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您找到与万众创新政策中的总体思路相关的共200个结果:
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党中央作出的重要战略部署,大众创业万众创的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具体有什么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高度重视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打造发展新引擎,既可以扩大就业,增加居民收入,又有利于促进社会纵向流动和公平正义。为落实国务院领导指示精神,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科技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共同研究起草了《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并上报国务院审定。6月4日,主持召开的国务院第9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意见》。
一、《意见》的出台背景
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陆续出台了大量鼓励创业创新的政策措施,为推动创业创新蓬勃发展、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保持经济中高速增长等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是:
(一)政策缺乏系统性,落地性较差。截至目前,各部门、各省(区、市)已陆续出台支持创业、创新、就业的政策措施共1997条。其中,以来,以部门名义出台的有119条,北京、上海、深圳、广州、武汉、成都、西安等7个创业创新相对活跃城市出台的有129条。总体来看,政策交叉重复多,缺乏顶层设计,有的政策可操作性、落地性较差,改革性举措少;一些政策执行程序繁杂,传导时间较长;部门之间、部门与地方之间出台的政策缺乏有效衔接和协调联动。
(二)创业融资供给不足。创业企业难以获得银行贷款支持。我国创业投资发展规模小,难以满足创业企业直接融资需求。国有资本对创业发展的支撑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
(三)创业服务体系不完善。目前,我国尚未建立以创业需求为导向的政策发布、中介服务等系统完善的公共服务平台,政策宣传和解释不及时、不到位。
(四)创业孵化水平较低。据初步统计,我国共有1600多家科技企业孵化器,但创业增值服务严重不足;一些新型孵化器普遍盈利模式不清晰,缺乏可持续发展能力。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联合组成文件起草工作组,并组织专家系统分析研究,经过反复论证和多次征求各部门、各地方意见,形成了《意见》。
二、《意见》的定位
为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打造经济发展新引擎,必须立足全局、改革创新,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尊重创业创新规律。通过部门之间、部门与地方之间的协调联动,形成政策合力,实现资金链引导创业创新链、创业创新链支持产业链、产业链带动就业链。为此,《意见》定位为“一条主线”、“两个统筹”和“四个立足”。“一条主线”就是要确保政策措施具有系统性、可操作性和落地性,加快政策执行传导进程。“两个统筹”就是要统筹做好已出台与新出台政策措施的衔接和协同,统筹推进高端人才创业与“草根”创业。“四个立足”:一是立足改革创新,实现“放”与“扶”相结合;二是立足加强协同联动,形成政策合力;三是立足创业需求导向,推动创业、创新与就业协调互动发展;四是立足加强执行督导,确保政策落地生根。
三、《意见》的主要内容
《意见》重点是统筹建立推动创业、创新与就业协调互动发展的普惠性政策措施,形成部门之间、部门与地方之间政策联动和政策合力。通过建立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和督导机制,打通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
《意见》共包括三大部分,11个领域,30个方面,96条政策措施。第一部分,阐述了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意义和总体思路;第二部分,从8个领域、27个方面研究提出93条普惠政策措施。第三部分,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政策协调联动、加强政策督查落实等3条保障措施。
(一)关于重要意义和总体思路
系统阐述了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意义和总体思路。提出要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深化改革、营造创业环境;坚持需求导向、释放创业活力;坚持政策协同、实现落地生根;坚持开放合作、推动模式创新。要不断完善体制机制,放宽政策、放开市场、放活主体,构建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环境、制度环境和公共服务体系,让千千万万个创业者活跃起来。
(二)关于政策举措
《意见》从创新体制机制、优化财税政策、搞活金融市场、扩大创业投资、发展创业服务、建设创业创新平台、激发创造活力、拓展城乡创业渠道等8个领域,提出了27个方面、93条具体政策措施。
1.在“创新体制机制,实现创业便利化”方面。包括:完善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创业知识产权保护、健全创业人才培养与流动机制等4个方面。这些举措回应了社会普遍关注的创业创新市场环境问题,从破除制约创业创新的制度障碍入手,努力营造适应创业创新的体制机制。
2.在“优化财税政策,强化创业扶持”方面。包括: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和统筹力度、完善普惠性税收措施、发挥政府采购支持作用等3个方面。这些举措主要是在总结现行政策措施的基础上,通过各级财政资金的支持、普惠性税收政策环境的鼓励和引导,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对中小微企业促进支持作用等,使所有创业创新者享受到更加普惠性的财税政策支持。
3.在“搞活金融市场,实现便捷融资”方面。包括:优化资本市场、创新银行支持方式、丰富创业融资新模式等3个方面。这些举措主要是为了缓解创业创新者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增强金融市场服务创业创新的功能,为创业创新者提供更加低成本、便利化的金融服务。
4.在“扩大创业投资,支持创业起步成长”方面。包括:建立和完善创业投资引导机制、拓宽创业投资资金供给渠道、发展国有资本创业投资、实施创业投资“引进来”与“走出去”等4个方面。这些举措强调通过大力发展对创业创新最具引导带动作用的创业投资,形成资金链引导创业创新链、创业创新链支持产业链、产业链带动就业链的良性循环。
5.在“发展创业服务,构建创业生态”方面。包括:加快发展创业孵化服务、大力发展第三方专业服务、发展“互联网+”创业服务、研究探索创业券和创新券等公共服务新模式4个方面。这些举措主要是推动形成服务创业的市场业态,通过市场方式对创业全链条的支持,实现创业服务资本化、产业化,引导更多资源服务创业创新。
6.在“建设创业创新平台,增强支撑作用”方面。包括:打造创业创新公共平台、用好创业创新技术平台、发展创业创新区域平台等3个方面。这些举措主要明确政府在创业支撑领域应提供的公共服务内容,形成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分工合作、共同打造支撑平台的良好局面。
7.在“激发创造活力,发展创新型创业”方面。包括:支持科研人员创业、支持大学生创业、支持境外人才来华创业等3个方面。这些举措主要是针对创新型人才的创业需求,从激发创造活力的角度,提出更有效、更具可操作性的支持政策。
8.在“拓展城乡创业渠道,实现创业带动就业”方面。包括:支持电子商务向基层延伸、支持返乡创业集聚发展、完善基层创业支撑服务等3个方面。这些举措主要针对外出务工返乡人员、城市就业困难人群的创业需求,从拓展城乡创业渠道的角度,提出配套支持政策。
(三)关于保障措施
《意见》提出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强政策协调联动、加强政策执行督导,通过建立由发展改革委牵头的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推动部门之间、部门与地方之间政策协调联动,形成合力,确保各项政策措施的实实在在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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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吉林省大学生环境创新科技成果展上,一台普通的打印机“吐”出印字的纸。这张纸看似平常,但大约20个小时后,它将会变成“一片空白”。
据技术团队成员盛兰介绍,这项技术叫喷水无墨打印技术,核心在于将“水致变色染料”负载于纸基上,当纸遇水时显现颜色;水挥发后,纸张又呈现无色状态,达到循环使用。
凭借这项技术,盛兰所在团队不仅获得了专利授权,还与19所高校其他158个团队共同“PK”,角逐吉林省大学生环境创新科技竞赛。
随着中国推进“万众创新,大众创业”,不仅为中小企业提供了创新创业的沃土,一批受过高等教育、素质优秀的大学生“创客”也不断涌现。
“创新创业灵感多数源于日常所见,由于发明创造的都是感兴趣的项目,所以才能坚持直到成功。”吉林大学生物与农业工程学院大二学生牛欢说。
