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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生就业补贴具体的政策是什么?重庆大学生的就业补贴有什么流程要走的?读文网小编把整理的重庆大学生就业政策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
据悉,本次新增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包括重庆华宇园林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瑞富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中捷数控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等15家单位,总共提供了854个见习岗位。
按照规定,见习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期间,毕业生可获得每人每月800元生活补贴,还能享受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对于见习基地,政府也将给予财政补贴,对见习生的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800元,保险为每人次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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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开放的社会和世界性的经济环境下,探讨劳动法律问题显得尤为重要。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你整理的我国法定年节假日休假的标准规定,希望你喜欢。
休息日标准
休息日又称公休假日,是劳动者满一个工作周后的休息时间。劳动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天。
随着《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国务院令第174号)的施行,我国职工的休息时间标准成为工作5天、休息2天。该决定同时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企业和不能实行国家规定的统一工作时间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
法定年节假日标准
法定年节假日是由国家法律、法规统一规定的用以开展纪念、庆祝活动的休息时间,也是劳动者休息时间的一种。
建国后,我国法定年节假日为7天。1999年法定年节假日增至10天,形成五一、十一两个“黄金周”。2007年颁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513号)将清明、端午、中秋和除夕设为法定节假日,将我国传统节日设定为法定节假日,有利于弘扬和传承我国优秀传统文化,提升中国文化在国际上的影响,提高全世界华人的文化凝聚力。我国现行法定年节假日标准为11天。具体为: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新年休假1天(1月1日);春节放假3天(除夕、正月初一、初二);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至3日)。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青年节(5月4日),14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儿童节(6月1日),不满14周岁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由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各该民族习惯,规定放假日期。
年休假标准
带薪年休假是劳动者连续工作满1年后每年依法享有的保留职务和工资的一定期限连续休息的假期。劳动法第45条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2007年国务院颁布《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令第514号),明确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2008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和《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公布实施。至此,全面建立起适用于各类用人单位的带薪年休假制度。带薪年休假制度的实行,是职工得到更好的休息,这有利于劳动者的身体健康,也有利于劳动者在经过充分的休息后以更充沛的精力投入生产和工作。
探亲假标准
1981年国务院发布《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规定了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探亲假标准。根据规定,职工工作满1年,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假期待遇(每年1次,假期30天),与父亲、母亲都不能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假期待遇(未婚职工每年1次,假期20天;已婚职工每4年1次,假期20天)。同时,单位应根据需要给予路程假。探亲假期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在内。
婚丧假标准
在我国,国有企业职工可以享受婚丧假。按照《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有单位酌情给予1-3天的婚丧假。另外可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
看过“我国法定年节假日休假的标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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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快要到了,不少在户外或者长期在高温环境中工作的务工人员可享有国家规定的高温补贴。由于每个省市对高温补贴标准的规定不同,因此不同地区的劳动者获得高温补贴的数额也是不同的。下面是找小编整理的关于2017高温补贴发放标准规定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清明小长假过后,全国各地将陆续进入高温季节,一些地将出现高温天气。在高温天气中,不少在户外或者长期在高温环境中工作的务工人员有国家规定的高温补贴。那么对于即将到来的2016年夏季,2016高温补贴发放标准如何呢?下面跟着找小编一起往下看!
江西发放时间:6月、7月、8月、9月;
发放标准: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月高温津贴由原来的120元调整到240元;室内非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月高温津贴由原来的80元调整到1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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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日高温来袭,您的高温补贴拿到了吗?很多网友都在咨询:2016高温补贴能拿多少钱而标准规定是什么?高温补贴是哪几个月发放?事实上,根据我国《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以及全国各省的具体通知规定,各地发放高温津贴的时间并不一致。
据统计发现,在明确发放时间的22个省份中,发放高温津贴时间最长的是海南省,为4月至10月,有7个月。
由于我国南北方气温差异较大,各地发放高温津贴的时间长短不一,正和我国各地气温差异有关。其中,多数省份发放时长为4个月,多为北方地区,达到11个省份。如北京每年发放的时间是6、7、8月,这3个月也正是北京比较热的时期。
其中,海南发放时间最长,时长为4-10月,达到7个月时间,紧随其后的为重庆市,时长为5-10月,为6个月;发放时长最少为3个月,有四个省份。
另外,安徽、新疆和四川等地发放高温津贴则没有天数的限制,规定以当地气象台公布的气温为准,当地气温露天在35 、室内不能降低至33 以下时,就可发高温津贴。
