簿应补纳印花税税额=(2 500 000-2 000 000)×0. 0005=250(元)。
借:管理费用 250
贷:银行存款 250
对于一次购买印花税票或一次缴纳印花税额较大的,为均衡管理费用,在购买印花税票时可先借记“待摊费用”账户,贷记“银行存款”账户;待发生应税行为,将已购买的印花税票粘贴在应纳税凭证上时,再借记“管理费用”账户,贷记“待摊费用”账户。
例如,大华建筑工程公司2004年3月份购入6 500元印花税票备用,4月份与甲单位签订了一份承包金额为15 000 000元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5月份将其中5000 000元的工程项目转包给了乙建筑公司,并签订了转包合同。大华公司应纳的印花税及会计处理如下:
4月份承包工程合同应纳税额=15 000 000 × 0. 0003=4 500(元)
5月份转包工程合同应纳税额=5 000 000 × 0. 0003=1 500(元)
(1) 4月份购入印花税票时:
借:待摊费用 6 500
贷:银行存款 6 500-
(2) 5月份与甲单位签订承包工程合同时:
借:管理费用 4 500.
贷:待摊费用 4 500
(3) 5月份与乙公司签订分包工程合同时:
借:管理费用 1 500
贷:待摊费用 1 500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资料,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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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免征流转税会计处理是什么?今天小编为大家整理分享相关资料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
流转税优惠相关税法规定
《财税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3〕52号)规定,自2013年8月1日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对营业税纳税人中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营业税。但应关注以下3点:
1.小微企业享受免税优惠有前提
并不是所有的小微企业都能享受增值税暂免的优惠政策,而仅限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营业税纳税人中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是指除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外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月销售额或营业额超过2万元的,应全额缴税。
2.兼营行为会计核算要分离
对纳税人兼营营业税业务和增值税业务,应分别计算其营业额,分别核算,分别免征营业税和增值税,而不是按合计营业额来确定是否征免税。因此,兼营增值税和营业税项目的小微企业,一定要准确把握增值税项目与营业税项目的界限,健全会计核算,重视准确划分并分别核算增值税与营业税的收入,避免在纳税申报时混淆不同税种的收入而造成其中一个税种的收入超标,最终导致无法享受免税的优惠。
3.销售额(营业额)的确定
对于增值税纳税人,增值税属于价外税,财税〔2013〕52号文件所指的2万元是指不含税销售额;对于营业税纳税人,营业税属于价内税,财税〔2013〕52号文件所指的2万元营业额为含税营业额。
流转税优惠的会计处理
1.免征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财会〔2013〕24号文件规定,小微企业在取得销售收入时,应当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算应交增值税,并确认为应交税费,在达到财税〔2013〕52号文件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时,将有关应交增值税转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增值税属于价外税,由于该政策中的2万元属于起征点概念,月销售额超过2万的,全额征收增值税,只有月度终了,方能判断是否免征。因此在会计核算时,必须遵循价税分离原则。
(1)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及应税服务时: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2)月末汇总销售收入,符合免税条件的,再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营业外收入
例1:某小微企业销售一批货物含税收入10300元,在发生这笔业务时,会计处理如下: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 103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300
在月度中间,不能合理确定本月销售额是否超过2万元时,正常计提应纳税额,假设本月只发生了该项经营行为,则符合免税条件,将无须缴纳的已计提的增值税转入当月营业外收入。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300