平时他常看到有人不注重垃圾分类、随意投放生活垃圾,仔细研究后他发现传统的垃圾桶功能单一。因此,他与同伴设计了组合式多功能生活垃圾分类筒,一筒可分类处理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等多种垃圾,还可对箱体进行拆解清理。
5月16日至24日是中国科技活动周,各省市以“创新创业、科技惠民”为主题,将在全国开展2300余项重点科普活动。其中,高等院校科技成果展出、各类大学生创新竞赛成为科技活动周的“重头戏”。
有关数据显示,现在每年700万左右高校毕业生中,自主创业人员占总量的2%左右,再加上往届毕业生创业者,创业群体仅有20万人。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瞄准9项改革任务,推出30余条具体措施,力争2020年建立健全课堂教学、自主学习、结合实践、指导帮扶、文化引领融为一体的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
其中,“实施弹性学制,允许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等政策体现了中国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的决心。
此外,为了形成全民创新的良性循环,“创造创新从娃娃抓起”的工作也在不断开展。
模拟航天基地、透视墙、3D打印机……在中科院第十一届公众科学日,不少青少年在家长的陪同下在吉林省科技馆参观,许多孩子被神奇的科技世界吸引,对科技发明产生浓厚的兴趣。
在馆里,神五、神六特殊部件的设计师、中国科学院院士王家琪为青少年“揭秘”了飞船从发射到着陆的全过程,很多学生争先恐后提问,不愿错过与院士“亲密接触”的机会。
一些科技型中小企业还在高校举办科技周,让学生现场体验使用3D打印机,花瓶、笔筒、玩具……各种别具特色的小物件纷纷从脑子里“变”到现实中,很多学生都对此很感兴趣。
“如果大学生能在创新创业中发挥主力军和生力军作用,青少年能对创造创新产生浓厚兴趣,整个社会的创新环境将再掀新热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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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天津有哪些是关于创新创业的政策吗?在天津创业有哪些政策可以享受?读文网小编把整理好的天津创新创业政策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近日从天津中心商务区管委会获悉,该区已完成《双创特区创投引导基金设立及管理办法》制定,将设立1亿元创投引导基金,扶持位于该区的天津“创新创业”特区发展。
中心商务区是天津自贸区的一部分,在自贸区总体方案中重点发展以金融创新为主的现代服务业。目前,在中心商务区注册的各类企业总数已经超过12000家,同时还以每月500家的增速持续增长。
“双创特区”自今年9月在该区挂牌以来,截至目前累计新增注册企业1145家,注册资本金225.71亿元。目前,已有腾讯、甲骨文、中信国安等8家众创空间落户。腾讯众创空间运行两个多月就有28家企业入驻,储备项目80多个,这些企业完成A轮以上融资的超过10个亿。此外,还聚集了各类股权投资、天使投资、风险投资机构110家。
据介绍1亿元创投引导基金以基金管理机构的资本金形式续存,资金池内首期资金额为2000万元人民币。只要有创投机构对双创特区内双创企业进行投资,引导基金池内的资金就可以在通过双方审定合格的情况下,以跟进投资的方式,按最高30%的股权比例,对企业进行再投资。
同时还设有融资风险补偿金,对企业融资进行风险共担。企业贷款后,万一出现无力偿还的情况,可用该补偿金对未还贷款额的70%进行偿还。对在“新三板”上市的企业,分阶段给予总额300万元的奖励,对在主板和创业板上市的企业给予总额500万元以上奖励,该奖励力度在国内属最高标准。
通过一系列政策支持,目前“双创特区”已汇聚各类创新创业人才5000余名前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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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天津创新创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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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为引进高科技人才创业,出台了不少创业政策。读文网小编把整理好的深圳创新创业政策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1)大学生创业贷申请者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和贷款行所在地合法居住证明,有固定的住所 或营业场所;
(2)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者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及相关行业的经营许可证,从事正当的生产经营活动,有稳定的收入和还本付息的能力;
(3)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者投资项目已有一定的自有资金;
(4)大学生创业贷款用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和银行信贷政策规定,不允许用于股本权益性投资;
(5)在银行开立结算帐户,营业收入经过银行结算。
申请资料
(1)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者及配偶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住证原件)和婚姻状况证明;
(2)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者个人或家庭收入及财产状况等还款能力证明文件;
(3)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者营业执照及相关行业的经营许可证,贷款用途中的相关协议、合同或其他资料;
(4)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者担保材料:抵押品或质押品的权属凭证和清单,有权处分人同意抵(质)押的证明,银行认可的评估部门出具的抵(质)押物估价所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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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深圳创新创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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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仅仅关注客户价值已经不够了。在这个立体的商业生态中,生态中的任何利益相关者都可能为企业带来意想不到的综合价值。这种综合价值可以体现为交易价值的提升,也可以体现为对交易成本的节约和交易风险的分担。因此企业不但要了解利益相关者的需求,更需要分析和创新满足方式。那么销售常常忽视的创新思路有哪些呢?下面,就随读文网小编一起去看看吧,希望您能满意,谢谢。
一、绝对地相信你的产品
千万不要抱怨公司的产品价格太高,太缺乏创意与卖点,而为自己业绩不佳去找一些看是合理的借口。我们在进入销售这一行的时候,接受的第一课就是要对自己和所售的产品充满自信,这种自信不是简单的说教,而要渗透到你的行动当中,绝对地自信和不容置疑!不要忘记你是一个销售人,没有无缺陷的产品,存在就是合理,缺乏创意与卖点那更多的是市场部要考虑的问题!销售工作的本质可以粗略理解为要把已经生产出的“产品”变现为“商品”。因此我时常告诫我们的销售团队:当你每天离开公司的那一刻起,你什么都不要想,不要惧怕产品已有的障碍,只要记住一点,我今天一定要把手中的产品销售出去!
二、客户不都是上帝
很多时候我们被教育,客户是我们的上帝,是我们的衣食父母,我们甚至“愚忠”地坚持:第一条:客户永远是对的,第二条:当客户错的时候,请参照第一条的“伺奉”原则。这些实际上都没有错,但是我们不要忘记客户是有类别之分,有价值有无与大小之分,不要把你宝贵的时间和精力浪费到无价值的客户身上,要记住:客户不都是上帝,不要害怕客户的正常流逝与淘汰,也许我们太势利!
三、压力是成长的熔炉
一次总监诧异地问我(表情有些哥伦布发现新大陆的新奇):你头上怎么多了许多白发?答曰:均是领导的功劳!如果你在销售过程中没有感受到来自业绩和精神上的双重压力,那只可能有两种情况,一就是你已经是“死猪不怕开水烫”了,好坏都一个德性!或者是业绩目标制定缺乏高标准,不要奢望公司给你的目标是你轻易就能够够到的!因为老板永远都是不满足的!销售中压力时刻相伴,只有坦然自若,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压力使人成熟,借俗语做一比喻:高压锅懑饭——早熟!压力是成长的熔炉!有压力才有动力,在压力中不断的学会自我成长,这就是公司的核心价值观之一。
四、思路时刻清晰
思路(想)是行动的灵魂,清晰的思路决定你的工作开展将会有条不紊!一次负责处理一次客诉,客户先是发表了长达半小时的谴责演说,表情愤怒不已!半小时内我一句话也没有说,只是不断的点点头和报以微笑表达着同情和理解,在客户好不容易结束其话闸,我带着微笑开起了我的总结呈辞:XX老师,我刚才仔细的听了你所说的问题(表达我在仔细倾听,暗示对客户说话的尊重与对问题的重视),我简单的总结了一下,一共有三点,一是XXXX,二是XXXX,三是XXXX,下面我就这三点逐一做一答复!一场原本很棘手的客诉,并没有因为客户慷慨激动的陈辞而搅乱自己的思路,而最终顺利的解决了!销售中经常要遇到很多问题,而且大部分时间我们都是自己独立思考,因此时刻保持清晰的思路将决定你行动的成败!