全国27地高温补贴发放标准及时间
地区 | 发放金额(元/月) | 时间 |
北京 | 180(室外) | 6-8月 |
120(室内) | ||
浙江 | 225(高温作业) | 6-9月 |
180(非高温作业) | ||
145(一般工作) | ||
山西 | 240 | 6-8月 |
上海 | 200 | 6-9月 |
江苏 | 200 | 6-9月 |
辽宁 | 200 | 7-9月 |
福建 | 200 | 5-9月 |
内蒙古 | 180 | |
广东 | 150 | 6-10月 |
湖南 | 不低于150 | 7-9月 |
广西 | 100-200 | 6-10月 |
江西 | 240(室外) | 6-9月 |
160(室内) | ||
山东 | 200(室外) | 6-9月 |
140(非高温) | ||
甘肃 | 12元/天(高温作业) | 6-9月 |
8元/天(其他工作) | ||
天津 | 全市职工日均工资12% | 6-9月 |
湖北 | 12元/天 | 6-9月 |
河南 | 10元/天 | |
陕西 | 10元/天 | 6-9月 |
海南 | 10元/天 | 4-10月 |
云南 | 10元/天 | |
吉林 | 10元以上/天 | |
四川 | 8-12元/天 | |
新疆 | 10-20元/天 | |
宁夏 | 12元/天(高温作业) | 6-9月 |
8元/天(其他工作) | ||
重庆 | 不低于5、10、15元/天 | 5-10月 |
贵州 | 8元/天或168元/月 | 6-9月 |
安徽 | 不低于10元/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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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广东高温发放标准是什么?2017年广州高温补贴什么时候发?广州高温补贴标准是多少?广州高温补贴是哪几个月?小编为您一一解答。
小编昨日获悉,截至本月中旬,从化区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已受理市民反映高温津贴问题的案件3宗,涉及人数4人,预计7~8月份工人诉求持续上升。下阶段,该局将加强对辖内企业专项执法检查,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据区人社局信访经办工作人员介绍,有些劳动者认为只要天气热就有高温津贴发,这是误解。根据《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障办法》(下称《办法》)规定:高温天气是指县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发布的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的天气,因此高温天气的界定应以气象台站发布的信息为准。
《办法》明确规定,高温津贴标准为150元/月,发放时间为每年6~10月,符合高温津贴发放条件的人群有两类,一是从事露天岗位工作的劳动者,二是其所在的用人单位无法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劳动者。因此,并不是所有人都可以领高温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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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广东两省正式宣布进入周末“2.5天休假”模式。消息一出,再次引发各界对“2.5天休假”的关注和热议。新的休假模式究竟是真休假还是只是“挪假”?那么,2.5天休假模式什么时候开始执行?周末2.5天休假制度会实行吗?下面小编带大家看看吧。
近日,浙江、广东两省正式宣布进入周末“2.5天休假”模式。消息一出,再次引发各界对“2.5天休假”的关注和热议。
何为“2.5天休假”?2015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首次提出鼓励“周五下午与周末”2.5天休假。近一年来,已有河北、江西、重庆、甘肃、辽宁、安徽、陕西、福建、浙江和广东等10个省份正式出台意见,明确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实行新的休假模式。
专家表示,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民众消费能力增强,弹性休假也将会越来越有市场。中国未来研究会旅游分会副会长刘思敏认为,鼓励推行“2.5天休假”,一方面,有助于丰富假日体系,让民众更多享受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另一方面,当前经济发展已到了一定程度,不少企事业单位也具备了实行新休假模式的条件。
“这种模式在时间上恰到好处,将催热自驾游、家庭游等短途旅游。”中国旅游智库秘书长石培华说,统一休假容易导致出游高峰叠加,会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而2.5天休假则可促进民众错峰出游,节约出行时间,提高出游效率。
南开大学旅游与服务学院副院长徐虹认为,推行“2.5天休假”模式,有助于刺激旅游消费。由于平时假期短暂,游客都选择在黄金周或小长假旅游,这会导致旅游地无法均衡服务游客,而推行“2.5天休假”模式可以调解旅游市场中的供求结构矛盾。
不过,针对新的休假模式,也有不少忧虑的声音:一些地区和部门关于周末“2.5天休假”的先行先试符合发展趋势,但如何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落实好弹性作息制度,使政策在具体执行过程中不走样、不偏差,值得重视。
国家旅游局规划财务司司长彭德成表示,弹性作息要在遵循国家法律规定每周40小时工作时间的前提下,将周五下午工作时间提前安排到其他工作日中,使周五下午腾出来与周末结合外出休闲度假,而不是缩短每周法定工作时间、周五下午直接放假。他说,优化休假安排目的是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生活品质、激发居民旅游消费热情,同时刺激经济增长、抵御经济下行压力。
有专家表示,一方面,要鼓励固定的“2.5天休假”,另一方面,也要真正落实“带薪休假”。北京交通大学旅游专家王衍用认为,目前制约旅游消费需求释放的,不是旅游动机,也不是消费能力,而是带薪休假是否能贯彻落实。
为此,专家建议,推行周末“2.5天休假”,首先,要建立严格的监督机制,劳动监察部门对重点企事业单位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有规不依现象不要姑息;其次,工会方面加强对职工带薪休假权益的积极争取和切实保障;最后,还要建立健全职工权益追溯机制,在职工权益受到侵害时,通过集体协商机制维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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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有关部门获悉,目前广东省旅游综合改革示范市有9个,包括广州、汕头、梅州、惠州、中山、阳江、肇庆、潮州、江门,其中广州还是国家旅游综合改革试点城市。那么,2.5天休假的省份有哪些?广东2.5休假的政策出台了吗?下面小编带大家看看吧。
国务院办公厅去年8月份下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提出鼓励弹性作息。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优化调整夏季作息安排,为职工周五下午与周末结合外出休闲度假创造有利条件。
这被外界解读为鼓励2.5天休假。在意见出台后,各地积极响应,目前已先后有河北、江西、重庆、甘肃、辽宁、安徽、陕西、福建、广东、浙江、湖北等11个省份正式出台意见,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实行2.5天休假模式。
以近期出台意见的湖北、广东等地为例,湖北提出,有条件的地方和企事业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优化调整夏季作息安排,为职工周五下午与周末外出休闲度假创造有利条件;广东提出,支持旅游综合改革示范市依法优化调整夏季作息安排,为职工在周五下午与周末结合外出休闲度假创造便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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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咱大广东正式开启“2.5天休假”模式了,为如此英明神武的决定点赞!近期定了这7件大事,件件和你相关!