贷:营业外收入 300
2.免征营业税的会计处理
提供应税劳务时: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小微企业满足财税〔2013〕52号文件规定免征营业税条件的,所免征的营业税不作相关会计处理。这是因为:营业税核算是月(期)末按照营业税应税收入和适用税率计提营业税金及附加,因此营业税纳税人,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不需要计提营业税及其附加。
例2:某小微企业本月取得了5笔营业税应税收入,均为银行存款,金额分别为4000元、6000元、1000元、5000元、3000元。全月营业额为19000元。
取得第一笔收入时,作如下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等 4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4000
另外几笔会计处理同上。本月营业额小于月营业额20000元,符合免征营业税条件,营业税是月底按营业收入计提,如果不超过营业额2万元,可以不计提营业税,不做计提营业税的会计分录,这也是营业税和增值税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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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印花税的印花税额计算方法是什么?今天小编为大家整理分享相关资料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
参考案例:
(一)某企业2008年度发生以下业务:
1、采用以物易物方式进行商品交易签订合同两份,一份标明价值,自身商品价值50万元,对方商品价值55万元;另一份未标明价值,只列明用自身10吨的商品换对方9吨的商品,经核实自身商品市场单价10000元/吨,对方商品单价12000元/吨。
2、该企业承揽加工业务,签订加工承揽合同两份,其中一份合同分别记载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价值30万元,另收取加工费10万元;另一份合同规定由委托方提供原材料,原材料价值50万元,企业收取加费20万元。
3、该企业与外单位签订货物运输合同一份,总金额为100万元;含货物的装卸费和保险费共计10万元。
4、签订借款合同两份,一份借款金额为200万元,后因故未借,另一份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100万元,合同约定半年后归还本金和利息。
根据上述资料对该企业印花税的计算缴纳进行分析。
解析:
1、对在商品购销活动中,采用以货易货方式进行商品交易签订的合同,是反映既购又销双重经济行为的合同。对此,应按合同所载的购、销金融合计数计税贴花。合同未列明金融的,应按合同所载购、销数量,依照国家牌价或市场价格计算应纳税额。故该企业以物易物合同应缴纳的印花税为:
(500000+550000)×0.3‰+(10000×10+12000×9)×0.3‰=377.4(元)
2、在对工承揽合同计税时,对于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凡在合同中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和原材料金额的,应分别按“加工承揽合同”和“购销合同”分别计税,两项税额相加数,即为合同应贴印花;若合同中未分别记载,则应就全部金额依照加工承揽合同计税帖花。
对于由委托方提供主工材料或原料,受托方只提供辅助材料的加工合同,无论加工费和辅助材料金额是否分别记载,均以辅助材料与加工费合计数,依照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对委托方提供的主要材料或原料金额不计税贴花。故签订的两份加工承揽合同应缴纳的印花税为:
300000×0.3‰+100000×0.5‰+200000×0.5‰=240(元)
3、货物运输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取得的运输费金额(即运费收入),不包括所运货物的金额、装卸费和保险费等。故货物运输合同应缴纳的印花税为:
(1000000-100000)×0.5‰=450(元)
4、印花税即是凭证税,又具有行为税性质。应税合同签订时,即发生纳税义务,必须依法贴花,履行完税手续。所以,不论合同是否兑现或能否按期兑现,都应当缴纳印花税。因而,对于已签订了借款合同,但最终未借款的合同也应按规定计税贴花。故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应缴纳的印花税为:
(2000000+1000000)×0.05‰=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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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因为税率低,所以不少纳税人也不会对印花税太多关注,对印花税知之甚少,但其征税范围却很广泛。为帮助广大纳税人了解印花税并利用好印花税的优惠政策,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税三期上线的统一部署,2017年8月份的申报征期调整为8月8日至8月26日。
有很多印花税按期汇总缴纳和电子应税凭证缴纳的纳税人来电、来信咨询,他们很担心,原本就到10号的征期在8月份会更加紧张。
