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您找到与关于职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的共200个结果:
导语:工龄工资有利于提高员工积极性等作用,下面是公司的增加工龄工资的通知
工龄工资分为一级工龄工资、二级工龄工资、三级工龄工资、四级工龄工资等,根据在公司工作年限,逐年增加级别。
一级工龄工资为100元,二级工龄工资为200元,三级工龄工资为300元,四级工龄工资为400元,以此类推十级工龄工资为1000元,没有限额。
工龄工资和个人工资一起每月发放到个人工资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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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工龄工资,又称年功工资,是企业按照员工的工作年数,即员工的工作经验和劳动贡献的积累给予的经济补偿。工龄工资是企业分配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虽然金额不是很高,但工龄工资的作用不可小瞧。下面是某公司关于工龄工资调整的通知
*************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工龄工资的通知;为体现职工劳动贡献和年功差别,更好地发挥工龄工资;一、调整工龄工资计发办法;工龄工资计发办法调整为按连续工龄分段、分标准的计;二、调整工龄工资标准;连续工龄1~5年,工龄工资标准调整为每年3元;连;三、有关要求;1.本次调整工龄工资标准的人员范围,仅限于现实行;2.工龄工资于每年一月一日起统一调整标*************有限公司
调整职工工龄工资的办理,由各单位将本单位职工的进厂时间进行汇总并以书面形式于2012年7月10日前报送行政事务部。由行政事务部进行审核。
**************有限公司2012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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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退休人员(不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按照以下办法增加基本养老金:
1.2014年12月31日及以前办理退休手续的,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10元。
2.2014年12月31日及以前办理退休手续的,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每满1年增加3.5元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不足1年按1年计算。每月最低增加35元。
(二)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按照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增加基本养老金。
1.1937年7月6日及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550元;
2.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530元;
3.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510元。
(三)按本条第(一)、(二)款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退休人员再适当增加基本养老金,符合多项条件的予以累加。养老金 养老金调整 养老金上调http://www.zhidao161.com
1.截止2014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及以上的高龄人员,超过70周岁每满1岁增加7元,不足1岁的按1岁计算。
退休人员的年龄认定以办理退休手续时认定的出生年月为准。
2.1953年12月31日及以前参加工作的(不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50元。
3.原工商业者,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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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天津市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规定》,自1999年10月1日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处以罚款的,由当事人持行政处罚决定书到各区县指定的银行代收点缴纳罚款,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及其执法人员不得直接收取。当场收缴罚款的除外。
实施行政处罚应当使用全市统一制定的天津市行政处罚决定书。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自作出处罚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备案,备案时使用原《天津市违反劳动法规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天津市违反劳动法规罚款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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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参保人员,到村(牧)委会填写《补缴新型农村牧区社会养老保险费申请表》。
(2)村协办员将《补缴表》上报乡镇事务所。
(3)乡镇事务所对参保人员的补缴资格、补缴年度、补缴金额等初审无误后,将补缴信息录入新农保信息系统,并上报县级社保机构。
(4)县级社保机构经复核无误后,根据银行代收或现金收缴相关规定收补缴款,完成新农保养老保险费的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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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前养老金水平 | 增加绝对额标准 | 按下一档调整后的上限 确定补足标准(不含按本通知第二条增加的金额) |
4550元(含)以上 | 100 | 按绝对额调整后低于4670(4550+120)元的,补足到4670元。 |
3550元(含)-4550元以下 | 120 | 按绝对额调整后低于3690(3550+140)元的,补足到3690元。 |
3050元(含)-3550元以下 | 140 | 按绝对额调整后低于3210(3050+160)元的,补足到3210元。 |
3050元以下 | 160 | —— |
2014年年底前基本养老金水平 | 增加绝对额标准(元/月) | 增加后未达到此标准予以补足(元/月) |
4550元(含)以上 | 100 | 4670(4550+120) |
3550元(含)~4550元之间 | 120 | 3690(3550+140) |
3050元(含)~3550元之间 | 140 | 3210(3050+160) |
3050元以下 | 160 |
2014年底前 (元/月) | 2015年调整(元/月) | ||||
按缴费年限增加 | 按绝对额增加 | 调整总额 | 调整后 | ||
分档 | 补足 | ||||