日前广东省发文件称,支持旅游综合改革示范市依法优化调整夏季作息安排,为职工在周五下午与周末结合外出休闲度假创造便利条件。这似乎意味着广东周末2.5天休假真的来了!
日前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实施方案》(下简称《方案》)。《方案》中提到,支持旅游综合改革示范市依法优化调整夏季作息安排,为职工在周五下午与周末结合外出休闲度假创造便利条件。
这么说,周末真的可以休2.5天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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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一个独立法律部门,具有同民法等部门法同等的重要地位,它的发展却非一帆风顺。那关于带薪休假常见的一些问题有哪些呢?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你整理的带薪休假的一些常见问题,希望对你有帮助。
1、职工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享受年休假?
解答: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年休假。此处的连续工作1年以上,既包括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也包括在以前单位工作的时间。
2、职工每个年度内可依法享受多少天的年休假?
解答: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3、什么是职工的“累计工作时间”?
解答:“累计工作时间”,包括职工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从事全日制工作期间,以及依法服兵役和其他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可以计算为工龄的期间(视同工作期间)。
4、用人单位如何核定职工的累积工作时间?
解答:用人单位可以根据职工人事档案记载、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劳动合同或者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核定职工累计工作时间。如以上材料由于客观原因无法准确核定职工的累积工作时间,则用人单位可参考职工本人提供的工作履历。为防止职工提供虚假工作履历的情况发生,用人单位可将此行为在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为严重违纪行为,一经发现用人单位有权单方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5、职工进入本单位前已连续在其他单位工作满1年,进入本单位后职工该年度年休假天数如何计算?
解答:按照职工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后当年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计算方式:(当年度剩余日历天数÷365天)×员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
例如,某职工2012年11月1日入职,其累计工作时间为15年,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为10天。该职工入职当年应享受的年休假天数为61÷365×10=1.67天。不足一整天部分不享受,因此职工当年应享受年休假1天。
6、职工进入本单位前连续工作时间不足1年,进入本单位工作一段时间之后连续工作时间才满1年,职工当年可以享受多少天的年休假?
解答:职工应从连续工作满1年之日起享受带新年休假,假期天数按照连续工作满1年后当年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计算方式:(当年度剩余日历天数÷365天)×员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例如,某职工大学毕业后于2011年9月1日入职,2011年度起连续工作时间不足1年,因此职工在2011年不享受年休假。2012年8月31日,职工连续工作时间满1年。该职工2012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为122÷365×5=1.677天。不足一整天部分不享受,因此职工当年应享受年休假1天。
7、职工依法不能享受年休假的情况有哪些?
解答: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的规定,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带薪年休假:(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8、职工已经休完本年度年休假,但在本年度内又出现了《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第(二)、(三)、(四)、(五)项规定的依法不能享受年休假的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如何处理?
解答:职工已经依法享受完年休假,但在本年度内又出现了《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第(二)、(三)、(四)、(五)项规定的依法不能享受年休假的情形,该职工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
9、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但休假天数少于应享受年休假天数的如何处理?
解答: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确因工作需要,职工享受寒暑假天数少于其应享受的年休假天数的,单位应当安排补足年休假天数。
10、职工向用人单位提出年休假休假申请,由于生产工作较为繁忙,用人单位是否可以不予批准?
解答:《职工年休假条例》第五条的规定,“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因此,用人单位在考虑职工意愿的情况下,可根据生产、工作情况统筹安排。用人单位对于职工提出的年休假休假申请有批准权。未经用人单位批准,职工不能自行休假。
11、单位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在本年度内休年休假的,是否可以安排职在以后年度休假?
解答:单位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在本年度内休年休假的,只能跨1个工作年度安排年休假。并且,跨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当征得职工本人同意,不能单方作出决定。
12、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应当如何计算?
解答: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为职工日工资收入的 300% ,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由于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用人单位已在相应月份支付,因此用人单位需按照未休年休假时间另外支付200%的工资。
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 21.75 天)进行折算。
工资是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 12 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在本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满 12 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
13、用人单位由于生产工作繁忙无法安排职工休年休假或者安排年休假天数少于职工应休年休假天数,职工本人口头或者书面同意,用人单位是否需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解答:仍需支付。
14、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职工因本人原因没有休年休假的。未休假期间,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
解答:此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不向职工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但用人单位需证明:(1)单位安排了职工休年休假;(2)职工因个人原因未休;(3)职工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如无法证明以上事项,用人单位仍将面临法律风险。
15、用人单位既没有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将会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解答:单位既没有安排职工年休假又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除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外,还需按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标准加付赔偿金。即在已支付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外,用人单位另外再支付200%的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和300%的赔偿金。
16、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时,职工未休当年度年休假或者未休满当年度年休假的,应如何处理?