印花税按期汇总缴纳和电子应税凭证缴纳的征期也调整为8月8日至8月26日。为大家留出了充裕的申报时间。
在这里给您提个醒:金税三期系统上线初期,业务量增大、业务办理集中,建议办税人员错峰申报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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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子大了,什么鸟儿都有”。销售人员接触的客户越多,客户量越大,碰到的客户类型就越多。不同的客户具有不同的特点,他们或沉默或健谈,或友好或敌视。面对各种各样的客户,就需要用到各式各样的销售技巧去应对。那么电话销售员处理投诉的原则和方法是什么?下面,就随小编一起去看看吧,希望您能满意,谢谢。
不仅要分清造成顾客投诉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而且需要明确处理投诉的各部门、各类人员的具体责任与权限以及顾客投诉得不到及时圆满解决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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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销不是强制的向客户推销,而是要站在客户的角度,对客户进行引导。客户有的时候重视你的服务精神更甚于重视产品。在现实中,推销不是一次完成的,往往需要和客户进行多次沟通,去了解客户的真正需求。下面,就随小编一起去看看客户投诉的原因吧,希望您能满意,谢谢。
1.虚心接受客户投诉,耐心倾听对方诉说。客户只有在利益受到损害时才会投诉,作为客服人员要专心倾听,并对客户表示理解,并做好记要。待客户叙述完后,复述其主要内容并征询客户意见,对于较小的投诉,自己能解决的应马上答复客户。对于当时无法解答的,要做出时间承诺。在处理过程中无论进展如何,到承诺的时间一定要给客户答复,直至问题解决。
2.设身处地,换位思考。当接到客户投诉时,首先要有换位思考的意识。如果是本方的失误,首先要代表公司表示道歉,并站在客户的立场上为其设计解决方案。对问题的解决,也许有三到四套解决方案,可将自己认为最佳的一套方案提供给客户,如果客户提出异议,可再换另一套,待客户确认后再实施。当问题解决后,至少还要有一到二次征求客户对该问题的处理意见,争取下一次的合作机会。
例如,某货运公司的A、B两名销售人员分别有一票FOB条款的货物,均配载在D轮从青岛经釜山转船前往纽约的航次上。开船后第二天,D轮在釜山港与另一艘船相撞,造成部分货物损失。接到船东的通知后,两位销售人员的解决方法如下:
A销售员:马上向客户催收运杂费,收到费用后才告诉客户有关船损一事。(错)
B销售员:马上通知客户事故情况并询问该票货物是否已投保,积极协调承运人查询货物是否受损并及时向客户反馈。待问题解决后才向客户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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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它是一种时间的积累,专业知识的积累,实战经验的积累,行业人脉的积累。它打破了传统的生存手段,它打破了固有的工作模式,以一种完全崭新的面貌,记入经济发展的史册中。在它的身上,体现着自尊与自卑,骄傲与低微。它绝对因人而异,不同的销售人员代表着产品不同的价值。那么销售高手处理心情的方法有哪些?下面,就随读文网小编一起去看看吧,希望您能满意,谢谢。
漫步林间,你看见一株紫腾缠绕树干,感动于这静美的一幕。你想,不知未来会有怎样一番风雨?也许藤将断、树会倒,也许天会荒,地将老,你又想。那么,请时光定格在此刻吧,定格即是永恒。永恒里若有这静美的一刻,未来可能遭遇的种种劫难,便已得到了安慰与报偿。努力,不管成功与否,至少曾经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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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销售人员都知道,客户资料就是我们“米”,所以,为了更快更多地把产品销售出去,需要学习更多的销售技巧。那么月饼销售处理客户异议的方法有哪些?下面,就随读文网小编一起去看看吧,希望您能满意,谢谢。
一、因小失大法
因小失大法就是强调客户不作购买决定是一个很大的错误,有时候即使是一个小错误,也能导致最糟糕的结果。通过这种强化“坏结果”的压力,刺激和迫使客户成交。
如果你销售保健品,你可以这样说:“如果你节省对健康的这点投资,要是以后身体不好生病什么的,你治病花去的钱可是现在的几十倍、几百倍啊!”这个说法实际上就是因小失大法在日常生活中的运用。在这样的例子中,客户都面临着两种选择,一种是可以得到潜在的利益,而另一种却暗示着很大的风险(如果他不作出购买决定的话)。
二、步步紧逼成交法
很多客户在购买之前往往会拖延。他们会说:“我再考虑考虑。”“我再想想。”“我们商量商量。”“过几天再说吧。”
优秀销售人员遇到客户推脱时,会先赞同他们:“买东西就应该像您这么慎重,要先考虑清楚。您对这个产品还是很有兴趣的吧,不然您不会花时间去考虑,对吗?”他们只好认可你的观点。
此时,你再紧逼一句:“我只是出于好奇,想了解一下你要考虑的是什么,是我公司的信誉度吗?”对方会说:“哦,你的公司不错。”你问他:“那是我的人品不行?”他说:“哦,不,怎么会呢?”