五、不要忘记业绩是护身符
90%的企业执行的都是“结果导向”的管理法则,可能大家不愿意去承认而已,有些企业标榜自己更重视过程,实际上这两者并不矛盾,因为重视过程还是为了要有一个良好的结果。作为一个销售人员一定要记住:业绩是自己最根本的护身符!没有良好的业绩做基础,谈什么都有些“底气”不足,因此,大家不要再犹豫拉,赶快行动起来,干出一番业绩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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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如今,创新是一个很受欢迎的热词,湖南有哪些是关于创新创业的政策?看完读文网小编整理的湖南省创新创业政策后你就会明白!文章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办企业最高可贷200万元
《政策意见》决定,市本级和区县财政,每年拿出4000万元设立大学生创业扶持奖励资金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合乎条件的大学生创业项目,最高可获得20万元无偿资助。申请财政贷款贴息的,可获得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总额度最多10万元的年贴息。
大学生自主创业的,可到户口所在地有关部门申请最高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大学生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就业并具备一定自有资金和相应条件的,可按其吸纳人员人均5万元以内的额度给予担保贷款,最高为50万元。对大学生自主创办的新兴项目,根据企业规模可给予最高为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扶持,财政按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大学生自主创业的科技项目成功典型或者获得上级资助资金的,长沙市还有额外奖励。
当上老板就能在长沙落户,凡大学生在长沙自主创业的,凭 三证一簿 (身份证、毕业证、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户口簿)和工商登记证明,即可到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手续。
在放宽创业准入条件的基础上,对大学生自主创业工商登记注册免收登记类、证照类收费,并设立大学生创业注册登记绿色通道,凡大学生注册登记非禁止、非限制类发展项目且无重大要件缺失的,实行即到即办。创业遇到严重挫折的大学生,可在长沙市享受到失业保险和社会救助。
创业可享3年税费减免
大学生自主创业三年内,同级财政采取先征后返的方式减免其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的地方所得部分,市属行政事业性收费全免;经评定为成长性好的项目,可继续享受二年政策优惠。
此外,长沙市还规定,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人才服务中心要建立大学生档案免费托管制度。大学生自主创业三年内申请专利、商标、软件著作权等无形资产的,由纳税地知识产权部门对申请费用给予全额补贴。
用房用地政府出面解决
凡经审核后可认定为大学生创业基地的,每年给予30万元至50万元资金补贴。对大学生创业基地,工程报建费按照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用地标准执行,国土部门优先安排建设用地,房产部门应及时办理产权登记。
在长沙市大学生创业基地,大学生企业经营用房实行第一年按每月900元、第二年按每月700元、第三年按每月500元减免经营用房租金。在长沙没有家庭住所的大学生,可由创业基地提供三年免费创业公寓或宿舍,也可参照廉租房政策,由房产部门给予每人每月160元廉租住房补贴。大学生在创业基地以外租房办企业的,也能享受一定资金补贴。
参加老板培训政府也掏钱
由劳动保障部门牵头,对大学生开展SIYB( 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 )培训等免费创业培训,确保每个有创业意愿的大学生参加一次以上创业培训。大学生到定点创业培训机构参加创业培训合格的,由劳动保障部门按规定提供创业培训补贴。完成GYB( 产生你的企业想法 )培训每人补贴100元,完成SYB( 创办你的企业 )培训每人补贴500元。实现自主创业的,凭相关证照再给予每人800元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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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国家对于创业政策有什么创新的吗?看完读文网小编整理的国家创新创业政策后你就会明白了!文章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在公开场合发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号召,最早是在2014年9月的夏季达沃斯论坛上。当时他提出,要在960万平方公里土地上掀起“大众创业”“草根创业”的新浪潮,形成“万众创新”“人人创新”的新态势。此后,他在首届世界互联网大会、国务院常务会议和各种场合中频频阐释这一关键词。每到一地考察,他几乎都要与当地年轻的“创客”会面。他希望激发民族的创业精神和创新基因。
今年在政府工作报告又提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府工作报告中如此表述: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既可以扩大就业、增加居民收入,又有利于促进社会纵向流动和公平正义”。在论及创业创新文化时,强调“让人们在创造财富的过程中,更好地实现精神追求和自身价值”。
政策提出
今年2月10日,邀请60余名外国专家举行座谈。关注中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埃德蒙德·菲尔普斯提到,中国经济新引擎将带来的“非物质性好处”。他说:“如果大多数中国人,因为从事挑战性工作和创新事业获得成就感,而不是通过消费得到满足的话,结果一定会非常美好。”
提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以简政放权的改革为市场主体释放更大空间,让国人在创造物质财富的过程中同时实现精神追求,这是本届政府一直努力的方向。[1]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有关精神,共同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蓬勃发展,国务院同意建立由发展改革委牵头的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工作职责包括:在国务院领导下,统筹协调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相关工作,研究和协调《意见》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加强对《意见》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评估;加强有关地方、部门和企业之间在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方面的信息沟通和相互协作,及时向国务院报告有关工作进展情况,研究提出政策措施建议;完成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席会议由发展改革委、科技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公安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国资委、税务总局、工商总局、统计局、知识产权局、法制办、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专局、外汇局、中国科协等部门和单位组成,由发展改革委主任担任召集人,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发展改革委,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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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的创业很有新意,在广州,有什么关于创新创业的政策呢?今天读文网小编整理了广州创新创业政策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推进大众创新创业意见发布 今年创新创业政策红包多
年初至今,国务院常务会议共召开7次,其中5次涉及创业创新,并出台了包括减税降费在内的诸多扶持政策
《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已发至部委,很快就会对外发布,《意见》从构建众创空间、降低创新创业门槛等八个方面再为创业创新送上政策“大礼包”
《意见》明确,将对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的房租、宽带接入费用和公共软件等给予适当财政补贴;将开展互联网股权众筹融资试点,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
开局不过两个多月时间,“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就已经收到各种政策“红包”。
年初至今,国务院常务会议共召开7次,其中5次涉及创业创新,并出台了包括减税降费在内的诸多扶持政策。昨日上证报记者获悉,国务院办公厅又印发了《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为创业创新再送上政策“大礼包”。
这个“大礼包”包括:构建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降低创新创业门槛;鼓励科技人员和大学生创业;支持创新创业公共服务;加强财政资金引导;完善创业投融资机制;丰富创新创业活动;营造创新创业文化氛围等八个方面的内容。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意见》明确指出,将为创业企业工商注册提供便利,对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的房租、宽带接入费用和公共软件等给予适当财政补贴;将开展互联网股权众筹融资试点,规范和发展服务小微企业的区域性股权市场,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
据了解,目前《意见》已经发至部委,很快就会对外正式发布。
从去年开始,“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就成为国务院常务会议热词,国务院常务会议先后9次研究讨论创业创新工作,并推出一系列政策措施。今年开始,有关创业创新的工作步伐明显加快,从1月7日至2月25日,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国务院常务会议就先后5次讨论部署创业创新。
本届政府力推的简政放权,其根本目的就是激发市场活力,为创业创新松绑。正如所说,“加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力度,给市场和企业更多自主权,让千千万万人去想、去干、去闯。”
以此入手,1月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了规范和改进行政审批的措施,促进行政权力法治化,营造便利创业创新的营商环境,激发社会活力和创造力;2月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则部署改革政府投资管理方式和转变职能,便利投资创业、规范市场秩序。
此外, 1月1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设立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助力创业创新和产业升级;1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支持发展“众创空间”的政策措施,为创业创新搭建新平台;2月2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进一步减税降费措施,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和创业创新。
“相比资金、税收等政策支持,创业创新的文化问题更重要。”全国政协委员、联想集团董事长兼CEO杨元庆在接受上证报记者采访时就强调,“应该摒弃山寨文化,鼓励原创创新,比如,无论是高科技企业还是家具企业,去国外拷贝一个模式、技术等,这种文化应该摒弃掉。”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知识产权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人社部等九部门关于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的通知》等13个涉及创业创新的文件去年相继出台,为打造良好创新创业生态环境创下良好基础。
也在国内外公开场合不断提及创业创新。“不熄引擎”、“金矿”、“金钥匙”,每次谈到创新用到的形容词无一不彰显着其中蕴含的价值和能量。正如他所说,“中国经济每一回破茧成蝶,靠的都是创新。”
进入3月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再次上升到一个新的层次,在写入今年政府工作报告的同时,也正式升级成为中国经济增长“双引擎”之一。
为打造新引擎,可预见,未来围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还会出台一系列具体措施。
广州创业补贴最高可获得25万
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创业热潮的高涨,各个地方的创业扶持政策也在逐步完善,现在,在广州创业最高可以获得25万元的高额补贴。
在广州创业到底有哪些补贴,补贴标准和申领条件分别是什么?市人社局和市财政局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广州市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办法的通知》(简称《通知》)对此予以明确。笔者初略计算,对创业者个人补贴金额最高达4.8万元(未含社保补贴),在获得“赢在广州”创业大赛一等奖等全部条件下,并符合相应条件,各类补贴和资助最高可达25万元(未含社保补贴)!