解答: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 1 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计算公式:(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 365 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 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例如,员工2013年4月1日离职,已休年休假1天,应休年休假10天,则用人单位需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天数为:90÷365×10-1=1.5天。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计,因此用人单位需支付1天的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宠物人才网整理。
17、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时,职工已经休完本年度应休年休假的,应如何处理?
解答: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且休假天数多于职工已工作时间折算的应休年休假天数的,用人单位不能再扣回。
18、职工因严重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职工主动提出辞职的情形下,用人单位是否还需要向其支付未休年休假的工资报酬?
解答:《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只规定了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该规定并未具体区分解除或者终止的原因。因此,以上情形下用人单位仍须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如用人单位出于人工成本考虑不愿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则应当尽量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
19、很多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中规定的年休假天数长于法定带薪年休假,国家法律规定出台后,用人单位是否需要修改调整规章制度?
解答:国家法规规章关于带薪年休假的规定属于劳动基准性规定,用人单位可以高于国家规定标准制定本单位的带薪年休假制度,但不能低于国家规定标准。另外,用人单位可在规章制度中将法定带薪年休假以外的年休假单独规定为企业年休假或奖励假,并明确规定休假天数、条件、未休处理等事项。因企业年休假或奖励假不属法定年休假范畴,因此不受国家法定带薪年休假相关规定的限制,可依规章制度的规定执行。
看过“带薪休假的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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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做创业已经不是以前的难了,现在做创业有很多创业优惠政策帮忙。读文网小编把整理好的青岛创业补贴优惠政策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刘亦炫、李凯和袁元是三个“90后”青岛小伙儿,他们自小就是好朋友,现在又成了创业的好伙伴。刘亦炫是三人的“首脑”,也是这次创业行动的发起人。“当初就是一个简单的想法,没想到能获奖。”刘亦炫说,去年刚刚毕业的他看到青岛市大学生创业精英BEST计划大赛的宣传材料,便萌生了参赛的想法。
有了想法后,刘亦炫便拉来了好友李凯和袁元一起准备,最终他们的“通过旧衣服回收使其资源再生的社区O2O服务平台”项目获得大赛的二等奖。通过上门服务及线下活动等方式收集和交换市民家中闲置的废旧衣物,然后将旧衣服消毒、分拣、综合利用、资源再生、爱心捐赠等方式,让旧衣服创造出更高的价值的做法,得到了评委的高度评价,这次获奖也给了三人创业的信心。
去年12月份,三人凑了3万多元钱成立了“青岛绿荫部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始在线下通过“以物换物”的方式收购旧衣服。“我们会拿洗衣粉、杯子、纪念章等物品换居民的旧衣服。”刘亦炫说,他们的做法在社区收到了超过预期的反响,仅一个多月的时间就收购了5吨多旧衣服。
在市郊他们租赁的一间仓库中,笔者看到已经分好类的一包包旧衣服几乎将仓库撑爆,这些衣服大部分将会作为可再生资源卖给纺织企业。而品质较好的衣服他们已经捐了两次,分别捐给了胶州市的春蕾女童和宁夏的一所贫困学校。
虽然回收旧衣服的利润很薄,但是在三人眼中市场却相当大。“我们目前主要是在线下收购衣服,等时机成熟之后我们会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线上。”刘亦炫说,他们的微信公众号已经被很多人关注,下一步他们还会推出手机APP和市民及企业进行互动,在时机成熟时甚至可以发展加盟商。
以上就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提供的青岛创业补贴优惠政策,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看了“青岛创业补贴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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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在青岛做创业,那么现在有什么创业的补贴政策吗?读文网小编把整理好的青岛市创业补贴政策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一、哪些人员可享受创业补贴扶持?
创业补贴分为一次性创业补贴和一次性小微企业创业补贴。
一次性创业补贴:在青岛行政区域内从事个体经营、创办企业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开设“网店”和“一址多照”等创业实体的3类人员可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1)毕业5年内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驻青高校毕业年度毕业生、休学创业大学生和本市户籍毕业年度大学生。(2)本市户籍城乡登记失业人员,含灵活就业的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自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当月,经办部门按照正规就业对其重新进行就业登记;正在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灵活就业人员,自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当月停发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3)本市户籍返乡农民工。指离开户籍所在街道(镇)从事第二、三产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连续工作6个月以上,返回户籍所在区(市)进行失业登记的农村劳动者。
一次性小微企业创业补贴:2015-2018年,法定劳动年龄内,在青岛行政区域内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正常经营,并在创办企业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离岗创业的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原单位参保的除外)的各类人员(含外地户籍人员),均可申领一次性小微企业创业补贴。
二、创业补贴标准是多少?
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由5000元提高到1万元。从《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大众创业工程打造创业之都的意见》印发之日(2015年6月23日)起开始执行,对2015年6月23日之前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创业者,按照此前规定享受补贴。
一次性小微企业创业补贴:标准由1万元提高到1.2万元。其中,对吸纳就业1人以上(不含创业者本人)的创业者,补贴标准提高到2万元。从2014年10月1日起开始执行,对2013年10月1日以后、2014年9月30日之前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小微企业,按照此前规定享受补贴。
符合条件的可分别申领,如创办小微企业符合条件的,最高可享受3万元补贴。
三、申领创业补贴需符合什么条件?