你用层层逼近的技巧,不断发问,最后让对方说出他所担心的问题。你只要能解决客户的疑问,成交也就成为很自然的事。
三、协助客户成交法
许多客户即使有意购买,也不喜欢迅速地签下订单,他总要东挑西选,在产品颜色、尺寸、式样、交货日期上不停地打转。此时,销售员就要改变策略,暂时不谈订单的问题,转而热情地帮助客户挑选,一旦客户选定了某一产品,你也就获得了订单。
四、对比成交法
写出正反两方面的意见。这是利用书面比较利弊,促使客户下决心购买的方法。销售人员准备纸笔,在纸上画出一张“T”字的表格。左面写出正面即该买的理由,右边写出负面不该买的理由,在销售人员的设计下,必定正面该买的理由多于不该买的理由,这样,就可趁机说服客户下决心作出购买的决定。
五、小点成交法
先买一点试用。客户想要买你的产品,可是又下不了决心时,可建议客户少买一些试用。只要你对产品有信心,虽然刚开始订单数量很少,然而在对方试用满意之后,就可能给你大订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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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电话营销人员满怀信心地向客户介绍产品时,客户却来一句“我没有足够的钱”或“我没有能力购买”,提出财力异议,表示财力不足。那么下面是读文网小编整理的处理客户财力异议的方法,就让小编给您介绍吧,希望您能满意,谢谢。
一、直接报价
顾客问价格是天经地义的事,也往往是第一个关注的问题,这个无可厚非。尽管顾客看到明明白白的标价,都还是喜欢问多少钱,言外之意就是看看有多少优惠。冰箱导购采取直接报价法:4960。一开始并没有说出任何的优惠政策,这个是非常正确的。很多导购在顾客问价格后,马上把优惠政策抛出来,这是不妥当的。
笔者也常常这样,有一次明明看到一个标价500元的东东,还是问多少钱。没想到导购一句话把笔者赶了出来。导购说,你没看见吗,不是写着500元吗销售心态比什么都重要,销售心态不好,80%的顾客都会被赶跑。
二、用反问回应价格诉求
当导购不抛出优惠诱饵的时候,顾客往往会问:能不能优惠?打几折?最低多少钱?这个时候是最考验导购的时候,导购因为这个问题处理不好,导致顾客转身就走或者不能成交的不胜枚举。该导购使用的方法是用反问回应顾客的价格诉求:那今天能定下来吗?言外之意很明白,今天能定,就有优惠,不能定,不能随便给你优惠。这个反问一下子把问题抛回给了顾客,可攻可守,进退自如。
三、要求对方报价
在谈判报价中,一般的原则是尽可能地让对方先报价。当然,当对方的报价离你的底价相差很远的话,则需要很好的回旋技巧。顾客要求优惠,导购非常聪明,马上问顾客愿意出价多少。
由于顾客看上了这台冰箱,就说出了自己的底价:4500。要求对方报价的风险就是可能超出了自己的底线。4500的报价导购不能接受,接下来就需要运用谈判策略进一步讨价还价。看来国美和菜市场是一样的,讨价还价声不绝于耳,不得不让人想起黄宏生说过的一句话:卖彩电不如卖白菜。
四、对客户的第一个报价说NO
顾客的出价是4500,超出了导购的底线,导购不能接受,于是说,这个价格我们不可以的。假如一旦答应顾客,那顾客就可能放弃购买,因为你的让步很容易,顾客就会感到他上当了,继而继续还价或者决定退出。
就算顾客的报价没有超出导购底线,在顾客报价后,导购也是不能同意的,要对顾客的第一个报价说NO,甚至第二个报价,第三个报价都要说NO,即使最后同意了,也要表现得极不情愿,这就是“极不情愿”策略,只是在这里没有细节表现出来。
五、报价留有余地
标价是4960,在顾客要求优惠后,导购报价是4870,最后主任说底价是4800,而结果是4650成交,比最初的报价优惠了310。假设导购方的底价是4650,那她在报价的时候是要高于4650的,这是连猪猪都知道的道理。只有这样才可能给顾客还价的空间,只有这样才可能让顾客有“成就感”。