今年以来,国家和广东省陆续出台鼓励创业带动就业政策,广州也计划拿出真金白银鼓励创业。根据《通知》,广州市补贴和资助项目共计10项,其中针对创业者及创办企业的有5项,包括:创业培训补贴(分1000元和800元两种标准)、一次性创业资助(5000元)、租金补贴(每户每年4000元,累计不超过3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按人头算,每户企业最高3万元)、创业企业社会保险补贴(按实际情况论,金额不定)。此5项补贴若均按最高限额计算,在穗创业成功最高可获4.8万元补贴(未含社保补贴)。
同时,还有2项针对创业项目,即优秀创业项目资助(5万元-20万元不等)和创业项目征集补贴(每个项目2000元)。其中,优秀创业项目资助指获得“赢在广州”创业大赛三等奖以上奖次或优胜奖,并于获奖之日起两年内在本市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的优秀创业项目。剩余3项补贴则主要针对相关培训和公共服务机构,包括:创业孵化补贴、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补贴、创业项目对接及跟踪服务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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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怎样创新才能成功呢?看看下面的游戏创业思路或许有所帮助。以下是读文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文章。
衣食住行四大领域一定是有大机会的,你看房多多这种体量的公司,只有在房产行业里面才有机会出现。普通行业的细分市场里,大家打架半天谁都争不到什么,还要想着怎么讲大故事,累。
衣食住行里面,食物这块的门槛最低,所以做的人越来越多,各种千奇百怪的方向都有。到最后到底能活下来几个?或者说同样的模式在不同地域会是什么样?我觉得其实和传统行业不会差别太大了,边际成本高,地域性强,门槛低,很容易被做成一门生意,而不是一个性感的互联网公司。
目前略有意思的模式有(其中有很多认识或聊过的公司,但没有我司投资的):
1)半成品菜
青年菜君一直在做,豆果、下厨房也都会自然延伸到这里。大家模式各有不同,有轻有重。美国也有非常大的对照公司。具体可以参考下面的表格。
2)社交、P2P、私厨类
类似回家吃饭和妈妈的菜这类的公司比较有意思,让小区里的阿姨做饭,抓住分享经济和闲散资源利用这一个点,至少是有社会价值的。
有饭是导到线下私厨活动,也有很强社交属性,觅食是线上私厨手艺菜电商,零号线是餐饮品牌一站式服务商,这几个都还有些意思。
3)功能餐、早餐
像一些营养果汁,沙拉,减肥餐等,另外也有一些卖早餐的,比如早餐佳。
4)厨师上门
这个我觉得真的是非常奇特的创意,现在的几家也都发展的不错,很好奇后续会怎么样。
5)B2B餐饮食材配送
包括美菜、餐馆无忧等模式,走B2B供应链模式,这个思路很值得创业者借鉴。
6)社区电商
社区001,爱鲜蜂等
7)配套服务
如餐馆排队系统,点餐系统,结算系统,CRM系统等,还有一些物流体系等,甚至也有专门做炒菜调料的公司,比如蹭饭和筷做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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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创业有设呢呢么注册呢?鼓励创业有有设呢呢么政策?今天读文网小编整理了促进创新创业的五项政策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一系列组合拳打出后,创业之火将烧得更旺。
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将鼓励创业作为一项重要议题。会议拿出了五项举措,进一步促进就业鼓励创业。
这五项举措不是泛化的政策公文,而是实实在在的优惠措施。
一是将企业吸纳就业税收优惠的人员范围由失业一年以上调整为失业半年以上,把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创办个体工商户的税收减免政策扩展到个人独资企业。
将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享受1年社保补贴政策,由原定执行到今年年底改为长期执行。将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岗政策扩大到所有依法参保缴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
二是放宽新注册企业场所登记条件限制,推动“一址多照”、集群注册等改革。鼓励地方盘活闲置厂房等提供低成本的创业场所。
三是将小额担保贷款调整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由10万元或不足10万元统一调为10万元,个人贷款比基础利率上浮3%以内的部分由财政贴息并简化手续。
四是采取鼓励农村劳动力创业的政策措施,发展农民工返乡创业园,支持农民网上创业。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等专业技术人员在职和离岗创业,对经同意离岗的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
五是加大困难人员就业援助,确保零就业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等困难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允许实现就业或自主创业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在核算家庭收入时,扣减必要的就业成本。
“这次会议的主题非常明确,就是鼓励创业。”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刘尚希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这些措施就是为了降低创业门槛,分散创业风险。
之所以要有这些鼓励创业的优惠措施,主要还是为了稳增长。去年以来,经济增长放缓。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GDP增速降到7%。
“经济下行对就业会造成一定影响。”刘尚希说。按照今年的规划,城镇新增就业要达到1000万,这个数字与去年的目标持平。如何在经济下行压力下完成这个目标?
在刘尚希看来,鼓励更多人创业是一个不错的方法,“创业会带动就业,创业的多了,就业机会也就多了,就会对经济增长形成积极向上的支撑力量”。
而从我国经济转型升级看,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要打造经济增长双引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就是双引擎之一。
“要打造这样的引擎,就需要出台具体措施,就像中药一样,多种药配合在一起才能发挥作用。”刘尚希说,出台的5项优惠措施是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新引擎的具体举措。这套组合拳包含税收、社保、工商登记条件、贷款、人事等内容。
国务院常务会议出台的鼓励创业的政策中,有一条让上海交通大学教授李侠兴奋: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等专业技术人员在职和离岗创业,对经同意离岗的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未来一些科学技术人员会借助这一政策实现创业梦想。”
多年从事科技政策研究的李侠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高校和科研机构中有大量创新人才与创新成果,但真正走出去创业的人并不多,科技人员创业往往面临知识产权保护不力等多重困难。
李侠说,2012年,科技部、证监会出台的政策规定,未来以科技成果出资入股的,包括科技成果在内的无形资产占注册资本的比例可达到70%。这个政策与今天出台的“技术人员离岗创业可保留3年人事关系”的政策形成了一个小配套。这个配套能让科技人员获得比较理想的创业回报,已经有一些科技人员在尝试利用技术优势,实现创业梦想。
“我们要在制度上把过高的创业成本降下来,进一步明确产权保护,这样就能让创业者的利润空间变大。利润空间变大了,自然会有很多人去创业。”李侠说。
一方面是经济增速放缓,另一方面,城镇新成长劳动力还在增长。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数据,城镇新成长劳动力大约有1500万人。其中高校毕业生749万,另外还有中专、技校和初中高中毕业生。
“如果不能提供足够多的就业岗位,很可能会造成一些问题。”李侠说,通过鼓励创业拉动就业是必须的政策选择。
虽然就业压力不小,但在刘尚希看来,今年城镇新增就业1000万的目标还是可以实现的。通过鼓励大学生、科学技术人员创业,能够化解当前就业的结构性问题,从而让就业更加充分。
“今天的5项优惠措施肯定会对就业有撬动作用。”刘尚希说,会有更多人更加放心地投入创业中。
五项举措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国务院
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政策,增添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新动能。会议指出,支持农民工、大学生和退役士兵等返乡创业,通过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使广袤乡镇百业兴旺,可以促就业、增收入,打开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协同发展新局面。会议为此提出了包括简化登记、减税降费、加强培训等五个方面的激励性措施。
羊年近半,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次聚焦创业创新话题,并把返乡农民工纳入与大学生、退役士兵一视同仁的创业支持范畴,诠释了党和政府致力推动创业创新的决心与诚意,其最大限度发挥政策激励边际效益的制度善意显而易见。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信长星说,简政放权和商事制度改革极大地促进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创业的增长非常快,今年一季度是日均1万个。此次会议明确提出简化创业场所登记手续,推进‘一址多照’、集群注册等改革,无疑是对“众创”门槛的再度放权与松绑,涌动更多“创客”的激励效应值得关注。
万事开头难。经营成本和融资难题是众多返乡创业者的难承之重和心理诉求,国务院推出“定向减税”、“普遍性降费”和“贷款财政贴息”等措施,意在为创业者提供一个良好的启动与生存空间,更好发挥贷款扶持“四两拨千斤”的倍增效应和撬动创业、促进就业的“杠杆”功能;而在返乡创业较为集中地区探索发行“中小微企业集合债券”的创新举措,则不失为对破解“融资难”的有益尝试。
“依托现有开发区、农业产业园发展返乡创业园和孵化基地”,既可充分发挥这些旧有创业平台的载体作用,促其使用效率最大化,同时也避免了重复投资、重复建设的资源浪费,降低返乡创业成本,可谓一举两得;“鼓励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渠道下沉,带动网络创业”的举措,更是顺应了当下“互联网+”的发展趋势,让创业创新呈现成本低廉、产品多样、方便快捷的网络特色。
创业诚可贵,素质是关键。创业者不能打无准备之仗,对包括农民工在内的“众创”者的能力培训、素质培养和心理培育至关重要。只有使其了解市场、明确风险、提升自信、增强本领,才能让返乡创业走得步履稳健、更长更远。“将返乡创业农民工等纳入社保、住房、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体系,运用政府购买服务等机制,帮助返乡创业人员改善经营、开拓市场”,更是对其实实在在的释负减压、排忧解难。
引导出外打拼不如鼓励返乡创业,千方百计让农民工融入城市,不如真心实意地推动农村城镇化建设。从这个意义上讲,鼓励返乡创业不无缩小城乡差别、促进协调发展的长远意义。五项举措直击返乡创业的各个环节,抓住了创业创新的难点、痛点和着力点,期待其综合发力能够为开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局面注入新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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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有什么具体的文件?今天读文网小编整理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文件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经签批,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系统性、普惠性政策文件。
《意见》指出,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发展的动力之源,也是富民之道、公平之计、强国之策,对于推动经济结构调整、打造发展新引擎、增强发展新动力、走创新驱动发展道路具有重要意义,是稳增长、扩就业、激发亿万群众智慧和创造力,促进社会纵向流动、公平正义的重大举措。
《意见》明确,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要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改革推动,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放宽政策、放开市场、放活主体,形成有利于创业创新的良好氛围,让千千万万创业者活跃起来,汇聚成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动能。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健全普惠性政策措施,加强统筹协调,构建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蓬勃发展的政策环境、制度环境和公共服务体系,以创业带动就业、创新促进发展。要坚持深化改革,营造创业环境;坚持需求导向,释放创业活力;坚持政策协同,实现落地生根;坚持开放共享,推动模式创新。