3060 | 3.5×32=112 | 140 | 10 | 262 | 3322 |
2014年底之前年满 | 65至69 周岁 | 70至74 周岁 | 75至79 周岁 | 80周岁 以上 |
倾斜标准(元/月) | 100 | 120 | 140 | 160 |
2014年底前 (元/月) | 2015年调整(元/月) | |||||
按缴费年限增加 | 按绝对额增加 | 高龄退休人员增加 | 调整总额 | 调整后 | ||
分档 | 补足 | |||||
3400 | 3.5×40=140 | 140 | 0 | 100 | 380 | 3780 |
2014年底前 (元/月) | 2015年调整(元/月) | |||||
按缴费年限增加 | 按绝对额增加 | 高龄退休人员增加 | 调整 总额 | 调整后 | ||
分档 | 补足 | |||||
3900 | 3.5×40=140 | 120 | 0 | 160 | 420 | 4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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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文化是企业为解决生存和发展的问题的而树立形成的,被组织成员认为有效而共享,并共同遵循的基本信念和认知。下面给大家讲下企业文化信仰的基本问题。
企业是一个组织。组织是一个很多人的集合,他们在一起,不是为了展示每个人的多姿多彩和个性,而是为了共同的目的,个人的发展,组织的赢利。
既然是一起为了共同的目的,则大家的努力就必须是叠加的,否则何苦走到一起来,不但没有增加个人的绩效甚至还相互抵消。而为了个人的努力能够叠加,就必须大家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这样才能真正产生团队的威力。
这个使大家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东西,其中最有力的,我们认为是信仰,因为信仰是最持久最稳定最强烈的意识,而行为由意识控制。
如果没有企业信仰,则组织很可能一盘散沙,山头林立,各个小集团小集体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扯皮、推诿、攻击、拆台,像这样内部分裂的状况,怎么能够在激烈的竞争中与齐心协力的企业比拼?!组织的合力不但没有得到发挥,组织更可能因为内耗而消亡。
IBM管理大师小托马斯。沃森说:“分析任何一家存在了多年的大企业,我相信你都会发现它的适应性不是归功于组织形式或管理技巧,而是归功于我们称之于信仰的力量以及它们所产生的对员工的巨大凝聚力。”
经营大师松下幸之助也曾断言:真正激励人们百分百投入的动力,不是金钱等组织提供的外部条件,使人们忘记痛苦不断前行的,是其内在的组织信仰。
联想、华为、海尔、三星、GE、IBM、INTEL、可口可乐、沃尔玛、通用、福特、宝洁、迪斯尼、杜邦,等等,无论是营利性组织还是非营利性组织,很多组织都依靠信仰成就了伟业,作出了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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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费是指按当期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社会保险机构缴纳的用于养老保险的款项。养老保险费,包括根据国家规定的标准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以及根据企业年金计划向企业年金基金相关管理人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的:2017年关于补缴养老保险费的新规定。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据悉,本次补缴以本人自愿为原则,补缴所需费用原则上由个人负担。
本次补缴的缴费基数按1996年以来各社保年度对应的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00%确定,缴费比例为20%。2011年6月30日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人员一次性补缴15年需缴纳53590元。2011年6月30日前达到或超过70周岁的人员,一次性补缴标准可以按每增加一岁减少缴费1000元确定,最多减少1万元。
2011年6月30日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的人员,可一次性补缴距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年龄不足年限与15年之间差额年限的养老保险费(例如,南京一名56周岁的男子,距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年龄还有4年,他可向前一次性补缴11年),之后继续按江苏省有关规定参保缴费,直至达到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年龄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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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劳动关系产生的历史我们看到了劳动法诞生的历史使命,而对现代劳动关系的解析也使弱者理念成为劳动法必然的选择。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你整理的有关浙江省对女职工的劳动保护,希望你喜欢。
第一条为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有女职工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及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女职工的生理特点和所从事工作的职业特点,建立健全女职工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制度,改善劳动条件,保证安全生产,防止职业危害,并确定专人负责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劳动保障部门)、人事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
卫生、经贸、安全生产、人口与计划生育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本办法的实施工作。
工会、妇联等有关团体和单位有权对本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女职工生育保险制度,实行生育保险费用社会统筹。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社会保险有关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履行缴费义务。
第六条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劳动就业权利,实行男女同工同酬。
用人单位在录用职工时,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因性别原因拒绝招用妇女或者任意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第七条用人单位招用女职工,应当签订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其中劳动报酬、劳动保护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