在报价和最后成交价的中间要经过很多次厮杀,然后一步一步接近成交价或者自己的底线。这个过程就像一个没有平衡的天平,通过拆左右补右边,拆右边补左右的方式最后达成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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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下,不少销售员在处理客户投诉方面常常感到束手无策,往往导致客情关系冷漠。那么下面是读文网小编整理的有效处理客户抱怨的方法,就随读文网小编一起去看看吧,希望您能满意,谢谢。
首先,学会倾听。沟通中,“听”更为重要,听懂对方是良好沟通的基础和前提。客户经理在处理客户抱怨时应该保持冷静友善的态度,让对方感觉你在用心听,不打断、不插话,让客户多说。不明白的地方要及时提问,尽早确认客户抱怨的真正原因。
其次,掌握处理客户抱怨的技巧。在处理客户抱怨时不要和客户发生争执,在了解事实的过程中态度要谦和,要及时安抚客户的情绪,帮助客户平复心情。要真正站在客户的立场和角度去体会他们的感受和心情,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法。在无法说服客户的情况下可以选择冷处理,选择合适的时间再来解决。
再次,做好事后跟踪服务。处理完抱怨后,一定要快速行动,形成有效的反应,使客户真正信任我们。在之后的工作中,要更加有耐心,细心观察和了解每位客户的真实需求,尽己所能地帮助客户提升经营能力和赢利水平,让客户感受到我们优质的服务,避免抱怨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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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销售员来说,最让其感到头疼的问题莫过于如何处理销售关系,更开始害怕自己没有客户,随着时间的推移,如何处理新老客户之间的关系就成了重点问题。那么以下是读文网小编整理的正确处理新老客户关系的方法,就跟着读文网小编一起看看吧,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一、多参加家庭,同学以及单位里的聚会
尤其是一些企业老板可以加入一些商会和协会学会等等,各种大大小小的聚会是积累人脉关系的场所;在这里每一个人都有可能能帮助你的人。在聚会上,用心倾听别人的叙说;在他人的言语中获得对自己有用的信心;并用心记下来。聚会结束后,把聚会上结识的人名字写在本子上,并在每一个人名字后面注上:他能帮你什么或者你能帮他什么?
二、主动向身边人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做个热心人。你为他人提供了一项帮助,那在的人脉关系库里就增加了一份资源,你帮助别人越多,你将来获得别人的帮助可能性就越大。不管是大事小事,只要热心去做,就能有一份收获。
三、敢于向身边的人寻求帮助
许多人有这样的感觉:越是亲近的人,越是难以开口寻求帮助。以为开口多了,身边的人就会轻视他。认为这点小事都搞不定,是无能的表现。其实这只是误解。你身边的人往往是最乐于帮助你的人。你有一颗帮助人的心,身边的人就会能帮上你的忙为快乐。
四、获得身边的人帮助,你要有感恩的心态
有些人认为,这些都是我最亲的人,他们帮助我是天经地义。这个世界上没有人有义务必须帮助你。即使是你的父母和兄弟姐妹。对帮助你的人表示感谢,既能体现你是一个懂得人情世故的人,更能让帮助你的人得到心灵上的安慰。向身边的人多说些感恩的话,会让你生活在浓厚的亲情氛围中。
五、报答身边的人对你的帮助,也需要有物资上的表示
有些人认为:身边的人帮助我,就亲情的缘故。附带着利益就会变味的。其实不然;尤其是在别人的帮助之下,你获得的相应的报酬,你就需要拿出一部分与身边的人分享。这样你的人脉关系线就会越来越广,关系是什么意思就是要关心和联系,关心用的是心。联系用的是物,中间的纽带是要分享物质和经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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