《意见》从9大领域、30个方面明确了96条政策措施。一是创新体制机制,实现创业便利化;二是优化财税政策,强化创业扶持;三是搞活金融市场,实现便捷融资;四是扩大创业投资,支持创业起步成长;五是发展创业服务,构建创业生态;六是建设创业创新平台,增强支撑作用;七是激发创造活力,发展创新型创业;八是拓展城乡创业渠道,实现创业带动就业;九是加强统筹协调,完善协同机制。
《意见》指出要建立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和政策协调联动机制、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督查督导机制,形成强大合力,全力打通决策部署的“最先一公里”和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
《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高度重视、认真落实,结合实际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工作责任,主动作为、敢于担当,积极研究解决新问题,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不断拓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空间,汇聚经济社会发展新动能,促进我国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迈向中高端水平。
如何理解“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一、“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背景
从国际上看,一方面国际经济情况不容乐观,世界经济发展放缓,国际经济形势不稳定,国际市场需求减弱,传统产品国际竞争压力进一步增大,因此,我们必须增加国内市场需求来促进经济稳定发展,那么,通过“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来激发国内市场需求就成为了必然的选择;另一方面国际市场需求要求增高,对产品本身的质量、技术含量和使用效能要求增加,对创新技术和创新产品的需求增加,因此,这也必然要求我们通过“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来创造出新的技术、新的产品和新的服务,从而稳定和增加我国产品在国际市场的需求及份额。
从国内来看,一方面经济下行压力还在加大,国内市场需求有待进一步开发,经济发展环境“硬约束”进一步加强,那么,我们就必须走集约发展、高科技含量发展、高附加值发展的道路,因此,我们必然要通过“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来推动经济的转型发展;另一方面全面深化改革要全面深入推进,就必然要要通过增强经济内生动力来支撑和促动体制和机制改革,因此,我们必然要通过“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来增强全面深化改革的动力和活力。
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内涵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目的是推动经济良性良好发展。说:“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增加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双引擎’,推动发展调速不减势、量增质更优,实现中国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一方面,只有通过万众创新,才能创造出更多的新技术、新产品和新市场,也就才能提高经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另一方面,只有通过大众创业,才能增加更多的市场主体,才能增加市场的动力、活力和竞争力,从而成为经济发展的内在源动力引擎。
“大众创业”与“万众创新”是相互支撑和相互促动的关系。一方面,只有“大众”勇敢的创业才能激发、带动和促动“万众”关注创新、思考创新和实践创新,也只有“大众”创业的市场主体才能创造更多的创新欲求、创新投入和创新探索;另一方面,只有在“万众”创新的基础上的才可能有“大众”愿意创业、能够创业、创得成业,从某种意义上讲,只有包含“创新”的创业才算真正的“创业”,或者说这种创业才有潜力和希望。
三、“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点
首先,重点要打通科技成果转化通道。科学技术要转化成生产力,关键是如何促进“万众”的创新用于“大众”的创业,这就要求我们减少对创新转化的限制,加强创新转化的对接,增强创新转化的活力,因此,我们就必须打通科技成果转化渠道,鼓励各式各样的创新,直接用于创业,合作参与创业,转让促进创业等。进一步来看,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关键在于激励人们主动创造新成果和愿意转化新技术。因此,我们要加快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扩大股权和分红激励政策实施范围,完善科技成果转化、职务发明法律制度,使创新人才分享成果收益,从而促进科技人员愿意创新、愿意创业、愿意转化。正如说:“着力打通科技成果转化通道,扩大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试点政策实施范围,推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科技人员创新活力不断释放。”
其次,重点要引导新兴科技产业发展。新兴产业是先进生产力的代表,是高科技创新的前沿,是高附加值创业的重点。因此,我们要重点支持扶持新兴科技产业的发展,引领万众向高科技方向创新,带动大众向高科技新兴产业上创业汇聚,从而促进我国经济深层次上转型升级。正如说:“要实施高端装备、信息网络、集成电路、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航空发动机、燃气轮机等重大项目,把一批新兴产业培育成主导产业。”
再次,重点要推进各项产业“互联网化”发展。信息化是当今时代的突出特点,互联网已经成为人们生产和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就必然要求我们各项产业要适应“互联网化”的时代要求,更要求我们各项产业要主动的、广泛的、深度的与互联网结合,在“互联网化”发展中创造更多更大的经济和社会价值。正如说:“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与现代制造业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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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资讯是什么呢?三大亮点又是什么?今天读文网小编整理了最新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襄阳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3月31日,我市召开“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会,会议明确我市今年计划新增市场主体6万户以上,其中新增小微型创业企业1万户。市领导李跃华、艾文金、王忠运、陈洪基参加会议。
今年,我市将以激发创业创新活力为导向,以建立和完善创业创新体系、提升创业创新服务能力为重点,大力构建有利于创业创新的政策环境、制度环境和公共服务体系,计划2016年新增市场主体6万户以上,带动就业20万人,其中,新增小微型创业企业1万户;新增科技型小微企业300家以上;全年引进高端人才创业创新团队8个、大学生创业者2000人以上;重点打造1个市级创业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和10个县(市)区综合服务平台。
市委、统战部长李跃华指出,“双创”要注重创新,以创新带动创业、以创业促进创新,围绕我市优势产业进行创新,补齐发展短板,打造专业平台;要加大政策宣传、解读、推介力度,细化、具体化各项优惠政策,抓落地抓落实,发挥创业扶持资金的实质作用;完善我市创业创新服务中心功能,打造各县(市)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具有技术、培训、融资、法律等服务功能的公共服务网络;优化创业创新生态环境、政务环境、法制环境和市场环境,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氛围。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意见》三大亮点
国务院政策今日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厅召开,会上,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林念修、科技部副部长曹健林介绍了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相关政策措施等有关情况。林念修介绍说,建立创业扶持机制、制定财税金融政策和完善创业服务模式是《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最重要的三个亮点。
国务院主持召开国务院第93次常务会议,会上审议通过了《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确定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措施,增添企业活力,拓展发展新天地;部署促进社会办医健康发展,满足群众多样化健康需求;决定实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提高社会运行效率和信用。
“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的方面很多,包括管理制度的创新、人才培养、科技成果的转化、产业成果的转化、政策体系的构建等。”林念修表示,建立创业扶持机制、制定财税金融政策和完善创业服务模式是本版《意见》最重要的三个亮点。
第一,建立创业扶持的新机制,通过一些新机制的制定来促进创业扶持。
在工商注册领域,《意见》提出支持各地放宽新注册企业场所登记条件限制,可以使用一址多照,也可以集群注册,方便登记注册。
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意见》提出集中查处一批侵犯知识产权的大案要案,加大对反复侵权、恶意侵权等行为的处罚,探索实施惩罚性的赔偿制度等等。
在创业教育和培训方面,《意见》提出要将创业精神培育和创业素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
“这是很重要的制度安排,加强创业创新知识的普及教育,使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能够深入人心。要加强创业导师队伍建设,提高创业服务的水平。这都是在机制方面的一些新举措。”林念修介绍说。
此外,《意见》提出了开展企业简易注销试点。建立便捷的市场退出机制;提出了完善以信用管理为基础的创业创新监管模式,等等。
第二,制定了财税金融新政策。
在政策支持方面,《意见》中提出要加大对创业创新的支持力度,强化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价;要鼓励对众创空间等孵化机构在办公用房用水用能和网络方面给予适当优惠,减轻创业者负担。
在税收优惠方面,提出要完善普惠性的税收措施,将科技企业转增股本、分期交纳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股权奖励分期交纳个人所得税的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落实促进高校毕业生、残疾人、退役军人、登记失业人员等创业就业的税收政策。给这些人群优惠的政策,鼓励他们创业。
在创业投资和融资方面,提出要支持互联网金融发展,引导和鼓励融资平台规范发展,开展公开、小额股权众筹融资试点,加强风险控制和规范管理,推动发展投贷联动,投保联动,投债联动等。加强金融创新,不断增强对创业创新企业的融资支持。这些都是在财税金融政策方面的一些新政策。
第三,在发展创业服务新模式方面,也有诸多创新。
在发展创业服务方面,《意见》提出,要引导和推动创业孵化与高校科研院所等技术成果转移结合起来,完善技术支撑服务,引导和鼓励国内资本与境外合作,设立新型的创业孵化平台。引进境外先进的创业孵化模式,提升孵化能力,加强创业孵化国际合作。
在优化公共服务方面,明确了有条件的地方继续推动探索。通过创业券,创新券的方式,对创业者提供创业培训、咨询、检验检测、软件开发、研发设计等方面的服务。建立和规范相关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力求形成一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在打造公共服务平台方面,提出来要加强创业创新的信息资源整合,建立创业政策的集中发布平台,完善专业化、网络化服务体系,增强创业创新信息的透明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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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都在说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那么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解读有哪些主要的内容?今天读文网小编整理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解读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哦!