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不得随意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期满而孕期、产期、哺乳期未满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应当顺延至孕期、产期、哺乳期满。
第八条用人单位不得随意延长女职工的工作时间。确因生产、经营需要加班加点的,经与工会及女职工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但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并按照规定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九条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其他工作。
第十条用人单位对从事国家规定的高处、低温作业和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作业的女职工,在月经期间,应当暂时调整、安排合适工作或者给予一至两天的带薪休息。
经医疗单位证明患有重度痛经及月经过多的女职工,在月经期间,用人单位应当给予一至两天的带薪休息。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育及已婚待孕女职工在铅、汞、苯、镉等属于国家《有毒作业分级标准》第三、四级作业场所从事作业。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妊娠期间的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延长劳动时间;经医疗保险定点医院证明从事原工作有困难的,应当减轻其工作量或者安排适当的工作。
妊娠7个月以上(含7个月)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工作。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在工作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并扣减相应的工作量。
第十三条妊娠期间的女职工,在工作时间内做产前检查,应计算在工作时间之内,有额定工作量的,应扣减相应的工作量。
在定点医疗保健机构进行产前检查的妊娠女职工,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其产前检查费用按规定从生育保险基金中开支;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其产前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p#副标题#e#
第十四条女职工分娩后,其产假及有关待遇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正常分娩的,产后假不少于90天(含产前假15天);
(二)7个月以上早产或者超期分娩的,按正常分娩对待;
(三)分娩时遇有难产实施剖宫产手术的,产后假增加15天;
(四)分娩时遇有难产实施助产手术的,产后假增加7天;
(五)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产后假增加15天;
(六)妊娠期不满3个月流产(含自然流产、人工流产)的,产后假20天至30天;
(七)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产后假50天;
(八)女职工在指定医疗保健机构分娩以及因急产或者其他特殊原因未能在指定医疗保健机构分娩的,其检查费、药费、手术费、住院费、治疗费等费用,按规定从生育保险基金中开支或者由用人单位承担;
(九)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其享有的福利待遇。
女职工产后假满仍需治疗的,按国家规定的疾病医疗待遇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女职工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皮下埋植术、流产术(含药物流产)、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的,按规定给予一定的假期,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从生育保险基金中开支或者由用人单位承担。
第十六条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分娩的女性失业人员,可以向市、县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申请领取相当于本人3个月失业保险金的生育补助。
第十七条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女职工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确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可以给予6个月的哺乳假;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给予1年假期(含法定产假)。女职工休假期间的待遇按《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女职工产假期满上班的,用人单位应当给予一至两周的适应时间,使其逐渐恢复工作量。因身体原因不能正常上班的,经医疗机构证明,其超过产假后的休息时间,按国家规定的疾病医疗待遇规定办理。
第十九条哺乳(含人工喂养)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应当在工作日内安排不少于1小时的哺乳时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一个婴儿,哺乳时间增加1小时。女职工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时间,算作劳动时间,并扣减相应的工作量。
女职工在哺乳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工作,不得延长其工作时间,不得安排夜班工作。
第二十条经二级以上综合医疗机构确诊患更年期综合症,不适应原工作的女职工,用人单位应当适当减轻其工作量或者暂时安排其他合适的工作。
第二十一条实行计件工资的女职工,按照本办法规定享受带薪休息待遇的,其工资计发基数,按企业正常生产期间本人休息前12个月的平均实得工资的70%确定。该工资计发基数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确定。
第二十二条女职工有100人以上(含100人)的单位,应当设置女职工卫生室;女职工有100人以下的单位,可设置简易的温水箱及冲洗用具;对从事流动性或分散性工作的女职工,用人单位应当发给单人自用冲洗用具。有5名以上妊娠女职工的用人单位应当设置临时孕妇休息室。
用人单位新建、扩建、改建生产工作用房时,应当按照《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要求,设计、安装女职工劳动保护设施。
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女职工卫生保健档案,每一至两年对女职工进行一次生殖健康检查,对从事有毒工作的女职工,还应当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检查所需时间视为工作时间。
第二十四条用人单位应当有计划地对本单位的女职工实施职业教育及技术培训。