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需符合以下条件:(1)工商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资质证明)和税务登记证的注册时间在《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大众创业工程打造创业之都的意见》印发之日以后,有效期限在1年以上。(2)有固定营业场所并办理就业手续,在申领补贴时正常经营。注册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的需在创业实体按照我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注册个体工商户的需按照个体工商户社会保险缴纳有关规定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营业执照、资质证明和税务登记证注册时间须在失业登记、毕业证注明时间之后或在毕业学年时间范围内。(3)申领补贴人员须为个体经营者、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通过变更法定代表人方式创业的人员,须按规定办理就业手续,且变更后经营时间符合以上规定的,方可申领补贴。
申领一次性小微企业创业补贴需符合以下条件:(1)工商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资质证明)和税务登记证的注册登记时间在2014年10月1日以后,有效期限1年以上。(2)小微企业的创办者应办理就业登记手续,且申领补贴时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正常生产经营是指企业按月向招用人员(含创业者本人)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按照我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纳有关规定,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具有正常营业收入和一定盈利能力。 (3)申领补贴人员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且首次创办小微企业。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是指创业者在青岛行政区域内首次工商注册登记,并经注册地所在区(市)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小微企业。小微企业认定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四、怎样申请创业补贴?
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和一次性小微企业创业补贴人员可于每月10日前,向工商注册地所在的街道(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申领补贴人员需填写《创业补贴申请表》,并提报以下材料:(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通过变更法定代表人创业的需提供有效变更证明。(3)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应提供毕业证书、报到证(或毕业证书认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驻青高校在校生应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本市户籍毕业年度大学生应提供毕业证书和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在校生应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户口本首页、索引页和申请人户籍单页原件及复印件;休学创业大学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休学证明;返乡农民工应提供本人外出务工期间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4)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资料。
申领一次性小微企业创业补贴还需提供以下资料:(1)小微企业认定证明及复印件。(2)申领补贴月份前1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明细账(单)、工资发放明细表原件及复印件;吸纳就业人员的还需提供吸纳人员社会保险费明细账(单)、工资发放明细表原件及复印件。(3)企业财务报表。
五、申领创业补贴有什么需要注意的?
一次性创业补贴的扶持期限为2年,从补贴申请受理当月起计算,申领补贴人员,2年内纳入就业创业管理。对在政策扶持期限内终止创业的,应根据剩余扶持月数按比例退回一次性创业补贴,失业人员据此重新办理失业登记。对办理提前退休的人员,应根据实际退休时间确定剩余扶持期限的月数,按比例退回一次性创业补贴。对非本市户籍创业者(含毕业年度在校大学生及休学创业大学生)实行分期补贴,正常经营满1年后补贴5000元,正常经营满2年后再补贴5000元。
一次性小微企业创业补贴不设扶持期限。
以上就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提供的青岛市创业补贴政策,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看了“青岛市创业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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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生做创业,现在有什么是关于补贴的政策出台吗?读文网小编把整理好的四川大学生创业补贴政策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为鼓励大学生创业,四川推出优惠政策。其中包括大学生开办网店,可享1万元补贴;在校大学生创业,可获1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等!
补贴
四川大学生创业,可享有万元创业补贴、创业培训补贴和在校大学生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福利
对象
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毕业5年内处于失业状态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的留学回国人员
申领
参加创业培训并取得合格证后,向当地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毕业季刚过,初入社会的大学生们,开始走上工作岗位。他们有的选择就业,有的选择创业。对于创业的学生来说,他们最为关心的问题,是政府会否给予创业补贴,让项目更具前景。9月16日,四川省就业局发布了《四川省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主要政策解读》,它从15个方面,向创业的大学生提供了一系列“利好”。
创业福利
每项目最高补助1万元
记者了解到,对于创业的大学生,四川将给予1万元创业补贴、创业培训补贴和在校大学生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福利。此外,对于入驻大学生创业园区(孵化基地)的创业者,还提供场租减免和创业指导服务。在创业领域,大学生们的选择也很丰富。凡国家法律法规未禁止的行业和领域,一律向各类创业主体开放。
在创业补贴方面,政府提供创业扶持资金,每个项目补助1万元。如何申领?记者了解到,四川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或毕业5年内、处于失业状态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含国家承认学历的留学回国人员)均可在参加创业培训并取得合格证后,向当地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此外,大学生开办“网店”也能享受创业补贴,最高可获1万元。
税收优惠
3年内按9600元扣减税费
除了创业补贴,大学生创业者还能享受到税收优惠。大学生持《就业失业登记证》和《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在毕业年度内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96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而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创办实体店,只要新增吸纳2名以上劳动者就业,便可向创业项目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申请一次性奖励。
不仅如此,大学生创业者还可以得到四川青年创业促进计划的扶持,通过项目评审的创业青年,即可获得3万—10万元免息、免担保创业启动资金贷款,并一对一匹配专家导师,开展创业帮扶活动。
创业贷款
在校生可经高校贷10万元