日前,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9大领域、30个方面明确了96条政策措施,要求全方位有针对性地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执行院长刘元春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意见》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扶持与推进有目共睹,采取的方式也很恰当。但值得注意的是,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仍属于中长期的战略部署,不可操之过急,演变成运动式的推进。此外,在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同时,还应针对创业创新的失败来打造一个“安全网”,从而避免其失败给社会经济带来冲击。
以市场化方式稳步推进
自国务院首次提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以来,到目前为止,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已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措施,共有将近2000多条,而此次《意见》的发布更是再添一把火。
对此,刘元春表示,政府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方式必须要有根本性的改变,而不是以运动式、行政化的方式来进行。
整体来看,与此前国家以财政补贴、税收减免的方式扶持太阳能、风电等产业的政策相比,对于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多是利用市场化监控,在广大创新企业里进行公平的筛选。这类机制能够有效避免过去的过度行政化、运动式的推动,也是一个新的亮点。
刘元春认为,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更像是一个中长期的战略规划,而非一种短期的行政运动。在处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问题上不能操之过急,若社会用一种急功近利的方式来处理,反而会走入另外一个陷阱。缺乏创新是教育体制的问题,也是发展中的问题,大量的发展中国家都面临创新不足的问题,并非是中国的教育不利于创新、创业。在当前经济大转型的情况下,并不一定意味着任何机会都会转换为成功的商业模式。不论是创新还是创业都存在着很大的风险,也会有许多的失败者,这属于正常现象,应以包容的态度对待创业、创新失败,而非以部分失败的现象来否定目前所采取的一系列策略。
创业精神的核心就是允许失败,在失败中寻找成功的源泉。刘元春认为,通过现代的金融体系和市场体系,使最优秀的人才和最好的资源用于创新型活动,从而不断推进经济全面发展,这才是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核心精髓。而在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同时,政府也应建造一个“安全网”,以应对创新创业失败所带来的负面影响。
省政府近日出台《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建立和完善创业创新生态体系,不断推进资源整合和政策集成,着力构建有利于创业创新的政策环境、制度环境和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新局面。
《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基本形成“资源集聚、载体多元、服务专业、特色鲜明”的创业创新体系,形成一批服务体系完善、发展成效明显的众创空间,建成一批服务集聚度高、辐射能力强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和电子商务示范基地,涌现出一批创新创业企业,凝聚一批创新创业人才,全省创业创新型服务机构超过100家,孵化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的科技企业500家以上。
根据《实施意见》,我省将创新体制机制,营造宽松有序的创新环境。提升政府服务能力,全面清理调整与创业创新不相适应的审批、认证、收费事项;深化改革商事制度,实行电商小微企业集群注册,继续开展电子营业执照试点;完善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完善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定期分行业公布失信企业黑名单;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
我省将积极培育创新创业发展新形态,促进“互联网+”创业创新,推动文化创意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
在拓宽创新创业平台方面,我省将强化公共平台服务能力,支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重点实验室、大型企业向社会开放共享科研仪器设备、科技成果、科技人才等资源。加快发展大众创业平台,鼓励各类开发区、产业集群、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辅导基地、大学科技园等创新体制机制,建设一批线上线下、孵化投资相结合的众创空间;鼓励各级政府盘活老旧厂房、闲置办公楼等设施,建设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开放式的创业服务平台;吸引省内外投资主体来我省创建一批众创空间或设立分支机构,对经认定的众创空间直接纳入省级建设计划,优先予以支持。
《实施意见》指出,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强创新创业保障,构建多元化金融服务体系、加大财政资金投入、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的引导作用、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创业企业在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等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挂牌融资,对上市、挂牌成功的分别给予不同程度的省级奖励;加快发展互联网金融;引导和鼓励众筹融资平台规范发展,开展公开、小额股权众筹融资试点。探索通过发放科技创新券、创业券等方式为创业者和创新企业提供社会培训、管理咨询、检验检测、软件开发、研发设计等服务;在确保公平竞争的前提下,鼓励对各类创新创业服务平台使用的办公用房、水电、宽带网络等软硬件设施给予适当补贴。
我省鼓励科技人员创业,为符合条件的创新创业人才创办企业提供启动资金;鼓励高校大学生创业,允许在校大学生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业,将学生开展创新实验、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和自主创业等情况折算为学分;提升基层创业能力等。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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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力,有出台了什么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吗?今天读文网小编整理了创业创新优惠税收政策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1.研究开发费用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进一步完善
根据当前规定,凡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并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的居民企业(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行业除外),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缴纳企业所得税时,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企业符合上述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条件而在2016年1月1日以后未及时享受该项税收优惠的,可以追溯享受并履行备案手续,追溯期限最长为3年。
现行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
备案资料: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研发项目立项文件。
2.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
税收政策: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的固定资产,包括:(一)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二)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
折旧方法: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折旧年限的60%;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以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
现行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8号)。
涉及行业:药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等六大行业;轻工、纺织等四个领域重点行业。
加速折旧方法:
(1)10个行业,允许按不低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折旧年限的60%缩短折旧年限,或选择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进行加速折旧。
(2)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缩短折旧年限或加速折旧。
(3)所有行业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可以一次性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备案资料:不履行备案手续。购进固定资产的发票、记账凭证等有关资料留存备查,并建立台账。
3.技术转让税收优惠政策
税收政策: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现行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12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1号)等4个。
条件要求:
(1)享受优惠的技术转让主体是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企业;
(2)技术转让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范围;
(3)境内技术转让经省级以上科技部门认定;
(4)向境外转让技术经省级以上商务部门认定;
(5)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备案资料: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所转让技术产权证明。
4.高新技术企业税收政策
税收政策: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现行规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税总函〔2016〕74号
备案资料: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明。
政策主要变化:1. 对获取核心技术的时间不做限制,删除了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获取方式。2. 对科技人员的学历,以及占企业当年职工总人数不做限制。3. 调整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4. 调整比较方式: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
杭州支持企业科技创新税收优惠解答
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先后出台了新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对推动我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培育创造新技术、新业态和提供新供给的生力军,促进经济升级发展意义重大。为进一步加大科技型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提高企业对科技创新所得税优惠政策的知晓面,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联合就科技创新所得税优惠政策相关问题作了专门解答。
一、高新技术企业
问:企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后,可以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答:企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后,可以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问:企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答: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3)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4)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5)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6)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7)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8)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问: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答:认为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注册登记,向认定机构提出认定申请。申请时提交下列材料: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2)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相关注册登记证件;
(3)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科研项目立项证明、科技成果转化、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等相关材料;
(4)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相关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材料;
(5)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
(6)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和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7)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8)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问: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为颁发证书之日起三年,在这三年里企业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答: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应每年5月底前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填报上一年度知识产权、科技人员、研发费用、经营收入等年度发展情况报表。
高新技术企业发生更名或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如分立、合并、重组以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应在三个月内向认定机构报告。
问: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在什么情况下会被取消资格?
答: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1)在申请认定过程中存在严重弄虚作假行为的;
(2)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
(3)未按期报告与认定条件有关重大变化情况,或累计两年未填报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
问:企业备案管理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答:企业需要向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和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进行备案,并将下列资料留存备查:
(1)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
(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料;
(3)年度研发费专账管理资料;
(4)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及对应收入资料;
(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及占销售收入比例,以及研发费用辅助账;
(6)研发人员花名册。
二、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
问: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答: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问:2016年起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进行了调整,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答:与原政策相比,此次调整完善主要体现在五方面:
一是放宽研发活动适用范围。原政策要求享受优惠的研发活动必须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当期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两个目录范围,现改为参照国际通行做法,由原来的正列举变成了反列举,只要不在排除范围之内,都可以实行加计扣除。
二是进一步扩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范围。除原有允许加计扣除的费用外,将外聘研发人员劳务费、试制产品检验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以及与研发直接相关的差旅费、会议费等纳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范围,同时放宽原有政策中要求仪器、设备、无形资产等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限制。
三是明确企业为获得创新性、创意性、突破性的产品进行创意设计活动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可以税前加计扣除。同时明确了创意设计活动的具体范围。
四是简化对研发费用的归集和核算管理。原政策要求企业必须单独设置研发费用专账,但实际上很多企业可能没有单独设立专账核算,申报的时候往往不符合条件。此次政策调整,只是要求企业在现有会计科目基础上,按照研发支出科目设置辅助账,企业的核算管理更为简便。
五是减少审核程序。原政策要求企业年度申报时向税务机关提供全部有效证明,税务机关对企业申报的研发项目有异议时,由企业提供科技部门的鉴定意见,增加了企业的工作量,享受优惠的门槛较高。调整后的程序将企业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简化为事后备案管理,有关资料由企业留存备查即可。另外,在争议解决机制上也进行了调整,如果税务机关对研发项目有异议,不再由企业找科技部门进行鉴定,而是由税务机关转请科技部门提供鉴定意见。
问:哪些企业不能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答:(1)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适用于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并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的居民企业。换言之,以核定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不能享受此项优惠政策。
(2)不适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行业主要包括: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行业。
上述行业的判断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4754-2011)》为准,并随之更新。考虑到当前企业经营多元化的实际情况,为合理判断纳税人所属行业,上述行业是指以列举行业业务为主营业务,其研发费用发生当年的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按税法第六条规定计算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和投资收益的余额50%(不含)以上的企业。
问:哪些研发活动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答:企业发生的一般性的知识性、技术性活动被排除在研发活动之外,此类活动发生的支出不适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主要包括:
(1)企业产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
(2)对某项科研成果的直接应用,如直接采用公开的新工艺、材料、装置、产品、服务或知识等;
(3)企业在商品化后为顾客提供的技术支持活动;
(4)对现存产品、服务、技术、材料或工艺流程进行的重复或简单改变;
(5)市场调查研究、效率调查或管理研究;
(6)作为工业(服务)流程环节或常规的质量控制、测试分析、维修维护;
(7)社会科学、艺术或人文学方面的研究。
问:是不是所有研发费用都可以税前加计扣除?