第二十五条用人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由劳动保障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违反本办法第七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浙江省劳动合同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一)随意降低孕期、产期、哺乳期女职工工资的;
(二)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期间随意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的。
第二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已有处罚规定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用人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没有处罚规定的,由劳动保障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女职工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机关、事业单位违反本办法的,由人事行政部门依照本办法有关规定查处。
对歧视、虐待、侮辱女职工的行为,有关部门应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女职工劳动保护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有关主管部门及劳动保障部门申诉,受理申诉的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女职工劳动保护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二十九条女职工违反计划生育规定而妊娠、分娩的,按照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处理,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看过“有关浙江省对女职工的劳动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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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是劳动立法总的指导思想和根本准则。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你整理的有关广州市女职工的劳动保护规定,希望你喜欢。
第一条为做好本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保障女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和《广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广州地区范围内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全民、集体所有制的企、事业单位,中外合资、合作和外商独资经营企业,股份制企业,乡镇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业户的女职工(含固定工、合同制工、临时工)。
第三条各级劳动部门负责对本办法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级卫生部门以及工会、妇联按其职责范围协助监督执行。
第四条女职工在怀孕、产假、哺乳期间,所在单位不得解除或终止其劳动合同。除按《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规定开除或除名者外。
第五条女职工在月经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装卸、搬运等重体力劳动及高空、低温、冷水、野外作业。
第六条女职工在职期间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应给予一天脱产时间,并按劳动时间计算。
第七条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繁重体力劳动、有毒有害作业或从事其他容易引起流产、早产、畸胎等工种作业。
第八条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夜班劳动和加班加点工作。从事体力劳动的女职工,应每天分上、下午安排两次工间休息,每次休息时间为三十分钟,按劳动时间计算。同时有五名以上怀孕女职工的单位,应设立孕妇休息室。
第九条怀孕的女职工,从怀孕满六个月开始,应进行定期产前检查,每次检查应给予半天脱产时间,按劳动时间计算。
对从事立位作业的怀孕女职工,怀孕满六个月的,其劳动工作场所应设工间休息座位。
第十条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因难产而剖腹、III度会阴破裂者,增加产假三十天;吸引产、钳产、臀位牵引产者,增加产假十五天(前两项不能相加计算)。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第十一条女职工怀孕流产者,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如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者,医务部门要根据怀孕周期及病情,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怀孕四个月以上(含四个月)至七个月以下流产者,给予四十二天的产假;怀孕满七个月以上者,遇死胎、死产或早产不成活者,给予七十五天的产假。
第十二条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照发工资、奖金及工资性补贴。并享受原工作岗位上应享受的福利待遇。
女职工在本单位的医疗机构或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产前检查和分娩的,其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所在单位全部负担。费用由原医疗经费渠道开支。
第十三条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如有实际困难,由本人申请,经领导批准,可请哺乳假至婴儿一周岁。哺乳期间,由所在单位发给本人标准工资的75%和工资性补贴。
第十四条凡有未满一周岁婴儿又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哺乳时间为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增加哺乳时间三十分钟。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往返途中的时间,按劳动时间计算。
女职工在哺乳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夜班劳动或加班加点工作,不得从事国家规定的三级重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内禁忌从事的有毒有害劳动。
第十五条女职工产假期满上班,应允许有一至两周的适应时间,使其逐渐恢复原劳动定额。如因身体状况仍不能工作的,经医务部门证明后,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职工患病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六条女职工因更年期综合症不能适应原工作时,所在单位应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减轻其劳动量或暂时安排其他适应的工作。
第十七条每一至二年应对女职工进行一次妇科检查。