在大学生创业道路上,充足的资金或成为其面临的难题。如何保障项目有“钱途”?记者了解到,创办实体的在校大学生,可向在读高校提出额度不超过1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创业担保贷款申请。经高校集中审查并提供反担保后,交所在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即可办理。
此外,高校毕业生还可向创业地乡镇(街道)、社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提出额度不超过1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的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基层平台进行项目初审,并出具推荐意见,交县级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复核,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财政部门审核,贷款担保机构承诺担保,经办商业银行核发贷款。
以上就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提供的四川大学生创业补贴政策,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看了“四川大学生创业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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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在天津做创业的朋友越来越多了,在天津做创业还有补贴的政策呢?天津创业的优惠政策又是指什么?读文网小编把整理好的天津创业补贴政策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
津南区首家大学生创业孵化园斯克赛思众创空间举办了津南区首届大学生创业、就业及成果展,津南区十几家大学生创业公司、团队展示了自己的创业成果。据了解,津南区为大学生创业者提供了便利的创业政策,在天津市及全国创业政策的基础上,津南区规定,凡是津南区户籍的创业者在津创业,小额担保贷款贴息额度提高至20万元。此外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创业者还能够获得24个月,每个月1800元的房租补贴,还有岗位补贴、社保补贴等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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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伍军人创业有什么补贴政策扶持?读文网小编把整理好的退伍军人做创业补贴政策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改革战略部署和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要求,引导和支持更多的大学生创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工商总局、共青团中央决定,2014—2017年实施新一轮“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新要求,坚持政府政策支持与创业者努力相结合,合理运用政府公共资源,充分动员社会其他资源,激发大学生(含国内各类高校的在校生、毕业生、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创新活力,为大学生创业提供有力支持,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
(二)目标任务
通过各方共同努力,使大学生的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进一步增强,支持大学生创业的政策制度和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政府激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大学生勇于创业的机制基本形成,大学生创业的规模、比例继续得到扩大和提高,力争实现2014—2017年引领80万大学生创业的预期目标。
二、政策措施
(一)普及创业教育
各级教育部门要加强对高校创业教育工作的指导和管理,推动高校普及创业教育,实现创业教育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各高校要将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体系,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面向全体学生广泛、系统开展;积极开发开设创新创业类课程,并纳入学分管理;不断丰富创业教育形式,开展灵活多样的创业实践活动;切实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为普及创业教育提供有力支持。
(二)加强创业培训
各级人社部门要加强与教育部门和高校的衔接,以有创业愿望的大学生为重点,编制专项培训计划,优先安排培训资源,切实抓好组织实施,使每一个有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大学生都有机会获得创业培训。要鼓励支持有条件的高校、教育培训机构、创业服务企业、行业协会、群团组织等开发适合大学生的创业培训项目,经过评审认定后,纳入创业培训计划,提高创业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切实加强创业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创新培训方式,积极推行创业模块培训、创业案例教学和创业实务训练,抓好质量监督,不断提升大学生创业能力。要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创业培训补贴政策,健全并加强培训补贴资金管理,对符合条件的参训大学生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三)提供工商登记和银行开户便利
各级工商部门要按照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总体部署完善管理制度,落实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拓宽企业出资方式,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要进一步完善工商登记“绿色通道”,简化登记手续,优化业务流程,为创业大学生办理营业执照提供便利。要落实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创业大学生,按规定减免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改进金融服务,为创业大学生办理企业开户手续提供便利和优惠。
(四)提供多渠道资金支持
各地要认真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在符合规定前提下,加大对创业大学生的支持力度,简化反担保手续,强化担保基金的独立担保功能,适当延长担保基金的担保责任期限,落实银行贷款和财政贴息,重点支持吸纳大学生较多的初创企业。要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作用,更多支持大学生创业实体。要鼓励企业、行业协会、群团组织、天使投资人等以多种方式向创业大学生提供资金支持,设立重点支持创业大学生的天使投资和创业投资基金。对支持创业早期企业的投资,符合规定条件的,按规定给予所得税优惠或其他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要对现有各类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基金进行整合,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向大学生创业实体提供支持。
(五)提供创业经营场所支持
各地要充分利用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农业产业园、城市配套商业设施、闲置厂房等现有资源,建设大学生创业园、留学人员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为创业大学生提供创业经营场所。对建设大学生创业园、留学人员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的地方和高校,有关部门要积极给予对口支持和业务指导。要将创业实训、创业孵化、创业辅导相结合,创新孵化方式,完善孵化功能,提高创业孵化成功率。要制定并完善创业经营场所租金补贴办法,对符合条件的创业大学生按规定给予经营场所租金补贴。
(六)加强创业公共服务