答: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范围:包括人工费用、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无形资产摊销、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其中,其他相关费用加计扣除的金额受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10%的比例限制。在此范围之外的费用不允许加计扣除,如允许加计扣除的折旧费用是指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房屋、建筑物的折旧是不允许加计扣除的。
问:研究开发人员的范围如何界定?
答:研究开发人员的构成,分为研究人员、技术人员和辅助人员三类。研究开发人员的聘用形式,既可以是本企业的员工,也可以是外聘,包括劳务派遣等形式。外聘研发人员包括与本企业签订劳务用工协议(合同)和临时聘用的研究开发人员、技术人员、辅助人员,辅助人员不包括为研发活动从事后勤服务的人员。
问:企业委托研发过程中发生的研发费用如何加计扣除?
答:企业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由委托方加计扣除,受托方不得再进行加计扣除。除受托方与委托方存在关联关系情况外,委托方加计扣除时不再需要提供研发项目的费用支出明细情况。为鼓励我省企业提高科技创新水平和能力,企业委托境外机构或个人研发发生的费用不得加计扣除。
问:研发活动和非研发活动共用的人员及仪器、设备、无形资产对应的研发费用能否税前加计扣除?
答:考虑到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同时也会承担生产经营管理等职能,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无形资产同时也会用于非研发活动,如再强调“专门用于”研发活动,不切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挫伤企业研发积极性。因此,自2016年起取消了“专门用于”的限制。但企业应对此类人员活动及仪器、设备、无形资产使用情况做必要记录,并将其实际发生的相关费用按实际工时占比等合理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间分配,未分配的不得加计扣除。
问:企业取得的财政性资金用于研发形成的研发支出可否税前加计扣除?
答:企业取得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的财政性资金用于研发活动所形成的费用或无形资产,不得计算加计扣除或摊销。
问:如何归集和计算其他相关费用及其限额?
答:企业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相关费用应按项目分别计算,每个项目可加计扣除的其他相关费用都不得超过该项目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计算公式如下:其他相关费用限额=《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第一条第一项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中的第1项至第5项的费用之和×10%/(1-10%)。
例如:某企业2016年进行了二项研发活动A和B,A项目共发生研发费用100万元,其中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12万元,B共发生研发费用100万元,其中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8万元,假设研发活动均符合加计扣除相关规定。A项目其他相关费用限额=(100-12)×10%/(1-10%)=9.78,小于实际发生数12万元,则A项目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应为97.78万元(100-12+9.78=97.78)。B项目其他相关费用限额=(100-8)×10%/(1-10%)=10.22,大于实际发生数8万元,则B项目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应为100万元。
该企业2016年可以享受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额为98.89万元[(97.78+100)×50%=98.89]。
问:应扣减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的特殊收入有哪些?
答: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可按规定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实际研发中常有已归集计入研发费用,但在当期取得的研发过程中形成的下脚料、残次品、中间试制品等特殊收入,此类收入均为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收入,应冲减当期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不足冲减的,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按零计算。
生产单机、单品的企业,研发活动直接形成产品或作为组成部分形成的产品对外销售,产品所耗用的料、工、费全部计入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不符合政策鼓励本意。考虑到材料费用占比较大且易于计量,为强化政策导向,研发活动直接形成产品或作为组成部分形成的产品对外销售的,研发费用中对应的材料费用不得加计扣除。
问:实行加速折旧的固定资产折旧额加计扣除口径如何确定?
答:企业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符合税法规定且选择享受加速折旧政策的,在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时,就已经进行会计处理计算的折旧、费用的部分加计扣除,但不得超过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金额。为便于理解,举例说明如下:
例1:甲汽车制造企业2015年12月购入并投入使用一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设备,单位价值1200万元,会计处理按8年折旧,税法上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为10年,不考虑残值。甲企业对该项设备选择缩短折旧年限的加速折旧方式,折旧年限缩短为6年(10×60%=6)。2016年企业会计处理计提折旧额150万元(1200/8=150),税收上因享受加速折旧优惠可以扣除的折旧额是200万元(1200/6=200),申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时,就其会计处理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150万元可以进行加计扣除75万元(150×50%=75)。若该设备8年内用途未发生变化,每年均符合加计扣除政策规定,则企业8年内每年均可对其会计处理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150万元进行加计扣除75万元。
例2:接上例,如企业会计处理按4年进行折旧,其他情形不变。则2016年企业会计处理计提折旧额300万元(1200/4=300),税收上可扣除的加速折旧额为200万元(1200/6=200),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时,对其在实际会计处理上已确认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但未超过税法规定的税前扣除金额200万元可以进行加计扣除100万元(200×50%=100)。若该设备6年内用途未发生变化,每年均符合加计扣除政策规定,则企业6年内每年均可对其会计处理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200万元进行加计扣除100万元。
问: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对企业会计核算有什么要求?
答:企业应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要求,对研发支出进行会计处理。研发项目立项时应设置研发支出辅助账,由企业留存备查;年末汇总分析填报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并在报送《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同时随附注一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进行多项研发活动的,应按照不同研发项目分别归集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
企业应对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分别核算,准确、合理归集各项费用支出,对划分不清的,不得实行加计扣除。
问:享受加计扣除的企业在申报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企业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在年度中间预缴所得税时,允许据实计算扣除。企业年度纳税申报时,依照规定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同时根据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填报研发项目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情况归集表,随年度申报表一并报送。
企业应当不迟于年度汇算清缴纳税申报时,向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和研发项目文件进行备案。
问: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可以追溯享受吗?
答:企业符合条件但在2016年1月1日以后未及时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可以追溯享受并履行备案手续,追溯期限最长为3年。
三、技术转让
问:企业技术转让可以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答: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问:企业技术转让的范围包括哪些?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0〕111号文件规定,技术转让的范围包括居民企业转让专利技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生物医药新品种,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技术。其中:专利技术是指法律授予独占权的发明、实用新型和非简单改变产品图案的外观设计。居民企业转让其拥有符合上述范围规定技术的所有权或5年以上(含5年)全球独占许可使用权的行为可以按规定享受优惠。
2015年10月1日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技术转让范围进行了调整,居民企业转让符合条件的5年(含)以上非独占许可使用权(限于其拥有所有权)取得的技术转让所得,也纳入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技术转让所得范围。
问:享受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备案管理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答:企业需要向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和所转让技术产权证明进行备案,并将下列资料留存备查:
(1)所转让的技术产权证明;
(2)企业发生境内技术转让时:技术转让合同(副本);省级以上科技部门出具的技术合同登记证明;技术转让所得归集、分摊、计算的相关资料;实际缴纳相关税费的证明资料;
(3)企业向境外转让技术时:技术出口合同(副本);省级以上商务部门出具的技术出口合同登记证书或技术出口许可证;技术出口合同数据表;技术转让所得归集、分摊、计算的相关资料;实际缴纳相关税费的证明资料;有关部门按照商务部、科技部发布的《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出具的审查意见;
(4)转让技术所有权的,其成本费用情况;转让使用权的,其无形资产摊销费用情况;
(5)技术转让年度,转让双方股权关联情况。
四、创业投资企业
问:创业投资企业可以享受什么优惠政策?
答: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24个月)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问: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标准是什么?
答:所称中小高新技术企业,除应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以外,还应符合职工人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营业)额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的条件。
问: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可以享受该项优惠吗?