第十八条女职工较多的企、事业单位,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以自办或联办的形式筹集资金,逐步建立和完善女职工卫生室和孕妇休息室、哺乳室以及托儿所、幼儿园等设施。
第十九条企业、事业单位在新建、扩建、改建生产工作用房时,要严格按《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要求,设计、装备女工保护设施。
第二十条实行计划生育的女职工,可按有关规定享受晚婚假、晚育假、计划生育假、节育手术假等假期及待遇。
第二十一条女职工劳动保护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按照国务院颁发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和《广东省劳动安全卫生监察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二条女职工因生理特点禁忌从事劳动的范围,按照国家劳动部颁发的《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女职工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按有关计划生育规定办理,不适用本办法。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广州市劳动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一九九二年四月一日起执行。
看过“有关广州市女职工的劳动保护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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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规范及原则的总称。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你整理的申请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对象,希望你喜欢。
一、补缴范围和条件
(一)我省企业职工中仍与单位存续劳动关系、未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因各种原因应保未保、中断缴费或欠费的,可补缴2011年6月30日(含)以前应保未保年限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二)具有我省户籍,曾在我省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有过工作经历,但因各种原因解除劳动关系或离开原单位,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中断缴费的男年满45周岁、女年满40周岁的人员,可凭有效原始材料,以个人身份补缴2011年6月30日(含)前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三)具有我省户籍,2011年6月30日(含)以前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身份补缴领取工商营业执照至2011年6月30日(含)以前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2011年7月1日(含)以后,发生应保未保、中断缴费或欠费情形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二、补缴基数和比例
(一)以单位职工身份补缴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可按申报并经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历年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为其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含本金和利息)无法确定历年工资收入的,以所在市(指设区的市,含养老保险省直管企业,下同)执行的历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补缴。利息以历年公布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计算。补缴费用由单位和个人分别负担,一次性缴清。
(二)以个人身份补缴的,均以补缴时所在市执行的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按20%的比例,补缴历年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费用由个人负担,一次性缴清。
三、个人账户和缴费工资指数
(一)以单位职工身份补缴的,补缴费用全额到位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补缴费用按规定分别计入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二)以个人身份补缴的,补缴费用全额到位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按8%的比例为参保人员计入或补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今后在省内转移养老保险关系或计发基本养老金时,按上述办法补缴期间历年的缴费工资指数均统一认定为0.6,并在其个人账户信息中作特别标记。
四、补缴年限和年龄限定
(一)男年满45周岁未满60周岁、女年满40周岁未满55周岁的人员,以个人身份补缴的,一次性补缴的年限不得超过10年,补缴时间不得早于所在市实施基本养老保险“统账结合”的时间,其中个体工商户补缴时间不得早于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时间。
补缴后继续缴费至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补缴及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可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不满15年的,可延长缴费至满15年,再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延长缴费的具体办法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人员,以个人身份补缴的,可一次性补缴15年,按规定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
(三)在计算养老金待遇时,计算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发月数,按照《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有关规定执行,70周岁以上人员统一按70周岁的计发月数确定。
以上年龄计算均截止2014年12月31日。
五、审核程序
以单位职工身份补缴的,由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在单位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补缴手续;以个人身份补缴的,按属地原则,在现户籍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补缴手续。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对此进行审核备案。申办补缴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