各级人社部门要会同协调有关方面针对创业大学生普遍遇到的问题开展创业公共服务,建立健全创业公共服务政府采购机制并加强绩效管理,构建覆盖院校、园区、社会的创业公共服务体系。要对各方面相关优惠政策进行归集梳理,以年轻人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宣传解读并提供咨询,帮助符合条件的创业大学生获得相应的税费减免、资金补贴等政策扶持。要建立健全青年创业辅导制度,从拥有丰富行业经验和行业资源的企业家、职业经理人、天使投资人当中选拔一批青年创业导师,为创业大学生提供创业辅导。要采取多种方式搭建青年创业者交流平台,经常举办交流活动,为创业大学生及时了解政策和行业信息、学习积累行业经验、寻找合作伙伴和创业投资人创造条件。要积极引导大学生参加创业竞赛活动,有条件的地区可定期举办青年创业大赛,使之成为凝聚青年创业者、展示创业方案和创业项目的舞台,同时为创业投资机构、天使投资人等选择投资对象提供机会。要拓宽人事和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范围,将创业大学生作为重要服务对象,提供档案保管、人事代理、职称评定、社保代理等服务。要加强服务创新,积极探索将促进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向网络创业就业领域延伸拓展的有效方式,为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上注册“网店”的创业大学生提供政策支持和服务。要充分发挥留学人员回国服务工作体系的作用,对留学回国创业人员开展针对性服务,帮助他们了解国内信息、熟悉创业环境、交流创业经验、获得政策扶持。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高校要充分认识促进大学生创业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加大人力、财力投入,为本计划实施提供有力保障。要结合实际制订贯彻落实方案,明确目标和进度指标、任务和政策措施、责任分工和完成期限,对本计划的实施做出具体安排。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牢固树立全局意识,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确保本计划顺利实施。
(二)加强绩效考核
要把本计划落实与执行情况作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以既定目标、进度、任务是否完成,政策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创业大学生是否得到支持帮助为考核重点,定期对相关部门、单位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要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并通报有关方面,接受监督质询,不断推进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舆论宣传
对党和政府鼓励支持大学生创业的政策措施,本计划执行过程中取得的进展、成效、经验和工作创新,以及创业大学生自强不息、勇于创业的典型事迹,各地要通过大众传媒予以广泛宣传,以加强对社会舆论的正面引导,努力营造鼓励创新、崇尚创业、褒奖成功、宽容失败的社会氛围。
各地贯彻落实情况请及时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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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改革创新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工作。《意见》中指出,旅游业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性产业,是国民经济和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改革创新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对于推动现代服务业发展,增加就业和居民收入,提升人民生活品质,具有重要意义。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2016国务院规定2.5天休假制度模式,欢迎阅读。
(十三)丰富提升特色旅游商品。扎实推进旅游商品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鼓励市场主体开发富有特色的旅游纪念品,丰富旅游商品类型,增强对游客的吸引力。培育一批旅游商品研发、生产、销售龙头企业,加大对老字号商品、民族旅游商品的宣传推广力度。加快实施中国旅游商品品牌提升工程,推出中国特色旅游商品系列。鼓励优质特色旅游商品进驻主要口岸、机场、码头等旅游购物区和城市大型商场超市,支持在线旅游商品销售。适度增设口岸进境免税店。
(十四)积极发展老年旅游。加快制定实施全国老年旅游发展纲要,规范老年旅游服务,鼓励开发多层次、多样化老年旅游产品。各地要加大对乡村养老旅游项目的支持,大力推动乡村养老旅游发展,鼓励民间资本依法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举办非营利性乡村养老机构。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工作。鼓励进一步开发完善适合老年旅游需求的商业保险产品。
(十五)支持研学旅行发展。把研学旅行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教育范畴。支持建设一批研学旅行基地,鼓励各地依托自然和文化遗产资源、红色旅游景点景区、大型公共设施、知名院校、科研机构、工矿企业、大型农场开展研学旅行活动。建立健全研学旅行安全保障机制。旅行社和研学旅行场所应在内容设计、导游配备、安全设施与防护等方面结合青少年学生特点,寓教于游。加强国际研学旅行交流,规范和引导中小学生赴境外开展研学旅行活动。
(十六)积极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推出一批以中医药文化传播为主题,集中医药康复理疗、养生保健、文化体验于一体的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产品。在有条件的地方建设中医药健康旅游产业示范园区,推动中医药产业与旅游市场深度结合,在业态创新、机制改革、集群发展方面先行先试。规范中医药健康旅游市场,加强行业标准制定和质量监督管理。扩大中医药健康旅游海外宣传,推动中医药健康旅游国际交流合作,使传统中医药文化通过旅游走向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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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湖北省出台意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实行2.5天休假。迄今,针对2.5天休假正式出台意见的省份,已超过10个。那么,2.5天休假制度有哪些省份哪两城?2.5天休假制度是怎样休假的?下面小编为大家一一解答。
在意见出台后,各地积极响应,目前已先后有河北、江西、重庆、甘肃、辽宁、安徽、陕西、福建、广东、浙江、湖北等11个省份正式出台意见,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实行2.5天休假模式。
进入今年6月,江西省上饶市再次开始实行夏季周末两天半短假制度。这对在上饶县应家乡政府工作的李文(化名)来说,是件开心事。“周五下午坐高铁去广州参加同学聚会,周日下午再回上饶,没有那么赶了。”
上饶市为促进旅游消费、打造旅游强市,自去年起正式实行了夏季周五下午与周末休假的两天半短假,适用时间为每年的6月1日至8月31日。“今年入夏,我们陆续接到不少单位的电话,询问休假制度是否有变。我们都答复说,按照去年的通知执行。”市政府办综合处的一名工作人员表示。
根据上饶市政府办下发的通知可知,2.5天休假适用对象包括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清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及市直各单位,并不包含企业。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优化调整夏季作息安排,为职工周五下午与周末外出休闲度假创造有利条件。
今年起,江西省吉安市也在每年的4月1日至10月31日实行弹性作息。相关单位的员工,每月可享有两次周五下午调休的机会。该办法适用于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企业及中央、省属单位则可以参照执行。
今年5月,陕西省靖边县也开始实行2.5天休假。6月中旬的一天,在团委工作的张向东,中午一下班就赶紧回家收拾,开车去延安和妻儿团聚。“娃11岁了,老抱怨别人家的孩子都有家长给辅导作业。现在,终于能在周末多陪孩子半天了。”由于工作原因,张向东婚后一直和妻子两地分居,以前开车回延安,要等到周六白天。这回,则是他第二次在周五回去。
去年11月,贵州省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也下发了通知,要求实行夏季弹性作息。每年5月1日至10月31日的每个周五下午,各单位自行安排轮流休假,为干部职工周五下午与周末结合外出休闲度假创造有利条件。黔南州还要求各县市、都匀经济开发区结合错峰休假要求,制定年度职工带薪休假计划,明确时间表,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积极推动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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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息休假旨在保障劳动者的休假权利。下面是读文网小编整理的2016劳动法年休假,以供大家阅读。
1、如何安排员工休年休假?