答:自2015年10月1日起,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满2年(24个月)的,其法人合伙人可按照对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该法人合伙人从该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分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问:企业备案管理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答:企业需要向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和创业投资企业经备案管理部门核实后出具的年检合格通知书进行备案,并将下列资料留存备查:
(1)创业投资企业经备案管理部门核实后出具的年检合格通知书;
(2)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合同或章程、实际所投资金验资报告等相关材料;
(3)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出具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有效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4)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基本情况(包括企业职工人数、年销售(营业)额、资产总额等)说明;
(5)关于创业投资企业投资运作情况的说明。
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需要向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法人合伙人应纳税所得额抵扣情况明细表和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应纳税所得额分配情况明细表进行备案,并将下列资料留存备查:
(1)创业投资企业年检合格通知书;
(2)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合同或章程、实际所投资金的验资报告等相关材料;
(3)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出具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有效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4)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基本情况(职工人数、年销售(营业)额、资产总额等)说明;
(5)《法人合伙人应纳税所得额抵扣情况明细表》;
(6)《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应纳税所得额分配情况明细表》。
五、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问: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可以享受什么优惠政策?
答:在2018年12月31日之前,杭州市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可以享受以下所得税优惠政策:
(1)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问:企业申请认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答:企业申请认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从事《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试行)》中的一种或多种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采用先进技术或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
(2)企业的注册地及生产经营地在示范城市(含所辖区、县、县级市等全部行政区划)内;
(3)企业具有法人资格;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员工占企业职工总数的50%以上;
(5)从事《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试行)》中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50%以上;
(6)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取得的收入不低于企业当年总收入的35%。
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取得的收入,是指企业根据境外单位与其签订的委托合同,由本企业或其直接转包的企业为境外单位提供《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试行)》中所规定的信息技术外包服务(ITO)、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服务(BPO)和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服务(KPO),而从上述境外单位取得的收入。
问:企业备案管理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答:企业需要向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资格证书进行备案,并将下列资料留存备查:
(1)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资格证书;
(2)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资料;
(3)各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收入总额、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收入总额占本企业当年收入总额比例情况说明。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创业创新优惠税收政策,不知道有没有帮助到大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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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广东省,有什么关于大学生创业的政策?具体是什么?今天读文网小编整理了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政策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
帮助青年实现创业梦,了解税收政策。今天,广东省国税局邀请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暨南大学等高校大学生代表,举办了“弘扬雷锋精神、助力众创梦想”的税收政策宣讲会。
据了解,这次活动以羊城创意产业园为依托,采取实地参观、现场体验、优惠政策解读、成功创客分享经验、面对面交流等方式,为大学生创客与创业实体、成功创业典范架起桥梁。
其中,优惠政策解读是活动最为关键的一个环节。它详细介绍了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优惠政策、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等,将国家最新的税收优惠政策送到创客手中,引导和促进大学生创业创新工作。
“身边也有同学在创业,据我所知他们对税收政策的知识是比较缺乏的,这个活动让我受益匪浅。”暨南大学大四学生张炜翰说到。入驻羊城创意产业园的闪聘网CEO刘康表示:“税收优惠政策帮了企业很大的忙,虽然减免税额不大,但对我们这些刚起步的初创企业来说,前期资金紧张,税收优惠是很有力的支持。”
据悉,该活动由广东省国税局团委牵头,聚焦“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组织青年志愿服务分队在羊城创意产业园创新谷开展学雷锋活动,为创业创新企业现场讲解和推送税收优惠政策,使创业创新企业聚集区、纳税服务聚集区和税收政策承接区联接贯通,助力创业梦想。
大学生创业政策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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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政策是为了让创业者安心创业的一种办法,那么在创新创业政策有什么呢?具体政策有哪些?今天读文网小编整理了创业政策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
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创业
1、积极引导中小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对市区获得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当年给予10万元经费补助。
2、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每年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简称“通创币”),对符合条件的科技初创企业和创新创业创意团队,给予5-10万元“通创币”研发投入资助。
3、鼓励小微企业提升技术创新的层次和水平。试行小微企业创新卷补助,同一企业同一年度申请资助额度,最高不超过5万元
4、支持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器建设。经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器,分别给予载体管理服务单位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奖励。
支持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
1、支持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经评审,列入市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计划,每项给予不超过300万元的经费资助;市一般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计划,每项给予不超过80万元的经费资助。(详见:通科计[2015]17号)
2、支持企事业单位开展应用基础研究计划和前沿与关键技术创新研究,经评审,每项分别给予不超过8万元和20万元的经费资助。
支持科技金融创新
1、设立南通市天使投资引导资金。资金首期规模为1亿元,市财政每年安排2000万元,主要用于阶段参股方式引导社会资金进入天使投资领域,对符合条件的天使投资机构,投资规定范围内的种子期或初创期科技型小微企业,予以一定的风险分担和损失补偿(详见:通科发[2013]66号)。
2、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在600(含,下同)万元以下的,享受国家基准利率;贷款在600-1000(含)万元享受上浮不超过10%的优惠贷款利率(详见:通科发[2013]66号)。
3、市科技型中小企业享受科技担保机构、科技保险机构年1%的优惠担保和保险费率。
支持高层次研发平台建设
1、积极支持大院大所引进。经市政府同意引进高层次科研院所(含市科技局引进的高校技术转移中心),按照协议给予专项经费资助;经市政府批准,对区政府投资建设的高层次科研院所,给予实际投资额20%以内的补助。
2、支持研发机构建设。对通过验收的省、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的科技经费资助;对市级企业研究院、院士工作站,经认定分别给予200万元、50万元的经费资助。
支持科技服务业发展
1、支持科技载体平台建设。对经认定的市级科技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给予最高50万元的经费资助(详见:通政办发[2012]95号)。
2、鼓励大型科学仪器共享服务。支持市区科技型中小企业,通过市研发公共服务平台使用非关联单位的仪器设施,开展新技术、新品种、新工艺和新材料的研制开发,对实际发生的费用,按一定比例给予补贴,同一企业同一年度内补贴总额不超过20万元。
支持科技成果创造
1、设立南通市科技进步奖。对被授予南通市科技进步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项目,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1万元、5000元奖励。
2、设立南通市科技兴市功臣奖。对被评为南通市科技兴市功臣的,每人奖励10万元。(详见:通政发〔2006〕43号)
3、设立南通市专利奖。对被授予南通市专利金奖、南通市专利优秀奖的专利权人分别奖励5万元和2万元,对南通市发明人奖的获得者授予荣誉称号。(详见:通政办发〔2015〕118号)
支持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
1、加大对知识产权创造的资助力度。对国内发明专利进入实质审查和授权的,经评审,最高资助1万元/件。对通过PCT途径申请和授权的发明专利,经评审,最高资助5万元/件。对自授权日起计算前六年的有效发明专利,每年资助500元/件。经评审,对符合条件的专利大户,给予单个大户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奖励(详见:通知发[2014]41号)。
2、加大对知识产权运用的资助和扶持。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当年专利交易额的1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专利成果作价出资入股,给予一次性10万元专利出资入股奖励。对科技型企业发明专利质押贷款,按贷款年利息的50%给予贴息补助,单个企业年度贴息额度不超过20万元;企业为融资发生的知识产权评估费,按发生额的5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万元。对科技信贷机构为企业提供专利质押贷款,符合相应条件的,按日均贷款余额的1.5%给予风险补助。
3、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对高校新设立知识产权课程或专业并有学分的,经评审后给予最高20万元工作经费补助。对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举办特定规模知识产权培训,经审核每次补助3000元,单个机构年度补助总额不超过5万元。对个人取得专利代理人资格的,给予所在单位10000/人奖励;个人取得专利代理人资格和执业资格证书的,给予所在单位30000元/人奖励;获得其他特定专业资格、知识产权职称的给予所在单位3000元/人奖励。
支持创新创业人才引进、培育和使用
1、支持顶尖人才来通创业。顶尖人才来通创办企业,根据项目进度按不超过实际投资额50%的比例分阶段给予最高50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支持。顶尖人才带自主知识产权成果到我市企业实施产业化,经审核,给予一次性100万元项目资金支持。(详见:通办发〔2012〕34号)。
2、实施人才团队专项计划。经评审,符合条件的人才团队来通创业,根据投资规模和项目进度,市财政给予500~1000万元的项目经费投入,市人才工作专项资金给予团队成员总额200~500万元资金补助。
3、来通创新创业的江海英才在通购房自住的,经审核,将一次性分别获得30万元至150万元的购房补贴。并在3年内每月给予1000至5000元不等的生活津贴。
4、加大对市江海英才奖励支持力度。对市江海杰出英才奖、留学回国人员成就奖、高技能人才成就奖获奖者由市委、市政府颁发荣誉证书,并分别发给一次性奖金100万元、20万元、1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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