2.本人原始档案、《劳动合同》、用工登记表、工资台账等证明其工作经历的相关原始资料。
3.个体工商户应提供工商营业执照。
看过“申请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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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才竞争日益激烈的现代社会,通过面试是获得理想职位的重要一环。那关于面试时面试官必问的问题有哪些呢?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你整理的面试时面试官必问的一些基本问题,希望对你有帮助。
面试官问这方面的问题主要是希望了解应聘者希望工作的岗位、地点,应聘原因,对所应聘公司和岗位熟悉程度。应聘者提前做好充分地准备是需要的,对所应聘的公司和职位了解地越多越深入越好,这样如果录用工作的适应越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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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面试既是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的比试,更是智慧与谋略的较量。那关于面试的一些基本形式有什么呢?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你整理的面试的一些基本形式,希望对你有帮助。
餐桌面试餐桌面试,就是应聘者会同该单位各部门的主管一起用餐,席间大家与应聘者一边吃一边谈。餐桌面试一般用于测评高级或重要职员时使用。这种面试易于创造一种亲和的气氛,让应聘者减轻心理压力,以便能真实地反映应聘者的素质;同时也可以在特定情境中,全面考查应聘者对社会文化、风土人情、餐桌礼仪、公关策略、临场应变能力等的真实情况。注意,在餐桌面试中点菜时,切勿点最便宜的菜或最昂贵的菜。点最便宜的菜,易于使人低估你的价值。
看过“有关面试的基本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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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面试问题的回答情况会直接影响员工能否顺利通过竞岗面试。下面是由读文网小编分享的有关竞岗的面试问题及答案,希望对你有用。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事:
大家好!非常感谢院领导给我这次竞聘岗位的机会。我感到这次竞岗对我来说很重要,应该说是对我的一次锻炼和激励,我非常珍惜!我参与竞争的岗位是公共卫生,也是我现在的职位。
我今天演讲的内容分为四个部分:一是我的工作简历;二是我任期三年工作的汇报;三是我竞岗的有利条件;四是我的工作设想。
一、本人工作经历
我于20XX年毕业于张掖医专,20XX年10月分配到本院参加工作。三年来,在医院和领导的关怀和培养下,我在思想上政治上业务上逐渐成熟起来。从一名普通的职工,成长为一名懂业务会管理的职能科室负责人。
二、任期三年工作的汇报:
自我在公共卫生科工作以来,医院领导给了我极大的信任和帮助,全体职工给了我大力支持和鼓励。我按照医院对职工基本素质和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尽到了自己的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政治思想方面:
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有严格的组织纪律性,没有违反党纪国法行为,在个人品德方面,我为人正直,与人为善,待人诚恳。在工作方面,我总是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来认真负责的办好每件事情,不求荣誉,只求进步。并不断的加强学习力度和工作实践,具有踏实奉献的敬业精神,扎实的业务知识,较强的工作能力和良好的人际亲和力以及团结合作意识。近些年来,我深知在知识更新飞速的年代要不断的学习、装备自己,因此,努力在各方面充实自己。
(二)工作业绩方面:
在分管领导的领导下,按照工会各项职能,重点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1、充分发挥公共卫生科作用。一年来,逐步健全和完善了公共卫生制度,做到了一月至少一次例会,将医院的各项公共卫生工作都通过大家协商,贯彻实施;积极开展公共卫生服务工作,配合医院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公共卫生的各项制度,增加了工作的透明度,不断推进了医院公共卫生。
2、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作为公共卫生科的干职工,我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思想,把服务工作做到实处,尽力维护职工的利益,体现“以人为本”,构建“和谐医院”的思想,体现医院的关怀,起到凝聚人心,激发工作热情的作用,得到领导和职工的好评和鼓励。
3、发挥公共卫生的长处。以创建“学习型医院、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为目标,与有关科室协作开展了岗位练兵、技能培训、读书月活动,努力营造学知识、学技术的氛围。针对医院女职工多的特点,在临床各科室及门诊部开展了创建巾帼示范岗的活动。通过活动的开展,提高了职工思想文化素质,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为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提供良好的医疗保障。
三、竞岗的有利条件
一是我的敬业精神比较强,工作认真负责,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这是干好工作的基础。二是我的思想比较解放,接受新事物比较快,爱学习,勤思考,工作中注意发挥主观能动性,超前意识强。这有利于开拓工作新局面。三是我办事稳妥,处世严谨,原则性较强,能够严格要求自己。这是做好工作的保证。四是我信奉诚实、正派的做人宗旨,能够与人团结共事,具有较强的协调能力。
四、我的工作设想
1.进一步加强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由包村医生负责收集记录辖区居民健康档案,统一编号、统一归档,一户一档,并在开展预防、医疗、康复、健康教育等工作中及时更新。应确保健康档案管理责任到人、制度到位、硬件落实、管理达标,逐步纳入计算机系统管理。
2.要加强儿童预防接种信息报告管理,提高报告质量。每年及时正确地制定下一年的疫苗需要量计划及时掌握疫苗使用量及耗损量。根据辖区接种对象数量,合理安排接种门诊周期。根据具体情况可设立周、旬或半月接种门诊,并设成人接种日,向成人提供疫苗接种服务
3.一旦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要迅速开展传染病网络直报或以其他通讯方式以最快的速度向本辖区疾病控制中心报告。建立传染病病人个案登记卡,登记内容包括病人的个人信息、诊断意见、诊断医院、诊断时间、住院时间、病休情况、出院时间、转归情况以及复学(工)情况等。要掌握其动态情况,做好追踪随访。避免疾病复发,造成传染病扩散。
4.辖区传染病防控能力建设制度。要积极改善社区卫生条件,按国家卫生标准指导当地街道居委会,改造和修缮社区公共卫生设施;并协助爱国卫生委员会,指导居民定期开展灭鼠、灭蟑螂、灭蚊蝇等活动。使社区经常性地保持一个良好的卫生环境,消除病媒生物传染病发生和流行的条件。
此致
敬礼!
XXX
XXXX年XX月XX日
看过“有关竞岗的面试问题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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