用人单位在具体安排上要根据生产任务、员工的实际情况制定方案,既可以集中安排休假,也可以分段安排休假。在一般情况下是不允许跨年度安排年休假。如因生产、工作的特殊原因,需要跨年度安排员工年休假的,必须先征得员工同意的情况下才能进行,而不应到年底才突击安排员工休年休假。这种做法既破坏生产计划,同时也损害了员工选择享受年休假具体时间的权利。
如果用人单位跨年度仍然无法安排员工休年休假的,不能将年休假时间再安排在后年度进行。而应当对不能安排的年休假,按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标准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2、年休假只能安排在正常工作日?
由于条例已明确禁止国家法定休假日(元旦1天,春节3天,端午1天、清明1天、劳动节1天、中秋1天、国庆节3天)、休息日(周六、周日)、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陪护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用人单位能够安排员工享受年休假的时间只能在正常工作日内进行。
用人单位在本年度已安排员工休完全部或者部分年休假,之后基于种种原因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如按员工的工作时间进行折算,折算的时间多于应休年休假的天数,用人单位无权就员工多享受的年休假天数扣减工资。反之如按员工的工作时间进行折算,折算的时间少于应休年休假的天数,用人单位应在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前安排休年休假,不能安排的,按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标准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3、试用期内是否享受年休假?
职工在试用期内能否享用年休假主要考虑两个因素:
一、试用期的长短,如果试用期期限较长(三个月以上),且试用期在年末或者跨年度,用人单位要安排职工享受年休假。
二、用人单位对试用期内享受年休假的规定,且规定是否合法则要考虑两个条件:1、职工是否在试用期内工龄满一年,如果遇到职工在试用期内工作年限正好满一年,职工有权享受年休假。2、用人单位这一规定是否有完善的补救措施,试用期的结局有两种,一种合格留用,一种解除劳动合同。如果试用期在年末或者跨年度,要么用人单位认可职工可以跨年度享受年休假,要么根据职工在本年度工作时间享受年休假或者按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
4、非全日制员工是否享受年休假?
原则上享受年休假的对象是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关系全日制员工,非全日制员工在用人单位工作时间较长是否按实际工作时间折算成全日制员工的工作年限享受年休假,到目前为止相关部门没有出台相关的解释。因而在现阶段非全日制员工尚不能享受年休假。
5、是否要在一个单位工作一年以上才能享受年休假?
享受年休假的工作年限既包括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二个月以上的情形,也包括在不同用人单位累计综合计算连续工作满十二个月以上的情形。只要员工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工作年限达到一年以上,即可享受年休假,而不是要在一单位工作满一年以后才能享受年休假。
看过“2016劳动法年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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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假制度是我国劳动法的表现之一。下面是读文网小编整理的2016劳动法年休假规定,以供大家阅读。
劳动法年假规定--工资计算:
1.年假安排及未休年假的工资怎么算
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跨1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职工未休年假的工资计算: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2.离职时年假工资怎么算
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劳动法年假规定——休年假条件:
根据国务院公布并于2008年1月1日实行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于2008年9月28日制定公布的《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休年假的前提条件如下:
主体: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
时间: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职工累积工作满一年即可以享受年假,并且休假期间工资照常发放。如果单位对年假有异议,不允许休年假,职工可以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要求单位给予年假。劳动法年假规定休年假是工作累计满一年职工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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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规定公司裁员需要给予员工补贴。下面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劳动法裁员补贴规定,相信对你会有帮助的。
用人单位进行经济性裁员的法定条件有两个,只要满足其中一个条件即可以实行经济性裁员:
一是因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濒临破产,被人民法院宣告进入法定整顿期间。
“法定整顿期间”指的是企业为了恢复清偿债务的能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和《民事诉讼法》的破产程序进行债务调整和企业整理的一种再建型破产制度。如企业经营不善,难以清偿到期债务,就可能被债权人申请破产。如企业只是遇到暂时的困难,经过一段时间的运作就可以恢复清偿能力,则企业可以和债权人达成和解协议,并由法院宣布进入整顿期。在我国整顿由被申请破产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并负责主持。如整顿期限结束,企业仍不能清偿债务,则由法院宣告企业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间”说明企业经营十分困难。
二是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达到当地政府规定的严重困难企业标准,确需裁减人员的,可以裁员。
裁员是集中的辞退员工,所以某些与个别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不在适用。同时由于裁员往往牵涉面较大,因此在程序上受到法律的严格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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